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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子深处,丁家柱抱着儿子一路狂奔,跑着跑着,他的心就凉了,只见离着还有上百米远,巷里就塞满了小汽车,一直排到刘大仙家门口,怕是有二三十辆。按照惯例,他只能在这里排队,可问题是就算今天刘大仙还没开张,也轮不到自家了。 眼看没了机会,丁家柱眼睛都急红了,自己的儿子眼看就快不行了,绝不能白来一趟,今天就算是用刀子架在刘大仙脖子上,也得逼他把儿子看好! 打定主意,丁家柱抱着儿子向前挤,完全不理会那些臭规矩。排队的人原本想呵斥,不过看见他怀里奄奄一息的丁晓聪后,全都闭上了嘴。 一路挤到大门口,丁家柱眼看大门紧闭,二话不说,撩起一脚就踹在了门上,由于用力过猛,连人家的门框都踹塌了……反正他今天是豁出去了! 大门倒下,只见刘瞎子家古色古香的大厅中央摆着一套红木茶几,有两个人对坐在茶几前,目瞪口呆看着他们一家。这二人,左手边是个老者,戴着一副宽边墨镜,正是刘瞎子,右手边是个穿着休闲装的中年男人,相貌端正神态和蔼。 这两人刚才应该正在喝茶,手里端着茶杯,维持着各异的姿态一动不动,被突然倒下的大门惊住了。 “嗨!”半晌后,刘瞎子重重一拍大腿,无奈地说:“早就知道你们要来,我今儿只看了九家就歇业,最后一家一直给你们留着,干吗踹坏我的门嘛……” “噗……”刘瞎子对面的中年男人忍俊不禁,一口茶全喷在刘瞎子脸上。 刘瞎子这人脾气出了名的大,不过今天奇了怪了,他被人喷了一脸茶水,却丝毫不生气,默默摘下墨镜抹了把脸,又戴上,对着丁家柱招了招手,“把孩子带来吧。” 丁家柱这才反应过来,人家竟然早算准了自己要来,事先留了位置,而自己竟然踹坏了人家的门……惭愧啊! 不过现在也不是惭愧的时候,儿子的命要紧,夫妻俩连忙千恩万谢,抱着丁晓聪送到了刘瞎子面前。 刘瞎子定了定神,探出一只手,开始在丁晓聪身上摸索起来。 夫妻俩期盼的目光中,刘瞎子摸着摸着,眉头渐渐皱了起来,不停摇头,似乎遇到了棘手的事。 “大仙,孩子怎么样?”母亲高群小心翼翼问,声音都哆嗦了,一股不好的预感袭上她心头。 刘瞎子缩回手叹了口气,说:“到了这一步,我也不瞒着你们了,当初我就看出这孩子摊上了‘偷生鬼’,可又没办法祛除,只好先用阳气把它镇住,到了今天,果然又发作了……” 夫妻俩完全不懂刘大仙在说些什么,不过“偷生鬼”这个名字听上去就怪吓人的,俩人顿时慌了手脚,“噗通”一声全跪在地上,把奄奄一息的丁晓聪往人家怀里送,哀求着“一定要救救孩子,求您老人家再把那什么偷生鬼镇住。” 刘大仙摇了摇头,“难呐,这种事情可一不可再二,现在要镇住偷生鬼也不是不可以,只是那样的话,你家孩子的灵魂也会被镇住,变成植物人。” 两口子一听这话,愣了下神,同时嚎啕大哭起来,没了主张。 嘈杂声把昏昏沉沉的丁晓聪吵醒,他茫然看了看自己的父母,又看了眼刘瞎子,最后目光落在了坐在对面的中年男人身上,然后就再也移不开了。那个男人眼睛格外的亮,从未见过,仿佛两点寒星,正看着他微笑,最奇怪的是,这人眉心里有一条竖立的疤痕,仿佛二郎神的第三只眼。 端坐在凳子上的刘瞎子等夫妻俩哭得快晕过去的时候,忽然笑了,话锋一转,说:“其实自从那次看过之后,你们家孩子我一直惦记……挂念着,知道他今天会出事,我特地请了这位大法师来,有他在,保管你家孩子安然无恙!” 说完,刘瞎子探手指向了坐在对面的中年男人。 ------------ 楔子(二) 一家人的目光顺着刘瞎子的手指,全都落在了那个中年人身上。 在一般人的印象中,法师都是些神神叨叨的人,可这个中年男人气质儒雅,神态随和,看上去到更像是一位学者,和法师什么的似乎完全不沾边,他……能行? “哈哈。”刘瞎子笑了,“有眼不识泰山那,这位米教授,可是鼎鼎有名的大人物,为了请动他,我可是下了血本!我刘瞎子为了你们家孩子,真是操碎了心那……” 夫妻俩听刘瞎子这么说,再也不敢存疑,转个方向又要对米教授下拜磕头,不过人米教授不兴这一套,一手一个把夫妻俩扶住。果然是人不可貌相,这位米教授看上去身形瘦弱,可扶住夫妻俩的胳膊后,他们死活就是拜不下去。 高群且不说,丁家柱人如其名,身材就跟顶梁柱似得,一米七五的身高,体重有八十公斤,在单位里没人比他力气更大。可被这看上去似乎没什么力气的手一托,他那浑身肌肉竟然失控了一般,完全使不上力气。 夫妻俩对视了一眼,相顾骇然。 “米教授,您看我们家孩子……”拜不下就不拜,丁家柱把孩子往米教授面前送了送。 其实这时候他们俩的心里已经放松了些,看来刘瞎子果然没有吹牛,他是真的为自己家孩子操碎了心,时隔几年不忘,下血本请来高人了!他们琢磨着,等孩子好了,一定要为刘瞎子准备一份厚礼。 米教授抬起手看了下手表,笑着摆了摆手说:“不忙,时间还有一些,我就给你说说,这‘偷生鬼’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米教授说完,接过丁晓聪抱在怀里,探出右手,将大拇指弓起来,指甲向下,掐在了丁晓聪眉心里。 刘瞎子连忙在一旁说:“等会米教授会施法驱走那个偷生鬼,不过孩子还不能立刻带回家,得由米教授单独带10天,等彻底调养好了才能还给你们。” 只要儿子没事,让别人带10天当然算不了什么,两口子连声答应。 米教授微微一笑,开始振动掐在丁晓聪眉心的大拇指,同时解说起这所谓的偷生鬼究竟是怎么回事。 再说丁晓聪。 米教授的拇指指甲刚掐在他眉心里,他就感觉被掐住的地方痛得出奇,不过这感觉并不讨厌。自从发烧以来,他脑子里就一直昏昏沉沉的,现在这痛感仿佛穿透了脑髓,脑海随之渐渐清明,感官也开始恢复。 “闭上眼睛,没有我的允许,千万别睁开。”米教授看着丁晓聪渐渐清亮的双眼,微笑着叮嘱,丁晓聪这时候感觉好些了,对他言听计从,连忙闭上了双眼。 米教授开始叙述,他的声音很有磁性,清晰地传入了丁晓聪耳中。 “首先,这所谓的偷生鬼,只是民间的说法,并不是真正的鬼,而只是魂魄。”米教授娓娓道来,在他的描述中,“鬼”是一种很高层次的存在,而一般人们撞见的,只是魂魄而已,只不过缠住丁晓聪的不是普通魂魄,而是冤魂。 关于这些东西,米教授讲的很仔细,只不过他的声音很小,似乎只有丁晓聪能听得清,这一点让丁晓聪有些疑惑。 介绍完了鬼魂的特性后,米教授开始拔高嗓音,这下所有人都能听得见了。在他的描述里,偷生鬼是魂魄,不过却是不完整的魂魄,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偷生鬼死前是半路夭折的,也就是胎死腹中。 如果胎儿是病死或者是意外胎死的话,它的亡魂是没有怨气的,用不了多久就会消散,期间既没有能力也不会去害人。最怕胎儿是被强行打胎死亡的,这样的胎儿魂魄往往带有怨气,不肯散去,会一直跟在父母身后,带来诸多霉运。 不过,这仍然不是偷生鬼,丁晓聪的情况要更为特殊。 极少数胎儿被强行打下来后,魂魄并没有离开,而是沉睡在了母体中,直到怀上下一胎,后果才会显现。当下一胎着床后,这个带着怨念的残魂会进入到胎儿的脑中,也就是所谓的灵台识海,和自己的弟弟妹妹灵魂纠缠在一起。 由于是亲弟妹,血缘几乎没有区别,灵魂波动也极为接近,这两个灵魂将会结合的非常紧密,几乎达到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状态,极难分开。又因为冤魂死前还没长成,所以完全没有思维,几乎察觉不到。 活人魂魄和死去冤魂的属相是不一样的,一个带着阳气,另一个纯阴,冤魂就会不自觉的吸取灵魂里的阳气,虽然并不猛烈,可天长日久,活人灵魂就会越来越弱,身体也会随之变得体弱多病,这就是丁晓聪以前身体很差的原因。 冤魂在吸取活人阳气的同时,也会抽取一些思维,逐渐成长,长此以往,会慢慢拥有自己的意识,最终觉醒,彻底成为恶魂厉魄,到那时,宿主小命不保。这个过程一般需要三、五年,上一次丁晓聪找到刘瞎子的时候,刘瞎子没法解决,就用自身的阳气封住了那个冤魂,只是这并非长久之计,十岁就是大限,如今到了。 “这种情况非常罕见,万中无一,一般的法师根本解决不了,所以刘瞎子向我求助后,我立刻就赶了过来,一直在这里等你们。”米教授终于介绍完了全部情况,叹了一口气。 丁家柱夫妻听到这里,已经面无人色,确如米教授所言,在生丁晓聪前,他们曾经堕过胎……没想到,竟然种下了这样的恶果。 丁晓聪躺在米教授怀里,更是听得入了神,他万万想不到,自己的脑子里居然还住着亲兄弟姐妹,而自己的苦难,竟然是因他(她)而起的。不知怎么,小小的丁晓聪鼻子一酸,闭着眼睛哭了起来。 丁家柱夫妻俩也忍不住哭了。 “孩子,想不想多学点这方面的本事?这样就可以帮助别人避免这样的惨剧?”耳畔传来米教授的话语,丁晓聪毫不犹豫,哽咽着点了点头。说不清为什么,这似乎就是下意识的举动,他觉得顺理成章。 只是他不知道,这一点头,他的人生将彻底改变,他也不知道,刚才米教授的话,全世界只有他一个人能听得见…… ------------ 楔子(三) 丁晓聪刚点完头,眉心里一痛,一直掐在他印堂穴的大拇指使力,将他的皮肤掐开,热血立刻涌了出来。说来奇怪,这股血流出来后,丁晓聪只觉体内的燥热随着滚烫的血流出体外,发烧的症状立刻减轻。 更奇怪的是,眉心皮肤被掐开后,那里仿佛睁开了一只竖立的独眼,通过这眼睛,他竟然能看见东西。 在这只眼睛中,一切就好像是彩色底片,光怪陆离,面对着他的米教授轮廓分明,颜色却是赤红色,犹如火人。 “米教授!”丁晓聪的母亲吓了一跳,可却不敢阻止。 米教授松开手摆了摆,“不妨事,我先替他治病,驱除燥热,然后再帮他洗魂。” 米教授说话的时候,丁晓聪闭着眼睛转过头,又看见了万分熟悉的父母。依然是底片的既视感,不过自己父母轮廓很不清晰,颜色也极淡,近乎于黑白。 “我替你打开的是巫眼。”米教授的话似乎是直接在脑海中响起,丁晓聪听得一怔,“巫眼”是什么鬼? 米教授解释道:“我们中国人,每个人其实都有第三只眼,藏在灵魂深处,上古巫法昌明的时代,许多人天生就能打开这只眼,可后来这功能渐渐退化了,只能用特殊的方法才能打开。” 接下来通过意念交流,丁晓聪得知,这所谓的“巫眼”,其实就是灵魂的视界,也就是说,他现在是直接用自己的灵魂在看事物。 两人默默交谈了一会,眉心伤口渐渐不再流血,开始凝固结痂,这时丁晓聪的烧已经完全退了,通体清凉。看见儿子呼吸逐渐平稳,丁家柱夫妻俩松了一口气,刚才丁晓聪血流如注,可把他们紧张坏了。 米教授看差不多了,点了点头,对着夫妻俩叮嘱:“下面我帮孩子把灵魂里的冤魂清出来,过程可能有些吓人,不过我担保绝对不会有事。” 丁家柱夫妻俩对望了一眼,点了点头,母亲高群忍不住忐忑问:“我那孩子,我是说……大孩子的冤魂,会怎么样?” 对于这个问题,丁晓聪也很急切,虽然差点被害死,可那个冤魂毕竟是自己的亲人。 米教授笑道:“我早就安排好了,她不会消散,而是会以另一种方式活下去,希望你们以后好生待她,切莫再让她堕入冤魂道。” 听见这话,一家人大喜,连连感谢。 米教授让夫妻俩退后几步,然后开始低声吟诵起来,他的调门阴森古怪,听得人浑身起鸡皮疙瘩,不一会儿后,就连这栋屋子里都显得鬼气森森。 “这是上古巫颂。”米教授的哼唱不停,话语却同时在米小经心底响起。“巫觋共分为五种,区分就是这天赋巫颂,我唯一能唱出来的就是这‘鬼颂’,除此之外,还有——天颂、山颂、水颂和毒颂。” 米教授话音刚落,丁晓聪赫然发现,从他衣襟里探出了一个小小的头颅,这是……一条淡蓝色的蛇! 蛇很小,不过才20几公分长,通体蓝色没有花纹,在七寸的位置略显扁平,形成了一个左右对称的突起,有些类似眼镜蛇,又不完全一样。小蛇从衣襟里钻出来,随着鬼颂蜿蜒向下,一直游到丁晓聪胸口盘住,这时丁晓聪才发现,这条小蛇竟然没有代表灵魂的色彩。 “这是一只虺,我亲手巫化,专门为你姐姐准备的。”米教授的声音又在丁晓聪脑海响起。“虺具有清除魂魄记忆的能力,可以化解你姐姐魂魄中的怨气。” 这话丁晓聪不太能听得懂,不过他知道了,原来自己有个姐姐。 在太古传说中,虺五百年可化为蛟,千年化龙,只是这传说的真假,现在已无人知晓。 另一边,丁家柱夫妻俩听不见米教授和自家儿子的交流,看见钻出一条蛇盘在儿子胸口,可把他们吓坏了。 就在夫妻俩准备冲上去制止的时候,米教授调门一变,转为尖利,那条虺立刻发动,“嘶”的一声,闪电般咬在了丁晓聪眉心里。刚被咬住,丁晓聪闷哼一声,身体立刻僵直,表情显得很痛苦。 “你们忘了米教授的嘱咐吗?”刘瞎子在一旁淡淡说,伸出拐杖拦在夫妻俩身前,阻止他们过去,“现在捣乱,当心你家孩子小命不保!” 听见刘瞎子的警告,丁家柱夫妻俩只好远远看着,再也不敢上前。 这时候门口围了不少人,全都瞠目结舌看着屋子里不可思议的一幕,没人敢出声,呼吸可闻。 蓝色的虺死死钉在丁晓聪眉心,蜿蜒扭曲,大约过去一分钟后,方才松了口缩回去,盘成一团不再动弹。丁晓聪一直紧绷的身躯终于软了下来,大口大口喘着粗气,浑身上下全都汗湿了。 刚才的滋味只有他自己知道,灵魂撕裂的痛苦一般人很难想象,远超躯体,这么一会功夫,他的体力就被消耗的一干二净。在最后一刻,他似乎看见有个女婴的魂魄从自己的灵魂上被剥离出来,进入了虺的体内。 “那就是我的姐姐吗?看上去比我可小多了……”丁晓聪心里想,嘴角不自觉的笑了。 米教授终于停止吟唱,用一只手盖在了丁晓聪眉心,笑着对丁家柱夫妻俩说:“事情已经解决了,现在你们的两个孩子全都安然无恙,不过需要调理10天,你们先回家去吧,10天后我会送他们回去。” “两个孩子?”夫妻俩惊呆了,目光同时落在了丁晓聪胸口,蓝色的小蛇盘在那里,似乎已经睡着了。 “是我的姐姐……”已经很久说不出话的丁晓聪终于开口,声音沙哑干涩。 “女儿……”夫妻俩傻眼了,看着那条小蛇,原来,米教授用的竟然是这样的方法。 “回家去吧。”米教授挥了挥手。 丁家柱夫妻俩对着米教授鞠了个躬,默默转身离去,门口围观的人立刻分开一条路。今天这些人可算是开了眼了,平常看所谓的法师驱邪,都跟唱戏似得,哪像这样“真枪实干”,诡异莫测,看得人透不过气来。 丁家柱夫妻俩抵着头默默走到门口,高群忽然停下脚步,转回身对着米教授鞠了一躬,小声说:“其实,那孩子有名字的,她叫晓兰……” 说完,高群头都不敢抬,追着丈夫离去。 ------------ 楔子(四) “你可以睁开眼睛了。” 耳畔传来米教授的话语,丁晓聪终于睁开了双眼,不过就在他眼睛睁开的同时,眉心的视界消失,眼前的景物变得正常。 “这里太嘈杂,我带你去一个僻静的地方。”米教授抱着丁晓聪起身走向门外,大门口的围观者似乎都有点畏惧这个神秘的人,轰然作鸟兽散。 门口停着一辆越野车,米教授把丁晓聪放在副驾驶座,然后去另一边打开门上车,根本不看围观群众。刘瞎子的生意格外好,这些人为了能早些轮到自己,干脆就日夜排队,现在还有好几十家。 丁晓聪抱着蓝虺,静静看着米教授发动汽车,从另一个方向开出了巷子。他才十岁,还从未离开过父母,知道自己将要和这个人单独相处十天,他有些紧张。 “别害怕,以后,我就是你的师尊,跟我学艺的事,你不可以告诉别人,包括你的父母,明白了吗?”米教授一边开车一边嘱咐。 丁晓聪下意识点了点头,他还不懂这番话的含义,不过潜意识中觉得这位师尊绝对可信,他的话一定要听,至于为什么,他也说不清。 米教授满意的点了点头,继续说:“我的身份是一名巫觋,严格来说,是鬼巫,我将教你十天,然后,你就只能靠自己去修行了。” 丁晓聪立刻兴奋起来,“巫师?那你会不会寒冰箭?或者脸盆大的炎爆?” 米教授被他的话弄愣了,这都什么玩意?不过他随即反应过来,哭笑不得,“你说的那些都是玄幻故事吧?巫觋不同,这是老祖宗给我们传下来的无价瑰宝。” 接下来,就在这辆车里,米教授为丁晓聪上了第一趟理论课。 上古,中华民族还处在半原始社会,先民们为了探索大自然,发展出了一门独特的学问,这就是所谓的巫法时代。这是一门涵盖自然、药理、地质、化学等等门类的综合学科,可谓无所不包,浩如烟海。 现如今人们耳熟能详的所有上古大神,其实在那个时代,都是一方大巫,“而巫觋有个共同点,就在这里。” 米教授说到这里,点了点自己的眉心,那里有个竖立的疤痕,看上去就好像一只竖立的眼睛,“只有打开了巫眼,才算是真正的巫觋,所以你现在也是了。” 米教授接着往下说。 中华民族的上古史,其实就是巫法的发展史,随着各部落的融合,族群不断扩大,巫法也愈加的昌明,不过这种状况在最后一位神巫的治下戛然而止,这个人,就是大名鼎鼎的大禹。 那个年代,部落首领都是由强大的巫觋担任,实行禅让制,但是大禹掌权后,他起了私心,不想把统治权禅让给别人,而是直接传给了他的儿子——启,夏朝从此建立。 这种不合惯例的做法自然会受到其他大巫们的反对,启为了巩固家族统治,开始运用自己手里的权利打压各路大巫,从此后,巫法开始衰落,渐渐从统治阶层退了下来。 巫法虽然渐渐败落,可由巫法衍生出来的诸学科却渐渐开始兴盛,包括中医、星象、算术、周易、命理等等,可以这么说,整个中华文化都是从巫学演化而来的。 时间继续往后推移,到了秦朝,始皇帝给了奄奄一息的巫法致命一击,他征集全国各地的巫觋们从军,一起南征象郡。在残酷的战争中,残余的巫觋们十死七八,余下的人被留在了南方,再也没有回到中原,这些巫觋创造了后世闻明的蛊降之术。 自此后,巫法算是彻底断绝。 至于米教授的巫法,其实并非传授,而是他在研究上古甲骨文的过程当中,自学而来的,丁晓聪,则是他的第一位弟子。用他的话说,丁晓聪的灵魂比较特殊,学习鬼巫法,可能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一路交谈着,车子开出了城市,驶向南方山区,而此时刘瞎子家…… 那些排队等候的人们正在议论刚才发生的事,忽然有人发现,刘瞎子在他侄子的搀扶下,颤颤巍巍走出了家门,身后还拖着一个大行李箱。刘瞎子年纪已经很大了,白天很少出门,他这是要去哪里? 一片疑惑的目光中,刘瞎子钻进了自家的汽车,他侄子对着排队的人抱拳一礼,朗声道:“诸位,家叔年事已高,实在是不堪劳累,这就要回老家养老去了,这里……以后就请别来了。” 说完,他也钻进了汽车,绝尘而去。 直到刘瞎子去得远了,人们方才反应过来,立刻炸了锅,大名鼎鼎的刘瞎子居然这样就金盆洗手了!那咱们以后有事找谁去? 议论声越来越高,渐渐变成了咒骂,反正刘瞎子也指望不上了,犯不着再对他客气,只是……这又有什么用? 当天黄昏,米教授带着丁晓聪来到了一处位于山间的农家小院,开始了为期十天的学习。由于时间太短,他将只教授基础理论方面的东西,采用的是纯粹填鸭式的教学模式。 米教授似乎有很重要的事情急着去办,教授丁晓聪的过程当中,他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我没有时间了。”每次听到这句话,丁晓聪就知道自己要倒霉了,接下必然是一顿狂塞,直到他头昏脑涨方才作罢。 相比较理论知识的学习,更让丁晓聪犯怵的还是解题。 巫术是研究大自然的,而天地万物千变万化,根本就没有定式可言,所以每次处理事情,都是一个新命题,需要解方程一般解开。就拿巫医来说,每个病症都有自己的特点,而所用的药物配伍也是千变万化,双方结合在一起,解题的难度超乎想象。 十天其实学不到什么,不过丁晓聪好歹打下了基础,明确了修行的方向,以后的发展就要靠自己了。 十天后,米教授带着丁晓聪离开,把他送到了他家楼下,依依不舍叮嘱一番后,就开车离去了。丁晓聪捧着姐姐晓兰,目送米教授,心情复杂,这十天对他来说,简直就像是做了一场梦。 他还只是个十岁的孩子,心事去得快,不一会就放下了这一切,转身上楼回家。至于什么巫术……还是算了吧,上学就够累的了,哪还有心思折腾那些玩意?他都已经休学快一个月了,得赶紧把落下的功课补上。 忧心忡忡中,丁晓聪捧着姐姐敲了敲自家的门,“爸、妈,我回来啦!” ------------ 第一章:恰同学年少 “妈,我上学去啦。” 丁晓聪背好书包,冲着还在厨房里忙活的母亲喊了一嗓子,跑到门口准备换鞋。 一晃五年多过去,丁晓聪今年15岁,初中三年级,再有一星期,他就将参加中考。和五年前相比,他的个头长了许多,都快赶上父亲丁家柱了,只不过身体还是有些瘦,好在再也没生过什么大病。 这五年来,丁家人偶尔还会提及那位神秘的米教授,每每说及都感激万分,只是自那天以后,就连刘瞎子都不见了,想要报答也找不到人。 丁晓聪谨守当初的诺言,关于和米教授学了十天巫术的事情,他没有告诉任何人,不过也就仅此而已,自从回家后,他就把那些古古怪怪的东西完全抛在了脑后,再也没有拾起过。 现在唯一还能证明那段奇特经历的,就是家里增添的新成员,姐姐晓兰。 听见儿子急促的脚步声,母亲高群从厨房探出头,喊道:“等一下,先把你姐姐叫起来吃饭再走。” 说完高群又回厨房继续做家务,嘟嘟囔囔叹道:“这孩子,平时挺勤快的,怎么这几天变懒了?” 高群口中的“勤快”是相对丁晓聪而言的,晓兰平常每天都起得很早,到了点就会叫醒丁晓聪上学,可这几天不知怎么回事,总是睡在床上不肯起来,饭都很少吃。 丁晓聪看了下表,已经7点半了,连忙冲进房间掀开了姐姐的被子,把盘成一团萎靡不振的丁晓兰抓在手中,急匆匆向外跑。 “妈,我带着姐姐去上学得了,路上我给她弄吃的。”丁晓聪大喊大叫,一头冲出了门外,连大门都忘了带上。 “这孩子……”高群跑出来看见洞开的大门,叹了口气,只得由他去。 匆匆下了楼,丁晓聪从楼道里推上自行车,一个马步跳上去,蹬着就走,晓兰顺着他袖子钻进去,缠着胳膊上不动。 附近的街坊都知道丁家养了一条蛇,却没人知道这条一直不见长大的蛇在丁家的身份,丁家人自然也不会外泄。 骑着车子出了小区,路口有个高高大大的男孩子跨在自行车上等着,看见丁晓聪出来后,向前一送,和他骑了个肩并肩。这位名叫罗大海,人送诨号……胖大海,是丁晓聪的同班同学,俩人最是要好。 丁晓聪就读的二十三中是本市最好的初中,丁晓聪在班上的成绩勉强算是中等,而罗大海同学吗……论班不合适,论年级的话,正常情况下不会出倒数前三。 他俩之所以关系铁,一来是罗大海为人仗义,还有个原因就是两家的父亲原来是一个单位的,关系还不错。后来单位改制,国营企业变成了集体企业,两家人同时下岗,丁家柱和人合伙开饭店,而罗大海家里条件比较差,就摆了个修自行车的摊位,勉强度日。 虽然两家大人渐渐来往少了,可孩子们没什么阶级观念,关系一直挺铁的。 “林豆豆那?怎么今天没坐你的车?”罗大海看了看丁晓聪空空荡荡的车后座,表情吃味问。 林豆豆也是俩人的同学,和他住在一个小区里,俩人平时上学都是一起的,丁晓聪的车后座整整带了她三年。二班流传着一句话,叫做“小葱拌豆腐”,其中的小葱指的就是丁晓聪,豆腐嘛……自然就是林豆豆。 初三年纪,正是情窦初开的年月,班上流传着各种“绯闻”,丁晓聪自认是个如假包换的老实孩子,可也不能幸免。天地良心,丁晓聪敢发誓,他和林豆豆只是纯洁的同学友谊,可谁肯信? 没事都得给你搞点事出来,何况天天带着人家。 既然辩解不清,那索性就由他去,丁晓聪照旧天天带着林豆豆上下学,完全不理会闲言碎语。还别说,这样一段时间下来,各种风言风语也就自动平息了,或者说是司空见惯? 罗大海的话音刚落,一辆奔驰轿车从他们身边呼啸而过,后车窗里,林豆豆探出脑袋对着丁晓聪甜甜一笑,挥了挥手。 林豆豆长相不算很清秀,不过笑得时候特甜美,特别是那俩酒窝,罗大海当场就看醉了,前轮一撇,差点栽了个跟头。丁晓聪天天看,早就习惯了,没什么感觉,随意挥挥手算是打了个招呼。 “是王志云家的车!”罗大海又咋咋呼呼骑上来,拍了丁晓聪一巴掌,恨恨说:“那小子这是横刀夺爱啊!要不要哥哥去教训教训他?” 王志云同样是他们的同班同学,品学兼优的那种,最主要是家里特有钱,他老爸原来是区里的干部,前两年辞职下海做生意,听说发了大财。 “你拉倒吧。”丁晓聪简直无语了,挥开罗大海的手,“才多大点人啊,搞这些争风吃醋的东西,也不怕说出去丢人,再说了,我和林豆豆什么关系都没有,你别给我惹事啊。” 罗大海可不是善茬,他虽然不混社会,可和混混们打架的事情没少干,别看才16岁,下手黑着那!这一带的小混混都有点怵他,丁晓聪怕他真闹出什么事来。马上就要中考了,他现在只盼着能顺顺利利升学,这时候要是出点什么事,对未来的影响太大了。 “得得得,算我多事,你小子真没出息。”罗大海“痛心疾首”摇了摇头。 丁晓聪简直无语了,索性不搭理他,一个劲加速往前骑。他还带着姐姐,得赶在去学校前给她买吃的。 从这里到二十三中,要经过一个农贸市场,里面卖什么的都有,丁晓聪在一家卖鹌鹑蛋的摊位前停了下来,晓兰比较爱吃这东西。 “老板,多少钱一斤。”丁晓聪指着鹌鹑蛋问价。 “三块五。”老板正在忙着别的买卖,随口答了一句,他看见丁晓聪和罗大海都是半大孩子,还穿着校服,没当回事。 丁晓聪听见人家报了价,开始五个五个往电子秤上数鹌鹑蛋,“一五一十,十五二十……” 老板看得好奇,这么点大孩子真的来买菜?还数的这么认真,连忙过来招呼道:“你这样太慢,我帮你称吧,要多少?” “别闹。”丁晓聪挥开老板的手,继续专心致志数蛋,“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一斤!” “好了,三十七个一斤,我算你一毛钱一个吧。”丁晓聪郑重说。 老板莫名其妙,“是这么个理,怎么着?” “呐,这是一毛钱,我买一个。”丁晓聪丢下一毛钱,拿起一个鹌鹑蛋对着老板晃了晃,一蹬自行车扬长而去。 老板拈起那一毛钱,看着俩半大孩子远去的背影,脑子一阵阵发懵,耍我那这是? ------------ 第二章:命运的岔路口 “小葱,你小子可太坏了。”罗大海吃吃笑着小声说。 丁晓聪白了他一眼,没搭理,这时候罗大海才想起来,问道:“你那个蛋那?” 丁晓聪双手脱把对着罗大海亮了亮,手心里空空如也,那个蛋早就被藏在他袖子里的晓兰给吞了。 “呵,行啊,你小子还会变魔术了!”罗大海顿时兴奋起来,用肩膀撞了撞丁晓聪,“把这手教给哥哥,回头我请你溜冰。” “等考完试再说吧。”丁晓聪现在满脑子都是中考的事,也没心思继续逗他。 临近中考的时候,有两种人会比较轻松,一种是学习特拔尖的,他们平时早就学好了,这时候随便看看巩固下就行。还有一类就是罗大海这样的,功课早就落的没边了,看都看不懂,那还看什么? 最紧张就是丁晓聪这样的,成绩不上不下,功课似懂非懂,这时候努一把力,到时候就有可能变成实打实的分。高中阶段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要是能进入好高中,上大学基本就有把握,可要是只能进那几所传说中的“名校”,将来能上个大专就算不错了。 罗大海只能破罐子破摔,可他丁晓聪还有一线希望,想争取一把。 没一会,出了农贸市场,前面过了马路就是学校,上课时间快到了,丁晓聪用力蹬了两下,想趁着马路上没车,赶紧冲过去,就在这时,意外发生了。 他刚加上速度,还没下马路牙子,旁边一棵法国梧桐树后闪出来一个人,正好挡在前路上。这一下突然生变,双方距离只有几米,丁晓聪想躲开已经来不及了。 伴随着刺耳的刹车声,车速急剧下降,可还是没能完全刹住,撞在了那个人身上。 这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小青年,下穿牛仔短裤,上身套着一件黑色的弹力背心,高高壮壮的,被自行车一撞,应声倒地。 丁晓聪吓坏了,连忙上去扶人家,不停说着“对不起”。 那个年轻人不停“哎哟”大叫,在地上翻来滚去,挥开丁晓聪的手,就是不肯被他扶起来。 丁晓聪觉得奇怪,刚才他刹车还算及时,就算撞到了,也绝不会有这么严重吧? 罗大海在一旁看不下去了,用力拉开丁晓聪,指着躺地上的人骂道:“别管他了,小葱你去上课,这人是故意的,你刚才根本就没撞到他。” 就在这时,旁边有人瓮声瓮气说话:“撞了人还想跑?” 丁晓聪一惊回头,看见来人后,脸色立刻变了。 来的是一条足有一米八十多的大汉,年约三十来岁,身形魁梧,在他身后还跟着几个年轻人,一个个吊儿郎当。这人丁晓聪认得,人称“皮宝”,这一带有名的混混,以心黑手辣闻名。 看见这帮人,丁晓聪心里“咯噔”一声,心脏开始加速跳动。他毕竟只是个初中生,平常规规矩矩的,面对这大混混,紧张在所难免。 罗大海和这些人没少打过交道,立刻就看出了其中的门道,他上前一步站在丁晓聪身前,阴沉着脸低声说:“皮宝老大,这人是我兄弟,他赶着去上学,有事情我替他说吧。” 罗大海的确仗义,胆子也大,可他这一套对于皮宝来说,显然没什么用。听见他的话后,皮宝咧嘴一笑,脸色突然变得狰狞,毫无预兆,抬起手一耳光抽在罗大海脸上。 “啪”的一声脆响,丁晓聪下意识闭了下眼,等再睁开,罗大海已经倒在了地上,嘴角流出了血线,脸庞肉眼可见肿了起来。罗大海到底才16岁,哪里能经得住成年壮汉一巴掌,他被抽懵了。 不等丁晓聪做出举动,身后传来一声怒骂,“滚你妈小兔崽子。”然后他只觉背后被人重重踹了一脚,身体飞出去摔在了地上。 这一下摔得丁晓聪七荤八素,鼻腔一热,一股鲜血涌了出来,他下意识想用手擦,可不等擦到,后脑勺一痛,被人揪着头发提了起来。 提起丁晓聪的是皮宝,他面目狰狞瞪着丁晓聪,咬牙切齿沉声道:“你小子撞了我兄弟,这事没完,明天早上这个点我还在这里等你,带一千块医药费来,要不然,这学你也别上了,我们就堵在这里,见一次打一次!” 丁晓聪只有一米七出头,生的又瘦,被皮宝提着左右摇晃,就像个破口袋。他看向四周,围观的人个个噤若寒蝉,没一个人敢为自己说话。 看着近在咫尺那张扭曲的脸,丁晓聪满心恐惧,又夹杂着无边的愤怒,他只觉脑子里“嗡嗡”响,肺都要憋炸了。 皮宝“哼”了一声,扔下丁晓聪招了招手,包括碰瓷那位,一大帮人起着哄扬长而去。 这时候围观的人上来,把罗大海和丁晓聪扶在一起,唉声叹气,不知道该怎么劝,这些混混有由头,报警都不能把他们怎么样。过了一会,有好心的摊主打来一盆水,让两个人洗了洗脸上的血。 “小伙子,你是不是得罪了什么人?”一个年长的摊主想了想问道。 这话提醒了丁晓聪,对方显然是有备而来,专门找自己麻烦的,可自己只是个普通的初中生,从来没得罪过谁,和混混更是没有交集,他们怎么会找上自己的? 难道是为了钱?可老爹开的只是个小饭店,还是和人合伙的,家里远远谈不上有钱,这个假设也不成立。 左思右想没有头绪,对面学校里传来了刺耳的上课铃声,把他从沉思中惊醒。 几乎是下意识的举动,丁晓聪连忙跳起来,推起自行车就要去学校,可刚下了马路牙子,他察觉不对,回头看,罗大海仍闷不做声坐在地上。 “大海,迟到了,还不快去学校?”丁晓聪急切喊。 罗大海这人平常大大咧咧,对谁都是一副笑脸,可今天听见最好朋友的呼喊,他却摇了摇头,“小葱,别管我了,你快去上学吧。” “你不上学啦?!”丁晓聪急了。 罗大海艰难的从地上撑起来,默默推着自己的自行车走向另一个方向,头也不回说:“反正我什么都考不上,这学我不上了。” 说完,罗大海跨上自行车骑走了,看着他的背影,丁晓聪简直不知该说什么好,他万万想不到,高高兴兴上学,怎么会搞成这样…… ------------ 第三章:开眼看世界 丁晓聪浑浑噩噩来到学校,穿过已空无一人的走廊,来到了三(2)班教室门口,低着头喊了一声“报告”。 教室里立刻安静了下来,丁晓聪尽管低着头,也能感觉到同学们的目光全都集中在自己身上。这种情况下也许该表现的洒脱一点,可他刚经历了此生最大的打击,又目睹最好的朋友弃学,再加上鼻梁还是肿的,实在是洒脱不起来。 况且皮宝的威胁还历历在目,如果明天早上带不来一千块,他们又堵住自己该怎么办? 丁晓聪心事重重,有些失神,直到物理老师喊第三声,他才惊醒过来,连忙回答:“报告老师,我骑自行车摔了……” 丁晓聪其他课都一般,只有物理还算不错,所以物理老师比较喜欢他,看见他鼻青脸肿的狼狈相,连忙招了招手让他回位,责备道:“眼看就要中考了,怎么还这么不注意安全,要是摔坏了考不了,那可就耽误大事了。” 虽然是责备,丁晓聪还是挺感动的,低着头鞠了个躬,“谢谢老师提醒,以后再也不会了。” “快回位置听课吧。”女物理老师撩了下刘海,催促道。 丁晓聪昏昏沉沉回到自己的座位,放下书包,这才发现,原本两个人的位置只剩下了他一个,罗大海不在了…… 这一堂课,丁晓聪都是魂不守舍的,琢磨着该怎么解决那些混混的纠缠。 拿钱了事肯定是不行的,他根本没那么多钱,如果向家里要,事情肯定就会被父母知道,到时候事情很可能就闹大了。况且一千块对这些人并不是大数目,他们显然也不是冲着钱来的,就算真给他们钱,恐怕也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用武力的话,就更不实际了,虽然男孩子都会做大侠梦,可要把梦当成现实,那就是二逼了。这些人都是有黑社会性质的混混,并且人多势众,自己一个15岁的初中生,根本就不可能打得过他们。 胡思乱想中,下课铃响了,丁晓聪被惊醒,连忙摸向自己的左胳膊。晓兰吃过蛋大约一个小时后,会把蛋壳吐出来,他要处理一下。 这一摸,丁晓聪立刻浑身一麻,姐姐居然不在了! 这一惊非同小可,他连忙站起来,手忙脚乱把身上拍了一遍,可仍然没有! “小葱,你在找什么?”有人走过来柔声问,是林豆豆,她看见丁晓聪脸上有伤,想过来表示下关切,看见他不停在身上摸索,就随口问。 丁晓聪这时确定晓兰不见了,吓得魂飞魄散,失声惊呼:“我姐姐不见了!” 林豆豆懵了,“你姐姐?你哪来的姐姐啊?” 丁晓聪自知失言,这事没法解释啊,也没空解释,连忙对林豆豆说:“你帮我向班主任请个假,就说我身体不舒服去医院了。” 说完,丁晓聪风风火火冲出了教室,留下了一脸懵逼的林豆豆,“他这是……怎么了?” 丁晓聪蹬上自行车出了学校,穿过马路,又来到了刚才的现场,刚才他在这里摔过两次,姐姐最可能丢失的地方就在这里。然而,他失望了,找了一圈没找到后,他又问了附近的人,可没一个人看见过那条蓝色的小蛇。 这下丁晓聪彻底慌了神,那可是自己的姐姐啊!在家里,爹妈对她比对自己还要宝贝,怎么能丢了! 丁晓聪觉得自己简直要炸了,要是姐姐有个三长两短,别说父母不能接受,他自己就饶不了自己! 他急得在路口团团转,突然,脑中灵光一闪,想到了一种可能。 “大哥,您知道皮宝家在哪里吗?”丁晓聪连忙问一位摊主。 刚才皮宝和他有过身体接触,搞不好姐姐就是趁那次机会,偷偷溜到了皮宝身上。 他这么推断是有根据的,晓兰虽然外表是一条蛇,可灵魂却是人的灵魂,除了不能说话以外,智力和人类差不多,她看见自己的弟弟被人欺负,搞不好就跟过去报仇了。 “我简直就是个没用的废物!”丁晓聪心中狠狠骂自己,他越想越觉得事情应该就是这样,姐姐还只是那么小的一条蛇,跟着那些人该多危险!要是自己有本事的话,姐姐又哪里用得着冒险? 问清了皮宝家的位置后,丁晓聪立刻跨上自行车,拼了命的骑,这时候他满脑子都是姐姐绝对不能出事,完全没有半分害怕。 皮宝家离学校不算远,丁晓聪一路风驰电掣,只用了一刻钟就骑到了。 长街是本市著名的小商品批发一条街,整条街道上全都是商户,热闹非凡,皮宝家在长街的中断有一栋老房子,分成三个门面出租,每月光收租钱就可以活的很滋润。 丁晓聪急急忙忙找到了他家,扔了自行车,连门都不叫,就一头冲了进去。 皮宝家堂屋里全是人,刚才找丁晓聪麻烦那些人全都在,屋子正中央有一张躺椅,皮宝正目光呆滞躺在上面,在他身边,守着个神情焦急的女人。 “我家皮宝究竟怎么了?!”女人指着那帮人尖声大叫,那帮混混个个噤若寒蝉,没人吭声。 走得好好的,人突然就瘫在了地上,腿不能动,天知道是怎么了。 就在这时,大门“轰”的一声被人撞开,丁晓聪就这样冒冒失失一头闯了进来,焦急的四处打量。 “你小子跑来做什么?!”一名混混走上来,用力推了丁晓聪一把。 丁晓聪现在也顾不上这些,趔趄两步后,闭上了眼睛。屋子里太杂乱,肉眼看不清,他时隔五年多后,第一次打开了巫眼查看。 画面转换,变成了类似底片那样由色斑组成的世界,果然,他第一眼就发现了异常。当他看到皮宝的时候,发现皮宝的灵魂里有一个很小的蓝色光点,潜藏在了深处。 这是咒术! 丁晓聪当年跟着米教授学了十天,学的都是基础理论,唯一能操作的就是那首“鬼颂”,不过这咒术印记很好认,他一眼就看了出来。 鬼巫的特长就是操控魂魄,而其中有一个很大的分类,叫做“魇咒术”,这法术说起来,与现代催眠术有些类似,只不过要高深的多。 魇咒术细分起来,又可以分成魇术和咒术两部分,所谓魇术就是操控别人的思维,而咒术,则是在别人的灵魂里下印记,达到某种特殊的功效。 看见皮宝中了咒术,丁晓聪心头大定,看见那混混又恶狠狠走了过来,他不再纠缠,转身走出了大门。那个咒术里有姐姐的一丝灵魂印记,这表明,姐姐晓兰的确在这里,并且给皮宝下了咒。 从这些人的表现来看,应该没有发现姐姐,既然这样,他也就不担心了。 ------------ 第四章:巫邪 一屋子人目瞪口呆,不过现在皮宝搞成这样,他们也没心思再找丁晓聪麻烦。 “救护车怎么还没来?”皮宝急得都快哭了,好好地突然瘫了,这是换在谁身上都接受不了。 他旁边的女人连忙安慰:“快了,就快到了……” 女人没说错,救护车的确就快到了,丁晓聪刚走到屋外,就听见街口方向传来救护车急促的警笛声。只不过老街街道窄,人多物多,车子开的很慢。 丁晓聪笑了,他确定那咒术是自己姐姐下的,似乎也只有他姐姐才会那样的咒术。 万物皆有灵性,其中尤以狐狸、黄鼠狼、刺猬、老鼠和蛇最突出,这些动物灵性强到一定程度后,都会自然掌握魇咒术,并且特点各不相同。蛇在民间被称为柳仙或者常仙,它们的咒术很奇特,可以让人瘫痪,独此一家绝无分号。 现在到处都是人,城市里已经几乎看不见蛇,有灵性的更是可以忽略不计,那么能咒住皮宝,只能是姐姐晓兰。 “姐姐!”丁晓聪站在门外,抬头拢着手大喊了一声,话音刚落,他果然就看见了姐姐晓兰。 长街是老街,房屋都是老式建筑,屋顶是小瓦的,有飞檐,丁晓聪喊完后,飞檐下的屋梁上探出了一截蓝色的小脑袋,正是晓兰。 晓兰懒洋洋游出来,看见丁晓聪后,直接跳了下来,丁晓聪赶忙一把接住,心中大石终于落地。不过他发现,晓兰身上的蛇皮起了皴,似乎是…… “要蜕皮了!”丁晓聪吃了一惊,整整五年,姐姐一点变化都没有,到今天终于要蜕皮了,难怪最近变得这么懒。 丁晓聪看清楚姐姐的状况后,心中高兴,阴霾尽扫,这时候皮宝家大门被推开,一大群人闹哄哄涌了出来,瘫痪的皮宝被四个人抬着出了家门。 “你小子怎么还在这里?”皮宝看见丁晓聪愣了一下,随即厉声呵斥:“快特么给我滚蛋,明天早上带两千过去,要不然弄死你!” 看着被人像抬猪一般架着的皮宝,尽管对方依然凶相毕露,可这次丁晓聪却丝毫也没有惧意,都瘫了你还横什么横?一个小小的咒术就能让你生活不能自理,这么弱,我丁晓聪有什么理由需要怕你们? 一瞬间,米教授传授的那些巫术潮水般重新涌入脑海,丁晓聪看着那帮人冷冷一笑,从容回头,骑着自行车出了长街。 丁晓聪既没有去学校也没有回家,而是就这样漫无目的慢慢骑,不辩方向。到哪里不重要,他需要清净下,好好回一下当年那都快被遗忘的十天。 既然有能力保护自己,干吗不行动起来? 随着年龄的增长,再去回忆那段经历,丁晓聪感触更深,米教授当年那不经意的几个法术,现在看来,简直神乎其技,超越了凡人的想象。想要达到那种修为,非一朝一夕之功,不过现在要对付的只是几个小混混,也用不着。 骑着骑着,道路开始变得崎岖不平,丁晓聪收回心神看,自己不知不觉中竟然来到了小青山。 小青山位于城乡结合部,原来市区没扩张的时候,是这一带的坟地,后来禁止土葬,这里就变成了荒山,最近听说市里要把这儿改造成雕塑主题公园,不过还没有破土动工。 看着林木茂盛杂草丛生的荒山,丁晓聪心中一动,直接骑了进去。 进了幽静的林地后,丁晓聪放倒自行车,打开了巫眼,开始在林中漫步。 他的本意是想找到些魂魄,然后设法控制住,带回去对付那些小混混,不过他很快就失望了,这里面虽然处处可见坟茔的残骸,却干干净净,别说恶魂厉魄了,就连普通魂魄都看不见一个。 实际上他这个举动很冒险,凭他现在自身的魂力,真的有恶魂厉魄他也控制不了,搞不好还会带来危险。 虽然没找到魂魄,可他很快就另有发现,这里满地都是守宫,来回乱跑,不怎么怕人。看着脚边来回乱蹿的小守宫,丁晓聪目光渐渐由迷茫变得清亮,一个模糊的概念逐渐在心中涌现。 也许……可以这样! 丁晓聪立刻取下书包就地坐下,拿出纸笔开始写写画画,仿佛在认真做题。 他也的确是在做题,一道复杂的巫术题,就好像当初在米教授那里一样,所不同的是,那时候都是由米教授出题,他只管解,而现在他需要自己命题,并且找到答案。 一个个古怪的式子被列了出来,又一条条被否定,他的身边很快就扔满了草稿纸,那些小守宫不时停下来好奇张望。 大约一个小时过去后,丁晓聪一拍草稿纸,欢呼一声,“成了!” 经过艰苦的推算后,方案终于定了下来,并不算复杂,所以他确定,这方案绝对可行,不会有任何疏漏。 接下来,就该实施了,丁晓聪把草稿纸折好收起来,然后开始一张接着一张撕下本子上的纸,折成纸笼子,很快就在他面前堆成了一大堆。 这时候有一只胆大的小守宫爬到笼子堆上,歪着脑袋,好奇看着忙得二一添作五的丁晓聪。丁晓聪这时候正好折完最后一个笼子,和近在咫尺的小守宫对视了一眼,叹了口气,嘟囔了一声“别怪我”,然后猛然一招手,把小守宫逮住,塞进了纸笼子里。 接下来,丁晓聪仿佛变成了小兔子,在草丛中扑过来跳过去,满林子逮守宫。每抓住一只他都仔细分辨,看清公母后,分装在不同的纸笼子里。 守宫一开始不怎么怕人,很好抓,可渐渐地开始惊恐,到处乱蹿,抓捕变得越来越艰难,等终于凑够数字后,太阳都苦熬落山了,丁晓聪也累得满身臭汗。 不过想到将要实施的巫术计划,他又莫名的兴奋,要知道,他以前只限于纸上谈兵,亲自施法,这可还是第一次,并且头一次用的就将是邪巫术。 巫术在上古的时候,就有了邪巫的分类,不过只要不去无故害人,也没人约束邪巫觋,只是用邪法的巫觋成不了主流,被部落排斥,一般都是离群索居。后来正规巫法受到统治阶层持续不断的打击,几近灭绝,反倒是邪巫们还有些传承。 秦朝时,秦始皇征召天下巫觋从军,招来的基本都是邪巫,这也是他们在南方散播的都是邪法的原因,正经巫术到这时已基本失传了。 清点了下数目,丁晓聪用了一下午的时间,总计抓了三十二对守宫,这个数字足够有余。他将公母守宫分开装在了书包里,至于课本什么的,全都摞好,夹在了自行车书包架上。 现在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学习什么的,只好暂时退居二线了。 眼看天色不早,丁晓聪蹬上自行车回家,满载而归。 ------------ 第五章:少年的第一次 砰砰砰!“妈,我回来啦。” 听见门外儿子的喊声,高群提着锅铲从厨房跑出来,打开门,看都没看一眼,又慌里慌张跑了回去。锅里还炒着菜,火头正旺,她怕炒糊了。 丁晓聪探头一看,正好,连鞋都没换,一头冲进了自己房间。 他先把姐姐放回她自己的床上,然后把满书包的守宫全都倒进了书桌抽屉里,这才松了一口气。这要是被发现,可就说不清了。 喘了一会气后,外面喊饭,丁晓聪定了定神,若无其事开门走了出去。 “你的脸怎么啦?”高群一眼就看见儿子破了的鼻梁,连忙放下盘子走过来问。 “没事,呵呵……骑自行车摔得……”丁晓聪打着哈哈,这事他可不想让父母知道。 “是吗?”高群看了看,有些狐疑,又默默走回去为丁晓聪盛饭,刚盛了一勺子,她就转回头盯着儿子大声质问:“老实交代,你是不是和人打架了?!” 对于母亲高群这一套,丁晓聪太熟悉了,不就是诈人嘛?从小就用,打从十岁那年就不好使了……因此他脸不红心不跳,一边下筷子吃菜一边挥手,“哪儿能啊,我是什么人您还不知道?” 高群想了想也是,点点头继续盛饭,她对自家儿子有蜜汁自信,固执的认为丁晓聪绝对是天底下最好的孩子,并且从来不跟自己撒谎…… 丁家柱是开饭店的,每天都要到晚上九点才能关门回家,所以家里一直都是母子两人吃晚饭,吃饭的时候,丁晓聪兴奋地说起了姐姐就要蜕皮的事,高群听了也很高兴。 五年前,丁晓聪还是个小不点,如今已经成了大人了,可晓兰仍然只有二十几公分长,比蚯蚓大不了多少,为这事夫妻俩没少发愁。谁家家长不盼着孩子早点长大?不管是人还是蛇,哦……是虺。 吃完饭后,丁晓聪回屋,开始了难耐的等待,他知道母亲睡得很早,可父亲丁家柱要到九点多才会回家。更要命的是,他每次回家后都要来丁晓聪房间里坐一会,一来监督他学习,二来还要做一番思想工作。 说实话,丁家柱的“政治课”内容极其乏味,并且这么多年都没什么新意,丁晓聪早就能倒背如流了。 丁晓聪伏在桌子上,摆出复习功课的架势,静静听着外面的动静,他听见母亲收拾好了碗筷,洗了把就回屋睡觉去了。然后坚持到了九点二十,父亲准时回家,来屋子里看了下他们姐弟俩,拍了拍丁晓聪的肩膀,什么都没说,勉强笑了笑也回屋了,连澡都没洗。 丁晓聪有些奇怪,怎么一贯健谈的老爹今天这么善解人意? 丁晓聪毕竟还小,如果他有足够的经历,就会知道老爹今晚的表现明显不正常,而他现在不但不担心,反而暗自窃喜,看来马上就可以实施计划了。 又等了一会,听见外面不再有动静后,丁晓聪“噌”一下站起来,踹开椅子,拉开了桌子抽屉,开始检查那些纸笼子。还好,守宫性子极长,都活得好好的。再小的生灵也有魂魄,守宫自然不例外,而这次巫术的关键就是它们的魂魄。 接下来,他找出一个完好的塑料袋,把所有公守宫都装了进去,挤干空气,再把袋口扎死,扔在一边,任由这些守宫在袋子里挣扎,被活活闷死。 然后把赶紧找出一个空墨水瓶,放在袋子边,用粉笔围着袋子画了个圈,引出一条线,一直通到墨水瓶口。 熟石灰是中性的,公守宫死后,魂魄会自然沿着粉笔线走,最终进入墨水瓶。 有了路还不够,需要有物体来容纳这些公守宫的魂魄,最好的物质就是鲜血。丁晓聪画完线后,立刻拿起一把小刀,割破了自己的左手中指,任由鲜血流进空墨水瓶里。 这血不需要抗凝剂,带着魂魄的血是不会凝固的。 守宫生命力顽强,足足用了一刻钟才全部闷死,满满一袋子全都僵住不动。而这时丁晓聪已经放了半瓶子的血,整个左手掌都变得苍白,伤口开始凝固。 眼看公守宫的魂魄全都收好,丁晓聪连忙用盖子把墨水瓶盖死,这些魂魄被养在他的血液里,能历久不散。另外这些公守宫是被活活闷死的,异常痛苦,魂魄中已经带了一丝恶性,对人也有了侵害能力。 魂魄其实是一种很常见的东西,随时随地都可能遇到,当人走在大街上的时候,有时会莫名其妙打个寒噤,这种情况,有八成的可能就是撞了魂魄。 所谓魂魄,其实就是生物死后留下的思维信息,如果本身不具备恶性的话,是不会对活人思维产生侵害的,并且用不了多久就会消散。可一旦要是魂魄里带着恶性,那就会伤害活人,轻则让你噩梦连连,重则附体缠身,直接要了你的命,并且恶性越重可以存在的越久。 丁晓聪现在这行为,等于是在人为制造恶性魂魄,为己所用。 公守宫的魂魄恶性还不算很足,不过这不重要,它们只是巫引,真正的进攻主力是母守宫。 处理完了公守宫,接下来是个体更大的母守宫,丁晓聪又找出来个塑料袋,开始一只只往里面装。 守宫性淫,冬天冬眠的时候,会公母扣在一起,死都不分开,古代时用守宫制作守宫砂验证女子的贞洁,也是基于这一原理。 另外有兴趣的还可以做个试验,将公母守宫强行分开后,分别烧成灰,再融进两根蜡烛里,放在桌子上同时点燃,你会发现两根蜡烛的火苗会向着对方靠拢。这是因为,公母守宫的魂魄有很强的吸引力,连火苗这种实体都能影响到,而这个特性,就是丁晓聪设计这个巫术的关键。 装完了母守宫后,丁晓聪叹了一口气,手已经有些抖了,这个巫术有点残忍,他以前还从没干过,有些心虚。不过想到那帮混混的恶相,再想想自己无端遭受的羞辱,他一咬牙,猛然站起身,“干了!” 推开房门,屋子里静悄悄,爹妈应该是睡着了,丁晓聪提着一袋守宫,踮着脚尖溜进了厨房,他接下来要干的事如果被发现,准得被骂死。 拉来冰箱的冷冻抽屉,丁晓聪把东西规整了下,然后装满母守宫的袋子塞进最深处,用其他的东西遮挡起来。这一道程序很简单,把母守宫全部冻死。 冻死的魂魄会非常凶恶,并且会被封冻在死去的身体内出不来,依旧不断承受严寒之苦,会变得越来越凶,从现在到明天早上还有好几个小时,足够这些母守宫的魂魄积累恶性。 做完了这一步,暂时大功告成,丁晓聪长出一口气,这才发现身体就好像被抽了筋,软绵绵的。这么一会功夫,他就残忍的杀死了好几十条生命,并且是刻意为之,对于一个才十几岁的中学生来说,这份心理压力有点大…… 丁晓聪有气无力走进卫生间,开始洗手洗脸,冷水一激,他的脑子清醒了些。就在这时,他听见隔壁爸、妈的房间里传来窃窃私语,声音太小,听不清具体内容。 看了看手表,已经十一点了,丁晓聪有些奇怪,平常父母早就睡着了,怎么今天大半夜还在说话? 不过毕竟是自己的双亲,丁晓聪已经懂事了,自然不好偷听他们的话,于是匆匆抹了把脸,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脱衣上床睡觉。 这一夜,丁晓聪在床上辗转反侧,一直到凌晨一点才勉强睡着,并且梦魇不断。 翌日,清晨,丁晓聪起了个大早,赶在母亲之前把冰箱里的塑料袋取了出来,一大团母守宫纠缠在一起,冻得像块石头,死硬死硬的。打开巫眼看,魂魄聚在一起,颜色已经有些发黑。 丁晓聪对效果很满意,他用事先准备好的破布把大冰坨子仔细包好,保持低温,塞进了书包里,今天他书包里装的全都是这些东西,课本作业一样没带。 “妈,我上学去啦!”丁晓聪喊了一声,冲到门口开始换鞋。 出乎预料,母亲高群并没有出门送他,房间里传来有些干哑的声音,“路上慢点,好好上课啊。” “知道啦。”丁晓聪心里有些发虚,连忙跑出去带上门,这才松了一口气。 ------------ 第六章:恶魂缠身 跑到楼下,丁晓聪定了半天神,才稍稍压住了不安的心绪,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自己出手解决事情,说不紧张那是假的。不过开弓没有回头箭,已经到了这一步,没理由放弃。 狠狠为自己鼓了下劲,丁晓聪义无反顾推上自行车,蹬两步骑出了小区。 往常这时候,罗大海都在门口等他,可今天却看不见人,丁晓聪心揪了起来,真的就此不上学了吗?其实凭罗大海的成绩,考上高中一点希望都没,可就这样辍学了,丁晓聪还是有些无法接受,毕竟事情因他而起。 等了一会没见罗大海,丁晓聪无奈,一个人骑向了学校,一路上魂不守舍的,差点撞了人。 迷迷糊糊中,丁晓聪来到了昨天出事的路口,他把自行车靠在法国梧桐树下,从书包里倒出裹着冰冻母守宫的大布包,放在树下,左右打量起来。 和昨天差不多的时间,丁晓聪果然看见昨天那四个人走了过来,个个人高马大,姿态嚣张。他们看见丁晓聪老老实实站在树下,彼此坏笑着递了个眼神,一摇三晃走了过来。 看着这些人靠近,丁晓聪有生以来第一次恨不得杀人,明明自己从没得罪过他们,为什么要欺负自己?并且还提出了根本无法完成的要求。 俗话说,泥人还有三分土性,丁晓聪虽然平常挺老实的,可真要逼急了,是个兔子都咬人! 很奇怪,原本非常紧张的丁晓聪,在这四个混混逼过来的时候,反而瞬间冷静了下来。他默不作声背上空书包,把装着血的墨水瓶牢牢抓在右手里,左手按着打火机,点燃了事先放好的破布包,一切进行的有条不紊。 破布包还是丁晓聪小时候的屁帘,里面有棉花絮,遇火即燃,火苗腾起来有一尺多高,里面的母守宫尸体被瞬间解冻,封冻的魂魄立刻散了出来。没有丝毫犹豫,丁晓聪背对四人拧开墨水瓶盖,转过身就泼,那四人措不及防,被泼了个满头满脸。 这下乐子可就大了,牛逼哄哄跑来欺负小孩,却被淋了满头血,狼狈不堪。围观的人一阵哗然,许多人忍不住笑出了声,又觉得不合适,赶紧把脸绷住。 四个混混抹了把脸上的血,只见丁晓聪推着自行车玩了命的跑,比兔子都快。 混混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们万万想不到,丁晓聪竟然敢这样戏耍他们,“TMD追!” 反应过来的混混们暴怒,拔腿就追。 这些混混在这一带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个个名头都叫得响,今天吃了个憋,要是不把场子找回来,今后也别在这里混了。 可今天他们既然来了,就注定以后在这条街再也混不下去。 丁晓聪这时候已经跨上了自行车,一边蹬一边回头看,心脏狂跳,这是他有生以来头一次施展巫术,究竟有没有效,他心里一点底都没有。不过回头开巫眼看了下后,他就知道事情成了,这些混混今天全都得倒大霉。 在他的巫眼中,那些散出来的母守宫魂魄正成群扑向那些混混,蝗群一般。 魂魄是思维体,肉眼看不见,那四个混混毫无察觉,他们追着追着,突然集体抽风了一般,同时倒在地上,滚作了一团。 丁晓聪爽得简直想大喊大叫,对付你们几个小流氓,就是这么简单!那些母守宫魂魄里都带着怨气,被缠上,十天半个月都恢复不了正常,你们就慢慢折腾吧! 这下街口可就热闹了,大家伙儿全围过来看笑话,里三层外三层。只见那四个混混在地上滚了一会后,全都四脚着地爬了起来,还不停吐舌头,目光呆滞。 昨天给丁晓聪打洗脸水那位大叔装作好心蹲下去问:“几位,干嘛那这是,饿了?” 被问的混混一脸茫然,冲着那大叔吐了吐舌头,转过身抱住了一棵行道树,可着劲的往上爬,可姿势不对,怎么都爬不上去,偏偏他还锲而不舍,最后摔了个四脚朝天。 围观者一阵哄堂大笑,甭管平常有多怕这些混混,现在都搞成这样了,还怕个腿啊。老实说,混混们混的就是个形象,可现在他们还有形象吗? 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人们呼朋唤友,看这些平常耀武扬威的混混们笑话,很快就聚集了好几百,围的水泄不通。人多了胆子更大,大家伙儿此起彼伏起哄,“爬,往上爬,嘿!真上去了哎!怎么又掉下来了……” 一片欢腾中,人群外走来一个女孩,看着争先恐后往树上爬的混混们出神。 女孩约莫15、6岁,和丁晓聪差不多大,穿着红色中裤短褂,头上梳着一对双丫髻,打扮有些古怪。她的脸庞稍微有些黑,眼睛又大又亮,看上去灵动又可爱。 最特别的是,她怀里抱着一只棕黄色带黑斑的小豹子,只有普通小猫那么大。 “邪巫术?看来就是他了。”女孩自言自语,走过去拉住一位看热闹的大叔打听起来。“大叔,这里出什么事了?” 那位大叔看得正得味,喜笑颜开,闻言他连忙压低嗓音小声说:“这几个家伙太缺德,欺负个学生娃,这是糟了报应了!” 女孩眼睛一亮,连忙问:“那个学生是谁?家住在哪里?” 大叔挠了挠头,为难的说:“那个孩子我认识,丁家柱家的,他们家在哪里我不知道,不过他爸爸开了家饭店,叫《客来饭庄》,就在前面不远的路口。” “多谢。”女孩拱起双手一礼,绕过人群走向大叔所指的方向。 “这女娃子……”大叔这才反应过来,这女孩子怎么这么怪? @@@@ 丁家柱的的饭店开在东门街,门面不大,只有四张桌子,不过店里菜的味道不错,价钱也公道,再加上他这人豪爽,所以生意一向不错。 女孩抱着小豹子走进饭店的时候,里面有张桌子前围坐着四个人,正在说事,气氛有些压抑。 “小妹妹,还没到饭点。”丁家柱看见来了客人,下意识招呼道。 女孩摇了摇头,笑着说:“不打紧,我先坐着歇歇,不急着吃饭。” “哦,那你坐。”丁家柱招呼完后,摸出一根烟点上,继续默默面对着另外三人。 坐在丁家柱右手边是他的合伙人,原来一个单位的同事,对面坐着的胖子是这里的房东,另外有个穿着西装的年轻人,他不认识。 “董胖子。”丁家柱吐出一口烟,把打火机撂在桌子上,看着房东说:“这事你可不地道,我饭店刚有起色你就要收房子,这不是坑我们老哥俩吗?” 房东董胖子面露难色看了身边的年轻人一眼,摇头叹了口气,无奈地说:“老丁,这事你可不能怨我,房子已经被人买走了,我只不过是来给你打声招呼,你要真不搬,我也管不着,自然会有新房主来赶你走。” 董胖子说着说着站起身,看见那个穿西装的年轻人已经走向门外,他连忙把话说完,追着出了门。 ------------ 第七章:乱成了一锅粥 董胖子就这么跑了,明显就是不留余地。 “老丁,算了吧,这饭店我不开了,以后跟我姐夫去跑生意。”合伙人摇头叹息,拍了拍丁家柱的肩膀,起身离座也走了,屋子里只剩下丁家柱一个人发愁。 和自己的合伙人不同,丁家柱很需要这个饭店,家里刚买了房子不久,还欠着房贷,这个小饭店就是全部经济来源,一旦断了,下个月的房贷都成问题。可现在搞成这样,这饭店还怎么开的下去? 丁家柱越想越愁,却又毫无办法,心中烦恼不堪,却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忽然,丁家柱发现饭店里还有个客人,是那个有些奇怪的小女孩。他们他们谈话的时候,小女孩就静静坐着,一言不发,看上去很乖巧。 丁家柱叹了口气,拿起围裙系上,走进了厨房,“乒乒乓乓”忙活起来。 不一会功夫,丁家柱端着两个小炒送到了女孩面前的桌子上,解开围裙扔在一边,叹道:“闺女,刚才的事情你也看到了,叔叔这饭店没了,今天我不收你的钱,陪叔叔说会话就好。” 说完,丁家柱走到柜台后开了一瓶白酒,又去厨房盛了一碗饭,走回桌子边坐下,将饭放在女孩面前,自斟自饮喝起闷酒来。 “对了,丫头,你叫什么名字,打哪儿来的?听你这口音不想本地人。”喝着喝着,丁家柱问道。 女孩很大方,端起碗就吃,听见问话后回答:“我叫姜白,武当山来的。” “武当山?”丁家柱愣了,“那不是道士住的地方吗?” 少女姜白露齿一笑,道:“我跟我娘住在武当山,我娘是道士,不过我不是,这次下山是……是……” 姜白说着说着口吃起来,大眼睛“滴溜溜”一转,郑重说:“我和你家儿子是网友,来看他的。” 噗! 丁家柱刚喝进嘴里的一口酒全喷了出来,脸上五官苦的都能拧出水,“好小子啊你,难怪学习一塌糊涂,才这么点大就跟我整这些幺蛾子,回头我非得打断你的腿!” 隔空骂完了自己儿子,再看向一脸懵懂的姜白,丁家柱傻眼啦,该怎么待人家小姑娘?不管怎么说,人家小丫头可是千里……不!万里迢迢来看自家儿子的,尽管这行为他绝不能容许,可怎么也不能对人小姑娘甩脸子吧? “那个啥……你吃,我再给你加两个菜。”丁家柱找个借口溜进了厨房,他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人家姑娘。 更要命的是,孩子不懂事还好说,人家大人知道这事该怎么办?还不得把家里给闹翻了啊!本来这家就风雨飘摇,再出点事,这日子可怎么过啊?! 丁家柱躲在厨房里发愁啊,最后一合计,得赶紧把小姑娘送回去,还不能让他们家大人知道,否则日子就过不安了…… 稍倾,丁家柱端着一盘炒糊了的菜笑眯眯走出来,坐到了姜白面前,舔着脸问:“小姑娘,你家大人知道你来这里吗?” 丁家柱多希望得到否定的答案,可没成想,人家姜白小姑娘立刻重重点了下头,夹了一筷子菜,“我娘送我上火车的,她当然知道。” 丁家柱听着听着咬牙低下了头,万念俱灰。 “丁叔叔,你怎么啦?”姜白扯了扯丁家柱的袖子。 丁家柱把脸藏在桌子下面,做了好几个深呼吸,抬起头来挤出一丝干笑,说:“没事没事,叔叔就是心脏不好,你吃你的。” “呀!心脏不好可不是小事!”姜白连忙放下饭碗,绕到丁家柱身后,将手掌贴在他后心位置感应起来,安慰道:“我会点医术,帮你看看问题严不严重,唔……好像没什么事。” “唉!”丁家柱还能说什么,只得长长叹了一口气。 @@@@ 丁晓聪坐在江堤上,看着滔滔江水发呆,手里捧着半块馒头,早就冷了。 丁晓聪一直痛恨上学,可逃课还是头一次,想到同学们正在班上紧张学习,他却一个人在外面飘着,心里空落落的。 什么都没带,他自然没法去学校,可时间不到,他也不敢回家,只能在这里枯坐着。 看着一去不回头的江水,他忽然有些惶恐,那是对自己未来的恐惧。 眼看就要中考了,最关键的复习冲刺阶段,他却逃课,精力完全没法集中在学习上。对于中考他本来就没什么信心,现在就更没底了,要是考砸了该怎么办? 想到这,他叹了口气,这才意识到手里还有半个馒头,不管怎么说饭总是要吃的。只是咬一口,嘴里就好像含着沙子,一点胃口都没。 丁晓聪在外苦等不敢回家的时候,总是半夜才回家的丁家柱却早早回了家,身后还带着一个半大的小姑娘…… 高群早就知道了饭店的事,打开门看见丈夫后,没说什么,投去个安慰的眼神,然后就示意他回家。高群知道自己的丈夫不容易,这么多年起早贪黑没日没夜的忙,家里生活越过越好,还有了新房子,这都是他的功劳,现在遇到点波折,绝不能再打击他。 不想打击丈夫的高群想不到,过不了一会,她就成为了被打击的对象…… 丁家柱走进门后,连忙侧过身小声喊:“闺女,这就是咱家,进来吧。” 然后高群就看见丈夫身后还跟着一个十几岁的女孩,虽然有点黑,可浓眉大眼、皮肤光滑,生的可好了。高群喜欢孩子,经常喊丁晓聪带同学来家里玩,最好是女同学……按理说她看见姜白会很高兴,可问题就出在丁家柱的称呼上。 “闺女?咱们家!”看着娇俏可人的姜白,高群脸色瞬间变得蜡黄。 片刻后,暴怒的高群一把揪住丁家柱衣领,眼珠子瞪得浑圆,厉声大喝:“姓丁的,你说,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今天你要不给我交代清楚,我就!我就……” 等说到第三个“我就”的时候,高群终于绷不住了哭了出来,扔下丈夫跌跌撞撞跑进了儿子的卧室,“嘭”一声摔上门,抱着女儿晓兰嚎啕大哭起来。 丁家柱目瞪口呆,这才明白过来,自己失言引起误会了,赶紧哄! 他连忙跑到门边拧门把手,拧不开,里面反锁着,只好拍着门大喊:“孩他娘,不是你想的那样!” 接着丁家柱就听见屋子里高群在哭喊:“闺女,你看看你这个没良心的爸爸,这个老畜生,他害了你,又害了我啊!” “我冤枉啊我!”丁家柱也快哭了。 姜白小姑娘缩在后面捂着嘴偷笑,大眼睛忽闪忽闪的。 ------------ 第八章:缘来有你 丁家,丁家柱夫妻俩的房间内,高群正坐在床上叠衣服,神情平淡,丁家柱低头坐在旁边,满脸沉痛。 “孩他妈,你说咱该怎么办?”丁家柱小心翼翼问道。 高群把叠好的衣服码齐,不耐烦地说:“男子汉大丈夫,这点事算什么?我高群跟着你快二十年了,经历过多少风风雨雨?这点事算什么?饭店没了就没了,咱们重新来过就是。我合计好了,等儿子考上了高中,咱们就把房子租出去,租金还房贷就差不多了,咱们再在儿子学校附近租个小房子,开个小吃摊,又陪儿子读书又能赚家用。” 丁家柱点了点头,心中暖暖的满是感激,有妻如此,夫复何求啊?! 不过,真正让他闹心的却不是这件事,“孩他妈,我说的是那个小姑娘,你说这都叫什么事啊……” “哎!”高群拍了丈夫一下,凑近了神神秘秘说:“你不觉得,这是好事?” “好事?”丁家柱哆嗦了一下,茫然转头看向儿子房间。 丁晓聪的房间里,姜白坐在丁晓兰的床边,看着一动不动的晓兰出神。 说是床,其实就是一个大篾箩筐,里面有铺有盖,用的都是上好的绸缎,比丁晓聪的床还讲究。夫妻俩自觉亏待了这个女儿,现在失而复得,对她处处上心,比丁晓聪这个儿子可宝贝多了。 丁晓兰是虺,灵魂进入她的识海后,所有记忆都被抹去,她等于是重生的,按说年龄才五岁。经过五年的养育后,她终于迎来了自己的第一次蜕变,也是她生命中的第一劫,而这个劫,凭她自己很难度过去。 她的外层蛇皮已经全都脬了起来,只不过凭她的能力,很难自己蜕掉,这一点丁家人并不知道。 “我来帮你吧。”姜白看见晓兰身躯开始微微颤动,心疼的说,说完她从怀里取出一颗白色的小药丸,在晓兰头顶捻动起来。 白色的粉末纷纷而下,晓兰感觉到了什么,连忙艰难地抬起头,张开嘴巴,接住了洒下来的粉末。 小药丸捻完了,姜白拍了拍怀里的小豹子,小家伙“哇呜”轻唤一声,跳到晓兰身边,开始伸出舌头舔她的皮。豹子的舌头上生满了倒刺。舔在干皱的蛇皮上“嗞嗞”作响,蛇皮被一点点舔掉,露出里面颜色鲜艳的新皮。 姜白看着渐渐焕发了精神的晓兰,脸上露出微笑,大眼睛越来越亮。 半个小时后,一直紧闭的房门打开,姜白抱着小豹子走了出来,喊道:“丁叔叔,阿姨,我有事,得回家了啊。” 正在房间里商量事情的夫妻俩一惊,连忙出来,高群一把拉住小姑娘的手,问道:“怎么才来就要走,我家晓聪就快回来了,你不等等他?” “不了,阿姨。”姜白不动声色挣开高群的手,笑着说:“我家里真有事,得赶紧回去,以后我还会来的。” 那一瞬间高群愣住了,瘦瘦小小的姜白只是手腕一拧,她就自然捉不住,并且一点受力感都没有。 “您们在家歇着吧,不用送,我妈来接我了。”姜白对着夫妻俩打了声招呼,挥挥手自顾出了门。 丁家柱不高兴了,怎么自己老婆一点都不会做人,既然喜欢这小姑娘,怎么人家走了也不送送?不过他追到门口的时候身体一僵,又灰溜溜回来了,刚才姜白说她妈来了,他没勇气面对人家家长…… “唉!”丁家柱叹了口气,目送小姑娘的身影下楼,这两天闹得…… 丁家柱家在五楼,姜白抱着小豹子刚下到三楼,下面楼梯道传来“噔噔瞪”脚步声,姜白探头一看,上来的是个穿着校服的少年。 来的是谁?正是苦苦挨到了点的丁晓聪。 终于可以回家了,丁晓聪一身轻松,丢了一天的归属感又回来了,他现在只想回家,然后赶紧复习功课。经历过今天后,他对自己有了新的审视,学还是要好好上的,要不然干嘛啊? 上到三楼的时候,丁晓聪眼睛一亮,前面转角站着个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小姑娘,看着特顺眼。对,就是顺眼,这姑娘谈不上很漂亮,肤色还有点黑,不过五官看着特顺,尤其是那一双大眼睛,非常有灵气。 这姑娘带着一股灵气,又有一丝野性,虽然没林豆豆漂亮,可给丁晓聪的感觉却更好,说不清为什么。 擦身而过的时候,丁晓聪下意识的对人家笑了笑,奇怪的是,那姑娘毫不诧异,退后一步让开路,也对着他点头微笑。 毕竟年纪还小,除此之外俩人再无交流,就此擦肩而过,一个上楼一个小楼。 丁晓聪一口气跑到家门口,又探头看了眼楼梯道下面,已经不见了那女孩的身影,心头不知怎么有些怅然若失,然后抬起手拍门。 嘭嘭嘭,“妈,我回来啦。” 房门应声打开,丁晓聪警觉,父亲竟然也在家,夫妻俩堵着门,看看儿子,又对视一眼,神情古怪。 “你没碰见那个女孩?”高群小心翼翼问道。 丁晓聪一脸懵逼,“女孩?哪个女孩?” 丁家柱瞪着眼珠子低吼:“就你那个网友,穿着红衣服的女孩,人家从武当山跑来看你了!” “啊!”丁晓聪吓得差点跳起来,自己压根就不上网,哪来的女网友,这这这……“我下去问问。” 丁晓聪转过身又“噔噔瞪”跑下了楼,夫妻俩叹了口气,“作孽哟。” “跟你一样,是个没良心的。”高群白了丈夫一眼,转身走向丁晓聪的房间。 丁家柱不乐意了,跟在后面争辩:“我怎么没良心了,当初我是怎么追你的你都忘了?别拿我和那个臭小子比!” 高群不回头,一路偷笑着走进丁晓聪房间,她想看看晓兰怎么样了,女儿正在蜕皮,都好几天没吃没喝了。 夫妻俩走到晓兰床边一看,傻眼了,不知什么时候,晓兰已经完成了蜕皮,大了一圈,有三十公分长。最奇特的是,她的身体由原来的蓝色,变成了纯白,正在被褥里伸展身体。 高群想到了什么,连忙跑到窗前打开窗户,探出头向下望,只见丁晓聪冲出了楼道,挠着头左右张望,却找不见那个红衣女孩。这么一会功夫,大活人竟然不见了。 ------------ 第九章:旧地重游 丁晓聪终于没有找到这位神秘的姜白,不过不要紧,将来他们还会再见面的。 回到家后,这件事很快就过去了,丁晓聪没有纠缠这事,也解释不清,或者说解释清楚了爹妈也不信,他只得默默认了,好在家里也没再追究,这有点出乎他预料。 接下来,丁晓聪就投入到了疯狂的复习当中,其努力程度令人发指!五天时间,他吃饭、上厕所加上睡觉的时间,每天加起来不到6个小时,其他所有时间都是在看书做习题。这么说吧,他是每天捧着书入眠,等醒来后第一件事就是接着捧书,吃饭的时候嘴里都在念念叨叨着各种公式,跟鬼上身似得。 丁家柱夫妇俩从没见过儿子这么努力,还以为他出了什么毛病,干脆换着班陪他,寸步不离。 就这样,最后的五天过去,决定命运的时刻到了。 丁晓聪就读的二十三中考场安排在本市一中,也是最好的高中,所有应届考生的梦想。当然,对丁晓聪来说,这真的只是梦想,几乎不可能实现,几天时间不可能产生质的变化,他的目标是第二梯队那些学校,并且能考上就不错了…… 这一天,夫妻俩早早就把丁晓聪送到了一中门口,这时候学校还没开门,一家三口只好在门边等着。 这是丁晓聪的主意,他执意如此,爹妈拗不过他。 丁家柱扶着电动车,丁晓聪坐在座位上,眼睛不停来回张望,神情焦急。高群左手捧着个一次性饭盒,里面装着小笼汤包,她夹起一个,吹凉了后,再送到丁晓聪嘴边。 老实说,丁晓聪以前并不是个惯宝宝,今天情况特殊,他成了家里的小皇帝,只是当的心不安理不得。究其原因,还是因为罗大海,自从那天的事后,丁晓聪就再也没见过他。 罗大海没去上学了,也不来找丁晓聪玩,仿佛人间蒸发了一般,再也没有消息,问和他比较近的同学,也没人知道他的下落。 今天是中考的日子,丁晓聪希望无论如何都要看到他,考不考得上那都无所谓了。 时间一点点过去,一中门口的人越来越多,都是家长陪着来赴考的应届考生,丁晓聪愈发的焦急,鲜美的包子送到嘴边,他嫌碍事转过头,继续在人群里寻找。 终于到了八点整,校门打开,开始凭准考证进场,望眼欲穿的丁晓聪又坚持等到八点一刻,再也没人来,依然没看见罗大海。他知道,罗大海不会来了,才16岁的他,看来是彻底断了自己的求学路。 带着满心失落和父母的嘱托,丁晓聪迈着沉重的脚步走进了考场,接受第一次命运的测验,这一天,他永生难忘。 考试的过程不赘述,最终丁晓聪发挥的不错,考进了本市高中部第二梯队的排头兵——梅山中学。 虽然比不上本市最好的那几所学校,不过梅山中学也不差,这个成绩不光丁晓聪,就连丁家柱夫妇也非常满意。还有一点,梅山中学很大,学生总数最多,在校门外摆小吃摊的话,生意应该不坏。 终于操心完了丁晓聪的事,夫妻俩立刻投身到养家糊口的事当中。 摆个小吃摊看上去很简单,其实过程很复杂,尤其是在学校门口这个特殊的环境。由于消费对象主要是学生,各种程序审批的格外严格,一整套下来,就算顺利,没个把月也办不完。 除此之外,还有各种用具和食材的准备,可谓劳心又劳力,高群这时候再也顾不上照顾儿女,整日和丈夫在外奔波,人眼看着瘦了下来。好在丁晓聪也不小了,再加上又没有暑假作业,完全可以自己照顾自己。 自此后一直到暑假结束,丁晓聪白天就基本见不到爹妈了,照顾姐姐的任务就落在了他的肩上。好在蛇吃的很少,一顿可以保一个星期,倒也不麻烦,反倒是姐姐经常会帮助他。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没几天,另一个严重的问题出现,家里没钱了。 由于买了房子没多久,每月又要还房贷,家里本就没什么积蓄,夫妻俩这一运转起来,余钱很快就花光了。丁晓聪倒是不在乎有没有零花钱,他真正担心的还是学费,小吃摊得要等开学才能运转起来,在这之前只出不进,连学费都成了问题。 他很了解自己的父母,让他们开口去跟人借钱,比拿刀子割肉还让他们难受。丁晓聪也不小了,分析一遍家里的现状后,决定趁着这个暑假,自己去挣学费。 这个主意得到了姐姐晓兰的支持,当然,具体怎么支持的外人也没法知道。 确定了计划后,他准备偷偷实施,不让家里人知道,否则爹妈绝不会答应。 这一天,具体说是七中旬,等爹妈出门后,丁晓聪就从床上爬起来,带着姐姐离开了家,放她一个人在家丁晓聪不放心。 虽然还没成年,不过仍然有些工作他可以做,例如发传单,贴小纸条、扫二维码什么的。由于已经算是高中生,父亲给了他一部旧手机,这时候正好可以派上用场。 出了家门后,丁晓聪骑上自行车,先直奔了步行街,那里工作机会比较多。 不需要刻意去找,步行街上有许多店铺外都贴着招收暑假工的告示,一家家问就是。用暑假工有个很大的优势,那就是不用管福利,这可以节省很大一笔开支。 丁晓聪到了步行街,开始鼓起勇气一家家问了起来,他以前还从没工作过,也没有和成年人打过许多交道,这对他也是一种考验。 一家家问下来,丁晓聪倒是渐渐不再紧张了,可也失望了,用人的店家主要招收的都是女孩,说是这样更容易和客人沟通,整条街走下来,竟然没找到一家肯用他的。 这让丁晓聪措手不及,也第一次感受到了什么是职场上的性别歧视,可他又能有什么办法?不光是他,就连盘在袋子里的姐姐晓兰都无精打采了,为了方便带着姐姐,他腰上系着一个小布袋,晓兰就呆在里面。 丁晓聪毫无所得,肚子倒是走饿了,步行街上的东西太贵,他只得离开,随便找了条巷子钻进去,准备寻个苍蝇铺子吃碗面,下午换个地方继续。 在巷子里走着走着,丁晓聪疑惑起来,这个地方看上去有些眼熟,似乎曾经来过。回想了下他发觉,这里就是当年刘瞎子算命的地方,他十岁那年在这里度过了一劫。 ------------ 第十章:舍不得 当年的刘瞎子声名赫赫,不单是本市,就连附近县市的人遇到事,都会赶到这里来求助,由于人太多,排队就在所难免。据说最夸张的那一天,排队的人从刘瞎子家一直到步行街,最久的那个人足足等了七天才轮到。 有这么多往来的人,这不起眼的小巷服务业也跟着发展了起来,两旁开满了旅馆,饭店,另外还有各种花圈店、香烛店、以及帮人驱邪算命的。 在刘瞎子家门口帮人驱邪,算命还会有生意?当然有,三甲医院不缺病人,小诊所也有自己的买卖。那些总是排不上的人,如果家里的事情又不急,这些人在旁一撺掇,再立下“不灵不要钱”的赌咒,保不齐就有买卖,跟在刘瞎子身边蹭点汤喝还是没问题。 一来二去,这里就形成了“迷信”一条街,两旁摆满了各种摊位,驱邪、看相、摸骨、看风水什么都有,尽管刘瞎子已经不在了,这些人却还坚守着这片阵地。 丁晓聪在巷子里走着,不时有老头老太舔着脸拉客。 “小伙子算命不?不灵不要钱!”一个老太太笑着说,丁晓聪赶紧摇了摇头,按照米教授的说法,算命这东西极难掌握,并且还要看天赋,没天赋的人怎么学都没用,绝大多数所谓算命的纯属骗人。 不过事情也不绝对,米教授口中还真有个能看到未来的人,只不过每算一次他就会消耗大量的生命力,算了没几次就一命归西了…… 刚拒绝了算命老太太,身后陡然传来一声断喝:“不好,你有难了!” 这一声吼中气十足,犹如平地起惊雷,丁晓聪冷不丁差点被吓瘫在地上。回头看,一名脸膛通红的中年彪形大汉正严肃看着他,如临大敌。 丁晓聪心说这位什么毛病?该不会是要抢劫吧!我身上可只有五块钱…… 看见一声就镇住了这个半大孩子,红脸大汉心中得意,连忙捉住丁晓聪的手往旁边拉,小声说:“我看你印堂发暗,乌云盖顶,必然是被邪祟缠身,再不祛除,小命不保!” “你可拉倒吧!”丁晓聪一把摔开那人的手,松了口气,不是劫道的就好,至于扯的那些东西,完全就是胡说八道。 红脸大汉见丁晓聪满脸不信,梗着脖子说:“年轻人,贫道乃龙虎山天师门下,这趟下山,专为解救你而来!” “你咋对我这么好那?”丁晓聪拿言语调侃他,心说张天师就收你这么个徒弟?看来名震天下的张天师眼神有问题。 红脸大汉尴尬笑了笑,“咱俩有缘嘛,嗯……有缘!” 俩人正一攻一守较着劲,旁边传来弱弱的声音,“这位师傅,您真能驱邪?” 丁晓聪转头看,说话的是位中年妇女,瘦瘦的,穿着花衬衫,肤色黧黑,面对两人的目光,她连忙陪了个笑。 来人一看就是个普通的农妇,红脸大汉立刻没了兴趣,继续忽悠丁晓聪,“小孩子不懂事,我不怪你,这样,你爹妈在哪里?我去和他们说,他们知道轻重。” 丁晓聪有些不耐烦了,我这还饿着肚子,没空跟你瞎扯淡。 就在丁晓聪转身准备走人的时候,那个农妇又弱弱地说:“先生,您真的能驱邪?我家闺女有问题,你要是把她整好了,我就给你……1000块!” 原本准备继续攻坚丁晓聪的汉子猛然站定,转回了身。 丁晓聪身体一紧,也转回了头。 两双眼睛同时直愣愣盯着那妇人。 “说说看,你闺女什么情况。”红脸大汉立刻就扔下丁晓聪不管,走到妇女面前,眼珠子都冒绿光了。 丁晓聪这时候也走了过来,等待那妇人的下文。 整整1000块!要是归了自己,学费就不差多少了,丁晓聪根本抵不住这笔“巨款”的诱惑。不就是驱邪吗?虽然从来没亲手实践过,不过那东西咱会啊,大不了多试几次。 红脸大汉感受到了丁晓聪狼一样的目光,瞪了他一眼,不过这显然没什么用,丁晓聪根本就不搭理他。 “啧,大人说话,小孩子别听,一边去!”眼看自己吓不走人家,大汉干脆赶人。 丁晓聪眼珠一转,笑着说:“你不是要为我驱邪吗?我这就领着你去找我爸妈。” 红脸大汉简直烦透了,他挥开丁晓聪的“魔爪”,对着他的脸吹了一口气,恶狠狠道:“好了,你的邪已经祛除了,回家玩去吧。” 丁晓聪简直被他的无耻惊呆了,不过有1000块的诱惑摆在面前,他完全忘了害怕,“哼”了一声就是不走。 那个妇女似乎挺急的,说:“我那闺女一星期前去了一次水坝,回来后就发烧,然后就开始整日说胡话,连我这个当妈的都不认识了……我实在是没办法,就来城里找刘瞎子,没想到他不在了,就……” “这事包在我身上吧!”不等妇人说完,红脸大汉把胸脯拍得山响,“保证手到擒来,人不好不要钱。” “哎!”妇人大喜,对方做出了这样的保证,在她想来,肯定是有真本事的,自家闺女有救了。 其实她不知道,所谓的“不灵不要钱”,往往到最后灵不灵都要了你的钱。法师行当有真本事的没几个,不过人人都会忽悠,忽悠才是硬技能。 “大嫂子你怎么来的?”红脸大汉见事情搞定,心情大好,笑嘻嘻问。 妇人说:“我是坐公交车来的,要转三次车,我天生晕车,可遭了罪了。” “得得得,我骑车带你去吧,你给指路。”红脸汉子大大方方说,俩人一路交谈着走向了步行街方向。 丁晓聪万般不甘心,这可是整整1000块!就这么被人家抢走了……说到底还是怨自己不会忽悠。 这事情说起来也不能怪丁晓聪,他毕竟还小,而忽悠人这种事和阅历有关,他没那个火候,学都学不来。何况妇人从头至尾就没看过他一眼,显然也不会信任他这个男孩。 看着越走越远的两人,丁晓聪无奈,只得准备按照原计划,填饱了肚子继续找工作。刚转过身,他想到了什么,眼睛一亮,朝着那两人拔腿就追。 他想到,那个男人似乎没什么本事,假如他“整”不好人家姑娘,自己不是还有机会接着整? ------------ 第十一章:死皮赖脸缠着你 事情巧了,丁晓聪追上那俩人的时候,红脸汉子正在推他的那部电动车,就在丁晓聪自行车旁边不远。 丁晓聪连忙推出自己的车,跨上去等着,他不知妇人家在哪里,也不好问,估计问了人家也不会搭理他。 那个红脸汉子狠狠瞪着丁晓聪,想用气势把他吓走,不过丁晓聪这时候王八吃秤砣,那叫铁了心了,眼神攻击完全没用,估计掏出刀子都未必能赶得走他。 “师傅,您怎么还不走啊?”坐在电动车后座的妇人疑惑催促,红脸汉子无奈,带着大电门走了。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他总觉得丁晓聪这孩子有问题,那眼神……特别是眉心里那条竖立的疤痕,看上去鬼里鬼气的。另外丁晓聪的举止也很可疑,可别不是抢生意的吧?他心里担忧起来。 大汉感觉很灵,丁晓聪今天就是去搞事情的! 汉子在妇人的指点下,开向了城南方向,一路电门到底,想要甩掉丁晓聪,否则他总觉得不踏实。丁晓聪今天跟他卯上了,拼命蹬,在大太阳下满头大汗,咬紧牙关就是不掉链子,电动车竟然甩不掉他。 其实电动车肯定比自行车快,不过那是单人的情况下,带着个人可就不行了。红脸汉子又气又恼,却毫无办法,总不能把主家给撇下吧? 俩人出了市区后干脆就较上了劲,在省道上你追我赶展开了比赛,吓得妇人惊呼不断。 追着追着,丁晓聪心里暗暗叫苦,现在已经骑到了远郊,时间是下午三点,再往前骑,路他都不认识了。他长这么大还很少在外过夜,一个人走这么远更是第一次,心里越来越虚,不过已经到了这一步,这时候再回头,他是万万不甘。 从中午一直骑到下午五点,饿着肚子的丁晓聪开始冒虚汗了,不过他依然在坚持着。好在这时候那汉子骑着电动车也慢了下来,不是他心疼丁晓聪,他的电动车快没电了…… “嘿,你这孩子,天都快黑了,还不快回家去!”红脸汉子对着丁晓聪高喊,那个妇人这才意识到丁晓聪是追着自己的,一脸惊愕。 丁晓聪这时候一阵阵发虚,咬牙坚持着,没力气、也不想搭理他们。 好在就要到了,电动车下了省道,拐进了一条村道,前方是连绵起伏的丘陵山地,山脚下有一片粉墙黛瓦的村落,妇人说,那里就是她的家。 丁晓聪松了一口气,他从早上到现在水米未进,在大热天骑了半天的自行车,再不到,他就得虚脱了。 “伢子,你跟着我们干什么啊?”那妇人终于忍不住问道。 就要到目的地了,丁晓聪放松了些,勉强笑着回答:“我是法师,去给你家女儿瞧毛病的。” “法师?你?”妇人傻眼了,还从没见过这么年轻的法师,而且丁晓聪的穿着打扮就是个学生,半分江湖气都没,这样的男孩子能是法师? 红脸汉子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哎呀,就你还法师?法师!” 红脸汉子笑着笑着脸色陡然一变,怒斥:“待会你给我一边待着,别捣乱,出了问题我饶不了你!” 他毕竟是走江湖的,有没有本事且不说,经验还是有的,不管怎么说,丁晓聪既然表明了身份,那就是他的竞争对手,是对手就必须要打压!否则一旦被人比下去,以后这碗饭他就没法吃了。 所谓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法师办不成事不丢人,就怕自己办不成结果却让别人办成了,那就是赤裸裸的打脸砸招牌。说白了就是我办成了更好,办不成也不能让你办,这算是不成文的行规。 从这个角度来说,丁晓聪的举止是犯了行规的,也难怪红脸汉子恼羞成怒。请法师从来都是一次只请一位,假如有两个人杠上了,那就当场斗法分高低,谁赢了谁去办事,丁晓聪这样死皮赖脸跟着,放在早年就得引起武斗了。 不过这也和丁晓聪年龄小有关,否则指不定还是得打起来。 妇人在后座上看着一大一小两个男人吵架,莫名其妙,这些行规她可不懂,不过看见丁晓聪发白的脸色,她还是挺心疼的,不停喊着,“伢子,你慢点骑,别累坏了。” 吵着吵着,两辆车骑进了村,村口第一家就是。 妇人家房子不大,有些旧,不过收拾的很干净,家里只有一位大婶看着,看见她们回来松了一口气。后来丁晓聪通过谈话才知道,这家丈夫早年上山伐树的时候出了事,家里只剩下了他们母女俩。 帮着看家的大婶是隔壁家的,已经做好了饭,等他们回来后,立刻就摆开了酒桌。 菜都是山里的野味,没什么很精致的烹调手法,不过闻起来很香,还摆上了一瓶烧酒。红脸汉子满意地看了眼酒桌,表示先去看看人,等了解了情况再吃酒。 丁晓聪这时候已经豁出去了,他匆匆忙忙喝了口凉水,赶紧跟在三个大人后面也进了人家里屋。 里屋摆着一张古旧的拔步床,看上去有些年头了,床上躺着一位和他年纪差不过大的女孩,被用麻绳捆了个结结实实,目光呆滞看着床顶,一动不动。这姑娘长得还不错,就是脸上笼罩着一层青气,看上去有点阴森森的。 看见这架势,丁晓聪发现事情比他想象的还要严重,被这样捆着,说明有暴力倾向,而达到这种程度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神经病,要么就是被冤魂厉魄附身,哪一样都有点棘手。 一般人所谓的撞邪,其实分成很多种,最常见的就是受了惊吓,灵魂移位,这个很好处理。灵魂移位就好比关节脱臼,会引发躯体活动不便外加低烧的症状,收一下惊吓再把灵魂安抚归位就没事了。 稍微严重点,是中了山精狐怪的魇咒术,其实就是催眠术,会出现各种不寻常的症状,这一类处理起来要麻烦很多,不过也不算太难,毕竟魇咒都没有主观能动性,做好方案慢慢来就是了。 而被冤魂厉魄附身,那就完全是另一个概念了,附身的魂魄会干扰到人的灵魂,完全改变人的行为模式,说白了她就不再是自己了,做出什么事来都有可能,并且会和法师对抗。 丁晓聪往前挤了挤,准备打开巫眼仔细观察下,可还不等他站稳,就被红脸汉子反手一把挥开。 “滚开!别碍手碍脚的。”红脸汉子把丁晓聪推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吹胡子瞪眼大喝,然后转过身,伸出手去翻那姑娘的眼皮。 丁晓聪气呼呼从地上坐起来,拍拍屁股上的灰,强忍着怒火没有再上前,他怕真的会挨揍……看见红脸汉子的举动,他发现这人还是有点本事的,至少知道得透过眼睛看灵魂,所谓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这话可不是形容词。 三人的注视中,汉子的手落在姑娘眼皮上,轻轻向上一翻。谁料到还不等他看见什么,那姑娘猛然抬头,张嘴露出两排白森森的小米牙,对着他手指就咬了下去! ------------ 第十二章:难解的题 那姑娘原本躺着犹如泥塑木雕,这一下变化太快,红脸汉子措不及防,被咬了个正着,当时只听一声惨叫——“嗷……!” 红脸变成了猪肝色。 两个妇女顿时慌了,尖叫着扑上去,抓着红脸汉子的胳膊往外拔,哭喊着,“芸香,你快松手啊!” 丁晓聪捂着嘴在旁边看着,不捂不行,会笑出声来。 尽管丁晓聪还从没有过亲手驱邪的经历,可他的理论基础太高了,那可是米教授亲传,和他比起来,这个汉子根本就连二把刀都算不上。以前没经验,丁晓聪的感受不直观,现在比较下,要是米教授在这里,恐怕真的吹一口气就能把事情解决了。 三个人大喊大叫,同时发力,终于把手指给拽了出来,滚了一地。那汉子坐在地上抬起手一看,已经被咬破了皮,鲜血直流。 芸香她娘连忙不住作揖道歉,“师傅,您的手没事吧?” 红脸汉子打落牙齿只能往肚里咽,要说有事吧,就等于承认自己没本事,还没开始就受了伤,这里他就没脸待下去了。于是他趁人不注意,把手揣兜里使劲擦了擦,尽管疼得直咧嘴,依然摆出扭曲的笑脸,满不在乎说:“没事没事,小小邪魔岂能伤到我老人家。” “哦……没事就好,咱们先去吃酒吧。”芸香她娘面色有异,傻子都看得出来汉子被咬得不轻,不过这事看破不说破,给人家留了面子,也省了自家的麻烦。 两个妇女扶着汉子起身,一起出了房间,三个人都很惶恐,没人注意到丁晓聪的存在。 看见他们都走了,丁晓聪连忙走到床前,仔细观察起芸香来。 芸香从肩膀到腰被捆得严严实实,好像个大号蚕蛹,只有两腿和脖子以上露在外面,嘴角带血,冷冷与丁晓聪对视。看见这双眼睛,丁晓聪打了个寒噤,浑身发麻,这根本就不是正常人的眼神。 往事浮上心头,丁晓聪想起来米教授当初说过的一句话,“恐惧来源于未知,如果你懂得是怎么回事,就不应该害怕,如果你害怕了,那就设法弄懂是怎么回事。” 那么,这个芸香究竟又是怎么回事? 丁晓聪试着开巫眼看了下,他失望了,在他的巫眼中,女孩的灵魂呈现灰色,并不清晰,这和她的身体状况有关。丁晓聪修为尚浅,眼力不够,看不出什么来,同时也说明这女孩的问题比较严重。 丁晓聪很快就忘了害怕,仔细分析起来。 与他刚才的初步分析没差别,从芸香的症状来看,有可能是精神病发作,这是最坏的状况。所谓“灵魂”,其实就是人的思维,其复杂程度超过了最精密的超级电脑,一旦出现了紊乱,只怕得米教授那等人物才有能力修复。 略过这种可能不谈,根本就没法解决,丁晓聪没办法联系到米教授,那么下一种可能,就是被魂魄附身。 思维这东西,无论死或者没死,都有可能离开身体,以信息的方式存在。当这种信息强大到一定程度后,就有能力影响活物的思维,带来诸多后果。 魂魄其实很多,可是能直接附身活人灵魂的少之又少,必须是恶念足够的恶魂厉魄,否则的话,会在争夺战中被人的灵魂消灭掉。现在芸香的状况,如果真的是被附身,那影响她的魂魄必然相当凶恶。 关于这个,丁晓聪到不是很怕,毕竟他虽然不强大,可有种种手段可以利用,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怎么把这东西给弄出来。附身的魂魄和原主人的灵魂纠缠在识海中,往往结合的很紧密,就好像病毒附着在DNA上一样,用强的话,只会连主体带附身的恶魂一起杀死,结果就是得到个植物人。 正在苦思冥想,外间传来呼喊:“小师傅,你也来吃饭吧。” 转头看,是芸香她娘,丁晓聪毕竟是个半大孩子,一路从城里跟到这里,总不能连饭都不给人家吃吧。 恰芸香娘喊的时候,丁晓聪突然想到了什么,眼睛一亮,有灵光在脑海中划过,不过不太具体。 “哎,谢谢阿姨。”丁晓聪客客气气答应了一声,一边思考一边往外走。 “这孩子,晚上不回家,你家大人该着急了。”芸香娘心疼的摸了摸丁晓聪脑门,他猛然抬头,这才惊觉天已经黑了! 丁晓聪心里暗暗叫苦,事先想得太简单了,晚上不回家,爹妈肯定不会答应。 正琢磨着,口袋里传来铃声,手机响了,他掏出来一看,欲哭无泪,是他老爹打来了…… 不管怎么说,电话还是要接的,他一边想着措辞,一边接通电话凑在了耳边,电话那头传来父亲丁家柱的声音,“小葱,你在哪里?怎么到现在还没回家,你姐姐怎么样?” “我在大海家呐,姐姐跟我在一起,今晚上搞不好就不回去了,他留我在他家玩。”丁晓聪只得撒谎,同时思考着该怎么圆谎,其实罗大海家他这几天去过两次,家里一直没人。 出乎他预料,一贯严格的丁家柱并没有追问,听见丁晓聪的解释后,语气平缓说:“玩就玩吧,前一段挺辛苦的,散散心也好,明天回来前打我电话,我去接你。” 说完丁家柱就急匆匆挂了电话,丁晓聪愣了,这是怎么回事?父亲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说话了? 不过他现在正在琢磨一道难题,也没往心里去,接过芸香娘递过来的一大碗饭,道了声“谢”,坐在靠墙角的小板凳上默默吃了起来。刚才他似乎想到了什么,可那点灵感始终窜来窜去,怎么也抓不住,饭都吃不出味道来。 听说芸香家请了法师驱邪,村子里人渐渐聚拢了过来,很快屋子里就站满了人,外面还有很多看热闹,彼此小声议论。众目焦点的红脸汉子丝毫不怯场,反而愈加兴奋,边喝酒边口若悬河吹牛。在他的口中,他西至昆仑,东到东海,北上北极南下南洋,到过无数地方,斗败过数不清的妖魔鬼怪。 围观者一阵阵惊叹,丁晓聪被打断思绪,心里老大不高兴,心说就你那点本事,还未必比得上我,等会看你怎么驱。 丁晓聪念头刚转完,红脸汉子可能喝的有点高,拔高嗓门大喝:“我红花大仙走南闯北,还从来不知道‘怕’字怎么写!” 听见“红花大仙”喷出这个“怕”字,丁晓东犹如被雷劈中一般,眼睛立刻瞪得老大,他脑海中一直抓不住的那点灵光,被这个字拍在了地上——有办法了! ------------ 第十三章:我来整 想到了主意,丁晓聪心头大定,一边吃饭一边琢磨起具体的实施方案,就在这时,红花大仙酒足饭饱了。 说起来,这个人也是有点本事的,并非寻常完全蒙事骗人的主,这从他的举止就可以看出来。完全没本事的人,看见这情况,一般骗一顿吃喝后就该借尿遁跑路了,他却气定神闲,开始做施法的准备工作,看架势是准备真干了。 红花大仙随身携带着一个红布挎包,他吩咐主家把酒桌撤了后,从包里取出一沓黄表纸,又取出毛笔和砚台,摊开后撒了些红色粉末,开始研磨起来。丁晓聪看得眼睛一亮,这人要画符,用的是丹砂,果然是道家手段。 丹砂又称朱砂、辰州砂,这东西在自然界中阳气极盛,达到了阳毒的程度,用来对付阴魂的确是好东西,如果再辅佐以阵法,效果更佳。 丹砂很快被研磨好,色红如血,红花大仙用毛笔蘸饱后,开始笔走龙蛇画符。旁人看不见,可丁晓聪开巫眼后看得清清楚楚,屋子里立刻阳气大盛。 道家的手段丁晓聪不懂,不过效果看得见,还是很不错的。 红花大仙手速极快,不一会功夫,一沓符画好,他抄起来往手心里一拢,再松开,十几张符犹如扑克牌,整整齐齐摊开,围观群众立刻大喊一声,“好!” 这一手,玩得实在漂亮。 红花大仙愈发的意气风发,一挥手,径自跨进了芸香的房间,开始贴符。 贴符的位置其实很简单——气流交换的地方,无非是门窗、天窗之类。他先在门上贴了三道符,然后是窗台,这些地方封住后,屋子里的阳气会越来越浓,阴魂也会越来越难受。 “各位乡亲帮个忙,年轻力壮的小伙子请进来,其他老弱妇孺待在外面候着。”红花大仙朗声道。 丁晓聪当然属于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他连忙跟了进去,手里还捧着饭碗,边看热闹边吃。村民们没人认识他,不过现场紧张,也没人注意到他。 村民们对红花大仙很服,立刻按照他的吩咐,老弱妇孺全都退出去,房门被紧紧关上。 年轻力壮的小伙子阳气重,这又为屋子里的阳气加了码,门窗关好后,阳气越来越浓,很快就算是普通人,都会感觉有点燥热。 这时再看床上捆着的芸香小姑娘,自打符咒贴住后,她的表情就开始有些狰狞,喉咙里不停发出“赫赫”的威胁声,犹如感受到危险的野兽,随着阳气变浓,面部表情也越来越疯狂。看见这表现,丁晓聪心头大石落地,这位姑娘铁定是阴魂附体。 丁晓聪缩在人群后面,他看见红花大仙后脖颈肌肉微不可查抽了下,这是内心紧张的表现。看来,事情棘手,他有些把握不足了。 眼看这样作用不大,事主的魂魄依然没有松动,红花大仙有些急眼了,这要是搞不定,自己的招牌就算砸了,情急之下,他做出了一个出乎丁晓聪预料的举动。 只见红花大仙手里摊开最后一张符箓,一个箭步跨到窗前,抬起手,竟然直接要将符箓贴在芸香额头上。看见这举动丁晓聪吓了一跳,心中暗呼糟糕,这什么红花大仙到底是个绣花枕头。 有些事情,远远不像表面看起来那样简单,想用阳气把阴魂逼出来,那得是在人家服气的情况下,如果不服的话,单纯的增加阳气作用不大。更要命的是,发疯的阴魂会转而攻击事主灵魂,一旦造成不可逆的损伤,就算将来赶走了,事主不疯也傻。 “住手!”丁晓聪急得大喊一声,冲出人群想要阻止。 不过没必要了,一直躺在床上不动的芸香猛然发力,双腿一蹬,腰身一弓,一头撞在了红花大仙小肚子上。这红花大仙身高有一米八,长得很壮实,可却仍然扛不住这股怪力,符箓贴了个空,被撞得向后一仰,摔了个四脚朝天。 撞倒了人后,芸香在床上猛地翻了个身,一口咬住那张符纸,竟然吞了下去。 吃了符箓后,芸香犹如吞了炭,整个人都处于癫狂状态,她挣扎着滚下床,面目疯狂往红花大仙身边拱,不停撕心裂肺大喊:“死!都给我死!” 红花大仙魂飞魄散,坐在地上往后蹭了蹭,爬起来转身就跑,慌不择路,一头撞在了房门上,差点把自己碰晕了过去。 这下屋子里炸开了锅,一屋大小伙子拉开门撒腿就跑,里面只剩下了丁晓聪一个人。 芸香娘拨开人群,看见这一幕,急得跺着脚大哭:“这是闹哪样啊?我家闺女原来没这么疯啊,怎么反倒治坏了。” 芸香现在的确够疯的,她在地上拼命对着丁晓聪翻滚,张着嘴准备咬人,粗麻绳被她绷得不断发出“咯吱”声,竟然好像要断了! 这间屋子地面是青砖的,很毛糙,芸香在地上拱着,脸蛋已经被擦伤一大片,触目惊心。 “师傅,您快帮帮我啊!”芸香娘转头大喊,现在她闺女一副见什么咬什么的架势,看上去已经彻底疯了,她也不敢轻易上去扶。 红花大仙一脸狼狈,瑟缩在人群后,吞吞吐吐说:“你家闺女身上的东西太恶了,我也,我也……” “我把你家闺女整好吧。”丁晓聪一看时机正好,匆匆扒完了最后一口饭,含糊不清说。 “你?”芸香娘愣住了,这才反应过来,自己今天进城请来了两位法师,除了牛逼哄哄的红花大仙,还有一位看上去不起眼的半大孩子——丁晓聪。 “你要真的整好了我家闺女,钱就归你……人嫁给你都成!”芸香娘急坏了,口无遮拦,什么话都往外出溜,不过现在气氛紧张,也没人笑话他。 丁晓聪差点让最后一口饭噎死,怎么最近总遇上这样的事? 丁晓聪把饭碗递给芸香娘,把她往门外推,“你先出去,这里的事情你别管了。” 推着推着,毫无预兆,丁晓聪突然转身扑向在地上拱的芸香,口中发出“哇呜”一声震耳欲聋的大吼。芸香一直摆出一副疯魔的架势要咬人,冷不丁被丁晓聪这么一扑,吓得打了个哆嗦,向后缩了缩。 不光是芸香,丁晓聪这一下突如其来,嗓门又特别大,满屋子人都被他吓了一跳。 看见芸香露出害怕的神情,丁晓聪心里一松,有门! ------------ 第十四章:吓魂 当年上课的时候,米教授讲过很多基础理论,丁晓聪听过后没太往心里去,主要是那些理论太新奇了。不过现在,那些理论又被从记忆中一点点翻了出来。 人的思维和身躯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想要硬凭着魂魄的力量将正主挤走,不是没有可能,只是很难很难,除非双方力量相差太悬殊了。一般情况下,魂魄要想附身,必须先得动摇活人的灵魂,然后才能乘隙而入,而这个动摇的方法,最常见的就是……吓唬! 魂魄会先利用自身的信息干扰人的思维,一点点恐吓、渗透,等到人被吓得灵魂不稳的时候,它就能下手了。有些极端的例子里,甚至有人被吓得魂飞魄散,一命呜呼,这算是用力过猛。 魂魄的思维与人不同,不是连续的,而是断断续续,当他入主人体后,就会把自己当成活人。这种状况下要想动摇它,丁晓聪想出的法子就是反过来吓唬,连哄带吓,只要让魂魄离了位,就很容易把它撬出来。 总而言之,人和阴魂就是互相吓唬,谁被吓趴下谁就输,这道理放在哪儿都有效,诸位要是遇见了不妨试试。 丁晓聪刚才冷不丁把那个附身的魂魄吓了一跳,看见有效果,他就知道有戏,这玩意也不经吓。 “这位小师傅,你在干什么?”芸香娘心惊肉跳,弱弱地问。 丁晓聪这时候心里已经有数了,信心大增,笑着对芸香娘说:“阿姨,你甭管我怎么整,反正把您女儿整好就行,您也别在这里看,我需要一些东西,立刻去帮我找……哇呜!” 说着说着毫无预兆,丁晓聪又突然对着芸香吼了一声,那姑娘躺在地上,脸上刚露出凶相,被丁晓聪这么一吓,尖叫一声往后蹭了蹭。这一惊一乍的,换了谁都害怕。 芸香娘被丁晓聪吓得向后一跳,哆哆嗦嗦快哭了,“这是要吓死人那?” “对!我就是要吓它。”丁晓聪这时候已经完全放松了下来,事情比他想象的还要顺利,“你去帮我找一碗清水,一个生鸡蛋,一跟筷子,一筒米,外加两个小镜子和一根橡皮筋。” 丁晓聪报出来一长串物件,所有人听傻眼了,这是要驱邪还是过家家? “这……”芸香娘简直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法师驱邪许多人都见过,没见过也听说过,无非是符箓、咒语、桃木剑什么的,法力高深的也许能单凭法术就把邪魔给降服,还从没听说过用那些玩意的。 这种事情解释是解释不清楚的,丁晓聪索性把芸香娘往屋外推,“您就放心吧,整不好你闺女,我把自己赔给你们家,快去准备东西吧,我急用。” 这个赔偿简直瞎胡闹,可芸香娘一听,松了口气,深深看了丁晓聪一眼,居然没再说什么,不用他推就自主走出了门,还顺手把房门带上。 丁晓聪打了个哆嗦,那眼神……什么意思? 转回头,芸香已经靠着床坐了起来,一脸警惕盯着丁晓聪。 “干活吧。”丁晓聪抛开那些有的没的杂念,准备先把事情办好再说。 接下来的行为,可以说是施法,也可以说是胡闹,反正有效就行,这算是丁晓聪有生以来第一次正正式式办事情。 上次用守宫魂魄对付混混,严格来说,只能算是“术”,而这一次,多多少少有法的成分在里面,这一刻,他终于算的上是一位小法师了。 丁晓聪整理了下思绪,摆出他自认非常亲和的笑容,走向了缩在床边的芸香。 “对不起啊,刚才我不是故意的。”丁晓聪满含歉意,扶住了芸香的一条胳膊,柔声说:“地上凉,我扶你去床上躺着。” 屋外面传来一阵小声骚动,丁晓聪知道那些好事者在门缝里偷看,他就当没发现。 被丁晓聪扶住后,芸香有些紧张,一直直勾勾盯着他的脸,刚才的凶相一点都看不到,外面的人啧啧称奇。 眼看就要把芸香扶上床的时候,谁都没料到,丁晓聪温和的脸勃然色变,暴喝一声松开手,芸香姿态不稳,直挺挺倒了下去。 “啊!”一直凶狠的芸香终于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重重摔在了地上,疼倒是不算很疼,纯属吓得。 “啊!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丁晓聪慌了手脚,赶紧把芸香又给扶起来,连声道歉。这时候再看,人家姑娘已经被吓哭了,一抽一抽的…… 这回丁晓聪终于把芸香放在了床上,推心置腹安慰:“没事了没事了,不要害怕啊……” 芸香显然已经不信任丁晓聪了,使劲往拔步床里面蹭,靠在最里面,眼睛死死盯着他,一瞬不瞬。 “唉……你怎么就不相信我那?我真不是坏人。”丁晓聪痛心疾首,“我还给你带来了好东西,你一定会喜欢的。” 丁晓聪一边说,一边抓住床头柜上那把剪刀,陡然色变,抡起剪刀刃,对着芸香的眉心扎了过去。这一下依然毫无预兆,说翻脸就翻脸,利刃转瞬就到了眼前,直刺芸香的灵魂。 可怜的小姑娘终于被吓坏了,闭着眼睛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救命啊!” “不要!”屋外传来一声哭喊,房门被推开,芸香娘拎着个篮子冲了进来,脸都吓得煞白了。刚才丁晓聪的眼神简直比厉鬼都凶,任谁都以为他会下杀手。 “这男孩该不会是个疯子吧?”这样的念头,几乎同时在所有人心中响起。 红花大仙还不甘心离开,在人缝里看着,似乎看出了些门道,更多的则是不解。 当然没有扎下去,那样丁晓聪不就真成疯子了嘛,剪刀在距离芸香眉心一寸的地方停住,丁晓聪收回手,心里打起鼓来,都吓成这样了,怎么那个魂魄还不动摇? 事情比丁晓聪预想的要棘手,最后的大招都使出来了,依然达不到目的,下面就没戏唱了啊。再继续下去,那个魂魄必然会越来越定,等麻木了,反客为主吓自己都说不定。 更严重的问题是,芸香娘不答应了,她气得脸色铁青,提着篮子走过来,看架势准备要赶丁晓聪走。 就在这时,丁晓聪腰间的袋子蠕动,姐姐丁晓兰从袋口游出来,吐着猩红的信子看了眼走过来的芸香娘。 气呼呼的芸香娘看见丁晓聪身上居然游出来一条白蛇,脸色一变,下意识停住了脚步。 ------------ 第十五章:妙到颠毫 白色的蛇极其罕见,像晓兰这样莹白如雪的世上可能根本就没有,再加上她还有猩红的双目和蛇信,在场还从来没人见过,芸香娘冷不丁被吓住了。 “啊!不要啊!不要过来!”耳畔传来撕心裂肺的尖叫,芸香再一次疯了般挣扎起来,拼命往后挪,手脚胡乱拍打着拔步床“嘭嘭”作响,似是怕极了晓兰。 丁晓聪心中一动,这才想起来,姐姐是一条虺,能吞噬魂魄,任你多凶的恶魂,被她吞下去后,都会被彻底抹掉记忆,就等于是消亡了。世上没有不怕死的人,同样也没有不怕死的魂魄,缠着芸香的魂魄应该是出于本能感受到了死亡的威胁,害怕的失态了。 这真是天无绝人之路!丁晓聪得意的笑了起来,有姐姐在,什么魂魄都坐不稳,刚才怎么没想到? “阿姨,我在设法把缠着芸香的东西给吓出来,您放宽心。”丁晓聪得空向芸香娘解释。 芸香娘傻眼了,从来只听说过鬼吓人,人吓鬼……这还是头一次听说。 晓兰看见芸香后,立刻就来了兴趣,她同样能看见缠着芸香的恶魂厉魄,甚至远比丁晓聪看得清楚。她丝毫不理会芸香有多害怕,慢悠悠游到凉席上,吞吐着蛇信,逼近已经吓得要发疯的小姑娘。 “啊……啊!”撕心裂肺的惨叫声冲出屋子,在山村里回荡,全村都能听得见,在这黑夜里格外瘆人。芸香浑身皮肤都被吓得发青,剧烈颤抖,涕泪横流,闭着眼睛不敢看晓兰,可又不敢不看,每次睁开瞄一眼,就叫的更凄厉。 外屋里这时已经挤满了人,窗户上也扒满了,都是看热闹的,这时没一个人说话,全都看着床,噤若寒蝉。 芸香娘看得受不了了,哭哭啼啼问:“小师傅,这样下去,不会把我闺女吓坏吧?” 看她那架势,要不是害怕,恐怕早就冲上去救她女儿了。 其实丁晓聪也怪不忍的,他从没想过,人竟然会被吓成这样,太可怕了……不过利害他分得清,这时候绝不能有妇人之仁,相反,还得加把劲! “东西都准备好了?”丁晓聪估计就快了,问芸香她娘。 芸香娘悚然一惊,忙不迭点头,将手中的篮子递过去,“都在这里面那……” 丁晓聪接过篮子,果然东西都在,他赶紧将篮子里的东西一样样拿出来,在凉席上放好备用。 再看床里,晓兰已经欺到了芸香面前,距离她的脸只有两寸,通红的眼睛直勾勾盯着她的眉心,那里是灵魂所在的地方。芸香嗓子已经彻底哑了,依旧声嘶力竭大叫,不停摇晃着脑袋,想躲开晓兰的凝视,只可惜完全没用。 终于,芸香一口气没接上来,喉咙里“咕”的一声,白眼珠一翻,倒在了床上,她被活生生吓昏了过去。 “成了!”丁晓聪松了一口气,连忙挥开准备上去扶女儿的芸香娘,抓住芸香一只手,用力扯了过来。与此同时,屋外的人也受不了了,“呼啦啦”冲进来一大群,想要帮芸香。 “关键时刻,不许打扰!”丁晓聪也急眼了,厉声大喝,这时候假如被打断,可就前功尽弃了。 吼完,他一把抓住床头柜上的剪刀,三下五去二把捆着芸香的绳子剪断,捉住她右手食指,用力拉到了碗上方。 被丁晓聪这么一吼,村民们面面相觑,齐刷刷停住,全都把目光落在了芸香娘身上。 芸香娘左右看了看,往地上一瘫,拍着腿嚎啕大哭起来,“我那苦命的……女儿啊!” 芸香娘不知道该怎么办了,阻止丁晓聪吧,她怕事情会变得更严重,女儿就完了,不阻止吧,女儿被人家整成这样,当娘的怎么看的下去哟! 耳畔是芸香娘的哭喊声,丁晓聪被吵得五心烦躁,可也不好再去呵斥人家,只得努力平复住心绪,对着芸香的食指,一剪刀戳了下去,鲜血立刻流了出来。 “这是什么妖法?!”耳畔又传来厉声大喝,丁晓聪瞄了一眼,这回搞事情的是红花大仙。 这家伙大概是不服气,人家娘都不阻止,他却站在床边呵斥,看架势竟然有动手的意思。 不等丁晓聪有什么举动,姐姐晓兰猛然转头,对着红花大仙“嘶”了一声,亮出嘴里的两根尖牙,红花大仙连忙转身钻回了人群中,嘴里嘟嘟囔囔,再也不敢站出来。 丁晓聪人生中从没挑过这么重的担子,他很紧张,注意力也很集中,刚才红花大仙说什么他根本就没听清,所有心思都在那一碗水上。 血液是灵魂的最好容器,血流出来,就等于为魂魄搭了一条通道,那个已经被吓离了位的恶魂厉魄开始沿着血流向伤口移动。 如果想就这样等待附身的魂魄流出来,也不是不可以,只是到那时芸香的小命恐怕也不保,看清那个魂魄开始流动后,丁晓聪顺手抓起生鸡蛋扔进了碗里。 鸡蛋刚一进水,那个魂魄立刻察觉到,转眼就从伤口蹿出来,扑向水里的鸡蛋。魂魄本能的不喜欢暴露在外面,鸡蛋看上去不起眼,却是个完整的生命体,又没有思想,对它有极大的吸引力。 由于魂魄扑的太猛,碗里的血水被带得旋转了起来,那颗鸡蛋转了一圈后,晃晃悠悠竟然竖在了水中。 看见这诡异的一幕,房间里一片哗然,今天可开了眼了。包括芸香娘在内,所有人屏息凝气,瞪大眼睛看着丁晓聪这个半大孩子忙活。 其实道理很简单,魂魄直接钻进了鸡蛋的胚芽,然后带着胚芽向下沉,脚重头轻,自然而然就站起来了。 终于把恶魂厉魄引进了鸡蛋里,丁晓聪连忙抬起芸香的手,在嘴里嘬了下,然后扔到一边,抓起那根筷子,从上到下扎进了竖立的鸡蛋里。他操作的时候,姐姐晓兰盘在碗的另一边,昂头静静看着,神态安详。 扎穿鸡蛋后,丁晓聪脑门上已经全是汗,他顾不得擦一下,手下不停,立刻把筷子翻转过来,倒着又插进了装满血水的碗里,等蛋清流下来后,再一次松开了手。 丁晓聪刚松开手,屋子里炸了锅,所有人异口同声发出了惊呼,只见那根穿着鸡蛋的筷子,大头朝上,赫然竟也竖立在了水中! ------------ 第十六章:少年的第一次 屋子里的人忍不住开始大声交谈,宣泄着彼此内心的震惊,人家驱邪靠嘴,这个城里来的小男孩,竟然真的施展出了种种不可思议的法术,太惊人了! “别吵!”丁晓聪大喝一声,现在的他紧皱着眉头,面色无比凝重。 屋子里的人都被他神乎其技的法术镇住了,立刻全部收声,有些有自知之明的干脆连鼻子带嘴全捂住,生怕不小心发出声音来。 这一连串的法术进行到现在,可谓是完美,丁晓聪事先预计的状况全都按计划实现,这个难题他解开了,接下来就是最关键的时刻——捉魂! 他左手抓着一桶米,右手分开抓着一对小圆镜子,眼睛死死盯着顺筷子缓缓流下来的蛋清,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 恶魂厉魄身上都是带着阴气的,现在这些阴气正在随着蛋清往血液里流,由于阴阳互斥又相吸引的作用,硬生生把穿着鸡蛋的筷子定住。而这时那个阴魂不舍得离开鸡蛋胚胎,还留在蛋里面,现在丁晓聪要做的就是,等蛋清流完,立刻把这个阴魂捉住。 这东西既然能做一次恶,就能做第二次、第三次,一旦放出去,搞不好当场就会又扑人,那功夫就全白费了。刚才这一连串法术施展下来,丁晓聪身体到不累,可心累得不行,再也没精力重来一次了。 很快,鸡蛋清就将要流完,竖立的筷子开始有些不稳,摇摇欲坠。 一直凝神等待的丁晓聪立刻凑上左手,抓着米桶往血水里倒米,瞬间倒满,把筷子稳稳埋住。 五谷吸收太阳精华而成,阳气极重,阴魂很怕这东西,那阴魂原本打算顺着筷子钻进血里,被浓重的阳气一冲,赶紧又往回钻。这时丁晓聪用右手分开捏着两面小圆镜,镜面相对伸到筷子边,从下向上慢慢捋了上去。 镜子就是普通的玻璃小圆镜,两块钱一个,直径10公分,女孩子可以放进铅笔盒里的那种,这就是丁晓聪用来装魂魄(或者说捉鬼)的容器。 提到捉鬼,一般人会立刻联想到阵法、符箓等等,其实那些应该叫做困,而不是捉。想要捉住魂魄,镜子就是最简单的工具,并且不需要任何技巧法术,人人都可操作,前提是需要两个。 魂魄是思维,所以无所谓大小,也不需要真实的空间,你只需给它无限的想象空间,它就有无限大的区域可供活动。镜子反射出来的空间对人来说是虚无,可对思维体却是真实的,两面镜子镜面相对,来回反射,就等于有了无限远的空间,魂魄在里面感受不到被困,却永远也走不完这条路。 以后大家要是在镜子里看到了什么不该看到的东西,别害怕,如果手边恰好有镜子的话,将镜面对着镜面贴上去,再用胶带粘好,恭喜你,你也捉住魂魄了。 丁晓聪屏住呼吸,死死盯着镜面,一路沿着筷子向上移动,突然,他的余光看见镜子里有张脸一闪即逝。 终于抓住了,一旦进入镜子之间的死循环,理论上来说,魂魄就永远跑不出去了。 丁晓聪左手飞快地拔出空蛋壳,右手捏着镜子猛然捋过筷子,中指缩回来,“啪”一声响,两面小圆镜牢牢贴在了一起。接下来他顺手扔了蛋壳,抓住橡皮筋往镜子上一卡,绕过来打了个对折,缠成了“十”字箍,两面镜子被牢牢绑在了一起。 做完这一步,丁晓聪如同被抽了筋般往后一仰,倒在床上“呼呼”喘粗气。刚才那一番其实不过几分钟,可丁晓聪却觉得似乎有一个世纪那么漫长,可把他给累坏了。 姐姐晓兰游过来,用头蹭了蹭他的脸颊,然后钻回了袋子里。 “小……小师傅,怎么样了?”身旁传来弱弱地话语,丁晓聪无力的偏过脑袋,说话的是芸香娘。 丁晓聪此生还从没这么累过,成死狗了,大事倒是办好了,可还有些扫尾工作需要继续。他又挣扎着转过身,在昏迷不醒的芸香脑门上拍了拍,有气无力喊道:“喂,没事了,你妈喊你吃饭。” 这几下拍击其实也是有讲究的,叫做“震魂”,意思是直接震荡人的灵魂,被丁晓聪这么一拍,芸香果然悠悠醒了过来。 小姑娘慢慢睁开眼,和丁晓聪来了个四目相对,愣了瞬间后,吓得尖叫一声,拼命往床里缩,哑着嗓子大喊:“你是谁?怎么在我床上!” 在被附身的这一段时间里,她是没有记忆的,等于睡了一觉,一个小姑娘,睡醒了看见身边躺着个陌生男人,不害怕就奇怪了。 丁晓聪没空跟她解释,也没那力气,转过头对她娘使了个眼色,“你来。” 芸香娘连忙绕到床那边揽住闺女,小声解释起来,小姑娘简直不敢相信,可看看一屋子人,又不由得她不信,真撞邪了…… 屋子里的人见施法好像真的结束了,又开始窃窃私语起来,这时他们看向丁晓聪的目光中,已经满是敬畏,今夜所见,简直匪夷所思,够他们吹半辈子了。 “这是……”红花大仙走过来,指了指面对面捆起来的镜子,片刻后幡然醒悟,对着丁晓聪挑起了大拇指,由衷赞叹:“妙啊小师傅!我怎么就没想到,老夫……心服口服了。” 对于丁晓聪,红花大仙从最初的鄙视,慢慢变成了疑惑,到现在已经佩服的五体投地。他走南闯北去过许多地方,高人见过不少,丁晓聪的法力并不强,可施展的手段他前所未闻,妙到颠毫,当真是不服不行。 “甭说那些了。”丁晓聪这时候喘匀了气,挣扎着坐起来,他想起还有一件事没做。 那个碗里装满了米,被血水泡成了红色,筷子还竖在上面。 魂魄里流出来的阴气现在被米埋着,正在一点点被消耗掉,双方还在拉锯。这些阴气必须要处理好,要不然被人吸进去,搞不好会生一场病。 丁晓聪右手抓着筷子,左手托着碗,猛然掉了个个,变成筷子顶着碗,神奇的是,碗里的米犹如粘住了一般,一颗都没往下掉。松开左手,丁晓聪抓着筷子,犹如举着个大蘑菇,左右打量一眼喊道:“谁把这东西插到大门口,明天给它晒一天太阳,等米散了就彻底没事了。” ------------ 第十七章:祸不单行 “我来我来。”红花大仙乐颠颠接过碗,用筷子顶着出门去了,他是行家,丁晓聪到也放心。 芸香在床另一边和她娘小声说着话,丁晓聪看了看,再躺在床上也不合适,只得挣扎着站了起来。芸香娘连忙撇下女儿上去扶住他,千恩万谢,“多亏了小师傅你,这是……” 一个红布包塞了过来,丁晓聪结果来捏了下,厚厚的都是钞票,这一瞬间他想哭,终于挣来了人生第一笔钱,学费有着落了,对于一个才15岁的男孩子来说,多不容易啊! “小师傅,我扶你去休息吧,看把你给累得。”芸香娘看见丁晓聪脸色发白满头是汗,心疼死了。 丁晓聪很难理解芸香娘为什么对自己这么客气,他毕竟还太小,不懂这些深层次的人情世故。 时间太晚,路又太远,丁晓聪累得够呛,已经回不去了,只能在这里睡一晚。家里就两个房间,当天晚上,他被安排在芸香娘的房间里睡,而芸香娘则彻夜照顾刚恢复的女儿。 这一夜,丁晓聪捏着口袋里的钱,睡得特香甜。 一般男孩子在15岁的时候,除了上学就是玩,个别出格的也就是偷偷抽个小烟喝点小酒,而他丁晓聪已经能凭本事挣钱了,归根结底,这一切都是当年那十天课的恩惠。 当晚,丁晓聪梦见米教授了,那是在一座大雪山上,寒风卷着大雪呼啸,米教授站在刀尖般的山巅上,任由狂风漫卷,自岿然不动。 “师尊,师尊!”丁晓聪大为兴奋,一边顶着风雪往上爬,一边大喊,虽然只做了十天的师徒,可米教授对他恩同再造。 可无论丁晓聪怎么爬,双方的距离始终没法拉近。 “徒儿,回去吧。”米教授微笑着挥了挥手,“这座山你千万不要爬,安安稳稳做个普通人。” “可我想您老人家了。”丁晓聪急眼了,继续往上爬,大喊大叫。 米教授摇了摇头,叹道:“你我或有再见之日,却不是现在,有人来找你了,还不快回去?” 说完,米教授一挥手,丁晓聪只觉一股狂风迎面刮来,竟然把他吹飞上半空,摔向万丈深渊。 “啊!”丁晓聪大声惨叫,从床上坐起来,睁开眼才发现,原来不过是一个梦。 丁晓聪捂着脸摇了摇头,暗自苦笑,自己和米教授,还真是一段奇特的缘分。师徒一场,并且据米教授说,丁晓聪是他唯一的徒弟,可到现在他都不知道米教授叫什么名字,家住哪里。 正琢磨着,外面传来急促的敲门声——嘭嘭嘭!“芸香她娘快开门,出大事了!” 看向窗外,天空刚发蓝,还没有完全亮,也就是五点多钟的样子,丁晓聪疑惑了,难道芸香家又出了事?怎么这么早就有人这样敲门。 “来了来了。”外间传来“踢踏”脚步声,芸香娘一边答应一边拉开了门闩,“出什么事了?我家里还好啊。” 来人并没有解释,而是直接闯进来,推开了丁晓聪的门。 来的是一位黑瘦的汉子,约莫四十来岁,干瘦朴实,看见丁晓聪后,竟然对着他跪了下来,哭喊道:“小师傅,请你快去救救我家伢儿。” 丁晓聪傻眼了,他猛然惊觉,刚才在梦里,米教授说有人找他,没想到竟然真的发生了!这究竟是巧合,还是米教授真有神仙般的神通,托梦给自己? 不不不!米小经甩了甩头,尽管米教授的修为对他来说,如高山仰止,可也到不了这种程度吧?也太夸张了。 “必然是巧合,嗯……”丁晓聪强自镇定心神,跳下床穿上了鞋,连忙把那男人扶起来,安抚道:“大叔,你别着急,有事慢慢说。” “哎。”中年男子哭唧唧站起来,抓着丁晓聪的手不放,开始断断续续说起今早发生的事情来。 来人名叫郭金水,是本村的村长,夫妻俩中年得子,膝下有个才12岁的儿子,马上要上小学五年级,小名叫做根生。今天早上,根生不知怎么早早就起来,说是要去村东头的水坝里洗个澡,夫妻俩也没当回事,就答应了。 谁知道这一去,就出事了。 男孩子在水塘里洗个澡,来回顶多也就是半个小时的事,可根生这一去,一个小时后都没见回来。村长夫妻俩觉得不对劲,赶紧披着衣服去水塘寻找,果然让他们找到了。 当时,其实就是10分钟前,外面的天蓝蒙蒙的,半黑不亮,夫妻俩打着手电筒刚来到水边,就看见水里有个黑影在扑腾,看上去好像是有孩子溺水。 俩人魂飞魄散,扑下了水拉起来一看,果然是自家的儿子。 按说,这就是一起普通的儿童溺水事件,可接下来的事情就不寻常了。当时村长抱着儿子涉水往岸边走,这才发现,儿子的腿似乎被什么绊住了,这时候他还没往别处想,水里本就有水草,自家儿子会游泳,如果不是让水草缠了腿,也不会溺水。 也果然是让水草缠住了腿,村长把儿子抱上了岸后,发现他的双腿被水草缠得死死的,拽都拽不开。可问题是,根生上岸后精神就不正常,拼命踢打自己的爹妈,在地上乱滚,夫妻俩竟然按不住他。 联想起芸香的事情,村长怀疑儿子是撞了邪,让自家老婆看着儿子,自己赶紧跑来找丁晓聪。 丁晓聪一听事情确实不对劲,抓起装着姐姐的袋子拴在腰上,连鞋带都顾不上系,跟着老村长一起往外面赶。自始至终村长都没松开丁晓聪的手腕,仿佛生怕他跑了,基本是拖着他走。 刚到门口,丁晓聪忽然想到了什么,左手把住门框,把村长拉停了下来,回头看向芸香娘,郑重问:“我好像听你说过,你家芸香出事前,去过什么水坝?” 这时候对面的房门被推开,面容憔悴的芸香走了出来,正好听见丁晓聪的问话,她接过话头回答:“我们村就一个水坝啊,根生他……” “走!”不等芸香说完,丁晓聪转身拉着村长就跑,很有可能,这两件事情有关联。 ------------ 第十八章:池塘鬼影 刚一出门,村东头方向果然隐约传来男孩嘶哑的喊声,丁晓聪心里更着急了。在他们身后,芸香母子俩也跟了出来,相互搀扶着,深一脚浅一脚。 乡下人心齐,一个村就好像是一家,谁家有事大家伙都不会干看着。 芸香家在村西头,这里都能听见,全村自然也都能听见,等丁晓聪赶到的时候,水塘边已经围了一大群人。这时候天色见亮,围观村民们看见丁晓聪和村长赶来,连忙让开了一条路。 经过昨晚的事情后,丁晓聪在这个村子里名声大噪,人人都知道村里来了个才十几岁的小法师,本事可大了! 人群分开,丁晓聪看见中央有几条大汉按着一个男孩,脸色焦急向这边张望。根生才12岁,被几个大人这样按着,用不了一会就会憋坏了。 丁晓聪快步走过去,只见男孩子生的虎头虎脑的,皮肤被太阳晒成了古铜色,看上去很健康。他被人脸朝下按得死死的,脸侧着贴在地上,犹自咆哮不休,最显眼的是他的双腿,脚踝处并在一起,被水草缠了好多圈,看上去简直像是用手栓上去的。 “不!这就是栓上去的!”丁晓聪一愣,反应过来,蹲下去拨动水草仔细观察。只见缠着腿的水草盘绕错节,走向非常有规律,自然缠绕绝不会这样。 “小……师傅,快看看我儿子怎么了。”郭村长在一旁催促道,这么一会功夫,他家根生的脸都憋紫了。 丁晓聪点了点头,连忙闭上眼睛,打开巫眼观察,一通看下来,他松了口气,没什么邪祟缠身,孩子就是被吓坏了。说白了,这是惊吓过度后的躁狂症,放在医院里可能是大事,在他这里就是小意思。 丁晓聪探出一只手,按在了小男孩根生的后脑勺上,轻轻摩挲着着,喉咙里开始哼唱很古怪的曲调。这声音无法形容,给人感觉阴森森的,最奇特的是无论吸气还是呼气都在发音,曲调连绵不断,他的口中似乎唱出了词,可又没人能听懂。 其实丁晓聪也听不懂,这是米教授交给他的“鬼音”,可以用声音牵动魂魄。当初教这个给他的时候,米教授万分郑重,说这是“鬼巫觋”的象征,也是本命神通,不过在米小经看来,这东西虽然对灵魂的确有些效果,可并不很明显,似乎也没那么神。 当然,那是以前,现在的丁晓聪对师尊再也不敢有丝毫怀疑,至于这鬼音现在功效不大,很可能是因为自己修为不足。 尽管作用有限,安抚一个被制住的小孩,还是毫无问题的。 鬼音飘飘荡荡传出来,随着丁晓聪手的振动,小男孩嘶喊声越来越小,紧绷的身躯也渐渐变软,情绪逐渐安定。周围听到鬼音的大人反应没这么大,可听久了也觉得有些头晕,有些身体差的妇女竟然干呕了起来。 丁晓聪不知道,鬼音修炼到极致后,可以直接把人的灵魂给喊出来。 摸着摸着,根生终于完全不再挣扎,闭上眼睛,呼吸平稳,还传来有节奏的细密鼾声,竟然睡着了。 “没事了,睡一觉就好,可能会胆小一阵子。”丁晓聪收回手,活动了下有些发僵的手腕,他还是个半大孩子,也不懂江湖上那一套,说的话丝毫没有夸张。 “谢谢谢谢!”郭村长夫妻俩连声道谢,准备去抱儿子。 就在这时,水塘里传来“噗通”一声,丁晓聪猛然站起身向那边,只见池塘水面上翻起了一朵水花,没看清是什么。 “好大的鱼!”有村民惊呼,显然是个善抓鱼摸虾的主,“没想到池塘里有这么大的鱼,回头我下网把它给捉上来。” 看见孩子没事,大家伙都放松下来,唯有丁晓聪一直紧锁眉头,看着水花渐渐平息的水面。 “等等!”发觉村长要把孩子抱走,丁晓聪连忙出言制止,“先让我看看再说。” 郭村长莫名其妙,不过还是依言坐在地上,把根生横抱在了怀里,让丁晓聪查看。 这时的根生熟睡如婴儿,他的灵魂被丁晓聪哄睡着了,这种睡眠状态极深,并且绝对不会做梦,这一觉他不睡足12个小时,基本没有喊醒的可能。 众目关注下,丁晓聪又蹲下来,开始一层层解缠在根生脚踝上的水草。 这种水草叫做苴草,有着嫩青色的茎,极为强韧。丁晓聪的动作很慢、很仔细,一圈圈的解,不慌不忙。 围观村民们看着看着,许多人的脸色开始变了,他们也察觉,这绝不是游泳时自然缠上去的形态。郭村长当然也不傻,这时他也明白了丁晓聪的意思,脸色变得很难看。 “难道,有人要害死自己的儿子?”郭村长脸上露出一抹戾气,接着又迷茫了,村里人关系都很好,自家也从没有和谁结下过仇怨,谁会干出这样伤天害理的事? “小师傅,这是人干的吧?”有个村民忍不住问道,别看在场有这么多大人,他们现在都将丁晓聪奉若神明。 “不一定,看看再说。”丁晓聪摆了摆手,终于将水草完全解开。 看清小根生原本被水草缠住的脚腕,现场大哗,人们难以抑制的开始议论纷纷,只见根生的左脚腕上有三条血印,从小腿肚底部一直延伸到脚后跟,触目惊心。由于在水里泡了很久,已经不再流血,伤口向两边翻着,泛着惨白色。 很明显,这是抓痕,却不是人抓出来的。丁晓聪用手比划了下,得出这样的结论,人的手不会这么小,另外,伤口像被利爪切出来的,这与人的指甲也迥异。 “小师傅,这是什么?!”郭村长满脸紧张问。 丁晓聪沉默了一会,转头问跟来的芸香,“你那天是怎么出事的,还能想起来不?” 尽管太阳已经出山了,可芸香依然被吓得脸色苍白,嘴唇毫无血色,想了想回答:“那天也是晚上,我在水埠洗衣服,洗着洗着棒槌漂了,我就去捞,谁知道还没捞到,水里突然伸出来一只毛茸茸的手,抓着棒槌带进了水底,我当时吓坏了,就向回跑,跑着跑着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丁晓聪听到这点了点头,脑海中浮现出一个传说中的东西——水鬼! ------------ 第十九章:不一样的青葱年华 关于水鬼的传说,几乎每个地方、每个国家都有,不过丁晓聪从没见过,米教授当初也没专门介绍。毕竟只有十天,要教的东西太多,不可能面面俱到。 丁晓聪判断,所谓的水鬼应该是冤魂和动物的结合体,至于结合方式,他并不清楚,依照传说,这东西是溺亡者冤魂聚合而成,出于本能拖人下水淹死,这也符合芸香的症状。 听见“水鬼”这个名称后,村民们人心惶惶,议论声越来越大,很快就把丁晓聪搅得无法思考。 “村长,这事可一定要解决,要不然娃子们都不得安生。”有村民向村长提议,立刻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应和。 村子里只有一个池塘,平时饮用水和洗刷都是在这里,并且村里还有很多孩子,要是闹水鬼,大家伙日子都没法过了。 事情是一定要解决的,可该怎么解决?几乎同一时间,所有人都把目光落在了丁晓聪身上,这不是现成的法师嘛。 “小师傅,您看……”村长面露难色,欲言又止。不管怎么说,丁晓聪只是个半大孩子,看上去也不老练,昨夜他已经疲累不堪,实在不好再折腾人家。 丁晓聪现在想的却不是累不累,他正在仔细打量这一片水塘,压根就没听见郭村长说了什么。 池塘紧挨着山脚,大约有百多米见方,呈不规则的长方形,由于有山上的活水下来补充,水质很清澈,边缘部分可以看见河底的卵石,中间较深,黑洞洞的。 对付水鬼丁晓聪毫无经验,不过他知道,这个等级的邪物超出他许多,凭他一人之力,根本就不可能斗得过,搞不好还得把小命搭上。 “2000……怎么样?” 身旁传来弱弱的话语,打断了丁晓聪的思绪,“什么?” 随即丁晓聪就明白过来,人家这是开价了,2000块!“干了!” 丁晓聪不假思索,脱口而出,村民们齐齐松了口气。 “好!”老村长拍了下大腿,“就这么定了,小师傅已经答应了,身为村长,这事情我牵个头,按人头凑钱,一个都别推,要不然可别怪我带人上你家去拆门梁!” 郭村长平时看上去老实巴交的,现在却一副霸气无双的做派,村民们连连点头称“是”,没一个人敢发出不和谐音。 村长不是国家干部,而是由村民们选出来的,一般都是同族里德高望重之辈,这样的人自然在村里威望极高。况且只是2000块,分摊到个人头上没几个钱,也不会有人为了这点小钱触犯众怒。 “小……” “叫我小葱就好……”丁晓聪被喊得怪不自在的,连忙纠正。 “小葱师傅,你打算怎么干?要人要物尽管说。”村长拍着胸脯说道。 丁晓聪想了想,说:“白天肯定引不出来它,我想等晚上再动手。” 阴邪之物都怕太阳,不管这水鬼是个什么状况,白天肯定不会出水上岸,总不能下水去捉吧?这个池塘是活水的,想要排干了抓也完全没有可能,只能等待晚上,以上就是丁晓聪的初步判断。 郭村长点了点头,转而向人群挥了挥手,高喊道:“大伙儿都先散了吧,晌午时分都到老合作社集合,每家出人带钱,谁都不准给咱村丢脸!” 得了老村长的话,村民们渐渐散了,回家做准备。 “小葱师傅,上我家吃饭去吧。”等人走的差不多后,郭村长客客气气说。 丁晓聪想了想,点了点头,晚上可能要不少人帮忙,还是待在村长家比较方便。当下郭村长夫妻俩抱着儿子,引丁晓聪走向村子中央,原处只剩下了芸香母女俩。 “这小伙子不错,人老实又有本事。”芸香娘看着丁晓聪的背影,喃喃自语。 “妈,你说什么那?”芸香一脸疑惑问。 芸香娘一惊,连忙岔开话题,搀着女儿回家,一路小声说:“你就要去市里读书了,离家那么远,娘照顾不到你,要是在市里能有亲戚朋友就好了……” “妈,没事的,我能照顾好自己……”芸香似乎明白了什么,说着说着声音越来越小,脸都红了。 @@@@ “糟糕了!”丁晓聪坐在郭村长家门口的椅子上,揉了揉自己的发烫的耳朵,猛然惊醒过来,脱口惊呼。他刚才被2000块诱惑,想都没想就一口答应了人家,现在才想起来,今晚要是还不回去,可就是第二夜,爹妈绝对不会答应,追问起来就完了。 “小葱师傅,什么糟了?!”作陪的郭村长被吓了一跳,还以为出什么事了。 “没事没事,我去打个电话。”丁晓聪慌乱的摆着手,掏出电话跑远了。 看着丁晓聪有些狼狈的背影,郭村长叹了口气,“这还是个半大的伢子啊!” “喂,妈。”丁晓聪边跑边拨通电话,忙不迭解释(撒谎):“大海家就他一人,他害怕,让我再陪他一夜……” 话说出口丁晓聪的心就悬了起来,由于紧张,他的声音明显有些发飘,可别被听出破绽。在丁晓聪的印象里,老爹比较精明,而老妈对他盲信,所以他这次拨的是母亲的电话。 可能是丁晓聪的策略得当,母亲高群听见他的解释后,丝毫没有责怪的意思,温声说:“没事的,你今晚就睡大海家吧,明天要回来的时候跟你爸说一声,让他去接你。” “嗳嗳!”丁晓聪松了一口气,又随便说了几句,忙不迭挂断了电话,言多必失的道理他还是懂的。他暗自庆幸,爹妈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说话了?要是像以前那样,肯定过不了关。 大概是准备买卖忙得吧,丁晓聪如是想,没往心里去。 与此同时,丁家,高群撂下了电话,愁容满面转头说:“是小葱打来的,他说还要在罗道明家玩。” “那就好。”坐在旁边的丁家柱恶狠狠将烟蒂掐灭在烟灰缸里,咬牙切齿说:“我就不信邪,什么皮宝,只要他敢进这个门,我保管他横着都不一定出的去!” “咣当”一声,丁家柱将一个足有两尺长的水管钳子撂在了茶几上,发出很大的声响。 要是丁晓聪在这里,准得大吃一惊,两天不见,原本挺讲究仪表的丁家柱好像变了一个人,满头乱发、胡子拉碴,眼珠通红、脸色蜡黄,横鼻子竖眼好似门神。他面前的烟灰缸里塞满了烟蒂,已经呈现完美的菊花状,都没人有心思去倒…… ------------ 第二十章:朔源 丁家柱够狼狈的,可丁晓聪这时也强不到哪儿去。 挂完电话,丁晓聪松了一口气,觉得眼睛有些发粘,揉了揉,结果揉出来一坨眼屎,他这才想起来,早上起来到现在都还没洗脸。不但如此,昨晚由于太累,倒在床上就呼呼大睡,连澡都没洗。 要知道,现在可是盛夏,抽了抽鼻子,身上都有股馊味了。 丁晓聪不是什么很爱干净的孩子,可也从没这么邋遢过,他立刻转向,没去郭村长家,而是直奔了村东头那个池塘,他想洗个澡。 经过今天早上的事后,池塘边一个人都看不到,大家伙儿都不敢轻易接近,丁晓聪乐得清净。 池塘是活水,上水头在北面,山上下来的泉水清澈甘冽,从一个小水坝流进池塘,这里的水又清又浅,最适合洗澡。丁晓聪跑到小水坝子上,左右看了看没人,连忙脱光衣服跳了下去。 三伏天,大中午,热得人身上滋油,泡在泉水里太舒服了。 不过现在不是享受的时候,毕竟是15岁的半大小伙子了,又是城里孩子,他不习惯在野外洗澡。 由于没带换洗衣服,下水后第一件事,他赶紧把自己的衣服泡在水里使劲搓,准备现场晾干了穿。水坝就是几个石墩子,上面很干净,被大太阳晒得滚烫,夏天的衣服又薄,放上面一会就蒸干了。 丁晓聪在家里没怎么干过家务活,动作显得很笨拙,也很用力,看上去不像是在洗,倒像是扯,扯着扯着头顶上有人说话,声音有点沙哑,“要肥皂吗?” 丁晓聪胆子绝对算是大的,可冷不丁还是被吓了一跳,抬头看见来的是谁后,二话不说,赶紧蹲进了水里。 来的不是别人,竟是被自己“整”好了的芸香! 芸香脸蛋红红的,也不知是被太阳晒得还是害羞,侧过脸看着一旁的刺槐树,右手拿着一块肥皂递了过来。 丁晓聪心虚的看了下四周,镇定了些,讪笑着接过肥皂,随口问道:“你在这里出过事,不怕吗?” “白天不怕的,再说池塘不能下,只好去上游洗衣服了,只有这条路能过去。”芸香明显比丁晓聪还要紧张,说话声都有些发梗了,眼睛一直盯着丁晓聪挂在树杈上的袋子,晓兰正从袋口探出头,好奇的打量她。 丁晓聪这才注意到,芸香左手夹着一个木盆,靠在腰上,盆里满是洗好拧干的衣服,原来她是去上游洗衣服的。 听说这里是去上游的必经之路,丁晓聪暗暗叫苦,还以为选了个僻静的好地方,没想到是“通衢大道”。当下他不敢耽搁,胡乱用肥皂把每件衣服都搓了下,赶紧递还给人家,赔着笑说:“我……洗好了。” 芸香接过肥皂没说什么,转过身端着木盆走了。 怕再被人看见,丁晓聪不敢耽搁,立刻摸索着把湿衣服穿好,带着一身水爬上石墩,准备去郭村长家吃午饭。反正人也是热的,穿身上走回去,估计差不多也能蒸干…… 刚爬上石墩子,丁晓聪想到什么,愣住了。 他站在石墩子上,看看前面的池塘,眺望了下下游出口,又回头看着上游水道,陷入了沉思中。 过了没一会,一个拎着淘米箩的妇女走过来,看见他站在石墩子上发呆,笑着说:“小葱师傅,在这儿看啥那?” 丁晓聪这才惊觉,自己挡了人家的路,连忙跳到一边,将布袋子系在身上,连声说“抱歉”。 “阿姨,你们这里以前出过水鬼没有?”擦肩而过的时候,丁晓聪问道。 妇女摇了摇头,“咱村山好水好人也好,以前从来没出过什么邪门的事。” “哦。”丁晓聪点了点头,又开始思考。 忽然,他的目光落在妇女手提的淘米箩上,里面是半箩淘洗赶紧的米,饱满,雪白,正在滴着水。 “有了!”丁晓聪受到启发,猛然开窍,失声喊了出来。 如果真有水鬼的话,那这玩意属于真正的邪祟,凭丁晓聪的法力想要对付,远远不够,他之前懵懵懂懂的,脑子里并没有成型的计划,现在终于有了一套可行的方案。 不过在这之前,他需要去查证另一件事。 心中终于有谱的丁晓聪并没有立刻回郭村长家,而是越过水坝,开始沿小溪朔流而上,走向大山的方向。 村外的水塘并不大,如果以前没发生过事情的话,那水里的东西就必然是最近从别处沿水道迁徙过来的。 他刚才仔细看过,下游不远处就流进了青衣江,不可能是从那里来的。江河千万年不干,里面多得是有灵性的大鱼水兽,这东西在池塘里还能泛起点浪花,在江里就是一道开胃菜,根本就没有生存空间。 既然不可能是下游,那就必然来自上游,丁晓聪准备去看看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这“水怪”放弃栖息地,来到了人类聚居的村子边。 溪水不大,只有几步宽,踩着水里的石头可以轻易跳过去,倒也不难走。 走了一段后,前面是一个弯,有几个村妇正在水边洗衣、洗米,彼此拉着家常,看见丁晓聪后,全都和他打招呼。 丁晓聪一个都不认识,打了几个哈哈后,绕过湾流,前面就进入了山中。 一路沿着溪水往上走,凉气扑面,一点夏天的燥热都感觉不到,丁晓聪走得还挺惬意。他从小在城市里长大,没怎么来过乡下,更没有到过这样的山村,感受了这里的热情淳朴后,他还挺喜欢的。 一路上风景极好,空气清新怡人,他竟然忘了饿,不知不觉就走了两个多小时。 踏着溪水走过三座大山后,小溪断了,前方是一个淋淋洒洒的瀑布,抬头看,水的源头在一座山洞里。 丁晓聪紧了紧衣服,把袋子又仔细扎好,开始从旁边往山洞方向爬。四周围除了水声外,还有鸟鸣蝉噪,伴着他自己粗重的呼吸声。 这里的岩壁不算陡峭,瀑布也不高,只有十几米,不过岩石很冷,寒气扑面,还生满了湿滑的青苔,需要格外小心。丁晓聪几次打滑,惊出了一脊梁骨的冷汗,好在一路有惊无险,就要到了。 终于爬完了最后一截,丁晓聪连忙探出手扒在洞口上,向上一用力,脑袋探了上去。 视线刚展开,他就看见有个三角形的脑袋出现在面前,正冷冷盯着自己,口里黑色的信子吞吐不休,赫然竟是一条蛇! ------------ 第二十一章:狭路相逢 这一惊非同小可,丁晓聪怪叫一声,差点松手摔下去,就在这时,那条蛇竟然向后游了一段,没有再紧逼。 拉开距离后,蛇露出了全貌。 这条蛇由金、黑和白三色圆环组成,颜色非常艳丽,长不过三尺,头呈现标准的矛头形,一双琥珀色的小眼睛正与丁晓聪对视,目光中带着疑惑。 丁晓聪现在悬在半空,上不敢上下不敢下,心中暗暗叫苦,这蛇一看就有毒,要是咬自己一口,在这深山老林里,绝对死定了。 正琢磨着,忽然,丁晓聪觉得自己的视线开始模糊,那双蛇眼在视线中越来越大,很快就充塞满了脑海。 一瞬间,丁晓聪就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这条蛇是精怪,正在给自己施咒! 这种状况丁晓聪以前从没遇见过,不过他听过米教授描述,绝对错不了。 所谓的咒术,其实类似于催眠,施法的人或者动物利用魂力,在对方的灵魂深处留下个印记,不停发出暗示信息,以此来干扰对方的行动能力。蛇在民间被称为柳仙,咒术的特点是可以令人肢体瘫痪,丁晓聪刚察觉不对,身上就开始发麻,双手的力气在飞快消散。 这就尴尬了,如果不是趴在悬崖上,丁晓聪有办法对抗这咒术,可现在他什么都做不了,就连目光都移不开。 手在一分一分往下滑,丁晓聪心中暗暗叫苦,这样下去用不了几秒钟就会掉下去摔死,自己实在是太大意了。 就在这时,千钧一发之际,耳畔传来“嘶嘶”声,白影闪过,姐姐晓兰顺着丁晓聪胳膊飞速游上洞口,挡在了他面前。三花蛇似乎被吓了一跳,连忙移开目光,审慎的打量晓兰。 丁晓聪只觉压力顿减,赶紧爬上去,瘫坐在另一边大喘气,一人两蛇呈“品”字形对峙。 那条三花蛇开始变得紧张起来,它看看丁晓聪,又死死盯住晓兰,张大嘴巴,露出一对锋利的毒牙,发出阵阵“呼呼”威胁声。这条蛇灵性极高,它感受到了来自晓兰的威胁。 晓兰是虺,能吞噬世间所有魂魄,并且任何生物毒素对她都无效,别看她小,这条三花蛇的法术被她克的死死的。至于身体攻击,三尺长的蛇不可能比得过人,有丁晓聪在一旁,它绝对讨不到便宜。 以二对一,丁晓聪心头大定,赢定了! 就在丁晓聪摸到一块石头的时候,山洞里传来人声,“大仙儿,出什么事了?” 丁晓聪悚然一惊,没想到这个水洞里居然还有人! 从声音来判断,里面的应该是个中年男人,一旦打起来,自己恐怕未必是人家的对手。局面急转直下,丁晓聪脑子飞快的转了一圈,一把抓住姐姐晓兰,绕过三花蛇,向着水洞里闯了过去。 他决定先发制人,先制住里面的人再说。 三花蛇反应过来后,“呼”的一声,掉转头就追。 水洞呈椭圆形,宽大约三米,高有两米,底部是刚到小腿肚的泉水,冰凉刺骨,丁晓聪带起一溜水花,发出急促的“哗哗”声。终究是年轻人,反应飞快,动作也敏捷。 刚跑进去大约十米,前面一团黑影撞了过来,丁晓聪二话不说做了个前扑,正撞在来人的小肚子上,只听“哎呦”一声惊呼,水花四溅,来人措不及防,被丁晓聪扑倒在地。 第一步得计,丁晓聪立刻把石头对准那人面门,大喝道:“别动,敢动我就砸你脸!” “嘶”的一声,追过来的三花蛇听见丁晓聪的威胁,在水面上打了个盘旋,连忙停住。丁晓聪看得暗暗心惊,这柳仙好强的灵性,竟然都能听懂人话了。 “干哈那?这是干哈那?!你谁家的孩子?”身下传来男人莫名其妙的呼喊,带着一股大碴子味,感情还是个东北人。 丁晓聪心头“嘭嘭”直跳,这时候也豁出去了,用力按着那人嘶声大喊:“别动,别动,我可真砸!” 这荒山野岭的,出事只能靠自己,丁晓聪想不勇敢也不行了。不过他终究还是个孩子,喊得虽响,却还是没直接砸下去。 其实刚碰面的时候,丁晓聪就用石头砸,这人指不定就栽了,至于现在吗…… 丁晓聪刚喊完,就觉背后传来一股大力,接着天旋地转,不等他明白过来怎么回事,两个人就换了位置,他躺在水里,被别人死死按住。 对方是个约莫4、50岁的中年汉子,看上去不强壮,可手格外有力,老虎钳子似得,丁晓聪被按着胸口,用力挣扎了两下,根本就撼动不了分毫。 “完了……”丁晓聪心中暗叹,今天遇到歹人了…… 念头刚转过,脸颊一凉,那是晓兰贴着他的脸游上来,对着男人的手就咬。那个男人发出一声惊呼,忙不迭松开手向后一蹿,一屁股坐在了水中。 脑后传来“呼呼”声,刚脱离束缚的丁晓聪看都不看,一把抱住姐姐向着旁边发力一滚,靠在了洞壁上。站起来回头看,那个东北汉子依旧坐在水里,目瞪口呆看着自己,那条三花蛇已经游到了他肩膀,同样目光疑惑。 “你这是……什么仙儿?”出乎预料,汉子并没有什么攻击的举动,而是疑惑问。 “什么仙?”丁晓聪被问愣住了,意识到对方是个法师,他干脆也不隐瞒,直接说:“这是我姐姐!” “嘶!”汉子倒抽一口凉气,脸上满是震惊,坐在水里思考起来,半晌后小心翼翼问:“小兄弟,你家师傅是谁?哪个堂口的?” 感受到对方似乎没了敌意,丁晓聪稍稍放松了些,想了想回答:“什么堂口不堂口的,我师尊是米教授。” 当初米教授只说不让他告诉家里人,并没有禁止他告诉别的法师,所以丁晓聪觉得也没什么好隐瞒的。另外他也希望能得知师尊的真实身份,所以很爽快就说了出来。 不过他很快就失望了,那个汉子挠了挠头面露疑惑,似乎并不认识自己的师尊,坐在水里自言自语:“米教授?米教授!是……” 丁晓聪冷眼看着,开始一点点后退,准备逃跑,这个汉子他自觉斗不过,还是逃掉算了。 刚蹭出去没几步,那个汉子回过神,从水里起身,丁晓聪连忙站住了戒备。 ------------ 第二十二章:柳家来信 “说吧,你准备赔多少?”汉子看着丁晓聪冷冷道,那眼神,仿佛在看小偷,原来他一直盯着丁晓聪。 丁晓聪懵了,什么意思这是?“什么赔多少?” 汉子得意洋洋走过来,看见缠在丁晓聪胳膊上的晓兰,有些犹豫,最终还是没有走得太近,围着踱起步来。 “你刚才莫名其妙打了我,难道就不得赔点什么?”汉子停下脚步,一脸不耐,伸出三个指头搓了搓,做了个数钞票的手势。 丁晓聪目瞪口呆,这画风转变也太快了吧?他还年轻,短时间消化不了。 “你也打了我!”丁晓聪按着腰间的布袋子吼了回去,刚挣来的一千块钱包在了里面,他下意识怕让人抢去了。 “可是你先动的手!”汉子怒了! 丁晓聪哑口无言,按说自己先动手打人的确不对,可是……“是你的蛇先咒我的!” 丁晓聪想起来了,指着汉子肩膀上的三花蛇,色厉内荏大喊,肩膀上的晓兰也对三花蛇嘶叫着摆出凶相,姐弟一条心!刚才还打作一团的双方,就这么被汉子带歪了,居然还论起理来了。 汉子笑了,特得意,“咱们办事得一码归一码,我家大仙儿对你动手,你找它说理去,可你们得赔我的医药费,是不是这个理?” “这……”丁晓聪傻眼了,他觉得自己的嘴真笨,完全说不过人家。 其实这汉子纯属以大欺小,凭丁晓聪的社会经验,怎么可能忽悠的过这个老江湖,不过如此死皮赖脸诈小孩钱财的人,倒也少见。 汉子也不着急,得意洋洋等着丁晓聪的下文。 丁晓聪在挣扎,没想到竟然遇到了个无赖,该怎么办? 打的话,估计打不过人家,这里荒山野岭的,要是打出了事……后果不堪设想。最主要还是姐姐晓兰,她太小了,很容易受到伤害。 硬来被很快否决,想要脱身的话,难道真得给他钱?不!丁晓聪绝不甘心,这可是辛辛苦苦挣来的,还没捂热,用来贴补家用做学费的!这大人怎么这么无赖啊……他现在后悔的要命,干吗非得找来这里啊,摊上事了。 想着想着,丁晓聪快哭了,带着哭腔说:“我没钱。” “没钱?”汉子一点都不失望,本来他的目的就不是真的要钱,没钱更好。 “没钱不要紧啊,你帮我做一件事,就算是抵消了。”汉子穿着一身灰色的冲锋衣,身后背着个大号登山包,他一边说一边从包里掏出一封绿色的信封,递过来说:“只要你帮我把这封信送到,咱俩就算是一笔勾销了。” 丁晓聪茫然接过信看了眼,信封上没有贴邮票,引首是发信人姓名,另一边有简略地址和收信人。 “柳银花——武当山玄真子真人亲启。”丁晓聪看完不干了,这还要去一趟武当山?路费得花多少钱!“不干不干,我没空。” 丁晓聪把信递回去,汉子抬手挡住,神神秘秘说:“不用你送,你只需时时带在身上,那个人会很快来找你的。” “真的?”丁晓聪有些懵,还有这样送信的。 “当然!”汉子给了肯定的答复,“要是那人真的不找你,你就当没这回事,这样总行了吧?” 丁晓聪松了一口气,这样就没话说了,小事一桩嘛。他忽然觉得,这个汉子也不是那么无赖…… “丁兄弟,你来这里做什么啊?”看见丁晓聪把信收到布袋里,汉子立刻喜笑颜开,亲亲热热问。 丁晓聪这才想起自己来这里的目的,他这时候觉得汉子也没那么讨厌,就直说道:“柳银花叔叔,我是调查水鬼来历的。” “嗨……”汉子脸立刻苦了,“我怎么能叫柳银花?那是我们帮主,我叫柳承惠,打黑河内嘎达来的。” 丁晓聪心说果然是人如其名,名字都叫“承惠”,难怪这么爱钱…… “至于那个水鬼吗……”柳承惠想了想,对丁晓聪招了招手,“你跟我来看看就知道了。” 柳承惠招着手向山洞深处走,丁晓聪想了想,还是跟了上去。他对柳承惠依然保持着警惕,不过还是探知秘密的渴望占了上风,再说这人好像也不算很凶恶嘛。 走着走着,洞里越来越黑,柳承惠打开了手电筒,向两边照。灯光下,丁晓聪发现洞壁两边出现了许多石窝,直径大约只有半米,斜着插入了水中。 “知道这些洞是干什么的不?”柳承惠左右晃着手电筒,慢条斯理问。 丁晓聪摇了摇头。 柳承惠走到一个石窝边,把手电筒递给丁晓聪,蹲下去在洞里摸了一番后,捞出了一根白森森的骨头,看上去好像是…… “这石洞是用来装人的。”说完柳承惠又补充道:“活人!” 丁晓聪到底是孩子,吓了一跳,用手电筒照着仔细打量起来。 水很清澈,很容易就照到底,可以看见石洞的底部散落着一层白骨,颅骨架在最上面,果然是人骨! “看见没有,这东西不够一人高,活人呆在里面连腰都挺不直,可又出不来,泡在水里简直活受罪。”柳承惠摇头叹道。 丁晓聪又顺着他的话仔细查看,这斜向下的石洞很窄,如果双手朝下被塞进去,恰好胳膊抬不起来,没法往上爬。头顶上有石头挡着,腰也挺不直,只能以非常难受的姿势弓着。他试了下这个姿态,才几秒钟就觉得很不舒服,想象下假如这里面真的装着人,脖子以下都泡在水里,当真是生不如死。 想到那个情景,丁晓聪不寒而栗,连忙问:“这里是什么人修的?干吗要对别人这样?” 柳承惠淡淡道:“是谁干的我不知道,不过我知道他的目的,人被这样折磨死,魂魄里会积累下大量的恶念,说白了,这里就是个恶魂厉魄制造机。” 以丁晓聪的阅历,他很难想象世上竟然会有这么恶毒的人,听见柳承惠的介绍,再联想下,他不由自主打了个寒噤。 “那水鬼又是怎么回事?”丁晓聪定了定心神,接着问。 “我也不知道那是个什么东西,没看清。”柳承惠拍了拍丁晓聪的肩膀,示意往回走,说:“这里已经被废弃多少年了,那东西可能是原主人留下来的邪物,我前几天想把它抓住,结果让它给跑了,今天回来看看,没想到却遇见了小兄弟你,缘分啊!” ------------ 第二十三章:颂鬼 俩人边交谈边出了水洞,原本的敌对关系已经冰释,甚为融洽。 “小兄弟,你我一见如故,不如……结拜为异姓兄弟如何?”刚走出洞口,柳承惠拍着丁晓聪肩膀乐呵呵说。 丁晓聪腿一软,差点从悬崖上摔下去。 “凶熊雄……兄弟?”丁晓聪转头看着柳承惠那张老脸,已经哆嗦上了,看他岁数,好像比自己爹还大,这怎么结拜成兄弟? “我爸爸不会答应的……”丁晓聪弱弱地说。 “咱……”柳承惠大大咧咧一挥手,看架势是准备说“咱爸怎么怎么滴……”转念一想不行,估计这个“咱爸”还没自己大,连忙改口讪笑,“好像是不太合适哈……” 丁晓聪赶紧点了点头。 “哎呀……”柳承惠挠了挠头,“那就先这样吧,小兄弟,咱山水有相逢,告辞啦,来日再会。” 丁晓聪巴不得,连忙做了个“请”的手势,“不送。” “走了!”柳承惠非常干脆,喊了一声往旁边一蹿,就此不见了。 丁晓聪看着水洞边摇曳的灌木,斯人已去,方才常常出了一口气,这家伙神神叨叨的,感觉完全不靠谱,跟他在一起压力好大…… 已经探明了源头,丁晓聪赶紧原路返回,又从悬崖上往下爬。他刚离开,柳承惠从旁边神神秘秘探出脑袋,自言自语,“没想到竟然会碰见他,这封信让他送再合适不过了。” 说完,灌木丛摇动,这次柳承惠是真的走了。 @@@@ 丁晓聪沿着小溪走回村子的时候,天色已经黄昏,全村人几乎都聚集在了郭村长家门口,村长家就是老合作社,墙上还刷着当年的标语,门前的空地足够大。 看见丁晓聪后,郭村长悬着的心才算放了下来,一天看不见人,他还以为丁晓聪跑了。“我说小葱师傅,你上哪儿去了?” 丁晓聪连忙歉意笑了下,随口胡诌,“我看山上风景好,爬山玩去了。” 关于那个水洞的事,丁晓聪不打算让村民们知道,毕竟他们用着洞里流出来的水,难免会疑心。其实经过这么多年,里面的怨气、恶性早就顺水流光了,不会有任何问题。 “嘿哟我的小祖宗,这么说你还没吃饭把?!”丁晓聪毕竟是个孩子,老村长心疼死了。 丁晓聪挺感动的,不知道说什么,只得傻笑着挠了挠头。 郭村长连忙把丁晓聪拉到人群当中,让人送一碗饭过来,然后就地开会。会议内容无非是不要害怕,跟着小葱师傅干,然后各家各户立刻把份子钱交上来。 丁晓聪一边扒着饭,一边看着大人们忙活,倒也有趣。 吃完后,天已经全黑了,丁晓聪开始和大伙合计起来。经过今天白天后,他已经有了完整的方案,只不过这方案不适合在晚上实施,得要等到明天白天。至于今晚嘛,他准备去把那个“水鬼”引出来看看,村民们则另有任务。 “我需要米,很多很多米,嗯……至少三担。”丁晓聪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刚才丁晓聪已经保证过,按照他说的做,绝对能把水里的东西除掉,村民们对他也很信任,立刻就在老村长的安排下动了起来。 三担米就是三百斤,摊到每家每户也就是4-5斤,对村民们来说根本就不是个事,都是自家种的,大家伙立刻回家舀米去了。 丁晓聪留下了四五个壮汉,他们将要陪着丁晓聪去池塘边,在暗地里保护。 今早丁晓聪就发现,自己的鬼音对水里的东西有吸引力,只是当时天色将明,岸边人又太多,才没有被勾出来,今晚他打算一个人前去,相信有把握。 村子和池塘中间有一片小树林,到了这里后,丁晓聪停下脚步,让跟来的大汉们就躲在树林里,没有自己的吩咐千万别出来。这时候村民们还不知道丁晓聪要干什么,不过依然言听计从,表示绝对不会轻易出去。 得了这些人的保证,丁晓聪独自一人走向池塘,夜色中,他那略显瘦削的身影看上去好孤单。 “二杠子,小葱法师这是要下塘洗澡?”几个人坐在树林里无聊,聊起天来。 “不能够。”另一个人说:“法师当然是要施法,咱们就等着开眼吧!” “老天,他又唱那个歌了……”又一条汉子打了个寒噤,果然,池塘边传来鬼气森森的曲调,悠悠扬扬挥之不去。 今天早上听的时候还算好,毕竟太阳都出来了,可现在是大半夜,听起来格外瘆人,让人有种……心神不稳的感觉,非常难受。 曲调声响起,几个人再也不说话了,一个个都目露紧张,不停扫视周围,他们感觉,这调门绝对能把鬼招来!他们猜对了,长时间在夜晚回荡的鬼音,绝对能把附近听见的魂魄全都给招来,甚至包括水里那玩意。 丁晓聪现在坐在离池塘不远的地上,闭着眼睛打开巫眼,全神贯注哼唱着鬼音,诡异的曲调仿佛来自太古,在水面上飘荡。 这调子初始的时候还不太纯熟,随着一遍遍重复,越来越有味,也越来越怪异。这时候要是有人看见丁晓聪的脸,准会大吃一惊,他现在的面目上满是青气,简直就像鬼一样,一点生气都看不到。 耳畔时而传来“汩汩”水声,也不知是鱼虾还是青蛙,不安的在水中跳跃,似乎就连他们都感受到了不寻常。 鬼音不断,一直持续了一个小时后,林子里那几位已经有些扛不住了。虽然是晚上,可三伏天里,气温仍然很高,躲在林子里应该汗流浃背才对,他们却抱着双手瑟缩发抖——冷啊! 这是来自灵魂深处的寒意,与气温无关,就算再热他们也会感觉冷,穿棉袄都完全没效果。 感受着这诡异的现象,他们面面相觑,看着彼此苍白的脸,寒意更盛,这也太夸张了吧? 不光是他们,即便是更远处的村子里,同样也是家家关门闭户,全都亮着灯,一家人聚在一起侧耳细听。小儿们躲在母亲的怀抱里,睁着惊恐的眼睛,连大气都不敢喘。 郭村长家门口,老两口原本正在归拢村民们收集来的米,现在全都停下了手中的活计,被这声音牵住了心神。 “孩他爹……小葱师傅这是要驱鬼啊,还是招鬼啊……”老伴心虚地说。 “你懂个屁,回家看着儿子去!”郭村长不耐烦的挥了下手。 “哎!”他老伴忙不迭跑回了屋。 村子口,芸香家。 芸香母女俩可能是村子里最镇定的人,芸香娘正在灯下缝缝补补,芸香则在看书,不过这时俩人全都停了下来,听着鬼音袅袅出神。 “这小伢子,太神了。”芸香娘由衷赞叹。 “嗯!”芸香点了点头,眼睛越来越亮,想起白天的事,腮旁涌起了一抹红霞…… ------------ 第二十四章:惊心一刻 这还是丁晓聪第一次完全投入到鬼音中,不停地哼唱,产生的效果也是他事先无法估量的。很快,在他巫眼的视界中,就看见了有不少游魂野魄飘飘荡荡向他靠了过来。 游魂野魄其实很常见,不但有人的,动物死后也会有,这些是普通的魂魄,毫无恶性,既不会也没有能力害人。它们的思维持续时间很短,断断续续的,完全凭着本能行事,用不了多久就会彻底消失。 虽然没有恶念,可周围的魂魄越来越多,这么多杂乱的思维信息聚在一起,还是对丁晓聪产生了影响,他也开始冷了。和树林里那些人不同,现在的丁晓聪如同坐在冰窟里,在他的眼中,自己呵出来的气都是白的,衣服上已经结了一层寒霜。 他知道这些都是大脑思维被干扰所产生的假像,可依然抗拒不了,如果就这样坐一夜,他会被自己的潜意识活活冻死,在这三伏天里…… 知道,不代表能解决得了,如果修为足够深厚,根本就不会有幻觉出现,既然出现了,就说明自己修为不到家,已经中招了。 “不行了不行了,冷的受不了了。”丁晓聪实在扛不住了,可就在他准备停止巫颂的时候,池塘那边传来“哗啦”一声,有东西出来了! 丁晓聪赶紧收摄心神,强忍着严寒,继续哼唱,同时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今夜月圆,清冷的月光撒在水面上,一片莹白,在丁晓聪的注视中,水中央泛起了一朵水花,接着有个东西向自己游过来,在如镜一般的水面上划出了一条分水线。 越来越近了,眼看就要到池塘边,丁晓聪看着那条分水线,心脏无法抑制开始狂跳起来。尽管不知道将要出来的是什么,可这东西绝对比他从前所见过的所有都要邪恶、强大!他的身躯开始哆嗦起来,既是冷得,也因为害怕。 又是“哗啦啦”一声,水边升起一团黑乎乎的东西,丁晓聪的眼睛陡然睁大,屏住了呼吸! 同一时间,树林里。 一直在哆嗦的几条大汉猛然站起来,全傻眼了,他们看不见刚才水面的状况,等发现不对,那个东西已经爬上了岸! “不好!”二杠子失声惊呼,抓起锄头就要冲出去,却被一旁的人拦住。 “小葱法师说,没他的吩咐,咱们不能出去……” 二杠子急眼了,“可是……” 他也可是不出来什么,丁晓聪的确说过这样的话,如果贸然冲过去,会不会坏了他的大事?几个人面面相觑,傻眼了。 再看这时的丁晓聪,他死死盯着一步步爬向自己的怪物,大气不敢喘,心中一遍遍大喊:“你们怎么还不过来啊!” 上来的东西他仍然看不出是什么,只能看见一身长长的黑毛,散发着一股塘底泥的腥臭味,姿态如同三趾树懒,手长腿短,四肢都生着锐利的爪子,慢慢爬向自己,一路淋着水。 在这怪物的头部,可以看见有一双通红的眼睛,闪烁着冷冽的光。 丁晓聪不敢停下鬼音,也不敢乱动,他怕这怪物会突然暴起伤人,这样哼唱不断,至少能迷惑它的心神。可继续下去的话,怪物越来越近,危险也越来越大,总这么下去也不是办法。 他现在只希望林子里安排的那些人赶紧过来,他们都是身强力壮的大汉,又带着家伙事,应该能把这东西吓走,可问题是,他们怎么还不来?!稍一愣神他终于想起来自己曾经叮嘱过的话,欲哭无泪,这回真的托大了。 怪物越来越近,腥臭味也越来越浓,那双红眼睛眨巴眨巴在靠近,丁晓聪心都跳到了嗓子眼,他悄悄把手按在地上,准备陡然暴起,落荒而逃,就在这时! 树林中,二杠子终于忍不住了,他一把摔开抓着自己的手,瞪着眼睛低吼:“那还只是个伢子!” 吼完,二杠子厉声怪叫,高举着锄头冲了出去,有了他带头,剩下那几位自然紧随其后,一帮彪形大汉凶神恶煞杀了出来。 这时候那怪物的脸离丁晓聪已经只有一尺,丁晓聪用手撑着,屁股也离开了地面,突然爆发的喊杀声,把两位都吓了一跳。 已经连续不断唱了一个多小时的鬼音终于断了,怪物被吓得一缩脖子,猛然转头看向那边,丁晓聪这时胆边生毛,照着水鬼腮帮子就是一脚踹,借着反作用力连滚带爬往后跑了一段。 身后传来难以想象的尖利嘶叫,刺得人耳膜生疼,丁晓聪捂着耳朵回头看,只见那怪物速度奇快,转身一头蹿进水里,激起了一大片水花。 “小葱师傅!”二杠子第一个跑过来,顾不得看水里,先上下打量一番丁晓聪,“你没事吧?” “没事……呵呵!”丁晓聪说出话来才发现,自己的声音有些发飘,被吓得…… “好厉害,我刚看见你用脚踢水鬼!”一大汉由衷赞叹。 丁晓聪除了傻笑已经不会别的表情了,刚才有多凶险他自己知道,到现在心跳都平稳不下来,要不是这些人及时赶来,自己只怕小命不保。他现在才深深感觉到,自己做事有多莽撞,差点把自己害死了。 那几条大汉在水边捡起卵石,开始胡乱向水里砸,不过这完全没效果,那水鬼受了这次惊吓,只怕再也不肯出来了。水里是它的天下,没任何人有本事能下水和它斗。 “先回去吧,咱们明天再来,我保证能把它抓住!”丁晓聪暗自喘了几口气,强作镇定说道。刚才他其实有很多收获,证实了心中猜想,对于明天的行动,他近乎有绝对把握了。 他通过巫眼发现,不管这怪物本体是什么,它的属性是纯阴的,并且体内有不止一个阴魂存在,这样事情就好办了。 几条大汉其实在水边也挺害怕的,连忙就坡下驴,拱卫着丁晓聪往村里走,一路恭维不断。他们一边走一边回头看,生怕水鬼冲上来扑人…… ------------ 第二十五章:大阵仗 “所有人听我……和小葱师傅的命令,不许乱,更不许逃跑!”伴随着鸡鸣和初升的太阳,郭村长站在自家大门口大声喊叫。在他面前,密密麻麻全是人,全村老小一个不少,全都在! 昨晚回来后,丁晓聪和老村长合计了半宿,终于把计划制定了下来,并且反复推敲再无遗漏。今天,丁晓聪这个才15岁,还没来得及去高中报道的半大孩子,将要带领好几百村民……抓水鬼! 这是一个庞大的计划,参与者是全村人,男女老少齐上阵! 对于一个毫无经验的少年来说,要制定这么大的计划,耗费的脑力难以想象,昨天晚上,他光是人员分布图就画了十几张,最终拿出了最佳方案。 今天要抓的可不是一般野兽,也不是游魂野魄,而是一个邪气冲天的怪物! “现在,大家伙儿跟我走,带上家伙事和孩子,不要掉队!”郭村长意气风发大喊,坐在他旁边小板凳上喝稀饭的丁晓聪连忙撂下碗,抹了把嘴。 经过两天难以想象的操劳后,丁晓聪浑身脏污,头发比稻草还乱,脸色憔悴不堪,村民们看着这个城里来的半大孩子,都心疼不已,他实在是太累了。 队伍在村长和丁晓聪的带领下,浩浩荡荡开向了村东头,两人身后跟着几个壮汉,挑着整整四担米,这就是他今天的施法材料。那东西是阴邪之物,而大米性质阳刚,绝对能克制。 担子后面是大队村民,人人手里拿着家伙事,锄头、铁锹什么都有,就连小孩子手里都提着镰刀,押后又是一批壮汉,他们扛着一捆捆渔网。 关于把小孩子带来,丁晓聪是有考虑的,到时候那东西肯定会慌不择路,要是小孩子留在家里无人看守,反而容易出事,还不住由大人带着。 来到了池塘边,丁晓聪开始安排位置,年轻力壮的先把池塘围一圈,保证没有缺口,他们是第一道防线。再后面是有一定体力的人,同样围成一圈,作为第二道防线,然后带着孩子的女人和老人聚在一起,他们的任务是保护孩子和自保,基本不参与战斗。 外层人员安排好,所有分到任务的人提着武器严阵以待,接下来就是“一线战斗人员”。 一阵呼喝声中,两艘鱼船被几条大汉扛过来,放进了水中,每艘船放进去两担大米。 船上的人员配备是这样的:由一人在船尾撑船,中间两名汉子守着装米的箩筐,船头站着眼力好的渔夫,手拿锚杆戒备。 锚杆的主体是一根粗竹竿,头上镶嵌着带倒勾的钢刺,既可以戳鱼,又可以勾东西。 两艘船上的人就位,停靠在了池塘一角待命,老村长凑过来问丁晓聪,“小葱师傅,你看可以了不?” 指挥这么大的行动,丁晓聪紧张万分,不过他知道现在自己绝对不能露怯,仔细扫视了一圈,确定人员无误后,丁晓聪深吸一口气,终于点了下头。 老村长一挥手,一面大鼓被抬了过来,这是端午赛龙舟的家伙事,今天情况特殊,被请了出来。 咚咚咚! 三通鼓响,岸边的人开始大声鼓噪,池塘边立刻闹翻了天。助威声中,两艘小船排成横列,开始沿着池塘边顺时针慢慢往前划。 船头的汉子手提锚杆,眼睛死死盯着水下,不时发出大声吆喝,在他身后,两名守着米筐的汉子抓着一把把米,撒向水里。他们都是庄稼汉子,撒秧、撒种、撒化肥都靠手,保证出手均匀。 船尾的撑船汉子小心翼翼控制着船速,不快也不慢,方向丝毫不偏,这两位是村里龙舟队的舵手,干这活驾轻就熟。 两艘船并排开过的地方,原本黑黝黝的水底出现了点点斑白,那是沉入水底的米。有了这作参照,水下的东西无所遁形,不管是游鱼还是乌龟王八,在岸上都能看的一清二楚。 这不是关键,富含阳气的米洒到水底,那水怪必然不敢接近,活动范围会越来越小。 “啊来来来!”船头的汉子干脆用锚杆敲打着船帮,大声吆喝,在他后面,“哗哗”声接连不断,一把把米被撒了下去,水面一片沸腾。 丁晓聪沿着池塘边一路追着船,绕过一个又一个大人,眼睛直勾勾盯着水里,神情紧张。声势搞得这么大,出动了这么多人,投入了这么多东西,这一次绝对不能失败! 一片喧哗声中,两艘船围着池塘转了一圈,毫无发现,丁晓聪呼吸变得急促起来。 事先早就吩咐好了,一圈过后,两艘船的舵手不用吩咐,同时向内一撑,擦着池塘底的米,开始画小圈。他们将会从外向内一圈圈铺过去,直到搜索完整座池塘。 鼓噪声又开始,郭村长鼓点打得更密集,两艘船离开岸边,继续转着圈撒米,船头的汉子吆喝的更大声。 这下不单是丁晓聪,岸上的村民也变得紧张起来,全都不眨双眼看着水底,不放过一丝异常。不出意外的话,那东西必然还在池塘里,随着圈子越来越小,早晚会现身。 丁晓聪继续跟着船在岸上跑,绕过一个个大人,满头大汗,主要是急得。 追着追着,就在第二圈将要走完的时候,果然水里发生了异常。 快要首尾相接的时候,船头突然炸开了一团水花,似乎还伴随着一声尖利的怪叫。一名汉子大喝一声“在这里!”抡起锚杆就打,只听“啪”一声响,水面被抽开一条线,抽空了。 丁晓聪站在岸上,瞪大了双眼,只见水下有一大团阴影,躲开锚杆,从两艘船下飞快地蹿过去,隐没在了幽暗的池塘中央,带起了一层浪。 两艘船靠的很近,被突如其来的浪一掀,撞在了一起,发出一连串碰撞声。 终于看见元凶了,岸上的人大声喧哗,胡乱指着水里喊叫:“在这里!” 丁晓聪急得跳脚,咆哮起来,“别乱,下面的人继续按计划来,岸上的人准备,渔网!渔网在哪里?!” 听见丁晓聪嘶哑的大喊,有些乱了阵脚的两艘船立刻稳住,继续齐头并进转着圈往前划,四名汉子有条不紊撒米。 岸上早就准备好的渔网立刻跑向预定地点,每隔一段有一张,所有人闭嘴,鼓声停歇,人们全都死死盯着那块还没被撒到的池塘中央。 ------------ 第二十六章:身心俱疲 几百人站着不动不言,全都死死盯着池塘,水中央,撒米声“哗哗”,紧张的氛围压的人透不过气来。 又是一圈划下来,这次再无动静,现在只剩下最中央一小片水域,船已经很难转向。 丁晓聪再不犹豫,带着颤音大喊:“岸上人准备,船上的,把剩下的米全撒进去!” 这一声犹如“总攻令”,岸上所有人都做好了准备,十几张渔网被拎在了手中,摆好了随时撒出去的架势。 池塘中,听见丁晓聪的号令后,四条大汉站起了身,两两抬起箩筐,对着塘中心那片黑色的水域一悠,白花花的大米如彩虹一般撒了出去。 上百斤的米刚下水,只听“吱”一声尖叫,塘中央水面炸开,一团黑乎乎毛茸茸的东西跳出水面,没头没脑蹿向岸边。 这东西和人个头差不多大,浑身黑毛,除此之外什么都看不出来。它如同被扔进炭火里的猴子,发疯一般向岸边游,速度快得难以想象,带着一路刺耳的尖啸,只用几秒钟就窜到了岸边,声威骇人。 “打!”郭村长抢先喊出了声。 迎着“水鬼”那方向的村民立刻高高举起了手中的锄头。 然而,这怪物来势实在太快,眨眼就冲上了岸,直闯防线,带着撼人心魄的怪叫声。 没有亲身经历过,很难想象面对这东西的压力,首当其冲的是个汉子,他的锄头还没落下,只觉一股大力袭来,硬生生把他给撞了个跟头,那怪物擦着他继续向外冲。 紧接着是第二道防线,那里守着的是个年轻妇女,她原本拿着把铁锹,前面的汉子刚被撞倒,她惊呼一声“妈呀!”转回身就跑,根本不敢当面拦阻。 丁晓聪急得都想骂人了,好不容易把怪物逼出了水,现场有几百人,要是还让这东西跑了,那就太失败了。 “渔网啊!”丁晓聪边大声咆哮,边沿着池塘往那边追。 怪物上岸的方向是旱地,还没有种庄稼,再往前就是一个人都没的村子,一旦被它突破了包围圈,凭那惊人的速度,再无抓住的可能。 全村都乱了套了,远处的人大喊大叫着向那边追,可怪物附近的人却被吓破了胆,向着远处跑,自己人跟自己人撞作了一团。这种情况下基本就算是完了,可就在千钧一发之际,有人勇敢的站了出来。 谁都没想到,芸香竟然会那么勇敢,她原本聚在老弱妇孺的人堆里,离那个怪物不远,眼看包围圈被冲破了,她竟然一把甩开她娘的手,捡起一张被人扔在地上的渔网,义无反顾冲了上去。 那怪物被逼急了,也不知道迂回躲闪,只管拼命向前跑。 芸香前冲了几步,算好提前量后,抓着渔网向前一扑,恰好压在了怪物身上。 刚接触到,瘦弱的芸香就好像个毛线团,立刻被弹飞,不过那张渔网却正好将怪物罩住。 干燥的旱地上立刻带出一溜烟尘,霎时间,尖叫声陡然提高了一倍,刺耳刮心,怪物被渔网死死缠住,在地上拼命挣扎,搅得尘土飞扬,犹如断了皮带的机器在高速抽打地面。 郭村长第一个赶到,他举起手中的锄头,疯了一般冲进烟尘里,嘶声大喊:“打!” 外面的人只听见“嘭”一声响,被渔网缠死的黑毛怪物被抽出了烟尘,依旧暴躁挣扎,紧跟着飞出来半截锄头柄。郭村长恨极了这玩意,加上心中紧张到了极点,用上了死力,竟然一下就把锄头给打断了。 有了郭村长带头,人们顿时有了胆气,刚才逃跑那些人又举着农具往回冲。 丁晓聪第二个赶到,他提着抢过来的渔网,对着怪物一扔,又给他缠上了一层。 耳畔传来惊天动地的喊杀声,丁晓聪回头一看,吓得抱头鼠窜,只见几百人高举着农具,面目狰狞杀了过来! 刚跑开,身后接连不断“嘭嘭”作响,回头看,无数人仿佛在抢曲棍球,争着狠狠抽打被缠在渔网中的怪物。那东西虽然也不轻,可哪里架得住这么多人的抽打,像个皮球一般滚过来滚过去,尖叫声愈发的刺耳。 打着打着,丁晓聪发现不对,这玩意尖叫声越来越大,似乎根本就打不死,他连忙掏出事先准备好的打火机,大喊大叫着冲了上去。不喊不行,这些人简直打疯了,他怕自己被误伤…… “闪开,让我来!”为了迅速引起别人的主意,丁晓聪喊得也格外凄惨,村民们这才清醒过来,赶紧让开一条路。 丁晓聪捧着打火机,一口气跑到仍在疯狂挣扎的怪物边,擦亮打火机丢了下去。不可思议的一幕出现了,这浑身是土的怪物仿佛被浇了汽油,遇火即燃,火焰腾起了足有一丈高,“烈烈”作响,冒出浓重的黑烟。 这怪物身上阴气太重,而阴气具有助燃的效果。 怪物的生命力强的可怕,被村民们打到现在,身上又燃起了大火,依然在疯狂挣扎,嘶声尖叫。丁晓聪玩了命的往回跑,这要是被追上抱住,准得成“烤地瓜”…… 疯狂的村民们终于彻底冷静了下来,傻傻望着在旱地里来回乱窜的大火球,默默无言,这玩意太吓人了…… 丁晓聪跑远后,呆呆望着渐渐开始无力的“火球”,大口大口喘着粗气,身上一阵阵发麻。如果放在几天前,他完全不敢想象自己竟然会参与这么危险的事,而且还做成了。 终于,怪物不再动弹,任由火焰焚烧,失魂落魄的村民们又开始三三两两围了上去。 等到火焰终于熄灭后,田地里只留下了一摊黑灰,拢起来也只有一小把,为祸乡里的水怪终于被彻底消灭了。 人们面面相觑了好一会,同时想到了什么,齐刷刷回头看,却只见丁晓聪四仰八叉躺在地上,芸香正蹲在他身边检查。 “他太累了,睡着了……”芸香抬起头,神情复杂。 自打来到这里,丁晓聪就一直在忙活,昨晚更是彻夜未睡,他本来就是个半大孩子,瞌睡大。事情终于办好,他精神一松弛,竟然就在这野地里睡着了。 村民们围过来,伸出无数双手准备抬他,郭村长连忙把众人拦住,叹了口气,“那谁?你们几个抬张凉床子来,你们几个给搭个棚,就让他在这里睡吧……” ------------ 第二十七章:没完没了 不一会功夫,简易凉棚搭了起来,凉床被抬了过来,几百号人伺候个半大孩子,轻轻巧巧端起来放上去,丁晓聪没一点感觉,依旧睡得香甜。 这么多人都待在这里也不是个事,郭村长看了看芸香一直坐在床边守着,就挥了挥手,“大家都回家去吧,这里让芸香照顾着就行了。” 村民们个个面露了然,纷纷走了,芸香小姑娘一直低着头不动,等人走光了才松了一口气,看向熟睡的丁晓聪。 丁晓聪其实生的还不错,就是这两天搞得很埋汰,别看他做事的时候小大人似得,这时候睡着了憨态尽显,蜷缩成一团。 他腰间拴着的布袋子轻轻蠕动,晓兰从里面钻了出来,蹭蹭弟弟的脸,好奇打量着一旁的芸香。 那晚芸香看见晓兰怕得要死,可这时却一点都不觉得害怕,她看着晓兰,轻声问:“我好像听见他叫你姐姐,是真的吗?” 晓兰自然没法回答她,而是盘在丁晓聪脸边,默默守着。 晓兰看了看自己的手心,那里有厚厚一沓钱,是村长让她转交给丁晓聪的,趁着丁晓聪还没醒,她把钱塞进了那个布袋子里,然后就静静坐在旁边打毛衣。 丁晓聪这辈子从没这么累过,这一觉睡得天昏地暗,半点梦都没。其实他不断施法的过程,也是修炼的过程,他的灵魂会因此越来越强,法力也会越来越高。 与后世主修肉身不同,巫法主要修炼的是魂魄,肉身根本就不重要,尤其是“鬼巫觋”,身躯随时可以抛弃,以“鬼”的形式存在。经过这几天的劳累后,丁晓聪的魂力增强了不少,现在的他已经基本不会做梦了。 这一觉,他一直睡到太阳西斜方才醒来,伸了个懒腰睁开眼,一张熟悉的脸庞映入眼帘,是芸香! 大概是因为有些乏了,芸香竟然靠在丁晓聪身边也睡着了。 丁晓聪吓了一跳,连忙坐起来,发现自己躺在凉床上,头顶上搭着凉棚,置身于一片旱地中。甩了甩头,记忆浮现,他才想起来,自己太累了,竟然在田地里睡着了…… 看着凉棚还有守在身边睡着的芸香,丁晓聪心中感动,以前除了爹妈,从没人对自己这么好过……爹妈! 想到“爹妈”,丁晓聪悚然一惊,手忙脚乱从布袋里掏出手机,同时还带出了一沓钱,整整两千块! 丁晓聪明白,这是郭村长给他的劳务费,又给装了回去。 打开电话屏幕一看,丁晓聪快哭了,现在是下午5点11分,再耽搁下去,今晚又回不了家了。 不行,得赶紧走! 连续在外面过三夜,这种状况在丁晓聪还从未有过,爹妈绝对会震怒!丁晓聪如是想。 手忙脚乱套上鞋,丁晓聪拔腿就跑,一脚踢在了一堆黑灰上,有个古铜色的物件从灰里飞了出来。丁晓聪疑惑,蹲下身去看,发现被自己踢飞的是一枚铜钱。 铜钱看上去很古旧,生满了铜绿,款识嘛,就是普通的外圆内方,只不过上面铸造的字样很特别。 “龙虎风云……”丁晓聪照着念了一遍上面的四个字,疑惑了,怎么会有这样的铜钱?再在手心里翻个身,另一面没有字,只有一副八卦,由于铜锈很厚,连具体卦象都看不清了。 丁晓聪很快就反应过来,这东西应该是那怪物身上的,烧成灰后,铜钱被留了下,如果是这样,基本就可以肯定,这怪物绝不是野生天然的。 “你醒了?”身后传来柔柔的话语,丁晓聪抓住铜钱回头看,芸香已经坐了起来,脸色有些尴尬。 “哦,我得赶紧回家去了,再不回去,我爸会打断我腿的!”丁晓聪也有些尴尬,傻傻的说。 “呀!那赶紧的!”芸香让他的话吓了一跳,她也不知丁晓聪的话里有几多夸张的成分,反正特别暴虐的家长也是有的,可别真给打坏了…… “你自行车在我家那,我们快走!”芸香许是太急了,下意识拉住了丁晓聪手腕往回跑。 丁晓聪有点发懵,也不敢摔开,只得任由她牵着跑,不过,这感觉似乎不错…… 俩人急匆匆跑回了芸香家,路上遇到的村民都热情和他打招呼,丁晓聪耳根子都红了,他的手还被人家牵着呐! 总算到了芸香家门口,丁晓聪一眼就看见了自己的自行车,正停在大门外,他二话不说,推上就走。 芸香站在家门口愣了,反应过来后对着他的背影喊:“吃了饭再走吧,路还很远。” “不吃了,我得赶紧回去!”丁晓聪跨上自行车,头也不回说道,蹬的飞快。 “哦……”芸香默默放低了手,脸上有些失落。 大门口,芸香娘走了出来,看见这一幕也要喊丁晓聪,却被芸香拦下来,“他……他不赶紧回去,会被他爸打断腿的!没时间吃饭了。” 芸香娘看着自己的闺女叹了口气,小声说:“傻丫头,我是想问下他叫什么名字,家住哪里,哪怕是留个电话号码也好啊……” 母女俩的对话,丁晓聪听不见了,他现在急得心里冒火,把自行车蹬得飞快,要是给他装上一对翅膀,他就得盼着能飞起来了。 离开家这么久,他不但怕,而且还想家。 感受到腰间的沉甸甸,他又不由得意起来,整整三千快啊!足够他整个高一的学费!至于伙食费吗,不需要,家里已经商量好了,在梅山中学边的房子也租好了,到时候一家人搬到哪里去住,开个小吃摊,他根本就不用吃食堂。 对了,他记得离开家的时候,小吃摊的车子都买好了,只等开学就能开张。 想到爹妈的操劳,他更加归心似箭。 而这时的丁家…… 丁家柱仍在抽烟,面目憔悴又狰狞,高群趴在他身后的窗台上看向小区大门,偶尔会看一眼楼下,那里停着一辆用三轮车改装的流动小吃摊,上面的灶具一应俱全。 这就是他们夫妻俩这段时间的努力成果,东西已经完全置备好,各种手续也审批完成,只等开学就能开张挣钱了。丁家柱是干过厨师的,手艺没的说,做点小吃弄点小炒,还不是手到擒来?味道绝非一般的小吃摊、大排档能比拟的。 有多年餐饮从业经验,丁家柱对于经营好这个小吃摊自信满满,绝对能挣来家用的钱,应该还能有盈余,到时候还可以东山再起开饭店。 可就在大前天,办好卫生许可证回来的路上,出事了。 “他爸,来了来了,是他们几个!”高群看见了什么,忽然惊慌喊叫起来。 丁家柱眼珠一瞪,面容一紧,将烟蒂勉强塞进满溢的烟灰缸里,一把抄起茶几上的水管钳子,恶狠狠道:“来了就好,可等急死我了!” “哎哎哎,他爸!”高群急忙追在后面,不过她并没有拉凶神恶煞的丈夫,而是一把抄起大桌子上的菜刀,咬牙道:“我跟你一起去!” ------------ 第二十八章:言语如刀 “你跟着起什么哄啊?!”丁家柱不乐意了。、 高群把他推着往门外走,不耐烦地说:“这次可是咱家最后的希望了,要是还出事,以后的日子咱也不用过来,再说,夫妻一场,你要是出了什么事……我也不活了!” 丁家柱虽然生的身强力壮,可就怕高群,被瘦小的妻子一推,他就跟没骨头似得,轻飘飘就出了门。 “唉……”看见高群随手带上了房门,丁家柱叹了口气,他们夫妻俩虽然表面平平淡淡的,其实感情特好,高群说的话他根本无法反驳,只是……如果夫妻俩都出了事,一双儿女怎么办? “小葱今天打电话回来了没?”丁家柱被高群拉着下楼,问道。 高群脚步一顿,回头来勉强笑着摇了摇头,“没有的,估计是玩高兴了,今晚应该也不会回来。” “那就好,那就好。”丁家柱喃喃自语点了点头,没再说什么,夫妻俩挽着手下楼,看上去特温馨,就是手里提的东西有些不像话,一把巨大的水管钳子和一把寒光闪闪的菜刀…… 下了楼,那辆快餐车就停在楼道口,他俩到的时候,另一帮人也到了。 这些人有十几个,前面是几个三十来岁的彪形大汉,推着一具轮椅,后面跟着十个左右的小青年,个个造型古怪姿态张狂。 如果丁晓聪在这里,他就能认出来,轮椅里坐的那位正是恐吓过他的大混混——皮宝。 “皮宝。”丁家柱把水管钳子往肩膀上一扛,拦在了餐车前,淡淡说了声,皮宝在这一带名气很大,基本都认识他。高群一扫往日的贤惠温和,大马金刀往自己车子上一坐,低着头把玩手里的菜刀,丝毫不惧。 夫妻俩为了生存,今天都豁出去了! “丁家柱,呵呵。”皮宝大大咧咧笑了两声,轮椅在丁家柱前方三米外停住,“哟哟哟,还带着家伙,你是想打架?” 丁家柱心里翻腾着怒火,脑子也变得有些梗,不搭理他。 就在夫妻俩办完卫生许可证回来的路上,碰见了这一帮混混,当然,那天没这么多人,反正皮宝在。擦肩而过的时候,有个混混突然惨叫一声躺在了地上,嚷嚷着腿让他们的车子压坏了。 丁家柱其实是个很细心的人,他看得很清楚,根本就没有碰到那人,怎么可能会压坏?可据理力争没有用,要求送医院检查人家也不干,非让他们拿出5000块私了,要不然就砸了他们的快餐车。 丁家柱顾忌媳妇在,骑着车跑了,却不想这些人竟然认识自己家,每天晚上都上门来骚扰,而今晚就是他们给出的最后期限,再不拿钱这车子就别想要了。 丁家现在根本就拿不出5000快来,不过就算有,凭丁家柱的牛脾气,也绝对不可能给,要干就干,谁怕谁?! “不说话是吧?”皮宝的脸色变得有些阴森,“丁家柱我告诉你,跟我耍横?劳资砍过的人没一个连也有一个排,你算老几啊?!” 丁家柱这人吃软不吃硬,跟我来狠的?“嘿嘿”,“你杀过几个人?” 丁家柱冷不丁的话语把皮宝问愣住了,“什么意思你?” “没杀过人是吧?”丁家柱完全无视那十几个混混,扛着水管钳子往前进了一步,面带凶煞冷声道:“我也没杀过人,不过10分钟过后,你们要是还有一个人没滚蛋,我就当场杀给你看!” “卧槽!”皮宝旁边有条大汉听见这话脱口而出,至于是出于什么心态就不得而知了。 丁家柱今天是真的豁出去了,越是老实人,豁出去了就越凶,他现在火气越来越大,根本就不知道“怕”字怎么写,那个人“卧槽”刚喊出口,他立刻咬牙切齿指着他鼻子,凶神恶煞嘶吼:“你小子骂我?你特么骂我!信不信我现在就打死你!” 这些混混也见过不少世面,可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凶的人,那大汉被丁家柱的气势一逼,下意识慌里慌张退了两步,随即反应过来,身后带着一帮小弟,这可丢人了。 “皮宝老大,弄不弄?”被吓退的大混混对着皮宝大喊,被一个普通老百姓吓退,今儿个哪怕是善了,他的面子也丢光了。 “呀!” 大混混话音刚落,皮宝还没表态,丁家柱身后传来刺耳的尖叫声,只见瘦小的高群如疯了一般,双手把菜刀高举过顶,低着头对那大混混撞了过去,一副要拼命的架势,“敢欺负我男人,我跟你拼了!” 大混混被吓得转过身就跑,什么情况这是? 高群终究还是没能冲进去,丁家柱一抬手,抓住高群手腕,把她带着在原地转了一圈,又回到了快餐车边,“急什么你?不是还没到点嘛。” 丁家柱对高群使了个眼色,摇了摇头,眼神中满是关爱。 高群“哼”了一声,又坐回了快餐车上。 “啧。”皮宝啧了下嘴,回头瞪了满脸惊恐的手下一眼,让他老实点。 皮宝混了二十多年,什么样的人没见过?丁家柱这样的刺头虽然罕见,可也有,至于对付的办法吗……硬来肯定是不行,凶悍的人哪儿都有,要是遇到什么事都硬干,那他手下还不得天天出人命? 在外面混,其实最重要的不是狠,而是精明,耍狠的人没一个有好下场,精明的人才能平平安安赚大钱。 “老丁啊。”皮宝对丁家柱招了招手,“你是条汉子,我敬重你,咱哥俩聊聊天吧。” 看见丁家柱毫无反应,皮宝笑了笑,接着说:“实话跟你老哥说吧,兄弟我是受人之托,当然,这话也就现在说说,以后你要再问,我是绝不会承认。总而言之,你这摊子我是砸定了,哎……别急别急,继续听我说嘛。” 看见丁家柱又要暴走,皮宝连忙推着轮椅往后退了退,抬起手相劝:“知道你老哥不怕死,可你还有老婆孩子嘛,你想啊,你今天打死了人,得去坐牢是吧?那你老婆孩子谁来养?没人养是吧?为了你儿子能有饭吃、有学上,你老婆是不是只能改嫁?然后……你老婆成了别人老婆,你儿子成了别人儿子,要是那混蛋脾气不好,没事再揍揍他们俩……” 皮宝这番话说的可太毒了,听着听着,丁家柱的眼角开始抽搐,面容都拧变形了。 那一帮混混面面相觑,彼此对视由衷赞叹,果然是老大,不用动手,光凭这一张嘴就能杀人! ------------ 第二十九章:他是个妖怪 看见丁家柱明显开始动摇,皮宝又加了一码,叹息道:“不就是个破餐车嘛,撑死了也就几千块钱,就为了这,值得让你老婆改嫁儿子受苦?你去工地搬两个月砖头不就挣回来了吗?兄弟们,上,给我砸了!” 皮宝眼看火候到了,得意洋洋一挥手,几个混混一脸紧张绕过皮宝,走向快餐车,丁家柱紧咬牙关低着头,一言不发。不得不承认,他接受不了皮宝描述的那种情景,并且这状况真的很可能会出现…… 高群眼看几个小混混拿着铁棍、钢管走过来,立刻跳下车子要拼命,可不等她举起菜刀,丁家柱伸出手将她抓住,一把拽到了自己身边。 “让他们……砸吧!”丁家柱艰难的说出这句话,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家柱……”高群明白丈夫的心思,忍不住哭了。 高群恨,为什么好人被坏人欺负,却连反抗都不能。他们拿出了家里所有的钱,风里来雨里去忙活了这么多天,就为了糊个口,养大儿子,可现在有人要砸了他们的饭碗,他们却只能看着。 听着高群的哭声,那几个要来砸车的小混混松了口气,他们是真怕这对夫妻会出手伤人,现在看来,他们终于屈服了。可听着耳畔的切切悲声,他们又有些不忍,回头看向了皮宝,没一个人动手。 小混混们虽然坏,可毕竟经历少,大部分人的心都还没黑,有些下不去手了。 皮宝很不耐烦了,要知道,人心是个很复杂的东西,现在虽然这夫妻俩屈服了,可难保他们心里不会产生什么变化。到时候真的打起来,局面不可控,出了大事就很不好了,毕竟混混是求财的,没事找事那是脑子里有包。 “嗯!”皮宝恶狠狠使了个眼色,催促他们赶紧动手,他还不敢直接说出来。 老大下命令,那几个小混混也只好铁了心,纷纷对着快餐车举起了手中的钢管、铁棍。 就在这时,所有混混紧张的时候,小区大门口方向传来一声大喝:“住手!你们在干什么?!” 听见这一声喊,默默哭泣的丁家柱夫妻俩浑身一震,猛然抬起头,眼中满是惊骇。只见一个衣着脏污、头发杂乱的少年人,骑着自行车拼命向这边蹬,正是他们的宝贝儿子——丁晓聪! 皮宝急得差点亲自动手上去砸,他也看见了来的是谁,倒不是他怕了丁晓聪,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腿和那几名手下发疯的事是丁晓聪干的。他主要是担心这小子来了后,丁家柱夫妻俩的心理肯定会产生变化,一切就变得不可控了。 然而,已经来不及了。 丁晓聪把自行车骑得比摩托车都快,一头冲到人群边,麻利地跳下来,那车子乘着惯性,正好砸在了躲到后面的大混混身上。与以前的碰瓷不同,这回撞了个结结实实,那混混“唉哟”一声,捂着肚子坐在地上起不来了。 “又是你们!”丁晓聪气的肺都要炸了,探手进布袋,把那个两面对碰绑在一起的小圆镜取了出来。他刚到小区门口就看见爹妈抱头痛哭,一帮人要砸自家的餐车,那一瞬间,他感受到了什么叫气冲牛斗,没看他连头发都一搓搓竖起来了! 哦……那是脏得。 总之丁晓聪气炸了,他一把扯开橡皮筋,将小圆镜合在双手里,冲着皮宝怒喝:“为什么总是跟我们家过不去?欺负了我不够,还找上我们家来了,我!” 丁晓聪气得失去理智了,两手一错,分开小圆镜对着皮宝就照。这里面关着个永远飘不到头的凶魂,对着谁照,它就会自然而然的扑谁。 在法师行中,对普通人施法是一件很被忌讳的事,这可是真有可能要人命的!并且警察还查不出来,如果不严格约束,法师还不都成杀手了。可丁晓聪不管这一套,都被人欺负上门了,爹妈全在哭,他只想狠狠报复,完全不计后果! 镜子刚一照,丁晓聪眼前人影一闪,有个大混混适时冲过来想揍丁晓聪,恰好挡在了镜子前。 天已经完全黑了,开放式小区里亮着路灯,小圆镜子反射出一团黄色的光斑,正好照在那大混混眉心识海的位置,特准确。 那大混混抬起手正要打人,不等手落下,人愣住了,站在丁晓聪对面犹如泥塑木雕,一动不动。 另一边,丁家柱夫妻俩魂飞魄散,正准备冲过去抢人,看见这诡异的一幕,也愣住了。 其他的混混神情、姿态各异,也都愣住了,小区这一片如被施了定身法,所有人都变成了写实派“城市雕塑”。 这里的争吵早就引起了小区居民的关注,有无数双眼睛正在各个方位看着这里,现在这些人也全都愣住了,张口结舌。 这一刻,时间停止! 下一刻,丁晓聪把两面镜子一合,收回了手心,这东西别看不值钱,有用,他还舍不得扔。 “啊!” 丁晓聪刚收回手,那个被照到的大混混陡然爆发出出撕心裂肺的惨叫,连滚带爬往墙根下跑,一路嘶叫不断,穿过混混们的时候,撞到了一大片。 “啊!不要啊!不要!”那混混一路惨叫着撞在大楼墙根下,抱着头缩在地上,胡乱挥手蹬腿,惨叫声连连,没一会就喊哑了嗓子。 混混们面面相觑,同时打了个哆嗦。 丁晓聪心中了然,镜子里的东西是被姐姐吓疯了,由于是魂魄,以后基本没有好转的可能,不出意外的话,这个混混以后只要见到自己,就会这样了…… 皮宝打了个冷战,他的腿莫名其妙瘫了,各大医院跑了一遍也查不出病因,然后就是四个手下疯了,被送进了四院,到现在还没放出来。他原来没往那方面想,现在亲眼看见丁晓聪出手,终于醒悟了过来。 “妖术!你小子会妖术!”皮宝指着丁晓聪失声惊呼。 丁晓聪心中一动,双手一分,做出又要拿镜子照人的动作。皮宝自知失言,魂飞魄散,吓得从轮椅上滚下来,抱着头嘶声大喊:“不要啊!不要,饶了我吧,我再也不敢啦!” 皮宝趴在地上尖叫,那个大混混缩在墙角尖叫,尖叫对尖叫,花腔男高音二重唱似得,相得益彰。 ------------ 第三十章:圆谎是个苦差事 丁晓聪其实就是灵机一动,吓唬人而已,这个恶魂是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并且在姐姐的鼎力相助下才收伏的,哪儿来第二个?不过这事也就他和姐姐知道,这些混混们哪里能知道?还以为镜子是什么邪物。 “滚吧!”丁晓聪故意装作于心不忍,反手将镜子收回去,淡淡道。 皮宝趴在地上身躯一震,停止了挣扎,心惊胆战抬起头,看见丁晓聪的架势后,暗暗松了一口气。混世界就要能屈能伸,他刚才是故意装作这怂样,希望丁晓聪能手下留情,不得不说,他“得计了”…… “特么过来扶着我啊!”回头看,那些混混们居然畏畏缩缩想跑,皮宝大怒,厉声呵斥。 他这个老大还是有点震慑力的,两个大混混连忙跑上来,架起皮宝往轮椅上一扔,转过身推着就跑,离丁晓聪远远的。 “把这个也带走!”高群发现不对,冲着落荒而逃的混混们大喊,皮宝回头一看,墙角里那人还缩着,尖叫声撕心裂肺。 “得得得,带上带上。”皮宝不耐烦的用手指挥了挥,“你们几个去把他带走,我们先撤!” 丁家柱夫妻俩连忙扑上去,一左一右扶住了儿子,警惕盯着那帮混混。他们紧张,那边更紧张,给指派回来的几个小混混叫苦不迭,缩着脖子跑向仍在嘶喊的家伙,目光一刻不敢离开丁晓聪的手。 所幸双方没有再接触,那些混混抢了人,一阵风般卷走,跑的比兔子还快。 那些在暗处看热闹的居民们也同时松了一口气,他们由于离得太远,并没有看清具体发生了什么,可那俩男人叫得太凄惨了,跟撞鬼了似得…… 终于送走了瘟神,高群连忙上下检查儿子,看见丁晓聪的埋汰像,高群鼻子一酸,“小葱,你在小罗家都干了什么啊?搞成这样。” 丁家柱连忙抬手把他拦住,对着母子俩使了个眼色,“回家说!” 丁家柱的神色很严肃,丁晓聪心里“咯噔”一声,暗呼“糟糕”,要露馅了!当初米教授特意叮嘱过,这事绝不能告诉家里人的。 一家三口急急忙忙往家里走,夫妻俩各执凶器,丁晓聪被夹在当中,脑子飞快转动,琢磨着说辞。 丁家客厅里,丁晓聪被按坐在沙发上,高群陪坐在一边,怜爱的摸摸他的头脸,丁家柱则干脆坐在丁晓聪对面的茶几上,瞪着眼打量他。 “你姐姐那?”丁家柱沉声问。 丁晓聪连忙伸手进袋子里抓出姐姐递了过去。 刚递了一半,丁晓聪脸色一变,下意识捂住了自己的嘴巴,只见他的手里不但拎着姐姐,还带出来一个塑料袋,里面厚厚一叠全是红票子!他刚才神不守舍的,下手没个谱,把钱也给顺出来了…… 一家四口全傻眼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终全都看向丁晓聪。 丁晓聪在爹妈的逼视下,头越垂越低,深深叹了口气,“到了这一步,我也不瞒着你们了,实话实说,这几天……我其实是去矿场了。” “矿场?”丁家柱一愣,一把抓过塑料袋解开,随便数了数,厉声大喝:“什么矿厂打工能给你一天一千?你糊我,说!钱到底哪儿来的?” 丁晓聪抬起婆娑泪眼,看着丁家柱,满怀真诚说:“真的不骗您,南关县那个小煤矿塌方的事情您知道吧?里面困着人,联系不上,我就让姐姐……” 说到这,丁晓聪满怀歉意看向姐姐,“我就让姐姐进去找人了,人家答应的就是这个数……” 南关县前两天确实有个小煤矿塌方,闷进去了几个人,这事本市都知道,到现在还没挖出来,丁晓聪这么一说,还真对的上。 这事别人不信,丁家人却相信,只有他们家人知道,晓兰的灵魂其实是人,拥有人的智慧,并且和丁晓聪最亲近。 丁家柱重重推了下丁晓聪的脑袋,狠狠斥道:“你小子怎么能让姐姐干这事?要是出事了咋办?钱再好也没有人好!” 高群连忙在一边打圆场,她一把将儿子、女儿都揽在怀里,护着说:“不是没事吗,这次就算了,下次可千万不许这么干!” “绝对没有下次了!”丁晓聪松了一口气,得亏自己一贯老实,爹妈信任自己,总算把这事给糊弄过去了…… “那……那个妖镜又是怎么回事?”问明白了第一件事,接着还有一件事,只不过这次丁家柱嗓门压得很低,神神秘秘的。 这回就更好办了,丁晓聪把脑袋凑过去,用更神秘的语调说:“你们还记得米教授吗?这东西是他老人家当初留给我的,说是不到万不得已千万别用!我这不是看……” “哦……知道了知道了。”夫妻俩连连点头,露出“果然如此”的表情,原来他俩早就这样猜想了。 丁晓聪暗自得意,这个锅让师尊来背再合适不过,有本事找他老人家对质去。 “要不,我帮你收着?”丁家柱凑过来问,两眼放光。 丁晓聪当然懂他的心思,不过这玩意现在就是两面普通的小圆镜子,可别弄巧成拙了……于是他右手一拢,灵巧的用橡皮筋打上十字结,又装回袋子里,“这可不行,米教授说了,这东西只有在我手里才有效!” 只要提到米教授,说什么丁家柱和高群都信,既然这样,也只好作罢。 “你们还没吃饭吧?”事情都清楚了,高群这才想起来吃饭的事,其实他俩也没吃晚饭。 丁晓聪赶紧点了点头,他一路从山区骑自行车回家,又累又饿,都快油枯灯尽了。 高群连忙提着菜刀进厨房,路过电视柜的时候,顺手打开了电视机。可巧了,电视上正在播放地方台新闻,一个端庄的女播音员喜笑颜开说:“因为得到了专家的帮助,南关矿难迅速确立了方向,挖通了正确的矿洞,七名被困矿工全部获救!” 电视上出现了担架抬着黑乎乎矿工的画面,丁家柱直眉楞眼看向丁晓聪,“你小子行啊!” “小事,呵呵……”丁晓聪讪笑着,心里却在想:这什么神秘专家是谁啊?可帮了我大忙! ------------ 第三十一章:来自从前的嘱托 南关煤矿办公室内,有两个人正在办公桌前对坐。 其中一人穿着白衬衣,正看着窗外忙碌的救护人员,疲惫的神情逐渐松弛了下来。坐在他对面的人着一身冲锋衣,身后背着登山包,肩膀上缠着一条三花蛇,正在昂首吐信,不是别人,正是柳承惠。 “拿钱来吧?”柳承惠伸出了手,淡淡道。 穿衬衣的男人连忙拉开抽屉,拎出个沉甸甸的黑色塑料袋放在办公桌上,赔着笑说:“大师,30万一分不少,这次可多亏了您。” “别谢我,谢我家大仙儿吧。”柳承惠随口说着,打开袋子看了看,立刻把袋口扎好站了起来。 那个穿衬衣的就是小煤矿的矿主,这次一下闷进去七个,眼看就要大祸临头了!在他绝望的时候,柳承惠找上了门,说是能确定哪些被困矿工的方位。 地下掘进最难的就是无法确定方位,知道方向救人就简单了。 接下来大展身手的自然是那条三花蛇,它轻而易举找到了被困的矿工,接下来顺着它钻过的洞挖,只用半天就把被困的人全给挖了出来,一个没死!小煤矿一旦出现大规模矿难,老板不但会血本无归,搞不好还要吃官司坐牢的,现在平安度过,这30万花的值! 老板客客气气送出了门外,柳承惠抬手一拦,“不用送了,就到这里吧,柳某去也……” 说完柳承惠身形一闪,没入了黑暗中,竟然瞬间就消失了。 “果然是高人!嗯……”老板由衷感叹,转身回屋关上了门。 柳承惠这才从墙角转出来,不屑的看了办公室一眼,一摇三晃走向不远处的树林。轻轻松松就赚了30万,这样的好事可不多,他准备在树林里先猫一段,等风头过去后,就到处去玩玩,好好消遣消遣。 想到得意处,柳承惠忍不住哼起二人转来,就是那嗓门够呛,在这幽暗的森林里好像狼嚎。 哼着哼着柳承惠打了个哆嗦,自言自语:“不唱了,可别把狼给招来了……” 话音刚落,柳承惠脚步一顿,身躯僵在了原地,只见他前方十几米外的树林中,赫然悬浮着两盏蓝色的“灯”,发出幽幽冷光。 这一惊非同小可,柳承惠是法师,他能感到“灯”里散发出来的森冷煞气,前所未见的浓重! 他想跑,可根本不敢转身,想喊,又不知道该喊谁,只好一个劲的哆嗦。 在柳承惠的注视中,那一对“蓝灯”开始缓缓逼近,等逼到他面前时才发现,这哪里是灯,分明是一双眼睛。眼睛的主人是一头豹子,通体黝黑无一丝杂色,眼珠幽蓝,凑在柳承惠面前嗅了嗅,目光中露出疑惑。 看见这只豹子后,柳承惠神色竟然松了些,抬起双手讪笑着说:“您老认……认错人了吧?” 豹子低吼了两声,又看了柳承惠一眼,转过身一蹿,悄无声息没入了黑暗中。 柳承惠摆着“投降”的架势,半天后才松了下来,自语道:“还好我精明,把锅甩掉了,这位姑奶奶……果然够吓人的!” 又左右打量了一番,他往另一个方向一钻,也消失不见了…… 同一时间,丁家,丁晓聪的房间内。 丁晓聪趴在自己的书桌上,看着放在桌面上的信封出神,他在琢磨一件事——到底要不要偷看…… 偷看别人的信件当然是不道德的行为,这点丁晓聪也知道,他爸爸曾经偷看过他的日记,他为此还大闹了一番。不过吗,这封信来路不明,收信人和寄信人他都不认识,并且奇奇怪怪的,他实在是被勾起了好奇心。 又经过一番挣扎后,丁晓聪终于下定决心,干了! 说干就干,他立刻把那信封掉了个个,反面朝上,用手指蘸了点口水,沿着封口边缘细细涂抹起来。他的动作很轻,也很仔细,纸张一点点被揭开,没有丝毫损坏,一看就是老司机。 别问这手艺他哪儿学来的,我也不知道…… 终于,封口被完全揭开,丁晓聪长出一口气,麻溜的倒出了里面的信纸。 信纸就是普通的信纸,上面用钢笔写着几行苍劲有力的字,丁晓聪逐字逐句读了起来:吾欲上灵山,此去恐难回,你切照顾好自己,还有——姜白。 这一段丁晓聪完全看不懂,又去看落款,等看清后,如遭雷击,只见落款处只有一个字:米! 米教授的米! 刚才看信内容的时候,丁晓聪就觉得字迹有些眼熟,等看见这个笔法独特的“米”字后,当即断定,这封信就是出自米教授之手! “天!怎么会这样?”丁晓聪手捧着信,失魂落魄,没想到,一次恶作剧,竟然会再见米教授的手笔,难道冥冥之中真的自有天意? 愣了一瞬后,丁晓聪想到了什么,手忙脚乱把信塞回去,又慌里慌张翻出胶水涂在封口上,盖好后,往小肚子上一按,焐了起来。他想起了柳承惠说过的话,收信人会很快找到他,既然这封信是米教授发出去的,收信的估计也不是凡人,要是让对方知道自己偷看过信的内容……可就糟了! 丁晓聪坐在椅子上一动不敢动,眼睛死死盯着窗外,一心想着尽快把胶水焐干,他有预感,收信人随时可能到来! 这一次,丁晓聪的预感很准确,大约过了10分钟后,窗台“嚓”一声响,很细微,一只黑豹落在了窗前,隔着玻璃,用一双湛蓝的眼睛看着他。 丁晓聪吓得跳了起来,好在他多少有些心理准备,捂住了自己的嘴巴,没有叫出声。 那只黑豹也没有什么危险的举动,盯着丁晓聪看了一会后,目光落在了他按在肚皮的信封上面。 稍倾,黑豹探出前爪轻轻一推,没有扣住的窗户应声打开,然后它并没有进来,而是向后一纵,跳入了夜色中。丁晓聪连忙上去趴在窗台上向下看,他家住的可是五楼,那豹子竟然就这么跳了下去。 丁晓聪刚探出脑袋,身后突然传来清冷的女声,“把我的信,交给我吧。” ------------ 第三十二章:压力山大 丁晓聪头皮一麻,猛然转过身,只见自己的屋子中央不知何时站着一个人。 来的是一位身材纤长的女道士,穿着一身青色道袍,头顶上扎着道髻,身后斜背着一把古铜色的长剑,约莫三十出头的样子。这女道士模样虽然清丽,可给人一种说不出的锋利感,仿佛她本身就是一把剑。 “我的天!遇到女剑侠了这是?!”丁晓聪被那看不见的锋芒一刺,心脏不由自主狂跳,眼睛都有些睁不开,这也太夸张了吧? 还有,房门都是关着的,窗户自己也一直盯着,这阿姨是怎么进来的? “信。”看见丁晓聪傻了眼,半天不动弹,来人又淡淡说了一声。 “哦。”丁晓聪一惊醒过神,连忙把捂在肚子上的信递了过去,偷偷开巫眼打量了下。 不看则已,一看之下,他更加震惊,只见这女道士的灵魂如火焰一般通红,阳气蒸腾!一般的魂魄都是灰色,强一点也就是淡青色,而她的灵魂竟然鲜艳到了这种程度,这是什么修为?! 同样程度的灵魂,丁晓聪只看到过一个,当年的米教授,这女道士的修为竟然不在米教授之下! 丁晓聪的视界中,火红色的灵魂抬起头,看了他一眼,他只觉灵魂一震,巫眼刺痛,不由自主闭上。视线恢复后再看,女道士并其实并没有抬头,而是直愣愣盯着手里的信,眉头紧皱着。 “你是他的弟子?”女道士终于看完了信,神情落寞问。 丁晓聪有点神不守舍,明白过来后慌忙点了点头,看来自己的身份在她面前根本就隐瞒不过。 女道士又看了看手里的信,轻轻折好收进了怀中,稍倾说:“我要去寻找你的师尊,有一件事拜托你了。” “您……尽管说。”丁晓聪想都没想,下意识连忙答应。 女道士点了点头,叹口气,道:“你师尊不在,你就是当世唯一的鬼巫,这件事情,恐怕只有你能做。我有个女儿,她的灵魂里混了个东西,需要你帮她清除出来。” “哈啊?!”丁晓聪没想到竟然会让他干这个,清理灵魂的确是鬼巫的强项,可他的能力……连个兔子灵魂恐怕都搞不定,更别说是精密百倍的人了。 女道士一眼看穿了丁晓聪的心思,神情柔和了些,说:“也不需要你立刻就做到,她可以先住在你家,等你什么时候有能力了,什么时候再帮她驱除掉。” 丁晓聪懵了,这样不就等于是送个人来寄养?他还只是个半大孩子,这事他在家里做不了主啊。 现在他终于明白柳承惠为什么会把事情强加给他了,养个孩子有多麻烦他很清楚,他自己就是个小麻烦,而这叫玄真子的女道士一看就是个不世出的高人,她的闺女养起来打不得骂不得,得供着,多难受啊。 “从今往后,你们就在尘世中生活,做个普通人吧,告诉我女儿,不要寻找我们……” 耳畔传来话语,倏忽远去,丁晓聪悚然惊醒,房间里空空如也,女道士玄真子已不见了踪影。 丁晓聪急坏了,连忙扑在窗台上大喊:“阿姨,您还没说您是谁那。” “我是你师娘。”余音缥缈,女道士已经去得远了。 老半天后,丁晓聪失魂落魄走到自己床边,一屁股坐了下去。师娘?难怪会有那么高的修为,接下来该怎么办?事情已经没法反悔了,该怎么和爹妈解释?“呜……” 丁晓聪仰头往床上一倒,扯过被子盖住自己的脸,哀嚎起来,怎么会搞出这么多事? @@@@ 一周后,刘家巷。 这里其实原本叫打铜巷,早年间这里聚集了一帮手艺人,专门制作铜器,因故得名。后来这手艺凋零了,而恰恰刘瞎子来到,创下了更大的名声,人们干脆就管这里叫刘家巷。 丁晓聪又来了,他希望还能揽到活,多挣些钱,自己的师姐(妹)随时可能来,为了养活这位祖宗,他决定尽量趁假期多挣点钱。他自己还是个孩子,却就开始考虑怎么挣钱养孩子了,这事想想他都替自己心酸…… 刘家巷和往常没什么区别,冷冷清清的,街边开着几家“迷信主题店铺”,也看不见有什么生意。那些算命、驱邪的在街边铺上自己的广告纸,蹲着翘首企盼。 别看这里冷冷清清的,摆摊的人都无精打采,其实他们中不乏有钱人,做法师行的,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要是逮到了大户,一笔买卖说不定就能吃一辈子! 走着走着,丁晓聪眼睛一亮,他看见熟人了。 刘瞎子家的旧宅子现在变成了一家扎纸店,店里售卖、定做各种花圈和纸人纸马,还卖鲜花花篮……门口有一棵大槐树,树下坐着一个红脸汉子,正是红花大仙。 丁晓聪看见红花大仙的时候,百无聊赖的红花大仙也看见了他,立刻站起来笑眯眯招手大喊:“小师傅,到这里来,一起发财!” 听见这话丁晓聪眼睛一亮,连忙快步走了上去。 红花大仙迎上来,亲亲热热勾住了丁晓聪肩膀,左右扫了一眼小声说:“我已经等你好几天了,咱哥俩找个地方详谈。” 丁晓聪虽然小,可也明白了是什么情况,这位红花大仙肯定是接到了大买卖,自己解决不了,又舍不得放弃,一直在等自己。 红花大仙连摊子都不要了,勾着丁晓聪不放,仿佛生怕他跑了,两人亲亲热热出了刘家巷,进了一家茶餐厅。 茶餐厅角落里,红花大仙殷勤的点过茶水后,打开了话匣子:“鄙人花红英,行里人送外号红花大仙,不知小兄弟贵姓大名?” 丁晓聪不由自主打了个冷战,往后缩了缩,对花红英的性别产生了怀疑,满怀戒备道:“我叫丁晓聪。” 花红英看出了丁晓聪的疑惑,笑着说:“我本家舅老爷说,我的八字太刚强,刚则易折,所以给取了个女人的名字中和下,倒教丁兄弟见笑了。” 丁晓聪连忙摇了摇头,长舒了一口气。 接下来话入正题,丁晓聪猜得不错,花红英前几天接了个客户,开的价钱不小,帮他治腿。 “那人的腿其实没毛病,如果我所料不差,他是中了柳仙的咒术。”花红英咳嗽了一声,继续说:“愚兄惭愧,不懂这个,那天我看丁兄弟将魂魄玩弄于股掌之中,想必精擅此道,不如我俩合伙接了这买卖,利润咱俩这样……” 花红英说到这伸出一只手,五指张开晃了晃,等待丁晓聪的回应。 丁晓聪这时神思飞到天外,想着想着,忍不住“噗嗤”笑出了声。 ------------ 第三十三章:幕后黑手 还能有谁?丁晓聪想不到,皮宝的事情居然又绕回了自己身上,缘分啊! “丁兄弟?丁兄弟!” 耳畔传来声声轻唤,丁晓聪被惊醒,笑眯眯一拍桌子,“没问题,这事情我干了。” “好!”花红英明显松了一口气,茶也不喝了,站起来拉着丁晓聪说:“事不宜迟,可别让别人抢了先,咱这就去?” “去吧去吧。”丁晓聪挥了挥手,站起了身。 他倒不是急着去救人。皮宝的生死与他何干,他只是有些疑问想要去当面质问。 出了茶餐厅,花红英兴冲冲叫了部出租车,直奔长街。 长街依旧熙熙攘攘,里面各地来批发小商品的商户摩肩接踵,万头攒动,出租车根本开不进去,好在皮宝家也不远。 这里丁晓聪来过,他又是本市人,比花红英可熟悉多了,很快就变成了由他领路。 到了皮宝家里的时候,刚一进门,还没等丁晓聪看清屋里都有哪些人,耳畔突然传来一声撕心裂肺的尖叫,只见一条满是纹身的大汉一头冲到墙根下,抱着头缩在角落里,拼命挥手蹬腿不让人靠近。 丁晓聪被吓了一跳,下意识缩在了花红英身后,偷眼一看,乐了,正是一周前被镜子里凶魂缠住的大混混。和被守宫魂魄缠住的不一样,凶魂缠身后,可以从人的灵魂里吸取思维补充自身,如果不设法驱赶出来,基本不会自愈,早晚会把宿主害死。 这原理和寄生虫没什么区别,只不过普通寄生虫吸收的是人的血肉,而凶魂吸收的则是人的精神和思维。 “是你!”前方又传来惊呼,丁晓聪看过去,说话的是被几名混混簇拥着的皮宝,盯着自己满脸惊恐。 “这……”花红英不明就里,不过作为“经纪人”,这时候理当说点什么,他笑眯眯侧身移开一步,让出丁晓聪,介绍道:“这位是我的师弟,丁晓聪法师,这位大老板是……” “行了行了,我们都认识。”皮宝挥手打断花红英的话语,想了想,忽然眼睛一亮,谄笑着对丁晓聪说:“小丁啊,咱们也是老相识了,你看我这腿……” 皮宝不愧是人精,他立刻就想明白了一个道理,所谓解铃还须系铃人,治自己的双腿,没人比丁晓聪更有把握。现在最需要做的就是搞好彼此的关系,千万不能再得罪人了。 那天在小区里被赶走后,皮宝他们一帮就想清楚了,混混再横也没法和法师横,惹恼了人家真能把你弄死,然后还不需要担责任…… 第一次遇见皮宝他们的时候,丁晓聪怕得要死,等到第二次时就已经能勇敢面对,至于现在吗,用云淡风轻来形容也不为过。 丁晓聪看见皮宝嘴巴对着自己动弹,却什么都听不清,遂捂着耳朵大喊:“你说什么?” 皮宝眼睛一瞪,对着身边的手下沉声道:“还愣着干什么?去把他的嘴封起来!” 闻言立刻上去几条大汉,用膝盖把那撞邪的大混混死死顶在地上,掏出一卷胶带麻利地把他的嘴封的严严实实,凄厉的惨叫声立刻变成了“呜呜呜……” 这些人下手没轻没重的,那个大混混被按在地上摩擦,额头都破了,丁晓聪看得怪不忍的。 不管怎么说,世界终于清静了,皮宝又把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丁晓聪想都没想,说:“治好你的腿没问题,不过我有件事要问你。” 皮宝再一次体现出了他的精明,只是略一思忖,他就明白了丁晓聪的目的,这次他犹豫了很久之后,方才一偏脑袋,“小丁师傅,你跟我来,咱们屋里说话。” 跟在皮宝的轮椅后进了房间,皮宝对着门外喊了一声“你们谁都不要过来”,然后反手关上了房门。 这间屋子里很暗,大白天还拉着窗帘,丁晓聪闭了一会眼睛才适应。 “我知道你要问什么。”皮包开门见山说:“不过,行里有行里的规矩,我可以答应你把这差事退了,可我不能说出来那人是谁。” 其实自打那晚后,事情就已经很明显了,皮宝他是受雇于人,来找自家麻烦的。可问题是,丁家和别人从来就没有过仇怨,谁会费这么大功夫要对付自己家,要知道,想要请动这些混混可不便宜。 一个月的功夫,丁晓聪成熟了很多,听见皮宝的话后,他也不着急,坐下来悠然道:“我知道你这人讲义气,不过,讲义气可治不好你的腿,究竟该怎么选择,你考虑好吧。” 皮宝讲义气?讲义气个鬼!这话无论丁晓聪还是皮宝都不信,真正关键的还是后半句。丁晓聪话里的意思很明显,要么说出幕后主使者,要么你就一辈子瘫着吧。 这一次皮宝思考了很久,方才左右为难道:“小丁兄弟,其实凭咱俩的关系,就算你不帮我治腿,我也该告诉你的,只是……那个人他家里势大财雄,我实在是得罪不起啊……” 丁晓聪心说“凭咱俩的关系”?咱俩有五毛钱关系啊!直说你惹不起不就得了。 “这样吧,我保证绝对不泄露是你说的。”丁晓聪又给加了一码。 皮宝眼睛一亮,又装作为难的说:“你这一报复,傻瓜都知道是我说出去的,除非,你能答应一年之内不对他和他家人动手。” 看见皮宝的表情,丁晓聪知道这差不多就是对方的底线了,略加思考,终于点了点头。 皮宝松了一口气,推动轮椅过来,凑在丁晓聪耳边小声说:“这个人姓王,是你初中同班同学。” “王志云!”丁晓聪嚯然起身,脱口而出。 “嘘!”皮宝吓得竖起手指不停“嘘”,慌慌张张回头看了一眼。 丁晓聪看看皮宝的紧张相,又慢慢坐回去,思索起来。 王志云家是做买卖的,至于具体做什么买卖,班里没人知道,只知道他家非常有钱,凭他家的财力,的确能毫不费力雇佣皮宝这些大混混,也足够让他忌惮。可问题是,王志云在学校里品学兼优,和自己根本就没什么交集,为什么要这样做? “难道是?”丁晓聪想到了什么,猛然瞪大了眼睛。 身旁传来皮宝弱弱的话语,“小丁师傅,我这腿……” “没问题。”丁晓聪决定先把王志云的事情放一边,解决了皮宝再说,“你去找一面蛇皮鼓来,我这就给你治好。” ------------ 第三十四章:我是欢乐的小鼓手 “哎!我这就去办,您先在这里歇着。”皮宝喜笑颜开,掰着轮椅冲到房门口,拉开门大喊:“那谁,你们几个,去批发市场找一面蛇皮鼓来,记好了,要蛇皮的!” 屋子里一阵杂乱,几个小混混连忙跑出去办事。 接下来,丁晓聪和花红英被请上座,皮宝他老婆亲自奉茶,还陪着俩人聊天,等待着。 长街小商品批发市场什么都卖,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买不到的,没过一会,几个小混混屁颠屁颠跑回来,背着好几面手鼓。 几面鼓被献宝似得捧到了丁晓聪面前,丁晓聪稍微打量了下纹路,挑了看上去最粗糙的那面。这些人不懂,买回来的鼓大部分都是蟒皮的,真正的蛇皮鼓只有一面。 其实蟒皮比蛇皮贵多了,做工也更精良,只不过用在这里不合适。 所谓的咒术,其实就是在你的脑海里放一个思维印记,平常你根本就察觉不到,可当你有了对应的特殊想法,这印记就会开始起作用。例如现在皮宝中的咒术,它里面包含的信息就是四肢不灵,每当皮宝想要站起来的时候,那段信息就不停传达给他的潜意识,告诉他已经瘫了,站不起来。 其实皮宝健康得很,腿完全没毛病,可他就是不肯信这一点,自己都觉得自己不行,自然也就做不到了。 至于解除的办法很简单,干扰那一段咒术印记,让皮宝站起来,这样印记就会无所适从,自然而然消散。这里面的原理其实很好理解,类似于中医里的辨证施治法,对于学过巫术理论的丁晓聪来说,根本就是小菜一碟。 看见丁晓聪摩挲蛇皮鼓,一旁的花红英眼睛越来越亮,他也是行内人士,自然想到了丁晓聪的用意。说实话,现在就算是让他来做,也能治好皮宝,他缺的就是基础理论,压根想不到这一点。 跟着丁晓聪这个孩子两次,花红英学到太多东西了。 准备工作做的差不多了,丁晓聪把手鼓拴在腰上站起来,叮嘱道:“待会你想做什么就做,千万不要压制自己,当然,也不要刻意的去做,一切顺其自然,别怕丢人。” “哎哎,您来。”皮包有些紧张,吞了口唾沫严阵以待。 丁晓聪怪笑,“不用紧张,咱们就是玩玩。” “玩?”皮宝懵逼了。 丁晓聪不再回答,抬起手对着鼓面轻轻一拍——嘣! 蛇皮鼓不同于牛皮鼓,不能重敲,轻轻一拍就发出了清脆响亮的鼓声,皮宝的身躯不由自主跟着抖动了一下。这既是人听到鼓声后的自然反应,也和他潜意识里的咒术印记有关,一般人也会有动静,只不过不会这么大。 丁晓聪一直观察着皮宝,看见他的动态后,就知道没有问题了。 “玩吧。”丁晓聪换了只手又拍了下,“嘣”的一声响,皮宝的身体又跟着震了一下。 咒术印记在试图干扰皮宝的思维,而丁晓聪则在用鼓声干扰那印记,三方形成了奇妙的关联。 接下来,丁晓聪就跟跳大神似得,双手不停交替拍鼓,在屋子里欢蹦乱跳,高兴起来还在嘴里念念叨叨。其他人都莫名其妙,唯有皮宝感受着身体的振动,傻眼了,他觉得每一次鼓声似乎都直接传进了他的脑海,身躯不由自主随之振动不休。 现在这屋子里围着十几个人,准确说是十几个大傻子,看着丁晓聪这个小疯子…… 丁晓聪的鼓声一点点加快,他在寻找姐姐晓兰留下的咒术印记节奏,这个只能慢慢实验摸索。终于,在一阵鼓点后,他看见皮宝的身体起了明显的变化,于是他立刻维持这个节奏,开始重重敲鼓。 鼓声加大后,皮宝觉得身体仿佛不是自己的了,再也不受控制,伴随着一阵鼓声,他竟然手舞足蹈站了起来。 旁观者全都傻眼了,跑遍各大医院都治不好的腿,竟然这样就好了。 “别人不许打扰!”丁晓聪鼓声不断,边踩着鼓点向前走边大喊:“你记着我刚才的话,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混混和皮宝的家人赶紧散开,把场地让给他们俩“表演”。 皮宝这一站起来,就再也停不下来了,他好像跳鬼步舞似得,跟在丁晓聪后面随着鼓点又蹦又跳,手舞足蹈,十足的大疯子。 屋子里其他人有想笑的,可惜不敢,忍着。也有人满脸担忧,可不敢打扰,更多的人则处在脑子当机状态,完全不会思考了。 只见空荡荡的房间里,丁晓聪这个半大男孩打着手鼓唱着歌,带领着舞步,皮宝在后面亦步亦趋,俩人的动作和谐统一,都是那么的怪诞、难看…… 一圈又一圈,足足跳了半个小时后,丁晓聪感觉也差不多了,突然下重手狠狠一拍,“噗通”一声,蛇皮鼓被打破了。已经跳得大汗淋漓的皮宝脚下踩空,做了个漂亮的360度旋身,摔在了地上。 “皮宝!” “大哥!” 围观的人赶紧抢上来准备扶他。 丁晓聪甩掉已经被打破了的蛇皮鼓,抹了把汗说:“都别碰,让他自己起来吧。” 围上来的人面面相觑,终于还是缩了回去。 皮宝瘫在地上喘了一会气,两只手往地上一撑,果然颤颤巍巍站了起来,摇晃了一番。他这是在轮椅上坐太久了,平衡感退化。 “嘿!真的好了!”皮宝兴奋非常,又跳了两下,脚底一软差点又瘫在地上。 丁晓聪连忙把他扶住,嘱咐道:“这几天没事多走走,别做剧烈运动,过几天就会全好。” 皮宝一把抓住了丁晓聪的手,看着他的眼睛郑重说:“谢谢小丁师傅,您的话我一定会遵守,您答应过我的事,也请不要违背。” 丁晓聪明白他话里的意思,对视了一会后,终于还是默默点了点头。 皮宝立刻心情大好,对着他老婆招了招手,“把钱拿来吧,今晚就在我家,我请小丁师傅和老花师傅吃饭,咱们痛痛快快喝一顿!” “不了,晚上不回家,我爸会打断我腿的!”丁晓聪连忙拒绝。 皮宝脸上露出一丝尴尬,丁家柱的脾气他也领教过,丁晓聪的话他完全相信。接过一沓钱拍在丁晓聪手里,皮宝笑着说:“既然这样,那咱们就改日再聚,这钱您收好。” 丁晓聪点了点头,当着一屋子人的面,仔仔细细数起钱来,他才不在乎什么面子不面子。 这次花红英果然接了桩不小的买卖,整整一万块,丁晓聪数出五千块递给花红英,叮嘱道:“我得回家去了,外面那个人……你给帮忙处理下。” 花红英一喜,接过钱揣进兜里连连点头,“你放心,那个东西我对付得了。” 和上次相比,那个凶魂弱了很多,并且被吓破了胆,没了攻击性,花红英的确能处理掉,丁晓聪点了点头,揣着钱转身走了。 ------------ 第三十五章:郎骑竹马来 走在回家的路上,丁晓聪一路闷闷不乐,尽管今天挣到了一笔“巨款”,他还是开心不起来。 万万想不到,在背后找自家麻烦的竟然会是王志云,那个人才家世都让他敬佩的同学。该怎么办?立刻展开报复吗?如果丁晓聪愿意,完全可以设计出一套阴毒的巫术,不知不觉就能让他家倾家荡产、家破人亡,可是…… 老实说,虽然平常交集不多,可毕竟同学三载,丁晓聪还是很珍惜这一份同学之间的情谊。他想不明白,都是十几岁的学生,王志云看上去文质彬彬的,怎么能做出这么毒辣的事情?! 报复是肯定要报复的,丁晓聪也不是圣母,我没惹你,你却用这么下作的手段对付我,甚至还牵连了自家的爹妈,这要是不给你点教训,枉为人子!可丁晓聪不想闹出人命,而不出人命却又能重创王家的法子他一时还想不出来,再加上答应过皮宝不能泄露了他…… 思来想去,丁晓聪不得其法,无奈摇了摇头,他准备先把这事放一放,假如王志云没再找自家麻烦,就等过一段时间后再教训他。 到了家后,丁晓聪吃完饭洗了个澡,回到自己房间,把这五千块钱珍而重之藏在了床下。那三千块被高群以“小孩子带这么多钱干嘛”为由收走了,他不想再重蹈覆辙…… 师尊的女儿就要来了,而父母还不一定会接受她,假如实在不行的话,他打算自己独立把人家照顾好,而这种状况下,手里没钱怎么能行? 对于丁晓聪来说,五千块就是真正的巨款,似乎怎么花都花不完,养活个小女孩应该够了吧?不得不说,他终究还是眼界浅了…… 收好钱,丁晓聪这个暑假就不打算再出去了,总这样,很容易露馅。 躺在床上,他想起了什么,从枕头下摸出那个铜钱打量起来。这枚铜钱被那个水怪带在身上,肯定有其意义,只是凭他的见识根本看不出来这是什么东西。 看着看着,困意来袭,丁晓聪脑袋一偏睡着了,那枚铜钱掉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当啷”声。对面的床上,姐姐晓兰一直看着这边,铜钱落地后,她立刻游下来,仔细打量一番后,张口咬住,游回了自己的窝。 @@@@ 轻松愉快又懒散的夏天很快就过去了,这一天,九月初,是梅山中学开学的日子。 天没亮的时候,丁晓聪就起了床,穿上梅山中学的校服,吃过高群做的早餐,背上书包来到学校,结果因为时间太早,校门还没开,他只好等着。他现在的家就在学校边,几分钟路程而已,转身就到。 梅山中学的校服其实挺漂亮的,不同于别的学校千篇一律的运动服,这里提供的是小西装,款式还不错,就是丁晓聪穿的衣服大了两码,松松垮垮的,一点都不帅气。 高群当初定这个尺寸的时候,言之凿凿说:“你现在还小,校服就该大两码,以后还有的长。” 丁晓聪除了苦笑还能说什么?自己都读高一了,还能有多少长?难不成长到一米九?!话说这套衣服就算真的长到一米九,恐怕还是有点大!不过这些事一贯都是母上大人说了算,丁晓聪也不太讲究仪表,或者说还没到讲究的时候,大就大吧。 胡思乱想中,三三两两开始有同学来,那些穿着得体的是二、三年级的学生,和丁晓聪一样穿着松松垮垮新衣服的应该都是高一新生,这很好辨认。看见这么多新生和自己一样,丁晓聪心里平衡多了,要丑一起丑。 新生和老生泾渭分明,自然而然分成了两拨,等待学校开门,丁晓聪被淹没在了一大群“松垮垮”里…… 由于都是新生,大家也不认识,彼此没话说,和谈笑风生的老生们比起来,这一拨看上去有点傻。 “呀!是你!” 丁晓聪正左右无聊张望,身旁传来一声惊呼,转头看,一名穿着校服裙子的少女分开人群跑了过来。看见这人,丁晓聪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赫然竟是芸香,这这这……这也太巧了吧? 女生的校服明显比男生好看,上身是白色的短袖衬衣,下面是深蓝色裙子,穿在芸香瘦弱的身体上稍微有点大,不过还算合体,比丁晓聪合适多了,他的裤腿卷了两道还拖地…… 小姑娘脸蛋红红的,兴奋地跑到丁晓聪面前,却又手足无措,不知道该说什么。 “呵呵,好巧啊。”丁晓聪挠了挠头,先开腔了。 “嗯。”芸香点了点头,又把头低下去,声音细如蚊讷,“我叫:郭芸香,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丁晓聪。”丁晓聪也干巴巴答了一句,他被芸香的腼腆弄得也有些莫名其妙不好意思了。 “哦。”郭芸香答了一声,又不知道说什么了。 这个尴尬啊……丁晓聪有一种想逃的欲望,忽然他想起来一件事,连忙小声说:“我当法师的事,你千万别在学校里说啊。” 郭芸香一惊抬起头,连声说:“不会的不会的,我不会跟任何人说。” 郭芸香话音未落,身旁传来熟悉而又动听的女声,“怎么?有什么秘密不能说啊?” 丁晓聪和郭芸香身躯同时一震,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只见不知何时有个少女站在了两人身边,正微笑看着他俩。 这姑娘皮肤白皙,毫无瑕疵,眼睛大大的,眉毛弯弯的,身材不胖也不瘦,神情温婉恬静,虽然穿着和郭芸香一样的校服裙装,却更显合体。这位丁晓聪太熟悉了,他骑自行车载了差不多整三年,和他同住一个小区的林豆豆。 没想到,她居然也在梅山中学上学。 丁晓聪疑惑了,依照林豆豆的成绩,一中、附中完全不成问题,怎么会考到梅山来的?发挥失常了吗? 丁晓聪正琢磨着,林豆豆大大方方抓住了他的胳膊问道:“这是你的朋友吗?怎么不介绍给我认识下。” 同车三年整,两小无嫌猜,林豆豆对于和丁晓聪的肢体接触毫不避讳。看见俩人自自然然的亲密姿态,郭芸香脸色似乎变得灰暗了些,薄薄的嘴唇不经意抿了起来。 丁晓聪正准备介绍,远处又传来熟悉的声音,“我去上学了啊,等放学了再来接你。” 丁晓聪顺着声音看,眉头立刻皱了起来,只见一名身穿一中校服的男孩子对着林豆豆挥了挥手,又幽幽看了丁晓聪一眼,钻进了奔驰车,车子立刻开向了一中方向。 王志云! ------------ 第三十六章:解不开的仇 “不用了,小葱也在这里,放学我让他载我回去就好。”林豆豆对着汽车挥手大喊,回过头来,校门已经打开,丁晓聪竟然已经抛下她,和那个陌生的乡下女孩子肩并肩走进了学校。 “这是怎么了?”林豆豆愣了,“是因为我坐了王志云的汽车吗?” 林豆豆如是想,可是早上去他家里找过,却发现他家房子已经租出去了,又不知他们家搬到了哪里…… 林豆豆打断纷乱的思绪,追着丁晓聪跑进了学校。 校园内,丁晓聪闷头走着,一声不吭,任谁都可以看得出来,他的脸色很不好。和他并肩走的郭芸香回头看了一眼正在追着跑过来的林豆豆,小声问丁晓聪,“她是你的好朋友吗?真漂亮,你怎么不喊她一声就自己走了?” 丁晓聪板着脸,什么话都不说,仿佛没听见。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追来,林豆豆细细喘了几口气,笑着问:“你被分在哪个班啊?” “一(4)班。”丁晓聪和郭芸香异口同声说,说完俩人全愣了,停下脚步对视了一眼,又同时脱口惊呼:“这么巧!” 确实太巧了,原本以为再也不会有交集的少年男女,竟然来到了同一所学校,同一个年级,同一个班。要知道,梅山中学以“大”著称,每个年级足足有14个班! 郭芸香脸上不经意露出一抹喜色,问林豆豆,“这位同学,你在几班啊?” 林豆豆表情有些紧,想了想后很勉强的答:“我在一(1)班。” “呀!那你的成绩一定很好。”郭芸香走过来挽住了林豆豆,羡慕的说。 丁晓聪心中冷哼,“岂止是好,非常好才对,要不是发挥失常,人家在一中都是尖子生。” 接下来三个人并排并往教学楼走,丁晓聪一声不吭,郭芸香和林豆豆有说有笑,果然是女人,这么快就亲亲热热了。 到了各自的班上,安排座位,一(4)班由于人数是单的,结果巧了,丁晓聪被安排在了最后一排,一个人坐。对于这个安排,丁晓聪是很满意的,他乐得清静。 不过他也就清净了一上午,下午刚开课,班主任领着林豆豆走到讲台前,高高兴兴说:“各班上午又协调了下,进行了微调,我们班来了一位新同学,她叫林豆豆。” 丁晓聪傻眼了,这是怎么回事? 他不知道,其实是林豆豆中午找到了4班的班主任,要求调到他们班来的。对此4班主任自然是大喜过望,林豆豆的升学成绩远远超过了梅山中学的录取线,全校最高,这样的学生愿意来自己的普通班,自然求之不得。 “林豆豆同学是今年本市的中考榜眼,总分799分!大家要多向她学习。”班主任满怀自豪介绍,全班哗然。 799分!这是个一般中考生想都不敢想的数字,凭这分数,一中、附中也得抢着要啊,怎么会来梅山中学? 课堂上到处都在交头接耳,林豆豆大大方方对着同学们鞠了一躬,“同学们好,以后我们互相帮助,互相学习。” 班主任“呵呵”笑着看了眼课堂,想要作出调动安排,林豆豆连忙主动说:“已经安排好的就不要调动了,那里有张空位,我就坐在那里吧。” 班主任一想,似乎这样也可行,尖子生带差生,先看看效果再说,于是点了点头。 林豆豆又对班主任鞠了下躬,背着包走向瞠目结舌的丁晓聪,脸上露出个俏皮的笑。郭芸香由于身材瘦小,坐在前排,她一直回头看着,目送林豆豆坐在了丁晓聪身边。 “你怎么回事?”丁晓聪小声问。 “什么怎么回事?”林豆豆佯装不知,丁晓聪也只得作罢。 整个下午,丁晓聪浑身难受,尽管他故意摆出一张冷脸,可林豆豆仿佛完全感觉不到,照样找他说话,笑眯眯的。 终于挨到了晚自习结束,丁晓聪落荒而逃,可就这样,林豆豆依然笑嘻嘻跟着他,甩都甩不掉。 “我现在就住在学校旁边,送不了你。”丁晓聪简直无语了。 林豆豆置若罔闻,“我不要你送的。” 丁晓聪这才想起来,人家有汽车接送,自己自作多情了。 到了学校门口,果然,那辆黑色的奔驰车停在了校门口,看见他们过来后,后车门打开,王志云跨了出来。 丁晓聪看见这人火气顿时就冒上来了,脸色一变,就要上去,林豆豆冰雪聪明,连忙推着他的胸口拦下,温声说:“小葱你别去,我和他说好了就行了。” 林豆豆匆忙快步跑向王志云,丁晓聪怒“哼”一声,正要上去,就听林豆豆用很夸张的声调说:“王志云,拜托你以后别来接我了,我跟家里说好了,以后住校。” 说完林豆豆又赶紧跑回来,抓住了丁晓聪的手,笑着说:“小葱,我去你家玩玩,好长时间没看见叔叔阿姨了。” “算了吧,学校就快关门了。”丁晓聪很无奈,林豆豆以前不这样啊。 “那好吧……等周末再去看他们。”林豆豆随口说着,目光却一直看着王志云那边。 看见两人亲密的样子,王志云脸都气变形了,不过他情绪控制的很好,冷冷钻回车厢,重重带上了车门,奔驰车发动,开进了夜晚的街市中。 林豆豆松开丁晓聪的手,神情忽然变得有些尴尬,默默看着丁晓聪。 丁晓聪和王志云的仇怨,林豆豆哪里能知道?看见林豆豆劝走了王志云,他心头火气反而更大,脸色冰冷,淡淡说:“我要回家去了,你快回宿舍吧。” 说完,丁晓聪头也不回走了。 林豆豆孤零零站在学校门口,看着丁晓聪的背影,直到再也看不见了,方才轻轻“哦”了一声,转回身走向学校大门,魂不守舍的。 刚进门,门边站着另一条身影,是郭芸香,她走上来挽住林豆豆,温和一笑:“走吧,咱们回宿舍去,真巧,咱们俩在一宿舍,正好做个伴。” “嗯。”林豆豆看着瘦弱的郭芸香,脸上勉强露出了一丝笑意。 ------------ 第三十七章:姜白来了 丁晓聪刚走到家门口,就看见门前停着一辆黑色的小汽车,从未见过。 这里是城中村,环境比较差,等待拆迁,住客一般都是外来打工或者在附近做小买卖的,也没别人家有汽车啊。 怀着狐疑,丁晓聪走进家门,果然,今天晚上家里来了客人。 来人是一个中年男子,穿着得体,容貌英俊,温文尔雅的。他坐在椅子上,默默等待着,看见丁晓聪进门口,笑着起身迎了过来。 “丁同学。”男人主动伸出手,丁晓聪一脸蒙逼和对方握了下,他原以为是爸爸的朋友,没想到来人是找自己的。 “我叫林南。”来人自我介绍,看见丁晓聪依旧懵懵懂懂的,笑道:“我是林豆豆的爸爸,有些事情要和你谈谈。” 虽然同住一个小区,可林豆豆的爸爸似乎是个大忙人,丁晓聪这还是头一次见到,有点尴尬。 林南微微一笑,“借一步说话吧。” 林南当先走向门外,丁晓聪茫然看了眼自己正在忙碌的父母,母亲高群投过来个疑惑的眼神,看来他们也不知道林南找自己有什么事。 跟着出了门外,林南站定,叹了口气幽幽道:“小丁啊,你可知道,我只有豆豆这么一个女儿。” 丁晓聪终究是个孩子,不懂这话什么意思,下意识对着林南的背影摇了摇头。 林南转过身,似笑非笑看着丁晓聪,缓缓开口,“你们都还小,应当以学业为重,别的事情不应该考虑,我这么说你明白吗?” 丁晓聪还是不懂什么意思,迎着林南的目光,他心里有些慌乱,又下意识摇了摇头。 儒雅的林南脸上不经意闪过一丝怒意,随即被掩盖,淡淡说:“我也不跟你多说了,离我家豆豆远点!” 说完,林南一步跨到汽车边,拉开车门钻了进去。 丁晓聪这时候才反应过来,林南要表达的是什么,一股无名火立刻涌上心头,莫名其妙跑我家来,就是要说这个?! 汽车开动,车窗摇下来,探出了一张熟悉的脸——王志云! 丁晓聪本来就憋着一肚子的火,看见王志云那讥诮的笑,顿时就炸了毛,抄起一根棍子就追。这真是人在家中坐,祸事从天降,我还没找你算账,你到找到我家里来了! 只是刚追过转角,汽车就已经开的远了,丁晓聪越追腿越软,终于颓然停了下来,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别来烦我!要不然我饶不了你们!”丁晓聪对着远去的汽车大骂,他只想简简单单过日子,怎么这些人就是不让? 骂完了,气却没处消,丁晓聪拖着沉重的脚步往回走,失魂落魄。 刚走到家门口,听见家里传来欢声笑语,父母亲正在说话,丁晓聪连忙把棍子扔了,揉了揉脸,让自己的表情自然点,然后方才跨进了家门。 进门一看,丁晓聪傻眼了,家里居然又来了客人。 那是个穿着红衣服的小姑娘,被爸妈夹在当中,怀里抱着一只小“猫”,三个人有说有笑,亲亲蜜蜜的。丁晓聪觉得这少女有些眼熟,可一时想不起来,自家七大姑八大姨都很熟悉,似乎没这个人吧? 看见丁晓聪站在门口犯傻,高群招了招手,说:“小葱快过来,你看谁来了?” 丁晓聪心说这姑娘我不认识啊,我哪能看得出来是谁? 不等他发问,高群笑呵呵说:“这姑娘是米教授的闺女啊!上次还来过咱们家,你忘了?她爸妈都出门办事去了,要在咱们家住一段时间……” 高群喋喋不休,丁晓聪嘴巴越张越大,知道师尊的女儿要来,没想到这么大大方方就来了。他事先还担心爸妈那里会通不过,甚至考虑过单独在外租房子给人家住,自己好像想太多了…… 另外,他这时终于想起在哪里见过这少女了,想不到,她竟然就是师尊的女儿。 “小葱,这可是米教授的女儿,你什么表情?!”看见自家儿子只顾张着嘴巴犯傻,父亲丁家柱不高兴了。米教授是自家的救命恩人,说是恩同再造也不为过,人家女儿来住一段时间,应该高兴才对了,这孩子,太不像话了! “哦……是啊是啊!”丁晓聪终于从呆傻状态中挣扎出来,转瞬喜笑颜开,事情比自己想象的顺利多了,头疼了个把月,就这样解决啦! 看见儿子笑了出来,高群松了一口气,白了他一眼,转向姜白说:“闺女,打今晚起,你就住在里屋,让这臭小子睡堂屋。” 姜白点着头,笑得特好看,她的眼睛大大的,笑起来却又变成了弯月牙,特甜。 丁家租的屋子总共有三间,一间是丁家柱夫妇住,另一间是丁晓聪的,剩下的堂屋用来堆放杂物,现在嘛,将成为丁晓聪的临时卧室。 对于睡沙发这件事,丁晓聪毫不抵触,相反,他还觉得挺好玩的,自然是毫无意见。 安顿好了后,四口人继续围着桌子说话,高群拉着姜白的手假装埋怨:“你这闺女,上次来还说是什么网友,可把你丁叔叔吓坏了。” 姜白脾气很温和,又很大方,笑着道歉:“对不起啊丁叔叔,我母亲那时候说,暂时不要说出身份的好,我就……” 基本就是高群拉着人家小姑娘说个不停,丁家柱和丁晓聪俩男人在旁边陪着傻笑,一家人其乐融融。丁晓聪刚才憋了一肚子气,瞬间烟消云散,他把米教授当成亲人,自然也就把人家的女人当成了一家人,现在来亲人了,自然高兴。 “哟,都十一点了。”丁家柱看了下手机,惊呼道:“赶紧让孩子们睡觉吧,明天还要上学那。” 高群这才依依不舍松开姜白,又摸了摸人家小姑娘的肩膀,吩咐他们赶紧去睡觉,对人家的喜爱溢于言表,丝毫不加掩饰。 姜白起身,对着丁晓聪点了点头,大大方方说:“小葱,你跟我来一下,我有事情要跟你说。” 丁晓聪这才想起来人家来这里的目的,只得为难的跟着进了房间。 高群夫妻俩看着俩孩子进屋关上了房门,对视一眼,神色颇为……神秘。 ------------ 第三十八章:天黑别照镜子 房间内,姜白把小猫……豹子放进了篓子里,和晓兰睡在一起,然后向丁晓聪招了招手,“你过来,我刚才在家门口找到了这个东西。” 丁晓聪原本以为姜白要自己替她洗魂,正自紧张,听见这话松了一口气,原来是别的事啊。 走过去看,姜白摊开的手心里有一根灰白色的针状物,上面还沾着血斑。 “这是什么东西?”丁晓聪不明所以。 姜白用手拈起针凑在了台灯前,借着明亮的灯光,丁晓聪这才发现,针的表面布满了繁复的纹路,再看针尖,竟然是中空的。 “这是‘钉魂针’,魂降师的东西。”姜白解释道:“降头师把活婴的尾椎骨取下来,磨成针,再在上面刻出纹路,将恶魂厉魄拘禁在里面,用来害人的。” 丁晓聪大吃一惊,连忙打开巫眼仔细看,果然那个针眼里有浓郁的邪气,含而不露。 “你在哪里找到的?”丁晓聪急忙问,这东西要是扎在人的身上,就等于给人打了一针灵魂毒液,中针的人会立刻被魂魄附体,说不定还会有更严重的后果,要人命啊! 姜白面色严肃点了点头,指向外面,“我进门的时候看见的,就扎在大门口的地面上,幸亏我发现的及时,要是叔叔阿姨踩到,事情就麻烦了。” 丁晓聪怒目圆睁,恨得牙痒痒,还能有谁?“王志云!我还没找你算账,你竟然!” “你得罪了人?叫王志云?”姜白连忙问。 丁晓聪摇了摇头,得罪?自己和他压根就没有交集,这个疯子却偏偏三番五次要害自家人,这个仇一定要报! 丁晓聪恨恨抢过那根钉魂针,转身走向门外,姜白连忙把他拉住,劝道:“能制作钉魂针的降头师,都不简单,你别轻举妄动,家里有我在,叔叔阿姨不会有事的,咱们得从长计议。” 姜白的话如同一盆凉水,将丁晓聪浇醒,现在要对付的不是一般人,而是有一定修为的降头师,自己这点本事怕是还不够看。 降头术是从邪巫术里分离出去的,流传于东南亚一带,主要分为鬼降、尸降、魂降、符降和药降等几大类,其中尤以魂降和鬼降术最邪恶凶狠,贸然前去,只怕仇没报成,还把自己给搭进去了。 看来,王家几次三番找麻烦,都被自己化解,竟然从东南亚找来高人了。 丁晓聪又疑惑起来,难道就为了林豆豆,值得这么做吗? 王志云在家里有多被骄纵他不知道,可正常来说,请降头师不是指派混混这么简单,这事情王志云一个人肯定做不到,必然有他家大人参与。一家子人费这么大功夫,就为了才上高一的儿子争风吃醋?这事情说不通啊,必然有更大的缘由。 可不管为了什么,这关我毛事啊!疯狗一样咬着自己家做什么? “你最近上学要小心点。”姜白叮嘱道。 丁晓聪点了点头,姜白是师尊的女儿,无论见识还是本事应该都比自己强太多了,恰好她来到,要不然,都没法安心上学了。 “我给你看看灵魂吧。”丁晓聪决定先帮姜白看看再说。 姜白点了点头,站住不动,丁晓聪立刻打开巫眼,仔细检查起他的灵魂来。 人的灵魂是一个异常复杂的东西,远超超级电脑的核心,这项工作的难度可以想象,足足用了半个小时,丁晓聪才终于找到了异常。在姜白的灵魂最深处,有一个古怪的印记,仿佛一团雾,看不清里面有什么。 也仅仅是找到而已,想要把这东西洗掉,凭现在丁晓聪的能力,完全做不到。另外他还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姜白的灵魂虽然不算特别强大,却是七彩的,彩虹一般绚烂,这样的灵魂,就连米教授当初都没提及过。 半个小时下来,丁晓聪已经面色苍白精神萎顿,姜白连忙说:“我的事情不急,暂时不会有事的,你快去休息吧。” 丁晓聪也无法,只得点了点头离去。 当夜,丁晓聪睡在沙发上辗转难眠,绝对不能轻饶了王志云,这事必须得发动反攻,否则太被动了。只是他又想不出方案来,或者就算办法有,凭他现在的本事也没法实施,他就这样一直折腾到凌晨两点,才终于满怀不甘的睡着了。 同一时间,梅山中学女生宿舍。 梅山中学为了和一中、附中竞争,这两年在硬件设施上的投入很大,寝室是新盖的大楼,设备先进,环境舒适。女生宿舍里,每间只有四张床位,并且都带有一个独立的卫生间。 由于今年没有招满,林豆豆和郭芸香独占一间宿舍,这时早已沉沉睡去。 忽然,郭芸香从睡梦中睁开眼,看向自己的床边,她刚才隐约听见耳畔有人说话,却不是林豆豆,把她给惊醒了。 什么都没有,床边空无一人,月光从窗外洒进来,将房间里染成淡蓝色,可以看见对面的下铺,林豆豆正睡得香。 在睡梦中被惊醒,郭芸香又躺了一会后,怎么也睡不着,干脆起床去卫生间。 她趿拉上拖鞋,从床头柜最里面摸出蜡烛和打火机,点燃捧着走进了位于她床脚的卫生间。 卫生间和房间一样,小巧玲珑,正对面是个洗脸池,镶着一面大镜子,与镜子相对的是马桶,里面的位置是洗澡间,不过不通热水,就是个摆设,暂时只能用来洗衣服。 郭芸香将蜡烛放在洗脸池边缘,开始上厕所。 她在马桶上坐了好久,心事重重,离开家独自来到市里上学,这让她很不适应,新学校的管理也很严格,还有…… 想着想着,小姑娘黯然神伤。 觉还是要睡得,郭芸香起身走到洗脸池边开始洗手,洗着洗着,她发现了似乎有什么不对劲,一顿,慢慢抬起了头。 对面就是镜子,蜡烛火在她和镜子之间,火光从下面照上来,映得她的脸有些阴森。 郭芸香苦笑,怎么什么都好像在和自己过不去?自己就是个普通的乡下姑娘,不招谁不惹谁,凭什么要把自己弄得这么凄苦? 深吸一口气,郭芸香甩了甩头,把那些杂念都抛开,一切都很好,烦恼都是自找的,睡觉,上学! 郭芸香又开始洗手,洗着洗着,她又愣住了,她想起来,刚才镜子里自己的脸色怎么那么难看?就算是光线不合适,也不至于这样吧? 郭芸香再一次抬起了头,对着镜子仔细看自己的脸,这一次,她果然发现了不对,这脸明明就是自己的,可看上去怎么会有一种古怪的陌生感? ------------ 第三十九章:无心 看着看着,郭芸香开始深深地吸气,眼睛越瞪越大,身躯无法抑制的开始颤抖起来。她赫然看见,镜子里的“自己”正在对自己笑,眼睛一点点眯了起来,嘴角慢慢拉长! “不!”郭芸香在心里狂喊,却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 镜子里的“郭芸香”越笑越大,逐渐变得狰狞,嘴角慢慢的已经裂开到了超过正常的程度,正在向耳门蔓延! 郭芸香已经抖得好像筛糠了,脑子里“嗡嗡”作响,而她对面的镜子里,另一个“自己”的嘴巴还在张大,露出了满口尖利的牙齿。 郭芸香不久前经历过那种事,再也受不得惊吓,她觉得自己就要昏过去了。 就在这时,一个熟悉的影像突然在她脑海闪现,那是丁晓聪。她想起来丁晓聪曾说过的话:你害怕,你就输了,它害怕,它就输了。 “不能害怕,不能害怕!”郭芸香脑子还算清醒,她移不开盯着镜子的目光,就反反复复在心中默念,努力积攒着勇气。 终于,在她一口气吸到极限的时候,她做了一个任何人都想不到的动作。 郭芸香对着镜子里“自己”那张狰狞可怖的脸,吐了下舌头,做了个鬼脸,发出“呕”的一声,那张脸立刻还原,变成她自己正常的模样。 郭芸香迅速低下头,继续洗手,只不过抖得厉害,洗完了连水龙头都关不利索。她牢牢记着丁晓聪的话,千万不能害怕,洗完了她没有跑,吹灭蜡烛后,哼着变调的歌慢慢走回了寝室。 完全不害怕是不可能的,刚回到寝室,郭芸香突然发现自己的床边坐着个黑影,又把她给吓了一跳,差点惊呼出声。 “你怎么在里面这么久啊?”黑影发出慵懒的声音,是林豆豆。看来她也要起夜,看见郭芸香在里面,就坐在她的床上等。 郭芸香心脏狂跳不止,差点没被吓死,她的心里一直默念着“不要怕不要怕”,不停拍着胸口,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发现自己把人吓着了后,林豆豆连忙讪笑一声,快步跑进卫生间,关上了门。 惊魂未定的郭芸香浑身是汗,抖抖索索摸到床边坐下,谁料气还没喘匀,突然,卫生间里传来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紧接着“噗通”一声,有什么东西摔在了地上。 郭芸香大惊,这才想起来,卫生间里有古怪!她一头冲进卫生间,只见蜡烛又被点燃了,林豆豆穿着睡衣倒在地上,脸色煞白,佝偻成一团簌簌发抖。 郭芸香连忙上去把林豆豆抱在怀里,不停安慰:“别怕,没事的没事的……” 林豆豆这时候终于缓过了那口气,一把搂住郭芸香的腰,嚎啕大哭,“吓死我了,吓死我……” 郭芸香回头看了眼镜子,又看看窗外还深沉的夜色,心沉到了谷底。 @@@@ 第二天一大早,林豆豆坐在床上神不守舍,脸色蜡黄,郭芸香早早就跑了出去,把她一个人扔在了这里。林豆豆其实胆子挺小的,经历过昨晚的事,她一夜没睡,到现在心跳都平静不下来。 电话铃突然响了,把林豆豆吓了一跳,她连忙拿出手机看,是她爸爸打来的。 “豆豆。”电话里传来父亲林南和蔼的声音,“我跟你说的出国上学的事,你考虑的怎么样了?手续我已经办好了,只要你点头,随时可以走。” 林豆豆紧紧抿了两下嘴唇,看了眼似乎变得阴森的寝室,强笑道:“我觉得这里挺好的啊,干嘛要去外国上学?” “你再考虑考虑,别急着给我答复。”林南挂断电话,林豆豆叹了口气,开始收拾书准备去上课。 同一时间,一直守在学校门口的郭芸香终于等来了丁晓聪,连忙上去把他拉住。这种事情反映到校方,上面根本就不会相信,还不如求助丁晓聪这个法师。 在郭芸香的心目中,丁晓聪就是无所不能的。 丁晓聪刚到校门,看见郭芸香后,就知道出事了,郭芸香的脸色苍白憔悴,灵魂不稳,很不正常。 “你别急,出了什么事,慢慢说。”不等郭芸香开口,丁晓聪先安慰了一番。 看见丁晓聪,郭芸香终于有了主心骨,将昨晚的事情原原本本说了一遍。丁晓聪听着听着,眉头渐渐皱了起来,露出疑惑之色。 从郭芸香的描述来看,那间寝室肯定有问题,不过又似乎不是什么大问题,否则后果会严重的多。问题在于,这寝室大楼是新盖的,以前都没住过人,怎么会出这样的事? 人气需要积攒,阴气也同样需要积攒,而这栋大楼建造的时候并没有出过什么事,怎么可能会有魂魄作祟?别相信那些千年鬼魂的传说,魂魄离开人体后用不了多久就会彻底消散,能存在一千年那就不是鬼魂,而是真正的鬼神了,又岂会随便对普通人下手? 思来想去没有头绪,丁晓聪一挥手,“咱们先去上课,中午我去你们寝室看看,别担心,不是什么大事。” 这天上午,一连几节课,林豆豆都想和丁晓聪说什么。然而今天的丁晓聪一反常态,眼睛一直紧盯着黑板,从未有过的认真,没有看林豆豆一眼。 经历过昨晚的事情后,丁晓聪不但更恨王志云,并且还恨林南,连带着林豆豆他也不想理了。其实他知道,这里不会有林豆豆任何事,可林南那样的态度他接受不了,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和林豆豆相处了。 丁晓聪虽然已经十六岁了,可还从没往男女感情上想过,他甚至不明白别的同学们互相递小纸条有什么意思。他现在只觉得林豆豆特烦,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骑车带了她三年,也许只是习惯吧? 终于挨到了中午放学,郭芸香过来尴尬的看了一眼,丁晓聪立刻示意她带路,林豆豆默默跟在了他俩后面。 女生寝室男生不让进,好在有两个人打掩护,虽然历经惊险,丁晓聪还是成功潜了进去,这引得一帮女生大声叫好,差点引起了宿管大妈的警觉。 终于上到了三楼,进了她们的寝室,丁晓聪松了一口气,在两个女生恐惧的目光中,走进了卫生间。 “你们离远点,我叫你们再过来。”丁晓聪叮嘱一声,开始仔细打量这面镜子。 ------------ 第四十章:豆豆走了 林豆豆到现在都莫名其妙,她不明白丁晓聪这是要干什么,只是丁晓明明显不想理她,她也不好问,只能在一旁默默看着。 郭芸香看看一脸落寞的林豆豆,又看看神情严肃的丁晓聪,暗自叹息。 丁晓聪左手扶着镜子,打开巫眼看了下,什么都看不出来。这也在他的预料之中,巫眼的视界就是灵魂的视界,可以看穿许多东西,却看不透镜子,这表明镜子本身没有问题。 接下来,他掏出一串钥匙,开始拧镜子上的螺丝。 不一会功夫,四个螺丝被拧了下来,丁晓聪小心翼翼托住,将镜子移到了旁边,果然,镜子后的墙上有问题。 如果不经过昨晚的事,丁晓聪很可能发觉不了这点异常,可现在他一眼就看了出来。墙上的灰里钉着一根灰白色的针,和昨晚姜白找到的一模一样——钉魂针。 将钉魂针钉在镜子背面,外面无论是用肉眼还是法术都看不透,而从针眼的位置向外看,所见却不是镜子,可以穿透过来。这是个小花样,不复杂,却很巧妙,只是动机吗…… 昨晚的时候,丁晓聪还怀疑过林南也参与了这件事,现在看来,王家的所作所为都是瞒着他的,否则的话,林南不会允许别人这样吓唬他的女儿。这样说来,王家的目的就更可疑了。 “你以后离王志云远点。”丁晓聪随口说了一句,开始用钥匙挖墙上的骨针。 没想到,丁晓聪好心好意一句话,却引起了林豆豆激烈的反应,她立刻装作不屑地说:“我喜欢和王志云在一起,你管得着吗?” 终于,林豆豆还是被丁晓聪的冷漠惹恼了。 丁晓聪气结,他挖出那根骨针,捏着亮给林豆豆看,气咻咻说:“就是这东西昨晚吓唬你们的,实话告诉你,这是王志云搞的鬼,你和他在一起,早晚会被害死的!” 看见这根古怪的骨针,郭芸香松了一口气,她对丁晓聪绝对信任,既然丁晓聪说是这东西搞得鬼,现在拔掉了,就一定会没事。 可林豆豆却莫名其妙,只是一根针而已,怎么会引起那样的事情,并且丁晓聪还说是王志云搞的鬼,这怎么可能? “丁晓聪啊丁晓聪,我一直以为你是个老实人,没想到你竟然会这样。”林豆豆比丁晓聪还气,恨恨扔下一句话,转身跑回了寝室。 郭芸香无比尴尬,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丁晓聪怒火攻心,再不说话,绷着脸把镜子装回去,拿起那根骨针头也不回走了,连郭芸香喊都不理。 出了校门,丁晓聪有些失魂落魄,刚才在气头上,做事冲动,现在他后悔了,不该那样对林豆豆。现在再把事情捋一遍,似乎王家有什么阴谋,不是针对他丁晓聪的,而是林豆豆家,如果是那样的话,林豆豆包括林南,只怕都有危险。 “不行,我得去找林南!”事情的后果可能很严重,丁晓聪觉得自己不能不管不问。只是他对事情的来龙去脉两眼一抹黑,动机他完全不清楚,想管都不知道该从哪里下手,必须要找到林南,把事情问清楚。 丁晓聪心里着急,也不回家吃饭了,掏出手机拨通了林豆豆的电话,然而,足足等了一分钟,电话里一直是盲音。 站在学校门口,丁晓聪茫然了,要回去找林豆豆当面问清楚吗? 刚转过这个念头,身前开过来一辆黑色的小汽车,挨着他停了下来,把他给吓了一跳。 车门打开,丁晓聪眼睛一亮,车里下来的人正是林南。 林南今天穿着深色的休闲西装,得体潇洒,他看见丁晓聪后一愣,面色阴沉了下来,转向校门方向。 丁晓聪现在也顾不得这些了,走上去主动打招呼,“林叔叔。” “嗯。”林南从鼻子里哼出一声,算是应答,眼睛却一直没有看他。 丁晓聪也不以为意,继续问:“叔叔您和王志云家有交集吧?我跟您说,您得注意点,我发现他们家想把林豆豆逼走,肯定不怀好……” “好了!”林南有些粗暴的打断丁晓聪的话语,终于转过脸正色道:“你根本就不明白自己在说些什么,我也不想和你说话。” 丁晓聪被呛得一滞,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可他又不甘心离去,就在一旁默默站着,心里想着该怎么办。他终究还是缺乏社会经验,又太小,不懂得该怎么和大人打交道。 不等丁晓聪想出办法来,林南发出爽朗的笑声,走向校门。丁晓聪被惊醒,转头看,只见林豆豆背着包,拖着一个大箱子走了出来,郭芸香神色黯然陪在一边。 “这是……要干什么?”看见林豆豆的架势,丁晓聪懵了,心里升起不好的念头。 林豆豆似乎是真生气了,脸上毫无表情,走过丁晓聪身边时看都不看一眼,径自钻进了汽车。林南拎着那个大皮箱,塞进后备箱里,走向驾驶室,还顶了丁晓聪一下。 神不守舍的丁晓聪被顶得趔趄了两步,被赶来的郭芸香扶住。 “她这是要去哪里?不上学了吗?”丁晓聪茫然问。 郭芸香被他这么一问,眼泪都下来了,摇了摇头小声说:“豆豆刚才决定了,要和她爸爸一起去国外上学了。” “出国……这就走了?”丁晓聪整个人都傻了,大脑瞬间当机,这样的事情,他想都没想过。 汽车引擎声把丁晓聪惊醒,他这才发现,载着林豆豆的汽车已经发动,开向了远方。他悚然惊醒,追着汽车大喊:“豆豆!你不能去,千万离王志云远点,他要害你们家的!” 丁晓聪跑的上气不接下气,可就是追不上汽车。 忽然,车窗打开,林豆豆探出头,失魂落魄回头看着丁晓聪。那一瞬间,林豆豆精致的眉眼一苦,瞬间就哭了出来,“呜呜”呜咽着,却就是不肯说话。 汽车越开越快,林豆豆一直看着玩命追赶的丁晓聪,始终没有松开目光,丁晓聪看见她哭着对自己挥手。 身旁“呼”的一声,一辆黑色的奔驰轿车擦着丁晓聪开了过去,王志云从后车窗探出头,摆出捉狭的神情,潇洒的挥了下手。 两辆汽车一前一后全都开走了,再也看不见,已经跑软了的丁晓聪彻底没了力气,一屁股坐在了马路牙子上。 郭芸香也追了过来,她已经跑得直不起腰了,抓住丁晓聪肩膀才勉强站住。她对着丁晓聪耳畔艰难地说:“豆豆走之前跟我说,她当初偷看了你填的志愿表,她的志愿表是照着你填的,一模一样……” 丁晓聪听着听着,忽然发现自己不知怎么也哭了,泪流满面。他本以为不在意,原来还是很在意的,当真是年少懵懂,原来连自己也不懂的…… 豆豆就这样走了,同时带走的,还有丁晓聪那一去不复返的青葱岁月。 ------------ 第四十一章:故人来 光阴荏苒,如白驹过隙,一晃又三年过去了,转眼又到了升学季,这一天是丁晓聪参加高考的日子。 一家人早早起床,丁家柱收拾考试用具,高群和姜白在厨房里为丁晓聪准备早餐,至于主角丁晓聪嘛……他负责躺在沙发上看别人忙活。 这三年来,日子过得平淡安逸,丁家一切向好,房贷还完,临考之前,他们又搬回了自己家里。 姜白依然在,成了家里的一员,这三年中,她的父母亲都没有再出现,而她也基本不提起,过着平淡的生活。关于她为什么姓姜,丁晓聪也曾问过,只不过她笑而不答,丁晓聪也只得作罢。 稍倾,一碗热腾腾的饺子端到了面前,丁晓聪抓起筷子开吃。 “有点淡。”丁晓聪吃了一口嘟嘟囔囔,丁家柱连忙拿来一瓶盐,给碗里加。 丁家柱手一滑,一个没抓稳,盐瓶子掉了下来,丁晓聪吓了一大跳,失声惊呼,想接已经来不及了。 就在盐瓶子将要落地的时候,闪电般伸过来一只手,将瓶子一把抓住,放回了桌子上,丁晓聪这才松了一口气。 丁家柱回头一看,接住瓶子的是姜白,当时就懵了,他指指厨房,又指指姜白,疑惑问:“我刚才看你不是还在厨房里的吗?怎么这么快就……” “您看错了吧?”姜白微微一笑,和丁晓聪对视一眼,转身又走回了厨房。 刚才只有丁晓聪看清了,盐瓶子失手的刹那,姜白两个箭步就跨了出来,动作比掉落的盐瓶子还要快。这个家里唯有他知道,姜白其实是山巫,身手不凡,至于究竟厉害到什么程度,那就不清楚了。 五种巫觋各有其本事,其中山巫武力最强,并且还能与山脉大地沟通。 “一瓶盐而已,摔了就摔了嘛,一惊一乍的。”高群在厨房抱怨道,她不理解,这俩孩子怎么会对一瓶盐这么紧张。 其实,这是巫觋的传统,对盐格外珍惜。 上古时期,巫咸用蒸卤水的方法制成了食用盐,有了盐之后,人类终于不用茹毛饮血来补充电解质,渐渐脱离了原始状态。也由此为起点,人类开始研究自然界的原理以及变化之道,这就是巫法的起源,可以说,盐就是巫的象征,也是中华文明的起源。后世就将这些有特殊本领的人称之为“巫”。 看了看时间,还早,丁晓聪继续一边看着家人忙碌,一边吃着饺子。 现在丁晓聪的成绩和以前比起来,差不了多少,总之一言难尽,家里倒也没给他定什么目标,好好考就行,实在不行上大专嘛。丁家柱和高群都是初中文化,一个毕业,一个肄业,还能指望丁晓聪有多大出息? 总之,高考对丁晓聪而言,毫无压力。 终于吃完了饺子,丁晓聪摸了摸肚皮,高群用围裙擦着手从厨房出来,一家人收拾收拾准备送他去高考,就在这时,外面传来“轰”的一声,有人重重撞在了门上。 大家伙不明所以,家里很少有人上门,怎么这个点会来人? 高群刚打开门,一个身材高大的人软塌塌摔了进来,趴在地上一动不动,把屋里人吓一跳,这是怎么回事? 高群被吓坏了,下意识后退,丁家柱走上去把人掀成仰面朝天,看见这人的脸后,丁晓聪大吃一惊,“大海!” 谁都料不到,这个在丁晓聪将要去参加高考时摔进来的人,竟然会是失踪了快三年的罗大海。 时隔三年,罗大海成熟了许多,19岁的人胡子拉碴的,个子长到了一米八十多,魁梧的像头熊——死熊。 罗大海仰面躺在地上,双目紧闭,嘴角淤出来一口白沫,状态明显不对。丁晓聪走过去略一检查,立刻发现不好,又把人翻过去,一把扯开了他后背的衣服。 罗大海的背部露了出来,高群立刻惊呼一声,缩在丁家柱后面,吓得簌簌发抖。只见那后背上密密麻麻起了一层紫色的皮疹,看上去好像癞蛤蟆的皮,恐怖又恶心,看得人头皮发麻。 “是尸毒!”姜白走过来蹲下,看见这症状,也吃了一惊。 丁晓聪点了点头,脸色变得很难看,罗大海还没有死,可他究竟干了什么?竟然惹了身这么严重的尸毒。尸毒他倒是能救治,可是…… 没有时间犹豫了,丁晓聪回头转向自己的父母,艰难说:“爸、妈,我恐怕不能参加高考了。” “为什么啊?”高群吃了一惊,随即反应过来,看向生死不知的罗大海,“大海他……” “我能救他。”丁晓聪打定了主意,斩钉截铁说:“可是要救他,肯定就赶不及高考了,人命关天,大海又是我的兄弟。” 丁晓聪没有再解释下去,其实还有个原因,三年前因为自己的事,罗大海放弃了中考,他一直为这事内疚。 “帮我去煮一锅糯米饭来。”丁晓聪叮嘱姜白,姜白立刻“嗯”了一声,火速回厨房煮糯米饭去了。 “快送医院啊!”丁家柱也急了,大喊道。 丁晓聪把罗大海摆好,摇了摇头,“他这毛病医院救不了的,再说也来不及,送到半路上只怕人就死了。” 丁晓聪说完,立刻回头冲屋里大喊了一声,“姐姐!” 稍倾,姐姐晓兰飞快游了过来。 罗大海不光是躯体,就连灵魂都染了尸毒,而这只能靠晓兰来处理。她是虺,可以祛除一切毒素,包括灵魂上的。 “把他的魂咬出来。”丁晓聪摆正罗大海的脑袋,吩咐一声,晓兰立刻张开嘴,一口咬在了罗大海的眉心里。 眉心是通往灵魂的出入口,加上罗大海已经没了意识,这一口咬下去,他的灵魂立刻被晓兰吞了。失去了灵魂,罗大海进入了假死状态,完全没了意识,就连心跳都停止了。 看见罗大海被晓兰咬住后,身体抽搐了两下,就此撒气,高群吓得不住后退,她以为出人命了。 事实上也的确出人命了,现在的罗大海其实就等于是个死人,只是他的灵魂保存在晓兰身体里,短时间不会失去活性。 接下来就是抢救。 罗大海中毒很深,估计是撑到丁晓聪家门口就不行了,如果任由发展下去,他绝对活不过半个小时。至于现在,时间并没有延长,丁晓聪必须得要在半个小时内完成,否则,就算他躯体上的毒解了,灵魂也会开始散失灵※,变成阴魂,再也回不去了。 接下来,丁晓聪开始摆弄“尸体”,他将罗大海双腿反弓过来,脖子尽量拉伸,这是为了让他的呼吸道和消化道通畅。 “糯米饭好了没有?”丁晓聪摆弄好尸体后,对着厨房大喝。 “还没有,先用糯米顶着。”厨房里传来姜白的声音,紧接着一袋糯米飞了出来。 丁晓聪二话不说,捧起一把米按在罗大海背后的皮疹上,开始用力摩擦起来,米刚贴上去,立刻发暗,随着摩擦颜色越来越深,这是尸毒被米吸收过来的效果。 看着转眼变黑的糯米,丁家柱目瞪口呆,“小葱你这在干什么?从哪儿学来的?” ------------ 第四十二章:还债 丁晓聪摇了摇头,没有解释,现在救人要紧,什么都顾不得了。这个救治的方法并不复杂,甚至可以说是简单,可事关人命,他现在很紧张,生怕出一点状况。毕竟他以前从没有亲手解决过这样的状况。 擦了十几分钟后,罗大海背后的皮疹被擦得通红,恶色淡了一些,不过并没有消,毕竟糯米的阳气不够。就在这时,姜白端着个热腾腾的大锅跑了出来,糯米饭终于煮好了。 其实也就是夹生饭,时间太紧,来不及煮烂了,凑合用吧,也差不了多少。 糯米被煮熟后,阳气会在煮熟的那一刻集中蒸发出来,随后就会彻底消散掉,药效就趁着这一把劲。姜白似乎完全不怕烫,双手捧了一把滚烫的糯米饭,一把糊在了罗大海后背上,抬手抹平。 其实她并不是真的不怕烫,而是手速太快,热量还来不及传导在手上,她就已经完成了。 糯米饭糊上去,只听“嗞”的一声,喷出来一层灰色的蒸汽。接着姜白手下不停,立刻把这一层糯米糊抹掉,又捧起一把热米饭糊了上去,动作奇快。 被抹掉的糯米饭已经变成了泥浆色,而罗大海的背则被烫得通红,不过奇怪的是,却并没有被烫伤。仔细看就会发现,糯米糊上去后,他的皮肤表层立刻渗出了一层液体,隔绝了大部分热量,皮疹也随之变浅了一些。 在姜白的操作下,糯米饭被一层层糊上去,又被一层层刮了下来,皮疹也一层层消了下去。丁晓聪一直死死盯着罗大海的背,似乎在寻找着什么。 叮铃铃! 丁晓聪腰间传来手机铃声,他顺手掏出手机放在地上,按下了接通键,里面传来郭芸香焦急的声音,“小葱,考试时间马上就要到了,你怎么还没来?你现在到了哪里啊?!” 丁晓聪没有回答,依旧紧盯着罗大海的背部,那里的皮疹已经基本消除了,只剩下被烫得红通通的皮肤。 电话里,郭芸香越来越着急,丁晓聪无动于衷,高群受不了了,往沙发上一坐,嚎啕大哭起来。 就在这时,丁晓聪猛然探出手,捏在了罗大海脊椎骨上,那里有一个小黑点,细如发丝,找到了! 随着丁晓聪用力一捏,那个黑点里被挤出来一个小红点,看上去好像是一根红色的针。丁晓聪将脸凑上去,用牙咬住向外一带,硬生生从罗大海脊椎骨里拔出来了一个红色的硬壳甲虫。 这就是罪魁祸首。 这虫子只有约一公分长,形状有点像蚂蚱,尾巴上有一根刺,刚才丁晓聪就是咬住这根刺把它拽出来的。虫子刚拽出来的时候还挣扎了两下,被丁晓聪“呸”一口吐在地上,蹬了两下腿后就气绝身亡了。 这东西看上去身躯是活的,却没有活的灵魂,似乎只能凭本能行事,处在死、活之间,非常怪异,丁晓聪认不出来是什么。 “差不多了。”一锅米饭用完,姜白喊了一声起身。 一直钉在罗大海眉心的晓兰赶紧松口,罗大海净化过的灵魂立刻归位,苏醒了过来,开始深深吸气。 接下来,罗大海的嘴仿佛变成了自来水管,大口大口的黄色液体被他呕吐了出来,转眼一大滩,酸臭难闻。 “呼……呼……”吐完了的罗大海开始大口喘气,口鼻流涎,痛苦不堪。 丁晓聪松了一口气,这才拿起地上的电话凑在耳边,无奈说:“我来不及了,不考了……” 说完他才听清,电话里传来盲音,那边已经挂断了。 丁晓聪叹了口气,艰难的把罗大海扛起来,走进了浴室,他现在人已经基本没事了,可是需要好好洗一洗。 沙发上,高群还在哭,不停抹着泪,丁家柱坐在她旁边不知道该怎么劝,唉声叹气。姜白看的不忍,走上去抓着高群的手劝道:“阿姨,人命大事,孰轻孰重,小葱分得清的,何况就算不参加高考,也还有别的路可走。” 高群平常最喜欢姜白,闻言抹了把泪,看着她点了点头,又悲从中来,哭着说:“我不是怕这孩子将来没饭吃,我就是心疼他读了十几年书,功夫全白费了……” “也没有白费呀。”姜白笑着说:“大不了明年再考嘛。” “嗯。”高群点了点头,神情终于平静了些。 一个小时后,丁晓聪的卧室里,罗大海躺在丁晓聪的床上,已经醒了,眼神呆滞看着窗外。丁晓聪坐在床边,默默看着他。 “你这几年去了哪里?又是在哪里染上了这么重的毒?”丁晓聪终于发问了。 这次罗大海出现的非常突然,染的毒也很不寻常,这么严重的尸毒,寻常地方根本就不会有,丁晓聪连听都没听说过。 罗大海一言不发,也不看丁晓聪,整个人都傻了一样。丁晓聪拿他没辙,只得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不想说就休息下吧。” 丁晓聪出了房间,屋子里已经被打扫干净,爹妈终于平静了些,只是仍旧不想说话的样子,默默干活,他只得叹了口气,进了姜白的房间。 姜白正坐在桌子前,她的面前放着那只死的红虫,似乎正在研究着什么。 “你将来打算怎么办?”姜白看着虫子,问道。 三年前的情景再现,只不过这次换了主角,丁晓聪断了自己的求学路,挺遗憾的。只是,人生大概就是这样吧?意外无处不在,总是不能完满,既然已经发生了,就坦然面对把。 丁晓聪有气无力往姜白床上一躺,哀叹道:“还能怎么办?找工作挣钱咯,总不能不上学还要家里养活吧?” 关于复读,丁晓聪是不会考虑的,他读了十几年书,早就读够了,这一次考也就考了,既然错失了,他没有勇气再次回到校园。当然,这打算他不能现在就和家里说,得等父母消化一阵子。 姜白对此不置可否,转而问道:“你这个朋友,他是怎么出的事,问出来了没有?” 丁晓聪摇了摇头,罗大海这三年似乎经历过很多,受了很大的打击,怎么问都不说,他也没办法。 沉默的躺了一会后,外间忽然传来高群的惊呼声,“小葱你快来,大海不知道什么时候跑了!” 丁晓聪一惊,赶紧跳起来冲了出去,罗大海身体还很虚弱,怎么就跑了? 冲进自己房间一看,罗大海果然不在了,父亲丁家柱正在看一封信,看见丁晓聪进来后,将信纸递给了他。 信是罗大海写的,只有潦草的几句话:小葱,谢谢你救了我,哥哥走了,不混出个名堂绝不会再回来。 “这个死胖大海,怎么总是犯浑!”丁晓聪一把将信纸揪成一团,心也揪了起来。 ------------ 第四十三章:命里注定的 丁晓聪急匆匆冲出家门,开始满世界乱找,漫无目的,可他找遍了附近几条街,也没能找到罗大海。这个失踪了三年的童年玩伴突然出现,被救活后又突然失踪,除了耽误丁晓聪高考,别的什么都没留下。 不甘心的丁晓聪一直找到中午,还去了一趟罗大海家,只是他家依旧大门紧闭,门前落满了灰,根本就没人回来过。丁晓聪绝望了,只得拖着沉重的步伐,一步步走回了家中,心事重重。罗大海身上肯定发生了什么事,可为什么就是不肯告诉自己? 高考错过了,十几年书白读,丁家柱和高群夫妇俩对此非常伤心。丁晓聪其实也很失落的,不过也就是两天时间而已,用了两天时间确定自己真的再也不用上学后,第三天他就出门去找工作了。 丁晓聪已经就快要19岁了,完全可以去社会上闯荡,正正经经找一份工作做。时隔三年,他又开始了自己的求职之旅,只不过这时候的他差不多算是个真正的大人了。 丁晓聪先去了一趟林豆豆家,这三年来他几乎每个星期都要来一次,看看林家人回来了没有。那套房子林南并没有卖,一直空着,这说明他们早晚会回来的,丁晓聪只希望某天能看见他们一家平安。 事后他多方打听过,只是一个高中生又能有多少门路?他没有探听到林家的任何消息,渐渐地,就连记忆都淡忘了些,只是某些习惯一直保留了下来。 嘭嘭嘭——“有人在家吗?” 丁晓聪一如往常,站在林家门前,拍三下门喊了一声,然后开始了约5分钟的等待。今天一如往常,5分钟后,屋子里毫无动静,他倒也不失望,早就习惯了,转身离去。 接下来,市区某大企业招聘会现场…… “我们暂时只有一个部门经理的空缺了。”某穿着白衬衣、挂着牌子的眼镜男,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丁晓聪。在丁晓聪的身后,排着长长的队伍,基本都是西装革履的壮年人,手里捧着一大堆证书、履历,资料等物,满脸不耐。 丁晓聪没有回头看,他一直笑眯眯看着眼镜男,自信满满说:“对啊,我就是来应聘部门经理的,我认为,我很合适这个工作岗位。” “哦?”眼镜男被丁晓聪的自信打动了,神情稍稍严整了些,饶有兴致问:“说说看。” 丁晓聪是个很老实的人,实言以答:“我在高中三年,年年都是班级宣传部长,我还搞了一个学生会,同学们全都很爱戴……” 眼镜男听着听着眼角开始抽抽,不等他说完向着门外一指,厉声大喝:“你走!” 丁晓聪只得在一片不屑中灰溜溜走了…… 镜头二:市郊某机械厂人力办公室。 这次询问丁晓聪的是个壮壮的中年大叔,略微有些谢顶,穿着油滋滋的工作服,看上去很朴实的人,比刚才那个眼镜男要平易近人多了,以上是丁晓聪对他的第一观感。 “你要做机床工人?”大叔问,神态诚恳说:“这工作很苦的,并且专业性很强,需要三个月的学习期才能正式上岗,期间只能拿学徒工资,1200块。” 丁晓聪一琢磨,1200就1200吧,听人说机床工做熟练了后,工资会很高,远远超过一般白领,学三个月也没什么,于是就点了点头。 大叔开始笑了,特亲和那种,“由于你才初中文凭,按规定不能学数控,只能……” “我高中,刚毕业的。”丁晓聪连忙提醒,这很重要! “哦……我们公司规定,必须要大专以上机械类专业毕业的才能操作数控机床。”大叔还是笑眯眯的,轻而易举就堵死了丁晓聪上进的路,转身问旁边一女的,“普通机床操作岗位还有几个?” 那女人在丁晓聪期盼的目光中翻看了一下手里的表格,漫不经心说:“暂时没有了,不过老王私底下说过,顶多干到九月底就走人了,还说我们公司怎么怎么不好……” 女人依旧在絮絮叨叨,丁晓聪默不作声走了。 镜头三:市中心某建筑工地。 这次接待丁晓聪的是个戴着金链子的胖子,他一边讲着电话,一边不耐烦的敷衍着丁晓聪。 “老板,别看我瘦,我身体很结实的,什么活都能干。”丁晓聪追着胖子几乎是在哀求,他这辈子还从没这么低声下气过。 胖子对着电话吼:“款子,李总啊,说好的款子,我工程都快封顶了,到底什么时候到位?工人们三个月没发工资了,我听说他们都商量着要把我给绑起来!” 胖子越吼越大声,跟人吵架似得,口沫横飞面目狰狞,丁晓聪没再说什么,默默走了。 镜头四:刘家巷。 丁晓聪神不守舍,不知怎么就又走到了这里,这真不是故意的,他虽然唯一的手艺就是做法师,可真的从没想过干这行,只是路过。 丁晓聪没有抬头,默默穿过刘家巷,准备去步行街吃一份快餐。 三年过去了,刘家巷似乎没什么变化,依旧是迷信一条街,街边摆了许多小摊,有算命看相的,测字八卦的,更多的则是卖一些号称开过光的小工艺品。再高档一点,就是在街边有店铺的,以花圈寿衣店为主。 丁晓聪今天是出来找工作的,所以穿的比较光鲜,立刻就引得“拉客”声不断,他只得低着头往前闯。闯着闯着,他只觉手腕一紧,被人一把抓住。 做法师行,可从没有动手拉客的风俗,丁晓聪抬起头就想骂人,不过看清来人的脸后,他愣住了。 这人是个中年汉子,生的高高大大,穿着一身白色的绸缎本装,颇有点高人风范,你猜是谁?红花大仙——花红英! “哎呀我说老花,你好像混得不错啊!”丁晓聪立刻就发现,现在的人家少了一份江湖气,多了一分儒雅的气质,主要是他戴了一副金丝边眼镜,平光的。 花红英仰天一笑,叹道:“小葱师傅说的哪里话,勉强混口饭吃而已,我这里有一单大买卖,没人能做得了,我都打算把人家给回了,不想遇见了小葱师傅你,这下可有着落了。” “哎哟哟,都开店了啊,说话也文绉绉的,那就去坐坐吧。”丁晓聪遇见了故人,心情好了很多,最主要他想去人家蹭一顿饭。 花红英真的开店了,主卖各种“开光”法宝,不过他真正的大买卖却是接各处的法师活,能干的自己干,干不了就转包给他认识的那些高人,从中抽水。他这人没什么本事,不过头脑精明,这营生照样做得风生水起,丁晓聪不知道,如今的他已经是迷信一条街上的名人,直追当年的刘瞎子。 进了店一看,店面不大,不过装帧的很讲究,以根雕家具为主,古色古香的。 “小葱师傅,请坐。”花红英把丁晓聪让坐下,笑眯眯看着他,感慨说:“三年不见,小师傅愈加的意气风发了,想必修为也高了不少,我这里有一桩买卖,对方出了这个数!” 说完,花红英伸出一只手,对着丁晓聪晃了晃。 ------------ 第四十四章:事发卧牛村 “五千?”丁晓聪心中一动。 花红英笑着摇了摇头,吐出一个惊人的数字,“五万!” 丁晓聪心跳立刻加速,五万是什么概念?如果他打工的话,要两年才能挣来!他爸妈合力摆了个小吃摊,起早贪黑的,一个月也只不过才五千块。 他小时候虽然也干过法师,可也没听说过这么大的数字,难道,现在人都这么有钱了? 不对!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肯出这么高的价,必然就是买命钱,这桩买卖肯定难度极大,甚至可能会有危险。 看见丁晓聪脸色阴晴不定,花红英一笑,道:“小葱师傅您放心,这事情和您正对口,您做毫无问题,这也就是赶上了。” “真没有危险?”丁晓聪被说动了,所谓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真的有五万,自己就做了又何妨?以后不干就是了。 花红英点了点头,“朗朗乾坤,咱们华夏大地上哪来多少危险啊,又不是去伊拉克,您要是答应了,我这就给人家打电话。” 丁晓聪陷入了沉思中,还是有点纠结。 花红英见丁晓聪不说话,掏出手机开始拨号,用自己都很难听清的声音问:“您既然不反对,我可就联系事主家了啊?” 直到花红英电话拨通,丁晓聪才清醒过来,既然已经这样了,他准备听听再说。 “喂,我又给你们找了位新法师,这次可是真正的高人!”花红英牛逼哄哄讲电话,反馈给丁晓聪的信息就是,他以前就带人去干过,失败了,看来事情果然有一定难度。 “什么?你说上次那个柳承惠不行,是个骗子,吃了你们村一顿酒席就跑了……”花红英脸苦了下来。丁晓聪吃了一惊,柳承惠?没想到他居然还在本市。 花红英已经开始瞎掰了,“那个人我跟你说,就是个……这叫术业有专攻,人家是出马仙,擅长问事赶精怪,对风水确实不在行,这次不同了,我请了南七省最著名的风水大师!” “停停停!”丁晓聪听不下去了,连忙挥手打断,自己哪里懂什么风水啊,这不是骗人嘛。 “怎么啦?”花红英用手捂着听筒,莫名其妙问。 丁晓聪难受的眉毛都耷拉下来了,苦着脸说:“我压根就不懂风水,你别瞎说。” “哦,那就这么定了,我明天早上就把大师请过去。”花红英急匆匆对着电话说了一声,赶紧挂断,又气定神闲看着丁晓聪,道:“小葱师傅您别误会,这个南七省最著名的风水大师,他不是你……是我!” “你?南七省?最著名的风水大师!”丁晓聪指着花红英咬牙切齿复述了一遍,他现在觉得,这家伙就是个骗子! 花红英“嘿嘿”一笑,“自封的……” 随即红花大仙话锋一转,正色道:“其实,那个村的事情根本就无关风水,所以咱们也不用纠结这个,他们那里出的事有点怪,是魂魄作祟……” 丁晓聪立刻就来了兴致,魂魄作祟?自己身为鬼巫,果然对口,只是不明白,“这“怪”从何说起。” 花红英摆了摆手,“事情还挺复杂,得到了地头我才能说的清,您先回去准备一下,明早上我上您家去接。” 有五万块“巨款”可以赚,再加上事情对口,丁晓聪这回是真的来了兴致,不妨看看再说。只要做下来,往后两年都可以坐吃山空,用不着再看人脸色去找工作,今天可把他给憋屈坏了。 当下,丁晓聪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和地址,急匆匆回家去了,连饭都忘了蹭人家的。 @@@@ 翌日,清晨,丁晓聪还在刷牙,红花大仙的电话就打来了,看来他还挺急的。 后来丁晓聪才知道是怎么回事,这桩案子搞得他很狼狈,要是再不解决掉,名声都会受损,做法师行的,就是靠着名声吃饭,这可是事关前途的!花红英一贯的做法是酬劳对半分,可为了说动丁晓聪,他这次是忍痛割肉,事主家出的五万块他全都让给了丁晓聪,就希望能把事情干净利索的办下来。 “妈,我出去啦。”丁晓聪匆匆洗漱完毕,隔空喊一声就溜出了门,他怕家里人质问。 “大清早的,你去哪儿啊?”高群从厨房里追出来,大门已经被丁晓聪带上了。 这时候姜白也从房间里走了出来,看着大门若有所思,高群提着锅勺向人家诉苦,“这孩子,怎么好像有事情背着我?该不会是学坏了吧?” 姜白连忙安慰:“阿姨,不会的,小葱是什么样的人,你还不了解?” “哦,倒也是。”高群有些落寞,又回厨房去了。她其实并不真担心丁晓聪学坏,自家孩子自己知,她只是觉得儿子大了,有事情也不跟自己说,挺失落的。 姜白回到自己房间,关上房门后想了想,对着墙角低声说:“幽瞳,你跟去看看他在搞什么鬼。” 那只小花豹闻言立刻从卧榻上站起来,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纵身一跃跳上了窗台,再一纵不见了。 幽瞳就是一直不离姜白左右的那只小豹子,它长得很慢,三年后,也不过才半米长,和一般小狗差不多大。不过和以前相比,精悍了不少,尤其是那一对蓝色的眼睛,充满了野性。 楼下,丁晓聪看见花红英的汽车后,禁不住摇头感叹。三年前初次遇到花红英的时候,他还只是个落魄江湖的汉子,没想到只用了这么点时间,人家就开上别克了。 人和人,当真是不能比啊。 “小葱师傅,您的本事我知道,只要你真的肯下海干,这都不算个事。”花红英趁热打铁劝道。 丁晓聪已经不是当年懵懂的少年郎了,花红英蛊惑不了他,人要想发财,光靠专业本事远远不够,他性子太直,就算真的下海当全职法师,恐怕也很难有人家这份成就。 这些闲话都不用说,俩人上车,开出了小区。 上了大路后,花红英才开始大致介绍起这件事情来。 出事的村子在南关县,名字叫“卧牛村”,据说有五百多年历史了,风景秀丽气候宜人,是个山明水秀的好地方。可就在前一段时间,村里的村长想改改村子风水格局,结果出事了。 自打风水改动过后,村里就开始发生怪事,村口的磨坊里,那个已经运转了几百年的大石磨,会哭…… ------------ 第四十五章:嚎哭石磨 “石磨会哭?”丁晓聪震惊了,世界上竟然会有这样的事。“你听过没有?” “听过啊!”花红英拍了下大腿,心有余悸,“我陪着柳承惠在村子里住了一晚,半夜摸到磨坊边的时候,清清楚楚听见里面有东西在哭,声音很恐怖,吓得我俩赶紧跑了。” 丁晓聪也是无语了,感情他俩也没亲眼见到、亲手摸过啊,吹得神乎其神的。再说了,胆子这么小,做什么法师啊? 不过石磨会哭这种事情,的确古怪,这完全没有道理啊,石磨既不是人又不是兽的,就是个死东西,怎么可能会哭? 花红英昨天怎么也不肯说出具体情况,估计是怕事情太棘手,把自己吓退了,等上了贼船后才说实情。这就叫温水煮青蛙,一步步把人往沟里带,丁晓聪现在也明白了他的把戏,只是已经不好反悔了,先看看再说吧。 汽车开出了城南,两旁逐渐出现了熟悉的景物,丁晓聪这才发现,竟然是去往郭芸香家村子的那条路。 “小葱师傅,还记得这里不?”花红英笑道:“当初你还小,在这里追了我一路啊。” 丁晓聪当然记得,那是他这一生首次当法师,还赚到了人生中“第一桶金”,这段经历永世难忘。 开着开着,前面路边有个女孩正在赶路。她穿着一身朴素的牛仔装,扎着简单的马尾辫,身后背着洗得发白的牛仔背包,手里拎着个大行李袋,背影特熟悉。 “郭芸香。”丁晓聪一眼就认了出来,探出头兴奋大喊。前面那姑娘回头,果然正是离校回家的郭芸香,高考结束了,她将回到家里,等待自己的命运判决。 三年过去,郭芸香已经长成了个大姑娘,虽然依旧有些瘦,身材却很健美,再也不是当年那个黄毛丫头。 她看来已经走了很多路,脸蛋被太阳晒得通红,额头上挂着汗珠,看见丁晓聪后,兴奋地挥了挥手,让开在路边等着。 车子停下,丁晓聪推开车门,“上车吧,载你一程。” 花红英对郭芸香也有印象,一眼就认了出来,打趣道:“成大姑娘了啊,越来越水灵了。” 郭芸香腼腆一笑,把行李袋递给丁晓聪,钻进了后车厢。 “你怎么没去考试啊?”刚坐定,郭芸香就急切问,苦读十二载,一朝放弃,这事情她没法接受。 丁晓聪这时候倒是很淡然,笑着说:“反正我也考不上好学校,早点出来工作也是一样的,多打拼几年,未必就比上几年大学差。” 丁晓聪的淡然感染了郭芸香,她紧张的神情也跟着松了下来。 如果说这世上谁最崇拜丁晓聪的话,那必然就是郭芸香,在她的心目中,丁晓聪简直就是高山般的存在,对于这样的人物,上不上大学似乎也不重要了。 看看开车的花红英,郭芸香立刻反应过来,“你以后就正式做法师啦?” “哪儿能啊……就是帮个忙。”丁晓聪嗫嚅着说,他觉得大好青年做神棍、法师,挺丢人的。 郭芸香可不这样想,她觉得做法师太有趣、太刺激了,都是高人,听到丁晓聪真是来办事的,她脸蛋激动得更红了,问道:“是不是去卧牛村?” “这事你也知道?”丁晓聪吃了一惊,得到郭芸香肯定的答复后,他终于明白花红英为什么会对自己这么上心了。 按照郭芸香的说法,卧牛村石磨嚎哭的怪事,已经闹得沸沸扬扬,全南关县都在传,越传越邪乎,成了众所关注的焦点。不单是县里,就连市里这几天都传开了,好像昨天市电视台还来人要做专题报道,请了个什么专家去,至于结论,暂时还没出来。 这可就麻烦了,不光是丁晓聪,就连开车的花红英都头大了,电视台去的事情,他事先完全不知道啊。现在卧牛村有摄影记者,还有什么专家,乱七八糟的还怎么办事啊? “上电视不好吗?”郭芸香搞不懂这一大一小两个男人怎会是这样的表情。 “你不懂的,麻烦了这是。”郭芸香太单纯,丁晓聪也不知道该怎么和她解释。 “哦……”郭芸香噘着嘴应了一声,感觉被人小瞧了,不过她性子好,没当回事,想了想又问道:“还是没有豆豆的消息吗?” 丁晓聪沉默了,看见他的神情,郭芸香黯然,也不再说话了。虽然相处只有一、两天,可不知为什么,她对林豆豆的感情特深厚,此后同窗三载的同学都再没人能比得上。 林豆豆就好像她的名字一样,虽然漂亮又聪明,可给人的感觉却朴实又可亲,就好像水一样,只让你感受到她的温柔,而无一丝力道。这就是所谓的人格魅力吧。 沉默中,汽车开到了郭芸香家门口,芸香她娘早就在门口候着,看见丁晓聪后,激动地差点差点掉下了泪,一把逮住死活不让走,非要留在家里吃午饭。三年过去,芸香她娘明显老了一些,而丁晓聪和郭芸香都长大了。 千哀万求,在郭芸香的帮衬下,芸香她娘终于松开了丁晓聪,嘱咐他事情办完了,一定要过来家里坐坐再回去,还让郭芸香晚上带好吃的过去犒劳他。当然,这一切福利都是丁晓聪的,至于花红英,人家自始至终都没看一眼,估计压根就没认出来。 终于摆脱了芸香娘,汽车开动,丁晓聪感动万分的同时又松了一口气。芸香家人淳朴又善良,给他的感觉就好像家人一样,就是那份热情他有些招架不住。 红花大仙看得偷笑,调侃道:“小葱师傅,人家对你这么好,你不如……就住下得了。” “开你的车吧!”丁晓聪脸红到耳朵根了,恨不得踹他一脚,“就你话多。” 花红英“嘿嘿”怪笑着,倒也没再说什么。 卧牛村原来离郭芸香他们住的郭家村不远,穿过那个熟悉的水塘后转向西南,再开两公里,进入第一重大山后就到了。 这里是山间盆地,青山之间一片金黄色的油菜田,景色美得让人心醉。穿过油菜田,前面山坡上有个上百户聚居的村庄,就是现在出了大名的卧牛村。 村口有一个水磨坊,汽车开过去的时候,这里聚满了人,停车一看,有个穿着时髦的女播音员正在对着摄像机试镜头。 “各位观众晚上好,这里是夜线10分钟,我是主持人‘红霞’,在卧牛村为您做现场报道……光线怎么样?”女记者流利的说了几句后问摄影师。 丁晓聪看看正当午的日头,心说这些电视台的也太瞎说八道了,顶着大太阳说“晚上好”…… ------------ 第四十六章:迷局 水磨坊是用当地产的油松木建起来的,结实又厚重,木料全都变成了黑色,显然已经久历沧桑。 按照花红英的介绍,这座磨坊始建于明代,也正因为这个磨坊的存在,附近才逐渐聚居成了卧牛村,可以说是先有磨坊后有村的。现如今,磨坊的木屋不断修葺、重建,已经不知道多少次,可里面的大石磨还是原先的,从来没有换过。 “下去看看。”丁晓聪来了兴致,当先下了车。 磨坊的规模的确不小,差不多有普通人家三间大瓦房那么大,四周满是看热闹的乡民,把那一干电视台的记者团团围住,看马戏似得。丁晓聪对这些没兴趣,从人群当中挤向了磨坊。 千辛万苦挤过来,到了门口,丁晓聪让一位老者给拦住了。 老者看上去六十多岁,皮肤被晒成了古铜色,头顶上盘着一条毛巾,坐在磨坊门口的台阶上,堵住去路,闷着头抽烟。 “大爷,能让我进去看看不?”丁晓聪好言问道。 老者抬起头看了一眼,发现是个不认识的少年后,继续低下头抽烟,瓮声瓮气说:“专家在里面做研究,闲杂人等不准进去。” 丁晓聪没辙了,老者的语气很不好,可人家一把年纪,也没法跟他争执。 好在花红英跟着挤了过来,看见这一幕后,立刻凑上去耳语起来,老者听着听着,抬头看向丁晓聪,满脸不敢置信。 “就他?大法师?我跟你说你可别又诓我,这不就是个半大伢子嘛。”老者直接指着丁晓聪喊了起来,毫不避讳。 人家这是摆明了看不起自己,不过丁晓聪也不生气,做法师行的,一讲究名声,二讲究派头,三讲究年龄。他穿得普普通通,就是寻常人打扮,年纪还这么小,能被信任才不正常。 不过,关于名气吗…… “大爷,隔壁郭家村三年前闹水鬼的事情你知道吗?”丁晓聪眼珠一转,凑上去笑嘻嘻说,名气吗……他在这里恰好还有一点。 花红英这时候也反应了过来,“哦对对对!那个水鬼,就是这位法师三年前抓住的,那时候他才十五岁!” 老者震惊了,闹水鬼那件事他当然听说过,抓捕的过程当时传遍了这一带,那个小法师被吹成了神人,没想到……“真的是你?!” “这还能有假?!”花红英立刻就有了底气,得意洋洋道。 丁晓聪拿住了姿态,笑而不语。 “你这回总算办了件人事。”老者也不知是夸人还是骂人,瞪了花红英一眼,转瞬喜笑颜开,把丁晓聪往磨坊里面请。 请到门口的时候,老者想起来什么,小声叮嘱:“小法师,里面有个什么市里来的狗屁专家,什么都不懂在瞎折腾,您别管他,自己忙自己的。” “我晓得。”丁晓聪随口答应,他对什么专家也不感冒,原本就不打算招惹人家。 进了水磨坊,丁晓聪立刻就看见了这位“专家”,那是个四十左右的中年汉子,穿着一件白大褂,头发有点自来卷,乱糟糟的,还蓄着大胡子,看上去有几分像李逵。就这样貌,他偏偏还戴着一副眼镜,上面全是圈,一看度数就不低。 丁晓聪进去的时候,那位专家正凑在石磨上仔细观察,手里还拿着把小皮锤子,偶尔敲两下,发出“空空”的声音。 稍加打量后,丁晓聪把注意力放在了这尊据说还是明朝年间的石磨上。 这尊石磨果然名不虚传,放在架子上,顶端差不多齐人的胸口,直径足有一米五,上下两片加起来重量差不多有10吨! 石磨的材质就是附近山上的大青石,除了石质细密外,看上去很普通,不过又不普通。石头里肯定会有纹理杂质,那些都是不能用在石磨上的,想要找出这么大一块毫无杂质的青石,绝非易事。 另外,这块石磨还有个特异之处,表面处理的非常光滑,上面还雕刻着精美的图案。 离远了看不清,丁晓聪凑过去看,和那个“李逵”相对。 离近了才看清,石磨上层表面刻的是一排水牛,从姿态来看,是一幅连续的画面,当磨盘转动的时候,将会呈现出活动的水牛,昂首奔跑,设计极为精巧独特。 丁晓聪愈发的好奇,围着石磨看,想看看接下来画面到底有没有变化,不知不觉绕了半圈,撞在了那个专家身上,他这才发现人家专家在看什么。水牛跑到这里后,前面有一口井,牛竟然掉进了井里。 被撞的专家转头看了丁晓聪一眼,扶了下眼镜,咧嘴一笑,继续低下头看,随口问:“你有什么看法?” 丁晓聪摇了摇头,这一连串活动图案的确有些古怪,可实在看不出和石磨夜哭能有什么关联,遂摇了摇头,“不知道。” 石磨上看不出什么门道来,丁晓聪又走到另一边,去看那座巨大的水车。 这么大的石磨,牛都很难拉得动,必须得要用风力或者水力驱动。这里是一座水磨坊,当然有水车,透过直径10米的水车,丁晓聪看见了卧牛村全貌,同时也看见了一幕奇景。 整座卧牛村是建在山坡上的,村里布满了人工修建的水道,分分合合,穿过每家每户的门前。从他现在的角度看过去,这些水道恰好组成了一幅卧牛的图案,想来,这个村子就是因此得名。 这么复杂的水道,显然不是胡乱建设的,需要严密的规划和非常精确的施工,放在古代绝对是个大工程,并且肯定有其含义在里面。 “花红英,你过来一下。”丁晓聪连忙大喊,花红英自称是南七省著名的风水大师,八成是吹牛的,不过应该还是懂一点。 花红英闻声赶过来,看见丁晓聪指着村庄的水道卧牛图,笑着解释说:“这个就是风水中比较常用的卧牛局,功效是……” “这不是卧牛局。” 花红英话说一半,被人打断,两人回头看,说话的竟然是那位穿着白大褂的专家。 专家走过来,双手背后看着卧牛村,叹道:“这里看似是卧牛局,其实是个轮回局,设计的真是太巧妙了!” “轮回局?”花红英被人驳斥,脸上有些挂不住,粗声粗气反问:“你谁啊?” ------------ 第四十七章:马大忽悠 “鄙人,马明博,东海大学古文化专业研究员,英国剑桥大学玄学院博士生导师。”大胡子专家傲然道。 花红英和丁晓聪面面相觑,喉咙里“咯咯”作响,再也说不出话来。 “牛逼了!”同样的声音在两人心底响起,就冲这两个头衔,今天是真的遇到高人了! 丁晓聪本以为,来的又是某个狗屁不通的“砖家”,过来随便看看,然后抛出个外星论或者幻觉论走人。没想到,这貌不惊人的大胡子,竟然还真是个人物。 东海大学是国内最好的学府之一,其中尤以古文化方面最突出,丁晓聪高考前还做过进入东海大学求学的梦,不过填志愿的时候就忘光了……至于剑桥玄学院,那更是全球独一份,而这位竟然是剑桥玄学院的博士生导师,说是站在最顶端的人物,毫不为过。 “马……马专家,请教下,您能给解释下这个……轮回局不?”花红英抖抖索索问,小瘪三似得。和人家的头衔比起来,他花红英什么都不是,哪里还敢吹自己是什么风水大师啊。 马明博摆了摆手,“不用请教,都是同道中人,咱们探讨探讨就是,要说风水,那可是一门大学问,咱们得先从‘气’说起。” 接下来,马明博指点山水,滔滔不绝,花红英和丁晓聪越听嘴巴张的越大,心说今天可算是涨学问了。 “这个世界上,总共有六种‘气’,分别为,天气、地气、阳气、阴气,空气和龙气。”马明博娓娓道来:“天气可以影响天象气候,地气可以引动地脉变化,阴阳二气对应生死抑扬,空气大家应该都知道,至于龙气吗……我研究不多。” 马明博仿佛站在了讲台上,滔滔不绝,越讲越深,那两位越听越懵。 花红英有些受不了了,大着胆子小声说:“您说的这些,我们都不懂啊,您就直接说,这看似卧牛局的轮回局是怎么回事吧。” “哦呵。”马明博敲了敲脑门,“是我话多了,就说说这个轮回局吧。所谓轮回,指的是阴阳轮回的意思。阴气随水流而来,将外界的杂气阻挡在外,然后汇入村子中间的那口井……看见没有?如果没有这口井,那这的确就是个普通的卧牛局,可有了,就完全不同了。” 花红英和丁晓聪顺着马明博手指看,果然,村子中央,大约在卧牛肚脐眼的位置有一片空地,中央开着一口水井,上面的水道汇进了井里,又从另一边流出来,继续蜿蜒成牛的下半部分。 “如果我所料不差的话,这应该是一口温泉井,带着阴气的水流进入井里后,被地气煮成阳气,这样就构建成了完美的轮回局。”马明博终于说完,那二位已经彻底说不出话来了。 “高!实在是高!”花红英挑了个大拇指,又问:“那这轮回局的功效是什么?” 马明博这次审慎了很多,扶着眼镜想了想,方才说:“按照理论上来说,这个局转换阴阳,达到了近乎完美的平衡,村子里会诸事皆顺,人处在这样的环境里,脾气都会变得很好。不过,凡事有利有弊,由于隔绝了外界,阴阳完全平衡,村子里会人丁不旺,永远保持在一个大致的数量内。” “真的有这么神?”丁晓聪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靠着人为制造出来的小环境,能达到这样的效果? 马明博笑了笑,道:“风水这东西我研究的不多,究竟有没有确实的效果,我也不敢肯定,应该多少会有点吧?” 就这还叫研究不多?不管马明博说的是不是真的,就冲他那些理论知识,就足够丁晓聪五体投地了。 “我去问问他们村长。”花红英慌慌张张跑向水磨坊门口,他今天受了不小的震动,必须得立刻求证下。 花红英刚离开,丁晓聪连忙问:“那这个磨盘会哭又是怎么回事?” 丁晓聪这时候动起了鬼点子,这马明博教授看上去很厉害的样子,要是他有解决的办法,自己岂不是可以搭顺风车,五万块啊! “嘿嘿。”马明博怪笑了一声,“我只是个理论研究者,实际操作完全不会,这还得靠你们这些法师。” 这个马明博果然古怪,一般所谓的专家对法师、道士们都不屑一顾,认为就是些骗人的东西,而他不但相信,并且还看得这么高,这样的人丁晓聪还是头一次遇见。 “好了,我在这里的工作完成了。”马明博走过来拍了拍丁晓聪肩膀,“我得走了,把电视台那些讨厌的家伙也糊弄走,这里就交给你们了。” 说完,马明博一边脱白大褂,一边晃晃悠悠走出了水磨坊。 丁晓聪反应过来跟出去的时候,电视台已经开始正式录制了,马明博一身西装革履,面带微笑看着摄像机镜头,那位女主持人红霞举着话筒陪在一边。 “关于卧牛村磨盘嚎哭的真相究竟是什么那?接下来,由我们的马教授为观众们解答,他将给出最权威的论断,请关注夜线10分钟,不要走开,一段广告后我们再回来。”红霞语速极快,说完后看了下手表。 说是广告后再回来,那是后期剪辑的,现在当然是立刻接着拍,电视台的人都指望忙完了当天就能赶回去。 接下来,红霞交代了一番,继续开机,麦克风凑到了马红旗面前。 “咳,嗯!”马明博试了试音,用深沉的嗓音开始发表意见,风度翩翩,“关于石磨嚎哭嘛,经过实地勘察,我找到了确定的答案。每样物体都有自己的振动频率,这尊石磨是明代的,经过多年的磨损后,振动频率不断改变,到了现在,恰巧和旁边的溪流振动频率一致,所谓的嚎哭声,不过就是共振现象而已,白天的时候环境背景音嘈杂,声音比较小,听不真切,到了晚上……” 丁晓聪听不下去了,完全就是胡说八道嘛,这样播出去也有人信?这个马明博学识怎样不确定,人品肯定不咋地。 就在这时,花红英走了过来,面如死灰,目光呆滞。 “怎么了这是?”丁晓聪被他吓了一跳,没撞邪啊? 花红英幽幽看了丁晓聪一眼,带着颤音说:“我刚问过这里的村长,他说的……都是真的。” ------------ 第四十八章:会流血的树 玩笑开大了,这么神?! 丁晓聪也被深深震撼了,看向马明博,那边电视台的人终于完成录制,逃难似得冲向了停在路边的采访车。马明博被夹在当中,对着丁晓聪噱笑着挥了挥手,算是道别了。 “这就,走了?”丁晓聪有些懵,这么厉害的人,怎么可能会被个小小的市电视台请来瞎胡闹?他对着电视机那番瞎白话完全没有意义嘛。 “嗨,都走了还看什么看?”花红英碰了碰丁晓聪,把他的魂给拉了回来。 那边厢,电视台的采访车已经呼啸而去,水磨坊边的村民们也逐渐散去。用花红英的话说,这些人也就白天敢待在这里,等到了晚上,这里根本没人敢靠近。 “小师傅,您……什么时候开始施法?”旁边又传来弱弱的话语,是那个老者,他就是卧牛村的村长。 老人家愁容满面,神态急切。 什么都不知道怎么施法?丁晓聪想了想,“您老别急,咱们下药得对症是吧?您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给我听听,什么都不要遗漏。” 老村长一想有道理,摸出根烟点上,在台阶上坐下,开始一边回想,一边叙述起事情的经过。 确如马明博所言,这个村子自打大明永乐年间开始一直到现在,都顺风顺水的,村里人虽谈不上大富大贵,可在任何朝代,都是全村小康,各家也都是和和美美,从来没出过什么大事。可又诚如马明博所言,也不知是不是巧合,这里的人口从来都是5-600之间,怎么都旺不起来。 也就是个把月前,村里来了个老道,给指点了一下,说是要解决这个问题很简单,砍了老村长家门口那棵几百年的老柳树就行。 老村长说到这满脸悔恨,叹道:“也怪我鬼迷心窍,听信了那个老道的话,真的用锯子去锯树,结果……” “结果怎样?”老村长说到这犹豫了起来,丁晓聪连忙追问,这很可能就是整件事情的关键。 老村长恨恨拍了下大腿,带着哭腔哀声说:“那树锯的时候就不对劲,我当时真是犯浑,竟然还继续锯,愣是把树给锯倒了,结果当天晚上就出了事。” 丁晓聪有些不耐烦了,“究竟是怎么个不对劲法?您倒是说个明白啊。” 老村长脸色有些发白,紧嘬了两口烟镇定心神,方才压低声音说:“小师傅,这话我也就告诉你,旁人都不知道哇,那棵老柳树锯的时候……会流血!” “流血的树?!”丁晓聪傻眼了,这又是个什么情况? “好你个村长,这事以前怎么不告诉我?”花红英不高兴了,这么关键的事,前次根本就没告诉他。 老村长斜了他一眼,“告诉你?你有屁的本事,连你带来的那个什么……出马仙都是骗子,我就跟小师傅说。” 得,花红英被呛了回去,彻底没话说,老村长的眼睛雪亮。 接下来,老村长继续说:“当天晚上,水磨坊轮到我家侄儿更生来守夜,半夜村里人听见里面鬼哭狼嚎的,大家伙儿大着胆子跑过来一看,可怜我那更生侄儿趴在磨坊外面,人事不知了。” “那他现在人怎么样?”丁晓聪追问。 “还在四院里待着,医生说是受了过度惊吓,脑子有点不正常了。”老村长唉声叹气,锤了自己脑门几下,懊悔万分。 丁晓聪琢磨起来,这样说来,事情就更复杂了。 能把人吓坏,这水磨坊里晚上肯定发生了很恐怖的事,可到现在为止除了那个根生外,似乎就没人晚上接触过这个诡异的石磨,信息依然远远不足。 还有,为什么砍了村里的一棵树,却会引起磨坊的变化? 种种事情夹杂在一起,仿佛一局难解的棋,完全找不出头绪来,他觉得自己的脑子都要炸了,知识完全不够用。这时候他多希望姜白能在身边,凭她的学识,找出这件事情的关键点应该不难。 丁晓聪思考的时候,老村长和花红英在一边陪着,没人敢打扰他。 “先带我去看看那棵被砍倒的树吧。”思来想去,丁晓聪觉得第一件发生的怪事,是那棵会流血的树,先调查下再说。 现在整个事件就是一团乱麻,必须要先找到线头,然后才可能抽丝剥茧一点点解开。总而言之,这五万块钱赚起来不轻松,搞不好还有很大可能失败,丁晓聪的信心不足了。 “嗳。”老村长站起来,示意跟着他走,“正好中午在家里吃饭。” 老村长原本应该是个很精干的人,可现在的他腰身佝偻着,步履蹒跚,都是让这事情闹得,他内疚啊,据花红英说,那五万块钱也是他一家出的。 这磨坊都运行五百多年了,村里的粮食都是在这里面磨出来的,现在不能用了,而要重建电磨坊,这老磨坊根本就没人敢拆。还有个更严重的问题,磨坊就位于唯一的出村道路边,现在一到晚上都没人敢靠近,这村子还怎么住人? 原来那么好的一个村子被自己搞成这样,老村长内疚啊。 丁晓聪看着老人家怪可怜的,可又不知道该怎么安慰。 不一会功夫,老村长领着丁晓聪和花红英来到了村口自己家,丁晓聪这才发现,村里纵横的水道到了这里后,又重新汇聚成溪流,流向山外,那座水磨坊就是依靠这水流驱动的。作为进村的第一家,老村长家和水磨坊最近,由溪流连通着,距离大约只有百米。 再看那汇聚在一起的溪流,中间还残留着一截木桩,直径大约一米,半泡在清澈的溪水中。溪流的另一面,倒着一棵巨大的柳树,断面对着溪流,看上去还保持着刚倒下的姿态。 “这就是你说的那棵会流血的老柳树?”丁晓聪确认了下,老村长呆呆点了点头。 这就是第一个关键点,也是引发整件事情的源头,丁晓聪立刻脱了鞋,把裤腿卷高,摸下了水。 尽管是初夏,天气挺热的,可山上流下来的溪水冰凉刺骨,丁晓聪刚下水,就被激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好在他年轻,很快就适应了。 那截木头桩子就在眼前,越来越近,丁晓聪也不由紧张起来,会流血的树,这事太诡异了。 不等摸到树桩,丁晓聪就闭上眼睛,打开了巫眼仔细观看,这一看之下,果然发现了异常。 ------------ 第四十九章:修道者 在巫眼的视界里,丁晓聪看得很清楚,这棵柳树的阴气极重,虽然柳树本身的属性有些偏阴,可也到不了这种程度吧? 又走近了些,看见树木的年轮后,彻底傻眼了。 无论什么树,年轮都是一圈一圈的,可这棵树的年轮竟然是螺旋形的,从外缘树皮的位置,一周周绕到了树心里。 树的断面呈现不正常的红色,看来老村长所谓的树会流血,应该就是指红色的树浆,不过丁晓聪看不出这是不是血,只能说颜色有点接近,在断面上糊了一层。 “太古怪了。”这棵树超出了丁晓聪的认知,他有点神不守舍的。 呆立了一会儿后,丁晓聪似乎想到了什么,开始抄水往树桩上泼,带着水用手抹,不一会功夫,沾了一层树浆的断面就被清洗的干干净净,这一次,他又有了新的发现。 只见在树桩接近中心的部位,有两个灰白色的圆圈,分列左右,仿佛是一双眼睛。 “这又是什么鬼东西?”不知怎么,丁晓聪看见这对“眼睛”,心里升起了一股莫名的嫌恶感。 到此为止,似乎看不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来了,丁晓聪一边胡思乱想着,一边涉水往回走。 水性一般也是弱阴性,不过马明博说的没错,这里的水经过温泉井,被井里的地气煮过以后,虽然温度没有明显升高,却转变成了偏阳性。现在有一个疑点,自然界中因为某些特殊的地理环境,出现偏阳性的水倒也不鲜见,可柳树挺水生长,泡在偏阳性的水里几百年,怎么阴性还这么重? 百思不得其解,丁晓聪低着头走上了岸,开始默默穿鞋。 “小葱师傅,看出什么了没有?”花红英凑过来小声问。 丁晓聪摇了摇头,转向老村长说:“等会给我纸笔,我想画些东西。” 稍倾,到了老村长家后,丁晓聪立刻在人家大桌子上铺开一张纸,用笔画了起来。对于真正的巫术大能来说,法术随心而至,不过他没那个本事,另外他也更习惯这样做,一目了然。 村长和花红英的围观下,不一会功夫,一幅卧牛图展现,这就是村子里的水道。上水口从牛头部位进来,蜿蜒到中部后,汇进那口温泉井里,然后再从另一边散开,最后在牛尾部位汇聚(老村长家门前),最终流出村驱动村外的水磨。 这是一个庞大的人工设计,从明代就定型,到现在一直没动过。现在所知的关键点有这么三个:一是村外的水磨坊,二是老村长家门前这棵树,第三就是村子中央这口井。 “当初你们村祖上,为什么要布这个局?”丁晓聪问道,准备从根源上探究一下。 老村长闻言回头看了眼自家中堂,那里的墙上挂着一幅中堂画,宣纸已经泛着浓重的黄色,看上去有些年头了。 “这位是咱们村的老祖——方大同,大明工部郎中,后来犯了点事,被下派到徽州府任通判,在过长江的时候,遇到了大风浪……”老村长开始叙述起自己家族的历史来。 大明朝早期,是个对官员非常酷烈的年代,当官的人人自危,随时都有掉脑袋的可能。方大同是北方人,在一场运动中被波及,不过他运气好,没有陪着送命,而是被下放到了徽州府。 按说,京官肯定比地方官好,并且他也被降了品级,不过方大同不但不失落,反而很高兴。伴君如伴虎是那个年代的真实写照,能离开京城来到徽州,远离死亡的威胁,他是求之不得。 方大同不是自己一个人来上任的,他把所有家眷都带着上路,打算以后干脆就在南方定居,离京师那个虎狼窝远一些,这样虽然后代难以大富大贵,好歹能求个平安。 一家老小几十口人,浩浩荡荡奔了南方,有这么多人在,路上也没有盗匪敢打他们的主意,一路平平安安到了长江边,可就在过江的时候,遇到了奇怪的大风浪。 用老村长的话来说,原本平静的江面,突然恶波涌现,他们的船仿佛变成了摇篮,根本开不走,随时可能倾覆。就在一家人哭天抢地的时候,忽然,江面开过来一艘小船,船头有个道士,持咒施法,江水渐渐平复了下去。 “用咒语平息大浪?”听到这里,丁晓聪吃了一惊。 老村长脸一皱,苦笑道:“这都是祖上传下来的传说,我们本村人都不太信,二位也就当个故事听听吧。” 接下来,方大同带领家人对那个道士千恩万谢,当场就奉人家为仙师。道士担心他们家人的安危,就一路随同,一直把他们护送到了这里。 自此后,方家人在这里定居,那个老道每年都会来一次,村口的磨坊就是老道帮着修起来的。 又过了十几年,方大同年老离职,干脆就跟着道士修道去了。 暑往寒来,又是十几年过去,有一天,在外修道的方大同忽然回到了家里,说自己寿元将尽,要在死前为子孙后代们留下一块福地。接下来,由方大同主持,全村人齐上阵,开始了大改造工程,最后终于在方大同驾鹤西去前,完成了卧牛村的壮举。 “那现在方大同埋在哪里?”丁晓聪觉得似乎触摸到了什么,连忙追问。 “这……”老村长稍一犹豫,还是实言相告:“在我们家的祖坟地里,顺着我们村的上水头一直走下去,就能到。” “不对劲!”花红英脱口惊呼,这次就连他都察觉了异常。 埋骨地附近有流水很正常,可尸体在彻底腐化前,都会散发出肉眼看不见的阴气,这些阴气会融入水中流向下游,而下游就是卧牛村。长期接触这些阴气,对人是有慢性危害的,好在经过温泉井煮成阳气后,两相抵消,可问题是,这样做的目的就令人生疑了。 “你家的祖坟地,也是方大同规划的吧?”丁晓聪若有所思问。 老村长莫名其妙,“是啊,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随便问问。”花红英连忙搪塞过去,和丁晓聪对视一眼,使了个眼色。这事情不好跟人家明言,他们决定等吃过午饭后,继续沿着水流向上探。 ------------ 第五十章:初探 在老村长家吃过午饭后,丁晓聪和花红英一起,首先来到了村中央那口温泉井。 这里当真是一处人造奇观,上水头都是偏阴的泉水,下游却变成了阳性,中间的这口井就是布局的关键。这一切一般人看不出来,在丁晓聪的巫眼中却非常明显,尤其震撼。 阳气沿着山体上升,阴气下降,两种气息不停汇合消亡,整个卧牛村竟然达到了近乎完美的平衡。这种现象在自然界中,几乎不可能存在。 “厉害啊!”花红英趴在井沿上向下看,由衷感叹:“这位方大同,果然是个人物,只可惜有这么大本事,用在什么地方不好……” 花红英的话是有道理的,处在这个轮回局中,表面看,他的后人生活和别人没什么两样,可换个角度,他们又是与世隔绝的,真不知道这样做究竟是得大于失,还是失大于得。 丁晓聪摇了摇头,小声说:“恐怕这个什么轮回局,还有更深层次的目的。” “哦?说说看。”花红英来了兴致,坐在井沿上摆出洗耳恭听的架势。 远处有人呼喊:“井沿上不准坐人!” “抱歉抱歉……”花红英连忙爬起来不住道歉,喊话的农妇这才扛着铁锹离去,看来,这口井在村里还挺神圣的。 话归正题,丁晓聪仔细想了想,道:“也只是我的猜测,究竟是什么情况,现在还说不清,咱们得……” 丁晓聪抬头看,再往上走,就出了村子,可以看见一条水道从两山之间的谷地流淌了下来,想必村里的祖坟就在山谷里。 “走,上去看看。”花红英一挥手,当先往上走,关于这里的事情,他比丁晓聪还要着急。 二人又开始逆流而上,穿过一栋栋古色古香的民居,大约20分钟后,终于来到了“牛首”部位。从这里再向上,就是高山密林,满目苍翠。 林中有一条小路,和溪流并行,应该就是村民们送老人上山的通道,走在上面,即便是夏天也感觉不到丝毫暑热,两旁鸟语花香,环境宜人。 山路难行,他俩沿着小路向上,等终于找到那片祖坟地后,日头已近黄昏,一大片山间平地展现在了眼前。 这座山谷的内部如同西葫芦,两头小中间大,水流在上游一分为二,又在下游合二为一,中间是一片广大的空地,卧牛村的祖坟地就位于这里。 和四周的景物迥异,这片空地上几乎没有植被,只在外围人工种着一圈老柳树,组成了一个很标准的圆形,里面坟茔座座,几乎都完全一样。唯一一座与众不同的坟墓,在圆形坟场的最中央,完全由石头砌成,高大气派,被别的坟墓拱卫着,应该就是方大同的墓穴。 到了这里就看得很清楚了,一般的坟地都是乱草丛生,可这里却是黄土朝天,这是阴阳失衡之像。 阴阳平衡,生物才能繁茂,而这里阴气大范围流失,阳气过旺,草木很难生长,犹如荒漠。这种景象在黄土高原很常见,在这苍翠的江南山地就很不正常了。 生物产生阳气,死物产生阴气,除非特殊的地域,一般大环境都是相对平衡的。 到了这里后,鸟鸣虫语全都没了,山谷中一片死寂,气氛开始变得有些压抑。这也是正常现象,一般人看见这样的坟地,心里多多少少会产生变化。 丁晓聪正准备过去细看,被花红英一把拉住,他指了指偏西的日头,为难的说:“时间来不及了,要不咱们明早再来吧?” 丁晓聪无语了,到了地头却不去,花红英这明显是害怕了,可现在还是大白天,你怕个鬼啊? “你在这里等着,我下去看看就回来。”丁晓聪也不好直说,反正这个人带着用处也不大,不跟着添乱也好。 方大同一口答应,连连叮嘱:“小心点,这坟场似乎有些不对劲。” 坟场肯定是不对劲的,尤其是外面那一圈老柳树。柳树有聚阴的效果,从格局来看,显然是故意种在这里,将坟地尸体里的阴气吸引过来,然后渗入周围的流水中,再进入下面的卧牛村。 看到这里,丁晓聪已经大致弄明白了整座轮回局的运转原理。 自然界中,一般都是阴阳混杂,但是对比不会很强烈,而这个轮回局,明显将这个反应加剧了,造成了卧牛村和外界气息隔绝。 整个局,这片祖坟地就是能源仓库,村里老了人之后,埋葬在这里,尸体产生的阴气由柳树传导进水里,流进卧牛村,作为驱动剂。也就是说,只要不断有人埋进来,这个局就有源源不断的能源,这是一个永远断绝不了的循环,除非村里没人了。 那么,设这个局的目的是什么?丁晓聪可不相信是为了福泽后代,肯定有更深层次的原因。 趟过溪流,进入坟地后,丁晓聪只觉身上一热,阴气被吸走了,这里阳气浓郁,和一般的坟场正好相反。 站在坟地边缘,丁晓聪打开巫眼仔细观察,迷茫了,这里干干净净的,半点魂魄的迹象都找不到,比荒郊野外都太平。 正常老死的人,魂魄比较安宁,等尸体下葬后,它们就会随着一起进入地下安睡,在这种宁静的状态下,往往能够存在许多年。与之相反,那些飘荡在空气里的游魂野魄,时刻受到各种气息干扰,一般存在不了多久,除非本性非常凶恶。 那么,如此安宁的地方,老人们的魂魄去了哪里?除非…… 丁晓聪穿过一座座或新或旧的坟墓,一边思考一边走向中央那座大墓。 这的确就是方大同的墓穴,走到近前看,墓前竖着一座高大的石碑,上面刻着一行大字——方公大同之墓,下面还有许多密密麻麻的小字,表述方大同一生的功德。 丁晓聪围着这座大墓检查起来,由于坟墓外面砌着一层厚厚的石板,他看不穿。至于起石头刨坟那种举动,他没那个胆子做,尽管他现在已经怀疑方大同布下轮回局的目的了。 “小葱师傅,该回去啦!”远处传来花红英大喊,丁晓聪这才惊觉,他已经在坟地里盘恒了很久,天真的要晚了。 丁晓聪放弃了观察,转身走向坟地外。既然现在也看不出什么来,他决定先回去再说,晚上去探探水磨坊,相信必然会有所收获。 匆匆上了岸,顺原路返回,路上的时候,丁晓聪给家里打了个电话,说自己在乡下同学家里玩,要过几天才回去。现在的丁晓聪毕竟已经是个大男孩了,高群盘问了几句,没有破绽后,叮嘱他早点回家,也就没再说什么了。 等到了老村长家的时候,天正好黑了,酒菜已经摆好,老村长赶紧招待他们坐下入席。 刚落坐,门外传来熟悉的女声,“这里是方村长家吗?” ------------ 第五十一章:魂魄的世界 门口探出一张清秀的脸——郭芸香。 看见丁晓聪后,郭芸香立刻兴奋起来,也不用主人家招呼,直接走了进来,这时候大家才注意到,她手里提着一个陶罐,还在冒着热气。 “我娘让我给你送好吃的来了。”郭芸香将罐子放在丁晓聪面前,挨着他坐了下来。 罐子里炖着一只不知道什么鸡,清香扑鼻,丁晓聪立刻食指大动,道了声“谢谢”,捞起来开始大嚼。 “哟哟哟,怎么没我的份啊?”花红英在一旁故意怪腔怪调大叫,郭芸香白了他一眼,不搭理。 对面陪坐的老村长小心翼翼问:“小师傅,可找出原因来了?” 其实经过一天的实地勘察,丁晓聪有了些猜想,只是有些事情还没想明白,暂时也不好说出来,就摇了摇头,表示暂时还不能确定什么。 一顿饭吃完后,丁晓聪找老村长要了张草席,夹上就出了门。花红英连忙追了出来,问:“小葱师傅,你这是要去哪里?” 丁晓聪阴阴一笑,神神秘秘说:“我今晚要睡在水磨坊里,你来不来?” 花红英张大了嘴巴,下意识松开手后退了一步,头摇的像拨浪鼓。丁晓聪谅他胆小,原本就没打算和他说,既然人家问了就吓唬吓唬他,果然一吓就退,只是他没看见,郭芸香听见他的话,眼睛一亮。 甩掉了花红英,丁晓聪刚转过身准备出门,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郭芸香跟了出来。 “你干吗?”丁晓聪不明所以。 郭芸香神情兴奋,大大方方说:“我陪着你去抓鬼!” 所有人打了个哆嗦,包括丁晓聪在内,“开什么玩笑?那是你去的地方?” 郭芸香毫不退缩,脸蛋兴奋得通红,直视着丁晓聪,“我一直记着你的话,我不害怕!” 这算理由吗?在外行看来,这简直就是荒唐,不过在内行人眼中,这就是最大的理由,不害怕,是最基本的条件。 和郭芸香对视了足足有一分钟,丁晓聪终于撒气,转身就走,他眼睛都瞪酸了,人家一直笑眯眯的,完全没反应。既然这样,那你要去就去吧。 郭芸香兴冲冲跟在丁晓聪身后出了门,丁晓聪简直搞不懂她,怕不怕是一回事,可她一个姑娘家,怎么会对这些奇奇怪怪的事情这么感兴趣? 天色已经完全黑了,圆月爬上了东山,头顶星河密布,村外万籁俱静,那座水磨坊在前方,黑洞洞的,越来越近,就连丁晓聪都感受到了一丝压力。 “哎,小葱你说,是不是真的闹鬼了?”身后冷不丁传来郭芸香的声音,把丁晓聪吓了一跳。他欲哭无泪,同学三载,没看出她有这么大胆子啊,自己都有些紧张了,她怎么还有闲心思问这个? 不过就这个问题,他还是耐心做出了回答。 一般人的认知中,将这些东西都称之为“鬼”,其实这是个错误的概念,绝大多数闹腾的只是亡者魂魄而已。真正的鬼是什么样的?可以参考屈原的《山鬼》,那是几乎和神同级别的存在,已经超脱了思维体的范畴。 至于魂魄,它并不会咬你,也不会掐你,那只是死者留下的思维,并且很不具体。如果恶性足够的话,魂魄可以干扰你的思维,甚至完全控制住,来个鹊巢鸠占,所以对付这些东西,“不害怕”至关重要。 丁晓聪的身份是鬼巫,将来随着修为的提高,终有一天他将能够脱离肉身,灵魂出窍,完全以灵魂的状态存在于世间,到那时,他就是名符其实的“鬼”了。 上古时代,别的大巫达到的终极状态,都是成神,唯有鬼巫是成鬼的。 聊着聊着,两人走到了水磨坊边,停下脚步,侧耳细听。 “奇怪。”听了一会儿后,郭芸香疑惑自语:“听说这里能听见鬼哭,夜晚尤其明显,我怎么什么都听不见呀?难道今晚那东西不值班?” 丁晓聪差点让她给逗乐了,这还有当班下班的? “不说那些了,先进去看看再说。”丁晓聪夹着草席进了水磨坊。 进到磨坊,摸到灯绳拉亮,15烛光的照射下,夜晚的磨坊和白天气氛完全不一样,似乎多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有点压抑。 磨坊很大,最里面是那尊巨大的石磨,其他地方铺满了干草,用来堆放粮食的,现在空无一物。 丁晓聪在最外面靠墙的位置把草席铺好,吩咐郭芸香就坐在这里,然后开始走向那尊石磨。 走了两步后,丁晓聪回头看,郭芸香眼睛睁得骨溜溜的,一瞬不瞬看着自己,神情开始紧张起来。看她那架势,就盼着石磨里会突然蹦出个什么东西来,把自己一把抱住。 丁晓聪也是无语了,看上去挺老实一姑娘啊,怎么这样? 走到石磨边,丁晓聪又仔仔细细检查了一遍,仍然什么发现都没有,他的巫眼穿不透这么厚重的大石磨,就算里面真有什么也看不见。其实按说这种情况是不存在的,石磨碾了几百年的谷物,上面沾染的阳气浓烈的吓人,在巫眼中犹如个小太阳,什么恶魂厉魄在这里面也不可能待得住。 至于传得沸沸扬扬的哭声,更是完全没有,能听见的只有风声水声,偶尔还有几声蛐蛐叫。 一番检查无果后,丁晓聪垂头丧气回来,和郭芸香并排坐着,看着石磨发呆。 难道传闻都是假的?不应该吧…… 接下来,两人就这么枯坐着,展开了漫长的等待,像傻子一样瞪着冰冷的石磨。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郭芸香都犯困了的时候,丁晓聪终于受不了了,掏出手机看了下时间,已经凌晨12点半了。他有些恼羞成怒,拨通了花红英的电话。 “喂喂,你那边什么情况,出什么事了没有?”电话刚接通,那端立刻传来花红英急切的声音,显然他们也一直没睡,紧张等待着。 “有个屁事!”丁晓聪对着电话就喷,“我们都等半夜了,根本就没什么哭声,你们该不会是在耍我吧?” “没有?”花红英也傻眼了,然后丁晓聪还听见老村长的声音,“昨天晚上我还听到来着,怎么会……” “你确定没有?”花红英也有些气急败坏了,对着丁晓聪大吼,这不是开玩笑嘛。 丁晓聪正准备吼回去,忽然想到了一件事,连忙问:“那今天白天,水磨坊里有没有发生什么事?” 花红英稍微愣了下,然后应该是把手机交给了老村长。 “小师傅,你这一说我倒想起来了。”老村长在电话里嗫嚅着说:“今天白天,电视台来的专家要研究咱村的石磨,为了方便给他看,我们就把石磨给停了下来……” ------------ 第五十二章:阳魂 丁晓聪瞬间抓住了什么,大声问:“这么说,水磨坊的石磨一直是转动的?” 问完丁晓聪就明白自己说了一句废话,这是水磨,靠水力驱动的,正常情况下,根本就不会停。当然,石磨不能空转,所以得有人时时看守,没粮食需要磨的时候,就由看守人塞点东西进去磨,要不然石磨会很快被磨损。 这么说来,很可能石磨停转就是这一切的关键。“那怎么才能让石磨再转起来?” 老村长在电话里指点:“看到水车中间那根铁轴了没?把它给通过来,卡进石磨下面的齿轮里,就又转起来了……算了,我还是来一趟吧。” “别别别,您别来,我自己摸索。”丁晓聪连忙挂了电话,带着郭芸香就够乱的了,老村长都那么大年纪,来了还不得更乱? 撂下电话,丁晓聪再次跑到了石磨边,这次郭芸香也跟了过来。 丁晓聪趴在地上看着石磨下面,研究这古老的传动结构,嘴里念念叨叨:“这玩意该怎么弄?” 他正自嘀嘀咕咕,旁边传来“嗞嗞”金属摩擦声,转头看,郭芸香用肩膀顶着一根粗大的铁柱子挪了过来。 “笨哦,看我的。”郭芸香卯足了劲,扛着铁柱子往磨盘下面某个部位一捅,两头同时传来齿轮归位声,硕大的石磨立刻开始缓缓转动。 丁晓聪终究是城里孩子,从没接触过这东西,而郭芸香门清。这种双齿轮传动结构,在我国商朝的时候就已经被利用在水车上,并且还有实物出土,只不过那时候是青铜的。 巨大的石磨转动起来,声威骇人,“轰隆隆”作响,磨盘缝隙间立刻有粉末涌了出来,丁晓聪被吓了一跳,往后一蹿,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郭芸香用脚在磨盘下面一踩,磨盘的转速立刻变得很慢,然后她麻利地拿起旁边一个葫芦瓢,将里面粘稠的糊状物从上面的孔里往下倒。这是用面筋和麸皮等物调配成的磨料,倒进去后可以磨很久。 “好啦。”郭芸香左手抹了把汗,右手继续倒磨料。 就在这时,两个人同时一僵,一阵似有若无的哭声从磨盘的孔里传来出来,声音尖利嘶哑,伴随着磨盘转动的轰鸣声,听得人汗毛倒竖。 “呀!”郭芸香尖叫一声,扔了葫芦瓢就要向后退,刚退出一步,她那只悬在磨盘上的手竟然好像被人抓住了一般,怎么都缩不回去。丁晓聪这时候还坐在地上,从他的角度看过去,只见郭芸香那只手腕转眼发青,似乎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正在抓着她向磨盘里面拖。 前半夜还扬言“不害怕”的郭芸香,瞬间吓破了胆,嘶声尖叫:“放开我!” 磨盘在转动不休,轰隆声中带着难以想象的巨大机械力量,郭芸香死命挣扎,吓得涕泪横流,可完全挣不脱,被看不见的手拉得一寸寸靠近。 丁晓聪连忙打开巫眼,只见磨盘孔里伸出来一只黄色的光质手,抓住了郭芸香手腕,把她向磨盘孔里面拽。看见这只手,丁晓聪脑子里“嗡”的一声,仿佛被雷劈了一般,惊呆了。 黄色的魂魄! 黄色代表着阳气,没想到,居然在这里看见了阳魂! 活人的灵魂是阴阳平衡的,然后由灵性作为介质,将不同属性的魂魄牢牢粘在一起。而死人的魂魄,会在瞬间丧失灵性,再在七天之内彻底失去阳气,变为阴魂。 以上是一般情况,有些人生前修为高深,死后魂魄不但不会丧失阳气,反而会摒弃掉阴气,变成独特的阳魂。和普通的阴魂比起来,阳魂极其强大,接近了鬼神的级别,他丁晓聪这点修为,都不比不上人家一根手指头。 丁晓聪发愣的时候,郭芸香仍在死死抵抗,两相角力。撕心裂肺的哭喊声大作,陡然提高了好几倍,既有郭芸香的也有另一个人的,吵得人头皮发炸。 丁晓聪被哭喊声一激,终于醒过了神,暗骂自己一句“混蛋”,连忙冲到郭芸香身后,一把抱住她的腰,用力向后拽。这么大的磨盘转动起来,力道无可阻挡,一把被拽得贴上去,不用磨,只需碾一下,就会骨头寸断。 事关郭芸香的性命,丁晓聪急了眼了,上手就用上了死力,抱住郭芸香细细的腰肢,怒吼着向后拔。 丁晓聪身高虽然不足一米八,可也差不了多少,身材虽然有点瘦,不过体格还不错,毕竟是18岁的大小伙子。反观郭芸香,高也就一米六五,重不到100斤,可丁晓聪使出浑身力气这么一拔,竟然才只拉回来10公分,等他气一泄,又缩回去了…… 郭芸香急得哭喊大叫:“小葱,你用力啊!” 丁晓聪一脚蹬在下磨盘上,抱着郭芸香再次拼命向后拔,脑门上青筋都暴出来了,牙齿咬得“咯咯”作响。这次姿态比较给力,终于把郭芸香给拉住,两个人展开了力量的对抗,谁都占不到上风。 丁晓聪修为不够,开巫眼维持不了多久,并且根本不能受干扰,这种情况下想看一眼那个阳魂都不能,心里一点底都没有。 “看不出来,你力气怎么这么大啊?”丁晓聪在郭芸香耳朵边大喊,这事情说出去丢人,自己一大小伙子,比力气居然赢不了郭芸香这个瘦瘦小小的女孩。 郭芸香被气得尖叫:“你胡说八道什么,是有东西在拉我!” “真不是,是你在把自己往磨盘里拉……”丁晓聪欲哭无泪,该怎么跟郭芸香这个外行解释啊? 无论多强大的魂魄,只要没有真的成仙成神,他就都还只是思维体,不可能施加力道。现在的局面是这个阳魂凭借强大的魂力,瞬间就干扰了郭芸香的思维,让她以为有东西在把她往磨盘上拽,其实所有的力道都是郭芸香自己的。 事情紧急,解释是来不及解释了,就算解释通了也没用,除非魂力比这个阳魂还强大,否则绝对摆脱不了他的干扰。不过,由此丁晓聪也看出来了另一件事,这个阳魂绝对是被束缚住的,否则如果能自由活动,要弄死他俩那是很简单的事。 “你蹬一脚,支撑下,我换个姿势。”丁晓聪大声叮嘱,不管怎么说,先得把人拔出来,这样撑下去,到底自己和郭芸香谁会先没力气,他已经没有信心了…… 郭芸香闻言连忙动了动身子,也抬起一只脚蹬在了下磨盘上。趁着这功夫,丁晓聪从后面抱住郭芸香,跳起来用双脚对准磨盘下用力一踹,大喝一声,“你给我撒手!” ------------ 第五十三章:迷雾 这一下“临空蹬”,丁晓聪将自己的体重优势发挥得淋漓尽致,郭芸香终于支撑不住,惊呼一声,被从磨盘上生生拔了出来,两个人飞起来摔在地上,滚作一团。 刚稳住身形,丁晓聪手忙脚乱把郭芸香推开,连忙再一次打开了巫眼,然而,磨盘里哭声依旧,刚才那只手却不见了。这更证实了他心中猜想,这个强大的阳魂被束缚在了磨盘里,出不来。 丁晓聪松了一口气,看向身边,郭芸香瘫坐在地上,左手捂着右手腕,目光呆滞瑟瑟发抖,看来是真的吓坏了。 “别害怕。”丁晓聪连忙挪过去,用手掌盖在郭芸香后脑勺上,轻轻摩挲,开始哼唱鬼颂。阴森森的鬼音传出来,安抚着郭芸香的灵魂,同时也引起了别的东西共鸣…… 渐渐地,郭芸香不再颤抖,左手松开,右手腕上什么痕迹都没有,本来就是假象。在她俩对面,那个磨盘里的哭声渐渐变轻,似乎也受到了鬼颂的影响。 终于从无边的恐惧中解脱出来,郭芸香身躯一软,倒在干草上人事不知,睡着了。她刚才那一瞬间,精神紧张到了极点,灵魂也疲累到了极点,现在被丁晓聪的鬼音安抚下来,立刻支撑不住了。 这是灵魂的安睡,在睡踏实前,很难把她叫醒。 看见郭芸香睡着,丁晓聪又开始紧张了,人在睡着的情况下,灵魂会变得基本不设防,更容易被外来因素干扰,必须得赶紧把她带出去。 虽然丁晓聪刚才差点累脱了力,好在郭芸香很轻,他到还有力气扛得动。 现在两个人摔在了最里面,要想跑出去只有两条路,一是从石磨边走过去,另一条就是干脆跳下溪流。水磨坊对着溪流这一面是没有墙的,随便跳,然而丁晓聪不敢…… 在岸上中了招还可以挨一下,要是在水里中了招,那就只能喂王八了。 丁晓聪明知道那个阳魂有多厉害,可他扛着郭芸香,没得选择,只好咬着牙,硬着头皮从石磨边冲了过去。擦身而过的刹那,尖利的哭喊声大作,吵的他脑子里“嗡”的一声,差点没昏过去。 这是灵魂的共振,离得越近越越明显。 丁晓聪刚才是助跑过去的,趁着惯性,眼睛一黑,瞬间又恢复,终于没有摔倒。一直冲到磨房门口,他才松了一口气,听着身后古怪的哭声,暗自庆幸,自己的魂力还算可以,愣是挺过来了。 这时候他已经开始后悔了,真不该贸然前来,更不该带着郭芸香一起来。不过这也是他事先完全预料不到的,阳魂是什么概念?基本上是那些道门大派掌门人的水准,谁能想到居然会在这偏僻的小山村里遇见! 这个阳魂肯定是被什么东西束缚在了石磨里,否则丁晓聪这样的,10个都不够看。 “嚎吧,嚎破喉咙都没人来管你!”丁晓聪恶狠狠对着石磨喷了一口,扛着郭芸香冲出了水磨坊,然后就呆住了。 只见外面一片灰蒙蒙,伸手不见五指,不知什么时候竟然下起了弥天大雾。 “糟了!”丁晓聪的心立刻就跳到了嗓子眼,刚才还牛逼哄哄认为自己修为大进,现在看来,纯属自欺欺人,自己这分明是中招了。 就在十几秒钟前,他看了水车外一眼,一片月明星稀,天地清朗,不可能这么快就起了大雾。该怎么形容?这雾气浓的好像牛奶,沉的像铅,伸手挥一下甚至都能感觉到阻力。 丁晓聪没有轻举妄动,他站在原地,一边努力调整呼吸,一边思索起来。 雾肯定是不存在的,必然是那个被困阳魂施展的手段。 可能性有两种,一是某种法术,瞬间招来了这场大雾,这种可能性很小,近乎为零。直接引发漫天大雾,那是玄幻小说里的手段,现实中应该不存在,除非真遇到了仙人,而那个阳魂显然不是。 至于第二种可能,也是唯一合理的解释,刚才冲过磨盘的时候,被那个阳魂在自己的灵魂里下了魇术(催眠术),这场大雾根本就是幻觉。其实这种可能也够惊人的了,一个被束缚的魂魄,能在那一瞬间就魇住丁晓聪,可见魂力有多强。 要知道,丁晓聪的灵魂强度要超出普通人许多,一般的催眠师任由怎么摆布,也没有可能将他催眠。 做出了初步判断后,接下来就是寻找解决的办法。 以丁晓聪现在的能力,就算是开了巫眼,也看不到自己的灵魂,这就好像理发师很难给自己理发一样,除非等哪一天他能达到灵魂出窍的境界。看不到自己的灵魂,那直接清除魇术就几乎没有可能,也就是说,法术用不上,只能靠技术。 思索了一会后,丁晓聪深吸一口气,缓缓闭上了眼睛,开始向前走。他的想法很简单,魇术是一种很浅表的干扰,没有主动性,既然这魇术是干扰视觉神经的,那就索性不看,走直线就是。 水磨坊外就是进出卧牛村的大路,直线走下去,最大的可能就是走进路边的油菜田里,一旦地形出现变化,魇术就会自然被破解。 道理说起来简单,可真做起来,就未必是那么一回事了…… 丁晓聪做好了摔跤的准备,闭着眼睛对直走,就这样一步一步,一分钟过去了,脚下依然四平八稳。他心中开始有些焦虑了,难道自己的判断错了?对方真的会某种神奇的法术?不能够吧…… 定了定神,丁晓聪强忍着没有睁开眼睛,继续扛着郭芸香向前走,他坚定认为,那阳魂根本就不可能有这个本事。巫术是一门很严谨的学问,身为巫觋,他决不相信不合理的事情。 又走了一分钟,丁晓聪的信心无可救药的开始动摇了,脚下依旧很稳,丝毫没有变化的迹象,该不会真的遇到绝顶高手了吧?那这趟买卖乐子可就大了…… 丁晓聪自忖,改变地形地貌,自己的师尊都未必能做到吧?为了五万块钱斗这样不世出的高手,自己当真是活腻了! 刚想到这里,丁晓聪准备睁开眼的时候,突然,身边不远处传来熟悉的惊呼声,“小葱师傅,当心!” 这声音是谁?红花大仙花红英!丁晓聪心中一喜,然后就察觉到前脚踏空,天旋地转,一头扑进了冰凉的水中。 ------------ 第五十四章:百年树人 这一瞬间,丁晓聪的心里是崩溃的,他原本以为真的遇到了不世出的大能,没想到,这一切只是因为自己运气太好……或者太坏? 刚沾到水他就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他居然扛着郭芸香,闭着眼睛,一直从水磨坊走到了老村长家门口。要知道,他走的可是直线(不确定),一百多米的路不跑偏,这种概率恐怕连百分之一都不到,而他今晚,做到了! “我踏马!”丁晓聪一个词没骂完,就被溪水给闷了,老村长家门前溪流拐了个大湾,他一路直线到这里,对直扑了进去。 刚冒出头,丁晓聪就被人一把逮住,耳边传来郭芸香愤怒的声音,“丁晓聪你混蛋!干嘛把我扔水里?” 丁晓聪“噗”的抹了把脸,这问题很好解释,“我要是扔你下来,我自己也能跟着跳下来?我这是在救你!” 郭芸香瞬间反应过来,打了个冷战,和丁晓聪一起转头看向水磨坊,她想起来刚才发生过什么了。 月光下,天地清明,水磨坊孤零零矗立在路边,除了水车“哗哗”声,还有忽高忽低的啼哭,一点雾气都没有。 丁晓聪松了口气,果然只是自己被魇住了,民间所谓的“鬼迷人”,指的就是这个。刚才的情景可以想象,老村长和花红英站在自家门口,眼睁睁看着他扛着郭芸香走过来,然后对直不打弯跨进了水里,估计他们俩也很崩溃…… 四个人,两个岸上两个水里,一起听了一会哭声后,老村长首先反应过来,冲水里喊:“小师傅,芸香丫头,水里凉,快上来吧。” 被老村长这么一喊,丁晓聪这才觉得脚下寒意袭来,赶紧上岸,泡久了会生病,他一大小伙子还好,郭芸香可经不得冷水。 刚跨出一步,丁晓聪脚下一个趔趄,又摔了一跤,爬起来看,原来绊到了那个老柳树的木桩子上。 “笨哦。”郭芸香得机连忙挖苦他。 丁晓聪这次的表现的确够笨拙的,他扶着木桩子爬起来后,竟然傻了一般,对着那根木桩子发呆,一动不动。郭芸香有些奇怪,连忙喊他:“快上去啊,发什么楞?” 半晌后,丁晓聪慢慢抬起头,众人这才发现,他的脸色像鬼一样,变成了铁青色。 “你们都下来看看吧。”不但脸色像鬼,丁晓聪的声音细细幽幽,也和鬼差不多了。 花红英第一个反应过来,连忙脱掉鞋子下水摸了过去,丁晓聪肯定是发现了什么。 三个人全都围过来,这时候月正中天,月光从四个人头顶上透射下来,落在那根奇怪的木头桩子上。月光下,木头桩子上那奇怪的螺旋木纹呈现血红色,最奇特的是那一对灰白的的“眼睛”,在月光下竟然闪着幽幽的暗蓝色微光,仿佛鬼眼在与你对视。 “这是怎么回事?!”红花大仙吓了一跳,忙不迭缩回手,不敢碰这诡异的树桩。 丁晓聪用手指在“眼睛”上擦了擦,看向众人,脸上毫无血色,问道:“你们觉得,这一对‘眼睛’像是什么?” “什么?”三人面面相觑,不明所以。 “这是骨磷。”丁晓聪指着“眼睛”上的蓝色幽光提醒道。 他这一说,三个人又打了个冷战,低头看向树桩子。 还是郭芸香最聪明,她仔细看了看后,不确定的说:“这个东西,看上去有点像是人两条大腿骨的横截面……” 说完,郭芸香被自己的猜想吓了一跳,连忙后退了两步,满面惊恐。 “对。”丁晓聪扫视一圈众人,“如果我猜测不错的话,这棵老柳树是轮回局的另一个变数,它其实是一座坟墓,里面埋着一个人。” 接下来,丁晓聪又指向那古怪的红色螺旋“年轮”,说:“老村长没有说错,这个的确是血,人血!螺旋纹应该是用人血在树里面摆出来的阵法,供魂魄居住的,也就是说,这个人死了,被用某种方法安在了树里,而他的魂魄还一直住在自己体内,几百年了。” 丁晓聪说完,所有人目瞪口呆,神不守舍,这也太离奇了吧? 方法的诡异奇特不说,光是这么做的目的,就让人理解不透。 人死后都是讲究入土为安的,镶在树芯里做什么?还有,老柳树泡在水里生长,阴魂在这种环境下岂不是不得安宁? “就是要不安宁的。”丁晓聪回头看了一眼正在传来夜哭声的水磨坊,笃定说:“如果我判断不错的话,原先住在树里的这位‘爷’,现在正在磨盘里面遭罪。” 磨盘的特点就是“磨”,不但可以磨谷物,还可以磨魂,那个阳魂被拘禁在石磨里,日日夜夜受磨魂之苦,所以才会啼哭,希望能有人把它给放出来。 听完丁晓聪的解释,老村长想起来了什么,拍着脑袋说:“小师傅你这么一说,我倒想起来了,那位老道让我锯断老柳树的当晚,他就是借宿在咱村水磨坊里的,难道……” “对。”丁晓聪点了点头,“如果我所料不差的话,那个老道只怕不是凡人,他当晚是故意住在水磨坊里的,那个魂魄被放出来后,就让他拘禁了起来,关进磨盘里了。” 说到这,丁晓聪被自己的猜想吓了一跳,这个推断很有可能就是事实,只是这个事实太惊人了。 要拘禁那么强大的魂魄,只能用非常厉害的阵法,并且这个阵法得要布置的石磨的磨面上,也就是说,那个老道得要把半片石磨给抬起来。这石磨大约10吨重,半片差不多就是5吨,就算是用撬棍,这份力量也太惊人了吧?! 而且那个阳魂有多厉害,丁晓聪一清二楚,能在它活动自如的情况下抓住,并且投进石磨里困住,这个老道法力得有多高深? “我的二大爷,真的来活神仙了不成?”丁晓聪觉得自己的心都在抖了。他终于明白,什么叫山外有山人上有人,自己这点本事实在是不算什么。 其他人也全都傻眼了,按照丁晓聪的描述,原来是老道搞的鬼,想用村里的水磨把原本寄居在村口树里的邪物给活活磨灭了。 老村长又看了树桩子一眼,打了个哆嗦,还是不敢相信,自己家门前这棵几百年的老柳树,里面居然住着个凶魂,这也太膈应人了吧!“小师傅,您在吓唬我老汉吧?” 丁晓聪还有一些事情没想清楚,不过关于这一点已经可以确定,只好无奈说:“您要是不信,可以把剩下的树干一段段锯开看看,不过我建议您老还是别这样做的好。” ------------ 第五十五章:再探 上了岸后,丁晓聪借着老村长家洗了个澡,还换了身他的衣服,立刻变成了个“山里人”。至于郭芸香,只得匆匆骑着自行车赶回家,好在离这儿不远。 这半夜功夫,可把丁晓聪给累坏了,把郭芸香送过水磨坊后,他就匆匆去老村长家睡觉,一觉睡到了大天亮。 翌日,上午,丁晓聪是被一阵阵嘈杂声吵醒的。 山里是个安静的地方,山里人也都比较安静,很少会出现大群人聚集在一起喧哗的状况,丁晓聪心中奇怪,难道又来电视台了? 穿好自己的衣服起床,来到门口一看,丁晓聪傻眼了。 只见老村长家门前摆着一片片大树的断片,村长老头站在这些厚不过20公分的断片前脸色铁青,四周围满了人,也同样都是面无人色,指指点点。 这些大树断片都被清洗过,干干净净,可以清楚的看见,上面有着不同的白色骨殖,从下到上,分别是:大腿骨、髋骨、腰椎、胸骨……一直到头颅。如果是单片,很难看出来是什么,现在按顺序摆着,就看得一清二楚,这哪里是锯的树,分明是把尸体锯成了一截截的…… 丁晓聪暗叹,老村长太倔了,让他别干,他非要干,现在吓到村里人了。 老村长回过头看见丁晓聪,都快哭出来了,“小师傅,锯的时候我也看不出来,现在摆出来就……您说该怎么办吧?” 其实这就是一具不知道用什么办法镶进树芯里的尸体而已,经过四百年,身体都融进了树干里,现在剩下的不过就是一副骨头架子,除了膈应人之外,不会有任何妨害。 丁晓聪不怎么会忽悠人,正好花红英也走了过来,赶紧让他上。 红花大仙做事不行,嘴皮子那是绝对利索,再加上他穿戴卖相也好,往门口一站,光是那架势就能唬住人。 “乡亲们,这是棵妖树,妖法已经被我……和这位小师傅破了,大家放心,找个地方挖个坑,把这倒霉玩意埋了,我南七省著名大法师红花大仙——花红英,向大家保证,不会有任何事!” 花红英在那边安抚民众,丁晓聪听得佩服不已,就这样他还顺道给自己打广告炒作了一把,难怪人家能赚大钱。 还别说,老百姓就吃他这一套,人们纷纷松了一口气,走过来对花红英行礼,然后各家各户出男丁,开始择地埋树。 一片闹哄哄中,丁晓聪看见老村长垂头丧气坐在墙角下,捂着脑袋失魂落魄的,好像个犯了错的小学生,心中不忍,连忙走了上去。 “没事的,您老不用这样。”丁晓聪挨着老村长坐下,安慰道。 老村长看见来的是丁晓聪,连忙要起身,被丁晓聪拉住了。 “小师傅,我知道你是有真本事的人,你说,咱村这到底是怎么了?”老村长看上去很委屈、很难过,在他想来,原来好好的村子,一下子弄出这么多邪乎事,还都是围绕着他,他觉得很对不住乡亲们。 丁晓聪想了想,诚恳说:“大爷,就像昨晚一样,有些事情您还是不要知道的好,反正这次我来,保证把您们村子弄得妥妥当当就是了。” 丁晓聪这当真是肺腑之言,事情调查到现在,他已经能确定很多事情,只是这些事确实不宜让村子里的人知道。有时候,糊里糊涂才能活得舒坦,什么都搞清楚了,反而会不痛快。 老村长以前应该是个做事很认真的人,不过经历过“树人”事件后,当真是学乖了,再加上他现在对丁晓聪无比信服,连忙说:“伢子你干吧,想怎么整就怎么整,我老人家对你绝对放心。” “嗯。”丁晓聪满意地点了点头,有老村长这句话,他就放心多了,因为他昨晚已经下定了决心,接下来要干一件犯忌讳的大事——掘人家祖坟! 现在谜团大部分都已经解开,只需再搞清楚最后一件事,就可以着手制定最终方案了。 “我等会还要去村里祖坟地一趟,办一些事,您和大家打个招呼,谁都不要去,否则会有严重后果!”丁晓聪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这话他可真不是忽悠人,被人看见了,绝对会有很严重的后果,他搞不好会被村民们打死…… 当然,老村长听见了肯定不是这样想的,他立刻站起来高声大喊:“大家都听着,小法师今天要去咱村的祖坟地施法,大家千万不要上去,否则出了事,可别怪我事先没提醒!” 老村长还是很有威严的,大家伙纷纷表示绝对不会靠近,丁晓聪松了一口气。他现在心情也挺复杂的,如果猜想正确的话,对卧牛村村民只怕会是个重大打击,如果错误的话,自己动了人家祖坟,也很对不住人家。 “唉……这都叫什么事啊?!” 村民们闹哄哄埋树去了,丁晓聪辞别了老村长,独自走向后山,花红英也想跟来,他不让,这事情还是越少人知道越好。 路过一户村民家的时候,门边靠着一把锄头,丁晓聪左右一打量,趁着无人,往肩膀上一扛,赶紧溜了。刨祖坟当然得有工具?他这一路都在瞟着,果然没有失望。 老村长家什么农具都有,可他不敢拿,怕人家问起来没法解释。 丁晓聪其实挺老实的,这辈子就没干过什么大坏事,可今天他将要的干的事情,在中国人的心目中用五个字形容再合适不过——缺德带冒烟…… 终于出了村子,四下无人,丁晓聪松了一口气,心跳渐渐平复了下来,接下来就是干。 一溜小跑到了那片祖坟地,他又再次确认了下四周绝对没人,立刻冲进坟地中央,扑到方大同的坟墓上,一锄头撅了下去,开始撬石板。他心里紧张,干的特别快,也特别专注,只想早点把事情干完,免生事端。 热火朝天刨人家祖坟的丁晓聪没发现,他刚开始干,附近一座坟地后探出来个毛茸茸的小脑袋,睁着蓝幽幽的眼睛,一瞬不瞬好奇看着他。 幽瞳跟来了。 ------------ 第五十六章:舍身 幽瞳也没有打搅丁晓聪,只是远远看着。 丁晓聪干了没一会,就已经汗流浃背,挖坟掘墓这种活一般人还真干不了,专业性太强。再加上他实在是有点紧张,说是没人来,可假如真的有人来看见这一幕,那就吃不了兜着走,钱是别想了,得赶紧逃命! 其实丁晓聪经验并不足,如果是真正的盗墓贼,绝对不会在白天干这事,他则不讲究这些,他只怕晚上太黑看不清。 “沃特么……呼哧呼哧,欠你们村的。”丁晓聪一边挖一边念念叨叨,气喘吁吁,越干越热,干脆甩了衣服光着膀子干。 终于,两层石板全都撬了下来,露出了里面的泥土层。好在里面的不是夯土,而只是山泥混合了石灰颗粒,用来防虫的,如果是夯土层,他恐怕就得直接放弃了。 方大同毕竟只是个小官,还没那个能力修建夯土大墓。 混合了石灰的山土其实也挺硬,不过比石板好起多了,看见了进度,丁晓聪又有了力气,开始可着劲的刨。他挖的洞并不大,能一个人钻进钻出就够,最主要是为了干完好回填。 大约一个小时后,土洞打了一米多深,下面遇到了弧形的砖层,真正的墓葬穹顶被挖到了。终究是小户人家,又是在山上,施工不易,这个墓葬埋得并不深。 一块块向上起青砖,不一会就揭开了个足够一人通过的洞口,这种专门用在穹顶上的青砖是楔形的,组成拱形后,向下非常结实,向上却很容易取出来。 事情干的很顺利,丁晓聪忽然有些得意,看来自己当盗墓贼的天赋也不错。 没有时间自我陶醉了,接下来,他赶紧撂下锄头,掏出手机打开手电筒,伸进洞里向下照。 下面是一个半圆形空间,不算很大,直径只有约5米,完全由青砖砌成,最中央有个砖台,上面躺着一团黑乎乎的人形物体,应该就是墓主。砖台周围,密布着一条条细细的水槽,呈放射状组成螺旋阵,里面有水流动,全都汇进了砖台下面不见了。 看见这古怪的葬法后,丁晓聪心中苦笑,看来自己的猜测果然不错,这个轮回局根本就不是为了造福子孙的。 正常人下葬,都是睡进棺材,然后再埋进土里,如果是像这样安放在墓室中的话,棺材外还需要一层椁,这样才能睡得踏实。而下面那团黑乎乎的东西虽然看不太真切,不过肯定无棺无椁,就这么直接摆放在了空气中……就算是赤贫户,也得用草席卷一下吧? 手机就快没电了,灯光强度不够,丁晓聪索性用嘴刁住,从洞口翻了进去。他开的洞口距离地面还不到两米,可以很轻易的进出。 跳进墓穴,丁晓聪踩着一条条小水槽,两步跨到砖台边,用手机灯光这么一照,傻眼了,这是方大同? 砖台上躺着的“东西”,大体倒的确是人形,可浑身上下密布着长长的黑毛,连脸都遮住了,看上去就好像是一只长毛猴子,枯瘦枯瘦的。 打看见的第一眼,丁晓聪就觉得这东西有些眼熟,再仔细看,立刻就认了出来。他想起来了,三年前在郭家村烧死过的那个水鬼,除了比这只“胖”点外,其他特征完全一样。 丁晓聪确定这东西的确死了后,大着胆子抬起一只脚踩了踩,脚感极差,仿佛这东西就是皮毛包着一堆骨头,已经完全干了。这里阴阳失衡,作为坟地阳气实在是太重,尸体已经变成了干尸。 已经到了这一步,事情必须要完全弄清楚,丁晓聪索性在怪物尸体上摸索起来,最终掰开嘴的时候,果然发现了一枚保存相对完好的铜钱。拿出来一看,铜钱一边铸着卦象,另一面则是四个大字——龙虎风云。 很明显,这个怪物的尸体,和在郭家村烧死的是同一类。 丁晓聪后退两步,集中精神思考起来。 其实现在答案已经呼之欲出了,这具怪物应该就是方大同,只不过他是个牺牲品,连带着他的子孙后辈也跟着奉献了好几百年。 墓室地面密布的小水道,应该在地底通往各处,螺旋水网笼罩了整片祖坟地。一旦有人葬进来,魂魄下沉,就会进入这些小水渠,然后受到螺旋聚气的吸引,汇入砖台下面的通道,最终还是流进了穿村而过的水渠里。 这些魂魄顺水而下,经过温泉井以后,被地气一煮,身上携带了大量的阳气,再次流向下游。 普通的阴魂,一旦要是带上了阳气,就存在不久了,会很快消亡。不过等不到这一步,这些带着阳气的魂魄就流到村口,遇见了住在老柳树里面的阳魂,然后被吞噬掉。 魂魄想要存在的长久,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吞噬其他较弱的魂魄,来补充自己的魂力,就如同人类吃饭一样。 也就是说,这其实是个局中局,轮回局其实也是表象,真正的目的,是为了给那位“树人”提供魂魄作为粮食。那个阳魂一开始肯定没这么强大,经过卧牛村人一代代带着阳气的魂魄滋养后,终于积累到了今天这一步。 这个局,精妙、毒辣、隐蔽,吃魂魄和吃人没什么区别,这个寄生虫藏在老柳树里,偷偷吃了蜗牛村民五百年,而村民们对此一无所知。 进一步推测的话,这个树里的人很可能就是当年带着方大同修行的道士,他应该不止有方大同这一条路,这从还有另一个水鬼就能看出来,只不过其他的最后没成功,而方大同办到了。 方大同究竟是不是自愿,或者说有没有被蒙蔽,现在已无法查证,只能确定计划成功后,这个人就用了某种邪法将自己在柳树里面封死,然后以魂魄的状态躲在树里,蛰伏了几百年,一点点壮大。 这份心机和勇气,委实令人惊叹又不寒而栗。 前段时间路过这里的老道,看破了这个局,然后利用老村长把这个阳魂放了出来,而他则用强大的法术将阳魂拘禁在石磨里,准备慢慢将它磨灭。 这个老道的本事的确令人叹为观止,可做事情不太负责任,阳魂如此强大,想要被磨死,估计没个一年半载都不行,这段时间里,村民们的日子还怎么过? ------------ 第五十七章:不可明言 接下来,丁晓聪恶向胆边生,开始了大肆破坏,他从洞外把锄头拿进来,一脚踹开怪物的尸体,然后开始拆那座砖台。果不其然,砖台下面有一口井,所有细小的水道都汇进井里,流向下游。 丁晓聪看见石磨上的牛落井图后,曾经仔细观察过村中央那口温泉井,毫无所得,这时才发现,所指的井竟然在这里。现在想来,这家伙可真够嚣张的,居然敢在石磨上点出来。 在古代,一尊那么大的水磨,足够牢牢拉住卧牛村的村民们守在这里不迁居,没想到,他自己用来当诱饵的大石磨,最终还是磨了他自己,当真是报应不爽。 接下来,丁晓聪开始胡敲乱砍,转眼就把墓室里捣得不成样子,然后把所有砖头土块全都推进了井里,彻底封死。其实就算不封死也不要紧,只要破坏了这里的水道,这里的水流构不螺旋,魂魄就引不下来。 转眼之间,乱糟糟的墓室里就开始积水。这个水并不会漫上来,到了一定高度后,就会和外界平衡,只不过这座墓穴是肯定得泡水了。不过,丁晓聪才不会在乎这个。 水开始往上漫,丁晓聪赶紧从洞里爬出去,开始在外面填土。只要把外表恢复成原样,无论里面什么状况都不要紧,丁晓聪不信卧牛村的村民会来刨自家的祖坟。 其实关于这里的事情丁晓聪完全可以和老村长直说,只是那样的话,很难能解释的清,毕竟这些理论知识外行人很难能理解。另外,他看老村长挺狼狈的,刨祖坟这件事,恐怕会让他非常为难,还是偷偷解决算了,大家伙都清净。 不一会功夫,土方回填好,丁晓聪又将起出来的石板按照原位盖回去,这样从外表几乎看不出破绽来。 码石板的时候,丁晓聪忽然产生了奇怪的感觉,似乎有谁在背后偷窥自己,吓得他汗毛倒竖,出了一身冷汗。不过回过头望,坟地里根本就没人,他不放心还开眼看了下,鬼影都没一个。 “真是欠了你们村的……”丁晓聪嘟嘟囔囔,心里颇有点委屈,明明是在帮别人,却还怕被别人打,自己这事情做得憋屈啊! 匆匆把石板码好,抹去痕迹,丁晓聪总算松了一口气,扛着锄头下山,一路思考着下一步计划。 现在这个局的源头捣毁了,下一步就是解决关键——那个吞了四百年村民魂魄的阳魂。 这么强大的魂魄一旦做起恶来,那可是能成灾的!好在前面来过了个绝顶高人,将它给拘禁了起来,现在它就等于被捆住了,收拾它也就有了可能。不过要彻底消灭依然不容易,要不那个老道早就把它给收拾干净了,何必困在石磨里慢慢磨? 相较于脆弱的身体,思想要难以消灭很多倍。 丁晓聪苦思冥想不得其法,不知不觉已经回到了村里,他随手把锄头又靠回那家门前,刚转过身,发现花红英不知什么时候出现,正笑嘻嘻看着自己。 “人吓人,吓死人的,下次拜托你先打声招呼好不好?”丁晓聪正想得头昏脑涨,冷不防被他一吓,当时就不高兴了。 花红英一点都不生气,笑嘻嘻说:“恭喜小葱师傅,凯旋归来。” “你知道我干什么了?”丁晓聪心里一紧,连忙问。 花红英摆了摆手,“我观小葱师傅的神态,必然是有所成,不必担心,您做什么我不会过问,只要能把事情办了就好,这里都特么成我的心病了……” 花红英这人别的本事不咋样,察言观色那绝对是超一流的,只凭丁晓聪的举止神态,竟然就做出了相当准确的判断,简直神乎其技。 丁晓聪松了一口气,抓住花红英一起向回走,开始叙述起这个所谓“轮回局”的真相来,当然,捣毁人家祖坟的事他是绝不会说的,虽然年纪不大,他知道轻重。 听着听着,花红英嘴巴越张越大,震惊的无以复加,任谁都想不到,这个外人眼中的风水福地卧牛村,内里竟然还隐藏着这样的事情。 这时候他们刚好走到村里那口温泉井边,花红英指指井,又指指老村长家,最后重重叹了口气,“小葱师傅,这事情咱们暗地里给办妥了就好,千万别跟人家明说……” 确实,一旦村里人明白了真像,很难想象会引起什么样的后果,都别没事找事了。 接下来花红英又好奇了,问道:“那个道士的魂魄为什么不吞阴魂,费这么大劲布下这个局,吞带着阳气的魂魄对它有什么好处?” 一般强大的魂魄,只要有足够的阴魂吞,就能活很久很久,远超肉身,确实没必要费这个功夫,不过花红英不懂,它这么做,自有其目的。 “这个家伙把自己给弄死,变成魂魄,然后一直吞带着阳气的魂魄,是想成仙!”丁晓聪左右看看没人,凑近了小声说。 “成仙!”花红英如同被烫了一般,一步跳开,不敢置信问:“怎么成仙都得先把自己弄死吗?” “你以为?”丁晓聪白了他一眼,这红花大仙也太没有见识了,古往今来,但凡传说中成仙的人,基本都是先把自己弄死的,这叫“尸解成仙”或者“羽化”,在这里变成了“树化”,其实是一个意思。真的能以肉身成仙的,历数三千年,一只手都能数的过来,并且绝大多数都是假的,唯一确实的人只有武当创始人——张三丰。 而且还有个问题,所谓的天庭肯定不存在,仙界那玩意谁都说不清,丁晓聪甚至怀疑,所谓的成仙,其实就是以另一种方式永恒存在,比如石头、空气……或者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总而言之,这对他毫无吸引力。 当然,以上只是他的猜想,究竟什么样,谁都说不清,那些传说中成了仙的人,就从来没见有谁回来过。 魂魄吞噬阴魂的确可以活的很久很久,不过要想更进一步,就只能是阳魂,等达到“阳极”的程度,据说就成仙了……这个阳魂布下了局,在村里蹲守了五百年,的确越来越厉害,只不过半路让高人给收了,成仙没了指望,还整天让大石磨来磨,苦不堪言。 ------------ 第五十八章:事情的关键 回到了老村长家,丁晓聪又被请上了饭桌,可他心里揣着难题,根本吃不出饭菜的味道来,嘴里如同嚼着沙子。 老村长不明所以,可又不敢问,只得呆傻傻在一边陪着。 花红英知道丁晓聪的烦恼,不过他自知没什么本事,一直没敢发言,生怕说错话,这时见丁晓聪老是愁眉不展,在旁陪着小心提醒道:“要不然,咱用火?” 火能够毁灭一切东西,如果毁不掉,那只能说明温度不够,用火烧,倒是的确可以把那个阳魂灭了,可问题是……这法子丁晓聪当然想过,可那里面的东西太厉害,在场根本就没人抵抗得了,该怎么烧? 就在这时,丁晓聪正愁眉不展,老村长家紧闭的大门外传来“嗞嗞”的声音,似乎有什么东西正在挠门。 “谁啊?开什么玩笑!”老村长不高兴了,气冲冲走过去开门,这大半夜的挠人家大门,不是吃饱了撑的嘛。 大门“吱拗”一声被打开,老村长探头看看,疑惑嘀咕:“怎么没人?这跑得也太快了吧。” 正在思索的丁晓聪猛然瞪眼,一头冲到了大门口,刚才他根本就没听见脚步声,人怎么会跑掉的?他还以为自己有什么没调查到,卧牛村里还有东西! 不过到门口打开巫眼瞧了下,什么都没,干干净净的。 “咦,这是什么东西?” 身旁传来老村长的话语,丁晓聪睁开眼一看,是半片曼陀罗叶子,上面还有尖牙咬出来的印痕,这样看来,刚才挠门的根本不是人,而是山里的野兽。这就说得通了,小型野兽跑起来都没什么声音,并且速度极快,没看见很正常。 “这是曼陀罗,能麻醉神经,扫了吧。”丁晓聪有气无力叮嘱了一声,无精打采往回走。 走着走着,丁晓聪脚步越来越慢,终于停下,猛然转回了身,失声惊呼:“神经麻药!” 仿佛有一道闪电劈在脑门上,丁晓聪瞬间豁然开朗,用神经麻药把那个东西给麻醉了,然后再设计一番,把它给烧掉,这样就具有可行性了。所谓的神经麻药,其实麻醉的就是灵魂,甭管那东西多厉害它也还是魂魄,大不了加大剂量就是。 “老村长,我需要两样东西,要很大很大的量!”豁然贯通的丁晓聪一把抓住老村长,兴奋的几乎要喊叫。这事情就好像配中药一样,他缺的就是个药引子,现在一旦抓住了关键,所有环节就都串起来了。 花红英眼睛一亮,连忙也凑了过来,他倒要看看丁晓聪这个大男孩,用什么办法能把那个超级大阳魂给灭了。 两位法师的逼视中,老村长茫然点了点头,“需要什么尽管说,哪怕是拆了我家房子都行。” “嗨!我拆你家房子干什么啊?”丁晓聪也是无语了,说:“我需要大量的曼陀罗,然后……还需要10吨煤炭,注意,不要焦炭,更不要无烟煤,就要刚采出来的煤炭,没经过任何加工,不添加任何添加剂。” “这些倒是没问题,我今晚就去办,您准备怎么做?”老村长也被勾起了好奇心。 丁晓聪“嘿嘿”一笑,信心十足,神神秘秘说:“咱们就这么这么办……” “啊?”老村长听过后,瞬间傻眼了。 @@@@ 翌日,清晨。 丁晓聪起了个大早,匆匆洗漱完毕后,就在花红英和老村长的陪同下,直奔了村口的水磨坊,解决石磨夜哭的关键时刻到了! 老村长陪在大步流星的丁晓聪身边,嗫嚅着问:“小师傅,这样真的能行?我怎么觉得有点……” “不靠谱是吧?”丁晓聪得意一笑,故作高深说:“天地万物自有其理,不懂的人会觉得荒唐,懂的人就会觉得合理。” 老村长点了点头,没再说什么,虽然听不懂丁晓聪的话,不过似乎很厉害的样子。 花红英陪在丁晓聪另一边,精神抖擞,石磨夜哭的事情解决了的话,他以后在这一带就会名声大振,财源还不得滚滚来? “我说小葱师傅哇,我跟你也合作过不止一次了,怎么你每次的手段都这么怪啊?”花红英好歹也算业内人士,可他同样对丁晓聪的做法模式一头雾水,从来就没听说过。 丁晓聪原本以为,世界上的巫觋只有他和师尊米教授二人,不过后来就这事他问过姜白,原来并不是这样。 听姜白说,当今世上总共有四位大巫,其中的鬼巫米教授和山巫玄真子是她的爹娘,除此之外,还有一位水巫神女加一位天巫(这个厉害!)。四位大巫之外,剩下两个小巫,就是他丁晓聪和姜白,除此之外,就目前所知,世上再无巫觋。 也就是说,这六位就是现代巫觋的全部阵容,而出来做事的,好像只有他这么一个小鬼巫。自从约3000年前,巫法基本断绝之后,原本占据统治地位的巫文化已经在华夏消亡,湮灭在了历史的长河中,至今日,世上竟无人认得…… 不过丁晓聪没兴趣管这个,师傅师娘都说过,让他不要轻易动用巫术,将来就做个普通人,人家大巫都没兴趣将巫法发扬光大,自己起什么哄啊。 “那是你见识浅,我这是家传的法术。”丁晓聪顺嘴出溜,花红英倒也信了,还一个劲表示改日登门拜访丁晓聪爹妈…… 一路扯着淡,没一会就走到了水磨坊门边,丁晓聪一看,嘴巴张得老大。只见靠着水磨坊,堆着一大堆刚割下来的曼陀罗,几乎和屋顶平齐,在曼陀罗山边停着一辆大卡车,上面满满当当,整整一车原煤! “我的天!这也太夸张了吧?”丁晓聪没想到,老村长居然把事情办得这么彻底。 老村长笑呵呵说:“都没什么,曼陀罗是咱村人自己上山割的,三座山头都被割完了,全在这儿。至于这煤吗……我儿子承包了南关煤矿,这煤就是自家产的,昨晚上加班开采下来,立刻就送过来了。” “对了。”老村长又想起一档子事,献宝似得说:“您看那边,挖机正在挖,马上就好。” 丁晓聪踮着脚一看,几十米外一辆挖掘机正在喷着黑烟施工,地上已经被挖出了老大一个坑。 “好嘞!”事情比自己想的还要更好,丁晓聪信心更足了,“所有人在外面等着,铡曼陀罗,注意戴好口罩。你们二位在门口给我递东西,房顶上上去个人听我的口令,咱们这就干活!” ------------ 第五十九章:将你麻翻 按照事先的计划,所有人立刻动了起来,一把铡猪草的大铡刀被搬到曼陀罗山前一墩,几条大汉上手,开始“咯吱咯吱”铡了起来,曼陀罗被铡成了一段段的。 早就准备好的妇女们立刻把铡好的曼陀罗装进箩筐里,搬到磨坊门前,摆在了老村长和花红英面前。 “小葱师傅,上!”花红英牛逼哄哄一偏脑袋,仿佛他是今天的将领,然而,他其实只是个送货的…… 丁晓聪定了定神,一步跨进了磨坊里,走向那尊巨大的石磨,决战就要开始了! 走着走着,丁晓聪开始吟唱鬼音,悠悠荡荡的声音传了出来,所有人的怔了一下。这声音……怎么跟鬼叫似得? 好在现在是大白天,大家伙儿感觉倒也不明显,就是刚听到的时候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所有人,继续干活!”老村长大喝,大家伙儿又热火朝天干了起来。 磨坊内,丁晓聪走到了石磨边,门口的花红英对着箩筐一脚踹,装满曼陀罗碎段的箩筐“嗞嗞”作响滑倒了丁晓聪身边停住,散发出浓烈的气味。 曼陀罗的籽实药性最强,不过现在开了花,效果虽然不如籽实,也还算可以,关键是胜在量足够大。麻醉魂魄这种事,法术史上好像还从没有过先例,这很难实现,偏偏这里情况特殊,为丁晓聪这个小法师的创举创造了先决条件。 随着鬼音的吟唱,丁晓聪已经能听见石磨里发出的古怪声音,似乎那个阳魂很喜欢鬼音,听着很舒坦。丁晓聪一边吟唱不断,一边学着郭芸香那样,将水车轴里的铁柱子扛起来,对着石磨下面捅。 这本就没什么难度,铁柱子捅到底,两端的齿轮同时咬合,大石磨“轰轰”作响着转了起来。石磨刚转动,刚才舒服的“哼哼”声立刻变得尖锐刺耳,成了嚎啕大哭声,撕心裂肺。 据说,想要尸解成仙,须得度过三次劫,道道凶险夺命。第一重是肉身劫,渡过之后可以辟谷不食,经过这一劫的人,就算是身死道消,尸体也可以不朽不烂成百上千年。第二重就是魂魄劫,这个阳魂抛弃肉身以灵魂的状态藏在山村里五百年,今天终于迎来了它的第二劫。 据说魂魄劫度过后,还有一重心魔劫,只不过这个阳魂等不到那一天了。 自从被封进了石磨里,它其实就断绝了再进一步的可能,经过大石磨日日夜夜碾磨后,它的魂魄已经受损,就算是能脱困而出,将来也只能以阳魂的姿态存在,为祸人间。 尖利的嚎哭声刚传出来,丁晓聪首当其冲,脑子里“嗡”的一声,眼前一黑,晃了三晃,差点没晕过去。这玩意的魂力太强了,丁晓聪完全没能力对抗,好在也不需要。 丁晓聪立刻加大了嗓门,他的鬼音也随之提高了一个八度,愈发的诡异难听。他用鬼音拼命振动自己的灵魂,终于勉强稳住了心神。 磨房门口,花红英拦着老村长,紧张注视着丁晓聪。 丁晓聪终于又睁开了眼睛,面容有些扭曲,时不我待,这种状况下他支撑不了多久。他赶紧捧起一大把铡好的曼陀罗碎段,扔进了磨盘的孔里,石磨的摩擦声一变,转为了腻腻歪歪的声音。 白天的时候,由于阳气浓郁,里面的阳魂虽然被磨,痛苦还是要轻一些,如果是晚上,旁边恐怕都待不住人,这计划根本就没法实施。 一把把曼陀罗被丁晓聪倒进了磨盘里,很快一筐磨完,磨盘边开始有白色粘稠的汁液渗了出来。这是曼陀罗浆液,具有强烈的麻醉神经功能。 丁晓聪一脚把空箩筐踢回去,面目狰狞,咬牙切齿吟诵不停,花红英心领神会,又一筐曼陀罗被他蹬了过去。 再看外面,大铡刀一刻不停,又一筐被送到了门口,流水线作业,毫无滞涩。往常这些村民们就是这样磨谷子的,这一套工序太熟悉了,今天变成了草,倒也没多大区别。 磨坊边,那个挖坑的挖掘机开了过来,挖斗高高抬起,伸到了屋顶上。一个身手敏捷的小伙子腰上穿着一根腕粗的麻绳,顺着机械臂爬到了屋顶上,开始用随身带的钉锤起屋顶上的木板,不一会就被起开了一个大口子,下面就是忙活不停的丁晓聪。 丁晓聪这时候已经不唱鬼音了,正在专注忙活,头顶上全是汗也顾不得擦一下, 巨大的磨盘仍在转动,四面全是**,咕咕往外冒,淋得一地板都是。而现在磨盘里的嚎哭声也变了调,不再那么尖锐,转为了带着迷醉的哼哼声。 麻醉剂开始起效了,那个阳魂发出的声音也不再伤人,丁晓聪心中大定,这法子有门! 一捧捧曼陀罗被塞进了石磨孔里,磨盘在浆液的润滑下,越磨越顺畅,速度也越来越快,那个阳魂在汁液浸泡下,也被麻醉得越来越深。 曼陀罗的麻醉带有至幻性,渐渐地,哼哼声变得愈加奇妙,并且更大,发出来的声音也越来越不好形容。外面的人也听见了,男人们个个脸色古怪,大姑娘小媳妇们的脸不知不觉都红了,只得低着头干活,权当没听见。 丁晓聪也是无语了,这个妄想成仙的人,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啊?竟然会产生这样的幻觉。其实他不懂,在幻觉中,越是平常被压抑的东西,这时候就越会被凸显出来。 这声音其实是不存在的,而是一种脑波,直接在附近的人脑海中发出共鸣,捂着耳朵都完全没用,不想听都不行。 好在过了没一会,随着磨盘不停转动,它的麻醉状态进一步加深,怪声又变成了哭声。与平常那种尖锐刺耳的鬼哭嚎叫不同,这次哭声非常伤心,却不刺耳,仿佛那个阳魂沉浸在了深深的哀伤中。 这时候的情绪都是内心的真实反馈,它是真的伤心了,至于伤心什么,那就没人知道了,也没人会关心。 大家伙儿松了一口气,继续有条不紊干活,那座曼陀罗山快速矮了下去。 磨坊内,丁晓聪一边干活,一边关注着磨盘里的动向。 终于,在两个小时后,磨盘里传来了阵阵细微的鼾声,那阳魂被麻醉到极限,睡着了。不过丁晓聪仍不敢放松,继续磨,反正曼陀罗割来了那么多,留着也没用,索性全磨了,好歹更加保险些。 ------------ 第六十章:烧魂 终于,最后一筐曼陀罗也变成了**,水磨坊内已全部都是粘稠的白色液体,散发着刺鼻的气味,饶是丁晓聪灵魂比一般人强很多,这时候也一阵阵眩晕,有些支撑不住了。而这时的磨盘内,鼾声大作,那个阳魂彻底被麻倒了。 抬起头看,这一片屋顶已经没了,有个带着矿工面罩的壮小伙子趴在缺口边,正等待着丁晓聪的指示。 丁晓聪压低嗓音,一边做手势一边小声喊:“让大家伙儿都不要说话,咱们做事。” 屋顶上,那个小伙子立刻回头对着下面做了个手势,老村长和花红英急匆匆跑进人群里,不停招手,小声喊:“从现在开始,所有人不准说话,小心把那个东西吵醒了……” 忙活完的村民们立刻撂下家伙事聚在了一起,全都紧紧闭上了嘴,神情既紧张又兴奋。麻人大家都听说过,把鬼也给麻翻,可就太离奇了,可所有人耳畔都充斥着鼾声,事实在眼前,由不得不信。 大家伙儿都觉得,这个小法师简直太神了,并且还特别有趣,这样的法子他居然都能想的出来。今天的行动可谓是一件壮举,而他们每个人都是参与者,一股自豪在所有人心中油然而生。 屋顶上,那个小伙子解开腰上栓的绳子,将一头放了下去,他是煤矿上的工人,戴着专业的防毒面具,要不然,屋子里那么浓的麻醉气体,他可受不了。看着下面的丁晓聪,他心中佩服万分,这个小法师就站在一地**里,到现在居然还能撑得住。 其实丁晓聪也快了,他现在脑子一阵阵发晕,看东西都开始模糊了,听见的所有声音都飘飘忽忽的。再这样下去,他也得被麻翻,得赶紧把事情办了! 粗麻绳被放了下来,丁晓聪连忙接过,在大石磨下兜了四道底,然后在上面打了个死结。自今天起,这个石磨就不能再要了,将会被一同烧毁。 头顶上转来“咯吱”声,粗麻绳被绷紧到了极限,那尊四百年历史的石磨被缓缓吊了起来,升向屋顶,一路鼾声不断。见自己在这里的工作终于完成,丁晓聪连忙跑向水磨坊门口。 地板上全是**,滑不溜丢,加上丁晓聪脚下虚浮不稳,跑着跑着摔了个大马趴,好在他灵智还没完全丧失,就地一滚,沾了一身**后,跌跌撞撞冲出了磨坊。 “阿嚏!”一股刺鼻的味道传入脑海,丁晓聪重重打了个喷嚏,晕乎乎的脑子立刻稍稍清醒了些。“嗯?” 一双手伸过来,扶住了丁晓聪,是花红英。 “有薄荷,蛇油、冰片还有……”丁晓聪回过味儿来。 “我自己配的独门提神药。”花红英扶着丁晓聪往旁边走,“赶紧主持工作吧!” 丁晓聪这时候有些神志不清,被花红英一提醒,才反应过来还有事情要做。那玩意强大的可怕,尽管给它下了成吨的麻醉药,可也不敢保证药效能持续多久,得赶紧烧了,免得夜长梦多。 “走走走!”丁晓聪摇晃着脑袋,大睁着无神的双眼,在花红英和老村长的搀扶下,追向了那辆挖掘机。 挖掘机斗子上拴着手腕粗的麻绳,吊着那个差不多10吨重的大青石磨,原地调头,开向新挖出来的土坑。阵阵鼾声中,村民们蜂拥着跟了上去,全都紧闭嘴巴,生怕把里面的妖怪吵醒。 丁晓聪的担心并不是多余的,魂魄其实听不见声音,所以机械声吵不醒它,可人说话的时候必然会夹杂着意念,这个东西反倒有可能把它唤醒。 沉重的挖掘机终于开到了土坑边,早就停在坑边的大卡车后斗子慢慢抬起来,原煤立刻倾泻而下。这时候丁晓聪被老村长和花红英扶着追过来,赶紧打手势让卡车司机慢点。 丁晓聪这时候已经快站不住了,两条腿棉花一般,一个劲的往地上瘫,花红英和老村长只得用力把他给架着。 按照事先的嘱咐,挖掘机的斗子开始慢慢下降,大约在原煤倒了一半的时候,巨大的青石磨被放在了原煤上,一直攀在斗子上的小伙子从背后抽出一把小刀,对着绳子割了两刀,绳子立刻崩断,合在一起五百年的大青石磨往下一墩,掰开成了两半。 丁晓聪吓得魂飞魄散,最后的关键时刻,要是让里面的东西跑了就完了! “赶紧倒煤!”丁晓聪也顾不得有可能吵醒那个阳魂,厉声大喝,卡车司机赶紧把斗子完全顶起来,剩下的半车原煤倾泻而下,大青石磨彻底被埋住。 在那一瞬间,丁晓聪迷迷糊糊看见,石磨的磨面上,乳白色的浆液上似乎出现了一张人脸,只是不等他看真切,就被原煤盖住。 坑的大小事先由专业师傅计算过,刚刚好,一车煤倒下去,正好填满。丁晓聪不敢放松,仍旧强打精神,死死盯着煤坑,用力招手,“赶紧点火!” 刚才磨盘被摔开,他也不知道会不会出问题。 煤具有养魂的功效,归于大地的魂魄假如能进入煤层,会睡得非常舒坦,这本就是丁晓聪的第二道保障。不过那只是对于一般的魂魄而言,这里面的可是个超级狠角色,丁晓聪不敢保证效果。 一桶液体被人倒在了煤坑里,紧接着那人又划了根火柴丢进去,刹那间,熊熊大火烧了起来。 油被点燃,火焰腾起来有一丈高,下面的煤层渐渐被点着,开始泛起了红色。原煤没有经过处理,比较难烧着,不过一旦烧起来,后劲很足,能烧很久,并且温度极高。 看见原煤烧起来,丁晓聪稍稍松了一口气,无可挽救的开始往下软,这次他是真的撑不住了。 油带着火,沿着原煤的缝隙往下渗,不一会功夫,全坑的煤都燃烧了起来,坑里虽不见火焰,却一片赤红。难以想象的高温蒸腾而上,空气剧烈扭曲,附近根本没法站人了,围观的人纷纷后退。 原煤焐在坑里烧,中心温度会轻易超过一千度,别说是魂魄了,铁都会被烧成水。 丁晓聪站不起来,花红英和老村长只好一人抓住他一只手向后拽,拖死狗一般。丁晓聪头晕目弦,胸腔里一闷,一口黄疸水吐了出来。 就在这时,那个燃烧的煤坑上方平地起了一道旋风,蜿蜒扭曲足有三丈多高,旋成了壮观的火龙卷,发出刺耳的啸叫声。 ------------ 第六十一章:究竟说了什么 火焰组成的巨龙在扭曲咆哮,声威骇人。 这一下陡生变故,村民们炸了锅,尖叫着四散逃跑,再也不敢在附近看热闹。丁晓聪也被吓坏了,连忙挣脱那两人的拉拽,闭上眼睛,打开巫眼看。 在他巫眼的视界中,这哪里是火龙卷,分明就是一个红色的光质人影,从煤层里露出上半身,正在拼命向外挣扎。 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传入附近人的脑海,震耳欲聋,大家伙再也顾不得,继续往远处跑。尽管村民们都看不见,这时候也知道事情不寻常,本能让他们逃离。 别人都跑了,丁晓聪不能跑,老村长和花红英也没法跑。他俩离的很近,啸叫声直刺脑海,这时只顾抱着头蹲在地上,大声喊叫着对抗脑子里的声音。 丁晓聪已经傻了,这东西也太厉害了吧?都烧成这样了,居然还有力气挣扎,这要是跑出来,他们三个准得遭殃。不过看那东西的架势,似乎被束缚得死死的,任由它嘶喊挣扎,怎么也挣不脱。 如此大约持续了5分钟后,阳魂终于支撑不住了,向着燃烧的煤层里一缩,就此没了声息。丁晓聪一直开着巫眼盯到现在,精神终于一松,向后一仰,倒在地上昏睡了过去。 老村长和花红英停止了喊叫,慢慢松开抱着脑袋的手看向火坑,这才发现,火龙卷已经不见了,煤坑里烧得一片通红,性子缓慢的原煤,这时候才终于完全发挥出了热力。什么声音都没了,原煤无声燃烧,四周围万籁俱静。 “我的老天爷,这回没事了吧?”老村长哆哆嗦嗦起不来,他也瘫了。 花红英到底还是懂些门道,并且善于识人,“应该没事了吧?要不然,小葱师傅不会昏过去的……” 老村长这才发现,丁晓聪倒在地上人事不知,嘴角诡异的弯着,好像在笑,也不知梦到了什么。曼陀罗的致幻效果起效了,丁晓聪现在脑子里乱七八糟的,也不知道都是些什么东西。 撑了两把起不来,老村长回头招手大喊:“快来帮忙,小法师‘死过去’啦!” 这是当地的语言习惯,昏和死不分。 村民们全都躲得远远的,听见老村长的召唤后,他们方才彼此壮着胆子,慢慢摸了过来。 所谓人多力量大,不光是丁晓聪,就连老村长和花红英都被大伙儿抬了起来,转过身撒腿就跑。 丁晓聪这时候陷入了一种奇妙的状态中,一会儿哭,一会笑,一会儿胡言乱语。别人都没当回事,唯有红花大仙睁大眼睛仔细听,也不知他听出来了什么,脸上的表情颇为玩味…… @@@@ 丁晓聪终于醒了过来,他做了很多梦,只是具体内容全都忘了,只依稀记得,在梦里他到过许多地方,见过一些人,还做过一些什么事…… 不管愿意还是不愿,药性终将过去,他也终将醒来。 视线由模糊到清晰,三张面孔渐渐出现在了眼前,分别是花红英、老村长,还有郭芸香,她也来了。 “唔……”丁晓聪连忙爬坐了起来,他想起来了,刚才吸入过多的曼陀罗,自己被麻倒了,而被麻倒后,往往会做出很多不恰当的举动,说出不得体的话…… “我……”丁晓聪觉得有点难以启齿,不过最终还是咬牙问了出来:“我没说什么吧?” “没有没有!”花红英使劲摇着头,就是那古怪的神情……怎么看怎么可疑。 这人的话根本不可信,丁晓聪又转向老村长,人家是村长,又是老实人,应该不会说假话,丁晓聪紧张并期待着。 “我……”老村长面露难色,“我”了半天后,忽然跳起来转身跑向门外,慌不择路,大喊着:“村里正在装新石磨,我得去看看!” 丁晓聪欲哭无泪,通过老村长的举止神态,他断定,自己在那段不堪的时间里,肯定干过些什么,或者说过什么话,可为什么你们不肯告诉我?我都不怕丢脸了啊! 丁晓聪只得把可怜巴巴的目光投向郭芸香,她相信,这个同学绝对不会瞒着自己。 然而,丁晓聪还是失望了,郭芸香脸绷的就像版画,毫无表情,从未有过的严肃,淡淡道:“我妈喊你去家里吃饭,你要是没事,咱们就走吧。” “可是……”丁晓聪连忙坐起来,郭芸香眼眉低垂转过头,背转身走出门外等着。 丁晓聪当时就想一头碰死得了,自己肯定做过什么,可为什么你们就不肯告诉我?就连郭芸香这么老实的姑娘都…… “不行!你得告诉我!”恼羞成怒的丁晓聪又一把抓住了花红英,今天不管用什么手段,也得逼问出来,要不然他会憋死! 花红英眼珠滴溜溜一转,抬起手捧着厚厚一大叠钞票送到了丁晓聪面前,谄笑着说:“小葱师傅,这是你的酬劳,您点点。” 丁晓聪长这么大就没见过这么厚的钱,当时眼睛都直了,手下意识松开,傻傻接过了钱。花红英趁势挣脱丁晓聪的魔爪,慌不择路逃了,“小葱师傅,我还有点事,就不打搅你们了。” 丁晓聪这才反应过来,中计了,这个老滑头! “快走吧,我妈还在家里等着。” 郭芸香在门外淡淡说,话语中透着一股落寞,丁晓聪实在搞不懂这是什么意思,可又不敢再问,只得“哦”了一声,乖乖穿好衣服下床,默默走向门外。 出了门丁晓聪才发现,日头刚东升,又是一天过去了,他竟然被麻醉了整整一天一夜! 郭芸香走在前面,神情复杂,丁晓聪低着头跟在后面,好像犯错的孩子,尽管他也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错事…… 走到水磨坊的时候,这里围满了人,个个喜气洋洋,丁晓聪好奇,他们在干什么? 老村长越众而出,走过来笑着说:“你还不知道吧?我们村被旅游局评为了国家4A级风景区,还要上报联合国文化遗产,县里大力扶持我们村办旅游,这不,给咱村送来了新的石磨,以后这就是咱村一景。” 丁晓聪心中一动,卧牛村的风水布局,的确称得上是文化遗产,只是这内里的秘密……算了,绝对不能告诉他们,反正现在也没事了。 “恭喜恭喜啊!”丁晓聪连声道喜,发自由衷的,接着想起来一件事,又叮嘱道:“贵村祖坟四周那些老柳树,最好也全都砍了,保管卧牛村往后人丁兴旺!” 老村长闻言哈哈大笑了起来,笑完想起来什么,看了不远处仍在焚烧的煤坑一眼,有些担忧的问:“小葱师傅,那里……” 丁晓聪拍着胸脯打包票,“放心吧村长,这么烧,石磨都烧成岩浆了,绝对不会有问题。” 得了丁晓聪的保证,老村长彻底放下心,对他千恩万谢。 丁晓聪打着哈哈,心里却有点没底,那个阳魂真的被烧灭了吗?他也不敢确定了…… ------------ 第六十二章:龙虎山人 不过丁晓聪倒也不担心卧牛村,那个阳魂就算没有完全被烧灭,也肯定只余下了一丝残魂,再也没能力兴风作浪了,所以这酬劳他拿得心安理得。 走过火坑边的时候,里面依旧一片赤红,原煤和石头差不多硬,特别耐烧,估计得等今天晚上才会慢慢熄灭。 一路无话,两个人默默走到了郭家村,郭芸香家,芸香她娘已经摆好了酒菜,在门口翘首期盼着,看见丁晓聪过来,连忙走上去拉住。 “三年不见,长成男子汉了啊。”芸香娘拉着丁晓聪打量,亲切地说,丁晓聪干笑着挠了挠头。 他对这里的人和事记忆犹新,正是年少时的一次冲动,带着他走上了这条路。 吃饭的时候,丁晓聪心情大好,还喝了两杯酒,和芸香她娘相谈甚欢,可郭芸香却似乎有心事,不太爱说话。 吃着吃着,花红英开着车子过来,老脸皮厚坐上了桌子,这下可就更热闹了。和丁晓聪比起来,花红英的嘴皮子可太能说了,听着红花大仙的故事,郭芸香终于也活跃了起来,不时提问,丁晓聪看在眼里,暗自松了一口气,看来也没什么大事。 “照你这么说,你真的在龙虎山待过?”听着花红英胡天胡地乱侃,丁晓聪实在忍不住,发出了质疑。 龙虎山是什么地方?那可是天下道门领袖,道教的发源地。自汉代以来,历代被朝廷供奉,世代享受俸禄,任由改朝换代,自岿然不动。 民间时常有神棍自称为“天师”,而实际上,世上只有张天师,并且这个名头是世袭的,历代只有一人,绝无分号,自张道陵以来,已经世袭传承了六十四代,代代都是神仙般的人物。 花红英瞪了丁晓聪一眼,凭空生出一丝威严,傲然道:“这事还能有假?我画符箓的手段你也见过,那可是得自龙虎山正宗!” 丁晓聪一想也是,他那手画符箓的本事,虽说也稀松平常,可手法庄严正统,绝对不是民间的野、杂道可比。这东西代表着一种传承,并不是法力高低能论出高下的,这就是学院派和街头派的区别。 叹了口气,在众人的注视中,花红英难得的庄重了起来,陷入了追忆中,缓缓道:“那是八年前的事了……” 八年前,花红英那时候还是个到处混吃骗喝的江湖神棍,路过J江的时候,接下了一档买卖。他本以为,那就是“白花”,谁成想,竟然遇见了真家伙! 所谓的“白花”,是法师行里的说法,意指本来就没事,是主人家疑神疑鬼,这样随便去忽悠一通,然后领钱走人。花红英那时候是真的什么本事都没有,也只能做“白花”,结果等到发现不对劲的时候,想抽身已经来不及了。 红花大仙那一次搞得很狼狈,据他自己说差点死掉,危急关头,他遇到了此生的贵人——张成玉。 张成玉是本代张天师的亲侄子,而天师大驾没有儿子,如果不出意外的话,等天师驾鹤西去后,他就是第六十五代张天师。当然了,张天师那是高人中的高人,最接近仙人的人物,驾鹤西去估计还有许多年。 张成玉在危急关头救下了花红英,并且顺手把事情给解决了,然后看看就剩一口气的花红英,无奈之下,只得把他带回了龙虎山调养。 “要不是张成玉尊者相救,我花红英准逃不过那一劫啊!”花红英说这话的时候,目光中满是崇敬和感激。 丁晓聪算是听明白了,原来就这样上的龙虎山?“你吹什么大气啊!” “哎,小葱师傅,你可别小瞧了我。”花红英不乐意了,“我在龙虎山住了三个月,那可真是虚心求学啊,只是碍于天赋,没什么成就,三个月后就下山了……不过张成玉尊者见我一心向道,说我与龙虎山有缘,给了我一个龙虎山人的身份!” 说完,花红英从衣服最里面掏出一个小锦袋,放在桌上,小心翼翼解上面栓的绳子。 这东西显然花红英视若珍宝,时时带在身上,贴身藏着,轻易绝不会拿出来,今天也就是说到这事,他才会拿出来在丁晓聪面前显摆。 屡次见识过丁晓聪的本事以后,花红英是彻底服了,可要想拿住丁晓聪,做人家的“经纪人”,必须得有真东西来震震场子,否则人家凭什么让你代理?龙虎山人的名头那可是绝对够分量,只要自己有这一重身份,他想,丁晓聪应该也不至于太看轻他。 锦袋被小心翼翼解开,花红英牵开袋口,得意洋洋看了丁晓聪一眼,然后从里面掏出一样东西,亮在了丁晓聪面前。 只一眼,丁晓聪就如遭雷击,手里的筷子都失神掉了。 “怎么样?,没骗你吧?!”花红英愈发的得意了,赶紧将东西又收回了袋子里系好,贴身塞了回去。 “我都还没看见,花大叔你着什么急啊!”郭芸香不干了,花红英手在丁晓聪面前一晃就收了回去,她都还没看清是什么东西。 花红英面露难色,想了想后,还是又伸手进怀里掏了起来。郭芸香这个丫头虽然不起眼,可人家和丁晓聪关系好,不好得罪了。 岂料花红英刚掏出锦袋,丁晓聪忽然一惊,慌里慌张探手拦住,赔着笑说:“不能看,不能看,那东西女孩子看了不好!” 听见丁晓聪慌里慌张下的胡言乱语,郭芸香气鼓鼓准备说什么,不知怎么脸蛋忽然一红,嗫嚅着低下了头,把丁晓聪都弄愣了,怎么回事? 花红英在旁看得莫名其妙,这些人在搞什么飞机?自己的宝贝,怎么女孩子会看了不好?不过既然是丁晓聪不让看,那就不给看吧,花红英又给塞进了衣服最里面。 看见锦袋又被收回去,丁晓聪暗自松了一口气,脑后一阵阵发凉,顺着脊梁骨出了一层冷汗。 你猜他刚才看见了什么?那是一枚铜钱,由于经常被花红英摩挲,蹭光瓦亮,保存如新,一眼就能看清正面的四个字——龙虎风云! ------------ 第六十三章:毒巫遗物 看见那枚古怪铜钱的一瞬间,丁晓聪明白了许多事情,要命的事! 同样的铜钱,他现在身上就带着一枚,另外三年前还得到过另一枚,只是后来不见了。 原来,那两个怪物竟然也和花红英一样,是龙虎山人,顺着这条线再往前推,那个妄想成仙的阳魂,很有可能就是龙虎山的先人?!要知道,龙虎山可是传承下来的,如果那玩意真是龙虎山先辈的话,自己岂不就等于是得罪了龙虎山…… 想到这,丁晓聪的冷汗止不住的往下流,脸都白了。 如果这事被龙虎山知道,跑来找自己寻仇,那岂不是天大的灾祸?! 丁晓聪这时候悔恨万分,真不该贪图这五万块钱,贪小利引来了大麻烦。 “小葱师傅,你这是怎么了?”花红英看见丁晓聪脸色不对,连忙问。 丁晓聪一惊醒过神,连忙干笑着,“没事没事,天太热了,呵呵……” 丁晓聪心中苦笑,花红英啊花红英,这回不光是我,你也闯大祸了!不过这事肯定不能说出来,多一个人知道就多一份危险,最好就这样永远烂在肚子里。 丁晓聪抹了把脸,这才发现,自己这哪里是流汗,简直就是洗脸。想想自己也十八快十九岁了,怎么还这么沉不住气?不应该啊! “咱们吃饭,吃完了还得往回赶那。”丁晓聪迅速镇定住心神,招呼大家吃饭。在他想来,事情也许没那么糟,这里的局都几百年了,龙虎山也许早就忘了,别自己吓唬自己。 花红英有些疑惑,他是个人精,自然看出来丁晓聪心里藏着事,不过见他那样也不好问。 接下来,花红英想起了什么,兴奋说:“小葱师傅,告诉你一件大喜事,尊上前几天联系了我,说是要来咱们这里办一件事,顺道来看看我,到时候,我给你引见引见?” 花红英话刚说完,只听“噗通”一声,丁晓聪不知怎么没坐稳,出溜到桌子下面去了。在场三人大吃一惊,连忙惊呼着上去扶人。 桌子下探出一只手摆了摆,丁晓聪冒出没了人色的脸,干笑着说:“我没事,就是喝的有点高,再加上药性还没完全过去……” 丁晓聪欲哭无泪,这位龙虎山大尊者下来,难不成就是针对这件事的?麻烦大了我! “是吗?”花红英满腹狐疑,丁晓聪酒量这么差?二两不到就钻桌裆了…… 匆匆吃了饭,丁晓聪和花红英辞别郭芸香母女俩,开车驶上了归途,这一趟,丁晓聪挣到了平生巨款,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这事闹得…… @@@@ 嘭嘭嘭!“妈,小白,我回来啦。” 丁晓聪站在门外,忐忑不安敲了敲门,喊了一声。 现在且不想龙虎山的事,和家里人怎么解释就够他头疼的了,做法师的事情他暂时还不想让爹妈知道,准备先糊弄过去。只是爹妈好糊弄,姜白那一关,可就不好过了。 当初师尊和师娘离开的时候都叮嘱过,让他们不要做法师,将来就过普通人的生活,丁晓聪不怕自己的父母,却对师尊和师娘敬畏非常,要是让姜白发现了,会不会告诉他俩? 高群几天没见到儿子了,听见敲门声,赶紧跑过来打开了家门,只见丁晓聪规规矩矩站在门口,手里提着个购物袋。 “你这孩子,招呼都不打一声就出去玩,家里会担心的。”高群一边接过购物袋,一边埋怨,絮絮叨叨的。 购物袋是半透明的,一眼就可以看见里面有一条烟,还有一盒化妆品。 “你哪来的钱买这些东西?”高群连忙问,烟和化妆品牌子她都不认识,不过应该都不便宜,丁晓聪哪来的钱? 丁晓聪一边换鞋,一边装作不在意随口回答:“妈,我找了份工作,已经干了两天了,老板给我支了两天工资买的。” “这孩子……”高群心疼起来,丁晓聪才多大的人啊,就想着上班挣钱了,并且还预支了工资给爹妈买礼物。 “妈,没事的,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再说了,我的活就是在打铜巷给人家看店,不累的。”丁晓聪咧嘴摆出憨笑,这姿态他屡试不爽,爹妈就吃这一套。 果然,高群叹了一口气,神色变得黯然,“爸妈没本事,你上班就上班吧,以后挣了钱自己存着,不用再给我们买东西了,我和你爸都用不着。” “嗳。”丁晓聪应了一声,暗自松了口气,看来爸妈这一关过去了,至于姜白…… “小葱,你到我房间来一下。”身后传来姜白呼喊,回头看,姜白站在房间门口,对着自己点了点头,转身走了回去。 丁晓聪连忙跟进去,随手关上了房门。 房间内,姜白坐在桌子前看着什么,花豹幽瞳蜷在一边呼呼大睡。 “什么事?”丁晓聪装作没事人似得,习惯性坐到姜白的床上,四仰八叉往后一躺。 姜白转过身对着他,神情平淡,问道:“你做法师去了?” 丁晓聪悚然一惊坐起来,正要狡辩,姜白摆了摆手,叹道:“不用说,我都知道了,这原本就在我母亲的预料之中。” “什么?”丁晓聪茫然。 姜白回忆了下,说:“当初我父亲作为当世唯一的鬼巫,也曾发誓做个普通人,只可惜,一旦走上了这条路,就身不由己了,他老人家连自己都约束不了,又怎么可能约束得住你。” 丁晓聪张口结舌,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以后注意安全吧,最主要,不要卷入是非中。”姜白柔声叮嘱,算是默认了丁晓聪从事这个行业,只是听见她的话,丁晓聪黯然,自己恐怕已经卷入天大的是非中了。 “对了,有件事要跟你说,关于你那个朋友的。”姜白立刻转换话题,从抽屉里取出个纸盒子,打开递给了丁晓聪。 纸盒子里装的正是从罗大海体内取出来的怪虫子。 “我联系了我的姨娘,请教过,她说,这是一种巫虫,毒巫的专属。”姜白若有深意问:“只不过,现在只有蛊师,真正的毒巫至少断绝两千多年了,这只巫虫究竟是从哪儿来的?” 当年,始皇帝征召天下邪巫随军南征象郡,最后这些人全都留在了南方,再也没能回中原,巫术就此消亡。不过他们的一些手段还是留了下来,演化成了现在的蛊、降术。 由于文化的不同,现在的蛊术和毒巫其实有很大差别,巫虫也和蛊虫完全是两回事。 丁晓聪闻言眉头皱了起来,“罗大海啊罗大海,你究竟干了什么?” ------------ 第六十四章:扎小人 翌日,清晨,丁晓聪早早辞别了家人,出门去“上班”了。 其实他哪里有班可上?他是要去花红英的店里蹲着,等那位龙虎山张成玉尊者来。 他不清楚人家到底是不是冲着自己的事来的,既然不能确定,那就一直守到人家来,不把事情搞清楚,他根本无法安心。这和他的性格有关,有些人遇到事情第一反应就是躲,而他则是比较主动的类型,宁愿看着事情发生,也不愿事情在自己不知情的状况下发酵。 到了花红英的店里,听说丁晓聪是来坐堂的后,红花大仙大喜,这就和药店里有大夫坐堂一样,对做生意那可是大有裨益! 丁晓聪给的理由很简单,反正在家里闲着也是闲着,挺无聊的,不如来他这里吹牛聊天。 这个理由很充分,花红英当即表示,欢迎丁晓聪天天来,他这里管吃管喝陪着聊天,并且按天开工资,要是有了买卖,二一添作五分账。 当下花红英摆开棋盘,和丁晓聪下起象棋来,丁晓聪是他的贵客,他可不敢把人家当员工使唤,相反,得供起来! 下着下着,丁晓聪越下越没劲,他的棋本来就臭,再加上心事重重的,盘盘都让花红英杀得片甲不留,到最后终于恼了,一推棋盘,“下不过你,不下了!” “这……”花红英挺无语的,他其实已经很努力的想让丁晓聪赢,做的很露骨了,奈何人家就是看不出他留的破绽,表情全白做了。 不下就不下吧,“咱们喝茶聊天。” 花红英进里屋沏茶去了,刚离开,门口来了个小青年,穿的古里古怪,头发被染成了蓝色,下巴上钉着根钉子,打扮的很刺眼,年纪看上去和丁晓聪差不多大。 小青年是骑着“鬼火”来的,后座上还载着一个学生模样的小妹妹,看上去挺清纯的。 “大叔,您这儿有……”小青年进门就点头哈腰打招呼,等丁晓聪转过头,他看请丁晓聪的长相后,傻眼了。 “呵呵……大哥,您这儿有辟邪的东西不?”小青年脑子挺活的,连忙改了称呼。 丁晓聪随手一指,满嘴跑火车,道:“那一排看见了没,全都是驱邪的,这一边嘛,都是强身壮阳的,要不要也来点?” “不用了嗨。”小青年连忙对丁晓聪弯了下腰,在妹子的陪同下去看驱邪物品去了。 这时候花红英端着茶盘从里屋出来,看见来的两个客人一愣,走到丁晓聪面前放下盘子,使了个眼色。一般来店里的,都是些上了岁数的人,或者是相信这些事情的有钱人,这样的社会小青年,倒还真罕见。 看见两人挑得一头雾水,完全不知道该买什么,花红英好意提醒道:“二位要是真的拿不定主意,可以请我们的坐堂法师给看看,然后再下决定,不过吗……得收10块钱的咨询费……” 丁晓聪简直无语了,这家伙掉钱眼里了,他什么样的大买卖没做过?居然还要收人家10块钱。 不过身为坐堂法师,他当然不会把这些话说出来,爱收不收吧。 蓝毛小青年一听这话,松了口气,连忙转回来,对着花红英鞠了一躬,“大叔,您帮看看我……” 花红英摆了摆手,对着丁晓聪偏了下脑袋,“有眼不识泰山,这位才是法师。” “他?”小青年看看和自己差不多大的丁晓聪,眼神中露出一丝不信任,终究是年轻人,没什么城府。不过,既然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他也只好先让丁晓聪看。 “大哥,我这胸口痛,您帮看看该买什么。”蓝毛年轻人面对丁晓聪没了压力,在椅子上坐了下来,跟他一起来的女孩扯了扯他的手,他权当没感觉到。 丁晓聪冷眼看着,也不说话,直到蓝毛有些局促了,方才瓮声瓮气开口,“哪儿疼?给我看看。” 丁晓聪架势摆的还是挺足的,蓝毛连忙把衬衫解开,向两边一拉,露出排骨似得胸膛,苦着脸说:“大哥,在心窝上,天天晚上都被疼醒,问过那边的先生,人家说是撞邪祟了。” 丁晓聪本来以为,这小子该是酒色无度弄坏了身子,心肺出了问题,可看见他的胸膛后,吃了一惊,还真有状况。 顶在蓝毛心窝位置,有一块指头大的皮下出血,呈乌青色,很刺眼。 “呵,你小子这是被人打了吧?”花红英看乐了,也不知他高兴什么。 “叔,真没有……”蓝毛快哭了,就这两天,莫名其妙出来的,摸着火烧火燎的疼,好像有针扎在上面,可上医院又找不出来。 丁晓聪摆了摆手,示意都不要说话,他伸出手在蓝毛胸口那个青斑上摸了摸,立刻疼的人家龇牙咧嘴。 接下来,丁晓聪收回手,闭上眼睛打开巫眼,对着人家仔细看了起来。 “大哥,你别睡啊,我这究竟是怎么了?”蓝毛看见丁晓聪闭着眼睛一动不动,还以为睡着了,不知所措。 丁晓聪睁开眼,托着下巴思考起来,脸上满是玩味之色。 片刻后,丁晓聪冲人家招了招手,“你跟我来,我有话问你。” 丁晓聪起身走向里屋,蓝忙刚站起来,丁晓聪回身对他摆了摆手,又指向跟着他的那女孩,说:“不是叫你,我是让她跟我来一下。” “啊?” 三个人同时出声,不明所以,蓝毛看法师,喊人家姑娘做什么? 不过丁晓聪不说,他们也不好问,那女孩稍一犹豫,跟在了丁晓聪后面,走进了里屋。 丁晓东关上房门,隔绝了外面的声音,看着那女孩好奇问:“你会扎小人?” 女孩大吃一惊,脱口惊呼:“你怎么知道?!” “不不不!”女孩自知失言,连忙改口,“没有没有,都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这女孩跟丁晓聪差不多大,不过论起社会经验来,可要稚嫩多了,虽然改口否认,可那慌乱的样子傻瓜都能看得出来——她在撒谎。 丁晓聪一句话就把人家诈了出来,松了口气,摇头叹道:“你放心,我会替你保密的,只管说出来就是,要不然,事情可就严重啦!” ------------ 第六十五章:前世欠你的 鬼巫术中,有个非常重要的分类——牵魂术,在上古时代,几乎所有的鬼巫都会,就好像现在的小学生必学乘法口诀表一样。 后来,舜帝分封天下五大镇山,其中北镇医巫闾山被封给了胡家,自此后,巫术传入东北,演化成了萨满、出马等各种分支。胡家由于是巫灵,不能像一般的巫觋那样施展牵魂术,于是就用扎小人的方法代替,这法子简便易学,并且没有法力都能施展,很快就传遍了天下。 不过,毕竟是替代品,和真正的牵魂术比起来,扎小人简直就是小孩过家家,不得精髓,也绝不会像丁晓聪说的那样严重,他只不过是吓唬人家而已。 听见丁晓聪说后果严重,女孩慌张犹豫一番,终于哭着承认了。 原来,那蓝毛年轻人是个花心大萝卜,和这姑娘好了,却还在外面沾花惹草,人家姑娘一气之下,偷偷给他扎上了小人。 刚才丁晓聪开巫眼看过,那个蓝毛的灵魂的确受了点伤,不过并不严重,可那姑娘不知道,她原本想泄愤,现在听丁晓聪这么一咋呼,以为心上人要出大问题,慌了手脚,连忙求丁晓聪救人。 原本这女孩也和蓝毛一样,没把丁晓聪这个小法师放在眼里,可人家一口就说出了是她搞的鬼,她现在是心服口服。 丁晓聪假装悲天悯人叹了口气,说:“要救他也不难,只是以后你再也不要干这些傻事了。” 女孩泪眼婆娑,连连点头称“是”,事情就这么搞定了。 外间殿堂里,蓝毛一直回头看着房门,满头雾水,不知道丁晓聪他们在干什么。花红英虽然也不知道丁晓聪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不过他非常笃定,既然丁晓聪下了功夫,今天看来能小赚一笔,法师行的那些道道,丁晓聪都懂。 过了没一会,房门打开,丁晓聪微笑着走了出来,那女孩低着头跟在后面,目光闪烁,神情有些紧张。 “红了?”花红英问。 “嗯,红了。”丁晓聪笑眯眯点了点头,道:“还是带花的。” 花红英闻言立刻笑了,果然不出所料,有人送钱来了。 俩人这完全是法师行的切口,那两位听得莫名其妙,不过也没好问。 所谓红了,就是表示真有事,不过能解决,带花吗,意思就是有钱赚啦。 丁晓聪吩咐俩人等着,然后在货架上寻找了起来,这里有一片专门卖各种常用施法材料的,还有些补药。 丁晓聪抓了一把礞石粉,然后又倒了点黄芪粉,在手心里混匀了,走到了桌子边。 “别急,我这就给你把邪祟驱散了,不过吗……这个药可有点贵……”丁晓聪倒了点茶水在粉末里,开始揉捏起来。 “嗯,看你们是年轻人,我算你个成本价吧,两百块。”花红英在一边唉声叹气,一副出了血的架势。其实就那点东西,满打满算,成本也不会超过10块钱…… 两人都没料到,那个还穿着学生服的女孩连忙接上:“没问题,两百就两百,我出。” 丁晓聪和花红英冷眼旁观,那女孩从包里掏出两张红票子递了过来,而蓝毛端坐着好像个木头人,毫无表示。 “啊呸!”两人同时在心里重重啐了一口,特别是丁晓聪,他使劲的捏,心中愤愤不平,“好白菜都让猪拱了。” 捏着捏着,那一堆粉末被捏成了橡皮泥,等手摊开,一个泥捏小人展现,就是捏得很抽象……这个东西捏成什么样其实不重要,但是配伍很讲究,礞石粉是绝对的中性,而黄芪是阳性,丁晓聪得根据蓝毛的灵魂状态,将阳气浓度和他的灵魂配得非常接近,这样才会更容易牵到魂。 “你上来,躺下。”丁晓聪吩咐蓝毛,那个蓝毛一脸懵逼,不过还是依言爬上桌子,仰天躺好。 民间的扎小人,必须要等事主睡着了,然后取他身上的一点物质,将灵魂引出一丝来,再用针扎,直接伤害灵魂,丁晓聪可谓是如法炮制。不过不同的是,他用的是真正的牵魂术,效果要好得多,也更直接。 蓝毛躺倒后,丁晓聪将一只手放在他天灵盖上,轻轻拍打起来,口中哼哼唧唧,仿佛在哄孩子。其实他是在寻找蓝毛灵魂的振动频率,只需找到,可以将人瞬间魇住(催眠)。 这是最基本的魇术,蓝毛的灵魂很弱,比绝大多数人都要差,在丁晓聪的拍打下,没一会就沉沉睡去。丁晓聪暗自叹息,这个人虽然身体和自己差不多大,可灵魂比一些4-50岁的人还要苍老,这么继续下去,能不能活过30岁都难说。 当然,这些是人家的事,丁晓聪不会置喙,自己的人生自己负责,人要作死,神仙都帮不了。 等人睡着了后,丁晓聪找花红英要了一根缝衣针,在蓝毛眉心里一扎,沾了点他的血后,立刻反手扎到了泥人胸口。人睡着了后,灵魂基本不设防,基本上带出血就带出了一丝魂。 那个女孩在一边看着,吃了一惊。 丁晓聪不是扎了一针,而是一针接着一针扎,飞快的连扎了十几针,奇怪的事情出现了,那个蓝毛被针扎了毫无反应,而他胸口上的瘢痕,竟然肉眼可见消散了。 其实瘢痕本就不存在,而是灵魂臆想出来的。 假如用催眠术让一个人以为自己置身于严寒中,他的身体就会出现明显的冻伤症状,甚至可能被活活冻死,现在也是这个道理。丁晓聪并没有帮蓝毛,他的举止甚至还对他的灵魂造成了些微伤害,不过原本的臆想被他扎散,瘢痕自去。 看见丁晓聪运指如飞,瘢痕渐渐消失,那女孩目瞪口呆。她不知道在哪里学会了扎小人,可完全不知道原理,现在看见这一幕,彻底惊呆了。 “好了。”丁晓聪扔掉小人和针,在蓝毛头顶上拍了一巴掌,刚才针都扎不醒的蓝毛幽幽醒了过来,忽悠工作完成,剩下的就交给花红英了。 女孩连忙把蓝毛扶起来,特殷勤,丁晓聪为之侧目。 “呀!真的没了,大哥你可太神了!”蓝毛摸摸胸口,惊喜大喊。 花红英心领神会走上去,扶着蓝毛“怜爱”说:“邪祟是去掉了,可难保不会出其他状况,为了你着想,还是再买一件开过光的吊坠戴着,这样才可保万无一失。来来来,我向你推荐一款,只要五百块,效果好的没话说,我自己都戴着淘……同款的……” 花红英揽着蓝毛走向一排货架,女孩忙不迭跟在后面掏包,“五百块我有,我付钱!” 丁晓聪咧着嘴转过头,已经不忍再看了…… ------------ 第六十六章:神算子 接下来几天,丁晓聪就在花红英店里过起了蒙事赚钱的日子,反正大事情没有,小事情基本上一天一桩。这样的日子过得很舒坦,并且收入也不低,果然什么都比不上一技傍身。 这一天中午,丁晓聪处理完一户人家闹猫的事情后,时间离吃午饭还早,索性就在刘家巷闲逛起来。这几天里,巷子里做买卖的人都认识了丁晓聪,不过他们和花红英层次不同,并不知道丁晓聪是干什么的,只知道著名的红花大仙把他奉为座上宾。 巷子的摆摊人,基本都是江湖客,在一个地方混一段时间,等没了买卖就赶紧转场。跑江湖的人,大部分都是神棍骗子,没什么本事,不过偶尔也能遇见有真本事的,甚至高人,丁晓聪逛街的目的,就是想看看这些人千奇百怪的手段。 沧海遗珠,极其少见,不过丁晓聪运气好,今天这里还真就来了这么一位。 丁晓聪走着走着,前面围了一大群人,不是客人,而是他曾见过的本地神棍。在他们对面,坐着个比自己还要小的男孩,看上去也就十五、六岁,正在和这些大人争论着什么,由于太着急,脸蛋都涨红了。 那些人足有七、八个,还都是老江湖,本事没有,嘴是真能说,那个半大的孩子哪里能说得过他们? 丁晓聪看见这少年,就想起了三年前的自己,不由动了恻隐之心,排开人群走了过去,看看他们到底在搞什么。 那个少年穿着一身运动服,理着小平头,面孔白生生的,看上去有点文弱,不过气势可不小。 “你们都是胡说八道!全都什么都不懂!”少年大概是被围攻急了,满头是汗,指着人群大喝了一声。 丁晓聪一听这话,心说糟糕,做法师行的,公开说人家蒙事,那就等于断人饭碗,比直接打脸还要严重,今天这事只怕难以轻了了。 “竖子口出狂言!”一个干瘪老头指着少年的鼻子,瞪着眼睛怒骂,口沫横飞,“你既然敢口出狂言,今天要是拿不出真本事来,就别想走出这条街!” 有了老头牵头,一帮神棍把那个少年围了起来,个个指着怒骂,呈围攻之势。 这么多大人围攻一个少年,丁晓聪看不下去了,笑嘻嘻走上去抓住老头的手,问道:“诸位这是在争什么?我来做个见证。” 比起当年,丁晓聪尽管依然还是个少年,可为人处世要老成多了。他主动提出自己作见证,这样神棍们也就没法再诉诸武力,只能凭本事文斗,这种情况下,人多就不再是优势。 至于少年人文斗也输了会怎样?那丁晓聪也没办法了,他能帮的就这些。 “好好好。”老头连说了三个好字,“有人作见证也好,这个新来的小儿信口雌黄,说我老汉今天会栽阴沟里,你说气人不气人?” “这……”丁晓聪默默看向那个被围攻的少年郎,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这小伙子,当真是……怎么乱说话。 少年人看见丁晓聪的神情,急忙说:“这位大哥,我是在这里摆摊算命的,老先生让我给他算命,他一不问过去,二不问未来,偏要问当下。我肚子饿了没钱吃饭,只好给他算了一卦,没想到算出来后他不但不给钱,还喊了一帮人要打我!” 少年人说着说着,四周又开始喧哗鼓噪,丁晓聪彻底傻眼了。算命的可以算过去、未来,可很少有人敢算当下,这老头分明是看人家是新来的,又是个半大孩子,故意用这法子来坏人家名头。 过去的事情好算,你的经历往往会在你身上留下痕迹,只要善于察言观色,不难推断出个大概。至于未来吗……更简单了,没发生的事情谁能说得清?胡侃一通,反正你也没法证实。 可当下该怎么算?你说我往东,我偏要往西,总之跟你说的对着干,就是要拆你的台。稍微有点眼力件的,在生地方被人要求算当下,怎么也该拒绝,这少年哪来的胆子说人家会掉阴沟,这里…… 丁晓聪眼睛一亮,巷子边还真有条阴沟,只有半米深,就在老头后面两步远,他现在这么叫嚣,看上去还真有掉下去的可能…… 不过这可能性立刻就变成了零,老头越说越激动,竟然上来揪住了少年的衣领子,看架势,竟然有动手的意思。那个少年是真老实,比丁晓聪当年还老实,脸涨得通红,可就是不敢动,生怕把人家老头摔了。 丁晓聪看不下去了,这成何体统啊,连忙走上去把两人分开,他也小心翼翼的,生怕把人家老头摔了,那后果他也承担不起。 拉开两人后,丁晓聪做起了老好人,先好言安慰一番老头,然后搂着少年的肩膀就走,想把他带离这是非之地。 “大爷,我请您老喝酒啊,就旁边那家饭店,您老先过去等着。”丁晓聪对着老头许下诺,把少年人往外推,那少年还不干,嚷嚷着非要等一个结果,说是为时不远了。 丁晓聪也是无语了,就算真的应验了,你能落着好?这孩子怎么这么实诚啊。“走走走,我给你钱吃饭,这里待不下去了,我还给你路费。” 刚推了没几步,身后传来“噗通”一声,有人落水,丁晓聪吓得缩了下脖子,心中掀起了惊涛骇浪。 哆哆嗦嗦转回头,丁晓聪被震惊了,只见那个老头站在臭水沟里,眼睛瞪得老大,满脸不敢置信。在他旁边的岸上站着一个中年人,看着他欲言又止,脸上的神情一言难尽。 四周围原来帮腔鼓噪那帮人全都傻了眼,喉咙里“咯咯”响,一个都说不出话来。 原来,那个老头听丁晓聪说要请他喝酒,心里得意,就按照丁晓聪的话,准备先去那家饭店等着,外面太热。谁料到走了没几步,路上有一坨狗屎,老头大概忘形了,没注意到,一脚踩上去,趁势滑了一步,直愣愣站在了臭水沟里…… “你这人,就在旁边,怎么不拉我老汉一把?!”老头怪罪旁边那个中年汉子。 中年人叹了口气,抱拳道:“老先生,我的确能把你拉住,可这样会断了一段因果,你将来会倒大霉的!” 老头气鼓鼓一步跨上来,指了指中年人,终于还是没说什么,转身走了。 丁晓聪猛然转回头,不敢置信看着少年人,那少年人耸了耸肩,“我说的吧,就要兑现了。” ------------ 第六十七章:不期而遇 丁晓聪的内心掀起了惊涛骇浪,如果这事自己不掺和的话,少年的预言不会实现,可偏偏自己掺和了,在他断言之前,这相术,简直通神了! 四周围那些曾参与围攻少年的人也全都傻眼了,这时他们看少年的眼神,已经全都带着敬畏。相命术达到这种程度,他们连听都没听说过,而这人还只是个十几岁的少年,这份本事……叹为观止啊! “小师傅,请问,花红英家怎么走?” 身旁传来和暖的声音,把丁晓聪的神思拉回来,转头看,是刚才那个没拉老头的中年男子。 看见这男人,丁晓聪心中不由喊了一声“好!” 只见这人,身形略瘦,高高的,却丝毫不显弱,给人以紧凑精干之感。他穿着一身很朴素的深色立领中山装,理着精神的板寸头,面貌和蔼又不失威严,普通人眼中这人可能很平常,可在丁晓聪眼中——太出众了! “哦……花红英啊,他的店就在前面,门头下吊着个‘花’字旗幡的就是。”丁晓聪醒过神来,指了指花红英的店铺,匆忙说,他以为人家是去花红英店里办事的。 “多谢。”中年男子对着丁晓聪略一抱拳,致谢离去,举止颇有古风。 “好俊的人物!”算命少年看着中年男子的背影,忍不住脱口赞叹。 这时候丁晓聪才看见,中年人身后斜背着一个蓝印花布的包袱皮,方方正正的,看上去倒像是个民国时的远足客,行走在当今的繁华都市中,给人的感觉不是违和,而是出尘。到底还是人不同,东西背在人家身上,那叫出尘,如果自己这么干,丁晓聪觉得,那就该叫土鳖了。 “别看了走吧。”目送中年人进了花红英的店铺,丁晓聪揽了少年相师一把,“听你口音是外地人,今天出了这事,这个码头你也别待了,到别处去讨生活吧,我给你路费。” 丁晓聪起了爱才之心,这少年人的相术神乎其技,他怕留在这里,那老头会欺生报复他。无论多厉害的相术,哪怕能算破天,也算不了自己,这是相术的禁区。 少年人这时候也冷静了下来,对着丁晓聪鞠了一躬,恳切说:“大哥说的是,小弟处事不周,牵连大哥了,至于路费吗……请大哥留下名字地址,来日必加倍奉还。” 丁晓聪是真喜爱这少年,小伙子走江湖却不染江湖气,行止表露出来的都是真性情,拳拳赤子啊。当下他和少年互通了姓名,就算是交下了这个朋友。 丁晓聪倒不是在乎人家还不还钱,那点钱对如今的他来说,根本就微不足道,他是起了惺惺相惜之心,怕江湖路远,从此再没机会相见。 少年人名叫——刘文彩,家在东北H河,相术是祖传的,这趟准备要一路南下,凭本事游历全国。丁晓聪听得赞叹不已,自己像他那么大的时候还在读书,哪里有孤身一人闯天下的勇气。 丁晓聪掏出一千块塞给刘文彩少年,执意要送他一程,两个人一边走一边聊。 通过聊天丁晓聪才知道,算眼前当真是一件犯忌的事,刘文彩这一算,耗掉了一个时辰的阳寿,就为了一顿饭钱。当真是英雄少年落魄啊,凭他的本事,如果像花红英那样处事,何愁不发大财? 一直送到刘家巷口,两个人依依惜别,刘文彩表示这一趟南下,等折返后,再来拜会丁晓聪,对此丁晓聪万分期待。 直到少年刘文彩那背着雨伞的瘦弱背影淹没在人海中,丁晓聪才转回头,走向花红英家,一路唏嘘不已。 闷着头走进花红英店里,刚才那个问路的中年男子与花红英在桌前对坐,正在谈笑风生。中年人即便是坐着,身形依然好像标枪一般笔挺,当真是坐如钟,而花红英则弯腰弓背,仿佛是晚辈见了长辈。 丁晓聪有些懵,这男子看上去40不到的样子,似乎比花红英还要小一些,他姿态怎么这么谦卑?老花什么时候转性了? 看见丁晓聪进门,中年男子转过来,微笑着颔首点头。 花红英连忙招手,喜笑颜开喊道:“小葱师傅,还记得我给你说过的龙虎山张成玉尊者吗?这位就是!” “什嘛?!”丁晓聪大吃一惊,内心狂呼,等候多日的张成玉尊者,竟然就是他! 刚才这个中年人问路的时候,丁晓聪根本就没往这方面想,他一直以为,龙虎山下来的高人,必然是个道士,没想到,竟然会是普通人打扮。其实他不懂,天师道的教条并不严,门下可以当道士,也可以当居士,无论道士还是居士都可以嫁娶,并且不禁酒肉,这和另一个道门大派全真教完全不同。 别说这位张成玉尊者,当代张天师还服过兵役,并且出国留过学的。 “这位就是丁晓聪师傅?失敬失敬。”张成玉尊者对着神不守舍的丁晓聪抱拳一礼,微笑道:“刚才我们就见过,丁师傅古道热肠,年少刚正,张某敬佩之至。” 丁晓聪这才回过神,连连摆手干笑,“受不起,受不起啊,您可是龙虎山尊者……” 两人各怀心思寒暄,花红英起身笑着说:“今天大喜的日子,我亲自下厨去炒几个菜,为尊者大驾接风洗尘,小葱你先陪尊者坐一会。” 花红英几乎是踩着舞步飘进了后厨房,丁晓聪心想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该面对的总要面对,我就会会这名震天下的张成玉尊者!探探他的口风…… “张尊者,呵呵……”丁晓聪陪着笑在张成玉对面坐下,小心翼翼问:“您老这次下山来本地,有何贵干那?” 张成玉是个爽快人,直言回答:“前段时间,本地有位施主去龙虎山,捐了一百万用于‘天师府’的修葺,近日那位施主家里生了些事端,天师命我下山行走一趟,帮他家把事情料理了。” “哦……原来是这样!”丁晓聪立刻转忧为喜,暗自抹了把汗,既然不是因为那件事,自己心头的大石也就落地了。这段时间他吃不好睡不香,简直遭罪,终于阴霾尽扫了。 就在这时,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了花红英店铺外,一个身材高大的青年跨了出来,畏畏缩缩喊:“张……成玉尊者在这里吗?” 听见这声音,丁晓聪刚喝进嘴里的一口茶全喷了出来,猛然转回头,这声音他太熟悉了——罗大海! ------------ 第六十八章:世事无常 丁晓聪好像被电催了一般,“呼”的一声就蹿了出去,见多识广的张成玉瞠目结舌,暗暗挑了个大拇哥——小哥好身手! 其实丁晓聪哪里来的好身手?他这段时间一直在担心罗大海,多方打探没有消息,现在终于找到了人,绝对不能再让这小子跑了。 花红英这时候正好从厨房里出来,手里端着一盘菜,被卷着风闯出去的丁晓聪吓了一跳,“小葱师傅这是要打架?” 确实还真有点打架的意思,丁晓聪一头冲出店铺,看见罗大海傻愣愣站在汽车边,二话不说,冲上去把人扑到,死死按在了地上,厉声大喝:“好你个胖大海,,这回你再给我跑跑看?!” 罗大海到现在都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只知道自己被丁晓聪按着,竟然忘了挣扎。 紧随其后,花红英和张成玉两个人跑出来拉架,拽章鱼似得把人从罗大海身上撕了下来,丁晓聪不解气,又踹了罗大海两脚。 没找到罗大海的时候,丁晓聪担心的要命,现在看见人安然无恙,担忧立刻化为了气愤。倒不是因为误了高考的事,那是他自愿的,他觉得好朋友一场,罗大海不该什么都瞒着自己。 花红英抓着丁晓聪好言相劝,让他冷静,罗大海默默坐在地上,低着头不吭声,附近渐渐开始有人围观。 丁晓聪不想被人看笑话,挣开花红英的手,气呼呼说:“别担心,我只是有事要问他。” 这次丁晓聪冷静了下来,他走上去抓住罗大海的胳膊向旁边拽,罗大海狗熊一样的体格好像是充气的,一点力道都使不出来,被拽向花红英的店里。 看见俩人家长逮犯错孩子般的架势,花红英品出点味道来了,和张成玉对视了一眼,没有再跟过去。 店铺角落里,丁晓聪放开了罗大海,看着他那怂样,想发火却发不出来,长长叹了一口气。“说吧,你这几年都在干什么?” 罗大海摸出一根烟叼在嘴上,却没有点,一番为难后终于抬起头看着丁晓聪,面色晦暗说:“我在外面瞎混了几年,不过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你别问了,我现在跟着一个大老板打工,规规矩矩上班挣钱了。” “瞎混?”听见这话丁晓聪又来气了,低声喝道:“你差点死了你知道吗?那天要不是及时赶到我家,罗叔叔就得给你收尸了!” 罗大海低下头摇了摇,嗫嚅了半天,终于艰难吐出一句话,“我爸爸三年前就过世了……没法给我收尸了,我去你家,是因为实在没地方可去,想在临死前看你和叔叔阿姨一眼。” 这回轮到丁晓聪傻了,世事无常,没想到,罗大海的爸爸竟然就这样消无声息过世了。惊闻这个迟到的噩耗,他的气瞬间就没了,陪着罗大海一起默默站着。 罗大海终于还是没说出他这几年都在干什么,丁晓聪也问不下去了。 眼看店里俩小伙子都傻了,花红英和张成玉这才走进来招呼人,“小葱师傅,招呼你朋友一起来吃饭吧。” 丁晓聪转身走过来,罗大海低头后面跟着,在花红英的招呼下俩人坐在了桌子边,全都一言不发想着心事。 花红英办事的本事不咋地,炒菜的手艺绝对一流,不下于一般的大厨,不一会功夫,四菜一汤摆上了桌,普普通通的小菜被他整得香气扑鼻。 “小哥,喝酒不?来二两?”花红英打开了一瓶酒,先为张成玉满上一杯,然后问罗大海。 罗大海刚准备回答,丁晓聪没好气地说:“他不会!” 罗大海立刻把要说的话咽回了肚子里,连忙摆了摆手:“大叔,我不会……” 说完这他才想起来这里的目的,连忙起身鞠了个躬问:“哪位是张成玉尊者?” 张成玉笑着压了压手,示意罗大海坐下说话,“小伙子别拘束,我就是。” 罗大海别别扭扭拱了拱手,说:“我家老板派我来接您的,咱们……” “吃了饭就去。”张成玉示意他不要着急。 罗大海又坐了回去,想了想后,陪着笑为难地说:“张尊者,事情很麻烦,昨天晚上又死人了!” “死了人?”张成玉闻言一惊,停下手里的筷子,将酒杯放在了桌子上。 丁晓聪也被吓了一跳,从罗大海的话里他听出来,不止是死了人,而是又死了人!连忙喝问:“你究竟在搞什么鬼?!” “不不不……小葱你别着急,听我说,哥哥现在干的是正当事情。”罗大海忙不迭摆手解释,是这么这么一回事…… 原来,从丁晓聪家里逃跑后,罗大海休息两天就找了份工作——给一位房地产公司的老总开车。 这位建安公司老总在当地也算是个人物,完成了原始积累后,正在向房地产业发展,前段时间买了块地,要盖一座综合住宅小区。 “就在小青山脚下,那地方我们小时候还经常去玩。”罗大海说到这向东面一指,丁晓聪了然。 小青山在二环外面,市里的老火葬场就在那山上,早些年已经搬到远郊去了。丁晓聪小时候,那里还没什么人家,这些年城市的规模越扩越大,四环都修好了,小青山也随之变成了市区,纳入了开发框架里。 不过,由于以前是火葬场,这里的地皮并不值钱,听说几块建筑用地已经流拍好几次了,没想到还真的有人买下来搞开发。 “那地方能住人吗?”丁晓聪被勾起了好奇心,问道。只要是本市人,就算送一套那里的房子,人家也未必愿意去住。 “又有什么?我这段时间天天住在那里。”罗大海反驳道:“再说了,咱们小时候市里才多少人?现在多少?都多出好几倍了,全是外地人,他们未必知道小青山以前做过火葬场。” 丁晓聪点了点头,确实,小青山风景宜人,如果不知道以前做过火葬场,的确是个宜居的好地方,只是这行为,似乎不太合适…… “你们老板也不是什么好鸟。”丁晓聪立刻给罗大海的新老板贴了个标签,尽管他还没见过人家。 ------------ 第六十九章:金盆盛水 “话不能这么说,商人逐利,天公地道。”花红英在一旁为罗大海打圆场,这也是他为人处世的高明之处。 这个道理丁晓聪当然懂,花红英不就是典型,另外小青山他经常去,那里干干净净,并没有什么凶魂厉魄,这事其实也就是心里膈应,真住在那里,不会有任何问题。 罗大海被花红英打了下气,接着说:“那地方我小时候经常去玩,从来没出过什么邪乎事,可这次……” 工程到目前为止动工有三个月了,却连地基都没挖好,只因中间的大承台刚挖下去就出了意外,死人了! 第一个死者是开挖掘机的,当天夜里他连夜赶工挖承台,挖着挖着,工地上的工人发现他的挖掘机停了。当时工人们以为他是太困睡着了,就过去喊,结果爬上挖掘机却发现,那个正当壮年的挖掘机操作手竟然已经死了。 这人的具体死状,罗大海也没亲眼看见过,没赶上,在别人的描述里,他被人发现的时候,浑身青紫趴在操作台上,大睁着眼睛,口涎一直牵到地上,极其恐怖。 “中毒?”丁晓聪吃了一惊,所谓巫医不分家,他也会一些,虽然谈不上精通,不过听症状也可以确定,这是中毒了。 罗大海说到这里,脸色也变得很难看,对着丁晓聪点了下头,神神秘秘说:“的确是中毒死的,送到医院的时候,人家医生也这么说,不过具体是怎么中的毒,又是中的什么毒,现在结果还没有出来。” 事情到这里,似乎很容易判断,那一片土里很可能藏了什么毒物,被挖掘机挖了出来,咬了挖掘机操作手,酿成了惨剧。对于工地来说,出意外是很平常的事,“搬砖”的工资虽然高,可钱不好挣,又苦又累不说,还有相当的危险性。 既然来了工地,从上到下都有这觉悟,赔偿了死者抚恤金后,工程继续。 由于暂时没有人开挖掘机,老板又急着赶工,就用人工先顶上挖几天。为了防止再出事,老板给每个下去的工人都配备了连靴子的胶皮长裤,并且戴胶皮手套,这一套防护措施做下来,按说万无一失,可挖了没几天,又出事了。 这一次出事是在白天,挖着挖着,有个工人突然一头栽倒在地上,翻着白眼抽搐不止。工人们连忙撂下家伙把人往医院送,可还不等送到,人在半路上就咽了气。 又死了人,并且还是在防护这么严密的状况下,工人们全都毛了,说那块地有问题,都拒绝再干活。市里也下令整改,必须要通过安全检查后才允许开工,工程就这样停了下来。 工程一停,老板慌了,每耽搁一天,他就要损失一大笔钱,家底再厚也经不起这样耗。更何况,这老板是刚起来的,资金和别的大房地产公司不可同日而语,这一次他赌上了全部身家,再这样下去,他就得破产了。 “这位施主去我们道观,是一个月前的事。”张成玉听到这里,淡淡说。 看来,罗大海的老板也不是什么真正的善男信女,他捐款是有目的的。 罗大海对此应该是毫不知情,继续说:“前几天市里的安全检查组下来,在我们工地蹲了两天,结果什么情况都没有,于是就通过了,工地昨天恢复施工,可就在昨天晚上,新来的挖掘机操作员又出事了……” 听到这,张成玉站了起来,对着罗大海挥了下手,“饭不吃了,我们这就去看看。” 接二连三的死人,事情很严重,张成玉待不住了。 罗大海也早就急不可耐了,连忙站起来,“我这就通知老板,尊者您跟我来。” 张成玉一把抓起旁边的包裹,往身后一背,熟练的打了个结,示意罗大海赶紧带路。丁晓聪也坐不住了,事情听上去很凶险,罗大海这个什么都不懂的二愣子掺和进去,搞不好就得出事。 “我也去看看。”丁晓聪捧着饭碗就跟了出去,人家可没请他,别到时候混不上饭吃…… 罗大海一愣,连忙摆手,“小葱你跟着起什么哄啊,你去能有什么用?” 张成玉看见丁晓聪跟来,微微一笑,抱拳道:“多谢小丁师傅。” 看见威名赫赫的张成玉对丁晓聪这么客气,罗大海脑子有些转不过弯来,“你……” “你什么你?”丁晓聪用脚踹罗大海的屁股,“别废话了,赶紧走。” 既然张成玉都这态度了,罗大海没法可想,只得拉开后座门把张成玉请上了车,然后钻进了驾驶座。丁晓聪早就大大咧咧坐在了副驾驶位,大口扒着饭,嘴里含糊不清嘟囔:“让你们老板也给我算一分钱,我不能白给他们家干活……” 罗大海苦笑,打着火,汽车开向了城东区。 @@@@ 小青山由三座山头组成,最高一座也只有80多米,山上满是苍松翠柏,空气清新景色宜人。 本市人对这里都很熟悉,丁晓聪和罗大海小时候还经常来玩,当然都是在白天,晚上这里除了传说中的鬼魂,就只剩下搞对象的男女,一般人不会来。谈恋爱的人晚上出来压马路,男人总爱把女人往一些比较吓人的地方带,居心你懂得…… 午饭点,汽车来到了二环路,沿着小青山开向山南面,工地就在那里。 丁晓聪这时候终于把饭扒完,撂下碗筷长出了一口气,心中感叹不已,自己怎么跟个家长似得,罗大海比自己还大几个月,却还要事事为他操心。 “到了,那就是我们工地。”罗大海指着前面说。 丁晓聪和后座的张成玉一起看过去,只见三座青山组成了个月牙形,月缺对着一座小湖泊,在山和湖之间有一片冷冷清清的建筑工地,里面流浪狗比人都多。 “金盆局?”张成玉有些吃惊,“这可是一块好地方!” 金盆局是著名的聚财局,必须北靠山、南面水,冬天东面能迎到朝阳,夏天西面不见西晒。 这个局中不光要有山有水,对于山形、水形以及走向都有极其严格的要求,差了几度就会破局。另外,南面的水必须得是活水,流水量大小无所谓,活水才能生财,如果是死水,那就是个死局,毫无价值。 丁晓聪心说好个鬼啊,房子还没盖就死了三个人了,凶局还差不多。 ------------ 第七十章:祝由术 工地门口有三个人正在迎着,远远看去,领头是个穿深色西装戴着安全帽的中年男人,身材不高,很壮实,神情严肃。在他左手边是个戴眼镜的瘦高年轻人,另一位是个瘦小的壮年汉子,穿着劳保服,看上去像是施工长。 车子在工地门口停下,中年男人连忙走过来拉开车门,恭恭敬敬说:“鄙人汤有道,尊者大驾光临,有失远迎。” 看来,这位就是罗大海的新老板,某房地产开发商,丁晓聪在心里想。 张成玉下车,和汤有道握了下手,姿态挺拔不卑不亢,他穿着一身中山装,身背蓝印花布包袱,与现代社会似乎有点格格不入,又意外的卓尔不群。丁晓聪在旁看得感叹不已,这才是高人风范那! “汤老板,不用慌。”张成玉安抚道:“你工地上的事情,我已经了解了个大概,等会就帮你去现场看看,我先给你介绍一位本地的师傅。” 张成玉对着前方做了个请的手势,汤有道看过来,目光落在丁晓聪身上,愣住了。在一般人的想象中,法师一般都是些有派头的人,或者干脆就是和尚、道士打扮,张成玉这样就已经算是很另类了,而丁晓聪的打扮更离谱。 只见丁晓聪,下穿一条牛仔裤,上身随意的套着一件汗衫,脚下运动鞋,看上去就是个大男孩,姿态随意,没一点法师的做派。 不过汤有道也不是一般人,搞房地产的,什么世面没见过?他本来依仗的就是张成玉,有这位天下闻名的尊者在,其他什么人也不用在乎了,估计人家就算牵来了一头猪,他也会客客气气打招呼。 “小师傅,大驾光临……”汤有道对着丁晓聪伸出了手,看架势准备把刚才的客套话再重复一遍。 丁晓聪眼疾手快,不等他话说完上去逮住人家的手握了下,嬉皮笑脸道:“客气客气,你们忙,我就是跟朋友来看看的。” 丁晓聪这么做是有原因的,他就是担心罗大海,跟着来看看,并没有打算帮人家做事,所以也不承人家的情。汤有道一怔,点了点头,随口说:“欢迎欢迎,不过工地上钢筋头、钉子什么的很多,小师傅走路的时候注意点。” “没事没事。”丁晓聪装傻充愣。 汤有道点了点头,又转向张成玉,语气转为无奈,“市里的调查组又下来了,正在工地上做调查,尊者先跟我去办公室,等这些人走了再去看吧。” 他们说话的时候,丁晓聪冷眼旁观,这个汤有道神情憔悴,眼睛里全是血丝,显然这一段时间都没睡好,被工地的事折磨得够呛。工地停工,什么事都没干,每天流失的都是钱,再加上还要应付一波波的调查组,心力交瘁是可以想象的。 又寒暄了一番后,汤有道招呼张成玉去他的办公室,顺带着丁晓聪也一起请,虽然看不上眼,不过人是跟着张成玉来的,他可不敢得罪。 四个人进了工地大门,丁晓聪左右打量,这个工地规模不小,建筑面积比他家住的小区可大多了,不过这里刚动工,还处在挖地基的阶段,杂乱一片。西面有一排活动板房,那是给工人们住的,只是接连出事,工人们全跑光了,只有一个大妈在门口就着水龙头洗衣服。 这里将要建成的是一片综合小区,北面全都是住宅楼,最南面是一个商住混合大楼,地基格外的大,已经挖下去了有五、六米深,有几个人带着各种仪器正在下面忙活,其中有个人还穿着白大褂,似乎是个医生。 “调查组的人。”汤有道小声说。 张成玉点了点头,示意回屋说话。 办公楼就在活动板房里,很简陋,看来这个汤有道挺节俭的,这和丁晓聪心目中那些爱炫富的土豪大相径庭。 进去之后,分宾主落座,汤有道连忙问:“尊者,您有什么看法?” 张成玉摇了摇头,沉吟一番道:“现在我还不能确定什么,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去看看死者。” 汤有道点了下头,正准备说什么,外面突然传来一阵惊呼声。听见这声音,他霍然站来起来,脸色瞬间变得煞白。 果然,紧接着外面有人大喊:“快来人!出事了!” 顾不得招呼我们,汤有道第一个冲了出去,现在工地上的人都是调查组的,一旦出事,后果不堪设想。 我们紧跟着也冲了出去,刚出门,就看见几人抬着那个身穿白大褂的男人跑了过来。 那是个中年男人,用左手死死攥着自己的右手,疼得直冒冷汗,簌簌发抖。 “李院长被蜈蚣咬了!赶快送去医院!”人群大声喧哗,有人大喊大叫。 汤有道同样急得满头大汗,慌乱的回头看了一圈,扯着脖子大喊:“小罗,快去把汽车开过来!” 罗大海答应一声,慌慌张张跑向了停在大门外的汽车。 丁晓聪挤在人群里看了一眼,脸当时就绿了,蜈蚣咬在了李院长右手虎口位置,并不大,只有一寸长,可不知怎么竟然钻进了肉里,在皮肤外看你的清清楚楚,触目惊心,难怪他会疼成这样。 “没事没事,蜈蚣没什么毒。”李院长坐在地上被人群围着,强忍剧痛颤抖着说:“给我找一把刀来,还要酒精,我得赶紧处理一下,把蜈蚣给……啊!” 说着说着,那只蜈蚣在他皮下钻动,疼的他一阵哆嗦,说不出话来。 看着伤患,张成玉眉头紧皱了起来,略加思索后,他把背后的包袱皮往地上一放,解开后从里面取出来一块红布,铺在了李院长的身边,吩咐道:“快把手放上去。” 这是一块厚厚的红绸缎布,接近织锦,边缘绣着金黄色的火焰纹,华丽亮眼。 “你这是?”调查组里有人不解发问。 汤有道连忙解释:“这是我们工地上的医生……” 汤有道说话的时候明显有些底气不足,他搞不懂这样怎么能治伤,在场所有人都不解,唯有丁晓聪看得眼睛一亮,难道…… “医生?我就是医生,你这是准备怎么治伤?”那个李院长疼过了这一阵,稍稍缓和了些,莫名其妙问。 张成玉神情郑重,反问道:“既然你是大夫,应该知道祝由术吧?” “果然!”丁晓聪心中狂呼,没想到啊没想到,这位道门娇子,竟然会祝由术! ------------ 第七十一章:魇咒术 远古时代,巫觋还有个敬称——巫祝。 关于巫祝里的“祝”字,后世有许多种解释,有人认为是敬祝的意思,不过米教授曾明确说过,这里的祝和“咒”同意,指用咒语治病的巫觋。 那时候的巫觋不但掌管部落,与天地鬼神沟通,还担负治病救人的职能。后来,其中有些巫觋干脆就当起了专职“医生”,并创造了最早的医科——祝由术。 由于施展祝由术离不开法术,一般人学不了,渐渐地,祝由术又分化成为中医、针灸、等学科。到了后世,巫法断绝,不过中医内依旧保留着祝由十三科,直到如今。只是现在大医院里所谓的祝由科,基本就是挂羊头卖狗肉的中医,再也无人会祝由术了。 当年丁晓聪也学过一些祝由术,只是从来没有实践过,没想到,张成玉居然也会这个。 那位受伤的李院长听到祝由术这个词,也愣住了,他是医生,自然知道祝由科和祝由术的本质区别,不敢置信问:“先生真的会祝由术?这怎么可能!” 按理说,真正的祝由术,秦朝时差不多就断绝了。 张成玉摆了摆手,示意治伤要紧,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 果然,李院长皮肤下的蜈蚣又开始向深处钻,痛得他脸上皮肤直抽搐,豆大的汗珠哗哗往下淌。不管真假,反正试上一试吧,这里缺乏医疗设施和条件,真的用刀割开,很可能产生严重后果。 李院长强忍着剧痛,将右手掌放在了红布上。 张成玉等他放下,立刻两手一翻,将李院长的手掌牢牢包了起来,用右手抓住。然后他伸出左手一挑,包袱皮被挑开,露出里面的东西。 丁晓聪立刻瞪大了眼,想看看这位大尊者都带着些什么法器,这可是难得的机会。 包袱最上面叠着几张各色绸缎,绣着精美的边纹,下面有什么看不见,最上面压着一个带盖子的青花瓷小碟子,还有几个小瓷瓶,外加一支毛笔。 张成玉再挑开瓷碟的盖子,退下一个小瓷瓶,倒了些红色的液体在碟子里,抓起毛笔蘸饱,开始在裹着李院长手的红布上描绘起来。他这一连串动作完全是由单手完成,整个过程只用了不到两秒钟,如行云流水一般,看得丁晓聪心中暗暗喊了个“好”。 在场只有丁晓聪是内行,其他所有人包括李院长在内,全都不明所以,只是看得眼花缭乱,不知道张成玉要干什么。 红色的颜料画在红绸缎上,几乎看不见,也唯有张成玉知道自己在画什么。他画的很快,又很仔细,全神贯注,同时口中轻轻哼着古怪的咒语。 这就是祝由术中的咒,祝由术由药、针和术三大部分组成,无论哪种方法,都离不开这独特的咒语。 画着画着,大伙儿不解的目光中,那个李院长忽然失声惊呼:“好烫,这布怎么这么烫?烫死我了!” 张成玉手下不停,继续勾勒着一个个细小的符咒,嘱咐道:“等下会更烫,不过你不要动,这只是虚假的感觉,你就当这感觉不存在,绝对不会烫坏的。” 这回就连李院长都琢磨出点味儿来了,“这是……要把蜈蚣吓唬出来?” 张成玉抬头看了李院长一眼,微微一笑,露出两排整齐洁白的牙齿,然后继续低下头勾画,手速越来越快。 果然如他所言,李院长感觉越来越烫,脸膛通红,已经有些受不了了。不过他谨记着张成玉的嘱咐,嘴里“啊啊”乱叫,强忍着,就是不缩回手。 终于,张成玉一排符文写到了底,猛然一抽,将卷成桶装的红绸布抽了下来。这时候众人再看李院长的手背,已经恢复正常,只在虎口位置有个小创口,正在向外流血。 一段祝由术下来,蜈蚣果然被驱赶出来了。 众人一片惊叹,然后忙不迭落荒而逃,因为张成玉又把红布抖开扑在了地上,里面赫然有一条金头小蜈蚣,正在胡闯乱窜。这东西见肉就钻,显然不是一般的蜈蚣,围观者都吓坏了。 大家跑了,不过还有一个人没跑,丁晓聪。 小蜈蚣这时候已经爬到了红布边缘,张成玉立刻用手里的毛笔点了下去,就在他将要点到的瞬间,丁晓聪忽然出声阻止吗“等等,这东西不对劲! 看见这条小蜈蚣的第一眼,丁晓聪就发现了异常,这蜈蚣的头部长得像锥子一样,从来没见过。张成玉反应奇快,丁晓聪刚出生,他瞬间收笔,向后退了一步,目光灼灼看着丁晓聪,似乎在期盼着什么。 所有人的注视中,丁晓聪做了个没人能料想到的举动,他往红布上一趴,下巴贴着地,对着那只蜈蚣吹了口气,喊道:“喂,我在这里,快回来。” 所有人傻眼,这是要干什么? 一口气吹到身上,那只蜈蚣立刻停住,触角晃动一番后,转回头爬向了丁晓聪的脸。 丁晓聪是在场年纪最小的人,也是看上去最不起眼的人,调查组的人估计都把他当成了汤有道的亲戚晚辈,来工地上玩的,看见他做出这么危险的举动,全都失声惊呼。 李院长吃过这东西的苦头,连忙冲过来大喊:“快躲开,那东西危险!” 刚才李院长被钻的只是手,现在丁晓聪可是用脸对着蜈蚣,这要被钻进去还得了?! 在场唯有一人不慌,张成玉抬手拦下李院长,笑着说:“不忙,看下去你就知道这位小师傅的本事了。” 说话间,蜈蚣已经接近了丁晓聪的下巴,而就在这时,他竟然做了个更危险的举动,将脸横过来贴在地上,用眼睛对着百足抓挠爬过来的蜈蚣。 一阵惊呼声中,不可思议的一幕出现了,那只蜈蚣眼看就要触到丁晓聪眼睛的时候,突然僵在原地,昂着头一动不动。 “成了。”丁晓聪抬起头,曲起一根手指轻轻一弹,那只蜈蚣仿佛变成了假的,被弹得翻了几个跟头,依旧维持着那个僵硬的姿态。 刚才他先吹出一口气,把寻气息扑人的蜈蚣引回来,然后施展了魇术,瞬间将蜈蚣魇住。蜈蚣虽然凶,灵魂却极其简单弱小,丁晓聪的魇术迷人差点火候,魇住一只幼年的小蜈蚣还是不成问题的。 ------------ 第七十二章:13号基桩 所谓的魇术,和梦魇的魇是一个意思,与当今的催眠术有很大区别。魇术不需要对方配合,也不需要什么暗示,而是直接用目光捕捉对方的灵魂韵律,然后将这个灵魂麻痹。 围观者再次傻眼,今天这一大一小两个男人,带给了他们深深的震撼。 “这是……把蜈蚣催眠了?”李院长狐疑问道,他是大夫,某个角度来说也算是行家,能看出来应该是催眠,可催眠蜈蚣这种事,他还从未听说过。 “汤总,你工地上的人,可都不简单呐!”其他人纷纷惊叹,今天可算是开了眼了。 汤有道闻言讪笑,也不知该怎么介绍这两位。 张成玉看着全神贯注的丁晓聪,若有所思。 丁晓聪趴在地上观察着这只小蜈蚣,越看越好奇,蜈蚣肯定是蜈蚣,可怎么会长成这样?尖头蜈蚣,当真是听都没听说过。 “用这个装起来。”旁边伸过来一个杯子,丁晓聪转头看,是那个李院长。 这是一个广口玻璃杯,盖子是钢丝纱的,专门用来盛活体小动物,丁晓聪道了声“谢”,接过杯子将蜈蚣装了进去,站起来对着太阳看。 魇术很快失效,小蜈蚣在杯子里急切爬了起来,爪子挠地“哗哗”响。 “这应该是变异品种。”李院长也在一旁看,“好在毒性不强,要不然我今天就惨了,可以确定,死的人和蜈蚣没有关系。” 丁晓聪摇了摇头,“这应该只是一只小蜈蚣,当然毒性不强,如果是大家伙,可就难说了。” 李院长追问:“你怎么知道这是一只幼体?” 这次丁晓聪没有回答,生物在每个年龄段,灵魂状态是不一样的,只是这话没法说出来。 看不出什么东西来,丁晓聪将装着蜈蚣的杯子递给李院长,看了看他的手说:“毒性还是有的,你的伤口需要回医院处理一下。” “嗯。”李院长点了下头,把玻璃杯装进随身携带的包里,和丁晓聪握了下手,又转身走向了张成玉。 “这位大夫,鄙人是江东医学院副院长,同时兼任医学院附属医院的副院长。”李院长走到张成玉身边,先自我介绍,然后开门见山说:“先生身怀祝由术,在这个工地上做事,实在是大材小用了,我代表学院聘请你去授课,不知这位先生……” 张成玉和汤有道对视一眼,面面相觑,玩笑开大了,人家可是尊者,去医学院授课……也不知道哪边才是大材小用。 气氛变得有些尴尬,汤有道忽然想起来,急忙说:“我记得,昨晚出事的工人好像就是送去你们医院的。” “对,尸体现在还在我们医院停尸房里。”李院长点头道:“这位大夫,要不要跟着我去看看?” 看来这个李院长是真的起了爱才之心,连哄带骗想要把张成玉弄到他们医学院去,张成玉原本正准备跟他走,看见他的神态,又犹豫起来。 身为道门尊者,在民间那是被当成活神仙膜拜的,张成玉岂肯去什么医学院里做讲师?何况就算他想去,也得先得到师门首肯,估计天师未必会答应。 好一番为难后,张成玉灵机一动,左右打量起来,终于在地基边缘找到了正翘首张望的丁晓聪。 “小丁师傅,有件事拜托您,可不可以来商量下。”张成玉觉得挺不好意思的,连称呼都换成了敬语。 丁晓聪在地基边开了巫眼观察,正好发现了什么,身后传来张成玉的呼唤,立刻匆匆跑了回来。 “你是不是在最中间那根大柱子边被咬的?”丁晓聪问李院长。 李院长点了点头,“是啊,怎么了?” 丁晓聪转向张成玉,使了个眼色,张成玉了然,“那根柱子有问题?” “绝对有问题!”丁晓聪笃定说,他不是来办事的,不过既然发现了问题,事关人命,当然要说出来。 张成玉闻言点了点头,思索起来。 法师行里有规矩,不能问缘由,丁晓聪提供了线索,对他就是极大的帮助,当然不会去刨根问底。 思考一番后,张成玉抬起头看着丁晓聪说:“小丁师傅,能不能帮我去医院看看死者,张某去探探那根柱子。” “这……”丁晓聪有些为难,他来只是想确定罗大海的工作环境,并没有打算办事,何况人家汤有道也没有请他,可是现在张尊者亲口拜托…… “好吧,那我就走一趟。”丁晓聪最终还是点头答应了,一来尊者面子大,二来,他对这里的事情也愈发的好奇,想探个究竟。 “你?验尸?”李院长傻眼了。 “我是工地代表,去看下因公罹难的工友。”丁晓聪无奈道,耍赖皮他也会,这下李院长没话说了。 接下来,丁晓聪护送着李院长上了汽车,其他的调查组成员也不敢待了,全都上车离去,今天的调查无果而终。 汽车临开走的时候,李院长还在试图把张成玉“勾搭”走,挥着手大喊:“张大夫,等回头我再来请你。” 张成玉一脸尴尬,笑而不语挥了挥手,也不知是答应还是不答应。 几辆车离去,工地上转眼没了外人,张成玉脸上笑容渐收,转头看向丁晓聪刚才指的那根柱子,面色逐渐凝重起来。 “那不是柱子,而是打下去的混凝土基桩,那根是13号桩。”汤有道解释道,又不解问:“这根混凝土桩打下去只有几个月,会有问题吗?” 张成玉摇了摇头,开始走向地基,“看看再说。” 汤有道带着两名部下连忙跟了过去,这工程他投下了全部身家性命,有危险也顾不得了。 一行人走到了13号基桩前,张成玉让他们三人退后一点,开始围着混凝土桩仔细打量起来。 这就是一根普通的钢筋混凝土桩,直径大约70公分左右,探出地基两米多。基桩原本应该是和地面平齐的,地基挖下去后,上部露了出来,顶端已经被破拆掉了几米,露出了内里的螺纹钢。 汤有道身边的瘦高年轻人在一旁解说:“这是预埋的基桩,地基挖下去后,要把多余的部分破拆掉,然后将里面的钢筋和地基钢筋焊接在一起,浇筑成混凝土承台,这样才……” 年轻人说的时候,张成玉将耳朵帖子混凝土桩上开始侧耳细听,似乎有所发现,抬起手打断了他的话。 稍倾,张成玉退后一步,突然一巴掌拍在了混凝土基桩上。这一掌下去,他的手仿佛变成了大铁锤,巨大的混凝土桩竟然被拍得“嗡嗡”震响,声威骇人。 ------------ 第七十三章:黑蝴蝶 汤有道三人瞠目结舌,现在他们才直观感受到,这位道门尊者有多厉害,惊为天人。这一巴掌要是拍在人身上,任你多强壮的汉子,只怕都会被拍得筋骨寸断! 巨大的混凝土基桩振动不休,张成玉站在对面听着,眉头越皱越紧,忽然用力向后一挥手,大喝:“立刻退后!” 汤有道三人不明所以,不过感受到了张成玉的紧张,赶紧向后退。 果然,下一刻,13号基桩周围的地面浮动,无数金头蜈蚣从土里钻了出来,昂着尖头乱爬,“哗哗”声响成一片,看得人头皮发麻。 钻出来的蜈蚣越来越多,转眼就在地面上叠了好几层,黑水一般向着四周蔓延,数量多得无法计数。 四个人退出了地基,居高临下看,张成玉面色凝重,其他三人已经吓得面无人色。 “这这这……这是怎么回事?”汤有道说话的时候都哆嗦了。 张成玉死死盯着13号基桩,叹道:“小丁师傅说的没错,问题恐怕就是出在这跟桩上。” 基桩的振动已经完全平息了下来,那些蜈蚣什么都没找到,又开始顺着桩往土里钻,“黑水”的范围又开始缩小,众人这才松了一口气。 看着蜈蚣退潮,4人的心又同时放了下来,在场都是经过风浪的人,遇到多大的事都不怕,毕竟困难总是没有办法多,怕就怕寻不到事情的缘由。现在既然确定了是这根混凝土桩搞的鬼,对症下药,就容易多了。 “张尊者,咋们这就回办公室去商量办法。”汤有道终于露出了笑脸,把张成玉往活动板房里面请,他稿了半辈子工程,经验极其丰富,一瞬间他就想出了好几套方案,只待张成玉确定。 刚转过身,张成玉原本松下来的面色一紧,霍然转身又看向那根基桩,“那是什么?” 同一时间,罗大海开的汽车中。 丁晓聪坐在副驾驶座上,看着窗外发呆,他倒没什么心事,纯属性子使然。罗大海一边开车一边用余光扫他,似乎想说什么,终究还是没能说出来。 后座上,李院长的右手终于还是肿了,蜈蚣虽小,终究还是有些毒性,不过他对此完全不在意,一直捧着手里的玻璃杯看,神情兴奋。他是调查组请来的专家,离开的时候并没有随调查组的大部队走,而是坐汤有道的车。 一般这种情况是不允许的,不过他是请来的专家,不受这个约束。 “这位……小丁师傅,你是怎么把蜈蚣催眠的?真神奇。”李院长随口问道,催眠也属于医学范畴,他对丁晓聪的本事同样有兴趣。 丁晓聪的神思被勾回了,正准备随口敷衍几句,忽然,在窗外发现了什么,猛然又看了回去。 那是一只蝴蝶,全身纯黑无一丝杂色,正在右车窗外追着汽车飞,和丁晓聪只隔着一层玻璃。看见这只舞蝶,丁晓聪脸上先是涌出一抹疑惑,紧接着变成了凝重。 据说,颜色越深的蝴蝶飞的越快,这只蝴蝶都黑到家了,能追上汽车似乎也说得过去,可一只蝴蝶追汽车做什么? 黑蝴蝶仍在锲而不舍追赶着,紧紧贴着车窗,有几次还撞在了窗玻璃上,留下几小团黑色的鳞粉印记。 “这只蝴蝶在干什么?”李院长也发现了这状况,莫名其妙,然后伸出手去摇右边的车窗,看架势,是不忍蝴蝶撞死,想把它放进了。 不等李院长按到按钮,丁晓聪大喝一声,“住手!” 这一声喊丁晓聪卯足了劲,犹如炸雷,车厢内又是封闭的,李院长被吓了一哆嗦,莫名其妙问:“小师傅,你干什么?” 丁晓聪摆了摆手,“这蝴蝶好像有问题,千万别放进来,我看看再说。” 丁晓聪一边说着要看看,一边却闭上了眼镜,李院长完全被他给弄懵了。 只看了一眼,丁晓聪就立刻睁开了眼,汗都下来了,在他的巫眼中,这只蝴蝶颜色绿得都能滴出水来,这是剧毒的表现。不光是蝴蝶本身,就连它溅在玻璃上的那些鳞粉,同样也是绿的吓人,一旦吸进肺里,后果不堪设想! 丁晓聪魂不守舍转向后座的李院长,脸色煞白,说:“李院长,我想,我应该是找到那些建筑工人的死因了。” 李院长瞠目结舌,半晌后一惊,看向仍在车窗外追逐的那只黑蝴蝶,难道…… 丁晓聪默默点了点头。 下一刻,丁晓聪爬起来,从前座中间钻到了后座上,开车的罗大海被他挤得“哇哇”乱叫。 到了后座上,丁晓聪抢过李院长手里的玻璃杯,拍了拍罗大海的肩膀,亮了亮杯子嘱咐道:“等会我把这个扔到车前头去,你看准了,一定得要把里面的蜈蚣压死。” 虽然不明白丁晓聪这是要干什么,不过罗大海还是连忙点了点头。 接下来,丁晓聪定了定神,看准机会后,一把摇下左车窗探出手,把玻璃杯扔向了汽车前方,然后赶紧关上车窗。罗大海早有准备,立刻调整方向,用左前轮对着玻璃杯落地的位置压了过去。 不得不佩服罗大海的车技好,玻璃杯刚落地摔得粉碎,车轮立刻压到,只听“嗞”一声响,碎玻璃被压得更碎,里面的小蜈蚣也成了一摊肉泥。 “停停停!”丁晓聪连忙喊停,汽车带着刺耳的刹车声,靠路边停了下来。三个人回头看,只见那只黑蝴蝶果然放弃了追赶汽车,落在那滩肉泥上,双翅分合不定。 在三人紧张的注视中,黑蝴蝶停留了一会儿后,展翅腾空而起,飞向了小青山方向。 “这东西真有那么毒?”李院长到现在都不敢相信。 “当然。”丁晓聪一边随口回答,一边掏出了电话,不等他拨通,手机铃响了。 接通电话,里面传来的是张成玉沉稳的声音,“小丁师傅,我想,我已经找到杀人的元凶了。” 接下来,两人异口同声在电话里说出了同一个词——黑蝴蝶。 “你也发现了?”丁晓聪吃了一惊,连忙说:“这东西太毒了,你那边得赶紧做好防护措施。” “不要紧,那东西伤不了我,至于防护措施,工地上早就做好了。”张成玉在电话里给丁晓聪吃了颗“定心丸”,接着说:“这里我走不开,医院的事情拜托给你了,帮我确定下,死者的确切死因。” “好!”事情已经惹上身了,丁晓聪也就没再推辞,一口答应,转头吩咐罗大海立刻开车。 罗大海哭丧着脸,嗫嚅了下,无奈道:“咱们恐怕只能打车去了,刚才那一下,估计车胎被扎破了……” 罗大海说的没错,确认了四周围没有危险后,三人下车一看,小汽车左前轮憋了……好在这里也不缺出租车,当下罗大海留下来联系拖车,丁晓聪和李院长匆匆忙忙打了辆车,直奔医学院附属医院。 ------------ 第七十四章:繁殖 在一般人的想象中,太平间是个阴森恐怖的地方,丁晓聪是头一次进来,事实上这也是他长这么大,第一次接近尸体。 太平间就在门诊部的地下室,新盖的,设施也都是新的,瓷砖和盖在死者身上的白布一样洁白,肃静清冷。对,就是冷,人进门后第一感觉就是冷,仿佛从夏天直接进入到了冬季。 丁晓聪进门后,左右打量起来,方方正正的太平间里,三面都是金属墙壁,上面镶满了把手,抽屉一样。屋子最中间放着一张铁床,上面盖着白布,勾勒出下面遗体的大致轮廓。 尽管是头一次见,不过丁晓聪知道,这些抽屉里都装着尸体。 “阿嚏!”身后有人打了个喷嚏,那是送丁晓聪来这里的年轻实习医生,李院长处理伤口去了,让丁晓聪先来,他随后就到。 “空调太低了。”实习医生嘟嘟囔囔,连忙拧了下门边的开关,门头上,中央空调的出风口被关小了些。 “那就是你们工地上送来的死者。”实习医生指了指中央的铁床,“尸检报告还没出来,暂时没有送进冷库。” 丁晓聪道了声谢,走向那具尸体,步态稳定。 实习医生可能从没见过胆子这么大的年轻人,好奇问道:“你是死者的亲属还是施工方的代表?以前见过死人没有?” 这实习大夫二十六、七岁的样子,戴着近视眼镜,斯斯文文的,就是挺话痨。 丁晓聪这时候走到床边,顺手揭开了尸体脸上盖的床单,随口回答:“我是施工方的。” “哟呵。”实习医生看见丁晓聪这个半大的小青年面不改色揭开床单,眼睛一亮,“小伙子,胆子够大的啊!” 他这话算是说到点子上了,鬼巫的胆子是最大的,并且会随着能力的加强越来越大,说是无所畏惧也不为过。 床单掀开,露出一张年轻的面孔,看上去比丁晓聪大不了几岁,浑身皮肤发青,嘴唇呈紫黑色,不过死相倒还算安详,显示他没受多大痛苦就死了。 丁晓聪打开巫眼看了看四周,并没有发现死者的魂魄,看来早就飘走了。接下来,他又看向死者的身躯,在这里,果然发现了问题。 死者左肺的位置上,有一个墨绿色的蝴蝶状阴影,正在微微颤动。 果然,罪魁祸首就是那种黑蝴蝶! 丁晓聪连忙睁开眼,将白床单盖上,目视着莫名其妙的实习医生,一字一顿说:“立刻,把这具尸体推进冷库冻起来!” “那不行,得等尸检报告,我们院方可不敢擅自做主。”实习医生不干了,一口拒绝。 丁晓聪见和他说不通,转身走向外面,准备去找李院长,不过不等他走到,门被从外面打开,李院长走了进来。他的右手裹上了纱布,伤口已经处理好了。 丁晓聪连忙把李院长拉到一边,小声说:“我看见死者的胸膛里有一只蝴蝶,还是活的!” 李院长吃了一惊,“你怎么看见的?” 就算是用X光,也很难照出来胸腔内的蝴蝶,肉眼怎么可能看见。 这事没法解释,丁晓聪拉着李院长恳切说:“院长大叔,旁的您别问,反正我说的都是真的,您听我的准没错,我怀疑,那只蝴蝶寄生在尸体里,是准备要……” “繁殖!”李院长这时候也想明白了,脱口惊呼。 “对!”丁晓聪笃定点了点头。 李院长看向那具尸体,还有尸体边不知所措的实习医生,也不知想到了什么画面,不由自主打了个哆嗦。下一刻,他一咬牙,挥手吩咐实习医生,“立刻把尸体冷冻起来,有什么事我负责!” 有了院长的吩咐,实习医生自然照办,把铁床推向了镶在墙上的金属冷冻柜,反正自己是听上级指示行事,出了事也找不到咱。 看见尸体被装进了冷冻柜,丁晓聪这才松了一口气,连忙往外走,他担心工地上会出事。 李院长一把拉住他,想了想,叮嘱道:“小伙子,千万注意安全。” 丁晓聪看着满脸关切的慈祥老人,咧嘴一笑,满不在乎说:“院长大叔你放心,我没事。” 说完,丁晓聪转身走了,李院长看着他的背影,有些失魂落魄。 出了地下室,又晒到了太阳,丁晓聪舒了一口气,掏出电话拨通,那端传来张成玉尊者的声音。 “确定了,死者的死因就是这种黑色蝴蝶。”丁晓聪匆忙说道。 电话里,张成玉尊者的声音沉稳淡定,似乎早就预知了这结果,说:“辛苦小丁师傅了,我们这边已经做好了准备工作,马上就要动手破开那根桩。” 丁晓聪听着听着,瞪大了眼睛,不是因为张成玉的话,而是他赫然听见,电话的背景音里竟然有罗大海,正在大声嚷嚷着什么。 “嘟嘟嘟……”手机里传来盲音,那边已经挂断了,丁晓聪这才反应过来,罗大海竟然也在里面搀合,这小子不要命了! “我靠啊!”丁晓聪气得想骂人,这小子怎么这么混,这事情是他能参与的?! 心急火燎的丁晓聪抓着电话,狂奔向了门诊大楼前,钻进一辆出租车,急匆匆赶向了小青山工地。 与此同时,工地上。 张成玉收起电话,回头看了一眼,在他旁边站着三个人,全都穿着不透气的连身皮衣,戴着全封闭的防毒头盔。他们分别是汤有道、罗大海,还有工地上的施工长,在他们面前放着好几个大麻袋,另外还有一大推机械。 为了自己的身家,汤有道这次亲自上阵,拼了! 这些东西都是汤有道下午现调来的,准备在张成玉的带领下大干一场。 穿上这一身行头,甭管是蜈蚣还是蝴蝶,都绝对伤不到人。 这时候太阳西斜,已经是黄昏时分,光线逐渐昏暗,工地上的卤素大灯已经打开,将13号基桩照的透亮。 “按照事先的安排,大家开始干吧。”张成玉一声令下,所有人各司其职,扛上不同的东西,跳下挖了一半的地基。 ------------ 第七十五章:破桩 四人中,唯有张成玉没做任何防御措施,神情平淡,似乎并没有把将要面对的毒物当做一回事。在他身后的三人中,汤有道拎着一把风钻,施工长艰难抱着一台气泵,罗大海跟在气泵后面理电线,手忙脚乱。 走着走着,施工长摔了个大马趴,气泵也摔在了地上,他爬起来对着后面的罗大海破口大骂:“笨手笨脚的,一点用都没,快一点!” 原来是罗大海手脚慢了,施工长被电线扯了下,由于他负重很大,失去重心摔倒在了地上。 罗大海忙不迭答应,拼命扯电缆线,“是是是……我快点。” 施工长检查了下气泵,确定没摔坏后,又搬起来往前走,一路骂骂咧咧。罗大海跟在后面闷头不说话,继续理电缆线,小瘪三似得。 看见这一幕,张成玉微微皱了下眉,没说什么。到了13号桩旁边,已经累得满头大汗的施工长放下气泵,松了一口气,又回过头来冲着罗大海大骂:“快滚回去搬东西,耽误了事,你小子吃不了兜着走!” “是是是,我这就去。”罗大海忙不迭扔下电缆线,匆匆忙忙往回跑,深一脚浅一脚踉踉跄跄。 “好了,不要多生事端。”张成玉有些看不下去了,淡淡说道。 汤有道连忙说:“尊者您放心,这小子是新来的,做事笨手笨脚,不过就服骂,骂骂就机灵了,没事的。” 正在往回跑的罗大海听见这话身体一僵,重重喘了几口粗气,不过最终还是没有发作,低着头跑向了地基边。 活动板房门口放着几个大麻袋,里面装的是雄黄粉,张成玉开出的方子,下午搜遍全市的中药房才搜集来了这么多。按照汤有道的意思,最好是能弄来火焰喷射器,只是那东西一时半会找不到,只好用雄黄,用张成玉的话说,未必就比火焰喷射器差。 罗大海“吭哧吭哧”爬上来,匆匆忙忙扛起来一包,转身就跑,这一袋雄黄粉不轻,加上他动作有点鲁莽,立足不稳差点摔倒。好在他身大力不亏,硬生生挺住,咬着牙爬下了地基,只是步态已有些不稳。 刚才虽然站住了,不过他的腰被扭了一下,疼痛难当。 硬撑着跑到了13号基桩下,由于动作不利索,罗大海又被骂了一通。他依然不吭声,闷着头往回跑,继续去搬下一袋。 张成玉有些看不下去了,示意赶紧做事,不要浪费时间。 尊者发话,三个人立刻各司其职,开始做准备工作。 白天的时候,张成玉拍了这根基桩一掌,发出了“嗡嗡”回声,一般人听不出异常,他却敏锐的捕捉到,回声里有一丝很古怪的声音,随即毒虫出现,他当即断定,这根混凝土桩里肯定有东西。 张成玉将背后的包袱皮解下来放在地上,取出碟子,倒了些淡蓝色的粘稠液体进去,然后用右手托住,左手拿起毛笔在里面蘸饱,开始自下而上,在混凝土桩上描绘起来。他的手速极快,笔走龙蛇,宛如在泼墨书写狂草,一个个精美的符文在他笔下显现。 如果是内行人就会发现,他画的根本就不是道家的符箓,而是一种更古老的咒文,有些类似甲骨文,仔细看又不是。 月亮渐渐升了起来,在月光映照下,这些符文散发着淡蓝色的幽光,看上去有些诡异。其他三人各执家伙在一旁静静等着,不敢发出一点声音,冷清的工地上只有张成玉尊者运笔的“沙沙”声。 符文一个接着一个,很快基桩的下半部分全部被画满,混凝土桩仿佛变成了远古图腾。 接下来,张成玉又倒满碟子,开始画上半部分,这时他不再默默勾勒,而是轻轻哼唱起来,随着他的古怪咒语,沉重的混凝土桩竟然开始震动,发出细微的“嗡嗡”声。 震动刚开始,基桩根部传来了密集的“哗哗”声,无数尖头蜈蚣从桩缝里钻出来,沿着符文往上爬,很快就将画满符文的下半部完全盖住。 怪异的一幕出现了,这些蜈蚣只附着在有符文的地方,一层层叠,很快就厚达好几公分,彼此勾缠扭曲,却绝不越雷池一步。张成玉什么防护措施都没做,面对密密麻麻的蜈蚣,却面不改色,只管专心致志往上画。 蜈蚣越来越多,争抢着位置,发出“吱吱”的怪叫声,数量成千上万。它们追逐着张成玉的笔,每画好一个符文,就争先恐后占据,仿佛训练有素的军队。 其他三人看着这一幕,只觉头皮发麻。对张成玉既担心又佩服。 终于画到了顶,基桩已经变成了“蜈蚣柱”,触目惊心,张成玉吐气开声大喝,纵身一跃,竟然生生拔起来两米多高,稳稳落在了基桩顶上,蹲下来继续勾画。这时候他等于是被蜈蚣群包围,自陷险地,神情却依旧毫无波动。 突然,随着张成玉最后一笔落下,桩顶上“嗤”的一声,仿佛引燃了火药,烧起来了。 刹那间,蓝色的火焰从上方急速往下蹿,一路火星四射,所过之处,凡是被火星沾到的蜈蚣立刻被烧成飞灰。 火星点燃的那一刻,张成玉使了个鹞子翻身,稳稳落地,丢下了手里的瓷碟和笔,淡淡一挥手,“破拆!” 火星犹如火药引信,蔓延的速度快过闪电,张成玉落地的瞬间,火头就已经蜿蜒着从上至下走完,所有蜈蚣全灭。火是沿着符文烧的,这时候再看,他画过的地方混凝土都被烧红了,那些符文全都发着光显现,这一幕简直就是神迹! 一声喊完,张成玉发觉三人仍没有动手,又催促了一遍,汤有道这才从震惊中回过神来,端着风钻冲上去,打开开关,对着基桩钻了起来,刹那间,基桩剧烈震动,崩碎的混凝土四散飞溅。 施工长守着气泵,不停调整气压,尽量加快进度,罗大海打开装满雄黄粉的麻袋,抱起来围着基桩跑,不停抛洒,黄色的粉末蒸腾,逐渐将这一块笼罩了起来。 雄黄对毒物有强烈克制作用,不过本身也有毒性,所以他们三人都穿戴着全封闭的防毒设施,唯有张成玉什么防护措施都没做。不过他置身于有毒的粉末中,依旧毫无反应,似乎根本就不需要呼吸。 看着有条不紊忙碌的三人,张成玉回头看了一眼,只见工地大门方向,一辆出租车停下,丁晓聪匆匆忙忙跑了出来。 ------------ 第七十六章:问毒 “喂!你小子还没给钱那!”出租车司机从车窗里伸出脑袋,扯着脖子大喊。 丁晓聪这才想起来,自己太急了,果然没给车钱……他连忙把大公鸡换到左手,右手从兜里掏出10块钱扔了过去,牛逼哄哄大吼:“不用找了!” 大公鸡是他在路上顺道买的,可能派的上用场。 刚转过身准备继续跑,那个司机又骂上了,“找你妹啊!一共十七块五,你丫给的都不够!” 丁晓聪简直了就,我是缺那点车钱的人吗?!他又从口袋里掏出五十块扔了回去,这回连“不用找”都懒得喊了,转过身撒腿就跑。 到了地基边一看,丁晓聪松了一口气,那三位全都“武装整齐”,就算剧毒黑蝴蝶来了也不怕,张云山尊者办事情果然妥妥当当。 张云山站在满天雄黄粉尘当中,什么护具都没戴,不过他应该是施展了龟息之类的功法,短时间可以不用呼吸。看见他们都没事,丁晓聪暂时也下不去,帮不了忙,只好先在远处等着。 工地中间干的热火朝天,汤有道疯了一般在拼命用风钻破拆,震耳欲聋的钻头声中,坚硬的混凝土仿佛变成了豆腐,被一块块崩飞,粗大的基桩被打的千疮百孔。 丁晓聪听着听着,耳朵忽然捕捉到了一丝奇怪的声音,那是……毒音! 对,就是毒音,夹杂在振动中,不仔细还听不出来。上古巫法有五音,只有巫觋能唱的出来,而丁晓聪只会其中的鬼音,不过其他四种音他曾听米教授演示过,这诡异古怪的毒音,绝对不会听错。 这是怎么回事?混凝土桩里,怎么会发出上古巫颂来?另外这毒音是震音,和人唱出来也有很大的差别,只是曲调一致。丁晓聪听入了神,停止折腾那只大红公鸡,站在地基边缘闭着眼睛感受起来。 再看地基中央,在汤有道疯狂的风钻下,基桩终于齐根被打断,轰然倒地。罗大海一直围着基桩撒雄黄,全神贯注,基桩倒的时候他完全没注意到,差点被砸到。 两米多长的混凝土圆柱足有十几吨重,擦着罗大海的额头砸在地上,“咚”一声闷响,大地震颤。他这时候脑子里一懵,浑身发麻,站在原地呆住了。 “走开!碍手碍脚的。”身旁传来喝骂,把罗大海惊醒,接着他被人撞开。 来的是老板汤有道,他这时眼睛都红了,挤开罗大海,踩着倒地的基桩继续破拆,嘴里骂骂咧咧:“还不快做事?发什么楞?傻啊你!” 罗大海这时候才回了魂,下意识又抱着麻袋撒雄黄,撒着撒着,他的呼吸变得粗重,脚步慢了下来。戴着防毒面罩外人看不见,罗大海这时的眼珠子都瞪圆了,气喘如牛,身躯簌簌发抖。 终于,毫无预兆,怒火累积到极限的罗大海一把将半袋雄黄惯在了地上,转过身怒视着汤有道。而这时汤有道也几乎陷入了癫狂状态,只顾低着头干活,完全没注意到罗大海的异常举动。 张成玉修为深厚,离得又近,他察觉到罗大海气息不稳,一直在关注着,看见他向埋头破拆的汤有道跨出一步,立刻出声大喝:“注意头顶,真正的毒物来了!” 这一声喊,在旁人耳中没什么,可听在罗大海耳中却犹如雷鸣,震得他脑海里“嗡”的一声,怒火被驱散了。罗大海瞬间冷静,现在可是关键的时刻,要是因为自己的鲁莽举动出了事,那真是吃不了兜着走。 罗大海在社会上飘了三年,和丁晓聪一样,再也不是当初那个懵懂少年,至少利害关系能分的清,他当即决定,不管事后如何,现在得咬着牙把事情做完。 抬头看,透过渐渐变淡的雄黄粉尘,只见圆月上出现了无数“黑斑”,那是一大群黑色蝴蝶飞来了。罗大海赶紧又抱起麻袋,按照张成玉事先的吩咐,抓出一把把雄黄粉对着半空中撒。 只要是毒物,就没有不怕雄黄的,这些剧毒黑蝴蝶也不例外,雄黄粉撒上来,它们扑到一半,立刻折返向上飞,不敢靠近。不过这些不知来自哪里的毒蝴蝶仍不肯离去,聚成一大群在半空盘旋,犹如黑烟。 远处,丁晓聪在地基边缘看见这一幕,彻底松了口气,看来今夜不会有问题了。手里传来惊慌的“咯咯”叫,那只大红公鸡在拼命蹬腿扑腾,丁晓聪随手扔了用不上的公鸡,“算你命好,玩去吧。” 大红公鸡被抛出去,立刻扇着翅膀,转眼蹿的没影了。 巫术里有“问法”一门,分别为问鬼、问毒、问山、问水和问天,这是一种最原始最直接的破术方法,有一定的危险性。丁晓聪原本打算实在不行,就用公鸡血涂满全身,用问毒的方法把所有毒物降服,现在看来用不着了。 也得亏用不上,真的让他以身问毒,凭他现在的能力未必能做的好,一个不慎就会有危险。 又过了一会,风钻的震动声戛然而止,丁晓聪猛然睁大了眼,一直不停的毒音断了,13号基桩边传来汤有道的惊呼:“这是什么东西?!” 漫天雄黄粉尘中,一直主持全局的张成玉尊者一步跨到了汤有道身旁,蹲下去观察。刚才风钻崩碎了一大片混凝土后,有个黑色的物体蹦了出来。 只是一块绿色的石壁,呈标准的圆形,直径大约10厘米,中间有个孔,边缘薄而中间厚,不知是什么质地,被风钻崩了一下后,依然完好无损。张成玉用手抹开石壁表面的雄黄粉,只见上面密布着象形文字,他完全认不出来。 张成玉曲起中指对着石壁弹了一下,石壁立刻发出非常有韵律的声音,他赶紧一把按住,断然道:“就是这东西搞的鬼。” 另外三人全傻眼了,一块石头而已,竟然会搞出这么多毒物来? 不过他们没理由怀疑张成玉,人家可是大尊者,既然他这样说,尽管不知道其中的道理,不过绝对错不了。看见终于找到了元凶,汤有道长出了一口气,浑身一软,连风钻都抓不住,掉在了地上。 张成玉立刻打开包裹,抽出一块蓝色带白花的绸缎布,把墨绿色的石壁包起来,招手大喝,赶紧走! ------------ 第七十七章:追根溯源 石壁被布包住的瞬间,头顶上的黑蝴蝶群立刻发出刺耳的嘈杂声,听得人心底发毛,张成玉刚发话,其他三人立刻扔掉手里的家伙事,没命地向活动板房方向跑。 这时候,13号基桩这一带地上已经铺了厚厚一层雄黄粉,半空中也弥漫了厚厚一大团。以毒对毒,尽管上方的黑蝴蝶群疯了一般盘绕,可就是下不来。 昆虫就是昆虫,不管多凶恶,依旧被本能所左右,它们不敢沾雄黄。 等汤有道他们三人跑出雄黄范围后,张成玉这才将包袱皮重新背在了背上,左手抬起,手里捏着一颗朱红色的药丸,对着脚底扔了下去。 地基边缘,丁晓聪招手大喊:“快跑!快!毒气就要烧起来啦!” 听见丁晓聪的声音,那三人玩了命的跑,果然,他们刚加上速,身后“轰隆”一声,雄黄被点燃,烈焰熊熊,一个巨大的火球冉冉上升,热浪涌了过来。 奔跑当中,唯有罗大海惊恐回头,他想起来,张成玉尊者还在13号基桩边。不过刚回头,还没等他看清,身旁“飒”的一声狂风卷过,张成玉速度快得难以想象,几大步就蹿过了他们身边,等再向前看,人家已经攀上平地,站在了丁晓聪身边。 罗大海松了一口气,心中苦笑,人家可是世外高人,自己为他操的哪门子心呐…… 比如丁晓聪就从没有过这样的担心,这位张成玉灵魂的强度虽然不如自家师尊,可也差不了多少,这样的人物怎么可能会被自己放的火烧到? 再看地基中央,那团大火球一直升到了20多米高,才变成了一个巨大的雾气团,继续缓缓上升。雄黄燃烧后,会产生水银蒸汽,那些在上面盘旋的黑蝴蝶就算没被当场烧到,也死定了。 这位张成玉尊者设的局果然厉害,所有毒虫一扫而空。 张成玉蹿到了丁晓聪身边,立刻把手里的蓝布放在地上打开,露出里面包着的墨绿色石壁,问丁晓聪,“小丁师傅,我看你似乎对上古法门有些研究,可认得这是什么?” 看见这石壁,丁晓聪傻眼了,这是大巫们的配饰。至于为什么认得,只因这东西他亲眼见过,米教授就戴着类似的玩意。 拿起石壁,翻过来倒过去仔细检查,丁晓聪更加断定自己没看错了。 “这东西叫什么名字我不知道,可作用我清楚。”丁晓聪将石壁翻过来给张成玉看,石壁的另一面有无数细小的孔洞。“这东西原本该是一对,用绳子穿着挂在身上,只要一动,就会碰撞出特定的声音,相当于替主人施法。” 米教授的那一对是玉的,发出的是鬼音,而这显然就是发出毒音的。单片石壁原本不会发出声音,可是被浇筑进了混凝土中,随着振动也能发出单音来,显然就是这东西发出的声音吸引来了附近的蜈蚣,并且使之产生了变异,同时还会引来那种毒性更烈的黑蝴蝶。 由此也可以想见,敢于佩戴这种巫器的,必然是法力高深的大巫,例如现在的丁晓聪,让他戴着这玩意,简直就等于找死。 听完丁晓聪的描述,张成玉也立刻就想到了这一点,震惊了。其他几个人面面相觑,完全听不懂他俩交流的内容,不过倒是肯定了,就是这块不起眼的石壁引来了毒物,造成建筑工人死伤的,现在症结终于解除了。 罗大海忽然在一旁问:“这东西是什么年代的?” 丁晓聪不明白罗大海怎么会对这东西的年份感兴趣,不过还是将石壁翻了个身,字面朝上,照实回答:“这一面的字一般是拥有者留下的,不过我完全不认得,这应该还是甲骨文之前的文字,照这样推断,至少也得有四千多年以上了吧。” 听完丁晓聪的话,所有人倒抽一口凉气,一般秦汉以前的文物就算是国宝了,这个东西的年代……该算是什么级别? “会不会很值钱?!”汤有道目光灼灼问。 张成玉诧异的看了汤有道一眼,连忙说:“汤老板,万万不可动那个心思,这是法器,会死人的!” 汤有道悚然一惊,清醒了过来,这东西的危险他领教过,再说他也是事业有成的人,完全犯不着冒险动那个心思。 “那这东西该怎么处理?”汤有道急忙问。 “烧掉。”张成玉断然道:“找个可靠的人把这东西投入熔炉里,彻底烧化,才能断绝后患。” 这个东西汤有道不敢碰,闻言他左右一打量,对着罗大海招了招手:“过来,立刻把这玩意送到李老板的炼钢厂,扔高炉里烧了。” “哎。”罗大海依旧一副灰孙子像,立刻脱掉身上的装备,接过张成玉用蓝布包着的石壁,默默转身准备离开。 “慢着!”张成玉忽然大喝一声,罗大海身躯一僵,停下了脚步,抓着石壁的手下意识一紧。 张成玉叮嘱道:“这一路上千万不要让这东西碰撞硬物发出声音。” 罗大海身躯一松,回过头来笑着说:“尊者您放心,我就一路抱着,绝对不会有事。” “嗯,去吧。”张成玉挥了挥手。 工地大门方向传来呼喊:“喂,小哥儿,找你的钱。” 丁晓聪看过去才发现,那个开出租车的还没走,正捏着几张钱冲自己挥手。老实说,在这个年代,尤其是出租车司机这样的职业,如此实诚的人已经不多见了。 “不用找了,送他去吧。”丁晓聪拢着手大喊,指了指罗大海,出租车没走,正好顺带罗大海。 工地的事情终于处理完了,汤有道心头的大石落地,对着张成玉和丁晓聪千恩万谢,表示要亲自开车送他们去市中心下榻,明天再大摆筵席答谢。他到现在还不知道丁晓聪和罗大海的关系,以为是跟着张成玉来的法师,恭敬有加。 张成玉和丁晓聪交换了个眼神,同时婉拒。 经过这一天的相处,汤有道给他俩的感觉就是个能拼、能干的商人,市侩气很重,这样的人也许能成为商界名流、社会高层,不过不对法师们的胃口,他俩都不想和他有太多交集。 “宴席就不必了。”张成玉问道:“请教汤老板,这根桩是从哪儿来的?” 工地的事情完了,他俩的事情可还没有完,如丁晓聪所言,这石壁应该是有两片,现在一片找出来了,还有一片在哪里? ------------ 第七十八章:不得安宁 丁晓聪并不是个爱多管闲事的人,不过他却义无反顾留下来,和张成玉一起寻找另半片石壁。 除了师尊和师娘外,张成玉是丁晓聪所见过法力最高深的人,并且他为人朴实、正派,犹如春风一般亲和,当真是苍松品格,丁晓聪是彻底被折服了,心甘情愿陪着他一起干。 听见张成玉的问题,汤有道略加思索,道:“基桩是宏伟桩基公司生产的,他们的厂房就在城东面,不过……据我所知,他们家用的混凝土是腾龙搅拌站的,而那家搅拌站在大青山。” 说完,汤有道向着南面一指,昏暗的夜色中,和小青山隔着一条河,在城市的南面远郊有一片山,隐约可见。 有小青山,自然就有大青山,两处相距不远,隔河相望。 这么说来,不出意外的话,事情的源头应该就在大青山。 张成玉对着汤有道一拱手,“多谢,我们这就赶过去探查。” “可是……”汤有道还想留人,可那边张成玉和丁晓聪已经转过身,肩并肩走向了工地大门,他连忙喊:“二位留步,在下这就去取酬劳。” “不必了。”张成玉潇洒地挥了挥手,丁晓聪走了个趔趄,好险没摔倒。 “钱啊!”丁晓聪心中狂呼:“就冲着尊者的身份,这份钱就绝不会少,至少10万往上!您老哥世外高人不在乎这些,可我要哇!” “钱这东西是好,不过挣不完,也永远不够花,丁兄弟,看淡吧。”张成玉笑着说。 “哦……”丁晓聪呆呆答了一句,满心落寞,张成玉说的话他压根就没在意,只顾着难受了。在他想来,钱就是钱,是真钱就行,哪有有钱不要的道理? 不过事已至此,他总不能跑回去找人讨要吧?人家是冲着张成玉的,自己就算有这么厚的脸皮,人家估计也不会给他。转念一想,自己本就不是来挣钱的,就算没钱也打算陪着张成玉尊者干,如他所说,看淡吧…… 只是想是这么想,可他心里还是有些遗憾,那可是钱啊! “哈哈哈!”看见丁晓聪失魂落魄的,张成玉大笑着拍了拍他肩膀,说:“反正时间还早,晚上也不适宜除凶、寻物,丁兄弟,我俩不如就这么走过去,顺道锻炼锻炼筋骨,平息心中杂念,也算是一种修行吧。” “我听您的,您说怎么着就怎么着吧……”丁晓聪闷闷不乐嘟囔,又引得张尊者一阵爽朗大笑。这一大一小两位法师,当真就甩开两条腿,沿着公路走向大青山,渐渐没入了夜色中。 与此同时,三环路上,那辆出租车内。 罗大海怀里抱着那块蓝布,低着头目光闪烁,脸色阴晴不定,似乎内心正在挣扎着。 开出租车的一般都是话痨,那位也不例外,不停找罗大海搭话,也不管人家乐不乐意。 “我说小兄弟,你家老板我听说过,有钱!跟着他混,有前途啊!”司机大哥语气艳羡,夸张说道。 丁晓聪下意识冷“哼”了一声,没说什么。 司机仍在絮絮叨叨,说着有关汤有道的流言蜚语,“我听人说,你们老板在大学城哪里包了两个小丁浪子,嗬!有钱真好,那个爽啊!还有……” 听着司机在耳边你不断絮絮叨叨,罗大海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抱着蓝布的手越来越紧,终于忍不住大喝一声,“调头,去滨江路。” 司机住嘴了,“怎么不去炼钢厂了?” “不去了,你快调头吧,不会少你的钱。”罗大海有些不耐烦了。 “得,您出钱,您是爷,我这就去滨江路。”司机仍不忘耍下贫嘴,猛打方向盘,出租车在马路上调头,开向了市区方向。 罗大海看着前方的万家灯火,长长吐出一口气,路是自己选的,无论前路光明还是黑暗,他不后悔。 只是,真的不会后悔吗? @@@@ 翌日,清晨,大青山脚下。 大青山,顾名思义,比小青山大,这好像是一句废话…… 不过大青山却没有小青山那么好的运气,能被完整保留下来,并且还被改造成了城市公园。由于地处远郊,几十年前大青山就成了采石场,专供老水泥厂石料,山体已经被开挖得破碎不堪,后来水泥厂倒闭,这里就成了腾龙搅拌站的石料基地。 最为本市最大的混凝土搅拌站,市里建筑用混凝土,有八成来自于这里,可见这座搅拌站的规模,再加上正赶上城市大搞基建,老板赚的盆满钵盈。搅拌站专门修了一条水泥路通向山外,大清早太阳刚出山,这里就一派繁忙,一辆辆混凝土罐车往来奔忙,马路两旁灰尘弥漫。 由于是专用通道,这条路上平常很少见行人,丁晓聪和张成玉一路走来,除了车,就没见过其他人。 走在路上放眼看,四周全都灰蒙蒙的,唯有前方的山上才能看见绿色,看来这搅拌站把周围环境毁得也够厉害的。 “小丁师傅,你可有找到另一片石壁的法子?”接近了地头,张成玉问。 这事情必须得有个方向,否则想找出另一片石壁,比大海捞针还难。 丁晓聪点了点头,指着前方已经被挖掉一半的大青山说:“这种巫器一旦发出声音就会产生效果,所以有个规矩,大巫们死后,都是将这东西分开埋在山的两侧。现在大青山的北面全被挖掉了,另一片不出意外的话,应该还在山南面,只是具体位置我就没办法知道了。” 张成玉满意的点了点头,“无妨,这山并不大,只要知道了大体方位,找起来不会很困难,无非是多费点功夫。” 张成玉这么说,丁晓聪心里还是有点没底,不过人家是尊者,指不定就有自己的手段。 又走了一段,到了山脚下,二人开始从东坡上山,经过几十年的开采后,大青山已经被整个劈掉了一半,北面全都是人工开挖出来的悬崖绝壁,根本就没法上去。 两人刚踏上山坡,北面悬崖上传来了几声炮响,有黄色的浓烟升了起来,两人同时停步,皱起了眉头。站在山脚下看,山上有许多坟茔,这里应该是附近居民的埋骨地,死者的魂魄在地脉中安睡,这样开山放炮,魂魄就不得安宁了。 ------------ 第七十九章:怪客 大青山,山如其名,南半部山体上山林茂密,树冠遮天蔽日,站在林中几乎看不见太阳。这里虽然朝阳,林中却很潮湿,不但遍生杂草,并且还生满了青苔,在这种环境下,尸体用不了多久就会彻底腐烂。 “地脉破了。”张成玉摇了摇头,这里的风水原本应该很适合做阴宅,可开山采石破了地脉,环境变得一塌糊涂。 当地的乡民应该也知悉了这一情况,站在山脚下望去,林中地上到处都是坑洞,有些还比较新鲜。这是被“捡金”后留下的空坟,先人的尸骨已经被移走,葬在了别处。 看见这一幕,丁晓聪眼睛一亮,那种古怪的黑色蝴蝶应该是聚在另半片石壁附近栖息的,而石壁必然是埋在了地下,这里被翻成了如此破烂相而没有出事,石壁必然就不在这里。 没想到,乡民们的迁坟举动,竟然方便了寻找石壁,这下搜索范围就可以大大缩小了。也是万幸,迁坟的时候没有出事,否则就是大事了! 二人开始一路上山,寻找着没有被翻过的地方,越往上走,杂草越少,不过青苔却越来越厚,地面仍然潮湿不堪。 半个小时后,他们来到了半山腰,这里看不见坟茔,地面上完好无损,搜查将从这里开始。 爬了这么久,张成玉气息平稳,一路如履平地,丁晓聪这个小伙子却有些吃不消了,他嚷嚷着“休息一下”,坐在了一棵倒在林中的枯树上,不停抖着前襟扇风,满头大汗。 张成玉微微一笑,也在枯树干上盘腿坐下,闭目打坐。 看着姿态悠闲的张成玉尊者,丁晓聪内心感叹,看看人家这体力,自己这小青年根本没法比,实在是太怂了…… 他二人在山上稍作休息的时候,有一个人确如热锅上的蚂蚁,正在低着头来回走动。 滨江路是本市著名的高档住宅区,沿着江边一线,矗立着一栋栋西式别墅,掩映在繁花绿树间,环境优美景色宜人。罗大海抱着蓝布,在一户临江的别墅前徘徊,内心纠结、挣扎。 其实他昨天晚上就到了这里,一直徘徊到现在,也没能作出决定。 这栋房子他很熟悉,以前经常来,进出都好像自己家,可今天他却怎么也鼓不起勇气敲门。 太阳已经升起来老高了,罗大海抬头看了看天,终于长叹一口气,准备离去。可就在他刚转过身的时候,那扇一直紧逼的大门“吱呀”一声打开,有个人走了出来。 这人是个30左右的汉子,下穿牛仔裤,上身套着一件黑色的弹力背心,露出一身精悍的肌肉,虽不算强壮,却给人豹子一般的野性。他戴着墨镜,穿着拖鞋,走出院门左右打量一番,看见了背转身准备离开的罗大海。 “嗨,你谁啊?”墨镜男摘下墨镜,冲着罗大海粗声粗气喊了一声。 罗大海抱着蓝布停住脚步,叹了口气,终于还是转回了身。 他曾答应过丁晓聪,从此以后老老实实过日子,可昨晚受的羞辱让他无法接受,于是又动了歪心思,可真的到了这里,却犹豫了起来。就在他最终决定还是离开的时候,偏偏让人喊住,在他想来,也许,这就是所谓命运的安排吧。 罗大海转过身,嗫嚅着喊了一声,“小林哥。” “哟,这不是大海嘛。”被称作小林哥的男子吃了一惊,又狐疑打量一番,确定罗大海完好无损后,张开双臂大笑着迎了过来,假意责怪道:“你小子还知道回来?快跟我进去见老大,他老人家可一直在担心你啊。” 小林哥亲亲热热揽住罗大海,把他往回带,罗大海仿佛没有分开量,失魂落魄被他带进了院门,“咣当”一声,大门被关上。 别墅大堂内,一位五短身材的中年人坐在茶几前,在他对面坐着一位身高足有两米多的巨汉,肤色黝黑,壮得像头牛。 这人的打扮有些奇怪,大热天的,他却穿着一件皮大衣,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两只手和头脸。另外他头顶上生满了短卷发,铜铃一般的大眼内白多黑少,相貌看上去也有些怪异,最奇特的是,他双耳穿着耳钉,却不是金玉宝石的,而是一对灰白色的针。 罗大海走进来看见这巨汉,愣了一瞬,这里一般不来外人,可这相貌奇特的家伙他从没见过。 “大海?”中年汉子看见罗大海,一愣,连忙仔仔细细将他打量了一番,疑惑问:“你在哪里治好的毒?咱们这城里,有这样的高人吗?” 听见这话,罗大海眼中闪过一丝怨毒,不过立即就被掩盖,装出憨笑说:“顾老大,我走运,那天正好遇到了张成玉尊者,是他救了我。” 罗大海没有说出丁晓聪的事,而是把锅扔给了张成玉,这样反倒更合理。 中年汉子顾老大闻言吃了一惊,低头略加思索后,看向坐在对面的巨汉,小声说:“巴颂大师,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张成玉尊者竟然来到了本市,你这段时间可得注意点,别随便在外走动。” 巨汉阴沉沉笑了两声,点了点头,用半生不熟的汉语说:“顾爷说的是,我虽然很想和这位小尊者过过招,不过这趟是来办事的,不会生事端,唉……遗憾呐。” 罗大海冷眼旁观,这叫做巴颂的巨汉原来不是咱们国家的人,听他的口气,竟然想和张成玉较量,看来,必然也是号人物。 “好了,我得走了。”巴颂站起来,伸出手和顾老大握了一下,“王先生还在等我的回话,我就不在这里叨扰了。” 巴颂站起来后,罗大海不由自主张大了嘴巴,他自己也算是生得高大,可和人家比起来,简直就好像没成年的小孩。 “请请请。”顾老大客客气气站起来,做了个“请”的手势,亲自把人往外送。“不敢留尊驾。” 罗大海在屋子里看着两人的背影,发现了一个微妙的细节,顾老大伸着左手往外送人,刚和人家握过的右手背在身后,正在使劲捏一个棉花球,手心里沾满了棉花球上带着的白色粉末。 “这人是谁啊?”等二人走远后,罗大海小声问小林哥。 那个身形精悍的小林哥看着巴颂的背影,皱着眉摇了摇头,“不认识,以前没见过,听说好像是顾爷上家那边的……这人看上去可真怪。” ------------ 第八十章:抉择 须臾之间,顾爷把人送走,转身走了回来,一路低头思考着什么。 “大海?”顾爷进门后看见罗大海吃了一惊,然后才想起来,罗大海刚才就已经来了,于是他随手拍了拍他肩膀,“这回做事当心点,咋们弟兄好好干。” 顾爷有些心不在焉,说完走向里屋,罗大海看着顾爷的背影,一咬牙,喊道:“顾爷,我这次回来不是做事的,是有个东西要卖给你。” 顾爷一怔,回过头来好奇问:“你?卖东西给我?来来来,什么东西?拿出来开开眼。” 罗大海慌忙把抱了一整夜的蓝布往茶几上轻轻一放,慢慢打开,嘴里叮嘱道:“这个东西是张成玉尊者给我的,他说……历史得有4000多年以上……” 蓝布被一点点打开,顾爷原本一脸戏谑,待看清被包住的那块石壁后,脸上的笑容渐渐僵住,代之以深深的震惊。石壁是字面朝上,那些字尽管还沾着水泥,却掩盖不住浓郁的古朴气息。 “这是……”顾爷走回来,小心翼翼用手指触碰了下石壁,眼睛开始放光。 罗大海连忙在旁叮嘱:“顾爷,张尊者说,这玩意是上古法器,千万不能碰撞出声音,否则,会把附近的毒虫都招来。” 听见这话,顾爷不但不害怕,神情反而更兴奋。他轻轻摩挲着石壁,喃喃自语着:“上古法器啊!好,好好……” 顾爷似乎痴傻了,罗大海和小林面面相觑,顾爷一生也不知摸过多少老物件,还从没见他这样过。 良久后,顾爷一惊醒过了神,连忙又用布把石壁包起来,对着小林偏了下脑袋,“去拿两万块钱给大海。” 等小林哥走后,顾爷亲亲热热拍了拍罗大海肩膀,语重心长说:“大海啊,你家里已经没人了,别在外乱跑,就住在这里吧,只要顾爷有口饭吃,就绝不会饿着你。” 顾爷又走向里屋,右手紧紧抱着那块石壁,左手拨通电话贴在了耳边,“喂,王先生吧?我这里有件东西,相信你一定会感兴趣……” 看着顾爷的背影,耳畔萦绕他刚才那番暖心的话,罗大海好一番犹豫后,终于长长叹了口气,坐在沙发上,双手抱住了脑袋。 @@@@ 大青山上,接近山顶的部位,丁晓聪终于休息好了,回头看了一眼张成玉。大尊者阁下似乎已经完全进入了入定状态,如一尊泥塑木雕,一动不动。 “这……”丁晓聪也挺无语的,咱们可是来做事的,怎么在这荒山野岭入定了?可尽管心头着急,他也不好喊醒人家,只得独自起身,准备先在附近一带看看。 刚站起来,忽然,他听见身下坐的枯树里发出了一阵细微的“嗞嗞”声。 丁晓聪吃了一惊,连忙蹲下去,想从已经腐朽空了的树芯向内看,刚蹲下去,一直纹风不动的张成玉突然开口喝止,“别靠近,那东西就在树芯里!” 丁晓聪当然知道张尊者所谓的“那东西”是什么,并且立刻就看见了,只见幽暗潮湿的树芯里缓缓爬出来了一只黑色的蝴蝶。这时候他就蹲在树洞前,距离不过十公分,看得清清楚楚,毒蝴蝶现身了! 双方的距离太近,并且毒蝴蝶还在爬向树洞口,丁晓聪冷汗下来了,现在他只要一动,必然就会引起毒蝴蝶的注意,一旦这玩意飞扑过来,凭自己的身手,绝对躲不过。 昆虫的复眼对静止物体很不敏感,他如果始终不动的话,应该不会被察觉,可现在蝴蝶正在向自己爬,再不动,就该爬上鼻子尖了……这玩意奇毒无比,哪怕是被它身上的鳞粉沾到,也够喝一壶的,如果被弄进了眼睛里,绝对会被当场毒成瞎子! 蝴蝶越来越近,丁晓聪眼睛越瞪越大,冷汗“哗哗”往下淋。 就在这时,前方树桩上“噌”一声轻响,张成玉身形轻巧如狐,骤然发动,一个健步就蹿了过来,几乎没有发出任何振动。丁晓聪松了口气,自己太莽撞了,好在有这位大尊者在。 张成玉蹲在树桩尽头,右手从身后一捞,从包袱皮中取出了一个物件,贴着丁晓聪的鼻子尖,慢慢挡了下来。 这是一面青铜镜,不过巴掌大,椭圆形,造型古朴,最奇特的是,两面都是镜面。 “照妖镜!”丁晓聪眼睛瞪大了,这玩意在民间的名气极大,屡屡出现在各种传说中,他以前还以为是志怪里的杜撰,没想到这东西真实存在! 据说用这镜子,可以照出肉眼看不见的精怪、魂魄,邪祟无所遁形,这玩意在龙虎山想必也是至宝,没想到,张成玉居然就这样随随便便塞在身背的包袱皮里。 镜子一点点下沉,速度虽不慢,却异常稳定,张成玉的手简直就好像机械一般稳定精确,那只蝴蝶丝毫没有反应,继续向外爬。 丁晓聪盯着眼前的镜面,看着自己的脸从上到下显现,等下巴出来后,立刻向着侧面一滚,终于摆脱了毒蝴蝶的直接威胁,喘过了那口气。 再看那只毒蝴蝶,它这时候刚爬到树洞口,猛然在镜子里看见了自己,立刻发出一声嘶叫,四肢和双翅全部展开,似乎受了惊吓想要飞走。说时迟那时快,蝴蝶的翅膀刚展开,张成玉左手快如疾风,带着一丝银光点了过去。 不知什么时候,张成玉的左手里已经拈上了一根钢针,准确无误钉穿毒蝴蝶的头颅,扎进了木桩里。接下来他单足点地在朽木上“滴溜溜”一转,一块黑布被他扯了出来,展开盖了下去。 毒蝴蝶受到了致命一击,拼命嘶叫抖动,一大团黑色鳞粉被抖了出来,不过还没扩散开,黑布从上罩了下来,连鳞粉带蝴蝶全部盖住,叫声立刻被捂住。 只过了一秒钟,张成玉将黑布掀起,这只毒蝴蝶已经彻底死僵了,被钉着一动不动。 “我的天。”丁晓聪这时候才回过了魂,刚才实在是太危险了。 张成玉看着脸色发青的少年郎微微一笑,“下次做事可要注意点,千万别莽撞。” 丁晓聪失魂落魄点了点头,看向自己的脚下,毒蝴蝶在这里出现,说明另一片石壁很可能就在这一带。 ------------ 第八十一章:按下葫芦浮起瓢 张成玉收了黑布,跳下朽木,开始蹲在地上,闭着眼睛细细感应起来。 丁晓聪这时候总算回了魂,忙不迭打开了巫眼。 张成玉的道法和身手,丁晓聪拍马也赶不上,可要论起找东西来,当今世上没人能比得上鬼巫,他的存在终于有价值了。只用去了几秒钟,丁晓聪的目光落在那棵倒地的朽木下,定住了。 在他的巫眼中,看得清清楚楚,地下有一个墨绿色的人形阴影,错不了,“就是这里!” 听见丁晓聪的呼喊,张成玉回头,一个箭步就跨到了他所指的位置,单掌贴地轻轻拍击,片刻后,对着丁晓聪点了下头,“小丁师傅好本事,果然就是这里!” 接下来,张成玉旋身将包袱皮解下,放在一边,然后做了一件丁晓聪无法接受的事,他竟然用照妖镜刨土! 这可是天下至宝啊! 顶晓聪连忙跑过去,伸着手哀求:“大哥您歇歇,我来刨吧……” 张成玉一想也对,接下来指不定就有一场大战,还是节省点体力好。于是他随手把照妖镜递给了丁晓聪,自己就地打坐,恢复法力。 不过张尊者终究还是没能入定,眼睛刚眯上就立刻睁开,目瞪口呆看着丁晓聪忙活,疑惑问:“小丁师傅,你这是干什么?” 丁晓聪在刨土,用手刨,那面照妖镜被他珍而重之贴在胸口,用下巴夹着……闻听张成玉的问题,他不满嘟囔:“我说大哥,这可是世上数一数二的法宝,我怕把镜面磨花了……” 张成玉也是无语了,这样照妖镜倒是没事,可丁晓聪的手……其实照妖镜的材质很特殊,看似是黄铜的,可硬度高得吓人,刨土而已,根本就不会有任何磨损。不过看见丁晓聪无比心疼的样子,他也没说什么,估计说了也没用,只好就由他了。 好在这里的土质不硬,也没什么碎石头,丁晓聪用手刨起来也挺快,不一会功夫,他就刨到了东西。 那是一块烂木板,应该是薄棺材的盖,刨到这玩意后,丁晓聪和张成玉全都愣住了。上古法器,怎么会在这样一口薄棺材里?难道…… 这里并没有坟茔,一般也不会有谁去铲人家的坟头,那解释似乎只有一种——盗墓贼。 盗墓贼专门挖坟掘墓,干多了坏事,怕死后自己的坟也让人挖了,所以早年间的盗墓贼下葬有个怪规矩,不竖坟头,草草下葬。这样说来,另一片石壁应该是让一个盗墓贼带进了坟里,这样的话,石壁的真正来源就没法追查了。 不过这似乎也不重要了,先打开再说吧,除害才是他们的首要任务。 薄皮棺材已经腐败得差不多了,不需要任何工具,丁晓聪用手随便掰了掰,就将木板掰出来了一个大洞。下面露出一张乌青的脸,死者穿着寿衣,看款式,应该是民国年间的。 又把棺材板豁大了些,果然,在他的胸口摆放着另一片石壁,和先前那个几乎一模一样。 别以为盗墓贼就一定有钱,在那个年代,绝大部分盗墓贼都穷困潦倒,就算生前能挣些钱,也都花天酒地糟蹋光了,临老了不得善终,所以这口薄皮棺材倒也合理。不知这家伙是生前只找到了一块,还是他也知道这东西不能放一起,把另一片埋在了山北。 不管怎么说,这最后的祸害终于找到了。 丁晓聪连忙把照妖镜递还给张成玉,一把抓住了那片石壁,向外一拽,不过没拽动,似乎被什么牵住了。低下头一看,尸体的双手攥在石壁的两边,几乎都黏住了。 就在这时,丁晓聪余光扫到了什么,猛然回头。只见尸体那张乌青的脸上,原本凝固的表情竟然出现了变化。 那尸体的嘴巴……竟然在一点点张开! 饶是丁晓聪胆大包天,也被吓了一跳,百年死尸居然张嘴了! “快!捂住它的嘴!”身旁疾风刮过,张成玉骤然发动,探出手一把夺过了那片石壁,尸体的双手被带了出来,又无力地缩了回去。 这时候嘴巴已经半张,里面传出来尖利的“嗞嗞”声,丁晓聪看过去,只见尸体的嘴里黑色蠕动,竟然是无数黑蝴蝶纠缠在一起,正在向外钻。现在看来,这尸体也就剩了一层皮囊,体内全都是那种剧毒黑蝴蝶,也不知有多少。 丁晓聪头皮一麻,左手一托尸体的下巴,右手死死捂住了死尸嘴巴,顿时感觉手下发麻,那些黑蝴蝶正在抱着团向外撞。 强忍着不适向旁边看,只见张成玉一把掀开他的包袱皮,从里面抽出一张大红色的绸缎布,铺在地上,然后在瓷碟中倒了些金色的粘稠液体,用笔蘸饱,开始在布上飞速勾勒起来。 “再坚持一下,我马上就好。”张成玉头也不抬叮嘱,手下一刻不停,神情无比专注。 刚才张成玉尊者一连串动作奇快无比,可丁晓聪却还是觉得慢,急得跺脚。手里捂着死尸嘴,他的心里不住发毛,暗暗催促着,“快点,大哥你快点啊……” 张成玉笔走龙蛇,一个个金色的符文在黑布上显现,这些符文张狂跳跃,只是看在眼里,就会让人产生燥热感。 看着看着,丁晓聪觉得手底下感觉不对,连忙看过去,顿时惊得魂飞魄散,只见尸体的鼻翼嗡动,显然是有黑蝴蝶准备从鼻孔里爬出来!他连忙松开一只手,捏住了尸体的鼻孔,只听“啪”一声响,两股粘稠的绿色液体从死尸鼻孔里喷了出来,显然是捏死了两只黑蝴蝶。 刚捏住鼻孔,尸体头颅内“哗啦啦”作响,原本紧闭的双眼睁开了两条缝。这真是按下葫芦浮起瓢,丁晓聪忙不迭将捏鼻孔的手一拧,又按住了尸体的一双眼皮。 转头看,张成玉全神贯注,笔势越来越张狂,那张大红布已经被他画了一大半。这时已经能看出来,无数金色的符文拼在一起,组成了一团熊熊金色火焰。 刚看一眼,尸体里出现了更大的动静,刺耳的“嗞嗞”声响成一片,只见死尸的肚子里仿佛有许多只手,正在胡乱向外面顶,肚皮在不断扭曲膨胀,越鼓越高! 丁晓聪魂飞魄散,尖声大叫:“张大哥,尸体要爆啦!” ------------ 第八十二章:信 一旦爆开,成百上千的剧毒蝴蝶喷出来,他们俩绝对无法幸免,面对死亡的威胁,丁晓聪急得眼珠子都红了。不过他虽然心跳如鼓,却还是没有逃窜,依旧死死捂着尸体的脸,惊恐看着那越涨越高的肚皮。 终于,耳畔传来张成玉的断喝声,符文彻底完成了,一幅由密密麻麻符文拼起来的烈焰显现。 张成玉怒目圆睁,丝毫不知畏惧,他反手一掀,力道大得难以想象,连棺材板带浮土全都被掀飞出去,尸体完全暴露了出来。而就在这时,尸体的肚子终于膨胀到了极限,比十月怀胎还要夸张,“嘭”的一声炸开,一团黑蝴蝶带着黑气喷了出来。 毒烟喷出来,附近的人谁都别想活,丁晓聪浑身一麻,再也坚持不住,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他已经放弃了……就在这时,张成玉一步跨在他面前,手中的大红绸子布展开,向着死尸罩了过去。 大红绸缎布刚展开,上面竟然燃起了熊熊烈火,“呼”的一声盖在了尸体上,立刻烧做了一团。这火焰呈淡金色,焚烧过的地方,所有毒烟和黑蝴蝶一扫而空,毒气一点都没泄露出来。 丁晓聪呆呆坐在火边看着,只听大火下“嗞嗞”怪叫声不断,竟然没有一只毒蝴蝶能跑的出来,并且也闻不见一丝焚烧的怪味。 大火只烧了几分钟,一直紧盯着的张成玉尊者抓住火焰边缘,猛然一抽,火焰立刻熄灭,只余点点火星在空气里飘飞。再看他手里,那块大红绸缎布完好无损,丝毫看不出被焚烧过的痕迹,只是上面的金色火焰符文已经完全不见了。 再看棺材里,腐朽的棺木完好无损,其他所有东西却都已经不见了,只在棺材底上留下了一层黑灰。 “小丁师傅,事情已经解决了。”张成玉回头看着失魂落魄的丁晓聪,微笑着说。 老半天后,丁晓聪才倒抽一口凉气,总算清醒了过来。 张成玉看着丁晓聪,想了想后,说:“我看小丁师傅的功法,应该是和魂魄有关,我这里有一门阵法,名曰‘青龙赤血阵’倒是适合你施展,不知你愿不愿学?” “愿!太愿了!”丁晓聪大喜,这位张成玉的阵法功夫出神入化,并且很独特,似乎并不是传统道法,他非常感兴趣。 “好。”张成玉点了点头,在地上捡了根树枝,就地讲解起来,丁晓聪立刻瞪大了眼,全神贯注看着、学着,仿佛饥渴孩童看见了美食, 两个小时后,张成玉停止了讲解,丁晓聪闭着眼睛回味刚学到的内容,他发现,这“青龙赤血大阵”和道家阵法符箓的距离更远,反倒有些像是巫术。 巫阵一般都比较直接,也比较血腥,特征很明显。 “小丁师傅,可记好了?”张成玉问道。 丁晓聪睁开眼,点了点头,“全都记下了,谢谢张大哥。” 丁晓聪的话语虽简单,却是发自由衷的,他和张成玉可谓是一见如故,虽然相交不久,却有一种亦师亦友的感觉。 张成玉点了点头起身,紧了紧身后背着的包袱皮,看向南方,叹道:“此间事了,我也该回山门复命去了,你我兄弟就此别过,他日丁兄弟若是有暇,不妨去我龙虎山坐坐。” 丁晓聪一惊起身,茫然道:“这就要走了吗?” 不过他随即就反应过来,天下无不散的筵席,该走的终究要走。再说,龙虎山就在那里,以后随时可以去,这一趟已经获益良多,还奢求什么? 自己的路,终究只能靠自己走出来。 没有太多惜别的话,江湖人来去潇洒,各自笑着拍了拍肩膀,张成玉就此转身离去。他背着包裹,挺拔的身形在山林中穿行,渐行渐远,最终消失不见。 直到张成玉消失了很久后,丁晓聪才从某种复杂的情绪里摆脱出来,能与这位尊者相交一场,当真是三生有幸啊。 感叹一番,丁晓聪转过身,从另一个方向下山,回自己家去了。这一趟虽然没钱赚,可带给了丁晓聪极其深远的影响,终生受用不尽。 @@@@ 滨江路别墅区,那栋别墅内,罗大海不知不觉靠在沙发上睡着了,他昨晚一夜没睡,再加上内心纠结,疲累不堪,到这时终于顶不住了。 “喂,醒醒。” 耳畔传来呼喊,有人粗鲁的推了他几下,罗大海皱着眉头醒了过来。 面前浮现出了三张脸,他全都认得,分别是老大顾爷,小林哥,还有一个干瘦的小老头,那是他们的“军师”罗老三。 顾爷神情很和蔼,小林哥依旧是那副阴死阳活的相貌,至于罗老三,一贯的凶恶刻薄。 “快特么起来,赶紧跑一趟,把这封信送到梅山路13号。”罗老三粗声粗气把罗大海摇醒,扔了封信在他怀里。 罗大海茫然抓起来看,信封上只有一个地址,既没有引首也无落款。 心中暗自叹了口气,罗大海起身,抓着信走向外面。 “等下。”身后传来呼喊,是老大顾爷,他掏出一串钥匙扔了过去,“开我的车吧,事情很紧急,赶紧送到,路上不许耽搁。” “哦。”罗大海答应一声,接过钥匙走了。 顾爷的车是一部路虎揽胜,罗大海对这部车很熟悉,打开车门钻进去,开出了别墅车库。他双手把着方向盘,那封信一直抓在手里,信根本就没有封口,可以看见里面只有一张纸。 罗大海在犹豫,顾爷神神秘秘的,似乎有什么事,究竟要不要看看信的内容。 最终还是好奇心占了上风,刚开出别墅区,他就抖出里面的信纸,展开铺在方向盘上看了起来。不过看了也没用,信纸上写满了字,确定都是汉字,他却一个都不认得…… 虽然认不得,他却发现了一件事,这些字都有些眼熟,似乎就是那面石壁上所刻的古怪字符。 “顾爷……他这是要干什么?”罗大海皱眉自语,想了想,又把信原封不动装进了信封里,继续专心致志开车。 ------------ 第八十三章:疑是故人来 梅山路在市中心,不过是老城区,所谓的城中村,这里小巷纵横,满是老旧的独栋建筑,正在等待下一步拆迁。这里现在的住客基本都是外来打工或者做小生意的,环境又脏又乱,房东一般宁愿把房子空着,也不愿住进这里。 罗大海开到路口,把车子停下,攥着信走进了蛛网一般的巷子里,开始挨家挨户找了起来。 顾名思义,13号离大路不远,进入巷子后没一会就找到,罗大海看着面前带院子的两层小楼,疑惑了。顾爷是什么身份的人,他很清楚,怎么会有信要送到这样的地方来。 不过这些也不是他考虑的事,他就是个小喽啰,跑腿的,只管把信送到就是。 邦邦邦!罗大海敲了三下紧闭的大铁门,退后一步高喊:“有人在家吗?顾爷让我来的。” 院子里响起脚步声,接着院门被打开,一张脸探出来左右看看,目光落在罗大海身上,里外两个人吃了一惊,同时脱口惊呼: “罗大海!” “王志云!” 没想到,开门的竟然是王志云,三年不见的老同学,竟然在这种状况下见面了。 三年过去,罗大海长得虎背熊腰,王志云虽然也成熟了些,不过依然面目白净清秀,连唇上的胡子渣都稀稀拉拉的。 “进来吧。”王志云把门又推开了些,对着里面偏了下脑袋,并没有老同学重逢的欣喜。 罗大海倒也不意外,在初中同班的时候,王志云不但品学兼优,并且家里非常有钱,而自己家穷学习差,同学三载他们根本就没有过交集,人家现在的表现才正常。只不过他又疑惑,既然家里非常有钱,怎么会住在这样的地方? 跟在王志云后面进了屋,这栋小楼的客厅里有几个人正围着茶几说话,看见罗大海进来后,全都住了嘴。 罗大海扫视一圈,又看见了在顾爷家见过的那条巨汉,另外他还看见主位上坐着个中年男子,那是王志云的父亲——王向东。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王向东都可称得上相貌堂堂,他有着高大而不臃肿的身材,面目俊朗轮廓分明,神态威严,目光扫视到罗大海的时候,罗大海眼神不由自主闪烁。 威严是一种气质,其实王向东并没有板着脸,相反,他神态温和,问道:“顾爷让你带来的信,拿给我看看。” 看来他们事先已经通过气了,这样倒也省事,罗大海规规矩矩把信递了过去,顺口喊了声“王叔叔”。他这是跟着王志云喊的,叫同学的父亲为“叔叔”顺理成章,不过王向东听见这称呼,接过信的手一顿,脸上似乎露出了一丝蕴意,不过立刻就消散了。 “好了,信送到了,你回去和顾爷说,有消息我会立刻通知他。”王向东面无表情拆信封,挥了挥手,神情有些不耐烦。 罗大海一愣,火气“噌”一下就蹿了出来,转过身就走,连招呼都没打。 “真没礼貌。”身后传来老同学王志云不屑的声音,罗大海咬紧牙关出了院子,听见身后传来关门声,做了几个深呼吸平复心情后,方才走向了巷子外。 @@@@ “快醒醒,吃饭了。” 脑海中传来幽幽地话语,丁晓聪睁开双眼,窗外阳光明媚,太阳已经升起来老高了。再看被褥,姐姐晓兰盘在他身上,直勾勾看着他。 好吧,虺当然不会说话,这是姐弟俩之间的灵魂交流,唯有他们俩才能听见,这事没别人知道,是独属于姐弟俩的秘密。丁晓聪猜想,之所以能如此,可能是由于他们俩灵魂在一起共生了10年整。 一般双胞胎,不过才共生10个月,就能有一定的心灵感应,而他俩是灵魂共生10年……效果可以想象。当初米教授选丁晓聪做徒弟,只是预估可能会有某些特异之处,出现这种状况,恐怕就连他也未必能想到。 丁晓聪坐起来伸了个大懒腰,准备起床,忽然发现姐姐的体表似乎有些异常,仔细一看,时隔三年后,她的蛇皮又起皴了。终于又要蜕皮了,这可是大喜事,丁晓聪惊叫着从床上跳下来,抱起姐姐晓兰冲出了房间,准备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家里人。 不过,他失望了,这一觉他足足睡到了第二天中午,他将要吃的不是早饭而是午饭,丁家柱和高群早就去新开的饭店里了。 爸妈不在家,姜白不是还在吗?于是丁晓聪兴冲冲闯进了姜白的房间,“小白!” 再次让他失望了,姜白也不在,就连幽瞳也不见了。 “去饭店帮忙了吗?”丁晓聪嘟嘟囔囔,准备出去先吃饭再说,姜白经常去饭店帮忙,这状况不奇怪。 刚走到房门口,丁晓聪猛然转过身,看向姜白整整齐齐的书桌,只见那上面放着一张纸条,用镇纸压着。 丁晓聪连忙走过去,拿起纸条看,上面书写着几行娟秀的小楷——我有要事回武当山一趟,不日便归,你这段时间切莫外出,更不得惹事。晓兰将要蜕皮,抽屉里有颗药丸,你给她服下可保平安。记住!若遇事万不可莽撞,一切等我回来再说。 丁晓聪把信纸卷巴卷吧揣进衣兜里,不耐烦的嘟囔:“神神秘秘的,我能有什么事?” 然后他依照姜白的嘱托,从抽屉里拿出一颗药丸,喂给了晓兰。 药丸色泽纯白,还散发着淡淡清香,显然炮制出来不久,专门为晓兰准备的。晓兰对这药一点都不排斥,囫囵吞下,立刻昏昏欲睡,丁晓聪将她放进了卧榻中。 蛇蜕皮的这一段时间里,将不再进食,直到蜕皮完成,期间也基本没有行动能力。 照顾好姐姐,丁晓聪独自去了饭厅吃饭,他边吃边琢磨着姜白的话,难道,真的有事会发生? 思来想去,姜白从不会危言耸听,丁晓聪决定还是听她的话比较好,这几天不去花红英那里了,就在家里待着。反正这段时间也赚了不少钱,对于他来说,算是巨款了,暂时不用为钱发愁。 吃着吃着,百无聊赖的丁晓聪看向窗外,从这里可以看见小区14栋,那里是豆豆家……好几天没去了,他觉得心里有些空落落的。这三年来,他每隔几天就会去敲敲门,虽然从来没敲开过,可这已经成了他的一种习惯,或者说是执念,时间久了不去就觉得心里不自在,仿佛会错过了什么。 都在一个小区里,就相当于串门,这样总不算出门吧?丁晓聪如是想。 下午一点,丁晓聪再次来到了那扇无比熟悉的门前,抬起手敲了三下,喊道:“有人在家吗?” 这个举动他三年来已经做过了无数次,结果从没有例外,在他想来,今天当然也不会有意外,所以他退后一步默默站着,准备等几分钟后走人。可今天他刚喊完,屋子里立刻传来人声,“谁啊?” ------------ 第八十四章:恶疾 丁晓聪事先完全没有心理准备,乍听见这声音,仿佛被雷劈中了天灵盖,脑子里“轰”的一声,一片空白。他就这样傻傻看着门打开,一条略显纤瘦的身影露出来,然而热泪夺眶而出,瞬间模糊了双眼,竟连出来的是谁都看不清。 其实丁晓聪虽然话不多,可骨子里是个很倔强的人,在他的记忆中,打记事起,哭过的次数就屈指可数,长大后更是几乎没有,哦……有过一次,三年前。 如今,三年前的一幕再现,那次是这个人离开,这次是这个人回来。 “小葱!”对面传来熟悉的惊呼声,丁晓聪“呼哧”抹了把泪,视线恢复清晰,那熟悉的脸庞梦幻一般出现,豆豆回来啦! “呜……”丁晓聪哭出声了,像个孩子,不过他立刻就意识到这样不好,已经不是三年前的小孩子了,怎么还能这样哭?于是他赶紧收声,又摸了一把泪。 林豆豆长大了些,也稍稍长高了些、成熟了些,只是似乎变得更瘦了些,原本的甜美气质被更多的温婉所代替。她穿着一身素白的连衣裙,留着披肩长发,完全不施粉黛,大眼睛变得更乌黑,静静站在门框里,好像一幅油画,恬静、安宁…… 她似乎边内敛了不少,看着丁晓聪,眼眶里满含着晶亮的泪花,却终于还是没有涌出来。 “豆豆。”丁晓聪忽然发现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一切来的太突然,嗫嚅了半天,只喊出了林豆豆的名字。 “嗯……”林豆豆似乎也变得有些傻,腻腻歪歪答应了一声,同样显得有些手足无措。 两人就这样隔着一道门框傻站着。 “谁来了?”就在俩人比赛谁更傻的时候,里屋传来男人的呼喊声,听上去有气无力的。 这喊声给俩人解了围,林豆豆连忙回头喊:“是我老同学来看我了。” “哦,让同学进来坐坐吧。”屋里的男人招呼了一声,这次丁晓聪听出来了,是李豆豆的爸爸林南。他有些疑惑,三年前的林南还是个意气风发生命力旺盛的中年男子,怎么现在说话一点底气都没? 林南的话打破了二人的尴尬,林豆豆悄悄擦了下眼睛,忽然“噗嗤”一笑,“怎么三年没见,你还是这么傻啊?” “哦……”丁晓聪尴尬的挠了挠头,傻笑,“我天生就傻,这辈子改不了了。” “快进来吧。”林豆豆一如当年,毫不避讳和丁晓聪的接触,自自然然伸出手抓住丁晓聪的胳膊,把他拉进了屋,“我去照顾爸爸吃药,你先坐会啊。” 林豆豆把丁晓聪按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端起茶几上的水杯和药,匆匆忙忙跑进了里间。看来她原本就是在倒水的,恰好丁晓聪这时候敲门,把她给打断了。 看着林豆豆快步跑进屋,丁晓聪心中一动,起身跟了过去。 屋里有病人,丁晓聪并没有进去,只在门边看着。正对着房门就是床,林南躺在床上,大热天盖着被子,精神萎靡不振,看上去一点生气都没。 丁晓聪看着林南,林南也看见了他,并且一眼就认了出来,微笑着招了招手,“这不是小葱吗,快,快进来让叔叔看看。” 林南再也不是从前那个咄咄逼人的林南,尽管只过去了三年,可现在的他气若游丝,没了丝毫锐器,对丁晓聪的态度倒也有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变。 丁晓聪感慨万千,当年哭着求他们别走,厚着脸皮预警,只可惜人微言轻,怎么都劝不动,现在……他现在也不知林南生的是什么病,只是看当下的灵魂和生气,就算立刻治好,并且痊愈后调养得法,也会很快衰老,阳寿大减。 “呀!长成大人了!”林南笑着对丁晓聪伸出了手,把他惊醒。 原本丁晓聪对林南有许多积怨,可现在看见他这样,所有怨恨瞬间烟消云散了,他连忙走上去抓住林南的手,坐在了床边。“林叔叔你别动,能告诉我,究竟得了什么病吗?” 提到父亲的病情,林豆豆愁容满面,摇了摇头说:“在国外查不出来病因,回到国内跑了好多家大医院也查不出来,爸爸身体一天比一天差,一点办法都没有。” 丁晓聪眉头皱了起来,果然有问题!他以前接触过林南,身体状况很好,除非生了什么无法治疗的恶疾,否则三年功夫,断然不至于变成这样,这里面肯定有鬼! “林叔叔,您躺好,我给您检查检查。”丁晓聪连忙起身,把林南扶躺好。 林南好奇,“怎么,小葱你还会医术?” 丁晓聪摇了摇头,没有回答。 接下来,丁晓聪闭上眼睛打开巫眼,仔细检查起来,不放过任何一处。从头看到脚。没有发现问题后,他又扶着林南翻了个身,伏在床上,继续仔细检查。 林豆豆在一旁疑惑看着,不过并没有多问什么。 这一次丁晓聪从脚开始,速度更慢,一寸寸向上检查。下慢性邪术害人,可以做的非常隐秘细小,很容易被忽略。 等巫眼的视线再一次回到林南头颅的时候,丁晓聪面色一凝,立刻睁开了双眼。看见他的神情,林豆豆吓了一跳,连忙问:“发现什么了吗?” 丁晓聪凑上去紧盯着林南的后脑部,脸色无比凝重,点了点头。他伸手捉住林南右耳,向前一翻,耳根部露出了一颗黑痣。 “原来是这样。”看着这颗黑痣,丁晓聪若有所思。 “痣有什么问题吗?”林豆豆不解问。 丁晓聪摇了摇头,问林南,“林叔叔,您这里原来有没有这颗黑痣?” “有痣吗?没有吧?我不记得这里有痣啊。”林南有点发懵,下意识抬起手想摸摸看。 不等林南摸到,丁晓聪一把捉住了他的手腕,沉声低喝:“千万别碰!” 丁晓聪的语气严厉,把父女俩都吓了一跳,林南回头看了丁晓聪一眼,眉头微微一皱,稍加思索后默默翻过了身,问:“小葱啊,你究竟知道些什么?” 正在低头沉思的丁晓聪一惊,醒过了神,恳切说:“林叔叔,豆豆,别的事情我不方便说,说了你们也未必能懂,现在我能断定,您的病就是这颗痣引起的,而这东西我能治好,只要你们相信我。” 说完,丁晓聪看了一眼林豆豆,把目光落在了林南身上。 ------------ 第八十五章:和妖魔开战 林南这次终于选择了相信丁晓聪,苦笑道:“自己事自己知,这样拖下去,我也没几天好活了,不管小葱你能不能治得好,我这把老骨头就交给你处理,就算是治死了,也不关你的事。” “好!”丁晓聪等的就是这句话,他用力握了下林南的手,起身说:“有您这句话就行,事不宜迟,这这就去准备东西给您治病。” 林南的状况已经很严重了,每多过一秒,他的生命就多一分危险。丁晓聪说完连招呼都来不及打,急匆匆跑向了门外。林豆豆一直追到门口,扶着门框大声问:“小葱,你什么时候回来?” “很快!你等着。”丁晓聪头也不回扔过来一句话,“蹬蹬蹬”跑下了楼梯。 林豆豆站在门框里听着丁晓聪的脚步声远去,心头感慨万千,五味杂陈,直到里屋传来林南的呼唤,她才回头,准备关上门去伺候病重的父亲。 不等房门关上,忽然,门被人从外面挡住,林豆豆回头看,吃了一惊,待看清来人后,眉头皱了起来。 “王叔叔,您怎么来了?”林豆豆脸色瞬间冷了下来。 来人正是王志云的父亲王向东,他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戴着眼镜,风度翩翩温文尔雅,对着林豆豆温和一笑,“豆豆啊,我来看望你爸爸,顺便有件事要请教他。” 林豆豆似乎有些抵触王向东,她紧紧抿着嘴唇,抓着门把手,并没有放人进去的意思,可就在这时,里屋又传来林南的声响,“是老王来了吗?快进来,我正有事要托付给你。” 父亲发话,林豆豆站不住了,只好退后一步让开了门口,王向东微笑着点了点头,跨进来,走向林南的房间。 林豆豆在后面看着,王向东手里拎着一个中药包,里面还散发着浓烈的药香…… @@@@ 小区门口,丁晓聪停了下脚步,他想起来姜白的留言,让他这段时间不要出门。不过也就是一瞬间而已,连一秒钟都不到,他就义无反顾跑了出去。 人命关天,什么忌讳都顾不得了,何况自己男子汉大丈夫,又有什么好怕的?! 叫上一辆出租车,丁晓聪直奔了刘家巷,心头盘算着接下来需要的东西,数量很多,也很杂,必须要规划好。他心里很清楚,这一次恐怕绝不只是治病这么简单,需要做好万全的准备。 不过这一切他并不打算和豆豆父女俩说,有过三年前的前车之鉴,丁晓聪往后行事都慎重了很多,有些事只能做,不能说,说出来不但于事无补,反而可能会坏事。 到了刘家巷,丁晓聪一头冲进了花红英的店铺,连话都顾不上说,赶紧在殿堂里找起纸笔来。他脑子里的东西太多,得立刻记下来,要不然等会就可能会有疏漏。 “小葱,你急匆匆的干吗啊?”身后传来好听的问话,那是郭芸香,丁晓聪顾不上解释,抓起纸铺在桌子上,用笔赶紧写了起来。 写着写着,丁晓聪一怔,抬起了头,只见郭芸香穿着一身漂亮的职业裙装站在面前,丁晓聪看过来的时候,她还甜甜一笑,摆了个妖娆的造型,那意思很明显……“漂亮不?” “漂亮……”丁晓聪眼睛都看直了,郭芸香的身材真是没话说,穿着这一身职业套裙那简直……“啊不!你怎么会在这里?” 丁晓聪连忙把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抛掉,疑惑问道,不等郭芸香回答,里屋传来大笑声,花红英得意洋洋转了出来。 红花大仙今天穿着一身白色的本装,梳着大背头,手里端着宜兴紫砂茶壶,“滋溜”一口,笑着说:“芸香姑娘的录取通知下来了,就在本市的师范,她想趁这段时间来市里打工赚学费,刚好小葱师傅你又不来,我这里缺个帮手……” “等等等……”丁晓聪连忙打断得意洋洋的花红英,脸上苦得都能拧出水来,“就她?当法师!她只是个女学生好不好?人家还要上学的!” 这回郭芸香不干了,指着丁晓聪鼻子尖恨恨道:“你这叫看不起人,我怎么就干不了法师?跟你说,我这几天已经学会不少啦!” “你!跟他学,还学会了不少!”丁晓聪用笔根指指郭芸香,又指指花红英,彻底无语了,该不会培养出个女骗子来吧…… 花红英被丁晓聪一指,摸了摸鼻子掩饰尴尬,知趣的退后一步不说话。再看郭芸香,她得意洋洋从小包里掏出几张黄色的符纸,往丁晓聪面前一摔,牛气冲天道:“看!这是我亲手画的!” “哎哟哟,啧啧啧……”丁晓聪拨拉了下那几张……符,摇头咂嘴,还别说,郭芸香果然有天赋,这几张符画的有模有样,真的有效果,比花红英也差不了多少。不过就算学来了花红英的十成本事又怎么样?真的就能当个合格的法师了?姑娘啊!只能说你想的太单纯了…… 当然,这话丁晓聪没法说出来,毕竟得给红花大仙面子,人家本来就是靠脸吃饭的而不是本事,至于郭芸香嘛……你就混着吧,自当是打工了。 丁晓聪没空纠缠这些,他还有很重要的事情办,立刻继续奋笔疾书。 花红英察觉丁晓聪举止不对劲,立刻凑了过来,仔细观看。郭芸香也品过味来,灰溜溜收起了自己画的符箓,她倒不失望,才学几天那,功夫不到家才是应该的。 两人屏息凝神注视中,丁晓聪终于写完,满满当当一张A4纸拍在了花红英面前,“老花,我要做事,需要些材料,你赶紧给我配齐。” 花红英看看了密密麻麻的纸,目瞪口呆,“我说小葱师傅,你这是要和妖魔开战那?!” 丁晓聪裂开嘴“嘿嘿”邪笑,“差不多,其他的你别问,赶紧帮我配,钱不会少你的。” “骂人了不是。”花红英白了丁晓聪一眼,“就这点不值钱的东西,我好意思找你要钱?你把我红花大仙当什么人了,只是这什么香水……我上哪儿弄去?” 丁晓聪这才发现自己失误了,有些东西花红英的确提供不了,得自己想办法弄。他赶紧又把那些古怪的东西抄在一张纸上,抓起来就跑,大喊道:“你有的就赶紧配齐,我天黑前来拿。” 有些事情只适合晚上做,丁晓聪得要趁天黑前,赶紧去搜集其他东西。 “没问题!”花红英痛痛快快答应,转身去配材料。 郭芸香这时候才反应过来,喃喃自语着,“和妖魔开战?”她的脸上越来越兴奋,一头冲到门口,想追着丁晓聪一起去。可只见丁晓聪骑着花红英买菜的小电驴,电门到底,风风火火已经去得远了…… ------------ 第八十六章:天下第一急 傍晚时分,在郭芸香焦躁不安的等待中,丁晓聪终于骑着电驴狼奔豕突回来了。他身后还背着一个大登山背包,显然是刚买的。 急急忙忙冲进店里,大桌子上已经摆满了杂七杂八的东西,花红英在一旁候着,“小葱师傅,我店里有的都在这儿了。” 时间不等人,丁晓聪立刻开始给桌子上的东西归类,一样样装进他的背包里。他做得很仔细,每样东西都放在特定的地方,并且记好具体位置,方便取用。 郭芸香看见他的样子,终于忍不住追问:“你究竟要去干什么啊?要这么多东西。” 丁晓聪要的东西的确有点多,足足好几十样,自打他干法师以来,还从没这么郑重过,就连对付卧牛村的阳魂都是空着手去的,看见他这架势,谁都知道事情有些不对劲。 丁晓聪摇了摇头,其实他也不确定这些东西能不能用得上,如果只是给林南治病的话,几样就够了,其他绝大多数都是以防万一的。他有预感,林南的病绝对不简单,搞不好真的会生出事端, 当然,如果平安无事最好。 终于收拾完了,丁晓聪松了一口气,张牙舞爪把背包背好,又跑向了外面,“老花,你的‘小毛驴’我征用了哈。” 看见丁晓聪什么都没交代又要走,郭芸香不答应了,从后面把他一把揪住。别看郭芸香生的瘦瘦小小的,那力气……大家伙可都领教过,丁晓聪被他拽得在原地一旋,根本跑不了。 “你快放手啊,我赶着去救人命!”丁晓聪急了,连忙讨饶。 “谁家要出人命?!”郭芸香瞪着眼睛喝问,不依不饶。 丁晓聪和郭芸香较劲,拽着背包带子用力一抖手,大喝:“豆豆回来啦,他爸爸叫人下了降头,活不长啦!” “豆豆!”郭芸香倒抽一口凉气,惊呆了。 丁晓聪趁着郭芸香神魂落魄,一把甩开她的手,赶紧蹿出店子,纵上了那辆破电驴,骑向了自家小区方向。 良久后郭芸香才醒过了神,追到门边带着哭腔大喊:“豆豆家在哪里呀?快告诉我!” 只是人踪渺渺,哪里还有人能回答她? 花红英在一旁看着,若有所思,神神叨叨点了点头,“小丫头,原来……是这样。” 大马路上,丁晓聪把电门拧到底,弯着腰跟骑赛车一样骑电驴,只希望能早点回去,倒不是担心林南的病情撑不过今晚,而是怕会出别的事。尽管不知道事情的由来,不过自从看见那颗痣以后,他就断定,林南是中了如假包换的魂降术,而这种法术,不是什么二把刀降头师能施展的。 偏偏这事还不能和豆豆家里人说,一旦说出来,他们不但不会相信,指不定还会以为自己脑子出了问题。丁晓聪以前吃过这样的亏,还带来了无法承受的后果,都成他的人生阴影了。 两地相距不算远,丁晓聪一路疾驰,不一会就骑到了小区大门口,刚准备急转弯,小区里忽然开出来一辆黑色的大轿车。这辆车子来的毫无预兆,并且速度很快,他措不及防,想要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就在将要撞上的刹那,旁边闪过来一条大汉,从身后将丁晓聪一把抱住,拔萝卜似得把他从车架上拔了出来,那辆失控的电驴一头撞在了轿车上,发出“空”的一声。 车后座的窗户立刻降了下来,从里面探出个脑袋,指着丁晓聪正要骂,愣住了。 “丁晓聪!” “王志云!” 两人同时失声惊呼,没想到,时隔三年,老同学竟然在这种状况下又见面了。 愣了一瞬,王志云先回过神来,对着丁晓聪戏谑一笑,抬起左手用拇指和食指组成了个圆圈,做了个类似“OK”的手势摆了摆。丁晓聪勃然大怒,拼命挣扎着想要追赶,可那条大汉力气很大,手像铁钳一般,他根本就挣不脱。 转眼间,汽车开远了,丁晓聪想起来一件事,连忙大喊:“大叔,您赶紧把我放下来!” 王志云来了,肯定是去的林豆豆家,而林南很可能就是被他家人害的,他怕豆豆家已经出了事。 身后传来粗莽的声音,“小师傅,放你下来没问题,不过我刚救了你,作为回报,你得陪我去找一户人家。” 听见这声音,丁晓聪一愣,怎么这么耳熟? 转回头一看,这条大汉带着深度近视眼镜,一脸大胡子,赫然竟是在卧牛村见过的大专家——马明博! 迎着丁晓聪惊诧的目光,马明博咧着嘴无声一笑。 “快放开我!”丁晓聪挣扎的更厉害了,“我赶着去救人,搞不好已经出人命了!” 丁晓聪虽然已经快19岁了,个子也不矮,可毕竟还没长开,比较瘦,和壮年汉子没法比,马明博抱着他就像抱小鸡一样,到现在他的腿都没落地。 听丁晓聪说的这么严重,马明博也不敢开玩笑了,赶紧把他松开,“快告诉我,究竟是怎么回事!” 哪儿有闲工夫和你解释?丁晓聪刚恢复自由,立刻飞蹿了出去,速度奇快,马明博被吓了一跳,赶紧跟在后面追。论力气,丁晓聪不如人家大,可要比速度和敏捷,马明博拍马都赶不上,两人距离越拉越远。 紧赶慢赶,终于赶到了林豆豆家门口,丁晓聪顾不上喘口气,立刻用力拍门,“快开门,我回来啦!” 话音刚落,门立刻被从里面打开,显然门后一直有人等着。 开门的依然是林豆豆,看见她安然无恙,丁晓聪连忙问:“林叔叔还好吗?” “没事啊,刚才王叔……还送来了补药,正在灶上煎着。”林豆豆不明所以,话说一半的时候意识到了什么,连忙改口。 确定没出事,丁晓聪一直悬着的心才算放了下来,连忙走进屋子里。就在这时,身后传来有气无力地呼喊:“好你个小子,跑这么快做什么?就不能等等你大叔我?” 回头看,马明博上气不接下气追了上来,脸都跑绿了。 林豆豆看见马明博吃了一惊,然后立刻欣喜喊道:“马叔叔,你怎么也来啦?” 丁晓聪傻眼了,“怎么……你们认识?” ------------ 第八十七章:引魂出窍 丁晓聪话刚出口就意识到,自己又说了一句废话,人家肯定认识。 “马明博叔叔是我爸爸的大学同学。”林豆豆介绍道,忽然一愣,“怎么你俩也认识?” “不认识!” 丁晓聪和马明博异口同声喊了出来,彼此表达着不屑,俩人都生对方气了。林豆豆倒也没纠结这个,连忙说:“药差不多煎好了,我去倒下来,小葱,马叔叔,你们先坐下。” 林豆豆急匆匆跑进了厨房,马红旗和丁晓聪对视了一眼,投过去个询问的眼神。丁晓聪摆了摆手示意他别说,然后转身走向了林南的卧室。 与走的时候没什么区别,林南依旧有气无力躺在床上,正捧着一张纸在看,见二人进来,吃了一惊,“老马,你怎么来了?!” 林南的神情又惊又喜,情绪开始剧烈波动,丁晓聪连忙阻止他坐起来,温声劝说:“林叔叔,您的身体不好,千万别激动,保持心态平和。” 只是情绪一激动,林南就感觉自己的心脏开始狂跳,他连忙依照丁晓聪的话又躺回去,尽量平复心绪,介绍说:“这位是我在东海大学的老同学,私交甚笃,小葱,快叫马叔叔。” “马叔叔好。”丁晓聪头也不回木然说了一句,忽然心中一动,东海大学?原来林南也是东海大学毕业的。 看见林南气若游丝的病态,马明博在床头的椅子上坐下,握住了他的手,长叹道:“老同学啊老同学,你究竟是怎么了?竟然把自己搞成这样。” 林南沉默了,神情显得晦暗,半天后才勉强挤出一丝笑意,抓着陪在旁边的丁晓聪说:“我生了场怪病,好在小葱说他能治好……” “你?”马明博看向丁晓聪,吃了一惊,略加思忖后递过去个唯有丁晓聪才懂的眼神,丁晓聪无奈点了点头。 林南估计是怕马明博为自己担心,连忙为丁晓聪辩护:“别看这孩子小,为人实诚,他说能治好肯定不会是瞎说……” “我知道我知道。”马明博看见林南又开始激动,连忙示意他躺好,“小葱……师傅我知道,的确有些本事,他说能治好就一定能治好,老林你安心接受治疗就是。” 三个男人各自心思不同,打着哑谜,气氛显得有些古怪。就在这时,林豆豆捧着一个大碗小心翼翼走了进来,碗里满是汤药,药味浓郁。 “爸爸,该喝药了。”林豆豆将碗放在一旁的桌子上,把林南扶坐了起来。 丁晓聪一步跨到桌子边,用力嗅了嗅碗里的药,脸色阴沉了下去。王家送来的的确是补药,并且经过了精心配制,药里的生气和人体几乎一模一样,想要达到这一步可不容易。 虽然没有看过药渣,不过丁晓聪断定,这里面有参类,首乌和灵芝,并且量非常精确。 参类饱含阳气,首乌里含有纯阴,而灵芝顾名思义,里面含有灵气。人体分阴阳,阴阳相互吸引又互相排斥,想要融合成一个整体,就必须用灵气来作为介质。 灵气是一种非常特殊的物质,它不包含在天地六气当中,看不见摸不着,不过确定存在。 “药有问题吗?”看见丁晓聪的神态,林豆豆问。 丁晓聪摇了摇头,“药都是好药,不过不是给林叔叔喝的,而是全都喂了他耳后那颗痣。” “什么意思?”林南连忙问。 道理在丁晓聪眼里很简单,所谓做事不可尽,这种模仿人体气息的药,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开的。人体内难免有潜伏的病毒或者邪祟,这样的药看似好,一旦喝下去,对人的裨益到不算太大,可那些病毒邪祟却会得到极大的滋养,立刻发作。 不过丁晓聪想了想,还是没有说出实情,毕竟这事情不是一般人能理解的,免得引起误会。 “反正别喝就是了,还是立刻给林叔叔治病吧。”丁晓聪岔开了话题,开始解身背的背包。 对于丁晓聪的话,林豆豆第一个表示了赞同,“没和王家搅在一起的时候,我爸爸身体可好了,现在搞成这样,我就觉得他家人不可信。” 林南叹了口气,没再说什么。 三人都将注意力放在了丁晓聪身上,在大家的注视中,丁晓聪从包里取出了一瓶香水,一竹筒红色粉末,还有一根钢针。原本还有一味药,不过现在有了这碗汤药,就不需要了。 林豆豆和林南看得大为好奇,就用这些东西治病?唯有马明博若有所思。 看见丁晓聪捧着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走过来,马明博连忙起身说:“我出去回避下。” 马明博刚起身,丁晓聪出言拦阻,“别走,待会可能还要你帮忙。” “我?可我只是个理论工作者啊!”马明博大叫,看得出来,他紧张了,果然只是个理论工作者。 “你力气大,力气大就行。”丁晓聪随口嘟囔了一句,将东西全都放在了床边的椅子上,然后凑过去紧盯着林南的眼睛。 当然不只是对眼这么简单,丁晓聪在魇林南的灵魂,这其实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并不容易,不过林南的灵魂已经虚弱到了极限,事情也就没什么难度了。 林南中了很厉害的降头术,用常规的方法,丁晓聪没法在不损伤林南灵魂的状况下给驱赶出来,不过巫术无定法,他想到了一个破釜沉舟的招数——鹊巢鸠占。 将林南的灵魂从识海中引开,把魂降引诱进去,然后再从识海中把它给抓出来。 类似的法子即便在鬼巫术中,也很少有人用,丁晓聪这是逼不得已才兵行险招,至于结果,他并没有完全的把握。 死死盯着林南的眼睛,丁晓聪开始轻声哼唱鬼音,在古怪的曲调辅助下,用了大约两分钟,林南的眼睛一闭,昏睡了过去。他这时灵魂被魇住,已经失去了意识,只余下一些本能。 成功魇住了林南的灵魂,丁晓聪立刻拈起椅子上的针,在还冒着热气的汤药里蘸了一下,闭上眼睛,一针扎在了林南眉心。这一针扎下去,林南刚闭上的眼睛立刻睁开,只是眼中一片死灰,一丝生机也无。 与此同时,林南的心跳骤停,他的灵魂被丁晓聪引出了识海,所有官能停止,某种意义上来说,现在的他已经是个死人了。 ------------ 第八十八章:移形换位 灵魂的作用分为思考和本能两部分,当思考停止后,本能依旧发挥作用,指挥着脏器运作。刚才丁晓聪利用林南灵魂被魇住的机会,用针配合鬼音把他的灵魂引出了识海,本能也随之失效,林南现在其实已经死了。 只不过又和真正的死亡不同,正常死亡后,灵魂会立刻离开身体失去灵(性),然后渐渐丧失阳气。在灵魂里,阳气是用来组成记忆的,一旦开始散失,灵魂的生前记忆也会开始流失,思维会变成片段。 这个过程一般会持续七天左右,七天后,灵魂彻底变成魂魄,阳气基本丧失,记忆可能还有一些,只是已经完全变成了无意义的碎片。这时候的魂魄可能会循着记忆片段去寻找熟人,从而造成一些恐慌,而后就将变成游魂野魄在外飘荡,直至烟消云散。 现在林南的灵魂离开了识海,却依然在自己的身体内,什么都没有丢失,完好无损。只是他的身体离开了灵魂的主导,变成了死尸,用不了多久,各个机能就会开始衰退,所以丁晓聪必须得要进行的很快。 这个法术一旦开始就停不下来,并且有很严格的时间限制,所谓开弓没有回头箭,林南的性命现在就在他的那根针上。 丁晓聪这时候也豁出去了,从第一针扎下去开始,他的手就快成了风,不停来回扎,神情无比专注。铁器不通阴阳,钢针顶着林南离体的灵魂扎,一点点向前驱赶,只不过这一幕唯有他能看得见。 床的另一边,马明博和林豆豆瞪大眼睛看着,无比紧张,特别是林豆豆,她的双手交握在一起,紧紧攥着,簌簌发抖。林南现在的状态明显不对,大睁着无神的双眼,任由丁晓聪一针接着一针扎,完全没有反应。 可丁晓聪现在忙得满头大汗,似乎正在关键时刻,林豆豆也不敢去打扰。 丁晓聪追着林南皮下的灵魂,越扎越快,犹如纹身一般。他也很紧张,脑门上的汗珠大颗大颗涌出来,模糊了视线也没工夫擦,只是用力甩掉。 他的针扎成了一条线,从额头向着鬓角延伸,到了太阳穴附近后向下,沿着耳门扎到了腮边。到了这里后,他左手抓住林南的尸体用力一掀,把人掀成侧卧,然后沿着下耳垂继续扎,一直通向那颗黑痣。 这其实根本就不是痣,而是魂降术的病灶,魂降就藏在里面。 所谓的降头术,是一种驯养恶魂厉魄的法术,虽然比不上上古邪巫术那么强大,却更加阴毒。在林南中的降术里面,对方将一个恶魂种在了他的体表,日日夜夜吸收他灵魂里的阳气和灵气,天长日久,慢慢把人磨死,而死者毫无察觉。 说这个法术阴毒,是因这样死的人,灵魂最终将被完全啃掉,当真是人死如灯灭,连魂魄都留不下一丝。对方选用这样的慢性降头术,估计是不希望林南很快死掉,在这期间可能有某种价值,这就不是丁晓聪能知道的事情了。 林南刚被翻成侧卧,一直紧张注视着的林豆豆立刻发现不好,尖叫一声扑了上来。她这时候也察觉了,林南已经完全没了呼吸,变成了个死人! “小葱!你快住手!”林豆豆尖声哭喊着,一把抓住丁晓聪,拼命向外拽。 马明博这时候终于明白了丁晓聪那句话的意思,林豆豆刚暴起,他就大喝一声:“马叔叔,快把她制住!” 早就料到林豆豆会出这样的状况,丁晓聪刚才死活不让马明博出去,就是防着这一出。 丁晓聪在干什么马明博也不了解,不过他毕竟是玄学工作者,知道这时候绝对不能被打断,听见丁晓聪的呼唤,他立刻扑上来,一把抱住林豆豆的腰,生生把人扛了起来。林豆豆连一百斤都不到,丁晓聪都挣不脱马明博的胳膊,她更没戏。 任由林豆豆哭喊踢打,完全动摇不了马明博分毫,她被扛在半空中,如一只被拿住了背的大虾米,怎么挣扎都没用。 “小葱师傅,你快点,我快顶不住了!”马明博也跟着尖叫起来,丁晓聪疑惑回头看了一眼,原来林豆豆挣不脱,干脆就上了爪子,马明博一个不妨,下巴上被抓了一道绺子…… 该怎么干就怎么干,事关人命,绝对不能乱,丁晓聪完全不理会马明博鸡毛子喊叫,继续维持着节奏往前扎。 又是十几针过去,林南的灵魂终于被赶进了那颗痣,丁晓聪立刻一针扎在了痣上,那颗黑痣应声掉落,露出里面一个灰白色的点。这是一根骨针,丁晓聪以前曾见过,魂降就是寄生在这根针里。 这根骨针扎的很讲究,直接扎在了一根神经上,里面的魂降一半在针里,另一半则探进了林南的识海。这也是丁晓聪不敢直接拔掉针的原因,一旦硬拔,必然会牵连林南的灵魂受到损害,凭他现在虚弱不堪的魂力,搞不好会当场魂飞魄散。 林南的灵魂离开识海后,空荡荡的识海对这个魂降产生了巨大的吸引力,占据识海是魂魄的本能,对魂降也同样如此。林南的灵魂刚被驱赶过来,丁晓聪立刻用钢针点在骨针上,曲起中指一弹,密集的振动立刻沿着钢针传导进了骨针里,那个魂降再也待不住了,立刻离开骨针,一头蹿进了林南识海中,鹊巢鸠占。 而与此同时,林南的灵魂则自动进入了骨针,双方完成了移形换位。 魂降一进入林南识海,他灰败的眼睛一闭,再睁开,眼神中已经带上了一丝幽光。丁晓聪左手一直按着林南,这时候立刻感觉到,他的心脏再一次开始跳动,内循环又运转了起来。 “呼!”林南长长吐出一口气,眼神中流露出一丝凶光,挣扎着要爬起来,看见这一幕,正在和马明博厮打的林豆豆愣住了。 丁晓聪动作奇快,趁着林南体力还没恢复,一把把他按成面朝下,曲起膝盖死死顶着他后心窝,左手按住后脑勺,一针扎在了他头顶百会穴上。 “啊!”林南立刻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发疯般挣扎起来,百会穴是灵魂的正中心,这一针等于直接扎在了鹊巢鸠占的魂降上,被铁器直接触碰的魂降立刻剧痛难当。 ------------ 第八十九章:托付 林南拼命挣扎,巨大的力道传来,丁晓聪立刻就按不住了。 “快来帮忙!”丁晓聪急得大喊大叫。 马明博这才反应过来,一把扔了林豆豆,扑上来死死掐住了林南。这家伙别看是个文人,力气那是真不小,饶是林南拼了命,被他掐住后,完全无法动弹,只能从喉咙里憋出野兽般的怒吼。 “爸爸!”林豆豆也扑了过来,她见自己爸爸被马明博掐的脸色发紫,连忙去掰他的手,两下掰不动急了眼,张开一嘴小米牙,对着他胳膊就咬。 “嗷!”马明博惨嚎:“你这个臭丫头,我们是在救你爸爸,狗咬吕洞宾啊!” 林豆豆哪里懂这些,根本不理,继续咬,还不停甩头。 丁晓聪一看不行,对着林豆豆大喊:“他不是你爸爸,你爸爸现在在这里。” 林豆豆一愣,松开嘴抬起头,只见丁晓聪一口咬在林南右耳后,一甩头,牙齿上咬着一根灰白色的针状物,那根骨针被他拔了出来。 “噗!”丁晓聪一口将骨针喷到了旁边装满汤药的碗里,对着吓傻的林豆豆大喊:“快去,那东西就要出来了,赶紧捧着林叔叔做准备!” “我爸爸?捧着……”林豆豆觉得自己大脑要短路,这都是什么情况? “快去啊!”丁晓聪心头大急,又不能松开,用肩膀重重撞了林豆豆一下。林豆豆看了眼面目狰狞的父亲,打了个哆嗦,跳下床捧起了那碗泡着骨针的汤药,簌簌发抖,她是真害怕了。 汤药的阴阳配伍和林南几乎完全一样,用来盛放灵魂,可以保住灵魂不受到损害。 在马明博和丁晓聪的合力钳制下,林南的喊声越来越凄惨,铁器触碰魂魄的痛感越来越剧烈,终于,他一口气没接过来,白眼珠一翻,又昏了过去。 成了! 丁晓聪赶紧拔出钢针,扔下再次变成死尸的林南,从床上一骨碌爬起来,抓起椅子上的香水开始对着对面的墙上喷。这香水是他特意挑选出来的,名牌货,里面有尸油的! 恶臭的尸油稀释几百倍后,就会变成奇特的异香,价格昂贵,只有极少数的大牌货才会用。当然,用的不是人的尸油,当法术材料效果很一般,只是这已经是丁晓聪唯一能找来的尸油了。 不管是什么尸油,对于魂魄都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丁晓聪拼命喷着,那面墙壁立刻变湿,奇特的是,潮湿的印记竟然形成了个人形,那魂降陶醉了在尸油中。 “快把针捞出来,扎在你爸爸眉心里!”丁晓聪一边不停喷,一边大喊。 林豆豆悚然一惊,她现在脑子已经不会思考了,丁晓聪让干什么就干什么,听见喊叫,她立刻捞出沉在碗底的骨针,轻轻扎在了林南眉心。 刚扎进去,林南仿佛被电击了一般,身躯猛然一震,深深吸了一口气,接着发出了痛苦的呻@吟,他的灵魂被丁晓聪催了一圈,终于又完完整整回到了自己的识海,醒过来了。 丁晓聪松了一口气,再次大喊:“把那根针给我!” 林豆豆又慌里慌张滚下床,把骨针递了过来。 丁晓聪连忙接过针,狠狠扎进了墙上人形湿气中,然后顺手掏出个打火机,打着火端在香水喷口,对着骨针重重喷了过去。 香水里的挥发性液体遇火即燃,一条淡蓝色的火舌喷在了墙上,潮湿的墙壁立刻被烘干,那一瞬间,屋里四人隐隐听见了一声尖叫,随即消失。尸油被彻底烧掉,再加上高温,那个魂降又被逼回了骨针中。 丁晓聪趁着高温,一把将骨针拔出来,插进了装满丹砂的竹筒中,置身于这丹砂的阳毒内,魂降再也难以活动,会被慢慢烧死。 事情终于解决了,丁晓聪腿一软,坐在了地上,尽管整个过程他事先在脑海中排练过无数遍,可亲手做又是另一回事,要知道,一旦出现什么状况,就有可能出人命,他的心理压力之大可以想象。另外他用的方法也是绝了,估计师尊米教授都未必能想到这鬼主意,当真是少年人的奇思妙想,虽说巫法无定术,可也真够离谱的。 “我刚才怎么了?你们这都是在干什么?”林南坐在床上茫然问,刚才他的灵魂一直处在被魇住的状态,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现在在他的眼中,老朋友马明博骑在自己身上,宝贝女儿捧着药碗站在床边,丁晓聪抱着个竹筒坐在地上,这一幕……太奇怪了。 马明博默默松开了掐着人的手,从林南身上翻下来,坐在床边摸出一根烟点上,琢磨起来。他是理论工作者,估计是在研究丁晓聪刚才一连串法术的原理。 丁晓聪在哆嗦,刚才做事的时候他全神贯注,完全不知道害怕,现在事情圆满办好了,他方才开始后怕,并且越想越怕,神不守舍的。 还是林豆豆第一个回过了神,她连忙扔了碗,扑到床上抱住了林南,不停上下打量,“爸爸,你怎么样了?” “我很好啊,头也不昏了,精神……”林南说着说着愣住了,自己的病情自己最清楚,他仿佛只是睡了一觉,然后所有的不适就一扫而空,除了还是有些虚弱外,再也没了其他异常。 林南呆呆看向坐在地上的丁晓聪,他原本也就是破罐子破摔,没想到,竟然真让丁晓聪用一堆稀奇古怪的东西把病给治好了…… “小葱啊,快起来吧,地上凉。”林南也不知该如何感谢丁晓聪,憋半天憋出来一句话。 丁晓聪听见这话才算是回了魂,哆哆嗦嗦抱着竹筒从地上爬了起来,然后才反应过来,自己怀里还抱着个恶毒的魂降,连忙说:“林叔叔,豆豆,我得赶紧回家一趟,有个东西要处理掉。” 这魂降就好像是个炸药,总抱着也不是个事,一旦出状况放跑了,指不定又会害人,还是赶紧彻底处理了才能安心。 林南点了点头,怀着感激说:“你也累坏了,快回家休息吧,叔叔没事了,豆豆,你去送小葱回家。” “嗳!”林豆豆确定自己父亲真的好了,立刻满心欢喜跳下床,大大方方扶住了丁晓聪的胳膊。 看着面前这一对青梅竹马的人儿,林南百感交集,想要说什么,竟然哽咽着没说出口,低着头摆了摆手。 林南情绪复杂,丁晓聪和林豆豆对视一眼,没敢再说什么,背上背包,打了声招呼后就离去了。 两家在一个小区里,不一会就能送到,不过林南反而希望女儿别这么快就回来。等外面传来关门声后,林南叹了口气,对着马明博说:“老马啊,你来的正好,我有些事要托付给你。” ------------ 第九十章:初心 丁晓聪和林豆豆肩并肩走在小区里,虽然累,心头却无比满足,三年来从未有过。至此他才明白,这三年里他心里一直背负着事,活得都不痛快,至此终于一身轻松了。 罗大海回来了,找了份正式的职业,林豆豆也回来了,她病危的爸爸也让自己治好了,总而言之,一切都好了。从此以后,朋友们就都在自己身边,大家可以简简单单又快快乐乐的一起生活,世上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的了。 总而言之,丁晓聪不是个有很大野望的人,他只希望自己的亲人和朋友们都平平安安就好。 “小葱。” “嗯。” “你怎么会治病的?居然用一根针就治好了我爸爸,要知道,那么多大医院都治不好的!”走着走着,林豆豆问出了心中疑惑。 丁晓聪憨憨一笑,“也没什么吧?很久以前我就学了点针灸,正好用到了。” 这次丁晓聪可没有说假话,他用的就是针灸,而这也是针灸的最正宗用法。在上古时代,巫祝们研究出了针灸法,并且发现了人体经络,形成了一整套针灸理论,后来独立成科。不过即便到了百年前,针灸也依然被认为是巫术,直到当今才被明确归类为中医学。 丁晓聪回答的很仔细,不过林豆豆显然也就是随口一问,对于那冗长艰深的答案似乎并没有多少兴趣,丁晓聪解释的时候,她目光闪烁,开始走神了…… “你……喜欢过我吗?”林豆豆忽然问道,声音细如蚊讷,低着头。 丁晓聪说得兴起,正自滔滔不绝,忽然反应过来林豆豆的话,愣住了。往事浮上心头,只是稍加思索后,他就肯定的回答:“喜欢过的。” 听见这答案,林豆豆勇敢抬起头,直视着丁晓聪的眼睛,期盼问:“那你现在还爱我吗?” 丁晓聪深深吸了一口气,有些不知所措,爱吗?以前不懂得什么是爱,现在他依然不懂,爱还是不爱,他说不清。这三年里,每隔几天他就会去敲林豆豆家的门,不过那更多的应该是一种悔恨带来的执念,如今这份执念终于有了结果,可是……爱吗? 正当丁晓聪扪心自问的时候,林豆豆充满期盼的清亮目光中突然涌现出一抹痛苦,用手捂着肚子蹲了下去,“呀!好疼!” 丁晓聪慌了神,连忙去扶她,“怎么回事?哪里疼?我给你看看!” 林豆豆脸瞬间就红了,推了他一把,嗔怪道:“看什么看!大概我好朋友要来了……” “好朋友?”丁晓聪傻了,好朋友来和肚子疼有什么联系?怎么这话听不懂啊。 林豆豆这会好像又不疼了,站起身抓着丁晓聪胳膊推了一下,“快走吧,我送你回家,然后得赶回去。” 刚才俩人一直慢慢走的,丁晓聪不明白林豆豆怎么会又急着要赶回去,难道真有好朋友要来?神神秘秘的…… 不过人家女孩子的事,他也不好多问,反正本来就累坏了,早点回家休息也好。 急匆匆走到楼梯口,丁晓聪就不让人家送了,她肚子都疼了,怎么好让人家爬上爬下的。于是他们就此分手,林豆豆慌慌张张跑回了家,丁晓聪一直目送她远去。 回到家后,家里依然没人,饭店才开张不久,事情特多,高群和丁家柱估计这几天晚上都要睡在店里了。丁晓聪抱着竹筒来到了自己房间,篾榻内,姐姐晓兰正盘着一动不动。 经过一个白天后,晓兰的蜕皮状况已经很明显了,外皮大部分都脬了起来,等完全分离,就可以开始蜕皮,在这之前,她只能静静等待着。 看见蜕皮进度良好,丁晓聪松了一口气,连忙从丹砂里面拔出了那根骨针,伸到姐姐嘴边说:“把里面的恶魂吃掉。” 虺可以吞魂,如果愿意的话,可以彻底消化掉,这是天赋的能力。晓兰艰难地抬起头,看了骨针一眼,毫不犹豫一口叼了上去。 那个魂降被晓兰一口吸了进去,它残存的所有意识瞬间被封闭,用不了一会,就会被彻底消化,成为晓兰的食粮。 终于把所有事情都处理的妥妥当当,丁晓聪身躯一软,靠在卧榻边琢磨起来,脑子里反反复复播放着林豆豆刚才那句话——“你现在还爱我吗?” 爱吗?不知道……丁晓聪想得头昏脑涨,也想不出答案来,倦意来袭,他脑袋一歪,就此靠着沙发扶手睡了过去。 与此同时,林家,林南的房间内。 马明博抓着林南递给他的纸,正在仔细辨认上面的几个古朴字符,眉头紧皱着,似乎很伤神。 “这是一段话里的几个字,别的我都能破译出来,唯有这两个字实在辨识不了。”林南叹息道:“原本你不来,我都打算去联系你求助了。” 马明博翻转过手里的纸条,指着其中两个字说道:“如果我判断不错的话,这个该是‘巫’字,而这应该是‘灵’,这些都是远古文字,还在甲骨文之前,你是从哪里拓来的?” “我以前的合作伙伴问我的。”林南随意答了一句,拿过手机开始发信息。 马明博看着林南的神色,眉头越皱越紧,终于忍不住问:“你这几年究竟在干什么?这事你可得给我说清楚。” 林南发完了信息,把手机扔在了一边,面露苦笑,道:“老同学,这事你别问了,一失足成千古恨,现在后悔也晚了,我自己倒是没什么,唯有小女豆豆放心不下,这里有件东西,拜托你帮我保管好,假如我将来有什么不测……” 林南说着话,从枕头下掏出来一个纸袋,递向了马明博,恳切叮嘱:“等豆豆安定下来后,就把这个东西交给她,里面是我这些年攒下来的钱,当可保她此生衣食无忧……” 马明博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他接过纸袋正准备质问,房门突然被推开,林豆豆回来了。 似乎没想到女儿这么快就会回来,林南吃了一惊,连忙缩回手,马明博也只得把要问的话吞进了肚子里,那张纸条飘落在床里面。 “你马叔叔要走了,豆豆,快去送送。”林南吩咐道。 马明博心说我什么时候说过要走了?可再看林南,他说完后眼睛一闭,竟然发出了鼾声。这明显是装睡,可人家都这态度了,表明了不想再说话,留下来也是白搭。 “那我明天再来,到时候你可得把事情跟我说清楚。”马明博恨恨撂下一句话,起身走出了房间。 听见关门声传来,装睡的林南眉头一拧,轻轻叹了口气…… ------------ 第九十一章:夜半惊叫 夜深了,林豆豆把马明博送走,拖着疲倦的脚步回到了家中,第一件事就是去房间里看看林南。 治疗的效果是显著的,林南一直发青的脸色已经变得有些红润,呼吸也很平稳,再也没了以往的惊厥。林南已经睡着了,这次是真的。 林豆豆悬了很久的心终于放了下来,看来,父亲“尽快回国”的决定是对的,当然,最主要还是得感谢老同学……丁晓聪。 窗外有风透了进来,林豆豆考虑到父亲大病初愈,最好不要见风,就走到窗前去关窗户。 这扇窗户正对着小区,外面灯火点点,可以看到丁晓聪家依然开着灯,林豆豆想:他现在正在干什么?想着想着,林豆豆不觉出了神…… 忽然,一条条黑色“丝线”从窗玻璃外慢慢垂了下来,逐渐侵入了林豆豆的视线,由淡到浓,挡住对面那栋大楼。林豆豆还沉浸在某种思绪中,茫然向上看,隔着玻璃她看见了一张脸! 这应该是张“女人”的脸,有着一头长长的乌发,贴着窗玻璃从上面倒挂了下来,脸色惨白如石灰,嘴唇青紫,眼睛里一片漆黑。林豆豆看过去的时候,它的嘴一点点裂开,有粘稠的黑色液体流出来,漫过两对尖利的獠牙。 看见这张明显不是人的脸倒挂在面前,林豆豆脑海里轰然一炸,瞬间吓破了胆,爆发出一声刺耳刮心的凄厉尖叫。 据说女人的尖叫声能吓死老鼠,超过一百分贝,这话当真不夸张,她这一声尖叫发出来,全小区都能听见,许多已经关了灯的人家纷纷开灯,跑到窗前寻找惨叫声的来源。 屋子里,林南瞬间被惊醒,看见林豆豆瘫在地上,连忙扑下床把她揽住,“豆豆!怎么了?!” “窗户……窗户外!”林豆豆脸色煞白,躲在林南怀里,颤抖着伸出手指向窗外,林南皱眉看过去,窗外什么都没有,远处能看见小区里一栋栋楼房。 在林豆豆所指的方向,丁晓聪悚然一惊,从睡梦中醒来,这才发现,自己竟然坐在地上睡着了。 丁晓聪没有急着起来,而是坐在地上回忆起来,他隐约觉得,刚才似乎听见了一声刺耳的尖叫,好像是……林豆豆? 就在这时,家门外传来嘈杂声,有人在大声交谈,他心中一紧,连忙冲到家门口,打开了门。 说话的是对门邻居一家,全都忧心忡忡,小声交谈着。 丁晓聪听清他们的谈话内容后,吓得汗毛都竖起来了,那边有女孩子撕心裂肺尖叫?我的天,该不会是林豆豆吧! 丁晓聪顾不得细问,又赶紧冲回去,着急忙慌背上了背包,准备赶去林豆豆家看看。临出门的时候回头看了姐姐一眼,晓兰正在卧榻里挣扎,皮已经蜕出来了一部分。 两边都很紧急,丁晓聪稍一犹豫,还是跑向了门外,姐姐蜕皮需要很长时间,并且很顺利,还是林豆豆家的事情比较紧急。 匆匆忙忙冲出了家门,丁晓聪用最快的速度跑下楼梯,连家门都忘了带上。 刚跑出住宅楼,手机响了,他一边跑一边接通了电话,里面传来郭芸香焦急的声音,“豆豆怎么样了?你现在在哪里?” “在我们家小区!”丁晓聪刚喊完一声,电话里“嘟嘟”作响,手机没电,自动关机了。 他这时候担心林豆豆,心急如焚,也顾不得了,把手机揣进兜里继续狂奔。 几分钟后,丁晓聪气喘吁吁冲到了林豆豆家门口,用力敲了几下门,屋子里明明开着灯,却无人应答。他急红眼了,退到楼道另一头,助跑几步后,飞起来对着房门就是一脚,门锁崩飞,房门应声被踹开。 跑得满头冒热气的丁晓聪冲进林南屋子里,一眼看过去,心里“咯噔”一声,只见他们父女俩全都躺在地上,依偎在一起,人事不知。 果然,白天预计的最坏情况出现了! 丁晓聪不停警告着自己要冷静,没有立刻过去,而是把背包抡在地上,从里面抓起一把灰白色的粉末,对着父女俩用力撒了过去。 这是中性的礞石粉,被丁晓聪撒了半圈,立刻充满了不大的房间,飘飘荡荡往下落。丁晓聪紧盯着屋子里,寻找着有可能出现的异常状况。 好在没有,礞石粉在地上铺了淡淡一层,没有任何发现,他这才赶紧上去为两人做检查。 打开巫眼看了下后,丁晓聪松了一口气,两人都只是受惊过度晕了过去,身上倒是没有沾染邪祟。这表明他们的确看见了什么,并且受了极度惊吓,不过那东西的可能并不是专程来害人的,否则人一旦晕过去,灵魂根本就无法抵挡外来的信息侵袭。 丁晓聪连忙先把林南搬回了床上,他的灵魂很弱,又刚受了刺激,任由丁晓聪怎么摆布,也毫无反应。 接下来是林豆豆,丁晓聪刚把人抱起来,林豆豆咳嗽了一声,喘过几口气后,在丁晓聪怀里挣扎尖叫起来,显然恐怖的记忆还在。 “别怕,是我!小葱!”丁晓聪连忙安抚。 林豆豆叫着叫着一震,默默转过头看了丁晓聪一眼,嘴一撇哭了,“小葱,可吓死我了,呜……” “有我在,别怕。”丁晓聪柔声安慰,把林豆豆放在床角坐好,蹲下来抓着她的手问:“告诉我,刚才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林豆豆打了个哆嗦,颤抖着又看向那扇窗户,定了半天神后,开始叙说她刚才看见的那恐怖一幕,丁晓聪听着听着,心沉到了谷底。 看来,自己拔掉了林南身上的降头,已经被对方察觉,这是派魂降来查探情况了。 魂降师和自己养的魂降之间有灵魂共鸣,一旦放出去的降头被消灭,他们会有所感应,那么问题又来了,对方发现了降头已经被驱除,接下来会采取什么样的行动? 这事情显然和王家有关,他们应该早就给林南下了降头,不过似乎并不希望林南立刻就死掉,所以用了慢性魂降,这样做又是为什么? 丁晓聪想弄醒林南问个明白,可是看见他那孱弱的灵魂,想想还是算了,强行弄醒,搞不好会出事。 “你等着,我去外面看看。”丁晓聪拎起背包准备出门。 魂降师驱使魂降,一般距离不会太远,也就是说,那个魂降师很可能还在这附近。对于现在的状况他事先有过预计,所以做好了准备,大不了斗上一斗,看看谁的法术高强,只要制住了害人的降头师,到时候丁晓聪有一百种方法能逼问出结果来。 至于斗败……事情搞成这样了,失败不在丁晓聪的考虑之内,说白了,他已经准备拼命了! 刚走出几步,身后传来林豆豆哭喊:“小葱你别走!我怕……” ------------ 第九十二章:守护 丁晓聪身体一僵,停住了脚步。 的确不能走,现在还不知道那个魂降师究竟在哪里,一旦离开,对方对林豆豆父女下手怎么办?自己未必能来得及回来救援。他们俩一个是女人,一个是病人,根本就经不起降头师的攻击,搞不好丧命都有可能。 这样的话,自己就只能守在这里,保护他们俩。 这可就太被动了,只能防守不能进攻,这不叫斗法,而是单方面挨打,并且也不符合丁晓聪的性子。可除此之外,根本就没有别的办法,总不能置他们父女不顾吧? 丁晓聪好像热锅上的蚂蚁,在屋子里来回走动起来,眉头紧皱,牙关紧咬。他这辈子还从没跟人斗过法,不过他丝毫不怕,可现在的状况,有力使不出,实在是太难受了。 林豆豆坐在床上一直抖个不停,眼巴巴看着来回踱步的丁晓聪,不敢再说话。 丁晓聪一连走了十几个来回,终于长叹一声,放弃了主动去找人斗法的打算,撂下背包走了回来,安抚林豆豆,“你别怕,我就在外屋守着,你照顾好林叔叔,千万别出来,嗯?” 林豆豆茫然点了点头,抓住了丁晓聪的胳膊,问:“小葱,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呀?” 该怎么解释?说不清的……丁晓聪好一番为难后,只得说:“三年前我就说过,王志云家要害你们,可你们都不信,现在的状况……” “我信了!”林豆豆手一紧,对着丁晓聪点了点头,不知道他们这三年经历过什么,林豆豆绝对是真的信了。 看见豆豆点头,堵在丁晓聪心头三年的郁气,终于顺了,一切的守护,一切的坚持,所有受过的委屈,全都值了! “你放心,只要有我在,谁都伤害不了你们!”丁晓聪对着林豆豆赌下了咒,立刻松开手忙活起来。 他在心里暗暗发誓,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也绝不让豆豆再受到伤害! 打量了一下屋子,丁晓聪取出竹筒装的丹砂,围着床细细撒了一圈,有这圈丹砂在,一般的恶魂厉魄近不了他们父女俩。 接下来,丁晓聪走到窗前,取出几张符箓开始张贴,这符箓是郭芸香画的,材料也是丹砂,多少能起点作用,至少可以预警。看着规规矩矩但是气势不足的符箓,丁晓聪心头感叹,郭芸香实在是个天才,她要真的投身法师行,几年磨炼下来,只怕法力会超过自己也说不定。 贴完了符,这间里屋就算是有了两道防御,就算挡不住魂降,至少也有足够的预警时间。丁晓聪松了一口气,走过床前,又从背包里掏出一袋糯米递给了林豆豆。 “要是觉得哪里不对,就抓一把糯米往那里撒,发现了状况就立刻喊我。”丁晓聪郑重叮嘱。 “疑神疑鬼”并不是形容词,一旦遇见了类似的事,你疑心的那个地方,往往就是邪祟所在,用糯米撒,一般都能起到一些作用。 林豆豆不停点头,将糯米袋子紧紧抱在怀里,紧张的扫视着不大的房间,问:“小葱,那你干什么?” 丁晓聪要干什么?他准备在外屋等着对方出招,然后一步步化解掉,逼着那位躲在暗处的魂降师现身。不过这些他并不打算告诉林豆豆,只是安慰道:“我在外面守着,记住了,无论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动静,你们千万不要出来,也用不着管我。” “可是……”林豆豆紧紧抿了抿嘴唇,想说什么,丁晓聪笑着摇了摇头,拎着背包走进了外屋。 那位魂降师既然来了,断然不会就这样走,今晚肯定会有事,也许用不了一会,这里就将会变成战场。 丁晓聪立刻忙活开,他关上门,然后把屋子里的所有家具都推到了北墙根,事情严重,也顾不得这些。一番忙活下来,丁晓聪很快就满头大汗,不过这间大客厅总算被清理一空,有了足够大的空地供他施展。 站在空荡荡的屋子当中,丁晓聪左手拎着背包,右手抓出一把把礞石粉,对着半空中撒了出去,屋子的实木地板上很快就铺了一层,呛得他咳嗽不止。 “小葱,你在外面干什么?”林豆豆在里屋问。 “没事,我就是撒点灰防虫。”丁晓聪随口胡说。 礞石粉是自然界中难得的纯中性物质,就算是魂魄沾上了,也会留下印记,这样就不用总是开巫眼防备,那样太累了。 一般人家头七的时候,为了防止死者亡魂回来生事,法师会在这人家里撒一层礞石粉,有状况就可以用肉眼看到。后来有些假冒的法师不懂,出于成本的考虑,用草灰代替礞石粉,外行以为是一回事,其实那样毫无效果。 做完了这第一步,丁晓聪在屋子当中坐下,开始从背包里一件件往外拿东西,心中暗暗发狠,这个缠了自己三年的魂降师今晚不来便罢,只要来了,就算斗不过他,也得让他脱一层皮! 与此同时,丁晓聪的家中。 “啪嗒”一声,进门边的灯被打开,有两个人带着疑惑走了进来,这二人,走在前面的是穿着一身职业套裙的郭芸香,红花大仙花红英跟在了后面。 “小葱?小葱你在吗?”郭芸香站在门口喊了两声,屋子里一点动静都没。 “奇怪了,家里没人,门却开着。”郭芸香面色变得凝重,自言自语着走了进来。 这个家郭芸香很熟悉,上学的时候就经常来,还在这里住过一段时间,和家里的人都很熟悉。 家里没人大门却开着,这显然不正常,可该上哪里去找丁晓聪? 郭芸香径自走到丁家柱夫妇的房间,没人,又走到姜白房间看了眼,依然空空如也,最后走进了丁晓聪房间。 这间房子里依旧没人,丁晓聪不在,床上的被褥叠的整整齐齐,显然丁晓聪今晚根本就没睡过。 好在家里还有一个“人”,姐姐丁晓兰。 郭芸香和花红英找到晓兰的时候,它正在睡榻里痛苦翻滚着,身上的皮已经蜕了一半,正在关键时刻。 “呀!姐姐在蜕皮了!”郭芸香吃了一惊,连忙蹲下了,却不知该怎么帮忙,她也是唯一知道晓兰是丁晓聪姐姐的外人。 郭芸香知道晓兰能听懂人话,并且和人一样聪明,只可惜她不会说话,没法问出丁晓聪的下落。看见晓兰这么痛苦, 担心她也会出什么事,又不知道丁晓聪去了哪里,电话也联系不上,郭芸香和花红英只得在卧榻边守着,照看晓兰的同时,等待丁晓聪回来。 ------------ 第九十三章:夜袭 其实丁晓聪不远,就在这个小区内,如果郭芸香认得林豆豆家,说不定还能从窗口里看见他的身影。 丁晓聪把一切准备工作都做好后,往地上一坐,安静等待起来。毕竟这是他此生头一次和人斗法,紧张在所难免,他努力告诫自己,一定要冷静下来。 斗法不是打架,热血只会害了自己,需要的是近乎冷漠的镇定。 接下来就是漫长的等待,时间一点点过去,墙上的挂钟逐渐指向了12点整,丁晓聪终于忍不住打开巫眼看了一遍屋内,一切如常,连蚊子都没一只。 “难道,那个降头师已经走了?”丁晓聪疑惑嘟囔,站起来走到林南房门口向里看了一眼。屋内灯火通明,林南呼吸已经平稳,虚弱的灵魂直接睡着了,林豆豆蜷在他脚下也睡了过去,如一只受惊的小猫。 里屋也是一切如常,完全没有异状。 这下玩笑开大了,该不会真的就这么走了吧?可问题是,就算这样,丁晓聪也不敢休息,只能在这里守着…… 丁晓聪气得想骂人了,斗还是走,你倒是留个话啊……不过话说回来,人家就算是真的打个电话说,“自己走了,你回家睡觉去吧”,估计丁晓聪还是不敢睡。 回到空荡荡的大客厅里,丁晓聪往地上一坐,继续等,他准备就这样守到天亮。魂降师所有的本事都是驱使魂魄,只要撑过了晚上,到白天就没什么事了。 四周围一片寂静,夜已经很深了,窗外,小区里的灯光也基本都熄灭,家家户户进入了梦乡。 就在这时,突然,一阵刺耳的手机铃声传来,把丁晓聪吓了一跳,他连忙掏出手机一看,是郭芸香的号码。 丁晓聪苦笑,想了想还是挂断了电话,这事很危险,他不想把郭芸香牵扯进来,又不知该怎么解释,干脆就不接。 与此同时,丁晓聪的家里。 郭芸香撂下电话叹了口气,“还是关机状态,打不通,小葱在搞什么鬼?” 郭芸香一直抱着晓兰的篾榻,满脸愁容,家里一个人都没有,丁晓聪又联系不上,这姐弟俩太让人担心了。 花红英在屋子里来回踱步,紧皱着眉毛,走几步就摇摇头,同样忧心忡忡。“不应该啊,小葱师傅不是这样不知轻重的人那,他故意不和我们联系,恐怕是因为……” 说到这,花红英赶紧闭了嘴,看向郭芸香,然而已经迟了,郭芸香冰雪聪明,一下就领会了他话里的意思,脸色瞬间变了,失声惊呼:“你是说,他遇到了很大的危险,怕牵连我们?!” 郭芸香话音刚落,正在蜕皮的晓兰拼命挣扎起来,口中发出急切的“嘶嘶”声,搅得篾篓子“哗哗”作响。郭芸香吓坏了,她把篾篓子抱在自己腿上,“呜呜”哭喊了起来,“快啊,你快想办法找到小葱啊!” 花红英被她俩吓坏了,连忙劝慰:“我可没这样说……说不定我们都是在瞎猜,人家也许只是手机没电了。” “手机没电了?”郭芸香抽了抽鼻子止住哭声,呆呆重复了一遍。 而这时的林豆豆家中。 丁晓聪正准备把手机揣兜里,突然一惊,如同被烫了一般,连忙把手机扔在了面前的地上,打开巫眼仔细看。他这时候才反应过来,自己的手机早就没电关机了,怎么可能还有电话能打进来?唯一的解释就是,自己中招了! 能利用电话当做信息手段对自己发起攻击,这个魂降师不简单那! 刚才其实丁晓聪的灵魂就已经受到了干扰,否则根本就不会听见那不存在的电话铃,能这样轻易就干扰到自己的灵魂,丁晓聪认清了形式,这个没露面的降头师法力绝对比自己高深。 对方没有离开,他的攻击才刚刚开始。 巫眼之下,手机完全正常,看来,在挂断电话的时候,这一轮试探攻击就被掐断了。 想了想丁晓聪一阵后怕,刚才要是稀里糊涂接通了电话,事情就糟糕了,虽然不至于被魂降扑进自己的识海,可一番纠缠干扰是免不了的。那样的话,对方的攻击只怕就会接踵而来,自己失了先机,很可能会被一口气打倒,再也翻不过身。 刚睁开眼,丁晓聪就察觉到了一丝阴阳变化,猛然抬头,只见门缝下,一串细小的脚印慢慢延伸了过来。 经过初步试探后,该来的终于来了! 这脚印不过硬币大小,不像是人的,倒有些像是猫脚印,由于地板上撒了一层灰白色的礞石粉,看得清清楚楚。 “来了就好。”丁晓聪咬牙切齿自言自语,开始动用家伙事。尽管知道对方比自己厉害,可他一点都不怕,这样当面刀对面枪的斗一场,比什么都不知道干等强多了。 他眼睛死死盯着一步步逼近的小脚印,手里在飞快捏着一块“橡皮泥”,如同上次施展牵魂术一样,他这次同样要“扎小人”,只不过用的是真正的牵魂术。 “呸!”捏着捏着,丁晓聪对着手里的泥团重重吐了口唾沫,这泥团是用药粉配出来的,和他自身的阴阳几乎完全一样,再加上唾沫,等于是制造出来了个替身傀儡。这东西对人无效,对于恶魂厉魄,却足可以以假乱真,让那些东西以为这就是自己。 一个泥人刚捏好,丁晓聪猛然转头,只见窗台下,又出现一排小脚印。不单是这一个,他转头看了一圈,赫然发现,屋子朝外的墙根下全都出现了脚印,足有十几个,正在慢慢向自己围拢。 看见这一幕,丁晓聪一点都不吃惊,反而来了精神。同时控制这么多恶魂厉魄,对魂降师的要求极高,他不可能离得很远,应该就在一百……不!绝对就在五十米之内! 丁晓聪心念疾转,左右上下打量,思考着对方可能身处的位置。他的手下一刻不停,捏完了一个继续捏第二个,任由那些脚印靠近,岿然不动。 这些都是降头师驯养的魂魄,恶性比野外的要大很多,普通人被一个扑中就受不了,丁晓聪最多也只能同时承受几个攻击。局面似乎已经非常危急,不过鬼巫胆大包天,丁晓聪有术在手,完全不知道害怕。 “楼顶!”捏着捏着他的身躯一震,抬起了头,林豆豆家住在顶层七楼,对方发动这么大规模的降术攻击,最合适的施法地点唯有楼顶,就在自己头上! 就在这时,第一个脚印终于走到了丁晓聪面前,他不慌不忙,抓起一个捏好的泥人往满是粉尘的地上一墩,挡在了自己自己身前。 ------------ 第九十四章:赤血青龙 泥人刚放下去,那个魂魄扑到,错把泥人当做丁晓聪,恶狠狠钻了进去。丁晓聪立刻拈起一根针在手背上扎了下,染了点血渍后,戳进了泥人心窝位置。 这个魂降暂时被扎住了,接下来丁晓聪继续捏泥人,手速越来越快,捏出来的泥人也越来越丑。 后面大部队赶到,地板上出现了一个又一个小脚印,他头也不抬,随手放下了第二个泥人,又用针扎住了下一个魂降,然后继续捏。 第三个魂降来的太快,丁晓聪似乎有些来不及,他干脆就随手在身边的礞石灰画了个螺旋。那个魂降嗅到了活人的气息,立刻啸叫着扑了过去,灰地上起了一道小旋风。 引开第三个魂降,他加紧捏了几下,把刚捏好的泥人挡在了第四个魂降的来路上,顺利钉住,然后继续抓紧捏。局面看上去非常紧急,魂降来的越来越密,而他却始终不慌不忙,实在忙不过来的时候就暂时引开,身旁被扎住心窝的泥人越来越多。 从缓慢到紧张,随着魂降一个个被制住,节奏又逐渐变得从容。终于,所有脚印都被掐断,他身边已经围了一圈泥人。 接下来他从包里拿出一叠小圆镜,挨个分发起来,每个泥人面前摆一个,摆完了随手一扫,泥人被推得趴伏在镜面上。这时候的丁晓聪已经彻底沉浸到了法术中,神情专注心无杂念,动作越来越顺溜,行云流水一般,只听“叮叮叮”一阵密集的脆响,一圈泥人全倒。 用一根针很难钉住恶魂厉魄,不过在泥人的药性挥发掉前,这些魂降将会把泥人当成丁晓聪,不会主动出来,等它们意识到不对劲时,镜子又将给它们一段疑惑,统算下来,在天亮前这些东西一个都别想出来了。 解决掉这些魂降,丁晓聪立刻站起来,准备冲出门上顶楼,总是这样被动挨打不是办法,既然判断出了对方的位置,不如来个面对面,决一死战。 刚站起身,他立刻察觉到异常,转头看向窗户,只见那边贴着窗玻璃,有个脸色苍白的人影倒挂了下来。能在这么远的距离就干扰到自己的思维,丁晓聪知道,真正的恶降来了。 另一边窗户也出现了状况,这次是个短发的男人,两只恶降一左一右倒挂在窗外,冷冷看着丁晓聪,一动不动。丁晓聪赶紧收摄心神,不敢轻举妄动,恶性这么强的魂魄他还从没见过,难怪林豆豆和林南会被吓成那样。 再次缓缓坐下,丁晓聪开始轻轻哼唱鬼音,一来干扰那两头恶降,二来震动自己的灵魂,尽量抵消灵魂受到的扰动。 就在这时,耳畔传来一阵嘈杂声,仿佛置身于热闹的大街上,丁晓聪心一沉,坏了!这位魂降师的能力还是超出了自己的预期,竟然会有这么多魂降! 下一刻,丁晓聪连忙打开巫眼,只见对面的墙壁内一个接一个魂魄走了出来,颜色全都发黑,带着恶性,数量怕不有上百!这些魂降的能力并不强,可数量实在是太多了,再加上两边窗外的恶降,简直可以组成一支魂降大军,凭他现在的魂力,根本就不可能扛得住,也没有任何法术能同时对付这么多。 该怎么办?! 平生以来头一次和人斗法,就遇到了这样的高手,丁晓聪的信心开始动摇了。 眼看着密密麻麻的魂降朝自己走了过来,丁晓聪眼珠都红了,如果只有自己一人,他会毫不犹豫选择撤退,可林豆豆和林南还在里屋,他别无选择,只有正面硬扛。 办法只有一个——刚从张成玉尊者那里学来的青龙赤血大阵! 回头看了里屋一眼,丁晓聪义无反顾,从包里掏出一把小刀,割在了自己右手肘部的静脉血管上,强大的血压下,热血立刻喷了出来,点点血珠溅在了他的脸上。 所谓“青龙赤血大阵”,施法用的材料就是自己的鲜血。 这阵法是张成玉自创的,里面糅合了祝由术、道术外加一些上古法门,威力巨大,损耗更是惊人,就连张成玉自己也只在实战中用过一次,丁晓聪这次逼不得已,只能拼了。 静脉被割破,第一蓬血喷出来后,血压立刻降低,热血沿着丁晓聪的胳膊流了下来,等蜿蜒到手掌心时,他伸出食中二指并成剑,弯下腰点在了地板上。 闻见了血腥气,那些魂降立刻变得癫狂,就连窗外的两只头领也透过窗玻璃钻了进来,本能让它们追逐活人鲜血。 丁晓聪带着血的手指点在地上,立刻开始飞速勾画起来。 他左手撑地,右手不停蜿蜒勾勒,一个个鲜血组成的符文显现,这些符文首尾相接,笔势连绵不断,一气呵成。 渐渐地,符文组合成了一条龙尾,继续向上延伸,鳞片脊刺显现,丁晓聪以自己的热血为颜料,将要画出一条腾龙来! 龙身在快速向上延伸,丁晓聪一直不停哼唱鬼音,振作自己的精神,抵抗失血带来的眩晕。画着画着,他打了个哆嗦,失血会引起寒冷,不过这不是主因,那些恶魂厉魄已经全都进入尚未完成的大阵里了。 魂魄的恶性越强,身上带着的阴气就越重,这么多的恶魂厉魄聚集在身边,丁晓聪现在的感觉如堕冰窟,冷得难以自制。 上百魂降进入了青龙赤血大阵,追逐着新鲜血液,也即是追逐丁晓聪不停勾画的手指,这时候他只要稍有停顿,所有魂降会瞬间全都进入他体内,他的灵魂根本就无法抵抗,瞬间丧命都算是轻的。 强忍着刺骨冰寒,丁晓聪瞪圆了眼睛,拼命维持勾画的速度,在他自己的眼中,体表已经结了一层霜花,呼出来的气都是白色的,如同置身于极地。 他这时候不但要和寒冷、眩晕作斗争,更重要的还是维持记忆,只要画错一笔,大阵就会废掉,他自己也会立刻万劫不复。在这种压力下,他忘记了害怕,只管拼命锁定记忆,专心致志勾描,不敢有丝毫分神。 鬼音一直不断,只是到了这时候已经变成了颤音。 这时候再看,赤血青龙已经完成了大半,最后的龙头开始渐渐成型。从描绘到现在,丁晓聪的手指从未离开过地面,一笔成龙,匪夷所思。 就在这时,身后传来林豆豆的惊呼:“小葱,你在干什么?!” 林豆豆在里屋察觉不对劲,大着胆子跑到了门口,无比血腥的一幕展现在了她眼前。大客厅里犹如炼狱,一条热血组成的巨龙蜿蜒扭曲,占满了整片地板,而面色惨白的丁晓聪仍然在单手撑着地勾画! ------------ 第九十五章:命悬一线 另一栋楼,丁晓聪家中,郭芸香和花红英呆呆看着篾榻,已经簌簌发抖了。 篾篓子内,晓兰如同疯了一般挣扎,口中“嘶嘶”怪叫,尾巴扫得郭芸香几乎都抱不住。吓坏了的郭芸香再一次哭出了声,不停喊着:“姐姐,你怎么了?怎么了?” 皮还没有蜕完,可发疯似得晓兰已经顾不得了,它突然猛力向外一蹿,一头冲出了篾篓子摔在地上,拼了命的向外游,速度奇快,“呼呼”作响。 郭芸香下意识准备扑过去抓她,却被花红英拽了一把,“跟在后面!” 郭芸香猛然惊醒,两个人赶紧跟在晓兰后面狂奔。 大门根本就没有关,晓兰冲出了门,沿着楼梯拼命向下游,到后来大概是嫌慢,干脆就缠在扶手栏杆上向下蹿。郭芸香和花红英在后紧紧追赶,抓着楼梯扶手快速转圈,甩过来甩过去,才勉强没有被晓兰甩掉。 三人只用十几秒就冲出了楼道,跑进了黑暗中。 在他们的前方,林豆豆家中。 丁晓聪仍然在描绘,不过速度却难以抑制的慢了下来,这时候他已冰冷入骨浑身麻木,动作做不利索了。更重要的是,流了这么多的血,他的身体已经有些支撑不住,眼前开始发黑,随时可能晕倒。 好在经过这一番疯狂地努力,青龙赤血大阵就要完成了,现在只差最后一笔——画龙点睛! 就在丁晓聪哆哆嗦嗦将手指点向龙目的时候,突然,林豆豆哭喊着扑了过来,一把抱住丁晓聪,这时候他已经很虚弱,被抱住后,这一笔竟然点不下去。 数不尽的魂魄沿着赤血大阵蜂拥而来,转眼即到,丁晓聪脑子里“轰”的一声,暗呼“完了”,没想到最关键的时刻,竟然被林豆豆破坏,这下大伙儿恐怕都要死了……可这事也没法怪人家,毕竟林豆豆看不见这些恶魂厉魄,更不懂得什么阵法符箓。 不过林豆豆的拦阻只维持了一瞬,刚抱住丁晓聪,她突然脸色一变,惨呼一声捂着小腹倒在了地上。 丁晓聪这时候意识已经开始模糊,他并没有注意到林豆豆的异状,刚脱离束缚,立刻一指点在了龙眼上。这时候那些魂魄也涌了过来,双方几乎同时扑在了一个点上。 “还好……”点到的瞬间,丁晓聪心头一松,随即终于晕了过去。 手指刚接触到龙眼,最后一笔点下,大阵成型,刹那间,龙眼部位迸出了一团赤红的火焰,接触到的恶魂厉魄瞬间被烧得魂飞魄散,余下恶魂感受到了死亡的威胁,本能的沿着赤血大阵向回跑,吓得鬼哭狼嚎。 不过这根本没用,青龙赤血大阵一旦激发,阵里的魂魄一个都别想逃掉。龙目上的火焰立刻沿着阵法蔓延,如同导火索,速度越来越快,逃跑的恶魂被一个接一个追上,烧成了虚无。 林豆豆猛然从地板上坐起来,看这个难以置信的一幕,完全惊呆了。 刹那之间,电光石火,赤火沿着大阵一蹿而过,所有恶魂全灭,地上的赤血青龙也不见了,唯有空气中浓烈的血腥气还散不掉。 失神了一瞬间后,林豆豆回过神,又哭喊着扑到丁晓聪身上,用力抱着想把他扛起来。丁晓聪也不知道流了多少血,浑身的皮肤都变得有些惨白,必须得立刻送到医院。 谁料刚使上力气,林豆豆小腹中又传来剧烈的绞痛,她措不及防,脚下一软摔在了地上,连带着丁晓聪也重重倒地,身躯和实木地板相撞,发出“公”的一声闷响。 林豆豆想要救丁晓聪,偏偏小腹剧痛难当,完全使不出力气,急得嚎啕大哭起来。她也要疯癫了,不顾难以想象的剧痛,一头扑在丁晓聪身上,哀嚎着拼命想抱起来,撕心裂肺惨叫着和剧痛抗衡。 就在林豆豆再一次倔强的把丁晓聪扛起来的时候,一直紧闭的大门“吱呀”一声被推开,有人走了进来,看见这人,林豆豆瞬间失神。 这人面色黧黑,满头短卷发,身高足有两米开外,铜铃双目中有着大片眼白,生得恶鬼一般,正是巴颂! 巴颂的脸色也很不好看,辛辛苦苦炼制的魂降刚才全被丁晓聪破掉,就连他耳垂上那一对骨针都不见了,老底都被灭了个精光。 “你是谁?!”林豆豆嘶声喝问。 巴颂强忍着怒火,平复了下呼吸后,对林豆豆说了句奇怪的话,“你看着我的眼睛。” 林豆豆正待呵斥,突然,巴颂对着她重重喷了一口气,她的意识立刻开始变得模糊,目光也逐渐迷茫,手一松,昏迷不醒的丁晓聪再次重重摔在了地上。 “去!”巴颂对着里屋一指,沉声低喝,林豆豆大睁着无神的双眼,乖乖走向了里屋。 就在巴颂还准备说什么的时候,他忽然一怔,转回了头,楼道下有人在大声呼喝,还伴随着慌乱的脚步声。 @@@@ “肯定就在这里!”花红英大吼一声,从背后抽出了一把画满符文的油纸伞,追着晓兰跑上了楼梯。郭芸香紧跟在他后面,咬着牙,手里提着一把寒光闪闪的菜刀。 花红英的油纸伞是他的看家法器,至于菜刀吗,是郭芸香顺手从丁晓聪家里带出来的。可以肯定,丁晓聪正在和什么人斗法,她一心只想着去帮忙,别的什么都顾不上了,这时候的她真敢砍人! 晓兰一路拼命向上游,快如疾风,嘶吼不止,不一会就冲到了七楼,在楼道里盘旋了一圈,似乎是在犹豫上顶楼还是去这户人家。 这时候花红英和郭芸香赶到,晓兰再不犹豫,一头冲进了门里。 刚一进门,浓重的血腥气就把紧随其后进来的两人吓了一跳,转头看,丁晓聪倒在地上,整条右前臂都被血浆染透,肘弯处仍流血不止。 “小葱!”郭芸香尖叫一声,赶紧扔掉菜刀扑了上去。 花红英原本也要过去救人,不过他发现,晓兰又冲向了里屋,似乎有什么更紧要的事,赶紧跟了过去。 里屋的床上,更残忍的一幕正在上演,林豆豆用膝盖顶住她父亲的心窝,正在死命掐他的脖子,由于过于用力,面容都扭曲了。 林南已经醒了,大睁双眼看着对自己行凶的女儿,却无力反抗,脸已经变成了青紫色。 危急关头,晓兰赶到,她风一般蹿上床,猛打了个盘旋,一口咬在了林豆豆眉心。林豆豆凶狠的目光一黯,瞬间昏迷,栽倒在了床上,她的双手终于松开,林南开始大口大口喘粗气,总算活过来了。 “踏马的真出大事了!”花红英也被吓坏了,一把掀开林豆豆,将林南扛在了肩上往外跑,大声对郭芸香喊:“快送医院!” ------------ 第九十六章:情蛊 丁晓聪幽幽醒了过来,被颠醒的,他勉强将沉重的眼皮睁开一线,发现自己被郭芸香背着,正在下楼梯,姐姐晓兰缠在了自己肩膀上。在前方,花红英背着奄奄一息的林南,身后跟着失魂落魄的林豆豆。 看见所有人都活着,丁晓聪松了一口气,这一场搏命斗法,终于过去了。对方比他想象的要强很多,如果事先知道这样的结果,他不会如此轻易做出单打独斗的决定,好在援兵来得及时,大家都脱险了。 青龙赤血大阵把对方的降头灭光了,包括两只恶魂,丁晓聪虽然没亲眼见过自己的对手,不过他断定,那个隐藏的降头师绝对损伤惨重,不敢再出来。 郭芸香背着丁晓聪慌慌张张下楼梯,感觉到自己背后气息不对,连忙气喘吁吁问:“小葱你醒啦!觉得怎么样?” 又哭又喊,郭芸香的嗓子已经哑了,再加上背着人很艰难,声音都几乎喊不出喉咙,丁晓聪眼眶一热,差点没掉下泪来……想了想后,他说出一句“别告诉我爸妈”,然后就又昏睡了过去。 终究还是少年人,他不愿意事情被父母知道,在他想来,那样会很麻烦。 “嗨!”花红英也是无语了,这都什么时候了,居然还顾这个。 回头看,已经清醒的林豆豆脚步虚浮,目光完全不聚焦,只知道深一脚浅一脚跟着,像个木头人。她中法术那段时间是没有记忆的,不过被晓兰清理掉控制后,看见家里的状况,她已经隐隐猜到了什么。 “帮芸香丫头扶着点。”花红英看见林豆豆的神态,心中暗叹,故意找她说话,吩咐点事情,林豆豆闻言一惊,果然神色松了些,跑上来扶住了丁晓聪。其实郭芸香一个人背丁晓聪还算凑合,被她这么一扶,反倒更吃力了…… 一群匆匆忙忙下了楼,把两位病人塞进后座,汽车发动,开向了医大附属医院。 @@@@ 当清晨第一缕阳光从窗外照射进来的时候,丁晓聪终于醒了,他的脑壳生疼,想抬起手捶捶,这才发现,自己的右手肘上缠着绷带,手背上还打着吊针,一滴滴血浆从针孔注入自己体内,补充着生机。 转头看,姐姐晓兰在枕头边盘成一团睡着了,她已经完成了蜕皮,身体又变大了一号,依然通体雪白。 “别动。”身旁传来惊呼,是林豆豆,她一直守在旁边,看见丁晓聪醒过来,连忙按住他手臂,制止乱动。 丁晓聪四望了一圈,疑惑问:“芸香那?” 林豆豆闻言脸色一灰,嗫嚅着说:“你失血过多,芸香血型和你一样,给你输血后,正在隔壁病房休息……” “哦……”丁晓聪点了点头,感慨万千,这些人不是亲人胜似亲人,如果没有他们,自己昨晚说不定就交代了。 法师斗法,比直接搏命还要凶险,并且杀了人都不用承担责任,昨晚要不是姐姐和郭芸香他们及时赶到,只怕三人一个都活不了。 “林叔叔怎么样了?”丁晓聪又问。 林豆豆更慌乱了,连忙摇了摇头,又点了点,语无伦次说:“爸爸没事,马叔叔正在和他说话。” 林南也的确没什么大事,主要就是身体虚弱,正在输营养液,一大清早马明博就赶来了,两人一直在说话。 看着犯错孩子一般站在床边的林豆豆,丁晓聪心中一动,昨晚被忽略的那一幕又出现在了眼前,他趁林豆豆不注意,打开巫眼,看向她总是喊疼的小腹。 只几秒钟,丁晓聪就睁开了眼,眉头紧锁在了一起。果然不出所料,林豆豆的疼痛和什么好朋友没关系,她的肚子里……准确说是子宫里,有一条虫子! 这个世界上,寄生在女人子宫里的虫子只有一种——情蛊。 “情蛊”这名字听上去似乎挺浪漫的,实际上功用和浪漫完全不搭界,这是最恶毒的蛊虫之一。 情蛊是本命蛊的一种,只能由男蛊师在自己体内养大,里女人给情郎下情蛊,纯属胡说八道。 男蛊师用自己的血肉养大情蛊后,这个蛊虫就等于和蛊师血脉相通,然后再偷偷下到女子体内,这个情蛊会一直移动到女人的子宫里,蛰伏下来,宿主一般根本觉察不到。只有在宿主接近其他男子,并且激发出大量雌激素后,才会发作,症状就是腹痛。 这个疼痛并不算很剧烈,假如不知情的女宿主依然和别的男子在一起,并结婚后,恶毒的后果显现了。 凡是子宫内出现了和自己血脉不同的胚胎,蛊虫就会将其吃掉,并将宿主折磨的死去活来。而如果诞生的胚胎和自己血脉相通,蛊虫则不但不会伤害,还会分解自身来哺育胚胎,让其建康生长,等胎儿成型后,情蛊消亡,完成了自己的使命。 也就是说,一旦被某人在体内下了情蛊后,该女子就只能和下蛊的人结合,否则不但终身遭受折磨,并且永远也无法诞生出婴儿,目前所知的唯一解蛊方法,只有和下蛊的人生下一个孩子。 至于传说中一旦中了情蛊,就会心性改变爱上蛊师,那更是无稽之谈,神仙都不可能改变人的思想,何况一只毒虫? “小葱?小葱你在想什么?”耳畔传来呼唤,丁晓聪思绪被打断,一惊醒过了神。 “没事没事,我想问,你和林叔叔这几年在外面都干了些什么?”丁晓聪不敢对林豆豆说出实情,赶紧引开话题。 情蛊肯定是王志云下的,他喜欢林豆豆,可估计林豆豆对他没什么感觉,干脆就用了这恶毒的法子。只不过丁晓聪想不明白,这样就算得到人也得不到心,意义何在?并且连蛊都下,究竟爱不爱就很难说了,反正他无法理解这种心态。 对于丁晓聪的担忧,林豆豆毫无察觉,听见他的问题,叹了口气无奈说:“我这三年都在sgp读书,爸爸也在,不过经常帮王家人做事。具体做的什么事,爸爸从不肯告诉我,不过我偷偷调查过,他好像是……” 说到这,林豆豆犹豫了下,看向西面墙壁,那里是林南的病房。 ------------ 第九十七章:抄家还是灭门 “走私文物!”马明博失声惊呼,发觉自己失言,又赶紧压低嗓门,瞪着眼睛说:“你糊涂啊!从国内走私文物这种事情你也干得出来?你忘了当年导师是怎么教导我们的?!” 面对马明博愤怒的目光,林南低下头,颓丧的摆了摆手,叹道:“老马啊,一失足成千古恨那,当初王向东说让我和他一起去国外,回购散失在海外的文物国宝,我当然欣然答应,就这样做了他的文物鉴定师,等我发现不对劲后,一切都已经迟了……” 林南说着说着用力一拍大腿,悔恨万分。 上了贼船就是罪犯,林南没有勇气去举报,他倒不是怕坐牢,只是他搞了一辈子考古,那走私贩卖国家文物的罪名,承担不起啊。 马明博看着林南,冷笑连声,“你应该也猜出来了吧?你不告发他,可人家却想灭你的口!” 林南闻言拳头一紧,身躯簌簌发抖,牙关紧咬,面目开始变得狰狞,恨声道:“我已经是个罪人,死不足惜,可他王向东竟然连我女儿都想害,我绝对饶不了他!” “这就对了。”马明博松了一口气,坐过来拍了拍林南的肩膀,语重心长说:“你能想通就好,等过几天出院了,立刻就去司法部分揭发他们,绝对不能让这样的恶徒逍遥法外!” 林南略加思忖点了点头,“老马,我没事了,一切等我出院再说。” 马明博见林南露出疲态,赶紧起身劝道:“这事你也别太看重,有了立功表现,肯定会从宽处理,再说,你也是被蒙蔽的嘛。” “我知道我知道。”林南无力地摆了摆手。 马明博终于宽心了,“那你这几天好好休息休息,明天我再来看你。” 马明博刚走到门口,林南一惊抬起头喊道:“老马,我拜托给你的东西,千万别忘了。” “你放心吧。”马明博点了下头,走出病房带上了房门。 病区走廊内,马明博并没有立刻离去,而是皱着眉头徘徊起来,许久后重重击了下手掌,“不行,这个林南死要面子,我还是先联系下导师,征求下他的意见。” 马明博终于走了,他刚离开不久,病房门再次被打开,林南穿戴整齐走了出来。他站在隔壁丁晓聪的病房门前稍作迟疑,终究还是没有敲门,转身义无反顾离去。 @@@@ “走私文物!”丁晓聪大吃了一惊,这可是重罪! 林豆豆皱眉摇了摇头,道:“我也不确定,不过据我判断,应该就是这样,所有我爸爸才急匆匆离开王家赶回了国,没想到……” 丁晓聪从床上坐起来,默默思考一番,又问:“难怪王家要害林叔叔,原来是为了灭口,那你们有证据吗?” 林豆豆摇了摇头。 “那就不好办了。”丁晓聪又思考起来,不单是怎么对付王家,他还发愁林豆豆的情蛊该怎么办,总不能真的让她嫁给王志云吧,那岂不是羊入虎口,可是如果不这样,林豆豆早晚会被情蛊害死,究竟该怎么办? 丁晓聪正自苦思冥想,病房门被人推开,进来的是脸色蜡黄的郭芸香,她手里拿着两张纸条,进来一打量,连忙喊道:“豆豆,你爸爸不在病房,我从他枕头上找到了这个。” 郭芸香忧心忡忡跑过来,却将两张纸条都递给了丁晓聪,林豆豆凑上去看,只见纸条上写着几行潦草的字:小葱,叔叔对不起你,向你们道歉,以后你可一定要照顾好豆豆。 “这是……”丁晓聪没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他茫然放下这张纸条,又看向第二张,这张上面写着几个古朴的字符,似曾相识,全都不认得。 只一瞬间,丁晓聪就想起来,这几个字符的出处,正是在小青山工地发现的那片毒玉璧,这又是怎么回事?! 丁晓聪心中“咯噔”一声,冒出了不好的想法,可不等他理顺思路,林豆豆抓起第一张纸条看了眼,尖叫着冲了出去。 “糟糕了!”丁晓聪这时候也回过味来了,林南这是在托孤啊!他到底要干什么?! 慌张之下,丁晓聪一把拽掉了手上的针,跳下床就追,针尖摔在床上,洁白的床单立刻被染成一片血红,格外刺眼。他刚一启动,晓兰立刻醒过来,“呼”的一声蹿在他肩膀上缠住。 林南的病房内,林豆豆发疯似得找了一圈,发现她爸爸是穿戴整齐离开的后,终于崩溃,嚎啕大哭起来。郭芸香和丁晓聪冲进来,看见这一幕,全都傻眼了。 不出意外的话,林南是去找王家人拼命去了。 “王志云家在哪里?!”丁晓聪也急眼了,抓起林豆豆大吼。 “在……罗山路18号。”林豆豆抽抽搭搭,总算说出了完整地址,她已经彻底没了主张。 丁晓聪左右一打量,旁边有个医用托盘,里面放着一把剪刀,他抄起剪刀反别在手中,就要向外跑,看架势,是准备直接去王志云家里拼命救人。 郭芸香一把把他拽住,好言相劝:“小葱,再也不能鲁莽了,人我们一定要救,不过得尽量多叫些人。” 丁晓聪被她的话惊醒,的确如此,再也鲁莽不得,可别人没救出来,又陷进去几个,那就彻底完蛋了。 郭芸香立刻掏出电话,开始挨个打了起来,转瞬之间就挂了4-5,电话打完她一挥手,“走!人都叫好了,咱们直接去王家!” 三个人犹如听见了发令枪,不顾身体虚弱,立刻冲了出去,横冲直撞,一路引来阵阵惊呼声。 到了医院外,三人拦了一辆出租车,直奔罗山路,那里是本市著名的富人居住区,很好找。 开着开着,一辆黑色别克跟了上来,那是花红英,超车的时候丁晓聪发现花红英还带着一个老熟人,曾经骗过自己的出马仙柳承惠,另外后座上还有两个刘家巷的老熟人,都有功夫底子的,打架是一把好手。 挥了挥手后,花红英他们先行开走。 到了罗山路别墅群附近的时候,一辆中巴车停在了路边,车里全是壮汉和敦实的妇女,郭芸香对着他们招了招手,中巴车跟在了出租车后面。 “郭村长在市里承包了工程,干活的都是咱村里的壮劳力,听说你出事,大家伙活也不干,全来了!”郭芸香解释道。 丁晓聪感慨万分,双手握拳探出车窗,对着中巴车拜了一拜,有这么多人在,还怕他什么走私犯?! “嗬!”出租车司机被这架势镇住了,“我说三位,这是要去抄家啊?!” 丁晓聪咬牙切齿,面目都有些狰狞,“抄家?不出事就算了,要是出了事,我灭他的门!” ------------ 第九十八章:爸爸在哪里 丁晓聪是个老实孩子,从不乱说话,如果林南真的遇害,他刚才说的话就是誓言,就算是追到天涯海角,也一定要灭了王志云家满门! 鬼巫做事有自己的原则,这个仇绝对要报,并且还会非常彻底,不单是身体,就连灵魂他都绝对不会放过! 立下誓言的时候,出租车开进了罗山路,停在了18号门前,车上三人立刻下来。丁晓聪首当其冲,左肩上缠着晓兰,右手反握着剪刀,几大步冲进了洞开的别墅大门。 花红英他们四人先一步到达,正站在华丽的别墅大厅中,彼此商量着什么。 “找到人了没有?”丁晓聪急急忙忙跑过去问。 花红英正准备回答,看见神色凄惶的林豆豆跟着跑过来,连忙住嘴,对着丁晓聪摇了摇头。 黑压压一大票人涌了进来,都是郭村长带来的村民,其中许多丁晓聪都认识。他们穿着劳保服,戴着安全帽,手里铁锹、铁镐拿什么都有,气势汹汹。 “出了事我丁晓聪兜着,搜!”丁晓聪大喝一声,重重挥手,村民们立刻一哄而散,几人一组,开始搜索这栋别墅。 看见林豆豆跟在村民们身后到处跑,丁晓聪心拎了起来,凑在花红英身边小声问:“没找到?” 花红英脸色阴沉摇了摇头,“你看看这屋里的灰,这房子只怕都空了好几年了,不过……我们找到了这个。” 花红英踢了踢脚,丁晓聪这才发现,他脚下有个青花瓷坛,往里看,坛底有一些虫类的外壳,早就干硬了。 丁晓聪一眼就认了出来,这玩意是养蛊用的,不过奇怪的是,这样只能养出来最普通的下等蛊,也就是老百姓用的,真正的蛊师根本就不会用这样的粗浅法子,并且用坛子养蛊的人,怎么可能培育出情蛊那种等级的毒虫来? 别墅说起来大,其实也就几百个平方,而搜索的人有好几十,不一会儿功夫,大家伙儿就都垂头丧气聚拢了回来。 “小葱师傅。”郭村长疑惑问道:“该不会是找错地方了吧?这儿看上去都好几年没住人了。” 丁晓聪多希望真的是找错了人家,那样再找就是,于是把目光投向了林豆豆。 现在的林豆豆仿佛丢了魂,往地上一瘫,呆呆摇了摇头,“这就是王志云家,我来过好几次,错不了的。” 丁晓聪闻言眉头皱成了个“川”字,“林叔叔,你究竟去了哪里?” 正当丁晓聪不知所措,花红英碰了碰柳承惠,“嗨,老柳,你是出马仙,帮着问问大仙儿,人现在在哪里。” 丁晓聪悚然惊醒,一把揪住了柳承惠,“赶紧的!” 出马仙擅长问事,柳承惠是出马弟子,他身上带着的那条三花蛇才是真正的家仙,不过唯有通过出马,家仙才能把意思传达出来。 整个东北自从封给胡家之后,就完全成了家仙的地盘,出马盛行,而柳承惠是三花教的人,并且是正位出马仙,比那些只会招灵的杂家出马仙强多了。 “别急别急,我这就请大仙儿……”柳承惠被丁晓聪摇得像个破口袋,连连讨饶,这才被放过。 柳承惠摆脱束缚,连忙把身上的三花蛇请在地上,纳头便拜,嘴里念念叨叨也不知在嘟囔些什么。那条三花蛇闻声直起上身,左右摇摆一番后,转头死死盯向了西南方。 大仙毕竟不能说人话,能提供的信息就这么多,花红英连忙掏出手机,打开了上面的地图软件。几个年轻人全都反应过来,也纷纷打开地图,判断着可能的位置。 从这里向西偏南约15度,最近的是劳动路,然后是水门巷,再接下来是梅山路,然后穿过梅山,最后是江边的滨江别墅区,究竟在哪里? “不管在哪里,就这几个地方,我们全都搜一遍!”花红英挥手大喝,众人立刻赞成,在场有这么多人,分头寻找,绝对能把这几个地方都找遍。 计划确定下来,由花红英牵头,立刻把人分成几组,开始赶往预定地点展开搜索。而同一时间,梅山路13号那座小院内…… 罗大海脸色阴沉从那栋破旧的小院里走出来,随手关上了院门,他是奉顾爷的命令来这里拿东西的,如今那东西就在他手里。和上次一样,就是一封信,不过这次被封了口,他没法打开看看里面的内容。 罗大海简直搞不懂,现在都什么年代了,有什么消息不能打电话、发短信。QQ、微信什么的也好啊,犯得着靠人来送信?实在要取信,顾爷手下那么多人,喊谁来不好,干嘛总是自己?! 罗大海对这差事厌烦透了,他受不了王家人的嘴脸,偏偏还得要与他们虚与委蛇。好在顾爷说过,马上就要动身出门去做事,以后应该用不着再跟他们家人打交道了。 想到这,罗大海叹了一口气,走向巷子口。 上了汽车,还没等他打火,一条有些熟悉的身影从车旁走过,进入了巷子里。罗大海疑惑了,怎么这男人看上去有点像是林豆豆的爸爸…… 罗大海不敢确定自己有没有看错,目送那个男人走进梅山路13号的院子后,他准备下车跟过去看看。 刚打开车门,脚尖才点到地,那个院子里传来“啪”的一声炸响,罗大海被吓了一跳,下意识又缩了回去。那声音一般人可能会以为是鞭炮,可他很清楚,那是“瓦尔特P99”的声音,因为他听过,绝对错不了。 “我靠啊!”院子里有人开枪了! 罗大海兴奋起来,决定再等等看。 不过他很快就失望了,大约10分钟后,刚进去那个男子又走了出来,浑身上下毫发无伤,姿态悠闲。这次罗大海看清了,果然是林南! 林南刚出院子,院门口又走出了王向东,他笑着对林南背影挥了挥手,喊道:“老林,回家好好歇歇吧,等我的信啊。” “艹!”罗大海顿觉索然无味,骂了一声,打着火开车走了。 ------------ 第九十九章:超级QQ群 丁晓聪他们一帮人刚涌出罗山路18号,准备分头寻找,还不等散开,林豆豆的手机响了,她一看号码,愣住了。 “我爸爸打来的。”林豆豆说了一句,赶紧接通,所有人全都站住了。 丁晓聪觉得有些奇怪,这一路上林豆豆打过无数遍都没人接听,怎么现在主动打过来了? “什么?您回医院了?”林豆豆讲着电话。 听到这句,所有人松了一口气,搞半天只是一场误会。不过人没事就好,至于跑一趟冤枉路……这个倒也没人去提。 “对不住大家了,我爸爸自己回医院去了,他说只是去江边散心来的……”林豆豆挂了电话,赶紧向众人道歉,这么多人撂下自己的事情不做来给她找爸爸,这让她有些过意不去。 “不用不用,哪里话啊……” 人们纷纷表示没什么,人没事就好。 摆了个大乌龙,大家伙儿安慰一番林豆豆后,就地解散,各自回去干活了。看见柳承惠也要溜,丁晓聪立刻一把抓住,将他拽到了一边。 “你对我的事情知道多少?”丁晓聪压低嗓门问,这家伙当年故意将给师娘的信交给自己,肯定知道自己的身份,上当受骗了。 柳承惠幽幽看了丁晓聪一眼,叹了口气,开始解释起那段往事。 三花教主柳银花,东北赫赫有名的人物,信徒不下于四大家,说起来,她和丁晓聪的师娘还是干姐妹。米教授临走的时候托了封信让柳银花交给自己妻子,三花教主就把这任务下派给了柳承惠,让他来这里等着,完成任务后,又让他待在这里,暗地里照看丁晓聪。 “其实看见你姐姐,我就猜到了你的身份。”柳承惠这时候索性和盘托出了,“你师父的信,让你送,不是天经地义的嘛,这事你可不能怪我。” 丁晓聪摇了摇头,“这个我倒是不怪你,既然你是三花教的人,我有一个难题,想问你们要个法子。” “但说无妨,只要能帮得上,柳某义不容辞。”柳承惠松了一口气,拍这胸脯保证。 丁晓聪回头看了林豆豆一眼,凑上去对着柳承惠耳语起来,听着听着,柳承惠嘴巴越张越大,失声惊呼:“情……唔!” 不等他喊完,早有准备的丁晓聪一把捂住他的嘴,连连使眼色。柳承惠人老成精,顺着丁晓聪的眼神看见了林豆豆,立刻了然,示意他松开自己。 “这我可没办法,不过三花教里什么人才都有,我帮你问问大家伙。”柳承惠掏出手机,打开了聊天软件,丁晓聪探头一看,群名是——三花教总舵……还是两千人的大群! 三花教在东北的名望虽然稍逊于四大家,不过人多,并且三教九流什么角色都有,群聊天里热闹无比,打趣的、调情的、骂架的,信息一条接着一条滚动。柳承惠在里面还是个管理,他立刻清了屏幕,发出了一条信息——谁知道怎么解情蛊。 丁晓聪一直担心林豆豆的情蛊,自己又想不出办法来,看见柳承惠后,立刻就有了这个打算。所谓杂家人才多,要是连三花教里都没人知道方法,那就只剩最后一条路——去寻求师尊或者师娘的帮助了。 柳承惠的信息发布出去后,原本闹成一团的大群立刻冷清了下来,等了半天竟然没一个人跟信息,看见这状况,丁晓聪的心开始渐渐下沉。凭师尊和师娘的修为,解这个情蛊应该不难,可他俩神踪渺渺,一时之间也不知该上哪里去找。 就在这时,手机传来“嘟”的一声,有信息来了,俩人连忙看,这次发信息的居然是群主——柳银花! “求助的是米神唯一的弟子!”柳银花发话,“谁帮他想出了法子,我就提拔他做群管理!” 柳银花发完消息,一个红包甩了出来,柳承惠眼睛一亮,连忙点开,成功抢到了……一分。 教主出马,气氛立刻就不一样了,大家伙儿展开了热烈讨论,其中有个叫“白山丫头”的女网友发言引起了丁晓聪的注意。 “我现在在T国做事,对蛊术有比较深刻的了解,有个法子可能行得通。” 白山丫头的消息刚发出来,群主柳银花立刻强势清屏,“所有人住嘴,让白山丫头说!” 柳银花的消息刚发出来,有个家伙手滑了,甩出来一张图,大意是群主在小树林里偷晴,原配别着板砖偷偷摸了过去…… 下一秒信息传来,XXXX已经被群主移出了群,全世界清净了,柳承惠捂嘴“嘿嘿”偷着乐。 再也没人敢发图、留言,白山丫头开始娓娓道来,看着看着,丁晓聪和柳承惠全都傻了眼,这样也行! 群聊天里,白山丫头一口气说完自己的构想,道:“这个法子我还没有亲自试验过,不过理论上来说,绝对行得通!” 柳承惠看向丁晓聪,身为巫觋,最擅长分析事理,这事还得丁晓聪决断。 情蛊号称是绝蛊,除了嫁给下蛊的人,千百年来还从没人能强行解除,不过在丁晓聪看来,这位白山丫头当真是个人才,她想出来的法子绝对具有可行性,就是…… “小葱,你身体还没好,咱们快去医院!” 身后传来呼喊,是郭芸香,她和林豆豆站在一辆出租车边等着自己。 “就来了。”丁晓聪招呼一声,对着柳承惠点了点头,“此法可行,我收了。” 他的话刚说完,不等柳承惠发信息,手机里立刻传来信息——白山丫头成为了本群管理。 丁晓聪骇然,连忙左右看了看,难道这位柳银花教主就在身边不成? 后面又催促了,丁晓聪眼珠一转,抢过柳承惠的手机记下了群号码,又抛还给他,瞪着眼睛道:“回头我加你们群,你一定要给我通过,要不然!” 要不然怎样丁晓聪没说,不过话里的威胁意味很浓,花红英面露难色,“咱们群只有三花教徒才能加……” “我不管!”丁晓聪一挥手跑了,这个群太好了,他琢磨着一定要加进去。 ------------ 第一百章:绝妙的药方 回到医院,果然,林南又躺在了自己的病床上,安静地输液。丁晓聪心里藏着事,随便看了下没发现什么异常后,就拉着郭芸香跑了,留下林豆豆独自陪着。 经过刚才的事情后,估计林豆豆再也不敢离开她爸爸了。 出了住院部大楼,丁晓聪把郭芸香拉到一个无人角落,开始吩咐起来。 “什嘛!”听完丁晓聪要的东西后,郭芸香大惊,瞬间面无人色,“我没听错吧?” “没有没有。”丁晓聪连忙示意她小声点,压低嗓门说:“这东西很重要,林豆豆身上带着毒蛊,只有这种方法才能解,事关人命的!” 听见林豆豆身中毒蛊,林豆豆心揪了起来,略加思索后点了点头,“这事包在我身上,我就算是去偷去抢,也一定要尽快把东西找来!” “可千万别!”丁晓聪也是无语了,这东西其实也不算稀罕,就这医院里每天都有,犯得着去偷去抢?直接用钱买就是了。 丁晓聪掏出自己的银行卡递了过去,嘱咐道:“那地方我不方便去,所以才拜托你,这里面还有小五万块,人家要多少你给多少就是。” 郭芸香接过卡,紧紧抿着嘴唇“嗯”了一声,事情紧急,转头走了。 丁晓聪松了一口气,回自己的病房。 躺在病床上,丁晓聪赶紧给手机充上电,然后打开,不过不等他输入群号码,一条好友请求发了过来,点开一看他乐了,柳银花! 连忙点了接受,这位大名鼎鼎的东北三花教主就成了自己好友。 “叫姨娘,赶快!叫完拉你进群。”刚接受,那边一条信息发了过来。 丁晓聪想都没想,大大方方发过去一条信息——柳姨娘好。 这也就是借着师尊师娘的面子,要是一般人,管人家叫奶奶估计她都没眼看,叫姨娘已经算是抬举自己了。 “乖。”柳银花那边发过来一条消息,接着来了系统提示——柳银花邀请你加入三花教总群,丁晓聪赶紧点了接受。 一条群消息弹了出来,发话的是个女头像,很是妖娆:“哇!来了个小鲜肉!” “滚!”群里紧接着有人开骂:“猪老三你个阴阳人,一糙汉子冒充什么女人调戏人家小伙子,你皮咋这么厚捏?” 丁晓聪定睛一看,一阵恶寒,冷汗下来了,那妖娆头像的署名分明是:祝老三…… 接下来估计是个真女号,很严厉地说:“新人立刻爆果照,报三围,发红包,要不然踢出去!” “我刚看见了,他是当家的拉进来的,你踢踢看!”下面有人不屑说,那女人立刻萎了。 然后就是好一番斗图,全都是欢迎新人的礼炮,无比热烈,刷新速度超过了每秒十条,丁晓聪那破手机立刻遭不住了,“呼呼”响着开始卡机。 丁晓聪艰难的打了一段话,“小弟初来乍到,各位多多关照,现正在养伤中,暂时就不聊天了。”然后赶紧闭了群。好家伙,这群太闹了,得赶紧换一部手机。 事情暂时都安排好了,接下来就是等消息,丁晓聪困意来袭,和姐姐依偎在一起,渐渐睡着了。 @@@@ “小葱小葱,东西我弄来了!” 丁晓聪睡得迷迷糊糊,耳畔有人大喊,睁开眼看,是满脸兴奋的郭芸香。看见丁晓聪醒来,郭芸香得意洋洋亮了亮手里提着的黑色塑料袋,看上去还挺沉的。 “豆豆我也喊过来了。”郭芸香让开一步,在她身后站着莫名其妙的林豆豆。 “叫我有什么事?”林豆豆弱弱问。 丁晓聪连忙爬坐起来,抢过郭芸香手里的袋子,打开看了眼,松了口气,东西果然搞到了!不过随后他就脸色一紧,趴在床边干呕了起来。 “你不舒服吗?”林豆豆吓坏了,赶紧过来扶,郭芸香退后一步,面露不忍。 丁晓聪吹了吹嘴里的唾沫,艰难摆了摆手,“我没事,有事的是你。” “我?我有什么事?”林豆豆傻眼了。 丁晓聪想了想措辞,郑重道:“实话跟你说吧,你最近经常肚子疼,那不是什么好朋友,而是有一只虫子在里面,再不驱除出来,小命不保!至于这个吗……就是治你病的药。” 林豆豆彻底懵了,药不是都装在药瓶里的吗?怎么还有用塑料袋盛的?并且看上去好大一坨,似乎是什么肉。 丁晓聪立刻牵开袋子口亮给她看,“你得把这个吃下去,才能解毒。” 林豆豆只对着袋子里看了一眼,脸色就陡然一变,弯下腰狂暴的吐了起来,丁晓聪暗自点头,白山丫头果然说的不错,药效不轻。 “我宁愿死!也不要吃这个东西!”林豆豆艰难吐完,指着袋子尖叫,看她那架势,当真是宁死不从。 话音刚落,丁晓聪一个翻身从床上跳下来,对着郭芸香使了个眼色,“嗯!” 早就做好准备的郭芸香抢上来一步,和丁晓聪一人逮住了林豆豆一条胳膊,林豆豆身子一矮,惊慌问:“你们要干什么?!” “给你治病啊。”郭芸香柔声安慰:“吃了一次苦,病就好了,拖下去会出大事的!” 说完,俩人把林豆豆架起来,按在了椅子上。可怜的林豆豆左顾右盼,哭着哀求:“我不要啊,那个东西怎么能吃哇!” 袋子里究竟装的是什么?白山丫头给开出来的药方究竟有什么可怕之处?这东西学名“紫河车”,俗称胎盘,人胎盘! 郭芸香在医院妇产科收了半天,终于等到了临盆的孕妇,成功用高价把这东西买了下来,还是刚生下来的,新鲜! 按住了林豆豆,丁晓聪一把扯掉塑料袋,露出里面满是粘液的人胎盘,恶狠狠道:“今天你必须给我吃,要知道,这是为了救你的命!” 话刚说完,丁晓聪脸一紧,转过脑袋继续干呕,这东西光是看着、闻着他就受不了。 “我来按着,你喂她吃。”丁晓聪觉得再这样下去,第一个支撑不住的恐怕是自己,只得把胎盘递向了郭芸香。 ------------ 第一零一章:艰难的自救 人胎盘这东西,颜色花斑斑的,又黏又滑,腥气扑鼻,没亲眼见过的人很难想象有多恶心,丁晓聪实在是扛不住哇。 看着丁晓聪的怂样,郭芸香把心一横,一把抓过来,恶狠狠往林豆豆嘴边凑,厉声大喝:“为了你的小命着想,快吃!” 大概是没适应黏滑程度,胎盘从手里滑到了地上,郭芸香赶紧抓起来继续往林豆豆嘴边送,凶神恶煞。 林豆豆哭了,哀求道:“就算是要吃,也得做熟了吧?这样可怎么吃!” 郭芸香一想也对,换成她也没勇气下嘴,于是转回头看向丁晓聪。 丁晓聪摆了摆手,无奈道:“这东西不能烧,连洗都不能,只能这样生吃……” “丁晓聪你杀了我吧!”李豆豆厉声尖叫,大声嚎哭,这实在是没法吃啊。 丁晓聪沉默了,这样的东西的确没法吃,可除此之外,实在是没别的法子可想了。略加思忖后,丁晓聪决定,索性实话实说吧,然后究竟吃不吃,你自己做决定。 “其实,你肚子里的虫子有个学名……叫做情蛊。”接下来,丁晓聪将事情的厉害一五一十说了出来,到了这一步,已经没法再隐瞒了。 听着听着,不单是林豆豆,就连郭芸香的脸色也变得惨白,这情蛊也太歹毒了,当真是毁女人一辈子。 “究竟吃不吃,你自己拿主意吧,我也不强求了……”丁晓聪摇头感叹,扪心自问,假如换作是他,恐怕就算是知道自己中了蛊,也未必有勇气能生吃这东西。 难言的沉默维持了几分钟后,林豆豆咬着银牙,问:“吃这东西真的能治好?” “我有九成把握。”丁晓聪断然道。 对于丁晓聪,林豆豆绝对信任,听见答复,她面容一拧,竟然把那块新鲜的人胎盘夺了过来,深吸一口气,咬牙切齿道:“我吃!” 下一刻丁晓聪还没反应过来,林豆豆捧着胎盘,“啊呜”一口就咬了下去,脖子一甩撕下来一块,大口大口嚼了起来。 郭芸香在旁看的面无人色,这也太恐怖了。 “吞下去,快吞下去!”丁晓聪眼睛一亮,连忙催促。 林豆豆胡乱嚼着,听见丁晓聪的催促,她立刻伸着脖子往下咽,只听“咕咚”一声,那块紫河车进了胃里。接下来她状如疯癫,低吼一声继续咬,不过没等她咬到,脖子一梗,“哇”的一口全吐了出来。 郭芸香已经不忍再看了,丁晓聪却面露喜色,退后两步说:“很好,就是这样,继续吃!” 林豆豆这时候好像已经不会思考了,丁晓聪要他吃,她就立刻又一口咬了下去,这次嚼都不嚼,直接生吞了下去。紫河车上的粘液起到了很好的润滑效果,肉块轻易就滑进了胃里,只可惜这次连一秒钟都没待到,就又被吐了出来。 “小葱,我实在吃不下……”林豆豆手捧紫河车,“呜呜”哭了起来,她这时候已经铁了心,一定要把情蛊给去掉,并且很努力了,可胃实在是不争气。 丁晓聪闭上眼睛打开巫眼,安慰道:“不需要吃下去,现在这样就很好,你只管吃,不用理会吐不吐。” 听见丁晓聪的话,郭芸香哭唧唧又一口咬了下去,哽咽着往下吞,没有意外,再一次吐了出来。 “继续,不要停。”丁晓聪催促着不让她停下来,巫眼死死盯着郭芸香的小腹,在他的目光中,蛊虫已经动了,正在慢慢向上爬。 那位白山丫头给出来的方法是这样的,蛊虫对胎盘的气息非常敏感,一旦在人体内发现有和自己血脉不同的胎盘,就会本能驱使要过来吃,所以这治疗方法的第一步,就是用生吞胎盘,把它引过来。 用来解蛊的胎盘绝对不能洗,更不能做熟了,这是疗法的第二个关键。一旦洗干净了,就没那么恶心了,胃口深的人也许就不会吐,那样的话,蛊虫进入胃里吃掉胎盘,依然会再次钻进子宫,一切努力白费。 看见那只蛊虫动了,丁晓聪心头大石落地,这个法子绝对能行!就是人比较吃苦…… 在丁晓聪的声声催促下,下了死决心的林豆豆仿佛变成了机器人,不停重复着两个动作,吞!吐……吞!吐……脸色越来越难看,人越来越虚弱。 效果是显著地,在丁晓聪注视中,蛊虫的位置越来越高,终于沿着肠道钻进了胃里。看到这里,丁晓聪猛然睁开眼,死死盯着已经满口粘液的林豆豆,只见她眼睛一瞪,又一大口吞了下去。 丁晓聪立刻发动,从床头柜上拿起早就准备好的玻璃瓶预备着。 没有意外,这一口刚吞下去,立刻又喷了出来,林豆豆吐完身躯晃了晃,几乎要坐不住了。丁晓聪眼明手快,立刻蹿上去,抬起手指一按,在好大一摊呕吐物中按住了一只小虫子,情蛊终于出来了! 太绝了!丁晓聪这时候对那位白山丫头佩服的五体投地,千年来解情蛊第一人!这个法子简直不知道她是怎么想出来的。 情蛊很小,只有一厘米多长,圆滚滚胖嘟嘟,好像一只发了福的蚕虫,被丁晓聪按住动弹不得。 郭芸香和林豆豆凑过来看,满脸惊奇,“这就是大名鼎鼎的情蛊吗?” “错不了。”丁晓聪笃定道:“我看着它出来的。” 听见这话,林豆豆想到了什么,悚然一惊,双手下意识拢在了胸前,喝问:“你是怎么看见的?都看见了些什么?!” 丁晓聪自知失言,连忙捣糨糊,傻笑道:“我就这么一说,你还当真了……” 这倒不是假话,他的眼睛并不是X光,而是看各种气息变化,话说就这一点,他也挺遗憾的…… 蛊虫终于捉住,这东西在女人体内凶得很,在男人手里却一点反抗的能力都没有,丁晓聪捏着蛊虫扔进玻璃瓶里,然后把盖子盖上,藏在了床头柜里。 “怎么不把它弄死?!”郭芸香嫌恶的问。 丁晓聪“嘿嘿”一笑,“情蛊认主,我准备找个机会还给王志云。” 郭芸香闻言打了个哆嗦,不再管他,扶起了林豆豆往外走,“我带豆豆去洗洗……” 这么一会功夫,林豆豆就被折腾的不成人形了。 ------------ 第一零二章:躲不开的噩耗 终于解决了林豆豆身体里的情蛊,丁晓聪如释重负,只不过病房里还有一大滩呕吐物,得要赶紧打扫,要不然让护士看见,指不定会挨骂。 打扫的过程异常艰难,他吐了好几回,好在肚里空空,除了黄疸水,别的也吐不出来什么。 等到终于打扫干净后,丁晓聪整个人都虚脱了,他这才体会到,林豆豆刚才有多痛苦。要知道,自己还不到人家的百分之一,看来她为了祛除情蛊,当真是拼了! 虽然饿了,不过丁晓聪一点胃口都没,又躺回了床上准备睡一觉,待会会有人来给他吊营养液。 刚躺下,头刚碰到枕头,一直蜷在床头睡大觉的姐姐晓兰突然惊醒,昂起头直勾勾盯着墙壁,口中发出“嘶嘶”的威胁声。 丁晓聪一看姐姐这架势,汗毛都竖起来了,那方向正是林南的病房! 刚跳下床,丁晓聪还没来得及套上拖鞋,那边房间里传来“嘭”的一声炸响,把他给下了一哆嗦。如果不是林南在玩鞭炮的话,那这声音……不好! 丁晓聪魂飞魄散,光着脚就冲了过去。 林南的病房门口围着几个病人,个个面无人色,交头接耳,丁晓聪急得心里冒火,大喝一声“让开”,一头撞了进去。 进入病房,丁晓聪呆住了,只见林南靠在枕头上,大睁着双眼,脑袋无力地垂在一边,太阳穴上有个让人胆寒的大洞,头盖骨都被掀飞了一块,里面的脑组织被搅得一团糟,红的白的正在向外涌。 他的右手无力地垂在床边,一把手枪掉在了地上,这架势一看便知,是自杀的。 “我的天!”丁晓聪脑袋里一蒙,“轰”的一声,下意识退后了一步,这还是他此生头一次看见凶案,林南竟然就这样自杀了。 不!这绝不是自杀!一定是有人在他的灵魂里做了手脚! 丁晓聪瞬间反应了过来,悔恨万分,要是回来的时候为他做个仔细检查,也许就能查出异常来,可那时候他的心思都放在情蛊上,以为林南真的只是出去散了下心,根本就没往这方面想。 这真是一失误成千古恨,再也没法补救了,现在就算是神仙来了,也救不活林南。 内疚、悔恨、绝望、愤怒,种种情绪同时涌上心头,丁晓聪双手抱住头,死死揪住自己的头发,瞪着林南还有余温的尸体,眼泪夺眶而出,整个人都傻了。 “都怪我,全都怪我……”他喃喃自语着,泪流满面,不停后退,不敢面对林南尸体无神的双眼,一直靠在了墙壁上。 外面传来嘈杂声,一大帮医生护士冲了进来,看见这一幕,也全都傻眼了。这不是病发,这是有人在医院里开枪自杀啊!这可是个枪支管控很严的国家,他哪里来的枪? “没有抢救价值了……”有位医生走过去看了看伤口,无奈叹了口气。 丁晓聪耳畔一片嘈杂声,他什么都听不清,靠墙颤抖着蹲在了地上。付出了那么多的努力,却最终还是没能保住林南,他被人害死了!被王家的人害死啦! 心中一遍遍默念,丁晓聪仿佛被点燃了心脏,恨火熊熊燃烧,胸膛都要炸了。就在这时,身边传来熟悉的尖叫声——“爸爸!” “噗通”一声,有什么摔在了地上,丁晓聪抹了把眼睛转头看,林豆豆换了一身纯白的连衣裙,倒在地上人事不知,她原本抱在怀里的保温杯摔了出去,顺着地板滚到了墙根下。 “豆豆!”丁晓聪魂飞魄散,哭喊着扑了上去,亲眼看见父亲惨死,林豆豆绝对受不了这个打击,林南已经是她在世上唯一的亲人了! “快救人!” “担架!担架快过来!” 病房里乱成了一团,所有人都在奔忙,大呼小叫,慌忙抢救倒地的林豆豆。 @@@@ 半个小时后,附属医院急诊室门口。 丁晓聪坐在门口的长椅上,目光呆滞,一动不动。在他对面站着一名警察,旁边还坐着一个,身为第一知情人,两名警察正在了解情况,做笔录。 林豆豆受到了过度刺激,在急救室里还没有醒过来,其实她早该醒了,可丁晓聪怕她的灵魂进一步受损伤,安抚住了波动后,就让她进入了灵魂睡眠状态,一时半会根本醒不过来。 “你看见整个过程了吗?”站在对面的警察尽量用和缓的语气问,毕竟丁晓聪还是个半大孩子,受了刺激精神有点恍惚,他不好大声呼喝。’ 丁晓聪傻子一般摇了摇头,紧了紧握在一起的双手。 “那你知道死者的枪是从哪里来的吗?”做笔录的警察又问。 丁晓聪继续傻傻摇了摇头。 “算了小林。”坐在丁晓聪身边的警察打断了提问,不忍道:“他还是个小伢子,不可能知道这些的,问了也白问,自杀是板上钉钉的,有监控为证,至于枪的来源……从这几个伢子身上得不到线索的。” 坐着的老警察乡音浓重,应该是上司,盘问的警察叹了口气,收起了记录板。也确如老警察所言,丁晓聪对这些一无所知,唯一确定就是王家害死了林南灭口,可他完全没有证据,说出来也没用。 就算有证据,他也不打算说出来,这个仇他要亲手报! 警察走了,丁晓聪又坐了一会儿后,松开了一直紧握的双手,那里面有一张皱巴巴的纸条,上面写着几个古朴的字符。 “罗大海!”丁晓聪从胸膛里面吼出了这个名字,自从发现了这张纸条,丁晓聪就断定,事情和罗大海有关联。假如罗大海真的助纣为虐,和林南的死有直接关联,丁晓聪绝对会亲手杀了他! 站起身,丁晓聪顾不得身体虚弱,大步走向医院外,那张纸条被卷成一团塞进了口袋中。他要去找罗大海,把事情问个明白,就算林南的死和他没关系,相信他也知道王家父子的下落。 丁晓聪离开后不久,花红英一言不发走过了这条走廊,郭芸香默默跟在后面,满脸悲伤。 “你也别担心,小葱不会有事的。”花红英安慰道:“你这几天就在医院里看着林家丫头吧,我和老哥几个去外面找找他。” 郭芸香属于那种外柔内刚的倔强女子,可遇见了这么大的事,已经彻底没了主张,闻言“嗯”了一声,把主都交给了花红英这个老江湖。 花红英面色沉痛点了点头,转身欲走,郭芸香一惊,连忙喊住了他。 “一定要把他平安带回来。”郭芸香眼泪都出来了。 花红英一怔,叹道:“丫头,你的心思我懂,大叔不会让你失望的。” “嗳……”郭芸香傻傻点了点头,转过身走向急救室。 花红英看着她沉重的背影,暗自叹了口气。 ------------ 第一零三章:潜入 下午四点,小青山工地。 丁晓聪背着个大包,打车来到了工地外,离得老远就看见工地外竖着一块大广告牌,上面画着小区落成后的效果图,广告语用上了张成玉尊者指点过的话——金盆聚财,紫气东来。 工地又开工了,干的热火朝天,汤有道抓住了金盆局这个卖点,大肆宣扬这是尊者大驾指点的风水宝地,只几天的功夫,这里的房价涨了接近一倍,并且供不应求,被抢购一空。 汤有道的本质是商人,无孔不入,无利不贪,他那一百万香火钱花的太值了,不但解了工地的危难,还把这块地皮抄了起来,回报绝对超过了一个亿。 丁晓聪下了出租车,扔下一张钱后,让司机就在外面等着,自己独自进入了工地大门。 离着老远就可以看见,带着安全帽的汤有道正在工地边对着图纸指点江山,几天下来,地基已经全部顺利浇筑完毕,开始构建主体框架了。 “汤老板!”离着还有一段距离,丁晓聪高声喊道。 汤有道转头一看,脸色变得有些古怪,他将图纸交给其他人,连忙迎了过来,“小丁师傅大驾光临,有失远迎啊!” 汤有道客客气气和丁晓聪握了下手,不等他说话,先开口道:“小丁师傅是为了酬劳的事情来的吧?上次你们二位走的太匆忙了,我正准备派人去找你。” 汤有道一边说,一边将腋下夹的皮包抓在手里,大大咧咧拉开拉链,抽出十几张红票子“大大方方”递了过去,“得亏了小丁师傅施以援手啊,工地上现在资金紧张……不成敬意,等完工了后……” 丁晓聪抬掌把钱推回去,“不用,我今天是来找人的。” “哦?找人?”汤有道若有所思,把钱又装了回去,“不知小丁师傅要找哪位?” 汤有道何等人物,已经看出了丁晓聪神色有点不对,心里开始打起鼓来,别是来找晦气的吧?被这些法师惦记上,可就麻烦了,是不是自己给的钱太少,惹人家生气了? 不过随后他就松了一口气,丁晓聪上前一步,抓着汤有道的胳膊问道:“汤老板,我找罗大海,他现在人在哪里?” “罗大海啊?”汤有道品出点味来了,一边随口支应着,一边思考该怎么回答,最终叹了口气,痛心疾首道:“小丁师傅问他啊,还记得那晚我让他出去办事不?那小子一去不复返,再也没回来过,还把我的汽车给开跑了。我跟你说,我汤某待他可不薄,这小子!唉……” 他这番话半真半假,把自己撇的一干二净。 他的表情全白做了,丁晓聪根本就不关心他俩之间那些狗屁倒灶的事,闻听果然那晚罗大海就跑了后,就已经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很明显了,当然罗大海并没有把那片石壁销毁,很可能带着去了王家,然后又引出了许多事来。 丁晓聪心急如焚,连招呼都没打,转身就走了。 “小丁师傅,改日我请你吃饭啊。”汤有道对着丁晓聪背影高喊,他知道丁晓聪也是个有本事的法师,否则也不可能和张成玉关系那么好,估计还想挂着这条线,以后一旦有需要,可以用人家。 “再说吧。”丁晓聪挥了挥手,钻进了出租车离去。 @@@@ 华灯初上,劳动路,丁晓聪在繁华的夜市上走着,不停左右看,目光警惕。 在小青山没有找到罗大海,他就只剩下了一条路,从罗山路18号开始,顺着柳承惠问出来的方向一路搜下去,第一站就是这里。 劳动路是本市著名的夜市,到了夜晚人头攒动,丁晓聪被淹没在人潮里,很不起眼。 走着走着,丁晓聪脚步一顿,转到了一家摊贩后面,他刚离开,花红英和柳承惠小声交谈着走了过去。 “应该就在这一带吧?” 外面传来柳承惠的声音,两人越走越远,丁晓聪又转了出来,他固执的认为既然牵连了罗大海,那就是自己的事,不想让花红英他们插手。 回头看了一眼,丁晓聪叹了口气,应该不在劳动路,下一站他准备去梅山路了。水门巷都是些司法机构,几乎没有民居,他们不可能在那里。 10分钟后,一辆出租车在梅山路口停下,丁晓聪从车子里钻了出来,打量着这一片老城区。 这里面道路错综复杂,龙蛇混居,想要找人可不容易。不过对此他早有准备,降头师身上阴气太重,待过的地方阴阳会失去平衡,对普通人来说察觉不出来,在他的巫眼中却可以看得清清楚楚。 “姐姐,帮我看着点。”丁晓聪轻唤了一声,背包里钻出姐姐晓兰,睁着一对通红的眼睛,警惕注视着四周。 有了姐姐护法,丁晓聪放心闭上双目,打开了巫眼。 在他的巫眼中,这里的阴阳对流一目了然,气息丝丝缕缕流动,他很快就在其中找到了一股特异的阴气流。自然界阴阳平衡,白天的时候阳起,夜晚阴盛,不过在城市里一般是阳气较强,这股阴气格外浓郁,明显不对劲。 丁晓聪保持着开巫眼的状态,沿着这丝阴气慢慢向前走,寻找源头。这对他来说并不容易,必须精神高度集中,并且不能受到丝毫干扰。 出乎预料,走了没一小段,就到了一户人家院门前,丁晓聪睁开了眼看,铁皮院门挡在了面前。 “应该就是这里了。”丁晓聪打量了下周围,这里是老城区,随时可能拆迁,连路灯都没有,巷子里漆黑一片,也没有行人。他立刻后退几步,做了个助跑,仗着年轻身子轻,毫不费力爬上了墙头,几乎没发出声音。 院子深处是一栋老旧的两层小楼,里面灯火通明,影影绰绰可以看见有人,并且正在在说话。这对他来说是好事,所谓灯下黑,屋里越亮,就越看不见外面的黑夜。 找准方向,丁晓聪将心绪沉寂下来,沿着围墙头,迈着小碎步悄无声息摸了过去。 ------------ 第一零四章:拼一把 一直潜到楼房墙根下,丁晓聪停了下来,从这个角度,可以看见屋子大堂内有两个人,正在对坐着说话。没有让他失望,王志云在里面,在他对面坐着一条黧黑的巨汉,即便不开巫眼,也能感受到他身上浓重的阴气。 不出意外的话,这人应该就是那位和自己斗过法的魂降师。 丁晓聪没有轻举妄动,蹲在围墙顶上,开始做准备工作,那个降头师不好对付,不过他的目标是王志云,并没有什么本事。 屋子里的人在交谈着,由于离得太远,听不太清他们在说些什么,不过有一个词比较清晰,引起了他的注意。 话是从王志云口中说出来的,他不会控制气息,丁晓聪听得清清楚楚,他提到了“巫山”。 “巫山?”丁晓聪手一顿,思索起来。 巫山并不是指的某一座山,而是个地理大概念,涵盖了一片非常广大的山区地带,这些人要干什么? 正疑惑着,突然,身边不远处传来阴测测的声音,“看够了没有?” 紧挨在丁晓聪身边,有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咫尺之遥,声音就是从树冠里发出来的。丁晓聪大吃一惊,没想到自己身边竟然就藏着一人。 不等他回过神来,树冠“哗”一声炸开,一团黑影撞了过来。来势太快,丁晓聪下意识抬起手里的玻璃瓶,拦在了身前。 刚抬起手,只听“嘭”一声响,罐子粉碎,黄色的雾气炸开成一团。丁晓聪只觉仿佛被摩托车撞了一般,眼前一黑,从墙头栽了下去。 也好在栽下去,恰好躲开了那一团雾气,否则丁晓聪刚配的毒药就将连他自己也害了。墙头上立刻传来惨叫声,一条人影栽了下来,躺在地上不停嚎叫翻滚。 那黄色粉末是丁晓聪用斑蝥腿毛混合朱砂配出来的,一旦沾到眼睛里,立刻就会瞎掉,根本就无药可救。 黄烟笼罩了下来,丁晓聪强忍着闷痛,掏出打火机打着火,只听“轰”一声响,凭空出现了一个大火球,毒粉瞬间自燃,烧得一干二净。 “什么人?!”身旁传来大吼,抬头看,巨汉和王志云从屋子里跑了出来,看见这一幕,两人目瞪口呆。 “是你?!”巨汉看见丁晓聪后,吃了一惊,丁晓聪没见过他,他却见过丁晓聪。 王志云躲在巨汉巴颂身后,看见那条人影依旧在地上惨呼不止,掏出一把手枪瞄准了他,低吼道:“废物!你会把人引来的!” “不能开枪!”巴颂连忙抬手拦住,“枪声会招来警察,那样就完了!” 现在是夜晚,这里一片安静,枪声加上火光会非常明显,很容易就会被人察觉到异常。 说完,巴颂一把扯掉身穿的皮大衣,露出健壮精赤的上身,他的上半身体表扎满了灰白色的骨针,看上去好像只刺猬,狰狞可怖。他这是用自身的精血养恶魂,如此方才能做到心意相通,如臂使指。 紧接着巴颂随手拔起一根针,在嘴里蘸了一下,投向惨呼不止的黑影,那人身躯一僵,呼喊声顿止,在地上抽搐起来。他本就疼得灵魂不稳,瞬间就被魂降占据了思维,将来就算摆脱了降头,也是个又瞎又傻的废人。 终于没了喊叫声,王志云松了一口气,又把枪口指向丁晓聪,脸上露出戏谑,“丁晓聪……你是来送死的吗?” 丁晓聪一言不发,默默站起来,面无表情。 自己的话似乎一点效果都没,王志云笑声变得有些尴尬,他转为恼羞成怒,恨声道:“你不过就是个穷小子,跟我争什么争?不自量力!” “不自量力吗?那你敢不敢放下枪和我斗一斗?”丁晓聪反唇相讥,依旧不动声色,他想激怒王志云,这样才有机会对他下手。 王志云果然怒了,暴跳如雷,“你算什么东西?哪里来的资格和我斗!在我眼里,你不过是一只臭虫,如果不是因为豆豆,豆豆……不!我爱豆豆!看见她对你这垃圾那么好,我早就想杀了你!” “因为爱豆豆?所以给她下蛊吗?”看见王志云失态,丁晓聪愈加镇定,从包里掏出个玻璃瓶进一步刺激他。 看见瓶子里还活着的情蛊,对面两人全呆了,他们实在想不明白,丁晓聪是怎么把这只蛊虫取出来的。 王志云躲在巴颂背后,看见情蛊愣了一瞬间,突然嘶声大骂:“不!他把情蛊弄出来了,快……快杀了他!” 王志云终究是胆小匪类,气成这样,仍然不敢靠近丁晓聪,大声催促巴颂上。 不用催促,巴颂已经拔下来两根骨针,在嘴里蘸了一下,扔向丁晓聪。两根骨针刚出手就炸开,阴风扑面而来,魂降对着丁晓聪发动了攻击。 上次的斗法,显然大量消耗掉了巴颂的降头,他这次挥过来的魂降明显恶性不足。 丁晓聪左手从背包里抓出一把礞石粉,向前猛然一撒,一大团粉尘涌了过去,两只魂降的身影显现。礞石对于阴阳变化很敏感,遇到不同的气息,会产生变化,两条“人影”就这样被粉尘给抓了出来。 丁晓聪的目标根本就不是这些魂降,他反手拔出一把匕首,蹂身疾进,身形灵动,从两只魂降的扑击空档中蹿了过去,直逼巴颂,目光狠厉,一副要杀人的架势。 巴颂有些慌张,下意识后退,继续放出魂降,希望能缠住丁晓聪。 “上啊!你上啊!”王志云气得七窍生烟,不停挥着手枪大喊。 丁晓聪仿佛一只小豹子,不停变向往前冲,一把把礞石粉被他洒了出来,满天白灰中,所有魂降无所遁形。他敏捷的闪过一只只魂魄的攻击,来回穿行一刻不停,转眼就欺到了巴颂身边。 惊慌失措的巴颂一掌按在自己咽喉部位,那里有一根硕大的骨针,扎在他命门上,那是他的本名降。可不等他拔出来,丁晓聪背后白光一闪,姐姐丁晓兰飞窜了出来,一口咬在他咽喉上,那根骨针竟然被她咬碎,里面的魂降还没发出来就被她吞了。 吞掉了巴颂的本命魂降,晓兰也不好受,身上立刻冒出寒气,落在了地上扭曲不止。想要彻底吞掉这个本名降,至少需要十几分钟,在此之间她的魂魄需要全力和魂降搏斗,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 趁着巴颂愣神的功夫,丁晓聪怪叫一声,横身扑过来,手里的匕首对着他小肚子就扎。 眼看匕首对着自己小肚子攮了过来,巴颂毛了,巨大的双掌一合,拍向丁晓聪的脑门。凭他那庞大的身架,这一下要是被拍到,丁晓聪只怕当场就得晕过去。 已经到了这一步,巴颂也不是孬种,他打算拼个两败俱伤,自己有帮手,而丁晓聪被打中就死定了。 千钧一发之际,就在巴颂将要拍中的瞬间,早有准备的丁晓聪身形一矮,在地上做了个前滚翻,恰好躲过拍击,抓住了巴颂大象般的粗腿,紧接着他大喝一声,用力一抡,一直攥在左手里的玻璃瓶飞向了王志云面门。 这是丁晓聪早就设计好的,假意攻击巴颂,实则他的目标依然是王志云。 王志云措不及防,玻璃瓶砸在他脑门上开了花,粘稠的液体混合着鲜血立刻崩了出来。他眼睛被糊住,大声怪叫,手枪“嘭”的一声,子弹走火激发了出去。 ------------ 第一零五章:险死还生 啪! 巴颂的双手这时候方才排在一起,发出巨大的震响,他的身躯也猛然一震,呆呆低下了头。只见他的胸膛上有个大洞,正在汩汩流血,还有丝丝蓝烟缭绕。 王志云手枪走火,子弹恰好将巴颂打了个对穿。 这时候王志云终于把眼睛上的鲜血和粘液抹掉,看见这一幕也傻眼了,气得恨声大骂:“你踏马怎么正好挡在枪口上?!” 丁晓聪蹲在地上也呆住了,王志云被情蛊打中竟然没事! 这一切其实是丁晓聪早就设计好的,就为了能争取到攻击王志云的机会,情蛊在没有完成任务的情况下接近本体男性,应该会有反噬,可现在玻璃瓶碎裂,情蛊粘在王志云脸上后,竟然毫无反应,直接摔了下来。 怎么会这样?! 一瞬间,丁晓聪就有了答案,这根本就不是王志云下的情蛊! 脑海里“轰”的一声,丁晓聪心中立刻燃起了滔天怒火,瞬间失去理智,绷紧全身站了起来,顶着手枪走向狼狈不堪的王志云,咬牙切齿大骂:“畜生啊!你口口声声说爱豆豆,还把她骗去了国外,本以为你会对她好,没想到你这狼心狗肺的东西,竟然让别人对她下情蛊!” 丁晓聪这时完全忘了害怕,连生死都抛在了脑后,巨大的愤怒简直要把他的灵魂都点燃了。之所以失算,可能性只有一个,那只情蛊是别人下在林豆豆体内的! “我要撕了你!再把你的灵魂抽出来,用阴火烧一百年!”丁晓聪咬紧牙关一声声诅咒,浑身绷紧好像木头,一步步走向王志云,面目比厉鬼还要狰狞。 这事实已经彻底把他逼疯了! 王志云心里有鬼,端着枪瑟瑟发抖,一步步后退,惊慌尖叫:“你别过来,否则……我就开抢啦!” 丁晓聪身后,巴颂庞大的身躯轰然倒地,开始剧烈抽搐,他的灵魂将要熄灭,扎在身上的无数魂降立刻反噬,转眼就把他的残魂撕裂分食。玩火者终被火焚,他死的恰如其分。 再看另一边,迎着王志云缠斗的枪口,丁晓聪不但不退,反而越走越快,牙齿咬得“咯咯”作响! 死?丁晓聪一点都不怕!他现在灵魂强度绝非一般人可比,就算是肉身死了,也完全可以用灵魂把王志云的灵魂吞了。上古时代,鬼巫们绝大部分都是以鬼的形态存在,保留肉身的反而是极少数。 大不了,这辈子不做人了! “别过来,你别过来!”王志云不断后退,色厉内荏,终于靠在了围墙上。眼见丁晓聪仍然大步逼过来,他终于一咬牙,扣动了手中扳机。 就在这时,异变陡生,王志云开枪的瞬间,他身后的院墙上突然传来一声野兽的咆哮,“哇呜!” 嘭! 枪口火舌喷吐,灼热的子弹化成一道流光,从丁晓聪左肩擦过,把他身躯扯得一歪,脚步被带了个趔趄。子弹从他左三角肌擦了过去,豁开一道口子,热血涌了出来,空气中弥漫着血肉被灼的焦糊味。 丁晓聪下意识捂住伤口向前看,只见一只小花豹扑在王志云脸上,拼命撕咬抓挠,犹如疯了一般,挠的血肉横飞。 “幽瞳!”丁晓聪大喜,原本以为今天会死在这里,没想到关键时刻,幽瞳竟然赶来了! 既然幽瞳来了,玄真子肯定也来了,就算迟到一步,也必然不远。 王志云的枪早就没了,他疯狂挣扎,撕心裂肺惨叫,终于把幽瞳抛在了一边。这时候再看,他那原本白净秀气的脸蛋已经被抓得满是血口子,皮肉外翻,仿佛被改了刀的桂鱼,血肉模糊丑陋不堪。 “啊!”王志云抬着双手凄厉惨叫,大声嚎哭,却不敢碰伤口。 “嘿嘿嘿!”丁晓聪阴阴怪笑着,从地上站了起来,连肩膀上的伤口都不顾了。现在的王志云虽然没受致命伤,可看在他眼中,不过就是砧板上的肉,要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 “你会后悔来到这个世上。”丁晓聪对着王志云跨出了一步,身为鬼巫,虽然只是个小巫觋,可丁晓聪至少有十种方法可以把他的灵魂抽出来养着,并且有一百种手段可以让他知道什么叫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论狠毒,没人能比得上鬼巫! 幽瞳又从黑暗里蹿了出来,站在丁晓聪身旁,呲牙呼喝,凶相毕露。 “不!你饶了我吧,我们是老同学……”王志云这时候吓得心胆俱裂,竟然对着丁晓聪跪了下来,哭喊着哀求。 这简直就是个笑话。 丁晓聪根本不理会,怪笑着对王志云伸出了手,指尖顶向他的眉心,准备硬把他的灵魂拽出来。就在这时,左侧院墙上传来“呼呼”风声,有一条黑影翻过墙壁跳了进来。 丁晓聪原本以为来的是姜白,没想到不是。 来人是个穿着西装的男子,约莫30岁左右,戴着金丝边眼镜,看上去斯斯文文的。看见这人,本已绝望的王志云立刻大声哭喊:“师兄救我!” 来的是敌人!丁晓聪立刻警觉起来。 来人扫了王志云一眼,皱了下眉头,又舒展开来看向丁晓聪,竟然微微笑了,“阁下,王少爷还有急事,我得立刻把他带走了。” 说完,这人竟然大大咧咧要过来拉人。 丁晓聪冷眼看着,一直等到男子抓住了王志云,方才突然暴起,大喝一声“找死!”探右手抓了过去。 那个男子身躯一震,猛然转回头,笑看着丁晓聪,迎着他抓来的手,突然张口一喷,一条绿线从他嘴里喷来出来,瞬间贯穿了丁晓聪的手心。 这一下措不及防,丁晓聪下意识缩回右手,用左手抓住自己的右手腕,只见一根绿色的“针”扎在了掌心里,仍在剧烈震动。难以想象的剧痛传来,丁晓聪忍不住呻@吟了一声。 就在这时,这根足有10公分长的“针”发生了奇特的变化,只见针上竟然分出了一对近乎透明的绿色翅膀,开始极速振动,“嗡嗡”作响。 这根针竟然是活的! “嗤”的一声,变成飞虫的针一头挣了出来,怪叫着飞进了夜空,速度快得难以想象,一路发出“飒飒”的破空声,开始大范围盘旋。 丁晓聪掌心里鲜血涌了出来,疼得浑身颤抖,不仅仅是受伤这么简单,掌心的创口立刻发青,那古怪的虫子有毒! 趁着这机会,新来的男子已经把王志云扶了起来,满脸伤口的王志云指着丁晓聪嘶喊:“给我杀了他!杀了他!” “来不及了。”男子摇了摇头,“警察已经来了,我们得赶紧走,你父亲正在江边等我们,迟了就来……” 话未说完,男子闭上嘴,紧皱眉头看向夜空。那里不但有绿虫发出的破空声,还传来了一种更为尖锐的声音,犹如流星划过。 “赶紧走!”男子大惊失色,拖着王志云拼命向屋里跑。 丁晓聪正要追赶,忽然一阵头晕目眩,倒在了地上。 仰天躺在地上,他看见那条绿虫从上方飞过,后面紧跟着一团弯月形的寒光。 寒光的速度远超绿虫,转眼追上,狠狠切了下去,二者相撞,竟然发出了类似金属碰撞的“叮当”声,并且有火星迸发出来,那只古怪的虫子哀鸣一声,被崩飞了出去。 紧接着有一辆汽车从院子中间开过,一路轰鸣着直接撞倒了大铁门,冲进巷子,打了个盘旋后,开向江边方向。 看到这里,丁晓聪意识开始模糊,在他昏过去前一刻,一张熟悉的脸庞出现在了视线中,是姜白,她终于回来了! “你中蛊毒了,别动,我这就给你解。”姜白按住丁晓聪胸口,柔声说。 看见姜白,丁晓聪心中一安,长长呼出一口气后脑子一晕,终于彻底昏迷了过去。 ------------ 第一章:命运的羁绊 丁晓聪醒过来,首先映入眼帘的,依然是姜白,一切仿佛只是瞬间,看见姜白,闭眼,睁开依然是她守在身边,只是地点变成了自己家里。 姜白坐在床边,身上盘着目光紧张的晓兰,脚下跟着懒洋洋的幽瞳,她的脸色有些憔悴,估计已经在床边守了很久。 “叔叔阿姨还在店里忙,他们暂时还不知道你的事。”看见丁晓聪醒了过来,姜白立刻给他吃了颗定心丸,不过现在这显然不是丁晓聪最关心的事。 “豆豆怎么样了?”丁晓聪挣扎着坐起来,急忙问。这时候他才发现,自己的右手和肩膀上都缠着洁白的纱布,不过已经感觉不到很明显的疼痛,显然伤口都让姜白处理好了,丁晓聪叹了口气,恳切说:“谢谢你。” 如果不是姜白带着幽瞳及时赶到,恐怕那晚就直接交代了,想起她离开时的嘱咐,丁晓聪有些羞愧。 姜白叹了口气站起身,走到了窗前,拉开窗帘,透过窗户可以看见林豆豆家。“她昨天就走了,带着她父亲的骨灰回老家,临走前托我带话给你,让你……不要去找她了。” 听见姜白的话,丁晓聪黯然,屋子里陷入了难言的沉默,良久后,他脸色越来越灰暗,胸口就好像压了一块大石头,透不过气来。他万万想不到,结局竟然会是这样……豆豆好不容易回来,没想到才几天,就又走了…… 林南应该很早就确定自己会死,临死前将豆豆嘱托给了他,可是……丁晓聪悔恨万分,自己怎么就照顾不好一个女孩子?也没能抓住王志云,让他跑了。 要是豆豆在身边,还可以照顾孤苦伶仃的她,可她怎么就那么倔?竟然一个人走了,有心想去找,可S东那么大,根本就不知道她去了哪里,又该怎么找…… 这是丁晓聪命里的债,越积越多,他却毫无办法,到了现在这一步,他觉得倾自己一生都还不了了…… 看见丁晓聪伤心得不能自己,姜白叹了口气,坐在床边按住他的肩膀,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安慰。 直到丁晓聪终于长长吐出了一口气,姜白才说:“是一个叫马明博的人报的警,警方已经掌握了一些证据,把王家父子列为了通缉犯,所以你不用多想,他们早晚会落网的。” “马明博?”丁晓聪愣了下,随即点了点头,沉默了。 事情似乎还算是圆满,凭着国内打击犯罪的力度,王家父子既然上了通缉犯的名单,恐怕难以逃脱法律的制裁,只是……不能亲手报仇,这让他心里有些不爽,总觉得便宜了他们。 姜白似乎有着一双能看透人心的眼睛,她拍了拍丁晓聪的肩膀,劝道:“修行是修心的过程,你不该有太多执念。” 丁晓聪闻言点了点头,这个道理他懂,只是还是有些疙瘩。 忽然,丁晓聪想起了一件事,左右打量起来,终于在对面的桌子上看见了自己的背包,“帮我把包拿来,我有事情向你请教。” 姜白依言把背包递过来,丁晓聪手忙脚乱在里面翻出来一张皱巴巴的纸团,小心翼翼铺开在了床单上,露出上面的上古字符。 “这……”姜白吃了一惊,连忙问:“这些字你是从哪里拓来的?” “一块上古石壁。”丁晓聪摆了摆手,“这不重要,能告诉我这些是什么字吗?” 姜白低头看了看,指着其中一个字说:“这是个‘巫’字,在上古很常见,倒是这个‘灵’字不寻常。” “不寻常在哪里?”丁晓聪连忙问。 姜白解释道:“上古时,‘灵’字有许多种写法,意义各不相同,例如山在上,巫在中,下为火,这个灵字代表灵山。而纸条上这个灵字巫在上,水在中,最下面才是山,则只代表着一个人,巫山神女——巫姑。” 远在上古时代,灵和巫不分,也即是说,唯有巫才有灵。 上古有灵山十巫,其中巫咸领西南群山,制出了巫盐,从此后,那一面广大的山区就被称为巫山。巫咸之后,巫山有了自己的新首领,就是被称为巫山神女的巫姑,她同时还有个称号——灵巫。 也有人说,巫姑的本名就叫做“灵”,只是这些都已不可考。 身为灵山十巫中唯一的女性,巫姑以自己女性独特的温和方式管理巫山百姓,颇受爱戴,据说她死后化身为一座山峰,矗立在茫茫巫山中,依旧守护着当地的黎民百姓。 当然,这仅仅是美好的传说,巫姑虽然是当时的神巫之一,可要化为大山,那也是绝无可能的。 听着姜白的叙述,丁晓聪沉思起来,他隐约记得,那夜偷听的时候,曾听见王志云他们提到巫山,只是当时离得太远,别的什么都没听清。 难道,这片石壁和巫山的巫姑有关联吗? 石壁不可能是巫姑的物品,身为水巫女神,巫姑不可能用毒巫的法器,更何况那东西虽然在丁晓聪看来很厉害,可在巫姑那等神巫的眼中,根本不值一提。 这样判断下来,石壁到有可能是属于巫姑的某位下属巫觋,只是不明白,这位毒巫怎么会出现在万里之外的本地。 听见丁晓聪的疑惑,姜白想了想,说:“倒也有可能,有传说,神女巫姑和山神巫咸是一对情侣,后来巫咸沿江来到了下游,很可能这人就是他带过来的。” 丁晓聪点了点头,只是这一切都是猜测,没法求证。 “别胡思乱想了,好好休息吧。”看见丁晓聪皱眉思考,姜白劝道。 丁晓聪答应一声,又躺了回去,确实想也想不出个结果来,只是这事情就好像一个结,深深打在了他的心底。 接下来,丁晓聪一连在床上躺了三天,直到身体完全康复才下了床。这期间郭芸香和花红英天天都来探望他,也给他带来了一些消息。 柳承惠走了,说是接到了三花教里的命令,让他去南方办差事,至于具体什么事,人家不说,他们也不好问。 丁晓聪向郭芸香打听过林豆豆的下落,只是他一提起,郭芸香就伤心不已,并且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林豆豆似乎有意要避开所有人,跟谁都不提自己的具体去向,只说要带着父亲的骨灰回S东老家下葬。好在她还说过,等事情都办完,就会回来和大家在一起,这让丁晓聪的心里稍稍安了些。 命运对林豆豆是极其不公的,她那么善良,优秀,却偏偏接连遇到这样的打击,身为一个弱女子,究竟要多么的坚强才能面对这一切? 三天后,丁晓聪终于完全康复了,仿佛是掐着点,父母亲的饭店生意稳定了下来,并且请了工人,终于不用那么忙了。对于林南的事情,丁家柱夫妇俩也耳闻了一些,所知不多,不过也足够他们唏嘘不已。 到了第四天,丁晓聪精神也恢复的差不多了,一大清早就紧跟在父母脚后面出了门,要去花红英的店里坐坐,这段时间他都快要被闷得发霉了。姜白不但没有阻拦,反而还跟他一起,说是也要去散散心,俩人带着幽瞳和姐姐晓兰一同出了门。 ------------ 第二章:百万巨款的诱惑 由于距离不远,又没什么急事,俩人索性就一路走了过去。 刚出院门,丁晓聪经过一番犹豫后,就问出了一直萦绕在他心头的问题,“那天听你提到了灵山,我急得师尊说他要去找这座山,那灵山在哪里?” 从米教授的话里判断,灵山好像是个很重要的地方,他似乎为了去灵山,要付出很大的牺牲,可丁晓聪搜遍记忆却没有找到有关这座山的位置。 灵山最早出现是在一些传说以及志怪中,后世又有了西天灵山的说法,到了近代,各种叫做灵山的地名纷纷涌现,不过那些显然都是牵强附会凑热度的西贝货,没一个是真的。 有一点似乎可以确定,灵山应该是位于昆仑山脉中,昆仑山是华夏文明的发源地,而灵山则是巫觋们的圣山。只是现在科技这么发达,却没有发现任何灵山的踪迹,这座圣山仿佛真的有灵,怎么都找不到了。 姜白也无法回答这个问题,闻言她摇了摇头,“大概,灵山真的有灵吧,不远现世,我父亲……” 说到这姜白有些黯然,沉默了,丁晓聪赶紧闭嘴。 一路再也无话,两人思考着什么,不一会就来到了刘家巷,花红英的店里。 到店的时候,正好来了客人,郭芸香一本正经接待,花红英站在一旁捧着茶壶,乐呵呵看着,似乎很满意。 看见丁晓聪和姜白进门,花红英大喜,连忙大声招呼着迎了过去。丁晓聪是这里的常客,可姜白还是头一次来,可把他高兴坏了。 对于姜白的身份,花红英和郭芸香都不知情,不过他知道这个寄居在丁晓聪家里的小姑娘非常有本事,自然是上赶着巴结。 “呀!姜姑娘大驾光临,小店蓬荜生辉,花某……” 花红英变着法的客套,脸上的褶子都笑开了花,丁晓聪不耐烦的挥了挥手,“得了得了,都是熟人用不着这样,赶紧去招呼客人吧。” 客人是肯定招呼不下去了,看见他俩来,郭芸香也撂下客人迎了过来,欢喜地拉住了姜白的手,俩人“叽叽喳喳”聊上了。 说实话,这是很没有职业素质的表现,丁晓聪下意识看了人家客人一眼。 来人是个年轻女子,二十来岁,穿着得体的小西装,薄施粉黛容貌清秀,整个人给人的感觉很干练。她看见丁晓聪和姜白后吃了一惊,脸上明显露出了诧异,还有一丝惊怕。 这也难怪,姜白身后跟着一只小花豹,丁晓聪更夸张,胳膊上缠着一条白蛇,跟西毒欧阳锋似得,正常人看见了都得害怕。 丁晓聪一看不行,怎么能把客人晾在一边?他也算是这个店里的坐堂法师,职业本能驱使他立刻摆上笑脸走了过去。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这女人看上去气度不凡,应该比较有钱,有钱不赚那不是傻子嘛。 “您有什么问题吗?”丁晓聪笑眯眯走到女人对面坐了下去,看见对方畏缩的表情后,连忙安抚:“别怕,这蛇……她有灵性,不会伤人的。” 仔细一看,那女子发现晓兰的神情果然一点都不凶恶,似乎还有些好奇,心也随之放下了些,转头看向花红英,她还不知道丁晓聪的身份。 这时候其他三位也全都围了过来,饶有兴致看丁晓聪办事,花红英立刻隆重介绍:“这位是丁师傅,我家首席大法师,有什么话您尽可以对她说。” 女人目光有些疑惑,怎么这里的法师不是小姑娘就是小伙子……不过自打刘瞎子后,这家店在本市的名气最大,必然有其道理,那女子稍加思索后,终于对着丁晓聪点了点头,说:“我的确有件很重要的事,不过我已经找过了好几位法师,他们不但没有办成,自己还出了事,所以……” 女子说到这观察了一下丁晓聪的脸色,见他神情毫无变化后,继续说:“所以要想做这件事,必须要经过一项测试,只有通过后,我才能说出具体的详情,你别误会,这也是为你的人身安全负责。” 别看丁晓聪年纪不大,端坐在那里思考的时候,还是派头十足,他想了想后,看了花红英一眼。这女子显然不了解法师行里的规矩,这番话说出来,一般人恐怕就要翻脸轰人了。 女子似乎也意识到自己的话有问题,连忙说:“如果真的把事情办好了,报酬将会很丰厚。” “哦?怎么个丰厚法?”丁晓聪饶有兴致问,不管怎么说钱最大,只要钱够,不礼貌也就不算什么了。 女子再一次做出了出人预料的举动,她打开自己的小坤包,从里面拿出支票簿,当场写了起来,四人顿时来了精神,伸长鼻子看,只见她写了一个又一个零,最后数字定格在了……整整一百万! “咕咚”一声,至少有两个……也许是三个人同时吞了口唾沫,发出很大的声响,唯有姜白毫无反应。 “只要事情办好了。”女子写完支票,随手扯下来,那三位立刻把脖子缩回去,正襟危坐,对那张支票看都不看一眼。 “办好了的话,报酬一百万,不过必须先通过我们的测试。”女子又恳切补充:“请相信,这绝对是为了诸位的人身安全着想。” 有了一百万,这些就都不是问题了,花红英立刻大笑着在侧旁坐了下来,道:“虽然我认为对于我们的首席大法师来说,这什么测试完全没必要,不过看在&的份上嘛……” “我说了这买卖我接吗?”丁晓聪在一旁似笑非笑说道,把花红英呛得一滞,傻了。对方出了这么高的价钱,事情肯定不简单,毕竟谁家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郭芸香不过才刚入行,他自己也没什么真本事,丁晓聪要是不做,那就只能见财化水了…… 看见花红英脸色瞬间变了,丁晓聪“噗嗤”一笑,道:“现在我郑重表明自己的态度,这买卖,我接啦!” 有巨款不赚,那不是二傻子嘛。 “嗨!”花红英一拍大腿,差点忍不住当场骂人,不带你这样玩的。 “好!”女子松了一口气,站起身在众人灼灼的目光中,又将支票装回了包里,掏出一张名片放在了桌子上,“下午三点,请到这个地址找我,咱们开始测试,只要通过了,就算最终完不成任务,也会有一分酬劳。” 女子说完对着在场的人分别点了下头,就此转身离去。 花红英拈起那张名片,逐字逐句读了起来:“顺义路,金鼎大厦22层,柳青青医师心理诊所……” ------------ 第三章:老花的心事 三人目送那个女人出门钻进小汽车,全都沉静如水一动不动,直到小汽车离开…… “耶!” 花红英第一个跳了起来,紧接着是丁晓聪和郭芸香,三人全都高兴得大喊大叫。丁晓聪高高举起一只手,郭芸香不顾穿着高跟皮鞋,高高跳起来和他重重击了下掌。 整整100万啊!按照规矩,丁晓聪和郭芸香两位法师分一半,那也是一人25万!当真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赶上真正的大买卖啦! 大家伙儿这个兴奋那,难于言表,花红英终究老道,使劲揪了下自己的老脸,强子镇定了下来,不屑道:“这算什么?不过就是些小钱,你们这叫没出息……噗嗤!” 别看花红英嘴上大气,说着说着他也忍不住笑出了声,看来即便是对于他,这次也真是难逢的大买卖了。 “却!”丁晓聪和郭芸香同时用手指戳他,表示不屑。 然后三人又同时围着桌子坐下,这么大的买卖,必须得做好事先规划,一旦要是搞砸了,那可就真心疼了。 然而,三人大眼瞪小眼,没一个人提意见,那女人其实什么都没说,这事先规划没法做啊。 “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吧,咱们这样安排,下午芸香陪着小葱去那什么……测试,我在家里等候消息,有什么情况、需要立刻通知我。”花红英吩咐道,他虽然没什么本事,不过在场他最老道,江湖经验也丰富,这个总指挥的任务的确唯有他才能做。 这样安排完全没毛病,接下来就是好好休息,准备应付下午的考试。 花红英正准备去做饭,起身后这才想起来,人家姜白还在,刚才就顾着谈买卖,把人家给冷落了。 “姜姑娘,您自己随便玩,喜欢什么就直接拿走,不用跟我打招呼。”花红英大大方方道,他这人说话做事绝对靠谱,姜白当然不是那种乱拿东西的人,不过要是真的乱拿,也许反倒更合他的意思。 这就好像放长线钓大鱼,丁晓聪就是这么让他钓上来的,如果要是再能钓到姜白这个神秘的小丫头,那他就真的发了! 不过这显然是痴心妄想,姜白举止颇有古风,对着花红英含笑点了下头,就坐下来和郭芸香他们聊天,对他店里的东西完全不看一眼。 什么叫眼界高?这叫是!花红英断定,这姜白的家世绝对不简单,以后万万不能得罪。 “原来,你们就是这样做事的呀。”姜白饶有兴致问道。 郭芸香这时候已经镇定了些,好奇问:“姜晓白,你们家是不是很有钱呀?” 一百万啊!郭芸香刚看见这个数字的时候,心都差点从嗓子眼里蹦出来,姜白居然无动于衷。面对这个问题,姜白笑而不语。 丁晓聪心中暗叹,人家可是两位大巫的女儿,米教授和师娘要是搁在上古,那就是近乎神的存在,俗世钱财,对人家来说压根就没什么意义。 一般人总是爱说“神仙”这个词,其实神和仙完全是两回事。 所谓的神,其实就是上古巫觋,他们法力有高下,自然也就有大神和小神的分别。最强大者如灵山十巫,水火两神等等,最弱的地方山神那些可能还不如米教授。 仙则是道家的终极目标,讲究逆天而行,自先秦后,世上就再也没有诞生过神,而传说中成仙者层出不穷,占据了主流地位。 神远不像一般人想象的那么神秘,而是就生活在普通人中间,从这个角度来说,姜白就等于是神的女儿,自小受熏陶,当然也就养成了超然物外的气质。 聊着聊着,花红英端着小菜喜滋滋到了大堂,“几位,今儿我加菜,预祝咱们马到成功!” 今天大家都高兴,每人倒了一杯酒,酒杯碰在了一起,“干!” 丁晓聪好奇,他头一次见姜白居然也端起酒杯一口干了。 “当法师原来挺好玩的。”姜白一杯酒下去,脸蛋就红扑扑的了,丁晓聪留了个心眼,看来她酒量不行,不能让再让她喝了。 一轮酒干下去,姜白没有动筷子,放下酒杯问花红英,“这位大叔,听你的口音,是巫山人吧?” “是啊。”花红英夹了一口菜,含糊不清回答:“我老家是巫西县的,不过打小家里就没人了,我离开家乡一直在外漂泊,没想到这么多年了,姜姑娘居然还能听出我的乡音。” 姜白点了点头,继续追问,“能和我说说您家乡的事情吗?” 花红英似乎是被勾起了乡愁,默默放下筷子,追忆起来,脸上露出了难言的感慨之色,“我的家乡……那可是一块好地方啊。” 接下来,花红英开始叙述起他记忆中的巫山。 巫山的范围及其广大,涵盖了好几个省区,而花红英的家乡则在大山的最深处,那里群山环抱,终年云遮雾绕,犹如仙境。只不过重山阻隔,阻碍了经济发展,那里到现在还不发达,生活有些清苦。 巫西县并不是在巫山西部,而是位于神女峰的南方,每到天气晴朗的时候,就可以看见神女峰伫立在云霞之中,壮观秀丽。 “说起来,我已经有三十年没回过家乡了……”说到这,花红英神色黯然,看得出来,他想家了。华夏人就是这样,无论离开家多久、多远,哪怕淡忘了记忆,也永远忘不掉家乡的感觉。 花红英越说越黯然,开始一杯接一杯喝闷酒。 小孩子说想家,那就是扯淡,他是想吃想玩想他那安逸的环境,到了花红英这年纪想家,那就是真的想家了,其情切切,在座的人都被感染了。 “老花。”丁晓聪看得怪不忍的,劝慰道:“干脆这样,等这桩买买完了,我陪你回一趟老家吧,正好我也挺闲的。” 花红英被丁晓聪说的一震,嘴里喃喃着“回家”,眼睛越来越亮,看得出来的,他是真的心动了。 一旁的郭芸香嘬着筷子头,眼睛滴溜溜乱转,看看丁晓聪,又看看花红英,终于忍不住喊道:“别想让我一个人看店,我也要去玩!” ------------ 第四章:心理测试 “哈哈哈,都去,都去!”花红英笑呵呵大手一挥,“我家乡可是个好地方!那风景,我都没法形容……美啊!” 被花红英这么一说,大家伙儿愈发心痒痒的,丁晓聪现在反正也没什么事,又不缺钱,至于郭芸香开学还早,正好趁这个机会出去游玩一番,时机简直好得不能再好了。 最令丁晓聪意外的是,姜白居然也表示要去,对此丁晓聪求之不得,父母对姜白迷之信任,她能同去,家里绝对不会反对。 四个人确定了下一步计划,开始边吃边商量起具体的行程,直吃到一点整,酒菜一扫而空。丁晓聪带上一些简单的物品,和郭芸香出门去“应试”,姜白回家,花红英则留在店里坐镇,随时提供后勤支援。 出了店门,大家伙儿各自分道扬镳,丁晓聪骑着电驴载上郭芸香,直奔了顺义路。姜白目送他们离去,思索一番后,领着幽瞳走了。 顺义路是本市的金融区,高楼林立,街上来往的都是高档轿车,大楼里出入的男女全都衣着光鲜。金鼎大厦在街的最南面,临河而建,楼前有一片广场,人来人往。 丁晓聪骑着小电驴,在豪华的车流中穿行,郭芸香侧坐在他后面,俩人一路聊着天,看上去特显眼。 到了金鼎大厦前,丁晓聪停下车,左右观望起来:该往哪儿停车?广场虽大,却并没有停车场,所有小汽车都进了地下车库。 郭芸香跳下来,左右打量一番,掏出了那张名片,照着上面的号码拨通了电话,“喂喂,是柳青青医师吗?我们是……” 一番交流表明了身份,对方表示她马上就下来接,让俩人稍等片刻。 丁晓聪和郭芸香坐在大门边的长椅上闲聊了起来,话题主要是这趟巫山行,对于林豆豆,俩人都有意地回避,不敢提起。这件事情是大家伙心里的痛,藏在最脆弱的部位,不能触碰…… 就在两人越聊越沉闷的时候,身旁传来好听的女声,“请问……是丁师傅吗?” 丁晓聪正等得心急,连忙回答:“是我,就是我。” 来人是位年轻女子,看上去比他们大不了多少,穿着深色的职业套裙,留着长长的披肩直发,略施粉黛,容貌端庄清秀,姿态从容温和。郭芸香穿着打扮和她差不多,不过毕竟只是个小姑娘,和人家站在一起,立刻就被比下去了。 该女子微笑道:“我就是柳青青,二位请跟我来吧。” “我的车……”丁晓聪扶着破电驴,面露难色…… 柳青青微微一笑,说:“我和保安说过了,就停在这里吧,他们不会管的。” “可这车没锁……”丁晓聪索性挑明了。 柳青青一怔,这才明白了丁晓聪的意思,忍不住笑了,“放心吧,你这车……不会有人偷的。” 丁晓聪也懂了,的确,出入这里的人非富即贵,谁会对这破电驴感兴趣?只要保安不把它当垃圾扔了就行了,“那就这样吧……” 郭芸香和丁晓聪不尴不尬跟在柳青青后面,进了金鼎大厦。 柳青青的心理诊所开在22楼,他们到了后就发现,发布给他们任务的女人早就在里面等着,看见他们俩立刻迎了过来。 “我叫闵楠。”那女子对着丁晓聪伸出手,先自我介绍,然后说:“这是我同学开的心理诊所,将由她为你做个心理测试,只有通过测试后,才有资格为我父亲治病。” 丁晓聪和闵楠随意握了下手,疑惑了,自己是法师,驱邪办事的,有必要做什么心理测试? 柳青青看出了丁晓聪的疑惑,郑重说:“这么跟你说吧,你已经是我们请的第三位法师了,前两位都没把事情办好,并且出现了很严重的反应,两人现在都还在第四人民医院里……” 第四人民医院就是精神病院,丁晓聪明白了,那两位可能都疯了,她们想检测下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 能把两位法师弄疯,看来事情果然不简单。 “别费那事了,咱们赶紧去看看事主吧。”丁晓聪催促道,在他想来,这什么测试完全没必要,外行测试内行?这不是开玩笑嘛。既然事主的情况严重,当然得要赶紧去处理,否则拖延下去还不知道会出什么状况。 丁晓聪这纯属自然反应,到并不是为了尽快挣钱。 闵楠看了柳青青一眼,最终还是摇头拒绝,恳切说:“我认为这很有必要,不能再冒险了,你们还这么年轻,出了事,会害了你们一辈子。” 丁晓聪挺感动的,以前遇到的事主都是只顾自家平安,哪里会管法师的死活,这两个女人当真心地善良。既然她们坚持,丁晓聪又拗不过,只得催促:“要测试就快点吧,救人如救火。” 柳青青和闵楠对视一眼点了点头,转身说:“请跟我来吧,这不会耽误很长时间。” 跟在柳青青后面,丁晓聪进入了诊所最里面的心理治疗室,郭芸香和闵楠在外面等着。 这是一间不大的房间,以冷色调为主,又不给人压抑感,显然配色很讲究。南面有一排落地玻璃幕墙,屋子中间放着一张躺椅,最里面放着一套沙发,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多余的家具。 进屋后,柳青青吩咐丁晓聪先坐在上面,自己起做了准备工作。 “哗哗”两声,黑色丝绒的落地窗帘被拉上,屋子里只余淡蓝色的灯光,既不刺眼又不显昏暗,自然给人宁静之感。丁晓聪默默躺在躺椅上,看着柳青青忙活,心里却琢磨着事主的状况。 “可以开始了。”对面传来柳青青的声音,她捧着个记事板坐在丁晓聪斜对面,双腿自然交叉搭在了一起。 丁晓聪心思完全不在这上面,脱口问道:“那事主究竟什么情况?” 柳青青一愣,可能还是头一次遇见对她心里测试这么漫不经心的人,她想了想后,不知想到了什么,脸色一白,打了个哆嗦,说:“事主的状况很奇怪,我一开始以为是心理疾病,不过接触后才发现,他的思维一切正常,可是……算了,还是等测试过你自己去看吧。” 说完,柳青青打开了记事板,由于有些慌乱,笔都掉在了地上。丁晓聪看在眼里,没再问什么。 “现在,请放松自己的身心,从头顶开始,逐步向下,闭上你的眼睛,然后放松你的脖子……肩膀……”柳青青终于镇定了下来,开始一句句说出口令。 丁晓聪为了尽早完成测试,丝毫不做抵抗,完全配合,果然,他的灵魂渐渐沉寂,听在耳中的口令也愈加的遥远,缥缈…… ------------ 第五章:疑似是猪 在柳青青的催眠术下,丁晓聪非常配合,身体逐渐软在了躺椅上,气息变得很平稳。柳青青开始在记事板上写字——已进入浅度催眠状态,下一步…… 写到这柳青青笔一顿,猛然抬起了头,只见丁晓聪在躺椅上扭了扭身子,换了个比较舒服的姿态继续睡,竟然还发出了细细的鼾声。他这段时间天天在家睡觉,须知瞌睡是睡不足的,只会越睡瘾头越大,现在的他几乎是沾枕头就能睡着。 柳青青嚯然站起身,瞠目结舌,丁晓聪并不是被催眠,而是睡着了。闹笑话了,催眠把人家催睡着了,这种状况她这个名校心理学硕士生还是头一次遇见,简直…… 丁晓聪不认识柳青青,不过柳青青在本市上层名气可不小,她是美国某名校心理专业硕士,回国后开了这间心理诊所,专门为所谓的成功人物服务。别看这间诊所门面不大,收费如果告诉丁晓聪,绝对能把他吓着。 柳青青对自己一贯很有信心,直到遇见了老同学闵楠的事,这件案子彻底打破了她的世界观,无能为力后,她们只得听从别人劝说,去求助民间的法师。只是前两次都很不成功,并且请来的两位“大师”都出了事,一个疯了,一个傻了…… 看到丁晓聪这么年轻后,柳青青的第一反应就是拒绝,现在进行的测试在她看来,不过就是走个过场罢了。她的这套测试很不简单,普通人中能通过的百不存一,丁晓聪看上去普普通通,似乎没理由能通过。 不过,做测试的前提是要先把人催眠,在深度催眠状态下才能进行,而她不知道的是,丁晓聪身为鬼巫,灵魂和普通人有些不一样…… “你给我醒过来!”柳青青恼羞成怒,大喝一声,她觉得这简直就是对她专长的羞辱! 这一声喊尖利刺耳,丁晓聪打了个哆嗦,从迷糊中醒了过来,莫名其妙问:“怎么了这是?” 柳青青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连忙平复心绪,暗暗告诫自己,“一定要冷静!身为心理医生,病人没出状况,自己倒先心态不稳,这可绝对不应该!” “没事没事,测试现在正式开始,请起身坐好。”柳青青连忙调整心态,努力摆出微笑说,脸蛋不经意都红了…… 丁晓聪对心理医生那一套完全不懂,也不知柳青青在整什么幺蛾子,不过他还是依言从躺椅上坐正,严阵以待。 柳青青索性把记事板放在了一边,将手中的红色钢笔举到了丁晓聪面前,吩咐道:“精力集中看着这个,听我的口令。” 丁晓聪很老实,依言直直盯着笔,眼神立刻变得呆滞。 柳青青松了一口气,手中的笔开始轻轻晃动,继续用语言引导:“现在,放松自己的思想,然后再放松自己的身体,从上,到下……” “哦……”丁晓聪呆呆答应一声,果然开始放松,看着笔的目光跟二傻子差不多。 丁晓聪很快就“进入了状态”,柳青青也随之放松了下来,在她想来,刚才应该是自己执行过程中出了某个疏漏,才导致了催眠失败,这次则绝对不会! “现在,你眼前出现了一片蓝色的光,很温暖,很安详……”柳青青继续加以引导,声情并茂。 “嗯,蓝色的光。”丁晓聪直勾勾看着笔,呆呆地答,同时他心中疑惑,这屋子里就点了一盏蓝色的灯,可不就是满眼蓝光嘛,这女大夫怎么说傻话? “你现在感觉到眼皮很重,很重……”柳青青的话语愈发的低沉,在丁晓聪听来,和女神婆差不多,难道所谓的心理医生和神婆、神汉是一个路数?不能吧……不过她说的一点都不错,丁晓聪怕会破坏测试,一直死死盯着那支笔,到现在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眼皮可不是越来越沉重? 看见丁晓聪眼皮果然开始下坠,柳青青嘘出一口气,收回笔笑了,说:“你已经很累了,那么,现在就睡吧。” 丁晓聪简直要山呼“万岁”,这么一番折腾下来他都困了,闻言立刻闭上眼,往后一仰,倒在了躺椅上。 再看柳青青,刚松一口气,紧接着就又倒抽一口凉气,只见丁晓聪躺在躺椅上咂了咂嘴,还哼哼了两声,睡得可香了。 柳青青一屁股又坐回了椅子上,失魂落魄,“怎么会这样?” 有些人天生会比较难催眠一些,可也不应该像这样毫无反应吧?这个小伙子一催眠就睡觉,难道是猪不成?! 挫败感瞬间就笼罩了柳青青全身,她下意识抱住自己胳膊揉了揉,就在这时,门外传来闵楠轻声呼唤:“好了没有?怎么这么久?” 柳青青一惊醒过神,连忙对着外面喊:“就好就好,这个麻烦点,别着急。” 再次转头看向丁晓聪,柳青青的目光中已经闪过了一抹狠厉,测试只能在被催眠的状态下才能完成,事情搞成现在这样,她已经准备拼了! “你给我醒过来!”柳青青抓住丁小聪双肩,使劲摇晃起来。要想测试必须得把人催眠,而要把人催眠,必须得在清醒的状态下实施,不得不说,这是个悖论…… 丁晓聪被异常粗鲁得摇醒,看见咬牙切齿的柳青青,欲哭无泪,“我说大姐,你究竟是要我睡还是不让我睡啊?来来回回折腾我是几个意思啊……” 简直了就,让自己睡又立刻摇醒,都两次了,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测试?不得不说,这测试方法极不人道! 柳青青尴尬一笑,不好意思道:“刚才那两次是预演,这回咱们动真格的了!” “玩真的?!”看着柳青青那张近在咫尺的娇美容颜,丁晓聪打了个哆嗦,真格的是什么意思?还有这位大姐的姿势…… 现在丁晓聪仰躺在躺椅上,柳青青抓着他双肩,几乎相当于骑在了他身上,两人距离非常近,这架势……玩真格的!丁晓聪觉得有些害怕了…… “对!”柳青青这时候情绪有些激动,完全没意识到这些,她按着心惊胆战的丁晓聪,低吼道:“现在,看着我的眼睛!” “哈啊!”丁晓聪弱弱答应一声,老老实实盯住了对方的眼睛,一瞬不瞬看,只见柳青青的瞳孔在微微震颤,那影像在脑海中不断扩大,很快就充塞满了全部视界。 “有意思了。”丁晓聪心中暗道,这女医生果然也不是一点本事没有,现在这方法有些魇术的影子了。 丁晓聪并不打算被她魇住,再说就这点小把戏,给她一个小时也魇不住,最最主要是现在的姿势让他觉得很不安。你要我看你的眼睛是吧?只不过我看你的时候,你也躲不掉,同时也在看我。 墙上的挂钟在“滴答滴答”响,屋子里呼吸可闻,十几秒钟过后,丁晓聪长出了一口气。在他的面前,柳青青已经变成了“木头人”,撑着他的肩膀一动不动,连眼睛都不会眨一下。 想要魇别人,自己却不知不觉被别人魇住了。 这姿势很难受,丁晓聪正准备把柳青青推开,不等他开口,房门“吱呀”一声被打开,只见闵楠和郭芸香站在门口,看着这古怪的一幕,两人全都目瞪口呆。 ------------ 第六章:记忆中的小屋 “小葱!”郭芸香发出一声怪叫,小豹子般扑了上去,她虽然穿着套裙,脚下蹬的却是运动鞋,否则这下非得崴了脚。 撑在丁晓聪身上的柳青青打了个哆嗦,终于清醒了过来,然后不等她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就被郭芸香一把掀开在了旁边。 “你这个女人,想要干什么?!”郭芸香一边扶丁晓聪,一边指着柳青青厉声质问。 柳青青整个人都傻了,被魇住的这段时间里,她一点记忆都没有,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过她身为心理学硕士,已经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自己想催眠人家,结果不知不觉反倒让人家给催眠了…… 她现在心中满是惊骇,完全不需要配合,并且毫无征兆就能把人催眠,这怎么可能做到?! 丁晓聪看在眼里,心中偷笑,自己这点本事算什么?换做师尊那样的大巫,可以一口气把十几个人魇住,如果再配上一些药物,可以把被魇住的人永久性变成听自己驱使的行尸走肉。 上古时代,部落之间战争不断,俘虏中那些桀骜难驯之辈,往往会被大鬼巫制成傀儡,永世失去自我意识,这样的手法在现在看来过于残忍,不过在那时候顺理成章。 郭芸香犹自不解气,又骂了柳青青几句,闵楠本想劝慰,可最终还是忍住了。她看着柳青青,面色古怪,估计她也不知道柳青青是怎么进行这测试的。 十分钟后…… 丁晓聪低着头坐在沙发上,郭芸香坐在他身边,还在生气。在他俩对面,闵楠正在小声安慰着柳青青,而柳青青这时候终于彻底清醒过来,神不守舍思考着什么。 “这买卖我们不干了!”郭芸香越想越生气,不管不顾大吼:“不带这么欺负人的!” 闵楠被吓了一跳,连忙陪着笑脸劝人家小姑娘,“别呀,刚才只是一场误会。” “哼!”郭芸香冷哼一声,转过了脸。 “这样吧,测试就不用做了,我这就带你们去看看我爸爸。”闵楠也算是看出来了,测试是没法做下去了,还是赶紧办事要紧。 丁晓聪这才明白,原来出事的是闵楠爸爸。 “我的父亲是闵东阳。”闵楠开始介绍起事情的来由,“他前一段时间去西川省开会,回来后当天就出事了。” 听见事主居然就是本市赫赫有名的闵东阳,丁晓聪和郭芸香立刻竖起了耳朵。 闵东阳这个人号称本市第一富翁,现在他们置身的金鼎大厦就是闵家的产业,没想到出事竟然是他。不过转念一想,恐怕也唯有这样的巨富之家,才能轻而易举提出上百万的报酬,这次是真的接到大买卖了! “我父亲白天回来的时候还算正常,可到了当天晚上,突然发病。”闵楠脸上流露出浓重的忧愁,“他变得非常狂躁,开始乱发脾气,并且还会攻击人,为了不让人发现,我们只好把他送到乡下的别墅禁锢了起来,我爸爸他……” 说到这,闵楠“泣”的一声,忍不住哭了出来。 这时候柳青青恢复了镇定,接着解释说:“一开始我们怀疑是精神上的问题,可经过我的测试,闵叔叔思维完全正常,最后没办法,在闵阿姨的提议下,我们开始偷偷寻找法师,结果你们都知道了。” 听到这里,丁晓聪看了郭芸香一眼,正好郭芸香也在看他。从两个女人的描述来看,症状和当年的郭芸香很相似,既然柳青青这个硕士检查过不是精神疾病,那么不出意外的话,很可能也是让恶魂附身了。 这样的状况谈不上好坏,恶魂这东西由强到弱,魂力差别很大,如果真的遇上了强大恶魂,凭丁晓聪现在的能力对付起来会很吃力,搞不好还会出事,一切得要等看过现场再说。 “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如果没有,那现在就带我去看看吧。”丁晓聪起身说道,说是买卖不做了,也就是一句气话,那可是整整一百万! 闵楠和柳青青也站起了身,想了想闵楠补充道:“我爸爸一开始还好,这几天病情越来越重,到了昨天,他就一点阳光都不能见了。” “不能见阳光?!”丁晓聪愣了下,思考起来,事情似乎变得有些不寻常了。魂魄的确怕阳光,可那是在外飘荡的时候,一旦进入了人的识海中,基本就和普通人一样,对于阳光并不敏感,难道,那东西还没有附身?可这又是怎样的一种状态? “走走走,赶紧带我去看看。”丁晓聪愈发的好奇起来。 当下由闵楠和柳青青领头,四个人下了大楼,一路没人再说话。 到了楼底下,丁晓聪看着自己骑来的电驴犯了难,这一去指不定要忙活多久,车放在这里他委实不放心。左右一打量,他眼睛一亮,客客气气对柳青青说:“拜托您一件事,麻烦把这车给我骑回店里去。” “啊?”柳青青简直不相信自己听见了什么,“骑这车去你们店?” “对,这是我们花老板的车,他可宝贝了,丢了可不得了!”丁晓聪故意把事情说得很严重。 闵楠对着柳青青投去哀求的目光,柳青青无奈,“好吧好吧,你们先去,我这就给你们送!车!” 柳青青也有些恼了,不过这时候她也不好发作,要过车钥匙,气咻咻跨上了破电驴,拧开电门骑向了大马路。她穿着一身考究的正装,坐在小电驴上连腿都分不开,看得丁晓聪暗自偷笑。 “好了,我现在就带你们去找我爸爸。”闵楠这时候不敢耽搁,招呼两人在这里等着,她去开车。 不一会功夫,一辆白色的玛莎拉蒂GeanCabrio停在了两人身边,闵楠招手示意他们赶紧上去,刚才家里来电话,说是闵东阳病情好像又加重了。 丁晓聪和郭芸香上了车,坐在车厢里感叹,果然是有钱人,这么漂亮的车他们还从没坐过。 车子载着他们一路疾驰,很快就开出城南,进入了山区。 开着开着,丁晓聪眉头渐渐皱了起来,这条路他有印象,在他的记忆深处,整整九年前,曾来过。 “小葱,你在想什么?”郭芸香发现丁晓聪神情不对,小声问。 丁晓聪摇了摇头,说:“我记得,前面山后有一座小湖,过了湖后有座山坳,里面有栋老房子,我小时候在那里住过十天。” 说话间,汽车开过了一座小湖,前面果然有一座小山坳,只不过却没有丁晓聪记忆中的老房子,原处代之以一栋高大精美的西式小楼。 ------------ 第七章:和你不对付 “我记错了吗?”丁晓聪茫然自语,他明明记得这里该是一栋老房子,带围墙的那种,怎么会变成洋楼的?当年米教授把他带到这里,填鸭式的教了他十天巫法,从此后就消失无踪。 不过事情已经过去了将近十年,那时候又年幼,记忆早就淡忘了,丁晓聪也不确定是不是自己的记忆出现了差错。 车子停在了别墅前,这里早就停着一辆白色的BM,屋门前,柳青青正焦急的翘首张望,看见他们立刻迎了过来。 丁晓聪跳下车,站在门前摆了几个没人懂的怪动作,然后站定看向右边的小湖,眉头皱得更紧了。他这是在模仿小时候所学傩舞的动作,然后按照记忆向旁边看,结果景色越看越像,应该就是这里吧? 正当疑惑的时候,旁边传来郭芸香的声音,“你怎么来的这么快?车子送去店里了吗?” 转头看,郭芸香又和柳青青顶起来了,自打测试后,小姑娘见到柳青青就来气。其实这问题丁晓聪也蛮疑惑的,闵楠这一路车子开的挺快,柳青青把电驴骑回店里,还能赶在前面到来,她开赛车的不成? 柳青青好歹也是海归硕士,名门娇女,屡次三番被郭芸香这个黄毛丫头抢白,这时候也动了气,双手往怀里一抱,翘着下巴不屑地说:“那辆破车半路上散架了了,不舍得吗?我按照新的价钱赔你一辆就是。” 郭芸香大怒,正准备出言反斥回去,闵楠连忙上来做和事佬,“别吵了别吵了,咱们赶紧办正事要紧。” “再嚣张,我们不给你们看事儿!”郭芸香牛哄哄顶了一句。 柳青青原本转身准备走了,听见这话脸色陡然一变,丁晓聪一看不好,赶紧把郭芸香拉住,劝说道:“都别吵了,各人退让一步吧……” 丁晓聪搞不懂,郭芸香平常挺温婉一姑娘,今天怎么变得这么爱吵架?那边厢的柳青青原本也是大家闺秀,今天估计实在是丢脸丢狠了,有些心里不平衡,还亏的她是心理学硕士。 两边正在吵闹,屋子里走出来一位中年妇人,看着这一幕目瞪口呆,疑惑问:“小楠,不是说请法师来了吗?你们这是……” 来了长辈,四个人不敢造次,连忙各自气咻咻闭了嘴,闵楠满脸尴尬介绍:“妈,这位就是请来的小法师,是在花老板那里请来的,说是首席大法师……” 丁晓聪听得暗地里摸了摸鼻子,这什么破称号估计又是花红英给安的,你怎么不说我是首席大魔导师啊…… 这位闵阿姨看上去四十左右,实际年龄肯定不止,人家保养得好,依旧风韵犹存。不过她举止得体,姿态典雅大方,颇具大家风范,让人见之生暖。 闵阿姨听了女儿的话更迷糊了,请法师来看事不是该客客气气奉为上宾吗?怎么揪着人家在门口吵架?这成何体统啊! “小法师,不好意思啊,小楠不懂事。”闵阿姨连忙道歉,生怕得罪了丁晓聪。 这事可不是开玩笑的,关于得罪法师被偷偷下法术陷害的传说太多了,更重要的是,现在还指望人家救人,这种情况下得罪人家,这俩丫头怎么这么不知轻重啊! 好在这两位小法师似乎也有些与众不同,一点市侩气都没有,看见闵阿姨就好像普通孩子见了长辈,一点都没有生暗气的意思。 丁晓聪站在门口向里张望了一番,只见里面一片漆黑,大白天所有窗帘都拉得严严实实的,一个人都看不见。 闵阿姨扯了扯丁晓聪,脸上露出浓重的忧色,叹了口气道:“小法师,我家的状况想必你也知道了,他爸爸出事的事情千万不能外传,要不然,公司就得乱了……” 金鼎集团,本市头号纳税大户,身为老总的闵东阳的确不能随便出事,这其中的厉害关系丁晓聪能体会,这也是闵家把他送到山里来的原因,有钱人也不好当啊。 丁晓聪点了点头,问:“事主现在在哪里?” 闵阿姨招了招手,“小法师你跟我来。” 丁晓聪跟在闵阿姨后面进了屋,外面的三个女人也连忙跟了进来。 刚进屋子,丁晓聪就觉得一股寒气扑面而来,不由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这其实并不是寒气,而是阴气引起的神经反应,丁晓聪骇然,还没见到事主就有这么浓烈的阴气,这闵东阳到底惹上了什么? 如果说事先丁晓聪对事情还满不在乎的话,现在则立刻慎重了起来,惹事的东西显然不简单,不过这也证明了一件事情,闵东阳绝对没有被恶魂附体,否则现在的他应该已经是个死人了。 可这样似乎也说不通,恶魂占据人体是本能反应,这么强的魂魄一般人根本挡不住,这闵东阳是怎么免于被附体的? 一直走到楼梯间紧闭的门口,闵阿姨犹豫了一番,担忧问道:“小师傅,就你一个人?我的意思是……你有没有师傅?” 丁晓聪明白,她是看自己年纪小,怕不但搞不定,反而又给搭了进去,笑道:“阿姨您放心,比这厉害的我都斗过,不会有事的。” 这话丁晓聪可不是吹牛,他可是斗过阳魂的,和那个级别的老妖魔比起来,这里的东西根本就不算个事。 说完,丁晓聪把身背的背包解下来放在地上,拉开了拉锁。 刚打开,里面白影一闪,姐姐晓兰向外一蹿,缠在了丁晓聪胳膊上,好奇打量四周。闵阿姨措不及防,被吓得惊呼一声连退两步,腿一软瘫在了地上。 丁晓聪连忙安慰:“阿姨别怕,这蛇是我们家的,可好了,从不咬好人……” 这番劝慰显然用处不大,闵阿姨哆哆嗦嗦往后蹭,离得稍远了些后爬起来就跑,气质全无,“小法师您忙!我就不陪你了……” 看见姐姐晓兰,郭芸香眼珠一转,走上去对晓兰说:“姐姐,咱们去一边玩,让小葱忙。” 晓兰和郭芸香很熟,估计也觉得在丁晓聪身上不好玩,立刻缠到了她胳膊上。郭芸香得意洋洋带着晓兰走回来,故意往柳青青身边凑,把她吓得抱头鼠窜。 ------------ 第八章:怕光的男人 “都别闹,我要做事了。”丁晓聪喊了一声,从包里掏出一根蜡烛,轻轻放在了楼梯间门口的地面上。 郭芸香意犹未尽站住,转过头和闵楠一起注视着丁晓聪的一举一动,她想学点本事。 闵楠见过晓兰,倒不算很怕,站在旁边并没有跑。柳青青和闵阿姨扶在一起,全都满脸惊恐戒备着郭芸香,仿佛这小丫头是妖魔。 在她们眼中,这两个法师可真奇怪,年纪这么小,还带着一条蛇,这与一般人心目中的法师形象大相径庭。 众人好奇的目光中,丁晓聪又掏出一个打火机,打着火向蜡烛芯凑了过去。 蜡烛就是普通的矿蜡蜡烛,没有经过任何处理,刚被点着,奇特的现象出现了,只见蜡烛的火苗“突突”跳动,越腾越高,简直就像是个小火炬。 阴气具有助燃的效果,早年间没有电,家家户户晚上点蜡烛,有经验的人只需看见蜡烛火苗的异常,就能判断出室内的阴气状况。 不过,现在的蜡烛火实在是太怪了,其他人全都看傻了眼。 丁晓聪也是一头雾水,怎么看上去好像有恶魂就在身边,难道这位大富豪闵东阳和人家交上了朋友不成?不过他也稍稍放心了些,阴气虽然浓,却还没有到可怕的程度,这个东西的魂力不比他强,可以对付得了,至少自身是不会有什么危险。 “阿姨,我打开门看看,你们离远点。”丁晓聪回头叮嘱,阴气对男人的危害不算大,不过女人被冲了却可能会引起身体不适。 话刚说完,准备开门的时候,突然,只听里面“咣当”一声,楼梯间的门被推开,一团黑影对着丁晓聪撞了过来。 这一下陡生异变,好在丁晓聪反应快,就地向侧方一滚,躲开了撞击,反手已经从包里拽出了一根麻绳,又返身扑了过去。不管怎么说,被阴魂纠缠的人还是先捆起来比较安全,毕竟在场全都是女人。 一退一进之间,可以看见冲出来的是个壮年男子,人高马大,脚步有些趔趄。丁晓聪看准机会,从后面一把抱住他的双脚,汉子怪叫一声,结结实实摔了个大马趴。 丁晓聪可不是善类,扑倒后立刻骑上去,绳子往前一兜,勒在了他的嘴上,再向后一收,硬生生把他勒成了反弓型。人被拽成了反弓型,任你多强壮也使不上力气,只能束手就缚。 “呜呜呜!”那人嘴里勒着绳子,含糊不清呼叫,用力拍着地板,当真杀猪也似。 丁晓聪手法奇快,将他的手反别在腰后,绕上两道后,人就算是捆住了。 这一套下来,懂行的人绝对会喊“好”,太麻利了。对于外行来说,制住一个大汉很难,可对于内行人来说,绑住一条汉子就是这么容易。 正当丁晓聪专心致志捆人,对面传来呼喊:“不要,那是我弟弟!” 喊话的是闵阿姨,丁晓聪一边打结一边琢磨,他弟弟?难道不是…… “那是我舅舅,你捆错人啦!”闵楠也冲了上来,大喊大叫着拉丁晓聪,他这时候才回过味来,真的捆错人了…… 三个女人冲上来,把丁晓聪拽在了一旁,忙不迭给大汉松绑,丁晓聪挠了挠头,看了身边的郭芸香一眼,耸耸肩膀,这事闹的…… 那条大汉被手忙脚乱扶坐起来,绳子被一圈圈解开,终于恢复了正常姿态,不停呼痛。 “这是我舅舅,给我爸爸送饭的。”闵楠无奈道。 丁晓聪无语了,那样一头撞出来,谁知道你是好人还是坏人,“这事可不能怪我。” 这条大汉看上去四十左右,穿着一身考究的休闲西装,生得相貌堂堂,不过这下被丁晓聪整的很狼狈,坐在地上半天才缓过了一口气,哀声喊:“我的老腰啊……你谁啊?!” 闵家人连忙解释,说这两位是刚请来的法师,双方的误会才算是解开。 接下来各自介绍,这大汉名叫周同,是闵楠的舅舅,西川人,挂在金鼎集团下开了一家矿场,前段时间闵东阳去西川,就是给他矿场剪彩的,结果人一回来就出了事,他只得赶过来照应。 “你……姐夫,现在是什么状况?”大汉坐在地上抽烟,丁晓聪凑过去问。 提到闵东阳,周同打了个哆嗦,摇头叹道:“越来越严重了,他现在看人的时候眼神都不对,就跟……狼似得!” 丁晓聪点了点头,安抚道:“你们都在外面等着,随时接应,我进去看看再说。” “小师傅,你可千万要当心。”周同连忙叮嘱:“我们是家里人,他态度还算好,至于看见外人会怎么样,可就难说了。” 丁晓聪一想这话有道理,又要过了那根绳子,方才走到楼梯间门前,推开门一猫腰钻了进去。 楼梯间里漆黑一片,进门的位置稍高,往前越来越低,最深处一片黑暗,丁晓聪刚站定,立刻就看见了那对传说中狼一般的目光。 这闵东阳双目通红,又冷得象冰,看人的眼神毫无感情,果然就跟野兽看见了猎物一样。 丁晓聪皱起眉头,立刻打开了巫眼,不看还好,看见的情景立刻把他吓了一跳。在巫眼中,前方有个男人四肢着地趴着,在他背上赫然还趴着一个东西,也在看着自己。 那东西外貌是个女性模样,披着散乱的长发,穿着一身长袍,四肢八爪鱼似得紧紧缠在闵东阳背上,下巴抵在他耳边,嘴唇嗡动,似乎在不停耳语,闵东阳听着听着,目光愈加的凶狠。 看见这东西,丁晓聪大吃一惊,果然是个恶魂正在缠人。 一般的游魂野魄外表很不具体,恶性越强则体貌特征越明显,这东西看上去都是完整的人形了,可见恶性不弱,闵东阳被它这么缠下去,只怕要不了多久就会完蛋。 可奇怪的是,这么恶的魂魄,它为什么不直接进入闵东阳的身体,这样缠着它应该也很难受。 正琢磨着,闵东阳目光中的凶性越来越浓,口中发出低吼声,对着丁晓聪爬了过来。丁晓聪一惊醒过神,在门边随手一模,拍亮了电灯。 莹白色的节能灯光立刻充斥满了狭小的空间,丁晓聪看见,这个闵东阳四十几岁的模样,蓬头垢面胡子拉碴,身上的衣服脏污不堪,散发着难闻的怪味,比乞丐都不如。 被灯光一照,闵东阳大惊失色,眼中的凶光立刻消失,惊慌失措往角落里缩,撕心裂肺大声惨嚎,似乎极为怕光。 这一幕早在丁晓聪预料之中,他蹲下身往前凑了凑,小声说:“怕吗?你回答我几个问题,我就把灯关了。” ------------ 第九章:展开你的想象力 “你为什么要怕光?”丁晓聪问出了第一个问题。 “是啊,我为什么要怕光?”闵东阳闻言一愣,随即又脸色一变,撕心裂肺尖叫起来,“求求你,快把灯关掉啊!” 丁晓聪明白过来了,他身上趴着的那个东西虽然没进入识海,直接占据这具身躯,可却无时无刻不在干扰他的灵魂。这个男人成天受到来自背后的意识引导,精神已经脆弱到了极点,再发展下去,要不了几天,不死也得疯。 “你叫什么名字?”丁晓聪紧接着又问出了第二个问题。 闵东阳的意识暂时应该还是完好的,他抱着头大喊大叫:“我是闵东阳啊!” 丁晓聪从背包里取出一面镜子,将镜面朝前递了过去,淡淡道:“你说你是闵东阳,我却觉得你不是,不信?你自己照照镜子。” 闵东阳抱着头喊叫,眼睛从缝隙里看见了镜子,喊声渐渐小了下去,抱着头的手也慢慢松开,看着镜子喃喃自语:“这是我吗?我怎么会变成这样?” 闵东阳渐渐陷入了深深的迷茫中,他从角落里翻出来,趴在地上,使劲往镜面上凑,眼睛瞪得老大,“我怎么会是这样的?” 身为本市的大富豪,闵东阳平常都衣冠楚楚,现在这幅尊容,也难怪他连自己都不认识了。 丁晓聪稍稍站起了身,默不作声把镜子一点点向后移,闵东阳已经陷入了半痴傻状态,不知不觉追着镜子照,从丁晓聪身边爬了过去。 丁晓聪向下看,那个东西死死缠在闵东阳背上,恶狠狠回头看着他,却就是不松开。 爬着爬着,闵东阳往地上一瘫,大口大口喘着粗气,痛苦自语着,“我好累,累死我了……” 可以想象,他确实很累很累,一个恶魂缠在他背上,不累就奇怪了。别看魂魄没分量,可对于灵魂来说,被这样压着就相当于始终背着一包水泥,痛苦不堪。 丁晓聪连忙睁开了眼,那个恶魂消失,这时任他怎么看,闵东阳背后都一切正常,完全看不出什么来。 这绝对不是游魂野魄,否则一旦没进入识海,它就该立刻离开,否则这样它也很累,闵东阳必然是中了什么法术。可问题是任凭丁晓聪怎么检查,都看不出端倪来,究竟是怎么回事? “这里好亮,我害怕……”闵东阳又意识到了楼梯间里的光亮,被丁晓聪这么一番折腾后,他已经凶性全无,趴在地上“呜呜”哭了起来。 看见大富豪闵东阳搞成这样,丁晓聪唏嘘不已,一巴掌拍灭了电灯,推开门走了出去。 刚一出门,外面的人立刻围了上来,纷纷问“怎么样?” 扫视了一圈满脸急切的闵家人,丁晓聪目光落在周同身上,招了招手,“你跟我过来一下,有事和你谈。” 大致就是这么个状况,要把那东西从闵东阳身上弄下来,必须得找出法术的源头,而现在,只能从周同这里寻找线索。闵东阳是去过他那里然后才出的事,必然会有蛛丝马迹。 周同是靠着姐夫混的,当然不愿意他出事,闻言连忙跟在了后面。 走了几步后回头看,闵家人都远远的没有过来,唯有郭芸香紧跟着。 到了门外僻静处,丁晓聪转头盯着周同,直看得人家发毛方才问道:“说吧,你姐夫在西川都去过哪些地方,接触过什么人,遇到过什么事?” “没有啊。”周同连忙辩解:“他在我那里只待了三天,都是和我一起的,从没接触过……” 丁晓聪一瞬不瞬看着他瞎说八道,周同说着说着,声音越来越低,最后长长叹了口气,压低嗓门道:“小师傅,我也不敢再瞒着你了,我姐夫他……的确接触过一个人。” 说到这,周同闭了嘴,呆呆看着郭芸香。 郭芸香是跟来学本事的,正在侧耳细听,看见周同奇怪的眼神后,愣了一瞬才反应过来,啐了一口转身就走,“臭男人!” 看见郭芸香走了,周同压力顿减,松了一口气,嗫嚅着说:“这事我可就告诉小法师你,千万不能让第三人知道,要不然会出大事!” “你还嫌现在的事情不够大?快说吧你!”丁晓聪简直无语了,这都什么人呐! 丁晓聪断定闵东阳接触过什么人,否则法术不可能下的这么隐秘,连自己的巫眼都看不出来。 又犹豫了一番后,周同重重叹了口气,终于交了底,“这其实是我一个手下出的主意,在我姐夫离开前一天,他安排了一个小模特,陪了我姐夫一晚,照您的意思,那个小模特有问题?” 丁晓聪彻底无语了,小舅子给姐夫安排女人,这都什么人呐!难怪事情都到了这一步,他依然不敢说出来。这要是让他姐姐知道,搞不好就会引起家变,到时候他的一切都完了。 毕竟是人家的家事,丁晓聪没法评论,爱怎么着怎么着吧。 现在问题来了,调查那个西川的小模特显然不具备条件,似乎也没有必要,只需想一想,一男一女在床上,究竟能下怎样的法术? 这可就难为丁晓聪了,他对这方面一片空白,完全没有经验,根本就没有推断方向。 “我琢磨琢磨,你别打扰我。”丁晓聪在门口的石凳上坐下来,开始展开想象,究竟那个女人干了什么…… 周同连忙点头哈腰,“您忙,我这就走,对了,这事可千万不能对外人说啊!” “走吧走吧,我不说!”丁晓聪不耐烦地挥了挥手,周同赶紧一溜小跑走了。 一直站在远处等候的郭芸香看见周同离开,嫌恶的瞪了他一眼,走回了丁晓聪身边。 “有什么线索没?”郭芸香问。 丁晓聪摇了摇头,反问道:“你是女孩子,你觉得,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在一张床上,要怎么样才能不知不觉在男人身上留下点法术?” 郭芸香闻言一愣,脸立刻就红了,重重推了丁晓聪一把,斥道:“小葱,我警告你!以后不准和这些混蛋来往!” “别闹。”丁晓聪无语了,这关我什么事?“我是在分析状况,这个闵东阳,很可能是被女人在身上下了法术,可我想不透这个法术会在哪里。” “哦。”郭芸香脸更红了,在丁晓聪对面坐下,也陪着伤起脑筋来,两个完全没经验的少年男女,对坐着目光游离不定,也不知都在胡思乱想些什么…… 足足过去了10分钟,郭芸香忽然想到了什么,眼睛一亮,兴奋说:“我想到了,一男一女睡在一起,那肯定是夫妻,而夫妻又被称为什么?” ------------ 第十章:结发 “谁说睡在一张床上就是夫妻?我俩还在一张床上睡过。”丁晓聪正在琢磨事情,随口回了一句。 这下郭芸香炸了,她狠狠喷了丁晓聪一口,“我俩那是特殊情况,而且那时候还是小孩子,不能算数!” 丁晓聪这时候也意识到自己失言了,连忙打岔:“是是是……你刚说什么来着?” “夫妻又被称为什么?”郭芸香气鼓鼓问,脸已经涨成了“红布”。 夫妻又被称为什么?丁晓聪琢磨起来,“比翼鸟?连理枝?举案齐眉、白头偕老、永结同心,一根桩上的两条蚂蚱……” “不是这些。”郭芸香见丁晓聪越说越离谱,连忙打断,“最常用的那个,结发……” “头发!”丁晓聪悚然一惊站起身,片刻后又若有所思坐下,口中喃喃自语:“有可能,很有可能!是在头发上动了手脚,难怪我看不见。” 稍加思索,丁晓聪觉得郭芸香简直太聪明了,这似乎就是唯一的解释,唯有在头发那么细小的东西上动手脚,闵东阳才察觉不到,而自己的巫眼也看不见。须知头发不但细小,并且数量那么多,就算让自己仔细看,也很难发现。 原来是这样,可这并不是中原手段,似乎倒有点像是符降术。 丁晓聪曾经斗过魂降师,不过还从没遇见过符降师,与魂降不同,符降师并不养降头,而是用符咒拘禁游魂野魄为己所用。 无论魂降还是符降,都属于东南亚的降头术,国内几乎看不见,怎么闵东阳会在内陆省份西川被人下了这个?事情似乎很不寻常。 也难怪前两位法师都倒了霉,他们可能自身本来就不过硬,又完全不懂降头术,这才把自己也给搭了进去。 “周同,你来一下。”丁晓聪想到了什么,又冲着屋子里喊了一声。 周同假意和别人说话,注意力却一直关注着这边,闻言立刻屁颠屁颠跑了过来。他现在等于命门攥在了丁晓聪手里,丁晓聪要他干什么就干什么,比灰孙子都乖。 “你姐夫在西川有仇人吗?或者生意上的竞争对手。”丁晓聪这纯属好奇,对方用这么恶毒的手段对付闵东阳,难道是仇家所为? 周同很认真的想了想,摇头道:“做生意哪有不得罪人的,至于生意场上的对手,那就更多了,不过我姐夫在本地或许对头不少,可在西川绝对没有,他还是头一次去。” 丁晓聪心里一紧,如果不是仇人所为,那事情可就麻烦了,对方很可能是在用符降术害人,收集被害死的魂魄,准备用来做更大的恶事。 “你们那里还有类似的情况发生吗?”丁晓聪追问。 周同面带苦笑摇了摇头,“这我就不知道了。” 见问不出什么来,丁晓聪点了点头,没再说什么,心里琢磨着,不是正好准备要陪老花回家乡吗?巫南就在西川,看来到时候得顺路走一趟,看看周同那里究竟是什么状况。 正琢磨着,屋里三个女人端着菜走出来,喊“吃饭了”。丁晓聪这才惊觉,经过一番折腾,太阳都落山了,到了晚饭点。 屋子里阴气重,他们虽然不知道什么原因,不过自然而然觉得不舒服,吃饭都在外面。 既然发现了问题出在哪里,丁晓聪心头的石头也落了地,开始思考起解法术的方法。稍倾,他掏出电话拨出去,那边的花红英一直在候着,立刻接通。 把需要的东西交代一番,又确认了一遍后,丁晓聪对着闵家人保证,自家老板马上就会带着家伙事过来,到时候家里的人都回避下,当天夜里就为闵东阳驱邪。 之所以要闵家人都回避,丁晓聪有自己的考虑,驱邪这种事情,人多往往帮不上什么忙,要是外行人的话,搞不好还会添乱,还是避开的好。 一顿饭吃完,老花带着一大堆东西开车赶过来了,事不宜迟,丁晓聪立刻开始着手做准备工作。闵家人将三位法师又拜托了一遍,这才忧心忡忡离去,至于他们究竟在哪里等,丁晓聪不感兴趣,只要到时候别来烦我就行。 家伙事都准备好,丁晓聪吐了口唾沫在手掌心里,撒了点朱砂和开,让花红英和郭芸香全都站到自己面前来。 “我给你们封住识海,这可能会有点难受,不过千万别擦掉,可以保护不让恶魂附身的。”丁晓聪一边叮嘱,一边用手指蘸着朱砂,在二人眉心里划了道竖线,看上去和他眉心里的伤疤很相像。 “嚯,咱们成二郎神了。”花红英笑着调侃。 确如他所言,上古巫觋,就是那一干三眼魔神的原型,只不过在那个时代,拥有巫眼的巫觋数不胜数,根本就不稀奇。 做完了防护工作,三人各自带上东西,进入了闵家富丽堂皇的别墅里。 屋子里一片漆黑,闵家人怕惊了闵东阳,不敢开灯,对于丁晓聪来说,也不需要,开灯抓人方便,可他今晚要抓的是魂魄,灯光只会起反效果。 看了下屋内的阴阳对流方向后,丁晓聪用一根绳子分别拴在了花红英和郭芸香腰上,然后让他俩分别捧着一支点燃的蜡烛,相对蹲在了屋子的东西墙根下,再将蜡烛放在地上。绳子被两人绷直,拦在了楼梯间门前,悬在蜡烛上方炙烤。 蜡烛在这里的作用就相当于雷达,能起到预警作用。 现在硕大的客厅里只有两盏烛火,在两边映照出两张脸,看上去有些阴森。 丁晓聪等二人站定,看了看没什么失误后,走向了楼梯间门口。 “小葱,待会我们怎么做?”花红英问道,为了百万巨款,老花这次也是拼了,明知要对付的是符降里的恶魂,却一点都不害怕,反而满脸兴奋。 “到时候听我口令,见机行事,现在都不要动。”丁晓聪吩咐一声,抓住门把手一拧,楼梯间的门“吱拗”一声打开,他的身影隐没在了黑暗中。 现在屋子里只剩下了花红英和郭芸香,两个人相对十米,只能看见对方蜡烛火范围内的脸,蜡烛火从下方照上来,跟鬼一样…… ------------ 第十一章:好言相劝 “闺女,你害怕不?”花红英小声问道。 这还是郭芸香第一次出任务,并且对付的东西好像还很厉害,害怕自然难免,紧张则直接写在了脸上,不过她更多的却是兴奋,眼珠瞪得浑圆。 面对花红英的问题,郭芸香摇了摇头。 花红英还是第一次见对驱邪这么有兴趣的小姑娘,心中感叹,随手从兜里摸出一根烟叼在嘴上,弯下腰凑在蜡烛上准备点。他这一弯腰,绳子下坠,扫在了蜡烛火上,立刻被燎出了火星。 “花大叔!”郭芸香立刻尖叫:“别乱动,看看你的绳子!” 花红英冷不丁被吓了一跳,连忙把绳子上的火星捋灭了,想了想叹口气,把烟夹在了耳朵上,看向黑洞洞的楼梯间,丁晓聪怎么还不出来啊? 楼梯间内,丁晓聪默默看着前方角落里的男人。 闵东阳在一片漆黑中,仿佛能看见事物,正坐在地上埋头吃饭。他左手捧着一个不锈钢盘子,里面盛了饭和菜,被他用右手搅得稀巴烂,然后一把把抓住往嘴里送。 以前这位大老总是何等的风光,现在居然弄成这样…… 闵东阳吃了几口后,放低盘子,舔掉嘴角粘的饭粒,长长吐出一口气,摇头苦叹:“累啊!累死我了……” 感叹完,他继续端起盘子吃,发出猪吃食一般的动静。 在丁晓聪的注视中,那个白色的女魂死死缠在闵东阳背上,脸凑在他耳边,用一双死鱼般惨白的眼睛直勾勾盯着丁晓聪,满脸戒备。 经过郭芸香的点拨后,这次丁晓聪仔细看看闵东阳的头,果然在那里发现了一条红色的细线,随着他吃饭的动作若隐若现。 这的确是符降,直接种在了头发上,即便是人家一动不动,想要找出来拔掉也得费一番功夫,更何况,闵东阳会任由别人翻动自己的头发吗? 丁晓聪不能理解,这符降都种在头发上了,夺取身体的主动权,乃至吞掉闵东阳的灵魂都是很简单的事,为什么它不做,而是用这种古怪的方式缠在宿主背上。 这个问题丁晓聪想破头也想不出答案,只好先放在一边,开始行动。 他缓缓蹲下身,双手往地上一撑,对着埋头苦吃的闵东阳和阴魂慢慢爬了过去。 接下来他要设法把附着在闵东阳背上的东西赶走,然后立刻解决了他头上的符降,这样才能把问题彻底解决,要不然那阴魂即便是走了仍然会回来。经过符降的阴魂都把符降当成了自己的窝,根本就走不远,一旦离开符降,用不了多久就会彻底湮灭。 丁晓聪在一步步爬近,在他的注视中,那个**魂似乎有些急切,开始在闵东阳耳边絮絮叨叨起来,只是交流的内容丁晓聪听不见。其实不光是他,闵东阳也听不见,那阴魂是直接向他的灵魂传达意念,干扰他的思维。 闵东阳吃着吃着,一顿,缓缓抬起了头,原本迷茫的目光瞬间变得狠厉。 “你不累吗?”丁晓聪对视着闵东阳的眼睛,笑着问。 闵东阳闻言又迷糊了,目光中露出浓重的哀苦,叹道:“好累啊,我活的太苦了,你帮帮我啊……” “我当然可以帮你,不过你得听我的话。”丁晓聪一边随口忽悠,一边又开始向前爬,不知不觉距离越来越近。 “呜呜呜……”闵东阳被丁晓聪说得悲从中来,抱着饭盆哭了起来,涕泪横流。 闵东阳情绪失控了,任由那个阴魂在耳边急切絮叨,竟然没什么反应。这时候丁晓聪已经爬到了他面前,突然暴起,将他一头扑倒在地,饭盆被打翻,发出很大的声响,黏糊糊的饭菜汤汁溅得到处都是。 丁晓聪这时候也顾不得了,骑在闵东阳身上,双手扯出一条绳子,从他嘴里套到了背后,抹肩头拢二背,把他上半身死死捆在了一起。在这期间,闵东阳趴在地上撕心裂肺尖叫,拼命挣扎,双腿踢打得地板“咚咚”作响。 终于捆住了闵东阳,丁晓聪费了老大力气,如同被抽了筋般瘫软在地上。这时候再看,那个**魂趴在闵东阳背上张大嘴巴,发出无声的嘶吼,催动着他随自己一同拼命挣扎。 “嘿嘿,少费点力气吧,挣不开的。”丁晓聪得意洋洋,自己栓的绳结他很有把握,越挣越紧,至于这番话,自然是说给那个符降阴魂听的。 果然,又挣扎了一会后,闵东阳累趴在地上,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再也动不了了。他被符降折腾了这么多天,早就虚弱不堪,再加上身后还背负着个魂魄,虽然表面看上去凶狠狂暴,实则连底气都消耗的差不多了。 “走吧。”丁晓聪看看时机差不多了,脸色一变,对着阴魂偏了下脑袋。 那个**魂脸上露出了狠厉之色,对着丁晓聪大声咆哮,只是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凭丁晓聪现在的修为,还没法和魂魄直接沟通,不过也没有必要,弄滚蛋就是了。 看见阴魂仍不肯走,丁晓聪从背后掏出一个玻璃瓶,拔开盖子凑了过去,一股恶臭立刻蔓延开来。这瓶子里装的是如假包换的尸油,当然不是人的,不过效果已经很显著,那个符降立刻收声,呆呆看着瓶子,目光中露出了向往之色。 如果这阴魂能占据闵东阳的躯体,它会对尸油厌恶,不过现在它没有身体,尸油对它就有致命的诱惑力。 阴魂的神情越来越迷茫,如果是游魂野魄的话,只怕早就扑进去了,奈何它本身也被符降束缚着,不敢轻易离开。 “麻烦。”丁晓聪啧了下嘴,犯起了愁。他以前并没有对付符降的经验,没想到连尸油都诱惑不动,接下来该怎么办? 就在丁晓聪挠头无解的时候,那个阴魂脸色陡然一变,五官全都拧在了一起,似乎受到了极大地惊吓。丁晓聪回头看,只见姐姐晓兰从门缝里游了进来,正好奇张望着。 看见姐姐,丁晓聪拍了下脑门,自己真是笨,有姐姐在什么魂魄赶不走? ------------ 第十二章:狂暴的音攻 晓兰和小葱心灵相通,他的念头刚转过,姐姐心领神会,慢悠悠游向了趴在地上喘气的闵东阳。霎时间,撕心裂肺的惨叫声在楼梯间内回荡,那是精疲力竭的闵东阳发出来的,丁晓聪精神立刻为之一振,效果不错。 鬼魂怕虺,那是与生俱来的本能,杀死鬼魂最好的方法就是让虺吞了。晓兰虽然现在还很弱小,想要吞这个魂魄很费力,不过吓唬吓唬还是没问题的。 效果是显著的,闵东阳嘶声大叫,满脸惊恐,不一会就喊哑了嗓子。一直死死缠在他背后的魂魄同时大叫,就连身体形态都被吓得开始扭曲变形,一丝丝阴气被吓散了出来。 人可以被活活吓死,鬼魂同样可以被吓得魂飞魄散。 晓兰对吓鬼魂很有经验,她故意不紧不慢,一点点逼近,头越抬越高,直勾勾盯着那阴魂的眉心。符降嘴巴张得老大,头拼命向一旁偏,不敢与之对视。 闵东阳被丁晓聪牢牢困住,趴在地上动弹不得,他与那个阴魂一起把头偏向一边不敢看,又不敢不看,灵魂都被吓得不稳了。 丁晓聪捂着耳朵蹲在一边,紧紧盯着闵东阳,随时准备扑上去。 终于,在晓兰的蛇信子将要舔到那魂魄的时候,它终于承受不住巨大的恐惧,身形扭曲成一团,脱离了闵东阳的背部,蹿进了墙壁里。 丁晓聪等的就是这一刻,他立刻发动,再一次扑到闵东阳背上,用膝盖抵住他后心窝,打开巫眼在乱发从中快速翻找了起来。那阴魂的根在符降上,无论什么状况它都脱离不了,刚才受惊吓过度逃掉,可等会必然还会回来,到时候就没法拔除降头了。 闵东阳趴在地上直哼哼,竟然是那种比较享受的调门,仿佛丁晓聪正在给他做按摩,他驮着阴魂这么多天,一朝解脱,灵魂说不出的轻松。 姐姐晓兰盘在对面,昂着头看丁晓聪手忙脚乱翻找,不懂这是在干什么。 “在哪儿呐?哪儿那!”丁晓聪嘴里念念叨叨,仿佛抓虱子的猴子,翻着闵东阳后脑勺。 这家伙也不知道多少天没洗头了,再加上一直都处在肮脏的环境里,头发仿佛抹了猪油,黏黏糊糊的,翻起来格外的难。丁晓聪巫眼看得本就不太清楚,总是有一条红线在眼前忽隐忽现,可就是抓不住。 丁晓聪鼻子都要气歪了,索性不找了,一咬牙,从兜里掏出来个打火机,既然找不着,咱也不拔了,一把火烧掉完事! 可不等他打着火,外面传来沉重的门声,紧接着是闵楠的大声哭喊:“爸爸!爸爸你怎么啦?!” 很明显,他们几个根本没躲远,就在附近,刚才闵东阳那番凄厉的惨叫声把她这个孝顺女儿给引过来了。 丁晓聪被闵楠的呼喊声吓了一跳,打火机失手落地,不知蹦哪儿去了。 “我靠啊!”丁晓聪气得当场骂人了,叫你们不要来偏不听,现在果然耽误事了。 就在丁晓聪慌张摸索的时候,外面又传来惊呼声,这次是郭芸香,她尖声大叫:“闵姑娘,你怎么啦!” 听见这话,丁晓聪一顿,猛然抬起了头,满心骇然,那个符降刚才跑出去了! 跑出去本也没什么,正在丁晓聪的计划之中,他事先也给花红英和郭芸香做过了预防,可问题是,闵楠没有!不知为什么,这阴魂不进入闵东阳的识海,可凭它的恶性,想要附身闵楠这样的弱女子,那是分分钟的事! 刚想到这,楼梯间的门被人撞开,抬头看,一条纤细、婀娜的身影出现在了门口,不是闵楠还能有谁?! “踏马……” 丁晓聪一句话没骂完,耳畔传来了难以想象的刺耳尖叫,起码120分贝! 这里是狭小拢音的楼梯间,尖叫传过来,丁晓聪只觉脑子里“轰”的一声,好像被人抡起大锤砸了一下,他眼前一黑,差点没昏过去了。下一刻,不等他意识恢复,闵楠一个飞身扑过来,把丁晓聪撞倒在地,骑在身上疯了般对着他的脸就挠。 丁晓聪一时不察,立刻陷入了疯狂的进攻中,左支右拙竟然没有还手之力! 这嗓门,实在是太吓人了,丁晓聪抱着脑袋心有余悸,以前他以为所谓的“音攻”是武侠里胡扯蛋,现在他完全相信,这是一种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丁晓聪现在唯一能指望的就是姐姐施以援手,闵楠明显是被阴魂附体了,只要姐姐过来吓唬一下,绝对能解当前的危难。只是他不知道,晓兰被刚才那声尖叫吓的更不堪,正盘在角落里簌簌发抖,连头都不敢探出来,弟弟也不管了…… 又被抓挠了一番,脸上和胳膊上全都火辣辣的疼,这时候丁晓聪终于缓过了那口气,找准机会用力一挺,闵楠不过百把斤重,根本承受不住,被他一下挺飞起来,摔在了一旁。 丁晓聪一个翻身爬起来,手里已经多了一根麻绳,恶狠狠看向闵楠,他准备如法炮制把这碍事的女人给捆起来。 怜香惜玉?抱歉,丁晓聪的字典里没这个词! 刚才只不过一瞬间,丁晓聪就被抓得血丝糊拉的,也不知道有没有破相,他虽然不太在乎外貌,可年纪轻轻谁也不愿意脸上留疤。看见闵楠趴在地上狼狈不堪,他心头火起,恶向胆边生,绷紧绳子,虎吼一声扑了上去。 丁晓聪长这么还从没吃过这样的亏,他是真的恼了,怎么着也要让你也吃点亏! 就在丁晓聪准备“辣手摧花”的时候,没想到闵楠被附身后,动作竟然变得异常敏捷,一看不好,她就势做了个前滚翻,又撞开门一头冲了出去。 丁晓聪既然已经起了“歹念”,岂容闵楠这么简单就脱逃?别忘了,他外面还有两个帮手! “外面的人站起来!”丁晓聪一边冲向门外,一边厉声大喝。 大厅内,一直不敢动的花红英和郭芸香闻声立刻同时站了起来,他俩早就准备好了。 ------------ 第十三章:一网打尽 他俩这一站,拴在他们之间的绳子立刻抬高,拦在了齐腰的位置。这时候闵楠一头冲出来,恰好撞在绳子上,腰被重重一勒,人在半空中惊叫一声,向前翻转了360度,重重摔在了地上。 丁晓聪这时候跟着出来,看见得计,连忙用膝盖顶住闵楠的后心窝,甩开绳子就要栓人。 就在将要勒到的时候,下面传来闵楠哀哀呼痛:“疼死我了,发生了什么事?” 听见闵楠声音转为正常,丁晓聪一愣,心中暗骂“糟了”!不出意外,那玩意舍了闵楠又找她爸爸去了。 叫你们不要来,偏不听,现在倒好,这不是折腾人嘛! 丁晓聪骂骂咧咧舍了闵楠,又向回冲,现在做事要紧,也顾不得旁的东西了。刚冲到门口,一条白线蹿到了丁晓聪身上,不用看都知道,是姐姐来了。 晓兰刚才被吓得不轻,一个人待在楼梯间里害怕…… 回到楼梯间,丁晓聪一把按住闵东阳,打开巫眼一看,气得破口大骂,转身又跑向了外面。阴魂不在这里,估计钻进来就又跑了出去,这是在和自己躲猫猫哇! 丁晓聪再次跑到外面按住了闵楠,打开巫眼一看,欲哭无泪,魂魄依然不在这里。难道又钻回去了? “小葱,你在干嘛?”郭芸香见丁晓聪没头苍蝇一般蹿过来蹿过去,搞不懂他在做什么。 “玩游戏!”丁晓聪已经恼羞成怒了,他一把抓住刚坐起来的闵楠,抓住姐姐缠在了她脖子上,郑重道:“不准动,一动就咬你,剧毒,见血封喉!” 说完丁晓聪再次跑向楼梯间,身后“哇”的一声,莫名其妙的闵楠被吓得大哭起来。她虽然认识晓兰,可被缠在脖子上又是另一回事,顿时吓得她心肝俱颤,其实她不知道,晓兰缠在她脖子上同样被吓得体如筛糠…… 丁晓聪也是没辙了,魂魄这玩意无视一般的物理障碍,他可不行,这样躲猫猫自己输定了。好在这个东西被符降炼过,无法远离,目前只能在父女俩之间来回跑,掐断一头就是。 外面的花红英和郭芸香看见丁晓聪瞎忙活,面面相觑,这样驱邪还是头一次看见,也太乱了…… 郭芸香刚和花红英交换了个眼神,忽然,面前光亮陡然增强,低头看,一直平稳燃烧的蜡烛火苗蹿高了有一倍,这是…… 在郭芸香的注视中,火苗慢慢开始倾斜,歪向一边,她顺着火苗抬起头,只见有一双脚走进了跳动的光影中。 来人穿着一双软皮凉鞋,再往上看,是一身深色套裙,接下来,映入眼帘的是柳青青那张娟秀的脸。 柳青青双手背后,弯下腰,与郭芸香对视,诡异一笑:“小丫头,想我了没?” 郭芸香蹲在地上,抬起头呆呆看着柳青青那张脸,下意识打了个哆嗦。 下一刻…… “花大叔,快拉我!” 寂静无声的别墅大厅里突然传来一声尖利的大喊,楼梯间内的丁晓聪打了个哆嗦,猛然转回头,这是郭芸香的声音!被姐姐盯住后,那个阴魂不可能还敢接近闵楠,而花红英和郭芸香都被封住了识海,怎么可能还会出事? 丁晓聪这时候正准备开了巫眼在闵东阳脑袋上找头发,闻声赶紧舍了他,再一次冲向屋外。 出来一看,丁晓聪傻眼啦,只见花红英在“呼呼”用力拽绳子,郭芸香被他拽得在地上一路倒拖,一条纤细高挑的身影正追在后面扑击。郭芸香也是够泼辣的,两条腿拼命对着来人蹬,好像踩水车,那条凶悍的倩影竟然近不了她的身! 闵楠坐在屋子当中,脖子上缠着晓兰,目瞪口呆看着这一幕,完全不敢动弹。 “我的天,又来了添乱的……”丁晓聪简直想一头碰死得了,还嫌不够乱?又来了个柳青青。 想这些没用,赶紧救人吧,郭芸香可是小姑娘,对脸蛋格外珍惜,要是和自己一样被抓花了,那事情就没法收场了…… 丁晓聪连忙追着郭芸香助跑几步,看准距离腾身向前一扑,越过她的上方,准确无误将近乎癫狂的柳青青扑倒在地。丁晓聪虽然还年轻,并且有点瘦,可毕竟是大小伙子,柳青青毫无还手之力,被他一把按在了地上。 丁晓聪今天晚上都练了好几回了,动作愈发的熟练,他不等柳青青反应过来,抓住她肩膀向旁一掀,把她掀成脸朝下,一脚踩在了她后腰上。接下来一阵“呜呜”怪叫,一根麻绳勒在了柳青青嘴里,把她扯成了反弓型,接着抹肩头拢二背栓了个结结实实,整个过程只用了两秒钟。 “好!”郭芸香和花红英同时喊了声好,这动作,太利索了! 尤其是郭芸香,她本来就和柳青青不对付,刚才一番搏斗虽然没受伤,可衣服被撕坏了,要知道,这可是她最喜欢的裙子!看见丁晓聪制住了人,她立刻跳起来,十指张开就挠了过去。 丁晓聪大惊失色,连忙一把抱住了郭芸香的后腰,苦口婆心劝道:“忍忍,一百万呐!” 郭芸香身躯一僵,颓然撒气,爪子停在了距离柳青青两寸远的地方,为了一百万,这个手不能动。 丁晓聪总算松了一口气,现在两个捣乱的女人全都制住了,事主闵东阳也被拴牢,总算可以专心致志干活了。他打算趁这机会赶紧进去把那根带着符降的头发找出来,烧头发是权宜之计,毕竟头发烧了根还在,也不知道会不会留祸患,还是连根拔除最放心。 安抚下暴怒的郭芸香后,丁晓聪再一次闷着头跑向楼梯间,可还不等他跑到,大门外传来一阵凌乱的脚步声,一高一矮两条身影相互搀扶着冲了进来。 闵阿姨和她弟弟周同也赶来了,刚才俩女人叫的跟杀猪似的,在这僻静的山里能传出一公里,又把他俩给招来了。 丁晓聪回头看了看,花红英和郭芸香也全都傻了眼,不知所措看着他。 “二位,咱们一起上,全给捆了,要不然这事情没法做了。”丁晓聪一咬牙,又从腰带上扯下来了一根粗麻绳,事已至此,只有给他来个一网打尽! ------------ 第十四章:乱成一锅粥 花红英做事情是那种比较老派规矩的人,对出钱的主家人动手?还一网打尽!这种事情他往常连做梦都没想过,当时脑子就懵了。只不过还不等他发表意见,身旁传来一声欢呼,郭芸香张牙舞爪就扑了上去。 俩人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郭芸香一冲,他也被带得向前冲,不上也得上! 轮不到他俩打先锋,丁晓聪第一个就扑了上去,趁着那两位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他先下手为强扑倒了一位。 屋子里光线太暗,只有些许微光,周同领着姐姐刚跑进屋眼睛还没有适应,突然前方劲风扑面,一条黑影重重撞在了身上,把他扑倒在地。 “什么人?!”周同心头大骇,立刻狂呼着挣扎了起来。 刚喊出喉咙,又有两团黑影扑了过来,将他姐姐按在了地上。可怜闵阿姨当场就吓哭了,不用花红英和郭芸香动手,抱着头往地上一蹲,根本不敢动。 “姐姐!”周同大急,挣扎的更猛烈,竟然把身上的人硬扛了起来。 丁晓聪立刻发动,绳子从后面勒上了周同的脖子,然后绕到背后一绞,竟然硬生生把周同高大的身躯撂倒在地。接下来他身形连动,不停踩着人家腰变换位置,转眼之间就连手带脚捆在了一起。 再看那边,花红英和郭芸香一人抓住闵阿姨一条胳膊,按住肩膀反拧在身后,把人按趴在了地上。 “小法师,你不会是要害我们的吧……”闵阿姨在地上哭着问,看上去太可怜了。 那边厢闵楠也急眼了,大声尖叫:“不要伤害我妈!要多少钱我给!” 丁晓聪懒得跟他们解释,粗声粗气吼道:“都给我安生点,我这就去救你爸爸,等完了再放你们。” 闻言闵家人面面相觑,真的是去救人的,可救人要这么暴力?法师驱邪他们见过,不应该是画符、泼水、桃木剑吗?这怎么还见人就捆了? 再次走进狭小的楼梯间,丁晓聪一把拍亮了点灯,屋子里立刻一片透亮。闵东阳被捆在地上,刚一见光,立刻又哀嚎大喊,很明显,那个魂魄又回来了。 丁晓聪这时候已经彻底毛了,探手从背包里取出一个喷雾剂,在地上摸到打火机,对着闵东阳背后就喷。刹那间,一条火龙“呼呼”作响舔在闵东阳背上,衣服立刻被烧着。 这就是打火机用丁烷气,大火烧过来,什么魂魄都待不住,丁晓聪只觉一阵阴风卷过,火头立刻变小了些,那东西被烧跑了。 趁这机会,丁晓聪赶紧收了火,抓住闵东阳的衣服一把扯了下来,然后开始翻找那根红头发。嘴里念念叨叨。 外面传来郭芸香的呼喊:“小葱,那个坏女人抽抽啦!” 丁晓聪不理会,继续找,这样更好,符降附身别人不能长久,爱找谁找谁去,反正都制住了,翻不了天。 又翻了一会儿,红丝显现,果然找到了那根红头发,丁晓聪赶紧把乱发往旁边捋,准备把这降头给连根拔出来。 就在这时,外面又传来惊声尖叫,这次是闵阿姨的声音,“小同?周同你怎么啦!” “那个坏男人也抽抽啦!小葱,怎么办?”郭芸香继续喊。 看来那个阴魂也急眼了,在外面胡乱钻人,丁晓聪努力守住心神,屏住呼吸,揪住头发用力一拔,“啵”的一声,一根头发被连根拔了出来。放在手心里一看,丁晓聪欲哭无泪,外面大呼小叫的,他被吵得头昏脑涨,拔出来的是黑发…… “都给我闭嘴!由他们闹!”丁晓聪大喝,外面立刻噤声,只剩下闵阿姨在鬼哭狼嚎,看来现在轮到她了…… 这一次丁晓聪把眼睛瞪大到了极限,再三确认后,捏住那根红头发,用力向外一拽,应声拔了出来。这头发附着在闵东阳脑袋上的时候,红的发亮,离开身体后颜色迅速晦暗,变成了暗红色。 降头术必须要有血肉生气滋养,一旦离开人体,会很快失去活性。 红头发刚离开身体,闵东阳就好像撒了气的皮球,张大嘴巴“呼呼”向外面喷臭气,一直喷了十几秒钟后,身体一软,就此不动。 这是降头被拔除后,他在吐体内郁积的阴气。 丁晓聪探了探闵东阳后心窝,心跳虽然有点弱,不过已经平稳了下来,事情终于解决一半了。 接下来他马不停蹄,扔下闵东阳跑向了外面,还有个符降恶魂没解决。 刚打开门,一阵阴风扑面,丁晓聪心中暗呼一声糟糕,中招了!那个阴魂在大厅里乱窜一番后,感应到自己的窝被人端了,竟然不管不顾扑向了丁晓聪。 凭丁晓聪的魂力,这个恶魂原本根本就不敢沾,可符降没了,它也活不下去,彻底失去理智了。 丁晓聪原本完全可以躲开这最后的临死反扑,只可惜今晚太乱了,他被搅得头昏脑涨,早就忘了冷静是什么东西,只顾急匆匆赶出去,完全没有防备,被扑了个正着。 阴风直接冲在了自己眉心上,丁晓聪奋起最后的力气大喊:“给我俩晒太阳!”然后就大睁着双眼,直挺挺仰倒在了地上。 郭芸香魂飞魄散,扔下闵阿姨冲了过来。 只见这时的丁晓聪,躺在地上眼珠滴溜溜转,可身体却好像被冻结了一般,一动不动,身上鸡皮疙瘩一层接着一层向外冒。 屋里的人全傻眼,犯病了这是? 花红英虽然没什么本事,不过他干了大半辈子法师,经验还是有的,见状他松了口气,连忙把闵夫人扶起来,微笑着说:“咱们的首席大法师,已经把那个邪祟收了,等天亮后给他和闵先生晒晒太阳就彻底没事了。” 花红英说的不错,丁晓聪刚才没防备,被恶魂直接冲入了自己识海,双方正在展开角逐。胜负是没有悬念的,丁晓聪魂力本来就占上风,再加上又是自己的“主场”,一打二都绰绰有余,只不过在对抗的这段时间里,他的灵魂没办法掌控肉身。 至于身上的鸡皮疙瘩,那是恶魂消散,化成阴气向外排所引起的。 ------------ 第十五章:往事如昨 翌日,清晨,闵东阳家别墅阳台。 太阳还没出山的时候,闵家人就急匆匆抬着两具躺椅摆在了阳台上,还铺上了厚厚的垫子,等太阳刚出山,大家伙儿立刻手忙脚乱把闵东阳和丁晓聪抬了出来,小心翼翼摆在躺椅上晒太阳。 经过后半夜,两人已经基本恢复,只是身体里还残留着不少阴气,行动不灵,并且很不舒服,晒半天太阳就会痊愈。 被几个女人……还都是美女抬着,丁晓聪觉得很惬意,干脆装作完全不能动弹,乐得享受。 舒舒服服躺在躺椅上,丁晓聪终于有机会好好打量下这栋奢华的山间别墅。 整栋建筑占地面积有上万平米,主体五层,风格为欧式,装修精美又不失典雅,坐落在绿树成荫的山间,空气清新环境宜人。阳台地面是色泽明亮的云石,栏杆则是纯白的汉白玉,就连身上铺着的褥子……丁晓聪认不出来,反正又软又滑。 “小师傅,谢谢你了。”身旁传来低沉的男声,那是已经完全恢复了神智的闵东阳。他被伺候着洗了个澡,这时的他言语得体举止有度,和昨晚相比,完全变了一个人。 丁晓聪叹了口气,对着闵东阳伸出了右手。 闵东阳看得眉峰一挑,只见丁晓聪胳膊上一道道绺子,虽然已经结了痂,看上去依旧触目惊心,那是让闵楠昨晚挠出来的。 郭芸香愤愤不平,在旁大声道:“我们帮你们家救人,还要让你们家人打,这事可得给个交代!” 确实挺惨的,丁晓聪不光是双手,就连脸上都被抓了一道印子。郭芸香倒是没破皮,可她身上穿得套裙是她唯一一身好衣服,现在下摆被扯烂了一块,不用手遮着都能看见肚皮了…… 仿佛是约好了般,郭芸香话音刚落,所有人同时看向闵楠,那意思很明显,这个锅你背。 闵楠欲哭无泪,她根本就不记得挠过丁晓聪,更何况还挠的这么狠。再者说了,柳青青是怎么撕破人家小姑娘衣服的,她看的清清楚楚,这总不能也赖在我头上吧? 不过这显然没用,是谁干的已经不重要了,现在大家伙需要的只是一个替罪羊,显然她最合适。 “抱歉啊各位师傅……”闵楠稍加挣扎就认命了,陪着笑说:“我看这样,除了说好的劳务费外,再加10万块,就算是赔给小丁师傅的医药费还有郭姑娘的衣服钱,怎么样?” “耶!” 三个人心里同时欢呼,不过没有一个人表露在脸上,只不过郭芸香可能嫩点,假意清咳了一声,掩饰内心的兴奋。统算下来,这一趟差事她就挣了整整30万!这可是从前做梦都不敢想象的数字啊! “唉……”花红英长长叹了一口气,也不懂他是什么意思。 要说还是丁晓聪老道,他闻言脸色竟然一苦,“无奈”道:“闵先生,我不是这意思,而是让你看看这个。” 说完,丁晓聪摊开握住的拳头,露出手心里那根苍白的头发,道:“前事为鉴,以后,切不可再犯了啊……” 这就是那根被下了降头的头发,现在降头完全失效,头发上原本带着的一丝生气消耗完,变成了这样。 看见这根头发,周同眼神立刻开始闪烁,心虚的瞄了他姐姐一眼。 闵东阳看着这跟头发,沉默了良久后,方才叹道:“小师傅说的是,凡事有果必有因,闵某今天遭此劫难,完全是自己种下的祸根那。” “你们都在说什么?”闵楠在旁听得莫名其妙。 丁晓聪“嘿嘿”一笑,这事情当然不能告诉你,之所以伸手……就是为了借机加钱的,当然,这也不能说出来。 太阳逐渐升高,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丁晓聪舒服得“哼哼”了一声,然后就想起来一件事,又问闵东阳,“闵先生,你身上是不是带着什么法器?按说,那么恶的东西附在身上,你应该撑不到现在的。” 这个疑问一直萦绕在丁晓聪心头,到现在才有机会问。 闵东阳身体恢复得很快,闻言他从躺椅上坐起来,思考一番后摇了摇头,“我并没有带什么法器,不过你这一说我倒想起来了,我身上好像还真有个不寻常的东西。” 说完,闵东阳半侧过身,将衣领扯下来,在他两肩胛骨的中间部位纹着一个精细的符文,形状看上去好像个太阳。看见这东西,丁晓聪如遭雷击,瞠目结舌,整个人都傻了。 “九年前,我想在这附近买一块地皮盖别墅,看来看去就这里的风水、位置最好,只可惜原本已经有一栋房子了。”闵东阳放下衣领,开始叙说起往事。 从时间点来看,这件事情就发生在丁晓聪被送回家以后没几天,闵东阳那时候就已经非常有钱了,他遵从太太的意见,想在离市区不远的山里盖一栋别墅,专供自己的太太住,同时家里人也可以过来度假。 闵东阳在一位风水师的带领下,看遍了这一带山区,最后就相中了这块地皮,奈何已经有了一栋房子,不过他不愿放弃,就登门拜访,想让这户人家把房子让出来,他愿意出高价收购。 山里人一般都比较执拗,所以闵东阳事先做足了心理准备,为了这块宝地,他甚至愿意出超越市价一倍的价钱,不过结果却大大出乎他的预料。 “这家的主人是个瞎子。”提起那一段往事,闵东阳到现在都满心疑惑,说:“不过这个瞎子房主什么意见都不表达,全凭另一个男人做主,而那个男人听我说出来意后,竟然表示不要钱,要把这里白送给我。” “啊?!”在场的人都惊了,这一块连房子带地皮可不便宜,对方有什么理由要白送给闵东阳这个素昧平生的有钱人? 闵东阳摇头苦笑,“不过那个男人提出了个条件,要在我身上纹一个东西,说是以后假如有个叫小葱的人找来,就给他看下。这个条件我必须答应,否则出再多的钱他也不卖……” 听到这里,花红英和郭芸香维持着震惊的表情,齐刷刷看向了丁晓聪。 ------------ 第十六章:心中有梦想 “那是……我的师尊。”丁晓聪呆呆说了一声。 “什么?”闵东阳没听清丁晓聪说的是什么,一愣后继续叙述:“我家太太非常喜欢这块地,我也就答应了下来,让他在我背后纹下了这个图案,怎么这个东西还能驱邪?” 所有人的注视中,丁晓聪陷入了沉思,脸上露出了一抹哀伤。以前他还小,记不得来这里的路,一直想找却没有目标,现在终于找到了,却不想连那栋记忆深处的老房子都没了…… 虽只是相处十天,却恩同再造,在丁晓聪心目中,米教授位置和自己的父母亲一样高,这么多年来,他一直思念,一直期盼着重逢,却不想,竟然连最后的记忆刻痕都被米教授刻意抹去了…… 对!就是刻意的,那个符文别人不认识,他却认得清清楚楚,那里面的文字……是一种巫觋专用的文字,只有他们才能看得懂。这符文其实并没有驱邪的效果,只不过米教授纹的时候应该是封了一些他的阳气在里面,就凭这一丝,那个恶魂完全没有办法进入闵东阳的体内。 为什么?米教授要把自己的痕迹彻底抹去?他要去灵山,可灵山在哪里?又为什么要这样做? 种种疑惑涌上心头,丁晓聪彻底失了神,陷入了哀思中,不能自拔。 “小葱?小葱你怎么了?” 身旁传来呼唤,那是郭芸香在推他,丁晓聪终于醒过了神。 “那个符文的确能驱邪,不过只能用一次,现在已经失效了,这个符文……也会渐渐消失……”丁晓聪转向闵东阳,满心落寞说,米教授就连这随后一丝痕迹也不忘抹去,这符文原本就是靠他的阳气显现,用不了多久就会彻底没了…… “哦……”闵东阳闻言有些失望,他原本以为自己有了个护身符,却没想到竟然是一次性的。 “小葱师傅,你还有师尊?”花红英在一旁惊奇问道,他也算是内行人,这个符文他看不懂,不过纹在人身上九年还有这样的效果,这是什么样的修为?只怕张成玉尊者也做不到吧?! 丁晓聪点了点头,苦着脸叹道:“这是我师尊九年前给我留下的口信,具体的事情,你们都别问了,咱们回家吧。” 郭芸香还从没见丁晓聪这么落寞过,只得和花红英走上去,一左一右把他给搀扶起来。 “怎么这么急着要走?”闵阿姨他们连忙阻拦。 丁晓聪摆了摆手,“我不要紧的,家里有急事,我得立刻赶回去。” 他现在只想赶紧回去,把这里的事情说给姜白听,问问她的意见。 见劝不住人家,闵东阳只好作罢,吩咐道:“等会我让周同去你店里,把钱转账过去吧,小楠,你开车送下几位师傅。” “不用了,我们自己有车。”丁晓聪茫然摆了摆手,忽然想到了什么,转向周同说:“你把电话和地址留给我,过段时间我们要去西川,可能会去拜访你。” 周同大喜,这三个法师虽然做事的手法古怪,不过他也看出来了,都是有真本事的人,去他那里,他当真是求之不得。 当下周同掏出几张名片,每人发了一张,然后亲自扶着丁晓聪下楼,送进了花红英的汽车,不住叮嘱着期盼他们的到来。 有钱人都迷信,放诸四海皆准。 回程的路上,丁晓聪一直默默看着窗外,一言不发,丝毫没有赚大钱后的喜悦。花红英和郭芸香不敢打扰,只好也不说话,一片沉寂中,汽车开回市区,一直把丁晓聪送到了家。 丁晓聪和姐姐晓兰回到家中,家里只有姜白在,正伏案写着什么,看见丁晓聪回来后略微一愣,问:“你怎么被挠伤了?还沾了阴气。” 丁晓聪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他习惯性的往姜白床上一坐,仰头躺到,看着天花板呆呆的说:“我看见师尊九年前给我留下的口信了。” 听见这话,姜白脸色陡然一变,站起身急切问:“我父亲说了些什么?!” “不追。”丁晓聪傻子一样,像是说给姜白听,又好像是自言自语。 “不……追?”姜白紧锁眉头喃喃自语,又坐了回去,低头思考起来。 就字面意思来看,这两个字似乎是表示让丁晓聪不要去找他,只是用字似乎有点怪。 丁晓聪发了会愣后坐起身,不满道:“师尊他究竟干什么去了啊?家也不要了,徒弟也不要了,还刻意把自己的痕迹都抹掉,真搞不懂他是什么意思!” 丁晓聪有怨气,他觉得师尊不该这样对自己,大家伙儿在一起开开心心生活不好吗?找一座山,真的有那么重要?灵山是巫觋们心目中的圣山,可山就是山,在丁晓聪的心目中,什么山都比不上人好。 你可以说他胸无大志,不过他就是这样的人,他最大的梦想就是找个好地方,然后所有亲人朋友都生活在一起,朝夕可见。那梦里面有自己的家人、姜白、师尊师娘,还有豆豆、郭芸香,也许还加上花红英……反正他理解不了师尊这样的行为。 姜白闻言苦笑,“其实,我也不会去做这样的事,不过我理解父亲的举动,这世界上有些事情,总得有人去做的。” “找灵山很重要吗?”丁晓聪不满嘟囔。 姜白点了点头,笃定说:“重要的,只是灵山渺渺,几千年来都没人能找到,父亲这一去……” 说道这,姜白有些伤感,“我母亲已经在昆仑山脉里寻找了三年,一点线索都没有,我真怕,父亲就此再也回不来了……这次我去巫山,是想看看能不能从那里发现灵山的线索” 两个人对坐着,全都低头沉默了。 巫山,顾名思义,以巫为名。远古先民离开昆仑山向东迁移的过程中,分为了两部分,一部分穿过星宿海,沿着黄河进入中原。还有一部分则向西南,进入了崇山峻岭中,最后直达富庶的平原地带,古蜀国以及三星堆文明都是其后裔。 师娘应该是朔黄河而上进入了昆仑山,寻找三年无果,姜白打算改变方向,到西南去寻找灵山的线索,想法很合理。 良久后,丁晓聪点了点头,掏出电话拨通,打开免提,里面传来花红英的声音。 “小葱师傅,钱都到位了,已经打进了你的账户,这次咱们收获不错,我给你加了……” “我不是问钱的事。”丁晓聪打断花红英,有些不耐烦的问道:“去巫山的事情准备得怎么样了?” “这么着急?”花红英一愣,“我都安排好了,三天后,咱们坐船上去,实在着急,就改乘飞机吧。” ------------ 第十七章:凤凰号 呜……! 汽笛长鸣,江风扑面,一艘硕大的游轮在江心逆流而上,拉响了悠长的汽笛。白色的船在碧波中疾行,犹如绿盆盛珠,景象壮观。围绕着游轮,一群群江鸥欢鸣飞舞,和游客们嬉闹,丝毫不怕人。 江两岸,长堤翠柳,稻田绵延,好一派人间气象。 “啊!这空气闻着可真舒服啊!”丁晓聪站在船头,迎着风张开怀抱,大发感慨:“老花你可真会办事,坐船上去,果然比坐飞机、高铁舒服太多啦!” 去巫山寻找线索的事情急不来,再加上无论飞机还是高铁都没法带着幽瞳和晓兰,他们最终还是选择了坐游轮。 郭芸香站在丁晓聪身边,撑着栏杆满脸兴奋,附和道:“就是,花大叔办事可是很靠谱的,这个假期,太有意义啦!” 小姑娘穿着一身白色的运动装,脚蹬雪白的运动鞋,扎着马尾辫,肤色光滑而稍黑,给人的感觉朴素又整洁。她现在也有钱了,身上穿的都是名牌货,不过她还是喜欢朴素的打扮,一点都不张扬。 “好姑娘啊!”丁晓聪看着郭芸香,心中暗自感叹。 “那当然了。”后面传来花红英爽朗的笑声,“想当年,我就是坐轮船下来的,那时候没钱买船票,还是混在行李堆里偷上船的,这一转眼三十年过去了,当真是物非人也非啊……” 花红英说着说着感慨起来,神情开始变得复杂,他穿着一身白色的绸缎本装,在江风的吹拂下,还真有些飘飘欲仙的味道。 船头摆放着许多桌椅,花红英坐在桌边品茶,在他对面坐着的是姜白。 姜白的打扮依旧与众不同,她穿着一身粉红色的丝质短裤短褂,露出前臂和小腿,身形被这一身装束勾勒的矫健灵动。最显眼的是,她的腰间坠着一圈亮银色的金属叶子,纠缠在一起,稍微一动就“哗哗”作响。 郭芸香最喜欢和姜白腻在一起,看了会江上风景后,跑到她身边坐下,**着她腰间的金属片问:“姜白,你这是在哪儿买的?可真好看!” 姜白连忙拦住郭芸香,说:“这个东西很锋利的,不能乱摸,小心划伤了手。” 郭芸香吓了一跳,缩回手惊呼:“这么锋利的东西,你怎么戴在身上呀?!” 两个小姑娘窃窃私语,花红英有些尴尬,起身离坐走向了丁晓聪。 “你师姐可真奇怪,把这样的东西戴在身上……”老花凑近丁晓聪小声说,他也有同样的疑问。 这东西的功用只有丁晓聪最了解,那是姜白的独门兵器,名叫“芳菲离合”,至于究竟该怎么用,他也不是很清楚,姜白很少显露身手。 “嘿嘿,这东西可厉害了我跟你说。”丁晓聪小声吹起牛来,“看见没有?打架的时候,这玩意会飞旋到你脖子上,轻轻一拉,‘咔嚓’,人头落地!” “那是血滴子……”花红英直眉楞眼呆呆的说,看表情,他还真被唬住了。 姜白看上去就是个小姑娘,还有点瘦,生得温婉可爱,实在很难把她和“咔嚓”就要取人头的女魔头联系在一起。不过自从知道丁晓聪有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师尊,而姜白竟然就是他师尊的女儿,一切不可能也就变成有可能了。 走南闯北跑江湖的人才会知道,这个世界远不像一般人所认为的那样简单,各种不世出的高人都有的。 他们四人在交谈,甲板上处处是旅客,也全都在交谈着,一派欢乐景象。 这是凤凰号邮轮,排水量5000吨,目前C江上运营的最大最豪华游轮,始发SH,终点CQ。乘船朔江而上游览的都是些有钱又有闲的人物,个个衣冠楚楚,唯有他们一行四人着装与众不同,颇为引人注目。 “二位女士,请问这里有人吗?”姜白和郭芸香正在说悄悄话,一杯鸡尾酒摆在了她们桌子上,抬头看,来的是一位穿着西装面如敷粉的年轻男子。 这人看上去约莫二十七、八岁,生得白白净净,头发一丝不乱,戴着金丝边眼镜,倒也算是俊俏,比较符合当前女性化的审美,所谓的油头粉面指的就是这种。可能他对自己的容貌也比较有自信,问过后也不等两位姑娘回答,径直在空位上坐了下来。 “请二位美女喝酒。”‘老鲜肉’抬起酒杯亮了下,然后啜了一口,姿态颇为娴熟自然,显然是酒吧里的常客。 这一套搭讪的把戏在欢场上很常见,如果姑娘不搭理,就表示对你没兴趣,假如愿意让你请喝酒,就等于默许,剩下来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该男子自饮一口,就将酒杯放在桌上,靠回靠背微笑等着。 丁晓聪就在不远处,眉头一皱就要上去,不过不等他发作,花红英抬手将他拉住,笑眯眯道:“咱们家的姑娘你还不了解?看热闹就是了,等该动手的时候,我老花先上!” 丁晓聪一想也对,那就先在旁边看着吧。 桌子边,那位老鲜肉完全没注意到有两双眼睛正在背后恶狠狠盯着自己,犹自悠然自得,等待两位女孩的回应。 其实就容貌来说,郭芸香和姜白都是完全不施粉黛,至少在这艘船上并不算很出众,不过她俩清纯、素净的气质,别说在这里,当今社会都少见,也正是这一点吸引人。不光是这位,旁边还有几位男子也正在关注这边,估计是都动了心思。 一道道目光注视中,姜白和郭芸香全都愣住了,大眼瞪小眼,好半天后郭芸香疑惑问:“你要请我们喝酒?” 那老鲜肉心中一喜,有门!他立刻端起酒杯温和一笑,“对,想喝什么尽管点。” “这……”郭芸香彻底傻眼了,这样的事情她还从没遇到过,看了同样不明所以的姜白一眼,又思量一番后,她小心翼翼问:“可是……这是为什么呀?” “噗!”老鲜肉一口酒刚潇洒地喝到嘴里,闻言全喷了。 郭芸香犹自不依不饶,追问道:“是不是待会你乱点一气,全都是最贵的,然后喝完了让我们付账,我可告诉你,我们都没钱,也不会喝酒。” 这下周围“噗噗”声一片,喷了无数人,感情郭芸香把人家当酒托防了…… ------------ 第十八章:打飘子 这可就尴尬了,泡妞泡成这样,估计全天下也没谁了…… 老鲜肉五官都苦得拧在一起了,急忙分辩道:“美女,我请你们喝酒,又怎么会让你们出钱?我看上去难道像是没钱喝酒的人吗?当然是我出,二位美女想喝什么?尽管点!” “是吗?”郭芸香睨了老鲜肉一眼,淡淡道:“那我要喝轩尼诗-李察,路易十三,嗯……还要喝马爹利至尊,还有……” 郭芸香每报出一个名字,老鲜肉嘴巴就张大一点,到后来足够塞进去一只大鹅蛋。 丁晓聪目瞪口呆,真是看不出来啊,还以为郭芸香这丫头老实,原来是装老实,实则下刀子割人家肉啊!那个老鲜肉自己把自己套了进去,旁边有那么多人看着,他现在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割肉出血,要么…… “我认栽了……”老鲜肉不等郭芸香说完,站起来鞠了一躬,转过身灰溜溜跑了。 围观者立刻开始大声起哄,老鲜肉大话撂在前面,这下丢人可丢大了,就算是有人冲他脸上吐唾沫,他都不敢抬头翻脸。 “你刚说的那些都是什么?”等人走了后,姜白小声问。 “我也不知道。”郭芸香拿起桌子上的酒单,直接翻到了最末页,她刚才报的名词都在这里,那价钱……看着就让人眼晕,原来她是照着读的。 丁晓聪走过来坐下,笑得肚子都疼,“你可太坏了……” “咦,花大叔去哪里了?”郭芸香疑惑问。 丁晓聪回头四望,这才发现,花红英不知什么时候溜了,“这老花,走了也不打声招呼。” 随口抱怨了一句,四个年轻人继续聊天,并没有把这事放在心上,而这时的花红英…… 凤凰号游轮三层,豪华包厢的过道内,花红英假装随意走着,目光看似到处飘,却始终不离开前面的老鲜肉。 从二层上到三层后,老鲜肉的姿态立刻轻松了起来,再也没了一丝慌乱,仿佛刚才丢脸的根本不是他。 走到一处包厢前,老鲜肉随手敲了两下门,整了整西装左右打量了一眼,花红英继续悠闲往前走,丝毫不露破绽。 “谁?” 包厢内传来沙哑的男声,没发现异常的老鲜肉回道:“我,小金宝。” 房门从里面打开,老鲜肉小金宝闪身进去,房门随即关上,传来“咯嗒”一声,被从里面反锁了。 花红英这时候刚走过去,立刻闪回来,耳朵贴着门细听,在他上方的门头上,号码牌显示——3016. 花红英听着听着,眼珠滴溜溜乱转,脸色逐渐凝重了起来,稍倾他转身就走,沿着来路下了楼梯。他的身影刚消失,3016的房门被推开,一个脸色阴鸷的干瘦小老头探出脑袋,看向楼梯方向,稀疏带黄的眉头紧皱着。 屋里传来小金宝的声音,“三爷,大概是水手吧,你别疑神疑鬼。” 这位三爷,正是那天指使罗大海去送信的罗老三。 罗老三关上门,转回头看,包厢里还有两个人,分别是刚才要请姜白她们喝酒的小金宝,还有个瘦瘦黑黑的年轻男人,正靠在被褥上玩手机。 “探出什么了没有?”罗老三坐回自己的床上,面色严肃问道。 小金宝扔掉外套摇了摇头,“就是几个黄毛小子,倒是领头的那个老头有几分江湖气,不过肯定不是咱们道上的,不会影响咱们的事,是吧小刀仔?” 小金宝回答罗老三的话,最后却问那个黑瘦青年,只不过人家似乎沉迷在手机里,完全没搭理他。 “叫刀哥!”罗老三有些生气了,面色变得更加阴沉,斥道:“刀哥可是道上著名的一把刀,这次顾爷好不容易才请来的,你小子别跟人家碎嘴,要不然出了什么事,别怪我不帮你!” 罗老三这话说的已经很重了,小金宝连忙陪着笑凑在黑瘦青年小刀仔身边,舔着脸说:“刀哥,我就是跟您开个玩笑,您别介意,听说您手底下做掉过不少人,是不是真的啊?” 小金宝似乎是个话痨,喋喋不休,小刀仔终于从手机上收回目光,冷冷看了他一眼。锥子一般的目光刺过来,小金宝下意识住嘴,脸色瞬间变得有些发白。 小刀仔突然咧嘴一笑,露出满口白牙,道:“玩游戏不?咱俩撸一局?” “不了不了……”小金宝讪笑摆手,刚才刀仔那一眼仿佛直接刺在他心底,他的心跳不由自主加速,到现在都没完全平复下来。 这是什么样的眼神?! 二楼,2046包厢,花红英面色阴晴不定走回来,一把推开了包厢门,屋子里正在聊天的三个少年看见他的神色,全都愣住了。 “我说老花,你看见鬼了?”丁晓聪好奇问,花红英脑门上蒙着一层细密的汗珠,神情严肃,明显遇到了不寻常的事。 花红英连忙摆了摆手,进来后带上门,坐下来定了好半天神后,才说出话来,“得亏我老人家江湖经验丰富,刚才要不是我闪得快,以后你们怕是就见不到我老花了。” 三人面面相觑,这话是什么意思? 事情似乎很严重的样子,丁晓聪连忙追问:“发生了什么事,快说!” 花红英想了想,叹道:“刚才我觉得那搭讪的人来的太突兀,就跟了过去,结果真的让我发现了什么,那人根本就不是花花公子,而是来打飘子的。” 所谓的“打飘子”,意思就是探虚实或者踩点,听花红英这么一说,丁晓聪才明白过来,那位居然是江湖人。 “你们都是好伢子,应该不知道,本市其实藏着一条大蛇。”花红英这时候终于镇定了些,接着说:“这个人大名叫什么我不知道,不过道上都管他叫‘顾爷’,早年间‘过山风’手底下的人,南七省最著名的地老鼠,手下网罗着一大帮有本事的亡命徒。” 丁晓聪虽然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不过好像很厉害的样子,追问道:“地老鼠又是什么玩意?” 花红英招了招手,让大家都凑过来,然后开始小声嘀咕…… ------------ 第十九章:法爷 “盗墓贼!”丁晓聪失声惊呼。 “小声点!”花红英连忙嘘了一声,瞪眼道:“这帮人心狠手辣,什么事情都干的出来,好在和我们无干,咱们知道就好,千万别去惹他们。” 真正的盗墓贼,远不像里那样,全都是些刀口舔血的亡命徒,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干活的。丁晓聪闻言点了点头,这些人的确不要招惹的好,当然这是有前提的。 “那要是他们招惹我们怎么样?”姜白在一旁淡淡问道。 她的问题说到了症结上,就刚才那帮人打飘子的行为,实际上就已经算是惹到这边了。花红英苦笑着点了点头,道:“没事不惹事,有事不怕事,他们这次只来了三个人,不过分就算了,要是做的太过,咋们也不虚他们,干就是了!” 花红英到底也是混过江湖的人,虽说现在安定了,身上的江湖气也还是有的,话说的铿锵有力。 “那就结了。”丁晓聪毫不在意,有气无力地躺回了自己的床,往被褥上一靠。什么江湖,在他想来,和自己毫无关系,反正谁要是想对自己人不利,他也绝不会放过对方。 姐姐晓兰就在床上,丁晓聪刚躺倒,就立刻蹿上了他胸口盘着。现在的晓兰已经有半米多长,通体雪白,唯有两个眼珠通红。 晓兰伸出信子舔了舔丁晓聪下巴,忽然昂起头,直勾勾盯向包厢门,就在这时,外面“嘭嘭嘭”三声响,有人敲门。 “谁啊?”郭芸香站起身问了一声,过去打开了房门,门外露出一张干瘦的老脸,来的是罗老三。 丁晓聪躺在床上看过去,这人……很难判断他的年龄,如果单看脸的话,满头稀疏的灰白头发,典型的吊眉也同样稀稀拉拉,干瘪的脸仿佛骷髅外直接蒙着一层皱皮,说是七老八十也不为过。可他的腰身却很稳健,举手投足有力又有度,精力不输给一般的小伙子。 看见这人,花红英回头分别给姜白和丁晓聪使了个眼色。 丁晓聪心中了然,那帮人又来打飘子了。 “老朽罗家良。”老头先笑呵呵自我介绍,至于名字的真假就不得而知了,“我与诸位是一同登船的,看几位气度不凡,想来都是才俊,特来叨扰,想与几位交个朋友。” 他这话说的半真半假,又是笑脸,让人没法拒绝。 其实如果不是刚才花红英刺探人家被发觉,罗老三不会对丁晓聪他们又起兴趣,他这人为人极为谨慎,左思右想有些不放心,最终决定再来探探。 这一看,明显就不正常了,四个人倒还好,三个少男少女加上一个半老头,可问题是……姜白脚下跟着一只半大的小花豹,丁晓聪胸口上盘着一条白蛇,全都灵性十足,明显都不是凡物。 罗老三何等样人,看见包厢里这古怪的一幕后,微微一怔,刚要踏进去的前腿立刻缩了回来。 “诸位好像有事,小老儿我就不打扰了,改日再来拜会。”罗老三陪了个笑,又对着包厢内拱了一圈手,轻轻带上了房门。 屋子里众人莫名其妙,这老家伙搞什么鬼?本还以为要斗一斗,没想到他就这么退走了。 二楼走廊里,罗老三快步走到了尽头,小金宝从拐角处闪了出来,跟在罗老三后面问:“三爷,里面什么状况?” 罗老三猛然停下脚步,瞪着小金宝低喝:“瞎了你的狗眼,这些都不是普通人!” 小金宝被骂得挠了挠头,不敢回嘴,嗫嚅着问:“那他们是?” 罗老三神情稍稍缓和了些,道:“你江湖经验浅,看不出倒也不怪你,这些人有古怪,如果是四门八大行里的倒还好,就怕他们是法爷。” “法爷!”小金宝脸色变了。 所谓的四门八行,指的是跑江湖的几大类别,四门为:风、马、燕、雀,八行则是指:金、皮、彩、挂、平、团、调、柳。至于法爷嘛,就更好理解了,指的是用法术捞钱或者害人的行当,不在四门八行之内。 “回去,不要再去招惹他们。”罗老三拍了下小金宝后脑勺,把他打醒,背着双手快步上楼梯,小金宝连忙跟了上去。 不得不说,罗老三的眼睛很毒,确如他所言,丁晓聪他们一帮子正是江湖上所谓的“法爷”。当然,这些都是江湖术语,丁晓聪他们是法师不假,却不走江湖。 包厢内,花红英的脸已经涨红了,他虽然为人谨慎并且有些怕事,可屡次被人试探,心里也动了火气。 丁晓聪看着他,打趣道:“老花,要不要我弄个小法术,让他们跳江?你放心,保证死了人都查不到咱们头上!” 这纯属玩笑话,可花红英听在耳中却打了个哆嗦,怒气顿消,他就是坐船回老家的,闹这些干吗啊? “千万不要!”花红英连连摆手,“对方也没做什么,这样就动手伤人命,太过了……” “却,我就是随便说说……”丁晓聪立刻就觉得不好玩了,在床上拱了拱,干脆侧过去睡大觉。 花红英抹了把冷汗,看看自己带的这三个小青年,全都神情淡然,他忽然觉得,早知道就该自己一个人上路了…… 接下来几天再也没发生什么事,游轮一路向西,开过了一座座城市,一片片田野,终于进入了连绵群山中。第三天下午,丁晓聪正躺在床上睡大觉,游轮上的大喇叭传来高亢的女声——前方就是闻名世界的山峡大坝,这座大坝始建于1994年,2011年开始蓄水,无论主体规模还是蓄水量,都是当之无愧的世界第一! 丁晓聪闻声猛然从床上坐起来,这才发现,包厢里只有他一人,看来那几位已经出去看大坝了。 之所以选择坐船,就是为了欣赏沿途的景观,雄伟无双的山峡大坝当然不容错过,丁晓聪连忙坐在床边穿鞋。晓兰自然也不愿放过这景色,游到了他的肩膀上缠住,满脸兴奋。 匆匆忙忙跑出前甲板,这里早就挤满了人,举着相机、手机对前方不停牌照,真假快门声响成了一片。 丁晓聪什么都看不见,只得向前挤,一路分开人群,由于带着姐姐晓兰,所到之处惊呼声此起彼伏,游人们纷纷避让。 人障一层层打开,终于,前方豁然开朗,一幅难以想象的壮美画卷展现在眼前。白浪滔天的江水尽头,一座大坝横亘,将江水截断,高足有一百多米,接天连地,泄下来的大水犹如怒龙,一直冲刷出几百米开外,尽管离着还有上千米,依然能感觉到蒸腾的水汽扑面而来。 “哇!好厉害啊!”丁晓聪被彻底震撼了。 话音刚落,身边传来男声,“是啊,这是人力对抗大自然的杰作,举世无双。” ------------ 第二十章:太古传说 丁晓聪转头看,说话的是个年轻人,正微笑看着自己。这人年约二十来岁,穿着一身黑衣服,生得黑黑瘦瘦的,不过丝毫不显弱,给人的感觉就一个字——硬! 见丁晓聪看过来,这人微微一笑,露出满口洁白的牙,点了下头。 丁晓聪有些奇怪,一般人都怕姐姐晓兰,怎么这男人却视而不见? 不等他开口询问,船上大喇叭又开始广播——凤凰号游轮马上将要开进船闸,请旅客们立刻回到自己的舱室,以免发生危险。 有水手和服务员上来赶人,游客们只得纷纷走回了船舱,丁晓聪转过身正准备回去,那个“黑人”忽然开口问道:“小兄弟,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丁晓聪搞不懂这人什么意思,不过还是随口回答:“我叫小葱,你又叫什么?” “我叫小刀。”那人温和一笑,转过身走了。 “小刀?”丁晓聪莫名其妙,嘟嘟囔囔走向了自己的舱室。 包厢内,那三位已经都回来了,正在彼此兴奋交谈着,特别是花红英,口若悬河谈着自己第一次坐船下来的经历。 那时候还没有山峡大坝,过了这里后,就是著名的山峡景区。当年的山峡景区和现在完全不一样,全都是高山深峡,水流湍急险峻,每年都有许多船在这里失事,现在只需坐船闸上去,前方就是一大段通途。 上古时大禹治水,曾经疏浚过这一带的河道,只是凭那时的人力物力,能做的极其有限,这里的水道依旧灾害不断,山峡大坝建成后,几千年的水患终于一扫而空。 丁晓聪没有参与讨论,他掏出电话,拨通了周同的号码,那端立刻传来周同急切的声音,“喂喂,是小丁师傅吧?你们快来,这里又出事了!” 丁晓聪闻声一愣,连忙改成免提模式,问那边出了什么事。 正在聊天的三人被吸引,全都停止交谈侧耳细听。 就在这时,窗外传来“哗哗”水声,惊天动地,电话里说些什么根本就听不清,凤凰号已经开到了山峡大坝下,将要进入船闸了。 “哐当”一声包厢门被推开,一个年轻的女服务员闯了进来,尖声大喊:“听不见广播嗦?赶紧关窗户!” 这女服务员丁晓聪他们都认识,这几天经常见到,典型的川妹子,作风泼辣嗓门大,眼见几个游客窝在一起发呆,她快步走到窗户下,用力一托,窗户被关了个严严实实。 刚关上窗,外面的嘈杂声顿时变小了许多,电话里的内容又能听清了,只听周同在那端大喊:“事情就是这样,总之你们快来吧……” 电话里传来“嘟嘟”声,那边已经挂断了,丁晓聪简直了就,到底是哪样啊? 他正准备再把电话拨回去,那个女服务员抬手打了下他的电话,“信号屏蔽了,这里不让打电话!” 得,丁晓聪只得把手机收起来。 窗外暗了下来,游轮已经进入了硕大的船闸,里面开始注水,船被慢慢升高,最终将和水库平齐,然后再开向上游,这过程就好比游轮坐电梯,落差一百多米! “算了,反正也要到了,到时候去看看不就知道发生什么事了,现在干着急也没用。”郭芸香说道。 丁晓聪一想也的确是这么回事,现在就算知道了情况,也没法飞过去,还不是得慢慢等。再说了,朗朗乾坤太平盛世能出什么大不了的事,八成是周同那家伙危言耸听。 经过一番等待后,不知不觉船升到了坝顶,闸门打开,硕大的游轮仿佛小鸟,开离船闸,进入了一片汪洋的三峡水库。从这里继续向西,几十公里后,游轮将再次进入C江航道,也即是著名的山峡。 山峡总共由三段组成,分别为翟塘峡、巫峡和西陵峡,为我国最著名的风景画廊,一路景色秀美,山川如画。当然,这是指的老山峡,自从山峡水坝建成后,这里的奇景不再,景观大为失色,只能在风光杂志上流连了。 不过尽管如此,两岸的青山绿水依旧看得三个少年如醉如痴,唯有花红英一路唉声叹气,“往日的奇绝美景再也看不见了。” 这话挺扫兴的,没人搭理他。 又过去一天,游轮开出了山峡大坝的势力范围,进入了巫峡,江面开始变得湍急狭窄起来。丁晓聪就是住在C江边的,那里的江面足有一公里多宽,可这里竟然只有300米左右,水流的湍急可以想象,原本一直安静无声的游轮引擎声越来越大,一路轰鸣不休,吵得人觉都睡不好。 这一天早上,丁晓聪迷迷糊糊刚睡醒,船上的喇叭里又传来那个熟悉的女高音——前方将要经过青龙渚,请旅客们待在船舱内,不要四处走动,凤凰号祝您旅途愉快。 丁晓聪凑在舷窗上向外看,只见江水滔滔,汹涌奔腾,满眼白浪滔天。 花红英也凑过来看,兴奋道:“没想到哇,又见到青龙渚了!” “青龙渚是什么东西?”丁晓聪问。 两个女孩也从上铺凑了过来,郭芸香敲了丁晓聪脑门一下,“不学无术,这里被称为C江第一险,据传说,大年大禹治水,驱使座下应龙开山,劈开了这一段河道,后来那条应龙因为犯了错,被大禹囚禁在了这一段江底,天长日久变成了石头,这就是青龙渚的由来。” “郭姑娘好学识!”花红英赞叹道,然后指着前方大喊,“看,就是这条青龙!” 由于角度不佳,丁晓聪干脆把脑袋伸出舷窗向前看,果然,湍急的江面下若隐若现有一条青龙,在水道中间蜿蜒向前,也不知道有多长。 难以想象的奇景突然出现在眼前,丁晓聪立刻心跳加快,我的天,这东西该不会真的是一条龙吧!传说难道是真的? 从这个角度看,激流涌动,水下的青龙渚离水面只有两、三米,仿佛真的活过来一般,正在搏击风浪逆流而上,整片江水都被这条龙搅得开了锅,画面惊心动魄! ------------ 第二十一章:龙脊背 “呜……” 船上汽笛长鸣,游轮偏离江心,紧紧擦着水下的青龙开向上游。这一段水道被一分为二,更加狭窄,低头看,巨浪滔天水沫翻滚,声威骇人。 由于水流太急,凤凰号游轮的引擎已经开到了底,马达轰鸣震耳,可前行的速度依然慢如龟爬。 他们的包厢在游轮左侧,探出头,那条青龙就在下方几米,仿佛正在和游轮同向逆流而上。两岸是高达几百米的绝壁峡谷,顶部云雾缭绕,仿佛天地囚笼,困锁住了水里的巨龙。 丁晓聪这时候才明白这玩意为什么会被称为青龙渚了,透过水面看,青色岩石构成的龙身上斑斑驳驳,就好像是生了一层密布的鳞片,活灵活现,这条太古凶兽历经千万年,似乎仍随时可以破水而出。 丁晓聪看得心肝俱颤,哆嗦着问:“花大叔,当年你坐船过这里的时候怕不怕?” 他这就是找平衡的,他觉得自己的表现有点弱。 花红英同样脸色苍白,啧了下嘴,“我当年是顺流而下,没一会就过去了,都还没来得及看清水下的青龙,这次是逆流而上,说实话,我也有点怕……” 不管这话是真是假,丁晓聪心里立刻舒服多了。 水声越来越大,巨大的船身开始猛烈摇摆,一行人凑在窗前噤若寒蝉。向下看,船身离青龙最近时只有几米远,似乎随时都可能撞上,惊心动魄。 “这该不会……”丁晓聪正准备说出自己的担忧,外面传来熟悉的呼喊声,是那个川妹子女服务员。 “关好门,抓到东西,不要走动动动动……哎呀!”喊着喊着,丁晓聪他们的房门被撞开,那个女服务员跌跌撞撞冲了进来。估计她正在提醒旅客注意安全,谁料到迎头来了个大浪,船身猛然一晃,把她给甩进来了。 女服务员跌跌撞撞一直冲到床边,抓住立柱才算稳住身形,回头看一眼大开的门,他的脸哭丧了下来,“倒霉哟,则哈儿要赔锁老……” 她的话带着浓重的川味,再配上沮丧的表情,看得人忍俊不禁。 船身摇摆的越来越剧烈,人已经完全站不住了,丁晓聪担忧问:“这也太惊险了,该不会出事吧……” “冷粗什么私情?”女服务员白了丁晓聪一眼,“则而我来来回回急死趟了,从来没粗过什么私情,还有我跟你嗦,在船上有些话不嫩乱讲!” 关于船上的忌讳,丁晓聪还是知道些的,在这上面不能说:沉、翻等字眼,就连谐音都不行。例如在船上吃饭的时候,盛饭不能说盛饭,得要说添饭,现在这些规矩是没那么讲究了,要是在早年间,敢在船上说这些字眼,船老大真的会把你给丢下船喂王八。 振动越来越大,满耳“哗哗”水声,女服务员已经没法走了,只得先在床上坐着,等待船通过青龙渚。从这里过去后,江面又将会逐渐变宽,水流也会变得平缓。 就在这时,突然,船上的汽笛声大作,震得人浑身发麻,广播里的女声用变调的嗓门大喊:“前面的船快闪开,闪开!让开这边水道!” 舱里的五个人大吃一惊,连忙凑在舷窗边向前看,顿时一个个吓得面无人色。只见凤凰号的船头前方,一条细长的木船正在顺急流而下,船上的汉子在拼命扳船,奈何水流太急,船头竟然扳不过来,直直撞向了凤凰号的钢铁船身。 “糟了!”女服务员瞬间脸色煞白,失声惊呼。 这要是撞上,对面的小木船绝对会连人带船粉身碎骨! 不单是这一间包厢,船上这时爆发出了轰然惊呼声,惨剧就将发生在眼前! 千钧一发之际,凤凰号的船头猛然向着江心偏转,由于转向过快,在猛烈的水流推挤下,钢铁船身发出了让人牙齿发酸的“吱拗”声,仿佛龙骨已经不堪重负。再看那艘小船,在船老大的玩命努力下,船头稍稍向岸偏了些。两条船在即将相撞的最后一刻,终于各自偏离,擦身交错了过去。 船上仍然惊呼声连片,从丁晓聪他们的角度已经看不见那艘小木船了,不过他们看见了更恐怖的一幕。 刚才大船在激流中强行转向,想必是舵手下意识的举动,如果让他重来一次的话,很可能宁愿撞上去。 江水的流速湍急得可怕,大船在水里极难转向,而一旦转过来,想要再回正就没那么简单了。 最关键的是,江心里还有一条巨龙! 刹那间,人们的惊呼声还没喊出嗓子眼,船身发出震耳欲聋的撞击声,所有人都被抛了起来,垃圾一般撒了满地,摔得七荤八素。唯有姜白在碰撞发生的瞬间,身形临空纵起,反身倒挂,在天花板上蹬了一脚,等震动过去后稳稳落地,一把拉起了丁晓聪。 丁晓聪刚站起来,顾不得擦一下被撞破的鼻子,赶紧又拉起了郭芸香。几个人一个拽一个,全都站起来后再看,已经是个个带伤。 郭芸香眉骨被撞破了,鲜血长流,还不等她擦一把,几个人又团在一起,歪歪扭扭倒向了东面,全都挤靠在了墙壁上。 透过舷窗往外看,惊心动魄的一幕展现在眼前,凤凰号一头撞在青龙渚上,竟然骑了上去,趁着惯性往前冲,青龙江渚变成了跷跷板,船头越翘越高,已经抬离了水面。 咯吱吱吱…… 船身发出恐怖的扭曲声,大家伙儿紧紧靠在一起全都不敢动,丁晓聪哆哆嗦嗦问:“船不会断了吧?” 那个川妹子正挤在他怀里,闻言尖声大叫:“胡说啥子?铁船怎么会断?!” “那你刚才又说不会出事,现在难道还不算出事……”丁晓聪嘴里嘟嘟囔囔,这妹子太泼辣,他还真有点怕他。 郭芸香急得都要哭了,跺着脚大喊:“都别吵啦!船难啦!快想办法啊!” 这一声把大伙儿喊醒,真如她所言,出船难啦! 现在凤凰号骑在青龙脊背上搁浅,在激流中失去了掌控,分分钟倾覆,船上连船员带旅客怕是有上千人,一旦翻覆,后果不堪设想! ------------ 第二十二章:夺船 片刻前还谁都没有想到,居然船难会降临到自己的头上,一切发生的太突然了,大家的脑子都转不过弯来。 可现在……船身已经开始倾斜,大难就要临头了! 船头骑上了青龙渚,船身开始难以抑制的倾斜,激流猛烈冲击着船身,更助长了这一过程。郭芸香的尖叫刚发出来,包厢里五个人又搅在一起撞向了船舷边的墙壁,挤成了一团。 耳畔的引擎轰鸣声已经震耳欲聋,面对面喊话都很难听见,船员们在拼命开动机器,对抗冲击下来的江水,用机械的力量硬生生撑住了船身。 “怎么办啊?我不会游泳啊!”郭芸香急得大喊大叫,声音里已经带上了哭腔。 丁晓聪苦笑,自己也就会点小狗刨,一旦船翻了,在这激流中会不会都一样,大家伙儿全都死定了……不过这话不能说出来,他只得吼着安慰:“没事,有我在!” 话说回来,有你在又有屁用…… 话音刚落,整艘船上突然爆发出了铺天盖地的尖叫哭喊声,所有人都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灭顶之灾就在眼前!哭喊声是如此之大,以至于竟然把引擎的咆哮声都给压了下去,绝望的气息瞬间蔓延了凤凰号。 “不要动!”那个川妹子双手死命用力抓着卧铺立柱,大声喊叫:“都不要慌,船上有救生艇,现在不要乱跑,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身为船上的工作人员,川妹子还是很尽职的,也最大限度保持了镇定。可她的话音刚落,透过舷窗,丁晓聪看见了让人愤怒的一幕。只见从三层跳下去三个人,正在倾斜的甲板上向左舷奔跑,他们个个身手敏捷,几个大步就蹿过去,抓住了船边的吊臂。 这三人,正是罗老三他们一伙。 “不好!有人在偷救生艇!”丁晓聪指着那边大叫。 川妹子探头一看,气得眼珠子都瞪圆了,救生艇只能由船上的工作人员操作,这样才能最合理的安排逃生人员,由得他们几个划跑了,很可能就代表着要多死许多人! “日他个仙人板板!”暴怒的川妹子连脏话都喷出来了,她抬起腿向后一蹬,结结实实蹬在了丁晓聪小肚子上,借着这股劲挣脱人堆,冲向了包厢门。 丁晓聪差点没被她蹬断了肠子,指着骂道:“你个瓜女人,穿着高跟鞋跑个屁啊!” 现在船身倾斜了至少十五度,川妹子蹿出去就直接跪在了地上,手足并用往前爬。她穿着高跟鞋根本就站不住脚。听见丁晓聪呼喊才反应过来,两脚踢掉了鞋子,扶着门框跑出了包厢。 紧随其后,一条粉红的人影敏捷无比闪了出去,是姜白,她显然是不放心川妹子一个人面对三个盗墓贼。 身旁黄影一闪,幽瞳在墙上弹跳了两次,也闪电般蹿了出去。 “一起上!”郭芸香大呼小叫也冲了出去,只是她压根就谈不上什么身手,在倾斜的甲板跑得歪歪斜斜。 丁晓聪向前使了把力,一头冲到门边,抓住了郭芸香,两人各自借力,终于拐了出去。身后传来花红英的大喊声:“行李,带上行李啊你们这些小混蛋!” 行李是顾不上了,丁晓聪和郭芸香冲进了过道,开始扶着墙壁跑向前甲板。 在他们前方,姜白和幽瞳在就不见了,只看见川妹子在艰难前行。 刚跑了没几步,船身经过一番剧烈震动后,突然“公”的一声,仿佛撞了墙,震得人手脚发麻,前面的川妹子惊呼一声趴在了地上。 丁晓聪担心姜白的安危,一个滚翻爬起来,扔下郭芸香就跑。 一头冲出过道,那个川妹子就在门外不远,抱住了一根柱子恨声大骂。向前看,罗老三和小金宝正在扯吊臂上的锁链,“哗哗”向下放救生艇,姜白和另一个人都不见了。 “空隆”一声,船身再次巨震,那两人吓得一缩脖子,赶紧抱住了吊臂,丁晓聪直接被震倒在了地上。 仿佛突然把音响的音量钮拧到了底,凤凰号上的哭喊声陡然拔高了好几个台阶,人声混杂着机械声冲入脑海,躺在甲板上的丁晓聪胸口一闷,差点背过气去。 神智刚恢复,耳畔传来尖叫声,只见那个川妹子举着一根铁柱子,怪叫着冲向了船舷。刚才的剧烈震动把过道外的遮阳棚震散了架,那妹子就手抱着倒塌的铁柱子,冲向了罗老三他们。 “你们两个混蛋!那是公家的东西!”川妹子赤着脚从丁晓聪身边跑过,跺得甲板“嗵嗵”响,气势逼人。 她看上去瘦瘦小小的,估计顶多百把斤,那根铁柱子只怕能有七、八十斤,在这倾斜摇晃的甲板上,也不知道她是怎么举起来的。她的额头刚才被碰破了,鲜血长流,手里执着长“兵器”,好像个无畏的女骑士。 “别发愣,快帮忙!” 丁晓聪还没从震惊中醒过神,郭芸香也从他身边冲了过去,顺手扯了他一把。这么一接触,晓兰顺着手蹿上了郭芸香肩膀,口中“嘶嘶”作响,怒气勃发。 男子汉大丈夫,打架的时候岂能让女人抢了先?丁晓聪立刻爬起来咆哮着扑了上去。 当! 川妹子抡起铁柱子打了个空,重重砸在了船舷上,铁碰铁剧烈震动,她的手再也抓不住,铁柱子崩飞了出去。小金宝轻而易举躲开这一击,反手就是个刺拳点击,正捣在了她鼻梁上,泼辣的妹子被捣得脖子向后一仰,噔噔瞪连连后退。 郭芸香这时候正好赶到,连忙将她扶住,两个女孩和两个大男人展开了对峙。 罗老三咧嘴一笑,露出满口黄板牙,继续放救生艇,调侃道:“妹仔,我们也是船上的乘客,救生艇救我们,不是应当该当的嘛。” 丁晓聪这时候赶到,抡起拳头对着罗老三就打,骂道:“你个老混蛋,竟然打女人!”w ww.tx t80.c om “嘭”的一声,拳头打在了手心里,罗老三不闪不避,抬起一只手挡在面门上,一把抓住了丁晓聪打过来的拳头。别看他瘦小枯干,手却好像铁钳般有力,抓住拳头纹丝不动,丁晓聪用力拽,竟然抽不回去。 “小师傅,咱们井水不犯河水,何必……”看见出手的是丁晓聪,罗老三不再戏谑,郑重道,话没说完脸色就变了。 丁晓聪早就知道这帮人不简单,他右拳打出去的同时,左手抓在了郭芸香肩膀上,晓兰立刻沿着他的胳膊蹿了过来。 罗老三刚抓住拳头,就看见丁晓聪身后蹿过来一条白线,闪电般咬向自己的眉心。老家伙想都不想,身体向后一仰,翻下了船舷。 ------------ 第二十三章:灭顶之灾 别看罗老三看上去老,老家伙无论是身手还是反应速度都是一流的,晓兰这一口竟然咬了个空。 丁晓聪只是义愤出手,可没想过要了人家的命,连忙扑倒船舷边抓人。 人没有抓住,却看见了让他气炸了肺的一幕,只见罗老三正顺着锁链往下滑,还对他笑着挥了挥手。再向下看,救生艇已经放到了水面,正在被湍流向下游拉扯。 “呼”的一声,身旁人影闪过,小金宝也跳了下去,挥手道别:“哥们,再见啦。” 丁晓聪想都没想,也跟着跳了下去,一把抱住铁链向下滑。 看见小金宝就在自己脚下,他干脆松开手,伸脚对着他的脸就踹。 不管你小金宝身手多好,抱着锁链也躲不开,“哎呀”一声被丁晓聪踹了个正着,粉面立刻就歪了。不单如此,晓兰返身蹿了下去,转瞬即到,“嘶嘶”作响着咬向小金宝面门。 这下小金宝再也支撑不住了,怪叫一声松开手,直直落了下去。 好在这时他离救生艇也不远了,再加上罗老三在下面托了一把,两个人摔在了救生艇船头。丁晓聪趁这个空挡快速滑下,独据船尾,又要合身扑上。 罗老三一把掀开小金宝,老脸已经气得变形了,瞪着一双死鱼眼,右手一翻,手里已经多了一把牛耳尖刀,“来来来,我倒要领教下小法爷的功夫。” 丁晓聪有个毛线的功夫,要施法又没有家伙事,也没有机会,被刀子一逼只能往回缩。 双方冷厉的对视中,上面“呼呼”连声,一个接着一个往下面下人,先是郭芸香,然后是身上挂满行李的花红英,最后川妹子带着一连串尖叫扑了下来。 这姑娘太泼辣了,根本就不管人家手里的刀,刚下来,伸出手就要抓罗老三,被郭芸香一把抱了回去。 “死人头!不准偷船!”川妹子恨声大骂。 花红英扔下身上挂满的包裹,慢慢站了起来,顺手一抽,拽出了他的那把法器雨伞,将三个年轻人挡在身后,冷冷盯着对面的罗老三。到了这一步就别提什么怕事,家伙都亮出来了,大家就是干! 现在丁晓聪这边人多,罗老三他们已经明显处于劣势。 小金宝扯了扯罗老三,急切喊道:“三爷,咱们得赶紧把救生艇放开。” 这时候救生艇依旧被锁链挂在凤凰号上,随着大船的摇晃剧烈摇摆,随时都有翻覆的可能。 罗老三挥开小金宝,瞪着眼睛咬牙切齿低吼:“再等等刀爷!” 丁晓聪这边的众人才反应过来,姜白到现在也还没有露面。 罗老三话音刚落,上方黄影一闪,一只小豹子落在了两拨人中间,幽瞳来了!它浑身毛发倒竖,落地后立刻呲出满口尖牙,对着罗老三两人咆哮,凶相毕露。 众人连忙抬头看,又一条黑影沿着锁链下来了,正是小刀! 小刀仔左手抓着锁链,下滑速度奇快,转眼就下到了救生艇上。站定后可以看见,他的左脸颊上有一道伤口,正在汩汩流血,似是被锐器划伤。 “那个小丫头好厉害,我打不过她。”小刀仔毫不在意伤口,笑呵呵说。 罗老三大吃一惊,小刀的手段他很清楚,自己这样的三、五个都不是他对手,竟然斗不过那个半大小姑娘,看来这回是真的遇到高人了! “姜白!” 丁晓聪这边的人抬头大喊,一条娇小的粉红身影顺着锁链下来了。 “解锁!”罗老三慌张大喝,早就做好准备的小金宝抡起手里的船桨,“嗵”一声砸在了锁链挂钩上,绷直的铁链立刻弹上了半空。 “混蛋!”丁晓聪大怒,不管不顾要扑上去,可刚跨出一步,一个大浪打来,救生艇剧烈摇摆,所有人都摔在了船底。 躺在船舱向上看,只见庞大的凤凰号在剧烈摇摆打横,船身发出“吱拗拗”的恐怖声音,肉眼可见开始变形。紧挨着这一侧,锁链被甩了个大抡摆,尾端的粉红身影被抡了一圈,重重砸向了倾斜的船身。 “姜白!”丁晓聪这边所有人急得大喊,声音全都发颤了,血肉之躯撞游轮,姜白危险了! 两边的人全都看着这一幕,神态各异。 在所有人的注视中,姜白身形仿佛毫无分量,开始沿着锁链向上蹿,速度快得不可思议,眨眼就是好几米。越往上,抡摆的速度也就越慢,力道也就会越小。 眼看就要撞到的时候,好个姜白,艺高人胆大,她竟然松开锁链,临空跨向了船身。只见她横身在船帮上一蹲,卸掉些力道,又“蹭蹭蹭”向上跑了几步。 接下来,力道用尽,姜白又返回身,垂直向下跑,步伐轻快如羚羊。 她就这样横着在近乎垂直的船帮上跑了个上下,又猛然一蹬,身体临空飞了出去,准确落向救生艇。所有人目瞪口呆,什么叫飞檐走壁?这就是如假包换的飞檐走壁! 罗老三终于明白,为什么小刀这个杀神竟然斗不过一个小姑娘,这也太厉害了! “咕咚”一声,姜白落在了船尾,只引起了轻微震动,救生艇晃都不晃一下。 姜白刚站稳,小刀仔上前一步,郑重说:“别打了,同舟共济,我们赶紧逃命吧。” 伴随着小刀的话语,那边的凤凰号船身已经完全打横,发出了恐怖的声音。众人转头看,全都张大了嘴巴,只见船尾喷吐着浓重的黑烟,船身差不多已经倾斜了四十五度! 在激流中行船,只能破浪前冲,一旦船身打横,所有的冲击力都将施加在船身上,很容易被打翻。 “我的妈呀!”川妹子失声惊呼,整个人都已经抖成了一团。 千百条人命覆灭就在眼前,船上的人再也顾不得争斗了,全都傻愣愣看着,大脑一片空白。 “快划开!”罗老三悄悄踢了小金宝一脚,压低嗓门呵斥,凤凰号一旦翻覆,会激起滔天大浪,小小的救生艇根本就保不住! 小金宝反应过来,眼睛当时就红了,顾不得会受到攻击,一头扑倒在花红英身边,拼命抡浆向对岸划。 ------------ 第二十四章:凤凰涅槃 “天哪!”郭芸香颤抖着自语,双拳紧握在胸前,似乎想抓住点什么。 所有人和她一样,心全都揪了起来,灭顶之灾就在眼前,再也无人顾得上争斗。 凤凰号在湍流的冲击下,发出了长鲸吸水般的震天巨响,船身在向左侧下压,眼看就要倾覆了。舷窗里探出了无数脑袋,人们在大声哭喊,求天求地求神,能救他们一命。 就在惨剧将要发生的一刻,突然,船上发出了刺耳的警报声,引擎吸了一口气后,猛然开始了震天的巨响,船身随之巨震,半片江面都被震酥麻了,水花四溅。 巨大的凤凰号,仿佛一只被困在水里的巨兽,展开了拼死挣扎。 “对……倒挡……打倒档!”川妹子双手握在胸前,似乎是在哀求着什么,从喃喃自语开始,声音越拔越高,到最后已经变成了嘶声呐喊,为凤凰号加油鼓劲! 凤凰号在全速倒挡,右满舵,螺旋桨疯狂旋转,拼死抵抗倾覆的力道。船上都是经验丰富的老船员,他们很清楚,绝对不能在激流江心里翻船,那样的话,船上的千百人根本就活不下来几个。 无论怎么挣扎,怎么拼,绝对不能在这里翻船! 轰轰轰轰! 船机超负荷运转,咆哮着爆发出了难以想象的力道,竟然硬生生撑住船身不倒,由于是右满舵,船尾迎着激流慢慢拱向上游,翘在青龙渚上的船头开始转向,船底摩擦岩石,发出“嗵嗵”的崩碎声。 “快划!”罗老三急得大喊大叫,干脆扑到另一边的船舷上,用手拼命抄水,虽然顶不了多少事,不过有当无吧。 “空空空”!高昂的船头从救生艇上众人面前扫过,一路崩碎岩石,越来越快,终于,只听“轰隆”一声巨响,搁浅的船头硬生生挤开一条路,脱离束缚,重重砸进了江水里。 现在的凤凰号变成了尾朝上游,船头撇开,整个船身在青龙渚上重重撞了一下,立刻好像摇篮一般在水中摇摆,一股大浪被扇了出来,足有三米多高,卷向了江对岸,救生艇首当其冲。 “拉直船身!”罗老三尖声怪叫。 小金宝魂飞魄散,拼命划桨,想把船身摆成和大浪垂直。 再看那边,凤凰号挣脱束缚后,趁着惯性,仍然在江心转圈,转眼又向另一个方向打横,船身被冲击得向右倾斜,眼看又要翻了! 这一次力道更大,想要再次顶住,已经完全没有了可能。 救生艇上,大家伙目瞪口呆,心都跳到了嗓子眼,终于还是救不了船上的人吗? “呜呜呜……”川妹子忍不住哭出了声,她是船上的工作人员,守卫旅客有责,可现在却什么都做不了。 就在所有人都绝望了的时候,凤凰号上的船员们再次展现出了高超的技艺和莫大的勇气。船身刚横过来,引擎熄了下火,随即又轰鸣到底,这一次换成了前进挡,全速向前! 现在的凤凰号船尾对着救生艇,船头对着另一边峡谷的山体,轮机油门瞬间轰到了底,顶着越来越歪的游轮,疯狂怒吼着撞了上去。 再看救生艇。 先是第一波浪涌了过来,所有人蹲下了身,大浪将救生艇高高抛起,又瞬间落下。紧随其后,凤凰号的尾流涌了过来,再次狠狠推了一把,救生艇乘着浪头向前飞蹿,一头撞在了岸边的浅滩上。 救生艇是木质的,连着两个大浪已经受了损伤,再加上搁浅的冲击,立刻四分五裂,船上的人全都滚了出去。 江对岸,咆哮的引擎声在峡谷中震耳欲聋,凤凰号全速前进,歪着船身无畏的撞向了山体。这一路上,船身在不断倾斜,越歪角度越大,等将要撞到的时候,已经彻底横躺在了江面上。 一片哭喊声中,凤凰号乘着惯性一头冲上了浅滩,船头直接扎进了山体里,彻底变形,船身也终于完全倒了。好在是搁浅在岸边倒下的,船毁人伤难免,却避免了灭顶之灾。 “耶!”对岸一片欢呼声,丁晓聪他们刚从水里爬起来,看见这一幕,全都欢呼着跳了起来。 只能说,这些船员太牛了,临危不乱,不抛弃不放弃,苦苦支撑了这么久,终于救了一船的人。他们在江面上看到现在,目睹了跌宕起伏的全过程,心中激动难以形容。 太不容易了! 更远的江滩上,罗老三等三人面面相觑,各自使了个眼色,悄悄爬起来准备开溜。 “站住!”川妹子特精,他们刚一动,立刻转身大喝。 罗老三脸一沉,缓缓转过了身,他自忖今天只怕是难以善了,手里悄悄攥住了那把牛耳尖刀。 小刀仔静静看着,没什么表示,神色有些古怪。 小金宝最慌张,他连忙把船桨横在胸前,摆出了拼命的架势,厉声大喝:“哥儿几个,真的要打我们奉陪,看看到底谁的手把子硬!” 丁晓聪这边的人同样面面相觑,再看过去,眼神就好像是在看傻子,你们傻不傻啊? 川妹子越众而出,冷着脸径直走了上去。 那三位莫名其妙,这是要干什么。 川妹子一直走到小金宝面前,一把抓住了他手里的船桨,也不顾走光,抬腿对着他胸口重重蹬了一脚。小金宝还处在痴傻状态,竟然被她一脚踹倒在地。 “则是公家的,你想带走?!”川妹子晃了晃手里的船桨,大声斥责。 丁晓聪他们哈哈大笑起哄,“你们这些瓜皮!” 还别说,他们川味学的都挺像。 小金宝坐在地上,脸上一阵青一阵白,气一鼓一鼓的,眼看就要炸了。就在这时,罗老三抬手按住了他肩膀,恶狠狠瞪了一眼,小声道:“我们是来办事的,不是斗气的,你脑子不清?!” 小金宝看了罗老三一眼,又看向小刀仔,发现他神情恬淡从容,丝毫不见生气,心中立刻就好像浇了一盆冷水,瞬间冷静下来。打不过还要硬来,那不叫勇敢,那是真正的瓜皮。 “走!”罗老三把小金宝拽起来,冷冷看了丁晓聪等人一眼,转过身头也不回沿着江滩走了。 ------------ 第二十五章:幺妹儿 一阵嘘走罗老三一行,再看对面,歪倒在浅滩的凤凰号上已经展开了救援,估计伤者不少,不过肯定没死什么人。 看了看确定没什么事后,大家伙儿这才想起来,行李都泡了水,赶紧又展开了抢救。好在这次买的都是专业的登山背包,防水性能极佳,都没沾什么水,行李的损失不大。 规整好行李,姜白第一个发现,那个川妹子抱着根船桨呆呆坐在水边,看着对面的船难现场。她浑身上下都湿透了,刘海犹自在滴水,面上满是哀伤。 “你怎么了?”姜白走过去柔声问。 川妹子叹了口气,语气落寞说:“这船我跟了好几年喽,就这么没了,心里不好受……” 凤凰号游轮遭此劫难,船体、龙骨都受了严重损伤,就算将来拖走,也没有修复的可能,只能送回炼钢厂重新回炉了,她的心情大家伙儿都能理解,不过无能为力。 现在还有一件麻烦事摆在大家眼前——接下来该怎么办? 救援的船队应该很快就会到来,可问题是,有这么多人要救,肯定是优先伤者,等轮到他们,还不知道得什么时候。更要命的是,丁晓聪依稀记得,周同似乎说过出了什么事,让他们赶紧过去。 “麻烦了……”丁晓聪掏出自己手机看了一眼,里面在向外淋水,肯定是完了…… “谁的电话能打?借我给周同打个电话。”丁晓聪只得求助别人,他想确认下那边到底出了什么事。 花红英掏出了自己的电话,叹息着摇了摇头,他的手机也废了。 姜白在身上摸了一遍,压根就什么都没摸到,估计是打架的时候弄丢了。 所有人瞩目中,郭芸香得意洋洋掏出自己的手机亮了亮,道:“出门的时候让你买一部好手机,你偏不听,看我,防水的!” 丁晓聪眼睛一亮,一把夺过,连忙在她手机里翻找了起来。翻着翻着,他放低手机小心翼翼问:“你们谁记得周同的号码?” 郭芸香压根就没存人家的号码,哪里能翻的到? 听见丁晓聪的问题,大家伙面面相觑,好像……也许……大概……只有丁晓聪一个人存了周同的号码,别人都没在意。 “这就麻烦了。”丁晓聪也是无语了,这一大帮子,男的女的老的少的都有,怎么全都不管事?合着都指望自己了。 “你们说该怎么办吧?”丁晓聪把电话还给郭芸香,有气无力问,反正他也不打算管事了,欠你们的啊?! 几个人闻声琢磨起来,其实俩女人都是假装的,唯有花红英真的拿出了主意。 一番思量后,花红英说:“从这里一直向北,离周同矿场所在的巫东县已经不远了,咱们不如就改变路线,从这里出发直接去那里就是了。” 丁晓聪闻言回头看,北方全都是连绵的群山,别说没有路,就算有路也不认得该怎么走。而且这里的山势和别处不同,格外的陡峭险峻,根本就没办法翻,古语云“蜀道难于上青天”,可不是夸大其词。 “这你就不知道了。”花红英得意道:“咱们巫山一代,水网密布,只要是识得水道,想到哪里都可以走水路去。” “你认识不?就算认识你有船不?”丁晓聪没好气呛了他一句,话音刚落,上游传来悠扬的川江号子声。 下水滩喽嘛——嘿哟! 龙抬头喽嘛——嘿哟! 跑船苦喽嘛——嘿哟! 白浪翻喽嘛——嘿哟! 号子声高亢悠长,在高山深峡之间回荡,苍凉又有力,曲调虽简单,伴着激流声,却格外震撼人心,大家伙儿都听傻了。 转头看,一条尖长的小木船顺流而下开了过来,船头站着一位艄公,打着赤脚,身披蓑衣,头上戴着斗笠,手执长杆不停探水,号子就是他唱出来的。 船尾是一个精赤上身的壮小伙子,将船舵夹在腋下,双脚岔开牢牢钉在船上,随着号子声喊“嘿哟”,用力扳舵不停调整方向。 “啊哈哈哈!”花红英得意洋洋大笑起来,“我老花走水道的确不行,可行的人来啦!船老大!” 花红英用力对那边的来船挥手大喊:“船老大,送我们一程。” 船头的船老大收了号子,竹竿舞了一圈,拢着单手回喊:“送你个铲铲,老大我要回家老!” 花红英不慌不忙,从包里抽出两张红票子挥了挥,“送完窝们再回家去R婆娘撒,耽误不了你几火。” 看见红票子,船老大一把掀开斗笠,露出一张刀刻般的脸,对着身后扳舵的小伙子用力一挥手,大喊:“龟儿子哎,靠岸拉人!” 齐活了!丁晓聪对老花佩服不已,果然是闯过江湖跑过码头的老杆子,办事情地道!郭芸香和姜白挽着手在后面看着,捂着嘴偷笑。 船尾的小伙子身体后仰,将所有重量都压在了船舵上,浑身发力,肌肉肱结犹如老树盘根,船头被硬生生扳歪,斜斜靠向了岸边。船头的老大竹竿舞了一圈,往岸边一撑,然后顺着劲快步往后跑,从船头一直跑到船尾,力道恰好泄得一干二净,小船在激流中稳稳靠岸停住。 “好!”丁晓聪和花红英不由同时喊了声好,这俩人的水上功夫,实在是漂亮! 接下来大家伙儿手忙脚乱把行李全都抛进了船舱中央,然后登船,两个女孩子在中间,花红英坐在船头,丁晓聪则坐在最后面。由于小船太窄,不方便并排,六个人在船上排成了一条线。 “老板儿,你们要去哪里?”船老大问。 花红英爽快的递过去一百,“我们要去巫东,等到了地界,再给你两百。” “硬是要得!”壮年的船老大哈哈大笑,用力一撑竹篙,小船离岸,开始随着水流慢慢加速。 小船越过那个川妹子的时候,妹子想到了什么,挥手大喊:“你们要去巫东?我家在巫中,有空去我家耍哈子,我叫九幺。” 丁晓聪傻笑着挥手,“要得,幺妹儿!” 喊声落,小船已经开起了速度,转眼去得远了。 ------------ 第二十六章:桃花渡 回头看着九幺越来越远的身影,大家伙儿心头都挺感慨的,这川妹子泼辣又爽快,当真是位好姑娘。 “龟儿子,用力扳!”船头的老大吼了一声,把大伙儿吓了一跳。 船尾的小伙子立刻吐气开声大喝,将船舵猛力往右扳,丁晓聪心头不满,凑过去小声问:“那老家伙怎么总是骂你?” 扳舵的小伙子裂开嘴憨憨一笑,道:“那是我老子。” 丁晓聪愣了下神才反应过来,彻底无语了,老子喊儿子龟儿子,那他不成老乌龟了嘛,这蜀地的口语实在是……有点不太好接受。 “大家些坐低了,往左靠!”船老大又在船头大喊,放下竹篙,用力在右边一撑,细细的小船立刻被撑歪。这时候再配合偏转的船舵,小船打着真正的漂移向左急转,撞向了山体。 “要撞到啦!”郭芸香完全不会游泳,吓得惊声尖叫,不过随即她就愣住了。 小船在激流中横移出去十几米后,前方豁然开朗,一条裂谷出现在眼前,激流涌动。小船这时候横移的力量恰好消失,顺着水流一头扎进了裂谷小河中。 “哇!太刺激啦!”丁晓聪大呼小叫,脸都涨红了,以前也玩过漂流,可和这里比起来,当真是大巫见小巫,相差了十万里啊! 刚才船老大的动作稍有差池,结果只怕就是船毁人亡,当真是险之又险。 进入了裂谷中,两旁满眼苍翠,绿树花香,只不过满耳都是“哗哗”水声,听不见鸟语。激浪到处飞溅,不停给几人洗脸,只不过小船震得好像筛子,没人顾得上抹一下。 小船仿佛沸水里的树叶,颠来倒去,下行的速度快如闪电,两岸的绝壁飞速向后倒退,惊心动魄。再看船头尾的父子二人,他们赤着脚站在两边,脚下如同生了根,任由颠簸摇晃,上半身纹丝不动,看得众人心里不断叫“服”。 任何一行做到极致都是高手,即便船夫也是如此。 一切不过在瞬息之间,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小船冲出激流,前方河道变宽,进入了相对平缓的水域,大家伙儿这才喘过了那口气,彼此对望,已经个个面无人色。 “老天!好想再来一趟……”丁晓聪抹了把脸感叹。 “滚!”郭芸香踹了他一脚,安生了…… 花红英不知从哪里掏出一块毛巾抹了把脸,问道:“船老大,这段水道也太险了吧?当年大禹也不给拓宽点……” 听见花红英半开玩笑的抱怨,船老大哈哈一笑,道:“这可不怪大禹,青龙渚这一带是巫姑娘娘的地盘,据说娘娘就睡在这一带的大山里,她老人家的地盘,谁敢乱动啊。” “你就扯吧。”花红英和船老大杠上了,“巫姑娘娘睡在哪里能让你知道?真那样,你老小子指不定半夜摸进去……” “可千万不敢胡说!”船老大脸都吓变了色,连忙打断花红英,“娘娘真的睡在这里,她是水神,咱们在水上说的话,她老人家都能听见,老板儿你就别害我了……” 船老大说话的时候整个人都在抖,看上去是真的怕了,花红英只好闭嘴。 船后部,姜白回过头来和丁晓聪交换了个眼色,这船老大未必就是胡说。抛开神话传说,在巫觋们的记载中,灵山十巫的年代的确比唐尧、帝舜和大禹更靠前,所谓的大禹不敢惊动巫姑的说法,说得通。 难道,巫山神女真的就长眠在这一带的群山中?可大山连绵,奇峰兀立,又该怎么去寻找? 不管怎么说,小葱和姜白都暗暗记下了这里,决定等以后有机会了,好好来探查一番,说不定就能找到线索。 “诸位老板,今天黄昏就能到桃花渡,要是不怕被下了馄饨,你们就睡一觉。”船老大“嘿嘿”坏笑着说。 “怕你个老鬼!”花红英啐了一口,往行李上一躺,当真就呼呼大睡了。 这船老板明显就是开玩笑,两个人下四个人混沌?而且这四人除了郭芸香外还都不是一般人,他除非想作死。 四个人就地在船舱里一躺,全都休息起来,刚才凤凰号上那一番折腾,可把他们都给累坏了…… 船上地方小,郭芸香枕着姜白大腿,姜白枕着丁晓聪腰,晓兰压在丁晓聪胸口,幽瞳蜷在丁晓聪肚子上……丁晓聪顿觉呼吸不畅,我怎么就这么倒霉? 不过身为队伍里唯一的小伙子,他也不好说什么,只得受着。睡觉是不可能了,好在两岸风景奇秀,山青水美,看看风景倒也不错。 小船顺流而下,船上一时间鼾声大作。 @@@@ 船老大预计的很准,当晚六点出头,太阳将要落山的时候,小船准时开到了桃花渡。 据说春上的时候,这里两岸满眼桃花,一片粉红,不过现在时节不对,粉红的桃花看不见,粉红的桃子倒是看见了不少,一眼望去到处都是。 桃花渡是群山中的一座小集镇,只有百来户人家,房舍全都是木质,外面漆了一种山中自产的油漆,近年风吹雨打后,自然变成了乌黑色。远远望去,山脚下一片乌沉沉的房子,处在群山环抱中,镇子上方是缭绕的云雾。 与北方的山区不同,这里山离不开雾,雾离不开山,纠结缠绵。也正因云雾挡住了大部分紫外线,这里的姑娘生得格外白嫩,个个都水灵灵的,肤质特好。 “老板们,到岸了。”船老大撑船靠岸,精神擞大喊一声,用竹篙定住了小船。 连喊了三声,那三位纷纷睁开迷蒙睡眼,这才发现已经到了。 桃花渡隶属于巫东县,小船只能送到这儿,接下来他们就只能靠步行了。这里距离周同的矿场已经不远,不过山路难行,天色又将晚,他们只能先在这里住一宿,明天再赶路去往目的地。 各人背上自己的行李上了岸,在花红英的带领下进了镇子,左右一打量全都愣住了。 “天还没黑,这街上怎么就看不见人了?”丁晓聪挠头不解。 ------------ 第二十七章:出妖怪 桃花渡只有一条街,走进街道后,众人立刻就发觉这里不对劲。现在正是黄昏时分,天还没黑,原本正该是家家户户做晚饭的热闹时光,可这条小街上所有人家关门闭户,所有店铺都上满了门板,街上一个人都看不见。 “这里出事了!”花红英到底是本地人,一眼就看出了异常,指向一家店铺的门面。 只见这家店铺门外靠着一把笤帚,门头上还插着一根刚折下来的桃枝。 这一套通行全国,门口靠扫把是代表着附近死了人,而门头上插桃枝,问题就严重了,这往往表明当地出了大灾。 桃枝性阳,插在门上是为了阻挡邪祟或者瘟疫,现在太平盛世朗朗乾坤,瘟疫不存在,那就表明这个不大的镇子上出了恶祟了! “不会吧……”丁晓聪哀叹,这不是一般的状况啊,情况必定很严重了。 一行人在寂静无人的街道上走着,左右打量,这里如同风吹过一般干净,一点人气都没。 “外乡人?” 头顶上有人喊,四人抬头看,旁边一栋小木楼的二楼窗户打开,一位老大妈探出头张望。 花红英连忙用乡音问:“大姐,我们要去西山石英矿,今晚想在这里借宿一宿,请问哪里有旅店?” 那位大妈闻言,脸立刻变得煞白,不停挥手,急切道:“镇子上就一家旅店,不过我劝你们赶紧连夜离开,那旅店里刚死了人,也是个外乡客,好吓人的,千万住不得!” 四人面面相觑,果然这里出事了! “阿姨,那人是怎么死的?”丁晓聪接过话头问。 老阿姨闻言大惊,正准备说什么,屋子里传来叫骂声,有人把她拉回了屋,窗户重重关上。 看见这一幕,阴云压在了大伙儿心头,看来事情出的还不小,没想到,当今社会还会出这么严重的事。 “走,就去住这家旅馆。”姜白毫不犹豫走向前街,其他人连忙跟了上去。 他们就是法师,遇到了这些事,岂有不管逃走的道理? 小街不过几百米长,不一会就走到了头,在临出街的位置,果然有一家小旅店。和别家一样的黑色木楼,大门开着,一个头上缠着布的老汉蹲在门口,闷着头抽旱烟,满脸愁容。 “大爷,还有客房不?”姜白走上去弯下腰问。 老汉抬起头看见四人,愣了一下,随即苦着脸挥了挥手,“外乡客,你们趁着天还没黑赶紧走吧,老汉我也不瞒你们,店里出了大事,要不是警察让我看着现场,我都跑了。” 姜白回头看了一眼大伙,点了点头,又说:“大爷,能告诉我们出了什么事吗?我们是法师,不是贩山货的。” 这里地处大山深处,盛产各种山货,时时都有外地客商进来收,估计老汉是把他们当做商贩了。 听见是法师,老汉一惊,仔细打量起四人来,这一看,发现他们果然都不同寻常。姜白穿着很古怪,身后还跟着一只小花豹,丁晓聪更离谱,肩膀上缠着一条白蛇,花红英手里拿着一把满是符咒的油布伞,也就郭芸香看上去正常点。 这副架势,不像是法师,到更像跑江湖杂耍卖艺的…… 不过不管是卖艺的还是法师,肯定都不是普通人,跑江湖的在老百姓眼里都是有本事的人,老汉的神色立刻松了些,想了想后,终于吐露了实情:“既然是江湖客,那我就说与你们知晓,我这店里昨晚出妖怪了……” 几人大眼瞪小眼,妖怪害死人了?不会吧! 接下来,老汉随手扯下头顶上包着的布,抹了把脸,开始叙述发生了什么事,目光中满是惊恐。 事情就发生在昨晚,死者是一个进山收山货的外乡人。 那是个四十来岁的精干汉子,话说长年在山里行走的商贩,和跑江湖的也差不多,手段多少有点,阅历也不会差,毛病更不少。这人昨天中午住进来后,刚安顿好,就找店主老汉打听,有没有那个服务…… “哪个服务?”郭芸香听到这里追问。 话刚出口,其他四个人全都直愣愣看着她,老半天后,她才反应过来,啐了一口,红着脸缩了回去。 这些商贩长年在外行走,吃喝嫖赌样样不缺,一路走一路花,挣得不少,就是没什么钱带回家。 老汉接着叹道:“不瞒几位,镇上有个小寡妇,原来有客人要这个,我都是喊她的,可这几天小寡妇不在家,我就拒绝了那个客人。不过那家伙不死心,自己打电话找,还真让他找着了,昨天傍晚,那个小妹儿来了。” 花红英眼睛一亮,连忙追问那女人来历。 老汉摇了摇头,“我老汉哪儿能知道啊,那女娃儿长得可漂亮了,看上去二十几岁,来了就进了人家房间,几分钟后就走了,估计没谈成,当天晚上那客人就出事了。” 说到这里,那老汉脸上浮现出浓重的惊恐,话语都颤抖了,“昨天晚上一点多,他的屋子里传来很大的动静,像是在打架,我和老伴敲不开门,撞进去一看,可不得了了!” “满屋子都是血啊!”老汉说着说着站了起来,眼睛睁得老大,“那客人……已经看不出人样子了,身上被抓得稀巴烂,躺在地上已经死了!我赶紧打电话报警啊,今天下午警察才走,把尸体带走了,让我老汉看着店,不准离开……” “被活活挠死的!”众人倒抽一口凉气,抓伤不可能致命,被活活挠死,那得挠成什么样?不敢想象。 “是啊。”老汉捂着脸点了点头,似乎不敢回忆那血腥的一幕,“成百上千条伤口,浑身没一块好肉,连眼珠子都被抓出来了……” 抬头看看这家旅店,这不可能是山里野兽干的,现在已经没什么野兽有这么凶悍了,难怪镇子里家家门口上插桃枝,看来镇民们都断定是妖怪干的。 四个人聚在一起合计了一番,花红英上前说:“老哥,我们都是外乡人,实在没地方可去,你就容我们一晚吧,我可以立字据,出了事和你老哥没关系。” ------------ 第二十八章:惨绝人寰小鬼降 “不行不行!”老汉连连摆手,“你们这些人,怎么就不听劝?” 很明显,这节骨眼上,老汉不想惹麻烦。 花红英经验老道,笑嘻嘻劝道:“老哥,你放心,绝不会出事的,况且真有妖怪,你老哥一个人在店里就不怕?有我们四个人陪着,出事情也好相互照应嘛。” “这……”老汉犹豫起来,这话说到了他心坎上,店里出了这样的事,他怕得要死,如果能有几个江湖客陪着…… “这样,我们出双倍的房钱。”花红英继续加码。 老汉仔细想了一番后,苦笑着抬起了头,叹道:“几位,都这样了,房钱的事就别提了,你们要住,就住一晚吧,房间随便挑,吃住我老汉全包,只希望各位千万小心啊!” 大伙儿松了一口气,花红英这个领队果然称职,有他在,事情就好办多了。 老汉起身掸了掸灰,转身走向旅店里,“几位先进来坐坐,我老汉去给你们弄几个小菜,咱们吃点老酒。” 跟在老汉身后进了旅店,一股血腥气扑面而来,丁晓聪站在大堂里抬起头看向天花板。 这家是传统的木楼,地板也是木头的,抬头看,楼板缝里渗出来浓稠的深褐色液体,染了一大片。 这是血! “楼上就是那客人住的房间。”老汉苦着脸道。 几人心中骇然,渗漏成这样,那得流了多少血啊! 相互使了个眼色,等老汉走进后厨房,三个年轻人立刻蹿上了楼梯,留下花红英周旋。 都是身轻如燕的年轻人,踮着脚蹿上木楼梯,几乎没发出声响,他们要探查一番命案现场。 上了楼,前方是一条过道,完全是卯榫结构的木质地,过道两旁开着几扇门,都是客房。整个旅店不大,二楼有五间客房,下面是店主的居所。 不用寻找,其中一间房门外拉着警戒黄线,肯定就是凶案现场,三人连忙走了过去。 门没锁,推开一看,三个年轻人全都面无人色,难怪镇子里的人会吓成这样,这里面用地狱来形容也毫不为过。只见不大的房间里,到处都涂满了人血,从地板到墙壁,血腥气浓得让人作呕。 郭芸香一把捂住了自己的嘴,闭上眼睛转过头,差点当场就吐了出来。好在尸体已经被警察带走了,否则她根本不敢进去。 身为男子汉,丁晓聪强忍着不适,第一个跨过了警戒线,踏进了房间,郭芸香连忙跟在了他身后。 三人站在血狱般的客房里,开始四处打量。 地板上满是人血,已经被染成了暗红色,这些都是死者身上流出来的。墙壁上也到处都是血,呈现明显的喷溅泼洒状,应该是搏斗的时候,被爪子带上去的,洁白的墙壁被染得血红斑驳。 相较而言,姜白是最镇定的,她稍一打量,就踩着一地血痕在屋子里仔细检查起来。 由于尸体不在,只能在这屋子里找蛛丝马迹。 妖怪作乱的可能性不大,神话传说里的妖怪其实是不存在的,那些山精狐怪虽然能迷人,却不会有这么凶残,也没这么大的力量能瞬间把成年男人抓死。 又镇定了一会后,丁晓聪和郭芸香也加入了排查行列,这丫头很倔,已经面无人色了,却依旧瞪大了眼寻找。 这里警察已经排查过了一遍,人家毕竟是专业的,线索基本都被收走,查了半天也查不出什么来。就在大伙儿准备放弃的时候,花豹幽瞳似乎发现了什么,突然纵起来在墙上蹬了一下,做了个反跳,然后抬头仰望它蹬过的位置,口中低吼不止。 “这里有东西!”姜白一个箭步跨过去,仔细检查那部位,肖华和郭芸香也连忙围了过去。 这一块墙壁上有三道带血的抓痕,这并不稀奇,屋子里的墙上到处都是抓痕,不过幽瞳不是凡兽,不会无的放矢。 三人紧盯着抓痕看了一会后,姜白忽然伸出右手,比划成反抓状,顺着抓痕一点点捋了过去。 这抓痕很小,只有姜白手一半大,不知是什么东西留下的。 屏息凝气中,姜白一直捋到了抓痕末端,然后探出小指头,在墙上一挑,一片细小的东西被挑飞了出来,被她伸出右手接住。 看见这东西,丁晓聪眉头紧皱,郭芸香惊呼出声,“是指甲!” 只见躺在姜白手心里的,赫然是一截劈断的指甲,人指甲! 指甲很细小,比姜白的小拇指甲还要小很多,呈现不正常的圆弧形,不过依然可以肯定是人指甲,这种扁指甲,在自然界中只有灵长类动物才有,可唯有人指甲是半透明的。 “凶手是人?可什么人会这样凶残?真的出妖怪了不成!”郭芸香在颤抖了。 丁晓聪摇了摇头,沉重道:“外表像人的,未必就真是人,也可能是傀儡,或者……” 说到这,丁晓聪向姜白投去了个询问的眼神,姜白点了点头,道:“不出意外的话,只怕是小鬼!” 小鬼不是真正的鬼,而是一种降头,俗称小鬼降。 降头术的所有分支中,最狠毒、残忍的降头就是鬼降,其中就有小鬼降一门。 降头术流传于东南亚一带,国内几乎看不见,其中的小鬼降由于太过邪恶,即便是东南亚都已几乎绝迹,没想到,竟然在西南的深山里见到了这门邪法。 说这门法术邪恶,只因想要炼制小鬼降,只能由母亲对自己的亲生孩子下手。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婴儿呱呱落地,别的新妈妈正沉浸在喜悦中,而炼制小鬼的女鬼降师,这时要做的却是立刻把婴儿杀死! 不是简单的杀死,而是用一根独特的牵魂针,把初生婴儿的灵魂扎出来,钉在本体旁边,任由灵魂挣扎,看着自己的躯体,灵魂里的灵气和阳气全都被慢慢晾干。 生魂被晾成了阴魂后,再放回体内,这样的小鬼身体是活的,魂魄却是死的,毫无人性,任由降头师驱使。另外,只能由女降头师炼制自己的亲生孩子,否则即便炼出了小鬼,由于不是自己的血脉,也将会不听驱使。 听完丁晓聪的介绍,郭芸香终于承受不住,一头冲出房间外,吐了个稀里哗啦。她很难想象,世上怎么会有这样恶毒的女人,竟然会去炼制这样恶毒的法术。 丁晓聪和姜白面面相觑,小鬼降他们知道,却也是第一次看见这样的邪法,实在是难以想象。 就在这时,楼下传来花红英重重的咳嗽声,这是事先约好的暗号,两人连忙走出房间,又把房门带上,一人一边扶着面无人色的郭芸香下了楼。 ------------ 第二十九章:谁做鱼饵 下楼的时候,三个小青年人人面色凝重,他们完全无法想象,世上竟有这么狠心的母亲,将自己初生的孩子炼成小鬼害人。 所谓虎毒不食子,这当真是比蛇蝎还要毒辣的心肠。 下了楼,堂屋的桌子上已经摆了几个小菜,还有两瓶西川产的老酒,开了瓶,窖香浓郁。店主老汉擦了擦桌子,招呼大家坐下,然后又去厨房拿东西。 趁着这空挡,花红英投过来个询问的眼神,他人老成精,只看几人的神色,就知道他们一定有所发现。 丁晓聪对着他摊开手,露出手心里那一小截指甲,小声说:“小鬼降。” 花红英脸色顿变,瞠目结舌,小鬼降这东西在东南亚都已几乎绝迹,没想到居然在这里出现。 一旦被炼成了小鬼降,就将不再吃奶,而是以新鲜的血肉为食,案件似乎变得简单了,应该就是小鬼降出外觅食。这个人是外地的商贩,孤身一人,是很好的下手对象。 不过,小鬼降离不开母亲,这样说来,先前来的那个女人就是最大的嫌疑,只可惜店老板不知道那女人的来历,凭他们几个也完全没有可能找出来。 事情似乎还是得要靠警方,对于咱国家的破案能力,他们还是非常有信心的,既然那女人现过身,就很难逃脱法律的制裁。 “你们说,那东西还会不会再来?”郭芸香小声问,有些神不守舍,今天所见对于她实在是太震撼了,心绪到现在都平复不下来。 这种可能性不大,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既然这里有小鬼降,那就肯定还会出来作恶。这一趟巫山之行,四人原以为就是陪老花省亲的,顺带游山玩水,找寻灵山的线索,却万万料不到,竟然会生出这么多事,先是游轮遇险,接着竟然发现了小鬼降。 老汉回来了,五个人围坐着,个个心事重重,只顾偶尔喝一口酒,谁都没心思吃饭。 不知不觉天黑了,匆匆填饱了肚子,四人拒绝了店老板的要求,执意要求住在楼上客房,老板拗不过,也只得由他们了,同时对他们的胆量大为敬佩。 这一夜风平浪静,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这也在意料之中,那个小鬼降才在这里作了恶,它的母亲让它继续来这里害人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 翌日,清晨,公安局来人了,要再次勘察现场,发现二楼住了客人后,将店老板狠狠训了一顿。丁晓聪他们赶紧起来离开,路过凶案房间的时候,偷偷将那一截指甲又扔回了房间,相信警方绝不会错过。 大致向老汉解释了些“妖怪”不会再来后,四个人匆匆出了旅店,离开了桃花渡,搭乘过路的三蹦子,继续赶向西山石英矿。 山路崎岖难行,一般的公交车根本开不进来,三蹦子就是这里的主要交通工具,小小的三轮车里足足挤下了十好几个人,还有一些货物、鸡鸭,拥挤不堪。 人多倒还罢了,最主要是颠簸,三个人一路大呼小叫,屁股都不敢沾座位,引得其他乘客不住大笑。唯有姜白镇定自若,她腰马稳定,似坐非坐,完全不受影响,就连腰上的金属叶子都不晃。 三蹦子不到西山,他们中午将在巫东县城转车,傍晚时分才能到达。 巫东县城不过只有几万人,规模和东部的一个小镇差不多大,不过这里好歹通公路,县城里也主要以现代建筑为主,稍许有了些繁华景象。整个巫山山区太过崎岖,很难施工,交通不便是制约这里经济发展的最主要因素。 到了县城后,三蹦子在城区边缘停车下客,不等车子停稳,四个人忙不迭涌下来,伸展筋骨叫苦不迭。好家伙,这一趟下来,比跟人打架还累。 老花毕竟年龄大了,捶着后腰唉声叹气,感叹青春不再,和年轻人没法比啊。不过苦归苦,下午还是要继续赶车,否则今晚就到不了了。 转过身准备去寻找客车站,大家发觉少了一人,回头看,丁晓聪直愣愣站在路边发呆。 “小葱,快走了,吃了午饭咱们还得赶车呐。”郭芸香喊道。 丁晓聪摇了摇头,问道:“你们谁记得,上次闵东阳说,是住在哪家酒店里出的事?” 郭芸香不明所以,想了想回答:“好像是什么金湾大酒店,怎么了?” 丁晓聪闻言指向马路对面,众人顺着他手指看,只见对面有一栋十几层高的大楼,格外显眼,上面的招牌正是——金湾大酒店。 县城规模很小,也就没什么高层建筑,这一栋大楼鹤立鸡群,金碧辉煌,看上去很显眼。 “你的意思是?”姜白若有所思。 丁晓聪道:“我记得,闵东阳是找了女人后出的事,前晚那个贩子也是找了女人后出的事,都是中了降头,这两件事情之间会不会有关联?” 众人闻言全都沉思了起来,他们都是法师,降头术出现在的西南群山里本就不好理解了,搞不好还真的有关联。 “我准备在这里住一晚,试试看能不能钓出什么来。”丁晓聪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就用前两个人的法子。” 听见丁晓聪的话,花红英点了点头,此计似乎可行,县城很小,做那个行当的应该不会很多,说不定真能钓出来,只是这鱼饵…… “绝对不行!”郭芸香强烈发对,“小葱你怎么能干这样的事,假如一个不好……” 丁晓聪知道她担心的是什么,不过她明显想多了,“这事情当然不是我来干,我什么都不懂,肯定会露陷,况且我做鱼饵的话,谁做鱼钩啊,这事情,自然得要我们的花大叔出马。” “我?”花红英指着自己的鼻子,“我?这个……硬是要得!” 花红英说着说着吃吃笑了起来,也不知他都在想些什么,估计正合他意,三个人全都翻了翻白眼。 出了那样的惨剧,这事情他们没法撒手不管,去往周同那里的行程只得再耽搁一天,四人背着行李过马路,走向了富丽堂皇的金湾大酒店。 ------------ 第三十章:引蛇出洞 很难想象,巫东这样的小县城里居然会有这么一座豪华的大酒店,大堂内铺满了云石,在水晶灯的照耀下,闪烁着珠光,华丽非常。 大堂一侧有个休息区,丁晓聪和两个女孩子坐在真皮沙发上,全都伸直脖子看向前台方向,那里花红英办过入住手续后,正在和前台小姐搭讪聊天,两人头冲着头,不时坏笑。 “都不是好东西!”郭芸香恨恨道,目光中颇有些忧愁,也不知她在担心些什么。 丁晓聪趴在沙发靠背上,随口说:“咱们这是工作,花大叔这是为了工作献身,这是什么样的精神?这是大无畏的奉献精神!你怎么能这样说他啊!” 郭芸香气咻咻“哼”了一声,不搭理他。 那边很快就有了进展,在三人的注视中,前台女服务员在一张纸上写了些什么东西,然后将纸条递给了花红英,他接过纸条,笑眯眯走了回来。 三人正襟危坐,花红英仿佛得胜回营的将军,将那张纸条放在茶几上,用手指点了点,得意道:“我老花办事怎么样?线索有了!” 众人一看,纸条上是个>“人家说了,最近查的严,不在酒店里做买卖,让我联系这个人的微信,听从对方的安排。”花红英掏出手机,开始加纸条上的>好友请求刚发出去,那边就接受,对方的网名叫——寂寞女子,头像是个很是妖娆的小姑娘。 好友申请刚通过,那边立刻发来了一长串消息,图文并茂,众人一看,乐了,明码标价啊这是。 这信息里,每一段都有一张美女图片,挠首弄姿。 “一号丽丽,兼职学生妹,清纯可人,两小时二百,包夜五百,啧啧……便宜啊!”老花逐条念了起来,啧啧有声,一看就是老司机。 姜白和郭芸香低头默默听着,全都涨红了脸,目光中带着恼恨,唯有丁晓聪侧耳细听,饶有兴致的样子。 接下来是二号,“莎莎,医院护士,温柔体贴,身材……” 丁晓聪摇了摇头,不做任何表示。 很快,三、四、五、六号下来,丁晓聪始终不说话,花红英点了点手机,道:“可就剩最后一个啦,还不行就只好去寻找其他门路……七号小绕,平面模特,二十一岁,身高一米七二,身材高挑,秀丽……” “停!”丁晓聪猛然喊停。 不光是他,其他三人也全都愣住了。 还记得周同说过,当时他一个手下给闵东阳安排的,就是一个小模特。 不等丁晓聪发话,花红英立刻发过去一条信息:就要七号,尽快安排,价钱好商量,包夜。 四人紧张的等待中,过去了很久,直到花红英催促了第三遍,方才有信息发来——小绕不做本地人买卖,多少钱都不做,你们是哪里人? “这……”老花犯了难,犹豫一番后,在丁晓聪目光的催促下,掏出身份证“咔擦”拍了一张发过去。 看到身份证后,对方明显放心了,发过来了新消息——晚上八点,来香园小区大门口,我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叫炮哥。 头像那么妖娆,感情是个男的…… 事情谈成了,接下来,丁晓聪让花红英保存那个小绕的头像,结果老花摇了摇头,不屑道:“年轻人就是没经验,做这种营生的女孩子,别说头像了,就连名字都肯定是假的,存了也白存。” 丁晓聪摸了摸鼻子,我要这经验干吗啊…… 接下来,四个人吃了顿午饭,然后除了丁晓聪外,其他人回屋休息,养精蓄锐,做好准备工作,如果对方真是降头师的话,晚上搞不好得斗法,大意不得。丁晓聪则出了趟门,去街上买了一部新手机,晚上用得着。 一觉睡到傍晚,四个人就在酒店里吃了晚饭,问明了方向后,开始向着香园小区步行。花红英一人在前,三个年轻人背着包在后,保持着一段距离装作不认识。 四个人有个共同点,全都戴着耳机,怀里的手机开着群语音,彼此的声音都能听见,有一搭没一搭聊着天。 巫东县城处在群山环抱中,四周围到处都是连绵起伏的群山,香园小区就在一座大山下,紧挨着山脚,是个才落成不久的新小区。 一路打听着,差不多八点左右,他们准时找到了小区大门口,远远望去,门边果然有个穿着黑色衣服的男人,生的尖嘴猴腮,叼着根烟左右张望,神情焦急。 这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家家户户亮起了灯,那人身后是一家小便利店,格外显眼。 花红英装作不经意回头,使了个脸色,微微点了下头,朝那人走了过去,三个年轻人连忙噤声,走进了便利店,侧耳细听着。 很快,耳机中传来了花红英和对方的谈话声,双方接上了头。 “炮哥?”花红英微笑着问,他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乱,颇有派头。 炮哥警惕的看了看花红英,点了下头,压低嗓门道:“这段时间抓的紧,所以人现在不在我这里,我把小绕的电话给你,你和她谈好,自己找过去。” 说完炮哥左右睄了一眼,伸着手急切催促:“快点快点,我还有事。” 老花满心的不乐意,这样做买卖可不太地道,不过他还是从兜里掏出五百块,没好气的塞了过去。 炮哥满意的把钱揪成一团装好,然后报出了一个电话号码,急匆匆跑进了夜色中。 花红英拨通电话,走进了便利店。 他刚一进去,那三位年轻人立刻不经意凑了过来,侧耳倾听。 “向东三百米有个小公园,你在小溪边的亭子里等我?好好好……你穿什么衣服的?好,我知道了。”花红英挂断电话,瞪了三人一眼,那三人面面相觑,什么都没听到。 “远远跟着,千万别露陷把人惊跑了。”花红英看着货架嘟囔了一句,转身走进了夜色中。 丁晓聪使了个眼色,等花红英稍微走远些后,跟了出去,一左一右分别是姜白和郭芸香。 出了便利店向东看,那边山脚下黑乎乎一大片,隐隐约约果然有一座小公园。 ------------ 第三十一章:从一场梦开始 由于本身就处在群山中,所谓的公园根本就不需要人工造景,自然景观基础上稍加布置即可。山中多溪流小河,一条小溪贴着城区绕山而过,天然去雕饰,两岸景色秀美。 不过现在是深夜,再加上公园里没有灯光,到处都黑乎乎的,什么都看不见。 公园里有一条石板铺的小路,借着月色勉强可以看见,花红英在前面独行,其他三人在后方远远辍着。 “我看见了,你们不能再接近,就在后面等着。”花红英看着前方停下脚步,嘱咐一声后,方才走了上去。在他前方尽头处,紧挨着一条小溪,有一座凉亭,里面有一条穿着白裙子的高挑身影,正在来回踱步等待着。 应该错不了,这就是那个小绕。 随着接近,那穿着白裙子的女人停下了脚步观望,花红英这时稍稍有些紧张,如果对方真的是正牌符降师,自己可未必是对手。好在身后还跟着三位,否则他绝不敢做这样的尝试。 走到近前,恰好头顶上的云层散开,月光透射了下来,视线立刻清朗。借着月光可以看见,这是个很年轻的女子,二十来岁的模样,身材高挑,面容清秀,一头披肩长发衬着雪白的裙子,看上去有一种水墨画般的写意美感。 花红英心头感叹,这么好的姑娘,怎么就堕落到干这个了。 “小绕?”走到凉亭前,和女子相对,花红英试探着问道。 那女子松了一口气,大大方方走上来挽住花红英一条胳膊,倚着他露出微笑,娇声道:“老板你可来了,我都等急死了,咱们是就在这里,还是去开房.间?” 花红英尴尬一笑,道:“不忙不忙,先陪大叔我聊会天吧,我加你钱。” 有钱好办事,给钱聊天人家自然不会反对,小绕高高兴兴挽着花红英走进凉亭挨着坐下,闲聊了起来。 离他们不远处,丁晓聪等三人站在路中间仔细听,不过那两人说话的声音很轻,也听不出什么来。 “不行,我不放心花大叔一个人在那里,我得过去看看。”由于离得太远,丁晓聪担心起来,说完转头看向了一旁的树林。 他的话音刚落,姜白已经当先摸了进去,身形敏捷轻盈,消无声息。 等丁晓聪和郭芸香找到姜白的时候,差点乐出声来,凉亭紧挨着树林,姜白躲在一棵大树后面,正对着那两人的背,距离只有几米,而他们却毫无所觉。 三个人做贼似得挤成一团,放缓呼吸,看着面前这一幕好戏。 他们刚站好位置,身旁走过去一条黑影,那是远远跟来的幽瞳,小家伙颇具灵性,不用吩咐,轻手轻脚走了过去。豹子的脚下有肉垫,爪子也可以收起来,走路的时候一点声音都没,一直摸到那女人身后,她都毫无察觉。 这一幕可就太有趣了,两个做买卖的正在贴身交谈,浑然不觉附近有好几双眼睛盯着,屁股后面还蹲着一只大猫。 那小绕果然是专业的,说起话来细声慢气,声音比蜜糖还要甜,她挽着花红英的手,倚在人家身上,当真如情侣一般亲密。老花正襟危坐,身体发僵,动都不敢动,他这是知道有三个小青年在附近盯着,如果没有,不知道会是怎样…… 俩人聊着聊着,不远处观望的丁晓聪眉头一皱,连忙闭上眼睛打开了巫眼。 老花明显有些沉醉了,丝毫没察觉到,那个小绕松开了一只手,绕到他身后,一路向上探,一点点接近他后脑勺。 只看了一眼,丁晓聪就猛然睁开了眼,心念一动,姐姐晓兰从背包里钻出来,快速游了过去。他赫然发现,那小绕手里有一条暗红色的线,和在闵东阳头上发现的一模一样。 下符降的人终于找到了! 花红英丝毫没察觉到危险降临,他似乎忘了自己的使命,和人家姑娘谈天说地。 就在红线接近到花红英后脑勺的时候,异变陡生,幽瞳和晓兰几乎同时发动,那姑娘遭到了突然袭击。 小绕被幽瞳从后面扑得向前一栽,紧接着晓兰直接蹿上了她的脖子缠住,张开嘴巴对准了她的眉心。 “不准动!”丁晓聪大喝着冲出了藏身处,“敢动就要你的命!” 对于邪恶的降头师,没有任何情面好讲,丁晓聪这绝不单单是吓唬人的话! 那小绕惊叫了一声后,已经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果然依言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也不敢出声呼喊。花红英站在一旁惊魂未定,心中暗骂自己猪油蒙了心,刚才肯定要发生什么,而自己作为老江湖,竟然一点防备都没有,惭愧啊。 姜白身形奇快,几步就蹿上了凉亭,一把抓住了那女子的左手腕,月色下,女子纤细的手上捏着一根红色的头发,血一般,应该就是那道害人的符降。 所谓的符降,和道家的符咒有很大区别,符的特征不明显,基本就是咒。这上面未必有法阵,而是用特殊方法炮制出来的载体,用来困住恶魂厉魄的。 “告诉我,你到底是谁?”姜白一把抓住女子衣领提到自己面前,沉声喝问。 丁晓聪这时赶到,按亮打火机凑在那根符降上,那红头发遇火即燃,“嗞”一声烧得一干二净。 看着手里符降烧成灰,那女子忍不住哭出了声,转眼泪水涟涟,哀声道:“我不是坏人,我有正当工作,我也不想害人,更不愿做这些事,是有东西逼我的!” 听见这话,大家伙面面相觑,这女人看上去的确一点法力都没有,就是个普通人,说话也是本地口音。 “说吧,到底是怎么回事。”丁晓聪一伸手,晓兰顺着他的胳膊游了回来,放开束缚。 那女人越哭越伤心,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抽抽搭搭说起了事情的经过。 据她说,她本名叫李颖,职业并非是什么平面模特,巧的很,就是金湾大酒店的一名服务员。而她之所以用符降害人,则更离奇,一切源于一场诡异的梦…… ------------ 第三十二章:恶鬼 “那是……三个月前……”回忆起那一段经历,李颖眼中露出了浓郁的恐惧。 李颖生长在单亲家庭,自小和母亲相依为命,母亲含辛茹苦把她拉扯大,又当爹又当妈,供她上完了旅游学校,毕业后去了金湾大酒店,当了一名普普通通的服务员。 其实她有机会去外地找到更好的工作,不过这个节骨眼上母亲病倒了,她没法离开,只得选择了留在这个山坳里的小县城。 服务员的薪水很微薄,而母亲治病需要很多钱,不得已之下,年轻貌美的李颖开始偷偷做起了那种营生。只是这样虽然勉强能维持住家里的开支,可她的心理压力很大,吃不下睡不香,经常做噩梦。 “那天晚上,我梦到了鬼!”李颖颤抖着说:“那个鬼对我说,把我头上的红头发拔下来,混到外地人的头发里,就给我一万元,如果不干,就害死我妈。” 听着听着,丁晓聪眉头紧紧皱了起来,面色从未有过的严肃。 “后来那?”郭芸香追问。 “后来……”李颖陷入了惊恐的回忆中,“第二天,我果然在自己头上找到了一根红头发,我当时怕得要死,就照做了……隔天早上起床,床头柜上果然有一万块钱!” 这回不但丁晓聪,其他人的眉头也全都紧锁了起来,这也太离奇了。 “还有别的要补充吗?”丁晓聪沉声问。 李颖摇了摇头,颓然道:“没有了,我虽然很害怕,可是需要钱,这钱来的太容易了,我抵抗不了……就一次次照做,总共做了三次,今天是第四……” 姜白抬手拦住欲上前质问的花红英,追问:“最后一次是不是前天在桃花渡?你害死人了!” 大伙儿一惊,这才想起来,出了命案,这女人就是杀人帮凶! 听见姜白的话,李颖大惊失色,慌乱的摇着头,“不不不!我没有去过桃花渡,前天我在酒店上班的,当班的同事都可以作证!” 说着说着,李颖又哭了,悔恨万分,“我根本就不知道这样做会有什么后果,否则根本就不会做了,求求你们放了我吧,妈妈还在家里等着我给她喂药,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放了你?做梦!”郭芸香大怒,抓着李颖不放,“就算桃花渡的事情和你无关,你也差点害死了其他人,岂能饶你!” 李颖不敢反抗,大声哭泣,丁晓聪心事重重,被吵得心烦意乱,不耐烦地挥了下手,“算了,放她回去吧。” 郭芸香自然不干,“这女人作恶多端,说不定手里还有人命,怎么能就这样把她放了?!” 丁晓聪叹道:“不放人,你打算把她怎么办?” 这话把大家伙都说愣了,不放,能把她怎么办?扭送公安局,能告人家什么?往别人头上混头发犯了什么罪,至于那事情……就算她因此被拘留,也没有意义。 公安局显然不会接受他们的证词,这条路走不通,难道用私刑?身为法师,遇到了用邪法害人的人,并不会排斥私刑,可问题是,她只是受人指使,并且也不知道后果,这个私刑也下不去手…… 人抓住了,可事情却意外的难办。 一番沉默过后,郭芸香终于无奈地松开了手,她也处理不了。 “你回家吧,以后再也不要做这样的事了,真的会死人!”花红英严厉警告。 李颖终于哆哆嗦嗦站起来,一边后退一边连声答应,下了凉亭后,转过身撒腿就跑。她只是个普通女人,什么都不知道,也没有担当,不过也不指望她有了。 目送李颖转过树林消失,姜白身形一动,“我跟过去看看。” 丁晓聪连忙一把把她抓住,面色凝重摇了摇头,道:“你不能一个人去,这次我们的对手,只怕真的是个‘鬼’!” 一般人口中的鬼,其实只是游魂野魄,和真正的鬼相差太多,而这次丁晓聪判断,恐怕是真的见鬼了。 任何魂魄都能干扰人的梦境,不过由于魂魄本身的记忆就是碎片,所以只是无意义的干扰恐吓,内容不连贯,也没有逻辑性。可通过李颖的描述,她的梦很具体,目的性很明确,并且带有计划性,这不是一般魂魄能做到的。 唯有鬼,才能像人那样思考。 要知道,鬼那是接近神级别的存在,在场四人,任何一个人单独遇到都绝不是对手,也唯有丁晓聪凭借自己特殊的灵魂,可以抵抗一阵子。 还有更令人担忧的事情,无论多强大的鬼,它也只是思维体,不可能直接移动实物,那么,钱是怎么送过去的?这说明,本次所遇的还不只是单纯的鬼害人事件,对方背后肯定还有人的参与。 有鬼,又有驭使鬼的人,这一次的局面前所未有的严峻。 听完丁晓聪的分析,大伙儿都沉默了,事情越追查越严重,,远超事先想象。如果米教授在,对付对方就太轻松了,可他们四人的能力很有限,对付一个鬼就很吃力了,而种种迹象表明,对方是一个实力强大的邪法师团伙。 “幽瞳。”一片沉默中,姜白低喝,花豹幽瞳立刻蹿了出去,转瞬没入夜色中。 “幽瞳不是凡兽,即便是鬼也伤不了它,让它先去探探情况,我们一起去,把幕后真凶给找出来。”姜白站起身,在腰间一抹,那串金属片被她取下来,在手里一抖,只听“哗啦啦”一声响,零碎的金属片居然全都拼到了一起,变成了一个造型古怪的金属环,寒光闪闪。 这东西可软可硬,可合可分,难怪叫芳菲离合。 丁晓聪也站了起来,“这事我们不能不管,大家做好斗法的准备,说不得就要拼一场了。” 三个年轻人都带着法器,唯有老花的宝贝伞放在酒店,不过现在回去取肯定是来不及了,就这样吧。 当下由姜白带头领路,其他三人紧紧跟随,团结在一起,沿着小溪摸向了东方。 如果对方真的是个强大的邪法师团伙,丁晓聪他们多半打不过,可现在除了花红英,剩下的三个都是热血青年,没人会去考虑后果。 ------------ 第三十三章:救人如救火 月色下,一行四人沿着小溪一路向前,姜白和幽瞳之间似乎也有心灵感应,即便是看不见,也不会追丢。 追着追着,前面出了不大的县城,来到了出城公路,转过弯角,路边出现了一座农家小院。 “就是这里。”姜白低呼一声,加快了脚步。 丁晓聪连忙叮嘱众人,“这次的对手很厉害,千万不要轻举妄动,咱们先隐蔽着,看看那个鬼现不现身再说。” 正自小声交谈,前方姜白轻呼一声蹲了下来,大伙围上去一看,幽瞳回来了。 幽瞳的状态很不正常,它浑身的毛发都竖了起来,喉咙里不断发出低吼声,如临大敌,另外,它的身上还带着一丝气味。 “血腥气!”姜白吃了一惊,连忙在幽瞳身上寻找,直到抱起来,才发现了血腥气是从哪里传来的。 幽瞳并没有受伤,可它的爪子上沾了一层血,还没有凝固的迹象,显然是刚沾染上的! “不好!”丁晓聪失声惊呼,汗毛都竖起来了,跳起来冲向了那座小院,刚才还一直嘱咐大家要冷静的他,瞬间失控。 花红英经验老道,这时候也反应过来,拼命在后面追,气急败坏大骂:“对方要杀人灭口!” 救人心切的丁晓聪已经什么都不顾了,满脑子都是救人,他一口气冲到小院边,连门都不喊,直接一脚踹了上去。 “轰隆”一声,大门飞进了院子里,不等他闯进去,头顶上人影一闪,姜白后发先至,从门头上闪电般掠了进去。 众人全都心急如焚,很可能已经出事了! “外面谁啊?”里面传来惊呼,接着大门打开,一个瘦小的中年妇人惊恐向外望,可还不等她看清什么,姜白带着一阵风从她身边冲了进去,把她吓得腿一软,瘫坐在了地上。 紧随其后,余下三人也顾不得解释,一股脑全都冲了进去。 这是一栋在当地很普通的农家民居,不过是清水砖砌成的,密封的还算好,站在堂屋里反而什么味道都闻不见。 丁晓聪他们进去的时候,姜白已经打开了一扇门,不过里面显然什么都没有,她又急急忙忙退了出来。 丁晓聪打开巫眼一看,指向最深处那道门大喝:“在那里!” 话音刚落,姜白一个箭步跨过去,手中的芳菲离合一挥,木门竟然被她一下砍得粉碎。 这间屋子里没开灯,一片漆黑,门刚被打碎,仿佛打开了地狱的大门,一股浓重的血腥气扑面而来,闻之欲呕。 三人冲到门边的时候,姜白已经摸到点灯拍亮,一幅惨烈的画面展现在了眼前。只见穿着白裙子的李颖侧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她的左手伸在头前,手腕被完全豁开,血泊已经蔓延了半个房间,将她的一侧身躯完全染红。 “小颖!”身后传来惊呼,回头看,那个中年妇女已经失去了意识,仰头向地上倒。 花红英眼疾手快,向后跨出一步将人接住,急得大喝:“还发什么楞?赶紧送人去医院!” 三个小青年头一次遇见这样的事,傻了一瞬间,被花红英这么一吼,全都回过了神,赶紧冲上去扶李颖。 李颖的身边有一块碎玻璃,她就是用这个割破了自己的手腕动脉,不过她的状态明显不正常,正常割腕,割断动脉就可以了,可她几乎把一半手腕都划开,骨头都能看见了。 很明显,她不是在自主状态下割脉的。 丁晓聪蹲下身,第一件事就是打开巫眼探查,还好,李颖的灵魂还在识海。 这是鬼巫验证生死的方法,哪怕是已经很久没有呼吸,只要灵魂还在本位,就有抢救回来的可能,例如许多被冻死或者溺亡的人。还有些人体征很明显,可灵魂已经失了位,这样反倒没可能抢救的活。 李颖虽然失血惊人,可毕竟时间太短,还有救回来的可能。 那个害李颖的东西很可能还在附近,抓住它就有可能顺藤摸瓜找出元凶,可人命关天,现在也顾不上了。 丁晓聪立刻把李颖打横抱了起来,转身没了命的向外跑,这时候时间就是生命。 四个人出了屋子,开始沿着公路跑向巫东县城,花红英背着昏迷不醒的李母,丁晓聪捧着奄奄一息的李颖,郭芸香和姜白一人照顾一个,全都跑的上气不接下气。 120出门的时候就打过了,不过赶到这里还得要十几分钟,大家伙儿等不得了,迎着公路跑,节省宝贵的抢救时间。 跑着跑着,领头的丁晓聪忽然觉得迎面吹来了一阵阴风,神情不由得一紧,来东西了! “小葱,怎么回事?!”一旁的姜白察觉了他的异常,连忙问。 丁晓聪脚下不停,低喝道:“你牵着我走,我得开巫眼看下。” 姜白心领神会,上前一步,抓住丁晓聪的肩膀往前跑,有了人为自己指引方向,丁晓聪在狂奔中闭上眼睛,打开了巫眼。 刚一打开,他的面容立刻拧了起来,只见在自己的怀里,将死的李颖身上趴着一条白乎乎的身影,面目可见,正死死盯着李颖的眉心,一点点靠了过去。 那个害人的邪物来了! 好在这魂魄虽然很恶,却还远不是鬼,要不然李颖早死了。 看见这东西就在自己怀里作恶,丁晓聪大怒,向后一仰准备用额头去撞,不过不等他撞到,身后背包盖子被顶开,晓兰旋风一般卷了过来,口中“嘶嘶”作响,对着这魂魄噬咬了过去。 晓兰脾气很温和,可这次她是真的怒了,凶相毕露,那恶魂立刻向着侧旁飘走。晓兰在李颖的胸前盘成一圈,张着嘴对着那魂魄,“呼呼”恐吓。 丁晓聪不敢停下脚步,依旧向前狂奔不止,大声喊:“姐姐,别去追,保护我们不受干扰。” 刚喊完,那恶魂不敢接近丁晓聪,又呼啸着扑向了后面的花红英。看来,这恶魂肯定有人操控,眼见不能直接杀死李颖,干脆就去攻击其他人,想迟滞他们的脚步。 李颖的灵魂已经开始不稳了,随时可能飘散,一秒都耽搁不得。丁晓聪心头大急,嘶声喊叫:“芸香,给我和老花搭把手!” ------------ 第三十三章:生亦何苦 郭芸香虽然看不见,不过知道肯定出了事,闻言她立刻左手抓住花红英衣领,右手抓住了丁晓聪肩膀。就在这时,那个魂魄扑到,撞向了花红英脑门。 一阵“嘶嘶”怪啸,晓兰沿着郭芸香搭成的桥,狂风一般卷向了花红英。魂魄天生惧怕虺,千钧一发之际只得放弃,拧身飘到了花红英身后。 “封了他们的识海。”丁晓聪继续一边狂奔一边大喊,这时的他已气喘吁吁。 郭芸香闻言左手伸进挎包里,抓出来一沓符箓,挑出两张分别吐了口唾沫,贴在了花红英和李母的脑门上。 这些符箓虽然不算很好,不过直接封在印堂上,短时间那个恶魂绝对侵扰不到,现在俩人看上去好似老港片里的僵尸似得…… 花红英体力还不如丁晓聪,这时已经接近极限,他边跑边吹气,把挡着视线的符箓吹开,哀声道:“怎么救护车效率这么差?到现在还没来。” 花红英喘得像条狗,一口气出重了,符纸竟然被他吹飞了出去。郭芸香眼疾手快,临空一把抓住,又“啪”的一声贴回了他脑门。 仿佛是为了回应花红英的话,前方传来了救护车的警笛声,苦盼的救护车终于到了! 精疲力竭的丁晓聪放慢了脚步,回头看,那个恶魂已经舍了众人,不知飘到了哪里,再也看不见。 前方灯光刺眼,救护车呼啸而来,两个负重的男人全都跑脱了力,站在路边大口喘气。郭芸香和姜白连忙跑到马路中间,挥着手大呼小叫拦车。 救命的救护车在路边停下,两个不省人事的女人被送了上去。 车上的医护人员给李颖稍作检查后,脸色就变了,“她流了多少血?人已经死了啊!” 丁晓聪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听见这话大惊,连忙又打开巫眼看,李颖并没有死,不过也的确快了,她的灵魂就要离位。 “姐姐,帮忙稳住她!”丁晓聪急忙大喊,如果任由发展,不等送到医院,李颖就绝对没救了。 复活死人那种事,是神仙的手段,没人能做到,不过有姐姐在,拖延片刻还是有可能的。 他刚喊完,肩膀上的晓兰探出头,一口咬在了李颖的眉心,不过她没有吞噬,也不松口,就这样咬着不放。李颖的灵魂被她含在嘴里,陷入了灵魂沉睡,状态稳定了下来,不会散失灵性,可以保存很久。 由于光线太暗,车上的救护人员刚才没看见晓兰,被这突然发生的一幕下了一跳,全都冲下了车厢。 “你在干什么?!”一名男医生厉声大喝。 肖华急眼了,现在李颖的灵魂在姐姐嘴里,她的身躯失去了灵魂,会迅速开始腐败的,得要赶紧送医院。 “快去医院啊!这条蛇是保命的!”丁晓聪急得招手大喝。 那三位医护人员这才想起来自己的职责,救人第一,连忙又大着胆子钻了进来。 由于车厢太小,丁晓聪和两个女孩上车后,花红英挤不进来,只得让他慢慢走,车门拉上,救护车调头呼啸着开向县城。 “快把蛇弄开!”汽车开动后,那名男医生依旧对着丁晓聪大喝,身为医生,他看不得这样。 丁晓聪连忙解释:“我这蛇真的是保命的,一旦松口,这女孩就神仙难救了,等到医院输了血再说,有什么后果,我承担!” “算了。”那个正在紧急缝合伤口的女医生劝道:“早就没脉搏没血压了,送去医院也就是走个过场,就别计较这些了。” 在场三人都是经验丰富的急救医生,在他们的眼中,李颖实际上已经是个死人了,之所以还急火火往医院送,不过是给家属个交待。 “这个人没事,情绪过于激动晕过去了。”检查李母的医生松了一口气,又好奇地转向肖华,道:“我听说,某些蛇类的毒素具有强心的效果,你的蛇是不是就是这类啊?” “是啊是啊……”肖华打着哈哈,不打算解释。 县城就这么点大,不一会功夫,汽车开进了县人民医院,李颖被搬到担架车上,推进了急救室。 在急救室里,看见医生们家伙都准备好后,晓兰终于松开了嘴,她也够累的了。现在能做的都做了,尽人事听天命,剩下的只有交给医生。 李母这时候已经醒了,躺在李颖隔壁的病床上,泪眼婆娑嚎哭不止,她到现在都不知道,乖巧的女儿怎么会好好的割脉自杀。 李颖躺在急救台上一动不动,身上很快插满了各种仪器,医生护士围成一团,而她毫无反应。 三个少年站在急救室门口,看着这一幕面面相觑,心情沉重。这个李颖虽然作了恶,可归根结底,她也是个受害者,对自己行为引起的后果毫无所知,她这样一个弱女子,不该为这事抵命的。 “唉……”丁晓聪叹了一口气,心里堵得慌。 郭芸香站在丁晓聪身边,面色凝重、目光呆滞,两只手紧紧抓在胸前,不由自主使劲,指关节都被她捏得发白。 姜白在旁劝慰道:“她的灵魂还在的,不出意外的话,能……” 刚说到这,急救台周围一阵骚动,一直走直线的心电图跳动了起来。医生们开始大声呼喝,要着各种各样的东西,护士们一袋接着一袋挂血包。 终于抢救过来了,三个人长长松了一口气,要是李颖就这样死了,对他们实在是个不小的打击。 护士们来来回回奔忙,他们三人怕碍人家的事,连忙站了出来,远远看着。 从紧张中挣脱出来,丁晓聪转头看向外面,由于是深夜,大街上一个人都没,他心头疑惑起来,怎么花红英还没到?距离并不远,就算是用走的,也早该到了吧?难道…… 丁晓聪心里升起了一丝担忧,想了想,他叮嘱道:“你们俩在这里看着,有情况就打我电话,我去接老花。” 交代完,丁晓聪急匆匆跑向了医院大门外,看着他的背影,姜白的眉头也皱了起来,她也想到了这件事。 ------------ 第三十四章:小刀锋利 一条山道蜿蜒向前,在月色下泛着微光,花红英终于爬上了一处高坡,向下看,前方不远处就是灯火点点的巫东县城,终于就要到了。县城很小,县医院在最外缘,一眼可见红“十”字,距离还不到一公里。 “可怜我这把老骨头啊……”花红英锤了锤后腰,唉声叹气,刚才背着人一番狂奔,可要了他的命了。他其实也不算很老,才四十来岁,可谓是正当年,只是这几年养尊处优,皮松肉懒,体质大不如前了。 刚才跟着丁晓聪一番跑,他纯粹是硬撑着,爬上了这道高坡后,再也没了力气,索性不走了,在路边找了块石头坐下,准备抽根烟歇歇脚。 刚按亮打火机,火苗一下蹿的老高,把他前额的头发都烧掉了一绺,他忙不迭扔了打火机,在脑门上捋了一把。 “这倒霉玩意!”花红英大怒,一阵晚风吹来,他不自然的打了个哆嗦。 这一个哆嗦打过,花红英一怔,面色开始凝重起来,他好歹也是个法师,刚才过去那一阵绝对不是凉风,而是阴气。 有东西在自己身边! 花红英汗毛竖了起来,自己什么家伙事都没带,假如刚才那玩意又来找自己,可就麻烦了。 什么都看不见,又没法施法进攻,不过花红英经验老道,他既没有惊慌也没有乱动,而是就地盘坐,双手在胸前一交,拇指和食指相对点在一起,其他六根手指互相绞住,结了个手印。 同时,他的心中开始默念静心咒,缓缓闭上了眼睛。 身为法师,自然有自己探查邪祟的法门,老花的这个法子虽然浅,确是龙虎山正宗。 随着静心咒,他的心绪逐渐平静了下来,闭上眼睛后,感官也开始变得敏锐,果然,很快他就察觉有一团阴气在自己四周盘旋,似乎在寻找合适的方位。 果然有东西在缠着自己! “狗R的,当我老花好欺负啊?!”花红英心中暗骂,光是这个东西,还撼不动自己。 现在他封闭了视觉,灵魂变得更敏感,那个恶魂根本就找不到空隙进来。他一动不动,开始在口腔里积攒唾液,同时捕捉着那团阴气的动向。 终于,花红英找到了机会,突然睁开眼,怒目圆睁,一大口唾沫对着正前方狠狠喷了过去。 唾液里阳气浓郁,这一大口喷出去,虽说未必伤的了那恶魂,至少可以惊走。 刚喷出来,花红英傻眼了,只见正对面不远处站着一个大活人,被喷了满脸。 “喝,好大一口唾沫。”来人抹了下脸,抱怨道。 花红英正待道歉,忽然一愣,自己刚才处在静心状态中,感官那么敏锐,怎么没听见这人走近的脚步声? @@@@ “老花!花大叔!”丁晓聪出了医院就开始一路大喊,已经上了大路,依然没有看见花红英,事情明显不寻常,他愈发的焦急。 跑着跑着,跑上了县城外的那道山坡,果然在这里找到了花红英。 花红英也果然出事了,他趴在路边一动不动,也不知是死是活。 这一惊非同小可,丁晓聪连忙大喊着跑了上去,连嗓音都变了,要是花红英遭遇不测,那他真的要内疚一辈子了。 搬起花红英一检查,丁晓聪松了一口气,人没死,也没有被邪祟附身,他的脑后被人敲了一记,肿起了一个大包,昏过去了。看见这一幕,丁晓聪心里松了一口气,又哭笑不得。 谁这么缺德,大半夜的打人闷棍,难道遇到劫道的了? 丁晓聪没有立刻把花红英喊醒,被打昏过去的人需要这一段晕厥来自我调整,自然醒过来最好,贸然喊醒,有可能会引起灵魂损伤。他怕老花躺地上凉,就坐在地上,把人搬着靠在自己身上,静静戒备着。 突然,身前黄影一闪,是幽瞳,咆哮着蹿进了身后的森林。看见这一幕,丁晓聪汗毛都竖起来了,他丝毫没察觉,身后的树林里竟然有东西! 回头看,随着一阵灌木摇动,一条黑影从树林里连滚带爬冲了出来。 “是你!”看清这人相貌,丁晓聪大吃一惊,连忙扔了花红英,小豹子一般蹿了起来,背后的汗毛都乍起来了。这钻出来的人他认识,赫然竟是在凤凰号上见过的小刀仔! 没想到,打晕花红英的竟然是他! 幽瞳紧随其后追了出来,扑上去就挠,身形快似闪电。 面对幽瞳的进攻,小刀仔做了个预想不到的动作,他敏捷的往地上一蹲,左手撑地,右手对着幽瞳反撩,手背后藏着一条白线。 “幽瞳回来!”丁晓聪大喝,那家伙的手太快,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拔出了一把小刀反握在手中,切向了幽瞳面门。 没有什么能比豹子还灵活,丁晓聪还没喊出声,幽瞳就敏捷的做了个盘旋,硬生生止住前冲,亮出森森獠牙对着小刀仔凶。 一人和一头小豹子全都趴在地上,头冲着头对峙。 “我踏马!”丁晓聪大怒,转了一圈,在地上找到块石头,对着小刀仔就砸! 接下来,丁晓聪就知道了什么叫功夫,只见小刀仔根本不抬头看,手在地上一挠,轻轻巧巧横移出一米,将将躲开了石头的砸击。 幽瞳趁势向前扑,亮出了锋利的爪子,而小刀仔不慌不忙,右拳迎着往前伸。也没见他手怎么动,藏在手腕上的小刀亮出了刃,左右各撩出一片刃芒,瞬间就把幽瞳的进攻路线全部封死。 幽瞳低吼着又退后一步,拉开安全距离。 小刀仔咧嘴一笑,露出满口白牙,捉狭道:“小家伙,我喜欢你,要不要再玩玩?” 丁晓聪看傻了眼,他还是头一次见到居然有人能和豹子比敏捷,他的手是如此之快,根本就看不清那小刀是怎么舞动的。 打是肯定打不过了,那把小刀太凶险,分分钟可能要人命,丁晓聪一咬牙,把背包掼在地上,从里面取出了一个装满黑色液体的玻璃烧杯。不管你的刀子有多快,也不可能水泼不进,就不信治不了你! 看见丁晓聪动真格的了,小刀仔身形贴着地连连后退,好言相劝:“小兄弟,我可不是你的敌人,犯不着用这些破玩意对付我吧……” “少特么废话!人都被你打昏了还……”丁晓聪一把拔开塞子,愣住了,说话间的功夫,那家伙蹿得比野兔还快,眨眼冲进对面的树林不见了…… ------------ 第三十五章:神秘的女人 幽瞳立刻发动,跟在后面蹿了进去,丁晓聪稍一犹豫,没有敢追进去,把花红英一个人留在路边他不放心。 好在这么一会功夫,花红英也回复的差不多了,“哼哼”着悠悠醒转。 “八十岁老娘倒绷孩,我老花今天栽了。”花红英坐在地上捂着后脑勺,恨恨低语。 丁晓聪急了,连忙扶住他问怎么回事,可不等他回答,马路对面灌木丛一分,幽瞳又跑了回来。 小家伙前所未见的凶,目光刀子一般阴冷,喉咙中低吼不断,丁晓聪吃了一惊,连忙把它抱起来仔细检查,还好并没有受伤。不过二人很快就发现,幽瞳口中叼着一样东西,拽出来一看,竟然是一根手镯。 这个镯子是玉石质地的,色泽淡青,温润晶亮,半透明犹如冰块,触手生凉。花红英拿过来试了试,镯子很细,正常的成年男人肯定戴不上。 “女的?”两人对视了一眼,心里打了个大大的问号。 丁晓聪索性把幽瞳又放了下来,果然,小家伙开始向着马路对面慢跑,他们俩连忙跟了上去。 花红英一边走一边叙述刚才发生的事情,原来,他刚才绝不仅仅只是看见了小刀仔这么简单。 当时他一大口唾沫喷到了小刀仔脸上,可就在这时,身后涌过来一阵难以想象的阴风,激得他浑身汗毛倒竖。这么浓的阴气,他平生前所未见,绝对不是刚才那只邪物。 丁晓聪听得一震,连忙追问:“你遇见那个鬼了?” 花红英摇头苦笑,道:“我刚转回头,那股阴风就要扑到我脑门上,突然后脑勺就挨了一下,昏过去了,后面发生了什么完全不知道。” 听见这话,丁晓聪瞠目结舌,他想到了一个有些匪夷所思的可能。 防止被鬼魂附身,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其实就是让那人昏过去,一旦失去了自我意识,人就相当于是一块木头,作为思维体的鬼魂自然无从干扰,难道,小刀把花红英打昏过去,竟然是为了救他不成? 花红英仍在恼恨地絮絮叨叨:“没想到啊,顾爷他们居然和邪法师搅在了一起,早知道下凤凰号的时候就该结果了他们!” 这关节丁晓聪也想通了,那帮盗墓贼肯定和尚未现身的邪法师们有关联,可是小刀仔的举动又让人疑惑,如果当时他不打晕老花的话,现在花红英应该已经被恶鬼附身了。 两人一路跟随一路交谈,在茂密的森林中穿行,不一会功夫,前面带路的幽瞳停了下来。 那是一棵大树下,打开手机照亮可以清晰地看见,地上有一些杂乱的脚印。花红英蹲在地上用手比量了下,猜测得到了证实,脚印很小,比一般的女人都还要小一些,只有大约34码,款式就是普通的女式运动鞋。 “还真的是女人。”老花满心愤恨,继续在地上寻找足迹,不出意外的话,刚才在这里的女人就是那个幕后邪法师。 丁晓聪正在皱眉思考着什么,手机响了,来电话的是郭芸香。 “她们母子俩都脱险了。” 听见郭芸香第一句话,丁晓聪的心就放下了大半,没死人就好。 郭芸香接着急切问:“你和花大叔怎么样?到现在都不回来。” 就在这时,花红英在不远处呼喊:“我找到那女人离开时的脚印了,咱们跟着找过去!” 不得不佩服,这老家伙懂的门道可真多,居然能在茂密的森林里找到人家离开的痕迹,丁晓聪连忙对着电话里说:“我们这里遇到了些事,先追过去看看,咱们保持联系。” 挂掉电话,丁晓聪再次打开了QQ群语音,几个人一边商量着,一边沿着足迹追踪了下去。 可以看得出来,足迹逃走的时候很慌乱,路上还摔了不少次,并且脚印越来越新鲜,这说明双方的距离在不断拉近。降头师的降头虽然厉害,可本体很弱,想必这个女降头师很怕被他们找到。 对方显然也是刚离开,如果是白天的话,估计就已经被追上了,只可惜夜晚的森林里一片漆黑,用手机照出来的亮光有限,追逐的速度差强人意。还有一件事想不明白,刚才幽瞳既然发现了这个女降头师的踪迹,为什么不自己追踪下去? 追着追着,眼前林障打开,两人跑到了一条大马路上,傻眼了。 柏油马路上不可能留下足迹,下面可该怎么追? 马路是沿着山林修的,对面是个住宅小区,两边全都蜿蜒进了山里,路灯照耀下,一片光亮。 左右观察一番后,两人又同时将目光落在对面的小区大门上,这是个封闭式小区,两旁并没有岔路,而路上又看不见人,除非那女降头师跑的比专业短跑选手还快,否则的话,她最大的可能就是进了对面的小区。 “在里边。”花红英笃定道。 再看那小区,应该刚落成不久,里面的房子都很新,大约有十几栋,全都是复式高档住宅楼,统算下来,怕是有上千户。 挨家挨户找是不可能的,不过都已经找到了这里,放弃更不可能,两人交换了个眼色,走向了小区大门。 到了大门口,二人被保安拦住了,这也在预料之中。 “兄弟,只要你告诉我刚才进去的是谁,这个……”老花掏出一根烟叼在嘴上,然后把烟盒塞了过去。 那保安打开烟盒看了一眼,脸色顿变,左右打量起来,烟盒里没有烟,不过塞着几张红票子。 确定周围没有别人后,保安松了一口气,压低嗓门道:“刚才进去的是个女人,眼熟,好像是住在14栋,具体哪家我也不知道,只知道她偶尔会带着两个孩子进出……” “两个孩子?!”花红英吃了一惊,连忙追问:“确定是她自己的孩子吗?” 保安见花红英似乎想往深处打听,又紧张起来,悄悄挥着手说:“那肯定得是自己的孩子,咱们是正规小区,所有住客都有登记的,好了好了,我知道的就这些,你们快走吧……” 对方似乎真的不知道更多,或者知道也不可能说,两人无奈,只得走向了一旁。 ------------ 第三十六章:事发乌头村 小区大门两侧是门面房,折腾一夜后,这时天已经快亮了,东方露出了鱼肚白,有一家早点铺子这时正好打开了门,两人索性也不走了,带着幽瞳在刚铺开的桌椅上坐下,各自要了早点等待起来。 事情愈发的古怪了,没想到那个神秘的女降头师居然是两个孩子的母亲。 既然已经追查到了这一步,近在咫尺,他们打算就在这里守着,封闭小区里面既没有店铺也没有菜场,对方有两个孩子要养,不可能不出来。 等了没一会,早点还没上桌,姜白和郭芸香赶来了,四个人汇合在一起,吃着早点一起等。降头师和常人肯定有区别,一般人看不出来,可瞒不过在场的法师。 渐渐地,小区里开始热闹起来,一群群的人出门上班。丁晓聪他们早就吃完了,也不离开,死死盯着大门口,仔细观察出来的每一个女人。 看着看着,耳畔传来呼喊:“小葱师傅,你怎么在这里!” 闻声看去,路边停着一辆小汽车,里面的人探出头满脸兴奋,赫然竟是周同!他显然也是从这个小区里出来的,只是刚才四人都只顾着观察女人,把他给漏了。 “你家在这里吗?”丁晓聪愣了,这也太巧了吧。 周同闻言脸色有些不自然,不过也就是一瞬,就立刻隐去,他摇头说:“我一个朋友住在这里,我昨晚在他家有事的……好了,不说这个,我老家昨晚又出大事了,本来打算去找你们的,现在遇见了正好,拜托快跟我走一趟吧!” 从山峡开始,周同就说出了什么事,具体的到现在都没弄清,丁晓聪连忙追问。 周同脸上涌现出浓重的恐惧,想了想招手道:“一句两句说不清,总之出人命了!快上车吧,路上我再详细跟你们说。” 四人相顾骇然,出了人命可就是大事了,他们顾不得等那个女降头师,赶紧全都上了汽车。 巫东县城距离周同的西山石英矿已经不远,只有大约40公里,不过山道蜿蜒难行,这一段要两个小时才能到。出事的是周同老家,那里紧挨着石英矿,叫做乌头村。 丁晓聪一听见这个名字,就觉得很不吉利,乌头、无头……怎么会有这样的名字? 后来他才知道,这名字和蜀地大巫乌羊王有关,这位开明王的祖先由于驭下残暴,后来被百姓所杀,砍下的头颅就埋在他们村那一带,故得此名。 车子开出巫东县城后,周同理了理思绪,开始说起他们村发生的恐怖事件,的确死了人,不是一个,而是已经两个了。第一次死人事件发生在凤凰号过山峡大坝的前一晚,而第二件,就在昨夜,时间点大约和花红英找到李颖差不多。 听着周同的描述,车上四人全都傻了眼,面面相觑。 “我看见刘家小子的时候,他已经死透了。”虽然只是回忆,周同仍然不由自主打着哆嗦,“屋子里全是血,那小孩身上被抓得没一块好肉,丝丝拉拉的皮肤惨白惨白的,我还是第一次知道,原来人血流干了会变成那样……” 事情很明显了,第一个死者和在桃花渡看见的一样,死于小鬼降。只是又有所不同,前几次的遇害者都是外地上,可这次周同口中的刘家小子,却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连村子都很少出。 至于第二个死者,是乌头村一名孤身留守妇女,周同也是昨晚电话里得知的,具体情况还不清楚,据说死状和前一位死者一模一样。 “现在村里闹得人心惶惶,我爹妈和老婆孩子都在村里,我怕啊……”周同终于说出了实话,他之所以这么着急,只不过是因为担心家人,不过这也是人之常情。“现在村里人都准备搬家,我也劝爹妈搬了,可两个老人太倔,就是不肯……” 周同这人说起来就没完,丁晓聪抬手把他打断,问:“你们村最近有没有来过陌生人?” 周聪一滞,摇了摇头,“我都是住在矿上的,村里的情况我也不清楚。” 看来,从周同这里得不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了,四人都不再说话,默默思考了起来。 一个多小时后,车子穿过一道谷口,一座小山村出现在眼前,乌头村到了。 “那就是我家。”周同指着村口一栋三层小楼说,众人看过去,那栋房子独立在村外,紧靠着大路,相当气派,看来花了不少钱。 “我说给二老在县城买一套房子嘛,他们还不愿意,非要守在这里,真不知道这破山沟有什么好。我工作忙顾不上家,老婆孩子也只好跟着住在了这里。”周同又开始碎碎念埋怨,听得众人暗暗皱眉。 车子开到村口,这里停着两辆警车,围满了忧心忡忡的村民,交头接耳交谈着。 周同将车子停在人群外,一位老农背着手走过来,拍了下车顶,他赶紧打开车门下去,将老农扶住。 “这就是我爹。”周同对着丁晓聪一行人介绍,看上去这家伙还挺孝顺的。 “这几位是……”周同他爹虽然年纪大,眼睛可不花,一眼就看出来四人不寻常,甩开周同上来抱拳寒暄,“诸位都是跑码头的吧?” 跑码头是旧时候对江湖人的别称,花红英作为领队上前一步,抓住了老汉的手,道:“老人家不用客气,我们是周先生请来的法师。” 听见来的是一帮法师,周父回头看着周同点了下头,“你小子总算干了件人事!” 周同被骂得连连点头,丝毫不敢顶嘴。 就在花红英准备追问情况的时候,人群传来嘈杂声,几名警察护着一具担架走了过来,那担架上连头带脚盖着白布,看不清里面的死者状况。 “和刘家小子一样,被活活抓死的。”周父叹道:“咱们乌头村都上千年了,一直都顺顺当当的,没想到哇,现在太平盛世,居然还出了妖怪……” 旁边一位警察听见他的话,驳斥道:“老人家,迷信可要不得,专家说了,这是山上下来的野兽伤人。” “是是是……”周父连连点头,不过谁都看得出来,他完全不信这说法。 ------------ 第三十七章:丧心病狂 不单是他不信,村子里就没人信,他们都是本地人,对于山上有些什么野兽、能造成什么样的伤害都一清二楚,这根本就不是野兽抓的。 装好了尸体后,警察呼啸而去,人们立刻开始大声议论,当地的方言丁晓聪他们听不太懂,也不知都在说些什么。 “这一闹,村里人都要搬家了。”周父摇头叹息。 在四人看来,接连出人命,暂时离开的确是最好的选择。 丁晓聪在旁问道:“老大爷,最近这一带有没有来过陌生人?” 本地人作案的可能性似乎不大,西川也没有降头术的传统,何况这里居住的还都是淳朴的山民,最大的可能还是外来邪法师作案。 这一问,果然问出了线索,周父稍加思考后,点了点头,“小师傅你这一说我倒想起来了,前段时间有两个人来村里问过路,说是去找西山石英矿。” 说到这,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周同身上,周同莫名其妙,“那么大的矿,来来往往的人多了,我可不知道。” “那两个人都什么样?”丁晓聪接着问。 周父看向花红英,“这位是?” 丁晓聪年纪太小,而花红英隐隐为首,他不明白为什么一直是丁晓聪问话。 花红英连忙隆重介绍:“这位是我们的首席大法师,老人家您有什么情况就尽管跟他说,别看他年纪小,他可是……” “哎!”周父摆了摆手打断,“您误会了,甘罗十二岁拜相,我老汉可没那么迂腐,小师傅我跟您说,那两个人在我家门口讨过水喝,我记得清清楚楚,他们是一男一女,男的是个五十左右的汉子,生的精瘦,女的是个二十来岁的女娃的,还挺漂亮的。” 听见有个女人,众人心中一动,郭芸香忍不住追问:“那女人什么样的?您老给仔细说说。” “那个女娃子……”周老汉稍加回忆,摇了摇头,道:“穿着打扮倒是普通,不过她从头到尾一直没说话,她男人说她是个聋哑人,也难怪,不是有缺陷,那如花似玉的大姑娘,怎么会跟着个老头。” 事情越来越可疑了,不过能问出来的线索也就这么多,目前把这两人列为嫌疑,丁晓聪暗暗记下了,说:“能不能带我们去看看凶案现场?” 老汉想了想,回头冲人群大喊:“小云,你过来一下。” 人群里有人答应,接着一个怀里抱着小男孩的年轻女人跑了过来。 这女子大约二十几岁三十不到,生得娇小玲珑,大眼瑶鼻,挺漂亮的,她怀里的小男孩随母,也生得粉嘟嘟的,大眼睛水汪汪,瓷娃娃一般可爱。 “爸,您找我有事?”小云走过来,目光落在丁晓聪他们身上,露出一丝疑惑。 “这几位是你屋里请来的法师,你带他们去根生家看看。”周父吩咐道。 小云看上去是个机灵又勤快的女子,她闻言“哎”了一声,把孩子递给了周同,然后大大方方道:“几位法师跟我来吧。” 丁晓聪一行跟着小云走向村里,不经意间回头看,只见周同把儿子抱在怀里正目送自己一行,面色凝重。 根生家在村子最深处,紧挨着山脚,独门独院,这一户是小两口,去年底刚结的婚,年初男人根生就又去了南方打工。他媳妇有孕在身,没跟着一起去,独自在家,没想到竟然横死。 一尸两命!四人听着小云的介绍,心头唏嘘不已。 由于人都聚集在村口,村里反倒没什么人,冷冷清清的,不一会就到了根生家。 院门是开着的,目光越过低矮的围墙,可以看见大门口拉着黄色的警戒带,和桃花渡那家旅店里一模一样。 “警察不让进去哦。”小云站在院门口就不肯再往里走了。 丁晓聪他们才不管这些,带到地头就行了,他们撇下小云,走进了小院。 走着走着,花红英脚步一顿,转回头问道:“听小云姑娘的口音,不是本地人吧?” 听见花红英的话,众人这才想起来,小云说的是很标准的普通话,一点口音都没有,并且还带着一些鼻音,听上去挺有味道的。 小月温和一笑,说:“我是南方人,嫁到这里都5年了。” “哦。”花红英点了点头,没再说什么。 在丁晓聪看来,这姑娘当真是不错,性子活泼又勤快,而周同除了靠着姐夫有俩糟钱儿,哪儿哪儿都配不上人家。不过这种事情你情我愿的,旁人也不好说什么。 从警戒带下钻过去,丁晓聪推开了屋门,与前次一般无二,一幅血狱的景象展现在众人面前。 房子是去年底才装修的,原本雪白的墙壁被血染得斑斑驳驳,屋子最中心有一大滩已经半凝固的血,凸出地面足有半公分厚,一大群苍蝇围在上面盘绕,“嗡嗡”作响。 咽喉浅的郭芸香又忍不住干呕了起来,丁晓聪只看了一眼就把门关上,错不了,还是鬼降作祟。 “这个孽作大了!”丁晓聪阴沉着脸向外走,他心里堵的难受,这个施法害人的邪降师,绝对不能放过!其他几人也一样,个个面色凝重,心中转着同样的心思。 这一趟原本主要目的是陪花红英省亲,现在完全改变,一定要把这件事平了! 涉及到好几条人命,钱不钱的已经不重要了,就算是周同不给钱,他们也照干不误。 接下来,四人在小云的带领下,去往村口周家吃饭,一路走来,有不少村民们带着简易的包袱,拖家带口走向了村外。昨晚又死了人,他们已经不敢在家里过夜了,这是要趁着白天离开。 看见这一幕,丁晓聪问小云,“你们不打算离开吗?” 说起这个,小云脸上涌出一抹愁容,无奈道:“我带着孩子,这里再也不敢待了,等吃完午饭就走,可是……公爹公婆说什么都不肯离开家啊,要不,几位法师帮我劝劝?” 暂时离开似乎是最好的选择了,丁晓聪闻言点了点头,“我去帮你说说,成不成可不敢保证。” 年纪大的人一般都会比较倔,又特别恋家,讲究落叶归根,丁晓聪完全没把握能说得动,反正尽力而为吧。 ------------ 第三十八章:守夜 丁晓聪估计的不错,到了周家后,任由他们四人怎么苦口婆心,周老头只会唉声叹气摇头,其他没任何表示。这姿态很明显,反正就是不拒绝、不接受、不配合,爱怎么说怎么说吧。 实在无法,大家伙只得放弃,围坐在屋前的桌子边商量下一步该怎么办。 周同家里,由周老汉抱着孙子宝儿玩耍,周老太太和小云两人下厨做饭,至于周同,丁晓聪他们并没有见到,不等他们回来,就说是矿上有急事走了。 “今夜我们守着村子,看看那个小鬼降还来不来。”郭芸香压低嗓门道。 其他人点了点头,现在事情还毫无头绪,只能先守着再说了,今天白天有不少村民都离开了,不过全村人不可能一朝全走光,剩下那些零散村民需要严加看护,以防再有人遇害。 小鬼那东西虽然大家都没亲眼见过,不过在传说中,能飞檐走壁,身形奇快,所以第一道预警非常重要。经过一番商量后,由丁晓聪、郭芸香和花红英分别守在三个方位,身手最好的姜白在村子里游荡,一旦遇到情况,立刻赶去支援。 为了防止意外,晓兰将和郭芸香在一起,而幽瞳则跟着老花,这样可以保证能抵挡一阵,等待支援。 一切商量妥当,酒菜摆上了桌,由周老爷子作陪,五个人喝了起来。 酒足饭饱后,大家伙儿各找地方休息,一觉睡到了天黑,吃过晚饭后,这才开始去往事先安排好的地点放哨。 临出门的时候,小云终于还是带着儿子开车走了,临走前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照顾好老两口。一般媳妇和公婆都处不好,小云的态度看得大伙儿感慨不已,暗赞周同娶了个好媳妇。 丁晓聪的位置在村子最东面,准确说就是进村的大路上,这里两边全是齐腰深的稻田,现在又是月中,视线一览无余。他将在这里独当一面,和其他两人呈三角形,扼守进村的要道。 小鬼降也是由人驱使的,最可能来的方向就是这里。 坐在大路边,回头望,村子里漆黑一片,只有零星亮着灯火,大部分人都走了,只余下一些老弱妇孺没来得及。 想想这些人,丁晓聪的心揪了起来,今晚一定要守好,再也不能出状况了,那可是活生生的人命啊!如果死在自己眼皮子底下,他会一辈子内疚的。 “小葱,你那里怎么样?” 耳畔传来郭芸香关切的声音,他们依旧全员带着耳机,打开群语音,这样简直太方便了,一有风吹草动,其他所有人会立刻察觉。 “我没事,老花那边怎么样?”丁晓聪问。 耳机里立刻传来花红英的声音,“我这边也没事,刚过去一只狸子,把我给吓了一跳。” 花红英是守着山脚下的,视线最差,不过他需要戒备的范围也最小。 四个人稍作沟通后,群语音里又陷入了沉默,大家伙儿继续专心致志戒备着。 上半夜,就这样过去了,月亮爬到了中天,这时候村里那些零散户依旧亮着灯,人们都不敢灭灯睡觉。 下半夜,守夜最艰苦的时刻来临。 人年纪大了后,睡眠时间会变少,但是精力却会变差,刚过午夜十二点,花红英第一个撑不住了。他蹲守的位置在一户人家的平顶上,坐着坐着,困意来袭,他的脑袋渐渐歪向一边,最后靠在烟囱上,不知不觉睡着了。 幽瞳坐在他旁边,看着他睡去,一脸无奈。 晚上的山里并不安静,各种野禽、走兽鸣叫,此起彼伏,老花睡梦中间或抖一下眉毛,睡得不安稳。 这时,姜白正在村子里巡逻,走过一户户亮着灯的人家,走着走着,她停下脚步,用左手按着耳机,皱眉听了起来。果然,耳机里传来一阵似有若无的细密鼾声,有人睡着了。 “花大叔!花大叔快醒醒!”稍加分辨,她就听出是花红英的声音,连忙大声提醒。 紧随其后,丁晓聪和郭芸香的骂声传来,他俩可不像姜白那么温柔,趁人家睡着,直指人家的祖宗八代。 屋顶上,花红英一惊醒了过来,连忙吧嗒着嘴揉眼睛,不满回骂:“吵什么吵?我老人家哪里睡着了?尽……” 放低手,话没骂完,花红英愣住了,只见在他前方约三十米外,树林的边缘站着一个人,由于月色朦胧看不真切,只能看见白乎乎的。 深更半夜,大树下突然出现了一条白色的人影,这可把他吓了一跳,他“呼”的一声站起来,对着那人影厉声大喝:“什么人?快站出来!” 这一声不喊还好,刚喊出口,那白影一震,转过身蹿回了森林里,消失不见。 刚才那一嗓子同时也喊醒了其他人,耳机里立刻一片嘈杂,三人纷纷询问怎么回事。 不等花红英解释,身旁的幽瞳咆哮一声,一个飞蹿跳下了屋顶,闪电般追着射进了森林中。看见这一幕,花红英知道不好,幽瞳不是凡兽,它追了进去,说明刚才的白影肯定有问题。 “赶紧过来,我这边有状况!”花红英大呼小叫着,顺梯子蹿下了地,提着他那把伞冲向森林。别看他四十多岁的人,身手不输给小伙子,这一连串动作干净利索,毫不拖泥带水。 听见花红英这边出了问题,其他人立刻大呼小叫跑向这边,生怕他单枪匹马出事。 姜白的速度最快,花红英刚追进森林,她就闪了出来,几大步就跨了进去。紧随其后,郭芸香带着晓兰也过来了,想都没想,大声喊着话也追了进去。 四个人在语音聊天里不停大喊大叫,表明自己现在身处的方向和状况。 丁晓聪由于看守的范围最大,所以他离村子最远,郭芸香追进森林的时候,他才刚到村口的老周家,就在他大呼小叫准备穿村而过去支援的时候,猛然住嘴,缓缓转回了头。 就在刚才,他听见身后传来急促的“沙沙”声,似乎有什么东西正在快速移动,越来越近。 回头看,只见月色下,稻田中出现了一条细线,正在接近村子,速度快得不可思议! ------------ 第三十九章:声东击西 “踏马的!上当啦!” 丁晓聪气得破口大骂,对着那条细线前锋冲了过去,这时候傻子都看出来了,他们中了对方的声东击西之计。 原本丁晓聪的位置在前方一里,一旦发现异状,就算拦不住,也有足够的时间预警,可现在,那条细线都快延伸进村子里了,一旦拦不住,防线就彻底崩溃。 “快回来,在我这里!”丁晓聪一边狂奔,一边对着耳机大喊,不求能把人喊来帮自己,至少也要让他们回村子。 确如他所料,已经来不及了,失去了正面防御,现在他已经迟了一步。 随着两相快速接近,那水稻倒伏的“沙沙”声越来越大,充斥满脑海,到现在也还没看见那是个什么东西,不过体型不小,速度大约足有40迈,明显不是人类的正常速度。 眼看拦不住了,丁晓聪助跑了几步后,大喝一声,猛然向前一个飞扑! 丁晓聪绝对是尽力了,他跑出了此生最快的速度,可还是差了一尺,扑在被分开的水稻沟渠中,抓了个空。 在地上翻滚了一周,爬起来看,只见这条被撞出来的沟壑中有一双小脚一闪即逝。那明显是人类的脚,打着赤足,倒腾的飞快。 “是那只小鬼!注意!注意!”丁晓聪一边嘶声大喊,一边沿着沟壑玩了命的追。将要成熟的早稻不停打在他脸上、身上,粗糙的稻壳磨得他火辣辣的疼,只是现在也顾不得这些了。 耳机里各种询问声嘈杂一片,他们三个人听见丁晓聪的呼喊声,终于转了回来。 跑着跑着,“嘭”的一声,丁晓聪闯出了水稻田,乌头村展现在了面前,只是村子里一片漆黑,到哪里去寻找那小鬼? 就在这时,村子里传来郭芸香尖利的大喊声:“妖怪进村啦!妖怪进村啊!所有人全部来老村公所集合!” 这一声喊果然有效,虽然已经是凌晨时分,村民们担心自己的安危,全都没睡,听见这喊声,一家家的全都往外跑。只见他们的手中,有提锄头的,有抓铁锹的,还有半大的孩子手里分别抓着菜刀和锅铲。 村里的地形,大伙儿白天就观察过,在最中间有一栋很大的礼堂式建筑,那是很久前公社时代的村公所,墙上还保留着时代气息浓郁的标语。 看见这一幕,丁晓聪心头大赞,郭芸香果然聪明。 现在那只小鬼进了村子,散落在各处的村民很容易遭到攻击,被个个击破,可如果要是集聚在一起,还都带着家伙事,别说是小鬼,就是老虎来了也不怕。 郭芸香依旧在一遍遍大喊,几声就喊哑了嗓子也不停歇,村里剩下的人很快就都集中到了老村公所里。这一番闹腾虽然乱,可人都窝成一团,乱糟糟的,那个小鬼毕竟势单力孤,反而没有机会下手。 丁晓聪也跑向了老村公所,同时心中画了个大大的问号,这小鬼究竟想干什么? 来来回回折腾这里的村民,现在更是明着来,动机就有疑问了。幕后的邪法师肯定不是想把这里的村民赶尽杀绝,他没有那个能力,更没有必要,一旦惊动了上面,别说是他们几个邪法师,召集来军队都不够打的。 跑着跑着,丁晓聪一愣,难道……只是为了把村里的人赶走? 越想越有可能,似乎就是这样,藏在暗地里的邪法师故意纵小鬼行凶,要把村里的人全都吓走,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其他合理的解释了。 可问题是,把这里的村民都吓走要干什么?难道这里有宝不成? 这个想法虽离奇,却是唯一能说得过去的解释。 想着想着,丁晓聪跑到了老村公所大门口,果然,花红英正在门口焦急等着,看见丁晓聪来了后,方才松了一口气。 “一个人都没少,我对过人数了。”花红英追着丁晓聪道。 丁晓聪点了点头,脚下不停,拉着花红英进了村公所里。 这里面在早年间是村里的大仓库,集体农具以及收缴上来的公粮全都堆放在这里,里面的空间很大,二百多村民坐在一起,依旧只能占据中心部位一小片。人们全都像受了惊的兔子,瑟缩在一起,相互壮胆,脸上写满了惊恐。 人类对于未知的恐惧是与生俱来的,哪怕那东西比自己更弱小。 看了一眼村民们,丁晓聪松了口气,人都在就好,保护这么多人太麻烦了,难免顾此失彼,等明天一早就把这些人都送走,毕竟生命宝贵。 郭芸香和姜白正在一一安抚人群里的老人和孩子,村民们也知道了这四位是周同请来的法师,有他们在,心里安定了许多。 看着看着,丁晓聪目光再一次扫过所有人后,发现了什么,神色陡然一变,一把抓住了身边的花红英,厉声喝问:“你不是说人都来了吗?周家老两口怎么不在?!” 这一声吼,大伙儿都愣了,所有人的注视中,花红英张口结舌,他大概是到现在还没睡清醒,下意识把周家老两口当成了自己人,竟然没把他们算在村民内。 “嗨,我的花大叔啊,你会害死人的!”丁晓聪简直了就,一把甩开花红英的手,急急忙忙往外跑。 看见丁晓聪出去,其他人也意识到了什么,连忙往外追。假如那个小鬼真的去袭击周家老两口的话,那这就是个连环的声东击西,对方的最终目的还是周家。 周同是村里的大名人,他家一旦出事,这村子只怕就真的再也没人敢待了。 听见身后传来杂乱的脚步声,丁晓聪悚然一惊,把着门框转回头,拦住了跟来的人“老花、芸香,你们俩还有幽瞳和我姐都留下,保护村民,我和姜白过去看看。” 这里有这么多人,还有老人和孩子,确实需要人守着,有晓兰和幽瞳帮助,加上花红英这个见多识广的老江湖,应该就不会有事了。 这样安排没毛病,那几位虽不情愿,也只得留了下来。 安排妥当后,丁晓聪和姜白出了村公所,闯进了夜色中,跑向老周家。 ------------ 第四十章:人心肉长得 “老周大爷!周大爷!” 离着老远,丁晓聪就大呼小叫,给老周家示警。喊声还是有效的,连喊三声过后,远远看过去,老周家的灯点亮,大门被打开,他那有些佝偻的身影走了出来。 看见周老头神情从容后,丁晓聪松了一口气,没事就好,总算及时赶到。 “小师傅,有什么事?”看见丁晓聪和姜白慌慌张张跑过来,周老头连忙拦住他们问。 丁晓聪抓住周老头,指着村中央说:“赶紧去村公所集合,人都在那里,伤人命的妖怪来了!” “真有妖怪!”周老头果然被吓了一跳,“好好好,我这就去村公所。” “慢着!您把老伴也带上啊。”丁晓聪拉住周老头,心说他吓糊涂了不成,家里还有个老太太啊! 周老头一拍脑门,“我这就回家把老婆子喊来。” 说完,周老头又转回身,慌里慌张跑向了屋子里。 丁晓聪守在门口,警惕的四下张望,其他人全都在村公所里,那个小鬼很难讨到便宜,它最可能下手的就是这儿。四周一片漆黑,旁边还有一片竹林,那个小鬼很可能就藏在某个黑暗的角落里。 在他身边,姜白低头沉思着什么,忽然拽了丁晓聪一把,小声道:“我觉得,周老刚才有些不对。” 丁晓聪正准备打开巫眼仔细扫视一遍,被她这么一打扰,随口问:“哪里不对劲了?” 姜白有些不确定,疑惑道:“刚才在周老身上,我好像闻到了一丝血腥气……” 听见这话,丁晓聪猛然瞪大了眼,直勾勾和姜白对视,在看到姜白肯定的点了下头后,立刻转过身冲进了周家屋子里。 “真是要命了!”丁晓聪忍不住低喝出声,一个不好的设想袭上他心头,如果真是那样的话…… 老周两口子年纪已经很大了,所以是住在一楼的最深处,丁晓聪闯过去,一拧门把手,发觉门被反锁了后,二话不说,横身一撞,房门被应声撞开。 屋子里,老周两口子果然都在,站在一起惊慌望着丁晓聪他俩,只不过不知什么时候,这里多了一个人——他们的孙子宝儿。 看着抱在周老太太怀里的宝儿,丁晓聪的心沉到了谷底,今天傍晚的时候,宝儿不是跟着他的母亲开车离开了吗?什么时候回来的?! 和离开时一样,宝儿上穿白汗衫,下穿着一条背带裤,粉嘟嘟的煞是可爱,只不过…… “孩子他妈是什么时候回来的?”丁晓聪一步步逼向周家二老,目光死死盯着宝儿,小孩子没穿鞋,脚下还沾着一层泥土。 虽然是在乡下的大山中,周家这栋房子可是够豪华的,地面全都是云石,一点灰都没,孩子就算是打着赤脚在家里,脚下也不可能沾泥。 丁晓聪一步步逼近,周家老两口神色开始慌张,尤其是周老太太,她竟然下意识躲在了周老头后面,脸上发紧,眼角都在抽搐。 周老头将老伴和孙子揽在身后,干笑着说:“孩子妈前一刻回来过,把孩子交给我们就走了,呵呵……” 听见这话,丁晓聪脸色愈加阴沉,继续一步步逼了过去,小心戒备着。他一直守在进村唯一的大路上,根本就没看见任何汽车,周老头在撒谎! 再看宝儿,他在周老太太怀里,好奇看着走近的丁晓聪,一双手绕到奶奶肋下抱着,不明所以。 “小心!” 就在丁晓聪将要走到的时候,身后传来姜白的厉喝声,紧接着身旁人影一闪,她闪身从老两口的床上蹿过去,探手抓向了宝儿。 这时丁晓聪也察觉到了异常,如姜白所言,这里有血腥气! 眼看就要抓到,一直精神紧张的周老太太惊呼一声,猛然转过了身,姜白这一把竟然抓了个空,落在了她肩膀上。老太太转过来,露出了自己的后背,看见她背后的状况,俩人全都倒抽了一口凉气。 刚才周老太太一直在和二人说话,还陪着笑,似乎很轻松,万万想不到,她自身的状况竟然这般触目惊心。宝儿的双手反抱着自己的奶奶,从前面看不出来,可从后看,只见他的一双小手死死勒在老太太软肋上,十根手指头全都掐进了肉里,老太太的两肋下已经一片红,染透了血! 这下周老太太再也装不下去了,她挣开姜白的手,紧紧把孙子抱在怀里,一直躲到墙角,慌张摇着头哭喊:“不要伤害我孙子!” 而这时,宝儿也露出了真面目,他被奶奶护在怀里,面容开始扭曲狰狞,十指戳在她肉里用力拧动,喉咙里发出阵阵古怪的低吼声。 周老太太痛苦难当,脸色瞬间煞白,痛得浑身发抖,哭得更凄厉。 一切都清楚了,宝儿就是那个小鬼,而他的母亲小云居然就是寻了许久的女鬼降师! 老两口的身躯在被他们的孙子摧残,可他俩依旧死死护着孩子,目光中满是绝望。人间惨剧突如其来展现在眼前,丁晓聪和姜白都傻了。 “我们也是刚发现的……”老周头挡在老伴和孙子前面,抓起一根木棍挡在胸前,苦苦哀求:“两位小法师,你们都走吧,我家孙子由我们看着,不会去伤人,宝儿他……宝儿他平常可乖了……” 话没说完,老头忍不住也哭了出来。 反应过来的丁晓聪瞬间爆炸了,跳着脚大喊:“你家老伴就要被你家孙子杀死啦,快给我滚开!” 无法形容丁晓聪现在的心情,他脑子里一片空白,却偏偏各种情绪都有,搅在一起,都快把他给逼疯了。为什么?世界上竟然会有人去炼这样的小鬼降,亲人相残,这一幕谁看见也受不了啊! 丁晓聪发疯一般扑了上去,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绝对不能看着小鬼害死他奶奶! 看见丁晓聪状若疯狂,老周头也急眼了,他竟然真的抡起棍子就打! 丁晓聪根本就不躲闪,老周那么大年纪,已经没多少力气了,速度也慢,他一偏脑袋,任由棍子打在自己的肩膀上,一把抓住老周头的衣领,竟然硬生生把他拎起来扔在了床上。 “姜白!救人!”甩开老周头,丁晓聪对着姜白厉声大喝,已经带着哭腔了。 ------------ 第四十一章:杀心起 不等丁晓聪喊出口,姜白已经发动,她的身形一旋,左手抓住周老太太的左手向身后一背,硬生生把她的怀抱撕开。 只听“哇”的一声怪叫,宝儿闪电般蹿了出来,张开血淋淋的十指,扑向丁晓聪的面门。 丁晓聪早就准备,不退不让,迎着往前冲了一步,就地一滚,躲开了这凶狠的扑击,返身一抄,正好抓住了小鬼的双脚。 这一下双方力道同时消失,小鬼怪叫着摔在了地上。 这时的宝儿哪里还是那个粉雕玉琢的小男孩,刚摔在地上,尖锐的怪叫声立刻充斥满屋子,它犹如一只发了疯的小野兽,弹起来对着丁晓聪就挠。 这一阵要是被挠到,瞬间就会皮开肉绽,丁晓聪赶紧撒手,再次向后一滚,在他滚动的过程中向后一挥手,一把朱砂迎头撒了过去。 小鬼很怕朱砂,立刻在原地打了个转,躲开撒过来的朱砂烟尘,转过身蹿向屋门,四脚着地竟然跑得飞快。 凭小鬼惊人的速度,丁晓聪无论如何是追不上的,不过有人能。 几乎与小鬼同时发动,姜白厉喝着追了上去,身形比狐狸还要敏捷,转瞬追到。临近门口的时候,她纵身跃起,手中带着一道寒光,从上方狠狠扎了下去。 这一下出手又快又狠,小鬼如果继续向我跑,绝对会被当胸扎穿。 匹练般的寒光钉下来,小鬼再度怪叫,猛然转向,又扑向了刚从床上爬起来的老周头,他爷爷。 丁晓聪离得近,一把抓住嚎哭不止的老周头,猛然一拽,把他拖到了地上,小鬼扑了个空。 刹那间,床单被挠地粉碎,这小鬼当真比野兽还凶,口中发的疯狂咆哮,完全不是人声。白天见他的时候,看上去那般乖巧,没想到,晚上竟然会变成这样。 姜白返身杀到,一步跨上床,双手里各自带着一点寒星,对着小鬼脑门就点。 那小鬼犹自不肯认输,疯狂怪叫着挠向姜白,只听一阵密集如炒豆的“叮当”声,双方瞬间撞击了十几下。 这小鬼的爪子也不知道怎么会那么硬,姜白的芳菲离合那么锋利,竟然削不断,不过她的反应速度竟然比小鬼还要快,瞬间挡下了所有爪击后,双手一合,两点寒星合并在一起变成短刀,自下而上撩了过去。 “当”的一声,小鬼挡住了这一刀,不过它的身子轻,被撩飞了起来,后背撞在了墙壁上。 双方以快打快,一旦有谁迟滞一分,必死无疑! 小鬼的身形刚定住,姜白蹂身而上,手中的奇形短刀狠狠扎向了小鬼的心脏。一旦被炼成小鬼,神仙也难复原,除了杀死以外,没别的办法。 就在这时,异变陡生。 姜白的身形刚动,身后传来尖叫哭喊,那是周老太太,她一把抱住了姜白双腿,竟然把她拖在了床上。 短刃距离小鬼的心窝三寸,被硬生生止住了去势。 姜白心头大急,这老两口简直不知道轻重,她用力一抡短刀,那结合在一起的锋刃立刻被抖开,变成了一截刀片组成的软鞭,突然伸长,抽向了小鬼的眉心。 那小鬼发出一声惊叫,眉心绽开,一条血线崩了出来。只可惜姜白武器已经伸展到了极限,仍然不够长,只是划开了小鬼的表皮,没造成很大的伤害。 再看那老两口,眼看自己的孙子要被人杀死,全都疯了一般,大声哭喊着扑了上来,按住姜白纠缠。 墙头上,小鬼险死还生,它也知道害怕,愣了一瞬后,怪叫一声再度蹿向了门口,它已经不敢再打了。 丁晓聪气得七窍生烟,咆哮着追了出去。 大门外,晚风“呼呼”,树影摇曳,丁晓聪冲出门左右一看,心凉了,那小鬼太快,转瞬之间就已没了踪影。 丁晓聪想骂人了,这老两口脑子坏了,那小鬼已经不是他们的孙子了,这样放走,会害死别人的! 怒火冲天回到房间里,丁晓聪怒气瞬间泄得一干二净,仰天长叹。 屋子中央,三个人都坐在地上,老两口一人抓住姜白一边的肩膀,嚎啕大哭。姜白没有挣扎,更没法对伤心欲绝的老两口动手,她满眼泪花把双手抬在胸前,满手都是血,哭着问:“小葱,可有办法能救那孩子?” 姜白也受不了了。 老两口听见姜白的话,猛然惊醒,舍了姜白,爬到了丁晓聪脚下,一人抱住他一条腿,大声嚎哭哀求:“小法师,求你救救我孙子啊,他还小哇!” “没……没有。”丁晓聪说出来的话连自己都听不清,他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完全没有勇气。 老两口仍在嚎哭着哀求,哭着哭着,老头头倒抽一口气,目光一黯,仰头瘫在了地上。 老头连忙扑在老伴身上,哭喊着摇晃。 丁晓聪这才想起来,老太太抱孙子的时候,已经受伤了,一直流血到现在,姜白手上全是她的血。 三个人赶紧围了上来,撕开衬衣,十道伤口触目惊心,难以想象,老太太刚才竟然忍着这么大的伤害和疼痛,和丁晓聪他俩周旋。 作为老人家,唯一的孙子比他们的命都重要,可是…… 丁晓聪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他现在只恨周同的媳妇小云,这女人简直丧心病狂,孩子都有了,好好的生活不过,竟然把自己的亲生儿子炼成了小鬼,这样的人,天理难容! 姜白医术不错,她立刻从包里取出伤药,为老太太疗伤,感受到丁晓聪的目光后,抬起头来与他对视。 一瞬间,两人都从对方的目光中读出了同一句话——一定要杀死那个女人! “你先去村公所,我帮老太太包扎好就一起赶去。”姜白又低下头为老太太疗伤,强压着心头怒火淡淡道。 小鬼刚才被姜白吓破了胆,再来的可能性不大,并且就算来了,姜白也足以应付,反倒是村公所那边人多且杂,让人不放心。 丁晓聪闻言“嗯”了一声起身,拍了姜白肩膀一下,转身跑向了屋外。 ------------ 第四十二章:看我老花的 村公所大门口,花红英背着双手站立,焦急左右打量,丁晓聪和姜白已经去了这么久,怎么还没回来? 回头看,村民们靠着坐在一起,彼此依偎,脸上满是惊恐,有些孩子躺在大人的怀里睡着了,不时惊厥,似乎正在做噩梦。 郭芸香在人群中穿行,不时蹲下来柔声安抚。她的亲和、镇定让大伙儿心安了不少,并且也不再怕她肩膀上缠着的晓兰。有了法师陪在身边,他们就有了主心骨,否则早就乱套了。 门外传来野兽的低吼声,睡不着的大人们开始骚动,郭芸香连忙安抚道:“别怕,是我们的豹子回来了。” 果然,下一刻,一只黄色的小豹子跳上门槛,站在花红英身边,对着门外的黑暗中低吼,似乎发现了什么。 看清的确是法师们的豹子后,村民们方才松了一口气,看向郭芸香。 村民们放松了,郭芸香的眉头却皱了起来,她知道,幽瞳的表现不对。 “待会可能会发生什么,大家千万不要乱!”郭芸香很聪明,并且有着女性独特的敏锐,她预见可能发生的状况后,立刻大声提醒村民们,“现在,大家都向我靠拢,紧紧集中在一起,无论出现什么状况,都不要跑,一旦散开,我们照顾不了这么多人的。” 郭芸香仿佛一个演说家,不停提醒着大家注意事项,这里有这么多人,一旦炸开,凭他们四个人,累死也顾不过来。 闻听她的话,村民们难以抑制的开始紧张,不过全都依言聚拢了过来,紧紧靠在了一起,手握武器戒备着。 郭芸香依旧在说:“照顾好孩子和老人,男人在外面,其他人都待在里面。” 她之所以不停的说,一方面是安抚村民,另一方面是分散他们的注意力,尽量让这些惊恐的人们不要胡思乱想。 说着说着,守着大门的花红英大喝一声,“来了!” 的确来了,幽瞳的目光穿透黑暗,早就看见了什么,四足微弓,摆出了战斗姿态,背上的毛发全都竖了起来。 花红英紧跟着也看见了,只见大门口的灯光边缘,一个小男孩四肢着地慢慢爬进了照明范围,目光阴冷毫无情感。 看见这男孩的相貌,花红英吃了一惊,没想到,竟然是周同的儿子宝儿! 不过着诧异随即就被他抛开,他是老江湖,知道现在不是考虑这些的时候,小鬼来了! 花红英还是第一次见到真正的小鬼降,不过关于这邪法的传说听过很多,对它的特性很清楚。这东西比野兽还快、还凶,悍不畏死,嗜血无情,必须得打起十二分的精神。 好在他是守着大门的,只需要防备一面。 “来吧!”花红英背在身后的双手摆到胸前,那把伞已经出现在了他的手中。“我老花今天就要斗一斗你这个小鬼!” 花红英怒目圆睁紧咬着牙,把手里的伞端在面前一捋,张口从下到上喷了一遍某种液体。而就在这时,那只小鬼发动了,带着刺耳的疯狂尖叫,扑向花红英的胸口。 好个花红英,他不慌不忙,双手往前一推,只听“嗡”一声响,油布伞猛然打开,好像一面盾牌挡在了身前。 “嘭”的一声,小鬼蹬在了伞面上,怪叫着就要挠。 不等他挠下来,伞开始转动,越来越快。 “乾坤借法!”花红英沉声大喝,缩着脑袋在伞后,开始拼命转动。 只听“轰”一声响,伞面上陡然燃起了大火,被他转成了一个大火轮,如天神下凡,蔚为壮观! 里面的村民们惊呼声一片,这些法师果然厉害! “花大叔!”郭芸香看得眼睛放光,喃喃自语,以前还当花红英没什么本事,却不想施起法来,竟然这么猛,真是看走眼了! 大火烧起来了,小鬼立刻站不住脚,在伞上借了一把力,蹿上了外墙头。一直在门槛上戒备的幽瞳立刻发动,它的身形无比敏捷,在门框上来回弹跳走着“之”字,几个来回后就攀上了门头,扑向小鬼降。 再看门里,花红英转着转着,正自威风凛凛,突然怪叫一声,忙不迭扔掉了手里的伞。他这伞是铁骨的,被烧得滚烫,转眼就握不住了。 这下可就闹笑话了,原本牛逼哄哄的大法师转眼成了热锅上的老鼠,捂着手不停跳脚。 郭芸香兴奋的脸蛋一苦,“花大叔,你怎么这么没用啊……” 不单是她,村公所里一片泄气声。 “抱歉抱歉,忘了戴手套……”花红英满脸尴尬,不等他解释完,头顶上恶风来袭。 抬头看,只见小鬼在前,幽瞳在后,在墙上急速画了个大圆,快如闪电,犹如有一只看不见的画笔,在墙上一扫而过,射向了花红英。 花红英魂飞魄散,抱着头在地上一滚,滚出了大门口,反手抓起他那把已经熄了火的伞。 再看门头上,一道白影射进了村公所里,这是那只小鬼降,在它身后,黄色闪电紧追不舍,一同冲向紧紧聚在一起的人群。 郭芸香大急,一旦被小鬼冲进来,立刻就会造成死伤,必须要挡住! 人群里尖叫声响成了一片,阵型开始不稳,花红英连忙踩着人迎了过去,不停大喝:“都不要动,大家彼此抓紧!” 最后一个字喊出来,郭芸香终于冲出了人堆,抬起手档向撞过来的小鬼。 已经和大家相处了这么久,村民们对郭芸香的话几乎有了下意识的反应,他们立刻伸出手胡乱抓住身边的人,这么多人顿时缠在了一起,就算有人想跑也跑不掉。 而这时,那只小鬼扑到,眼看就要抓到郭芸香的时候,猛然定住了。只见郭芸香的手心里有一张符箓,字面正对着小鬼的脸,上面阳气大盛。 小鬼天然怕阳气,立刻怪叫着停了下来,与此同时,一直缠在郭芸香肩膀上的晓兰沿着她的手臂飞速蹿了过去,张开口,蛇信吞吐,对着小鬼受伤的眉心就咬。 小鬼愣了一瞬,身前和身后的攻击同时来临,它立刻怪叫一声,四足在地上重重一挠,蹿向了侧面。 村民们一片哗然,刚才那小鬼定了一瞬间,他们都看见,这屡屡害了人命的妖怪,竟然是老周家的孙子宝儿! ------------ 第四十三章:噩梦源头 一片惊呼声中,小鬼又蹿上了墙,一路怪叫,幽瞳在后面紧紧追赶,丝毫不放松。晓兰跟不上它们的速度,就围着人群边缘转,不停发出“嘶嘶”威胁,保护着聚在一起的村民。 看见这两个小家伙这么有灵性,并且丝毫不惧小鬼,村民们虽然心跳到了嗓子眼,却渐渐平息了下来,阵型没有乱。 郭芸香手里拿着几张符,不停向上面吐唾沫,始终绕内圈面对着小鬼,阻挡住它扑击村民们的路线。 外面传来怒声咆哮,花红英撑着他的伞跑了进来,追向在墙上窜来窜去的小鬼,跳起来抡着伞打。他的伞上满是符箓,被打到,对小鬼的伤害不小,那小鬼也不敢接近他。只可惜他根本就够不着。 又是两圈跑下来,两人两兽防的滴水不漏,再加上幽瞳紧紧跟随,小鬼完全没有机会,怪叫着蹿向了大门口,看架势准备跑了。 就在这时,大门口人影一闪,丁晓聪出现! 他肩膀上扛着一个沉重的大麻袋,里面装着半袋东西,往门槛上重重一墩,迎着小鬼打开了口袋。 其实丁晓聪刚才就来了,看见里面局面稳定后,他没有急着现身,而是冷静的等待机会,现在机会来了! 小鬼这时候已经撞到了大门口,它的速度太快,惯性也大,面对打开的麻袋口,已经来不及变向了。 “嗵”的一声,小鬼一头扎进了麻袋里,立刻发出了撕心裂肺的凄厉尖叫,起码上百分贝,刺得人耳膜生疼。它在麻袋里发了疯一般翻滚,踢打抓挠的“嗵嗵”作响,仿佛进了套子的野兽。 “可算逮住了!”丁晓聪恶狠狠啐了一口,左膝往下一顶,揪住袋口一收,抽出一根绳子,马麻利利绕了两圈捆死。 捆好了麻袋,丁晓聪退后两步抹了把汗,这把没问题了。 那小鬼在依然在麻袋里疯狂挣扎,拼命抓挠,只不过麻袋极其坚韧,它很难一把抓破。而想要冷静对着一个地方抓,已经没有机会里,这袋子里装了半袋糯米,阳气浓郁,它被埋在米里,就仿佛人被扔进了碳火堆里,痛苦不堪。 麻袋在剧烈翻滚,郭芸香和花红英钱都围了过来,想上手,被丁晓聪拦住,“让它闹腾吧,过不了一会,就该消停了。” 这个小鬼虽然身体是活的,灵魂却是死的,纯阴,埋在糯米里阴气会快速流失,很快就会没力气。 又过了一会儿,里面的挣扎果然越来越无力,原本尖锐不似人声的怪叫也渐渐变得沙哑,能听出来是孩童的声音,还带着哭腔。 小鬼就快被驯服了,到时候它的恶性完全被糯米中和,它也将彻底死亡,用不着人动手。 听见麻袋里儿童惨厉的啼哭声,村公所里的村民们面面相觑,他们完全无法想象,宝儿这个看上去那么可爱的小男孩,竟然就是害死了村里两人三命的凶手。 那酷烈的命案现场大家都看过,最凶恶的野兽也干不出这样的事情来。 不过这一切就快要结束了,麻袋里的动静越来越小,宝儿已经几乎不挣扎,奄奄一息啼哭着。 就在所有人心头黯然的时候,突然,意料不到的状况发生了。 村公所外传来了大声哭喊,两条人影跑了过来,赫然竟是周家老两口,看见他们来,丁晓聪心里一紧——坏了! 两个老人手里分别抓着一把镰刀,老太太一头扑在麻袋上,大声哭喊着“我家宝儿”,一边用镰刀割麻袋口的绳子。老头拦在老太太身前,干脆就将镰刀横在自己脖子上,跺着脚大哭:“你们谁来,我就不活了……” 他二人来的太突然,竟然没人拦住,或者……根本就拦不住。 愣神的功夫,麻袋口的绳子被割开,只听“嗵”一声响,炸开了满天糯米,小鬼一头冲了出来,速度达到了极限,转眼没入了黑暗中。 这时候丁晓聪方才反应过来都发生了什么,气得破口大骂:“踏马的,追!” 三个人连忙抄着家伙追向了小鬼逃跑的方向。 放走了孙子,老两口一软,全都瘫在了地上,手里的镰刀被扔在了一边,两位老人捶胸大哭:“我们对不起乡亲们,你们打死我吧,打死我吧……” 村民们面面相觑,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郭芸香吩咐过让他们无论如何都不要动地方,他们也就仍然聚在一起不动,长吁短叹,怎么会这样。 门外人影一闪,姜白现身,她似乎是被什么事情耽搁了,到现在才来。 看见门前这一幕,姜白立刻就猜到发生了什么,眉头皱了起来。不过事情已经发生,她也就没再怪罪老两口,蹲下来,将一件事物递到他们面前,问:“你们可知道,这是谁的东西?” 姜白手里拿的是一个小小的瓶子,和香水瓶差不多大,晶莹剔透,呈坐佛造型,里面盛着半瓶粘稠淡黄的液体。 老两口现在规规矩矩,抹了把泪看一眼,老太太叹道:“这是我家媳妇的东西,她从娘家带来的,说是佛牌,她是T国人,信奉小乘佛教的……” 姜白点了点头,把瓶子收了起来。 这当然不是佛牌,里面装的是人油,国有养鬼的传统,例如家里有孩子横死,父母亲不舍得,就会请庙里的僧人用孩子的油把他的魂魄养起来,时时刻刻带在身边。 不过现在这个瓶子里是空的,并无魂魄,也肯定不是用来装小鬼的,具体功用未知。不过姜白还是问出了不寻常,原来,小云竟然是T国人,也难怪,养小鬼这样的邪恶法术,当今也唯有东南亚还留存。 “为什么,你家的儿子会娶个T国媳妇?”姜白又追问。 “这……”老太太想说什么,又忍不住悲伤,哭了起来。 老头不停唉声叹气,“娃子的事情,我们也不太清楚的,他愿意娶谁就娶谁,小云那丫头也挺好的,没想到,竟然会是这样……” 看着悲伤得不能自已的两位老人,姜白无奈叹了口气,站起身面向门外浓重的夜色,看来,在他们这里问不出来什么,只能等小葱回来联系周同了。 ------------ 第四十四章:狡兔三窟 田野上,丁晓聪追得上气不接下气,她看不见前面的情景,只能听见前方稻谷“沙沙”作响,越来越远。凭他的速度,根本就不可能追得上小鬼和幽瞳,至于老花和郭芸香,早就被落下老远了。 终于,丁晓聪脚下拌蒜,扑倒在了地上,他已经累的够呛,这一趴下,就再也起不来了。 “尼玛!”丁晓聪喘得像条狗,艰难地撑起了上半身,这时候花红英和郭芸香方才气喘吁吁追了过来。他俩其实比丁晓聪还不堪,要不是怕他一个人遇到什么事,只怕早就不追了。 三个人瘫坐在地上,大口喘着粗气,面面相觑,竟然这样就让小鬼跑了。 “没法追啊。”花红英摇头叹息。 接下来就是难言的沉默,事情的真相实在是太颠覆了,事先谁都想不到,这个屡屡作恶的小鬼竟然就是周同的儿子,而他的老婆就是那邪恶的女鬼降师。 两人的注视中,丁晓聪拨通了周同的电话,那边的手机似乎一直都在手上,立刻就接通。 “小葱师傅,出什么事了没有?”周同在那端小心翼翼问。 丁晓聪苦笑看了眼其他两人,大家伙都是聪明人,前后一联系,只怕周同早就知道他老婆孩子有问题,但是又没有真凭实据,所以根本就不是他矿上太忙回不了家,而是有意躲着。 只不过这事情也没必要点破,丁晓聪单刀直入,问:“旁的我也不多说,你老婆孩子有问题,现在他们跑了,你告诉我他们可能在哪里。”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小鬼抓不到,抓他娘鬼降师却不会有问题,现在最重要的就是问出他老婆小云的下落。然而,他们失望了,周同的回答简单明了——不知道。 “我老婆是T国华裔,在国内无亲无故,根本就没地方可去,所以他们去了哪里我也不知道。”说完了这段话,周同就闭了嘴。 这下可就麻烦了,找人得要有个方向,最怕这样的,没地方可去,也就意味着可能在任何地方;他们家也不像是缺钱的样子,不存在走投无路的状况。 “再说吧。”丁晓聪挂断电话,看向了西面,现在唯一的希望就在幽瞳身上,它追着小鬼去了,希望能带来线索。 前方已经听不见任何声音,小鬼和幽瞳全都不见了,再待下去没有意义,他们三人只得回村,那里还有许多老百姓。 村公所大门口,姜白手里拿着一面金属片结合成的环,正在警惕着四周,村里一片黑,随处都可能隐藏着什么。 突然,姜白猛然转头看向了西面,就在刚才,她和幽瞳之间的那一丝感应——断了! 并非是幽瞳出了事,那样姜白该是另一种感应,现在的状况说明,幽瞳已经追出去很远了,脱离范围。 “怎么不回来!”姜白急得跺了下脚,她和幽瞳之间的关系很特殊,亲如家人,可幽瞳独自追踪出那么远,会不会出事就难说了。 按理说,幽瞳非常聪明,除非有了重大发现,否则不会这样孤身犯险,那么,它到底发现了什么,以至于不得不追踪下去? 事情变得越来越复杂了,千头万绪。 思忖间,丁晓聪他们三人灰头土脸回来了,个个垂头丧气,忙活了大半夜,等于是一无所获。 四人聚在一起,开始交流分析各自得到的信息。 很多事情已经摆在明面上了,剩下的只有目的,几个人一合计,开始分头询问村民,这里到底有没有什么宝贝,居然吸引一位T国的降头师委身下嫁,在这里潜伏好几年。 一番询问下来,什么结果都没有,这里就是穷乡僻壤,要说唯一有价值的东西,唯有周同承包的西山石英矿。 鬼降师来抢石英?这不是开玩笑嘛,几人相对苦笑,不可能是因为这个。 花红英到底是老江湖,他琢磨了一会,眼睛一亮,“这个村叫什么?” “乌头村啊。”丁晓聪不解,随口答道,接着就反应过来,连忙跑到了周家老两口身边。 两位老人家面如死灰,相对坐在地上抹泪,他们放走自己的孙子,纯属下意识的反应,可放走了又能怎样?唯一的孙子完了。他们已经行将就木,所有的心思都在这唯一的孙子身上,这个打击他们根本承受不住…… 丁晓聪看着他俩的架势,心里也不由叹息,可这事没办法安慰,对于年轻人来说,什么坎都能过得去,大不了从头再来,可他们这么大年纪,已经没机会了…… 不管怎么说,事情还是要办的,丁晓聪蹲下来,陪着小心问:“大爷,大妈,我想问一下,咱村传说中乌羊王的头,是埋在哪里的?” “就在我儿石英矿那边。”周老头神情呆滞抬了下手,继续看着地面发呆。 丁晓聪嚯然起身,俗话说得好,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花红英起大作用了!断了的线索续上,现在又有头绪了! 丁晓聪低着头向回走,一路思考着,这样说来,小云潜伏在这里,很可能和周同的石英矿有关。矿藏是国家资源,不过一部分非战略性的矿藏允许私人承包开采,身为外国人,小云她没有办法动地脉,于是就嫁到这里来,撺掇她的丈夫开矿,把她需要的东西挖出来,然后再动手! 所有线索都对上了,越想越合理,丁晓聪脚步一顿,再次掏出电话准备询问周同。不过不等他拨出去,身后传来电话铃声,众人回头看,周老汉的电话响了。 “周同啊,你个逆子!”电话刚接通,周老汉情绪瞬间激动,对着电话大声怒骂,老两口又相对哭成了泪人。 看着看着,丁晓聪的眉头皱了起来,也不知道周同在电话里和他爹妈说了什么,两位老人家情绪变得古怪起来,既有悲伤,竟然也有……欣慰? 丁晓聪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老人家的情绪怎么会变化这么快? 身后有人扯了扯自己,丁晓聪回头看,那三位全都凑了过来,目光凝重看着正在专心致志打电话的老两头。 “好像不对劲。”郭芸香小声说。 话音刚落,周老汉抹了把泪,举起电话对着丁晓聪说:“小师傅,我儿有话跟你说,麻烦你接下电话。” 这时候再看,老两口情绪似乎稳定了下,就是眼泪仍然止不住。 丁晓聪满腹狐疑走上去,接过电话凑在了耳边。 “喂,是小葱师傅吧。”那端的周同声音显得很疲惫,他顿了顿,道:“拜托你今晚照顾下我爸妈,明早我就回来把他们送去一个安全的地方,有些事情,到时候我再当面和你说。” ------------ 第四十五章:迷雾 说完,周同似乎有什么顾忌,立刻挂断了电话。 丁晓聪莫名其妙,这样的拜托没有意义,就算没他的话,自己也会照应好这里的村民。 转头看,周家二老依旧满脸悲伤,不过绝望似乎去了,两人相对着目光闪烁。 “搞不懂。”丁晓聪心里开始不高兴,种种迹象来看,周同肯定瞒着自己什么。 不过现在不是计较这些的时候,守好村民们才是要紧。 接下来,一夜无眠,不过也没有再发生什么事,平平安安等到了日出,一直苦挨到现在的村民们终于盼到了希望。他们再也不敢待在家里,连行李都顾不上收拾,结队涌上山道,走出了乌头村,投奔亲友。 村公所里只剩下丁晓聪他们一行四人、外加周家老两口。 太阳升起来一杆高的时候,两辆小汽车开到了村公所门前,周同终于来了。 “等我送走了爸妈再说。”看见四人要上来质问,周同连忙摆了摆手,扶着自己的父母上了其中一辆小汽车;丁晓聪他们不好当着老人家的面发作,只好先等着。 周同带来了个司机,等司机开车把老两口送走后,方才叹了口气,敞开了心扉。 “其实,我很久前就发现我的老婆孩子有些不对劲,可是又查不出什么来,所以一直借口在矿上,躲着他们娘俩。”周同说着话的时候,脸色说不出的阴郁。 确如他所言,小鬼在母亲身边的时候,看上去就是个普通的孩子,就算送到医院也查不出任何异常来,凭周同的确看不破。不过这家伙也够精明的,居然做出了离家的举动,还并不止如此。 “事到如今,我也不瞒着各位了。”周同神色一变,带着一丝得意,说:“发现不对劲后,我就在外面又处了个女人,那可是个好女人,连名分都不要,还给我生了一对龙凤胎,我老周家不会绝后的。” 闻听这话,大伙儿面面相觑,这家伙看上去老实,想不到心机这么深沉。不过设身处地想一想,身为家里的独子,遇到这样的事情,自己又不敢挑明了质问,如此倒还真的是个不错的解决办法。 周同依旧在絮絮叨叨说着,有些神经质,“我爹妈年纪都大了,肯定受不了这个打击,我以前不敢把还有老婆孩子的事情告诉他们,现在都这样了,想必他们也能接受了……” 不等周同话说完,丁晓聪心中一动,一步窜上去抓住了周同胳膊,急忙问:“现在你跟我说老实话,你那个小三住在哪里?!” 看见丁晓聪瞪着眼睛一脸焦急,周同稍一犹豫,叹道:“其实那地方你们知道的,就是前天早上我们碰头的小区……” “踏马的!”丁晓聪当时就炸了毛,忍不住骂出来了。 事情,糟了! “周同啊周同,你到底惹了什么人?!”花红英摇头感叹,脸色说不出的凝重。 同样的声音在四人心中响起,这家伙不知做了什么孽,这辈子完了!他也不是什么好鸟,倒霉就倒霉吧,只是大伙儿一想到风烛残年的周家老两头,心中隐隐作痛。 四人几乎同时发动,冲向了周同的汽车,这事没法跟他解释。 周同不明所以,怎么问都没人搭理他,只好灰溜溜跟着钻进了汽车后座。 花红英开车,其他人个个面色凝重,周同想询问,可看见大家的架势,还是没敢问出口。他是个聪明人,已经从四人的神情中隐隐猜到了什么,只是还无法确定。 “立刻给你的司机打电话,让他赶紧回来。”丁晓聪吩咐,其他两个女人的目光也“唰”一声落在了周同身上。 周同欲言又止,终于还是点了点头,掏出电话。 结果很失望,电话竟然怎么也拨不通,显示对方不在服务区。 “大山里就是这样,信号容易被遮挡。”周同苦笑。 丁晓聪对着花红英点了下头,老花二话不说,一脚油门踩到底,小汽车如同疯了一般蹿出去,在蜿蜒狭窄的山间公路上风驰电掣,速度瞬间突破了一百。 在这种路况上开这么快,稍有不慎就会出事,人人都紧张了起来,包括花红英在内;可大家仿佛约好了似得,全都不说话,车厢内气氛压抑。 刚转过三座山脚,前方路边射过来一道黄色闪电,姜白眼睛最尖,离得老远就看见来的是什么,连忙拍着后座让老花减速。 迎头跑过来的赫然竟是幽瞳,花红英连忙丢了油门踩刹车,车子迅速慢了下来。 “幽瞳好像发现了什么,我跟去看看,你们继续追。”不等车子停下,大概还有30迈的时候,姜白嘱咐了一声,向外一蹿,竟然从高速行驶的汽车里跳了下去,反手关上了车门。 郭芸香吓得大声尖叫:“姜晓白!” 全车的人转头看,只见姜白的身形仿佛毫无分量,跳下去后追着汽车跑了十几米就稳稳停住,这时候幽瞳正好跑到了她身边。 “我的天!”周同被吓住了,这身手,比电影里的都夸张。 蹲下身摸了摸幽瞳毛发竖立的脊背,姜白对着远去的汽车挥了挥手,随即跟在幽瞳身后钻进了山道边的老林子里,转眼不知所踪。 眼看着姜白身影消失,郭芸香担忧问:“姜晓白一个人不会出事吧?” 她潜意识里认为,姜白和晓兰以及小葱是姐弟仨,所以给姜白的名字也安了个“晓”。 丁晓聪闻言苦笑摇头,道:“不光是她,咱们三个也不安全,这一趟,真的是遇到硬点子了。” 目前的局面就好像巫山的迷雾,露出了几座山头而已,可就是这点东西,就已经很不寻常。他们以前所做不过是帮人平事,最艰难也不过那次和巴颂斗法,可现在的局面要诡谲百倍,继续下去,危险必定会越来越大。 听见丁晓聪的话,花红英和郭芸香都沉默了,他们也感同身受,忧心忡忡起来。 周同觉得已经无法忍受了,他不管不顾一把抓住丁晓聪的手,瞪着眼睛问:“小丁法师,我家里到底出了什么事,请你一定要告诉啊!” ------------ 第四十六章:机关算尽太聪明 “我是……六年前去T国,认识的小云。” 车厢内,周同不顾里面有女士,重重抽了口烟,陷入了回忆中。“那次我是跟着姐姐姐夫一起去的,刚玩了两天,就生病了;很怪的病,医院查不出来,后来经当地人指点,找到了一座寺庙的主持。” 周同的话语很沉重,一点也没有追忆爱情经历的浪漫,相反,眼中流露出恐惧。丁晓聪他们三人仔细听着,不放过任何一处蛛丝马迹。 “那座寺庙叫兰花寺,很小,主持和尚叫什么我忘了,他说他也治不好,不过给我请了一位当地的法师,小云就是那法师的女儿。” 在周同的叙述中,他被一位当地的法师治好了怪病,那法师说他将来会飞黄腾达,要把自己的女儿许配给他。用他自己的话说,当时他还一事无成,又是个山里人,而小云漂亮又贤惠,对方又救了自己的命…… 周同这人年轻的时候挺掘强的,虽然有个有钱的姐夫,他却不愿接受接济,毕竟是男子汉,靠姐夫给钱过上好日子,他接受不了。 听从那救命法师的吩咐,他和小云结婚了,果不其然,他的事业渐渐有了起色,逐渐成了巫东县里的名人,最后终于获得了西山石英矿。 丁晓聪和郭芸香对视了一眼,看来,早在六年前,这个局就布下了。 “我知道他们想要什么。”周同苦笑,“就在一个月前,矿里挖出来了一件奇怪的东西。” “什么?!”丁晓聪连忙追问。 “那是……”周同脸上露出一丝疑惑,“说出来可能没人会相信,那是一艘深埋在地底的云母船,完全用整块巨大的云母雕刻而成,在船上还有一尊云母塑像,栩栩如生。” 所有人目瞪口呆,这可就与事先的猜测完全不符了,地底?云母船和塑像?这都是怎么回事? “这个东西我很难形容,等你们去看下就知道了,只希望诸位看过就好,千万不要外传。”周同想起了什么,连忙叮嘱。 很明显,这小子是挖出了宝贝不想上缴国家,打算私吞了! 这个帐以后再算,现在人命关天,先放在一边,丁晓聪追问:“那你家小三……我是说后面的老婆,又是怎么认识的?” “你是问小云啊。”周同提到自己的小三,目光中露出欣慰和眷恋,还有一丝甜蜜。 丁晓聪悚然一惊,“小云?!” “对,她也叫小云,巧吧?”周同竟然微笑了,“他是我在金湾大酒店认识的,好姑娘啊!任劳任怨,对我体贴呵护,从不提任何要求,我……对不起他们母子啊,这回一定要给他们正式的名分!” “呵呵!”郭芸香冷笑了起来,这个男人自以为做的高明,只可惜,聪明往往都被聪明误,机关算尽太聪明,一般都不会有好下场。 说话间,汽车已经开出了群山,前方出现了那辆熟悉的白色小汽车,同时那座熟悉的住宅小区也出现在了眼前,正开进小区大门里。 终于追上了,花红英根本不减速,对直冲了过去,在移门关闭前,硬生生挤了进去。 身后传来大吼大叫,两名保安追着车子破口大骂,老花根本不理会,一脚油门超过了白色小汽车,猛拉手刹,车子打横挡住了去路。 周同连忙下车,拦住怒气冲冲的保安解释起来。 丁晓聪给老花和郭芸香使了个眼色,让他们过去稳住周家二老,自己走向了正在交涉的周同。 “你家地址。”丁晓聪凑在周同耳边小声问。 “14栋703室。”到了这一步,周同也没有再隐瞒,如实回答。 丁晓聪转向两名愤怒的保安,问:“二位大哥,刚才车子出了点问题,很抱歉,这位是14栋703室的业主,请问,他的太太有没有出去?” 丁晓聪姿态恭敬,两位保安气消了一些,其中年轻点的那位稍稍回忆了下,说:“我还真看见了,大概一个来小时前,那位太太开车带着三个孩子出去了。” “三个!”丁晓聪和周同同时失声惊呼。 只用了几秒钟,丁晓聪就把事情理顺,脸色变得非常难看,现在他已经彻底把周同这一家子的人员构成搞清楚了,“周同啊周同,你鬼迷心窍了!” 说完,丁晓聪扔下不明所以的周同,转身走向了花红英他们。 周同到底聪明,虽然还是没猜出所以然来,不过已经感应到了事情有古怪,脸色变得惨白起来。要知道,事情里关联的可是他的家人,甚至可以说是希望! 丁晓聪阴沉着脸,大步走向14栋,招了招手,看见他的神色,花红英和郭芸香知道事情不好,连忙跟了上去。 “爸妈。”周同一手一个扶住二老,想了想后,还是咬牙跟了上去。 懦弱毫无帮助,他需要一个结果。 周家二老原本的强势已经荡然无存,神不守舍抓着儿子,深一脚浅一脚跟在三位法师的后面,心跳越来越快。人都有预感,他们预感到恐怕会有很不好的事情发生。 上了电梯,直达14层,不用周同带路,一行三人当先找到了703,在门口交换了个眼色,看向周同。 周同一路跟过来,神不守舍的,被三人的眼神吓了一跳,随即明白过来,手忙脚乱掏出了钥匙。 “我来。”花红英接过钥匙,让他们一家三口都离的远些,然后走上去将钥匙轻轻插进了钥匙孔里,却没有拧开。 郭芸香站在门边,从随身的挎包里掏出一沓符箓,吐了两口唾沫,分别给自己和花红英脑门上贴了一张,然后亮着余下的几张凝神戒备着。 刚才丁晓聪就打开了巫眼,透过房门仔细观察里面,闭着眼一动不动。 周家三人看见三位法师如临大敌,心头愈加紧张,相对看了眼,吞了口唾沫。 一番检查下来,丁晓聪毫无发现,沉声低喝:“做好准备,进去!” 花红英立刻拧开门锁,顺手撑开了自己的伞,郭芸香弯着腰躲在伞后,两人打着伞,快步冲进了屋里。 丁晓聪跟在他们后面,进到屋子里后,伞移开,略一打量,瞪大了眼看着对面的墙壁,恨声道:“果然是这样!” ------------ 第四十七章:生如朝露 眼看无事,周家三口也急匆匆冲了进来,他们顺着三位法师的目光看,神情各异。 “那是……我门后来补拍的结婚照。”周同对着墙面上说,眼中满满都是爱意。 所有人的注视中,对面的墙壁上挂着一幅硕大的婚纱照,几乎和人等高;画面的中心是一对新人,男人是周同,紧挨着他是穿着洁白婚纱一脸幸福的新娘子,两人紧紧靠在一起,每人怀里都抱着一个襁褓中的婴儿。 花红英看着这张婚纱照目瞪口呆,郭芸香紧抿着嘴唇,神色复杂。 一丝声息也无,周同莫名其妙,转头看,他的父母亲、周家老两口同时眼神一暗,晕倒在了地上。 “爸!妈!你们怎么啦?!”周同大惊,连忙呼喊着去扶二老。 丁晓聪摇了摇头,面容扭曲,“周同,你脑子坏了!” 一声喊完,丁晓聪抬起巴掌,重重拍在了弯下腰的周同后脑勺上。 啪! 周同眼前一黑,扑倒在地,等再睁开眼,眼前的景物并没有改变,可却似乎有了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周同啊,你这几年都中了魇术,亏你还自以为聪明,你再看,那是谁?!” 耳畔传来丁晓聪炸雷般的大喝,周同被震得脑海轰鸣,下意识再次看向那张婚纱照,只一眼,立刻如五雷轰顶,眼珠瞪得老大,大张着嘴巴,彻底傻了。 婚纱照里,他后来找的小三不是别人,赫然竟是他的原配小云! 前一个小云,后一个小云,根本就是同一个女人,只是他一直处在被浅度催眠状态,竟然以为是两个人。 这个女降头师,分别以两个不同的身份和周同结婚,分饰两角,给他生了三个孩子!周同这一生看似聪明,实则一直被女鬼降师纠缠着,妻子、亲人、孩子……全完了! “为什么会这样?”周同傻了一样,瘫坐在地上,喃喃自语。 三位法师阴沉着脸,心里掀起了惊涛骇浪,难以想象,知道自己人生真相后,周家人该如何面对。 这绝对比杀了他全家还要残忍! “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大梦初醒的周同捶胸嚎啕大哭了起来,他根本就没法接受这个事实。 “你说的那艘地底的船,他们应该早就知道了,一直在怂恿你去做这件事,现在时机到了。”丁晓聪觉得自己嗓子沙哑的不像话,发出来的声音犹如锯齿摩擦般难听。 周同坐在地上,面色有些狰狞,在努力回忆着什么。 其实不用他说,丁晓聪他们也能猜出个大概,他这几年应该都是处在浅度被魇的状态,完全是按照人家的安排一步步走到现在的,至于所谓的事业成功…… 想到这,丁晓聪悚然一惊,做生意和法术完全是两回事,如果对方都能造就他事业成功的话,那这些人背后有多大能量?! 思忖间,刚晕过去的老两口醒了过来,这次他们没有在哭,而是陷入了让人发憷的绝望中,眼神全都变成了死灰色,一家三口呆呆对坐着。 “不行,我得去矿上看看那艘古怪的船。”丁晓聪对着余下两人招了招手,又转向坐在地上发呆的周同,“那个女鬼降师已经暴露,你的魇术也被解除了,想来她不敢随便露面,照顾好你的父母。” 交代完,三人几乎是慌不择路逃了出来,屋子里的气氛太压抑,让人受不了。 到了楼下,那名司机在车边焦急等待着,看见他们下楼连忙迎了上去。 “周总他……” “周总没事。”花红英打断了司机的问话,挥手道:“立刻带我们去西山石英矿。” 只是稍加犹豫,司机就钻进了汽车,载着三位法师又开向了来路,这一场阴谋似乎就要解开了。 与此同时,一座不知名的大山沟里。 姜白坐在一棵大树的枝丫上,透过浓密的枝叶缝隙看过去,前方不远处有个小山村,只有十几户人家。 这里的房子依然是典型的巫山风格,黑色的木质建筑,沉稳厚重,融入云遮雾罩的群山,和谐静美。奇怪的是,现在临近中午,却一点炊烟都看不到,并且村里也不见人。 姜白穿着一身荷绿色的短衣短裤,脚下穿的是她自己纳出来的绿色布鞋,潜伏在树冠里,很难被察觉到。有风吹过,她腰间的束带随风飞舞,宛如摇曳的嫩枝。 幽瞳蹲在姜白的身边,一对宝石般的目光也紧盯着那村子。 姜白跟着幽瞳一路穿山越岭,速度奇快,只用了两个小时,就来到了这里,然后在这棵大树上隐匿了起来。 由于是在山林中一路穿行,她已经分不清方向,不知置身于何处。 抬起左手,姜白打开了绑在上臂上的手机屏幕,上面居然一格信号都没,和大家伙儿失去联系了。 调出腾讯地图;结果显示她现在处在西山石英矿西面直线距离约5公里的地方,距离乌头村直线距离十公里,三处正好形成了一条直线。 刚确定位置,蹲着的幽瞳无声无息站起来,闪动的目光猛然聚焦。 往那村子里看,中心部位一户人家里缓步踱出来一条着装古怪的大汉,身高足有两米开外,肩膀上扛着一根满是符纸的大木棒,正悠闲地走向村子南面。最显眼的是,这大汉有着一头赤红的头发,远远看去,仿佛头上燃烧着一团烈火。 姜白目光紧紧盯着那人,缓缓蹲了下来,动作缓慢而柔和,缠在腰间的芳菲离合没有发出一点声响。 大汉刚离开,那栋屋子里又走出一人,赫然竟是个小男孩——宝儿! 姜白瞳孔立刻收缩,抓着树枝的手指不由自主握紧,原来,他们在这里! 宝儿出了屋子,跳着脚嬉笑回头招手,然后姜白就看见了小云。她一手牵着一个稍小的孩子,从屋子里走了出来,三个孩子拉着手欢蹦乱跳。 宝儿看上去要稍大一些,另一对孩子一男一女,穿着同款式的背带裤,似乎是龙凤胎。 看见小云带着三个孩子走出来,幽瞳立刻低头,做出跳下去的姿态;姜白连忙伸手将它拦住:“别去,他们还有人,等天黑了我们再进去探探。” ------------ 第四十八章:鬼脸 黄昏时分,一辆白色的小汽车在山道中迤逦前行,绕过已经空无一人的乌头村,扎进了一条大山谷里。 开车的司机回头回头看了一眼,显得忧心忡忡,他的老板到现在都联系不上,也不知道出了什么状况。 “几位先生、小姐,就要到了。”司机轻轻按了下喇叭。 后座上,丁晓聪坐在当中,另外两人分作左右睡做了一团,歪七扭八,听见司机的喇叭声后,三个人同时一惊,全都醒了过来。 昨晚他们一夜没睡,又和小鬼纠缠了很久,中午的时候终于撑不住,全睡着了。可他们心里都藏着事,怎么都睡不踏实,稍有异动又全都醒了。 “到了吗?”丁晓聪还有点不清醒,擦了下嘴角的口水,探着脑袋向前面张望。 车子这时候开到了一处山顶上,向前看,一片云遮雾绕中,前方有一片高地,这段时间一直充塞满视野的绿色终于变成了疮痍,矿场就在眼前。 在一般人的想象中,矿场一般都是在地底,可这里却完全不同,竟然是孤悬在山上的。群山被硬生生开出了一个大豁口,丑陋、狰狞。 “前几天,老板给矿上放了假,工人们都回家了,生产停了下来。”司机抱怨道:“这么大个矿场,停一天损失不小,真搞不懂老板是怎么想的。” 三人苦笑,看来,周同是真的动了独吞的心思。 汽车是一路向西的,从他们的角度看过去,太阳已经将要落山,西面天尽头升起来了一缕袅袅青烟,似是有人家正在生火做饭。 看见那烟的位置,丁晓聪想起来了什么,眉头渐渐皱了下来。 “山那边有村子吗?”丁晓聪问。 司机抬头看了看,解释说:“咱们石英矿附近只有两个村子,分别叫上乌头村和下乌头村,那边的是上乌头,由于村子太小,都没什么人知道了。” “哦……”丁晓聪点了点头,脸色愈发的阴沉。 花红英人老成精,从他的神情里看出了点什么,用手肘碰了碰。 丁晓聪目光一直不离那边的上乌头村,语气有些不确定,“恐怕,那边的村子里也出事了。” @@@@ 太阳渐渐落山,天色逐渐黑了下来,姜白发现,村子中央那户人家的烟囱里冒出了炊烟,这代表有人在做晚饭。 奇怪的是,除了这一家,其他所有人家一片死寂,连半个人影都看不见。 小云带着三个孩子回了那栋屋子,巨汉也不知转到哪里去了,这说明,这栋屋子里果然还有人! 又等了一会儿,等天完全黑了后,一直蹲守在树上的姜白抓着树枝向下做了两个翻身,轻轻巧巧落地,丝毫没有发出声息,幽瞳紧紧跟在了后面。 小村一片漆黑,唯有最中间有一点亮光,姜白和幽瞳犹如两只幽灵,融入了夜色中,借着各处黑暗,一点点向那栋屋子移动。 在接近中间那栋屋子的时候,姜白领着幽瞳钻进了一户人家,她准备在这里再继续仔细观察一番。对于危险,她有着敏锐的嗅觉,直觉告诉她,直接摸过去,很可能会有危险。 左右一权衡,姜白钻进了厨房里,屋子里有扇玻璃窗,透过窗玻璃,那边的情景一览无余。 屋子里伸手不见五指,唯有窗户透着微微蓝光,姜白来到窗下后,从旁边探出头向那边看,可还不等她看清对面屋子里的情景,就在窗户上发现了异常。 窗户外面贴着一张黄表纸,只有约铜钱那么大,呈椭圆形,上面浸透着油渍,用红色画着一张类似人脸的图案。 “符降!”姜白吃了一惊,她虽然不是鬼巫,不过见识还是有的,一眼就认出来了这是个什么东西。 符降师的符,和道家的符箓完全是两回事,这所谓的符降,是用人血画的,再用尸油封住,里面必然困着一个拘来的魂魄。 “鬼脸降”,这是一种比较简单的降头,也不凶恶,没有伤人的能力,作用是预警。 和鬼脸降隔着一层玻璃咫尺相对,姜白心头焦急起来,对方在那栋房子四周布下了鬼脸降,她过不去。 魂魄看不见自然光,靠着感应阴阳气流来观察事物,由于玻璃隔断了气息,即便距离这么近它也看不见姜白,可只要一打开玻璃窗,就会被立刻察觉。 对面中屋里亮起了灯,人影绰绰,还隐约传来说话的声音,姜白心头大急,一番思量后,看了幽瞳一眼。小家伙和姜白心意相通,立刻闪身跑出了厨房门,向上一窜,爬上了屋顶。 这时候姜白双手在腰间一抹,只听一连串“咔擦”轻响,芳菲离合立刻结合成了一把奇形弯刀。魂魄也听不见声音,即便是近在咫尺,姜白也不怕鬼脸降会听见。 组合完了兵刃,姜白凑得更近了些,隔着玻璃,轻轻对着鬼脸降呵出了一口热气。 山里白天和夜晚温差很大,这里海拔又比较高,这一口气呵上去,玻璃内层立刻薄薄罩上了一层水汽,随即消失。 呵出气的瞬间,只见那鬼脸降上的图形竟然扭曲了一些,眼睛部位瞪大了向前看,等水汽消失后什么都没发现,又恢复了正常。 姜白紧接着呵出了第二口气,鬼脸又随之变形。 用这个方法,姜白成功吸引了鬼脸降的注意力,另一个方向,这一边的屋檐上,幽瞳探出头,静静看着这一幕。 下一刻,姜白这次深深呵出了一口气,玻璃上的水汽竟然凝结成了一张大鬼脸,面容扭曲。 就在这时,一直预备着的幽瞳闪电般蹿了下来,趁着鬼脸降没反应过来,张口将那张符纸撕下吞入了腹中。 幽瞳不是一般的小豹子,任何邪祟对它都无效。 符纸被撕下来的同时,姜白猛然推开窗户,一头蹿了出来,就地向前一滚,潜入了对面屋子的阴影中。 她刚隐藏好身形,不远处墙角后闪出了一条昂藏大汉,肩膀上扛着一根大木棒,一摇三晃走了过来。 ------------ 第四十九章:败露 就在这时,身后的屋子里传来清晰的说话声。 “王先生,这里的事情就要结束了,很顺利,没有任何意外发生。” 听见这声音,姜白面色一凛,这声音,她曾听过! 时光回朔,那次她从武当山回来,在危急时刻救下了丁晓聪,那次的对手是个戴着金丝边眼镜的儒雅男子,说话就是这带着鼻音的腔调! 是他! “嗯,不错,这里交给你,我放心。” 紧接着,屋里又传来低沉的男声,“东西拿到后,你就立刻赶去巫西县,咱们在那里汇合。这次真是机缘巧合啊,没想到,我们几年前布的局,居然和巫姑娘娘有关。” 姜白身形矮到了极点,几乎蹲在了地上,一边听着里面的谈话,一边贴着墙根移动到了后门边,缓缓探出头向里张望,那逐渐走近的大汉她也顾不得了。 屋子里,中间摆着一张大桌子,灯火通明中,有两个男人对坐谈话,其中有个相貌英俊威严的中年男子,在他对面坐着个穿雪白衬衣的年轻人,正是当日袭击丁晓聪的人。 如果丁晓聪在这里,就会一眼认出,这中年男子正是王志云的父亲——王向东! 果然是他们! 这可真是山水有相逢,这么快就就又见面了。 姜白秀眉一蹙,下意识握紧了手里的奇形弯刀,不过她并没有贸然行动,那个戴眼镜的年轻男子身后还站着个穿白纱裙的女子,一动不动,仿佛一尊蜡像,不知怎么,给了她浓重的危机感。 “鬼王他老人家现在在哪里?”戴眼镜的年轻人微笑着问,语气恭敬,似乎那“鬼王”是他的长辈。 王向东站起来,立刻就有一个穿着西装的健硕男子给他披上了大衣。 “鬼王在巫中逍遥,等你这边办完了就去巫西县,嗯,差不多就这样了,我得走了。”王向东说完,和戴眼镜男子握了下手,转身走向后门。 姜白连忙缩回头,这时候,那条大汉也已经离的很近。 稍一琢磨,姜白倒转身向上一窜,犹如一只灵貂,贴墙蹿上了门头,再借力一蹬,闪上了屋顶,整个过程毫无声息,竟然没有任何人察觉。 这里的房子都是小瓦屋顶,就在她站上屋顶的时候,其中有一片小瓦大概是因为年头太久,竟然一触即碎,发出了细微的“喀嚓”声。 姜白立刻蹲下来,一动不动,现在她处在了视线死角,下面的人即便是抬头也看不见她。 下面人,果然都在抬头看,也同样一动不动。 那条大汉肩头扛着大木棒,抬起头看向屋顶,生满大胡子的面色变得阴沉。在他对面十几米处,三个男子同时仰望,微微皱着眉头。 “王先生,时候不早了,你们快些回去吧。”戴眼镜的男子用微笑的语气说,眼中却毫无笑意,同时递过去了个眼色。 王向东略一思忖,点了下头,“好,这里就拜托给小林先生了。” 说完,他领着自己的手下转进了旁边的小院。 屋顶上,姜白和幽瞳蹲着一动不动,侧耳细听着下面的动静。 后门口,戴眼镜的男子又给那大汉使了个眼色,大汉缓缓取下了肩头上的木棍,摆出了戒备姿态。 下一刻,小院里传来了引擎声,两道雪白的灯光刺了破黑暗,一辆硬派越野车开出院子,沿着村道驶向了村口。 似乎并没有被发觉,姜白松了一口气,转头望,那辆车子开得很快,转眼就出了村。 就在这时,异变陡生,姜白立足处突然传来“哗啦”一声响,脚下猛然炸开,碎瓦混着木屑四散飞溅,一双惨白的手从里面抓了出来。 一般人遇到这样的突发状况,绝对来不及反应,好个姜白,她的敏捷度超乎常人想象,脚下破碎同时,她向着前方一蹿,做了个滚翻,堪堪躲开了这一抓。 “轰隆”一声巨响,打破了这诡异小山村的寂静,那双爪子又向下一抓,这一片屋顶全塌,一条白色的人影钻了出来。姜白瞳孔收缩,这爬上来的,赫然竟是刚才站在眼镜男身后那白裙女子! 月下再看,这女子年纪估计还不到二十,脸色青中带蓝,鬼气森森,双目中满是狠厉,明显不正常。 “既然来了,就别想走了。”屋下传来眼镜男轻描淡写的话语,现在姜白已经现身,双方终于打了个照面。 脚下的屋子里传来嘈杂声,出乎预料,里面竟然住着不少人,现在全被惊动。 转头看,那白裙女子双肩耸着,略微低头,一步步对着自己走了过来,步态僵硬,脚下的瓦被一片片踩碎。 身陷险境,姜白没有任何犹豫,调过头来狂奔。对方的人太多,并且个个都是硬茬,一旦被围住就危险了,必须得立刻逃跑! 难以形容姜白的速度有多快,黑夜里,她犹如一道绿色的闪电,几个大步就冲到了屋顶边缘,纵身一跃,有若乳燕投林,飞向了十米外的邻居屋顶。 “幽瞳!走!”行迹已经败露,姜白身在空中大喝,尖叫声划破夜空;紧随其后,一条黄线在两栋房屋之间划了个半圆,幽瞳也跟上了。 下面大声喧哗,这村子里不知为什么竟然一个村民都没有,任由那帮人作为。姜白用余光扫了一眼,竟然有十几条黑影,对着自己狂追。 没敢做任何耽搁,落地后姜白速度不减,继续踩着屋顶向前狂奔。 刚跑出没几步,身后传来尖锐的破空声,转瞬即到,姜白头也不回,手中弯刀从背后换到左手,凛冽的刃芒围着自己转了一圈。只听“叮”一声响,火星四射,一只针状的飞虫准确无误被她劈飞了出去。 “是你!”下方传来大吼,姜白回了下头,那戴着眼镜的男子在屋下和自己同向奔跑,紧追不舍。 说话间的功夫,这一栋屋顶跑到了头,姜白身形一拧,横蹿了出去,火箭一般,又蹿出了十几米远,扑向下一栋屋顶。 就在她刚飞扑出一半的时候,身下传来一声尖利的哭叫,低头看,是那只小鬼宝儿,他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蹲在了下面,正对着自己蹿了过来,十指张开,闪着阴冷的乌光。 ------------ 第五十章:落地金钱 这一下来得太突然,想要反击已经来不及,姜白身躯一转,在将要被抓到之际,横刀挡在了自己腰上。 只听“当”一声响,爪子和刀身碰撞,姜白闷哼一声落在了对面屋顶上。在她身后,幽瞳蹿了过来,它的眼中冒火,对着去势已近的小鬼就是一爪子。 这一下小鬼没法躲闪,被扫了个正着,脸上留下一溜血痕,哇哇惨叫着摔了下去。 “空隆”一声,姜白再次落在屋顶上,这是这次她的身形不再轻盈,趔趔趄趄前冲几步,踩碎了一大片瓦。刚才她虽然勉强挡住了小鬼的偷袭,可是软肋被重重闷了一下,疼痛难当,呼吸也有点不稳。 回头看,一大群人追了过来,姜白一咬牙,不再前进,转向侧方几大步,直接从屋顶上跳了下去。 身形受了影响,继续在屋顶上未必能逃得掉,与其成为众矢之的,还不如借助障碍物逃跑。 双脚刚沾地,那凄厉的破空声又追了上来,姜白身形一旋,刃芒展开一米多长,再次将那只怪虫斩飞,借势冲到了一栋屋子后面。 接下来,姜白在一栋栋房屋间穿行,反复变向,让追赶的人摸不清自己的方向。 跑着跑着,前方白影一闪,那个穿着白纱裙的古怪少女挡在了前方,她似乎有什么追踪的法子,竟然准确找到了姜白的位置,拦住了前路。 这里是一条小巷,只容两人并肩,硬闯肯定闯不过去,姜白暗呼一声糟糕,赶紧调头向回跑。 刚转身跑了没两步,姜白立刻定住了身形。只见巷子另一端也闪出了一个人,这次是个身材瘦小如猴的中年男子。 那男人眼中白多黑少,嘴里叽哩哇啦嘟囔着什么,竟然毫不犹豫冲向了手持利刃的姜白。 “幽瞳,别管我!”墙头上现出幽瞳的身影,对月发出疯狂的咆哮,姜白一边大声喝止,一边连连后退。这男子手里并没有拿武器,可姜白却似乎有点怕他,不敢与之接近。 那男子又冲了几步,忽然怪叫一声,对着姜白挥了下手,一大片腥臭的液体被他泼了出来。 姜白武艺虽然高强,可还不到泼水不进的程度,她这时身体已经差不多恢复,突然横身跃起,腿在墙壁上用力一蹬,撞向了另一面的墙壁。下一刻,只听“哗啦”一声响,一扇窗户被撞得粉碎,姜白失去了身影,那一片黑水泼了个空。 原来,姜白刚才并非无意识退缩,她刚才跑过去的时候,就发现了这里有扇窗户。 黑水泼在墙上,立刻“嗡”的一声,化成了一团黑烟,卷进了被姜白撞开的窗户里,原来,这水里全是密密麻麻的小飞虫,蚊子那么大,聚成一团继续追赶。 撞碎窗户后,窗下正好有张床,姜白在床上做了个前滚翻,下地后丝毫不停顿,前冲一步,手中刀光闪过,整座木门被劈得粉碎,她的身形毫无迟滞穿了过去。紧追在她身后,那一大团飞虫蜂鸣着卷过破烂的门洞,紧追不舍。 出了卧室是山里人家的大堂,姜白不走正门,继续向前冲,一路刀光,一扇扇门被劈碎,她的身形犹如狂风过境,横着从这户人家穿了过去。 又是“哗啦”一声响,穿透了外墙,这次姜白落地后稍一打量,果断转向了来时的方向。头顶上,幽瞳一跃而下,紧紧跟在了她身后。 那些人刚才绝大部分都追到了外围,也以为她肯定会从那个方向逃走,全都在向那边聚拢,来路的防范反而稀疏了。 姜白的身影稍纵即逝,那一大团飞虫又追出来,跟着卷了过去。 转过了两处屋角,姜白额头上已经微微见汗,她能听见,身后嗡嗡声不绝于耳,那些阴魂不散的飞虫仍在紧追不舍,不能停下来。 前方出现了亮光,是那栋敌人聚集的屋子,大门洞开,这次姜白没有任何犹豫,直接闯了进去。 深山里的人家,都会在堂屋中间设置一个火塘,一般都是经年不息,只不过这座村子已经完全没村民,唯有这家的火塘了还有火。一个女子领着一对年幼的双胞胎坐在火塘边,默默添着柴,神情恍惚,正是小云,两个孩子依偎在他的身边。 门口人影一闪,恶狠狠的姜白闯了进来。 小云乍见姜白,脸上陡然色变,下意识一手一个将一对孩子紧紧抱在了怀中,瘫坐在了地上。 姜白略一打量,看见小云的举止后似乎有些吃惊,不过立刻就挥动弯刀冲了过来。 刀光劈开了火焰,娇小玲珑的姜白这一刻仿佛变成了杀神,气势汹汹,小云被吓得尖叫一声,返身把两个孩子压在了身下,将后背留给了姜白。 出乎预料,刀光并没有落在身上,姜白直接从火塘上跳过去,手里的刀光反旋,把整个火塘里的炭火全都挑了起来,舞成了一团大火球,挥向了大门。 那群飞虫这时正好卷到,立刻被大火淹没。 一片“嗞嗞”怪叫中,一大群飞虫几乎全灭,唯有一只飞出来,被姜白准确一刀劈碎。 回转身来,小云正趴在地上,满脸惊恐看着自己。 姜白收刀上前,不等做出什么举动,脸色一变,重重跺了下脚,跳过他们娘仨头顶,从后门穿了出去。 出了这栋屋子,余下的半片村落姜白熟门熟路,她的速度越来越快,只用了一分钟就再次来到村口那棵大树下。 树下有人,正是那个戴眼镜的男子,他孤零零守在村口,姿态轻松,神情恬淡。 那边已经完全被堵死,这里是逃出去的唯一通路,姜白毫不犹豫背着刀冲了过去。 “居然敢一个人来,阁下好大的胆子!”那青年笑呵呵道,从腰后取出了一个竹筒。 姜白一言不发,手中弯刀一抖,只听“哗啦啦”一阵密集的金属摩擦声,弯刀竟然被抖得笔直,变成了一把古怪的剑。 看见这一幕,那男子面色凝重了起来,他端起手中竹筒朝着姜白,另一只手在竹筒后一拍,念念有词后大喝一声:“落地金钱!” ------------ 第五十一章:天坑 话音刚落,一点黄铜色从竹筒里激射而出,直刺迎面闯过来的姜白。 刹那间破空声大作,那东西飞的太快,姜白脸色变了;她疾行中身姿改变,双手抱在身前犹如抱丹,反向踏出九宫步,剑随身动荡了过去。 那东西虽然快到肉眼看不清,姜白却认识,大名鼎鼎的金钱蛊。 民间养蛊是用瓦瓮盛几只毒虫,让它们自相残杀,最后剩下来的那只就被称为蛊,毒性极强。类似的做法还有一窝九只小狗,让它们自相撕咬残杀,最后吞噬了同胞的那只被成为“獒”。 养蛊和养獒都是民间流传了几千年的法子,阴狠毒辣,不过这些法子也仅限于民间而已,养出来的连入门级都谈不上。 金钱蛊本体其实就是蜜蜂,用掺了毒和秘药的蜂蜜养出来的,具体方法不可知,必然是一窝九只,凡不是这个数字的,就算是失败。 真正蛊师放出来的金钱蛊,速度远超自己界的蜜蜂,并且坚硬如铜,几乎金刚不坏,它们毒性极其猛烈,被结结实实钉一口,大象都能毒死。 没想到,这个看上去文质彬彬的年轻人,竟然是一位正牌蛊师。 出路只有一条,姜白别无去路,好在她艺高人胆大,也不怕这大名鼎鼎的毒蛊。她的剑光翩若惊鸿,贴着身子横扫而过,恰巧画了个半圆,准确无误点在了第一只金钱蛊上。 “叮”的一声,金铁交鸣,这只金钱蛊被点飞了出去,嵌入一棵大树干,挣扎不出来。紧随其后,“嗡嗡”声接连不断,剩余的八只金钱蛊首尾相接,组成一条线,刺向了姜白。 姜白的剑势犹如流水,连绵不绝,她脚下一刻不停,飞速向着男青年逼近,手里的剑越来越快,身前寒光闪烁,那把芳菲离合组成的剑仿佛变成了一朵点燃的烟花。 只听“铮铮”一连响了八声,余下的金钱蛊被一一点飞,没一只能穿透姜白的防线。 青年男子大惊,不断后退,失声惊呼:“武当丹鼎行剑!” “飒”的一声,剑光已经卷了过来,青年男子连忙向着侧方做了个飞扑,让开通路,狼狈不堪。 这时候后方人声嘈杂,一大群人追了过来。 姜白剑势陡然一变,“哗啦啦”一阵疾响,那把长剑突然散开成一根金属长鞭,抽在了男青年的肩头上。 洁白的衬衫和皮肉一起被抽开,热血一涌而出,将那一大片染成了红色,男青年闷哼一声,单手撑地稳住身形。 回头看,姜白仿佛一阵旋风,一卷而过,转眼就遁入了山林中。 后面乌泱泱一大群人追了过来,受伤的男青年抬手拦住所有人,“别追了,对方点子很硬,小心有埋伏。” 其他人立刻停止了追赶,用古怪的语言骂骂咧咧。 而此时,林中不远处,姜白背靠在一棵树后,细细喘着气。 刚才那一阵逃亡,以快打快,只要稍有闪失,后果不堪设想,现在已经脱离了包围圈,凭她的身手,那些人没一个能追的上。 听着外面的谈话声,从双方的互动来看,那个戴眼镜的男青年竟然是这些人的首领。 鬼王、正宗蛊术、各种邪法术,统统结合在一起,姜白的脸色变得有些苍白,她已经大致能判断出自己的对手是谁了。 稍作休息后,那些人也不追踪,就这样散了,听他们的交谈,未免夜长梦多,将要立刻采取行动。 具体行动是什么?姜白猜不出来,这里已经没法再孤身探察了,姜白一拧身在山林间疾行,跑向来路,她必须要赶紧把敌人的状况告诉丁晓聪。 而此时,西山石英矿…… 西山石英矿其实是个老矿场,开采有好几年了,浅表的矿层全都开采完了,要不然也轮不到周同这个私人。 即便是开采价值锐减的矿,周同拿下来也不容易,这样的矿放在国营只会亏本,可要是私人开采,依然大有赚头,当时有好几个有钱的老板参与竞标,财力不算雄厚的周同能拿下来,有很大的运气成分。 当然,也许是靠运气吧…… 这个矿的位置据说以前是一座高山湖波,后来发生大地震,山体崩塌,湖泊倾泻,这才有了人工开采的可能。 站在矿场边看,巨大的矿场直径足足有一公里,仿佛一只碗扣在群山之间,大地上被剜了个疮口。这里的岩层含有一定的石英,清冷的月光照射下,散发着各色辉光。 矿场东面的高坡上有一栋三层小楼,是矿场的办公室,两旁分布着一排排简易石屋,那是原来矿工们的居所,只是现在全都漆黑一片,寂静无人。 人还是有一个的,他们三人打量矿场的时候,司机从办公楼里找来了一条大汉。 这人四十来岁的样子,生的不算很壮,却给人一种力量感,一看就是常年从事体力劳动的那种。他穿着一身矿工服,头发乱糟糟的,脸上也满是油光胡子拉碴,也不知多少天没洗了。 “这位师傅姓牛,是矿上的工长,现在矿上只有他一个人,所有事务由他负责。”司机介绍道:“我还得立刻赶到巫东县城,老板不知怎么样了……” 交接完毕,司机开着车走了。 牛工长挠了挠头发,一脸懵逼,搞不懂这三人是干什么的,“几位是?” “我们是周老板请来的。”花红英走上去伸出了手,“周老板说,让你带我们去看看那艘……船。” 牛工长茫然和花红英握了下手,听见那个“船”字后,吃了一惊,很明显,关于这个船是矿上的秘密,只有极少数人知道。 花红英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加上司机的介绍,牛工长点了点头,“几位是周老板请来的行家吧?跟我来,我这就带你们下去看看。” 花红英本来穿的就比较讲究,估计牛工长以为是周同请来的考古专家或者…… 反正三人也不说破,算是默认,跟在了牛工长后面。 对于久在地下矿洞里干活的人来说,并没有什么黑夜白天之分,既然是老板请来的专家,尽管已经是深夜,牛工长依然带着三人准备下矿井。 这里有一条矿用铁轨,直通矿井,起点有辆矿车,牛工长胡乱往里面扔了些器械装备后,就当先跳了上去,招呼三人上车。 三人扶稳,松开车闸,矿车开始绕着螺旋缓缓溜向矿场最中心。 ------------ 第五十二章:地窟火狱 偌大的矿场寂静无声,连灯火都没有一盏,唯有牛工长头顶上的矿灯来回扫,搭配着“吱拗”的矿车声,有点瘆人。 牛工长看着这一老二少三人,心中好奇,现在的矿场,他这个干了几十年的老光棍都有点心里发毛,而这三位却毫无反应。男人不紧张也就算了,那个小姑娘面沉如水,竟然也没有丝毫的害怕。 “果然是专家,专业的就是不一样!”牛工长心中暗赞,在他想来,花红英应该是某位考古学教授,专门钻地挖古墓的,而那两个少年应该是他的得意门生,也唯有专业的才能完全无动于衷。 不得不说,他完全猜错了…… “几位专家,您们觉得,那玩意能卖多少钱?”距离滑到矿坑底部还有些时间,牛工长试探着询问,估计他发财梦已经做好久了。 花红英不动声色,“具体说说看。” 牛工长闻言回忆起来,这家伙平常应该也是个话痨,不过现在是向“专家”讨教,他不敢有丝毫夸张,仔细回忆一番后,斟字酌句说了起来。 “我在矿上干一辈子了,还从没见过这样的怪事,那里,足足在地下千米的地方,谁能想到,竟然会挖出那玩意啊!”回忆起那一幕,牛工长情绪难以抑制兴奋了起来。 “我们接手后,很快就发现,这石英矿下面居然还有个品质极好的云母矿层,所以吗……说是石英矿,其实我们一直以来开采的都是云母,周老板可赚大钱了!” 云母是一种极好的隔热耐火材料,品质最高的甚至可以当工艺品,价格自然非普通石英可比。在牛工长的叙述中,他们发现地底的高品质云母矿脉后,立刻就停止了石英的开采,一门心思向下挖,不到一个月前,终于把那东西给挖了出来。 “那是一艘整体雕刻的云母船,没见过的人,很难想象有多精美!”牛工长眼睛开始放光,“还有那船上的云母塑像,就和真人一样,身上还穿着一件五彩的云母衣。” “那工艺品船什么时候的?”花红英打断他的话问:“我是说……大致什么年代?” 牛工长摇了摇头,“不知道,不过这里的岩层以前根本就没被开采过,也就是说,这船绝对不是人为放下去的,我还要纠正您老一点,那船不是工艺品,而是真正的船,我父亲就是川江上的老船工,对于船我很清楚,那艘船放水里就能开的。” 三人闻言大惊,地底千米,不是工艺品,真正的云母船,这是什么概念?另外他说的年份也不可思议,这么深的岩层,形成年代都是以亿记,那时候连哺乳动物都没有,这根本说不通嘛。 沉思了一会,郭芸香到底脑子活,突发奇想道:“既然是真船,那会不会是从别处飘来的?” 听见这话,花红英和丁晓聪白了她一眼,地底下怎么可能行船?然而,牛工长闻言却一拍脑门,惊叹道:“果然是专家啊!我们以前怎么就没想到,这船……搞不好真是飘来的!” 花红英一惊,抢先问:“此话怎讲?” 刚问出来,矿车下到了矿底,开始缓缓减速,牛工长摆了摆手,“我也说不清,等到了地方,三位一看就明白了。” 矿底有一座岩石砌成的建筑,看上去好像是炮楼,矿车滑到了屋里彻底停住,四周围一片漆黑。 牛矿长跳下来,摸索一番后,一盏卤素大灯点亮,建筑内立刻亮如白昼。 “为了防止外面人发现我们在开采云母,所以就建了这房子……”牛矿长欲言又止,意思大家都懂得。 下了矿车,牛矿长开始给大家分发下去的装备,三人这才发现,这装备并不是简单的矿工服,而是一种很古怪的宽大衣服,并且每人还配备了一个呼吸器。 “下面太热了,不穿这个下不去,这可是德国货,能耐极高的温度。”牛工长一边介绍,一边给大家伙儿穿戴。 这东西估计不少人穿过,并且没洗,穿在身上一股怪味,两个大男人也就算了,郭芸香穿的时候一直憋着嘴,看那架势都快哭了。 终于穿戴好,丁晓聪当时就咧嘴了,这玩意完全不透气,穿在身上就好像穿着个火炉,立刻就出了一身透汗。这哪里是隔热,分明就是造热啊。不过听牛工长说的严重,他们又不敢脱下来,只要硬撑着。 一阵机械轰鸣,建筑物中间有个井口,上面竖着钢架,一个简陋的铁架子升了上来,那是矿用电梯。 丁晓聪想想不放心,把姐姐晓兰放下来,让她在上面等着,看见他这举动,牛工长为之侧目。 在牛工长的带领下,三人进了电梯,开始快速下行。 他们刚离开,晓兰察觉到了什么,对着门外吐了吐信子,转身游下矿井边缘,盘在了阴影里。紧随其后,矿井边人影一闪,一个矮小精瘦的中年汉子走过来,低着头向下张望一番后,向后招了招手。 伴随着一阵脚步声,一大群人走了进来,领头的正是那个戴着眼镜的青年,低头看着隆隆作响的矿井出神。 @@@@ 难以想象这一座矿洞竟然会这么深,矿用电梯比民用电梯快很多,可足足几分钟过去后,仍然没有下到底。 丁晓聪热得难受,想把衣服拉开些透透气,可刚打开,一股热浪立刻灼到了皮肤上,吓得他赶紧又关严实了。 “这下面很热的,越往下越热,现在还算好,到了下面可千万别打开防护服。”牛工长等丁晓聪吃过亏以后,方才慢条斯理说,有些人不吃亏不长记性,他就是故意的。 三人面面相觑,万万想不到,这下面温度竟然这么高。同时也惊叹,这衣服虽然脏兮兮的,可果然是黑科技,穿着竟然完全感觉不到外界的高温。 终于,“哐当”一声,矿用电梯粗鲁的一墩,下到底了。 这下面是一个范围很大的空间,到处都是乱石,闪烁着红色的光芒。这里面仍然没有灯,不过有不知源头的自然光源,在岩层晶体里反射,虽然光线朦胧,却足够看见景物。 “这里的气温已经超过300度了。”牛工长叮嘱道:“千万别打开衣服,跟紧我,别乱走。” 叮嘱完看了一遍三人,牛工长当先走出了电梯。 ------------ 第五十三章:见神 地下矿井内一片红芒,脚步发出很大的回音,置身其中,犹如光怪陆离的恐怖片厂,有点阴森压抑。 沿着这条开矿挖出来的通道走了大约两百米后,前方岩层被挖穿了,红芒大盛。 走到通道边缘看了一眼,三人面面相觑,全都心惊胆战,只见前方有一条大约百米宽的沟壑,在地底蜿。向下看,十几米下的深渊底部有一条赤红色带,里面是灼热岩浆,正在缓缓流动,散发着逼人的热浪。 谁能想到,在这地底深处竟然会有这样的深渊,当真宛如地狱。 “老花……花大叔,这该不会就是地狱吧?!”郭芸香声音都抖了,看了一眼赶紧缩回去。 “这怎么能是地狱,这分明就是地下板块。”丁晓聪简直无语了,“就这还学霸。” 牛工长点了下头,道:“这的确就是地下板块,我们沿着云母层挖,没想到竟然挖到了这里。” 然后牛工长指向了一旁,三人大着胆子看过去,在洞口右侧几米外,山壁上有一块凸起,上面果然架着一艘通红透明的小船。 这艘船长约五米,宽一米出头,通体犹如红色玻璃浇筑一般,美得令人炫目。船中间果然站着一尊人物塑像,也是用整块云母雕刻而成,栩栩如生,尺寸和正常男子差不多大。 云母塑像身上披着一件由五彩云母片坠成的衣服,从头一直批到脚,光华闪烁。 大家全都看傻眼了,即便是在最离奇的梦里,也不曾见过如此精美的工艺品,完全超出了想象。 “这这这……这人该不会是活的吧?”这次就连花红英说话都结巴了。 确如他所言,这载着人的云母船,无论大小尺寸,还是逼真度,都和活人一般无二,看着很容易让人产生错觉。 再看看脚下的岩浆河流,几乎是同时,一个词在三人心底迸了出来——冥河艄公。 几乎所有的主流民族里,都有关于冥河艄公的传说,传说地狱里有一条河,河上有个摆渡人,死者亡灵欲去往冥界,唯有让艄公载他渡过去。 “恐怕还真的让我说中了。”郭芸香颤颤巍巍抓着丁晓聪的胳膊,指向下面的岩浆河流,说:“这不就是地底冥河?这艘船肯定是专门在岩浆中航行的,不知怎么搁浅了。” 剩下三人哑然,这个解释很合理,似乎是唯一说得通的说法。 再沿着她的思路想象下,地底断层的岩浆河流中有一条小船,船上载着艄公,在这熔岩的河流里往来穿行,也不知历经了多少年,这情景…… 四个人同时打了个哆嗦,又缩了回去,彼此对望,个个面无人色。 “小葱,该不会真的有冥界吧?”郭芸香自打刚才,就一直没敢放开丁晓聪的胳膊,她是真的被吓着了。 丁晓聪也被震惊得够呛,他呼哧呼哧喘了半天气,才算稍稍镇定了些,缓缓摇了摇头,“不存在什么冥界的,如果说真有冥界,那就是大山岩层,反正完全不是你们想象中的那样。” 身为鬼巫,没人比丁晓聪更了解鬼魂的世界。 所谓的冥界肯定是不存在的,至于什么阴曹地府各种官职,更是神话里的杜撰。在巫法的理解中,五种巫法相生又相克,而不是后世的所谓五行理论,其中山与鬼有着紧密的关联。 人死后,残留的意念在地表是无法安宁的,要么会很快就被折磨消散,要么就会变成恶魂厉魄危害活人。不过这都是少数情况,绝大多数人死后,魂魄都是沉入地下岩层安睡,在这里它们将不被打扰,从这个角度来说,似乎地底岩浆湖里有艄公也说得过去。 魂魄在岩层中也会移动的,一旦遇到了这样的断层,就无法通过,假如真有个艄公摆渡,还真的能把它们带到对岸。 听完丁晓聪的解释,牛工长又发表意见了,“前些年这里发生过大地震,我怀疑就是在那次的地震中,断层发生了改变,熔岩河的高度降低,才让这艘船搁浅的。” 换而言之,如果不是那场地震,这艘小船应该还在熔岩河里飘荡,直至如今。 大家伙儿又各自思考了起来,脑海里反复回放着着空寂地底,火狱船行的画面,根本没人能平静的下来。 这艘船几乎不可能是近代的产物,甚至都不可能是先秦之后的产物,那时候阴曹地府的系统逐渐诞生,再造这艘船,理论上说不通。 不过牛工长更关心的是另一个问题,他见三人都不说话,小心翼翼问:“几位专家,这东西,它到底能值多少钱?” “无法估量。”花红英苦笑着摇了摇头,别说他这个冒牌专家,只怕正牌考古专家都没法估量这东西的价值,这根本就超出了现世文明世界的想象,用价值连城来形容只怕都不足。 更重要的是…… “这东西只怕根本就不能卖!”丁晓聪想到了什么,又走到洞口边,探头看向那艘载着人的小船。他想到了一个问题,这样的船如果只是雕塑,放在岩浆河里漂流根本就没有意义,除非……它具有一定的自主能力! 这个想法把他自己都吓了一跳,如果这样,除非那塑像真是活得! 再次看向那艘小船,丁晓聪缓缓打开了巫眼,仔细观看起来。这一看不要紧,他身躯巨震,差点摔下了熔岩河流。 幸亏郭芸香一直抓着他的胳膊,一看不对劲,连忙把他给拉了回来。 踉踉跄跄走回来,靠在岩壁上,丁晓聪只觉一阵阵发软,几乎都站不住。回忆刚才看见的情形,他心跳如鼓,不停喘着粗气。 “为什么不能卖?”牛工长急切追问,丁晓聪摆了摆手,没搭理他。 花红英挥开牛工长,抓住了丁晓聪另一只胳膊问:“你刚才究竟看见了什么?” 丁晓聪根本就平静不下来,颤抖着左右各自看了眼,突然抓住了两人的手,沙哑着嗓门说:“我想……我看见神了!” ------------ 第五十四章:万古绝唱 真正的神,在华夏来说,那是巫法时代的专属,后世再也无神诞生。而丁晓聪说,他看见了神! 神在丁晓聪眼中是什么样的?那是个魂魄,很小,只有一个点,镶嵌在那尊云母塑像的眉心,与普通人完全不同,是五彩的,在巫眼中,比这艘云母小船还要绚丽。 这样的魂魄,唯有神才会具有,这个道理米教授早年曾提到过。 万万想不到啊,竟然在这地底看见神了!只是,这神是哪一位?真正的神远不像传说里那么多,在这巫山一代成神的,历数起来,绝对不超过五个。 乌羊王应该还达不到神的地步,姒文命成神也不是在这里,那就只剩下…… 丁晓聪悚然一惊,再次跑到洞口边,又打开巫眼观看,同时在心中呼唤。神可以听见人的意念,然而他失望了,对方一点回应都没。 就算是近乎永生不灭的神,置身于这地底岩浆中,历经几千年,也已经虚弱不堪了,丁晓聪甚至都不能确定这位神还有没有意识。 那个牛工长依旧在纠缠,不依不饶追着丁晓聪问:“为什么不能卖?” 反反复复呼唤得不到回应,丁晓聪急得心头冒火了,一把将他推开,斥道:“你就不能消停点?” 接下来,丁晓聪用了另一种方法,他面对着那艘小船上的塑像,开始吟唱起了鬼音。 诡异的曲调在这地下火狱中回荡,更添了一分阴森,那位牛工长被这调门一激,不由自主打了个哆嗦,看着丁晓聪的目光中露出了一抹畏惧。 花红英和郭芸香明白了丁晓聪要干什么,连忙站在了他身边,怕牛工长会做出什么不利的举动。 鬼音越来越难听,他们三人热得汗流浃背,却偏偏听得直起鸡皮疙瘩。 再看丁晓聪,他此生从未这么虔诚吟唱过,已经完全沉入了这太古曲调中,这一刻,他感觉自己仿佛变成了鬼魂,要从识海中飘出来,那尊云母塑像似乎有着天然的吸引力,让他靠拢过去。 吟唱足足持续了十分钟,不曾断过,五音有个共同点,无论吸气还是呼气都能发音,理论上可以一直唱下去,直到完成某种沟通。 终于,眼前视线一变,丁晓聪感觉自己维持着巫眼的视界,正在靠近那艘小船。 在神的吸引下,他的灵魂居然离开了本体! 洞口边,没了灵魂的丁晓聪立刻软瘫了下去,还好身边守着两人,连忙把他给拉了回来。 “小葱!小葱你怎么了?!”郭芸香被吓坏了,抱着丁晓聪大声喊。 花红英用手试了试,脸色瞬间惨白,丁晓聪竟然连心跳都没了。 丁晓聪仍在飘向那尊塑像,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吸引力,他的灵魂根本就没法抵御,耳畔能听见郭芸香在呼喊自己的名字,只是隐隐约约听不真切。 丁晓聪终于飘上了船,塑像触手可及,就在这时,他赫然看见,那云母塑像似乎睁开了眼睛,紧接着,曲调高亢的吟唱从那神魂里爆发了出来。 犹如被冲击波扫到,丁晓聪的灵魂立刻倒卷,转眼回到了自己体内。 在郭芸香的哭喊摇晃中,丁晓聪猛然睁开了眼,大喘了几口气后,死死抓住了郭芸香的手,失声惊呼:“我知道那是谁了,山神巫咸!是山神巫咸!” 山神,不是神话传说中那些山神,真正的山神,巫咸,那吟唱的是万古独一无二的山音! 用山音与大山交流,灵魂融入山川大地,除巫咸外,世上再无他人! “小葱你镇定。”郭芸香被吓坏了,不停抚摸着丁晓聪胸口。 丁晓聪愣住了,“你们听不见吗?那山音……” 其他三人被说得一怔,侧耳细听一番后,摇了摇头,他们什么声音都听不见。 再看丁晓聪,他已经听得入迷了,逐渐平静下来,眼中露出深重的痴迷。也许因为他是巫觋,也许以为他刚才与那神魂有过交流,似乎这声音只有他能听得见。 这山音,抑扬顿挫,高亢嘹亮,如同在吟诵永远也不会有结尾的诗篇,真正的万古绝唱! 这声音人听不见,山能听得见,不知沉睡多久的巫咸神魂吟唱出了山音的始章,渐渐地,附近的岩层开始振动,云母晶体自主发出了清脆悦耳的“叮咚”声,仿佛在欢快应和。 渐渐地,山川共鸣,山音触及到的范围越来越广,身为巫山之神,这整片巫山都是巫咸的身躯,随着他的声音,发出微不可查的细微振动。 花红英和郭芸香也感应到了,他们目瞪口呆,看向四周,似乎有什么声音正在撞击着他们的灵魂。 矿井外,戴眼镜的青年似乎也察觉到了什么,抬起一只手打断部下们的交谈,“别出声,你们听到什么声音了没有?” 所有部下茫然。 更远处,一条绿色的身影在月下疾奔,身后紧紧跟着一条黄线。姜白不知道丁晓聪他们去了哪里,正在赶往下乌头村。 突然,一阵若有似无,却又无比高亢的声音传进了她的脑海,她的脚步猛然顿住。 “山音!是山音!”姜白大惊,她自己就是山巫,瞬间就分辨出了这是什么音,没想到,在这巫山深处竟然听到了真正的山音。 音波引起的岩层振动还在向着四周蔓延,姜白骇然,这山音也太强大了吧?超乎想象,她的母亲也做不到。 稍一犹豫,姜白放弃了自己原先的计划,折向了山音传来的方向。 音波仍在沿着岩层扩散,转眼百里,扫过了一处小县城,一座小院内,有个穿着古怪锦袍的枯瘦老者坐在院子里猛然睁开了眼,不敢置信看向东面。随即,老者脸上的震惊化开,竟然“哈哈”大笑了起来,自言自语,“活了,果然活了!” 矿洞口,戴眼镜的男子侧耳细听,脸上阴晴不定,周围的部下全都莫名其妙,不过没人敢发出声音。 男子越听越烦躁,忽然站起来一挥手,“别等了,事情恐怕有变,你、你、你、还有你们,全都下去!” ------------ 第五十五章:情急拼命 人被一个个点了出来,男子加上自己只留下了三人,其他人立刻穿戴好防热的装备,带上刀剑等冷兵器,开始下井。下面温度极高,各种法术都施展不出来,枪支弹药也不能带下去。 矿洞最深处,山音一刻不停,这回就算是牛工长似乎都察觉到了什么,满脸震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没人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他们只知道,巫咸的残余神魂正在地底唱歌。 “喀啦”一声传来,原本稳稳托着云母小船的巨大云母上迸出了裂纹,并且在不断加深。 “糟了!”牛工长被吓了一跳,小船好像要掉下去了。他再也顾不得倾听,快步跑到洞里,拽着一根缆绳冲了过来。 丁晓聪连忙喝止:“你干什么?” 牛工长茫然,“这船掉下去就会被岩浆冲走,那就全完了。” “那就让他走吧,我们本就不该打扰人家。”郭芸香气咻咻道。 牛工长完全不能理解这些人说的话,粗鲁地推开郭芸香,“你走开,不帮忙就别碍事。” 不管不顾的牛工长拖着钢缆来到洞口,他将缆绳头悠了几圈,横着一甩,那钢缆围着小船上的云母塑像转了一圈后,头部又飞了回来,被他一把接住。身为老矿工,这些活他干过太多了,驾轻就熟。 钢缆头上有环扣,在缆绳上一卡,立刻锁住,牛工长这才松了一口气,现在就算小船掉下去,也能用缆绳拉回来。 丁晓聪刚准备上去阻止,忽然听到了什么,停住了脚步。 “你这矿上还有多少人?”问这话的时候,丁晓聪神情严峻了起来。 牛工长瞪了他一眼,在腰后一抹,手里已经多出了一把锋利的匕首,淡淡道:“矿上就我一个人了,怎么着,几位还想抢东西不成?” 这家伙明显是个刺头,手中有利刃,以一对三他毫不畏惧。 丁晓聪简直了就,谁抢你的东西?那也不是你的东西。这些不是重点,“如果这矿上只有你一人的话,那来的这帮人又是谁?” 丁晓聪指向来路的时候,那边的脚步声更大,一片杂乱,牛工长的脸色顿变。 没有人会在这深更半夜下到矿井里来,如果真有人来,那肯定就是有所图! 扔下丁晓聪几人,牛工长握着匕首慌慌张张跑进了通道,三人相对使了个眼色,立刻冲过去准备解开了钢缆。 三个人手忙脚乱,奈何都不懂这东西的结构,一时竟然解不开。就在这时,洞那边传来一声闷哼,紧接着是重物倒地的声音。 “坏了。”花红英猛然抬头,“有人被撂倒了!” 被他说中了,紧接着那边的来人开始奔跑,听脚步声,至少有10个! 两个男人大急,左右一打量,每人从地上抄起了几块大石头,那边连说话声都没有就有人被撂倒,显然来者不善。地洞到了尽头,后面就是滚滚熔岩,想逃都没路。 “咔哒”一声响,郭芸香心灵手巧,终于解开了搭扣,小船获得了自由。几乎在解开的同时,那块云母终于彻底崩碎,散成无数碎片,裹着小船一起落向岩浆。 “成啦!”郭芸香兴奋喊了一声,回头看,傻眼啦,只见十几条人影从那边跑了过来,看架势就来者不善。 这可真是太倒霉了,不过是下矿洞看船,没想到竟然会被坏人堵住了。 “砸!”花红英眼珠子都瞪红了,这些人肯定就是算计周同那一拨,现在身处地底,被逼入绝境了! 两人同时出手,两块大石头呼啸着飞了过去,不过结果很惨。 在他俩砸出石头的同时,那边也同时出手,一大片石头黑压压飞了过来,铺天盖地,根本就无处躲藏。 关键时刻,花红英从背后取出他的伞,猛一下撑开,正好把三人同时防护住。 刚撑开,只听一阵“噗噗”连响,无数石头砸在了伞面上,暴雨一般不停歇。 那边的人还在向这里狂奔,老花急眼了,大吼道:“我老花对不住你们两个伢子,这就冲上去给你们闯出一条路,我缠着他们,你俩趁乱逃跑。” 说完,不等丁晓聪和郭芸香反应过来,花红爆发出疯狂的大吼,撑着伞玩了命往前闯。 丁晓聪和郭芸香目瞪口呆,花红英行动的也太快了吧?您老人家的好心咱们理解,可要行动也得协调下吧? 现在的局面就是,不靠谱的花大叔说干就干,话没说完就冲了过去,丁晓聪和郭芸香这两个伢子被留在了原地,暴露在了石头雨中…… 丁晓聪和郭芸香都是半大的少年,身子轻,几乎连一秒钟都没撑到,就被一大片石头砸得仰头就倒。他们身后就是通道边缘,这一摔下去,立刻落向了熔岩河流。 再看那边,花红英这次是真的拼命了,他自忖此番必死,一路嘶声呐喊为自己壮胆,完全没发觉那两个小青年根本就没能跟的上来。 奇怪的是,这些人虽然凶神恶煞,却没一个管他,全都“呜哩哇啦”怪叫着向前冲,似乎前方有更要紧的事,他竟然就这样一头闯了过来。 双方交错而过,花红英终于察觉不对,回头看,汗毛都竖起来了。只见那帮人全都冲到了通道边缘,对着下面大喊大叫,丁晓聪和郭芸香这对小伢子却不见了! “你们这些混蛋!”花红英简直就要疯了,自己把人家伢子带出来,要是全都遭不测死在这地底,他也没脸活了。本来已经闯过敌阵的他,脑子里“轰”的一声,又举着伞冲了回去。 再说丁晓聪他们俩,一阵乱石砸了过来,他俩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就被砸得同时跌下了悬崖。 失去平衡的同时,丁晓聪心里一苦,知道完了,下面可是熔岩,铁扔进去都化了,人下去连灰都找不到。 身在空中往下落,丁晓聪下意识的伸手一拉,把郭芸香拽到自己怀里抱着。他其实也没别的想法,纯属下意识的举动,想要保护郭芸香这个女孩子。 “啊!”郭芸香揪着丁晓聪撕心裂肺惨叫,就要死啦! 下一刻,事情完全不像他们,只听“噗通”一声响,他们并没有掉进岩浆,而是落在了一处平地上,睁开眼看,那尊彩光流转的云母塑像就在眼前,仿佛正在俯视着他们。 ------------ 第五十六章:神之庇护 “巫咸大神!”丁晓聪扶住郭芸香,下意识惊呼出声。 下一刻,一阵铿锵有力的山音充塞满脑海,随之而来的还有滚滚热浪。这时候二人才发现,他们无巧不巧,竟然跌进了那艘赤红的云母船里,就在山神巫咸的脚下! 四周围是炽热岩浆,温度和站在炼钢厂高炉上差不多,即便是穿着高科技的隔热防护服也挡不住,防护服内的汗被瞬间蒸发,体温急剧升高! 山音一唱,这艘云母船仿佛当真有人在操舟,小船竟然原地调了个头,开向了熔岩河对面,如冥河艄公摆渡一般。 云母塑出来的船极重,在水里根本就开不起来,遇水即沉,可在这地火岩浆中却显得很轻盈,“吃水”不过一寸,越开越快。 山音越来越大,小船也开的越来越快,难以想象的热浪扑面而来,郭芸香立刻尖叫起来:“啊!热死啦!就要烤焦啦!” 如此高温,用不了几分钟,两人就会被烤成焦炭。 身后传来大声吵嚷,回头看,十几条穿着防护服的汉子站在那边的洞口,大声叫嚷,却无可奈何。 “糟了,花大叔!”丁晓聪置身于火炉中,却还有心思担心花红英,他刚才一头冲过去,必然会被这些人捉住,生死难料。 “啊!我不行啦!就要死啦!”郭芸香仍在尖叫,不停跳着脚,脚下也烫的不行了。如此高温,也唯有云母能承受的住,可人不行。 下一刻,就在两人自忖必死无疑的时候,萦绕在地底的山音陡然一变,更为尖利顿挫,河里的熔岩竟然随之掀起了浪,将小船推向对岸,速度又陡然提高了一倍。 终于,在他们就快承受不住的时候,小船重重撞在了对岸的岩壁上,往前看他们才发现,船头竟然扎进了一个宽大的石洞内。 来不及思考,两人就好像两只烫了脚的小兔子,拼了命的往前蹦跳,一头窜上了岸。热气往上跑的,刚下了小船,他们顿觉“凉快”了许多。 其实这里的温度依然高的吓人,不过他们穿着防护服,加上骤然改变的温差,才带来了凉快的错觉。 险死还生,两人抱在一起大口喘气,惊魂不定,刚才好险就真的成飞灰了。 回头看,小船靠岸太猛,船底被撞破,岩浆渐渐涌了进来,正在逐渐下沉,那尊巫咸的塑像被一点点淹没。 刚才也不知纯属巧合,还是巫咸的残魂动用了神力,总之他们被这位上古大神救了,眼看塑像渐渐就要没顶,郭芸香不知怎么竟然哭了出来。 突然,郭芸香嗓门一变,口中传出了男声,“吾在地火中守护巫山几千载,行将消亡,那位巫觋,可否将我带去巫姑身边。” “什么?”丁晓聪有些发懵,呆呆问了一句,随即反应过来,这是巫咸山神在借郭芸香的口说话! “什么什么?我什么都没说啊。”郭芸香迅速恢复正常,抽了下鼻子,不明所以。 丁晓聪连忙转过身,面对仍在沉默的塑像打开了巫眼。 塑像这时已经被淹到了肩膀,在巫眼中,他的眉心里有一点彩光忽隐忽现。 没有任何犹豫,丁晓聪对着岩浆河边跨出了两步,探手摸向了塑像眉心。触到了一样东西后,不等他用力,那东西自动脱落,掉在了他手心里。 刚才经过一番高温炙烤,防护服已经发粘,丁晓聪刚取到东西,立刻觉得胳膊下面传来灼痛。 “糟了!防护服顶不住了!”丁晓聪心头狂呼,转身拉着郭芸香就跑,这里的温度依然很高,再待下去,分分钟会出事。 郭芸香也察觉到了自己身上越来越烫,跟着丁晓聪一起跑向山洞深处,不辨东西。 “花大叔怎么办?”郭芸香边跑边问。 丁晓聪苦笑,现在还能怎么办?不可能顺原路回去的,只有想办法先找到出路,再回去救他,只愿那些坏人不要当场杀了他。 至于出路,丁晓聪毫不怀疑,巫咸山神等于是巫山的灵魂,这里的大山就好比是他的身躯,他既然送到了这里,跑下去就肯定有路! 熔岩河另一边,花红英刚冲上去,就被几个人按倒在了地上。那帮人目瞪口呆看着丁晓聪和郭芸香逃亡,小船沉没,一个个都跟傻子一样。 很明显,那艘小船就是他们的目标,可现在,船沉了,沉在这地火岩浆里,再也不可能打捞上来了…… 花红英被几条大汉按在地上,他头罩透镜上满是汗水,视线模糊不清,可还是看见丁晓聪和郭芸香安然脱险,心脏狂跳之余长出了一口气。他的想法很简单,自己既然把这几个孩子带出来,就一定要平安带回去,要不然死不瞑目! 至于现在吗…… “我就要死了吗?”花红英心里这样想,不由苦笑,自己就是个混饭吃的小法师,这下是真的惹到狠角色了。 不过已经到了这一步,也没什么好后悔的。 那些人开始大声争执,说着完全听不懂的话,花红英这时反倒淡然了,要杀就杀,死了拉倒,反正那俩小伢子已经没事了,自己孤身一人,这把老骨头埋哪里不是埋? 如果没经历过丁晓聪和郭芸香险死还生的事,他可能还没这么洒脱,毕竟是人都惜命,可现在,花红英觉得哪怕就是自己死了,也赚到了。 不过出乎他预料,这些人争执了一番后,并没有杀自己,而是粗鲁地拉起来,押着走向了外面。 他到底是人老成精,立刻就推断出了对方的目的。 刚才丁晓聪似乎从那塑像额头上取了什么东西,也许那玩意才是这伙人的目的,现在东西被丁晓聪拿走,他们想把自己俘虏,以后好用作交换。 分析到了这一步,花红英又松了第二口气,差点忍不住笑出了声,现在不但两个伢子没事,自己看来也死不了啦! 不得不说,这老家伙江湖经验实在丰富,虽然他听不懂那些人在吵什么,不过基本就和他分析的一模一样! ------------ 第五十七章:放是不放 森林中有一条人影在疾行,快的不可思议,灵动如跳脱小鹿,却只有细微的“沙沙”声。山音已经听不到了,这让姜白心里有些不安,总觉得有什么事发生。 她带着幽瞳已经跋涉了十几公里山路,心悸的感觉让她即便是已经很累,依然不敢停。 突然,前面林障分开,一个很大的矿场出现在了前方。 虽然从没来过,不过这里再也没有别的矿场,这必然就是周同的西山石英矿。 站在矿场边缘俯视,她的目光如鹰一般敏锐,很快就发现了异常,在碗形的矿场底部,有一点灯光,那是一栋巨大的简陋岩石屋子。 稍作观察,姜白带着幽瞳潜了下去。 @@@@ 矿洞口,戴眼镜的男子领着两人看着逐渐往上升的钢缆,眉头皱了起来,他也有了类似的不安感,难道,任务出问题了?可怎么会? 终于,矿用电梯升到了顶,一大群人紧紧挤在了里面,只是……多出来了一个。 出来的人顾不得解释,开始手忙脚乱脱防护衣,很快他就发现了多出来的是谁,脸色变得更阴沉了。 “怎么回事?”男子沉声喝问。 那一帮手下个个目光闪烁,最终有个人用很蹩脚的汉语解释起来。 当听到艄公渡人的时候,他的脸上满是不敢置信,可看看部下们的神情,又不似作伪。思考片刻后,他点了点头,“你们做得很好,立刻把这人带去我们的营地,然后转移到巫中。” 转头看了某个方向一眼,他若有所思,自语着,“对方,会来找我们的。” 一行人立刻把花红英按在地上五花大绑,老花丝毫不抵抗,任由他们施为,神情平淡。 趁着捆人的功夫,有个家伙绕到了矿井后面,大概是想小解,隐没入了黑暗中,过时不久,那里传来“噗通”一声,有重物倒地。 正在监视手下做事的男子一惊,猛然转回了头。 招了招手,三个人警戒着摸了过去。 在矿井后一座架子边,这些人找到了自己的同伙,人倒在地上,已经完全没了知觉,眼睛却是睁着的。 那名红发巨汉蹲下来检查了一番,脸色变得很难看,“小林先生,魂没了……” 众人面面相觑,脸上露出不可思议,这么快就把人的魂给弄没了,必然是法术,可刚才他们完全没感应到有人在施法。 没想到,这里竟然还有隐藏的敌人! “搜!”戴眼镜的小林先生重重一挥手,脸上露出一抹狠厉。 那些部下立刻散开,在这栋巨大的石屋里搜索了起来。 花红英被捆成了个粽子,忽然笑了,他感觉到有一条蛇,钻进了他的衣服里,是晓兰,察觉到自己不是一个人,他的心里立刻安定了。晓兰还很小,钻进衣襟里,从外表根本就看不出来,而自己已经被这些人搜过身了。 小林手扶矿井沿,看着手下们胡乱搜索,目光越来越阴沉,其实任何人都知道,这屋子里根本就没人,只能是在远处下的手,能够隔空施法无声无息带走自己一个部下,这得是多么高深的法力? “都回来!” 小林突然大喝了一声,把所有人都吓了一跳,零零散散聚拢了过来。 “立刻回去!”小林沉声下令:“所有人路上戒备,不准掉队!” 一挥手,大群人全都聚拢在一起,押着花红英准备离开,至于那个没了魂的人……有两个人走上去,把那已经完全没了意识的人扛起来,扔进了矿井里,足足过了十几秒后才传来“空”的一声闷响。 花红英看得不寒而栗,这些人对自己的同伙都这么狠! 就在他们准备出屋子的时候,门头上传来一声尖利的兽吼,幽瞳跳了下来,这些人赶紧停住脚步,惊疑不定。 紧跟着幽瞳,姜白也跳了下来,双方展开了对峙。 小林曾经和姜白交过手,看见她来,心中暗道不好。如果双方展开对战,姜白完全不是对手,可他们最重要的任务是带着人回去,这期间有好几公里的山路,这一路,太平不了了。 “花大叔!”看见被捆住的花红英,姜白吃了一惊,随即厉声大喝:“放人!” 说完,姜白双手分别在腰上一抹,芳菲离合被组成了一对月牙形的双头短刃,被她分掣在了手中,反射着冷光。 姜白万没想到,竟然会在这里遇见被抓住的花红英,幸好刚才循声过来了,要不然就错过。 “小葱他们在哪里?”看见只有花红英一人,姜白又紧张起来。 老花现在更定了,悠然笑道:“白姑娘别担心,小葱和芸香丫头有神助,已经逃了。” 姜白松了一口气,再次逼视着小林。 “呵呵。”小林笑了,“放人没问题,不过你们得拿东西来换,至于现在吗……” 说到这,小林对着姜白偏了下脑袋,立刻就有几条汉子凶神恶煞扑了上去。 眼看敌人扑过来,姜白根本不做任何纠缠,身形一闪,消失在了黑暗中。这里天大地大,又是夜晚,凭她的速度,没人能抓到。 小林也很清楚这一点,他不过就是逼开姜白,第一道命令刚下过,立刻重重一挥手,“走!” 大部队押着花红英一涌而出,在月色下跑向了西面,上乌头村方向。 今夜月明,矿场里一片莹白,姜白没机会在这里对他们下手,可要是进入了山林……边跑边四处张望,小林的心沉了下来,他和姜白交过手,知道这半大女孩子的厉害。 一群人乱糟糟快步走向西面的山林,突然,前方传来了一阵抑扬顿挫的高亢曲调声,在群山间震荡不息,听见这声音,所有人都心中一凛。 森林边缘,姜白站在一棵大树边,看着急匆匆跑过来的那群人,不停高声吟唱,眼神中满是狠厉。 她是山巫,置身于这连绵群山中,就等于回到了家,这里的一草一木一鸟一兽,都将是她的伙伴。今天黄昏的时候,她被这些人围攻过,现在时过境迁,攻守将会易位! ------------ 第五十八章:狩猎场 “我劝你还是放了我,那个女伢子可不好惹。”花红英被人推搡着,竟然劝起了小林。 小林一言不发,推着花红英的红发大汉恼了,抡起棍子就要打他。 “封住他的嘴就行,打坏了不好带走。”小林低喝了一声。 红发大汉闻言阴阴一笑,在头上一缕,手里带着一根红色的头发,拍向了花红英后脑勺。 这是符降,花红英看见这玩意才明白,李颖手里的符降是从哪里来的了。不过这个人的法力并不算高强,干扰李颖梦境的,肯定另有其人。 现在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无从反抗,花红英被人一巴掌拍在了后脑勺上,只过了片刻,眼神立刻就暗淡了下来。 处理完了花红英,小林又回头扫视了一眼自己的部下们,确定没少人,这才吩咐道:“前面的山林只怕不好过,都给我精神点!” 吩咐完了后,他挥了下手,一大群人紧紧挤在一起,又开始快步走向西面。花红英这时候仿佛变成了木偶,红发大汉让他往哪里走他就往那里走,完全没了自我意识。 矿场西面边缘,随着姜白的颂唱,她身后的森林里传来了密集的“哗哗”声,灌木丛一分,一头硕大的猞猁钻了出来。这只猛兽似乎变成了小猫,小跑到姜白身边坐下,一起看向正在接近的人群。 接下来,一只只野兽出现,有几只野猪,还有山里的麂子,到最后甚至出现了一对野狼。 那些人已经很近了,姜白没有选择正面对抗,转身钻进了幽暗的林中,那些野兽立刻散开,转眼全都消失无踪。 对面,那些人也有些紧张,一大群人一言不发钻进了林中。 “千万不要散开,聚拢好一起走。”将要进入林子的时候,小林不住大声提醒。 一拥而入,这一片逐渐恢复了宁静,人与兽全都被淹没在了林海中。 而此时,在他们脚下的大山腹中…… 丁晓聪和郭芸香拉着手在山洞里奔跑,万籁俱静,只能听见他们自己粗重的呼吸声。这里伸手不见五指,只能手拉着手跑,黑暗让人本能的靠近。 “我跑不动了……”跑着跑着,郭芸香上气不接下气喊道。 他们已经不知道在这黑暗中跑了多久,只能感觉出一路向上,除此之外什么都看不见,更不知道跑到了哪里。他们的防护头盔上本来有灯具,不过经过岩浆河的炙烤后,早就坏了。 丁晓聪也快不行了,两人停下来,各自抓着对方大口大口喘着粗气,连腰都直不起来。花红英生死未卜,他们心里都急得着了火,可身体已经到了极限,再也跑不动了。 丁晓聪的手腕上,防护服有个破洞,刚停下来,他就从破洞口感觉到了一丝凉意。 看来已经脱离地火的范围了,这防护服穿着又重又热,他赶紧把自己的头盔脱了下来。 果然,一丝热浪都感觉不到,一阵轻松凉爽袭来,舒服多了。 “赶紧把这破防护服脱了,不热了。”丁晓聪想起来郭芸香,连忙手忙脚乱帮她脱防护服。 黑暗中传来一阵“窸窸窣窣”,还有郭芸香的尖叫:“你往哪儿摸!” “我又不是故意的。”丁晓聪不满嘟囔。 终于,两个人都甩掉了一身累赘,轻松了一大截,现在终于可以轻装上阵了。 稍作休息后,两人拖着绵软的腿,继续在黑暗中向上摸索。为了驱散恐惧,两人一路小声交谈着,从到大,点点滴滴,渐渐远去…… @@@@ 小林抬手拦停了队伍,用手电筒照着前方,满脸愕然。 只见前方背靠着大树,站着一只大野猪,正在喘着气用前蹄刨地,一副就要发动进攻的姿态。 这可就R了狗了,野猪虽然凶,可也没凶到这种程度,竟然单枪匹马要对这么多人发动攻击,该不会是疯了吧? 前行已经没法继续了,所有人戒备,这是一只公野猪,怕不有三百斤,嘴角还伸出一对獠牙,被它拱一下,谁都受不了。可麻烦的是,为了防止被人趁黑偷袭,他们一直都紧紧聚在了一起,现在难道要分开吗? 不等他们决定该怎么办,那头蛮横的野猪就发动了攻击。 有句话叫狼奔豕突,野猪的冲撞能力,在这片山林里无出其右者,只见它撒开四蹄跑起来,“隆隆”作响,声威惊人。 这下那些人再也聚不住了,忙不迭四散奔逃,各寻场所隐蔽。 “嗵”的一声,有人开枪了,不过枪声刚想过,还不确定有没有击中,开枪的人就被坦克一般的野猪撞了个正着,惨叫着飞了起来。 野猪撞人的时候还有个习惯性的抬头动作,那瘦小的汉子就好像一块破布,飘着飞下了山坡。 撞飞了一人后,野猪还不停歇,发出尖锐刺耳的怪叫声,左冲右突,把这群人撵得鸡飞狗跳,竟然硬生生穿阵而过,消失在了密林中。 过去了许久,直到确定没了动静后,这些人才惊魂未定慢慢聚拢。 “立刻清点人数!”小林大喝着走了过来,脸色阴的能滴出水来,是他下的不准分散的命令,可刚才野猪撞过来,他却第一个闪开了。 看见红发大汉押着花红英走过来,小林松了一口气,这个最关键的“筹码”还在。 很快,人数清点了出来,结果比想象的还要糟糕,有两个人不见了。 “去找他们?”有人小声问。 小林瞪着眼睛,五官都扭曲了,盘算了一会后,他最终还是摇了摇头,“不用了,他们恐怕都没了,咱们赶紧回去!” 大部队又开始向西疾行,他们刚走,姜白从一棵大树后转出来,看着这些人离去的方向,眉头紧锁着。敌人很冷漠,不上当,这样很难办。 如果他们刚才搜山找人的话,就只能将队伍打散,那样就可以个个击破,至少能趁机把花红英救出来,现在这样没法强行下手。 往西看,路程已经走了一半,还有两公里多就到了那座小村子,到时候就不好办了。 不过除此之外,她也想不出好办法来,只得又咬牙跟了上去。 现在这一片丛林变成了猎场,只不过猎人是姜白,而那一大群邪法师和大汉,却是猎物。 ------------ 第五十九章:自作孽不可活 又走了一段后,小林正脸色阴沉思考着什么,队尾突然传来连片的惊呼声,紧接着是大声惨叫。 他吃了一惊,连忙分开人群走到了队尾,只见一人大腿被野兽撕咬得皮开肉绽,正抱着在地上惨嚎翻滚。 旁边一人心惊肉跳解释:“刚才我们正走着,突然从旁边蹿出来一头豹子,两下就把他给咬成了这样,还不等我们动手就跑了……” “不是豹子,那是猞猁。”旁边有人出言反驳。 “够了!”小林简直烦透了,管它是豹子还是猞猁,这重要吗?“都给我把眼睛放亮点!带枪的到后面,就快到地头了!” 吩咐完,小林又气冲冲穿过队伍往回走,这事情实在是难以想象,居然在森林里遇到了大规模的野兽袭击,怎么会出这样的事? 想到这,小林打了个寒噤,难道,那个女孩子竟然能驱使野兽不成? 他猜对了,山巫除了沟通山脉以外,还具有驱动山中野兽的能力,而凭姜白的法力恰好能做到。 “要是这样的话,这一路只怕还得伤人!”小林低着头向回走,心中思忖着。 “小林先生,他怎么办?” 身后传来呼喊,小林头都不回,冷冷道:“我们很难带着他走山路,他也撑不到回去,别管他了,我们走!” 头领下令,这群人扔下了伤者,继续向前走,任由背后传来撕心裂肺的呼救声,没一个人有所表示。 他们刚离开,那伤者已经喊哑了嗓子,嚎啕大哭起来,他受了伤被丢在这黑夜的林之中,必死无疑! 哭着哭着,他猛然顿住,眼睛里满是惊恐和绝望,只见在他身前不远处,刚才那头凶悍的猞猁又悄无声息走了出来。 “不……”那人颤声呼喊,下意识想往后蹭,可伤腿不给力,他根本就动不了。 猞猁一步步逼近,紧随其后,姜白转了出来,看着这绝望的人,终于还是叹了口气。杀人她不在乎,可这人明显已经吓破了胆,还受伤被抛弃,她杀不下手,也没有那个必要了。 “这药粉撒在伤口上,很快就会止血,这片森林里的野兽不会再袭击你了。”姜白扔了一包药粉过去,冷冷说。 能做的就这么多,至于对方能不能活命,就看他自己的造化了。 送完了药,姜白身影一闪,再一次遁入了幽暗山林,那伤者挣扎着趴在地上,对着姜白消失的方向双手合十,口中念念有词,似乎是在膜拜神明。 小林没有猜错,接下来,随着接近上乌头,他们受到的攻击越来越频繁、猛烈,损伤也越来越大。不过他是个意志坚定的人,完全不顾手下伤亡,只要失去行动能力的,全都被就地抛下不管。 终于,乌沉沉的村子阴影已经能看见了,小林松了一口气,回头看。他们总共来了15个人,现在连花红英在内,也只剩下了六个。 想到那女孩子的狠辣手段,小林不寒而栗。 路虽近,不走永远到不了,小林回头最后一次叮嘱:“大家注意,一口气跑回去,路上无论发生了什么都不要管。” 吩咐完,小林第一个跑了出去,其他惊魂不定的人连忙跟上,现在他们所有人对姜白都充满了畏惧,一刻都不想在这林子里待了。 跑着跑着,两边的野兽接连出现,开始对他们发起疯狂的攻击。有猛兽扑咬,小鹿撞击,甚至还有野兔绊脚。这些人跑得跌跌撞撞,却不敢停下来,到了这一步,他们简直就是在逃命。 姜白紧紧追在他们后面,已经不顾露出行踪了,这些人就要跑出山林,一旦出去了,哪怕就是两、三个人她都未必能打得过,必须得趁还没出去,发动全力攻击。 没有人比姜白快,在这林子里更没人比得上,她就好像幽灵,紧紧跟在这些人后面,寻找着下手的机会。 就在将要出林子的时候,机会终于来了。 一只黄羊从斜刺里冲出来,一头撞在了红发大汉腰上,那大汉两百多斤的体格,竟然被撞倒在了地上。 大汉刚被撞开,一直目光呆滞的花红英眼中精光爆射,可还不等他做什么,眼神又立刻黯淡了下去。一把手枪伸了过来,直接抵在了他的脑门上,是小林。 “再动手我就打死他!”小林一把抓住花红英,恶狠狠道。 然而,这时却没了姜白的身影,她的身影在林中飘忽不定,根本就捕捉不到。 看不见人,小林脸色狠厉,暗地里却打了个哆嗦,连忙抓着花红英继续跑,前面几十米就出林子了。 红发大汉软肋被狠狠闷了一下,好一会才缓过气来,抬头看,四周围一片死寂,自己人已经全都扔下他跑了。 他用木棒撑着地,从地上爬起来,想要赶紧出去,可刚转过身,背后就传来“嗖嗖”凉意。 “你跑不了了。” 身后传来姜白的声音,红发大汉一惊,回头望,不知何时姜白已经站在了那里,双方相距不过几米远。 一个是手持大木棍的两米大汉,另一个是娇小的少女,双手分握着一对月牙形的利刃。双方对峙着,仿佛大人和小孩,看上去实力完全不对等。 然而,颤抖的却是大汉。 只一瞬间,红发大汉就出了一声冷汗,他感觉面对的不是一个小姑娘,而是一把锋利的刀,随时可能把自己切得支离破碎。 “#¥%!”大汉歪着脖子向后喊了一声,叽里咕噜也不知道在喊些什么,估计是向小林求救,不过根本就没有回应。想跑已经不可能了,他的眼中露出一抹疯狂,咬着牙紧了紧手里的木棒,怒吼冲向了姜白。 面对红发大汉雷霆一击,姜白连眼皮都不抬,双手随意在身前一交,就在将要被扑到的时候,猛然做了个侧身,闪电般迎着蹿了过去。 只听“刺啦”一声,大汉咆哮着冲过去,踉跄了几步,一棍子砸在地上,面容开始扭曲。 呆呆低头看,他的整个上腹部都被豁开,黄色的脂肪外翻,仿佛张开了一张大嘴。下一刻,这张“嘴”里瀑布一般涌出热血,他喉咙里“咯咯”了两声,庞大的身躯向前一头扑倒在地,身下立刻漫开了血污。 再看姜白,她的神情毫无波动,双手一合,一对月牙双刃又组合成了一个圆环利刃,上面莹白一片,纤尘不染。 冷哼一声,姜白转身掠向了森林边缘,原处只留下红发大汉在抽搐,垂死挣扎。 森林外,小林用枪顶着花红英的脑袋,和残余的手下听着林子里的动静,脸色煞白。 姜白出现了,她就这样从一棵大树后转出来,与这些人对峙。 “走!”小林竟然不敢对上姜白的目光,立刻拽着花红英向村子里跑。 身后传来姜白的声音,“不放人,你们谁都跑不掉!” ------------ 第六十章:脱困 没有撂任何狠话,小林押着呆若木鸡的花红英,领着狼狈不堪的部下们走了。出去15个人,回来只有三分之一,还人人都带伤,败得这么惨,任何狠话他都没脸说得出口。 在这大森林里,他们就好像是不受欢迎的客人,每一根树枝、每一只动物都在与他们为敌。可对方简直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所有的生物,甚至包括没有生命的石头、泥土都在帮她,这架根本就没法打。 任谁都想不到,这个娇俏的小姑娘发起狠来,简直比最凶猛的野兽还要可怕,杀起人来毫不手软。 “小林先生。”一名手下凑近了问:“咱们接下来该怎么办?” 小林脸色阴沉的可怕,想了想说:“这里不能再待了,咱们立刻赶去巫中,和鬼王汇合。” 听见“鬼王”这个名字,一直木木呆呆的花红英眼角微不可查抽动了下,在这夜色中,没人察觉。 匆匆忙忙回到了村子中央那栋屋子,堂屋里火塘还燃烧着,小云带着三个孩子围火塘而坐,看见小林他们回来,连忙站起了身。 小林打量一番,将花红英推到在火堆边,吩咐道:“你看着这人,其他人立刻准备撤离。” 花红英呆呆躺在火塘边,透过火光看着神色惊慌的小云,目光呆滞。 小林他们五人急着离开,立刻全都出门或者回屋,收拾东西准备跑路,这里他们已经不敢再待了。 这些人刚离开,眼色灰暗的花红英视线猛然聚焦,看向了小云。突如其来的眼神锐利如刀,小云被吓了一跳,连忙揽着三个孩子退后了一步。 不过她随即想到了什么,竟然对着花红英递过来了个眼色,双方眼神一交换,花红英笑了。他凭自己的经验发现了问题,事情果然如他所想,有门! 村之外,山林中,姜白坐在一根树杈上,紧紧盯着村子里的动向,那些人在慌慌张张忙碌,看架势…… 刚转过念头,一辆七座越野车从那户人家院子里开了出来,急匆匆上了山道,颠簸着开向了西方。 料不到他们竟然会这么快就要跑,姜白连忙跳下了树,追向村子另一边。她的脚刚点地,就好似弹簧一般蹿了出去,幽瞳不知从哪里钻出来,紧紧跟在了后面。 人正常情况下肯定跑不过汽车,不过山路难行,越野车也开不快,姜白自忖能跟上,到时候找机会对这些人下手。 姜白速度极快,转眼间就跑到了村子中央,在这里,她让四个人给拦住了。 看着拦在前方的人,姜白眉头紧皱,目光中透露出杀机,挥手间,芳菲离合又变成了一对月牙刃。 那是小云,她牵着三个孩子站成一排,将去路完全挡住。 “杀了小云,还来得及追上那辆车。”姜白心头发狠,杀心动了。只要杀掉小云,她养出来的小鬼就活不长了,不管就是。 小鬼虽然难缠啊,不过姜白有信心比他们更快。 看见姜白眼中的凶光,小云下意识退后了一步,连忙喊:“别动手,是花大叔让我来找你的。” 听见这话,姜白气势一泄,目瞪口呆。不过她依然保持着警惕,沉声喝问:“有事快说!” @@@@ 一点天光出现在前方,看上去就好像一只萤火虫那么大,可这已经是丁晓聪和郭芸香这么长时间以来,唯一看见的自然光了。 一般人所处的环境中,多多少少总有点光线存在,只是不明显,可真正的绝对黑暗,只怕没几个人亲身经历过,那种压抑感,即便是丁晓聪这个鬼巫都有些受不了。 这一路上,郭芸香一直紧紧抓着他的胳膊,没有放松过一秒,那一块估计都青了。这也可以理解,郭芸香毕竟是女孩儿家,这种环境里一旦抓住了人,就好像溺水的人抓住了救命稻草,死都不放松。 也得亏有丁晓聪让她抓着,否则只怕她都要疯掉了。 “有光!”看见那点亮光,郭芸香兴奋得都带着哭腔了。 两人各自抓着对方,肩并肩跑了过去。 跑着跑着,耳畔传来“哗哗”水声,越来越大,很快就震耳欲聋。 前方的亮光逐渐变大,乍见光芒,两个人全都兴奋得不能自己,拼命往前跑,冷静二字被抛在了脑后。 跑着跑着,两个人同时猛然停住,向前倾倒,两只手向前划圈,坐着类似自由泳的动作。 只见前方山洞已经阶段性到头了,下面是好几米深的断崖,崖下是一条汹涌的地下暗河。再往前看,是一个更大的洞口,可以看见外面阳光明媚。 一阵“哎哎”声中,两个人拉着手,一头摔了下去。 好在下面不高,并且有水,他们倒也没受伤,一头闷进了水里,被激流带向了外面。 水流太快,根本就没有反应时间,两人立刻就经历了第二次下坠。 最外面的洞口外是个瀑布,大约七米高,下面是深不见底的寒潭,两个年轻人再一次惨叫着摔了下去。 “噗通”一声水面炸开,丁晓聪一头扎了下去,到现在他都没松开郭芸香的手。 七米跳水看似不高,其实足够把人震晕过去,丁晓聪倒是没晕,就是头昏脑涨四肢发软,他的水性本来就很烂,这一下再也没有力气挣扎上来。 也得亏他们没松手,丁晓聪水行不行,郭芸香却出乎预料很好,她在水里调整了下姿态,游鱼一般向上蹿,把秤砣般下沉的丁晓聪又给拉了上来。 “哗啦”一声,水面再次分开,两个人冲出水面,趴在岩石岸边,顾不得抹脸上的水,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天已经亮了,太阳升起来有一丈高,他们竟然在地底走了大半夜,也不知道现在身处何方。 这一夜,把他们折腾的精疲力尽。 “走,咱们得赶紧去救花大叔。”郭芸香这时的状态居然比丁晓聪还好,现在终于回到了地面,她也不用再害怕了。 两个人湿漉漉爬出水面,四望一圈,两眼一抹黑,“这是哪儿啊?” “不管了,先找到人问问再说。”丁晓聪拉了郭芸香一把,走向山下,那里有座只几户人家的小村落。 ------------ 第六十一章:老司机 上乌头村,姜白坐在门槛上,抚摸着身边的幽瞳,眉头紧锁着。小云领着三个孩子跪在她对面抽泣,神情万般凄苦。 宝儿那晚凶神恶煞,可在母亲身边却异常乖巧,拽着母亲的袖子,说不出的可爱。只是小家伙总不说话,眼睛中仿佛蒙了一层水雾,满是迷茫。 “我……其实是T国鬼王东蓬猜的鬼奴。”小云终于止住了哭泣,抽了下鼻子痛苦说:“这一切,都是鬼王和蛊主的计划,实行有好几年了。” 东南亚是邪法术的集中地,其中有两人为魁首,其中尤以蛊主为尊。只不过蛊主身份神秘,没人知道他的姓名,也不知他是哪里人,基本就是个传说。 鬼王东蓬猜则人尽皆知,东南亚降头术第一人。 有鬼王自然就由鬼母,不过鬼母不是人,而是一个鬼。 鬼王东蓬猜年轻时候暗恋着一个女子,后来有所成就后,他取了百人活体炼出一大缸尸油,然后将那女子闷死在了尸油中。魂魄不舍得尸油,即便是死后也不会离体,就这样浸泡了10年,将一百个死者的怨气全部吸收,终于成了鬼母。 自此后,东蓬猜就开始在民间寻找年轻貌美的少女,让鬼母寄居在少女体内,与自己结为夫妇,等其年纪稍长后,再将其杀死,寻找下一个宿主。这样的少女,就是所谓的鬼奴,而小云是第七个。 本来小云年满二十岁后,也要死的,不过就在这时,蛊主和鬼王合谋了一个计划,需要一个棋子,小云被选中,幸运的活了下来。 说到这,小云又泣不成声了,姜白紧紧盯着她,内心如潮水翻腾。 “我不知道他们要干什么,我只知道,我爱我的丈夫……”小云说着说着,又哭了出来,泣不成声。“可是我身不由己,鬼母也在我体内跟着一起来了,我只能和它一起作恶,还……还亲手把自己的孩子炼成了小鬼……” 小云已经面无人色了,摇摇欲坠。 姜白听得唏嘘不已,无论从那个角度来看,小云做的恶事足够杀她十遍,可她也是身不由己……看得出来,她肯定很爱周同,要不也不可能为他生三个孩子,只是…… “鬼母现在在哪里?”姜白哑声问。 小云摇了摇头,“我不知道,只知道鬼王来了,鬼母去与他相会,我这才有机会把心里话都说出来……” 姜白又追问:“花大叔究竟交代了你什么?” “他说……”小云脸上露出疑惑,不确定的说:“他让你们等晓兰的电话。” 姜白闻言猛然起身,“原来,是这样!” “你走吧,带着你的孩子走的远远的,永远也不要回来,下次遇见,我不会再放过你们。”姜白的话语传来,人已经走得远了。 小云泪眼婆娑跪在地上,回头看着姜白远去的方向,摸了摸三个孩子的脑袋,眼中满满都是怜爱…… @@@@ 黄昏时分,西山石英矿场,一辆自行车歪歪扭扭蹬了上来,骑车的是丁晓聪,郭芸香横坐在后座上,不住催促:“你快点啊!” 自行车是顺手在人家门前借来的,他们问清楚路后,一路骑着自行车,又赶回了西山石英矿。 几乎可以肯定,人已经都不在这里了,可除了这儿,他们也不知该上哪里去找人。另外,两人的行李也都丢在了这里,身为法师,没了那些施法的东西,至少去了一半的能力,必须要拿回来。 再一次来到矿井边,升降机已经坏了,好在他们的行李都还在。 打开行李掏出手机,丁晓聪发现里面一连串未读消息,全都是姜白发来的,其中竟然还夹杂着一条花红英的信息。看了下发送时间,就是半个小时前,丁晓聪立刻兴奋了起来,这说明花红英没死啊! 信息的内容只有一个字——兰,另外还有一条附加信息,那是腾讯地图的坐标,位置在直线距离五十公里外的巫中县城边缘。 花红英发来的信息里有个“兰”字,丁晓聪立刻就明白了他们现在的状况,姐姐和老花在一起,而花红英,很可能处在自由被限制的状态,所以信息由姐姐发了出来。 这事情说出去可能没人相信,晓兰认识字,并且也会简单的手机操作。 没有任何迟疑,丁晓聪赶紧给姜白发了一条回信,把位置也一并发了过去,并叮嘱不要轻举妄动,等人都到了再设法营救。 救人如救火,现在一切情况明了,得要立刻赶过去。 两个人背上自己的登山包,又赶紧一路爬到了矿场宿舍。 骑自行车去巫中县那是想都不要想,等赶到黄花菜都凉了,不过,这里有交通工具。 矿上有许多卡车,横七竖八停在了办公楼后面,这里放假了,老板又不在,一个人都没有。一番寻找下来,丁晓聪终于找到了一辆插着钥匙的卡车,门也没锁,连忙钻了进去。 像模像样坐在驾驶位上,丁晓聪左手抓着方向盘,嘴里念念叨叨着“油门离合器”,开始打火。 郭芸香看得瞪大了眼,心虚地问:“你究竟会不会开车?” “当然会!我有本的……”丁晓聪全神贯注,随口回了一句,只听马达轰鸣,车子顺利打着了火。 然后就是进档、给油、松离合,走你…… 只听“空空空”一阵动静,大卡车就好像被拴住的驴子,往前拱了几米熄火。 “怎么会这样?”丁晓聪汗下来啦,他有C1照,刚学的,虽然没开过大卡车,可操作应该没什么区别吧? 郭芸香在旁看得目瞪口呆,大喊道:“你这个笨蛋,手闸忘松啦!” 丁晓聪一看,还真是,手闸拉着的……这样起步不熄火就有鬼了。他臊得脸通红,连忙先松了手闸,再去打火,结果离合器刚踩下去,车子就开始慢慢往后滑。 “哎呀!还是我来开吧!”看见丁晓聪笨手笨脚的顾此失彼,郭芸香干脆不停招手,“我俩换个座。” 丁晓聪脸红的好像猴屁股了,咱这驾驶证可不是买来的,主要是太紧张了…… 俩人一上一下挨着换了个座位,只见郭芸香坐在驾驶座上,手脚麻利打火、进档,松手闸、加油门松离合,稳稳当当开了出去。 “嗬!行啊你!”丁晓聪看得两眼放光,没想到啊,郭芸香居然是个老司机!看这架势,至少两年以上驾龄!“你什么时候考的驾照?” 郭芸香把着方向盘,直接送进了三档,满不在乎挥手道:“我帮二舅舅开过小四轮,驾驶证吗,那是没有的……” “啊!” ------------ 第六十二章:亵神者 卡车在黑暗的山间行驶,灯光刺破黑暗,蜿蜒向西。 郭芸香开车手艺真不是盖的,用轻松写意来形容毫不为过,度过一开始的紧张期后,丁晓聪就彻底放心了,低头观看自己手心里的那颗蓝色晶石。 晶石呈上小下大的水滴形,非常标准,几乎全透明,仿佛就是一颗凝固的水珠,触手生凉。 这就是丁晓聪从那尊云母塑像前额上取下来的东西,没人能想象到,大神巫咸的魂魄竟然就在里面。 魂魄达到了这个层次,几乎就是永恒的存在,可现在的巫咸的魂魄很弱,比风中残烛也不如,似乎随时可能熄灭。 “寻找巫姑吗?可巫姑又在哪里?”丁晓东皱眉抬起了头,看向前方黑夜。巫咸大神是一代神巫,又救了自己的命,他的心愿是肯定要帮助达成的,可茫茫巫山,该去哪里寻找? 巫山的名字,一半来自巫咸,一半来自巫姑,可以说,巫姑在这里名气更大,更受爱戴,她的灵魂在这里是可以肯定的,可全巫山的范围差不多有一个省那么大,又毫无头绪…… 正思忖间,身旁“呼”的一声,一辆小汽车以难以想象的高速超了过去,转身消失在前方山脚,把开车的郭芸香吓了个哆嗦,差点没扶稳方向盘冲出山崖。 “赶着投胎啊!”郭芸香气得大骂,这里可是山区,山道不但蜿蜒难行,切且极其危险,开这么快,当真是作死啊。 丁晓聪连忙制止,不确定的说:“我看刚过去那辆车,怎么有些眼熟?” 刚才擦身而过的一瞬间太快,还没等看清,那辆小车就转走了,所以丁晓聪觉得眼熟,却不能确定。 @@@@ 如果有人双手被反绑在身后,他还能用手机发信息吗? 答案是能,前提是他的怀里有条认识字并且还会用手机的小蛇。 由于符降师已死,花红英现在已经恢复了神智,正满脸疲惫靠在一堆干草上,面如死灰。这些都是表象,其实他现在心里很安定,消息已经发出去了,那些伢子必然会设法救自己。 这几个小孩,能量超过了他想象,加上是在本国,只要他们几个不冲动,计划一下,肯定能把自己救出去。更何况,身上还藏着…… 抬起头,对面有个干瘦的小个子正在盯着自己。 这个人不足虑,晓兰随时可以对他发动偷袭,之所以到现在都没展开自救,只因为这里还有个可怕的人。 鬼王鬼母,这一对可怕的人鬼搭档,纵横东南亚几十年,凶名在外,没想到,他们竟然在这里打起了山神魂魄的主意,并且计划已经实施了这么久。 作为邪法术界的顶尖存在,花红英当然听说过他们,也知道人家的厉害,想要一对多连带着鬼王和手下一起干掉,只怕得张天师那等人物才能做得到,现在一旦暴露,就再也没机会了。 几十年的经验告诉花红英,现在只能等,等待最好的机会出现,只要自己手里还有牌打,就一定会有机会。 巫中位于巫东和巫西之间,规模比两边的县城加起来都要大,这里不但有通往外界的通衢大道,还紧依着一条通往大江的水道——安河。 安河大大的有名,峡谷内景色奇幽,美不胜收,被称为小山峡。自从大山峡大部分都被水淹了后,这里就成为了西川第一峡,游人如织。 这里是巫中县城边缘,独门独户,一旁是连绵群山,另一边就是大安河,无人打扰,这些人将基地设置在这里,看得出来花了一番心思。 院子依山而建,有些年头了,院子里放着一张躺椅,一位锦袍老者正躺在上面纳凉。这老者年约六旬,身材微胖,头顶上没几根毛了,配上那一身华丽的长袍,显得古怪又滑稽。 院门被人推开,老者将眼睛睁开一线,进来的是小林。 “鬼王。”小林对老者姿态无比恭敬,走过来鞠了一躬,“已经在路上安排了暗哨,只要有异动,我们就能提前得到消息。” 这位古怪的老者,就是赫赫有名的鬼王东蓬猜。 “你做的不错,任务失败不能怪你。”东蓬猜开口说话,声音嘶哑干涩。 小林却把腰弯得更低了些,问:“对方都是些什么人?他们的本事好古怪。” 东蓬猜笑了,道:“一些远古的把戏,你叔叔其实也算是他们的分支。” “巫术!”小林吃了一惊,猛然抬起头,随即又反应过来,低声自语,“难怪,难怪……” 小林突然一惊,面上露出畏惧,连忙问:“我听说,这世间的巫觋只有几位了,个个都是绝世高人,这帮人该不会是他们的后人吧?!” 可以看得出来,小林真的害怕了,那传说中的几位大巫,个个都有通天彻地之能,任何一人都可以横扫东南亚法术界,这下该不会惹大麻烦了吧! 东蓬猜闻言笑着摆了摆手,坐起身,道:“天神淳于虹、鬼神小米、山神玄真子、水巫神方梅,这几位,我们自然是不敢惹的,不过,据我所知,他们其中三位在昆仑山寻找灵山,这辈子只怕都出不来了,水神不知所踪,也无须担心。” 说到这,东蓬猜原本有些浑浊的眼中精光爆射,“如果能取得巫咸的神魂,这几位我也就不用怕了,如果还能寻找到巫姑的神魂,即便是他们四位齐来,又能奈我何?” 小林听得连连点头,双目放光。这四位当代大巫虽然也可称为神,却不是真神,比那些上古大巫相比差太多了。巫咸生前虽然强大,不过现在神魂已经被削弱到了极点,可巫姑不同,她的神魂想必还保存完好,如果能被炼化…… 将神的魂魄炼化成鬼降,这种事情前人恐怕想都不敢想,鬼王果然是胆大包天,敢想敢干! 正自盘算着,腰间传来“嘟”的一声,小林一惊,连忙掏出手机看。 “鬼王,真有人来了。”小林打开手机屏幕,里面出现了实时视频画面,一辆白色的小轿车疾驰而过。 ------------ 第六十三章:乱局 姜白坐在路边林中树杈上,眼睛紧紧盯着下面,在他下方不远处,有个尖嘴猴腮的家伙躲在一块大石头后面,用手里的手机对着马路拍。在他所拍的方向上,一辆白色小汽车疾驰了过来,她一眼就认出,那是周同的车。 开到巨岩附近的时候,汽车压到了什么,左前轮“噗嗤”一声开始撒气,车子立刻不稳,剧烈摇摆了起来。 好在车子立刻稳住,被停在了路边。 周同从车子里下来,又返身从车座上取了一件东西,弃车大踏步向前走。 石头后,那个尖嘴猴腮的男人本来准备出去,看见周同手里的家伙后,赶紧又缩了回来。 那是一把半自动步枪,火力强大,也不知周同是从哪里弄来的,也或者他本来就有。他的脸色阴沉得可怕,一副随时会杀人的架势。 不知道周同从哪里得到了消息,所谓虾有虾路,他竟然找到了这里,看架势是准备来拼命的。这也可以理解,事到如今,他的一切全毁了,了无生趣,只想报仇。 岩石后的暗哨等周同稍稍走远了些,连忙开始拨打电话,不过不等号码按全,天灵盖上一震,他的眼神立刻黯淡下去,扑倒在地。 姜白出手打晕了人,看着义无反顾远去的周同,眉头紧皱了起来,被他这么一搅和,只怕要出大事! 就在姜白思考要不要跟过去看看的时候,那边的周同紧着跑了几步,一头撞进了院子里,顿时枪声大作,火光喷吐。周同已经完全失去了理智,一进去就大开杀戒! 灶间里,花红英猛然睁开眼,满脸震惊,院子里枪声密集如炒豆,窗户上火光不停闪烁。 怎么回事?! 一直严密看守着花红英的男人被吓了一跳,连忙跑到窗户边向外看。 只犹豫了一秒,花红英就确定不能再等了,这里发生了大事,所有事情都变得不可控,必须得赶紧设法脱身! 不用打招呼,晓兰自主游了出来,闪电般蹿向窗台,花红英在地上连滚了三圈,滚到了案板边,那上面有一把锋利的菜刀。 外面枪声震耳欲聋,对于花红英的举动,看守人毫无察觉。 瞬息之间,晓兰悄无声息游上了窗台,而那人还瞪大眼睛看着窗外,眼中满是惊恐。趁他不注意,晓兰张开口,对着他的眉心就咬! 成啦! 看见人倒地,花红英心头大定,反手抓着菜刀割绳子。 就在这时,厨房门被人一脚踹开,一杆黑洞洞的枪口探了进来,紧接着是满脸血污的周同。 周同现在的状态明显不正常,眼中满是疯狂的杀机,浑身都是喷溅上的血,也不知杀了多少人。 花红英心头一紧,下意识停住动作,这个人疯了! 应该也没有完全疯,看见枪口指的人是花红英后,周同愣了一下,并没有开枪,转身走向了门外。 花红英长出一口气,加紧两刀割断绳子,由于太过急切,连手腕都割破了。 机会只有一瞬,既然开始行动就停不下来了,必须得立刻趁乱逃掉。别看花红英四十多岁的人了,在求生欲的驱使下,动作敏捷度丝毫不输给一般小伙子,他立刻前冲两步到窗台,抓住晓兰在窗台上一滚,撞开窗户的同时滚了出去。 所谓天算不如人算,刚落地,一把小刀架在了自己脖子上,花红英魂飞魄散。抬头看,制住自己的还是个熟人——小刀仔。 看他的架势应该是刚到,恰好撞到了自己,这可真是倒了血霉了。 锋利的小刀顶在哽嗓咽喉上,花红英干瞪眼,心说这些人都是一伙的,自己这次真的完了。 嘭! 屋内又传来一声枪响,小刀仔下意识缩了下脖子,脸上的坏笑一收,收回刀子淡淡道:“玩好了,你藏住别出来,等我们走了你再逃跑。” 说完,小刀仔反别着小刀,踏着小碎步蹿过了墙角,留下花红英一脸懵逼,这个小刀仔……他究竟是怎么回事? 不管怎么说,绝处逢生了,脱离险境,花红英浑身发软,坐在地上动弹不得。 那边传来说话声,是鬼王,花红英蹭了几步,从墙角看过去,只见鬼王东蓬猜怒气冲冲走了出来,身后紧跟着小林、一个白裙女子、还有……周同! 周同这时候就好像一个木头人,呆呆跟在这些人后面,一点反应都没。 很明显,他趁乱杀了几个人后,被这些邪法师制住了。 紧随其后,罗老三带着小金宝和小刀仔左顾右盼走了出来,脸上的表情夸张。 “鬼爷。”罗老三客客气气道:“这里搞成这样,得要赶紧走,警察很快就会来。” 手下死伤惨重,鬼王被气得不轻,不过这里的确不能待了,他点了下头,领着人转身走向屋里。小刀仔对着这边暗暗使了个眼色,也跟了进去。 “就是现在!”花红英心中大吼一声,立刻发动,猫着腰蹿向了院门。 对方发现自己跑了后,肯定会追过来,这就等于是和死神赛跑! 花红英爆发出了此生最快的速度,脖子上的筋都暴起来了,三步并作两步,一头冲出了院子。他刚出门,身后传来愤怒的咆哮啊,鬼王又领着一帮人蜂拥了出来。 他们出门的时候,恰好看见花红英后腿在院门外一闪即没,鬼王面色狰狞,拉过身后的白裙少女,一巴掌拍在了她后脑勺上。那少女眼神一黯,瘫倒在地上,一股阴风从她体内卷出来,带起了一道尘卷,追出了院子。 花红英察觉到不好,一出院子,就扎进了屋外的山上,没了命的跑,完全不辨方向,那些人绝不会轻饶了自己,肯定会追来! 如他所料,鬼王立刻带着人追了出来,可刚到院门口,就全都停住了,只见前路上,三个半大的少男少女急匆匆跑了过来。 “就是他们,那些巫觋!”小林一眼就认了出来,失声惊呼。 鬼王面色一沉,拦停了队伍,心念急转起来,今晚的事情搞得太复杂了,他需要权衡利弊,再做出决定。 ------------ 第六十四章:脱险 如果和这三个孩子斗起来的话,虽然仗着人多赢面很大,可一番纠缠是免不了的,警察就快到了,耗不起。 如果去追花红英…… 一瞬间,鬼王就做出了决定,上前一步冷冷说:“几位小巫觋,你们是来送东西交换人的吗?” 丁晓聪他们听见枪声急匆匆跑来,看见这一幕,心立刻就凉透了。说话的想必就是鬼王,他们的大头目都还在,周同也被制住了,局面没有发生本质性的变化。 “少废话,快放人!”丁晓聪大喝。 看见三个少年的表情,鬼王这一边所有人同时松了口气,看来,他们果然不知道人质已经跑了,鬼王得计。 “东西快拿来!再废话,那个人立刻就会死!”东蓬猜脸色一变,话语转为狠厉,和这几个小娃娃言语交锋,他一点压力都没有。 三人毕竟只是少年,经验都不算丰富,听见东蓬猜的狠话,都心虚了起来。 丁晓聪手心里紧握着那枚晶石,纠结得无以复加,绝不能坐视花红英死,可这是山神巫咸的神魂,怎么能交到这些邪法师手里? 巫咸的神魂已经虚弱到了极点,几乎失去了意识,可在鬼王这样的邪降师手里,有的是办法让他恢复,到时候养出个神魂级别的降头来,谁能挡得住? 就在丁晓聪犹豫不决的时候,远方传来了凄厉的警笛声,警察终于来了。 看见长长一溜警车,包括鬼王在内,那边的人眼中都流露出了一丝焦虑,只可惜丁晓聪他们没察觉到。 东蓬猜干脆再搏一把,他阴沉道:“警察来了,我们得赶紧走,把那人杀了!” 一大群人当真作势欲走,丁晓聪慌了神,连忙大喊:“慢着!” 东蓬猜脚步一顿,松了口气,他知道自己赌赢了。 一枚蓝色的晶体被抛了过来,丁晓聪恨声道:“赶紧滚,要是人有个好歹,我绝不会放过你!” 这样的威胁显然没什么效果,鬼王一把抓住晶体,感应下后,心中一喜,招了下手,一群人匆匆跑向了院子临水那一侧。 “人在厨房里。” 那帮人撂下一句话匆匆跑了,丁晓聪他们赶紧一拥而入,闯进了屋子里。 结果是令人沮丧的,厨房里倒是有人,被晓兰吞掉了魂的汉子,另外还有一截被刀割断的绳子。捧着那截绳子,丁晓聪欲哭无泪,自己上当啦! 外面的警笛声在快速接近,郭芸香扯了呆呆傻傻的丁晓聪一把,“赶紧走!” 这里发生了命案,死了好几个人,虽然不关他们的事,可他们也不想惹麻烦,何况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去做,耽搁不得! 三人压下心头愤恨,跑向了院子临山那一侧,翻过院墙隐没入了山林。 他们刚离开,一艘汽艇开进了大安河中,逆流而上开向了下游。警察们立刻发现,留下两辆车进入现场,其他人全都开车沿着山脚追了上去。 下面响起了零星枪声,丁晓聪他们一口气爬到半山腰,回头看着山下的追捕,当时就忍不住哭了,花红英没有被他们带走,又不在那栋屋子里,难道……已经遇害了?! 花红英其实也在这座山上,不过是在另一边的半山腰,在他身后,一道旋风正在紧紧追赶,几乎压在了他的背上,传来刺骨寒意。 他也算是和魂魄打了半辈子交道的人,可还从没见过这么狠厉的东西,这要被扑到,绝对小命玩完! 只可惜,身为中年人,他的绝对力量还有,耐力却差了不少,跑着跑着,他很快就到了极限,脚下拌蒜,摔了个嘴啃泥。 慌慌张张转过身来,那旋风瞬间卷到了面前,隐约还能听见风声里夹杂着刺耳的疯狂厉啸。 花红英下意识抬起双手拦在了胸前,尽管这并没有什么用,不过,他忘了手里还一直抓着晓兰。 感应到阴风卷了过来,晓兰立刻昂起头,对着旋风张开了嘴。 虺对于魂魄天生克制,尽管晓兰还很弱小,不可能吞的下这样凶恶的魂魄,可还是起到了震慑作用。那阴风就要扑到的时候,陡然停住,距离花红英一尺疯狂旋转,厉啸声顿时大作。 花红英眼睛都挣不开,魂飞魄散,也跟着一起大叫,无比凄惨,这喊声在夜空中回荡,终于传到了丁晓聪他们耳中。 “是花大叔!”姜白第一个反应过来,身形一闪,已经领着幽瞳蹿了过去,转眼消失无踪。紧接着另两位也回过神来,顾不得到处都是树枝灌木,拼命向那边跑。 能喊出来就证明人还活着,叫的这么凄惨说明遇到了危险,必须得赶紧过去! 花红英还在撕心裂肺大喊,完全没注意到那股阴风已经卷走了,晓兰也耷拉下了脑袋。 姜白悄无声息出现,她看着坐地上嘶声大喊的花红英目瞪口呆,这附近并没有危险,他喊得什么? “花大叔?”姜白试着轻轻喊了一声,可花红英似乎没听见,依旧一声声喊,她索性推了人家一把,提高嗓门尖叫:“花大叔,你在喊什么?” “嗯?”花红英一愣,立刻收声,这声音怎么这么耳熟? 睁开眼看,姜白和小豹子站在了自己面前一脸疑惑,再四处打量,那股阴风早就没影了。 稍倾,丁晓聪和郭芸香也气喘吁吁赶了过来,四个人终于平平安安团聚了,感慨万千。 晓兰有气无力游到了丁晓聪身上,稍一探查,丁晓聪吃了一惊,她是被强大的阴气伤了,不过还好,自己能消化。从这阴气的浓度来判断,传言有夸大的成分,鬼母虽然名为鬼,却还远到不了鬼的程度。 “早知道,我就不回家了……”花红英唉声叹气,这一趟折腾的,险象环生,他这把老骨头差点就扔了。 高高兴兴回乡省亲,顺带游山玩水,谁能想到,居然会经历这些事情,不值当啊! 看着心灰意冷的花大叔,三个少年面面相觑,这也太容易被打倒了吧? “花大叔你振作点。”郭芸香上去用力拉花红英,“咱们不能半途而废啊,还得要去找巫姑的。” “啊?还去啊!”花红英刚被拉起来一半,又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 第六十五章:神女 说起这个话题,丁晓聪挨了一顿猛批,寻找巫姑,巫咸的神魂是最直接的线索,却被他拱手送人了…… “笨哦。”郭芸香不依不饶,“那些人一看就是说假话,你还给他们!” 丁晓聪坐在一边五不是六不是,不甘心嘟囔:“你看出来了?那怎么不拦着我,我看你也就是马后炮!” 郭芸香大怒,又要反斥。 眼看一对冤家要吵起来,花红英作为领队,连忙打圆场,“别吵别吵,我说句公道话,虽然小葱是傻了点,不过这事也不能全怪他……” 话没说完,丁晓聪和郭芸香同时暴起,按住花红英拍打了起来。他这话说的,等于是把两边都得罪了,哪里是劝架?分明就是火上浇油。 三个人闹成一团,姜白忽然转回了头,看向山下,道:“别闹了,有许多人过来了,应该是警察。” 听见这话,三人同时打了个摆子,停止打闹,看来花红英的惨叫声也惊动了警察。 一旦去了警察局被询问,会耽误不少时间,并且这事情和警察也说不清,大家伙儿立刻收拾东西——撤! @@@@ 翌日,清晨,巫中县某不知名小街,一行四人在县城里逛街。 寻找巫姑没有线索,花红英建议,不如就在这里走走,看看能不能在民间探听出点线索来。有这么一句话:历史的真相往往就隐藏在神话传说中,就看你有没有慧眼,能识别出来。 巫中是附近最大的县城,比巫东繁华多了,不过依旧是典型的西川风格。 究竟什么是西川风格,说法不一而足,有说是大嗓门,有说是锤子和铲铲,还有说是麻将,不过有一点绝对所有人都赞同——茶馆。 这里到处都是茶馆,里面宾客盈门,摆着龙门阵,一壶茶就足够从中午一直吹到傍晚。 不得不承认,老花眼光毒,这种地方正适合打探消息。 找了家最大的茶馆走进去,喧嚣扑面而来,人们围着桌子喝茶吹牛,高谈阔论,人声鼎沸。丁晓聪他们那儿也有茶馆,可顾客很少,并且很安静,这阵势有点把他们吓住了。 立刻就有跑堂的上来,领着他们七拐八绕,总算找到了一张空位,四人心惊胆战坐了下来。 四望过去,满耳都是不同嗓音的川话,完全听不懂大伙儿在说什么,就连花红英这个根在西川的人也一脸懵逼。 “花大叔,你出的主意,你可得自己去打听。”三个少年噤若寒蝉,立刻异口同声推卸责任。 花红英倒也自觉,领着三个小伢子,这与人沟通的任务,自然也就落在了自己头上,“你们等着,我这就去打探一番。” 老花如同要上场的角斗士,咳嗽两声清了清嗓子,起身离坐融入了群聊的浪潮中。 丁晓聪心中一动,掏出手机打开QQ,进入了东北三花教总群,那里面奇人多,他领教过,想看看在群里能不能问出结果。 两个女孩子早就久仰这个群的大名,连忙围过来,三个人同坐一张条凳,夹着丁晓聪看他聊天。 “有没有人知道巫姑在哪里?” 群里面依旧一片闹腾,他这条没头没尾的消息发过去,瞬间安静。接下来就是信息大爆炸,一条条往上翻,看得人眼花缭乱,只可惜没有一条是和巫姑有关的。 看着满眼的小鲜肉,米神弟子、帮主她侄儿,三个人傻了眼,面面相觑。 好在紧随其后,帮主强势清屏,柳银花出来发言了,“都给我闭嘴!” 这下所有人闭嘴,群里一片安静。 柳银花紧接着发过来一条消息——亲侄儿你现在在哪里? 丁晓聪一点不尴尬,大大方方报出了自己的位置。 经过了一段沉默后,柳银花发言:帮里有哪些人现在在西川? 立刻又是一阵刷屏,足足有上百人表示正在西川或者本身就是西川人。三花教虽然根在东北,不过收门人可不仅限于东三省,另外这些人全世界到处跑,散落在哪儿的都有。 作为东北最大的帮,据说三花教连正式带挂名的弟子有几十万,这么大的基数,在西川有千儿八百人毫不奇怪。 又过了一会,柳银花发上来一串号码,“我新建了个群,所有在西川的人、还有没加群的弟子,包括我侄儿全都加进去,咱们过去说话。” 有个霸道无双的姨娘就是好,丁晓聪连忙加群,不光是他,就连郭芸香和姜白都掏出手机加了进去,一股脑全被接受了。 进去一看,好家伙,这么一会功夫,群里就已经有三百多了,并且仍不断有人在申请加入。 柳银花将丁晓聪提升为群管理后,开始说话了,“寻找巫姑的事情,姨娘我帮不了你,群里在西川的人立刻着手调查,尽快拿出结果来。然后……凡是加群的人,全都听我侄儿指挥,有事谁都不许偷懒,赶紧过去帮忙!” 又是一阵刷屏,不是“明白”就是“收到”,三个少年目瞪口呆。原本远离家乡,做事情寸步难行,现在倒好,瞬间就有了这么多人帮忙,这位柳银花姨娘的号召力实在是太吓人了! 接下来,群里就开始了讨论,各条信息、各种传说都被提了出来,真真假假林林总总,海量的信息摆在了大家面前,只不过要抽丝剥茧分析出头绪来,可不是简单的事。 就在这时,身旁传来花红英爽朗的声音,“你们看我遇到了谁?” 三人回头看,花红英一步闪开,露出一名婉约微笑的女子,袅袅娜娜,赫然竟是九幺! 与当初那个泼辣的川妹子不同,九幺今天穿着一身蓝色的裙子,一头长发披散,神情未语先羞,好像一个熟透了的水蜜桃,看得大伙儿目瞪口呆。 “我说……姐姐,转性了?”丁晓聪吞了口唾沫问。 装的再好,一开口就露馅了,九幺架子一松,先给了丁晓聪一拳,小嘴立刻连珠炮般蹦出来一长串话,“你个瓜娃子,喊你们来巫中找我耍儿,搞到现在才来!” 看见她恢复常态,大伙儿立刻觉得舒服多了。 任由九幺抱怨,丁晓聪问花红英,“你就没探听出点消息来?” 花红英得意大笑,“你们可知道九幺的全名?她姓巫——巫九幺!” ------------ 第六十六章:他乡遇故旧 “巫……九幺?”丁晓聪愣住了。 “嗳!”九幺脆蹦蹦答应一声,笑着说:“我家是正宗姓‘巫’地,祖居在巫寨,家里老人说,我们都四巫姑娘娘的后代,你们要见娘娘?找我就对了!” 三个小青年越听眼睛越亮,高兴得跳了起来,这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巫姑的后人现身了! “快快快!赶快给我说说,巫姑娘娘到底在哪里?”丁晓聪连忙拉过九幺,将她按坐在了桌子边。 “哗啦啦”一阵,四个人整齐划一围着桌子坐下,满怀期待看着九幺。 众人热切的目光中,九幺毫不怯场,清了清嗓子,开始说起他们这一脉巫家的过往。 在这茫茫巫山中,有着天下奇险的群山,山中有许多近乎与世隔绝的小村落,巫寨就是其中之一。据村子里故老相传,他们这一支,是当年巫姑的后代,由于那时还是母系社会,连姓都没有,后来,这些人就以“巫”为姓。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寨子里的人说,这座不起眼的小寨已经经历了五千多年的风雨,一支延续至今,直到十几年前才搬进了巫中县城里。 “五千多年的寨子!”几人全都傻眼啦,这该不会是吹牛吧? 九幺被人打断,没好气地白了四人一眼,“说了你们又不信,那还问我做什么?拉倒!” 看见人家生气了,四人连忙好一番安慰,总算给哄舒坦了。 “那村子,我小时候住了好几年。”九幺又开始娓娓叙述起来。 巫寨位于一座山腰上,上不着天下不着地,自然也没法种庄稼,村里的收入只有一项——巫盐。 从远古时代开始,盐就是最重要的商品,不可或缺。 海水虽然能晒出盐,但是那种盐人是不能吃的,一般老百姓食用的是井盐,也就是盐井水蒸出来的盐,其实巫山的巫盐,严格说起来也属于这一类。只不过这里的巫盐是山中的盐卤水蒸出来的,并且是用的远古方法,品质极佳,还有许多特殊功效。 在古代,盐作为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战略物资”,一直是由管家掌控的。不过有官就有私,历朝历代私盐屡禁不绝,而这巫寨,就是靠生产私盐,过得颇为滋润。 这玩意可是暴利! 不过到了近代后,盐的规模化生产被推广开,古法制出来的巫盐渐渐失去了市场,巫寨渐渐破败,到了十几年前终于难以支撑,全寨子集体从高山上搬了下来,进入城市混居,分散在了各处。 “那里每家每户都供奉娘娘,而且,据说娘娘就住在那座山里。”说到这,九幺压低了嗓音,神神秘秘说:“我们原来在寨子里的时候,每年三月三要请娘娘的,我跟你们说,我小时候就当过娘娘!” “你?巫姑娘娘?”郭芸香不明所以。 九幺神情难得严肃起来,摇了摇头说:“我也说不清,不过知道怎么做。” 到此,四个人都沉思了起来。 九幺莫名其妙打量了一圈四人,“你们干撒子?打哑谜啊?” 四个人一惊,同时醒过神,交换了个眼色。 又轮到花红英上场了,他摆出一副温和的长者姿态,微笑问道:“幺妹儿,你这段时间可有事?” 提到这事,九幺脸色黯然,“凤凰号没了,我还在家里等公司的安排哦,闲的腰疼了。” 一听人家姑娘在家里没事干,大家伙儿脸色一喜,有门儿! “那……能不能请幺妹儿陪我们去一趟老寨子?我们可以出这个数的报酬!”花红英说到这顿了顿,伸出一只手张开五指晃了晃。 九幺脸色一喜,失声惊呼:“五千!” “五万!”丁晓聪斩钉截铁结果话头,然后指向花红英,“这钱他出……” 花红英脸色立刻一苦,哀怨的看了丁晓聪一眼。 ………… 翌日,清晨,巫中县长途汽车站。 丁晓聪一行四人背着登山包,站在汽车出入口焦急等待着,已经八点整了,九幺还没有来。 “来了来了!”一直伸着脖子张望的郭芸香一喜,指着来路喊道。 只见那边的街上,九幺穿着一身蓝布短衣裤,穿着布鞋,还打着绑腿,背着个大帆布包跑了过来,脸蛋都跑得通红,看来是一路赶过来的。 她这身打扮在别处可能有些怪异,不过在巫山里很常见,典型的山民打扮,街上经常能看见。还别说,泼辣的九幺穿成这样,别有一番山妹子的韵味,一大一小两个男人眼睛都看直了。 就在丁晓聪出神的时候,身后有人用略带碴子味的嗓音轻轻喊了一声,“大哥?” 出门在外,男人喊大姐,女人喊大哥,这是跑码头人的习惯,丁晓聪觉得这声音有些耳熟,回头看,惊得差点跳了起来。 来人是个少年,看上去比丁晓聪他们仨还要稍微小一些,瘦瘦小小的,皮肤有点黑,穿着一身中规中矩的深色立领装,背后背着旅人常见的大旅行袋。这位,赫然竟是丁晓聪曾经资助过的算命少年——刘文彩。 当时在打铜巷的时候,刘文彩以一手算命的绝技把丁晓聪震得不轻,惊为天人,没想到,竟然在这几千里外的巫山深处又碰头了,这真是……太巧了! 刘文彩看清果然是丁晓聪后,露出一口白牙,爽朗笑了,抱拳道:“我早起预感到会遇见故人,没想到啊,竟然会是大哥您!” 他乡遇故人,丁晓聪也是大喜啊,连忙抓住了刘文彩的手,上上下下打量起来。 小伙子长高了一些,不过似乎更瘦了,这一路上,他肯定吃了不少苦,脸上带着洗不掉的风尘。现在的少年,像他这么大的时候,还在问家里要零花钱,而他却已经凭自己的本事走完了大半个中国。 从东北到海南,又从海南来到这巫山,何止万里之遥,真不敢相信他是怎么孤身一人走过来的! ------------ 第六十七章:命中遇水 听见二人的谈话,其他四人这时候也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全都瞠目结舌,这个少年……他竟然在做这样的事情,寻常人想都不敢想! “你……家里大人能放心?”九幺迟疑问,这实在超乎想象了。 刘文彩人虽小,举止却颇为得体,闻言他笑着一抱拳,“这是我家里的传统习俗,诸位不用惊奇。” 这真是……奇人家族啊! 既然是人家里的习俗,那大家也就不再说什么了,只叮嘱他一路上千万要小心,特别是提防坏人。 刘文彩一一谢过,转向丁晓聪正色道:“大哥,我看你眉间郁结,似是遇到了为难事,今日一别还不知何时能再相见,小弟就为你算一卦吧。” 丁晓聪吃了一惊,连忙阻拦,他知道这刘文彩算术独特,虽然神准无比,可却是用生命力为代价的。 刘文彩笑着摆了摆手,道:“不妨事的,只是随便算下,用不了两个时辰,不算这一卦,小弟心中不安呐。” 唯有丁晓聪才知道,他这“用不了两个时辰是什么意思”,虽不忍,可见他一意孤行,也只得作罢。 算命大家都见过,特别是几位法师,那些道道都懂得很。一般来说,算命的诀窍不再算,而是“望闻问切”四样,说白了就是察言观色,从细微处做出判断。不过敢算到法师们头上,这年轻人自有过人之处,他的手法也和一般算命的完全不一样。 众人的注视中,刘文彩将背包放下,从里面掏出几样物件,然后就地坐了下来。看见他算卦的用具,几位面面相觑,全都怔住了。 这几样东西分别是:一支蜡烛,一个小碗,一瓶矿泉水,外加一个乌龟壳。 “龟卜照烛!”花红英倒抽一口凉气,“这是上古法门,西周后就失传了,怎么会!” 自原始时代起,古人就开始用龟卜的方法来推断命理运势,严格来说,这也属于巫术的分支。后来巫术近乎消亡,这法子也就失传了,没想到,一位现代少年竟然又操起了这法子。 “年轻人,这个东西你玩得转不?”花红英指着那个乌龟壳问。 丁晓聪连忙把他拦下,使了个眼色,刘文彩的相命术他亲眼见过,丝毫不怀疑。 坐在地上,刘文彩一扫青涩,神情庄严,仿佛一位虔诚的巫觋,正在卜天问卦。他先是倒满了一碗水,然后点燃蜡烛,将龟板一端递给丁晓聪,让他端着在蜡烛火上慢慢炙烤。 两人各自捏着一头,共同托住了龟板。 看见刘文彩庄严的神色,丁晓聪心中苦笑,这少年实在是太朴实了,连骗人都不会,就冲他这架势,这一卦问下来,损失的阳寿绝对不止两个时辰。 只是开弓没有回头箭,已经开始了,唯有继续下去。 “将你的心神全部集中在龟板纹路上,不要有杂念。”刘文彩轻声叮嘱。 丁晓聪明白他的意思,这应该是一种牵引命魂之术,利用人的灵魂来问卦,只是具体的原理旁人是搞不清楚的。 依言,他闭上眼睛,将心神完全沉浸在了龟板上。 在巫眼中,能清晰看见龟壳上的纹路,蜡烛温度引起的阴阳传递很明显,蜿蜒伸展,复杂难解。 所谓河图洛书,其实都是神话传说,八卦的由来,就是龟卜术,这里面的奥妙,常人穷其一生也难触及皮毛。 纹路还在延伸,渐渐地,丁晓聪产生了一种奇妙的感觉,似乎这看似毫无章法的裂纹能吸引人的心神,他的灵魂竟然有了不稳的迹象。 龟甲透着烛光,在视线中越来越大,等丁晓聪意识到反常后,视线几乎已经顶在了龟板上。下一刻,他的眼前一黑,瞬间失去了意识。 也就是极短的时间,周围的惊呼声惊醒了丁晓聪,他茫然睁开眼,发现自己仰倒在了花红英怀里,三位女人满脸紧张蹲下来看着自己。 “我不要紧。”丁晓聪连忙摆了摆手,心头骇然,这看上去普普通通的一块乌龟壳,竟然会有这样大的能量! 他刚才灵魂离体了,与在地下看见巫咸大神时一模一样! 问题是,一个是上古大神,一个不过是当代少年,并且毫无法力,他是怎么做到的? 看向对面,刘文彩已经停止了炙烤,面色庄重仔细看了会龟板后,将其轻轻放在了小碗上,龟板凸起的部分浸泡在了清水里。 水里立刻起了变化,常人看不见,丁晓聪的巫眼却能看得清清楚楚。一层阳气浮在了水面上,呈现出一个古怪的图形,随即就被水里自带的阴气中和,消失不见。 “大哥。”刘文彩抬起头看向丁晓聪,面色显得有些疲惫。 仔细想了想后,刘文彩不确定地说:“我只从你的命里看见了水,却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走南闯北,这样奇怪的命相我却还是头一次遇见。” 众人茫然,不过刘文彩都看不明白,他们又哪里能懂? “小弟,真是惭愧啊。”刘文彩摇头苦笑,神情有些颓废。 看得出来,刘文彩已经尽力了,至于算出来的结果这么模糊,丁晓聪想,可能是和自己这一趟的目的有关。一行人要找的可是巫山神女,凡人算上古大神,可能真的超出了能力范围。 站起身,丁晓聪把刘文彩拉起来,拍了拍他肩膀安慰道:“能有所得,已经很不容易了,不必苛求太多。” “嗯。”刘文彩点了点头,随即又笑了起来,“只怕,大哥你们几位都不是凡人,文彩功力不足,算不出来也正常,待来日有所成就后,再替大哥好好算一卦吧。” 原来,刘文彩一直记着丁晓聪资助的事情,想要报答。 丁晓聪亲亲热热揽过刘文彩的肩膀,朗声道:“本来命运有定数,算不算都一样,没多大意思,以后你也不必总是挂念这事,那点资助根本就不算什么的。” 说话间,一辆大巴开出了车站,司机从车窗探出头问:“马刀岭,走不走?” ------------ 第六十八章:落岩 “走走走!我们去青涧溪。”九幺连忙招呼司机等等,转向众人招手:“快走啦,一天就一班车。” 当下,五人告别了刘文彩,匆匆忙忙上了大巴,各找座位。 汽车开动,透过车窗看,刘文彩一直对着他们挥手告别,直到再也看不见…… “小葱,你刚才怎么又昏过去了?”郭芸香紧挨着丁晓聪,紧张问,算起来,这是丁晓聪最近第二次晕倒了。 丁晓聪摇了摇头,他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按说,以他现在的法力,根本没可能灵魂出窍,这是师尊那个级别的大巫才能做到的事情。不过对于鬼巫来说,这并不是坏事,出窍的灵魂,才能真正发挥灵魂的作用。 “那是因为我厉害了!”丁晓聪笑着调侃道。 “却!”郭芸香白了他一眼,习惯性斗嘴,神情中却依然有一丝担忧。 他们俩身后坐着的是姜白和九幺,姜白性子很爱静,怀里抱着幽瞳默默看着窗外,九幺却是典型的川妹子性格,叽叽喳喳一刻不得停。 “姜妹妹,我跟你说,我真的当过巫姑娘娘!”人家不说她说,九幺拉着姜白辩解道。 姜白还以个浅笑。 “你们姐弟俩,为什么一个姓姜一个姓丁?”看见姜白转过来,九幺更起劲了。 姜白被问得一怔,这个话题和前一个话题有联系吗? 她显然还是低估了九幺,接下来,更离谱的话出来了。 不知想到了什么,九幺忽然“噗嗤”一笑,“你们这帮人肯定都是一家子,名字都……有姜白、小葱、芸豆,还有红花,全是佐料啊!” 姜白被她说得打了个冷战。 丁晓聪和郭芸香在前排座上偷笑,花红英在后排座上脸都青了,“是花红,不是红花,钱的意思!” 一路闹喳喳,汽车开出了巫中县,再次进入了连绵群山。 广义上来说,西起金川,北至星宿海,东到神农架,南接川中平原,这一带连绵的山区,都算作是巫山,其范围,比很多号称大国的国家都要大。 自打凤凰号出事后,一行四名法师就一直在巫山中穿梭,到现在连边都还没摸到。不过,这次他们却走了回头路,青涧溪距离青龙渚,直线距离只有约百公里。 大巴在山里兜兜转转,一直到了下午两点出头,在一条小溪边停了下来,这就是青涧溪。 五人早就坐的腰酸腿疼了,忙不迭冲下了车,站在路边狠狠伸懒腰,终于舒坦了。 汽车开走,大家伙儿四处望,傻眼了,这里到处都是山,云遮雾绕,却连一户人家都看不到。 “听说,那些做私盐的人住的地方,旁人根本就找不到,还真是啊。”花红英感叹道,他虽然老家就是巫山的,可却没接触过做私盐这一行的人。 在古代,对于盐管控的极其严格,做私盐和贩卖,被抓到是要杀头的! 贩卖的人可以和官家捉迷藏,制盐的人却不行,必须得有固定的盐井和作坊,就只能选择在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里。 九幺爽朗一笑,“那是当然,也就是我带着你们,要不然你们转一年也找不到。” 青涧溪现在是枯水时节,水量很小,等到涨水是,水量会大出好几倍,完全可以行船,巫寨的巫盐,只有在涨水季节才能运出来。这样的方式,恰好阻止了官家进山,也算是一种防护措施,就算你知道里面有人在制私盐,大部队却进不去。 找到巫寨,第一步就是沿着青涧溪往上游走。 五人在路边稍作休息后,就背着行李上路,沿着小溪边的浅滩一路向上,隐没入了群山中。 路越走越难,山林越走越深,抬头看云遮雾绕,四周围林障茂密,视线不过十几米,如果不是有一条小溪指路,只怕连九幺都会迷路。 从下午一直走到天黑,九幺看了看小溪后,终于松了一口气,“咱们转向西,走直线,半里路后就到了。” 果然如她所言,离开溪边进入森林后,一条若隐若现的林间小路出现。由于寨子里的人全搬走了,这条路已经十几年没人走过,满是荒草,若不是仔细看,根本就发现不了。 当年的人,就是通过这条小路,将一包包巫盐运到溪边,再走水路扩散到全国各地。 这里属于亚热带气候,遍生着常绿阔叶,遮天蔽日,不过比热带雨林要凉爽干燥一些,走起来倒也舒爽。 没一会后,前方出现了一处悬崖绝壁,崖底有一座破败的小木屋,看见这栋屋子,九幺立刻兴奋起来,大呼小叫跑了过去。 “我小时候经常来这个地前耍子。”九幺招呼大家快点跟上。“天就要黑了,晚上上山不安全,咱们就在这里歇息一晚。” 四人连忙跟了上去。 年久失修的木屋有些地方已经朽了,整体呈现出黑褐色,泛着浓重的霉味,进去看,屋顶烂了半拉,直接能看见天,好在现在不是雨季,遮遮风倒是足够了。 外表看上去普通的小木屋,靠着崖壁的那边有个狭小的山洞,只容一人通过,这就是去往巫寨的唯一通道。这入口不但隐秘,即便是被发现,也完全没法攻上山。 这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大家在木屋的角落里收拾了一块空地,今晚将在这里面过夜,半间屋子塌下来一地朽木,正好可以用来生火。 不一会儿,篝火燃起,烧着一锅开水,几个人围着篝火聊起天来,主要还是花红英吹嘘他的传奇经历,天花乱坠。这里的山林很静,几乎一点声音都听不见,只闻他们几人的欢声笑语。 花红英这人也算是走过不少地方,经历过的事情也多,四个年轻人全都听入了迷,瞪大了眼睛。就在这时,距离小木屋不远的地方似乎有重物落地,传来“嘭”的一声闷响,震得人心底发麻,把大伙儿都吓了一跳。 姜白反应最敏捷,身形一闪已经不见,余下四人连忙循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摸了过去。 ------------ 第六十九章:山鹰 茂密的森林中,姜白看着前方一块大石头,绣眉紧锁,这块石头呈长条形,长有三米,宽二尺,足有上千斤重,刚才掉下来的就是这东西。 原本茂密的森林被这块这块巨岩砸出了一片空地,如果刚才要是恰巧砸中小木屋的话,五人毫无防备,后果不堪设想。 丁晓聪他们跟过来了,看见这一幕,脸色瞬间煞白。 抬头看,月亮已经出来了,可以看见微微蓝色的天光,除此之外什么都看不见。 “呀!这是栈道上的条石!”九幺看清后,失声惊呼起来。 “噤声!”姜白抬头看着崖顶,沉声低喝。 众人一起看过去,只过了几秒钟,背衬着夜色,上面出现了一个小黑点。 “快躲起来!”姜白一把拉住丁晓聪,闪到了悬崖下,紧紧靠着岩壁。其他几人也反应过来,慌不择路也冲了过去,靠在岩壁上吸气收腹。 “嘣”的一声,又一块巨大的条石砸了下来,震得人脚底发麻,心脏狂跳。这要是被砸中,绝对变成肉酱。 紧随其后,巨大的条石一块接着一块往下掉,“嘭嘭”作响,这一带的山林被砸成了筛子。好在崖底有些内陷,五个人紧靠着,倒是不会被砸到。 终于,一块巨岩砸在了小木屋上,原本就腐朽不堪的木屋顿时“哗啦”一声粉碎,篝火被砸熄灭。 “有人在上面搞破坏!”九幺恨声道。 花红英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只怕不光是搞破坏这么简单,我们生火被人发现,上面的人是想用石头把我们砸死!” “我靠!”丁晓聪气得破口大骂,稍稍探出头往悬崖上方看,不过夜色浓重,什么都看不见。不出意外的话,鬼王他们一帮人先自己一步找到了这里,已经展开行动了! 不过这同时也说明,寻找的方向没有错。 还不知道上面的人会出什么阴招,这悬崖下已经不能呆了,几个人一合计,决定钻进山洞里再说。 贴着崖壁摸进了那个狭小的洞口,五人打开手电筒,小心翼翼向上摸,一路戒备着。 这山洞是半天然的,里面有人工开凿的台阶,蜿蜒向上。 在山洞里也辨不清方向,不过山洞没有岔路,一直向前摸了有个把小时后,前面终于又看见了天光,到头了。 站在洞口望,已经到了半山腰,外面就是刀削一般的绝壁,山风凛冽。悬崖上每隔三米有一根横着挑在悬崖上的石梁,上面原本应该铺着石板,不过现在全都空了。 这就是上山的栈道,刚才那些人一来想把下面的人砸死,二来,破坏掉栈道不让别人上山。 “这些挨刀子的!”九幺气得直跳脚,“以后再也回不了老家了!” 众人面面相觑,这些栈道修建的难度难以想象,一旦被破坏,凭他们几个人,想要修复几乎不可能了。上去还是能上去的,只是路途会变得异常艰难,并且只能等白天。 事情发生了变化,这次的行动也变得险恶了,大家伙儿都心事重重,靠在山洞里休息,等待天亮。 ………… 一阵尖利的禽鸟鸣叫吵醒了丁晓聪,睁开眼看,天已经大亮,一只苍鹰背衬着蓝天翱翔。姜白站在洞口,山风吹动她的衣襟,娇小的身躯仿佛也在随着那只鹰飞舞。 另一边啊,其他人都醒了,正在整理登山用具。好在他们事先准备了一套家伙事,要不然,这条路就走不下去了。 丁晓聪连忙爬起来帮忙,心中暗骂自己怎么这么能睡? 登山绳被用环扣一截截接了起来,总共接出了三根,行动方案已经定了下来,这次的关键是姜白。 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后,一行人扛着三根登山绳出了洞,站在了悬崖边。 低头看,下面雾锁山林,落差足有好几百米,看得人腿肚子转筋。正前方,一根根石梁嵌在悬崖里,横着挑出来半米多宽,一截截向上。 所谓的蜀道难,指的其实就是这种栈道,当真要有铁打的胆子才敢走。 每根石梁之间距离三米左右,想要在没有助跑的状况西跳过去,唯有姜白才能做得到。光是这样也就罢了,由于地势太高,山风极大,吹得人身体打晃,并且风向不定。 “我觉得这样不行,太危险了。”站在崖边感受了下变幻的烈风,丁晓聪脸都白了,当即就打起了退堂鼓。找不到巫姑就算了,这样搞实在是太危险了,不值得。 其他几人这时候也是人人色变,闻言点了点头,不敢再继续下去了。 唯有姜白神色平静无波,笑着说:“不打紧,我在武当山舍身崖练功的时候,比这危险多了。” “还是不要了吧?”丁晓聪也不知姜白说的是真是假,可实在不愿让她冒这么大的风险。 这次姜白没有再说什么,微笑着对众人点了点头,毫无预兆,义无反顾跃出了悬崖绝壁,跨向第一道石梁! 众人全都色变,刹那间心脏狂跳,九幺差点惊呼出声,好在郭芸香眼疾手快,一把捂住了她的嘴。 山峰呼呼作响,姜白的浅绿色短衣短裤被吹得剧烈摇摆,她就好像一片落叶,轻轻巧巧落在了第一道石梁上,立刻蹲下,落脚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大风扑面而来,姜白眯了下眼睛,缓缓转回了头,对着满脸惊恐的四人点了点。 “我老花这回作孽了。”花红英嘟嘟囔囔走上前,理出一根绳子悠了起来,看他那神情,都快哭了…… 身为领队,唯一的大人,最危险的事情却只能让一个女伢子干,他觉得自己实在是太丢人了,这要出了事,可怎么跟人家大人交代啊…… 绳子头悠了出去,姜白伸出手接,谁料就在将要抓到的时候,迎面吹来了一阵大风,竟然把绳头又吹了回去。众人看得浑身一麻,那石梁不过十几公分宽,跟平衡木似得,假如姜白下意识追着绳子抓,立刻就会栽下百丈深渊! 好在这一幕并没有出现,姜白异常冷静,她猛然收回手,身形向后一仰,竟然横着担在了石梁上,脚尖一挑,正好勾住了绳子头上的扣环。 ------------ 第七十章:天上的村落 接下来,姜白扶在腰后的双手发力,身躯顺势旋转半周,稳稳躺在了石梁上。 这边人心都跳到了嗓子眼,下面可是悬崖绝壁,摔下去就是粉身碎骨! 丁晓聪一直以为,自己身为鬼巫,胆子已经足够大,可这回却被吓得不轻,头皮一直麻麻的,心跳根本就缓不下来。 姜白依旧神情无波,她又改为蹲姿,将绳头在石梁上绕了一圈扣牢,这最危险的一步,终于完成了。 这边愣了有好几秒钟,丁晓聪抢过花红英的绳子扛在了自己肩上,“你都扔不准,让我来!” 接下来,又是一根绳子抛了过去,结果丁晓聪还不如花红英,扔的更偏……迎着山风抛物,远不像想象中那么简单,不是很有经验的人根本干不好。 丁晓聪不敢再扔了,绳子到了郭芸香手里,出乎大家预料,她竟然扔的又稳又准,力道刚刚好。 “我从小干农活,扔绳子什么的,小菜一碟。”郭芸香松了口气,不屑道。 这还真是术业有专攻,看她判断风力扔绳子的本事,没个几年功夫下不来,这活儿还只有她能干。 石梁上,姜白索性把鞋子全脱了,不再用手接,腿比手可长多了,并且她的脚灵活度丝毫不差于一般人的手。 三根绳子扔过去,被牢牢固定,上面一根下面两根,形成了一个三角形,接下来就得过人了。 第一个冲上索桥的是九幺,别看她是个女子,却丝毫不害怕,她在这悬崖上从小长到大,对高空早就习以为常了。 这时候她那身打扮的作用就凸显了,打着绑腿的双腿丝毫不干扰活动,短袖贴身上衣也完全不影响视线,她两脚各踩着一根绳子,手里抓着靠在崖壁上的绳索,走起来利利索索,几步就越过了三米,攀上了第一道石梁。 等九幺蹲下来后,姜白身形一纵,又跳到了下一道石梁上,双手撑地,一条腿还悬在了外面。 九幺过去是郭芸香,她哆哆嗦嗦攀到第一根石梁上,又将绳头抛给了姜白。 按照事先的计划,绳子分成三段,分别连着四根石梁,这样周而往复向前。丁晓聪在最后一位,他的任务就是将绳尾解开,交给前面的人,栈道太长,不这样循环利用,绳子不够。 开弓没有回头箭,等所有人都上了石梁后,就只能一路向前,直到目的地。 随着地势越来越高,山风也越来越大,姜白每一次跳跃,娇小的身躯都要摇晃一番才能稳住,惊心动魄。现在所有人都身处险地,没任何人再说话,大家伙儿都努力稳定住心神,按部就班着自己的工作。 那只山鹰又飞了回来,在这一段悬崖上盘旋,久久不肯离去,似乎在好奇这些胆大包天的人类。 “嗨!”姜白再次纵身跃上一道石梁,回头看,来时的洞口已在百米开外,大家伙儿脸色都有些发青。 虽然他们一直努力平复着心绪,不过心一直悬着,可以看得出来,几人状态都已越来越差。 “休息下吧。”姜白喊道:“我唱一段山音给你们听。” 几个人连忙或靠或蹲,努力做着深呼吸,试图把悬着的心压下去。 姜白站在石梁最外缘,身躯笔直,任由山风将自己吹得摇摆不定,神色丝毫没有变化,面对着高空,一阵阵高亢的山音从她口中唱了出来,在这高天上回荡,震动着每个人的心灵。 大山似乎在回应,仔细听,能听见若有似无的“嗡嗡”振动,很快就与人心同律动,大家伙儿悬着的心居然渐渐沉了下来。 放眼看,难得的好天气,山川秀美,脚下缭绕白云间一片翠绿,里间点缀着一条条白线,那是瀑布溪流,景致美得让人心醉。这一刻,大伙儿仿佛和大山连成了一体,变成了莽莽群山的一部分,心底的畏惧也随之渐渐消散。 “问山?”丁晓聪吃了一惊,没想到,姜白的修为竟然到了这种程度。 问山、问天、问水、问毒、问鬼神,这是大巫的能力,丁晓聪以前一直以为,姜白的巫法应该和自己差不多,现在才明白,人家比自己可高明多了。 悬崖外,那只山鹰似乎听入了迷,飞的更近了些,不时发出鸣叫和山音应和。幽瞳在石梁之间来回跳跃,丝毫不惧高,也发出一声声低吼。 怀里一阵蠕动,晓兰从丁晓聪衣襟里钻出来,看着高天出神。据说,虺五百年化蛟,千年化龙,不知她心里有没有化龙腾云破空的梦想。 终于,山音停了,大伙儿从沉醉中醒了过来,这时候再看,天地仿佛变得更明亮,畏惧一扫而空,脚下虽然只踩着巴掌宽的石梁,却觉落脚稳当。 姜白已经又在扣绳索了,她蹲在石梁上,小小的一团,腰间的芳菲离合被风吹得“哗哗”作响,她仿佛是在水埠边浣洗衣服的邻家少女,平静安详又专注。 两位当世大巫的女儿,果然气质与众不同,既温婉又杀伐果断,虽在红尘中行走,却丝毫不沾染烟火气。 众人又全都站了起来,继续有条不紊攀爬,绳索一截截向前移动,人踏着一根根石梁向前迈。 这栈道的年代已不可考,修修补补几千年,沿着这座山壁画了个半圆,一直蜿蜒到另一端的山腰上。 从清晨直到下午,终于,在转过一处山角后,一座村落出现在了众人眼前。 看着这村子,除了九幺外,所有人目瞪口呆,难以置信,世上竟然真有这样的村子。 前方仍是山壁,不过有一大片已经被凿空,里面贴着悬崖有一条长长的过道,过道靠近山体一侧开满了门窗,这些民居赫然竟是在山岩上开凿出来的,孤悬在千米高空! 村子靠近栈道这一侧,一道细细的瀑布白链般挂在悬崖上,水流被截断,又在村子的远端显现,撒入了山下。 “我的天,住在这地方,可真是……太绝了!”也不知花红英想要表达什么,最终没好说出口。 九幺得意洋洋,“我没骗你们吧?快上去,到我家里坐坐。” ------------ 第七十一章:世间第一盐 “需得小心。”姜白沉声提醒:“昨夜那些人若在,少不得一番恶斗。” “不用了。”花红英苦笑道:“那些人只怕已经摸到门径走了,要是还在,怕是早就拦在前面攻击我们了。” 花红英经验老辣,这话一说出来,大家纷纷点头,现在只要有一个人拿着根竹竿在路口守着,他么谁都别想过去。而现在看过去,村子里寂静无声,那些人应该早就走了。 既然这样,也就没什么好忌讳的了,大家伙又忙了一阵,顺顺利利上了村口。丁晓聪断后,把绳子又给收了起来,在大山里,这东西有大用。 进入村中过道,大家小心戒备着往前走,整个村子都是在悬崖上开出来的,绝壁那一边有栏杆,剩下来的都是一间挨着一间的石屋,并没有野地可供藏人。 村子规模不大,约有百户,家家大门朝南,和筒子楼差不多。不过如今这里已人去楼空,一个人都没有。 为了安全起见,一路走过来,他们每家每户都开门检查,发现了不少最近有人活动的痕迹,却果然连一个人都没找到,就这样一直走到了另一边的尽头。 尽头处有个巨大的石室,里面一排排石槽,有水在里面流动,这里,显然就是那个巫盐作坊。果然如花红英所料,那些人已经全都走了,只是不知去了哪里。 看向村子另一边,仍然是悬崖绝壁,不过根本就没有栈道,那些人难道飞走了不成?可也没看见有飞机啊。 所有人又将目光放在了花红英身上,毕竟这里只有他一个老江湖,真正的大人。 略加思忖后,花红英摆了摆手,“不用管那些人,我们做自己的事。” 大家是来找巫姑的,没必要管别人,正事要紧,可是……该怎么去寻找? 完全没有头绪,最后在九幺的邀请下,大家伙儿全都去了她家,准备休息下,再好好合计,寻找蛛丝马迹。 由于是处在山阳面,这里的石室丝毫不显阴冷,干燥而温暖,山风吹来的时候,又很凉爽,除了太高以外,各方面都很宜居。这里的室内格局都差不多,每家三间房,除了进门的厅堂外,各自还有东西厢房,至于厨房,就直接设在了堂屋的最深处。 进了家门后,九幺显得异常兴奋,个个屋子乱窜,这里她有十年没回来了,思乡之情切切,溢于言表,拉着两个女孩子不停解说。 而花红英站在厅堂里,注意力却被人家的简易厨房所吸引。 厨房里有两个水槽,分别流动着两股清水。 丁晓聪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赞不绝口,几千年前的自来水入户啊,还是活水,并且冷热双频! “怎么可能是热水!”花红英白了丁晓聪一眼,快步走了过去。 各自抄了一把水在手里尝了尝,花红英眼睛一亮,惊呼出声,“这水是咸的!味道真不错……” 咸水大家都喝过,怎么可能有好味道?丁晓聪满脸不信,走过去也抄起一把水尝了尝,没味道,他又从另一个水槽里抄水尝了尝,眼睛顿时就亮了。 这是盐水不假,可和家里食盐冲出来的盐水味道完全不同,夹杂着一种说不出来的咸味,尝起来居然鲜鲜的,花红英没骗人,味道当真不错! “哎!你们都来尝尝这水。”丁晓聪连忙呼喊,好东西要大家分享吗。 两个女孩子跑过来,各自尝了尝,全都面露惊喜,这么好喝的盐水,还真从没喝过。 九幺一脸就该如此,得意洋洋道:“没见识了吧?这就是我们的巫盐水,用这水蒸出来的巫盐,天下无双的!” 确实,盐水的味道能这么鲜美,足可以当得上天下无双了! “老花,反正这里也没人了,要不咱们各自挑间屋子住下,权当是度假别墅了。”看见花红英目露沉思,丁晓聪打趣道。 花红英摆了摆手,干脆把脸凑在了咸水槽上。 “花大叔,这水尝尝就好,不能多喝的!”九幺连忙劝说。盐卤水喝多了会盐中毒死人的,古代许多人用这方法自杀。 花红英将脸侧着贴在水面上,不知在看什么,摆了摆手说:“幺妹儿别闹,谁说我老人家要喝这水的?” 那他这是……四个年轻人面面相觑。 稍倾,花红英又抬起头,转过身郑重问:“这盐卤水从哪里接过来的?” “哦。”九幺解释道:“传说啊,巫姑娘娘就住在咱们这座大山里,娘娘在的地方,巫盐就不绝,这水是直接从山肚子里流出来的,咱们村开在这里,就是因为这里有盐卤水嘛。” “那你们这儿最大的盐卤水在哪里?”花红英似乎想到了什么,急切追问。 九幺莫名其妙,“当然是在巫盐作坊里啊。” “走!”花红英来不及解释,短促有力撂下一个字,快步走了出去。 老花这样,肯定是有所发现,四个年轻人连忙跟了出去。 一路匆匆又走进了村子尽头处的巫盐作坊,花红英沿着水槽找了起来,最终在作坊最深处,找到了那口最大的盐卤水出口。 那是一座天然的石头缝,近乎上小下大的三角形,三条边各约有一米,一道汩汩清泉从洞里流出来,进入了作坊的水槽里。 花红英抄起水尝了尝,猛然瞪大眼,趴在洞口向里看。 这时候丁晓聪他们也反应了过来,难道…… “那些人都进了这里面?!”四个人同声惊呼,随即又都点了点头,这似乎是唯一说得过去的解释。 花红英转身道:“巫姑是巫山神女,如果真的在这座大山里,那肯定这就是唯一的入口!” 九幺有些急眼了,“这里是村子里的禁地,几千年都没人进去过的,这些家伙会不会弄出事情啊?!” “不管怎么说,我们得进去看看。”丁晓聪斩钉截铁说。 几个人相对点了下头,立刻撂下背包,开始收拾东西做进洞的准备。 九幺急得都快哭了,慌慌张张来回走动,跺着脚絮絮叨叨:“这里怎么能进?怎么能进!娘娘生气了可怎么办啊?!” ------------ 第七十二章:偷袭 “怕娘娘生气?咱们进去把他们抓住不就行了。”丁晓聪随口调侃,他将手电叼在嘴里,把背包里的东西规整一番,然后又背在了背上。 姜白将芳菲离合重新组合一番,这次变成了一个类似“钩”的兵刃,提在了手中。 九幺紧紧抿着嘴唇,狠狠一跺脚,“走!揪那些龟儿子去!” 说完,小姑娘一步跨上洞口,弯下腰就要钻进去。花红英被他吓了一跳,连忙把她拉住,忙不迭劝道:“可不要莽撞,咱们得计划好了再进去。” “哦……倒也是。”九幺茫茫然又缩了回来。 接下来安排队形,由丁晓聪打头阵,这是他自己要求的,巫眼可以在黑暗中视物,并且能看出阴阳流动,由他领头再合适不过。 姜白第二,她身手好,可以迅速处理突发状况。 花红英作为领队,位居队伍当中,可以顺畅调度。郭芸香和九幺殿后,只是要让郭芸香看着她,怕这个泼辣的川妹子搞事情。 对方是一帮强大的邪法师,一旦碰面,免不了一场恶战,大家必须都得做好万全的心理准备。 做好了准备工作,大家彼此点了下头,各自坚定,丁晓聪一猫腰,第一个钻了进去。 洞里的卤水齐脚踝,已经流淌几千年不绝,给人的感觉有些微温,并不凉,洗脚一般还怪舒服的,只不过泡久了可能受不了。 身后“哗啦”一声响,姜白领着幽瞳也钻了进来。 接下来出问题了,花红英在后面哀声大喊:“别急着走,帮我一把!” 回头看,差点没笑喷了,这洞口太小,几个少年人身子轻,弯下腰钻起来毫不费力,花红英身大腰圆,刚一进洞就卡出了…… “吭哧吭哧”花红英被夹着狼狈不堪,动弹不得,连头都抬不起来,只伸进来一只手,无力地伸向了丁晓聪他们俩。 这就闹笑话了,不过看见花红英这么难受,他们也不好取笑人家,两人上去抓住他的手,使劲向里拽! 两人这一使劲,只听“咯咯”作响,花红英的脸立刻就变成了猪肝色,不但没拽出来,反而卡得更紧了,连呼吸都困难。 无奈之下,只得向外面求救,“芸香,咱们两边一起使劲!” 然后就听见外面传来“咚咚”跑步声,接着花红英“哎呀”一声惨叫,向里面拱了一寸。不用看都知道,外面两个人正在助跑着踹他的屁股。 “轻轻轻……轻点啊!一定是芸香你个死丫头!”老花不能动弹,咬牙切齿大骂,结果一声没骂完,脸又是一拧,又挨了重重一下。 这一脚可够狠的,花红英庞大的身躯向前一扑,直接趴在了卤水里,身上“嗤啦”一声裂帛响,左大腿裤子被撕开,都露了腚了…… 洞口一亮,郭芸香和九幺一起捂着嘴“吃吃”偷笑,也不知道是谁干得。 里面稍微宽敞些,花红英唉哟着爬起来,气得鼻子冒烟,“你们两个女伢子,这成何体统啊!” 郭芸香忍着笑,一本正经说:“花大叔,你该减肥了,要不然娶不到老婆。” 花红英简直了就,可和人家小姑娘也没法说,只得苦着脸摆了摆手认了。 接下来,按照事先的安排,几个人排成一行,开始向深处摸。 山腹内一片黑暗,水声哗哗,唯有一盏手电光照着前路,其实手电人手一把,不过在这大山里还不知要呆多久,现在只有领头的丁晓聪亮着。 前路越走越宽,水面也随之渐渐宽阔,不过却变得更深,渐渐地,已齐腰。 蹚在齐腰深的水中,又是置身于黑暗的山腹内,一股压抑感萦绕在了所有人心头。 “等等。”领头的丁晓聪出声喊停了队伍,手电光在前面晃了晃,山洞出现了分叉。 现在大约深入山体一百多米,这第一个分叉就让大伙儿犯了难,该走那条路? 丁晓聪索性关了手电,打开巫眼自己观察起来,这里的气流很稳定,人走过必然会留下一些阳气,能维持很久。 不看还好,这一看,更疑惑了,两边的洞口都有一丝行将消散的阳气,说明前面走过的人兵分两路,分开走了。 这里就是天然的山中洞窟,毫无人工痕迹,根本看不出哪条才是正路,看来,那些人也分不清,索性就分头探查。 把情况说了一遍后,略加思索,花红英开口问:“能看出鬼王走的是哪边吗?” 丁晓聪有些疑惑,对方显然也是乱走的,鬼王去得那条路未必就是正路。不过他还是依言打开巫眼,又仔细看了起来。 鬼王必然和鬼母在一起,这很好判断,鬼母身上的阴气奇重,到现在还很浓郁,是在右边的岔洞口。 “咱们走左边。”花红英断然道:“对方人多,鬼王又难对付,咱们不如先剪去他的党羽……” “高!”四个小青年不由挑起了大拇指,这家伙果然老辣。现在对方应该还不知道自己这一帮人摸了进来,趁这个机会,正好暗地里削弱他们的实力,到决战的时候就轻松多了。 一行人确定了战略方针,索性全都关掉了手电筒,由丁晓聪开着巫眼领路,慢慢摸进了左边的岔洞口。 走着走着,这边岔洞里的水越来越浅,他们逐渐走上了水面,这里的山洞呈椭圆形,一人多高,走在里面足够宽敞。 前方有灯光闪烁,还夹杂着脚步声,丁晓聪回头使了个眼色,五个人连忙靠在洞壁上隐蔽了起来,屏住呼吸。 稍倾,有两个人从山洞深处走了过来,一路小声交谈着,看来,他们是奉命探路的,前方遇到了死路,转回头寻找大部队了。 那两人用听不懂的话交谈着,听语气似乎是在抱怨什么。 这边五个人藏在转角后,等他们刚转过来,立刻一窝蜂扑了上去。 陡然生变,那两个家伙连喊声都没发出来,就被按到在了地上,嘴巴捂了个严实,手电筒滚到了一边,无力地转了半圈,照在了花红英那张略显狰狞的脸上。 “都闭嘴,谁出声就弄死他!”花红英瞪着眼珠好像要吃人。 那两个瘦小的家伙连忙睁着眼睛,慌乱的点着头,搞定了! ------------ 第七十三章:远古画廊 其实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这两个家伙宰了!不过……他们已经被制住了,还这么乖巧,实在是下不去手。 两个小个子被并排按在地上,不停点着头,花红英使了个眼色,大家伙儿缓缓松开了捂着他们嘴的手。 谁料到,手刚松开,呐两个家伙约好了似得,同时尖声大叫起来,凄厉的惨叫声在山腹内回荡,经久不息。 这里的空间就好像管子,封闭拢音,声音能穿出去好几公里,俩人这一喊,整个山洞内都“嗡嗡”作响。 五人汗毛都竖起来了,赶紧又一把捂住。 “坏了。”花红英气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噌”一声从小腿上摸出了一把锋利的匕首。 这两个家伙坏了大事,鬼王他们肯定听见了,这下事情就难办了! “花……大叔,他们听不懂我们的话,也不能全怪他们,还是不要了吧……”看见花红英一脸凶相,九幺这个泼辣的丫头害怕了,这是真要杀人啊! 她就是个普通的女孩子,可能连鸡都没杀过,哪里能想到这几个人竟然动辄就要杀人。 “听不懂咱们话?嘿嘿!”花红英气得都冷笑了,把他锋利的匕首尖抵在其中一人的咽喉上,恶狠狠威胁:“能听懂还好,既然人话都听不懂,那就宰了!” 匕首轻轻一抵,立刻刺进了肉里,血漫了出来,那家伙魂飞魄散,立刻用夹生汉语大声疾呼:“能听懂的,我能听懂!求求你别杀我……” 九幺傻眼了,不但能听懂,并且他们还会说,刚才他们是故意装傻充愣,想给同伙们预警。 “算了。”出乎预料,这次阻挡花红英杀人的竟然是姜白,“他们已无抵抗力,制住就算了,犯不着伤他们的命。” 花红英面露为难,“我们还要进去的,总不能押着他们吧?” 这种事情,丁晓聪最拿手,他从包里翻出几根钢针,在嘴里沾了沾口水,“我来吧,你们按着点。” 四个人立刻两个按住一个,逮猪似得死死按在了地上。 在二人惊恐的注视中,丁晓聪一人一针,飞快地扎进了他们的百会穴里,两个人立刻眼睛一瞪,死命挣扎起来,喉咙里“呜呜”作响。 百会穴直通灵魂,是痛感神经最集中的地方,被钢针扎进去后,难以想象的痛苦立刻充塞满了他们的脑海,灵魂瞬间不稳。 这两个家伙个子都很小,黑黑瘦瘦的,还不如三个女孩子,虽然拼死挣扎,可完全挣不脱。 只过去几秒钟,这二人就停止挣扎翻起了白眼,身上好像通了电,剧烈抽.搐震颤。 “松开手吧,他们灵魂要离位了。”丁晓聪双手各拈着一根针,盯着二人淡淡说道。他们的灵魂无法承受这痛苦,出于本能,主动要脱离识海了。 果然,四人松开手,他们振动的更剧烈,完全是下意识的反应。 看着这一幕,其他三人神情平淡,唯有九幺脸色煞白,她哪里经历过这样的事。 下一刻,其中一人当先腿一蹬,浑身绷紧,丁晓聪眼疾手快,一针扎在了他眉心上,那人身躯就好像泄了气的皮球,立刻软了下来,灵魂被钢针扎住了。 如法炮制,又扎住了另一人,丁晓聪再将两具完全失去意识的躯体翻成俯卧,用下巴支着地。 这样做的作用有二,一来,拉直了呼吸道,可以避免他们呼吸不畅被闷死,二来,针鼻朝下,在重力的作用下,时间久了会脱落,到那时他们会自动恢复。 至于这个过程太久、二人机体会衰退那种事,不在众人的考虑范围之内。 拔掉他们百会穴上的针,丁晓聪拍了下手,“成了,我们继续赶路。” 就这样,两个倒霉蛋变成了行尸走肉,被摆放在了这黑暗的洞穴中,能不能活下去,就看他们的运气了。 再次回到岔路口,这次一行人快步冲进了右边的岔洞。 水越来越深,渐渐已经齐胸了,这一次大家伙儿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对方必然已经察觉有人跟来,随时都可能遭遇。为了不被对方先下手,所有人都关了灯,摸着黑泅水,动作放得很慢,尽量不发出声音。 黑暗中,为了防止走散,所有人都伸出手抓在一起,呼吸可闻。 目不能视物,耳畔偶尔传来滴水声,气氛越来越紧张压抑。 就这样走了差不多半个小时后,渐渐地,水里有了星星点点的荧光,越来越密。丁晓聪挥停队伍,在水里轻轻一捞,发现这是一种近乎透明的小虾,只有约一公分长,身上散发出淡淡的荧光。 水底生物许多都会发光,这倒也正常,只是想不到,卤水里居然会有这么大的生物群落。 抬头看,借着微光,前方的洞口再次分叉,并且是一分为三。 稍加打量,丁晓聪很快就确认,前面的人走的仍然是最右边的通道,这次他们没有再分兵。 右边紧靠着洞壁,有能容一人通行的浅滩,确立了方向后,五个人立刻上岸,沿着右洞壁向前走。 到了右洞口时,大家伙终于明白前面的人为什么不分头探路了,在这里的洞壁上,赫然竟有人工痕迹。 那是一幅幅色泽鲜艳的岩画,笔道简单抽像,描绘的是上古先民狩猎、生活和祭祀的场景。那些人绝大部分都身穿着兽皮衣,使用简陋的石质工具,从表现的内容来判断,还处在半原始时代。 画中偶尔也会出现穿着麻布袍子的人,都是被普通百姓顶礼膜拜的存在,显然都是各部落的巫觋。大巫们似乎在主持祭祀,人们奉上肉食和酒,甚至于还有活人,气象蛮荒而又庄严。 岩画是用矿物原料画上去的,再加上山腹内空气几乎不流通,历经了无数年,依旧色泽鲜艳。 一幅幅岩画从身边闪过,另一边的流水中,那种会发光的虾群越来越密集,星星点点闪烁,宛如飘荡的银行。行走其间,仿佛行走在历史的长河中,画里古朴的世界降临,如梦似幻。 所有人都默默走着,默默看着,大气都不敢喘,生怕会惊动了什么。 ------------ 第七十四章:不死巫兽 又走了一段后,前方再次出现了岔洞口,这一次足足有五条。 丁晓聪再次拦停了队伍,面色凝重了起来,他感受不到前面人走过后留下的阴阳变化了。人当然不可能凭空消失,唯一的解释就是,对方为了避免被人咬尾,动用了法术,将痕迹全都抹去。 对于鬼王东蓬猜来说,这并不是什么难事。 “几位,我感应不到他们了。”丁晓聪将目前的状况说给众人听,现在需要大家拿主意了。 几个人就地休息,一边吃干粮,一边商量起下一步该怎么办。 这里的地下卤水中,发光虾的浓度已极高,散发的微光聚合在一起,山洞都被照亮了,肉眼可以视物。 “不能再跟下去了。”花红英啃着面包,发表自己的看法,在这支主要由少年人组成的队伍里,他的经验弥足珍贵。“对方越来越警觉,指不定还搞了什么鬼,盲目跟下去,我们很被动。” 这话说得大家伙连连点头,现在敌人的情况不明,他们是越跟越心虚,要是在这大山腹内里出事,求援无门,太危险了。 接下来就简单了,干脆就放弃跟踪,直接去寻找巫姑,这才是本次行动的最终目的。等找到巫姑后,哪怕是在外面和他们干一场,也有个退路。 确立了下一步的方向,丁晓聪咬着面包,从自己的背包里掏出来了个玻璃瓶,打开了盖子。 盖子刚打开,瓶子里立刻亮起了点点黄光,仔细看,原来是许多萤火虫。 瓶口上还罩着一层窗纱,这些萤火虫飞不出去。 萤火虫有追逐魂魄的特性,在这大山深处,本能会带着它们接近巫姑的神魂,如果她在的话。 四人的注视中,丁晓聪蹲在水边,将瓶子轻轻放进了水里。那些萤火虫立刻扇动翅膀,对着瓶子壁顶,玻璃瓶缓缓游动了起来。 出乎预料,瓶子没有游向前面的洞口,而是就在丁晓聪面前盘旋了起来。 “这是怎么回事?”丁晓聪疑惑了,虽然靠萤火虫找魂魄不可能像巫眼那样精确明晰,可总也得靠点谱吧,这样算什么意思? 瓶子转了一圈,又慢慢飘了回来,丁晓聪探出手准备把瓶子捞回来,看看出了什么状况。 就在他的手将要触到瓶子的时候,身后传来姜白的尖叫声,“小心!” 身后一紧,后衣领被人抓住,用力向后一拉,丁晓聪被拖得仰天倒地,他的手也离开了瓶子。与此同时,他面前的水面猛然炸开,一张血盆大口从水里蹿了出来,一口咬了个空。 “轰隆隆”一声水花炸开,溅了所有人一脸,大家伙全都吓傻了,手里抓着面包,呆若木鸡。 这一下突生变故,所有人头皮一麻,魂飞魄散。 水面还在大范围波动,那东西却不见了,丁晓聪反应过来,连忙往后退,一直挤在了岩壁上,面无人色,“那那那……那究竟是什么东西?!” 没人看清那是什么东西,一切发生的太快了,只看见一张大嘴,张开后足有一米!质地犹如岩石般冷灰、坚硬。 那个装满萤火虫的瓶子居然还没有沉,仍在水面上缓缓转着圈,花红英“噗”一声喷掉嘴里的面包,反手摸出手电打开,对着瓶子下的卤水里照了过去。 聚光手电穿透水面,只见水下似乎有一块椭圆形的巨岩,正在缓缓游动,看不清全貌。 不管是什么东西,这是个大家伙! 反应过来的众人赶紧各自掏出家伙,战战兢兢戒备。 手电光圈追着那东西照,那怪物在水里来回游了两圈后,庞大的身躯一转,游向了山洞深处。 怪物刚移动,丁晓聪连忙大喝一声追了过去,“跟上!” 丁晓聪也没看清那究竟是个什么,不过他看清了另一件事,这个东西它没有灵魂! 没有灵魂却能活着,就必然不是一般的野兽,这玩意是巫觋巫化出来的巫兽!在这大山深处发现了巫兽,很可能和巫姑有关,说不定就是她的守护巫兽,跟下去很可能会有收获。 水里的怪物游走,那个装满萤火虫的玻璃瓶也立刻跟着转向游了过去,仿佛有一根看不见的绳子牵着。 五个人开始匆匆忙忙追赶,花红英的手电一直紧紧跟随,生怕照丢了。这么个凶恶的玩意要是失了行踪,再想找到可就难了,别到时连水都不敢下。 刚追了没几步,水面再次破开,一张大嘴伸了出来,仰头一喷,一截长条形的东西被它喷了出来,赫然竟是一条人的手臂! 大家伙面面相觑,看来,刚才的估计可能有偏差,前面的人根本就不是为了躲避他们才隐藏行踪,而是为了防止这头怪物的攻击,他们有人被吃了! 丁晓聪可以清楚看见,手臂被吐出来后,一缕残魂消散了,这巫兽不但吃肉,而且还吃灵魂!刚才可能灵魂还没被完全消化,萤火虫们就下意识追着这巫兽飞。 不过残魂消散后,那瓶子稍一犹豫,依旧追向了那头巫兽,看来,这东西果然和巫姑有关联! 好在这玩意似乎并不太灵活,游得不快,几个人匆匆忙忙完全能赶得上。 到了岔路口,与前几次一样,众人再一次追进了最右边的洞口。这个洞口很狭小,水流立刻变得湍急,即便是贴着洞壁跑,也几乎站不住脚了。 水道一分为五,水面变得很浅,最深处也不过半米,那个巫兽终于露出了庐山真面目。 看见那玩意渐渐升起来,大家伙儿目瞪口呆,从后面看,这赫然竟是一只巨大的乌龟! 就一般所知,世界上最大的龟是象龟,那东西最大的个体也不过就一米多长,几百斤重。这只乌龟连头带尾只怕有五米长,重量怕是有好几吨! “我的天!”几人同时倒抽了一口凉气,这景象委实难以想象。 丁晓聪确定了猜想,能长这么大,就肯定是巫兽,冷血动物基本都没什么体格限制,只要活着,就会一直长大。这巫兽被大巫处理过,没有灵魂的躯体能活好几千年,方才有了现在的体格。 ------------ 第七十五章:生死一口气 震惊归震惊,倒也没刚才那么害怕了,这东西不知道活了多少年,体表的角质层都石化了,看上去就好像一尊巨大的石像,它似乎急着去什么地方,再也不管身后跟着的几人,只管一门心思往前爬。 巨龟仍在向前行走,重重的鼻息喷出来,犹如巨鲸吐水,五个人心惊肉跳在后面跟着,手电光在它的身上晃动。 “这玩意会不会被手电光激怒?”花红英战战兢兢小声问。 丁晓聪笃定摇了摇头,“这东西被巫法处理过的,没了灵魂,既看不见也听不见,完全凭本能行事。” 听见丁晓聪这么说,大家方才定了些。 又走了一段后,那只巨龟仰头发出一声咆哮,水汽蒸腾,接着它向前一滚,从洞口翻了下去。众人连忙追上去看,手电光照射下,下面是一道悬崖,落差十几米高,紧贴着悬崖是一条湍急的小河。 再探查四周,前面是一个广大的地底空间,如同一只倒扣的小碗,直径大约两百米,足有一个足球场那么大,聚光手电几乎照不到头。 四周围的岩壁上,星星点点有反光,布满了某种晶体。无数条水流从岩壁上淋下来,形成了一圈环形,落入下面的环形河流里。 空间底部是广阔的平地,最中央有座人工建筑,外形类似……金字塔,30米高左右,乌沉沉的,光斑太小看不太真切。 终于看见了人工建筑,众人精神一震,果然来对了地方! 在大山腹内建造出一座那样的金字塔,在远古时代绝对是个大工程,非一般人所能为,巫姑指不定就在这里面! 大家立刻开始收拾家伙事,准备下到空间底部。 好在登山绳被带了过来,在洞口固定好后,往下一扔,人就能顺着溜下去,十几米并不高。 这一次,姜白抢先第一个,她口衔利刃,抓着绳子一蹬,轻轻巧巧坠了下去。四个人趴在洞口紧张望着,手电光全开。 就在姜白接近水面的时候,下面果然出了状况,湍急的水流猛然炸开,那张熟悉的血盆大口再次张开,对着她就咬。 姜白身子娇小,那张大嘴简直可以一口就把她吞了! 一片惊呼声中,姜白展现了超人的身手,她临危不乱,双腿分开一点,正点在大嘴的上下颚上,稍稍一借力,身形乳燕般翻了过去,越过激流稳稳落在了岸边。 刚定住身形,她翻身一撩,手里的芳菲离合扫在了大嘴的下巴上,只听“叮”一声响,火星四射。 那只巨龟一口没咬到,立刻咆哮一声又钻回了水里。 站在水边戒备了好一会,姜白松了口气,向上方招手,“快下来,那东西走了。” 话音刚落,幽瞳第一个按捺不住,直接顺着岩壁蹿了下来,后腿一蹬,悄无声息落在了姜白身边。 接下来,几个人战战兢兢轮流往下滑,他们可不敢像姜白那样,都是一寸寸下降,屏住呼吸戒备着。 那只巨龟的确是走了,所有人脚踏实地后,对望一眼,各自松了口气,那玩意实在是太吓人了。 回头望,金字塔巨大的阴影就在身后不远,五人连忙跑了过去。 空旷的空间里只闻水声哗哗,喧闹中偏偏又透着一股诡异的寂静,几人这时候也顾不得省电了,全都打着手电向四周照,小心翼翼防备着。 “这就是我们这座山上的石头。”摸了下构建金字塔的石块,九幺笃定。 这座金字塔形建筑全都是由重达一吨的石块堆砌起来的,表面做过了处理,每一块几乎都完全一样大,形状方正平整。 从岩石表面的处理痕迹来看,全都是石质工具敲出来的,石器时代的产物,难以想象,在没有金属工具的情况下,要处理这么多石头,得花费多大的人力物力。 众人正在仔细探查,姜白靠在转角处招了招手,大家伙儿凑上去看,一幅惊悚的画面展现在了眼前。 环形水道在金字塔正面汇合,聚合成一道湍流,流向了金字塔,涌入了塔底一个洞口。洞口处,一只巨大的乌龟牢牢钉在激流中,迎着滔滔白浪张开大嘴,任由冲刷纹丝不动。 看来,这巫兽就是靠迎着水吞噬里面的磷光虾,方才活了这么多年。 “不要惊动它,咱们忙自己的。”丁晓聪拉了拉大伙,这东西太凶,还是不要招惹为妙。 大家也是同样的想法,连忙缩回来。 刚转过身,一阵惊天动地的尖叫声从所有人口中喊了出来,只见手电光下,一个有着巨大鹰嘴的头颅就在眼前,离着还不到一米! 原来,那巨龟有一对! 这边刚喊出声,巨龟有所感应,立刻张开血盆大口吞了过来,顿时腥风扑面。 冷不丁这一下,差点吓得丁晓聪尿了裤子,大口咬过来,他连忙向后一撞,所有人倒地,巨龟咬了个空。 接下来,人群炸了锅,惊慌四散,向着各方奔逃,丁晓聪下意识反手抓了一把,差点把郭芸香裤子给扯了下来。 一群人作鸟兽散,急得丁晓聪跳着脚大喊:“都别慌,不呼吸它就看不见你们!” 话音未落,郭芸香尖叫:“别废话,快跑!冲着你去啦!” 丁晓聪回头一看,“我R!好大一个脑袋撞过来了!” 到底是胆大包天的鬼巫,丁晓聪不慌不忙,一把将自己的口鼻全都捂住,往地上一蹲,后蹭了两步。 知识不会骗人,刚屏住呼吸,那硕大的头颅立刻停住,惨白色的一对眼睛翻了翻,神情变得迷茫。 其他四散奔逃的人看着这一幕全愣住了,果然是这样! 空气仿佛凝固了,所有人和巫兽都一动不动,唯有丁晓聪左手捂着嘴,右手撑地,慢慢向后蹭。巫兽看不见也听不见,不过能闻见活人生气,还能感受到振动,他必须小心翼翼。 可无论动作多么轻微,只要移动,就不可能完全不发出振动,丁晓聪刚蹭出去一米,那巫兽似乎感应到了什么,也往前移动了一步…… ------------ 第七十六章:蜕变 丁晓聪大惊,把嘴巴又捂得紧了些,往后蹭了蹭。结果搞笑了,那巫兽可能是不确定到底有什么,又跟着往前移动了一步。 所有人的心都跳到了嗓子眼,特别是郭芸香,急得大喊起来,“快跑啊!” 刚喊完,巫兽猛然抬头,发出一声咆哮,对着郭芸香追了过去。 郭芸香被吓了一跳,脸色顿变,转过身跑得手舞足蹈。 丁晓聪赶紧爬起来,追着喊:“闭气!闭气!” 郭芸香连忙也连鼻子带嘴全都捂住。又前冲了几步后站住不动,所有人都演起了“木头人”…… 那只巫兽也停住了,呆立不动。 现在的局面,几个人和一只巫兽要么都不动,要么全动,跳着看片似得。 丁晓聪也是无语了,刚才在洞里的时候,这玩意没这么执着啊,怎么现在就是不肯退? 这样下去肯定不是办法,是活人就得呼吸,一呼吸就暴露行踪,等到体力耗尽的时候,必然会发生惨剧。 且不说这个,人的耐心也有限啊,这游戏并不好玩,而这巫兽压根就没有很具体的思维,根本就无所谓耐心不耐心,它能陪着玩一千年! 既然继续下去没有出路,就只能另想办法,丁晓聪左右一打量,目光落在金字塔上,顿时一亮。 这金字塔很陡,差不多有50度,人爬上去没任何问题,乌龟就…… “立刻上金字塔!”丁晓聪大喝一声,又赶紧捂住了嘴巴。 其他人立刻反应过来,姜白第一个发动,一路呼喝着掠向了金字塔。那头巫兽立刻察觉,咆哮着追了过来,奈何速度相差太多,边都摸不着。 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巫兽刚追向姜白,所有人立刻发动,呼啸着跑了过去。 第二个到达的是九幺,她一身短打行动异常灵活,冲到金字塔边手足并用,转眼就爬上去好几层。 接下来是郭芸香,她虽然没九幺那么快,不过胜在身子更轻,向上一纵,借了姜白一把力,“嗖”一声就爬了上去。 然后是花红英,他气喘吁吁跑到金字塔边,举高双手,两个小丫头一人抓住一个,发狠使力,硬生生把他也给拽了上去。 四个人在金字塔斜坡上回头看,脸色全都变了,只见丁晓聪依然站在原地不动,在他身侧,另一头巫兽喷着重重的水汽,也爬过来了! 两头巫兽在自己两边转圈,似乎很愤怒的样子,丁晓聪捂着自己的嘴,眼珠滴溜溜乱转,一动不敢动,额头上汗下来了…… 现在的问题很严重,他就要憋不住气啦! “糟了!”金字塔上,姜白失声惊呼,下意识抓紧了郭芸香的手,其他人也同样面无人色。 就在这时,一头巫兽横在了丁晓聪面前,而另一只绕到了他身后,再等下去必死无疑,丁晓聪脑子里一懵,向前猛然一扑,做了个前滚翻,从那只巫兽的肚子下面滚了过去。 启动的同时就被察觉,那头巫兽咆哮一声,往下一躺,沉重的身体重重墩在了地上。 险之又险滚过来,丁晓聪再也顾不得其他,向着金字塔方向狂奔。那头墩在地上的巫兽恰好阻挡了一下它的同伙,两个大家伙碰碰砸砸,老半天方才稳住身形,带着狂怒追了过来。 巫兽并不快,第一下被躲开后,它们就没了机会,只见丁晓聪跑得比兔子都快,伸着脖子吐舌头,不一会就冲到了金字塔下。 八只手同时伸了过来,丁晓聪胡乱一抓,接着就被直接拎上了金字塔。所谓人多力量大,四个人提他一个,还不是轻而易举? 这边刚爬上金字塔,身后大地轰鸣,两头巫兽追了过来,大家赶紧转回头向上爬。 一阵手忙脚乱,身后传来剧烈震动,五人回头看,差点笑喷了。 乌龟爬台阶有人看过没有?现在就是这状况,那两头巫兽拼命向上爬,脖子伸得老长,可刚爬上第二阶,就仰头翻倒,堆金山倒玉柱滚了下去。 丁晓聪得意大笑起来,这就是他的计划,他养过乌龟,知道会出现这样的状况。 这是天生的缺陷,不管这玩意有多大,只要它们还是这形体,就必然是这个状况。 两头巫兽根本不死心,不停努力往上爬,然后再翻下去,周而复始没完没了,砸得“嘭嘭”作响。 五个人坐在金字塔腰上,终于松了一口气,可算是脱离险境了。折腾这么老半天,人人都累得要死,一松弛下来,只觉浑身发软,如同被抽了筋,这下能好好休息下了。 可还不等他们喘匀气,又出状况了。 两头巫兽在尝试了不知道多少次后,它们不再往上爬,而是头冲着头,仰天咆哮起来。那声音别说有多难听,连绵不绝,嗓门简直和高音喇叭有的一比,吵得人脑仁生疼。 四个年轻人全都捂住了耳朵,满脸痛苦,“吵死啦!” 花红英则瞪大了双眼,紧盯着两头异常的巫兽,神色紧张。 咆哮声大约持续了有一分钟,终于停止,两头巫兽开始拼命伸长脖子,很快就达到了惊人的程度。 “我的天,它们这不是要蜕壳吧?”九幺颤声惊呼。 郭芸香被她说得打了个哆嗦,连忙打断,“你瞎说什么呀,乌龟哪里有蜕壳的,这一蜕还不得死了!” 然而,现实被九幺不幸言中,郭芸香话音未落,两头脖子伸到极限的巫兽同时向前一蹿,只听“嗤啦”一声血光迸现,它们竟然真的从壳子里钻了出来。 退掉龟壳的巫兽,尖嘴长尾,浑身是血,就好像被活剥了皮,身上血肉模糊。没了龟壳的束缚,它们长尾鹰嘴,体型变得纤细了许多,敏捷度大增,犹如一对超大号的科摩多。 “糟啦!赶紧跑!”反应过来的郭芸香大惊失色,嗓音都变调了,转过身继续往上爬。 再看下面,两头血肉模糊的大号科摩多浑身颤抖,鲜血淋漓,向上一窜,稳稳爬上了台阶,扭动着追了上来。 无处可逃了,只有向上爬,尽管就算是爬到了塔顶也逃不到天上去,能活一刻是一刻吧…… 一片慌张中,丁晓聪一咬牙,停了下来,将背包挎在了手中,大喝道:“你们快上去,我引开它们!” ------------ 第七十七章:化龙 丁晓聪这趟带了一些家伙事,一直背到现在,终于派上用场了。 他解开背包,里面有一大袋子礞石粉,这东西虽然便宜,作用却很大。这两头巫兽其实介于生死之间,它们的感官完全就是魂魄的感官,中性的礞石粉对它们有极大的吸引力,就好比黑夜中的亮光。 两头巫兽浑身冒血,“吭哧吭哧”爬了上来,如同两只大号四脚蛇,速度奇快,转眼临近。丁晓聪心中有数,手上不慌,抓起一把礞石粉,倒退着撒了起来,台阶上被洒出了一条白线。 果然,犹如引魂一般,两头巫兽喘着粗气,自然而然追着礞石粉爬了起来。 “小葱,你当心点啊!”郭芸香在上面哭喊着,他们已经爬到了金字塔顶上。 “我没事!”丁晓聪随口回了一嗓子,一分神,差点绊了一跤,吓得上面的人赶紧闭嘴。 三支手电光照下来,为丁晓聪照亮,这一对大家伙太凶了,人力根本就不可抵挡,也唯有指望丁晓聪能有办法了。 丁晓聪当然有办法,就一个字——拖! 乌龟当然不能蜕壳,这对巫兽是硬生生从壳子里挣出来的,浑身的皮肉都撕烂了,血流不止,不住往下淋,根本就不需要对付,时间一久,必然失血而死。 现在的丁晓聪,就好像一个猪倌,在倒退着喂猪,那对庞大的巫兽喘着粗气低头跟随,不停在地上嗅,就好像抢食的猪一样。 金字塔顶四人面面相觑,居然还可以这样? “世上万物皆有其法,明法,则得道。”姜白感慨道。他是山巫,讲究以力破敌,相对说起来,还没有鬼巫更明法,这对东西她就完全无法抵御,而丁晓聪能。 丁晓聪在一边倒退,一边向塔顶爬,手里不停挥洒,走出了一个大螺旋。巫兽一路跟随,身上的血一路淋,血腥气冲得人几欲作呕。 巫兽没有感官的,它们感觉不到疼痛,也不知害怕死亡,行动完全被本能驱使。 一圈洒下来,终于到了塔顶。 金字塔的顶部是平的,中间是一块完整的巨岩,上面刻着纹路,似乎是一个上古祭坛。 看见丁晓聪引着一对血淋淋的巫兽上来,其他四人连忙又跑下斜坡,紧张注视着。 这一趟,丁晓聪总共带来了10斤礞石粉,尽管一路上计算着撒,很节约,可到了这里还是用完了。 正好踏上祭坛正中央,丁晓聪把空了的塑料袋一扔,转身跑向了金字塔下,厉声大喝:“跑!” “轰隆隆”一声,丁晓聪刚蹿出平顶,身后山摇地动,他被四人一把拉住。 回头看,金字塔顶的祭坛上一片赤红,两头浑身糊满血浆的巫兽全都趴在了地上,苟延残喘。 这一路被引来,它们终于因流失了太多血,要死了。 所有人又全都瘫在了地上,终于解决了,这一趟实在是太危险了。 “那究竟是什么玩意啊?想不到,我家后面的山肚子里还藏着这样的怪物。”九幺心有余悸问道。 这个问题旁人也很有兴趣,全都洗耳恭听。 丁晓聪有些犯难,这个问题很难解释的,只有换个角度说:“你们听说过上古神话里的那些怪兽吗?其实这么说吧,那些东西,都是上古大巫巫化出来的巫兽……” 在上古时代,巫觋们基本都有自己的巫兽,各有功用,有的可以传递讯息,有的可以支援生产,还有的则可以用来做战争兽。 其实大家的伙伴里就有,晓兰就是。虺是鬼巫的专属,大巫们将蛇巫化成为虺,带在身边,可以用来震慑魂魄。 虺由于拥有了近乎无限的生命,所以可以长到大得惊人,甚至可以变异出角和爪子来,这就是龙传说的原型。由于虺喜欢缠在柱子上,后世就有了乌龙绞柱的概念。 现在华夏人称自己为“龙的传人”,似乎龙是很高贵的东西,其实在远古,虺的地位和其他种类的巫兽一样,并不突出,除非能达到烛九阴的境界。烛九阴原本也是一条虺,后来却进化成了一代神巫,成为了万民膜拜的神祇。 “其实,我自己也有巫兽的。”说到这,丁晓聪献宝似得从背包里掏出了一个四四方方的黄布包袱,“告诉你们,这可是我亲手巫化出来的,与我心意相通,让它干什么就干什么!” 郭芸香一听这布包里有神奇的巫兽,立刻来了精神,想要抢过来看。丁晓聪连忙缩回去,喊道:“这个不能看,真想看……以后有机会的。” 九幺立刻表示了不屑,“这么点大的包袱,顶多装只老鼠,能有多大用?你看看人家的东西。” 抬头看那对巨大的巫兽,已经彻底不动,估计是死透了。 这对巫兽太威风了,全盛时期怕是能顶一支军队,即便是现在,如果不是五个人机灵,估计渣都不剩了。这玩意很可能是巫女娘娘的巫兽,人家可是著名的神巫,丁晓聪哪里能比得上? “怎么会是老鼠!”丁晓聪还很不服气,“再说了,这东西又不是比大小的,得看作用,我这宝贝的作用可大了!” 正自分辨,一直站着观察那对巫兽的姜白似乎发现了什么,喊道:“你们快来看,好像有个字。” 大家伙连忙站起来看。 两头巫兽确定已经全死了,身上的血慢出来,淋到下面的祭坛上。那祭坛刻着纹路,血灌进去后,似乎的确组成了个字符,只是光线太暗看不清楚。 有了新发现,大家举着手电筒,大着胆子摸了过去。 每位巫觋都有自己的祭坛,用来沟通天地鬼神,这一对巫兽死后,血液充满花纹,勾勒出来了一个古朴的字符,走近了看得很真切。 丁晓聪用破布条沾了点血,开始在地上临摹这个字,那对巨兽就死在他的身边,脑袋耷拉着一动不动,其中有一条嘴里还吐着黑色的信子。 姜白总觉得有哪里不对,事情似乎太顺利了,丁晓聪临摹的时候,她手持芳菲离合,警惕的左右打量,忽然,她看见那条黑色的信子似乎动了一下。 ------------ 第七十八章:琉璃世界 这一眼看过去,姜白大惊,这哪里是分叉的舌头,分明是一条乌黑的小蛇! 就在这时,小蛇的头一昂,对着专心致志写字的丁晓聪飞蹿了过去,转眼就逼近了他耳门! 丁晓聪对这一幕毫无所觉,依旧在低着头写,直到一股黑血喷在腮帮子上。 关键时刻,姜白不手软,手中的芳菲离合闪电般荡了过去,竟然把小蛇从中间一剖为二。 蛇血撒在脸上,所有人一惊,全傻了,万万想不到,那巫兽死了还有这样的杀招! “我靠!”反应过来的丁晓聪一蹦三尺高,慌里慌张把上衣脱下来抹了把脸,又在背包里翻了起来,嘴里絮絮叨叨:“这下完了,中毒啦!” “没咬破皮不会中毒吧?”花红英不确定的问。 没咬破皮当然不会中毒,何况无论多毒的蛇,血液里也不会有毒,丁晓聪这纯属吓得,都神经质了…… 慌慌张张翻出一包糯米,丁晓聪按在脸上,往地上一坐,看神情都快哭了,“我怎么觉得头好晕……” “晕你个大头鬼!”郭芸香重重推了他脑袋一把,丁晓聪用米捂着脸,根本不敢反抗,哭唧唧的。 大家伙也懒得搭理他,仔细看起他临摹出的那个字来。 这一看,除了姜白,人人傻眼,一笔一划都认识,可聚集在一起,完全看不出是什么字了…… “好像是‘灵’。”就连姜白都有些不确定了。 丁晓聪晕过了那股劲,也捂着脸凑过来看,一番辨认后,“还别说,好像真的是‘灵’字。” 只不过与已知的写法不同,这个灵字是山在上,巫在中,水在下。 远古文字可以各种异化的,只凭字意来判断,姜白和丁晓聪相对点了下头,如果这祭坛上的真是灵字,那说明……想到这,两人同时看了眼脚下。 巫在山下,难道是说,巫姑就在这下面? “咱们还得下去。”二人点了点头,转向众人说。 花红英听见这话,连忙爬到金字塔边向下望,那里有一条湍急的水道,进入金字塔后,又流进了地下,就目前所知,这是唯一向下的通道了。 已经到了这一步,不探出个究竟来,谁都不死心,大家伙儿立刻开始整理行装,准备下水。 两头守护这里的巫兽已经死了,这里暂时没危险,只不过奇怪的是,自从遇见巫兽后,就再也感应不到先进来那帮人的气息了。 丁晓聪开巫眼仔细看了一圈,一点人气都看不到,难道,那些人还能人间蒸发了不成? 事情没有明确的结果,大家伙儿的心就放不下来,总是悬着。 集合好队伍,下到了金字塔底的水道边,这里水声震耳欲聋,白浪翻涌,湍急非常,看得人惊心动魄。 从这里下去最大的障碍就是,不知道下面是什么环境,可别摔死了。 “我先下去探探路吧。”姜白依旧第一个站了出来,这里她的身手最好,并且体重也轻。 一番权衡后,也只好如此了。 姜白用登山绳拴在腰上,由四个人拽着,她把幽瞳抱在怀里,义无反顾跳下了水。 水道进入金字塔底后,就陡然向下,姜白刚下水,就立刻没吞没。 绳子猛然绷直,四个人用力拉住,开始不疾不徐往下放。顺着绳子不断传来振动,那是姜白发来的暗号,表示一切顺利,只管往下放。 持续放了一分钟后,绳子上的振动一变,更加急促,大家伙赶紧收紧,下面隐约传来姜白的声音,“顺着水下来,不会有事。” 这一次没有任何人犹豫,几个人紧紧拉着彼此的手,团结成一个整体,义无反顾跳了下去。 这些人里丁晓聪的水性可能最差,刚被水淹没,他就下意识闭紧了眼睛,手死死抓着同伴。由于水流太急,刚下水,不等沾到水底,他们就被水冲进了向下的水道中。 耳畔“轰轰”作响,身躯变成了浪中的残叶,剧烈翻滚着,头晕目弦。好在这状况也就维持了十几秒钟,眼前一亮,已经出水了。 睁开眼睛看,下面是一个更大的地底空间,犹如一个竖立的酒瓶,也不知道有多深。洞壁上全是淡蓝色的晶体,不知道从哪里反射进来微光,虽不强烈,却完全能够看清里面的情景。 内壁上有个人工修建的“滑梯”,螺旋向下,他们乘着惯性摔进来后,准确掉了进去。先一步下来的姜白双脚分踩着“滑梯”两边,伸出双手迎接,做着保护动作。 一片惊呼声中,五个人团成一团摔进了滑梯里,在水流的推动下,立刻转着圈的向下滑。 “啊!”惨叫声不绝于耳,虽然也没谁受伤,可是这玩意太滑了,越来越快,实在是害怕啊…… “慢点慢点啊!”最下面的是郭芸香,她吓得不停尖叫,可就是慢不下来。一旦前面出什么状况,她将会首当其冲。 上方人影闪动,姜白做了个翻滚,从大家伙儿身上滚了过去,有力的双腿一分,踩住了滑梯两侧,开始缓缓用力,下滑的速度逐渐慢了下来。 看见这一招有效,余下几人有样学样,全都调整好了姿态,撑住两边,五个人滑成了一排。 这下大家伙儿终于松了一口气,没想到,大神巫姑居然会在山里搞这玩意,童心未泯啊…… 不出意外的话,这可能是世界上最大的滑梯,足足滑了有好几百米后,他们方才到了空间底部。 这里的卤水富含盐分,经过不知道多少年的冲刷后,滑梯下的地面镜子一般光滑,五个人又沿着地面溜了出去。 一直溜出去上百米,方才缓缓停了下来,五个人默默起身,看着这琉璃世界,目瞪口呆。到处都是盐结晶,脚下的水应该另有出路,已经只及脚踝,水下是一层玻璃般的岩层,踩在上面犹如溜冰。 打量四周,这里是个异常高大的山洞,到处都是淡蓝色的盐晶体,闪烁着辉光,仿佛梦幻世界。 “我的天,好多盐!”九幺可能是最惊奇的人,已经看傻了。 ------------ 第七十九章:真神 盐这个东西,人们每天都会接触到,可如果不是身临其境,很难想象,这普普通通的东西竟然能这么美! 到处流光溢彩,巨大的盐结晶布满了洞壁和头顶,最大的怕是有几吨重,犹如宝石,反射着光影。 呆了足足有10分钟后,大家伙儿才回过神来,该要继续向前走了。巫在山下,不出意外的话,神女巫姑应该就在这里。 几人重新收拾了下行李,开始沿着山洞向前走,他们四人的登山包是防水的,刚才浸水的时间很短,里面的东西还都是干的。 这里的地下有许多小孔,水流一路渗漏,越来越浅,大约走了两百多米后,地面彻底干燥,终于上岸了。一路走来,山洞越来越狭小,到了这里已经只剩下几米宽。 到处都是盐晶体,不光是洞壁上,地上也布满了,差不多有一人高,众人穿行期间,犹如漫步在宝石花园,光怪陆离。向着任何方向看,都有无数的倒影在闪动,看了没一会就头晕。 几个人都不说话,紧紧拉着彼此,内心难以抑制的开始紧张了起来。 走着走着,九幺忽然停住脚步惊呼了一声,“怎么多了一个人?!” 突然发出的声音把大家都吓了一跳,连忙停下来,彼此打量,五个人都在,一个不多一个不少,哪里多出来了一个人? “你别吓唬人!”郭芸香埋怨道。 九幺依旧哆哆嗦嗦的,不过她看的却是一旁的洞壁,那上面反射出了无数人影。“我从那上面看出来的……” 大家伙顺着她目光看,只觉头昏眼花,根本就看不清。 郭芸香不信邪,干脆走到洞壁边,凑在一块晶体平面上仔细看,嘴里嘟嘟囔囔:“哪有?不还是五个人嘛。” 大家伙儿看向九幺,泼辣的姑娘依旧抖个不停,颤声说:“你们看不见的……我祭祀的时候当过娘娘,只有我能看见她,她就在我们中间!” 这话说得大家伙儿汗毛一竖。 想了想,丁晓聪退后两步离开人群,打开巫眼看。 结果很失望,什么都没有,不过九幺的灵魂很正常,并没有错乱,而她的神情绝不似作伪。 丁晓聪索性又走到了郭芸香身边,用巫眼凑在晶体上看反光。 视线一点点接近,从巫眼中可以看见自己的脸,也越来越大,突然,丁晓聪惊呼一声,吓得猛然向后一跳,脸色煞白。刚才,就在他将要完全贴到晶体上的时候,赫然看见,晶体深处似乎有一只眼睛,也在默默看着他! “有情况?”几个人全都上来,抓住丁晓聪询问。 丁晓聪不敢确信所见,他思考了一会,摆了摆手,再一次打开巫眼凑了过去。这一次他有了心理准备,想要看个究竟,可刚才的那一幕并没有再现,任他怎么看,晶体里空空如也。 “是我看错了吗?”丁晓聪挠了挠头,刚才那一瞬太短,他也不确定是不是错觉。 回头看,大家伙儿全都看着自己,一脸紧张。 “继续走吧,一切都会有答案的。”丁晓聪摆了摆手,不再纠结这个。 五个人收拾心情,又开始向前走,个个心情复杂,九幺更是魂不守舍的。按照祭坛上的字推断,很可能就要见到巫姑了,亲眼看见上古大神,大家根本就平静不下来。 这不是庙宇里膜拜的泥塑木雕,而是真神啊! 大家依然抓着彼此,手下意识的越来越紧,心情紧张得无以复加。 终于,山洞到了尽头,前方出现了一座石门。这石门并不大,和一般人家的大门差不多,岩石雕凿而成,很粗糙,上面刻满了上古文字。 在石门后,五个人做了半天深呼吸,终于还是丁晓聪比较有胆量,转过身一步跨了进去。有了他带头,其他人赶紧跟上。 刚进门,几个人就撞作了一团,向前看,全都呆住了。 言语难以描述前方的景象,那是个很大的地底空间,似乎比金字塔那里还要大一些,除了四壁上布满了盐结晶外,地面上铺着一层厚厚盐霜,好似洁白的雪,纤尘不染。 在空间的最中央,有一尊巨大的宝石状盐晶体,高足有10米左右,呈现淡淡的蓝色,如水一般纯净透明。晶体正上方,一道光柱从穹顶投射下来,落在晶体顶端,将巨大的晶体透射得光彩夺目! 所有人看傻眼了,这景象,哪怕是在最离奇的梦里也不曾出现过,大家伙都被震撼的不轻。 不知是谁第一个起的头,五个人抓在一起,开始慢慢走向那尊晶体,一步步小心翼翼,仿佛生怕惊醒了什么。脚下踩着盐霜,发出细微的“咯吱”声,所有人的心都跳到了嗓子眼。 走了没几步,九幺再次停住了脚步,其他人也被她拉的停了下来。 九幺再一次满面震惊,看向了一侧,众人顺着她的目光看,却什么都看不见。 “幺妹儿,又怎么了?”花红英轻轻碰了碰她,小心翼翼问,在这里,没人敢大声说话。 九幺嘴唇颤抖,完全说不出话来,只知道无意识的摇着头。 丁晓聪紧紧抿着嘴唇,再一次打开了巫眼,这一看,他的神色立变。 没有人能看到丁晓聪所看见的一幕,估计九幺也不行,在他的巫眼中,那一边的洞壁晶体上,赫然蹲着一位身穿兽皮衣的女子影像,也在默默看着他们。 丁晓聪看见的瞬间,那女子影像似乎察觉到了,缓缓站了起来。 女子的身形纤细修长,有着齐腰的披散长发,由于离得太远,细节看不清。她站起来后,左右打量了一眼,身形一纵,从一块晶体中消失,下一刻,又在另一块晶体里出现,继续向前飞奔。 她就好像一头跳脱的小鹿,在一块块盐晶体内穿梭,快如浮光,忽上忽下。丁晓聪追随着那影像,目光一点点移动,在原地转了一圈,最后“噗通”一声跪在了盐霜上,不知不觉已泪流满面。 从来没见过如此具象的魂魄,色彩艳丽如真人,这绝对是真神!巫姑的神魂!这一趟历经艰辛,度过了那么多危险,终于见到神女了!身为巫觋,叫他如何不激动…… ------------ 第八十章:黄雀在后 丁晓聪几乎是出于本能,对着仍在欢快跳跃的影像重重磕了个响头。 其他人大吃一惊,连忙围过来搀扶他。 这里应该就是巫姑的家了,她的神魂在这大山深处几千年,直到现在,仍在这里徘徊。 泪流满面的丁晓聪被抓住,再四处望,神踪渺渺,已看不见那光影了…… “你究竟看见了什么?”花红英意识到了什么,连忙追问。 丁晓聪抹了把脸,又连忙拽别人,哑着嗓子说:“赶紧磕头,我看见巫姑女神了!” 不知不觉,丁晓聪声音都哽咽了。 听见他的话,人人色变,姜白毫不犹豫跪下来,对着虚空一个头磕在了地上。 其他人全都色变,也忙不迭跪下来,磕头如捣蒜,不说人家是神吧,这可是真正的老祖宗! 一番头磕下来,花红英也哭了,他感慨万千,擦了下泪向天,虔诚说:“子孙后辈花红英,终于得见老祖了!” 五个人就像疯了一样,又哭又笑,激动的无以复加,足足折腾了好几分钟才逐渐平静了下来。 用花红英的话说:“这一趟哪怕是死!都值得了!” “走走走!咱们这就拜见神女去!”几个人相互搀扶着起身,继续走向那尊巨大的盐晶体,一路抹着泪。 郭芸香是个性子活泼的小姑娘,喜爱东张西望,走着走着,她回头看了一眼,脸色顿变,又一把拉住了所有人。 大家伙顺着她手指回头看,全都傻了眼。 刚才五个人又是走、又是跪拜,在那一片的盐霜上留下了许多痕迹,离远了看,这些痕迹竟然组成了几个字。不是上古时代的文字,而是现代简体字——后面有人! 这些字并不太规范,很潦草,不过勉强还是可以认得出来。 五人面面相觑,心头骇然,怎么自己这些人留下的痕迹,竟然会变成四个字?这一切只是巧合,还是…… 这事情不敢深究,委实太不可思议了。 “后面有人”?所指很明确,看到这四个字大家伙才明白过来,为什么会一路都探查不到那帮家伙的踪迹了。想必是在遇见巫兽的岔路口,他们施展法术隐匿了行踪,然后就藏在别的岔洞里,等他们深入后,这才又跟了过来,也就是说,他们帮人家趟了地雷。 “我去!赶紧办事,然后把他们甩掉!”丁晓聪惊醒过来,转过身就跑。被人家跟在后面,局面太被动了,对方应该把自己这边的状况摸得一清二楚,这时候打起来,准得吃亏。 其他人也意识到了现在的状况,赶紧转过身就跑。 几个人慌慌张张跑到巨大的晶体下,再一次陷入了无边的震撼中,这10米高的晶体底部,里面有人被封在了里面! 那是一位女子,看上去还很年轻,穿着一身兽皮衣,跪坐着,神态安详,和丁晓聪在岩壁晶体里看见的影像一模一样,正是巫姑! 与事先的想像不同,巫姑年纪看上去并不大,露在外面的手臂、小腿和脸庞的皮肤稍微有点黑,不过很光滑。她的五官精致秀丽,披散长发的头顶上戴着一束野花编织成的花环,手腕和脚腕上也戴着,素白的小花娇艳欲滴,仿佛还在散发着清香。 她穿着兽皮衣,露出了大片的皮肤,容貌秀丽,又充满了野性。她被封在盐结晶里,连同容貌带时光全都封印了,几千年匆匆过,而她,却丝毫也没有改变…… 在她的眉心里,镶嵌着一枚水滴形的淡蓝色晶体,与巫咸给予的那颗一模一样。她身前放着一根木棍,右手边摆着一尊饰有古朴图案的陶罐,除此之外再无他物。 她被封在巨大的盐结晶体里,依旧栩栩如生,仿佛还是活的,眼睛依旧明亮,甚至可以看见她嘴角还噙着一丝淡淡的微笑。 几乎是出于本能,五个人立刻跪倒,隔着盐结晶,对着巫姑又拜了下去。 咚! 一个头刚磕到底,身后突然传来杂乱的脚步声,回头看,那帮人终于现身了! 鬼王东蓬猜和小林领头,身后跟着好几个人,周同也混在里面,目光呆滞。看清这些人手里的家伙事后,五个人大惊失色,连忙爬起来跑向晶体后面。 “砰”的一声枪响,身后传来大喝:“都不许动,谁动就打死谁!” 五个人如同被点了穴,全都站住不动,缓缓举起了手,这下倒霉了,没想到,那些人居然带着好几把步枪…… “哈哈哈哈!”鬼王放声大笑,领着人走了过来,丁晓聪他们转回身,怒视着那放肆的一行人,却是毫无办法。 穿着锦袍的东蓬猜走了过来,对着五人微微一笑,欠了下身笑道:“多谢带路。” 花红英气得差点没吐血,恶狠狠道:“这里可是神女巫姑的居所,你们敢放肆,娘娘绝饶不了你们!” 东蓬猜心情极好,他丝毫不生气,反而点了点头,走到巨大的盐晶体边,整了整衣服,跪下来,对着巫姑行了个大礼。 丁晓聪看着他假惺惺的样子,冷笑道:“你又不是华夏人,不配拜她老人家!” 东蓬猜额头点地,侧过脸来微微一笑,悠然道:“我降术一门也是得自巫术,拜上古祖师,也是应该的。” “哦。”郭芸香冷声冷语,“既然这样,已经拜过了,那就走吧。” 郭芸香这话直指要害,东蓬猜再好的涵养也有些顶不住了,脸上闪过一丝阴霾,他起身对着手下们偏了下脑袋,阴阴说:“把他们解决了,省的碍手碍脚。” 五人闻言头皮一炸,这老家伙要动手杀人呐! 枪口指了过来,一个小个子粗声粗气大吼:“转过去,快走!” 被枪口指着,一点办法都没有,死亡就在眼前,五个人面目都扭曲了,彼此不停交换着眼色,准备做垂死一搏! 刚转过身,身后突然火舌喷吐,枪声大作,五人魂飞魄散,全都扑倒在了地上。 枪声足足响了有十几秒,估计子弹都全部打光了,丁晓聪疑惑的动了动手脚,发现自己完好无损,并没有吃到枪子。再看其他人,全都一脸懵逼,在自己身上摸着,又看向别人。 古怪的事情发生了,近在咫尺遭到步枪扫射,五个人这么大的目标,竟然没一个人中枪! 回头看,三名枪手目瞪口呆,其中有个精细的家伙用夹生话惊呼:“¥%#怎么打不着?!” “上啊!”花红英眼睛都瞪红了,憋着嗓子发出野兽般的咆哮。 这些家伙可是真要杀人呐!如果不是临时性集体失聪,他们五个人就全都在这地底下交代了!这时候什么都别管了,趁着他们子弹打完,就一个字——干! 有家伙的全都把家伙给拔了出来,嚎叫着往上扑,准备拼死一搏,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 第八十一章:神的意志 那几个人目瞪口呆,装弹药肯定是来不及了,只能把枪抡起来当棍子使。刚才也真是邪了门了,他们可都是玩惯了枪、杀过人的人,怎么可能这样扫都扫不中?眼睛也没瞎啊! 就在双方将要撞在一起的时候,那尊巨大的盐晶体上突然崩出了一道竖直的裂纹,从顶部一直贯通到底。 花红英魂飞魄散,连忙展开双手,把四个年轻人全都拦住,脸全都白了。在五人惊恐的注视中,那尊晶体上“咔咔”作响,裂纹越来越多,转眼就密如蛛网。 几个开枪的家伙正背靠晶体严阵以待,听见声音不对劲,茫然转回头看了过去。 就在他们转头的瞬间,那尊敬体崩碎了! 巨大的盐晶体崩成了无数拳头大的碎块,“哗啦啦”一声瘫了下来,转件就把那几个人埋了。这玩意可是盐,那晶体怕是有几百吨重,这一埋下来,那几个人立刻就被压死,连挣扎下都来不及。 丁晓聪他们狠狠出了一口恶气,看来,从被射击开始,巫姑娘娘就在帮他们。凭她强大的神魂,要干扰几个普通人的灵魂,易如反掌,现在晶体崩塌砸死人,估计也是她老人家的杰作! 另一边惊呼连连,三个人灰头土脸从盐块渣子里跑了出来,分别是鬼王、小林和周同,他们由于刚才离的远些,又是面向晶体的,险之又险逃出了一条命。 “哈哈!”花红英恶狠狠哈了两声,恨声大喝:“就你们这几块料,竟然还敢打娘娘的主意,找死!” “别和他们废话,快抢东西!”那边鬼王东蓬猜颤声大喝。 小林立刻扑向碎盐堆,大家看过去,这才发现,一片雪白的碎盐里,有一点微蓝色,是镶嵌在巫姑娘娘眉心里那个晶体! “快抢啊!”丁晓聪急眼了,这玩意显然就是关键,不出意外的话,娘娘的神魂就在里面,这要是被他们抢走还得了?! 五个人不管男女老幼,全都嚎叫着扑了上去,无论如何,不能让这些混蛋把娘娘带走! 可问题是,那一抹蓝色就在小林身前,而他们离得很远,真是太不巧了。 小林这时候也红了眼了,他嚎叫着一头扑在地上,一把抓住了那抹蓝色,顺带着还抓了一把盐,这时候丁晓聪他们扑到。 “交出来!否则弄死你!”丁晓聪简直要疯了,手里提着一把锋利的匕首,对着小林肚子就捅。 姜白比他的速度快得多,寒光一闪,芳菲离合维持着鞭子的形态,对着小林脖子就抽了过去,那鞭子上全都是利刃,一旦被抽中,搞不好就人头落地,至少也会被割断咽喉! 杀招直奔自己而来,对面的人好像都不要命了,小林大惊失色。在他身后,东蓬猜脸色阴沉,一把扯开了自己的衣襟,露出癞蛤蟆一样全是脓包的胸膛,看架势也准备拼命了。 就在这时,脚下传来急促的“哗哗”声,碎盐快沙漏一般往地下淌。这一下措不及防,那边三人脚下一空,全都裹在盐块里漏了下去。 五个人措不及防,立刻东倒西歪,花红英这时候就好像疯了一样,拼命在碎盐块里面扒,想把巫姑娘娘的遗蜕给扒出来,应该走在这一块的。其他四人反应过来,连忙跟着一起扒,可奇了怪了,晶体崩碎后,娘娘竟然不见了,任凭他们扒得手上流血,连头发丝都没有找到一根。 被时光封印了无数年的巫姑娘娘,竟然就这样不见了…… 扒着扒着,盐堆越淌越快,终于裹着他们五个人渗入了地下漩涡中。 谁都想不到,那巨大的盐结晶下面居然是空的,崩碎后,立刻就淌了下去。所有人消失后,这座封闭的地下空间里“哗哗”声不断,越来越快,转眼就漏得一干二净,一颗不剩,又恢复了万古寂静。 ………… “噗通”一声,花红英第一个落进了水里,原来,这下面竟然是暗河。 身在水中抬头看,盐块铺天盖地而下,一个接着一个伢子被裹在里面漏了下来。一个、两个、三个,五个人齐聚后,大家在水里相互点了下头,又向下看。 盐块进了水里后,就开始快速融化,下面能看得清,大约七米处就是水底,最底下有一块石板,那三人站在水底,正在用力往上掀,已经掀起来一半了! 眼看这几个家伙要逃跑,五人全都急眼了,连气都忘了换,赶紧往下潜。 就在这时,一点幽兰坠了下来,从五人之间穿过,落向水底。 大家伙呆傻的目光中,那个晶体仿佛有生命一般,打着螺旋,竟然正好落在了九幺的手心里。 这一瞬间,大家就想明白了是怎么回事,晶体掉在如山的碎盐快里,到处反光,小林抓的太急,他以为抓住了晶体,其实抓住的只是一块反射蓝光的盐。 这可真是万万想不到啊,这些家伙为了巫姑的神魂付出这么大代价,死了那么多人,跑出去却发现只抓住了一颗盐,不知道他们会作何感想?哦……不对,估计到那时盐早就化了,回归这巫山大地,他们什么都带不走! 想到这,大家伙简直想大笑三声。 这么一会功夫,几个人已经憋得受不了了,既然东西到手,他们连忙往上浮,准备透气。 就在这时,下面的三个人急着逃跑,凭空爆发出了无穷的力量,竟然把那块硕大的石板翻了过来。这一片水体立刻激流涌动,所有人就好像水管子里的孑孓,被激流吸进了一条狭窄的涵道中。 在强大的水流中,所有人都成了破布,翻过来卷过去,根本没法稳住身形。唯一能做的就是缩成一团抱紧脑袋,防止受到撞击受伤。 又过去了一会,所有人都闷得受不了了,再这样下去,用不了一分钟,就会溺水而亡。 就在这时,这条“水管子”终于到头了。 只听耳畔“嗵”作响,他们仿佛成了呕吐物,从水管子里被“吐”了出来,水流立刻变缓,眼前天光大作,透过水面,再次看见太阳了! ------------ 第八十二章:摊上大事了 在水里憋了这么久,就快要闷死了,终于看见天光,五个人连忙奋起余力,拼命向上浮。 他们出来的位置离水面很近,只蹬了两下,五个人就“哗啦”一声破水而出,大口大口呼吸着新鲜空气。 转头看,附近有两艘竹筏子,每艘筏子上站着一人,正在努力控制筏子不倾覆。看来,他们是附近的渔民,正在这里打渔作业,突然遇到乱流,差点翻了。 “人呐?那三个坏家伙去哪里了?”喘匀了气,大家伙茫然四望,却什么都看不到。 就在这时,远处一艘竹筏子边的水破开,三条黑影窜了上来,一把将撑筏子的人拽下了水,正是东蓬猜他们三个。 船老大“哎哎”叫唤着跌进了水里,那三人一头扑上筏子,小林立刻抓住竹竿用力一撑,筏子开始启动,飘向下游。 双方现在已成死仇,岂容他们逃了?这边五人立刻大呼小叫,在船老大的斥骂声中爬上了另一艘竹筏。 “老大过,追上那艘筏子,一万块!”花红英牛逼哄哄说道,当即把密封的登山背包往筏子上一墩,从夹层里掏出一沓钱,数都没数全塞给了老大。 这老家伙平常就不是大方的人,不过现在也顾不得了,让他押房子他都干,务必要把那些人追下来! 这沓钱其实没有一万块,不过也有大几千,那老哥立刻就直了眼,一把抓过往腰间的篓子里一塞,竹竿一抡,稳稳追了过去。 “二杠子,回去和你妈说,我就不回去吃晚饭啦!”中年汉子对着落水的少年大喊,筏子越来越快,直追了上去。 眼看着筏子稳定下来,五个人干脆往两边一趴,拼命用手划水,希望能加快点速度。他们这么着急是有原因的,那边的鬼王东蓬猜纵横东南亚,绝非浪得虚名,在太阳下他的降头术不好施展,可一旦天黑了,那老家伙可就凶了! 必须得在天黑前追上他们,然后把他做了! 想法是好的,可他们的举动却帮了倒忙,五个人胡乱划水,竹筏子立刻不稳,急得那中年汉子大叫:“都莫捣乱!追的上!” 五个人一看筏子都开始在水里打转了,距离越来越远,只得悻悻然收手,任由船老大施为。 没人添乱,竹筏子很快上了正轨,开始平稳追击。小林看上去也懂的行船,不过他毕竟不是专业的船工,技术比人家船老大差不少,尽管他们筏子上的人少,可双方依旧在缓慢接近。 回头看着逐渐逼近的花红英等人,东蓬猜脸色阴沉,这大白天,他的降头术施展不出来,被追上就完了。别的人倒还好说,他知道姜白的身手,论武力,他们仨加起来也不是人家小姑娘对手。其实不光是他的降头术,小林的蛊术在太阳下也施展不开,他们现在比普通人强不了多少。 就在这时,前方出现了汊河,那里面水里湍急,白浪翻滚,不用东蓬猜指示,小林一咬牙,猛然横着一撑,竹筏子开进了汊河里,开始剧烈震动,随波而下。 丁晓聪他们连忙大吵大嚷,喊着,“赶紧追!” 看在钱的份上,船老大毫不犹豫,他的竹竿横着在法子尾部一点,细长的竹筏子立刻打横,也跟着一头扎进了激流中。他将竹竿拖在船尾,当做船舵用,努力在激流中稳定住方向。 法子一旦进入激流,就没法再撑了,双方的距离就此稳定住,被惊涛骇浪带完下游。 这边厢郭芸香大呼小叫:“不好,那老鬼在打电话叫人!” 果然,东蓬猜正对着电话大声嚷嚷,一会汉语一会叽里咕噜,看架势在描述自己的位置以及可能到达的地点。 “叫人?嘿嘿……”丁晓聪冷冷一笑,打开背包,掏出了自己的手机。 你能叫人,我就不能叫?看看在这巫山里,到底谁的兄弟多! 打开QQ群,丁晓聪把自己的位置发过去,然后直接吼出一段话,“鬼王弄毁了巫姑娘娘的神龛,正在逃跑,我们在追,那老家伙喊人来对付我们了!” 消息发出去后,群里愣怔了几秒钟后,立刻炸开了锅,一条条愤怒的信息开始刷屏。 巫姑可是华夏老祖宗之一,这个东南亚的邪法师居然跑到巫山来破坏她老人家的安宁,这还得了?!不单如此,东北的家仙们都是当年帝舜封在北镇山的巫灵后代,这简直就是亵渎老祖哇! 群消息突然被清空,三花教主柳银花一连发了三条消息: “凡是能赶过去的人,立刻赶过去,把鬼王那老东西骨头架子都给我拆了!” “在东南亚的弟子立刻行动,捣毁一切和东蓬猜有关的场所,把他的所有弟子门人都整残了,直接给他这一脉降头术灭门!” 第三条,最关键的一条:“侄儿、侄女,你们只管追,别急着和那老东西动手,看住就好,姨娘我现在就在巫山,立刻以最快的速度赶来!” 众人全傻眼啦,尤其是花红英,都哆嗦了,虽然两人名字里都带了个“花”字,可辈分、能量相差太远了。 东北原本有胡黄常蟒四大家,不过前些年所有杂仙聚在一起组成三花教后,发展迅速,现在的已经隐隐和四大家成了分庭抗礼之势。要知道,这四家可都是传承了几千年的大堂口,在民间都被称为仙家的! “柳银花她老人家……来了?”花红英到现在都不敢相信,弱弱问。 “是我们姨娘。”丁晓聪和姜白白了花红英一眼。 柳银花和玄真子是干姐妹,于是他俩也就顺理成章叫她姨娘,没毛病。 花红英简直想放声狂笑,东蓬猜啊东蓬猜,你在东南亚号称鬼王,可和门下几十万,信徒上百万的三花教比起来算的什么?你摊上大事了老小子! 这时候再看群里,无论大群还是小群,全都一片哗然,闹翻了天,所有能赶来的人都在往这里赶,赶不来的也在往这里赶,甚至有在欧洲的弟子表示立刻包一架飞机,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南面,准备一旦失手,就对鬼王展开围追堵截,誓要把这老小子挫骨扬灰! ------------ 第八十三章:心理较量 东蓬猜在东南亚名望高,可在三花教弟子们眼中,狗屁都不是!这些教徒大部分都是东北人,一副暴脾气,一个外人欺到祖坟上来了,岂能饶了他! 很快,群里又有新消息传来,这件事通过网络迅速传播,已经不止三花教内部,全华夏的法术门第都知道了。 群里开始一个接着一个加人,看网名,有龙虎山代表,茅山对外联络处主任,少林武僧团领队,峨眉某某真人…… 这些人进来后也不多话,就让他丁晓聪他们开着地图软件,实时追踪,一个个都透着一股子杀气。 几人看着这一幕幕,全都心头大定,鬼王啊鬼王,现在这九百多万平方公里上织起了天罗地网,看你还往那里跑! “不用追上了,别跟丢就行。”花红英嘱咐船老大,这时候他意气风发,没想自己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法师,风云际会,竟然和这么多大人物联系在了一起,当真是三生有幸,够他吹到孙子那一辈了! 花红英忽然觉得,有生以来头一次想成家了,生个一儿半女,好把自己的传奇故事传承下去…… 前方,东蓬猜一直看着后面的人又叫又跳,心里升起了不好的预感。 小林也察觉不对,紧张问:“鬼王,事情好像不对劲,咱们该……” “改变地点,继续往深山里开,让罗老三他们往深处接应。” 鬼王老奸巨猾,瞬间就有了决定,打破了事先的计划。“只要到了晚上,咱们把他们给做了,就安全了……” 刚准备打电话,东蓬猜想到了什么,对小林伸出了手,“把巫姑交给我。” 小林顺手拉开腰包,从里面掏出一个塑料袋递了过去。 东蓬猜接过来对着光仔细看,反反复复,里面装的全是烟粒,哪有什么晶体。 “这这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东蓬猜先是大惊,继而大怒,气得都哆嗦了。小林也是目瞪口呆,他明明把蓝色的晶体装了进去,怎么会搞成这样? “混蛋!”东蓬猜暴跳如雷,一把扔了塑料袋,回头怒视着丁晓聪他们一伙,眼睛里简直要喷出火来。 后面五人现在不急不躁,看着他们的狼狈相,哈哈大笑。这几个呆瓜,到现在才发现就抓了一把盐。 九幺双手捧着那颗晶体,都哭了,“这就是咱们家的老祖宗巫姑娘娘啊……” 何止是她家的老祖宗啊。 既然巫姑选择了九幺,那这就是神的旨意,花红英怕她不小心弄掉水里了,连忙嘱咐她收好。这事情绝对不能别人知道,以后要时时带在身边,世世代代传下去。 刚说到这,前面的竹筏子再次做了个急转向,拐进了一处幽深的大峡谷中,这巫山水道纵横,四通八达,蜘蛛网一样。 “他们去了黑虎滩。”船老大指着那峡谷说,一撑竹竿,也追了过去。 进入黑虎滩后,水流又平缓了下来,这里山高林密峡谷幽深,阴气浓郁,鬼王东蓬猜看着后面追来的竹筏子,面色阴郁得可怕。往西看,太阳已经西沉,天就快黑了。 “别靠近,保持距离跟着就好。”丁晓聪连忙叮嘱,现在他已经完全提不起兴趣和这老家伙拼命了,只需远远跟着,自然有大部队来收拾他。 前面的竹筏子上,小林虽然不知具体的情况,可只觉心里一阵阵发凉,总觉得会有大事发生。 “鬼王,咱们还是赶紧走吧。”小林征求意见,这里他做不了主。 东蓬猜阴阴摇了摇头,“我们就在这里靠岸,等天一黑就做了他们,把东西抢回来。” 历尽艰辛东西却没了,说实话小林也不甘心,可他为人谨慎,并不太赞成东蓬猜的决定,不过人家是长辈,他也只好依言行事。在他们身边,周同一直呆呆坐着,一点反应都没有,仿佛个木头人。 在丁晓聪他们的眼皮子地下,小林撑杆,将竹筏子靠岸,三个人跳上浅滩,竟然就这么坐了下来。 竹筏子停在溪流中心,船老大将竹竿插进水底,定住了筏子,目光看向眉头紧锁的几个客人,等待着他们的决定。 就在几人犹豫的当口,不远处传来机械轰鸣声,一辆吉普车从两山之间开了过来,在乱石滩上颠簸。车子是敞篷的,里面坐着三人,正是罗老三他们一伙。 没想到,敌人的援军竟然来的这么快,花红英从背后抽出了他的那把伞,恶狠狠对着大伙儿点了下头,断然道:“巫山太大,我怕那些人会来不及,咱们还是自己干吧,能把他留在这里最好,实在留不住再交给别人。” “干了!”丁晓聪立刻响应。 姜白拦住了众人,看了九幺一眼,“我们四个人上吧,让船老大带着九幺先离开。” 九幺也是个性子泼辣的姑娘,立刻就不干了,“要上我们一起上,凭什么我就得走?跟你们说,打架我可不差!” 这边几个人吵了起来,鬼王松了一口气,他就是在赌这几位会不会追上岸,结果他赌赢了。 吉普车开了过来,罗老三第一个跳下了车,抱拳道:“鬼爷,王老板他有事来不了了,让我们来接您,东西……可得手了?” 东蓬猜闻言脸色变得很难看,对着溪流中心仍在吵嚷的五个人使了个眼色,“东西在他们手里,抢过来就是。” “这样啊……”罗老三脸色也阴沉了下去,欲言又止一番后,沉声道:“鬼爷,我们得到消息,咱们的事露光了,好多人正在赶来,要不,咱们还是先走吧?” 罗老三的话明面上是好意,骨子里却透出一股鄙视,东蓬猜闻言色变,恶狠狠瞪了一眼,罗老三心一虚,连忙退后了一步。 “老夫行事,自然有始有终!”东蓬猜淡然道,其实他心里也打起了鼓,这次好像真的把事情闹大了……得罪了全华夏的法师界,就算他目的达到,今后只怕也只能改名换姓了。 竹筏子上仍在争执不下,东蓬猜决定,这些人要是上岸,就斗一斗,如果再过一会还不上来,干脆就走人吧…… ------------ 第八十四章:恶斗 这是一场心理较量,只有选择,没有输赢,丁晓聪他们更渴望将东蓬猜正法,所以义无反顾跳下了竹筏子。 看见这几个人下来,那边几人瞳孔收缩,恶战就要开始了! 双方明里暗里已经交手过好几次,他们很清楚,对面下来这四个人老的老小的小,看上去普普通通,可并不是易于之辈,尤其是那两位小巫觋。 一名鬼巫,一名山巫,其中山巫的杀伤力强,鬼巫的灵魂攻击则更险恶。如果天已经完全黑了,阳气退散,东蓬猜有把握轻而易举把丁晓聪拿下,可现在,只怕没那么容易。 九幺到底还是被船老大带走了,尽管她不愿,可是在所有人包括船老大的坚持下,她只好离开。 “芸香,你和老花待在一起,千万不要分开。”丁晓聪一步上前,小声叮嘱。 “嗯。”郭芸香点头,生死交战,容不得意气用事。 四个人加上一头小豹子,直接从竹筏子上跳了下来,大步走向浅滩,水花四溅。行走中,几人默默收拾着斗战的用具,都不再说话。 丁晓聪直接把背包转到了身前,这样方便取里面的东西。 姜白再一次将芳菲离合组成了一把长剑,剑刃光华流转,锋芒比溪水还要冷冽。 花红英把郭芸香揽在自己身后,目光坚定,抓着伞柄一旋,只听“铿锵”一声,伞尖上探出了一把半尺长的利刃。 前面的丁晓聪和姜白同时停步回头看,张大了嘴巴,他这把伞真的是太多神奇了,老花果然也不是善茬。 东蓬猜看着气势如虹的四人,心渐渐下沉,也许,这几个少年比他想象的还要难对付。 “小刀,你去对付那个山巫,我来把那鬼巫小子拿下。”东蓬猜也开始制定斗战方案。 小刀仔在这些人当中杀伤力也是最大的,由他拖住姜白,似乎是个不错的方案。不过东蓬猜的话刚说出来,立刻就被拒绝。 “我打不过她,不行。”小刀仔竟然笑眯眯的说:“真要对付,我也就能对付那个小豹子。” 所有人为之侧目,东蓬猜脸上闪过一抹戾气,不过现在显然不是内讧的时候,小林主动站了出来,“我去对付那山巫吧,很想领教领教。” 东蓬猜点了点头,看向罗老三他们。 罗老三和小金宝的目光有点闪烁,不过最终还是点了下头,那个老家伙和小丫头,我们对付。 这边人员安排好,丁晓聪他们已经上岸,没有任何多余的话,立刻展开了进攻。 幽瞳首当其中,带着一路的水花,咆哮着冲了过去。小刀仔这时候倒也没掉链子,立刻闪上去,对着幽瞳招了招手,“来来来,小家伙,我们去旁边玩。” 幽瞳能听懂人话,立刻追着小刀仔扑了过去。 紧随其后是姜白,小林立刻上前一步,一把扯掉了左手衣袖,露出胳膊。他的手臂细皮白净,不过上面有一根凸起的筋,足有半尺多长,看上去有些狰狞。 剑光卷了过来,小林在那根筋上一摸,皮肤立刻穿了个孔,血液涌了出来,那根筋竟然就此活了,从皮下钻了出来,正是那根针状的飞虫。 青芒一闪,电射向姜白面门,她的剑光立刻收回来一荡,只听“丁”一声响,炸开了一蓬火星,针虫被弹飞了出去。 再一次面对姜白,小林的脸色无比凝重,迟滞了她的行动后,立刻跑向了一旁,把姜白带过去另开战场。 接下来,东蓬猜首先发动了进攻,他一把扯掉上衣,露出精赤的上身。 东蓬猜穿着衣服的时候看上去很瘦,可现在看去,上半身相当臃肿,只不过不是肥胖,他的身上满是烂疮,密密层层,几乎一个叠着一个,比癞蛤蟆皮还要难看。尤其是他的胸口心窝位置,许多小疮聚合成一个大疮,赫然呈现出一张人脸的图案。 真正的降头师,降头都是养在自己身上的,他们也因此需要不停害人,吸食别人的血肉以维持自身。 他的右手小指甲奇长发黑,看见丁晓聪冲过来,他用指甲在身上一划,立刻掉下来几个烂疮,落地即消失。 一阵阴风逼了过来,丁晓聪根本就不需要开巫眼,他停住脚步蹲下身,从包里拿出一个玻璃瓶,用小指在里面沾了一点淡黄色的液体,在身下的石头上轻轻一点。 瓶子里装的是尸油,丁晓聪好不容易找火葬场的烧尸工搞来的,这玩意对魂魄有着极大的诱惑力。 尸油刚点下,阴风立刻钻了进去,紧接着他又用尸油围着那一点画了个圈,暂时这东西就出不来了。 接下来,丁晓聪不慌不忙,一连点了好几次,这一拨扑来的魂魄全都被困住。然后他从包里取出那个黄布包袱,开始快速解了起来。 东蓬猜眉头紧皱,以前的鬼巫只有米教授一人,他听说过,却没有看过人家施法,更没资格跟人家交手,他对鬼巫的战斗力判断有些主观。现在看来,事先的估计乐观了。 接下来,东蓬猜不停在身上划,降头一个接着一个扑向了丁晓聪,越来越密。 丁晓聪不停分出精力去困住降头,解开包袱的动作被一再迟滞。 另一边,罗老三带着小金宝和花红英他们俩展开了对峙,双方皆是手持利刃,心中似乎都有顾忌,暂时还没有交上手。 不远处的河滩上,“叮当”声一刻不停,那只针状的竹节虫疯了一般,不停来回翻卷,刺向姜白。而姜白的剑舞得水泄不通,一次次将虫子荡开,同时也一步步逼近小林。 自己的蛊虫似乎根本就近不了姜白的身,并且屡屡被剑抽打,小林的脸色越来越青,连忙拔出腰间的竹筒,放出了落地金钱。 九只蜜蜂飞出来,开始围着姜白钉刺,刹那间“嗡嗡”声大作,总共十只虫子围绕她展开了进攻。 好个姜白,她的脚步丝毫不停,闪展腾挪,剑光舞成了一团光球,虫子一只接着一只被抽飞,金属撞击声密集如雨。 正在解包袱的丁晓聪随手在包里抓起一个纸包抛了过去,大喝:“用这个!” ------------ 第八十五章:鬼母现身 纸包抛过去,正好触在姜白的剑锋上,一大蓬黄色的粉末轰然炸开,而剑这时候恰好抽出了一点火星,那蓬粉末立刻被点燃,瞬间烧成了一团大火球。 九只蜜蜂立刻发出一阵“嗞嗞”惨叫,全部被点燃,转眼烧成了灰,唯有那只竹节虫穿了出来,绕了个大弧线,再一次呼啸着射向了姜白。 正对面,小林的脸色变了,他慌慌张张退后几步,脸上露出狠厉,重重一巴掌拍在了自己的胸膛上。 而这时,丁晓聪终于解开了那个黄绸布包袱,从里面小心翼翼捧出了……一只大老鼠! 九幺猜对了,丁晓聪有生以来的第一只巫兽,还真就是一只老鼠,凭他现在的本事,也就能巫化这玩意了。 巫化这东西,先要截掉它的灵魂,还必须保留本能,光是这一步,丁晓聪就整死了一百多只老鼠才算是勉强完成。接下来,还需用专门配的药物养,这药物的阴阳属性是按照自身来配比的,也就是说,这只老鼠其实是丁晓聪的化身。 然后再将一个无意识灵魂装进老鼠的识海,这东西现在是活的,却完全没有思维,任由丁晓聪驱使。 看见丁晓聪居然捧出了一只老鼠,东蓬猜愕然,他一直在做试探攻击,想看看对方出什么招,没想到竟然是这个。 接下来,东蓬猜发起了总攻,他的指甲不停在身上划过,脓疮一个接着一个向下掉,一只只降头被他放了出来。脓疮落地后,露出里面的皮肤,居然还算细嫩。 转眼之间,东蓬猜上半身就好像泄了气的皮球,越来越瘪,变得骨瘦如柴。 一大群降头扑了过来,丁晓聪不慌不忙,对着手里的大老鼠吹了一口气,然后一掌拍在了它后脑勺上。 啪! 大老鼠被一巴掌拍醒,猛然睁开了眼,丁晓聪把它放在地上后,立刻“滋溜”一声蹿了出去,速度奇快。刚跑掉,卷过来的阴风立刻转向,追向了大老鼠。 这老鼠气息和丁晓聪完全相同,凭气息扑人的魂魄们立刻认错上当,一窝蜂全追了过去。 丁晓聪拍了拍手起身,心头大定,现在的东蓬猜身上绝大部分降头都被破了,只余下胸口那张人脸,似乎已经黔驴技穷,一旦他没法术施展,自己用拳头就能把他打趴下。 只是,赫赫有名的鬼王真的这么容易对付? 东蓬猜脸色阴沉退后一步,在身后一抹,抽出来一杆葫芦丝,吹奏了起来,难听的乐声立刻充塞满脑海。 丁晓聪正自不明所以,一声沉闷的拍击声穿透葫芦丝,映入了脑海。 转头看,小林对着自己胸口狠狠一巴掌,脸色立刻发白。在他对面,姜白一剑荡开竹节虫,如临大敌,却没有扑上去。 另两处战场很奇妙,罗老三和小金宝依旧在和花红英他们对峙,双方似乎都没有动手的意思。而小刀仔和幽瞳,两个越跑越远,居然钻进大山里不见了…… 那边厢,小林一连对着自己胸口拍了三巴掌,一掌比一掌重,拍完最后一掌,他脸色一紧,吐出了一口血。 在他脚下,那滩血里有东西在蠕动,接着飞快爬向了严阵以待的姜白。 这玩意短短胖胖的,身体雪白,背上有一条从头顶贯穿至尾的金线,看见这东西,姜白脸色凝重了起来。 这是金蚕蛊,又被称为蛊母,正牌的蛊师体内都养着这玩意,用它来控制其他蛊的。蛊母一旦在体内养下来,就等于生了根,一旦被放出来,蛊师的身体会受到严重伤害,甚至因此一命呜呼也有可能。 蛊师整天和毒物接触,身上染毒是很寻常的事,之所以能不死,全靠金蚕蛊吞毒,天长日久,这东西的毒性可想而知。 看上去胖胖可爱的金蚕蛊爬了过来,姜白如临大敌,连忙后退,这玩意太毒了,碰不得打不得,沾上一点基本就死定了。 这个小林也是拼了,吐出本命蛊后,立刻脚下一软,瘫在了地上,奄奄一息。 丁晓聪心头大急,对付金蚕蛊自己有办法,可姜白却没什么招,他放弃了攻击东蓬猜,转身跑向姜白,准备助她一臂之力。 刚跑出两步,前方阴风扑面,那只大老鼠跑回来了,在它身后也不知追着多少恶魂厉魄,都带成了一道旋风,将丁晓聪硬生生拦了下来。 这一下被迟滞了以后,就再也脱不开身了,伴随着古怪的葫芦丝声,身后传来沉重的脚步声,接着就是恶风来袭。 丁晓聪心中暗道不好,根本来不及转身,向着旁边就地一滚,一只拳头从他头顶上擦过。 稳住身形回头看,刚才偷袭的是周同,他面目狰狞,眼中凶光毕露,再一次扑了过来。 “我就靠了!”丁晓聪心中大骂,这家伙意气行事,不但害了自己,现在还要害别人。 周同身形比丁晓聪高大许多,并且疯了一般,硬碰硬肯定不是对手,丁晓聪被逼近了身,连法术都没法施展,只得仗着身子轻再一次躲开。 在葫芦丝的催动下,周同的眼睛都红了,不停追着丁晓聪扑击。丁晓聪一个不防失了先机,现在步步被动,被追得抱头鼠窜,再也回不过身来。 就在丁晓聪狼奔豕突的时候,他的胸襟里探出了姐姐晓兰,她蜿蜒着缠上丁晓聪的脖子,看准机会,“嘶”的一声蹿了过去,一口钉在了周同的眉心里。 这一口立刻见效,咆哮着追赶的周同目光一黯,立刻呆滞,站在原地不动。 丁晓聪松了一口气,正准备回头把周同制住,就在这时,他看见周同的头发和衣服猛然一鼓,一股冷冽如九幽寒冰的气息迎面扑了过来。 打开巫眼一看,丁晓聪头皮发炸,见鬼了! 一条白色的身影从周天的体内冲了出来,只能看见穿着袍子,有着炸散的长发,应该是个女的,面目看不太清楚,白花花一片。 这东西迎面扑来,散发出来的阴气刺得丁晓聪立刻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如此浓郁的阴气,前所未见,万万想不到,鬼母竟然藏在了周同体内! ------------ 第八十六章:本命降 这一下措不及防,大老鼠又套圈套到远处去了,丁晓聪大惊失色,凭他现在的魂力,一旦被鬼母这个级别的魂魄扑到,不敢说必死,短时间内也别想动了。 关键时刻,晓兰急红了眼,直接从周同眉心里蹿了回来,追着鬼母就咬。凭她现在的能力,也不是鬼母的对手,可心系弟弟的她已经顾不得了。 晓兰刚松口,周同高大的身躯就好像个木头桩子,直挺挺仰天倒地,“嘭”的一声。 鬼母终究还是顾忌晓兰,察觉身后不好,厉啸一声卷向了远方,小兰再一次缠在了丁晓聪脖子上,张着嘴巴面对飘忽不定的鬼母戒备。 丁晓聪终于逃过了一难,浑身发凉,这才发现自己浑身都被汗湿了。抬头看,鬼王东蓬猜再一次伸出小指,划在了胸前的鬼脸上。 这时候天已经全黑,鬼脸飘然落地,就此看不见了。 丁晓聪立刻警觉了起来。 现在这边是丁晓聪和晓兰,对面是东蓬猜和鬼母,双方展开了对峙,等待着对手的破绽。 身后传来姜白连连厉喝声,丁晓聪回头看,松了一口气,只见姜白脚步连连变换,如风一般左右飘忽不定,那只金蚕蛊根本就追不上它。竹节虫仍在不断发动攻击,不过单个的攻击并没什么效果,每次都被剑荡开。 现在的姜白虽然无力攻击小林,不过凭她的身手自保问题不大,局面反倒比自己这边要好些。 再看溪流边,花红英他们终于打起来了,罗老三和小金宝各自持着一把匕首,左冲右突逼近。花红英撑开了伞,来回格挡,同时用伞尖上的利刃还击,郭芸香低着头缩在他腰后,恶狠狠等待着时机。 他的伞面看上去是油布的,其实是用合金丝织成的,水火不浸、能耐刀兵,格挡起来“叮当”作响。 说是打起来,其实两边都异常谨慎,还不如说是摆姿势过家家,更是不会有什么危险。 可以看得出来,顾爷这边的三个人都是出工不出力,等着其他人打出结果的。 现在其他地方都陷入了僵持,唯一的突破点就是丁晓聪这边,可问题是,他们这边很难打得过…… 夜色越来越深,阴气也越来越重,东蓬猜的优势在逐渐变大。 一阵“吱吱”乱叫,大老鼠拖着一大票降头,又从丁晓聪身前跑过。这老鼠虽然经过特殊巫化,可毕竟是活物,是活物体力就有耗尽的时候,到时候,那些魂魄会立刻扑向自己! 就在丁晓聪紧张盘算的时候,鬼母突然厉啸一声,放弃对峙,卷向了远处的姜白。 丁晓聪大惊失色,连忙大喊:“姐姐快去帮忙!” 姜白一旦被鬼母扑到,局面会立刻急转直下,一破全破,自己这边四个人只怕全都得完蛋! 晓兰一直紧盯着鬼母,不用丁晓聪呼喊,她就飞蹿了过去。 看见姐姐速度比鬼母还要快一些,丁晓聪松了一口气,转头看向东蓬猜。可还不等他有任何举动,只觉背后一股大力压了下来,压得他向前一个趔趄,差点趴下。 回头一看,丁晓聪的心沉到了谷底,他看见,自己背后竟然趴着一个人——东蓬猜! 另一个东蓬猜仍然站在前方不远处,吹奏着葫芦丝,面色阴郁,那伏在背后的是谁? 两种可能,要么趴在背上的东蓬猜是真人,要么就是他豢养的鬼降,并且已经开始直接侵害自己的灵魂。 下一刻,就证实了答案是后者。 又是一股大力袭来,回头看,又有个东蓬猜蹿上了自己的背,死死箍着。这时的丁晓聪不堪重负,两腿已如筛糠,就快要站不住了。 刚才他担心姜白,分了心神,被这些东西所乘,直接附上了自己的灵魂。所谓“魂压魂,重千斤”,这话虽然有些夸张,不过沉重感绝对是一般人可以想象的。 民间将抬棺材称为“抬重”,意思就是抬死人特别重,其实那是因为人死的时间太短,魂魄还在躯体上,这时候去抬,阴魂会干扰人的魂魄,造成千斤重的假象。 抬棺材一般是四个人,而现在,丁晓聪背上足足背着两个“东蓬猜”,分量可想而知。第二个东蓬猜压上来的时候,他闷哼了一声,双膝立刻弯曲,脑门上的汗瞬间淋了下来。 可他现在不能倒,一旦倒地,灵魂就会被彻底压住,再难翻身,一切就都完了。 然而,事情还远远没有结束,紧接着,又是一个“东蓬猜”跳上了丁晓聪的背,紧紧箍住,丁晓聪再也承受不住,双膝跪地,腰一弯,用手撑住了地。 还没有结束,紧接着是第四个、第五个,总共五个“东蓬猜”缠在了丁晓聪的背上。他们的脑袋紧紧挤在丁晓聪耳边,面目狰狞狠厉,发出无声的嘶吼。 仿佛有一座山压在了背上,丁晓聪体如筛糠,瑟瑟发抖,脑海里“轰轰”直响,咬紧牙关死命抵抗着,心里反复大吼:“不能倒!千万不能倒!” 看见丁晓聪已经被镇压的不能动弹,东蓬猜终于停止吹奏,从腰后拔出一根乌黑的金属锥子,大步走了过来。 “钉魂针!”丁晓聪吃了一惊,眼睛一瞪,开始在心里默默吟诵鬼音。 命在旦夕了,必须得想法自救! 那五个“东蓬猜”应该就是他的本命降,老家伙也是拼了,这些本命降由于是直接压在灵魂上的,即便丁晓聪是在心中默默吟唱,它们也能听得见。 随着鬼音,那些本命降狠厉的神情开始变得迷茫,箍在丁晓聪身上的手也逐渐松了一些。 如果时间足够,丁晓聪完全可以把这些本命降给唱迷糊了,不过现在时间不允许,他的灵魂承受着重压,也支撑不了那么久。 大步走到丁晓聪面前,东蓬猜的脸色比鬼还要凶狠,他左手抓住丁晓聪的头发,右手持锥子,沉声低喝,对着心窝就攮了下来。 丁晓聪一直憋气到现在,眼看要命的锥子扎过来,他立刻向着右边一让,那锥子狠狠扎在了他左肩窝里,中空的锥子尾血立刻涌了出来。 ------------ 第八十七章:厉鬼 丁晓聪其实刚才有可能闪开,不过他并没有故意这么做,而是硬生生挨了这一下。钉魂针就是用来放血的,他立刻鲜血狂涌,随着血液流失,体内的阳气开始迅速减弱。 东蓬猜是行家,看见自己一锥子扎偏,立刻吃了一惊,连忙往外拔,准备继续往要害扎。不过丁晓聪等得就是这一刻,岂容他得手? 锥子刚拔出来一分,丁晓聪立刻伸手,一把抓在了锥子上,拼死用力,东蓬猜竟然拔不出去。 “啊!”东蓬猜大惊,抬起头死死瞪着丁晓聪。 血沫溅到脸上,丁晓聪略显稚嫩的面容也变得有些狰狞,咧嘴一笑,“老狗,你上当了!” 说话间,身后呼啸而过,那只大老鼠又跑了一圈过来。这时候丁晓聪的阳气已经衰退不少,趴在他身上的五个本命降神情疑惑,正好大老鼠蹿了过去,它们想都不想,全都松开丁晓聪,呼啸着追向大老鼠。 现在在这些魂魄的眼中,丁晓聪已经不是丁晓聪,那只大老鼠才是! 东蓬猜目瞪口呆,他万万想不到,年纪轻轻的丁晓聪,斗起法来竟然这么狠! 论力气,丁晓聪不算大,不过还是比东蓬猜要大不少,哪怕受了伤。 身上缠着的五个本命降被引开,丁晓聪压力一扫而空,他立刻弹起来,一脚踹在了东蓬猜胸口。 东蓬猜已经放掉了所有的降头,身躯瘦骨嶙峋,怕是还不到八十斤,被一脚踹翻在地。 丁晓聪左脚蹋住东蓬猜心口,右手拔出扎在肩窝的锥子,掉了个个,对着他肚子就扎! 钉魂针刃尖是三棱形的,里面中空,只要扎在人身上,就会不停放血,用不了一会就会血流而死。 斗了这么久,丁晓聪绝地反击,终于就要弄死这恶毒的老家伙了! “嗞”的一声,锥子扎进了东蓬猜肚子里,老家伙身躯一弓,痛苦难当,锥子尾血立刻喷了出来。丁晓聪死死踩着他,只需再等一会,这本来就没几两血的老家伙就会一命呜呼! 正抵着锥子发狠,,身后不远处传来一声惊呼,丁晓聪回头一看,魂飞魄散。只见姜白不知什么原因,竟然坐在了地上,鬼母打了个盘旋,又调头扑了过来。 晓兰终究抗不住鬼母,被寒气反复侵体,身躯僵在地上,似乎已经无法动弹。 “糟了!”丁晓聪心中狂呼,连忙舍了东蓬猜,玩了命的跑向姜白。 如果姜白能看见鬼母,问题还不算太大,可是她看不见,危险了! 好在两人离得不太远,丁晓聪发足狂奔,几个大步就赶到了。 这时候姜白已经爬了起来,一剑荡飞竹节虫,而她看不见的鬼母也已经到了,直扑她眉心识海。 丁晓聪也赶到了,在她身后大喝一声,一把揪住她头发,用力一拽,将她拽得仰天倒地。 二人头顶上阴风呼啸,鬼母扑了个空,怪叫着飘向了鬼王。 姜白这时候也意识到了什么,身上立刻出了一层透汗。 就在这时,前方传来“嗞嗞”声,那只金蚕蛊飞快爬了过来,眼看就要沾到姜白的小腿。这东西是世间奇毒,一旦被沾到,哪怕只是皮肤,姜白这条腿至少是完了。 可现在两人全都倒在地上,行动不便,想要躲闪已经来不及。 姜白和丁晓聪全都惊慌瞪大了眼,突然,姜白身下钻出来一条小蛇,正是晓兰,她根本就不用动,直接张开嘴,那只金蚕蛊直接钻进了她的口中。 咬住金蚕蛊后,晓兰脖子一伸,轻轻松松吞了下去。虺不惧任何毒,这旁人谈之色变的天下第一毒,对她来说不过是一顿美餐。 金蚕蛊被吞下去的同时,远处的小林再次喉头一梗,口中涌出了一大团黑血,本命蛊被破,他似乎也受了重伤。 回头看,鬼母这次直接扑进了鬼王体内,原本已经奄奄一息的老家伙突然恢复了精神,一个翻身爬起来,咆哮着拔出了肚子上的锥子。 热血狂喷,随后止住,东蓬猜这时面容比厉鬼还要扭曲,他两大步蹿到人事不知的周同身边,手一荡,锋利的小指甲立刻划开了周同的颈大动脉,鲜血喷泉一般射了出来,只有三尺高,“嗤嗤”作响。 和鬼母合体的东蓬猜一手按着漏血的小肚子,一头趴在地上,咬住周同的哽嗓咽喉,“嗞嗞”狂吸了起来。他的目光冷冷看着丁晓聪和姜白,阴狠如恶狼,透着非人的冷漠。 大口大口的热血被他吸进了肚子里,他那枯瘦的身躯竟然似乎开始饱满,原本苍白的肤色也变得逐渐红润。 看见东蓬猜居然活吸人血,丁晓聪和姜白头皮发炸,跳起来厉喝着扑了过去。这凶残又毫无人性的一幕,正常人看见了都受不了。 另一边,假意打斗的罗老三和小金宝对视了一眼,突然舍了花红英他们俩,快步跑向了倒地不起的小林。 “小少爷,别打了,咱们赶紧走,迟了就走不了了。”二人搀扶起小林,赶紧跑向吉普车,其他什么都不管了。 再看东蓬猜,他仍在贪婪的吸着人血,“咕咕”往肚子里咽,身上已完全看不出人气,活像地狱里逃出来的恶鬼。 丁晓聪和姜白冲到身边,东蓬猜方才不舍的甩开周同,突然暴起,张开手对着姜白就挠。 只听“丁”一声响,姜白的剑竟然被弹了回去,这时候再看,他的十指上,全都长出了乌黑弯曲的指甲,犹如兽爪,闪着森冷的寒光。 老家伙仿佛变成了野兽,动作无比敏捷,竟然比姜白还要快,咆哮着一抡抓挠。姜白措手不及,被逼得连退了两步,最后一下终于没躲过,被一爪子挠在了肩膀上。 “嗤啦”一声,衣服被挠破,肩膀上留下了几道血痕,姜白惊呼一声捂着伤口后退,移开手再看,伤口已经发黑。 “有毒!小心!”毒性如此猛烈,姜白刚惊呼出声,目光一黯,仰头就倒,被正好赶来的丁晓聪接住。 转眼之间,姜白的脸上就蒙了一层青气。 再看那边,东蓬猜龇牙咧嘴,满口是血,他在小肚子上抹了一把,脸上的肌肉抽.搐,又对着丁晓聪扑了过来。 ------------ 第八十八章:突然出现的女人 现在的东蓬猜快得像疾风,丁晓聪抱着逐渐陷入昏迷的姜白,根本无法躲闪。 千钧一发之际,花红英和郭芸香赶到了了,他往两人身前一战,金刚伞撑开,挡住了东蓬猜这一扑。只听“嘭”一声响,大力袭来,花红英被撞飞,东蓬猜也被撞定住。 没人能想到郭芸香竟然这么大胆,花红英被撞飞后,她抬起手,一张符纸正好贴在了东蓬猜的额头上。 符箓上阳气浓重,东蓬猜惨叫一声,连忙后退,抬起手把符箓撕掉。 郭芸香对着手心里吐了口唾沫,又一张符箓贴了上去。 接下来,东蓬猜惨叫连连,一步步后退,一张张往下撕符箓。郭芸香丝毫不惧,步步紧逼,一张张往上贴,竟然一口气把东蓬猜逼退了十几步! 花红英这时候挣扎起来,撑着伞拦在姜白身前,两人看着这一幕魂飞魄散。现在郭芸香离的越来越远,一旦东蓬猜缓过劲来反击,她会立刻被撕扯成碎片! “快回来!”两个男人全都急了,放下姜白准备冲过去。 而就在这时,他们担心的一幕立刻就出现了,郭芸香又对着手心里“呸”了一声,一巴掌盖在东蓬猜额头上,可贴上去的却只有唾沫,符箓用完了! “啊!”郭芸香大惊,刚才她太专心,什么都忘了,现在一掌拍空,恐惧立刻涌上心头,浑身一麻,腿一软,直接瘫在了地上。 东蓬猜被这一巴掌吓得下意识惊叫一声,退后一步,方才反映了过来,什么感觉都没有! “我吃了你!”暴怒的东蓬猜合身扑上,面目狰狞。 “啊!”郭芸香魂飞魄散,抱住了脑袋尖叫。 “住手!”赶过来的丁晓聪和花红英齐声大吼,不过这显然没什么用,鬼王东蓬猜岂会听他们的?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郭芸香也会惨遭毒手的时候,异变陡生,突然,他身后传来一声凄厉无比的尖叫,紧接着一个小人蹿上了鬼王肩膀,一双尖利的小爪子直接扣在了他脸上。 下一刻,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从鬼王喉咙里迸了出来,浑然不似人声,一大一小两条人影滚在地上,展开了疯狂的撕扯,血肉横飞。 难以形容这战斗有多惨烈,血甩得到处都是,丁晓聪刚站住脚,立刻就有几滴扫在了他脸上,惊得他忙不迭往后退。 这时候他们已经看出来的是谁了,赫然竟是周同的亲儿子,被母亲炼成小鬼的宝儿! 地上被扫得灰尘滚滚,碎石乱飞,这一大一小两个鬼,当真比野兽还要凶残,全都不要命了,这样的肉搏战,饶是两个大男人,也看得浑身战栗,根本不敢靠近。 一个圆圆的东西落在了郭芸香身边,她大着胆子,哆哆嗦嗦用脚蹭了蹭,立刻吓得尖叫了起来,这东西赫然竟是一颗人的眼珠子。那两人已经完全打疯了,不知是谁的眼珠子被挖了出来,依然浑然不觉,继续咆哮撕扯。 魂飞魄散的郭芸香宛如受惊的小兔子,爬起来就往回跑,一头扎进丁晓聪的怀里,竟然“呜呜”哭了。 小鬼是来帮忙的,这出乎所有人预料,可他们抓成了一团旋风,想要帮忙也没法上去。 就在这时,前方传来凄厉的尖叫声,把心惊胆战的几人吓了一跳,抬头看,是小云来了,她披头散发,面目狰狞,高举着一块大石头,嚎叫着一头扑进了战团。 “嘭”的一声,大石头砸在了东蓬猜脑门上,残酷的战斗立刻停止,东蓬猜脑门上血炸开,被一下砸蒙了。 这时候再看,东蓬猜和宝儿全都变成了血人,身上全是外翻的伤口,血肉模糊,找不到一块好肉。 不过也就是一瞬,东蓬猜立刻反应过来,右手一抡,爪子扫过了小云咽喉。小云举着石头正准备砸第二下,面容一僵,手中的石头落地,双手捂着喷血的脖子,歪倒在了一边。 宝儿这时候已经快流干了血,再也无力去搏斗了,他躺在地上看着眼神逐渐涣散的母亲,大声哀嚎,发出夜枭啼哭般的声音,说不出的凄惨。 转瞬之间,这一对母子就要全完了。 再看东蓬猜,这时的他全身已无一块好肉,整个体表全是血,眼珠子都被挖掉了一个,喘着粗气,锋利的十指张开,带着一身让人作呕的血腥气,转而扑向了躺在地上人事不知的姜白。 东蓬猜也差不多了,被抓成这样,他八成活不了,想要在死前拉一个垫背的!只是想不到,他的目标竟然是已经中毒的姜白。 三人魂飞魄散,玩了命的往回追,大声喊叫着,奈何姜白一点反应都没,完全听不见。 不单是这样,当真是祸不单行,在东蓬猜扑到一半的时候,夜空中传来尖锐的破空声,转瞬即至,小林走了,他的那只竹节虫竟然还在,又对着姜白发起了攻击。 这一下快如闪电,别说他们三人来不及,就算是在身边,也很难挡住这么快的东西。 三人喊着喊着,全都哭了出来,姜白竟然会丧命在这里吗?这个结果他们根本就接受不了。 姜白是个沉默寡言的女孩子,颇具古风,大家都很喜欢他,特别是丁晓聪。在一个家里住了几年,潜意识里,他已经把姜白当成亲人了,可现在,这个亲人就要死在在自己面前了! 尽管已经全力奔跑,可已经来不及了,三人的脑子里全都一片空白,就这样完了吗? 所有人都绝望了,不过,就在这时,转机出现了。 一个人,准确说是一个女人,她身形娇小,穿着一身水蓝色的长裙,披散的长发齐腰,神情恬静温婉。 很难形容她的年纪,也很难有合适的词汇用来恰当形容她的相貌,就好像是……轻柔的水。她毫无预兆出现在姜白身边,仿佛原本就在那里,抚摸着姜白已经开始发青的脸颊。 “回去!”东蓬猜冲了过来,那女子轻轻一挥手,不知从哪里泼出来一蓬水,迎头浇了他一身。体表的血被冲刷掉,露出满是伤痕、惨白的皮肉,东蓬猜立刻发出非人的惨叫,倒在地上翻滚哀嚎了起来。 ------------ 第八十九章:水之精灵 水也许就是普普通通的水,可东蓬猜一身的裂口,被水一浇,效果和硫酸也差不多,难以想象的疼痛立刻就击碎了他的心神,完全失去了行动力。 竹节虫射了下来,女子看都不看一眼,抬起手掌平放在了姜白头顶上方,被竹节虫一下刺穿。 丁晓聪他们全都吓了一跳,脑子转不过弯来,愣住了。 下一刻,这女子将手掌翻过来,原来,她的指缝里夹着一枚药丸,那竹节虫刺穿了药丸,被卡在当中,扭曲挣扎。 “咔擦”一声,女子的手一拧,传来清脆的崩断声,那只坚如精铁的竹节虫就这样被轻而易举折断,眼看着就不活了。 三人全傻眼啦,这么凶恶的鬼王和蛊虫,在这女子手里,竟然这么轻易就被破了。要知道,她只是泼了一把水,拿出了一枚药丸而已。 这些穷凶极恶的邪法术,在她面前仿佛只是小孩的把戏,随手就解决了。 如果她是展开了某种强大而又神妙的法术,将鬼王和蛊虫击倒,也许大家伙儿还没这么震惊,而她根本就没有施展任何法术,举重若轻就把事情解决了,带来的震撼要强烈得多。 三个人全都傻了眼,远远站着,竟然不敢靠近。 这女子显然是帮自己的,应该是最先赶来的援军,只是大家伙儿想破头,也想不出有这一号人物的存在。她看上去根本就不像法师,而只是一位出尘的凡间女子,纤尘不染。 “您是……”丁晓聪嗫嚅着问。 女子抬起头,露出秀丽的面孔,对着丁晓聪温婉一笑,柔声道:“小葱吧?你可以叫我姨娘。” 花红英和郭芸香全都张大了嘴巴,傻傻看着丁晓聪,凭直觉,这女子温婉如水,肯定不是泼辣的柳银花,没想到啊,他竟然还有个这么厉害的姨娘! 丁晓聪立刻石化,这位是……“姨……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丁晓聪似乎想到了什么,连声音都颤抖了,并且毫不迟疑喊人家“姨娘”。 女子微微一笑,把姜白捧起来,假意责备,“姨娘的名字,你可不能叫,知道我姓方就行了。” 丁晓聪如五雷轰顶,结结巴巴着,“水水水……水巫方梅阿姨!” 话音未落,远方传来一声低沉的咆哮,小豹子幽瞳毫发无伤跑了过来,估计它只是被小刀仔带着溜了一圈,根本就没交手就回来了。 看见突然出现的方梅,幽瞳如见亲人,连忙跑到她身边挨挨蹭蹭,亲密无比。看见这一幕,丁晓聪更确定了自己的猜想,来人必是方梅。 晓兰这时候也稍稍缓了些,抬起头看着方梅,好奇打量。方梅微微一笑,抓住她,放在了姜白胸前。 丁晓聪激动得差点哭出来,绝望时刻,没想到,最先赶来的援军竟然是自家人,水巫方梅! 对于这位被称为水巫神的方梅,姜白提及的很少,只知道当世几位大巫都是自家人,既然这样,那绝对信得过。原本他还担心姜白中的毒,不过既然方梅阿姨驾到,那任何毒都不是个事了。 五种巫法,相互克制,山巫可以葬鬼,而水巫,则可解天下万毒。 三个人连忙簇拥着方梅,一起走向溪水。 身后传来宝儿凄惨的哀嚎声,回头看,所有人唏嘘不已。这么一会功夫,鬼王和小云全都死了,这一对血海仇人,算是同归于尽。 宝儿也快不行了,渐渐地喊不响了,丁晓聪动了恻隐之心,既然遇到了方梅阿姨这位当世大巫,想问问可有救他的方法。 方梅抱着姜白踏入了水中,闻言叹了口气,摇头说:“若是你师傅在,也许会有办法,除他之外,世间再也无人能办到。” 说话间,宝儿已声嘶力竭,渐渐不行了,众人黯然。米教授远在昆仑山,玄真子那么大本事的人都找不到,他们又上哪里去找?何况也来不及了。 方梅把姜白轻轻放进了水中,抚摸着她的脸颊,脸上满是温情,开始轻轻哼唱起来。温婉似水的曲调在这一片山谷中流淌,不带一丝烟火气,沁人心脾,几人不觉听得痴了。 如果说,鬼音是五音中最难听的声音,那水音肯定是最动听的曲调。 这曲子仿佛能引起从躯体到灵魂的共鸣,听在耳中,不但心中无比安详,就连身躯从里到外都舒坦,仿佛洗髓一般。 神奇的是,随着方梅的吟唱,这一片宁静的溪流竟然产生了共振,激起了一层细密的波纹。随着曲调律动。 借着初升的月色,可以看见,一丝丝黑色从姜白体内散了出来,溶入水中消失,这就是直接被排进水里的毒素。三个人全都瞪大了眼睛看,姜白脸上的青气肉眼可见消退,伤口处的黑色快速变淡。 “嗯……”一直昏迷不醒的姜白恢复了意识,皱着眉头微微挣扎,呓语着,“母亲……是母亲吗?” “我的孩子……”方梅抚摸着姜白的脸颊,停止吟唱,轻轻叹了一息,把她从水里抱了起来。 “我得走了。”转向丁晓聪,方梅脸上露出一丝落寞,似乎心事重重。 丁晓聪吃了一惊,连忙问:“方阿姨,您不等小白醒过来?” “不了。”方梅苦笑,“我现在还不能见她,你们也不要告诉她我来过……” 说完,方梅依依不舍把姜白交到了丁晓聪手中,退后了一步,挥手道别。 她这一步退出去,所有人瞪大了眼,只见方梅赤着一双天足,竟然站在了水面上! “我们还会再见的,到那时,也许会有很重要的事托付,你们……千万要照顾好自己。”方梅似乎有些伤感,又挥了挥手,踏着水走向了远方。 隐隐约约的水音传来,方梅踏足的地方,水面都会发生共振,而她就好像水之精灵,毫无分量,踩着随韵律波动的水面,就这样漂然而去,一步步没入了夜色中。 飘然而来,漂然而去,水巫神救了大家伙,解了姜白的毒,就又走了,没留下一丝痕迹。 ------------ 第九十章:胡家姨娘 三人失魂落魄站在水里,直到方梅完全消失,也没能从震惊中清醒过来。用老花后来的话说,活了大半辈子,终于见到真正的高人了! 水巫神方梅的本事,只怕不在号称道门第一高人的张天师之下,他这样的小人物有缘得见,当真是三生有幸。 其实远不止如此,好处多得是! “你们走运了。”第一个清醒过来的丁晓聪叹道:“方阿姨的水音,可以梳理人的身体,你们站在水里听了她老人家颂唱,身体会大受裨益!” 话音刚落,河滩上传来撕心裂肺的哭喊声,把三人吓了一跳,回头看,周同的爹妈抱着两个小孙子,跌跌撞撞从山口方向跑了过来。 也许是夫妻之间有感应,也或者是小云在她丈夫身上下了什么独特的法术,一路跟了过来,这老两口估计也是她带来的。 如今,儿子和媳妇全都惨死,大孙子小宝更是死无全尸,被抓挠得不成样子了。 看见他们一家三口的惨状,老两口扑倒在地上,几乎同时哭昏了过去,那一对双胞胎坐在地上大声嚎哭着,不知所措。 “他们没有被炼成小鬼!”丁晓聪大惊,到现在才看清,那对双胞胎竟然健健康康的,难以想象,小云是怎么瞒着鬼母,把这对儿女拉扯到这么大。 幼童的哭声让大家受不了,大家连忙跑了过去。 姜白被撕心裂肺的哭喊声惊醒了,茫然睁开眼,发现自己的伤已经痊愈,大为诧异。 “放我下来,我没事了。”姜白的身体经过水巫方梅的处理后,几乎是瞬间恢复,一翻身就从丁晓聪怀里跳了下来。 两个女孩子分别去抱那一对双胞胎,丁晓聪去救治老两口,花红英则在东蓬猜的尸体边蹲下来,搜索着什么。 让昏迷过去的人清醒,对于丁晓聪来说,易如反掌,不过他并没有急着这么做,而是用手掌安抚两位老人家的头顶,口中轻轻哼唱,梳理他们的灵魂。如果不这样,两位老人家急火攻心,很可能活落下严重的病根。 山谷那边又传来汽车引擎声,一辆接着一辆汽车开了过来,大灯耀眼。丁晓聪一边继续安抚两位老人,一边转头看,领头一辆汽车上跳下来位身穿白色运动服的女子。 这女子,看上去也就二十多岁三十不到的样子,容貌俏丽、举止大方,身材高挑,梳着简单清爽的马尾辫。在她的怀里,抱着一条一尺来长的三花蛇,色彩格外鲜艳。 这女子看见抱着孩子的姜白后,松了一口气,大步走了过来,在她身后影影绰绰,也不知跟了多少人。 看见不是警察,丁晓聪松了一口气,这里死了这么多人,要是被警察找到,免不了一番扯皮。 “柳姨娘!”姜白哄着啼哭不止的幼童,为难地喊了一声,原来,这颇为年轻的女子就是东北赫赫有名的三花教主柳银花。 柳银花看着这惨烈的现场,纤细的眉头微微皱了下,从姜白手里接过孩子抱在了怀中。 “臭小子,叫你们别轻举妄动的!出了事可怎么办?!”柳银花不怪姜白,却偏偏骂丁晓聪,这让他不由感叹,干姨娘终究比不上亲的…… 柳银花到底还是比较有经验,哄了几下哄不好后,干脆一手一个,把一对双胞胎全都抱在了怀里,两兄妹在一起,果然抽抽搭搭停了下来。他们还太小,不懂得人情世故,也许,终有一天他们会忘了这一幕惨剧。 在柳银花的招呼下,四个人又聚在了一起,相对无言,这一趟闹得,实在是一言难尽…… 四周围全是人,这一批来的就有一百多,并且依然源源不断有人在赶来,看打扮,既有风尘仆仆的江湖汉子,也有举止文雅的学者,还有穿金戴银的土豪,这三花教众果然够杂的。 柳银花遣了几名手下后,大马金刀往河滩上一坐,招了招手,“这里交给别人处理,保证不会有后遗症,现在,咱们来开个会吧。” 人群全都聚拢了过来,四个人对望一眼,由花红英起头,开始叙说起这一趟惊险万分的巫山之旅。 事情,还得从青龙渚船难说起…… 外面人群一阵骚动,分开了一条路,一位十七八岁的少女走了过来,她穿着一身火红的衣服,皮肤雪白,五官精致,身后跟着一只同样毛色火红的小狐狸。 柳银花原本正准备发怒,看见这小姑娘后,立刻换成了笑脸。 姜白看见那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女孩,欣喜万分,招手大喊:“翠花姨娘!” 丁晓聪囧得连头都抬不起来了,按照辈分,姜白喊姨娘,自己就也得喊姨娘,可问题是,这师门的姨娘怎么那么多啊……又多一个姨娘也就算了,这这小姑娘看上去还不一定有自己大,这可该怎么喊出口? 果然,丁晓聪刚把脑袋藏进裤裆,胡秀英就重重拍了他一巴掌,斥道:“臭小子,你亲姨娘来了,还不快叫人?这位可是你师父老丈人最宝贝的小女儿,胡翠花!” “胡……姨娘……”丁晓聪头都不敢抬,嗫嚅着喊了一声,那声音连他自己都听不太清。 刚喊完,丁晓聪发现跟在胡秀英后面那只小红狐狸坐在面前,抬头看着自己,灵动的眼中满是好奇。 丁晓聪刚喊完,就听“噗通”一声,花红英竟然直挺挺跪了下来,对着胡翠花一个头磕在地上,高声大喊:“晚辈花红英,拜见胡家奶奶!” 小狐狸被吓得蹿到胡翠花身后,惊恐看着花红英磕头如捣蒜。 郭芸香也被吓坏了,连忙使劲拉花红英,急切问:“花大叔,你魔怔啦?!” 丁晓聪不明所以,花红英这个中年汉子,怎么对着个小姑娘磕头下拜,还喊自己的姨娘“奶奶”,这辈分不全乱了嘛。 看见丁晓聪一脸懵逼,柳银花用胳膊肘碰了碰他,坏笑道:“大侄子,你恐怕还不知道吧?你那师娘,是胡三太爷和胡三太奶的三女儿,大号胡云真,这位胡翠花,就是他家小女儿,四妹!” 丁晓聪吓得一哆嗦,差点也趴下了,厉害了,这个小姨娘,是神仙家的啊! ------------ 第九十一章:走不完的旅程 东北胡家,名扬天下,胡三太爷和胡三太奶家仙之长,掌管东北几千年! 丁晓聪到现在才算是对自家师门有了些了解,那位凶巴巴的师娘,竟然是胡三太奶的三闺女! 难怪花红英会冲人家小姑娘喊奶奶,她娘是太奶,她可不就是奶奶,人家肯答应都算是抬举他,原来自己辈分这么高啊! “快起来吧,别拜了。”胡翠花被花红英弄得有些紧张,连忙伸手虚扶,看见人小姑娘答应,花红英这才心不甘情不愿站了起来,再也不敢坐着了。 刚站起来,老花又想到了什么,悄悄从兜里掏出了手机,居然当场玩起了自拍。他不敢靠近,远远地把人家胡翠花给收进了镜头里,准备“咔擦”来一张。 就在他按快门的时候,肩膀被人重重拍了一下,吓了一哆嗦,画面全糊了,什么都看不出来。 回过头正准备发作,看见是谁拍自己的后,又把他吓了一哆嗦。 “张大哥!”看见那人,丁晓聪大喜,来人穿着一身深色立领装,身背包袱皮,赫然竟是龙虎山尊者张成玉!“你也来了啊!” 张成玉笑呵呵看着丁晓聪,一把抓住了他的手,上下打量,吃了一惊:“你受伤了!” 丁晓聪肩窝被钉魂针扎了一下,伤口已经结痂了,不过衣服上好大一摊血,看上去触目惊心。 “不妨事的,已经好了。”丁晓聪不在意的扭了扭肩膀,却终究还是很疼,嘴角立刻咧开了。 “好了好了,别乱动,丁兄弟,你们四位这次可是离了大功了!”张成玉感慨万千,上次相见的时候,丁晓聪还只是个小巫觋,没想到,这次竟然把声名赫赫的鬼王给做了! “我来给你们引荐几位前辈。”转过身,又一大群年纪稍长的人走了进来,张成玉一一介绍:“这位是武当山武元庆真人、茅山于玉海真人,峨眉青萍先生……” 一个个介绍下去,全都是大人物,不过面对这四个小法师,这些大人物没一个摆架子,全都客客气气相见。说句不好听的,这些人任意挑出一个,都未必能把东蓬猜挑了,由不得他们不重视。 当然,还有丁晓聪师门的原因…… 一番寒暄下来,大家伙儿再次就地坐下,继续说事。依然由花红英主讲,把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说了一遍,听完后,所有人都陷入了沉思中。 “诸位前辈,我刚才搜过了鬼王的尸体,没有发现巫咸大人的神魂,必然是被他们带走了。”花红英努力平复着心中激动,叹了口气。 稍倾,张成玉第一个发表意见,“看来,事情还得着落在蛊主的身上,他很可能是借刀杀掉鬼王,好独吞神魂。” 众人点头,他们也有同样的想法,鬼王表面上看是死在丁晓聪他们手里,可往深了说,这恐怕根本就是蛊主设的计谋。 “大侄儿,你说的那个王家又是干什么的?”一直皱眉思考的柳银花问。 提到王家,丁晓聪心里就邪火上升,不由攥紧了拳头,恨声道:“他们家肯定和那个蛊主是一伙的,狼狈为奸!” 说到这,柳银花腰间传来“嘟嘟”声,掏出手机一看,有人发来了视频请求。 视频打开,里面出现的是汽车内的实时画面,视角在一辆疾驰的汽车中,前方车灯照射的尽头处,一辆敞篷吉普车正在仓皇逃窜。 “我们已经咬上了对方。”视频里传来呼喊:“附近的兄弟们正在赶来围堵……” 看见这一幕,众人心头大定,要是让这些人把巫咸的神魂带出境外,甚至炼制成什么邪恶的东西,那就糟了。 岂料大家伙一口气还没松完,视频开始剧烈摇晃,里面传来杂乱的尖叫声。下一刻,画面天旋地转,视频断了。 “不好!”柳银花顿时色变,所有人的心都揪了起来。 通过视频画面看不清什么,不过很可能那些人在路上有埋伏,追踪的人出事了! “所有人立刻过去救人,通知南面的兄弟,一定不能让这些家伙跑了!”柳银花大声下令。 事情生变,很可能自己的人有死伤,其他人立刻调头奔向自己的汽车,准备赶去事发地点支援。 一大拨人轰然分散,个个忧心忡忡,看见丁晓聪他们四个人也要跟来,柳银花连忙回头将他们拦住,正色道:“这里交给我们,你们回去养好伤再说。” 张成玉他们也起身,纷纷对着四人抱拳一礼,急匆匆离去。 转眼之间,这片河滩上的人走得一干二净。 三花教把事情处理的很干净,二老和一对龙凤胎被带走了,应该会妥善安置,所有的尸体也被他们带走了,就连地上的血迹都被冲刷干净,只余下一丝淡淡的血腥气。 四人面面相觑,神情都很不好,原以为斗法结束了,现在看来,只怕才刚刚开始。 “小葱?”姜白看着丁晓聪,欲言又止,想要问什么。 丁晓聪低着头摇了摇,思索一番后苦笑道:“算了,有那么多高人去,也不多我们几个,还是继续陪老花回乡吧。” “就……不管了?”郭芸香似乎很不甘心,巫咸是从他们手里弄丢的,她总觉得…… 丁晓聪无奈,“你忘了,已经八月下旬了。” 八月下旬,就快开学了,再过半个月,郭芸香就要去大学报道,这事情没法耽搁。 “走吧走吧。”丁晓聪似乎有些意兴阑珊,捂着肩膀上的伤口当先走向山谷外,脚步沉重。 三个人面面相觑,叹了口气,相互搀扶着追过去,踏上了这段旅程最后一段。 ………… 两天后,巫西县某小镇。 “小葱!”姜白惊呼一声睁开眼,转头看,窗外一片灰白,天就快要亮了,原来只是个梦啊…… 抹了把额头上的汗,看向对面,郭芸香睡得很不踏实,皱着眉头不断呓语。 这里是巫西县某小镇,花红英家的老房子年久失修早就塌了,他们住在了旅馆里。至于老花,他昨天晚上被人拉去喝酒,一夜未归,估计是喝高了。 坐在床上,姜白低着头想了想,越想越不放心,干脆披上衣服下床,走出过道敲起了隔壁房间的门。 整整一分钟后,门里毫无反应,姜白神情凝重了起来,一把拧开门闯了进去。 房间内,两张床全空着,丁晓聪的那张床上,被褥揉得一团糟,枕头上有一张纸条。走过去,拿起纸条看了一眼,姜白脸色立刻一变,将纸条捏成一团,转头看向窗外,恨声自语,“小葱……你怎么能!” 同一时间,小镇外,丁晓聪站在马路边,焦急地张望着蜿蜒山道,神色有些慌张。 三花教传回来消息,那些人终究还是跑了,人海茫茫再难抓到,巫咸的神魂是从他手里交出去的,他没法就此坐视不理。 望眼欲穿中,每天一班的长途汽车终于来了,丁晓聪四处望,没看见那三人后,松了一口气,赶紧上了汽车。 破旧的中巴车载着孤身少年,摇摇晃晃开向了群山之外。 ------------ 第一章:迷途 盛夏八月,下午两点,华夏西南边陲南米镇。 镇子不大,却很热闹,也很杂乱,虽然日头如火,街上却依旧熙熙攘攘,行人们打着各色花阳伞,徜徉在琳琅满目的商品中。用各种语言当街讨价还价,人声鼎沸。 这里是南米镇打米街,街道的尽头处有一条小河,河上有桥,桥头设有边防检查站,过了桥,就是邻国MD。 这条街上,一半是内地贩来的生活用品,一半则是MD来的土特产,D的客商们将当地土产贩运过来,卖掉后再转手收购生活用品回去,一来一去能赚不少钱,这边境贸易,养肥了不少人。 杂乱的人群中,一位略有些瘦的少年走了过来,他穿着一身朴素的牛仔装,身背硕大的登山背包,满身风尘,在这里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来人,正是偷跑掉的丁晓聪。 他觉得事情的责任在自己,不愿意旁人陪着冒险,就独自摸到了这里。临行前他给家里留了话,说是要去南方和人做生意,然后就把电话关了,不再接收信息,决议把事情办好了再回去。 之所以选择这里,只因为他听人说过,从这里过境,不需要繁琐的出境手续……东南亚各国之间,边境线几乎形同虚设,只要从这里出去,那就哪里都可去得。 看着桥头上的边防检查站,丁晓聪又茫然了,事先听说能随便过,可现实却完全不是这样,他用各种姿势试了三次,都被挡回来了,还差点被抓,现在该怎么办?本来是可以走正当程序办通行证的,可不知为何这里的窗口竟然关闭了,不再为外地人办理。 就在他忧心忡忡的时候,旁边一辆三轮车开了过来,上面各种杂货装了足有三米多高,摇摇晃晃。大概是绑的不够严实,开到丁晓聪身边的时候,整个顶部完全歪过来,眼看就要倒了! 骑车的汉子吓得大声怪叫,出于自卫,丁晓聪下意识的伸手一推,把那些货物又给推了回去。 骑车的男子又干又瘦,大约40左右,刚才货物要是倒了,他的体重根本压不住,准得跟着一起倒,那样不但货物全完,人搞不好也得受伤。 “谢谢啊!”男子定了定神,对丁晓聪道了声谢。 “没什么。”丁晓聪有些神思不属,随口回了一句,让开了道路。 看清是丁晓聪后,那男子脸上露出玩味之色,想了想后,小声问:“小伙子,我看你在这里都三天了,怎么着,过不去?” 丁晓聪立刻就听懂了他话里的含义,兴奋了起来,连忙问:“大叔,你有办法能送我过去?” 男子微微一笑,“要过去吗,太简单了,你需要一个领路人……” “哦?”丁晓聪摆出愿闻其详的架势。 男子笑道:“这样,我给你找个人,让他带你过去就是,怎么样?不过你得出点钱。” 丁晓聪大喜,他都准备另寻出路了,这下可算是有盼头了。 “你跟我来,路上帮我扶着点货。”男子招了下手,开始蹬三轮,丁晓聪连忙屁颠屁颠跟了上去,心说可算遇到好人了。 “小伙子,你过去是赌钱、拿货、还是买媳妇?”男子一边蹬车一边随口和丁晓聪闲聊。 丁晓聪连忙赔笑,“哪儿啊,我就是过去玩玩……” “哦?”男子闻言一怔,回头看了丁晓聪一眼,眼神里满是不信,不过他也没多说什么,继续蹬车。 男子的店就在边防检查站旁边,店面不大,里面又杂又乱,连个货架都没有,看上去就像是个垃圾中转站。里面摆的全是破木头烂石头,散发着浓重的土腥气。 到了店里后,丁晓聪发现里面有两个人,一个是位二十左右的姑娘,还有个瘦高个的中年汉子。 小姑娘明显是看店的,另一个中年汉子引起了丁晓聪的主意。 这人下穿黑色长裤,上身黑色T恤衫,理着精神的板寸头,端坐着好像标枪,纹丝不动,目不斜视。在他的脚边放着个黑色的旅行袋,鼓鼓囊囊的,也不知装的都是什么。 “等人过来,你们一起走。”店老板指了下那中年男子,那人转过头和丁晓聪对了下目光,就又转了回去。 原来,这人和自己一样,是准备过境的。 安静地等待了几分钟后,一个瘦瘦小小的男子走了进来,目光阴鸷,打量了丁晓聪和那男子一眼。 “这是龙哥,你们待会就跟着他走。”店老板介绍道。 丁晓聪了然,这位就是所谓的领路人。 “大路不能走了,我带你们走小路,每人5000块,快点!”龙哥看过两人后,不耐烦的催促。 “从口岸办过境也不用这么多钱吧?”一直端坐不动的中年男子淡淡道。 龙哥一滞,脸上闪过一抹戾气,凶巴巴低声说:“别废话,对岸现在不太平,正常手续你俩根本就走不通,要走就交钱,不走就滚蛋!” 丁晓聪眉头皱了起来,这小个子只怕不是善茬。 如果有其他路,丁晓聪绝对不愿与这样的人为伍,不过他已经耽搁三天了,实在是心里焦急,二话不说,从包里掏出一沓钱,数出5000递了过去。 丁晓聪这就是故意的,他数钱的时候,一直在观察着那小个子的脸色,如果察觉到贪婪,就在路上防着他,一旦不好,就先下手为强。 经历过这么多,现在的丁晓聪表面上是个大孩子,骨子里也不是善茬,你不惹我也就罢了,要是敢起歹念,那就看看谁的手把子辣! 那小个子面上毫无表情,灵魂也毫无波动,看都不看多余的钱,接过5000揣在了褡裢里,然后转向了那个中年男子。 男子似乎比小个子还要冷,不过他也没再说什么,从兜里数出5000块递了过去。 接到了钱,小个子一招手,“走吧,咱们得赶在天黑前过去,还有不少路要走。” 这显然不是正当交易,买卖做成,没一个人多话,丁晓聪和那中年汉子低着头跟在了后面。 出门后,小个子左右一打量,没有去往桥上的边防检查站,而是带着他们走进了街后杂乱的民居。 ------------ 第二章:暗洞 “路上你们谁都不要说话,我要你们干什么,你们就干什么。”小个子一边走一边絮絮叨叨,他的腿短,不过步频很快,走起来风风火火的,头也不回。 丁晓聪下意识和中年人对视了一眼,心中哔了狗了,我们说话了吗?好像就你在一路唠叨个不停吧? 一路穿街过巷,在乱如蛛网的民居间绕来绕去,丁晓聪都头昏眼花的时候,视线豁然开朗,终于走了出来。 往前看,一条小河蜿蜒流淌,河两岸全是一眼望不到边的稻田,更远方,有葱郁的青山,云遮雾绕,一派热带景象。 这条小河就是界河,沿着河岸有一条土路,一辆军绿色的吉普车在巡逻,车上坐着几位荷枪实弹的士兵,车后灰尘滚滚。 “看见了吧?现在局势紧张,不是本地人,根本就办不到通行证,我带你们过去冒了很大的风险,5000块绝对不贵。”小个子仍旧絮絮叨叨。 看着那辆军车,丁晓聪和中年人全都皱起了眉头,那边出什么状况了吗? 小个子不再多话,低头沿着河边的土路向前走。 和军车擦身而过的时候,车上的士兵们打量了三人一眼,没看出什么状况,呼啸着离去。 状况明显有些不对劲,丁晓聪开始紧张了,该不会碰到什么事情吧? 他原先的计划很简单,从这里进入MD北部后,立刻包车赶去T国北部府边境,从那里穿过去,然后去往周同提过治病的兰花寺,从那里展开追查。蛊主这个人太神秘,没有任何资料,只能从鬼王那里寻找线索。 华夏人一提到边境线,总觉得那是个无比遥远的概念,其实这是因为华夏太大了,换做这些东南亚小国,去往别国的概念,也就和我们出省差不多,基础设施要是好,几个小时就到了。 离家乡越来越远,丁晓聪还从未独自出过这么远的门,出国更是第一次,并且还是以这样的方式,想到这,他的心情低落了下来。 老花在干什么?芸香应该已经到学校报道了吧?姜白那?爹妈的身体怎么样了…… 少年人想家了…… 世界上的人有两种活法,一种是人赶事,一种是事赶人,不是人赶事就是事赶人,从踏进社会的第一天起,就别想清闲了。 一路胡思乱想着,不知不觉走进了一座边境小村庄。 这是个各民族杂居的村子,不过几十户人家,临水而居,村子里有一棵巨大的榕树,生长在小河边,树冠遮天蔽日,将整座村子都给笼盖了起来,为这炎热的地方带来了一片难得的清凉。 热带的人都比较懒散,这和气候有关,时间是下午,正是人白天最困乏的时候,村子里几乎看不见人,就连狗都懒洋洋趴在树荫下睡大觉,人走过去它们也就动动耳朵,连眼皮都懒得眨一下。 小个子把丁晓聪和中年人带进了村子中央,来到了这棵巨大的榕树下。 榕树下有一栋破旧的小木屋,门头上用黑笔歪歪扭扭写着一行字——龙压杂货店。 小个子走上前打开门锁,推开破旧的木门,对着二人偏了下脑袋,“进来吧。” 木屋只有两进,进门就是个小杂货铺,货架上稀稀拉拉摆着方便面、调料和烟酒,显然生意不咋样。穿过杂货铺,里面是一栋阴暗的屋子,泛着一股霉味,非常难闻。 由于这栋屋子是挨着那棵大榕树建造的,内进贴着树干,连窗户都没地方开,里面终年不见太阳,气味可想而知。 这栋屋子里没别人,看来,小个子名叫龙压,也不知是哪个民族的。 最深处的墙角里摆着几个粗瓷坛子,龙压走过去,将坛子一个个搬开,发出艰难的喘息声。他走路的时候风风火火,似乎很健壮,可这一弯腰,身体就显得不给力,似乎受过很严重的创伤,留下了病根。 一个坛子被移到了面前,丁晓聪低头看了一眼,他的目力极佳,可以看见坛子里养着一只足有一尺长的大蜈蚣,受了惊动,在里面蜿蜒爬行,百足挠的坛底“沙沙”作响。 除了大蜈蚣外,坛底布满了虫壳,全都干硬了,估计是被这只大蜈蚣吃剩下的。 这是蛊! 丁晓聪吃了一惊,脱口惊呼出声,就在这时,那个中年男子抬手拦了他一下。转头看过去,一直目不斜视的中年人投过来个制止的目光,随即又恢复了淡然。 “他是什么人?”丁晓聪心中一动,不过现在显然不是问这些的时候。 “蛊怎么啦?”听见丁晓聪的惊呼声,龙压转回头,莫名其妙,“我们这里家家都养这个,只要养得好,家里什么老鼠蛇虫都不敢进,你们这些外乡人,大惊小怪的。” 丁晓聪闻言恶寒,养这玩意当宠物,果然到了邪法术的大本营,家家都玩这个。 蛊术其实分成两大类,一类是秦汉时由迁居象郡的邪巫们带到东南亚的,这一部分被称为“巫蛊”。另有一类是古楚国洞家流传下来的,主要由苗族继承,所以被称为苗蛊。 这种百虫互相吞噬的养蛊方法,是典型的苗蛊,主要流传于国内西南,以前的确是家家户户都养,不过现在已经很少见了。 早年间苗家人去别人家做客,主人家会在家门口撒上一片生石灰,让客人踏过去,作用就是防止有心怀不轨的客人把蛊带进自己家。无论何种苗蛊,都很惧怕生石灰,双方对此都心照不宣。 还有些不撒石灰,而是在大门口先敬几大碗酒,其实作用也是一样,苗蛊对于酒精也很敏感,主人醉酒,蛊也会现出形来。 龙压大概是因为独居,或者是做着见不得人的事,所以养的蛊很多,足有七坛,搬了半天才搬完,露出最深处的木板墙。 木板上散发着更浓重的霉味,龙压走过去,找到了什么机关,移开了一块,墙后面露出个黑黝黝的洞口,只容一人通过,赫然竟是那棵大榕树的树洞。 “进去吧,钻到头,再顺着树头爬过去,就是对岸了。”龙压拍了拍手,对着树洞里偏了下脑袋,示意他俩进去。 ------------ 第三章:彩门 看龙压那架势,竟然并不打算送他们过去,只能自己爬,丁晓聪立刻就觉得这钱花得不值,5000块就换来自己钻树洞? 想想还是算了,出门在外,吃点亏也难免,没必要为这几千块钱节外生枝,以后注意点就是。 丁晓聪懒得和他废话,走到树洞边一弯腰,趁势打开巫眼观察。 榕树的树洞很干净,只有几只小虫子,都没有什么毒,丁晓聪放下心钻了进去。 树洞是垂直向上的,对于丁晓聪的身形来说,还算宽敞,撑开手脚,向上爬完全不费力气。 刚爬了一段,外面传来一声闷哼,紧接着那个瘦高的中年男子也钻了进来。 丁晓聪察觉不好,连忙快速往上蹿了一段,厉声大喝:“你干什么了?!” 一直面无表情的男子竟然对着丁晓聪咧嘴一笑,道:“别怕,我只是把他弄昏了过去,死不了,至于咱俩的钱吗……” 一沓钱递了过来,看厚度,差不多正是5000. 看见丁晓聪没接钱,男子悠然道:“这是不义之财,不可惯他,这棵树也不能留,否则会害很多人。” 看见钱在自己面前又晃了晃,丁晓聪稍加犹豫,心说这是我的钱,干吗不拿?于是接了过去。 中年男人松了一口气,将包带子咬在嘴上,拉开拉链,从里面取出个红色的小圆球在树洞里轻轻一按,嵌了上去。 丁晓聪好奇看着,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接下来,在中年人的催促下,两人继续向上爬,每隔一段,中年人就对着树干嵌一根小球,间隔大约一米。 爬了约20米后,终于从树洞里钻了出来,向下看,已经置身于河面上了。这棵大榕树树冠直径差不多有30十米,遮天蔽日,朝南延伸过了小河,爬到尽头溜下去,正好是河对岸。 背靠着大榕树,龙压这家伙什么都不用做,就这样发财了。 树冠异常浓密,人在里面爬行,从任何角度都看不见。两人一路爬过去,中年人依旧一路镶嵌着红球,等到了尽头后,示意丁晓聪先下去。 刚沿着藤萝溜下地,头顶上“呼呼”作响,紧接着那个中年男子也溜了下来,他的脚刚着地,头顶上闪过一抹火光,沿着二人爬过的路向回延伸,一直蹿进了树洞里。 下一刻,整棵巨大的榕湖烧了起来,瞬间烈火熊熊,河对岸,那栋小木屋也烧了起来,浓烟滚滚。 丁晓聪目瞪口呆,这家伙用的是绝户计啊! “你是彩门的人?!”丁晓聪想到了什么,问道。 江湖八大门:金皮彩挂平团调柳,其中的彩门专擅各种机巧,看这中年人的本事,应该是彩门的。 进入现代社会,这些老江湖门派早就式微了,手艺也基本失传,没想到竟然还能看见彩门的戏法。 中年男子这时候倒也不隐瞒了,他点了点头,道:“在下柳志敏,江东彩门传人,如果我没看走眼,这位小师傅是法爷吧?” 丁晓聪吃了一惊,遇见老江湖了,他是怎么看出来的?要知道,他这一趟出远门,什么家伙事都没带,只有姐姐随行。 柳志敏爽朗一笑,摆了摆手,“柳某信口一说,未必准确,小师傅高姓大名?独闯江湖,勇气可嘉啊!” “叫我小葱就好了。”丁晓聪打了个哈哈,对这神秘的家伙有些防备,没有说出自己的大名。 就在这时,对岸传来愤怒的咆哮,只见龙压从着火的屋子里冲出来,跑向河滩,手里赫然端着……一把猎枪! “跑!”二人同声大喊,转过身就跑,这条小河不过十几米宽,还在铁砂猎枪的射程内,被打中立刻就会变筛子。 两人狼奔豕突跑进了河边的山林,刚躲好,身后传来了“砰砰”两声枪响,从树后探出头看,龙压站在燃烧的大树边傻了眼,不远处一辆军车呼啸着开了过来,车上的战士已经端枪对准他大喝:“放下枪!举起手来!” “哈哈哈!”一大一小两人忍不住大笑了起来,那家伙估计是气昏头了,到处都是军队,他竟然还敢开枪,这下准得倒大霉了。 笑了一阵,柳志敏问道:“小师傅孤身一人过界,要办什么事?” 丁晓聪立刻收住笑容,反问:“那大哥你又是来干什么的?” 闻听这问题,柳志敏脸色阴沉了下来,想了想后,说:“不瞒小师傅,我是过来救人的,我那弟弟被这边的人抓了,让我带钱赎人……” 接下来,柳志敏和盘托出。 南米镇对岸是MD北部的青敢,这里虽然是国外,聚居的却基本都是华夏人。 与国内的安宁繁荣不同,青敢是个混乱且罪恶丛生的地方。掌控这里的是当地军阀,他们开设赌场,专门吸引国内的人过去赌博,从中抽水,赚取的利益惊人。 “我就是彩门里的人,当然知道,十赌九骗,可我那弟弟太傻……”说到这,柳志敏差点潸然泪下。 他的弟弟和人在南方做生意,受了诱骗,过境到青敢参赌,结果可以想象,输了个精光,还欠了赌场里放漂的人十万。那些人把他扣押下来,切了根手指头送给他哥哥,也就是柳志敏,说是逾期不带钱赎人,就撕票了。 柳志敏现在的职业就是个普通工人,家里上有老下有小的,哪里来的二十万赎人?并且这事情他还不敢张扬,就带着5000块私房钱赶过来救人了。 原来他就带了5000块,也难怪会把龙压弄趴下,搞出这么大动静也要把钱给抢回来…… “你的意思是……”丁晓聪想到了什么。 柳志敏点了点头,傲然道:“以彼之道还施彼身,这些人开设赌场骗钱,那我就用手段把这些钱赢回来,学了一身的彩门手艺,也算是能派上用场了。” 丁晓聪点了点头,这似乎也是唯一的办法,只是搞不懂,怎么会有人那么笨,真的相信在赌场里能赢到钱? 二人稍微了解了下对方,准备启程前往青敢,然后各奔目的,就在这时,前方灌木丛一分,几杆黑洞洞的枪口伸了过来,指着他们喊:“什么人?都不许动!” ------------ 第四章:心灵的窗口 那是几个穿着军装的男人,个个身形精干神情冷漠。 枪机声响成一片,几把火力强大的56式指着自己,根本就没法反抗,丁晓聪和柳志敏连忙举起了手。 不过对面倒也没别的举动,两人举起手后,一名年龄稍长的军人上前一步,打量一番后,用流利的汉语问:“华夏人?过来干什么的?” 丁晓聪还算镇定,这些人似乎并没有杀意。 柳志敏面不改色,咧嘴一笑,说:“我上衣口袋里有张纸,你掏出来看看就知道了。” 看来,这家伙早有准备。 军官上前一步,果然从柳志敏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张纸,展开一看,笑了。 那是一张精美的铜版印刷宣传单,内容大致是——新世界娱乐城欢迎各界人士光临,本娱乐城提供帝王般的服务,娱乐设施齐全,有……下面是一串赌博种类,花样繁多,结尾还特意标注:有美女荷官发牌。 “原来是老板呐!”军官笑眯眯挥了下手,后面几名士兵立刻也堆起了满脸笑容,“最近这一带不太平,我们送二位老板过去吧。” 转瞬之间,双方已亲如家人…… 有军队护送,那自然是再好不过,宾主相谈很甚欢,走过一片热带丛林后,一辆军用吉普车停在了前方,几名军人簇拥着他们上车,摇摇摆摆开向了远方。 ………… 初到青敢的人,一般都会产生错觉,这里似乎根本就不是国外,而是国内某个欠发达的小县城。 破烂脏污的街道上,到处都是汉字招牌,想看见外国字还真不容易,街上的人说话虽然有些难懂,不过也都是如假包换的汉语。坐在军车上一路东张西望,丁晓聪甚至还看见了“华夏电信”和“华夏移动”的门店…… 唯一能起到警示的地方,就是街上三三两两可见荷枪实弹的士兵,还有不时呼啸而过的军车。 车子在一栋9层楼前停下,抬头看,一片破旧中,这栋楼房装修的还算奢华,就是格调有些媚俗,不过土豪们喜欢。门头上的灯箱是一排耀眼的大字——新世界娱乐城。 柳志敏要找的赌场到了。 赌场门口有士兵站岗,彰显着这家赌场的背后势力,没人敢在这里捣乱。 “这位大哥,哪里可以租到车?我要去T国北部府。”车子刚停稳,丁晓聪就问那个带队的军官。 刚叼上烟的军官一愣,随即挥了挥手,那几名士兵立刻护送着刘志敏下了车。 “小葱兄弟,一路保重。”柳志敏对着丁晓聪抱了下拳,转身义无反顾走向了那座娱乐城,再也没有回头看一眼。 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进了赌场,就算你真的能赢到钱,只怕也很难带的出来…… “老板,你要去北部府做什么?”车上没别人,那个军官压低嗓门问。 丁晓聪也不是刚出道的愣头青,淡淡说:“只要能把我送到边境线就行,我自己过去,酬劳吗……” 故意卖了个关子,丁晓聪观察了下那人的神色后,说:“一万块华夏币。” 听见这个数字,那军管眼睛一亮,一口吐掉了嘴里的烟,恶狠狠道:“我送你去!” 一万块,在国内也是一笔不小的数字,在这里更是天价。据说国内有光棍汉来这里买老婆,谈的好,几千块就可以领一个年轻漂亮的回家。 在这里,华夏币可是硬通货。 军官又嗫嚅了下,“不过,我们今天可走不了,部队里还有任务,得等明天我才有机会带你去。” 只是耽误一天,可以接受,丁晓聪点头答应,这一路虽然不远,不过不太平,由军车送应该会安全些。 “好!我这就送你去我家,明天来接你。”军官大喜,蹭到驾驶位上打着了火,又对着丁晓聪伸出了手,“我叫赵爱龙,老板您……” 有钱就是老板,道理就是这么简单,丁晓聪出了大价钱,立刻就被人家供了起来。 “小葱。”丁晓聪伸出手和赵爱龙……轻轻一握,淡淡道。 问名字也就是讨个称呼,人家才没兴趣管是不是真名,赵爱龙立刻谄媚道:“小葱老板您放心,住我家里,保证舒舒服服的。” 在赵爱龙邪性的笑容中,军车调头又开向了青敢老街外。 青敢很小,只有一条老街算是繁华,也不过就几百米长,车子开出街后,立刻就进入了群山中。 赵爱龙的心情极好,一路吹着口哨,他当兵一年,工资也就几千块,这一万块钱的劳务费,够他打生打死死干三年了。至于交通支出?不好意思,军车是军队里的,油料也是,他只需偷偷借用一下就行。 丁晓聪冷眼看着,这赵爱龙比自己也大不了几岁,不过目光浑浊,显然经历的太多了。 在山间小路上开了一个多小时后,路边出现了一座小村庄,赵爱龙指着村口其中一家说:“老板,那就是我家,您今晚就住在那里。” 那是一栋清水砖墙的平房,和国内三十年前的农民房差不多,四四方方的,外墙都没有粉刷,已经爬满了青苔。 车子开到门前,赵爱龙一头蹿下来,大呼小叫“爱华!快出来,家里来客人了!” 喊了两声,一位穿着蓝裙子的少女从门里出来,看见丁晓聪后,愣住了。 这少女看上去和丁晓聪差不多大,生得浓眉大眼,倒也蛮秀气的。 “这是华夏来的客人,今晚就住在咱们家,你可得好好招待。”赵爱龙反复叮嘱,少女连连点头。 赵爱龙又转向丁晓聪,介绍说:“这是我妹妹赵爱华,她可是咱们村里的文化人,在华夏上过初中的!现在在果敢小学当语文老师。” 丁晓聪差点没喷了,上过初中的人就能当小学老师?那自己这高中生是不是就可以教初中了…… 不过赵爱华这女孩子目光纯净,比他哥哥看起来可要顺眼多了,“眼睛是心灵的窗户”,透过眼睛,就能大致看出人的灵魂状态,这个是骗不了人的,身为鬼巫,丁晓聪更是一眼就能看穿人心。 原本和赵爱龙接触的时候,他还防备着点,一旦不好就动手,不过看见他妹妹后,就彻底放心了。 ------------ 第五章:降魔金刚 赵爱龙似乎真的有很紧急的事,交代完了后,就急匆匆开车走了,扔下了丁晓聪。 赵家只有他们兄妹两人,把丁晓聪请进屋后,赵爱华就默默在灶间生火做饭。 丁晓聪坐在门口的椅子上,看着这村子,听着村民们口音浓重的普通话,产生了错觉,似乎自己根本就没出国,而是到了乡下。 赵爱华看上去很淳朴,放在国内,就是个普通的乡下女孩子,勤劳、善良又安静。她一个人做饭,既要做菜又要添柴,显得很忙碌,脸上都染了锅灰。 闻着渐渐散发出来的饭香,丁晓聪忽然又想家了,想念亲人们…… 同一时间,华夏国南部某大型机场。 宽敞明亮的候机室内,围坐着几个和尚,他们全都穿着盛装,身披袈裟,领头的大和尚手里还持着一把金刚降魔杵。在他们中间放着一辆手推车,车子上摆着一个用明黄锦缎包裹着的盒子。 这些和尚似乎在守卫那个盒子,而在他们外围则站着许多穿西装带白手套的工作人员,又将他们围在了当中,不让人靠近。 候机的旅客们纷纷小声议论,不知这些被重点保护起来的和尚们是什么来路。其中有个手拿佛珠的男子似乎知道内情,小声对旁人说:“这些是南华寺的高僧,他们是护送佛骨舍利去T国金龙寺的!” 听说那盒子里居然装着佛骨舍利,四周围的旅客们大惊,不管信不信仰佛教,全都遥相对着那盒子拜了拜,就连不懂事的幼童都被按着磕了个头。 这可是佛骨舍利,佛门至宝啊! 那几个大和尚对周围的一切仿若未闻,依旧闭着眼睛默默念诵经文。 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放在了佛骨舍利上,没人注意到,候机大厅门口,一条身披斗篷的娇小身影走了过来,怀里似乎抱着个什么东西,鼓鼓囊囊的。 “哎,请接收安全检查。”工作人员连忙跟在后面喊,不过那人根本不听,大步走向了那些和尚。 在和尚们外围,来人被安保和工作人员前后夹住,其中的安保队长沉声大喝:“不许靠近!” “让这位女施主进来吧。”工作人员正准备动手驱逐,身后传来低沉的佛号,回头看,一直对外界置若罔闻的大禅师睁开了眼,顿下了手里的金刚降魔杵。 “古月大师。”来人喊了一声,声音清亮,竟然似乎是个年轻的姑娘。 接下来,这人掀开了遮着头脸的斗篷,果然是个花季少女,生的煞是好看,赫然竟是姜白。在她的怀里,幽瞳蜷成一团,似乎正在睡觉,听见古月老和尚的声音后,低吼一声跳了下来,穿过人缝钻了过去。 围观者哗然,他们尽管都是普通人,可也能看出,这头小豹子充满了灵性,极不寻常。 古月大师用手轻轻摸了摸幽瞳的头顶,转向姜白施了个佛礼,缓缓道:“这二位施主,是我等的降魔金刚,佛宝守护,请她们过来吧。” 既然古月大师这样说了,其他人就不再阻拦,放姜白走了进去。 姜白来到内圈,在佛骨舍利边盘膝坐下,也缓缓闭上了眼睛,很快就进入了物我两忘的状态。 ………… 天黑了,吃过农家饭,丁晓聪早早就睡下了,这里很不发达,晚上根本就没什么娱乐,就算有他现在也没心思。 姐姐晓兰盘在枕头边,看着窗外的月色出神,消化着刚吃下去的蛋。 就在丁晓聪辗转难眠的时候,村子里忽然传来嘈杂声,有许多人在大声说话,夹杂着凌乱的脚步。 丁晓聪眉头皱了起来,这样的山村里,晚上很少有人集体外出,从他们惊慌的语气来看,似乎出了什么事。 外面传来开门声,赵爱华走了出去,正好看见了一大群人急匆匆跑向村外。 “发生什么事了?”赵爱华急忙问。 那些人停了下来,其中一位妇女哭诉道:“赵老师,我家小红突然生急病了,我们送她去老街看病。” 赵爱华是青敢小学的老师,这个小红正好是她的学生,闻言她连忙分开了人群。 借着月光,才七、八岁的小女孩面色惨白,嘴唇乌青,大睁着眼睛,却只能看见眼白,嘴巴一张一合,身躯僵硬,绷的笔挺。 赵爱华也稍微懂一些医,可这等古怪又恐怖的状况她却从没见过,乍一看见,被吓得向后退了一步。 身后被人扶住,回头看,是家里来的那个年轻的客人。 丁晓聪被人声惊醒,连忙跑出来,也看见了小女孩诡异的症状,眉头立刻紧皱了起来。 “别送去医院,来不及的!”看见那些人又要搬着小女孩走,丁晓聪连忙出声阻止。 那些村民开始用乡音和赵爱华大声交流起来,他们很急切,语速很快,丁晓聪听不懂,索性打开巫眼仔细观看了起来。 一番交流后,赵爱华问丁晓聪,“他们问,你是医生吗?” 睁开眼,丁晓聪脸色说不出的难看,他摇了摇头,说:“我不是医生,不过她的病医生治不了,我能,快把人抬屋里来。” 说话间的功夫,女孩的身体越绷越紧,已经开始抽.搐了,孩子的母亲急得坐在地上大哭了起来。 看见那些人不知所措,丁晓聪急了,干脆自己上手,抱起小女孩跑回了屋里。 打开厅堂的灯,灯下就是吃饭的大桌子,丁晓聪腾出一只手,将桌上的东西“哗啦”一声全拂走,然后将女孩放在了上面。 身后脚步声凌乱,那些人全都跟了进来,搀扶着已经哭得不能自已的妇女,小女孩的状况看上去很吓人,大家都认为恐怕是不行了。 “小红怎么了?”赵爱华急切问。 丁晓聪手下不停,他将女孩翻成了俯卧,然后抓住后衣领一扯,将破烂的衬衣撕下来一条,露出了脊椎骨,然后伸出一根手指点住脊椎骨,从下往上探查了起来。 “她染魔了。”丁晓聪随口应答,手指点到女孩后颈椎部位,猛然停住,大喝道:“找到了,赶紧去屋里把我的包拿来!” ------------ 第六章:被隐瞒的真像 没人能听懂丁晓聪的话,不过赵爱华被他的大嗓门镇住了,还是赶紧跑进了里屋,把丁晓聪的背包抱了出来,慌慌张张放在了桌子上。 丁晓聪这次带来的东西很少,不过救这个小女孩没有问题。 他用左手食指点住颈椎,右手麻利地拉开背包拉链,从里面取出了一把小刀,沉声道:“姐姐,帮下忙。” 话音刚落,屋子里惊呼声一片,从丁晓聪的衣襟内,竟然钻出来了一条白色的小蛇。那小蛇极为通灵,蛇信吞吐发出“嘶嘶”声,突然发动,闪电般咬向了小女孩的后脖颈! “不要!”孩子的母亲尖声大哭,疯了一般扑过来。 就在大家都准备暴力阻止的时候,奇怪的状况出现了,被晓兰咬住的位置,皮下开始剧烈扭动,似乎里面有个东西。 “都别捣乱,是蛊!”丁晓聪单手掀开扑过来的妇女,眼睛死死瞪着那一块,厉声大喝。 听见这话,所有人愣住了,他们生活在东南亚,就算没有见过,也肯定听说过蛊,没想到,小红竟然会中这个。 蛊是后世的叫法,在巫法中,蛊这样的法术就叫做“魔”。 看见晓兰咬实了后,丁晓聪立刻出刀,用刃尖在凸起后部一点,皮肉绽开,一股黑血冒了出来。接下来他迅速扔了刀,手在包里一摸,带着一点寒光刺向了伤口。 一根银针扎进了污血中,向外一带,一只两头尖尖的黑色虫子被带了出来,扎在针上,六条腿疯狂弹动。 围观者全都看得脸色发白,竟然真是这东西造成的! 虫子刚被取出了,一直绷紧身躯的小女孩立刻一软,咳嗽了两声,又喘了两口气后,开始嘶哑大哭。 听见孩子终于能哭出来,所有人松了一口气,能哭就代表没事了。 丁晓聪也松了一口气,这只蛊无毒,“现在把孩子送医院去处理伤口。” 丁晓聪退回了一步,那个小女孩在桌子上挣扎一番,竟然翻身坐了起来,哭喊着用手够后脖颈,那里还在流血,剧痛难当。现在的她神态正常,眼睛也有了灵性,瞬间恢复了。 大家伙连声道谢,阻止小女孩摸伤口,将她抱起来,又一窝蜂跑出了屋外。 屋子里又恢复了安静,丁晓聪坐在大桌子边,看着针尖上仍在挣扎的蛊虫出神。在他对面,赵爱华背靠墙壁站着,身躯簌簌发抖,不敢靠近。 “没有魂魄。”稍一打量,丁晓聪就看出了这只蛊虫的状况,这应该是食脑蛊。 这种蛊无毒,也不是用来杀人的,而是制造傀儡。它会沿着脊椎骨一路向上,最后从后脑接缝钻进人的大脑,吃掉脑组织,而人不死,由它来代替人的灵魂思维,从此变成行尸走肉。 在上古,这是处理战俘的好法子,可以让这些傀儡上战场打仗,也可以驱使用来耕种。 “怎么会这样?”丁晓聪又茫然了,这里是汉人聚居区,并没有养蛊的传统,更不该有人对同族的小孩下这样的毒手。 “附近还有没有小孩出现过这样的状况。”丁晓聪转向赵爱华问道。 赵爱华慌张摇了摇头,“从来没有过,我们这里没有蛊,以前都从没见过。” 丁晓聪点了点头,和他想象的一样,这恐怕根本就不是本地人做的,而是有外来的蛊师害人! 历史走到今天,人们生活越来越富足,其实已经没多少邪法师生存的土壤,没想到,在这小国的边陲,竟然仍有邪法师害人,并且还是针对孩童。丁晓聪心里不由升起了一丝戾气,说不得,要把这害人的家伙揪出来正法! “现在能联系上你哥哥吗?”想了想,丁晓聪问。 对方很可能潜藏在这附近,凭他没能力寻找,青敢是军管地带,唯有求助于军方。掌控这里的虽然是军阀,不过既然他们依托这片土地生存,就不可能坐视这样的事情不管。 赵爱华手忙脚乱从兜里掏出了一部手机,开始拨号,她是真的被吓坏了,抖抖索索,拨了半天才拨通。 兄妹俩在电话里大声讲了起来,丁晓聪听着听着,心沉到了谷底。他们兄妹俩由于职业的关系,说的比较接近普通话,丁晓聪完全能听懂。 一番交流后,赵华爱颓然垂下了手,已经面无人色,“我哥说,青敢这两天有许多小孩失踪……上面正在组织军队严加布防,寻找那些孩子的下落……” “嘭”的一声,丁晓聪狠狠捶了下桌子,把本就惊魂不定的赵爱华吓了一跳。这时的丁晓聪咬牙切齿,面目狠厉,目光中仿佛要喷出火来。 当地军方封锁了消息,事情其实已经很严重了,那些失踪的小孩,只怕全都完了! “究竟是什么人在作孽?!”丁晓聪努力压制愤怒的情绪,恨声问。 没人能给他答案,他对这里一无所知,现在能做的只有等,等小女孩和赵爱龙回来,收集信息。女孩小红可能是唯一中蛊后的幸存者,她应该能够提供一些线索。 突然发生这样的事,丁晓聪睡意全无,索性就坐在桌子边等着,同时思考着对方的目的。 用蛊术这样大规模害人,在丁晓聪是不可想象的事,对方必然有其目的,他究竟要做什么?又为什么偏偏对青敢的汉族孩子们下手? 他此来是为了追踪蛊主,没想到刚越过边境,就遇到了这样的事。 时间一点点过去,天快亮的时候,赵爱华终于支撑不住,坐在椅子上,靠墙睡着了,不过刚进入梦乡,她就被外面传来的嘈杂声惊醒。 丁晓聪伏在桌子上也睡着了,被吵醒后回头看,连忙跑了出去。 那些人带着小红去老街处理伤口,已经回来了,小女孩后脖子上打了绷带,精神已经完全恢复,正在津津有味啃着一张肉饼。这里的生活艰难,显然这是母亲给她的犒劳。 小红一眼就认出了丁晓聪,看见他面色阴沉走过来,用不太标准的普通话喊了声,“叔叔”。 ------------ 第七章:搜索 丁晓聪一把抱过小红,做了两个深呼吸后,尽量用和缓的语气问:“能不能告诉叔叔,你出事前去了哪里?见过什么人吗?” 小红嘴里咬着肉饼,仔细想了想,说:“昨天下午我去水坝头玩,遇到了一个不认识的小孩,我们玩了一会,然后……然后我的头有点昏,就回家了。” “小孩?”丁晓聪愣了。 “嗯,那小男孩长得好看,就是从来不说话。”小红根本就意识不到问题的严重性,点了下头继续吃香喷喷的肉饼。 “水坝头在哪里?”丁晓聪转向村民们问。 孩子的母亲指向村后,“看见那条小河了没有?沿着河一直走下去,大概一里路,就能看见水坝了。” 丁晓聪二话不说,把小红还回去,立刻转身跑向村后的小河。 “喂,你去哪里?”赵爱华急忙呼喊。 “你在家里待着,等你哥回来让他来找我。”丁晓聪撂下一句话,转眼跑得没影了。 他走后,村民们开始议论纷纷,夸赞赵爱华家来了个有本事的人,甚至有人联想…… 赵爱华听着听着,臊红了脸,连忙解释:“不是你们想的那样……” 村民们的话丁晓聪听不见,也没那心思,他穿过村子,来到村后的小河边,开始沿着河岸跑向下游,忧心忡忡。 事情,只怕比他想象的还要严重。 漂亮的小男孩?那只怕不是男孩,而是蛊体! 一里路并不远,不一会就跑到,丁晓聪看见了村民们描述中的那个水坝。这里的主要作物是水稻,生长季的时候需要大量的水,每个村都有自己的水坝。 这里的水坝和国内的没什么区别,坝子上有箭垛一般的石墩,多余的水就从这些石墩里流向下游。 坝子的另一边是幽深的森林,回头看,村庄一览无余,看来,小红就在村民们的眼皮子底下中了蛊。不过水坝是小孩子们爱玩的地方,两个小孩在这里玩耍,也没人会注意。 穿过坝子,来到了森林边,丁晓聪从包里摸出了个小玻璃瓶,放在了地上,如果那个所谓的小男孩真的就是蛊体,它产出来的蛊闻见气息,会出于本能靠近它。 坝头是一片平整的草地,显然经常被孩子们踩踏,玻璃瓶放上去后,里面的蛊虫立刻就有了反应。只见它吱吱叫着,向着森林的方向拱,丁晓聪松了一口气,好在时间过去不久,期间也没有下雨,气息还在。 这同时也证实了他事先的猜测,那个小男孩当真是蛊体! 能炼制出蛊体,绝对是成名的大蛊师,那么,这人究竟是谁?据丁晓聪所知,别说青敢,就算是全MD,好像都没有这样级别的蛊师。 猜测不出答案来,丁晓聪伸出手指将瓶子推倒,那只蛊虫立刻钻出来,爬向了森林方向,他在后面一步步跟着,手里捏着银针,全神贯注。 虫子太小,爬行很快,他必须得全神贯注,不能让这害人的东西跑了。 不知不觉中,丁晓聪跟进了幽暗的山林中,四周逐渐变得寂静,再也看不见人家。 他刚走后不久,赵爱龙领着妹妹急匆匆赶到了坝头,没找见人后,急得他跳脚大喊了起来。 “哥,你怎么了?”赵爱华莫名其妙。 赵爱龙跺了下脚,压低嗓门道:“你不知道,乃木将军又带着M伪军来围剿我们了,军队正在组织撤离,再不走就走不了了!” 闻听这话,赵爱华的脸色瞬间惨白。 山林中,丁晓聪似乎听见有人在呼喊自己,不过随后声音就消失,他怕蛊虫不见,立刻继续收摄心神跟着。 他就这样一路跟随,穿山越岭,不辨方向,也忘了饥饿。 太阳东升又西落,逐渐下到了西山头上,黄昏就要降临,丁晓聪终于跟着蛊虫走出了森林。抬头看,他的眉头立刻皱了起来,前方熙熙攘攘,他在山里绕了一圈,竟然又回到了青敢老街。 夜幕尚未降临,街上已经华灯初上,热闹非凡,丁晓聪立刻将玻璃瓶放倒拦在蛊虫面前,等它爬进去后再端起来。 就要进入人口稠密区了,他只能把蛊虫收起来,以免祸害人。 想不到,那只蛊体居然在老街,事情麻烦了! 这里聚居着好几万固定人口,还有上千的外来客,这可该怎么寻找? 站在街边思考了很久,丁晓聪决定,还是先从街上的旅馆着手调查,对方肯定是外来客,很大可能是住在旅馆里的。 上了街,找人打听了下,老街总共有六家小旅馆,外加两家规模较大的豪华宾馆,数量不算多,调查起来倒也不算难。 接下来,他一直走到街口,从第一家小旅馆开始查起。 嘴里咬着一块饼,丁晓聪走进了这家枝江省人开的小旅馆,为什么他会知道……旅馆的名字就叫《枝江宾馆》。 门边一具皮沙发上坐着两位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姑娘,看见丁晓聪进来后,立刻调笑着迎了过去,伸手拉人。丁晓聪知道她们是干什么的,不耐烦的挥开,继续向里走,“我是来找人的。” 两位姑娘吃了个闭门羹,骂骂咧咧又坐了回去,继续对着门外翘首期盼,但凡看见外地人打扮的过路客,就笑着招手,“老板,进来玩玩吧,便宜、干净、技术好!” 声声拉客声中,丁晓聪走进了旅馆过道,捧着玻璃瓶缓缓向前走,只要那个蛊体在,这只食脑蛊就必然会有所反应。 小旅馆只有一条过道,二十几间房,不一会就走到了头,一无所获。丁晓聪也不失望,又奔了下一家。 接下来,丁晓聪就这样一家家的跑,一间间客房捋,其中还包括一家号称三星级的大酒店。这一路走下来,足足用去了三个多小时,一无所获,时间已经到了夜晚十点半。 只剩下最后一家了,如果依然找不到,丁晓聪决定就干脆去闯下当地的军阀宅邸,劝说他全境搜索,由自己在旁配合。 不到万不得已,丁晓聪也不愿和这些枭雄打交道,抬头看了眼《新世纪娱乐城》的招牌,他端着瓶子走了进去。 ------------ 第八章:节外生枝 此前丁晓聪还从来没进过赌场,哪怕是老家那些私人小赌档都没接触过,进门后的景象,把他给弄愣住了。 偌大的大厅里,摆满了赌桌,各式各样的赌客围着桌子,大声吆喝,既有得意洋洋的,也有人输红了眼,到处烟雾缭绕,空气污浊的难以想象。一个个穿着暴露的女孩端着托盘,为赌客们送上酒水和筹码,顺带让人家卡点油,换取些小费。 以前的赌片丁晓聪看过一些,只是实际情况完全两样。 这是个野蛮的世界,疯狂的天地,一切都被欲.望所左右,沉醉在其中的人犹如疯癫,自己却不知。 “老板,请去那边换筹码。” 身旁传来绵软温柔的声音,转头看,是一位和他差不多大的少女,只是浓妆艳抹,原本的青春气息完全被遮盖,透着浓浓的风尘气。 “我是来找人的。”丁晓聪连忙回答。 女子依旧笑着,“不好意思,先生,没有筹码不准进去的。” 丁晓聪没再说什么,走到一旁的兑换窗口,换了五千元的筹码,在那妖艳少女的陪伴下走进了这欲.望横流的赌场,屠宰场…… 刚进场,还没查两桌,丁晓聪脸色就变了,只见瓶子里的蛊虫不住抽.搐,看上去竟然要死了! 这东西生命力极强,针都没扎死,没想到接触了这里的空气后,竟然很快就不行了! “我靠!”丁晓聪忍不住骂脏话了,真不知道这些人是怎么在这样的环境里生存下来的,不过开弓没有回头箭,只能加快速度寻找。 他开始在大厅里来回乱窜,跑着跑着,他的眼睛一亮,猛然停下了脚步,那只蛊虫果然有了反应。只见它似乎发现了什么,对着瓶子壁用力一顶,随即伸着腿肚皮朝上,就这样死了…… 丁晓聪连忙顺着蛊虫死前所指的方向看,那里位于大厅深处,有一张很大的赌桌,围坐着几个人,在他们外围跟着好几十下注的,全都死死盯着他们手里的牌。 丁晓聪连忙闪了过去,开始不动声色寻找起来,他的目标外貌就是个小男孩,在这些赌客中应该很显眼。 找着找着,突然,这些人爆发出一阵夸张的惊呼声,把全神贯注的丁晓聪吓了一跳,抬头看,一大堆筹码在赌桌上滑了过去。 “太走运了,已经连赢八把了!”赌客们纷纷摇头感叹。 丁晓聪愣了,他虽然不赌钱,不过数学还算好,连赢八把是怎样的概率?! 转头看,人缝中出现了一张熟悉的脸——柳志敏! 这家伙面前筹码已经堆得老高,成为了全场焦点,犹自稳稳端坐如山。 “这位老板,赢了这么多,该休息下了吧?”发牌的荷官是个精壮汉子,脸色阴沉。 他这话就等于挑明了劝柳志敏离场,周围的人立刻大声鼓噪,嚷嚷着“开赌场输不起”,反正看热闹不嫌事大。 从口音来判断,这些赌客绝大部分都是华夏国人,南腔北调哪里人都有。 荷官不为所动,依旧阴沉沉盯着柳志敏。 柳志敏拂了下面前的筹码,淡然道:“还差点,再来一把,赢够二十万我就走。” 丁晓聪心中一动,连忙走上去碰了碰他,小声说:“差不多就行了,小心出事,不够的我贴给你。” 柳志敏虽然没有回头,却似乎知道来的是丁晓聪,抬起一只手摆了摆,“兄弟,好意心领,如果万不得已,我会向你求助,现在吗……不需要。” 对面的荷官眼睛里已经冒出了一丝凶光,可开赌场做买卖,背后杀人放火都不要紧,赌桌上不能掀桌子,否则以后这赌场也就开不下去了。 “好好好!”一连说了三个好字,荷官重重一拍桌子,“下注!” 柳志敏等的就是这句话,闻言他直起身,毫不犹豫将面前的筹码全都推了过去。 不单是他,周围的赌客们立刻一个接着一个下注,全都是压他赢。这么多人的筹码压下去,总数已经远远超过了柳志敏,总数怕是有百万,荷官的脸色更难看了。 这里不是赌城,来这里赌钱的都是普通人,百万筹码已经极为罕见了。 这一桌赌的是牌九,荷官手法奇快,转眼之间所有牌洗好,方方正正码成一长条,由其对门、也就是柳志敏切牌。 丁晓聪叹了口气,目光继续在人群当中寻索,寻找着可疑目标。然而,一圈看下来毫无发现,这里根本就没有什么小男孩。 赌桌上,柳志敏随手切了下牌,然后就稳稳靠回去,荷官对着手心里恶狠狠吹了口气,扔出了骰子。 接下来,四方拿牌,轮到柳志敏的时候,他却端坐不动,随便喊了个人帮他开牌。 等到牌开始出来,周围又是一片哗然,四张牌没得配,坐定的三点和四点。 荷官笑了,这么小的牌面,他几乎是稳赢不输。 不过等他翻牌后,傻眼了,他的牌怎么配,最大也不过四点,并且还是比柳志敏小的四,怎么配都输定了。 这下赌客们全都疯了,开始大声鼓噪,这么小的牌面居然赢钱,实在是太爽了! “走了!”柳志敏站起了身,一把扫过属于自己的筹码,抱着下了赌桌,大步走向兑换窗口,看都没看丁晓聪一眼。 随着人群散开,丁晓聪赫然发现,原来这张赌桌后面有个吧台,一个小个子男人坐在吧台边喝酒,在他脚边站着个小男孩,梳着整齐的“蘑菇头”,穿着声精致的小礼服,目光呆滞,毫无生气。 只是一眼,丁晓聪就断定,这小男孩绝对有问题,那眼神空洞无光,一丝灵气都看不到,很有可能,他就是自己要寻找的蛊体! 这时候丁晓聪也顾不得柳志敏了,大步走了过去,右手不动声色探进了自己的包里。 就在他将要走到小男孩身边的时候,一只手拦在了身前,转头看,两条彪形大汉一左一右夹住了自己,面色不善。 “跟我们走一趟吧。”其中一条大汉偏了下脑袋。 腰后一凉,丁晓聪低头看,一把乌黑的手枪顶在了自己腰眼上。 ------------ 第九章:相见不能相认 “怎么回事?!”丁晓聪大惊。 “我家团长要见你,少废话,快走!”那大汉低声说完,用手揪着丁晓聪的肩膀,将他推向了一旁。 丁晓聪被两个人推着,趔趔趄趄,心里急得着了火,干脆明说:“那边的人很可能和这里小孩失踪有关,你们赶紧把他控制起来调查!” 两条大汉一愣,用枪顶着丁晓聪那人疑惑问:“你究竟是什么人?说的可都是真的?” 丁晓聪松了一口气,可还不等他详细说,又一把手枪顶了过来,另一条汉子恶狠狠道:“都什么时候了?还管那些屁事做什么?” 丁晓聪大惊,这话什么意思?还有什么比小孩的生命更重要?这里难道出事了? 两条大汉押着丁晓聪走向了后场,他的心里万分焦急,却没有办法,如果只是一把枪他还可以施展手段,可现在,一旦轻举妄动,搞不好就会丢了性命。 任由丁晓聪怎么哀求解释,两条大汉一言不发,几乎是把他拎下了一条向下的台阶。 “咣当”一声,门被撞开,丁晓聪被人从后面踹了进去。 站住了看,这里是一间地下室,只亮着一盏昏黄的白炽灯,灯下坐着一位军官模样的中年男子,没有戴军帽。看他的年纪并不算很大,可头发却花白了,满脸阴鸷。 再看向屋子深处,里面立着几根木桩子,上面分别用铁链锁着几个人,血肉模糊。 身后传来杂乱的脚步声,回头看,又一个人被推了进来,赫然竟是柳志敏。从时间上来判断,他和自己一样,在赌场里就被制住了,这些人当真不顾生意撕破脸了吗? “高团长,人都带来了。”一名大汉小声道。 中年军官揉了揉太阳穴,从椅子上站起来,冷声道:“我们去护送别的客人撤离,然后部队去南山避避风头,你们把这些杂种都做了,然后就混在难民里去华夏,等待下一步的命令。” “是!”门口四条大汉敬了个标准的军礼。 中年军官点了下头,在两名副官的拱卫下,大步走出了地下室。 军官刚离开,四名大汉相对点了下头,将手枪指向了丁晓聪和柳志敏。 “慢着,我怀里有东西。”眼看大难就要临头,丁晓聪连忙大喊,危急关头,他展开自救了。 一名大汉被喊得愣住了,“什么东西?” “很值钱的东西,小心被枪打坏了。”丁晓聪强行压下心头紧张,淡然道。 这话说的几人面面相觑,一番无声交流后,终于,一条大汉端着枪走了过来,神情谨慎,一直盯着丁晓聪的眼睛。 这是人类的习惯,但凡防备着谁的时候,都会下意识盯着人家的眼睛,而这,就是丁晓聪要的效果。 双方目光对视,丁晓聪的瞳孔开始有节律的收缩,为了保命,他在莫大的重压下,开始施展魇术。成败在此一举,成则有一线生机,一旦失败,命丧他乡! 丁晓聪并不是魇术高手,他的魇术对于意志力坚强的人很难起效,不过这几位显然不是。别看他们生的牛高马大,并且视人命如草芥,其实意志力都很薄弱,否则也不会被丁晓聪一句话就说动。 走着走着,那大汉脚步越来越慢,眼神开始迷茫,脸上的凶光渐渐消散。 终于走到了丁晓聪身前,那大汉枪口顶着他的心窝,抬起一只手摸在了他的怀里,然后就定住不动了。 这一瞬间,丁晓聪背后冷汗一下就冒了出来,将整个后背的衣服都染湿。 这人被魇住的程度并不深,他现在处于疑惑期,丁晓聪依然不敢轻举妄动,继续盯着对方的视线魇。 两人相对站着一动不动,后面三人莫名其妙,一同押着丁晓聪回来那大汉也端枪走了过来。他的意志力比较坚定些,如果不是丁晓聪被自己的同伴挡住,他可能就直接开枪了。 丁晓聪依旧在加力,他的衣襟被顶开,晓兰无声无息游了出来,沿着大汉握枪的手,缓缓游向他的脖子。 另一边,柳志敏基本和丁晓聪平行,事情的全过程他看的清清楚楚,不由长大了嘴巴。 “嘿!你在干什么?”后来的大汉搭住同伴肩膀,粗声粗气一扳,那人呆滞的转过了身,还不等他反应过来,眼前白光一闪,直射眉心。 蛇类的进攻速度实在是太快了,那大汉根本来不及开枪,就被一口咬在了眉心,眼神一黯,直挺挺仰头就倒。丁晓聪已经准备半天了,立刻一把抢过他的枪,就地一滚,端起来对着押送柳志敏来的两人就射。 “嘭嘭!”枪声在拢音的地下室里回荡,震耳欲聋,子弹化成红光射出去,撞到墙壁后,反弹了几个来回,“咻咻”作响,然后消失。 丁晓聪没想到子弹打出去会这样,吓得蹲在地上一缩脖子。 门口的两人一人中弹,另一人连忙大呼小叫着扣下了扳机。 并没有预料之中的枪声,那扳机任凭他怎么扣,就是扣不下去。 “哈哈哈!”柳志敏大笑了起来,他身为正宗彩门传人,手比人的眼睛还快,两人的枪只怕都被他动了手脚。现在看来,他根本就是故意在赌场里闹事,然后由这些人送他来这里找到弟弟。 彩门的人,当真浑身是胆!想通了这一层,丁晓聪汗毛都竖起来了。 那条大汉连扣了三下不响,慌里慌张扔了手枪转头就跑,可他刚跑到地下室门口,身上“轰”的一声,突然燃起了大火,转眼就把他吞没。 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从火里传来,已经浑然不似人声,他被大火裹着在地上滚了几圈后,就此一动不动,静静焚烧,炭黑的身躯肉眼可见开始收缩。 一股浓烈的脂肪燃烧味传来,闻之令人作呕,饶是丁晓聪经历过不少事,也不由皱起了眉头。 柳志敏却毫无反应,他神情阴狠对着丁晓聪一抱拳,朗声道:“小法爷好身手!今天要不是你,我老柳只怕也活到头了!” 丁晓聪叹了口气,“别废话了,去找你弟弟吧。” 柳志敏闻言笑了,笑着留下了两行泪,叹道:“我已经看见了他了,只可惜,他却看不见我。” ------------ 第十章:恶魔 这话丁晓聪秒懂,刚一进来,柳志敏就看见了他的弟弟,只不过已经死了……所谓的拿钱赎人,又有几个能赎到?大部分都是连自己都搭进去了。 这些人,当真是心狠手辣! 哭完笑完,柳志敏脸上露出一抹戾气,他大步走到被咬掉灵魂的大汉面前,弯腰捡起他的枪,毫不犹豫对着地上发射。 枪声“嘭嘭”,火光闪耀,映照出他那已经狰狞扭曲的面容,明灭不定。 一口气打光弹匣,三条还没死透的大汉头颅全部被打烂,热血混着脑浆流了一地。 这柳志敏被兄弟的死一激,手也够辣的。 最后一枪开完,柳志敏挥手扔了枪,刚落地,大地剧烈震动,传来了震耳欲聋的暴响。 “是榴弹炮!”柳志敏吃了一惊,脱口道:“糟了,打起来了。” 丁晓聪是躺在地上的,被震得胸口一麻,五脏六腑都疼。现在事情很明显了,难怪这些人急着处理扣押的人质,原来这里要开战了,他们急着逃跑。 青敢的军阀一向就是这样,遇到大规模围剿,他们就遁入山林,甚至进入和华夏的边境地带,这样对方就不能放开手脚进攻。而等对方大部队撤走,他们就再打回来,牛皮糖一样,其他的大军阀对此毫无办法。 “赶紧走!”柳志敏一把拉起了丁晓聪,晓兰也赶紧蹿回了他的身上。 虽然他们都经历过亡命搏杀,不过战争还是头一次遇见,这完全是两个概念,姐弟俩都有些紧张。 柳志敏似乎对战场很熟悉,应该是以前当过兵,并且参加过实战,他拉起来姐弟俩,叮嘱道:“等会出去后混入难民队伍,这里在华夏的监控下,他们不敢对难民开枪,千万别走散了。” 看见丁晓聪点了下头,柳志敏闪身跑向了地下室外。 前一刻还热闹的老街上,转眼乱成了一团,到处都是人,慌慌张张跑向老街北面。与以前一样,一旦战火烧过来,这些当地百姓就向北跑,一直进入华夏境内。 上次设立的临时难民营据说还没有拆除…… 南面已经打成了一团,一道道火光冲天而起,枪炮声一刻不停,密集如炒豆,双方接上火了。 丁晓聪紧紧跟在柳志敏后面,沿着街边往北跑,慌不择路。 由于战斗打响是在后半夜,人潮里很多人还穿着睡衣甚至是内衣,只是现在性命要紧,也顾不得这些了。好在这里的人都习惯了兵荒马乱,他们跑得还算有秩序,并没有出现相互倾轧的乱相。 跑着跑着,丁晓聪目光穿过人群,落在了街对面,猛然停下了脚步。 “小法爷,快走啊!”柳志敏发现人不见了,急忙回头招手大喊。 丁晓聪充耳不闻,背靠墙壁,死死盯着对面,透过慌乱的人群,那里有个人正在逆着人流向上走。那人是个穿着黑衣的瘦小中年男子,手里牵着个神情呆滞的小男孩,两人对枪炮声毫无反应。 是他!就是那个在赌场里看见的神秘人! 看见这人,丁晓聪心里堵着事情,根本放不下,什么都不顾了,涉及到那么多孩子的死亡,这件事情他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 柳志敏跑回来,顺着丁晓聪的目光也看见了那人,若有所悟,问道:“这位,可是小法爷的仇家?” 丁晓聪默默摇了摇头,“我也不清楚,最近这里很多孩子中了蛊,我怀疑就是他所为,得要去查查,你先走吧。” 男子汉之间交流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柳志敏闻言抱拳,“我急着去为弟弟报仇,也耽搁不得,小兄弟有所为,请保重!” 说完,柳志敏转身汇入人流,消失不见。 丁晓聪目光一刻不离那人,也开始贴着墙逆人流而上,生怕跟丢了。现在的老街仿佛湍急的河流,全是狂奔的人,他根本就不过去。 追着追着,丁晓聪大惊失色,那人竟然领着孩子上了一辆越野车,打着了火。 这时候人流就要全部通过来,到时候什么人都不可能追得上汽车,该怎么办? 左右一打量,有户人家门口停着一辆摩托车,钥匙还插在钥匙孔里。估计是刚才车主准备骑摩托车逃跑,可人流太密,人家干脆就弃车跑了,连钥匙都忘了拔下来。 丁晓聪跨上车,一把打着火,捏紧前刹,熟练的原地调了个头。开汽车他是菜鸟,摩托车他玩过不少,太熟悉了! 这边刚转过头,人潮基本过完,早就蓄势待发的越野车如同出笼的猛兽,咆哮着蹿了出去。 丁晓聪转速拉到底,直接弹射起步,摩托车立刻翘头,箭一般追了上去。 街上已经几乎无人,汽车开向了战场方向,丁晓聪心急如焚,档档见红,瞬间就追上了越野车,开了个肩并肩。 “停下!”丁晓聪连头盔都没戴,迎着风大喊:“是不是你下的蛊!” 这样问其实很蠢,不过情况紧急,丁晓聪也想不出什么合适的措辞了。 对方的回答很简单,车窗落下,露出一张冷漠的半边脸。这人左脸颊上有些麻子,腮帮子上还有一道浅浅的疤痕,从嘴角直贯耳门。 他根本就不看丁晓聪,窗玻璃落下来后,猛然伸出手,亮出了一把“黑星”。 丁晓聪大惊,下意识猛踩刹车,后轮立刻抱死,发出刺耳的声音开始剧烈摇摆,带着一溜蓝烟。 嘭!嘭嘭嘭! 火光喷吐,枪声响起,那把手枪追着急减速的丁晓聪不停射击,打空弹匣后,车窗再一次合上,根本不管有没有打中。 丁晓聪努力稳住车身,终于没有摔倒,向前看,那辆越野车猛然转向,竟然冲进了路边一家店铺中。 轰了两下油门,丁晓聪正准备再追上去,突然,身旁传来震耳欲聋的暴响,一发炮弹落在了他不远处的民居里。 剧烈的振动把丁晓聪抛了起来,跨下的摩托车带着油门蹿了出去,接下来烟尘弥漫沙石漫天,整栋屋子都塌了。 丁晓聪强忍着眩晕和耳鸣,挣扎着爬起来,只见前方的大街已经烧起来了。透过大火,只见刀疤汉子牵着小男孩从那栋屋子里走了出来,看了自己一眼后,转身走向老街南面,在他身后数不尽的小孩跟了出来,个个神情呆滞毫无生气,仿佛一群行尸走肉。 ------------ 第十一章:花海 事情,果然如丁晓聪猜测的那般,这人就是那位戕害幼童的蛊师! 这下丁晓聪炸了毛,反手拔出短刀,强忍着眩晕和不适,咬牙切齿冲了过去。他没有再喝骂,那没有意义,现在他只想杀人! 那些孩子看上去还能走能动,其实灵魂已经被食脑蛊吃掉,全都死了,害死了这么多孩子,天理难容,杀他一万遍都不解恨! 只可惜,难以如愿,丁晓聪刚追过火墙,前方引擎轰鸣,一辆装甲运兵车撞开满大街的杂物,呼啸着冲了过来。 一道道火光从对面激射了过来,丁晓聪大惊,连忙向着街边做了个飞扑,躲在了一堵墙后面。这是大口径机枪,一旦被射中,躯体都会被撕碎。 好在装甲车开的太快,颠簸剧烈影响了瞄准,丁晓聪可谓是捡了条命。 从墙后探出头看,装甲车停在了街当中,车上跳下来了几名士兵,持枪戒备。那个蛊师向这边看了一眼,开始领着中蛊的孩子们鱼贯上车。 丁晓聪恨得牙痒痒,却毫无办法,他手无寸铁,出去就是个死,只能攥紧拳头,眼睁睁看着所有孩子上车后,扬长而去。 装甲车载着蛊师和孩子们调头开向了南方,丢下来的几名士兵端着枪一步步摸了过来,丁晓聪这才惊觉,自己深陷险境了。在这烈火战场上,巫术的施展余地很有限,根本就无法正面对抗几把步枪。 回头看了一眼,丁晓聪的心沉到了谷底,这是一条死巷子,并没有退路。 那边的几名士兵仍在逼近,丁晓聪缩回头,稍加思索,面上露出了一抹狠厉,既然走到了这一步,那只有舍弃这肉身了。 念头刚转过,突然,老街北面也传来了引擎轰鸣声,似乎有一辆汽车在飞速开过来。 哒哒哒! 机枪声传来,转头看,一道道火光从巷子口擦过,扫得尘土飞扬。外面传来嘶声呐喊,枪声大作,那些人开始还击了。 枪战不过就是一瞬间,几秒钟过去后,一切平息,路口一黯,一辆军用吉普停在了巷子外。 看见这辆熟悉的车,丁晓聪松了一口气,是赵爱龙来了! 万万没想到,这位青敢军的战士,竟然脱离大部队,孤身前来救自己。 “快上车!”赵爱龙招手大喊,险死还生的丁晓聪立刻向前一蹿,不等他落稳,吉普车启动,做了个急转向,开向了来路。 “老板,你可真能跑。”赵爱龙一边开车一边抱怨。 丁晓聪回头看着那辆装甲运兵车开走的方向,随口问:“对方的指挥官是什么人?” 很明显,这蛊师之所以敢这么大规模用蛊术害人,只因他和对面的军方有关系,身为这件事的亲历者,丁晓聪无论如何不想放弃,一定要把那人给揪出来! 赵爱龙闻言一怔,“你问这做什么?这次M伪军的总指挥是乃木将军,他的老巢在穆德利城。” 知道是谁就好办,丁晓聪转过身,看着赵爱龙郑重道:“计划改变,送我去穆德利,我付给你五万!” 赵爱龙张口结舌,车子差点失控,呆呆问:“你要去那里做什么?” 丁晓聪没有回答,摇了摇头,思索着下一步的计划。 “好好好。”赵爱龙无奈,“你要去我就送你去,不过我实话实说,赶来救你是因为咱们是同胞,可不是为了钱。” 这一点丁晓聪绝对相信,这里虽然经济很落后,可他身为一名军人,还不至于为了一万块钱就冒这么大的风险。 “好人,会有好报的。”丁晓聪看着前方影影重重的群山,恳切说。 ………… “妖魔横行,唯善可以消解。”古月禅师对着周围拜服在地的人们口宣佛号,宝相庄严,又满含着慈悲。 这里是T国首都班库国际机场,里面熙熙攘攘满是旅客,只不过现在几乎所有人都虔诚的拜服在地,只有一些零星西方游客不明所以。 在他们前方,三名大和尚大礼叩拜,领头者用标准的汉语恭声高喊:“佛祖舍利驾临,我等佛子之幸,T国千万信徒之幸,中南半岛之幸,全天下之幸!” 古月禅师双手平端着金刚降魔杵,轻轻触了下那大和尚的头顶,高声道:“礼毕,请枯木大和尚带路吧。” 闻言,大和尚又扣了一首,领着另两名和尚起身低头退后一步,做了个“请”的手势,“请禅师随我来。” 一行人在枯木大和尚的带领下,开始走向机场外,两旁拜服一地的人尽皆不敢抬头。 走出机场大厅,大门外是广场。 往日里喧闹嘈杂的广场,现在已经变成了鲜花的海洋,这里聚集着数万民众,皆穿着节日的盛装,手捧鲜花,人人喜气洋洋,目光虔诚。 古月第一个走了出来,顿了下,一名带着眼睛的中年和尚连忙捧着锦盒快步走上来,递给了古月。 几万人寂静无声,没有一个人敢发出一丝杂音,全都屏息凝气看着这神圣的一幕。 古月禅师接过来,将明黄包袱挂在自己脖子上,然后捧起锦盒,一步跨下了台阶。 刚才还寂静无声的广场上,立刻欢声雷动,古雅的乐声响起,人们载歌载舞。 信民们传递着消息,捧着佛骨舍利来的是南华寺妙法古月禅师,佛法高深,当世得道高僧! 佛骨所过之处,无数人对佛骨舍利抛洒着手中的鲜花,古月禅师神情亲和又庄严,目不斜视大步向前。 紧接着,是东台山云相禅师,禅宗大能五华行者,下一位是…… 大和尚们一个接着一个走出来,迎接万民的瞻仰,突然,欢呼的人们全都愣住了。 一名穿着绿色短衣短裤的小姑娘走了出来,她看上去不过十七、八岁的样子,头扎两个发髻,面目精致如瓷,手持一对月牙状的利刃,寒光闪闪。风吹动她的衣襟,襟飘带舞,仿佛会托着她娇小的身躯随风而去。 在她身后,跟着一只底色金黄的小豹子,浑身布满亮黑的斑纹,犹如覆盖着一层锦缎。 一声兽吼传来,观礼人群中有人高喊:“那是降魔金刚!” 这下人群沸腾了,所有人,不管能不能够得着,全都用力抛洒着手中的花束,整个广场变成了鲜花的海洋。 ------------ 第十二章:穆德利 沸腾的花海中,姜白低着头快步走,她性子爱静,不适应这么热闹的场合。 前方传来古月禅师的低语,大和尚在人群夹道中大步向前,头也不回说:“守住本我,方能得慧心。” “明白了。”姜白低低答应一声,试着守住本心,果然有些燥的情绪渐渐安定了下来。 确如古月禅师所言,她这一趟要从茫茫人海中找出丁晓聪还有蛊主,千难万难,必须得守住本心,方才不会被滚滚红尘迷了眼。 广场尽头处停着一辆加长的奔驰,车头两边竖着两杆小国旗,这是T国公主座驾,用来接佛骨舍利的。座驾周围停着无数辆警车,全都开着警灯,却没有一辆拉响警笛,所有警察都安静等待着。 一行人护送着舍利进入了汽车,警车开道,护卫着开向了T王宫,交接佛骨舍利是在七天后,他们将在那里度过这段时间,然后完成最后的仪式。 姜白坐在最后排,透过车窗扫视着两旁的欢迎人群,透过花海,想要找出那个人,“小葱,你究竟在哪里……” ………… “小葱先生,哥!” 看见那辆布满弹痕的吉普车冒着黑烟开回来,赵爱华长长松了一口气,远处的枪炮声一直不断,并且越来越近,她一个孤身女孩子在家,实在是惊恐得不行,现在主心骨终于回来了。 她站在大门口,大门已经被锁上,在她脚边放着几个大包裹,显然是早就收拾好了行李,等哥哥他们回来就立刻撤离。 车子在门前停下,赵爱龙和丁晓聪连忙跳下来,手忙脚乱把包袱往车里扔。 “计划改变了,我们先去穆德利,然后再去T国斯兰。”赵爱龙一边搬东西,一边急切说。 “斯兰?”丁晓聪闻言一愣,“你们不去华夏吗?” 赵爱龙手一顿,苦笑着说:“这种战乱的日子我过够了,也不放心小妹,干脆就不住这里了,华夏肯定不会长期接收我们,我和妹妹合计好了,干脆就去T国斯兰定居。” 斯兰是汉族聚居区,几十年前国军败了后,其中有一部留在T国,国军不愿接他们,就只好在当地定居,基本算是个小自治区,去那里定居倒也合适。 丁晓聪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继续帮着搬行李。 村子里的人早就走光了,稍倾,他们这最后一家也终于离开,只不过没有选择去华夏避难,而是开向了东方。 两个小时后,一条江拦在了前路上,江水奔腾咆哮,颠簸的山道到了尽头。江上原本有桥,不过却断了,残骸瘫在了江心里。 整个MD北部军阀割据,对岸是佤邦,佤联军大概是担心乃木拿下青敢后连他们一起打,干脆就把桥炸断了。 “艹!”赵爱龙恨恨拍了下方向盘,却是无可奈何。 无论东进还是南下的公路都在对岸,现在过不去,无路可走了。 就在这时,江上传来沉重的“突突”声,一辆机帆船顺流开了下来,赵爱龙眼睛一亮,立刻跑到岸边挥着手大喊。 那船头的船老大看见赵爱龙的军装,大惊,不但不靠岸,反而大呼小叫着转舵开向远处。 赵爱龙急眼了,他抄过步枪,一拉枪栓,对着船头的江水里就是一梭子子弹,恶狠狠大喊:“再不靠过来就毙了你!” 这下那船老大再也不敢使幺蛾子,开着船战战兢兢靠了过来。 这是恩兰开江,起源于华夏境内的孤龙江,一路向南后,和麦丽江汇合成伊洛底江,而三江交汇处,就是穆德利城,这样顺流而下,比开汽车还快。 三个人又是一阵手忙脚乱,把行李扔进船舱,接连跳了进去,船立刻开向了下游。 恩兰开江以水流湍急著称,下一段不过一百多公里,却要跨越一千多米的落差,从佤邦高原直泄入平原地带。早年的时候,这条江里几乎无法行船,后来华夏在上游建了水坝,控制水量,现在平缓了很多。 饶是如此,行船在这一段也够吓人的,机帆船在沸腾的白浪中犹如一片枯树叶,剧烈摇摆,船上的三人全都蹲在船底,用手抓牢船帮,动都不敢动。 赵爱龙稍稍镇定些,他一手端枪指着船老大,另一只手别别扭扭脱身上的军服,就要离开青敢了,穿着这一身等于作死。 “送我们去穆德利,这钱给你。”丁晓聪随手掏出几张百元华夏币递了过去,船老大眼睛一亮,差点连舵都不要了,他风里来雨里去,跑一趟船也赚不到这么多。 赵爱龙冷哼了一声,看着那几张钱,满心不甘。 有钱好办事,船老大立刻服服帖帖,“几位坐好,咱们今天下午就能到!” 丁晓聪心事重重点了下头,他一路上都在盘算着该怎么去调查那个左脸上有刀疤的蛊师,却始终想不出办法来。这里对于他太陌生了,人脉更是谈不上,一切都毫无头绪。 这一路比想象中的还要顺利,午饭点刚过,水流突然变得平缓,江面陡然开阔,三江交汇处到了。 往右看,平原上一览无余,一望无际的稻田尽头,有一座城市轮廓,那就是著名的穆德利城,统治这里的是MD大军阀乃木将军。 和青敢不同,虽然同是军阀,乃木却.是政府军。不过本质上其实也没什么区别,除了要上缴一定的税负外,这里完全是乃木说了算,说他是土皇帝也不为过。 这就是所谓的以妥协换完整,结果国家反而因此支离破碎,实在是一种讽刺。 “哎哎哎,就在这里靠岸。”不等看见大路,赵爱龙就连忙催促船老大靠岸。 到了岸边后,赵爱龙第一件事就是把枪支弹药全都扔进了江水里,然后三人背着大包小裹,赶紧上了岸。颠簸了这一路,脚踏实地的感觉太好了。 回头望,穆德利城已然在望,这城里有华夏银行的分支机构,在那里可以取到华夏币,或者转账,青敢人用的本来就是华夏的银行卡…… ------------ 第十三章:入魔的少女 T王宫后面临水,河边停满了船,船上鲜花朵朵,全都是卖花的。这里禁止其他的生意,不过却允许卖花。 许多游客到了这里后,都要来买一束花,然后再买一顶花农搭卖的斗笠。 熙熙攘攘中,没人注意到,一位少女从王宫后门转了出来,身后还跟着一只小豹子。 姜白没有参加公主的接见,她急着找人,刚安顿好,就偷跑出来,准备探寻线索。 直接找到丁晓聪几乎没有可能,相对可行的办法是先找到蛊主的线索,然后静待丁晓聪自己送上门来。 蛊主身为东南亚第一邪法师,威名赫赫,不过却没人知道他究竟在哪里,唯一可以确定的就是,他的大本营就在T国首都这一带。 出了王宫后,姜白汇入人流,走向了东面,哪里有一条著名的法师街,通过当地的法师们,也许能查找到线索。 沿着河边一路走来,人越来越稀,逐渐安静了下来,这里的气温虽很高,不过这河边清风徐来,倒也算是凉爽。 走着走着,身后传来轻柔的呼喊:“姑娘,买花吗?” 姜白一愣,这里是T国,会讲汉语的很少,这女声既然是用汉语说话,那肯定就是问的自己。 转回身看,一位身形瘦弱的少女站在面前,年龄和自己差不多大,穿着T国传统的花裙子,高高束着发髻,容貌清秀,袅袅娜娜的。她的手里捧着一束百合花,巧笑倩兮,看见姜白回头,连忙递了过去。 百合花,花瓣洁白如雪,花蕊嫩如蛋黄,散发着阵阵清香,上面还沾着露珠,娇艳欲滴。女孩子一般都喜欢花,姜白却是个另类,她闻言微微摇了摇头,表示不买。 那少女丝毫不失望,依旧笑着坚持,说:“这花不用钱,送给你。” 一束鲜花直接捧到了自己面前,姜白下意识用手接住。 看见姜白接住鲜花,少女仿佛完成了一桩大愿,松了口气退后一步,幽幽说:“终于交给你了,新娘子,他在等着你……” 说完,少女牵着裙子,低头走上了河边一条小船,摇动船桨,缓缓划向了下游。 姜白眉头紧锁着,这少女举止太奇怪了,她说的话是什么意思?什么新娘子?谁在等自己? 她想得入了神,以至于没注意到身后走来了一位女子,对着她的手一扫,那束百合花应声落地。 姜白悚然惊醒,转头看,又一名少女站在了自己身边,年龄依旧相仿,穿着一身梅红色的长裙,披散着长发,容貌秀丽,温婉如水。 如果丁晓聪在这里,准会大吃一惊,这少女,赫然竟是林豆豆!只可惜她俩从未照过面,相对而立,竟然谁都不认识谁。 “你太不当心了哦,出门在外,来路不明的东西千万不要碰。”林豆豆看上去似乎成熟了很多,她一边蹲下身小心翼翼拨弄那束凌乱的百合花,一边说。 翻动两下后,只见最大的那朵百合花蕊里爬出来了一只黑色的小虫子,不过米粒那么大,背衬着洁白的花瓣,格外显眼。 看见这只虫子,姜白脸色变了,霍然抬头看向那划船远去的少女。 “这是‘花蛊’,一旦被它钻进你的皮肤里,你就会受到它分泌的致幻剂影响,变成蛊主的***。”林豆豆似乎深谙此道,她从腰后取出一个竹筒,凑在那只小黑虫的旁边,那只花蛊似乎受了什么诱惑,立刻钻了进去。 站起身来,姜白已经不见了,她身形一闪,跳上了河边一艘小船,抢过船夫大娘手里的浆,开始用力划船,追赶前方河面上的少女。 “唉……”林豆豆叹了一口气,捧着竹筒转身离去,转眼消失不见。 宽阔宁静的河面上,姜白回头看了一眼,岸上已没了林豆豆,不过现在也顾不得这些了,听见林豆豆说出蛊主的名字后,她就立刻开始追赶,一定要把那女人抓住! 没想到,刚出门开始调查,蛊主竟然就找上了自己! 用这样恶毒的蛊,现在可真是新仇加旧恨,这个蛊主,她下定决心必杀! 两船相距大约30米,前方那少女依旧在不紧不慢划,窈窕的身姿摇摆,曼妙轻柔,似乎根本没意识到姜白在追她。 眼看着追上有些困难,姜白秀眉倒竖,松开船橹双手在腰间一抹,等合在一起时,芳菲离合已经被组合成了一个寒光闪闪的圆环。 “你给我停下来!”姜白厉声大喝,单手一挥,那面圆环立刻“呜呜”作响着飞了出去。 圆环脱手,划了个大大的半圆,准确无误在前船的少女肩上一撩,又拐了个弯,呼啸着飞了回来。 姜白身形一转,准确无误将圆环接住,再看前方,那少女晃了晃,“噗通”一声栽下了滚滚江水。 看见这一幕,姜白错愕了,她的力道和角度都掌握的很好,那少女不过就是被划破了表皮,怎么可能就落水了? 船东大娘大声嚷嚷起来,也听不懂她在喊些什么,姜白紧锁眉头,一瞬不瞬看着不断接近的落水处,那里,只有小船在滴溜溜转圈,落水少女却始终不见冒头。 离着还有一丈远,姜白把芳菲离合再次拆散缠在了腰上,一头扎进了水里,入水前,她听见岸边传来了凄厉的警笛声,警察来了! ………… 呜……! 一辆警车从身边呼啸而过,丁晓聪连忙让到了路边,这里的所谓警察简直就好像土匪,在大街上横冲直撞。 赵爱龙将斗笠的帽檐压低了些,小声说:“我待在这里太危险了,得赶紧带着妹妹走了。” 钱已经通过华夏银行转到了账上,他现在心急如焚,只想尽快带着妹妹离开。 “嗯。”丁晓聪点了点头,“你们快走吧,路上注意安全。” 想了想丁晓聪又问:“怎么样才能接触到乃木将军?” 赵爱龙稍一琢磨,不确定的说:“乃木据说是个虔诚的基督徒,每个礼拜天都要去城里的教堂祷告,明天就是……你问这个做什么?” 丁晓聪没有说什么,挥手催促:“你们快走吧,我以后也要去T国的,有时间就去斯兰看你们。” ------------ 第十四章:谎言 匆匆辞别了兄妹俩,丁晓聪转头看向城市西面,一片低矮的建筑后,有个高高的白色尖顶,格外醒目。这座城市被西方殖民过后,就开始盛行基督教,教堂就是这里最雄伟的建筑。 丁晓聪沿着街边走向教堂,心里盘算着该怎么接近那位穆德利的实际掌控者,MD最大的军阀,乃木将军。 乃木部下有着五万军队,装备在这个贫穷的国度来说,绝对是最先进整齐的,之所以他能发展出这么大的势力,只因他掌握着一笔该国最大的财富……玉石。 M玉,玉石中的王者,最上品的价格远远贵过了等重量的黄金,这些晶莹剔透的小石头在本地不值钱,可要是拿到华夏,立刻增值成百上千倍!穆德利作为最大最好的M玉出产地,被乃木牢牢控制在了手中,获取了惊人财富。 有钱,也就有了人,有了枪。 和这位雄霸一方的大军阀比起来,丁晓聪还只是个半大的少年,与他周旋,稍不留神就会粉身碎骨。 一路走到了教堂门口,丁晓聪眼睛一亮,终于有办法了,我没法去找你,却可以让你来找我! 教堂对面有一家小旅馆,这里可不像华夏国管理的那么严格,什么身份证明都不要,随便住。之所以选择这家旅馆,一来是为了就近做事,二来,开店的老板懂中文,好交流。 这几年经常有华夏客商来这里收玉石,许多旅馆老板都学会了中文,普通交流不成问题。 老板是个五十来岁的汉子,通过交谈,确定了赵爱龙的话,乃木的确每个星期天都要来对面的大教堂祷告,每次来都坐在固定的专用位置上,用大群的军人守护着,旁人根本就不让接近。 这不重要,甚至更好,只坐专用的位置,那就太合适了。 探明情况后,丁晓聪先是随便找了家玉器店买了块粗玉牌,然后就独自奔了城外坟场。 这里不兴火葬,死了人都是埋在城西的一座小山上。 丁晓聪赶到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他一路走到山阴处停了下来,打量四周。这里阴气很重,说明有很多游魂野魄。 找了处坟茔最密集的地方,他将剩下的半杯尸油放在了地上,然后把那面粗玉牌丢了进去,坐下来开始静等。姐姐晓兰游出来,在他身上蜿蜒,好奇地打量着四周。 半夜十二点,是阴阳交汇的时间,过了十二点后,阴气就会大盛,黑夜就将变成魂魄的乐园。 十二点一过,丁晓聪打开了巫眼,这里位于山阴处,阴气强盛,游魂野魄本就不少,这时候就更多了。这些都是普通魂魄,并没有什么恶性,不过胜在数量多,另外,经过丁晓聪的处理后,性质也会完全不同。 维持着巫眼,丁晓聪开始轻轻哼唱鬼音,附近无意识飘荡的游魂野魄立刻被吸引,慢慢飘了过来。 诡异的鬼音在坟场回荡,听得人汗毛倒竖,远处闪现出一点灯火,也不知是守夜人还是过路的,被吓得栽了个跟头,连摔落的手电筒也不要了,爬起来转身就跑。 现在的丁晓聪一身鬼气森森,不用灯光效果,看上去都跟鬼一样。 其实他如果就这样持续不断的唱下去,灵魂会渐渐迷失,最后是不是真的会离体变成魂魄,还很难说,他也不敢做这样的尝试。 游魂野魄被一个个吸引了过来,它们盘旋一番后,终于承受不住尸油的诱惑,一个接着一个钻了进去。 丁晓聪足足唱了两个小时,收集了差不多上百个游魂野魄后,方才停了下来,这半片山上都被清干净了,再唱就该把狼给招来了…… 完成了第一步后,丁晓聪立刻从包里取出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半包红色的粉末。这是朱砂,经过巫山后,就剩下了这么点,一直带在身上。 没有任何犹豫,他将半包朱砂全倒进了尸油里,阳毒和极阴混合,产生了剧烈的反应,玻璃杯里立刻向外涌泡沫,“嗞嗞”作响。 朱砂进入尸油后,杯子里立刻就变成了魂魄的炼狱,那些游魂野魄痛苦不堪,只能钻进粗玉牌里躲避。经过这一番煎熬后,它们的恶性明显增大了些,已经可以对人的灵魂产生一些危害了。 看看差不多了,丁晓聪将杯子推翻,一大片泡沫冲了出来,现在的朱砂和尸油已经全部失效,留着也没用了。 液体全都渗入地下后,丁晓聪抓着一块布,将那块玉牌抓了起来。现在这东西外面糊着一层朱砂,等于将里面的魂魄都封住了。 做完这一切,丁晓聪重新背上背包,带着姐姐下山,准备第二天的行动…… ………… 班库某警署内,姜白坐在一具破旧的皮沙发上,看了墙上的挂钟一眼,眉头锁的更紧。她的手上戴着手铐,表明她现在的身份——嫌疑犯。 幽瞳蜷在她身边睡大觉,对周围的一切不闻不问。 门头上,老式空调“轰轰”作响,一会吹出冷风,一会又吹出热风。在姜白对面,一位男警察慢脑门是汗珠,怎么也擦不干净,这让他更加的烦躁。 “说吧,你究竟做了什么?”警察的心情显然很不好,猛然拍了下桌子,指着姜白大喝。其实他也不相信姜白这样精致的小姑娘会害死人,可不光是目击者,就连姜白自己都承认了,也就必然要把她抓来审问。 “我没有杀她,她是自己跳水的。”姜白神情平静无波,淡淡答道。她潜入水里把那女孩捞上来,全部过程只用了半分钟,可奇怪的是,那女孩竟然就没了呼吸。 一般来说,溺亡一个人,至少需要两分钟以上,这么短时间绝对死不了人,可尸体捞上来后,只看了一眼,姜白就知道没救了。有没有呼吸不是判断一个人是否死亡的唯一标准,那个女孩的生气散失殆尽,已经完全没有活过来的可能了。 警察带她走的时候,她没有任何反抗,这件事情她也想搞清楚。 姜白话音刚落,房门被人推开,一个年轻的女警官走了进来,手里捧着一叠卷宗,随手撂在了办公桌上,回头看着姜白冷声道:“你撒谎!” ------------ 第十五章:无头案 姜白神色微微一变,那女警接着说:“法医的检查结果出来了,那具尸体死亡时间在大约二十四小时前。” 男警察愣住了,“怎么会这样?难道……落水前她就已经是一具死尸?” 女警员点了点头,转向姜白说:“我们查过了你的入境记录,你是今天早上才来到班库的,嫌疑排除,你可以回家了。” 叮铃铃……! 一阵急促的电话铃传来,男警员随手抓起电话凑在了耳边,听着听着,下意识站了起来,满脸震惊。 “公主来的电话……”听完电话,男警员已经彻底呆傻了,冷汗直冒,“殿下说……她是降魔金刚……” “公主殿下!”女警员也呆了。 他们只是小警员,没想到,竟然惊动公主亲自打电话过来! 姜白陷入了沉思中,片刻后站起来,正色道:“能不能带我去看看那具尸体?” 直到她说第二遍,两位警员方才从震惊中清醒过来,连声答应,女警员上前一步推开了门,点头哈腰把人往外面请,“我带您去,不过那尸体不太好看,您最好还是不要……” “没事。”姜白态度坚决,起身就走,幽瞳立刻醒了过来,跳下沙发跟在了后面。 直到两人出门,男警员才想起来一件事,慌里慌张抓起桌上的钥匙追了出去,连声大喊:“手铐!手铐还没打开!” 走过走廊,两名警员陪着姜白进了地下室,推开尸检室的门。 扫视一圈,姜白屏住了呼吸,这里完全不是她想象中那样洁白干净。解剖室很小,异常破旧,并且很潮湿,墙上到处都是大片的霉斑,各种古怪的气味混在一起,闻之欲呕。 屋子中间有个锈迹斑斑的铁手推车,上面摆放着一具尸体,已经被剖开了胸腹,内脏被取出来,摆在了一旁的托盘里,看上去犹如屠宰场被开膛破肚的牲口。 对于血腥,姜白倒无所谓,这是这里的脏污和气味让她有点接受不了。 稍稍定了定神后,姜白屏住呼吸,走向了那具尸体。 旁边一扇侧门被从里推开,一名穿着白大褂的中年男人边擦手边走了出来,看见姜白后,立刻大声嚷嚷了起来。 姜白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也懒得理会,自顾站在解剖台边观察了起来。那名男警员连忙拦住白大褂,用T语和他交流。 被剖成这样的尸体,警察都受不了,那名陪同的女警只看了一眼就连忙转过了头。 尸体果然就是送花给她的少女,只是现在的她脸色灰暗,一点生气都没,被豁开的胸腔和腹腔里红中带白,脂肪和结缔组织纠结,散发着一股腥臭味。 “幽瞳,找找看。”姜白看不出什么来,低喝了一声。 幽瞳咆哮着跳上解剖台,凑在尸体上,一点点闻了起来。 身旁传来尖利的话语,是那名法医,这里称之为验尸官,姜白皱眉看着,完全听不懂他在说些什么。不过和华人男警员交流过后,他的态度显得极为谦恭,双手合十,边说边拜。 在T国,皇室就是神的化身,听说这小姑娘竟然是公主的客人,验尸官差点没激动得晕过去。 “他说,尸体已经全部检查过了,死亡时间能确定,死因暂时没发现,进一步的血液化验报告还没下来。”男警员在一旁做同声翻译,说到这话锋一转,“不过……实话跟您说吧,这已经是今年以来,班库警方找到的第五具类似尸体了,估计也和以前的一样,查不出死因。” 姜白猛然回头,看向男警员,想要问什么,又思考了起来。 男警员继续说:“我们发现了一个规律,从一月开始,每两个月出现两具尸体,都是年轻貌美的少女,然后隔一个月,又会接连两个月出现两具,如果真是这样的话……” 姜白点了点头,沉声道:“如果不是有人提醒,我恐怕就是第六具了。” 刚说完,解剖台上,幽瞳似乎发现了什么,对着女尸的右耳侧不停咆哮。姜白完全不顾忌讳,揪住尸体的耳朵,将头掰歪。 其他人心头好奇,也全都凑过来看。 只见在女尸右耳后,有个米粒大小的凸起,看上去就好像普通的毛囊炎。 人体的皮肤上全是细菌,只要有一个毛孔稍有堵塞,就会发炎,换个角度说,没有任何人的皮肤是完全没毛病的,无论多勤加清洁,身上都肯定会有毛囊炎的存在,特别是在这热带,验尸官根本就不会去关注这东西。 “怎么?”女警员疑惑问。 姜白抬起手将他们打断,从腰间摸出一个刀片,点在那个凸起上轻轻一划,表皮立刻绽开。由于死亡了二十四小时以上,伤口里并没有血液流出来,只能看见一点乌黑。 四个人的注视中,那个小小的伤口就好像活人的嘴,突然张开,一只细小的黑色甲虫钻了出来。 姜白眼疾手快,顺手拿起旁边一个玻璃杯,将那只小虫子罩住,转向验尸官说:“把这个东西拿去化验,也许就能找到死因了,不出意外的话,其他死者这个位置应该也有同样的虫子。” 验尸官目瞪口呆,在男警员的提醒下方才回过神,连连点头用玻璃盖片把虫子装好,抱在怀里慌慌张张跑了出去。 “太神奇了!”男警员摇头感叹:“难怪公主殿下称您为降魔金刚!” 姜白摇了摇头,避开这个话题,问:“你们警方知不知道,蛊主这个人?” 女警员回答:“这个人我们了解的不多,只知道他是东南亚名气最大的邪法师,同时也是最神秘的人,本名叫——李本生,华裔,在东南亚各处都有过他的足迹,但是具体的落脚点一个都找不到,也没有关于他的影像资料。” 男警员接着说:“我们警方有许多悬案,都指向了李本生,不过全都缺乏证据定不了案,最近还有个华裔器官买卖的案子,证据指向他后,就进行不下去了,怎么,你怀疑这连环少女死亡的案件和他有关?” 姜白扫视两人一眼,斩钉截铁道:“不是怀疑,是肯定!” ------------ 第十六章:中计 翌日,清晨,丁晓聪一大早就奔了对面的教堂,去参加上午的礼拜。 混在人流中,丁晓聪一言不发,生怕一说话就会露馅。 进了礼拜堂后,他一直往前挤,终于在最前排,看见了那张熟悉的椅子。那椅子摆在最前面,孤零零的,没人去坐,一看就是店东描述的乃木专座。 没人坐,我坐!丁晓聪装作什么都不懂,径直走过去坐了下来。他的双手合在一起摩擦,将玉牌外面的朱砂分磨掉,这样里面的魂魄一旦接触到人体,就会蜂拥而入。 刚把玉牌偷偷塞进椅子锋利,一名修士走上来,恶声大喝,驱赶他离开。谁说宗教面前人人平等?都特么是唬人的。 丁晓聪连忙陪着笑,点头哈腰起身钻进了人群中,找个空位子坐下,妆模作样低下了头。 到了这一步,计划已经可以算是完成一半了。 冗长的礼拜完成,丁晓聪混在人群中出了教堂,立刻跑回旅馆,将昨天准备好的衣服翻出来穿上。 他昨天下午找到了当地一家裁缝店,连画图带比划,终于让人家把这件所谓道袍给做了出来。不过说实话,穿在身上丁晓聪照了照镜子,怎么看怎么像寿衣…… 不过也无所谓了,巫觋是最不迷信的人群,根本就没有所谓忌讳的概念,管他像什么?反正这里的人又没见过真正的道士,还不是自己怎么说就怎么信? 光有道袍还不行,不够显现,他还准备了一面硕大旗幡,明黄色的,上面用汉文和M文分别写着一行字——驱邪捉鬼,茅山正宗! 顶上画着一个歪歪扭扭的八卦。 匆匆吃完午饭后,丁晓聪穿着这一身行头,扛着旗幡再次奔了教堂。所谓王不见王,人家肯定不会让一个道士进教堂,于是他在大门边往地上一坐,安静等待,这样你们总不能还赶我走吧? 等了大概半个小时后,一支军绿色的车队开了过来,上面下来了一对和荷枪实弹的士兵。 两列士兵在教堂门前排开,接着是一辆吉普车上前停下,一名穿着夏季军服的中老年军人从车上跳来下来,两名警卫员立刻夹在了他两边。 丁晓聪从人缝里偷看,只见这老军人约五十来岁,瘦瘦小小的,肤色黝黑,脸上的线雕刀刻一般阴冷。不用猜,这位身上带着杀气的老人,必然就是这里的掌权者,乃木将军。 老将军大步走过队列,丁晓聪连忙举高了手里的旗幡。 这一招果然有效,就在乃木将要进入教堂的时候,他停住脚步,转头看了过来。 乃木戴着墨镜,丁晓聪看不见他的眼睛,那是一双透着死气的目光,也不知道他杀过多少人,灵魂竟然会变成这样。 对眼的瞬间,丁晓聪就开始后悔了,这人绝非善类,自己的计划只怕是过于轻率了。 出于本能,丁晓聪连忙抱着旗幡贴墙跟跑了,一直跑出了教堂范围,回头看,松了一口气,那些军人没有追过来。 在远处蹲下,丁晓聪心中感叹,看来自己在和平安逸的环境中长大,对外界缺乏了解,尤其是战乱地区。同时他在心中反复告诫自己,孤身在外飘荡,一定要谨慎再谨慎,这里某些人简直毫无人性可言。 接下来又是漫长的等待,大约两个小时候,教堂里果然出了状况。 首先他看见守在外面的军人全都涌了进去,接着许多人大呼小叫,然后,乃木被一大帮人抬了出来。 打开巫眼看了下,丁晓聪松了一口气,成了,那上百魂魄全都冲进了乃木的识海,他现在双目圆睁一动不动,浑身不停抽搐,已经失去了自主能力。 这老家伙果然凶,这么多魂魄冲进识海,依然无法完全占据他的思维,双方正在剧烈拉锯着。 “哎!你!过来!”一名穿着西装梳着分头的家伙指了下丁晓聪,用汉语厉声大喝。 丁晓聪临阵有些犹豫,和这些人打交道实在是太危险了了,不过最终他还是一咬牙,抱着旗幡走了过去。 “你是道士?会捉鬼?”西装男瞪着丁晓聪上下打量一番,恶声恶气问,丁晓聪连忙点头哈腰答应。 又一名年老的牧师走了上来,双手揪在胸前,忧心忡忡说:“乃木先生好像是惹了魔鬼,你能不能祛除掉?” 西装男狠狠瞪了牧师一眼,那老头赶紧缩了回去,身为宗教场所,居然让人摊了魔鬼,他也没脸了,现在只希望乃木没事,否则他们搞不好小命不保。 丁晓聪心说总算是上了正轨了,他胸脯一挺,拍得山响,傲然道:“贫道华夏茅山宗在册弟子,最擅长就是捉鬼降妖!此次云游到此……” “行了行了!”西装男不耐烦的打断丁晓聪,然后一招手,上来两名士兵手忙脚乱搜他的身。 除了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外,只搜出来了一把小刀,杀不了人的那种,至于姐姐晓兰,缠在他衣服里,并没有被搜出来。 “这是我的法器。”丁晓聪指着小刀说。 眼镜男抓着那把小刀翻过来倒过去看,还凑在鼻子上使劲嗅了嗅,终于还是还给了丁晓聪,“快去看看我们家将军吧。” 他急,丁晓聪比他还急,这些人根本就不懂,竟然把乃木放在大太阳下面晒,这样下去要不了一会,老家伙身上的阴气被晒干,那些游魂野魄就全完了。 匆匆忙忙走到乃木身边,丁晓聪二话不说,赶紧蘸了点唾沫涂在了他眉心里。这样做是为了封住他的识海,不让那些游魂夜魄跑出来,老家伙太凶了,这么一会功夫,那些阴魂就已经跑了一半。 现在的乃木已经恢复了大部分思维,只不过依然不能动不能言,丁晓聪封他识海的时候,老家伙满脸凶狠,眼珠瞪得浑圆,凶光毕露,死死盯着。 对着那眼神,丁晓聪浑身汗毛一竖,心中立刻闪过念头,“这老狗只怕猜到了是自己动的手脚,再加上他如此嗜杀,此人留他不得!” ------------ 第十七章:冤家 “立刻把人抬进车里,现在的病人不能见阳光!”主意已定,丁晓聪立刻展开了自己的计划,先逼开阳光在说,没了直接的阳气补充,那些游魂野魄维持的时间更久一些。 几名士兵小心翼翼把乃木抬上了车,丁晓聪立刻吩咐西装男,报了几味药,让他赶紧买来,然后车队怎么来怎么去,调头开向了来路。 车子里,丁晓聪坐在乃木的身边,一只手盖在他脑袋上轻轻敲击,看似毫无意识。目光则一直看着窗外,打量着周围的地形,现在他等于孤身深入虎穴,必须得先看好退路。 他敲击的动作很轻,旁人根本看不出门道来,其实他是在震动乃木的灵魂,从外部施加干扰,让他无法专心和那些游魂野魄对抗。 这老东西的灵魂恶性太强了,简直和厉鬼都有的一比,没有丁晓聪的干扰,那些游魂野魄撑不了一个小时。 尽管如此,这一场相互吞噬的战斗依然是乃木占了上风,他僵直的身躯渐渐软了下来,抽搐的频率也越来越低。 丁晓聪低头看了一眼,心中焦急,这样下去可就糟了! 这里已经彻底进入了平原地区,到处是水田,根本就无处可逃,一旦败露小命难保。 好在开了没一会,乃木的家到了。 乃木并不住在军营里,路边出现了一片人工林,车队开进去后,一座占地广达的院落出现在了眼前,里面是成片的日式建筑。 匆匆忙忙下了车,丁晓聪用旗幡为乃木遮阳,一大群人涌了进去。而就在这时,那个西装男的车子也到了,他怀里抱着一大包药材,跟在后面跑得上气不接下气。 看见他,丁晓聪松了一口气,他开的药全都是补阴的,这么多药用下去,乃木的阳气会锐减,到时候,他识海中的战况将会彻底扭转。 到了正厅里,士兵们把乃木放在一张床上,然后退后列队守护着。 这时候的乃木已经能微微做一些自主活动,他的眼睛一直死死瞪着丁晓聪,嘴唇嗡动。丁晓聪心里急得冒火,这老家伙只需说出一句完整的话,自己就得死无葬身之地! 一大包中药材被放在了地上,丁晓聪连忙解开包袱,捧着药往乃木身上撒,阴气立刻压了下去,老家伙泛起了眼白。药自然是煎成汤药服下去效果最好,不过现在情况紧急,来不及了,这样用也可以。 眼看乃木开始迷糊,丁晓聪松了一口气,暂时脱离险境了,刚才可把他给吓坏了。 就在这时,内间传来嘈杂声,两名白大褂在一名士兵的带领下,匆匆忙忙跑了过来。这二人,领头的是个中年大夫,身后跟着位拎医药箱的小护士。 看见这两位过来,丁晓聪的心跳又开始加速,终究还是要遭!难怪他们这么着急把乃木送回家,原来,是因为家里有医生! 想想也是,乃木何等身份的人,并且树敌太多,必然不敢再公共医院里看病,私人一生算是标配。 那位医生领着护士跑过来,看见乃木身上堆得全是中药材,顿时大怒,推了推眼镜斥道:“谁干的?简直胡闹!” 丁晓聪看见那医生开始拂走药材,急眼了,一把抓住了他的手,大吼:“将军恶鬼缠身,我这是在为他驱邪,你扰乱我施法,出了事你负不起这个责任!” 两人揪在一起吵吵嚷嚷,眼看就要打起来了,那名西装男看看已经开始翻白眼的乃木,狠狠跺了下脚大吼:“都别吵!” 这一嗓子尖利的吓人,在场的人全都打了个哆嗦,愣住了。 “先让周大夫看看再说。”稍一犹豫,西装男就有了决断,指着丁晓聪大喝:“你让开!” 丁晓聪还待争辩,“哗啦啦”一阵动静,十几把枪瞄准了自己。这就是所谓的军阀作风,完全不跟你讲道理,丁晓聪完全没辙,只得灰溜溜闪开了一边,忐忑不安看着那周大夫上去给乃木做检查。 其实乃木根本就不用治疗,只要把身上的药材弄走,用不了一会,他就会渐渐恢复,到时候丁晓聪只怕就要完蛋,现在他的命运就掌握在了这位周医生手里。 丁晓聪忍不住自我安慰:“这穷乡僻壤的,不会有高明的大夫,这家伙一定是个蒙古大夫……” 看见丁晓聪一脸紧张,西装男在旁好心安慰道:“周大夫是米国名校毕业的医学博士,医术高超,有他在,将军绝对不会有事的。” “噗!”丁晓聪好不容易聚起来的那点气瞬间全撒了,梦幻破灭,这下死定了…… 他的眼睛开始偷偷左右打量,准备找一条逃亡的路线,可问题是……这里足有十几条枪,自己虽然蛮快的,可能快得过子弹? 在丁晓聪的绝望中,周医生在床边坐下,开始为乃木做检查,看架势,果然专业!他先是用听诊器听了听乃木的心肺,然后又看了看他的瞳孔,最后用一把小锤子在他身上敲敲打打起来。 丁晓聪知道那是干什么,检查神经反应,乃木现在的识海中,一大堆意识正在交战,什么反应都不会有。 接下来,周医生一边拂乃木身上的药材,一边琢磨起来,不住点着头,一副胸有成竹的架势。丁晓聪觉得自己该任命了,这下死定了…… 紧张的呼吸中,周医生转过头看向西装男,文雅一笑,说:“将军可能脑子里的事情太多,各种思维相互干扰,导致脑波紊乱,身体也因此失去了控制……” 丁晓聪听的欲哭无泪,这家伙果然是高人,虽然他的解读角度有偏差,可描述的症状一点不错,乃木现在就是这样…… 能一口说出症状来,相信治疗的方法他更是能信手拈来,实在不行……丁晓聪目中凶光一闪,瞥了身边的西装男一眼,不行就制住他做人质,然后…… 正当丁晓聪准备孤注一掷的时候,周医生好整以暇招了招手,吩咐身后的护士,“给他注射一针安定,睡一觉就好了。” “嗯?!”丁晓聪猛然睁大了眼。 ------------ 第十八章:行踪再现 这可就太意外了,乃木保持清醒的话,过不了一会就会完全恢复,现在倒好,被麻醉了,灵魂完全不设防,成了砧板上的肉。 这件事情也同时启发了丁晓聪,巫术原来也可以用现代科技来施展,有时候会有奇效! 试想一下,先往人家识海里塞个魂魄,然后打一针安定,灵魂再强大的人也得被彻底附体,永远失去自我意识,这简直是绝配啊! 一个若有深意的眼神飘过来,丁晓聪打了个激灵,再次看向那位周医生,这眼神……什么意思? 不过人家已经不看他了,周医生接过护士递过来的针筒,推干里面的空气,扎进了乃木手腕的静脉里,慢慢将药水推了进去。 果然是一针见效,药水刚推进去,乃木那翻上去的白眼珠立刻降了下来,眼睛缓缓闭上,没一会就传出了安静的鼾声。 事情成了!丁晓聪大喜,这乃木一觉睡醒,以后就永远都是个精神错乱的神经病,MD最大的军阀头子,就这么被自己玩坏啦!听说这家伙连个儿子都没生出来,他这一完蛋,说不定和平就来到了! “好了。”周医生将针筒递还给护士,拍了下手起身,“将军大概要睡二十四小时,等醒了就彻底没事了。这里的事情办完了,我得回一趟SGP。” 西装男连忙凑上去,千恩万谢,表示立刻就派人送周医生去机场。 丁晓聪在一旁冷眼旁观,这周医生不可能是庸医,他怎么会开出这样的药方?难道…… 思忖间,那位周医生和护士在两名士兵的护送下,走向了屋外,和丁晓聪再也没了眼神交流。 “你就在这里守着将军,直到他醒过来。”西装男走过来,对着丁晓聪吩咐道,看来周医生走了后,他有些不放心,所以做出了让丁晓聪留下来的决定。 “完美!”丁晓聪心中疾呼,事情比他事先想象的还要好,现在乃木要二十四小时后才会醒过来,这么长的时间足够自己做许多事,这周医生帮自己大忙了。 来的时候他看过,这里并没有军营,看来乃木这个人还挺讲究品味,这也为自己事后的脱逃提供了方便。 “我可以在这里走走吗?”丁晓聪弱弱问:“老是站在这里,挺无聊的……” “你!”西装男心里简直了就,哪有这样的道士,他脸色瞬间一冷,撂下一句“不可以!”然后就领着一帮士兵出去了,只留下一人持枪看守。 百无聊赖的丁晓聪左看右看,最后和那名士兵对上了眼,然后两人的目光就再也分不开了。 五分钟后…… 那名士兵陷入了彻底的迷茫中,他收起了枪,在椅子上坐了下来,目光呆滞平视前方,完全不聚焦。 丁晓聪走过去,凑在他耳边轻声问:“你有没有见过一个左脸上有刀疤的男人?” “#¥%@……”那士兵呆呆回答。 丁晓聪没办法了,就算是魇住了,也沟通不了,这里似乎唯有那个西装男懂中文。 就在这时,一名穿着白上衣的女佣走了进来,手里端着一个托盘,里面放着几碟饭菜。看向窗外,丁晓聪这才意识到,这一番折腾下来,天已经快黑了。 放下托盘后,女佣就出去了,她完全看不出那名士兵的异常,丁晓聪也没有对她下手。 又过了一会,丁晓聪刚吃完饭,那名西装男又进来了。 “来来来,我发现了一些东西,你快过来看看。”丁晓聪连忙招手,西装男以为出了什么事,连忙走了过来。 五分钟后…… 西装男在丁晓聪对面坐了下来,目光呆滞,他也被魇住了,丁晓聪再次问出了同样的问题。然而,他失望了,西装男根本就没见过什么脸上有刀疤的蛊师。 事情并不像自己想的那样,线索断了。 稍加思索,丁晓聪换了个方向问:“你有没有见过一个小男孩?他……留着蘑菇头,穿着小礼服。” “魔童,在江口基地。”西装男呆呆地说。 丁晓聪猛然瞪大了眼,找到了! 果然,那个蛊师和这里的军方有联系! 强压下激动,稍加思索后,丁晓聪对着西装男耳语起来,西装男傻傻听着,慢慢站起了身,走向屋外。 在庭院的车库里,丁晓聪挑了一辆敞篷越野车,开向了大门外,西装男在副驾驶位直挺挺坐着,僵尸般的身躯随车摇摆。 门口有持枪的士兵把守,不过看见西装男后,并没有加以阻拦,任由离去。 脱离了樊笼,丁晓聪载着西装男,在他的指点下,开上了一条向东的大路,很快就进入了片大森林中。 按照西装男的说法,顺着这条路一直开到江边,就是所谓的江口军事基地。那里驻扎着3000水军,乃木的所有水上力量都在那里。 果然,又开了一段后,前方豁然开朗,伊洛底江到了。在江边有一所庞大的军营,还建着一个码头,上面停着几艘武装巡逻艇。 码头上,灯火通明,一队队荷枪实弹的士兵把守着,强光灯下,人头攒动,全都是幼童,正在登上一艘运输船。 “我的天!”丁晓聪失声惊呼,眼中简直要喷出火来。姐姐晓兰也蹿了出来,探头看着这一幕,神情无比凝重。 事情远比事先猜想的还要糟的多,在青敢的时候,类似的孩子不过几十人,可现在看去,行尸走肉一般的孩子只怕有一百多!这表明,遭难的绝不仅仅只是青敢,其他地方中蛊的孩童更多,只不过被军方给掩盖了下来。 看着这么多孩子排着队上船,丁晓聪心里冒起了火,他不敢想象,人竟然可以恶毒到这种程度! 他们来的刚刚好,孩子们上完,运输船拉响了汽笛,就要离岸了。最后登船的人回头看了一眼,果然,正是那个刀疤脸汉子! 不用丁晓聪说话,晓兰一口咬在了西装男眉心里,他迷茫的眼神一凝,随即生气熄灭,歪着脑袋倒了下去。 一口咬死了西装男,晓兰嘶叫着缠上了丁晓聪肩膀,丁晓聪弃了车,向着江岸飞奔。 ------------ 第十九章:乘波 军营是不可能闯的,只能想法先跟上那艘船,再找机会把那个刀疤脸做掉,至于这些孩子……再也回不去了,择地埋葬吧…… 丁晓聪怀着满腔恨火,向着河岸下游狂奔,终于在那艘运输船离港的时候,跑到了伊洛底江边。 晚风拂面,江涛拍岸,“噼啪”作响,恬静的月光下暴露着最残酷的罪恶。丁晓聪一头冲到江边,左右打量,江面上一览无余,根本就没有别的船。 再看码头上,运输船已经离港,正在缓缓加速开向下游。 丁晓聪急眼了,开始沿着江边向下游跑,一路思考着办法。 船在水里越来越快,渐渐地追上了丁晓聪,齐头并进,然后又把他甩在了后面,越拉越远。丁晓聪跑得上气不接下气,越来越无力,喘成了狗。 他的脚步踏在浅滩上,激起一连串的水花,劈啪作响,终于脚下一软,摔了个大马趴。 “我靠啊!”这一摔倒,丁晓聪再也没力气爬起来了,气得狠狠对着江滩拍了一巴掌。好不容易,历尽千辛万苦,还差点送了命,终于又追踪到了那个刀疤脸,没想到竟然只能眼睁睁看着他跑掉,实在是心有不甘。 可谁料到,他这一巴掌下去,竟然拍出了变故。 只听“啪”一声响,水花四溅,在他身边突然有一层“皮”卷了起来。不光如此,这张“皮”的最外缘还有一根针,倒着刺向了他的脖颈。 这一下突然生变,丁晓聪被吓得向旁边一滚,手在胸前一抓,把那根针给死死抓住。身旁水花四溅,一头大家伙现出身形,丁晓聪这时才弄清楚是个什么玩意,赫然竟是一只巨大的淡水魟鱼。 在东南半岛上,魟鱼可能是最大的淡水鱼类,这东西习性凶猛,喜欢潜藏在浅滩里,一旦有鱼或者水鸟经过,就突然暴起,用尾部的毒针将其毒死。 丁晓聪这一滚,正好滚到了魟鱼的背上,将它牢牢压住,而它唯一的武器:那根毒针又被死死抓住,立刻动弹不得。 这条魟鱼足有两米长,翼展差不多有三米,丁晓聪眼睛一亮,有了! “姐姐,快帮忙!”丁晓聪抓住毒刺大喝一声,晓兰立刻反应过来,一头蹿上去,咬在了魟鱼额头上。 魟鱼灵魂瞬间被吞没,晓兰仍不松口,死死咬住,身躯却也软了下来。 下一刻,魟鱼猛然向前一蹿,冲进了江水里,巨大的肉质双翼展开,擦着水面追向了那艘远去的运输船。 刚才晓兰吞掉魟鱼的灵魂后,展开了灵魂互换,她自己的灵魂进入了魟鱼的识海中,开始掌控这具淡水巨兽的身体。 丁晓聪翻了个身,趴在魟鱼背上,小声说:“姐姐,慢点,远远跟着。” 船上有几名带枪的士兵,跟近了一旦被发现,绝对会招来扫射,只能远远辍着等待机会。 夜色下,魟鱼贴着水面滑翔,无声无息,维持在相距半里的距离上,悄悄追踪。 翌日,清晨,等丁晓聪醒过来的时候,前面那艘运输船已经靠岸,孩童傀儡们正在下船。 这里的东岸有一条汊河,直通东方茫茫荡荡的原始雨林,孩童们下船后,并不集合,而是列着队走进了森林深处。 晓兰已经靠岸,藏在一处杂草丛边观察着。 由于是被姐姐载着,丁晓聪彻底放松,躺在魟鱼背上睡了一觉,没想到醒来就看见了这出人预料的一幕。他原本以为,这艘船会载着那些中蛊的孩童傀儡直入安达曼海,没想到,那个蛊师竟然会带着他们进入这原始森林。 没有深入过原始森林的人,很难想象这里面有多凶险,这个蛊师他到底要干什么? 由于那些士兵们依然在把守,丁晓聪没敢贸然冲过去,而是翻身上了岸,对着魟鱼伸出了手。 魟鱼巨大的身躯一震颤动,原本毫无知觉的晓兰身体立刻恢复,扭曲着松开了口,游回丁晓聪的胳膊上。那头没了灵魂的魟鱼转眼下沉,消失在了江水中。 晓兰劳累了一夜,需要休息,丁晓聪将她收好,钻进了森林中。 在森林里奔跑了一段后,接近汊河边,向那边打探,果然,刀疤脸带队沿着河岸向前走,身后跟着长长一排毫无生气的孩童。 看着这些已经死了的孩子们,丁晓聪揪心的痛,他看的很清楚,这些全都是汉家孩子…… 华夏人向东南亚移民,千百年前就开始了,经历过这么多年,他们极少和当地人通婚,后代一眼就可以认出来。专门戕害汉家的孩童,这蛊师究竟意欲何为?! 天已经亮了,两边隔着一条河,冲过去寻仇不现实,丁晓聪只得强行压下心头杀念,继续在丛林中向前穿行,准备等天黑了再摸过去动手。 ………… 班库,迷信一条街。 这条街上售卖各种所谓的法器,由于这里盛行小乘佛教,这些所谓的法器在华夏人看来,可能都有些邪恶…… 这里是一家阴牌铺子,店面虽不大,却声名远扬,许多华夏的大明星以及商界要人都来这里请过阴牌,据说效果极其显著。 当然,也有养不好反噬的例子,刊物上就能找到相关记载,不过这并不影响这家的生意,反而起到了打广告的效果,生意愈发的红火。 戴阴牌,本身就是为了发横财,既然是横财,就难免要冒风险,有人因此倒霉,恰恰说明这家店里的阴牌有效。 听完李颖的介绍,姜白看着店铺招牌,点了点头,走进了铺子。一路走来,这里所有的店铺和法师她都搜查过,毫无所得,现在只剩下了这最后一家。 李颖就是抓姜白去警署那名华人女警,奉公主殿下的命令,她做了姜白的贴身警卫,配合她的任何行动。没错,就是“任何”行动,公主的话在这里凌驾于法律之上,姜白就凭这一句话,拥有了在t国的特权。 经历过花蛊事件后,线索依旧连不上,姜白决定还是按照原先的计划,来到这里探查鬼王的消息。直接找到蛊主几乎不可能,还是得要从已死的鬼王那里着手。 热书推荐:耳根大神新作《》 ------------ 第二十章:兰花寺 进了铺子,姜白扫视一圈,眉头紧紧皱了起来,这里的阴气实在是太重了。 放眼看,铺子里摆满了灰白色的阴牌,上面雕刻着粗糙的纹路,缝隙里面还有暗紫色的污垢。整个铺子里充满了腥气、以及淡淡的臭味,挥之不去。 姜白有一种要作呕的感觉,怎么会有人愿意把这样邪恶的东西戴在身上,实在是难以想象。 李颖进来做了几次呼吸,立刻就不行了,一头冲出铺子外,大声干呕了起来。 瘦小的铺子老板呲开黄板牙,冲着姜白一笑,用蹩脚的汉语问:“姑娘这么漂亮,可一定要买一个,包你回去后发财,嫁个高富帅。” 姜白的脸色也很不好看,她打量四周,薄薄的嘴唇紧抿着,眼中几乎要喷出火来。幽瞳浑身的毛发都炸起来了,尾巴不停扇动,不住低声咆哮。 店主察觉到了不对,脸色阴沉了下来,退后一步瞪着姜白上下打量,“你不是来买阴牌的?你究竟是什么人?!” 话音刚落,姜白手一挥,一根利刃串成的鞭子卷了过去,直接把店主的脖子给圈了起来,厉声大喝:“不许废话,我问你,你这店里的阴牌都是从哪里来的?!” 店主稍稍一动,脖子上的皮肤立刻被割破,鲜血流了下来,吓得他大声嚷嚷。 外面的街道乱成一团,许多人围了过来,看见这恐怖的一幕,全都吓得变了颜色。 姜白已经气得发抖了,她强忍住杀心,手一紧,店主立刻被拽到了地上,再也不敢喊叫。 门口人群一分,两名警察挤了进来,看见这一幕,立刻拔出了警棍,指着姜白大喝。 李颖这时候终于缓过了那口气,掏出自己的警员证亮了亮,表示里面的是自己人。 “那个……姜小姐,这人犯了什么罪吗?”李颖觉得事情有些难办,姜白虽然是公主赐予特权的降魔金刚,可也不能不问青红皂白当街杀人吧? 姜白闻言柳眉倒竖,回头看了一眼三位警察和外面的围观群众,一股杀气扑面而来,所有人都被冲得一滞,下意识退后了一步。 “犯了什么罪?”姜白恨声道,用力一带芳菲离合,那店东惨叫一声扑倒在地,脖子上已经血流如注,“他这店里每一块阴牌,都是用儿童额头上那块骨头磨制成的,每一块阴牌,都是一条孩子的命!” 这话一出,围观者哗然,三名警员面面相觑。 抬头看了一圈,店里挂着的阴牌白森森的,闻着淡淡的血腥气,再联系姜白的话,这间小铺子当真宛如地狱。这一瞬间,李颖产生了错觉,似乎店铺里到处都在渗血,隐隐还能听见无数儿童痛苦的啼哭。 “赶紧抓起来,带回警局审问,通知技术科,来化验这些阴牌!”李颖被吓着了,哆哆嗦嗦厉声大喝。她相信姜白不会信口胡说,如果真是这样,那这件案子简直骇人听闻! 围观者们的指指点点中,浑身是血的店主被拷了起来,塞进警车带回了警察局,这间最有名的阴牌铺子被封了起来,由一名警员看守,防止有黑心的游客偷走里面的阴牌。 这社会,丧心病狂的人有,还不少,如果听说了这些阴牌真的是用孩子颅骨制成的,反而会更激发他们占有的欲.望。 警察局内,做了草草包扎后,惊慌失措的店主被带到了审讯室,主持审讯的是李颖,姜白在一旁陪审。 阴牌里面封魂魄,这在T国是很平常的事,不过用活人骨头配生魂,这种残忍的事情依然很少见。按照这里的说法,生魂由于还带着生气,会以为自己还活着,这样的阴牌戴在身上,可以在魂魄和主人之间建立起情感联系,说白了就是当小鬼养。 这种方法以前听说过,不过大家谁都没亲眼见过,这次可算是闹大发了! “说吧,你这些阴牌都是从哪里来的?!”李颖重重拍了下桌子上一堆材料,厉声大喝。那材料是一份化验报告单,化验结果已经出来,姜白没乱说,这间铺子里总共搜出了177块阴牌,每一块都是用婴儿的额骨磨制出来的。 还有一点也可以肯定,凿出这块骨头的时候,婴儿很可能刚死不久,甚至有可能还有活的! 李颖觉得自己又想吐了,这可是整整177条人命!实际上,这家铺子开了有两年了,究竟卖出去过多少,根本就难以计数! 店主脖子上裹着纱布,只能仰着头,看见姜白后,他的神情中流露出浓重的恐惧,连忙分辩,表示他也不知道哪些阴牌是用人骨头做的,他只负责售卖,而阴牌的来源,是一家寺庙。 李颖记录到这里,看了姜白一眼。 姜白思考了一会,冷冷问:“哪家寺庙?” “这……”店东犹豫了起来,面色无比阴沉,似乎很难下决定。 “不说,你可能会被判绞刑!”李颖威胁道。 店东的身躯颤抖了一下,双手下意识握紧,内心更加挣扎。 姜白突然站起身,面无表情大喝:“若你罪不至死,我便饶了你,若这些恶都是你做下的,我便当场把你打死。” 听见这话,店东大惊失色,他从椅子上站起来,一头扑倒在地,痛哭流涕,哀声大喊:“我不想死,这真的不关我的事,我只是个做买卖的商人,从没做过坏事啊……” 在死亡的压力下,店东终于崩溃了,大哭了一会后,抽噎着说:“我可以把知道的都告诉你们,不过请保护我,否则那些人……不会放过我的!” “说!”李颖也站了起来,道:“这位小姐是公主殿下的代表,佛门降魔金刚,在她面前,你本来就什么都隐瞒不了。” “降魔……金刚……”店东看着姜白,脸上露出浓重的恐惧,爬在地上向后缩了缩,终于艰难吐出了一个词,“兰花寺。” 李颖闻言,重重摔了下手里的材料,转身走向门外,大声喊:“立刻组织警力,突袭兰花寺,彻底搜查!” 姜白看着这瑟缩在地上的男人,神情有些疑惑,“兰花寺?好像在哪里听过。” ------------ 第二十一章:魔池 当夜,警局没有一个人下班,所有警力出动,将小小的兰花寺围得水泄不通。局长大人亲自带队,领着一干探员冲进了寺庙,在无数记者的见证下,展开了大搜查。 兰花寺确实很小,院落只有一进,佛堂只有一座,和尚只有一人,名叫朝云。警员们展开搜索的时候,他双手合十陪在一旁,神情肃穆。 一番搜索无果,警犬被调来了,这回很快就发现了状况。刚进入寺院,所有的狗全都一窝蜂涌向后院,在一片青砖地面上不停地刨,声声呜咽犹如狼嚎。 警员们聚集在了这里,当着朝云和尚的面开始起地砖,四周围闪光灯一刻不停。朝云和尚依旧面无表情,不停口宣佛号,低着头,神情淡定。 一块块砖头被起了出来,整整起上来五层,露出了泥土,看见下面的状况,当场就吐了一大片,包括主持的验尸官在内。 那地下,是一片烂泥,各色斑斓,恶臭冲天,全都是腐烂的人肉和泥土的混合物,沤成了一片沼泽。 一具具小小的腐烂尸骸被捞了出来,有些只剩骨头,有些还相对完整,很小,只够双手捧。事后清点,在这里面总共捞出了2002具尸体,全都是婴儿、甚至是胎儿的。 尸体都有个共同点,每具额头上都被凿出了个洞,事情已经很明显了,这里就是那些阴牌的来源,恶魔之地! 所有聚光灯又对准了朝云和尚,记者们纷纷提问,老和尚依旧神情无波,口宣佛号,声称对此并不知情。 深夜,T王宫内,某间会客厅,几名大和尚正坐在房间内观看兰花寺现场的新闻,姜白陪同在旁,所有人面色凝重。 电视中,出现了戏剧性的变化,有个妇女站出来,声称这一切都是她干的。 妇女是在庙里打杂的,专门打扫卫生伺候老和尚,据她说,这些婴孩都是人家堕胎的死婴,出钱让她处理,为图方便,就全都埋在了兰花寺的后院。 至于那些阴牌,妇人也全都承担了下来,声称是自己所做,兰花寺的案子,竟然就这样破了…… 以后的过程是可以想象的,处理堕胎死婴并不犯法,制作阴牌也不犯法,这件骇人听闻的案子中,只怕不会有任何人坐牢。 警察们带着所有尸骨和自首的妇人回警局了,记者们得到了自己需要的爆炸性资料,也走了,兰花寺里又只剩下了朝云和尚一人。 夜色已经很深,老和尚却没有睡意,他坐在月光下的院子里,看着后门出神。从警察们闯进来开始,他的神情就是如此平静,一直到现在,当真古井无波。 突然,西斜的月影中,一条娇小玲珑的身形翻了过来,紧接着还有一头小兽。 姜白来了。 “女施主,深夜造访,有何贵干?”看着突然出现在面前的姜白,老和尚不动声色。 姜白看着这已经很老的和尚,一言不发,大步走了过去,背在身后的右手伸出来,只见的手里,赫然提着金光闪闪的降魔杵。 看见这佛门法器,朝云脸色变了,他起身连退三步,转过身想要逃跑。 姜白不是警察,根本不与他多话,身形一闪追上去,金光闪过,降魔杵狠狠砸在了老和尚的后脑勺上。 “嘣”的一声,血光迸现,老和尚的后脑勺被砸塌,一头扑倒在了地上。 “不要杀我!我全都说!”面对那么多警察都神情从容的老和尚终于怕了,他捂着后脑勺瘫在地上,下意识的往后蹭,鲜血“哗哗”从指缝里往下淋。 金刚降魔杵再一次举了起来,姜白的神情冷冽如刀,老和尚吓得赶紧大喊大叫:“不要,是蛊主……” 姜白眉头微微一皱,停下了手,可不等老和尚说出来,他的面容一拧,眼睛瞪得浑圆,喷出了一口血雾。 这一团雾气喷出来后,“嗡嗡”作响,蜿蜒扭曲着卷向了姜白。 借着月色看,这团血雾里夹杂着数不清的细小蚊虫,全都色红如血,散发着浓重的腥气。姜白早有防备,身形向着侧方一闪,转眼来到了朝云身后,抡起来一杵砸在了他太阳穴上。 铁器和骨骼碰撞,发出撼人心魂的声响,朝云的半边脑壳被砸碎,眼神一黯,倒在了血泊中。 那群红色的蚊虫一顿,似乎瞬间失去了意识,不再攻击姜白,聚合在一起,开始飞向东南面。 姜白把金刚降魔杵背在身后,带着幽瞳敏捷的翻过院墙,跟在了这些蚊虫后面。 出了兰花寺不远,前方是一条大河,在清冷月色下泛着粼粼波光,这群蚊虫一直飞到了河心,开始折向下游。 姜白在岸边跟着,目光一刻不离。 白天喧闹的河面上,现在一片寂静,水波无声,姜白如同夜晚的精灵,行动快如闪电,一丝声息也无。 那朝云应该是蛊主的手下,他死后,蚊虫失了宿主,本能驱使它们去寻找真正的主人,顺着这条线,很可能摸出蛊主所在。 从这些蚊虫的动态来看,蛊主肯定在班库,很可能离这里还不远。 就在姜白思忖的时候,异变陡生,那一处河面突然炸开,一张血盆大口从水里冲了出来,将那一团蚊虫全都吞掉,又缩回了水里。 这张嘴张开后,直径足有三米,带着一声咆哮,犹如吞天,声威骇人。由于露出的部位很少,看不清究竟是什么巨兽。 没想到,在这繁华的大都市中心地带,竟然藏着这样一头巨大的野兽! 姜白大惊,想不到竟然会出这样的事,她连忙左右一打量,跳上河岸边一条小船,急急忙忙划向了那团水花的中心。 幽瞳站在船头,眼睛死死盯着水下,不住低吼,双眼如宝石般奕奕放光。 随着姜白接近,水面的波纹渐渐平息了下来,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姜白左手持银环,右手降魔杵,站在船上静静观察,良久后,再无声息,仿佛刚才那一幕只是幻觉。 线索,至此又断了。 ------------ 第二十二章:被擒 已经是后半夜了,月光照在河面上,发出清冷的光,丁晓聪彻夜未眠,一直在林中穿行,观察着对岸的动静。 自从下船之后,刀疤脸一直带着这些傀儡沿河向深处走,不急也不徐,始终未停过,也不知他要去哪里。 突然,前方的雨林中涌过来一层雾气,犹如实质,沿着河水向这边流淌,丁晓聪眼睛一亮,就是现在! 趁着浓雾摸过去,那家伙肯定发现不了,到时候给他个突然袭击。 雾气转眼漫过了这一段河道,丁晓聪立刻整了整背包,走出密林,向着河边摸了过去。这条小河不过几米宽,跳过去不可能,不过水深应该顶多齐腰,趟过去不费事。 这时候浓雾深锁,能见度大约只有两米,已经看不见对岸了,不过对岸也肯定看不见自己。 刚到河边,丁晓聪正在考虑脱不脱鞋子的时候,一直缠在他胳膊上的姐姐晓兰突然对着河面不停发出“嘶嘶”声。丁晓聪一愣,连忙打开巫眼看,这一眼看过去,差点把他吓尿了。 这里的水面看似平静,水体也不宽阔,可在巫眼下,只见水里竟然挤满了巨兽,一动不动! 仿佛惊醒了沉睡的兽群,巫眼刚看下去,水下所有的巨兽睁眼,一道道毫无感情的目光看了过来。丁晓聪魂飞魄散,拔腿就向回跑,慌不择路。 他刚启动,这一片水面犹如开了锅,无数条鳄鱼冲上了岸,大张着嘴巴追了过来。 丁晓聪奔跑中回头看了一眼,吓得头破发麻,刚才幸好姐姐提醒,这要是稀里糊涂下了水,准得死得连骨头渣子都剩不下来。 好在鳄鱼在岸上跑不快,它们追了一段后,就纷纷放弃,调头钻回了小河里。 连跑带吓,刚跑进森林,丁晓聪就气喘吁吁瘫在了地上,看着河对岸发呆。现在大雾弥漫,完全看不清对岸是个什么状况,这让他心里很不安。 渡河是不用想了,丁晓聪就这样坐着等到了天亮,太阳出来,大雾散尽,最担心的状况出现了,对岸的刀疤脸和儿童傀儡们全都不见了。 已经追踪了这么久,深入热带雨林几十里,就此放弃他是肯定不甘心的,现在只能设法过河,然后寻找蛛丝马迹,把追踪继续下去。那支队伍里有一两百人,走过后,必然会留下大量的痕迹。 沿着河边跑了一段后,前方有一棵大树倒在了河面上,正好联通两岸,形成了一个独木桥。树很粗,不过上面生满了青苔,这里是热带雨林,也不知道有没有朽烂。 丁晓聪来到河边,又打开巫眼看了下,心中叫苦,这里的水下鳄鱼更多了。不过试了试后,大树虽然表层腐烂了,树芯还算结实,承受一个人的分量毫无问题。 只要不滑下去,鳄鱼跳不上来。 判断好处境后,这次丁晓聪脱下了鞋,踏上了独木桥。这上面全是青苔,穿什么鞋都不放心,还是打赤脚过去最防滑。 由于一直紧张着水里的鳄鱼,所以他是开着巫眼走的,一步步小心翼翼,刚走到中间他发现了什么,停住了脚步。只见在巫眼中,前方的青苔里有一个个绿色的小亮点。 看着这些亮点,丁晓聪心里“咯噔”一声,绿色代表着毒,这独木桥上竟然有有毒的东西! 连忙恢复视界,丁晓聪蹲下身仔细检查起来,只见青苔里有许多古怪的虫蛹,外壳上布满了绒毛。 “这是……”丁晓聪想了想,从包里掏出小刀,对着其中一个虫蛹切了下去。 刀落处,并没有形象中的浆液喷出来,虫蛹里包裹的是一种很古怪的虫子,犹如一只小号的海胆,身上布满了尖刺。又打开巫眼看了下,丁晓聪证实了猜想,心悬了起来。 这些奇怪的毒虫都没有完整的灵魂,全都是蛊。 蛊肯定是人工放养的,这些虫子没有行动力,被放在独木桥上后,一代代繁殖,作用很明显,毒死打赤脚过桥的人……这些虫蛹完全被青苔覆盖,外表几乎看不出来,如果自己刚才不是开着巫眼,现在必然已经中毒,不是被毒死,就是掉下水被鳄鱼分食。 如果不是丁晓聪身负巫眼,不可能看出这里的布置,也就是说,其他人走这个独木桥,可谓是十死无生! 太歹毒了! 没想到,这里居然是一个蛊阵!自己陷进去了,只是不知道陷了有多深。丁晓聪想通了关节,连忙套上鞋,准备原路返回退下独木桥,眼看着陷阱还要往里钻,那不是二傻子嘛。 然而,已经来不及了。 刚转回头,那边森林里走出来一位穿着黑色紧身衣的妙龄女郎,身姿曼妙,凹凸有致,手里端着一把手枪…… 一看这边走不成了,丁晓聪赶紧转身,准备冒险冲过河。不过这边状况更遭,刚转回身,那边走出来一条满脸胡子的大汉,手里端着一把微型冲锋枪…… 两个人,两把枪,一左一右夹了过来,丁晓聪置身于独木桥中间,下面是满河的鳄鱼,完全动弹不得,只能…… “别开枪,我投降……”丁晓聪脸苦得都能滴出水来,这下是彻底遭了,几百里跟着来想杀人,结果居然反倒成了人家的俘虏,现在小命完全掌握在别人的手里,只盼他们千万别开枪。 也不知那柱香烧对了,那两人倒是没有立刻开枪,其中的大胡子歪了歪枪口,粗声粗气说:“手抱着头,慢慢走下来。” 丁晓聪连忙依言,双手抱着头,一步步蹭了过去。在他身后,那个女子走上独木桥,端着手枪押着。 刚下独木桥,大胡子立刻走上来,抓住丁晓聪的后衣领,枪口顶着后心窝,他把粗鲁的按在了地上,开始搜身。 丁晓聪心念疾转,姐姐晓兰有所感应,悄悄从他怀里钻出来,潜伏进了草丛里。 看见姐姐离开,丁晓聪松了一口气,自己算是交代了,可姐姐不能跟着一起完蛋。之所以他没有让姐姐发动突袭,只因他发现,这两个人都不是正常人,他们的灵魂不在识海里。 ------------ 第二十三章:灵魂绑定 人不是虫子,必然要有灵魂,不过灵魂也未必只能呆在识海里,有些特殊的法术,可以把灵魂移到别处依然能行使功能,其中就包括蛊术。 这两个人显然都是蛊师,他们的灵魂在身体别处游走,晓兰没办法突袭到。 正常人,没人愿意让自己的灵魂离开识海,变成人不人鬼不鬼的存在,这必然是外力所为,而能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这一片土地上,似乎只有蛊主能做到。 丁晓聪还没傻到开口询问的程度,这也几乎就是板上钉钉的事,现实就是他是来追查蛊主的,现在却成了人家的俘虏…… 大胡子根本就没花多少功夫搜身,丁晓聪的背包被他直接扔进了水里,鳄鱼一拥而上吞了,又在身上随便摸了一遍,并没有发现藏着什么。 接下来,大胡子用膝盖盯着丁晓聪后心窝,取出跟皮带,把他双手反背在腰后,捆了个结结实实。 一切做完,大胡子踢了踢丁晓聪,瓮声瓮气喊:“起来吧,跟我们走。” 等丁晓聪站起来后,眼前一黑,一根黑布条捆住了他的双眼。看见这举动丁晓聪欲哭无泪,对方显然清楚自己的底细,这是怕中了自己的魇术。 自己辛辛苦苦追来,没想到敌人早有所觉,就这样傻兮兮一头扎进了人家早就布下的陷阱。 不过他还是想不明白,这些人为什么不干脆把自己一枪杀了,带自己走出于什么目的? 不过有件事蛊主肯定不知道,丁晓聪有第三只眼,即便是闭着双目依然能看见。 那个大胡子让女人看住丁晓聪,自己走到一旁的灌木丛里,拖出来了一条漆黑的独木舟,推进了河道里。在丁晓聪的巫眼中,这黑色的小船一片透绿,船体上居然有剧毒。 果然,独木舟刚一下水,水里的鳄鱼立刻吓得四散奔逃,纷纷爬上了岸,根本不敢靠近。这些自然界的生物,对于毒性远比人类敏感。 丁晓聪暗自咋舌,蛊主果然厉害,就凭这份毒功,就超乎想象。他曾和鬼王东蓬猜交过手,原以为蛊主就算比他强,应该也强不了多少,可他发现自己错了,两人只怕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的。 独木舟在水里晃了晃稳住,大胡子跳上船,拿起一把船桨上到了船头,对着岸上招了招手。那女子推了丁晓聪一把,低声呵斥,押了过去。 丁晓聪假意看不见,摸摸索索上船,在手枪的威逼下,坐在了船中央,女子则坐在船尾,用枪指着他的后背,严加防备。 现在丁晓聪双手被反绑,眼睛上还蒙着黑布,在两名蛊师的挟持下,毫无反抗的余地,任人宰割。 小船缓缓开向丛林深处,丁晓聪连忙转头看向岸边,在那里,姐姐昂首目送自己离去,飞快钻进了草丛里。 丁晓聪叹了口气,死就死吧,好在姐姐平安无事。凭晓兰的智慧,她完全有能力独自回到家中,现在自己不能尽孝,只能靠姐姐了…… 想到这,丁晓聪黯然神伤。 论起姐弟感情,这世上很有有能比得上小葱和晓兰的,他们在一起整整十年,灵魂不分彼此,然后又相依为命了这么多年,几乎从未分开过,可现在…… “能活一个是一个吧。”丁晓聪也只能这样想。 独木舟在黑色的小河中一路划向深处,越来越快,所到之处水面开锅,鳄鱼纷纷上岸,搅得臭水翻滚不休。大胡子镇定自若,一边划一边用船桨敲船帮,驱赶那些嗜血成性的冷血动物。 二战的时候,有一支日本军队进入了这一带,准备奇袭穆德利,可就在这里,他们全军覆没,全都成了鳄鱼的口粮,自此后,这里的鳄鱼就染上了爱吃人的恶习,凶名远播。 独木舟一路划过,鳄鱼翻滚之下,经常可以在黑水里看见死人白骨,表明这里曾经埋葬过无数人命。 这一带的森林寂静得可怕,鸟不鸣、虫不语,随着逐渐深入,景物也逐渐变的蛮荒,犹如太古凶兽的巢穴。 渐渐地,林中开始有灰白色的雾气,丝丝缕缕的,丁晓聪一看不好,连忙伏低身子,这些是瘴气,由雨林中腐烂的尸体和树木所化,有一定的毒性,吸多了不说会中毒,至少也会病一场。 好在瘴气不怎么流动,注意避让,在把身子趴地一些,可以躲开大部分。 “大哥,大姐,你们要带我去哪里啊?”看见两人似乎没有杀自己的意思,丁晓聪索性和他们聊起天来。 大胡子回头阴阴一笑,“你不会想知道的。” 丁晓聪打了个寒噤,连忙闭嘴,他发现自己真是够无聊的,没事问这个干吗啊。用脚趾头都能想到,迎接自己的也许不是死亡,可说不定比死亡还可怕。 接下来,再无人说话,时间一点点过去,天黑了。 置身于这莽莽原始雨林中,即便是蛊师也不敢走夜路,他们将船靠岸,押着丁晓聪踏上陆地,开始生火扎营。 这两个蛊人完全不讲究,随便吃了点东西后,躺在地上就睡,不一会就进入了梦乡。丁晓聪眼看就要面临灭顶之灾,辗转难眠,脑海中胡思乱想。 忽然,耳畔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转头看,只见那大胡子睡梦中渐渐张开了嘴巴,一个毛茸茸的东西从他嘴里爬了出来。这是一只浑身是毛的大蜘蛛,出来后,沿着大胡子的下巴,一直爬到他胸口,然后抬起一对前腿,身躯竖立,对着月亮一动不动。 这是本命蛊,蛊师将这东西养在身体里,灵魂就寄居在本命蛊身体里,这样哪怕肉身被打死,只要本命蛊不死,依然可以以另一种方式存在。等到灵魂强到一定程度后,这本命蛊可以钻进下一个宿主的体内,然后再释放出蛊师的灵魂,占据宿主的识海,重新获得身体。 说起来,这与夺舍有些相似,不过二者的境界天差地别,夺舍需要非常高深的法力,不过这种蛊术要求极低,只要蛊师愿意把自己的灵魂和本命蛊绑在一起就行。 ------------ 第二十四章:徒劳无功 本命蛊带着灵魂出来晒月光,其实是在吸收阴气,天长日久,可以把灵魂晾成不生不死的状态,这样可以存在的更久,并且不惧怕毒素和污染,代价是丧失人性。 一般来说,极少有蛊师愿意这样做,好好地正常人谁不愿意当,去当那不人不鬼的东西?不过有极少数偏激者真这么干,还有就是被迫的…… 看着那晒月亮的本命蛊,近在咫尺,丁晓聪只觉头皮发麻,这不是他所能理解的事情。 另一边也传来“嗞嗞”声,那女人的嘴巴也张开了,一只五色斑斓的蛾子从她喉咙里钻了出来,一直爬上额头,翅膀分合不定,晾晒着月光。 失去了灵魂,两人的身体全都失去了意识,等同于死尸。 丁晓聪睡在最当中,浑身不自在,一阵阵恶寒,被这俩玩意夹在当中,任谁都舒服不了。 突然,丁晓聪感应到了什么,猛然转头看向一侧,只见那里的草丛中,一条小白蛇悄无声息游了过来——姐姐晓兰! 丁晓聪大惊大喜,惊的是,姐姐才那么点大,居然跟着独木舟一直追踪到了这里,这可是好几十里路啊!真不知道她是怎么跟来的,路上吃了多少苦。喜的是,那两个家伙正在晒魂,必然疏于防备,有了姐姐的帮助,自己有机会逃掉! 想到这,丁晓聪连忙压下激动的心绪,尽量平稳呼吸,看着姐姐逼近。 姐弟俩心意相通,如此近的距离,根本就不需要语言沟通,丁晓聪看了看那只蜘蛛,目光闪烁,又看向了那只蛾子。 晓兰会意,稍稍转向,慢慢爬了过去。 两只本命蛊都陶醉在了月光的阴气里,全然没有察觉到晓兰。就在这时,蓄势已久的晓兰突然发动,闪电般从那女人的额头上掠了过去,将那只蛾子一口吞了。 本命蛊剧毒,也唯有晓兰有能力吞吃。 那只蜘蛛大惊,嘶吼一声,迅速蹿回了大胡子嘴里,他的眼睛立刻张开。 丁晓聪几乎是和姐姐同时发动,双腿用力一蹬,腰身发力,对着大胡子一滚,抬起一脚把他胸前的微型冲锋枪踢飞了出去。 灵魂归位,大胡子瞬间恢复神智,奈何枪没了,帮手也没了,只能虎吼一声,用手去抓丁晓聪。 丁晓聪一旦发动,岂容再被他抓住,他在大胡子胸前做了个翻滚,一膝盖顶在了他鼻子上,然后翻起来转身玩了命地跑,一头扎进了森林中。 身后传来愤怒的咆哮,那大胡子抹了把鼻血,在地上摸到了他的微型冲锋枪,追进了森林,毫不犹豫扣动了扳机。 火舌喷吐,一条条弹道贴着丁晓聪闪过,打得木屑乱飞。 丁晓聪根本不敢停,只管低着头拼命跑,不停做着急转向。 “姐姐,分开走!”丁晓聪大喊,身后追得太紧,他并没有把握安然跑掉。 这一次晓兰依然没有任何犹豫,从丁晓聪身上弹开,蹿进了草丛。两人分开,就算丁晓聪出事,她还可以发动偷袭帮忙,一起被抓住就完了。 “哒哒”枪声不断传来,丁晓聪把满天神佛都拜了一边,祈求自己不要中枪。也许是他的祈祷有了效果,又跑了一段后,身后的枪声戛然而止,再也没有传来,估计那家伙打光了子弹。 丁晓聪心中暗呼“侥幸”,继续玩了命的向前跑,虽然被绑住了双手,可他的身子轻,在这热带雨林里要远比大胡子灵活,双方的距离越来越远。 在这茂密的大森林里,只需拉开到一定距离,就没法再追踪了。 然而,就在身后的脚步声几乎听不见的时候,出状况了。丁晓聪跑着跑着,旁边的灌木丛里突然蹿出来一条蛇,对着他面门就咬。 蛇色碧绿,体型不大,也分不清是竹青蛇还是翠青蛇,总之丁晓聪不敢以身试毒,连忙就地一滚,堪堪躲开。 乘着惯性,丁晓聪爬起来继续跑,并没有多想,在这热带雨林里,毒蛇太常见了。 不过,过了没一会,事情就变得有些不寻常了,又跑出了十几米后,身旁“嘶嘶”作响,有一条金环蛇扑了过来。好在他一直有防备,注意力始终集中着,那边刚发动,他赶紧一弯腰。 奔跑中,金环蛇贴着他后脊梁骨蹿了过去,咬了个空。这时候丁晓聪心中已经开始打鼓了,这里怎么会有这么多蛇? 实际情况远比他想象的还要糟糕,这次跑了没几步,路边的草丛里蹿出来一条蝰蛇,刁向了他的脚踝。 幸亏丁晓聪开着巫眼,离得老远就能看见隐藏的蛇类,这次不等蝰蛇做出动作,他赶紧跳着脚闪开。 往后的路上,蛇越来越多,全都不分青红皂白对着丁晓聪发动攻击。他为了躲避,不停转向,跑着跑着,彻底迷失了方向。 现在保命要紧,也顾不得这些了,他就像只没头的苍蝇,在这大森林里胡闯乱冲,脚下根本不敢停。 在他的巫眼中,这附近的蛇越来越多,全都在向着自己聚拢,仿佛有人在指挥他们。不!这几乎就是可以肯定的,没有统一的命令,这些蛇根本不可能行动的这么整齐。 丁晓聪就好像陷入包围圈的孤军,任由他左冲右突,就是冲不出去,数不尽的蛇依然越来越多,越来越紧密,渐渐地,留给他穿梭的空挡越来越少,越来越窄。 终于,丁晓东停止了奔跑,背靠一颗参天大树,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这时候再看,蛇群已经完全将他围在了当中,包围圈厚度根本看不到头。到处都是蛇,认识的或是不认识的,蜿蜒着接近,几乎是蛇挤着蛇,看得人头皮发麻。 蛇群当中,还夹杂着一些巨蟒,昂首抬头,不时停下来嘶叫,,犹如指挥军队的军官。 包围圈越缩越小,距离丁晓聪已经只有几米,他不由心中苦笑,费了这么大劲,终于还是没有跑掉啊…… 就在这时,头顶上传来“呼呼”的摩擦声,抬头一看,他的脸色瞬间变得煞白。 ------------ 第二十五章:走遍天涯少一人 幽暗的森林中,一条庞大的黑影从树冠上蜿蜒而下,慢慢接近。丁晓聪看得浑身发麻,双腿发软,那尼玛赫然竟是一条蛇!一条比人还要粗的大蛇! 据记载,最长的蛇就在MD,当地的斑纹蟒可以长到超过十米长。最粗的蛇是南美水蚺,其中最大的个体也就比人的大腿粗一些,可再看这家伙…… 这条蛇,通体乌沉沉的,泛着幽光,也认不出是什么品种来,单是头颅就有两米长,蛇骨全开的话,嘴巴差不多能张到三米,生吞一个人毫无压力。 蛇身探下来,蛇尾还藏在树冠里,可就是这一部分,就有差不多二十米了。一对蛇眼不大,赤红色,阴阴冷冷的,越来越近,蛇信吞吐,转眼就到了头顶。 即便是在最离奇恐怖的梦里,也不曾见过这样的景象,丁晓聪身为鬼巫,有着无比的胆量,可就算是这样,也吓得浑身发软。 “跟我来吧。” 脑海里突然传来低沉的男声,紧接着身躯一紧,丁晓聪已经被蛇身缠住,拎上了半空。 这东西的力量大得难以想象,简直就如传说中的蛟,丁晓聪之于它不过是蝼蚁,完全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 巨蛇游了下来,缠着丁晓聪,蛇头昂起一丈高,开始缓缓向前游动,丛林被它生生开出了一条路。丁晓聪被裹着,就好像蛇身上贴着的一张破纸,甩来甩去。 身在半空向下看,万千条蛇拱卫着这条巨蛇一起向前游,汇成了一条蛇的河流,有的快、有的慢,而巨蛇就是蛇“河”里巡游的龙船,霸气无双。 丁晓聪感觉有些胸闷,不过这条蛇显然没有真正用力,否则他会瞬间变成一团肉糜。 看着不远处这条蛇的眼睛,丁晓聪的巫眼直达心灵,那双眼睛……似乎能传达很复杂的讯息,一般的蛇绝对没有这样的灵魂。他随即又苦笑,这当然不是一般的蛇,这特么要是长出角,都能化蛟了。 巨蛇游动的速度看上去慢,实则比人狂奔还快,不一会,前方林障打开,一片沼泽地出现在了眼前,直径大约有一公里,中间有座小岛,上面有一栋木屋。 不知什么时候,林中开始下雨,这在热带雨林里也算是正常,瓢泼大雨中,沼泽地一片白茫茫。 巨蛇身上满是水光,它回头看了丁晓聪一眼,游进了沼泽中,分水游向那座小岛。数不清的毒蛇仿佛在拱卫它们的王者,也纷纷下水游了过去,整片沼泽水面都被覆盖。 丁晓聪这时候已经奄奄一息,也就是大雨不停的冲刷,方才让他保留着一丝清明。 “你,是来找我的吗?”突然,那低沉的男声又在识海中响起。 丁晓聪悚然一惊,从昏迷边缘中惊醒,这是灵魂的交流,对方在用灵魂直接和自己的灵魂说话! “你就是蛊主!”丁晓聪的灵魂大喝。 再没有别的解释了,这条蛇就算不是蛊主本体,现在也肯定承载着他的灵魂,也唯有蛊主,才有如此修为法力! 好吧,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蛊主,结果自己现在却就好像一只小蚂蚁,被人家捏在手心里,轻轻一用力就会粉身碎骨。自己实在是太自不量力了,居然敢孤身一人深入蛊主的老巢,要抓人家…… 什么叫螳臂当车?这就是!其实再想想,当天如果不是人多,鬼王他都完全不是对手,何况是守着家门口的蛊主…… 丁晓聪又难以抑制的想念伙伴们了,如果有他们在,自己断然不至于这么狼狈、脆弱……姜白武力无双,老花经验丰富,郭芸香意志坚定又聪慧,再加上自己鬼巫的本事,这是多么完美的组合啊。 试想一下,如果是团队前来,老花必然把计划安排的妥妥当当,郭芸香总是能发现细小的信息解开大问题,遇到了陷阱姜白可以闯出一条路,再加上自己,就算是在这东南亚,也未必就不能斗一斗这蛊主。 “追随我吧。”大蛇的声音传来,相当于是默认了,“成为我的伙伴,你身为米神唯一的弟子,在世间行走的鬼巫,我们联手,可以成为媲美神的存在,甚至有机会永生不死!” 丁晓聪心头苦笑,自己已经这样了,还能说什么?砧板上的肉罢了。看来,也就是因为自己鬼巫这独特的身份,才能活到现在,要不然只怕早就死了。 大蛇终于带着丁晓聪游上了那座小岛,这时的丁晓聪勉强回头看了一眼,他想看看姐姐有没有跟来,如果是的话,就赶紧让她离开,不要再管自己了。只不过一眼望去,到处都是蛇,半片沼泽都被掩盖,就算姐姐混杂在里面,也不可能找得出来。 随即,一阵来自灵魂深处的困意袭来,丁晓聪支撑了这么久,终于扛不住,昏睡了过去…… ………… 天亮了,气温开始升高,T国班库机场外,人流又开始嘈杂了起来。 出站口,姜白领着幽瞳,一起翘首张望。 稍倾,人潮涌了出来,姜白的神情立刻变得急切,她个子小,索性跳上了一处栏杆,居高临下看。 “来了来了!”看见那熟悉的身影,姜白大喜,连忙和幽瞳跑了过去。 人群中,花红英走了出来,他穿着一声本装,看上去颇有派头。 姜白曾经以为,凭自己的本事,找到蛊王应该问题不大,不过真的办起事来,她就发觉自己错了,花红英看上去不显山不露水,似乎本事也不大,可有他在的时候,事情总是井井有条,哪像现在一团糟的。 “姜姑娘。”看将姜白后,花红英眉头紧锁,急匆匆走了过来,问道:“还是没找到小葱吗?” 姜白面色凝重,点了点头。 “那混蛋究竟跑去哪里了?!”花红英身后传来恨恨的骂声,转出了面色憔悴的郭芸香,可以看得出来,她恐怕已经很久没睡过好觉了。 她下穿一条牛仔裤,上身是白汗衫,打扮的很朴素,头发乱糟糟的,完全不顾形象了。 “郭姑娘,你怎么也来了?不是应该开学了吗?”姜白连忙问。 郭芸香苦笑,道:“小葱不见了,我哪里还有心思上学哦……报了名后,就托班主任办了休学,立刻赶来了。” ------------ 第二十六章:绝境 看着闻讯赶来的二人,姜白感动不已,一手抓住了一个,重重点了下头。有些事情说不出来,也不需要说,这份情可感。 “好了好了,先把事情原原本本跟我说一遍。”花红英急不可耐了,当场就问情况。 姜白招手道:“先上车,我送你们去住的地方,路上再说。” 车子是王宫的车子,不过这次的比较低调,毫不起眼,三人上了车后座,姜白开始叙述起这一趟的经历。 来到班库后,姜白很快就得到了两条线索,可问题是,不等抓住,就又全都断了,现在是一点头绪没有。 听完姜白的叙述后,花红英和郭芸香全都陷入了沉思中,完全没有心情去看窗外的异国景色。 “你先找蛊主,然后守株待兔的策略是对的,不过……”老花似乎有了计划,斟字酌句说:“现在的问题就是,咱们并不能确定蛊主在哪里,所以你的计划其实不具备可操作性。” “那您说我们该怎么办?”姜白这次是真的虚心求教了,她现在一点主张都没有。 “线索!”花红英断然道:“线索必然是存在的,只不过你寻找的方向不对,还记得第一次你遇到的花蛊吗?事情的关键不在那个女孩,而是……” “河!”不等花红英说完,郭芸香脱口惊呼,猛然拍了下巴掌:“还有第二次你在同一条河里看见的怪物,那么大,它不可能从城市走,只能……” 姜白被郭芸香这一说,猛然惊醒,“那怪物,一定住在河边!” “对!”花红英和郭芸香同时点了下头。 巨兽必然是从河里来,又从河里去,期间不会上岸,那它就必然是住在河边的。这样一来,寻找的范围就小多了,再假定蛊主就在班库市,那么,只需沿着市区这一段河道搜索,范围就进一步缩小了。 “别去住的地方了,咱们这就开始!”郭芸香已经急不可耐了,直接就拍起了驾驶座的椅背,大喊着:“现在就带我们去河边。” 其他两人也同样焦急,车子拐了个弯,开向了河道方向。 很多城市都是建在大江大河边的,班库市也不例外,这座城市横跨T国的母亲河——暹南河,姜白两次查到的线索,都在这条河里。 暹南河,自北一路南下,滋润了T国,养育了这里的人民,经过班库后,终于汇入大海,完成了自己的使命。 这是一条温婉平静的河,犹如她养育的T国女子,在市区的这一段,水流愈加的平缓,河面开阔。 河面上,一艘艘小船往来穿梭,一派南国风情。 三人急匆匆赶到河边,立刻租了一条小船,开始从上游开始,一寸寸搜索两岸,不放过任何一处。而此时,在暹南河的上游,某一条不知名的支流源头…… 丁晓聪终于幽幽醒了过来,睁开眼看,自己躺在一张木桌上,被捆得结结实实。四处望,围着自己有三人,其中两人他曾见过,正是抓住他的大胡子和女子,另外还有个矮胖的中年人。 按说,那女子被姐姐吞掉了灵魂,应该死了,可现在,她却好好地站在面前,满脸讥诮,唯一的解释就是她已经换了魂,不再是原来那个人了。 嗨!想这些干吗啊……丁晓聪心中自嘲,现在自己被绑得就好像案板上的猪,任人宰割,还管她谁是谁的,反正都是敌人。 “你不会死的。”矮胖子走过来,俯视着丁晓聪,咧嘴一笑,露出一颗大金牙。“相反,你会和我们一样,获得永生。” 丁晓聪不耐烦了,“得得得,别来那套,要杀就杀,别玩幺蛾子,要不然,我做鬼都饶不了你们!” 这时的丁晓聪完全不怕死,他已经做好了抛弃肉身化成鬼的准备,而到那时,许多的束缚不再,这三个家伙可以很轻易扑死! “这,恐怕就由不得你了。”女子冷冷道,对着矮胖子点了下头,“把宝贝请出来吧。” “嘿嘿。”矮胖子怪笑一声,走到墙角,提着个木桶走了过来。 丁晓聪忙不迭打开巫眼一眼,立刻魂不附体。 见过毒的东西,从没见过这么毒的东西,在巫眼中,那木桶里有个物体,绿到了闪光发亮的程度,仿佛绿松石! 女人接过木桶,往丁晓聪脑袋边一墩,带上一只胶皮手套,伸进去从里面取出一个东西。 看着这玩意,丁晓聪脸都绿了。 那是一只青蛙,准确说是一只毒箭蛙制成的蛊,通体碧绿,背上有一条亮黄色的条纹。女子捏着毒箭蛙的一条后腿,头朝下送向丁晓聪的嘴,那毒箭蛙在微微挣扎,越来越近,粘液都滴下来了。 魂飞魄散的丁晓聪立刻剧烈挣扎,把脸歪在一边,破口大骂。 这玩意吞下去,不但身躯会中毒,就连灵魂都会被污染,到时候当真是想不做蛊人都不行了。变成一只浑身带剧毒的怪物,丁晓聪当真是宁愿死啊! 只可惜,现在已经由不得他了。 两个男人一人一边围了过来,伸出手,抓住丁晓聪的脑袋,硬生生将他的脑袋掰正,那只毒箭蛙的嘴和他来了个亲密接触。 丁晓聪不敢张嘴喊,只得从喉咙里发出闷声咆哮,疯狂挣扎。 那女人也不急,用毒箭蛙的嘴在丁晓聪嘴唇上来回扫,一点点涂抹粘液,仿佛猫戏老鼠。 很快,丁晓聪就知道自己完了,那粘液上也有剧毒,他的嘴唇很快就麻痹,然后酥麻感迅速扩散,整个面部都失去了知觉。 已经无法再挣扎了,矮胖子一伸手,丁晓聪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嘴张开,那只毒箭蛙进入了自己的嘴里。 一股凉凉滑滑的感觉从口腔传来,丁晓聪哭了,这个死都不怕的少年人终于哭了,结果可以想象,自己会变成怪物,即便是死,都无法解脱了。 如果可以重新选择,他宁愿在森林里就被人用枪打死,那样最少还能保留个纯净的灵魂,而现在,他连咬舌自尽都做不到了。 这里是茫茫热带雨林的中心,不可能有人能帮到自己了…… ------------ 第二十七章:恶鬼扑人 毒素开始加速蔓延,丁晓聪的整个口腔几乎都麻痹了,只能感觉到毒箭蛙正在往自己的咽喉里面钻。 一般的毒箭蛙都很小,顶多也就大拇指肚那么大,可这只差不多足有鸡蛋那么大,往里面钻起来有点吃力。 那女子已经松开了手,三个人阴笑看着满脸绝望的丁晓聪。 接下来的事情可以想象,丁晓聪的身体和灵魂都会中毒,然后灵魂出于本能,会进入到这只蛊蛙体内,变成和他们一样的蛊人,唯一不同之处就是比他们更毒! 这是个不可逆的过程,也无法反抗,从中毒的那一刻起,丁晓聪的命运似乎就注定了。 不过,事情似乎出了点问题…… 也不知他们是怎么养的,竟然把这只毒箭蛙养得这么大!而偏偏丁晓聪属于咽喉比较窄的那种,毒箭蛙钻着钻着,刚进入食道口,竟然卡住了! 这里是食道和气管的分叉口,毒箭蛙卡在这里,气管被堵塞,丁晓聪无法呼吸,脸庞立刻开始发紫。 将死的丁晓聪大喜,这样下去,自己就能在灵魂中毒前先死掉,那样灵魂就保住啦! 无法呼吸的丁晓聪脸越来越涨,身躯也越绷越紧,剧烈颤抖,可他的目光中不但丝毫没有惊慌,反而满是兴奋! 那三人发现不好,对视一眼,全都慌了神,把丁晓聪弄成蛊人显然是蛊主交代的重要任务,要是因为毒箭蛙太大而把事情搞糟,他们全都得倒霉! “快快快!快拿夹子来!”那女人掰开丁晓聪的嘴,凑近了向里面看,发觉用手指不可能掏出来后,急眼了,大喊大叫。 另两个男人闻声赶紧散开,在屋子里胡乱找了起来。 看着就在自己脸边的女人,丁晓聪简直想大笑三声,这么恶毒的计划,竟然就因为把蛊蛙养的太肥而搞糟了,简直就是天大的笑话。只可惜毒素已经蔓延向他的身体,再加上咽喉被堵住,笑不出来啊。 “夹子在哪里?” “我们好像根本就没有夹子……” “没夹子你特么就拿一双筷子啊!” 那三人在惊慌吵嚷,乱做了一团,丁晓聪的意识逐渐开始模糊,气管被堵到现在,在毒死之前,他就要被憋死了,而这正是他要的效果。 那女人伏在丁晓聪胸口,看着他的目光逐渐开始暗淡,彻底慌了神,开始用拳头捶他的胸口,想要把毒箭蛙给震下去。 来不及了,人本来就处在中毒麻痹状态,呼吸道被堵死,丁晓聪很快就不行了。那女人捶着捶着,丁晓聪越绷越紧的身躯一软,脑袋无力地耷拉向了一旁,就此气绝身亡! 现在的他,脸庞青紫,大睁着无神的双眼,死相异常难看。 “完了……”那女人低呼一声,整个人都呆傻了。 其他两个正在乱翻的男人也全都看着这边,大张着嘴巴,目光中瞬间布满了惊恐。 三个大活人呆若木鸡,而丁晓聪这个死人,却正在用力挣扎着。身体死亡,他的灵魂脱离束缚,开始向外面撞,关闭的识海大门,被他一点点顶开。 伏在丁晓聪身上的女人打了个哆嗦,她觉得自己产生了错觉,好像丁晓聪的眉心里睁开了一只竖立的眼睛,可再仔细看,又毫无发现。 而就在她准备起身的时候,突然,一阵阴风扑在了她的脸上,她的身躯一僵,下意识闭上了眼睛。 两个人的脸离得很近,丁晓聪刚打开识海的大门,就看见了自己死仇那张脸,立刻厉啸着扑了过去,直接闯进了她的体内。 身为鬼巫,灵魂比一般人强大太多,双方的灵魂刚发生碰撞,那女人的灵魂就被丁晓聪一口吞了。 女人闭上眼不过一秒钟,然后就睁开,目光中透出一丝狠厉,嘴角还露出了一抹邪笑。 现在,终于轮到我报仇了! 占据了女人身躯的丁晓聪开始为自己解绳子,看着自己的尸体,他又悲从中来,好好地就死在了这个地方,再也回不了家了……不同于上古时代的鬼巫们,丁晓聪极为不愿意抛弃肉身,只是…… “嗯!怎么回事?”正自悲伤,丁晓聪看见了异常,愣住了。只见自己的心窝位置居然还有一抹生机未散,自己原来还没死,只是被闷昏了过去!说起来,这还是因为中了麻痹毒素,这玩意能虽然能毒死人,却也能延缓死亡。 看见这一幕,丁晓聪心脏狂跳起来,如果行动的快,自己还有一线生机! “你在干什么?”矮胖子发现丁晓聪在手忙脚乱解自己身上的绳子,疑惑问。 丁晓聪这时候根本就没空搭理他,继续扯。 大胡子走了过来,拍了下她的肩膀,丁晓聪这时候终于解开了绳子,猛然转回头,对着他的额头就撞。 大胡子措不及防,被撞了个正着,只听一声闷响,两个人脑门流血,全都仰天倒在了地上。 矮胖子被吓了一跳,连忙大喊着“你们在干什么?”急急忙忙跑了过来。 这一次,大胡子猛然睁开了眼,目露凶光看向蹲下来的矮胖子。 就在刚才,丁晓聪利用脑袋碰脑袋,从女人的识海直接钻进了大胡子体内,又将他的灵魂吞了。 看见丁晓聪狠厉的眼神,矮胖子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吓得亡魂皆冒,转过身拼了命地往门外跑。 把自己害得这么惨,丁晓聪岂会饶过他,他发出一声凄厉的鬼啸,灵魂再次冲出识海,追着扑向了逃命的矮胖子。在他身后,两具没了灵魂的躯体一下下无意识抽/动,眼看着就不活了。 别看那人又矮又胖,速度竟然不慢,他几大步就冲到了门外,扶着门框做了个急转向,跑向小岛的一端,大声哭喊着:“主人,救我!” “神都救不了你!”丁晓聪阴测测追过来,连卤门都不找,直接从后脑勺钻进了矮胖子体内,将他的灵魂也一口吞掉。 再次占据了识海,丁晓聪睁开眼看,先是一惊,继而一咬牙,杀机涌上了心头。 小岛的另一边,一条巨大如蛟的蛇盘在大雨中,正回头看着自己,是蛊主! ------------ 第二十八章:相依为命 “你,竟然化鬼了!”蛊主吃了一惊,庞大的蛇头昂了起来。 “嘿!”丁晓聪的灵魂怪叫一声,带着狠厉,不言不语冲向了蛊主,他现在是鬼身,无论这条蛇有多大都不怕! 前冲几步,借着助跑,丁晓聪再一次冲出识海,咆哮着扑向了巨蛇的眉心,这一次他要报仇!在他身后,矮胖子无意识的前冲几步,大睁着无神的双眼,扑倒在了烂泥中。 满怀恨火的丁晓聪直撞大蛇眉心,尽管蛊主的灵魂比他要强一些,可他依然选择了强攻,仇恨让他失去理智了,大不了同归于尽! 鬼扑人的速度太快,蛊主身躯庞大,闪避不开,被撞了个正着。 只可惜,丁晓聪并没有能如愿,就在将要接触的瞬间,突然,那条大蛇的眉心裂开,竟然也睁开了一只竖立的眼睛。 这只眼睛里也有眼珠,不过却是湛蓝色,赫然竟是承载巫咸神魂的那枚晶体! 丁晓聪一头撞在晶体上,犹如人撞上了墙壁,被反弹得倒飞了出去,魂体剧烈震颤,差点当场烟消云散。那可是上古大神的魂魄,他根本就没有能力闯过去,更糟糕的是,这一下硬碰硬后,他的魂魄受了创伤,开始变得不稳,竟然有了要消散的迹象。 巨蛇被撞得一甩头,再次看过来,目光变得凝重。 “罢了罢了,功亏一篑,你就在这森林里游荡吧。”蛊主似乎放弃了,咆哮了一声,身躯拔地而起,“嗵”的一声返身钻进了水里,如龙一般卷走了。 丁晓聪失魂落魄,蛊主说的不错,他的鬼魂本来就还不太稳,刚才和巫咸硬撞了一下,魂力开始丝丝缕缕散失,只怕很快就会保不住了。这状况就如同撞裂了鸡蛋壳,随着魂力的散失,他的记忆和思维也会一点点流逝,最终碎片化,变成无意识的游魂野魄。 “坏了!”丁晓聪悚然一惊,赶紧转身向回卷,现在唯一能稳住灵魂的方法,唯有回到识海,可是…… 刚卷出去一段,下方传来熟悉的呼喊:“小葱,别动!” 是姐姐!小葱大惊,自己现在是鬼身,居然能听见姐姐的话! 低头看,果然是一身雪白的晓兰,正在追着自己疾游。 没有任何犹豫,丁晓聪扑向了姐姐,这个世界上他最信任的人。刚一接近,晓兰立刻张开嘴,将丁晓聪的鬼魂一口咬住,加速游向小木屋。 她并没有将丁晓聪的鬼魂吞掉,而是含在了嘴里,用天赋温养。在姐姐的嘴里,丁晓聪立刻就陷入了灵魂沉睡,状态迅速稳定。 不知道当年米教授留下了他们姐弟俩,有没有这方面的考虑,不过这姐弟俩绝对是完美的搭配。 心急如焚的晓兰闪电般游回了木屋里,又旋风一般卷在了他胸口,毫不犹豫对着弟弟的眉心咬了过去。 当年的那一幕再现,只不过上次是分离出了晓兰的魂魄,而这一次,则是送弟弟回家。 晓兰死死钉在小葱眉心里,“嘶嘶”咆哮,她并没有松开弟弟,依旧让他处在灵魂睡眠状态,而是用自己的魂魄来复苏弟弟的身体。现在的丁晓聪一身是毒,只要觉醒,就会立刻中毒,再也恢复不过来了。 丁晓聪猛然睁开了眼,一个翻身滚落在地,重重一呕,那只毒箭蛙终于被吐了出来,躺在一大滩黄疸水中抽.搐。 接下来,晓兰掌控着丁晓聪的身体,跌跌撞撞向外走,现在的他浑身发青,犹如怪物,看上去触目惊心。 外面还在下着暴雨,丁晓聪的身躯终于到了沼泽边,一头栽进了水里。 在水里几个浮沉后,丁晓聪的身躯仰面朝天,静静地浮在水面上,一动不动闭上了眼睛,开始缓缓随水流飘向了下游。 晓兰依旧钉在小葱的眉心里,她现在既不能松开丁晓聪的灵魂,也不能放开对他身体的掌控,只能维持着现在的状态,任由随波逐流。 记得在巫山的时候水巫神说过,水,是世界上最好的解毒药,她一直记着…… 这里的沼泽原来很平静,不过暴雨中,水开始暴涨,水流也开始变得急了起来,丁晓聪被水流推动着向下游漂,越来越快。现在的他心脏还在跳,也有呼吸,不过都很微弱,勉强维持着生机不灭。 晓兰毕竟还太小,做到这一步就已经是她的极限了,并且相当吃力,不能有丝毫分心。 大雨不停地下,丁晓聪在灵魂沉睡中,随水流飘着,时间一点点过去,天黑了又亮,亮了又黑。四周的景物也渐渐开始改变,莽荒的森林逐渐变得不那么狰狞扭曲,渐渐地,出现了人类活动的踪迹…… ………… 这一场大雨涵盖了全东南半岛,各处河水暴涨,好在两天后,雨终于停了,太阳重新露出了笑脸,大地一片清朗。雨后的山川更加秀丽,绿色浓的仿佛翡翠,就连空气中都沁满了草木的芬芳。 大森林中,一条小河绿带般延伸了出来,在林外绕了个大大的弯,转向流向了南方。在这个巨大的弯里,有一个村落,里面有几百户人家,全都是华夏式的建筑,村后有个水坝,坝头有一座竹子搭建的门楼,上面烙出了两个字——斯兰。 一位穿着牛仔装背着背包的少女站在坝头,看着湍急的流水,眉头紧皱着。她看上去才十五、六岁的模样,皮肤白白的,个子差不多有一米七,明显和当地女孩子不一样。 “糟了,出不去了。”女孩似乎很焦急,看架势是准备离开村子,可河水暴涨,坝子被淹了,她出不去。 “白姑娘。” 身后传来轻声呼唤,女孩转回头,脸上露出了笑意,蹦蹦跳跳跑回去牵住了来人的手,亲亲妮妮说:“林姐姐,你也要回班库吗?” 来人也是位少女,穿着一身大红的裙子,身后背着个竹篓,长发披肩,神情温婉,赫然竟是……林豆豆! 林豆豆虽然也不大,可比起那女孩来,却显得成熟了很多,她撩了下刘海,笑着摇了摇头,说:“河水涨了,我们都出不去的,我来是……” 话没说话,林豆豆目光落在河里,愣住了。 ------------ 第二十九章:命运的安排 在林豆豆的注视中,只见上游飘下来个貌似死人,随着激流左摇右摆,一点反应都没有。 “林姐姐,你……怎么啦?!”看见林豆豆神色不对,仿佛天塌了一般,白姑娘连忙抓住她使劲摇晃。 林豆豆被摇醒了,一贯温婉的她突然跳了起来,尖声大叫:“快救人啊!” 这时的林豆豆已经完全不顾形象,她跑到河边,随手捡起一根竹竿,对着河中“漂尸”捞,热泪夺眶而出,竟然嚎啕大哭了起来。 白姑娘也看见了河里漂着人,连忙对着村子的方向,拢着双手放声大喊:“快来救人呐!” 好家伙,这一嗓子,群山振动,村子里立刻家家户户向外出人,各自拿着家伙事,涌向了河边。 再看林豆豆,她的力气本来就小,竹竿子又长,再加上水流湍急,她根本就拨不回来,已经哭成了泪人。 她万万想不到,竟然会在这里看见丁晓聪,并且好像已经死了!突然降临的噩耗,瞬间将她击溃。 什么都做不了,她只能哭喊着,沿着河边追着跑,撕心裂肺。白丫头吓坏了,林豆豆是医生,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来斯兰为这里的华夏遗民看病,死人见过不少,可从没见过她这样。 越想越不放心,白姑娘干脆跟着林豆豆一起跑,说是帮忙捞人,其实是怕她落水出事。 终于,村民们全都涌了过来,所谓人多力量大,各种家伙事齐上阵,终于把人给拨到了水边,搬上了岸。人们这才发现,捞上来的是个小伙子,身躯被水泡得苍白,嘴唇紧抿着,一丝血色也无,最奇怪的是,他的眉心里竟然咬着一条小白蛇。 “坏事!” 一名村民抡起镰刀就要斩小白蛇,这时候已经哭成泪人的林豆豆挤进来,看见这一幕魂飞魄散,连忙拦住,“千万不要!” 这一声喊过,小白蛇终于松开了口,滚落了下来。 漂来的“尸体”正是丁晓聪,小白蛇自然就是姐姐晓兰。 这一路,整整漂了两天两夜,晓兰既要保护弟弟的灵魂,又要维持他的生机不灭,到这时已精疲力竭,看见林豆豆后,终于昏了过去。 “姐姐!”林豆豆连忙把晓兰捧在了手心里,又赶紧去检查丁晓聪。 这一探,她又哭了,这次是喜极而泣,丁晓聪的心脏还在跳动,尽管很微弱,不过他还活着! “他还活着啊!”林豆豆大哭,又手忙脚乱在丁晓聪身上检查起来。 围观者面面相觑,这条河里每逢涨水,经常会有死人漂下来,都见怪不怪了,林大夫怎么会这么激动? 又是一番检查后,林豆豆终于止住了哭泣,大声喊着:“大家帮忙,把他抬回村子里,得要赶紧抢救!” 一帮人七手八脚把丁晓聪抬了起来,跑向村子,白姑娘扶着林豆豆,深一脚浅一脚跟在了后面。 林豆豆的检查结果,丁晓聪中毒了,不过毒性绝大部分都被稀释,否则的话,必死无疑。 晓兰这一路的努力没有白费,水,当真是最好的解毒药。 “林姐姐,你认识这人啊?”白姑娘看看林豆豆手里的晓兰,若有所思,问道。 林豆豆神情复杂,定了点头又摇了摇,最终没有回答,白姑娘也就没再问什么。 一大群人匆匆忙忙来到村子最南面,这里有一栋独栋的小竹楼,这里是林豆豆每次来的居所。 丁晓聪被收拾一番后,摆在了床上,他的身体虚弱到了极点,并且灵魂仍在沉睡,任由别人摆布,一点反应都没有。 “能看出来他为什么还不醒吗?”李豆豆一边摆弄药箱,一边问白姑娘。 小丫头立刻点了点头,脆生生道:“好嘞,姐姐你看我的。” 说完,白姑娘将背包放下来,拉开拉链,对着拜了拜,口中念念有词,竟然手舞足蹈唱了起来,神神叨叨的。 周围的村民们看见她这样,全都面露惊怕,纷纷讪笑着向林豆豆告辞,转眼走了个一干二净。 唱着唱着,背包里“窸窸窣窣”响动,一个雪白的小脑袋探了出来,赫然竟是一只雪貂。 小雪貂连头带尾不过一尺长,粉红的小鼻子嗅了嗅,敏捷的一蹿,稳稳落在了丁晓聪脑袋旁边,低着头在他脸上嗅了起来。 这时候白姑娘依旧唱个不停,围着床一圈圈转,眼睛半睁半闭,状若疯癫。 嗅了大概有一分钟,雪貂又跳回背包上,钻了进去。白姑娘停止歌唱,甩了甩头,病恹恹清醒了过来。 “大仙儿告诉我,他的灵魂睡着了,大概一天后才能醒过来。”白姑娘似乎刚跑过一场马拉松,软软瘫在了一张椅子上,有气无力说。 林豆豆闻言似乎松了一口气,其实身为医生她知道,现在的状况下,丁晓聪昏迷比醒着更好,而且…… 林豆豆手脚麻利地配好了药,针尖扎进静脉里,开始为丁晓聪打点滴。丁晓聪已经挺过了中毒的最艰难阶段,毒素绝大部分都被排除掉了,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做做扫尾清除工作。 另外他的身体极度虚弱,要为他输营养液。 药水一滴滴进入体内,丁晓聪原本死人一般的脸色开始渐渐有了生气,呼吸也变得更清晰,偶尔还会无意识动动脑袋。 林豆豆一直守在床边,每隔一会就为他坐下检查,听听心肺,量量体温。 晓兰这时候醒了,她第一件事就是看看弟弟,见他的状态正在逐渐恢复,松了一口气,游到他脸边盘成一团,再一次睡了过去。这一路上,为了让丁晓聪的灵魂不被污染,还要维持生机,她经受的劳累是别人难以想象的,如今,一切终于好起来了。 姐弟俩这一趟,可谓是九死一生,终于靠着不离不弃一条心,双双挺了过来…… “这蛇……也不是仙儿啊!”白姑娘似乎对晓兰很感兴趣,一直凑着研究,似乎搞不懂这是什么。晓兰无力地看了她一眼,继续睡,不搭理她。 一瓶接着一瓶水吊了下去,丁晓聪的脸色已经开始有了红润,眼皮下的眼珠会自主转动,偶尔会发出痛苦的呓语。 ------------ 第三十章:生命的长河 转眼之间,一天就快过去了,林豆豆为丁晓聪吊上了最后一瓶水,脸上露出一丝忧愁和不舍,轻声呢喃:“你好了,我也该走了,以后做事万不可莽撞了……” 在另一边,那位白姑娘四仰八叉躺在一张躺椅上,已经睡着了,还大张着嘴巴,说实话睡相够难看的…… 做完了这一切,林豆豆又回头看了一眼沉睡不醒的丁晓聪姐弟俩,带着一身的疲惫和眷恋,就此飘然而去。 ………… 雨停了,暹南河上波光潋滟,一艘艘小船在河上往来穿梭,河岸边游人如织。 一艘小船贴着岸边一点点向前行驶,摇橹的是花红英,姜白站在船中央,郭芸香站在船头,三个人全都瞪大了眼,仔细观察着岸边的建筑,不放过一处。 为了方便行事,他们干脆就买了一条船,一寸寸搜索。 这件事情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就没那么简单了,暹南河在班库这一段,足有30公里长,两岸的建筑物数以万计,想要全部捋一遍,绝非易事。他们三人昨天搜索了一整天,也只搜完了东岸,今天天亮后,立刻开始搜索西岸。 河岸边,不时有穿着花裙子的婀娜女子在水边浣洗衣物,构成了一幅幅静美的画面,看得游人心醉,不过他们三人却一直皱着眉头,心思完全不在风景上面。 东岸毫无发现,如果西岸再找不到,这个计划就算是失败了。 “那是什么地方?”郭芸香有所发现,指着前方一座金光闪耀的佛塔问。 那佛塔,高大约有50米,呈半圆形,最上部有尖顶,整座塔顶全都贴着金,在阳光下泛着耀眼的金光,宏伟又华丽。 姜白手搭凉棚看了下,解释说:“这是T国金龙寺,佛骨舍利,就将供奉在这里。” “金龙寺。”郭芸香看着缓缓接近的宏伟佛寺,微微皱起眉头,陷入了沉思中。 提起这金龙寺,大家都有所耳闻,这是整个中南半岛上最大的寺庙,并且不同于这里普遍的小乘佛教,这是一座大乘佛教寺庙。寺庙占地20公顷,分成八个院落,象征八部天龙,最中间、也就是郭芸香所说的那座金塔,就是寺庙的标志——金龙塔! 小船悠悠荡荡,前方视线展开,一座巨大的广场出现在了眼前,这是金龙寺前的广场。 岩石广场上,身穿绛红色僧袍的僧人来来往往,也有在水边戏水闲聊的,一派佛国景象。从他们的打扮来看,不但有T国僧人,也有华夏、日本甚至是藏传佛教的和尚。 一队大和尚沿着水边走向金龙寺宏伟的大门,姜白看见了熟人,喊了一声。 那边的几位大和尚闻声转过身,立刻双手合十,齐刷刷对着三人施了个佛礼。小船上,三人也赶紧还礼,那几位都是高僧,轻慢不得。 “姜姑娘,可有所发现?”古月禅师开口问道。 姜白皱着眉头,眼神中笼罩着一层迷茫,神情沉重摇了摇头,回道:“还不曾发现什么,不过大师切勿近水,这水里,有东西。” 古月禅师温和一笑,“无妨,我自行走天地间,若有妖魔要吃我,那便由着它吃了我吧。” 姜白低着头想了想,紧紧抿着薄薄的嘴唇,终于对着古月点了下头。吃人,吃我,又有什么分别…… 小船荡过金龙寺前广场,船上的人、岸上的人,彼此双手合十,低着头交错而过,水声伴着晴朗的佛号,悠悠扬扬飘荡在这天水之间。 “看两岸,红尘百丈,世间繁华留不住,烟云散去皆泡影;善也罢、恶也罢,一水载,终究东流去。” 河水边,一名身穿纯白袍服的居士临水而坐,笑唱着胸臆,在他的周围,或蹲或坐着许多小和尚,听得入了神。 这居士,年约五旬,身形消瘦,容貌清朗,歌声高亢又不夺人,就连小船上的三人都听得痴了。 看见小船飘过来,那居士站起身,对着他们单手行礼,朗声笑道:“三位施主,滚滚红尘走一遭,可有所得?” 郭芸香嗓门高,大声回道:“那居士,走一遭就走一遭,干吗非要有所得?” 小和尚们全都大笑了起来,其中一人喊道:“女施主,我们家居士每天都要问这河上的人,你这样回答的到还是第一个。” 那居士挥住小和尚,笑道:“女施主说的有理,人之一生,犹如长河,唯奔流到海而不可逆,又何必在意有没有得啊。” 说完,居士挥了下手,叹了口气,转身走向了金龙寺。 “神神叨叨的,都不知道在说什么……你懂吗?”花红英莫名其妙问姜白。 姜白摇了摇头,她也不懂,不过,她却认识那人是谁,金龙寺著名的大居士——云海。 “云海居士虽然不是和尚,不过却被公认为中南半岛佛法第一人,这里的主持请他来传授佛法的。”姜白介绍道。 花红英点了点头,郭芸香却仿佛没听见,一直看着云海远去的背影,看得出了神。 小船晃晃悠悠,继续划向下游,渐渐把金龙寺抛在了身后…… ………… “姐姐!” 丁晓聪一声惊呼,猛然从床上坐了起来,然后就懵了,这是什么地方?自己怎么会在这里? 他不知道自己失去意识多久了,实际上他原本以为自己死了的,却没想到,后来竟然梦魇不断,最终被惊醒。那些梦里,尽是些恶毒的魔物,个个择人而噬,简直比地狱还要可怕。 终究还是活过来了,睁眼看,这里是一间小竹楼,凉风可以直接从墙缝里透过,带来青草的芬芳。 自己睡在一张竹床上,身体虽然还有些不适,不过已经没有了大碍,毒竟然全都解了。 胳膊一凉,低头看,那是姐姐缠在了手上,看见和姐姐在一起,丁晓聪立刻心安。 “你醒了?” 身旁传来懒散的声音,转头看,一名小女孩站在了床头,虽然个子不小,面容却还透着稚嫩,年纪看上去比自己还要小一截。 “是你救了我吗?”丁晓聪茫然问。 小姑娘闻言重重叹了口气,“哪里是我呀,是林姐姐救了你,不过她好像有急事走了。” ------------ 第三十一章:若有人兮山之阿 “林姐姐?”丁晓聪疑惑起来,“这是哪里?难道我回华夏了?” 小姑娘在床边坐下,眨巴着把眼睛,露出俏皮的姿态,“这里呀,是T国斯兰。” 丁晓聪点了点头,低头思考起来,原来是这样,难怪醒来看见的会是汉家人,听见的是汉话。斯兰……自己究竟是怎么来到这里的?只记得在昏过去前,姐姐把自己的灵魂保护了起来,想来,竟是她送自己来的。 姐姐还那么小,只是一条小虺,这一路上,她该吃了多少苦啊。这一趟,如果不是有姐姐一路保护,自己恐怕早就……不!比死还不如! 丁晓聪鼻子一酸,把姐姐捧到面前,用脸颊轻轻蹭了起来,世上,再也没有比姐姐对自己更好的人了。 “这蛇是……”那位小姑娘看着睁大了眼,满脸好奇。 丁晓聪怀抱着姐姐,也打量了这女孩一番,心中惊诧,这小姑娘赫然竟是位法师,修为还不弱。在长期的施法过程中,灵魂会逐渐改变,异于常人,他一眼就能看得出来。“你是……出马弟子?” 小姑娘先是吃了一惊,继而得意的拍了拍并不饱满的胸脯,傲然道:“那是!我乃是三花教主的徒弟,白山丫头。” “白山丫头!”丁晓聪嘴巴瞬间张得老大,没想到哇没想到,竟然在这异国他乡遇见了熟人,这白山丫头,岂不正是曾经指点过他祛除情蛊的那位?万万料不到,想出那等古怪绝招的人,竟然是这样一位还没成年的小丫头。 “既然你是白山丫头,那你听没听说过丁晓聪?”丁晓聪还不能确定,边说边观察人家小姑娘的表情变化,看见她也张大了嘴巴,笑道:“我就是!” “啊!哈哈!”白山丫头惊得跳了起来,又喜得抓住了丁晓聪,“这这这……这也太巧了吧!” 丁晓聪看着兴奋的白山丫头,笑着点了点头,“也许是巧合,也许……是命运的安排吧。” 这里是斯兰,T国的汉家人聚居地,丁晓聪正好漂到这里,被人所救,又遇见了久仰的白山丫头,这一切,当真已经不能用巧合来解释了,仿佛冥冥中有一只手,把他带到了这里。 接下来,身体还未完全恢复的小葱、晓兰姐弟俩,就和白山丫头一起在这里住了下来,准备等身体养好了,在去往班库。这一条路线其实和丁晓聪事先规划的差不多,只是想不到,竟然会以这种方式来到这里。 赵爱龙和他的妹妹还没有来,丁晓聪是横穿过热带雨林来到这里的,比他们反倒要快。 暴雨已止,河水渐渐变得平缓,小河边,背靠着连绵稻田,丁晓聪和姐姐坐在河边,看着悠悠流水出神。来这里已经三天了,他的身体恢复的差不多,正在盘算着该要走了。 在他的身边,白山丫头四仰八叉躺在草地上,晒着太阳吹着风,舒服的直哼哼。她还小,性子也娇憨,完全不顾什么形象。 据她自己说,她十二岁出马,然后就一直游历天下,最后干脆独自跑到这中南半岛来玩了。看着白山丫头,丁晓聪又想起了那位相术无双的少年刘文彩,他二人年龄相仿,经历相似,只不过性子恰好相反。 放眼看,河面上波光点点,清风徐来,对岸是绵延无尽的群山,满目苍翠。丁晓聪看着山,想起了人,不由轻轻哼唱起来。 白山丫头听见歌声,诧异地坐起来看,丁晓聪那略显稚嫩的侧脸被太阳镀上了一层金边,竟然带着一抹沧桑,这个少年人,他究竟经历过什么呐?问也不说…… 那是一首沧桑的曲子,哼出来,高亢又悠远,随着水,一直飘向远方。 “哎,你唱的是什么啊?从没听过,怪好听的。”白山丫头听得入了神,忍不住问道。 丁晓聪笑了笑,“这是《山鬼》,说的是一位山神姑娘的故事,你想学?我可以教你。” 白山丫头立刻瞪大了眼,一脸喜色,忙不迭点头。 丁晓聪站起来,面向群山,抬起头提高了声调,大声唱了出来。姐姐晓兰在他的双肩上蜿蜒,也抬起了头,沉醉在了这熟悉的歌声中。 歌是姜白教给他的…… 若有人兮山之阿,披薜荔兮带女萝。 既含睇兮又宜笑,子慕予兮善窈窕。 乘赤豹兮从文狸,辛夷车兮结桂旗。 被石兰兮带杜衡,折芳馨兮遗所思。 余处幽篁兮终不见天…… 随着丁晓聪的吟唱,一位少女的形象出现在了白山丫头的心底,那少女,娇小而果敢,带着一只豹子,徜徉在众山之间,仿佛山川的精灵。 “真美啊!”白山丫头闭着眼睛感叹。 歌声过半,又转入了委婉,听得人如痴如醉。 就在这时,身后传来大声呼喊:“白姑娘,村子里有个小孩出事啦,您快去看看!” 歌声顿止,三人转头看,一名村民打着赤脚从田埂上跑了过来,神情慌张,跌跌撞撞。 看来真的出事了,丁晓聪和白山丫头连忙迎了上去。 来人急切的解释着,有些语无伦次,听半天也听不出个所以然来,只知道村里有个六岁的小孩突然晕倒了,人事不知。 听见他描述的症状,丁晓聪心拎了起来,难道…… “赶紧回去看看!”心急如焚的丁晓聪撒开腿就跑,白山丫头大呼小叫跟在后面追,只是丁晓聪完全顾不上她。 风风火火跑进村子里,在村中央,已经围着许多人,看见他俩来了后,赶紧让开了一条路。 最中间,有位妇人抱着个昏迷不醒的小男孩,坐在地上嚎啕大哭,不知所措。这里处在群山中,除了林豆豆隔一段时间下来免费给村民们治病,附近根本就没有医院,或者,就算有也治不了。 丁晓聪一把抱过小男孩,往地上一坐,把人俯着放在了自己的腿上,扯掉上衣,开始沿着脊椎骨检查起来。 村民们都知道白山丫头是法师,却不想,她只在一旁紧张看着,任由丁晓聪施为。 检查到腰椎部位的时候,丁晓聪的手猛然顿住,眼睛瞪得喷出火来,果然,和青敢一样,孩子中了食脑蛊! ------------ 第三十二章:烧尸 不用丁晓聪开口,晓兰直接一口咬了上去,食脑蛊沿着脊髓往上爬,孩子现在已经处于被麻醉状态,一点反应都没有。 周围一片惊呼声,丁晓聪连忙摆了摆手,“没事,这个孩子我能救,就是过程有点吓人,担保不会有事。” 村民们的忧心忡忡中,丁晓聪讨了一把小刀,简单消了消毒,对着脊椎骨根部点了下去。只见黑血一涌而出,紧接着创口蠕动,一只两头尖尖的小虫子钻了出来,犹如双头的蚂蚱。 蛊虫刚离体,小男孩立刻“哇”的一声大哭了出来。 “是蛊!”白山丫头大惊。 丁晓聪面色狰狞点了点头,没想到,那个专门戕害汉家孩子的蛊师竟然来到了这里,这可真是冤家路窄! 这里是T国最大的华夏人聚居区,如果他真的想害华夏裔孩子的话,这里的确是最佳地点。 丁晓聪抱着嚎哭的男孩起身退后一步,那蛊虫落地,转了几圈后开始爬向了西面。 丁晓聪连忙招呼大家都散开,千万不要碰这只小虫子。 人群一哄而散,人们远远看着这只古怪的虫子,既恨又怕。身在中南半岛,他们当然都听说过蛊,没想到,竟然有人用这邪恶的东西对付村里的小孩子! 丁晓聪再一次跟着蛊虫走,这里是斯兰,四面环水,只有一座水坝通往外界,这个小男孩中蛊的时间很短,不出意外的话,散播蛊虫的蛊体还在! 白山丫头似乎比丁晓聪还要熟悉蛊,也跟在了后面,眉头倒竖,口中念念有词。稍倾,她的背包翻动,一只雪白的雪貂钻了出来,跳下地,嗅着鼻子紧跟在了蛊虫后面,不时发出尖利的怪叫。 蛊虫毫无意识,绕过一座座木屋,在村子里穿行,这些都是那个蛊体走过的路线,看来,这座村子都被它走遍了。 在丁晓聪和白山姑娘身后,所有村民都跟在了后面,个个手提着锄头铁锹,他们知道了是有人放蛊害人,全都把自己孩子抱着。 走着走着,终于出了村子,村后有一片小树林。到了这里,不用蛊虫领路,那只雪貂怪叫一声,闪电般蹿了进去。 丁晓聪一脚把蛊虫踩烂,和白山姑娘领着村民们追了进去。 林中光线幽暗,灌木丛生,人群分开灌木丛,里面有一片空地,一个小男孩站在了中间。 这男孩,看上去不过六七岁,穿着考究的小洋装,留着整齐的蘑菇头,眉清目秀的。 好几百人围过来,小男孩仿佛什么都没看见,依旧失魂落魄在原地一步步转圈,神情毫无波动。雪貂追着它窜来窜去,不时露出尖牙,发出刺耳的尖叫。 丁晓聪痛苦的闭上了眼镜,他刚才看得清楚明白,这果然就是蛊体。 小男孩不但灵魂被吃光了,就连身体内部也被蛊虫吃得差不多了……一个活生生的孩子被祸害成这样,他有些接受不了。 “大家都别靠近,每人抱一捆柴草来,把他给围住。”丁晓聪吩咐道,然后开始哼唱鬼音。 那一直在呆呆转圈的小男孩闻声停住了脚步,站住不动,好像泥塑木雕。 尽管是大白天,鬼音依旧听的村民们浑身发冷,他们连忙跑出森林,各自取柴草去了。 丁晓聪拦住白山丫头,一边吟诵,一边缓缓走到了小男孩身边,伸出一只手盖在它头顶上,轻轻摩挲,那小男孩缓缓闭上了眼睛,仿佛就这样站着睡着了。 雪貂嘶叫不断,干脆蹿到丁晓聪头顶上,继续对着小男孩露出尖牙,一副要把它撕碎的架势。 这雪貂是有修为的家仙,它和丁晓聪一样,能感受到恶魔的气息。 不一会功夫,村民们抱着柴草来了,他们围着小男孩将干草放下,很快就把它给围在了当中,然后又忧心忡忡跑远。 “只能这样吗?”白山丫头竟然忍不住哭了。 丁晓聪摇了摇头,转身走出了柴草堆,脸色阴沉的可怕,“只能这样。” 一把火扔到了草堆上,柴草立刻被点燃,大火转眼就把那小男孩包围,人们全都面色沉重看着。 如果有任何一点办法,丁晓聪也绝对不愿意这样做,可现实就是现实,小男孩早就死了,现在就是一具行尸走肉,蛊虫的培养皿。 “噼啪”作响的大火炙烤下,小男孩清秀的脸庞开始变的狰狞,他大张着嘴巴,瞪圆了眼,喉咙里开始发出让人汗毛倒竖的嘶叫声。紧接着,从它的嘴里,耳朵里,鼻孔中,甚至是眼睛里,一只接着一只漆黑的小虫子钻了出来,正是食脑蛊。 仿佛是七窍流黑水,数不尽的食脑蛊钻了出来,小男孩的身躯开始变瘦、变软,以一种诡异的姿态软了下去。它的内脏骨头都已经被蛊虫吃光,肚子里也不知道装了多少,只剩下了一张人皮。 围观者面面相觑,头皮发麻。 终于,小男孩完全瘫在了地上,口中“赫赫”作响,最后一拨蛊虫也爬了出来,剩下的驱壳只有几公分厚。在人皮的周围,无数蛊虫胡闯乱窜,本能让它们想远离火焰。 火越烧越旺,凡是接触到的蛊虫立刻变成一缕蓝烟,“嗞嗞”声此起彼伏、无论任何蛊,都怕高温。 蛊虫和蛊体都是阴性,有助燃的效果,火焰刚接触到蛊虫,就好像遇见了油,立刻燎了过去,转眼之间就烧成了一团大火球,所有蛊虫全灭。那个蛊体只剩一张皮,也经不住烧,转眼化为了飞灰。 看着燃烧的大火,所有人都咬碎了牙。 丁晓聪转过身,面色凝重说:“蛊体是蛊师放出来,那个蛊师肯定还在附近,他才是害人的根源,大家把他给找出来!” 这里可不是战乱中的青敢,这里是斯兰,村民们全都是老兵的后代,听说害人的蛊师就在附近,愤怒的村民们立刻组织了起来。 农夫转眼就变成了军人,几名“军官”站了出来,开始大声下令,所有女人和孩子立刻集中在村子里,能打仗的男人编好队,各自回家带上武器,一定要把那家伙抓住! ------------ 第三十三章:借魂 全村的壮劳力迅速被动员了起来,人人带枪,虽然都是几十年前的旧家伙,不过保养得好,还都能打得响。 所有人被分成了十几支小队,立刻分散开,驾上村里所有的船,散布向四面八方,整个过程只用了十几分钟。可以看得出来,尽管已经务农,不过这里的村民们依然经常开展训练,军事素养比青敢那些军阀兵还要高。 斯兰所处的位置是一片山间盆地,唯一的出口就是那条小河的河谷,只需掐住那里,敌人就出不去。 看见他们人人带枪,并且训练有素,丁晓聪嘱咐一番注意事项,就开始进行另一项工作。 搜人交给这些军人,他需要在村里做好防护措施,还要搜索可能还有的食脑蛊。 防止蛊虫最好的就是生石灰,二人把村里的石灰收集起来,围着老弱妇孺们撒了一圈,这防线虽然看上去弱,不过足够阻挡一般的蛊。 村子中央,解决好了后顾之忧,丁晓聪领着白山丫头,打开了巫眼,开始逐寸搜索,不放过任何一处,食脑蛊虽小,在巫眼下却无所遁形。 一处处排查下来,果然,在一户人家的水缸后面,又发现了一只食脑蛊,这应该也是仅存的一只。 这一次丁晓聪没有将其杀死,而是用一个瓶子盛了起来。 再次来到村中央,一支巡逻小队回来了,领头的是个精壮的汉子,手里提着一杆李.恩菲尔德。 “小法师,范围太大了,搜不过来,村长让所有人都去谷口堵着。”这人姓李,大家都叫他李队长,他对着丁晓聪无奈说:“村长让我问问两位法师,可有什么好的办法?” 这其实也在丁晓聪的预料之中,这一片群山环抱的盆地足有好几十平方公里,森林密布,而村子里能派出去的战士只有一百来人,根本不可能搜的过来。 丁晓聪回头看了白山丫头一眼,她是出马弟子,最擅长问事。 白山丫头对着丁晓聪点了点头,将背包解下来放在地上,然后满面虔诚,对着就拜。这一次,她刚拜了一下,那只家仙雪貂就钻了出来,嗅闻了一圈后,直直看向了正东方。 “在那里!”白山丫头立刻冲了出去,小姑娘完全是一副不要命的架势。 一大帮人跟在了白山丫头后面,穿村而过,一口气冲到了小河边,上了早就停在这里的小船,唯有丁晓聪在河边停下了脚步。 河边满是水稻田,里面有许多蝗虫,今天村里出了大事,也没人顾得上驱虫了。 看着这些蝗虫,丁晓聪有了主意,家仙问出来的方向不会错,不过敌人是活的,仅靠一个大方向,只怕也很难搜到。 “留下一条船等我。”丁晓聪大喊了一声,连鞋子都顾不上脱,一头扑进了泥泞的水稻田中。 船上,白山丫头和李队长对视了一眼,点了下头,李队长立刻独自划着一条小船靠了过来,其他人继续划向河对岸。 水稻田里,丁晓聪又吟唱起了鬼音,开始仔细搜索,他在找蝗母。 昆虫的灵魂很弱小,在鬼音的干扰下,这些附近的蝗虫都失了神,任凭丁晓聪靠近,也不会飞走。看着这神奇的一幕,那位李队长瞪大了眼,完全说不出话来了。 蝗虫特别精,正常情况下,只要有人靠,就会集群飞走,可丁晓聪走在水稻田里,那些蝗虫竟然全都待在原地,任由丁晓聪一只只捉在手里查看。 “小师傅,你在做什么?”李队长大声问。 丁晓聪头也不回摆了摆手,示意他不要打扰。 每群蝗虫里都会有一只蝗母,相当于族群的大脑,只不过想要在上万只中寻找出来,并不容易。好在丁晓聪很幸运,找了没一会,对面的人刚搜进森林里,他就找到了。 这只蝗母个体比一般的蝗虫要大一些,身上带着独特的黑斑,灵魂也比一般的蝗虫要强不少,丁晓聪上去捉的时候,它竟然还有了要飞走的举动。 将蝗母按在手心里,丁晓聪鬼音吟唱不停,将蝗母一点点催眠,接下来,丁晓聪另一只手翻转,将瓶子里的蛊虫倒了出来。 食脑蛊只对幼童有兴趣,落入丁晓聪掌心后,开始向着东面爬,看见这一幕,丁晓聪断定,这里还有蛊体,很可能被带在了蛊师身边。 丁晓聪手掌不住翻转,那只食脑蛊就在他手上转着圈的爬,这东西并没有灵魂,也就是没有思维能力,只有本能。 爬着爬着,丁晓聪双手一合,那只蛊虫爬到了被催眠的蝗母身上,两只虫子重合的瞬间把他一把按住。 接下来,丁晓聪曲起中指对着两只虫子的脑壳一弹,“嗤”的一声响,两只虫子的身躯同时僵直。 昆虫的灵魂太弱小,很容易就可以吓掉魂,现在两只虫子的脑壳抵在一起,本能将会相互干扰。 丁晓聪维持着鬼音不断,蝗母被吓走的灵魂仍然醒不过来,回不了本体,然后他从裤兜里抽出一根线头,将两只虫子绑在了一起。 做完这一切,一个昆虫追踪器就算是完成了,不是一只,而是一大群! “让所有人跟着蝗群搜!”丁晓聪大喝了一声,将手里的蝗母高高抛上了半空,那只蝗母立刻展开双翅,飞向了东方。紧随其后,四周围一片密集的“沙沙”声,无数蝗虫追着蝗母飞了起来,遮天蔽日,仿佛蜿蜒扭曲的乌云,卷向了河对岸。 李队长已经彻底傻眼啦,“这是怎么做到的?” 上古时代,那时候根本就没有农药,为了驱赶蝗群,巫觋们经常用这一招,算是入门基础技巧,今天正好被用在了追踪上。 丁晓聪忙不迭跳上船,挥手催促,“别管我是怎么做到的,赶紧抓人要紧!” 李队长赶紧掏出手机,一边划船一边拨号。 这时候再看,黑烟般的蝗群向着东面卷了一段后,突然变向,又快速卷向了南方,果然,对方开始移动了。 丁晓聪急眼了,干脆抢过手机,对着里面大喊:“所有人,赶快向着蝗群的方向包抄,那人要逃了!” ------------ 第三十四章:分外眼红 “砰”的一声,森林中有人开枪了,惊起了一大群鸟雀,就在蝗群的方向,看来,先冲过去的人已经发现了对方。 枪声响过,手机里一片嘈杂,大呼小叫,村民们听见了枪声,全都朝着蝗群的方向赶了过去。 河面上,李队长拼了命的划,脸都扭曲了,这么一会功夫,那边枪声响成了一片,听上去,竟然有好几把半自动武器! 森林上空,蝗群犹如变形虫,不断扭曲变幻着,快速向南移动,看来,那些家伙肯定开着特种车辆,否则不可能这么快。 事情出乎预料,对方显然不止是一名蛊师,而是一支装备精良的军队! 他们潜伏在斯兰外围的丛林里,显然是准备作大恶,好在丁晓聪在,刚动手就被发现了。 “艹他娘哩!”李队长气得不停大骂,不等船停稳,他就端着枪冲了上去。 丁晓聪刚上岸,李队长猛然回头阻止:“小法师,敌人有枪,你别去。” “得了吧。”丁晓聪哪里肯听,抬头看着天上快速移动的蝗群,撒开双腿追了过去。 无奈之下,李队长追上丁晓聪,从腰后抽出一把手枪递了过去,“这个你拿着防身,我好不容易搞来的,‘黑星’!” 黑星可是好东西,丁晓聪接过来,在李队长的指点下拉了下套筒,继续追击。 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了追捕中,枪声越来越密集,对方的行动受到了很大干扰,从蝗群的行动轨迹来看,他们正在林中做大范围的机动穿插,想要找出突破口。 丁晓聪和李队长跑的是直线,距离战场越来越近,已经能听见引擎的咆哮声了。 突然,引擎声陡然加大,竟然对着他们冲了过来,那些人大概是急眼了,竟然又调头想回冲。 李队长一直紧跟在丁晓聪身后,一听不好,抓住他向旁边一抡,把他给甩飞了出去。 这边丁晓聪刚摔在地上,就听“轰”的一声,前方的灌木丛炸开,一辆涂着军用迷彩的越野吉普飞了出来,撞向了李队长。 李队长临危不乱,就地躺倒一滚,从飞起来的车子下面滚了过去,举起枪就打。 丁小聪爬起来就追,瞄准后车窗扣动了扳机。 “嘭”的一声巨响,一股巨大的后坐力袭来,丁小聪的手腕差点被震折了,黑星的威力大,后坐力自然也大,丁小聪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吃了个闷亏。他立刻改成双手握把,继续追着不停开枪,后车窗玻璃被他一梭子子弹打花了。 突然,已经花了的后车窗被人从里面冲碎,一杆黑洞洞的枪口探出来,瞄准了丁小聪。 丁小聪原本正准备躲闪,待看清端枪的人后,就好像吞下去了炸药包,感觉胸膛都要炸了! 那人,年纪和自己差不多大,留着讲究的分头,穿着一身迷彩服,手持一把半自动步枪,赫然竟是他的老同学、熟人——王志云! 这一刻,愤怒瞬间就冲昏了丁晓聪的头脑,他厉声大喝,追着越野车狂奔,抬起手把手枪砸了过去,“你特么作死!” 就是这个人,不但想害死自己,而且还差点毁了他号称喜欢的林豆豆,而现在,他竟然在人间作恶,化身恶魔! “哒哒哒!”王志云脸色阴沉,仿佛不认识丁晓聪,毫不犹豫扣动了扳机,火舌喷吐,一串子弹射了过来。 千钧一发之际,一股大力袭来,丁晓聪被一条魁梧的身影撞倒在地,关键时刻,李队长追过来救了他一名。 一阵血腥气夹杂着焦臭味发散,丁晓聪终于从狂怒中清醒过来,心立刻就悬在了半空,自己刚才实在是太冲动了,会害死人的! 好在大错没有铸成,李队长的确受了伤,却不重,子弹从他的右肩划过,带出了一条大口子,皮肉被灼得焦黑,却不致命。 这李队长也真是条汉子,不愧是正规军之后,受了伤,他哼都不哼一声,双腿在地上一蹬,立刻转向坐起了身,单手持枪架在两腿膝盖之间,瞄准了远去的越野车。 那边的王志云大惊,连忙缩回脑袋隐蔽。 砰! 子弹击发了出去,并没有射中车身,而是准确击中了左后轮,只听一阵“噗噗”作响,整个左车轮被搅碎飞了出去。 越野车立刻失控,一阵剧烈摇摆后,翻向了小河方向。 “走!”李队长根本就不顾负了伤,单手持枪爬起来就追。 刚追出几步,前方响声大作,森林中木屑四溅,对方开火了。强大的火力压制下,李队长赶紧调头做了个飞扑,连带丁晓聪一起扑到了地上。 灼热的子弹擦着身上划过,空气中满是火药味,根本就抬不起头来,双方的武器有代差,完全无法正面对抗。好在各处传来零星的枪声,斯兰的包围圈越缩越小,他们已经无处可逃了。 “绝对不能轻饶了你!”丁晓聪躺在地上,恨得咬碎了牙,他所谓的不轻饶,绝对不会是杀死这么简单,就王志云犯下的罪,活剐了他都算是轻的! 不过,事与愿违,就在四周围的枪声越来越近的时候,头顶上突然传来巨大的引擎轰鸣,抬头看,烈风扑面,一架直升机俯冲了过来。 糟了! 丁晓聪和李队长同声惊呼,这些家伙果然早有准备! 森林中枪声大作,炒豆一般密集,向着直升机射击,机腹上立刻火星四射。很明显,这架直升机是有装甲的,斯兰村民们的老枪根本就打不穿。 直升机的窗口内探出两杆枪,开始向着下面的森林中疯狂扫射,自动武器的压制下,林中的枪声立刻哑火,所有人都被密集的弹雨牢牢压在了隐蔽物后面。 一根绳子从机舱门边放了下来,然后绞盘转动,拉着两个人飞快升了上去。 是王志云! 丁晓聪急红眼了,不顾密集的机枪子弹,抢过李队长手里的步枪,搭在树边瞄准就射。 枪声响起,王志云被吓了一跳,胡乱蹬着腿,只可惜丁晓聪枪法不精,这一枪射偏了。机会只有一次,等再次上膛瞄准,那两人已经滚进了机舱内。 ------------ 第三十五章:永世煎熬 绳子再一次被放了下来,这次捆住了一大一小两个人,丁晓聪毫不犹豫再一次瞄准,扣动了扳机。 几十年的老李.恩菲尔德,熟悉它脾气的也许能打的准,丁晓聪那是完全不靠谱,他从前就基本没玩过枪,不过这一枪蒙出去后,让人目瞪口呆的一幕出现了。只听“砰”一声响,无数人的围观中,吊索猛然一弹,竟然被一枪打断,那两个人重重摔了下来。 这一下,包括丁晓聪在内,所有人都傻了。 “神枪手啊!”李队长倒抽一口凉气,奥运冠军也没这么准吧?要知道,那根绷紧的绳子在剧烈震颤,这么细小的目标都能打中,实在是太夸张了。 眼看绳子断了,那架直升机立刻开始升空,做了个侧倾,转头飞向了南方。下面是密林,直升机根本没法降落,那两个人他们已经带不走了。 村民们一拥而上,上百条枪全都围了过去。 离河岸不远的地方,一个左脸有刀疤的中年汉子面容扭曲坐在地上,他的腿摔断了一条,已经没法逃跑了。在他的身边,站着一个毫无表情的小女孩,穿着白纱裙,打扮得好像小公主。 终于抓住了这个凶手,可看见那个小女孩,丁晓聪完全高兴不起来,那也是一个蛊体…… 几把黑洞洞的枪口在脸前晃荡,小女孩仿佛是个木头人,一动不动。 “是你!”刀疤脸首先认出了丁晓聪,那个从青敢一直追到这里的年轻人。 冷冷目视着刀疤脸,丁晓聪左看右看,这就是个外表普通的人,放在人堆里毫不起眼,实在难以理解,他怎么会这样狠心,杀死那么多的孩子。 “如果你不想说,那就什么都不说话,你的灵魂会告诉我一切。”丁晓聪淡淡起身。 几名大汉一拥而上,每人给了刀疤脸一枪托,把他砸翻在地,然后拖向岸边的小船。 “这个小女孩……” 身后有人无奈询问,丁晓聪深吸了一口气,撂下一句话,“也烧了吧。” 都烧了吧…… 村民们纷纷登上了船,有些人神情复杂回头看着,更多的人则不忍看,只顾低着头划船。 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水面上倒映着火光,东岸边,一团大火烧了起来。透过通红的火焰,隐约可以看见有个小小的身影,在火中一点点坍塌,逐渐化为了灰烬…… 丁晓聪看着对岸的村庄,心里好像坠了块铅那样难受。 他此行前的准备完全不足,无论是心理上还是法术上的,这次敌人的邪恶、恐怖程度,超过了他的想象,他感觉再继续下去,就快承受不住,要崩溃了…… 在丁晓聪身旁,白山丫头默默坐着,同样神情沉重,虽然她走过的地方、经历过的事比丁晓聪还要多,可如此惨绝人寰的局面也还是第一次面对。 “下一步,你准备怎么办?”白山丫头小声问,她知道丁晓聪现在的心弦绷得太紧了,生怕刺激到他。 看了一眼满脸是血躺在船舱里的刀疤脸,尽管已经成了阶下囚,被捆了个结实,依然目露凶光,丁晓聪恨火上涌,立刻变得坚定了一些。 “先审问过这人再说,我既然来了,就一定要把这些害人的家伙正法!”丁晓聪断然道。 “嘿嘿嘿……”刀疤脸龇牙咧嘴,发出一串阴测测的笑。 “很好笑吗?”丁晓聪目光阴冷如刀,“你恐怕还不知道我是谁吧?实话告诉你,我是米神的弟子,鬼巫!” 丁晓聪话语出口,刀疤脸笑容僵在了脸上,逐渐转化为惊愕,最终停留在彻骨的恐惧上。 “不!”刀疤脸是真的怕了,哀声大喊起来,“求你给我个痛快……求你,求你!” “那就把你知道的都告诉我。”丁晓聪冷冷看了他一眼。 “不……”刀疤脸闻言一怔,想到了什么,大声哀嚎了起来,却就是不肯说,恐惧到了极点。 既然不肯说,那就别想死得痛快!丁晓聪不再与他废话,下定了决心,既然你犯下了这样的恶,就要承受报应,你的痛苦,将会永生永世! 船队靠岸了,刀疤脸被提了上去,村民们在河滩上清点了下人数,有四个人受伤,都不重,这一趟还算完满。 “村长,李队长,我需要盐,很多的盐。”丁晓聪的声音犹如九幽魔鬼般冷冽,刀疤脸瘫在他的脚下,越哆嗦越厉害,听见盐的时候,当场就尿了。 对于残害孩子的邪法师,村民们不会有任何怜悯,村长立刻召集全村人,让家家户户都把盐送到林大夫家里,小法师要惩治恶人了! 竹屋里有一个大澡盆,两个人把刀疤脸的上身剥光,扔进了澡盆里,接着一袋袋的盐被送了过来。丁晓聪看过后很满意,全都是粗粝盐,没添加任何东西。 一切准备就绪,丁晓聪托付人在村西坟地挖一个坑,然后就让所有人都离开。白山丫头知道丁晓聪要干什么,她既想留下来又怕,最终被丁晓聪轰走了。 接下来的情景,除了他这个鬼巫外,只怕没人能承受得了。 转眼之间,竹屋里只剩下了丁晓聪和被捆得好像猪一样的刀疤脸,清冷的月光投射在刀疤脸的脸上,他的面容已经完全扭曲了。 “求你……不要这样对我……”刀疤脸从船上开始就在一直哀求,到现在已经哑了嗓子,但求一死。 丁晓聪一言不发,走过来,撕开一大袋盐,对着躺在澡盆里他劈头盖脸撒了下去。 盐一把把洒在了脸上,刀疤脸睁不开眼,嚎啕大哭了起来,声音无比凄惨,全村都能听得见。眼泪融化了眼窝里的粗盐,很快就腌得他眼睛钻心的痛,喊叫声更凄惨,已经浑然不似人声。 丁晓聪浑然没听见,继续一包包往澡盆里撒,很快就漫过了他的身体。 然后他在澡盆边坐下来,捧起一把盐,在刀疤脸身上用力摩擦起来,既然不肯招,那就准备承受无边的痛苦吧,不单是身体上的,灵魂也放不过! ------------ 第三十六章:心坚如铁 这份痛苦直达灵魂,一般人难以想象,随着粗盐的不断摩擦,难以承受的痛苦下,刀疤脸的灵魂渐渐开始不稳。 人在承受剧痛的时候,灵魂都会变得不稳,超出承受极限就会离开身体,以躲避难以承受的痛苦,等疼痛减轻后再回来。然而,被盐腌过的身体,灵魂会被封在身体内,就算离开了识海,也出不去。 在这样的状态下,一旦他被盐腌死,灵魂将会永生永世受煎熬。 终于,刀疤脸承受不住了,哀声大哭:“我说,我什么都说了……” 丁晓聪冷冷拍了下手里的盐粒,等着他招供。 “我叫罗海涛,是蛊主的弟子……”刀疤脸哀嚎着说出了自己的身份。 “说,蛊主在哪里?”丁晓聪神情平静无波。 刀疤脸罗海涛的惨叫声一刻不停,撕心裂肺:“我不知道啊!我真的不知道啊!只知道他老人家在班库,有时候还会去SGP。” 刀疤脸哭天抢地,并不似作伪,回答完后,他就不停哀求着丁晓聪给他个痛快。 “那么,王家和蛊主又是什么关系?”丁晓聪不为所动,步步追问。 刀疤脸嗓子已经哭哑的不成样子了,“王家和我师父是合作伙伴,他们供养我师父,从中得到好处,具体的我也不知道啊……” 至此,刀疤脸浑身都在不自主的抽动,每一寸皮肤,每一根肌肉,如同活腌的大青鱼,就快要不行了。 “最后一个问题,老实回答,我就给你个痛快。”丁晓聪俯下身子问道:“告诉我,王家住在哪里?” 刀疤脸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已经奄奄一息了,闻言他精神一震,连忙回答:“他家很有钱,住的地方也很多,别处我不知道,在班库,他家是住在河东金兰区的,我知道的就这么多了……” 话语戛然而止,晓兰一口咬在了他的眉心里,将他的灵魂生生吞了。 蛊主看来果然是个很谨慎的人,刀疤脸身为他的徒弟,竟然也不知道他在哪里,不过既然王家是他的合作伙伴,想必肯定知道他的下落,有了这条线索,就有了追查方向。 丁晓聪没有食言,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后,就给了他个痛快。刀疤脸死了,没有灵魂的躯体重重喘着粗气,翻着白眼,然后气息越来越弱,终于死在了盐堆里,彻底一了百。 丁晓聪站起身,走过去打开了后门,白山丫头和村长他们正在后门口等着,抽着烟,个个面无人色,刚才屋子里的动静实在是太惨了,听的他们心惊肉跳。 “好了,帮忙把他埋了吧。”丁晓聪客客气气道,这时候的他又恢复了那个青葱少年的模样。 几条大汉看着他的目光中,明显有了一丝畏惧,不过听见那人死了后,都松了一口气,再折磨下去,他们都要受不了了。 村长扔掉烟蒂,重重一挥手,“走!”领着几位村民进了屋子,去抬那个装着死尸的澡盆。埋人这种事情对于他们来说,倒是毫无压力。 “有线索了吗?”白山丫头凑过来问,小姑娘脸都绿了。 “嗯。”丁晓聪点了点头,“明天我就去班库,这一趟,我一定要追查到底!” “我陪你一起去把。”白山丫头连忙说。 丁晓聪摇了摇头,“这一趟太危险了,你一个小丫头片子,跟着去做什么?” 说话间,那个澡盆被抬了出来,几条大汉全都龇牙咧嘴,把头转向别处,不敢看那具尸体。 “好了好了,你就在这村里待着,或者干脆回国,别跟着瞎掺和了。”丁晓聪不再和小丫头纠缠,转身走向屋里,准备好好睡一觉。 白山丫头不依不饶跟在后面,对着他耳朵大吼,“咱俩差不多大好不?女孩子还都早熟!” “……” ………… 翌日,清晨,斯兰,一条小船缓缓离了岸,顺着水开向下游,全村人相送。船上有一位少年和一位少女,男的是丁晓聪,女的是白山丫头。 丁晓聪终于还是拗不过她,只得答应把她带到班库,不过心里却打定了主意,一旦到了后就把她甩掉,独自行动。带着这么个小姑娘斗蛊主?那不是开玩笑嘛。 白山丫头是长白山人,另外,她的本姓就是“白”,就是大号不好听,叫做白凤,这让人不由联想到某种调经理宫的妇科药,所以小姑娘不让别人叫,无论网络上还是现实中,都是以白山丫头自称。 丁晓聪在船后撑着竹竿,看着坐在船头的白山丫头出神,这么点大的小姑娘,别人还都是在爹妈面前撒娇的年纪,她却就独闯天涯了,究竟是什么驱使她这样做的?虽说人生各有不同,每个人的追求也都不同,可她的选择有些匪夷所思。 她是典型的东北大妞,个子高高的,皮肤白皙,身材瘦长,性子大大咧咧,实在看不出有什么不同寻常来。在她的周围,那只仙家雪貂来回乱窜,不时人立而起看看四周,对什么都充满了好奇。 东北是家仙的地盘,当年舜帝将北镇山封给胡家之后,其他的落难巫灵基本都聚集到了那里,算是一方乐土,一直延续到今。 当然,这所谓的家仙并不是真的神仙,而是有灵性的动物,他们拥有许多人类所不具备的天赋。出马弟子一旦和家仙结下了灵魂契约后,就可以取长补短,从此算是一体,相依为命。 不过这只是一般家仙和出马弟子的生存状态,那些最顶端的存在则又不同,例如丁晓聪所见过的小姨娘胡翠花。胡家自上一辈起,据说就已经脱离了狐身,结成了人形。 故老相传,东北四大家的直系,全都是一胎双胞,例如胡家,生下来就是一人一狐,永世不分离。不过奇怪的是,丁晓聪曾经见过师娘玄真子,也就是胡云真,她却是孑然来去,只带着一头黑豹,并未见过她老人家的狐身。 船行悠悠,越来越远,转过一处弯角后,已经看不见斯兰了,两个少年就此踏上了新一段旅途。 ------------ 第三十七章:住店 两天后,黄昏时分,班库,暹南河岸。 一艘小船悠悠荡荡而来,在一处码头停泊靠岸,丁晓聪和白山丫头一路穿山过岭,终于又来到了这滚滚红尘中。 码头熙熙攘攘,喧闹非常,丁晓聪却一句也听不懂。 刚挤出人群,一名穿着花衬衫戴着墨镜的男子凑过来,嬉皮笑脸说:“二位是华夏游客吧?要不要包车?” 这人生的白白胖胖,明显也不是本地人,丁晓聪顺着他手指看,只见路边停着一辆黄色的出租车,破旧不堪。 丁晓聪回头看了一眼在人群中穿来绕去、玩得不亦乐乎的白山丫头,心中一动,这可是甩掉她的大好机会! 丁晓聪凑近了耳语,顺手从腰里递过去一张红票子,“待会你就这样……再这样……” 白胖子听得不住点头,悄悄接过钱,嘴角浮现出一抹坏笑,“你把人家小姑娘……放心,没问题!” 那边白山丫头看见两人耳语,立刻心生警惕跑了过来,重重拍了丁晓聪一巴掌喝问:“你们在说什么?” “没有没有,我准备先去当地的唐人街落脚,然后再慢慢找,这是司机。”丁晓聪连忙辩解。 “是吗?”白山丫头面色狐疑,她总觉得俩人在搞什么鬼,可又说不上来。 那边两个男人勾肩搭背,对着小姑娘奸笑了起来,仿佛一对大恶狼。 “哼!”白山丫头哼了一声,背着包钻进了汽车,“那就上来吧。” 丁晓聪连忙也钻进了后座,陪在一旁,假装如无其事,司机发动,车子开向了当地唐人街。 白山丫头总觉得不对劲,一直直勾勾盯着丁晓聪,生怕他出幺蛾子,就好像生怕哥哥会突然不见了的小妹妹。丁晓聪转头咧嘴一笑,“这样看着,我会不好意思的……” 白山丫头完全不理会,继续看。 丁晓聪似乎被看烦了,索性转过头与她对视,脸上笑眯眯的。 看着看着,白山丫头的瞳孔开始有节律震颤,终于眼睛一眯,软倒在了靠背上,轻轻发出了鼾声。 “成啦!”丁晓聪大喜,终于把这丫头给魇住了。 这个魇术很轻微,也就和睡着了差不多,只要稍稍受些振动就会醒过来,到时候一切恢复如常。 开车的司机看见这一幕,立刻慢慢减速停在了路边,丁晓聪轻手轻脚下了车,关了上车门。 汽车开走,丁晓聪松了一口气,可算是摆脱这缠人的小丫头了。四处打量,街道上一派异国景象,绿树成荫,完全不认识这是哪里。 不过,T国有不少华侨,本地人里也有一些会汉语的,问就是了。 恰好一辆警车停在了不远处,一名身材高挑的女子从车上下来,走进了路边一家店铺,丁晓聪连忙走了过去。 在另一个方向,出租车载着睡着了的白山丫头,开向了城市的深处。 刚转过一座转角,出租车停了下来,司机转回头看着白山丫头,脸上的笑容渐渐凝固,目中露出了一丝凶光。他右手从车座下抬起来,伸向毫无所觉的小姑娘,那手里,赫然抓着根一次性注射器,里面有半针筒药水。 就在针尖将要接触到白山丫头肩膀的时候,突然,她怀里的背包一阵窸窸窣窣,一个雪白的小脑袋探了出来。 司机吓了一跳,连忙缩回了手,而就在这时,白山丫头惊醒了。 “我靠!”看见丁晓聪不在了,白山丫头大怒,“果然是在骗我!” 暴怒的小姑娘一把推开车门下去,站在车边慌张打量起来,却哪里还有丁晓聪的身影。她气得跺了下脚,一番犹豫后,跑向了一条喧闹的巷子。 车子里,胖司机的脸都绿了,目瞪口呆,思忖一番后,他猛然原地调头,又开向了丁晓聪下车的方向。 街的另一边,丁晓聪刚走到警车边,就听“吱”一声响,那辆出租车又停在了自己身边。 “先生,那位小姐跑了,正在满世界找你!”胖司机探出头,加重语气说。 丁晓聪大惊,连忙四处看,没想到,白山丫头这么快就醒了,这要是让她抓到……想到这,他二话不说,连忙钻进汽车,“赶紧去唐人街!” 现在,两个人换了个位置,丁晓聪坐在了疾驰的出租车里。 刚转过街角,果然,只见白山丫头从一条巷子里钻出来,正在焦急张望。 小姑娘眼睛很尖,一眼就看见了坐在汽车里的丁晓聪,立刻咆哮着追了过来。丁晓聪大惊,连忙吩咐司机开快点,好家伙,小丫头身体素质实在是好,跑得飞快。 一片怒骂声中,出租车连转了两个急弯,回头看,已没了白山丫头的身影,丁晓聪舒了一口气,从后车窗收回了目光。 出租车司机一般都是碎嘴子,这里的也不例外,刚摆脱白山丫头,他就和丁晓聪闲聊了起来,唠叨个没完。 通过聊天丁晓聪得知,这家伙叫阿力,是个泰籍华人,从他爷爷那一辈就在这里了,还从没去过华夏,不过汉语倒是说的很溜,这也可以理解,现在班库多的是华人游客,要做他们的生意,汉语自然要好。 说着说着,唐人街到了。 狭窄的街道上,到处都是汉文的铺子,看上去都有些年头了,全是繁体字,一股民国的既视感。 车子在一间店铺外停下来,司机转回了头,等着丁晓聪掏钱,笑眯眯问:“要不要住店?这家就不错,老板也是华夏人,住着方便。” 丁晓聪一想也是,反正肯定要落脚,住在唐人街方便多了。 转头看,旁边是一家旧式旅店,进门是大堂,门头上挂着匾额——《闽南家乡》。 这显然是祖籍的胡建人开的旅店,尽管丁晓聪不是胡建人,依旧觉得亲切,他这段时间实在是太想家了。 “那就住这家吧。”丁晓聪付完了车费,下了车。 “这家老板和我很熟,我带你去进去。”司机阿力凑上来舔着脸说。 司机和旅馆有联系,往他们家拉客人收提成,这事情在国内也很常见,丁晓聪对此不以为意,反正住哪家不是住?只要房间干净价格公道就成。 ------------ 第三十八章:阴风 刚走到门口,一阵凉意扑面而来,丁晓聪愣住了。这并不是凉风,而是阴风,代表着刚才有魂魄从自己身边飘过。 街市中有魂魄飘荡,并不是什么很稀奇的是,一般人逛街的时候也很可能碰到,可那是在路上,人路也就是魂路,可这里是旅馆,怎么会也有。 “老板,怎么了?走哇。”阿力抱着丁晓聪的背篓,回头疑惑问。 丁晓聪一动不动,站在门槛上闭上了眼镜,打开巫眼观看。果然,他在门边发现了有个很虚弱的魂魄,由于行将消亡,已经看不出身形,连男女都分不清。 那魂魄已经基本没了意识,只有些本能,不过却并没有飘向外面的路,而是在门口的墙角转圈,就是不肯离开。 “奇怪了。”丁晓聪眉头皱了起来,那地方有什么东西在吸引这个魂魄吗? “客人,住店不?”前方传来呼喊,丁晓聪睁开眼看了过去。 这里是一间老式的旅店大堂,木质的房间内,靠右有个柜台,阿力将自己的背篓放在了柜台上,里面有个矮瘦的老头,正看着自己,刚才喊话的就是他。 这人显然是店东,看上去六、七十岁的样子,瘦得难以想象,仿佛骷髅外蒙了一层皮。 世间的魂魄太多了,丁晓聪也没把那当回事,闻声走到了柜台边开始做登记。 这家店看上去挺干净的,价钱也不贵,住一晚上的房钱也就一百五十块华夏币,丁晓聪觉得不错,就这家了。不过登记后了解到,这家店里居然只有他一个客人。 店东老头对此的解释是本店一般只接待华夏客人,而现在是旅游淡季。 这里什么时候是淡季什么时候是旺季,丁晓聪也搞不清楚,一个人住就一个人住吧,乐得清静。 刚办完手续,门口走来一人,脆生生喊:“老板,还有房间吗?” 丁晓聪吓了一哆嗦,还以为是白山丫头追来了,转头看清不是,这才松了一口气。 来的是一位二十来岁的女子,穿着一条碎花裙子,脚蹬旅游鞋,戴着遮阳帽,生的挺漂亮的,看得三人眼睛一亮。 “有有有,小姐快请进。”店东连忙热情招呼。 那女子走到柜台边,看见丁晓聪后,薄施淡妆的脸转向他嫣然一笑,“你也是来旅游的啊?” 丁晓聪下意识摇了摇头,“不是,我是来办事的。” 在店老板和阿力热情帮助下,那女子很快就办好了入住手续,和丁晓聪一前一后上了台阶。 旅馆有两层,一楼是大堂和老板的住处,蹬上木质楼梯,二楼就是客房。 旅馆很小,整个二楼只有六间房,丁晓聪和那女子选择了最东面的两个房间,紧挨着住了下来,这是那女子的意思,说是这样有安全感。 她有安全感,丁晓聪可没有,自打上楼梯,他就觉得这家旅馆的阴气重的有些不寻常,眉头一直紧皱着。 “小帅哥。” 有人碰了碰,丁晓聪惊醒回头,是那个女子。 “我可是独自旅行的哦,有事可不可以找你?”那女人巧笑倩兮,眼波流转,简直都能滴出水来。 丁晓聪机械点了点头,“有事你就说,能帮忙的我一定会帮。” 说完,丁晓聪心事重重打开门进了自己房间。 “嘿嘿,好帅哦……极品!”那女子仿佛发现了宝,看着丁晓聪的房门两眼放光,咬着一根手指头,眼珠乱转,也不知都在想些什么。 店东在一旁轻声问:“小姐,您不去房间看看?” “嗯哼。”女子被人打断思绪,似乎有点不高兴,随口应了一声,打开门进了自己房间,紧接着里面传来反锁房门的声音。 隔壁房间里,丁晓聪关上门后,就站定了脚步,打量着这间屋子。 屋子是木建筑,擦得很亮,采光也不错,虽然摆设很简单,却很干净。一张双人床靠东墙摆着,上面铺的床单雪白,显然是刚浆洗过的。 墙壁上,老式空调“嗡嗡”作响,吹出来冷风,一点暑热都感觉不到。 丁晓聪的眉头皱的更紧了,那空调里不但吹出来了冷风,还有大量的阴气,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姐姐晓兰从衣襟里探出来,游下了地,口中嘶嘶作响,看来,晓兰也发现了这里的异常。 在地上游了一段,晓兰抬头看着那个出风口,似乎也陷入了沉思。 丁晓聪索性走过去,搬了一张椅子放在空调下,站上去向那边望。 这空调的构造很奇怪,是通风道送过来的冷风,一个通风口管两间屋子,从这里竟然能看到隔壁。只见对面的房间里,那个女子正在脱衣服,已经差不多脱光了,露出姣好的身躯。 这一吓非同小可,丁晓聪立刻心脏狂跳,脚下不稳,从椅子上摔了下来。 抬头看,又把他给吓得魂飞魄散,只见百叶通风口里探出了一张娟秀的脸,赫然竟是那女子。 “小弟弟,你怎么啦?要姐姐帮忙不?”女子笑眯眯说。 丁晓聪打了个哆嗦,连忙摆手,“不用不用”,开玩笑,要你帮忙?你还光着的吧! 说完,丁晓聪连忙站起来,踮着脚把通风口的百叶窗合上,隐约还能听见那边传来噱笑声。 终于和隔壁划清了界限,丁晓聪松了一口气,这时窗外的天色已经暗了下来,肚子都饿了,他准备出去随便买点吃的,然后回来大睡一觉,明天再去调查。 而此时,班库唐人街外,一辆警车在街口停了下来,车窗摇下,露出两张女人的面孔,一位是白山丫头,另一位则是女警官李颖。 “你确定他来了这里?”李颖盯着街道问。 白山丫头一脸急切,连忙说:“我问过的,就是这一带错不了,可具体是哪家,我也不能确定……” 说到这,白山丫头愈加焦急,她一把抓住李颖的胳膊,说:“你快想办法啊,他一定不能出事的!” 李颖连忙安慰:“也未必就和那桩案子有关,你也不用太担心,咱们先不要轻举妄动,观察下再说。” “好吧……”白山丫头只得闷闷不乐答应,眼睛一直盯着熙熙攘攘的行人,希望能够找到那熟悉的身影。 ------------ 第三十九章:蛛丝马迹 李颖是来跟一件案子的,这件案子其实发生在兰花寺案之前,具体案情就是,来T国旅行的游客中有许多华夏人失踪。案子有个共同点,这些人都是在坐了一辆由华裔驾驶的出租车后,就此人间蒸发。 据线报透露,这件案子跟可能和蛊主有关,案发地点都在唐人街附近,她今天是专门来走访排查的,恰好遇到了寻求帮助的白山丫头。 丁晓聪失踪(白山丫头看来)的过程和以前的案子很相像,自然就引起了李颖的高度重视,于是就带着她一起来到这里等候。这一次没有让她们失望,过了没一会,她们就看见了丁晓聪。 在自己的房间里稍作休息后,丁晓聪饿了,于是就准备出门去买点吃的,刚推开门,就看见那个七老八十的店老板正在敲隔壁的们。 “丁先生,你要出去?”老头陪着笑脸问。 房门打开,那个女孩子裹着浴巾探出头,莫名其妙问:“干什么?” 老头从兜里摸出个类似樟脑丸的物体,连忙解释说,热带的虫子比较多,把这东西放在屋子里可以驱虫。 “好吧。”女孩夺过那个白色的小球,“嘭”一声关上了房门。 “放我房间里吧。”丁晓聪饿坏了,急着出去吃东西,匆匆忙忙走了过去。 再一次来到楼下的大堂,丁晓聪愣住了,那个魂魄居然还在墙角里转圈,魂力眼看就要耗尽了。 这现象有点不寻常,丁晓聪留了个心眼,走过去查看了起来。只见墙角放着一个黑色的垃圾袋,里面装满了垃圾,魂魄就是围着这玩意在转圈。 “怎么会这样?”丁晓聪神色凝重了起来。 “先生您在看什么?” 突然,身后传来森冷的声音,丁晓聪一惊回过头,只见店老板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自己身后。 “那个垃圾袋……我还没来得及扔,现在就去扔了。”店老板发现丁晓聪是在看垃圾袋,笑着走了过来。 丁晓聪心中一动,抢上去一步拎起了垃圾袋,笑着说:“我正好要出门,就帮你扔了吧,省得你跑一趟。” 说完,丁晓聪转身大步出了门,身后传来店老板的道谢声,并没有别的举止。 “难道,我估计错误?”丁晓聪又疑惑了起来,店老板的表现很正常,不过,那个魂魄却跟着自己走了出来,飘飘荡荡。 “不对!事情肯定有问题!”看见这一幕,丁晓聪断定,这袋子里肯定有什么东西吸引着这个魂魄。 走上唐人街,左右一打量,丁晓聪找到了暹南河的方向,立刻快步走了过去,连晚饭都顾不上吃了。 大街上,人来人往,霓虹初上,一派繁华,这里是热带,人们的习性都很懒散,唯有丁晓聪拎着个垃圾袋行色匆匆,很显眼。 “那是不是就是你要找的人?他叫什么……丁晓聪?”警车内,一直密切关注着街上行人的李颖发现了丁晓聪,连忙问,不过却没有应答。回头看,女警官哭笑不得,白山丫头靠在靠背上,嘴巴张得大大的,竟然睡着了,嘴角还流口水…… “喂,我看见那人啦!”李颖大声喊。 “啊!在哪在哪?”白山丫头一惊醒了过来,慌慌张张往外看,却哪里还有丁晓聪的身影,不满的嘟囔,“哪有啊……” 就在李颖回头的功夫,丁晓聪已经横穿过街道,走进了对街的小巷子里。 小巷中连路灯都没有,很杂乱,也很安静,和外面热闹的街道仿佛是两个世界,丁晓聪一路向前走,面色阴沉。 那个魂魄,依然在后面跟着! 一直走到小巷尽头,面前豁然开朗,月光下,波光粼粼的暹南河到了。 这里四下无人,丁晓聪连忙把垃圾袋放下,抓着袋底一提,只听“哗啦啦”一阵,一大堆生活垃圾撒满了河岸。 酒店里的垃圾可以想象,什么纸巾,一次性牙刷、保险套等等乱七八糟的都有,散发着怪味。 丁晓聪回头看了一眼,那个将要消散的魂魄就在身后,已经快要看不清了。 接下来,丁晓聪就好像翻垃圾的猫,蹲在地上胡乱翻找了起来,完全不顾脏污。垃圾被一点点清出来,堆在另一边,他寻找的很仔细,不放过哪怕芝麻那么大的东西。 终于,在经历了整整半个小时的翻找后,让他找出了一个异常的东西。 这是一个灰白色的小颗粒,只有黄豆那么点大,扁扁的,凑在鼻子边闻了闻,有淡淡的血腥气。 只闻了一下,丁晓聪就赶紧挪开,眼珠都瞪圆了,这是骨头的碎片,还是新鲜的! “这是你的?”丁晓聪捏着骨头碎屑,递向了那个魂魄。 如果不出意料的话,骨头应该就是这个魂魄死前身躯上的,只剩下这么点了,本能让它眷恋这玩意,舍不得离开。 可出乎预料,碎骨头凑过去后,魂魄并没有如想象中那般立刻扑过去,而是变得有些不稳,竟然向后飘了一段,似乎很害怕。 这一次丁晓聪审慎了起来,他打开巫眼,将这个骨头碎片慢慢凑近,仔细观察了起来,果不其然,这东西的颜色不正常。 “神经麻醉剂!”丁晓聪吃了一惊,猛然睁开了眼。 所谓的神经麻醉剂,其实究根结底,麻醉的是灵魂,这碎骨头上带着药性,难怪魂魄不敢靠近。 “原来是这样!”探明了这状况后,一切就都豁然开朗了,这个人死前必然是处在灵魂被麻醉的状态,死后就格外怕这个。 只跟着这颗骨头的碎屑,表明它身体的其他部分全都失去了,只剩下了这么点。 杀人!毁尸! 丁晓聪嚯然起身,没想到啊没想到,只是住个旅店,竟然会发现这样的惨案,那个不起眼的小旅店竟然是藏污纳垢之所,邪恶之地! 想到这,丁晓聪顺手一挥,把那颗骨头碎片扔进了暹南河里,水可以荡涤掉它上面的罪恶。那个一路跟来的魂魄立刻飘过去,扎进了水里,不离不弃追向自己在人间仅余下的一点痕迹。 ------------ 第四十章:曼陀罗 扔掉碎骨头,丁晓聪阴沉着脸,大步向回走,走着走着,他的脚步慢了下来。 这里是大都市,绝对不能意气用事,一定要抓到证据才能惩治那个店东,私刑不能用,否则搞不好会把自己都给陷进去。 丁晓聪一边缓步向回走,一边思考着,突然想到了什么,“难道,会是这样?!” 似乎想通了关节,丁晓聪心头大急,快步跑了起来,事关人命,必须得立刻赶回去! 到了旅店大堂,里面没人,丁晓聪立刻冲上二楼,用力敲起了那个女孩子的门。 左敲右敲敲不开,丁晓聪急眼了,后退两步,做了个助跑,跳起来对着门就踹。可就在他将要踹到的时候,房门“吱呀”一声打开,那个女孩子裹着一张床单站在了门后,里面好像什么都没穿。 这一下措手不及,丁晓聪刹不住车,一头撞在女孩身上,只听一声惊呼,两个人纠缠在一起倒在了地上。 身下一片柔软,丁晓聪魂飞魄散,人家要是把自己当流氓,那可就遭了! 他就好像被烫了一般,连忙跳起来跑出了门,脸都绿了,低着头不停念叨:“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切。”那女孩坐在地上,根本不在意自己春光外泄,对着丁晓聪挥了下手,“故意的也不要紧嘛,不过也不用这么猴急,你都弄疼我了……” 丁晓聪脸都红到耳根了,这女孩子说话可真够辣的,委实受不了啊。 “那个……没事就好,你休息,我回屋睡觉去了。”丁晓聪心跳如鼓,撂下一句话,逃也似的跑回了自己房间,靠在门上大喘气。 好家伙,这些女孩子真是了不得,胆子太大了。不管转念一想,敢孤身一人来到这异国他乡旅行,胆子能不大嘛。 失魂落魄躺在自己床上,丁晓聪脑子里一片乱糟糟,精力集中不起来,忽然,一阵淡淡的药味传入了鼻腔,若有似无。 “这是?”丁晓聪警觉了起来,他跳下床,用鼻子不停嗅,寻找着气味的来源,最后终于在床底下发现了一颗白色的小球。 这东西他见过,临出门的时候,店老板分发给住客的,说是放在屋子里可以防虫,不过…… 丁晓聪坐在地板上,眼睛死死盯着这个小卫生球,陷入了沉思中。 过了一会,他闭上了眼镜,开始细细感应,果然,吸进去这药味后他的灵魂似乎有了点反应。只不过他的灵魂极强,这东西药效有限,对他的影响不大,闻一辈子都不会有什么效果,可要是一般人…… “这是曼陀罗!”丁晓聪猛然睁开了眼,辨认出了这是什么东西。 这是用曼陀罗炮制的药物,闻久了,可以将一般人催入被麻醉的状态。 果然是那老东西作恶! 念头刚转过,隔壁传来了“咯嗒”一声,门锁被打开了。丁晓聪连忙跑到空调边,那张椅子还在,他站上去,将出气口打开了一线。 隔壁房间里,店老板老头已经走进了房间,看着床上的女孩,呼吸变得粗重。女孩应该是把房门反锁起来的,不过这显然没用,老头肯定有打开房门的办法。 床榻上,女孩几乎是光着的,只在腰间搭了一张床单,睡得正想,不时蠕动下,发出哼哼声。 月光从窗外洒进来,老头站在门口看了一会后,走到床边坐下,将一只手放在女孩圆润的肩膀上,推了推轻声喊:“快醒醒,跟我来。” 女孩醒了,只是她的目光不再明亮,而是好像蒙了一层雾,迷迷茫茫的。 “是小帅哥吗?你让我跟你走?”女孩看着近在咫尺的老头,脸上竟然露出了满意的傻笑。 这就是被曼陀罗麻醉的症状,人并不会失去意识,却会陷入幻觉中。 老头笑了,拉着女孩一只手,温和说:“是啊,去我的房间吧。” 老头退后一步,女孩笑得更甜了,掀开床单,打着赤脚下了床,被老头一步步拉向了门外,仿佛一对情侣。 丁晓聪心中怒火熊熊,该杀的老头! 不过现在还不是激动的时候,在这班库想要治他的罪,需要证据!他连忙轻轻巧巧下了椅子,走到门边,将房门推开一线,向外看。 过道里,女孩被老头牵着一步步走向尽头,脸上娇羞又甜蜜。 这过道里总共有六间房,老头将女孩牵进最后一间房后,随手关上了房门。 丁晓聪立刻闪出房间,贴着墙快步走到了最里间门口,侧耳细听。在他的怀里,目睹了全过程的晓兰早就忍不住了,游出来缠在了门把手上。 房门并没有锁,甚至都没有完全带上,老头以为丁晓聪也中了招,有恃无恐了。 从门缝里看过去,这间屋子中间有个手术台,简陋脏污,那个女孩躺在上面,聚光灯下,闪着白光的身躯不安扭动着。 老头走到最里面,在一个货架旁倒腾着,打开暗门,推出来了一辆手推车,那车子上有个托盘,里面放着手术刀、剪子、钳子以及各种盛着液体的玻璃器皿。 看着这一幕,丁晓聪瞳孔收缩,意识到了什么!看来,那个魂魄也是这样被弄死的! 再看那扇暗门里,赫然竟是一个冷冻柜,寒气缭绕中,放着许多玻璃器皿,里面装着各种人体器官组织。 事情很明显了,这老家伙是偷人体器官的! 手术台边,看着不住扭动的女孩,老头眼中放光,他抬起鸡爪一般的左手,放在女孩身上轻柔抚摸,右手从托盘里抓起了一个针筒,对着她肩膀扎了过去。 这针筒里必然是医用麻醉剂,这一针扎下去,女孩就会被彻底麻醉,然后迎接她的就将是开膛剖腹,割内脏、组织。 就在针筒将要扎到女孩细白皮肤的时候,突然,异变陡生,一条白色的小蛇突然蹿到了女孩胸前盘住,一口咬在了老头手腕上。 老头措不及防,手腕吃痛,惊呼一声退后,针筒掉在了地上。丁晓聪一个箭步跨上去,一把抓住老头的后脖颈,顺手抓起一把剪刀抵在了他脖子上,“老狗,你敢动,我就要你的命!” ------------ 第四十一章:误解 原本以为,这手上沾满血腥的老家伙必然也是个枭雄,可剪刀刚抵到脖子上,那老头立刻哀声呼喊:“别别!求你别杀我……” 说实话这挺意外的,丁晓聪错愕了一瞬,从兜里掏出那颗药丸递在了他嘴边,恶狠狠道:“想要不杀你,就把这东西吞下去!” “这……”老头很为难,“要不,我把钱都给你,你放过我吧,跑江湖不就是为了求财嘛。” 这药丸吞下去会有什么后果,他和丁晓聪都很清楚,死是不会死的,不过却会陷入重度被迷幻状态,他怕。 “少废话!”丁晓聪紧了紧手里的剪刀,脖子上的皮被割破,鲜血流了下来,“要杀你我现在就杀了,赶紧吞!” 老头魂飞魄散,一口把那颗药丸吞了下去。 吞下去和闻味道的效果天差地别,只过了几秒钟,老头的目光就开始变得迷离,还伸出鸡爪似得双手在自己身上挠来挠去。丁晓聪头皮一麻,连忙把他扔死鱼一样扔地上,老东西太恶心了。 接下来,丁晓聪左右一打量,找了块白布盖在女孩子身上,勉强遮挡。她的药性还没过去,依然晕乎乎的,也不知在做什么梦。 处理完了之后,丁晓聪跑到暗格旁边看了一眼,饶是他经历过那么多事,看着里面的人体器官,也觉得头皮发麻。 冷冻柜共分三层,温度各有不同,上面两个都是内脏和组织,最下面的大玻璃瓶里,盛的是满满的人血。旅店的制冷系统就是从这里取的冷气,所以出风口里阴气才会那么重。 确定了老东西的犯罪事实后,丁晓聪立刻左右打量,准备打电话报警,这下可谓是人赃俱获抓了个现行,他绝对会被判处死刑! 就在这时,突然,下面传来了一连串敲门声,有人在楼下大喊:“刘老头,老板来拿货了。” 丁晓聪连忙靠到窗边向下看,只见有五个身穿黑衣的男子站在了门口,领头的人正抬头向上看。 “糟了!”丁晓聪心中惊呼,那几人明显来头不善,该怎么办? “来啦!”稍倾,丁晓聪有了主意,他答应一声,把老头扛起来就向外走,然后把他丢进了自己房间里,匆匆下了楼。 这时候夜已经很深了,丁晓聪打开门,外面除了那五个黑衣人,街上已看不见行人。 “你是谁?”领头的男子满头卷发,戴着墨镜,看见丁晓聪后愣住了。 丁晓聪连忙说出早就想好的说辞,点头哈腰,“我是老刘的侄儿,刚从华夏来投奔他的,正在学‘手艺’……” “老刘不在?”墨镜男显得有些不高兴。 丁晓聪装作神秘,回答:“我叔叔他……那个去了……” 对于丁晓聪的语焉不详,这些人并没有什么怀疑,冷哼一声走了进来,径自走向楼梯,“我自己去看看货。” 丁晓聪扶着门框向外看了一眼,外面停着一辆黑色的商务车,没有挂车牌。他原本是打算立刻开溜的,可是想到那个女孩还在上面,又改变了主意,连忙跟着追了上去。 这些人全都熟门熟路,上了二楼后,直接走进了那间房子。 看见正在手术台上扭动的女孩,墨镜男回头似笑非笑看了丁晓聪一眼,谑声道:“你小子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丁晓聪什么都没说,陪了个傻笑,此时无声胜有声嘛。 五个人走到冷冻柜前,他们别的什么都不看,抱起了那一大瓶人血,在手里晃了晃,查看一番后,对着丁晓聪点了点头,扔下一沓钞票,扬长而去。 丁晓聪把这些人送走后,立刻跑回楼上,又把老头扛回了房间。然后把那女孩翻成俯卧,对着她的后脑勺连拍了三巴掌。 她中的麻醉并不深,完全可以用震动灵魂的方式喊醒。 啪啪啪! 三巴掌拍完,那女孩浑身一震,喉咙里发出痛苦的声音,丁晓聪一看不好,赶紧冲回自己的房间,背上背篓就跑。 报警的事情还是交给女孩吧,现场搞成这样,他怕自己会惹上麻烦。 一口气冲出旅店,跑了没多远,身后传来凄厉的尖叫,丁晓聪回头看,只见那女孩竟然就这样光着跑出了门,站在大街上嘶声尖叫。 她这一叫,原本一片黑暗的唐人街上一盏接着一盏亮灯,更惊悚的是,一辆警车拉着警笛开了过来。 警察来的也太快了吧! 藏在一处墙角后看,只见警车停在女孩身边,上面下来两人,一位是个女警察,另一位赫然竟是白山丫头! 没想到,这小丫头竟然和警察搅在了一起,不过这样丁晓聪也就放心了。 街上的人越来越多,女孩由白山丫头陪着钻进了警车,丁晓聪见这里的事情圆满结束,转身离开,遁入了夜色中。 警车内,女孩怀里抱着白山丫头递给她的衣服,抖成了筛子,连穿衣服这简单的动作都做不了了。她醒过来后,发现自己光着躺在一间陌生的房间内,身边地上躺着犯病似的店东老头,可把她给吓坏了。 女孩也不傻,立刻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自己被这老头下药了! 更惊悚的还在后面,等她看清那个冷冻暗格里都有些什么后,吓得魂飞魄散,直接冲出了店外,演了一出夜奔。 李颖上楼梯看了下,脸都绿了,立刻就打电话通知了同事,并封锁现场,这一段时间以来的华夏游客失踪案,似乎已经破了。 回到汽车中,李颖立刻就展开了询问,“小姐,能告诉我事情的全部经过吗?” 女孩看见警察,终于镇定了些,当场嚎啕大哭,“店里还有个小帅哥的,不见了,也不知有没有让店主害死……” 闻言,李颖和白山丫头对视了一眼,小姑娘脸色当时就变了,一把抓住女孩的手,厉声喝问:“那个小帅哥长什么样?叫什么名字?!” 丁晓聪根本就没记人家叫什么,女孩却把他名字急得牢牢的,闻言斩钉截铁说:“他背着个竹篓,瘦瘦的,叫丁晓聪!” “天!”白山丫头闻言到抽一口凉气,眼睛瞪得滚圆,差点没当场昏过去。 ------------ 第四十二章:死亡之吻 看着车子里两个嚎啕大哭的女孩子,李颖也慌了神,现场只有她一名警察,根本就忙不过来,现在只盼着同事们能尽快赶到。 雪貂钻出来,小鼻子凑在白山丫头脸上嗅闻,还伸出舌头舔了舔她的脸。 白山丫头惊醒过来,这次她也顾不上拜了,一把抱住雪貂,哭喊着问:“小雪仙儿,小葱哥哥真的死了吗?” 雪貂嘴里发出急切的“吱吱”声,转头看向了大街另一边。 “嗯?”白山丫头立刻止住了哭声,疑惑看向雪貂看的方向,难道…… 下一刻,白山丫头风风火火跳下车,招呼都不打一声,甩开两条大长腿就跑。 李颖担心她会出事,连忙下车准备追赶,就在这时,电话铃响了。 掏出电话一看,打来的是姜白,她不敢怠慢,连忙接通,那端传来个有些尖的女声:“是李颖警官吧?我们搜索了暹南河岸,在金兰区发现了点东西,您能不能立刻赶过来看看?” 李颖看看这里的烂摊子,都着急上火了,对着电话说:“女士,唐人街这里的案子很紧急,走不开啊,有个叫丁晓聪的游客可能已经遇害了,正准备……” 话没说完,李颖愣住了,那边突然传来一片嘈杂声,还有人在大声尖叫哭喊。 “这是怎么了?”李颖把电话拿离耳朵,不明所以。 “我们马上来,唐人街是吧?!”电话里传来男人大吼,接着立刻被挂断。 李颖转身茫然看向旅店,这个丁晓聪,究竟是什么人? ………… 翌日,清晨,暹南河边某集市。 丁晓聪背着竹篓走在人从中,神情疲惫,他已经连续走好几个小时了,一直到天亮。姐姐晓兰不再隐藏身形,直接盘在了他的肩膀上,同样蔫蔫的。 之所以敢在大庭广众下现身,只因这条街上有很多杂耍的,蛇很常见,她并不引人注目。 太阳升起来了,气温逐渐变热,路边有一家刨冰店。店老板是个小伙子,看上去挺精神的,一边刨冰,一边随着音乐声扭来扭去,动作夸张,看见丁晓聪后,用汉语大喊:“先生,要不要尝尝西瓜冰,解暑消渴。” 丁晓聪眼睛一亮,终于碰到会汉语的了,连忙走过去,表示买了,问道:“你知道金兰区在哪里吗?” 小伙子咧嘴一笑,露出满口白牙,指着暹南河说:“你先过河,然后沿着河一直向下游走,10公里后就能看见,那可是有钱人住的地方。” “好嘞!”丁晓聪接过刨冰,神情松了些,终于问出金兰区在哪里,接下来就有方向了。 刚转过身,街对面传来一阵惊呼,原来,是一位小姑娘在耍蛇。 她耍的不是一般的蛇,而是东南半岛最凶的眼镜王蛇! 这里的女孩子普遍都瘦,这个也不例外,她看上去才十四、五岁,穿着花筒裙,束着高高的发髻,看上去不超过60斤。在她面前放着个陶瓮,女孩哼唱着歌,跳着当地传统的舞蹈,姿态柔美。 唱着唱着,那陶瓮里“呼”的一声,一条巨大的眼镜王蛇探了出来,足有近一米高。毒蛇之王直勾勾盯着尽在咫尺的女孩,蛇信吞吐不定,脖颈已经展开,摆出发动进攻的架势。 围观者全都屏住了呼吸,无人敢靠近。 一条眼镜王蛇的毒液,足够毒死二十人,一旦被咬到,后果不堪设想。 丁晓聪打开巫眼看了下,也被震住了,这条眼镜王蛇并没有处理过,毒牙还在,毒性极强。 毒蛇对面,那女孩毫不畏惧,依旧舞个不停,身姿摇摆,甚至有时还会背对那条随时发动攻击的毒物。 丁晓聪看傻眼了,他身为鬼巫,胆子极大,可也不敢这样,这简直就是在用生命跳舞啊! “这是死亡之吻,除了T国,别处都看不到的。”卖刨冰的小伙子将头探出柜台,解释道,也饶有兴致看着。 通过他的解释丁晓聪得知,所谓的“死亡之吻”,是这里一项传统的表演,专门由女孩子完成,不单只是对着眼镜王蛇跳舞,待会她还要亲吻! 和剧毒的眼镜王蛇亲吻!丁晓聪汗毛都竖起来了,这是怎么做到的? 好奇心大发的丁晓聪也顾不得赶路了,屏息凝神看了起来。 所谓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很快他就看出了一些东西,这女孩的舞姿似乎有些不寻常。眼镜蛇盯着跳舞的女孩,眼神逐渐开始变得迷茫,嘴巴也渐渐闭了起来。 “这是催眠!”丁晓聪惊醒过来,他能看见眼镜蛇的灵魂开始有了被麻痹的迹象。 每种动物都可以被催眠,只不过方法不同,蛇也不例外,这女孩的舞姿中暗含着催眠信息,只对蛇有效。 果然,在蛇的灵魂完全被麻痹的时候,女孩慢慢凑上去,在蛇的嘴上轻轻一吻,然后立刻缩回去,继续跳舞。 眼镜王蛇被一口亲醒,大怒,嘴巴再一次猛然张开,“嘶嘶”作响。 那女孩依旧不看发怒的毒蛇,继续扭动着跳舞,随着她的动作摇摆两下后,眼镜王蛇又渐渐迷茫了下来。 看见这过程,丁晓聪心中一动,竟然随着女孩的动作扭动舞蹈了起来。 那种舞由纤细窈窕的女孩子跳,煞是好看,丁晓聪虽然也有点瘦,可他跳起来就好像一头大狗熊,别提多难看了…… 不过这不重要,有效就好! 身为掌控灵魂的鬼巫,丁晓聪学这个东西可太快了,并且还找出了几处不恰当的地方,当场加以纠正。 女孩一连亲了眼镜王蛇五口,终于停止表演,退后一步,双手合十对着围观人群行礼。零钱下雨一般扔了过去,现在即便是在T国,会死亡之吻的女人也极少了,观众大开眼界。 女孩一边道谢,一边收地上的零钱,收着收着,一张红票子递了过来,抬头看,来人正是丁晓聪。 “这个钱给你,我试试你的死亡之吻可以不?”丁晓聪递着钱,笑眯眯说。 在旁边学了半天,丁晓聪心痒难耐,准备亲自试一把。 ------------ 第四十三章:错失 “不行的,先生,太危险了!”女孩竟然会说不太流利的汉话。 丁晓聪正在兴头上,岂容打断?他把钱硬塞进女孩手里,将她挥开,对着陶瓮重重一跺脚,大喝了一声。 鬼巫的声音,直达灵魂,刚缩进陶瓮里的眼镜王蛇“呼”一声又人立而起,对着丁晓聪张嘴亮出了一对巨大的毒牙。 人群哗然,他们原本准备离去,看见这一幕又站住,惊恐围观。 面对着发怒的眼镜王蛇,丁晓聪立刻开始扭动舞蹈,这是经过他现场改良的舞姿。 耍蛇的女孩惊得捧住了腮帮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二人魂力的差距实在太大了,丁晓聪虽说舞得难看,可效果却远胜人家小姑娘,刚舞了一圈,眼镜王蛇就懵了,第二圈下来,已经彻底陷入了痴傻状态。 又是一圈舞下来,丁晓聪并没有去亲眼镜王蛇,而是停止舞蹈,伸出左手食指点在了蛇口上。 这条蛇的嘴巴根本就没闭上,丁晓聪的手指就放在毒牙边,那蛇稍稍一动就会咬到,远比女孩刚才的表现更危险。奇怪的是,他的手指点着不动,也没有再舞蹈,可蛇却完全醒不过来,一动不动,就好像彻底傻了一样。 转瞬之间,各种钱币下雨般被扔了过来,滚了满地,钱雨中,丁晓聪单指点着眼镜王蛇的嘴,一人一蛇依旧一动不动。 丁晓聪看得很清楚,这条蛇的灵魂深处已经被自己下了魇术印记,算是永久性被催眠了。 接下来,更不可思议的一幕出现了。 丁晓聪收回手,跺着脚大喊了一声,眼镜王蛇一惊醒了过来,做出攻击姿态。不等蛇发动,丁晓聪又伸出食指点了过去,印记发动,蛇又傻了,被这一指点在下巴上,双方继续如泥塑木雕。 连着反复三次,围观者全都沸腾了,这样将蛇王摆弄于鼓掌之中,委实超乎想象。 丁晓聪吁出一口气,成了! 他退后一步,对着少女双手合十一礼,转身走向了暹南河,这一门手艺,他就算是学成了。 河边,细长的小船云集,丁晓聪随便跳上一艘,付了船资,小船悠悠荡荡载着他划向河对岸。就要找到王家在这里的根基,最后的决战似乎就要开始了,他精神抖擞! “王志云啊王志云,我丁晓聪来了!” 坐在船头,听着水声,看着平静的河面,丁晓聪心中翻起了惊涛骇浪。这一路,他走得匆忙轻率,几度险死还生,当真是再世为人,不过终于挺过来了! 这一路,他看过了太多的惨剧,人性的“恶”一幕幕展现在眼前,对他来说既是心灵的折磨,也是历练。这一路,他一点点变得坚强,变得成熟,但有一步跟不上,只怕就会被心灵的拷问逼疯。 终于,他还是走到了这里! 有些事情必须要做,有些人他一定要杀,否则,死都不瞑目! 这一刻,他又无比的平静,完全与他的年龄不相称,让人变成熟的不是年龄,而是经历,这话一点不假。 小船靠岸,丁晓聪抖擞精神,背着竹篓跳上岸,转眼消失在了对岸杂乱的民居中,没有回头看一眼。 他刚消失不久,街上的人们仍在谈论刚才那个神奇少年的时候,一名抱着雪貂的少女来到了河边,四处打量,满脸疑惑。 来人,正是一路寻找来的白山丫头。 “没死?怎么又乱跑,这个家伙……”到了这里后,雪貂似乎探不出丁晓聪的方向,迷茫的转着小脑袋,白山丫头急得跺脚。 一条小船从河对岸划了过来,小丫头皱着眉头思考了下,抱着雪貂跑上去大喊:“泰坦克民安!” “啊呸!”T语说不顺溜,小丫头索性掏出一张钱迎着风挥手大喊:“带我过河啦!” 钱是全世界通用的语言,终于,白山丫头也过了河,追随丁晓聪消失在民居群中。 这边一头小豹子蹿了过来,站在河边,目光灼灼四处看,没发现什么后,眼神开始变得迷茫。 一辆警车紧接着停在了河边,一大群人“呼啦啦”涌了出来,有姜白、花红英、郭芸香,还有女警李颖。 “幽瞳找不到,追丢了。”姜白蹲下来抱着幽瞳,脸上满是焦急。 郭芸香比她还要急,干脆拢着双手大喊起来,“小葱,你在哪里?你这个混蛋!” 然而,没有任何回应。 到底还是花红英老道,他左右一打量,目光放在了河对岸,若有所思…… ………… 丁晓聪上岸后,穿过一片低矮杂乱的民居,很快进入了一片茂密的森林里,到处是热带阔叶植物,遮天蔽日。 刚走进树林,天空中电神雷鸣,毫无预兆下起了瓢泼大雨,丁晓聪在雨中独行,大步流星,转瞬被湿透。不过他神色坚定,丝毫不为所动,生死都阻拦不了他的脚步,何况风雨。 他过去大约半个小时后,抱着雪貂的白山丫头追了过来,一人一貂都成了落汤鸡。稍作停留,雪貂毫不犹豫转向了南方,白山丫头脸色一喜,连忙跟了过去。 又过去大约半个小时,幽瞳领着姜白一行三人跑到了这里,再一次陷入了迷茫中。不同于家仙雪貂,在大雨中,它感应不到丁晓聪了。 幽瞳呜咽着,似乎有点伤心,姜白把它抱起来,向着花红英投去求助的目光。 终于发现了丁晓聪的踪迹,大家伙儿都兴奋又紧张,完全无法冷静思考,也唯有花红英镇定一些。 “你俩别慌。”作为主心骨,花红英安慰道:“那小子还是有些本事的,在这班库,不会出什么事,咱们慢慢找就是了。” “可我们该上哪儿去找?”郭芸香急忙问。 花红英也犯了难,沉思起来,三个人站在雨林中,默默承受着雨水冲刷。 “小葱不会乱跑的,他来这里,肯定是要办事,也许……”好半天后,花红英才有了主张,说:“还记得咱们找出的那个暗道吗?如果小葱和我们的目的相同,说不定,他也会去那里。” “走!”姜白闻言立刻发动,抢先跑向了南方。 ------------ 第四十四章:故人的消息 滂沱大雨中,马路边有个修车铺子,门前摆着个铁架子,旁边堆着一堆废弃的轮胎。 丁晓聪站在路边,看见这家铺子的招牌后,走了过去。 这家铺子的招牌是用汉字写的,另外在修车铺对面还有一家小诊所,玻璃门上也是汉字——丁林诊所。 这里是马路边一个小聚居区,大约有十几户人家,丁晓聪走到这里后,前方是个三岔路口,他想寻人问下路。 走到修车铺子门前,不等他敲门,房门打开,两个光着膀子的小男孩大笑着冲出来,跑进雨窟里,在轮胎上攀爬嬉戏,完全不顾大雨倾盆。 听见两个孩子的说话声,丁晓聪不由失望,他们说的是T语,完全听不懂。 还是去对面的诊所问路吧。 丁晓聪刚准离开,身后传来和声细语,也是听不懂。 转回头,一位中年妇人站在屋子里,看见浑身湿透的丁晓聪,连声招手大喊,让他进屋。 丁晓聪学着当地的礼节,双手合十低下头,无奈用汉语解释:“阿姨,我找人问路,就不进去了。” 他也就是下意识的说,没想到听见他的话,屋里的阿姨眼睛一亮,用标准的普通话惊喜问:“小伙子,你是华夏人?!” “是啊是啊!”丁晓聪也乐了。 “快进屋,洗个澡换身衣服!”得到了肯定的答复,阿姨不由分说抓住丁晓聪的胳膊,把他硬拽进了屋里。 屋子里很简单,有点杂乱,毕竟是开修车铺子的人家,丁晓聪一边被阿姨拽着往深处走,一边打量。 走过一段过道,里面的房间里摆着餐桌,一个二十左右的男人正在吃饭,看见他们后愣住了,问:“妈,这人是?” 阿姨笑着摆了摆手,“这是华夏人,我看他又冷又饿,就让他进来洗个澡吃顿热饭。” 那小伙子黑黑的,生的还不错,人看上去也很憨厚,闻言连忙站起来走向一边的柜子,“我给他找身干净衣服。” 稀里糊涂的,丁晓聪就让这母子俩给塞进了卫生间,一套还算干净的衣裤塞了进来。 手捧着衣服,丁晓聪心头感慨,这家实在是好人,连名字,来历都不问,就给予自己帮助,这让他心头一暖。 打开花洒,久违的热水淋了出来,丁晓聪抛开其他心思,舒舒服服洗了起来。 而此时,修车铺子外的公路上…… 白山丫头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把雨伞,抱着雪貂一直走到修车铺子门前,然后就愣住了。低头看,雪貂仙儿目光中露出惊恐,不停尖声怪叫,仿佛这里有什么很可怕的东西,竟然想挣脱怀抱逃掉。 白山丫头也吓坏了,家仙极具灵性,还从未这样过,难道这里有什么东西? 看见小雪这样,白山丫头也不敢待了,连忙抱着向前跑,在路口稍一犹豫,跑上了左边的岔路。 修车铺里,丁晓聪洗完了澡,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嗫嚅着走了出来。 这是一身当地普通人中很常见的服装,下面是宽松的七分裤,上身是带纽扣的短袖衫,布料很普通,穿在身上朴实无华,仿佛当地的少年。 晓兰依旧缠在他的肩膀上,好奇打量着周围的一切。 看见丁晓聪出来,母子俩全都笑着招呼他过去吃饭。 饭桌上又添了两个菜,还多了一盆汤,显然是母亲刚做的,让丁晓聪暖身子。碗筷也多了一副,放在客人的座位上。 已经这样了,丁晓聪也不再假意客气,一边吃,一边和人家闲聊了起来。 通过交谈得知,这位阿姨是华人,不过小伙子却是T国人,包括他加上另两个小孩,三个男孩都是他们老夫妻俩收养的。 店主是阿姨的丈夫,不过他有事出门,这几天都不在家。 阿姨又问起了丁晓聪的情况,他没法解释,只得说自己是来旅游的,要去金兰区找个人。 听到这,母子俩一怔,对完了一眼。 “金兰区可都是有钱人。”小伙子诧异道,显然,他看丁晓聪不像是有钱人的样子。 丁晓聪笑了笑,没解释,问了另一个问题:“那你们知道,金兰区有一户姓王的人家,住在那里?” “你是问王向东家?”阿姨反问,丁晓聪大喜,连连点头,可算是有准信了。 母子俩沉默了,半晌后,阿姨幽幽看了丁晓聪一眼,说:“王向东是议员,不过,他家可不是什么好人,小伙子你……” “不不不,我和他家不是朋友的。”丁晓聪连忙摆手,心里盘算起来,没想到,他们家竟然是T国议员,当真是有钱好办事,恶人也能洗白。只不过,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 闻听丁晓聪和王家不是朋友,母子俩松了一口气,脸色立刻变得和善。那老阿姨叹了口气说:“那王家人坏事做的可多了,他们……” 听到这,丁晓聪忍不住重重打了个喷嚏,淋了这么长时间的雨,他有了要感冒的迹象。 阿姨立刻惊慌了起来,说:“等吃了饭,让阿山带你去对门的诊所看看,别看咱们这里是小地方,林大夫的医术可高了!” “林大夫?”不知怎么,听见这称呼后,丁晓聪的心中一动,脱口问。 听见这问题,阿山神色有些黯然。 阿姨叹了口气,接过话题说:“林大夫可是个大好人,她叫林豆豆,是华夏来的,人长得漂亮、心又好,这里的小伙子都暗恋她,我家阿山也是,可……” 听着听着,丁晓聪的嘴巴越张越大,如雷轰顶,没想到啊,竟然在这里听见了林豆豆的名字! 是那个自己熟悉的林豆豆吗?她说带着父亲的骨灰回了S东老家,又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这么久不见,她可还安好?为什么孤身一人来到这异国他乡开诊所? 许多问题都没有答案,丁晓聪激动的无以复加,他饭也不吃,招呼也顾不得打,撂下饭碗,风风火火冲向了屋外。 “喂,外面下雨那,你去哪里?”母子俩全都被丁晓聪弄愣住了,连忙也撂下饭碗追了出去。 大门外,丁晓聪一头冲进雨中,横穿马路,跑到丁林诊所的门头下,做了几个深呼吸后,敲响了门。 ------------ 第四十五章:天下第一毒 敲了一会,屋里没人回应,那边的母子俩跟了过来。 “林大夫可能出去了吧?”他们也不太确定。 阿姨端开一旁的花盆,从下面拿出了一把钥匙,看来,这里的邻居都很熟悉,彼此守望相助。 “你自己进去拿点感冒药吧。”阿姨打开了门,自顾走了进去。 丁晓聪心里掀起了惊涛骇浪,那里还管什么感冒不感冒,他一头冲进去,看都不看外面诊所里那些药,直接闯进了里屋。 没想到,林豆豆竟然在这里! 她在这里做什么?可以想象,只怕是安葬了父亲后,就一直潜伏在这里,伺机报复王家。想到这,丁晓聪心急如焚,林豆豆只是个女孩子啊!孤身一人,想要报仇何其艰险! “哎哎哎,里屋你不能进!”阿姨和阿山被丁晓聪的举动吓了一跳,连忙大喊着追了进去。 打开里屋的门,里面是一间卧室,干净朴素又整洁,隐隐还能闻见少女的香气,只可惜人不在。 丁晓聪垂头丧气退了出来,跟来的老阿姨和大山面面相觑,“你认识林大夫?” 丁晓聪默默点了点头,心里好像押着块铅一般沉重。 忽然,一阵花香飘了过来,他的注意力被吸引,看向后门。 后门外,竟然是一个小小的玻璃温室,里面种满了花草,似乎都是各种草药,气味正是从这里面发出来了。 站在温室门口,丁晓聪心揪了起来,他闻见的香味,似乎有些不对劲,太好闻了。 自然界中的花香,绝对不会这么好闻,有些不真实。 到处都是繁花,迷了人眼,丁晓聪索性闭上眼睛,打开巫眼仔细看了起来。 视线从一朵朵花上面扫过,在最深处停了下来,看着那个方向,丁晓聪心沉到了谷底。不起眼的角落里有一个青花瓷盆,里面盛着水,水里生着一株奇怪的挺水植物,叶片有些像是剑茨菇。 “你们不要过来。”丁晓聪叮嘱一声,绕过一盆盆花走了过去。 走到花盆前,丁晓聪苦笑了,这盆里的水看上去清澈透明,实则奇毒无比,为他平生所仅见。更古怪的是,这水里的毒性成分极为复杂,也不知掺了多少种剧毒,一旦沾到,绝对无可救药。 他甚至还在这水里发现了自己曾中过的毒箭蛙毒,看见这状况,他终于猜出来在斯兰救自己的林大夫是谁了,没想到,竟然会就是林豆豆…… 她救了自己,在自己将要醒过来的时候却离开,不予相见,为了什么?其实,现在已经有了答案。挺水植物上还有个花苞,那种奇特的香气就是从这花苞里散发出来的,在花苞的旁边有一个被掐断的茎秆,显然是最近刚被摘掉了一朵花。 一朵世间最毒的毒花! 林豆豆带着这朵毒花出门了,要做什么显而易见,她一直潜藏在这里,培育着世间最毒的花,她是准备用毒来报仇! “不!不能让她孤身去冒险!”丁晓聪心中狂吼,他左右一打量,突然端起那盆花,反过来扣在了地上,毒水立刻渗入了泥土中。 “这里千万别进来!”丁晓聪冲到母子俩身边,几乎是把他们一路往外赶,然后一路锁着门。 大地能净化掉任何毒性,不过短时间内,这里绝对不能进来人。 一直冲出门外,丁晓聪锁上门,然后有些粗鲁的抢过老阿姨手里的钥匙,用力一扔,扔进了旁边的河沟里,转过身冲进了雨窟中。 “你这个人,怎么这么奇怪?!” 身后传来老阿姨和阿山愤怒的大喊,丁晓聪这时候完全顾不得这些了,只管拼命向前跑。 到了三岔路口,按照老阿姨指点的方向,他跑上了右边的大路,离暹南河越来越近。 ………… 金兰区是班库著名的富人区,住在这里的人,皆是大富大贵。沿着河边,充满热带风情的树林里,矗立着一栋栋别墅,各种风格都有,别墅区内水道纵横,全都联通着大河,水流平缓。 天已经黑了,其中有一条小河中,有条黑影正在涉水前行,他的动作很慢,几乎没有发出任何水声,脚步却无比坚定。 丁晓聪来了,下午他就摸进了金兰区,并确定了王家在哪里,只不过别墅周围有许多守卫,他进不去,只能等天黑了从小河里摸过来。 小河边生满了一人多高的芦苇,可以很好的隐藏行踪。 在他身前,水中有一条细微的分水线,那是姐姐晓兰,她在前方开路。 这里的水中,多有毒虫蛇类,甚至还可能有鳄鱼,不过这些都逃不过丁晓聪的巫眼。 一路涉水而上,前方突然传来引擎轰鸣声,丁晓聪连忙往旁边一闪,躲进了芦苇丛中。 透过芦苇的缝隙向前看,只见一盏探照灯转了出来,一条快艇沿着小河开向上游,正在快速接近。 在距离丁晓聪藏身处约30米的地方,快艇停了下来,有三人从一座简易的木质码头上岸。这三人中,领头的是个中年男子,穿着纯白西裤花衬衫,头上戴着一顶帽子,留着两撇讲究的八字胡。 看见这人,丁晓聪眉头皱了下,这人他见过,在电视上。 来T国这么久,他通过媒体也认识了一些当地的政要,这个人,是T国一位高官,部长级别的。 打量了下四周,那男子领着两名保镖走向前方一栋别墅,王志云的家。 丁晓聪立刻穿过芦苇丛,来到另一边观察。 那是一栋欧式建筑,主体三层,占地极广,怕是有上百房间,全都灯火通明。门口站着几人迎接,其中一位少年,正是丁晓聪的老同学,久未见面的王志云!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丁晓聪眼中简直要喷出火来,不等他有什么动作,姐姐晓兰就悄无声息游了过去。 蛇可以大摇大摆潜过去,丁晓聪不能,那些人有些配着枪,贸然过去就是送死,只能等待机会。 “小心点。”丁晓聪和姐姐有心灵感应,默默嘱咐一声,继续耐心等待机会。 ------------ 第四十六章:人间恶魔 屋子里的人寒暄一番后,终于全进去了,只在门口留下了一名守卫。丁晓聪翘首期盼中,姐姐晓兰慢慢游到了这人身后,将他的鞋带咬开,整个过程悄无声息。 等姐姐得手后,丁兄从立刻从口袋里随便掏出来一个物件,砸向了芦苇丛边的大树。 轻微的撞击声引起了那名守卫的主意,他准备走过来看看,却发现鞋带散了,于是蹲下身绑鞋带,眼睛继续看着这边。 就在他蹲下来的时候,晓兰从他身后绕了出来,突然暴起,一口咬在了他的眉心里。 人被吞噬了灵魂,效果比被电击了还要快,那男子“呼”的吐出一口气,栽在地上不动了。 丁晓聪立刻冲出来,几大步跨到他身前,在腰里一模,掏出了一把手枪。 经历过战乱,这东西丁晓聪已经会用了,他拉了下套筒,子弹上膛,立刻跑向了洞开的大门。 为了林豆豆的安危,为了报仇,他今天就是来杀人的! 大门里是一楼大厅,灯火辉煌,有十几人围坐在沙发上,用T语交流着什么。丁晓聪发觉没有下手的机会,立刻又跑回来,将那名失去意识的守卫拖进了一旁的花木从中。 刚做完,门里传来杂乱的脚步声,那些人出来了。 藏身在花木从中,目送那些人走到河边继续寒暄,看架势,是要送人离开。丁晓聪趁他们不注意,一闪身进了空荡荡的大厅,左右一打量,蹿上了台阶。 刚在台阶转角处藏好,门外脚步声靠近,那些人又都回来了。 透过栏杆缝隙,首先进来的是王向东父子,接着是几名穿着黑色西装的守卫。 王向东在沙发上坐下,定了定神后,挥手和守卫说了句什么,一名守卫立刻快步离开。 近距离看清王向东后,丁晓聪大吃一惊。 现在的王向东哪里还是个中年人,他的皮肤细腻光滑,脸上的风霜尽扫,脸庞上的棱角全部不见,看上去赫然就是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几乎和他儿子王志云差不多大。 返老还童! 丁晓聪彻底怔住了,怎么会这样?世上竟然会有这样的事! 震骇之下,丁晓聪又打开巫眼看了下,这才松了一口气,返老还童这种事情不能说肯定不存在,也可绝对不是一个凡人能做到的。王向东的身体看上去的确年轻了几十年,可他的灵魂却忠实记载着他的岁月,不但如此,反而还显得比同龄人更老了一些。 事情很明显,他是用某种邪法,让自己变得年轻了,可由此带来了灵魂的加速衰老,也不知他是知道而为之,还是被蒙在了鼓里。 心念转动间,刚才离开的守卫又回来了,手里捧着一个巨大的玻璃瓶。这瓶子形状有些类似饮水机的纯净水瓶,稍小一些,口小肚大,里面装满了赤红粘稠的液体。 “是人血!”丁晓聪瞪大了眼,之所以肯定是人血,只因这瓶子他曾见过,在那家旅店里面,藏在冷冻柜里的。当时来了几个黑衣人,取走的正是这个装满人血的瓶子! 原来是这样! 王向东接过瓶子,目光中闪过一抹贪婪,接着他打开瓶塞,用嘴对着瓶口,竟然就这样仰着头大口大口灌了起来。瓶子的人血里带着不止一个人的灵魂,这也造成了这血液不会凝固,王向东正在连人血带魂魄一起喝。 看见这一幕,丁晓聪差点当场吐出来,虽然不明白这是什么邪术,不过王向东的返老还童肯定和喝人血有关! 这王向东鬼迷心窍了,好好的人不做,要做恶魔,只为了那虚无缥缈的返老还童。 一大瓶血足有好几公升,王向东气都不喘,一口接着一口往肚子里灌,头越仰越高,喉头不住抽动,“咕咚”作响。四周围那些守卫个个面无表情,王志云坐在他父亲的对面,嘴角露着一丝微笑。 丁晓聪咬紧牙关,强忍着不适,端起枪瞄准了王向东,这一幕他已经看不下去了。 枪口对准了胸膛,丁晓聪毫不犹豫扣动了扳机,只听“嘭”一声响,子弹准确射进了王向东的胸膛,打了个对穿,他身后的皮沙发被打烂了一大片。 “噗”的一声,王向东刚灌下去最后一大口,当时就喷了,满脸是血,他扔开玻璃瓶,看看自己冒血的胸口,然后瞪着双眼看向楼梯道。 枪响的同时,几名守卫愣了一下,随即他们大声叫嚷,胡乱扑在了王向东身上,拔出枪对着丁晓聪开火。 王志云反应比较快,父亲中弹的瞬间,他一猫腰,竟然钻到了沙发底下,不停尖声大叫。 楼梯间里火星四射,一发发子弹打在混凝土墙上,到处反弹,丁晓聪开过一枪后,立刻就被压得抬不起头来。 没有任何犹豫,王向东已经受了致命枪伤,目的初步达成,他立刻转身跑向了二楼。一片枪声中,他的心头一阵轻松,终于把这家伙做了,自己这一趟没白来。 下面人声嘈杂,脚步声凌乱,枪声一刻不停,那些家伙追上来了。 丁晓聪冲上二楼,左右一打量,跑向了东面过道,那里尽头处有一个阳台。 子弹追了过来,丁晓聪爆发出了这辈子从未有过的速度,他赶在那些人追上来前,直接撞穿了玻璃门,看都不看,直接从阳台上跳了下去。 刚开始下落,头顶上一道道火光掠过,那是一发发打空的子弹。 落地后,前方是一片茂密的灌木林,丁晓聪就地一滚卸去力道,立刻飞蹿了进去。 灌木林中有一条狭小的通道,蜿蜒向前,只容一人通行,散发着一股浓烈的腥气。 身后的追兵来了,并且更多,听动静,怕是有好几十人。他这时候慌不择路,只管沿着这条古怪的通道向前狂奔。 这条通道出乎预料的长,一直跑出去几百米后方才到了头,看着通道外,丁晓聪心揪了起来,外面波光粼粼,赫然竟是暹南河! 他的游泳技术很差,一旦下水,绝对逃不过乱枪扫射! ------------ 第四十七章:办大事 身后的枪声在逼近,没有别的路了,丁晓聪一咬牙,转回身做着助跑,准备扑进涛涛暹南河中。 就在他将要起跳的时候,前方“哗”一声响,水面分开,一条两头尖尖的小船擦着岸边划了过来,船头有两条熟悉的身影正在对着他急切招手。 “姜白!芸香!”丁晓聪大吃一惊,没想到在这生死关头,竟然遇见了亲人! 震惊过后,他立刻就被狂喜淹没,想都不想,猛然一个纵身,跳进了小船里。 船尾摇橹的是花红英,他的手上不停,用力摇了两把,小船擦着岸边划过了通道,继续开向下游。 通道尽头有个人追出来了,不等他开枪,姜白反手一挥,一道亮银色的寒光飞了过去,划了条大弧线,切在了那人的手上,又旋转着飞了回来。那人惨叫一声,忙不迭后退,右手已经被齐腕切断。 “走!”姜白一把接住芳菲离合,紧紧盯着那里,轻声低喝。花红英单手背着他的那把金刚伞,拼了命的摇橹,小船顺流速度越来越快,很快就开离了那一段河岸。 这里毕竟是班库市中心,小船稍微开的远了些,对方不敢再胡乱开枪,吵吵嚷嚷退了回去。 “哈哈哈!”丁晓聪忍不住大笑起来,兴奋喊:“我干掉了王向东,我把他杀啦!” “住口!”姜白厉声大喝,她这次是真的生气了,一起生活这么多年从未有过。 丁晓聪连忙嗫嚅着闭嘴,他也知道自己这次做的实在是太过分了,回想起这一路的历程,不由感慨万千,如果不是有姐姐在,运气又好,早就不知死在那个角落里,连尸体都找不到。 郭芸香看得有些不忍,拉着姜白劝说:“算了……” 不过转过头来,她看见丁晓聪闷不做声坐在船舱里,火气也上来了,指着他鼻子不停骂,比姜白还要激动。 骂着骂着,郭芸香竟然哭了,不用问经历,都能猜出来丁晓聪肯定经历过许多艰险,险些就见不到了…… 丁晓聪挨骂的时候,姐姐晓兰缠在他肩膀上,同样垂头丧气,等于是一起挨骂。 两个女孩子终于骂够了,全都抽抽搭搭的哭,丁晓聪没辙了,只得向花红英投去求助的目光。老花是这里资格最老的人,相当于家长,说的话也最有分量。 花红英也是很无奈啊,尽管看着丁晓聪可怜,可是他这次实在是太鲁莽了,“该骂!” 得,丁晓聪彻底绝望了,看来自己这次是真的自作孽不可活了,连个帮自己说话的人都没有。 一片啜泣中,小船离了东岸,靠向西岸的繁华城区。 就在小船将要靠岸的时候,不远处的河面上传来引擎轰鸣,一道强光照射了过来。 转头看,一艘游艇快速逼近,船头站着几个人,在探照灯后面看不真切。 小船的速度和游艇根本就没法比,花红英干脆弃了船橹,跑上船头撑开了金刚伞。他的伞面是用合金丝编织成的,对于手枪子弹有一定的防护力。 来者,显然不善。 果然,第一个看清来的是哪些人后,姜白柳眉倒竖,双手在腰间一抹,芳菲离合转眼被组合成了圆环。 游艇猛然做了个急转向,艇身打横,停在了小船30米外。 强光探照灯移开,船头几人露出了真面目,丁晓聪的脸色阴沉了下来。 只见那边一名大汉紧紧站在以前,围护着中间一人,正是被他一枪打中胸膛的王向东!在这群人后方,王志云畏畏缩缩躲在游艇门后面,探出半个脑袋紧张张望。 王向东不但没有死,似乎连伤都没有,他穿着一身洁白的暹南服装,戴着金丝边眼镜,风度翩翩,神情平淡,嘴角挂着一丝若有似无的微笑。 “丁同学!”王向东首先喊话,“说起来,你还得喊我伯伯,怎么,既然都到了我家,怎么又急着走了?” 丁晓聪冷哼一声,没有说话,打开了巫眼仔细查看。 这次他终于看清了,在巫眼中,王向东的胸腔里有一只巨大的蜈蚣,而他的灵魂竟然是在蜈蚣体内。 “呵呵,人不做做魔,你没救了。”丁晓聪看清真相后,出言冷笑,原来,王向东做了蛊人,难怪他的身体会那么古怪。 “哎,我不还是我嘛。”王向东丝毫不恼,笑着摇了摇头,“我听上师说,你也是位法师,还是世间罕见的鬼巫,怎么就想不通这一层。” “少废话!”姜白一振手中的芳菲离合,就要发难。 那边的船上,“呼啦啦”一阵响动,大汉们连忙用身体挡住王向东,好几把手枪掏了出来。 花红英赶紧把金刚伞举高,局势犹如火药包,一触即发。 “都别动手!”王向东大喝:“这里是闹市区,闹出事情来不好解决,明天还有大事要办。” 说完,王向东对着小船露出神秘一笑,不再说话,快艇启动逆流而上,开向暹南河上游。 冲突就竟然这样化解了,四人不明所以。 一直等到游艇开远了后,花红英方才松了一口气,收起了自己的金刚伞,思考起来,自言自语:“怎么会?这家伙究竟有什么事,竟然比对付我们还重要?” “对!一定是这样,他不敢在这里横生枝节!”花红英断定自己的猜想不错,提高了嗓门大喝。 “明天班库有什么大事吗?”丁晓聪不明所以。 姜白和郭芸香对视一眼,同时想到了一件事,“佛骨舍利!” 明天就是佛骨舍利交接的日子。 “不会。”丁晓聪摇了摇头,“他现在的本质其实是魔,要佛骨舍利那种神圣的东西做什么?只会伤了自己。” 郭芸香想到了什么,若有所思说:“他们自然不要佛骨舍利,可明天的交接仪式,会有很多大人物到场,他们不针对东西,却可能针对人!” “人!”丁晓聪猛然抬起了头,他被郭芸香的话提醒,想到了今晚看见拜访王家的那个人。 那人他在电视上看过,绝对是T国的某位高官,只是想不起来具体是哪一位。 “等等,你告诉我,明天都有哪些重要人物参加仪式。” 郭芸香对这里也不太熟悉,几个人把目光全都集中在了姜白身上。 ------------ 第四十八章:美女总理 看见他们这么紧张,姜白回忆起来,“有公主殿下……T国总理英吉……商务大臣左侧尼,军务大臣岩南平……还有。” “等等!”听见“岩南平”的名字,丁晓聪瞪大了眼,他想起来了,今晚在王志云家里看到的访客,正是这位军务大臣! “军务大臣?!”花红英皱着眉摇了摇头,他是老江湖,从种种迹象判断,似乎这些人正在酝酿着什么。 如果他们真有计划,应该就是在明天的交接典礼上实施,可究竟是什么?王向东现在是T国的议员,岩南平是军务大臣,他们勾结在一起,想要达到什么目的? 小船缓缓靠岸,几个人全都陷入了沉思中,可他们对这里都不熟悉,想不出头绪来。 上岸后,姜白立刻给李颖打了个电话,这事情只能求助当地人。 电话接通后,可以听见那边一片嘈杂声,似乎有许多人正在大声喊着口号。 “对不起了姜小姐。”电话里传来李颖急切的声音:“绿衫军正集合在总理府外示威抗议,现场很乱,有可能会发生冲突,我们警力不够,没法离开的。” 电话挂断了,姜白有些失望。 “这个绿衫军是怎么回事?”花红英似乎察觉到了什么,追问。 郭芸香对此了解一些,解释了起来: T国的现任总理英吉,是个年轻貌美的女人,被誉为最美总理,在位这几年政绩还算不错,不过最近她却遭到了绿衫军的大举围攻,这些人甚至扬言要把英吉总理送上法庭接受审判。 绿衫军是个民间组织,不过行事很暴力,据说有军方背景才敢这么嚣张。做出这样的推断是有根据的,每次绿衫军大规模闹事,人数最少都好几万,显然是有组织的,警方无法处理,可寻求军方的帮助,却从来得不到回应。 “军方背景,嗯……”花红英听到这不住点头,若有所思。 郭芸香继续说:“绿衫军在T国号称有百万人,实际数字没人知道,不过几十万肯定是有的,这些人平常就是老百姓,一旦行动的时候,就在胳膊上绑一根绿布条,作为区分。” 听到这里,花红英猛然抬起了头,问姜白,“明天按照计划,交接仪式有哪些程序?” 姜白仔细斟酌了一番,如实回答:“将由公主殿下主持交接仪式,等接过佛骨舍利后,由总理陪同,进入金龙寺,将舍利供奉在金龙塔内。” “走!”姜白刚说完,花红英猛然一拍大腿,“咱们得去会会这位美女总理。” 花红英转身就走,其他人连忙跟上,丁晓聪急切问:“你发现了什么?” “没有。”花红英老实回答:“不过,我有预感,这位美女总理只怕要倒大霉了,咱们去提前慰问下。” 花红英说话也有满嘴跑火车的时候,不过这老家伙经验丰富,他肯定是发现了什么,对于他的提议,没任何人有异议。 拦了一辆出租车,四个人直奔了总理府。 ………… 离着还有老远的时候,大家伙儿就被镇住了,只见那栋总理府前,整条街道上全是人,塞得满满当当,最少有好几万,每个人胳膊上都系着一根绿布条。 一辆辆汽车被困在了人海里,有些领头的成员直接爬上人家的车顶,用扩音喇叭高喊,语调高亢激动,煽动着人群。 群情越来越激愤,山呼海啸一般,那栋总理府仿佛惊涛骇浪中的小船,随时可能会倾覆。 出租车根本开不过去,停在街口,四个人看得心惊肉跳,这国家……居然还可以这样? “这位美女姐姐到底犯了什么事啊?”丁晓聪莫名其妙,关于英吉,他在电视上也看过,印象相当好。 这个问题没人能回答,包括那些让她下台并接受审判的绿衫军和军方,英吉原本是成功的商人,当上总理后就辞去了所有商界职务,从政几年兢兢业业,完全挑不出一丝毛病来。 不过所有人都知道,一旦上了法庭,她很可能会被判有罪,一个人究竟有没有罪,有时候并不需要罪行的…… 汽车肯定是没法开进去了,四个人下车,准备挤进去。 姜白早有准备,她把两只袖子都扯下来,撕成一条条的分给大家,绑在了胳膊上,现在他们也成了绿衫军的一员。 这里人实在是太多了,乌央乌央的,根本就没人会去分辨真假。 当下,四个人由花红英领头,其他三个少年人拖后,排成一排融入了人潮。 耳畔到处都是怒吼声,也听不懂这些人在吼些什么,三个年轻人实在受不了噪音,全都弯下腰捂住了耳朵。领头的老花气定神闲,一路排开众人,还不时点头微笑,丝毫不露破绽。 逼近总理府大门的时候,门口站着几名荷枪实弹的守卫,冷冷面对人潮,岿然不动。 从这里肯定是过不去了,花红英回头使了个眼色,姜白身形沿着墙壁一蹿,稳稳蹲在了墙头,对着下面伸出了手。 大门走不通,那就翻墙过去。 接下来是郭芸香,然后两个女孩子把丁晓聪拉上去,最后才轮到花红英。 到处都是人,看见他们四人准备翻墙进入总理府后,这些人不但不阻拦,反而大声鼓噪,为他们叫好,主动围过来打掩护。 在人群的帮助下,花红英翻上了墙,四个人顺顺利利跳了进去。 落地后是一个院子,出乎预料,这里的防卫根本就不严密,外面虽然有几个军人,里面却连一个守卫都看不见,四人大摇大摆走向了总理府邸。 总理府其实就是英吉自己的私宅,格局和普通有钱人家的没什么两样,走到大门口,只见一位身材高挑的女子坐在大厅里,细细的眉头紧皱着,在思考什么。一名穿着白上衣的女佣端着托盘走过来,将一杯茶放在了她面前的茶几上,转身走向深处。 这位就是现任总理了,她看上去有些忧愁,却并不害怕。 “老花,这个该你上。”三个小青年用力一推,花红英踉踉跄跄冲了进去。 ------------ 第四十九章:花香 家里突然蹿进去一个大男人,就算是站在权力顶峰的女人也会害怕,英吉吓得猛然站起来,跑到了沙发后面。不过她毕竟是经历过大风浪的女人,看见花红英胳膊上的布条后,立刻就镇定了下来。 “@#¥%?!”英吉冒出了一串T语,冷眼看着不知所措的花红英。 “这……听说您是华夏后裔,能说华夏语不?”花红英嗫嚅着说。他俩年纪其实差不多大,可是人家英吉看上去年轻又漂亮,他却显得又老又猥琐,硬气不起来。 “华夏人?!”英吉吃了一惊,面色变得有些复杂。 紧随其后,三个年轻人鱼贯走了进来。 “你这里的守卫和太疏松了,完全不设防。”丁晓聪皱眉看来了看周围,他发现这里竟然一个守卫都没有,这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怎么?你们打算用暴力和暗害了吗?”英吉这时候已经完全平静了下来,冷冷说,不过看见随后进来的是三个少年后,目光中露出了一丝惊诧。 郭芸香安抚道:“姐姐你别害怕,我们不是绿衫军,有事找你。” 说完,郭芸香把姜白推上前一步,隆重介绍:“这位是公主亲封的降魔金刚,这回,你总该信任我们了吧?” 姜白闻言点了点头,从背后取下了金光闪闪的金刚降魔杵。 看见降魔杵,英吉眼睛一亮,她到底是在漩涡里打过滚的人,立刻就意识到了什么,稍加思忖后,身为一国总理的她竟然上前一步,对着姜白双膝下跪,双手合十行了个大礼。 姜白被吓坏了,想要躲开又觉得不合适,国是佛教国家,英吉虽然身为总理,可究根结底也还只是个平民,对佛门金刚下拜,完全在礼数上。 拜完后,英吉立刻搀扶着姜白,把她请在了上座,她自己竟然席地坐在了姜白脚下,双手合十不敢妄动。 姜白别别扭扭,只得向其他人投去求助的目光。 花红英和声说:“我们有些事情想问你,你一定得要原原本本把知道的都告诉我们。” 在姜白这个小姑娘面前,英吉再也没有了半分总理的架子,规规矩矩的,点了下头。 “我来问你,王向东这个人你了解吗?”花红英斟字酌句问。 英吉点了点头,说:“他是我的师兄,我们都是云海居士的俗家弟子。” “云海居士?”郭芸香一怔,脑海里浮现出了那天在金龙寺遇见云海的那一幕,皱眉思考了起来。 “对。”英吉接着说:“明天我们都去参加佛骨舍利的交接大典,到时候,王向东师兄是使者,我是公主殿下的侍女,等交接过舍利后,我将先陪着殿下去卧佛殿见过云海居士,然后再送入金龙塔。” “卧佛殿?只有你和公主吗?”花红英抓住了什么,连忙追问。 英吉有些不解,问:“是啊,有什么问题吗?” 有没有问题,谁都说不好,毕竟不清楚他们的具体程序,想了想后,花红英给姜白使了个眼色。 姜白点了点头,转向英吉说:“总理大臣,从现在起,我将陪着你,保护你的安全,明天也会陪你一起参加典礼。” 闻听这话,英吉大喜过望。 总理府内原来也是有守卫的,不过被军方用借口调走,外面这么乱,她不可能不害怕,有姜白这位降魔金刚陪着,她的胆气就壮多了。就算外面的绿衫军真的做出不理智的举动,相信也没人敢对姜白无礼。 姜白的任务布置完了后,花红英又对着丁晓聪和郭芸香偏了下脑袋,示意过来说话。 三人走到门口,花红英小声吩咐起来,“我觉得得去把典礼现场检查一遍,说不定有什么猫腻,咱们今晚也别睡觉了。” 丁晓聪昨晚就没睡,已经困得昏昏沉沉的,不过听见这话毫不犹豫点头答应。王家人他绝不会放过,另外,他还担心林豆豆…… 林豆豆带着她培育的毒花走了,很有可能是想趁机会毒死王家的人,明天的典礼现场人太多,无论她能不能得手,只怕都将难逃厄运,必须要阻止她蛮干! 三人合计好,对着姜白点了下头,别过了英吉总理,又原路返回翻墙到了外面。 已经很晚了,集合在总理府门前的绿衫军开始撤离,留下了满大街的垃圾,杂乱不堪,他们三人翻出来,竟然完全没人在意。 三人汇入撤退的人流,开始摸向金龙寺方向。 刚出另一边的街口,那条街上停着许多辆花车,装扮的美轮美奂,排成列停在了大街中央。这些是第二天将要参加迎接舍利的游行车队,整整占据了三条街,长度超过了一公里。 路上的行人从花车边走过,纷纷双手合十行礼,这一刻,无论派别,他们都是佛教信徒,拥有相同的信仰。 三人沿着花车队伍一直向前,最后在花车队列末尾的地方,来到了金龙寺。明天清晨的时候,游行队伍将会从这里开始,绕城一周,然后再回来。 金龙寺前的广场极为广大,尽管已经午夜,上面依旧灯火通明,无数人正在奔忙,布置着会场。外围有警察和军人共同警戒,不准闲杂人等过去。 “麻烦了。”看见那些全副武装的士兵们,花红英犯了难,如果姜白在这里,还可以用她的名头进去,现在一点机会都没。 一支车队从另一条街上开过来,领头的军车上下来一位军装整齐的男子,正是丁晓聪曾见过的军务大臣岩南平。他领着几名士兵走进去,一路大声呵斥,指挥着工作人员干活。 “怎么办?”郭芸香小声问,神情急切。 花红英也没辙了,叹道:“咱们就在这里守着吧,看看有没有什么漏洞。” 事到如今,也只好如此了,三个人紧挨着广场边缘坐下来,眼睛死死盯着那些工作人员,关注着他们的一举一动。 他们的举止并不会引人注目,这里原本就聚集着很多人,全都是虔诚的信徒,彻夜不眠,人数至少上万。 看着看着,忽然,一阵熟悉的花香飘入了脑海,昏昏欲睡的丁晓聪猛然惊醒。 ------------ 第五十章:心之海洋 “豆豆!”丁晓聪失声惊呼,站了起来。 “豆豆?!”郭芸香吃了一惊,连忙站起身,“豆豆也在这里?” 转头看,丁晓聪已经发疯般跑进了人群。 郭芸香正准备追赶,又一列车队开了过来,车上下来一人,正是王向东。 “别追。”花红英一把拉住郭芸香,藏进了人群,“小心暴露,他会回来的。” 这时候再看,丁晓聪的身影已经消失。刚把他找回来,人就又没了,郭芸香气得不住跺脚,却毫无办法。 人群分开,这里的人对于身居高位者格外尊重,所有人低着头双手合十,王向东领着儿子还有一干保镖,越众走上了广场。 巨大的广场最深处,金龙寺大门口前已经搭起了一座高台,台高一丈,交接仪式将在那里进行,届时,台上将会满是政要和高层以及社会各界名流。 花红英依旧死死盯着台上,想看出什么蛛丝马迹,郭芸香却神思不属,双手握在胸前,一颗心全都在丁晓聪身上,不时跺着脚回头看。 焦急的等待中,时间一点点过去,天终于蒙蒙亮了,轰动全城、全国关注的仪式终于开始。 太阳还没升起来,全城家家户户开门,洒扫庭除,在面街的门头装饰上鲜花。男女老幼全都穿上节日的盛装,站在街边翘首期待。 金龙塔上传来了一连串的鼓声,全城可闻,所有人的心跳开始加快,神圣的时刻到来了。 嘈杂的人群中,有个来自华夏的少年蹲在墙角,捧着个碗“呼噜呼噜”喝稀饭,布满血丝的眼睛一直盯着来路方向。此人,正是丁晓聪,他找了半夜,什么都没找到,只好等天亮再说。 那花香直入灵魂,一直若隐若现,可怎么也抓不住具体的位置。 喝着喝着,远方转来了悠扬的乐声,伴随着象脚鼓,动听而又神圣。丁晓聪连忙站起来,把碗扔回摊贩上,然后跳着脚向那边看。 街口处,花瓣飞舞,一队打着象脚鼓的人边走边舞了过来。这是一队年轻力壮的男子,穿着传统服饰,动作整齐有节奏,充满了古朴的韵味。 花车游行队伍开动了! 象脚鼓群所过之处,提着篮子的少女们抛洒着花瓣,犹如下雪,人群欢呼,百姓们也开始随着鼓声载歌载舞,城市变成了欢乐的海洋。 象脚鼓队从面前走过,巨大的声浪就在面前,震得人心笙摇荡,忍不住就想随之舞动。丁晓聪却无动于衷,眼睛不停来回寻索,他又感觉到了那股花香,豆豆就在附近! 象脚鼓队过去,接着是铜鼓队,人数同样有约百人,古朴的铜鼓声更加高亢,百鼓齐鸣撼人心魄。打鼓的人穿着光灿灿的锦缎,犹如古代武士。 花瓣雨一刻不停,从上俯视,城市里仿佛游动着一条五彩长龙,蔚为壮观。 一支又一支巡游队伍过去,丁晓聪心跳在逐渐加快,他能感觉到,那朵花越来越近! 有上百头戴高冠的少女载歌载舞走过,她们画着浓妆,戴着全身的金属饰品,却丝毫不显艳俗,个个人比花娇。在她们的身上,装饰着大量的花束花环,由于是清晨,花瓣上还沾染着晶莹的露珠,人面桃花相得益彰。 而就在这时,丁晓聪的心跳到了极限,他确定,豆豆就在这些少女里面!可队伍里人太多,装束完全一样,又都画着浓妆,根本就分不清谁是。 花瓣雨铺天盖地,达到了遮挡视线的程度,更加看不清。 万万没想到,林豆豆居然在游行的队伍里面,至此,丁晓聪虽未见其人,却也知道了她的计划。 “豆豆!林豆豆!”心急如焚之下,丁晓聪干脆拢着双手大喊起来,连续两天两夜没睡,他的嗓门已经嘶哑得不成样子了。 刚喊了没几声,一匹纯白的骏马贴着围观人群疾驰而来,马上端坐着一位身穿金甲的皇家卫士,指着丁晓聪大喝。虽然听不懂,他也明白,这是不准喧哗。 这时候,花环少女的队伍已经走过,丁晓聪急得心里冒火,也不和人家理论,赶紧钻进人群向前挤。 人群实在是太密集了,人们在花瓣雨中跳舞,歌唱,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丁晓聪挤得很艰难,根本就跟不上队伍的速度,被越落越远。 突然,随着一阵木鱼声传来,两边的夹道人群齐刷刷下拜,只剩下丁晓聪孤零零站着。转头看,一队僧侣走了过来,拱卫着一辆被鲜花饰满的彩车,车上端坐着几位大和尚,最中间一位,手里捧着一个被明黄绸布包裹的锦盒。 佛骨舍利到了! 所有人虔诚跪拜在地,不敢直视这佛门至宝,丁晓聪茫然了,不知道该怎么做。 就在花车经过丁晓聪的时候,捧着佛骨舍利的大和尚忽然睁开眼看过来,对着丁晓聪招了招手,用华夏语轻声呼喊:“你,到我身边来。” 丁晓聪大喜,不管不顾冲上了街道,一头扑在在花车上,手忙脚乱爬了上去。 “大师……” 丁晓聪不明所以,嗫嚅着准备说什么,大和尚抬手将他打断,又闭上了眼睛,淡然道:“老衲古月,与米居士是多年好友,你,就在我身边做个护法吧。” 丁晓聪这才明白是怎么回事,心中感叹,自己的师尊人脉实在是太广了。 原本有几名皇家侍卫正打马过来准备驱赶,看见这一幕后立刻放弃离开。 后方传来号角声,丁晓聪坐在一片繁花中,回头看,后面来的是武士队伍,他们精赤着上身,露出健壮的身躯,腰间配着弯刀,威风凛凛。 紧跟在武士们后面,是雄壮的象军,大象们披红挂彩,背上坐着侍卫打扮的人,不停向两旁下拜的民众们抛洒着鲜花和清水,赐福予百姓们。 队伍之长,难以想象,丁晓聪的心思却不在这上面,坐稳了后,他立刻往前看,又开始在前方的少女中寻找林豆豆。 一直捧着佛骨舍利不动的古月大师忽然又开口,缓缓道:“把你的心静下来,路总会走到头,事情总会有个结果,守住本心,不要乱。” 热书推荐:耳根大神新作《》 ------------ 第五十一章:豆豆现身 古月禅师的话,犹如洪钟敲在了丁晓聪心头,是啊,自己这么着急又有什么用?只会失了方寸把事情搞糟。 想到这,丁晓聪坐好身姿,开始努力将自己躁动不安的心神平稳下来,今天很可能会发生很多事,必须得保持镇定,并养精蓄锐。 另一端,金龙寺前,会场终于布设完毕,开始向公众开放。 随着一声令下,封锁广场的士兵和军警们退开,观礼的群众有序入场,花红英和郭芸香就夹杂在人潮中。 他们故意选了比较深的位置,被人潮带到了暹南河边,逐渐接近前方的高台。四面八方全是盛装的人群,一眼望不到头,据说,今天将有超过30万的班库民众前来观礼,广场上根本就容不下,附近几条街道都被站满了。 附近的几个府,这段时间都在全力向首都运送鲜花,所有花农家的田地都被一扫而空,今天的班库,是鲜花的世界,欢乐的海洋。 郭芸香被人群推挤着向前,不停四处看,神情开始慌张了,“怎么他们都还没来啊?!” 她的手紧紧抓着花红英胳膊,不自觉的用力,指甲都扎进了肉里,疼得老花直咧嘴,“我说丫头,你要掐也是掐那个臭小子,掐我做什么啊?” 郭芸香脸一红,连忙松手,连声说“对不起”。 终于走到了高台边,抬头看,只见高台上一字排开,坐着一溜名人,个个衣冠楚楚正襟危坐。在靠近中间的位置,王志云和岩南平紧挨坐着,不时低头小声说几句话,神态从容。 突然,广场外传来热烈的欢呼声,回头看,一列黑色的车队开了进来,群众们纷纷让开一条通道,伏地跪拜。 T国公主来了,紧跟在公主的车后面,是总理英吉的汽车。 两辆黑色的大轿车一直开到广场边,一群侍卫和军人立刻涌过来,分开群众,列成两排,组成了一条通道。万众瞩目中,女总理下车,打开了公主座驾的后门。 总理大臣亲自扶车,能享受如此尊荣的,自然是皇室成员,不过出乎预料,先下来的并不是公主殿下,而是一只毛色闪光的小豹子。 紧随其后,着一声绿色短衣裤的姜白下车,等在了门边。 今天的她,格外英姿飒爽,腰缠“哗哗”作响的芳菲离合,身背一尺半的金刚降魔杵,气势非凡。 围观群众中有许多人曾见过姜白,他们立刻大声呼喊,仿佛见了神明。 降魔金刚和公主殿下同乘,当真是吉祥。 紧随其后,公主殿下终于下车,她穿着传统的服装,年约四旬,姿态雍容,典雅大方,向着四方挥手致意,接受万民朝拜。 稍倾,姜白和英吉一左一右,搀扶着公主殿下走向高台。 主角们到场了,高台上的要人们立刻起立,不停鼓掌。 姜白的目光好像鹰一般锐利,她在人群中稍一巡索,就看见了花红英和郭芸香,相对着点了下头,表示一切顺利。 高台上,王向东看见姜白竟然陪在公主身边,目光阴沉了下来,忘了鼓掌。 “跟我在一起,你不用害怕。”公主慈和的声音传来,姜白收回目光转过头,发现是殿下正在安抚英吉。 这位美女总理的紧张几乎就写在了脸上,昨晚和姜白一席交谈后,她也察觉到自己可能陷入了某场漩涡中,随时可能倾覆。 “嗯。”闻听公主的话,女总理连忙轻轻答应一声,不过依旧满面愁容。 公主叹了口气,小声叮嘱:“这变幻的战场,本就不适合我们女人,难为你了……” 听见公主的话,英吉的眼角瞬间湿润,瑟声道:“英吉原本也料不到会这样,现在但求能全身而退了。” 公主沉默走了会,神情凝重,说:“我虽贵为公主,可有些事情,也不是我能决定的,等过几天,我会安排你去国外,此生……你就不要再回来了。” 姜白听着这二人的对话,心情也变得沉重,政治实在是一场很凶险的游戏,一旦投身进去,就身不由己了。她想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热衷此道。 公主殿下又转向姜白说:“你所说的事情,其实皇家也有所察觉,今天你们尽管放心大胆的干,无论对错,所有后果有我担着!” 有了公主这句话,姜白彻底放心了,今天再无后顾之忧。 说话间,已经到了高台下,台上的要人们赶紧一涌而下,纷纷对公主行礼,簇拥着她上台。 到了台上坐在主席位,姜白和英吉站在公主身后,巡视了一片广场后,方才有礼官让百姓们全都起身。 几十万民众寂静无声,默默等待着巡游队伍的到来,现在已经可以听见一浪高过一浪的欢呼声,佛骨舍利,已经不远了。 姜白转头看了一眼,王向东就坐在不远处,皱眉看着这边,王志云则站在他的身后,神情畏惧。 强压下当众杀人的冲动,姜白收回目光看向广场外,那里,花海已经将要过来了。 一队队游行的队伍停在了广场外,载歌载舞,饰满鲜花的少女们走过公主曾走过的红地毯,踏上了广场,紧接着是一干大和尚。 看见丁晓聪竟然跟在古月禅师身后,所有人都傻了眼,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冷静,冷静,镇定。”古月禅师一边大步流星走向高台,一边轻声说话,唯有丁晓聪能听得见。 丁晓聪在声声叮嘱中,彻底冷静了下来,眼观鼻鼻观心,目不斜视,显得非常沉静。 首先到达的是少女队伍,她们站在台下,有一名穿着孔雀服的少女端着托盘从她们之间走过,所有人都将脖子上的花环解下来,放在了托盘里。接下来,这位少女右手端着托盘,左手牵着裙子,一步步登上高台。 然后是高僧的队伍,他们也有上百人,口宣佛号,在台下站成了另一个集群。 少女孤身攀登台阶,看着她纤细的身影,身处不同方位的四个人同时大惊。刚才在人群里的时候难以分辨,现在他们终于看清,这位穿着盛装的少女,赫然就是林豆豆! “我的天!”郭芸香不由自主开始颤抖,又抓紧了花红英的胳膊,指甲再一次扎进他的肉里。这一次老花眼睛瞪得滚圆,完全忘了痛,只顾张大嘴巴看着。 ------------ 第五十二章:最倔强的少女 看见万人中林豆豆那孤零零的身影,丁晓聪立刻炸了,他再也顾不得什么冷静不冷静,拔腿就要追。 就在丁晓聪将要冲过古月禅师身边的时候,老和尚不动声色伸出一只手,抓在了他胳膊上。 这一下,犹如铁钳,丁晓聪被带了个趔趄,再也动弹不得,可老和尚身形却丝毫不受干扰,依旧按照原先的步调往前走。四周围其他大和尚立刻上前几步,把丁晓聪围在了当中。 “不要乱了心,事情,也许会有变化。”古月仿佛只是和丁晓聪把着手,淡淡说。 抬头看,林豆豆已经走上了高台,来到了那些要人们身边。 “萨瓦迪卡。”林豆豆对着第一人嫣然一笑,稍稍蹲了下身,将一个花环戴在了这人的脖子上,受到祝福的人立刻双手合十还礼。 接下来,丁晓聪他们越来越近,林豆豆仿佛进入了物我两忘的状态,哪里都不看,一个个为要人们戴着花环,丝毫不露破绽,终于来到了姜白面前。 “林豆豆!”姜白眉头紧皱,低喝。 “萨瓦迪卡。”林豆豆仿佛没听见,挑出来一根纯白色的花环,戴在了姜白的脖子上,然后凑上去和她贴了下脸颊。 “照顾好小葱。”轻轻耳语了一句,林豆豆又巧笑着离开,端着托盘走向王家父子。姜白圆睁眼睛看着,心里升起不好的预感,有些不知所措。 “豆豆!”一直看着丁晓聪的王志云,直到林豆豆将要把花环戴在王向东脖子上的时候,方才惊醒过来,大吃了一惊。 王向东原本低着头准备接受花环,听见儿子的呼喊一顿,退后一步抬起了头,仔细打量起那束花环来。 这花环,一圈都是洁白的百合花,上面镶嵌着一朵五彩花瓣的花朵,格外妖艳动人,清香扑鼻。 林豆豆依旧微笑着,做出要帮他戴花环的姿态,不露一点破绽。 王向东笑了,“这么美丽的花环,还是献给我的老朋友吧。” 说完,王向东再次退后一步,让出了身边的军务大臣岩南平,眼睛警惕看着那朵奇怪又美丽的花。 林豆豆继续着微笑,将花环放平,碰到了王向东面前,意思是交由他来为别人戴。看见这举动,王向东的眉头皱的更紧,神情中露出疑惑。 “啊哈哈,你不要,那就给我。”岩南平大大咧咧笑了笑,把脑袋伸了过来。 就在这时,一帮大和尚围着丁晓聪踏上了高台,包括公主殿下在内,所有人全都双手合十深深弯下了腰。 王向东依旧很谨慎,他避开那朵奇怪的花,将花环拿起来,轻轻套进了岩南平的脖子,小心观察着。 突然,一直浅笑的林豆豆神色猛然一变,横过身,对着王向东的后背猛然撞了过去。这一下突然生变,尽管王向东有所防备,也没能躲开,被推着和岩南平撞在了一起。 “糟糕!”王向东心中惊呼。 确如他所料,糟糕了!他的胸膛和岩南平的脑袋撞在一起,恰好挤压着那朵古怪的花,花瓣被揉碎,能感觉到一股凉意侵入了皮肤。 “臭婊.子,你干什么?!”一旁的王志云大怒,扑过来就要抓林豆豆。 周围一阵惊呼,政要们忙不迭闪开,不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 林豆豆早有准备,她推了王向东一把后,身形敏捷的好像一只小兔子,前冲了两步,从一丈高台上跳了下去。 王志云扑了个空,站在高台边缘嘶声大喊:“抓住她!抓住那个臭女人!” 广场上分布着不少维持秩序的警察,听见这喊声全都不明所以,尽管台上的都是大人物,可只是被推了一下,就要抓人吗? 高台上,古月禅师依旧死死抓住丁晓聪的手腕,凭他怎么都动弹不得。 “她不会有事的。”古月禅师叮嘱了一声,忽然,台上的几位大和尚同声高宣佛号。 高台下,原本就有一个高僧的集群,听见这声佛号后,立刻移动,正好将跳下高台的林豆豆裹在了当中。林豆豆身形娇小,立刻就被淹没在了一片秃头中,转眼不见。 这边林豆豆刚消失,高台上立刻传来撕心裂肺的惨嚎声,只见撞在一起的岩南平和王向东同时倒地翻滚,露在外面的皮肤转眼变成了青色,触目惊心。 古月禅师终于松开了手,叹道:“恶魔伏法了,去做你该做的事吧。” 这时候,台上已经乱作一团,到处都是人在惊慌奔逃,转眼之间,那两个倒地的人身上竟然开始冒烟了,皮肤在融化,无法形容的恐怖。反倒是公主殿下神情平静,端坐不动,任由几名侍卫过来将她围住,一直冷冷看着两个中毒嘶叫的人。 台下也乱成了一锅粥,警哨声四起,反应过来的警察们立刻慌张吹着哨子,向着那一大群和尚们挤了过来。人实在是太多了,到处都是慌乱奔走的人,这些警察们根本就跑不快。 原本欢乐的海洋,顿时变得混乱不堪。 “嘭!”有警察朝天开了一枪,大声喊叫,广场上绝大部分人立刻被吓得趴了下来,唯有那些大和尚站着岿然不动。他们身份特殊,警察根本就不敢用枪指着他们。 丁晓聪终于脱离了束缚,就好像脱困的猛虎,从高台上窜了下去。 十几名警察终于跑到了和尚们身边,他们不敢动粗,只得弯下腰从人缝里向内看。 就在这时,一道绿色的身影从他们身边蹿了过去,是领先丁晓聪一步的姜白。 “%¥#!” 有警察大喊,那些围着大和尚们的警察回头,只见一条红色的纤细身影跑向了暹南河,打着赤脚。 这少女正是林豆豆,她刚才在和尚们的掩护中卸掉了累赘的帽冠和舞衣,打着赤脚跑向了滔滔河水,背衬着无数惊慌的人群,她的身影显得那么纤瘦弱小又孤单。 一名肩上带花的警察红了眼,立刻端起手枪瞄准,台上倒下的可是国家要人,要是让当众行凶的疑犯跑了,他的位子也不用坐了。 就在他将要开枪的时候,身旁风声呼啸,他还没明白过来怎么回事,手枪就飞上了天空,他也天旋地转倒在了地上。 ------------ 第五十三章:内鬼 准备冲过去抓人的那一帮警察全愣住了,他们根本就没看清发生了什么,头头就倒在了地上,那位一直陪着公主殿下的少女挡在了他们面前,两手里分握着一把月牙形的短刃,杀气腾腾。 看见拦住自己的竟然是这位金刚,一帮子警察全傻眼,不敢动了……在t国,佛教的地位凌驾于皇室之上,就算是皇室成员遇到佛门高僧也要下拜的,他们哪里敢对姜白动手。 目光越过姜白,林豆豆依然在狂奔,裙裾飞舞。 广场上,四面八方的警察全都追了过来,哨子声此起彼伏。 花红英和郭芸香正好趴在距离暹南河不远的地方,两人目光不停来回睄,看着那些警察追近。 “豆豆,从这里跑!”郭芸香抱着头,冲着林豆豆轻声呼喊。 林豆豆一怔,看过来,眼睛不由一亮,老同学竟然在这样的状况下见面了! 没有任何犹豫,林豆豆做了个转向,跑向了蹲在地上的二人。在他身后七、八个警察越追越近,眼看就要抓到了! 这时的林豆豆就好像红色的精灵,跳动的火焰,从郭芸香和花红英之间穿了过去,前面就是暹南河了! 等林豆豆刚过去,地上两人相互使了个眼色,突然站起来,立刻就和追过来的警察撞在了一起,当场就滚成了一大团。 这一片人挤人、人撞人,全都变成了滚地葫芦,又一条身影从他们身边蹿了过去,丁晓聪到了。 这时候林豆豆刚冲到河边,正准备做动作,身后传来子弹上膛声,有人用t语大喊:“不许动,否则开枪!” 林豆豆眼神一黯,终于还是…… 嘭! 念头没转完,身后传来一声枪响,她浑身一震,发现自己并没有中枪后,猛然转回头看,脸上立刻绽开了欣喜的笑容。 那是丁晓聪! 丁晓聪一把打飞了手枪,将那名警察按在地上暴揍,完全停不下来,他现在心脏狂跳,刚才这警察用枪指着林豆豆,只要动动手指,豆豆就死了啊! “小葱。” 对面传来林豆豆柔声呼唤,丁晓聪这才骂骂咧咧停下手,目光闪烁看了过去。 林豆豆站在水边,犹如一朵开在水面的花,她看着丁晓聪,目光如水般温柔,说出了一句话,“答应我,你要好好的……” “什么?”丁晓聪茫然。 下一刻,说完这句话,林豆豆毅然决然转过身,纵身一跃,扑进了滚滚河水中,转眼不见。 丁晓聪连忙冲到水边,打开巫眼向水里看,他清楚,林豆豆的水性很好,远强过自己,倒是不用怕会溺水,只是觉得很遗憾,经历过这么多,终于又见面了,却连一句完整话都没能说得上。 这一眼看下去,丁晓聪失望了,他的巫眼几乎可以看透一切,却看不见林豆豆的身影,她竟然就此消失了。 正准备细看,身后“哗啦啦”声一片,有人厉声大喝,转头看,十几名卫兵端着步枪,枪口全都对准了自己。 豆豆平安跑了,丁晓聪再无遗憾,他笑呵呵抬起了双手,抱住后脑勺投降。 两名荷枪的士兵冲上来,将丁晓聪粗鲁的按在了地上,搜查他身上有没有带凶器。可不等他们搜出什么来,高台上传来公主殿下威严的声音,士兵们一怔,停住了手,松开丁晓聪。 “他是贵客,不得无礼!”公主殿下又用华夏语重复了一遍。 丁晓聪扭了扭隐隐作痛的关节,爬站了起来。 这时再看,广场上的群众正在惊慌离场,而高台上,那些政要们纷纷在保镖的护送下,仓皇逃窜,只有公主和一干大和尚还淡定的待在原位。 花红英和郭芸香跑了过来,一边一个抓住了丁晓聪,仿佛生怕他又跑了,三人肩并肩走向高台。 高台上,恐怖的一幕展现在众人眼前,岩南平身体诡异扭曲着,已经彻底死了,尸体呈现古怪的青蓝色。王向东也变成了类似的“蓝精灵”,不过他的生命力格外顽强,竟然还没完全死透,苟延残喘。 王志云站在父亲身边,簌簌发抖,既不敢碰他,又不敢离开。他的一切都是父亲给的,可以说,没了王向东,他就什么都不是,可现在,这根撑天柱子就要塌了…… 花红英看的直皱眉头,问:“这家伙会不会被毒死?要不我给他补下刀?” 丁晓聪摇了摇头,不需要的,那个毒性他了解,世上绝对无药可医,“他死定了,除非有两条命,不用理会。” 一直走到公主面前,姜白已经等在了那里。 公主绝对是丁晓聪他们四人见过最镇定的人,已经乱成了这样,她依旧很平静,对着丁晓聪伸出了手,笑着问:“你就是那位小葱法师吧?久仰大名了。” 公主的华夏话说的很好,不仅仅因为她经常往来两国,而且,t国皇室本身就具有华夏血统。 面对这位天潢贵胄,几人丝毫不敢放肆,立刻单膝下跪,行了个大礼。 公主又转向古月禅师等一干两国大和尚问:“上师,乌云散去了吗?” “只怕,还没有。” 回答的却是郭芸香,小姑娘规规矩矩跪在地上,皱眉思索,想了想后说:“这一次他们的计划显然是针对总理姐姐的,而要害她,就只能从公主您这里着手,我以为……” 一大群贵胄和高僧听着郭芸香这个小丫头娓娓道来,脸色渐渐变了,一个恶毒的计划慢慢被她勾勒了出来。 想要扳倒总理,最直接的方式就是给她安个万劫不复的罪名,不但要她死,连她的家族都要毁灭,就今天的局面来说,没有什么比在她的陪同下公主遇害更合适了。 “我昨晚就一直在想这个问题。”郭芸香完全沉浸在了自己的推理中,没注意到周围人难看的脸色。“公主将要在总理姐姐的单独陪同下,进入金龙寺,如果在这期间遇害,那罪名必然就归在了她的头上。” 英吉听到这里,已经花容失色,她的家族可不小,一旦真发生郭芸香所说那样的状况,她有口莫辩,整个家族就全完了! “那他们怎么实施暗害我?”公主面沉如水追问。 郭芸香抬起头来,笃定说出一句话,“金龙寺里面,有内鬼!” 热书推荐:耳根大神新作《》 ------------ 第五十四章:佛前读书声 “云海!”郭芸香话音刚落的同时,花红英就大喊了出来,其实他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就差一条线,现在这条线让郭芸香牵了出来,一切就豁然贯通了。 在暹南河上对峙的时候,对方的火力明显要比丁晓聪他们四人猛,在这种状况下他们放弃攻击,肯定是有大事要办。而偏偏与此同时,岩南平操纵的绿衫军在对付英吉总理,不出意外,矛头就是对准她。 而要对付英吉,他们用暗杀等手段就很容易做到,但是他们并没有,而是采取了造舆论的方式,这就说明,他们整英吉不是最终目的,很可能是想取而代之。 彻底扳倒这位几乎毫无瑕疵的女总理,最好的办法就是给她安个无可饶恕的罪名,那么今天的公主殿下…… 这些事情看似一条条都不想干,可花红英和郭芸香这么一分析,居然把所有事情都联系在了一起。当然,现在只是推测,毫无真凭实据,最后的关键就是大名鼎鼎的云海居士。 如果云海真的是这个计划里的一环,则推断全部成立,如果不是,那一切被推翻。 空想无用,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去探探那位云海居士的虚实。 在T国,云海被公认为佛法最高的人,信徒众多,想要动他可不容易,特别是在缺乏真凭实据的情况下。无论警察或是军人,都没法对他用强,更不能轻易把他带走,除非做这事的是外人。 郭芸香猛然站起来,叮嘱道:“姜晓白,你保护公主和总理姐姐离开,我们三个人去会会那位云海,看看他到底是什么货色。” “可是……”姜白似乎不愿意,担忧的看着三人。 三人全都起身,对着姜白点了下头。 “好吧。”姜白也知道兹事体大,终于答应了,“我护送她们离开后,就立刻赶回来,你们小心,我怀疑……” 说到这,三人都懂,姜白也就不再把没凭没据的话全说出来。 一大帮人开始离场,下了高台快步撤向广场外的车队,一队军警立刻端着枪逼向了仍呆呆站在父亲身边的王志云,大声呼喝。 王志云万念俱灰,腿一软,跪在了将死的父亲身边,一个头磕在地上,泣不成声,一切都完了…… “他跑不了的,先别管,我们去办正事。”花红英拉了下眼睛冒火的丁晓聪,劝道。 王志云的确跑不了了,他家现在是嫌犯,插翅难逃。 军人们围了上去,丁晓聪怒哼一声,被郭芸香和花红英拽着走向了金龙寺。 他们三人的身影刚消失在寺庙大门口,突然,伏地哭泣的王志云身躯一震,抬起头看向自己的父亲。 “父亲,你刚说什么?”王志云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连忙问,他刚才似乎听见王向东说了什么话。 王向东已经到了弥留之际,不过的确在说话,他瞪大了眼,嘴里不住念念叨叨,听不清在说些什么。 王志云的心里闪出了一丝火苗,王家的家业极大,远不止T国这点,现在的关键是逃不出去,而一旦能逃离,不说翻云覆雨,至少能继续做自己的大少爷。 他一向视自己的父亲为神明,在他想来,也许在这样的状况下,王向东仍然有办法让自己脱身。 听不清父亲在说什么,王志云急了,顾不得父亲一身的毒,凑上去把耳朵贴在王向东嘴边,想要听清他的嘱托。 这一凑上去,他果然听清了,立刻变色! 王向东说:“我的儿子,爸爸对不起你了,有我在,王家还能重振声威东山再起,而只剩下你,一切就全完了。” 王志云大惊失色,想要撑起来逃开,然而,已经来不及了。 说完这最后的一句话,奄奄一息的王向东突然伸出一只手,箍住了王志云的脖子,同时张开嘴,一口咬在了他的哽嗓咽喉上。 这一口咬得是如此狠,瞬间将王志云的喉管和颈大动脉全部咬断,热血“呼呼”喷了出来。 军人们大惊失色,立刻开火,步枪子弹扫射下,父子俩瞬间就变成了筛子。王向东完全不顾自己中了多少弹,依旧死死箍着自己的儿子,大口吞咽,露在外面的两只眼睛中充满了狠厉,已经完全不是人的目光。 颈大动脉断掉,再加上疯狂吸吮,只过了十几秒钟,父子俩全都躺在了血泊中,血肉模糊,一动不动。 几名军人瞬间就打空了弹匣,看着这无比残忍血腥的场面,面面相觑,他们也是上过战场的人,可依旧接受不了,身躯无意识颤抖着。 没人注意到,一只蜈蚣从两具尸体之间爬了出来,淌过血泊,钻到了高台下的阴影里。 金龙寺内,丁晓聪他们三人站定,听着外面的枪声,沉默了。那么猛的火力,血肉之躯绝对承受不了,看来他们死定了。 没能亲手杀死仇人,丁晓聪还有些不乐意,不过这结局也算不错了。 郭芸香到底是女孩子,心肠软一些,她看着丁晓聪一脸戾气,有些担忧,连忙扯了扯他,“咱们走吧。” 听见郭芸香的声音,丁晓聪心里立刻觉得平和了些,这是女人的独到之处。 三人开始走向深处,路过雄伟的金龙塔,直入最深处的卧佛殿。 作为中南半岛上最大的寺庙,金龙寺总共有八座大殿,其中最出名的就是云海居士主持的卧佛殿。这里面有一尊全半岛最大的卧佛。 这座卧佛长有五丈,高一丈,与一般的佛像不同,这是用一整根数千年的红木雕刻出来的,全身贴金,金光耀眼。 可以说,这一尊佛像的价值,就超过了外面的金龙塔,而其人文价值,更是无可估量。 三人刚走到卧佛殿门口,全都怔住了,只听佛殿内传来朗朗读书声,似是有许多孩童正在学习。 云海居士丁晓聪没照过面,花红英和郭芸香却见过。 “大概是他在教那些小和尚读书吧?”郭芸香有些心虚的说,其实任谁都听得出来,这里面的读书声是华夏语,这金龙寺又怎么可能收的全是华夏后裔? ------------ 第五十五章:人间道 听见这朗朗读书声,丁晓聪的面容已经扭曲了,这些华夏语其实并不太标准,带着浓重的口音,而这种口音,他曾听过。听见这声音的瞬间,他就断定了事先的猜想,蛊主找到了。 “走!”丁晓聪大步走进佛殿,掏出手枪将子弹上膛,杀气腾腾! 花红英立刻就掣开了他的金刚伞,把郭芸香护在了身后,两个人同样面色凝重。 “好,跟我读——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 里面传来清朗的声音,正是云海居士,外面已经被军人和警察包围,没想到,他居然还能如此镇定! 卧佛殿,进门就是那尊巨大的卧佛,与一般的卧佛相反,这尊巨大的佛像,是背朝外的。 丁晓聪双手持枪加快脚步,急匆匆绕过卧佛,一幅最可怕的梦中都不会出现的画面展现在了眼前。 大佛面对的方向,摆满了一张张小小的桌子、小小的凳子,每具桌椅上都坐着一个几岁大的华夏儿童。他们有男有女,穿着有考究,更多的则是朴素,全都把一双小手背在身后,坐得笔直,跟着念诗。 乍一看,这是一个纪律极好的课堂,可仔细看就会发现,所有的孩子都目光呆滞,毫无神采,仿佛一具具木偶。 这么大的孩子,正是眼神最纯净明亮的时候,这些孩子却个个眼神浑浊,一丝反光都看不见。 在这些孩子的对面,背对着大佛的胸怀,站着一名身穿雪白本装的中年男子。他就好像是一名负责任的老师,认真,温和,一丝不苟,风度儒雅。 云海居士! 云海仿佛完全没察觉三人的到来,继续授课,“好,下面我们来读后面两句,我读一遍,你们读一遍——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云海的声音抑扬顿挫,声情并茂,颇有磁性。 所有孩子立刻呆滞跟读:“夜来风雨声,花落知……” 看着这无比惨烈的一幕,丁晓聪眼睛瞪得老大,脑海里“嗡嗡”作响,他下意识用双手捂住了太阳穴,手枪立刻走火,一发子弹出膛射破了屋顶。 云海这才惊觉,转头看过来,眉头微微一皱,淡然道:“别影响我们上课,请出去!” 枪声打断了孩子们的诵读,他们全都闭上嘴巴,呆滞的坐在凳子上一动不动,神情毫无变化。 “这些孩子……孩子!”郭芸香失声惊呼,颤抖了起来,这些孩子明显不对劲! 没有任何孩子能听见枪声还毫无反应。 花红英眼疾手快,一把拉住了想要冲过去的郭芸香,沉声低吼:“不得妄动!这些孩子全都没了灵魂,只怕已经……” “你们在说什么?”云海的眉头锁的更紧了,脸上涌出了怒气。 丁晓聪抬起手,拦在老花和芸香身前,带着他们退后一步,闭上眼睛,开始轻声吟唱起了鬼音。 听见这鬼气森森的吟诵,云海居士的脸色渐渐沉了下来。 丁晓聪自从青敢开始,就在追踪这些遇害的孩子们,没想到,他们竟然全都在这繁华的班库。唱着唱着,丁晓聪紧闭的眼角流出了两行清泪。 终于找到了!安息吧…… 孩子们没了灵魂,体内却依然有本能存在,随着丁晓聪的吟唱,所有孩子的体内都发出了奇怪的“沙沙”声。 云海不再说话,反倒沉静了下来,并未阻止丁晓聪的吟唱。 鬼音越来越怪诞,佛殿里竟然刮起了阴风。 阵阵阴风卷过,那些孩子们开始慢慢抬头,小脑袋一直仰到了诡异的程度,然后张开了嘴。 一只接着一只乌黑的虫子、从孩子们嘴里爬了出来,向着云海汇集,爪子挠地发出的“沙沙”声,听得人头皮发麻。 虫子爬出来后,孩子们立刻大睁着无神的双眼扑倒在地,没有灵魂的小小身躯终于安息了。 “噗通”声不绝于耳,郭芸香被两个男人拦在后面,双手紧紧捂着自己的嘴,看着一个接一个孩子僵死在地板上,喉咙里发出绝望又痛苦的“呜呜”声,已经泪流满面。 所有孩子都死了,他们什么都做不了。 老花一贯很沉稳,可看见这一幕,也是两眼冒火,心脏都要炸了。 蛊虫百流归川,全都汇集在了云海的脚下,仿佛在他下面垫起了一个黝黑的蒲团。 “呵呵,鬼巫传人,果然不凡。”云海这时已彻底云淡风轻,他微笑着摇了摇头,仿佛在自嘲,接着挥了下手。 那些蛊虫仿佛接到了命令的军队,立刻从他脚下移开,跑成一条线爬上佛龛,从巨大卧佛的嘴里钻了进去。 “看来,这班库不能待了啊。”云海叹了口气,神情显得有些落寞。 “阁下就是蛊主?”花红英强忍着怒火,跨前一步问。 其实答案已经很明显了,不过他还是想亲耳听见对方承认。 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云海非常爽快,淡然点了点头,“的确有人这么称呼我。” 云南似乎被勾起了心事,在一地的孩童尸体间走了起来,开始缓缓说话,像是说给他们三人听,又好像是自语。 “我原本是华夏南疆人,出生于巫蛊世家,受上古传承。”说到这,他看了丁晓聪一眼,叹了口气,“只可惜,我们这些邪巫的后代,永远不被你们这些正统巫觋所承认,遗憾呐!” 说到这,他话锋转为愤怒,“后来,我参加军队抗日,那时也是一腔热血,可结果是什么?我被抛弃在了野人山中,独自与毒虫为伍,还要与日寇周旋,艰难求生,最终连个正式的名分都得不到,家园也回不去了……我恨!” “废话!”郭芸香大怒,“你爱恨谁恨谁去,可你不该害这些孩子,你犯下的罪,该烈焰焚身,千刀万剐!” 骂完,郭芸香从随身携带的包里抓出一大把黄色粉末,对着云海用力泼了过去。这些粉末尚在半空,就“轰”的一声燃烧起来,变成了熊熊烈焰。 云海身形一闪,轻轻松松躲过,站在了睡佛怀里,笑了,“是非对错不说,你真以为,凭你们几个就能打败我?” ------------ 第五十六章:恶蛟 “果然是他!”姜白回头望着金龙寺深处,刚才耳畔传来枪声,证明了他们之前的猜想。 转回头,公主和女总理钻了进汽车,一脸紧张。 “你们先离开,我回去帮他们。”姜白叮嘱一句,然后厉声大喝:“幽瞳,上!” 一条金线闪了出去,那是幽瞳,没人比他更快! 紧随其后,绿影闪过,姜白也冲了过去。 车门关上,公主一直抬着的手却始终没有放下来,司机眼巴巴回头看着,不敢擅自开车。 “通知驻扎在班库的军队,立刻把精锐部队调过来,全城布防,特别是暹南河。”公主坐在汽车里,神情淡定,一条条命令下发了出去,“一定要把这潜伏的恶魔抓住!” ………… 火焰泼到了地上,木质地板立刻烧了起来。 郭芸香一看没烧着云海,柳眉倒竖,干脆把包移到身前,一把接着一把泼,“轰轰”作响,一道道火焰撒了过去。 云海气定神闲,身躯一闪一闪移动,虽然动作不大,郭芸香却就是泼不着他。转眼之间,佛殿里大火熊熊,木质结构的殿堂被点燃了! 没有人阻止郭芸香,这充满罪恶的地方,烧了也罢。 眼看云海在火焰中灵巧闪躲,怎么也烧不到,丁晓聪举起了手枪。 转瞬之间,就已经到处是火头,一片赤红,温度急剧升高,手枪准星上,空气完全扭曲,丁晓聪镇定心神瞄准。 砰! 子弹激发了出去,云海的身躯一震,终于停住,低头看向自己的胸膛,那里被子弹击穿了个口子,热血涌了出来,转眼就把他白色的衣襟染红一大片。 看了看伤口,抬起头来,云海脸上竟然带着诡异的笑。 “好吧,我走了,不和你们玩了。”他的神情平淡,笑着说。 话音刚落,越烧越旺的大殿里“隆隆”作响,三人震惊的注视中,云海身后那尊巨大的睡佛张开了嘴巴。 宽度超过一米的佛像嘴巴张开,下一刻,只听“呼”的一声,一张血盆大口从佛像嘴里冲了出来,吞噬向云海。 是那条蛇! 原来,那条巨蛇竟然就隐藏在这尊著名的睡佛肚子里! 黑蛟一般的巨蛇冲出来,嘶叫着从上至下咬住了云海,直没至腰,然后抬起头吞咽两下,就把他彻底吞噬。 “小心!”丁晓聪大喝一声,拉住了仍在疯狂泼洒大火的郭芸香,三个人紧靠着墙壁,隔着几重大火,和那条巨蛇对峙。 火势越来越大,梁柱都烧着了,正在向屋顶蔓延,大殿里已经热得呆不住人。 巨蛇吞了云海后,身躯一米米游了出来,盘在了睡佛怀里,冷冷转过头看向丁晓聪他们三人。 火光中,乌黑的蛇身被染成了赤金色,冷冷的双目看过来,三人心一拎,各自戒备,又靠得紧了些。 这东西太大、太凶了,超出了人力能抵抗的范围,被它砸一下准得成肉酱。 下一刻,巨蛇突然发动,疯狂咆哮着张口吞噬了过来,早有准备的丁晓聪一脚把郭芸香踹开,顶着花红英向旁边一滚,同时不停扣动扳机。 砰!砰!砰!砰! 一圈滚下来,弹匣打光,巨蛇吞了个空,接连挨到子弹,它被打得不断后退,脑袋不停甩动。 手枪子弹并没有造成很大的伤害,这玩意实在是太大了,传说中的巴蛇恐怕也不过如此。 不过巨蛇冲过来的时候,撞断了一根柱子,殿堂里塌了一大片,碎木椽子崩飞,火势更盛。 三个人的头发都烧起来了,头顶上冒着烟,用手捋过,火星飞舞。 巨蛇似乎比人更怕火,立刻嘶叫一声,转头卷向了大殿外。它的动作太快,带起了一阵狂风,只见屋子中间被拉出了一条“火龙”,追着舔出了大门口。 “追!” 花红英撑着金刚伞追向门外,丁晓聪拉住郭芸香,回头看了一眼,密密麻麻的儿童尸体倒在大火里,开始静静焚烧。 烧了也好,一了百了,如有灵,就此寂灭吧。 一眼看过,丁晓聪咬紧牙关,拽着郭芸香跑了出去。 大殿外,仿佛火车脱轨,巨蛇在往来盘绕,疯了般撞过来撞过去,所到住处,建筑崩塌树木断折。仔细看,只见蛇首前方有一个小小的黄点,闪电般来回乱窜。 是幽瞳! 巨蛇虽然快,可敏捷度比起幽瞳要差不少,无论它有多猛,就是追不上,完全奈何不得。 幽瞳就好像一只黄色的精灵,不停弹跳,快得肉眼几乎看不清。他带着蛇头拧过来绕过去,竟然不知不觉打了个结,然后从巨蛇背上蹿过,爪子一通乱挠。 凭幽瞳的爪子,肯定是无法造成严重伤害,也就挠破点表皮,不过巨蛇被弄得很狼狈,却又毫无办法。 蛇结打开,蛇身横着滚了几圈,一片树林被压榻。 火车厢一般的蛇身滚过来,三人魂飞魄散,忙不迭跟着一起滚,堪堪躲过,狼狈不堪。 蛇尾重重抽了下地,只听“啪”的一声,山摇地动,三人震得身躯一麻。尾巴尖扫到一处墙壁上,立刻碎砖横飞,夹杂着四散的火焰。 “踏马的!”丁晓聪彻底被惹毛了,按着郭芸香起身,从腰后抽出了一把短刀,竟然冲向了蛇头位置。他的鬼魂可以和蛊主的灵魂一战,前提是得要把巫咸的神魂剥离下来,打成这样,他已经顾不得自身安危,准备拼了。 “幽瞳,缠住它!”丁晓聪一边狂奔,一边招手大喝,只需幽瞳缠住片刻,他就有机会和蛊主拼个你死我活! 屋子里过百的孩童尸体在焚烧,他已经被刺激的失去理智了,大不了不做活人了,无论如何不能让这个家伙跑掉! 幽瞳也明白他的意思,立刻尖声咆哮者做了个急转,蹿到蛇首部位,抬起爪子对着蛇眼就挠。 趁着巨蛇注意力被分散的瞬间,丁晓聪一个大步冲到蛇颈边,高举短刀跳起来,对着它眉心就扎。 就在这时,身后传来惊呼声,“小心!” 回头看,原来巨蛇早有防备,柱子一般的蛇尾悄无声息对着他卷了过来。 ------------ 第五十七章:夺食 “糟糕!”丁晓聪心脏狂跳,这家伙老奸巨猾,想要偷袭哪有那么容易,现在身在半空无法转向,躲不开了。 那蛇尾力道万均,被砸中,绝对会变成肉酱。 千金一发之际,就在所有人都绝望的时候,救星到了。 一道绿光闪了过来,对着丁晓聪一撞,两人立刻转向,滚在了一旁的地上。是姜白,关键时刻她正好赶到,救下了丁晓聪。 就在丁晓聪被撞开的瞬间,他的怀里蹿出来一条白线,直取巨蛇的眉心。 姜白和丁晓聪团在一起摔落地,刚滚了一圈,蛇尾巴抽到的地面上,只听先是“嗡”的一声,接着是震耳欲聋的巨响——啪! 巨大的蛇尾贴着丁晓聪抽在地面上,他被震得抛了起来,喉头一甜,差点当场吐血。 躺在地上,浑身筋骨酸痛,丁晓聪抬头看,面目狰狞了起来,只见巨大的蛇尾又弓了起来,看架势,准备再抽自己! 肩膀上一紧,被姜白抓住,他连忙借力爬站起来,准备向后退。 就在这时,巨蛇突然爆发出撕心裂肺的嚎叫,开始剧烈翻滚,蛇身抽打得大地不停轰鸣,犹如地震。 丁晓聪和姜白只觉脚底发麻,忙不迭退后。 这时候的巨蛇就好像一架大型盾构机失控,搅得砖石横飞,声威骇人。 四个人聚在一起再看,只见大蛇的眉心里咬着一条小蛇,正是晓兰,她刚才趁乱从丁晓聪怀里蹿出去,出其不意,竟然直接攻击到了大蛇的要害! 巨蛇没手没脚,晓兰身躯又太小,咬在眉心里,空有一身的怪力,竟然就是拿她没办法。在巨蛇的外围,幽瞳不停往来穿梭,逮着机会就是一通乱挠,玩的游刃有余。 这人力完全无法对抗的巨蛇,竟然让两个小家伙弄得没了脾气。 “姐姐!”三个少男少女同时惊呼出声,全都傻了眼。 巨蛇开始剧烈甩头,看架势是想把晓兰给甩出去,除此之外再无它法。 很快,巨蛇甩成了摆头疯,带得空气“呼呼”作响,四人全都看直了眼,这么甩,它的头不昏? 就在这时,身后山摇地动,大火陡然腾起来十丈高。卧佛殿被烧塌了,火头冲天而起,著名的佛殿没了,埋藏的所有罪恶和痛苦全都烧了个干净。 漫天大火中,巨蛇又疯狂甩了一阵,伴随着一声痛苦的吼叫,小白虺晓兰终于被甩了出来。大火中,巨蛇眉心鲜血淋漓,眼中凶光毕露,张开吞天大口,对着空中的晓兰吞了下去。 这时再看,它眉心里有个血洞,那颗承载着巫咸神魂的晶石,竟然被晓兰硬生生咬了下来。这东西实在太重要了,巨蛇不甘心,想连晓兰带晶石在吞回来。 大口张开足有三米,活吞一个人都绰绰有余,晓兰被撵上,进入了蛇口的范围。下方四人全都瞪大了惊恐的双目,眼睁睁看着蛇口合拢。 大有好处,也有坏处,这么大的嘴,想要完全合拢,至少需要半秒种,而半秒钟的时间,有可能发生很多事情。就在晓兰将要被完全吞噬的时候,一道黄色的光影从蛇口的一端射进去,又从另一边蹿出来,而这时,巨大的嘴巴方才完全合拢。 巨蛇愣了下,这才察觉到自己什么都没吞到。 那条黄影一直射到四人身前方才停住,是幽瞳,他的口中衔着一条小白蛇,正是姐姐晓兰!关键时刻,幽瞳发挥自己的速度,蛇口夺食,硬生生把晓兰给救了下来。 “哈!”疯狂的巨蛇再次对着他们张开了大嘴,做出吞噬的架势。 不等它有所动作,幽瞳叼着晓兰一蹿多远,转眼没影了。论速度,巨蛇拍马也赶不上陆地上最敏捷的豹子,双方根本就不是一个量级。 远处隐隐传来引擎的巨大轰鸣,巨蛇将头颅昂起来三丈高,眺望了眼北方,面色凝重了起来。下一刻,它放弃不会有结果的纠缠,猛然向前一蹿,直接撞塌了院墙,冲出卧佛殿范围。 “追!”姜白立刻手持利刃追了上去,速度竟然也超过了巨蛇,转眼追到它身侧,抡起月牙短刃就割。 丁晓聪紧随其后,顺手在地上捡起一块块砖头砸,用处不大,聊胜于无吧。 最后方,花红英和郭芸香相互搀扶着,深一脚浅一脚追赶。 事已至此,终于把蛊主逼的显形,绝对不能再让它跑掉! 出了院子,血光一片,姜白的月牙短刃虽然割不深,可胜在够快,蛇尾被割得皮开肉绽,鲜血淋漓。暴怒的巨蛇咆哮一声,做了个横滚,想把姜白压死。 不过它低估了姜白的敏捷,姜白娇小的身躯犹如穿花蝴蝶,蛇身刚发动,她就做了个侧翻,不高也不低,擦着巨蛇的脊梁翻到了另一边,手下一刻不停,寒光舞成了一片,继续切割。 这么一耽误,丁晓聪也赶到,他不知从哪里找来了一根大木棍,棍梢上有根足有一尺长的燥火钉,抡起来对着蛇尾就砸! “啪”的一声,生铁的燥火钉正好钉在巨蛇尾巴尖上,钉了个对穿,而这时它正在向前猛蹿,巨大的撕扯力下,它硬生生把自己的尾巴尖拉成了分叉,血肉模糊。 狂怒的巨蛇调过头来就咬,丁晓聪早有准备,忙不迭扔了棍子滚到了一边。 郭芸香和花红英正好赶到,老花撑着金刚伞防备,郭芸香迎头一把粉末撒了出去。 粉末出手,带出了条一丈多长的火舌,正好舔在了蛇脸上。这种粉末见皮肤就沾,蛇脸上立刻烧了起来,“嗞嗞”作响,蓝颜缭绕。 姜白这时折返跑回来,拉着他们两人跑向远处,大喝道:“不要硬拼,缠住就好!” 巨蛇拼命摆了两下头,火焰终于熄灭,它的神情也严肃起来,这四个人,出乎预料的难对付,最主要的是,它不能再耽搁时间了。 不去理会四人的纠缠,巨蛇突然加速向前游,一头蹿上金龙塔,缠了几道,一直游到了塔顶,抬起头观望,脸色变的无比凝重。 ------------ 第五十八章:出水 这一瞬间,班库全城哗然,所有人都看见,城市的地标,百年金龙塔上,竟然缠着一条大得难以想象的黑蛇! 所有人惊恐,如此大蛇,即便是最恐怖的梦里也不曾出现过。 引擎轰鸣声传来,两架武装直升机从北而来,俯冲向了金光闪耀的金龙塔,离着还有几百米,就火力全开。 两挺机枪火舌喷吐,弹壳“哗哗”而下,子弹比暴雨还要密集,浇在了塔上,顿时烟尘飞扬,碎石乱舞。 巨蛇缠在塔身上,被打的身躯一缩,赶紧向下游。 手枪伤不了它那庞大的身躯,步枪也难,可是12.7口径的机枪它承受不住,身上立刻被打开了花。 为了活命,巨蛇刚一下地,就嘶嚎着闯向了金龙寺外。 两架直升机分开两边,机头对着金龙塔轰出了两条线,然后原地调头,又呼啸着追了出去。 哒哒哒! 两挺机枪展开了点射,巨蛇拼了命往外游,身边的地面都被机枪打脬了,游过的地方,流下了一地暗红色的血。猛烈的机枪可以轻易把人撕成碎片,不过打在巨蛇身上,也还是不能重伤。 丁晓聪他们四人愣怔片刻后,立刻迎着弥漫的烟尘追向寺外。 寺门外,已经打成了一团,尘土飞扬,大蛇这时候已经蹿上了高台。 两架武装直升机打光了机枪子弹,立刻同时发出了两发火箭弹,直刺逃窜的巨蛇。 这时候,巨蛇已经陷入了疯狂状态,它感受到了死亡的威胁,只想赶紧逃进暹南河里。 蛇身在猛烈蜿蜒,速度奇快,四发火箭弹一发接着一发打在了它身边。 一连串的“轰轰”声中,火箭弹接连打空,把巨蛇庞大的身躯震得抛过来滚过去,最后一发终于擦着它的身躯爆炸。 伴随着一声巨响,大蛇的尾巴被炸得甩了起来,被崩掉了一大块肉。 接连遭到重创,巨蛇简直要疯了,来自武装直升机的攻击,它没法反击。不过经过这一段疯狂逃窜,它终于到了暹南河边,猛然一蹿,一头扎进了水中。 “不好!”四人慌了神,连忙往河边跑,没想到,出动了武装直升机这样的重武器,依然让这家伙钻进了水里。 蛇一旦下水,武装直升机又没了机枪子弹,就很难再对它产生威胁。这里是闹市区,暹南河上的船只往来如梭,也没法发动更猛烈的攻击。 四个人跑到河边,恰好有一条装着引擎的小船靠在岸上,他们连忙跳下去,花红英赶紧拉响了引擎。 黄影一闪,幽瞳衔着晓兰在寺庙里转了一圈,适时赶回来跳上了船。 转头看,两架武装直升机在河面上追向了下游,他们虽然不能用重武器攻击,不过居高临下,可以看见水里的巨蛇,可以为其他人指引方向。 花红英掌舵,把油门拉到了底,小船打了个盘旋,立刻摆正船身,追向了那两架直升机。 暹南河上,到处都是尖叫声,一艘艘小船忙不迭向两岸避让,旁边的汊河里转出来一艘艘快艇,既有警局的,也有军方的,上面满是手持步枪的作战人员。 丁晓聪他们的小船是民船改装的,船身纤细轻盈,速度丝毫不比那些快艇慢,衔尾追在了后面。 丁晓聪这时候终于有机会看看姐姐,他连忙把幽瞳抱在了怀里,姐姐晓兰张开口,对着他手心一吐,那枚蓝色的晶体落在了他的手心里。接下来,疲惫的晓兰缓缓游进了丁晓聪衣襟,盘在里面不动,她没有受伤,不过累得够呛。 看着丁晓聪手掌心里那枚晶体,四人感慨万千,一路从巫山追到这里,终于把东西给找回来了! 经过晓兰的口后,巫咸的神魂完好无损,正在安睡。 一丛丛水花扑面而来,那是前面的快艇引擎激起了的浪花,扫在后面船上,枪声此起彼伏,前船上的士兵们已经开始对着河里开枪点射,扫出密集的水花。 由于角度问题,丁晓聪他们看不见前方水下的状况,只看见河面上飘起了点点血花,随即消散。 几艘较大的快艇上,同时打开了强光探照灯,直射入水中,这些灯光是为战士们指引射击位置的,有了灯光的指引,弹着点更密集。 水下传来剧烈振动,步枪对巨蛇的伤害有限,可也架不住太多,它在水下就快顶不住了。 就在这时,前方传来浑厚的声音,有人用高音喇叭在向这边喊话。抬头看,只见前面一艘船挨着一艘船,横向排列,竟然把整段河道给拦了起来。这些船大部分都是渔船,可以想见,必然是军方临时征用的,下面肯定布满了渔网。 巨蛇进了包围圈! 渔船构成的水坝上,分布着许多持枪士兵,来回奔跑大喊。 小船上,四个人的心都揪了起来,堵截已经成型,能困住这条骇人的巨蛇吗? 水坝上,士兵们转眼整好了队,枪机声响成一片,所有枪口都对准了水下,随着灯光一点点移动。 大蛇后方,十几条快艇狂追不舍,枪声一刻不停,两面合围已经形成。 近了,更近了!水坝上传来军官厉声大喝,霎时间,上百条步枪同时开火,无数道火舌喷吐,把这一段江面都映成了赤红色。两边几百把枪倾泻着子弹,整段河面被打成了筛子。 “减速,减速!”追来的快艇喇叭上传来接连不断的大喊声,两边在快速接近,追击的队伍开始减速避免碰撞。 合围的范围越来越小,弹着点也越来越小,已经密集到了难以想象的程度。 就在将要彻底合围的时候,突然,水面猛然炸开,巨蛇咆哮着冲了出来。 这一刻,蛇仿佛真的变成了蛟,撺出水面几丈高,划了个大大的弧线,竟然从水坝的上方卷了过去。 水坝船上的士兵们枪口随着蛇头抬高,火舌转了个半圆形,最后射进了另一边的河面上。 巨蛇如同长虹经天,蛇头先入水,紧接着是蛇身,最后是蛇尾,重重拍在了水坝上。 ------------ 第五十九章:家的方向(大结局) “轰隆”一声巨响,一条木质渔船被硬生生打碎,水坝出现了个缺口,连在一起的船剧烈摇晃,当场就震下去几十人,其他人顾不得开枪,全都在甲板上滚成了一片。 现场一片混乱,两边的船挤在一起,全都不得动弹,船上的人大声吵嚷,惊慌失措。没人能想象,那么大一条蛇,竟然从水坝上跳了过去。 一片混乱中,丁晓聪他们的船仗着船小灵活,做了几个转向后,从被巨蛇破开的缺口里钻了出去,继续追击。 巨蛇虽然冲出了重围,可是已经受了很重的伤害,渐渐地在水下待不住,一边游向大海,一边探出了头喘气,虽脱离樊笼,却甩不掉身后的小船了。 又追了一段,两架武装直升机的油料耗尽,只得调头返航。 就在这时,后方传来枪声,一梭子子弹擦着小船射进了水里,差点打中开船的花红英。回头一看,四人愕然,只见一艘快艇追了过来,艇上有一名士兵,一边操控着方向,一边开枪射击,目标竟然是他们四人。 “搞什么飞机?!”花红英气得哇哇乱叫,破口大骂。 后面那士兵一言不发,继续单手开枪,一梭梭打着点射,面无表情。丁晓聪一看不好,连忙让大家都伏低身子,打开巫眼仔细观看,这一看之下,发现不好。 那士兵体内有一只大蜈蚣,赫然竟是王向东! 到这时他才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当真是一语成籖,想不到,王向东竟然吞了自己的儿子,顶过了天下第一奇毒,死里逃生追到了这里。那名士兵的灵魂已经被吃了,现在身躯由他掌控。 听见丁晓聪的话,大家伙只觉头皮发麻,所谓虎毒不食子,没想到,世上竟然挥着这么恶毒的父亲。 枪声零零落落,一刻不停,花红英没法,只得开着船剧烈摇摆,绕着“S”形,好在王向东是单手开船,枪不容易打准,一路有惊无险。 前方的水面越来越开阔,水色也越来越蓝,就快要到大海了。大蛇游过的地方,红色越来越淡,它受的伤太重,生命在快速流失。 终于,巨蛇缓缓停止了游动,完全浮在了水面上,一动不动。花红英猛推船舵,擦着蛇身划了个大弧线,绕到了巨蛇的前方。 他们刚绕过去,王向东追到。 就在王向东驾船将要绕过巨蛇的时候,突生变故,那条大蛇猛然破开水,张开大嘴一口咬了下去。王向东毫无防备,被拦腰咬上了半空,快艇失控横着滑了出去。 王向东大惊,嘶声哭喊:“蛊主,你要做什么?” 巨蛇没有回答他的问题,立刻展开了吞咽,王向东的身躯被一截截吞了下去。事情很明显,蛊主把王向东养成了蛊人,只怕早就留了后手,只要吞掉他,就有一线活命的机会。 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传来,惊心动魄,丁晓聪想到了什么,连忙蹿到船尾,一把扶住船舵,又向回开。 小船打着盘旋停在了巨蛇前方,丁晓聪排开众人站在了船头。 半空中“咕咚”一声响,王向东终于被吞了下去,巨蛇黯淡的目光中立刻恢复了一丝神采,生命力正在快速恢复。 吞完了王向东,巨蛇低下头,逼向独自站在船头的丁晓聪,目光中满是凶狠。 姜白和郭芸香吓坏了,连忙上去拉,却被丁晓聪毫不迟疑推开。 蛇头越来越近,大如蛟龙,蛇信吞吐不定,嘴巴再一次慢慢张开。面对着死亡的威胁,丁晓聪不为所动,定了定神后,竟然开始跳起了古怪的舞蹈。 所有人面面相觑,不知道丁晓聪这是在干什么,又拉不住,只好凝神戒备着。 下一刻,古怪的现象出现了,就在蛇吻将要触到丁晓聪的时候,那巨蛇的眼神居然瞬间变得迷茫,凶光一扫而空。 这是怎么回事? 丁晓聪仿佛进入了忘我状态,扭动的幅度越来越大,舞姿越来越诡异,同时还吟唱起了鬼音。 有生以来第一次,丁晓聪尝试着用鬼音直接寂灭一个灵魂,罪恶的灵魂! 巨蛇的头颅高昂在水面上,比整艘小船还要大,双方在阴森森的鬼音中展开了对峙。 都说蛇没有眼皮,不会闭眼,可这条蛇却不一样,它有着类似石龙子那样的眼皮,渐渐的,它的眼皮开始合拢。 看见这一幕,丁晓聪知道自己成了! 作恶者,终将被反噬,一旦蛊主的魂魄被催眠,必然会和所养的蛊虫展开冲突,遭到强烈的反噬。 就在蛇眼完全闭上的一刻,又突然睁开,喉头一梗,“哇”的一声吐出来一个人,正是云海! “噗通”一声,云海落在了丁晓聪脚下,巨蛇嘶叫着后退,嘴巴却合不拢,口中涌出汹涌黑水,仔细看,却都是各式各样古怪的蛊虫,多得根本无法计数。 丁晓聪停止了舞蹈和吟唱,低头看向脚下。 云海,或者说是蛊主,现在已奄奄一息,完全动弹不得,他的嘴里还咬着半截大蜈蚣,已经僵死了。 前方嘶叫声不断,巨蛇仍在吐蛊虫,身躯肉眼可见瘪了下去。那些蛊虫全都已经死了,被吐出来后飘在水面上,整整一层,尽管不会动,仍看得人头皮发麻。 “噗通”一声巨响,巨蛇终于吐干了肚子里的蛊虫,摔在水面上,就此死去,沿着水流飘向大海。 这时候船上的三人方才醒过神来,连忙蹿上去,几把利刃全都顶在了云海的脖子上,可算是一锅端了! 丁晓聪默默松开左手,手心里安静的躺着晶石,反射着清澈的蓝光。 大家伙全都一阵阵发虚,这一趟险死还生,终于挺过来了,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身后传来尖声大叫,回头看,一艘水警船开了过来,船头站着一个大妞,怀里抱着一只雪白的雪貂,对着这边挥手大骂:“丁晓聪,你个混蛋!这回看你还往哪里跑!” 看见白山丫头追来,丁晓聪疲惫的脸上露出了一抹笑,喃喃自语:“我不跑了,我想回家……”(全剧终)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