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大宋之权倾天下》 作者: 三耳杯 第一章 你死了,我就变成了你 到底还是要分开了,五年的感情很轻易的就画上了句号。 旅行或许是一个很好的治伤灵药。 吴熙本来就是一个野外生存的爱好者,这下没有了负累,抛开了人世间的烦恼丝,真真正正的要进行一次野外生存训练。 收拾好了一切,特意带上了平时最喜欢吃的土豆和玉米,顺便还带几个红辣椒,还有一些佐料,要是有野味可以烧烤,没有佐料入味,简直是暴殄天物。 吴熙再一次回望了这个生活了五年的家,推开了门,一头就扎进了茫茫的人海之中。 可是出现在吴熙面前的不是人潮攒动的大街,而是茫茫望不到边际的沙漠。 自己的整个身子似乎也有些缩水,看上去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 这是怎么回事? 平日里,吴熙一定会破口大骂,什么鬼?他妈的这究竟是什么鬼? 可是,自从感情结束的那一刻起,吴熙觉得这个世界上什么事情的发生都是合理的,都是可能的。 所以站在茫茫的沙漠中央,仔细的回忆刚才出门的时候所有的细节。 打开门的时候,只记得一道强光射来,还以为是早上强烈的太阳光,拿手一挡,浑身传来了一阵炙热的感觉,下一秒,自己就出现在了这里。 感情这是穿越了,真是一个奇葩的早上。 还没有在分手的阴影里走出来,又走进了一个更加匪夷所思的所在。 穿越就穿越了吧,小说自己看的多了,那些穿越回去的主角凭借自己后世对于历史知识的熟知,更像是进入了一个设定的游戏里,玩的不亦可乎。 吴熙自然也觉得自己要是真的穿越了,活的也不会太差。 本来以为一段感情的结束,勇敢的推开门,另外一种生活就开始了,现在看来,推开了那扇门,就是另外一个世界。 既然已经穿越了,那就遵循上天给的责任,继续在这个世界上行走,不管是在哪里行走,总归是活一世人而已。 重要的是该如何生活的很好。 现在是哪朝哪代?统治者是谁?千万不要是五胡乱华的时期,他还承载不起那么大的责任,要是宋朝就好了,文人大夫的天堂。 重要的是,就算是犯了错误,也不至于被砍了脑袋,最多流放而已,权当是旅行了。 宋朝就是一个穿越者的天堂,吴熙选择不了自己的人生,祈祷一下上苍为自己找一个好的生存环境也是不错的。 联想中学时候学的地理知识,沙漠百分之八十分布在中国的西北之地,这一下就缩小了自己所在的范围。 看了一下地上的沙子,脑子里对比了一下沙质的情况,就明白了,自己这不是处在沙漠里,而是沙地里。 这下范围就更小了。 中国总共有四大沙地。 科尔沁沙地,毛乌素沙地,浑善达克沙地,乌伦贝尔沙地。 各个沙地形成的原因和形状不尽相同,按照眼前沙子呈现出来的形状来看,吴熙现在在毛乌素沙地的可能性很高。 大概给自己定了一下位置,然后就开始为接下来的生存做准备了。 现在还算很早,先走一段路,万一他正处在沙漠的边缘呢? 说不定走着走着就能看见,榆林白皑皑的城墙和妇人们欢迎自己把自己白皙的胳膊朝自己挥舞的老长。 一直到了中午,半月形的沙丘似乎没有尽头的铺在天的尽头,尽管嘴唇干的动一下都会裂开一道血缝,吴熙还是没有拿出仅剩的拿一瓶水。 今天是一定走不出沙漠了,体力是一个大问题,人不吃饭是可以的,要是不喝水,体力下降的会很厉害。 就算你再有本事,想要在这片天空下做出一番作为,出将入相也好,做一个富可敌国的商人也罢,哪怕是把高高在上的皇帝拉下来自己当皇帝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事情,做这些事情的前提就是自己要活下来才行。 据说沙漠里有一种狼,叫沙漠狼,专门在夜间出来活动,眼睛在月光的照射下呈现出绿色,异常凶猛,要是赶在天黑之前,自己还在沙漠里转悠的话,估计自己的大业还没有开始,就要葬身狼腹了。 吴熙找了一个背风的位置坐了下来,拿出一些压缩好的干粮,慢慢的吞咽着,小心翼翼的拧开瓶盖,喝了一小口水,赶紧拧起来,小心的保存。 生怕在外面暴漏的久了,就会被暴烈的太阳带走全部的水分。 一股风打着旋在吴熙的身边吹起,随风而起的沙子肆意的扑在他的脸上,像是在嘲笑又一个这个远道而来的人,就要死在这片茫茫的沙地里了。 吴熙轻笑了一下,任由这些沙子落在自己的脸上和身上。 未知的旅途不知道有多少凶险等着自己,如果一味的选择逃避,最后还是免不了客死他乡的悲剧。 憋了一口气,忍了忍身上的酸痛,看了看即将落下的太阳,选择了一个方向,继续朝前走着。 无论如何今天是别想走出沙漠了,赶紧找一处土墙避风躲过这一夜才是要紧。 晚上会有风沙,或许还会有沙漠狼的出没,挨过这一晚,或许自己就在沙漠的边缘。 据说这里以前并不是沙漠,人们对于自然环境破环长期的破坏,就导致北方的沙子淹没了这里的农田和村庄,有些比较高的土墙就会裸露在外面,形成天然的挡风场所。 在天完全黑下来的时候,吴熙终于找到了这么一个地方,掏出睡袋,仔细的检查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就要爬进睡袋睡觉了。 他实在是太困了。 还没等睡袋完全封闭起来,整个人就已经进入了梦想。 睡梦中,吴熙梦见一头沙漠狼再慢慢的朝他靠近,俯下头在他的脸上舔来舔去,好像要找一块适合下嘴的地方。 多年的野外生存训练使他有了很高的警惕性,猛地睁开眼睛,就看见两只绿幽幽的眼睛正在凶狠的盯着自己。 吴熙的睡意马上就全部褪去了。 一骨碌爬起来,把手伸到背包里,抽出了自己随身携带的工兵铲,横在自己的胸前,做出了防守的姿态。 沙漠狼对于吴熙的这一个举动不以为意,这种情况它见得多了,每一个从这里落单的人,见到它都会是惊慌失措的。 每个人在危险的面前都是这样的姿态,这无可厚非,可是眼前的这个人,好像有一些不同,至于哪里不同,它也不好说。 这里已经很久没有打过仗了,以前打仗频繁的时候,自己只需要躲在沙堆后面,等仗打完了,就会有成片的死人供自己吃很长时间。 现在不行了,除了偶尔碰见一两个和商队走散了的人,几乎就靠吃自己的同类为生了,好不容易有人送上门来,不饱餐一顿实在是对不起自己的肚子。 眼前的这个人拎着的武器很像当地人种地的时候用的铁锹,只是小了很多。 以前的时候跟着自己的头领去袭击过几次人类的居住地,他们手里就是拿着这种东西来和我们作战的。 那么大的家伙拿我们都没有办法,这东西明显小了很多,想必也不是什么厉害的武器。 分析完眼前的利弊之后,疵起獠牙“嗷”的嚎叫了一声,就朝着吴熙猛扑了过去,目标就是吴熙的脖子。 力求在吴熙还在愣神的空档,一击命中目标。 眼前突然什么都没有了,像铁锹一样的小铲子朝自己的头部飞撞了过来,要不是自己躲得快,现在恐怕吃与被吃的关系就要对调一下了。 堪堪躲开铲子的袭击,落地之后,根据自身灵活的特点,快速转身,又发起了第二轮的攻击。 眼看就要咬住这个人的脖颈,没想到,眼前的这个人又不见了,还导致自己摔了一个趔趄。 两次攻击不中,还让这个人轻松的躲过,对自己是一种极大的侮辱,要不是和团队走散了,现在应该是群起而攻之的局面才是。 虽然有些落下风,但是它从来都没有想过要输了这场战斗,眼前的这个人始终会是自己的晚餐。 转过身,调整了一个舒服的攻击姿势,又一头冲了过去。 这一次,无论如何都要成功的,两天都没有吃到食物了,要是这么损耗下去,失败的一定会是自己。 那柄小铲子又有了动作,这回它早有准备,两只前爪奋力的挡开铲柄,呲开的獠牙顺势就咬上了那人的脖颈。 那人顺势往地上一倒,就地翻滚了几圈,企图通过这种方式来避开这绝命的一击。 这种招数他见得多了,只要自己的爪子踏在他的身上,这人几乎就会放弃抵抗了。 猛然间,下腹一阵剧烈的疼痛传来,视线开始变的模糊,一股热流破开自己的肚皮喷涌而出。 低头看了一眼,却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沙地上,一把战场上遗留下来的短剑,露出了两寸长的剑柄,剑尖上鲜血清晰可见,在月光的映衬下,显得晶莹剔透。 闭上一眼睛的一刹那,它放佛看见躺在地上的那个人,捂着自己的脖子,庆幸的笑了起来。 刚刚经历了一场生死大战的吴熙,喘着粗气摸了一把被沙漠狼咬烂的脖颈,在月光下显得那么的凄凉。 好吧,强肉弱食的世界里,妇人之仁注定是没有未来的。 安心的走吧,你死了,我就变成了你! 第二章 幸福的吴老爹 吴老爹的日子本来过的很好,就是因为老道士的一句话,改变了他本来平步青云的后半生。 慢慢的,住在吴老爹周围的人都搬了家,偌大的石头山上就剩下他一个人还在坚守。 每当夕阳西下的时候,吴老爹坐在街畔的那块大青石头上,嘴里叼着自制的烟锅,吧嗒吧嗒的抽着,眼睛眯成了一条缝,看着不远处的人们三五成群的在一起闲聊,多少还是有些羡慕。 不过现在这一切和他没有任何的关系。 轻笑一声,在鞋底上轻轻的磕掉抽完的烟叶,背起手,唱着“一座座山来一道道沟,我照不见那妹子我不想走,远远的看见你不敢吼,我扬了一把黄土风刮走……”就钻进了用草搭起来的屋子里。 造成吴老爹现在这种局面的是一个年轻的道士,说他是九宫伤天命,一辈子孤苦无依,最后不得好死。 吴老爹自认为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竟然会招来这么大的灾祸。 是不是伤天的命,自己知道,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能伤到谁? 想来想去,只有二丫头的事情最为可疑。 嗣武城的张姥爷看上了二丫头,吴老爹是无论如何也竞争不过的,鉴于二丫头不想嫁给那个糟老头子受苦,她的家人才想出了这么一条毒计来让他们彻底的断了来往。 他们的目的达到了,同时也断送了一个年轻人的一生。 生人勿进成了村子里的笑柄,这些愚昧的人只知道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刨食,却丧失了最起码的人性道德。 院子里的黄狗是吴老爹唯一的大伴,只有他不嫌弃自己,从一而终的跟在自己的身边。 下午还有一些剩饭,全部都倒在它的食槽里,看着它狼吞虎咽的吃食也是一种幸福。 幸福必然是有连贯性的,就像今天早些时候,在后山的小路上,捡到了一个十五六岁的小伙子。 这小子明显就是一个野孩子,而且在山里面待得时间应该不短了,尽然不知道现在是何年月。 “小子,现在是宣和初年六月,山里面的日子不好过吧?就算是要逃兵灾,也要找个像样子的地方,你看你浑身上下穿的,没有一处是好的,来,把衣服换上,一会儿我给你做些饭食,吃过之后再睡一觉,明天早上起来,你就什么都想起来了。” 吴老爹说着就扔过来一些粗麻布的衣服。 可能吴老爹觉得吴熙穿的有些少,又在沙漠里走了几天,身上的衣服早就破烂的不成样子了。 “什么?宣和初年,那不就是宋徽宗……”吴熙说到这里觉得有些失言,赶紧闭上了嘴。 宋徽宗是赵佶的谥号,现在的人并不知道。 “你说什么?”吴老爹似乎对这些很感兴趣。 “没什么,只是随便说说,小子感谢老爹的救命之恩!”吴熙说着倒头便拜,只不过穿的衣服有些不合体,看上去很滑稽。 吴老爹赶紧把吴熙扶起来,眼睛瞬间就变得通红。 “您怎么了?”吴熙对吴老爹的反应有些好奇。 “没什么,只是觉得这个世界真的很滑稽,有时候幸福的要死,有时候又他妈的真操蛋!”吴老爹说话的时候带着悲愤。 谁说不是呢,上一秒还好好的在现代化的都市里享受现代科技带来的便捷,下一秒就来到这个倒霉的两宋交替时代,找谁说理去? 心下这么想着,嘴里可不能说出来,在这个没有一点人权的社会里,话语权自然也不会在劳动者的手里。 见吴熙有些愣神,吴老爹还以为吓到了孩子,语重心长的说道:“孩子啊,不是老爹不想留你,而是不能留你,九宫伤天可不是一般的命数,亲近者死,沾染者亡,这么些年老爹就没有养活过一头猪,这条狗算是活的时间最久的了,所以啊,不管我有什么样的借口想要把你留住,都是不可能的了。 你走吧,明天天亮就走,去嗣武城里看看有没有你的亲戚什么的可以投靠的,老爹只能帮你到这里了。” 吴熙算是听明白了,感情在这里等着自己呢,不过看样子他也不是那种不近人情的人。 刚才醒来的时候吴熙就看了周围的环境和基础设施,已经把眼前的形势猜了个**不离十了。 如果是因为穷,吴熙完全能理解吴老爹的做法,但是拿命数来打发人,似乎有点说不过去。 难道说这里面还真有什么隐情? 还没等吴熙开口问,吴老爹就开始哭诉这些年来自己的遭遇,压抑的太久了,需要找个人来说说。 平时苦闷的时候,把门关起来和黄狗说说,权当是发泄自己心里不愉快,现在有个能听懂话的人说说,还是个小孩子,说说也无妨。 故事听完了,吴熙陷入了沉默。 他的实际年龄要远远的大于自己的身体,穿越的时候可能出现了逆生长的现象,所以现在看起来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愚昧社会,爱情不能自由也就罢了,友情没有得到维护也不是个事,亲情之间应该相互包容总是没错的吧? 可是现在,摆在眼前的事实,完完全全的击毁了他的三观。 后世的时候经常做的白日梦里就有穿越到古代的桥段,要是让自己怎么着,一定会怎么着,可是现在看来,自己就是一个小白,什么都不知道的小白。 一切都要从头开始,既来之,则安之的话在后世的时候听过很多次,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觉得这句话很有慰心的作用。 想明白了,心里也就舒服了,不就是个九宫伤天命么?老子还是天宫地煞七十二星的煞星,这样说起来,他们的命理就不会起冲突了。 更何况,两个人都姓吴,这绝对不是巧合,上天赋予这个人使命的时候,从来都是有理有据的。 想到这里,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 吴老爹的眼神变得黯然起来,吴熙敏锐的扑捉到了。 觉得刚才的举动可能有些伤到了他。 赶紧止住笑声,眼睛里还喊着笑泪,解释道:“吴老爹你不要误会,听了你的遭遇,小子我更加的确信我们才是一路人,你可能不知道,我从小就被人说是七十二煞星的头等星,这才钻进了茫茫的黑山之中。” 安慰一个人的话不需要太多的语言,只要把自己说的比他还惨,就能达到效果。 果然,吴老爹的眼神里闪烁起了同情的目光,那是同类之间才有的惺惺相惜。 确立了同类的主题之后,吴老爹一声不吭的就出了门,那条黄狗也跟着出去了。 不一会儿,吴老爹的手里提着一只野鸡回来了,一边洗剥着,一边说道:“你身子骨薄,要多补补,去年的粮食大部分被征了军粮,现在已经所剩不多了,本来还够老头子一个人熬到秋收,现在多了你,就会出现断粮的情况。 你现在正在长身体,需要进补,可不敢马虎,都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说的一点也不假,虽说老汉一辈子无儿无女的,但是经验还是有的。” 这就算是接纳了吴熙的意思,吴熙的心里多少有些不是滋味,毕竟自己是为了安慰他才说自己是头等煞星命,凭空多出了自己这么一个人,要让他承受本来不应该承受的苦。 吴老爹的心里很美,本来就不想把吴熙送走,现在看来娃儿也不想走,什么头等煞星命,都是拿来骗人的,虽然知道吴熙骗自己,但是吴老爹还是很高兴。 毕竟说明,这小子还是懂是非的。 已经能闻见肉的香气了,黄狗就蹲在锅灶的旁边等着吴老爹能赏他一口吃的,平时都是这样的,出锅的第一口总是它的。 今天不行了,锅里的肉全部都盛在木碗里端给了围坐在炕上的那小子,而且看吴老爹的神情好像还是心甘情愿的,立马就不怀好意的看着吴熙狼吞虎咽的把本来属于自己的饭食全部吃了个精光。 吴熙能感觉到黄狗的敌意,但是自己太需要营养的补充了,沙漠里的几天,和大自然斗,和野兽斗,已经消耗掉了他所有的精力,所以现在不管黄狗的眼神多么的恶毒,他权当是没看见。 肉食做的粗劣无比,吴熙吃的却很美味,朱元璋当年吃珍珠翡翠白玉汤的时候大概和现在的心情差不多。 “我以后就叫你爹吧。”吴熙放下了碗,抹了一把嘴,随口说道。 吴老爹的身子明显震了一下,颤抖着接过吴熙手里的碗,在黄狗的屁股上踢了一脚,黄狗吱吱的叫着很不情愿的出了屋子。 颤抖的身体掩饰不住心里的喜悦,却又从内心里觉得这样做很不合适。 半辈子没有人管自己叫一声爹,现在猛然间多出来一个儿子,从心里上很不适应。 偷偷的抹了一把泪水,企图用刷碗这个动作掩饰自己的惊慌失措,却发现碗已经掉到了地上而不自知。 “老爹,您怎么了?” “昂,没事,只是风大迷住了眼睛!” 第三章 生活很难啊 后世的吴熙就出生在陕北的黄土高原上,穿越回来之后依然是他小时候生活过的地方,这让他有一种回家的感觉。 纵然物也不是,人也不是,相同空间下的熟悉感,还是让他的心里稍稍有一些安慰。 宋朝,也不错,不是么? 后世的水泥森林,汽车轰鸣,工厂排出的酸气,工业烟囱,时代气息浓重被人唾骂不已的政府大楼,漫天飞舞的塑料袋和那些满肚子怨气的路人。 快节奏的城市发展,让吴熙实在是有些应接不暇,感情生活无情的屠戮让他没有了一点想要继续活下去的勇气。 宋朝,呵呵,真的不错,又生在这个乱世的档口,无能的宋徽宗只会玩鸟,画画,作诗,对朝政不管不顾,朝堂长时间被蔡京童贯之流把持,如果能复兴一下武将的作用,那么这个宋朝要比历史上的好得多。 只是一味的把东华门唱名的人作为后辈的楷模,二帝始终是要在东北走一遭的。 只是不知道自己的到来会不会对历史的正式发展产生影响,万一偏离的轨道,就没有什么可以借鉴的了。 到那个时候,领兵百万,收服燕云,都成了笑谈。 “小子,想什么呢?”吴老爹细心的给庄稼除草,看见吴熙傻傻呆呆的样子,遂问道。 “老爹,你说在东华门唱个名就真的会平步青云么?”吴熙问道。 吴老爹乍一听之下,觉得吴熙是在说胡话,看了他认真的样子之后,多少有些惊讶,这感情是捡了一个宝贝回来了。 要是吴熙真的能在东京的东华门唱名了,那么他这些年所受的委屈真的不值得一提。 “把这几亩地照顾好才是你现在应该考虑的问题,要不然还没等到你唱名呢,先饿死了,那究竟得不偿失了。”吴老爹打趣的说道。 “说的也是啊,我根本就没有那个本事,不过,小子我绝对要改变这个只有在东华门唱名才能平步青云的规定,武将的地位不该这么低才是啊。”吴熙有样学样,和吴老爹一起给庄家除草。 西北地的农作物主要是一季作物,旱作物为主,豆类是主要农作物。 土豆,玉米这些东西,现在还没有引进中国,正好他的背包里带了几个,这两样东西正好在西北这样的苦寒地种植。 要是把这两样东西培植成功了,在宋徽宗跟前混个侯爷应该不是什么大事吧? “你小子懂得不少啊,不过你说话的时候还是小心点比较好,要是被别人听见你说大话,报了官,是要被治罪的。”吴老爹好心的提醒道。 吴熙左右瞅了瞅,点头表示受教。 村子的名字叫双溪村,却只有一条小溪,在两山的中间顽强的劈开一道河道,顺流而下,一直流到三十里之外的无定河里。 河边有几个妇女在洗衣服,嘻嘻哈哈的不知道在说着什么,看见吴老爹和吴熙走过来,赶紧起身躲得远远的。 吴老爹已经习惯了,根本就不生气,远远的点头示好。 吴熙径直走向妇女们洗衣服的地方,拿起还没有来得及收拾的衣服,在脸上擦了一把,对着那几个妇女说道:“我是七十二煞星的头等煞星,以后见了我,你们也要躲得远远的。” 说完哈哈大笑着去追已经走远的吴老爹。 “你本不应该这样对他们的,你还小,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他们愚昧不化,不要和他们一般见识。” 对于吴老爹的教诲,吴熙虽然很不情愿,但是也没有反驳。 总的说来,这些人没有什么大的过错,错的是这个时代。 皇帝老儿把道士都请到家里了,底下的人自然是笃信不疑的。 回到石头山上的住处,随便喝了一点稀粥,就扛起锄头去院子东边的角落里清理出一小块地。 按照后世的种植方式,把土豆,玉米,还有辣椒种植好。 浇上水之后,就进到屋里面呼呼大睡了起来。 吴老爹的好奇心被勾引了起来,对着吴熙做的这一切连连的点头。 “以后小心培育就是,保证过两年,家里的粮食多的吃都吃不完,那些以前看不起你的人,也都会蜂拥而至,皇帝老儿也会重回新派道士来给你看相的,富贵的人,怎么说变就能变的呢?” 吴熙懒洋洋的话从屋子里传了出来。 一本正经的说话方式,吴老爹从来都是听在心里的,吴熙说是,那大概就真的是。 他抄起砍柴刀,把绳子搭在背上,回头对着吴熙说道:“我明天去躺嗣武城,把你的户口报上去,或多或少的都能有一块地能种,总不至于被饿死。” 望着吴老爹远去的背影,吴熙叹口气喃喃自语的说道:“以前人多的时候,都是鬼,现在鬼多了,人却变得真实了起来。” 嗣武城里的药铺子要熬制草药,需要大量的柴火,只要你把柴火拿去,大部分都是会收下来的,是不愁卖掉的。 愁的是上户口。 嗣武城的地理位置很尴尬,在宋朝和西夏之间几度易手,派来上任的知县胡怅虎一日三惊,生怕睡在半夜西夏兵突然兵临城下,所以平时的主要事物都是主簿在管理。 主簿刘彦成是本地人,对这种事情经历的多了也就不当回事了,正好乘此机会大权独揽,好好的捞一笔才是正事。 一般情况下,知县都是兼职兵马都监或者监押, 管理军事的,但是这里的情形不同,因为是边疆地区,所以有专门的军队驻守。 驻守的武将是东京下来的蔡京一个儿子,叫蔡荣的,由于这里是第三道防线,所以只驻扎两千常驻部队,也只是做做样子而已。 要是西夏人真的打过来,早作鸟兽散了,这里的百姓早已经习以为常,对这些军大爷们不报任何抵抗的希望。 听说双溪村今天来了一个老头子要给失散多年的儿子办理户口,天知道这个凭空钻出来的儿子是不是西夏的奸细,这件事还真不好办。 吴老爹把卖柴火的钱换成了礼品在手上提着,油布包着有些寒酸,很不好意思的站在知县的院落里等着知县的召唤。 都头曹晖早就得到双溪村村长常旺春的汇报,说是村子里最近来了一个小伙子,恐怕不是什么好来路。 这个时候曹晖就和知县大人一边吃着避暑的西瓜,一边说着话。 “你的意思是这个吴福琪是个九宫伤天命?”知县问道。 “是的,很多年的事了,村子里的人都不和他来往,整个石头山上就住了他一个人。”曹晖挥了挥手,手下的衙役们就退了出去。 “那这个户口还真的不好上,万一他真的勾结西夏人,来坑害我们一把,我们得不偿失啊。”知县狠狠的咬了一口西瓜,把西瓜皮仍在桌子上铜盆里,摸了摸肚皮,又拿起了一块啃了起来。 “那属下这就把他打发走。”说着转身就要出去。 “等等。” “大人还有什么吩咐?”曹晖转身问道。 “放走他算是便宜他了,直接打入大牢,听候发落,派人去双溪村把小子也一并抓来,总要说出来个所以然的,要不然我这个知县算是白当了。”胡怅虎心里的小九九打的很好。 二人相视不言,算是形成了默契。 吴老爹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会招来牢狱之灾,看来这九宫伤天的命还真不是一般的背。 吴熙正坐在吴老爹经常坐的那块大青石上,唱着后世流行的曲子,等着吴老爹回来。 吴熙大概也知道这件事情不会像吴老爹说的那么轻松,一捆柴火就想换一大片地,显然是行不通的。 再加上村长常旺春脸上你完了的表情,吴老爹八成是回不来了。 唱完歌,把黄狗安顿好之后,提了一把砍柴刀就来到了村长家的门前。 他们家的门前正好有一块磨刀石,吴熙也没说话,在磨刀石上淋了一点水,把柴刀放在上面磨得刺啦啦怪响。 猥琐的种子一旦种进了人的身体,那就和骨头都连在了一起,常旺春的身上就很能说明问题。 常旺春不知道这小子大白天的在自家的门前磨刀是什么意思,但是总的来说,拿着刀来总归没有好意。 “你想干什么,在你行凶前,你可要想好了,杀人是要偿命的。”常旺春的心里也没底。 “偿命?西夏人杀了我们多少人,你怎么不去找他去偿命?”吴熙说道。 “难道说,你就是西夏派来的奸细?”常旺春故意把话说的很高,好让周围的邻居们都听见,一会儿捕快要是来了,也好给自己作证。 “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我今天来就是想要告诉你,吴老爹要是有个什么三长两短的,你也就不要再活了,整个村子都要为他陪葬的。” 吴熙说的狠,常旺春听的身上的鸡皮疙瘩直冒。 还好捕快大哥及时赶到了,要不然还真不知道怎么收场了。 “捕快大哥,这就是那个西夏的奸细,赶紧抓起来砍头。”常旺春奸笑着说道。 “砍不砍头你说了不算,我说了也不算,县老爷说了才算。” 那不快看上去看算有点正义感,正好可以拿来找突破口。 “大婶,把你的领口往高拉一拉,村长都要流哈喇子了,哈哈哈……”吴熙走的时候也不忘给村长制造事端。 哈哈哈…… 第四章 聪明的坏人 夏日里的雨水很少,这是自然气候决定的,西北之地没有纯粹的雨季,干旱的时候,贼老天象征性的吼几嗓子,飘几滴连路面都覆盖不了的雨水,就匆匆的收兵了。 要不就急头白脸的下一气,引发山洪之后,扭头就走。 眼看着大雨就要倾盆而下,原本还以为要躲雨的两位衙役,拿出斗篷各自穿上继续赶路,吴熙一看淋雨是没跑了,谁知道,贼老天只是打了个响鼻便烟消云散了。 “老刘,走那么快做什么,你老婆不是回娘家去了么?晚上一块喝酒怎么样?” “小子,你是不知道,程二家的小娘们儿今天早上对我挤眉弄眼的不安好心,打听之下才发现,这个程二现在在外地走镖还没有回来,想来是耐不住寂寞了,正好你嫂子不在家,晨风雨露,干柴烈火的刚好凑一对儿。” 说完两个人还嘻嘻哈哈的笑了半天。 “你还是小心一点比较好,听说那个程二不是好相与的,上次在福德巷因为有人盯着他老婆看,就把人的肋骨打折了,现在那人走道还不是很利索,我看你的身子骨还不如郝三强壮呢。” “喝花酒你是行家,睡女人老子才是里手,还轮不到你教训老子,赶紧走,不要让人家等急了。” 吴熙真的不知道说他什么好,再说了一个十五岁的小娃娃说话也不会有人听的进去。 后世小的时候总是被人说我吃的盐比你走的路的多来教训,现在要想给他支招,也不知道人家能不能听进去。 “哎,我说老哥,把妹泡妞要想长久,小子我可以给你交些方法,不知道老哥有没有兴趣。” 吴熙为了得到照顾,终归还是要巴结人家,要不然到了牢里面,可不是那么容易挨过去的。 “你一个碎娃子能知道什么,老子吃过的盐比你走的路都多,赶紧闭嘴,还有,我们今天说的话,你一句都不能往外说,要是让人知道了,你知道后果,进了牢房,老子有的是办法。” 年纪稍微大一点的捕快威胁道。 “对于这种花边新闻,小子我见的多了,根本不屑一顾,你和谁睡,根本就不管我的事,重要的是要长长久久的睡,那就有些困难了。 你是知道的,女人这种动物,是善变的,今天看你顺眼就和你好几天,明天看上了你旁边的这位大哥就会把你晾在一旁。 只有不断的给她新鲜感,她才不会朝三暮四的抛弃你,纵然你是个公务员,也不见人家会把你当根葱,但凡想要出轨的女人都是身体上需要你,而不是心里。 所以啊,拿住心才是你的终极目标。” 正在向前走的两个人突然停住了脚步,上下大量着吴熙。 “没想到你这个小娃娃对男女之间的事情还懂的不少,看来是老子小看你了,你刚才说的那个把妹泡妞公务员是什么意思?” 那个被称为老刘的捕快操着浓重的当地方言急切的问道。 “小子我刚才说的话都是一些和女子交往的时候说的暧昧的语言,你们的年纪大了,又不常走动,不知道也是应该的。” 吴熙要吊足他们的胃口才肯说。 “少他娘的卖关子,老子的时间不多,你要是不说,把你就地解决了也不是什么难事,这里西夏人的捉生军经常出没,回去之后往上一报,你也就白死了。” 吴熙只不过想捞一点砝码,没想到他的反应这么激烈,只好走过去附在他的耳朵上,呢呢喃喃了半天。 说完之后,刘捕头在心里盘算了半天,才笑出了声,在吴熙的肩膀上重重的拍了一下,算是友好的体现,然后就招呼另一个年轻的捕快给吴熙松取下了枷锁。 枷锁很重,吴熙已经有些吃不消了,十五里的路程在后世当然算不得什么,现在全部都是山路,还要负重行走,这种苦吴熙打生下来就没有遭遇过。 现在好了,去了枷锁,浑身舒坦了不少。 “他和你说了什么?” “你还小,等你要娶媳妇的时候,我自然会告诉你的,现在好了,赶紧赶路才是要紧,要是让县令大人等急了,你我的好日子也就到头了。” 说完提起水火棍步履轻盈的先走了一步。 年轻的捕快不明所以,摇了摇头,推了吴熙一把,嘴里哼哼唧唧的让他快点走。 走了几步,刘捕头回过头来对着年轻的捕快说道:“回去之后,安排牢房的时候,要是没有什么特别的,这个小子要单独关押,我留着有用。” 那个年轻的捕快纵然很不高兴,也只能满口的答应,谁让自己的资历不够呢? 天还没黑的时候,就到了嗣武城,问过都头之后,就把吴熙扔进了一间还算干净的牢房,就没人理会了,吴熙机智的利用捕快的对话为自己捞到了这样的待遇,算是给自己在宋朝第一次耍心眼打个七点五分。 吃过青菜稀饭之后,倒头就睡了,他不知道的是另外一个场所,都头和县令正在商量着他的去处。 “胡大人,这小子属下查过了,确实没有什么可疑之处,是重种的汉人,绝对不能是奸细,还是一个小孩子,根据刘捕头的说法,这就是一个可怜的娃娃,小时候被人拐走了,现在才回来认亲,我们是不是要公事公办,明天放人家回去?” 曹晖还算体谅人,知道孩子和老人的主意不能打,要不然这些年早就在嗣武城立不住脚了。 这就是聪明人,坏的聪明人。 胡怅虎闭着眼睛躺在摇椅里拿着一个茶壶喝着茶,右手拿着蒲扇闪着扇子,似乎是在思考。 “国朝律法里不是规定立户必须要执役的么?你看着安排一下,为期三个月的时间,一天都不能少,做完之后如果他能活着回去,那是他的造化,下去吧。” 思考了很久之后,胡怅虎还是没能放过吴熙,有理有据的杀人是这些上位者每天都在思考的方式。 或许奸诈这种品质已经融入了他们的血脉,本能的反应就是要置人于死地,这是周围的环境所决定的,也不是谁生下来就喜欢杀人。 曹晖抱了抱拳就下去了,对于这样处置一个人的未来,他已经轻车熟路了。 嗣武城正在修建城池,还有三个月就要竣工了,这小子运气还算不错,一般这个时候活是最轻的,熬过三个月,就算是服了徭役,明年的收成算是实打实的落在口袋里了。 就是不知道你有没有这么命啊。 天亮之后,曹晖亲自到牢房里见了吴熙。 早有牢头开了门,笑盈盈的立在边上相迎,曹晖骂咧咧的边走边指导着工作,这些人听起来却像是优美的诗词。 吴熙见这个人有些派头,也立起来,准备挨训。 曹晖走在吴熙的牢房门口停了下来,玩味的看着吴熙,发现这孩子有些常人所没有的镇定,好像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哪怕面对后面不知前途的危险,也没有半点的畏缩。 “看你也是个明白人,本都头也就不为难你了,小胳膊小腿的也做不了什么重活,赶今儿起,你就去嗣武城的工地上在后厨打打下手也就是了,做满三个月,哪里来的回哪里去,上头自然会给你有个交代的。” 虽然见吴熙与众不同,说话的时候还是高高在上的意味。 本来就应该是这样,这个位置不是一般的人能够胜任的,做到这个位置上自然是要有些威风才行。 吴熙随意的抱了一下拳,以江湖人的作风谢过了曹晖的好意,说道:“多谢前辈的好意,小子心领了,但凡以后有出头之日,定然不会忘了都头今日的恩惠。” “罢了,等你有这一天再说,先过了眼前这一关才是你所要关心的,工地上的那些军汉们的嘴可挑剔了,到时候把你的脑袋砍下来,挂在城门上的时候,希望你不要记恨我才行。” 曹晖把话说的厉害,要给吴熙一个下马威。 “那是小子命薄,怨不得曹都头,小子以前也学过一些烹饭的法子,现在正好派上用场,曹都头安排的合情合理,大恩不言谢了。” 曹晖对吴熙不卑不亢的表现有些折服,话语里有些不满,却没有怨恨之意,话说的不失分寸,狗日的文人难道都是这种调调? 也不见的,至少胡县令说出来的话就很臭。 长叹一声说道:“吴福琪真是个有福气的,潦倒了半生,却得了这么一个有灵性的娃子,村子里的人都欠你的啊,这下有好戏看了。 也罢,送佛送到西吧,晚些时候,我会把吴老爹送回去,你就不要担心,安心的在这里服役就好,你叫什么来着,好像还挺有意思的名字。” 吴熙再一次抱拳道:“小子姓吴名熙。” 这一次吴熙的礼节比较到位,仅是没有为难吴老爹这一点,他就值得吴熙这么做。 曹晖吼了一嗓子,就出了牢房,吴熙弯腰九十度的谢礼一直保持到曹晖的背影消失不见才缓缓的起身。 他值得吴熙这样做。 第五章 命不如粮 在你没有资本背手歪头嘴角上翘斜眼看人的时候,把头低下就是做好的姿态。 等有一天有了实力,那些以前低过的头,低声下过的气,弯过的要,都会连本带利的找回来。 至少吴熙的心中就是这样想的,所以他把头低得很低,把腰弯的很标准。 吴老爹说什么都不愿意回去,说吴熙的年龄还小,经不住工地上劳动的强度,他愿意代替吴熙去工地服役,只要知县能答应,他愿意明年多交一人份的赋税。 吴熙就像是一个纯粹的佃户,吴老爹这个地主正在把无数的债务强压在他的头上,让他有一种你不努力还债都不行的感觉。 一个人偷偷的躲在角落里抹眼泪,吴熙发誓这是他第一次掉眼泪,也会是最后一次了。 吴老爹的苦该结束了。 擦干了眼泪,笑呵呵的就出现在了吴老爹的身前,说院子里自己种下的那些农作物才是他们立身的根本,其他的什么都不重要。 之后,吴老爹头也不回的就走了,一下子让吴熙觉得自己的命没有后世长的满地都是的农作物值钱。 本来曹曹晖还想留下他吃顿便饭,都被他摆着手拒绝了。 仿佛只要晚回去一会儿,自己的命就没了。 吴熙确实不是危言耸听,在他的计划里,向上位者献土豆玉米就是第一步。 靠东华门唱名上位,吴熙不认为自己有这个本事,把宋朝以后的诗词拿出来,泡泡妹子还行,写文言文实在不是他的强项。 和众多执役的人一起跳下牛车,吴熙就被一个婆子领着去了后厨帮灶。 不得不承认,曹晖还是很照顾自己的,在后厨,他得到了一个烧火的工作。 这个吴熙以前做过,小时候家里穷,住在农村的大山里,白天上学,下午放学之后就和大人们一起上山劳动,天黑的看不见五指了,才从山上下来。 到家之后,吴熙就是做的就是烧火的工作,为的是能够早一点吃上饭。 那时候虽然很苦,但是,很快乐,一家人团团圆圆的在一起,说说笑笑,好不快乐。 现在如今父母已经作古,留下他一个人在人世间还苟延残喘的活着,还过的很不好。 现如今老天犹见可怜,给了他一次重新开始的机会,他一定要把握住。 那么就从这鼓风机开始吧。 宋朝的科技已经很发达了,但还是比较繁琐,大型的鼓风机,一般用于冶铁,家用的都是橐,是以牛皮制作而成的风袋,使用起来很费力气。 至少吴熙在使用的时候就很不习惯。 一顿饭下来,累个半死。 牛婶是是一个很好的人,男人死的早,留下几个孩子无人照顾,一个姓张的捕快看他很可怜,就在工地上给他找了这么一个活计。 在带孩子的同时,也能赚点糊口的钱,一天有三文钱的收入。 三文钱买一斤米还是绰绰有余的,剩下的买点家用,也不至于很紧张。 “你那个鼓风姿势就是错误的,看你白白净净的以前就没有下过厨房,从明天开始,你把厨房里的账目算一下就可以了,其他的我来处理就好。” 牛婶见吴熙根本就不是一个干活的人,看着心里着急。 “这样能行么?平白无故的给你们加重了负担。” 吴熙总算是没有一口就答应了,这种占便宜的事情要是不谦让一番,人家会说你不懂事。 “行了,行了,你们这些读书人啊,总是这样酸溜溜的,一点都不实在,人生下来本来是平等的,可是后来有了欲望,就有了分工,各人干各人的,做好自己的本分才好。” 吴熙算是彻底的服了,一个大婶能有这番见地,羞愧的他无地自容。 “那就多谢大婶了。” 吴熙实在不想继续留在原地找虐,就借机离开了,饭也不想吃了,他们做的大锅饭实在是不敢恭维,整个糙米倒在一个大锅里面也不见的有几粒米。 吃面的时候就是把面倒在锅里熬,那是人吃的么? 不行,这样下去就算没有累死,也会饿死的。 晚上自己人吃的时候,给他们露一手自己的绝活,饭食总是要改观一下的。 这个时候,吴熙特别的想念在山上的时候,搭起炉子,放上火盆,里面扔些豆腐,腐竹,羊肉一起熬成的火锅,几个人围坐在火炉前,喝点白酒,那是何等的惬意。 对完账,下来的民扶吃完饭,扶着肚子走了,吴熙神秘兮兮的过来,要求自己动手做晚餐,想吃的人可以一起吃,要是实在装不下了,也不勉强。 牛婶本来要回去了,见吴熙要做饭,想要阻止,却开不了口,半大小子,自己还没有活明白,会做什么饭啊,简直就是浪费粮食。 不过年轻人有这份心要鼓励不是么? 眼见吴熙把一块碗口大的面在案板上揉来揉去,牛婶倒了一碗水远远的坐在门槛上饶有兴趣的看了起来。 吴熙觉得面的劲道差不多了,就拿起擀面杖把面摊平,然后切成半指宽的条状。 锅里的水早就在憨牛的照料下翻滚起来了,吴熙把面条搭在手臂上,一片片的扔进锅里面。 做完这些之后,在里面加了三遍凉水,牛婶记得很清楚,确实只有三遍。 出锅之后,撒了一点葱花,放了一点粗盐,把热油浇在面上,搅拌均匀之后,一股葱花的香味就飘进了众人了鼻子里。 吴熙蹲在角落里吃的开心,众人一句话都不说就眼馋的看着。 虽然吃的很饱了,见吴熙吃的香甜,忍不住就想把那碗面据为己有。 最后还是理智战胜了欲望,直到吴熙把最后一片面送进嘴里的时候,众人憋着的那股子劲才慢慢的放下了。 “看你做的很熟练,是谁教你的?”牛婶喝了一口水,问道。 吴熙停顿了一下,似乎在努力回忆这们手艺究竟是谁交给自己的。 搜索了半天,还真的没谁,只是小时候母亲擀面的时候为了早一点吃上面,就站在母亲的旁边看,久而久之的就学会了。 虽然在后世的时候自己从来也没有烹饪过饭食,吃饭神马的都是在外面解决,但是也不影响在古代成为一个烹饪的大神。 “也没有,就是自己想着应该这么做好吃,就这样做了,谁知道还真的很好吃,你们以后想要吃的话,我交给你们好了,我这里还有很多自制的吃法,保证比你们以前做的要好吃的多。” 吴熙实在不知道怎么给她解释这道油泼面的来历,自圆其说本来就是自己对付女朋友的法宝,在这里也不例外。 牛婶笑笑不说话,别人不想说的事情,继续追问下去没有任何的意义。 起身放下喝水的碗,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就离开了,家里还有一家子的人等着吃饭呢,要是回去晚了,公婆又该数落自己不守妇道了。 人啊,活着,真心不容易。 三个月的执役期限将满,其间曹晖很少过来,就算是来,也只是转悠一下,就离开了,和任何人都不会有接触。 没想到曹晖今天会过来,看了看劳役们的碗,很满意,从锅里舀了一勺子臊子尝了一口,眼睛顿时发亮,给自己捞了一碗面,浇上臊子,和劳役们蹲在一起就吃了起来。 一边吃,一遍不停的夸赞。 松了松裤腰带,用筷子指着牛婶就要问这是谁做的,满嘴嚼着面条,连话也说不利索。 牛婶从他的动作里已经把他的意思猜了个七七八八,指着吴熙说是他做的,这三个月以来,他教会了大家很多做饭的诀窍,年龄不大,又生活在山里面,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学到的。 曹晖起身就了一口水才把嘴里的面食咽下去,又贪婪的吃了两口才说道:“转了几个月了,就你们这里的饭食才像回事,北门那边的饭简直就不是人吃的,看着就想吐,比较起来啊,你们真真的是在享福啊。” “托曹都头的福,把吴熙给我们送来,要不是他的执役日期到了,我们还真舍不得他走呢。”下面的人七嘴八舌的就开始议论了。 自从吴熙来到这里之后,饭食有了明显的改观,有的时候还有剩余,能带回去一些给自己的家人。 就是这份情,这些人在心里都会念你的好。 人都是感情动物,尤其是当你把他们的亲人当做是你的亲人对待的时候,他们会把心掏出来奉献给你的。 或许这种淳朴的品质已经深深的烙进了他们的灵魂,后世的那些过河拆桥的勾当不会在这些人的身上发生的,吴熙可以放心的对别人好,来获取更多的人对他好。 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傻人。 “小子,吃完饭去福德巷小坐一下,我有事情和你商量。”曹晖饭饱之后,还要去别的地方转转,走的时候,对着吴熙说道。 众人对吴熙竖起了大拇指,这是曹都头要单独面授机宜,升迁的机会就要来了。 吴熙冲着众人笑了笑,算是对众人的祝福有个回应,心里却在盘算着,如何把自己想要做鼓风机的事情把曹晖拉进来。 第六章 都是你的 要开始一件事情其实很简单,只要想法成熟了,马上就可以付诸实际行动。 其实一件事情从头到尾的做下来,很快就会结束,并且能看到结局,有区别的是结果的好坏而已。 无非就是在过程中的执行力问题存在差别而已。 这个时候我们就要像打麻将一样,推倒重来才符合做事情的基本原则。 吴熙现在就有一个想法,就是把后世的鼓风机发明出来,来减轻人们的生活负担,达到生产力进一步提高的目的。 这个和生产力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但是在生产之余能有一个好的生活体验,也是一种提高不是么? 更重要的是,这个东西一旦面世,绝对会成为市场上的香饽饽,围绕这个东西所衍生出的市场也是不可限量的。 能解决很大一批就业的机会的,对社会的稳定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宋江的起义不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么? 其实人们吃不饱饭只是促使这些刁民起义的一部分原因,大部分的原因还是朝廷对子民的态度。 这个世界不缺乏野心家,他们见缝插针的煽动人民的心中一小点的不满,最后把事态扩大化。 到时候就算是不起义也由不得他们了。 我朝虽然在军事上有些软弱,但是人民的生活水平在全世界来说也是遥遥邻先的,没有造反的必要啊。 那这是什么原因呢? 最主要的是人民看不到希望。 那么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减少这种事情的发生概率,如果人人都有事情可做,就算是有造反的需要,他们也没有那个时间。 “一个小小的押司而已,还不足为虑。”曹都头还有几分血性。 “小子说的是鼓风机的事情,朝堂上的事情还轮不到我们指手画脚。” 吴熙把手里提着的水果一股脑儿的放在桌子上,垂首而立,就站在曹晖的下首。 “你站着干什么,快坐下,和我你就不要客气了,看你有些才学,就想和你交个朋友,我曹某人这辈子坏事做的多了,要是还不赶紧做几件好事的话,怕是功过不能相抵,死后要下地狱的。” 曹晖指着旁边的座位,示意吴熙坐下来说话。 吴熙坐下之前,先谢座,说道:“小子就是一个山间野人,有一些想法,谈不上有学问的人,能把这种想法带到现实生活中,并且能赚到钱,那是一门大学问,小子还做不到。 不过这种事情,要得到都头的支持才行,小子一介农夫,资源实在有限的紧。” 曹晖站起来踱步,思考了良久才问道:“我们有现成的土方工程,来钱也快,不需要自己动手,是个包赚不赔的买卖,如果按照你的说法,这个东西操作起来有一定的风险。” “利润都是伴随着风险存在的,土方工程眼前固然是很好,但是城修好之后我们就会断了挣钱的路子,这个东西只要做出来了,就会是一个长期的买卖,全国那么多户人,就算是三分之二的人买了,这里面的利润你算过么?” 要告诉一个人这件事情能做不能做,把利润告诉他就可以了。 吴熙说完,就眼巴巴的看着曹晖能给出一个响亮的答复。 半晌之后,曹晖语重心长的说道:“其实啊,这里的地势就是一个川,两边都是山,旁边是无定河,只要西夏的人马往川里面一摆,铁蹄过处,那是真的寻草不生。 他们的骑兵甚是厉害,所以大人们才想起在这里筑城,是要用作屯兵的场所,并不是人们生活的场所。 所以,生意就会很难做,榆河为第一道防线,其实也是做做样子而已,敌兵一来,最先逃跑的就是这些杀才。 第二道防线在上盐湾,依据山路还能抵挡一阵,这里距离上盐湾只有5里之地,没有太多的缓冲,所以这个城墙就要建造的结实一些才行。 本来还以为能在里面大捞一笔,也罢,就便宜刘主簿那个孙子了,这几天他一直派人在试探本都头的态度,这下好了,全部让给他去做,一下子撑死他才好呢。” 曹晖对放弃这个土方工程心里有很大的坎要过,有的时候根本就不是为了赚钱,重要的是不让不喜欢的人呢赚钱,看他把话说的咬牙切齿的,吴熙无来由的高兴。 吴熙还有一件事情,本来想要在这件事情成了之后才说的,现在看见曹晖这个模样,还是给他说了才好,两个人的事情,瞒着并不好。 “都头尽管放心好了,他现在赚的银子其实就是给我们赚,只是在他的库房里多存放几天而已,小子把话撂在这里,往后真个嗣武城都会是你的。 别看现在是边疆地区,随时都有敌兵来扰,但是如果这里变成内地之后,又会怎么样呢?” 吴熙根据自己规划,非常隐晦的把这件事情说了出来。 “你的意思是朝廷有北伐的意图?” 曹晖听懂了吴熙话里行间的意思,蹭的一下就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曹晖的印象里,朝廷从来都是在被动挨打,太祖皇帝设立的封装库怕是早被那些奸佞瓜分的一干而尽了,就算是有些能人志士有北伐的想法,恐怕也是有心无力。 猛然间听到北伐,使曹晖血液里的冷血有些沸腾,如果北伐真的能够成行,并且成功的话,嗣武城绝对是一处非常好的生意集散点。 商道就会在这里四通八达的延伸开来,到时候不愁没有钱赚。 吴熙摆摆手表示自己不清楚,但是他能保证的是,未来二十年之内这里必定会成为内地。 曹晖稍微沸腾起来的血液再一次降到了冰点,不过他还是正式的整理了一下衣袖,朝着吴熙抱拳行了礼。 古人就是这样的德行,对于自己不敢的事情,在别人的嘴里说出来就会佩服的五体投地,非要正式的行礼表示尊敬。 弄的吴熙手忙脚乱的还了礼。 这才重新坐定。 “老夫猜的没错的话,你应该是一个有野心的人,这些秘密你本来是不愿意说的,为了安老夫的心,你违背了自己的原则。 老夫没有看错人啊,只不过老夫恐怕没有那么的时间了,俗话说,二十年太久,只争朝夕,往后嗣武城就算是把城墙铸成金的,也和老夫没有半点的关系了。 不过老夫还是想和你赌一赌,一辈子坏事做尽,直到看见了你,灵台才开始清明一片。 好样的,小子,这才像是咱们大宋的儿郎,要是有一天你踏破了贺兰山,老夫一定会给你牵马坠蹬。” “小子荣幸至极。” 吴熙既没有否认,也没有承认,种子是种下去了,能结出什么样的果,还要看老天爷的意思。 “你现在就可以回去了,知县那边我会去说的,做事情总要有个准备时间。”曹晖说道。 “这件事情我不打算插手,我把图纸交给你,其他的事情就都交给你了,到时候我要六成的利润。” 吴熙狮子大开口的说道。 曹晖的眼睛瞪得很大,气的手都在哆嗦,又没有什么办法拒绝,这里面的利润是要是个有头脑的,会算的很清楚。 “你就不怕老夫吞了你的图纸据为己有?”曹晖想要扳回一局。 “你不会那么做的。” “为什么这么肯定?” “因为碎金城!” 吴熙把话说的铿锵有力,不容的曹晖有半点的反驳。 “碎金城?你说的是那个西夏人修建的寨子,那和这又有什么关系,现在那里住的都是一些不敢出山的山民,能有什么东西值得老夫留恋的。” “在嗣武城里,平时除了西夏的捉生军之外,让你头疼的恐怕就是那些流民了吧?更可况,碎金谷的旁边还有一座悬空寺,寺里面的那个吃肉的老和尚才你的软肋。” 吴熙有些玩味的说道。 “哈哈,真是什么都瞒不过老弟,你看的透彻,老夫还蒙在鼓里,好吧,就按你说的办,老夫吃点亏没什么,但是碎金城是一定要消失的。” 现在的谈话才有了一些商业的问道。 “那是自然,就算拿他们不住,社会的发展也会逼着他们出来的,你放心吧,迟早都会是你发财工具。” 吴熙笑着说道。 “既然你看的这么明白,你看这门生意交给嗣武城的谁比较靠谱呢?”曹晖踱着步,努力的压制着内心的不安,问道。 “李隆心专管药材,怕是腾不出手来接管这档子事,常百万就是一个钻到前燕子里面的人,肥头大耳的不中用,只是沾了国策的光,承包了铁器的伙计,迟早是要被兼并的,现在看来只有那个张世荣能堪一用。” 吴熙分析道。 “这个人老奸巨猾,我们怕是要吃亏的。”曹晖担心道。 “不是给你说了么,整个嗣武城都会是你的,那个张世荣也不例外。”吴熙又强调了一次这个概念。 “不过我听说这个张世荣和你老爹有些过节,不知道这是不是你耍的手段?”曹晖还是有些不放心。 “放心吧,公私我还是能分得清的,在我们没有能力反击的时候,我会一只低头夹着尾巴做人,等露出獠牙的时候,也就是这些人伏灭的时候,是他们欠我爹的。” 吴熙从怀里掏出图纸仍在桌子上就走了,气咻咻的,没有给曹晖继续问下去的机会。 这个曹晖很胆小,真是所托非人,要不是看在他照顾自己的份上,怎么也轮不上他分这杯羹。 吴熙走了两步又探头进来,嬉皮笑脸的说道:“韩寡妇真的很不错了,喜欢就娶进家门随便折腾,这样偷偷摸摸的很不好。” 曹晖老脸一红,扬起手就要打下来,吴熙大笑着跳着脚就跑远了,这个时候怎么看都像是一个熊孩子。 第七章 阿贵的皮子 碎金城是西夏的国相梁乙埋在无定河的西边修建的一座屯兵寨,为的是保卫银夏二州,和宋军隔河对峙。 战时互相攻伐,和平时互市,神宗元丰四年,大将军种谔率领大军一举攻伐了碎金城,至此一直都掌握在宋军的手里。 可是由于作战的时候毁坏了渡口,平时宋军也没有人进行把守,一来二去的很麻烦,渐渐的碎金城也就成了山民们的地盘,开始的时候宋军还摆渡过去清剿山民,可是他们发现,军队还没有开拔,这些人已经跑进了山里,或者跑到了宋军和西夏的军事缓冲区,拿他们一点办法也没有。 山民其实就是另外一种意义上的盗匪,可是他们又和盗匪有很大的不同,充其量就是一个没有户口不被大宋承认的野人而已。 他们缺少必要的生活物资,渡口一直没有修好,以及官府对这种人的痛恨,导致他们一直没有机会下山和嗣武城里的百姓进行互市。 他们平日里所需要的盐,还是据此三里之外的悬空寺的那个酒肉和尚给施舍的。 这个和尚平日里都不住在寺里,拿着个盆子到处游荡,回来的时候总能带点儿日常的生活用度,也都散给了碎金城的百姓。 悬空寺本来是西夏碎金城的前哨关隘,后相继在此造像建庙,企图得到神灵的保佑,也可能是觉得杀虐太重,想通过神灵来洗刷身上的罪孽。 被宋军占领之后,佛像就保存了下来,寺庙逐渐就成了规模。 有些挂单的和尚就会选择在这里留守,那个喝酒吃肉的和尚来这里落脚也不过是前年的事情。 有意思的是悬空寺里供奉的不仅仅是佛教的佛祖,还有道教的祖师,所以,这里是融佛教,道教于一体的寺庙。 想来那些石佛肯定是西夏人修建的,宋人信奉道教,自然把整个人生都会完完全全的交给自己的信仰。 吴熙来这里的原因自然不是来看寺庙的,他是在为自己找到了一个发财的路子。 山民需要基本的生活的物资,而山下的人需要山民手里的货物,主要以动物的皮毛为主。 这样两相互市,各取所得,吴熙从中赚取一点点的利润那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 碰见阿贵恐怕是吴熙想要把这件事情做下去的原动力。 阿贵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山民。 吴熙见到他的时候,全身上下浮肿的不成样子了,整个人看上去没有一点精神,看见吴熙的第一眼就发生了干呕的现象。 吴熙当然不会认为这人是嫌弃自己才做出的恶心状态,这样的表现形式只存在在后世的调侃之中。 阿贵连最基本的生活物资都不齐全,自然不会做出这种毫无意义的举动。 这是典型的身体缺盐的征兆,而且身体的承受能力已经达到了上限,要不是身体实在抗不住了,他也不会冒险淌水过来寻盐。 见吴熙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孩子,心里没有多少负担,直接上来就在吴熙的牛车上找东西。 一边找一边说:“有没有腌菜,或者是和盐有关的东西,要是今天再吃不上盐,恐怕连回去的力气的也没有了。” 一般的人看见这一幕,除了把这个神经病赶走之外,就是拉去报官,衙门大量的收购山民,这是整个宋朝的一桩买卖,在衙门排上号的山民,最多的时候能值到一贯钱,够买一头肥猪的了。 可是吴熙看见的却是一门生财的渠道。 从眼前这个人的眼神中,吴熙完全可以发现,只要你给他盐,就可以不等价的换取他身上的任何值钱的货物。 盐在这些人的眼中就像后世吸毒的人对于毒品的依赖是一样的。 “你叫什么名字?” 吴熙饶有兴趣的看着这个人在一个罐子里找了吴熙花了三文钱买的腌菜,身手捞了一把就往嘴里塞,趁他还能听懂人话,随口问道。 “阿贵!” 简单而且直接,再也不说任何一句话,仿佛只要多说一句话,就会白白的损失了补充盐分的机会,在他看来,这位少年之所以让他随便取用,是有时间限制的。 “不着急,你可以慢慢的吃,甚至可以拿回去和你们的家人一起分享。” 吴熙说道。 阿贵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愣了一下,以为自己听错了,在他的眼里,这个世界上除了那个吃肉的和尚之外,就没有一个是好人。 本来他已经做好了挨一顿打的准备,没想到这个半大的孩子没有生气,反而要把这一坛子菜都给自己。 这种事情自从他生下来就从来没有遇见过。 “你没有听错,你可以把这些都拿回去,如果你们还有需要的话,过几天我还会从这里经过,你们尽管来取就是了,到时候我会给带给你们真正的盐。” 吴熙觉得这样说他应该能听的懂了。 阿贵就是一个实在人,话不多,全部想要表达的东西都在他的行动里。 把手里的咸菜放回到坛子,转身走进草丛里,拿出了几张已经干的很好的动物的皮子。 看不出来是什么皮子,但是做一件皮大衣御寒绰绰有余了。 阿贵把拿几张皮子仍在吴熙的牛车里,抱着菜摊子就下了主路,欢快的跑向无定河的方向。 吴熙本来想叫住他,这些皮子的价值很高,成色也很好,重要的是整张皮子上没有箭矢射穿的痕迹,这就很难得。 说明这些人在狩猎的时候很注意对皮子的保护。 就这几张皮子而言,市值在一贯钱左右,完全可以买一头耕牛了。 “顾不上那么多了,先就这么着吧,其他的事情以后再说。” 阿贵的声音远远的传来。 这样就很好,只要还有以后,那么这坛子酸菜就没有失去它的价值。 牛车是曹晖借给吴熙的,过几天曹晖会去一趟双溪村,主要是给吴熙结算第一期的利润,顺便把牛车再赶回来。 这几天他已经请工匠组装了几台鼓风机,也拿给张世荣看了,这货二话没说,就承包了整个流水线,并且一次性付给了曹晖五百贯钱,说这只是定钱,以后的事情好商量。 张世荣付给曹晖的是交子,就是一张纸质的钱币,不能流通,却能在指定的钱庄兑换铜钱。 嗣武城没有这样的钱庄,所以只能去绥州城兑换。 兑换好了之后,就会把其中那个的六成送给双溪村的吴熙。 曹晖没有觉得自己有什么亏的,他什么都不用做,就能得到其中四成的利润,他觉得这和捡钱没有什么区别,所以很乐意亲自走一趟双溪村。 每个人都在心里给自己设置了一条满足的杠杆,就比如说,曹晖白捡了四成的钱,他就很满足,没有和吴熙要求太多。 阿贵得到了一坛子有盐分的腌菜,他就很满足,尽管为此他付出了价值将近三贯的皮子,他也觉得这是值得的。 但是现在站在吴熙面前的两个持刀的“大汉”,他们就没有给自己设置满足的杠杆,吴熙把所有的东西都掏出来扔到了地上,他们依然要求吴熙把整个衣服都脱下来,才肯作罢。 哼着后世的情歌,心情愉悦的准备回家给吴老爹一个大大的惊喜,没想到,转了一个弯就看见一个和自己年龄相仿的强盗,学着劫富济贫的大侠,蒙着面,怀里抱着一把剑,右腿微微偏开,嘲弄的看着吴熙和他的牛车。 在这个人的不远处还有一个人,手里拎着两把铁锤,坐在路边打瞌睡。 年龄和职业的不相称,使得画风有些滑稽,刚想要出言好言相劝,没料到那个拿锤子的汉子在蒙面人的示意下,一锤子就砸蹋了牛车的挡板,买回家的礼物也撒了一地。 “有话不能好好说么?非要砸坏了你们才开心?”吴熙心里害怕,但是嘴上说的却很轻松,企图通过这样一种方式能逃过劫难。 这个时候,一阵风吹来,把两人脸上的面巾都吹跑了,露出了庐山真面目。 “牛眼娃,他看见我们的脸了。” “二狗子,这可如何是好啊。” 两个人相顾失言,把自己的情况漏了一个底掉。 “你他妈傻呀,不是说好了不叫名字的么?” “你不是也叫我名字了么?” 两个人明显是生手,牛眼娃长的比较的粗狂,二狗子比较精瘦,扮演着绝对的领袖。 而他的地位现在受到了挑战,所以他很不服气。 “我们两个究竟谁是老大?”二狗子实在不想很脑子少根筋的牛眼娃吵架,这对自己的智商是一种侮辱。 “当然是你了,我们不是说好的么?”牛眼娃嘴上吵吵而已,但是绝对遵循自己承诺过的事情,说是让你当老大,就绝对不会食言。 “那现在我让你过去把他杀了,这些货物就全是我们的了。”二狗子命令加诱惑道。 牛眼娃什么都没想,机械的提着铁锤朝着吴熙就走了过去。 第八章 野狐山强盗 野狐山是一座孤山,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周围十里八乡走投无路的人就会上山当强盗。 其实强盗就是一个名头,这里没有商道,来往的贩卖山货的行脚人也不会从这里经过,镖行自然走的是大路。 所以这里的强盗生意很冷清,不得不绕很远的路去绥州打劫,打劫一次必须要抢够一年的用度,要不然他们是不会出山的。 所以在出山之前,他们要踩好点,务必要做到一击必中。 抢回去的东西都堆放在仓库里,一个月分配一次,要是有谁不会过日子,提前吃完了,那就怪不得别人了。 出的是同样的力气,分到的食物自然也是平等的。 唯独大头领是个例外。 每次回来的时候,紧着大头领先挑,剩下的东西才轮得到下面的人均分。 这已经是山上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了。 分到的食物是均等的,但是人的饭量是不均等的,所以每到月底,总有一些人没有粮食吃。 偏偏山上定下的规矩就是不能相互扶持,头领的想法是万一一来二去的有了感情,容易抱成团把他这个头领赶下去。 所以,二狗子和牛眼娃就要出来找吃的了。 出来之前,他们路过大头领房间的时候,正好看见大头领和他新抢的压寨夫人做苟且的事情,门是半虚掩的,房梁上吊着的半只羊看着很诱人。 于是牛眼娃就在二狗子的怂恿之下,趁着大头领神魂颠倒的时候,扛着半只羊就跑。 路过张叔家的时候,二狗子拿出自己的刀子,割下了好大的一块扔进了他们家的水缸。 张叔平时就很照顾他们两,看他们是没有爹娘的孩子,有一顿没一顿的照顾着。 人不能忘本,这是二狗子经常说的一句话。 事实上他也一直这样做着,牛眼娃也认为二狗子的做法很对,很自觉的就站在了万寡妇的门前,等着二狗子再割下一块肉,也扔进她家的水缸里。 二狗子翘起脚在牛眼娃的屁股上招呼了一脚,喝斥道:“赶紧走,万寡妇马上就要回来了,让她看见,我们准没有好果子吃,没准明天他就会把我们偷了大头领羊肉的事情传的满世界都是。” 牛眼娃很委屈,万寡妇人很好啊,有好几次自己实在是饿的不行了,是万寡妇给了他吃的,晚上还睡在她的房间里过夜,香喷喷的床围子里睡的很香,夏天连蚊虫都不会进去。 凭什么说万寡妇就不值得吃他的羊肉? 二狗子看着前面似乎有些生气的牛眼娃,真的想找棵树把自己撞死算了。 这个憨货,就是一根筋,人家随便给他吃点蒙汗药就把他睡了,他还不自知,非要念叨万寡妇的好。 也不看看自己多大年龄,这样做对身体是没有一点好处的。 嗣武城教书的刘先生就是这样说的。 万寡妇也真能下去的手,一个十三岁的孩子,虽然说身子长的五大三粗,但是生理发育远远没有达到同房的要求,这样糟蹋一个低能儿童,实在不光彩。 “行了,行了,那就是一个不干净的婆娘,以后少吃她的东西,要不是看她一个人也不容易,我早就想收拾她了,以后记住了,这个世界上也只有我对你是没有私心的。” 二狗子推心置腹的说道,必须要给他这样说。 牛眼娃点了点头,也不知道他听懂了没有,反正憨憨点头的样子,让二狗子一下子就没有了脾气。 山洞的墙壁已经被烟熏的变成了黑色,从小两个人就在这里生活,相互依存的活了下来。 更多的时候,是二狗子在照顾牛眼娃。 稍微大些的时候,牛眼娃的身体长的很壮实,所以体力上的活都是牛眼娃在做。 把墙角大只的瓦罐拿出来,装满水,放在柴火堆上,牛眼娃早就熟练的把羊肉剁成了小块,一股脑儿的全部扔进了瓦罐,就蹲在瓦罐的边上,等着肉香飘出来。 “真是不会过日子,怪不的我们的粮食都不够吃到月底,这半只羊是要熬成肉粥的,你现在全部放进去了,米就没有地放下了。” 二狗子嘴上数落着牛眼娃,手上拿着树枝当作筷子在瓦罐里面搅拌,想要让整个肉都受热均匀,这样做出来的肉才香,他经常见张婶就是这么干的。 牛眼娃嘿嘿一笑算是回应了二狗子的数落,见二狗子把一块肉放进了碗里,也迫不及待的捞出来了一块大的抓在手里就开始吃了。 两人狼吞虎咽的吃的香甜。 洞口探进来一张狰狞的面孔,是大头领的,两个人的表情瞬间就凝固了,嘿嘿的奸笑声还在洞内回荡的时候,二狗子在罐子里舀了一碗油汤就泼在了大头领的脸上。 杀猪般的嚎叫响彻了整个山洞,好在来的只有他一个人,要是多带几个人来,他们两个也不会跑的这么利索。 二狗子一不做二不休,抡起一根还在燃烧的火棍狠狠的就敲在了大头领的头上,一声闷哼响起,嚎叫声在慢慢的减弱。 二狗子拖着手里攥着羊肉的牛眼娃,钻出了山洞,使劲的往山下跑,刚才大头领的那一声嚎叫,八成是惊动了他的私人武装,再不走的快些,就走不了了。 牛眼娃看着罐子里还在冒气的肉骨头,有些心疼,想要捞一块上来,没有成功,一锤子杂碎了罐子,跟着二狗子就跑了下去。 不知道跑了多久,两个人实在是跑不动了,就靠在一个树上,大口大口的穿着粗气。 刚才的情形实在是太凶险了,大头领是有名的心狠手辣,要是落在他的手上,就算是不死,这辈子也不会全息全影的活着了。 现在能捡一条命回来,实在是他们两个人的福气。 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野狐山是回不去了,其他的山上都有山民占据,山民之间的不成文规定就是不能收留其他山上的山民,所以去投奔山民这一条路已经被堵死了。 那就去嗣武城,听说嗣武城刚修建了城墙,虽然是住官军的,但是,南门外可能要开一个草市,就是专门让人做生意的地方。 要是有能力的话,在里面混个饭饱应该不成问题。 但是要在草市上有一席之地,必须要巴结官老爷,自己本身又是山民,不使些钱财万万不行。 所以在去嗣武城之前,我们要找一个油水大一点财主,给我们置办起家的钱财。 这些是他们的本行,干起来也没有什么心理负担。 所以赶着牛车,满载而回的吴熙就成了他们两个的目标。 眼见牛眼娃的锤子就要砸在自己的身上,吴熙把眼睛一闭,觉得自己就要命丧当场了。 可怜自己还有很多的大计没有完成就要搁浅,心里很不是滋味。 就在自己等着锤子砸下来的时候,却迟迟的没有了动静,却听见那个粗壮的少年说道:“狗子哥,这样做不好吧,杀大头领,那是他逼我们的,但是杀和自己年龄相仿的小子,我还真下不去手,看他的样子也不像是牛车的主人,冤有头债有主,我们该去找牛车的主人才是。” 牛眼娃虽然傻,但还是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至少在他看来,杀吴熙就是一件不能做的事情。 “你就是一个孬货,我也没让你杀人啊,把牛车打散,让牛拖着货物走就好了,这么一大堆东西,难道我们两个人抱着走么?” 二狗子毫不客气的教训道。 牛眼娃听懂了命令,再一次拖着锤子走了过来,不过这一次,吴熙已经有了准备。 就在他们刚才对话的时候,吴熙做了一些自救的手段。 本来捆着货物的绳子散乱的丢在地上,吴熙学着后世电影上的情节,把绳子在脚下缠了一个圈子,像是一个套马索,眼睁睁的看着牛眼娃走进绳索的范围。 老天保佑,他的一只脚已经踩了进来。 吴熙没有犹豫,猛地俯下身子用力一拉,牛眼娃庞大的身躯应声倒地,还没等二狗子作出反应,蹲在地上的吴熙,一个狗刨式的动作,就窜到了牛眼娃的跟前。 抡起拳头一拳就打到了牛眼娃的面颊上,一时间鲜血迸流,鼻子都歪在了一边。 由于流量很大,溅了吴熙一身血。 眼看牛眼娃昏死了过去,吴熙迅速站起来,一只脚踩在牛眼娃的前胸,想要把那柄锤子拎起来,指着二狗子耍威风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怎么也拎不动。 尴尬之下,就把脚尖又向前移了一下,直接踩到了牛眼娃的喉咙上。 准备以此为要挟,让二狗子就范,因为刚才听他们话里行间的意思,两个人是相依为命的。 能有这种情谊的人,怎么也不会是无情的人,只是生活逼迫的厉害,才出来做抢人的勾当。 富人家的孩子从来都是穿着绸缎,发髻上别一朵红花,把扇子插在脖子里,领着一群家丁在大街上调戏妇女当纨绔呢。 他们怎么能了解走投无路的人的心里呢? 半个时辰之后,人们就可以看见这样的画风。 一个瘦猴精,很不情愿的在牵着牛车,车厢里躺着一个胖子,昏迷的不省人事,货物被重新捆绑了起来,而另一个人就坐在货物的上面,翘着二郎腿唱着他们听不懂的歌曲在山谷间回荡。 第九章 村长的私心 进入了双溪村,天已经快黑了,忙碌了一天的人们陆陆续续的往回走。 看见吴老爹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儿子拉着一牛车玲琅满目的货物,眼睛里全是羡慕,但是没有一个人上来道喜。 因为在他们的眼睛里,老子的命不好,儿子的命也好不到哪里去,被沾染上可不是闹着玩的。 正蹲在街畔上吃饭的常旺春看见吴熙满载而归,心里就极度的不平衡,本来是抓去砍头的,现在不仅好好的回来了,还带回来这么多的好东西,不是偷的就是抢的,这可不得了了。 把剩下的饭快速送进嘴里,喊过儿子把碗拿回去,一路小跑着就下了山,来到了吴熙的跟前。 当地的房子都是建在半山腰上的,为的是躲避下雨引发的山洪。 “这些东西都是哪里来的?说不清楚的话,就和我去官府走一趟吧,我现在怀疑你有偷盗行为。” 常旺春把话说的尖酸,牵牛的二狗子都听不下去了。 刚要发火,被吴熙制止了,二狗子现在憋了一肚子的火无处发泄,如果让他出手的话,事情会闹得不可开交,虽然说最后自己都会是胜利的一方,但是一来二去的会很耗时间。 村民这个时候都吃完了饭,远远的看见这里有情况,也都慢慢的围了过来。 人是越聚越多,期中叫嚣的最厉害的,莫过于大狗,二虎和狗剩。 “正经钱买来的,如果你不相信的话,明天大可去嗣武城走一趟,去问问曹都头,如果说这里有一件东西是脏的,小子一定会亲手把这些东西送到你的家里。” 吴熙很讲道理,不想动手动脚,一则没有必要,都是些农民,虽然未开化,但始终都是封建主义的受害者,能不动手就尽量和平解决。 武力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只能把矛盾更加的激化,吴老爹是要住在村子里的,自己迟早要离开,他不想给吴老爹留下一个怨愤的村子。 要让人从心里头忘记你是九宫伤天命,开始崇敬你,这才是吴熙的终极目标。 不过要是实在多说无益的话,一言不合之后,二狗子保证能把这里的人都杀的一个都不剩。 他从来都不怀疑一个走头无路的少年,为了生存,把别人的性命当做一回事。 “既然你这么说的话,这些东西今天晚上老夫就要代为保管,各位村民们都在,做个见证,老夫只是保管,等明儿个问清楚了来源,自然会还给你。” 常旺春看上了这些货物,不依不饶了。 吴熙知道这些东西到了他的手里,八成是要不回来了,知县大人和常旺春有些沾亲,曹晖就是相帮,也无能为力。 一句话说的吴熙接不下去了,摇摇头,伸手把二狗子的拿把刀抽了出来,跳下牛车,找了一块石头,就开始磨了起来。 耍的伎俩和去常旺春家里是一样的。 “既然你这么要求,那我也说说我的要求,我不管你们以前怎么样,现在我来了,我说这些货物是我的,那就是我的,不管是我抢来的也好,偷来的也罢,你们无权过问。 识相的现在走开还来得及,要是在我磨好刀的时候,你们还是这样咄咄相逼,那就不要怪我不客气了。 我在山里面住了十五年,也不建议再去住个十五年,再者说,官府也不一定会治我的罪,因为,是你们强抢在先,我护卫在后,大宋律法写的很清楚,强盗者,杀无赦!” 吴熙故意把杀无赦说的很重。 二狗子的身体明显抖动了一下,不过马上就恢复了正常。 围在外围的人看见了牛车上的牛眼娃,浑身是血,不知道是生是死,吴熙这个愣小子才开始接触,不知道是什么性格,依照目前的情形来看,绝对不会是一个好相与的。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是说他们家都是煞星的命么,自有老天会收拾他,还犯不着和这种人一般见识。 一时间很多人都走开了,最后只有大狗,二虎和狗剩还紧紧的围绕在以常旺春为核心的周围不肯离开,看样子他们是常旺春的忠实追随着。 常旺春对村民们很失望,看着那三个人,心里就来气。 他知道这三个人是个什么德行,没一个长脑子的。 吴熙看上去笑呵呵的应该没有什么危险,牵牛的这小子一脸凶相,一定不好相与,今天这车货物注定是与自己无缘了。 摔了摔手,大狗他们就让开了道路。 吴熙笑嘻嘻的上了牛车,指挥着二狗子向前走,说道:“各位父老,咱家这一段时间会比较忙,等忙完这一段,小子请大家吃席,这么多年了,恩恩怨怨总归是要说清楚的,不是么?” 霸气的丢下一句话,催促着二狗子就上了石头山的坡道。 石头山上就住了他们一家人,吴老爹早就看见了这一幕,坐在街畔的石头上老泪纵横。 牛眼娃的脑子本来就不好,又被吴熙打了脑袋,恐怕这下更不好使了,昏迷中一会儿呜呜咽咽的哭泣,一会儿兴奋的大喊大叫,搞的吴熙不甚其烦。 在他的嘴上塞上了臭袜子,世界终于安静了。 吴熙很困,就想好好的睡一个觉而已,这两人现在匪性未改,还不能放任自由活动,只好先委屈几天了。 两个人一前一后的被绑在南北的两颗大树上。 二狗子见牛眼娃的这副样子,可怜的厉害,却什么忙也帮不上,索性把头扭在一旁,就当什么也没看见。 看着文文弱弱的一个小子,下起手来还真狠,要不是牛眼娃皮糙肉厚,脑袋恐怕都被打瘪了吧。 牛眼娃其实是在做梦,梦见自己在吃肉,怎么都吃不够,梦里心情复杂反应在身体上就表现的不同寻常。 其实这才是人真实的表现,人都有害羞的心里,平时都把这些真实的表情隐藏了起来,带着面具生活。 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面前真的有一碗肉,还在冒着热气,不远处有一个火堆,铁架子上有一口很大的黑锅,里面咕咚咕咚的冒着油气,恐怕熬的都是肉吧。 “嗷”的叫了一嗓子,就要扑上去端起碗把碗里的肉消灭光,且悲催的发现自己的手脚都被捆了起来,而且越是挣扎,绳子勒的越紧。 “没用的,这是牛筋做的绳子,是要吃肉喝血的,我醒来的时候,和你的情况差不多,方法都试过了,就是不行,我劝你还是不要挣扎了。” 牛眼娃看见二狗子端着一碗指块大小的红肉吃的正香,无耻的样子,实在很恶心,他不明白的是,昨天两个人还在一起抢劫这个少年,为何现在他吃的香甜,自己却被捆的结实。 “为什么你能吃上肉?” 憨厚的人思想一般都很单纯,问不出拐弯抹角的问题。 “看不出来么?是少爷赏的。”二狗子说起少爷的时候,一脸的崇拜,丝毫没有一点儿羞愧的意思。 在他看来,牛眼娃就是一个做错了事的家仆,正在被主人责罚。 一大块肥肉,滋溜一声就被二狗子吸进了嘴里,在口腔里翻了一个个儿,顺着喉咙下了肚子,嘴上发出一声“啊”的赞叹声,就低着头翻找另一块溢满油的肉。 “少爷?我们哪里来的少爷,我们不是一直在一起吗?怎么就不知道还有一个少爷?昂,你说的不会是昨天我们抢劫的那小子吧?” 牛眼娃总算是没被拳头打傻,不过他怎么也不会说是昨天凑他的小子,而是说被他抢劫的小子。 宋人的生性是骄傲的,就算是个傻子,也知道维护自己的形象。 “对啊,现在他就是我们的少爷!”二狗子把这句话说的斩钉截铁,而且不容的他人玷污,要是现在谁站出来对少爷说三道四,保证打的他忘记自己的祖宗是谁。 “那是你的少爷,不是我的。”牛眼娃还有些骨气,不过说完这句话,看了一眼离自己只有半尺距离的油汪汪的肥肉,不自觉的噎了一口口水。 “反正我已经弃暗投明了,去哪里都是给人打工,让人看不起,我看少爷这人就挺好,能遇见这样一个好主人,放眼全国,打着灯笼都难找。” 牛眼娃从来都是跟着二狗子的,既然他说这小子好,那一定差不到哪里去,自己心里过不去的坎,其实就是因为那小子把他揍了一顿。 第十章 钱是最好的伙伴 牛眼娃最终还是吃上了肉。 吴熙走过来就那么轻描淡写的解开了绳子,把装满肉的碗放到了自己的手上。 尽管牛眼娃还是那么讨厌他,但丝毫不影响自己吃肉的胃口,吴熙还没走几步,一老碗红肉就下了牛眼娃的肚子。 惊得吴熙差点掉了下巴,肉可是自己刚刚从滚烫的锅里捞起来的。 牛眼娃主动在锅里给自己装了一碗肉,吃的很理直气壮,其间二狗子多次给他使眼色,他都视而不见。 “按理说,我应该送你们去衙门的,但是,我打了你一拳,又没有什么损失,就当是我赔罪了,这顿饭吃完之后,想走想留你们自己决定。 我这个人向来很公平,你敬我一尺,我还你一丈,本来这个见鬼的社会已经够让人操蛋的了,现在你们这些半大的孩子还出来捣乱,真是让人一点也不省心。 我们家里很平等,没有上下尊卑,不要再叫我少爷,叫哥就好,显得亲切。 想走的话,嗣武城里我还认识些人,介绍你们去工作还是没有问题的,想留的话也可以,你们也看见了,家里现在家徒四壁,百废待兴,重新整合起来一定很费力气,跟着我会很苦的。 另外还有个秘密没有告诉你们,那就是我们爷俩都是九宫伤天的命数,会传染,就是不知道会不会传染给你们。” 两个人都不说话了,牛眼娃吃肉的动作也停了下来。 二狗子很想留下来,这里有家的感觉,从生下来到现在他根本就不知道家是什么样子的,也许牛眼娃睡在万寡妇床围子里的感觉就应该是吧。 有的时候,他真的很痛恨这个社会,没娘的孩子注定就要钻在山林子里面当强盗吗? 官府凭什么不把自己当人看,本来会有一个衣食无忧的童年,可是从很小的时候,自己就和牛眼娃为了下一顿饭而发愁。 好不容易有个好心的小子要收留他们,但是牛眼娃一顿吃了人家两碗肉,觉得这就是一个愣头青,开始找各种借口要打发他们走了。 二狗子哀叹了一声,在牛眼娃的后脑勺上拍了一巴掌,率先下了石头山。 牛眼娃感觉自己惹二狗子不高兴了,放下了手里的碗跟了上去。 二狗子多么想听见那个少年挽留的声音,可是直到他们下了山,也没有听见哪怕一句再见的话语。 火气蹭一下就上了头,路边找了一根木头棒子就招呼在了牛眼娃的身上。 牛眼娃见二狗子很生气,就是不知道自己哪里得罪了他,默不作声的任由他在自己的身上发泄。 棒子被打折了,他自己也累了,找了一颗大树坐下来喘着粗气休息。 牛眼娃距离二狗子很远的地方也找了一颗树靠了上去,刚才那一顿棒子都是打在肉厚的地方,实在不怎么疼,躲远的原因是不想二狗子看见自己生气。 休息的差不多了,二狗子走过来摸了摸牛眼娃的头,拉起他,勾肩搭背的走了。 在山路上转了一个弯,就看见一个人躺在秋日里的荒草上,跟前竖起捆的结实的一担柴火,悠闲的翘着二郎腿,嘴里叼着一根干草,哼哼唧唧的不知道在唱着什么怪调。 这个人除了吴熙这么不着调的人,就没有别人了。 “是我吓到你们了吗?”吴熙说道。 “怕是你的借口,我们兄弟二人天生天长的活到现在,也不是老天的功劳,贼老天只知道在人间制造一起又一起的悲剧,却没有把我和牛眼娃的生活照顾好,一个九宫伤天的命算什么,如果我相信那是真的,我就是一个傻瓜。” 二狗子有些激动,一激动就忍不住想要骂人,牛眼娃被自己刚才打了一顿,少年人他又不敢骂,就只好拿贼老天出气。 “我喜欢呆在农村里,为的是寻找一种真实的感觉,也不怕对你们说,在这个世界里,除了我,没有东西是真实的,都好像生活在在梦里。 我现在需要身边有人,要不然我会发疯,另外我也需要人手来帮我和我老爹重铸生活。 他老人家前半生过的太苦了,我不愿意再看见他受苦,所以要给他很好的生活,这就是我现阶段努力的方向。 我一直以为我是天选之子,来到这里就是来帮助有苦难的人的,但是,贼老天却让我吃苦,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 去他妈的天选之子,都是扯淡,老子宁愿爷爷生在天地间豪迈的活一回,也不愿意被人摆布,说到底,我们都是一类人,难到我们就不能痛痛快快的为自己活一回吗?” 见少年也在骂贼老天,二狗子的心总算是放下来了,只是他没有听懂少年所说的话,看了一眼牛眼娃,发现他和自己是一样的表情。 其实不需要看牛眼娃也知道是这个结果。 “那你得把道领好才行,这些年路走的很艰难啊。” 牛眼娃第一个做出了反应,小跑过去,扛起吴熙身边的柴火,低着头就往回走。 留下来也很好,至少能吃到红烧肉。 “我叫吴熙,还是那句话,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叫我哥就好,我还没有那么矫情,少爷的名分还不够格。”吴熙说道。 “我叫二狗子,他叫牛眼娃,都是没爹娘的孩子,说是天生天长,一点也不浮夸。” “名字就是个代名词,没有什么讲究,我看就很好。” 三个人说说笑笑就回了家,吴老爹见吴熙拿着柴刀出去了,就知道去追这两小了,早就收拾好了一间草屋。 牛眼娃睡在草席子上,觉得幸福无比,自己也有个家了。 这一晚他睡的很香甜,第二天家里来了客人都不知道。 来的人是曹晖,是专门给吴熙送钱来了。 宋朝的时候金银不流通,能在世面上充当货币使用的只有铜钱。 所以曹晖很贴心的把银子都换成了铜钱,整整三百贯钱,三辆牛车拉的满满当当的。 如今这些钱就堆在院子里。 吴老爹从来也没有见过这么多钱,激动的连话都说不出来,两只手不停的在身上搓来搓去,因为手心里不停地往外冒汗,总是擦不完。 二狗子和牛眼娃刚刚睡醒,眼屎还没来的及擦干净,就被眼前的景象吓呆了,直接睡在了铜钱堆上,怎么拉也拉不起来。 吴熙把曹晖让进了屋子里,沏上了茶,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 “吴老弟家里够寒酸的,以前只是听说吴老爹过的很惨,没想到会是这样。” 在主家面前说主人家的不好,这是大忌,但是曹晖可没有这样的顾虑,连称呼都改成了吴老弟。 吴熙很喜欢曹晖这样的说话,因为这样才显得亲近,只有这样才能说明他们之间的生意很稳固。 “没办法,我这个不孝的儿子一直在外漂着,这才刚回来,百废待兴,就等着老哥的钱呢,这下好了,有了那一堆钱,什么事解决了。” 吴熙泯了一口茶,把茶碗放下说道。 “还是吴老弟高明,一张小小的图纸就换来这么多的钱,而且以后还会源源不断的运来,想着就让人羡慕。” 曹晖在官场上待得久了,说话都一口的官味,这样的谈话很没意思,吴熙就直奔了主题。 “前一段时间回来的时候,碰见了碎金城的阿贵,他说他们那里已经断盐很久了,不会是你们做的吧?”吴熙问道。 “对山民禁止出售盐铁是律法上写的明明白白的,是知县大人下的令,和我没有关系。”曹晖很聪明,就他这招人鬼两通的境地,吴熙确实不是他的对手。 “听说那个和尚出去了很久都没有回去,你们把他弄到哪里去了。”吴熙不再绕圈子了。 “不是我们做的。”曹晖说道。 “唉!我和你交的是心,请你和我也交交心,和尚的去处和山民的生死和我没有半点的关系,这些都是朝堂上的事,但是,我真的不想看到大宋朝有生灵涂炭的一天。 这都是民生的重要问题,不解决,迟早会酿成大祸,上次不是给你说了宋江的事情了么?” 吴熙对曹晖隐瞒他和尚的行踪有些不满,直接把话挑明了说。 “什么事都好像都在你的手里掌控着,你究竟是什么人,有的时候我看不透你,你根本就不像这个时代的人,和我们的生活习惯以及行事风格有很大的不同,我怀疑你是不是上天派下来监视我们的。” 曹晖始终还是说出了自己心里的疑问。 “不是给你说了么,我在山里待了十五年了,有些不同很正常。” 吴熙赶紧解释道。 “算了吧,和尚我会放回去的,你总是对的。”曹晖再一次妥协了。 在吴熙看来他是在和钱妥协,不是自己。 曹晖领着脚夫告辞了先前吴熙赶回来的牛,曹晖也大方的送给了他。 吴熙站在街畔上远远的对着曹晖喊道:“你的选择是正确的!” 曹晖头都没有回,举起右手竖起了中指。 不对啊,记得这个动作是他献给曹晖的,这小子聪明了,这么快就领悟了期中的道理。 第十一章 公道在人心 吴老爹的家里又在做肉了,而且一次性做的很多,不大的院子里支起了三口锅,热气腾腾的冒着白气。 柴火冒出的烟和锅里的水蒸气混合在了一起,都分不清哪个是烟,哪个气了。 香味飘的整个村子都能闻得见,孩子们实在是经不住肉香的诱惑,主动背叛了爹娘三令五申的叮嘱,还是陆陆续续的出现在了吴熙家的街畔上。 一共有十三个孩子,最大的也不过八岁,全部都是一个动作,把大拇指放在嘴里允吸,似乎经过传导,锅里的肉香就会进入他们的嘴里。 吴熙要请客了,他说到做到。 多年的恩怨今天要算总帐。 算账之前先吃饭,这是自古有之的法子,心平气和的也就罢了,要不然大锅里煮的就不知道会是什么肉。 现在煮的一定是猪肉,是牛眼娃和二狗子从别的村子收回来的。 洗剥了一个早上,刚才才把肉下到锅里。 根本没有时间休息,用牛皮纸做了一个喇叭状的传声筒,牛眼娃就站在石头山上喊了起来。 大哥说想要把话传的满世界都是,这个工具是最好用的。 “各位乡邻,我吴熙今天在家里摆下了宴席,希望各位赏脸,我们有怨抱怨,有仇报仇,过了今天,我们就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了。” 现在看来,大哥说的话果然不假。 还没有扯开嗓子喊几句,陆陆续续的就有人出现在了人群聚集的地方,对着石头山上的吴家指指点点。 现在是农闲的时间,各家各户的庄稼都收割的差不多了,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把交给官府的赋税粮和自己用的粮食分开,等着冬天的时候,那些杀才们来取。 西北之地种植的都是一季粮,所以整个冬天他们都在休息,有些人为了改善一下家里的伙食,会带着自制的弓箭去山里打些野味回来。 矛盾不容易化解,即便是三只猪油汪汪的猪肉在锅里翻滚,也不见的能一次性解决。 不过吴熙就是一根筋,今天要是解决不了这个问题,他就带着老爹走的远远的,住在这个没有有爱的村子里,让他很没有安全感。 吴老爹也不建议吴熙这样做,这么些年了,他知道村子里的人是什么德行,要是还念及一点乡邻的情分,当初就不会把事情做的这么决。 肉已经出锅了,就摆放在十几张大小一样的方桌上,村名门都已经在院子里集结,主人家没有发话,没有一个人肯上前取用。 多年的形同陌路,已经彻底的搅碎了他们之间的情谊。 还是小孩子们没有什么忌讳,在二狗子献殷勤的邀请下,孩子们一股脑儿的全部跑过来,端起面前的肉碗大口的吃了起来。 大人们想要阻拦,已经来不及了,肥腻的红肉已经下了肚子。 村民们看孩子们吃的很香,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也就听之任之。 其实这么多年过去了,有些人已经开始怀疑当初那个道士的话了,既然吴老爹是九宫伤天命,那么从小和老爹长起来的人是不是也会被传染? 那么这些人现在应该是死了才是,那为什么老李头每天晚上吃那么大一碗面糊糊,还要喝一碗稠酒,就是不见他有什么毛病。 众人故意冷落吴老爹,其实就是嗣武城里的张胖子搞的鬼,这个大家都知道,但是就是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说句话。 没有一个人。 李茂才站在原地想了很多事情,自己的爹和吴老爹是一起长大的,小时候两家是通家之好,就住在吴老爹院子的下首。 当年要离开的时候,自己是极力反对的,但是没有一个人肯听,导致自己的父亲在搬家的时候,滚下了石头山,一命呜呼了。 这下整个村子都炸开了锅,说这就是吴老爹把他爹给克死了。 只有自己知道是为什么,那是因为自己贪玩,不小心撞到了爹爹,身上背着重物的爹爹没有站稳,连货带人一起落下去的,和吴老爹没有半点的关系。 这些年自己一直把这个秘密藏在心里,不敢说出来,要不然一顶弑父的帽子就会扣在他的头上。 从此之后,不管村子里如何死了人,一定和吴老爹有关系。 就算是黄鼠狼把鸡吃了,也被说成是吴老爹这个害人精把黄鼠狼给招来的。 反观吴老爹没有一丝怨言,见到他的时候依然保持着笑容,虽然不说一句话,但是他知道,吴老爹的心里很苦。 错的不是吴老爹,而是这个社会。 期中的一张桌子上摆满了酒,都是黄酒,这个年代的酒是官府生产的,明令禁止私人买卖,所以大家喝到的,一般都是这种黄酒。 酒味不重,但喝多了依然会醉。 李茂才的儿子就站在人群中吃的香甜,每吃一口都会回过头来冲着自己笑。 吴老爹的儿子躺在一张会摇来摇去的椅子上闭目养神,吴老爹忙里忙外的在各个桌子上添菜,始终不说一句话,这是他多年的习惯,也是整个村子里的要求。 二狗子和牛眼娃的手里抱着酒坛子,正在往那些碗里倒酒。 李茂才再也抑制不住心里的悲切,冲上去跪在吴老爹的面前,手扶在地上,把头磕的咣当乱响,眼泪如绝提的洪水,在发红的眼睛里喷涌而出。 “都是我们的错,和吴老爹没有半点的关系,这些年让你受苦了。” 吴老爹心里一暖,赶紧上去就要把李茂才扶起来。 “孩子,快起来,不是你们的错,都怪我当年太任性,分不清楚形势,才导致了现在的结果,如今大家伙不嫌弃老头子的话,就坐下来吃点饭,我们以后还算是一家人。” 李茂才哽咽着站起来,泪眼婆娑的看着吴老爹,心里的很不是滋味。 记得很小的时候,那张脸上总是有笑容,现在岁月在他的脸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 好多年都没有好好的看这张脸了,有的时候远远的看见都是悄然的躲开,心里装着鬼,害怕被人看穿。 “好孩子,什么都不要说了,我明白,以后常来看看我,我就很满足了,以前的事情就让他过去吧。” 吴老爹出言安慰道。 这一幕很多人都看在了眼里,那个时候在心里就有疑问的人,这个时候也都看开了。 尤其是一些上了年纪的人,早就把生死抛开,尤其是以前的一些老伙计,这个时候纷纷走过来,端着酒,表达着以前的抱歉。 已经喝的老脸红扑扑的吴老爹,话匣子瞬间就打开了。 “感谢各位今天能来捧场,这足以能说明公道自在人心,扪心自问,我吴福琪这辈子没有做过对不起人的事情,贼老天对我这么不公平和在坐的各位没有关系,都是我咎由自取。 从今往后,以前的恩恩怨怨都一笔勾销,日子怎么过还怎么过就好,我家的大门永远都为各位敞开。 现在废话少说,开吃才是正理,三头猪,都是三百斤的大猪,吃不完不许走。” 气氛这个时候达到了顶点,众人一哄而上,和平时亲近一些的人做在了一个桌子上,开吃了。 如今没有坐下来的人就只剩下村长常旺春以及大狗,二虎还有狗剩。 大狗他爹几次给他使眼色,要他坐下来,可是都被大狗凶狠的拒绝了。 村长才是这个村子里的最高长官,吴福琪算什么东西。 吴熙见事情得到了良好的解决,心里的石头也放下了。 本来这就是他们自己内部的事情,自己解决起来很容易,他就是一个中间人而已。 揉了揉睡眼惺忪的眼睛,看着喜气洋洋的场面,才觉得生活很真实。 更真实的是村长一家人,以及大狗二虎还有狗剩。 吴熙很高兴,高兴了就要喝酒,接过二狗子递过来的酒碗,找了一把没人的椅子,站在上面端着酒碗说的很豪迈。 “各位父老,我叫吴熙,可能你们对我还不熟悉,不管以前我是不是吴老爹的儿子,但是现在,我确确实实就是吴老爹的儿子。 你们都很淳朴,淳朴的让我不忍心对你们下手,所以才有化干戈为玉帛的这顿猪肉大餐。 还好你们也没有让我失望,今天的事情充分的说明,公道自在人心。 你们放心,我吴熙不是个不讲理的人,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从来都是我的信条,所以以后,有我老爹一口吃的,必然不会亏待了你们。 这碗酒就算是我替我爹敬各位的,喝完之后,我们就是一家人,往后有事还要多多的仰仗各位。” 说完之后,脖子一仰,酒就下了肚子。 众人也纷纷效仿,把碗里的酒喝了个精光。 “哪里来的野小子,在这里大放厥词,敢怀疑官家,今天你算是出尽了风头,很好,往后我会让你知道谁才是这里真正的主人。” 常旺春还真是一个老古板,众叛亲离之下,还能做到如此的慷慨激昂,吴熙也真是醉了。 就在他转身离开的一刹那,大狗,二虎,狗剩都加入了吃肉的大军。 第十二章 盖房子 羊的下面是什么呢? 正常思维的回答是,羊腿。 而在传统文化的思维来回答,那就是猴,因为未羊,申猴,这就是一种文化。 所以二狗子和牛眼娃整夜整夜不睡觉,为的就是防止常旺春不怀好意的偷袭。 少爷的命珍贵着呢,不能就这么没了。 在古代,偏远山区的村寨里一般都是某个族长来担任村长,也就是村一级别的最高行政长官,掌握着生杀予夺的大权。 所以一般情况下往往一个庞大的家族住在一起自成村寨,也方便管理。 但是双溪村比较特殊,因为这里地处边疆,经常会发生战争,原来村子里的很多人因为死的死,跑的跑,已经不多了,常旺春这一支算是村子里的老人了,所以长期以来占据着村长这个职务。 其他的人都是从其他地方逃荒过来的,各家之间只是熟悉,并不亲近。 常旺春觉得这样管理起来也很好,就算是发生什么事,大家心不齐,刮不起什么大风。 现在不行了,有一个叫吴熙的小子来到了村子里之后,就认了那个老不死的吴福琪为爹,还把全村的人都拉了过去,本来这件事情眼看就要水到渠成了,就因为这个小子的出现,坏了他的大事。 当年嗣武城的张员外找到自己,要他想办法来对付吴福琪,当时村子的关系都维持的很好,这样明目张胆的诋毁人家,确实说不过去。 最后才想到让道士来诋毁他的名声,这样一个人一辈子算是完了。 前些天,那个张员外又找到了常旺春,要他杀了吴福琪,原因没说,但是多半是和他的孩子有关系。 据说这孩子长的和他不像。 吴福琪自然就成了众口铄金中的隔壁老王。 这么些年了,什么样的恩恩怨怨放不下,非要闹出人命才肯罢休,不过张员外说了,只要事成,一千贯钱作为酬谢,想了想他和知县的关系,也就答应了下来。 但是凭空出现了个吴熙,让事情横生枝节。 “管不了那么多了,找几个山里的流民去做这件事情,要做的滴水不漏才好。” 常旺春吩咐管家道。 “我们为什么不找专业的杀手,那些山民虽然尽职尽责,但是,失败的可能性也很高,看那吴熙也不是一般的人,他身边的那两个人很不好对付。” 官家说出心中的担心。 “流民多便宜啊,几斤盐就能打发了,傻子才找杀手呢,多找几个就是了,猛虎架不住群狼,你不知道吗?”常旺春对官家似乎有些不满。 “既然这样,那我就去准备了,另外少爷去东京求学的事情已经全部办妥了,知县大人的手书已经到了,开春就能去。” 官家说道。 “好,我知道了,还是你办事得力,我没有看错人啊。” 似乎这个声音顺着风就飘进了吴熙的耳朵里,大半夜的时候猛的就从睡梦中惊醒。 二狗子和牛眼娃还没有睡,他们觉得吴熙很怪异,有时候大笑,有时候很沉默,最喜欢站在细雨中盯着一个地方看,而且一看就是很长时间。 夜里经常做恶梦,大半夜醒来哭的像个月子里的婴儿。 心情好的时候,唱着一种稀奇古怪的歌,看上去很有气势,唱完之后有会沉默很久。 他的口袋里有一个纸盒子,里面装着一种点着之后能喷出烟雾的东西,吴熙告诉他们说这东西叫香烟,只剩这么一盒了,抽完就没了。 二人好奇之下学着吴熙的样子抽了一口,呛的涕泪横流。 伴随这那个纸盒子同时存在的还有一个一点就找的火折子,吴熙总是给这种东西起些奇怪的名字,叫打火机,吴熙说,这个东西等烟抽完了,就送给他们。 院子的角落里有一小片地,种植的东西他们从来都没有见过。 吴熙说那东西只要培植成功了,亩产十五担都不是问题,我的乖乖啊,现在粮食亩产能到三担就了不得了,十五担,他们连想都不敢想,院子里堆满粮食的感觉很幸福吗,但是,他们怎么着都觉得吴熙是在吹牛皮。 吴老爹一脸笑意的说吴熙魔症了,吴熙笑了笑就扛着锄头在一株叶子已经干了的庄稼下面刨出来四五个奇形怪状的东西。 吴熙说这叫土豆,能做成很多花样的吃食,味道还很好,要是香料充足的话,烹制出来更为鲜美。 不过今年是不能吃的,找一处阴凉的地方储存好做种子,来年就能种出来很多,到时候想吃多少就有多少。 还有一片长的很高的农作物,上面结着果实,取下来之后,吴熙让吴老爹在锅里煮了几个,就算是几个人的晚餐。 露天的院子里,围坐在一起啃着玉米,就着咸菜,神仙的日子也不过如此。 吃了一口辣椒,泪眼婆娑的像是死爹娘,笑得吴熙直不起腰,二狗子更是添油加醋的把这件事当作一个大笑话,每天都要讲十遍。 吴老爹仿佛年轻了十岁,神采奕奕的能娶房媳妇生个孩子。 羞得吴老爹一个上午不见人影。 最让二狗子和牛眼娃高兴的是,吴熙每个月都会给他们一贯钱的奉例,说以后就是吴家的规矩,每个下人都会有,并且给他们改了名字,二狗子叫吴大,牛眼娃叫吴二。 不知为什么,牛眼娃拿到奉例的时候,抖手的样子真的很像得了帕金森的吴老二。 家里要盖新房子了,样式少爷都画好了,三个院子的二层小洋楼,连在一起很美观,最主要的是气势。 “这样的房子怎么得也得二十贯钱吧?”牛眼娃傻笑着说道。 “二十贯,足足得六十贯,中间的院子是老爷子的,左边你们两个住,我还准备买几个丫环,到时候可不准欺负人家。”吴熙说道。 “那是当然,等你娶嫂子的时候,右边的房子自然是去嫂子用的是不是?”二狗子打趣道。 别人家的下人要是敢和主人这么开玩笑,保证会打断他们的腿,可是在这里,完全没有这个顾虑,因为少爷笑的连嘴都合不拢了。 最为高兴的恐怕是吴老爹了,起初觉得吴熙太破费,等吴熙给他讲了未来的发展计划之后,顿时觉得这个屋檐是不是也要做的气势磅礴些。 “其实也没有必要这么麻烦,你们以后注定要去城里发展,就我一个糟老头子住,太大了反而觉得没有人气。”吴老爹说完做屋檐的话,没来由的来了这么一句。 “那不害怕,到时候给您娶个老婆子,多买几个下人,人气一下子就起来了,说不准真的和二狗子说的似的,能鼓捣出来一个。” 吴熙说笑道。 “以后不准再提这件事情,再说休怪我翻脸。” 吴老爹的话说的生硬,不像是在开玩笑。 吴家要盖房子的消息不胫而走,第二天全村的劳力都来了,说要盖的话,就要趁早,入冬之后,灰很难粘在一起。 说干就干,刘茂才主动把盖房子这件事情揽在身上,夸下海口说一个月之内整个主体就会全部竣工,接下来晾一个月,就能装修入住了。 吴熙不管这些事情,只要按照图纸上的样子盖好就行,这一个月自己也不会呆在家里,嗣武城才是自己的目标,上次给阿贵承诺下的盐也该兑现了。 二狗子和牛眼娃只能有一个人跟着自己,另外一个人要在家里保护吴老爹的周全,这几天他隐隐的觉得,常旺春要下手了。 牛眼娃是个实在的人,留守家里是个好的选择,另外那些铜钱放在家里也不放心不是么? 二狗子头脑灵活,反应快,自己带在身边很受用。 分配好了各自的任务,吴老爹有些伤感,说起了自己知道现在还没有抱上孙子是人生的一大遗憾,无论如何也要让吴熙在最近找个媳妇,赶在他走之前给自己生下一个孙子。 吴熙说自己明年这个时候才会走,再说了自己年龄还小,娶早了对身体不好。 吴老爹的脸色很不好看,人家十三岁的小伙子,孩子都会走路了,你都十五了,还没有个媳妇,说出去让人家笑话,邻村柳家的小丫头今年十三岁了,出落的很好,闫婆上了几回门,想给你把这门亲事定下来,房子盖好就完婚。 吴老爹把话说的很硬,不容的吴熙反驳,不过一个十三岁的孩子,吴熙再怎么畜生也下不了这个手。 古代的人寿命一般很短,和早婚也有关系,另外,频繁的战争也给社会劳动力带来一定的损失,所以为了维持相对平衡的社会劳动力,十三岁结婚是朝廷允许的。 不管怎么样,这门婚事自己不会答应,就算是答应了,也要等到十七岁之后才能过门圆房,要是低于这个标准,吴熙坚决不会同意。 不过吴熙心里很高兴,因为他又有了后世的感觉,父母逼婚俨然已经成了后世的一道风景,现在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就当自己在城市里生活的太苦,在农村享几年福气。 “少爷,听说柳家的家底很厚实。”二狗子说道。 “说过多少次了,叫哥!” 第十三章 血腥味 人们都喜欢美好的事物。 从内心来讲对美好事物的向往都是相同的,都会选择据为己有。 为了面子也罢,为了心情愉悦也罢,反正都想据为己有。 但是美好的东西又非常的少,于是就有了争夺,争夺出现,势必会损失一部分人的利益,有的人选择了忍受,因为实力不如人家。 吴老爹就是在追求美好事物的时候受了伤。 让她受伤的就是自己青梅竹马的二丫头被他的父母卖给了嗣武城的张世荣。 这场美好事物的争夺战,张世荣赢了,吴老爹选择了隐忍。 但是不是得到了这件东西,那这件东西就属于你,重要的是这件东西完完全全的属于你才行。 最近就有谣言传出来说,张世荣和二丫头生的孩子张婉娘和他一点也不像。 真理死于谣言。 谣言很可怕,有覆国的危险,更何况是一个家庭。 张婉娘最近很郁闷,平白无故的被人诟病,姐妹们邀请自己好几回了,都是因为这件事情,连门都出不了。 爹爹已经在处理这件事情,想必会有一个结果。 自己作为张家的大小姐,从小锦衣玉食的日子过的很好,如果自己真不是爹爹亲生的,难道要回到乡下和那个该死的糟老头子一起过么? 想想都觉得很害怕。 她今天决定出去走走,待在家里实在是难受。 再怎么着这也是上一辈人之间的恩怨,和自己有什么关系。 今天天气很好,秋高日爽,大街上的人也很多,是一个逛街的好日子。 还没走几步,就看见两个猥琐的家伙跟在一个小姐的身后指指点点的不像话。 她从小就最恨这种事情,自己身为女儿身,知道这样被人跟着是什么滋味。 弄不好这两个淫贼把人家给糟蹋了,真是毁了人家的一世清白。 更何况这个女孩儿他还认识,就是裁缝部冯老爹的女儿,每次去她家的铺子都能看见她。 “淫贼,光天化日之下尽然调戏良家妇女,姑奶奶今天要是不把你们抓去报官,重重责罚,我就不姓张。”说着抬起一脚就踢到了二狗子的屁股上。 本来还想把那人也踢一脚,谁知道那个滑头跑的还挺快。 吴熙的做人原则就是坚决不吃亏,就算是自己的过错,也要先躲过眼前的危机,再图后进。 在他看来,把脖子伸出去让人家砍那是莽夫。 “你踢我干什么?”二狗子不干了,低头猫腰的吃碗豆腐脑都能招来横祸,他想看看究竟是谁有这么大的胆子。 转过身就看见一个杏目圆睁的少女,提着裙子又一脚踢到了自己的小弟弟。 二狗子真是倒霉透顶,前后遭受攻击,手里的豆腐脑撒了一地,本来美好的心情彻底的跌入了冰窟。 一看是一个女的,就知道报仇无望了,不过理论一下总是可以的。 张婉娘眼见二狗子手里端的是豆腐脑,知道自己打错了人,心里咯噔了一下,眼见二狗子愣神的功夫就想溜之大吉。 赶巧冯老爹的女儿看见了张婉容,上前就寒暄了起来。 这一耽搁,二狗子和吴熙就围了上来。 调戏封建主义的良家妇女,吴熙干起来没有一点心里负担。 “我的二弟啊,可怜你跟了我这么长的时间,还没有洞房花烛,就惨遭毒手,这个仇我无论如何都要帮你报啊。”二狗子跪在地上捂着自己的下身鬼哭狼嚎的叫着。 “这么俊俏的一个小后生,被人断子绝孙了,这可不得了啊,不知道这位姑娘和我的手下有什么恩怨,非要下此毒手,有道是断人子孙,犹如杀人父母。”吴熙喝了一碗手里的豆腐脑,悠闲的说道。 张婉娘虽然不知道何为“二弟”但是,看着二狗子那一脸的痛苦和捂着的部位,觉得自己刚才下手实在太重了,一脸惭愧的样子。 不过冯家的亏女可是一个明眼人,知道这两个杀才想要讹人,站出来说道:“如果是讹人钱财,我看你们是找错人了,方才张姑娘出手是为我解围,我是事情的源头,有什么事冲着我来就是了。” 还真是义气,在后世,这种人被称之为女汉子,吴熙斜眼瞧了一眼,那姑娘把胸部挺得老高,瞬间就觉得有一股热流从鼻子里流了出来。 好在处理的及时,没有丢人现眼。 “我们只是讨个医药费而已,打了人还有理了?”吴熙说道。 “你们鬼鬼祟祟的跟在本姑娘的身后,图谋不轨,幸好张姑娘出手解围,要不然真的就辣手摧花了,既然是一场误会,不如交个朋友如何,我看二位也不像是本地人,如果事情闹大了,对你们也不是很好。”冯姑娘说的头头是道,话语里似乎还有威胁的意思。 吴熙从来不害怕威胁,但是初来乍到的,闹到衙门也不好,况且曹都头是自己生意上的伙伴,那个胡知县不知道是好是坏,万一家雀啄瞎了眼睛,算是阴沟里翻船了,另外周围的人围的越来越多了,对场内指指点点的,那张姑娘捂着脸,一句话也不说,想来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吴熙也不是赶尽杀绝的人,还是借坡下驴的比较好。 “那既然姑娘这么说的话,那就化干戈为玉帛好了,以后记得要看清楚人在打,我们两个这么玉树凌风的人,怎么可能做那些下流的勾当呢?” 从来没见这么夸人的,不过冯姑娘还是点了点头,搀扶着已经无脸见人张婉娘走出了人群。 “大哥,为什么放他们走,本来可以讹点银子的,看那姑娘穿的绫罗绸缎,家里一定很有钱。”二狗子还捂着裤裆带着哭腔说道。 “君子取财有道才是本事,这样得来的钱,你花着很舒服么?” “那就这样算了?”二狗子心有不甘。 “还是算了吧,刚才看热闹的人群里很多都是她们家的家丁,身上穿着张姓的家丁服,要是猜得没错的话,这位姑娘应该张世荣的千金才是。 张世荣是谁啊?嗣武城首富,全城百分之八十的产业都是他的,你说你怎么奈何人家? 再说了,现在有传言说张世荣有个闺女不一定是他的,想来说的就是她,如果不是他的,那么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吴老爹的,这么说来的话,你还能忍心讹人家钱么,都快是一家人了,钱倒来倒去的不嫌麻烦么?” 吴熙说解释了为什么放过这个女人的原因。 二狗子把头点的像小鸡食米,越来越觉得自己跟对了人。 和曹晖约在了一个茶摊上,说了自己来的原因,就是要和他买一些盐,要和山民做生意,这桩买卖以后就交给他了,利润他一分钱也不要。 曹晖一下子就来兴趣,身缠万贯本来就是他的愿望,以前做恶人的时候,虽然有些钱财收入,但是大头都让胡知县拿走了,自己从来吃的都是小鱼。 “怎么做?” “南门外开放草市,允许山民物物交换,这便是你的功绩,也是你的财路,一定要把握好了,不要再寒了山民的心,那是一条大财路,一个月下来要是没有一千贯的收入,把我眼睛抠出来当泡踩。” “我踩你眼睛做什么,挣钱就行,不过吴老弟啊,这么大的利润你放着不赚,一定有什么事准备让我给你开路吧?” 曹晖也是一个聪明人,要不然也不可能稳坐嗣武城公安局局长这么些年,鼓风机的时候,他可是狮子大开口啊,现在白送自己一条财路,却不收任何钱,这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天下从来都没有白吃的午餐,这也是曹晖的人生信条,官场混了这么久,这句话处处得到验证。 被说中了心事,吴熙也不藏着掖着了。 “还真有一件很小的事情,想让都头帮忙。” “说来听听。”曹晖把茶碗扔到了桌子上,听吴熙究竟能说出什么样的条件来。 “我家里培植了一种农作物,亩产很可观,能达到十五担之多,兄弟我想把这东西献给朝廷,不知道你有没有门口可走。” “吴兄弟你想走仕途?” 曹晖从来没有怀疑吴熙的话有假,他说能产十五担,那就一定会是十五担,一担也不会差的。 “那倒不是,只是觉得人民生活的很苦,有很多人连饭都吃不上,钻进了山里做起了流民强盗,说白了,这就是朝廷没有那么的地能分给这些人种植,还说明就算有田地,产出来的东西还不够交赋税,长此以往,恐怕会坏了国家的根基。” “说的冠冕堂皇的,你放心,我又不惦记,我知道自己能有几斤几两,超出我能力范围的事情,我坚决不会去触碰,银子和生命比起来,我宁愿傻傻的活着。” 像曹晖这样的想法很难得,不管他以前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心态始终摆的很好。 “是也不是,既然都头这么认为,那就是了,万望找一个德高望重的人来,为民计,为社稷计,都头都应该这么做。” 这回吴熙说的很庄重,起身抖了抖衣袖,给曹晖行了礼。 直到这个时候,曹晖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一般情况不会行这么大的礼,于是赶紧站起来,正式的还了礼,才重新落座。 “怎么有股子血腥味,二狗子你闻到了没有?”吴熙说道。 “啊!臭流氓!” 紧接着,邻座跳起一个女人,捂着脸跑远了。 “这怎么了?”吴熙很不理解宋朝的女子。 “坏了,这是胡知县的闺女。”曹晖的脸色瞬间就变的煞白。 第十四章 拿命换钱 二狗子噌一声站起来,从背后掏出一把牛耳尖刀就跟了上去。 曹晖见状,一个箭步上前顺势抓住了二狗子就要刺出的手腕,只轻轻一拧,尖刀就落在了他的手里,然后勾肩搭背的回到了茶棚。 “怎么?舍不得下手?” 吴熙和老板又要了一碗茶,今天好像吃的有些咸了,嘴里老是觉得很干燥。 “要是放在两年前,就算是天王老子想要挡我的财路,我都能从他的嘴里拔下来几颗牙齿,现在不行了,心开始变软了,更可况这个小丫头可是我亲眼看着长大的,还真下不去手。” 曹晖变了,可能遇到过一些事情,让他改变了自己的人生策略,这个人家不说,吴熙也不好意思问。 “这么一来,胡知县势必会找你的麻烦,看来你这个都头要当到头了,我们的计划实施起来会有阻碍,你真的想好了?” 吴熙想要喝酒,从曹晖的腰间解下一个壶子,从里面倒出来一些,又把壶子扔给了他。 稚嫩的身体还是抵挡不住酒的烈性,才喝了半碗,身体里就觉得燥热难耐,头昏脑胀的厉害。 “形势比你想象的要好,刘主簿和胡知县的矛盾已经公开化了,胡知县如果早一点下手的话,或许还有些胜算,现在晚了,树只要长大,根茎就会很深,胡知县要想在和刘主簿的对博中占得先机,那么我就是一颗重要的棋子。 现如今我凭借着吴老弟的鼓风机也有了一些积蓄,想要另立山头,也很容易,到时候三家鼎立,吴老弟你还认为我们没有机会么?” 曹晖说的唾沫星子乱溅,对目前的形势和未来的发展也很有信心,想必是做了一些功课。 “既然你有了计较,我也就不参合了,不过碎金城的山民和野狐山的强盗总算要整合的,现在就是最好的时期,你做一下准备,我们的事业就要开始了。” 喝完剩下的酒,起身就走,因为他看见曹晖的手下已经把他需要的东西装满了一牛车送了过来。 “你远远的跟着就行,我害怕那些山民见了你不肯出来。” 吴熙上了牛车,二狗子接过缰绳,吆了一鞭子,意气风发的朝着碎金城方向开去。 “大哥,你刚才真的是要杀了那位姑娘么?”二狗子摸不着头脑的问道。 “作戏而已,当不得真,就是看看曹晖能在这件事情上能下多少血本。”吴熙解释道。 “你早就知道曹都头会出手阻止?”二狗子问道。 “如果你的匕首捅进了那姑娘的身子,那么我的匕首就会把他捅的稀巴烂。” 吴熙喝了一点酒,话很多,也说的很豪迈,二狗子听的如痴如醉,因为他从来也有见过有人到过白云的上头,在他看来只有神仙才能做到的事情,大哥尽然说他上去过,而且还不止一回。 隔着无定河,很快就看见了碎金城,打了一声呼哨,两边的草丛里瞬间钻出了一群人,把吴熙和牛车团团的围住,为首的正是上次把咸菜坛子抱走的阿贵。 “公子果然言而有信,阿贵先谢过公子,我们以后交易的时间是不是定一下,老是钻在草丛里等着也不是个事啊。”阿贵凑上来说道。 二狗子见到这些人就像是见到了家人,歪着嘴笑的很灿烂,把牛车上的东西使劲的塞到这些人的怀里。 吴熙不管不顾,稍微挪开一点距离和阿贵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 “那是自然,我们以后每隔半个月就进行一次交换,你们拿出你们不需要的东西,尤其是动物的皮子,来换取你们所需要的东西,我现在正在积极的和官府斡旋,看能不能专门给你们开个草市,那样的话也就方便多了。” 一听说官府要开草市,还允许他们进行交易,阿贵一听很高兴,这是一次进步,一次能让他们从山里面出来的进步,这件事情他还做不了主,回去之后和族长商量好了之后,才能做下一步的动作。 “多谢公子了。” “互惠互利的事情,谈不上谢,你们尽管把牛车里的东西搬走,然后再把你们带来的东西装上牛车,交易就完成了。”吴熙挥了挥手说道。 “你就不看看我们带来的东西?万一你赔了怎么办?”阿贵还是有些担心,万一这些东西吴公子看不上,以后的交易就会很艰难。 “你们小看我了,再不重要的东西在经过我的手之后,也会变的值钱的,不要有心里负担,装车就好。”吴熙又是大手一挥,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 阿贵总算是放心了,好不容易找到这么一个放心的渠道,要好好的维护才行。 其实像吴熙这样钻空子的人很多,只不过得不到山民的信任而已,利益均分之下,不愁找不到合作对象,山里呆得时间久了,外面的世界和他们已经格格不入。 吴熙觉得这么快让他们从山里出来变成有户口的宋朝人,是不是有些快了? 这件事情还是缓一缓比较好。 阿贵和其他的山民千恩万谢的走了,曹晖鬼一样的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爬在牛车上看着那些货物眼睛里直放光。 “好本事,我以前怎么就想不到这样的法子?” “那是固定思维害了你,你们只想着官府的政策,只知道抓住山民能得到赏钱,从来都没有想着改变现状,我敢说有我这样想法的人不在少数,就是没有人这么做。” “这一车货物怎么着也能卖个三十贯钱吧,除去成本,还能剩下二十五贯,你说那些山民是不是傻?” 曹晖的想法令人可笑。 “你说错了,认为是傻子的恰恰是我们,你信不信,他们现在一定跑的非常的快,就是害怕我反悔,盐这种东西在我们看来很平常,但是他们不这样看,当一件东西的价值高过人的生命的时候,你还认为他是平常的东西么? 举个例子,假如果你的亲人得了重病,请郎中治病,你是不是倾家荡产也要治呢,那个时候你还有时间去想这个郎中的药是不是值得自己倾家荡产呢?” 曹晖不得不佩服吴熙说的话很有道理。 事实证明,那些山民也正在心里大骂吴熙真是个傻子,自己随便从鸟的身上揪下几根毛就能换取这么多的盐,真是一辈子也没有做过这么便宜的买卖。 “这里面会不会有诈啊?”一个山民问阿贵,这样占便宜的事情他还是头一次做。 “没有那个必要,我们身后的草丛里埋伏了不下十个官差,都只是远远的看着,没有对我们下手,这就说明吴公子说的话多半是真的,他们这次来就是来看我们的交易的,说不定官府真的有意改变对我们山民的态度。” 阿贵分析着说道。 “我手里的飞刀已经准备好了,要是他们敢上前一步,绝对讨不着便宜。” 另一个大汉美滋滋的说道。 这一次他得到的货物是最多的。 “所以啊,回去之后,我们要众口一词,让族长答应互市才好。” 众人七嘴八舌的应答着。 曹晖和吴熙坐在牛车上往城里赶,殊不知这一幕被山上的两个人看的清楚。 “和尚,你看这个人什么来头?” “牛鼻子,你向来看人看的很准,你来说说。” “跳出三界。” “不在五行。” “哈哈哈……” 两个人少有意见一致的时候,只见和尚的左手里拎着酒壶,右手还拎着一只烧鸡,满嘴油腻的令人有一种上去就打的冲动。 “你说你一个和尚,喝酒吃肉逛窑子一样都不缺,佛祖的眼睛瞎了吗?要你给他当罗汉?” “阿弥陀佛,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 道士见拿他没有办法,摇着头走开了,和尚紧紧跟上,问道:“蝴蝶真的不会有危险么?” “操你自己的心,佛祖这会儿可能把你的位置都让给了别人。” “这样最好了,做一个逍遥和尚,也很不错,不是么?” 老道不再理会他,纵身一掠,如猿猴一样糅身就上了身边的悬崖,踩着脚底下的树藤借力,三两下就到了对面的山上,山的下面就是悬空寺的所在。 和尚嘿嘿一笑,肥胖的身躯扭了扭就轻飘飘的落在了道士刚才借力的树藤上,沿着老道走过的道路飞速的掠过了无定河。 这一幕如果被吴熙看见的话,一定会惊得张大嘴巴 ,一直不相信古人会飞檐走壁,这两个人的表演一定会会毁了他的三观,甚至是五官。 说道五官,有一个人正在扭曲着五官大喊救命。 吴熙还没有反应过来,二狗子已经抽出宝剑,三两下就赶跑了那些强盗。 曹晖和官差也围了过去,曹晖更是让人去追那些强盗,做做姿态而已,免得人家说官府不作为。 走过去之后,那人抱拳颔首,一脸斯文的给吴熙和曹晖行了礼,算是谢了他们的救命之恩,随后才缓缓下跪,头点地,股朝天,努力的挤出一句话——给我十五贯钱,命就是你的。 第十五章 草包县令 吴熙很想打人。 胸中的怒火把五脏六腑烧的很疼,着实有些忍不住了。 他应该是一个读书人,头发有些灰白,四十来岁,瘦高的身材,长期营养不良导致面部蜡黄,身穿儒袍,看样子有些年头了,原有的青色已经被洗的发白,却布满了补丁。 缝补丁的手艺很好,每一针都很细密,平日里一定很爱惜,由此可以看出他对知识分子这个名声是多么的看重。 头上带着方巾,一双鞋因为刚才的打斗,已经不见了踪影,身子有些微颤,看来刚才的情形着实吓到他了。 抱拳行礼是为了答谢救命之恩,作为一介儒生他有这个底气,也有这个自豪,但是跪下求救却有一种兔死狐伤的悲凉。 单单是因为十五贯钱就把自己的命交给别人,看来个中缘由值得深思。 吴熙强压心中的怒火,问道:“为什么?” 刚才的一套动作把读书人的骄傲显露无遗,这个时候跪地求人,多少有些无奈的意味。 骄傲的人就应该有骄傲的资本,当全部的资本都失去的时候,他只能怨天悲愤,指天骂娘,心里痛快之后,还是要回归本心,做一个男子汉应该做的事情。 “我孟桐熟读五经,不敢自夸学富五车,满腹经纶还是敢当的,奈何流年不利,每每赶考,东华门都不曾唱名。 多年过去了,已经心灰意冷,但又割舍不下,一辈子一事无成,还要靠老妻抛头露面的照应,终于把身体累垮了。 郎中诊断之后,说是一种罕见的疾病,需要一味名贵的药材方能续命,这辈子我欠她的,拿我的命换她的命,希望公子成全。” 果然还算是个不忘本的人,不过从古至今的道理都是一样的,病来如山倒,有再多的钱也都得抢着交给医院。 吴熙心里的怒火稍微有些消褪,上前一步,把孟桐搀扶起来,说道:“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这句话是诛心的,明明知道不是那块料,但是为了这句话,还是要一股脑儿的钻进去。 先生有大才,只是时运不济,又是一个骄傲的人,能如此作践自己为老妻续命,也算是一段佳话。 小的不才,虽没有万贯家财,但是基于先生对于亲情的不割舍拿命去换,那么区区银两又算得了什么?钱财本来就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这是二十两纹银,希望能解你燃眉,命你还是好好的留着,和老妻相伴终生才是人生的意义,要不然你救活了她,又要让她失去活的意义么?” “老朽愚钝,不得生命要义,公子一番话令老朽茅塞顿开,从此不敢再轻言舍命,这就回去伺候老妻,当牛做马,也要给她一个体面的后半生。” 说话的同时已经是泪流满面,抓起两锭银子,再三的拜谢了吴熙,方才起身离去。 “曹都头,你还觉得碎金城那些人傻么?” 看着孟桐走远了,吴熙问道。 “看来傻子的含义很广泛啊,不同的角度得出的结果不同,吴兄弟刚才的一番话,也似乎是说给老夫的,受教了。” 曹晖也抱拳施施然的行礼,吴熙很大方就接受了。 “曹都头,我们要加快速度了,半个月之内,碎金城,野狐山,嗣武城将会有一场会战,胜者有奖励,败者将会受到处罚,处罚的最坏结果就是身死道消,你最好做好准备才行。” 吴熙说的很沉重,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 “为什么这么快?”曹晖急问道。 “我等不及了,每每想要把事情做的完美,总有一些事情坏了心情,害怕这样的事情总是出现,所以想尽快脱离这个乱糟糟的摊子。 你知道么?我以前所在的地方有一种赌博娱乐,叫打麻将,四个人,四方城,犹如战场厮杀,但是每一回只有一个人是胜利者,其余的三方都要给钱,这就是惩罚。 其余的三方也没有因为输了一把牌,就不玩了,而是推到重来,他把上一把没有胡牌的理由说成是运气不好。 等下一把牌还没有胡的时候,他还是不走,原因就是输的太多了,非要回点本才肯站起来。 我说的意思不是回不回本的问题,而是推倒重来的问题,我真的没有时间在推倒重来了,我在嗣武城就只打这一把牌,而且胡的一定是我。” “凭什么这么有自信,难道你认为蔡荣会帮助我们?”曹晖说道。 蔡荣是嗣武城的军队节制,负责对西夏的第三道防线,手下两千人。 虽然觉得吴熙的理论很奇怪,但是,也没有过多的询问。 “逢年过节的时候,有些地方会请戏班子唱戏,以祈求来年风调雨顺,有很多老年人带着小马扎就坐在下面看的很出神,尽管看过很多遍了,就是把这种生活当作是享受。” 吴熙没有来由的说道。 “回答的牛头不对马嘴。”曹晖气咻咻的说道。 “他说蔡荣会选择袖手旁观。”二狗子说道。 “你怎么知道?” “看戏的人永远都是在场下看,而不能上去表演。” “和你说个话真费劲,让人猜来猜去的一点也不好玩。” 把所有的货物都交给了曹晖,吴熙和二狗子找了一家客栈就住下,随便吃了一点,就匆匆的睡下了。 第三天的时候,曹晖过来说在城东自己有一处三进的院子,要是吴熙不嫌弃的话,可以做为暂时的落脚点。 吴熙也早有此意,总是住客栈算怎么回事,想要买一处房产,又觉得自己的以后不会在这里,住几天就得搬家,很不合适,既然都头提出来了,那么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还没到新家去瞅一眼,就有衙门的人过来相邀,说事县令大人有请,有要事商量。 商量个屁啊,自己是一介草名,登不得大雅之堂,何德何能劳烦知县大人和自己商量什么事,吴熙断定是因为南门草市的事情。 那也应该责问曹晖才是,找自己说话算是怎么回事? 本来想拒绝,转念一想不合适,怎么说,胡怅虎也算是一个县治的最高长官,得罪了他,绝对不会有好果子吃。 后世的时候,吴熙就知道,凡事还是不要和朝廷做对为好,那些大人们捏死你就像捏死一只蚂蚁一般容易。 虽然很不情愿,还是满脸堆笑的答应了。 “大哥小心为好,胡怅虎绝对没有好屁。”二狗子跟在身后说道。 吴熙甩了甩头,想要把杂乱无章的头绪甩出大脑重新整理。 “放心吧,这是一桩好买卖,我们接着就是了,你去打扫一下家里,我随后就回来。” 二狗子在曹晖的手下带领着去了新居,吴熙一个人在街面上转悠了一圈,等到下午饭的时间,登门拜访胡知县。 由下人领着从侧门进入,来到了内宅,穿过了月亮门,就看见胡怅虎坐在凉亭的石桌上,桌子上摆满了各色的菜肴,吴熙看着却没有一点胃口。 “草民吴熙叩见大人,得大人邀请,小的诚惶诚恐,略备薄礼,望大人笑纳。” 吴熙走上前,没等下人介绍,自己一通马屁开始拍。 “不要拘谨才好,只是说说家常,来,坐下一起用餐。”胡怅虎眉开眼笑的让人很不舒服。 吴熙拱手谢过,坐在了客座,该走的礼仪一项都不能少,要不然人家会认为这就是一个愣头青,棍赶狗撵的就不好了。 “经常听曹都头提起你,说你如何如何了得,本县早有拉拢之心,奈何俗事繁多,一直没有机会,听说你来了嗣武城,马上就命人请你过来叙叙家常,同时略备薄酒,聊表心意。” 胡怅虎话说的很官方,意思就是说拉你进来是朝廷的意思,和胡某人没有关系,就算是受益的也是朝廷,自己没有把一分钱装进自己的口袋。 对于这样赤果果的暗示,吴熙想说的一句话就是,去吃屎吧。 明明自己想要占有一份利益,现在却堂而皇之的说些场面话让人恶心。 转念一想有些不对,他如果想要草市的利益的话,完全可以不用找自己就行,政策是县令出的,和他有什么关系,就连曹都头都是执行人,他算哪根葱啊。 吴熙现在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且看他如何说,兵来将挡就是了。 “大人厚爱,草民谨记于怀,不敢苟忘,草民是个粗人,以一介布衣承蒙大人抬爱登堂入室,实在令草民诚惶诚恐,如果大人有什么事情要小的去办,尽管吩咐就是了。” “果真是个爽快人,既然吴老弟这么爽快,那么本县令也就不藏着掖着了,我想让你帮我打赢这一仗。” 胡怅虎说道。 果然不是个草包,也应该不是个草包,草包县令的下场一般都很惨,看胡怅虎的样子,混的风生水起,一定有他的道理。 也罢,既然被人看破,那么就不用在装傻了,放在台面上解决,总好过背后里捅刀子来的爽快。 吴熙马上站起来,抖抖衣袖,抱拳说道:“大人英明神武,定能一战而定,草民才疏学浅,实在不敢登大雅之堂。” “你的意思是没得商量了?” 胡怅虎见吴熙不肯帮自己,有些生气,把手里的筷子一扔,质问道。 第十六章 屠刀除魔 这个世界上就没有草包,当你仰着头鄙视的看着自认为的草包的时候,恰恰你就是那个草包。 吴熙现在就觉得自己是一个十足十的草包。 本来以为带着后世眼见和智商上的优势呼风唤雨的时候,胡怅虎给他上了生动的一课。 其实从一开始,曹晖和胡怅虎的联盟并不是那么的坚固,要说有联系,也是利益的一致让他们走在了一起。 如今曹晖觉得自己这么些年鞍马劳顿的付出和回报不成比例,背叛是迟早的事。 胡怅虎早就看出了一些苗头,尽管曹晖在他的面前隐藏的很好,但还是漏出了一些马脚。 当他的女儿雪儿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他的时候,本来灰暗的眼睛里精光四射,一副要吃人的样子。 解决山民的事情一直以来就是胡怅虎作为上位的功绩,现在一个都头把主意打到了自己的头上,这还了得? 怪不得他最近一只在笼络人才,原来唱的是这一出啊,刘彦成刘主簿和我势同水火也就罢了,你曹晖何德何能敢和老夫争势。 你有这个资格吗? 怒火中烧之后,慢慢冷静下来的胡怅虎觉得自己有些鲁莽,瓦解看似死局的局面,才是他现在要做的事情。 吴熙算得上是一个人才,费尽心思的接近上位者,为的就是自己的将来打算,那么还有比自己这个东华门唱过名的知县更好的选择么? 当吴熙标榜自己委婉拒绝的时候,心里的怒火再也控制不住的燃烧了起来。 “如果你执意要帮助曹晖做大,那么得利的恐怕是刘彦成或者是蔡荣一方,你什么好处都捞不到。” 胡怅虎还是觉得没有把话说透,尽管很生气,还是强装欢颜的说道。 “小子只是一介草民,不想变成你们利益争斗的牺牲品,请原谅草民的直率,草民家里还有老父亲和……” “够了!” 还没等吴熙把话说完,胡怅虎大声的喝斥打断了他继续说下去的可能。 “不要恃才傲物,你会死的很惨,你以为置身事外就会平安无事么?老实告诉你,我已经派人去请你的父亲了,为了你能倒向我,我可是煞费苦心啊,不过我保证,你的父亲只会是衙门的座上宾,不会受一点委屈。” 胡怅虎终于亮出了底牌。 吴熙很平静的把玩着手里的酒杯,似乎胡怅虎说的这一切和他没有关系。 胡怅虎也很纳闷吴熙怎么这么能沉得住气,这个时候他不应该暴跳如雷的指着自己的鼻子骂娘吗? 想了想哑然失笑,自己还真是一块贱骨头,别人没有开骂,自己还找骂,这是一种什么心里。 想必是走投无路的在心里琢磨得失呢吧。 “大人的酒杯非常的精美,色泽鲜艳,用料讲究,胎体厚实,莹润温雅,是上等的好品,想必是东京的官窑烧纸而成。 而官窑又在皇室的控制之下,那么大人又是如何得到着精美的瓷器的呢? 难道说你在宫廷里安插了人手?光是勾结内侍这一条罪状就够诛你九族的了,你还想杀了那些无害的山民为自己捞功绩? 我要是你的话,趁现在天子剑还没有到来的时候卷铺盖走人才是上策,要是钦差挟天子令箭到来,到时候你就是想跑,整个嗣武城的居民也会把城门关的死死的。 全民关门放狗的场景你是不是还没有见过?放心,你这些年已经为自己把墓挖好了,还尚不自知,等那些山民一到,全城百姓的愤怒都会加在你的身上。 你现在还敢信誓旦旦的说自己在东华门唱过名吗?” 这是吴熙的反击,直接而且有效。 胡怅虎跌坐在了地上,吴熙说的这些都是真的,自己也认真的考虑过,如果自己事发的话,千刀万剐算是便宜他了。 虽然说朝廷没有杀文人的习惯,但是,自己勾结内侍有造反的嫌疑,历来朝廷对于造反的人都不会只是流放蛮荒之地作为首选,那么等待他的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只是可惜了你的闺女,草民没有大不敬,只是根据事实陈述而已,如果你现在抓紧时间把你的女儿送走,算是尽一点做父亲的责任。 你死了不打紧,你的女儿还没有活人,就这么跟你死了,得不偿失啊。” 吴熙诛心诛的很彻底,把胡怅虎直接从心里上打入了地狱。 “来人啊,马上备车把小姐送出城,赶往京兆府,求她的叔叔收留,不得有误。” 胡怅虎如梦初醒,安排起了自己的身后事。 雪儿是一个纯洁的姑娘,生的浓眉大眼高鼻梁,樱桃小口爪子脸,标准的美人胚子,此时正在泪带桃花的和自己的父亲诀别。 胡怅虎没有走,不是他要认命,而是还要搏一搏,自己准备了那么久,被这小子的几句话就瓦解了,他心有不甘,或许这些都是这小子编造出来的子虚乌有的事情。 不过送走雪儿这件事情他觉得相当有必要。 以前是自己鲁莽了,觉得胜算在握,不必大惊小怪的,直到这小子的出现,整个事情才开始变的不可掌控。 胡怅虎抖了抖官袍重新落座之后,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也给吴熙添上,端起在虚空中一碰算是一种礼仪,然后仰头一口喝下。 吧嗒着嘴,吃了一口菜,觉得色香味俱全。 以前从来都没有觉得这些菜有什么好吃的。 “小子,子虚乌有的事情让你说的冠冕堂皇,未免也太小看老夫了吧?等你的父亲一到,胜负还真的很难说。” 吴熙呵呵一笑,也把杯子里的酒一口喝完,说道:“你不会真的以为我老爹还能被你带来吧?” “我的人昨天夜里就出发了,那个时候你还在客栈里面睡大觉,我不认为你有时间派人回家通知他。” 胡怅虎很有自信的说道。 “双溪村距离嗣武城十五里的路程,来回只需一个时辰足矣,那么为什么你的人从昨天夜里出发到现在还没有回来,你不会认为他们只是去喝花酒了吧?” 吴熙说道。 “你把他们怎么样了?”胡怅虎站起来说道。 “我怎么知道,我前天开始可是一直在你的监视之下,一步都没有离开过嗣武城。” “你知道我监视你?” “他们那么不专业,是个人都知道。” “还有,你不是说你们半个月之后才开始行动吗?” “你的问题太多了,我一次性给你说完吧。” 吴熙清了清嗓子,喝了一口茶,说道:“计划从我进入嗣武城之后就开始了,但是我们发现了有人监视,于是就调整了暗语。 在和碎金城的山民交易的时候,我明确的告诉他们是县令大人不准开草市,为的是给他们一条活路。 然后告诉他们说,野狐山的强盗就是县令大人准备浇灭你们的后手。 于是在昨天晚上这些山民纠结了三千人拿着武器就上了野狐岭。 虽然说野狐岭易守难攻,但是如果有一个熟悉那里道路的人带路,又会是一种什么景象呢? 刚好我就有那么一个人,一直养在家里,每天好吃好喝的伺候着,听说他昨天晚上又回了一趟野狐山的老家,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你想想,当山民们打败了强盗,气势汹汹回身的时候,得知本来要开的草市,被大人拒绝了,你说他们会怎么想?” 问题又抛给了胡怅虎。 “你的意思是,现在外面的嘈杂声,就是那些山民正在进攻嗣武城?” 吴熙笑了笑没有说话,表示认同。 “那你还能做的住,那些山民可憎之极,破城之后,一定会大肆的抢掠,城里的人民要受苦了。” 胡怅虎一副悲天悯人的姿态,不知道是要做给谁看。 “你放心,我已经交代下去了,那些大户才是他们的目标。” “那么蔡荣势必也被你们收买了,要不然他手下的两千精兵就驻扎在新城里,不可能坐视不理的。” “你错了,他根本就是在看戏。” “刘彦成呢?他不是也想和老夫争胜么?” “那个老匹夫这个时候应该上吊了吧,不对,应该是被剥皮了才是。” 吴熙把话说的轻松,越是轻松,胡怅虎的心越是往下沉。 “你就是一头饿狼,你究竟是从哪里来的,你我往日无怨,今日无仇的,为何非要赶尽杀绝?” 吴熙嘿嘿一笑,已经喝的头有些发晕,还是忍不住又喝了一杯酒,皇室里的自贡酒就是不错。 “我给你叫一个故事吧,话说有一个少年不知道怎么得来到了这个世界,他只是睡了一觉,醒来之后发现他来到了一个陌生的世界,周围的景象他从来都没有见过。 走投无路之下,碰见了一只狼,狼正好饥肠辘辘和少年发生的大战。 最后少年赢了,狼死了,少年站在狼的尸体边,正好把狼的灵魂全部吸走,于是这个少年就变成了狼。 所以,你没有说错,我确实是一头恶狼。” “哈哈哈……” 胡怅虎笑的很勉强,也该自己有这一劫,感情是天选之子来降妖除魔来了。 尽管自己还未成魔,屠刀就已经落下,果然是因果轮回,报应不爽。 第十七章 合脚的鞋 山民突然发起的进攻令嗣武城没有任何的防备就被攻占,在蔡荣酒醒之后,反应过来的时候,才领着两千部下转了一圈,继续回到新筑的城里面花天酒地。 在他看来,他的职责和官兵不是保护这里的老百姓,而是用来对抗西夏的。 那些山民进城之后还算收敛,只抢大户,只要谁家的墙上有红颜色的小叉叉,谁家就要倒霉了,这也是事后人们认为一致认为这些暴民事先就踩过点,要不然不会这么准确的就找到这些大户。 损失最惨的莫过于三大家族,虽然没死人,但是家里被洗劫一空,家里的仆人非但不帮忙,还主动加入了抢掠的大军。 谁让他们平时不对自己的家仆好些呢,山民来的时候,这些人本可以抵挡一阵,让主家有逃生的时间,谁知道,这些人还主动打开大门,放山民进来抢劫。 除了几大家族被洗劫一空之外,其他的沿街商铺并没有受到损失,老梁头说他只是被顺走了几个包子,卖凉粉的窦大妈还得到了一匹绸缎,还是上好的料子。 事后,这起案件被定性为一起有谋略,有准备的抢劫案,并不是以讹传讹的山民暴动。 要是山民暴动的话,他们可不管谁是农民,谁是富商。 主簿刘彦成悬梁自尽了,后宅的人几乎全部走空,去向不明。 知县胡怅虎在钦差还没有来的时候,就已经拔剑而亡了。 而他们的财产已经被曹都头封库保存,只等绥州节度使派人前来收拾。 要说受伤最严重的莫过于曹都头了,全身缠着绷带坐在吴熙借住的院子里笑个不停。 后世的医学知识完美的打造出了一个没有伤却看着让人心疼的伤病患者。 而这位伤病患者现在正在和吴熙一杯接着一杯的喝个痛快。 胡怅虎家后院子里的酒确实很多,都是皇家高规格的贡酒,喝起来就是爽。 “你说胡怅虎要是知道我们两个正在享受他的美酒,会不会气的从棺材里跳起来。” 曹晖的心还真大。 “还是尊重一下比较好,只是想把他赶走,实施我们的计划而已,没想到他会死。” 看来后世影视剧里那些贪财的小官惜命的场景也不全都是真的,至少胡怅虎还比较有气节。 古人把气节看得很重,尤其是生死关头,就算是死也要死的豪迈,才算是对得起自己这具身体。 刘彦成八成是被吓死的,事后才让人挂起来说是丑事败露,对不起朝廷之类的放屁话。 这种心里素质还要学人家争权,他也太把自己当回事了。 二狗子现在已经适应了自己的身份,站在院子中央把刚招来下人指挥的很得当,完全符合吴熙给他传教的门风。 一个家族的门风就是家主的思想,家主什么样,下面的人绝对是有样学样。 “都头功成名就,升迁之期不远,可喜可贺,还望以后对治下子民多加厚爱才成,我们走的路不同,注定要分道扬镳,前路多凶险,万一那一天我要是回来了,还希望这个庄子,都头给我留着东山再起才好。” 吴熙对他们的这次联手有些自豪,又有些伤感,自己的出现多少会改变一些人的生活,抑或是一生,就像面前的曹都头,在后世的县志里,在这次的冲突中已经死了。 可是现在他正坐在吴熙的面前,笑的像个中了奖的傻子。 “吴老弟你放心,我曹晖不是那种忘恩负义的人,以后只要是你吴老弟的事情,也就是我曹某人的事情,尽管去做你该做的事情,嗣武城就是你的娘家,累了就回来住几天。 你要我办的事情,我已经办好了,这几天就会跟着绥州的安抚使来嗣武城,路已经铺好,就看你能不能走的动。” “吴熙多谢都头成全。” 吴熙起身毕恭毕敬的行了礼。 曹晖全身被绑,无奈哈哈大笑,连忙摆手,表示受不起。 这在这时,二狗子来报说是有人跪在大门前说要报恩,看样子好像是前天在树林子里碰见的那个读书人。 “孟桐?快去看看。” 对于读书人,吴熙向来很尊敬。 曹晖行动不便,也不方便参与此事,于是在家仆的搀扶之下,从后门离开了。 吴熙来到前门,只见孟桐几乎全身伏地的跪倒在门前,涕泪横流,原有的书生意气在这一刻都化成了泪腺,潺潺涓流。 旁边还跪着一位妇人,应该是他舍命想要救下的妻子。 “老朽孟桐,感念公子救命之恩,贱内得以好转,故此当面道谢,同时携贱内入吴家,终生为奴,当牛做马,以报厚恩。” 话说的简短,看来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一个文人的骄傲,荡然无存。 舍弃一生的追求,放下文人该有的气节,这真的很难,他深知自己没有能力改变目前的窘境,深思熟虑之后,还是觉得放下才是出路。 老妻为自己操劳半生,为的是想和自己过好日子,现在好日子没有盼来,却烙下了一身病,自己如果再执着的话,一个男人的尊严会在妻子的面前消失殆尽。 吴熙从来都没有觉得孟桐会回来找自己,古人的行事方式和后世有一些区别,他说会给你当牛做马,那就真的会当牛做马。 既然做了吴家的下人,那么吴熙要做的就是要发号家主的命令。 “我家里现在什么都不缺,就是缺人,正发愁如何才能发扬光大呢,你这就跑来给我当牛做马来了。 既然来了,那就是一家人了,赶紧滚起来去做事,一大摊子的事情忙都忙不过来了,没有功夫理会你们这些文人的煽情。 以后收起你的软弱,我吴某人不要草包。” 这样说话才像话,孟桐听的美滋滋的就站了起来,擦了一把鼻涕眼泪,全都粘在了一起,二狗子有眼色,一方手帕就递了过去。 二狗子很聪明,跟了大哥这么久,知道大哥义气的是什么人,别看把孟桐骂的厉害,这才是把你当作自家人看的,要是大哥对你百般的恭敬,那么八成从心里就瞧不起你。 孟桐这点觉悟还是有的,知道这是把他当自己人看待,管家的位置怕是跑不了了,要是公子想要在这里长足发展,那么自己刚好能发挥作用,这是他高兴的事情。 总是以后公子走到哪里,自己就跟到哪里,谁让你花了两个银饼子买了自己呢? “明天把你们的家人也接过来,这里以后就是你的家了,千万不要客气,家里没有那些繁琐的规矩,随便一些就好。” 吴熙看着悲伤和喜悦转换的很快的孟桐,补充说道。 “我们全家都在这,能带的都带来了。” 咧着嘴,笑的很像得到了奖励的孩子。 吴熙却听的心里抽了一下,好像抽空了他全部的元气,眼前猛然一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三天之后了。 不是他醒不来,而是不想醒来,就如一个老僧入定。 医生已经换了三波了,都说是气血攻心,没有大碍,需要静养才行。 气的二狗子把郎中提起来就扔了出去。 要是吴熙再不醒,二狗子杀人的心都有了。 一时间整个嗣武城里的郎中人人自危。 随着吴熙的转醒,郎中们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吴熙很喜欢这处房产,在嗣武城的城东,三进的院子,很幽静,自己住在最里面,中间有花厅和月亮门,转过月亮门就有一处水塘。 这几天在老孟的打理下,水已经清澈见底,水里面有小鱼,像是刚到进去的,天气已经开始转冷,所以池塘里并没有荷叶。 泛舟是没有可能的,这直接断送了吴熙想要泛舟荷叶,打情骂哨的美好愿望。 这样就很好了,从刚开始的什么都没有,到现在在封建主义社会拥有了一套自己的房产,着实有一种非凡的成就感。 吴熙坐在池塘边上的圆桌前,傻傻的看着水中泛起的涟漪,一种伤怀,两处忧伤。 老孟确实很能干,只要不让他读书,什么事情都能干的井井有条,他就不是一个读书的命,非要往士大夫的堆里钻,是在给自己找不自在。 鞋合不合适,只有穿鞋的人知道,孟桐这下总算是给自己找了一双好鞋。 下午的时候,二狗子来过,说是把去牛婶家的礼物都准备好了。 吴熙这才悻悻的起身,上了早就准备好的马车,去牛婶家拜访。 郎中说,自己大病初愈,少走路比较好。 牛婶是自己一个很重要的人,丈夫死得早,拉扯着三个孩子,还要受人家的白眼,如果跟着自己的话,或许能弥补一下心里的创伤。 穿过福德街,友邻巷里马车进不去,吴熙只好下了马车。 七拐八拐之后,总算在巷子的最深处,找到了牛婶的家。 吴熙推开门的时候,牛婶的婆婆正在有一句没一句的数落着牛婶,话说的很尖锐,让人一听就有一种上去抽她几个大嘴巴子的冲动。 “牛婶,我来了!” 第十八章 抢占先机 尊老爱幼一直是华夏民族的传统美德,吴熙不认为自己出其左右。 脚踢南山敬老院,拳打北海幼儿园,被称为盖世英雄的是后世,宋朝是一个儒生的儒生的天堂,文明的社会。 走两步就会有一个人窜出来,对着一个妇人的胸部开始填词,没几天,就会被翠红院的头牌唱的人尽皆知了。 妇人当然不会认为这位才子是在对自己猥亵,反而觉得这是莫大的荣耀。 如果裸露身体能让才子们才思泉涌的话,翠红院的姑娘们就敢不穿衣服示人,本来做的就是皮肉生意,谁还在乎身后名。 所以吴熙觉得很幸福。 对牛婶公婆的谩骂报以虔诚的微笑。 “熙哥儿,你怎么来了,也不通知一声,一点准备都没有,快到屋里坐。” 虽然满脸堆笑,可以看的出来牛婶并不开心。 不大的院子被打扫的很干净,完全没有那种平民窟的脏乱差,所有的家用生活设备被摆放的井井有条,摆放位置不对的唯有在躺椅上喋喋不休的老太婆。 老太婆高龄,自从儿子死后,脑子有些不好使了,都说宋人很大度,失去丈夫的女人,完全可以自由婚配。 但是在牛婶的家里根本体会不到。 看着卷起门帘让吴熙进去的美滋滋的牛婶,心里没来由的很不舒服。 进去之后,土炕上躺着两个光屁股孩子,约莫七八岁的样子,吴熙瞬间就明白了一切。 “老大已经十三岁了,去工地上做点伙计,贴补家用,两个孩子没有衣服,只能睡在家里,晚上等老大回来,才能换着衣服出去玩一会儿。” 吴熙有一种想要逃离的冲动,本来还以为生活殷实的他,过的这么清苦,这不该是一个女人应该承受的。 “跟我走。” 吴熙话说的很生硬,不容得牛婶反驳。 牛婶倒水的手突然就停在了半空。 良久之后,重新开始了动作,语重心长的说道:“我的情况你也看见了,身不由己啊,好的生活谁不羡慕,谁不想去享受?可是老老少少一大堆,恐怕……” “在我这里,没有恐怕,无良子才会让你受这般苦,没有人会反对你这么做,如果你晚生三十年,我会娶了你。” 吴熙很动情,这是优点也是缺点。 多情的男人很花心,处处留情,处处没心,喜新厌旧为世人所不齿,但是在宋朝老子想怎么花心就怎么花心,你们管不着了。 “好你个不要脸的,果然在外面勾搭了男人,现在还领回了家,门风都让你破坏的不成样子了,如果老妇是你,真该一头撞死去追随你的丈夫,为何还厚颜无耻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老婆子听见了娶你的字眼,先入为主的以为吴熙就是那个野男人,于是破口大骂了起来。 “你……” 吴熙很愤怒,再好的驴子总是有脾气的时候。 牛婶摆摆手,示意吴熙息怒,老婆子不容易,没几天活头了,骂人又不疼,她现在活着不是给谁看的,而是为了孩子,别人的冷言冷语对她构不成任何的心理负担。 “这样吧,从明天起,你就去东城的吴家庄子上做活,孩子们都可以带过去,很好找,一打听大家都知道,最近来了一个新管家,他的老婆一只没能给他生个一儿半女,他们会喜欢你的孩子的。” 吴熙正色的说道。 “唉,麻烦熙哥儿了,我这……” “什么都不要说了,我家里比较自由,上班时间不固定,不会打扰到你的生活的。” 牛婶不知道自己上辈子究竟做了什么好事,尽然会得到一位公子哥的垂青,这样的主子很难找,恐怕整个天下不会有第二家。 如果自己再不识抬举的话,会寒了人家的一片好意。 于是泪眼婆娑的点了点头。 吴熙完成了自己的使命,转身逃也似的跑开了,二狗子把礼物搬进了家里,追了上去。 一口气跑出了城,来到了无定河的岸边,大声的嚎了一嗓子,才算好点。 看着潺潺涓流,心情才慢慢的平复。 美好的事物总是能让人心情快速的好起来。 这几天经历的太多,是自己古道热肠,还是天生就见不得苦难,说好的要变成狼呢? 人要活的有血有肉才是人,红着眼睛吃人的那是畜生,看开了就好,以后还是少堆积苦难,容易得上忧郁症,这个时代可没有心理医生解答你的困惑。 这是一个文人士大夫活跃的时代,不管在什么职位上,都有文人的身影,而且都任职一把手。 说到底,还是皇帝对武人的不信任造成的。 太祖皇帝在陈桥驿黄袍加身之后,就对武将有一种莫名的抵触,直接导致整个宋朝都是在压制武将。 所以看上去就比较文弱,制度的形成上也就相对比较宽松。 刑不上大夫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就算是犯下了滔天的罪责,顶多流放而已,历史上的王安石,范仲淹都有过类似的遭遇,大起大落的太快,禁不起摔打,结局都不是很好。 所以文人一只把持着朝政,武将的发言权被剥夺的干干净净。 就算是上朝,大多都是在打瞌睡,那些治天下的策略,不是一个粗鲁的武将能结局的了的。 武将只管上阵杀敌就是了。 可是最近在朝堂上明显有了另外一种风气,那就是武将不断的在民间发展人才,企图颠覆由文人把持朝政的现状,他们要话语权。 “听说边境的嗣武城发生了乱子,还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发动的,嵇仲兄,你怎么看?” “彝叔兄雄才大略,又是你的治下,老夫不敢妄加评论。” 说话的两位就是顶顶有名的张叔夜和种师道。 古人说话的时候,一定要叫别人的字,而不能直呼其名,要不然人家会说你很没有文化,还有侮辱人的嫌疑,分分钟会和你拼命。 曹操杀了吕伯奢一家,吕伯奢在愤懑之际也只说,孟德怎么样,孟德怎么样,而不是曹操老贼,可见古人的生活习惯是多么的严谨。 “虞候回报,该死的都死了,不该死的都活的很好,那小子度嗣武城彻彻底底的来了一次大洗牌,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作为京兆府的知府,种师道对于下辖的治所比较勤勉,事无巨细,对于吴熙这个人,从出现之初,早有密探汇报了此事。 “哈哈……,彝叔兄果然是治世能臣,嵇仲拍马难及,官家沉迷于花草顽石,不可自拔,那是有像彝叔兄这样的能臣为之分忧,老夫为陛下贺,为黎明贺。 早有密法司的人收集了情报,搁置在官家的案头,可惜没人理会,中书省的那些官员为了拉拢人才,壮大声势,已经派人前往招纳了,你我是不是也应该为武将做些什么?” 张叔夜心系社稷黎民,也想为武将做一些事情。 “嵇仲谬赞了,彝叔何德何能啊,一会儿我们见到官家的时候,只需说是老夫治下承信郎即可,只要官家点了头,这件事情就板上订钉了,就算是有眼红的,也只能兴叹了。” “彝叔好主意,只是希望你这个承信郎不要让我们失望才好。” 二人等候在御书房门外,只见李邦彦和梁师成也匆匆赶来,见到张叔夜和种师道,一声轻哼之下,便走进了御书房,因为内侍传唤的声音刚好响了起来。 君臣礼毕之后,皇帝手里拿着一封密保,说道:“嗣武城动乱,吴熙是罪魁祸首,种爱卿,你说说怎么回事。” 种师道心中大喜,只要有发言的机会,定然不能让梁师成抢了先。 上前一步说道:“回陛下,此子乃是臣治下的小小承信郎,做事有些鲁莽,但是很实用,回去之后,治他擅自行动的罪,让他长些记性也好。” 这句话里的潜台词很多。 首先要说吴熙这个人是有能力的,朝廷向来对有能力的人没有敌意。 然后就把承信郎的概念提出来,直接把这人变成自己的部下,那么就算是梁贼想要抢人,也要费些周折了。 果然梁师成一听种师道占了先机,杵在原地闷不作声。 “梁爱卿有事可奏?”赵佶见梁师成一脸的不高兴,问道。 “山东宋江三十六人聚众起义,率众攻打了河朔,京东东路,而今转战青州,齐州,攻陷了十余州县城池,声势日盛,臣恳亲皇上让微臣前去招安,一举平定。” 梁师成今天觐见有两个意思,一是拉拢吴熙,二是想要去招安宋江等人,为文官集团增色。 很显然他成功了。 因为皇上恩准了,还授予他便宜行事的权利。 张叔夜的脸上很难看,这件事情本来是武将们的功劳,硬是让这帮耍嘴皮子的给抢走了,更何况还是一个阴人。 身体残全不全就算了,还要跳出来和人争锋,真不知道圣上是怎么想的。 不过好在得到了一个好苗子,也算为武将挣了脸面。 此时正好童贯觐见,捧着一只会说话的鸟走了进来,赵佶的注意力立马就被吸引了过去,随随便便几句就打发了众人,对着那只鹦鹉“小宝贝,小宝贝”的叫个不停。 第十九章 摸鱼儿 麻雀虽小,却五脏俱全。 嗣武城地方不大,妓院却有两家,一家在城西,做的是军汉的生意,城南的翠红院,却是士子们的天堂。 说是士子,其实就是上过几天私塾,或者是小时候放牛经过私塾门口的时候偷听了老先生几句。 长大之后,为了附庸风雅,摇身一变,就成了士子,拿着几首不知道哪里抄来的诗词,就敢大言不惭的站在翠红院的凭栏处托着小红的下巴卖弄风骚。 这样的人比比皆是,吴熙闲来无聊,也加入了装叉的行列,据说,如果诗词做的好的话,不仅可以得到翠红院头牌蝴蝶的侍寝,还能赚到不菲的银子。 这大概就是最早的版权费了吧? 可是直到现在,依然没有一个人能让蝴蝶解开腰间的束带。 毕竟是小地方,有才华的人凤毛麟角,像蝴蝶这样的美女能委身在这里,已经是破天荒的了。 井底之蛙没有见过天的浩瀚,所以仅仅是为了见蝴蝶一面,就成了嗣武城的全体民众向往的目标。 一身翠绿的丝绸长衫,腰间系暗红色的的玉带,玉带上一块乳白色的玉佩光滑细腻,头发长的不是很长,随意的扎了一个马尾,一条束发丝带轻飘飘的掉在脑后,配上一把知县家里的搜到的折扇…… 啧啧啧,一个英俊潇洒的儒生嫖客就新鲜出炉了。 不过,这样的打扮,吴熙不是很喜欢,松松夸夸的藏蓝色长衫,不需要束腰玉带,这样就很舒服,不过场合不同,就要穿戴不同的衣服,这是一条不成文的规矩。 因为前几天的山民袭击事件,多多少少的影响到了翠红院的生意,那些公子哥儿们都在忙着重整生意,没有心情来这里左拥右抱。 所以,来的人大都是些家境还算富裕的士子。 吴熙帅的一塌糊涂的走到楼前,赞叹古人巧夺天工的同时,也在打量着气氛,毕竟第一次来,如果闹出笑话,那就丢人丢到家了。 门口迎人的茶壶自然看见了吴熙,一张风流倜傥的生面孔,全身名牌的土老冒装大尾巴狼,他见的多了。 如果不让他露出本来土老冒的面目,他打算给老六磕三个响头。 老六就是和他一起做茶壶的那个人。 按照排序,那么他应该就是老七。 老七笑呵呵的恭迎了上来,在吴熙的面前躬身一礼,还算标准,在斯文多年的熏陶之下,言语之间也显得很斯文。 出来混,不多掌握几门外语,在码头扛麻袋都没人要你。 “公子看着面生的紧,小子这里有礼了,敢问公子是来听曲还是聊天解闷,还是需要其他的特别服务?” 他们有礼的可不是这些装叉的公子,而是随从布袋里的银子。 吴熙哈哈一笑,掩饰住了尴尬的表情,从腰间的玉带里掏出一些铜子扔给茶壶,说道:“二楼包间,叫蝴蝶出来验诗。” “验谁的尸,蝴蝶是正经人家的女子,出道前也没听说会这门手艺啊?” 说完之后,茶壶就有些后悔,验尸,验诗,当然是来作诗求睡的,这已经是第二百八十一个了,前面的那些人做的诗实在是难登大雅之堂,这小子一看就是色迷心窍,想睡蝴蝶?门都没有。 “我说的是诗词,不是尸体,本来美好的意境,都被你糟蹋的体无完肤了。” 该指正还是要指正,这是作为嫖客的权利。 “是是是,公子教训的是,小的才疏学浅,确实有辱斯文,不过翠红院的规矩是,你要在大厅之内当众作诗,然后众人鉴赏,如果大家都觉得好,才能呈送蝴蝶,蝴蝶看了之后,没有从房间里出来,那就表示他看不上你,不管是人还是诗都没有看上。” 老七说这话的时候,脸上笑盈盈的,生怕哪个公子哥没忍住,招呼到他的脸上。 “无妨,本少爷这就去做来。” 吴熙说完抬脚就迈了进去。 二狗子紧紧的跟着吴熙,同时观测着周围的环境,手背在身后,一刻也不曾离开,因为他的那把牛耳尖刀就藏在那里。 大厅里坐着很多人,基本都很斯文,楼上的包间里隐隐的传来琴声,想必是在抚琴赏鹤,这么高雅的事情也只有在青楼这样的地方才能做的出来。 如果站在高山之上,裸露着上身,谈情唱词,那是笑傲江湖。 早有老鸨子等在那里,见有贵客登门,抖了抖手里的手绢,拧着肥硕的腰肢朝吴熙走了过来。 还是那一套,问吴熙是唱歌还是聊天。 吴熙扔过去一锭银饼子说是要写诗给蝴蝶看的时候,周围的人笑的见牙不见眼,好像他们又见到了一个农民想登九五的傻子。 “小子,我们已经下好了赌注,就等你写诗了,如果一会儿被蝴蝶小姐脱光衣服扔出来的时候,你要是赔不起小爷们的银子,你就准备好去东京城伺候皇上吧。 听说后宫内院最近很缺刷马桶的白脸侍从,我看你面白无须,正好符合这个标准,怎么样?敢不敢写了?” 这就是他们所说的士子?就是一堆地痞流氓组成的城管队,人家只是去嫖个娼而已,有没有占道经营,凭什么非要逼着人赌博。 文人士大夫的社会里,不应该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么?也应该是样才是,要不然宋王朝标榜的和士大夫共天下就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吴熙本来不想理会,但是,觉得这样赚钱的机会实在是少之又少,于是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 现场又是一片大笑。 自从京兆府的那个臭道士输的倾家荡产之后,就再也没有人敢大言不惭的点头了。 吴熙根本就不理会这些疯言疯语,在大厅中央的那一张桌子上,早有杂役摆好了笔墨纸张,就等着吴熙开始呢。 这样的好戏好久都没有人敢尝试了,这小子简直是不想要命了,虽然看上去很有钱的样子,但是这些下注的人,也不都是穷光蛋。 更要命的是,赌注很大,二十两起压,上不封顶,赔率是一赔二十。 我的乖乖啊,算都不敢算,掐着指头都数不过来了。 “赶紧滚回去吧,你老爹不容易,要是他明天醒来发现自己连家都没了,会被你气死的。” “我佩服你的勇气,在你下笔之前,还有一次改动的机会。” “想吃天鹅肉都想疯了。” “……” 如此云云不堪入耳的话不绝于耳。 可吴熙依旧没有停下手中的笔,笔走龙蛇,洋洋洒洒的一篇《摸鱼儿》就做好了。 这可不是他的才华,是辛弃疾的,这个时候,辛弃疾的父母都还小,根本就没有这么个人,在吴熙强大的个人魅力下,这个人能不能出现都是两回事。 所以就先盗用名人的句子,来圆了自己的想装叉的梦想。 重要的是奖励很丰富,一想到自己横扫千军的床上功夫,吴熙就觉得小腹一股热流火辣辣的往上涌。 《摸鱼儿?更能消几番风雨》 更能消,几番风雨?匆匆春又归去。惜春长怕花开早,可况落红无数。春且往,见说道,天涯芳草无归路。春不语,算只有殷勤,画檐蛛网,镇日惹飞絮。 长门事,准拟佳期又误,蛾眉曾有人妒。千金纵买相如赋,脉脉此情谁诉?君莫舞,君不见,玉环飞燕皆尘土。闲愁最苦,休去倚危栏,斜阳正在,烟柳断肠处。 前半部分描写人生苦短,后半部分借古喻今,辛弃疾写的真牛,曾几何时,吴熙已经进入了角色,觉得这就是自己的大作。 回过神来的时候,周围再也没有一点儿声音,落针可闻形容也不为过。 老七已经爬在地上给老六恭恭敬敬的磕了三个响头,然后靠在门边上仔细的回味吴熙的这首词,个中滋味不为外人道也。 那些自称是士子的纨绔,也觉得自己必输无疑,因为直到如今,从来都没有谁能写出这么好的词。 不管最后蝴蝶能不能宽衣解带,这些银子就当是为这位公子的才华买单吧。 早有奴仆把银子装在袋子里递给了二狗子,二狗子身子一沉,差点没掉在地上。 “赏!” 二狗子心里高兴,家主从来都没有说过他的诗词能做的这么好,平时唱的那些奇音怪调,词曲大都很下流,没想到家主还是一位文采出众的少年。 随着吴熙的一声赏,二狗子打开布袋,随意的掏出一些银两,就抛给了赶过来的奴仆。 今天晚上没有失意的人,只有被折服的心。 蝴蝶的案头上摆放着吴熙刚刚做好的词,她只轻轻一笑,伺候他的丫环瞬间就明白了她的意思。 转身出去之后,站在三楼的凭栏处,高声唱到:“小姐有请!” 瞬间台下爆发出了一阵叫好声。 大家纷纷抱拳表示祝贺,刚才的不快早就烟消云散了。 吴熙整了整衣袖,正要抬脚上楼,却被一声凌厉的“我不服”硬生生的挡在了楼梯的入口处。 第二十章 揍你没商量 吴熙很尴尬,渲染了半天的气氛,就是为了在众士子的注目下满怀虚荣心的走上去和蝴蝶姑娘共度良宵,没想到,角落里,一个油头粉面的书生,一句阴冷的“我不服”就把这气氛击得粉碎。 吴熙承认他现在很抓狂。 众士子的注意力被这貌似挑拨的话语吸引的转头循声望去,只见一位打扮的很精致的少年,手摇象牙骨扇,风度翩翩的一塌糊涂的从座位上站起来,嘴角一抹不易察觉的弧度显得傲慢而又不失风度。 “我不服,我不服,我不服,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你难道没有听见本公子说的话么?如果你的脚敢跨进蝴蝶姑娘的闺房,我保证,那条腿明天就会出现在小河沟的乱石滩,被野兽啃的一点都不剩。” 话说的盛气凌人,令人窒息,可笑的是,在坐的这些所谓的才子们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位公子哥儿,更何况还大言不惭的说蝴蝶是他的。 都知道小马棚里装不下千里良驹,嗣武城这样的边境小城自然不会有大家长久居住,都是过客,但是凭借他刚才对当地的地理环境的熟悉,不难猜出,这位公子经常光顾这里。 听见他威胁的话后,吴熙一下子就平静了下来,一屁股做在台阶上,胳膊肘随意的一撑,斜躺着饶有兴趣的大量着这位大言不惭的粉面小生,心里早就乐开了花。 “你想怎么样?” 努力了半天,只说了这么几个字。 “不是给你说了么,我不服,接下来就是你是见证你真本事的时候了,本公子一直怀疑你刚才做的这首词来路不正,不像是出自你手。 本公子出一幅对联,只要你能对出来,本公子无话可说,要是对不出来,那么被你蒙骗的这么多的文人士子定然会向你讨个说法。 怎么样,你敢接招么?” 闹了半天,在这里等着呢,不过吴熙不得不佩服这人,拉仇恨的本事那是一等一的好。 环顾四周之后,没有一个人为自己解围,那就说明 ,这些人对自己也是抱着怀疑的态度。 不管自己刚才的那首词做的如何的好,糟蹋了蝴蝶姑娘,还赚了他们的银子,想想都觉的心疼的厉害。 “既然大家都认为本少爷该接招,那么就放马过来,本少爷接招就是了。” 吴熙不想冠冕堂皇的说些官话,风轻云淡的更能体现出他的优雅。 “好,就喜欢你这样的爽快人,一会儿光着屁股回家的时候,不要忘记了本公子刚才的忠告。” “屁话真多。” “闲看门中木。” 这就算是来了,吴熙搓了搓衣角,头都没抬,接口说道:“思间心上田。” 很简单的拆字游戏而已,后世上学的时候,没少玩。 “哎呦,不错哦,那么接下来,你就要加油了,说,踏破磊桥三块石。” “分开出路两重山。” 这个时候,吴熙要感谢的是语文老师的八辈祖宗。 “青山原不老为雪白头。” 越来越难了,字数也在增加,周围的士子攥着拳头,就等着吴熙答不上来的时候,拳头往他身上招呼。 吴熙呵呵一笑,笑的极为**,爽朗的道:“绿水本无忧因风皱面。” 说完抬起右手竖起了中指。 那小子还以为吴熙竖中指是夸她学识渊博,赶紧抱拳还礼。 二狗子在人堆里已经笑的招人恨了,只有他知道这个动作代表的含义。 “还不错,如果接下来的对子兄台也能对上来的话,本公子扭头就走,绝对不会打搅你们的良城美景。” “吟来!” “蚕作茧茧抽丝,织就绫罗绸缎暖人间。” 说完一脸得意的看着吴熙,眼巴巴的等着吴熙对出下联。 吴熙二话没说,上去就是一拳头,打在了那人的鼻梁骨上,只听得“咔嚓”一声,顿时鼻腔内的鲜血溅了吴熙一身。 所有人的注意力集中在诗词上的时候,吴熙选择了动手,毫无来由的就动手,之前没有一点征兆。 所以,这小子被吴熙实打实的打了一拳,当即昏迷不醒人事。 让你装逼,让你坏老子的好事,当这厮说出“我不服”三个字的时候,吴熙就想凑得他满地找牙,一只隐忍到现在。 不是有句话说的好么?忍不住就不要忍了,老娘自行解决就好。 大厅之中陷入了短暂的停顿,谁也没有想到这位公子还是个暴脾气,真是有辱斯文。 那些士子们还愣在原地的时候,嗖嗖嗖,从各个方向突然间窜出来很多黑衣人,头戴黑色面巾,一身短打打扮的人,第一时间包围了翠红院,其中一人上前走到被打的那人跟前,伸出双指去探鼻息。 探明之后,有两人上前把地上的那人抬起来,匆匆的放到外面的马车上,然后迅速的消失在了大街的尽头。 “你知道你刚才打的那人是谁么?”黑衣人没有着急走,回过头来问吴熙。 “我管他是谁,坏了老子的雅兴,天王老子来了照揍不误。” “你有种,脖子洗白,等着受死,梁太傅的干儿子你都敢动,我都为你感动的要哭了,很显然,你活不成了。” 说完,摊开了双手,一个箭步出了翠红院,双腿轻轻一蹬,就上了三层楼高的翠红院,几个起落之后,就消失不见了。 本来高度紧张的人群,瞬间放松之后,一哄而散了,嘴里不停的嘟囔着以后出门要看黄历了,根本就没有人关心吴熙是不真的能对出那个对子,以及晚上是不是在蝴蝶小姐的闺房里过夜。 因为这和生命比起来,简直不值得一提。 蝴蝶很多,这个走了,下一个又来了,但是生命只有一次,没了,就真的什么都没了。 老鸨子再也没有刚开始的那股子欢颜了,吓走了客人,还在店里打了架,他要吴熙承担全部损失,话说的比刚走的那位大人的话还要坚硬三分。 二狗子扯住他的后脑勺就是一个巴掌,又半边脸马上就红肿了起来,左右开弓的架势,左边的脸看来也保持不了多久了。 吴熙并没有拦着,贪心的女人就是该打。 另外他也咋努力的回忆着这个梁太傅究竟是何许人也。 记得书上说这个梁师成是一个太监,在东京号称“六贼”之一,官风很不好,百姓恨的牙齿发痒,但是赵佶始终听信谗言,对其言听计从。 权利熊天就了不起啊,国家不是有法律么?打扰了人家的好事,就应该是这种下场,吴熙深深的觉得大宋的律法应该好好的改改了,有时间一定会写一个律法的修订草案。 现在的风气实在是太坏了。 这么一闹,也就没了心情,没有理会挨打的老鸨子,对着二狗子怒了怒嘴,就走出了翠红院,他实在是听不惯女人惊吓之后的尖叫声。 嗣武城是待不成了,一来安抚使马上就要到了,不管这里的百姓是不是喜欢被安抚,他们都要来,这是程序。 吴熙不想见这些人,也不能见,功劳是曹晖的,进献土豆的事情还是等一等,时机已经没有那么好了,八成会被那个昏君以功过相抵抹杀掉。 “连夜回双溪村,再也不出来了,风声过后再作打算。” 毕竟现在自己的实力还很小,硬碰硬不可取。 孟桐和牛婶留下看家,吴熙和二狗子连夜启程。 这就是这件事情的最后结果,虽然吴熙很不满意,但是是最好的处理结果了。 吴熙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在人家的眼里根本就不是个儿。 哼着曲儿唱着歌,夜里的封建社会很安静,只有吴熙一个人的歌声回荡在山谷间,显得嘹亮而幽怨。 二狗子听的出神,虽然觉得很怪,也没有开口问,这是做下人的最基本原则。 吴老爹心情很高兴,眼看着新房一天天的在长高,美滋滋的睡不着觉,每天晚上都要喝几口酒,吃点咸菜才能睡的踏实。 听说嗣武城的山民暴动,更是为吴熙担心。 看见牛眼娃笑得灿烂,真想上去抽几个嘴巴子,晚上看见牛眼娃鬼鬼祟祟的走了,心里顿时洋溢着一种说不出的幸福。 在他看来,这分明就是他这个半路捡来的儿子唱的一出好戏,害怕自己担心,才故作镇定的给自己看。 第二天村民在山沟里发现了两个官差的尸体,想要报官,却被告知,知县已经死了,新上任的知县还在路上为由拒绝了。 这就是一块烫手的山芋,谁接了谁倒霉。 一壶酒还没有喝完,就听见了熟悉的歌声从远处被风送进了自己的耳朵。 心里更加的痛快了。 这就是自己的儿子啊,山里面捡到的儿子,不管他走的多远,这里始终是他的家。 不过他有些担心二丫头,听说山民只抢有钱人,不知道他家遭灾了没有,吴熙肯定知道的很详细,本来就是他做的事,应该会给她留一条活路吧? 仰头喝了一口酒,站在青石板上,把嗓子拉的很长,一股子思念的源泉便喷薄而出。 “一个在那山上一个在那沟,拉不上个话话招一招手……” 第二十一章 赵佶的野心 遥远的东京汴梁。 皇城,内宫。 赵佶站在龙案后面,放下了手中的笔,伸了伸懒腰,面带笑意的吹了吹桌案上墨迹未干的《秋塘山鸟图》,招呼他的大伴过来欣赏。 “大伴,不要那么死板,朕知道你是为朕好,你看,这不是完成了么,赶紧过来看看。” 贴身太监陈染已经很老了,在赵佶还年幼的时候就一直跟着他。 这时候颤颤巍巍的走过来,看上去有些吃力。 “陛下的画工又有了长进,不仅传神,而且活灵活现,不过陛下,还是身子要紧啊,年岁大了,不能想年轻的时候那么任性了。” “朕看你的身子才需要好好的调养才是,年岁大了,就不要亲力亲为了,叫那些身强力壮的来陪着就是了。” 赵佶真是体恤他的大伴。 “多谢陛下挂怀,老奴还有几分力气,都献给陛下心里才安心,要不然到了下面心都不安。” 陈染这话绝对是真的,伺候了一辈子皇上,要是不能死在岗位上,那就算是他失职了。 “最近不太平啊,总是心烦意乱的,山东宋江造反,北境的金国鞑子也蠢蠢欲动,朕是睡不着啊,平复心情最好的办法就是写字画画,多年养成了习惯,一下子改不了。” 赵佶忧国忧民,听的陈染有些泪湿衣襟。 “陛下,恕老奴直言,前些日子种大帅和张刺史来和陛下要人的事情,不知道陛下可还记得?” “当然记得,梁爱卿和刘爱卿随后也来了,恐怕也是为了此事,最后搬出了宋江,才解了尴尬。” “陛下看的透彻,老奴愚钝。” 赵佶呵呵一笑,把桌子上的茶水喝掉,叫小太监把书画拿出去晾干裱起来,然后牵着陈染的手坐到了床榻上,喘了口气,说道:“大伴啊,这么些年,朕恐怕给你留下的印象是一位昏君的形象吧?” 陈染赶紧跪倒在地,这可是杀头的罪过,自己从来都没有这样想过,朝堂的事情他不想参与,虽然说大宋朝有很多宰执都是宦官,但是,他只想一心一意的伺候好官家。 “陛下,老奴绝无此意,请陛下收回您刚才说的话。” “大伴,你跟随朕多年,你是什么人,朕知道的一清二楚,可惜,这些年有些人变的很厉害,朕有些力不从心了,本来想着就此放手,让太子登基去处理这些事情。 但是太子还略显稚嫩,如果朕不能给他剪去藤条上的荆棘,恐怕太子很难进行下去。 朕自登基以来已有二十多年,刚开始意气风发的想要做一番大事业,承袭太祖太宗皇帝的志愿,收服燕云,富国强兵,奈何这混乱的朝堂奸佞屡屡衬肘,有力难使,往往一拳打出去,就像打在了棉花上软绵无力。 军队的软弱无能,就算是给他们再多的钱粮,都会落入那些贪婪之辈的口袋里,于是心里憋屈,便用写字画画来排解心里的苦闷。 整个大宋朝重文轻武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想要扭转这种局面,困难重重。 边境嗣武城的情况朕的密法司已经有了回报,说是有一个小子联合了当地的一个都头,彻底的解决了朕一直想要解决的问题,实在是大快人心。 可是朕每每想起文官集团就要把这个还在慢慢成长的苗子在文人的温床上慢慢腐化掉的时候,种大帅适时的出现了,所以朕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答应了他们的要求。 梁爱卿眼看着武将们争取到了一枚棋子,心里很不爽,但是也没有办法,朕金口一开,不能随便改动,所以他正好用前去招安宋江为借口搪塞过去。 殊不知在早些时候,朕就已经派亳州知州候蒙去招安了。 哼,他们的这点小心思,朕全看在眼里。” 此时的陈染已经泣不成声了,还以为自己的陛下已经沉迷于书画顽石里不可自拔,当初昭昭雄心已经被这些古玩字画淹没,谁知道陛下一直没有忘记自己曾今的雄心壮志。 陈染跪在地上给赵佶磕了三个重重的响头,说道:“老奴为陛下贺,为江山贺,为黎民贺,陛下隐忍的好幸苦。” “快快起来,不要伤着了身子,你还有很多事情要为朕去做呢,没有你可不行啊,满朝文武里要找一个信的着的人很难了。” 赵佶空有雄心壮志,内忧和外患根本就不对等,让他很难下手。 “陛下只要有用的着老奴的时候,尽管吩咐就是,老奴的身子骨还硬朗着呢。” 说完,面颊上的泪痕尚未擦去,便呵呵的笑了起来。 此时的梁师成成暴走状态,谁也不敢近身,地上横七竖八的躺着几具尸体,都是刚刚招进来的下人,就是因为没有及时的躲开梁师成的愤怒,所以这个时候已经变成了死人。 刚刚收到飞鸽传书,他的干儿子在嗣武城游历,被一个小子打成了重伤,那张英俊的脸庞恐怕以后很难示人了。 梁师成是一个太监,一步步走上权利的巅峰,靠的可不是真功夫,银钱开路以及阴谋诡计是他拿手的好戏。 谁知道现在让人家骑到了自己的头上拉屎。 吴熙啊,吴熙,本来还想拉拢你进入士大夫的高层,现在看来,钟老鬼先我一步把你要走,还真的适合事宜,要不然到时候两头为难,真不好处理你。 现在好了,你既然选择了站队,那么我就让你尝尝摸了老虎胡须的后果。 “交代下去,全力缉拿此贼,要秘密的进行,不要让哪个武将看见,要不然,一顶残害同僚的帽子就扣下来了。” “是!” 门外齐齐的跪地声喊“是”之后,便响起了哗啦啦的声音,片刻之间就消失在了京城的黑夜中。 吴熙在寒风中打了一个激灵,最近的天气冷的厉害,才刚进十一月,贼老天就迫不及待的降下了寒流。 这可真是要了命了,后世一到冬天,吴熙就猫在有暖气的房间里,说什么都不会出去,封建主义的冬天实在让人没有办法度过。 这地方产煤,吴熙知道,但是为什么没有人利用起来了呢? 究其原因还是冶炼技术的不发达,让这些人过冬的时候,就在屋子里个一个火盆就算是取暖的工具了。 拔地而起的院子刚刚住进来,还有些潮湿,需要不停的用火加热,才能暖和起来,晚上房间密封的很好,一氧化碳散发不出去,所以晚上只能把整个身体都蒙在被子里才能感觉到一丝的暖意。 自从住进新房之后,吴熙对所有的人都下达了不准晚上生火的命令,毫无意外,全员遵守的很好。 打开门的时候,被眼前的景象吓的够呛,横七竖八的躺着许多黑衣人的尸体,都是一招毙命,伤口都在咽喉,看来杀人者的功夫实在了得。 就是不知道躺在地上的黑衣人是谁,为什么会死在自己家的院子里。 咆哮着把二狗子和牛眼娃从温柔乡里叫起来,吓得二人就要跪下请罪。 吴熙摆摆手说家里没有这个规矩之后,二狗子蹭就窜了出去,尸体的温度还没有完全变凉,说明这件事情就发生在刚才,杀人者连尸体都没有来得及处理,就被吴熙的一泡尿给打发走了。 凭空多了这么多的尸体,有嘴是说不清楚了,刚刚还有些惊讶的表情,瞬间就恢复了常态。 招呼牛眼娃和刚招来的伙计,把尸体全部搬到邻家荒废的宅院里,然后放了一把火就烧的干干净净。 毁尸灭迹绝对是目前迫在眉睫的事情,要是让有心人看见,真是有理说不清了。 然后就像个没事人一样,去厨房熬制羊肉汤。 厨房里的下人见家主亲自下厨,眼泪鼻涕一大推,觉得主人家嫌弃自己的手艺不好,伤心的一塌糊涂。 吴熙很想扇她几个大嘴巴子,本来好好的心情被她一哭闹给弄的全无。 解释了好半天,才让厨娘止住了哭泣,他只想好好的吃一顿羊肉汤难道有错么? 要说嫌弃人家,那也确实有之,但是也没有到赶她走的地步,所以就让她站在旁边,把熬制的方法和步骤一一说明,然后说道:“我只做一遍,以后的汤也要按照这个法子来熬制。” 厨娘柔声说“是”之后,就眼睛扑闪扑闪的站在吴熙的身后仔细的学习了起来。 小户人家的娃子,不见得一年能吃到肉,所以对于荤菜还是不太在行。 都是穷苦人,吴熙不是故意为难她的,要是她实在不能胜任,做个暖床的丫环实在不错。 想的有些多了,可能是时间久没有去烟花之地的缘故,最近身体憋屈的厉害,有一种头昏脑胀的感觉。 明明是一个大妈,非要把人家看成是十几岁的小姑娘。 一家人,不管是吴老爹还是做饭的厨娘都围坐在一起吃着吴熙做出来的羊肉汤,把干巴巴的馍块放进汤里,那味道,简直了。 “朋友,不要鬼头鬼脑的闻味了,如果你实在是觉得吴某家的房顶上很暖和的话,你就不要下来。 要我是你的话,会毫无节操的下来喝一碗羊肉汤再蹲上去,这样对主人家的手艺也是一种赞赏不是么?” 第二十二章 老虎不吃草 哗啦啦…… 衣袂被风吹的作响,一个黑影从房顶上闪现,牛眼娃刚刚抡起的大锤,被一脚踢飞,落在大青石上,大青石浑然变成了碎片。 随手解下腰间的包袱扔给了匆匆赶回来的二狗子,二狗子被包袱的去劲带动的退了好多步才缓缓的停下来。 一个很精致的酒葫芦反手就出现在掌心,轻轻一托,变戏法是的就出现在了牛眼娃的怀里。 牛眼娃接着酒壶就像是烫手的山芋,在手掌间颠了好几下才慢慢的落稳。 吴老爹被惊的目瞪口呆,吴熙从头至尾就没有看过一眼。 手下并没有闲着,握着勺子从锅里面捞了一勺子肉,放在了一个空碗里,然后仔细的浇上汤,碟子里扔进去两个馍,就推在了一个空位置上漫不经心的说道:“臭老道,赶紧趁热吃,最近天气变化的太快,一会凉了吃了以后容易闹肚子。” 黑衣人哈哈一笑,也不客气,坐下来,拿起一块馍,柈成块,全部放在肉汤里,拿起筷子,顺着碗的边缘,滋溜吸了一口,发出了哈气的声音。 这一套动作他看在房顶上看的很熟,操作起来也没有难度,不过这个汤,还真他娘的好喝。 “多谢你护卫吴某一家老小周全,吴熙这厢有理了。” 人家不远千里一直跟着自己做保镖,客套话还是要说的。 “屁话少放,你是怎么知道我跟着你的。” 吴熙呵呵一笑,也不作答,招呼二狗子和牛眼娃给包袱里装上干粮,酒壶里灌上酒,才讪讪的说道:“嗣武城的时候就有感觉了,起初还以为是县令派来的杀手,最后确定你无害之后,觉得你是一个可以教导好的下一代,于是……” “于是你就成功的把贫道引向了野狐山帮你除掉了大头领黑疙瘩?” “资源利用而已,道长不必生气。” “都是为国为民,小子言重了。” 吴老爹平生最恨的就是道士,他的人生转折点就是从道士开始的,一看来的是一个道士,扔下吃了一半的羊肉泡馍,气咻咻的回屋了。 “老人家好像不欢迎我!” “我也不欢迎你,知恩图报我还不能忘记,所以你现在才能坐在这里愉快的喝一碗羊肉泡馍。” 吴熙把话说的很刺骨,道长吃饭吃的香甜,似乎根本就没有听见吴熙诛心的话。 “吃完我就走,也不会再打扰你了,危险已经除尽,使命也已完成,再也没有留下的必要了。” “恕不远送,记得给皇上带话,我吴某人无害,只是想为朝廷除去奸佞,顺便给山民找一条活路而已,不用把我看的那么紧。” 吴熙喝了一口肉汤,哈着气说道。 道士惊的目瞪口呆,吃饭的动作也缓慢了起来,终究还是忍不住问道:“你知道我的身份?” “很好猜啊,陛下笃信道教,这是天下人都知道的,一顶道君皇帝的帽子高高的戴在他老人家的头上。 密法司遴选人才的时候,你们便趁虚而入,恰好陛下需要的就是武功高强的人作为密法司的支柱,很幸运,你们成功的打入了陛下的身边。 不过伴君如伴虎,你们还是小心为上,陛下实际上并不是你们看起来的那样软弱无能。” “就凭你猜测,就让贫道暴露了身份,诛心的很彻底,看来以后还是少和你来往为好,羊肉固然好吃,但是有毒。 我在你的面前就像是一丝不挂的小丑,任你剥丝抽茧的玩弄,这次回去,我就恳请圣上放我回归山林,朝堂上的事情太复杂了,老道不玩了。” “由不得你了,密法司不是大路上的厕所,你想上就上,不上就不上,想清楚了再说。” “就凭你这句话,你这个朋友老道交定了,作为朋友,总是要表忠心的,就常旺春吧,解了你的心结,我们京城见,到时候还要为你引荐几位高人,你绝对受用。” “你就这么确定我会去京城?” “你见过几只老虎是吃草的?” 反问代表回答,吴熙抱抱拳表示英雄所见略同,然后只见老道拿起早就准备好的干粮,把身子蜷缩成一个肉球,从山坡上滚了下去。 山坡的下面有一处延伸出来的平台,轻轻一跃就上了对面的山梁。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吴熙绝对不相信这个世界上能有飞檐走壁的功夫存在,毁三观啊。 雪花驹蹄滴答滴答的踩在青石板铺就的路上发出一连串清脆的响声,马上的人黑盔贯甲,威风凛凛的让人生畏,一杆錾金虎头枪就挂在鞍马镫上,金背砍山刀横在前胸,嘴角微微的发笑,似乎这马蹄踩出的声音是京都怡红院里玉儿美妙的歌声。 很难得捞到了这么一个闲差,和西夏人在银州对峙,已经让他筋疲力尽了,种大帅体恤下属,让他来嗣武城见一个乳臭未干的娃娃,真是好笑,一个娃娃,能有什么本事,让种大帅也要放下架子拉拢。 旁边的这位海清海大人很享受安抚使这个头衔给他带来的荣耀,正端坐在轿子里,拉开帘子和路旁的百姓挥手致意。 做这些表面文章有什么用,干些惠民的实事都比他装逼来的实在的多。 县衙已经被人打扫的一尘不染,本来可以住官驿的,可是这位宣抚使大人充分的发挥了手中的特权,一定要先来县衙看看,说是在县衙的门前宣读朝廷的认命显得很正式,也让老百姓看看朝廷没有放弃他们。 曹都头浑身缠着绷带,鬼灵精怪的做着啼笑皆非的施礼动作,看上去很搞笑的样子。 海清已经笑的前仰后合的上去扶住曹晖说道:“都头一马当先,平定山寇,为朝廷效犬马之劳,不惜以身犯险,现如今浑身白丝缠身,不必多礼了。” 韩世忠下马之后随意的抱拳就算是还礼,背着手站在衙门下面观测着周遭的动静。 在他看来,这个曹都头的戏演的过分了,明明是皮肉伤,非要把自己裹得像个大粽子,向朝廷邀功,本身就说明这次山民暴动的动机不纯。 整合地方的贪赃枉法他不阻拦,但是用这种下三滥的阴谋诡计实在不是一个武人所为,真不知道种大帅看上这小子哪点了。 曹晖谢过大人体谅,然后让进县衙后院用餐。 这个规矩也是海清提出来的,这样显得正式,本就是来安抚民心的,如果在酒楼里胡吃海喝的与陛下的思想相左。 “承信郎怎么没在,陛下专门过问此事,他不来是不是有些有薄陛下颜面?” 海清这才耍起了威风,你一个小小的承信郎,陛下的钦差来了,你也不来见礼,这就是失职。 曹晖有些摸不着头脑了,哪里来的什么承信郎,这件事情从头到尾的就没什么承信郎的事情,都是他和吴熙一手策划并且实施的,要说承信郎吧,倒是有,都在蔡荣的营地里,可是蔡荣这个人向来孤傲,很难拉拢,自己根本就不认识那些兵痞子。 这时,以为偏将站起来抱拳道:“种大帅久闻吴熙吴公子才名渊博,勇武过人,早就在暗地里封了吴熙承信郎的职衔,曹都头不知道也情有可原。” 种大帅派了自己的心腹随行,就是害怕曹晖在这个节骨眼上出问题。 韩世忠眯着眼睛打着节拍,完全不顾众人所说之事,他是来度假的,不是来添堵的。 朝廷的窝囊废多了去了,也不在乎在多一个。 朝廷有意提拔吴熙,文官和武将向来不和,武将已经压抑了很多年,就盼着有朝一日出人头地,被陛下认可,如今刀兵四起,文人把持着军队节度不肯放手,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战争从来都是赔款割地了事。 曹晖很清楚这里的水有多深,偏将的一番言语让他茅塞顿开。 “承信郎日前归家探亲,尚未返回。” “如此,我们就去他的家里,宣读官家的旨意。” 海清摇着头,一副大义凌然的样子。 他这副样子让人有一种痛扁一顿的欲望,官瘾发作,比吸毒都可怕。 好在这位海清大人还知道收敛,转头询问了韩世忠的意见。 韩世忠奉命给吴熙升职,自然是要当面授予,虽然很想揍他一顿,但还是隐忍不发,点了点答应了下来。 曹晖的任命书下来了,暂代知县,赏钱一千贯,全力配合安抚使大人做好当地的思想工作。 曹晖跪地谢恩,磕头如捣蒜,同时泪如雨下。 他奋斗了将近二十年,终于得偿所愿,屌丝一朝翻身,跻身霸道总裁,纵观一生,夫复何求? 天色已晚,众人就在官驿休整一夜,准备第二天去双溪村下达种大帅对吴熙的任命。 第二十三章 保证不打死你 吴熙最初的想法很简单,可是现在的局势变得有些复杂了。 最初只是为了能够自保,让吴老爹有个好生活,如果能得皇上赏赐,得个一官半职的平安喜乐一生就好,实在是因为英俊的面庞,伟岸的身躯以及倜傥不羁的气质被那位公主看重的话,做个驸马爷也勉为其难。 史书上说做了驸马爷就可以住在公主府里好吃懒做的等死了,只要当朝不灭,自当放浪形骸的死去。 可是现在不行了,赵佶老儿盯上了自己,似乎有些不妥,一个只会画画写字吃丹药以求长生的皇帝,也会为民间的小事情而如此上心么? 答案是否定的,那么一定是什么某个环节出现了问题,抑或是史书上的记载根本就有出入。 女真族发迹于东北的白水黑山,在辽国的高压下艰苦的寻求自己的生存之路,终于他们的英雄完颜阿古打出现了,带领着彪悍的女真人数十年间便成长为和大辽分庭抗礼的割据政权。 现如今,天祚帝正在被完颜阿古打打的满世界乱跑,和大辽相邻的西夏和大宋都号称兄弟之国,危难之际却抛弃了昔日的盟友,站在边境上端着碗,抱着酒壶鼻涕横流的看笑话。 甚至宋朝这个盟友正准备联合金国给兄弟在背后狠狠的捅一刀,夺回燕云十六州。 燕云十六州自儿皇帝石敬瑭割让给大辽以后,已经离开大宋一百多年了。 大宋失去了燕云屏障,整个北地门户大开,只要派一直骑兵可直接兵临东京城下而不会有任何的阻挡。 所以宋朝自太祖始就把收回燕云作为一项基本国策代代相传,并为此设立了封装库,以及封王待遇。 可惜赵氏江山传了八代,收服之事仍不可为,现在金国崛起,辽国内忧外患,眼看就要被灭国,赵佶一看时机来临,捅兄弟一刀能达到自己的目的,自然会捅的要多狠就有多狠,最好是永远也爬不起来为好。 吴熙觉得赵佶的这个思维放在一般人身上是合理的,但是做为帝君就有点目光短浅了。 吴熙做为后世的人,自然知道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以及最佳的解决方案,但是如果他不是后世的人,是不是也会像赵佶一样,只顾着眼前的利益,而不顾全大局呢? 事实上想收回燕云的人大部分都是纸上谈兵的文人,以为自己读过几天书,怒马鲜衣的迎风而立,手持天子剑一声令下,燕云不费吹灰之力就可纳入宋朝的版图。 而真正觉得事不可为的恰恰是那些受到压迫的武将,他们常年在外作战,和敌人斗勇斗狠,深知战场之法,但是被利益冲昏了头脑的文人集团一意孤行,才导致北宋在此后短短的几年内便不复存在了。 徽宗,钦宗二帝被虏,皇城被付之一炬。 血淋淋的教训就摆在吴熙的眼前,而殿堂上的那些所谓的能臣义士却根本没有看见这里面潜在的危险。 西夏根本就是一个笑话,时值李乾顺掌权,同时向大宋和辽称臣,这个时候也在暗中集结势力,准备在乱世中为自己拓展一些基业。 所以大辽的灭亡是注定了的,不光是外敌的入侵,还有内部的矛盾激化,导致国力日渐衰弱。 穿越者喜欢的去的地方,宋朝算是首选,经济繁荣,政策宽大,做事情不会出现那么多的阻力,一般情况下,只要你肯努力,一辈子定然会活的很好。 但是兵荒马乱的年代,就算朝廷的政策有多么的宽大,敌人的铁蹄可没有宋徽宗的毛笔软弱。 如果注定要承受这么大的使命,那么吴熙就会顺应天意,用自己在后世所了解的正确姿态来面对即将爆发的灾难。 就算支撑不了北宋这栋将倾的大厦,至少不要让他死的那么窝囊。 所以当海清一行出现在他家里正式授他承信郎头衔的时候,吴熙很容易就接受了。 让吴熙没有想到的是韩世忠的出现。 一代名将最后抑郁而死,不禁让吴熙看他的眼神都有些哀伤。 名将的眼睛自然是毒辣的,从这个小小承信郎的眼睛里韩世忠读出了大量的信息,总觉得不是什么好事,又说不出来哪里不好。 吴熙得到了承信郎的官衔,自然要设宴款待,于是小小的院子里被围挤的水泄不通,从他们大呼小叫的神情里不难看出,这些城里人很难得才有下乡的机会。 这个消息很快就在全村里传了开来,一时间奔走相告,全村的男女老少都来祝贺。 吴老爹泪眼婆娑的谢过各位的祝福,眼睛通红的举着酒杯一杯又一杯的喝着。 喝到高兴处,忍不住唱几嗓子自创的歌曲助兴。 席间,海清几次拉着吴熙的衣袖似乎有话要说,吴熙知道他是要自己献出土豆和玉米的种子,然而吴熙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就觉得这个人很不靠谱。 小经略相公种师道应该是一个可靠的人,由他作为牵头人,吴熙才觉得靠谱一些。 这个无关乎荣耀,百姓吃饱穿暖才符合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否则就算你有广袤的土地,没有百姓,你仍然是一个光杆司令。 海清韩世忠酒足饭饱之后,便启程前往嗣武城安息,双溪村庙小,容不下这些城里的高干。 而吴熙和韩世忠自始自终就只有一次毫无意义的眼神碰撞。 韩世忠觉得一个小娃娃被种大帅如此重视,是不是有些言过其实了,而吴熙见到偶像多少有些紧张,要是表现的不好,容易引起误会。 所以也没有主动示好的意图。 反正以后时间还很长,朝廷从今年开始有打不完的仗,不愁没有机会见面。 做出点成绩才能很好的融入武人的圈子。 有本事的人恃才傲物是有道理的,吴熙不想打破这种传统,因为他以后也准备这么干,至少可以证明自己是个有本事的人。 意外的当上了承信郎,吴熙总是也高兴不起来,他宁愿这是种大帅情急之下的产物,要是让自己去军队里给人端茶倒水,吴熙是万万不去的,杀头都不去。 伺候大爷的心情如同上坟哭丧,后世的吴熙没少干。 等家里的一切都安排妥当之后,吴熙就打算去京兆府谋求发展了,怎么说,他这个承信郎就是一个闲职,什么都管不了,也什么都管不上。 你指望那些杀才们听一个十五六岁的孩子大放厥词? 自知之明这种东西与生俱来的最好,厚颜无耻之下必然不会有好结果。 吴熙腰酸背疼的起来,喝了漱口水,正在街畔上做广播体操来增强身体机能的时候,柳家庄的柳员外领着媒婆上门提亲来了。 “柳家庄?柳员外?我不记得有这门婚事啊,就算是有,也应该通知一下我这个当事人吧,至少应该见个面吃个饭,然后亲个嘴开个房试一下身体机能才好,要是娶个石女或者说女孩嫁了一个不举,那么不是害人一生么?” “大哥,你究竟在说什么?我怎么什么都听不懂啊。” 二狗子一脸蒙比的看着吴熙的嘴唇上下翻动,说些自己听不懂的话,自己只不过是传达了一下吴老爹的话,就让大哥开始念经,看来未来的嫂子不简单啊。 “我的意思是说,那个女人来了没有?” “大哥,你想什么呢,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容的我们有质疑,和新娘子见面?这是哪家的规矩?” 二狗子完全看不懂吴熙,他现在正在怀疑吴熙的来路问题,因为据说在遥远的西方,那些野人用不着等到结婚,就可以和自己喜欢的人任意的滚床单。 当然了,这些都是大哥讲的故事,故事里当然什么都可能发生,青蛙王子都能被公主变成人,啪啪啪这种小事的发生,自然不在话下。 “那万一她是个瞎子呢?” “那大哥你就只好认命了,不过我听说瞎子心灵手巧,大哥,你有福了。” 二狗子耸耸肩,一副无可奈何的表情,心灵手巧手巧就够了,然后识趣儿的跑开了。 平时的时候,吴熙没少给他们讲段子。 锻炼了一早上,流了不少汗,昨天让人给装的太阳能热水器刚好可以去洗个澡,坐在木桶里憋屈的厉害,站着洗澡可以边跳边唱。 冬天洗个热水澡,实在一件很惬意的事情,更何况还是后世的淋浴,总归有了一些熟悉的感觉。 效果很不错,今天的太阳很充足,水也很热,就是水有点少,没有抽水机上水,牛眼娃很幸苦,二狗子就是一个滑头,总是捉弄牛眼娃。 随便冲了一下,就草草结束了,一来尊重牛眼娃的劳动成果,二来客人上门,总不能让人家等的太久。 其实吴熙根本就是想多了,古代的婚姻完全是父母包办,其本身根本没有参与的意见,他屁颠屁颠的打扮好准备苦口婆心的诉说自己还小,不想结婚的想法时,媒婆和未来的老丈人已经起身准备回去了。 走的时候脸上带着笑意,看来聊得很投机,事情基本上算是定下来了,多说无益。 娶吧,这不是吴熙现阶段的人生理想,不娶吧,一顶不孝的帽子就会扣在他的头上,他还很稚嫩,承担不起这座大山。 “二狗子,你别跑,我保证不打死你。” 第二十四章 脑子是个好东西 吴熙感觉自己受到了伤害,说到底他还是一个现代人,思想上和宋朝人还是有区别的。 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这些人还真的能下的去手? 不过这就是社会的整体因素造成的,和小女孩无关,和流着哈喇子为女人宽衣解带的男人无关。 战争对于青壮劳动力的损耗非常大,而且社会的发展离不开男人,所以,早一点结婚,能有效的补充社会青壮年劳动力。 医疗水平的底下,死于难产的女人逐渐增多,吴熙想都不敢想一个十三岁女孩儿生孩子的场景是多么的骇人。 吴老爹当然是喜闻乐见的,知识的匮乏让他一股脑儿的只知道抱孙子,完全不顾别人的感受。 吴熙在炒菜,厨娘就站在旁边,泪珠子噼里啪啦的往下掉,给她说过很多回了,这是自己新发明的菜,要她站在旁边学习就好。 喜欢哭就哭吧,吴熙比她更想哭。 “想不通就慢慢想,用不着拿下人们出气。” 吴老爹不知道什么时候提着一瓶子酒站在厨房的门口,语重心长的说道。 “把盐拿过来,对,就是那个细的就好。” 吴熙根本不答话,指挥着厨娘要东西。 “你也别不高兴,知道你的出生比较诡异,和我们的思想有出入,但是既然来了,融入这个社会很重要,始终觉得自己与众不同,游离在方外,不是明智之举。 我也不是非要在你的婚事上为难你,只是老汉实在是想要一个孙子,孤独怕了,你要是一走,又剩下老汉一个人了。” 吴老爹的眼睛有些泛红,声音似乎哽咽了,仰着脖子喝了一口酒,把就要喷涌而出的情绪压制在原始状态。 吴熙一下就没了脾气,把铲子扔在锅里,完全不顾锅里翻炒的油菜,厨娘赶紧接过手,手舞足蹈的炒了起来。 端起一盘子牛肉,拎着一壶酒,放在了隔壁的饭桌上,满满的喝了一大杯之后,吴老爹也进来抓起一把牛肉就放进了嘴里,贪婪的咀嚼着。 “老爹啊,一直觉得你就是我的救星,有你才有我,我吴熙不敢忘怀,亲事既然答应了,那就三媒六娉的送去就好。 但是有一点我要说在前头,女方十七岁之前,我不考虑结婚生子的事情,你要是实在觉得孤单,可以去嗣武城里居住,三进的院子,很宽敞。 孟桐我要带走,有牛婶打理,我也放心,不是说你有个相好的在嗣武城张员外家里么?正好离得近些,排解一下心里的苦闷也好。 明天我就要走了,婚是结不成了,传令兵下午就到,八成是升官了,都虞候应该跑不了,朝廷正在危难之际,不会再和我打马虎眼。 我走了你要保重才好。” 说的吴熙一阵哽咽。 “你不是在为我自作主张生气?” 吴老爹终于明白了一些什么。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二狗子都知道的事情,你让我和你生气?那不是我的作风,如果我不愿意的话,没有人能命令我,皇帝也不行。 觉得自己要走了,好不容易有几天天伦的日子,现在又要化为泡影,这种感觉好难受。 家里我都安排好了,好好过日子才好,还是那句话,如果还想着你的二丫头的话,尽管去追求就好,曹都头是一个很好用的狗腿子。” 说完两个人的脸上总算是有了一点笑容。 “老了,不中用了,这么多年过去了,爱情早就变质,老爹看的明白,只要你好,什么都好了,老爹不强求什么,有生之年能看见你出人头地,就是对老头子最大的安慰。 从把你捡回来到现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得到了很大的丰富,老头子足矣。” 把葫芦里剩下的酒一口气喝完,脸憋的通红。 “老爹啊,马上就要开春了,交给你种植土豆的方法一定要牢记,要知道种子就那么多,如果没了,那么就要去很远很远的地方才能获取,现在的技术根本达不到那么远。 这是我们一家保命的本钱,也是整个大宋朝百姓的福祉,你要照顾好了。 另外家里的房子很多,腾出几间给村子里的孩子们办个学堂,到附近的村落请个秀才就好,学术怎么样先不说,人品一定要好,要不然会耽误孩子们的一生。 村子里的人误会了您半辈子,现在到了我们狠狠的打他们脸的时候了。” 这一通话还没有说完,吴老爹已经泣不成声了,多好的生活啊,贼老天硬生生的说夺走就夺走了,想来佛祖是不存在的,要不然他不会看不见这些受苦的百姓。 眼泪还没有来得及擦干净,传令兵的马蹄声已经传来,早有二狗子上前把马牵住,笑呵呵的等着大哥和老爹把话说完。 传令兵很不耐烦的在等待,牛眼娃一瞪眼,传令兵瞬间偃旗息鼓,手里拿着令旗,眼神四处乱晃,脚下轻轻的搓着地上的泥渍,显得焦躁不安。 一个时辰之后,吴熙才摇摇晃晃的搀着吴老爹从饭厅里面出来,把吴老爹交给牛眼娃,对着传令兵说道:“回去告诉种大帅,吴某有些俗事需要处理,半个月之后启程,再半个月就到京兆府衙门报道。” 传令兵双手抱拳,道:“都虞候真乃神人,小的佩服,不过,种大帅的脾气你是知道的,只给了虞候半个月的时间到任,如若不然,军法从事。” 说完就把种大帅的军令双手交给了吴熙。 吴熙看都没看就递给了二狗子,说道:“将令如山,吴某自会遵从,二狗子,准备饭食,用餐之后,就请这位小哥歇息,赏银给的足些,不要怠慢了人家才是。” 这是传令兵应得的,他欣然接受。 再说了回去的时候,一千多里的路程,带不足干粮可不成。 安抚好传令兵之后,二狗子凑上来问道:“他为什么叫你虞候啊,难道我们真的要去打仗了?” “形势使然,你我都逃不脱,如果你我不去疆场三荡三杀,我们的亲人就要蒙难,你说我们能不去么?” “大哥说的是,我二狗子誓死追随大哥,不知道这次我们要对付的是谁,能有多少人调遣?” 二狗对于打仗的事情向来是热衷的,举着指挥刀,瞄着敌人的方向,身后千军万马便会上前冲锋,把敌人杀的片甲不留,这是他的梦想,不是吴熙的。 “事情恐怕没有那么简单,按照编制,虞候手底下的兵力总共是一千人,还有一些诸如你个牛眼娃之类的空饷兵,算下来能征善战的恐怕只有六七百人,我们初来乍到的,人心不服,是个问题。” 个人的想法不一样,所得到的结果定然是不同的,二狗子的将军梦只做了一小会儿便胎死腹中,让他很不爽。 “谁敢不服,不服我们打到他服为止!” 牛眼娃刚去传令兵回来,听到了一些谈话,马上就发起狠来。 “就知道打,脑子是个好东西,真希望你有。” 吴熙气坏了,一脑门子的事情想不通,心烦意乱的厉害,可能和身边少个女人有关系,好长时间没有女人的安慰,醉意未消的吴熙觉得吴老爹给他的婚事真的很不错。 家里是该有个女主人了,虽然还没有腰缠万贯,养个女人总该没问题。 “啊!大哥,你们这是在做什么?不是好事么?为啥一个个都愁眉苦脸的?” 一连串的问题抛出来,吓得二狗子和吴熙撒腿就跑。 “你们跑杀啊,我又不吃人。” “我们去后山锻炼,你帮吴老爹收拾我们明天启程的行礼,记得,要长脑子。” 吴熙指着自己的脑瓜子说道。 两人哈哈大笑着跑远了,牛眼娃摸着头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的脑袋明明就长在脖子上,这两个人就是看不见。 东京城最近被一首妓女之间传唱的《摸鱼儿》洗礼的很厉害。 如果作为才子,如果连天涯芳草无归路都不会唱,被人会活活笑死的。 古时候的诗词大部分都是依靠妓子传播才得以流传下来,所以逛青楼绝对是一个青史留名的好机会。 周邦彦这根老淫棍绝对不是为了留名才上了李师师的床,他要留名有很多种办法,唯独这一种差点要了他的老命。 “美成兄,你看这首《摸鱼儿》有几分功底,据说一个小娃娃写的,小小年纪便有如此文采,前途必然不可限量啊,美成兄就没有收个关门弟子的意思吗?” 李师师极尽温柔的靠在周邦彦的肩头,紧紧的依偎在一起,望着天上清冷的月亮,温柔的说道。 “老夫敢打赌,这首词绝对不会出自一个少年人的口中,首先阅历就是一个问题,一个常年在山里面放羊的小子,偶然间做了一首词,就红遍了大江南北,这不科学啊!” 周邦彦分析的还是有几分道理的,但是在普遍大众都相信打雷是雷公电母的时代,科学能值几个钱? “不要把事情想的很复杂,有些现象,你嘴里的科学是解释不了的,众人口口相传的煞有介事,想必是有这么回事,回头我给你问问陛下,看最近朝堂上是不是出了这么一个妖孽。” 说到皇帝,周邦彦就头疼的厉害,明明两情相悦,却被顶头上司霸占着不可撒手,又不能明着抢,这叫什么事啊。 周邦彦确实该头疼,因为他已经听见密法司惯有的脚步从房顶上悉悉索索的传来。 第二十五章 降伏和享福 密法司是赵佶的情报机构,同时负责他秘密出行时的安全。 一个皇帝扮成嫖客上青楼本就是千古大笑话,如果捧日军大张旗鼓的开道,天下士子一人一口唾沫都能把他淹死。 可是人家这样秘密的进行,即便是大家都知道,概念可就不同了,如果有谁敢嚼舌根,那么大不敬的帽子就会扣下来,轻则发配岭南钓鱼,或者是牢城做苦力,重则罢免功名,终身不得录用。 这就是偷偷摸摸的好出,有事实,没口实,谁也不能拿他怎么样。 周邦彦知道出不去了,要是被皇帝堵在门口,不仅脸上无光,还会为皇帝留下口实,以后一旦工作失误,被贬出京那是最好的结果了。 情急之下,就躲在了床榻底下,一代大雅唏嘘不已。 “贱民李氏叩迎皇上。” 李师师为了转移皇帝的注意力,让周邦彦藏好,不至于露出马脚,把多日不曾行的礼都拿出来掩饰了一遍。 “娇娘何故如此客气,我们也算是老相识了,不必如此多礼。” 说着踱步上前挽着李师师的手臂把她扶了起来。 古代情人见面,不像后世,除了马上开房办事,然后各玩各的手机,好像没有什么事情可干。 宋朝可不一样,欣赏一个人可以是多方面的,赵佶也不一定单单为了李师师的容貌较好就想和她约会,也许是音律上的造诣,也许是唱功了得,更猥琐一点的说法就是床上功夫征服了众人。 从赵佶进门的一系列动作而言,不像是来体验野路子房中术的,从怀里拿出一张宣纸,上面写着一首词,迫不及待的递给了还没有落座的李师师鉴赏。 李师师打开之后,只是看了一眼词牌,然后抚掌哈哈大笑了起来。 皇帝始终就是皇帝,锁在深宫之中不知天下事,虽然得到的是第一手资料,可是当他视为珍宝的拿出来和知己分享的时候,市面上俨然已经快要过气儿了。 “娇娘笑声有诈。” 赵佶给自己倒了一杯茶,随意的喝着,俨然把这里当作是自己的家了,就算是李师师因为一些别的原因没有看茶,他也不会生气。 “陛下久居深宫,有所不知,这首词现在很流行,据说是一位十六岁的才子为了争夺一个妓子所做,把所有的士子都震惊的呆立当场,还为此赢了不少的银钱,他到很大方,都赏给了院里的下人,陛下,不说这个小子会是什么来头啊?” 赵佶干咳了两声,掩饰一下自己的尴尬,才说道:“朕也是刚刚得知,此人乃是我永兴军麾下承信郎,不日前刚被种相公擢升为都虞候,正在赶往京兆府上任的路上。” “果真如此?” “一点不假!” “果然是天助陛下也,行伍莽汉也能做出这等的诗词,实属难得,也应该是这样才对,词里面本身就透出一些军武的影子,如果按照世人说的他是羊倌的话,本妇是万万不信的。” “娇娘果然是行家,过些天朕让他来京城述职,定然会让他于娇娘见上一面,让他多做一些诗词以供娇娘传唱。” 赵佶高兴之下,就开始给李师师介绍客人。 赵佶还是低估了吴熙的把妹能力,如果让他和李师师见上一面,以后就没有他什么事了,想要闺中对?没门。 “师师孟浪了,军国大事不可儿戏,师师一介戏子,承担不起如此大任,日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班师回朝之日,定然有时间见面的。” 李师师毕竟是一介女流,军国大事不是她能谈论和干涉的,假如果因为她而导致前方战事失败,那么这顶帽子足以把她压死。 “朕随口一说,不必在意,这里不是朝堂,随意一点就好,我们现在就像是一般的人家在过日子,放松点。” 赵佶出来就是为了能够得到休憩,如果在这里依旧像皇宫里那样束手束脚的话,他以后可能就不会再来了。 “谢陛下!” 李师师站起来之后还觉得浑身很不得劲,这也是她为什么不喜欢赵佶的原因,周邦彦虽然年岁大些,但是很懂得心疼人,皇帝始终是要别人看着脸色行事,相处起来不是那么随意。 “刚才有人来过么?” 赵佶是有名的狗鼻子。 “一位雅人,非要给我唱词,唱的不好,还想让我帮他宣传,陛下,你说这样的人脸皮怎么那么厚。” 李师师说的就是周邦彦。 周邦彦在床底下估计问候了李师师祖上十八代了。 “此言差矣,人有梦想是对的,要不然生活会索然无味。” 赵佶难得给那些文人士子说话。 正在这时,高俅求见,实则是催皇帝回宫的,赵佶身体有恙,出来的时候,说好了只是聊聊天,什么都不干,伤到龙体,高俅就算有十个脑袋也早被砍没了。 李师师假意挽留,为的是刺激一下床底下的周邦彦。 “城上已三更,马滑霜浓,不如休去,直是少人行。” 意思是说半夜三更了,又下了雪,马不好走,不如不回去了。 赵佶哈哈大笑着离去,知道是假意的挽留,还是觉得很高兴。 后宫的三千佳丽,虽说日日期盼他去临幸,但是没有一个是真心的。 抖了抖衣袖就上了马车,依依不舍的看着李师师还亮着灯的窗户呐呐自语。 头顶上旋即响起了密集的脚步声,密法司的人也撤退了,这时,周邦彦才灰头土脸气咻咻的从床底下爬了出来。 “并刀如水,吴盐胜雪,纤手破新橙。锦幄初温,兽香不断,相对坐调笙。” 不像是随口说的,想必是在床底下就想好了的。 字里行间透漏出一股酸酸的味道。 意思是你想让老夫在床底下听你们声鸣雷动吗? 李师师知道这个老匹夫才华横溢,绝对有能力应景做出如此犀利的诗来反击。 “你周大才子在我身上蠕动的时候,不知道会不会有那种声鸣雷动的感觉。” 这是赤果果的求爱了,周邦彦已经很熟悉,带着怒气一把就把李师师推倒在床围子里,李师师娇羞的喊了一声,也没有拒绝,一个年华淡去的老人,你还想让他有多大的劲耕田呢?顶多爬着哀叹一番良田虽好,匹夫无力征伐,实在是人生失意之事,然后便会呼呼大睡。 李师师也乐的这样,都已经七老八十的人了,还想着旦旦而伐,简直不想要命了,自己青春貌美,以后还想着嫁人呢。 吴熙打了一个冷颤,坐在牛车里披着一件灰色的棉袄,哼哼唧唧的唱着歌。 对千里之外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 自己还没有出仕,就已经名声在外了,一个圣人的名号是跑不了了,狗肉上席,很没档次。 为了一个妓女而已,这就成名了,幸福一浪接着一浪的打来,吴熙站在嗣武城的宅子门口,一个花枝招展,胸部和屁股大的不像话的女人就站在院子中央指挥着下人干活。 还以为自己走错了地方,当他看见孟桐扛着一个花瓶从门外走进来的时候,他已经确定,这里就是自己的家。 孟桐看见了吴熙就像看见了救命了恩人,放下比他还高的花瓶,走上来就给吴熙诉苦。 “少爷,你可回来了,再不回来,老奴这把老骨头算是要交代在这里了。” “她是谁呀,你是大管家,怎么让一介女流欺负到这步田地,你赶紧去收拾一下,带上二狗子即刻启程前往京兆府物色一个院子,够大就好,看这情况,我们家以后的人绝对不会少啊。” 吴熙盯着院子里的那个女人,那个女人也看见了这边的情况,扭着头望着这边的情况。 孟桐听说要走,心里疼的要命,这个院落刚刚弄的差不多了,现在又要搬走,一辈子的劳碌命啊。 抱怨归抱怨,做起事来一点也不含糊,二狗子反倒很兴奋,一个劲的催促着孟桐。 牛眼娃是个实心眼,没有来过嗣武城的家,左右打量着,眼睛里满是好奇,没有想到,大哥出去一趟,就置办了这么大的家业,眼睛里满是崇拜的神色。 “这是哪家的鸡跑错了窝,在这里大呼小叫的发号施令,你要知道,我们家里的人都是有身份的人,不容的你这样欺凌。” 吴熙大概知道她是谁了,于是应景的说道。 “人不大,脾气不小,老娘等了你好几天了,你个缩头乌龟打了人就跑,害得老娘担惊受怕,这口气怎么也得找个地方发泄一下不是么?” 人长的倒是很标致,就是满嘴的老娘一下子拉低了她的平均值,这样的人就算再好看,吴熙想必也降伏不了,就算是降伏了,也不一定就是享福。 降服和享福完全是两回事。 “只是填了一首词,打了个人而已,你跑在我家发泄,是不是找错地方了,我们家没有下人,签约的时候都是平等条款,不知道你知不知道,叫人干活的时候要说帮忙,你这样大呼小叫的会坏了规矩,再说了我们好像也没有雇佣关系,你这样住在我家,不合适吧。” 吴熙打算送客了,别人对她垂涎三尺,他可没有把她当盘菜,没见的时候,有些幻想,见到的时候,落差太大,掉下去会摔死。 吴熙是一个惜命的人,从来都不会把自己架在火上烤。 “已经晚了,你已经触发了老娘的赎身条款,你要也得要,不要也得要。” 第二十六章 想要就给你 这就算是粘在身上的狗皮膏药,甩不掉了。 “做诗而已,当不得真,固然你很美,我承认我内心有一些小小的意动,身体的某个部位也稍微有些变化,不过这是对你最起码的尊重,算不得不要脸的登徒子。 另外,你的赎身条款是个什么东西,我又不知道,你总是把你的规则带到我的生活里,这不符合做事的基本原则,也会坏了我的家风,我们小门小户的经不起你折腾,听说张员外家大业大,他们家就缺你这样的小美人,你去了之后绝对统领后宫,宠信万千于一身的。” 蝴蝶长得真的很美,美的让人窒息,站在后世的地铁里,绝对是各路货色借着人多吃豆腐的主。 可是吴熙不稀罕,他本身就来自后世,见识的世面定然是这些古人无法比拟的。 所以一个蝴蝶他还真的不放在眼里。 据说古代有一种诡计叫**,吴熙想来想去不知道自己有什么地方值得蝴蝶来**自己的。 “吴公子,你还真不是一般人,想和我上床的人都排到东京汴梁了,现在我送上门来,你却对我置若罔闻,听你话里的意思,还有打发我离开的意思。 你让我一个女人家去哪里?一个大男人,还真的好意思说出这种话,伶香惜玉不该是你们这些读书人的本分么? 作诗选贤本来就是我提出来的,全嗣武城以及银州的士子们恐怕都是知道的,我既然做出了选择,就断然没有回头的可能,你这样硬着心不接纳我,不光是让我为难,还让天下的士子们为难。” 这一套小理论说的吴熙有些心动,看来老娘这个称呼只是一次大胆的试探,很显然她失败了,于是称为就变成了我。 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大到天下士子,小到周围的相邻,好像吴熙不接纳他,天下的士子就会出声声讨吴熙。 这个婆娘究竟想干什么? “我不硬着心,你想让我硬着什么?” 吴熙这就有些不要脸了,可能一直想不明白个中的缘由,索性先接纳了,养在家里慢慢的想。 蝴蝶看上去二十左右,比自己大了好些,应该不会出现以身相许这些无聊的事吧? 既然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阴谋的话,他不介意给这个阴谋注入一剂头孢强化剂。 “你能说出这话,你要不要脸?” 看来都是老司机,不需要太多的言语都能明白期中的奥义。 “大宋朝现在这么开放么?都允许人体器官交易了?” 一个漂亮的反问,做了强有力的回击。 “我败了,完完全全被你的无耻打败了。” 蝴蝶抱着膀子有些不知所措。 吴熙好像也觉得有些过了,一个妓子最忌讳私下里别人对自己轻挑,于是话风一转,说道:“既然你送上了门,也省的我上门讨要,三日之后,我就要出发去京兆府上任,这是一趟危险的旅行,你要是觉得自己的抗压能力还行的话,我不介意你现在就开始收拾行礼。” 说完很绅士的点了点头,露出的笑容也很得体,完全和刚才的形象大相径庭。 蝴蝶抱着膀子摇着头,这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做事没有原则可讲,却处处和你讲原则,刚才还在教训她对下人大呼小叫,现在却站在大堂内把几个新来的仆人收拾的都快哭出来了。 不过不管怎么样,总算还有点良心,杀心不重,可堪大用。 这是蝴蝶对吴熙的初次评价。 “大哥,你就让那个妓子住到咱们家里?” “那还能怎么样?” “那未来的少奶奶知道了,会不会和你狗急跳墙啊。” “我说大眼怪,不会用成语就不要学文化人,明明是鸡撵狗跳墙,哦,对了,这个好像也不是成语,都让你搞糊涂了,你这几天就不要跟着我了,把新招来的那些护院训练好才是你的本分。” “那大哥你去干什么?好像我们这里也没有什么要紧的事了吧?” “找人喝酒总行了吧,你说柳家庄的那个员外给了你多少钱要你看着你哥的,孰轻孰重你都不知道,还没过门你就这么巴结她,不害怕你哥我把你扫地出门吗?” 本来就是一句玩笑话,牛眼娃就当真了,一听大哥不要自己了,抹着眼泪就把这件事情告诉给了牛婶,因为牛眼娃看的出来,大哥似乎很害怕牛婶的样子。 他还真的错了,这不是害怕,而是尊敬。 牛婶也知道,于是象征性的和吴熙演了演戏,就把牛眼娃哄的热血高涨的去训练新人了。 吴熙一个头两个大,到处都是坑,到处往里钻,这个公子哥当的还没有一个下人地位高,看来真的要找人去喝酒了。 蔡荣是一个不错的酒友,自从自己来到嗣武城,把这里搅的天翻地覆,也没见人家出来怎么找,充分说明这个人很自傲。 人家有自傲的资本,他爹是退休的宰相,哥哥蔡攸任淮康军节度,宣和殿大学士,迟早是要领枢密院的,宰相之才,现在外面东奔西跑的打仗,不就是了镀金么? 所以他这个都虞候真不是人家的菜。 他是蔡京的第六个儿子,也是最小的儿子,年龄和吴熙相仿,应该是有共同语言的,相处起来应该不难。 但是难就难在人家愿不愿意见的问题。 梁师成的干儿子被自己得罪的死死的,这是事实,以后吴熙一定要进东京,挽狂澜的主,还没去就给自己结下了这么大的一个仇人,总归不是个好兆头。 蔡荣在京城长大,和这些小纨绔一定是认识的,上一次梁大汶出现在嗣武城恐怕就是来找蔡荣的。 所以现在请蔡荣出来喝一顿酒,看这件事情还有没有转圜的余地。 有的话,自己尽量弥补就是,要是没有的话,那就不要怪他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就是这件事情的最佳处理方法。 他就不相信在惶惶京城,天子脚下,没有讲理的地方了。 吴熙真是错的离谱,大宋朝的制度从来都是给老百姓定的,武人的地位低下,文官气势凶天,杀一个武将就像捏死一只臭虫,相反的对文官之间处理起这样的冲突,就显得文雅的多,最多降职,去周边的领个州,熬两年资历,事情风平浪静之后,就回来了。 大家见面之后,之乎者也的一说,还能坐下来好好的吃肉喝酒搂小姐。 反观武将对待文人也是一样的,只要拿住你的把柄,必然要把你整死才算罢休。 饿了的狗都会变成狼。 曹晖会是一个很好的牵线人,他现在代知县,由于和蔡荣的利益有了一些瓜葛,所以二人和快就沆瀣一气,勾肩搭背的无话不谈了。 上到赵佶的后宫三千佳丽,下到翠红院小红屁股上的那颗痣,都在他们谈论的范围。 第二天下午的时候,曹晖就派人来通知吴熙说蔡荣晚上回来赴宴。 于是在福德巷的聚仙楼二人先来一步。 “曹知县现在混的风生水起,你这个代知县马上就要转正了吧?” 吴熙刚进去打着哈哈说道。 “拜你所赐,曹某受之有愧,不过你鼓风机的利润实在大的惊人,我害怕我们两个吃不消啊。” “蔡荣的那份就从我的抽成里面扣就成,反正你看着办,钱能解决的事情,根本就不是事情。” 吴熙倒是很大方。 “有老弟这句话,老哥也就放心了,一会儿说起话来,便有了筹码,世人相交,尤其是这些上层人士,只要是钱,那就一定会起作用。” “钱赚的多了,总是要吐出来一些,吃的多了,身体接受不了那么多的食物,还是要通过另外一种形式排出体外,赚钱的道理也是这样。 三大家族的产业被我们瓜分了七成,商道如今都扩展到了吐蕃西夏和辽境,要不是西夏占领着灵州,把丝绸之路封死,我都有把握把这条线延伸到奥斯曼帝国去。 到时候大量的皮毛正好卖给沿途的那些寒冷的国家,这里面的利润实在是可观的要命。 我们现在这点生意实在不算什么,也罢,鼓风机的利润,我吴熙全部让给你们了,反正都要走了,有没有的不重要了。 看看我都干了些什么事,尽招人生厌,我就那么不招人待见么?” 吴熙一来就发现曹晖有些不对劲,似乎想要把他踢走的意思。 好,想我走,那我就走,反正也封了都虞候,这一走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正在发愁这里的生意没个人接手。 正好,冤大头上门了。 吴熙已经不看好嗣武城的地理位置了,鼓风机市场马上就要饱和,嗣武城马上也要变成战场,还有什么生意可做,索性做个顺水人情,把鼓风机的利润让出去。 其他的生意还在就好,就算是曹晖把持着商道,但是人心尽在他这边,尤其是山民阿贵,已经占据了三条商道总头领的位置,曹晖想要收拾他,总该看在钱的面子上也不至于做的太过分。 到时候,自己到了京兆府,那才是真正的大舞台。 京城的生意不好做,想来想去,大本营放在京兆府是最佳的选择。 一来后世的时候,吴熙就住在京兆府,二来,京兆府距离东京也近,说话就到了,也好控制。 说话间,曹荣进来了,看见饭桌上多了一个人,瞪了曹晖一眼,甩了甩衣袖,愤怒的离开了。 第二十七章 怒摔衣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这话一点也不假。 曹荣这出《怒摔衣》如果放在后世的话,绝对能拿个金马奖影帝,搞不好在奥斯卡也能有个提名什么的。 “停停停,都是些什么玩意儿,知道你看上了前任县令和主簿家里的财产,可是这些东西就不能动,都是皇家的东西,你要那些有什么用? 你爹的名声在外,说实话不是什么好名声,他老人家还有几天活头,你还要给他添堵。 要我说啊,你还是安稳领你的兵就好,到时候,随便给你个功劳,回去升官发财才是你该走的路。 演戏还没有达到火候,就不要和妓子们抢饭碗了。” 既然要撕破脸,那就撕的彻底一些。 曹晖见吴熙把话说的恶心,想来是照顾以前的情分没有提到自己,不忍心看下去,端着一杯酒,看着自己的裤裆有什么变化。 蔡荣挠了挠头,回过头来一脸蒙比的看着吴熙,不知道他刚才说的是什么。 对了,被人说中心事的表情就应该是这样丰富多彩。 “好厉害的一张嘴,白的都能给你说成是黑的,本将军是谁,想必你是知道的,虽然你现在擢升都虞候,但是梁师成是个什么人本将军也就不多说了,想要彻底解决此事,没有本将军出马,你生还的希望很低啊,小子。” 不愧是宰相的儿子,到底有两把刷子,知道要在敌人的哪里下刀子才致命。 不过他的小聪明耍错了地方,这种东西骗骗曹晖这个王八蛋还可以,但是吴熙是什么人,想必曹晖没有和他说清楚。 吴熙笑呵呵的喝着酒,表现在脸上,完全就是一个无害的少年。 “大将军说的有理有据,吴某无从反驳,这个人啊,万万不可起了贪念,那样做的后果真的很严重,不光会害了自己,还会连累到朋友。 这个世界上犯错误的方法千奇百怪,那么相对应的,解决问题的方法也会层出不穷。 我们老祖先有句话说的好,莫装逼,装逼遭雷劈。” “这是我们哪个老祖先说的?” 曹晖问完就觉得不对劲,他明显看见吴熙笑吟吟的脸上的那股杀气很浓。 刚要提醒蔡荣快跑,已经来不及了。 吴熙抄起桌子上的酒坛子,还没等蔡荣落座,就瞅中他弯腰的机会一坛子砸在了头上,顿时蔡荣的头血流如注,嘴里乌乌泱泱的不知道说些什么。 吴熙擦了一把溅在脸上的血迹,平静的对着曹晖说道:“你也算是个老江湖了,万万不要打封银的主意,都是些铁片片,你要他做什么。 这次就当你是犯了糊涂,我也就不追究了,希望你好自为之。 海大人都知道避讳的事情,你就不动脑子想想这是怎么回事? 这是人家的反击,就是不拿封银,等着你上套,你以为胡怅虎的死,就这么了了么?告诉你,三年之内,你要是拿不出成绩,就算你什么错都没有犯,照样把你刺配江州,半路乱棍打死。 我这就要走了,事情没办法办了,本来还以为仗着蔡宰相的余威压一压那个梁太监,现在看来没机会了。 照顾好我老爹就好,其他的我来处理,不要在自作主张,你会害死很多人。” 说完之后,不等曹晖反驳,起身走出包间,下了楼,上了马车,就急匆匆的出了城。 就知道不能和他玩心眼,蔡荣偏不听,说不给他个下马威,谈判的资本不足。 这下好了,人家根本就不和你谈了,还落了个头破血流的下场。 不过他真正担心的是吴熙,还没到京城,就得罪了两位权势熊天的主,无形中在给自己的仕途竖起一道道坚不可摧的墙,这是何苦呢? 吴熙掉着个腿,悠闲的打着口哨,看上去心情很好。 事不可为,远遁千里,这是他的格言,打了人就跑,绝不吃眼前亏,也让他当作是至理名言。 得罪便得罪了,跑得远远的才好,傻子才站在危墙下等着蔡荣的杀才们豪着嗓子进来,把自己困在桩子上,用攒了盐水的鞭子招呼在自己的身上。 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说不准过个两三年人家能把这仇忘了,也不是没有的事。 吴熙做事从来都给自己留了后路,感觉到今天的谈判不会很顺利,于是就让牛眼娃收拾停当,在楼下等着,并且让蝴蝶和一些愿意跟着自己的家仆在城外等候。 早就准备好了一切等着蔡荣叫嚣,没想到这小子,真是一个记吃不记打的主,以为自己是蔡京的儿子,又统领两千兵马,没人敢把自己怎么样。 是没人敢对他怎么样,但是打一顿的勇气,吴熙还是有的,如果让牛眼娃知道上面在打架,吴熙担心会闹出人命。 “大哥,啥事这么高兴?” 只要吴熙打起口哨,那么牛眼娃就认定大哥一定有好事,这是典型的先入为主,在他的脑子里形成了定向思维。 就像鸭子,刚出生的时候,看见谁,那么谁就是它的妈妈。 “想到了蝴蝶的大屁股,心情就很好,虽然有些凶巴巴的,整体还不错,你可不能到处乱说。” 本来是调侃一下牛眼娃,哪里知道,牛眼娃笑的眼泪都快出来了。 牛眼娃也不知道大哥说出这么露骨的话,心里暗暗的为他捏了一把汗。 “就只想到了屁股?” 这小子鸡贼啊,看上去很老实的一个娃,脑子里想的都是些什么啊,小时候在山里长大,思想怎么就那么不纯洁,看来是自己把人家给带坏了。 这两个杀才正在吴熙的影响下,有像段子手靠拢的节奏。 还朝他努嘴,这小子是越来越坏了,挖了个坑就把他给埋了。 吴熙现在只觉得后背发凉,一股无名火正在朝自己烧来。 “屁股大的女人啊,好生养,不会遭罪,也是特别有福的,你就比如说……” 话还没有说完,后背有一个冷冰冰的声音就响了起来。 “正经说,我就全当是夸我了。” 吴熙假装被吓到,一脸不相信的眼神看着蝴蝶,说道:“你怎么在这里,不是应该在前面的岔路口么?” “本来想看看你的手段,哪里知道就是一个蠢货,砸一坛子哪成啊,酒楼里的大坛子多了去了,刚准备下车去帮你多砸两下的,你倒好,灰溜溜的跑出来上了马车就跑,丢人啊。” 吴熙知道蝴蝶在为刚才下流她而恶心自己,也不恼怒,接过蝴蝶递过来的一个包子,咬出一个月亮型,就着唾沫咽下之后,才说道:“看来你和那位公子哥儿有仇啊,早知道就给你个机会。” “现在说这话不嫌迟么?我是一个妓子,来的都是客,谈不上有仇,就是单纯的看他不顺眼而已,你也不要当真,我就那么一说,看你吃包子的样子,也不害怕我在里面下毒,不是有句话说的好么,最毒妇人心。” “没理由害我啊,我对你这么好,给你吃住,又为你提供你想做的任何事情,我不认为这么淳朴的世道会有什么毒妇人。” 吴熙的想法很简单,我对你好,反过来你也要对我才对,这才是人与人之间相交的基本原则,处处防着人使坏的那是皇帝。 吴熙不打算做皇帝,没有必要防人如防狼。 “你就是一个心地善良的,我算是看出来了,嘻嘻哈哈的外表下童心未泯,却有几分老成,对朋友你算是仁至义尽,对敌人也毫不含糊,难得啊。” 这是蝴蝶对这个十六岁少年的第二个评价。 “认识你才一天,不知道你什么来路,不过我提醒你,不要打我的主意,我可是有家室的人了,虽说老婆还小,不忍心下手,但是对于你,我就没有那些心里负担。 有什么话还是早说为好,免得到时候坏了情谊。 我这个人就是这样,给你把心掏出来的时候,就容不得别人背叛。” “还是个重情义的,我总算是没看错人,就算是我出身不好,你看不上,住在你家想必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在你赶我走之前,我是不会走的。 你放心,我就是个清白的人,和你一样是个无害的人,红尘中堕落的久了,就想着找回生活,恰好你能给我想要的,所以我义无反顾了。” 蝴蝶很聪明,就是不正面回答问题,总是拐弯抹角的说些诛心的话。 “那你可要想好了,我现在麻烦不断,有可能是要被杀头的,可是我偏偏不是那种认命的主,到时候,要是造反的话,你会帮我的,对吧?” “话说的有些远了,你现在不是活的很好么?好了我累了,想要休息,麻烦你去另一辆车,有你在,我感觉很危险。” 又是一个无害的人,说出来都没人信,一个妓子非要说自己是清白的,这也就是讲给那些黄口小儿当个凄美的故事听听也就算了。 “大哥,你吃的是啥,我饿了!” 第二十八章 和尚 道士 女人 车子做的时间长了,让人浑身散架,所以坐一段路,吴熙就下车跟着马车走走。 由于昨天晚上在银州住宿一晚,今天早些时候,车子就拐上了古代的高速公路——秦直道。 秦始皇命令蒙恬修建的一条军事要道,南起咸阳,北道包头,虽然后来由于战争的破坏,破烂不堪,但是依旧是连接北方的重要枢纽。 秦直道上的车辙印清晰可见,到处可见的牛马粪便,瞬间就把吴熙刚刚养好的作诗情绪击得粉碎。 澎湃荡漾的文字就在胸腔里翻滚,却卡在喉咙,怎么也出不来。 还是修养不够的缘故,前些日子盗版辛弃疾的《摸鱼儿》让自己小有名气,可是真正应景作诗,才是一个白丁一个。 山非常的陡峭,直道就在两山的中间,走在下面,吴熙想会不会山上有盗匪猛然间冲出来,横刀立马,叫嚣着“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这样的江湖术语。 很失望,已经快要走完了,连只狼叫的声音也没有响起。 但是风中似乎飘着一阵诵经的声音,像是为人祈福。 静下心来片刻,忽然嘴角提起一丝狡黠的弧度。 不错,一定是这样,也该是这样才对,道士,女人,和尚,一个亘古不变的组合,谱写万世长存的道理。 站在山头,为没有谋面的人诵经送行,这本身很伟大,心有灵犀,一个在念,一个在听,一个不了解,一个听不懂,但是满满的情谊,世间少有。 快要听不见了,吴熙让牛眼娃勒住马的缰绳,立在原地不动,他一个人闭上眼睛静静聆听着这美妙的旋律,直到声音慢慢的消失不见。 心中感慨顿生,忍不住对着天高喊:“大师心意,吴熙感怀不忘,就此别过!” 牛眼娃以为大哥得了失心疯,身后的奴仆崇拜的看着少爷和老天爷说话,觉得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 蝴蝶坐在马车里,掀开帘子幽怨的看着发疯的吴熙,心里纷乱如麻,正好吴熙在看她,连忙移开视线。 那是一双顺着别人的眼神看到心里的眼睛,蝴蝶不认为自己的伪装水平有多高,和尚那么高明,似乎都没有逃过他的法眼。 这就是示好的信息,吴熙很高兴,虽未谋面,却觉得和尚就是一个久未谋面的老朋友。 “独怜幽草涧边生,上有黄鹂深树鸣。春潮带雨晚来急,野渡无人舟自横。” 春天来的很早,看样子是要下雨了,气候干燥的地方下点雨不容易,但是下起来,淅淅沥沥的没完没了。 诗自然不是吴熙做的,唐朝的时候就有了,韦应物的作品,很好的在再现了现在的情景。 走的快些才是,按照行程,晚上应该在前面的阳周县落脚,要不然就要在山里淋雨了。 初春的雨,干燥而冰冷,最难受不过了。 天大地大,睡觉最大,先睡了再说,其他的明天再说吧。 阳周是秦朝时期的物资中转站,据说秦二世就把蒙恬囚禁在此,迫害致死,历史给我们留下的太多的悬疑和谜团,终究无法解开。 阳周县城比嗣武城宽阔了许多,也繁荣了许多,不仅摊贩多,走街串巷的货郎也有不少,不过今天似乎热闹的有些不像话。 那个担着炊饼的大叔明显就是外行,四处打量,也不吆喝,眼睛不时的看着过往的商队和大户人家的轿子。 筐子底下明显有刀柄露了出来,强盗的可能大于货郎。 对着站在屋檐笑盈盈的汉子点了点头,就消失在了巷子的深处,吴熙不觉得那家巷子里的主人定了他的炊饼。 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赶紧上任才是首要大事,军法可不管你是不是在路上遇到强盗就会对你情意绵绵。 找了一家叫龙门的客栈,下了马上就要进去,小二拦在门前说道:“小店客满,实在是住不下了,柴房都挤满了,还是去别家看看吧。” 吴熙随手就掏出来一把铜钱递了过去,足足有一百文,说道:“找三间上房,这些就是你的,房钱另算。” 店小二看着吴熙手里的钱财有些动心,又无能为力,唉声叹气的拒绝了吴熙递过去的钱,转头回去了。 看得出来,店小二对于没能得到这一笔钱懊恼不已。 吴熙叫住了店小二,把钱扔了过去,说道:“不白拿,问你件事,当地的治安很差么?” 店小二一头雾水,不明所以。 “什么意思?” 这个时候,掌柜的看见了这边的异常,走过来的时候,刚好听见他们的谈话,说道:“看你青衣小帽的像是个读书人,给你指条明路,连夜赶路要紧,小心把命丢在这里就不好了。” 吴熙还想问些什么,掌柜的把门一关,悄声说道:“言尽于此,你好自为之。” 一百文钱换来一个言尽于此,想起来都有些肉疼。 刚准备转身离开,前方不远处于一阵骚动,路人纷纷让开在路边,生怕被骑在马上拿着狼牙棒的凶神恶煞一棒子敲碎脑子。 那人身宽体胖,屁股下面的马似乎承重能力不行,走道晃晃悠悠的。 身后有三辆马车,两辆蒙着帘子,一辆是敞开的,敞开的马车上坐着一些女眷,都颇有姿色,围坐在一起,显得很害怕。 期中有一个老头,白发垂肩,神态自若,闭着眼睛在想什么事情。 路过吴熙身边的时候猛的睁开眼睛,吓得吴熙浑身一哆嗦。 全队转入龙门客栈,然后大门紧闭,不知道里面是什么情况。 “大哥,这个老头有病吧?”牛眼娃直接的反应就是这样,不怪他。 “今夜注定不平静,我们还是连夜出城的比较好,要不然就到县衙凑合一晚上得了,驿站肯定是有的,只不过现在肯定也已经住满了,难得的发财机会,驿丞也不傻。 县令大人人很好,相州人,政和年间举人,上任三年,除了被盗匪欺凌之外,托老天的福,还算是风调雨顺。 看样子这真的是一个好县令,整个县衙除了一个班头和两名衙役之外,其他的全部下差回家了。 所以吴熙很幸运的可以在县衙里面借宿一宿。 县令看见吴熙腰间的官带,赶忙施礼,又不好意思问其官职,就要叫班头准备饭食。 吴熙拒绝了,本来就已经叨扰,再让人家破费,实在有些过意不去。 于是拿出诰命让县令大人过目之后,就吩咐下人们借用县令后堂的锅灶开始做饭,并且邀请县令一块就食。 县令也不客气,很随和,坐下来拿出了一点酒,算是略尽薄酒。 “县令大人,为何城里面气氛诡异,乱糟糟的,你们也不去管,很多人似乎都拿着武器,不像是好人。” 吴熙心里有疑问,自然要问出来,要不然今天晚上他是不要想睡觉了。 “虞候有所不知,年前嗣武城发生了山民暴乱,商户被一抢而空,县令大人和主簿大人先后殉职,都头浴血奋战得保城池不失,然后调兵把山民又赶回了山里。 从此山民们不入银州城管辖范围,全部南下了,于是就造成了现在这种局面,我这个县令当的很窝囊。 贼人来的时候,只能隐匿行踪,要不然整个县衙是要遭殃的。 衙役本来很多,都在战斗中牺牲了,附近的相邻听说强盗凶悍,不愿意再做官差,所以县衙显得很凋零。” 听了县令的叙述,吴熙不知道为他感到难过,还是要为他感到悲哀。 管不了和不想管就是两回事,县令说的可怜,其实就是一个窝囊废,软弱的骨头被鬼头刀架在脖子上立马就跪地求饶了。 饭吃的没了滋味,索性就不吃了。 县令见以后有些生气,也不敢吃了,端着自己的酒一杯一杯的喝着。 看着蝴蝶牛眼娃吃的香甜,不忍心打扰他们的食欲,站起来给二人添了饭,背着手走了出去。 阳周已经很危险了,再这样下去,会彻底的变成强盗的天堂,嗣武城本来也要经历一劫,被吴熙耍了点小聪明就分崩离析了。 阳周的情况复杂,吴熙不认为自己有这个本事。 牛眼娃凶狠,但是没脑子,容易被人利用,蝴蝶看不出有什么本事,就是一个女人而已,算不得数,身边的奴仆都是好人家的娃子,折在这里,对不起人家的父母。 想来想去还是觉得不要趟这趟浑水的好,可笑自己刚才还在心里怒骂县令的胆小软弱,现在自己竟然也和他走在了一条道上。 “不要怪我软弱,我也是迫不得已,强盗抓了我的妻儿老小,我是被逼的。” 县令大人再也忍不住自己的情绪,端着酒壶蹲在角落里哭的像个月子里的孩子。 唉,我吴某人欠大宋的,注定要还,那么就从今夜开始吧。 叫过了两个机灵的仆人,附耳几句之后,就让县令大人去召集捕快连夜返回。 大战就要爆发,那么就让它爆发的猛烈些吧。 “捕快们回来之后,就去召集胆子大一点的乡亲,给他们减免一些赋税,自然会有很多人响应,我现在去睡觉,不要打扰,睁开眼睛就要杀人,如果你看不下去,可以闭着眼睛给你的妻儿祈祷。” 话说的很嚣张,转身就被县衙的门栏给绊倒来了一个狗吃屎。 第二十九章 一头肥猪 杀人?说的轻巧。 后世的电脑游戏里,吴熙倒是杀了很多人,现实中,连个死人都没有见过,更别提拿着刀子捅进一个人的身体里。 承平日久的过的时间长了,人的心也就逐渐的变的软弱,更何况国家营造出来的平和的气氛,不容的人有随便剥夺人生命的权利。 这在古代,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你要是不狠下心来把刀子捅进那具身体,那么你的身上就会被捅的全是窟窿眼。 即便如此,当初在胡县令的家里,吴熙还是下不了手。 一个活生生的人,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这个人就会丧失掉活在这个世上的权利,人生来都是平等的,你能活着,为什么我就不能? 这本身就是矛盾的,所以不管怎么样,只要你不想让我活着,那么我就不能让你活着。 吴熙似乎下了最后的决心,躺在床上把玩着手里的一把弩箭,这把弩箭还是牛眼娃在野狐山上等那个道士把大当家的杀死之后,从他的尸体上解下带回来的。 一直带在身上防身来着,没想到今天会成自己杀敌的利器。 私下里试过威力,三十步之内入木三分,威力不容小觑。 不一会儿,有人敲门,吴熙把弩箭调到发射状态,蹑手蹑脚的开了门,发现竟然是二狗子。 “不是让你去京兆府了么,你怎么又回来了,老孟呢?” 吴熙问话里有些责备的意思,既然是自家的人,绝对不能处在危险的境地,必须要有人保护才行,要不然会让人寒心的。 “大哥,狗子知道你做事的原则,放心吧,老孟和阿贵在一起,还有我以前在野狐山上的几个好弟兄,身手都很好,保护老孟绰绰有余了。 回来的时候还带着两个,本来这些人托付给了阿贵,没想到一听说咱们要去京兆,好说歹说的要跟着来,正好阿贵这次在京兆有些生意,所以就一起来了。 前几天路过这里的时候,我就感觉气氛不对,你知道的,我以前是山里面的小强盗,对他们的行事风格还是比较熟悉的。 所以我断定,这些人一定是在这里等待一条大鱼上钩,年关刚过,年前的东西在过年的时候早就糟蹋完了。 嗣武城那边,曹都头看的紧,他们没有机会,于是就聚集在这交通要道上,等待一头肥猪,宰了就钻进山里,一年不用出来了。 刚回来的时候,已经打探好了,附近有一个十里寨被洗劫了,人就在阳周县,而且,我还打听到,这些人之所以没有走,就是白天的时候看见了大哥您。” 二狗子不知道是在邀功还是兴奋,屁屁叨叨的说了一大堆,像是政治家在演讲,其实就最后一句算是他整个演讲的精髓。 “我就是那头肥猪呗?” 吴熙冷哼问道。 二狗子摸摸鼻子,知道自己说的兴奋,忘记了避讳,就向外招招手,就有两个和他一样瘦的家伙出现在了吴熙的面前。 “大哥,这是小伍,这是小希,都是我过命的兄弟,以前一直没说,怕你有想法,现在正是用人之际,你看……” 二狗子鬼灵精怪的为自己解了尴尬,危机时候又能把事情安排的滴水不漏,的确算是一个好帮手。 “都是好汉,我吴某人不嫌弃出身,只要行得正,便是我的兄弟,你们先去准备一下,贼人恐怕已经在行动了。” 二人抱拳唱喏离开,二狗子说道:“大哥,京兆府的地方阿贵早就已经安排好了,是个实在人,四进的院子,很大呢,听说在安远门附近,唐朝的时候药王孙思邈就住在那里。” “老孟说的吧,你大概都不知道孙思邈是谁是吧?” 一语道破,二狗子很尴尬。 “你就不能让我显摆一下么?什么事都说破,那还有什么好玩的。” “想做知识分子了?那好,回去之后就让老孟给你们几个专门开个学堂,好好的补一下什么叫孔孟之道。” 二狗赶紧开溜了,这简直太残忍了,宁愿上战场厮杀,也不愿意摇头晃脑的念书。 这种心里恐怕是二狗子这个年纪的通病吧。 吴熙摇摇头,走出了房间,站在院子里听动静。 知县出去招呼了一圈,就领回来了四个看上去一股风都能刮倒的农夫,手里拿着镰刀,鼻孔里冒着青烟,似乎吴熙才是那个最大的害祸。 解释了半天,才算是搞清楚了敌我,吴熙叹了口气,为他们开始担心,这样的人在厮杀汉的眼睛里,就是一块又肥又腻的肥猪肉,一口吞下去,都不带嚼的。 挥挥手就让他们去做准备,县令眼见任务完成,松了一口气,就回到了后堂,找了一张还算结实的桌子,躲了进去,两只绿油油的眼睛一动不动的盯着外面的情形。 “你该走的。” 清冷的月光照着墙根底下的一个人,是一个捕快,怀里抱着一把横刀,斜靠在墙上,一边听着外面的动静,一边说道。 “作为一个捕快,没能维持好治安,把整个县的百姓暴漏在盗匪的屠刀之下,你难辞其咎。” 本来不该多嘴,但是心里面疼,又不想说假话,于是脑子里想着别的,嘴上却有些埋怨。 “相公严重了,我一个小捕头承担不起这么大的责任,都是编外人员,吃了上顿没下顿,犯不着得罪这些杀才,听说你还不错,才答应来的,要不然谁没事干,放着白净的老婆不搂着睡觉,非要跑到这里来搅浑水?” 话说的很在理,吴熙竟然无言以对。 “还有些义气,不知道捕头尊姓大名?” “草莽出身,不问也罢,过了今天,我在这阳周县也呆不下去了,只能远走他乡,谢公子抬爱。” 知道吴熙想要干什么,拒绝的很干脆,没有一点犹豫。 “先不要着急拒绝,人和人是有差距的,再说了,让老婆孩子跟着你到处游荡,恐怕很不合适,作为男人,你不能让他们过上好日子,不觉得愧疚么?” 感情牌永远都是一张好牌,看上去这个捕头就不是一般人,放在这个地方实在是屈才了,以前有污点,吴熙有的是办法帮他洗白。 更重要的是吴熙现在很需要像他这样懂的人情世故,有重情义的汉子,这种人不认你作罢,一旦跟了你,不容易背叛。 前路凶险异常,事先安排退路是应该的。 而这些忠心耿耿的人便是保障。 捕头沉默了,似乎在回想这些年走过的路,以及那个憨憨的从没有怨言的小媳妇。 “你错了,我们是两小无猜,感情是从小就培养起来的,就算是饿死,她也不会离开我,更不会有半句怨言,我有这个把握。” 到底是条汉子啊,固执的令人发狂,那就好,等打完这一仗,他还是坚持自己的己见的话,吴熙打算放他一马,给他们的精神世界放一条生路。 “说的轻巧,感情是不能当饭吃的,保暖才能思淫欲,亘古不变的道理,希望你能明白,明天一早我就会离开,到时候我在南门外等你半个时辰,何去何从,自己决定。” “你就这么自信能过这一关?” “一群乌合之众,没有什么战斗力,大部分人都是饿着肚子在作战,况且他们都来自不同的阵营,心不齐,不能成事,只要有人胆怯了,他们就会知道县衙里面的这个人绝对不好惹。” “这就是你的猜测。” “我这个人从来都不做没有把握的事,我很惜命,比你们当中任何人都怕死,如果事不可为,我早就远遁千里了,这些人的死活关我何事,不该是朝堂上那个精通书画的道君皇帝该负责的么?” 心里斗争的很厉害,看着软弱无能的小相公,他敢保证,自己一个回合之内就能把他的头割下来,真不知道是什么给了他如此大的勇气。 “我们该怎么办?” 打了一声呼哨,二狗子和憨牛,还有小伍小希,就从不同方向的暗地里呼啸而至,走路走带着风声,哨声刚刚结束,四人已经集结完毕。 “这位捕头大人,衙门里有几把弓,射程多少,你的手下操作熟练么?” “我们有六个捕快,五把弓,射程三十步,平时都使用的是仆刀。” 回答的干脆利落,看来是个干事的主。 “够了,等一会儿盗匪冲上来的时候,你招呼你的兄弟就排在院子中间射箭,每轮射三箭,共两轮,射完之后,你们从后门出去,直接去龙门客栈,杀了那个白天骑马经过的领头人,把马车里的人都解救出来,保护起来,你的任务就完成了,清楚明白?” “清楚!明白!” 于是转身对着二狗子等人说道:“第一轮箭射完之后,你们就杀出去,至于怎么杀,杀成什么模样,自己定夺,不过三十步之后,就不要在追了,清楚明白?” “为什么是三十步?” 不用想,问话的绝对是牛眼娃。 “因为那个时候,第二轮箭就射出来了,你不回来,就有可能被射成筛子。” 第三十章 运筹帷幄 吴熙的安排,不过是一个战场的缩小版,武器有限,只要消灭敌人的主要人物就行,剩下人的没有了头领,自然是一盘散沙,不足为惧。 至于为什么要捕头去救客栈里的那些人,也有考验一把的意思,白天在大街上走在最前面的那个人,看上去很厉害的样子。 如果不给他找个厉害点的对手,吴熙害怕自己的家将里出现草包。 他从来都不需要草包。 “就这么简单?” “越是简单,就越是有效,执行起来才会容易,这是打仗,不是给朝堂上的那个昏君排练的观赏舞蹈,不过你要愿意的话,我不建议割了你的第三条腿把你送进去,成为一个玩赏的对象。” 听见吴熙说的恶心,赶紧跑开去做准备,因为他看见了这个小相公眼里的杀气,似乎只要他再晚走半步,自己真的会变成一个没有小鸡鸡的舞娘。 “这位小相公,你说给我们减免赋税的话还算数吗?” 一个老丈见没有给他们分配任务,战战兢兢的走过来问道,好像自己不出一点力气,那赋税的减免就不能兑现了。 “这位老丈,叫你们来就是想看看现在还有多少人能为朝廷出生入死,没想到只有你们四个,实在令吴某心痛万分。 不过说出去的话,如泼出去的水,既然赵佶老儿不关你们的死活,那本公子就应该为他老人家重新唤回百姓的心,放心,说了不收,一粒粮食都不会收的。” “那我们能做些什么呢?” “陪县令大人喝酒就行,你们的县令大人现在需要人鼓励。” 说完喊来小厮从马车上搬下来两坛酒递给他们,指了指端坐在大堂桌案下面的县令。 “这样合适吗?” 老丈见有这样的好事,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小心翼翼的问道。 “非常的合适,要是你们拿着已经卷刃儿的镰刀上去杀敌那才是大大的不合适,说是草菅人命,也不为过,我吴某人还没有到用百姓为自己立威的地步,放心去喝吧,不够的话,马车上还有。” 四个人很高兴自己能捡回一条命,还能有酒喝,自己做的这个决定简直太英明了,回去之后一定要抽那个不孝子几个耳光。 谁说大宋的官员只会草菅人命?谁以后再说朝廷的坏话,就是我老李头的敌人。 种子已经种下,就看收成如何了,历史上的北宋气数已尽,吴熙不想做亡国奴,用尽一切办法补着这个满目疮痍的老人。 所有人员就位,只等着盗匪接近,便要痛下杀手,谁要挡路,定然叫他死无全尸。 大门被打开了,外面黑乎乎的,有风灌进来,吹在脸上刺骨的疼,有脚步声传来,还有些许金属碰撞的响声。 贼人要过来了,现在不动手的话,天就要亮了。 终于还是干瘪的肚子战胜了理智,挥舞着刀就要进来抢劫。 “五十步……四十步……三十步。” 捕头已经沉不住气了,已经看见先头贼人的身影了,现在要是不放箭,一会贼人冲进来,就凭他们几个人,很难抵挡的住。 “再等等,头领一般都在队伍的后面,等到十步左右的时候再放。” 捕头脸上的肌肉抽了抽,不置可否,他对这位少年人的指挥很不满。 “二十步……十步……” 小伍爬在地上,附耳倾听,这是他的一项技能。 寒冷的夜里他的手心里直冒汗。 “吴熙大手一挥,捕快手里已经迫不及待的箭顷刻间就全部射了出去,紧接是第二支,第三支。 射完之后,准备下一轮的射击。 “嗡——” 箭矢穿越了围墙高高的飞在空中,在力道的最远处,快速的降下。 噗哧—— 箭入肌肉的声音远远的响起。 啊—— 嘶喊声悠扬而绵长,传入吴熙的耳朵里,一如翠红院小红弹出的琵琶声。 紧接着不断有嘶喊声响起。 脚步已经乱了,似乎有人在喊撤退,吴熙可不能放过这个反击的好机会。 给二狗子送去一个眼神,牛眼娃没等二狗子起身,拎着巨锤一马当先的冲了出去。 “草你娘,主意打到都虞候的身上了,也不看你们有几斤几两,今天来的人一个也别想走掉。” 外面可是二百多号亡命徒,他们四个人,轻飘飘的出去,落在人群中,左右砍杀,眼见很多贼人连喊叫都没来得及发出,就已经一命呜呼了。 贼人见牛眼娃凶神恶煞的如天神下凡,只顾没命的逃跑,只恨爹娘少生了两条腿,如果再有一次选择的机会的话,自己再也不会招惹官府的人了。 有些对自己的身手还算自信的贼人拉开架势准备和二狗子斗上三五百个回合的时候,一剑就被刺穿了喉咙,剑尖从后脑勺传出,带出一捧新鲜的血帘。 小伍和小希从来没有打过这么过瘾的仗,一时间狼入羊群,肆意妄为的砍瓜切菜。 几个人杀的兴起,完全忘记了吴熙交代给自己三十步的上限,直到听到呼哨声响起,才恋恋不舍的撤退。 牛眼娃跑得飞快,因为他知道大哥的脾气,说是三十步就是三十步,多一步不行,少一步也不行。 贼人见二狗子等人开始撤退,瘫坐在地上,放声大哭,这条命捡来真的不容易。 这一轮损失了有五十人之多,两个头领已经死在乱箭之下。 可是总头领心有不甘,吆喝着坐在地上的哭泣的贼人发起第二轮进攻,在他看来,这些人之所以撤退,和他们的战斗力有关系,他们这么多人,想必是害怕了。 抱着侥幸的心里,脸上有一道疤痕的总头领要求贼人在发起一次进攻,这一次他很有把握,能一举拿下那个小白脸。 看见没有人动弹,举起手里的鬼头刀,跳起来抡圆了,狠狠的一刀砍下去,哭声还没有止住,刀口就已经从哭泣贼人的头顶劈到了脖颈,脑袋瞬间就变成了两半。 血液是粉红色,白色的**在夜晚看起来显得更加白的渗人。 若无其事的擦了一把脸上的红白混合物,哈哈一笑,眼睛就变的通红,这就是杀人杀红了眼的征兆。 没有人再敢质疑刀疤男的命令,纷纷捡起散落在地上武器,开始第二轮冲锋。 有了第一次的经验,这一次执行起来显得游刃有余。 吴熙的手再一次落下的时候,三轮箭矢伴随着嗡嗡声又飞了出去。 射完之后,在捕头的带领下,朝后门快速奔去,按照事先约定好的,直奔龙门客栈。 惨叫声再一次响了起来,比刚才还大了几分,这是恐惧的叫声,和死人无关。 很显然,藏在最后的刀疤脸中箭了,箭伤在肩膀,还不至于要命,伸手就把箭拔了出去,没有发出一声喊叫,拖着横刀飞快的冲向衙门的门口。 骨头够硬,可惜了这份勇气,要是把这劲头用在金人的身上,宋朝也不会这么快就灭亡。 牛眼娃再一次兴奋的杀出,巨锤抡圆了砸在贼人的身上,没有一丝响声,便闷哼倒地不起,进的气少,出的气多。 吴熙叹息了一声就从身后取出弩箭,抬手就对着已经冲到门口的刀疤男射了出去。 五步的距离,断然没有射不中的道理,更何况吴熙专门瞅着胸**的,就算射不死,也会让他失去战斗力,二狗子回身之下,一剑就从身后刺中了他的心脏。 刀疤脸的眼睛睁得的很大,不敢相信眼前的事实,抬手指着吴熙想要骂娘,却呜呜丫丫的发不出声音。 二狗子抽走了他身上的剑,刀疤脸扑通倒在地上,死的不能再死了。 县令大人总算是舒了一口气,吃惊的看着吴熙,想不到看上去文质彬彬的读书人,下起手那么的狠。 老丈和同村的几位乡农已经喝的差不多了,红着脸笑嘻嘻的看着溃散的贼人,心里高兴的开了花,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了强盗,来年的收成一定不会很差。 “不要看我,嫂夫人一定在龙门客栈,去找就是了,你的捕头已经过去了,局面恐怕已经控制住了。” 县令流着眼泪给吴熙举了一躬,撒丫子就从后门跑了出去,对他来说,生活又有了希望。 “老丈,去召集村子里的村民打扫战场,这可是一个肥差事啊。” 吴熙笑呵呵的说道。 “你看他们一个个穷的叮当响,身上想必也没有什么值钱的玩意儿,肥差?不要哄骗我们了。” “一颗人头三百文,地上躺着少说有七八十具尸体,算算就知道发了财,尤其是脸上有刀疤的这位,最起码也能值五贯,回去腌好之后,等着延安府的官兵来了之后,就能按人头领赏钱了。” 见识过吴熙的厉害,想必他说的话不假,抱着喝了一半的酒坛子飞快的消失在了夜色中。 “唉,百姓憨厚的性格暴漏无疑啊,放着五贯钱不挣,抱着个酒坛子跑什么?” “如果世人都像你一样,这个世道不知道会乱成什么样子。” 背后被人偷袭,尽然浑然不觉,转身勾动扳机一箭就朝着声音的方向射去。 蝴蝶一袭红衣在原地打了一个转,裙摆随风摆动,画了一个美妙无比的圆形,再次转过来的时候,弩箭就被咬在白齿红唇间,嘴角露出一弯狡黠的弧度。 第三十一章 女人的头颅 吴熙轻咳了两声,掩饰着尴尬的表情,身体语言已经很明显的告诉蝴蝶,他不是故意的。 蝴蝶装酷完毕之后,急促的把咬在嘴里的弩箭掉在地上,不知道如何解释刚才发生过的事情。 “我不是故意的。”吴熙摊摊手说道。 “我说这是一个舞蹈动作,你会信么?”蝴蝶内心有些紧张,因为她知道这意为着什么。 “我以为有人偷袭。” “没关系,刚好屋子里待得的烦闷了,出来随便走走,顺便练习一下新学的舞蹈。” “你今天晚上真漂亮。” 蝴蝶娇羞的转过身,手帕掩面,微红的脸上多了一些笑意。 “谢谢公子夸奖,你今天晚上也很威风。” 两个人有事没事的一顿聊,都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你穿的单薄,外面还有些凉,贼人们随时可能还会回来,屋子里面能安全一些。” 吴熙实在不知道和她说什么了,再说下去的话,两个人都面临着无话可说的境地,只好打发她回去。 捡起地上的弩箭,看着被蝴蝶牙齿咬过的地方,笑了笑就装进了胯下的皮囊,上前迎接二狗子归来。 “大哥,贼匪首领全部伏诛,剩余的全部逃进了山里,此一役之后,贼人如惊弓之鸟,恐难成大器。” 二狗子和老孟在一起久了,也沾染上了一些文人的习气。 “这样最好,也算是为当地的百姓做了一件善事,吴某这厢有礼了。” 说着整肃衣衫,长身直立,抱起拳头深深的给他们几个鞠了一躬。 阳周县的人和二狗子他们没有任何的关系,完全是为了吴熙,他们可以抛头颅洒热血,不惜自己的性命向前冲,光是这一份情谊不是拿个功劳就能换来的。 从野狐山到双溪村,再到嗣武城,他们已经建立起了一个家庭所具备的所有条件。 这些人都是自己的家人,后世的他孑然一身,猛然间有了家,心里欢喜的像和小孩。 为朝廷?为百姓?为赵佶老儿?都不是,为的是本心,吴熙必须要举这一躬。 牛眼娃吓傻了,什么时候大哥这个客气的和他说过话了?是不是大哥嫌弃自己的出身,要赶他们走了? 反正只要大哥和你很客气的时候,就要有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了。 四个人都是一样的心里,扑通就跪在了地上。 吴熙没想到他们会有这么大的反应,吼了一嗓子,几个人瞬间就站的笔直。 “不是给你们说过么?男儿膝下有黄金,不要随随便便就跪地磕头,你们刚才的英勇,值得我吴某人给你们鞠个躬。 你们也是贱的可以,和你们说好话的时候,总是听不进去,非要我动粗。” 正在说话的时候,捕头背着县令小跑着过来,说是人质里面没有他的妻女,八成是被害死了,那位贼人头领也承认是他杀了县令大人的妻女,县令大人悲伤过度,昏厥了过去。 “客栈里的事情全部搞定了么?” 吴熙一边叫牛眼娃把县令大人接下来送回后堂休息,一边问道。 “全部杀了,人质都已经救了出来,战死了两个弟兄,贼人实在厉害,雷某不敌,是有人在暗中帮助了在下,在下才得以脱身。” 吴熙低头哀伤,叹了一口气说道:“安家费每人二十贯,有家室的三十贯,活着的每人发五贯,算是幸苦钱,这样安排你还满意吗?” 捕头显然没有想到吴熙会这么大方,愣神了一下,抱拳说道:“雷某替死去的弟兄谢过公子,等处理完弟兄们的身后事,定然随公子前往,希望公子先前说的话还算数。” “当然算数,不过那些人质也安排的妥当些才好。” “已经在做安排,很多人都没了家,哭哭啼啼的不知道要去哪里,尤其是一些女眷,觉得身体被人糟蹋,没脸再回原来的村寨,有一个妇女当场撞了墙,为了不让悲剧重演,在下已经把他们控制住了,要不你去看看?” “那就去看看吧,每个人都有权利活着,死了算怎么回事,幸幸苦苦的救他们出来不是让她们撞墙的。” 雷捕头前面带路,一行人来到了客栈。 刚刚经历了一场打斗,整个客栈被拆了一遍,没有几间房间是完好的。 来到柴房的时候,那些男人神情肃穆的垂首而立,妇人们莺莺燕燕的哭的让人难受。 “都别哭了,脱离了魔窟,你们应该感到高兴才是。” 说完这话,妇人们哭的更来劲了。 “最后一遍,如果还有人哭的话,我就把她拉出去喂狗。” 这下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好了,也不是真的拿去喂狗,只不过本人不喜欢在说话的时候有人打扰,现在我说你们听着就好。 想必你们已经相处很久了,里面有互相看对眼的,重新组个家庭,去没人认识的地方重新开始生活。 不愿意走的,跟着我就好,有我一口吃的就有你们一口吃的,但是我事先说明,跟着我会很幸苦的,家规也很残忍,如果愿意的话,到县衙来做个登记就好,我的仆人自然会招待你们。” 有几个打算走的,拉着对眼的人逃也似的走了,在他们的眼里,官家和土匪没什么两样,甚至还更变态。 剩下的人,不管男女,都喜出望外的跟着小伍去了县衙,反正不清白了,没什么可以失去的了,残忍?简直就是笑话,这位公子看上去就是一个心软的,做家务而已。 有一个白胡子老头盘腿坐在里间,没有离去,吴熙上前询问,他却不答话,还以为被土匪折腾死了,刚把手搭在鼻子前面,他却说话了。 “老夫没死。” “那你装死吓人?” 老头跳起来,精气神十足,哈哈笑着就出了客栈,远远的飘来一句话:“我们京兆府见,到时候一定上门叨扰。” “神经病,吓我一跳,人老成精了,回去收拾行礼,天一亮就出发,这个该死的地方我一刻钟都呆不下去了。” 二狗子他们齐声答是,然后纷纷向客栈走去。 大宋的繁荣的商业造就了一批商人,软弱的官府造就了一大批的唯利是图的小人,延伸出来的产业就是强盗,有的甚至和官府都有生意往来。 所以官府往往混淆山民和强盗的概念,不允许他们加入大宋的户籍,常年圈禁在山里,不准他们出来。 在官府看来,这些山民就是朝廷繁荣的一个污点,只要他们躲在山上不出来,那就相安无事,要不然就会举兵兴讨,于是就有了反抗,然后各地纷纷效仿。 老百姓是最可爱的一群人,只要你让他吃饱穿暖,谁有功夫拿着大刀片子和你拼命? 说到底是朝廷的不作为衍生出来的副作用,大宋就像是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身体上的各个器官都开始变质,如果得不到强有力的治理,死是迟早的事。 后世有研究学家指出,北宋就算不亡于金,也会亡于自身。 吴熙常常在心里把自己比作是上天赐给大宋的良医,在积贫已久的大宋身上任意的挥刀,希望能把脓疮割开,这样自身的病就能好的快些。 总感觉哪里不对劲,又想不出个所以然来,贼人伏诛本是件高兴的事情,但是吴熙总觉得背后凉飕飕的,感觉有人跟着自己。 夜路走多了总会遇见鬼,还是一只恶鬼。 看来晚上是睡不成了,明天是一定要走的,要不然就要耽误了行程。 没有回县衙,给雷捕头交代了几句,叫上二狗子和牛眼娃,就朝雷捕头的家里走去。 范大成在牛眼娃把他放倒在床上的时候就已经醒了,刚才哭的声音很大,现在口干舌燥的厉害,起身喝了一杯水,避开院子里的众人,走出了县衙。 今天晚上还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天亮了就没有机会了。 换了一件夜行衣,在枕头下面取出一把匕首,行色匆匆的穿过巷道,来到一户人家的门前。 把匕首拔出来,轻轻的沿着门的缝隙插入,慢慢的左右移动,片刻之后,门栓便被打开。 蹑手蹑脚的走进院子,如法炮制,里面的门也打开了,一抹不易察觉的笑堆在脸上,确定屋子里面只有一个女人之后,他的胆子变得大了起来。 掏出火折子,点上八仙桌上的油灯,把屋子里照的大亮。 “范大人,你这是做什么?” 突然响起的说话声,令范大成浑身打了一个冷颤,转身举起匕首护在胸前,大声说道:“是谁?” “是我啊,这么快就忘记了吗?” “怎么会是你,这会儿你不是在客栈么?你来雷豹家做什么?你们很熟么?如果不是的话,那就是和他漂亮的媳妇很熟悉了?” 从里间飞出来一件物体,直接飞向范大成的身上,范大成拿刀本能的一挡,那物件就掉在了地上,仔细看上去,俨然是一个人的头颅。 一个女人的头颅。 “吴大人是我请到家里做客的,没想到,贱内竟然和人私通,一顶绿油油的帽子就扣在我的头上,却浑然不知,真是白瞎了这些年夫妻间的感情,你不是喜欢她吗?现在她是你的了。” 雷豹从里间走了出来,红着眼睛说道。 “你……你……” “你什么你,难道我说错了么?” 第三十二章 跟着虞候有肉吃 “你不该杀她的,毕竟夫妻一场,这里面可能有些误会,也说不定。” 吴熙安慰着雷豹。 “我就是不杀她,她也活不成了,女人始终对贞洁看的很重,由我亲自帮她,她会好受些。” 雷豹的眼角有泪水溢出,本来可以天涯共长久的,一个野心家把他们美好的生活撕得粉碎,如今天人两隔,所有的愿望都成了泡影。 秋娘跟着自己没有过一天好日子,从来都没有怨言,眼瞅着好日子就要来了,她却走了,这叫人如何不痛心? 说好的天长地久终究在这个夜晚化作一团青烟袅袅升起,飘向了远方,愿她在天堂得到安息。 七尺男儿哭的伤心,吴熙心里的怒意更甚,怨范大成,也怨自己。 好好的说什么大实话,本来觉得事情不对劲,那些人死的有些诡异,好像有话要说的样子,最后都被灭了口,想来想去觉得雷豹能有今天的地位,绝对不是个人的勇武所能达到的。 于是就和雷豹回来看看,秋娘知道事情败露是迟早的事情,找了一根绳子准备吊在房梁上结束自己的罪恶,来守护丈夫心里的美好。 绳子刚套在脖子上,雷豹就破门而入,此情此景,无论她怎么辩白,都无济于事了。 大错已经铸成,如今唯一的办法就是尽快结束自己的生命,不让雷豹蒙羞。 吴熙匆匆敢来之后,已经晚了,雷豹的横刀已经贯穿了秋娘的整个身子,刀尖带着鲜血就露在秋娘的后背,而这个大男人抱着秋娘的尸体哭的死去活来。 凄美的爱情总是有一段不为人知的故事,他们也一样,互相扶持走到现在跟不容易,一刀下去,什么都没有了。 这一切都拜范大成所赐。 雷豹就是一个暴脾气,拎起横刀就要取范大成的项上人头,被吴熙阻止了,要想让一个人守住秘密,最好的办法就是让这个人变成死人。 很显然,范大成的心里也是这么想的,所以在吴熙去客栈的空档,就偷偷出去杀人,完事之后,回去继续装死。 计划的很完美,几乎没有瑕疵,在来的路上,还在为自己的机灵狠狠的点了一个赞。 “该叫你丁三郎才是吧?一直怀疑队伍里有内奸,没有想到是你,也应该是你才是啊。 秦直道的县衙不该这么落魄才是,唯一的可能就是你伪造了假象,来骗取世人的怜悯,更能为你的身份做掩护。 想法很好,可惜伎俩简陋的不堪入目,都怪朝廷的昏官被金钱迷住了眼睛,才容许你作威作福,祸害相邻。 本来的范大成恐怕已经死了,你利用了他的身份,给附近的强盗做掩护,祸害百姓,早就该千刀万剐,活到现在就是对人这个神圣的生物体的侮辱。 想想就觉得可笑,被你的演技骗的心生怜悯,好心帮你除强盗,救爱妻,实则你从知道我的真实身份开始,就已经开始安排人灭口了。 要不是我想到雷捕头的出身和现在的地位,恐怕你就要得逞了,明天我一走,你还是会拉起人马,重操旧业。 那样的话,本虞候势必要为今天的事情耿耿于怀,辛亏你还是不放心秋娘,要来杀人灭口,要不然真的要酿成大祸了。” 吴熙说的激动,几次举起巴掌就要扇下去,觉得会脏了自己的手。 “传言看来是真的,都说你心细如丝,笑容满面的就把人杀了,起初我还不信,现在真的佩服的五体投地。 是的,你说的都正确,我就是一个土匪头子,打劫了一个过路的商队,没想到范大成尽然是阳周县的新上任的县令,于是乔装改扮,就成了县令范大成。 秋娘来求我的时候,雷豹还是一个无业青年,意志消沉的一塌糊涂,空有一身武艺却无用武之地,让一个婆娘为自己求前途,那我也只好照单全收了。” 到了现在,丁三郎已经不抱任何活的希望了,他见识过虞候的手段,如果能给自己留个全尸,已经算是抬爱了。 丁三郎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喝的很贪婪,因为在这之后,只能在冰冷的地下吸冷气了。 暴怒的雷豹冰冷的有些可怕,跺了一脚,横在地上的横刀便凌空飞了起来,顺手抓住刀柄,当空挽了一朵凄美的刀花,雪白的光芒闪过,丁三郎的头颅冲天而起,房顶阻挡了去势,落在了屋子的中央。 脖颈的鲜血飙的很高,足有一丈的距离,喷溅而出的鲜血溅了雷豹一身,而他却浑然不知,抡着横刀在丁三郎的身上胡乱的砍伐。 吴熙就坐在椅子上淡定的看着这一切,而没有阻止。 发狂的人如同吃食的狗,不要去招惹,后果真的很严重,不要问他是怎么知道的,现在小腿上还留有狗撕咬后的痕迹。 等雷豹平静下来之后,吴熙命人放了一把火烧了房子,把死猪一样的雷豹抬着前往衙门,而自己找了一个没人的巷子,吐得昏天暗地。 残忍的现场吴熙见过很多,可是就在他面前这么残忍的杀人,还是头一次看。 身上浓重的血腥味只要有一点儿进入鼻腔,就会引来一阵呕吐,直到胃里面实在没有东西可以吐出来为止。 蝴蝶看着吴熙的样子笑的很开怀,从马车上取出一件长衫让他换上,条件不允许,要不然该要洗个澡才是。 天色微亮的时候,众人就收拾停当起身了,这里变成了地狱,当然是要赶在人们起床之前赶快逃离才是正确的选择。 总共两辆马车,蝴蝶占着一辆,雷豹受了刺激,一睡不醒,占了本来是吴熙的那辆,吴熙就只能骑马了。 时间一久,胯下便被磨的通红,就算走路也会疼的呲牙咧嘴。 好在那些妇人们都是好手,男人们负责扎营,砍柴,妇人们负责淘米煮饭。 成功的赶走一伙儿强盗之后,总算是多出来两辆马车,一辆被妇人们占据,一路上嘻嘻哈哈的笑声不停,看来他们对自己现在的处境很满意。 满意就好,心灵的创伤始终是要自己拔除的,好的心态至少不会让这个人走极端。 三天之后,雷豹终于醒了,是被饿醒的,端着一老碗红烧肉蹲在一块青石上吃的香甜,吃相很难看,但是他不在意。 米饭还有很多,但是肉不多了,就在上面浇上肉汤连汤带水送进了肚子。 他的肚子就像是一个无底洞,总是装不满,让在一旁已经文雅了许多的牛眼娃很没有成就感,同时也感觉自己终于要摘掉“猪”这个称号了。 吃完就上车呼呼大睡。 好像经历了一次噩梦般的事情,对于相同的事情总是那么痛恨,一路上只要碰见强盗拦路,总是第一个站出来,冲杀在最前面,这让牛眼娃的心里产生了不平衡。 于是在后来,就可以看见一个拿着铁锤,一个抡着横刀在前面砍杀,一群人围着坐在椅子上的吴熙在看热闹。 情绪高涨的时候,还集体拍手叫好,甚至有人开出了赔率,赌他们两个谁杀的人多。 没有优待俘虏的习惯,对于俘虏他们处理的习惯就是身上绑上石头,沉入河底,然后笑呵呵的看着贼人在水里因为窒息而胡乱摆动的身体,直到气绝身亡。 不得不说这很残忍,但是两个人似乎很享受, 对一件事情痴迷到了一定的程度就有了瘾头,于是到了最后只把贼人打断腿,就兴高采烈的找一处水塘开始了他们的对弈。 刚开始的时候,只是单纯的杀人,到了最后,比的就是看谁的俘虏在水里憋气的时间长。 变态到了极点。 吴熙总是笑呵呵的鼓励他们,在他看来,这些贼人的下场就应该这样才应该是他们最后的结局。 震慑力很强大,走了不到五百里的路程,这支马车队伍就在无限的扩大,也渐渐的有了名声,总之后来的路上非常的干净,哪怕是遇见商人的马队,也会恭恭敬敬的站在路边让路。 这让牛眼娃和雷豹很失望,一方面对强盗的胆怯深深的鄙视,一方面也在检讨自己的行为,要是政策有所宽松的话,会不会依然有强盗前赴后继的来送死? 试了几次之后,觉得是徒劳,也就放弃了。 强盗只能老实的待在山上,等着吴熙的车队过去。 有些山上的强盗,在得知吴熙的马车队顺利通过之后,摆宴庆祝,三天三夜不绝。 无意中打出来的名声,得到的好处也有很多,比如本来就是被迫上山的人,就会虔诚的绑着自己来投诚,据说跟着虞候能随时随地吃到红烧肉。 于是一个流言就像长了翅膀一样的在强盗之间流传了开来——跟着虞候有肉吃。 第三十三章 我花开时百花杀 耀州,长安的北门户,到了这里,就意味着距离大长安已经不远了。 我魂牵梦绕的长安城,后世生活过的地方,游历的游子就要回到你的怀抱,张开你坚实的臂膀,为我护航。 近乡情怯,心头微颤,那蹦跳的小心脏在怀里如刚出生的兔子,挣扎的厉害,长舒了一口气,平静了一下心情,打着马率先朝前奔去。 黄土高原被远远的摔在身后,面前是一望无际的八百里关中平原,吐露新芽的麦苗沿着地平线铺成了一张绿毯,任是吴熙如何用力的打马,在视线的尽头麦苗总是笑盈盈的翻滚而来。 道路变的越来越宽,行人也开始多了起来,牛眼娃见吴熙一个人跑的热闹,担心有危险,紧紧的跟在身后,眼睛却来回扫在路人的身上,只要一有异动,他巨大的铜锤就会把他砸成肉酱。 自从没有了山以来,盗贼就失去了踪迹,一路上培养起来的剿匪意志,在这一刻心痒难耐,恨不得路上的行人全部都变成盗贼好让他杀个痛快。 这就是杀才的本质,为了炫耀武力或者是战场上形成的习惯,总是要杀人来保持高度的战时状态,所以战场上下来的军士,尤其是生死大战之后,这些人一定要卸甲之后,圈禁三个月。 吴熙不是知道牛眼娃想干什么,现在把持这种状态就很好,到了长安,那就由不得他了,老孟想必已经准备好了一间私塾来磨平他们的杀气了。 老孟办事从来都让吴熙很放心。 天空中已经有燕子了,欢快的低空掠过,早起的虫儿就成了它们嘴里的食物。 春日里薄衫悠闲的才子摇着写字的扇子,对着路边的景物呐呐自语,红袖飘香的关中美人可能还躺在床上,回味着昨夜的荒唐。 心里的笑声不能让别人听见,是自己心底最深处的秘密,长安,我来了,大西安,我来了,尽管物非人非,生活在不同时空的一片天地之下,心里多少有些安慰。 六十里的路程一天就能到,如果骑着快马只消半天的功夫就能看见繁华的长安都市。 远远的看见一匹快马由远及近,牛眼娃打马上前,横锤于胸,就要做出战斗的姿势,因为他看见这一匹快马来者不善。 不知道他是怎么看出来的,总之马上的人骑术很好,手里还拎着一把长枪,黑瘦的脸庞上有汗渍滑落,待到憨牛的身前,拉住了马的缰绳,马儿嘶鸣了一声,前蹄高高跃起,虚空蹬踏,然后稳稳的站住了。 汉子抱拳朗声说道:“敢问阁下是吴二先生么?” 一听就是自己人,没有几个人知道自己的名字,还是大哥给起的名字。 “正是,大哥就在后面,一会儿就上来。” 牛眼娃看上去很不高兴,失望的拉转了马头,一句话都不想多说。 “老孟说你们今天大概就能到了,叫我来接你们。” 脸上洋溢着兴奋的表情,看着牛眼娃似乎不买账,走到吴熙的跟前说道。 “幸苦你了,商道的情况还好么?” “都是前人走过的路,少爷,不,老爷的威名在外,没有人为难咱们,还算顺利,现在到了春季,动物要繁衍生息,人们都暂停了捕杀,新鲜的皮子上不了货,去年的干皮子倒是很受欢迎,庆州,环洲,金州需求比较旺盛,所以小的亲自来走一趟,熟门熟路之后,才好派遣伙计出去。 和西夏的互市现在已经关闭,只能做些内城的买卖,利润还算可观,这一次所有的银钱全部拉到了长安城的宅子里,足足有十车之多。 还有……” “行了,生意上的事情交给你我放心,平安是最好的,我还没有丢掉兄弟们性命的习惯,遇到危险,扔掉货物就走,货物可以再赚,可是命丢了,就什么都没了,切记。” 吴熙见阿贵准备详细的说明商道的情况,觉得这就是不信任的表现,赶紧叫停。 “老爷体谅下属,属下自当全力办差。” “赶路要紧,我已经迫不及待了。” 说完打着马就跑远了。 长安城经历了数代帝王的辉煌,龙首原上大明宫的遗迹依稀可辨,残砖断瓦证明帝都的辉煌。 道路两旁柳树依依,绿草成荫,瞬间烦躁的内心就平静了下来。 三里之城,七里之郭,战争洗礼的不仅仅是建筑物,还有人心,久经战争的城郭虽然已经恢复了七成,看上去仍然破败不堪。 居住的地方在内城,可以远离城郭的破败,但是也远离的民心。 阿贵是个细心的人,考虑的比较全面而已。 北稍门已经遥遥在望,道路两旁商铺林立,一副繁荣的景象。 小广场上卖艺的师傅猴子一样窜上了三丈高的独木,金鸡独立在独木的顶端,纵身一跃,就地一个翻滚,稳稳的站了站了起来,朝着路边的人群抱拳施礼。 很显然说的是走江湖卖艺的切口,为的是路人赏点钱财。 裁缝铺里扭着腰肢的少妇把一块布在身上比来比去,摇摇头还是不满意,看来是个老主顾,老板也不生气,脸上始终挂着微笑,耐心的等待主妇挑颜色。 药店的掌柜看上去是个济世的好郎中,一个老妇颤巍巍的身躯在他伙计的搀扶下,坐在了一张椅子上,长大了嘴巴,在老妇的嘴里瞅的仔细。 看样子是牙齿的问题,因为掌柜的稍微动了一下她的腮帮子,老妇杀猪般的嚎叫几条街之外都能听的真真的。 修鞋匠的手艺真不是盖的,穿着官服的捕快竖起了大拇指,从腰包里解下钱袋,从里面掏出了两个铜板,手指轻轻一弹,铜板在空中翻个几个个,准确的掉进了修鞋匠面前的小盒子里。 修鞋匠微微一笑,算是回应。 吴熙打心眼里高兴,后世的大西安生活节奏很快,个人的生活压力普遍很大,相对应的脾气也比较暴躁,一言不合之下就有可能产生命案,潜台词就是,反正也活不下去了,临死找个垫背的,也不算亏。 标准的关中腔,一下子就把吴熙拉到了后世的大街上,终于还是回家了,和家的感觉没有什么区别,生活方式改变而已。 端着老碗蹲在墙角大口吃面的人大有人在,蒜是必不可少的一位佐料,看着老丈吃的香甜,真想抢过来据为己有。 笑着摇摇头觉得自己是癔症了,也有可能是回到了熟悉的地方,有了回家的感觉,在自己的家里做些出格的事情理应要得到原谅。 马车穿过安远门的门洞,滴答的马蹄声在下午成串的响起,恬静的一塌糊涂,少了汽车的轰鸣,和司机“瓜皮”的喊骂声,吴熙总觉的少了点什么。 跑马道沿着城墙根围了一圈,是贵族们专门跑马的所在,现在已经被改成了道路,能容纳两辆马车通过,吴熙的新家就在沿着安远门的跑马道向西第二家便是。 北面一出门就是古朴的城墙,四进的院子,很宽敞,南门是主出入口,设在糖坊街上,算是一个很好的住处。 大门显得很厚重,红色,上有黄色的铜钉,数量少的可怜,也不能有太多,吴府二子写的霸气十足,阿贵说是种大帅派来的人写的,他不知道是什么,但是老孟知道。 老孟捏着胡须含笑点头,说明这字写的有些功底。 瘦金体,皇帝老儿的马屁都拍到虞候府上了,写字的这人看来有些名堂。 老孟出去办事去了,进门之后发现有七八个男女仆役束手端立在两边,恭迎主子的到来。 偷偷的瞄了一眼少主人,就一个娃娃,左看看,右看看,嘴里不停地发出啧啧的赞叹声,一副农民进城的样子。 “老爷,咱们家的院子四进门,前院住的是男女仆役,还有护院,二堂是您住宿和会客的地方,后面的两进是将来主母和侍妾们住的地方,大大小小的总共五十多间房,宽裕的很。” 阿贵仔细的在给吴熙讲解。 吴熙本来还担心人多住不下,听阿贵这么一说,心里的石头落了地,这么多间房,就算是没人一间,也够了。 还是交给他们去操心吧,省的丢人。 后宅现在就是蝴蝶一个人的天下,空荡荡的地方住着很害怕,于是,那些女眷被她唤过去不少。 都是人精啊,后院自此便阴阳失调,祸乱开始了。 阿贵把房契和地契交给了吴熙,吴熙连看都没看就递给了刚刚进门的老孟,老孟笑的脸上的褶子都散发着光彩。 “少爷刚来,歇着才要紧,老奴打理就好。” “以后不要一口一个老奴的叫着,我们家没有老奴,你的卖身契我已经烧了,官家就应该有个官家的样子,一口一个老奴叫的我心里很不是滋味。” 老孟了解了吴熙的脾气之后,没有了刚开始受点恩惠就哭哭啼啼的谢恩,现在嘴巴笑的都能塞进去一直拳头。 这就是自信,因为身后有吴熙给他撑腰,他底气很足。 就在众人聊的高兴的时候,门外一阵喧闹的声音响了起来。 吴熙皱了皱眉头,旋即轻哼了一声:“这就算是开始了?” 第三十四章 刺青的人 刺青最初的由来已不可考,艺术的延伸却无从置喙。 图腾最初的意思是家庭,种族,代表着社会体制,是区分阶级和民族的象征。 那么由此就可以联想到崇拜,崇拜某一件事物,或者是某种动物,为了给宗教信仰烙上一个完美的标签,所以就发明了这些代表性的图案,供人们在内心里虔诚。 而后,将图腾的寓意刻画在皮肤之上,谓之刺青。 古代的时候,刺青的人不被人们理解,认为这是对神灵或者是统治阶级的挑战和亵渎。 所以一般有刺青的人都不是一般的人。 宋朝的时候为了辨识犯人,让其无所遁形,就在凡人的脸上刺青,这是官府行为。 刺在身上的花里胡哨的图案,则被打上了不入流的烙印,后世很多人的眼里,只要是看见身上有刺青的人,都会下意识的联想到黑社会。 面前这几位的身上就布满了各色各样刺青,显得威武霸气。 一个胳膊上刺了老虎的家伙,蹲着马步,下颚上顶着一根三丈长的独木,一个和其年龄相仿的家伙,猿猴似的迅速攀爬到顶端,金鸡独立的站好,底下看热闹的行人一阵叫好声。 罢了,一个人耍了一套拳,胳膊抡得的很圆,拳打出去呼呼生风,吴熙觉得要是打在自己的身上,八成是废了。 一套拳打完,双手平摊而出,做下蹲的姿势,另一人绕场一周助跑,狠狠地踢向了那人的裆部,尽管面部表情很痛苦,但是依旧纹丝不动。 这是真功夫,模仿不来,真替他们的娘子感到担心。 这时一个人跑到吴熙的面前,双手抱拳道:“这位公子看了热闹,又捧了人场,在下先谢过了,看你穿着讲究,气宇不凡,是不是也捧个钱场啊?” 这话说的就有些下流,下巴上挺,有些挺挑。 “赏!” 老孟呵呵一笑,掏出一把铜钱扔进了盘子里。 这些小把戏后世见得多了,赏完钱,转身欲走。 “这位公子,太不讲究了吧,高门大户的就给这点钱恐怕不合适吧,我们哥儿几个负责的就是修德坊的治安,耍把戏是爱好而已,希望公子不要搞混淆了。” 那人不依不饶的说道。 感情是有目的而来,城墙的西北角住的都是达官贵人,油水自然大些,想必这几个人在帮会里面有些地位,要不然不会得到这么好的差事。 吴熙呵呵笑了起来,朝着牛眼娃努了努嘴,牛眼娃心领神会,走上去假意出拳,实则脚底下已经在动,那人没想到还真有不把猛虎帮放在眼里的人,慌乱之下,顾着护上身,下盘空虚,牛眼娃伸脚轻描淡写的就踢在了那人的半月板上。 “咔嚓!”又是一脚踩在小腿上,白森森的骨头穿破肉皮暴漏了出来。 哀号声瞬间就响了起来,惊动了那边还在表演的众人。 身手灵巧的爬杆男,哇哇怪叫着冲着牛眼娃的下盘踢去,吴熙见状,笑盈盈的掏出自己的利器,射向爬杆男。 弩箭带着风声“噗哧”就钉进了爬杆男的大腿,改变了身体运行的轨迹,没有踢到牛眼娃,自己用力过猛,整个身体飞了出去,摔在地上,哪哪都疼,不知道自己该抱着身体的那个部位哭。 二狗子冷哼一声,单脚跺地,提起身形就冲了出去,三下五除二,赶过来帮忙的人都被干翻在地。 眼看着这些人没有了走路的能力,这才收了弩箭,说道:“回去告诉你们帮主,要认清形势,不要在背后捣鬼,我们解决恩怨的办法很多,还轮不到他来出头,万一哪一天我们化干戈为玉帛了,你想你们还有活命的希望么?” 众人一头雾水的看着这个年轻的娃娃笑呵呵的说着狠话,做着和他年龄不相仿的事情,内心深处不由得生出一丝寒意。 挣扎着爬出了糖坊街,街口自有他们的人来接应。 马车上跳下来几个人,把爬在地上的人抬上车,就消失在了大街的尽头。 恶人收保护费的桥段,没什么新鲜的,小小的插曲正好调剂一下众人的心里,也给他们敲个警钟,初来乍到的。 京兆府也是一个大杂烩,和京城里的奸佞已经沆瀣一气,收买当地帮会,准备不惜一切代价,要吴熙不能出京兆府半步。 好,那就来吧,一个人仁慈的久了,老鼠都想在头上拉泡屎。 一个现代人来到古代,残酷的生存条件足以把他的心拉到游戏里面变的冷酷无情。 不是不敢杀人,而是缺少第一次,有了第一次之后,似乎就有了瘾头,吴熙现在很享受这种现状,置人生死不需要太多的语言,只要知道对方的目的,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就行了。 拖泥带水的死来死去那是后世影视剧情节。 很显然,吴熙不是在拍电影,而是实实在在的生活。 很多的时候,吴熙觉得整个世界最真实的只有自己,其他人都是虚幻的存在,身周围发生的一切似乎和自己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现在有一大家子的人跟着他,才有了一丝真实感,尤其是来到了后世生活过的大西安,一时间恍若隔世的自己。 晚饭做的很好,完全按照吴熙要求的后世标准,大家围坐在一张桌子上,说说笑笑吃的开心。 刘妈的做饭手艺和领悟力很高,吴熙在来的路上,把菜名和做的方法说了一遍,没想到做出来的饭食甚至比吴熙这个现代人还现代化。 饭食很好吃,众人吃了很多,尽管很饱了,依旧觉得距离吃饱还有一定的距离。 下人们从来都不会和主人做在一起吃饭,这是常识,可是这种生活太压抑,在吴府里这规矩就终结了。 新招的伙计有些不适应,哪怕是自己家里吃饭的时候都分三六九等,一个虞候,被仆役挤下了桌子,就坐在门口上端着一碗面,吃的香甜无比。 要是别人家,这么不讲道理的仆役早就被乱棍打死,扔在乱葬岗被野狗吃掉了。 刚开始的时候,新招来的仆役觉得很惊讶,时间久了,他们觉得吃饭这种小事在吴府来说就是小儿科。 他们发现,在吴府什么都是自由的,只要你兢兢业业的做好自己的事情,其余的时间可以自己安排。 和虞候说话从来都不需要客气,大大咧咧的有啥说啥才是,以身作则的做仆役们做的事情,讲个笑话都能在仆役们中间笑的像个小孩。 卖身契?没有,谁想走了,和虞候说一声就行,还专门给你搞一个欢送会,多付两年的工钱,算是对你的一种肯定,也是感谢。 这哪里是仆役,简直就是自己的家,比家里都来的痛快,所以,留在这里的人没有一个人主动表示要离开。 打着灯笼都难找的好工作,这个世界真的不多了。 “这里以后就是你们的家,既然是自己的家,随便一些就行,我不是黄世仁,你们也不是恶奴,把咱家照顾好就行,没有别的要求,只要求大家好好的活着,活得像个人。” 喝了点酒的吴熙话匣子就打开了,滔滔不绝说的众仆役眼泪吧嗒吧嗒往下掉。 管理要诛心,诛心要彻底,他们才会为你拼命,后世的经营之道,今古想通,一个企业和一个家是一样的。 说完了大话,就来到了内宅,经过池塘,穿过月亮门,就看见蝴蝶一个人坐在花厅里发呆。 “见你不高兴,过来聊两句。” 吴熙也不客气,搬过一张椅子,坐在了蝴蝶的对面。 “睹物思亲而已,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倒是虞候的做事方式和别人有些不同,实在是令蝴蝶佩服。” “也没什么,把他们当家人看,人家才会把你当人看,这是互相的,这是一个家族经久不衰的道理,人人都懂,不一定每个人都能做的到。 我只是随着本心生活而已。” “虞候宅心仁厚,人中龙凤,总有一天直上九霄,冲出天外,是蝴蝶错了。 从现在开始我已经喜欢上了这里的一切,再也不愿意离开了,这段时间的静怡,让我找到了自己想要的。 可是生活里总有一些事情不是自己能左右的,不是我不告诉你我的身份,其实……” 吴熙摆了摆手,从仆役的手里接过酒壶,仆役暗笑一声就离开了。 仰头喝了一口,说道:“千万不要说,我什么都不知道,不想给自己找麻烦。 喜欢这里就住着,我不会赶你走,住多久都行,认识的朋友不多,你算是一个,老道也算一个,那个和尚虽然没有见过面,我想他也快来了,酒肉和尚而已,我家的红烧肉他绝对能闻的出来。” 蝴蝶笑的很惨然。 “第一次有人和我说这样的话,蝴蝶记下了,为了朋友两字,肝脑涂地,也是值得的。” 说着抢过吴熙手里酒,往自己的喉咙里灌了一口。 第三十五章 存在即合理 这就是古人啊,随随便便一句话,就能让别人为你肝脑涂地,从另外一层意思理解,说明古人交的知心朋友真心很少。 利益始终是第一位的,古今相同。 只不过古人是要命,后世人要钱而已。 “有喜欢的人吗?” 吴熙也算是一个风骚男了,问一个女人的另一半,意思就是我看上你了,要追你的意思。 但是在这里,吴熙绝对不会是这个意思,蝴蝶也不会傻的理解为吴熙看上了自己,尽管她对自己的长相很满意。 蝴蝶有些醉意,银铃般的笑声钻进了吴熙的耳朵,吴熙深吸了一口气,想要把这种感觉永久的留在脑海里。 见蝴蝶直勾勾的看着自己,下意识的抱紧了自己的身子,哭丧着脸说道:“我还小,请你放过我可好?” 蝴蝶笑的更甚了。 “一个妓子而已,谈什么情啊,爱啊的,能活着就很不错了,当我开始做这一行的时候,这一切就与我无缘了, 生在红尘身不由己,有时候真的恨这个世道,好好的一个人说毁就给毁了。” 蝴蝶说的凄凉,吴熙也无限感慨。 “撑一支竹篙,船身分开青草徐徐向前,满载着一船情谊,你侬我侬的令人神往。 看啊,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是我心头的荡漾。 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似乎是你在向我招手。” 面对此情此景,改了一下徐志摩的《再别康桥》,也是不要脸到了极致。 “好唯美的画面,可惜画里没有我,也应该没有我才是,想想也就是了,追求成了一种奢望。 词做的很好,就是没有按照规矩来,和现在的行文不太一样,一如你的性格,真看不透你。” “还是不要看透的好,把我看透了,也就到了我们分开的时候了。” 说的蝴蝶眼睛里有了泪水,捂着鼻子就跑开了。 吴熙摇了摇头,喝完了酒壶里的酒,回到屋子之后倒头便睡。 第二天,穿戴整齐之后,就去府衙报道,昨天就到了,今天再不去,似乎有些说不过去了。 府衙就设在朱雀大街的安仁坊,距离修德坊有一段距离,悠闲的走在朱雀大街上,心里畅快的无以复加。 牛眼娃说什么都要跟着出来溜达溜达,整天关在家里实在憋屈的厉害。 土包子进城的模样说的就是牛眼娃现在这幅摸样,老孟捏着胡须笑盈盈的看着牛眼娃和二狗子,说不出的幸福在心头荡漾。 家人就该是这样,有老的,有小的,有调皮的,有睿智的,还有一个主心骨,最好有花不完的钱,灾难永远不要降临在自己的身上。 老孟一辈子无儿无女,现在才感觉一丝家的温暖,以前的书算是白读了,读书不就是功成名就,让自己的家人过上好日么? 现在一样都不缺,一样过的很好,虽然说是人家的管家,但是这份殊荣不是谁都能得到的。 经历过的事情多了,唯独吴熙是个不一样的,行事准则总是比别人高明一步。 家里的欢乐多过愤怒,只要不是原则问题,就算是你欺负他,他也总是和你报以微笑,不会冷冰冰的让人害怕。 最让人捉摸不透的恐怕是吴熙总是站在小雨里发呆,或者是哼歌了,而且一站就是几个时辰。 不知道他以前经历了什么,把所有的痛楚都抗在自己的心里,不愿意和别人分享。 抑或根本就不是什么痛楚,喜欢多愁善感而已。 现在的小年轻,不就喜欢默默的装深沉,来吸引异性的注意么? 今年他也该有十七岁了,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有这些行为也是应该的。 一顶花轿规矩的走在大街上,旁边的小姑娘四处张望,似乎在找寻着什么,不时的在和轿子里的人说着什么。 看上去应该很热闹,那个丫鬟笑的时候,把腰弯的很低,吴熙低下身子想要一览领口里的风景,奈何裹得太紧,只看见一小块白皙的胸腔,就彻底遮住了眼睛。 张艺谋真是一个大骗子,电影上明明交代的很清楚,酥露半胸的女子比比皆是,现在看来,一个比一个裹的紧,封建主义的礼制之下,孔子的思想把她们束缚的很严重。 真的想效仿后世八十年代的时候,提倡的解放**运动,陶醉在期中也懒得想后世的生活了。 说话间,轿子的帘子打开了,一张俏生生清秀的脸就出现在吴熙的面前,竖领包裹着的白皙的脖颈,如牛奶般滑腻,又如晴天上的一朵白云。 那女子见吴熙看的入神,赶紧放下了帘子,躲在里面,一边催促着轿夫赶快离开这里。 文人雅士的社会,登徒子比较多,万一出个什么事,自己这辈子就不要再活了,爷爷的脸面也让自己给丢尽了。 丫鬟是个泼辣的,见吴熙的眼神没有离开轿子的帘子,路过的时候,骂了吴熙一句“登徒子”,然后飞也是的跑开了。 老孟看着吴熙狼一样绿油油的眼睛,嘿嘿一笑,把二狗子叫道身前,说道:“你去打探一下这家姑娘是谁家的,有无婚配,有无追求者,反正这个姑娘的一切,都要打听的清清楚楚,如果老朽没有猜的不错的话,后宅马上就要添人进口了。” 说了半天,二狗子总算是明白老孟让自己去干什么了,感情自己摇身变成了小登徒子,专门打探桃色新闻的人了。 “雷豹不是也很在行么?为什么这种被人打断腿的事,都是我干?” “雷豹自然有他自己干的活,你是少爷的亲近,你不去谁去,而且这件事情只有你办成了,你家少爷保证会好好的赏你。” “那我还是去吧,赏钱这种事情还是越多越好,年龄也不小了,娶媳妇的时候总归是要有个自己的房子。” 说完几个拐弯之下,就消失在了人群里。 牛眼娃见二狗子走了,刚要发问,被老孟阻止了,这货就是个没脑子的,问题多半很奇葩,回答起来很费脑子。 “我只是想说,刚才轿子里的姐姐长得真好看。” 牛眼娃被鄙视了之后,努着嘴说道。 吴熙和老孟相视一笑,觉得对人家是不是太残忍了。 “你喜欢他做你的少奶奶吗?” 老孟小心的问道。 “做少奶奶多没意思,做我老婆总是没有问题的,我老牛有的就是力气。” 吴熙和老孟仓皇逃窜了,刚才建立起来的一点同情心瞬间化为乌有。 朱雀大街的西边,隔着两个坊就是大唐时候的西市,现在恐怕已经落败了,东市大概也成了鬼市,鱼龙混杂的,什么人都有。 府衙修建的很气派,就是有些老旧,两边站着衙役,和传令兵,传令兵之所以也会站在这里,是因为府衙里的人是种大帅,领着永兴军的节度使,而且还当着京兆府的知府。 在宋朝,一般情况下,是知府军政全领,如果有单独的驻军,则另外划分。 可是京兆府比较特殊,随时都有可能赴前线和西夏人作战,所以知府和节度使都由一个人领着。 衙役通报过后,不消时候,就听见种大帅爽朗的笑声从府衙里面传了出来。 “种大帅当面,都虞候吴熙有礼了,大帅亲自出迎,折煞小的了。” 见面那一套寒暄还是要有的,要不然人家会说自己没有礼貌。 “都虞候日夜兼程,鞍马劳顿,昨天刚到,今日就来履职,如此作风,当得起老夫出迎,里面说话吧。” 不管种师道把姿态放的有多低,吴熙始终跟在种大帅的身后,不敢越过政治那道鸿沟。 “不妨事,本帅这里没有那么多规矩,随意一点比较好,这样说起话来就没有隔阂了。” 种师道这话说出来,吴熙终于扔掉了包袱。 客厅内,种师道上首,吴熙左下首落座,紧紧挨着种师道。 “少年英雄,当属不易,朝廷需要你们这样的苗子,你虽一介布衣,本帅在陛下面前担保你为承信郎,是随口说就了的,为的是把你拉到武官的行列。 听你的事迹,就知道你小子一肚子的花花肠子,你的词填得不错,陛下都在夸奖,为了你被文人拉去害我们武人,所以只好先下手为强,如果本帅的做法阻碍你的本心,那就大大的对不起了。” 一顿话说的吴熙云里雾里,前面的事情还好说,这个青楼里传唱的词,赵佶怎么也知道了? 转念一想,老赵还是一个重口味的,后宫三千佳丽都满足不了一个老头,非要跑到青楼里和一个妓子彻夜狂欢。 说是夜夜笙歌,恐怕也是有心无力,这些年道家的那些仙丹估计吃的他燥热难耐,寻花问柳的就不足为奇了。 “大帅英明果敢,吴熙感激不尽,怎么会有微言碎语?这样的好事别人一辈子都在为之努力而不可得,吴某人只是稍微的改变了一下人们的生存状态,就得到了大帅的抬爱,吴熙诚惶诚恐。” 吴熙站直了恭恭敬敬的回答道。 “这么说来,你是愿意了的?” “吴熙万分感谢大帅的抬爱,让吴熙有机会大展拳脚,日后肝脑涂地,定然不会辜负大帅的提拔。” 第三十六章 周侗先生 “机会很好,就看你如何把握了,战事马上就打起来了,完颜阿古打现在在草原上追着天祚帝满山跑,说话间辽国就要灭亡了。 到时候,金国狼子野心,势必挥军南下,黄河岸边虽说有十四万守军,但是,没有一个是中用的,蛮子破城而入,大宋危矣!” 不愧是种家的种,看问题看的很透彻,有些种家军的影子。 “既然大帅推演出了结果,何不联辽抗金,把他们打回到白山黑水之间放牧耕田,岂不是更好,亡羊补牢始终是一个成语而已。” 吴熙本来不想和种师道讨论这种问题,既然他说起来了,那么自己也参合一些意见,一则探探种大帅的作战决心,二来也能从他口中得知在战和和的问题上,朝廷是什么态度。 史书毕竟是人写的,是人写的就会有一些出入,万一朝廷的政策是好的,只是下面的人办砸了呢?如果是这样的话,只需改变一个环节,就足可以改变整个战场形势,乃至于整个历史了。 “小友有所不知,满朝奸佞当道,就算皇上有心,未必能扭转乾坤。” 种师道叹着气说道。 “如果我猜的没错的话,朝廷已经派出了使者和金人联合,试图收服燕云?” 吴熙小心的说道,毕竟妄猜圣意是要杀头的。 “是啊,这个三姓家奴,结识了枢密使童贯,给出了建议就是联金抗辽,朝廷也认为这是一个收服燕云之地的好时机,于是对他加官进爵,并且在不久前派他出使金国,全权代理联合事宜。 很多大臣都反对,但是圣上似乎被灌下了迷魂汤,什么话都不听,在童贯,王黼,梁师成的蛊惑之下,一意孤行,大宋危矣。” 种师道越说越觉得大宋要亡在这群奸佞的手里。 “李良嗣这个人很不简单,本来是辽国的汉人,鼓动枢密使大人破坏和辽国的百年和平,用心恶毒,大概是为了太祖当年封王的承诺。 大家都是这个心思,那么朝廷就真的危险了。 现在这种局面就像邻家被盗,我们没有救,反而趁火打劫,与强盗分赃,这怎么可以呢?” “谁说不是呢?太常寺少卿李纲也上书表示反对,和你说了一样的话,只不过你说的直白而已,那么小友,你看此事可有转圜的余地?” 种师道征求吴熙的意见。 “派人截住李良嗣,杀之,然后嫁祸金国,那么这个联合的事情就会转化成愤怒,事可成也。” 吴熙说的很直白,和忠诚良将说话,最好不要拐弯抹角,说不过你的时候,给你两巴掌,屁股上踢你几脚,最后还说是为了你好。 “万万不可,且不说李良嗣走的时候带着五百人的近卫军,走的还是海路,就算是追上了,下起手来也不容易,杀敌一万自损八千的事情老夫不想做。” “那么就剩下策反这一条了?” “小友说的是说服他身边的近侍,然后告诉他这件事情后续的后果,让近侍解决了李良嗣?” “正是。” “那么这五百人的近卫军不是就是死人了么?” “钱,家人,无非是这些人最牵挂的存在,种大帅不妨在这上面多想想办法,只要给他们承诺,就算是进山当了野人,他们也会心甘情愿的。 再说了,国家都没有了,他们还能去保护谁,你放心,这些人的去处小子已经有了安排,保证不会让大帅失望。” “这个关子卖的好,很欣赏你的无耻,给你三天时间整顿家里,三天之后,去开远门外的神佑军驻扎地上任,那可是乡兵里的老油子,就看你的本事了。” “是!” 话谈的很愉快,吴熙走的也很快,没有一点拖泥带水的意思。 种师道看着吴熙离去的背影,放在桌子上的手指轻叩着桌面,若有所思。 蝎子人长的很标致,瓜子脸,细眉毛,鼻梁高挺,薄唇无须。 头发随意的披在身后,一根细小的麻绳把头发固定住,鬓角垂下来的两缕长发搭在肩上,一只手随意的搓着期中的一缕,笑意盈盈的看着人群里的那个无害少年。 那是他的目标。 教主的意思是三天之内,必然要见到这个人的头颅,否则提头来见。 观测了整整一天,没有看出这个少年有会武功迹象,身边的护卫也武功平平,和他摩尼教第二杀手的名声比起来,一个回合,这些人头颅就要摆在自己的刀面上。 如果有人能在他的手下走上三个回合,那是他的武功还没有练到家。 魏大成怎么样?中原地区的扛把子,在自己的手里没有走过十招。 河北的路大名,环洲的李来和,江南的慕容缭,不也都被败在了自己的手下么? 真想不通这个少年人有什么可怕的,尽然动用第二杀手来杀一只臭虫。 捏死一只蚂蚁毫不费力,但是杀死他,比杀死蚂蚁都要轻松不少。 最喜欢看着人频临死亡时候哀求的场面,那种死又死不了,活也活不成的状态,简直美到翻了。 也不知道这种心理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反正自己就是喜欢看,他们挣扎的越厉害,自己就越是兴奋。 走下楼,来到了一个茶摊前,要了一碗砖茶,有点苦,但是味道很好,随手就赏给了小二两文钱。 小二笑呵呵的又给他把茶水填满。 “你们的服务可真周到。” “小店的茶水在附近走是有名的,口碑很好,回头客比较多。” 蝎子笑着不说话,他不是一个喜欢唠叨的人。 那个少年在一家布店门口停了下来,看着上面的牌匾,在轻轻的点头,似乎这是他的产业。 老板笑盈盈的出来给他拱手,他也很有礼貌的回礼。 这样的东家不多了,明天又要少一个了。 似乎这个少年的性命就掌握在自己的手里,随时可以取走。 后面的那个老管家看上去很精明,总是对身边那个傻乎乎的汉子不友好,不时的批评几句。 那汉子非常恭敬的听着,没有觉得半点的不对。 他们又往前走了,包子摊的前老板似乎和他很熟悉,随意在包子上咬了两口,就把包子扔个了那个憨憨的家伙,似乎对包子的味道不太满意。 老板也不生气,打着哈哈恭送少年离开。 这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昨天才到长安,今天就能混的人人皆知,也算是一个奇葩了。 这个时候,一个瘦子走了过来,在官家的耳边说了一些什么,憨胖子想要偷听,被那家伙打跑了。 一行四人嘻嘻哈哈的就回家了。 天就要黑了,今天晚上就住在他们的家的后院,空了很多房子,着实有些浪费,大户人家就是豪气。 匆匆的吃了两口饭,扔给小二一些铜钱,也不知道够不够,反正听见小二在后面喊,究竟喊的是钱多了,还是少了的,根本就听不见。 吴熙走到家门口,门口坐着一个头发胡子一片白的老头,说什么也不走,还耍起了赖,煞有介事的说虞候最近大难临头,他是来还人情来的。 好不容易等到家主回来,仆役把事情说了一番,吴熙叫仆役下去准备饭食,自己笑呵呵的走了过去,他要看看究竟什么样的江湖神棍,骗吃骗喝到了自己家。 感觉很面熟,又想不起来哪里见过,抱拳道:“老人家要是饿了的话,家里有的是饭食,随便取用便是,要是最近没有地方可住,家里的空房间也有很多。” 老头眯起眼睛大量了一番吴熙,才说道:“我不是乞丐,也不是无赖,实在是小子最近会有大麻烦,这才上门叨扰。” “哦,小子最近流年很顺,应该不会有麻烦事上来,就算麻烦找上了门,想必小子也能应付,你老人家年老体迈的,还是在家里多多的静养才是。” 吴熙也不客气,自己的麻烦自己知道,不需要外人来解围,如果连几个小毛贼也收拾不了,那么还是趁早回到双溪村种地算了。 “既然虞候这么有把握,那周侗就告辞了,你的饭还是留着打发叫花子吧。” 说完就要起身离去。 “等等,你刚才说你叫什么?” 吴熙好像想到了什么。 “老朽周侗。” 周侗,吴熙听起来如雷贯耳,后世很多关于岳飞的影视剧里都有他的身影,连史书上对他都有记载。 陕西武术大师周侗,仕途不得志,专心修炼武术,先后收了卢俊义,林冲,史文恭,岳飞为徒,个个都是一顶一的好汉,在江湖上也很有名望。 最出众的当属他的关门弟子岳飞,关于岳飞的事迹,作为后世的人,在耳熟能详不过了,不过他现在应该还在河北宣抚使刘韐的帐下熬资历呢。 据说他死于宣和元年,现在已经到了宣和二年,为什么他还活得好好的,红光满面,身姿矫健,完全不像是一个将死之人。 吴熙干笑了两声,打着哈哈说道:“周师傅老当益壮,小子有眼无珠,孟浪了,这就请家人迅速出来迎接尊驾。” 周侗噗哧一笑,在吴熙的屁股上踢了两脚,说道:“就你事多,赶紧上饭,老夫本来就是来讨饭的。” 说完哈哈大笑着走进了吴府。 第三十七章 家有一老 蝎子远远的看见了这一幕,奸笑了一声,自语道:“这老家伙也来送死了,也好,正好一起收拾,这些年摩尼教损失了很多人才,都是拜这个老家伙所赐。” 说完一隐身,就不见了踪影。 晚饭很丰盛,终究原因还是因为周侗的到来。 厨娘拿出了万般的本事,就是为了留住这个老男人,这是家主特意吩咐的。 麻婆豆腐,酱骨头,清蒸鲶鱼,油炸小黄鱼,红烧肉,还有一个川菜鱼香肉丝。 周侗端着一个老碗米饭,却没有什么胃口,反倒是桌子上的菜,被他吃了不少。 尤其是对鱼香肉丝赞不绝口,当得知这道菜是鱼香肉丝的时候,却发出了大多数人都会问的问题,鱼香肉丝里面为什么没有鱼。 这个问题就像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一样的令人乏味,但是又不得不回答。 “用烧鱼的材料做出来,就是这个味道,所以就叫鱼香肉丝。” 关于这个问题,当然还有一个美丽的传说,吴熙不实在不想解释了,很多专业术语弄的这些人云里雾里,到时候会有很大一堆问题袭来,这顿饭怕是永远也吃不完了。 “还好不是酱排骨的汤做的,要不然老夫连一口都吃不下去。” 很隐晦的表达了对酱骨头的排斥,于是,那一盘子酱骨头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了。 “这些菜都是独家秘方,市面上根本就没有。” 吴熙骄傲的说道。 “都被人家盯上了,还不自知,命丢了都不知道是如何丢的,骄傲的话留着后面说,眼前的敌人是个硬茬子,你最好能有办法解决。” 周侗用女仆递过来的毛巾擦了嘴和手,挑着一根牙签说道。 “不是有你么?有你在我睡觉都不用睁眼睛了。” “你不是说你有准备了么?” “那是吓唬你才说的,听你这么一说,情况似乎很复杂了呢。” “摩尼教的二号杀手,手上有九十几条人命,都是高手,没能有人在他的手底下走过十招的。” “你呢?” 见周侗说的很厉害的样子,索性直接问道。 “捏死蚂蚁的感觉不知道你有没有试过。” “话很大,似乎小子真的不用担心了。” “最好做些准备的好,恐怕他已经混进了你的府里也说不定。” 一句话说的吴府上下人人自危。 “为什么帮我?” “因为你也帮过我。” “你说的是阳周县?” “终于想起来了?” “没想到会是你,看来人还是要多做善事啊。” “你做的就很好,希望今天我没有白帮你,这次事件过去之后,我就住在你的府上,准备养老了,你们家的饭食很好吃,我不打算在走了。” 说完起身就在仆役的带领下去了自己的房间。 他倒很不客气。 不客气也是应该的,这才是家人的感觉啊,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吴熙这是赚到了。 迟早要和宋江开战,到时候和他的徒弟会有接触,这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 “家主,这样不闻不问的留他在家里,不好吧?” 老孟对吴熙的称呼变了。 “你们不知道啊,这是一件宝贝,尽管供奉起来就行,迟早能派上大用场。” 见吴熙说的坚决,便不再坚持。 “哦,对了,白日里我们在朱雀大街遇见的那个姑娘,是大户人家,当地的权贵崔世才的孙女,名唤崔妙彤,父亲早死,只有这一根独苗,很金贵,但是……” 吴熙听老孟这么一说,刚开始有些意外,自己只不过是流露出一些爱慕之情,下面的人就开始查人家的祖宗十八代,有这么些尽心的属下,吴熙觉得很靠谱。 “说下去。” “但是,据说这个女人不能生育。” “咦?什么情况?” “根据小伍带回来的最新情报,老乡们讲,崔家是当地的大户,太祖当年北伐的时候,崔家倾全家之力帮助,事后封爵为县男,世袭罔替,前朝宰相张商英就住在长安,和他们家走的很近。 不知道什么原因,近些年,总有道士找上门来,而那个不能生育的传言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据说是因为道家的人觉得崔妙彤和他们的师祖有缘,要祭祀给他们的师祖做妾侍,崔家极力反对,因此崔妙彤的父亲就在那次冲突中死了。 后来道家的人也认为这件事情做的有些过分,但是自从给崔妙彤吃了所谓的仙丹之后,就有传言出来说是他此生都不能再生育了,只有神仙才能给她子嗣。 这些天道家的人又找上了门,说过些天道家有一个祭祀的活动,要是想要小孩的话,最好还是带着妙彤去观里一趟,要不然她的疾病永远也治不好了。” 一个下午的时间能得到这么多的情报,真心的不容易,知道家主需要什么,这才重要。 “都是苦命的人啊,不过这个女子就是我的了,生与不生都没有关系,别人不敢要的,我才要娶回来,雷豹呢?一整天都没看见他了。” “他心情不好,在后院的空地上专门开辟了一个训练场,在训练刚进来的新人呢。” “不管心情好不好,家里人的性命最重要,要他晚上盯紧了,摩尼教的杀手来了,可不能让人钻了空子。” “我这就去办。” 又剩下自己一个人了,照例是要喝点酒的。 发现自己的酒量开始变得大了起来,不知道是宋朝的酒度数低,还是自己多愁善感起来喝的很多,总之,一次性两坛子酒下去,基本没有什么事。 春雨还是如期而至,影响力,大西安很少下雪,就算是下雪也会伴随着雨水。 现在彻底到了春天,雨水就显得很重要,麦苗需要雨水的浇灌才能茁壮成长。 “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多情自古伤离别。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小雨一下起来,吴熙的感情就变得丰富的不行,后世的他也是这样的。 重温柳三变的词,好多无奈都化成了滴滴泪水在脸上流淌。 记得宋朝另一位大词人李清照最近也过的很不顺利,赵明诚马上就要死了,而作为一个女人,多少有些惆怅。 自古纯粹的文人是伤感的,或多或少在心里有一只温柔的小猫在用爪子轻轻的挠着他脆弱的神经,于是学术高的人就会做出一些脍炙人口的诗词,供人传唱,也给那些装叉的人一个给女孩子表现自己学识的机会。 “柳三变,柳景庄的词,仕途不爽,沉迷青楼,终日里迷醉酒色美人,还好没有失去文人的傲骨,许多脍炙人口的词经妓子传唱,倒也名声远播,怎么?虞候不会是也想学这位柳公,在青楼里枕着美人的酥胸浑沌一生吧?” 说话的是周侗,这位在仕途上也不是很顺,和柳三变有些相似,后来一个在青楼闯出了名堂,一个在武术界有了很高的造诣。 所以说啊,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总会为你打开一扇窗的。 殊途同归的感概周侗很能体会这位老兄的心境。 “不知道老前辈是夸我,还是骂我,小子纵然有这想法,也没有柳公的文采,上了青楼势必就是一个纨绔公子调戏一下妓子也就是了,作词?还是算了吧,就小子这两下子,还不够丢人现眼的么?” 仆役端进来一壶酒,给二人斟上了酒,便退了出去。 吴熙递过去一杯,自己拿起杯子虚空中一晃,算是碰过了,然后仰起头一口就喝干了。 对于吴熙来说,这酒就像在后世的时候喝的果啤,没有一点点的度数,和喝凉水没有什么区别。 等闲下来了,就把酿酒的方法交代给老孟,老孟是一把好手,领悟能力又强,等到军营里回来的时候,恐怕家里的后院已经酒香四溢了吧。 “小子,看你还是个仁义的人,老头子这才出山帮你度过难关,你救了老头子和老头子的族人,老头子投桃报李,这不算什么,还人情而已。 你们家里没大没小的没个规矩,你就不怕把这些小厮们惯坏了?” “有什么问题?人生来都是平等的,我只是给他们了一个家,家里就应该自由一点才好,如果在家里都不能剥了披在身上的外衣,那么人活着就没有多少意义了。 你没看见他们一个个的像是狼崽子么?不管是谁都在尽心尽力的完成自己的活计,没有推诿,只有谦让,这就是美德,小子不认为这是败坏门风,而是另外一种管理办法。” “这倒是很有趣,老头子不走了,做你们家的护院,应该不成问题吧?” 堂堂周侗做了吴熙家的护院,传出去的话,他那几个徒弟绝对不会饶了自己,但是人家喜欢,能有什么办法? “折煞小子了,护院就免了,后院的房间多的是,随便住就行,听说你的徒弟们都很厉害,小子可不能落下一个欺压老幼的名声,等你的徒弟们磨刀霍霍的时候,小子我真是有理说不清了。” 第三十八章 酒逢知己千杯少 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 吴熙觉得找到了知己,周侗更是觉得这个少年人不简单,做事不拘一格,有雄心,有胆略,前途不可限量。 倒不是贪图他的前途,这个他所谓的家里,住着真的很舒服。 真的想就这样一直住下去,不知道老天爷还有多少日子给自己。 操劳了一辈子,现在也该好好的休息一下了,很显然这里就是自己最佳的休息场所。 要不是屋顶上的那位还让自己费心费力的话,真想好好的躺下来睡个天昏地暗。 他们家的床很大,睡上去很软和,完全不用担心喝醉之后会掉下去。 三更鼓刚刚敲过,房顶上传来一阵响动,声音很轻,但是吴熙和周侗听的明白。 二人相视一笑,举杯相庆。 “到底还是忍不住了,今天晚上就动手了,不知道是你的命好,还是上天总是眷顾你这样的大才,一个杀手转换角色,成了你的天然保镖,说出去,恐怕没有人会相信。” 周侗到底是上了年纪,半瓶子果啤就喝的他有点上头。 “刺青帮还真是个听话的,下午刚让人放出去风声,说晚上有人要和他们抢功劳,现在就迫不及待的来了,看来这个老大也就是个没脑子的,和这种人做对手,掉价的厉害啊。” “小友说话很风趣,完全不像是宋人。” 称呼从小子变成了小友,关系进一步递增。 “山野村夫而已,学不来文人的雅语,只求交流不成问题就好。” 周侗笑的很爽朗。 “刺青帮这回算是完了,老夫就是在这里长大的,刺青帮是什么样的,老夫知道的可是一清二楚,不要捉鸟被鸟灼伤了眼,那就得不偿失了。” “小子自有分寸,滴水情,涌泉报,反之亦然,既然不听劝告,那么只有让他们张点记性才好,记得有人说过,小孩子不听话,就要打屁股,刺青帮现在就是一个不听话的小朋友而已。” 周侗笑的更甚了。 房顶上的人打的热闹,房间里的人喝的热闹,完全没有谁去打搅谁的雅兴,你打你的,我喝我的。 听声音,刺青帮的高手来了不少,纵然是摩尼教第二人物的蝎子也颇费了些周章,才把那些平时欺男霸女的家伙收拾干净。 同时也出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自己也暴漏了,院子拎着锤子的家伙看自己的眼神很不友好,那个抱着仆刀的家伙以前绝对是一个捕快,那眼神,那神情他太熟悉了。 想要暗中下手除掉那小子已经没有了可能,那么就按照江湖的规矩,单挑决胜负。 论起武力,他还真的没有把谁放在眼里,即使刚刚经历了一场大战,对付这几个小子,也不再话下。 调整了一下呼吸,纵身一跳,就到了院子中央,和二狗子他们对立站定。 多余的废话不说,必要的切口也免了,牛眼娃拎着巨锤向前走了两步,就要一锤子把他砸死。 胸前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一把刀鞘了挡住去路,让他很不爽,刚要发怒,见是雷豹。 “这是我的。” “凭……凭什么?” 牛眼娃激动的连说话都有些磕巴。 “这是送给虞候的入门礼物,初来乍到的,没有点功绩,很难看的。” “让给他吧,他说的似乎有些道理。” 二狗子提醒道。 牛眼娃很不服气的退了回去,坐在方凳上,气咻咻的喝着酒。 蝎子看着他们让来让去无奈的摇了摇头,自己看上去很像是一头猪么?他们这样做有没有考虑到别人的感受,觉得自己很了不起了么?那好,今天不死不休了。 看着杀气腾腾的雷豹,轻蔑的笑了一声,欺身上前,手中不知道何时多了一把三尺软剑,抖着剑身朝着雷豹杀了过去。 雷豹横举仆刀,软剑叮当一声就钉在了刀身之上,打了一个弧度,雷豹用力一推,那蝎子挡了回去。 而后拔出仆刀,把刀鞘顺手扔到了一边,手腕一抖,向蝎子的小腹横砍了过去。 怎料蝎子轻功了得,轻轻一跃,跳到了雷豹的身后,就着落地时的缓冲蹲下,横着剑削向了雷豹的小腿。 雷豹在地上跺了一脚,原地起跳的同时,回身持刀由下往上一挑,巧妙的挑开了蝎子的剑。 刀锋没有停下,忽地转而向蝎子的脖颈挥砍过去。 蝎子嘿嘿一笑,不慌不忙转动手腕,手中的剑迎了上去,铿锵做声之后,雷豹又快又狠的一刀被他轻描淡写的化解。 雷豹被逼的连连后退,虎口有些隐隐发麻,看似没有力道的一招,实则暗藏着巨大的能量。 雷豹察觉这个人很不简单,需要小心应付才是。 吴熙和周侗喝的差不多了,笑吟吟的讲着自己的往事,觉得人生苦短,该是对酒当歌。 “出去看看吧,我的家将们其实也不差,就是缺少高人的指点,这下好了,有你在,想必他们的进步会很快的。” “那就去吧,很久没有这么高兴了,终究都是些小娃娃,不要闹出人命才好。” 二人嘻嘻哈哈的出了门,早有仆役搬来了小桌子,桌子上放着吴家独有的点心和几个下酒的小菜。 小菜里面竟然还有红烧猪蹄,这是家主的最爱,尤其是喝了酒之后,这是必不可少的一道硬菜。 重新换了酒杯,看样子周侗还能再喝一些,吴熙也没有客气,仆役倒满之后,催促着周侗赶紧喝,耍懒可不行。 周侗也很爽快,关中的汉子就是豪爽。 “老弟这道菜很硬啊,和市面上的大不一样,要是你去开个酒楼,保证别人家的客人都被你抢走了。” “这算什么,往后你就看着吧,很多你件都没有见过的东西都会在家里出现,你就是个有口福的命。” “活不了多久了,还能吃几口,倒是你,赶上了好时代,真真的好时代啊。” 这个时代好吗?吴熙怎么不觉得,也许每个人心里好时代的标准不同吧。 蝎子从来都没有这样被人家不当回事,自己这号人物别人躲都来不及,这两货竟然坐在旁边评头论足的不是自己的功夫,而是菜品。 这让他很上火,被人鄙视到这种程度,活了这么久还是第一次有这种感觉。 蝴蝶这个时候也睡不着了,从后院匆匆赶了过来,后面跟着老孟的媳妇,见到吴熙一个劲的道歉。 “老身没有看好蝴蝶姑娘,说是前院危险,姑娘家的去不得,她非得来,这……” “不妨事,来了看看也好,你还是先回去睡觉吧,别让老孟为你操心了,白天累了一天,晚上休息不好,明天就没精神的厉害,到时候,老孟又该说我了。” 挥了挥手,老孟的媳妇转身就走了,这样的场面她还是不看的为好。 “看着就好,怕你下不去手,就没有通知你。” “看你说的什么话,你这个人好没有良心,人家半夜三更的不睡觉,看看你还活着没有,你倒好,尽说些冷人心的话。” 吴熙哼哼两声没在言语,因为这个时候,场内的打斗已经到了白热化,看上去雷横的情形很不乐观,但是每到关键时候,总是能化险为夷。 “小子你看见了没有,这个雷横还是有两下子的,杀手榜第二的家伙现在对他也没有什么好办法,虽说场面上占优,但是胜负还很难预料。” 周侗点评着场上的局势,八十二岁的周侗一眼望过去,眼睛里全是二十八岁他的影子。 “赢不赢的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这个杀手榜是个什么东西?” “这是江湖上的人为杀手做了一个排行,就是为了个这些人的身价有一个标尺,要不然人人都漫天要价,岂不是乱了市场?” “说的有理啊,不过你说我现在要是杀了这个蝎子,我是不是就取代了他,上了杀手榜第二位?” “理论上是这样的,但是,又不是这样。” “究竟是怎么样的,你这人说话怎么大喘气。” “鉴于你的功夫还没有得到认可,所以就算是你杀了他,那么排名顺序就是第三的上位,而并不是你。” “当着杀手也真是不容易,一方面要操心仇人的追杀,还要操身后的人爆菊花的心,反正就是操来操去的很不得劲。” “注意用词,这样说话容易挨揍你知道吗?” “谁敢揍我?” 说话后脑勺就挨了一巴掌。 不轻不重的,又不好发火,只好陪着笑脸自罚一杯酒。 蝎子见久攻不下,心里开始着急了起来,看上去笨重的家伙,没头没脑的和自己打了五十个回合了,还没有伤到对方分毫,反倒是自己的身上有了几道并不起眼的伤口。 原地转了一个身,手掌间多了一物,急速朝着雷豹射了过去。 雷豹见暗器古怪,没有用手去接,向后一个翻滚,堪堪躲开了射来的暗器。 不料这个东西竟然是个活物,还有自主的动作,在空中一扭身,落在了雷豹的前胸上。 众人借着月光才看清,这是一只蝎子,很大的蝎子。 蝎子的尾巴上充满了黑色的毒素,只要狠狠的扎进雷豹的身体,那么战斗也就结束了。 “哎呀,玩阴的,那好,阴人老子是你的祖宗,看剑!” 第三十九章 斯文败类 吴熙手里没有剑,蝎子本能的反应是吴熙手里提着剑斜刺了过来。 迅速抽回杀向雷豹的三尺软剑,回身抵挡吴熙杀向他的剑。 多年的暗杀经验告诉蝎子,朝他杀来的绝对不是一把剑,应该是某种暗器才是,翻身想要躲开,已经晚了,弩箭入肉的疼痛感迅速从腹部传来。 来不及多想,就地翻滚之后,灵巧的攀上了不远处的一棵树,用刚发新芽的树叶挡住了部分身体,双脚一蹬,越上了房顶,遁走在黑暗中。 二狗子反应最为迅速,还没等蝎子上房顶,大手一招,领着众多护院就朝正门追杀了出去。 牛眼娃就是一个实心眼,抡起巨锤就要扔出去,被吴熙阻止了。 “你准备在我的卧房上砸一个大洞么?” “小的不敢。” “那就收起你的锤子,去找一把剪子出来,不要问为什么,去找就是了。” 牛眼哇很快就找了一把剪刀递给了吴熙,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吴熙在剪刀上喷了一口酒,走想了倒在地上的雷豹,目标是雷豹身上的蝎子。 这简直就不能叫蝎子了,通体通红,尾巴上黑乎乎的全是毒液,这东西最具灵性,一般不轻易伤人,需要某种声音控制,蝎子还没有来得及发号施令,便被吴熙一箭赶跑了。 人跑了,蝎子留下了,正好取了毒液泡酒喝。 老孟已经在着手酿酒的事了,这下有这么补的东西送上门来,吴熙绝对不会放过。 蝎子很乖巧的爬在雷豹的胸口,一动不动,在等待主人进攻的号令,没想到等来的却是吴熙破坏它身体器官的剪刀。 畜生就是畜生,为非作歹的利器就要被夺去了,它还摇着尾巴,以为你要给它喂食。 剪刀已经张开,就等着咔嚓一下,结束他罪恶的一生,正在这个时候,蝴蝶的声音响了起来。 “少爷不可,这是世界上少有的凶物,普天之下只有三只,尾巴上的毒液既是毒药,也是良药,留着有大用处。” 看得出来,她鼓起了很大的勇气才说出来的。 “你早说会死啊,没看见我演戏演的很幸苦吗?你什么时候见我这么婆婆妈妈过?不过你叫我少爷我很开心。” 吴熙一脸的不高兴,把手里的剪刀丢在一旁,重新落座,气咻咻的喝了一杯,连和周侗的碰杯都省了。 “谢少爷成全!” 说完小跑着走过去,嘴里和尚念经似的不知道说了一些什么,那蝎子自己走上了蝴蝶伸出去的手,转身就回到了后院,肩膀抖动的厉害。 雷豹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单膝跪在吴熙的面前表示了没有捉拿到刺客的歉意。 吴熙大手一挥,叫他不要放在心上,武力完全不对等的情况下,能做到收放自如,他已经很好了。 “你们都回去睡觉吧,我和老爷子还有话要说,好好睡觉就好,不要有心里负担才是。” 雷豹走的时候,看得出来心里很难受,要是吴熙骂他一顿,也许会好些,都是些贱骨头,一句好话都听不得。 这个时候二狗子带人返回,严格遵守了吴熙定下的追贼不超过二里地的规矩,也是单膝跪地请罚。 “要罚也要罚你不守纪律,都给说了,不要超出二里地,你非得多出去一里,要是把你折在这里,以后我要谁来保护。 都是些猪脑子,说了多少次了,自己的命才是最珍贵的,丢了就什么都没有了,大道理说的耳朵都起了茧子,我这边苦口婆心的说着,你们却把他当成了有害气体全都排出了体外。 我这是为了我自己么?也不动脑子想一想,其他人去休息,吴大去禅房静心一天,家里大小事务就不要参与了,交给小伍就好了。” 众人齐声应是之后,就匆匆的退去做自己的事去了,对吴熙下的命令没有一丝的怨言,甚至脸上还带着一丝笑意。 “你说老爷是怎么知道的?” “长了千里眼了呗。” “好好做事就好,其他的少打听。” 和二狗子一起从山里出来的小六子说道。 “你用了什么方法让他们这么听你的话,受了处罚也没有怨言,好像还很高兴的样子,老夫确实很佩服你啊。” “能有什么办法,老一套了,恩威并济而已,都是苦命的人,你把他们当人,他们就会对你死心塌地,管人,管军,管百姓,都是一样的道理。” “是啊,很好理解的一句话,没有几个人能真正的领悟,如果要做到,那就更少了。” “有一些君子作风,但是刚才对付杀手的时候,你就有些不地道了,风言风语的打击人家的自信心也就算了,还拿出弩箭射人,江湖规矩里不允许背后捅刀子,会被江湖人用唾沫把你淹死的。” “规矩,在这里我就是规矩,是他先在我的地盘上使坏的,再说了,眼看着我的手下被人杀了而无动于衷,不是小子我的作风啊。” “说的一套一套的,似乎你总是对的,小子,这个时代可不是任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年代,到时候成了孤家寡人,就得不偿失了。” “老爷子,也不瞒你,小子我没准备去讨好谁,凭着本心做事就好,做完了我想做的事,我就会干干净净的退出,不会影响你们的规矩。 但是只要小子我要做事的时候,谁要是横加阻拦,呵呵,那我就不好意思了。” 不知道是喝多的缘故,还是本来就想要说这么多,总之很多不想吐露的心声一股脑儿的全部说了出来。 周侗点点头不置可否,这才是做事情的样子,朝廷奸佞当道,处处衬肘,实干派已经被打压的抬不起头,正是需要向吴熙这样的愣头青去搅一棍子,或许对大宋朝的走向换一个新的方向。 “你刚才不会是真的想剪掉蝎子的尾巴吧?” “开玩笑的,这种东西很珍贵,才舍不得呢。” “如果那为胡娘没有阻止你的话,你会不会真的下手?” “没看出来么?走的那个刺客和这位姑娘有一种不同寻常的相似?” 反问代表了回答。 “还真没看出来,都说摩尼教的第一杀手是个风华艳丽的女子,难道说……” “应该是她啊,要不然很多事情就不合情理了。” “你还真实一个特殊的,把这么大的杀手养在自己的身边,也不害怕她半夜起来取了你的头颅。” “不会的,看得出来,她想做出改变,对于一个想要改变的妖艳女子,我们要给她机会不是么?” 二人相视哈哈大笑,饮了面前的酒。 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的,也不知道是谁把自己搬进屋子的,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头疼的厉害,第一次知道果啤也能喝醉人。 喝了女仆端过来的醒酒汤,用树叶子刷了牙,感觉稍微的好了一点,正在做广播体操锻炼腰身的时候,一个胡子花白的老头子闯了进来,身后跟着门卫在身后紧紧的追赶。 喝退了门卫,对着老头子抱拳施礼。 “敢问前辈怒气冲冲的闯进来究竟所为何事?” 吴熙发现最近把人得罪的厉害,尤其是老头子,动不动的就上门要保护你,还要为他们养老送终,这样下去,吴府迟早要变成敬老院不可。 “老夫张商英便是,听说有一个小子,大言不惭的说自己即兴作诗很厉害,特来讨教。” 语气很生硬,吹胡子瞪眼像是要吃人。 武的刚走,文的就来了,晚些时候一定要去慈恩寺问问菩萨,最近是不是走背字。 张商英是大观年间的宰相,因弹劾蔡京被罢黜,如今年老体迈,拜访好友使他唯一做的事情,因为他说自己来日无多,再不看看老伙计,就没有机会了。 他善于草书,挥毫泼墨甚是豪爽,有时候写下的字连他自己都不认得,典型的束发狂热分子。 算算时间,大限就在明年,不仅为这样一位老臣感到唏嘘。 “谁造的谣,查出来打断他的狗腿。” “是老夫说的,你又能怎么样?” “这……” 吴熙竟然一时语塞,像他这么干脆的承认自己是狗的,还真不多见。 “原来是天觉先生当面,小子后辈有礼了。” “还算有些涵养,打断别人的狗腿,那是有辱斯文的行为。” 一大早上有人和自己谈论涵养的问题,吴熙觉得就像后世大清早吃吃火锅,没有一点胃口。 “小子从来都没有说过自己是斯文,只不过在青楼里填了一首词而已,无他。” 吴熙觉得这样让一个老人家站在清冷的院子里聊理想不是一件人做的事,于是很客气的请他到客厅里吃早餐。 今天的早餐是豆浆油条,他连见都没见过,油条泡在豆浆里,软软的吃上去很合胃口,不觉得多吃了几根。 “小友的词好,油条更好。” 这是他进门之后说的最正面的一句话了。 “粗茶淡饭,上不得台面。” 一句双关,说的更绝。 “斯文败类啊,不知道你这一肚子的墨汁是从哪里学来的。” “小子是蘸着墨汁吃的油条,现在觉得才思泉涌的厉害。” 第四十章 致敬文化 宋朝的文人是狂热的,很爱惜自己的名声,如果有必要的话,以死保全名誉的事情比比皆是。 张商英可不好糊弄,看上去就像是那种随时能为自己的学说去死的人。 从小锐气惆怅,日诵万言,孔孟圣贤影响颇深,也算是一时的大儒。 徽宗大观年间代蔡京任宰相,因言获罪,被贬河南知府。 一生起起伏伏,到老终有所悟,读到《维摩经》的时候,终有所悟,归心佛法。 潜心研究之下,写成了《护法沦》,为宗教的哲学理论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晚年的张商英是一个纯粹的,是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致仕之后,走访老友,意图身后问心无愧,这些是他宗教哲学的宗旨。 一个少年人,如此大气的诗词实在是不多见,骆宾王七岁吟诗,曹冲八岁称象,都是神童的代名词。 此子随意上了一个青楼就做出了传唱度如此之高的《摸鱼儿》,柳三变在世,也就是这个水平了。 种略相公说这个小子已经来到了长安,就在他的麾下任职,三天后就要去上任了,他还不相信,在卫兵的引领之下,总算是找到了这小子的住处。 什么才是高门大户,说的就是这些败家子儿,了不起有两个臭钱就三进四进的院子置办的很勤快,这样的纨绔子肚子里能有几斤墨水,再说了都是军武莽汉,能做出这样优美的诗词,说出去会被人笑掉大牙。 见面不如闻名啊,嘴里说的话完全不是一个文人该有的矜持,嘻嘻哈哈的没有一点规矩。 家里的下人也没有规矩,随意的三五成群说着一些市井俚语,嬉皮笑脸的没个正行,饭食倒是很讲究,吃起来很合口味。 “有如此文采,屈身武将,心里可有怨愤?” 宋朝的政治体系被一群文人把持着,武将处处低人一等,东华门唱名者才能是国之栋梁,朝廷之利器,空有一身武艺,只有蹉跎空流泪的份儿。 “感谢先生肺腑之言,小子只是随性使然,没有对前途有一个明确的规划。 东华门唱名对小子来说,可望而不可及,一件莽夫,登不得大雅之堂,对于纷乱复杂的朝堂来说,小子更愿意无拘无束的驰骋。 你们这些老前辈在朝堂上稳定后方,我们骑马驰骋,开疆拓土,都是为了朝廷,很难说孰轻孰重。 只是大宋的根基就是这样,太祖杯酒释兵权之后,武将的地位一落千丈,不能和文人相提并论,这是朝廷的需求所决定的。 但是如今内忧外患,文人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敌人的钢刀砍在自己亲人的脖子上而文绉绉的骂人,提枪上马定天下,还是要看那些粗鲁的军汉。 小子做事凭的是本心,而不是朝堂上接近皇帝的位子,再说了那个位子也不是一般的人能得到的,太监专有的权利,小子我还没有看在眼里。 两相对比之下,小子觉得骑着高头大马,黑色的斗篷迎风而立,剑锋所指,万马奔腾,人头滚滚的世界才是小子我所向往的。 勾心斗角?还是算了吧,留给你们这些执拗的人去做,小子我刀头舔血足够了。” 说的很慷概,做的也有些决绝,这就是吴熙,一个后世的人来到大宋想要做的事情。 张商英笑了起来,笑的很牵强,不知道吴熙说到了他的痛楚,还是触及到了他的底线,总之心里是不高兴的。 早餐已经用完,仆役换上了茶水,张商英贪婪的喝着,仿佛永远也喝不够。 “你家里不光是饭很特别,连茶也透漏着一股耐人寻味的味道。” 这就是不满吴熙的言论了,自太祖起文人养成的高傲的姿态是不允许别人抨击的,今天一个毛头小子却实实在在的把他教训了一番。 就算是心已入佛,红尘旧事不免常常想起。 “小子我就是一个不会说话的,先生莫怪才是,直来直去才是我的本性使然,要是拐着弯的说话,舌头都会打结,为了舌头,小子也不会违心的做人。” 这就算是道歉了,张商英也就坡下驴,嘻嘻哈哈的打哈哈。 “还是年轻啊,想躲是不行的,迟早要面对啊,你小子首先提出的命题就是伪命题,后面说的就偏离了原来的航道,老夫差点都被你绕进去。” “顺其自然吧,有些事总要有人做才好,整个大宋五千万的人,不差小子我,没了我朝廷照样运转的很好,我只是一个过客,一个跳梁小丑而已,还请你放过小子吧。” “不要把自己想的过高,仅仅只是暂露头脚而已,往后的事情很难说,就看你自己怎么把握了,你这个学生,老夫收下了,军营回来之后,抽空来白鹿草堂学习,老夫亲自授课。” “那就承蒙先生抬爱了,小子恭敬不如从命。” 吴熙知道不答应不行了,老顽固说的就是这些人,你要是不答应的话,分分钟撞死给你看。 为了老一辈的健康成长,吴熙妥协了。 “先生的《护法沦》写的怎么样了?” 说完了前途的事情,自然要转到学术上来,《护法沦》是张商英一生学术的精华,对他很重要,对社会的发展同样很重要。 “你知道老夫的书?” “那是自然,经常拜读,精彩处,手不释卷,食不甘味。” “简直一派胡言!” 老头动怒了,已经吹胡子瞪眼了,这下是真的生气了。 朝堂的事情忽悠他可以,学术的事情不能随意的糊弄。 “先生因何动怒?” 吴熙小心的问道。 “好,很好,既然你说你读过此书,定然有些印象,能简单的说一些里面的内容吗?” “这个……” 不是吴熙不想说,而是很难说出来,要说读过,那是真的,后世上学的时候,经常看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护法沦》自然在其列。 只不过年代有些久远,记不太清了,思绪飞快的转动,寻找那个年代的些许记忆。 “撮其枢要,戒定慧而已。若能持戒,决定不落三涂;若能定力,决定功超六欲;若能定慧圆明,则达佛知见,入大乘位矣。” 摇头晃脑的说完,等待老夫子的夸赞。 久久不见动静,抬头偷偷一看之下,张商英尽然完全呆立在座位上,像是一尊静立的石像。 良久之后,终于有了动静。 “定力,对,就是定力,久久不能突破之处,尽然被一席话说的茅塞顿开。” 张商英放下了手中的茶杯,长身肃立,恭恭敬敬的给吴熙行了大礼。 吴熙想要阻止,老头很绝强,非要坚持行完。 这是对学文的致敬,不是针对吴熙。 行完礼,就急匆匆的走了,老仆跟在身后,小心的伺候着,就怕有个闪失,就会天人两隔。 就要走出大门的时候,回过头来骂骂咧咧的说道:“小子记住了,这件事情还没有完,今天没有时间收拾你,改天准备好藤条,等着挨抽吧。” 吴熙一头雾水,整不明白这个老头究竟要做什么,别人读他的书,应该高兴才是,为什么他是这般模样。 老孟早就笑的上气不接下气,站在门口不停地摇头。 “老孟,怎么?你也笑话我?” “家主此言差矣,家主学识渊博,老头子佩服,错就错在你的学术太有些渊博了。” “此话怎讲?说出个一二三来,饶你不死。” “《护法沦》是天觉先生毕生的心血,各种道理很深奥,我们凡俗夫子很难读懂,但是这本书现在还没有面世,家主你是如何知道上面的内容的?” “啊!你怎么不早说,是不是偷偷的藏在门背后看我的笑话,一个个都成了精,那这意思就是我有嫌疑盗书呗?” “盗书不敢说,最起码,这个世界上有人和他的理论是想同的,这点他可能接受不了。 你好好想想,一个人毕生的心血都在为这件事情努力, 被你几句话就说的明白透彻,要是传出去的话,他人生剩下的时间里,岂不是要浑浑噩噩的度过了么?” 吴熙这才想明白了个中缘由,不由的惊出一身的冷汗,想要追上去解释,却发现,解释这种东西苍白的要命,只能是越描越黑。 罢了,不管他是如何理解的,他总不能上去就说自己是后世穿越来到大宋,这之后所发生的事情,自己全部都知道吧。 这样说的话,不仅老头子不相信,还会被当成了神经病关在精神病院孤独终老。 千算万算,还是把自己绕了进去,以后还是低调点为好,珍爱生命远离大儒才是。 做事没了心情,就剩下喝酒了,一喝酒就想起了后世的二锅头。 然后就响起了老孟那张可恶的脸,总算是能给他找点事情做了。 交给了老孟酿酒的配方,就躲在一旁偷着乐,这样浩大的工程,可有得他受了。 晚饭过后,张商英差人来府上传话,明天去崔家拜访。 崔家可是真真正正的高门大户,可不能失了礼数,更何况,崔府里有一位让吴熙魂牵梦绕的美人 第四十一章 柳树林 张商英住的地方就在府衙的旁边,是种大帅给安排的住处,本来是一家作坊主的佳苑,作坊主南下去淘金,平时和种大帅来往密切,临走的时候就把房子托付给了种大帅照料。 此间正好可以作为种大帅安排友人聚会的地方。 吴熙一大早就在二狗子的陪同之下来到了长兴坊,先拜访一下老头子,然后和老头子一道里去崔世才的家里做客。 做客得有做客的样子,一方砚台就端在二狗子的怀里,走的很小心,要是打碎了,大哥说要扒了他的皮。 老管家起的很早,远远的看见吴熙牵着马向这边走来,小碎步迈的很轻快,接过二狗子怀里的砚台,叫仆役牵了马,就把二人让进了院子。 院子很大,也很干净,种大帅就是一个很好的看门人,每天都命人打扫。 朋友不多,质量很高。 张商英洗了脸,簌了口,坐在大厅里等候多时的吴熙才看见老家伙摇摇晃晃的出来。 “小子见过前辈。” “俗礼就免了,你最好带了豆浆油条,一早上没吃饭,就等着你这顿呢,知道你要来,早早就起来了,躲在后面就看你带了什么。” 人老成精,说的一点也没错。 “小子命仆役三更造饭,五更出门,现在恐怕还热乎着呢。” 努了努嘴,二狗子把食盒放在饭桌上,一样一样打开,比昨天的早饭还有些区别,那就是多了一些爽口的咸菜。 张商英乐呵呵的搓了搓手,就要下手,觉得老仆看得可怜,哈喇子都快流了出来,于是招招手就让老仆过来坐下和自己一起享用这不一样的早餐。 老仆很拘谨,这是老爷的早餐,自己吃了不合适,一直犹豫着要不要坐下去。 “管家的饭,小子也准备了,先生尽管吃就是了,改天把厨娘叫过来把这门手艺教给老妈子就是了,还另附做豆浆的工具。” “如此甚好,孺子可教。” 一根油条下肚,觉得有些涨胃,于是喝了一些豆浆,就让老妈子收拾了餐桌。 用胸前的布巾擦了嘴,说道:“东门外有一处柳树林,文人士子们在春天里进场聚会做些诗词,然后互相交流一番,你有没有兴趣参加。 要知道关中出个文人真的很难,西北的汉子耍些棒子还可以,要是吟诗作对,恐怕还差些火候。” “先生说去,那就去吧,只是怕丢了先生的脸面。” “老头子了,还有什么脸面可丢,昨天在你家我的脸上被你扇的不轻啊。” 吴熙闻言,赶紧肃手而立。 “在下见识浅薄,万万不能与先生相提并论,本就是先生的学术,在下……在下只是偶有灵感,便说了出来,不想冲撞了先生,还请先生不要怪罪才好。” 吴熙现在觉得自己脑门子上发了洪灾,任由自己如何的笃定,就是不听使唤。 “唉!不妨事,老头子一声致力于儒学教典,深受其苦,晚年忽然茅塞顿开,觉得佛法无边,不仅能教化世人,还能净化本心。 你小小年纪能有如此见识,实在是本朝的幸事,想想都觉得后怕,如果你出生在番邦,对于朝廷将会是何等的损失。 老夫已经见过种大帅了,对你的评价很高,有想法,敢作为,六字评语足以见得他对你的重视。 希望你能遵守你昨天说过的话,不要忘却自己的本心才好,要知道,你的出世,多少人战战兢兢,夜不能寐。 君子就应该有君子的做派,老夫看你表现,不像是一个反复的小人,世人能做到你这样豁达的又有几人?” “先生谬赞了,小子山野粗人,口舌笨拙,与天下士子争锋,不是我的理想,先生尽管放心就是,做完我该做的,唯有远遁千里才是小子我的本性,其他的都是过眼云烟。” “你越是这样说,越说明你优秀,深知木秀于林的道理,看来老夫是捡到宝了,好了,不说这些了,去柳树林一游便是了,其他的问题,就留给时间来检验吧,正好你崔伯伯家就住在东门的永嘉坊里,顺便拜访一下也好。” 东门外的柳树在唐朝的时候一直通到了灞河边上,见证了迎来送往的母亲和自己的儿子分别,很悲伤的一处存在。 后来没落了,柳树籽落地之后,就地生根,于是就长成了一整片的树林,成了文人士子以及情侣们游玩的好去处。 正值春暖花开时,一些闲不住的文人雅士,甩开固有的步伐,摇着扇子,在柳树林里集结了,一时间作词的嗡嗡声便已响起。 他们都是一些被儒学腐化了的人,也是一群很正直的人,至少在没有功名的情况下还能保持文人固有的傲骨。 甚至为了一两个词的用法考究很长时间,也能虚心的接收别人的批评。 在他们看来,这正是自己提高学习的好地方。 奏对是很好的检验一个人是否有真才实学的好办法,那些随口说出来的诗词,有可能是以前早就写好了的,今天拿出来装逼炫耀把妹用的。 “小孩扬土土气空。” 由于是士子们对诗的最高阶段,所有的人都聚集在了一片空地上,周围柳树环绕,实在是一片与世隔绝的去处。 按照以往的规矩,由白鹿书院的老先生出上联,然后就把场面交给下面的士子们了。 老学究兴致勃勃的下场,有很多士子跃跃欲试,那扇子敲敲头,一副话到嘴边的样子。 “你怎么看?” 张商英笑吟吟的看着吴熙,问道。 “弟子不才,还……还没有想好。” 吴熙发现自从认识了张老头之后,说话都有些不利索了。 “哈哈,藏起来可不是个明智之选,要知道虽然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但是刻意的保持距离,则会埋没了人才,不要小看这些人,他们的作用不亚于军队的威力。 本朝自太祖时就把收回燕云作为终极目标,已经很长时间了,都没有一个人能够做到,为了达到目的,设立了封装库,还许下封王的优厚条件。 这么些年过去了,燕云当地人已经在敌人的统治之下生活了一百多年,不管是生活习惯还是文化的熏陶,都和我们中原人相差的太多,就算是武力上收回了土地,那么人心呢? 这个时候,这些摇头晃脑的士子们就能派上大用场,所以,能笼络的时候,千万不要藏的太深,缩头的那是乌龟。” 又被教训了,自从认识张商英到现在,长篇大论的教训已经好几回了,多次都想回击回去,但是无奈,他说的好像都有道理。 “大人有气气难生。” 吴熙剑没有人对出,主动上前对出。 张商英摸着胡须,眯起了眼,不再看场上的争斗。 仔细聆听也是一种享受,尤其是在自己人生的末年,还能享受到如此的佳句,也算是此生无憾了。 “生面孔啊,哪个学堂的?” 同行相轻的道理放在哪里都很适用,文人圈子里也一样。 “在下天觉先生关门弟子,一时技痒难耐,孟浪了。” “佛教徒而已,也配和我们正统儒学争高低?” 吴熙脸色一变,神色间露出了一丝杀人气,二狗子把手悄悄的放在了身背后的剑柄上。 “学术不同而已,这位学子怕是有些失言了吧?” 尽管很生气,又怕老头子回去之后打人,脸上还是带着笑容,话说的很诚恳。 “失言?不可能,我说的就是事实,外来教派也敢在本土作威作福,你的做法很大胆啊。” 那位士子不依不饶。 “我们既然如此不受欢迎,这就离去。” 说罢,转身欲走。 “等等,这赛诗会也不是大马路上的厕所,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既然你自认为有些本事,那不妨我来出个上联,你来对对,如果不敢的话,你大可拉着你没用的先生赶快消失就好了。” 说完率先哈哈大笑了起来,身后一片起哄声。 那位刚才出题的老学究,脸上却不是滋味,因为他知道天觉是谁,那些不可一世的学子恐怕已经忘记了朝堂的风云变幻了。 吴熙也笑了起来,甚至笑出了眼泪,二狗子在马车上拿出一把椅子,吴熙选择了一个舒服的姿势做了下去,用手势做了一个请子,看来是要准备打持久战了。 张商英对于别人的讽刺没有意思的生气,这就是境界,反倒对吴熙的做法投去了一个赞许的眼神。 “雪落缸沿天赐一条白玉带。” 不得不说这个上联出的很有水平,但是在吴熙的眼里什么都不是,这都是后世在课堂上,语文老师一鞭子一鞭子教出来的,岂能忘记了? “烟熏活判地禅半步道罗袍。” 吴熙回答的不温不火。 那士子见吴熙不假思索就对出了下联,心里咯噔一下,觉得刚才的话说的太满,一会儿下台是个问题。 刚准备出上联,被吴熙制止了。 “你永远占据主动地位,这不公平啊,现在轮到我出了,你仔细听好了,说,童子看橼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 第四十二章 茶道文化 语言很简单,一到十凑成了一副上联。 士子不免有些语塞,本来站在上风位,出题很简单,对出来却很难,现在位置变化的太快,都没有准备好,对手张嘴就来,实在是为难了。 这对联看似简单,实则隐藏了很深的功底,没有相对应的学术水平,很难对的工整。 思索了半天,不得其所,想要放弃,又拨不开脸面,底下的众多学子们已经开始窃窃私语,有倒风向的危险。 “对不出来么?那说明什么呢?其实也不能说明什么,只能证明你的火候还不到家而已,这和儒家还是佛教有什么关系么? 老子看你就是找打的对象。” 那士子正在听吴熙犀利的语言攻击,没想到,话音刚落,脸上就挨了一拳,等睁开眼睛的时候,那人就坐在椅子上,一副牲畜无害的表情。 台下的士子们对吴熙的反应很吃惊,很少有士子为了学问打人的,他们这还是头一遭见,心里不免有些不适应,有些胆子大的,就要上去为自己的士子出头,有些胆小的甚至已经开始撤退。 只见眼前飘过一道白色的光亮,一把剑就钉在身边的柳树上微微发颤,挡住了自己的去路,他知道这是警告,如果自己还有逃跑之心,那么下一步自己的脑袋恐怕是要搬家了。 椅子上的那位看上去嬉皮笑脸的没有危险,实则是一位狠角色,还是乖乖的坐下来等待为好,顶多不和他起冲突就好了。 “是你打的我?” “正是。” 没想到他回答的很干脆,通常只有绝对的实力才敢说这样的大话,他小看了这个年轻人。 “你想怎么样?” “不想怎么样,刚才这一拳是代表你们学院教你做人的,你没有做好人,他们自然是有责任的。” “你的意思是,接下来还有一拳?” 吴熙摇摆着食指,说道:“不止是一拳,你的问题很多,不是一拳的问题能解决的,不过要是你能对出刚才的对子的话,我可以考虑改为一拳。” 话说的很嚣张,那士子的心在往下沉,今天碰上了硬茬子,自己不该招惹的。 说话间,又一拳杀到,这次他看的分明,不过没敢躲,他身后的那个家丁凶神恶煞的看着自己,一不留神丢了性命,那就得不偿失了。 肚子上实实在在挨了一拳,感觉五脏六腑都要移位了,强忍着没有把鲜血喷出来,为的就是给后面的士子们做个榜样。 张商英的老仆想要上前阻拦,张商英笑眯眯的阻止了,老虎在耍威风,还是不要去招惹的好。 “这第二拳,打你不敬长辈,连别人都不尊敬的人,势必也不会孝敬父母,这是代你的父母打的,你最好还是快想下联,我这第三拳马上就要来了。” “不要再打了,再打下去的话会出人命的。” 那位老学究终究还是站起来说话了。 “没错啊,要是对不出来的话,就是打死他的,你没看见他刚才的嚣张气焰吗?恨不得把我们吃了,那个时候,你这个做师长的怎么不出来为我们说句公道话啊?” 一句话说的老学究没了脾气,道理都在人家那里,说什么都没有用。 “还有没有别的解决方法,我认怂了。” 一口标准的关中方言,连官话都懒的说了。 “有是有,但是这件事情做了之后,你今后在学院恐怕是混不下去了。” “说来听听。” “就是从我的裤裆下面钻过去,记住,你是要代表天下所有的文人钻的,过去之后,在马车面前磕几个响头,说声我错了,然后你就可以走了。” “就这么简答?” “难道你想做?” “当然!” 吴熙深深被他的无耻打败了,一个人不要脸到这种程度,他也是醉了。 “你要是做好准备了,那就开始吧。” 吴熙闭上了眼睛,这就是口口声声想要杀尽辽狗的文人志士,混在人群中表达这热爱朝廷的决心。 过就过吧,他能受得起。 “竖子,不得无礼,你要得罪天下的读书人么?” 老头子的声音响了起来,这件事恐怕就要到此为止了,突然间吴熙的心里再也没有任何的心情对诗了,寒了的心想要焐热恐怕不是件容易的事。 吴熙掉头就走,士子们也没有挽留的意思,那个准备钻狗洞的士子终于松了一口气,浑身的力气像是被抽干了似的,就那么懒洋洋的平躺在地上,任由天空嬉戏的燕子嘲笑。 “小姐,刚才的那个人看着很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 “你不会是想男人了吧,怎么可能见过,长安士子都在这里了,过一段时间他们就来这里吟诗作对,大部分人都能认得了,这人眼生的紧,想来是才来不久,我们怎么会见过。” “你还记得上一次我们去段家的稠庄么?就是这个登徒子瞪着眼睛看我来着。” “哦?是么?我说你怎么记得这么清楚。” “小姐,你又取笑我,人家都失身了,你不为我说句话倒罢了,还联合外人来对付我。” “春天果然是一个发春的好时间啊。” 一路上吴熙似乎很不开心的样子,张商英知道他在生气,也许是自己错了,但是也是为了他好,想清楚了自然就好了,钻了牛角尖不可取。 “不该阻止你的,但是又怕你走错路,不得已而为之。” “不怪先生,是弟子鲁莽了,突然间想到很多事情,心里有些憋屈,想明白就好了。” “最好如此,老夫为你揪着心呢。” 老头不愧是当过宰相的能人,能屈能伸吴熙很难做到。 崔家确实很气派,五进五出的院子,大的不像话,门外的狮子和自己家的比起来,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 朱红色的门漆上黄色的铜钉格外的显眼,气势非凡的一塌糊涂。 不愧是世袭的男爵,这待遇就是不一样。 早有门卫开了门,把他们一行人让了进去。 宋人喝的是煮茶,工序繁多,多达七十多道,一般的家用茶都是砖茶,用斧头敲开,在开水里煮,煮的有了颜色,就开始饮用。 一般官宦家庭宴请客人,喝的是抹茶,必须要煮的精细,各道工序必须要完整,还要好喝,才算是尽到了地主之谊。 所以茶道文化渐渐的在贵族之间就兴盛了起来。 逐渐公卿贵族间就流行起了一种斗茶文化。 但是这种文化只能在贵族之间发生,普通的老百姓也没这个功夫斗,就算是有时间,上流人士也不允许你这样做。 说是害怕资产阶级的腐朽把他们完全腐化,到时候没有人种地,他们这些人就要饿死了。 他们不怕堕落,这么大的干部了,已经不会堕落了,已经被尽情的腐蚀过了,他们不害怕再次被腐蚀。 一个手指芊细的仆人,手里拿着茶杵,在罐子里尽情的砸着茶叶饼,直到变成粉末状,然后放在一个罐子里,开始煮,直到连茶叶都干下去的时候,这才把罐子里煮好的茶倒在石桌上的碗里面。 取过茶刷,在碗里使劲的搅,为的是把茶碗里的沉淀物搅匀。 而这些沉淀物就会飘在茶水里,看上去很漂亮。 至少吴熙喝的时候,是闭着眼睛喝的,崔世才和张商英喝的很愉快,一脸陶醉的样子,还不忘互相恭维几句。 见面礼节性的东西过后,吴熙就不愿意在参加他们这样的学术讨论了,这不是他的强项,更为重要的一点就是,他魂牵梦绕的人儿就站在不远处的回廊之上对他指指点点。 心一下子就跳了起来,毫无征兆的跳,还跳的很快,记得后世的时候,追女朋友的时候就是这种感觉。 现在他又要把后世把妹大发再一次延续,心里美的都要冒泡了。 那个该死的仆役挡住了自己的视线,任他怎么移动自己的身体,就是看不见那人儿。 就要发火了,才发现这里不是自己的家,还好忍住了,要不然真的要被人打上登徒子的标签了。 不过这样的表现还是没能逃过崔世才的眼睛,轻咳了一声,把吴熙拉回了现实。 一边打着哈哈,一边忍不住的又看了几眼,模样倒算不上好,就是给人的感觉棒极了。 这就是后世追女孩子的一种常用的手段,现在在他的心里已经生根发芽,就差结出果实了。 结不结的出,还要看缘分啊。 缘分这东西从来都不是吴熙的借口,也不是给失败找的借口,要么不出手,一出手就要有所收获。 不是说她是石女么?想来是没人要,正好留着给自己当媳妇。 要说缘分的话,这就是,明明已经家不出去了,正好碰上了穿越来的吴熙,这不是缘分是什么? “苦中回甘,你这小子好手艺。” 老头子在夸那个手艺人。 “多谢前辈夸奖。” “就剩下这点爱好了,刚好这位小哥的茶艺了得,就请到了家里,还算是对胃口。” 两人笑的很爽朗,完全没有发现吴熙鄙视的表情下那双会拐弯的眼睛早就被回廊上的美少女勾的神魂颠倒了。 第四十三章 山的故事 “以前泡茶的时候,火候太慢,影响茶的味道,自从有人发明了这鼓风机之后,变的快了许多,熬出来的茶也香甜了几分。 有人在大的鼓风机的原理上又做出了微小的改动,就成了现在这个微型鼓风机,为烧茶提供了方便,真要感谢发明者,让士大夫阶层的斗茶又提高了一个档次。” 烧茶的仆役道出了烧茶的一些秘诀。 “不用感谢我,都是应该做的,也是为了钱才想到了这个点子,要不然真要饿死了。” 吴熙无不感概的说道。 “这个东西是你做的?” 在场的人都是头一次听说,不免对这小子的好感度有增加了一些。 “农家人辛苦,省力罢了,没什么,不过误打误撞的改变了小子的生活,从此在利益的康庄大道上越走越远,并且还有愈发加速的趋势。” 吴熙不紧不慢的说着,抿了一小口茶,抬眼望去,全是震惊之人。 这就有些夸大其词了,有越宾代主的嫌疑,这样毫不遮掩的标榜自己所谓何来? 张商英率先有些不好意思了,想要转换话题,可是崔世才还想很感兴趣,问道:“看你喝茶的时候皱着眉头,老夫家里的茶很难喝么?” 这就需要智慧了,回答好了,满堂欢喜,回答不好,有得罪人的危险。 张商英没想到吴熙这么聪明的一个小子,竟然也有糊涂的时候,但是鸭子已经上架,就看这小子如何下来了。眯起眼睛静观其变就是了。 “难喝倒不至于,苦中有香,乃是上品,就是手工艺有些复杂了,突然生出来一些煮茶的灵感,简化工艺,减少煮茶的步骤,味道自然很鲜美。” “老夫已经迫不及待了,能做出鼓风机这样的好东西,你的那套茶具恐怕也差不到哪里去,老夫首先预定一套。” “折煞小的了,做好之后,定然是头一份就送到府上,同时还奉送使用说明书一套,千万不要提钱,容易伤感情啊。” 崔世才哈哈一笑,觉得这个年轻人有些不同凡响,问道:“不知小子贵庚几何,可有婚配?” 这样问就有些不讲道理了,吴熙觉得自己漏的有些过了,一个眼神看向张商英,希望解围,得到的是一副白眼。 吴熙实在没有办法,人家都已经开始问年龄了,想必是家里有适嫁的女子,想要撮合一下。 要是万一不是自己喜欢的那个,如何拒绝才好呢? “小子今年一十六岁,还没有正式的过门妻子,都是钱财害人,只顾着把家里的仓库填满,没有寻思这些身外之事。” 吴熙恭恭敬敬的回答。 崔世才哈哈大笑指着吴熙对着张商英说道:“钻到钱眼子里去了,身家大事不是身外之事,一辈子的事是大事,可不能马虎了。” “小子现在就想在军武里混个一官半职的,在陛下的羽翼之下混吃等死就行了,其他的还真的没有多想,至于未来的媳妇,早有老天帮小子遴选好了,用不着发愁。” 吴熙说的很轻松,张商英脑门子上全是汗。 这还了得,不能在说下去了,再说下去,这两都要结拜兄弟了。 起身在吴熙的屁股上踢了一脚,拿出戒尺敲打了两下,把吴熙往门外赶。 吴熙嘻嘻哈哈的跑在前面为老头子当马梯,没有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 崔世才也哈哈大笑说着恕不远送的话,向回廊那边招招手,崔妙彤娇滴滴的就出现在了崔世才的面前。 “你看这小子怎么样?” 老儿就这一个女儿,被臭道士害了前程,非说她是一个不能生养的,整天给吃些什么破丹药,说是能治病。 没有嫁人怎么就知道孙女不能生养,空口说白话而已,反正自己从来都没有信过。 都怪他那个二百五的父亲,说皇家对道家都笃信不疑,身为臣子定然不能有多所怀疑,于是背地里逼着妙彤吃丹药。 可惜儿子早死,也没有给自己留下个孙子,至此一女,视若掌中宝。 嫁给王公贵族怕委屈了她,一般的小门小户又看不上眼,张商英的这个弟子虽然说话有些不着调,但是整体感觉很不错,如果能结为亲家,也是一段美满姻缘。 看出来了,这小子恐怕已经在某个地方见过自己的孙女了,刚才喝茶的时候一直往那边看着来的,别以为老头子老眼昏花的没看见,这点小心思还是拿捏的很准。 就是一点不够好,动不动就喜欢领兵打仗,打仗那是好玩的么?更何况本朝的战力有目共睹,打十场战争九回都是输的,他就是一个精明的商人,非要在这里面参合什么? 不行,回头得给他说说,这事可由不得他。 崔妙彤没想到老祖宗今天这么直白,俏脸微红,扭捏了两下,转过了身子,似乎还有些不好意思。 “外面疯言疯语的传的厉害,想要有一个好的去处恐怕很难了,道家那些老狗整天盯着你呢,十八岁之前要是你还没有嫁人的话,他们恐怕会动手抢人。 这小子看上去很不错,瞧他的性格,应该是个心疼人的,爷爷刚才问过了,他还没有成家,你过去之后,主母的位置跑不了了,又是一个能赚钱的,日子过的应该也不差。 王公贵族的生活也不过如此罢了,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崔世才见孙女生气了,还以为他不愿意,在尽力的劝说。 吴熙要是知道崔世才做了自己的说客,睡觉都能笑醒吧? 几世修来的福分啊,能让别人家的老祖宗为了自己的婚事,极力的劝说孙女的。 吴熙真是想多了,如果不是因为孙女是石女的问题,还能轮的上他? 崔妙彤想起自己是一个不能生养的身子,低头开始抽泣起来。 “这是孙儿的命,怨不得旁人。” “越是这样,就越是要找个好人家让他们那些勋贵看看,看这小子的谈吐举止,就不是一般的人,重情重义的人本来就坏不到哪里去。 对自己人好的不行,天觉先生随意的给他发脾气,他都笑呵呵的不还一句嘴,别人哪怕是占了他一点便宜,都要想着法的讨回来,这就是一个男人该有的魄力。 你的事情已经传的沸沸扬扬的了,他手下的那些人也不是吃干饭的,想必已经查的清清楚楚的了。 看你的小心思,之前应该是见过面的,要是你还不算讨厌的他的话,这件事情就这么定了,现在唯一不能确定的就是他对于你的传言是不是真的很上心。 要是这小子明知你是个石女,仍然义无反顾的话,那就高高兴兴的嫁过去吧,这个世道,找个好人家真的很难了。” 崔妙彤留着眼泪点了点头,老祖宗说的有道理,活在人世间,情谊最重要,其他的都是浮云,更何况这小子也不至于那么差,别人家有的他家全都有,别人家没有的,他想办法也要有。 不仅想起了那个第八山和第九山之间的故事。 天若要有,我不许无,我若没有,天不许有。 霸气的一塌糊涂,别人空望而没有一点办法。 脊背上挨了不知道多少戒尺,现在还隐隐作痛,哼哼唧唧的回到家,就看见门廊上坐着一个邋遢的道士,手里端着一屉包子吃的香甜。 “你这个臭道士,说话总是不算话。” 吴熙是闻着味道来到他的身边,他身上实在是太臭了,也不知道去执行的什么任务,连个洗澡的时间也没有。 “山里面钻了大半个月了,饿的老眼昏花,听闻你家里有难,特来相助的。” 吴熙坏坏的一笑,还是施了礼,说道:“我看你纯粹就是来吃羊肉泡馍来了,别把你说的那么高尚。” “看来虞候对我们道人间隙颇深,很难建立起信任关系了。” “也不能那么说,至少看你还算是顺眼的。” “只是因为我帮你杀了村长?” “还有你的吃相。” 说罢就招呼仆役下厨做饭,今天喝了一天的茶,他也有些饿了。 这时候,小希过来说下午的时候有一个和尚来过,自称是家主的好友,说自己就在城外的感业寺落脚。 “和尚也来了,你们总算是凑齐了,我们吃饭不等他是不是有些太残忍了?” 吴熙说着故意看向老道。 还没等道人开口,一声爽朗的笑声就从房顶上传来,声音由远及近,转眼之间就落在了二人的面前。 一身沙弥的服装,还不合体,袒胸露乳的看上去也不怪异,好像高僧就应该是这样的打扮才是。 头上有戒疤,应该是真和尚,手里拿着一串佛珠,像模像样的转来转去。 说不上胖,但是很壮,鲁智深的形象已经深入人心,但是他比鲁智深还要魁梧上几分。 “贫僧智心,这厢有礼了。” “我家有大门,以后来的时候尽量走大门,看你的身体,真心担心我家的屋顶,还是蝴蝶比较文雅,背着铺盖卷一脸无辜的就来了。” 话还没有说完,蝴蝶就俏生生的站在院子中间的老槐树下,一脸的不悦。 三人相视而笑,笑的很大声。 第四十四章 杀手的衷肠 蝎子艰难的行走在一条小路上,腹部插着一根弩箭,三分之二部分插在身体里,鲜血不停的往外流。 小心的扶着受伤的部位,以免二次受伤,带来的结果就是,伤口撕裂的越来越大。 找了一处还算隐蔽的地方,敷上止血药,弩箭还不能拔下来,止血的药本来就没有带够,这么大的创伤,光是流血,就能要了他的命。 天黑之前要赶在安全屋,他知道自己的身体,最多撑到天黑,已经是极限了。 那小子下手够黑的,小看了人家,还以为是自己案板上的肉,哪里知道,人家早就设计好了圈套等着他往进跳。 和自己厮杀的那个汉子好像是个捕快,虽然很多招式不是来自官方,但是长期的捕头生涯也使得他身上多了一些官方的做事行为,少了一些匪气。 可笑自己还被封为摩尼教的第二大杀手,连个小小的护院都没有办法一击必中,实在是没有脸面回去见教主。 求生的本能驱使着他一步步的走向那个视线已经能触及到的安全屋。 这个安全屋就设在长安城的近郊,多数情况下被作为教主的藏匿地点,一直以来也没有用到。 于是就成了自己的安全屋,一些后勤的补给就放在这里。 只有活着才是最可爱的。 教主他老人家的脾气他是知道的,任务没有完成好,回去之后少不了皮肉受苦,如果事关重大,丢掉性命也是极有可能的。 他说他不养没用的废物。 教主在谋划一件大事,具体不知道是什么事,但是关系到摩尼教在中原的生存地位,这是一定的。 一位叫十三的义军头领偷偷的来过好几回,教主和他在密室之内谈了好久的话,具体内容不清楚,但是也能猜到大概。 古往今来,所有起义的团体,蛊惑民心的往往都是借着教会的名义来进行的。 十三也不能例外。 他不能理解的是,教主为什么派他来刺杀一位刚刚上任的都虞候,要和朝廷做对,这小子恐怕还没有那么重的分量吧? 唯一能解释的原因,恐怕是教主已经和朝廷的某位大佬达成了某种协议,给自己留个后路而已。 想明白了一切,冷笑了几声,触动了伤口,直疼的呲牙咧嘴。 前方有一处破庙,正是自己要去的地方,推开门之后,看见一个老头斜靠在大殿粗大的柱子上,看上去活不了多久了,一个盲眼的女子正在给他整理妆容,好像是最后的告别。 “谁?” 女子说话的时候,因为看不见,所以脸是斜着的,所以蝎子更加肯定这就是一个盲眼女。 “他活不过今晚了,想告别就尽早,我不是坏人,路过此地,天色已晚,进来露宿而已。” “你分明受了伤,骗人所谓何来?” “你怎么知道我受伤了?” 蝎子发现自从他手上之后,智商变得很地下,明明自己的血腥味呛得自己都有些恶心,还反问一个瞎子是如何知道的。 “你身上有血腥味,说话的时候有气无力,定然是受伤的症状。” “小姐学过医术?” “略懂一二。” 看来老天没有打算让他死在荒郊野外的破庙里,派了一个懂医术的小妮子来救自己。 心下大喜。 踱步到佛像的下方,有一个按钮,轻轻一按,一块石砖应声打开,从里面取出了应急包。 然后一屁股坐在蒲团上,大口大口的喘气,做完这些,蝎子感觉自己耗尽了最后一丝力气,再也没有办法给自己治伤了,头一偏,昏死了过去。 再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日光大亮,窗户里透进来的阳光洒在身上,舒服的轻声哼着。 这个时候吗,看见盲女端着一碗稀饭摸索着走了过来。 “是你救了我?” “你醒了,醒了就好,父亲终于还是没有熬过去,昨天夜里就走了,我一个盲眼的女人,什么都做不了,希望你伤好了之后,帮我把他埋了,这算是救你的条件。” “这个好说。” “你还算是幸运的,弩箭进入身体,伤到了肠道,幸亏不是很严重,撒上了你带来的药粉,现在已无大碍,但是还不能行动,五天之后,便能下床行走了。” “姑娘菩萨心肠,定能得到老天的照顾。” 盲女苦笑了一声,把那碗稀饭就放在蝎子的身边,然后说道:“剩了最后一点米,庙宇的背后有一处水塘,把铜盆洗干净,熬了一点粥,凑合着喝吧,等你能走动了,去外面吃点好的补补身体,伤能好的快些。 贼老天处处和我做对,出生的时候,眼睛就看不见,娘亲因为难产而死,都是父亲把我拉扯大。 体弱多病的活到现在很不容易,如果真的有贼老天的话,他应该能看得见吧?为什么我要承担如此多的罪过?” 盲女越说越伤心,蝎子看着都有些心疼。 可是杀手条例上写的清清楚楚,禁发善心。 今天也不知道怎么了,对眼前这个姑娘起了怜悯之心,自己是孤儿,体会不到亲情的感觉,死了父亲一定很难过不是么? 喝了一碗稀饭,身体感觉好了许多,试着挪动了一下身子,伤口处撕心裂肺的疼,不由得大喊了起来。 “不要动,二次创伤很难愈合。” 盲女听见了蝎子的喊声,赶忙擦了眼泪,提醒道。 “谢谢你的关心,你叫什么名字,以后要怎么过?” “叫我明心好了,至于以后怎么过,走一步看一步吧。” “我叫天念,以后你就跟着我吧,有我一口吃的,就有你的喝的。” “你打算养着一个瞎子?我可什么都干不了。” “你救了我,本身就应该报答,你一个女儿家不方便生活,正好我在长安城里有一套房子,可以作为你的落脚点,只要你住的舒服,就可以一直住下去。” 蝎子终于还是没有过了自己的那一关,从这一点上就可以看出,他不是一个合格的杀手。 “那就多谢公子了,要是我能找到失散的亲眷,就会搬走,不会连累公子的。” 蝎子打算的很好,伤好了之后,回到长安城的落脚点,找个机会完成暗杀任务,给教主交差之后,他就不干了,眼前的这个女子就很好,娶进门,生几个孩子,也是不错的。 心里打算的很好,不知道最后的结果是什么样的,只要努力就好,这些年的打打杀杀他早就厌倦了,要不是教主对自己有知遇之恩,他早就退出了。 怨恨这种东西好像能转移,在长安城吴家大院里,吴熙和其他三人正围坐在一口大锅面前,吃着火锅,冷不丁的打了一个寒噤。 缺少了后世的很多材料,吃起来不是那么的有味,但是能有这样的待遇,吴熙已经很满足了。 一块豆腐掉在了地上,家里的黄狗扑上来,一口就叼走了,一会儿传来烫嘴的吼叫声,乐的几个人哈哈大笑起来。 “你还真是个会享受的,什么东西到了你的手里,就会变得不同寻常。” 青阳道长一边在嘴里叫着豆腐,一边说道。 “那个肉卷还有没有,贫僧还没有吃够。” 智心和尚挺着个大肚子说道。 “真怀疑你是不是真的和尚,喝酒吃肉一点也不落下。” 吴熙瞅了一眼讨厌的和尚,招呼仆役把厨房里的肉卷拿上来。 蝴蝶倒是很安静,吃相和后世的女子没有什么两样,总算是有点羞耻心。 喝了一口酒,把酒壶递给了青阳,传到和尚那里的时候,吴熙就在为酒壶里的酒默哀,和尚不是在喝酒,好像是在超度酒。 蝴蝶嫌弃的摆摆手,酒壶就传回了吴熙的手里。 摇了摇酒壶,没有一点响声了,好在是在家里,要是野外的话,吴熙想和和尚拼命。 换了酒壶之后,酒壶就在青阳道长和吴熙之间传递,和尚瞅了好几眼,终究还是没好意思下手抢夺。 “你们什么时候注意到我的?” 话题终究还是转移到了正题。 “和尚觉得你是一个可以教育好的下一代,于是,就形成了现在这种局面。” “看你们不是一条线上的人,怎么就走到了一起?”这是吴熙比较关心的。 一个是皇家的鹰犬,一个是摩尼教的杀手,和尚倒是心善,说是普罗大众,其实心理面的花花肠子多着呢,这样的三个人能走在一起,真的是千古奇闻了。 “目的相同就是了,其实你看到的都是表象,佛曰…… “好了,我不想听你崇拜的那个泥疙瘩说了什么,我只想知道,我身上有什么值得各位如此用心的地方。” “刚才不是说了么?” “那是鬼话,连佛祖都不靠谱,更不能相信一个吃肉的和尚说的话。” “就是有些累,在一块吃了个饭,然后觉得这才像个生活,然后就成了朋友,老道是个粗人,不知道如何表达,反正互相瞧着舒服,也有共同语言,更有相同的目的,想不在一起都难啊。” “你们说的目的是我吗?” “你是哪里的大粪浇灌起来的,从来都没有听说过,不过听说你是一个心肠好的,于是想拉你入伙。” 第四十五章 无语凝望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是起的最晚的那个人,其他三个人集体失踪了。 房间打扫的很干净,就像没有住过人似的,问过老孟,他也不知道这几个人什么时候走的。 走了就走吧,这里就是他们新的集结点而已,迟早还是会回来的。 周侗老前辈练完了功,红光满面的,身体感觉又有些精进。 “少和那些不三不四的人来往。” 气冲冲的说过这句话之后,就去了后院,没头没脑。 崔家下了驾帖,下午在家里办了一个杏圆会,长安城的老古董都会来参加,务必请他到场。 他们这样做很不讲道理,昨天才见过本人,今天就迫不及待的要一些老古董来检验未来女婿的成色,这也太急了一些吧。 想想也能说的通,被人家冠上了石女的标志,想来很难嫁的出去,好不容易等到一个愿意娶的,不抓紧点时间,怕是又要溜走了。 崔家的老祖宗深喑夜长梦多的道理,如果经过检验之后,人品没有太大的问题的话,就准备把孙女嫁过去了。 他做出这么大的排场,明显在告诉所有的人,他对那些鬼神啊什么的根本就不在乎,能不能生养,试过才知道,一个毛都没长齐的黄毛丫头能看出什么来。 更何况吴熙明天就要去军营报道,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一趟,要是就这么拖着,八成是没希望了。 “你要好好谢谢那个要把她当成祭品的道士才成,把这么好姑娘给你留到了现在,人家这是在检验你,放下你的高傲,好好表现才好。” 蝴蝶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了吴熙的身后,手里捧着一套刚缝制好的长衫,放在了桌子上。 “你怎么像个鬼一样,走路不带声响,还以为揭开了你的身份,不辞而别了呢,你刚才说我要感谢那个牛鼻子?我现在恨不得剥其皮,食其肉才减心头之恨呢,好好的一个姑娘,给祸害成什么样子了。” 吴熙说的咬牙切齿。 “我不会走的,至少在你赶我走之前,我会一直住下去。” “那就好,等着本公子得胜归来。” 二次登门显得熟门熟路,天觉先生已在门外等候,吴熙赶紧上前见礼,让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等候,心里很过意不去。 “你还真是一个心大的,人家眼巴巴的考究你,你却姗姗来迟考验别人的耐心,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 张商英白了吴熙一眼,恨铁不成钢的说道。 “主角不会是小子吧,听说是老一辈的填词大会,小子也在邀请之列,就怕关中的学子不服气啊。” 这话说的自己都有些脸红。 “这就是个由头,多半是要这些老头子考究一下你的品相,学问好的人,多半人品也不会很差。” 这就有些无厘头了,通常情况下都不是这样的,读书人比较执拗,思想转弯的比较少,要是他们家都是按照这标准来选女婿的话,那画风吴熙都不敢想。 崔妙彤在家里排行老二,和他爹一样,老大家里的也是一个女儿,去年已经远嫁成都府的世家,还有一个小的,也是个女子,他们家现在没有儿子来继承爵位,老头子一大把年纪了还舍不得闭上眼睛,恐怕和这件事情是有关系的。 坊间的传言也不是纯粹的空穴来风,根据他们家的实际情况散步一点谣言,其实是很容易的事情。 “老师终究还是不放心呐,知道你是为小子好,先生崇尚佛教,佛儒论辩惊艳学术界,这是不争的事实,对于无神论小子我还是坚持自己的立场,什么天神发怒非要和崔家的女子交合才行,高家的不行么?李家的不行么? 纯粹就是政治因素,保不齐这还是东京的那位看上了人家的小妮子,或者说下面的人想要献媚,才想出来这么一个损人的注意。 好,不是没人敢娶了么?小子我就娶给他们看,将来生一堆娃娃坐着花车游街,看他们还能说什么?” “还是年轻啊,义气的厉害,不过和老头子对脾气,好了,我们进去吧,不要让主人家等的太久了,上次因为他们家的大孙女出嫁,还被训斥了,现在都记着仇呢。” 后院被改成了临时聚会的场所,月亮门还没有到,就听见了里面伶人的弹唱声,唱的正是吴熙做的《摸鱼儿》。 唱的人长的美,曲子更美,只是写词的人有些脸红。 大厅里做满了文人士子,都是一些上了年纪的,端着酒杯打着哈哈给崔世才敬酒。 崔世才喝了不少,脸色微红,经不住客人的盛情,一杯一杯的喝着。 旁边的老仆想要阻止,崔世才老脸一横,老仆马上就偃旗息鼓了。 都一大把年纪了,还能这样逍遥几回?今生有酒今生醉,莫教来世空流泪。 张商英的出现在大厅内引起了一阵小小的骚动,毕竟是前任宰相,就算现在和他们的学术有些冲突,前宰相头衔的影响力还是有的。 老头子盛情难却喝了两杯之后,后面的酒全部都由吴熙代劳,吴熙喝凉水似的来者不拒。 这就增加了印象分,场面的活计做的不错。 老一辈们坐着,小一辈们只好站在身后,万一老头子们有个三长两短的,方便及时救助。 一个把胡子一大把的老头摇着头说道:“伶人正在演奏的这首词做的很不错,关中狼烟遍地,出个才子很不容易,这首《摸鱼儿》很应景,唱的人美,作词的人不愧是个才子。” 天觉先生摸了一把胡子,喝了一口酒算是自罚,然后抱拳很歉意的说道:“黄口小儿大言不惭,让诸位取笑了,适逢其会罢了,诸位就放过他吧。” “天觉先生难得为弟子遮羞,这就奇怪了,明明是好词,为何要藏拙啊?” 另一个年纪稍微小一点的老头子不怀好意的说道,文人间就是这样,总是觉得自己比别人高一头,尤其是被一个小儿超越,心里很不服气。 这个问题很显然是冲着天觉先生去的。 这时,吴熙撩着衣衫的下摆,走出来抱拳说道:“其实小子擅长的是格物一道,对于诗词仅仅是喜欢罢了,偶有灵感做了一首不成气候的诗词,被妓子们传唱,小子诚惶诚恐,在诸位面前献丑了。” “已经很了不起了,李后主也不过尔尔,你小子能媲美他,也算是乘人之美,没有失去本心就已经难能可贵了,天觉先生的纯善你学了不少,这样意境深远的曲子能被妓子们传唱,也是雅事一件,诸位,饮胜。” 崔世才才是个最大的色狼,看来年轻的时候这些事没少干才是。 吴熙笑呵呵的就退回到了天觉先生的身后,看上去得到了赞誉,心情很好。 天觉先生摸着胡子欣慰的瞅了他一眼,心里美滋滋的无法用语言形容。 躲在帘子后面的小妹和一些丫环,直勾勾的看着吴熙,叽叽喳喳的说着悄悄话,不时的指指点点。 吴熙察觉到是人家在看未来的姐夫,举手投足之间更为庄重。 崔妙彤正在和一棵桃树较劲,因为这棵桃树挡住了他看吴熙的视线。 挡住了挪一挪就好,她偏不,也是一个执拗的人,吴熙大概还不知道这大小姐的脾气,不知道过门之后能不能消受美人恩。 “姐姐,你看见那个公子了么?听爷爷说,这场晚宴就是为了考究他才准备的,你看他怎么样啊?” 小妹嘻嘻哈哈的一副人畜无害的表情说道。 崔妙彤自然被这个调皮的小妹说的脸色微红,给自己找夫君这么大的场面,爷爷尽心了。 “姐姐知道他是个好人,外界的谣言也有所耳闻,光凭这一点他还敢来,就说明他是一个可以依仗的人,他要是敢娶的话,我就敢嫁。” 说了话之后,一拧身,似乎有泪水飚了出来。 小妹见惹哭了姐姐,不好意思的搓着手。 正好小婶子过来看见,说了几句小妹,心疼的搂住了崔妙彤的肩膀。 “天见可怜,这些年你受尽了委屈,婶子看在眼里,却帮不上什么忙,现在好了,你有了归宿,一大家子人总算是放下了心,也给那些不怀好意的恶人狠狠的扇了一记耳光。 彤儿,你要记住,我们是世家,该有的姿态必须要有,别人说什么我们管不了,也没有那个功夫去管,都是一些趋炎附势的杀才。 他们越是这样,你就越要活出个人样儿来给他们瞧瞧,不管以后遇到什么样的委屈,你的男人会给你出头的。 婶子算是看出来了,你的这个夫君就不是个一般人,你受尽的所有罪过他会帮你讨回来的。” 崔妙彤附身在小婶子的身上哭的稀里哗啦,算是给自己的过去一个交代,给新生活一个美好的向往。 花园里的人已经定了终身,花厅里的人还在为了佛儒争执不下,吴熙摇着头看着这些老迂腐没了心情,抬头看向花园,那双含情脉脉的眼睛正在水汪汪的看着他…… 第四十六章 赵佶的痛苦 崔府的墙头鬼鬼祟祟的漏出来几个脑袋,头发上挽着道巾,一看就是监视崔府的小道士。 吴熙看的明白,远远的给崔妙彤做了一个鬼脸。 崔妙彤噗哧一笑,拧着身子穿过了月亮门,回到了后堂。 古代男女结婚以前是不见面的,不像现在,不再床上睡个三五年,那就是对婚姻的不尊重,还美其名曰试婚。 两相比较之下各有利弊,要不然老祖宗也不会无聊的定下这些规矩。 墙头上道士的身影快速的下坠,似乎有外力的拉扯心不甘情不愿的放弃了监视,吴熙摇着头,苦笑了一下,继续游走在老一代人的熏陶之下,打着哈哈,陪着笑脸,心里却对那几个小道士的命运感叹不已。 来的时候已经交代好了,只要是出现在自己家和崔府门前道士打扮的人,一律抓起来浸猪笼,死了的把尸体摆在朱雀门外示众,没死的杀了挂起来示众。 一股无名之火就烧在吴熙的胸膛里,怎么也发泄不出去,好端端的一个人被他们说成是石女,还给吃一些不知名的药丸,祸害了这么多年,分明就是不想她好过。 一个花季少女从小就被摧残的心里要变态了,如果崔妙彤是一般人家的女子,恐怕早就精神抑郁而死了。 好吧,既然你们在世上害人,总有人会站出来收拾你们的,那么就让我来开这个先河吧。 这就算是宣战了,刺青帮的麻烦还没有解决,摩尼教不知道什么原因也要自己的脑袋,现在又惹上了不可一世的道士,算是得罪了不该得罪的所有人。 但是吴熙觉得浑身很轻松,有些事情本来就是要做的,憋在心里难受,那就索性一股脑儿的全做了,置身事中也不过如此,那么赢下来的机会就会大增。 生活中也一样,总是把困难想象成一座难以翻越的大山,而不敢出手,那么以后你也就不敢出手了。 勇敢的处在事里面,你会觉得,其实没有什么,只要按照自己规划好的,一步一步慢慢的走,总会出现曙光的,就算是失败了,扪心自问,也不会有遗憾。 只要生命尚在,重头再来又何妨? 八仙庵就在春明门外的长乐坊内,一个小道士灰头土脸的跪在一个穿戴很正式的道人的面前,战战兢兢的报告着崔府发生的一切。 尽管那个白胡子老道笑的面带桃花,可是那个小道士依然不停的打摆子。 观主对于没有完成任务的小道士如何的残忍他是见识过的,所以崔府发生的所有的事情他都毫无保留的全部说给那个老道士听。 言外之意自己的失手,完全是个意外,潜台词就是请求老道士放过自己,给自己一个将功赎罪的机会。 很显然,他的这个愿望很难实现了。 只见老道士听完叙述之后,笑声戛然而止,气的鼻翼急抖,抖了抖手腕,两米长的佛尘就摔在了小道士的脸上。 小道士顿时就倒在血泊里,扑腾了两下,便一命呜呼了。 大殿里迅速钻出两个小道士,抬起地上的尸体,匆匆的出了道观,把尸体丢在一辆马车上,像城外的乱葬岗急驰而去。 “皇帝陛下的猎物你也敢碰,简直吃了熊心豹子胆了,都虞候是么?好,摸了老虎的屁股不可怕,现在摸了龙的胡须,看你这个都虞候还能当多久。” 自言自语了片刻,甩了甩衣袖,就有一个贼眉鼠眼的道士出现在了身旁,令他八百里快报,把这里的事情报给京城的张虚白道长,请他定夺。 福宁殿里的赵佶崇拜道教依旧,似乎感念到了这一幕,大半夜的在睡梦中惊醒,浑身湿答答的,口干舌燥的叫内侍送水来。 郑皇后也悠悠转醒,见皇上做了噩梦,说道:“陛下操劳国事,龙体有恙,让太医院的人给你瞧瞧吧。” 赵佶喝了宫女端进来的水,心神凝定了一些,笑呵呵的扶着郑皇后搭在肩膀上的手,说道:“不碍事的,只是做了一个梦而已。” “臣妾听刘贵妃说人要是开始做恶梦,那就是身体极度虚弱的象征,要好好的调理才是。” “皇后心细如丝,朕感怀在心,你先睡吧,朕刚好想起还有一些事情没有办完,去去就来。” 说到身体虚弱,赵佶想到好几天都没有吃仙丹了,距离上次采阴补阳的日子也过去了七天,该是进食的时候了,怪不得这几天老是做恶梦,感情是和这个有关系。 匆匆的在宫女的伺候下,穿上了便服,朝宣和殿赶去。 身旁的小太监得令去传召张虚白道长,现在只有他的手里有自己需要的一切。 刚才的梦实在是恐怖,草原上站着一匹狼,冰冷的看着自己,不论自己如何的喊救驾,就是没有人过来,那些大臣反而对着自己指指点点,哈哈大笑。 仿佛自己就是他们手里的玩物。 而那匹狼带着诡异的表情一步步像自己逼近。 狼距离自己越近,那些大臣们笑的越是厉害,还不停的怂恿那匹狼攻击自己。 类似的梦以前也会出现,总有大臣跳出来为自己解忧,可是这一次,没有人肯上前哪怕是做一些反抗,反而变本加厉的想谋害他。 “一群乱臣贼子!” 赵佶做在宣和殿的龙椅上,愤愤的说道。 正在这是,张虚白抱着佛尘匆匆赶来,不需要见礼,互相抱拳算是同行间打招呼。 “带了丹药了么?处女找好了么?” 赵佶迫不及待的想要采阴补阳,来补充自己的精力。 张虚白在袖袍中取出一个盒子,递给了赵佶,赵佶迫不及待的打开,一口就吞了下去,就了一点水,艰难的咽了下去。 最近感觉这丹丸的味道有了变化,不像刚开始那么香甜了,反而充斥着硫磺的味道。 一问之下,张虚白说在他还是凡人的时候,吃这些药丸自然没有什么感觉,只是一般的丹丸,可是现在药丸已经把身体里的杂质清除的差不多了,长生不老就在眼前,自然吃起这种丹丸就会有原始的味道。 等到大功告成的那一天,这些丹丸就再也不能吃了,吃了以后就会有反作用。 处女的血和气对他的身体是极好的,所谓采阴补阳,就是要把自身消耗掉的阳气补回来,才不至于消耗掉阳寿。 “处女已经准备好了,皇上可以临幸,鉴于今天晚上陛下已经在娘娘的宫里的下榻,臣就自作主张没有带来,明天晚些时候,臣就会安排的。” “那就有劳道长了。” 说完恭送张虚白离开,自己这才重新返回皇后的住处。 赵佶的心里其实也很矛盾,重整山河的决心从来都有变过,但是当花草异木,美女歌词和自己的志向有矛盾的时候,总是选择了前者,说明他的定力还没有练到家。 这些年下来已经成了习惯。 自己知道吃丹药对身体不好,但是,这么些年下来已经形成了习惯,一顿不吃,浑身就难受的厉害。 刚服用了丹药没有一会儿,身体里就燥热的厉害,皇后还没有睡着,一股男人的力量传遍了全身。 帘子已经放了下来,帷帐内悉悉索索的春光无限好。 吴熙赶回家里的时候,那两个小道士已经奄奄一息,眼看是活不成了。 笑嘻嘻的夸奖了雷豹的办事能力,就让他们都下去休息。 这件事情本来是交给小伍他们去做的,但是雷豹坚持要自己做,说是上次蝎子的事情没有处理好,这一次怎么也要自己亲自处理,要不然就在家里呆不下去了。 牛眼娃极度的鄙视他,因为他,自己的功劳被抢去了不少,不过有一个好消息让他现在都难以入眠。 那就是明天大哥要去开远门外的军营报到,点名要自己和二狗子跟随,雷豹带着护院,留下来看家。 自从知道了这条消息,每每见到雷豹就有一种象牙自夸的冲动。 雷豹只是不以为然的笑笑,相对于去军营,他还是想呆在这里杀敌来的痛快。 贼人想必在家主离开的这段时间展开激烈的报复,正是自己大展身手的时候,在军营里和那些兵痞子在一块,简直难受的要死。 牛眼娃的优越感被雷豹浇了凉水,很不以为然,大哥带着自己是去历练,以后上了战场立功受赏,虽然不能光耀门楣,但是,给大哥长脸不是? 光是这一条就把雷豹远远的摔在了身后。 各有各的优越感,谁也不要羡慕谁,做好自己的事情就行。 二狗子到现在还没有回来,问大哥,大哥笑嘻嘻的不说话,在自己的屁股上踢了几脚,让他赶紧去休息,明天要是误了时辰,那可是要杀头的。 军法可不是踢你几下屁股就能糊弄的过去的,那么多人看着的,作弊也好做。 见大哥说的认真,也就不再坚持,反正二狗子比自己灵活,凡事都会办的很好。 吴熙抬头看着月中的月亮,想着崔妙彤是不是也睡不着,和他一样看着这一汪碧波清澈的月色。 第四十七章 建立信任关系 昨天看月亮看到很晚,早上起床着实有些不容易。 清脆的马蹄声踏在青石板的路面上,杨柳顿挫,宛如妓子弹奏的琵琶声,那么扣人心弦。 对于吴熙来说,这就是催命的号角。 起床气这种技能还是不要使用的比较好,种大帅可不是那个昏昏沉沉的赵佶,朝令夕改已经成为常事。 揉着眼睛推开门,门外齐刷刷的站着一群军人,抬头挺胸,雄赳赳气昂昂的令人热血沸腾。 老孟就站在门边上,脸上写满了无奈。 “参见将主!” 齐刷刷的单膝跪地,山呼参拜。 吴熙的脸上一抽一抽的像是中风,今天是他上任的日子,他记着呢,可是这样逼着自己上任的,他还真的没有想到。 史书上说,宋朝的军队很散漫,无组织无纪律,现在看起来,现实里还是有些能征善战的军人的。 招了招手,牛眼娃就端着一盆子铜钱走在这些军人的面前,任由他们这些人抓取。 军人们拿到了赏钱,笑呵呵的拱手谢过,说着效死之类的好听话。 吴熙权当他们放屁了,效死这种事情一般的人做不出来,一点铜钱就能让人有效死的想法,这是不合理的。 “将主,该启程了,军中有法,点卯不在者,杀无赦!” 领头的军人捧着都虞候的印信,见吴熙的心情似乎不是很好,小心的说道。 吴熙的心情是很不好,一个刚刚失去了一盆子铜钱的守财奴,心情不会好到哪里去。 “神佑军属于西军,童大帅有今日的功绩依仗的就是西军的勇猛,从来都没有听说西军的军法如此严苛,难道童大帅把朝堂上争权的心都用到了军队上了么?” 吴熙有什么说什么,完全没有避讳,反正都要撕破脸皮的,还是直接一点比较好,婆婆妈妈的什么事都干不成了。 “将主小心说话,怕是隔墙有耳,童大帅依仗西军不假,但是治理之功当属种大帅。” 领头的军人左右看过之后,小声的说道。 “偷偷摸摸就不是我的风格,你们以后会看得见的,备马,启程。” 实在是不敢多说了,脸都不洗了,头都快保不住了,要一张干净的脸实在没什么用处。 鬼头刀砍下来的时候,没人会注意你早上是不是洗过脸。 吴熙长长的出了一口闷气,打着马率先奔了出去,牛眼娃和二狗子在身后兴奋的嗷嗷叫唤,那些军人究竟是战场上的好手,一路紧跟着吴熙,不至于掉队。 说实话,雷豹有些羡慕,金戈铁马,杀声涛涛的生活他做梦都想过,可是现在家里更需要自己,那些讨厌的臭道士随时都会发难,要是没有一个撑得住场面的人,不知道家里会乱成什么样。 都是有用的,功劳不分大小,重要的是人要在自己熟悉的领域发挥长处,就算不得屈才。 老孟站在大门口望着吴熙远去的背影使劲的挥手,不争气的眼泪再一次落了下来,他是真的为吴熙感到高兴,同时也为自己命运的转变感到高兴。 老婆子就在不远处看着自己的丈夫意气风发的流眼泪,脸上堆满的笑容。 和老孟有一样心情的还有蝴蝶,站在窗户边上,懒洋洋的靠在窗棱上,伸手摸着爬在胳膊上的蝎子,默默的注视着远方,心里也在为吴熙祈祷。 不知不觉中已经成为吴家的一份子,和当初来的目的完全不同,现在她就认为自己是吴家的人,虽然名誉上不是,但是心里是就够了。 这个社会能这样容忍一个妓子的家主,已经不多了,要不把你当成是一个发泄的工具,要不就为了家里多一个花瓶。 尽管自己不是妓子,但是是以妓子的名义进来的,那么自己的身份就应该是妓子才是。 她很喜欢这个新身份,有一股洒脱,有一股随性,吴熙经常说英雄不看出处,只要你不是坏到了透顶,那么还是有救的。 她觉得这话说的相当的有道理,看见他那坏笑的脸,真的不敢相信这是一个十六岁的孩子能说出来的话。 十里的距离很快就到了,吴熙闲暇的时候也练了一些骑马的技巧,十里的距离,一口气就到地头。 吴熙刚才还在心里为西军骂着史书,现在却不得不在心里给那位写史书的大爷道歉。 驻军没有立寨不说,所有的军汉都袒胸露乳的躺在营地里,懒洋洋的把头盔扣在自己脸上遮挡太阳。 听见马蹄声也没有做出战时的反应,知道将主早上要来上任,也没有人露出一丝高兴的表情,哭丧脸的表情包很丰富。 肮脏,凌乱,对生活和前途没有希望的失望表情显而易见。 “将主,不要理他们,他是乡军,有名的兵痞子,打仗的时候拖在后面,一个冲锋死的一个都不剩了,通常情况下,都是用来守城的,一般的将领实在是不敢用他们。” 随从在吴熙的耳边嘀咕着。 吴熙对着天空长叹了几声,这是什么意思?让自己带着这样一队草包做什么?整个西军难道就找不出一支像样的军队让自己领导了么? 领军开拓的野心在这一刻也有些轻微的坍塌。 怪不得十万金兵过黄河的时候,只伤了三个人就顺利的通过了,都是这样的态度,就算在黄河岸边摆满军人,也无济于事。 “也不能全怪他们,平时打仗的时候受累,回到军营里还要干活,架桥,修路,这些大型的工程都需要他们来完成,要不然他们家里的人就要饿肚子了。” 随从见吴熙铁青着脸,解释道。 “什么情况?不是说军人的家属都要受到优待么?” “他们不是正规的军人,是有前科的囚犯,从各个地方发配而来组成的,他们的家属当然在照顾之列,只不过是监视,朝廷不发银钱,所以他们才不得不拼命的工作来养活家人。” 吴熙听随从这么一解释,一眼扫过去,看见他们脸上的刺青,瞬间明白了什么。 不过心里依旧装着火,就是因为脸上有刺青就自暴自弃,他们的意志力也太薄弱了。 狄青怎么样?脸上也有刺青,不是照样做到了副枢密使的位置么?他们凭什么不努力。 吴熙清了清嗓子疑惑的问道:“按照朝廷的编制,我的手下不是应该有一千人么?现在看起来,人少了很多啊。” “将主有多不知,去年的时候,西军被征召进攻西夏,神佑军被安排成了前锋,一场仗打下来,损失了近六成,就这还是朝廷补充了乡军,才有现在的规模。 小的说句不好听的话,他们这些杀才有今天没明天的,只认钱粮,其他的一概没有用。” 听说只是钱的事,吴熙的脸色稍微有些好转,只要不是原则问题,都是可以好商量的。 从怀里摸出一锭银饼子,扔给那随从,说道:“只要是钱能解决的事情,那就不是事,牛眼娃哪里带了一些铜钱,你今天就发下去。 另外我就不是一个喝兵血的人,你们那点钱,还真看不上眼,你没有看见我的仆人对钱没有什么概念么? 你要真是一个干事的,以后就来我家做一个家将,少不了你的好处,看你是个机灵的人,现在就去收拢那些人,把行军锅摆开做饭,看他们饿的,我就有些心疼。 来的时候,还带了一些肉,一顿做完算了,吃完之后,我要一个整整齐齐的队伍站在营门前训话。 这支乡兵注定要不一样了,你们的好日子就要来了,从今天起,只要是宣布效忠我的人,吃香的喝辣的,不在话下。 但是,吴某人的饭也不是那么好吃的,只要进了我的军营,就容不得背叛,除非我同意,要不然就得死。” 笑呵呵的说完这些话之后,就去了自己的帐篷,等着随从给自己带来好消息。 “小的冯六,誓死追随将主。” 把话故意说的很大声,为的就是引起兵油子们的注意。 看很多人都往这边瞧,也不搭理。 招呼自己的兄弟,把行军锅在营前一字儿排开,等锅里的水开了之后,就把肉下了进去。 不一会儿,肉的香气就飘的整个营寨都是。 所有的人都注视着这些大锅,不知道这小子要干什么。 都知道今天要来一个年轻的娃娃做自己的将主,为了给他一个下马威,集体保持了沉默,没有想到人家根本没有来找他们的事,直接就用大肉来引诱自己。 都是些馋嘴子,哪里禁得住诱惑,不一会儿,冯六的周围就围满了脸上堆笑的人。 “终于还是熬不住了,还以为你们都是铁石心肠,不吃饭就可以过一辈子,原来都是肉做的啊。 将主说了,他就不是个吃兵血的,他要的是能打仗的兵,不是草包,吃了这顿肉,就算是默认宣誓效忠了。 以后不得背叛,不得无故脱逃,如有违背者,军法从事。 往后你们的家人,将主也会一视同仁,有他一口吃的,就会有你们家人一口吃的。 反正这顿饭不是那么好吃的,你们想好了之后,碗就那边,尽情的吃就是了。” 人群里发生了一阵骚动,毕竟这就是空口白牙,没有实据,很难让人相信。 这时候,人群里有人说话了。 “我们凭什么相信?” 第四十八章 乡兵的结症 “凭的是我大宋惶惶国威,为的是妻儿老小安享太平,更为的是你们作为军人的荣耀,难道这些还不够么? 是,顶着头盔晒太阳,猫在角落里抓虱子,随便吃些干菜叶子也死不了人,如果你们的志向仅仅局限于此的话,我吴某人撂挑子就走人,不会耽误你们混吃等死的远大志向。 作为军人,服从命令为天职,但是我不想那么做,那样的话我们没有融入在一起,就算是上了战场,只会成为别人的炮灰。 我不想你们都变成炮灰,而是全息全影的全部都回来,但这终究是一个美好的愿望,我如果这么说的话,打死你们也不会相信。 哪里有打仗不死人的道理?我现在要做的就是让你们提高战场上的存活概率,尽可能的杀伤敌人,自己还能全身而退。 捞够了军功,你们的待遇就会水涨船高,那么到时候你们还会为了你们的家人少粮食发愁么? 你们放心,到时候真有战死的兄弟,你们的家人会得到妥善的安置,种大帅已经许诺在清涧城隔一块土地出来,做我们神佑军的兵工厂,你们的家人就会被安插在那里,做我们的后援。 有我们的家人在后面支持着我们,你们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你们非要什么承诺的话,我只能做到优先你们的家人,其他的都是狗屁。 其实我和你们一样,也很需要军功来支撑我做需要做的事情,我们是相互索取的关系,所以你们也没有必要觉得这有什么不妥。 好了,现在该你们做决定了,记住,进了吴某的营帐,好好的做事就好,但是绝对不允许背叛,不死不休是我通常的手段。” 吴熙有些气愤,一个不想上进的士兵绝对不会是一个好士兵。 没有前途,没有铜钱,没有军功,这是症结,想办法解开这些症结的所在,就能达到自己的目的。 想法是好的,就是不知道自己能做到哪一步。 这支乡兵,已经被折磨的遍体凌伤,想要重拾他们的信心不是几句话的事,要让他们看见实实在在的好处才行。 这就是接下来的工作了,那个冯六可堪大用,对当地的情况也比较了解,这小子鬼主意也多,几句话扇动之下,那些兵痞子就没有了怨言,老老实实的开始吃起了饭。 没去理睬那些军官,因为吴熙觉得没有必要,只要手里有了足够的筹码和威信,不由得他们不为自己卖命。 这就是一个以心换心的时代,只有你足够的重视人家,人家才会为你卖命。 做一个大宋的将主不容易,仅仅是刚才的那一顿说教就足以要了吴熙的老命。 现在正坐在将主的营地里擦着满头的汗水。 “难为你了,把这个烂摊子交给你,也不是老夫的本意,不过你刚才的所作所为,老夫非常的赞同,这也从另一方面反映出来,老夫没有看走眼。” 吴熙觉得自己脸上的汗水越擦越多,怎么也擦不完。 不知道什么时候种大帅就站在自己的背后侃侃而谈。 转过身瞪了牛眼娃一眼,牛眼娃红着脸低头搓指头,小孩子做错事之后的表现。 “不要怪他了,是老夫不让他说的。” “参见种大帅。” “这些俗礼就免了吧,治出强军,老夫给你报功,尽管我们的皇上沉迷于酒色不可自拔,但是我们可不能对着这大好的江山糊弄百姓。 要知道我们是为了百姓,而不是某个人,天下终究是天下人的天下。” 老将军今天也不知道怎么了,尽然说出如此大逆的话。 话是好话,但是只能是由皇上嘴里说出来才具有实际的意义,一个戎边的将领说出来,就显得不伦不类,要是有心人参上他一本,够他老头子喝一壶了。 “多谢大帅体谅,但是小子也有一事,请大帅成全。” “你说的不会是清涧城建兵工厂的事情吧?” “不知大帅意下如何?” “不知道你要做什么,但从心里来说,老夫是支持的,但是,这件事情操作起来比较麻烦,将作监的那些杀才们不会轻易的同意。 就算是他们同意了,皇上那里恐怕也不会同意,他们说了,要与士大夫共天下,而没有说要与将军共天下。 所以说,这件事情你做的有些孟浪。 但是想法是好的,只要不懈的努力,说不准就是一个好点子。” 全面否定的同时,也不忘在最后夸奖一番,这是领导的艺术。 “不劳种大帅费心,只要你不反对,小子自有办法。” 吴熙信心满满的说道。 “那就看你的雷霆手段了,老夫老了,未来是你们年轻人的。” 送走了种大帅,皂河边上的军士也把满满十大锅的肉吃的一点儿也不剩,摸着肚皮哼哼唧唧的难受。 “非要吃的那么饱做什么?也不是我夸口,以后多的是你们的财路,保证你们放个屁都带着油腥味。” 这句话说完,下面起了一阵笑声。 “你们不要笑,这是真的,你们问问牛眼娃和二狗子自然什么都知道了。 当初把他们从山里接出来的时候,看见肉的表情和你们是一样的,你看他们现在还吃肉么?一碗稀饭旧点咸菜就是一顿饭。 所以说,你们不相信我,总该相信事实吧?” 底下有些老人,觉得这个将主和以前的那些将主是有区别的。 以前的将主来到营地首先就是和大伙要好处,如果没有孝敬的话,以后的日子会过的很苦。 现在这位不仅看都没看他们为他准备的东西,还悉数拿出来还给了大家。 就冲这一点,大伙儿也该相信他不是一个喝兵血的。 如果他说的都是真的的话,那以后的日子岂不是掉进蜜罐里了? 最重要的是,将主还没有架子,和兵士们围坐在一起,说说笑笑,完全把他们当作是自己的兄弟一样。 “请你们记住我这张脸,是一张多么真诚的脸,说了会让你们过上好日子,就会让你们过上好日子,我吴某人从来都不说大话。 重要的是你们要胆大心细,我现在有一些想法,还不是很成熟,等你们的军容达到了我需要的高度,那么我的计划也就成熟了。 到时候,你们就等着被铜钱压死才好。 好了,现在所有的人,饭食消化之后,就下去洗澡,一个个脏的不成样子了,然后吴大会带着你们当中识字的人,学习建营立寨和一系列的卫生条例。 都是帮着别人干活了,自己生活的地方脏乱不堪的像什么话。” 说完指了指二狗子说这就是吴大,然后背着手就回到了营帐。 底下的人瞬间就炸开了锅,围着二狗子和牛眼娃,让他们讲一下将主的为人和生活里的琐事。 总算是有了一些样子,这就对了,没有谁会和钱过不去。 不过吴熙的心里也有了一些隐忧,一顿饭就能让他们全部归心,这些事情别人也能做到,到时候何去何从真的很难说。 一旦被金钱蒙蔽了眼睛,那么就失去了本心,做出一些意料之外的事情也就不足为奇了。 要做一些事情了,吴熙决定一个月后行动,步军都检点马成的事迹想必这些人都是知道的。 马成,汴梁人,蔡太师的门客,刻意逢迎蔡太师的喜好,助纣为虐,蔡太师见他是个人才,又没有借口让他升职,于是就让他到西军里来捞点功绩。 这下可害苦了这些当兵的。 为了给自己的主子献媚,手底下的兵士奉银从来都是缺斤少两,这还是要建立在你不要功劳的份上才能得到一丁点的赏赐。 其他诸如耿直一点的兵士,往往每个月都要饿肚子,更别提他们的家人了。 此人积怨已久,刚好借着种大帅整军狠狠的敲一下竹杠子。 一来可以拉拢手底下的兵为己用,杀鸡儆猴的效果会立竿见影。 二来给手底下的兵士做一个样子,他吴熙说话从来都是算数的。 都检点的官多大啊?在京城,是禁军的最高统帅,在军中,就是护卫长官的卫队长,所以捞好处的机会很多。 种大帅在明里暗里的提过好几回了,吴熙现在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 都是些老狐狸啊,说话都不能明白的说清楚,非要这么隐晦的说,得亏吴熙领悟的透彻,要不然这一庄好买卖就没有自己什么事了。 一个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这些兵痞在二狗子和牛眼娃的教导下逐步有了一些改观。 冯六带着十几个人,死死的盯着马成,只要有一点风吹草动,就会立即下手。 军营已经像个样子了,至少干净了许多,兵士走路的时候,腰杆子挺的直了不少。 见到长官敲敲胸甲算是敬礼,早上起来的时候排着队洗脸刷牙已经成为他们的习惯,那些搭着竹管子从皂河里引上来的水,浇在人的身上,舒坦的闭着眼睛享受。 已经习惯了在没有人催促的情况下就会主动做一些事情,军营是我家的理念已经完全的植入了这些兵士的心里。 就是有一点不好的地方,将主让他们每天早上醒来做两百个俯卧撑这是为了什么? 第四十九章 第一桶金 马成的日子最近过的那叫一个爽。 带着兵去西夏转悠了一圈,虽然受了点伤,撤退的也不是那么的光彩,但是,总算是捞了个钵满盆满。 看着军士们肉疼的脸,他的心里高兴坏了。 就应该这样才是,银钱都让他们这些兵痞赚走了,回去之后,拿什么给蔡太师上贡啊? 童大帅已经先一步回到了东京,凭他三寸不烂之舌和忽悠人的本事,定然会把这次大败说的困难重重,客观原因必然大于主观上的指挥失误。 以前都是这么做的,陛下不仅不责怪,参战的相关人员还会受赏。 这次他的胳膊断了,已经打点好了一切,只等着童大帅把军功往上一报,蔡太师从中斡旋一下,回到东京捞个一官半职的不成问题了。 想到这里,忍不住在送茶丫环的屁股上捏了一把,丫环尖叫着说讨厌,捂着脸就跑开了。 马成做在床沿上笑的花枝招展。 不一会儿,那丫环换了一身衣服,俏生生的就出现在了马成的面前。 扭着细腰丰臀,对着马成一阵撩拨。 马成看的浑身燥热难耐,口干舌燥的厉害。 抱着伤了的胳膊,另一只胳膊随着丫环的扭转,顺势就揽在了自己的怀里。 一张臭嘴想都没想就亲在了丫环的烈焰红唇上。 嘤咛一声,两个人就喘着粗气缠绕在了一起。 马成似乎也忘记了疼痛,精神上的享受就像给他打了一剂麻药,欢愉的他像狼一样的叫唤着。 冯六实在不好意思打扰人家的雅兴,但是将主的命令就悬在自己的头上,不得不下手了。 埋伏在暗处的兄弟轻易的就控制了马成外围的亲兵,甚至来不及哼唧一声,就被冯六放倒了。 剩下的事就简单的多了,留下几个兵士在外围放哨,其余的兵士蛮横的就冲了进去,没等马成表明身份说自己是都检点的时候,就被冯六一棒子敲晕,从惊慌失措的丫环身上拉了起来。 来如潮水,退入浑水,组织有序,命令贯彻的非常的坚决,从来不拖泥带水,这就是吴熙这一个月给这些乡兵带来的转变。 马成被吊在校场之上,鞭子抽过之后浑身没有一处好肉,供底下的那些兵士以及将官观瞻。 这就是一个喝兵血的,在他的不远处堆满了搜刮来的金银珠宝。 本来这些钱是属于底下的将士们的,可是都被他据为己有。 都没人关心吊起来奄奄一息的马成,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那一大堆的财富上。 足足有五千贯那么多,我的妈呀,这要是全给我,那就发老财了。 以后走道都得仰着头,腆着肚子才行,要不然显示不出自己财大气粗的一面。 底下有些兵士这样想着。 分钱成了一个头疼的问题,稍微有些不对,就会失去刚刚取得的信任。 “将主,按照规矩,底下的人分走一成,剩下的都归将主,不要小看这一成,足足有五百贯,他们也乐的如此,都知道军营里的规矩,不会有人站出来说三道四。” 冯六附在吴熙的耳边说道。 吴熙长长的出了一口气,怪不得这些人过的如此西惶,在马成手底下当兵恐怕连一成都没有,想想他们的战斗力能强悍到哪里。 都说将不差饿兵,马成似乎永远都不明白这一道理。 “以后规矩要改改了,这些钱,老子我还没有看在眼里,分出来三成给弟兄们,安抚好家里,才是目前的重中之重。 往后会有很多捞钱的机会等着你们,这些钱都是一些小数字而已。 另外拿出一成给马成原来的手下,给他们说要是愿意跟着我吴某人干的,尽管来就是了,以后绝对不会少了他们那份。 我想手下的兵士不会有意见吧。” 冯六笑着更甚了,遇到这样的将主实在是他们的福分,不知道他们上辈子积了多大的德,才有如此好的运气。 “将主英明果敢,弟兄们必然效死力,神佑军有希望了。” “不要把我说的那么伟大,毕竟我自己拿走了六成,你就不问问我拿了这些钱去做什么了?” 冯六明显恍惚了一下,不知道将主问这些事情是什么意思。 “不要耍心眼,剩下的这些钱本来打算全部分配的,但是看着这些一个个饿狼似的,怕你们花起来没有节制,所以全部充公,给你们的家人找些后路。” “将主考虑的很周全,属下小人了。” “不怪你,怪这个社会就是这么势利,让你们有一种先入为主的想法,这也是正常的,好了现在去分钱,晚上放假一天,明天早上集合,不准有迟到的,希望掉在那里的马成会给他们一个惊醒。” “属下这就去办。” 冯六单膝跪地,领了旨意欢天喜地的就出去了。 不一会儿,校场上就出现了沸腾的声音,但是没有一个人冲上去去抢那些钱,都规规矩矩排好队,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 将主说话果然算数,不仅打破了原来的规矩,而且属于他的那一份一分钱都没有拿,说是给他们存着给家里人找活计。 这样的将主打着灯笼都难找了。 马成看着众人分钱,心疼的哼哼唧唧,冯六拿着一根水火棍,就戳在他手上的胳膊上,直疼的他呲牙咧嘴的嚎叫个不停。 早有兵士端了一盆子盐水泼在了马成的身上,万蚁钻心的疼,让马成彻底的失去了一个将军的风度,仰着头尽情的嚎叫着。 “你个败家子儿,军队里缺盐缺的厉害,你在一个死人身上浪费什么?” 冯六抡起大脚就踢在了那个兵士的屁股上,那兵士也没有躲闪,就那么实实在在挨了一脚之后,才坏笑着跑开,气氛融洽的一塌糊涂。 “什么?没有兵部的命令,你们就敢杀我?” 马成听见他们说话,意思是要就地砍了他的脑袋。 “一个都检点而已,还没有必要麻烦兵部的老爷们,再说了,种大帅有善专之权,先斩后奏一向是西军的本色,你在西军这么久,难道就不知道么?” 吴熙就站在五米外,冷哼哼的说道。 “蔡太师是我的恩师,难道你就不怕得罪他,小小的步军都虞候,都骑到太师的头上拉屎了,你还想不想在军队里面捞功绩了。” 马成很痛苦,吴熙说的都是真的,不得已搬出蔡太师压一压,或许会有用。 吴熙笑的都直不起腰了。 “已经得罪了,就不怕多得罪几回,虱子多了不怕咬的道理你应该是知道的,老子的前途还用不着巴结蔡太师上位。” 向刽子手招了招手,准备让他行刑,实在不想和他多说一句话了。 马成痛苦的闭上了眼睛,他也不准备再求饶了,看着这个少年眼中浓浓的杀意,他知道就算是皇帝的圣旨这小子也想抗一抗。 刽子手其实就是军队里的行刑官,拖着一把鬼头刀,在刀子上面喷了一口酒,一刀下去,马成的头颅冲天就飞了起来。 脖腔内的鲜血喷出去老高,吴熙站的远远的,甚至都有些鲜血溅到了自己的身上。 没有欢呼声,底下死一般的沉寂。 吴熙的手段他们算是见识了,对自己人好的时候,那张脸永远都是那么的可爱,对待敌人的时候,狰狞的有些可怕。 更何况还当众得罪了当朝的太师,蔡太师是什么人啊?皇帝身边的红人,这小子都敢得罪,他的背景深厚的令人咂舌。 “将主,人杀了,钱分了,还得罪了蔡太师,想必京师的问罪文书马上就下来,你准备怎么应对。” 吴熙有些生气了,厉声道:“这些还不轮不到你们操心,好好训练才是正事,一个奸臣的文书还吓不倒老子。” 见将主有些生气,所有人都退开了,收拾了一下马成的尸体,就扔在城外的乱葬岗,不出明天,他的尸体就会被野狗吃的一点渣渣都不会剩下。 晚些时候,雷豹悄悄的来到军营,见了牛眼娃个二狗子,欢喜的不行,三个人嘻嘻哈哈的互相击拳打招呼。 “家里怎么样了?”吴熙问道。 “小的来就是为了这件事。”雷豹见过吴熙之后,抱拳说道。 “说来听听。”吴熙站在一座自己做的沙盘面前,端着一杯茶,一边喝,一边问道。 “自从你们走了之后,家里按照家主的意思,加强了戒备,所有的陷阱已经设计好了,前几天有几个不怕死的道士想要硬闯,被陷阱里的竹签子扎成了刺猬,小的自作主张把他们的尸体拉到了乱葬岗。 南北门前的货郎突然多了起来,卖艺的人也老是喜欢在咱们家的门前扎堆,想必他们就要发起进攻了。” “暂时还不会的,他们的目标是我,我不在家里,他们就算是冲破了府邸也没有实质性的意义。” 吴熙说道。 “确实是这样的,前些日子收到一封用箭射进来的信,信上写的就是要诛除家主的话,小子怕您生气,也就没有禀告这件事情。” “想想也是这样的,你们尽心尽力,我没有生气的理由,记住,回去之后,大门紧闭,按照我们商量好的行事就好,等过几天,我好好的让他们这帮道驴付出代价,让他们知道我吴熙不是那么好惹的。” 第五十章 就是一个神棍 崔府上派人过来了,还顺便带了两封信,一封是崔家老爷子的,一封是崔妙彤的。 老爷子的信,写的文绉绉的,颇有一些魏晋之风,可以想象,崔老爷子写这封信的时候,是多么的义气磅礴。 字里行间流露出的关切也言辞凿凿,让人看着很温暖。 总之表达的意思就是八仙庵的老道下了战书,要全力抢人了,要吴熙赶紧拿个主意。 宋朝的时候,政策比较宽松,所以庄园主式的武装发展的很快,像崔世才这样的男爵,可以有五百人的私人武装。 从来都没有上过战场,或者是发生过什么实质性的打斗,护院抓抓贼,敲敲锣还行,要是真的和那些每天行武的道士打起来,顶不了多久就会溃败的。 所以崔世才信里面的意思很明确,道士要来了,我们顶不住,能救是最好的了,不能救也行,就是这门亲事恐难保证顺利进行了。 还有一点威胁的意思。 吴熙从来不受威胁,但是这个威胁他愿意受,谁让他是自己老婆的爷爷呢? 话说的很不要脸,但是还不给人留下反驳的借口,这就是老狐狸。 相比之下,崔妙彤的话说的就很有水平,里面还带着些许的无奈。 城中偶见,两眼茫茫。 柳树复现,缘分几何? 此一别,应是阴阳相隔。 天见怜, 本是红尘作伴走天涯。 一朝去, 化作蝴蝶比翼飞。 这就开始感慨了,说明这小妮子开始注意自己了,这就很好,就怕你是一块石头心,怎么捂都不热,那才是最要命的。 红尘作伴可以给你,比翼双飞?还是化作蝴蝶?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吴熙可不想做两只花蝴蝶,在风中飞舞。 如果有机会活着,那就活着,人死如灯灭,什么都没有了,歌颂的再好,只不过是人们的一厢情愿而已。 也好,来而不往非礼也,我这也就做上一首词,名字还叫《摸鱼儿》。 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 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 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 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横汾路,寂寞当年箫鼓,荒烟依旧平楚。 招魂楚些何嗟及,山鬼暗啼风雨。 天也妒,未信与,莺儿燕子俱黄土。 千秋万古,为留待骚人,狂歌痛饮,来访雁邱处。 这就说的很明白了,意思就是说你要变蝴蝶,我可不答应,必须要好好的活着才好。 臭道士那几下还真不是个儿,该干什么就干点什么,改天抬着花轿进门之后,我们就打马浪迹天涯。 很好理解的,崔妙彤聪明伶俐,读出里面的意思应该不难。 写好了信,让崔府的来人装好带给小姐就好,另外给崔世才就两句话。 该吃吃,该喝喝,凡事别往心里搁。 这就是了。 随手从布袋里掏出一把铜子,塞给小厮,就算完了。 这小厮可能是从来没来没有见过这么给别人回信的,一时间愣在了当场。 吴熙以为他嫌赏钱太少,抡起脚就准备踢,一脚给踢空了。 背起手笑呵呵的看着桌子上小伍搜集的情报,嘴角升起一弯不易察觉的弧度。 由于道教是赵佶自己支持的,所以不是特别的深仇大恨,一般人不会惹怒这些人。 吴熙不怕,想要给宋朝换外衣,这些道士必须要铲除,尽管会有阻力或者是其他来自朝堂的危险,但是,箭已上弦,不得不发,就算碰的头破血流又如何? 重要的是那个高高在上的人能够认识到这一出发点,是好的,那就够了。 如果因为这件事情,得到打击报复,那么吴熙就准备做一个化外野人,看着北宋王朝的伏灭,大不了跟着康王南迁,也会有自己的一片天地。 这就是吴熙心里的小性子,你都不爱惜自己的江山,那么我爱它所谓何来? 君臣之间必须要有默契才行,吴熙要知道赵佶是不是真的堕落了,这件事情之后,就会有分晓。 但凡厉害一点的人,他也一个实实在在的赌徒,赌对了就是千古传诵,赌错了活该倒霉。 思绪飘得有些远,刚收回来,就看见不远处的树枝上挂着一个人,头戴紫阳巾,身穿八卦衣,左手扶着佛尘,自然的搭在肩上,仙风道骨的有些飘逸。 刚刚升起来,脚下的白雾就萦绕在他的周围,隔得老远,他说的话,却如耳边响起似的。 “果然是英雄出少年,敢于挑战圣君的权威,你是第一个。” 这很明显是天上的神仙来找麻烦的。 “前辈驾鹤而来,小子有理了。” 先礼后兵这是吴熙一贯的做事准则。 “还算有些礼貌,算不得失礼,是个明白人啊,怎么就看不清形势呢?” 那道人右手摸着山羊胡,轻挑的说道。 “小子就是一个小小的都虞候,还是皇家封就的,现今天下浮动,奉旨练兵阻击异族,顺便收回失地,这是基本国策,不知道道长说的形势是不是和小子说的形势是一样的?” 吴熙说话的时候,向北边抱着拳头,意思是皇帝背北而坐,说皇帝的时候,要行礼,这是基本的礼仪。 “好一张伶俐的嘴唇,既然你避重就轻,谈及民族大义,那么本真人就祝你旗开得胜,马到成功。” “这就走啊,不留下吃点饭了么?我家的饭和别家的不一样,下来尝尝再走不迟,我们好好谈论一下何谓民族大义,何为朝廷的根本。” “你的饭还真不好吃,本真人去也。” “想走,不那么容易,冯六,可以检验你的训练成果了。” “得令!” 冯六给站在高处的兵士挥了挥手,那兵士举起了手里的红色旗子。 “嗡”的一声,南边的小树林里,瞬间暴起一片箭雨,直接朝着老道站立的位置覆盖了过去。 听见这声音,那老道明显有些慌了,本来想借着烟雾,慢慢的装着比离开,这下不行了,赶紧跑路才是正理。 想必上去的时候,底下有人拉着绳子,这下下面的人都跑了,落下去的时候有些快,隔着老远,吴熙都能听见重物落地的声音。 一击不中,站在高处的那兵士又挥动了手里面的旗子。 又是一片箭雨袭来,这次是标准的两连发,看样子神臂弩都用上了。 一支粗大的弩箭直挺挺的贯穿了一颗合抱粗的树木,上面连着串的穿着三个人。 两个人已经死透了,后面的那人比较幸运,只是挂住了身上的衣服,此时吓得尿了一裤裆,也顾不得面子了,撕下了上衣,赤着上身,摆脱了该死的弩箭,没命的逃窜了。 摔倒地上的道人,受了很重的伤,被几个小道士夹在身上跑得飞快。 后面的两个人又中了箭,倒下了,老道人的两条腿就被拖在了地上,跑了一阵之后,脚就磨出了血。 三轮箭射过之后,站在高处的那个兵士,就挥动了左手的绿色旗子。 这个时候,侧翼的二狗子和牛眼娃领着步兵杀了出来,搂草打兔子,一个人也没准备放过。 道人哪里见过这阵仗,撒开脚丫子,只顾向前跑了。 只要跑进了开远门之内,那么他的命才算是保住了。 就算吴熙再怎么不讲理,也不敢纵兵攻城。 这就相当于造反了。 牛眼娃拖着巨锤一路掩杀过去,身后的兵士只顾着在尸体上补刀,一个活的都没见着。 杀到吴熙指定的地点,看着两个小道士拖着老道玩命的跑回了城门,这才悻悻的离开了。 战场打扫的很干净,没有留下一点痕迹,射出去的箭矢都被回收了回去,就算有遗落,上官问起来,一个演习的借口把他堵得死死的。 想必老道也不会恶人告状,这一仗他败的彻底,哪里还有脸来说今天遇袭的事? 吃了一口屎,就着唾沫就咽了下去,还要逢人就笑吟吟的说这口屎很香。 自己身上的伤,也会被说成是腾空的时候遇见了树枝挡路,不小心划拉的。 反正吃了一个大亏,也没有地方说理去,只能憋着一口气,等待下一回合扳回来就是了。 吴熙不会给他这个机会的。 站在老道长刚才站立的树下,一根绳子分成两截就掉在树杈上,随风慢慢的摆动。 一个木制的滑轮镶嵌在树枝上,吴熙看的入神。 小伍一个跳跃,就把那个将主看的入神的东西取了下来,交给了吴熙。 吴熙递给冯六,吩咐他照着这个做些模子,以后有大用处。 同时吩咐小伍,小希,小六子,牛眼娃即刻回家里帮助雷豹守家,同时通知崔世才做好迎敌的准备。 咬了狐狸一口,不等他反咬就要做好万全的准备,要不然这一口会咬的很疼。 就在那老道刚刚升起来的时候,吴熙就给了冯六一个眼色。 一个多月的相处,两人早就练就了默契,于是就去营中去做准备了。 和他说了那么多的话,就是为了给冯六争取时间。 冯六笑嘻嘻的出现在吴熙面前的时候,吴熙果断的下达了攻击的命令。 “感情那老道就是靠这玩意儿故弄玄虚的啊?” 冯六起初还真的以为这把老骨头又两下子,原来就是一个骗人的神棍。 “你还真以为是天神降临来拿你来了?” 冯六尴尬的笑了笑问道:“那些烟雾是怎么回事。” “炉甘石而已,一种化学现象,说了你也不懂。” “将主,你干什么?” “你看我像神仙么?” 吴熙的身周围瞬间就被白烟包裹了,等白烟散去的时候,哪里还有吴熙的影子。 第五十一章 说实话而已 吴家的茶具终于做出来了,三原县的瓷窑是在重重压力之下才烧制而成的。 已经烧了三窑了,要是这一次还烧不成,那么只好拿根绳子挂在树上一了百了算了。 吴家在三原县开瓷窑的时候,他是夸下了海口,谁知道人家摈弃了传统的手工业烧制技巧,完全按照一个图纸,必须要烧的尽善尽美。 把话说的大了,现在要后退,看来是不可能的了。 吴家的那个监工听说是山上下来的强盗,凶神恶煞的样子,实在可怕。 但是给工钱的时候,那笑脸绝对能甜死人,要是自己的手艺没能达到自己夸下的海口那么好,板牙手里的那把砍刀绝对会毫不犹豫的砍下来。 好在是成功了,一个茶壶,一个茶碗,八个小杯,配上金丝楠木的茶桌,老孟笑嘻嘻的坐在茶桌前,按照吴熙交给他的方法,试了一遍。 果然不同凡响。 就是茶叶的质量有些差,下次商队路过闽南的时候,一定要带回来一些茶叶的原品种,家主说了,要自己制造茶叶,然后销售。 这样的话,就形成了一套标准的商业体系,从茶具到茶叶一条龙服务,全部包圆了。 那些上流士大夫么哪里能憋得住新工艺的冲击,没几天就会摈弃原有的工艺,把目光转向新型的茶具市场。 下午的时候,老孟就把这套茶具送到了崔家的府上,教会了他们使用的方法之后,得到了十贯的赏钱,然后美滋滋的退了出来。 原本天觉先生也有一套的,但是,只能等到批量生产之后了。 崔世才望着这套茶具的做工,连连摇头,这就是一个妖孽啊。 这就打破了宋人原有的饮茶的习惯,大碗斗茶的历史恐怕要结束了。 “小子说话就是算话,瓷器还有些烫手,就给老头子送来了,你安的什么心。” 崔世才知道吴熙就站在身后等着夸奖呢,要是不说点什么,这小子要吃人了。 “小子看您老人家看的仔细,就没敢打扰,刚好营里休沐,就过来看看,没想到老孟他们的动作这么快,这才一个月,就有成品出现了。” 吴熙弯腰施礼之后,很不要脸的说道。 “就你小子能行,谁说营里一个月就要休沐一次的,虽然老夫多年不问军事,但是,军营里的事情还是知道的。” 吴熙干笑了两声,说道:“刚刚得罪了人,怕牵连到家人,回来瞅一眼就走,你是不知道天觉先生的脾气,要是这么大的事情不亲自去说,小的害怕挨打,他的戒尺又薄又硬,打小子的屁股刚好。” 崔世才笑的停不下来的,他觉得这小子就是一个孝顺的,这么隐晦的表达孝顺,他还是头一次听到。 “算是一个孝顺的人,不过老夫想问你,你是不是觉得我家的宝贝孙女和你很相配啊?” 这话问的就有问题,什么叫他觉得,本来就是啊,明摆的事情,让他这么一问还真不好回答了。 “如果您说的是妙彤的话,小子觉得那就应该是我媳妇才对。” 吴熙说的不比不亢,这样正式的事情回答起来必须要让人家看到你的决心,稍微有一些动摇,这件事情恐怕就要黄了。 “何以见得啊?王公贵族多如牛毛,你为什么觉得老夫就一定会答应呢?再说了,老夫这个孙女是个天选之子,是注定了的祭品,否则那就是大不敬的罪名,难道你就不担心吗?” 这就是故意挑刺呢,考验的就是吴熙坚定的信念。 “小子刚才还和那个道士打了一架,就是要把我媳妇从那些贼人手里夺回来,这样的决心难道还不够么?” “那么人家说妙彤是个石女,你是怎么看的?” 问题一个接着一个,吴熙呵呵一笑,回答的很从容。 “这就是诛心的罪过啊,统治阶级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凭空捏造了天神的事实,是用来迷惑大众的。 那么依附于上的就是道家学派的诞生,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编瞎话的本事越来越精湛了。 可是这个世道就是这样的,你说的越是玄乎,反倒有很多人就相信了。” 崔世才喝了一口仆人泡好的茶,啧啧的赞叹。 “难道说这些诛心话,就一点儿都没有腐蚀到你?” “小子就是那冥顽不灵的木头,对于这些事情从来都不相信,就算是有其事,那也是人为搞的鬼,和人本身没有任何的关系。” 崔世才眯起了眼睛,似乎在想事情。 猛然睁开眼睛,说道:“天知道你小子打的什么鬼主意,不过你的话还是有几分可信度的。” 吴熙对于这些顽固的老头子很头疼,是不是只要上了年纪,心里的疙瘩就会越聚越多,怎么都解不开呢? “说句不好听的话,老爷子家里是该整顿一下了,保不齐这些人里,就会有一些不安分守己的人,偷偷的在众人的饭食里做些手脚,那么不能生孩子的事情就会在家里蔓延。 小子看过了,老爷子家里的人丁也不单薄,怎么看着后代里就那么寥寥几人。 要说偶尔一个发生这些事情,还能说的过去,集体生不下小孩,这就有些奇怪了。 巧合的事情越是巧合,那么就不是巧合了。” “你什么意思?” 老头子有些发怒了,为了自己的屁股不遭殃,还是跑比较好。 果然这话问完,老头子拿起身边的藤条就要抽上来。 吴熙跳着脚就跑的远远的。 自己的目的已经达到了,至于他怎么做就不是自己的事了。 老头子心里的愤怒没有发泄出去,喊过糜烂成风的小儿子,藤条就抽在身上,撕心裂肺的叫喊声传入吴熙的耳朵,钻在心里,一阵阵肉疼。 还好不是抽在自己的身上,要不然这几天就不要再起床了。 老头子几十年的怒火发出来不是轻易的就能压下去的,要是刚好那些臭道士不长眼的上门来叨扰,吴熙不敢想那些臭道士能讨得了好处。 小儿子蜷缩在角落里说什么都不肯出来,浑身抖得像秋风里的落叶。 见打不着儿子,厉声换过管家,让他带着人在家里开始排查奸细,并且让自己的大儿子放下手头的事情,赶紧回家。 老头子的愤怒被激了出来,吴熙的目的就达到了,他害怕这些人很久没有见过大阵仗,一会儿那些道人打上门来,没有个好应对的。 就算是实力不济,自己救援起来也不至于那么困难。 回到家里,青阳道士,智心和尚,还有蝴蝶很友好的在研究着茶具,在里面倒上酒,喝的风生水起。 酒是老孟刚刚酿造好的,由于大宋不准私人贩卖酒,买的都是官家酿造的酒,于是这么好的酒只能在自己家里享用。 “就是一些山野粗人,这么高雅的事情,让你们这么一掺和,什么都变了味道。” 吴熙就看不惯青阳那张赖皮连,要不是看在他和那些道观的里的道士不是一类人,早就让人拿着棍撵出去了。 “知道你看我们不顺眼,三教九流而已,能讨口饭吃就很不容易了。 这次道家做的实在有些过分了,但是皇家的狗腿子哪一件事不是有理的? 你是个明白人,和皇家做对,就没有后顾之忧么?” 青阳和皇家的关系走的比较近,知道里面的那些勾当,但是也担心吴熙这么闹下去,对自己的前途没有一点儿好处。 能耐人多了去了,也不在乎失去一个小小的都虞候。 “这是小子的志向而已,一直以为你们密法司是皇城司之外天子的另外一个秘密机构,是比较了解皇帝的,现在看来,也只是些皮毛。” 吴熙在茶桌上翻开一个茶杯,也在里面倒了一些酒,凑上去闻了闻,思绪一下子就回到了二十一世纪。 这才叫酒么,宋人喝马尿喝了那么多年,也该有新品种问世了,这件事情结束之后就去问问皇帝,他们家的酒这么好,为什么就不能卖? 闵了一小口,那穿肠的毒药划过喉咙,瞬间整个人都变的清明了。 “小子家里的酒还是不错的,从来都没有喝过,这是什么新品种?” 青阳见说不过吴熙,就变着方法来逃避,毕竟这件事情和他们道家是有联系的,虽然自己只能算是半个出家人,但是心理面的渊源还是有的。 “知道你绕不开心里的结,索性就没有通知你,喝完这顿酒,有多远就滚多远,到时候看你两不相帮,会寒了心的。 说实在的,我在这个世界的朋友不多,你们算是交到心里的朋友,虽然各有目的,但是看的出来都没有恶意。 这就很好,大家把话说的很开,彼此之间没有隔阂间隙,这是多么美妙的画面。 那些见了面就知道打着哈哈,心里给你使劲的这些人,吴某人趁早就和他断了联系。” 和尚笑的不能自抑了。 蝴蝶扶了一把,总算是没有跌倒。 “这小子就会说些诛心的话,总共才见了两会,就成了交心的朋友,不知道的还以为这年头朋友廉价的几句话就能睡在一个被窝里互诉衷肠了。” 第五十二章 老孟的私心 还是和尚说话有水平,吴熙就喜欢和这样的人说话。 青阳道士就是一个榆木疙瘩,身上承载的东西有些多了,人就变得神叨叨的。 “小子看人,自然有一套自己的标准,首先看见一个人,想到的是这个人需求,很容易的就把这个人想成是一个坏人,然后根据他的行事风格,用排除法解除他对我的危险。 然后才能定义成好人。 说实话,我算不得是个好人,这取决于我的经历或者是我惜命的心里。 要是我不说,你们都不知道我惜命到何种程度,只要我的感觉不好,哪怕是皇帝老子亲自下旨,我也不会违背我个人的意志去做这件事情。” “想的有些多了,银月道人带着渡过劫的紫气以上真人弟子已经赶到了长安,少说也有二十之众,这个局,你如何破?” 青阳担心的是这个,不是和吴熙抬杠来着。 吴熙的脸瞬间就变黑了,后世的时候只有在影视作品或者是小说上一睹那些高人的风采,一直以为这些人在世上根本就不存在,没想到这就来找自己的麻烦来了。 青阳是个道士,但是供职在皇家,已经算不得是一个真正的道人了,但是他所说的话,吴熙还是相信的。 “你本身就是道人,你觉得这个世界上真的会有这种神乎其神的东西?” 吴熙猛的灌了一口酒,由于长时间没有接触过这种烈酒,脑子开始发晕。 “贫道虽未涉猎,但是师祖却深信不疑,一直置身于这些研究之中不可自拔,到老都没有寸进,但是,前些年,他老人家仙去的头几天,贫道亲眼看见他老人家站在山顶聚气,大片的乌云就聚集在他的头顶,期中伴有闪电和雷声。 不知道是不是他窥视到了法门,总之那次他老人家回来之后就一病不起,没过几天就仙去了。 贫道也不想骗你,更不想骗自己,这是贫道实实在在看见的东西,现在把判断权交给你,贫道就不参与了,像你说的,喝完这顿酒,贫道就走了,这些俗事还是你来解决的比较好。” 青阳的话,吴熙很认真的再听,也很认真的做了一些分析,里面可能有夸大的成分,但是道家本来就是一个神秘的学派,没准还真的让他们窥视到了天机也说不定。 这个世界上没办法解释的事情多了去了,也不能盖棺定论这就是他们得道成仙的标志。 期中一定有一些不为人知的窍门,就像日本忍者的技能似的,看着很玄乎,其实都是有理可循的。 一时间陷入了沉思不可自拔,端着酒杯放佛老僧入定。 等到他醒过来的时候,和他喝酒的人已经走的一个都不剩了。 青阳真的是走了,和尚就住在感业寺,这吴熙知道,至于蝴蝶,他是摩尼教的人,身上有任务在身,想来就住在后宅,只是神出鬼没的,很难找到她的人。 这时候,红孩儿翻身从墙外面一跃就来到了吴熙的面前,抱拳参见。 这小子是牛眼娃在野狐山的狗友,上次山民攻打野狐山的时候,牛眼娃把他也带了出来,跟着老孟先头来到了长安,被老孟安插在外围做一些情报工作。 “你他娘的就不能好好的走正门进来么,都是些不省事的,外面野惯了,老孟也该好好管管了。 等这次的事情完了之后,你就回来,哪里也不要去了,好好养养身体,看你都他娘的瘦成什么样子了,饭倒挺能吃的,就是不长个儿。 你的名字是不是二狗子给你起的,他说他最崇拜的是齐天大圣,怎么把红孩儿的名字给了你?” 吴熙把酒杯里的酒喝完,小心的放在茶桌上,招呼仆人过来收拾。 红孩儿嘿嘿一笑,露出了可爱的虎牙,说道:“家主说的都对,就是这个名字还真不是二狗子起的,是牛眼娃起的,这小子在山上的时候就老是欺负俺。” “那就对了,他那身体,你们肯定叫他猪八戒来着,你这么匆忙的回来,有什么事么?” “禀报家主,永安门里的大安坊最近来了两个人,一男一女,很是可疑,男的身上有伤,伤在腹部,女的是个瞎子,但是心灵手巧,做的一手好针线活。” 还真是个孩子啊,说的都是些家长里短,重要的事情一句都没有说出来。 “说重点。” 吴熙皱起了眉头。 红孩儿知道家主有些生气,说话都有些不利索了,他害怕家主一生气把他赶出家门。 “您——您息怒,那个男的——那个男的有点像一个月前袭击——袭击家里的刺客。” 吴熙笑了一下,红孩儿终于松了一口气。 “不要紧张,我只是在思考问题,你只是一个孩子,让你承担这么多,真是委屈你了。” “家主言重了,这是小子的本分。” “看紧他就好,凭空多出来一个瞎子,想来是他的家眷,不到关键时刻不要暴露才好。” “是!” 红孩儿看见家主浑身都不自在,说完这话之后,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没一会儿工夫,有折回来了。 吴熙想来他刚才紧张,可能忘记了一些重要的事情,出去之后,心情放松之下又想起来了,这才折返回来。 “家主,小子还打听到昨天夜里从大安门里进来很多道士打扮的人,气势汹汹的很不讲理,小子一直跟到春明门的通政坊,就不见了踪迹,甚是奇怪。” “我知道了,另外刺青帮的魏朝辉是不是也有了动静?” “家主是怎么知道的?” 吴熙指了指脑子,说道:“当然是想象的,道士都来了,他们还是没有动静的话,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家主的意思是这些人本来就有联系?” “那是当然了,当地的帮会生意扩的很大,外来的人一般都需要得到当地帮会的支持,要不然他们行动起来就会很困难,所以他们很吃得开。” “家主英明,小的疏忽了。” “没事,你做的很好了。” 得到了夸奖,刚好老孟过来,随手给了几个赏钱,红孩儿摆摆手示意自己的奉例已经领过了。 然后准备翻墙走,看了一眼吴熙,规规矩矩的从大门里出去了。 老孟笑着把钱又装了起来,摇了摇头,真不懂现在的年轻人,给钱都不要。 “不要小看了人家,这是真正干事的人,对于他来说,有一个稳定的家,比什么都重要。” “老朽糊涂了,度了君子的腹。” “酿酒的工程你还满意么?” “已经酿造了很多,都是按照你的配方来的,喝起来虽然有些辣口,但是很醇香,确实是一等一的好酒,老朽敢保证,这样的酒一旦上市,前途不可限量啊。” 吴熙笑骂道:“你是不是老糊涂了,朝廷的禁酒令那么严,不是谁都可以随便销售酒的,要不然这东西在嗣武城的时候就已经制作出来了,你也只有看着的份了。” “那我们是不是可以走官府的路子,知府大人也是你相熟的,要是他尝了这个酒,一定会大肆的推广,那样一来的话,我们就变成了官家的酒厂,名正言顺的做生意了。” 老孟眯着眼睛臆想着把酒变成自家生意的好办法。 “唉!老孟啊,有些事情能做,有些事情注定是不能做的,这种酒其实就是粮食的精华酿造而成的,我给他起名叫二锅头。 这第一批酒是你亲自经手的,在这样的条件下,酿造一斤酒,是不是很浪费粮食? 朝廷马上就要重新洗牌了,大战在即,粮食是最主要的后盾,要是老百姓知道我吴熙为了这些白水一样的奢侈品糟蹋了那么多的粮食,你说他们会不会把你掉在旗杆上晾干?” 老孟满脸黑线,他就是一个迂腐的读书人,现在做了人家的管家,考虑的自然是一个家庭的利益,朝廷?他还真没放在心上。 吴熙就不同了,一个穿越者考虑问题就要很全面,要组做出一番是事业,各个方面都要考虑周全。 有的时候为了达到目的,不得不提前做出一些布置。 酿酒这回事完全就是自己喝不惯宋朝的酒而出的点子。 茶具的出现已经打乱了宋人原有的斗茶文化,要是把酒也放出去,那么宋朝真的要变成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了。 香水,包包,首饰之类腐蚀女人的东西可以多制造一些,但是,事关民生的大事,吴熙也担不起这个责任。 老孟一听还有这么些好东西,早就把卖酒的事情抛在脑后了,对于酒,女人的东西更有市场,这他是知道的。 和吴熙软磨硬泡的把这些东西的样式和配方搞到手之后,就再也不理睬吴熙的哪怕任意一句话,屁颠屁颠的跑了。 吴熙摇了摇头,有这样一个管家,迟早要败光家产。 阿贵走一趟货很不容易,赚点钱更是难上加难,有这样一个败家的管家,吴熙也是醉的不能再醉了。 事实上,他已经醉了,只是不愿意承认罢了。 是该找个人来帮帮老孟了,阿贵很幸苦,也该有个靠谱点的帮手了。 第五十三章 修鞋匠的愿望 老孟尿急似的站在吴熙的卧房门口,来回走动着,他想问一下家主香水的一道制作工序。 已经有些眉目了,就是有些细节问题,还需要家主说明一下。 已经整整三天了,家主就没有从这个小卧房里走出来过。 吃喝拉撒的都是下人送进去。 不时有兵士进进出出的,就是不见家主召唤自己的意思。 每有一个兵士匆匆忙忙的走出来,他就上前问问关于家主的情况,得到的永远都是沉默的摇头。 知道最近家里有事要发生,但是这个香水制造也很重要不是么? 周老师傅匆匆忙忙的进去了,在里面待了两个时辰才和家主笑吟吟的走出来。 老孟局促的上前想要请教,看他们说的比较投机,好像说的是一些机密的事情,只好失落的转身走了。 刚走没几步,就被家主叫住了,递过来一张小纸条,话说的很不客气。 “就知道你在外面等着,你有些着急了,我现在才想出来具体的操作方法,都写在上面了,剩下的事情就交给你了,看着办好就行。 家里这几天恐怕不会安宁,你就不要到处走动了,待在后宅照顾好家眷就好。 雷豹会负责你的安全,也不必太担心了。” 本来他还想问这次的事情是不是很棘手,看家主那自信的脸,也没有张开口,笑眯眯的接过纸条,说让他注意身体之后,就急匆匆的去工坊了。 周老师傅说这几天在院子里闷得慌,非要寸步不离的跟在他的身边,吴熙看着他一把年纪了,本不想打扰,但是盛情难却,只好听之仍之。 让人气愤的是和尚也从感业寺赶到了吴熙的家里,搓着手看着吴熙吃着土豆烧牛肉,一脸的期待。 无奈给他腾了一个座位,扔下筷子就没了胃口。 和尚笑嘻嘻的坐下来,完全没有不好意思,端起仆人端给他的大腕米饭,在盆子里给自己满满舀了两勺子肉,这才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样子像极了街边的乞丐。 二狗子总算是回来了,交给他的任务很艰巨,就是打听清楚这些道士的来历和现在所处的位置。 见到吴熙只是摇摇头,就坐下来开始吃饭,吃相也不怎么好看,看来这几天确实饿坏了。 踱着步就走出了府门,身后有脚步声,不用想也知道是周侗跟了上来,这几天周侗就像是一个阴魂不散的鬼神,吴熙走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 对面有一个货郎,卖的是烧饼,已经好几天都没有卖出去过了,但是依然坚持在工作岗位上,风雨无阻。 卖纸鸢的货郎生意很好,每天都卖的干干净净的,就这,还有好多人来了之后,只能失望的走开。 春天里就是一个放纸鸢的好时候,他要是本本分分做个生意人,早就发家致富了。 最好笑的是一个修鞋匠,明明有人去修鞋,他硬是把人家赶走,说是针线不够了,但就是懒着不走。 吴熙笑嘻嘻的在这几天突然出现的货摊前转悠着,看着这家的鞋,看着那家的烧饼,拿起放下的就是不买,主人家也没有不耐心,任由他慢慢的选取。 走在修鞋匠的身边坐了下去,刚要伸脚,却被告知,缝纫用的线不够了。 “不会修鞋,赶明个就换个职业,你这样坐在这里,任是谁都能看的明白,你就是魏朝辉派出来的探子。 怎么样?有没有想过弃暗投明什么的,看你身上的衣服和脸色,就知道你平时过的不怎么样,看来你们老大给你的奉银不是很多啊。 你说你有一大家子人要养活,偏偏你就是一个好吃懒做的,人啊!不是这么活得,生活,也不是这么过的。 既然你不会修鞋,那么我也不打扰你了,但是一定请你回去告诉魏朝辉,这件事情他最好还是不要参与,他会输的很惨,甚至连性命都会搭上。” 传完话,吴熙就站起来往回走,没有给修鞋匠任何反驳的机会。 看修鞋匠欲言又止的样子显得很无奈,自己这么高明的手法,还是被人看穿了,再装下去已经没有意义了,不是有话要传递么?正好,现在回去就行。 其他人可能还没有暴露,继续潜伏下去很有必要,帮主说了,只要这次的任务执行的完美,那么每个人得到的赏钱,这辈子都花不完。 想起花不完的钱,修鞋匠就兴奋的抑制不住自己,从来都没有想过这辈子还能有翻身的机会,这回自己也做一回大爷,走在长安的街道上也是横着走的主儿。 出了内城,就拐进了一条胡同。 这条胡同可有些年月了,据说是李治当年修的,通往感业寺的通道,现在这里注满了人家,没有了当年的神韵。 要是有钱了,这里的土地他都想买下来盖自己的私家庄园。 仆役一定要上档次的,没读过书的一盖不要,丫环当然要挑最漂亮的,这年头什么都讲究一个档次,恰好农家人吃不上饭的人多的数不胜数,这些人家的闺女为了讨个出路,就会把自家的闺女送到好人家做个丫环。 最好是那种胸大的,屁股圆的,最好是像逸竹轩的小柳那身材就更好了。 你瞧瞧人家,一个妓院的名字起的多么的有诗意,再不济也不能随便糊弄,到时候大宅子的名字就请长安城最好的先生来起名。 牌匾上的字也一定要好看,虽说不能和当今圣上的字相比,但是也不能太差。 到了地头了,甩了甩头,极不情愿的把这些想法先甩出去,现在是非常时期,做事一定要谨慎一些才行。 敲了敲门栓,三长两短,然后就束手站在门外面,等着里面的人开门。 一把巨锤卯足了劲就敲到了修鞋匠的头上,顿时**碰裂,红白物事撒了一地,刚才美好的愿望瞬间就化为了泡影。 不甘心的闭上了眼睛,不知道自己的那份钱会落到谁的口袋。 早知道会有如此的遭遇,刚才就应该听那位少年人的话,赶明个换个手艺,或许就能自在的活下去了。 牛眼娃带着小六子和板牙,还有一些护院家丁,一路跟随着修鞋匠来到这里,想着应该是他们老窝,急不可耐的就落下了他的重锤。 正在这个时候,屋里面的人听见了外面的动静,门都没有开,迅速的撤了回去,边跑边喊“贼人来了,大家抄家伙”的话语。 看来里面的人还不在少数。 瞧瞧这家的排场,也应该是个大户人家才对,少了五十人牛眼娃打算今天晚上不吃饭了。 这是临走的时候,他和二狗子的约定,谁要是杀人少于五十,那么晚上就要饿肚子了。 刺青帮的地盘很大,但是主要的地方那个有两个,一个是牛眼娃现在这处院子,应该是帮助魏朝辉的私人所在。 平日里,魏朝辉为了安全,基本上都是足不出户的,有些重大的事情,都是手底下的人来报道,来人必须要说出今天暗语才能相见,要不然就会被护院乱棍打死。 另一处就是二狗子带人去的地方,那是副帮主的所在,其实就是他们的总部。 帮主不在,日常事务都是由副帮主主持,所以要想一把把刺青帮连根拔起,双管齐下是最好的选择。 打一次就要把他打疼,要不然以后反咬一口,才是害怕的。 牛眼娃的眼睛通红,见门还没有打开,怒吼了一声,巨锤已经砸向了门,巨大的门板被他硬生生的砸出一个大洞,门栓已经损坏,大门浑然向后倒了下去。 正待冲进去杀个痛快,院子里的场景让他大惊失色。 只见院子里站着十几个护院,人人手上都拿着弓箭,已经拉满,就等着牛眼娃一众人往里面冲。 牛眼娃一看暗叫不好,自己整个身子暴漏在弓箭的射程之内,要是全部射在自己的身上,还不成了刺猬? 正待退去,弓弩发射的声音已经响起,看来是来不及了。 正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脚下一个拌蒜,狠狠的摔到了地上,他一点准备都没有,前脸着地,顿时觉得整个世界都黑暗了。 好在这一摔,刚好避过了射过来的箭,救了他一命。 躺在地上好一会儿才翻身起来,指着身后贱笑的板牙,就要开骂,才意识到这是板牙救了自己一命。 歪着头嘿嘿一笑,算是谢谢了,翻身就要就要趁着那些人搭箭的空档冲进去杀个痛快。 大哥交代了,这次一定不能走了魏朝辉,他是一个祸害,就算是为了当地的百姓,也一定要拔了这颗毒瘤。 板牙一见牛眼娃要上前,二十米的距离还是太远,还没有冲到人家的面前,就已经被射成了刺猬,旋即抢在牛眼娃的身前,随手撒出了一把自己得意的暗器,抱着牛眼娃就地往前滚去。 暗器收到了效果,五个箭手被放翻在地,射出来的箭也稀稀拉拉的不成体统。 红孩儿已经上了墙头,没等剩下的人上好箭,已经到了那些人的身前,手里突然多出来一把锋利的长剑,顺势一划,所有的人像被抽空了力气一样,慢悠悠的倒在了地上。 第五十四章 一个人的战场 无边的杀气猛然间就充斥到了这个精致的院子里,压抑到每个人的心里,重重的喘着粗气。 弓箭手全部都倒了下去,他们身后的那一群拿着刀剑的黑衣人已经准备好了第二轮的攻击,如果弓箭手得手的话,他们就会一窝蜂的冲出去,收拾残局。 可是弓箭手没有得手,而且全部已经死亡,外面的局势也没有办成残局,那些凶神恶煞的汉子像一尊尊神一样的站着,震撼着他们每一个人的心。 但是看上去他们没有一个人有要逃跑的意思,一个个的把刀子用布条裹在手腕上,做殊死的搏斗。 红孩儿轻蔑的一笑,挥动长剑就要上前收尾,却见牛眼娃摇摇晃晃的站起来,拖着两柄巨锤,杀神下凡似的抢在了红孩儿的前面,杀入了人群。 人群中以为首领级别的黑衣人,挥动长刀厉声道了一声“杀”,所有的人的动作整齐划一的举起手中的兵器,迎着牛眼娃的落下的巨锤,就冲了上去。 板牙这个时候笑嘻嘻的骑坐在墙头上,一只脚荡漾的像个三岁的孩子,红孩儿把手中的剑重新插入了腰带,一个箭步就跳上了墙头,环抱手臂,玩味的看着院子里牛眼娃大显身手。 对于他们来说,上去帮忙,才是对牛眼娃的不尊重,他们只要堵在门口,不让里面的人逃出去才是正事。 他们带来的护院家丁一看两位这样悠闲的看着,也没了注意,就怔怔的拿着钢刀,站在门口,不知所措了。 只见牛眼娃一声暴喝,整个身体带着巨锤就冲进了人群中,瞬间有几个人就被巨锤带的飞了起来,身后就是粗大的柱子,这些人撞到柱子上,连闷哼都没有响起,就一命呜呼了。 身边的那些带着面具的黑衣人,对着一幕好像没有看见似的,不仅没有丝毫的但却,反而默契的做出了一个围拢的姿态,想慢慢的消耗掉牛眼娃的体力,然后围而歼之。 如果他们这样想,就打错特错了,他们错估了牛眼娃的实力,其实这样的场面正是牛眼娃喜欢的场面,两柄巨锤抡圆了靠上去,杀伤面积更大。 牛眼娃杀的兴起,完全忘记了身处的险境,好在有板牙精准的暗器帮助,才得意一次次的化险为夷。 可是这样的方式板牙做的很隐蔽,牛眼娃根本就看不出来。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墙上立着的这两人很不好对付,坐在那里背后伤人,不是君子的作风,不管他们如何努力的围攻牛眼娃,每到关键的时候,总是功亏一篑。 领头的那人静静的站在台阶上看的明白,突然间举起右手,掌心变为拳头,场中的黑衣人迅速收拢,钻进旁边的门,进入到了二院之中。 板牙早就看清楚了这一幕,依然有了准备,纵身一跳,就上了房顶,二院中的情况看的清楚明白。 这是一个三进的院落,二院是招待客人的地方,也是最为隐秘的存在,所有的帮会的大事都在这里产生,下达到各个分部。 后院是魏朝辉的后宫,少说也养了十几个女人,看那花花绿绿的的摆设,板牙就恨的牙根痒痒。 不过看了二院的人员配置之后,他倒吸了一口凉气。 正真的后手在这里等着他们。 只见黑压压的一群人黑衣人,正在整装待发,少说也有二百人之多,身后有三把床弩,和大门的门栓是连着的。 跪在台阶上的二十人弩箭手已经拉满了弓弦,就等着他们闯进去,给他们最致命的一击。 人群中间坐着一个五十上下的肉球,正在迎着怀里的美人递过来的酒盅,一杯一杯的喝着酒,看上去有些醉意,却完全没有任何惧意。 牛眼娃那么任性,这样闯进去必然不能全身而退。 这个时候,红孩儿也出现在了房顶之上,向下看去,一脸的黑线。 牛眼娃可没有危机意识,正杀的兴起,猛然间身边的敌人像是蚯蚓似的溜走了,哪里肯让他们逃走,抡起重锤就砸到了朱漆红门之上。 和外面的那门一样,这扇门也是应声倒地,倒的比刚才还要干脆一些。 或许可以这样说,这扇门做成这样,就是为了方便有人掀翻他。 黑衣人撤退的时候,就是从旁边的小门进去的,板牙就有些蹊跷,放着大门不走,专走小门,本来就有违常理,现在牛眼娃猛的砸开了大门,听到机关的“咯咯”声,心想着要坏。 还没等他作出反应,对面的架子上,一把床弩就发动了,粗壮的弩箭打着转就飞向了愣神的牛眼娃。 板牙心里暗叫不好,要坏事,那个愣头青一定已经没有了应对的措施,要是让他在万军丛中杀一个来回,完全没有问题,但是要躲开一支高速的弩箭,这就不是他的强项。 板牙使出浑身解数,两腿交叉,身子一拧就下了房梁,还没有站稳,一个扫堂腿想要放倒那个憨货。 但是为时已晚,脚尖都还没有勾到憨货的腿,弩箭已经射中了他,带着牛眼娃倒飞了出去。 “铮”的一声,就被钉在了前院的墙体上。 板牙的心瞬间就沉了下去,这样的力道,就算是一头牛,也给射了个对穿,更不要说是一个人了。 牛眼娃虽然身体还行,但是都表现在外在,要说他是不死之身,板牙无论如何都不会相信的。 从小到大在一起,他是什么样的人,板牙一清二楚。 只有在山民攻山的时候,刘寡妇被劈死的一刹那,掉了几点眼泪,剩下的时候,都是一副憨憨的状态,板牙甚至认为,这就是一个没有脑子的。 但是一个没有脑子的人,为了一个寡妇掉眼泪,这也说不过去。 要说他和刘寡妇有些瓜葛,但是也没有到流眼泪的份上,但是他就是那样莫名其妙的流了,你说这人究竟是什么样的存在? 不管有没有脑子,总归是自己的兄弟,现在就这样丧生在敌人的弩箭之下,非常的不值。 家主经常教导他们说,对于实力强大的敌人,第一个反应就是小心再小心,实在事不可为,便当远遁千里,然后回身再收拾。 意思就是保存有生力量,慢慢消耗敌人的力量,分而击之,就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虽然有些不太光明正大,但是,只要能达到目的,不择手段也不是不可以的。 现在牛眼娃身死,这一战已经输了,如果再纠缠下去的话,有可能也要搭上他们的性命。 向红孩儿招了招手,下了撤退的命令,那些护院早就一股脑儿的奔向了牛眼娃的身边,想要从弩箭上把他解下来。 不管这个人是死是活,都要带回去,这是吴家的传统,吴家从来都没有把自己的兄弟丢下这一说。 努力的回头看向牛眼娃被钉住的地方,就有一张很欠揍的笑脸傻乎乎的冲着自己笑。 板牙这个时候突然间就想暴起揍这个憨货一个生活不能自理。 自己没事人一样的挂在弩箭的枪杆上,也不喊话给自己说一声,就那么憨憨的在上面看着自己伤心,按的什么心啊。 红孩儿也松了一口气,到了近前一看,牛眼娃只是被钉住了肩膀上的衣服,一点伤都没有受。 一众人正在庆幸的时候,又一声床弩发射的声音响了起来,众人大惊,赶紧把挂在枪上的牛眼娃解下来,刚一落地,一支弩箭就钉在了牛眼娃刚才被挂的位置,弩箭的尾部微微晃动,好像死神的影子在晃动。 众人惊出了一声冷汗。 这很显然是他们瞄准之后的结果,把他们当成是傻子一样的玩来玩去。 牛眼娃此时已经愤怒到了极点,脸憋的通红,站起来,拖住掉在地上的巨锤,就要闯进去,杀他们个片甲不留。 板牙赶紧拉住这个憨货,现在这个局面已经不是蛮干就能解决的了,需要智取。 虽然家主说过事不可为,就远遁千里,但是他们看了一下情形,也不是完全没有机会,所以就冒着风险再干一次。 床弩只有三支,每发射一支,重新上弦需要时间,这个时间就是最好的发动时间,需要众人快速的冲向前面,尽可能的大量杀伤敌人,只要混进了人群,床弩就失去了作用,到时候,就看谁的功夫弟子硬了。 板牙经过刚才和这些人的接触,已经了解了一下他们的战力,要是全力以赴,可以一战。 他们这就开始分配任务。 首先,板牙和红孩儿一左一右,吸引床弩的进攻,等到床弩发射之后,牛眼娃带着护院就冲进去。 到冲到一箭之地,台阶上的弓箭手已经被板牙的暗器所伤,没有了杀伤力,这个时候,就是牛眼娃发挥威力的时候了,傻多杀少就看他的本事了。 牛眼娃很不服气的哼了一声,但是也没有表示反对,因为他知道今天他一个人是没有办法解决眼前的局面了。 见众人都没有反对,于是就达成了一致。 开始行动的时候,特意嘱咐那些护院,不要分散的太开,跟着牛眼娃收拾身后的残余就好。 牛眼娃早就忍不住了,等到板牙和红孩儿上了房顶,弩箭的声音还没有响起,已经大喊着杀了进去。 第五十五章 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场面迅速得到了控制,和他们设置的基本差不了多少。 唯一没有想到的是牛眼娃的战力。 这个愣种硬是在人群中杀出一个口子,所过之处尸体倒了一地。 魏朝辉刚开始的时候还能冷静的对待这种场面,看着牛眼娃不要命的杀进来的时候,哆哆嗦嗦的在手下人的搀扶下,回到了后院。 这里已经不再适合人待了,满地的死人散发出来的血腥味,让人作呕。 见魏朝辉要跑,红孩儿想上去拦截,被黑衣人群给拦住了。 人确实太多了,他们自顾不暇,根本就进不了魏朝辉身前十米的范围。 后院必定是有逃生通道的,要不然魏朝辉也不会这么悠闲的往后院走。 地下通道肯定是有的,就是不知道通往哪里。 板牙急躁的掐住了一个黑衣人的脖子,愤怒的扭断,刚要上前,有一个黑衣人拦在的面前,不得不出手再一次扭断。 简单的动作重复使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但是板牙似乎发现了一个可怕的问题,那就是这些人似乎放弃了抵抗,就是上来送死的。 这样的人其实是最可怕的,没了自己的思想,单纯的为了上位者的安全里开而奉献自己的生命。 板牙杀人杀的都有些手软了,如果这些人自愿的,那么他们或许已经和魏朝辉达成了某种协议,可是透过面具看他们的眼睛,发现这些人的眼睛很死板,完全不像一个活人。 大白天的板牙身上直冒冷汗,要是这些人都是吃了某种药物,而一个接着一个上来送死,这就非常恶毒了。 把好人家的男子控制为自己的傀儡,在完全没有意识的情况下变成了自己的死士,要是家主知道了,定然要魏朝辉扒皮浸猪笼的。 一股无名火蹭就上了板牙的胸膛,回头一看之下,发现红孩儿的表情也是如此。 二人同时点头,就达成了一致,只是把这些人打昏就行了,没有必要取人性命,那个罪魁祸首此时正在想办法逃跑,他们要截住他才行。 牛眼娃不知道期中的缘由,觉得杀起来很顺手,还以为这些人看见自己吓得都不敢还手了。 板牙一个起落间就到了牛眼娃的身边,让他下手的时候注意分寸,这些人和他们以前在山上的时候一样,都是可怜人。 牛眼娃最大的好处就是很听话,知道这些人不能杀了,也就停了手,虽然不知道原因,但是现在也不是解释的时候,回去之后,他们自然会给自己一个交代的。 打昏人就变的相对简单了起来,他们冲进来的时候,一顿砍杀,已经消灭了五十人左右,现在加快了速度,不消时候,这些人就已经躺在地上,没有了行动的能力。 板牙在地上跺了一脚,就窜进了后院,想要第一时间阻止魏朝辉的逃走,但是当他赶到后院的时候,静悄悄的连个人声都没有。 心想坏了,一定是逃了贼人,这个时候去追,害怕中了敌人的奸计,于是第一时间拿出报警的信号弹,在花筒的屁股上一拉,一颗黄颜色的信号弹拖着长长的尾巴,就升上了天空。 魏朝辉的身体很胖,这些年很少动弹,花天酒地的沉沦了,到底还是没有经得住女人的温柔乡,这些年下来,已经没有了往日灵敏的身手。 刚才还做在院子中间,想通过道士给自己的迷魂丹制造出来的傀儡人,给这些人造成杀伤,没想到这些杀才厉害的紧,还没有正式开始,战局就呈现出一边倒的局势。 然而,当他发现这些傀儡人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厉害之后,心里就起了逃跑的念头。 吴熙那个小子,真是一个不讲理的,自己仅仅只是监视着他,就引来了杀身之祸,事先没有任何的通知,见面连切口都懒的喊,上来就直接砍杀。 看着他的手下几个人就把自己这么多的人杀的没了锐气,早先想好的荣华富贵,恐怕也要付之东流了。 早就说朝堂上的那些人每个靠谱的,梁师成这个老狐狸尽给自己找麻烦,说是一个毛头小子而已,不足为惧,随随便便就能收拾的渣渣都剩不下。 现在看来,自己就是那个渣渣。 这一站消耗掉了自己半生的心血,以后要想东山再起,恐怕没有那么容易。 就算是有兄弟们的支持,梁师成这条老阉狗,恐怕也不会放过自己。 前途很渺茫,舒服的日子过的久了,就有了依懒性,这么多年顺风顺水的过来了,今天在阴沟里翻了船,还是翻在了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人手里,说出去都有些不好意思。 以前做事做的太绝,就算是逃出去,当地是没有办法再待了。 落草为寇不是自己的理想,那么只好去苏州找自己的舅舅了,虽然说以前有些隔阂,但是看着自己这个外甥有难,断然不会拒绝自己的避难申请。 他有这个自信。 所以一出地道口,就径直往东门方向逃窜。 从东门出去,一直走就会到了灞桥的渡口,那里有自己早已准备好好的逃生船只,以前是为了防止那只阉狗咬自己准备的,没成想现在换成另外一种方式逃跑。 这个年轻人很有头脑,没准现在已经在全城搜捕自己,所以大路不能走,只能捡小路走。 走的时候太匆忙,没有带多少银钱,真是便宜了那小子,十几个小老婆全部杀了,只留了逸竹轩的头牌在身边,死了这些女人,在自己的身边也赚了不少钱,足够他们花一辈子的。 但是只要看着她们一个个出去之后,花着自己的钱,心里就很不是滋味。 他这个人就是这个毛病,自己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得到。 有心想要烧了房子,让那小子什么也得不到,但是,房子和暗道是连着的,万一里面有意外发生,会把自己活活的闷死在里面。 自己这些年所赚的钱全部都堆在假山下面的地道里,有心人只要慢慢找,总会发现蛛丝马迹的。 想到这里,魏朝辉就一阵肉疼。 赶紧叫住前面带路的马飞,他实在是跑不动了,如果这样跑下去,还没到码头,自己就要累死了。 平时不注意锻炼,肥硕的身体根本就跑不起来,再说了,穿的这么雍容华贵的,也不是个事,容易被人认出来。 马飞是一个忠实的人,不喜欢钱,也不喜欢美女,就待在自己的身边,很忠诚,这么些年一只兢兢业业的伺候着自己。 用他的话来讲,就是只有自己才把他当个人。 马飞知道魏朝辉的意思,就是自己跑不动了,看了一眼身前的院墙,飞身就跳到了院子里,惊得身边的那个女的惊声尖叫了起来。 魏朝辉嫌弃的看了她一眼,一巴掌就甩到了她的脸上。 都什么时候了,还他娘的装纯情。 里面传出了一阵狗叫声,没叫几下就没有动静,想必是遭到了马飞的毒手。 就在这时,听见里面有了动静,想必是主人家听见狗叫,想出来看个究竟,还没有说是谁,就遭了马飞的毒手。 魏朝辉想都不用想,就知道马飞的做事手法,狠,毒是马飞的标志,他非常喜欢,通常不会给自己捅娄子,一般情况下都是给别人擦屁股,很少自己出差错。 不一会儿,一辆马车和一些旧衣服就出现在了魏朝辉的面前。 看上去这家人家也是一个大户人家,就这么死了确实很可惜,但是现在自己需要这辆马车,要是有时间的话,他一定非常讲道理的和主人家去借,但是现在追兵在后,已经迫在眉睫,只好牺牲小我,拯救大我了。 匆匆的上了马车,换上了衣服,坐在马车里,总算是可以休息一下了。 女人终究是女人,两只指头捏起那些为自己准备的衣服,捂着鼻子一脸的嫌弃。 魏朝辉这个时候生了杀心,带着这个祸害迟早是个累赘,还以为逃跑的路上需要一个暖心的,现在看来是自己想多了。 打定了注意之后,一把匕首翻手就出现在了手掌间,等那个女人看见匕首的时候,那匕首已经插进了她的腰腹。 她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魏朝辉会杀自己,这么温柔可人,别的男人恐怕连做梦都和自己在床上翻云覆雨,这个糟老头子说杀就把自己给杀了。 嘴角有血迹滑落了下来,心有不甘的闭上了眼睛,做她们这一行是有风险,但是傍上了大款就是人生的转折,本来还以为自己会大富大贵的过一生了,没想到还是遭到了毒手。 魏朝辉冷冷的看着妓子的尸体,掀起帘子看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在一处没有人的地方,一脚就把她蹬下了马车。 马车上有个死人,实在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 马车拐出了东门,他看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全是无害的路人,没有什么危险。 但愿这小子正在忙着分钱,没有时间追击自己才是他现在唯一的心愿。 活下来比什么都重要。 第五十六章 逃亡 事实上吴熙首先秘密的铲除刺青帮,就是为了给神佑军的乡兵捞点钱财,让这些杀才们安心的跟着自己就好。 他们的人手总共分成了四队。 板牙带一队跟着修鞋匠去魏朝辉的老巢,本来以为不会有多少反抗,没有想到魏朝辉这个老狐狸早就做好了准备,这一仗打的很幸苦,为此,牛眼娃还差点丧命。 第二队由二狗子带队,去刺青帮总部围剿二当家的刘铜锁,这就是一个心大的,所有喽啰都撒在了外围,等到二狗子杀到,回队救援已经不可能了,很轻松的就拿下了。 第三队由雷豹带队,主要的职责就是守住随时可能出现在家里的危险,到目前为止雷豹很清闲,闲的他正在和一棵树较劲。 第四队由冯六领着乡军作为一个单位,主要负责吸引道士的注意,把他们都吸引到一处封闭的环境,然后准备放毒气毒死他们。 冯六领着的这队人马只有二十个人,全是神佑军里面挑选的精英,按照吴熙对特种兵的理解,特意打造的一支特种军。 在战场上专门进行穿插活动和刺杀相关的工作。 这次为了对付这些个臭道士,正好拉出来练习一下,虽然有点早,但是,战场才是训练一个兵士的好地方,这话一点都不假。 虽然说这些人上战场的时候很多,但是基本上都是傻傻的抱着武器往上冲,遇到对方的骑兵,就只有被踏成肉泥的份。 如果这样装备一支训练有素的特种军,那么灵活机动的性能就在战场上发挥出巨大的能量。 这也是吴熙组建这支特种军的前提。 吴熙无意之中发现了曾公亮的《武经总要》里记载了一种毒药烟球,就产生了组建一支特种兵的想法。 基本模式都是按照后世的特种兵训练的,就是每个人的前胸挂着两个毒药烟球,感觉上不伦不类的。 只要有效果,不管视觉上多么的不好看,都是必要的。 打仗看的是硬件设施,和大姑娘出嫁没有任何的关系。 魏朝辉闭着眼睛斜躺在马车里,马飞把马车赶的飞快,为的就是要和吴熙抢时间。 看似风平浪静的大道上,实则凶险异常。 马飞能感觉得到,江湖上混了二十多年了,早就养成了危险警惕性这种本能。 要说官道两旁的树林里没有官军的话,马飞宁愿把头砍下来让你当球踢。 那种窒息的感觉,一直过了东关才逐渐的消失了。 不知道什么原因,树林子里的危险消失了,马飞觉得这是一个摆脱的好时机。 不管马车里的魏朝辉多么的不愿意,肥硕的身子还是被马飞一把就拎了起来,扔进了树林子里,在马的屁股上狠狠的插了一把刀,马儿受惊之后,拼命的往前狂奔而去。 这是一个很好的计划,马飞要的就是让敌人跟着自己的意思走,而不是他们被别人逼着走,那样的话,到后来极有可能就被人家赶进了包围圈。 极为高明的逃脱方式,因为人们在追踪的时候,第一印象是一辆马车,那么就会有意无意的注意路上的马车,对于行人是很少看的。 树林相对比较稀,跑起来很方便,只是去年冬天地上的落叶,形成了一层厚厚的树叶尸体,路面变的很柔软,人走在上面很费力气。 最主要的是魏朝辉的体形,极大的影响了他的行动速度。 马飞急的团团转,也没有一丝的办法。 腰上系着的玉带已经解下来,就拴在魏朝辉的腰带上,马飞一边狂奔,一边拉着魏朝辉跑的飞快。 魏朝辉本来就跑不快,这样一来,加速消耗了他的体力,一屁股坐在一颗大树下,大口的穿着粗气。 看样子只要再多跑一步,就会一口气上不来,死在树林里。 马飞摇了摇头,对魏朝辉这个主子他真的不是很看好,要不是对他有过救命之恩,真的想就这样抛下他不管了。 偏偏自己是个重情义的,实在不忍心抛弃自己的恩人,那样的话,就算是忘恩负义了。 他救过自己一次命,对此付出了二十年的江湖生涯,现在他到了危难时候,自己也救他最后一次,等他上了船,自己就会离开,人生剩下的日子实在是不多了,他需要为自己活一回。 叹了一口气,从身后取出水袋,拧开盖子就递了过去。 跑了这么长时间,魏朝辉早就渴的不行了,一把夺过水袋,仰起头就准备一口气喝完。 “帮主,我们能节省就尽量节省一些,剩下的路还很长,海上可没有淡水给你补充。” 马飞带些警告的意思说道。 魏朝辉的火气腾就冒了上来,一口水而已,大鱼大肉的从来都不缺,一口水能难得倒自己? 看了看周围的环境,发现自己早就不是那个随意发号施令的人了,一个人就是再有钱,总不能对着空气发号施令吧? 况且他现在身无分文,只有腰间的这条玉带和玉佩还能典当一些银子。 很不情愿的放下手中的水袋,随手抛给了马飞,脸色很不好看。 “我知道你一直看不上我,是我用情谊压着你一直不敢离开,事实上我确实需要你这样的人才。 这些年你寸步不离的保护我,当年的救命之恩就早报完了,你就是现在走,我魏某人连骂娘的话都不会说一句。” 马飞低下了头,很显然是在思考。 魏朝辉脑门子上有汗水不停的往外冒,生怕马飞现在说走就走,那么自己多半是要被吴熙那小子生吞活剥了。 本来就是试人心的话,自己没有多少把握,但是还要说,要不然自己心里没底。 多年养成的谨慎的习惯,一时半会儿改不了。 人心很脆弱,随便一把小锤子就完全可以敲碎它,人心难测,海水斗量,即便是马飞现在说是不背叛,但是心里是怎么想的,魏朝辉完全不知道。 就像他根本就不知道,马飞准备在他登船的时候,就离他远去,让他在海上自生自灭。 总算是有点笑容浮上了脸颊,汗水也没有像刚才的时候往外冒了。 感觉歇息的差不多了,伸出手让马飞拉了自己一把,开始往外走。 “过了前面这篇密集的树林子,就是隋唐时有名的灞桥渡口,船就藏在浅水湾,上面有备用的粮食,都是晾干的窝头,半个月前属下来换过,应该还没有坏。 另外,下水的时候,在河里就把饮用的水灌满水袋,进了大河,那里的水就不能喝了。 有一个老仆会伺候你到苏州,剩下的路,属下恐怕不能陪你走了。” 魏朝辉感动的一塌糊涂,因为他就是一个玩脑筋的,还以为马飞是为了引开吴熙那帮人,而为自己的离开开通道路。 当下紧握着马飞的手,装模做样的留了两滴眼泪算是感谢他这么些年以来对自己的忠心,总算是当年没有白救他。 马飞本来以为魏朝辉会大发脾气,没想到一通话说的魏朝辉泪流满面,有些摸不着头脑了。 仔细想了想,觉得这个人就是这幅德行,考虑问题总是从自己出发,完全没有想到马飞是不想跟着他了。 这样也好,省的断送了这二十年的情分。 “小马啊,我要是东山再起,少不了你的好处,只愿你能跑的快些,不要被那小子给你拿住,我听说他还是一个心狠的主,对敌人从来都不留半点情面。 本来也打算招惹他,这不是上面逼得没办法么? 走到这一步是注定的,自身没有实力,总是依附权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总会有还账的时候。 不是有句话说的好么?出来混迟早要还的,我魏朝辉也还算是一条汉子,只是这些年的锦衣玉食,让我迷失了自己。 多余的话就不说了,等一会儿我只要上了船,你尽管走就好了,多保重才行啊,东山再起的时候,没你可不行。” 马飞像是听天书似的,听他啰嗦了一大堆,这人啊,都有温情的一面,马飞相信魏朝辉此时说的话是真心的。 重重的点了点头,有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赶紧转过身,生怕魏朝辉看见。 “我都看见了,不要装了,我们那么多年的感情,你要是不哭几嗓子,我还真看不起你。” “属下的命是帮主给的,自然是要还给帮主的,放心上路就好,身后我来处理就行。” 话说的很大气,也是因为他到目前为止,没有听到身后有特殊的声音。 马路上的马蹄声倒是听见不少,多数是冲着那辆马车去的。 这次逃跑的计划是自己早就设计好的,应该不会出什么纰漏。 林子越来越密了,柳树垂下来的枝梢划在人的脸上,痒痒的,让人很不快。 林子里的湿度很大,没一会儿,两人的身上已经全部湿答答的不像话。 贴在皮肤上很难受。 把外衣脱下来,拧了一把,全是水,重新披在肩上,全当是为了保护皮肤不被划伤。 前面突然开始变的亮了起来,魏朝辉大喜,这就算是到了,迫不及待的冲出了树林,为了自己的重生,只想大喊一声。 还没等他开口,一个无害的少年,蹲在路边,手里拿着一把草,随意的一闻,随手就把草喂给了身旁的那匹枣红色骏马。 第五十七章 一心求死 “魏帮主真是好雅兴,游树林是才子雅士才做出来的举动,没想到魏帮主也有如此嗜好,早知道你有如此兴致,我也不用兴师动众的去你的府上请你了。” 话说的很轻松,好像老朋友见面,手低下的动作可没有停,依旧卖力的拔着草,一把一把的喂给枣红色的马。 尽管马低头就能吃到草,但是他依然乐此不疲。 单从行为上来看,这就是一个顽皮的没有长成的少年,但是那张笑容满面的脸颊下,不知道打着什么歪主意。 “你认得我?” 魏朝辉很不理解的问道。 “如雷贯耳啊,恐怕整个长安城不认识你的人不多,但是你不认得我,这就有些轻蔑的意思。” “一个毛头小子而已,还不值得我上心。” 到现在魏朝辉还寄希望面前的这个少年只是来给自己送行的,而不是那个把他逼上绝路的少年。 “是啊,人人都这么说,年轻才是我最大的依仗,所有的人都轻蔑年轻人,所以他们一批又一批的倒下了,你和他们犯了同样一个错误。” “你是吴熙?” “正是某家。” 魏朝辉的心在往下沉,提不起一点精神来和这个少年人动嘴皮子。 探子回报说这个人喜怒无常,经常不打招呼就把弩箭射进人家的身体,魏朝辉很担心自己正在说话的时候,一根弩箭就插在自己的身上,不由的把身体侧了一下,躲在了马飞的身后。 左右打量了一下,发现就这小子一个人,心里不免又大胆了起来。 马飞的功夫他是知道的,就算是再来两个吴熙,都不会是他的对手。 “不要担心,我不会动手的,至少现在不会动手,如果你执意要走的话,我不建议在你的身上射一个窟窿出来。” 魏朝辉很纳闷这个年轻人哪里来的自信,大言不惭的说要把自己身上射一个窟窿出来,马飞还站在旁边,竟然连正眼都不瞧一下。 再次确认只有吴熙一个人的时候,那爽朗的笑声瞬间就响彻整个码头,就连水里面正在嬉戏的鸭子,也给他的笑声吓的连连后退,水面上涟漪顿生,一圈一圈的泛到了河边。 吴熙无奈的摇了摇头,觉得这个人狂妄自大到没边了,马飞是个明白人,如今看着这个场面,不由得惊讶魏朝辉的自信心是从哪里来的。 “你的手下恐怕这会儿还在城里面四处找我呢吧,告诉你,大爷我马上就要乘舟南下了,想要我的命,还没那么容易。” 语气骄傲的像是刘翔站上了奥运会的领奖台。 “第一天来的时候,就让人给你带话了,我不是一个好相与的,但是对脾气了,做朋友是没有问题。 但是下马威这种东西我从来都不缺,也用不着你给我,就算是我得罪了京城里的权贵,那也轮不到你来出头。 你以为找几个修鞋,卖饼,耍杂技的人就能监视我的一举一动了吗?那样的话你也太幼稚了。 真为你领导刺青帮这么些年感到难过,这些年你在女人的被窝里已经丧失了征服天下的雄心,现在要跑路了,看见一个手无寸铁的少年,你又没头没脑的说些大言不惭的话,幸好今天天气好,没有风,要不然会闪了舌头,以后会变成哑巴。 听说没了舌头,以后下了地狱,是要做恶鬼的,就算转世投胎,也只能做一些不能说话的畜生。” 吴熙说话一点也不客气,对这样不识时务的人,也用不着客气。 “还是年轻啊,我已经准备好了一切,你也不要打算用聊天来拖延时间,你的帮手马上就要到了,我就不伺候你了,杂家要撤退了。” 说罢哈哈大笑着就要上前推开吴熙,因为吴熙站的地方刚好是自己的停放船只的浅水湾。 马飞想要阻止,刚伸出手,一支弩箭“嗡”的一声,伴随着尖啸声就钉在了魏朝辉的大腿上,杀猪般的嚎叫瞬间响彻云霄,惊得小鸟叽叽喳喳的从树林里面飞起。 “非要这么赶尽杀绝么?” 马飞有些无奈的开口,毕竟有错的一方在他们这边。 “你觉得今天要是掉个个儿,他会放过我么?” 马飞的无言就代表了回答,弱肉强食的时代里,武力决定了一切,根本没有任何情面可进讲,吴熙做的很绝,做的也对,如果放虎归山,来年在背后狠狠的咬你一口,那个时候就算后悔也来不及了。 “那就得罪了!” 话音刚落,变拳为抓,一个箭步踏上,直取吴熙的咽喉。 吴熙看的真切,这不是杀招,他无意取自己的性命。 “不要!” 显然命令下的有些晚了,“嗡嗡”声不停地响起,在空气中弹奏出一曲忧伤的《相别离》。 然后只见马飞浑身插满了弩箭,微笑着倒了下去。 军士们没有错,这是自己的命令,只是这样一个好手,不能为自己所用,是朝廷的损失。 按理说,朝廷损不损失的和自己没有关系,但是一阵莫名的心疼从心底传来,揉着心口就坐了下去。 再也不想看魏朝辉那张求饶的猪脸,手指头轻轻一动,祸害长安多年的总瓢把子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危险已经解除,十名全副武装的军士全部从制高点上集合到了吴熙的身边,不知道将主为何闷闷不乐。 里面还是有明白人,知道将主心里不痛快是因为马飞的死,但是刚才那种情况之下,只能选择发射,即便是将主阻止,也不行。 “不是你们的错,是我过不了自己那一关,把这里收拾一下,去北关魏朝辉的老巢,这下你们发财了,以后也不用再为了生计发愁了,这个老小子给你们攒了二十年的家当,够你们天天吃猪肉一辈子的了。” 话说的很伤感,军士们虽然高兴,但是也没有流露在脸上。 干脆利落的收拾了尸体,然后跟着将主绝尘而去。 到了北关魏朝辉的住所,牛眼娃正在和墙较劲,拆了一堵又一堵,大哥说里面有很多值钱的东西,到处都翻过了,就是找不到,心里想着有钱人的家里藏钱,就下还藏在人们想不到的地方,就先入为主的认为,墙体为一个意想不到的地方。 看见吴熙进来,马上红着脸就退到了一边,尽管杀敌有功,但是跑了头领,功过相抵之下,不被打板子就已经很不错了。 吴熙表扬了众位的英勇,尤其表扬了牛眼娃的勇猛,也提出了他莽撞的缺点,希望以后逐步改正。 牛眼娃的脸上这才有了一些笑容。 大哥尽然没有发脾气,这顿打算是逃过去了。 吴熙走过来在牛眼娃的肩膀上拍了拍,深情款款的点了点头,算是对他的一种认可。 然后笔直的就走到了后院的一座假山面前,来回走动着。 一般有钱人家藏钱,必定要藏的隐秘,还要始终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那么前两个院子是没有可能的。 只能是后院,而且这地下的入口也不一定是一个,或许会通向自己的卧室,这就看个人的喜好了。 要是这个人是个守财奴,那么在自己的卧房之内一定有一条暗道,暗道的地址也一定是在床底下的。 为了给自己多一些退路,外面也一定要请能工巧匠给自己做一个机关什么的,方便自己进出。 找了半天,什么都没找到,气的吴熙在假山上踢了一脚,由于力道没有掌握好,伤到了脚指头,疼的直跳脚。 手下的人看见将主受气,为了迎合将主,上前就拳打脚踢了起来。 都是一些拍马屁的,甩了甩衣袖就直奔魏朝辉的卧房。 让人掀开床板,果然露出了一个能容纳两个人下去的洞口。 众人紧绷的脸上总算是露出了一些笑容。 拉钱的马车就等在外面,吴熙要是找不出钱来,还真不好交代。 前面下去的人,一路走,一路点起了沿途的油灯,把整个暗室照的通亮。 先下去的人,不由的倒吸了一口凉气。 将主的话果然不假,这么多钱,他娘的自己要吃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 狂喜的内心之下,野心也暴漏无疑,这也正是检验这些军士定力的时候了。 吴熙交代了,只能搬走铜钱,银锭还有金银首饰一件都不能动,谁要是动了,以后砍头的时候,不要说没有提醒过。 这些老兵油子自然是知道的,铜钱是市面上流通的钱,银锭只是大宗商品交易的时候才用的上,通常是官府使用的时候多,底下都刻着官印。 金子就更不用说了,收藏还差不多,从来都没有见过谁拿着一锭金子买个馒头吃的。 珠宝项链的只有贵人家的妇女才佩戴,自己家的婆娘虽然爱的不行,但是戴着一大堆的金银首饰上山种地,也真够糟蹋地的。 一时间洞穴里面进进出出的好不热闹,人人都带着笑脸努力的搬钱,这可是他们的命根子啊,不管今天晚上的兄弟来的没来的,都有一份。 这是神佑军的规矩,可以说是他们子午营的规矩。 拉钱的马车前脚刚走,种大帅后脚就到了,一脸不快的就钻进了地窖之中。 第五十八章 正义的强盗 出来之后,脸色才有所缓和。 “总算是个有心的,就怕你犯错误,紧赶慢赶的还是没赶上。 铜钱拿就拿了,可是那些金银一分都不能动,谁动谁死,看来你小子早有预谋,你说你是一个山里面住了十几年的孩子,老夫打死都不相信。 就算是神童,也需要吸收外界的知识,老夫怎么看你都是个自来熟。 什么事情都能说个一二三四,大众知道的,你不仅知道,而且比他们知道的还精。 大众不知道的,你也知道,而且还能根据当下的供求关系把你的奇思妙想做成生意。 这就有些奇怪了,老夫观变古今,也没有出现和你相媲美的人,莫非你是个先驱,时空倒转让你又回到了宋朝?” 不简单啊,时空逆转都能琢磨出来,看来这些人对于异类有很强的戒心。 也不能怪他们,不知道这个异类是来干什么来了,要是造福他们那还好说,现如今的天下已经陷入了混乱,虽说现在只在草原上有战场,但是迟早要波及到大宋,这样的妖孽自然是御敌的好手。 但是反过来说,要是这个异类是来专门捣乱的,那么他会毫不犹豫的清除异己,来保证民族大义。 这就是吴熙分析出种大帅这番话的意思。 已经开始给他递话了,总要有点回应不是么? 看着种大帅摆手摇头笑呵呵的姿势,就知道这番话连自己都无法说服,要是吴熙真的是一个超时空穿越者,那么想必这个世界上会有很多这样的未来人,那岂不是天下大乱了? 要说他是个预言者还有些说得过去,不过看年龄也不像,充其量是一个灵性和悟性比其他高一点的小娃娃而已。 还没有经过真正的社会考验,就不能测量其真正的能力,消灭了一个当地的混子而已,任何军种只要拉出来就能做到的事情。 “小子的老师博学却富有才干,当世的隐者,不愿意与世俗同流合污。 虽然说是个隐者,但是一年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外面游历,去过很多的国家,带回来一些其他国家的农作物,实在是个造福于民的好东西。 现在这些东西就在小子的家里做种植实验,一旦成功,就会献达天听,发挥他应有的作用,也完成了师傅他老家的遗愿。 大帅,其实我们生活的地方很大,有很多不同种族的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所知道的只不过是这个世界的一小部分。 只是我们的文明开始的比较早,他们的文明开始的比较晚,有些地方直到现在依然住在大山里,拒绝于外界取得联系,那么我们为什么不做一个先驱者,去征服这些地方,做我们的附属国。 只有这样,天子坐在金殿之上,才敢大手一挥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豪言壮语。 小子想过了,找这么发展下去,就算是全天下的人都能容得下我,统治者也不会希望卧榻之侧,睡着一只呲着牙的狼,随时都想咬他一口。 所以,下海才是小子的最终归宿。 听说岭南的南边,有很多岛屿,到时候还请大帅为小子在陛下面前美言几句,把这些没有用的岛屿赠给小子,这样一来的话,君得到了君威,臣保全了大义,两全其美的办法,必定是后世的佳话。” 早有侍卫搬来的圆桌,茶已经泡好,用的就是吴家刚刚生产出来的茶具,喝着方便,入口晦涩,却清香淡雅,实在是人间佳品。 种师道眯着眼睛听完了吴熙的长篇大论,心里依然有了计较,端起吴熙递过来的茶杯,也不客气,仰头就喝了一个底朝天。 脸色始终保持着平缓之色,没有激动,也没有失落。 “茶是好茶,只是喝茶的地方有些不对,强盗气氛浓厚了一些。” 隐晦的教训最是让人难受,还没有指着鼻子骂一顿来的痛快。 终究还是没有完全信任自己啊! “小子是正义的强盗,比那些烧杀抢掠的不知道要强多少倍。 虽然说武力征服很有必要,但是小子见不得血腥,如果能有一些造诣大家随小子一起下海的话,想必文化传播起来,共同语言就能消除很多的仇恨。 书同文,车同轨才算的上是大一统,只是用血淋淋的钢刀征服不了人心。” 吴熙也是应景说话,理解起来比较容易。 “张老头恐怕你是带不走了,且不说他等不到你功成名就,就算是你的速度够快,一个老人家在海上颠簸,旅途怕是有些艰难啊!” 说起天觉先生,吴熙不知道怎么得,心里不得劲的厉害,历史上的张商英,明年就是大限,希望自己的出现真的扭转了时空的锁轮,让本该摇摇欲坠的大宋里的人和事多一些美好吧。 叹了一口气,独自喝了一杯,慢悠悠的说道:“小子倒是想啊,希望老先生高寿,等四海承平的时候,打马任意的驰骋,乘船顺流而下,骑鹤下到的地方不仅仅局限在扬州,而是更远的地方。 可是做到这一切是何等的艰难。 朝堂混乱不堪,道士横行,奸佞胡为,军士羸弱,堂不成堂,军不成军,上下一股糜烂之风,小子已经闻到了东京刺鼻的硝烟在弥漫。 大厦将倾,我们扶之即倒,可这之后呢? 说实话,大宋从根子上已经烂掉了,想要恢复生气,除非圣上自己改变,要不然做什么都是枉然。 真想变成了一根捆仙绳把这股力量聚集到一起,维护民族的尊严,负责国将不国。” 一番感慨说的老相公悠然感叹,这小子的野心不小,虽说现在还是一个小小的承节郎,但是前途必定是远大的。 都说理想有多大,前途就能走多远,在这个小子的身上提现的淋漓尽致。 恐怕他已经计划好了一切,等的就是一个机会,一个使自己扬名立万的好机会。 方才的话里不是说自己有一些农作物要献给皇上么?想必是找自己做传声筒,也罢,这个世界始终是年轻人的。 难得有理想,就不要在扼杀到摇篮里了。 正好太子殿下要来永兴路巡视,长安是必经之地,和他说道说道,这事就成了一大半。 张老头在从中做一把推手,那这件事情几乎可以说是拍板了。 “你这些话应该在朝堂上说,和老夫也只能倒倒苦水,所谓大蛇打七寸,你打到尾巴上,有些事情老夫可以斡旋,有些事情老夫也无能为力。 要知道整个大环境都是重文轻武的,你武官就算是有天大的本事,最高也就是个副枢密使了,说话连人家放个屁都不顶。” 话糙理不糙,吴熙听得进去。 这才找到了知音,走了这么长的路,天觉先生或许是文化造诣上的良师益友。 而种大帅就是自己军事上的推手,或许没有他们,自己到现在还什么都不是,带着一只眼罩,领着一大帮山里出来的小混混,在嗣武城打家劫舍,也没有人敢言语。 虽然过的很潇洒,却浪费了一身的才华。 种大帅在陛下面前保举自己就是人尽其用的原则,要是没有自己那一首词,要是没有联合曹晖为山民请命,那么自己还是一个默默无闻的人。 所以不管你在别人眼里是什么,首先你需要让别人在你的身上发现的有点,然后才能人尽其用。 吴熙觉得自己的这条路走的很好,他很满意,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结果,现在看来当初做的那些事情一点不多余,缺少了哪一步,都不能有自己现在的子午营。 这条路还很长,做掉魏朝辉只是万里长征走出的第一步,真正的对手应该是那些终南山里出来的道士才是。 青阳把他们吹的神乎其神,煞有介事,不知道真假,很难根据他们的特点来指定战术。 毒气弹就是自己打响的第一枪,要是管用的话,那么这些被世人誉为渡劫紫气真人,是多么大的一个笑话。 “大帅说的有理,小子记下了,你还别激我,等有机会,必定要在朝堂上把这一番话重新说一遍,应该要比今天说的还要激烈才对。 东华门唱名就是一个名分而已,战场上的生死才是决定王朝生死的关键。 哦,对了,一只忘记问你,去金国谈判的李良嗣追上了没有?” 种师道摇了摇头,表示实在是无能为力,到了大海上,连个影子都没有看见。 “还好小子有后手,要不然就连神仙都难解东京之困了。” 吴熙对于这个结果已经做出过很多次的推演,这是最坏的一种。 “你小子还留了后手?” “那当然,做事不能只想一条路,狡兔还三窟呢,更何况事关朝廷,就更不得松懈了。” 种师道刚要问具体细节,传令兵急匆匆的跑进来,单膝跪地,鬼哭狼嚎的说道:“崔家遭难了!” 第五十九章 树林之约 “冯六这小子在搞什么飞机,几个山野臭道士而已,装模作样的就能把他迷惑了,现在连带崔家遭了秧,他是怎么做事的。” 吴熙很愤怒,本来万无一失的计划,现在因为崔家的变故而变的不可控制起来。 只是听传令兵遭难了,不知道到了何种程度,要是全家都没了,他吴熙是罪魁祸首。 腾就从座位上站了起来,连和种大帅告别的话都没说,骑着枣红马奋力的扑向道政坊的崔家。 子午营的众将士还在为得了这么一大笔钱而想着晚上怎么分钱的事情,猛然见将主打马而去,纷纷上马,把马鞭摇的震天响,吼声粗狂而狂野,脸都憋的通红,右手拉着缰绳,左手按在胯下的刀柄上,只要有危险的情况出现,随时都拔出刀子和那狗日的拼命。 不是说那些道士都会飞天入地么那好,看老子的燕赤弩如何把你们这些蛊惑人心的东西射成筛子。 吴熙没有下命令,只是做出了一个反应,然后这些杀才们已经领会了将主的意思,这一个月掏心窝子的相处,看来没有白费。 这些钱也没有白白给他们。 这就是金钱的力量啊,不过这样也好,金钱堆积起来的感情,永远都是利益的牵绊,当有一天吴熙不能满足他们越来越大的胃口的时候,也应该到了分手的时候了。 吴熙在崔府的门前挽住了手中的缰绳,枣红色的马长嘶了一声,前蹄扬起在虚空中虚蹬了几下,骤然停住。 崔府的门前静的厉害,要是在平时,小马哥已经上前把他的枣红马拉去上料,而现在,一个人都没有,整个崔府静的可怕。 吴熙的心在慢慢的往下沉,这样一个享有爵位的大族遭到了灭顶之灾,尽然是为了一个女人,说起来有些可笑。 道家有些太过固执,他们的权威是受到皇家保护的,为所欲为习惯了,猛然间碰上一两个不吃生米的,在他们的眼里那就是在挑战权威。 这样的事情绝对不允许出现,要是这次他们服软了,那么还会有很多个这样的人站出来指着他们的鼻子大骂。 那样的话,自己工作就进行不下去了,所以不管是为了什么,崔家必须要付出代价。 崔家这只鸡注定要被摆在猴子的面前屠之而后快。 从那些山里面出来的老道士不顾一切的来支援,就能看得出来他们在这件事情上态度的坚决。 吴熙想明白了一切,突然间就沉默了。 对于这个世界来说,他是一个不存在的人,就像是一块石子投进水里泛起的涟漪,会慢慢的消失。 可是自己毕竟已经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宋人,虽然说还没有融入到宋人的生活,那份情在心里逐渐的开始翻腾。 后世的时候看不得别人受委屈,更何况这个人还是自己喜欢的人,就算是遇见情敌,即便是打不过依旧会比划两下拳头。 现在他是怎么了? 自己心爱的姑娘被那群老而弥坚的臭道士拉到山洞里祭奠了他们的仙人,或许是拉到了赵佶的床上。 不管哪里吧,都不是自己愿意看到的,一个男人要保持血性,一颗暴戾的心永远不可被磨灭。 那就放开手去干吧,大不了身死再穿越回去就是了,这里的生活实在不是一个后世的能随随便便就适应的了的。 这时,身后的骑兵已到,轰隆隆的马蹄声惊得路人避而远之。 不消时候,这里就形成了一个方圆两公里的真空地带。 马儿打着响鼻在原地打转,似乎也领会到了主人的意图,只要一声令下,就会闯进去杀个天昏地暗。 冯六飞快的来到了吴熙的跟前,单膝跪地,身体不停地抖动,说自己没有看好妙彤姑娘,被那些老道掳去了。 崔府上下的人都没事,只是掳走了妙彤。 听到这里,吴熙的心稍微的放下了,只要崔府没事他就放心了,看来冯六这小子还是做出了一些成绩,逼得道士们抓了妙彤做人质。 突击队救人而已,后世不知道看了多少遍了。 事情变的简单起来,吴熙不由的松了一口气。 “将主,道士一行五十人,有三十几个人被在下引诱困在了城外的乱世洞,投放了大量的毒药弹,终于制服了他们。 本来以为里面的人中了毒气死了,没想到一个都没死,起初还以为他们真的是神仙之身,直到属下的刀子在他们的身上戳出窟窿眼血流尽死亡之后,才意识到这是他娘的毒气弹的事情。 由于年代久远,平时打仗的时候多数情况下是平原作战,所以这些东西很少用到,恐怕是毒性已经消弭。 将主说的对,那些人就是些装神弄鬼的人,没有什么真本事,一个个的绑在树桩子上,连挣扎都不做,就在嘴里念着玉皇大帝的名号,希望他老人家显灵来救他们。” “这些道人现在在哪里?” “在我们的营地,有两百军士看守,应该不会出现问题。” 一鞭子就抽在了冯六的身上,冯六连动都没有动,反而另一只膝盖也跪了下去,把头都低到裤裆里了。 “说了多少遍了,不是应该不会出问题,而是肯定不能出问题,这是有差别的,冯六你记住了,要是回去之后,人没了,你也就没了,回营!” “是!” 那些道人是没有事,一个个生龙活虎的念咒语,始终不见绑在身上的绳子断裂。 提着一把宝剑怒气冲冲的就冲进了军营的地牢里,想要把这些臭虫一个个捅满窟窿眼,方才解心头之恨。 距离吴熙最近的那个道士,心里似乎已经坚持不住了,身体开始抖动,可是嘴里的经文越念越快,放佛到了天堂里,这些经文就再也念不着了。 传令兵的手里捧着一张宣纸,是用箭射进来的,上面的内容很简单明了。 想要那女子,东门外的柳树林里,带着剩余的道士来换就是了。 这就抗不住了,一下子损失了这么多的精英,他们也承受不起。 毕竟这是道观的根基,女人有很多,根基缺失了,想要重塑,没个百八十年,想都不要想。 更何况现在道士业很发达,竞争很激烈,万一不小心就会失宠,失宠就意味着凋零,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 所以最后时刻,他们还是选择了妥协。 抓走崔妙彤就是为了给自己的手里增加筹码而已。 还真会挑地方,世人的眼睛雪亮的盯着,要是放在钟楼那个人多的地方,估计用不着他们解散,民众也会打的他们解散的。 民众是一群可爱的人,你对他们好的时候,他们会两倍的回报你,但是你伤了他们的心,那么反之,这种爱就会化成浓浓的恨意,直到你死了为止。 这就是我们可爱的人民群众啊。 好吧,既然人家想要和解,本着上天有好生之德,就留下他们这些人的性命,毕竟杀戮不是阻止妖道横行的最重要手段。 再说了,赵佶现在正在沉迷于其中,保不齐会给自己带来仕途上的阻力。 冯六的特种兵先行,迅速控制制高点,观测周围随时发生的情况。 大部队押解着道人随后赶到,牛眼娃为后军,保证军队不被骚扰。 板牙随行,红孩儿回家,帮助雷豹守家,本来周侗一直跟着吴熙的,看这小子做事有板有眼,跟前这么多高手保护着,也就回去了。 和尚就是一个心大的,只要吴熙还健全,他就躲在吴家吃喝管够。 前几天还在树林子里揍了一个口气比脚气还大的读书人,现在重返这里,恍若隔世,最重要的是心爱的人就在林子里等着自己去救,心里怎么也平静不下来。 崔世才领着家丁气咻咻的也来了,想必也接到了道人们的传书。 顶盔挂甲的一脸杀气腾腾。 这是交换人质,又不是上战场,把自己武装到了牙齿,鬼才和你交换。 道人好手段,无形中给吴熙了心里压力,让他不敢轻举妄动,毕竟人家的家人在,吴熙即便是想要下令强攻,以保全节气,那么也要好好的考虑一下了。 毕竟是年轻的小伙子,火气上头,什么事都干的出来。 还是一群聪明的人啊,怪不得大宋如此的羸弱不堪,原来是流氓有文化了。 刚要抱拳行礼,崔世才挥了挥手就免了,现在不需要这些虚礼,救下心爱的孙女才是正事,要是吴熙把这件事情办砸了,崔世才有死在他面前的冲动。 “不怪你,是老夫松懈了,只知道查内奸,没想到还是遭了暗算,现在家里已经干净了,但是妙彤却被抢走了。 要是以前的话,老夫就不说什么了,都是这孩子的命,再说了对抗皇权也是不理智的举动。 现在既然你小子说他是你的媳妇,那么你就要全息全影的把她带回来,为此老夫不惜和皇家撕破脸皮,要是她少了一根汗毛,老夫手中的枪可是摆设。” 说完气咻咻的就走开了。 就在这时,树林子里面一阵骚动,十几个白胡子道人,就站在崔妙彤的身后,意气风发的一塌糊涂。 第六十章 失去掌控 每个人的心里都藏着一个鬼,具体是什么,只有自己知道。 但是大众的思维百分之九十都是相同的,先入为主的概念是从小时候开始教育好的,一下子想改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比如说你看见一个和尚,马上就能想到少林寺,一看见唱秦腔的,马上就能想到西安这座老城。 很显然,包括吴熙在内的所有人,一看见白胡子老道轻飘飘的落在树林子中间,捏着胡须哈哈大笑的时候,很轻易的就能想到西游记里的太白金星。 不知道那些人想到的是哪一路神仙,但是他们给吴熙的感觉就是这样的。 当即就有一些小兵阵营有一些骚动,吴熙一眼瞪过去,顿时都打起了精神。 低下头,把将主平时交代的那些无神论的言语默念三遍。 将主说,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就能记住了。 也不知道为什么是三遍,而不是四遍,也不是两遍。 将主是个有本事的,既然他说三遍,那就三遍吧。 “你们准备好放人了么?” 吴熙骑在马上,威风凛凛的说道。 他们这样的装扮,就是为了迷惑这些凡人的思想,让他们一看见自己就能想到神仙。 可是吴熙不是凡人啊,是从后世穿越来的,理论上说也属于神仙范畴了。 “小老弟果然不同凡响,见到我们这些金罗大仙,也不参拜,就说明你小子很有想法。” 期中一个年纪看上去不是很大的道人说道,其他人的年纪已经很大了,想必也没有了开玩笑的心思。 “想法倒是有很多,就怕当众拆穿你们,让你们下不来台,要知道,你们手里可有我想要的人啊。” “你的手里不是也有我们想要的人吗?” “那些人,你们尽管拿去就是了,但是我要的人,你们得好好的送过来,不能让她伤到一根汗毛,我这个人有个臭毛病,就是对违背我意愿的人,赶尽杀绝了才好,你们可不要让我有了这种想法。” “你一个小娃娃,心肠黑的很,这个姑娘和本门有缘,本是上仙的选中的祭品,但是因为你横生枝节,现在上仙很生气,就算你娶了她,也是另一种方式的断你子孙,难道你就眼看着你无后,而放任你自由么?” “这位上仙,你多虑了,我上没父母,天即是父母,既然贼老天让我绝后,也是决他的后,与我何干,更何况,你们说她是个石女,就一定是么?如果你们能看到生死的话,你觉得你的寿限是几何? 再者说,我们讲的是感情,讲的是爱情自由,有这些就够了,至于子孙,那不都是丫环的事么? 你别告诉我,宋朝人现在都不流行三妻四妾了,虽然我没有那么大的胃口,但是,娶一个小妾,我想,我们吴家的主母总不会有意见吧?” 说着还向崔妙彤抛去了一个媚眼。 这都什么时候了,他还有心思开玩笑, 本来前面说的话,崔妙彤很享受,被一个男人当众表白,这在古时候来说本就没有的事,她很享受。 一个男人到底有多爱你,看他在公众场合能为你做到什么程度。 很显然,吴熙符合她一切的标准,甚至都有些过分。 可是后半部分她就有点听不下去了。 什么生孩子靠的小妾,难道自己就没有本事么?虽然这些臭道士一味的诽谤自己,但是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生个三四个还是没有问题的。 不过还是含情默默的看着吴熙,这让吴熙很享受。 后世的时候希望有一种霸气的装逼方式给自己的女神,一直没有机会,现在机会就在眼前,要是还不抓住的话,恐怕以后很难再有了。 那个白胡子老道还想说什么,被崔妙彤厉声喝止了,场内所有人都大感意外,唯独吴熙笑呵呵的不说话。 这才是自己的媳妇啊,连脾气都是一样的,两口子说话的时候,别人少插嘴才是。 说到插嘴,吴熙有邪恶了,赶紧甩甩头,把脑子里肮脏的思想全部甩出去,留下最帅的一面,给自己未来的媳妇。 “我知道你的心,也知道我的处境,在这样的环境之下,你用你将士用生命拼出来的功劳来救我一个弱女子,我万分的感激。 这是小女子的命,多谢你这么宠着我,让我心里高兴,如果事不可为,不要一意孤行才是,小女子的命不值钱,那些将士是朝廷的根基,不要折煞了他们才是。 你的心,小女子已经知晓,今生已经足够了,但愿我们来世还能在大街上相遇,第一眼就能认出前世的你,这是我的福分。” 吴熙咬紧了牙关,使劲的告诫自己不要发火,她越是这样说,吴熙的恨就增加一分,越是楚楚可怜,吴熙就恨不得把那些道士剥皮食肉。 “知道就好,所以你要全息全影的回来,你没看见你们家的老祖宗么?杀气腾腾的准备让我殉葬呢。” 虽然被绑着身体,崔妙彤还是娇羞的一笑,这一笑,吴熙便把持不住了。 催促着赶紧交换人质。 那些道士也不含糊,解开崔妙彤身上的绑绳,就任其慢慢的走过来,吴熙也不是那种不讲信誉的人,既然你们信守承诺,那我也绝不做伪君子。 下令将所有的道士全部松绑,两方的人质同时开始走向自己的阵营。 这个时候是最危险,要是出了纰漏,那可是大事件。 崔妙彤的心里很高兴,今天得到了一个男人的心,这个男人自己也很合心意,现在就要回去了,回去之后,婚事就会被提上日程。 想到这些,脸上红霞飞的天边的红云都比不过。 就在两拨人交叉的时候,身后突然感觉一阵冰凉,一直冰剑深深的插入了自己的后背,一声娇哼,人就软绵绵的倒下了。 那些道士一看得手了,纷纷开始狂奔,因为他们知道军队的报复是多么的惨烈,也很自信自己逃跑的速度。 转眼之间,刚才还在对面的道人已经一个人影都看不见了。 那些往回跑的道士,反手一颗霹雳弹就出现在手掌心,对着吴熙这边一扔,一股子白烟升起,白烟散尽之后,已经没了道人的身影。 这个变故是吴熙没有想到的。 一下子愣在了原地。 等反应过来的时候,跳下马,狂奔着就去了崔妙彤倒下的地方。 撕心裂肺的喊叫也同时响起。 眼看着就要成功了,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点,此时的吴熙恨死了自己,后世的影视剧上有很多这样的桥段,就是没有想到,被赞颂为君子的宋人,也会做出这么不地道的勾当。 还是自己大意了,才导致崔妙彤有此一劫。 冲过去抱住崔妙彤,一个劲的嘶喊,就是不见伊人有所回应,嘴角流出来的血迹和越来越弱的脉搏,让无锡的心不间断的往下沉。 一直沉到了谷底。 牛眼娃彻底的疯了,挥动着巨锤一马当先的就杀进了树林的深处,吴熙也不管不顾了,现在他根本就无暇顾及这些杀才们的冲动,也不想管了,杀成什么样就什么样吧,就算是把天捅出来一个窟窿,也有他吴熙给撑着。 占领了制高点的那些特种兵也有些松懈了,眼见交换人质即将完成,也就没有必要大开杀戒了,没想到,这些老道还真能制造事端。 转眼之间人就没有踪迹,让他们的心里一紧,这些日子算是白练了,回去之后就算是将主不把他们怎么样,他们自己首先就要把自己练死在秦岭的山里面。 板牙眼疾手快的率先就跟了上去,不管前面的浓烟里是不有人,甩出去一把暗器探路才是关键,没成想还真有人没有来的撤离,就一命呜呼了。 原来都是一些障眼法而已,这样就简单多了。 只要你们不是神仙钻到天上,就是追到天涯海角,也要一个个的把这些妖道的头颅全部割下来,来祭奠我家主母。 他想家主的意思大概也是这样的。 从他根本没有拒绝他们追出去就能知道,家主这次是不把这些人碎尸万段,断然没有撤军的理由。 “还响起刚见你时候的表情,是那么的清纯,一眼就看上了你,当下心里就认定你是我吴熙在这个世界上的妻子。 还记得在你家,你和一颗树较劲,就是为了看我一眼对不对,我都知道,我们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几世修来的夫妻,这一点我很确定。 要不然贼老天也不会大老远的把我送在这个地方让我遇见你。 你就是宋朝的一个特例,我也是,其实我有一个秘密,一直也没有机会说,准备等到洞房花烛的时候吓你一跳,现在却没了机会,让我很心痛啊! 一直以为我是天选之子,掌管着生杀予夺大权,好不威风,现在连自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那还算什么天选之子,算什么男人。 就算是杀光那些妖道又能怎么样,你还是一样醒不过来,如果有可能的话,我还是回到我那个世界里,让你好好的过完这一生岂不是更好?” 崔世才本来想过来看看自己的孙女,但是看见吴熙怀里摆着她哭的稀里哗啦的,也就没了心情,哀嚎着冲向了树林的深处,誓死要把这些贼人揪出来,给孙女报仇。 “将主,他的手好像刚才动了一下。” 第六十一章 神仙困 手指动,那就说明末梢神经还没有有坏死,那么在后世的医学水平而言是有的救的。 可是现在是宋朝,医疗的落后和医学的滞后性,造成了一系列的阻碍。 虽然欣喜了一下,但是,马上这种欣喜就变成了绝望。 手下很不理解的看着吴熙无动于衷,不知道他的心里打的什么算盘,也不敢上前,只好怔怔的望着他。 其中有一个兵士冒险说了一句话。 “将主,平康坊里住着一位神医,很了不得,有起死回生之能,不妨去看看,说不定主母福大命大,能度过这一劫,只是……” “只是什么?说!” “是,将主,只是这个老头子有一个臭毛病,不轻易给人瞧病,全凭他的喜好,要是他不高兴,就算是给高价他也不治,但是如果你对他的脾气,一分钱不收,还经常倒贴钱。 小子的妻子去年就患了一种怪病,全身抽搐,不见好转,都说是中邪了,但是去老头子那里一看,一副药就好了,真实神人也。” 那小子把神医夸上了天,吴熙心里盘算着,这个时期也没有什么像样的名医啊,果然隐世高人比比皆是啊,先不管怎么样,去了再说吧。 平康坊距离春明门不是很远,就在东市旁边,拍马即到,急匆匆的把人送进去,却不见里面有人招呼。 一个个懒洋洋的伸着懒腰,好像这位女子的死活不管他们的事。 吴熙很像发火,但是强忍着没有发出来,现在是有求于人,不是任性的好时候。 国人的人性使然而已,这种事情在后世见得多了,持才傲物的人都是这副德行。 在后世能忍得了,那么在这里也能忍得了,不过后果却完全不同。 在后世,就算不忍或者是事情结束之后,自己依然是自己,顶多忘记了就算了,反正谁也不认识谁,以后也不会有经常见面被人说三道四的尴尬。 可是这里就不同了,以吴熙这样的人的性格,你不管救或者不救,就按照现在的态度来说,事后算账的概率很大。 总是能找到理由治你的罪的。 所以邱启明很不愿意见到这样的病人上门,治也不是,不治也不是。 所以长期下来,就形成了这样的一副状态,其实自己已经很努力了,只是坊间的传言把自己打造成了一个神医,和一个冷酷无情的人而已。 其实他错了,吴熙绝对不是这样的人,只要你把他当人,他就会把你高高的供奉起来,可是如若你对他爱搭不理,那么你就等着吃苦头吧。 吴熙的见识可比他们这些人的见识要多的多,尽管智商不见的比这些人高多少,但是要论起耍狠斗心眼,这些人还真不是对手。 “在下吴熙,草民吴熙,前来就医,希望能得到救治,这位姑娘受了很重的伤,如果得不到及时的救治,恐怕命不久矣。 上天有好生之德,祈求神医看在本着上天的旨意,治一治这位姑娘,给她一次重新生的权利,小子将感激不尽。” 吴熙的话刚说完,屋子就响起了一阵爽朗的笑声。 “真感人啊,郎情妾意的实在让人感动,我治吧,恐怕也无能为力,不治吧,和我的悬壶济世的身份不符,真心让人很为难。 不过看在你痴情一片的份上,我就破一回例,明知道你是官方的人,就算事后会有些麻烦,但是,老头子既然答应了你,就绝对不会反悔。 本来还以为你要用官府的那一套压老夫一头,现在看来是老夫小人了,抬进来吧,能不能再活一回,就看她的造化了。” “你知道她的症状?” 吴熙疑惑的问道。 “略知一二,不过还要检查过后才能确诊,不要浪费时间了,再晚恐怕来不及了。” 吴熙是个明白人,赶紧抱起崔妙彤就往屋子里面走,手下的人要过来帮忙,被吴熙狠狠的瞪了一眼,那些人很识趣的就退下了。 只是不愿意走远,万一将主需要帮忙,自己就是最大的依仗。 人是送进去了,可是和后世的医院一样,家属不能待在旁边,吴熙只好退了出来,坐在一张石凳子上唉声叹息。 手下的兵士拔开了随身水袋的塞子,递给了吴熙,吴熙仰头就喝了一大口,没有喝完,把剩下的水全部浇在了自己并不是很长的头发上。 抬起头的时候,并不黑的天空那颗启明星永远都是那么的亮。 希望崔妙彤就是那颗最先亮起来的启明星,能够转危为安。 平康坊一时间成了吴熙的临时指挥场所,各个地方的军报不停的送到了这里。 令人赶到意外的事,那神医并没有感到厌烦,认真的给崔妙彤把着脉,不时的让他的助手把崔妙彤反过身来看着身后的伤口。 似乎外面发生的一切和自己没有半点的关系。 可不是没关系么,军队上的事情,和他能有什么关系。 救人就是了,其他的还是不要问比较好。 看着那小子一脸的和气,心里的戾气是藏不住的,就凭他刚才跪地说的那些话,和隐忍的功夫,就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禀告将主,子午营所属二队追击十里返回,斩首十级,活捉一人,请大帅定夺。” “先关起来,等这里的事情了了,军营杖毙,我要亲自主持。” “是!” 来人迅速退下,没有一丝一毫的拖沓。 此时吴熙的脸已经变成了黑色,恐怖的可怕,手下的那些兵士看着吴熙的脸,心里在庆幸这为是自己的将主,和自己是一波的,要不然犯在他的手上,一死是逃不了了。 不一会儿又有一队人回来了,队正、风尘仆仆,单膝跪地,禀告道:“子午营二队归队,追击十五里,斩首十五级,生擒五人,请将主定夺。” “关起来吧,好生看守就好,我会让他们知道成仙的滋味的。” 吴熙的话说的很平静,被押解的道士心一沉,越是平静的背后,越是酝酿风暴的中心,他刚才说什么?让自己长长做神仙的滋味? 我他娘的现在不就是神仙么?神仙滋味尝了一辈子了,也不在乎再多尝尝。 有几个道人明显吓的走道直打摆子,扶都扶不住了,他们刚才看的明白,那些杀才们的表现无情的让人遍体生寒,尽管几位长老奋力的反击,打死了几个冲在前面的悍徒,想着能让他们有所畏惧。 但是没有收到效果,反而遭到了更为激烈的追击和屠杀。 这些军士一看就是训练有素的军队,和其他军营里的那些混吃等死的不一样。 听长老说他们只是一群乡兵,就是一些泥瓦匠和庄稼汉组成的打工预备队,现在看起来西军的主力也不过如此。 从他们见到吴熙开始,就知道这些军人为什么像狼一样敢拼敢杀了,因为他们的将主就是一匹狼,而却是一匹凶悍的沙漠狼才是。 各队出去人陆续赶了回来,各有收获,吴熙已经不想听他们汇报杀了多少人了,只要杀完就对了。 他现在只担心崔妙彤的情况。 就在这时,邱启明摸着胡须走了出来,脸上的神色可好看不到哪里去。 吴熙抹了一把脸,失落的表情马上就消失不见,变脸这种绝活,他做的很不错。 连自己都没有信心,会影响大夫的积极性。 “大夫,怎么样了?” 吴熙轻声细语的问道,和刚才要杀人的少年完全是两种状态。 邱启明摇了摇头,旋即又点了点头,然后又坚定的摇了摇头。 “这是什么意思,看你的意思像是没救了,但是可能还有一种方法是可行的,只不过还没有经过试验,不知道成功概率是多少。 您已经知道了我的身份,所以心里有些顾虑,是也不是?” 邱启明眯起眼睛,笑的很开心,这多少与庄重的气氛有些格格不入。 “小将军思维缜密,单凭老朽的几个动作就能看出这么多信息,老朽佩服的紧啊。 不错,将军的妻子所中的暗器非常的歹毒,是邪教的神仙困,已经失传好些年了,如今再次出现,恐怕不是个好兆头。 所谓的神仙困,就是一种冰制的暗器,上面摸上了一些药物合成粉,都是一些剧毒的成份,而这些毒药合在一起,能让人的血快速的流失,除非——” “除非什么?” 吴熙急切的问道,只要妙彤能醒,就算是上天摘星星,他都会想办法做到的。 “除非这个人有新的血液诞生,否则,必死无疑。” 说到这里,邱启明干笑了几声,虽然自己被成为神医,但是这种病他还是束手无策的,无奈的摇了摇头,继续说道:“你也知道,我们现在的医学技术根本就达不到造血的目的,就算是有了这项技术,送不进病人的身体,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所以说,老夫说了也等于是没说。” 吴熙长长的舒了一口气,输血而已,算不得什么难事,也许对于他们来说,得了这样的病,等于是判了死刑,但是他是个后世的人,知道操作流程。 不过他还是对邱启明的医学造诣和处理事情的方法感到惊讶,能想出换血这招已经有些前卫了,要是能得到技术支持的话,医学方面,中国一定会领先世界好些年。 邱启明见吴熙舒了一口气,心下大感意外,难不成这小子有办法?疑惑的看向吴熙。 “不用看,我会,就是个输血而已,不知道做了多少次了。” 第六十二章 输血 如果真的如邱神医说的那样,崔妙彤只要有新的血液补充,就不会因为身体里的神仙困而再一次失血。 那样的话,只要不发生并发症,一两个月之后,又是一个在柳树下荡着秋千,笑声能传出两里地的美丽姑娘。 现在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酒精,消毒棉,输血用的针头,输血管,最麻烦的还是血型的问题,要是不同血型的人输血会造成血液在血管里凝结,堵塞血液的流通。 滴血认亲就是一个大大的伪命题,根本不存在科学依据。 酒精现在已经有了,老孟在家里的后院做了一个加工厂,度数都不相同,为此他还划分了酒的等级,根据不同人不同的喜好来招待客人。 纯度酒精也有很多,刚开始的时候就没有想到会应用到医学方面,现在看来自己的决定是多么的英明。 棉球也不是问题,现在已经有了棉花,凑合着用就是了,实在没有现成的,干净的布条子做过酒精消毒之后就能使用了。 针头现在是个麻烦,还没有想好用什么代替,神医既然称之为神医,想必想法和普通人还是有区别的,一个两头相通的银针应该难不倒他吧? 输血管就用羊肠,这是目前想到的最好的替代品。 验血型吴熙现在已经有了办法,只等着神医想到针头就可以开始实验了。 “我现在要用人血,用你们的血救你们的主母,你们谁愿意献出来?” 周围一下就安静了下来,众人面面相觑,犹豫不决。 从来都没见过把一个人的血给另个人输进去,那个人就能活的,更何况,把自己的血抽走了,那他不就死了么? 将主平日里爱惜自己战将的生命,现在为了他未来的夫人,就要和将士们换命,这显然没有道理嘛。 冯六刚好赶回来,准备禀报战况,看见将主闷闷不乐的,也就没说,正好听见将主要用人血救主母,一个箭步抢在前头,把手伸出来很慷慨的说道:“随便拿,我冯六子别的没有,血多的是。” 吴熙一个巴掌就拍在了他的后脑勺上,骂骂咧咧的说道:“就你他娘的怪话多,一个人的血量是有限的,如果失血超过一定量,就会死。” 吴熙虽然骂的厉害,但是对冯六这个人有高看了一眼,眼神中流露出了欣赏的神色。 心中也为他喝彩了一声。 西北的汉子,个顶个的好样的。 冯六也不恼怒,反而被吴熙说的把手缩了回去,在后脑勺刚才挨了巴掌的地方轻轻的挠着。 “输血是死不了人的,每个人的血有很多,而且每天都有新的血液被你身体里的一种东西制造出来,循环使用。 你们是军人,经常上战场,难免受伤,流点血也是常事,也没见谁流血死了。 我们的人多,每个人只要献出一点点,就足够把妙彤失去的血补回来。 不过你们放心,这里面有很强的医学知识,也来不及和你们解释,一会儿排队先验血,型号符合的人才有资格鲜血,不会让你们的血白流,事后会有补偿。” 还准备说些鼓励士气的话,被崔世才一巴掌拍在脑后,拍了个七晕八素。 “不行,坚决不行,爵府的小姐,身上流着的不伦不类这算怎么回事!” 感情刚才没听明白,缠着神医问了半天,总算是知道吴熙这小子要干什么了,所以才站出来阻止。 吴熙一脸懵比的站在原地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他现在才明白过来,这个时代对血统的纯正是多么的在意,即便是让她死了,老头子今天也不会让吴熙把自己家的血统搞的乱七八糟的,这是对祖宗的不敬。 板牙打出一把暗器神气的看着家主,希望家主能发现些什么,顺便表扬一下自己,见场面已经宁静的让人窒息,只好拔下暗器攥在手里,等家主解开死局之后,再行献计。 “崔老爷子,妙彤现在的情形非常的危险,整个身体被那该死的神仙困给吸走了所有的血,一看她的脸还能因为你的一句玩笑而变得红润么? 如果没有这些血,她就会永远的消失的在您的面前,她的音容笑貌会随着时间的远去而变得模糊起来。 您不是一个无神论的人么,那你就应该相信,你的老祖宗根本就不再天堂,当然也不会在地狱,而是像这风一样,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对于一些无影无踪的事情,你还管他干什么。 一个人只能活一辈子,不会有来生的,妙彤以前过的怎么样,你心里清楚,现在有机会能让他重新做人,就是因为你怕给你的老祖宗丢人,就要剥夺他做人的权利吗?” 吴熙很生气,气汹汹的说完,有些接不上气,呛得直咳嗽。 “她是我孙女,我宁愿让她保持名节死去!” “她是我媳妇,我有权利让他活着!” 两人吹胡子瞪眼,大有干一仗的架势。 “都不要吵了,赶紧拿个主意,老朽的药力维持不了多长时间的。” 邱神医实在看不下去了,插嘴道。 “你闭嘴!” 吴熙和崔世才同时喊道。 都是杀才,哪个都不敢得罪,只好忍了。 “来人,把崔府的人全部给我绑了,没有我的命令,一律不准释放。” 下完了命令,对着崔世才抱抱拳,已示自己鲁莽了,一切等救完人再道歉。 如果在让着个老糊涂耽搁下去,就算是神仙再世,崔妙彤也必死无疑了。 军士们纷纷上前就要给崔世才上绑,这老头子还挺厉害,几脚就把上前的兵士踢开了。 板牙无奈的摇了摇,地上接起一块石子儿,准确的打在崔世才的麻穴上,崔世才摇摇晃晃就要倒,众将士赶紧上前扶住。 一大把年纪了,要是再磕碰一下,当真赔不起啊。 “臭小子,还不赶紧拿出来,要我动粗还是怎么的?” “家主——” “打住,现在没时间解释了,不管你的这门手艺如何得来的,我都不会过问,以后献出来,当是你的专利,赚来的钱都是你的,服务于大众才是这项技术的根本。 记住小子,推动时代进步,也是功绩,会被写入史书,为后世赞扬,孰重孰轻,你自己考虑。” 吴熙一边把羊肠装在板牙的暗器上,老孟把酒精已经带到,沾了一点棉球,就在兵士伸出来的手上,扎一针,放一点血出来,然后就把这血放在一个经过处理之后的木板上。 和崔妙彤的血经行比较。 要是结成血块的,一律不要,如果搅在一起还是稀的,那么这个人就要被拉在一旁,让邱神医帮忙抽血。 邱神医是一个聪明人,当然是聪明人,要不然也不会是一代名医。 看了两遍就明白了吴熙的医学原理。 主动加入了抽血的大军。 对于救治崔妙彤来说,这不光是吴熙的事情,也是医学上的一项的科学实验。 要是成功了,很多疑难杂症都能得到良好的解决。 一边不停的有军士来排队抽血,一边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笑的直摇头。 吴熙发现这样的速度有些慢,就让军士们拿着刀子,先前验完血的人,没有匹配上的帮着这些没有验血的人,在静脉上稍微割一个小口子,一两滴血的事,还要不了他们的命。 速度明显加快了,先前抽出来的匹配上的血,已经被吴熙拿到了屋里,准备给崔妙彤施行输血。 这是最重要的一步了,千万不要出什么幺蛾子,要不然砸了招牌不说,还要赔上崔妙彤的命。 邱神医把抽血和验血的事,全部交给了弟子们处理,起身和吴熙一起进入到屋子里,看吴熙是如何施行输血的。 这可是医学上的一个重大突破,不能错过啊。 只见吴熙把崔妙彤的手拿起来,在胳膊上系上了绳子,然后在手背上使劲的拍打,直到出现血管,然后把针头插进血管,羊肠里的血快速的进入了崔妙彤的身体里面。 邱神医的眼睛就快眯成一条缝隙了,脸上的褶子随着笑容的起伏不断变化,都能夹死蚊子。 “你要是不去当将军,绝对会是个好医生。” 这就好像别人说你是篮球界的歌神似的,这是一种赤果果的讽刺。 “先生谬赞了,我只是恰好知道这种治疗方法而已,算不得什么,先生才是真正的大才,小子班门弄斧了。” “小将军说的哪里话,医学不分大小,不分你我,都是造福于大众,只要是能达到这样的目的,就是好的,老朽就是沾了一些前辈的光,被世人尊称神医那是万万不可当的。 今天见小将军的借命之法,着实给老朽又上了一课,果然是三人行,必有我师也。” “先生谦虚了,小子越俎代庖,还要向您赔罪。” 吴熙想结束这场谈话,互相吹捧本就不是他的强项,这样说下去,两个人今天不知道要说到什么时候。 正说间,崔妙彤的身体果真发生了一些细微的变化,脸色正在逐渐变得红润起来,鼻腔内也有了一丝不易察觉的气息。 第六十三章 杀伐果断 邱神医赶紧把手搭在崔妙彤手腕的脉象上。 眼睛越来越亮,嘴巴越长越大。 还真让这小子给救活了。 按照脉象上来看,命是捡回来了,要是身体里的神仙困完全清除了的话,就没有任何的问题了。 房间里的所有的人都面漏喜色,看着吴熙的目光也越来越敬畏了。 可是吴熙还是皱着眉头一言不发。 “怎么?小将军,难到还有什么问题么?” 邱神医不会放过任何一次学习的机会。 “害怕出现并发症,是一个医学名词,要是发烧不退的话,人会被活活烧死的,就算侥幸不死,脑子也被烧坏了,活着也是也成一个傻子了。” 听吴熙说完这些后遗症,邱神医倒吸了一口凉气,好在现在崔妙彤只出现一些低烧,并不碍事。 现在就轮到邱神医大显神威的时候了,吴熙退出房间,来到院子里,站在台阶上,望着底下站着的一地军士,都捂着伤口,在那里窃窃私语。 但是没有一个是在议论将主的不是的。 明显这些人都把吴熙当成了神仙来看待。 给一个行将要死的人把血灌进去,那人又活了,被抽血的人什么事情都没有,这不是神仙才干的事情么?凡人那个能干成这样的事情啊。 邱神医够厉害的了,现在也成了打下手的了。 “其实没有什么,简单的医学常识,我们以后要专门成立一个医疗后勤,给受伤的人足够的尊重,是我疏忽了,在这里向大家道歉。 现在这件事情到这里就为止了,这是我们的救命法宝,要是被敌人知道了,那我们打仗不是徒劳么,好不容杀的他血流成河,让人家又救活了,所以说,以后还要形成一个保密条例,这件事情,冯六具体负责就好了。 好了,终于忙完了,知道你们也累了,各队从四队开始报告战况。” 这时,一个小胖子站了出来,抱拳禀告道:“子午营四队斩首八级,活捉一人。” “子午营五队斩首六级,没有俘虏。” “子午营——” “好了,你们直接说现在还有多少妖道没死。” “总共还有十二人被关在军营的大牢里,刚才有属下来报,种大帅已经遣人过问了,说是朝廷的人就在长安,恐怕是和这件事情有关系,叫将主便宜行事,不要露出马脚才好。” 吴熙冷冷的望着兵士手里提着的道人的头颅,那是他的战利品,也是吴熙的战术部署的产物。 “很好,那我们就去会会他们,让他们也知道我吴熙不是那么好惹的。” 回身就要走了,也还真是一个心大的,崔妙彤还在里屋没有转醒,他就要走了,要知道出现并发症的时候,邱神医也帮不上什么忙。 正是因为谁也帮不上忙,吴熙才要离开,离别是他最不想看到的场景,尤其是生死离别。 听天由命的最好,做了该做的,剩下的就看老天的意思了。 留下几个有伤的兵士看护,顺便让邱神医给治疗了,然后骑上枣红马就到了军营,他现在恨不得马上把这些故弄玄虚的人剥皮食草,公诸于众,让世人他看看他们丑恶的嘴脸。 他们心里信奉的神仙究竟是一群什么样的人。 走的急,转眼就到了营门口,下马之后,在兵士的带领之下,就下了到军营的牢房之中。 和第一次抓住他们的时候一个样,像模像样的在念咒语,似乎在像上天忏悔。 “好好念吧,算是给你们个机会,摆一个水陆道场,给你们自己超度一下,下辈子争取做一个对朝廷有用的人。 将士们在前方浴血奋战的保卫家园,你们在后面使劲的捅刀子,你们说这人心怎么就这么不值钱,随随便便就能被你们蛊惑的没了方寸。 道士就应给给人治病,消除人世间的众人的烦恼丝,可你们倒好,不仅不把大众放在眼里,还一味的索求,你们说把你们留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何用?” 吴熙说的激动,那些道人就是不理会他,这让他有些气愤,好,既然你们这么清高,一心求死,那么,我就成全你们。 喊来了行刑管,把距离吴熙最近的那个道人来起来,绑在上刑具的柱子上,剥了上衣,一把剔骨刀反手之间就出现了那人的手上。 “你要干什么?” “终于肯说话了?不再清高了么?最看不起你这样的人,你要是咬着牙关不啃一声,老子还敬重你是一条好汉,免你死后挂在城门楼子上炫耀你的生前的丑事。 现在看来老子还是心软了,挫骨扬灰也不能解我心头之恨。 来啊,给老子先剥了他们皮,记住,剥完皮之后,他还不能死,撒上蜂蜜水,就仍在臭水沟,等着蚊虫吃了骨肉。” 吴熙真的愤怒了,不想说话,那就不要说了,一句话也不要说了,给你们脸你们不要,那就都不要了,死了之后,下地狱找同伴聊聊自己的死状,也能吹的惨烈一些不是么? 就在行刑官准备动手的时候,外面响起一阵嘈杂声,看来发生了一些意外,要是吴熙猜的不错的话,一定是京城来的人传令来了。 果不其然,从身上穿的衣服就能看出来,这人就是一个拍马溜须的好手,或许是京城的道士头子张虚白请了圣旨,要自己刀下留人了。 不可能是圣旨,这么快的时间根本来不及,抓到这些道士还不足两个时辰,然后东京汴梁的圣旨就到了长安城,这也太有些匪夷所思了。 要是这是在后世,吴熙还能相信,可是现在是大宋,通信能力受限,就算是八百里加急,也需要到明天下午的时候才到。 那就是张虚白个人的意思了,也不会是今天来的,应该来了好些天了,一直观测着局势的变化,直到早上的时候,看着不对劲了,才把张虚白的旨意拿了出来,通过种师道来到了神佑军的子午营,准备用一些特权条例来救下这些频临死亡的道士。 果不其然,那小子迈着官步,一脸的傲气,有一种自己的权威绝对不能被人挑战。 他是来让都虞候放人的,那就必须要放,就算没有圣旨,他的一句话还是很管用的。 张虚白是谁啊,那是皇上身边的红人。 我是谁啊,我是张真人身边的红人,那么不管我干什么,还不是一句话的事情么? 道人们一看是一张熟面孔,想着就是来救自己来了,皇上有下旨了,那么今天是死不了了。 脸上多少有了一些喜悦。 人在知道自己必须死时候,心里已经做了死的准备了,所以所有的事都看的很开了,不管你怎么说,就是不接你的话。 但是现在有了一点希望,就有些不想死了,如果吴熙现在拿着钢刀架在他们的脖子上,绝对一片求饶声。 “人都放了吧,都是凌霄宝殿位列仙班的人,怎么说抓就给抓起来了啊,还有没有王法了?” 上来就气势凌人,容不得别人反驳。 吴熙冷笑了一声,催促刽子手赶快行刑。 刽子手当然是听将主的了,一个外人还轮不到做神佑军的主。 撕心裂肺的喊叫震耳欲聋,不太坚实的房顶,似乎有些土掉了下来。 这就下手了,刽子手不愧是专业的,转眼之间,肚子上的皮已经被隔开,正在一点一点的往外翻。 见这人豪了一嗓子就没了动静,身边早就准备好的凉水,就泼在了身上。 悠悠转醒之后,剥皮继续。 喊声继续,泼水继续。 吴熙听的烦了,索性找了一条方凳坐下来,早有军士摆上了酒碗,倒上了酒。 吴熙喝了一口,直勾勾的盯着那个刚才还摆架子说要放人的主,两条腿已经不听使唤,开始打摆子了。 幸好身后还跟着两个人,左右扶着,才没有摔倒。 “你,你,你干什么,连张真人的命令的也敢违抗么?” “我清楚的告诉你,现在就算是他本人在这里,老子照样要扒了他的皮,要是他敢阻止的话,连他一块扒了示众。” “你简直气死我了,好,好,好,你等着,我这就回去禀告张真人,让皇上收拾你,你还真以为这天下是你们家的?” 说话都说不利索了。 “想走恐怕没那么容易了,皇上就是一个心地善良的,绝对不会允许像我这样的暴力狂出现,所以,你也活不成了。” “你说什么?” 吴熙说话从来没有第二句,交代清楚之后,就直接下手了。 施了一个眼色,站在那人旁边的军士,手起刀落,三个人的头颅就离开了身子,在地上翻滚。 既然下了决心,就要狠狠的走下去,不要让沿途的阻力挡住你的初心。 吴熙刚才说的话是真的,赵佶就是一个老好人,下不去狠心,只要别人一蛊惑,心就变的软了。 然后本来想着要铲除道士,但是到后来还是被别人控制着。 所以,这三个人是必死无疑的。 “小子做事鲁莽了” 种大帅就站在地牢的门口,看见了刚才发生的一切,闭着眼睛说道。 第六十四章 执着的边忠 “杀人不是目的,惩戒才是,小戒小惩,大戒大惩,一次就要让他们记住,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不是他们呼风唤雨的地方。 陛下深受蛊惑,迷醉神权已深,不可自拔,照这样下去,君将不君,臣将不臣,天下再也不是那个士大夫的天下。 既然陛下下不了决心,那么就由我这个外人来给他下决心。 今天就是开始,不给他们一点颜色看看,他们还真的以为自己是天上的神仙,没人能动的聊他们。” 吴熙气咻咻的说道。 与其说是提陛下剪除党羽,还不如说是自己的私心在作祟,明明人家欺负你的爱人,你才出手的,现在把这件事情上升到了为天下社稷的高度,就算是谁,也不会扑灭他这颗赤子之心。 种师道当然知道这小子的花花肠子,微微一笑说道:“那你杀这些传令兵所谓何来?” “这些都是跟屁虫,如果留在世上,会坏了大事。” 吴熙当然不会说这是为了掩盖事实,也不会给他说六七年之后金兵大举南下,如入无人之境,二帝被掳走,妖道郭京变戏法的阻击敌人,然后自己逃跑了,把金兵放了进来。 不光是种师道不会相信,就连赵佶自己恐怕都不会相信。 或许为此还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 “全东京的人都知道,这小子到了长安,现在尸骨难寻,你倒是痛快了,你让老夫如何交代?” 种师道担心有理。 “那就不是小子的问题了,上官之间的为官之道,小子不是很清楚,您还是早做准备为好。” 吴熙一推四五六,把这些麻烦事全部推到了种师道的怀里。 也没有心情在看行刑了,声音大的能把人吵死。 恭送种师道回府之后,就急匆匆赶到了邱神医的府上。 输血已经完毕,背后的伤口也在邱神医的处理之下,开始好转起来。 崔妙彤的脸上终于恢复了一些血色,只是还没有醒来,呼吸已经匀称,就是发些低烧,邱神医命弟子们在崔妙彤的脑门儿上搭上凉水泡好的手绢,以启达到降温的目的。 这是个好方法,后世的人还在用,虽然有些笨,但总归是有些效果的。 “崔姑娘元气上的太重,醒过来恐怕要到后天了,你忙于军务,这里交给老夫就好。” 昨天吴熙把他震撼了一把,说话都变得客气了起来,主动承担了照顾崔妙彤的任务,可能后续要有交集。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那就有劳邱神医了,等这件事情结束之后,还望邱神医来小子家里稍坐,稍后会请柬。” 邱启明笑的很开心,摸着胡须踱步到门前,说道:“小将军客气了,驾帖就不必了,就算你不请老夫,老夫也要上门叨扰的。 听说你们的家的酒很好,很想讨几杯喝喝。” “那就恭候神医大驾,小子告辞了。” 话说的很累,和这些老夫子说话,就要这样文绉绉的才能体现出他们的水品,你要是一口一个老子的军武方言,那么就算你肯请人家到家里去,人家也未必会去。 这就是交际的艺术,投其所好才是学问。 遣回了众人,一个人打马来到崔府,崔府的门口还有军人把守,是自己下的令,让他们都回去之后,进入了崔府的内院。 算这次,这是吴熙第三次进来这里,感觉就好像自己的家一样,很舒服。 回家就是听长辈训斥的,吴熙没打算躲,躲是躲不过的。 底下的人见吴熙来了,有些失措,也有些崇拜,这个时代就是这样的,做一两件他们没见过的事情,你就能成神。 穿过月亮门,绕过回廊,在池塘的东北角有一处凉亭,一个孤单的背影,就坐在石凳上,桌子上摆了一坛吴家制造的酒,还有两个酒杯。 知道自己要来啊,等着收拾自己呢,这就很好,如果一言不发,他这个姑爷也就别做了。 打骂说明人家还把你当一家人,客客气气的那是招呼外人的礼数。 “小子,你害苦老夫了。” 人海没到,老头子后脑长眼一般的就开口说话了。 吴熙呵呵一笑,一副无害的表情,快步走上前,躬身一礼之后,没等崔世才发话,一屁股坐在下首的位置,自顾自的倒了一杯酒,一饮而尽。 后世喝了白酒之后的嘴脸在宋朝的时候有耍了一回,他知道这酒够劲,没想到这么带劲儿,老孟这老小子可以啊。 “老爷子,不是小子故意为难你,我们的理念不同,所以做起事情来难免有冲突,就像我认为妙彤有生的权利,而你却认为她必须死才能守住崔家的清誉。 这就是学术的问题了,孔孟崇尚的儒教,而韩非子则是法治,你觉得他们谁说的有理呢? 按照小子的分析看来,他们都有理,只是学术的不同,导致的后果也就不同。” “你小子能啊,毁了老妇家里的门风,现在还在这里想和老夫讨论学术,呵呵,看来你是吃定老夫了。” “这么说就不对了,小子做的是小子认为对的事,在道义的高度对还是不对,小子不考虑,只知道问心无愧就好。 更何况我喜欢妙彤,更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她死去而什么都不做,这是有违小子心中的道义的,至于其他人怎么看,小子不管。” “唉!怨不得你,都是她的命,就算你不出现,那些人还是要把她带走的,老夫已经做好了她消失的准备,谁知道横生出来一个你。 刚开始的时候,老夫很感激你,直到妖道大肆宣扬对崔妙彤的合理占有权之后,老夫就恨不得你从来没有出现过。 可是已经晚了,情爱就像是猛虎,来的时候就像是看见了猎物,不管前面是不是有凶险,还是要扑上去咬几口才作罢。 道德的束缚,使得老夫每走一步都很小心,做不到你那么潇洒自如,一大家子人的性命就握在老夫的手上,不得不牺牲小我来保全大我。 你这次得罪了京城的权贵,想必往后的路会很难走,但愿你能步步化险为夷才好。 妙彤就是一个命好的,找了一个对她这么好的男人,想必以后会过的很好,老夫就是现在闭上了眼睛,也会祝福你们的。” 本来以为有一顿教训,没想到成了一个人的忏悔录,吴熙准备好反击的话,没有说出口,心里憋的难受,要是现在有一个人让他狠狠的揍两拳的话,心里会舒服许多。” “本来在屁股上垫了垫子,想着你老人家会发一通脾气,现在用不上了,还有些难受,你说小子是不是很贱啊。” 说完两个人笑的花枝招展的十分可爱。 对道士的处罚已经完全结束,只有第一个人被剥了皮,里面塞满了草,就挂在朱雀门的门楼子上,其他人都是被砍了头,都掉在了一起。 初春的太阳应很毒辣了,不消时候,腐肉的味道就散发了开来,惹得过路的众人,都躲着走。 一个捕快看见如此多的道士头颅,瞬间就被眼前的景象给震撼的说不出话来了。 他是开封府的捕快,来长安办差,也相当于是太子的先头部队,打探一下长安城的情况,肃清黑暗势力的骚扰之后,太子才能入城视察。 刚来到长安城,就被这道士的头颅吸引到了朱雀门。 看样子还是新鲜的,有几个在府尹大人的聚会上见过,和张虚白走的也比较近。 这是何人下的手,明明知道这是当今天子的宠臣,杀了也就杀了,还把他们的尸体都挂在这里示众,这人的胆子简直包了天了。 一定要查出幕后的黑手,要不然太子在长安巡视,将会十分的危险。 匆匆赶到驿馆,叫上随行的人,拿了一些袋子,又赶回到了朱雀门。 给守门的兵士出示了令牌之后,就爬上了城楼,把那些道人的脑袋连同那张人皮,一并收了上来,朱雀门这才恢复了交通。 边忠把这些人头和那张人皮摆放在院子里,一共有十二颗人头和一张人皮,看样子手法熟练,不像是新手所为。 人皮割的非常的均匀,备有一丝一毫割断或者割破的现象,好像经常从事这样的事情。 专业的扒皮手很有市场,专门有哪些氏族勋贵们圈养,为的就是给对头造成心里上的压力。 有些人没有组织,飘荡在外,如果有价钱合适者,他就去干一把,这种人一把不成气候,技术也很不一般,因为不专业,所以被排除。 勋贵们没有里有去招惹皇帝的宠臣,这无疑是给自己找不自在。 那么剩下的就只有一种了,那就是军营里的行刑官,这种人很专业,一生只供职于军营,专门对付奸细以及抓到了俘虏的。 所以一年下来能剥好些人皮,技术上比外面的人要还很多。 但是军队不是黄家的军队么?怎么和道士起了冲突? 这就是症结所在,只要弄清楚了动机,那么一切都会好解释很多。 第六十五章 婶子怀孕了 在外面转了好几天了,也走访了一些路人,问他们这几天在长安城有没有什么大的动作,比如说军队什么的。 每个人都在摇头,长安城已经很久不闻刀兵声了,难得的清静啊,这位差大哥很希望长安城出点乱子? 一句话问的边忠都不知道怎么回答了。 就在这时,属下回来报告说:“刺青帮一夜之间神秘的消失了,在魏朝辉失踪的前一天,好像听见院子里的打斗声,最后知府大人也来了,还看见一些当兵的进进出出的往外搬东西。” 这是一条线索,总算是和当兵的联系上了,那么接下来就找出道士和刺青帮的联系,这个案件差不多就应该结案了。 但是线索很难找啊,当事人失踪的失踪,死的死了,上哪里去找线索呢? 这下可难住了边忠。 不过没关系,反正社会不稳定因素本来就是刺青帮,现在这个帮派失踪了,那么太子来长安城就不会有太大的安全隐患。 太子下个月初才来,现在有大把的时间来求证,他就算是把长安城挖地三尺也要找出这个凶手。 虽然被杀者也很可恨,但是动用私刑,挑战官府的权威,这就不可取。 一挥手,手下全部出动了,他就不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不透风的墙。 崔妙彤昨天就醒了,对于此次的遭遇就像是做了一个梦,梦美的无以复加,醒来之后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梦见的究竟是什么。 邱神医说那是间歇性的失意,过几天自然就会好起来。 看见邱神医,崔妙彤自然知道自己差点就死了,一般性的病的话,也不会到神医这来治病。 就像后世的人一样,一去大医院必定是惊天动地的大病,一般的感冒发烧,门口的诊所就能看好。 回到家里,家里祥和的一塌糊涂,仿佛她受伤这么严重,家里人都不知道,看他们的样子,就好像是自己早上起来去大街上转了一圈,又回来了似的。 丫环小美扯着一匹布就问她好不好看,说这是给他准备做嫁衣裳呢。 小美说着自己首先脸红了起来,因为小姐要嫁人,自己也要跟着嫁过去,如果公子有需要的话,小美要做暖床丫环的。 好在吴熙的口味也不是那么的重,没有这方面的嗜好,要不然小美算是逃不过了。 说起嫁人,崔妙彤就想起了吴熙,记得她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树林里,自己身中暗器,是这个家伙跑过来接住了自己,不知道后来怎么样了,这次回来,感觉家里怪怪的,对小树林的事情只字不提。 头疼的厉害,就叫小美扶着自己到了绣楼,她需要好好的睡一觉。 刚躺下,小婶子端一碗肉汤走了进来,说是她身子骨虚弱,需要进补。 端起来喝了两口,就发现和他们家平时喝的不一样,里面还有一些肉丁,煮的很烂,味道很鲜美,比她们家厨房里的厨娘做的好多了。 还记得上一次吴熙送过来的早餐,就别具一格,看样子这汤也应该是他们家做的才是。 想到这里,胃口就好了起来,自顾自的端起来,吃的香甜,早就没了大家闺秀的文雅。 “猜出来了?” 小婶子见崔妙彤吃的香甜,歪着脖子问道。 “嗯!” 崔妙彤娇羞的不知道如何回答,含糊其辞的嗯了一声。 “还没出门,就成了别人家的人,别人家做的饭都比自己家的好吃,生姑娘就是一个外人,还没有出门,胳膊肘就向外拐了。” 崔妙彤的父母死的早,这个小婶子自从嫁进来就一直没有生养,对崔妙彤那是实打实的好,就像是自己的亲闺女似的。 “婶子,我没有,你不是说该好好补补么?我也觉的是这样,所以就吃的快了些,你也不用这么说我吧?” 崔妙彤哭丧着个脸,她不想让娘家人说自己忘本。 “好好好,婶子不说你就是了,总算是安稳下来了,你们的婚事也该趁早办了,天下不太平啊,不知道哪天,你未来的夫君就会被征召上了战场,一出去就要很久,所以还是趁早办了比较好,抓在手里的才是自己的。 婶子看过了,他就是一个好小子,你嫁给他一点也不亏。” “婶婶,你又取笑人家,我还没打算这么早就出门,他打他的仗,管我什么事啊,我可以慢慢等,再说了我的身体这么差,嫁过去之后,要是怀不上孩子,那谣言又要四起了。” 崔妙彤撒娇的说道。 “这个不是你该操心的事,不要胡思乱想才是正经,有些事情说不准,就像婶婶我,这么多年了,也没有给崔家诞下一儿半女,说起来很惭愧,那我也不是活的好好的么,也不见你的叔叔把我怎么样。 所以说我们女人家,正儿八经的过日子才是正理儿,其他的就看老天爷的意思了。” 这话说的崔妙彤有些伤感,扑在了婶子的怀里哭的像个月子里的婴儿。 就在这时,她婶子身子猛然一紧,口里吐出了一些黄水。 清理了嘴巴之后,说道:“最近不知道怎么了,肚子闹腾的厉害。” “婶子,不会是有喜了吧。” 崔妙彤擦了把眼泪,调皮的说道。 “别胡说,这么多年了,也没有……” 话说到一半,似乎想起了什么,转身就下来绣楼,跑回自己的房间。 不一会儿又转了回来,欣喜的直流眼泪。 刚才跑下去,就是为了问有经验的老妈子,自己这种现象算不算是怀孕了,得到了肯定的答复之后,又跑上绣楼,来和崔妙彤分享喜悦。 感觉自己刚才跑的有些激烈,吓的赶紧捂住肚子,小心的坐了下来,靠在床的围栏上。 崔妙彤把被子取过来,垫在婶子的背后。 “前几天,家里抓内奸,还真让老爷子抓住了几个,都是老人了,我还没过门的时候就在,一查背景,都是道士出身,这几年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根本就抗不住打,一顿班子下去,打死了五六个。” 婶子话说的残忍,崔妙彤的婶子卷缩成一团,使劲的往婶子的怀里靠,又怕压到小侄子,于是躺着很难受。 “不要再说了,你越说,我越是感到后怕,这些人在我们家呆了那么久,都没有被发现,家里也真够松懈的,辛亏只是为了圆谎,他们才这样做的,如果是为了杀人灭口,我想我们家一个人都活不了。” “你也不要害怕,现在安全多了,都是自己人,外人一个都没有,你今天喝的这排骨汤,就是从吴府借调过来的,怎么样?还行吧?” 崔妙彤的脸又红了。 邱神医上门的时候,吴熙正猫在他制作的棚子里鼓捣他种下的土豆。 这几天土豆发芽了,刚从地里冒出来,顽强的生命力在宋朝的土地上,破土而出。 吴熙欢喜的不得了,这就说明关中的土地也很适合种植土豆,还担心怕它会活不了,现在担心就是多余的。 拿着一小勺水,小心的给幼苗浇上水,身后的牛眼娃就遭殃了,用上衣遮住了口鼻,手里提着一桶大粪,在吴熙浇过水的幼苗上撒一点肥料。 这样种出来的庄稼还能吃么?都是人畜拉出来的粪便,然后把庄稼养大,人在迟到肚子里面,循环利用。 这是大哥的原话。 想着就直犯恶心,晚上的饭恐怕是吃不下去了。 不行,晚上一定要找雷豹好好聊聊,凭什么他做了护院之后,什么都不管,他跟着大哥总是再做一些又累又臭的活计。 “不要他娘的嘟囔了,我不是也和你一样忍受着么?晚上的饭必须吃,也不准你找雷豹去喝酒,都是些什么人,数钱的时候,一个个笑盈盈的,一到干活就喊累。” “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你是哪个意思?” “我不是……反正……” “行了,我知道,你不就是嫌二狗子出去,没让你去么?那人家二狗子有脑子,你有么?” 牛眼娃什么话都不说了,大哥说的好有道理,他尽然无言以对了。 低着头就开始干活。 邱神医已经等了一会儿了,才有仆人前来告知,吴熙狠狠的训斥了那个仆人一顿,把勺子交给他,让他小心的给幼苗浇水就是了,如果踩坏一颗,提着脑袋来见。 吓得仆人干净紧张起来,小心的浇着水,生怕浇多了,浇死的话,也会算在自己的头上。 吴熙打着哈哈就对邱神医问好,晚饭已经在准备了,就自然的把邱启明请到了一个很大的客厅。 里面放了很多桌子,一看就是吃饭的食堂,里面等待的人很多,都是前来吃饭的。 邱启明有些疑惑的问道:“你们平时吃饭的时候都在一起么?” “是啊!” 吴熙干了一会儿活,有些喝,在桌子上翻起两个水杯,给邱神医倒了一杯,自己倒了一杯,很自然的喝着。 “还真是耳目一新,都说你们家是个不一样的,今日一见,果然不同凡响,就冲着你这一手,你们家必定是兴旺发达的。” “你就不要取笑我了,我只是这样习惯了而已,希望神医不要嫌弃才是。” 这时,周侗闷头走了进来,一看见邱启明,眼睛睁得老大。 再看邱启明的表情,也一样很惊讶。 第六十六章 你的眼睛 “子介兄,真的是你吗?” “光祖兄?” “是我!” 周侗回答的时候,已经老泪纵横了。 “这些年你让我好找啊。” “谁说不是呢?” 吴熙觉得自己开始变的多余起来,起身就离开了,看着这是一对患难之交,应该有很多的故事在他们的身上,久别重逢,定然有许多的话要讲,他就不凑热闹了。 首先他听不懂他们说的话,有些话,也不一定愿意让他听到。 “小将军怎么走了?” 邱神医还比较好面子,这在人家的家里,自己会面老兄弟,把主家给赶走了,这不像话。 “你不用管他,我们好好聊聊,他就是一个没心的,一会儿我去教训他不尊重老前辈,他就乖了。” 周侗话说的很大气,完全不像是一个下人和家主说的话。 这也是邱启明心里的疑问。 还是去看看土豆吧,那才是自己安身立命的资本。 永安门,大安坊。 一个简朴的院子里,小夫妻两人生活的很甜蜜,男的身上似乎受过伤,拎重物的时候,总是要那个女的来帮忙。 那女的看上去视力是不很好,总是需要男人来提醒她面前的障碍物。 饭已经做好了,炒了两个小菜,还煲了汤,女人总是说男人的身体不好,需要好好补补,男人说女人的眼睛不好就要多休息。 桌子上还放了一壶烧酒,受伤的人是不能喝酒的,但是今天女人破例给他上了一壶酒。 蝎子感动的直流眼泪,这就是他一直追求的田园生活,现在总算是实现了,不,就差最后一步了。 前几天他收到了教主的传书,说是只要把吴熙杀了,就遂了他的心愿,放他自由。 这是激动人心的时候,还没有和教主说,教主就察觉到了他的意图,这怎么能不让他高兴? 他已经好几天没有睡好觉了,就是为了等这件事情一了,就带着明心搬到一个谁也不认识的村落里隐居起来,过着田园般的日子。 最好能生几个孩子,老来的时候,儿孙绕膝,那是多么快乐的一件事情。 蝎子现在的心几乎被家庭所占据了,杀心明显已经减弱,要是出任杀手的话,恐怕不妥了。 他已经发现了自己的这一缺点,也一直在犹豫,要不要不去了,直接带着明月一走了之算了。 但是教主对他的再造之恩,他不能忘记,挣扎了很久,还是决定去执行这次任务。 “你下定决心了?” 吃饭的时候,明心突然问道。 “你什么意思?” 蝎子明显有些意外,自己心里事情,她怎么会知道,难道她的眼睛能看见?或者说她有什么能力能窥视这一切? 心里想了很多种可能,都不成立,或许是她的猜测吧,自己遇见她的时候受了伤,肯定不是无缘无故就受的伤,明眼人一猜就能猜的到。 这么些天了,一直没有给她说自己的职业,这就是有意逃避了。 一个瞎子虽然眼睛看不见,可是心里那只眼睛是睁开的。 “难道你听不懂我说的话么?早就想和你说说心里话,你就是一直不开口,你让我的生活过的很没有安全感,我们不去了,成么?” 明心几乎是用央求的语气说道。 “我真的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蝎子还准备狡辩几句。 “不用在装了,我都知道了,都是在给人卖命,我理解,你不让我知道你的身份是在保护我,这我知道,但是我们已经融为了一体,我们共同进退才行。” 知道装不住了,蝎子才缓慢的说道:“你听我说,这是组织最后一次任务了,做完之后,我们就走,不管成功不成功我们都走,我向你保证。” “终于实话实说了,好,既然你要报效你的教主,那么我也要守护我自己的家,听我一句,就不要去了,我知道你要杀的是谁,所以才阻止你的。 这几天我老是感觉咱们家周围有人看着,想必人家已经知道了你重新潜回来了,人家没动你,就是在给你生路,你要是还坚持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 听我的,我们现在就走,我以前住的村子就在这里不远处,很快就能到,一定不会有人找到我们的,你相信我。” 两个人的谈话陷入了白热化,谁也不肯让步。 “知道你是为我好,也是为了我们将来的考虑,但是你不知道我们教主的脾气,他容不得别人背叛,如果我没有遵守合约,而潜逃的话,那么就算是追到天涯海角,他也会追上你,把你杀了。 指不定外面的那些人就是教主派来的人来监视我的,所以我没有退路了。” “你有退路,只是你不愿意走,非要在这里丢了性命,唉,我就是一个命苦的,碰到你这么一个执拗的人,好吧,既然坚持,那就去吧,我买好棺材替你收拾,也不枉我们夫妻一场。” “你就对我那么没有信心?” “不是对你没信心,而是你的对手太强大了。” “他再强大也是人,是人就会有弱点,就会犯错误,我每天都会去他们家的门口去看一会儿他的活动规律,已经找到了一些窍门,今天晚上,就会了结,我们明天就走。” “你很有把握?” “是的。” “唉!” “你叹什么气?啊!?你的眼睛?你的眼睛怎么能看见了?” “我本来也不是瞎子。” 说着反手露出了一把匕首,斜刺里扎向蝎子的心脏,蝎子根本就没有防备,匕首径直就插进了他的心脏。 从来都是自己把别人杀了,不知道被杀是一种什么滋味。 现在体会到了。 只感觉浑身一阵清凉,似乎都忘记了疼痛,然后视线开始变得模糊,平时那张令人怜爱的脸庞,变得那么的陌生。 一股睡意袭来,本能的闭上了眼睛,然后就再也没有睁开。 明心的心是哆嗦的,本来不想杀他,这样的日子过着就很好,可是他偏偏要去杀吴熙,这就是她不能容忍的。 小姐就在他的院子里,而且为了他的那个宠物,已经暴漏了身份,要不是人家宽宏大量,小姐恐怕已经糟了毒手。 既然他们能成为好朋友,那就说明吴熙这小子不是那么的坏,教主为什么三番两次的要杀吴熙。 这和教义有明显的冲突。 自从知道蝎子加入到了这次刺杀计划之后,小姐就找到她,让他盯着蝎子,让他收手,如果他还没有退意,那就杀了他。 现在她做到了,也亲手杀了与她相处了一个多月的所谓的夫君。 这一个月以来,她是真的把他当作是夫君的,一个女人,能有一个家就是最大的愿望,她真的很希望蝎子永远也不要提起去执行任务这回事。 直到前些天看见教主的信使,然后就知道事情要遭,果不其然,他还是没有死心,一心想要杀了吴熙报答教主。 教主已经不是以前的那个教主了,变得私心很重,有严重的功利心,据说和一个叫十三的人联系密切,似乎在谋划着什么事。 想必也不是什么好事,好像要造反的样子,造反就造反呗,和一个都虞候较什么劲? 她就是想破脑袋也想不透,教主为什么要杀吴熙。 想不通就不想了,蝴蝶姐姐一定知道的,只是他也不说,从今天开始做回自己就好了,这个院子已经住不了人了,得赶紧撤离。 吴熙家的打手就在附近,她一个瞎子,想必不会为难自己。 大摇大摆的提着个篮子就走出了院子,远远的有人跟着,就当作没看见,本来也看不见,装模作样的去了东市,看样子是要买东西的样子。 今天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正好可以和他们玩捉迷藏。 趁那人不注意,隐入了人群,然后去掉装扮,等再一次出现在人前的时候,一个俏生生的大姑娘诞生了。 看着那个直挠头的小子,心里说不出的直乐呵。 “大哥,就是这个女子,我已经注意他很久了,根本就不是瞎子,要不要我现在下去就拦住她。” “她对我没有害,拦住又能怎么样,还她自由就好,任她去吧。 他刚才还替我除去了一个劲敌,这样的人就应该是我的朋友。” “大哥想的周到,狗子鲁莽了。” “你幸苦了,这几天就在家里休息,哪里也别去了。” “好的,大哥,那我现在是不是可以自己去玩玩了?” “去吧,去吧,看见就烦,兜里的铜子儿你花不完,晚上都睡不着觉,不过你要注意了,风尘里的女子最会骗人了,你要被人骗的连衣服都没了。” “放心吧,大哥,我有分寸。” 二狗子刚走,就坐在醉心悦酒楼靠窗包间里的吴熙,就看见一个杀气腾腾的捕头,在人群里穿行,不时的问着路人什么事。 这个人已经在长安城里打探事情有好几天了,听探子回报说,就是这小子把朱雀门道士的脑袋带走了。 想必是查什么线索。 让他去查吧,所有的线索都断了,就算是查出蛛丝马迹的,和自己也没有直接的关系。 又喝了一点酒,浑身发困的厉害,结了帐,就走出了醉心悦,而在出去的时候,正好和边忠擦肩而过。 第六十七章 主人有请 边忠就站在醉心悦的屋檐下,闻着里面的香味,心里想着那些勋贵糜烂的样子,心里很不是滋味。 这样的酒楼,他一年的奉银都不够半桌子菜,顶多吃个半包就要被人家赶出来。 可是他是捕头的身份,自然是能进去的,如果碰上识趣的掌柜,还能混一顿饭吃,要是碰见尖酸刻薄的,那就只怪他命苦。 边忠从来都没有接受过酒楼的孝敬。 东京城的花花世界很复杂,多少酒楼老板想结交他这样的大神,都被他一一拒绝。 倒不是他清高,而是接受一次之后,当时享受的很爽,事后就不见得多舒服了。 为了立志做一个好捕快,整个开封府恐怕只有他一个人还在洁身自好。 就连开封府府尹大人盛章,恐怕也迷醉在酒池肉林和妓子的怀里不可自拔了。 这就是他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问心无愧才是,别看他们这些人利用自己的职权作威作福,为自己捞好处,事发的时候,刽子手的鬼头刀可不会怜悯你家里是不是有妻儿老小,那场面凄惨的简直不能描述。 他是一个捕快,这样的事情见的多了。 从一开始边忠就不认为刺青帮的消失和道士之间会有什么关系。 从这几天手下带回来零散的线索来看,最近做的这些惊天大案的主角是一个刚刚搬到长安城一个月之久的都虞候。 据说这个人非常的暴戾,却又好的让人为他歌颂。 树林里对个对子就能把人打的满地爪牙,这样的人又岂能是一个泛泛之辈。 左邻右舍的和他没有什么交集和联系,好像故意为之,就是不想和人交往,这又是在掩盖什么呢? 崔府是当地土著,和他有些来往,据说这小子看上了人家的闺女,三天两头就往人家里跑,想媳妇想到这份上,他也是头一个。 所有的线索都开始指向他,这让他很矛盾。 刺青帮是当地的大帮,经常欺压良善,弄得民声怨愤很大,官府打击了很多回,奈何后台太硬,每回都化险为夷了。 有这样的恶势力存在,对当地的民生发展而言是极大的坏处。 不仅阻碍了民众正常的生活秩序,更是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带来一定的伤害。 吴熙的做法不合天理,不合律法,却偏偏符合人情,这让他很为难。 每回看到那张无害的笑脸,从自己的身边走过的时候,都想把他绳之以法,但是从自己的内心来讲,也是比较赞成他做的这件事的。 瞅着他就从自己身边擦肩而过,自己什么都没有做,心里纠结的要死。 可是道士碍着他什么事了?皇帝就指望着这帮人给他炼丹,增加寿命,继续为这个朝廷发光发热,他倒好,整个终南山的道士被他杀了个精光。 这件事情陛下恐怕也已经知道了,迟迟的不下追捕令,不知道陛下是怎么想的。 前些天坊间还有传言说,道士给崔府家的二小姐批命,说她是一个石女,是天选之子,要作为祭品献给终南山的道士。 这几天这些传言戛然而止了,会不会和他有些关系呢? 如果这件事情因此而发的话,边忠发誓要将吴熙绳之以法。 因为在他的心里,任何以私人恩怨私自行刑的人,都是国法所不能容忍的。 坐了很久,没没见有人来招呼他,外来的和尚果然不会受到巴结。 紧了紧腰带,把刀摆正之后,叹口气,就离开了醉心悦,像北走去。 因为吴熙就住在安远门内的修德坊。 那是贵人住的地方啊,这小子看上去很有钱,不知道这钱是怎么来的,可能这钱也不是很干净,明天开始又要多查一条线索了。 街上的行人逐渐回了家,只有他一个人还像个夜游神似的在街上游荡。 吴家的院子里灯火辉煌的耀眼,不知道在做什么,似乎有个大型的活动正在进行。 这是边忠一直没有离开的原因。 远远的一个仆人大伴的小子慢慢的靠近了他,他的手不自觉的往刀柄上挪了一挪。 “这位官爷,我们家老爷请你到里面一坐,还希望你能赏光,老爷说了,你肯定不愿意接收邀请,所以让小的无论如何也要把你请进去。” 这个请字说的很生硬,意思就是如果边忠不答应的话,他就要动粗了。 边忠笑了笑,摇了摇头,被人发现了,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既然人家要和自己摊牌,那就先听听他怎么说。 让仆役从前面带路,他跟着仆役一路走过去。 刚进大门,一股酒香就飘进了他的鼻子,让他迷醉在其中不可自拔。 院子里摆放了好几口这样的大缸,里面慢慢的全是酒,都是一种他从来都没有见过的酒。 这个时候,边忠要是在不明白吴熙家的钱是怎么来的,那么他这个捕头也就白当了。 当下抽出佩刀,指着围在酒缸跟前的人大声喝道:“都离那玩意儿远一些,朝廷禁令你们都不放在眼里,仗着自己是都虞候作威作福,难道朝廷的法令在你们的眼里就只是一张废纸么?” 边忠终于找到了对吴熙下手的借口,朝廷三令五申的强调,私人酿酒不能贩卖,这小子顶风作案,着实招人恨,今天不管怎么样,先把他关起来再说,其他的事情由不得他不招。 让他赶到意外的是,这些人不仅没有束手就擒的意思,反而转过身来看着他大笑。 “差大哥,你当差当的糊涂了吧,这明明是我们家自己酿的招待客人的酒,你怎么就一定说这是贩卖的酒呢?” 边忠一时间语塞,尽然不知道说什么了。 那个少年人一脸嬉笑的走过来,说道:“差大哥幸苦,这么晚了还在维护治安,是我们小老百姓的福气。 叫你进来没有恶意,喝一杯而已,也没有攀附的意思,你一个外来的捕快,我们巴结也没有用,就算是交个朋友吧。” 说着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不知道这个少年人要把自己带到哪里去,初春的夜晚也还比较凉,进了一间屋子,打扮的很精致,和现在的装饰完全不一样。 和他想的不同的是,里面摆放了大量的书籍,和一个大沙盘。 这些他看不懂,隐隐觉得,这应该是他们生活的土地。 中间那个漂亮的建筑,应该是东京的相国寺,代表的是东京才是,北部插满了各色小旗子,应该是边关。 正在入神的时候,酒具已经摆放妥当,仆役下去之后,少年人就让自己落座。 然后很恭敬的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拿起自己那杯在他的杯子上轻碰了一下,意思很明显,就是要自己喝了。 一杯酒下肚,烧的厉害,不知道是怎么做出来这么烈的酒,他以前从来都没有喝过。 不过下去之后,就觉得浑身舒坦多了。 “我这个人一向很敬重办实事的人,你算是一个吧。” “你在跟踪我?” “你不是也在调查我吗?” 边忠一愣神,觉得自己就像是个透明人,在这个人的面前,自己好像没有一点秘密。 “如果在醉心悦的时候,我如果出手的话,我生还的概率有多少?” 没头没脑的问了一句,连自己都觉得惊讶。 吴熙站起来,从自己的书架上翻了一会儿,在一本厚厚的书的夹层里抽出一张纸,扔在边忠的面前。 这就是你要的答案,看了之后,要是你还不明白的话,我明天就会找人把你们赶出去。 “那这么说来,那些道士是你杀的了?” “是!” 边忠没想到吴熙承认的这么干脆,早知这样的话,老早的时候就应该直接上门问个明白就是了。 费那么大的劲干什么? 边忠明显有些激动,这么大的事情,他怎么就敢承认,背后有多大的势力在支持,这件事情是不是自己能够左右的,这是一个问题。 他这么痛快的承认有什么阴谋? 这就是这么多年来作为捕快带来的心里思维方式。 每一件事都要仔细的梳理之后才能下结论,匆匆的做出决定会要命的。 尤其是政治风波,他一辈子清廉,不想在这个时候卷入无谓的党争之中丢了性命。 最近在东京城有一股妖风邪说,说是当今天子有要清除身周围的势力,不知道和这件事情有没有关系。 吴熙当然不知道他心里的变化,人和人的思维不同,涉猎的地方不同,所产生的思维也不尽相同。 舒了一口气起,鼓起勇气看完了上面的内容,倒吸了一口凉气。 只见上面密密麻麻的写了很多的人的名字,有些根本就没见过,有些很熟悉,大到王公贵胄,小到县丞胥吏。 道人的名字赫然就在前列。 自己的顶头上司竟然也在这份名单之中。 难道说这是一份清除名单?那么自己就万万不该看的,这恐怕是皇帝的密函,专门授予这个年轻人一些特权,让这个年轻人全权处理此事。 后面做了一幅画,画上很多达官显贵坐在牛车上,忍着饥寒交迫,看样子是在往北国的方向走。 周围的人举着钢刀,很明显那是金人。 后面还赋诗一首: 花城人去今萧索,春梦绕胡沙,家山何处,忍听羌笛,吹彻梅花。 第六十八章 一盘大棋 “你怎么看?” 吴熙淡淡的说道,把问题抛给了边忠。 “这……” 边忠有些犹豫,或者说他不知道吴熙的想法,贸然的站阵营很危险。 “不错,你心里怎么想的,我的心里也是怎么想的,我想让你加入。” 吴熙索性把话说开了,这样交流起来就很方便了,两个人打哑谜,万一有一方会错意,很容易导致严重的后果。 比如说,边忠掏出刀子把吴熙砍了。 不过这种事情发生的概率很低,比彩票中奖的概率还低。 因为自从他们两个进入房间开始,不知道有多少只高手的耳朵正在竖的老高,只要有响动,第一时间死的人一定是边忠。 边忠陷入了犹豫,这是他的性格,也必须要犹豫才行,别人提出建议你马上就附和,那是没脑子的表现。 边忠看上去不像是那种没脑子的人,所以他现在在深思。 评估一下这件事情的难度和可行性,要是没有一点可能的话,他准备站起来就走,道人这个案件就到他为止了,他就当时什么都没有看见。 上面写的很清楚,诛六贼,清君侧,退蛮子,收燕云,拓疆土,每一件都是现在必须要做的事情,而且每一件又相辅相成,不得不做。 看来激怒道士然后把他们全部杀了,这只是万里长征走完的第一步而已。 后面的路会走的很艰难,每一只都是大老虎,不好对付,如果没有成功,被反噬一口,那是不得了的事情。 看着面前自信满满少年的脸,而他心里连一丝的把握都没有。 在东京待了那么些年,知道这些都是什么人,哪一个不是权势熊天的主儿。 这样鲁莽的行动不会有好结果的。 见边忠久久不愿意答应下来,吴熙心里知道他担心的是什么,也不勉强,要不是他非要查道士这件事情的话,吴熙根本就不打算让他知道。 让他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也好,也不说明,他大概以为这些事情都是皇帝让吴熙干的。 这样一来,吴熙的罪名就脱了。 这个时候,边忠的心里恐怕已经形成了这样的思维。 “既然差大哥没有想好,那么我也不勉强,今天请你来就是为了把这件事情和你说清楚,你每天老跟着我,我就是想和我媳妇亲个嘴都不行。” 这话说的,边忠都有些不好意思。 自己太过执着,给人家的生活都带来了不便,尽管这些天他就没有见过吴熙和女人同时出现过,不过人家既然那么说,就有那么说的道理。 当下抱了抱拳,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算是赔罪了。 边忠现在一刻都不想呆在吴熙的身边了,这个少年人的气场很强大,和他在一起老有一种被拉入地狱的感觉。 逃也似的离开了吴熙的家,夜色很深了,一路上除了打更的大爷之外,就没有一个人。 一直跑出去很远,才穿着粗气靠在一户人家的后墙根,蹲了下来。 他要好好的喘口气,现在很轻松了,有一种从狼窝里掏出来的兴奋,有有一种没有掉进陷阱的侥幸。 刚才他就要答应了,因为这个少年人干的事情,也正是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只是没有强有力的后盾支持,万一失败了就是一个身死的下场。 路走的没错,就是太冒险,这一辈子,他稳当的走过来,从来没有涉过一次险,这次也是的,当他看见这些人的名字的时候,手心里面全是汗水,只是一直假装很平静而已。 自己没事干非要去调查什么道士的案子,明知道有蹊跷,还要一头扎进去,简直就是一个猪脑子。 说不准刚开始的时候,这就是一个圈套,在等着他去钻,要不然道士和刺青帮的人都死光了,怎么还能查到线索? 唉!大意了,走的时候,府尹大人说的很清楚,只是去检查不安定因素就好,其他的事情自然有当地的人去办。 现在看来府尹大人是对的。 歇够了,就站起身,扶了扶已经松了的腰带,叹了口气,就向夜色中走去。 “怎么?心软了?” 和尚出现了,神出鬼没的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的。 “他这个人是一个老好人,比较执拗,如果不让他的心如明镜的话,他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偏偏他又不是那种大奸大恶之人,杀起来手软啊。 找了个机会,让他知道全盘计划以及为什么要这么做,也是有心拉他一把,谁知道他还是个胆小的,手心里直冒冷汗,用喝酒来掩饰。 还以为我没看见,装的一脸的镇定,你信不信他现在走路都在打摆子?” 和尚哈哈一笑,端起刚才边忠的酒杯,喝的痛快,说道:“他就是一个捕快,承担不了这么大的责任,就不要为难人家。” “种子已经种下,就看收获什么果实了,希望他能守口如瓶,这件事情就到此为止了。” 吴熙语重心长的说道。 “净欺负老实人。” “和尚就不老实,也不是给我经常欺负?” “说实在的,你刚才那张纸上写的那些事,是你真实的想法么?你甘心做一个五官,为的就是方便实现你的理想?” “想是这么想的,做起来就不是那么的简单了,首先挑起和道士的矛盾,看一下皇帝的反应,如果皇帝表现的很坦然,那么小子我下一步就要开始布局了,这是一盘大棋,我一个人下不动,所以才需要找帮手。” “难道有和尚还不够?” 吴熙摇了摇头,说道:“一百个和尚也不够,一百零一个刚刚好。” “怎么还多出来一个?” “你不算!” “好小子,你涮我。” 说完就要追打,但是酒劲太大,两个人都有些晕了,各自回房睡觉去了。 吴熙现在什么都不敢做,就是不知道赵佶对自己的前途是如何看待的,要是他不想做亡国奴的话,应该能看得清形势的。 年轻时候的赵佶也想做一番事业来着,只不过后来让这些妖道和乱臣贼子蒙住了双眼。 如果把这些不安的因素全部取掉的话,他是不是能看的清楚一些。 吴熙现在只能这么做,试探性的前进,因为每走一步都异常的凶险,他可不想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去。 来到这里已经不明不白了,所以还是不要再不明不白的死去了。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珍惜一点没有什么不好。 等待的日子最苦,尤其是你想做一件事情的时候,那种纠结的心里,真的很痛苦。 所以吴熙就拿酒精来保证睡眠。 很奇怪的,东京城平静的很厉害,谁也不想首先把石子扔向平静的湖面。 种师道那边也平静的有些厉害,就连张虚白打发到长安城来传命令的人不见回去,也不见有人问一句。 这下该吴熙着急了。 越是平静,将来就爆发的越厉害,一个一个的来,吴熙可能还能扑腾两下,要是群起而攻之,那么他就死定了。 赵佶不想为了一个都虞候而得罪朝堂上那么的大佬。 毕竟朝廷的运转还是离不开这些老人的。 去问了种师道好机会,得到的答案永远都是没有答案。 想找个人聊天,排解一下心里的闷气,都找不到。 老孟现在钻在后院里,在自己的世界里过的很充实,根本就没有时间来理会吴熙的烦闷。 周侗自从遇见了邱神医,两个人神神秘秘的神龙见首不见尾,刚开始的时候还你去我家,我到你家的拜访,到最后,干脆周侗做主,直接把邱神医就接到了家里居住。 行医的时候,回去,其他时间基本上就把这里当家了。 和尚就是一堆肉,有的时候说的话很有建设性,但是大部分的时间都是醉凶凶的。 牛眼娃,二狗子之类的人,打仗还行,给他们说些煽情的话,无异于对牛谈情。 天觉先生去了白鹿书院讲学,没有时间见他,本来要去白鹿书院进学的,最后因为小树林打人事件不得不终止了这一计划。 天觉先生为了这件事情没少和他发脾气,但是也没有办法。 所以多数时候,都是在他闲暇的时候,过去听听教导而已。 士大夫的头衔或许有用,但那就是个称呼,现在恐怕很难在得到了。 本来天绝先生是为了自己好,才让他到白鹿学院去上课,然后参加个锁厅试,一个士大夫的头衔很容易就能下来。 现在不行了,打了人家的人,就是和天下的学子们做对,这样的人是没有人愿意和他为伍的。 所以吴熙的愿望就被这一群人给死死的堵住了。 不要就不要吧,我才不稀罕,上马征服天下,才是老子的心愿,读书人?哼,他从来就不是一块读书的料。 他要是说那些在青楼里的诗词是抄写别人的话,不知道会不会读书人给打死。 想想就觉得遍体生寒,还是喝点酒,睡觉才好,这些人都是一根筋,只要有人扇动,什么事都能干的出来。 古今相同,他在后世是个什么样,他最清楚。 第六十九章 饥饿营销 崔家在大宴宾客,这是老头子得知小儿子的媳妇怀孕之后做的疯狂的事情,已经等不到吴家的花轿抬进家门的那一天了。 任何人,只要是抱着拳头站在门口恭喜几句,就会被笑的花枝招展的婶子们拉进去,饱餐一顿流水席,知道的说他们在大宴宾客,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开了妓院。 已经整整三天了,上门的客人还是络绎不绝,看样子再开个十天八天的没一点问题。 道士死干净之后,坊间的谣言迅速就消散的无影无踪了,主动前来祝贺的人也有很多,尤其是老家伙的损友,明明老的都走不动了,还让自己的儿子背着来,非要吃一顿,才算是祝福过了。 这才是朋友啊,一起经历的太多,直到老的时候,都不能放下。 崔家的声望在短时间内迅速的得到了攀升,感情以前都是那些道士在骗人。 崔家的小婶子,每天都要挺着肚子在人群中转几圈,诏告天下,不是她不能生养,而是这一切都是道士在搞鬼。 虽然不能明着说,毕竟皇帝还没有明确的表明自己的立场,但是这些行为,无疑不是在告诉在场的所有人,他们崔家深受道士的祸害,已经很久了。 此时要说高兴的人,非崔妙彤莫属了,受了这么多年的冷言冷语,终于在今天得到了洗白。 可是她却哭的像个月子里的婴儿。 婶子在一旁不停的安慰,说他已经长大了,过几天就嫁过去做人家的主母,这个样子可不行。 一句话说的崔妙彤噗哧就笑了起来。 那个天杀的自从自己回来就没有出现过,难不成还等着自己去看他不成? 这就是个小气的男人。 差小美去送些礼物过去,今天的盛会是人家的功劳,人家不来,也不能怠慢了人家不是么? 再过几天就要嫁过去了,按照祖制,新人是不能见面的,如果做出什么事情来,那才是给崔家的脸上抹黑。 就算那个登徒子要求见面,她也不准备见,有关门风的事情,和感情无关。 吴家很安静,不能和崔家比,崔家是大户,人家是主角在唱大戏,他这个配角陪着演戏就行了。 时常很不要脸的把自己比作是一颗大树,树上结满了果实,其他人来采摘就行。 而自己默默无闻的在享受结果实的过程,然后很长时间以后,就会被很多人记住,赢得了口碑,也赢得了人心,广撒人脉,然后做起事情来才能显得得心应手。 就是有的时候狂躁起来控制不住脾气,难免得罪一些人,得罪就得罪了吧,一个人再好也不能讨所有人的欢心。 做好本心的事情就好,自己本来就不属于这里,随着自己的到来,貌似历史的轨迹已经开始发生了偏移。 原本的事情变得有些不可捉摸,至少赵佶就有些不一样了。 不知道是史书上记载有误,还是历史上的赵佶根本就是想要自己的空间,然后被朝臣和道士把持,而不得已为之。 在一切还是未知数的时候,就不要轻举妄动,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带好自己的兵就好。 老孟是这几天最开心的人,根据吴熙的图纸,做出了很多妇女儿童喜欢的东西,现在在市面上很受欢迎,尤其是香水,更是供不应求。 老孟想要扩大生产,被吴熙狠狠的骂了一顿,如果香水生产的和灞河里的水一样多,那样还有几个人来买? 吴熙很亲切的告诉他,好的东西一定要实行饥饿营销的手段,让市场饥渴到极点之后,然后放出一小部分,就能让你的盈利扩大化。 就相当于说,我们使用了同等数量下的香水,经过这么一折腾,利润至少多一倍。 老孟恍然大悟的骂吴熙是个黑心的商人,一面美滋滋的走了,过了一会儿,差人把账本拿了过来,让家主翻阅。 吴熙看都没看就又交给了仆役让拿回去,这些事情老孟一个人全权处理就好,看见古代的那些数字他就头疼的厉害。 再说了,这里面牵扯到了一个信任的问题,老孟也是一个贼精的人,能不知道吴熙的想法? 站在背地里嘿嘿的笑了好一会儿。 果然是一个缺心眼的,要是自己是一个贪财的,过不了几天吴家就要上街要饭了。 过几天等崔妙彤娶过门之后,就要把后世的阿拉伯数字交给他们了,这样一来,不仅能起到保密的效果,而且还能用在军事上。 现在军事的保密系统很不发达,随便被人劫了道,揣在身上的机密被人家一览无余,要是每个将主都配上抗战时期的密码本,就算是被敌人获取了情报,也不知道上面写的什么。 正在胡思乱想之间,小美从后门偷偷的进来了,站在他的身后看了好一阵子。 起初的时候,这个登徒子直往自己的领口里面看,没想到竟然成了自己心目中的英雄,虽然是小姐的夫君,但是,自己也会跟着嫁过来的,到时候…… 想着想着,自己都有些脸红。 “不要再看了,过几天就是一家人了,到时候想看就看个够,如果你们家小姐愿意的话,做个通房的丫环也不是不可以。” 小美撅着嘴,笑骂道:“果然还是一副登徒子的嘴脸,小姐说我们家那么大的场面,唯独不见你来,就差我过来送些礼物,顺带看看你是不是变心了。” “变不变心的我说了不算,得由心说了算,心里很坚定的要做一家人,就算是天雷滚滚也不能拆散,如果根本就是石头心,再怎么捂都无济于事。 回去告诉你们小姐,五天后,我会准时去娶她的,让她做好准备才好。 你们家的宴席结束之后,天觉先生就会上门求亲,三媒六娉一次性就全齐活儿了。 我这个人最怕麻烦,所以还请你们家主不要怪罪才好。” “这件事情,我会回去禀告老爷的,想来不是什么大问题,我们家老爷最是个不讲道理的人,想必不会为了这件事情就为难你。 只是你一直不出门,算是什么道理,难道杀了区区几个道士就把你吓的魂都没有了么?” “别乱说,隔墙有耳,不过这件事情也不是我做的,你凭什么把什么事情都忘我的头上扣,有的事情,我会承认,没有的事情,我不会承认的。” 吴熙说话的时候,转过身给她使眼色,小美以为吴熙调戏她,咬了咬手里的手帕就要离开。 就在这时,正好周侗和邱神医游玩归来,最近两个人真的是形影不离了,好的就像是一个人。 看见墙头上鬼鬼祟祟的有人,扬起手,一把暗器就打了出去,那个人的脸瞬间就变成了马蜂窝,连抽搐的机会都没有,就死的不能再死了。 “好久没出手了,手生的厉害,要是以前的时候,就这个距离,只需一发,就会命中,现在不行了,为了提高打中目标的几率,只好多仍几把,老喽,不中用了。” 周侗谈及杀人,就像刚刚踩死一只蚂蚁一样轻松,邱神医这几天已经习惯了他的做事风格,也是见怪不怪了。 小美见自己闯了祸,站在原地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你说,这种情况之下,我能出去么?我已经在给你使眼色了,你就是不明就里,还以为我在调戏你,我都是有家室的人了,不会那么不正经。” 一句话说的小美就哭了起来。 吴熙头都大了,开了个玩笑,把这小妮子给吓哭了,马上站起来,想要安慰。 谁知道还是一个烈性子,甩了甩手帕就原路返回去了。 走的匆忙,尽然把礼物都没有留下,走到门口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手里提着礼物,然后赌气似的就放在了门口,冲着吴熙做鬼脸。 多么可爱的小姑娘啊,不知道要便宜谁家的小子。 总算是见到传说中的二位大神级别的人了,和刚开始不同的是,周侗也没有要催着吴熙离开的意思。 看来两个人最近聊的真的很不错。 “你是不是想问,我们是什么关系?” 周侗问道。 吴熙赶紧摇了摇头。 “知道我该知道的就好了,不该知道的,还是不要知道的好,小子害怕和墙上那小子一样的下场。” 两个人哈哈大笑着就走开了,对于刚才墙上出现了一个陌生人,毫不关心。 反正这样的消失,吴熙自己会搞定的,如果连这个都搞不定的话,那他这个家主也别当了。 终于要开始了么?沉默了这么长时间,不会就为了派一个人来试探一下这么简单吧? 谁知道呢,反正有护院呢,只要不是飞机大炮来攻,好好睡一觉,养足精神准备五天之后的洞房大战才是关键。 小年轻的根本就不懂得爱惜身体,一个又很希望自己能早点生个孩子,向世人证明,自己很好。 虽然她小婶子的怀孕已经可以证明,所有的事情都不是他们的问题,但是,她宁愿相信自己。 “登徒子,你干什么呢?” “没事,我就是随便看看,你继续洗你的,就当我什么都没看见。” 说话间,吴熙笑的已经不能自抑,蝴蝶的脸黑的如炭灰。 第七十章 起了杀心 做一件事之前,你要有承担这件事同等后果的决心和准备,那么恭喜你,你成功了。 以小博大,以少胜多,为什么会被后世传诵?就是因为少,所以才觉得稀罕。 其实吴熙也算不得欺负人,毕竟人家都把道士夸上了天,是陆地上的神仙,如果自己再不多点人的话,就真的没有什么优势可言。 虽然事后证明他们这些人并没有通天彻地的本事,只是一群活在自己世界里的修行者而已,但是,一个修行者你就好好的修行就是了,非要参合到朝堂上这是所谓何来? 所以每个人做好自己的事情就好了,贪念别人的地位,觊觎别人的权利,这不是一个合格的修行者。 所以吴熙就稍微的帮助道门修正了一下他们的心态而已,算不得屠杀。 因为这次杀道人的事件,做了女神的英雄,想想心里就美的不行,后世的时候,看见自己喜欢的女孩子,总是尽可能的表现自己的内心深处的骚劲,希望女神能注意到自己。 如果女神的矿泉水瓶子拧不开了,主动上前,拧开了就走,这就是一种英雄情结,不管事情有多大,在女神心中种下一个英雄的种子才是后世的老爷儿需要做的事情。 今古在很多事情上都是相通的,很多事情和行为都是古人一代代的传承下来,才有后世的人效仿。 摆出一副胜利者的姿态,把二狗子牛眼娃从眼前两脚就踢跑,然后找了一个适合墙外的人观测自己的地方,找来一把躺椅就舒服的躺了下去。 天觉先生已经来过了,并不是来找他的,而是找老孟的,两个人商量着聘礼应该如何下,才显得大气一些。 这些事情吴熙是不管的,他根本也不懂,就让他们去折腾才好,自己也乐的清闲。 这是他们那一辈人的礼仪,要是你参合进去意见,容易挨打。 所以吴熙还是敬而远之的比较好。 终南山道士集体被人屠杀的消息很快就传到了京城,张虚白一日三惊,觉得这是有人和道门做对,就是不知道几时轮到自己。 反击,必须要反击,坐而待毙不是他的行事风格,苦熬了这么多年,林灵素那个老不死的终于死了,现在也该轮到自己上位了。 得到了赵佶的信任之后,马上就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炼仙丹,找处女,做道场,无一不是耗费民心的事情。 这可比林灵素那会儿热闹多了,关键是赵佶也很喜欢。 这就是投其所好,带来的结果肯定也是积极向上的,至少对张虚白来说是好的。 那么对于底下的民众来说,就有些妻离子散的意思。 这样的朝廷,这样的昏君,广大民众还要她做什么?地方武装迅速的在兴起,镇压了一波,又一波不怕死的起来反抗,难道道君皇帝一点都不知道么? 现在看来他是不知道的,因为在朝堂之上,为了营造一个太平盛世,中书省的那些老炮儿,把这些乱民的褶子全部都投到火炉里面烧了个干净,赵佶上哪里去知道啊? 所以皇宫里就形成了一条和外界断了联系的无形的墙。 赵佶整天做着神仙的美梦,在假山后,在水塘旁,都留下了他和处女令人脸红的场面。 不知道他做这件事情的时候,旁边有没有人看着,光天化日之下,他也好意思下手? 吴熙就算是在后世的时候,如果燥热难当的时候,也知道去宾馆开个房,洗个澡什么的,这个皇帝只要身体有了反应,随时随地都可以发泄**。 张虚白脸上虚汗直冒,多半是被长安传来的消息给惊吓的,颤颤巍巍的来到了福宁殿的书房,等着皇帝的召见。 皇帝刚下早朝,正在换衣服,张虚白做在椅子上,两条腿不听使唤的抖动的厉害。 黄门见张真人浑身抖动,还以为他生了病,就要宣太医给他瞧瞧,被他拒绝了。 这是心病,太医院的人还不到火候。 这些小黄门看人看的很准,既然不是病,那就是要人命的事情,要不然一个陆地上的神仙也不会惊吓成这番摸样。 马上前去禀报皇帝。 赵佶听说张真人在书房等候,马上遣退皇后和宫女,召张真人觐见。 张虚白进去之后,扑通就跪倒在赵佶的脚下,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请求皇上为他做主。 皇帝心情正好着呢,还以为张真人给自己炼制了仙丹,要自己服用,没想到哭成这样,还要为他做主,这是怎么回事呢? 一问之下才明白,原来是终南山的修行道士,被人赶尽杀绝了。 “何人下的手?” 张虚白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不知道,请求皇帝下令严查。 他还真的不知道,因为派出去救人的属下直到现在还没有回来,第二波派出去寻找的人也没有回来,所以他现在也是一无所知。 “竟有这样的事情?” “千真万确啊,陛下!” “你先下去吧,这件事情,朕必然是要给你道门一个交代的。” 赵佶这就不厚道了,用人家的时候,屁颠屁颠的跑的勤快,现在人家摊上事了,一句朕会交代的,就让人家滚犊子了。 长安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早有皇城司的人禀报过了,就连密法司都有人上过书了,他能不知道吗? 反正这件事情他放出了一个信号,那就是,道门是他宠信的不假,但是只要是发生了和皇权冲突的事件,你们自行解决就好。 所以说,赵佶所谓一代昏君,总算还没有昏到一定程度。 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就是因为想要燕云之地,才有了李良嗣出海北上联合金人攻打自己的邻居辽国事情发生。 那个时候,他根本就没有想到唇亡齿寒的道理。 所以,一个人要是钻了牛角尖是很害怕的事情,凡事多方面考虑之后,再做定夺,才是上上之选。 张虚白瞬间就感觉到不妙了,皇帝最起码也问问死伤情况,以及善后事宜的事情,这次竟然什么都没说,就把自己打发了出来,那么就只有一种可能。 那就是这件事情皇帝是知道的,就是不想帮忙而已。 想来想去也想不明白,皇宫外的消息他封锁的很严格,为什么还是有人能走漏风声,看来我们的皇帝也不是一无是处。 在暗地里偷偷的搞些小动作,哼!好,你既然不仁,那么我也就不义了,你当了这么多年的皇帝,也该换个人当了。 要一个人悄声无息的死去,有很多种方法,比如他现在就有一种方法,保证谁也查不出来。 那就是用一种金属材料炼制的丹药,每天在丹药里面少量的参合一些,过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毒发生亡,死状和自然死亡没有什么两样。 只要自己伪装的足够好,就可以蒙混过关。 太子今年已经二十岁了,相当皇帝的心已经暴漏无疑,很多次在自己的面前提起父亲的身体,那可不就是为了当皇帝做准备么? 另外九子康王也是一个不错的人选,现在年龄还小,就已经露出了帝王的一些影子,其他事情他不敢说,要说看相,他可是一等一的好手。 没准太子登基之后,赵佶的旧事恐怕是要重演。 想着美好的前途尽然在自己一个人的鼓掌之间,想想都觉得美妙无穷,尤其是把帝王玩弄于股掌之间,那种感觉更是能激发出无穷的智慧来。 笑的有些大声了,刚刚下朝的官员们都往自己这边看,惊得他一溜烟小跑就回到了自己的别院。 出了皇城的门,就碰上了太子赵桓,正好和他撞了一个满怀。 今天是太子看望母亲的日子,所以,早早的就在宫门口等待,见官员们都下了朝,这才徐徐的往进走,没想到碰上了慌慌张张的张虚白。 “真人如此慌张,发生了什么事了么?” 赵桓还是比较儒雅,见到真人还知道敬礼,殊不知就在刚才,他还在盘算着如何杀了他的父亲给他让位。 这件事情就是一个矛盾,儿子想当皇帝,也不能杀老子取代,这是大逆不孝。 “太子大驾,本真人鲁莽了。” 说着也还了礼,嘴上还自称真人,即便是还礼,身份不能丢。 这就是古人的身份意识。 “不碍事,下个月,本太子就要启辰去往长安巡检,现在来看看母亲,都是私事,算不得冲撞。” 赵桓很有礼貌的说道。 这件事情张虚白是知道的,一时间气愤忘记了,现在他提出来,正好给自己提了一个醒,真是瞌睡了自有枕头送上来,一点也不假啊。 当下就就把道门遭遇的事情给赵桓学了一遍,希望他能在巡检其间,在这件事情上上上心。 真人提出的问题,赵桓深信不疑的,当下就答应了下来,二十岁的小伙子已经是个大人了,能分辨出好赖话来。 只是最后张虚白让自己千万不要把这件事情告诉父皇这是所谓何来啊? 难不成这里面有大阴谋? 先不管了,连父皇都宠信的人,能有什么大恶啊,没准自己继位之后,还要仰仗这些老人呢。 第七十一章 一夫一妻的愿望 吴熙的家里这两天很忙,明天就是接亲的日子,今天把那么大个家,收拾的喜气洋洋的很惹眼。 吴熙很不愿意这样做,可是仆人们说不行,要是什么都按照他说的做,这接亲就没什么意思了。 按照吴熙的想法就是,二狗子和牛眼娃两个人,做个竹架子,直接去崔家把人抬过来就行了,直接洞房就行了。 经历了这么多事情,在这么折腾的话,就有些没意思了。 他们可不这么看。 正是因为经历的比较多,才要风风光光的迎娶,让那些瞎了眼睛的人都看看,我们吴家娶得是正经人家的姑娘,全身上下都好好的,没有什么零件短缺。 你越是偷偷摸摸的,人家越说你肯定有问题。 这是学问,不懂就不要瞎指挥,又不要你来插手,都是下人来做,你还不满意,就是一个**,满脑子不健康的思想。 你们还年轻,在一起腻歪的机会多的是,也不在乎这一晚上两晚上的。 还说他活了这么一大把年纪了,对那事早就烦透了。 老孟教训起人来还是有一套的,把你说的哑口无言,无可辩驳。 毕竟是个读书人啊,肚子里有学问,骂人都让人没有挑剔的。 二狗子和牛眼娃明天作为男方的嘉宾要去接亲,小伍,小希,板牙,红孩儿,去不了,只能呆在家里,羡慕的要死。 吴熙看着两个人胸前的大红花,脸上抹得和大姑娘似的,心塞的很厉害。 周侗和邱神医终于叙旧完毕,也加入到了布置的队伍之中。 对他们来说,这也是他们的好日子。 吴熙想念吴老爹了,本来想着把他接过来,派出去的人回来都说吴老爹不肯来,就在家里守着自己的田,就够了,让他不要操心才好。 吴熙带来的种子他经营的很好,庄稼刚刚种进去,今年的雨水不好,他就发动全村的老少,都担水浇田,保证新品种的水分充足。 吴熙听到这里的时候,一脸的肉疼,黄土高原上种点东西真心不容易,要是雨水充足的话,今年就会有一个好的收成,要是干旱了,一年到头就白忙活了。 几乎都是靠天吃饭的地方。 现在吴熙听说吴老爹从沟里担水浇田,这不是要把人活活的累死么? 自己就在院子里种了一点,就已经累的要死要活的了,大部分的时间都是靠仆人来照顾,吴老爹的身子骨两个来回下来,骨头都要散架了。 这就是淳朴的农民啊,为了一口饭食,想尽了办法,在老天的嘴里抢粮食。 鼻子一酸,两行眼泪就流了下来。 想起刚刚到双溪村的时候,家里一穷二白的锅都揭不开,现在生活好了,吴老爹还要为自己的前途,拼命的干活。 有的时候吴熙想,是不是自己就是一个扫把星,专门是来克吴老爹的,难道是上辈子他欠我钱没还么? 想到这里,破涕为笑,笑的很幼稚。 最后,吴老爹还说,让他放心,村子里的人干活都是有工钱的,不让他们白干。 吴老爹就是一个好心的,总是想着别人,你要是直接给钱吧,也不一定有人拿,所以变着法子要让双溪村的老少们都过上好日子。 前任村长死了之后,吴老爹就被推举为村长,他被这些人嫌弃了半辈子,现在猛然间当上了村长,还有些不适应。 蝴蝶站在远处,看着吴熙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的,完全就是一个孩子。 可是这个孩子明天就要结婚了,想想自己二十多岁的人了,现在还是单身,不免有些伤感。 本来很中意蝎子的,可是这个家伙一根筋,就让明心去结果了他,谁知道两个不要脸的竟然住在了一起。 这样也好,可以直接从她的记忆中抹去了。 教主好像忘记了她的存在,很长时间都没有人来联络自己了。 刚开始的时候还以为教主忙,没有时间,现在看来,她就是教主的一个牺牲品,随时可以抛弃。 正好,老娘也不想干了,现在的生活就很惬意,一个人在后院里没有人打扰,平时帮着老孟改进一些女人用的产品,成形之后,自己总是第一个使用者,这让他赶到很新鲜。 要是自己一直这样生活下去的话,那该多好。 可惜,明天主母就要进来了,自己的房间有些不起眼,就在四院的角落里,足够她一个人生活了。 这样也好,平时就自己一个人和那些老婆子们住在一起,烦闷的要死。 那些老婆子说话也没有遮拦,不堪入耳,老是热的自己浑身难受。 看吴熙归于了平静,静静的走过去,把怀里的一套新郎官的大红衣裳递了过去。 “明天穿这个去,不要总是随意的令人下不来台。” “这个是你做的?手艺很精巧啊。” “反正也是待着,就顺手做了,和老孟打过招呼了,明天只有这一套衣服,你可不要弄丢了。” “还以为没人给我置办新衣裳,打算把军营里的铠甲拿过来穿穿,没想到还是有有心的,怎么?最近和老孟走的很近?”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没有什么意思,感觉老孟的媳妇很不高兴,我就随便猜猜,没想到还真的猜中了。” 吴熙哈哈大笑着说道。 “这话你可不敢胡说,我们什么关系都没有,只不过老孟让我去给他帮忙试衣服,你知道的,我的身材那是标准的女人身材,天生的衣服架,他不是也是为了家里的生意好不是么?” “说的好有道理,我尽然没有看出来,不过现在一看,还真是那么回事,我应该娶你的,那个崔家小姐,就是一个骨头架子,浑身没有几两肉,搂在怀里的时候,铬的我肉都疼。 你可不一样,很有肉感,当初在四五成的时候就是寂寞了,想去找你抱一下,才做了一首词,没想到还得罪了京城的权贵。” 蝴蝶笑的要走直不起来的,笑了还一会儿,才说道:“你是不糊涂了,我比你大了好几岁呢,能做你的姐姐了,我就不信你能受得了一个比你大的媳妇?” “我发现你就我的克星,我就是臆想一下都不行,大几岁怎么了?我告诉你,我以前生活的地方,差个十岁八岁的那都是不算事,差二十岁都不是什么新鲜事,八十岁的老头娶十几岁的孩子,很正常。 不过我说的是一夫一妻的制度下,不像现在三妻四妾的很多,就算是娶个小妾十几岁,家里的主母也没有什么意见。 但是我们那里就不行了,女人只要发现男人在外面鬼混,那就不得了了,所以差着岁数的婚姻其实也挺好,主要是要一夫一妻才管用。 现在这个社会根本就是在说笑,我都不能保证以后不再纳妾。” 蝴蝶的笑容消失了,没想到吴熙的心里还有那样一个世界,一个人人平等的世界,妇女在人们的眼里也能得到尊重。 这是一副多美好的画面啊,就是不知道在哪里,要是能找到的话,她现在就想去。 想要问,不争气的没有问出口。 “你是不是想知道这个世界的地址啊?” 蝴蝶被猜中了心思,一脸娇羞的点了点头。 “我告诉你,从正门出去,一直往东走,不要回头就到了。” “你框我啊,那不是灞河么?你想让我去死啊。” 突然间想到了什么,猛然间就停住了责骂。 没准这小子就是一个死人复活的典范,以后还是离他远一些比较好,省的他身上的鬼气传染给自己。 “你猜对了,我就是一个死人,活下来很不容易,本来在我们的世界里生活的好好的,结果在沙漠里迷了路,差点就没走出来。 路上碰见了沙漠狼,一群啊,我手上连把像样的匕首都没有,你说那样的环境下,我的活着么? 事实上我活了下来,在还没有昏迷的时候,尽可能的朝前走,总是以为翻过这个沙包就看见了人,谁知道,翻过一个有一个,前面总是出现新的沙包。 人只有绝望的时候,获得新生,才会无比的尊重生命,无比的珍惜生命,无比的享受生命。 所以我现在没走一步都走的很小心,生怕一步走的不对,就会召来杀身之祸。 因为我完全没有来过这个国度,不知道这里的人是不是和我们那里的人一样淳朴善良。 直到现在,我发现,我就是一个幸运的,碰见的都是好人,就算是不好的人,也会让我感化的成为了好人,实在是冥顽不灵者,我就只好杀了他们,因为我不杀他们,他们就要杀我。 活下去真的很不容易,照顾好自己,不要让谁伤害到你,走好自己的路,不要轻易的就给人许诺什么,不管这个人对你有多好,也要量力而为。 违心做事,本来就不可取,如果还要执着自己的诺言什么的,那就更是一个大傻瓜了。” 蝴蝶都懵圈了,反应过来之后,骂道:“你才是个傻瓜。”然后匆匆的走掉了。 第七十二章 迎亲 年龄太小出人头地不是什么好事,容易惹人嫉妒,还可能交不到朋友。 人家都把你当作是一个异类来看待,除非你在你自己的世界里乐得其所,那当然没有话说,但是你必须要有别人那白眼鄙视你的时候,你拿指头戳瞎他眼睛的魄力。 要不然你就永远的像个丑小鸭一样,躲在角落里,满怀的伤感。 吴熙现在就要变成一只丑小鸭了,干了这么大的事情,不可能没有追究,种大帅想保也不可能保的住他。 这就相当于把天捅了一个窟窿,现在要有人来补,女娲毕竟只是一个传说,吴熙虽然是后世的人,但也没有神的能力,所以只好躲起来。 结婚以后就好好的过自己的日子就好,最好不要在外面惹是生非的才行,要不然再遇见一个崔妙彤,那可怎么办才好。 这个世界上没有相同的事,如果还能遇见一回的话,吴熙就让牛眼娃的巨锤,把那顶花轿砸的稀巴烂,因为那一定是敌人在根据他的特点耍花招。 迎亲的花轿终于出发了,吴熙骑着他的枣红马滴答滴答的走在长安城的大街上,觉得自己就是在后世做了一个仿古婚礼而已。 只是路上没有了糟心的汽车轰鸣声,心情舒畅了不少。 有人家要迎亲,大街上一定是干净的才行,这是约定俗成的做法,在宋朝人的眼中,这是一对新人,什么都应该是新的才是。 虽然不能把大街拆了重新修建,但是各人家把门前的灰尘扫干净这种事情还是很有契约精神的。 因为下一次你结婚的时候,人家也会把路面给你扫的干干净净,等着你的新娘子从这里路过。 怀里抱着一只大公鸡,不知道做什么用,反正老孟让抱着,那就抱着,为了不让公鸡扑腾翅膀,浑身上下裹得像一个粽子。 吴家的人说到底还是有些少,稀稀拉拉的跟在后面的人,还是一些上不了台面的货色,嘻嘻哈哈的不成体统,羞得老孟恨不得在他们的脸上扇几巴掌。 但是限于武力有限,还是没有这么做。 吴熙很不在乎,一副高傲的表情俯视着路边看热闹的人们,把糖果撒的满地都是,偶尔在人群里撒一把铜钱,然后人群中就炸了锅了。 哈哈笑着,拍着马屁股就往前快走一段路。 因为人越聚越多,都伸长了手要钱,害怕出现踩踏事故,就得不偿失了。 陆家的人多的要人命,进去的时候,需要挤着走,才能挪进去。 浩瀚的人群一眼望过去,全是脑袋。 前几天的盛况重现,老头子早就笑的合不拢嘴了。 可不是么?家里的事情全部摆平,想来家族也快要有男丁降生了,就算这个不是,老大和老三还小,这几年努努力,一定会有男丁出生的。 按照礼制,老祖宗只能躲在后院中和那些老不死的听着前院的声响郁闷的喝酒,可是崔世才很显然不准备这么干,看见吴熙进来,笑的更甚了。 吴熙真想上去提醒他不要这么兴奋,人上了年纪,清心寡欲的比较好,这样容易猝死。 但是看上去吴熙的担心多余了,刚才老头子被另一个老头子拦住,硬是灌下了满满一大斗酒,才晃晃悠悠的走过来,见他的孙女婿。 吴熙远远的就给老人家施了礼,崔世才抱着吴熙的手,就是不松开,张了几次口,始终没有说出来,从管家的手里抢过一杯酒,咕咚一口灌下去,指了指酒杯说道:“全在里面了,我的意思你能懂。” 总算是说了一句囫囵话,还是一句酒话,西北的汉子从来都没有过多的言语,一言不合,就拳头招呼,吴熙没有招来拳头,倒是招来了一群要进门钱的手。 老孟早有准备,把铜钱全部包在一个个小红袋子里,随手一扬,人群就散开了。 吴熙回头就给了老孟一个赞的手势,虽然没有理解大拇指竖起来是什么意思,但是他只要知道,不是骂人的意思就行了。 进门的时候,女眷们拿着花仗噼里啪啦的就敲打在吴熙的身上,吴熙一时间没有准备好,被打的提着衣衫的下摆就往进跑。 身后跟着一群穿着花花绿绿衣服的妇人们,嘻嘻哈哈的更像是妓院里的花娘。 崔妙彤早就准备好了,有些失落,又有些激动,这是出嫁女子的通病,只要洞房之后,第二天保证分分钟秒变夫家人。 崔妙彤没有母亲,小婶子自然就成了出嫁时梳头的角色。 “该下去了,虽然家里没有男丁背你下去,但是你的夫君说要把你背下去,虽然很不合礼数,但是老祖宗是同意了的,非说今天就是个没有规矩的,只要你们过的好,脸面什么的都不重要。” 一顿话,把崔妙彤说的又想哭,想着一会儿夫君就要上来把自己背下去,赶紧忍住不哭了,女人一辈子就今天是最漂亮的,哭花了脸,就会破坏这一天美好的印象。 话别后,崔妙彤盖上了盖头,吴熙早就等不及了,一个箭步窜上去,背起新娘子就跑。 他害怕还有什么他不知道的习俗,刚才进门的时候,被人给打怕了。 顺顺当当的就上了花轿,老孟扔了一把喜钱,放下两坛子酒算是讨个吉利,催促着轿夫抬起人就走。 小美哭的停不下来,虽然说只差了几个坊间的距离,但是明天开始就要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开始生活,还真有些不习惯。 吴熙扑通就跪倒在崔世才的面前,感谢他把孙女嫁给他,也替妙彤谢谢他这些年来的养育之恩。 虽然老头子有的时候有些讨人厌,不过是他的脾气使然,都是为了家里,谁还能没有个脾气? “走吧,以后好好的生活才是,这些都是虚的,不求你以后多了不起,两人恩爱才是生活的真谛。” 吴熙躬身受教之后,上了马,在乐队的带领下,吹吹打打的就回去了。 花轿匆匆的在街道穿行,从城东抬到城西,再从城西抬到城北,然后在安远门外转了一个圈,才进了休德坊。 来到门前的时候,新娘下了花轿,娘家人在门前撒了谷豆,就是为了求个吉利,往后还有什么要命的礼仪,吴熙一概不准了。 老孟知道吴熙的脾气,也没有布置。 娘家人送到门口,就离开了,到这里新娘子才算是进了夫家的门,和娘家就没有什么关系了。 明天起来,就算新娘子有什么问题,也是吴家的问题,和娘家一点关系都没有。 吴家的人很好,平时和谁都没有来往,所以家里就是他们一大家子人。 平时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 只不过主母新来,都不知道是个什么脾气,显得有些严肃一些。 崔妙彤等了好半天就是没有拜天地的仪式举行,周围安静的很可怕,偷偷的掀起盖头,想看看外面是什么情况,这根本就不是一个结婚的场景。 婚礼不应该是人声鼎沸,乐呵呵的喝酒吃肉么,他们这家人静悄悄的是几个意思? 盖头刚掀起来,就看见一张俊俏的脸和一双直勾勾的眼睛看着自己,周围围满了人,就是不见人说话。 紧张的赶紧放下了盖头,吴熙拿着秤杆子很没规矩的就挑开了她的盖头。 看的出来崔妙彤局促的不知道说什么好,吴熙赶紧给她起了个头。 “咱家的人都在这里了,你好好看看,你来之前,家里一点规矩都没有,家主没有一个家主的样子,仆人们更是因为有家主惯着,就更是没了规矩。 现在你来了,以后就是家里的主母,家里的一概大小事务都由你来做主,是要维持以前的家风,还是以你自己的想法管理,我没有任何的意见,下面的人也不会有任何的意见,只能比你要求的做的更好。 家里打算关起门来好好生活,于是就没有亲戚,四邻都是一些执拗的,夫君我偏偏是一个软硬不吃的主,所以今天的场面有些冷清。 不过没关系,既然准备关门生活,过好自己的日子就好了,不要关别人是怎么生活的。” 老孟的眼色很亮,主动交出了家里的账簿说道:“账簿上的钱都在仓库了,总共还有一万贯,请主母验收。” 底下的杂役一个个的报着自己的姓名,以便主母能记住自己。 牛眼娃说的很局促,舌头打了结,怎么也整理不好一句像样的话,最后还是二狗子帮他完成了自我介绍。 杀人的时候,气势磅礴的令人胆寒,在家里被一个小女子害羞的说不出一句话,这就是我们可爱的牛眼娃。 全部说完的时候,大家眼巴巴的等着崔妙彤发话,崔妙彤看了一眼吴熙,得到了鼓励的眼神之后,端庄的站起来,微微一笑说道:“没想到结婚会是这个样子,心里头想了无数遍的拜天地什么的都没有用得着。 我看这样就很好,既然大家都不打算要规矩了,那么原来怎么生活还照样怎么生活就是,不能因为我的到来带着给你们不适应,要是那样的话,那就是我的不是了。” 见过家里的人之后,大家就散了去大厅里胡吃海喝去了,家住大喜的日子,还不能让人好好吃一顿了么? 穿过月亮门的时候,看见了蝴蝶,一脸的惊艳,嘴巴张的很大,就是说不出一句话来。 求收藏 麻烦大家看完之后,收藏一下,收藏可怜的很,你们支持就是我的动力。 如果看了觉得爽的,可以适当的打赏一点,让咱们也可以在主页有露脸的机会。 这样说确实有些不要脸,但是很现实,拜托了!!! 第七十三章 一屋春光 早就知道他们家里藏着一个女人,没想到美成这样。 崔妙彤自认为长得不差,但是和眼前这位比起来,还是有些失色。 拉了拉吴熙的手,似乎在等着给她一个解释。 吴熙没有理会她,对着蝴蝶说道:“大家都在庆祝,唯独你是例外,怎么?看我结婚,你不高兴了?” 当着新娘子就敢调戏女眷的,吴熙算是头一个了。 “别把自己说的那么高大,我这就去,回来那点东西而已,已经和和尚喝了一坛子了。” 吴熙呵呵笑着拉着崔妙彤的手就进了主房,也不搭理蝴蝶。 吴熙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悄悄的给她说:“其实她是一个杀手,潜伏在咱们家就是为了杀我。” 崔妙彤惊讶的嘴巴长的更大了,就是不敢喊出声音来。 这句话带来的后果就是崔妙彤看见蝴蝶就觉得他的身上不知道什么地方藏着暗器什么的东西,一不小心就会朝自己射来。 所以没有必要的事情,很少和蝴蝶来往。 这就把尴尬给解掉了。 女人就是一种柔弱的动物,需要被别人保护的欲望很强烈。 吴熙就制造出这种恐怖的气氛,让她一直活在他的保护之下,小鸟依人的女人最可爱不是么? 牵着新娘子的手,迈着小碎步就进了新房,里面装饰的美轮美奂,都是老孟想出来的注意,各色的代表吉祥的图案和物件玲琅满目的吴熙都看不过来的。 反正就一个吉祥,不知道以后会不会吉祥,今天晚上肯定是吉祥的一塌糊涂了。 龙凤蜡烛要燃烧整整一个晚上不能熄灭,这也是为了能讨个喜庆,新娘子在初夜的时候总是害羞的,不知道谁想出来这么一个注意,让新娘子羞得连衣服都不肯脱下来。 借口是一辈子就穿这么一回,她想多穿一会儿。 穿着就穿着吧,他也不会把她怎么样,不是说,洞房花烛之后,这个女人就成了你的人,要整颗心融入进来才行。 已经放弃了圆房的打算,这样的心境和这样的场合,必定都会让双方尴尬的无以复加,与其扭扭捏捏的成不了事,那么就过些天也好,反正人就在那里,她有跑不了。 如果人要跑,那也不是他吴熙的人,欢欢喜喜的送人家一程就好。 红色的纱帐自然的垂下来,搭在床沿上,透过纱帐,里面的被子码的很整齐,两个可爱的虎头枕头对称的放在被子的前方,看上去非常的调皮。 这一看就是蝴蝶的手笔,虽然说她是一个杀手,职业所迫进入了妓院,但是,一手女红做的那真叫一个贤良淑德。 吴熙家里所穿的衣物,基本上都是蝴蝶做的,那些土匪窝子里救出来的老妈子粗手笨脚的每一个心细的。 “早点睡吧,我看今天晚上的事恐怕要黄了,你刚来,可能还有些不习惯,新家总有一个适应的过程,等你适应了我们慢慢来就好。” 崔妙彤羞得捂着脸侧过了身子,被吴熙一把就搂在了怀里,惊得她差点大声叫出来。 “夫君,都是我不懂事,已经是你的人了按理来讲,就要和你睡在一起才能显示出妇道,可是,我还过不了我那一关,委屈你了。” “没事,一个人在书房待得很习惯了,你好好睡觉就好,如果一个人觉得害怕,尽管叫小美过来陪床,咱们家还没有那么的规矩。” 说了这么多,崔妙彤终于有些放松,主动迎合着吴熙的熊抱,把头埋在吴熙的怀里,嘤嘤咛咛哭的很可怜。 安慰了几句,拉开门就走了出去,走的很坚决,没有一丝的拖沓。 推开们,门外一堆人指着天就开始看月亮,尽管天上只有繁星,连月亮的一丝影子都看不见,吴熙只是笑笑,并没有责怪他们的意思。 这是传统了,老公公听媳妇的门,都是常事,更何况都是些下人,大家不是也图个彩头不是么? 小美害怕吴熙欺负小姐,也跟着这群人就站在门外。 给她试了一个眼色,小美大笑着就进入了新房,对于她来说,晚上能和小姐一起睡觉,那是前世修来的福分。 更何况还是小姐大婚的当日。 姑爷看上去一脸的不快,可能和小姐没能让他进来睡觉有关系,管他呢,来到这个新家,她还完全没有适应。 普通人家一天的生活就要开始了,吴家也不例外,已经化身普通人家的吴家,早上照样豆浆加油条,只不过为了照顾崔妙彤,这才熬了一点稀饭和一些包子。 早就知道吴家的人没有大小,全家主仆就坐在一起吃饭,也没有个回避,饭食很好吃,这他早就领教过了,那个借调在崔府的厨子被爷爷长期留在了崔家,每天吃的就是这些早点。 很害羞的学着吴熙用手拿起一根油条,满口咬了下去,油汪汪的油条被咬出了油,顺着嘴角就流到了下巴,吴熙拿着帕子擦的仔细,崔妙彤也没有躲,就在大庭广众之下秀恩爱,也不知道避讳。 其他人看他们的眼神都有些不友好了,这里面大部分人都是光棍汉,哪能经得住这样的撩拨,端着碗,抄了几个包子,出了门,就蹲在地上嘻嘻哈哈的吃的香甜。 吴熙也不理会,随他们怎么吃都行。 崔妙彤的这顿饭吃的很变扭,虽然有些抵触,但是一直忍着,慢慢就习惯了,自己是这个家的主母,很多事情都要和这些人打交道,也要仰仗这些人无私的付出。 在一起吃个饭,秀个恩爱,实在不是多么大不了的事情。 小美明显抵触的厉害,吃了两口就借口吃饱了,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一会儿人都走光了,就剩下他们两个了,崔妙彤噗哧就笑出了声。 “家里还真是和别家不同,且不说你这个家主如何,仆人看上去根本就不怕你,尤其是年纪大的,就像是你的长辈,你有不对的地方,说不好了,还会打你,你这个家主当的真是失败啊。” 吴熙往嘴里放了两个小笼包,喝了一口稀饭,被崔妙彤的话呛得差点把饭喷出去。 “这才像个家不是么?等级森严的没人喜欢和你说话,就像个孤家寡人的有什么好。 皇帝一个人守着那么大的后宫,没有一个可心的人儿和他说话,你说他活得有什么劲,还不如你夫君我,娶个老婆,满院子的仆人嘻嘻哈哈的,生活的气氛多么浓厚。 不信你看着,如果你把这种气氛打乱了,所有的人只会跟着我去军营,老孟也会借口生意上的事情和阿贵去走商道。 营造出这样的气氛就是为了让所有人有个家,这里面很多人都没有父母,虽然你的年纪和他们差不多,但是以后恐怕要担负起母亲的角色了。 这对你很不公平,但是事实就是如此,你就算是不做,他们也会逼着你做。” 说到做母亲,崔妙彤笑的花枝招展的十分可爱,脸上的红晕散道了脖子里,细长的脖子滑腻的让人神往领口里的春色。 不自觉的浑身燥热的难受,强迫自己不要多想,大清早的倒了一杯浓烈的白酒,一口喝下,那种口干舌燥的感觉越来越浓了。 大早上的精力充沛的厉害,就是无处发泄,媳妇就坐在旁边,却只能看着,看的时间长了,崔妙彤还以为自己身上粘上了什么东西。 浑身看了两眼,没发现有什么不对,举起粉拳就打在了吴熙的身上。 一下子忘记了他还有登徒子的潜质,现在只不过他自己娶进了家门,依然不改他的本性。 不过想想也是,一个适龄男人,不能释放自己的荷尔蒙,是很伤身体的,这是婶子在家里说的,不知道说的是不是真的,反正看吴熙没精打采的样子,恐怕婶子说的是真的。 那她的罪过可就大了,本来她就被别人说成是石女,还任性的不让夫君碰自己,这就更加坐实了传言,虽然夫君无比的鄙视那些谣言,但是自己的表现明显就是和夫君的理念背道而驰的。 夫君虽然什么都不说,心里大概已经胡思乱想过了吧? 想到这里,红着脸扭过了头,说道:“昨天晚上我……我……” 这就很明显是想补偿一下吴熙昨天晚上的损失,要是吴熙还听不出来的话,那后世情场高手的名头算是白叫了。 当即放下手中的包子,连手都没擦,抱起崔妙彤就往房间里跑。 这下可羞坏了崔妙彤,一院子的人都被他们两个的动作给吸引的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嘻嘻哈哈的没个正行。 崔妙彤拳头从吴熙把她抱起来的那一刻就没有停止过,可是她这样的力气打在吴熙的身上没有多少作用。 反而更加激起了吴熙身体里的男性荷尔蒙。 房门都没有关上,吴熙就迫不及待地吻上了那烈焰红唇。 房间里顿时春光乍泄,和窗户里头透进来的晨阳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副美妙的画卷。 第七十四章 新婚燕尔 两个人这一天就没有出过房间半步,天稍黑的时候,崔妙彤实在饿的不行了,才做鬼似的离开了吴熙的怀抱,准备偷偷的去厨房拿一点吃的。 仆人们都还在院子里散心,看她的表情很诡异,崔妙彤站的笔直,瞪着两眼环视,生生的逼的众多仆役拿起了手中的活儿,不敢正视她。 这才是下人的姿态,一天没个正行,都让夫君给宠坏了,这样下去可不行。 厨房里专门给他们留了饭,还真是有心,知道他们必然会饿的起来寻食,索性就放在显眼处。 崔妙彤也不客气,问都没问,端起就走,夫君劳累了一天,也该吃点东西了。 两个人吃的狼吞虎咽,好像一个叫花子突然得到了美食。 吴熙的吃相更是夸张,给人的身体言语就是我要死在饭盆子里。 “慢点吃,没人和你抢。” 第一次看一个人吃饭也是一种幸福,大概就是家的感觉吧。 “吃不饱,就没有力气干坏事!” “讨厌你!” “本来就是么,夫妻间的伦敦之力,荒唐之事只能关起门来说才显得亲昵,你看谁家人满大街的说自己床事的?” “你还说上瘾了,都是嘴上的功夫。” “我嘴上的功夫也很不错,不行我们一会儿试试?” 崔妙彤当然不知道吴熙说的嘴上功夫是什么,愣了大半天也不明就里。 吴熙心里一万个着急,和宋朝人沟通就是费劲。 不过和宋朝人睡觉是他这一辈子也不敢想的事情,竟然在今天成为了现实。 “夫君运筹帷幄,为妾身洗了污垢,妾身感激不尽,妾身也不是为了报答你,才和你结婚的,只是单纯的觉得你应该不错,跟了你我很满足。” 吴熙蹲在椅子上,像田间的老农,没有一丝的家主样子,也不知道她是从哪里看出来,这个男人不错的。 她们世家不是都温文尔雅么,喝个酒都要那袖子遮住,吃饭的时候,只见嘴动,听不见一丝的声音,吃的小心翼翼,生怕一顿饭吃的家里丢了脸面。 这个时候看见一个萎靡不振的人蹲在椅子上吃相残忍,尽然说他是个能依靠的人。 “我算不得好人,至少是一个自私的人,怕你看不出来,早点说出来比较好,要不然会引起误会。” “夫君这就不知道了,自私的人才能把家里过的红红火火,从来都没见仗义疏财的人能在家里有个好光景。 听说有一个叫宋公明的,因为仗义疏财,江湖上的朋友很多,但是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在山东当了贼寇,最近闹腾的厉害。 官府已经去招安了,就算是朝廷肯受降,朝廷里的那些人能容得下他们这些豪气干云的人么? 你是不知道朝廷的上的那些大佬,一个个小气的厉害。” 吴熙应该正眼瞧一瞧他的这位夫人了,生在世家就是不一般,看问题的角度很刁钻,能看到实质性的东西。 要是自己不是来自后世,这些问题还真看不明白。 “你懂政治?” “切身不懂,只是在家里见过很多朝堂上的大人,一个个身宽体胖的,走路走费劲,心眼却小的如针尖,就是因为妾身的家里没有随他们意思,就一味的公报私仇。” 所以说人的眼见很重要,要不然现在的人带着孩子到处旅行,就是为了给孩子增加见识。 “这些都是表面现象,真实的事情恐怕比这个更为肮脏,宋公明一行三十六人,加上身后的喽啰也不过万把来人,朝廷大军一到,自然束手就擒,他们根本就没有谈判的资本, 你夫君我恐怕是要走一遭海州的,海州知州对我有知遇之恩,所以不得不报答。” “你说的是张学士吧?也来过妾身的家里,和种大帅一起来的,那个时候他还是大学士,不知道因何原因被贬海州,也是一个命苦的。” “那你是命苦,那是皇帝为了保护正值的大臣,才把他们打发的远远的,要是朝廷真正到了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那么这些人就会被征调回来,委以重任。 这样一来,就有了从龙之功,升迁起来也容易的多,就算那些奸臣有什么意见,大多数都会保持沉默,最多御史跳出来咬几口,表达一下不满而已。 想想那些御史过的也真是不容易,和皇帝演戏而已,还要拿着生命在开玩笑。” “这样说来,夫君是一定要去的,家里有妾身在就行了,就算有妾身解决不了的事情,不是还有老孟,周师傅,邱神医这些人么?” “真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就知道我没有娶错人,就算你真的生不了小孩,我也认了,有妻如此,夫复何求啊。” 说到小孩,崔妙彤满心的不愉快,心想要是敢在夫君走之前怀不上个孩子,那就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了。 心里想着,身体就开始付诸实践行动了,拉着吴熙就进到了纱帐之内,本来衣服就是随便穿的,现在办起事来,方便的很。 新婚夫妇腻在一起很平常,就是这些天吴熙的脸色很差,身体有种被掏空的感觉。 天觉先生就看不惯年轻人不爱惜自己的身体,为了让他缓和一下现在的幸福生活,硬生生的把他留在自己的家里十天之久。 这简直是谋杀啊,他正在和一个石女创造小孩,本来就很艰辛,现在还被人强硬的掳走,两地相隔,想看泪眼凝望。 这些天吴熙简直是度日如年,那些没有标点符号的书晦涩难懂,被老夫子硬是逼着背诵《诗经》。 他不就是盗用了未出世的一首词么?用的着这么逼着他学习么? 家里的新娘子恐怕也把这个老头骂的遍体鳞伤了吧? 放着漂亮的老婆不搂着睡觉,简直就是在浪费资源。 好不容易挨到第十日,天觉先生才放他回去和娘子团聚。 两人见面,分外眼红,直视了半天,崔妙彤在吴熙的腰上狠狠的拧了一把,嘤咛一声,就钻进了吴熙的怀里。 荒唐了一个晚上,第二天老孟就站在门口叫吴熙起床。 吴熙就是再有起床气,对老孟还是不能发脾气,他现在可是家里经济来源重要的保证。 “家主,我想趁着现在米价便宜,多屯些粮食,今年到现在没下一滴雨,庄稼都种不下去,就算是雨水来了,收秋的时候,也必定是个晚秋了,我们现在就要做最坏的打算了。” “你看着办就好,以后这种事情找妙彤商量就好,过些天我就要去海州看看,我们也应该要有新的商道了,海州距离大海比较近,我看看有没有可能把水产的生意发展到内地。” “这是一个好主意,不过运输起来,恐怕是有些难度的。” “你去做好囤粮的准备就好,这些事情我自由办法,另外把你做的那些东西,也给你家主母拿过来一些,必须是限量版的才行,你这个官家是怎么当的。” 老孟呵呵一笑,表示自己已经准备好了,不是这些天你们腻歪在一起,总是没有机会。 “就你会说话。” 老孟笑着就走开了,像他这样地位的人,不用禀报家主就可以执行一系列家里的政策,他这是在敲边鼓啊。 应该是周侗那个老家伙不好意思给自己说年轻人要节制的话,才让老孟过来打扰他的荒唐。 唉!算了吧,人家都上门抗议了,他这个家主也只好学乖几天才是啊。 妙彤想要一个孩子,要是不出意外的话,也应该怀上才是正理。 凭借自己千年修来的身体,没有理由怀不上啊。 旱灾在古代发生过很多次,关中地区算是一块福地,很少有颗粒无收的情况。 因为是平原地带,还有八水绕长安的胜景,引渠灌溉就是了,没有老孟说的那么可怕。 存粮食而已,随他去吧,可能是为了自己的酒,想多要些粮食,这是可以理解的。 害怕吴熙说他糟蹋粮食,所以才编了这么一个借口。 不过说真的,已经快五月份了,就是不见雨水下来。 农家人一年收入的不多,交了赋税,所剩真的不多了,还要留来年的种子,留得都是刚刚好,没有多余种子。 有些农户为了和老天抢粮食,干巴巴的就把种子种在了地里,然后坐等下雨。 如果下雨了,他就丰收了,如果雨一直不下,种子就会烂在地里,到了秋天会颗粒无收,一家人就会背上债务,吃糠咽菜等待来年。 这种做法是赌徒的做法,绝大多数的人,还是持保守的态度,即便是老天不下雨,种子也能吃一段日子的,总能等到朝廷的赈灾粮。 大户人家的想法如老孟的人不多,粮商见到一个大买家,笑的见牙不见眼,他根本不知道,要是他在等着一个月,这些粮食最起码能卖出两倍的价钱。 可惜他不是老孟,所以他还只是一个黑心的粮商而已。 崔妙彤见家里进了这么的粮食,也是有些惊讶,经过吴熙一解释,才明白里面的道理尽然这么深奥。 当下就决定,跟着老孟好好学习经营之道,才是吴家的主母应该干的事情。 第七十五章 钱万成 终于从新婚的兴奋劲里走了出来,进入到正常的生活状态。 一切喜悦的神经都要为平静的生活让路,每个人都是如此。 去子午营转了一圈,实在没有什么可看的,魏朝辉家里搜出来的钱已经全部分发完毕,只留下了三成进了仓库。 刚开始的时候,这些人见钱眼开的状态不亚于一个葛朗台用屁吹灯。 每个人守着自己分来的一大堆铜钱,恨不得晚上就睡在钱堆里。 军队上又不放假,这些钱也运不到家里,家里的人来一趟在路上折腾的厉害,不划算。 所以一种新型的行业从此就诞生了。 那就是帮助人转运钱和物品的营生,从中收取少量的运管费。 每个兵士心里都有一本账,算来算去很合理,于是欢天喜地的从商人那里把一大堆铜钱换成了一片木牌子,上面写上铜钱的数字和存款日期。 到时候,拿着木牌子就可以去钱庄把钱取出来,很方便。 这些钱是绝对安全的,有长安城宝通商会的信誉作为抵押,没有一个人会怀疑宝通商会会私通他们的血汗钱。 想到这个点子的人无疑就是吴熙,只不过他把这个赚钱的秘密告诉给了白鹿书院的钱万成,没过多久,宝通商会就专门成立了一个部门,由钱万成全权负责。 刚开始的时候,钱万成是有抵触的,他们家的生意做的很红火,虽然说近几年生意不是很好做,没赚多少钱,但是他们家大业大,足够支撑三代败家的了,实在没有必要再冒险做这些事情。 他知道一旦和军队扯上关系,那么也就是和国家机器有了纠葛,往后他们家的生意注定是要和朝廷联系在一起的。 可是这明显和他们的家生意理念有着差别。 他们的祖训就是不要和朝廷发生任何的纠集,哪怕是生意不做了,也要老老实实的做一个本分的庄稼人才是。 可是他的老子就是一个不安分的,钱万成把这件事情一说,他马上就意识到了里面的商机,再结合最近北方频繁的军事活动,他觉得,振兴他们家的机会来了。 人生其实就是一个曲线,有高就会有底,钱家的产业远远没有钱万成说的那么雄厚,反而他们的家最近资金上有了很大的缺口,正在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候。 这小子不知道脑子发热了,还是怎么的,想到了这么一个融资的好办法,一下子让老头子重新焕发了生意上的春天。 一个家族式的产业,其实也不是那么的牢固,钱全部都投资成了产业,手里没有现钱,大量投资的结果就是缺钱,无比的缺钱。 如果赶上他投资的产业这几年不景气的话,垮掉是迟早的事。 所以表面上看起来很风光的贵族,在背地里也有难念的经。 该是锻炼一下这小子的时候了,去书院上学,就是为了镀金,知道这小子就不是一块读书的料,刚好今年结业了,也该到外面锻炼一下了。 打仗就是打钱,频繁的打仗国库是耗不起的,所以这些商人就成了支持战争最好的后盾,而且比起那些转运使什么的强的太多了。 这就是利益使然。 不管是胜利了还是失败了,战场上总有好处可以捞的,这个时候,就应该和朝廷讲价还价了,其实用不着和朝廷讲价,将主就完全能做得了主。 毕竟战争是人家出钱支持的,那么战利品自然也应该有人家的一份儿才好。 所以这个时候,就应该找一个能打仗的,会打仗的才行。 他们在前面打,他在后面捞钱,很简单,还没有危险,就算是危险来了,只要不是民族大义压顶,那么第一个逃跑的永远都是这些商人。 钱万成笑嘻嘻的出现了吴熙的面前,递过来一个精致的壶子,上面甚至镶嵌着红宝石,十分的漂亮。 “这是西域的东西,酒也西域的,实在不错,一般人我还舍不得给他喝,这一壶酒的身上可能就有一条人命,你能掂量出他的价格么?” 没想到在这里喝到了西域的葡萄酒,本来老孟已经在着手酿制葡萄酒了,现在有了纯正的,先喝一口尝尝品相。 盛情难劝之下,仰起头就灌了一大口,果然非常的好喝,比后世的那些批量生产的葡萄酒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不用说,这绝对是真的葡萄酒,一想到喝一瓶子就会有一个人死掉,吴熙说什么也不会再喝了,心里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葡萄酒酿出来才是。 不为少死几个人,也要为以后的酒市场做好准备。 虽然现在不用许私人贩卖,但是,往后几年绝对是私人酒泛滥的年代,因为朝廷钱多的已经不需要霸占酒的市场了。 他们只需要在这些商人的身上收的税收,就比自产自销的时候利润多得多,那么朝廷何乐而不为呢? 这就是改革,这就是变法,一切都在悄声无息之中进行,不会损伤任何人的利益,只会把他们的利益扩大化。 可惜不是每次的改革都会碰上一个后世的人为他们掌舵,那些用鲜血堆砌起来的新政,又有几个能熬得住一个江山的传承? 古人的智慧,远远比我们想的要高很多,只是他们的见识很短而已,一辈子活在巴掌大的地方,想问题当然就是围绕现有的人和事进行的。 所以就会有很多的短板和缺点,那么死人就是为了弥补这些短板和缺点。 “就你小子会说话,舍不得让我喝就明说,非得拿死人吓唬我,不过我似乎真的被你吓到了,酒你还是留着吧,那些西洋的玩意儿,我不稀罕。” 吴熙把酒壶扔了过去,钱万成吓的不轻,他手里这个可是限量版的,总共世界上就有两把,一把在自己的手上,一把还在西域国王的手里,要是摔坏了,难道宋朝还要去攻打西域,只为自己抢一个银酒壶? 想着想着,自己也笑了。 “不要那么小气,只是随便那么一说,我还不是那种小气的用死人吓唬你的人,不是给你说了么?我们家有钱。” 吴熙冷冷一笑,说道:“你可拉倒吧,这军武上的生意,不是谁都想做的,想必你们家老爷子也是这个想法,但是,由于资金周转实在困难,所以才同意了这个法子。 但凡自己能周转开的商会,你去打听一下,谁愿意和朝廷扯上关系?” 要是后世的,你不和朝廷合作,那么你的生意也就只能做那么大了,而且,还处处衬肘,还是古代好啊,自己做自己的生意,和朝廷不会有多么大的关系。 除非你这个人想做点朝廷禁令里面的东西,那么和官府去勾结赚钱就行了,也不必费这么大的事。 但是只要事发了,那么你也就跟着倒霉了。 所以说,除非大奸大恶之人没有人愿意做这样的买卖。 “好吧,算你说中了,你不去做生意实在了可惜了。” “相同的话,不同的说法很多人都给我说过,我现在也不知道自己做什么好了,一个人会的东西太多,也不见得都是好事,挑来挑去的不知道做什么好,然后就把时间浪费了自己做什么好上了。” “所以你就当了武节郎?” “你看见了,我现在就是武节郎。” 吴熙说着,还把自己的身上的官服抖了抖。 武节郎的官服实在难看的要死,全身绿油油的要是被隔壁老王进了家门。 吴熙很不喜欢,但是进军营必须要穿官服这是规定死了的。 钱万成笑着摇了摇头,突然间想到了什么,说道:“太子要来长安代天巡视,你知不知道?” “不知道啊,你们商人对政治感兴趣?再说了,太子有近卫军保护,迎接他的自有知府大人,管不了我们当兵的什么事。” “只是单纯的崇拜心里而已,我们家和朝廷没有任何的瓜葛。” 话说的斩钉截铁,不容的有任何人质疑。 话说的越是肯定,还多次提起,按照后世心里学上衡量,那么他们家多多少少和朝廷是有关系的。 之所以一直在强调没关系,那完全是心理暗示导致的。 就像你和小孩子说你要动的时候,小孩子就好奇的想动一下,那是因为你在说不要动的时候,一直在强调动这个词。 于是孩子就在你的暗示之下,不由自主的动了。 这仅仅是一个猜测,具体什么情况,吴熙不知道,他也不想知道,因为他根本就不想把自己置身在政治斗争的环境之中去。 所以马上就叉开了话题:“你的工作完成了没有,最好一次性全部把钱收走,不要让他们老是惦记钱的事情,这几天训练都耽搁了不少,都是钱闹腾的。” “你放心,我会把他们的钱收的比他老婆的屁股都干净,保证给你带出来一支强悍的队伍,毕竟我已经在你的身上下了重注,我们是连在一起的,你别想着甩掉我了。” 这就算是卖身了,也好,有了钱,打起仗来才会得心应手,不是吗? 第七十六章 尊贵的客人 吴熙故意挑在这个时间去军营,也是有用意的,专门和钱万成站在一起高兴的聊天,就是为了给手底下的兵士们一个安全感。 将主都信任的人,我们还还有什么好害怕的? 尽管吴熙什么承诺都没说,却比说了什么都管用,行动上的支持永远比嘴巴上的痛快来的实在。 军营的事情完成之后,把训练的事情交给了冯六,两人在营帐里商量了一个晚上,最后都黑着眼圈走出营长,从脸上的表情来看,应该洽谈的很好。 平时子午营的日常管理,全部由冯六来处理,冯六带着他的特种兵要进秦岭山,于是把权利就交给了王大麻子。 王大麻子在营里算是老人了,也深的弟兄们的信赖,当上二把手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交代一切军务,吴熙也就回家了,刚到家,就听到了一个无比让他不舒服的消息。 太子来长安城了,现正在知府大人的府上,晚些时候会去驿站下榻。 由于没有皇宫行在,于是只能住到驿馆里。 除了政事,太子是不能随便住在大臣的家里,那样的话就会有闲言碎语流传出来,对谁的前途都不是很好。 所以太子现在在种师道的府上,也只是走走过场,接下来应该是上街看看老百姓,再去大臣的家里走走,就算是完事了。 形式主义害死人啊,赵佶主要是想着让赵桓出来见见世面,见见天下是什么样的,待在皇宫里,对天下没有概念,是治理不好天下的。 康熙就深谙此道,所以一生中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皇宫外面游荡。 遣人去把老孟叫来,让他赶紧按照最高规格的宴席开始备餐,晚上恐怕要有不寻常的客人要来。 老孟何等的聪慧,早就从家主的神色间猜出了要来的是谁了,笑盈盈的快步跑了下去,一时间整个家里都高速运转了起来。 张灯结彩的不亚于一场结婚典礼。 昨天晚上熬了一夜,现在困的厉害,钻进还没有起床的崔妙彤的被窝里,从背后一把搂住她的***,迅速就进入了梦想。 崔妙彤嘤咛了一声,还以为有后续动作,谁知道这个死人躺下就睡的昏天暗地,刚刚升起的一丝欲望就这样被扼杀了。 赌气似的挣脱开吴熙环抱的手,就起床了,刚才她好像听见今天家里要来客人,全院子的人都在动,不知道来的是谁,能惊动吴熙这么安排。 想必是一个大人物,这种事情在家里见的多了,也就不奇怪了。 不管是谁来,家里的一切她还是要操劳的,前几天她看下了一块地,已经差老孟和人家谈价钱了,要是价钱合适的话,就买下来。 夫君说他棚子里种的那些东西,明年就能大规模的种植了,不管是福泽天下,还是用来储存,都是很好的。 做了主母,总是要未雨绸缪,这是老孟交给自己的,所以,睡懒觉几乎就和自己告别了。 只有那个死鬼在的时候,才在早上的被窝里做些龌龊的事。 这些天折腾的厉害,感觉自己是要怀上了,这几天老是感觉腰疼的走不了道了,就是那种和婶子一样想要吐的感觉始终还是没来。 顺其自然就好,不要强求,有些事情强求是没有用的。 睡了整整一天,才醒,酒杯崔妙彤拉着满院子转,看自己布置了一天成果。 真是一个不要脸的,明明是老孟布置的,非要栽在自己的头上。 周侗和邱神医不愿意接触朝堂的人,早早的就去了山里去采风,说是采风,其实就是去夺清静。 周侗一生官场走的很不顺,于是对皇家总有一些恨意在心头,不管是多么大的官,就是不愿意在他们面前摇尾乞怜。 他就是太固执,才导致自己的仕途不利,所以只做了一个教头,不知道他的弟子林冲是不是秉承了他的性格,职位和他一模一样,结局多少也有些相似。 只不过一个在吴家享福,一个落草为寇,等待朝廷招安的一天。 后来的岳飞也是这种性格,认死理,不圆滑,所以最终导致风波亭的莫须有。 吴熙希望通过自己的加入,能使历史稍微有一些不一样,让这些大家所崇拜的人,不要有那么悲惨的结局就好。 如果可能的话,大家一起开疆拓土,打下一片天,不是更好么? 这始终是一个美好的愿望,该来的什么都会来,就如通过太子一副休闲装出现在吴熙家门口一样,始终是逃不过的。 既然你不用皇家的仪仗,那么吴熙也就不用使用皇家的礼节。 抱着手鞠躬就算是礼仪周全了。 身旁跟着一个书童模样的小厮,眼睛转的飞快,想来身手一定很不错,要不然他也不敢一个人出来随便溜达。 上位者很爱惜自己的性命,吴熙只是一个小小的武节郎,爱惜生命已经出了名了。 那么太子更应该为了天下苍生,好好的活着了。 果不其然,外围的黑衣人已经把吴家包围的严严实实,三百六十度全方位无死角的保护。 就连吃饭的时候,皇帝周围百米之内都在弩箭手的覆盖范围。 这就有些大题小做了,天下哪里来的那么多的刺客,他赵家也没有得罪不该得罪的人,就算是你犯了天大的罪,最多只是流放而已。 刽子手的鬼头刀放在仓库里都已经生锈了,没有谁会把流放看的那么重,顶多重头再来就好,刺杀皇帝?只有脑子短路的人才会这么干。 方腊起义的时候,也是打着杀朱勔的口号,而不是取而代之,这样满满有爱的天下,太子用得着这么小题大做么? 想来是和吴熙不熟悉的缘故,听所他们家有新的种子问世,能一劳永逸的解决农人没有粮食的苦恼,这样的好事,太子要是不来的话,那他就大大的错过了在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一笔的好机会。 尽管历史上赵桓被掳往北国,到死都没有回到梦寐以求的中原,这实在是一件大憾事。 但是现在吴熙来了,他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赵家的人不被金军举家搬迁到五国城而努力着。 可惜这些自大的家伙们完全不相信,区区十万金人有胆量南下攻击汴梁。 因为在黄河边上他们驻扎了十四万的军士,光是人数上就已经超过了他们,又有黄河天险,这些皇宫里的人,根本就没有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 他们以为的铜墙铁壁只不过是一些拿纸胡起来的窗户,只要沾上唾沫,用手轻轻一戳,就能戳一个大窟窿。 “太子殿下驾龄寒舍,蓬荜生辉,祖上如果能看见的话,一定高兴的能从棺材里蹦起来。” 前半句说的中规中矩,后半句马上话风一转,逗比的功夫可见一斑。 这样说也有另外一层意思,就是试探太子的为人和脾气。 果然太子对吴熙的这番话深以为然,一副找到了知己的表情。 其他人和他说话的时候,无不是恭恭敬敬,生怕得罪了他,眼前的这个小子看上去油头滑舌,却又有智慧,实在是自己的知己啊。 眼神间的交流,最能提现两个人的默契,虽然从未谋面,却像认识了几千年那么久。 “吴兄不必多礼,我只是作为一个友人来访的,我连随从都没有带,老相公要来,都被我拒绝了,我是完完全全就是来看你们家的神器的。” 神器? 吴熙一脸蒙蔽,想明白之后,心里责怪种师道说的太玄乎,什么神器,就是一个土豆和玉米而已。 “太子,不,赵兄谬赞了,不过是一个农人的吃食而已,上不了台面。” 吴熙说的对,要论长相的话,土豆和玉米真的不是很美观。 “吴兄就不要在谦虚了,老相公已经全部都告诉了我,如果真的像吴兄所说,这东西能亩产十五石的话,我会给你请功的。” 这就说的很明白了,是个懂事的主,白白拿走人家的专利,连个屁都不放,那是项羽。 一个头衔而已,又不值几个钱,这种事,刘邦做的就比他厚道。 “东西在哪里,我已经等不及要一睹他的风采了。” “赵兄看了之后,恐怕会失望啊。” “这话怎么说?” “因为他现在才长出幼苗,距离结成果实还需要数日的时间。” “没关系,我可以等,父皇给了我善专之劝,随便什么时候回去都可以。” “那这就好说了,等我们吃了用过了晚饭,就去看一眼。” “听老相公说你们家的菜品和别人家的不同,现在看来也不过如此么。” 赵桓本来想吃一些种师道嘴里的说的那些饭食,现在桌子上全部都是平时的大鱼大肉,他看着就没有什么胃口。 吴熙嘿嘿一笑,向老孟招了招手,桌子上的菜,全部撤了下去,换上了吴熙家里的专用菜。 “这才像话。” 吴熙见赵桓不动手,就知道是皇家的毛病在作祟,拿起筷子,每样吃了一点,然后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第七十七章 大义的台阶 皇家的臭毛病而已,可以理解。 饭毕,老孟抱了一坛子的刚酿好的二锅头,笑嘻嘻的就出现在了两人的面前。 吴熙一脸的肉疼,都是粮食做的酒,自己家都没和明白,拿出来做什么。 见赵桓很享受的样子,就知道他是一个懂酒的人。 老孟把坛子里的酒分在分酒器里面,每人面前放了一个酒杯,然后自顾自的先喝了一杯,然后就退下了。 赵桓给自己倒了一杯,先用鼻子闻了闻,一股醇香马上就进了他的身体。 对此他乐此不疲。 东宫无聊的生活早就造就了一位酒学大师,对于面前的酒他是从未见过,不管是成色还是品相都是上等。 味道自然不必说,吴家的酒要是排第二,没有人敢排第一了。 就是有些上头,二两下去之后,连忙摆手示意自己不胜酒力,说什么都不喝了,但是又很要脸的把剩下的那坛子酒全部打包回去。 吴熙能让堂堂太子和剩下的酒么?当然是加倍奉送才行啊。 于是又出去了两坛子。 老孟见吴熙的脸色不好看,早早的就躲的不见人影,只有吴熙在陪着太子去温室大棚看土豆和玉米。 物以稀为贵,后世的人来说,这些都是平常的不能在平常的东西,但是在宋朝,这就是新鲜的玩意。 赵桓搓着手握着一把土豆的苗子,凑上去闻了闻,觉得很臭,他甚至怀疑吴熙种这些臭的东西干什么。 外表很臭的东西,结出来的果实,也香不到哪里去。 吴熙解释了好半天,说果实是在土里面保护的很好,这才没有在这位太子的心里留下多少阴影,要不然以后吃起土豆来,还真的不好下口。 玉米已经长到了一米多高,都是牛眼娃照顾的好,别看他是一个粗人,但是只要你交代下去的事情,他都能仔细的给你办好。 他就是一位可爱的人啊。 匆匆的看完之后,在赵桓的心里没有留下多少印象,毕竟还没有看见果实,就是说的再好,也不能改变他的第一印象。 都说了不要去看了,非得去,现在失望了,当初干什么去了? 已经打过防疫针了,就是没用。 人在心里形成一个第一印象之后很难改变。 吴熙觉得赵桓对土豆和玉米都没什么概念,你现在画个饼,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意义。 秋天收获的时候,如果他还在的话,就会知道吴熙说的一点儿也不假。 但是,这位太子注定是要回去的,恐怕是等不到秋天了。 算了算时间,秋天的时候自己也不再长安,应该在海州和张叔夜大战宋江,所以这件事情还是要搁浅。 吴熙叹了一口气,见赵桓一脸不快的走了,还带着自己的两坛酒,瞬间觉得这酒喂了狗了。 连味狗都不如,至少狗还会给你要个尾巴,这个货是准皇帝,你去给他摇尾巴还差不多。 走了就走吧,事实胜于雄辩,总会有看见的那一天的。 时间过的飞快,转眼又是一个月,吴熙在这一个月里足足胖了有十斤之多,脸色看上去红润了不少,稍微有了一点小肚腩。 这才像个男人么,身为将军,没有一个像样的将军肚,就不算是一个合格的将军。 边忠去而复返,又回到了长安城,在某个夜色正浓的晚上,瞅见吴熙在荷塘边的凉亭里乘凉,翻墙就进来了。 暗地里的雷豹有了动静,吴熙举起手阻止了,雷豹见这人没有恶意,也就撤下了暗哨,悄悄的溜了出去。 “就知道你会来,等你两个月了,你到底还是来了。” “实在是对你的宏伟大业有兴趣,所以提着脑袋来的。” “提着脑袋办事,定然会事倍功半,你有这份心,我吴某人很欣慰,这说明东京女人的石榴裙还是没有把你腐蚀了。” 边忠笑了笑,黑夜里的脸看上去很狰狞。 说实在话,吴熙有些害怕,毕竟人家是高手,如果暴起的话,吴熙不认为雷豹的速度能赶的过来。 刚才有些大意了,遣走了雷豹。 “你对我有戒心?” 这就是和铺头打交道的坏处,随时随地都会成为他的罪犯,好像自己的每一个动作都成为他怀疑的理由。 他说的没错,所以吴熙尴尬的笑了笑,说道:“你慧眼如炬,吴某佩服,坦诚的和你讲,就在刚才你脸上的表情吓到我了,才不得不起了自保的心思。 但是想想你冒着风险来的,没有必要对我下手才是,要说我得罪了京城的勋贵这是真的,所以做事小心一点不会有问题的。” “公子考虑周全,是边某孟浪了。” “各自的小心思而已,说开就好了,就怕憋在心里难受,那样才容易出问题。” “在下有一个问题想问,憋了两个月了,不知道当问不当问。” 吴熙哈哈大笑的看着边忠,说道:“既然提出来了当然要问了,要不然你也不会这样说了。” 边忠被识破了心思,顿觉羞愧,眼前这个人真是好手段,把握人的心思很到位,到目前为止,自己依然没有一样的感觉。 人和人信任的产生往往很微妙,一个眼神,一个举动,一个不经意的动作,都可能成为两个人关系更进一步的媒介。 吴熙刚才让雷豹退下这一幕,就为他在边忠的心里打了不少分。 刚才起了杀心,也能坦诚相对,这就是知己了,充分的说明自己没有这趟没有白来。 “上次离开的时候,你念了一首词,我讲给府尹大人听,府尹大人说我心态不好,要我调整好心态,不要让不好的情绪占据身体,好好工作才是,在下想问问,这就究竟是怎么回事?” 本来他上次就想问的,这几句词里包涵了太多的心酸和无奈,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这不是一个完整版,应该有很长,具体填词的人是谁,他不知道,但是这首词应该是以为绝望的人写的。 一个粗人能有这般心思,吴熙觉得可堪大用了,剩下的就看他的了。 京城必须要有自己的人,先把战线铺开,人家都已经把他包围了,他还没有一点反击的意思,这就很不公平,必须要在东京有自己的眼线。 这就是吴熙现在的想法。 起这个想法也不是一天两天,就是没有合适的人选。 现在边忠主动来投,正好可以在没鸡鸡的那些人身边布下一道眼线,要是将来大动干戈的时候,他也还有一条可靠的退路。 “没什么,只是一首词罢了,你应该忘记才好。” “上次你和在下讨论的是朝堂大事,国家的大事,突然无厘头的念出了这么一首词,肯定是有用意的。 场面很好理解,就是一个人在绝望的时候,回忆以前的荒唐,这不正是我们的……” 吴熙知道他想说什么,赶紧让他闭嘴,这不是说这个的地方。 吴熙以后说话还是要小心,铺头这个职业很特殊,他们有强烈的制造场景的能力,如果再给他一些线索的话,吴熙敢肯定,不出几天他就能知道吴熙来自哪里。 虽然得出结果之后他不会选择相信,但那就是真相。 在侦探界不是有句很流行的话么?叫排除了一切不可能,那么剩下的不管有多么的不可思议,那就是真相。 对于这些人,他们无比的崇尚这点,而且乐此不疲。 “做个糊涂的人,用眼睛看就行,如果你觉得事情并不是像你发展的那个方向走了,你也不要试图去扭转它,那应该是它本来的面目才是,我们应该尊重上天的选择。 如果一切进展的顺累,那么这首词就永远都不会出现,只能被贴上我的标签,在青楼里被妓子们传唱而已。” 边忠似乎明白了吴熙的用心,不让自己说出来,害怕隔墙有耳,提醒自己不要蛮干,是想保护自己,趋势而已,谁也没有办法改变。 做一个聆听的人就好,不是谁都可以当英雄的,英雄都是要付出代价的,而往往代价就是性命。 有的时候放弃生命不是不可以,就是看值不值得自己去放弃,这是最主要的。 如果大势所趋,自己非要逞英雄的话,那就不是英雄,那是愚忠。 “在下受教了,这就回去,从明天起做一个好好做事的铺头就好了。” 吴熙轻轻摆了摆手,边忠抱拳道离别,翻墙出去了。 看来他是明白了,明白了就好,卷入这场旷古的大战中,对谁都没有好处。 吴熙现在都没有十足的把握能说的动赵佶改邪归正,自己毕竟是个凡人,一个比他们提前知道剧情的观众,其他的和他们没有区别。 等到金人大军压境的时候,也只有被掳去北方的苦寒之地,过完蹉跎一生了。 他不想去北国,所以他要奋发努力。 所以啊,就从宋江开始吧,为了民族的生死存亡,为了中原的国土不流失,做好台阶就好,然后就到其他地方发光发热吧,希望到了那里,也有大腕的酒,大腕的肉才好。 第七十八章 候蒙之死的效应 身边有皇帝的人,消息就会比较灵通,比如说青阳道长的存在,就给吴熙提供了很大的方便。 至少他现在看着人家的机密文件,而不用看皇帝的脸色就能办到。 这是第一手资料,自然很珍贵,有的时候,这些资料就是朝廷政策的方向,先一步比别人做出反应,就会在康庄大道上比别人多跑出几步。 这份密函说的并不是政治上的事情,也不是商业机密,说的是亳州知州候蒙在上任的路上被人杀了,具体何人所为,不得而知。 但是吴熙也能猜个大概。 历史上说候蒙去招安宋江,病死在上任的路上,这种说法恐怕站不住脚了。 现在横竖看,都是宋江集团反招安主意的人所为,就是为了给招安集团制造麻烦,也放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要打就打,就算粉身碎骨也要打。 这就很不理智了,自己本身多少实力,就摆在眼前,朝廷大军一到,还不是砍瓜切菜一网收? 个人的勇武在单打独斗的时候还能尽情的耍帅,群起而攻之的时候,断然没有生还的希望。 所谓好汉架不住群狼,好女架不住群…… 呵呵,有些邪恶了,青阳见吴熙笑的猥琐,一把躲过密函,在上面寻找笑点。 密函是由安远军节度使曾孝蕴所写,通体古文,他都有些看不懂,不知道笑点从哪里来的。 “你有什么想法?” “什么什么想法?” 青阳被问的一脸蒙比,真想和他开始一场撕逼大战。 “候蒙大人的死难道就没有给你有所触动?” 青阳不知道吴熙心里的计划,自然不知道从何说起,一起小规模的农民起义而已,算不得什么。 从太祖皇帝始,已经发生了大大小小的起义很多次了,每次都是以官军的胜利收场,不管是招安之后的屠杀,还是拒不投降的屠杀,都进行的很顺利。 他不认为这次宋江的起义能翻起多大的浪花。 虽然说朝堂已经不能和太祖时期相比,但是大宋朝还没有到风雨飘摇的时候,不是谁拿着一把刀就能把天捅破的。 吴熙心里的想法就是另外一层境界了,因为水浒传在后世对他影响的缘故,对这支农民起义抱有很强烈的好奇心。 也是从这个时候起,吴熙的战略目标就开始定了下来,不能再更改了,因为冯六的二十人特种兵在半个月前已经上路,目标就是海州。 他们每人负重三十公斤,必须一个月的时间到达,时间紧任务重,况且他们这些人去海州自然不是去打鱼的。 商队已经在筹备,都是子午营中的老人,准备乔装改扮直接去海州和宋江面对面。 这个在书中被描述成大义的宋江,为了个人的利益,葬送了山寨的兄弟,不知道现实中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对于这件事情,种大帅是支持的,毕竟是乡军,不是正规军,就算是有出战任务,也轮不到他们,所以也就放任自流。 至于这只乡军能达到什么样的战力,那就全看吴熙的能力了。 在长安城的这几场看来,种师道还是比较欣慰的,至少说明吴熙是在用脑子打,不是蛮干。 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就好,只要不是把天捅出个窟窿,那么什么都是可以原谅的。 这就是宋朝,可爱的宋朝,朝堂上虽然尔虞我诈的厉害,但是谁也没有想要把谁逼死,只是政见不同而已,利益不同而已。 “候蒙大人偶感风寒,一病不起,这是天数,我纵然是神仙再世,也不能让他灵魂归神。” “还是没有看到问题的实质,告诉你,我就要离开长安去海州了,难道你就没有一点表示?” “我在暗中保护着你呗!” “总算是说了一句中听的话,另外和尚这几天说他突然领悟了天地间的真谛,拿了个破碗去乞讨了,我真的担心他那一身的肥肉,回来的时候还剩下多少。” 吴熙对一个吃肉成瘾的和尚能成罗汉不报很大的希望,杀生太多,六根不净,佛祖看着他油腻的嘴巴,心里已经把他骂的体无完肤了,还想着变成罗汉?简直就是做梦。 好好的做一个逍遥的和尚不好么?非要出去受那份罪。 瞧瞧人家蝴蝶,住在家里就是不走,哪里也不去,即便是崔妙彤入住,都没有打动她住下去的决心。 这次吴熙远行,她恐怕是不能置身事外了,就算不能明着住在军营里,和青阳结伴总是为数不多的几件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不过这次的海州之行,她恐怕会有更重要的任务要完成。 因为明年这个时候,方腊就要揭竿而起了,作为方腊集团的灵魂支柱摩尼教,势必会高姿态登上历史的舞台。 作为摩尼教**出来的为数不多的好手,蝴蝶自然是责无旁贷,就是不知道吴熙在这些天里对她的感化有多少。 蝴蝶的心也不是石头做的,既然已经放弃了刺杀吴熙,那么,在其他地方一定要弥补起来,要不然摩尼教的追杀令出来,吴熙不认为离开他蝴蝶能活的很好。 当初蝎子来刺杀的时候,他的毒物被蝴蝶要走了,他就知道这是她的保命符,也是他的断魂锁,如果让摩尼教的人知道蝎子是死在他的手上,那么恩怨情仇在这个时候就会爆发的淋漓尽致。 天下就要乱了,从宋江宣战开始,内忧外患就要开始了,从此之后,大宋朝就再也没有喘息的机会了。 乱世的时候正是赚大钱的好时候,吴熙不认为在宋朝捞点国难财有什么不好,钱万成早就准备好了和吴熙一起去一趟海州了,这样实验军阵的机会,他可不想错过。 他准备在吴熙这一阵过后,才最终做出选择。 崔妙彤买下了一块地,这几天正在地头上丈量土地,正式登记造册,欢喜的恨不能做一块大木板,在上面写上吴家的地的字样。 这地是为了明年种植土豆和玉米专门买的。 夫君说土豆可以做成很多不同种类的食品,很耐保存,于是从今年开始,崔妙彤就开始雇工人,开场子,一副要大干一场的姿态。 那些农妇们因为家里的光景不好,又因为今年干旱,直到现在都没有一滴雨水降下来,于是就出来挣钱养家,要不然他们一家没等到秋天,就要全部饿死了。 吴家的人好的不得了,就算是没活干,依然发工钱,晚上回去的时候还能带一些糙米回去,足够家里的几个小崽子吃的了。 这样的东家打着灯笼都找不到了。 所以他们在心里祈祷吴家一定要持续这样红红火火的场景,只有吴家好了,他们才能好起来。 要是现在有人敢说吴家的坏话,或者打吴家的主意,这些人就会拿起扁担,狠狠的敲在你的头上。 这就是群众的力量,这就是效应,不需要你召集,这些人自然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如果吴家败了,对他们没有一点好处。 长安城吴家算是站住了脚跟,一个新型的家族正在冉冉的升起。 青阳在和蝴蝶研究这分密报,怎么也看不出来里面的玄机,只不过是一个知州死了,节度使大人报丧的事情,他就不信吴熙能从里面看出什么来,还笑的那么的渗人。 “都说你是个木头疙瘩,还真是的,吴熙的目标当然不是候蒙的死能带给他什么,是因为宋江反朝廷集团的态度。 当初皇帝让候蒙去招安,现在死了,那么宋江集团就有最大的嫌疑,首先不管是不是宋江干的,那么这顶帽子他是扣定了,这样一来的话,是不是宋江招安的路就被堵死了?” 蝴蝶说完看着青阳希望他有一些反应。 “那又怎么样,朝廷本来就是要把他们招安之后,杀掉的。” 蝴蝶真的不知道如何和他继续交流下去了。 “如果事情发展到这一步的话,战争就会爆发,那么战争里就大有钱赚,我估计这不是他最终的目的,他可能要以宋江这件事情作为跳板,直接跳到东京去。” “啊!” 青阳实在不能理解吴熙的举动和行为,如果想去东京的话,自己举荐就可以,非要去山东跑一圈,还把脑袋栓在裤腰带上,这多么的危险啊。 蝴蝶看出了青阳的不理解,说道:“亏你做了这么多年的密探,这点事情你都想不明白,如果没有一点功绩而上位者,位置必然不会牢靠,始终让人看不起,如果出去捞点功绩,那就不一样了,即便是在同行的眼中,也会让人高看一眼。” “还是你心细如丝啊,老道我就看不出这么多的事情,暗中潜伏是我的本事,要说耍心眼,十个青阳也不会是吴熙的对手。” 青阳无不感慨的说道。 “环境不同,思维的方式就会不同,不是你想不到,而是你不敢想,近皇帝的人想法一定不能太丰富,要不然也不会留你到今天。 听人劝,早点退休才是你目前需要做的事情,要知道做你们这一行的最后不会有好下场,皇帝不会把一个知道很多秘密的人放任他出走。 现在就是一个退出的好时机,跟着吴熙走一趟,不要接触机密的事情,时间久了,皇帝自然就把你忘记了。” “你不去吗?” 第七十九章 旱灾来袭 “我应该在暗处才是,你知道的,周侗老前辈不宜远行,家里还需要有人照看,我是一个很好的出行人选,我不去的话也说不过去。 另外也有一些私事,需要处理一下,这一趟是必走的。” 青阳笑了笑,刚才还说自己这一行很难善终,难道她那一行就能幸免。 不同的道路,相同的命,他们走的太幸苦了,幸好有吴熙这个妖孽出现,要不然他们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抽身了。 商队启程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崔妙彤这几天就缠着吴熙,似乎有说不完的话。 其实不是有说不完的话,只是想到要分开很久,抓紧时间造个小人才是正事。 很多人都瞅着自己的肚子,老祖宗说了,要是自己不努力给自己造个小外孙出来,就不要回娘家来了。 那些心怀不轨的人,虽然不能明目张胆的说她什么,但是心里肯定是高兴的,就说了她是一个石女,那吴家的小家主非不信,这下砸手里了。 闲言碎语搞的自己很难受,所以对于吴熙的这一趟远行就不是很赞同。 家里的产业已经很多了,一个月下来挣的钱足够多了真不知道夫君心里想着什么,非要在战乱里面搅合。 那就不是一个好去处,想要做生意的话,她们娘家有的是渠道,打打杀杀的有什么好。 “夫君,你的哈喇子都要留下来了,想什么呢?” 吴熙被看穿心事,马上从海州姑娘的身体上移开心思,抱着崔妙彤就是一顿狂亲。 崔妙彤很不适应吴熙突然进攻,搞的一点准备都没有,好在周围没有人,要不然真的是要羞死了。 她这个夫君做事就是与众不同,完全不像是个宋朝人。 思想开放,想法奇特,就连夫妻间的床围之乐都搞出很多的花样。 虽然有些羞涩,但确实有助于兴趣的延续。 “都说海边的姑娘皮肤很好,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为夫刚才正在想,被你叫醒了。” “说你是个登徒子一点都不假,还没去,就惦记着人家的姑娘,你说你出个门儿,我能放心么? 实在不行的话,就让小美随行好了,怎么说都是自家人,就算做你的暖床丫环也不亏待她。” “你可拉倒吧,为夫就不是那样的人,你少拿小美来试探我,小美再长大些,就给她许个人家嫁了吧,老待在家里都没人要了。 我就算是个禽兽,也没有要娶你丫环的地步,你以后少拿这件事情来恶心我。” “还生气了,就是试探一下你而已,没有想法就算了,反正小美人长的怎么样,你是看得见的,再说了,你在柳树林里说要纳妾之类的话的时候,妾身就想着把小美许给你了。 一来我们做姐妹的话,没有什么隔阂,而来小美这个孩子我懂,总不至于坏你的名声。 院子里住的那个蝴蝶算是怎么回事,要是你把她娶进来和妾身做姐妹,你让妾身如何和她相处? 要是三言两语不对,他掏出个刀子把妾身全身扎个通透,那样的话,岂不是乱了纲常? 所以说纳妾就应该主母说了算,不是吗?” 不得不承认崔妙彤说的在理,但是说蝴蝶会掏出刀子捅她这件事吴熙怎么都不会相信。 她连杀自己都没有决心,他的家人就更不会了。 小美是个可爱的姑娘,可是吴熙就是喜欢不起来,要是和一个不喜欢的姑娘发生个***还行,整天爬在身上做活塞运动,就有些强人所难了。 所以为了小美的幸福,还是另择他人比较好。 既然没有办法达成一致,那么就先不谈了,这是夫妻生活之道,要不然一会儿就要吵起来了。 “不要说纳妾之类的话了,家里的生意红火起来才是真的。 我们以后注定是要去东京城的,这里的产业需要留下人来打理,你最近就开始甄选人选。 为夫这次出去恐怕就不再回这里了,这里的一切你做主就好,到时候会有人来接你们的。 大棚里面的试验田熟了就去收,但是不能下锅,那是我们全家人保命的东西,需要好好看着就好。 记得收获的时候请种大帅一起来看,就算以后吹牛皮的时候,也能有个证人。” 听说夫君不再回来,崔妙彤的眼泪就在眼眶内打转,这究竟是去做生意还是去打仗啊,怎么做个生意还能做到京城去? 她这一辈子就生活在这个地方,哪里都不想去,这一说要去东京生活了,还真有点舍不得。 “为皇家做事就应该是样子才是,住在京城这是最起码的条件,你要让他看见你没有野心。 要是住在长安城里,八成他觉得为夫集聚势力要造反,吴家上下,崔家上下,加上和为夫关系好的那些人恐怕都要遭殃了。 所以为了大多数人,我们都要去东京,因为你就是皇家的人质,可以死死的把为夫掌握在手心里。” 吴熙安慰着崔妙彤。 这样一说,崔妙彤的心情明显有所好转,那是因为吴熙说自己是人质,那么从中就可以看出吴熙对自己用情至深,要不然也不会上升到人质的高度。 干旱席卷了整个关中地区,直到现在,大部分的农家依然没有把种子种到地里。 这对种师道是一个考验。 灾荒之年多有暴乱发生,这是历史的教训,如何安抚好民心才是他这个知府该做的事情。 纠集民扶开始修建引水渠,把渭河,灞河的水引进农田,那样的话,就算是夏种的粮食,秋天也能有一些收成,就是有点晚。 好饭不怕晚,这是农人田间的口头语,为的是给自己打气。 灌溉的引水渠以前就有,只是近几年风调雨顺的,一直没有用到,致使水渠荒废,所以现在重新挖起来,显得不那么费力。 早就想这么干了,就是没有得到官府的支持,这下种师道开始急了,自然要实行下去的。 由于连日来的干旱,水位也有些下降,所以需要把河床上的泥沙挖开,水才能流入水渠。 这是一个大工程,子午营有一些先进的装备可以用得上,都是吴熙想出来的好点子,想到这里,种师道不免非常得意。 站在干裂的土地上,种师道一口饭都吃不下去,农民已经没有活路了,让他如何能吃的下去饭? 以为老农颤巍巍的走过来,手里捧着一碗没有米的稀饭,送到了种师道的面前,请求他吃下去。 种师道没有理由拒绝,看着这些淳朴的眼神,他只好闭着眼睛把饭吃下去。 农民已经快没有余量了,粮商这个时候才知道涨价,反应有些晚了,还是让很多人抢购到了低价粮食。 大部分人还是没有明天下锅的米。 在吴家做事的那些妇人倒没有这些担忧,每天还是照样来上工,下工的时候还有三人份的糙米可以拿。 崔妙彤正在清庆幸老孟当初的主意,多存了一些粮食,就算全长安城的人饿死了,他们家至少也能迟到明年开春。 还没有从喜悦的神色里走出来,吴熙就下令老孟打开仓库,把念出收购的那些精密换成糙米,发下去,等着朝廷的救灾粮,到时候不知道要饿死多少人。 钱家响应了吴家的举动,也在开仓放粮。 这样一来,粮商就不高兴了,因为在她们那里几乎没有买米的人了,都跑去吴府和钱府领取免费的粮食了。 虽说米的质量不怎么样,但是能有一口吃的,还计较这些做什么? 第二天,种师道就气冲冲的来到了吴家,说吴熙就是一个大奸大恶之人,明明有精米,非要把精米换成糙米和麸皮,这些是人吃的么? 怎么说,大宋的经济也没有到农民吃麸皮的地步,那是畜生吃的东西,怎么能给人吃呢? 吴熙也不生气,等种师道把脾气发完,坐下来喝酒的时候,吴熙才慢慢把各种道理讲给他听。 “长安城里的百姓都需要得到粮食,我们家的粮食也不是很多,如果摊给五万饥民,那么大家能分到多少? 如果一斤精米换三斤糙米,换五斤麸皮的话,每个人又能得到多少? 这笔帐想必小子不用说您也能算的明白。 如果您非要说人不能吃麸皮的话,那么小子这就让人停止,到时候能就多少就是多少吧,反正等着朝廷常平仓放粮赈灾的话,最少也要等上一个月的时间,这一个月的时间您说有多少人能活下来? 再说了,您就敢保证常平仓的粮食是满跺的么?说不定常平仓现在空的能饿死老鼠,您信不信?” 歪理是歪理,但是任是谁一听,都知道其中的道理,种师道也不傻,自然能明白吴熙说的都是真的。 这些年为了和西夏打仗,西军把常平仓的粮食恐怕早就消耗殆尽了。 好在有吴熙和钱府这样的大义之家,还能惦念百姓的好,给他们一口吃的,可是就是这样也不会维持多少时间。 剩下的漏洞必须要自己去补了,长叹一声,起身离席而去,这么好的饭食,实在是糟蹋了。 第八十章 开仓放血 种师道去而复返,赌气似的吃了不少菜,全家人都放下筷子看着他吃,直到吃的肚子实在是装不下了,这才满足的抹了一把嘴,笑盈盈的起身准备走了。 这尊大神不知道唱的哪出戏,去而复返没道理啊,也不会为了他家的一顿饭而放下脸面。 “缺粮怎么办?” “小子不是正在办么?” 原来在这里等着他呢。 “长期怎么解决,你的那点粮食还是不要糟蹋了,知道你要去海州,张老头那里老夫已经打过招呼了,尽管去就是了。” 这就明白着要吴熙出血了。 吴熙不会这么轻易的就范的,就算是他不给张叔夜打招呼,他也要去,他就不信张叔夜会把他赶回来。 “去和粮商要就行了。” “你觉得那些人会这么痛快的给么?” “当然不会了,那是人家的生意,你这么明目张胆的去要,人家肯定不给。” “你的意思是悄悄的去?” “我可没那么说,是你说的,但是,最好办法是让他们主动把粮食降价成平价粮就行。” “怎么做?” “您刚才不是说了么?悄悄的去就成。” 种师道眯起眼睛,想了一会儿,突然觉得这小子简直坏透了,他就是那么一说,他还当真了。 拿指头指着他,食指晃荡的厉害,脸上鄙夷的表情任是谁看起来,吴熙做了一件很伤天害理的事情。 吴熙摊摊手,一脸无辜的像个小孩子。 “夫君,张敏的为人也不至于你下这么重的手吧,这样一来,恐怕他们家恐怕很难在长安城待下去了,虽然李浩平时有些跋扈,但是也不至于要断人家的财路吧?” 崔妙彤不愧是大户人家出身的女子,吴熙和种师道只不过唱了一曲双簧戏而已,她已经了然于胸。 “呆不下去,那就去东京,此处不留爷,自由留爷处。” 崔妙彤笑了笑说道:“既然夫君已经给人铺好了后路,看来是妾身多嘴了。” 这就是古代女子的好处,知道错了要道歉,真不知道是谁提出来解放女子的运动,那后世的那些女子惯养的不成体统。 这天夜里,只听得长安城刀兵阵阵,哀号声不绝于耳,东市和西市的粮仓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来人都是一些身着农民衣服的彪形大汉。 见粮就抢,挡道者就杀,如果实在把守的厉害,就泼上猛火油烧,一时间喊声震天,哭天遁地的很厉害。 吴熙就做在凉亭里喝着酒,听着这美妙的声音,说不出的爽快。 第二天早上,全城安静的很厉害,各大粮商纷纷降低粮食价格,受损严重的张家和李家,也打开了粮仓,免费发行了一些昨天晚上坏了的米,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说到粮仓着火,他说只是半夜走了水,不碍事,天灾之下,大家共渡难关才是。 吴熙听到这样的消息笑的合不拢嘴,早上吃饭的时候,忍不住多吃了几个包子。 种师道够狠,商量无果之下,那就暴力相见,这些粮商恐怕做梦也没有想到这些官军会装扮成农夫的样子来抢粮食。 知道是知府大人干的,也没有任何的脾气,赶紧差官家去和知府大人讲和。 即便是这样,也损失了不少的粮食,那个肉疼的劲,直到现在都没缓过来。 张敏微胖,院子里有一颗百年的老槐树,现在真柳绿成荫,找了一把躺椅就躺上去,肉疼的直冒汗,怎么擦都擦不完。 实在不应该发国难财啊,连老天都看不下去了,虽然这个老天有些可恨,但是他连一个屁都不敢放。 这下损失就大了,粮价已经不能回到平价的状态了,只能低于成本价全部销售。 就这样还有很多人家是没有钱买的,只好用来年的粮食抵债,要是贼老天一直这样干旱下去,这些借粮的人就白吃了。 知道有这好处,老百姓自然乐的效仿,所以仅仅一个上午,两个粮仓的粮食就已经空了。 就这样下去,不出三天,保证整个长安粮仓的粮食都会装进老百姓的口袋,粮商将一滴粮食都不会剩下。 今年粮食歉收,粮食的生意就会很不好做。 前途堪忧啊。 不像人家钱家,生意很多样化,就算是粮食没有了,还可以做些其他的生意来在保证家族经济正常的运转。 听说他们的小公子就要跟着都虞候去海州发财了,不知道走的哪一条路,必定是和军队有联系的,这么好的事情怎么就让这小子占了便宜。 想来想去,觉得是他没有去都虞候的府上拜访才是问题的关键,现在家族企业面临奔溃,不去,恐怕是不行了。 喊上了管家,准备好礼物,去吴家拜访,刚准备出门,就看见一个年轻人笑嘻嘻的出现在他们家的门前,身后的那匹枣红马昂首而立,显得威风凌凌。 对于吴熙的大名和外貌他有所耳闻,骤然就出现在自己的面前,还有些不敢相信。 “怎么?不欢迎么?” 吴熙一脸无害的表情,二狗子拉着马就站在门外,就算是主人家让他进去,他也用照看马而拒绝了。 这充分说明人家把马都看着比主人家重。 这脸打的啪啪啪,张敏也不敢有所怠慢,本来就是要去人家府上看脸色的,现在在自己家里看,还比较顺眼,总归不是那么的拘谨。 “吴公子说的哪里话,正准备登门拜访,您却大驾光临,一时间高兴的冲昏了头脑,赶快请进。” 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就把吴熙让进了院子。 左右打量之下,吴熙觉得自己的那套宅子,简直就是平民窟,摇着头,背着手不说话。 小看了人家啊,充分说明,他还是对宋人的消费观念和敛财手段的工作做的不够到位。 换句话说,就是完全低估了人家,本来想好的词儿都不知道人家会不会买账。 凉亭之下,上了茶水,还有些糖块,显然是菊花茶,凑上去闻了闻,确实是好茶,没有糊弄自己。 自从吴熙的茶具出世以来,这些人家都改变了喝茶的习惯,学着吴家人,把茶直接泡进开水里,就开始喝了,那些复杂的程序,除了一些特别研究的人,已经没有人参与了。 “不知吴公子上门,所为何事?我张敏也是一个识时务的,昨天夜里的那场浩劫恐怕您也是听见了的,知府大人这是要赶我们走的节奏啊。” 吴熙冷笑了一声,说道:“没有那么严重,只是国难当头,大家共同渡难关才是为商之道,我吴家不是商人,都开仓放粮,你们粮商更应该牵头做出表率才是。 昨天晚上的那一幕本来是应该避免的,就是因为你们的贪婪才造就了惨剧,今天你们还不是乖乖的打开了粮仓? 要是听了知府大人的话,那么至少你们不会亏得没了本钱不是吗? 钱家人就比你们上道,即便是一分钱不收,就他这个行为就给他在老百姓的心中增加不少的分数,以后如果想和他们家竞争,怕是难上加难了。” 吴熙说的轻松,张敏听的满头冒汗,知道是这个结果,但是从别人嘴里说出来,自己的心情总不是那么的好。 因为只要别人也这样说的话,八成是没有一点希望了。 “那吴公子可有妙法解之?” “本来是有的,可是看见你家金碧辉煌的实在不好意思开口。” “吴公子取笑了,这都是表面现象,我们做生意的如果门面不好看的话,会被人耻笑的。” 吴熙想想也应该是这样,打肿脸充胖子而已,和后世开着豪车吃方便面的情形是一样的。 “有一桩好事,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干,首先说明,这件事情是有危险的,保不齐会丢了性命。” 果然,张敏敏锐的捕捉到吴熙脸上的表情,明白了吴熙话里的意思,意思就是说,就算是有生命危险,顶多是货物和拉货的管家死了而已,自己就在长安城里,能死才是怪事。 这些商人本来就油头滑脑的,和他们打交道吴熙要多张几个心眼才行。 “商人是逐利的,只要有足够的利益可赚,赔上性命也在所不惜,前提是自己不能死。” “也没说让你去死啊,只是这长安城是呆不住了,你必须去京城购置宅子了,不过你的产业还必须是长安的才行,要不然你这个纳税大户走了,知府大人怎么办?” 这就是要把自己绑在战车上一块上战场的节奏啊,张敏需要思考,商人也不是见着钱就要往里钻,要能看见希望才行。 “知道你会为难,就给你三天时间,三天后我们就会出发,李浩恐怕已经在做准备了,其他的商家已经签了协议,都说你是个难缠的,所以才最后一个来你家。” “那您至少也给我说说,是怎么个发财手段吧,我这全家老小的搬一次家很不方便。” 第八十一章 强盗和强盗 善良人的不管表面上表现出来的有多么的狠,他的心里永远都是善良的。 吴熙现在感觉自己像是一只羊进入了狼群,任人宰割。 尽管他是一只狼,一只心地善良的狼。 祸害了人家,补偿是必要的,要不然长安城没有人做生意了,税收就会降低,那么直接影响的还是种大帅的功绩。 吴熙很想做一次强盗,无拘无束的去抢劫,这才是他的本性,等着别人放第一枪自己才能拔刀还击,这在道义上能站得住脚,但是,自己人必定会有损伤,这是吴熙不想看到的。 还不如自己直接把他掉在脚手架上勒死来的爽快。 机会终于来了,要去做强盗了,而不是官家本身,以其人之道还施彼身,想必宋江身边的吴用也不会想到这么妙的主意。 宋江总共也就一万来人,就这还要大幅度的缩水,遇见官兵只有逃跑的份,看不见打不着,把游击战术施行的淋漓尽致。 扮成强盗就不同了,或许还能合兵一处,大鱼大肉的称兄道弟。 吴熙做梦都想有这么一次经历,他发现自己的身体里流着强盗的血,总想着大事可成的时候,不需要惦记皇帝的封赏,给他一个山头,奉旨抢劫就是最大的恩赐了。 这个想法像个蛔虫一样在吴熙的脑子里挥之不去,蝴蝶说他好日子过的久了,青阳则非常的赞同,果然是男人之间有默契啊。 崔妙彤见吴熙喝的有些多,泡了一壶茶,端了上来,就做在夫君的身边,生怕他话说的远了,圆不回来,给吴家丢人。 其实她实在是想多了,都是朋友,没有那么的忌讳,就算是酒后吹吹牛皮,也无伤大雅,第二天醒来相视一笑就会解了尴尬。 她真正担心的是蝴蝶,蝴蝶打扮的很妖艳,她担心夫君把持不住,摸上了人家的床,然后不明不白的就会多个青楼的姐妹。 她可不想家里开这样的坏风气。 有崔妙彤在,三人之间说话自然就没了趣味,各自打着哈哈说了些冠冕堂皇的话,然后各自回房了。 “夫君,你说他们是不是嫌弃妾身,为什么妾身一来,他们就要走,妾身看上去也不像是母老虎啊?” “就差没有吃人了,直勾勾的盯着人家看,要是我也会不好意思的。” “尽瞎说,妾身只是觉得她穿的少了点,会带坏那些女眷不是么?家族就应该有他的规矩,不能败坏门风这才是主要的。” 吴熙老脸一红,说道:“为夫知道你是什么意思,就是害怕我会上了她的床,给你蒙羞是不?” 崔妙彤红着脸低下了头,算是默认了。 “首先,为夫不会干出那样的事,其次,你永远都是家里的主母,在没有你的同意之下,纳妾就是一件离我们很遥远的事情。 我也想朝廷出一个政策,把婚姻制度变成一夫一妻制,但是想来这是不现实的。 在这样一个经常打仗的国度,本来就是女多男少,这样的政策出台的话,很多女人就有嫁不出去的危险,你身为女人,也不想看到这一幕吧?” 吴熙借着酒劲,在崔妙彤的面前狠狠的无耻了一把,把自己出轨的心思归结为女人嫁不出去,这样很容易就博得同情心。 果然,崔妙彤两眼一红,仰起头看向远处,好像看见一群闺中待嫁的女子流着眼泪的样子,不由得叹息了一声。 每个人都不希望有战争,战争剥夺而去的不仅仅是男人的生命,更是一个女人的未来。 郁闷了一整天都是因为夫君说的那些话,看来是自己心胸狭窄了,别人家的主母都能接收三妻四妾的,她为什么就不行? 想了很久,究其原因还是没有一个儿子作为依靠,她觉得不踏实。 这才是根源,和其他的没有一点关系。 所以晚上吴熙洗完澡之后,一个俏生生的薄纱红衣女子就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想都不用想,一个晚上都没有休息好,直到现在像个死猪,钻在床的角落里,看着生龙活虎的崔妙彤,有把自己勒死的冲动。 好在东方已经显现出鱼肚白,仆人们已经起床开始了一天的劳作,崔妙彤看上去意犹未尽的样子,这才放过了吴熙。 下了床就去安排活计,吴熙谢主隆恩之后,一直睡到下午才起来。 刚起来,种师道就上门了,脸上写满了慌张,但是崇高的素养还是保持了一贯的高傲。 刚刚避开所有的人,就向吴熙大倒苦水,把朝廷上的那些官员骂了一个遍,就这样还是不解气,拿起桌子上的酒壶,猛地灌了几口,老脸瞬间就变得通红。 这样一来,脾气又大了不少。 刚要骂那个昏聩的皇帝,酒瞬间就醒了一半,爬在桌子上开始数落吴熙的不是。 吴熙笑的肝疼,这哪里是一个长安的知府大人,简直就是一个赖皮,按理说,这样的灾荒也至于把他难成这个样子,现在看来,他真的老了。 都说人老成精,可是对种师道不适用,他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老好人。 老好人是想不出什么好主意的,碰到无法扭转的灾难没有多少魄力,这就是他仕途症结的所在。 “朝廷自然会有办法的,你现在小子家里悲天悯人好没道理。” 吴熙爬在床沿上,有气无力的说道。 种师道看他那个死样子,气不打一处来,怒喝道:“年轻人清心寡欲一点不好么?少年时不珍惜身体,荒唐的厉害,老来到的时候,要身体就没有身体了。” “多谢你还记着这些话,但是人老了要身体有什么用,棺材瓤子而已,凑活着活着就行了,小子可不想活的那么长,被人家当成是老妖精。” “你是在咒老夫早死么?” 种师道怒气未消,反而更甚,知道说不过他,只好陪着笑脸说道:“哪里有说您的意思,只是觉得人在享受的时候,就一定不要节制才是,那样的话,白白的拥有一个泳池而不能畅快淋漓的游泳,那还要泳池有什么用?” “老夫不是和你来讨论游泳的问题的,常平仓的粮食果然被朝堂上的奸佞瓜分完毕了,分到长安的不足十分之一,一个坊的百姓都不能填饱肚子,还有一个夏天要苦熬,怎么能熬的过去啊。” “您老多虑了,这些事情应该是那个高高在上的人该考虑的,您只要上个折子不是什么问题都解决了么?” “说的轻巧,上去的折子石沉大海,就算是有皇帝看见的,也只会说老夫没本事,而不是开仓放粮,更何况常平仓已经放过粮食了,如果还向上面要粮的话,皇帝就会怀疑你的用心了。” “你不是说粮食没来么?” “是没来啊?” “那去哪里了?” 种师道现在就想上去拿着戒尺学着天绝先生那样在这个纨绔的背上狠狠的抽,明知故问本来就不可原谅。 “强盗抢走了。” 种师道赌气似的说道。 “那就去抢回来就行了,你不要告诉小子,永兴军的主力连几个强盗都害怕。” 吴熙觉得自己爬在床上有碍观瞻,也对种老头是一种不尊重,于是慢悠悠的起来穿好衣服,走到桌子前,也拿起酒壶喝了几口。 回笼酒而已,提神醒脑很管用。 种师道本来说的是朝堂上的那些奸佞是强盗,抢了灾民的救灾粮,吴熙说的是山里的强盗,从他们身上去给灾民抢粮食。 这一来一回,灾民的粮食解决了,强盗清除了,皇帝高兴了,一举三得的事情,干起来想必很得劲。 再说了这些都是强盗的粮食,吃起来也没有多少心里负担,而且当地的人还会为你叫好。 这就是吴熙的可爱之处,说话从来都是很直接,还会不自觉的把你引导到他的话里,这就非常的高明。 一方面不会让谈话的人产生歧义,另一方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一个年轻的小娃娃,有这样的心思,真是个妖孽。 “人家躲在山里不出来,也没有伤天害理的伤害贫民,这样举兵去攻打恐怕很不妥吧?” 种师道不知道如何才能把盗匪引出来,秦岭那么大,随便找一处地方,就够你找的了。 “小子这次去海州就是扮成海盗和宋江抢粮食,难道你手底下的兵就是亲娘生的?不能扮演一回强盗么?如果说秦岭山里又多出来一支实力很强大的盗匪,你让以前的那些土生土长的盗匪怎么看?” 种师道一听吴熙的分析,大眼瞪小眼的笑的很畅快,和这小子说话很费劲,但是解决问题的能力实在是一等一的好。 “话不多说了,问题结局的差不多了,老夫也要回去布置了,这样的事情宜早不宜晚。 还有粮商的事情谢谢你替老夫摆平,要不是他们,长安城早就饿殍遍野了。 你明天就要走么?路上注意安全,听说那些贼人以前不是团练使就是枪棒教头,武功厉害的紧。 老夫是不能来送你了,事不可为的时候回来就好,家里一大家子等着你呢,老夫不期望你能做出什么成绩,全息全影的回来给老夫造出来个胖小子就好。” 说完哈哈大笑着就离去了,完全没有刚来的时候那副颓废样。 第八十二章 该死的爱 都说商人重利轻离别,至少张敏的大掌柜走的时候,张敏哭的稀里哗啦的不肯松手,因为在这个无情的时代里,一次离别就有可能是永远。 在这一点上,张敏比李浩做的要好很多,眼泪又不值钱,但是流出来就很值钱,李浩不明白这个道理。 他的掌柜走的时候,他还在小妾的被窝里辛勤的耕耘,希望来年再给自己添个儿子。 老黄就是李浩这次跟随吴熙去海州的大掌柜,三十来岁,很精干,一看就是那种很受主子喜欢的那种人。 老张是张敏的远房亲戚,在张府上已经很多年了,这次出去,完全是他自愿的,且不说远房有多远,总的还是有那么一点血缘关系的。 老黄很羡慕的看着张敏叔侄撕心裂肺的道别,觉得这才是人间那该死的爱。 他鞍前马后的给李浩跑了十年,连最起码的尊重都得不到,想来就有些心酸。 钱万成完全没有这方面的顾虑,一来很自信吴熙的指挥方略,二来觉得吴家的家主都亲自上阵了,想来也不会有多少危险,二了吧唧的带着几个仆人就来到了集合的地点。 笑呵呵的和吴熙打着招呼。 老孟当然是要看家的,崔妙彤需要学习的东西有很多,万一有个什么事,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就能体现出价值。 再说了,香水,皮包,瓷器,以及茶具的生意都需要人来打理,吴熙不认为崔妙彤现在有这个实力。 周侗就是一个很好的护院,不需要再有人留在家里了,有点功夫底子的人都要跟着吴熙去海州,这是崔妙彤要求的。 家里的事情,怎么都好办,实在不行,娘家也是有人的,这出去了,就多带些人,以防不测。 二狗子和牛眼娃以及山里面出来的小伍小希他们本来就有土匪的前科,随便拾掇一下,就比土匪还像土匪,正嘻嘻哈哈的调侃着对方的装扮。 雷豹主动请缨出战,吴熙没有拒绝,这次需要大量的好手,都是用得着的人,再说了都是去捞功绩,不让谁去都不行。 崔妙彤已经哭成了一个泪人,当然是背着下人钻在吴熙的坏里哭的,当真正到了离别的时候,强硬的像个女汉子,她不希望让人看到她没出息。 知道她的心思,就凑上去说道:“没有孩子不是你的错,八成是我们太紧张,是心里的作用,还有生孩子这种事情本来就是男人的原因占据着很大一方面,这是医学常识,你回去可以问问邱神医,他自然会给你解答的。 我们都还小,以后有的是机会,等这次回来之后,我就安心的和你造小人,哪里都不去了。 说到底还是家里的不够,要不然就不要这么幸苦去跑那么远去捞食了,其实这次去海州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为了圆一个梦,一个英雄梦。 是为夫太自私了,我走了之后,好好打理家业才是正事,要是有一天种大帅来告诉你,需要你去京城的时候,就把全家带着去就是了。 这里的产业交给可靠的老人就好,有你们崔家给咱看着,不会出问题。 京城里的房子阿贵已经在着手打理了,拎包入住就行。” 崔妙彤听丈夫说话像是交代后事,眼泪还是很不争气的流了下来,扑在吴熙的怀里哭的像个月子里的孩子。 小美本来很美,现在也变成了一个大花脸。 本来就是么,最亲的人往往才最恶毒,总是把事情往最坏处想,那不是在诅咒你,而是担心会变成那个样子。 就要走了,祝福的语言满天的下,吴熙却提不起精神去听。 崔世才就站在身后不远处,顶盔挂甲的不愿意过来,吴熙笑着和他摆了摆手,老头子哼了一声打马就回去了。 天觉先生已经很老了,依旧被老仆拉着马车赶了过来,重重的在吴熙的背上抽了两戒尺,总算是长舒了一口气,说道:“就算躲出去,也不要光顾着挣钱,学业才是重要的,要是没有东华门唱名给你傍身,你就算是把天打下来,也不会有人念你的好。” “小子记住了,还望先生多多保重身体才行。” 本来就不打算告诉他的,谁知道还是被知道了,弄得他现在也有一种想要哭的冲动。 老头人很好,对他也很照顾,算是良师益友,这一别恐怕真的要永远了。 “老夫的身体老夫知道,保重不保重的都没有几天活头了,倒是你啊,钱是赚不完的,打仗自有那些杀才去做,你躲得远远的才好。 这种事情人家多都躲不起,你尽然还主动网上凑,种老头说你要去当强盗,老夫还不相信,看了你的打扮,他说的没错。 更可笑的是种老头自己也跑去当强盗去了,把老头子一个人丢在长安城,不管不顾了。” 老头说的心酸,吴熙哭的停不下来,一时间商队就站在原地等着这一老一少伤心的告别。 “赶紧走吧,再不走的话,老夫的戒尺又要打下来了,记住老夫说过的话就好,不忘初心。” 吴熙把手攥成拳头敲打在胸前,说道:“不忘初心。” 然后吆喝了一嗓子:“走了!” 将近一千人的队伍瞬间就活动了起来。 商队是极其庞大的,走在两侧的兵士都是子午营的老人手,好用而且忠诚。 种师道开了路引才能保证这支队伍过州涉府的时候,不受地方武装的为难。 要不然就凭他们的打扮,出不了京兆府就会被当成盗匪被围剿。 吴熙不认为自己这点儿人马能在大军的绞杀下活下来。 行军路线已经规划好,先北上出耀州,绕道河中府,相州,去大名府,补充食物之后,然后出齐州,一路向东,抵达青州。 吴熙就坐在一辆敞篷马车上,把腿伸在外面,靠在车厢里专门给他准备好的被子上,手里拿着一把炒豆子,吃的嘎嘣响。 老黄很有眼色的提着一壶酒赶了上来,在吴熙的同意之下,就坐在车辕上,一半屁股露在外面,也不知道是习惯了,还是害怕吴熙,里面的空间很大,他就是不往里面挪一挪,看的吴熙肉疼的厉害。 “吴公子啊,我们不是去海州么?为什么要北上?” 吴熙笑了笑,接过老黄递过来的酒,说道:“其实,我们去的是青州,当然了,最终的目的地是海州而已。” “我们去青州做什么?” “做强盗啊?你不觉得青州的地理位置很适合做强盗么?” “吴公子决胜千里,小的自叹不如,只是不知道这钱是如何赚的?” 吴熙笑的更甚了,喝了口酒,拍着老黄的肩膀,说道:“我们是强盗,自然是要抢啊,难道人家的钱财白白的就会流到你的口袋里?” “可是我不会武功啊?” 老黄一听就有些着急,本来说好的是大后方捡钱,现在突然就变成了抢劫,还要拿着刀子上前线,老黄一下就慌了。 李浩那个没良心的,这次回去,他就要彻底的和李浩摊牌,幸幸苦苦十多年,换不来他的尊敬,还是趁早离开的比较好。 “那有什么关系,大家抢钱的时候,都是一窝蜂的就往上走,你跟在屁股后面捡剩下的,也足够弥补你们家主这次在粮灾里损失的钱财了。” “有那么好的事情?” “当然,你以为我带着我的仆役么去干什么?不就是为了捞钱么?” 老黄从来没有上过战场,但是战场是个什么样子,他也远远的看见过,要说在全是死人的场子上能找到钱,老黄打死都不相信。 “都是死人,哪里有什么钱可捞啊。” “这些就不是你操心的事了,你们家住想必和你说清楚了,只管拿就行了,就算是你因为胆小,什么都没有抢到的话,兄弟们会让你的马车装满你想要的东西的。 东西很多,有些东西根本就没人要,但是在内地却能买个好价钱,本来这门生意是钱家的,谁知道你们家主还算是个识大体的人,把粮食献了出来。 为了弥补一下他们损失,所以才决定李浩和张敏两家也加进来。” 老黄听完吴熙的叙说,抱着拳头,一脸认真的说道:“公子高义,请受黄某一拜!” 吴熙赶紧正襟危坐,躬身还礼,道:“没有那么大义的人,事实上这次也需要些人手,来给咱们关中地界踩一条商道出来。 长安的那些勋贵们都被金钱和美女缠住了脑袋,不思进取了,商业更是很单一,经济凋零的一塌糊涂,本来想去国外做一些茶叶生意,但是国家正在那茶叶和人家换马,丝绸之路的夏州被西夏占领,我们根本就出不去。 于是就想到了大海,大海里的很多东西都是能吃的,就是运输有些麻烦,老孟已经解决了这一难题,过些日子,那东西就会上路,到海州和我们会和。 你看着吧,长安城马上也要吃上最正宗的海鲜了。” 老黄笑的合不拢嘴,感情人家早就想好了一切,自己还在杞人忧天。 喝了一大口酒,心情好了不少,就下了马车,回到了自己的队伍。 第八十三章 邪恶的本性 徐处仁坐在没有棚子的马车里,唱着妓子传唱的《摸鱼儿》。 旋律简单,朗朗上口,是一篇不可多得的佳作。 虽然被贬,但是以资政殿大学士的身份知青州,也没谁了,正好可以躲开混乱的朝堂,在偏远的地方享几天福。 就算他在朝堂上说的口干舌燥,也对结果于事无补,既然这样的话,还不如下到地方,给老百姓做些实事来的爽快。 老仆就跟在马车的一侧,腿脚还可以,就是走的路有些久,逐渐跟不上马车的步伐。 徐处仁往前挪了挪,示意老仆坐上来,跟了自己一辈子了,任劳任怨,这是他应得的。 老仆感激的看了徐处仁一眼,很不情愿的上了马车。 毕竟老了,走不动了,要是再年轻个几年,定然不会和老爷同车。 牵马的小厮笑盈盈的把老仆人安顿好之后,就去牵马,对他来说,这对主仆的感情已经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上下关系。 他是徐府新来的下人,这次只有自己有资格和老爷去青州上任,府里的人很是羡慕,就连那些老仆人都一个劲儿的夸自己。 “老爷,这次上任青州,想必是陛下想保护你才出此下策,也好,去了可以好好的休息一番了。” 老仆倒在车厢的后面,拿出水袋喝了一点水,说道。 “妄猜圣意,是要杀头的,不过你没事,你是平头百姓,怎么也不会杀到你的头上。 不管陛下的意思是什么,出任青州算是最好的结果了,想不出还有逼着更好的解决办法。 童贯自西夏凯旋而归之后,就受到了陛下的宠信,老夫和他已经势成水火,实在不适合呆在东京了,陛下看的清楚,于是才把老夫贬出京城,去青州上任。 这是陛下的恩惠,我们要记着才是。” “老爷说的是极,本来心里还在为您叫屈,现在看来是我孟浪了。” “不妨事,我们现在远离东京,和他们有不冲突,即便他们把朝堂搅得天翻地覆,和老夫已经没有关系了,往后只要把老夫治下的一亩三分地治理好,就算是对陛下的报答了。” 马车拐了一个弯,就进入了一片树林。 道路很笔直,一眼望不到尽头。 路面铺设的很好,想必是附近的道观或者是寺庙修建的,这些人为了恩泽天下,想方设法的来传教,为此不惜下血本来完善村落周围的道路,以及和周边的城镇打通道路,方便人民群众出行。 传教的方式多样化,有强硬的灌输,自然也就有温和的拉拢,这里民风淳化,没有戾气,必定是一处修行的好场所。 一个僧人抑或是一个道人,想要达到自己心目中所崇拜的那个神,那么清心寡欲,恩泽乡里才是根本,想要通过念经达到这一目的,不会有人能成功的。 只有在世间中才能慢慢的感受到佛法或者是道行,才算是达到了顶点。 前面有一处小山包,隐约有一处房子的飞檐露出了一角,光是看这飞檐,就知道这一定不是一个简单的所在。 “遇庙不进,就是对佛祖的不尊重,遇道观不败,玉皇大帝就该发脾气了,谁也惹不起,我们索性就进去膜拜一番,正好肚子有些饿了,停下来吃些饭食再走也不迟。” 徐处仁说着就让小厮停下马车,徒步走过去,算是对里面的那位足够的尊重。 “老爷,看飞檐的样式,应该是一处道观才是,陛下笃信道教,一直打压佛教,要不是太子殿下为佛教说好话,佛门恐怕是要遭殃了。” 老仆懂得还比较多。 “那就更应该进去拜拜了,即便不是虔诚,投其所好总是一个好理由。” 老仆笑而不语,跟在身后,就进了道观。 小厮在外面栓好了马,把车子上的干粮拿了下来,也跟着进去了。 道观的粮食想必也不够这些道人吃的,他们路上的粮食很多,老爷说不要打扰乡里,所以每到一个地方,他就会把车上的粮食补充一遍。 现在还剩下很多,即便是道观里的人都吃,也不会吃完。 可是这次他错了,推开门走进来的一刹那,道观里所呈现出来的场景,惊的他长大了嘴巴,手里提着的粮食袋子也掉在了地上。 因为他看见老爷和蒋管家被一群黑衣人围着,正殿门口的椅子上坐着一个大汉,应该是这伙人的首领,带着鬼脸面具,甚是吓人。 旁边站着一位女子,虽然男扮女装,但是他看的分明,胸前的那两团肉乎乎的东西暴漏了她的身份。 一个白胡子老道就坐在耳房门口的蒲团上,双手环抱,闭着眼睛,一动不动。 要不是鼻息间的气息把胡子吹的微微摆动的话,他甚至认为,这个老道已经被杀死了。 道观的名字叫秋水观,和吉利的一个名字,怎么就这么不吉利的碰上了山上的盗匪。 看样子也不是一般的盗匪,上首坐着的那个人的武功好像很厉害,东京枪棒教头的气势大概就是他个样子。 旁边那个姑娘想来也是一个很厉害的角色,举手投足间显示出的气场很强,和那个带着面具的人不相上下。 蒋管家刚要提醒小厮快跑,已经来不及了,只见一个彪形大汉很不客气的就把他提起来,扔到了徐处仁的面前。 “老夫已经喊让你走了,你怎么没听见?他们是南方人,应该是摩尼教的人,心狠手辣的厉害,我们今天恐怕是要栽在这里了。” 徐处仁见过世面,看见他们脖子上的纹身,就知道是什么来头,心里想着救下小厮就行了,谁知道这小子还没有听见他的喊话,自顾自的走了进来。 小厮已经吓得六神无主了,目光呆滞,躲在老管家的腿部,瑟瑟发抖。 “有明白人啊,教主,这老小子知道咱们的底细。” 其中一个蒙着面的黑衣人,手里攥着刀子,朝座位上带着鬼脸的人说道。 “蠢货,人家只是试探一下,你他妈的就全招了,留你何用?!” 被称做是教主的鬼脸人怒斥道,没见他抬手,之间眼前一个白点闪过,那名刚才叫嚣的黑衣人,两只手紧握脖子,鲜血从手指缝里流了出来,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倒下去的瞬间,手指着鬼脸人,似乎想要骂两句才觉得舒服。 可是任他怎么挣扎,就是说不出话来,直挺挺的向后倒去,然后就没了气息。 身旁的两个黑衣人,似乎见惯了这种场面,抬起死去的同伴,出了观门就把尸体扔到了道观的背后。 看见这一幕之后,小厮更害怕了,浑身抖得很厉害,要不是蒋管家一直安慰着他,恐怕这会儿已经晕过去了。 还是没见过世面啊,也怪可怜的,第一次和主人家出去,就碰见了这种事,以后就会好的。 如果有以后的话。 鬼脸人揭开了面具,说道:“被人识破了身份,带着就没有意思了,不过见过本座的人,也不会有机会把这里的消息带出去了,因为他们都是死人。” 说完笑的很大声。 小厮听说这些人要把自己杀死,很不甘心,更害怕了,人在绝望的时候做出来求生的本能的事情就是逃跑,反正都是死,万一侥幸跑了,就有了活下去的希望,要是坐在这里什么都不做的话,那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这个时候,只见小厮不顾蒋管家的阻拦,站起来就往外边跑,他还小,往后的日子还很长,就这么死在这里,太可惜了。 老爷和蒋管家已经一大把年纪了,就算是死了,这辈子也活够本了。 嘴里呜呀呀的叫喊着,就想跑出去,还没到门口,就被黑衣人抓住,明晃晃的刀子不顾小厮的求饶声,一下就从小厮的后背捅到了前胸。 小厮看见自己的前胸突然间多了把刀子,身体里带出来的血水在刀尖上滴答滴答的往下滴,就知道他一定是活不成了。 不知道哪里来的一股力气,没等身后的黑衣人拔出刀子,拼命转过身,就抱住了那黑衣人。 刀子很锋利,小厮没有使出多少力气,刀尖的部分就插入了黑衣人的身体,和他练成了一体。 小厮笑了,至少他死的有了价值。 徐处仁和蒋管家转过了头,实在是看不下去眼前的这一幕,本来是带他出来历练的,谁知道撞破了摩尼教的人,活该他倒霉啊。 “不要做的太过了,他们本就不是你们的目标,枉杀一人,就会违背教义,就算你做出了大功绩,也不会被上天所承认,死后是要下地狱的。” “你一个道门的老头胡说什么,你们不是都尸解成仙么?何来地狱之说?” 教主很狂躁,一看就是修行的不够,控制不好情绪,很有可能练功的时候走火入魔的可能性较大。 走火入魔其实就是钻牛角尖了,一门功夫迟迟参悟不透,在心里淤积的时间久了,人的本性就会开始发生变化。 “佛道殊途同归,一念成佛,一年成道,两者之间相查的并不多,就看你是怎么理解了。” “你找死!” 第八十四章 敌人也是朋友 “施主,你错了,死的只是臭皮囊,灵魂却得到了升华,贫道久久不能窥破天机,想来就在今日。” 他的意思就是自己根本不怕死,死了才好,正好摆脱皮囊,上天享福。 这话说的,鬼脸教主没了脾气,遇到这样的人,你还真拿他没办法。 身旁的女子说道:“臭道士,你知道什么?这个世界就要乱了,杀他是为了他好,活在乱世,就像活在地狱般难受,我们早些送他登上极乐,岂不是在救他么? 乱世最容易受到伤害的就是我们这些教徒,统治者为了确保他们的成果不被窃取,就向我们举起屠刀,难道我们就要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头颅落地而不做一些反抗么? 你们道门备受皇帝的青睐,当然没有这方面的忧虑,但是你想过我们其他千千万万教徒的性命么? 大言不惭不是你的罪过,你这么欺骗你的玉皇大帝,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就算是现在杀了你,你也成不了仙,下地狱是一定的了。” 说完变戏法似的,手里就多出了一把剑,向道人斜刺了过去。 那道人显得很淡定,没有一丝的动容,甚至连眼睛都没有张开,似乎在心里已经做好了赴死的准备。 一道寒光亮起,就打在那女子的剑身上,箭的角度出现了偏移,刚好避过道士的要害。 “算了,饶他不死,一会儿神佑军的子午营就要打此经过,我们全力对付他才是正事,要是他肯帮忙的话,就给那小子增加了一个劲敌。” 鬼脸教主出手帮道士解了围,对着那女子说道,而且当着大家的面,把此行的目的也说了出来。 “你说什么?你们要对付的是子午营?” 道士猛然间睁开了眼睛,急迫的问道。 “当然了,我和他有不共戴天之仇,今天就要让他命丧于此,据悉,你们道门似乎和他也很不对付,前些日在长安城,为了一个女子,杀了你们大大小小五十多位道人,做同门,难道你就不做点什么吗?” 明显就是在拉仇恨了,他们这边总共就一百来人,而吴熙那边的人多他们五六倍,还都是军队上下来的悍卒,要是明着干,他们很吃亏。 这道人真人不露相,想必有些真功夫,杀了可惜,不如拉拢过来也算是一个不错的盟友。 道人突然哈哈大笑了起来,刚才还一副悲天悯人的热心肠,瞬间就变得狰狞可怕。 终南山里大大小小五十多人,没能逃过这小子的追杀,把人杀了就杀了,还把头颅挂在城门楼子上示众。 虽说是一句皮囊,也不能不尊重死者,这小子就是一个狠心肠,今天要是不把他留在这里,道门的血海深仇恐怕就很难报了。 “刚才我们还是敌人,有了共同的敌人之后,我们就成了盟友,这个世界上的事情真的很奇妙,有的时候你也不知道站在你面前的是敌人还是朋友。 地上的这两个老头子先关到后院,量他们也逃不出去,等我们收拾了子午营,再回来收拾他,他可是个大人物。” 道士说的很兴奋,甚至忘记了自己本身是一个德泽乡里的老神仙。 “你可想的真周到,想必这两人里面有一个是要去上任的知州,这下我们可大发了。” 两人笑的相当的猥琐,没有一点教派遵旨的样子。 “教主,有一件事情,属下一直想问,但是羞于说出口。” 身旁的那女子问道。 “你是不是一直想问,我们为什么要杀一个不相干的人?” “教主明察秋毫,蝴蝶冒犯了。” 不错,说话的这个人就是住在吴熙家里的蝴蝶,吴熙出行的消息就是她透漏给教主的,于是才有了这次的狙杀行动。 “因为他纠集山民,在嗣武城杀了我的胞弟。” 鬼脸教主就是摩尼教的教主钟明亮,说话的时候咬牙切齿,恨不得把吴熙扒皮抽筋。 “难道教主的胞弟就是野狐山当家的?” “就是他,知道你想问什么,当初让他去西北那边发展信徒,谁知道西北地就是一个战乱的地方,老百姓连饭都吃不饱,根本就无暇信奉教派,况且佛教在当地深入民心,传教变的很不容易。 于是他就乔装改扮进入了野狐山,等待时机,谁知道吴熙以一己私念,发动了山民,冲上野狐山,把正在熟睡的弟弟头颅砍了下来,拿去和官府换钱。 这样的行为难道不值得我杀了他吗? 怎么了,蝴蝶,难道这些天和他相处的有了感情,下不去手了么?” “不,教主,属下永远效忠教主,不死不改。” 钟明亮笑的很大声,这就是自己想要的忠诚,可惜蝎子还是折损在了吴家,多好的一个杀手啊,就是因为迷恋女色,导致杀心骤减,白白的牺牲了自己。 蝴蝶的小丫环,是蝴蝶的秘密武器,就连钟明亮都不知情,所以蝴蝶说蝎子是吴府的人下的手,那就一定是吴府的人下的手,这笔帐是要算在吴熙的头上的。 “好,既然这样的话,一会儿你就做先锋,等道士把他们困在外面的密林之中的时候,我们就根据道士提供的路线,把他们逐个屠杀,你看这样可好?” “属下遵从教主教令。” 钟明亮很得意,老道士的心情不是很好,因为自己在道观外面栽种的树木就是一个迷宫,只要有人进去之后,机关自己开启,如果没有熟悉路的人领着出来,必死无疑。 里面设置了大量的陷阱和机关,毒蛇,弩箭,陷马坑等等,应有尽有。 被人看穿,自然不会高兴。 “施主好眼力。” “没有两把刷子,怎么敢在江湖上混?” 得意的表情溢于言表。 二狗子和憨牛就是一对天生的活宝,一刻都停不下来,尽管他们长途跋涉,也不见他们两个有疲惫的意思,仍然活跃在众人的眼前。 一路上要是少了他们,会枯燥很多。 斥候回来报告说前面有一处道观,晚上可以到那里落脚,他刚才进去看过了,只有一个老道士,还有两个老头子,没有其他人,院子很大,很干净,可是厢房只有两间,将主可以和上了年纪的人在里面挤一挤,年轻人就在外面凑活一夜就行了,出门在外的,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就很足了。 奖励了斥候之后,吴熙问道:“有没有看清老头子的表情?” 眼看就齐州了,再走五天就能到青州,距离目的地越来越近,心里总是不踏实,说好的偷袭,暗杀一个也没有碰到,路途太过顺利,就越要有忧患的意识。 在自己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再怎么小心都不为过。 “没有什么不对劲,三个人正围坐在方桌上吃饭,你老头还让我吃饭来着,小的着急回来,就没有吃。” “你还真是一个心大的,人家那是客气,他们吃的是什么饭?” 要想平平安安的就要做的事无巨细,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是一些晾干的馍片,好像还有些干肉,那老头斜了斜碗,又加上小的确实有些饿,就多看了两眼。” “没事,你下去领干粮去吧。” 这就有些奇怪了,深山老林的有道士不奇怪,但是有个老头就奇怪了,前面有马的粪便,是今天的,说明在此之前有人已经先一步到了道观。 尽然还是两个老头,这就很不寻常。 道观里的人在吃肉,这是哪家道观规定的?青阳道长在吴熙的家里吃肉也不会摆在明面上。 再说了青阳本身就脱离了道门的束缚,在给皇帝打工,风里来雨里去的,没有肉食补充能量的话,早就累垮了。 看来那个老头子是遭受到了威胁,才用这一招提醒他。 老头子还算是个聪明人啊。 他就喜欢和聪明人打交道,既然你已经进入狼窝,那么道观里恐怕就不止是三个人那么简单了。 百十人的队伍恐怕早就埋伏好等着他送上门去。 蝴蝶说是在暗地里跟着自己,青阳已经现身好几回和自己要酒喝了,蝴蝶一次都没现身,这本身就值得怀疑,如果猜的没错的话,她恐怕已经抽出了她腰间的那柄软剑,等着自己上门了。 不怪她,身不由己而已,在家里的时候她之所以没有动手,吴熙就觉得这个女人值得一交。 就算是她们现在阵营相对而战,她还是他的朋友。 转了一个弯,就进入了一片树林,树林中间的直道很直,一直延伸到道观的侧门,从树林到道观大概有两百米的距离。 如果骑兵一个冲锋的话,马还没有跑起来,就到了地头,根本发挥不出马的特点。 这里一望无际,根本就没有设置陷阱的东西,要说有陷阱的话,两旁的树林子里,就是最好的藏身之所。 如果现在对面站一排人,手里拿着弩箭的话,在树林子躲起来,就能躲过弩箭的射击。 吴熙发现他就是一个走背字的,刚说完,对面黑压压的就出来一群人,手里都执有弓箭,一看是西夏的牛角弓,射程三百米。 第八十五章 逃出升天 牛角弓,就是西夏用耗牛的犄角做成的弓,用牛筋做弦,任性很好,射成很远,能达到三百步。 宋人的弓箭都是在西夏人的弓箭上改良的,最好的神臂弓射成只有二百四十步,和牛角弓不是一个档次。 西夏善于吸收别的民族的有点和长处,然后把这些有点经过改良之后,变成自己的东西,而且比原作者更好。 这个精神和后世的岛国有点像,那猥琐的做事方式,也很相似。 吴熙果断下达了进树林的命令,不管树林里有什么机关暗器,现在也要进去了,如果不进去的话,马上就要死在这里了。 将近一千人的队伍如果密集的站在一起让人家射的话,等不到三轮箭雨,人就死完了。 好在树距比较大,能容纳两辆马车并排而行,就是因为这样,等到黑衣人第一轮箭雨射过来的时候,他们全部撤了进去。 那些射在树林里的箭经过树叶的缓冲,稀稀拉拉的掉在地上,形不成致命的伤害。 这就算是躲过了一劫。 接下来真正的考验才算是开始了。 主人家把树种成这样,很明显就是想做一个阵法,结合旁边是一个道观,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八卦之类的法门。 虽然吴熙不是很懂这些八卦的法门,什么八卦生两仪,两仪生四象,看着都让人头疼。 就算是一个懂行的人进来,也未必能出的去。 那么出去之后呢?等着被人用箭射死? 一下子陷入了两难的尴尬境地。 果然,走了一段路之后,他们有回到了原点,因为在发现不对劲的时候,吴熙拿小刀在一颗树上做了记好,现在那颗有记号的树就在自己的眼前,那大大的笑脸好像在嘲讽他的无能。 突然听见了潺潺的流水声,吴熙心里大喜,有河流就说明这里有出路,只要跟着顺流而下的河流,就能出去了。 一千人的队伍,绵延起伏,导致的后果就是后队还没有开始走,前对已经回到了。 “这他娘的就有学怪了,如果水流是一个方向的话,他怎么还能流回来?还真是看见天下奇景了。” 老黄算是一个见过世面的人,对眼前的景象也是束手无策,看着河道里的水不停地流尽然能流回来,也啧啧称奇。 “老黄啊,水是流不回来的,可是人能走回来,这就是这个阵法的精髓,就像树不会动,而人会动,是一个道理。” 吴熙当然不相信这个世界上能有永动机的原理,都是障眼法而已,就是不得法门,找不到正确的路径而已。 “那我们怎么办?” “我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奇门遁甲之术本就是上古时期的高人所研究出来的,不是一般的人能破解的,现在我们就是人家案板上的一块肉,随便怎么切那是人家的事。 现在坐下来吃点东西,等着主人家来就是了。” 刚说完,一个道士打扮的道人就出现在了众人的眼前,事前根本没有一点征兆,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你怎么知道贫道一定会出来?” “都闻到你的味道了,不知道多少天没有洗澡了,小子想来很喜欢爬山,爬到山顶上的时候,浑身散发出的味道,就是你现在身上味道。 我们队伍里的人都很干净,每天都要洗澡才能入睡,所以身上基本不会有味道,如果说这味道不是来自你这个山间之人,难道还有其他人不成?” 那道士笑的很爽朗,第一次觉得一个人可以厉害到这种程度,自己只是悄悄的跟着他们,利用树木的影子或者是假山挡住自己的身形,没想到还是让人识破了,原因尽然是自己没洗澡。 被人说中了短处,也没有生气的意思,看来这人不是大恶就是大慈。 从他表现出来的行为来看,应该不是坏人,要不然依照吴熙的做法就是根本不和你废话,先射一轮箭雨,射死设不死的另说,先给点颜色看看很有必要。 这位道人既没有射箭,也没有带追兵过来,那么,就应该是来救她们来了,看样子这阵法也是他布下的才是。 果然,这道人提出要带他们出去。 吴熙有些犹豫,道人并不着急,任何身处绝境的人,都不会轻易的相信别人的,这是人性使然,和信任没关系。 就在这时,外围的那些黑衣人,已经追了进来,远远的听见了密集的脚步声。 就这才让吴熙下定了决心要跟这这个道士出去。 往出走的时候,吴熙用心记了下这阵法的布置,甚至都在路上做好的记号,但是当他又看见他做记号的树的时候,那两百米长的直道就已经在眼前了。 这真是一个神奇的阵法,即便你能记住你走的路,也不能完全的走出来,因为阵法随时在变化。 很庆幸主人家和自己没有深仇大恨,要不然被困在里面,想出来怕是要费一番周折了。 最笨的办法就是把这里树全砍了,但是看着方圆大概五公里的植被,吴熙瞬间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就算把树木看光,想必粮食都消耗殆尽了,人也会死在里面,更何况这树里隐藏了不为人知的陷阱,要是砍的不对,也会造成砍树者死亡的。 心里啧啧的对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暗暗成奇。 “树林里追杀我们的人应该是摩尼教的人吧?” 吴熙试探性的问道。 “小将军聪慧,一猜便中。” 既然人家称呼他小将军,必定对他的身份也是了解的,也就不再藏着掖着了。 “那您想必也知道我在长安做的那些事情了吧?” “有所耳闻,这里距长安少说也有一千里的路程,就算是知道,那也不知道是什么版本了,传到这里,已经没个样子了,他们说那些道士尽然是你杀的,要说一个小娃娃能杀了那么多武功高强的道士的话,打死贫道也不会相信。” 这道人行事乖张,吴熙把不清他的脉,万一这是一个陷阱的话,他就会主动跳进去,对面要是再拍出来百八十个拿着弓箭的汉子,想必这百来斤今天就要撂在这里了。 不过出门在外少匡人,尊重别人的同时,也为你的生存几率提高不知道多少。 “要是小子说那些道人就是小子杀的,您还会放任我们离开么?” 这个时候,走在前面的道人忽然重重的叹了一口气,说道:“贫道早就知道是你做的,就是在试探你敢不敢承认,现在看来你不光有胆量,还是一个敢作敢为的人。 那些道士都怪他们利欲熏心,自寻死路,就算不是死在你的手里,也必定会死在其他人的手里。 你只不过是赶巧碰上了而已,要是被贫道撞见他们这样狗仗皇势,为自己捞好处的话,贫道也会出后结果了他们。” “道长高义,吴某有礼了。” 吴熙对于深明大义的人向来是尊重的,束手躬身行了大礼。 道人笑呵呵的就接受了,他觉得他能受得起。 “小将军多礼了,观中还有两位友人,带着赶紧上路吧,这密林能困的住他们两个时辰的时间,就看你们能走多快了。” “友人,我们的人都在这里。” “就算现在不是,以后也一定会是的,因为他是赶去青州上任的知州,而你们的目的地正好是青州,而且还要去青州抢劫,你说当着人家知州的面,你们去抢劫,还不如把知州劫了岂不是更好?” 吴熙觉得这个世界上还是有高人的,以前对于道门的认知太过苛刻,总是有一些后世的因素在影响着他。 今天总算是见识到了什么是高人。 高人就应该有高人的样子才行,最起码人家的本事是真的,有一个与世隔绝的所在也是真的,能说出你心里的想法,那就绝对是神人了,就算不是神人,至少也是一个聪明人。 和聪明人打交道向来是吴熙最喜欢的,现在他正在做这件事情。 走到道观门口,里面出来两位老人,其中一人穿着得体,慈眉善目,行事举止颇有官场上的架势,想必就是青州即将上任的知州,另外一位仆人打扮,应该是他的管家才是。 “老朽徐处仁,谢过公子救命之恩。” 这个无来由的感谢,让吴熙觉得很无厘头,是自己的功劳他绝对受得起,不是自己的,他也不会平白无故的愧受。 不过听名字很耳熟,想了一下,终于想起他是谁了,得罪了童贯的平价法,而被贬知青州,然后成绩斐然,徙知永兴军。 就是这位大人最后在童贯大人的带领下,和种大帅一起北上攻打辽国无功而返。 “原来是择之先生,在下神佑军子午营都虞候吴熙有礼了,不过我可不是你的救命恩人,你身后那位神仙才是,你应该感谢的人是他。” 吴熙纠正了他的错误。 “说到底还是你救了我啊,要不是那些贼人说出你的名讳,那道人根本就是想死。 对别人的性命不管不顾,自从知道是在长安城风生水起的吴熙路过这里,这才不顾一切的救下了老夫,然后将计就计的把他们引入了这阵法之内。” 第八十六章 四两拨千斤 从前有一个小镇,蝗虫闹的很厉害,加上常常有猛兽下山吃鸡鸭,所以,不管种什么植物都长得不好,镇民们感到很不安。 因此,释迦牟尼佛特地从天上降临人间,施展佛法,灭了蝗虫,驯服了猛兽。 镇上的人世人感谢佛祖,其中有一个穷人特地向佛祖献上了一束鲜花,感念他的大德。 佛祖见他穿的破破烂烂,浑身脏兮兮的,却捧着一束鲜花,和他的气质很不相配,还以为他有什么事情要求助于他。 献花人说:“佛啊,我不敢欺骗您,我家里很穷,这花是我借来的,这是我的一片诚心,所以您一定要收下。” 佛十分的感动,于是就让这个镇上的人都过上了富足的生活。 这就是借花献佛的故事。 吴熙现在的境地和那个穿着破烂的农人没有什么区别,很难说是借了摩尼教的花,还是那道人的花,反正好处都自己得到了。 “那小子岂不是借花献佛了?” “你的花借的好啊,你的事迹老夫也有所耳闻,做事不计后果,全凭本心,对待朋友你是仗义疏财,对待朋友以外的人,他们就算是死绝了你也不会正眼看他们一眼。 脸厚心黑算是你的一大特点,但是老夫发现你这个人的运气是在是太好了,总是有人回替你去死。 要是老夫能在前面的小镇上休息半个时辰的话,老夫赶马的小厮就不会被那些恶人杀死了。 你没杀伯仁,伯仁却因你而死,这笔帐是要算在你的头上的。” 吴熙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么不讲理的,明明是他们没有打听清楚就随便进人家的地盘,现在死了人就算在自己的头上。 想要搭便车就早点说,绕这么大的弯子,引经据典的讨好处,还说他的脸皮厚,自己的恐怕更厚,离城三十里就不得不下马了。 “我们正好顺路,捎你一程就好,至于你小厮的死,吴某感到很遗憾,还望您老人家不要太过悲伤,找到尸体之后,就地掩埋,另外再奉上二十贯钱作为他的补偿,这样做,不知道择之先生还满意么?” 这才是小辈后生应该做的事情,徐处仁脸上的阴霾开始变的淡了。 小厮的死就是一个意外,要说这个世界上存在命数的话,他的死就应该归纳在这一行列,而不是怪罪吴熙。 只是因为他死在了摩尼教要杀吴熙这件事情之上,所以才觉得可惜。 死神恐怕是真的存在的,所有不同人,不同时间赶到相同的地点,是死神导演了这一出喜剧,和其他人没有关系。 人们都是敬畏死神的,就像摩尼教的人进入树林之后,发现怎么找都找不到吴熙的商队,而且还绝望的发现,他们似乎被困在了这树林子里,不管他们怎么走,就是看不见那道观。 知道上当了,钟明亮凌空一掌就把一棵树拦腰打折,树发出吱呀吱呀的断裂声,却把他的弟子们送上了绝路。 只见树干中瞬间喷涌而出的煌针,密密麻麻的就朝他们所在的人群爆射了过去。 根本就没有准备的摩尼教众,死伤一大片。 就连钟明亮这样的好手,也是拉过了身旁的一个手下,才侥幸没有中招。 而为他遮挡煌针的那名弟子,全身上下插满了细小的针,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 蝴蝶只见亮光一闪,本能的一躲,躲在了一棵树的背后,才没有中招,看着众弟子一个个的在她面前倒下去,她却无能为力。 钟明亮心里的无名火腾就冒得老高,脸憋得通红,面对眼前的困境,没有一点办法。 但是他也不会坐以待毙,他知道,只要不对树木下手,最起码不会有生命危险。 迷魂阵再厉害,也有走出去的时候。 那道人太阴险,说好的会进来帮助他们脱险,还要在这林子里结果了吴熙他们,谁知道临时反水,把那个小贱人放了出去,把他们关在了里面,好狠心的毒计啊。 他怎么都想不明白其中的缘由,两个深仇大恨的人怎么能相濡以沫好的穿一条裤子。 “我们中计了,接下来该怎么办?” 蝴蝶有些紧张,她见识了钟明亮的狠,自己的武功远远不如他的好,等下一次危险来临的时候,蝴蝶觉得,钟明亮一定把自己当成是他的肉盾,让不知名的暗器插满自己的全身。 “你害怕了?” 蝴蝶毫不掩饰的点了点头。 “唉!都怪我,不该让你去吴熙身边的,那个人最会笼络人心,随便营造了一个猪窝,你就感恩戴德的想要以身相许。 功夫的底子不错有什么用?还不是在温柔乡里荒废了? 不久是几根煌针么?至于把你吓成这样?你放心,我绝对不会拿你做肉盾,现在听我说,我们分头行动,你带着人向左走,我带着人向右走,沿途做下几号,就不会走重复的路了。 如果遇到危险,就把我们集合用的烟雾弹放出来示警,明白了么?” 蝴蝶一个劲的点头,这个时候她已经失去了自己的判断,虽然以前的经历丰富,但是就像钟明亮说的那样,她好像在吴熙的家里迷失了自己,以前的那个她已、再也找不回来了。 跺了跺脚,招呼剩下的兄弟跟在自己的身后,向钟明亮相反的方向走去。 刚才煌针要了大部分兄弟的命,现在就剩下三十几个人了,蝴蝶一招手,瞬间就有二十多个黑衣人跟在了她的身后,让钟明亮很没有面子。 钟明亮回头一看自己身后稀稀拉拉十几个人,脸黑的像一块黑炭,索性把身后的人全都赶到了蝴蝶这边,他一个人行动起来也方便。 跟在钟明亮身后的那些人其实是害怕他就地杀人灭口才违心的跟着他的,现在见钟明亮驱赶自己,如蒙大赦,回头就跑。 钟明亮摇了摇头,随手洒出一把银钉,寒光一闪,往回跑的这些人,连声喊叫都没有发出来,就前赴后继的倒在了地上,一命呜呼了。 蝴蝶已经走远,对这边发生的事情一概不知,带着剩下的那些人,小心谨慎的在树林之间穿行。 道长在发逐客令了,吴熙死皮赖脸的不走。 “危险已经解除,是贫道救了你们一命,不要得寸进尺才好,救你不等于承认你屠杀本门的行为,如果贫道一个不高兴,把你抓起来扔进树林子里,你觉得到时候谁会去救你?” 道长把话说的霸气,吴熙手下的人不干了,一个个的都把手放在了顺手取武器的位置,只要情况不对,他们就会把这个老道杀的片甲不留。 牛眼娃很实在,根本不和你玩心眼,直接就出手了,他不允许有人在自己的面前诋毁家主或者是威胁他。 右手一轮,手里的巨锤笔直的飞向了老道。 那道士骨瘦如柴,走路都摇摇晃晃的要倒,看着只要一阵风就能把他吹倒。 可是,大家好像都小看了这老道,只见他突然暴起,宽大的袖袍一挥,似乎有一股无形的力量强加在巨锤之上,使巨锤骤然停在了距离老道三寸之地不断的旋转。 右手一用力,巨锤本身倒飞了回来,“通”的一声,就落在牛眼娃的脚下。 他无意伤人,却显示出了自身的本事,牛眼娃呆若木鸡,觉得刚才自己敢不敢才有些鲁莽。 “好好管管你的手下,脾气暴躁了对身体不好,再说了,这个样子去青州,怕是要给你惹麻烦啊。” 老道很平静的说道,对牛眼娃的无理没有任何怪罪的意思。 “道长教训的是,但是小子现在还不能走,树林子里有小子的一个朋友,还希望道长能发发慈悲为怀的心肠,把她放出来,至于其他人,我可不管他们的死活。” “小子你错了,慈悲为怀的是和尚,贫道可没有那个情怀悲天悯人,要走就走,你要是想要救你朋友的命的话,那就自己进去找吧,贫道这里可不是慈善机构,你说救就救的。” 说完冷哼了一声,甩了甩袖袍,就进入了道观,完全没有把其他人放在眼里。 问题是其他人被他刚才这一手吓的够呛,现在还没有回过神来。 就在这时,旁边的一棵树上,有个身影,鬼魅般的滑了下来,躲开了军卒射向他的箭,把身体摆放成蛇形的样子,游走在人群间,游刃有余。 嬉皮笑脸的出现吴熙身边的时候,一张嘴,嘴里的味道差点熏得的吴熙晕倒。 “你下次出现的时候能不能不要浪费我的箭,不过幸好只有哨兵的箭是商量弦的,要是都拿着弓箭对着你,我不认为你有生还的可能。” 青阳嘿嘿一笑说道:“还算你小子有良心,没有一个人跑掉,还想着把蝴蝶救出来,就冲这点,贫道也要跟着你闯一闯这龙潭虎穴。” “你怎么知道我要救得人是蝴蝶,没准是我想进去杀了她再走呢。” “老道都听见了,你就不要在伪装了,怎么说都是在一个锅里搅马勺的人,你就忍心她死在里面?” “可是她刚才想要了我的命!” 第八十七章 凄美的蝴蝶 吴熙见有了同行者,更加决绝的要进树林内把蝴蝶救出来。 随行只带着二狗子,其他人原地待命。 徐处仁想要阻拦,刚要说什么,被吴熙阻止了,这是他自己的事情,还轮不到一个外人来插嘴。 唧唧歪歪的一通长篇大论,什么她是邪教之类的说教是免不了的。 就要抬腿进入树林,前面大路上猛然间窜出来一群人,为首的人正是蝴蝶,右手扶着腹部,看上去很痛苦,走路直打摆子。 身后的那些人也好不到哪里去,见走出了树林,没命的狂奔。 板牙是个暗器高手,他的暗器很细小,中间部分都是空心的,应用起来,随心所欲,根据风向的不同,更是能让暗器拐弯。 只见板牙右手在腰间一摸,跳起在空中,向人群一撒,除了蝴蝶以外的人,全部倒在了地上哀嚎不止。 看了看自己的手,觉得暗器手法有些退步,这个距离,应该全部都死透才是。 没办法,一旁看不下去的红孩儿,一袭白衣跳起在空中,一个起落就到了那些人的跟前,从怀里一抽,一把长剑就出现在他的手心里。 沿着人群转了一圈,哀嚎的人瞬间就闭上了嘴巴。 蝴蝶本意是不要杀了那些跟着他出来的人,放这些人走就行了,他们也是迫不得已的人。 可是身体实在没有了力气在说什么,眼睁睁的看着红孩儿行凶,却无能为力。 青阳就是一个眼尖的,一个箭步冲上去,就把蝴蝶抱在怀里,,看了一眼伤口,做出了一个肉疼的表情。 拔出酒壶的塞子,酒吧高度酒倒在蝴蝶的伤口上,然后扯下道袍的下摆,把伤口擦干净之后,就叫过来行军军医,要了一些包扎用的白布,很小心的给蝴蝶包扎了起来。 蝴蝶已经忘记了疼痛,看着这个男人很认真的在给自己包扎,根本无暇看她一眼。 心里一股暖流瞬间升起,泪水再也抑制不住的流了出来。 吴熙就站在远处,看着青阳在女子的面前施展男人的魅力,也就没有过去。 蝴蝶把这样的行为认为是吴熙生气了。 应该生气的,她为了帮助那个所谓的教主,连好朋友都出卖了,就算换成是自己,她也会生气的。 “吴熙是不是生气了?” 蝴蝶疼得直咧嘴,但还是忍住没有大声叫出来。 家里的酒就是烈,泼在伤口上的时候,感觉整个肚子已经不是自己的了。 “不要说话,保持体力,一会儿上了马车我们就走,回到家里好好养伤,邱神医可是这方面的专家,你就不要瞎操心了,要不是看在他还有点良心的份上,这会儿已经成了一个死人了。” “你的意思是他直到现在没走,就是在救我?” “所以说,我们这次回去之后,就哪里也不要去了,呆在家里就好,寻个好人家就嫁了,安安稳稳的过日子最好不过了。 就算是不想嫁人,家里的产业多的是,随便找个适合女人家做的事情当个掌柜也是很好的。 实在不愿意,家里有的是钱,给你开个自己喜欢的铺子还是不在话下的。” 青阳一口一个家里的说着,潜意识里他们已经把吴府当作是自己的家了,孩子受伤了,回家才是出路,就算你犯下了再大的错误,家主都会原谅你的,并且把最好的东西都给你。 这也是青阳他们把吴熙当作朋友的原因。 “我还回得去么?” “那当然,你不会去,去哪里啊?摩尼教就是害人的,听说正在南方和反朝廷组织走的很近,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会起事,朝廷自然是要出兵镇压的,到时候注定是要灰飞烟灭的,你就不要惦记那些事了。” “这些话都是吴熙告诉你的吧?” 青阳见瞒不过蝴蝶,只好点点头,说道:“这次去青州,就是为了办成强盗打另一伙儿强盗,然后乘船入海南下,就是为了配合朝廷消灭你们,不,消灭摩尼教和那伙反贼的。” “这就对上了,我就说吴熙对于我的杀招就像是一个没事儿人一样,原来心里早就有了准备,可惜我还背着他出卖他,你说我还是个人么?” 蝴蝶说的泪眼婆娑的惹人可怜。 就算是吴熙真的生气了,看见她这幅摸样,脾气也会马上消失的无影无踪的。 “好了,少说两句吧,一会儿,我们还要赶路,把你送回去之后,我还要赶回来帮助吴熙,我也有我的任务在身。” 蝴蝶当然知道青阳的任务是什么,就是皇帝让他跟在吴熙的身边监视着吴熙。 天才和疯子是交织存在的,如果没有人监视,万一做出出格的事情,那是相当可怕的。 青阳为了不让蝴蝶再说话,拦腰抱起蝴蝶,就放在一辆有棚子的马车上,安顿好之后,就把他的意思向吴熙说明。 吴熙一度觉得把蝴蝶送回去也是个办法,但是路途遥远,又不是柏油马路,路上颠簸的很厉害,前方六十里就是齐州地界,阿贵正好就在齐州,想必齐州也有自家的生意,那么蝴蝶在那里养伤再好不过了。 这个提议得到了青阳的赞赏,竖起大拇指,一句话都没说就蝴蝶所在的马车走去。 吴熙觉得事不宜迟,早点赶路要紧,于是下了命令,全员立马就有序的行动了起来。 那辆马车是钱万成的,钱万成也不是很在意自己的马车被征用,过来和吴熙挤在一起说说笑笑的喝着酒,听吴熙讲见闻。 听说西边还有很大的陆地,哪里的皇帝叫国王,不过听吴熙说,那些人都是毛都没有退干净的野蛮人,血统很混乱,家族之间通婚或者是偷情的事情发生的很频繁。 钱万成就喜欢吴熙讲这个。 见吴熙唾沫点子横飞,吐在自己的脸上,也不觉的有什么不妥,拿手一抹,就又津津有味的听的入神。 “只见奥斯鲁举起他的长矛,送进他兄弟身体里的时候,这个王朝也就终结了,迎接他们的将是新的王朝的崛起。” “吴公子,你不是骗我的吧?你不是说他们的母亲生了他们五个儿子,老大叫奥斯鲁,那么老二为什么叫布莱恩特,他们这婚外情搞的连姓氏都搞乱了?” 吴熙真的不想再给他解释了,这人对偷情啊,强奸啊之类的剧情比较感情去,将其文化来,只是随便听听,记得刚出耀州的时候就给他讲了国外的人的姓名和我们的不同,现在有在这里装作一副老学究的样子质问他。 吴熙抬起脚就把他蹬下了马车,嘴里骂骂咧咧的不说一句好话。 钱万成笑嘻嘻的也不生气,重新坐上来,掏出了那把镶着宝石的酒壶来讨好吴熙。 商队走的很快,天色微黑的时候,就到了齐州,按理说,徐处仁有诰命在身,可以住在官驿的,可是,吴熙不打算麻烦人家,毕竟自己这么多人,挤在一起很不方便,就命令在城外扎营,吩咐他们不准骚扰乡里。 斥候在就把这里的情形告诉给了阿贵,阿贵刚把蜀中的丝绸拉到齐州,就听说家主后脚就到,而且马车上还有一个伤员。 马上就命大掌柜的去把自家药铺的那个老郎中叫过来,在丝绸店候命。 因为丝绸店上面有一间阁楼,是专门住人的,平时他来齐州就住在这里,很干净而且很安全。 吴熙刚刚下马,就看见阿贵焦急的站在城门口等着自己。 没有时间和他打招呼,就让青阳赶着马车匆匆的和他进城了。 吴熙在路上喝了点酒,现在头疼的厉害,急需要睡一觉。 子午营的效率不是出奇的高,眨眼的功夫,就把将主的大帐给搭了起来。 然后把自带的竹片连接起来,在地势高的地方把水引下来。 这样一来,小河里的溪水就会渊源不断的溜进简易的储水池里。 伙夫支起大锅造饭,是清一色的肉粥,里面撒上一把盐,不再讲究里面有没有青菜或者是咸菜,端起肉粥把馍块泡在碗里吃的香甜。 一个个都他娘的成了土财主,在长安的时候,吃饭都挑肥拣瘦开始了,刚开始的时候都觉得能吃上一顿肉就是这一年对自己最大的交代。 可是现在每天都有肉,吃的就有些烦了,集体要求伙夫饭里面必须要野菜。 伙夫对真没想到这些杀才还有把肉吃够的那一天,笑呵呵的就答应了他们的要求,野菜这东西不值钱,漫山遍野的到处都是,管饱吃没问题。 饭后,大家要开始休息了,每人端着个脸盆子排队在储水池边上洗澡,学着将主把牙齿用青盐刷了一遍,然后哼着小调进到了自己的帐篷之内。 徐处仁和他的老仆就站在营地的一角,把子午营运转的整个过程看了一遍,摸着胡须轻轻摇头。 他不是看不上吴熙的军营运转情况,而是觉得这样有几率的军营他还是头一次见到。 军纪整齐,各司其职,尤其是卫生条件那是一等一的好。 尽管每个人的身上都穿着强盗的衣衫,但是眉宇之间透出来的英气让人有一种压迫式的感觉。 第八十八章 险境求生 钟明亮依然在树阵之内没有办法脱身,浑身上下被暗器和陷阱撕裂了很多道口子,伤口没办法得到第一时间的处理,只是随便包扎了一下,就又开始研究如何能走出这片树林。 有的伤口二次撕裂,正在潺潺的往外冒血,用手指沾了沾,放在嘴里贪婪的允吸着,似乎他走不出这片树林,这血就是很好的解渴材料。 尽管树林里面有小溪,但是他吐了一口唾沫,唾沫是散开的,说明这水是不能喝的,用来洗簌没有任何问题。 又来到了那棵做了标记的树前,上面密密麻麻的做了大概有十几个不同的标记了,可是没回都会回到这里。 看来这棵树是整个阵法的中心点,所有阵法指令都是从这里发出去的,要是要办法把这棵树破坏了的话,阵法就应该自动停止才是。 可是就在不久前他还打折了一棵树,树干里隐藏着的暗器显现把他杀死,要不是身边有手下替他挡着,这个时候他应该在地狱和阎王爷喝茶呢吧? 他很有自知之明,像他这样的人,死后不会去教义里所说的那个神奇的地方,一定是会下地狱的。 只要有这种想法就是好的,才可以不用管自己的身后事,放开手脚才能成就一番事业。 可是现在被困在这里,寸步难行,这该死的树干里不知道藏着什么要人命的东西,让他很忌惮。 明明知道树本身就是关键,但是看着却没有任何的办法。 就像一拳打在了空气上的那种无力感,遍布了他的全身。 摸了摸树干,把耳朵贴在树干上,用手指轻轻的敲击,反馈回来的声音是这棵树是实心的。 却又不敢下手,方才那个场景给他留下的影响实在是太深了。 围着树在转圈圈,思考着究竟要不要不把他砸开,脑子里想着好多种树干爆裂开来飞出来的东西,并且还做了相应的防守准备。 确定自己想好了退路,反复温习了好几遍,然后站的老远开始实施自己的计划。 反正都是死,还不如试一下来的爽快,要是那个老道本身就是在打心里战,那么自己懦弱的死在这里,岂不是让他笑话? 暴喝了一声,使出了浑身的力气,把身上所有的暗器全部用内力推出,打在树干上,偶然的到的霹雳弹本来是自己的秘密武器,现在也一并用上了。 轰隆隆…… 霹雳弹的威力不同凡响,纵然离得很远,仍然把他震得耳膜发麻。 吱呀吱呀,树木断裂的声音再一次响了起来,这声音钟明亮很不愿意听到,希望他快点结束就好。 眼睛眨都不敢眨一下,生怕突然发生什么意外的状况,导致他没有办法做好准备。 树终于倒在了地上,什么都没有发生,钟明亮用力打在树干上的暗器还完好的插在上面,霹雳弹爆炸的地方出现了一个碗口大的洞,是造成树折断的重要原因。 等了许久,不见有动静,他的胆子也变得大了起来,蹑手蹑脚的走过去,从头到脚的看了很多遍,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地方。 举掌劈开树干,里面完好无损,根本就没有暗器。 这个死老头,尽然骗人,如果猜的没错的话,这树里面根本什么都没有,先前树突然爆裂,煌针八成是那老道打出来的。 树爆炸了,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吸引到了爆炸这一事件上面,根本没人关心那些煌针是从哪里来的。 好恶毒的手段啊。 “死老道,你有本事出来我们单对单的干一架,躲在暗处伤人算什么本事,你心肠如此歹毒,死后,玉皇大帝是不会收你的,你只能是下地狱,下地狱!” 钟明亮恨的牙根痒痒,说下地狱的时候,多说了几声,语气也加重了很多。 骂也骂了,就是不见人家现身和他打,钟明亮笑了,笑的很无奈,因为这个时候他看见整个树林子里的树似乎在动。 刚才那棵被他打倒的树转眼之间就不见了踪影,他的面前马上就换了一副画面。 相同的地方,相同的树木,还有那相同的记号。 钟明亮要疯了,束起来的头发披在脑后,凌乱不堪,眼神空洞的失去了神采,走起路来也没有了往日的风采,像个七老八十的老头,在一步一步的挪到溪水边上。 看着小溪里自己的倒影,钟明亮确定那不是自己,曾经的自己是那么的英气逼人,倒影里显示出的那个人就是一个魔鬼,来扰乱自己心神的。 水里似乎有一条鱼在游动,看见钟明亮的时候,明显有些胆怯,加快了游动的速度,想尽快离开这个魔鬼一样的人。 水里尽然有鱼? 如果水里有毒的话,那么鱼是不能生存的,既然鱼现在游得飞快,那么至少可以证明,水是干净的,是人的脑子出了问题,或者说是眼睛出了问题。 鱼是没有问题,那么,只要下到水里,跟着鱼走,就一定不会有错的。 原来这么简单的道理就是想不明白为什么,一条鱼尽然拯救了自己,真是老天有眼,只要他侥幸不死,你们就给我好好的等着,一个一个的非要把你们剥皮食草才解心头之恨。 老道,吴熙,还有蝴蝶,蝴蝶啊蝴蝶,你什么时候变心了,我都不知道,自己一个人走了出去,连个警示的标志都不做。 也好,这样下起手来总不至于有心里障碍。 跟着小鱼走了很久,眼前也明亮了起来,没有了树林里的压抑感了,回头望了望,发现整片的树林就在自己身后不远处。 高兴的放声大笑了起来,那声音在山谷间嚣张的回荡着,久久不息。 顺着河流继续往下走,河道开始变的宽了起来,水开始变的深了,已经上到了他的腰间,他发现脚底下是一个斜向下的坡道,越往前走,水位越高。 到最后,已经没过了脖子。 不能在往前走了,不知道水有多深,他不会游水,万一下面有个漩涡,那就真的要交代在这里了。 好不容易从那个树阵里面逃脱,要是葬身在水里,你就真的功亏一篑了。 不能往回走,一定要向前走才有希望。 左右观测之下,在靠近峭壁的地方有一截木头桩子被卡在了哪里出不来,真好可以当作一个简易的船,顺着河道飘着往下走,就行了。 万一要是碰上漩涡什么的,也好借力跳起爬上悬崖,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奋力爬过去,死死的抓住哪根圆滚滚的树木,试着拔了一下,没有拔动,嵌在泥土里的部分有些多,时间想必也很长了,在泥土里的部分比较牢固,似乎都在里面生了根。 这下可遭了,纵观周围再没有适合做简易船只的东西了。 手伸向靴子的绑腿上,想把匕首取下来砍树身,摸了好久,都,没有摸到,想必是刚才下到水里的时候脱落了。 狠下心,憋了一口气,用手掌硬生生的砍在树身上,想要把它砍断。 手已经疼的通红了,钟明亮就是不想放弃,这是唯一的出路,他要坚持下来。 不知道劈了多少下,手已经麻木了,他甚至已经感觉不到手的存在,机械的一下一下的劈着。 幸亏是一个练过内功的人,要是一般人的话,手掌早就骨折了。 钟明亮不知道自己的手是不是也骨折了,反正已经感觉不到疼了,那就从心里上不要把他当作是自己的手就是了。 只听轻微的“咔嚓”一声,似乎是从树干里面传出来的,树心已经开始烂了。 钟明亮听见了生命的声音,是那么的清脆,心里一阵喜悦,手下不由得加快了速度。 每下去一下,咔嚓声就加大一分,一直到最后咔嚓声越来越响。 钟明亮不敢停下来,只要停下来,他自己都不知道有没有勇气再一次把手劈在树身上。 终于,咔嚓,一声剧烈的响动,树干被砍成了两端,树身脱离了以前的树身,就顺着湍急的河流一直往下流去。 钟明亮腾出左手,一把抓住树干的顶端,勉强爬直了身子,溅起来的水花打在脸上,虽然不疼,但有一些受辱的挫败感。 管不了那么多了,多少侮辱都已经经历过了,也不在乎这点只是心里上的侮辱。 再说了,都什么时候了,还和一撮水叫什么劲? 保命才是现在唯一要做的事情,其他的出去之后再说吧。 右手直到现在都没有一点而知觉,想来是骨头坏死了,试着扒上树干的前端,顶替一下已经发酸的左手,却发现根本就使不上力气,手指已经不听使唤了。 漂流了很久,还没有走出这道山谷,夹在大山的中间,实在让人很难受。 水声变得很大,都听不见山上动物发出的叫声了,前面应该是一个段层面,形成了瀑布。 钟明亮在心里祈祷,瀑布下面的水潭一定要够深才行,要不然下去直接撞到石头,也就一命呜呼了。 水流的速度开始加快,前方也变得开阔了起来,断层就在眼前,眼睛一闭,跟着身下的树干就一起坠落了。 第八十九章 恶梦中醒来 昨天晚上睡的太死,吴熙醒来的时候,日头已经过了中天。 没有人敢来叫醒他,即便是朝廷来的邸报,也要等到将主睡醒才能被允许进入奏报。 吴熙的起床气很大,要是谁惊扰了他的美梦,坐起来第一件事情就是拔出宝剑,搁在那人的脖子上再说话。 所以没有人愿意来打扰他睡觉。 只有一种人例外,那就是梁上君子,或者是自认为武功超群,还有所求的人。 吴熙之所以能醒来,就是这个人拿着一块湿答答的面巾,把面巾里剩余的水一滴一滴的滴在他的脸上。 今年夏天的雨水很少,各地都在用不同的风俗习惯在想贼老天祈雨。 可是贼老天用他自己的方式捉弄着他的子民,你越是求,我越是不下。 吴熙在睡梦中都在祈求老天能下一场酣畅淋漓的雨。 当雨水滴在他脸上的时候,他的手不由自主的在脸上胡乱的摸,心里却乐开了花。 最先想到的就是吴老爹终于不用往山上担水了。 可是他觉得很不对劲,那云层低的很吓人,就悬在自己的头顶,而且站在一旁的牛眼娃咧着嘴在笑,他的身上没有一点儿雨水打湿的征兆,好像全世界的雨水就下在了他一个人的头上。 他想逃,挣扎的很厉害,不管他如何的使劲,两只脚就是不听使唤。 就算勉强跑出去几步,悬在头顶的云层像个孤魂野鬼,怎么甩都甩不掉。 心里承受着压力,让吴熙觉得他这是在做梦。 想要醒来,却有一股力量扯着他不让他醒来,心里难受极了,身体挣扎着拼命的醒了过来,身心疲惫的松了一口气,还没有缓过神来,一张清秀的面庞就出现在自己的视线里。 手上拿着一张面巾,正一脸坏笑的把水淋在他的脸上。 吴熙很确定这个人不是子午营的人,就算是子午营的人,也没有人敢这样明目张胆的在自己的脸上琳水玩,除非他是放着好日子不过,想要死。 清醒之后,心情猛然就放松了。 用手拨拉开了那人的面巾,艰难的下了床。 做梦其实是一件很幸苦的事情,尤其是恶梦,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想要逃离却始终无法逃离的感觉,是很恐怖的。 坐在营帐里专门为自己支起来的圆桌旁边,翻开两个茶杯,倒满之后,自顾自的喝了一杯,刚才虚汗出的厉害,身体缺水严重,急需要补充水份,所以接连喝了两杯,嗓子上的干燥感才稍减。 那人也不客气,走过来,做在吴熙的对面,端起茶杯的里的茶一饮而尽。 喝下去之后,就对茶赞不绝口。 吴熙偷瞄了一眼门口睡着了的王大麻子,摇了摇头,又给那人的被子里添上茶水。 “领着千把来人,扮成盗匪,实则是一个商队,就你这些人,来这齐州地界做生意,就不害怕沿途的盗匪给你抢了去?” 那人赞叹了吴熙的茶水之后,就开始说话,说话的目的自然是先说说吴熙目前的情况,然后才把话题引到自己来此的目的上。 老一套了,不新鲜。 王大麻子大中午的睡觉,这不合常理,但是这个人一看就不是个简单的人。 营地周围不满了明哨暗哨,都没能发出警示,就进了吴熙的中军营地,幸好这不是打仗,要是打仗的话,自己早死了一百回不止了。 吴熙轻笑了一声,说道:“我是来做生意不假,但是我来做的就是盗匪的生意,难道你没看出来么?” “和盗匪做生意?这还真实新鲜了,我还是第一次听说,你说说,和盗匪做的什么生意,准备怎么做啊?” “你怎么对我和盗匪做生意那么感兴趣,除非你就是盗匪。” 那人端着茶杯的手,骤然就停在了嘴唇边上,只是停了一下,就把茶杯里剩下的茶喝了个一干二净。 “这可是杀头的话,不能乱说。” 吴熙又笑了笑,他从来不乱说话,如果他乱说话的时候,那一定是喝醉了。 现在他很清醒,清醒的都知道板牙和红孩儿已经来到了营帐的外围,红孩儿主攻,板牙侧翼形成包围之势,只等将主的茶杯落下,就会发起凌厉的攻击。 这一次的攻击必然是他们毕生所学的全部本事都要用在这一次的攻击之上,因为他们的将主就被人家堵在营帐里,性命岌岌可危。 “话说的乱不乱,我们心里自然是知道的,我也不会纠结在你身份这件事上非要辨出一个是非明白。 我是一个生意人,那么只会遵守利益至上的原则,其他的一概不管不顾,要是你觉得我还信得过的话,那么我的就有的谈了。 如果你觉得我们没有必要在谈下去了,大可以扬长而去,我的人不会把你怎么样的。 我们山高水长,总会有碰见的那一天的,所谓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不是么?” “好一张伶牙俐齿,怪不得临行前军师千叮咛万嘱咐的给我说,一定要小心你这个人,早就开始注意你了,没想到还真让军师给说中了,你这个小子果真不一般,如果能加入我们的话,定然会让我军如虎添翼。” 吴熙摆着手,生怕他说出他们的身份和目的,那样的话,就算自己不答应都不行了,这些人是有名的心狠手辣,杀你灭口那是看得起你。 “我只是一个商人,人类自从有了剩余之后,交易就无时无刻的存在于人们的生活了,不管你是干什么的,都有自己需要的东西而不可得,那么商人就给你提供了这种便利。 至于你们要这些东西做什么,那就不是我能管的了的了。” “你在害怕什么?” “我害怕了么?” 吴熙摊了摊手,很无辜的反问道。 “你的神情已经出卖了你,当我要说出我是谁的时候,你很害怕,并且用你的理论在极力的掩饰你的慌张,就凭这一点,你就绝对不是一个简答的商队头子那么简单。 你的营地驻扎在城外,这是标准的行军营,只是和其他的军营有些区别罢了,看你安排人手的位置和警戒手法,就不一般,要不是我早就躲在暗处,看到了你们的布置的话,我想我根本就见不到你,就被你的弩箭给射成了刺猬。 这么一支强大的商队,我是闻所未闻。 你说商人是逐利的,但是你的这些装备和人手,所消耗的钱粮就不是普通的买卖所能承担的起的。 老实说,你究竟是做什么的,是不是朝廷派来招安的?” 果然是吴用比较有用啊,早就知道自己的存在,第一时间得知自己从长安出发的时候,就派了燕青来监视自己,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了。 人家既然知道自己的身份,那么就应该只到他是干什么来了,要是这个时候还藏着掖着,不利于两家关系超良好的方向发展。 兵不血刃的拿下,并且把这些人为自己所用,那么他就算是没有白来一趟。 “你想必就是浪子燕青吧?早就听闻宋江手下有一个英俊的小伙子,善射,武功也不弱,跟踪的功夫也是一流,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你,真是幸会。 我这次来齐州,完全就是一个意外,是一个朋友在路上受了伤,所以才在这里安顿了下来,本来的目的地应该是在青州才是。 你不要告诉我你们的老巢没有设在青州,那样的话,我这一躺真是白来了。” 燕青被识破身份很意外,想不通就不要想了,人家既然识破自己的身份,必然有别人自己的方法,这里就不纠缠了。 时间拖得越久对自己就越是不利,因为军师说,这个人的身边有很多高手存在,都在隐藏自己的行踪,就算是很顺利的见到他的面,那或许是别人故意放的水。 对于这一点,燕青保持着很清晰的头脑。 “既然你知道是我,还能谈笑风生,绝对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说一个我不杀你的理由。” 燕青故意这么说,想吓唬吓唬他,知道院子里有很多他们的人,已经准备对自己下手了,要不是这小子隐忍着,那群杀才恐怕早就冲进来把他大卸八块了。 “我们先抛开你杀我的话题不谈,我问你,你进来的时候,我的手下可有损伤?” “伤了两个,都不严重,这会儿恐怕已经醒了。” “那就好,我们的生意还有得做,如果我的人死了,今天我就会和你不死不休,这是我的做事原则,也是我们合作的前提。 一旦染上了人命,那么性质就起了变化,不管我们之间的实力相差多么的悬殊,我都会带着我的兄弟们和你们大战一场,一决高下。 你猜对了,我和我的弟兄们是连在一起的,一起来的,自然是要一起回去,你回去问问你的宋哥哥会不会为了你和朝廷挑起战争,抑或是放弃了他招安的梦想。” “你这是离间我们的关系,但是不得不承认,你是一个好将主,每个人的行事标准不同,就会导致不同的结果。 太过依赖本心做事,有的时候会适得其反,你考虑清楚才好。 我这就走了,希望你的人能给我开个口子,你是知道我的箭法的,不要让我难做。” 第九十章 人间画卷 吴熙不打算在蝴蝶好之前就去青州,要是这样做的话,或许以后和蝴蝶见面就会很尴尬。 毕竟现在是一家人,人家把自己当成是家主,那么他要就尽到家主的责任。 这样以来,蝴蝶的心里压力也能小一点,住在吴家也不会生出逃离的想法。 青阳寸步不离的守在蝴蝶的床边,就算是那个老郎中给蝴蝶把脉的时候,手腕上都要搭上一方手帕才能开始施为。 护花使者的名号死死的戴在他的头上,想摘都摘不掉了。 没看出来啊,青阳这只老狐狸,终于要对人家下手了,应该是垂涎已久了,这个机会总算是让他找到了。 这样也好,两个人都能找到归宿,纵然有些年龄上的差距,但这都不是事,上次还和蝴蝶聊起婚姻的年龄差,吴熙觉得蝴蝶应该在心里上接收青阳,没有问题。 那个时候是因为吴熙觉得老孟想要个孩子,才觉得是蝴蝶故意勾引人家,现在看来,那就是正常的来往,没有任何吴熙想的那样的龌蹉事在两人之间发生。 就算发生大概也是老孟自己心里起了一些邪念,上茅房的时候,低头看这自己萎靡的二弟,瞬间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力不从心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大概是老孟也是一个心底善良的,不想蝴蝶嫁过来之后,和现在独守空房没什么区别。 蝴蝶直到现在依然昏迷不醒,看了一眼之后,就无奈的走开了,青阳已经习惯吴熙的无情了,连眼皮都没有抬,拿着手帕给蝴蝶拭擦着身体,不方便的地方就交给老妈子代劳。 这样细心的男人,就连吴熙都想嫁给他了,蝴蝶没理由还是一个榆木疙瘩,醒来之后不会悄悄的溜走吧? 信鸽放出去三批了,上面都写着让和尚速来齐州相聚的话语。 吴熙很担心和尚现在身上气味,信鸽还能不能闻得出来。 还算幸运,和尚就在河间府行善,做好事做的自己都泪流满面,整个人都瘦了一大圈,这就是没有肉吃的征兆。 果然,刚刚进入营帐,嚷嚷着就要吃肉喝酒,一路上风尘仆仆的赶路,没有做什么停留,肉这种奢侈的东西只有耗子身上才能搜刮出一点。 行善的时候他是不能吃肉的,经常半夜饿的从梦中惊醒。 他是一个酒肉和尚,离开酒肉,那他就不是和尚了,成了一个苦行僧。 蹲在门口吃着满满一大碗红烧肉,旁边放着的馒头,他连一眼都没看,吃一口肉,喝一口酒。 一直到肉吃的一块不剩,酒喝的点滴到不出来的时候,才大剌剌的叫吴熙一起到丝绸店去看蝴蝶。 “人家都是不顾疲劳,先去看朋友怎么样了,就算是装也要装出个关心的样子,你倒好,直接就去营地把自己的肚子吃的圆滚滚的才去看人家,你这不是让人家看笑话吗?” “小子啊,你是不知道和尚这次出去都经历了什么,到处都在发生饥荒,朝廷到处都在赈灾,就这样,粮食依然不够吃,每天都有流民饿死。 流民里的小孩儿,最是可怜了,饿的哭天嚎地的就是没有一口粮食。 就这样下去的话,易子而食都不仅仅是我们在书上看见的字眼了,是要真真实实的发生在我们身边了。 小子啊,如果有能力的救救他们才是,和尚的能力再大,对此也无能为力。” 吴熙听着和尚的话,发不出一言,知道今年要遭灾,没有想到这么严重,蔓延的这么快,照此下去,仗也不用打了,北宋直接就亡了,拿他做这些事情就没有了实质性的意义了。 和尚说的心酸,吴熙听的无奈,远水解不了近渴,只有当局者真正的把这件事当成事情来处理,那这灾难还是可以熬得过去的。 大宋朝的gdp全世界领先,就算国库在吃紧,随随便便挖出来的贪官就能救活一大片人,他不信皇帝不知道把羊养肥,在有用的时候宰杀这样的事情。 当地的粮商,大户,有爵禄的大夫,都能参加到这场救灾的行列里,那么大宋就算是有救了。 怕就怕这些人闻风而逃,不管不顾了,那么像如宋江这样的起义就会像冬眠的蝗虫一样,在春天破茧而出,在大宋的屁股上狠狠的咬上一口。 说到底都在消耗国力而已,前者是朝廷主动加入赈灾大军,笼络人心,维稳地方。 后者是消耗国库去镇压那些没有粮食吃的起义军,把人民推到对立面。 同样是消耗国库,那么为什么不选择第一种呢? 吴熙笑了笑,觉得和尚言过其实了,对他抱有的幻想太大,如果吴熙说他救不了的话,和尚恐怕会暴走。 所以才耐心的把这些道理讲个和尚听。 大概东京的那个皇帝现在也是坐卧不安吧?他平时所需的那些处女啊,石头啊,都是从这些人中间选出来的,要是这些人都死了,他的资源也就断了。 所以这个时候,他会放下一切私心和玩弄朝堂的心态来对待这件事情。 小事糊涂,大事不糊涂,这才是赵佶的本性。 和尚听吴熙这么一解释,释怀了很多,感情自己这些天都是先吃萝卜淡操心了。 甩开膀子就上了二楼,见到消瘦了很多的青阳之后,脸色马上就变得悲伤了起来,和刚才蹲在营地里吃肉的和尚简直判若两人。 这才是北影毕业的重量级实力派演员,吴熙自认没有学到和尚的一半。 就这,还是真情流露,看不出半点虚假做作的影子。 本来就是真的感情投入,能看出虚假那才是怪事。 两个人偷偷摸摸的说了很多话,吴熙就站在外面,也没有可以的去听,这是人家三个人之间的秘密,即便是一家人,也要在彼此间留下空间才是。 吴熙见自己尴尬的存在了,就下了楼,去街上转了转。 齐州的情况还能好一些,没有受到多么大的冲击,人们温和的生活方式,根本就看不出来家里已经没有粮食了。 那是人家知州办事给力,才造成这样的结果,前段时间闹盗匪,想必就是宋江来这里转了一圈,劫了几家富人,把粮食分给了百姓,所以不管是粮仓还是粮商,在灾荒发生的第一时间,就打开仓库,平价出粮,童叟无欺。 这就是暴力的好处。 和平的时候,政策温和化,灾荒或者是战时,人心骚动的厉害,就要使用比较暴力的手段来执行一些平时看上去很小的事情,就能起到震慑的作用。 文雅轩的生意很好,是一些喜欢诗词墨宝或者是书画学术的人比较喜欢去的地方。 齐鲁大地自古就出人才,孔子就诞生在这一片土地上,他所引发出来的学习热情,影响着整个齐鲁大地上的文人雅士。 吴熙背着手就走了进去,里面很安静了,只有在包间里才能隐约的听到几声叫好声。 其余的人都三两个聚在一起,悄声讨论着字画的妙处以及一首诗词的好坏。 这些都是真正的学问人,只有这样的人才能没有功利心的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东华门唱名的那些人,是朝廷圈养出来的政治利器,和这些人根本就不能相比。 一个人读书要是为了考取功名,那么这个人就不是一个纯粹的学术家,顶多算是个读书而已。 只不过这些读书人投资的是未来,而这些真正的学问家投资的是自己的热情,那么收获的必然是热情才是,和金钱没有直观的联系。 读书人就不同了,他们孤注一掷的投资里自己的未来,成功了皆大欢喜,要是没成功的话,只能摆个摊,给老人读个书信什么的,养家糊口了。 所以说,我们中国人能达到知识分子的人,几乎没有,顶多算是个读书人而已。 我们评价一个人是不是有功利心,是在史书里看见的,但是隐藏在民间的无功利心的人大有人在,只是历史书上没有写罢了。 一位女子站在一副水墨画前,看的很入神,似乎有所感,想要从中找到作词的灵感,又似乎要在里面看出一些手法之类的东西。 吴熙笑了笑,就做在一张圆桌上,看着这位女子。 古代有才学的女子很少,一般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数不知这是一个大大的伪命题。 男人害怕女人得到了才学会超过自己的社会地位,所以才用这思想束缚了女人。 后世思想解放之后,很多的女人都获得了和男人平等的权利,也没见哪个女人给国家拖后腿啊? 一时间,在文雅轩的大厅内,就形成了一副天然的画卷——一个男人坐在桌子上端着茶杯看女人,一个女人凝声静气的在看墙上的画。 各有各的欣赏,各有各的雅趣。 只是站在前面的人不知道后面有人看着她,而后面的人不知道有人正在奋笔疾书,努力想要留住这难得的人间画卷。 第九十一章 文人居士 人生处处透着意外,正说明这是人生必然的结果。 茫茫人海中那么多的人和你擦肩而过,那是一种缘分,他不认识你,你也不认识他,你们就这样交织而过,这就是缘分。 吴熙前面这位女子恐怕就是大名鼎鼎的李清照了。 女人有才的不多,像她这么有才的还是第一次见。 不管历史上有多少有才华的女人,说到底,吴熙只服李清照。 貌似被发现了,吴熙干咳了两声,站起来抱拳道:“久仰居士大名,今日一见,实是情难自禁,还望赎罪。” 有文化的人和没文化的人在这里就能分辨的很清楚。 只见李清照躬身还礼之后,说道:“无妨,仰慕之情,人皆有之,只要是积极向上的,我都可以接收。” 说罢,就坐在吴熙的对首,翻起一个茶杯,给自己倒了一杯。 举止文雅的一塌糊涂。 遇见自己书本上的偶像,心情很激动,还有些局促。 如果今天遇见的是崔妙彤的话,你敢坐在背后看她,那一句“登徒子”随口就能喷出来。 他们不知道的是,身后的另一个人,瞅着画板,不是很满意,似乎刚才李清照转身转的太快,那个定格的动作还有一些瑕疵没有处理好。 “那幅画有什么意境,在下不得而知,但是,居士一站就是好几个时辰,似乎有所顿悟啊。” 吴熙没话找话。 “东南万里,天台雁荡,凤凰庐阜之雄伟,二川三峡云梦之旷荡。 四方之远且异,徒自擅其一美,未若此山并包罗列,又兼其绝胜,飒爽英姿,虽人为之山,顾其小哉?” 文绉绉的描述,吴熙一句都没有听懂,只觉得她说的应该很大气才是。 和这些人说话,最好问她专业性比较强的东西,然后不管你懂不懂,使劲点头就好,一副求学若渴的模样,你们才能相处的很好。 要是你不懂装懂,长篇大论,恐怕李清照这个时候早就拂袖而去了。 幸好吴熙懂得怎么样去讨好一个人,尤其是自己喜欢的人,更是讨好起来比较卖力气。 又加上他知道赵明诚和李清照这对鸳鸯夫妻,患难与共,一路坎坎坷坷的被蔡京迫害,无奈之下没迁回原籍,只能远离政治舞台的中心。 对致力于向上爬的赵明诚本来就是一个打击,在后来,高宗南迁之后,政治中心南移,一家老小一直定居在健康,途中偶感风寒,赵明诚就死了。 这是一个悲剧式的人物,后来做的词大部分都是比较哀怨的。 和前期那些欢快的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也由此能反应出李清照一声颠沛流离的生活环境。 想到这里,不免心里生出一些念头,将来她要是无路可走的话,自己能为她提供一个合适的平台,让她在晚年的时候,不至于过的那么的苦。 这里所说的苦不是经济上的苦,而是精神上的。 自古文人就没有经济概念,只要给他一幅画,或者是一首诗,他们就觉得比羊肉汤好喝多了,更是比酒楼里的黄汤不知美多少倍。 “居士才学贯古今,小子总算是领教了。”顺手拿出一面令牌,交给她说:“如蒙难,可来京城一叙,到时候定然会有你的一席之地,切记。” 且不说人家会不会领情,姿态是要做出来的。 想必对于她这样的人,后路多的是,不一定就会在蒙难的时候,来找一个萍水相逢的人。 李清照算是一个有涵养的人,这样明目张胆的诅咒人家蒙难,没有给你撒泼翻滚的就已经很不错了。 也许是李清照自己都觉得她的生活可能会有一些没有征兆的变化,笑盈盈的接下了吴熙手里的牌子。 正在这时,门外进来一为男子,李清照一看之下,莞尔一笑,就走了过去,挽起那男人的臂弯,消失在了吴熙的视线里。 回到营地,和尚也回来了,蝴蝶醒了,就是情绪不太高,不过对青阳能那么用心的照顾她,显得很感激,和尚说蝴蝶有随时逃跑的可能。 吴熙到不担心,有青阳看着,她一个负伤的人泡不到哪里去的。 就算是跑了,青阳也不会不遗余力的把她追回来,因为只要不是傻子都能看的出来,青阳已经动了凡心。 他动他的凡心,吴熙不羡慕,和尚心里却不平衡了。 吴熙笑着骂他就不是一个真和尚,刚刚有了如佛之心,一下子就把他打回了原形。 和尚说,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天知道他说这话的时候,是不是想着佛祖,吴熙只看见他喝完一壶酒之后,又打开了一壶。 酒带了很多,管饱喝都没有问题,只是他的身体不知道能不能再承受。 劝他少喝一点,他就是不听。 听说宋江的阵营里也有一个酒肉和尚,名唤鲁达,不知道这两人在一起的时候,能擦出什么样的火花。 吴熙很期待那一天的到来。 五天过去了,蝴蝶能下地走路了,除了上厕所,洗簌这些比较私密的事情是有老妈子照料之外,其余的事情都是青阳守在蝴蝶的身边。 蝴蝶开朗了很多,不知道是装的还是真的,高兴就好,要是整天愁眉苦脸的,吴熙都不知道如何和她再相处下去了。 本来就是一个活泼的家庭,不需要这样负面的情绪来影响到自己的生活。 这就是吴熙的不对了,不管对与不对,这就是他的脾气,既然脾气符合,他们才能在一起,要不然指挥徒增伤悲。 徐处仁实在是住不下去了,这小子在这里一扎就是七天,他还要赶着去青州上任,迟迟不见这小子要启程的意思,所以下午过来问一问,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吴熙回答的很霸气,说青州已经被反贼占领,现在就是过去,也无济于事,现在就要等曾孝蕴的大军开过来,狠狠的打击一下反贼的嚣张气焰,看能不能把他们赶进山里,正好我们过去就可以接手。 要是现在去的话,那些天煞孤星,还不把他们都烹着吃了? 徐处仁就是一个不怕事的,干咳了两声,道:“小将军,你这不就是一支军队么?我们可以迂回过去杀他们一个片甲不留。” 所以说是书生误国呢? 人家一万来人,以逸待劳,他满打满算才一千来人,这是要去送死的节奏啊。 以少胜多不是书生在地图上一划就能把战争打赢的,那是要诸多因素结合起来才能达成目的。 冯六的特种兵现在还在山里拉链,应该是快到了,三天前手到飞鸽传书,说是已经到了海州外围,正在寻找有利地形扎营。 只等反贼一出现,誓死都要把他们全部留在海州,不要在祸害老百姓了。 老百姓今年遭了灾,已经口可怜的了,虽然这些人打着的口号是劫富济贫,但是实行的过程中未必就是这么回事。 正真打起来,谁能看出来这是富商还是平民,还是官军所扮演的农民。 打仗本来就不是正义的,不管怎么样,受伤害的永远都是老百姓。 但是只要有一方胜利了,从来都没有听说老百姓有什么实质性的实惠。 只不过是地主头子变了而已。 正在吃的津津有味的时候,斥候来报,说是歙州知州曾孝蕴已经起兵,宋江比较识时务,离开了青州,已经南下了。 “他们的行军如何?” “行军速度很快,后天就应该到了下邳,那里是淮阳军的地盘。” 又是一个花瓶要被宋江占便宜了。 淮阳军是有名的吃里爬外,对内搜刮下属,对外献媚上瘾,如果期盼这一支军队有所作为的话,吴熙还不如相信冯六带着的那二十人。 挥挥手就让斥候下去休息,对着徐处仁说道:“我们明天早上就启程,耽误不了你的上任日期。” 这一路上,徐处仁耽搁的时间够久的了,本来时间就紧,加上路上行动缓慢和意外的发生,能平安到达青州已经是老天开眼了。 心里的石头总算是放下了,胃口也就好了起来了,油泼拉条子吃了两碗才罢休。 走的时候还顺走了一瓶酒,和尚看着心疼,吴熙摇摇头表示不要理会才是。 这就是一各可怜的老头,和他较什么劲。 和尚也不是针对谁,第一感觉就认为这些酒就应该是自己的才是。 先入为主的思想在作祟。 好在吴熙够大方,马车上储存的酒还有很多,足够自己喝到青州了。 本来是出去寻找成佛的因子的,没有找到不说,还差点累垮自己的身体,现在就是吴熙赶他走,他走不一定要走了。 他现在就想和酒肉睡在一起才有安全感。 这一路上实在是饿怕了,以后再也不会把自己置身在这么可怕的境地里。 晚些时候,吴熙写了一道命令,命令冯六的特种部队前往下邳,评估松江所部的战斗力,然后接下来提前去沭阳港口,和宋江接触。 在这里,吴熙特别强调不要正面起冲突,小范围的试探就好。 然后回军去海州,和吴熙回合。 第九十二章 和尚放屁的原因 吴熙本来的意思是,先前往青州,给宋江所部送个信,然后暗地里招安这些人,为自己所用,让他们清涧县城安营扎寨,为自己训练出一支强有力的队伍来抵抗西夏。 可是现在看来是不行了, 八!零!电!子!书 w!w!w!.!t!x!t!8!0!.!c!o!m 事情发生了变化,那么就要施行第二套方案。 神佑军所属乡军的家属已经到了指定地点,是种大帅亲自下的命令,要什么给什么,实在没有,就想朝廷申请,朝廷不给就去和周边的盗匪去借。 盗匪肯定不给啊,凭什么给你,自己辛辛苦苦创立各山头很不容易,你要想要,那实力说话。 所以永兴军就开了过去,盗匪直接吓的退守秦岭深处,打算在里面做一辈子野人,再也不出来了。 种师道找到了粮食,也得到了吴熙想要的一些器具,这就皆大欢喜了。 乡军的家属听说有活干,每个月还给钱,吃穿不愁的在西北生活,这样的好事,都很踊跃的参加。 家里的男人都在神佑军立了功劳,吃穿不愁了,为了让男人有一个好的军营环境,身为家属,也应该有所贡献。 老话说的不是很好么?军功章里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 吴熙这样做是很有目的的。 首先要加强神佑军的战备和后勤补给,清涧县的场子就是他们最强力的后盾。 然后就是安顿将士家属,让他们有一个高涨的士气,只懂得打仗就好,身后事已经解决了,没有理由不卖命啊。 另外再找一些武功底子好一些的人,驻扎在营地,就能形成一整套兵士生产链条。 不出三年,保证大宋的武力值要上好几个台阶。 可惜啊,这个献媚的宋江一根筋,非要把弟兄们带到朝廷这各大漩涡当中。 本来就是一些小喽啰,现在纠集起来造反,还希望朝廷法外开恩的招安,一个个青云直上? 简直是异想天开。 十年寒窗苦读,东华门唱名的人都在家里的等着上任,你造个反就能得到这么好的前途,此例一开,必有效仿者,那么大宋朝距离死亡也就真的不远了。 到时候有没有偏安的南宋都很难说。 每一个清晨都是美好的开始。 当红日从群山背后升起的时候,人们就开始了一天的劳作,吴熙带着商队向青州进发。 蝴蝶已经归队,虽然不再是生龙活虎的好汉,但是,也不至于卧在马车里哼哼唧唧的抱怨的主。 腹部已经不怎么疼了,马车颠簸的时候,还能看见她皱着眉头嘤咛。 很直白的给她说过了,要他在齐州养伤,然后伤好了就回长安。 她就是一个执拗的性格,根本不同意。 队伍中人很多,青阳没有那么贴身的照顾了,于是就雇了两个老妈子全程十二个时辰服务。 蝴蝶身体的先决条件很好,又由于是练武的体质,伤口好起来很快。 自家的药铺用的药当然是最贵最好的,吴熙在这方面绝对不吝啬,要不然就会给他们三个人留下口实。 商队行走的很慢,反正也不着急,齐州距离青州又不远,这次去青州的主要目的就是把宋江的人马赶到海州,目前看来,曾孝蕴的及时起兵做的就很好,吴熙也用不着那么操心了。 所以这次的青州之行,大概是要扑个空了。 这样也好,就当旅游了,商队要做生意,只好绕一个大圈子,去海州做了。 即便是这单生意没做成,山里的盗匪多如牛毛,随便上山剿一剿,就足够他们回去交差了,只不过不是按照原来的剧本走的,心里多少会有一些不痛快。 也就是说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往后这些商家还会不会和自己合作,都是一个大问题。 吴熙的理想是远大的,但是这些理想都是需要巨大的金钱来撑起,靠朝廷?还是算了吧,国库都让那各好大喜功的道君皇帝给败得没多少家当了,所以才弄的民怨四起,造成各地起义军纷纷揭竿而起的主要原因。 农民是最善良的一群人,只要你然他们吃饱肚子,那么你就是一个好皇帝,如果来年秋收的时候,家里还有余粮,那么好,你就是一个圣皇帝。 人民安居乐业,基本达到小康水平,谁没事去造你的反? 有吃有喝的搂着老婆睡觉多生几个孩子光大门楣才是首要任务,至于你皇帝在皇宫里怎么样,和这些老百姓是没有关系的。 难得蝴蝶的心情好,吴熙决定亲自下厨做一道羊肉泡馍,这是他的拿手好饭。 后世的时候羊肉泡馍是他最爱,所以坐起来也比较得心应手。 最重要的是可以装逼,青阳也喜欢吃,这就够了。 肉汤吃的那些杀才们只喊叫,营养搭配不良,有些人看见肉汤都有点想吐了,宁肯吃那些随身的干面粉就着水,也不会凑上去闻一闻锅里的肉汤味。 这就是人有钱了,生活还是挑剔了,不像以前,能有一口吃的,管他是什么,只要填饱肚子就行。 以前给他们说过以后肉吃的会没人吃,他们还不信。 现在见到将主,一个个呲牙咧嘴的挨千刀的样子,令人生厌。 和尚吃饭永远都是积极的,端着标志性的大老碗,就蹲在大锅前,干饼子已经瓣好了,就等着那股鲜美的汤汁浇在馍块上,拌好调料,就开始大快朵颐。 “吃饭你是最积极的,就不能先让人家病号吃么,没看见青阳看你的脸绿了。” “和尚食肠宽大,自然是要先吃,吃的快的话,可以吃两碗,你知道的,和尚最近一到二更天,就饿的睡不着觉,总要起来去厨房偷吃点东西才能睡着。 凉的食物吃的越多,和尚的胃部就难受的厉害,总觉得有一股子浑浊之气在腹腔内徘徊,于是就偷偷的没人的地方可劲的放屁才能把饱气排泄干净。 和尚本来羞于启齿,既然你问起,那么只好实话实说。” 正说着,和尚屁股一厥,一股浑浊气就地排了出来。 和尚羞红了脸,吴熙捂着鼻子在扇风,想把这气体赶远。 奈何这气体散的太快,瞬息的功夫,就进入到了吴熙的鼻腔之内,那味道真他妈的酸爽,甚至都能闻到昨天下午炒酸菜的味道。 看他说的一脸的真诚,吴熙也就原谅了他。 不过这个屁吴熙没有办法原谅,抄起做饭的勺子追着他满草地乱跑。 和尚一边跑一边求饶,并且再三保证,以后放屁绝对找一个没人的地方,悄然施为。 引得众人一顿狂笑,和尚也不生气。 和尚就这点很好,你和他开玩笑他从来都不生气,还把玩笑给你开会去,这就是相处之道,人们也愿意和他一块相处。 吴熙和他之所以能成为好朋友,不是在因为他站在高山上为他念经,而是这种实实在在的性格,让人和他相处起来,很舒服。 “你说你是不是故意的?” “出家人不打诳语,绝对是没忍住,要不然绝对不会在饭食跟前做那龌龊下流的举动。 你知道的,和尚对饭食最是虔诚,膜拜还来不及,怎么会故意为之?” 这话有几分可信度,虽然他形式上是出家人,但是骨子里绝对和出家人不沾边。 蝴蝶早就笑的前仰后合,伤口似乎都撕裂了,抱着肚子直皱眉头。 青阳没有心情和和尚开玩笑,赶紧上前询问。 闹剧终于结束,和尚最终还是第一个得到了泡馍,蹲在树根底下吃的香甜。 众人也不建议,闻着屁味就当是天然的佐料。 吴熙没了胃口,吃了一半就吃不下去了,想想和尚冲天的臭屁,嗓子眼里直犯恶心。 叫伙夫伴了点凉菜,取下马车上的小圆桌,坐在树荫下,喝了点酒,算是把饭吃过了。 不是有意恶心和尚,和尚也知道吴熙的脾气,吃完饭大咧咧的就来蹭酒。 吴熙就怕不来,那样的话,和尚就真的生气了。 二狗子是斥候队的队正,领着人漫山遍野的打探消息,搜索前进。 吴熙要周围五十里之内的所有的情况,每过两个时辰,就会有斥候回来禀报最新的进展情况。 雷豹是后军,负责断后的,和吴熙也没在一起,远远的跟在身后,作为一支奇兵出现。 行商如行军,不要窝在一块,容易被人一锅端被人一锅端。 牛眼娃要跟着二狗子一起去,没过两天就回来了,他这个身体根本就不适应那各强度。 然后就去了雷豹的后军压阵。 钱万成很讲究,马车上带着的东西尽可能的分给大伙吃,建立起良好的关系,将来就要靠着这些人为他们家赚钱,不能不对他们好点。 战场上什么事情都能发生,死人更是家常便饭,在生的时候对它们好一点,就算是死了,也没有遗憾不是么? 喝的正酣,斥候回报,宋江的军队原路返回,又到了青州,现驻扎在石棚山,有弟兄在盯着,有消息会随时传回来。 吴熙笑了,这样才对么?也不枉他白来青州一趟。 午后,吴熙下令,全军全力前进,务必在明日午时到达青州城下。 第九十三章 前程 石棚山算的上是青州有名的山脉。 跌宕起伏,绵延七八十里,山上丛林密布,虎豹豺狼不在少数,所以这块地方就是一处为开荒的原始山脉。 即便是有人进去,也大都是一去不回。 山上有很多地方都是断崖,三面环崖,只有一条路的山头多了去了,于是这里就成了盗匪的天堂。 易守难攻就是一个名次,有时候太依赖,往往容易被攻陷。 可是这些杀才们就是依靠这一处优势,守的百年基业不断,成功的把冠军挡在断崖的下面。 每每有官军来攻,领头的官军,只是远远的望了一眼断崖,就匆匆的撤军了,这样的险地,别说是人了,就是神仙来了,也未必能一击而中。 平白无故的丧失军队的战斗力,不是一个合格的将领愿意干的事情。 所以这些年,山上的土匪越聚越多,最盛的时候能达到两万之众。 最著名的断崖莫过于将军崖了,据说死在这个地方的将军足足能组成一个小队了,断崖由此得名。 不过也有很多地方是天然的游览胜地,比如说桃花涧,就是一处绝美的人间仙境,而占据这块地方的人正是被曾孝蕴逼上山的宋江。 青州石棚山上的土匪总共分成三股势力,最先来的胡如海就住在桃花涧,将军崖那边是大疤刘的地盘,而窝在整个石棚山最角落里的徐清风是这几个人里的最斯文的,被人称作是文秀士。 但是此人阴险狡诈,最是狠毒,逐渐的取代了胡如海在石棚山的势力,在西北角落里,独成一派,这些年也渐渐有了火候,有取而代之的意思。 这各心思刚刚形成就被突入起来的宋江部扼杀在了萌芽之中,胡如海兵败逃亡将军崖,至此他们的势力就被一分为二,互相不能呼应。 宋江也好不到哪里去,被人两面夹击,难受的厉害。 不过总算是有一个地方可以躲藏,也是一个阻击官军的好去处,于是就想着和山上的盗匪握手言和。 吴用这个时候就发挥了军师的才能,上下嘴唇一碰,这事就成交了。 反正来日方长,有的是时间慢慢的蚕食,现在主要是集中精神,对付官军才是上上之策。 具体吴用和那胡如海说了什么,两家就这么平息的怒火,停止了攻伐,其他人不得而知,但是从胡如海不见眼的笑容里就能猜到一定不是什么小的恩惠。 这样做无疑是对的,现在官军来袭,一致对外才是根本,要是他们窝里斗,官军趁虚而入,对谁都没有好处。 联合起来先把官军赶跑,剩下的事情关起门来想怎么解决就怎么解决。 “军师啊,想我宋某人一介押司,被逼造反,实属无奈,没想着取赵家的天下代之,只是为了能让没有吃喝的百姓有一口吃的,让自己的兄弟们不再受流亡之苦,我有错么? 朝廷的招安政策是对的,我们大家都会有一个好归宿,不仅可以洗刷身上的耻辱,还能换的一个好前程,我想这样的处理结果,兄弟们不会有不同的意见吧? 那为什么,我派去和候蒙接触的人和候蒙死在了一起?这是我们的人故意为之,还是有人蓄意的加害我们?” “哥哥运筹帷幄,心里想的都是老百姓,取他赵家的天下也未为不可,只是起事有些仓促,人手明显不足,想成大事,天时地利人和必不可少,我们现在一个都没有占到。 为弟兄们的前程着想,弟兄们感激还来不及,怎么会有不和谐的声音传出来,要说是有,也必然是那黑厮李逵干的好事。 但是仅凭他一人不足以成事,这小子脑子就是一根筋,这里面定然还有其他人参与,现在还不得而知是谁干了这事。 但是,哥哥你想一想,如果真是谁干了这件事情,都是一件好事,而不是坏事,都是为了我们团体能永久的聚集在一起,大碗喝酒,大块吃肉,那才痛快。 朝廷为了消灭起义军,手段可谓无所不用其极,招安之后,分而除之,这样的事,屡见不鲜,虽然说是前朝的事情,但是,皇帝的政策都是一代代的传下来的,上行下效这是常理,难道哥哥真的以为招安能给弟兄们带来一个好前程么?” 吴用心底是反对招安的,保不齐这件事情就是他让李逵去做的也说不准,要不然就不会在宋江面前说这样的话了。 “不管怎么样,我们现在要走的路都非常的艰难,上要达到天庭,下要到十八层地狱,每一步都艰难无比,不知道弟兄们能不能坚持的下来。 退一万步讲,我们现在已经失去了和朝廷谈判的砝码,朝廷已经不再相信我们是真心投诚,特遣永安军阻断了我们南下的可能。 再往北就是燕云地,被辽国占领,辽国正在和金国打仗,听说打的很惨,我们去了也捞不到好处,我是不想把弟兄们往火坑里面退,前路迷茫的让人心灰意冷。 这样丧气的话,也只有和你说说,要是让弟兄们听见,势必会寒了他们的心。” 宋江就是一个软弱的,说着说着老泪众横了。 吴用安抚道:“哥哥不必过多的悲伤,我们其实有很多退路,就是不知道大哥想不想走了。” 宋江一听吴军师有办法,立刻就止住了哭泣,揉了揉眼睛,冲着吴用尴尬的一笑,示意说刚才风大,迷住了眼睛。 这个时候吴用可没有闲心和他谈论风大风小的问题,支入主题说道:“回到我们起事的梁山泊,哪里八百里水寨,我们的弟兄大都是在海边长大,略通水性,可以造船和官府抗衡。 等我们的基础牢靠了,就开始向外扩张,招收被官府迫害的能手,来我山寨扛大旗,现在奸佞当道,这样的人比比皆是,不愁找不到人手。 那个时候,我们想在寨子待多久,就待多久,总不至于被人撵着全世界乱跑,还没有一个可靠的地方。 这个地方虽说易守难攻,但始终是别人的地盘,我们不可久留。” “第二呢?” “还有一条路,就是北上去帮着金人攻打辽国,辽国日落西山,必然是要被金国所覆灭,我们趁火打劫,攻下一下燕云州献给朝廷,那样的话,我们就成了正义之师,就算是给弟兄们加官进爵都是有可能的。” 不得不说,吴用的这两条计划都是有极大的可行性的。 可是他高估了部下的战斗能力,这些都是草莽出身的莽汉,从来没有经历过战场,上去之后只有死的更快。 战场上比的不是耍帅,而是凶狠,还有明锐的洞察力,最后还要有一股子怎么样都要活下去的勇气,那么你最起码不会在刚开始的就被辽人用马刀砍的成串的血高高扬起。 宋江点了点头,表示同意他的看法,不过眼前的这关先过了再说,弟兄们的士气低落的厉害,经过昨天一战,死伤了一些兄弟,好在主干都在,死的都是一些小喽啰,但是他们本来人就少,实在是经不起死伤了。 吴熙的商队在距离青州还有五十里的时候,就已经换上了全服铠甲,二狗子带领着斥候早早的就进山了。 青阳自然是个探路的好手,跟着二狗子以防不测。 蝴蝶已经好的差不多了,没有必要天天守在人家跟前献殷勤。 再说了感情升温的太快,对谁也没有好处,再加上青阳就是一个腼腆的,面对频送秋波的蝴蝶,他有点招架不住了。 和尚现行一步去了青州城施舍,最近他施舍上瘾,不管是处于心地,吴熙都是支持他的。 想去做什么就去做,等到你什么都做不了的时候,空流泪忆往昔,什么用都没有了。 所以吴熙对身边的人是比较放任的,只要你有一个目标,那么他就认为你应该为了你的理想而努力。 就像青阳喜欢蝴蝶一样,吴熙在背地里已经悄悄的说些青阳的好话,还故意让蝴蝶听到。 蝴蝶知道这是吴熙故意让自己听到,也不揭穿,反而心里很感谢这小子。 为朋友,如此足够了。 青阳猿猴一样的向上攀登,二狗子勉强还能跟在身后,那些武力值低一些的人,就不行了,借助着爬山工具,一步一步的往上挪。 探路用不了那么多的人,只要青阳和二狗子在前面留下标识,大部队人马自然而然的就能跟上。 上去的人多了,反而会打草惊蛇,让山上的人有了准备,那个时候,再想要轻松的上山,就显得不太可能的。 上山的路只有一条,其他的都是绝临峭壁,他们选择的是一处相对而言比较好走的小路。 大军自然不能都这一条,青阳和二狗子上去只是为了拔除沿途的岗哨,把大路上的岗哨全部清除,吴熙在山上的盗匪发现他们之前,就要一股脑儿的冲在他们的前面,要不然冷兵器时代的仰攻是要付出巨大的代价的。 第九十四章 功劳归属 徐处仁终于到了自己上任的地方,还没进城,就被吴熙拉着上了山去剿匪。 他这个知州还没有上任,就要给当地的人民谋福利了,对此他没有半点的不满。 如果徐处仁是一个好功劳,轻民生的人的话,大可以阻止吴熙的这种私自剿匪的行为,把这些事情,大包大揽的揽在自己的身上,等到上任之后,发动军队浇灭就是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功劳尽数在自己的身上,调回京城也指日可待。 可是他偏偏就不是那样的人,任由吴熙做主,功劳不功劳的另外说,首先把这群威胁人们生活的异己分子铲除才是首选。 徐处仁现在对吴熙是越来越喜欢了,不但做事有章法,更难得的是烧的一手好菜,这一路上变着花样的吃食就有好几种。 这还是在行军的路上,吴熙夸张的说,即便是面粉之类的普通家用食物,都能做出好几十种不同的吃食,而且还不重复。 唉,要是自己有一个闺女的话,一定要嫁给他,就算是请求皇上赐婚,也要把这样的良将收入帐下。 可是偏偏他又是一个桀骜不驯的人,朝堂凶险,他又年轻气盛,想必是要吃些苦头的。 可不是么?狂傲的人自有狂傲的资本,这是有才学的人的通病,遥想当年,自己可不就是他这副德行么? 想着想着,摇头苦笑,现在可不也是这样的么?似乎这些年来他就没有变过,要不然也不会被陛下下放到青州来躲避灾祸。 吴熙站在路边,遥望石棚山,若有所思,徐处仁马车坐的时间久了,腿部血液运行不畅,摇摇晃晃的走到吴熙的跟前,笑眯眯的说道:“石棚山就是一个大漩涡,桃花涧就是漩涡的中心,看似风景优美,实则凶险难测。 将军崖那边是大疤刘的地盘,易守难攻,自从宋押司占据了桃花涧,胡如海就被赶到了将军崖和大疤刘合兵一处,正在蓄积力量,准备夺回桃花涧。 其实这都是表面现象,真正棘手的人物其实是窝在老牛山那个犄角旮旯里的徐清风。 此人实际上已经取代了胡如海,成为石棚山上最大的土匪,只不过此人比较低调,一直没有真正坐上老大的地位,不过依老夫看来,这石棚山上拿主意的人恐怕是这个徐清风才是。 本来他们三家互成犄角,其中一家受到攻击,另外两家必然出兵营救,攻击官军的侧翼,现在看上去依然维持这个局面,但是人马已经换了,虽然他们之间已经达成了和解,但是各怀心事,想来是不足为惧的。” 说完捏着胡须看着吴熙。 吴熙没有回头,但是身体却微微抖动了一下,这个徐处仁看上去冒冒失失的,其实心底下很细,还没有来青州,已经把青州的势力摸得一清二楚,心里已经有了计较,只不过他横插一脚,抢了人家的功劳,这就是在提醒他了,功劳一个人是赚不完的。 吴熙干笑了两声,转过身,微笑着说道:“您老人家尽管放心好了,我们这次走的不是官方渠道,用的是土匪的名义来抢占山头,即便是把这里的盗匪消灭干净了,功劳依然是您的,这功劳就是一个烫手的山芋,小子志不在此,只希望安安全全的把这些兄弟带回去,然后钻进媳妇的被窝里再也不起床了。 您现在恐怕比小子更需要这东西,那就全部给你好了,毕竟是小子越权在先,在这里给您赔不是了。” 徐处仁轻笑了两声,向前挪了两步,说道:“小友误会了,老夫不是这个意思,不过看你淡泊名利,老夫就放心了,刚才还在担心你恃才傲物,目中无人,现在看来是老夫多虑了。 你能想明白这里面的凶险自然再好不过了,既然你一心求战,那么老夫就给你当一回先锋,把这个担子给你跳起来就是了。” 吴熙刚才还在担心这样的大功绩该交给谁比较合适,自己一个小小的承节郎,猛然间出现在世人的眼中,势必会让朝堂上的那些大佬们感到心中不安,那么以后他的日子也就不要想着安宁了。 现在老头自己跳出来要给他分担这痛苦,那么也好,就让这浮华给需要的人吧。 和徐处仁调节好进攻的次序之后,徐处仁差遣了吴熙手下的一个兵士,带着他的知州文书,去调青州的驻军去了。 吴熙的人手毕竟还是太少,虽然说都是些西北战线上下来的老兵,但是对方占据有利地势,居高临下,如果自己牵制住一部分敌人,吴熙这边就会轻松许多。 斥候回报,拿着一卷现场画好的地形图交给吴熙之后,就匆匆的退下了。 吴熙展看地图,轻笑了一声,二狗子果然是个斥候的料子,平时还真没让他白学这些东西,现在算是派上用场了。 石棚山哪有那么容易攻下来的,如果大家都聚集在将军崖上的话,只需要一轮冲锋,破掉宋江的桃花涧,那么将军崖就会完全暴漏在吴熙的眼前。 这些杀才们为了抢功劳,拿着吴熙改良过的弩箭,一轮攒射过后,那些土匪就只剩下跳崖的份了。 所以说,易守难攻,三面环山那是说给外人听的,一旦被人正面攻破,那么就只剩下跳崖这一条路可走了。 那个时候,就是比拼运气的时候,他们多么希望将军崖下多栽一些树才好。 正看的入神,青阳鬼一样的就出现在了吴熙的面前,全身湿漉漉的像是刚经过局部地区的雨水。 今年全国性雨水缺乏,这一身汗想必是山里茂密的植被形成的水气。 青阳不客气的去过吴熙腰间的酒壶,灌了一大口,才稍微的平静了一下心情,说道:“老道罪过了,杀了那么多人,有的还是些没有长成的孩子。” 吴熙嘴角浮起一丝轻蔑的表情,说道:“你要是有这份怜悯的心,也就不会在皇帝的密法司里一直做到现在了。” 说着把那份地图扔过去,让他标出上面的暗桩。 青阳似乎对地图有一种天生的反感,看都不看就扔了过来,不耐烦的说道:“人都已经死透了,没有必要让贫道再痛苦一次了,已经想好了,这次回去之后,就和蝴蝶找一处没有人认识的地方,重新开始了,这花花世界还是留给你们这些年轻人去享受吧。” 青阳可能是受到了刺激,具体是什么,吴熙不敢下定论,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绝对不是杀了几个人那么简单。 二狗子也回来了,身后的斥候风尘仆仆的,一回来就钻进了营帐里不出来,睡的天昏地暗,连一顿饭都顾不上吃了。 将主说了,这次是各大买卖,大家一定要打起精神,拿下之后,有的是好处。 这也就造成了大家同心一致的决心,恨不得赶紧拿下来分钱才是正理。 二狗子靠在一棵树上,有气无力的说道:“全都干净了,没有被人发现,宋江果然有两下子,排兵布阵很得当,要不是提前去踩点,莽撞的上去的话,兄弟们不知道要吃多少亏,就算是勉强拿下来,也一定是一场惨胜啊。” 二狗子说起山上的情形,一脸的后怕。 不是宋江能行,是他手底下的吴用厉害。 把酒壶扔过去的时候,二狗子睡的已经没了知觉。 宋江的人数大概有五千之多,没有妇孺,应该都是抛家弃业的准备干一番大事业。 将军崖上倒是有些女眷,但是也不是很多,应该都是附近人家的闺女,被胡如海掳上山当做泄愤的工具的。 他们的家人应该是在老牛山上才对,哪里是徐清风的地盘,位置相对比较隐蔽,把家人安排在那里也相对安全一些。 宋江是大头,胡如海他们的总人数也就一千来人,消灭了宋江,才是重中之重,可是宋江手下有三十六各头领,个个武艺高强,想要一蹴而就,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避免和他们硬碰硬,把他们赶走就行,这样的话,宋江势必要南下去海州了,张叔夜和冯六已经备好了大餐等着他们去吃呢。 所以说,这次剿匪的目标实则是山上的胡如海,和宋江没有多少关系。 要是吴用能看到这一点,那么今天夜里就应该离开才是,而不是和吴熙硬碰硬的来一场战斗,这样一来,对两方都不是很有利。 换上去的斥候来报,说是宋江部有所异动,好像是发现了他们的岗哨被人消灭之后,心里有些害怕,就派一支骑兵下山来试探一下虚实。 吴熙等的就是这一刻,马上召集人马,准备迎战。 可是人家根本就没有和他们正面接触的意思,两公里的距离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然后这支人马就离开了主路,钻进了吴熙给他们留出来的口子,逃掉了。 看来人家也是做过一些功课的,要不然也不会准确的就找到了那个口子。 既然已经形成了默契,那么吴熙也乐的如此,于是就停在五里之外,看着宋江和这些杀才们全数下山,这才放下手中的酒杯,挥了挥手中的长剑,子午营的兄弟们嗷嗷叫着上山了。 第九十五章 桃花涧 牛眼娃和雷豹带着悍的步军军卒,飞快的在树林中间穿行,两人速度很快,也很兴奋,后的步军军卒跟不上两人的步伐,被远远的甩在了后。 见到没人害怕,吴熙的脸上露出了欣的表。 不害怕,也不应该害怕才是,虽然是西军的后补,但是大场面也见过不少,更何况这次是为了他们的未来在战斗,每个人脸上都写着兴奋,就算是死,后事将主已经安排妥当,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 像他们这样的人,本来就是把脑袋拴在腰带上过日子。 以前的时候,就算是死了,也没有各保障,顶多发一串铜钱算是丧葬费,要是没有家室的,连个尸骨都找不到。 死后都没有一个安的地方。 现在不同了,将主说过,他不会丢下任何一个兄弟,就算是死了,也要全息全影的带回家,安葬在祖坟里才算是完事。 牛眼娃和雷豹率先到了分岔LU口,坐下来喘口气等着后的军卒上来,然后就要分兵上山了。 两人的拳头轻轻的触碰了一下,就带着自己的兄弟朝不同的方向上山了。 大有谁先到山顶谁晚上就要饿肚子的意味。 这样就很好,有了竞争,战斗力提升的会很快。 都是山里的汉子,上山这种小事,自然不在话下,改过的鞋子抓地力很,每一步都实实在在的踏在地上,没有一点滑的迹象。 岳飞的背嵬军就是从这样的恶劣环境之下成长起来的,吴熙也想拥有这样一支杀不死的军队,这就是很好的历练之所,如果连小小的石棚山都取不下来的话,吴熙认为子午营以后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钱万成和老黄以及那些商人们背着一个大篓子远远的跟在后,等到先头部队攻占了桃涧,第一步作战计划就算是成功了。 想来桃涧已经没有多少油水可以捞了,宋江严重缺乏粮草,又有替天行道的誓言压着,也不敢惊扰百姓,所以胡如海的粮草辎重肯定被他洗劫一空了,真正的宝贝应该在徐清风的老牛山才是。 桃涧已经成了一座空山,不过早些时候,胡如海远远的看见桃涧的宋江开始撤军,于是就派人赶紧抢占,吴熙现在就是和胡如海在抢时间,谁先上去,谁就占据了有利地形。 胡如海深知这一道理,虽然不知道吴熙的存在,但是宋江人走了之后,不知道还会不会有新的队伍占据,或者说宋江只是一个缓兵之计,所以尽快占据自己的老窝才是他现在急需要做的事。 道LU被二狗子和青阳踩了一遍,又经过牛眼娃和雷豹趟过一遍之后,显得不是那么的难走,而且还是大LU,所以吴熙和钱万成笑嘻嘻的就上山了。 “吴老弟啊,我老黄算是福气了,单看先前下山的盗匪,就不是一般的人,硬是让你给逼得仓皇出逃了,这样的本事,老黄以后就算是跟定你了。” 吴熙笑笑没有说话,边的钱万成嘲笑老黄没有一点眼光,怀疑吴熙就是怀疑钱,和谁过不去,也不能和钱过不去。 虽然说老黄是给家主捞钱,钱万成在给自己家里捞钱,但是这里面的油水多的很,就算是他自己从中可口下来一些,家主也不会知道。 老黄浑都是心眼,这样的事早就想到了,只不过从钱万成的嘴里说出来,就知道要坏事,这些事本来是心照不宣的,可是偏偏他却是一个不一样的,人家是给自己家里捞钱,不存在私吞这一说,他可是手里端着脑袋给家主在捞钱,想想都有些不平,这一次要是不给自己留足后LU,以后怕是没有什么机会了。 定主意之后,心里更加的坚定,跟着吴熙一步一步的上山。 和吴熙说的差不多,一LU上根本就没有到什么盗匪,都是一些死透了的土匪,死相很安详,根本就没有什么抵抗就被人杀死了。 想来这是青阳的手笔,二狗子下手之前总是喜逗,必须要看到那人的恐惧才下手。 已经给他说过好几回了,就是不听劝告,这次回去之后,要好好的整顿才是,以后的仗可不是剿匪这么简单,面对的都是白山黑水之间成长起来的悍匪,要是还这么做的话,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 现在生活好起来了,吴熙真的希望每次出兵之后,大家都在,那就是他的愿望。 开始的时候还能勉跟上大部队,到了最后,实在是走不动了,渐渐的连个人影都看不见了。 吴熙不是很担心指挥的问题,都是商量好的,照本宣科就是了,如果出现紧急的事,就算是吴熙在也没有办法,一座空山而已,能有什么危险? 顶多胡如海的人上来几个,杀了就是了,雷豹的灵巧和牛眼娃的凶残,想必也不会出现什么意外。 小伍小希是中规中矩的人,让他们领着大部队随后上山,吴熙很放心,走的都是大LU,危险已经全部被牛眼娃和雷豹解除,上山就是了,没有什么阻碍。 吴熙拒绝手下抬着他上山的意见,跟着大家一起走在人群里,擦着汗水,就像是一个劳作了一整天的老农。 前面有人停了下来,观测着两旁多出来的尸体,没有自己人,都是盗匪的尸体,体还没有完全冷却,在这里应该是碰见了胡如海的人,发生了一些小阻碍,不过根据现场并不凌乱的脚步就能看出来,这是雷豹走的那一LU。 如果是牛眼娃的话,这些人的脑袋八成是没有了。 “胡如海还不傻,知道第一时间抢占桃涧,不过他还是慢了一步,这会儿牛眼娃和雷豹恐怕已经坐下来喝上酒了吧,就是不知道两个人谁在喝,谁在看。” “牛眼娃就没有赢过,每次出去,要不是属下给他的藏酒的话,他连一滴都喝不上。” 一个军士走过来和吴熙说道。 这倒是实话,比不过雷豹,还老是相比,不过比起刚来长安那会,牛眼娃有了长足的进步,这就很喜人。 看似愣头青一个,其实心里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果然没有纯粹的笨人啊,区别只是智商的高低而已。 前面的尸体开始增多,脚步也有些凌乱,不过都是一击毙命,没有多少反抗,看样子人数还很多,应该是逃跑的比较多,因为后面的脚印呈现的很规则,就是一方在追,一方在跑,不时的有人中箭倒在LU边,上着的箭都是子午营专用的箭矢。 吴熙心里很美,走起LU来也显得不紧不慢,其实他是走不动了,要不然早就上去要看个究竟了。 斥候回报,雷豹和牛眼娃已经登上了山顶,已经占据了桃涧,正在清理残敌,这个时候恐怕已经清理干净了,只等着将主上山主持下一步的行动了。 吴熙也不拒绝手下的好意,在他们的搀扶之下,飞也似的上了山。 果然,子午营全员已到,整齐的排列在两边,等着将主发话。 吴熙什么都没有说,坐在雷豹收拾好的圆桌上,歇了一口气,挥了挥手,大家就知道什么意SI了,马上就开始接管桃涧的一切事物。 其实这里根本用不着重建营地,本来就是盗匪的老巢,一应俱全,临时脚而已,下一步就要攻入将军崖,把胡如海抓到,那么光是赏钱,就有不老少了。 虽然徐仁刚刚上任,但是这样的功绩,想必他也不会吝啬的。 青阳突然就出现在了吴熙的边,说道:“尽数拿下,将军崖那边已经乱成一锅粥了。 胡如海和大疤刘刚开始还有些反抗,后来听说了桃涧这边的事之后,就准备了藤条,然后滑下将军崖准备逃跑了,可是徐仁已经在下面堵住了他们的退LU,现在他们就是瓮中之鳖,你拿个主意,是杀是招降,你那个主意。” “还拿个屁主意,全数尽戮就是了,这样的杀才,留下就是后患,眷一律救出就是了,交给徐知州就好,剩下的事我们就不管了。 午时歇息,日时间动手。” 人人听到吴熙的将令之后,显得很兴奋,有的甚至说不歇息了,直接攻上去就是了。 被吴熙用手指敲在脑子上,让他长的脑子才好。 这个时候上去,贼人士气正盛,狗急了都跳墙,更何况还是一只猛虎,要是把握不好时机,天知道最后获胜的是谁。 现在还要分兵保住侧翼不受徐清风的扰,所剩的兵力本来就不是很多了,所以要等在他们下午吃饭的时候,神放松了,那么就任由他们宰割了。 那兵士经过吴熙的说,才知道这里面有这么多的道理,更加佩服的五体投地。 以前的将主只知道让他们往上冲,不管两方实力上的差距,用人来试探,现在这位将主好的太多了,至少不会拿兄弟们的命开玩笑。 第九十六章 一个不留 士气现在没有什么问题,在金钱的诱惑下,就算是搭上性命,这些杀才们也在所不惜。 吴熙的身后就是聚义厅,两侧是厢房,聚义厅的正背后是家眷生活区,很大很宽敞,一看就是一个享福的,这些年掠财很多,都消弭在了后院的女人堆里了。 经过一场大战之后,整个山寨变的破败不堪,依稀可以看出以前的辉煌。 钱财就不要找了,宋江肯定席卷一空了,不过留下来的生活用品倒是很多,吴熙晚上准备在这里过夜,如果所料不差的话,明天这个时候,就应该在青州知州的家里和徐处仁把酒言欢才是。 走上聚义厅的头把交椅,抓起旁边放着的一个面罩,扣在脸上,遮住一只眼睛,活像一个海盗,引的堂下的众人一阵哄笑。 吴熙很享受这样的生活,在他看来,自己生来就应该是个强盗才是,偏偏不能如愿,穿越在乱世,就应该为朝廷做些什么,为百姓做些什么才是。 等到一切尘埃落定之后,做个自由自在的强盗也未为不可。 “唉,不要笑我,这就是我们以后的生活写照,朝廷的那些大佬不会坐看我们一步步壮大,威胁到他们的生存环境,我们不光要面对外面的敌人,朝堂上的敌人才是致命的。 如果我所想不差的话,我们这次回去,就会被随便找个理由削官为民,然后找一间茅草屋把你丢在那里没人管没人问。 所以你们要捞够足够的本钱才能在这样的环境之下生存下来,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带着你们来做盗匪的原因,因为我们以后就是盗匪。” 一席话说的堂下没了声音,本来以为捞足了功劳,回去之后换个前程远大的前途,将主这么一说,还真是这么一个礼。 眼红的人很多,你的功绩越大,盯着你的人就会越来越多,总有一些人会朝你发难,到时候,不管即便你是皇上的小舅子,也难免会遭受波及。 与其等着被人家修理,还不如主动请辞回家,远离这个权利游戏的漩涡才是。 “将主,难道我们辛辛苦苦建立的功勋,在那些人的眼里,就成了危害社稷的罪责不成?” 吴熙淡淡一笑,把眼罩摘下来放在旁边的桌子上,又抓起一个喝酒的杯子,左右打量着说道:“当然了,功劳是不是你们的,不是你们说了算,但是钱是谁的,当然是你们说了算,我们现在是强盗,得到的功劳自然不会是你们的。 青州知州徐处仁巴不得你们放弃功劳,钱财他是不会看在眼里的,所以一会儿片甲不留之后,捞足了钱财才是王道,升官?你们就不要想了,你们祖上还没有积下这么大的恩德供你们享用。 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是看你们自身需要什么,然后朝着这个目标努力就是了,其他的就当是过眼云烟,看一眼就足够了。” 将主说话总是这么轻描淡写,还能让人产生很深的共鸣,劝人的理由一套一套的有很多,但是这些人就吃这一套。 堂下的这些人无不是碰见将主之后才慢慢的改变了原来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现在想问题的方法明显的在向吴熙靠拢。 “将主说的有理,我们这些人祖上就没有种下当官这个因,就结不出当官的果,捞点钱财,过自己的逍遥生活才是正理。 往后,我王大麻子愿意追随将主左右,誓死效忠。” 王大麻子这样一喊,剩下的人也跟着附和,一时间吴熙的强盗梦做到了顶点,他想要的就是这个,一个忠心的人,比十个兵士显示出来的战斗力还要强悍。 吴熙笑眯眯的让众人都站起来,说了一些冠冕堂皇的话,算是稍微安定了一下这些人的心,大战在即,不能让他们背着包袱上去才是他这个主将需要做的事情。 至于战术什么的,他们底下早就商量好了,只等着他这个主将拍板,就算是通过了。 其实吴熙起到的作用就是一个稳定军心的作用,其他的还要他们这些人临场应变能力了。 战场上把人一旦铺开,就算是孙武在世,也不可扭转战争的形势和发展。 所以战前的准备工作和收服人心的作用才是关键。 咬着一口气才是获胜的关键。 尽管对方已经被他们围在了将军崖,但是,万万不敢小看这样的乌合之众,只要是有一颗想要活下去的心,那么表现出来的战斗力,往往很惊人。 这其实就是一场心里战而已,谁把这口气咬的紧,谁就在这场战役中占据了很大的先机。 夜幕稍微降临的时候,攻击算是开始了,将军崖上的胡如海等了一整天都不见山下的人回来,就知道是出了乱子,派出去的人一波又一波的不见不回来,就越发的肯定,这是宋江等人设下的圈套,等着他们下去之后,把他们一个个的消灭掉。 还好自己没有亲自出去,要不然现在恐怕已经身首异处了。 不自觉的对自己英明的决定感到一阵欣喜。 宋江?是不?前天才说好的共同对敌,现在尽然耍这些阴谋诡计害人,好,你等老子凑足了人马,然后把你剁成肉馅,包了饺子。 山贼的斥候根本就算不上斥候,在青阳和二狗子的扫视之下,尽皆成为刀下之鬼,有的甚至来不及看到是谁,就已经一命呜呼了。 所以山上的人根本就不知道吴熙这边已经行动了,更不知道来的人是吴熙,他们总以为对面的对手是宋江等人。 于是这个晚饭点,所有的人都放松了警惕,放下武器开始吃饭。 紧绷了一天的神经也开始变得松懈了起来。 因为石棚山的地理位置比较特殊,白天走起来已经相当的困难了,晚上进攻?那是自寻死路。 就是因为有这样的心里在作祟,所以晚些时候,他们才敢这样肆无忌惮的想。 青阳和二狗子的先遣部队已经到了距离山寨门口五百米的距离,甚至可以听到里面一片狼藉的喊叫声。 门口站岗放哨的五个人,都把兵器散落在一旁,掏出怀里的酒壶,开始吆五喝六的喝上了。 暗桩?青阳不认为现在还有暗桩安插在这里,尽管如此,还是派出了一个斥候去打探。 斥候回来摇了摇头,说是一切都很干净,只等牛眼娃和雷豹的后续部队上来,就能发起攻击了。 话刚说完,牛眼娃的巨锤就落在了他的身边,看起来气咻咻的,要是不第一个冲上去的话,他打算把自己一锤子砸死再也不活了。 今天早些时候上山的时候,就比雷豹差了那么几步,他很不服气。 雷豹在他身后还说风凉话,搞得他很不开心。 王大麻子在小伍他们的带领下也来到了外围,布置好了一切,就等着一声令下了。 吴熙姗姗来迟,在众人的包围中,随时准备下攻击命令。 “最后再强调一遍,上去之后,人畜不留,除了老人,小孩女人,如果有反抗者,一律诛杀,切记,要快,不给敌人以喘息的机会。 牛眼娃和雷豹领着二百人潜伏过去,距离一百米的时候,就爬在地上,三轮箭雨过后,掩杀过去,就行,小伍领着一百人,保证他们的侧翼,小希领着一百人去右翼。 其他人跟着冲上去就是了,我不认为这样一来,里面的人还有生还的希望。” 吴熙的战术思维很简单,就是尽可能的远程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来给步兵营造一个好的冲锋机会。 步兵只要冲上去,站住了脚,那么战场基本上就被牢牢控制在了自己的手里。 火药是各好东西,现在已经有了,就是不太好用,但是吴熙还是不想把这样的大杀器带到这个相对温和的年代。 在没有碰到对手的时候,吴熙还比较保守,箭雨就足够了,这个年代的山贼,手里没有多少像样的工具可以躲避这样密集的箭雨。 一轮攒射过后人的心基本上就崩溃了。 牛眼娃的巨锤和雷豹的仆刀,吴熙不认为有谁可以和他们在力拼之下,还能生龙活虎的夜御两女。 红孩儿就是一个白衣剑客,白衣飘飘的站在一棵树上,手放在腰间,就等着将主一声令下,就会冲进去,杀各三荡三绝,而不费吹灰之力。 手下良将精兵无数,吴熙本可以睡在胡如海的内宅里,充分享受这个美好的夜晚。 可是心里还是放心不下,这是外出作战,不是在长安城那么随意,所以还是跟在身边比较放心。 找来一把椅子,坐定之后,早有手下备好了酒,端起了酒,闻了闻,轻描淡写的说道:“开始吧。” 然后就听见“嗡”的一声,密密麻麻的箭雨就下在了山寨胡天呐喊的人群里。 那些人听见异响,都端着手里的酒杯,站在原地,看着天空有什么飘落下来。 等到看见是箭雨的时候,已经晚了,他们做梦都没有想到,宋江那些人尽然公开撕毁了他们的合互不侵犯条约,悍然的发动了声势浩大的进攻。 一时间鬼哭狼嚎的声音响彻了山寨的各个角落。 第九十七章 山贼老卞 老卞在山寨里算是各老人了,自打胡如海上山创建山寨之始他就在。 期间兄弟们换了一茬又一茬,有的逃跑了,有的在官军冲山的时候死了,还有的得病死了的。 不管怎么说,他算是一个幸运的,又是不幸的,和他一样一直留在山寨的老人里面,还有六个人,猴子算是比较精明的,还会说话,现在俨然成了胡老大身边的红人。 其他老几位混的也很不错,只有他,胡如海不闻不问,似乎山寨上就没有他这号人。 想想就心寒的不行,只不过冒冒失失的撞见了一回胡如海和大疤刘小妾的私情,从此以后,老卞的人生就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出事之前他怎么也是一个堂主,有自己的山头和栖居地,手底下的人逐渐和他有了感情,也在平时的实战中,队伍的战斗力也有了一个很好的改观。 殊不知,出事之后,他就被安排去巡山了。 直到天黑之后,他才能回到山寨,然后在茅草屋里,喝点小酒,和衣就睡下了。 好在以前的兄弟还念旧情,总是在自己的草席底下给他留点小酒,日子才不至于很难过。 今天注定是一个不平凡的日子,有一股人悄悄的潜上山,虽然是强盗打扮,但是,从那些人身上散发出来的素养来看,这就是一伙训练有素的兵士,很可能是官军放弃了原来硬碰硬的战术,改为偷袭了。 老卞心里浮起一股难以消弭的愉悦,机会终于来了,一定要抓住才行。 偷偷的跑回山寨,就躲在自己的茅草屋之内,拿出弟兄给自己留的一壶小酒,仰起脖子一口就喝的干干净净。 然后扒拉开草席,在最深处放着自己久违的战刀。 那是一把大砍刀,与其说是大砍刀,还不如说是一把铡刀来的形象,这件兵器和他已经形成了绝对的默契,刚看到它的时候,似乎有嗡嗡的声音发出来。 把上面的灰尘擦拭干净之后,就把砍刀抱在怀里,静静的听着外面的动静。 和官军打交道这么多年,多少能知道一些他们的作战习惯,远程攻击,近身搏斗,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 果然,天一抹黑的时候,官军假扮的盗匪就开始了进攻,和他想的一样,远程弓箭攒射,步军冲杀,如果敌方有厉害的兵刃,或许还有步人甲出现,可惜,山寨里除了胡如海的武功还算说得过去之外,其他的都稀松平常。 徐清风恐怕是不会来救援了,早在他回来的时候,就看见一支兵士直接去了老牛山那边,貌似就是为了预防徐清风来增援的。 更何况,徐清风根本就不会来。 透过窗户可以看见,密密麻麻的箭雨下了足足有一刻钟才停,看箭矢的质量和品相,不像是一般的兵种,和以前来的人不大一样,攻击梯队层层叠叠,互不干扰,很有章法。 就是领头的那个有些冲动,箭雨还没有下完,领着锤子率先就冲进了寨子。 这些山贼们已经被突如其来的箭雨下的七晕八素,还没有搞清楚状况,就被那个拎着锤子的憨人把脑袋给砸的稀巴烂。 老卞没有闭上眼睛,看见这一幕,心里隐隐的还有些小兴奋。 天生的杀才,总是没有办法改正心态。 伴随巨锤憨人出现的,还有一个拿着仆刀壮年汉子,身手不是一般的好,一个跳跃,刀尖轻轻一划,试图阻挡他的山贼已经被开膛破肚了。 两个人互相看了一眼,似乎有挑衅的一味,背靠背轻轻一推,两个人重新加入了战斗。 后面上来的步卒,基本没有遇见像样的抵抗,就已经攻陷了山寨的第一道防线。 左右两翼有两股实力不俗的人在把守,老卞看的清楚,那两人身轻如燕,不停的在山谷间回荡,灵巧如猿猴,他知道这是在搜索企图逃跑的山贼。 这就是一场没有任何悬念的战斗,不对,应该说是屠杀才对。 第一道防线一百多个人,连哀嚎都没有响起,就已经全部见了阎王,有的人脸上似乎还有好日子即将来临的喜悦没有来得及收住,就一命呜呼了。 由于是覆盖式攒射,外面的山贼基本上被肃清了,躲在屋子里的山贼庆幸自己没有在外面而躲过一劫,等到箭雨停住之后,没命的往聚义厅的方向跑。 老卞知道聚义厅的后面就是大疤刘的私宅所在,他们这些人与其说是找老大,还不如说是去找信心。 大疤刘私宅的背后是一块广场,广场的边沿就是著名的将军崖了,要是大不退冲上来的这伙人,剩下的人就只有跳崖这一条路了。 不过自从建立山寨到现在,还没有听说过有谁跳下去能活的,只有受到处罚的兄弟的尸体被抛下去。 一个青年在众人的簇拥之下,进了山寨,见到躺在地上的尸体,用手在鼻子上闪着,似乎死人的味道并不是很好闻,手底下的人马上就在这些人的身上浇上了黑色的物质,一根火把丢在上面,熊熊大火瞬间就把这些尸体烧的残渣都没有剩下。 他们有些兄弟在攻击的时候受伤了,后续医疗队马上抬着竹子做好的架子把人放在上面,抬到了地势小队平缓的地方,支起了一个小帐篷,就开始在里面接受治疗。 一切运行的有条不紊,各司其职,都知道自己的大战中所负有的责任,这是一个很了不起的团队。 后面的事情,老卞看上去就有些肉疼了。 不知道哪里钻出来一股子人,农夫打扮,身后都背着竹篓子,冲进刚刚攻陷的山寨,看见东西就拿,很多值钱的东西都被他们席卷一空。 每个人的脸上都笑吟吟的美不胜收。 老卞这个时候就对这个团队起了疑心,如果是正规军的话,不会带着民夫来收拾战场,战后自然会有人接手,可是仗还没有打完,就已经迫不及待的收拾战利品了,这样的事情打死他都没有见过。 这充分体现出这个人的战术素养和对事态发展的掌控是多么的自信。 好像就是为了钱财而来,和官方的人没有半点关系。 那个年轻人似乎是这伙人的头头,老卞怎么也想不通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娃娃尽然把这些杀才们收拾的服服帖帖的,甘愿为他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唉,混了一辈子都没有混明白的事情,被一个小娃娃几句话就是扇动的浇灭了盘踞在石棚山上几十年的势力,光是这份勇气就值得赞赏。 老卞心里已经想好了,只要能活着出去,一定要跟着这个小子混,不管他是干什么的,看他手底下的人就能看得出来,这伙人在他的带领下活的是多么的潇洒自如。 没有任何的反抗,第二道防线就已经被攻破了。 眼看就要到聚义厅了,大疤刘一手提着裤子,一手提着砍刀,风风火火的出来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就是这副德行,对女人永远都是一副姿态,前些日在山下捞了一个美人,据说是青州城里万大掌柜的小妾,人长的很标致,于是大疤刘夜夜笙歌,不离不弃的陪伴着这位新晋的山寨夫人,把弟兄们全然不放在眼里了。 最让人不解的是,这位妇人很主动,很配合,迎合着大疤刘的喜好,主动投怀送抱。 尤其是晚上的时候,那声音吵的整个山寨都能听得到。 老卞的位置就在聚义厅的西边,地势比较高,看的很清楚,本来是作为岗哨才建立的这么一个小房间,最后因为山势太险,敌人攻不上来为由就废弃了。 现在尽然成了老卞的保命工具,这简直就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大疤刘还没有站稳,一柄重锤不偏不倚的就砸在了他的身上,他抬手用刀一挡,整个刀背落在自己的肩膀上,在肩膀上留下了一道很深的印记。 本来还有心一战,经过这一锤子之后,他好像要放弃了。 还没有穿好的裤子掉在了地上,下半身只有亵裤还在,好像一个刚刚上完茅房的人没有提起裤子的感觉。 裤子没有提起就算了,偏偏黄白物不偏不倚的就流了出来。 这些年称王称霸习惯了,早就不复当年之勇,牛眼娃一锤子砸下去,瞬间就把他的信心砸的稀巴烂。 大疤刘扑通一声就跪在了地上,眼泪鼻涕一大把,请求眼前的这位大哥放过自己,后面金山银山有的是,随便取用就是了,就是不要伤害他的性命。 牛眼娃听他说话,一愣神,就着了人家的道,你想想一个山贼,能有今天的成就,总是有自己的拿手本事,这大疤刘能成名,示弱敌人,麻痹敌人,然后乘其不备杀人才是他的拿手绝活。 这些事情道上的人都知道,可是牛眼娃不知道,憨憨的站在那里,放佛整个人都断电了似的。 大疤刘右手突然出现一秉小刀,扬起手就要攻击近在咫尺的牛眼娃。 牛眼娃一看事情不妙,想要躲开,已经来不及了,本来反应就慢,只见眼前寒光一闪,他的心凉到了极点。 第九十八章 一个妇人 有人是凉了,但不是牛眼娃,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眼前的大疤刘一脸的惊恐,瞳孔在逐渐的放大,只是身子还保持这原来的跪姿,手里的刀子在距离牛眼娃的脖子一公分的时候停住了。 牛眼娃想想都觉得后怕。 大疤刘算是死透了,跪在地上的身子慢慢的倒了下去。 板牙的身子才出现在身边,就在牛眼娃的后脑勺上重重的打了一下。 “将主走的时候怎么说的?” “干脆利落,不留活口!” 牛眼娃支支吾吾的说道,他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那你听见人家说金山银山你就动心了?” “没有,我……” “钱是好东西,要有命花才是,家里的钱不多么?不够你花么?金山银山说白了就是一个数字而已,你还没有想明白么?” 板牙小时候受的苦是最多的,所以对于家主的话绝对的服从。 钱毕竟是身外之物,生命才是最重要的。 不过他觉得对牛眼娃说的话有些重了,毕竟是一起长起来的兄弟,他是什么样的人,板牙最清楚不过了。 他们几个拜在一个师傅的门下,只是一个过路的师傅,教了他们没人一个绝招,然后师傅就消失不见了,刚开始的时候以为那个人是糊弄他们的,没想到,坚持练下来之后,觉得这就是一个高人。 可惜,从此往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们心里的师傅,不免有些遗憾。 牛眼娃是最笨的,外界的很多东西都能吸引他的注意力,就像刚才大疤刘一句话,就把他凌厉的攻击给化解的无影无踪了,为此还差点赔上性命。 “我错了!” 牛眼娃知道这是板牙为自己好。 “我说话有些重了。” 牛眼娃现在长大了,有了自尊心,尤其是来到家主的身边,外面的花花世界让一个人有了很强烈的占有欲望,自然的自尊心也能培养起来,所以板牙才这么说,怕的是把他刚刚建立起来的自尊心给伤了。 “只要你不觉得我笨,那就没问题。” 板牙抓耳挠腮了半天,都不知道如何回答他这个问题。 最后还是红孩儿来了之后,才解了尴尬。 吴熙慢悠悠的走上来,站在聚义厅的门前,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不知道是好是坏,就是感觉哪里不对。 胡如海一直没有露面,漫山遍野都找不到,后面的宅子里都是女眷,没有一各男人,现在就站在后面的广场上等着吴熙的检阅。 以往,强盗对强盗,一方败了之后,有点姿色的就被挑走,继续在山寨里服侍新的主人,人老珠黄的,想走也就放了,不过大部分都被手底下的人瓜分完毕。 所以,那些女眷表现的不是那么的害怕,反正都是在山上,和谁睡不是睡啊? 如果能碰见大方一点的寨主,兴许还能被释放,重新开始新的生活也说不定。 吴熙可没有这个闲心收留这些女眷,看有留下的,就跟着军队回到长安之后,给她们找个像样的活计干就行,不行留下的,现在就能走了。 命令才下,就有点后悔,胡如海还没有抓住,就着急放人,万一他化妆成女子下山了,不知道要在背后挨多少骂。 急匆匆的感到将军崖边上的广场上,有些妇人已经开始收拾东西准备下山,被传令兵制止了。 还好没有开始撤离,要不然这个私自释放山贼的罪名,恐怕是要背上了。 吴熙打算背着私自释放妇孺的罪名,但是私放山贼头子的罪名,他可背不起。 “我知道你们大部分人都不是自愿上山的,所以准备给你们一次重新开始的机会。 但是,在得到这个机会开始的时候,我有一个问题要问大家,你们谁是胡如海,如果有知道的,并且出来检举,那么恭喜你,你将会有一个新的开始,有没有这样的人出现?” 大疤刘好的就是女人这一口,所以大大小小的女眷有一百多个,站在四百见方的广场上,显得很拥挤。 吴熙的话音未落,底下就炸开了锅。 她们其实也挺可怜的,一起生活了这么久,有的脸面都没有见过,平时就在自己的房间里,身上什么都不穿,就等着大疤刘把肥硕的身子出现,方便干活。 可是这么些过去了,大疤刘愣是没有一个孩子降生,也算是对他的一种惩罚吧。 叽叽喳喳了半天,就是没有商量出来一个有效的结果。 吴熙觉得自己有些暴怒了,心念在杀与不杀之间来回转换。 要是他下令把这些女眷全部杀了,自然胡如海也就消失了,但是为了一个胡如海杀这么多无辜的人,吴熙自认为还是做不到那么绝情。 踌躇再三,决定让行军医官来验明正身,一旦查出有人是男人装扮的,就地诛杀。 人群里的气氛没有多少变化,平时就是光身子,现在给医生看,也没有什么不可以,所以,绝大多数的人还是比较配合。 可是这个时候有一个女人站了出来,说他不愿意接收吴熙这样无理的条件,她们本来受的苦已经够多的了,现在还要被他们欺负,她觉得不公平。 “那你认为怎么样才是公平的?” 吴熙觉得越来越有意思了,只要有人站出来,那就说明胡如海耐不住了,只要他耐不住了,那么吴熙就有机会把他揪出来。 一个男人扮女人企图逃走,他还真能想出这一招。 “我是给姐妹们说句话而已,我是大疤刘宠爱的小妾不假,但是暗地里已经和胡如海好上了,现在大疤刘死了,我也没有什么忌讳,早在你们攻山的时候,他就应逃走了。” 这为女子为了帮助胡如海逃走,真是无所不用其极了。 不过她说的话八成是真的,因为山上混乱不堪,这么多女人大疤刘也不可能面面俱到的照顾,虽然是俘虏,但是都有胜利需求不是么?所以有这样的事情也不足为奇。 吴熙呵呵一笑,问道:“那么你说说,他是怎么逃走的,自古华山一条路,我不认为他能从我的包围中从容的下山。” 吴熙很信心,至少在这方面他很相信自己的属下。 那妇人轻哼了一声,对吴熙的话不置可否,说道:“上山的路只有这一条,但是下山的路可就不止这一条了。” “你什么意思?” 吴熙一惊,觉得这里面大有文章。 “胡如海经营石棚山这么多年,早就为将来的逃跑做了准备,大大小小的暗道打了不少,就在我们说话的时候,他应该已经进入了青州城,你们是抓不到了。” 那妇人说完,哈哈大笑道。 吴熙很纳闷,一个被掳上山的女人为什么要为山贼说话,还说的这么掷地有声,煞有件事。 吴熙看了地形图了,要说打地道,这根本不可能,首先这里的岩石就不适合暗道,土质又很松软,要打暗道的话,保证塌方。 要说他做过这方面的努力倒是真的,要说胡如海不在这些人群中间的话,吴熙准备把自己的眼珠子抠出来当泡踩。 即便是心下有了计较,但还是假惺惺的叫人去附近查看,到底有没有她所说的那个地道。 “不要白费力气了,人都已经走远了,现在释放我们回家才是你应该做的。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们应该是官家的人,所以你们要无条件的这么做才是。 我们都是苦命的女子,被山贼侮辱了则吧,现在还要受你们的侮辱,我实在是看不下去,才站出来说话的。” 这个女子的心机很深,似乎和胡如海的感情很不错,是什么导致了她义无反顾的帮助胡如海现在还不得而知,不过马上就应该知道了,因为从聚义厅那边杀过来一个人。 一个手提一把铡刀模样的砍刀,威风凌凌的就杀了过来。 第九十九章 云归处 板牙的手下有异动,被吴熙制止了,因为看样子这个人并不是冲着他们来的,而是直接就冲到了妇人所在的区域,甚至出来的时候,连看都没有看他们一眼。 随着那人的距离越来越近,人群中终于有了骚动,一个高个子的女子,盘旋而起,跳起来直接迎了上去。 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来一秉长剑,潇洒的姿势任是谁都不能把他和一个男人联系起来。 可惜他就是一个男人,十足十的男人,而且这个男人应该是胡如海无疑了。 两个人很快就缠斗在了一起,把各自的兵器使得呼呼生风,一时间难分高下。 “姓胡的,你真他妈的不是人,当初老子跟你打江山,只不过是撞破了你和那各骚娘们儿的好事,你就处处打压老子,老子这口气已经憋了很久了,今天老账旧账一起算。” 说完,拖着他的铡刀就劈向了胡如海。 “狗日的,老子是看你不顺眼,只是找了一个借口而已,你还真的以为是你看见我们两个做事才对付你的吗?哈哈哈,受死吧你!” 举起长剑就迎了上去。 两人各有风骚,谁也奈何不了谁,只不过这里面是有故事的,吴熙乐的坐下来好好看看。 刚才就觉得那个茅草屋里有些异常,原来是两人有过节,刚才差点就下令板牙射杀了,现在看来留着这个后手还是很管用的。 两人杀的难分难解,各有负伤,看起来那铡刀的要厉害一些,毕竟胡如海做老大这么久,武功路数都有些生疏了,被人家压着打,也是正常的。 旁边的那个妇人很紧张的看着场上的争斗,脸上写满了焦急,因为她也能看见胡如海逐渐落入下风,再打斗下去的话,胡如海的命保不住了。 就在这时,她突然跪倒在吴熙的身边,带着哭腔说道:“求求你救救他,你的什么条件我都能答应。” “真的什么条件都能答应?” 那妇人见吴熙说的猥琐,咬着嘴唇含泪点了点头。 吴熙哈哈大笑着,以一种绝对胜利者的姿态,说道:“我要的东西你还真拿不出来。” “你要什么?” “要这山里的金银,你能拿的出来么?” 妇人明显慌张了起来,因为胡如海把钱财看的很重,就算他们再好,也不会把钱财的藏匿地点告诉她的,现在要拿这东西救命,她真的拿不出来。 “我夫君是青州有名的富商,你要是只求财的话,我可以带你去,只求你放过胡如海。” “他和你什么关系,你这么紧张他,按道理来讲,你做的的富家太太,这样锦衣玉食的过一辈子岂不是很好,为什么偏偏要上山来做一个山贼的小妾,你究竟是怎么想的。” “我有我的苦衷,现在没时间解释了,求求你放过他,我保证他会把那些钱财全部交给你的。” “你能做的了他的主?” 那妇人重重的点了点头。 看来这小妾是爱上了这个山贼头子,可是放过他吴熙觉得对不起周边的人民,一下子就陷入了两难。 他们这次来是来求财的,那么多人眼巴巴的看着他们的将主让自己发家致富呢,要是把人杀了,没有钱财,想必这些人绝对不干。 吴熙也陷入了两难。 那边胡如海已经渐渐不支了,被铡刀男逼到了悬崖边上,随时都有掉下去的危险。 那妇人的恳求声再一次加大。 这次是对着胡如海说的。 “他们是为了钱,你给他们就是了,我们下山找个没人的地方重新开始就是了,非要把自己逼上绝路么?” 胡如海一怔,被铡刀男抓住机会,一个漂亮的侧旋踢,踢到了肚子上,人就挂在了悬崖边上。 这一刻开始,胡如海的命已经不再自己的手里掌控了。 “你个臭**,你还真的以为我是爱上你么?老子和你在一起,就是为了把你们家的财产全部搞过来,没想到刚开始,就遭到了重创,真是时也命也。 老子今天能死在这里,也是贼老天让老子死的,不是你们谁谁谁把老子杀了。 你们想要得到钱财,那就是做梦,半辈子的积蓄,你们说拿走就拿走吗?门都没有。 哈哈哈……” 现在轮到那妇人绝望了,本来一腔热血的要救下他,可是他说的每一句话都刺在妇人的心头,让他如鲠在喉,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这就是一个没有良心的,自己为他付出了那么多,到头来就是为了家里的钱财,枉自己还对他一片痴心,真是自作孽不可活。 那种绝望的冷笑慢慢的从她的喉咙里发了出来,同时脚下慢慢移动到悬崖边上,风吹过来,撩动衣服的下摆,显得那么的凄凉。 吴熙饶有兴趣的看着她们表演,心里说不出的不快。 看样子那妇人已经有了跳崖的心思,吴熙想要阻止,但是内心却阻止他这么做,因为如果她继续活下去的话,真的会是生不如死。 就在这时,那妇人前脚一动,一脚就踩在胡如海趴在悬崖上的手,胡如海正在仰天大笑,没有想到她会这么做,吃痛之下,下意识的收手,然后整个人满脸惊恐的就掉了下去。 那妇人紧跟着就跳了下去,没有一丝的犹豫,脸上似乎还带着笑意。 吴熙抱着头很痛苦,原本就要知道藏匿钱财的地点了,这下当事人都死了,这么一来的话,就只能去老牛山去找徐清风了,希望他能知道一些什么。 第一百章 强盗转正 老卞心如死灰的站在将军崖的边上看着胡如海被那妇人踢下去,心里竟然没有报了仇的快感。 是啊,石棚山是他们起事的地方,也是奠定基业的地方,这里留下了他们太多的欢声笑语,也留下了很多汗水和鲜血。 能有今天的规模,是大家齐心协力的结果。 之所以能有今天的悲惨下场,说到底还是上位者贪图享乐的结果。 就拿现在的时局来说,就算是拉起一只队伍打到东京都是一马平川,不会出现任何的阻挡,谁知道,一个小娃娃领着几百人就把他们几十年的基业毁于一旦。 做了一辈子强盗,早就想着会有这么一天,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方式结束自己的一生。 曾经的老哥们已经在下面等的够久的了,今天他也要来了。 就要去陪他们了,没有了要死去的恐惧和悲哀,张开双手,身体微微倾斜,一阵风吹过,抚摸在脸上,就像小时候母亲的手抚在他的脸上是一种感觉。 多想这样的感觉就定格在这一刻,永远都不要结束才好。 这就是一个美好的愿望,美好的让人可笑。 “哈哈……” 老卞突然大声的笑了起来,声音回荡在将军崖上,被风带向了远处。 身体开始向下飘去,失去重力的那一刻起,老卞就把自己当成一个死人来看待。 突然腰间一沉,下落的身体猛然就停在了空中,身体荡回到崖壁上,摔的生疼。 睁开眼睛,看不见底的将军崖让人生畏,出了一身的冷汗。 下定决心要死的人,当然不会害怕,但是突然间有死不了了,那么死亡的恐惧又会重新袭来。 人的通病而已。 自己在慢慢的上升,没多久,就回到了地面之上。 地面上灯火通明,刚才还站在广场上的女眷已经全部走了,只剩下那个年轻人和他的手下。 那个年轻人就坐在大疤刘经常坐的那把椅子上悠闲的喝着茶,火把的光亮照在他的脸上,有一丝玩味的感觉。 他的身边有一个年轻人,看上去比那少年人还要小上几岁,手里攥着绳子的尾端,自己身上缠着的绳子就是出自他的手。 明明就要死了,这个年轻人为什么要救他,双手沾满鲜血,就算今天跳崖不死,也逃不过官府的审判。 横竖都是一死,还不如自己跳崖来的爽快。 恐惧,是的一阵恐惧来袭,充斥到了他的全身,让他有些不寒而栗。 身体慢慢的被拉到了少年人的脚下,他眉宇间漏出来的稚嫩,在他看来,是那么的可怕,这根本就不像是一个少年人所能达到的气场。 事实上就是这样,越是嬉笑在脸上的人,越是让人害怕。 老卞的心里活动增多,这就是为什么他看见所有美好的事情都会变得那么可怕。 “你已经死了,以后就跟着我吧。” 那少年人看都不看他一眼,把玩着手里的茶杯,微笑着说道。 爬在地上的老卞,本来心如死灰,猛然听到少年人这么说,一骨碌爬起来,就拜倒在少年人的脚下,说道:“卞宏愿意效犬马之劳。” 周围的人都哈哈大笑了起来。 他不知所以,抬头看去,众人的眼睛里没有了方才的敌意,有的只是暖暖的情谊。 这大概就是为什么这个少年人还不满二十岁就有那么多人为他效死的原因吧? “站起来吧,我们子午营不兴这个。” 旁边一个满脸麻子的大汉抱着一把仆刀说道。 老卞赶紧爬起来,一脸尴尬的笑着。 他原本就是一个盗匪,现在进入军营,不知道规矩,见过别人家的军队都是这个样子的,所以就照猫画虎的表忠心。 谁知道人家还不吃这一套。 那麻子脸扔过来一个酒壶,看着远去的将主说道:“以后跟着我混就行,将主看上了你,那就是你的福气,我们这次势必是要把整个石棚山的强盗一举覆灭才会罢休,明天老牛山那边你要好好表现才行。 跪在地上表忠心根本就没有一点用,你没看见将主说完话就没等你表忠心就走了么?你知道这意为着什么吗?” “意味着什么?” 老卞不明所以,傻傻的听王大麻子解释。 “你傻啊,意味着他把你当自己人,也不愿意听你说大话,将主最不愿意听到的就是死字,你刚才已经犯了忌讳。 将主最愿意看见的是,你在战场上的表现,哪怕你一个字都不说,顺顺当当的拿下老牛山,把这里的财富挖出来就好,其他的都是屁话。” 老卞一个劲的点头,一副受教的样子。 石棚山他很熟,就算是闭着眼睛也能从东边走到西边,尤其是被胡如海打压之后,更是得到了一个巡山的工作,对石棚山的地理环境更为熟悉了。 老牛山在西北面,没有屏障,就是作为大后方创建的,后来徐清风上山之后,就被安排到了老牛山上。 因为这个人好写字,上山之前就喜欢混在妓子的群体里,但是他极为洁身自好,基本上沉迷于字画不可自拔,对于女人没有多少兴趣,弟兄们都说他是皇宫里逃出来的太监。 他也不生气,任由大家开玩笑。 只要弟兄们高兴就好。 老牛山是胡如海安置自己家属的地方,一直没人照看,让谁去都担心会霍乱后山。 胡如海见这小子温文尔雅,又会点武功,于是就把他安排在了老牛山照顾一众老小。 谁知道,徐清风城府很深,表面上都是装出来的,没过多久,就露出了他的獠牙,很多弟兄们被他拉到了后山,成为了他的属下,不知道那些人被他灌了什么迷魂汤,尽然忠心耿耿的跟着他和胡如海作对。 久而久之,徐清风就成了石棚山上的三当家的,更要命的是,胡如海的家眷被他扣在老牛山,让胡入海想拔掉这颗钉子都没有下手的地方。 胡如海的几个小妾后来相继给他生下了几个儿子,本来是令人高兴的事情,但是胡如海很不高兴的要去杀了这个天杀的。 可是走到半道上又折了回来,他为的是兄弟们不自相残杀才放弃了这次行动。 大家心里清楚这几个孩子是谁的,自从徐清风占据了老牛山成了三当家的,胡如海就很少去老牛山和小妾们行欢了,那么这些孩子都是谁的呢? 都心知肚明,也不说出来。 现在好了,胡如海死了,大疤刘也死了,徐清风不知道要高兴成什么样子,很可能现在正在山上大摆宴席,庆祝呢吧? 老卞说这话的时候一脸的生气,王大麻子很有耐心的听完老卞的叙说,觉得当个强盗也很不容易。 小希在边上听的入神,这些都是自己小时候经历过的事情,听起来也有新鲜感。 老卞得知队伍里有很多人以前都是强盗的时候,觉得自己做出了一个正确的决定。 “就这些?” 王大麻子听完之后,问道。 “嗯?” 老卞疑惑的看着王大麻子,还以为自己的故事讲的不精彩。 他的故事讲的确实不精彩,王大麻子真想脱下鞋,抽在他的脸上。 “老子不想听花边新闻,要听听你对拿下老牛山有什么心得。” 兵士送过来了一碟子凉菜,两碗肉粥,因为是在打仗,没有酒,就算是有酒,也都是偷偷的喝,也不敢喝的太多,大多都是咂一小口,过个瘾。 老卞没有经历过军营,抱着酒壶不撒手,看着兵士送过来的饭食,端起来呼呼大吃,这一段时间,山下闹旱灾,收入减少了,很长时间没有吃到这么好吃的农家饭了。 “瞧你那点出息,吃完之后继续说。” 王大麻子不紧不慢的吃着,完全没有了当初吃到肉粥时的那种稀罕劲了,甚至认为大家应该改善一下伙食,把饭食里面的肉去掉,给兵士们解解肚子里的油水。 不多大会儿,老卞已经吃完了,看着王大麻子的碗嘿嘿嘿的笑着。 “想吃自己去拿就是了,总之饭是管够的,但你要是拿不出一个可行的办法,那么板子也是管够的,你想清楚了就去拿饭。” 老卞听到饭食管够,根本就没有听到板子的事情,屁颠屁颠的就去添饭了。 吃完之后,躺在地上,地上接起一根小棍,在牙缝里面扣来扣去,刚才吃的太急,一些肉丝卡在了牙缝里。 “老牛山上有一处山洞,很深,徐清风肯定已经听到了风声,或许现在已经搬进了山洞,要是他窝在里面不出来,我们还真的拿他没什么办法。 更可况这个山洞另有出口,里面别有洞天,水火攻击恐怕都不是个好办法。 以前官军来攻击的时候,他得到了一副步人甲,只要步人甲站在洞口,我们很难冲进去。 要是强攻的话,会付出很大的代价的。” 老卞沉声说道。 “你他妈的为什么不早说,我草,要是弟兄们有个三长两短,杀你十次都不够!” 王大麻子正在吃饭,突然听到这个消息,把碗往地上一扔,骂了老卞一句,就急匆匆的走了。 老卞觉得这个消息是自己保命的后路,思来想去还是说了出来,没想到麻子脸会有这么大的反应,知道自己闯祸了,刚刚吃进去的饭,在胃里翻腾的很难受。 第一百零一章 老妖精 吴熙并没有责备老卞,反而对他进行了大加的赞赏,一个刚刚死过一次的人,说的都是知心话,可能心里有些紧张,一时间想不出来,不能怪他。 也有可能是他觉得军队的战斗力很强,这样的步人甲根本不再话下,谁知道王大麻子的反应那么强烈。 得到了口头表扬的老卞情绪不是很高,就躲在那间茅草屋里一直没有出来。 子午营的兵士因为战斗了半个晚上,这时候也很累了,虽然付出的代价不是很高,只是有十几个人受伤而已,但是,紧绷的神经刚刚松懈下来,就觉得浑身疲惫的要命,匆匆吃了饭,也没有时间庆祝,就倒下睡觉了。 明天还有一场硬仗要打,不睡足了根本没精力应付。 负责巡逻的兵士换成了吴熙的侍卫,因为他们今天几乎就围在吴熙的身边,没有进行作战,所以现在顶替原先巡逻的兵士。 一切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徐处仁在山下得知吴熙上面的战斗结束,零死亡的数据着实让他对吴熙高看了一眼。 侧翼的包围结束,马不停蹄的就上山来祝贺。 其实祝贺是假,能在里面捞点好处才是他此行的目的。 吴熙也是有一说一,有二说二,钱财还没有找到,就算是先找到,徐处仁能得到的也仅仅是官银而已。 除此之外,一个子儿也别想着要。 徐处仁很好说话,不是那种得理不饶人的主,人家的功劳给了自己,如果还在钱财上侵占的话,有些说不过去。 再说了,就算是自己想要,也要看看他手下的那些杀才们的意思。 这些人个个都不是好惹的,一个个杀气腾腾的,自从他出现之后,他们的脸上就没有出现过笑容。 吴熙屏退了左右,让他们下去休息,明天早上开始的战斗才是硬骨头。 “多亏了知州大人保护了后方,我们才能顺利以最小的代价拿下将军崖,这大半夜的还让你老人家操心,小子有罪啊。” 这话说的徐处仁老脸一红,都有些不好意思了,不过不愧是久经朝堂的老人了,这点画外之音还是能听得出来的,这就是在怪自己对人家没有信任了。 说的也是,人家刚刚打了硬仗,他就迫不及待来要战利品来了,放在谁的身上都不会好受的。 话没有说的透明,就是给他面子了,他要是在提这档子是,搞不好最后他什么都捞不到。 “小兄弟说的哪里话,你们远道而来,为的是什么,老夫姑且不说,光是你这仗打的利索,就足以让老夫刮目相看了,没有别的意思,作为一州知州,犒劳一下将士们而已。” 也是一个会说话的,场面总不至于不好看。 吴熙呵呵一笑,看他说话也像是这么回事,下面准备好讽刺的话也就没有好意思说出来。 “将士们很疲惫,现在已经睡下了,明天就要进攻老牛山了,不知道知州大人有什么良策?” 徐处仁就是一个文人,哪里懂得带兵打仗,要不是朝廷规定知州节制地方军政,他还真想撂挑子不干,就算是现在,军队上的事情,都是副手说了算的。 “老夫一介书生,全靠将士们浴血奋战,战场还是留给那些懂的打仗的人去做吧,老夫顾全大局就是了,没有必要亲力亲为,有的时候,过多的干预,效果反而不好。” 这就是个老妖精啊,嘴上说的好,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管,在心里明白的和明镜似的。 很难得啊,宋朝为什么这么弱,和文官节制武官是有关系的,如果个个文官都有老徐这觉悟的话,宋朝也不至于偏安一隅苟存。 吴熙先是站起来恭恭敬敬的给徐处仁鞠了一个躬,然后才坐下说道:“知州大人顾全大局,有此心胸,大宋有救了。” 吴熙给他行礼的时候,着实吓了他一跳,好端端的行礼,不知道这小子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直到吴熙说了话,提着的心才放进了肚子里。 自然而然的事情,根本用不着这样,徐处仁自己也是一个十足十的爱国分子,做官这么些年,好多事情都看的很清楚,对于文官干涉军政,他是绝对反对的,可是皇帝可不这样看。 所以,不管你下面怎么做,在皇帝的面前,这些事情提都不要提,这是老赵家的传统,就算是你说的有理有据,在他们的心里,永远都过不了赵匡胤得到天下时的那一关。 “着实吓了老夫一跳,看你领兵打仗,很享受,面具侠狄青也不过如此了,虽然是和强盗在作战,远远不能和正规军相提并论,但是老夫隐约觉得你根本就没有释放出自己的全部能量。 要是正规军出战的话,你应该做的更好。” 老家伙眼睛很毒辣,话说的很中听,但是吴熙就是提不起兴趣听,这些都是恭维之辞,对他没有任何的帮助。 当初在嗣武城的时候,不是这样的,他是利用了山民官府以及和野狐山强盗之间的矛盾,逐渐控制了形势,说句不好听的话,就是借刀杀人。 可是这次不一样了,亲自带队,手下的很多人或多或少的和自己都有一些关系,一个不小心,这些人有个三长两短的话,良心一辈子都不会不安。 所以徐处仁在有意抬高他的时候,他没有一点点的高兴,反而成了他的压力。 “说句良心话,当小子得知,老牛山上有步人甲的时候,心里的担心多过攻下将军崖,要知道,步人甲就是一个无敌的存在,如果没有重型武器的话,很难对此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吴熙说出了自己的担忧。 此话一出,没想到徐处仁哈哈大笑了起来,吴熙不知道这个老头为何如此发笑,但是想必不是什么坏事,要不然也不会这样嘲笑他了。 笑够了之后,徐处仁向吴熙招了招手,吴熙附耳过去,没多久,吴熙脸上的阴郁终于有所缓和了。 吴熙打手一挥,朝着帐外说道:“上酒,上好酒。” 第一百零二章 崖路遇险 夏天树林密布的山里面,因为有树叶子挡着,太阳晒不进来,树荫包裹着的区域有些潮湿。 整个人好像都置身在一个蒸笼里,幸亏大家穿的都是强盗的服装,虽然徐清风可能已经猜到他们不是土匪,但是子午营的兵士们也不愿意穿上正式作战服装。 宋军的装备其实很简陋,可能是皇帝处处防着武将造反,于是整个宋军只有三分之一的兵士才装备了盔甲,剩下的都是一些皮甲,对方的箭射过来,根本就抵挡不住,这也造成了为什么宋军在外打仗,即便是胜利了,也是惨胜。 要是输了,几乎都是全军覆没的结局。 现在是夏天,穿上皮甲,身体根本就承受不住这么炎热的天气。 要是整个军队都装备成步人甲模样,不要等到打仗,人可能就已经热晕在了铠甲里面,更不要说是打仗了。 所谓的步人甲其实也没有什么神秘的,就是把一个人整个装在铠甲里,然后拿着战斧,依靠自身刀枪不进的得天独厚的条件,在万军从中就是一个神一般的存在。 不过步人甲有一个致命的缺点,就是行动不便,所以一般的情况下只是作为防守出现在战场上的。 所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就是这个道理。 可见宋军设计这套衣服的时候,就是本着防守去的,不像西夏的党项,以及辽人那样改进自身的进攻设备。 人家都在研究怎么才能把进攻的利器打造的犀利一些,宋军是在考虑如何才能把防守做到极致,所以为什么宋军在战场上不能得到寸金,就是这个原因。 当然这也不是全部原因,主要原因还是朝堂上,不过就连武将都不思进取,那么皇帝就算是让你顶盔贯甲的出去,能不能回来,还真不好说。 在这个依旧需要勇气决定胜负的时代,其他的都是辅助,士气很重要,所以不管吴熙在帐篷里显得多么的焦虑以及犹豫,但是,只要出现在士兵们面前的时候,就一定是一副自信的表情。 都靠着他活着,将主的士气没有了,那么手底下的兵士也不会有多少起色。 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所以带兵打仗,将主的呈现在兵士们面前的状态很重要,当然战术指挥和临场应变能力也很重要。 吴熙撩起下摆不停的扇着风,企图让自己凉快下来,焦躁的情绪像一只小虫子在身体里来回游走,怎么也消除不掉,看样子还有蔓延的趋势。 身边的牛眼娃雷豹他们也不好受,就是因为受到了吴熙情绪的干扰。 看上去他们笑嘻嘻的听之任之,但是心里有一条小虫子也在无情的挠的他们难受。 老卞作为向导在前面引路,青阳和二狗子上窜下跳的没有人影,偶尔出现在吴熙的身边,低头附耳的说着什么,然后就有消失在了人们的视线里。 随着天色大亮,水蒸气才慢慢的消退,伴随而来的是薄薄的一层雾气。 兵士们心中的焦虑更甚了,蔓延到没一个人的身上,整个队伍死气沉沉的似乎随时都有奔溃的危险。 纵然他们是为了钱财,个个都是不要命的主,但是钱财还没有得到,这样死了,就有些不值当了。 根据老卞提供的线索以及青阳传回来的线索,慢慢的拼凑之后,老牛山的大概地形,吴熙大概已经掌握了。 要想到达老牛山徐清风藏身的山洞,必须要经过一条很窄的崖路。 所谓的崖路,就是建在岩壁上的道路,经过人工开凿出来只能容一个人贴壁行走的道路,下面就是深不见底的悬崖,人走在上面,不要说是打仗了,就是让你放下看一眼,胆小的人都能两腿打颤。 平时徐清风他们上下的时候,是有吊篮可以使用的,可是现在他们是进攻方,徐清风知道了风声,把吊篮用的绳索已经毁了,反正山上有的是吃的,就算是没了粮食,野味也是不错的选择。 吴熙站在烧掉的吊篮面前的时候,就更加肯定,整个石棚山上的财富都应该在徐清风的控制下才对,要不然他也不敢把他们的生存之路给烧毁了,要是手里没有存量,他根本没有这么大的胆子。 一抹诡异的笑容就浮现在吴熙的脸上,身后的兵士自然是没有办法看清楚的。 牛眼娃率先走上了崖路,脚底下很稳,根本没有打颤的迹象,不时的回头给后面即将要上去的兄弟们打气。 吴熙不知道这是装出来的还是真的不害怕,反正他看见这条路的时候,整个人瞬间就不好了,这根本就不能称之为路,只是一只脚刚好能放在上面,要是一个不留神,后果不堪设想。 本来吴熙是要第一个上去的,为的就是要振奋士气,但是牛眼娃可不会让吴熙这么干,身为将主,保住性命才是第一要义。 雷豹看见牛眼娃抢了头功,一脸的不高兴,还没等到牛眼娃领着的兵士完全走开,就气咻咻的跟了上去。 这样的竞争吴熙很希望看见,不仅可以提高战斗力,更能给后面的兵士们做一个很好的表率。 果然后面的兵士们看见两位将主的得力干将都上去了,而且走的还很稳当,于是悬着的心终于有了一些松动。 这是一个好的开始,总不至于还没到老牛山,士气先夸了,如果是那样的话,吴熙宁愿不要这里的财富,也不能把弟兄们的命搭进去。 还好遇到了这个困难,正好是一个提升士气的好方法。 还好崖路并不是很长,前后只有两百米的距离,就算是对面出现什么紧急情况,那么,身后兵士们的弩箭也足够能应付,就是头顶的情况现在还不是很清楚,要是徐清风足够聪明的话,上面埋伏下一支伏兵,那么爬在崖路上的这些人,断然没有生还的道理。 还真是怕什么来什么,还没等吴熙的思想收住,悬崖上面的平台上就露出了人的脑袋,冰冷刺骨的弩箭已经瞄准了众人,有的手里还摆放着石头,只等一声令下,崖路上的兵士就会被掀下悬崖,摔的粉身碎骨。 第一百零三章 你要当牛 吴熙惊出一身冷汗,果然能做匪首的人就没有脓包。 吴熙让传令兵挥动旗子,告诉爬在崖路上的兵士们上面的情况,要他们做好防护的工作。 吴熙知道这只是尽人事而已,就算他的战术再高明,也不可能把这些人从鬼门关上拉回来。 牛眼娃眼看就要踏上对面的平台,只是就差十米的距离,他的身体笨重,不像红孩儿和板牙他们,身子灵巧,虽然不是飞檐走壁,借力引体向上很厉害,就算遇见这样的情况,也不会那么被动。 雷豹可就惨了,刚好走在正中间,那块大石头就悬在他的头顶,好像是专门为他准备的一样。 板牙和红孩儿还没有走上崖路,小伍只走了十米的距离,发现情况不对,一个拧身,连带身后的兵士一并给抓了回来,稳稳的落在了吴熙的身边。 “将主,怎么办?” 最为担心的还是板牙,这么多年的兄弟情,不是一般的情谊能够比拟的。 牛眼娃看上去也不叫着急,脚底下开始加快速度,身上的肥肉一耸一耸的让人看着好笑,可是没有一个人能笑的出来。 有一个兄弟就是因为速度加快,没踩稳,掉下了下去。 掉下去的瞬间,脸上似乎还带着笑容,没有那种生命即将消逝时的绝望吼叫。 吴熙真是谢谢他了,知道这个时候,还在想着弟兄们的士气,这才是他吴熙带出来的兵。 虽然平时没有多少交集,但是毕竟在一个锅里搅马勺那么长时间,多少还是有些感情的。 吴熙的心都要碎了,说好的把他们全息全影的带回去的,现在看上去,没有那么完美了。 打仗就是这样的,没有不死人的,可是吴熙身为后世人,就是过不了他心里那一关。 还好,因为这个兄弟的表情,大家的凝聚力空前的高涨。 他们都知道,这就是一个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干的活,说不准那一天就会一命呜呼,他们现在所要做的就是给媳妇和孩子赚下足够一辈子不用在受苦的功劳就好。 他们知道吴熙不会喝兵血,不会把弟兄们的功劳据为己有,身后事已经得到了妥善的处理,所以即便是身死,也不会有任何遗憾的离去。 就在大家以为崖路上的弟兄们没有一丝生还希望的时候,爬在悬崖口的那些人毫无来由的开始往下跳,不知道上面发生了什么情况。 看他们的表情,好像上面有人在他们的背后用脚在踢,那些人根本就没有注意身后,认为这就是自己的地盘,还会有谁在自己的背后下手? 有一个很好的地形,没有一个英明的将主,即便是把火药给你造出来,也不会有多少胜算。 上面本来有二十人的盗贼,现在全部飘在空中哀嚎,来迎接他们即将消逝的生命。 那种绝望的哀嚎,在吴熙他们听起来就是一曲曲美妙的歌声,比起妓子们嘴里唱出来好听了很多。 上面的危险清除了,青阳和二狗子俏皮的笑脸就出现了,跟着他们的还有身手比较好的兵士,正一脸骄傲的看着下面的同伴。 吴熙黑着脸,怒气冲冲的朝着传令兵吼道:“要是二狗子晚上还能站着吹牛皮的话,你就给我当牛。” 传令兵没有听懂吴熙话里的意思,愣了半天才听明白,感情是将主觉得青阳道长和二狗子行动缓慢才导致一个兄弟折损,在这里大发脾气呢。 可是两个人的事情,为什么要迁怒二狗子一个人呢? 想不明白就不想了,拿起特制的扩音喇叭朝着上头喊话,喊话的内容自然那不是自己当牛那回事。 二狗子一听,一脸蒙比,不过很快就反应了过来,大手一招,带着弟兄们就撤了。 总算是顺利过了这一关,吴熙现在的腿肚子都在打转,青阳悄声无息的就出现在了他的面前,脸色也不是很好看,可能他们没有在预定的时间达到预定地点,而导致兄弟们身死,他们也是有责任在里面的。 “好了,人已经死了,就不要再说了,我已经想的很清楚了,打仗没有不死人的,死了那是他平时没有好好的贯彻我们子午营的教条,总是以为自己有九条命,怎么也不能死了。 现在好了,死了一了百了,要那些人都看看,大自然是多么的无情,生命是多么的脆弱,看看有谁以后还不好好训练,成天嚷嚷着要回去上青楼。” 吴熙故意说的很大声,就是说给那些人听的。 这话很有必要说,挣钱是好的,但是也不能平白无故的丢掉性命,要不然自己挣下的家业都是给人家在铺路,这帐他们都会算。 都知道将主在生气,自从他们从长安出发,路上凶险的事情也遇见不少,都能平安度过,唯独到了最后的关头,死了一个人,吴熙怎么能平静的下来。 吴熙现在眼睛绿油油的想要吃人,要是徐清风现在出现在他的面前,不用想,一个剁肉馅的命运他是逃不过去了。 “运气很好,徐清风听说胡如海和大疤刘死了,昨天晚上在山洞里整整喝了一夜的酒,这个时候,恐怕才刚刚睡下,正是出其不意攻击的好时候。” 青阳见吴熙发完了火,才小心的说道。 本来青阳就是来帮忙的,用不着这么让着他,可是这次出来之后,他发现,吴熙身上的戾气很重,有一种要把所有人都要攥在手里的意思,不知不觉之中,他的心里也有一些想要依附的意思。 这大概就是领导的魅力吧。 “运气好个屁,那悬崖上出现的那些人是怎么回事,还睡下了,我看是假装睡下才是真的,就是为了迷惑你们这些探子的。 平时给你们说要仔细一点,就会不死人,现在好了,死了人才知道要改进,有个屁用啊。” 吴熙是真的生气了,青阳以为他生气生完了,谁知道,还是被教训了一顿,二狗子知道现在回来绝对没有好果子吃,青阳才会回来,没想到,还是被臭骂了一顿。 青阳知道吴熙心里很苦,骂几句也不会死人,也就听之任之,要是在家里,这会吴熙的屁股恐怕已经开花了。 “悬崖上的人不是徐清风安排的,另有其人。” 青阳说这话的时候,声音压的很低,好像有意的避开什么人。 吴熙黑着脸,什么话都没说,青阳觉得自己的任务完成了,跺了一脚,借力一棵树,三跳两跳的不见了人影。 第一百零四章 侥幸逃脱 徐清风的日子过得很潇洒,本来就人心所向,过不了多久,石棚山就要他说了算,现在胡如海死了,大疤刘也翘了辫子,不用说,往后石棚山就是他一个人说了算。 胡如海海真看得起他,全家老少的性命全部都交给自己照看,见过心大的,没见过这么心大的,后院起火古来有之,也不少他一个,那些小妾一个个如花似月,胸前两团肉毫不忌讳的在他面前晃,就算是个石猴也要融化了。 更何况,这些女子还年轻,胡如海一个月也来不了几回,如饥似渴的样子,徐清风看着都难受。 上了衣柜床,就会有第二回,人的欲望是无穷尽的,于是大家都心照不宣的开始了风花雪月的伎俩。 儿子都生下好几个了,胡如海愣是不吭声,这就算是默认了,只要你不想着老大的位子,随你怎么折腾都行。 可是后来胡如海发现这小子慢慢有了取代他的打算,就准备找个机会收拾徐清风了,就在这时,宋江完美的出现拯救了徐清风,最后吴熙更是助力了一把,让他以后可以在这个位子上高枕无忧,徐清风不认为吴熙敢在崖路上走过来收拾他。 官军就没有不惜命的,烧了吊篮之后,就在山洞里开始大摆宴席,庆祝自己上位成功,完全没有把吴熙放在眼里。 他早已得到情报,那就是一个连二十岁都不到的毛头小子,能杀了老大老二已经算是功勋卓著了,回去之后官运亨通的鼻子朝天走,如果在冒险上老牛山,真的不值当了。 昨天晚上喝了不少的酒,小桃的大屁股实在是诱人,借着酒劲把事情办了,开始的时候来有点反抗,但是,进入正题之后就一帆风顺的一塌糊涂,甚至还主动迎合起来。 一共做了三次,徐清风就觉得自己有些不行了,往常最起码五次之后,要是还没满足的话,天亮前在来两次不是没有问题,但是,昨天晚上三次就匆匆交了枪,于是,他决定,今天早上,上山锻炼一下身体是很有必要的。 忍着头疼,挣扎着起来,随意的在凉水里洗了一把脸,瞬间就觉得神清气爽,换了一双高腰的官靴,把裤腿全部塞进靴子里,紧了紧腰带,就出了门,往山上走去。 昨天夜里很多兄弟都喝的烂醉如泥,直到现在都还睡的和死猪一样,鼻涕打着气泡一进一出,别提有多搞笑。 随他们怎么样都行,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 想想都觉得幸福的不行,脸上的笑容似乎比刚刚升起来的太阳还要灿烂一些。 转过一个弯,洋溢着幸福的脸上就再也看不见一丝的血色,大批手持弓弩,强盗打扮的人就站在距离自己不到一百米的地方虎视眈眈的看着自己,要是自己敢有一点威胁的动作,不用说,那些杀才绝对会把牛筋制成的弓弩拉满,使劲往自己身上招呼。 虽然他练过一些武功,但是,真的不敢保证,能从五十支弩箭下逃生成功是怎么样的一种体验。 好在身后就是一个拐角,只要他的速度够快,隐藏起来,等第一轮箭雨过去,找个空档绝对能仗着熟悉山路的优势回到山洞里,只要进了山洞,就是他的天下了,就算是你再有能耐,步人甲往洞口一戳,就算是千军万马,也还是一个一个的往进走。 退一万步讲,就算步人甲不管用了,山洞四通八达的,不管从哪里走,他都是有优势的。 说干就干,对方的切口还没有喊出来,徐清风高高跃起,把身体拧成一个麻花,极大可能的减少空气阻力,以及受伤害的面积,成功的找到了一棵树做为借力点,一个折身,翻身就躲进了刚刚走出来的山凹。 身体还没落地,箭矢被紧绷的牛筋释放出来,所产生的嗡嗡声,在身后成片的响了起来。 刚刚待过的地方,插满了箭矢,就连借力的树干上都有几支箭牢牢的插进去,尾部还在打着摆子。 根本就不敢露头,嗡嗡的响声刚停,一个箭步就窜了出去,消失在了树林的深处。 总算是捡回了一条命,进入树林子,箭就失去了机动性,单对单的话,徐清风不认为对方里有人能在老牛山的树林子里能是他的对手。 心下虽然这样想,但是,脚下一步都不敢停歇,发疯似的朝山洞的另一个出口跑去。 身后悉悉索索的声音离自己很近,心下一紧,就觉得自己其实大大的错误估计了对方的实力。 说的也是,要是没这个谱,还真不敢上这老牛山来。 前面就是山洞的进出口,平时都有人把守,昨天晚上都去庆祝了,不知道现在回来了没有,试着打了一声口哨,这是他们约定好敌情来了的信号,没想到还真有人。 徐清风一边跑,一边打着手势让他们拿箭反击,好给他营造一个跑回山洞的机会。 属下的人也不傻,知道徐清风遇袭,酒也全部醒了,毫不含糊的搭弓射箭,掩护当家的进洞。 身后又叫声响起,想必是有人中箭,然后徐清风就听不见身后的脚步声了。 心下大喜,一个箭步就窜进了山洞口,大口大口的喘着气。 没来得及休息,马上命令手下去正门口迎战,这里有小兵把手就足够了。 山洞的正口才是关键,不到万不得已,一般不会主动放弃正洞口的控制权。 直到现在他才模模糊糊有了一个概念,自己现在好像被人围住了,昨天晚上真的不该喝酒庆祝的,做好迎战的准备才是他目前最需要做的事情。 还真小看了人家,不光是上来了,还没有付出代价就上来了,出乎意料了,先输一阵,不过不算什么,兄弟们现在都醒来了,个个都很精神,只等着官军一到,就要放手一搏了。 被抓住也是个死,还不如混混烈烈的死,就算自己不能再这个世界上生存了,那么临死也要拉几个垫背的。 就在他们的思想做斗争的时候,一声怪叫,面前就出现一个扛着大锤的莽汉,对着最前面的兄弟,就是一顿重锤。 第一百零五章 这个山贼很自负 吴熙登上山洞对面的一个小山包的时候,牛眼娃和雷豹已经彻底的控制了山洞的外围。 地上横七竖八的躺了一地的尸体,看样子没有遭到什么抵抗,就被二人送上了西天。 看来昨天晚上这里确实经历了一场狂欢大宴。 斥候回报说有人功夫了得,从他们的严防之下跑回了山洞,看身手应该就是徐清风才是。 把老卞叫来之后,根据斥候的描述,老卞很肯定的说那就是徐清风无疑了。 因为整个山上能有徐清风这样功夫的人已经不多了,不管是从身姿还是样貌上来说,确实是徐清风逃过了他们的追捕。 那斥候听老卞这样说,后悔的直砸脑袋。 吴熙赶紧阻止了这样自残的行为,附耳嘱咐了几句,那斥候马上露出了笑容,抱拳之后,就向后山窜了过去。 这个小山包算是周围的一个制高点,能清晰的看见洞口周围的情况,就算是打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的很清楚。 老卞办完吴熙交代的任务,就下去到洞口去了,对他来说,如果能够活捉徐清风或者是杀了徐清风,以后在子午营里也不至于抬不起头。 所以这个头阵他是当仁不让。 再说了,这里的地形他相对比较熟悉,所以当他提出这样的建议的时候,除了牛眼娃瞪了他一眼,没有人反对。 毕竟将主给他们的命令就是,不留降俘的同时,要保证自身的安全是最重要的,所以,没个人都在贯彻着吴熙的作战方针,只有牛眼娃是个例外。 他现在算是吴熙手底下的一员猛将,就算是横一点,也不会有人说什么。 洞口有一道石门,由于进去的比较匆忙,此刻半掩着,石门很重,也很厚,吴熙就算是想要用火药炸开,宋朝火药的威力都达不到,但是,要想从里面完全关上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所以,那仅剩下一个人能穿行的门缝,就成了吴熙强攻的通道。 就在这时,山洞口影影绰绰的似乎有人藏在了门背后,势必是步人甲已经做好了准备,就等着吴熙攻进去了。 吴熙轻笑了一声,觉得这个徐清风就是一根筋,山里面那么大的地方不去躲藏,非要躲在这个四处漏风的山洞里,他以为一个步人甲就能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但是同时也把自己关进了死地,只要吴熙把猛火油倒灌,不管你步人甲有多么的厉害,里面的人休想能活着走出这里。 昨天晚上徐处仁就这么跟吴熙说过,并且把青州军营里的库存一股脑儿的全部搬上了山,要为吴熙助力。 吴熙正在为怎么破解老牛山的山洞发愁,这一下就彻底的解决了难题。 这个时候,青阳和二狗子带领的斥候,恐怕已经堵住了山洞的所有出口,把猛火油倒从山顶的通风口灌进去了吧? 想到这里,吴熙就觉得一阵高兴。 从另一个方面考虑,徐清风这样不顾一切的要进山洞,正说明,他们老牛山上所需要的物资金银应该就在这个山洞里无疑了。 老卞也很肯定的说,徐清风这个人生性多疑,金银之类的钱财,一定要放在自己看得见的地方才踏实。 这就很明朗了,猛攻就是了,这些年山上搜刮的民财应该不在少数。 老卞算了一帐,金银绝对不会低于一万贯,铜钱更是多的数不清,还有一些官银,这些年也积攒了不少,反正就算是吴熙带来的人没人负重到极限,也不一定一次性能拿完。 拿钱这种事情,就不劳老卞操心了,这些杀才和那些商人们有的是办法。 昨天攻下将军崖的时候,里面稍微有点年月的东西都被钱万成老黄他们送下了山,老黄初步估计了一下,就将军崖昨天一天的收入,绝对超过两千贯。 这样一组数字彻底打消了其他商家的顾虑,此刻就躲在山头的不远处,等着这场仗打完,就要上去捡一些当兵的不要的东西。 他们还有一个责任就是负责兵士金钱的运输,当然了,这里面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作为酬劳。 兵士们自然不会把这点小钱放在眼里,再说了,这么长的路程,自己也不可能背着回去,所以欣然接收了钱万成之流商人的报价。 就在这时,山洞里面传出了声音,虽然不是很大,但是却响彻山谷,这是回音导致的。 “外面的人听着,徐老大说了,你们只要撤了,山洞里面的金银随意取用,他只要性命无忧就行,要是一意孤行的话,他也不介意,手底下见真章。” 话里面有些害怕,有很不甘心,如果碰见一般求财的将主,这样两全其美的事情看上去很值得考虑。 但是,吴熙不是一般人,要消灭整个石棚山的盗贼,还要把人家的钱财全部拿走。 开始的时候就没打算留石棚山上任何人的性命。 老卞是个意外,只能证明他这个人的运气比较好而已,即便是这样,老卞依然要在吴熙的面前证明自己才行。 “少他妈的装犊子,告诉徐清风,如果他举着双手,抬着金银出来投降,尚且能有一些转圜的余地,要是摆着这样一副姿态,那么,就只有满足他手底下见真章的意愿。” 喊话的是站在吴熙身边的小伍,他的嗓门比较大,又拿了特制的喊话筒,就算是身处里面的徐清风想必也能听的一清二楚。 洞里面突然就安静了,过了一会儿,又有一个声音传了出来,这回的声音和上次的不同,应该是徐清风自己的才是。 “小娃娃,不要给你脸不要脸,老夫的储粮足够维持一年的,刚才看了,你就那么几个人,要想进来恐怕也不容易,我能耗的起,你能耗得起么? 识相点的拿上金银赶紧走,算是拿钱买命,要是还不识时务,连根毛都没有,我已经布下了天罗地网,不信的话,你就自己进来看看。” 吴熙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布下天罗地网的应该是自己吧,怎么就不要脸的给自己脸上贴金? 就算是山洞里面的形势很复杂,他大不了不进去就是了,猛火油烧你个三天三夜的,就不信你能抗的住。 不再和他啰嗦了,连续作战,将士们也很疲惫了,在这样下去的话,难免会有厌战的情况出现,看都没看徐清风丢出来的金银箱子,打了一个响指,身边的小伍就朝山那边招了招手。 第一百零六章 山贼的原则 山顶上的兵士,看见了小伍的手势,高高举起了手里的旗子,做了几个花样动作,然后瞬间隐身不见了。 这就是一个机灵的,知道没有好果子吃,指挥完之后,就隐身了,不过露出一点小脑袋,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吴熙这边,将主一下令,他还得通知众人战术的变化。 吴熙等了一会儿,就是不见后山猛火油的烟雾升起来,心急如焚之下,在原地转圈,拒绝了手下送上来的茶水,现在一点胃口都没有,就算是面前放着一个美女,他都不带有反应的。 这说明他们遇到了麻烦,知道青阳的武功以及执行能力,这人要是为你所用,那么就会很认真的对待你交给他们的任务,这也是这么多年做为密法司的老人所磨练出来的性格。 小伍看了一眼吴熙,吴熙点了点头,小伍打手一招,瞬间就有十几个兄弟跟上去,去后山支援去了。 老卞按耐不住的朝徐清风扔出来的两箱子金银走了过去。 因为扔出来的时候比较用力,箱子都打开了,铜钱和元宝都洒落了一地,明晃晃的呈现在众人面前,很刺眼。 没有吴熙的命令,手底下的人忍受住了金钱的诱惑,站在原地,没有一个向前冲的,只有老卞觉得这是自己应得的,在没有命令的情况下,径直走向了装钱的箱子。 一支弩箭毫不留情的就钉在了他脚边一尺的距离,这是警告,要是再往前走的话,下一箭就绝对会射在他的胸口处。 老卞老脸一红,觉得自己没有守规矩,正要退回来的时候,石门的门缝里钻出一个人,对着老卞就是一支弩箭射过来。 那人看见老卞的时候,明显犹豫了一下,表情很复杂,但是徐清风现在是石棚山的老大,老大的命令是必须要执行的,不管外面的人是谁,只要老大下了命令,就要执行的彻底。 这才是一个忠心耿耿的人应该做的事情。 “嗖”的一声,一支弩箭就朝着老卞的后心飞了过来,王大麻子一脸的紧张,从那山贼出现的那一刻,就一直在提醒着老卞,老卞好像失魂落魄的没有注意到。 但是危机关头,还是听见了破空声从身后传来,一个侧身让过了弩箭,还是有点慢了,弩箭刺穿了肩膀,老卞身形不稳,栽倒在了地上。 那个山贼见没有伤到要害,惋惜的退了进去。 伤了人就想走,吴熙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出现,一则助长了比人的士气,二来也不符合他的性格。 睚眦必报才是他做事的风格,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这种话不适合吴熙,什么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之类的都是废话。 那山贼一看形势不妙,觉得自己是跑不回去了,因为弩箭出弦的“嗡嗡”声已经响了起来。 那就拼了吧,回身拉弓射箭,对准的方向尽然是吴熙所在的方向。 吴熙自认为隐藏的很好,还是被别人发现了,看来这些人也不是完全的一无是处,至少对官军的排兵布阵掌握的很清楚。 吴熙站在山顶上,距离洞口只有三百米的距离,强弩完全能达到的距离,要是西夏的神臂弩的话,能达到五百米的射程,他要是对阵的是西夏兵的话,根本就不会这么大意的把指挥所设在距离匪巢三百米远的距离。 吴熙根本就没动,红孩儿一个箭步过来,伸手抓住了射向将主的箭,看着浑身插满箭矢的山贼嘿嘿的冷笑着,当着他还没有闭上的眼睛,轻轻一用力,箭就被折成了两段。 可能徐清风嗅到了危险,猛火油的味道很容易扩散,就算是不知道厉害的人,突然间山洞里多了一种怪味,都会警惕起来的。 山洞里再次响起了徐清风的声音。 “如果这样你都不满意的话,那么我觉得我们有必要坐下来好好的谈论一下我们的未来了。 山上的金银有的是,美女更是多的数不胜数,尤其是胡如海留下的女人更是水灵的能出水,这些都给你,我只要人没事就好。 你一个人在山顶上恐怕也缺一个喝酒的人吧,我就来陪你,我们吟诗作对,把酒言欢,直到条件谈判的你满意为止,你看怎么样?” 吴熙气不打一处来,这就算是大庭广众之下,不要脸的投降了,意思就是只要你留下自己的性命,山洞里的东西吴熙可以任意取用。 吴熙当然不傻,如果这样的话,就失去了最好的先机,坐下来喝酒吟诗?这不过是他对于自己失败找的借口罢了。 “这还有什么好谈的,徐老大,言辞凿凿的要喝吴某人手底下见真章,要是不给你点颜色看看,我就辜负了徐老大的一番好意。 你就好好等着吧,我一定会让你满意的走出山洞,然后跪在我的面前,亲手把你结果了。” 吴熙说完,故意哈哈大笑了起来。 尽管他现在很不想笑。 这就算是认怂了,不过吴熙不觉得这样的人能好好的坐下来谈什么诗词歌赋,八成是憋着坏招准备对付自己。 吴熙可不想上当。 后山终于有一丝浓烟升了起来,吴熙紧绷的神经总算是放松了下来。 端起面前的茶水喝了一口,一个早上都在担心庆阳和二狗子那边的情况,现在口干舌燥的厉害。 吴熙命令长枪队全部上去,在洞口形成一个密集的枪林阵地,只要里面的人受不了了要冲出来,第一时间定然是冲在了枪林之上,就算不死,也断然会失去战斗力。 如果枪林还没有对山贼造成实质性的伤害,那么身后的五十人布成的弩箭阵营,想必就会让这些里面出来的人吃尽苦头。 其他的出洞口想必已经被二狗子封死了,想要出来保命,那么就只有这一个口子可以了。 形成这样的阵势,吴熙还是想到了里面的那个步人甲,那就是一个用铁包裹起来的人,尽管你再厉害,也不能进身搏斗,这是步人甲厉害的地方。 牛眼娃不以为意的想要上去结果了那个藏在石门背后的步人甲,吴熙断然的拒绝了,能用好的办法,他就不会让弟兄们上去送死。 狗急了都会跳墙,更何况一个人为了生存,爆发出来的能量往往大的难以想象。 牛眼娃很不情愿的蹲在吴熙的身边,一脸的不好看,吴熙也不看他,这是为了他好。 浓烟越来越多,看上去应该有三处地方,泼上了猛火油,吴熙不知道哪里出了岔子,必须要用三个洞口同时行动。 打仗就是这样,商量好的事情往往都会有意外出现,执行命令的人灵活应用才理会了将主的意思。 要是每发现一个不一样的地方就要回报的话,这仗也就不要打了。 烟雾越来越大,吴熙隔着三百米的距离,似乎都能听见山洞里面的咳嗽声。 有的人实在是憋不住了,举着长枪就冲了出来,眼睛早已被熏得看不见了,也不看前面,闭着眼睛就冲了上来,结果可想而知。 大批的人冲了出来,都直勾勾的挂在了枪林之上,没了生息,身后的弩箭手为了减轻枪林阵兄弟们的压力,只要有超过十个人出来,就会攒射两个回合。 基本上只要出来的人,现在还没有活着的。 里面的人自然能看见外面的这一幕,心里的绝望感慢慢的升起来,最后就变成了互相之间的抱怨。 刚开始有投降倾向的人,现在正在抱怨坚守的人,这些人的意志力本来就很薄弱,现在一经挑衅,马上两帮人就对峙了起来。 还没有对付外面的官军呢,里面就已经死伤一片了。 徐清风见局势已经不再自己的掌控之下了,就杀了一些妇孺,然后带着自己的家眷,在步人甲的掩护之下,慢慢的走出了洞口。 老卞的身形有了异动,手里攥着的一把暗器就撒向了步人甲,步人甲的面积不能罩住每一个人,徐清风身后的几个身着暴漏的女子,中了老卞的暗器,身形慢慢的倒了下去。 徐清风从步人甲的身后伸出了手,不停的摇摆,嘴里大声的嚷嚷,要停战,他说他认怂了。 吴熙根本就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 步人甲看上去很厉害,其实很笨重,人站在里面,防守是一把利器,但是野外作战就没有那么多的优势可言。 枪林阵一起上前,整个枪杆子全部插到了步人甲身体的各个缝隙里,众人齐声喊了一声,步人甲就被众人举过了头顶,然后重重的摔倒了地上。 里面的人瞬间就被摔的不动弹了,就算是活着,也不能站起来了。 牛眼娃瞅中的机会,拖着重锤,狠狠的砸在步人甲的身上,直到那人一动不动之后,才慢慢的打开步人甲的铠甲。 一看之下,里面的那人哪里还有一个人形,被牛眼娃的重锤砸成了一把碎骨头。 徐清风连看下去的勇气都没有,双手抱着头,蹲在原地,身后的女子们全部把徐清风围起来,为他做人肉护盾。 这些女子也真够痴情的。 吴熙摇了摇头,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他是个有原则的人,妇孺老人是不杀的,现在这个胆小鬼,钻在了妇人堆里,还真拿他没有办法。 就在这时,老卞站了出来。 上架了,求订阅 没脸没皮的上架了,求首订,信任需要得到支持,我一定会坚持下去的。 请收下我的膝盖!!! 第一百零七章 到底谁是畜生 老卞可没有这方面的压力,这个人刚开始的伪装的很好,现在盗贼的本性慢慢的暴漏了出来。 贪财,暴躁,没有原则的问题很直观的呈现在了吴熙的面前。 按理来说,老卞是胡如海的手下,应该和徐清风没有多少冲突才是,老卞和胡如海是有仇的,那么和徐清风应该是盟友才是。 可是现在开始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老卞一脸愤怒的上前,抢过兵士手里的长枪,看都不看一眼那些哀嚎的女子,径直插在他们的身上,还都是最要命的地方。 已经有两个女子被老卞杀了,看样子还要继续杀下去,这时候,红孩儿一个空翻,离开了吴熙的身边,借力树干,眨眼之间就到了老卞的面前。 抽出腰间的软剑,把老卞手里的长枪挑翻。 老卞想来也是这样的结果,刚开始的时候,他就想着把那两箱子钱取过来,然后据为己有,没想到一根弩箭就钉在自己的面前,只好悻悻的作罢。 现在残杀妇孺,吴熙一定不会同意的,所以就先下手为强,就算是后面怪罪起来,也是一个没有忍住的罪名,只有赏,不会有罚。 老卞错误的估计了吴熙对于私自行对对兵士们的处罚,要是他知道的话,打死他也不会上去杀那两名妇孺了。 这已经触碰到了吴熙的底线。 王大麻子和老卞和对脾气,就害怕他犯错误,赶紧上前把他拉到一边,嘴里不停的说着子午营的规矩。 老卞认真的听着,感觉自己很不好意思。 这就是装出来的了,王大麻子自然是没有感觉的,吴熙很容易就能分辨出老卞脸上表情的变化。 徐清风看着老卞过来,手起枪落的杀了自己的两名小妾,气不打一处来,报着头不敢站起来,但是嘴里可不饶人。 “畜生啊,山贼也是人,杀我也就算了,你连妇孺你都不放过,你他妈的绝对不得好死。 军爷,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我死了没有关系,但是我的家人,请你无论如何也要保护好才是。” 吴熙往徐清风的边上挪了一挪,顷刻间就有兵士端着长枪站在吴熙的面前,把徐清风和吴熙隔离开来。 “你说的是老卞其实是胡如海这件事么?” 吴熙话说的轻松,徐清风就一点儿也不淡定了,手抖的厉害,这个人太可怕了,他们隐藏的这么好,还是被人家发现了。 老卞见身份被识破,仰头哈哈大笑了起来,抢先控制住了站在他身前的王大麻子。 王大麻子一脸蒙比,昨天晚上还是一个受害者的老卞,现在尽然化身成了胡如海,一把小短刀就顶在自己的脖子上,随时都有可能拉出来一个大口子。 “老卞,不,胡如海,你……唉!” 王大麻子自己都觉得语塞,这是他第一次看错一个人,这个时候成了人家的俘虏,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突如其来的变故,令现场的人都瞪大了双眼,不过见将主很随意的站在那里,连看都没看胡如海一眼,心里就有了大概。 “你是怎么知道的?” 徐清风还是很不情愿相信这就是真的。 “他刚出现的时候,我就知道这是一出苦肉计,真正的老卞恐怕是你才对,是不是啊,老卞?” 徐清风慢慢的低下了头,不置可否,吴熙说的都是正确的。 “而真正的徐清风恐怕早就被你们杀了,如果猜的没错的话,昨天跳下山崖的那个妇人应该是胡如海的结发妻子才是。 因为只有那样的感情才能做出如此疯狂的事情。 刚开始的时候,我一直以为昨天跳下山崖的那个人才是徐清风,到后来,山洞里的徐清风开始往外扔金银的时候,我就断定,徐清风其实早就死了。” 吴熙越说,外面的这些人越是惊讶,将主不愧是将主,运筹帷幄真不是盖的。 “就算是你知道了,有能怎么样?难道你会眼睁睁的看着你的手下,和我一起被射成刺猬么?” 胡如海直到现在都还认为他占据着上风,人家早就识破了他的身份,肯定已经做过部署了,可是他现在挟持着王大麻子,认为吴熙根本不敢轻举妄动。 山洞里出来的老卞,扶起身边的妇人们,慢慢的向胡如海的方向移动,只要他们站在一起,吴熙不会把他们怎么样,反正他的手下在他们的手里。 他们调查过了,这个年轻的将主对自己的手下有一种别样的情谊,不会放着手下的性命不关,于是就有一条将计就计的计划出炉了。 “本来还以为计划的很完美,没想到还是被你猜透了,还是我大意了,不过现在局势仍然在我的掌控之中,你奈何不了我。 现在让你的手下,把那两箱子钱搬过来,跟我走,只要我安全了,你的手下我自然会放回来的。” 红孩儿和小希微微一笑,就上前搬起了金银,然后亦步亦趋的走了过去。 “胡如海,你犯下了滔天的大罪,难道你认为你讷讷感全身而退么?” “老子何罪之有,都是那些贪官污吏把老子逼上了石棚山,要不是那些人,老子在青州也算是一条响当当的汉子。” “汉子?我就很奇怪了,一个专靠杀人取乐的人,也叫汉子?一个专们奸尸取乐的人也叫汉子? 不知道那些被你**致死的女性,有没有也这样称呼你一下句。” 胡如海被抖落出了本性,哈哈大笑了起来。 这个时候还能笑出来的人,对自己是多么的自信。 “你就省省心吧,你已经乱了方寸,你的人在老子的手上,只要我死了,他也要跟着陪葬,我要是你的话,现在考虑的应该不是这些,准备一副好棺材才是你现在急需要做的事情。 因为老子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狂性大发,然后就把这个麻子脸的人,给划啦了,你最好记住,整个青州还没有人能撼动老子的地位。 今天算是大意了,才让你钻了空子,等老子出去之后,重整石棚山,定然让你这样的小杂鱼死无葬身之地才能解我心头之恨。 我的结发妻子金莲,就是被你们给逼得跳下了悬崖。” 胡如海说着还真的掉了两滴尿水子,就算是对他结发妻子的哀悼。 “大哥,赶紧走吧,他手底下有一个人很厉害,他现在就是早拖延时间,你还看不出来吗?要是那个人来了,我们谁也走不了了。” 老卞几乎是用央求的口气说道。 胡如海看了一眼吴熙,冷笑了一声,就往后慢慢的退去。 红孩儿和小希抱着箱子,慢慢的跟了上去。 手底下的军士没有一个人上前,仍然抱着手里的枪对着山洞的入口,那里面似乎还有人准备在他们放松的情况下突围。 “你认为你们走的了吗?” 吴熙的话音未落,一枚细的几乎看不出来的针正在飞速的朝胡如海持刀的手飞过去。 紧跟着青阳的身形就从草丛里飞了出来,一个翻滚之后,就来到了胡如海的面前。 “废话真多,你知不知道,我在里面蹲的腿都麻了。” 青阳抱怨道。 胡如海根本没有反应的时间,看见面前的人的时候,猛然间觉得手背一阵凉意袭来,想要拉刀子,却怎么也动不了了。 反观老卞,已经被板牙控制住了,二狗子上来就是一个大耳刮子扇到了老卞的脸上,牛眼娃早就按耐不住心里的气氛,拖着巨锤就要收拾胡如海。 昨天晚上他吃的最多,好像还到他的身边套了一些话,现在想起来,浑身的气就不打一处来。 王大麻子满脸堆笑的脱离了胡如海的掌控,一看之下,青阳一只手抓在胡如海的关节处,让他动弹不得。 王大麻子笑嘻嘻的给青阳竖起了大拇指,额头上的冷汗也随即流了下来。 刚才只要是有一点差错,他就没命了。 胡如海还没有彻底的服输,右手被制住,左手还很灵活,取出短刀就要插向青阳。 青阳看都不看他的左手,右手一甩,胡如海就高高的飞了起来,四仰八叉的被摔在了石壁上。 板牙瞅中了时机,打出了四根钢钉,分边插进了胡如海的四肢,把他牢牢的钉在了石壁上。 胡如海还有些挣扎,钉子似乎有松动的迹象,板牙有如法炮制的打出了四根。 这下就算是武功在厉害的人,也不可能在手脚筋都断了的情况下逃跑成功了。 那些女眷已经被控制了起来,被送到了后方,老卞挣扎开了兵士们的看押,一头撞在胡如海的身边,一命呜呼了。 对自己实在是太狠了,头都撞碎了,就算是那五零二胶都粘不起来了。 吴熙看了一下,摇了摇头,走过去,说道:“现在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疼的呲牙咧嘴的胡如海,愣是一生都没吭,是条汉子,吴熙竖起大拇指,他最佩服这样的好汉。 “你他妈的杀了我吧,这样折磨人算什么英雄好汉,老子就算是到了阴曹地府都不会放过你的。” “放心吧,以后我到了阴曹地府的时候,我们这笔帐在好好算,现在我要你看着你这些年的心血被我搬空才是。” 吴熙最喜欢的就是在这些人的伤口上撒盐,完全没有一点儿心里压力。 第一百零八章 希望的死神 不对,不对,太不对劲了,老卞从山洞里面出来的太早了,即便是所有的出口都被堵上,支撑两三个时辰应该不成问题。 那么问题就来了,为什么老卞放弃了自保的机会,带着这些女子出来呢? 吴熙看过了,这些女子大部分都是被掳上山的良家妇女,没有一个是正儿八经的压寨夫人。 那么压寨夫人呢? 吴熙想的有些简单了,从刚开始的时候就对石棚山想的太简单了。 老卞和胡如海的身份可以互换,那么妇人之间的身份换起来更显得容易一些。 老卞口口声声说自己出山洞的时候已经把里面的女性全部杀光了,留下的人里面都是平时对自己忠心耿耿的主。 可是吴熙就是不信他的鬼话,虽然他在石壁上撞碎了脑袋,可能就是为了隐藏什么秘密。 这个秘密应该是值得他用生命去保护的。 到底是什么呢? 瞅了瞅被钉在石壁上的胡如海,半死不活的**,可是眼睛却有意无意的看向吴熙这边。 吴熙顿时就觉得这里面一定大有文章。 “二狗子听令,立刻带上猛火油,从山顶灌入,再烧一个时辰。” 吴熙当着胡如海的面就下了命令,他不相信整个老牛山上就这么几个人。 之所以把话说的这么大声,就是想看看胡如海的反应。 果然,胡如海的身体一阵抖动,然后紧咬着嘴唇,脸憋的通红,似乎有一股气憋在肚子里无处发泄给气的。 吴熙狡黠的笑了笑,走过去说道:“要是你现在说的话,我可以考虑放里面的人一条生路,如果你还是执迷不悟的话,这桶猛火油烧起来,我就不敢保证里面的人能全息全影的出来。” 说完,等着胡如海给个话。 胡如海张嘴了,但不是说话,而是喷出来一口鲜血,激动的浑身筛糠,犹如秋风里的落叶,飘忽不定。 “你简直连个畜生都不如,以前的官军上来就是为了钱财,你这个狗娘养的,简直不是人,如果你现在给老子一个痛快的话,老子保证会念你祖宗十八代的好。” 胡如海的心里很痛苦,山洞里确实有秘密,可是他不能说,如果现在没有顶住,那么那么多的兄弟就真的白死了。 自从昨天下午知道官军攻上了山,就想到了这一条妙计,哪里知道还是被识破了。 自己死就死了,可是孩子是无辜的,只要他死了,能换其他人一个平安,他愿意付出。 可是现在他面前这个人,歹毒到了极点,不准备放过任何一个人。 吴熙也有自己的考虑,对于这些常年住在山里的山贼来说,没有什么仁慈可讲。 别人家的孩子就不是孩子,他们家的孩子命就比别人家的精贵,从来都没有这样的道理。 前有因,后有果,这是他咎由自取,没人逼他这么做。 胡如海久久不愿开口,吴熙对着山顶上挥了挥手。 挥动旗子的兵士早就不耐烦了,对着后山准备点火的二狗子挥动了黄色的旗子。 不一会儿,浓烟就冒了起来,吴熙看着浓烟越冒越高,脸上终于有了一丝笑容。 胡如海挣扎着睁开双眼,看着黑黝黝的烟雾,对他来说,那是消灭他心中唯一一丝希望的死神。 痛苦的闭上了眼睛,对着吴熙怒吼道:“我带你进去,前提是你把火灭了。” 吴熙终于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又是一挥手,红黄旗子在兵士的手中不停的摇摆,不一会儿,那烟雾开始变淡,最后消失不见了。 胡如海看着吴熙无害的笑容道:“你是怎么做到的。” “没什么,兄弟们在山上生了一堆火而已。” 说着话,吴熙催促着板牙把胡如海手脚上的钉子去除,然后让两个强壮一些的悍卒架着胡如海的胳膊向洞内走去。 胡如海是彻底的服了,人家只是吓唬他一下,自己就全然招架不住了,要是现在反悔,下一次保不齐这小子就来真的。 吴熙也是这样想的,要是这小子还不识时务的话,那么吴熙不建议把里面的人全部憋死,然后等浓烟散尽之后,再进去取钱就是了。 距离上一次浇灌猛火油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三个时辰,里面的烟气已经散尽,所以现在进去,没有任何问题。 两个兵士押解着胡如海率先走进去,牛眼娃带着二十几个弟兄跟进,最后才是雷豹带着人断后。 这是一个缩小版的行军路线,就算是在极其狭小的环境之下,也要遵守。 最后才是兵士带领着大批的商人跟上,一个个脸上挂着笑容,有说不出的兴奋。 将主就是吓唬了他一下,就把这人的嘴敲开了,看来他也不是传说中的那么明灭人性,至少对亲情还留有一丝眷恋。 猛火油的威力确实不是盖的,整个山洞的石壁被烧的焦黑一片,青阳和二狗子把其他的洞口已经堵上了,所以里面没有一丝光亮,只能借助兵士手里的火把才能看清楚状况。 早有兵士拉着一张桌子,放在了一处阴凉的地方,上面摆上了酒器,吴熙还没有上座,徐处仁带着人就上上来了。 以前的时候,胡如海在这里兴风作浪,没人能随随便便就上来,现在胡如海伏诛,就连这个老头子也是掩不住内心的激动,想来就来了。 “这么一处好山水,让这些强盗占据了那么些年,实在是糟蹋了。” 吴熙一愣神,说道:“你是在说当今圣上么?” 徐处仁见吴熙会错了意,赶紧连连摆手,说道:“老夫带来了好酒,我们坐下来喝就行了,你们这些小畜生,像浇了大粪的庄稼,一个个窜的飞快,现在连句话都不敢说了。” 吴熙哈哈一笑,邀请徐处仁上座。 徐处仁也当仁不让的做了上宾,吴熙坐在下首,端起面前的酒在空中一晃,算是碰杯了,然后仰起头就一饮而尽。 “年轻人就是毛躁,喝个酒都和人家不一样,你在嘲笑老夫老了么?” 吴熙干笑了一声,说道:“哪里敢啊,徐工正值政治生涯的高峰,如若不是有奸贼把持朝政,想必中书令的职位是不再话下的。” 徐处仁老脸一红,端起酒喝完之后,说道:“就不要埋汰老夫了,说说战况吧。” 徐处仁赶紧把话题引开,这小子说话尖酸,他实在是接不上。 “战况一目了然,没有什么可说的,现在兵士们已经进去劫财了,你只要好好等着分钱就是了。 不过说好了,只要是官府的钱,我们一分都不动,但是那些不是官府的,您老人家也要高抬贵手,还是按照我们以前说好的,您看怎么样?” 徐处仁一脸的不快,感情人家根本就不信任自己,就这么点事见一次说一次。 不过想想也就释然了,这些都是人家拿命换来的,又在他的地界上,不得不谨慎一点,这样做是对的,但是说出来就有些不是那么回事了。 “你放心,我老徐一个唾沫一个钉,说出去的话就像泼出去的水,不会收回来了。” 吴熙认真的点了点头,算是对徐处仁的一种认可,他知道这是徐处仁来分战功来了,这些东西吴熙不要,想必底下的兵士也不需要。 本来就不是正规作战,就算是上报也只会得到上级部门以私自出兵责罚,这种出力不讨好的事情,吴熙坚决不干。 他们要的是钱,不是功劳,默默无闻的做一个有钱的大爷,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吴老弟啊,有一件事情我必须得跟你说了,你要有一个心里准备。” 吴熙端着酒杯的手瞬间就停在了空中,只是停了一下,然后把酒倒向了喉咙,那种舒爽不言而喻。 “您说吧,别看小子年纪小,心理素质还是过硬的。” 说着把酒杯放下,自顾自的给自己倒了一杯,看了一眼徐处仁的杯子还是满的,没有理会,静静的等着他能说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来。 “老夫昨天晚上亲自写了一篇奏折,是关于你这次剿匪的心得,连夜送到京城里了,是在为你表功,这个恩情你得好好的记下。” 一句话说的吴熙没了心情,本来就不想让朝堂上的人参合进来,这样一来的话,他就等于是暴漏在了众人的眼皮子底下,要想偷偷摸摸的干点事情,那是不可能了。 军功?更是无稽之谈,本来吴熙还想留一点军功,给手下不如意的兄弟们准备的,万一谁有个三长两短的,这个军功就能派上大用场。 现在不行了,老徐一封正式的奏报,就把吴熙这次出兵的计划打乱了,心里很不是滋味。 不过人家这是为了自己的前途着想,只好打着哈哈,笑的满脸老泪横流。 徐处仁见吴熙这么真性情,更加觉得自己做的对,喊过管家把他带来的酒往桌子上一放,倒了慢慢两碗,举着对吴熙祝贺。 吴熙家的酒实在太过性烈,他喝不惯。 吴熙也只好听之任之,眼神中却闪烁出一丝不易察觉的落寞。 就在这时,进去的第一批人出来了,是商队的那些人,抬着大大小小的箱子一个个笑的满面春风。 就在他们身后跟着的是牛眼娃手下的悍卒,匆匆跑出来单膝跪在吴熙的面前惊慌的说道:“将主,徐清风跑了!” 第一百零九章 人间美景 乱了。 全乱了。 徐清风不是死了么?进去的是胡如海,跑了的是徐清风,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那悍卒见吴熙一脸蒙比,知道自己没有表达清楚,笑了笑,继续说道:“我们进去之后,胡如海领着我们七拐八拐的转悠了很多地方,要不是牛队长吓唬他,那地方还真不好找。 那地方是一块单独开辟出来的凹形密室,外面的人就是进去了,也不一定能发现,开启的时候,都是由机关控制,合上的时候,和墙壁严丝合缝,根本就看不出来这里有一道暗门。 门还没有开启,胡如海就大声的朝里面喊,让徐清风赶紧跑,官军来了。 牛队长一脚蹬开石门,就看见里面出了钱财之外,空空如也,刚开始的时候,大家都以为这小子是为了唬人才故意喊的。 直到找到另一处出去的暗门之后,才知道这小子不是瞎说的,牛队长已经追下去了,叫小的回来禀报。” 那悍卒说完之后,吴熙挥了挥手,那悍卒又进了山洞,去追牛眼娃去了。 这样实心眼的兵士实在是不多了。 吴熙闭上了眼睛,把这几天的经历一一的梳理了一遍,猛然间睁开眼睛,把二狗子叫了过来,附耳低语了几句,只见二狗子迫不及待的弹腿就飞跃了出去。 正在树杈上休息的青阳,眼睛都还没有睁开,就随着二狗子的身后,窜了出去。 胡如海又被拖了出来,两个悍卒把他往地上一扔,板牙笑嘻嘻的走过来,手里拿着四根钢钉,比刚才的还要大一些。 招呼两个悍卒把胡如海再次架起来,放在刚才钉着的位置,重新找了一块好肉,想都没想,猛然用力就扎了进去。 一下没有扎好,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于是板牙又把钉子拔了出来,重新找位置扎下去。 胡如海刚开始的时候憋着劲只是嘴上哼哼,后来经不住板牙来来回回的酷刑,声音开始变的大了起来。 那嘶吼功可不是盖的,整个山谷里响彻的都是他的嘶喊声。 吴熙实在是听不下去了,就让一个兵士走过去,把布条子堵住了胡如海的嘴。 整个世界一下子就清静了不少。 徐清风啊,徐清风,没想到你还隐藏的真深,不过吴熙现在担心的不是徐清风,要是他们的二当家大疤刘再出现的话,那才是真的虐心啊。②⑤⑧鈡雯? 好在这样的消息一直没有出现,吴熙才稍微的缓和了一下。 山洞里开始往外抬尸体,男的女的都有,还有很多没有来得及撤出来的盗贼也死在了里面,怪不得山洞里根本就没有出来多少人。 吴熙烦躁的走开了,徐处仁笑嘻嘻的,也没有说什么,年轻气盛自己那时候也有。 整个老牛山现在成了一个死人的世界,不管以前多么的凶名卓著,现在都成了一滩肉泥。 小林峰上一片寂静,寂静的有些可怕,平时也不觉得那么渗人,自从官军上山大开杀戒之后,这里就变得异常的诡异。 小林峰是老牛山的一个支脉,山洞的一个出入口就设在这里。 这里很幽静,距离老牛山又远,更何况是从密道里走的,所以容易被人忽略。 就在靠近一棵大树的地方,堆在上面的草丛,忽然间摇摆了起来,没过一会儿,一只满是黑灰的芊芊玉手从草丛里伸了出来,有迅速的收了回去,像是一只被惊吓了的小猫。 草丛平静了下来,过了很久,草丛再一次动了起来,不大一会儿,一个精致的包袱从里面扔了出来,落在地上发出沉闷的一声响动,看来里面装了不少的金银。 紧接着一颗黑灰的脑袋才慢慢的露了出来。 从他的穿着打扮上来看,很难分得清是各妇人还是一个男人。 整个人慢慢的从里面伸出自己的身子,坐在洞口的石板上仔细大量了好长时间,才匍匐着向前慢慢的蠕动,直到伸手勾到包袱之后,才停住了身形。 一把把包袱抱在怀里,生怕周围有人突然出来把包袱抢走,四下里环视了很久,才慢慢的起身,身上的灰都没来得及拍一下,就急匆匆的向山下的方向跑去。 前面是一大片树林,正是一个藏身的好地方,他知道现在应该有很多人在围捕自己,要是一个不小心被抓回去,他实在是不敢想后果是什么样的。 已经受够了山洞里的生活,这次官军来了,正好给了自己一个机会,于是义无反顾的选择逃跑。 不管是落在官军的手里还是强盗的手里,都是不他的意愿,现在只想着能快速的离开这个鬼地方。 在进入树林之前,他回头看了看老牛山,老牛山依旧很雄伟,只是今非昔比了,轻笑了一声,一头钻进了林子,没有一丝的留恋。 自己算是幸运的,可能因为是白天的缘故,那些豺狼虎豹正在午休,他很容易的就穿过了树林,来到了桃花涧。 桃花涧的景色真是很迷人,只不过现在一片狼藉的让人没有心情驻足。 记得刚来的时候就是住在这里的,直到后来才被胡如海送上了老牛山,想想这些经历,他不仅潸然泪下。 随意的瞄了一眼路况,选择了一条看上去没人走的小路准备下山了。 自由的空气永远都是那么的令人神往,从今往后他要为自己做主,最好不要在被别人玩弄于股掌之间了。 走的太急,道路两旁的荆棘划破了他的衣服,他看都不看,身上被汗水浸透了,黏黏的粘在身上,很难受,低头闻了闻味道,差点把自己熏晕。 厌恶的在鼻子上用手扇了扇,觉得自己从来都没有这样臭过。 以前住在这里的时候,知道一处蓄水的池子,反正以后也没人用了,就去那里洗一洗身上的臭汗,也算是对自己这几年在山上的生活一种无声的告别。 脚下加紧了行进的速度,不一会儿,就听见潺潺的水流声是那么的顺耳。 四处看了看,撩起裤腿就下到了水里,清凉的泉水瞬间就传遍了全身,他觉得这样不满足,把身上的衣服全部脱了下来,全部扔在水里。 这套衣服已经不能穿了,包袱里拿了一套换洗的衣服,洗完之后,正好可以换上。 这是一个女人,谁也没有想到石棚山上的三当家的是一个女人,因为徐清风平时出现的时候都是以女扮男装示人,所以很多人都觉得这是一个男人。 她骗了所有人,也许胡如海是个知情者吧。 美美的泡在泉水里,舒服的都能**出声来,泉水洗去了身上的肮脏,洗去了身上的污垢,出去之后还是一个活脱脱的大小姐。 自己身上背了一些金银,出去之后找一处地方开个饭馆,凭自己的手艺和样貌,不愁没有生意。 想着以后光明的生活,美滋滋的就唱出了声,山上的时候跟着青楼里上来的姐妹,学了一些曲,现在正好可以放肆的唱一曲了。 刚开始哼了两句,猛然间身子一怔,捞起仍在水里的衣服护住了上半身,由于下半身在水里,不需要保护,也没人看得见。 “阁下鬼鬼祟祟不是君子所为,登徒子的行径更是让人愤恨,如果你和他们有所区别,就应该转过身去,让我穿上衣服,那时候想说什么话,随便你说好了。 要是你动了邪念,不好意思,小女子宁愿死在水里,也不会让你得逞的。” 说话如放鞭炮,是三当家的派头。 话刚说完,一个有些稚嫩的声音响了起来。 “是你自己没有看清,主动脱下了衣服,露在我的面前,我就是不想看,也不行啊,再说了,人世间美好的东西谁都喜欢,不是你一句你要死,我就需要挪开眼睛。” 徐清风慢慢的转过了身子,看见水池边的那颗树下,慵懒的躺着一个少年,一条腿自然的搭在另一条腿上,两只手抱着后脑勺,嘴里叼着一根草,正懒洋洋的看着自己的身体。 “难道你不知道这是石棚山么?山上的土匪横行,一不小心就会要了命了,谁家的大人也不管管孩子,随随便便就上这山上,丢了性命也不知道是怎么丢的。” “谁是半大小子了?我告诉你,去年的时候我就已经结婚了,现在恐怕媳妇都怀了孩子,过些天回去之后,孩子就能叫爹了。” 徐清风被这个小子的说话方式给逗乐了,一个黄牙小儿大言不惭的当了爹了,就算是当了爹了,那也是个小爹,是不是自己的还很难说。 “你把我的包袱放在哪里了?” 徐清风这个时候有些着急了,因为她刚才放包袱的地方现在空空如也。 “不要担心,这里没有别人,就算是有,也没有恶意,我总觉得石棚山三当家的应该是个女人才对,要不然胡如海死死的咬着嘴巴不说话就没有道理可言了。” 见这个少年把石棚山说的如数家珍,她的心在慢慢的往下沉。 “你是官军?我还没见过你这个年龄就进军营的,就算是年龄小去军营,也不应该出现在战场上才是,宋军还没有漠落到需要一个黄口小儿上战场的地步。” 这话说的倒是实在。 “你放心好了,我只是看你一个人势单力薄的,怕你走不出石棚山,就自作主张的老送你一程,走好了,以后找个好人家,不要再出来丢人现眼了。” 吴熙说完,就把包袱扔在不远处,起身离开了。 第一百一十章 残暴的结局 “等等!” 徐清风急切的喊道。 吴熙根本就没有想走,徐清风一喊,顿时停了下来,玩似的转过身来,说道:“不想我走?有什么企图?” “你想多了,像你这样的小鸭子,我还看不上眼,我现在要穿衣服,你给我看着点儿人。” “这荒郊野外的,也没有人啊,你不会是趁我一个人,想要非礼我吧?” 吴熙说着,故意把手抱在胸前,装做很害怕的样子。 徐清风白了吴熙一眼说道:“我现在要穿衣服,你背过去,现在树背后,同时留意其他人闯进来。” “我没有武功,就算来人了,我也没有办法阻止他们带走你! 你知道吗?你的人头可值钱了,现在有人漫山遍野的正在找你,我可不认为我能护的了你周全。” “废话少说,转过去就是了。” 吴熙只好很不情愿的转了过去,人间胜景至此结束,吴熙很不甘心。 徐清风是会功夫的,要不然也不会那么早就发现了他,要是她是一个普通的女子,这会应该被吴熙看遍了全身才是。 “听你说话的意思,你还真是官军里的人,怪不得宋军在对外战争上总是失败,割地求和,原来都是像你这样的小娃娃上战场,赢了才是真没道理。” 徐清风说的痛快,不仅仅是她的心里话,更代表了很大一部分民众的心声。 “你知道什么,那你说我这个小娃娃在这次剿匪的战斗中表现的如何?” “你是占了便宜而已,如果拉开架势干,还不知道结果如何呢,现在好了,成王败寇的,没什么好说的。” “外界传说你已经成了石棚山的老大,现在看来,传言有误啊。” “外面还说我和胡如海的老婆勾搭的生了孩子,你怎么看?” 徐清风没好气的说道。 “终究还是情报工作做的不好,才发生了这么多的笑话,回去之后得好好强化技能才是啊。 不过,能在这里遇见你,还要归功于胡如海那一声呐喊,要不然你就真的逃走了呢。” “这个逃字用的很不恰当,应该是迫不及待的脱离才是,要知道……” 说在这里的时候,徐清风实在是说不下去了,哽咽着收了声。 吴熙没听见下文,转身的瞬间徐清风穿戴整齐的坐在小河边,双手抱着膝盖,正在抽泣着。 吴熙最见不得女人哭,马上堆起笑脸走过去,斜现在徐清风的身后,嬉皮笑脸的说道:“我们营地里有一个和你相仿的人,我觉得你们会成为好朋友的。” “我这刚脱离虎穴,又要进狼窝啊!” 徐清风感慨地说道。 “狼窝这话不错,但是我们狼窝里没有虎穴里的那些龌龊行径,要知道我是不是说大话,大可以自己去亲身体验过才有发言权。” “难道我就没有选择了吗?” 吴熙摇了摇头,眼神异常的坚定。 徐清风叹了一口气,捡起地上的包袱,作势欲走。 “想好啦?” “我还有别的选择吗?” “你真是一个有福的,你放心,给你带来折磨着那个男人,现在已经被大卸八块儿,我觉得你应该考虑一下,为你报仇的那个人。 如果实在是看不上他的话,你就考虑一下我吧,因为我做的饭特别好吃,营地里的人都喜欢吃我做的饭。” 徐清风被吴熙说的乐了,人家把自己的后事都给想好了,如果自己再矫情的话,就会辜负了别人的一番好意。 至于嫁人这件事情,徐清风现在还不想考虑,石棚山上的噩梦直到现在都还没有醒过来,她想稳定下来之后,再考虑自己的个人问题。 事实上,每个人都不是别人说的那么好,三当家的?还是算了吧,这大概就是胡如海为了掩人耳目编造的谎言罢了。 开饭馆儿的夙愿,恐怕是很难实现了。 正如吴熙所言,板牙找了一个舒服的能让人**的地方,摆了一个舒服的姿势,斜躺着看雷豹对胡如海用刑。 胡如海真够倒霉的,只剩下他一个活人了,这些杀才就是不放过自己,非要折腾的死去活来的,给他一刀多痛快啊。 刚开始的时候,胡如海还在央求雷豹能给自己一个痛快的,当他得知胡如海的禽兽行径之后,就再也坐不住了。 厉声呵斥了几个想要和他争功的人之后,从营地里借来了剔骨刀,正在胡如海的身上建造一副伟大的艺术作品。 宋人的艺术成就普遍很高,先后涌现出很多优秀的画家,雕刻家,就连当今圣上,都是一个十足十的艺术家。 雷豹会点儿雕刻艺术,简直就不全是新闻。 徐处仁见不得这么残忍的场面,找了个借口拿着山洞搬出来的官银就走了,他们这些人爱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去吧,只要不要误了晚上的庆功宴就成。 徐处仁又在青州城里面的燕来楼作为他们的庆祝之地,但是手下的一帮人坚决不同意,说好的将主亲自下厨做饭的,燕来楼的厨子不知道什么来头,回头万一是给胡如海报仇的,那他们这一千来人,就交代在这里了。 徐处仁想想也是这么个道理,也就不再坚持,临走的时候说下午他会早点儿过来,尝一尝承节郎的手艺。 其实在来钦州的路上,徐处仁已经尝到过吴熙的手艺了,可那时候吃的是羊肉泡馍,没有尝过真正的饭食,所以这次一定不能错过,看看传说中的土豆烧牛肉是不是真的那么好吃。 尽管现在牛是禁止捕杀的,可是一年到头农家的牛也有不少非正常死亡的,买一两头,还是不成问题的。 想好了晚上的计划,脸上总算是有了一些笑容。 山洞里面还在源源不断的往出运金银的箱子,钱万成的脸都乐成了一朵花。 尽管这些金银都不是他的,但是,就是那些剩下的盆盆罐罐,都值不少钱。 他们老钱家这一次算是押对了。 老黄的心情和老钱是一样儿一样儿的,只有老张那张脸很难看,因为这么多金银里面没有一分钱是属于自己。 老黄还是比较喜欢助人为乐,和老张算了,这里面赚钱的秘密,听完这个秘密之后,老张的脸上也笑的像一朵菊花盛开的样子。 在一个锅里搅了这么多天的马勺,大家早就成了一家人了,这个时候的秘密,根本就不是什么秘密,只有留在自己心里的才是秘密,说出来的,都属于公共资源。 老张很幸福的分享的这个公共资源,说回到长安之后,怎么也要做东请老黄大餐一顿。 那边的雷豹杀人杀的性起,一高兴,手哆嗦了一下,扎到了胡如海的大动脉,一时间血流如注,根本就止不住。 红孩儿大声嚷嚷着要给胡如海止血,遭到了大家的一致反对,这止血药,很精贵,弟兄们擦伤都舍不得用,一个将死之人用了实在是浪费。 牛眼娃见雷豹过足了瘾,拖着一把大砍刀,上去就结果了胡如海的性命,然后挥刀把他的头砍了下来,算是给这位枭雄罪恶的一生,画上一个残暴的句号。 这个头值老钱儿了,就算不能拿来换军功,换点金钱还是可以的。 这不是一个人的功劳,是整个子午营的功劳,于是行军书记官,就把这个功劳记在了子午营全体人的身上。 总算是结束了,晚上可以好好的庆祝一下,洗个澡,美美的睡一觉,准备去海州收复宋江了。 这样的行军计划按道理来讲根本不可能让所有人织到,但是,吴熙做事向来如此,给大家交个底,也好有个盼头。 本来在侍僧上的时候就能一举收复,可是将主多方面考虑之后,还是没有冒险,留了一个口子,放他们过去了。 如果宋江当时不识时务的话,现在谁笑到最后还很难讲。 即便是子午营胜了,也会是一场惨胜。 所有的人都不愿意看到这样的结果,所以为了避免和宋江硬碰硬,双方为了保持有生的战斗力量,互相忍让了一些。 下次见面的时候就是决战的时候,那个时候大家都会全力以赴,不会有任何的保留。 所以接下来的仗才是硬仗,需要好好休息才是。 吴熙回来的时候,身后跟着一个小娘们,害羞的直往吴熙身后躲。 不知道是上天的冥冥安排,还是雷豹本身就喜欢这种类型的女孩子,一眼就看上了徐清风。 吴熙给徐清风指了指雷豹,四眼相对的的时候,整个天色为之暗淡了。 咳嗽声此起彼伏的响了起来,雷豹才觉得有些失态了。 刚才还残忍的令人生畏的样子,现在立马变成了一个风度翩翩的男子,总是有意无意之间瞅着徐清风所在的位置。 这帮人果然和其他的军队不一样,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群孩子在山里玩过之后正在回家。 徐清风发现了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就是这么大的队伍里,所有人对吴熙都是毕恭毕敬的,开始的时候,徐清风以为这是大家为了蒙蔽她给她上的眼药水。 直到有兵士禀报军情的时候,单膝跪地之后,那双本来就很大的眼睛睁得更大了。 第一百一十一章 自来熟的女人 青州又迎来一次盛大的节日,原因就是他们新上任的知州徐处仁,把盘踞在石棚山上多年的强盗一举给铲除了。 吴熙兑现了自己的诺言,把所有的功劳全部都给了徐处仁,子午营的将士们都换上了神佑军的军服,混杂在青州的大队人马里,接受着老百姓热情的赞颂。 他们从城南进门,一路走过去,一直到状元桥,道路两旁伫立的老百姓看着自己的子弟兵终于消灭了强盗,甭提有多高兴了。 其实忧国忧民最有发言权的是青楼里的妓子。 做皮肉生意的,今天晚上都要使出浑身解数伺候军爷,而且不会收一分钱,她们在背后默默的支持着朝廷的大业,算是给朝廷的基业献上自己的一份力量。 歌姬自然也会卖力的演唱,保证每个军爷的脸上挂着笑容她们的任务才算是完成了。 城门的拐角处,就是青州最大妓院的所在地,此时妓子们的手里都端着花篮,香喷喷的花瓣撒在牛眼娃脸上的时候,不仅让他想起了野狐山上的王寡妇,她身上就是这个味道。 吴熙最不喜欢接受别人的膜拜,把功劳给了人家,那就不要在里面参合了,正儿八经的找个婆娘睡觉才应该是需要做的事情。 所以吴熙谢绝了一切邀请,就在城外的帐篷里睡的香甜,唯独怀里缺少一个女人。 青阳和蝴蝶现在卿卿我我的发现的很快,据说只差上床了,看的吴熙浑身燥热的厉害,口干舌燥的需要不停的喝水。 徐清风实在是疲惫不堪的厉害,一回来就被吴熙安排到营地里最干净的营帐里面睡觉,还派了人把守。 雷豹主动承担起了徐姑娘的安全大任,树桩一样的站在营地门口,雷打不动。 吴熙听之任之,牛眼娃非要去看热闹,邀请雷豹去,雷豹眼睛都不眨一下。 吴熙见雷豹有些紧张,走过去说道:“你这样会吓到人家的。” 雷豹一听,更加紧张的无以复加,尴尬的问道:“那怎么办?” “放松一点就好,院子里摆上酒桌,叫上三五好友,吃吃喝喝的,一举两得,岂不是更好。” 雷豹躬身谢过将主,招呼留在营地里面的兵士开始自己的计划。 吴熙笑了笑摇头走开了。 徐处仁更是高兴的鼻子都翘上了天,初来乍到,工作很不好展开,总是遇到这样或者是那样的阻力。 他这新官上任三把火,很难烧起来。 这下好了,一下子成了民众心里的英雄,手里抓着把柄,刚开始对她冷眼相看的官员,现在热情的似乎过了头。 还没有走到状元桥呢,各地府衙的大小官员,全部站在状元桥前面,躬身肃立,迎接徐处仁。 状元桥后面的尚德街,就是知州的办公地点,所以这些官员在这里迎接徐处仁,算是给了他很大的面子。 这也要得益于二狗子的功劳,就在早些时候,他就下山到处散布谣言,说是掌握了官场上一些人为强盗提供保护伞的证据,说的言辞凿凿,有理有据,这下整个青州的官场都开始涌动了起来。 这个年头考个功名不容易,就这么随随便便的丢了,实在是很可惜,不就是低头哈腰,配合上头开展工作吗?容易得很。 等他的三把火烧完之后,这整个青州还不是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吗? 就靠朝廷的一个京官儿,就像把青州治理好,不会有那么好的事情。 徐处仁好不容易挨过了百姓们的祝贺,远远的就看见一大群官员,整装肃立在状元桥边,他的脸,慢慢地开始往下沉。 该是秋后算账的时候了,勾结强盗,危害一方,这样的官员就是害群之马。 但是,徐处仁知道,牵扯到这里面的官员,实在是太多了,如果全部下了大狱,青州的工作马上就会停滞不前。 所以,杀鸡给猴儿看的把戏就要上演了。 徐处仁铁青着脸,不停地围着这些官员转圈圈,看上去很平静,事实上,他也在心里想如何处置才能震摄到这些人,还能让他们死心塌地的跟着他,好好干活。 不一会儿,一张纸条递了过来,打开一看之后,徐处仁的脸上顿时就笑成了一朵花。 恩威并济而已,这小子是个人才! 把纸条递给领军的将领,然后甩了一甩衣袖,就走了,留下一堆官员面面相觑。 被处决的官员,一个个的上报到了衙门里,徐处仁只是呵呵一笑,端着茶杯不停的喝茶。 青州的官场是该好好整治一下了,圣上派他来青州,想必也是有另外一重意思的。 一时间状元桥边杀声涛涛,哀嚎声不绝于耳。 百姓瞬间就围拢了过来,站在旁边看的津津有味,嫣然没有一丝害怕的表情。 果然是彪悍的民风不需要解释。 肃清官场是徐处仁早就想好的事情,有胡如海事件的助力,做起来没有一点阻力。 说到底还是要感谢吴熙才是,这么大的功劳,愣是全部都给了自己,晚上庆祝的事情应该由他来安排才是。 在营地里庆祝,这是早就说好了的,但是食材由他来买就是了,毕竟那么多的人,放开了吃,也要不少东西的。 想想就觉得肉疼,不过疼的比较幸福而已。 这边游街庆祝仪式刚结束,子午营的人就回到了自己的驻地,开始为晚上的宴席忙碌起来了。 源源不断的食材被运过来,不用想这就是徐处仁让人运过来的,吴熙很不客气的全数手下,虽然赚了不少钱,一顿饭还不能吃穷,但是也不能薄了别人的脸面。 老夫子好不容易流点血,实属不易。 与此同时,商队把战利品也清点了出来,说出来的数字简直吓死人,足足有两万贯之多,就这样还不算那些瓶瓶罐罐的价值。 我的乖乖呀,这么多的钱财放在以前想都不敢想,现在这些钱就堆在营地后面的空地上,足足堆了三座大山。 因为有了长安剿匪后的经验,这些杀才们也不急于一股脑儿的冲上去领取自己的那份,只是很平静的靠在营地里和身边相好的弟兄打屁吹牛,只有叫到自己名字的时候才到账房里领取自己的那一份。 说是领钱,其实就是一张纸片片,上面写着自己该得的数字。 看完之后就贴身放在了内衣里,这些钱,商队是要运回去交给他们的家人的。 留着纸片就是对账用的。 平时身上只留点零花钱,逛个妓院啊,赌场啊,家里有小孩子的买点玩具什么的,其他的都会交给家里的婆娘或者是老娘来管。 这次剿匪总共死了五个弟兄,他们能分的多些,将士们都没有任何意见,吴熙带头多给了一些,这样做兄弟们都看在了眼里,觉得这样的将主真的不多了。 明天商队就会启程回长安,死去的兄弟也会被运回去入土为安,实在找不到尸体的,就把生前的衣服装了一个小棺材,算是一个衣冠冢。 接下来就是晚宴了,徐处仁杀完了鸡,带着猴子们来到了吴熙的营地,饭食准备的差不多了,清一色的红烧牛肉。 徐处仁板起脸,非要土豆烧牛肉。 吴熙解释了半天总算是解释明白了,现在土豆还种在地里没有收割,就算是收割了,也是皇家最先品尝,等到这东西在民众中间流传开了,成了农家餐桌上的必备食物之后,才能大规模的吃。 吴熙让他放心,到时候保证他吃到再也不想吃为止。 身边老资格的兵士连忙点头,表示同意将主说的话,他们很熟悉这话,将主说你会吐,那就真的会吐。 女人好像天生就是自来熟,片刻功夫,蝴蝶就和徐清风成了好姐妹,手挽手形影不离。 也是啊,命运相同的人总能找到很多共同语言。 幸福总是有各种各样的幸福,不幸也有千变万化的不幸,话题多的就是说不完,急得青阳和雷豹趴在桌子上喝闷酒。 晚饭结束,接下来自然是逛青楼,奔赌场,没有这些爱好的,就只能守在营地里看着天空数星星。 二狗子自从当上了斥候的头领之后,变得稳重了许多,此刻正在和手下的弟兄们摆了一个小饭桌,一边喝酒,一边总结这次攻山的得失。 弟兄们畅所欲言,好不热闹,吴熙很提倡这样总结经验的方式,决定要二狗子在经验大会上畅谈经验。 牛眼娃就是一个心大的,赌场青楼一条龙,找个和王寡妇相像的妓子畅谈人家出道的经历。 大概就是一些你长的这么漂亮,怎么就堕落了的话题,和后世逛窑子叫小姐的样式是一模一样的。 古今想通的道理再一次得到了验证。 牛眼娃的酒量很好,今天只喝了一点,就觉得头昏脑涨的厉害,眼前的美人脸上挂着笑容,身后似乎有劲风传来。 牛眼娃想要转身,却发现自己没有一丝力气来应付眼前的局面。 他知道自己遇到了高手,挣扎了两下,整个人昏昏欲睡,只觉得一根很细的暗器从他的后背而入,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第一百一十二章 一清道长 吴熙昨天晚上喝了很久的酒,直到把所有人都灌倒之后,才悻悻的睡去。 虽然喝的是宋朝的低度数酒,但是喝多了照样会头疼。 现在他就头疼的厉害,翻来覆去睡不着,隐约看见一个人影在营帐外面一晃,就不见了踪迹,想要喊来左右,却发现,所有的人都不在,晚上放大假,所有的人都出去疯去了。 大意了,还是年轻啊,千不该万不该在人家的地盘上杀了人,还大摇大摆的庆祝。 这就好比后世,体育比赛中,在别人的主场躲得的冠军,然后得得瑟瑟的被人家修理。 吴熙直到现在还没有真实的融入到宋朝人的生存环境中间去,理所当然的用后世的事方式来解决一切问题。 这明显是不可取的,借鉴一下可以,但是完全效仿不可取。 好在那影再也没有出现,貌似没有恶意。 等了好一会儿,没见动静,胆子的大了起来,此时的吴熙酒已经醒了一大半,蹑手蹑脚的来到营帐门口,慢慢的揭开纱帐,一阵风过,上顿时凉意顿生。 只是一阵风而已,什么都没有,但是随风而起的是营帐的纱网上一张纸条在随风摆动。 牛眼娃被人家抓了,下面的署名是一清道长。 又是该死的道长,吴熙觉得来到宋朝之后,和道长干上了。 本来是为了肃清那个不争气的皇帝边隐藏的危险,让他能正常的做个皇帝,为天下人谋福利的。 谁知道在长安城大战道士之后,就结下了解不开的梁子。 这个一清道长,很显然是为了给他的同报仇,才抓走了牛眼娃。 吴熙就是一个心地善的,不愿意边的人出现任何的意外,括在整肃军纪的时候,站的最远的兵士。 有的甚至连一句话都没有说过,但是,大家都知道,将主在心里惦记着他们,这就够了。 端着盆子在水池边洗了一把脸,清晰了很多,营门口,醉汉在陆陆续续的往回走,一个个喝的烂醉如泥,在这个放肆的晚失去了自我。 吴熙有一些伤感,说起来总归是自己的错误导致了牛眼娃陷囹圄。 唤来传令兵,叫青阳道长来营帐一叙,道士的事自然要道士来解决。 传令兵回来之后说,青阳道长正在和雷豹拼酒,两个人不相上下,谁也不肯首先认输,所以战局一直在进行着。 旁边两个人似乎永远都有说不完的话,叽叽喳喳一个晚上了,还有些意犹未尽。 人开始得松懈了,即便是在军营,将主的命令也不好使了。 愤怒之下,只好亲自去他们喝酒的地方过去,毕竟牛眼娃的安才是他现在关心的。 首先要知道这个一清道长究竟是谁,下一步才好做出相应的解救方案,现在连人家是谁都不知道,他就像是一个无头苍蝇一样,无下手。 一张桌子上放着两坛子酒,脚底下七歪八扭的倒了七八个空酒坛子,方圆十米之,就他们两个人,喝的脸红脖子粗的,两只眼睛都没有离开过对方的眼睛。 远的小河边,两个人的头紧紧的靠在一起,似乎有些累了,看了看这边桌子上的人还没有结束战斗,也没有要起来的意SI。 “加我一个。” 吴熙大咧咧的就坐了下来,一招手,下面的人就抱上来一坛子酒,拍开泥封,那股子黄酒的味道直扑吴熙的鼻腔。 努力的控制了一下绪,端起坛子往肚子里灌了好一阵子。 抬头一看之下,两个人连动都没动一下,好像连眼睛都没有眨。 这边雷豹的眼角都有眼泪了下来,眼角因为泪水的侵蚀,有些异动,但还是挣扎着,没有闭上眼睛。 那边青阳也不好受,头上下来的汗水,脸都是,就是没有挪动哪怕一分的距离。 就在这时,雷豹突然笑了起来,拿手把下来的眼泪擦了之后,端起一坛子酒,一口气就全部干完了,中间不带停的。 喝完之后,嘴里嚷嚷着还要酒,直说这次不算。 原来两个人在比耐力,谁先动,谁就喝一坛子酒。 雷豹就算是比到明天也不可能取胜啊,要是青阳不让着他的话,这场赌局早就应该结束才是的。 “好了,青阳,我找你有事,你就不要再忽悠雷豹了,人家刚才才有了一丝男人的风,就不要破坏了。” 雷豹一听,就不高兴了,这就算是完了?他还没有玩够呢。 这就是男人,如果前面没有徐清风坐在那里,恐怕青阳每一局都让他赢,恐怕他都没有一丝的兴趣。 男人的英雄梦而已,吴熙会极力的倡导。 但是他现在真的有事,要不然他也想加入这场赌局当中了。 青阳觉得吴熙就是来捣乱的,没有理会吴熙,摆好了姿势,准备再开一局。 “一清道长,不知道你听说过没有。” “啊?你说是谁?” “你输了,喝酒,哈哈……” 雷豹好不容易赢一回,非得青阳把酒喝了。 吴熙主动揽下了青阳输了的酒,让他有一个清晰的大脑来SI考问题。 吴熙喝完之后,重复了一遍:“一清道长!” “咚”的一声,青阳一拳就砸在了桌子上,两坛子酒瞬间就跳了起来,雷豹紧紧的抱住了自己的那一坛,青阳面前的那一坛下来的时候,摔的粉碎。 “他在哪儿?” 青阳怒吼着说道。 吴熙见青阳这么激动,两人之间一定认识,并且有很深的渊源。 这下吴熙倒不着急了,轻描淡写的说道:“我怎么知道。” “少骗我,你是怎么知道这个名字的,要知道,自从他下山之后,就很少使用这个道号了,现在出现在这里,想必是有用意的。” 青阳有些激动,几乎是对着吴熙怒吼出的这句话。 吴熙不为所动,雷豹招架不住两个人的疯狂,站起来就要走,那边的两个人听见这边似乎起了冲突,都走了过来。 吴熙让徐清风和蝴蝶把雷豹扶回去休息,吴熙的话音未,雷豹就醉倒了,躺下的时候,给吴熙眨了眨眼睛。 没想到这小子的LU玩的这么深。 手下人的见两个人似乎有重要的事要说,也都识趣的下去了。 现在牛眼娃失踪这件事最好还是不要让这些杀才知道的才好,尤其是二狗子,要是知道牛眼娃被人掳走了,整个人马上就会的焦躁不安起来。 吴熙拿出那个纸条,往青阳的面前一放,端起酒喝了一小口,仔细观测了青阳的反应。 他的绪慢慢得平静了下来,最后开始苦笑。 一系列的愫自己消化完之后,就开始说这个一清道长。 原来他们是师兄弟,青阳是老大,一清道长是二师弟,这个二师弟的学名叫做孙胜,和梁山上的孙胜想必是一个人。 从小两人就在道观长大,学习道术也比其他师兄弟学的快些,但是因为这个孙胜心术不正,老师犯一些错误,于是遭到了师傅的责罚。 责罚的结果就是很多高深一点的功夫,他就学不上了。 自此怀恨在心,找机会报复师傅,知道师傅那天渡劫的时候,终于让他得偿所愿了。 这件事之后,他就下山了,再也没有见过他,一清道长这个道号仿佛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一样。 这么些年了,青阳一直没有放弃探一清的下,没想到在青州碰上了。 这真是天意啊。 “怪不得你说你师傅从那之后就消失了,感是被这小子暗算了。” “这件事一直在我的心里久久不能挥去,现在他终于出现了,有仇报仇,有怨抱怨,这一次一定不能让他跑了。” “他跑不了了,因为他抓了牛眼娃,你认为他会有好果子吃么?” 两个人说的轻描淡写,好像这人已经成了他们的刀下之蛆,任他们宰割。 “那你知道他现在在哪里么?” 现在论道青阳问吴熙了。 “刚开始不知道,自从你说他叫孙胜之后,我就知道了他的底细,而且和我们行军的SILU不谋而合了。” “你说他在海州?和宋江搅在一起了?” 吴熙没有说话,轻轻的点了一下头。 “真是得来全不费功夫啊,师傅,你老人家在天有灵,保佑弟子一举击破宋江,拿了这个叛徒,为您老人家报仇雪恨,这辈子再无牵挂。” 青阳说着,突然朝西北方向拜倒,那个方向是昆仑山的方向。 商队要出发了,除了喝醉的兵士没有起来之外,全部都加入了送别的行列。 究其原因还是不放心自己的钱。 看着自己的钱完好的被装在箱子里的时候,笑嘻嘻的和商队的伙计告别。 二狗子一晚上没有看见牛眼娃,走过来问吴熙牛眼娃的下。 吴熙想都没想的说道:“他和青阳道长有更重要的任务去执行了。” 二狗子摸了摸脑袋表示知道了,但是心里有怀疑,因为他刚看见青阳道长一个人出了营地,南下了。 第一百一十三章 大阴谋 和尚回来的时候,青阳已经走了,蝴蝶一脸哀怨的站在路口,看着青阳远去的方向痴痴的发呆。 徐清风就在她的背后,没有去打扰,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她们很害怕这样离别的场景,有可能一个转身就是永远。 不知道吴熙和他说了什么,让青阳这么义无反顾的先行一步,但是蝴蝶相信,这是他们商量好的,绝对不是吴熙有意为之。 和尚的吃相很难看,好像只要在外面回来,永远都是一副饿死鬼的模样。 别人家的和尚拿一个钵盂,可以吃好几天的,他是好几天都不会有人给他一口吃的,原因就是他太胖,肚子里的油水很多,饿几天也不会饿死,正好可以消消食。 殊不知和尚就是一个食肠宽大的人,也不是他刻意要吃那么多。 南方已经开始有雨水下来了,禾苗长势喜人,即便不能和往年一样大丰收,填饱肚子还是不成问题。 北方这边干旱相对严重,直到现在,农民抢种在地里的庄稼,没有一根从地里爬出来,粮食歉收,东家还催着收租子,农民的日子实在不好过,这也是为什么和尚老是饿肚子的原因。 总算是又吃了一次饱饭,吃着吃着,老泪横流,说是自己总是有地方填饱肚子,而那些善良的庄稼人不会有这么好的运气。 悲天悯人的事情只有那些修行者才能做得出来,一只蚂蚁的死都能冲击到他们脆弱的神经,更别说满地的死人了。 所以在石棚山的仗开打之前,吴熙就远远的把和尚支开了,免得他每天在自己的耳边念经。 和尚还没有吃完,火头军的认就已经收拾停当,就等他吃完之后,就跟着大部队出发了。 吴熙不准备打扰谁了,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就下令全军开拔,目标沂州。 冯六快要疯了,钻在山里面将近一个月了,愣是没见过女人,像他这大小伙子,正是年富力强的好时候,却在山里和人家打游击。 打就打吧,连个母的都见不到,这是要活活渴死的节奏啊。 现在摆在他面前的就是一个长得比较抽象的异性——母野猪。 这东西最近吃的多了,手下的队员连看都不看一眼,他们现在更愿意吃一点炒面粉,喝点白开水,就心满意足了。 羊肉汤的味道就在众人的嘴边回味,端着一碗肉汤,找一处不漏风的拐角,喝一口汤,吃一口咸菜,简直就是人间最美味的食物。 以前这样的生活真的不敢想,总以为这次拉练能在偏离吃点不一样的,但是总是事与愿违,肉吃了不少,还专挑比较凶猛的动物下手,一只老虎根本就吃不完,跟别说肉比较难熟的野猪肉了。大多时候为了赶时间,都是半生不熟就吃了。 尤其是接到将主奔赴沂州斡旋宋江的任务的时候,他们正在海州的树林子里烤着野猪。 那时候大家都没有吃饭,都这么,为了赶时间,每人分了一点生猪肉,在休息的空挡拿出来拽两口,就算是一顿饭。 最后多亏一个老乡心好,给他们装备了一些面粉,这才坚决了吃饭的问题。 要不然这一路下来,就算没饿死,也没有精力在对付宋江达到将主的战略目的了。 听说将主在青州打的很好,兄弟们的收获很不错,当他们得知还有自己的那一份的时候,感动的无以复加,有几个年龄小一点的,当场哭的梨花带雨。 将主不忘他们任何一人,他们必定要百倍的回报将主才是。 终于,在宋江的大部队到达沂州之前赶到了。 果然如将主所说,淮阳军就是纸老虎,根本不能碰,一碰就散,遭殃的是老百姓。 好在宋江等人还有一些良知,没有发动大规模的攻城作战,老百姓才稍微的能喘口气。 这几天宋江所部一直在山里转圈圈,不知道意图是什么,他们只好一路跟着,要是他们去的是沭阳方向,将主说放任他们才是,要是没有按照事先设定好的路线走,就算是死到最后一个人,也要达到战略目的,这是一个军人最起码的职业素养。 冯六没打算牺牲掉队伍里的任何人,练出这么一支队伍很不容易,就这么死了很可惜。 这一路下来,这二十个人,都走了长足的进步,往后在战场上就是一支奇兵,专门取对方上将首级。 吴熙刚开始给冯六灌输这种思想的时候,冯六根本不屑一顾,认为大规模的作战,一小股部队上去简直就是送死。 但是经过这一个月的实战训练,冯六完全摒弃了以前不成熟的思想,专攻一个方向。 将主什么都是对的,说宋江回到沂州来,果然就来了沂州,而且根据最近的情报显示,他们又要长期扎根在这里的打算。 这下冯六可着急了,马上组织人手,开始对宋江所部进行战略骚扰,让他们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情继续待在沂州,而是重新选择落脚点。 有时候冯六真的不明白将主为什么不在沂州消灭宋江,非要把他们赶到海州才下手,难道杀人现在都挑地方了? 大人物自然有大人物的想法,或许海州知州正在等一个功劳就会平步青云,焕发官场的第二春。 还真这小子蒙对了,吴熙之所以这么做,一来是他既然出来了,短时间之内不想回去,要等到方腊起义的爆发,最好金朝也放弃对辽国的战争,直接越过燕云之地,冲击河间府,那才是吴熙感兴趣的。 他想过了,光靠两张嘴皮子是不能让皇帝认识到他现在是多么的无能,多么的让人失望。 最好是经历过亡国的经历,然后复国之后,看能不能唤起他心里的一丝歉疚。 这就是吴熙这次出来的最终目的。 什么开辟商道,什么打击强盗,都是假的,唯一能做的比较大气的一件事情,大概就是把长安的商人卷进来这件事。 这只是一个小小的试验田,就像吴熙家里种的土豆似的,吃早要批量生产的,那么同理,这次打仗,商人盈利之后,以后打打仗的时候,是不是也可以采用这样的办法,一来就算是朝廷没钱,打仗也不害怕了,有商人逐利,就不愁没有军饷发兵。 经过吴熙的实验之后,觉得这个办法是可行的,所以,他现在已经开始着手写这样的论文了。 宋江军终于安静了下来,冯六他们抓紧时间睡一觉才是他们目前最需要的。 又是一头野猪,还是头母猪,冯六对着野猪很苦恼。不吃吧,饿,吃吧,有谁太大,有些消化不良了,肚子里的油水实在过多,根本没有办法排出体外,久而久之就会引发一系列的疾病。 所以,这几天树叶子就成了他们最好的刮油腻工具。 还好将主已经从青州出发,按照每天行军六十里计算,三百里的距离五天就能感到。 将主在飞鸽传书里还提到了牛眼娃,说是被宋江掳走了,让他们一定注意宋江营地里的状况,有消息第一时间回报。 “是,将主!” 冯六对着天空喊了一句,他多么希望将主现在就在眼前啊。 在野猪的脖子上割下一块肉,放在嘴里吃的香甜,咬一口,血四下里喷的到处都是,冯六还是美滋滋的全部咽了下去。 没办法,他们需要补充营养,蛋白质,已经好几天抗拒进食了,老觉得头晕眼花,不喜欢吃也没有办法。 现在他们处在敌占区,要是生火的话,很容易被敌人发现,所以只能生吃。 手底下的兵士们没有一个怂包的,拿着刀子,每人割一点,不一会儿就瓜分完毕,都躺在草地上,闭着眼睛,很享受的咀嚼着。 淮阳军迫于朝廷的压力,不得不硬着头皮几次三番的对宋江部发动进攻,说是进攻,就是喊的比较勤快,真正冲锋的时候,没几个人敢在前头拼命的冲。 冯六他们隐藏的很好,到处都是灌木丛,刚好有一道土墙把他们遮住,这时候,众人听见了声音,都趴在墙上寻找机会,给淮阳军涨涨脸。 只要两军混战在一起,冯六就会按照他们的技术演练偷偷的杀进军阵里,绞杀领头的将领,得手后,乘着敌军大乱,有序的撤出战斗序列,重新寻找潜伏的地点,隐藏起来,这就算是完成了一次刺杀。 这些天做过好多次了,每次都能得手,手底下的兵士没有怂包,即便是被人纠缠住,也能在三个回个之内脱身。 如果遇见高手,弟兄们就会相互救援,就算对手再厉害,乱军中不确定因素太多了,随便在背后给你一下子,你就受不了。 前几次,宋江部明明占优,但是到后来,鬼使神差的,领兵的大将就死于非命,根本连对方是如何下手的都不知道。 所以这几天即便是官军叫嚷的再厉害,他们的寨门紧闭,就是不出战。 吴用觉得这就是敌人的诱敌之计,假装很弱,为的就是把他们引诱出去,专门斩杀将领,好歹毒的计策啊。 但是,转念一想,又不对,对方为了达到目地,填充了很多军卒的性命,就只是为了杀一个将领? 见过赔钱的,没见过这么做赔钱买卖的。 这里面一定有大阴谋。 第一百一十四章 我们的大宋 吴熙翘着二郎腿斜坐在马车上,身后靠着装粮食的袋子,嘴里叼着路边摘的野草,两只手放在脑后,抱着头在假寐。 钱万成他们走了,路上少了很多乐趣,商队没有全部回去,在青州又调了一对人马跟在后面,主要负责子午营的吃食。 自从有了石棚山的收获之后,商人的出手很大方,子午营的一切开销他们都承包了。 其实算下来摊到每家的头上没有多少,还不够家里的老爷上一次满月楼的。 他们乐的出这个血。 吴熙要的就是这个效果,用最小的代价,达到目的,而且还能赚钱,何乐而不为呢? 朝廷的那些大佬自然也会想到这种打仗模式,只是不愿意用而已。 商人们看不到胜利的希望,身家性命压在军队上,得不偿失。 按照行军度,五天之后就能到达沂州,希望冯六能够达到自己的战略意图。 和尚吃饱喝足之后,就把吴熙抛在了脑后,混在蝴蝶和徐清风的周围,几个人说的哈哈大笑。 不时的瞅一眼吊儿郎当的吴熙。 二狗子自然是斥候的前驱,没了青阳道长,他一个人正好可以挥全部的能量,把他手下的队伍带好。 知道牛眼娃出了事情,也没再开口问吴熙,因为看到吴熙成竹在胸的样子,想来牛眼娃也不会出什么岔子。 把这股邪火一直憋在心里,按照吴熙交代好的任务,一丝不苟的在做着。 雷豹就成了闲人,这自然是吴熙特意安排好的,好让他和徐清风能接近一些,能不能成就看他的手段了。 挠了挠头,不知道如何下手,嘟嘟囔囔的都在吴熙的车驾边上。 “你不应该在这里啊。” 吴熙看不下去了,他这样来来回回的在他的周围,看着都心烦。 “我是来保护你的,不再这里应该在哪里啊?” 这小子也学会装傻充愣了,来到吴熙身边时间不长,野狐山上的那帮人把他都给带坏了。 “少他娘的装傻,学狗要像狗,扮猪要有个猪的样子才是,你这猫不猫,虎不虎的样子,就想着钻在男人堆里喝口酒,能成什么大事。” 雷豹嘿嘿笑着,手挠着后脑勺,不置可否,这才是他一直在吴熙身边晃荡的原因所在,就是想让吴熙给他出个主意。 “将主英民,一眼就看出了属下的心思,还望您能指点一二。” 吴熙恨铁不成钢的把食指摇的和优雅,对雷豹来说这就是否定。 “论到打打杀杀,你是一把好手,但是论到机智,就算是一百个你都顶不上二狗子一条腿,平时只知道喝酒,和牛眼娃那个憨怂比拼力气。 一点儿都没有往女人身上做点功课,聪明人比你想象的要多的多,至少蝴蝶就看能看出来你们郎情妾意的,有好机会人家都在给你创造机会,是你没有把握住而已。 我看还是慢点展的好,徐清风毕竟在山上受了那么多年的折磨,想必对情啊,爱啊的比较抗拒,但是她并不抗拒对他好的人。 你们可以慢慢的先从朋友开始,你如果一如既往的对她好,就算她是铁石心肠,也会慢慢被你融化。 要我去给你说,也行,那样的话,徐清风保不齐就上了我的,自己的事情还是自己办比较好,难道洞房的时候,还要别人替你上不成?” 说完之后,直起身子,在雷豹的屁股上狠狠的踢了两脚,心里好受了许多。 雷豹听见吴熙要把徐清风搞,吓得他赶紧就跑开了,果然让别人办事不太牢靠,尤其是这种关乎后半生幸福的事情,还是自己去说比较好。 别人说的是别人的心声,不能代表他的意志。 没想到跑的还是慢了,还是被吴熙在屁股上踢了两脚。 天色还没有彻底的黑透,吴熙就下令安营扎寨,起锅造饭。 原因是,白天走的太急,已至到现在天还没黑就完成了一天的行走任务。 还有就是他们到的这块地方,很适合安营扎寨。 往前走是一处村庄,这么冒昧的打扰,好像很不妥当,就算不被人家当成强盗,也要当成马贼报官,到时候横生出来很多的麻烦,就会影响第二天的行程。 吴熙头疼的厉害,自从领导子午营以来,什么事情都关乎身家性命,不管什么事情,都事无巨细的想到危险的前头,把影响性命的不安定因素早些排除。 徐处仁还真是一个不依不饶的,吴熙已经走了一天了,还是被他骑着快马赶上,下马之后,成坛的米酒从后面的马背上卸下来,脸色黑的像锅底,坐在吴熙刚刚搭建好的饭桌前,一声不吭。 和尚晚上想喝酒,缠着雷豹不放,雷豹被吴熙教训了一顿,现在正在努力戒酒,任和尚怎么坑蒙拐骗,就是不上当。 刚要来找吴熙,就看见徐处仁一脸黑线的坐在桌子上,只好悻悻的走开,去找蝴蝶去了。 这样的米酒,蝴蝶也能喝很多,再加上青阳道长不在,蝴蝶想必也想要喝几口来排解心里的苦闷。 只不过和女人喝酒总是少了那么一点意思。 吴熙笑嘻嘻的把米酒拍开封,给徐处仁倒上,伙夫早就准备好了几碟子精美的小菜,摆放在了徐处仁的面前。 吴熙自顾自的给自己的碗里倒着酒,连干了三碗,抹了一把嘴,才坐下来赔罪道:“你是知道的,我这个人不喜欢麻烦别人,再加上走的有些急,就没有通知您老人家,如果有不对之处,还望先生赎罪才是。” 吴熙把话说的诚恳,徐处仁的脸上才好看了一些,端起面前的酒,一口喝了之后,大咧咧的吃着小菜。 “你小子就是个没良心的,老夫这边还在给你在朝廷争取功劳,你倒好,一声不吭就走了,要不是老夫现的早,空怕追都追不上了。” “都是小子的错,先生抬爱了,小子无才无德,只是领着手下的人出来混口饭吃,改变一下他们的生活环境,仅此而已,没有出仕的意图。 小子准备这趟京东路之后,捞的钵满盆满之后就上山做个有良心的强盗,带着家小不问世事,快乐的过一辈子就好了。 至于朝堂上的纷争还是留给你们这些聪明人去争论高低才是,小子就是一个不会做事的,万一哪一天到了东京,恐怕还没有下马,就要被人家关进大牢里吃牢饭了。” 吴熙这番话一下子就把徐处仁接下来说的话,憋在了肚子里。 人家无意做官,自己还屁颠屁颠的给人家走关系,上折子,白瞎了他这份心了。 徐处仁的动作明显慢了下来,可能说到了他的痛处,伤了他的心了。 吴熙根本就没有给他说大话的机会,索性直接把这条路锁死,个人的功名是各人争取来的,不是某个人上去的。 那样的话,吴熙根本就不需要出来打打杀杀,张商英张老头把这些事情就会办的漂漂亮亮的。 前朝宰相不是那么一无是处,既然人家都认为吴熙该为自己争取功名,那么就不需要外人来插手。 “知道你的心思,所以老夫才火急火燎的追出来,为的就是和你好好的喝一场,老夫是不喝酒的,为了你这番话,今天也要破例了。 现在终于知道为什么自己的路一直走不好了,原因很简单,那就是有捷径的时候,从来都不会走那些前人走过的弯路。 后悔已经来不及了,接下来就要看你们这些后辈的了,一大把年纪了,才明白了各种道理,越是想走捷径的人,弯路从来都没有少走一步。” 徐处仁说的这话,吴熙很赞同,原因就是后世的手,某宝电商老总也说过同样的话。 成功从来都没有捷径可走,当你认为你比别人多走了一步的时候,其实,那些你认为少走了的弯路,在不知不觉中,就会摆在你的面前。 “小子让你失望了!” 吴熙看着这个老人,心里也很不是滋味,毕竟是人家是为了自己的前途着想,也是为了大宋能够多一些这样能征善战的将军,才能够保住万世的江山永固。 但是他也知道朝廷是一个什么样的朝廷,吴熙这样的小娃娃上去之后,注定是要被当成炮灰,万劫不复的。 徐处仁摇摇头,觉得是自己的心太急了,一心想为大宋做点事情,可就是不能得偿所愿,这么好的苗子要去做土匪,这样的人才不是白白的流失了么? 想起来就觉得很痛心。 “这是大宋的损失啊,希望你长大些,能明白老夫今天所做的一切,其实都是为你和你的大宋。” “不,是你的大宋。” “是我们的大宋!” 两个人总算是说到了一起,哈哈大笑了起来,碗碰在一起的声音,让人觉得碗都有些承受不住这样的撞击。 喝的痛快了,那些恼人的烦恼,自然就抛在了脑后,徐处仁嚷嚷着要吃吴熙做的羊肉泡馍,真是吃了一回,永远都忘不掉了。 刚好,营地里今天做的就是羊肉泡馍,美美的吃了两大碗,还有些意犹未尽。 抹了一把嘴,就要告辞,说是没有办好这件事情,心里有愧,不敢在到吴熙的面前班门弄斧。 吴熙赶紧站起来,恭恭敬敬给徐处仁行了礼,等他抬起头的时候,徐处仁带着自己的手下,已经走远了。 第一百一十五章 我是强盗 突然失落的厉害,把徐处仁带来的米酒一股脑儿的全部喝完,没什么感觉。 两泡尿过后,微醺的醉意就消失不见了。 被烈酒沾染的太厉害,和这些米酒,就像是后世的农家人吃过饭之后的酒,里面的似乎带点甜味。 怪不得这帮老家伙就是不喝吴熙家的酒,感情喝着酒就是为了装逼的。 魏晋之风不是人人都能学的,穿着黑大褂,大冬天的摇着扇子,子乎者也的吟诗作对,想想都觉得蛋疼的厉害。 他们之所以要这么做,原因是吃的带有雄黄的丹药太多,身体里燥热的厉害,即便是在冬天,也不把身体里的热气完全排除出去,只好,找一块人少的地方,放肆的**罢了。 什么竹林七贤啊,就是出自那时候。 另外一个场子上,从刚开始的和尚和蝴蝶,现在也展了不少人,誓要戒酒的雷豹,始终没有扭过和尚的死缠烂打,喝的面红齿白,牛皮吹的像是一各山大王。 没想到徐清风还真吃这一套,每当说到高兴之处,笑的停不下来。 吴熙不觉得有什么好笑,一个农夫拉着驴进城的故事而已,这样的段子,都是吴熙讲给他们的。 看来这些段子终于用在了适当的地方,吴熙就打算以后谁要听段子,先要交钱才是。 雷豹喝的高兴了,段子也讲完了,剩下的就是舞剑了。 他使用的是刀,随意的就从红孩儿的腰间抽出他的传家宝,在空地上舞的虎虎生风,不时的有掌声传出来。 刀法用剑舞出来,气势少了几分,却多了一份阴柔,这不正是女孩子喜欢的地方么? 和尚开始唱歌了,但是用阐唱出来的,让人一听就心里很平静,唱的歌词自然是吴熙做的那《捕鱼儿》。 这样的诗句用佛法的音调唱出来,还真的不同凡响,没有人把这优美的诗句当成了诗句,绝对是一流的佛法才是。 吴熙不认为这个世界上有几个人是真正的和尚,因为最里面念的经不见得就是梵,也有可能是某位大家做的诗句。 蝴蝶本来就在里做过妓子,谈的一手好琴,平时都随身携带,现在酒过量之后,正好在众人面前显摆一下。 一个舞剑,一个念经,一个弹奏,现场混乱不堪,却又有板有眼,用过晚饭的兵士没有事干,就围在一起欣赏这不多的好戏。 只有吴熙冷静的可怕,因为他的肩上挑着很重的胆子,尤其是牛眼娃的失踪,他的心里根本没有一个靠谱的打算。 就算是人家把牛眼娃活刮了,他现在也无能为力。 他能靠得住的帮手,就是提前进入沂州的青阳和冯六了。 雷豹喝醉之后,胆子也变的大了起来,看来吴熙说的话也不全是对的,至少,喝酒这件事情上,他就错了。 混乱的场面因为和尚的一泡尿结束了,雷豹趁机就钻到了徐清风所在的位置,要是她觉得不合适,让雷豹走开的时候,雷豹大可以喝醉了为借口,毫不尴尬的走开。 可问题是徐清风也默认了雷豹的做法,两个人叽叽喳喳的咬耳朵,说的好不开心。 吴熙嫉妒的看着雷豹得逞的样子,恨不得冲过去杀了他。 人家郎情妾意的,众人就不好在跟前当电灯泡了,纷纷站起来,另外找一块地方继续放肆的舞剑唱歌。 只有吴熙和和尚在不远处隐藏了起来,希望能看见一些少儿不宜的画面。 等了很久,蚊子倒是招来不少,就是没有等来两个人进一步的展。 彬彬有礼的雷豹看的吴熙有些恶心,当和尚叹着气要走开的时候,吴熙就不觉得和尚堆里能出现好人。 胳膊上起了两个大包之后,吴熙不想在这里受罪了,跟着和尚肥硕的屁股,蹑手蹑脚的走远了。 远远的听见一阵大笑,吴熙觉得脸红的厉害。 被人家现了,就没有躲藏的必要了。 在和尚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和尚惊叫了起来,没想到旁边还有很多人都被和尚的一声怪叫给惊得四下里站了起来。 众人相对无语,各自回去睡觉去了。 刚躺下,和尚的鼾声就起来了,吴熙抱着被子,就走了,要是和他睡一个晚上,明天一准要在车上睡觉了。 蚊子莹莹绕绕的在和尚的周围就是不咬下去,恨得吴熙在和尚的身上踢了两脚,才悻悻的走开。 第二天,天光大亮的才起来,一看营帐,只有自己的营帐独立,其他人都已经准备好上路了。 羞愧之下,就没好意思在叫人打洗脸水。 走在小河边洗了一把脸,清新了不少,上了马车之后,哼着小曲,一路南下去了。 唱着唱着觉得很不爽,就起身来到雷豹和徐清风的身前,也不知道给谁说:“昨天晚上那么好的机会,你们就没有做点什么?” 两人面面相觑,本来说的正好,让吴熙一觉和,什么心情都没有了。 “做了啊,什么都做了,表白了,手拉了,还了人生的经历。” 雷豹很诚实,有什么说什么。 “该死啊,营造了那么久的气氛,就是让你浪费的,以后的日子长着呢,这些不疼不痒的话,可以留着在被窝里说才有味道。” 吴熙是盯着徐清风说的,但是是雷豹接的话。 徐清风也不是那种你说什么就红脸的女人,在山上和强盗斗智斗勇了好几年了,这点脸皮还算是有的。 就在这是,蝴蝶上来为徐清风解围,蝴蝶就是一个大咧咧的性格,这次受伤之后,就更把自己当成了吴家的人了,就算是钟明亮现在杀回来,也有吴熙替她挡着。 “你吓到人家了,瞧你一脸的匪气,打仗的事情你管好就行了,我们女人之间的事情,还是关起门来说比较好,雷豹你赶紧滚,别再这里现眼了。” 本来是在教训吴熙,雷豹受伤了,这还有没有天理了。 雷豹摸着后脑勺不明就里的走了,到末了一也没搞清楚吴熙这趟来是为了什么。 “要我说,你这就是嫉妒,离开娘们才几天啊,看着别人卿卿我我就觉得不公平,我还告诉你,今天晚上青阳回来,我们就把事情办了,看你能在门外听多久。” 蝴蝶说话向来很直接,吴熙哑口无言接不上话。 看着两个女人笑的花枝招展的拧着屁股走了。 接下里的几天里,吴熙一直在遭受非议,就是因为他干扰了别人的好事,好不容易挨到了沂州,钻在自己的营帐之内不出来。 营地刚刚建好,淮阳军的将主就来了,想必是收到了徐处仁的信件,早就盼着这尊大神来了。 不过该有的姿态还是要有的,即便打仗不怎么样,官阶远远的在吴熙之上,说话不用看这小子的脸色。 吴熙抱抱拳,就算是礼到了,搞的淮阳军的将主孟洪很被动。 淮阳军的节度使是沂州知州蒋园,这是一个官,孟洪是武将,做了他的副官,战时军队上的事情都是孟洪说了算。 蒋园不参与意见,商量好作战方案之后,就不插手现场作战了。 也是一个比较老道的官了。 所以孟洪在沂州过的很好,没有上司指手画脚,打起仗来不会束手束脚。 只是因为能力有限,再加上这些年养尊处优的生活过的舒服了,猛然间来了这么一股悍匪,一时间处置不当,连吃败仗。 要不是青州知州徐处仁来信说,一个很会打仗的小伙子就要到沂州了,他就快要顶不住了。 但是,孟洪从来都是刚愎自用的,见吴熙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娃娃,就没有放在眼里,现在吴熙只是随便拱拱手,他的心里很不爽。 “小娃娃,你藐视上官,该当何罪?” 孟洪出口就准备治吴熙的罪,话说的很不客气。 吴熙笑了笑,从座位上站了起来说道:“我何罪之有,我本来就不在任何战斗序列里,说道底我现在只是一个强盗而已,你觉得一个强盗头子说话能有我这么客气么?” 吴熙更加的不客气,气的孟洪吹胡子瞪眼的拿吴熙毫无办法。 板牙听见了里面的争执,掀开帘子走进大帐,在靠近门口的地方,找了一把椅子坐了下来,给自己的杯子里倒了一杯茶,自顾自的喝了起来。 同时手里扣了一把暗器,只要孟洪有异动,保证打的他浑身都是窟窿眼子。 孟洪判定了一下战斗力,还是觉得低声下气适合自己现在的处境。 虽然身份很高,有求于人,从来都是面带笑容说话的。 更何况,这一趟差事是知州蒋园吩咐他来做的,要是做不好的话,他这个淮阳军的将主算是做到头了。 官要杀一个武将,从来都是先斩后奏的,而且杀起来没有一点儿心理负担。 既然人家说他是强盗,那么就是强盗好了,他何必非要较劲呢? “是,你说你是强盗,那就是强盗好了,可是,山上的强盗现在闹的很厉害,你有什么办法应对呢?” 话还没有说完,冯六风尘仆仆的进来了。 吴熙指了指冯六,对着孟洪说道:“办法来了,要不要一块听听?” 第一百一十六章 神秘的符号 冯六离开子午营快两个月的时间了,当他接到将主到来的消息之后,安排好了监视的任务,马不停蹄的从山里面赶了过来。 吴熙一贯以不骚扰百姓为第一要务,营寨自然是选在城外。 冯六对自家人很了解,根本就没有进城,直接在城外找到了自家的营地。 见到将主之后,完全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身板挺的很直,没有一丝风尘仆仆的样子,更何况见帅帐之内有外人,更不能给将主丢人了。 刚准备开口,吴熙就指着他让他和那人说说破敌之策。 冯六身处前线,完全按照将主的意思再和宋江部打游击,他是最有言权的。 但是见将主使劲的朝他眨眼睛,猴精猴精的冯六早就猜到了这个人身份,以及将主的意思。 虽然到沂州的时间不长,但是,淮阳军的事迹倒是听说了不少,手下五万众,就是对宋江的无可奈何。 不管你是群殴还是单挑,连人家的屁股都摸不着。 孟洪作为军队的直接指挥要负一定的责任,作战不勇敢,畏畏尾,就是一大弊病。 冯六明知面前的这个人是孟洪,也假装不知道,刚开始说的时候把淮阳军一顿批,孟洪的脸都绿了,眼睛瞪得老大,杀人的心都有了。 但是人家说的有道理,又是在人家的地盘上,门口坐着的那小子分明不怀好意,还是一个练家子,虽然年龄小,手下很黑,万一背后下刀子,就算他是三头六臂也不是个儿。 刚当兵那会儿,为了博取一个上位的机会,那是真拼,到后来迹之后,慢慢的开始珍惜自己的性命了,尤其是有了孩子之后,更是觉得人世间的美好,一听说打仗,他脑子都疼。 每回都是出去转一圈,随便收拾一点人家剩下的战利,向上级交差。 这么多年下来,没有功劳,也没有过错,在副职上做的很稳当。 但是这次遇见了宋江所部,是个难缠的对手,又没有友军配合作战,本性一下子暴漏全无。 听说一个很能打仗的小子收拾了青州的强盗胡如海,最近又来到了沂州,很显然就是冲着宋江来的,这才在知州蒋园的授意之下,前来讨要一个破敌的良方。 谁知道话说的有些大了,让人家很看不起,就连他手下的小兵,言辞之间都有些贬低的意味。 “宋江所部用的是什么方法,把你的五万人打的不敢接近?” 吴熙见孟洪很生气,随时有暴起伤人的危险,为了缓和气氛,问道。 “他们总共就万把来人,要是在平原地带,早就把他收拾了,可是这个人很狡猾,钻在山林子里面不出来,官军进去之后,就会受到小规模的袭扰,真是不甚其烦。” 人都喜欢往脸上贴金,孟洪做的就很好,把打不赢的责任全部推在了地势上。 吴熙摇头轻笑道:“冯六你说,如果你是将主的话,你该怎么办啊?” 冯六抱拳,中气十足的说道:“以其人之道还施彼身,论起丛林战,我们是他们的老祖宗,在关二爷面前耍大刀,宋江还要多在山里面奔跑几年才行。” 冯六说的是正确的,也很符合现在的作战条件,敌人不愿意和你在平原地带展开对攻,那就说明他们畏惧你,所以就利用自己擅长的丛林作战方式和你耗着。 不时偷偷出现在你的面前,搞一点偷袭,让你不甚其烦,失去耐心之后,整个军阵就会大乱,要知道他们都是乱中取胜的好手,这样下去,汽油不败的道理? 冯六在山上看的明白,也研究过他们作战的方式,除了刚开始的时候,不知道官军的分量,吃了一点亏之后,索性就躲在山里,打起了游击战。 即便是冯六暗中引诱他们出来,都没有起到作用,他们固守山寨,形成侧翼包围之势,只要有一方受到侵扰,另外两方必定快来援,这仗很难打。 淮阳军里没有可以和宋江部大将相匹配的战将,所以打起来,很吃亏。 这些吴熙都是知道的,所以说淮阳军就是出来打酱油的,就算是失败了,也不可能把这个罪责降到孟洪的头上,毕竟蒋园才是知州,有节度军队的权利。 再说了,安远军的曾孝蕴不是也没有讨到好处么?这个时候大家的心里就有了法不责众的想法,想想都觉得可怕,这样的军队主脑能带着羊一样的军队强悍到哪里。 叹了一口气,瞬间就没了和孟洪说话的劲头,随即叫来守卫送客。 孟洪平时也没有受过这么大的气,你一个小小的承节郎就敢这么藐视上级,眼里完全没有领导,往后的仕途该怎么走? 真替这小子捏一把汗。 如果宋江送沂州再次脱离官军的控制的话,不用说,责任全部推到这小子的身上就行了。 心里想的很好,回去之后,就把外围的军队全部撤走了。 宋江眼见大军围困,解决粮草是个麻烦事,谁知道大军尽然撤了,这就给他们腾出了时间,来补充粮草。 板牙见危险解除,上来和冯六打了声招呼,就出去了。 吴熙拉着冯六坐下,让他汇报了这两个月以来,特训人员的基本情况。 基本上都是按照他们制定好的方法在循序渐进的训练,现在已经初具苗头,再有个把月,个人之间的配熟之后,就能拉到战场上实战应用了。 这帮小子还真行,那么刻苦的条件,愣是一声都不啃,咬着牙坚持了下来。 有的时候,冯六都觉得要坏的时候,这帮小子愣是坚持到了最后。 这次回去之后,一定要好好的犒赏一下他们。 吴熙点头觉得冯六说的有道理,现在这支队伍完全是由冯六领导,具体怎么弄,就全部交给他了,吴熙不再过问。 冯六感激的拜谢了吴熙,然后退出了帅帐,去了后厨,美美的吃了一顿大锅饭。 这些平时都吃腻了的饭食,现在吃起来,那么的亲切,山上的那帮小子是没有这个口福了。 为了加强他们的训练,任务指令什么时候不撤除,他们就不允许进外面的口粮,所有的食物必须个人在山里面自行解决。 这是吴熙要求的,也是一个特种人员在恶劣环境之下必须要学会的技能。 冯六酒足饭饱之后,和相熟的老人打过招呼,然后就急匆匆的进山了。 刚才斥候来报,淮阳军赌气似的撤了外围的军队,这个时候,他们有了异动,但是看上去没有要走的意图,这帮小子缺少主心骨,万一有个紧急情况,处理不好,那这些天的努力可就白费了。 牛眼娃一直没有消息,吴熙心里也很着急,不过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总好过斥候回来说,找到了牛将军的尸体,这才是最要命的。 吴熙都不知道听到这样的消息之后,会做出什么样疯狂的举动,总之牛眼娃没事作罢,要是有事,吴熙不打算和宋江讲和了,不死不休就是他的底线。 天刚一抹黑,沂州城里的就出现了一位不之客,看打扮,是道士模样,但是走在显眼处,不紧不慢的走着。 也不买,也不,在主路上走了两圈了,也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看样子要和什么人接头。 果然,每过多久,一个不起眼的转角处,就画着一个很明显的符号,要是不仔细看的话,很难现它的存在。 道长轻笑了一声,左右随意的观测了一下,抬腿就沿着这个符号所指示的方向走了下去。 这是一条很深的巷子,里面似乎是各居民区,但是夜间很少有人走动,相对比较僻静。 符号最后消失在了一户人家的门前,道长也不敲门,里面的人已经觉了他,互相对了暗号之后,里面的人把道长让了进去。 “都带来了么?” 道士只是微微的点了点头,并不想和他说话。 那人很识趣的把他让进了里屋,头领就等在里面,有些事情不是他这个等级的小喽啰能知道的。 关上门之后,脚底下轻轻一搓,就出了院墙,找了一个很隐秘的地方猫在里面放风。 屋里。 “道长,你终于来了。” 屋子里的汉子生的五大三粗,络腮胡子,浓眉大眼,招风耳生的很可爱,纵然外表是爹妈给的,但是后天性格的形成就完全是自己把握了。 这人的表现和外貌简直天壤之别,看着像李逵,表现出来却很得体。 道长没有说话,坐下来先喝了一口水,才慢悠悠的说道:“你们头领呢?我只和他说话。” “头领有事走不开,被困在了蒙山之上,好不容易外围的官军撤走,我才偷偷的下山,来和道长接头。” 那汉子知无不言的说道。 “这件事情恐怕你做不了主,还是叫你们头领来。” 道长好像很渴的样子,连喝了两杯茶水,就是不和他说话。 那汉子见人家没有理会自己的意思,很可能涉及到更高的秘密,但是头领不能随便离开蒙山的寨子,害怕这是官军以退为进的把戏。 于是向道长提议上山一叙。 本来以为很难说话,没想到道长一口就同意了,这种事情知道的人越少越好,看他粗心大意的,交给他很不放心。 至于城外破庙里的那个傻小子,只不过是这桩买的添头而已。 第一百一十七章 保命要紧 还没有起身,刚才出门的那个小子又回来了,身后跟着一个气宇轩昂的汉子,头上带着斗篷,身上披着披风,不声不响的走了进来。 这汉子的身后还跟着一个白面小生,进来之后,就在屋子里大量了起来,看样子身手很不错。 外面悉悉索索的似乎有几个手下,就在门外来回走动,只要有不明的情况发生,他们几个足够保护他们的头领安全撤离。 “哥哥,你怎么下来了?路上可有遇见官军?” 浓眉大眼的汉子见头领出现,显得很兴奋,上前问候道。 “不来不行啊,道长身上的东西关系到我们义军的存亡,想必这种事情还是要我们来沟通,你走之后,我思来想去还是觉得应该以身涉险的比较好的,要不然显示不出我们义军的诚意。” 这人应该就是宋江无疑了。 和道长说好了一桩买卖,但是大军封山,很难找到突破口,心急如焚的他早早的就派手下的大将雷横来处理此事。 不过后来大军撤走之后,正好开了一个口子,看到这样的机会,宋江觉得应该亲自去,才显得有诚意。 “道长久等了。” 那道长扬了扬手,示意不用客气。 “东西呢?” 宋江也是一个急性子,上来就问,完全不顾身边还有手下没有出去。 道长看了一眼宋江的手下,宋江很识趣的让他们都退了出去。 那个小白脸似乎不想出去,被宋江一瞪眼,乖乖的退了出去。 这个时候,那道长才从袖袍里取出一个手掌大小的盒子。 打开盒子之后,里面躺着一个小瓶子,用红绸布塞住了封口,然后递给了宋江。 宋江看了一眼之后,小心的把瓶子又放了回去,把盒子撞在自己的袖袍里,说道:“回去之后告诉你师傅,他的那件事情,我们一定全力以赴,令外,你不是说额外的一个惊喜么?在哪里?” “是一个人,是你们对手的一个很重要的人,有了他之后,就算到了最危急的时候,这个人都会确保你们平安无事。” 一清道长冷冷的说道,完全没有把宋江放在平等的地位上说话。 “那是,道长出手,自然是不同凡响的,考虑问题周全,不是我们凡夫俗子所能比拟的,那这个人现在在哪里?” “城外的关帝庙里,人还在昏迷,你们这就派人去取,药效只有两个时辰的时间,希望你们人足够快。” 宋江一听这话,两只手轻轻派了一下,那个白面俊俏的小伙子就窜了进来,交代完事情之后,那人甚至都没有听见宋江后来的嘱咐,人已经在两丈开外了。 道长看了一眼,笑眯眯的说道:“头领有如此悍卒,大事可成也!” “都是官军逼的,要不然谁喜欢打打杀杀的?谁不知道老婆孩子热炕头来的舒服?” 这倒是实话 ,道长很赞同,只是身为方外之人,没有权利谈论男婚女嫁,自然就不明白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幸福滋味。 “这个药你要谨慎服用,是有副作用的,服用之人瞬间能爆发出几倍的能量,等于是提前消耗人自身的能量,这就等于消耗的是生命。” 宋江犹豫了一下,问道:“是不是只要服用了药物,那么这个人就必死无疑?” “那就要看他的体质了,不过就算体质再好,生命也会慢慢的流逝。” 这就是一种邪药,是道家在炼丹的时候,无意中发现的,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万万不会服用。 宋江要来也是为了在关键时候保命,从来都没有把它当作是战场上取胜的利器,如果他真的动了这个邪念的话,和朝堂上的那个道君又有什么分别? 沉默了片刻,一清道长完成了使命,然后起身告辞了。 宋江还想说什么,但是,话到嘴边,始终还是没有开口。 他知道他是爱才的,见到人才,就像把他拉拢到自己的队伍里来,这几乎成了他的一种病,看样子道长根本没有心思参与他们的计划,所以就算是说了,也等于是白说。 城外关帝庙。 雷横一马当先闯入了庙里,只看见地上被人割开的绳索,冲着小白脸怪叫了一声,就往庙外唯一的小路上追了出去。 看地上的脚印很新鲜,应该没有走多远,这小子被人灌了**,刚醒来没有多长时间,身体各项机能没有恢复到最佳状态,就算是权利奔跑,也不会快过花容吧? 花容在队伍里,轻功可是一流的,跑起来像一阵风。 果不其然,就在众人追出去没多远,就看见一个人影,这个在奋力向前跑去。 由于几天没有进食的缘故,跑起来扭扭歪歪的浑身没劲。 见身后有追兵过来,挥动拳头,就要打在花容的身上。 花容一让,那大汉的拳头打空了,一个趔趄,就摔倒在地上。 正好碰见刚刚赶到的雷横。 雷横不由分说,抬起脚在那汉子的身上就是一阵乱窜。 很想听到救命求饶的声音,但是,那汉子只是护住要害部位,一声也不啃,如果雷横这么打下去的话,一定会要了他的命。 花容制止了雷横的这种行为,认为这是一个很重要的人,待会蒙山的山寨,让头领定夺。 雷横招了招手,身后上来几个人,把牛眼娃重新捆绑结实之后,抬起来,晃晃悠悠的走了。 牛眼娃醒来的时候,周围一片寂静,睁开眼睛就看见关二爷红着脸端着一把大刀站在自己的面前,着实吓了他一跳。 镇定之后,才发现这是一处破庙,叫了几声,没有人回应,想着这是一个逃跑的好时机。 于是挣扎着站了起来,在关帝爷的面前磕了一个响头,然后就把那尊神像推倒了。 大刀片子正好坐在他的脚下,背部靠过去,磨蹭了几下,绳子就被磨断了。 来不及看周围的情况,狂不择路的就掏出了破庙。 出去之后,才发现这里他根本就不认识,不知道是什么地方,又累又饿,头昏眼花的牛眼娃,选了一条道路就跑了下去。 刚跑出去没多远,就听见身后有人追了上来,心想横竖都是一死,也不跑了,瞅准机会,一拳就砸向来人,谁知道还是着了道,被人家五花大绑的不知道要绑到哪里去。 牛眼娃毕竟跟了吴熙很长时间了,遇事不慌就是他学到的最重要的一条。 此时他也没有大喊大叫,任凭这些人抬着,在山里面穿行。 走到一个岔路口的时候,那个白脸的小子向城里方向奔去,而剩下的人,继续抬着自己在山里转悠。 听他们说话,好像这里是沂州地界,牛眼娃对地理位置不是很熟悉,但是从将主的口里好像听说过这么一个地方。 但是将主说下一站就是海州了,不知道海州距离沂州有多远。 将主肯定已经知道了自己被绑架的消息,现在必定也在寻找自己,想着自己的大意坏了将主的计划,心里就一阵羞愧难当。 昏昏沉沉之中,尽然睡了过去。 醒来之后,就到了一处地牢,困住他的地方是一处石洞,用简易的木头围起来,就算是木笼。 面前摆放着一碗冷饭,看样子是别人的剩饭,闻了一下,都有些嗖了。 饿急了的牛眼娃不管不顾,伸手就要端起来,就在距离那碗馊冷饭一个巴掌的位置,哗啦一声响起,两只手被铁链阻隔,再也不能伸出去一分。 将主说过,即便实在玉河街的条件下,也不能失去对生的渴望,要知道,人只要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就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今天面前放的是一碗馊饭而已,就算是屎,只要能填饱肚子,牛眼娃也会义无反顾的吃下去。 牛眼娃手够不到饭食,并不影响他采取其他方式获得食物。 准备用脚来着,抖落了一下,铁链子哗啦啦的声音响起,牛眼娃就不抱任何用脚的念想了。 面前发现一根树枝,用手捡起来使劲的把碗往自己的面前刨,由于碗的重量问题,树枝没有办法使劲,要是劲使得太大,树枝随时都有断了的危险,那么,他就只能眼看着饭食就在眼前,却不能放在他的嘴里。 刨不动就不刨了,把树枝插到饭碗里,把饭一点一点的粘在树枝上,然后送进嘴里,虽然一次性吃的很少,但是总算是给饥肠辘辘的肚子走了一个交代。 费了好大的劲,终于吃完了饭,就觉得像老牛肚子里吃进了一颗黄豆,肚子依旧叽里呱啦的响个不停。 就在这时,石洞外面有人走了进来,手里端着一个盆子,里面有些清水,另外一只手里端着一碗白米饭,看上去很诱人的样子。 牛眼娃也不说话,看着水和米饭发呆。 “想吃吗?” 牛眼娃眼巴巴的点了点头。 “好,把这水喝了,保证你以后三餐不缺。” 牛眼娃早就看见这小子躲在石洞外面看自己如何拿树枝吃饭,就是不过来帮忙,这会儿进来让他喝水,绝对不会只是喝水那么简单,但是他还是同意了。 不管是什么,总不至于是毒药。 只有活下去才有希望把这仇给报了,要不然以后再二狗子,雷豹他们跟前连头都抬不起来了。 牛眼娃接过那人手里的水,喝了一口,有点咸,不过不影响胃口。 一口气喝完之后,那人还算讲义气,把米饭放在他的手里,带着嘲弄的眼神走了出去。 第一百一十八章 幸福的烦恼 蒋园最近很忙,突如其来的旱灾蔓延到了整个齐鲁大地,就连平日里波涛汹涌的沂河如今也只剩下涓涓细流。 农户们种在地里的庄稼好多都烂在了地里,只有少部分吐露出了新芽,还被无情的太阳晒得萎靡不振。 恰逢宋江部辗转南下,来到沂州地界,厚厚的一摞文书就堆在他的案头等他批阅。 蒋园忙的焦头烂额,偏偏孟洪又是一个草包,屡战屡败,上头的意见很大,已经给他下了最后的命令,要是拿不下宋江,乌纱帽也就不要在带了。 蒋园不是留恋头上的乌纱帽,让他痛心的是,旱灾如此严重,上头只是颁发了剿匪的命令,没有说如何救灾。 权利迷惑了心窍,只在乎个人的得失,朝廷岂能不亡? 蒋园和农夫站在田间地头,袖子挽的老高,裤腿用绳子绑起来,漏出白皙的大腿,完全一副干活的样子。 身旁站着一个骨瘦嶙峋的老人,拄着拐棍,对着田间刚刚探出头而且稀稀拉拉的麦苗叹息。 “这是老天的惩罚,惩罚我们的贪婪,只知道索取,不知道回报,朝廷的走狗祸害这天下,民不聊生,终于要得到报应了。” 老农是老一辈人的思想,只要天现异像,就觉得是老天在惩罚世人。 不过想想觉得也是,每个朝廷走到最后总是有这样或者那样的异像,从而在人间重新选取天子。 “老钱啊,这话可不能乱说,是要杀头的!” 蒋园提醒老农道。 “都一大把年纪了,早已看透了生死,说些心里话而已,只要您对我法外开恩了,老头子想没人会为难。” 老钱说的这话是真的,这么一大把岁数了,什么事情都见过了,现在他的任务就是混吃等死,其他的事情也操不上心了。 “唉,谁说不是呢?要是杀几个人能拯救天下万民于水火,老夫愿意做这个恶人,可是现在就不是杀人的事,是救人的事。 山贼猖獗的厉害,官军没有必胜的信念,说来说去都是老百姓遭了秧。 这个世道究竟是怎么了?大好的江山给这些奸佞糟蹋的不成样子了。” 还以为知州大人总是会维护官场的利益,没想到也是一个为百姓说话的好官员。 老钱的心里顿时就没了隔阂,放开了大骂京城的那些权贵不顾百姓死活,大兴土木,买官卖官,奢侈成风,最终导致了这场灾难。 到最后,老钱索性跪在地上,祈求上苍能降下干露,救救天下万民。 貌似老钱的祈祷得到了上天眷顾,霎时间,乌云密布,天雷滚滚,豆大的雨点子,噼里啪啦的就开始落下来。 人生四大幸事,其中一条说的就是久旱逢甘霖。 沂州城的人们放肆的庆祝着这久违的雨水,就算是全身都淋湿了,仍然留在雨水里,任由这雨水砸在自己的身上。 田地里本来还在劳作的人们,纷纷放下了手里的农具,跟着知州大人来到不远处的一座破庙里躲雨。 众人脸上洋溢着笑容,仿佛这一场雨水下来,就看见了秋天里的收成。 蒋园带头给庙里的神灵上了一炷香,众人纷纷跪地磕头,表达了心里对于天神的感激。 老钱摇着头,一个劲的叹息,蒋园问其原因,老钱毫无保留的说道:“雨水虽然是下了下来,但是,种在地里种子,恐怕是早坏了,农户忙活了一年,没有留下多余的种子,要是等到雨水结束抢种的话,种子就没有办法第一时间提供,即便是有,农户们也买不起。 那些富户们良心都坏了,知道农户们现在缺少种子,必定会大涨价,到时候还是没有办法。 灾荒年已经注定了,农户们今年注定吃不饱饭了,还要欠下不少的债务,如果来年,情况还不能改观的话,那么农民就只有一条造反的路可走了。” 老钱不是危言耸听,大家心里明镜的很,就是不敢第一个说出来而已。 既然有人挑了头,所有人都叽叽喳喳的开始讨论了起来。 蒋园也是一个头两个大,朝廷是有补救的种子,都放在了常平仓里,即便是现在取用,也来不及了。 今年朝廷的战争特别的多,常平仓里的空的已经可以跑马了,就算是朝廷有心赈灾,恐怕也是无能为力的。 现在只有富户和粮商手里有粮,蒋园不指望那些吸惯了血的粮商能有一个好心的,能及时免费提供种子,供农户们种植。 蒋园深吸了一口气,不知道是不是再给自己打气。 粮商也是人,只要给他足够的承诺和宽松的政策,想必种子的事情能够解决。 只是这些年来,蒋园作为沂州知州,对这些黑心的商人很苛刻,如果现在去求人家,不知道人家会不会买账。 雨还在下着,看样子一时半会儿是停不下来的,雷雨转为普雨之后,雨势就会降下来,但是不会停,淅淅沥沥的要下很久。 “乡亲们,你们不要担心,现在种在地里的种子没准还没有坏,要是真的坏了,老夫会放榜安抚民心,农户们都需要的种子,都由州府衙门出。” 这话一说出口,蒋园担起很重的担子,乡亲们心里的石头总算是落地了。 对于这个知府大人,有口皆碑,相亲们还是很信任的。 蒋园说完话之后,淋着雨就走了,因为他从此刻开始就要找那些粮商谈话了,不管成不成,姿态先要做出来。 吴熙此刻就站在雨里,享受着雨水淋在身上的感觉。 这些天,实在干燥的厉害,喉头都有些发红,要是继续这么干燥下去的话,是个人都会受不了,那样的话,这次名为 开拓商道,实则是为子午营赚一个好前程的计划就不得不在沂州被迫停止了。 多少人都在盼着这场雨的到来,现在终于如愿以偿了。 希望这场雨给大宋带来的不光是粮食上的增长,最好能浇醒那些朝堂上的混蛋,给大宋带来好运气。 种子早就种在了地里,能活的已经生根发芽了,不能活的,早就坏死在了地里。 现在才是六月份,要是这场雨水饱和的话,完全能在雨水停了之后,抢种粮食,虽然晚种的庄稼收成可能会少一些,但是总比没有要强。 但是农户们手里已经没有多余的种子了,接下来就要看这位知州的手段了。 孟洪真是一个混蛋,好好的围着蒙山,擅自撤走官军,给宋江留出来一个口子,就是想要看看他这个强盗的手段了。 心眼小的厉害,不就是说了他两句么?至于做的这么绝情么? 青阳还是回来了,不管吴熙走到哪里,他总能准确的找到他的位置。 身上披着斗篷,里面都淋湿了,腿上有一道明显的划伤,已经结了疤,伤口是新的,应该是刀剑留下的,想必这次出去,吃了不少的苦。 蝴蝶正在和徐清风站在营帐外面看雨,时不时的把手伸出去,对吴熙站在雨里的举动很不理解,指指点点的说着笑话。 猛然看见青阳出现,她心里的小兔子就开始乱撞,猛地扑进雨里,不顾雨水淋湿身体,上前就关切的问话,话语里显出暖暖的问候,让站在一旁的徐清风不自觉的看向了不远处正在雨地里训练士卒的雷豹。 看一个男人的肩膀是不是可以依靠,坚毅的眼神就会告诉你一切答案。 吴熙见小两口卿卿我我的,不好意思打扰,让青阳处理好了再来营帐详谈。 回到营帐之后,让人备了酒菜,自斟自饮,等着青阳回来。 天黑之后,青阳换了一身衣服,悄然的就出现在了吴熙的面前。 “都给你说过了,你能不能带点响声啊,总是这么突然,我要会板牙的话,保不齐就会出手了。” 吴熙抱怨青阳总是吓唬他,不声不响的出现。 青阳脸上没有表情,坐下来,喝了一杯酒,喝的很慢,然后吃了几口菜,就当下了手里的筷子,平时特别喜欢吃的盐豆,连动都没动。 吴熙觉得他一定是有收获的,但是这个消息恐怕不是那么的好,刚准备开一下他和蝴蝶关于床上的玩笑话,此刻也说不出来了。 “收获如何?” 吴熙收起了脸上的笑容,问道。 “情况不容乐观,对方人多势众,看身手不再贫道之下,只是远远的跟着,到了沂州地界就失去了联系,随后在一个乞丐人那里打听到了消息。 说是几个强人在关公庙里抓走了一个人,向蒙山方向去了。 蒙山方向正是宋江部驻扎的地方,想来一清是和他们搭上了线,暗地里做一些买卖。” 青阳沉重的说道。 “你腿上的伤是怎么回事?” 吴熙不问结果,问的是伤口,青阳听了一阵感动,但是没有表现出来。 “跟踪的时候,被山上的荆棘划的,不碍事。” 青阳极力掩饰着伤口出现的原因。 “虽然我不懂武功,但是你那明明就是刀剑伤,为什么要瞒着我?你肯定是半夜偷偷溜进去救人了。” 青阳没有办法,才点头承认。 宋江部的人也不全是窝囊废,有很多人以前都是团练使或者是枪棒教头之类的职位,武功上有很深的造诣。 虽然说一两个人不再话下,但是群起而攻之之下,青阳也没有讨到便宜。 “你知道牛眼娃关在哪里么?” “后山的一个山洞里。” “吃喝如何?” “水草通顺!不过……” “不过什么?” 吴熙紧张的问道,他最讨厌的就是说一句留一句这些吓人的话。 “不过贫道这次出去打听到了一个很不好的消息,你要提前做好准备才好。” 青阳故作神秘的说道。 第一百一十九章 心里的魔鬼 “你说吧,我还抗的住。” 吴熙故作轻松的说道,随手捏起一颗盐豆,扔在嘴里,咬的嘎嘣脆响。 “这本来是道门之内的秘密,不该说的,但是现在也顾不得那么多了,此种东西出世,不知道要祸害多少人。” 吴熙心里一怔,该发生的始终都会发生,道门这些人能造出什么好东西?即便是造出来好东西,也不懂得利用,最终导致害人害己。 青阳一说出这话,吴熙就不指望道门里能有什么好人了,也不指望这一代在皇家护佑下的道人能有改过自新的想法了。 “出现的终究会出现,就算是捂得再紧也没用,一直以来夹着尾巴做人,生怕给这个可爱的朝代带来毁灭性的打击。 但是现在看起来,即便是我不出手,自己人也会把这个锦绣江山毁的体无完肤。 那就索性大胆的做好了,反正人们都不爱自己的土地,何必要让我一个承担?” 吴熙说着一些青阳听不懂的话,听的却很认真。 “早就知道你不平凡,来路也不正,好像就是凭空出现的一样,以前干干净净的可怕,差不到任何蛛丝马迹。 起初还真的被你的仙人师傅给骗到了,你就究竟来自哪里,贫道不想在深究了,如果你想要毁灭大宋,那么我会亲手把你送回你来时的地方。 大宋的人是群可爱的人,并不都坏人,我们要好好的保护才行,我们一直致力于这项事业,不会有丝毫的改变,如果你偶然间发现,其实你也能做皇帝的话,希望你趁早打消了这个念头。 江山是大宋人的,你不是!” 青阳听出了吴熙话里的危险,不顾个人的感情,对着吴熙一阵表态。 吴熙笑呵呵的听完青阳威胁的话语,说道:“我不会有那份闲心,做什么狗屁皇帝的,知道你是皇帝身边的密法司,难道我这些年做过什么出格的举动么? 小子我的志向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劈柴,喂马,做强盗才是小子向往的,只不过现在局势所迫,才为这个将倾的大厦打打杀杀,你以为我很喜欢背井离乡的感觉么?” 没有火药味,只有淡淡的争执,都是为了这个该死的天下,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 两个人完全冷静下来之后,青阳才淡淡的说道:“道门里研究炼丹术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就是在皇宫里的,都有专门的炼丹炉,在为皇帝炼制延年益寿的丹药。 尽管都是以失败告终,但是不得不承认这其实是社会的进步。 比如说火药其实就是道士炼丹的时候,无意中发现的一种杀伤力很强的武器。 由于技术层面的缺失,一直没有配备在军队上,这是技术难关,和无能没有直接的关系。 最近道门里又传来了好消息,他们炼制出来了一种新的品种,人服用之后,瞬间能爆发出来很高的能量,一个人能打几十个人绝对没有问题。 同时身体会变得强壮无比,一般的兵器根本不能刺进去,如果这种药物被坏人得到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青阳说完之后,叹了一口气,他身为道门中人,很清楚那都是些什么样的人,对他们保密的能力和对金钱的诱惑,根本就是没有免疫力可言。 吴熙只是淡淡的一笑,好像这件事情在自己的预料之中。 “这药物说白了,就是提前损耗个人的生命,才能把生命力剩下的能量全部爆发了出来,这样做对服药人很残忍,一般只能生存一个月左右,药效过了之后,这个人就会七窍流血,自爆身亡,我说的对么?” “你知道的不少啊,幸亏我们是朋友,要是做了对头,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青阳强调了朋友这个字眼,也是为了缓和两个人的矛盾。 “当然,因为我自己也会制造这种药物,就是因为他是害人害己的,所以一直没有说出来,没想到,心里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既然你知道这种药物,那么也一定知道如何解了?” “不知道!” 吴熙把头摇的像一个拨浪鼓,生怕自己说知道的话,就会被带到皇宫的某个地方,为那个道君皇帝只做解药。 “现在不知道你也要知道了,因为一清道长不光是把牛眼娃送给了宋江,更是把这种药也交给了他。” 吴熙就知道是这种结果,叹息了一声,连着喝了两杯酒,说道:“那宋江自身不保,哪里有闲钱给这个道长。” “他们之间没有金钱交易。” “那是什么?” “不知道,应该是达成了某种协议。” “这是最要命的。” “谁说不是呢?既然你一早就知道了这件事,应该已经想到了应对的办法了吧?” 吴熙笑了笑说道:“什么都瞒不了你,是啊,从青州出发的时候,我就派人回去给老孟传达了一点精神,如果算算日子的话,第一批火药已经赶制了出来,正在运往沂州的路上了。” “什么?你说的是火药?” “是啊,有什么不妥?” “火药这种东西,贫道见过,没有什么威力,刀枪都奈何不了的身体,火药更不管用了,要不然,大宋朝也不会软弱到任人宰割的地步。” “我的不一样,就算是统万城再现,只需要拳头大小的一颗,就足以能炸出一个大洞,你认为是人的身体硬,还是统万城的城墙厚些?” 吴熙既然能说这样的话,那就绝对有把握制造出这样的火药。 青阳听完吴熙的话,倒吸了一口凉气,要是宋军以后大规模的装备这样的东西的话,那还有什么可愁的? 但是同时,一个新的问题也诞生了,那就是如果吴熙这个人的野心问题,这个人太可怕了,要紧紧的抓住才是,如果他想做皇帝的话,青阳认为他有绝对的实力。 吴熙看出了青阳的担心,打着哈哈说道:“我在重申一遍,我的志向不在朝堂,劈柴,喂马,做强盗才是。 你回去告诉你的主子,等到天下大定之后,允许我挑一座山奉旨抢劫就好,当然了,火药的秘密,除了我之外,我只会告诉皇帝一个人。” 青阳的脸上终于有了一丝笑意,倒不是吴熙的保证,而是从吴熙的脸上看出了他的真诚,以及作为朋友的柔情。 “贫道一定把话带到,情报贫道搞定了,接下来就看你的了。” “放心吧,你的任务现在就是赶在我们去京城之前,努力把蝴蝶拿下才是正事。” “你就瞧好吧。” 青阳的心情大好,猛灌了两口就,起身就冲出了营帐,冒着雨,直接去了蝴蝶所在的营帐。 不一会儿,就听见女子被惊起的惊叫声。 吴熙笑的像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孩子,为了麻痹自己,把剩下的烈酒全部喝完了。 放出心里的魔鬼,不是吴熙的意愿,如果有选择的话,吴熙不打算借助后世的高科技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可是敌人不这样想啊,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了,吴熙不是宋人,他们如何打仗本来不管吴熙的事,死几个人而已,可是轮起亲疏关系,子午营是他的家。 后世的时候很崇拜水浒里的英雄情节,可是那毕竟是艺术加工之下的产物,距离事实有十万八千里远,吴熙不认为这个宋江是一个顾大局,识大体,为了兄弟肝脑涂地的主。 自从他从道士手里拿走了药丸的那一刻起,光辉的形象在吴熙的心中越走越远了。 只是可惜了手底下的那些小头目,书上有杜撰,但是也有事实,忠肝义胆总不会是编出来的。 不要怪我,是你不义在先,如果我在仁义对之的话,那才是违背了做人的良心。 好在牛眼娃现在还全息全影的活着,要是他少了一根头发,整个宋江部都要跟着陪葬,这是吴熙的底线。 底线这种东西任何人都有,只要不触碰,那大家打个马虎眼,以后见面还是朋友。 要是连朋友都没得做,那么不好意思,你就是敌人。 各方情报如并没有因为下雨而终止,吴熙很快组织起来的情报网,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在异乡的土地上遍地开花发芽。 大到宋江出山,小到蒋园出恭,都事无巨细的报了回来。 吴熙看着一摞纸片,陷入了沉思,沂州还真是个大染缸,蒋园能在这里做这么久的知州而不倒,实属难得。 第二天,雨势渐渐变得小了起来,农户冒着小雨,去田地里看了种进去的种子之后,焦躁不安的围在知州大人的府邸,久久不愿意离去。 因为,知州大人说过,种子的事情他来想办法,他们相信知州大人会给他们一个交代的。 蒋园得报之后就知道那些农户围在府衙门前的用意,令主簿大人誊写一份他的决定,张贴在府衙的门口。 还是那句话,种子的事情他会想办法,保证在雨水停歇之日起,就让他们下地干活。 看到了正式文书,上面还盖着知州的大印,农户们这才三三两两的散了。 与此同时,知州府衙对面的茶馆里,推官大人刘敬梓,在身旁的黑衣人耳边说了些什么,那黑衣人称是之后,移山参,就消失在了人海中。 刘敬梓意味深长的望了一眼知州的红墙大院,眼神里尽是陶醉的表情! 第一百二十章 踢皮球 蒋园差人去粮商哪里转了一圈,得到的答复都是一个调调,今年是旱灾年,地主家都没有余粮,根本拿不出那么多的粮食做为种子给农户。 蒋园没有赶到意外,如果那些粮商一个个的争先恐后的献粮食,那才不正常。 摆摆手示意自己知道了,然后,换了一件常服一个人就出去了。 他知道这些人是要等他亲自上门,派一个小兵过来算怎么回事? 先来到胡员外的家里,高墙红门,雨水打在绿色的琉璃瓦上,出叮当响的声音,显示出其财大气粗的一面。 摇了摇头,上前叩响了大门。 大门很艰难的拉开了一条缝,探出一个脑袋,迷迷糊糊的问是谁。 蒋园笑了笑,一脸的尴尬,刚准备做自我介绍,那人抬眼看见是知州大人,赶忙拉开了门,抱拳鞠躬,把蒋园请了进去。 一般的人上门是要经过门房通报的,知州大人上门,是老爷交代的好的,只要他来,不用禀报,直接领到后堂就是。 一个知州上了员外的家,员外不亲自前来迎接就算了,就连上一杯茶,也那么慢吞吞的。 会客厅里,蒋园一个人做了好久,就是不见正主出现,下人们慌手慌脚的端来了一碗茶,还是凉茶,还说这两天下雨了,府上的人都很忙,热水都没来得及烧。 蒋园笑呵呵的也不生气,摆摆手就让下人下去了。 这一趟注定是要白来了,人家躲着不肯见就是在想对策,也给自己敲警钟。 沂州的官场其实也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和谐。 推官大人刘敬梓的野心很大,暗养了一批打手,把手伸的很长,有取而代之的想法。 上头也有人全力支持,蒋园这个知州要不是还节度着淮阳军的话,恐怕早就被人掳下去了,现在他在任上,其实就是一个空架子。 即便这样,刘敬梓仍然不死心,想方设法的要把他赶下台,把沂州的军政大权揽在自己的怀里。 这其实就是一个机会,蒋园明白,刘敬梓更明白,只要控制住了城内的粮商,不给百姓粮食作为种子,那么即便刘敬梓不出手,老百姓也会把他赶下台。 到时候在京城斡旋一番,这个知州的位置迟早是他的。 胡员外姗姗来迟,睡眼惺忪的给蒋园请了安,说自己最近劳累过度,总是起不来,所以才来晚了,还望知州大人赎罪。 蒋园大手一摆,不计较这些事情,完全一副只要你能给粮食,你来当知州都行的样子。 胡员外期期艾艾的坐在下手,主位上没有人,他也没这个胆子坐上去。 虽然蒋园势力被削弱,淮阳军还在他手里,要是逼急了,军队进城,寸草不生的时候,胡员外这个罪名还担不起。 “你能拿出多少粮食?” 蒋园开门见山,也不想绕弯子了。 “现在有多少窟窿?” 胡员外也不正面拒绝,见风使舵就是这些人的特点,他是探蒋园的口风,看其他的富商是怎么应对的,如果别人出了的话,他也就不在坚持了。 “老夫是第一个来的你家,你不要看比人的眼色,就说这件事情,你能出多少力。 你知道,沂州这么多的百姓等着救援,都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你的决定直接影响着沂州父老来年是不是能安然无忧的度过。 作为沂州的一份子,你是不是应该当其冲的表态,为父老谋福利?” 蒋园话说的很明白,你就是沂州人民养着你,要是沂州人民有事的话,你也不会有好下场。 虽然那没有这么说,话里行间就是这个意思。 胡员外的脸上直冒汗,只是几粒粮食而已,看来这位知州大人来真的了。 贸然拒绝的话,恐怕不会有好果子吃,要是答应了的话,刘敬梓绝对不会放过自己,两个神仙打架,伤害的是老百姓。 胡员外的本性不坏,早就盼着这场雨下来,然后把粮食拿出来,借给农户,然后等秋收之后,到农户那里收点利息,就算是补偿。 这桩买是稳赚不赔的,但是就在雨点刚落下的时候,刘敬梓就派人来到他的府上,严重警告了他不得给蒋园一滴粮食。 说是不给蒋园,不久是不给老百姓么? 唇亡齿寒的道理这些商人还是知道的,但是对于上面给的压力,他也无能为力。 “大人,你是知道的,今年旱灾年,富商都在囤积粮食,仓库的存粮都被那些富户买完了,剩下的也就刚够我们一家吃到来年的。 家里人多,实在是分不出多余的粮食来了。” 说完,脑门子上的汗水直冒,任凭他如何擦,还有新的汗水不停的冒出来。 “好,我不为难你,这件事情就到此为止,不过你要记住,你错过了一次扬名立万的好机会。” 蒋园说完之后,平静的走了。 胡员外叹了一声气,甩了甩袖子,就进入了后堂。 他何尝不知道这是一个机会,就算是最后他不要农户多给出来的粮食,农户也不会亏待他这样的好人,必定会加倍的补偿他。 赚了名声,又赚了钱,何乐而不为呢? 他现在有的是钱,钱对他来说就是一对数字而已,唯一欠缺的就是名声。 老天给的机会,就是要让他胡家扬光大的,但是刘敬梓横向杀了出来,断了他的念想。 正在思忖之间,刘敬梓然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吓的他一跳。 看清楚来人之后,一路小跑过去,就站在刘敬梓的面前,气喘吁吁的说道:“我按照你的意思办了,是不是等到这件事情结束之后,知州府衙翻新的工程该落在我的头上了?” 这就是商人,利益和名声总是要留一席的,要是连钱都不赚了,那么这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商人。 “你放心好了,只要成功的扳倒他,少不了你的好处。” 说完头也不会的就走了。 胡员外站在原地,傻笑着目送刘敬梓离开了。 蒋园又走了几家富商和粮商,果然都是一个说辞,互相来回踢皮球,反正就是一个调调,要粮食,没有,要命有一条。 他现在总算是体会到了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的滋味了,虽然不是一分钱的事,但是只要这些粮商和富户把心凝聚在一块,抱成团,必定会战胜天灾,度过这次难关的。 可惜啊,是有人在背地里整他,让百姓们跟着自己受苦了。 他们这是在拿百姓在逼自己下台。 好狠的手段啊! 这一次他恐怕是退无可退了,就算自己懒在知州的位置上不走,老百姓恐怕也不会同意。 唉!贼老天,你睁开眼睛看看,这究竟成了一个什么样的天下。 雨势慢慢的变小了,找这个度下去,明天这个时候,雨大概就要停了,到时候,百姓和自己要种子的时候,他该怎么答复? 难道说别人要对付自己,把粮食藏起来了么? 这完全就不是理由,农户们只会认为你这个知州没有本事,要是这个时候,刘敬梓登高一呼,他这个知州就算真的做到头了。 “是啊,这各贼老天总是在帮心里揣着坏水的人,都把人逼得没有饭吃了,我看这个贼老天肯定是一个冒牌货,要不然不会看不见下界的百姓受苦。” 就在这时,一个略显稚嫩的声音响起。 蒋园回头之下,看见一个青衫的少年人,站在雨里,身后有一个和他一边大的小子,为他撑着雨伞,而自己却站在雨里,犹如一幢巨神,巍然不动。 “你是在和我说话么?” 蒋园有些不确定。 “你看着周围还有其他人么?” 少年人摊了摊手说道。 “小小少年,口气不小,难道你真的认为这一切都是贼老天的罪过?” 蒋园在试探他,就是看他对这件事的看法,要是一个只会吹牛皮的小子,还是趁早打走的好。 “外面有雨,前面有一家茶社,刚好就在路边,一同饮一杯如何?” 少年人没有回答他的话,对他做出了邀请。 蒋园想了想,率先抬脚走了过去。 这个少年人就是吴熙,探子已经把事情的原委调查的很清楚,吴熙就觉得这是一个机会,于是冒雨前来,准备和这位知州大人做一桩买。 他现在缺的是人,而蒋园缺的是粮,正好可以利用一下,那个孟洪就是一个草包,还是个小心眼,淮阳军在他的领导下,必定不会有好结果,还不如交给他,做一番事业来的痛快。 落座之后,伙计上了大碗茶,吴熙尝了一口,不是一般的难喝,茶里面放了盐,为了驱除异味,没想到连茶味也一并去除了,喝起来和盐水没有什么区别。 “你是何人,找老夫有什么事?” 蒋园先沉不住气了,他现在心里烦躁的厉害,脑子都是粮食的问题,对于其他的事情,没有任何的兴趣。 “徐处仁是小子的朋友,是他介绍我来的。” “你是吴熙?” “消息穿的还真快,看来一个人要想不出名,就要窝在家里,娶个傻婆娘使劲的生孩子就是了。” 蒋园的脸上有了一丝笑容,徐处仁在给的信上,毫不掩饰的说了对这个年轻人的欣赏,告知他到了沂州之后,一定要找这个少年人好好聊聊。 最近事情特别多,把这件事情给忘记了。 记得让孟洪去拜访过了,孟洪这几天在山里剿匪,也没有回来,这件事情就这么搁置下了。 “你有办法搞到粮食?” 第一百二十一章 重新洗牌 蒋园从来不指望一个外地人能在沂州弄来两千亩地所需要的种子,他就是随便问问,吴熙也就随便听听,打仗是个好手,政治斗争没有城府是不行的,你让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能有多少社会阅历? 所以他问完这句话之后,就端起茶碗喝起了茶,他觉得今天的茶特别的好喝。 吴熙招呼伙计过来给自己的茶碗里填满了茶,因为他看见蒋园喝的很顺口,想研究一下这茶里面究竟有什么东西,让这个老头喝的如此畅快。 一样的难喝,一样的盐水,没有什么不同,可能是因为心情的不同,喝起来也有不同的感受吧! 这是吴熙得出来的结论。 “羊毛出在羊身上,自古以来都有的道理,沂州也不能例外,更何况商人是赚钱的,顺便还能获得名声,这样的机会恐怕很多人挤破头都得不到的好机会,应该不会有人拒绝吧?” 蒋园冷笑了一声,语重心长的说道:“说了不怕你笑话,沂州就是和人家不一样,敢明个雨停的时候,别人家的地里都能种上新的种子,只有这个地方是个例外。” “为什么?” “因为这些粮商和富户的脑子都被门挤了!” 蒋园话说的难听,都是为了发泄心里的不快。 “早知道就是这样。” “你一早就知道?” 吴熙点点头,说道:“我不光知道,还知道找你这样下去,不光农户的种子到不了手里,你的官恐怕也做到头了。” “所以你就在这里等着老夫?” 吴熙耸耸肩表示可不就是这样么? 吴熙越说的轻松,蒋园越觉得他轻佻,感情就是来看自己笑话的。 扔下两枚铜子儿,起身就要走。 “孟洪的指挥权给我,只调动一万人,这是我的条件,回报是种子,很多很多种子。” 蒋园的脚步停了下来,现在不能有人在他的面前提种子的事情,只要有人提起,他就会下意识的进入角色。 倒不是因为他丢不起这个官儿,而是老百姓的死活都系在他一个人的身上。 就在吴熙出现之前,他都想到了辞官这一条路。 不就是个知州么?这些年早就干够了,就是当了别人的财路,才招致如今的局面。 淮阳军的战斗力他是知道的,根本不是宋江的对手,那个孟洪早就投靠了刘敬梓,一直没有翻脸,就是因为淮阳军,蒋园才是当家的。 想要撤换他就跟玩似的,所以一直忌惮他才不至于翻脸。 要是自己卸任的话,能不能活着走出沂州城,都是问题。 吴熙的大名和事迹,徐处仁在信里已经说的很清楚了,虽然有夸大的意思,但是全部都是事实,这一点,蒋园不能否认,现在人家就坐在茶摊上,来帮助自己。 蒋园不得不承认他有些自负,自立能独立完成的事情,绝对不会开口求人,可是这次不行了,第一次觉得做事的时候隐形的阻力很大。 这样也好,把权利交出去,把问题扔给别人,自己蒙头睡大觉,一觉醒来,什么事都解决了,而且功劳都是自己的,何乐而不为呢? 不就是要人么,淮阳军上下五万人,区区一万人还真不在话下,就是全部交给他节制都不会有问题。 “好,老夫答应你的条件,雨水停下来的时候,就是我们兑现诺言的时候。” 蒋园也是着急了,如果一味地软弱下去的话,不光是自己,跟着倒霉的注定是老百姓无疑。 “知州大人快人快语,那么小子就做这个接盘侠,不过事情过后,恐怕你要为我擦屁股了。” “小事一桩,只要老百姓没有问题,老夫的这条命都是其次。” 说话的调调和徐处仁一个德行,要是宋朝多几个这样的人,也不至于走到那一步。 . 吴熙回到营地,就召开了一个高层会议,会议的内容就是围绕如何让粮商拿出粮食来进行。 会议上各抒己见,吵的不可开交。 吴熙懒得理会,有争执,说明办法有很多,只不过是用谁的办法而已。 做将主其实很简单,把下面人的意见转换成将主的意志,然后一层层往下实行就行了,没有什么难度。 最后大家根据情报显示的内容,一直认为,除掉刘敬梓和他的党羽是最省力的一种办法。 既能铲除一个坏人,又能一劳永逸的解决沂州的内政,一举两得。 吴熙经过深思熟虑之后,觉得可行,本来铲除刘敬梓,不在他们约定的范围之内,不过这次就破例添个头。 晚上雨有些大了,子午营的营地里,好几个黑色的身影,窜了出去,之后聚在一起商量着什么,然后大家分头进城了。 沂州晚上实行宵禁,这个时候城门早关了,不过管不住这几个身手好的人,一个起落之后,人就消失在了茫茫的夜色中了。 通判大人刘淼,正坐在木桶里洗澡,嘴里还哼着歌,不时的回头看一眼躺在床上的小花。 这是一个尤物,胸大屁股翘的,最主要的是长的好看,还很会迎合人,雇主就喜欢这样的女人,没有一点儿压力。 为了个小花上床,他都排了一个月的队了,今天才轮到自己,好好的洗个澡,准备一个长夜,争取把花出去的钱赚回来才是。 突然,窗户边上有人影闪了一下,瞬间就不见了。 刘淼以为自己看花了眼,于是揉了揉眼睛仔细一看之下,他的面前突然多了一个人。 还没有喊出声来,一根七寸长的钢钉就刺进了就成的心脏。 一滴血都没有流出来,人就死了。 板牙很热衷于这样做,就是为了找个快感,远远的撒一把暗器的事,非要和人家玩心跳。 红孩儿那边也很顺利,甚至板牙都没回来,他就结束了。 接头的地方,很隐蔽,完成任务早一点的人,正在和大家交流杀人的心得。 这究竟是什么人啊,把杀人当做是取乐,完全没有一点儿负罪感。 算是给农户们有了一个交代。 私设公堂是犯罪行为,不管是古代还是后世都不允许,可是,公家的公堂现在成了这些人的保护伞,沆瀣一气,完全不把大宋律法放在眼里。 要是对簿公堂,这些人都会被无罪释放,堂而皇之的走出衙门,对社会风气的形成绝对不是好事。 上有所好,下必效焉,久而久之,不良风气就会蔓延,大宋从根子上就烂掉了,要想整顿,已经不可能了。 一个人的习惯一旦形成,而且成为一种约定俗成的东西,那么,就很难改掉,这就是所谓的潜规则。 民族劣根性,和个人的修养没有多少关系。 既然衙门拿他们没有办法,那么吴熙就只有自己做这个法官了。 自从接到沂州官场的情报之后,吴熙就觉得,很不简单,蒋园就是一个空架子,所以才有了茶摊上的权利交换。 吴熙做这个接盘侠也是有风险的,诛杀朝廷命,官所有的士大夫都会群起攻之,好在他现在就是一个强盗,就算以后事发,也会算在宋江的头上,和他没有半点关系。 所有人都完成了自己的任务,返回了营地摆上酒场吹牛皮,吴熙懒得理,任由他们去闹。 这次出来,路途遥远,除了打仗的时候有些激情,平时几乎就没什么事。 要命的是这帮人太能打了,几个回合下来,强盗就伏诛了,这仗根本没法打。 沂州的官场要重新洗牌了,一夜之间死了那么多的官员,上到司马,下到参曹捕快,不计其数,要说谁有这样的手笔,只有强盗才能干的出来。 第二天,天还没亮,知州府衙就被报案的人围得水泄不通。 刑事案件有专人负责,根本不用来知州府衙来告状,可是没办法,报案根本找不到官员接案子,只好来到州府衙门来要个说法。 蒋园早上起来伸了个懒腰,还没洗脸,就被主簿大人拉着来到了大门口,睡眼惺忪的看着站在雨地里的人,大部分都是认识的,都是下属的家属。 当主簿把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给他说了之后,蒋元的脸瞬间就变成了黑灰色。 沂州城大大小小官员一夜之间被人诛杀干净,基本上就剩下他一个光杆司令了,这让他怎么开展工作? 见知州大人愣住了,地下的人开始呱噪起来,大有收不住的势头。 孟洪昨天晚上没回城内,在军营睡的觉,一大早听说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心里数着死去的人,打了一个激灵,这些人可不都是暗地里和刘敬梓走的进的人么? 想想自己昨天晚上明智的决定,就恨不得狠狠的亲自己两口。 来不及多想,点起一千人马,就进城了。 知州大人三令五申不允许士卒顶盔掼甲的进去,尤其是成建制的兵士,更是不允许进入。 现在是非常时期,管不了那么多了,正是重新站队的好时候,要是错过了,他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 正在府衙门口局势要失控的时候,孟洪威风凛凛的出现了,蒋园感激的看了一眼孟洪,让孟洪的心大定。 秩序恢复了,蒋园做出承诺,一定会给大家一个交代,让他们都散了。 这些人平时都是横着走的,现在忌惮军队的威慑,只好悻悻地走了。 这小子真会给自己惹事,说是让他擦屁股,没想到一次性拉了这么多,就算是好人,也扛不住这么拉啊! 第一百二十二章 代表人民卸你腿 与此同时,胡员外的家里,一伙不明身份的人,就站在院子的中央,话说的理直气壮,就是要胡员外亲自出来,有话要说。 这伙人不用猜,就知道是吴熙他们上门来要粮食来了。 昨夜的事情现在闹的闹得沸沸扬扬,胡员外胆子小,龟缩在后宅之内不出来,家里的护院全部都站在后院的门口,为他抵挡不明来路的杀手。 听见有人来要粮食,心里一阵气氛。 这帮刁民,就该抓他们去送官,刚刚生了命案,在这个节骨眼上还敢来要粮食,简直翻了天了。 气咻咻的从后宅内出来,来到这伙人的面前,他就是不给,看他们能把自己怎么样! 在说了,推官大人不是没有出事么?他会为自己做主的。 吴熙就站在雨里,手里端着一杯茶,一杯从茶摊上要来的茶。 自从那天和蒋园喝过之后,就觉得这茶特别的好喝,现在尽然有些着迷了。 天际的云层不在那么厚了,预示着这场雨就要停了,那么他和蒋园的约定必须要如期的进行。 所以,胡员外是一个必须要拿下的人,作为商会的会长,他的行为,左右着别人的思想。 还有那个刘敬梓,昨天晚上没有对他下手,就是想给他一次机会。 因为人家一句话的事,就能让所有的富商和粮商心甘情愿的把粮食交出来,供农户们种地。 这个人目前必须要留着才是。 胡员外来到大院,一眼就看见院子中央站着的那个少年人,头带斗笠,手端茶杯,安静的站在那里,手底下的人,零零散散的说着话,和他们的护院没有任何的冲突。 “你们来干什么?” 胡员外站定之后,心里大定,一群小毛孩而已,他有四五十个护院,这些孩子还不够看的。 “眼看雨就要停了,家里实在没有种子下地了,听说胡员外的善名,驰名乡里,所以就过来看看,看能不能借点粮食,秋收之后,加倍奉还,算是给你的利息。 如果你不放心的话,自然会有州府衙门的印玺作为保证,你看怎么样?” 吴熙也不和他废话,直截了当的要粮食。 本以为昨天晚上的事情会给他们这些无良的商人一个警钟,但是,看他的样子,一点也不引以为鉴,还是那副高高在 上,我就不给你,你随便的嘴脸。 胡员外一听这小子给自己带了高帽子,心里一阵窃喜,骄傲的神色更加浓重了几分,听他说,衙门愿意盖印来做保,心里的气就不打一处来。 衙门算个屁啊,都不及推官大人一句话,所以很干脆的就拒绝了。 “家里没有多余的粮食,小娃娃,你还是回去,如果惹怒了我的这些护院,有你们吃的苦头。 要知道昨天夜里死了很多人,所以算是非常时期,就算是把你打死,也不会有人来给你收尸。” “这是你最后的决定吗?” 吴熙喝一口带雨水的茶,淡淡的说道,眼睛连看都没看。 “是,我的耐性是有限的,说了不会就是不会,你也不要费力去其他人那里去了,我想结果都是一样的。” 胡员外自信的说道,给他自信的不是自己有多么的厉害,而是,这些小娃娃一看有多么的不济。 别看他们穿着黑衣,手里拿着兵器,那些都是花架子,竟然还有人拿着扇子,一看就是读书人。 这些人聚在一起能成什么大事? 吴熙什么话都没有说,一口喝完了微凉的茶水,把辈子扔给最近的板牙,头也不会的就走了。 胡员外高兴的哈哈大笑了起来,就你们这样的还学人家黑社会,也不看看自己有几斤几两。 说着瞄了一眼他的手下,个个生龙活虎的,脸带怒气,要是刚才吴熙敢说半个不字,他相信,站在院子里的那几个人,早就躺在地上,抱着肚子嗷嗷的喊救命了。 过足了瘾头,回到内宅,想睡各回笼觉,觉都没有睡醒,就被这帮小兔崽子吵醒了,还有没有王法了。 内宅是护院的禁地,他们只需站在门口执勤就是了,有事的话,他会喊后院进去的。 所以很放心的进去睡觉去了。 刚一进门,眼前的景象吓的他大叫了起来,因为他看见一个死人,那个人正是自己的官家,就躺在自己的上,和自己的姘头睡在一起。 气不打一出来,但是这样的丑事,还是不要让人知道的好,只好从柜子取出一把匕,气愤的朝两个贱人走去。 还没到跟前,闻见了一股子血腥味,这味道他很熟悉,当年起家的时候,手上没少沾血,这种味道他一直记在心里,这时候闻起来,那是最熟悉不过了。 官家已经死了,上的血染得到处都是,凶手隔断了官家脖子上的血管,血流尽死了。 姘头的肚子一起一伏,似乎还在睡觉,对自己旁边睡个死人全然不知。 轻声的把姘头叫醒,姘头睡眼惺忪的看见旁边的官家,直接吓的晕过去了。 胡员外这下着急了,这件事情千万不能被外人看见,要不然,闲言碎语的不知道要传成什么样子。 凶手的目的就是要搞臭自己,所以一定要秘密处理才好。 这时候,外面的护院似乎听见了屋子里的动静,大声问胡员外是不是生了什么事,需不需要救援之类的话。 胡员外赶紧说没事,在外面站着就好。 护院觉得八成是这个老东西又在白日宣淫,这种事他干的乐此不疲,也就没有继续问。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黑影从房顶上慢悠悠落了下来,两只手抱在胸前,潇洒的站在了胡员外的面前。 胡员外毕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而且他现,这个人和刚才站在院子里的那个人是一伙的,心下稍定,问道:“你干什么?” “不干什么,外面的老百姓听说你不答应借粮给他们,所以就派我来,给你一个小小的教训。” “你想怎么样?” 胡员外开始有些害怕了,毕竟这些小孩子下起手来没个轻重,万一没收住,杀了他,那就得不偿失了,刚才在前院的威风当然无存了。 “不怎么样,他们让我进来卸一条腿给他们带出去。” “啊!” 胡员外没想到这人真狠,说话还笑嘻嘻的,这些事情以前他干过,想起来心里就觉得恶心。 不过他还是不相信这个年轻人能在光天化日之下做出这样伤天害理事情,毕竟推官大人还没有死,一切都在掌控之内,他没有必要害怕一个小孩子。 想到这里,胆子也不免大了起来,挺起胸膛笑了起来。 来人是红孩儿,一副秀才打扮,手里摇着扇子,有事没事,念几诗装装逼。 红孩儿没想到胡员外这么淡定,现在还能笑的出来。 外面的护院听见胡如海爽朗的笑声,更加确定他就是在白日宣淫,渐渐的放松了警惕,就算是有天大的事情,也等这位老爷把事办完了才行。 手里摇着的扇子不知什么时候突然就变成了一把长剑,手腕抖了抖,就朝胡员外肥硕的肚子刺了过去。 剑身穿过胡员外的身体,从身后露出了剑尖,剑尖上不停的滴出几点血珠。 “不是说,卸一条腿么?” 胡员外直到现在还在想着一条腿的事,没想到这个小子还真敢下手。 想要喊救命,喉咙里像卡住了什么东西,就是喊不出来。 知道生命在慢慢的消逝,却没有任何办法。 “本公子改主意了,以后到了地府之后,记得不要这么嚣张,对你没有半点好处。” 说完就把长剑拔了出来,胡员外闷哼一声,就倒了下去。 软剑在胡员外的身上擦拭了一番,揣进了怀里,踏地借力,高高跃起,从房顶上走了。 胡员外的姘头早就醒了,看见一个人拿着长剑要杀胡员外,吓得她没敢出声,知道这个人走远了,他才大喊大叫了起来。 起初外面的护院以为这两个人在闹着玩,听了一会儿,现不是那么回事,于是,领头的护院,直接破门而入,就看见了这血腥的一面。 蒋园为了让整个系统恢复运转,早些时候,就已经能够让副职自动升为正职,来代替前主管,现在衙门有恢复的职能。 听见有人报官,捕快马上就到了现场,和以前拖拖拉拉的情况想必,进步了很多。 接二连三的生命案,蒋园也坐不住了,亲自到了胡员外的府上来看看。 胡员外的正房夫人,爬在胡员外的尸体上哭的很伤心,角落里蜷缩了一个女子,想必是刚才挨了打,身上很多地方都有淤青。 见知州大人驾到,赶忙迎上来让知州大人做主。 蒋园看了看尸体,确实死的不能再死了,一转头,就看见了榻上还躺着一具尸体,手下人过来说那是官家的。 蒋园摸了摸胡须,好像心里已经有了答案,说道:“时间很清楚,是官家通奸小妾,然后被胡员外撞见,两人杀了胡员外之后,小妾怕事情败漏,就杀了官家,事情就是这样。 来人,把那妇人带走,打入打牢,择日审判。” 第一百二十三章 众神避让 自从家主走了之后,老孟的日子过的很忙碌,不仅要照看三原县的瓷窑,还要兼顾主母租下来的地,更要细心的照料大棚里的庄稼。 原本这些事情都是主母坐镇指挥,和他没有半点关系,但是,就在家主走了没几天,崔妙彤就发现自己怀孕了。 因为见过婶子怀孕时的状况,所以她很容易就联想到自己也怀孕了。 吴府上下高兴的不得了,整天把她如神仙一般供养起来,生怕跌了摔了,动了胎气。 事实上,刚怀上孩子,肚子都看不出来,崔妙彤就做出一副孕妇状,在崔府和吴府之间来来回回不停的走,意思就是让那些长安城的权贵们看看,她崔妙彤不是真正的石女,也是可以生小孩子的。 尽管这些谣言在杀了道士之后,就破了,但是,不让人亲眼看见,心里总是觉得不畅快。 这下好了,老爷有后了,吴家的传承就有了希望。 吴熙就是一个有本事的,很多人都看好他的前途,以后进朝堂做个一官半职的,那是板上钉钉子的事。 家里没个一儿半女的实在不好交差。 小美为这件事情,高兴的哭了好机会了,这下就不用给老爷做生孩子的机器了,他们两个说话的时候,从来都不避开小美,所以这件事情他记得很清楚。 小美也是一个有自己思想的人,不喜欢受拘束,之所以和崔妙彤能待在一起,就是因为崔妙彤的性格和自己很像。 家里的一切事情都由老孟全权处理,崔妙彤照顾好肚子里的孩子就好。 崔家送过来几个有经验的老妈子,全权照顾崔妙彤的一日三餐,以及平日里的注意事项。 周侗现在成了吴家的保安头子,听说崔妙彤怀孕了,马上告辞了呆在山里的邱神医,一个人回来保护家小。 这是吴家的第一个孩子,一定不能出任何意外。 没过几天,邱神医也从山里出来了,亲自为崔妙彤把了脉,说现在怀孕的时间有点短,看不出是男是女,等孩子长成了,才能从脉象上看出孩子的性别。 从这一天开始,崔妙彤就恨不得自己的肚子一夜之间变大。 商队回来了,也带来了吴熙的最新消息,崔妙彤看着夫君写的信,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的,很吓人。 不过那个送信的人,拉过老孟,口头传递了一条重要信息,自从得到了这条信息之后,老孟就把家里的全部事物都交给了周侗,一个人钻进了三原县的烧瓷场,就再也没有出来。 半个月之后,从三原县回来的老孟,脸色很不好看,把自己关在屋子里,睡了好几天,神色才慢慢的恢复。 大家问他究竟干什么去了,他都笑着不回答。 只是躲在大棚里精心养护着那些已经长成的土豆和玉米。 将主说了,大棚里的养的这些庄稼是反季节庄稼,比地里的庄稼要提前成熟,记着收割的时候,一定要放出风,让太子亲自来看收割的过程。 风已经放出去了,信息也反馈了回来,太子一定会遵守和吴熙的约定,在收割的时候,到现场一关。 不去也不由他了,最近父皇不知道怎么了,听说了此时之后,很是关心,专门在朝会的时候提起过此事,所以现在去吴熙家看收割土豆已经是一桩朝廷要办的事情了。 大雨终于下了下来,不过长安的情况相对比较好一些,种师道不费吹灰之力,就摆平了一切,现在长安城正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这就很好,种师道在吴熙的身上学到了不少的东西,至少和这些富户如何大交道,他是学了一个十足十。 不过经过上次的事件之后,也没有人愿意在和种师道做对了。 听说商队还要去海洲和吴熙会和,崔妙彤一夜没睡觉,洋洋洒洒的写下了十几张心里话要说给夫君听,说的最多的还是孩子。 小美就坐在旁边,小心的伺候着,说了孕妇不能熬夜,她就是不听,那些老妈子也拿他没办法,只好把这件事情告诉给了周侗。 周侗就是一个大老粗,打打杀杀还行,劝一个女人,他没有信心。 最后这个任务还是落在了邱神医的身上。 老孟却说,根本就没有必要,一个女人思念自己的丈夫是人之常情,只要心情好,就没有什么问题。 邱神医严重同意老孟的看法,也就打消了去劝说崔妙彤的打算。 一直到第二天早上,崔妙彤都没有写下自己满意的话语,想想夫君应该是很忙,根本没有时间看这么的字,于是,就在信纸上写下“一切安好,母子平安”这八个字,然后撞在信封里,亲手交给了前来取信的钱万成。 这件事情还非得钱万成做崔妙彤才放心。 他们两个人的关系,崔妙彤是知道的,虽然交往的时间比较短,很快就成了好朋友。 夫君这个人很怪,喜欢的人,几句话就能成为知己,不喜欢的人从来都不说一句话。 大概这就是人们说的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的意思吧。 看着钱万成远去的背影,崔妙彤在也抑制不住眼睛里的泪水,哗啦啦的流了下来,还没有哭几声,整个人就直挺挺的倒了下去。 的亏小美就站在身边,一把扶住小姐,马上朝屋子里面喊人。 众人七手八脚的把崔妙彤抬进屋子里,喊来邱神医为她把脉。 邱神医装模作样之后,说没事,只是伤心过度,晕过去了,过一阵就会醒了。 众人这才松了一口气。 要是主母有各三长两短的,不用吴熙动刀子,他们自己都能把自己活刮了。 老孟这些天一直不开心,周侗为了了解事情的原委,经常陪他一起喝酒,但是老孟嘴风很严,即便是喝醉了,也不会说一个字。 只是说,魔鬼现世,众神避让。 周侗活了大半辈子了,也没听懂老孟说的这是什么话,只有疯子才说些无厘头的话。 久而久之,也就听之任之了,不再想着知道老孟心里的事了。 邱神医看过,老孟什么事都没有,就是心里有事,不愿意说出来而已。 老孟的媳妇倒是不担心自己的丈夫能有什么事,一起过了这么多年了,他的男人是个什么样,他最清楚不过了,说是没事,那就是真的没事。 不过这次的事情应该比较严重,要不然老孟也不会消沉的这么厉害。 多半是和吴熙的行为有关系,事关机密,也不好问。 其间吴府上来了一位客人,据说是周侗老先生的徒弟,叫岳武穆。 这人生的很威武,一看就是各练武的材料,岁数和家主一边大,现在正在河北宣抚使刘彁的帐下听用。 多方打听到师傅在长安居住,就来拜访。 两人见面自然十分欢喜。 周倜的几个徒弟里,最得意的就是这个小徒弟,算是他的关门弟子,全身所学,尽数传给了这个小子,这小子也很争气,学的很刻苦。 要不是朝廷正在用人之际,他励志要去当兵,驱除鞑虏,收回河山,还能在他的手下学习几年。 不过这样已经很了不起了,几乎学尽了周侗的毕生所学,平时也很刻苦,周倜也没有什么可以教他的了。 剩下的就看他平日里练习的如何了。 晚饭过后,几个人在喝酒聊天,周侗就让岳飞当众耍了一套枪法。 枪法耍的行云流水,不光好看,而且很实用。 种师道正好来做客,一眼就看上了这小子,就想把他招在自己的麾下听用,当成是干部培养。 谁知道周侗摇着手说已经晚了,被人家抢先一步挑走了。 听说他的上司是刘彁之后,种师道大咧咧的说道:“刘彁那个老匹夫真是一个运气好的,这么好的苗子在他的帐下委实浪费了。” 众人听后就当成是一句玩笑话,哈哈一笑了之。 岳飞却板起脸孔不高兴了,他是一个正直的人,不允许别人诋毁他的上司,刘彁是一个好人,一个正真心系社稷的人。 金人正在和辽人打仗,听说打完辽人,就要收拾宋人了,刘彁在河北的最前线,正在训练士兵,随时都准备投入战斗。 平日里也没有官架子,很随和,对他们这些刚去的新兵很照顾。 岳飞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所以对于一切诋毁刘彁的言论都会嗤之以鼻。 即便是玩笑也不行。 种师道看出了这位小哥的脾气,他也不是一个小气的人,站起来给岳飞赔礼道歉了。 岳飞接受道歉之后,端起酒恭恭敬敬的敬了种师道一碗,算是礼尚往来,不仅尊重了长辈,也维护了刘彁的面子。 没想到这酒和他们平时喝的不太一样,一碗下肚之后,头有些晕,扶着手掌直拍脑门儿。 周侗哈哈大笑着,说道:“武穆啊,这酒不是一般的酒,是这座房子的主人自己酿出来的酒,劲大着呢。” 岳飞一脸的尴尬,挠着头,嘿嘿的笑着。 周倜一看尴尬的局面解了,又说道:“这小子和你一边大,现在正在海州帮助张老头剿匪呢,要是他在的话,一定和你能成为好朋友的。” 说起打仗,岳飞一脸的向往,深邃的眼睛望着远方,若有所思。 第一百二十四章 虎符印信 胡员外的死很快就在沂州城内传了开来,当然,这些消息不会是从知府衙门内流传出来的,为了维稳,蒋园不会这么笨。 所以这件事情就是凶手捅出去的。 很容易就能推断出来,只有凶手才希望天下大乱。 蒋园自然不能让事情恶化的不可收拾,一拍桌子,全力追查这起恶性案件的幕后凶手。 嘴上说得好,但是心里跟明镜似的,他这是再为吴熙争取时间。 官方给的压力越大,反过来说,吴熙的压力就越小,那么富户的压力就会被无限放大。 因为,很明显,这就是一起针对富户的报复行动。 全城的人都明白,就连富户自己心里都明白。 但是,他们现在夹在知府大人和推官大人中间,也很为难,现在再加上不明身份的杀手,可想而知他们的压力有多大。 富户们现在就在等推官大人能站出来给他们主持公道,可是一个早上过去了,就是不见人露面。 派出去的人回来说,根本没有见到推官大人,据管家顺,昨夜里推官大人偶感风寒,现在正在调养,不宜见客。 但是府邸周围黑压压一片全是打手护院,围的里三层外三层,连只鸟都飞不进去,在这些人的身影中,隐约能看见黑虎的身影。 黑虎是谁啊,那可是江湖上有名的快刀手,杀人的时候,只出一刀,从来都没有见过他使出第二刀的,因为那些人已经死了。 一个风寒能把黑虎请来镇守宅子,推官大人的做派恐怕是小题大做了。 大家心里都明白,昨天夜里的刺杀行动委实吓到了这位心比天高的大人。 没了主心骨,联盟自然就会瓦解,但是那些富户时时不忘推官大人交代给他们的事情,不知道大人究竟是个什么意思。 别看人家现在缩在家里不露面,要是这阵子过去之后,他们的噩梦就会开始。 会长都死了,他们坚持好像也没有意义了。 每个人都在求神拜佛,不要让这种事情落在自己的头上。 可是这样一点用都没有,该来的还是会来。 小伍满意的离开了议论的人群,去西关和大部队回合,其他人也都陆陆续续的回来了,说道白天的事情,都一脸的兴奋。 吴熙差人去给蒋园带话,说一切都办好了,有什么需求直接上门去要,保证不会再有任何阻力。 要他在完成了这件事情之后就兑现他的诺言。 蒋园明显很愤怒,前去传话的王大麻子笑的嘴都扯到了耳根边上,得到的回答很简短,自己拉的屎,自己去解决。 王大麻子端着茶杯得手,差点没划出去,好在将主临走的时候有交代,不管人家说什么,接着就是,千万不要动粗。 当王大麻子回去之后把这话气咻咻的给将主学的时候,吴熙笑的前仰后合,说这是成了。 王大麻子很不理解,低着头不说话,板牙轻笑着走过来说道:“这些上位者的心思你还是不要猜了,等你猜透了,你就是将主了。” 王大麻子赶紧摆摆手示意自己并没有取而代之的野心,跟在将主的身边只是为了好好打仗,做一个真正的军人。 板牙笑笑说道:“摆好自己的位置就行,你就说为了发财也没人说你贪财,这些人都是为了钱财来的,你也不例外,冠冕堂皇的话说的多了就有些假。” 人家是将主身边正儿八经的保镖,他只不过是代替冯六做了个小队长,手底下的人似乎也不鸟他,好像对他们的教官雷豹更有情结一些。 还有什么可说的,命都是将主给的,自然就是他的人了,要是有什么想法,他这个人算是白活了。 雨停了,太阳几天没露头,一出来就炙烤着大地,在它照看下的生灵,又多了一些生气。 蒋园这次没有主动出面,只是派了属下到富户的府上言语了一句,那些人很识时务,忙不迭地的开仓放粮,只要是去领粮食的农户,按照家里土地的多少来决定领取多少种子,然后签字画押之后,这份合同就正式生效了。 双赢的局面下,气氛自然很好,根本没有出现任何不愉快的因素。 没用多长时间,粮食就分发完毕,富户门算了一笔账,等秋收以后得到的新粮,至少比现在多三成。 比往年的收成还要多一些。 因为今年州府免除了一些赋税,能省下来不少。 一间很普通的茶坊里,蒋园和吴熙相对而坐,面前摆放着一个茶杯,中间的火炉子里正在煮茶。 板牙就站在门外,和蒋园带来的护卫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不时的发出一些怪笑,就知道他两个没说什么好话。 “年纪不大,下手还真黑。” 蒋园一边摆弄着茶壶,一边说道,言语里有责备,更多的是欣赏。 “给脸不要脸,那么,就只能用暴力解决了,更何况,您已经被人逼得走投无路了,苦于没有把柄,一直没有办法走正常途径来解决麻烦,所以只有让我代劳了。” “我哪里让你做这些事了?” “是我攀附权贵,行了吧?” 两人说完哈哈大笑了起来。 “说真的,老夫这个知府做的真是窝囊的厉害,还不如一个小捕快,要是这件事情再处理不好,恐怕仕途也就结束了。 说真的,老夫并不是留恋这把椅子,但是交到一个野心家的手里,老百姓就没有好日子可过了。 你的做法过于偏激,但是最佳的处理方式,老夫过于仁慈,没有杀心,所以仕途走的并不顺利。 你是个路人,拉完屎就要跑路了,可是留给老夫的这些问题很棘手,处理不好,乌纱帽照样保不住。” 蒋园就是个老好人,这些年对待百姓恨不得掏心窝子,但是疏于经营同事之间的关系,导致人心向背,推官大人敏锐的发现了这个漏洞,于是开始经营自己的圈子,把蒋园排除在了权利之外。 正好刘敬梓又是本地人,运营起来得心应手,觉得知府这个这个位置他是坐定了,哪里知道,半路杀出个吴熙,他的美梦一夜之间就全部破灭了。 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告假在家,甚至还清了保镖,贴身保护。 要说蒋园在这件事情的过程中也有一定的责任,有钓鱼执法的意思,故意漏出破绽让别人钻,然后背地里下死手。 “你放心好了,既然开了头,就会有始有终,不会让你难做的,毕竟我是一个强盗而已,你大可以把帽子扣在小子的头上就好。 反正我也无意仕途,给弟兄们捞点外块而已,不要紧的。” 吴熙说的很淡然,依旧一副佛去了无成的样子。 蒋园看他的样子如同徐处仁是一样的,恨铁不成钢,有一种腿打折扔在大街上的冲动。 但是,这是人家的个人意愿,和自己没有多少关系,指不定不做官,比现在活的潇洒自如,何必挤在一条破穿上打烂脑子,你死我活的呢? 想到这里,对眼前这小子又高看了一眼,心里没有欲望,想着都是别人的事,不做作,很干脆,对敌人毫不留情,对自己人百般的呵护,这样的人就算是当强盗,也是一个正义的强盗。 “不再考虑一下了?” “心意已决,除非天下百姓需要我,要不然,我还是做我的强盗来的舒坦。 官军有太多的束缚,我不习惯。” 蒋园摇摇头觉得可惜,但又无能为力。 “刘敬梓你打算怎么处理?” 茶已经煮好了,蒋园给吴熙倒了一杯,然后把自己面前的杯子倒满,试探性的味道。 “这是你的问题,从这个计划实行开始,就没打算动他,你要想为百姓做事,那么,刘敬梓就是你要翻越的高山,也是你的心病,只有治好了心魔,你才算是突破了你自己。 刘敬梓是有高手护卫,只要小子一个回合过去,他就已经成了一堆渣渣,这样的对手还不够小子看的。 但是那样对你没有半点的好处,这是一个好对手,希望我赶跑宋江的时候,你能亲自为我送行!” 一番话说的已经年过半百的蒋园无地自容,可不就是这样么?一辈子唯唯诺诺,畏首畏尾,前怕狼后怕虎,什么事都没有做成过。 就他这个知府还是靠上了老丈人才坐的,这么些年来,他好像失去了自己,从来都没有出现过自己年轻的时候设想过的影子。 现在是时候找回自己了,虽然有些难度,但是成功的道路上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 这小子看着年龄很小,但是心思缜密,完全就是一副大人模样,什么样的人才能培养出这样的天才。 “放心好了,老夫心里有数。” 说完喝了一口茶,还有些烫,拿凉水给口腔降了火,从袖袍里取出一物,说道:“这是调动淮阳军的虎符,既然你信任我,那么,我也就信任你,除了孟洪的两千本部人马之外,其余的都能随意调动,希望你能打一场漂亮的歼灭战,把宋江这个祸害铲除,我们也能消停点专心对付金人才是。” 吴熙随意的接过虎符,扔给门口站着的板牙,然后说道:“将熊熊一窝,你放心,淮阳军这些年丢的场子,小子帮你找回来就是了。” 蒋园见吴熙这么随意的处理虎符,钻心般的疼痛,但是自己已经做出了决定,就要承受这样做的后果。 “你怎么可以随意乱扔呢?” 还是说出了自己担心。 吴熙变戏法似的就把虎符从手里拿了出来,问道:“你说的是这个吗?” 第一百二十五章 黑一刀 这个世界很巧妙,上辈子说要这辈子长相厮守得人恐怕这辈子真的要兑现诺言了。 老天变着法的把你们往一块凑,就算你忘记了上辈子的誓言,总有人会帮你想起来。 吴熙带着板牙往回走,板牙摆弄着手里的虎符,爱不释手的说道:“大哥,蒋园给的不会是个假的吧?” 吴熙在他的后脑勺上拍了一巴掌,笑骂道:“你这是骂人,人家就是再不济,也不会拿身家性命开玩笑,虽然这 ... 第一百二十六章 一将难求 黑虎的刀子扎下去的时候,扎在了床板上,心里就知道坏了。 床上空无一物,白天还看见被抬进去的那个少年,此刻根本就不在床上,黑灯瞎火的也看不清楚状况,没时间想究竟发生了什么,先离开再说。 刚一转身,暗器的破空声就响了起来,他在道上混了这么久,这种声音经常能听见,而且向自己射过来的暗器不止一根,最少从五个方向飞过来,封住了他的退路。 这种暗器很细,如果没有夜视功能或者过硬的功夫的话,很难躲避开。 好在他以前练过,大大小小的战斗不知道打了多少次,这一次算是比较轻松的了。 好像对方并没有治他于死地想法,只是为了防止他逃脱,才出手的。 想到这里,黑虎的在慢慢往下沉,因为他突然间发现这个少年人真的不简单,白天营地里所有的举动都是做给别人看的,为了吸引敌人上当,全民演戏,黑虎这次算是栽了。 他知道此刻营帐外面定然布下了天罗地网,就算自己使出浑身解数,也不一定能全身而退,人家花了大半天的时间演戏,可不仅仅就是为了困住自己这么简单。 轻松的躲过暗器,趴在地上听动静,果然外面悉悉索索的脚步声,从四面八方向这边赶来,黑虎叹了一口气,站起来,整理了一下衣衫,昂首挺胸的走出了营帐。 大场面他见的多了,九死一生都过来了,也不差这一次。 打开帘子像英雄就义似的,昂首阔步就走了出去。 外面灯火通明,照的他都有些睁不开眼,一眼望过去,黑压压的全是人,一个少年人坐在中间的圆桌上,桌子上放了一坛酒,那种坛子很精致,他从来都没有见过,坛子里的酒香隔得老远都能闻出来。 一碟精致的小菜红黄蓝绿都有,让人看上去很有胃口。 少年人的周围就站着自己注意点高手,脸上很兴奋,根本就没有一点儿醉意。 身后围了一圈兵士,看上去都是悍卒,一只手放在刀柄上,一只手里举着火把,把整个院子照的通明。 “还以为你不来了,你可真能忍,山里的蚊子很毒,要是一般人在里面待上一个时辰,没有防护措施的话,早就中毒了。 你倒好,一蹲就是三个时辰,这份毅力值得吴某为你大动干戈演一场戏。 就因为你不是个普通人,要是你身手很一般的话,手底下的人是不会同意耗费他们宝贵的休息时间来演戏给你看了。 怎么样,有没有一点成就感?” 吴熙俏皮的说着话,为的就是融化黑虎心里的怨气,只有把人当成人物,那么双方才有可能继续谈下去。 吴熙花了代价,不可能只是困住他这么简单,这么好的伸手,做了别人的鹰犬,实在有些浪费,不如招在自己的麾下,做一个先锋也是好的。 黑虎是个聪明人,对方话里的意思很明白,就是把自己当个人物来看的,要是别人有意要自己的命的话,刚才只要乱箭齐发,他断然没有生还的希望。 “受宠若惊了,这么高规格的礼遇,我黑虎还是头一次遇见,在这里先谢过了,不过人家有恩与我,场子我一定要找回,我们只能是敌人,不可能是朋友的。” 吴熙脸上的肌肉抖了一下,明显动了杀机,但还是忍住了,还想在争取一下,如果实在不行的话,那么就不要怪自己心狠手辣了。 吴熙来到这个世界以后,懂得了一个道理,就是这个人要是不为自己所用的话,最好就不要留在世界上,给自己增加敌人了。 所以吴熙心下已经打定了主意,只要黑虎还是那么决绝的话,恐怕要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想想都觉得可惜。 这是在消耗宋朝的国防力量,只是阵营没有站对,就要遭到杀身之祸,可能对于这个人是无情的,但是如果让他刺杀成功的话,对吴熙就是致命的打击。 这个冷兵器时代就是这么残酷,你死我活的争斗,从来都没有一点人情味可言。 对敌人最大的仁慈就是对自己最大的残忍。 “不要忙着拒绝,知道你忍了半天,坐下来喝口酒,我们慢慢再聊。” 吴熙脸上带着笑容,心里波澜不惊,这个见过世面的高手,没有足够的筹码,很难让其回心转意。 “不必了,刘大人待我恩终如山,我这样背叛他无意于背后捅刀子,他现在正在困难的时候,我想帮他度过再做打算。 你年纪轻轻就做了将主,想必有些本事,看你明知危险来临,不慌不忙排兵布阵,是个好将主,我想你也不愿意手下有个不忠的人,那样的话,危险始终存在,我既然能为你所用,有朝一日也能为别人所用,所以还是那句话,我们不会成为朋友,始终只会是敌人。” 黑虎把话说的决绝,吴熙一下子就没了后顾之忧,既然你没有降曹之心,留在汉营始终是个祸害。 吴熙喝完酒,把手微微举起来,他知道,只要他的手落下,这个人就成了一个死人。 举了好久,还是没能下定决心,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即便杀了他也不能对整个战局有所改变,最后还是慢慢的放下了举起的手,不过脸色难看的要命。 “放你一马,也不是不行,今天起你就是个死人了,如果你还执迷不悟的话,那就不要怪我手下无情了。” 吴熙气咻咻的说完甩了甩衣袖离座而去,手下的人一脸不解的看着吴熙远去的背影,都没敢出言劝阻,叹息了一声,匆匆跟了上去。 最近很不太平,有第一个黑虎,就有第二个,将主左右不能离人,如果出现意外,不等别人结果他,自己就能把自己活刮了。 黑虎已经做好了必死的准备,但是这个年轻人却放过了自己,心里嘿嘿一笑,觉得这个少年人傻到家了,放虎归山,后患无穷的道理他也不懂。 还是年轻啊,心软就做不了大事。 也好,杀了这个少年人的计划已经破产,以后得机会恐怕也不是很多,那么就从另一方面着手,如果能除去他的对头蒋园的话,也能对他的心病有所帮助。 黑虎整个人像是着了魔一样,今天要是不把问题解决了,心里就像万蚁挠心,浑身不舒服。 后世有一种k粉,人吸了之后,就会上瘾,只要一天不吸,就是这种感觉。 黑虎快速的离开吴熙的营地,好不容易捡到一条命,要是别人反悔的话,刚才的激将法,就算是白用了。 一路狂奔,一刻也不停歇,直到回到城里,心里的石头总算是落了下来。 分辨了一下方向,直奔知府府衙而入。 蒋园这几天心情很好,政敌都死了,像这种事情只需要向上汇报这些人和土匪沆瀣一气,最后内部起了矛盾,火并而死,和自己没有半点的关系就行了。 刚刚从副职转正的那些人绝对不会对这份报告有任何疑问,好不容易上位,没有人傻到会为一个死人找自己的麻烦。 府衙内昏暗的灯光下没有一丝生息,偶尔有鼾声传来,却给黑虎带来更加坚定的信心。 这次他连投石问路都省了,直接越墙而入,直奔府衙后宅。 有一间房子的有灯光,想必就是蒋园的卧房了,听说他是一个奉公廉洁的好官,常常要工作到很晚,现在看来,传言不虚。 这么好的一个官,黑虎都觉得死了可惜,但是谁让他和刘大人是死对头呢?活该你倒霉。 想想那个少年人放了自己,心里就一阵窃喜。 心里想着,脚下没停,到了门前,想都没想,就破门而入。 一个人站在案桌前正在写字,歪歪扭扭的很难看,但是却很认真,甚至黑虎破门而入都没能影响到他认真的写字,甚至连抬头看一眼都不曾有过。 刚要说话,那人做了一个禁声的手势,那气势不容得有人的违背。 过了一会儿,终于写完了,拿起来欣赏了一下,觉得很满意,然后把刚写好的字转过来给黑虎看,让他评价一下他的功底究竟怎么样? 黑虎觉得受到了侮辱,捏着拳头喘着粗气随时准备发难。 “没有一点情调,真不知那小子看上你哪一点了,蝴蝶说老道只知道打打杀杀,没有一点文化人的风度,所以老道决定一定要写一首词让他看看,老道也不是一无是处。” 写字的是青阳,看样子有些疲惫,不过任是谁大半夜不睡觉,精神都不会很好。 “你不是蒋园?” 黑虎疑惑的问道。 “贫道已经远离凡尘,不问世事很久了,这个蒋园贫道还真不认识。” 青阳很轻松的回答着他的问话。 “你是专门在等我?” 黑虎好像明白了什么,对方一直避重就轻,就算是傻子也该听出话里的意思了。 “如果你觉得贫道大半夜不睡觉只是为了写词的话,那贫道就会成为米芾那样的书法家,可惜不是,要不是你冥顽不化,答应了那小子的招降,贫道也不会大半夜的还没睡觉,傻站在这里等你。” 黑虎受到的打击是这辈子最为严重的,从来没有这样感觉到绝望过,人家早就设好了陷进等自己去跳,说到底还是低估了那个少年人。 再也控制不住内心的愤怒,抽出腰间的短刀杀了过去。 黑一刀出手只有一刀,从来不出第二刀。 这一次他还是没有打出第二刀,因为第一刀还没有杀出去,脖子上突然多出一支毛笔,瞬间就堵住了他的气管,没过多久,只感觉自己很想睡觉,身体慢慢的倒了下去,然后就再也没有醒来过。 青阳摇了摇头,收拾起写好的字,仔细的卷成了一个筒子形状,然后跨过黑虎的尸体,头也不回的走了。 第一百二十七章 劫富济贫的真实含义 刘敬梓疯了,自从黑虎死了之后,就再也没能说过一句正常话。 刘府上下被一片悲凉的气氛笼罩,本来好好的推官府,一夜之间彻底的垮了。 外界的传言很一致,都说是鬼迷了心窍,想和知府大人争锋,最后落得如此下场,都是咎由自取。 蒋园乐的坐享其成,已经打好了如何对付刘敬梓的腹稿也胎死腹中,以流产告终。 沂州走上了正常的生活秩序,这是大家都乐意看见的,老百姓脸上的笑容和天空的云彩一样见到晴天了。 只是蒙山上的强盗,利用官兵的漏洞,每每下山打家劫舍,给富户们的正常生产带来一定困难,这些富户们因为帮助老百姓有功,他们在知府衙门请求剿匪的呼声,得到了蒋园的肯定和认可。 起义军刚开始的时候都是被逼的没办法,才起事反朝廷,涉州过县,打着劫富济贫的帽子,来博得下层民众的支持。 殊不知,劫富济贫从来都是一个伪命题,从人类有了阶级开始,贫富从来都是处在对立面,矛盾也从来没有得到缓和。 国家发行的货币是一定的,而大部分的钱都是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这样一来统治阶级便于管理,如果有需要的话,可以快速的把钱集结起来。 如果人人都是平均分配的话,万一国家需要钱,收集整合显然来不及,那么就只剩下重新铸币这一条路可走了。 在国家发展没有达到相应的水平,很容易引起通货膨胀,人们手里的钱就会迅速贬值,进而对社会的稳定造成一定的影响。 所以钱只能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才对的社会的实际情况。 仇富从来都是不努力的人心里状态的体现,久而久之,心里就会扭曲,觉得社会不公平,于是打着劫富济贫的口号,来达到自己不为人知的目的。 . 有句话说的好,救急不救穷,意思就是说急说明你在动,你想改变生活,成为那些掌钱的少数人,穷说明你懒,不想改变现状,看别人的救济永远不可能成为富人。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一句话就能推翻劫富济贫的本质,可是大家都心照不宣的喊口号,从来都没有想想这背后的原因。 所以尽管宋江领导的起义大概是正义的,但是在思想上,根本站不住脚,更何况,这些人也不是施大叔笔下的那些仗义之士,就算武力镇压,也没有一点心里负担。 心里想给他们一条出路,现在自己把出路堵死了,那就不要怪他不记人情了。 营地门口来了一个女人,素衣打扮,胳膊上缠着孝字,似乎是家里刚刚发生变故,点名道姓要求见将主,说自己是你们将主两个银饼子买来的下人。 门口诸将一听,眼睛瞪得铜铃大小,不过马上就释然了,将主出门在外,身边没有个暖床的丫鬟,也说不过去。 但是,买一个正在服丧期的女子算是怎么回事? 将主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宋人是有名的孝子,守丧期间,不可以行夫妻伦敦之礼,是为对死者的尊重。 更何况打仗带女人犯忌讳,蝴蝶这样的大家从来都没有把她当做是女人来看待。 所以,营地里出现一个女子,大家心里多多少少都是有想法的。 都是年轻人,谁也不比谁身上少零件,火气还大,要是不经意间听到不该听到的声音,对士气绝对是一个打击。 吴熙早就得到了通报,心里想该来的还是来了,为了一只手镯,人家到底还是出卖了自己。 想到此处,马上差人拿了一个银饼子就去还钱,哪里还有货郎的身影。 贪小便宜折大钱,人家这是要讹上自己了,偏偏他又是个不会拒绝的,尤其是对于女人,还是那种楚楚可怜的女人,根本就没有免疫力。 让人好说歹说就是不走,非说她已经把自己卖给了将主,手里拿着卖身契,还有自己的手印,期限是十年。 卖身契到期之前,他就是将主的人。 吴熙很无奈,只好让蝴蝶出面解决。 谁知道这个挨千刀的一见人家姑娘,就喜欢的不得了,既然吴熙不要,就在自己的手下做个贴身的丫鬟也不错。 报复来的很突然,吴熙没有一点准备,青阳站在远处,笑的前仰后合,直不起腰来,吴熙上前做打人状,青阳一个闪身跑远了。 三个女人一台戏,从此营地里就不会有安宁日子可过了。 吴熙自始至终都没有漏过面,连人家叫什么都不知道,还是雷豹从徐清风的嘴里得知女子叫青莲,今年十六岁。 畜生啊,身体都没长全,一个个的跃跃欲试,就想让人家给自己生孩子,还有没有一点儿人性了? 和崔妙彤已经属于违反道德结合了,现在又多了一个十六的,以后还怎么见人啊。 反正风言风语的已经传开了,说什么的都有,吴熙堵不住悠悠众口,索性你说你的,我做我的,互不干扰。 谣言从来都是有根据的,这还真不是空穴来风,如果自己没有出相救的话,就不会有现在这种事情。 青莲是一个比较害羞的小姑娘,来到营地之后,对她来说什么都是新鲜的,从今天开始,她就要重新开始新的生活了,希望一切都好。 已经三天了,她已经和蝴蝶,徐清风成了好姐妹,虽然那两人大了她不少,对外是主仆,对内是姐妹。 无话不谈,无话不说。 来到这里三天了,几乎比她过去十六年笑的还要多。 她以前见过人家富户家里的老爷,夫人,那排场,那架势,完全就是一个高高在上的主,只要一个不对付,轻则打断腿,重则扔到沂水里听天由命。 但是,通过这几天的观测,还有两位姐姐事无巨细的讲解,她觉得,这觉得这里不知道要比其他地方好了不止千倍万倍。 将主其实也是家主,对下人有绝对的拥有权,但是看他手底下的那一帮人,根本没有一点下人的样子。 为了下午吃什么和家主争的面红耳赤,最后还不欢而散。 刚看见这样场景的时候,青莲觉得这个下人八成要被打死喂狗的,可是转眼就看见两个人好的像是穿一条裤子。 说到高兴的事情,笑的很大声。 这就是个不一样的集体,家主给了下人完全宽松的生活环境,下人势必会倾其所有回报家主。 浅显的道理世人总是难以做到,但是,在这里却做的很完美。 她就是幸运的,其实能来这里是牛大叔的主意,牛大叔是个走街串巷的货郎,见过很多人,他说这个人一定错不了,让她无论如何都不要错过。 再说了,双亲双亡,她本来也没地可去,要是没人收留,最后就会是一个进入青楼的下场。 自己有没有一技之长,皮肉生意会是自己最终的选择。 想想都觉得可怕,好在家主就是个性子软的,要不然自己的下场不知道会有多惨。 两位姐姐据说都是山林草莽出身,但是,身上没有一点匪气,都是好人家的闺女,气质不输给任何大家闺秀。 起初他以为两个姐姐都是家主的小妾,最后才知道,两人早已心有所属,为此还闹了一个大笑话。 想想都觉得不好意思。 听说家主也结婚不久,说起主母这人,蝴蝶最有发言权,简直就是个醋坛子,她要是嫁过去,少不了受气。 青莲马上就脸红了。 一个十六岁的小姑娘,两个过来人在咬耳根,不出事才是怪事。 情爱的种子种了下去,就会发芽开花,至于结不结果,就看老天的意思了。 虽然是下人,理应不能多想,但是,每每看到家主无害的样子时,让人忍不住思绪乱飞。 这几天营地里很忙,前几天嬉皮笑脸的人,脸上都没了笑容,似乎都进入到了备战状态。 明明是官军,非要打扮成土匪的样子,一个比一个难看。 家主给自己带了一张面具,看不清脸上的表情是什么样的,从他正襟危坐的指挥那些属下,有条不紊的进行军事活动的一切事物,就能看出他现在一定很愤怒。 因为蝴蝶姐姐说,只要家主升帐的时候,就不能在开玩笑了,这时候有谁还不长眼撞在枪口上,浸猪笼就是最轻的处罚方式了。 她还说家主的一个兄弟被人绑票了,就在山上的这群人手里,这件事知道的人不多,其实都是心照不宣。 这从将主的战术变化就能看的出来。 刚开始对宋江部只是以安抚为主,这次大动干戈,势必要把这些人赶尽杀绝,如果再不能说明问题,手底下的那些人就是吃干饭的。 据说有一批威力惊人的火药经过商队就要运来,这些天吴熙按兵不动,想必就是在等这东西。 只是按照有火药的进军方式做着进山的演练,争取到时候实战的时候少死人。 演练结束之后,他会一个人站在河边唱一些畸形怪调的歌曲,听上去别有一番韵味。 真是一个奇怪的人,嬉笑怒骂从来都显在脸上,不会背后给人使绊子,这样的家主,世界少有了。 第一百二十八章 这就是爱 钱万城又回来了,一个月的路程,只用了半个月就到了,这就是商人的嘴脸,为了钱,可以牺牲一切可以牺牲的。 当然了,自己的生命除外。 商队刚到营地,满满三大车货物被秘密的取走,由小希全权负责此事。 钱万城神秘兮兮的把一份信交给了吴熙,拍了拍他的肩膀就走开了,预备好的祝贺的言语,也没有说出口。 这是他一个人的喜悦,给他足够的空间去释放,这是钱万城现在所能做的极限了。 看着上面八个秀气的字,吴熙的心里就一阵发热,且不管内容是如何的劲爆,光是纸上不经意间滴下的泪滴,就足够他嚎啕大哭一顿了。 这就是爱啊!后世所有的荣辱都不算什么,在这个陌生的国度能有如此的遭遇,吴熙真应该感谢这个错误的时空,能让他有这么一段刻苦的经历。 大宋对他来说是不存在的,像是存在在梦里,那么的不真实,石子投向水里的涟漪迟早会消散,吴熙心里的涟漪却越来越大,奔向内心的最深处。 有孩子了,确定这不是拍戏,而是真实存在的,希望不是一个怪物才是。 虫洞把他的身体变小,不知道染色体会不会发生变异。 如果是个怪物的话,吴熙一点都不觉得吃惊,只是崔妙彤不知道能不能承受住这样的压力。 刚刚从道士的石女阴影中走出来,又陷入了一个更加可怕的流言,如果没有正确引导,得个失心疯怕是最轻的了。 人的意志就算再强大,也有崩溃的时候,吴熙不认为一个女人能够承受得了。 晚上吴熙喝了很多的酒,站在山坡上一曲信天游排出了心里的苦闷,风格和格调显得那么的格格不入。 有火药做为强盾,就算宋江有变态丹药做为最后的利器,吴熙都能轻松的把他撕成碎片。 这些天他们都没闲着,一直在打探牛眼娃可能关押的山洞。 青阳说在后山,可是后山大大小小的山洞有很多,要藏一个人,寻找起来,需要投入很大的人力。 子午营就一千来人,不可能全部出动,更何况这还是秘密任务,一千来人很难在山里行走不被发现。 所以这些天都是二狗子带着他的斥候营漫山遍野的再找。 最新一条线索显示,已经锁定了一个山洞,每天有人定时送饭食进去,又原样拿回来,看上去里面的人吃不下饭了。 周围有重兵把守,他们不能太靠近,只能在外围监视他们的动向。 吴熙听到这条消息的时候,就决定,第二天攻山,不管花费多大的代价,都要把牛眼娃救出来。 就在这个决定做出没多久,宋江终于派人来和吴熙讲和。 这次来的人没有偷偷的进来,而是大摇大摆的站在营门口,说是要进行三方会盟,连最起码的求见都省了。 自以为有了秘密武器的撑腰,说话都显得那么有底气。 具体的三方会盟是吴熙代表外来的势力,蒋园做为本地官府势力,然后在指定地点做一次商谈。 具体内容就是为宋江部离开提供可行性方案。 吴熙当场拒绝了,他没有时间在耗下去了,牛眼娃现在都吃不下去饭了,说明他的情况已经岌岌可危了。 如果在开会研究半天,导致牛眼娃死亡的话,吴熙会恨死自己的。 来人听到吴熙的拒绝,好像结果和自己想象的差不多,也没做过多纠缠,只是说到时候不要后悔。 后悔的恐怕是宋江,等到后世先进的武器把他面前横行无忌的时候,想哭都没有眼泪。 他以为拿住了牛眼娃就能要挟吴熙就范,谁知道他碰见的是一个十足的坏蛋,连自己兄弟的命都不要了。 这样的人最可怕,什么都不管不顾的时候,一切手段都变得没有意义,剩下的就只有比拼实力这一条路了。 ) 论实力,宋江稍占上风,但是,淮阳军现在的指挥权在吴熙手里,战力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再加上子午营一千悍卒,宋江必然没有必胜的把握。 现在有丹药相助,实力大增,所以才敢下山和人讨价还价。 冯六带着特种小队连夜赶回了营地,装备了先进的武器,大题说了一遍操作之后,众人连连点头,表示清楚明白。 眼睛盯着大锅里的饭食,直流口水,已经两个多月了,没有正儿八经的吃过一次饭。 虽然想吃,但是没有一个人上前,直到吴熙下令可以吃完再走,但是冯六坚决只要带走一些便于携带的干粮,然后就匆匆上路了。 他何尝不想坐下来把酒问青天,对影成三人,可是纪律不允许他这样做,要做就做到极致才行。 事情结束之后有的是时间喝酒打屁,吟诗作对,现在不是享福的时候,能受点苦,就坚决不享福。 这是对的,吴熙举手一万个赞成,要是刚才这些人坐下来懒散的吃完饭才走的话,吴熙觉得这两个月的极限特训算是白练了。 吴熙下令,所有淮阳军所属的包围圈今天晚上全面向前推进,缩小包围圈,逼迫宋江做出反应。 宋江一反常态压了上来,淮阳军前锋营马上就觉得不对劲,把情况报告给了吴熙。 这就是淮阳军的变化,要是以前的话,早就四散逃窜的不见人影了。 吴熙批示不要轻举妄动,只要围住就行。 两军的斥候纠缠在了一起,互有胜负,谁也奈何不了谁。 淮阳军五万人的军团,确实需要一场胜利来提升一下士气了。 前锋营甚至都能看见敌人的先头部队。 两军遥遥对立,谁也不会向前踏出那一步。 子午营的营地里,所有人整装戴甲,在院子里集合,吴熙做着战前动员。 由于这不是一场搜刮战利品的战斗,所以,商队几乎没有什么事,和家属远远的站在生活区,遥看着这一幕。 “即将要开始的这场仗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但是他们不讲信用,抓走了我们的兄弟牛眼娃,所以我们要想救他出来攻山就成了唯一可行的办法。 对方最近得到了一种药物,人服用之后,会变得力大无穷,这给我们的突破带来很大的麻烦。 如果依靠传统的作战方式,显然已经不能保证自身的生命安全,所以我们必须要拧成一股绳,不能分散作战,时刻记住我们是一个整体,才有可能在这场体质不对等的战斗中存活下来。 即便这样,还是会有很多人会死,你们害不害怕?!” 吴熙的声音不自觉的提高了,在不大的院子里声若洪钟。 “不怕!” 没有一个怂包,后路已经安排妥当,没有什么可担心的,过去的这几个月所过得日子,已经超出了他们的相像,没有什么遗憾了。 “可是我害怕啊!不瞒你们说,我怕的要死,这几天食不知味,夜不能寐,只能用一些特殊的方式解压,还是不能说服我自己牺牲很多人去救一个人是不是值得。 答案是肯定的,我们子午营从来都没丢下弟兄们独自偷生的传统,以前没有,以后更不会有。 就算今天是你们被抓,其他人照样会兴师动众的去解救你。 因为这是你们应得的,人生来都是平等的,你们有资格享受这样的待遇。 所以,以后放开你们的手脚去干吧,只要你是正义的,你死了,你的家人就是兄弟们的家人,更是我吴熙的家人,你要是身陷死地,兄弟们为你浴血奋战。” 吴熙这番言论有煽动性,在后世要被警察查水表,就是在宋朝,这也不是一个合格的军事主帅所说的话,更像是一个造反的头子鼓励士气。 不管怎么样,能达到目的就行。 军队打仗,在战力平衡的时候,靠的就是士气。 很显然,他做到了。 远处三个女人看着这一幕,心里各有所想,不管怎么样,这些男儿都是好样的,都是最可爱的人。 尤其是青莲,看吴熙的眼神都有些不对了,似乎有些深深的迷醉。 没见过世面的女人啊,之所以说穷养儿子富养女这是有道理的,女孩子只有见的世面多了,才不会被人一碗麻辣烫骗走。 吴熙的这碗麻辣烫就深深的把青莲吸引的不可自拔了。 老而醇香才是要命的。 与此同时,下山寻求谈判的人也回到了山上,宋江一听把桌子一拍,底下的大小头领瞬间从椅子上弹起来,等待老大训话。 可是宋江却又慢慢的坐了下来,可是手底下的人却没有坐下,等着老大说话,他们知道头领一定有话要说。 “还记得想当初我们几个人拉山头的时候,都是被朝廷逼得没了活路,不得已才反了他娘的。 现如今初具规模,又遭到官军的追杀,以往我们登州破县,不费吹灰之力,可是这一次有些不一样,他们打扮成强盗的模样,就是为了赶尽杀绝,所以我们要做好万全的准备才好。 道君皇帝还没有死,我们的使命没有完成,就不能随随便便就送了性命。 但是,我们的力量有限,要想突出重围,势必要走一些旁门左道,这也是不得已的事。 现在有没有人要退出的,我宋江绝对不会为难。” “没有!” 底下站着的人就没有一个是脓包。 “好,说干就干,铁牛,山洞里的试验品怎么样了?” 只见一个黑大汉站了出来,一抱拳,说道:“那小子很配合,这几天几乎都不吃饭了,看上去生龙活虎的,那药八成是见效了。” “好,几天晚上提出来,明天他打头阵,我们为他掠阵就好。” 宋江的眼睛迷了起来,好像已经看见了吴熙被杀的血肉模糊的样子了。 第一百二十九章 关于牺牲的意义 雨后的沂水又开始咆哮了,疯狂的涌入红石峡,河道两边的红泥被带起,卷入涛涛的江水,瞬间就没入洪水不见了踪迹。 吴熙不知道站在这里多长时间了,专注着看着汹涌的江水,感受大自然带给这个世界的震撼。 生命的消逝是那么的简单,在大自然的面前,人的力量是那么的弱小。 看的久了,不知道是自己站在水里顺流而下,还是山在移动,眼睛有些发酸,试着眨了两下,涩涩的有些倦意。 活动了一下腿,有些发酸,僵硬的迈不开步子,想喊人过来帮忙,却发现都被自己骂回去了。 子午营已经开始进山,营地里就留下一些老人照看,吴熙是最后一波进山的,转了一个湾,板牙就站在路边,挠着头等自己。 到底是自己人,就算是骂的再狠,也不会王往心里去。 “淮阳军已经开始合围,子午营不负众望,已经穿插成功,不过看样子,宋江部没有打算躲避,已经拉开了架势,要和我军来一次硬碰硬了。 ” 吴熙拍了拍板牙的肩膀,说道:“这样就对了,如果他往山里跑,我还找不到他,牛眼娃就救不出来了。 他这样有恃无恐,我们正好给他来个一勺烩,省的他还要跑到海州去嘚瑟。 本来的计划是把他们赶到海州,把这个功劳让给张老头,现在看来不行了。 我们的人陷进去了,在这么玩下去,底下的人恐怕会有意见,所以,今天这一战就是歼灭战,不留活口。 如果牛眼娃有个三长两短,这些人都要陪葬。” 板牙愤愤道:“我看哪个敢说三道四,直接去灭了他全家。” 虽然把子午营的家眷搬到清涧,就是为了做为软人质体现的,板牙说的这么清楚,分明就是分裂内部团结。 “祸不及家人,再说了,没有人会有意见,他们目前的生活都是我给的,感谢我都来不及,哪里还敢生事端,那样的话,就明摆着和好生活过不去,没有人这么傻的。 .” 板牙就是爱冲动,嘴上不饶人,要是来真的,他也不敢。 二人往前走了一会儿,就看见了淮阳军的后续部队正在行军,军容军貌好了很多,至少没人在抱怨了。 可不是么?没人喝血了,心里也不疼了。 绕开军卒,抄小路到了中军大帐。 子午营做为尖刀已经悄悄埋伏在了敌人的心脏,只等着战斗打响之后,给敌人有力的一击。 冯六小子鸡贼,不知道在哪里猫着,反正这些天的锻炼,已经把一个喜欢抱怨的汉子练成了一个真正的男人。 信号弹一响,蒙山就会变成地狱,吴熙不希望事情发展到那个地步,能用和平的方式解决,那样最好了。 就害怕宋江一根筋,以为手里有筹码,不顾一切发动攻击,那么这对整个部下都是一个毁灭性的打击。 权利欲望迷住了眼睛,没有看到背后蕴藏的危险,跟着这样的主将,活该他们受死。 大帐的位置扎的不对,是在一处山凹里,躲避灾祸是个好去处,但是吴熙不是来享福的,于是命人拆除了帅帐,向前推进两百米,在一处小山包上重新安营扎寨。 淮阳军底下也不算是怂包,有明白人,他们觉得新来的将主没有官架子,和别人打仗的方法也不尽相同。 其他将主都是哪里安全去哪里,这位愣是把中军大帐扎在阵地中间,看样子是和军卒共存亡的意思啊。 不知不觉,底下的人都改变了对吴熙的看法,认为他们找到了一个好将主。 当兵的也不算是混吃等死的主,也有希望自己所在的军队是一支所向披靡的军队,那样就算是闲聊的时候,都倍有面子。 抛开面子问题,人活着就要有希望,整天看不见希望的人,活着也就是个行尸走肉,和死了没有多大区别。 . 要说淮阳军有五万行尸走肉,吴熙打死都不相信。 这个小山包的正对面就是双方选好的战场,站在这里正好可以纵观整个战局,以便临场指挥。 淮阳军副将名叫李子山,是一名久经沙场的战将,以前在孟洪的手下,没有多少表现得机会,即便他的思路是对的,也没有人采纳,唯孟洪马首是瞻。 因为一旦采用了刘子山的建议,容易犯忌讳。 这就是为什么淮阳军战力低下的原因,因为他们把军营当成是朝堂的争斗,尔虞我诈之下,大家想的就不是如何打仗了,而是如何讨好领导。 这样的军队能打好仗的话就成了怪事。 刘子山见吴熙就是不一样,至少军营里没有了那些蝇营狗苟的事情,大家心里没了想法,劲自然就会使在一处。 中军大帐从来都没有这样摆放的,几乎就到了战场的前沿,如果先头部队顶不住的话,将主撤退起来很不容易。 不过将主深入战场带来的好处就是,前锋部队都出死力,因为将主就站在自己的身后,没有理由不向前冲。 好在对方是强盗,不是正规军,战斗力有限,所以大家也就默认了吴熙的做法。 他身边的那小子也很随和,没有因为自己是将主的亲随,就对其他人低看一眼,还主动和大家说话,嘘寒问暖的就像是一家人。 这才像个军营啊,以前简直就是一个吃饭睡觉的场所,打起仗来没人愿意冲在前面送死,平时没有人在乎他们,那么玩命的时候也没有人愿意为他们卖命。 宋江的军队有所异动,没有分兵,而是抱成团直接朝吴熙的中军大帐而来。 走到一箭之地之后也不急于发起进攻,派了一名斥候前来,点名要吴熙出来说话。 刘子山刚才很紧张,万一对方冲阵,必定会是两败俱伤,已经做好了迎战的准备,只等将主一声令下,就会率领突击队迎上去。 可是帅帐里将主风轻云淡的喝茶,根本没有当做一回事。 好在对方停了下来,还派人来请将主如何土匪头子对话。 战场上很忌讳双方主将对话,一旦一方不怀好意,杀了将领,那么这仗就不用再打下去了。 本以为吴熙会拒绝,谁知道他尽然同意了,只带了一名手下就跟着那人钻入了树林。 刘子山真是开了眼了,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打仗的,战斗一触即发,将主和人家进了树林,前途未卜。 只是嘴上嘟囔了一句,就被板牙听见了。 “那是你孤陋寡闻,只知道战术兵法,那是你没有早见到将主,否则这样的场面简直就是小儿科。” 板牙说的对,个人的喜好不同,切入点不同,行事自然也不尽相同,自己果然是孤陋寡闻了。 将主临走前只是下达了坚守不出的命令,然后就扬长而去了。 果然是不一样的将主,一群人等将主走了,私下里悄悄议论将主的为人。 人小心不小,胆大有谋略。 这就是大家对将主的看法。 如果这话让吴熙听见的话,一定会笑的花枝乱颤,他很惜命,事不可为,远遁千里的主,在别人看来就是有谋略。 事实上吴熙现在正在笑,因为宋江放人的条件就是吴熙退兵十里。 总算是见到真人了,真实的人,就是一个三十岁上下的黑脸大汉,张口一个兄弟,闭口一个兄弟,江湖气很重的一个人。 身边跟着的白面小生,恐怕就是传说中的燕青才是。 吴熙黑着脸听他讲故事,不管是不是真的,都不值得同情,你不能把你的愤怒转嫁到老百姓的身上,为了一己私欲,就挑起战端,这不是大丈夫所为。 “兄弟啊,不是哥哥不给你面子,实在是被你逼的紧迫,才请了你的手下到山上做客,你放心,你的兄弟,也就是我宋某人的兄弟,好吃好喝的伺候着,绝对不会让他受了委屈。” 吴熙冷哼一声,很不客气的说道:“如果冰冷潮湿的山洞也算是好招待的话,这种地方,吴某人有很多,就算你和你的弟兄每人一间,都有剩余。 还会按照你们的要求,一日三餐,餐餐不重样,你觉得如何? ” 燕青听出了吴熙话里的讽刺,腾就站了起来,愤怒的表情溢于言表。 宋江城府很深,对吴熙的讽刺不以为意,反而怒斥燕青脾气太大。 不过这也间接的告诉宋江,他的一言一行都在自己的掌控一下,最好不要耍花样才是。 “如果真有这样的好去处,宋某人定当带着兄弟们前去投奔才是,不过眼下哥哥还有未尽的事业需要完成,还请兄弟能给个方便才是。” 宋江不愧是黑三郎,即便是被人戳穿了谎言,也不会乱了分寸,始终一脸笑意的称兄道弟,没有一点违和感。 吴熙实在佩服的要死,可还是不动声色的说道:“朝廷剿匪容不得讨价还价,如果你能好生的归还我的副手,那么一切都还可以商量,如果你还执迷不悟的话,我就不准备再接受任何非官方的谈话,战争从来都是伴随着牺牲,别人能牺牲,为什么我的副将就不可以呢?” 吴熙把话说的决绝,说完之后站起身就走,没有一点的犹豫。 “兄弟,就不在考虑一下么?” “限你两个时辰放人,五十一刻,我还见不到我的副将出现在军营,那么我就会发起攻击,到时候用实力说话才让人看得起。” 吴熙头也没回的说道,那语气容不得别人有半点的违背。 燕青张弓搭箭就要射杀吴熙,被宋江制止了,因为他看见周围的草丛里有很多伏兵,还没等燕青的弓箭离弦,他们两个首先就会变成刺猬。 第一百三十章 口头嘉奖 吴熙的牙齿咬的咯吱吱作响,板牙站在旁边浑身起鸡皮疙瘩,都不敢出言安慰,以往的经验告诉他,将主现在正在找一个适合的人练手。 果不其然,一个步军都虞候因为防守的地方出现一大片空档,被吴熙吊起来打的遍体凌伤,板牙咬着牙愣是一句话都没敢说。 虽然吴熙的官阶也是步军都虞候,但是现在他是代替蒋园来行使淮阳军指挥使的权利,他有这个权利处置帐下任何不听指挥的军卒。 按照以前在淮阳军孟洪手下过的滋润的军卒来说,吴熙这就是拿着鸡毛当令箭,如果不使用的话,过期作废。 都虞候咬着牙愣是一声都没啃,心里大骂吴熙八代祖宗,好像有一个声音一直在告诉他,等你放下了手里的鸡毛,官阶平等的时候,在慢慢的教训你。 主将在树立军威,刘子山也不好说什么,这是原则问题,他只不过是一个副将,他这种官阶的副将在大宋一抓一大把,没有什么稀奇的。 况且打仗的时候,为了稳定军心,提升军队的战斗里,往往是冲在第一线的。 所以说,副将是最危险的职业,时时刻刻都要暴漏在敌人远程武器的打击范围,因为战场上你要让你的兵士看见你和他们站在一起战斗。 马军都虞候是军队的稀缺宝贝,因为宋人的马队很少,培养一个马军主将很难得,一般情况下就算是翻了错误,只要能说的过去,就不会为为难他。 但是,马军都虞候只是稍微的给自己的同僚说了一句话,吴熙就要把他五花大绑推出帐外斩首。 众将士好说歹说,才留下了性命,降级为副职,他的职务由副职暂时代替。 如果战场上表现良好,那么可以考虑官复原职。 这样一来,淮阳军上下对吴熙本来的一点言词都没有了,整体上下都会出现一个声音,那个声音就是吴熙自己的声音。 内部矛盾解决了,下一步就是一致对外了,现在距离五时一刻还有些时间,吴熙让大家下去准备,要是宋江还是执迷不悟的话,那就没有什么可谈的了,直接发起进攻。 众将士都散了之后,吴熙神秘兮兮的叫上板牙前往将士的营地,去看望被打的都虞候。 这都是悄悄的进行的,没有人知道他们的将主会私下里看望刚刚被惩罚的将士。 至少以前不是这样的。 进到营帐之后,里面一片狼藉,臭气熊天连一只蚊子都找不到。 吴熙和板牙捂着鼻子走了进去,军医刚好给都虞候上完药,包扎好,正准备退出,见将主亲临,刚要行礼,被吴熙阻止了。 那军医只是简单的行了礼之后,就退了出去,吴熙蹑手蹑脚的走到爬在床上的都虞候的身后,伸出手掌重重的拍在屁股上。 杀猪般的嚎叫瞬间就响了起来。 打屁股的时候,由于有心里准备,咬牙也能坚持,但是现在整个身体放松之后,只要轻轻的拍一巴掌,受伤的人定然坚持不住要嚎叫的。 不知是那个不长眼的现在还和自己开玩笑,刚要发火,拧过身就看见是将主站在自己的背后。 心里的火气顿时就偃旗息鼓了。 挣扎着要下来见礼,吴熙赶紧制止了,虽然他也不是真的要下来,但是有这个行动,说明他的心里已经认可了吴熙的存在。 “如果想骂的话,现在可以尽情的骂出来,没人会降罪于你。” 满满的都是套路啊,你以为说几句好听的话,就能摆脱你暴力治军的帽子? 都虞候苦笑着脸,说道:“都是我的错,不该挑战将主的权威,就是以前养成的毛病,以后保证不会在犯了。” 吴熙笑了笑,手掌不自觉的又要放在都虞候的屁股上,都虞候赶紧苦笑着制止了吴熙的行为。 “为难你了,你就是淮阳军的猴,而剩下的那些人就是鸡,你这只猴给他们做了表率,我很欣慰,这件事情结束之后,我会考虑把你推荐给知府大人。” 这是最要命的,人其实就害怕别人给自己戴高帽,这样的恩情无异于打一棒子给一颗枣,要是以后自己能够高升,那么今天这一顿打就挨的值了。 “属下何德何能让将主挂念。” 看来他说话是认真的。 吴熙摆了摆手说道:“一个人经过历练之后,才会懂得自己现在的职位来的是多么的不易。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如果你往更高的路上走,就会有另一份责任,我想你现在已经具备了那样的责任感,你能做好的。” 都虞候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感谢了将主的青睐,再三保证,伤好了之后,一定会尽职尽责,站好大宋的最后一班岗。 目的达到了,吴熙起身离开了。 板牙很不解的问道:“这就算是收服人心了吧?” “那是当然,这些人其实都是好的,只是以前没有表现的机会,就算是有远大的理想,都被这样的风气给带的没了自我,只要正确的引导,还是可堪大用的。” “我看他也没什么本事啊,你非要说人家可堪大用。” 吴熙在板牙的后脑勺上打了一巴掌,板牙嘻嘻哈哈的就跑开了。 “你懂什么,谁也不是生下来就是文武全才,是不是可看大用,看是看不出来的,只要你说他可堪大用,无形中给了他一个心理暗示,他就会朝这个方向去努力。 即便不是可堪大用之人,历练的久了,也会成为可堪大用的人才,你懂了么?” “那你看我是个什么啊?” “你就是一个不知名的东西。” “是个什么东西?” “也不是个东西。” “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板牙不依不饶的问道。 吴熙也装模做样的说道:“真不是什么好东西。” 说的多了,板牙好像听出了吴熙是在开他的玩笑,把他说成是东西,刚要找回场子,眼前哪里还有吴熙的影子。 二狗子总算是回来了,自从牛眼娃失踪之后,就一直在外面找寻,他们两个的个人感情很好,要是牛眼娃出了事,二狗子都不知道下面的生活该如何进行下去。 整个人瘦了一大圈,本来就不胖的身体,看上去更加的消瘦。 来不及寒暄,二狗子一头扎进帅帐,找到吴熙报告宋江部的最新进展。 “将主,早些时候,宋江把牛眼娃从山洞里提走了,由于蒙着黑布,没有看清楚是不是牛眼娃,但是看上去里面的人并不是很好。” “你是不是私自行动了?” 二狗子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来。 “我可以理解你的心情,但是不管你们是什么关系,一切都要以大局为重,你这样没头没脑的行动会坏了大事,你知道么?” 二狗子也是有血性的人,当即红着脸怒吼道:“难道我就眼睁睁的看着牛眼娃去送死而不管不顾么?是,当初是你把我和牛眼娃救出来的,但是你的心也太狠了吧,为了你的大局,连兄弟间的感情也不顾了吗?” 吴熙干笑了两声,他理解二狗子的心情,要是把自己放在那样的位置,保不齐做的比二狗子还要狠。 “自己去行刑官那里领二十军棍,好好反思一下自己错在了哪里。” 说完甩了甩袖袍,背过了身。 二狗子一咬牙,头也不会的走了出去。 板牙看着自己从小到大的兄弟,心里也不好受,说道:“阵前行刑不是个好兆头啊。” “你也去!” 板牙悻悻的走了,没过多久,红孩儿就来了,因为不管怎么样,将主的安慰最重要,这帮小子想的还真周到,总算没有白白的养他们一场。 吃过午饭之后,就要发起攻击了,因为直到现在,吴熙都没有看见宋江的诚意,那么就只有手底下见真章了。 蒋园带着孟洪上了山,来到了帅帐,正赶上军营吃饭,就没害没臊的吃了一顿。 瞬间就被征服了,这才叫饭啊,以前吃的简直就是猪食,军营里改善伙食,蒋园是同意了的,但是,没想到,一下子提高了这么多。 米粥里面的肉丁很多,滑腻很好入口,即便是吃多了也没关系,好消化是特点,就算是一会儿要上战场,也不会因为吃的多了,拖累了行军速度。 “小子,可以啊,怪不得徐处仁很欣赏你,老夫刚才看了一圈,军容军貌比起以前来好的多了,这是你的功劳,朝廷听说了你的事迹,都发下了嘉奖函。 我看你这是要一飞冲天的节奏啊。” 吴熙皮笑肉不笑的敷衍着,到底还是被朝廷知道了,这个徐处仁真会给自己找麻烦。 “都是子午营平时吃的粗茶淡饭,让您见笑了。” 如果这都是粗茶淡饭的话,他手下的那些军卒岂不是顿顿有肉,这样的好光景,蒋园做梦都想让淮阳军的弟兄们过啊。 心里想着,把目光投向一旁站着的孟洪,孟洪心知理亏,低下了头不说话。 “蔡相先是表扬了你的作风,最后说你戾气很重,总想着杀人,还说大宋需要柔和,杀人总是不好的,叫你以后注意就是了。” “其实小子最想杀的人就是他了。” “谁说不是呢?” 第一百三十一章 开战 午时一刻已到,吴熙满面笑容的脸,瞬间就变的乌漆墨黑。 蒋园吓了一跳,还以为自己哪里说错了话,就要起身赔罪,却被红孩儿告知,这不是大人的错,将主但凡有这样的表情,就预示着要杀人了。 蒋园一脸的不快,杀谁的人,要是淮阳军的人,他蒋园是万万不答应的,指挥军队已经犯了忌讳,要是大开杀戒,就是当众打他的脸。 刚要出声喝斥,红孩儿又说了:“大战就要开始了,你还是和我家将主一道去山坡上看看吧,要是去的晚了,什么都看不上了。” 蒋园这才放下了手里的碗筷,跟着红孩儿上了那道山坡。 孟洪一脸的犹豫,要不要跟着上去,蒋园一个眼神过来,孟洪马上就跟着上去了。 蒋园刚刚上去,就看见站在山顶上的一个军卒,拿着红黄蓝三色旗,在不停地摇动,最后放下了手里的蓝色和红色,只有黄色的旗帜在快速的摇动。 号角吹响了,蒋园很清楚这代表的是什么,那是全面进攻的号角,这小子还真敢下手,一出手,就是死手。 看着下面蠢蠢欲动的战马,少说也有两万人参与这次集体冲锋。 这是大手笔,也充分说明对面的敌人是块难啃的骨头。 刘子山带着三千人,一马当先的冲了出去,嘴里嗷嗷叫着听不懂的脏话,这是在给自己打气。 人只要融入战场,就会变得冷酷无情,不管前面是什么人,只要威胁到自己的生命,都会被撕成碎片,因为自己不杀人,就会被别人杀掉。 冲到一箭之地之后,马上就利用一个山坳的缺口建立起了弓箭阵地。 而刘子山的马军根本就没有停下的意思,迎着宋江部杀过来的马队掩杀了过去。 这边弓箭阵地刚刚建好,就看见一个人站在旁边,手持旗子,等到弓箭手都准备好了之后,旗子马上落下,密密麻麻的箭矢蝗虫一样的就冲了出去,在天空中形成了一片凄美的箭雨。 这边箭雨刚刚射出去,身后早已准备好的箭矢紧跟着前一轮的箭雨就射了出去。 足足射了有三轮,射箭的人马马上就撤出了战斗,然后寻找有利机会,再次建立阵地,掩护主力部队掩杀。 密密麻麻的弩箭射进了敌人的阵地,破甲锥一样的弩箭,马上就为刘子山的三千马军开拓出来一条巨大的缺口。 马军冲进去之后,需要做的就是杀掉没有被箭矢伤到的人,然后就会转入其他人多的方阵。 反观其他方向的战阵,和正面战场如出一辙,都是弓箭阵地掩护,为骑兵撕开一道口子,好让骑兵顺利的进入敌人的腹地进行大规模的砍杀。 宋江军毕竟是一群乌合之众,虽然个人的战斗力强悍,遇到这样的正规军,还是有些小儿科,一轮箭雨过后,就看见带着面颊的骑兵冲了进来,还没有站稳脚跟,就被杀的丢盔弃甲。 步军指挥马上呼叫后续部队补上缺口,却发现整个后续人员都开始慢慢的往后撤。 这样大规模的箭雨,他们身上的皮甲根本就抵挡不住。 以前因为他们的将主英勇,冲锋一个来回,对方的官军,就会大规模的撤退,他们跟着捡便宜,现在不行了,人家是主攻方,人数充足,武器充足,好像还换了将主,这样下去的话,自己这一万来人,没到天黑,就会被全数诛杀。 两军一接触,高下立判,后面的打斗似乎都不需要在进行下去了。 要是宋江也看到这一幕的话,应该马上把牛眼娃归还,然后爬在地上等着吴熙过去招降才是上策。 可是他现在仍然执迷不悟,看样子不把这一万来人消耗光,他是不打算停手的。 五万人打一万人,根本就不需要保护侧翼,因为这是歼灭战,所有的人都上了战场,只是留下预备队,对时准备填充牺牲掉的官军。 蒋园看的目瞪口呆,这样不要命的打发,他还是头一次看见,以前没有上过战场,把指挥权全部交给孟洪,现在看来,自己大错特错了。 不过他很不理解,为什么不进行侧翼守护,还有就是弩箭阵营,只是进行了三轮,然后就全部撤出了战斗。 吴熙就站在山包上,一言不发的紧盯着战场上的每一次变化。 红孩儿见蒋园满是疑问,就解释道:“弓箭阵地是为了掩护骑兵冲杀用的,我们的目的就是要把敌人整个从中间分开然后各个包围之后,进行在规模的屠杀。 你看见刘副将的战马了么?冲进去之后,斩马刀就挂在马鞍上,刚好是人的脖子高度,你想想,三千骑兵冲进去之后,依着敌人的装备来看,根本就抵挡不住第一轮的冲击。 这还是将主保守的打发,要是牛眼娃在的话,根本就用不着这么拼命,他一个人杀个三档三绝的根本不在话下。” “以前没有见过这种阵势啊,难道仅仅是这几天,你们将主就把淮阳军训练的这么强悍?” 蒋园又问道。 “这不是将主的功劳,只是稍微的点拨了一下,然后换了一种战术进攻,就会达到这样的效果。 本来任何人就不差什么,只要把每个人的长处发挥出来,在整合到一起,就会发挥出巨大的能量。” 蒋园点点头,表示受教,然后回过头看了看孟洪,让他学着点。 宋江部也不是一击就溃败的主,吃了亏之后,马上组织人马反击,五个人一组,把竹排横在胸前,挡住身体,后面埋伏了长枪步卒,把镖梭伸出来对付骑兵。 这样一变阵,马上就收到了奇效,淮阳军的骑兵瞬间就落了下了风,好多骑兵被镖梭挡住,没有吃住力道,掉下了马,然后就被乱枪扎死。 蒋园的脸色很不好看,吴熙皱着眉头,突然大手一挥,红色的旗子扬了起来,战场上的本阵人马看见旗子扬起,纷纷开始后退。 刚刚脱离了和宋江部的接触,新一轮的箭雨就射了过来。 这回送将军已经有了准备,把竹排扣在头上抵挡箭雨,等箭雨一过,就重新站起压过来。 蒋园觉得吴熙也就这么两招了,箭雨掩护,骑兵冲锋。 哪里想到宋军的骑兵本来就不多,现在全部压了上去,等到战争结束之后,很长时间都缓不过来。 真是不当家不知道油盐柴米贵。 就在这是,蓝色的旗子摇了起来,一只身着黑黝黝战甲的骑兵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冲了出来,看样子有一千人左右。 领头的那个人,手持仆刀,马鞍上夹着横刀,挥舞着手臂就冲进了敌人的战阵。 他们一出来,马上就形成一个长蛇阵,紧紧跟随着领头的那人,一溜烟的冲杀了过去。 依旧是箭雨开路,骑兵冲锋的战术。 可是这次这支骑兵看上去更为凶悍,配合更为娴熟,已经冲进了敌人军阵的腹地,没有一个人从马上落下来。 领头的那个人正是雷豹,看着淮阳军的人在战场上杀敌,他的心早就痒痒的要上去,好不容易看见他们撤下来,蓝旗摇起来的时候,一马当先的冲了出来。 宋江部的战阵指挥,见这支人马不同凡响,刚要指挥人员填充兵力的时候,一支弩箭不偏不倚的射在了他的喉咙上,从后脑勺穿了出去,闷哼了一声,没有来得及下命令,就一命呜呼了。 死了主将,宋江部马上乱成了一锅粥,雷豹在敌阵中间游刃有余,已经转了两个回合了,没有遇到像样的抵抗。 由于吴熙在战前给马蹄子都绑上了薄薄的钢铁,马儿就不惧怕镖梭伸出来伤到自己,行进起来显得很利落。 几个冲锋下来,宋江的本部人马就被骑兵冲锋的七零八落,切割成了好几块。 这个时候,黄旗摇起,没有弩箭的配合,刘子山一声怪叫,又加入了战场,这一次所有的骑兵分成了几个小块,把落单的送将军人马,逐个击破了。 刚才那一箭是青阳射的,这个时候,他也来到了吴熙的跟前,皮笑肉不笑的看着战场,之所以青阳也来了战场,就是拗不过徐清风的哀求。 说是雷豹这个人很莽撞,上了战场没个人看着不行,容易出大事。 要是青阳不来的话,徐清风就要自己上战场了。 青阳只好骑着马快速的来到战场,人刚到就看见雷豹一马当先的冲了出去,还真如徐清风所说的那样,这个人就是一个杀人狂,完全不管不顾自己的背后。 要不是他出手及时,雷豹怕是要被人围了进去,那样救援起来,很困难。 弩箭阵地在这场战斗中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和骑兵配合的天衣无缝,虽然敌人阻止了反攻,但还是没能凑效。 五千人组成的战阵在吴熙的两次冲锋之下,就被杀的片甲不留,还死了一个主将,死的人是徐宁,使得是枪,之所以叫他来指挥,就是看中了他的枪阵能压制住吴熙的骑兵。 没想到还是被人用冷箭射杀了。 雷豹只顾着低头杀人,忽然眼前一亮,才知道自己已经杀透了敌阵,回头看下去,地上密密麻麻的躺着全是人,根本分不清是自己人还是敌人。 第一百三十二章 杀意正浓 战阵被杀透,在坚持下去就没有意义了,宋江军剩下没有会被围住的几百军卒,抢了一些还没有死透的弟兄,丢盔弃甲的跑了回去。 战场上死一般的沉寂,吴熙不认为那么自负的一个人,会悄无声息的败退。 然后穿越蒙山,利用水路,去海州避难。 红旗摇起来的时候,所有的将士马上就行动了起来,在死人遍地的战场上迅速集结,等待将主下下一道命令。 虽 ... 第一百三十三章 危机感 危机感这种东西从来都是和小心谨慎相辅相成的,也是一个头领必须拥有的意识,尤其是在自认为一定怎么样的时候,更应该对事件脱离控制而想到退路。 事实上宋江就是一个勇夫,而非智者,军师吴用也非大才,或者说在整个起义军里他就是一个糟老头,别人高兴的时候,听你唠叨几句,不高兴的时候,就会把你晾在一边。 吴用就是一个学究,教书育人尚且应对自如,行军打仗,就不是文弱书生该来 ... 第一百三十四章 漫天飞舞 正在众人惊愕之际,牛眼娃换了一身军服,手里的武器也换成了铜锤,铜锤通体金黄,在朝阳的映衬下,光可鉴人。 胯下的战马也换成了草原上的纯种马,高大威猛,一如他个人的气质,眼睛瞪的铜铃般大小,怪叫着朝那二十几个赤着上身的家伙狂奔了过去。 吴熙站在山上看的清楚分明,脸上凝结起来的疙瘩终于有了一丝松动,取而代之的是一如往昔的坏笑。 周围的众人好久才慢慢的明白了过来,感情牛眼娃消失的这段时间,都是将主安排在敌人的阵营里做了卧底,知道战场形势不可挽回的时候,牛眼娃突然改变阵营,光是这一招,就足以另宋江大跌眼镜的,虽然那个时候没有眼镜,但是眼珠子绝对掉了一地。 这突然的转变然让战场形势很快就扭转了过来。 宋江部的人马马上就慌了,人心本来就很不稳,刚才见到官军打杀自家兄弟的手段,他们站在后面都看在了眼里,现在还心有余悸,要是现在不撤离的话,那些服用了丹药的死士全部被消灭干净之后,下一步就该轮到他们了。 军心这种东西从来都不是那么的团结,只要有一点小意外的出现,如果心里素质不好的人,马上就会奔溃。 如果要重拾信心,将主的信念是一定要坚定才是。 可是现在看看宋江,都开始怀疑这种丹药的稳定性了。 因为牛眼娃是俘虏,又是敌阵少有的悍将,所以试药的时候,他的分量是最足的,足足是别人的一倍还要多。 怎么可能在半路上说清醒就清醒了呢? 这个一清道人的丹药说到底还是没有那么灵验,可能也还在实验阶段,因为自己要的比较及时,所以只有拿上来先在战场上实验。 谁知道在紧要关头出现了这种情况,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因为宋江的本部人马,过于依赖药物的作用,现在已经深入战阵,想要第一时间撤出来,根本就不可能。 但是,他手底下的头目在起义之前都是一些亡命之徒,也不是那么好服输的,这个时候,见宋江有撤退之意,纷纷站出来请战,就算大事不能所成,死在战场上也是一种荣耀。 至少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过,这就足够了。 可是,宋江可不这样想,他的理想根本就不是什么做皇帝,起义的初衷就是要官军妥协,给他安排个一官半职的就好。 现在事情展到了这个地步,他又犹豫了。 要是一个人跑的话,燕青一定会杀出一条血路,保证自己安然无恙的离开,如果这样做的话,以后要想东山再起,恐怕他那个及时雨的外号不会在一呼百应了,保不齐江湖上会张贴出追杀令,一辈子都过的很不安生。 就在犹豫之际,只见官军的摇旗官换了一面绿色的大号旗子,站在高处把旗子摇的哗啦啦作响。 片刻功夫,就有一枚信号弹冲天而起,在空中炸响,爆炸开来,色彩五彩斑斓的实在好看。 众人没有见过这种东西,一时间都驻足观看。 反观官军这边,手里突然多出了一些黑布条在蒙马眼,把手里的棉花球塞到战马的耳朵里,把剩下的棉花球把自己的耳朵也堵了起来。 他们究竟在做什么,又是蒙马眼,又是塞棉花的,莫非一会儿有炸雷要响。 抬头看看天空,万里无云的没有一点儿要下雨的征兆,那么他们究竟在作什么呢? 宋江部的人马不知所以然,呆立在当场看着官军做这些奇怪的动作。 就在他们疑惑之际,左侧的林子里冲出来一队人马,足足有二十个之多,他们骑在马背上,战马的眼睛都是蒙起来的,在士兵的催动之下,奋勇向前。 骑在马背上的士兵,和淮阳军的士兵有些不同。 这些人长的都很粗狂,一看就是常年在深山里训练导致的结果。 皮肤是古铜色的,个个赤膀束腰,手里端着两个黑乎乎的东西,上面有引线,正在呼哧呼哧的冒着烟。 这样的东西他们的腰上以及战马的马鞍上挂了很多,足像是一个走街串巷的货郎。 但是宋江明白,这些人出现在战场上一定不是给他货的,而是来取的性命来的。 秦明在落草之前,在青州做指挥司统制,官阶很高,所以能接触到宋朝的军械库,见过这些东西,只官制的,威力不大,灵敏度不高,有时候还会自炸,所以没有军队喜欢使用这些东西。 现在看见官军拿这些东西来对付他,心里一阵窃喜,马上打马出列,请求参战。 宋江结合他的出身以及他自信的表情,知道他应该是知道如何破解这一对不知来路的人马,便点头应允了,当即点了五百人马,从人群里杀出,直奔刚刚从树林里冲出来的二十几人而去。 冯六早在山里面憋里两个月了,就是为了等这一刻,好不容易看见将主的绿旗摇起,早就按耐不住兴奋的心情,一马当先的冲了出来。 将主交代了,他们手里拿着的这些东西极度危险,主要是为了对付成群结对的敌人,以及那些**着上身的危险分子。 将主把这东西称之为火药,威力巨大,爆炸的时候,产生的气浪很强,要他扔出去之后,马上调转马头跑,要不然,就会伤及自身。 冯六不是个鲁莽的人,知道将主这话是为自己好,从来都是将主说什么就是什么,对将主的话从来都是言计听从,所以他现在还活的好好的。 见宋江阵中有人带着人马冲了出来,心下大喜,这下正好可以实验一下这火药的威力。 心里这样想,但是将主有令,只是把那些武力强悍的傀儡人炸伤就行了,其他的不需要他过问。 于是,打马继续向前,根本没有去关斜刺里杀出来的秦明。 吴熙站在高处看的明白,要是不及时阻止秦明的队伍的话,冯六在扔完之后,就会有撤退不及时的危险。 当下就让牛眼娃放弃杀入敌军的军阵的机会,转而去对付秦明的小队。 二狗子艰难的从上爬了起来,这个时候,见牛眼娃满血复活,知道错怪了将主,为了将功补过,主动申请出战,板牙因为一起受罚,也愿意陪着二狗子出战。 吴熙见二人意志坚定,于是点了一千人,让二狗子领队去支援单匹马的牛眼娃。 那些死士傀儡见有人朝他们冲过来,嗅到了敌意,于是也朝冯六他们杀了过来。 两队人马对冲之下,相互间的距离拉近的很快,冯六瞅中机会,一声令下,二十多人借助战马奔跑的度,把手里的火药一股脑儿的全部扔了出去。 火药还在空中打转的时候,冯六红着脸,勒紧了缰绳,原地一个漂亮的掉头,打马就朝秦明杀了过去。 手下的兵士纷纷效仿,动作之娴熟,画面之美妙,让人叹为观止。 他们刚刚离开没多久,“轰隆轰”的爆炸声就从身后响了起来,冯六被气浪吹的差点从马上掉了下来,好在早有准备,人和马是绑在一起的,要不然这一下一定被吹的落下马,被后面的战马踩成肉泥不可。 心下暗道好险,将主说的话,句句都是至理名言,要是以后谁敢违背将主的意思,他第一个站出来修理他。 秦明是个很有眼色的人,爆炸的威力乎了他的想象,还以为官军这几年在火药的研究上突飞猛进,出了威力这么大的火药弹,自己这点儿人马不够别人看的。 所以已经有了撤退的打算,战场上哪里还能看得见那些不死之身的猛士,都被撕成了肉条子,在空中乱飞。 这样的视觉震撼力,绝对会在兄弟们的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阴影。 果然身后的战马稀稀拉拉的停了下来,不敢在往前冲了,有的甚至直接调转马头往回跑。 有第一个逃跑的,就会出现第二个,到最后,整队的人一起没命的往回跑,那些在聚义厅下的誓言,这个时候没了任何的意义。 秦明也想回去,毕竟人多力量大,就算不能抵挡一阵,总是能在众人的掩护之下,有一息尚存的机会。 他这样想的时候,已经晚了,牛眼娃率先杀到,黄灿灿的巨锤已经落下,这个时候他知道,逃跑已经没有任何可能了,只要举起手里的狼牙棒封堵落下来的重锤。 兵器相交之际,比拼的就是力气以及个人的勇武了。 很显然,牛眼娃更甚一筹。 秦明虽然是老司机了,但是牛眼娃初生牛犊不怕虎,再者在山上他受尽了**,这个时候,只想着如何找回场子,出手必定是下死手的。 一招接触,高下立判,重锤砸在狼牙棒上,铿锵作响,秦明歪头躲过,狼牙棒重重的落在肩膀上,整个身体一弯,似乎被千斤重力压下来,身体根本就吃不消。 胯下的战马嘶鸣了一声,四肢弯曲了下去,好在晃晃悠悠的还站住了脚,慢悠悠的站起来,踢踏着蹄子,在原地乱转。 牛眼娃见一招不好使,马上举起另一只手的锤子,横扫向秦明的腰间。 中秋快乐 中秋到了,老三在这里祝大家中秋快乐。 更新的有些晚了,大家见谅,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喷捧个人场,就算是收藏一下,也是对老三莫大的支持。 在这里,老三再一次祝愿大家以及你们的家人,中秋愉快。 第一百三十五章 大局已定 秦明被牛眼娃一只手压着抬不起手,眼看巨锤就要扫到自己的腰间,在这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举起狼牙棒,架开了牛眼娃的巨锤,这样牛呀娃的另一只巨锤就打偏了。 即便如此,仍然扫到了秦明的铠甲,把他带下了马。 马儿受惊之后,甩开蹄子就跑远了,秦明顾不上逃的战马,马上站起来,甩开狼牙棒朝着牛眼娃的战马的前蹄扫了过去。 牛眼娃正在兴奋的劲 ... 第一百三十六章 你想说什么 在这个以道德标准衡量人行为准则的年代,你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你的修养,内涵以及社交能力。 这和后世的个人信用征信有些类似,前者是靠个人的自制力,后者靠的是社会约束力。 很显然这种约束力对于吴熙来说没有多少作用。 他是后世人,很多行为准则都是按照后世的行为标准来约束自己,和宋人有着天壤之别,所以有的时候做起事来才显得得心应手。 不是他的能力有多强,而是心态好,眼见宽,按照后世打游戏的说法就是他自身就带着强大的外挂,这样的人你能打赢他才是怪事。 所以吴熙赢了,赢得非常的漂亮,而且还阵斩了很多后世崇拜的好汉。 不过,小说终归是小说,现实生活中没有怜悯,你不杀别人,别人就会杀了你,与其说是这是一个斗狠的年代,不如说这是一个杀人合法的年代。 后世的环境是本心向善,杀人是要付出代价的,吴熙在这种社会的雄韬下,就算是看见一只蚂蚁,都要绕着走。 可是,自从来到大宋之后,杀人就成了家常便饭,甚至看见杀人的场面,他似乎隐隐的有些兴奋。 这是不对的,不管是在哪里,生命应该得到尊重才是,所以吴熙一直在强迫自己改正。 早上醒来的很晚,昨天晚上牛眼娃声泪俱下的控诉宋江的部下虐待自己的种种,要不是将主有令,不得轻举妄动的话,他一个人就敢冲出山洞,和整个宋江部的人打起来。 牛眼娃生性就是这样,所以吴熙用很严格的指令在约束他,要是没有一个明白人管他的话,这天下不知道要乱成什么样子了。 吴熙也觉得这件事情做的有些过分了,他还是一个孩子,索然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毕竟年龄在哪里摆着,心里承受能力远远没有达到成年人的水平,所以遇见这样的事情,情绪不稳定,是应该理解的。 早在青州的石棚山上,吴熙就觉得有人暗地里跟着自己,有所企图,板牙想要射杀这对狗男女,但是被吴熙阻止了。 他们这个样子,正好可以利用一下,于是牛眼娃就成了牺牲品。 刚好青阳说他以前的同门师兄,研究出了一种药物,可以增强人的体力,吴熙觉得这种药物有危害性,于是就让牛眼娃将计就计打入了敌人的内部去了解这种药物。 牛眼娃一听,马上就答应了,他很喜欢这样刺激的生活,尤其是在敌人的眼皮子底下进行破坏活动,他很热衷于这样做。 没想到人家根本就没有给他自由行动的权利,完全是在关押的情况下进行的,所以什么情报都没有搞到,还硬生生的饿了三天。 因为他发现和他一起食用药物的人,到后来瞳孔无光,已经成了活死人,连饭都不需要吃了。 要是吴熙再晚一天发动进攻的话,牛眼娃就算不被人家的药物给弄死,自己就会被饿死了。 临行前,青阳告诉了他一种能把吃进嘴里的东西憋在嗓子眼上,等那些人走了之后,然后就可以吐出来了。 他身上现在就有一颗那样的丹药,拿出来之后,就被青阳拿走了,还说,这种东西你们凡人用不着。 吴熙懒洋洋的用猪鬃做成的牙刷蘸着青盐在刷牙,实在没有多少力气给他们解释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牛眼娃伤心过度,说话前言不搭后语,很难沟通,所以,所有的好奇心都落到了吴熙的头上。 好不容易等到吴熙醒来,哪里能放过这么好的机会,一个个伸长了脑袋,就为了听为什么是牛眼娃最后时刻力挽狂澜的。 “你们要是有兴趣的话,下一次可以主动参加,绝对终身难忘。 这是人家的痛苦,你们抱着看热闹的心情来打听别人的痛苦,想想你们我就觉得恶心。 有这功夫,去大街上把把妹才是正事,一个个的都老大不小了,还都是光棍一条,要我说你们什么好。” 吴熙刷完牙,在嗓子眼上憋了一口水,仰起头呼噜呼噜了好久,然后把漱口水喷出去老远,转身就回到了屋子。 二狗子他们想跟着进去来着,无奈吴熙进去的时候,严令他们不许进入,他们就算是好奇心在严重,也不敢踏进中军大帐一步。 这可是杀头的罪名,如果没有紧急要务,擅闯中军大帐者,杀无赦。 如果张叔夜那边顺利的话,吴熙打算在沂州盘桓几天,然后就打道回府了,该达到的目的已经达到了,留在这里,没有任何意义了。 难得的休息,自己又是胜利的一方,而且子午营上下没有一例死亡,有的只是轻伤,这让吴熙很兴奋,也很有成就感,这符合他的初衷和出发点。 于是晚些时候,吴熙下令把剩下的烈酒全部都给了淮阳军的兄弟们治伤,还专门派了行军的医官前去辅助。 子午营本来想用剩下的酒,在晚上庆祝一番的,不过看在人家淮阳军损失惨重的份上,也没有说什么,大大方方的就把酒搬了过去。 淮阳军的指挥当然已经还给了蒋园,蒋园也对自己怀疑吴熙的用意想他道了歉,然后就紧闭府门,带不见客。 蒋园不见客是在反省自身,而吴熙就没有这方面的忌口,好吃好喝的很通顺,而且就等着贵客上门。 午后的阳光依然很耀眼,吴熙就坐在树荫下,面前摆放着酒坛子,和四个大腕,不知道是为谁准备的。 就在这个时候,二狗子匆匆走过来,附在吴熙的耳朵上说了几句话,然后又匆匆的走了。 吴熙打了一个激灵,坐起来,伸了伸懒腰之后,拍去了酒坛子的泥封,凑上去闻了闻,然后做出很享受的样子。 把桌子上的空碗都满上酒之后,就有人端上来几个精致的小菜。 吴熙看都没看,端着酒碗说道:“既然来了,就大大方方的进来,都是文明人,没人会把你们怎么样的。” 这个时候,河滩下的乱石堆里钻出来三个人,笑嘻嘻的朝吴熙走了过来。 看了看桌子上的酒碗,吴用抢先说道:“你是不是早就知道我们在那里躲着?” “是啊,我就是想看看,你们能在那里藏多久,现在蚊虫很多,那畜生可不管你是坏人还是好人,只要你是人,他就会喝你的血。” 吴熙回答的很干脆。 三个人哈哈大笑之后,不请自坐,也是爽快之人,平时自由惯了,没有什么规矩可讲,所以他们失败了。任何事情都是要讲究规矩的,没有规矩就不能立方圆。 “桌子上有四个碗,鄙人是不喝酒的,是不是准备的有些多了呢?” “一点都不多,这个碗本来也不是给你准备的。” “难道,还有别人要来?” 武松坐在旁边有些紧张,本来就是逃犯,听说还有人要来,谨慎的问道。 “那是当然,而且你们还很熟。” 众人想了想,忽然哈哈大笑同时说道:“是燕青。” 这个时候,旁边的大树上跳下来一个人,短打打扮,头上扣着斗笠,是防蚊虫用的,手里拿着一把石子处于待发状态,看来也是一个使暗器的高手。 吴熙进场见板牙有事没事就在手里拿着一些不知名的东西,随时可以成为打击的利器。 “是谁在说我呢?” 这个人就是浪子燕青。 “早就和你说了,你非不信,现在明白过来,也不算太晚,过来坐,这碗酒是为你准备的。” 吴用说着,把面前的那碗酒推到了旁边没有人的位置上。 燕青大咧咧的朝吴熙一抱拳,算是打过招呼了,坐下来说道:“你也真正沉得住气,如果我不下来,你准备等到什么时候?” 燕青的话里似乎还有些抱怨,把吴熙看成是一个久违谋面的老朋友。 “一直等。” 吴熙端起酒坚定的说道,然后向各位举了举杯,首先干了。 面前的这几个人都是草莽出身,喝酒自然不再话下,全都端起碗,笑呵呵的一口气干了。 喝了之后才,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 鲁智深好酒,也从来没有喝过这么烈的酒,一碗下去之后,就觉得晕乎乎的直上头。 刚开始以为,吴熙在酒里面做了手脚,但是一想又觉得没有必要,人家一个人做在这里,就是为了等他们,这个时候下药,都不够丢人钱的。 那么唯一剩下的解释就是这酒和他们平时喝的酒不一样。 “这酒是你酿的?” 还是武松有眼见。 “是啊,你们觉得要是打入大宋的市场,现在大宋的酒业是不是应该都要下岗了?” 他们不置可否,这样的好酒,价比黄金啊,一般人是喝不起的,只有看着嘴馋的份儿。 “李逵兄弟,你把他藏在哪里了,没有为难他吧?” 无用还是一个念旧的人,这些人里面谁是有城府的,谁是没有心的,他看的一清二楚。 “如果你们是来问你们的朋友是否安好的话,我们的谈话是进行不下去的。” “你想说什么?” 第一百三十七章 卖与帝王家 崔苗彤怀孕之后,诸事顺利,家里一波一波的来人祝福,都有些应接不暇。 但是作为孕妇是不能见人的,这是规矩,崔苗彤知道,但是好像她从来都没有把这些规矩当回事,每当来人都是她亲自来接待。 来的人眼里看着崔妙彤扶着没有鼓起的肚子,一番寒暄之后,就匆匆的走了。 崔妙彤只所以这样做是有原因的。 夫君说了,晦气什么的,根本就是瞎扯淡,不要让孩子受影响才是重中之重。 所以为了早点让这些人离开,崔妙彤就起亲自接待他们。 这些人封建主义思想严重,害怕给自己沾染上晦气,于是放下礼物之后,看见崔妙彤往自己身边走来,远远的打过招呼之后,就抛开了。 崔妙彤笑的花枝招展的实在可爱,老孟的媳妇说这孩子将来一定不得了。 两个聪明人生下来的孩子至少不会是个傻子。 可是,崔妙彤却不这样想,她觉得孩子健康快乐就足够了。 这多多少少受了吴熙后世思想的影响。 太子代天巡狩,这一次是直奔吴府来的,就是为了看看吴熙嘴里吹嘘的亩产十五石的粮食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这一次,崔妙彤没有出面,一切大小事务全部都交给了老孟打理。 老孟也没有辜负主母的信任,见到太子之后,完全按照皇家的礼仪招待贵客。 哪里知道人家根本就不吃这一套,太子说还是按照上次来的那样就好,皇家的礼仪实在太过繁琐,即便是他这个太子都有些应接不暇。 好不容易离开京城,不应该再被皇家的礼仪勒住手脚。 跟来的朝廷命官也都是这个意思。 于是,吴府上下一片欢闹之声,好不热闹。 由于吴熙种的是大棚菜,也就是人们说的夏粮,这个时候就应该到了收割的时候了。 老孟是个很传统的人,在今年处处受灾的情况下,吴府还有粮食收割出来,这就是天佑吴家。 所以在第二天正式收割之前,在后院专门给吴府修的庙堂前,祭天拜地,乞讨明天的收割顺利进行。 太子不得已也参加了吴府的祈祷仪式。 都是一些感谢上苍之类的废话,赵恒不知道说过多少次了,都是些骗鬼的鬼话,反正他自己许下的愿望就从来也没有实现过。 崔妙彤在小美的搀扶之下,远远的看了一眼就走了,这些事情不是妇人家能参加的,更何况还是一个孕妇。 第二天,收割仪式正式开始,之所以要这么进行,也是家主临走的时候特意嘱咐的。 一件东西金贵不金贵,就要看造势的人给他定义的有多高了,这里面还有很多商业上的诀窍,就是把一件不值钱的破烂玩意卖上各好价钱。 你越是注重,别人就越觉得很神秘,外面的传言就会给你自动造势,然后身价也在不动声色的大涨。 这就是营销手段,吴熙在后世见的多了。 虽然是一颗很普通的土豆,吴熙说他吃了能治病之后,马上就在民间就会传出,这土豆能延年益寿。 这就是曲解,这就是传言的魅力。 经过老孟这么一折腾,赵桓果然对收割土豆有如觐见神灵一般庄重。 刨地的时候也是小心翼翼,生怕把下面的土地爷给惹恼,不给你十五石的粮食。 一颗土豆在赵桓精心的刨地之下,慢慢的露出了他的真容。 然后在老孟的授意之下,慢慢的捧起土豆,放在自己的额头上,虔诚的祷告上天给了天下人新的物种。 然后下面的官员集体效仿。 崔妙彤和小美站在假山后面笑的前仰后合的。 夫君说的果然有道理,这些人把土豆当成是神灵来拜祭,看来这次一定能卖个好价钱。 “给皇家卖土豆?” 小美紧张的说道,从来都没有听说过,做臣子敢向皇家卖东西的,不都是上贡么?怎么到了吴家什么都变了呢? “怎么了?不行么?夫君走的时候可是说了,这些土豆少说也要让皇家出点血,要不然他们根本不会在乎这土豆的价值。” “老爷的想法总是奇奇怪怪的,就连上贡皇家都说的这么理直气壮的让人找不出任何反驳的理由,最后还让人乖乖的掏了银子。” 小美说起吴熙的时候,眼睛里的全是崇拜的光芒。 “你又花痴了,要是你愿意的话,做个通房的丫环也是好的,你就是不愿意。 我现在怀着孩子,肯定是伺候不了夫君了,我有不愿意他出去找那些不三不四的女人,肥水不流外人田,更何况你是我的贴身丫鬟,你有各好归宿,我也很高兴。 你对老爷有意,吴家也不会亏待你,你还有什么不愿意的?” 崔妙彤这就在给小美做思想工作,小美总是说自己不愿意和小姐共享一夫,觉得是自己抢走了小姐的宠爱,尽管自己心里也想做吴熙的小妾,但是她不能。 小美坚定的摇了摇头,说道:“小姐不就不要劝我了,我的心意已决,要是你为我好的话,等我有了中意的人,就放我嫁过去,就是对小美最大的恩赐了。” 崔妙彤摇了摇头,这小妮子总是说不听,那也就罢了,人家不愿意,也是为了自己好。 大棚那边的土豆在朝廷那帮马屁官员的劳作之下,总算是全部起出来了,堆在院子里像一座小山。 赵桓惊愕的长着嘴巴看着这些土豆,眼睛里似乎都溢满了泪水。 不管这个时候的泪水是真的,还是作秀,赵桓都应该获得掌声。 事关民生大计,赵桓还是大气的,这已经是在为自己的将来做打算了。 赵佶现在的身体每况愈下,需要道士的丹药维持着身体,这他是知道的,要是那一天赵佶升天之后,他就要全面接手赵家的天下,这也是最近他经常代天巡狩的原因。 一个准帝王,总是要知道自己的天下究竟是什么样子的,究竟有些什么人,社会究竟是如何运转的,这样坐上宝座之后,才能做好一个好皇帝。 赵桓生于地王家,小时候就有帝师专门教导过帝王之术,在吴熙的家的院子里演起戏来,没有一点心里压力。 吴熙绝对没有吹牛皮,这是赵桓心里想说的话,按照属下官员的测量,小山一样的土豆仅仅是十分之一亩地的产量,已经达到了五石之多,这样算下来的话,一亩地的土豆产量能达到惊人的五十石。 赵桓被被这样的数字震撼了。 当即就说回京之后,一定禀明父皇,赏赐吴家云云之类的话。 可是吴府上下好像很不满意这样的结果。 一件事关民生大计的事情就几句赏赐的话就能打发的话,也太不把土地爷放在眼里了。 下面的官员一个个惊讶的张大嘴巴说不出话来。 从来都没有人敢在皇家的面前谈条件。 皇家的人能来你家坐坐,就是对你最大的恩典了,这个吴熙真够没脑子的,不知道皇家的脸面长在哪里,这话明显就是要和皇家要好处呢。 可是赵桓根本就不在乎,因为他和吴熙有过一次愉快的谈话,这个和他差不多大的年轻人,很有想法,至于能说出给皇家卖粮食的话也在情理之中。 “好,就按照你们家主说的,一万贯,一个子都不会少,不过,这样一来的话,朝廷就会以买卖的形式收购你们府上的土豆和玉米,不会再有奖励了,要知道皇家的奖励可是比这区区一万贯要多得多,产生的经济效益也好很多,你们家主真的想好了么?” 赵桓说话中气十足,不容的有人反驳,他是代天巡狩,他说的话就是天子说的话,不容得更改。 “家主走的时候就是这么说的,坚决不要赏赐,就要钱。” “哈哈哈……” 赵桓笑的很大声,没想到这个鬼精鬼精的家伙还有糊涂的时候,就是想不明白,为什么放着皇家的上次不要,非要一万贯银钱是为了什么。 想不通就不想了,这是赵桓一贯的做事风格,这样做的话不容易钻牛角尖。 “好,就这么说定了,土豆和玉米本宫今天就拉走,要钱的话,就让你们家住亲自到京城去拿,只要他人来了,皇家绝对不会赖他那一点银钱。” 说完大手一挥,带领着众人就走了。 剩下的事情就是种师道这个知府做的事情了,把满院子的土豆玉米装上车拉走了。 老孟虽然不知道家主为什么这么做,但是,他知道家主这样做一定有他的道理的,也就不再可惜这么好的东西给了人家。 周侗和邱神医就站在不远处。 “这小子是不是脑子进水了,这是像皇家要赏赐最好的机会,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殿了。” 邱神医也很不理解吴熙的做法。 周侗摸着胡须说道:“你错了,越是和朝廷沾边的事情,越是要这样处理,我看这小子的做法就很好,一劳永逸,要来的赏赐他不稀罕,非要自己出去挣军功。 既然没有把皇家的上次放在眼里,那么就套点现钱,这没什么不对。” “可是……” “没什么可是,这小子就是一个鬼精,他想什么,你永远也别想猜到,你治你的人,我喝我的酒就好了,剩下的事情让他们去处理就好了,一大把年纪了,该操心的人是你啊。” 邱神医一听,可不就是这么个道理么? 摇着头跟上了周侗。 第一百三十八章 今晚打老虎 两个老家伙说着吴熙,遥远的沂州,吴熙站在大树的角落里打了一个寒颤。 一边提裤子,一边骂骂咧咧的从大树后面钻出来,说是肯定有人骂了他,要不然不会无缘无故的打颤。 牛眼娃现在一步不不离的跟着吴熙,自从回来之后,牛眼娃就很依赖吴熙,吴熙走在哪里,他就要跟在哪里。 “有人在骂我。” 吴熙说道。 牛眼娃就是一个是心眼子,听说吴熙被人家骂了, 马上跳起来就要找人家报仇。 吴熙哈哈大笑,牛眼娃用手挠着后脑勺,就知道上当了。 “我说的是咱们家的人。” “难道说是主母?” “你家主母只会想我,没有里理由骂人。” “那就是老孟,这老小子一看就不是什么好鸟,经常背后说你坏话。” "怎么说的?"吴熙顿时来了兴趣,这牛眼娃看上去傻傻的,有时候心眼也很多。 "就说你把这么大一个扔给他,自己一个人出去闯荡,就是不负责任的表现,这次回来之后,一定要好好的教训你,你放心,只要有我在,我不会让他教训你的。" 牛眼娃说着最朴实的话,却让吴熙泪流满面,老孟做着最朴实的事,让吴熙感动不已。 他何德何能,能让这些人为自己奔波而不计代价,只不过是稍微的改变了一下他们的生活,就得到了如此的礼遇,吴熙觉得要是辜负了这些人,会遭到天谴的。 吴熙不知道还怎么给牛眼娃解释,背着手不说话。 这时候一个小女孩背着一个菜篮子刚好看见吴熙眼里流着泪,就上前说道:“没有过不去的坎,我老爹经常和我们这样说。” “看来你老爹一定是一个乐观的人了?”吴熙红着眼问道。 “是,他生前的时候每天都笑着回来,给我们讲故事,讲人生,虽然不懂人生究竟是什么,但是那一定很美好。” 女孩说话的时候,脸上尽是笑容。 “这么好的人,真不应该走的这么早。” 吴熙感慨的说道。 “这没有什么,他们的将主说,人活着得有意义,就算是死了,也要死得其所才是没有白死,要是碌碌无为的话,就算活一百岁,也不见得有什么意义。” 女孩很自豪的以为自己获得了人活着的价值。 “你父亲是谁的部下?”吴熙问道。 “以前在淮阳军供职,将主是个喝血的主,所以我就只好上山挖些药材卖到城里,我们一家才能活。” 女孩说的心酸,吴熙更是愤怒,军队到了该整顿的时候了。 “后来呢?” “ 几天前他们忽然换了将主,军纪严明,从上到下面貌焕然一新,以前光喝血不做事的人,都被革职查办,换上了敢作敢为的军官,我父亲就是其中之一。 可惜刚过上好日子没多久,就死在了战场上。” 她说的就应该是前两天和宋江的大战。 “以前不挣钱的时候,他为什么还要当兵?” “一个信念!” 女孩很自豪的说道。 “那你伤心吗?” 女孩儿沉默了一会儿,说道:“要说不伤心,那是骗自己的,但是,报效朝廷是父亲毕生的夙愿,更可况换了将主之后,安家费很多,足够我们两吃好几年的,以前欠的粮饷也都补上了,日子总算是好起来了。 父亲更是觉得朝廷没有忘记他,打起仗来根本不要命,这次终于到达了自己的终点,希望天堂里没有战争,他能过得好,我就能放心的嫁人了。” “你放心,天堂里没有战争,他过得很好。” 吴熙第一次很直观的感受到了战争的残酷,当小女孩问他是谁的时候,他就说自己是个放牛娃,还指了指身后的牛眼娃说是一起的。 要不是自己给牛眼娃使眼色,牛眼娃几乎就要说出自己的身份了。 小女孩儿足够顽强,吴熙就没有什么心里负担了,今天的事情真的给他好好的上了一课。 就要启程回长安了,回想这一段时间的经历,好像在过电影似的。 早就想成为自己心里的英雄,现在看来,英雄不是谁都可以做的。 是要付出代价的。 吴熙的人生计划不准备更改了,天下需要的不是英雄,而是太平,如果一个朝代英雄辈出的话,那只能是朝廷的悲哀,而不是幸事。 因为需要英雄拯救的可不就是满目疮痍的天下吗? 吴用他们走了,正好赶上和尚回来,鲁智深一见到和尚就觉得很有缘分,不管从哪个方面来看,他们就是一对儿失散了多年的兄弟。 要是相貌再像一点的话,简直就是双胞胎了。 李逵还是对宋江念念不忘,吴熙也没有为难他,让他跟着吴用一块走了,他们的目的地就是环洲的清涧城。 和尚刚回来,就跟着他们走了,原因就是人生得一知己很难得,要是这次错过了,会后悔的。 吴熙很难想象两个酒肉和尚在途中喝酒闹事的模样,就交代武松看着点。 武松这个人话很少,但是执行力很好,吴熙很放心就让他们上路了。 蒋园结束了闭关,打开府门倾听来自社会各界的声音。 为此他专门到沂州城的中心位置设立了一个铜箱子,里面可以把自己想说的话投进去,一段时间之后,知府大人就会根据这些内容,对事关老百姓生活的的事情做一个详细的部署,争取做到事无巨细。 “你真会想点子,这么大一个事情,你就鼓捣出来这么一个玩意儿?” 吴熙不敢相信这就是后世银行墙上挂的留言簿。 “让你见笑了,实在不好意思和老百姓说,官场出了这么多贪官污吏,对他们的生活完成了很大的不便。 虽然贪官伏诛,但是影响还在,不能因为他死了,这件事情就完了,我们是一个整体,一个官员有问题,那么,整个官场都是有问题的,所以,这件事情,老夫责无旁贷。” “你可真行,这几天没有白思考。” “说真的,你那天在战场上使用的是淮阳军的炸弹吗?老夫记得淮阳军的炸弹早就过期了,也没有再和朝廷申请新的火药,你是哪里来的那玩意儿?” 蒋园虽然不管军队,但是军队有什么东西正在服役,他可是一清二楚的。 将作监的那些鬼才可是不好糊弄,战争报告可不好写,如果发现有所隐瞒,不光是乌纱帽保不住了,就连人头都要跟着帽子一起落地的。 “那不是淮阳军的火药,而是我们子午营的。” 吴熙很不在乎的说道。 “你不是说,种大帅没有给你装备火药么?欺上瞒下这种事还是少干,再说了,你以为老夫是瞎子么?我们制作的火药有多少威力老夫难道不知道么?” 被人说穿了心事,吴熙很不开心,本来就不想让人知道这事,还是没能逃过,要知道火药真的就是一个大炸弹,背在自己的身上随时都有可能炸了。 “小子随便改装了一下。” 拗不过,只好编个理由。 “不是那么简单吧,事后我去看过战场,也拿回来一些爆炸遗留物,发现这根本就不是我大宋的东西,大宋的生产水平,还远远不能达到这种火候。” 蒋园不知道是真不知道,还是假装不知道,非要问个清楚明白。 吴熙的心里已经有了稍稍的不快。 “多余的话不想说了,反正我没有造反的意思,一切都是为了百姓。” 吴熙没说为了皇帝,就说明他根本就不会关心这个皇帝究竟是谁,他只关心百姓是谁就足够了。 一句话说明了一切,吴熙就是没有造反的意思。 然后他又补充道:“这件事情最好不要让朝堂上的人知道,如果知道的太早的话,没有多少好处。” “为什么?” 蒋园有此一问,吴熙就知道要坏事。 “你不会已经上报了吧?” “这几天就是在干这个啊,有了疑问,当然要上报了。” 蒋园说的理直气壮,事实上人家做的也没有问题。 吴熙紧张兮兮的站起来,扔下了一把铜钱,甩腿就跑。 “喝个茶而已,用不了这么多。” “留着给你做棺材,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京城的杀手已经上路了,好好享受最后的时光吧。” “凭什么?老夫清清白白,勤政廉洁,谁会派杀手来杀自己?” “就是因为你清清白白,所以下起手来,更没有心理压力。” 说完就走了,只留下蒋园傻不拉几的喝茶。 吴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这大杀器出来,大家都挣着抢着要军功,那么和吴熙走的最近的蒋园就成牺牲品。 另外一路是专门打劫的,吴熙的日子也不好过了。 最近怕是回不去了,路已经全部堵了,已经是回不去了,但是坐以待毙不是他的爱好。 这次是内战,要是谁有个三长两短的,吴熙很不没用,跑起来绝对是高手。 回到军营,就让人撤回了放假的军卒,全力加强巡逻,有任何风吹草动,来得及禀报,就来禀报,来不及,便宜行事,就好。 “暗号是什么。” 吴熙想了一会,说道:“今晚打老虎。” 第一百三十九章 自作孽不可活 吴熙现在已经来不及想回长安了,回长安的路已经被堵死,现在能做的就是驻扎在沂州,不得轻举妄动,首先保住自己没事才行。 青阳和蝴蝶连夜启程回长安了,虽然家里有周侗镇宅,但是,吴熙还是不放心,青阳嗅到了危险,主动请缨回家,保护一家老小。 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青阳没有开玩笑,关系到一家老小的身家性命,自然不敢怠慢。 牛眼娃知道事情严重之后,更是寸步不离的跟着吴熙左右,板牙和红孩儿在暗中保护,小伍小希带着军卒不停的来回巡逻,确保营地的安全。 钱倒是挣下了不少,能不能回到长安好好享受,就看老天的意思了。 蒋园终于想明白了个中危险,把淮阳军的悍卒调过来站在知府府衙的大门前,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就算是政务,全部都放在知府衙门里面进行。 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 等了好几天,就是不见杀手上门,吴熙觉得自己有些敏感了,也有可能自己防守的密不透风,杀手没有机会,钓鱼得有饵,很显然,吴熙就是最好的诱饵。 牛眼娃这尊杀神在身边的话,就算是对方多么的优秀,也要掂量一下,所以吴熙果断的撤掉了牛眼娃,板牙的飞刀绝技和红孩儿的空中飞翔,吴熙就觉得够了。 果不其然,牛眼娃因为晚上喝醉酒没有起来跟着吴熙出去晨跑,吴熙就在经常路过的小路上掉进了一个陷阱,要不是红孩儿身法足够快,吴熙已经被坑下面的竹签子串成了串,被人家烤着吃了。 现在想想就是一身冷汗。 对方下的是死手,看来,朝廷里面有人想要自己的命,就是因为他制造出了火药。 火药是个好东西,能提高军队的战斗力,但是,好像抢了别人的风头,影响了某些人的仕途,所以,吴熙必须死。 或者是交出火药,主动被关在小黑屋里面,一辈子见不得阳光,这样他们才放心。 其实最放心不下自己的是皇帝,可惜这份奏章应该还没有落到皇帝的案头,就被有心人扣下了。 朝堂果然是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只要触动了别人的利益,如果你没有雄厚的实力或者是后盾的话,马上就会召来杀身之祸。 这也是吴熙一直不愿意为官的原因。 他就是一个实在人,拉帮结派这样的事情他做不来,风轻云淡的不问世事才是他的理想。 这些人不明就里的上来就是杀招,根本不给谈判的机会。 其实这也是人家的试探,看你到底有几斤几两,如果一劳永逸的解决了这个麻烦,那么自然是皆大欢喜的,要是吴熙的实力他们不足以杀的掉的话,那么就用另外一招,那就是拉拢。 这一次差点得手,让他们的信心大增,必然还要派出高手进行暗杀的。 对方在暗,吴熙在明,反击起来很困难,所以只能防患于未然。 吴熙派人把白天遇险的事情报告给了蒋园,蒋园满脸的汗水怎么擦都擦不干净,又调来了一个营的兵力,把自己围的连个苍蝇都飞不进来。 消停了几天之后,敌人又有了行动,这次他们在伙食上下手,要不是厨房里的大厨有尝菜的习惯,子午营怕是要倒霉了。 吴熙愤怒了,老虎发威的时候,其他动物最好退避三舍,要不然就会有被伤到的风险。 敌人不懂得这个道理,还以为吴熙就是一个缩头乌龟,即便猜到了他们的用意,也没有办法阻止他们的行动。 一次不行就换着样子读来几次就行了,总有一次会成功的。 他们觉得吴熙也不过如此,朝廷上传言吴熙很厉害,有些把他已经吹捧到了天上,现在看来也不过如此么。 京城来的小金这几天忙坏了,连一顿包饭都没有吃上,整天跟着营地里的那个看上去还是个孩子的将主。 这是兵部尚书刘达下达的旨意,杀了那个在沂州城外搞事的小子,事成自后,刘大人给自己承诺,升一级,而且还有金钱上的奖励。 这么好的事情自然要办好才是。 其实刘大人看上自己,完全是因为他没有背景,整天混在赌场里,和社会的一些小有名头的大盗或者是江湖人士走的比较密切,所以这件事情才落到了自己的头上。 上面不好出面解决,所以他就叫了平时和自己还算玩的不错的几个牌友,就来到沂州执行任务。 正好这几个杀神这几天手气很背,输的一塌糊涂,而且还欠了外债,这正好是个大捞一票的好机会。 不就是一个不会武功的小子么?就当是去沂州玩了一圈,散心去了。 来到沂州之后,首先玩了三天,身上的钱差不多快花完的时候,才开始施行自己的计划。 哪里想到这小子戒备森严,很难有下手的机会,要不是他身边的那个高个子喝醉酒的话,他们根本找不到一击致命的机会。 可是这个人好像命很硬,眼看着就要死了,暗中飞出来一个身影,把他给救了,不过没关系,杀一个人有很多种办法,既然不能硬碰硬,那么就智取。 他们就想着子食物上面动手脚,买通了沂州城卖菜的大爷,然后自己装扮成卖菜的小厮,把毒药偷偷的放进菜里面,然后就等着收尸了。 早上新来的时候,就听见城外一片大哭的声音,想必是得手了,心情大好。 昨天晚上提前庆祝了任务的完成,这时候,只有小金是清醒的,早上醒来,胃里难受的厉害,喝了很多的水,还是不顶用,就出门来到了一家面馆,要了一份酸汤面,好暖一下胃。 对面坐下来一个小子,看上去很熟悉,就是不知道哪里见过,算了,反正都是来吃饭的,谁知道哪里见过,路上那么多的人,有几个见过的,也是正常。 面食刚刚放下,就听见一个声音说道:“你就不害怕这面里面有毒?” 小金举起面条的手停在了空中,因为这话听着很耳熟,昨天自己还说着来的。 越想越害怕,因为他好像看见了一个死人,这个死人就是坐在自己对面的吴熙。 吴熙根本就是放出烟雾弹,引他们上钩的。 “你没死?” “我为什么要死?” “因为我在食物里面下毒了。” 交代的还是挺快的,小金知道对方识破了自己的身份,也就没有必要在隐瞒了。 “回答的挺痛快,那么我也就给你一个痛快的。” 吴熙举起了手,准备给身后跟着的人下命令。 “等等!” “我也是奉命行事,你就不想知道,是谁想要你的命么?” 这是小金的杀手锏,因为掌握着雇主的身份,所以,他想要依此为要挟,换自己一条活路,现在他根本就不考虑升职的事情了,保住命要紧。 “不想知道。” 吴熙回答的很干脆,就是不想给他机会啊,碰上这样的对手,还真是不好对付。 小金计划着,能拖住面前的这个笑的很无害的少年,至少给住在客栈的同伙争取一点时间赶过来救自己。 但是他不知道的是,他的同伙在他下楼之后,就被小伍小希带着悍卒装进了麻袋里。 “你是在等你的同伙么?” 吴熙端起伙计刚刚端上来的饭食,吃了一口,说道。 小金彻底的服了,知道今天栽了,没有任何可能逃过必死的命运了。 他的态度就代表了回答,吴熙很欣赏这样的杀手,不像其他人那么难产,为了不暴漏雇主的身份,宁愿自己身死,也不会透露半个字。 说到底他和吴熙的思想是比较像的,失地存人,才能获得反击的机会。 “你是你的问题,他们是他们的问题,我觉得,你的那些朋友还算是讲义气,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把你供出来,你要是还有一点朋友义气的话,就闭上嘴,反正伸头缩头都是一刀。” 吴熙说的很轻松,外人看来,这就是两个老朋友在叙旧,有说有笑的,好不开心。 “没有商量的余地了吗?我上有老,下有……” 吴熙做了一个闭嘴的动作,这么老套的说辞还拿出来用,就显得很不男人了。 谁的家里没有老?谁的家里没有小?子午营里哪个人身后都有一群嗷嗷待哺的妇人和孩子,他们可不会像他这样哭天喊地的求饶。 “少来这套,听的耳朵都起了茧子,不想死就直接说,然后爬在地上磕三个响头,然后就能回去了。” 小金一看活命的机会来了,哪里能放过啊,在爬在地上之前,反复确认之后,才重重的磕了几个响头,站起来匆匆的走了。 “就这么放他走,他便宜他了吧。” 牛眼娃狠狠的说道。 “你知道什么,我就是一个心软的,下不去手,就算是下手了,也做不到折磨人家,可是,他背后的那个人就不一样了,为了不暴漏自己,什么手段都能使的出来,单元这小子机灵点,能度过这一劫。” 众人听完吴熙的话,鄙视的纷纷走出了饭馆。 “你们别走啊,我没拿钱!” 不管吴熙在身后喊得多么的大声,其他人就是不回头,而且都伸出中指问候他。 第一百四十章 长安县男 解决了沂州的麻烦,吴熙就要马不停蹄的赶回长安,既然人家派出杀手要自己死,那么家里也不会安宁。 青阳已经先一步回去了,但是吴熙还是不放心,只有确定家里没事,他才能一心一意的想其他事情。 家是吴熙在这个世界的依靠,更何况崔妙彤已经怀了孩子,不能有半点的惊吓,天知道崔妙彤出事之后,自己会做出什么疯狂的举动。 到时候就算金兵不南下攻击京城,吴熙都会用火药轰开京城,有仇报仇,有怨抱怨。 军卒正在收拾,准备行军,蒋园匆匆赶来气喘吁吁的似乎有话要说。 吴熙不着急催他,等他一口气喘匀,才慢慢的说道:“朝廷和金人达成了协议,枢密使大人领兵攻击燕京大败,还没喘匀气,南方的方腊造反,圣旨传到了枢密使大人那里,枢密使分兵不及,命你节制淮阳军南下剿灭反贼,你走不成了。” 吴熙冷笑了一声,说道:“回不回长安这件事情,你说了不算,朝廷说了也不算,要是我家里有个三长两短,不等方腊杀到东京,我就会杀到东京,首先就要剁了童阉狗。 秘密奏折不知道上了多少,和金人联盟无异于引狼入室,辽人和大宋世代有好,已经经历了几代人,现在乘着人家落难就要在人家的背后捅一刀,有这么做兄弟的么? 如果反过来说,这次帮着辽人度过难关,收回燕云之地也不是没有可能,大宋没有痛打落水狗的本事,都是想做王侯想疯了,才出的这种臭主意。 现在房子倒了才想起支腿,有用么? 战线拉的过长,根本就没有回旋的余地了,就算是西军再强悍,西夏战场消耗了太多的实力,将士们都很疲惫,没有时间休养生息就又拉到了燕京战场,这样的仗能打的赢么? 都是一厢情愿的下命令,不管将士们的死活,就算是狄青时期的西军也不敢大言不惭的说要收回燕云,他童贯凭什么就要收回燕云,给他的仕途增色,这不是拯救大宋,而是把大宋送进万劫不复的地狱。 吴熙说话一点也不客气,愤怒已经占据了他的全部,由于担心家里发生变故,他的心已经乱了。 蒋园震惊的说不出话来,这小子简直不要命了,童大人位高权重,多少人都想巴结他巴结不上,这小子不遵命就罢了,还大言不惭的一顿批评朝廷的对外政策。 得亏这里全是自己人,要是被有心人听到,吴熙的仕途算是走到头了。 “说话注意点,隔墙有耳啊!” 蒋园提醒道,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他也没什么好说的,只能提醒他注意形象。 “就算是童阉狗现在我面前,我照样骂的他狗血淋头,一将无能,累死全军,皇帝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把大宋的命运交给功利心严重的人,不出事才是怪事。 你看着吧,这件事情没有完,辽国灭亡之后,就轮到大宋了,到时候黄河天险已经不能保证大宋高枕无忧了,大宋危亦,社稷危亦!” 蒋园的脸色很难看,他不是来和吴熙谈治国策略的,是来传达童大人的命令的,大宋怎么样,应该是朝堂里的那些大佬们的事,他们只是执行者,大方向还是由人家来把控。 现在怎么看起来自己倒像是个下属,被这个毛头小子说的无言以对。 “话我已经带到了,正式的文件随后就会到来,如果你不执行的话,那我也没有办法,不过这样一来,你的仕途就终止了。” 蒋园语重心长的说道。 “没打算走仕途,家人才是我所关心的,恕我才疏学浅不能胜任这么大的重任,害怕有负童大人的栽培,请转告童大人的使者,请他另请高明。” “你这小子,烂泥扶不上墙,人家好心好意的给你机会立功,你倒好,还不领情,好好好,你真行,你是不把我气死,你是不是不准备罢休啊?” 蒋园起的直发抖,年轻气盛什么都干不了,这个将主不让他当是正确的,把人领上战场不负责任,还不如不让他去。 “有负蒋大人了!” 吴熙一点也不让步,就算蒋园怎么说他都不答应,理由就是要回长安保护家眷。 “好好好,你等着,老夫这就去请圣旨,看你还敢不敢抗旨。” 蒋园说完就气咻咻的走了。 吴熙也没有拦着,任由他离去。 这时候,牛眼娃钻进帅帐,笑呵呵的问道:“还回吗?” “回个屁,没听见人家去请圣旨了么,人还没到长安,就要掉头南下了,来回折腾,将士劳累,还打个屁仗啊,你给我叫雷豹前来。” 牛眼娃看见蒋园气咻咻的走了,就知道将主没有同意,所以就进来问了一下,然后就遭到暴怒状态的吴熙一阵狂飙。 不一会儿,雷豹前来,吴熙让他抓紧回去,带上徐清风和青莲,务必和青阳周桐保护家里周全。 雷豹支支吾吾的不想回去,人人都知道,要南下打仗了,将主这个时候把自己支回去,仗就没得打了。 吴熙看出了雷豹的意思,缓和的说道:“打仗不是那么好玩的,再说了家里的事情重要,之所以让你回去,就是要保证家里平安,你这次回去任务很重,能不能打赢这场仗就看你的了。 还有这次回去争取把徐清风搞定才是正事,家里人丁单薄,挣下万千家财,没有人继承,也不是个事,再说了,我的孩子马上就要降生了,以后在京城做纨绔的时候,也好多个人撑腰啊!” 这就是把他当自己人了,要是雷豹还不明白吴熙说的是什么意思的话,这么多年的捕头也算白当了。 吴熙刚说完,雷豹应了声是,意气风发的就出去了。 一刻钟之后,就带着徐清风和青莲上路了。 冯六带着他的特种兵已经在前往杭州的路上,昨天就走了,吴熙追到杀手的时候,就知道,这个劫他是躲不过去了。 刚才在蒋园面前说的那番话,完全就是说给营门外的那些探子听的,因为这次一同来沂州的人里面不光有杀手,还有其他拉关系的人。 这些人就是在杀手没有完成任务的情况下,增加的另一个借刀杀人的计划,很显然,吴熙做为主将去剿匪,剿匪没有功劳的话,拿律法惩处,比暗杀还来的简单。 蒋园就是个老好人,谁也不想得罪,但是对吴熙他是认真的,听说有机会立功,蒋园第一个就推荐吴熙,没想到人家答应的很爽快,好不容易争取到的名额,吴熙尽然不领情气的他够呛。 蒋园走后,派人在吴熙的营帐一直盯着他,见他没有离开的打算,反而派先头部队已经南下,他的心总算是放下了。 请圣旨不是他蒋园一句话,圣旨就能下来,再说了,京城离这里很远,一个往返至少需要半个月的时间,等到圣旨到了,恐怕方十三已经打到京城了。 吴熙也就是刀子嘴,豆腐心,但是蒋园不得不佩服吴熙的勇气和做派,不趋炎附势,把家放在第一位,仕途始终都排在后面,恐怕京城那个道君皇帝在他心里根本就排不上号。 快意恩仇的生活看起来很潇洒,但是也要有实力才行,毫无疑问,吴熙就没有造反的心里,如果有的话,京城的城墙是挡不住他的。 还没有从和吴熙的对话里走出来的时候,圣旨就真的到了,蒋园领着传旨的小太监来到吴熙大帐,吴熙率众出来迎接。 跪地接旨是传统,吴熙只是单膝跪地,那小太监有些不高兴,蒋园害怕吴熙这个愣头青闯出祸端,马上往太监的手里塞了两个银饼子,那太监的脸色才好看了起来。 圣旨里说吴熙剿匪有功,有能力领导一方,授予淮阳军节度使,领兵南下剿匪,便宜行事。 另外献土豆玉米,功在当代,岁在千秋,赐长安县男爵,世袭罔替。 吴熙其实想要的是后面这个爵位,其他的赏赐根本就不入他的法眼。 小太监宣读完毕,吴熙接过圣旨,让人赏了公公,脸上的笑容才多了起来。 大家争相庆祝吴熙获得爵位,众人羡慕不已,就连蒋园都瞪着眼睛不敢相信自己看见的这一切。 可是这一切就真真切切的发生在自己的面前,怪不得这小子谁都不鸟,感情在这里等着呢。 他是越来越看不懂吴熙了,好像事情总在他的控制之下,总能走到别人的前头。 尴尬的上前祝贺之后,军营里顿时欢天喜地的要庆祝将主获得爵位。 吴熙也应允了,毕竟这是大事,值得庆祝。 席间蒋园问道:“你是不是早就知道圣旨要来了?” “我又不是神仙,哪能什么事都知道啊,不过白天对你发火的事情向你道歉,自己憋着火,不发出来,实在难受,现在好了,你骂我一顿还回来就好。” “你现在是长安县男,我这个知府都要让你三分,谁还敢骂你啊,你这是诚心给我上套是不?” 吴熙大咧咧的大手一挥,说道:“其实出兵差的就是这道圣旨,便宜行事,想想都觉得过瘾。” “原来你……” 吴熙没等蒋园说完,皱起抬头纹,做了一副鬼脸,蒋园瞬间就没了脾气。 第一百四十一章 遇袭昏迷 在沂州耽搁的时间有些长,天气开始有点变的凉了,地里的庄稼已经重新站直了身子,看样子,到霜冻的时候,还能有一点收成。最新最快更新 农人的脸上终于有了一点笑容,吴熙也跟着为他们高兴。 虽然种出来的粮食,他们剩下的没多少,但是总不至于丢了性命。 方腊起义切断了宋朝的经济命脉,道君皇帝终于感到害怕了,在遥远的京城,一道圣旨撤了朱勔的官职,撤销了苏杭造作局,停运花石纲,以安抚民心,争取把民心在最短的时间里,拉拢过来。 其实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一点儿都不假,要是老百姓不承认你了,那么你就成了一个空壳子,从古到今都是这个道理。 所以刘备不管在多么空难的情况下,都会带着他的子民,不抛弃不放弃。 赵佶都觉得自己做的有些过分了,知道现在不管自己做什么,都没有办法挽回了,但是姿态还是要做的,演戏要演全套,要不然真的到了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就算是天降奇兵,也没有办法挽回失败的局面了。 吴熙隐隐觉得有些不安,因为自己的到来,某些时间点都或多或少的发生了转变,比如方腊的造反,就比历史上提前了那么一点点。 宋江的结局也不会像史书上写的那样,还有第二次造反的机会。 吴熙已经把他彻底的打夸了,就算是他按照原计划在海州登陆,那么张叔夜也不会在容他有第二次造反的机会,因为吴熙在信里说的很清楚,宋江有野心,一棍子打不死,后患无穷。 张叔夜就算是在糊涂,也知道杀人不死,反受其害的道理,这一次宋江算是全完了,一根筋跟着他的弟兄们也不会有太好的结局。 童贯被授予江、淮、荆、浙四路宣抚使,率领陕西包括永兴军在内的藩、汉兵十五万人正在日夜不停的南下,谭稹任两浙路制至使,另外调集京畿禁军,星夜前往江浙。 两支队伍兵分两路,童贯这一路由王禀率领,直接向杭州进发,谭稹这一路由刘震领兵,向歙州进发,两路人马准备各自拿下杭州和歙州之后,在睦州合围方腊,一举歼灭方腊。 这条战线,思路很清晰,战术意图明显,只要手下的人作战勇敢,区区方腊还真不在话下。 怀旧坏在,这些人刚刚从燕京战场撤下来,直接投入使用,将士劳累不堪,能不能一战而定还很难说。 装备最为齐全的应该是京畿的禁军了,平时的任务就是守卫京城,现在兵力严重不足,他们也被迫派上了战场,养尊处优习惯了,这时候,你让他上去送命,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 两线战场已经全部铺开,战线拉的太长,始终不是好事,北部战线现在全部由种师道率领,撤出了烟云第,在河北休养生息,随时准备接手金兵攻下的燕云十六州。 皇帝的算盘打的很好,但是他忘记了一点,那就是金人是虎狼之师,刚开始的时候可能因为你是上国,觉得你有些底蕴,对你还有些畏惧,要是人家看穿你就是一只纸老虎,那么宋朝还有好果子吃么? 吴熙现在担心的是,金人提前南下对京城发难,这样的话,该是宋朝有此一难。 “你觉得方腊有几成胜算?” 沂州城里有一家的小饭馆味道很香,有后世的味道,吴熙就喜欢来这里,自从上次京城派出人暗杀吴熙之后,吴熙的身边从来都不缺少保镖。 吴熙对此颇有微词,他们这样跟着自己,就算是有上青楼的想法,也不敢明目张胆的去了,只好憋着。 吴熙没有停下吃饭的手,只是斜着眼睛看了一眼旁边桌子上昏昏沉睡的板牙,喝了一口汤,啧啧了几声,说道:“格局太小,土狗一个,要是你和他继续合作下去的话,小命不保。” “还算你有自知之明,知道是本尊驾到,没有做出过激的举动,要不然你现在已经是个死人了。 上次一别,差点要了老夫的命,这笔帐吃在要算在你的头上。” “是啊,冤有头债有主,是该算在我的头上才是,早知道那几根破树对你没有杀伤力,一直在等你来的,谁知道,这么晚才来,我都快没有耐心了。” 吴熙依旧风轻云淡的说着,似乎对中明亮的到来没有一丝的惊讶。 惊讶的反倒是钟明亮。 “此话何讲?” 钟明亮今天是要杀了吴熙的,既然他的人都被他放倒了,只剩下一个不会武功的吴熙,想来也不会有什么变故了,他现在故弄玄虚,就是为自己争取一个活命的机会,他也想听听这个理由是不是能成为不杀他的理由。 “杀我容易,但是救你自己就太难了,你知道的,朝廷已经派人进入江浙,就你们手底下的那些喽啰,不够人家喝一壶的。 我们哪里有一句俗话说的好,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一个好士兵。 方十三起兵的时候,打的是诛灭朱勔的借口,要是朝廷把朱勔交出来杀掉,那么是不是就可以说他的目的达到了,要是再进行下一步活动的话,出师就无名了? 小子从来就没有听说过一支出师无名的队伍能成功的,纵观古今,他们的下场是何等的惨烈。 虽然你的功夫算的上是一流,但是你不要小看朝廷的能量,朝廷养的那些鹰犬,我想不会比你差多少,要是群起而攻之,你没有多少胜算。” 钟明亮静静的听着吴熙说完,想了想,觉得也是这么个道理。 到时候如果方腊兵败,他也就成了朝廷追杀的对象,亡命天涯的生活不是他想要的,这些年的生活他已经过够了,所以才怂恿方腊起兵,要是侥幸成功了,天下也有自己的一块土地。 吴熙说的话是大实话,自从起兵以来,钟明亮就看清了方腊,没有野心,只是为了起义而起义,虽然现在控制着六州五十多个县的辖区,但是对于整个中国来说,那只是一块弹丸之地。 “你有什么好主意?” 吴熙见钟明亮愿意谈,那么就有的谈了。 “至少你现在把你的人撤出来,和方腊断绝联系,去泉州你们的本部潜行的祷告,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 宗教自古就是蛊惑人心的,这点上位者的心里比你清楚,所以你还是好自为之。” “你不打算追究我的杀你的部下的责任了?” “你杀了么?” “还没有,不过走的时候,要带走几颗脑袋,要不然本尊的心里不平衡,上次我的手下死的太多,你也要尝尝这个滋味。” 吴熙摇了摇头说道:“从来都没有认为你会为了你部下的伤亡心痛一点,要是你有的话,你就不是你了。” “看来你吃定本尊了,但是作为摩尼教的领袖,这样走了是不是太没有面子了?” “你想怎么办?” 话还没有说完,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醒来的时候,人在营地的大帐里睡着,周围围了一圈了人,嘀嘀咕咕的说着什么。 床沿上坐着一个白胡子老头,正在捏着胡须给他诊脉,皱着眉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牛眼娃一脸的横肉,凶神恶煞的站在老头的旁边,只要他说不会治的话,马上一顿狂风暴雨的怒吼就会发泄在他的身上,而且他在沂州的基业也不会有所保障。 吴熙抖了抖手,觉得浑身没有劲,虽然醒了,只能躺在床上,不能下地行走,刚开始的时候觉得应该是中了软香酥之类的毒药,只要休息一会儿就好了,可是老半天了,还是没有一点力气。 猛地睁开眼睛,吓得老头差点坐在地上,脸上的皱纹马上舒展开了,对着身旁的牛眼娃一顿笑。牛眼娃见吴熙醒了,赶紧上前问寒嘘暖。 “我没事,只是使不上力气,不要为难人家,混口饭不容易。” 吴熙知道这些杀才的脾气,一言不合就杀人的主,你能期望他好到哪里去? “没有,只是心里着急,你放心,你现在醒了就好,我这就去上门赔罪。” 说完转身就出去了,硬是要送大夫离开。 大夫已经让他折磨的够呛,现在看在这尊神要送自己回家,怎么也不愿意,最后牛眼娃快要哭出来了,大夫才勉强答应。 吴熙心里是笑着的,有这样一群可爱的人为自己保驾护航,就算是死了,也是值得的。 板牙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哭的很伤心,原因就是他是这次吴熙出行的保镖,不知不觉就被人下了**,这几天一直在愧疚,,漫山遍野的找凶手,可是没有一点头绪。 好在将主是醒来了,要不然他真的要把自己活刮了。 “没你们的事,对手实在太厉害,现在已经走了,也不要找了,休息几天我就会好起来,南下的计划还要往后延一下。 对了,我昏迷几天了?” 众人大眼瞪小眼,心里想这个将主的心真大。 “已经半个月了。” “啊!” 吴熙从床上直接就坐了起来,正在惊讶自己能使上力气的时候,突然眼前一黑,又不省人事了。 第一百四十二章 大军南下 吴熙所中之毒根本就不是他想的那种简单的软香酥,听上去像是一种食物,但实际上是摩尼教从国外引进的**,威力巨大,里面参杂了病毒成分。 宋朝的时候人们还没有接触到国外的鸦片,对此毫无办法。 其实鸦片在唐朝的时候就已经传入了中国,但是因为那时候国家闭关锁国,这种东西在风靡了一段时间之后,就被禁止销售了。 所以宋朝的人根本就没有接触过。 钟明亮下手的时候很仓促,所以药剂比较大,吴熙昏迷过去也比较正常,要是吴熙活奔乱跳的那才不正常呢。 鸦片这种东西吴熙在后世接触的也很少,但是抽个一两次,是上不了瘾的,只要下定决心不再接触,身体就会恢复。 光是治疗是没有办法康复的。 吴熙醒来之后,就知道自己中了什么东西,轻笑了一声,就让牛眼娃打发全部医生回去。 还好这次牛眼娃还算友好,没有为难那些医生。 “你的病……” “不要紧,我的身体我自己知道,管好你们自己就行,要是让我知道你们违反纪律,那么就自己去军法处领取军棍就是了。” 牛眼娃一看旁边的板牙,板牙笑嘻嘻的就去挨板子去了,这种事情他早就不是第一次干了,牛眼娃见板牙出去了,也跟着出去了。 自己的病情耽误了行程,正好可以让别人抓住机会来抓他的小辫子,现在刚刚因为献土豆玉米的事情封爵,很多人眼红的恨不得自己犯错误,好在皇帝的面前参奏一本。 吴熙命令全军今天晚上收拾行装,天亮就出发。 遭到很多人的反对,但是吴熙心意已决,现在他是将主,自然是他说了算。 淮阳军早就准备好了,等待吴熙的将令一到就开拔出发。 这一次他们在吴熙的带领下用最小的代价打了一常漂亮的翻身仗,每个人都希望再一次跟着吴熙建立功勋。 吴熙的将令一到,人人欢欣鼓舞,就好像已经打了胜仗一样,兴奋的半夜睡不着觉。 出征的吴字大旗已经制作完毕,现在就插在淮阳军的中军大帐门前,黑底红字,显得威风凌凌。 尽管吴熙没有住在这里,但是依然有人日夜守候在这里,以防将主突然来查岗。 人人都变的十分的自觉,比起以前来讲,好了不知道多少倍。 最不开心的人应该就是孟洪了,刚刚被吴熙数落的一顿,好不容易等到把宋江赶跑了,自己能接手淮阳军,还能像以前一样,潇洒的过日子了。 一纸命令改变了他的命运。 被降为都虞候,掌管一千人的护卫队,专门保护蒋园大人的安慰,即便是想要上战场也是不可能的了。 也就是说,只要蒋园不是天天被人暗杀,他基本不会有任何的功劳可以让他将功赎罪,回到以前将主的地位。 刘子山算是一个另类,就是因为在战场上的英勇表现,获得了吴熙的赏识,现在做了副手,实际上等吴熙一走,他就是淮阳军的实际掌权人。 所以他现在应该是最高兴的人,在这次的事件中收获最多的一个人。 吴熙起了一个大早,将士们都在整装待发,他把头埋在凉水里很久,猛然间抬起来,大口大口的喘着气,就是为了把身体里的毒性排出去,就算不能根治,每天排出去一点点,不久的将来,就会完全排除干净的。 钟明亮为了达到目的,不惜一切手段。 他是一个明白人,知道吴熙的厉害,但是为了抱住自己的一条命,不得不留下吴熙的性命,同时还要把他牢牢的掌控在自己的手里。 那么,鸦片就是最好的东西了。 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论起玩心眼,十个钟明亮不一定是吴熙的对手。 大军南下,正规的行军路线是刘子山率领前锋在前面开路,二狗子作为斥候营,已经在百里开外,不时的有消息传到吴熙的中军大帐。 吴熙的中军大帐走在中间,和前锋营保持着二十公里的距离。 最后是监军押送这粮草军饷。 说起这个监军还真是个笑话,是皇帝派身边的人来监视的,就是为了更全面的了解吴熙。 可是这小子就是一个油嘴滑舌的主,吴熙很不高兴,自打出征以来,就没有正经的说过话。 吴熙在长安带来的商队自然跟在吴熙的身边,一来比较方便照顾,二来都是自己人,就算有个紧急情况,也能相互照应,如果非要搭上性命的话,为了亲近的人送去,也是可以接受的。 钱万成知道吴熙现在的心情很差,过来送了一壶葡萄酒,然后就睡在自己的马车上,谁叫也不下来。 看得出来,这小子对吴熙还是真关心。 有了前面的经验,这些商人自然知道打仗给商人带来的好处,所以他们也盼着打仗。 要不然住在营地里,每天的损耗就有很多,长期下去不是个办法。 这就是商人逐利的想法,仔细想想也没有什么错,站的立场不一样,想问题的方法也不尽相同。 就像你为什么要去爱一个人,就算这个人长得多么的不待见人,他总是有吸引你的地方,或者说他的某个地方长的和你的想法很类似,那么你们就有可能来电。 就是这个道理。 天下万物的道理很难说的清楚,顺其自然的就好。 大军南下其实很艰苦,不管走那一条路,就异常的艰辛,本来打算走水路的,但是五万人运送起来,依照大宋的实力,估计到了杭州,战斗也已经结束了。 他们这次去不是玩的,是为了去捞军功的,在她们的眼里,方腊和宋江没有多少区别,只要战阵安排得当,没有拿不下的敌人。 这就是自信的形成,吴熙的到来无疑给这支队伍注入了一剂强心针,改变了军容军貌,人人都变得自信无比。 只要给他们一个支点,他们都想他地球翘起来。 吴熙要的就是这股子狠劲,狼一样的血性。 这样的话,打起仗来心里上首先占据了上风。 战场上的遭遇战,比拼的就是看谁更狠,看谁能把谁放倒,那么你就赢了,等着对手犯错误,不提高自身的实力,就算是给你一百万人,也不会赢下任何的战斗。 方腊的成功的起义,瞬间的占领六州五十多个县也有运气的成分在里面。 两浙路制置使陈建,廉访使赵约的大意为方腊提供了可乘之机,正当人们组织起军队开始抵抗的时候,知州赵霆逃走,由他把手的南城门被义军攻破,陈建和赵约被杀身亡,杭州陷落。 方腊尝到了甜头,然后就在杭州城内,大肆的宣扬摩尼教的教义,以及朝廷的昏聩。 得到了大部分人的支持,很多对朝廷不满的人纷纷投靠了起义军。 积怨已久的起义军在杭州捕捉官吏,抓到之后,就地处决,根本就没有辩解的机会,有些好的官员也被这些人抓来杀了。 更有甚者,把蔡京的祖坟刨出来,暴漏其骸骨,蔡京在东京听闻此事,气的浑身发抖,当即就派遣自己的儿子蔡攸做童贯的副职,一来去捞点功劳镀镀金,二来去看看自家的祖坟,抓到施为者,凌迟处死。 这样一来,整个南方就全部乱了套,这些农民因为在朱勔的高压下,过的诚惶诚恐,给他们的正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影响。 有方腊做表率,苏州的石生,湖州的朱言,吴邦,永康县的陈十四,处州霍成富等人,纷纷揭竿而起,响应方腊的指挥,直捣花石纲的指挥中心杭州。 杭州很快沦陷,要知道杭州是两浙路的首府,又是造作局所在地,花石纲的指挥中心之一,一时间杭州的官场陷落,官员纷纷被处置。 童贯正在北方战场被辽人打的丢盔弃甲,接到圣旨之后,马上调转南下,要在南方的战场上找回场子。 听说有人在剿匪的时候使用了火药,而且威力巨大,就让兵部尚书刘达去全权办理此事,谁知道这小子会错了意,以为童贯想要了吴熙的性命。 杀手已经派出去了,长安和沂州都派了,为确保一次性解决,谁知道杀手刚刚派出,就接到了童贯任命吴熙出征方腊的手书,没办法,又派出第二波人,快马加鞭的赶到沂州,希望这些杀手就是下三滥,祈祷老天能网开一面,不要让吴熙被杀死。 没想到这些杀手还真是下三滥,不仅没有完成任务,还被人家活捉了,回去之后,小金就被下了大狱,在某一个大雨倾盆的夜晚秘密的被处决了。 至于他的那几个朋友,当然也是一样的下场。 长安方向的杀手,根本连个尸首都没有找到,派出去寻找他们的人,在半路上也被人截杀,暴尸荒野,找到他们的时候,身上已经没有一块好肉了。 童贯知道了这件事情的时候,愤怒万分,没有时间去处理刘达,只是上了一道奏疏,刚好赵桓从长安归来,向皇帝禀明了吴熙的土豆玉米之后,准备封他个长安县男的爵位。 于是连同认命的圣旨一起下了。 第一百四十三章 军爷驾临 吴熙不紧不慢的在路上走着,因为就算是到了地方,方腊的人士气正盛,官军远路风尘,舟车劳顿,不宜立即展开大规模的厮杀。 他们的行军的第一战定为扬州,因为过了扬州就是方腊的势力范围了。 方腊现在拥兵自重,占据了六州五十多个县,已经登基称了皇帝,可见这个人是没有主见的,八成是钟明亮回去之后,根据吴熙说的话,给方腊建议马上登基做皇帝,然后发出檄文,开始北伐。 现在看来,他们的计划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南方的天气比较湿润,九月的天气了,蚊虫还到处肆虐,只要一个不小心,让它爬在你的身上,马上就会起疙瘩。 吴熙为了躲避这种蚊虫,钻在马车里,把帘子围的的很紧,一直蚊虫也不会钻进来。 尽管路上的风景优美,吴熙不准备欣赏了,后世的时候,没少到这些地方来送钱,现在也就没有那么多的好奇心了。 子午营一千来人就能凭借优良的战备拿下石棚山上的盗匪,现在吴熙荣升都监,暂管淮阳军指挥使一职,临行前,军队已经按照吴熙的要求,装备了一些猛火油,神臂弩这些大杀伤的武器,战斗力提升的不是一个档次。 吴熙有信心打好这场仗,火药第二代已经开始配置,阿贵会及时的送往扬州。 在和宋江大战之后,吴熙发现先前配置的火药还有一点瑕疵,就是点燃了之后,会有哑弹的出现,虽然数量很少,但是点燃的时候,很消耗时间。 于是这一次,他把火药正式的调整为拉线式的,节省不少的时间。 这个大杀器只要上了战场,就会撕破敌人的防线,为骑兵撕开很大的冲击口,方腊的手下,大部分都是农民出身,身上根本就不会配备铠甲,根本经不住炸弹的威力。 吴熙甚至觉得,冯六的人根本就不需要上场了。 用投石机远远的把炸弹抛进战场,剩下的人只是慢悠悠的上去收拾战场就行了。 这根本就不是去打仗,而是去屠杀。 说到底都是自己人在作乱,杀这些人就是在消耗国内的战斗力量,要是金人南下,这些人都是抵抗金人的重要基石,如果有的谈的话,尽可能的不杀人就是了。 吴熙这几天在马车里就在想如何才能找到谈话的突破口,争取在嘴皮子上解决战斗。 皇帝当然不希望和平解决,造反这种事情皇帝很忌讳,只要能把这些人杀干杀尽,这件事情就不算完。 宋朝的死刑很少,大部分的刑罚就是流放,唯独造反是个例外。 大军拖拖拉拉的一个月之后终于抵达了扬州,看着无上的风景,感叹世界就是这么奇妙,前一段时间还在张老头商量着闲暇的时候骑鹤下扬州,现在一个人竟然站在扬州的岸边感概连连。 下一步就要进军润州,润州已经成为敌占区,要想通过的话,必须要经过战斗才能顺利的通过,吴熙不认为一上来谈判就能解决问题。 首先要让他们知道自己的厉害,和她们的肉身根本不能抵抗火药的威力,坚持下去没有多少意义,谈判才会显得很有必要。 接下来就要在丹徒和童贯回合,然后和童贯商量好作战方案之后,就会东进常州,南下苏州,绕过太湖,下秀洲,最后到达杭州和谭稹回合,最后到达乌龙岭,夹攻睦州,就算是大功告成了。 这只是他的初步设想,如果顺利的话,一个月之内就会结束战斗,然后迅速挥师北进,稳定北部局势。 要知道北方战场才是决定北宋命运的主战场。 吴用等人已经到达了清涧城,开始为吴熙的后备军训练人才。 而子午营的家属到达清涧之后,马上就投入到了煤炭的开采当中,重工业基地的建立很快就能实现。 到时候,依着更为精致的武器出炉,金人的铁马在宋人的面前,就不会那么的不可阻挡了。 这一切要是都能成为现实的话,北宋就有救了,可是道君皇帝和下面那些献媚的人能允许这样危险的存在么? 吴熙现在还没有想好全身而退的方法,所以手里一定要有兵权,才能威胁到那些阿谀奉承的人不敢轻举妄动,一旦战事结束,没有硝烟的战场才是真正要命的。 童贯的部队早一步到达了江宁府,正在进军丹徒,也比较顺利,尤其是韩世忠率领的前锋营作战勇敢,一路破关斩将,丹徒一城可下。到时候润州就成了一座孤城。 就算吴熙不打,围上几天,城里的人也会被活活的饿死。 韩世忠的脾气如同他的官职一样在飞快的猛涨,一不小心就成了步军都虞候,手下领导的人马也有一个营了,打起仗来有了更多的依仗,也很得心应手。 吴熙要围攻润州,不日就要启程,在扬州要做粮草的补充,参曹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控诉着方腊的暴行,就是不见粮草的到来。 阿贵的信鸽两天前已经到了,今天晚些时候就会到扬州交付火药弹,冯六已经和他的特种兵在三十里外等候,他们第一时间就会装备这种新型的火药弹,然后遁入山林,提前抵达润州外围。 前锋营也已经连夜出发,所需要的粮草现在还没有着落,吴熙气不打一处来,命令牛眼娃无论如何都要在明天早上大军出发的时候,备齐粮草,就算去抢,他也不管。 牛眼娃的压力很大,那么他的压力自然就会转化给参曹的身上。 牛眼娃本来不合适去做这样的的细活,但是吴熙就是要让他去锻炼一下,那个参曹明显就是想侵吞那些粮草,然后就哭诉着说没有,吴熙本来想着杀了算了,但是又觉得这是一个练习牛眼娃的好机会,于是,牛眼万凶神恶煞的出了门,就去找参曹去了。 参曹从来都是一个油水很大的官职,要是上面没有自己人罩着的话,根本不会坐的时间这么久。 还有发国难财这件事情从来都是拉帮结派的,一个人的胆子就是再大,也不敢在这个节骨眼上做断子绝孙的事情。 牛眼娃在吴熙的身边待的久了,自然之道期中的奥秘。 先礼后兵从来的都是子午营的传统。 牛眼娃带着两个小兵,就上了知府的家门。 知府正在午睡,门卫让他晚些时候再来,牛眼娃认死理,只要自己是有理的一方,就算是违反军规,这件事情也要做。 在护卫的身上推了一把,那护卫倒退着就摔倒在地,昏迷了过去。 其他人见同伴受伤,纷纷赶过来支援,把牛眼娃和两个兵卒团团围了起来。 “大头兵你好大的胆子,知府门前行凶闹事,现在打伤了人,你该当何罪?” 来人是一个络腮胡子的人,看样子是这些人的头。 牛眼娃把手一摊,说道:“我没有下重手,只是……” 正说着的时候,就觉得没有必要解释了,他们这是诚心的,就是为了把他赶走。 可是牛眼娃就是一个臭脾气,你越是好说话,他比你还好说话,即便你站了他的便宜,他也不说话,你要和他玩硬的,那么,你就要倒霉了。 别看他现在没有携带兵器,就是为了和平谈判来的,这些人只知道高低轻重,专门为难一个当兵的。 对方的人很多,而他们只有三个,对方平时蛮横惯了,根本没把当兵的放在眼里。 更何况他们只有三个人。 知府大人说了,粮草已经被方腊的人洗劫一空,要粮没有,要命一条。 这些人自然之道知府大人的意思,看见穿着军服的人过来,就知道是要粮食的人来了,心里对参曹这个脓包痛骂了一千遍。 “你还没有下重手?那地上我的兄弟怎么回事啊,你今天要是不赔偿医药费,休想从这里离开。” 领头的那个人说话很强硬,牛眼娃瞄了一眼地上的那个人,看见他的眼睛微微的睁开看了一眼,又迅速的闭上了。 心下有了计较,拳头捏的咯吱吱乱响,说道:“你们想怎么样,尽管放马过来就行,爷爷我接着就是了。” 这下惹毛了那些家丁,手持棍棒,就冲了上来 牛眼娃等的就是这个时刻,还没等那些人近前,抬起腿就把冲在最前面的那人踢了出去。 没想到这人的战斗力那么强悍,众人愣了一下,还是毫不犹豫的杀了上来。 根本就没有让手底下的军卒出手,几个回合下来,人躺了一地,抱着肚子在打滚。 拍了拍手,看都没看地上的人一眼,就进了知府衙门,直接去了后堂。 他知道这些当官的,根本就不是在睡觉,谁知道他们在家里干些什么勾当。 知府大人正在欣赏参曹送的油画,怀里抱着一个美人,不停的给他的杯子里倒着酒,见有人进来,还以为是自己的家丁,刚准备喝斥,却发现是穿着军服的军人。 当即就觉得事情严重了,心里却骂着护卫头子,一个月那么多钱给着,都不能把一个当兵的小子挡在外面,要他们实在没有什么用。 可是脸上却打着哈哈,说道:“军爷驾临,不知道有何贵干?” 第一百三十四章 我可以你不行 牛眼娃气呼呼的正想找他,没想到看见的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气就不打一处来。最新最快更新 要是他真的是在午睡或者是办公的话,牛眼娃可能还没有那么生气,现在发现他正在享受生活和美人,对外面老百姓的死活根本没有一点儿关心。 边走边说道:“免贵是来催粮的。” 扬州知府崔亮,早年进士出身,也吃过很多苦,爬到这个位置不容易,官场纸醉金迷的生活让他迷失了自己,在这条不归路上,越走越远。 崔亮察言观色的本事那是相当的了得,见来者不善,护卫又没有通报,就知道出事了,说话也和气了很多。 “这位军爷,不满您说,你来晚了,官仓里的粮食一粒都没有了,要是早来几天的话,还能有一些,你是知道的,方腊那小子现在造反了,前几天来了一趟扬州,把赈灾剩下的粮食全部掳走了。” “我怎么听说方腊根本就没有杀到扬州,是你知府大人亲自送过去的呢?” 牛眼娃纯粹就是胡扯,但是崔亮的眼神明显有些不对劲,想必没有想好对策。 “这怎么可能,方腊心狠手辣的,想必你们也收到战报了,杭州城里的官老爷被他们捕杀干净了。 虽然说扬州不在他们的打击范围,但是,早晚是要遭殃的,他来要粮食,难道我们死扛着不给吗?要是不给的话,少不了要死人的。” 崔亮把话说的很严重,但是牛眼娃一点儿也不信他嘴里的鬼话。 将主说了,越是油嘴滑舌的人,说话的可信度就越要降低。 “这么说你是为了保护大家的性命,才把粮食献了出去,是不是这样?” 崔亮笑嘻嘻的说道:“军爷说的一点儿也不差,就是这样的。” 本来一州的长官,位高权重,一个小兵根本不会有见面的机会,首先知府的权威是绝对不能受到挑战的。 但是,现在的情况完全颠倒了过来,知府像是一个犯了错误的孩子一样,被一个小兵训斥,脸上还带着笑容赔罪,要是传扬出去,他这个知府以后也不要见人了。 牛眼娃很莽撞,也是将主的命令下的很急,没有办法,只能来找知府。 谁知道遇到看门狗,狗眼看人低,牛眼娃这才杀了进来。 知府明知理亏,也不做官架子,只要好声好气的把这些杀才们骗走,仓库里的粮食才属于自己,给这些人吃了没有一点好处,只会到处杀人。 转运使大人什么都没说,他一个小兵就敢来要粮食,简直就没把他这个知府放在眼里。 “你信不信我把你这个狗官的脑袋拧下来当夜壶啊?” 牛眼娃嘴笨,不会说话,遇到不讲理的事情,只会用拳头说话。 崔亮何等的聪明,等的就是让他暴怒,杀人他肯定不敢,殴打朝廷命官的罪名他是跑不了了,到时候防御使大人肯定会给自己出头的。 心下一想,就把脖子伸出来装作可怜兮兮的说道:“浑身上下就这颗脑袋还值点钱,你就拿去吧。” 牛眼娃就要上前实施,被身后的士卒死命的拉住,临来的时候将主说了,只要不闹出人命,其他的让他们看着办。 所以只要这位爷全息全影的回去,他们的任务就算是完成了。 可是牛眼娃偏偏就是一个暴躁的主,狂躁起来谁的仗也不买,挣扎着朝崔亮冲过去。 他们在这里说了半天,外面的仆役早就找来了帮手,就在这千军一发的时候冲进了院子,把牛眼娃他们重新围了起来。 崔亮一看援兵到了,他的任务也就完成了,继续欣赏着他的画,在女人的身上上下其手,也不知道避讳。 就在这时,门外熙熙攘攘的来了一群人,为首的是个满脸堆笑的少年人,一进来什么话都没说,就把这些新找的帮手,打了个半死,倒在地上任意的哀嚎,他手下的那些凶神恶煞的兵士,像没事人一样,连看都不看地上躺着的人。 吴熙走上前,早有人拉过一把椅子,吴熙很舒服的坐在上面,脸上依然带着无害的笑容。 “将主,我……” 牛眼娃满肚子的委屈不知道从何说起,更多的是愧疚,将主给自己下了任务,自己没有做好,还惹恼了人家,现在将主出现在这里,就是狠狠的打了自己的脸。 吴熙把手一扬,说道:“没你的事,就知道你办不好,所以才让你历练的,以后慢慢的就好了,现在下去休息吧,为难你了。” 牛眼娃叹了一口气,就出去了,剩下的事情自然不需要自己处理了,将主会把一切都处理的很好。 “你又是谁?” 看来这个知府还真是心大,军队过境,上面肯定是有指示的,他现在尽然不知道面前坐着的这个人是谁,真是一个大笑话。 “我是他的上司,现在接替他来和你要点粮食,军队就要打仗了,转运使大人还没有到,所以这件事情就落在了我的身上。 战事要紧,耽误不起,希望你本着对大宋负责任的态度,把粮食叫出来就好,我们只要朝廷拨给的行军粮,其他的我们一粒都不要。 该是你的,你放进你的死人仓库,该是我们的,你一粒都拿不走。 听我说,我现在好言相劝,一会儿心情不好的时候,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情来,想你刚才那样把脖子伸出来的要求我会欣然笑纳的。” 崔亮知道这个人不好对付,参曹和他已经说过了,但是行军粮被他们已经私吞了,现在拿出来,就像在心头割肉似的,很不甘心。 “哎呀,还是那句话,粮食被贼人拿去了,要命一条。” 还真是个软硬不吃的主,把自己的生命不当一回事。 “那就好吧,既然你活够了,那么就让我帮你上路吧,粮食的事情自由人会处理的。” 说完,挥了挥手,就有军卒上前,拿着仆刀,手起刀落就把崔亮的脑袋砍了下来。 崔亮没想到这个年轻人来真的,想后悔已经晚了,脑袋掉下来的那一刻,他仿佛看见自己身体倒依旧直挺挺的站在原地。 他身旁的女子已经吓的昏死了过去,吴熙命人抬进卧房,就派人去请参曹大人,想必他看了这个场面之后,不知道会不会和知府大人一样,也有类似的要求。 不一会儿,推官大人和参曹同时到了现场,看见知府大人身首分离,惨不忍睹,脑门子上的汗水,瞬间就流了下来。 身体不自觉的开始抖动,说话的时候,声音都有些颤抖。 “参曹大人,粮草的事情是不是你在负责啊?” 吴熙冷冷的说道,做在椅子里像是一个冷面判官。 “不是,是!” “究竟是不是?说话大声点。” “是!” “很好,那么能不能在明天早上大军出发之前交付到位呢?” 参曹擦了一把脸上的冷汗,抱拳道:“请都监大人放心,今天夜里,一切都会准备停当,大军随时取用。” 吴熙站起来,笑嘻嘻的说道:“早这样不就结了么,非要见血你们才死心,不是自己的就不要乱动,平时你们吃点也就吃了,但是国难之际,这种事情是不允许发生的。” “属下知道错了。” “知错能改就好,我看你小子的比较识趣,扬州知府空虚,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 “属下官阶底下,不能胜任。” 这个时候,站在一旁的推官也出来说道:“是啊,他的官阶低,不能胜任,再说了,就算是新任知府,也需要朝廷派遣不是么?” “你有是谁?” 吴熙问道。 “在下扬州推官刘大庆。” “哦,难道说你对这个知府有兴趣?” “这个……” “好了,不说了,这是你们的事情,想怎么样,报告给朝廷就行,只要我们的粮草整齐,你们就算是为了知府打破头,也不是我关心的了。” 说完带着手下扬长而去,留下推官和参曹面面相觑。 吴熙在这件事情上做的霸气,不给对手任何喘息的机会,一下子就解决了粮草的问题,等着朝廷的转运使来筹备粮草,不知道等到什么时候了。 事情解决了,那么剩下的就关他的事了,知府以下的官员为了知府的位子定然不会说知府是被杀的,肯定会说是因公殉职,一方面对自己的前途好,另一方面也不要让同事白死了不是么? 晚些时候,牛眼娃就过去接收粮草,全部交给了监军大人的后续部队。 第二天,军队整军出发,浩浩荡荡的向丹徒挺进。 “将主,要是你不来的话,我也准备杀了他的。” 牛眼娃这个时候,才在吴熙的面前表示自己的做事方式和将主的是一样的。 “我看见了,所以才进来的。” “你是怕我下不去手?” 牛眼娃不明就里的问道。 “不是!是怕你下手下的快了,知府大人没感觉。” “不对,肯定有别的原因。” 吴熙一笑,觉得牛眼娃也不是一无是处。 “你说对了,这个人我能杀,但是你杀不得。” “为什么?” 牛眼娃这话问出来,吴熙就不对他的智商抱有希望了。 “因为我杀了没事,你杀了就要偿命,就算是我也保不了你。” “坏人人人得而诛之,难道你杀了就是正义的,我杀了就是邪恶的?” 吴熙笑笑不说话了,谈话根本就进行不下去,他都不知道如何接下去。 马车上的帘子重新拉了起来,牛眼娃挠挠头,不知道自己哪里说错话了。 第一百三十五章 远程攻击 吴熙最近过得很不开心,原因就是整个大宋的官场好像都在抵制他南下,之所以沿途没有太多的为难他,大概是因为他手上的那道圣旨。 要不然就他手底下的那些土匪,走不到扬州,就会被曾效蕴绞杀。 吴熙不认为是自己的过错,自己只是想着强大一支可以对外作战的部队,摘掉软弱的帽子而已,这样也有错的话,天下就没有正义了。 想到这里,他就想到了狄青,想到了岳飞,想到了韩世忠,想到了宗泽,更是想到了刚刚战死在燕云战场的刘韐。 比起这些人,吴熙自认为还远远没有达到人家的水平,不管是从名族大义出发,还是战术思想来讲,都被别人甩了好几条街,他之所以所向披靡,完全是因为自己先进的思想,以及强大的火药配备。 前面说过的人,有的是功成名就的,比如狄青,有的是正在为功名努力的,比如岳飞和韩世忠。 但是吴熙不打算去学习他们,固然很伟大,过于偏激,完全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办事,完全不顾全别人的感受。 制定好一个目标,达不到誓不罢休。 这样的话,很容易触及别人的利益,而且还不可调和,最终的下场大都凄惨无比,究其原因是大宋的好人可不是那么好当的,所以吴熙打开时就没打算做好人,杀扬州知府的时候连眼睛都没眨一下。 牛眼娃不适合下手是他承担不了后果,吴熙差不多已经加入了士大夫的行列,钢刀已经架不在他的脖子上了,就算是有天大的罪名,都不会死,最多流放而已。 只要不死,吴熙有很多种办法东山再起。 去打方腊是一早就制定好的方针,就是淮阳军的加入是他始料未及的,不过正好派他们去蹚浑水,子午营的人死不起,都是血水里滚出来的悍卒,死在内斗上,确实可惜了。 吴熙的这种做法是有私心的,只顾自己的做法在官场上很行不通,有肉大家吃才是为官之道,所以到目前为止只有张老头和自己交心比较深,至于徐处仁蒋园之类的人虽然嘴上说的好,心里却把自己拒之千里之外。 不得不说这是他的败笔,也是人生的污点,只要达到目的就好,没人能做到人人都喜欢。 后世只不过是绝交,在这里就有可能身败名裂,命不久矣,要知道人家是以道德自律的社会。 润州很快就到了,双方的斥候两天前就在山里开始了激战,二狗子明显更甚一筹,方七佛的手下明显是一群乌合之众,不过一个照面,对方就全线溃逃,躲在城里不出来了。 刘子山的先锋部队兵分三路,包围了润州,只等吴熙到来,就开始发起总攻。 吴熙直到第二天才慢悠悠的到来,军卒休息的足够好,看上去精神饱满,个个跃跃欲试,好像吴熙一声令下,对面的城池就属于自己了。 吴熙知道没有那么简单,必定是一场苦战,润州是方腊占据的最北面,势必派了大军守护,如果润州丢了,常州苏州民心不稳,很快就会溃散,吴熙就会势如破竹的直捣方腊的老巢,到时候也就大势已去了。 可是要拿下润州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方七佛可不是那种任人拿捏的软蛋,要不然方腊也不会再短时期就占领六州五十七县。 这也是吴熙来迟的原因之一。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阿贵运输的火药直到现在还没有来,派出去寻找的人也没有回来,不知道他们遇见了什么事情。 通信的不发达导致行军速度大大的减缓,不能第一时间获取情报。最新最快更新 大军紧张了一天,还以为将主会及时的发起进攻,可是一直等到天黑都不见命令下来,刘子山坐不住了,派人来问将主原因,吴熙只让他带回原地待命的命令,其他一概不要问。 阿贵直到第二天下午才姗姗来迟,说前段时间大雨冲毁了路,饶了好大一圈才到,耽误可行程,请将主惩罚。 吴熙笑呵呵的把这个憨厚的男人扶起来说道:“情意最重,和其他的没有关系。” 一下把阿贵说的泪流满面,本来延误军情是要杀头的,他已经做好了准备,谁知道免了死罪,还得到了将主无上的评价,阿贵打定了主意要做吴熙一辈子的掌柜。 进攻在午夜子时准时发起,吴熙才不管方腊军是否在睡觉,反正他的人马在这一刻如猛虎下山一股脑儿就冲到了城下,在城墙上扔了猛火油之后迅速退去,一时间,整个润州城被照的如同白昼。 方腊军大部分军卒都在轮班睡觉,根本没想到宋军会在这时候发起进攻,没有一点征兆。 可是他们扔了猛火油之后,就不见了动静,刚刚醒来如临大敌的方腊军,睡眼惺忪的看着这一切,不知道宋军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死一般的寂静,超过十万人的战场除了猛火油还在熊熊燃烧之外,没有一点声音。 “嗡”的一声响起,整齐划一的声音划过夜空,在方腊军的头上炸响,老一点的军卒知道这是神臂努发出的声音,早把身子藏进了城墙的藏兵洞里,那些刚上战场的小兵不知道情况,眼看着小臂粗细的弩箭下雨一样的落下来,插在同伴的身上,这个时候大家才想起来招呼同伴开始躲避。 已经晚了,到处是箭雨,根本没有躲藏的地方,狭窄的城墙已经被同伴的尸体占据,到处是落下来的弩箭,不知道下一根是不是就落在自己身上。 绝望的情绪在蔓延,后面不知道前面的情况,不停的往前挤,许多人被挤下了城墙摔死,只有少部分人下了城墙,保住一命。 箭雨过后,宋军又没了响动,方腊军躲在城里,不知道外面什么情况,都不敢在出来了。 方七佛正在睡觉,属下报告了情况之后,马上披挂上阵i要与宋军决一死战。 在他看来,宋军就是来送死的。 来到玄武门之后,查看过军卒的死状之后,瞬间觉得对面的敌人不简单,没有冒头死进,循序渐进的消耗军士的信念,然后一举溃之,用最小的代价拿下润州。 方七佛也不是个简单的人,知道润州不能丢,丢了之后,己方就变得被动,不管你有多少人,没了屏障,失败是迟早的事。 只听得一声令下,所有的军卒全部从藏兵洞里出来了,看见是自己的将主,一下就有了主心骨,马上精神饱满的投入到防御中去了。 还没等到防御阵型摆好,轰隆一声,一颗不知名的东西就在方七佛的身边炸响,多亏了身边军卒的保护,方七佛才逃过一劫。 看了看兵士烂肉一样的尸体,方七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种东西叫火药弹,他以前听人说起过,但是没听说有这么大的威力,炮仗自己见过,就算在他身边爆炸,也不会有什么危险,顶多吓人一跳而已,可是现在看见的这种火药完全颠覆了他对火药的认知,不仅人被炸死了,连个全尸都没有剩下。 方七佛的心里隐约有不好的预感。 这次应该碰上硬茬子了。 斥候队回来的时候就觉得不对劲,现在果然应验了。 还没下令隐藏,无数的火药弹从天而降,方七佛的心再往下沉,因为不管你藏在哪里,都不会逃出火药弹的覆盖范围。 抢过几具尸体做为掩体,把自己压在下面,刚藏好,火药弹就在自己的身边爆炸了,身上好像被炸伤了,但是并不致命,反观身上的尸体,已经不见了踪迹,全部变成一堆肉丝,散落的到处都是。 哀嚎声此起彼伏的响起,方七佛眼看着军卒被炸的尸骨全无没有一点办法,只能闭着眼睛不去看,因为实在是太惨了,就算是他这样见惯了生死的老手也不能心安理得的看下去。 宋军的武器装备确实厉害,炸弹通过投石机送进了城墙,城内马上就成了一片火海,吴熙不认为城里的人还有生还的可能。 炸弹终于不再投放,刚才还热闹的人群,现在一个都不见了,全都化成碎肉散落在了地上。 方七佛挪动了紫霞神衣,觉得自己还能动,使出浑身的力气,跑到了离他不远的建筑物内,仔细打量着战场,发现和他用死尸当掩体的人都活了下来,看见将主在移动,他们也跟着站起来,跑到了将主的身边。 清点了一下人数,方七佛眼睛里的怒火就往上冒。 一轮箭雨,一轮炸弹,五千人的编制,现在就剩下不到一百人,其他人全部战死。 让他感到羞愧的是,连敌人的面都没见着。 如果说这是双方硬碰硬之下站损的话,他什么都不会说,可是敌人如幽灵一样出没,根本不和他做正面的战斗,不给他机会决战,这就很头疼。 看来敌人在这之前是做过功课的,要不然也不会龟缩在外围,使用远程攻击武器了。 好,既然你要玩,那么老子就陪你玩,五千人的战损,真的不算什么,其他四门的兵力全部调过来,打一次冲锋,看看这个人究竟有几斤几两。 想完就下了命令,让其他三门的守将带着人到南门集合,乘着他们松懈,做一次冲锋,是死是活就看这一次了。 第一百三十六章 自杀式冲锋 方七佛下定了决心,人马已经召集起来了,足足有三万人,聚集在北门一眼望不到边。 兵到一万无边无沿,兵到十万彻底连天。 方七佛的心里有些激动,以前打仗都是主动发起进攻,还都是攻城战,一边倒的局面没多少意思,今天不同,被动出战,面对的还是拥有强大火力的敌人,已经死了很多人,他知道就这样冲出去还会死更多的人,但是他此刻热血沸腾,抑制不住内心的兴奋,他这个人好像天生就是为了战争而出现的。 就在这时,润州知州吕师囊站出来说道:“大帅体恤下属,来润州巡视,没想到遭到宋军反扑,损失惨重,做为润州守将,末将有罪。 末将请求出站,一举拿下对面的宋将,给大帅压惊!” 方腊总共分了四个军区,睦洲军区,歙州军区,苏州军区自己杭州军区。 苏州军区由方七佛坐镇,带领元帅政,总管卫忠,虞候叶贵镇守,下设润州,常州,润州由枢密使吕师囊领着十二个统制官镇守,自封为十二神,相当的跋扈。 常州那边钱振鹏为守将,下有金节,徐定为辅,都是一等一的好汉。 方七佛正好在润州巡视军情,是因为听说宋人的斥候相当厉害,他们的人几乎没有还手之力,放心不下才来看看。 谁知道刚到润州,就被人家围住了。 箭雨和火药让他损失了五千兵马,十二神也降下神探,两人死于非命,还有一个重伤。 吕师囊要是不站出来找回场子,方七佛都没脸回到苏州和方腊交代。 “好,给你一万人马迅速平定宋军,如有延误,提头来见。” “是!” 吕师囊没有过多的言语,他的心里有一团怒火在燃烧,恨不得马上点兵出发,把对面的宋军杀个片甲不留。最新最快更新 临行前,方七佛还是没忍住走过来附耳说道:“事不可为,立即南下,去徐州和钱振鹏回合。” “这……” 吕师囊打算捐躯效忠的。不知道大帅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方七佛做了一个禁声的手势,吕师囊就什么都明白了。 感情他们这一万人是去探路的,必死无疑了,为的就是给大帅和其他人的撤离腾出时间,吕师囊从来都没有像今天这般绝望,因为他心里的信仰塌了。 即便如此,他没有一丝退缩的意思,只是看着身后一万名雄赳赳气昂昂的战士,心里说不出的苦。 这个世界上的誓言在利益的面前变得那么的脆弱。 吕师囊带着剩下的九个统制,义无反顾的冲出了城门,向宋军杀了过去。 方七佛看到吕师囊决绝的背影,叹了口气,率着众人向南门而去,这里已经不安全了,要是现在不撤离的话恐怕就要折损在这里了。 对方的火药弹吓破了方七佛的胆,亲身经历之后,更是觉得这次起义已经失败了百分之八十。 吴熙坐在军帐之内,听见外面人喊马嘶鸣,就知道对方耐不住寂寞,杀了出来。 刘子山第一时间建立起了箭阵,对着冲过来的敌军一阵猛射,黑灯瞎火的谁也看不见谁,把箭射向声音的密集处总是不会错的。 听着外面的声音,来的很决绝,对方就是来拼命的,如果现在派人上去死战不是聪明之举,对方也有试探的目的,想必刚才的火药弹起了作用。 想了片刻,觉得不妥,好像这些人就是来送死的,应该是有重要的人物要撤离,所以上来的如此决绝。 一般断后的人也不会有这么多人往里填,这完全就是不要命的打发,方腊现在还没到山穷水尽的地步,没有必要这样,唯一的解释就是他们拖住宋军的时间越久,撤离的人就越安全。 吴熙一阵捶胸顿足,只知道炫耀武力,没想着对方的重要人物会在这里,现在人家势必已经出城,润州已经成了一座空城,就算打下来也没有实质性的意义。 随即叫来在外候命的冯六,让他带着特种部队朝常州方向去追击逃跑者,他们有大军拖累,应该没走远,记着,只能骚扰,不能硬碰,对方应该不是怂货,要保证自己生命无碍的情况下骚扰对方就可以了。 吴熙越想越气,就算不能活捉,也不能让他跑的舒坦。 冯六领命去了,牛眼娃进来问自己什么时候上。 吴熙让他待命,现在还轮不到他上,就算是把火药弹消耗光,也不能让他们在这么凶险的环境下去送死。 集团冲锋已经没有意义了,黑天半夜谁也看不见谁,上去就是大刀片子伺候,谁也不比别人多张一个脑袋,刀子插进身子都是两个窟窿,晚上不确定因素太多,还是让刘子山用箭射一会,然后用抛石机发射两颗照明弹,冲一个来回,如此反复,不信对方能扛得住。 箭雨下的不停,吕师囊根本没有靠近的机会,对方似乎也没有和他接触的意思,单纯的射箭把他挡在外围冲不上去,义军单薄的衣衫根本不足以抵挡箭矢,这一次宋军干脆连神臂努也没用,只是单纯的箭矢阵地,人工不停的射箭。 也不知道是第几轮往上冲了,前面都是死伤的弟兄们的尸体,就算有的没有死,也会被自己人第二轮冲锋给踏成肉泥。 转眼之间,自己带来的一万人,已经有两千损耗,九人统制又去了两人。 吕师囊觉得自己的冲锋对得起方七佛了,他们应该也撤离了,想想仗不应该这么打,于是叫停了冲锋,退出弩箭阵地,退后三里,从长计议,最好是等到天亮,给双方一个平等的战斗环境,吕师囊觉得他有机会战胜宋军。 吕师囊完成了任务,应该回撤去找方七佛的,可是他的心已经凉了,就算找到了又如何,下一次还是给人家做断后的工具,重要的是利用完之后,还不会有好下场。 毅然决然的想要为自己活一回,不就是死么?横竖都是死,带着理想,一尘不染的死,对得起所有人了。 宋军没有在发起攻击,只是远远的监视着他们的动向,天色将明,两方人马都在补充体力,等待黎明的大战。 这场仗是躲不开的,吴熙也没打算躲,只不过打成现在这样,不是他想要的结果,不过以最小的代价拿下润州,他也算是达到了战略目的。 天色渐亮,人困马乏,不是最佳的行军时间,可是对方看上去精神抖擞的不知疲倦,胯下的战马嘶鸣着想要冲上来决一死战。 刘子山被牛眼娃换下休息,吴熙顶盔掼甲上了马,上了一个小山丘,战场瞬间就出现在自己的面前。 穿着红衣,戴着毡帽的宋军在牛眼娃的带领下,迅速出击,吕师囊也不是怕死的汉子,举着手里的方天画戢,朝着牛眼娃冲了过来。 一红一黑两对人马犹如两条相交的的平行线,迅速交织在一起,杀得难解难分。 远程协助已经达到了最大化,剩下的就要靠将士们浴血奋战了,火药弹一次性不能消耗的太多,现在的数量还远远不能满足打大规模的战役,吓唬人是必要的,虽然商队源源不断的送送,但是制作的太慢,很难满足战场消耗。 想起这事就想起了宋江,要不是他执迷不悟,现在应该在清涧帮助自己制作火药弹,训练新兵,可是就是由于他的私心让吴熙现在没有大规模的火药弹使用。 五百骑的小队伍在军队的掩护下不停的朝吕师囊的本阵靠近,吕师囊的护卫也不是吃素的,统制官大声的招呼军士靠拢,来保护枢密使大人不受伤害。 可是对方的人似乎永远也杀不完,好不容易杀出一条血路,身后的军卒马上就填补了战友留下的空缺,继续像吕师囊靠拢。 使着两个铜锤的家伙实在厉害,自己人根本没有人能和他抗衡。 两个统制上山阻拦,为的是给枢密使大人一点逃命的机会,可是不出一招,两人就颠落下马,没等众人上前抢尸体,宋军的战马过后,两人就成了肉泥。 那五百人的小分队,由板牙带领,红孩儿为辅,一路向前,目的就是斩杀吕师囊,牛眼娃的角色就是阻止对方的人马去援助,事实上战术进行的很顺利,板牙几乎没有遇到像样的抵抗就来到了吕师囊的身边,正要发出飞镖擒人之际,对方忽然军阵一边,拿着竹排把吕师囊围在里面,宋军只要看上去,竹排里面就会伸出长枪,把靠近的宋军杀死。 板牙命人在马尾巴上拴上狼牙滚木去冲阵,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竹排很快就被撕裂出了一道口子,红孩儿趁机跳了进去,杀了里面的军卒,竹排轰然倒塌。 牛眼娃看见这一幕,想要回援的步伐停了下来,继续挥动手里的铜锤大杀四方。 吕师囊也不会束手就擒,明知不是对方的对手,还是打马冲了上去,红孩儿正要动手,板牙一根银针打出,吕师囊身子一斜,在还没有掉落下马的时候,被红孩儿上前牢牢的接住。 第一百三十六章 万人空巷 牛眼娃带领的淮阳军就像是狼进入了羊圈,有条不紊的在进行着屠杀,势必要把吕师囊的残余绞杀干净。最新最快更新 每个单位协作作战,不紧不慢,即便是有人趁乱逃跑,也没有人去追赶,始终保持着自己的节奏,一点一点的蚕食敌人的有生力量。 其实,吕师囊部在吕师囊被擒住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分崩离析了,可是手下的几个统制官不甘心失败,带着残余负隅顽抗。 退路被阻截,有不想做阶下囚,只能拼死挣扎。 牛眼娃杀的性起,根本不管你是统制官还是小卒子,见人杀人,见佛**,就连吴熙站在山丘上看着都有些胆寒。 牛眼娃自从跟了吴熙之后,功夫大涨,这也要感谢周侗平时的**,不爱学习,那就练武。 以前在野狐山上身体算是结实,即便是有些功夫,也是野路子出身,周侗点拨之后,有所精进。 野狐山下来的众人之所以现在都供职在一线,周侗功不可没。 厮杀声逐渐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大军胜利回营,早有商队的人接手去打扫战场,这些商人吴熙很放心,午饭都不会到,战场必定会被打扫的干干净净。 钱万成早就领着商队在旁边的树林子里开始挖坑,只要战事一结束,马上就会投入工作,把战场上自己人的尸体和敌人的尸体分离开来,进行大规模的掩埋。 这也是吴熙要求的,因为南方的天气现在还很炎热,尸体腐烂的很快,如果不及时处理,就会出现瘟疫。 钱万成自然领会吴熙的意思,就算是自己人死了,也不可能拉着回到故土,唯一不一样的待遇是自己人能住上单独的墓室。 战场打扫完成之后,吴熙就让军队开进润州城。 润州城因为昨天晚上的轰炸,北城门已经成了一推废墟,巨大的豁口昭示着新武器的到来。 吴熙悲悯的走进润州城,心里早已凉了半截。 因为什么才叫万人空巷,这才是万人空巷。 想着会有农人站在街道两边,手里提着鸡蛋篮子,水壶,馒头之类的食物来慰问把他们拯救出来的军卒。 可是现在看起来,街道上来个鬼影子都没有,这说明官军已经人心尽失,这些人就算是和反贼为伍,也不愿意和官军站在同一条战线上。 想要挽回百姓的心,不是那么容易的。 就算是收回了方腊占据的这些旧地,人心永远也不会回来了。 道君皇帝这是造的什么孽啊,怪不得南宋开国之后,只有一根筋的岳飞叫嚣着迎回二帝,南方的百姓从来都没有人出面支持,甚至岳飞被十二道金牌召回的时候,有人在暗地里支持。 道君皇帝骨子里的喜好实在是把杭州人民糟蹋的不轻啊。 大军直接开进了润州城,城里没有遭到破坏,只是撤离的时间有些仓促,街道上显得有些凌乱。 大军到处,没有破坏城里的一坛一碗,在巡视了整个润州之后,只留下安抚的官员进驻,其他人全部由南城门出城,在原先驻扎部队的军营里安营扎寨。 军营没有遭到破坏,简单的修复了一下,就开始正常运转。 此时才刚刚到了正午。 安抚使大人紧跟着吴熙的大军就到了润州,想必就躲在江宁府看热闹来着。 要是吴熙能收服润州,那么安抚使大人就会前来接手,这是功绩,要是吴熙失败,那么安抚使大人,马上就会化身招讨使,上疏奏折,弹劾吴熙。 这是官场上的套路,谁也不能躲开。 朝廷派来的安抚使身兼转运使的大任,但是吴熙根本就没有看见一草一粮运过来,有的只是笑眯眯的一双小眼睛,和脸上猥琐的表情。 战争还没有结束,就来分军功了,这些天杀的,吴熙想现在就推出去把他们大卸八块。 不过脸上还是笑眯眯的接待了安抚使大人。 安抚使是开封府府尹盛章,这人城府很深,吴熙不得不打起精神谨慎处理,少有不甚,就会万劫不复。 这些京官可不和你扯犊子,上来就是杀招,只有你的利益和他们是一致的,才能保证这场仗顺利的打下去。 如果稍有不慎,他们宁愿这场仗不打了,也不愿意在自己的身边安插一个炸弹,即便这颗炸弹现在是长安县男也不能例外。 “安抚使大人当面,吴熙有礼了。” 吴熙抱拳弯腰,举止神态很到位,任是谁也挑不出毛病。 “好了,老夫看你心面不合,心里指不定如何骂人呢,不过你也不要有怨言,不给你补给也是有原因的,今年全国大旱,粮食严重短缺,收服燕云才是朝廷着重的方向,所以,粮草问题还要靠你们自行解决才是。 不过老夫一路看过来,你们淮阳军的日子过的还是挺不错的。” 这就开始要打劫了,吴熙有心里准备,就算是把淮阳军全部拿走,吴熙也不会皱一下眉头。 天下是赵家的,土地是百姓的,你们要什么,就给什么,军功和银钱都是将士们浴血奋战得来的,要是他开口要的话,只有问问将士们答应不答应了。 “哪里话,都是粗茶淡饭,脑袋别再裤腰带上干活,即便是死刑犯,临行前也有一顿好的,我的将士们为国征战,伙食自然不能太差。 安抚使大人说的是,粮食问题自然需要我们自己解决,不劳大人费心了。” “哼!说的轻巧,扬州知府犯了什么罪你要私下里杀人,就算他最有应得,朝廷的法令会治他,你这样不分青红皂白的杀人,知不知道民心向背,你现在看看润州城,整个就是一座空城,你让老夫前来安抚谁?” 兴师问罪的来了,不要银钱就好。 “扬州知府延误军机,私自扣押军粮,死不足惜!” 吴熙咬着牙狠狠的说道。 “老夫身为转运使,粮草的问题老夫自然会解决,这件事情已经惊动了皇上,等到战事结束之后,圣上会当面问罪的,你最好有个心里准备。” 吴熙心想要是让你准备军粮,方腊都要打到京城了,圣上能问什么罪,战事当前,临阵杀将,不是首选,秋后算账一向是赵家的传统,就算盛章不提醒,吴熙也记得很清楚。 “多谢安抚使大人提醒。” “就这样吧,没什么事,老夫就先走一步了,江宁府的粮食要运过来,少了老夫可不行。” 盛章连一口茶都没喝,就急匆匆的走了,因为马上就要开始进军常州了,哪里才是一块硬骨头,人家才不会傻傻的陪吴熙送死。 盛章走后,吴熙就去牢里见了吕师囊。 还真是条汉子,全身五花大绑,见吴熙进来,还挥舞着拳头要过来揍人。 吴熙吩咐惹军卒解绑,搬来桌椅,上了凉菜,烧酒,好吃好喝的伺候。 吕师囊见这个小年轻没有恶意,他一个老家伙要是不识抬举的话,有失身份。 于是就坐下来,自顾自的喝了几杯,桌子上的凉菜一口都没动。 “你就不怕酒里有毒?” “阶下囚而已,什么样的死法已经不重要了。” 吴熙心里暗暗佩服,亡命徒的想法果然不一样。 “被人放弃的感觉如何?” “尽责而已,没什么说的。” 回答的很干脆,不给吴熙乘虚而入的机会。 “没想着将功赎罪什么的?” 吴熙还是想招安这些人的,毕竟都是穷苦出身,造反是被逼无奈之举,要是拉过来做自己将军,必定如虎添翼。 “还是算了吧,你们的皇帝心眼很小,秋后算账很明显,就算是皇帝大度,朝臣可没有那么好说话,到时候也少不了掉脑袋,都是掉脑袋,老夫希望自己掉的有价值一些。” 吴熙干笑了两声,觉得人家说的不无道理,他这个将军打仗回去都要受到皇帝的猜忌,更不要说一个造反的叛徒了,想必以后的日子也好过不到哪里去。 只有有足够活命的机会,这些人才会铤而走险。 接下来的时间里,属下不停的往牢里面送酒,约莫天黑的时候,吴熙才从监狱里面出来,喝的有些高,走路有些飘,但是没有人知道他们聊了一些什么。 可以肯定的是,这一定和进攻常州有关系。 润州和常州之间有一个丹徒,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吴熙要想直捣常州,丹徒是个硬茬子,所以,吕师囊要是利用好,可以生下很多力气。 吕师囊什么都可以答应,就是不答应帮忙,吴熙已经给他找了清涧的军工厂作为以后生活的用地,这老小子就是不答应,有本事自己去打,没本事就回去好好读书,小孩子家家的出来捣什么乱。 吴熙被说的无地自容,人家说的是实话,一个糟老头组被一个小孩子打败,还大言不惭的要招募人家,还保证后半生衣食无忧。 任是谁都不会相信一个小孩子的话的,怪就怪方腊的情报工作做的不到位,钟明亮作为国师也没有尽到告知的义务,这是他们的过错。 现在想来,钟明亮已经在给自己找退路了,吴熙觉得上一次没有和他白说,至少在方腊失败之前,不担心自己暴漏的风险。 第一百四十八章 水很深 冯六回报,对方行动迅速,傍晚进入丹徒,看样子吕师囊是被他们放弃了。最新最快更新 吴熙挥挥手让他下去休息,冯六刚走,二狗子回来了,脸上挂着笑容,似乎有重要的情报带回来。 “将主,属下一路打探,终于有了结果。” “说。” 吴熙不想表扬他,怕他尾巴翘上天。 “你要找的人就在安远军。” “曾孝蕴的部队?” “不错!” “现在他们在哪里?” “人在江宁府,属下已经派人盯着,就等您的命令了。” 吴熙笑了笑,喝了一口茶,砸吧了一下嘴巴,说道:“现在办事很老练,没有白白的教你。” 二狗子嘿嘿笑着,摸着自己的后脑勺,对于将主的夸奖很不好意思。 “行了,执行命令就是,记住,不要把人弄死,要不然丹徒可不好打啊。” “我们的火药弹岂是吃素的?” 二狗子觉得队伍上有黑火药,不管前面是谁,一炮打过去,保证城毁人亡。 “你懂个屁,那东西现在很稀缺,不是想做就能做的,人手很有限,在清涧的制作基地只有我们子午营的人再做,根本不能保证速度和质量。 本来想让宋江的那一万人过去帮忙,也好给他们一个好的归宿,谁知道人家还不愿意干,阿贵的运输车队够庞大了吧?一百辆货车拉,前前后后投入上千人,都不够一场常规战役消耗的,你小子说炸就炸啊?” 二狗子被说的懵圈了,感情这里面的事情很多,自己不当家,不知道油盐贵。 “对了,将主,海州那边传来消息,宋江被围,已经投降了,本来朝廷的意思是让他们来打方腊,戴罪立功,但是,张叔夜那个老头上奏朝廷,说这样做很危险,还罗列了很多的可能性。 皇帝看了之后,觉得说的有理,就准奏了。” 吴熙把嘴里的茶叶吐掉之后,问道:“现在他们人在哪里?” “还在海州关着,其实就是软禁,也没有把人家怎么样。” “那就好,你等着。” 吴熙说完,刷刷刷的在宣纸上写着什么,然后撞在信封里,上了火漆,交给二狗子说道:“八百里加急,送到京城,你不要去,找个机灵点的兄弟去就行了。” “是!” 二狗子退了出去。 刚刚闭目养神,很轻的脚步声传来,嘴里喘着粗气,吴熙知道来人是谁,也没有睁开眼睛。 和尚走到吴熙的面前,张牙舞爪的想要吓唬他一下,可是吴熙不为所动。 又准备下一个动作的时候,吴熙说道:“好了,不要闹了,这么大一个人了,真不知道你是孩子还是我是孩子。” 和尚尴尬的笑了一下,说道:“和尚不远千里来找你,你就这个态度?” “你想让我怎么样,吹吹打打的把你迎进来?” 吴熙反问道。 “至少也起身迎接一下不是么?” “好了,好了,怕了你了。” 说完站起来,一圈就打在和尚的肚子上。 和尚抖着软肉,笑的上气不接下气,说道:“行军打仗,一点儿都没有把身体练好,还是那个样子。” “我夫人怎么样了?” “你怎么知道我要说的是这件事情?” 和尚惊讶道。 “也只有这件事情你才能这么要挟我。” “呵呵,还真有你的,说真的,你是不是很希望生个闺女啊?” 这叫什么话啊,封建社会的大户人家,你要是生个女孩儿,主母都要把你扫地出门的,这和上是专门来给吴熙找气受的。 “也就是你知道我不在乎是男是女,女孩那是我上辈子的情人,男孩也行,不过那是个仇人,什么都行。” “要是双胞胎而且还是个龙凤胎呢?” “我的乖乖啊,不是吧,我们家有那个基因?” “什么鸡,什么鸭?” “没事,你不懂,我的意思是说,我们吴家人丁单薄,这下那些喷子们该住嘴了吧?” “看你那小气的样子,都已经是男爵了,还和老百姓叫什么劲。” “也是啊,你看小子的夫人对我可有意见?” “有!” 吴熙心里一阵不好的预感袭来,不会是青莲的回去让她有什么想法吧。 “那个什么……” “别这个那个的了,不是青莲的事。” 这和尚说话大喘气。 “那是谁的事。” “你的事。” “我能有什么事?” “你还记得你在双溪村的时候,吴老爹给你定的那门亲事不?” 和尚这下说到点子上了。 吴熙嗡的一声,头就大了,当初只是随便说说的,人家看他们吴家家境不好,根本就没瞧上吴熙,可是耐不住吴老爹唉声叹息的求啊。 谁知道现在这个档口人家给找来了,这可如何是好,崔妙彤就是一个性子烈的,她们两个人还不打起来,那么肚子里的孩子…… 吴熙不敢往下想了,再睿智的男人在这个时候,脑子都是一桶浆糊。 和尚笑的嘴咧的老大,拍着大腿得瑟,根本就没有一点儿高僧的样子,活像是村子里下地回来说闲话的老农。 “你也不必担心,人家相处的好着呢,活像是一对姐妹,姐姐短的叫着,很贴心呢。 你还别说,那妮子的手艺还真不错,做的一手好针线,孩子还在肚子里,小褥子小被子,已经张罗齐了。” 吴熙总算是把心放下了,可是还等心落地,又纠结起来了。 这们亲事当初答应的很仓促,连人都没见着,要是个大花脸,五短身材,就算是睡在床上,吴熙都不一定有胆量爬上去。 和尚笑的花枝乱颤,也不答话,这可把吴熙给急死了,和尚就是不说,抢过吴熙身边的就睡,咕咚咕咚就喝了起来。 吴熙看着心疼,他的胃究竟是什么东西做的,这么烈的酒,和喝凉水似得。 孩子即将降生,吴熙传令三军,三天不动刀兵。 将士们紧绷的神经并没有吴熙的这句话而放松,反而处处警惕。 这个时候,正是敌人偷袭的最佳时机,要是让人得逞了,淮阳军的面子算是丢完了。 大军不出行,军营里就会有活动,不管是干什么吴熙都不太管,给他们一个宽松的环境,对于打仗很有帮助。 打仗就要死人,谁也不知道上了战场能不能活到战争胜利。 所以适当的放宽松,有助于士气的增长。 朝廷委派的官员到了,安抚使大人就像是家人一样招待着这些官员,让官员感觉这就是家。 吴熙虽然说是一军之主,但是在文官的面前还是低人家一头,跟在这些文官的身后视察润州。 润州的百姓慢慢的再往回走,到底还是放不下故土,官军虽然很坏,但是,总不至于无缘无故的杀人吧。 盛章得知老百姓在往回走,心里很高兴,马上把这些人召集起来,然后让他们进山把原先的原住民全部叫回来,如果住在山里的山民愿意来润州生活,他们也会登记造册,正式成为大宋的一员。 合着以前山里的人就不是大宋的? 这个盛章就是这样在给自己捞政绩。 钱万成站在群周城下,很嚣张的指挥着商队使出城门,这一次他又赚的钵满彭满。 在盛章大人下令封城之前,商队已经上了官道,往长安走了。 盛章知道之后大怒,回头看着走在最后的吴熙,直接下令就要治吴熙的罪。 吴熙一点面子也不给这位安抚使大人,说道:“小子何罪之有啊?” “你还说你没罪?放任歹徒强抢良家财务,这就是犯罪,来人啊,马上派人去追回财务。” “等等!” 吴熙叫住了准备前往的兵卒,缓缓的说道:“不着急,我给你们算完帐,你要是还执意要去的话,我也没什么好说的。” 盛章虽然很愤怒,但是起码的理智还是有的,轻轻的一挥手,说道:“你说吧,如果你不能说服老夫,那么连你一块治罪,别以为自己会打仗,所有人都要卖你的面子。” 吴熙对他的话并不在意,说道:“这些人在长安的时候,就一直跟着子午营的人,说是商队,其实就是我们子午应的后勤供应,战争结束之后,允许他们进入战场,捞点好处作为补偿。” “难道我们大宋连打仗的银钱都要这些商人带着伪善的面具来捐赠了么?” 盛章说完之后,感觉自己好像说错了什么,神情之间很不自然。 “是啊,您老不是说朝廷今年粮食吃紧,要我们自己解决么?” 吴熙微笑着说道。 “那也不能那老百姓的东西来换取!” 盛章余怒未消,继续说道。 “安抚使大人请息怒,这里已经是敌占区,按道理来讲这里就是敌人的地区,我们杀进敌人的地方,还用得着像敌人的主管打招呼说我们要那一点东西给你们么?” 吴熙这话说的比较犀利,盛章直接无言以对了。 说到底都是他在背后捣鬼,就是要把吴熙在粮食上困死,没想到你有张良计,人家有过桥梯,还杀了一个扬州知府,让谁也跳不出毛病。 这一局,无疑吴熙赢了。 这就是政治斗争啊,无时无刻的就在你的面前炸响,让你卒不及防,其实吴熙杀扬州知府的时候,也没有多想,通过这几天盛章的表现来看,这里面的水很深呢。 第一百四十九章 不得不发 盛章气咻咻的带着官员走了,因为吴熙让他在众多官员面前丢了脸,还是一个十七岁的孩子面前,这让他很没面子。 本来想着显示一下自己的威仪,教训两句小辈,谁知道人家不买账,连台阶都没有,让他很窝火。 回到京城之后,一定要上奏陛下,好好的把场面找回来,这口气可不能就这么咽下去。 什么时候大宋的武将开始和文官对着干了? 这种头可不能在他这里开了口子,要不然文官队伍就没有他的位置了。 盛章走了,大部分的文官也都跟着走了,吴熙瞬间就成了过街老鼠,人人都可以喊打,只要不是原则问题,吴熙基本都不还嘴。 润州信任知府很年轻,看上去文质彬彬的很有抱负,似乎不愿意和那些溜须拍马的人为伍,落在后面等着吴熙上来和他肩并肩走着。 “吴将军大名,我听说过,心如铁石,杀人如麻,打仗很有一套,外界已经有人开始传言,说你迟早要比肩霍去病卫青之流,登上名将的舞台。 不过我朝环境对你成长很不好,刚才得罪了安抚使大人,后面的路走起来会很艰难,不仅让人想起前朝的狄青啊!” “你这是在借古讽今呢,还是伤怀世风日下的宋朝呢?如果你在为我担心,大可不必,不过还是要谢谢知府大人提点,盛章这个老狐狸很记仇,你要小心了,我就是一个个例,还是不要和我走的太近才行,刚才安抚使大人回头看你的眼神都有些不对劲了。” 吴熙说道。 新任知府哈哈一笑,说道:“这天下是百姓的天下,赵家顺应天命在治理,我是陛下钦点的知府,不是他盛章的走狗,他怎么看我我还真没放在眼里。” 吴熙干笑了两声,觉得这小子大言不惭,想必是有些后台,有恃无恐,要不然就是一个愣头青,不懂得为官之道,只知道百姓怎么样,人民怎么样,完全不会料理关系。 “知府大人豪言壮语,吴熙佩服。” 吴熙说着抱拳施礼,因为这样的人注定活不长久,就当是提前给他吊唁了。 “听说昨天夜里方腊的弟弟方七佛就在这润州城里,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这小子吃定吴熙了,没话找话的聊。 “你是不是想说,是我放走了方七佛,然后给官家请罪?” “那到不是,刚才你没来的时候,听他们说要在这个事情上做文章,估计就是针对你的,你要小心。” “多谢兄台挂念,敢问兄台大名!” “不才宋可!” “在下吴熙!” 这就算是认识了,多个朋友多条路,朋友多了路好走。 可是在古代可不是这样的,如果有一天你的朋友犯罪了,有可能你就被拉到菜市场砍头了。 所以在古代能在家里待着千万别去人多的地方,很危险! “方七佛不知道会不会卷土回来,杀我们一个措手不及?” 宋可已经得到了盛章好几次眼神的赵关克,可是这小子就是不依不饶的和吴熙说着,就算没了话题,也要寻找话题。 吴熙在盛章的注视下,指着城墙上的军卒说道:“你不要害怕,要是方七佛回身攻击润州,还轮不到你拿着扁担往上冲,淮阳军的人个个都是好汉,保证叫他有来无回。 丹徒就不是个打仗的好地方,如果非要上的话,得要等时机。” 宋可明显就是一个书呆子,对吴熙说的这些似是而非。 吴熙不打算让他懂,知道敌人来了有人保护就行。 新到任的扬州知府算是个比较勤勉的,是从礼部尚书贬下来的唐恪,也是一个六亲不认的主,之所以跟着盛章来巡视,就是为了捞功绩,好早日回到朝堂。 “小子打了几场胜仗不要尾巴翘上天,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方腊作乱就是民心安抚的不到位,才导致的结果,你最好不是故意放走方七佛的,要不然就算陛下饶了你,我们这些老骨头也不会饶了你的。” 这就是再做戏,是做给盛章看的,果然盛章喜笑颜开的过来和唐恪搭上了话。 吴熙还没有去京城,就觉得压抑的不行,如果以后住在京城,他不知道自己会不会的神经病。 “小子谨记各位的话,定当不负皇恩,早日铲除反贼,为陛下分忧。” 要是早这样说的话,盛章也不至于拉着长脸不待见自己,现在即便是吴熙说了软话,盛章的脸色依旧很难看。 谈话进行不下去了,看自己年龄小,都想在他身上找存在感,刚才咄咄逼人的时候,没见有人敢来说教,语气稍微缓和了,马上就顺着你的话开始说教。 这就是趋炎附势的人,吴熙看不起他们,没有主见,被潜规则牵着鼻子走,活的没有自我,战战兢兢的做官,生怕得罪了权贵,耽误了自己的前途。 下午的时候,淮南路转运使李祉来大营查看淮阳军军备以及粮草,吴熙总算是得到了解放。 盛章这次下来主要是以安抚使身份来的,李祉到任之后,盛章就没有什么职责了,他也乐的轻松。 转运使就是一个出力不讨好的差事,容易犯错误,他现在正在升迁的攻坚阶段,千万不能出什么幺蛾子。 蔡相虽然卸任,但是影响力依然还在,说句话比现任宰相都管用,做为他的得意门生,盛章不觉得自己的路很难走。 “吴将军,一路上可有困难?” 李祉就是个实干派,寒暄的话也免了,直接进入主题。 “过去的就不说了,我们子午营的人从来都不会依靠朝廷的粮草来打仗,只是淮阳军刚刚履职,还没能摆顺,就在扬州碰到了钉子,万般无奈之下只能开杀戒了,转运使大人不会是来问罪的吧?” 李祉笑了两声,端起面前的茶杯喝了一口,觉得有些意思,索性一口喝完了。 “在大局面前,他别说一个小小的扬州知府了,就算是皇帝的亲儿子,你要的时候,他也会很慷慨的给你,只要你打胜仗就行,但是我们的这位皇帝记仇的功夫一流,回头你小心就是。” “小子已经夹起了尾巴,所有的功劳也都交了出去,这样做应该可以了吧?” 李祉摇头苦笑道:“难为你了。” 吴熙也跟着摇了摇头。 “不过,你不要告诉我朱勔不是你抓的。” 吴熙笑的更甚了。 “你笑什么?” “说到底还是来说情来了?” “不是说情,是怕你担待不起,怕你犯错误!说起来种大帅和我也是过命的交情,不想看着你在杀头的路上越走越远。” “李大人言重了,只不过是想给百姓一个交代,怎么就上升到了杀头的地步,是不是有些危言耸听了?” “小子,你的胆子不是太大,而是到了不要命的地步了,朱勔是什么人难道你不知道么?这里面千丝万缕的联系,关系错综复杂,不是你我可以左右的,再说了,童大人已经免了他的职,这就已经给百姓做了交代,你还想怎么交代,难道你认为杀了他,方腊就会退兵了么?” “小子确实是这样想的,至少为朝廷除了一个祸害,还让方腊的起义变得不再正义,这样一来,很多老百姓就会重新认可大宋,毕竟大宋才是正统他方腊只不过是一个作坊主而已。” “你想的有些简单了,即便朱勔死了,对大局没有多少改变,要知道朱勔可是皇帝造作局的骨干,就算是有错,也是官家的错,你这样做,无疑是打了官家的脸,再像天下人告知,皇帝是错的,这样一来不仅起不到缓和的目的,甚至会激化矛盾,到时候百姓让官家出来道歉,你说官家是出来还是不出来? 出来的话,皇家的威仪何在,不出来的话,百姓不依不饶的,势必造成两种结果,第一,你死,第二,百姓死,你说官家会选择留你还是百姓啊?” 吴熙毕竟还年轻,做事有时候全凭喜好,就拿杀朱勔来说吧,完全是根据后世了解,觉得他是一个奸佞就要当着全天下的百姓杀之而后快,听李祉一分析,觉得还是有道理的。 但是命令已经下了,为朱勔请命的折子恐怕已经上路了,即便现在吴熙放了朱勔,在皇帝的心里已经种下了一颗仇恨的种子。 “有什么解救的法子没有?” “把人放了,好吃好喝的伺候,或许还有转圜的余地。” 李祉说道。 “那将士们会怎么想我?” “你自身都难保,还在乎将士们的看法?” “李大人,你错了,我可以不在乎皇帝的看法,但是一定要得到将士们的全力支持,才能打赢这场仗,朝令夕改,军心势必不稳,即便是胜了,也会是惨胜,我就是一个心软的,见不得自己的部下死伤,如果让我选择的话,宁愿去得罪权贵,也不愿意和将士们有了隔阂。” “听你的意思就是没得商量了?” “作战计划已经敲定,不容得更改,每一个环节都是经过仔细商讨通过的,环环相扣,其中一个环节连接不上,就会造成大量的伤亡,你说这个责任谁来背? 兄弟们信任我,才把身家性命都压在我的手里,而我尽然为了一个奸臣而害死了兄弟,这样的买卖怎么做都觉得很吃亏。 知道你们是为了我好,但是箭已经上弦,不得不发,吴熙不懂事,给你们添麻烦了!” 第一百五十章 前辈的忠告 “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老夫可以理解,自古兵灾才是最可怕的灾害,旱灾虽然可怕,总是还有一口吃的,兵灾是要死人的,要是没有个头,遭殃的是老百姓。 这一次方腊造反,广南地带都受到了牵连,牵一发而动全身,尤其是钻在山里的山民,乘机下山打劫,已经给老百姓造成了不小的损失。 如果在这样下去的话,整个淮南道都要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了,老夫身为淮南路转运使,这些事情见的多了,心里很不是滋味。 你这样做,说实话,老夫的 心里是赞成的,就是含怕被有心人利用了,对你的前途不好,如果是别人站出来当这个出头鸟的话,老夫也不会匆匆敢来阻止你了。” 看的出来,这才是真正心系天下的人啊,吴熙的脸上红一阵白一阵,觉得自己就是一个自私的人。 恭敬的起身给李祉添上了茶水,笑嘻嘻的说道:“小子这也是借着打仗整顿朝廷的奸佞,你看吧,要是朱勔这次不死,方腊被剿灭之后,他就会用另一种身份重新出现在百姓的面前,那个时候,想要再扳倒他,可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了。 这种人喜欢献媚,几乎成了一种嗜好,达不到目的誓不罢休,可偏偏我们的官家又是一个喜欢面子的人,有这样的人在身边,大宋迟早要完蛋的。 金人已经崛起,朝堂蔡京专权,虽然退居二线,但是,早朝堂上依然有话语权,联合金国去攻击我们的盟友辽国,本身就是一个错误的决策,这很明显,就算是瞎子都能看的出来的,你说他自己心里不知道么? 那么是什么让他义无反顾的选择童贯的献计,非要联合外人来欺负自己的兄弟呢? 那就是虚伪,他就是要看看能有多少人支持他。 他的如意算盘成了,直接把大宋送进了万劫不复的地狱,小子也上过奏折,但是石沉大海,小子知道官家根本就没有看见这份奏折,或者说,以小子的资历,这种大言不惭的奏折,恐怕都到不了中书省就已经被丢进了火炉里烧毁了。 小子我也是退而求其次,既然正常的程序没有办发办到的事情,那么就要剑走偏锋,别人害怕得罪人而不敢出手,那么这件事情就由小子来做好了。 小子的志向不再官场,也不在朝堂,说是来救大宋于即倒,话有些大,反正我就不是一个安分的人,直到我自己觉得应该致仕的时候,绝对不会占着茅坑不拉屎。 如果到时候官家还念旧的话,随便划拉个小山让小子奉旨抢劫,那就最好不过了。” 吴熙说完之后,笑嘻嘻的等着李祉表扬。 表扬没有换来,后脑勺上挨了几巴掌之后就彻底的乖了。 李祉听完吴熙的长篇大论,兴致很高,吴熙就让卫兵把茶水撤下去,换成吴家专门的酿的酒,这酒阿贵才刚刚卸车,喝起来似乎有些旅途劳顿的意为。 “好酒啊!如今大宋对于商人的政策实在是好,你的这酒要是敢上市,那别人家的酒就是马尿了。” “官家不允许商家做酒的生意,如果要做的话,就要把酿酒的秘方上缴,然后他们酿制出来,我们拿钱买回来,才可以到市场上做买卖。 小子就算是胆子再大,也不会触动朝廷的律法。” “你还真是一个怪人,金钱的事情你从来都是不屑一顾,事关原则的事,寸步不让,一方面让老夫欣喜,一方面又让老夫为难。” 吴熙端起酒在桌子上随便敲了一下,一口喝了下去,李祉不明所以,吴熙亮着空杯子意思就是我喝完了,该你了。 李祉哈哈一下笑,觉得他就是一个小孩子,不管多么隆重的场合做事随本心,从来都不会趋炎附势。 就是一个真性情的人,刚才这小子说的话,多半都是正确的,有很多事情正在无情的发生,这就不得不引起李祉的注意了。 “你说大宋会有危险?一群山里的野人,能翻起什么浪花?” 李祉说的自然是白山黑水间猛然崛起的金人。 “野人?你小看他们了,你别看他们现在在你的面前唯唯诺诺的把你奉为上国,等到他们看清了宋朝的实力之后,就会调转枪口,来对付我们了,辽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如果现在朝堂上的那些人还执迷不悟,等到辽国灭亡之后,下一步就该是我们大宋了。” 李祉自然知晓里面的道理,但是他始终不认为十几万的金人敢南下攻击大宋。 “你小子是不是有些言过其实了,即便是他们杀过来,人口的严重不足,就足以让他们不能纵深攻击,战线拉的太长,对他们也不利。” 吴熙突然想起了后世的日本,这个小国家面积不大,人口不多,却是二次大战的主战国,要不是战线太长,自身无法消化的话,几乎就要胜利了。 人家比拼的是实力,和人口多少没有关系。 “大人说的又道理,但是你想过没有,人家根本就没有占领的想法,而是扶持一个自己人当皇帝,那个时候的大宋还是大宋么?” 李祉倒吸了一口凉气,凉气钻入牙缝,凉飕飕的吸的牙疼。 “小子你异想天开,想法自由无拘束,看上去天马行空的没个正行,但是字字珠玑,仔细想来都是金玉良言,可惜,朝堂上的一言堂,害苦了天下的百姓。 小子,你的身份和地位不足以让你的言论在朝堂上有分量,要想扭转整个战局,你应该往上爬,等到你的言论能和他们开始对抗的时候,你就可以随心所欲的做任何事情了。” “多谢李大人的美言,小子诚惶诚恐,不过小子正在往那个方向努力,虽然不留恋官位,但是不得不上位,就是为了博得一个说话的机会。 朝廷封了小子长安县男,就是小子自己争取的结果。” “话说的很大,好像你想要得到什么,就一定能得到似的。” 李祉喝的有点多了,说话也在向兄弟之间的言语靠近,心里想的和嘴上说的基本上都不是那么一回事了。 后世喝醉之后闹事的时候不少,很能体会六十度的二锅头下肚之后,嘴上就没个把门的。 “你也不要激将我,就算是喝醉,心里面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大宋朝除了皇帝的那个位置之外,就没有我得不到的,但是小子我根本就不屑一顾,自由自在才是我的本性,你觉得一只翱翔的鸿鹄会被家雀留在身边么?” 李祉笑吴熙这个比喻好。 一个人的理想放大之后,生活里的那些不如意马上就会烟消云散了。 这其实就是一个心里暗示的作用。 “还有一件事情,老夫要问你,在京城的时候,听人你在沂州使用的火药和大宋的火药不一样,为此有人还派出了杀手,有没有此事?” “有啊,怎么了?但是,你不要担心,火药是宋朝的将作监做的,和我没有任何关系,小子我只不过是使用了朝廷的火药而已,就算在金銮殿上对质,我也没有任何的压力。” “终究还是年轻啊,宋朝自己的匠人知道自己的水平有多少,火药有多少威力他们再清楚不过了,辩解是没有用的。 皇帝最忌讳这种事情了,老夫劝你把火药的配方交上去才好,要不然就算是你有天大的功绩,好事也不会落到你的头上,相反还处处给你使绊子。 个人是没有权利掌握这种大杀伤性的武器的,只有权利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掌控,你的行为已经触动了皇帝利益,所以这一次你只是得到了一个县男的爵位。 本来按照你提供的土豆和玉米这种利民于千秋万代的好东西,一个侯爷的爵位是跑不了了,这分明就是有人从中作梗,不想让你冒的太快而已。” 李祉的话说的还是有道理的,不过县男的职位,本来就是吴熙实现目标的第一步,他已经很知足了,一下子跳到侯爷的地步,对他真的没有好处。 听了太多的好话,吴熙自我感觉有些良好,多喝了两杯,就醉的不省人事了,好在三天不开战,睡一觉也不会耽误什么事。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李祉已经走了,转运使的责任重大,协调各地的粮草,运送到最该去的地方,稍有疏忽,战争的走向就会发生反转。 吴熙知道这老头再也不会来淮阳军的营地送粮食了,因为吴熙不需要,就昨天晚上喝的那种酒,都不知道要糟蹋多少粮食,李祉没有批评他浪费粮食,因为这酒确实很好喝。 一边吃狗肉,一边宣传爱护动物的良善人士,李祉不准备做。 吴熙随便洗了一把脸,喝了一碗饭,看了一眼包子,根本没有胃口,昨天晚上的酒劲还没有过去,挂在胃上很难受。 二狗子押着朱勔刚进入大军的牢里,后脚盛章听到风声过来了。 不仅盛章到了,宣抚使大人童贯,在宜州战场也派人来过问此事。 派来的人是方腊进攻杭州时逃走的知府赵霆。 第一百五十一章 剩余价值 赵霆因为在杭州的时候没有和百姓一起守城,做了逃兵,心里总不是滋味,其实是为自己的前途担忧,果然,童大人一来就免了朱勔的职务,连造作局也给撤销了,花岗石全部停运。 虽然没有罢免自己的职务,但是现在杭州还在方腊的手里,他这个知府也是名存实亡了。 朱勔和自己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平时往来频繁,利益纠葛很深,可谓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关系。 赵霆在宜州去找童贯,正好遇到这件事,就自告奋勇的来了,不说将功补过的话,也要为自己的利益伙伴争取一下,不是么? 盛章的到来,也是因为他们是一条线上的,内弟的官职就是走的朱勔的路子,平时在京城,也经常把消息带过去,朱勔有时候来京城述职的时候,还经常去窑子里面快活一番,虽然上了年纪,道长给的药,撑一炷香的时间还是绰绰有余的,就是体力不济了,其他的都还很好。 两队人马,前后脚到,到了之后,互相吹捧了一番,然后落座。 吴熙也不吝啬,以高规格招待了他们,可能是因为饭食比较美味,众人谈论的都是如何做好一桌菜,而不是如何治理国家。 饭后当然要上茶水,吴熙这里可没有青楼让他们肆意妄为。 准备了酒菜,没准备上桌,就是害怕一会儿言语不对打起来,其实打了也就打了,政见不同而已,后世的时候,国外的国会上,因为政见不同的议员打架的不再少数。 但是,醉酒打架就属于耍酒疯的行为,和政见无关了。 “吴将军威名远博,老夫佩服,年轻有为,就受到圣上的青睐,前途不可限量啊!” 赵霆刚才还在和盛章说青楼里的小娘们怎么样怎么样的转口就夸起了吴熙。 如果你认为这是夸人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这句话的真实含义是,你小子年纪轻轻,官场上的事情你不懂,如果顺着我们,保证你荣华富贵,如果一意孤行,别说圣上青睐你了,就算你是天生的奇才,朝堂上也不会有你的位置。 吴熙听的明白,不过装糊涂是一门艺术,愣是装做不懂得样子,还感谢了赵知府的美言。 赵霆得到吴熙傻傻的回应,瞬间觉得自己的三观尽毁,这样一个什么都不懂的榆木疙瘩,是如何混到现在的地位的,圣上真是瞎了眼了。 盛章对吴熙的表现很满意,这样的对手实在不足为虑,蔡大人多虑了。 心里这样想着,嘴上说道:“小子前途无量不假,阻力也不小,要知道圣上的决断有时候也要得到中书省的一致通过才成,你是知道的,中书省一向是以蔡大人为首的,正好以前蔡大人在杭州的时候和朱大人有些渊源,听说你抓了他,要在丹徒的城门前鼓舞士气,挽回百姓的心,不知道是不是有这事啊?” 话已经说的很明白了,吴熙要是再不明白的话,要被别人当成傻子了,装疯卖傻要注意尺度,过了就有糊弄人的嫌疑,这些人都不是傻子,一眼就能看出来。 吴熙的脸上瞬间升起一起不快的红云,不过很快就褪去了,没有人捕捉到。 笑呵呵的说道:“安抚使大人言重了,小子官小言微,能得到蔡大人的垂青实在是诚惶诚恐,每个人都希望能做蔡大人的门客,小子也不例外,至于朱大人,正在营地做客,好吃好喝的招待着,只是军事上的需要,才请来助阵的,大人们多虑了。” “他现在在哪里?”赵霆不放心的问道。 “是这样的,昨天晚上为朱大人接风,多喝了几杯,现在宿醉未醒,有人伺候着,有劳知府大人挂念,等他醒了之后,定然把大人的问候带到。” “这样最好了,不过什么酒能把他喝的酩酊大醉,直到现在依然没有醒来?” 盛章完全放弃了对吴熙的戒心,这样问其实就是想喝酒了。 吴熙见火候差不多了,就让人端上了早就准备好的酒菜,打着哈哈,开始喝酒。 确实是好酒,刚才的饭食已经让他们有些吃惊了,普遍干旱之下,还能有如此高质量的军粮供应,看来这小子还是有些手段的。 吴熙上的酒都是高度数的酒,没几个回合,两人说话就有些大舌头了,反观吴熙,还是一脸的淡定,脸色平常,没有一丝的变化。 心里暗暗佩服。 吴熙已经习惯了高度数酒,自然不在话下,他们还以为碰见了高手,害怕喝醉丢人,忙说有事,站起来走了。 还是信了吴熙的话,究其原因是吴熙的态度诚恳,说的都是没了江山社稷的话,不由得他们有质疑,如果有质疑的话,一顶大不敬的帽子就会扣下来,谁也不想在这个节骨眼上犯错误,即便吴熙说的不是真话,为了一个人丢了自己的饭碗,那就有些得不偿失了。 古人计算得失的法子个后世没有多少区别,只要触及到自己的利益,尤其是生命安全的时候,义无反顾的抽身,很干脆,没有一点拖泥带水的意思。 “朱大人啊,你的两位好朋友刚才来看你来了,听说你朝不保夕,匆匆的吃了口饭,就回去了,走的时候还带了我给他们准备的好酒。” 吴熙来到牢房,端了一壶酒,想和他喝一点。 “果然是惺惺作态,给他们赚了那么多钱,不知道捞了多少好处,童大人已经掳去了老夫的官职,算是对百姓有了交代,怎么,难道你认为杀了老夫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朱勔本来想说他们内部人放弃营救他的,话锋一转,就变成威胁的话,吴熙觉得这个人很难缠。 “朱大人直到现在依然执迷不悟,这么多年的官算是白当了。” 吴熙一脸轻松的说道。 “此话怎讲?难道你真的以为你能杀了老夫?” 吴熙摇着头,摆着手说道:“且不说方腊就是冲着你来的,是要杀了你而后快,就算是被你祸害过的百姓也会把你千刀万剐,正好今年大旱,你的肉正好充饥。” “哈哈哈哈……” 朱勔笑的很大声,对眼前的这个小子的勇气大加赞赏,随后说道:“小子,你想的太天真了,老夫是圣上钦点的造作局供奉,杀了我就等于是打了官家的脸,光这一条你就担待不起,再说了,我大宋朝刑不上大夫,即便是要杀老夫,也要圣上的批准才行,你不会真的以为,把老夫请到这里,五花大绑就能动用私刑了吧?” 斜插在墙上的火把肆无忌惮的燃烧着,就好像吴熙心里的那团火,朱勔大声的笑着,同样笑的肆无忌惮,绑在手上的铁链随着他身体的摆动哗啦啦作响。 吴熙黑着脸命令身后的狱卒给朱大人松绑,朱勔的笑声更甚了。 外面侯着的伙夫听到了里面击掌的声音,端着盘子鱼贯而入,盘子里面放着精致的饭菜,还有一壶吴家精酿的二锅头。 军营里的伙夫都是精壮的汉子,画风看上去不是很美,但是菜做的绝对一流,尤其是那道凉拌豆皮,简直传承了吴熙的全部精华,有过而无不及。 猪肘子,猪脸,拌腰花,花生米,样样俱全,凡事和猪有关的东西,全部上了一遍。 其实最主要的还是那瓶酒,那才是真正的精华所在。 朱勔从架子上被放了下来,到底是养尊处优的身子,一夜的折磨,在放下的那一刻几欲跌倒在地。 强撑着身子,笑嘻嘻的摸了一下手腕,就坐在桌子上准备开吃。 刚拿起筷子,好像想起了什么,放下了筷子,捋了捋凌乱的头发说道:“既然要放人了,在这里吃饭就不合适了吧?” 牢头凑过来,大马金刀的一只脚踏在凳子上说道:“朱大人,你是真不明白还是装糊涂啊,我们家将主只要是亲自下厨给犯人做饭,那就是送行饭,这也就是你朱大人还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要是一般的人,早就拉出去砍了脑袋再说。 好好吃吧,这样的饭在军营里面没有多少人能吃的到,再说了,也没有人愿意吃,吃一顿少一顿了。” 手里抓着一块猪手,刚要放进嘴里,听到这话之后,猪手停在了嘴唇边上,再也没有任何心情吃饭了。 合着刚才的话算是白说了,都给他说了,自己是圣上的亲信,不能随随便便说杀就杀的。 “等等。” 牢头刚要走出去,朱勔把他叫住了。 “说吧,将主说了,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一切疑问都可以回答你。” 老头背着手站定,等着他问话。 “他是不是接到了圣上的密旨要杀老夫?” 牢头嘿嘿一笑说道:“既然是密旨,我怎么会知道啊,不过据我所知,没有,将主就是在一顿酒席之后,决定捕杀你,给杭州的老百姓一个交代。” “他也太张狂了吧!” 朱勔愤怒的一拍桌子,手上的猪手滚落在地,桌子上的碟子酒杯都跳了起来。 “发火对身体不好,养好身体,把你对圣上的忠心在众人的面前表现出来,你们家族才有希望,你就剩这么一点儿剩余价值可以利用了,好好把握吧!” 老头说完,就走出了牢房。 朱勔有气无力的坐在凳子上,眼神空洞,过了一会儿,冷笑了一声,抓起了桌子上的猪头大快朵颐。 第一百五十二章 闪电战 三日休整结束,第四日天还没亮,队伍已经出发。 这几日最忙碌的人莫过于是二狗子了,带着斥候和方七佛的斥候展开了二狗子带着精锐周旋,其他人撒开收集丹徒周边的地形情报,一片片绘制好的图纸飞到了吴熙的案前,有助于他更好的判断如何如何行军。 图纸都是散的,为的就是保密,这是子午营的传统,每个人手上都拿着一部分地图,有真有假,真的地图上面做着标记,自然是只有子午营的人才能看的懂。 地图很快就被拼接了出来,吴熙坐在马车里,拖着下巴仔细的思索。 不一会儿就在一个标注山丘的地方用手指使劲敲了敲,写了写了张小纸条,隔着帘子递到了马车的外面。 马车外早有人在等候,接到条子之后,三匹马分三个方向迅速疾驰而去。 这样的情形一直在上演,直到黄昏的时候才结束,吴熙揉着脑袋走出了马车,跟着大部队走了一段路,身后有侍卫紧紧的跟着,生怕将主有什么事突然找人找不到。牛眼娃跟着刘子山在前锋营,板牙红孩儿还有小伍小希都不在,走的时候就安顿好了,要是将主有什么三长两短的,他们也就不要活了。 丹徒虽然凶险,但是比起后面的常州苏州,不知道轻松了多少,现在就要寄希望于谭稹能在两浙路有所斩获,这场仗才能顺利的打下去。 丹徒做为徐州的侧翼,不容有失,必定有重兵把守,方七佛此刻一定已经躲在了徐州的大本营,坐镇指挥,方腊躲在杭州做他的皇帝梦,徐州是关键。 行军三天到达丹徒外围十里,安营扎寨,升起中军大旗,黑底红字的将旗迎风飘扬,红色的吴字在阳光的照射下那么的刺眼。 之所以要把中军的营地驻扎的距离丹徒如此之近就是没打算在这里过夜,一股脑儿拿下丹徒之后,连夜向徐州挺近。 网已经撒出去了,接下来就看冯六的手段了。最新最快更新 徐州守将是钱振鹏,辅佐他的是金节,许定,金节固守丹徒,许定在斜坡设伏,用的是围点打援的战术,想给吴熙来个出其不意。 金节这个人比较暴躁,能打仗,也能惹事,尤其喜好女人,这一点可以利用,纸条上写的很清楚希望冯六不要玩什么将在外军命有所不受的把戏。 前军直接兵临城下,丹徒的金节不以为意,仍然在青楼里和相好的厮混在一起,城墙头上稀稀拉拉的站着几个兵卒,哈欠连天,说说笑笑。 消息纸片一样的飞到了吴熙中军大帐,按兵不动的命令扎在每一个将士的心里,很不好受。 低下的人接到命令之后很快就炸开了锅。 “将主明显偏袒他们子午营,咋们淮阳军就是后娘养的,仗他们都打完了,军功也捞完了,咋们只能喝西北风。” “就是啊,这仗怎么打的,我们只能扛着梯子上城墙。还没到跟前,他娘的城门已经被攻破了,连口汤都喝不上啊!” “谁说不是呢,打了几场仗了,连个人都没杀,看见的都是尸体,回去之后连个吹牛的资本也没有。” “不行,一会儿一定要问问刘将军,把咋们位置往前挪挪,也让咋们有个立功的机会不是么?” 此话一出,众人都表示赞同,打仗不杀人,就不叫打仗。 旁边有子午营的老人听到了这些牢骚,斜着眼睛瞧都不瞧他们一眼,一看就知道是新兵蛋子,不知道战场的残酷,之所以这么安排,就是照顾他们,如果遇到真正的打仗,还不吓得尿裤子啊。 很显然他们也发现了这位子午营的老人,凑过去让他讲讲将主的趣事。 王大麻子吹牛皮绝对是一把好手,但是说的大部分都是事实,将主打仗从来不用人海战术,一切以少死人为前提,如果这场仗算下来不划算的话,他宁愿不打。 一顿话说的这几个兵卒收起了刚才了自傲,老老实实的去抗梯子去了,现在他们发现抗梯子实在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二狗子浑身是血的回来了,看不出来是别人的,还是自己的,看他行动利索,挂在脸上的笑容,就知道他没事。 “将主,对方斥候已被全歼,成功的把冯队长送进了城,除了观测哨之外,已经全部返回!” 二狗子严肃的表情,脸上的稚嫩已经全部褪去,战争的磨炼,让他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人。 “好,你下去休息吧,城破之时,迅速前进,接管徐州岗哨,你辛苦了!” “是!” 没有多余的话,完全照章执行,起初害怕他们没大没小,坏了军队规矩,现在看来,是自己想多了。 看着刘子山对于丹徒城前的分析,吴熙嘿嘿笑着,这么拙劣的表演,还拿出来献丑,还真的以为曹营无将,廖化作先锋? 许定就在斜坡埋伏,只等吴熙攻城了,呵呵,金节啊金节,下辈子挑对手的时候,千万不要低估对手,城破之时,会给你一个体面的结局。 刘子山的请战书不停的上,吴熙一个字都不回,牛眼娃也坐不住了,不知道将主究竟是怎么想的,兵卒个个摩拳擦掌,士气正盛,机会很好,就是不出战,再这样耗下去,丧失了机会,晚饭前休想拿下丹徒了。 将士们焦躁的情绪在蔓延,怨言四起,要不是牛眼娃坐镇,都快要压不住了。 因为军队里有一股传言,说是将主只顾着给子午营捞功绩,完全不会淮阳军的意思。 刘子山到底还是亲自来到中军大帐活完了。 一进门,还没开口,吴熙就让左右拿下,打二十军棍,以儆效尤。 刘子山不服气,大叫着要吴熙给个说法。 “擅离职守,该杀;怀疑上官,该打;发生了军心不稳之事,还挑头闹事,该降级,念在以往战绩辉煌,军前斩将是忌讳,于是该打二十军棍,有意见么?” 刘子山知道自己理亏,但是依然问道:“军营里的传言是不是真的?” “三十军棍,军法处不得留情,如果军法之后,他还能上马的话,行刑者就地处决。” 说完摆了摆手,让人拖出去。 刘子山还想说什么,刚要张嘴,见吴熙的脸色铁青,终究还是没有说出来。 吴熙也害怕他说出来,如果刘子山拼死也要和他做对的话,他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要下令杀了他。 不过这股风气一定要刹住,要不然往后的兵不好带啊。 午时刚过,城里打出了信号弹,信号弹刚起二狗子从床上跳了起来,绕过大军,向后山走了。 同时,憋了一肚子火的牛眼娃指挥着大军开始攻城,另一路人马由板牙率领,直奔斜坡而去。 刚刚挨完板子的刘子山被部下抬进了中军大帐,羞愧的低下了头,千言万语,不知道从何说起。 “要你们坚守不战,是在消耗敌人的耐性,同时也在观测敌人有什么意图,你们娇气太盛,适当的杀杀你们的娇气,这是为你们好。 淮阳军虽说是我临时指挥,但是每个人都是妈生的,对于生命都是平等,我尽我最大的努力把他们带回去,是我的职责,从他们出门的那一刻起,妻子抱着孩子盼着丈夫平安归来,母亲坐在门槛上望着村口,希望看见归来的人群里有自己儿子的身影。 骄兵必败,这是恒古不变的道理,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生死面前再小心都不为过,这是我的行事准则,我已经安排好了一切,就是为了少死几个人,事前没有告诉你们,就是为了保密,要是有人不经意间泄露了秘密,那么我们城里的弟兄就永远也回不来了。 你听,我们的人大概已经登上了城墙,喊杀声里都是我们的声音,敌人传来的都是惊恐的喊叫,难道这你认为我做的有错么?” 刘子山早就哭成了泪人,随意怀疑上官的用心,这就够将主把他从副职上掳下来,可是将主只是给了他一个教训,并没有进一步的处罚,就能看出将主是一个爱护手下的人,自己这顿打挨得还真不冤枉。 前沿阵地上的消息不停的传回来。 “报,前军突破敌人第一道防线,成功杀进了北城门。” “报!前军和敌人展开巷战,敌人正在退去。” “报!东门和西门已经尽皆落入我手,敌人裹挟着他们的将主正在向南门退去。” “报!牛将军擒获敌军将领,丹徒已经拿下,请将主前往视察。” 吴熙仍然不为所动,他在等另一路人马的消息,此时距离发动战争过去不过两个时辰,丹徒就被拿下,金节落网,而作为掩护的许定现在不知道怎么样了? 板牙的消息迟迟不来,吴熙的心一直放不下。 就在他来回踱步之际,传令兵总算是出现了,板牙所率领的另一路人马大捷,唯一的缺憾就是许定被杀,没有抓到活的。 吴熙自然不认为板牙做的不对,必定是许定耍花招危险到了他们的生命,所以板牙不得不出手杀了他。 高兴之际,命令大军进城,监军接管俘虏,统制官往上的官员一律交给监军,其余的就地处死,淮阳军没有那么多粮食来养叛徒。 监军黑着脸命令部下,把吴熙的一言一行都记录了下来。 第一百五十三章 带血的邸报 丹徒守军被全部消灭,所以百姓还没有来得及撤走,吴熙进城的时候,街道两边站满了人,手里没有拿吴熙想到的鲜花鸡蛋大碗茶,青楼上的女子也没有甩着帕子搔首弄姿来为心仪的人儿吟唱歌颂,仿佛他们看到的官军比土匪还可怕。 幽怨的眼神意味深长,紧攥的拳头,随时都在戒备,胸膛一起一浮显示出他们其实很紧张。 上万人的队伍进城,上万人的老百姓林立两旁,除了马踏青石的滴答声,就只剩下粗重的喘息声。 战后的街道凌乱不堪,巨大的滚木横在路的中央,碎石瓦砾散落的到处都是,唯有迎风招展的店铺彩旗昭示着这里曾经的辉煌。 气氛压抑到了极点,双方都在克制,只要有一方做出不冷静的动作,一场大屠杀就会以另外一种方式上演。 不管别人的态度是怎么样的,吴熙总是一副笑吟吟的样子,任是谁看见了,都不忍心去破坏那张脸。 吴熙没打算让百姓喜欢上自己,说到底,他代表的是朝廷,不是个人,私下里和这些可爱的人没有半点的仇怨,他们记恨的是朝廷,而不是某个人。 安抚百姓自然有安抚使大人,吴熙不操这个心,大军只是过境而已,等他的人马全部撤出去之后,盛章大人就会全面接管这里剩下的事就不是自己该操心的了。 手伸的太长,对自己一点好处都没有,这属于抢功劳了,吴熙就是再傻,这种出力不讨好的事,坚决不会干。 促使他想要赶紧逃离的另一个原因就是关于朱勔的处罚。 盛章个赵霆可不是好糊弄的主,等他们回过味来,这人恐怕是杀不了了。 在丹徒根本不做停留,北门进,南门出,迎着落日的余晖,加快了前往徐州的脚步。 甚至在天黑之前,吴熙不打算让火头军开锅做饭。 直到天上能看见星星的时候,大伙儿随便吃了一点稀粥馒头,然后继续往徐州挺近,他的时间不多了,童贯已经拿下了宜州,正在向湖州挺进,他要赶在童贯拿下湖州之前拿下苏州,进而和童贯在杭州城外回合。 这是大的战略方针,不能随便更改。 虽然童贯是一个十足十的奸佞,但是不能忽略他军事上的才能,要不然道君皇帝也不会任命他为枢密使,掌管全国的军队。 有才归有才,心术不正,断然没有成功的道理。 听说他在宜州打的很辛苦,要不是韩世忠临危救险,他就要被人杀死在宜州城下了。 五万大军折损过半,士气低落,听说他正在当地征兵,企图填补兵源的短缺,然后瞒报损失,为自己脸上贴金。 俗话说,上行下必效,赵佶就是一个好大喜功的人,你能期望下面的狗腿子有什么好? 本来叫嚣着一定要救下朱勔的他,这个时候也没有心情理会这件事了,赵霆没有接到进一步的指示,这件事情也就告一段落了。 行军三天之后,到达徐州外围,二十公里之外安营扎寨,听候斥候回报。 军队不同,斥候的水平也不同,可能是连续作战的影响,二狗子这次也没有及时的反馈信息,这让吴熙很不安。 二狗子从心里来说是比较自负的,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性格相当的倔强,尤其是行军以来,表现的甚为明显。 不过好在形势还在他的掌握之中,因为不到万不得已,二狗子不会向吴熙发出求救信号。 那颗信号弹久久没有升起来,才是吴熙最担忧的,如果求救的话,至少人说明人还是好的。 无奈之下,只好派出身法比较好的红孩儿出去打探他的消息,特意叮嘱他隐蔽行动,不要让二狗子发现他。 战事一触即发,吴熙还没有得到第一手资料,仗很难打,尽管钱振鹏在徐州城外摆开了架势,要和吴熙决一死战,但是吴熙还是决定再等一等二狗子。 刘子山学乖了,忍着屁股上的伤,硬是骑着战马威风凛凛的现在阵前等待吴熙的命令,不会再有任何的怀疑。 牛眼娃经过大战的磨炼之后也变得沉稳了许多,不再那么毛毛糙糙的了。 似乎大家都在成长,这是值得高兴的事情。 监军司马林过来两回了,一直在打听二狗子的下落,他很担心吴熙在背后搞鬼,一路上见识吴熙的强大,说真的,他对吴熙有一种畏惧,能不见就尽量躲得远远的,实在没有办法回避,也不回说太多的话,只要吴熙不做出格的事情,他才懒得管。 本来就是圣上派来见识将主的,打仗他也不懂,就让懂得人去做就好了,世上最可爱的人无非就是识时务的人了,所以吴熙也没有没有刻意的为难人家。 军营里只能有一个声音,那就是吴熙自己的,要是监军大人突发奇想想要指挥军队,吴熙准备拍拍屁股就走人,绝对不会有半点的留恋。 司马林还隐晦的问到了关于吕师囊以及其他俘虏的处决办法,被吴熙一口回绝了,这种事情归监军管理,他不愿意加入自己的建议,如果没事皆大欢喜,一旦出事,所有的屎盆子全部都会扣在自己的头上。 司马林见吴熙不愿意支招,很为难,因为他是第一次出外勤,平时都是待在皇宫里伺候主子,对官场的事情很清楚,但是对军武上的事情两眼一抹黑,什么都不懂。 吴熙也很好奇赵佶总是喜欢在军队里安插太监,也许是因为太监没有野心的缘故吧 “吴将军,杂家初次担此大任,做的不好之处还请指点,论资历,宫中有的是人合适此行,可是圣上偏偏把这趟差事交给了杂家,充分体现了圣上对杂家的信任,要是不小心出了差错,恐怕有负皇恩啊!” 这就开始讲条件了,阐述了自己离皇帝近的事实,等着吴熙开出价码。 置身事外是不可能了,因为这些人最小心眼了,容易得罪了他们,就等于得罪了皇帝,三天两头给你小鞋穿,即便不能在这些事情上让你有所触动,那么恶心也要把你恶心死。 “司马大人,你杀过人吗?” 吴熙不称呼他公公,就是把他和其他太监区别对待,立场已经摆的很明显了。 “没有!” 司马林想都没想的答道。 看来是真没有,能在宫廷中做到洁身自好,确实很不容易。 “那你有恨的人吗?” “有!” “哈哈哈……” “你笑什么?” “处事不惊,为人单纯,确实不适合待在皇宫里,怪不得圣上要把你赶出宫,原来是在保护你啊,说实话,你真的很幸运了。” “真的是这样吗?” “可不就这样吗,以后你要对你的主子忠心耿耿才是,要不然对不起他对你的良苦用心啊!” “那是,就算圣上不这样做,杂家依然会是圣上忠实的奴仆,不会有二心的。” “那就好,只希望圣上能在你的伺候下长命百岁才好。” “你什么意思,难道有人要对圣上不利?” “那倒没有,我只是想告诉你,如果你特别的恨一个人的时候,那么就把关在军中的那些人当成是你的仇人,我想平时你一定在心里想了很多种对付仇人的办法,正好你可以把他们当成是你的仇人,有什么手段就使出来吧,想必你在宫里过得也不愉快,如果继续这样下去的话,小命不保,那样的话,才是真的有负皇恩了。” 吴熙说的轻描淡写,司马林听的心惊肉跳,宫里有些老太监见他得到皇帝的宠信,就想着除之而后快了,没想到这小子从他三言两语之间就猜出了自己的处境,看来他年纪轻轻就封爵位,领军征战一方,不是没有道理,看来这次自己是跟对人了。 “多谢将军点拨,我想我已经懂您的意思了,您就瞧好吧。” 说完抱了抱拳,就要出去。 刚走几步,就被吴熙叫住了。 “将军,还有什么叮嘱?” “顺便审问一下他们嘴里的秘密,不管什么都行,万一能有什么收获,我们这次的淮南之行就能提前结束,搞不好还能立下大功劳也为未可知啊!” “还是将军想的周到,您就瞧好吧,就算是铁嘴钢牙,杂家也要从嘴里扣出来点儿有用的东西!” 说完意气风发的走了。 司马林缺的不是谋略,而是一个主心骨,这些天他把吴熙所做的事情都记录在案,想找到共同点,或者说他的习惯,可是除了很在乎自己人的性命之外,全然不拘一格,没有章法可言。 看不懂人就要接近他,正好可以学习学习,听说他也是个生瓜蛋子,肯定能有共同语言。 果不其然,他出的主意很不错,结合自己的经历,应该有一场这样的洗礼才是,要不然自己永远也长不大。 出了中军大帐,司马林觉得自己脱变了,各方面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升,以前看不开的问题迎刃而解了,这大概就是人们所说的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的作用吧。 正在思忖间,前方一匹快马呼啸而至,没等到营门口,就从马上摔了下来,手里拿着一份邸报,上面沾满了鲜血,眼睛死死的望着主帅大帐,直到看见吴熙出现,才笑着闭上了眼睛。 第一百五十四章 到底该骂谁 牛眼娃无疑是冲在最前面的,跟在他身后的悍卒大部分都是子午营的老人,用起来比较顺手,个个勇往直前,没有一丝保留。最新最快更新 刘子山因为身体原因,就下来指挥。 吴熙到底还是不放心牛眼娃,从中军大帐来到了前沿阵地,刚到就看见牛眼娃不顾一切的迎着敌人的弩箭冲了上去。 吴熙瞬间就暴怒了,现场一阵大发雷霆。 这仗都打成什么样了,刚刚还夸他稳重了许多,现在瞬间被打回了原型。 领着那么几个人上去简直就是送死,钱振鹏可不是金节那样的半吊子,更何况还有方七佛坐镇,敌人负隅顽抗,退无可退之下,必定会强势反弹,就等着他们上去送死呢。 可是想想不知道自己再骂谁,有谁是值得骂的,最应该被骂的人应该是他自己才是。 敌人仅仅只是重创了他的斥候营,就让他乱了方寸,不顾危险下命令,把牛眼娃也送进了敌人的嘴里,这个责任他一定要背负。 始终要记住自己是一军的将主,数万人乃至江山社稷都在自己的一念之间,微小的牺牲是不可避免的。 他就是说服不了自己,一方面这场仗在为皇帝而战,其实也是他们子午营的证明之战,只要打的足够漂亮,没人会在乎那几个人的损失。 吴熙的思绪瞬间被拉回了野狐山脚下那两个衣不遮体的少年身上,这是上天赐给他最好的礼物,在最需要人的时候,他们出现了,一路走来,经历过无数的风风雨雨,到头来终究是一场空。 情绪左右了吴熙的大脑。 按道理说,这个时候,他已经不适合指挥了,交给刘子山就行,但是他还是不放心,只有自己看着他们活剥乱跳的回来,笑嘻嘻的被自己骂的时候,他才会放心。 来不及多想了,马上调弓弩营上前掩护,投石机上早就绑好了炸药,火把燃烧发出呼啦啦的声音,距离药捻子一尺的距离,只要吴熙一声令下,火药就会被点燃,投石机巨大的后坐力就会把燃烧的火药弹准确的送到密密麻麻的敌人阵地里。 弓弩营已经建立起了阵地,吴熙轻轻的一挥手,上万只箭矢呼啸着就朝敌人的阵地发射了出去,吴熙冷冷的看着这一切,像是在欣赏自己的杰作。 牛眼娃和众将士被敌人的弩箭阻挡,不得寸进,甚至还有人员伤亡的情况出现,战士们已经有了负面情绪,牛眼娃急得直跳脚。 就在这时,熟悉的声音响了起来,牛眼娃回头看去,吴熙就骑在马匹枣红色的马上,顶盔掼甲,神情严肃的看着自己,背后的大红披风在风的吹动在哗啦啦作响。 将主就站在自己的身后,绝对不能给将主丢脸,这是牛眼娃想到的第一句话。 有了主心骨,牛眼娃迅速变得残暴了起来,面前一枚火药弹爆炸,在敌阵中炸开一条口子,牛眼娃狼嚎似得跳了进去,大开杀戒。 “子午营收拢队形,不得各自为战!” 所有人都向牛眼娃靠拢,然后围成一个可移动的环形工事,一点一点的蚕食敌人的有生力量。 淮阳军的大部队在火药弹和弩箭轰击过后,大批的压了上来,成建制的分成了若干个小队,照模学样的建立了可移动的环形工事,把城外的敌人分割成小块,用长枪捅死在工事里。 战事开始的快,结束的也快,究其原因就是火药弹的加入让战争格局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即便他是铜墙铁壁,都会被一炮轰的体无完肤。 钱振鹏还是鸣金收兵了,即便他不收兵,大部分的兵卒在淮阳军的掩杀之下四散奔逃,军不成军,将不成将,已经败得一塌糊涂了。 徐州自古以来就是兵家要地,吴熙没有乘势追击,也收了兵。 两方实力一经接触高下立判,淮阳军明显更甚一筹,徐州不比丹徒,要一步步蚕食才有可能拿下,想要一口吃下去,绝无可能。 火药弹有限,利用起来要节省,高大的城墙就算是淮阳军的云梯也很难够得到,要想拿下徐州,从长计议为好。 牛眼娃本来很生气,眼看着就能杀入徐州,为二狗子报仇,被吴熙给搅和黄了,他岂能不生气。 但是听完吴熙的解释之后,还是接受了现实。 在他的心里,二狗子已经不在人世了,所以才发那么大火,差点把自己都搭进去。 听将主的意思,二狗子应该还活着,只是没有消息而已。 “那我哥现在在哪里?” 刚才的不快在得知二狗子活着的消息的时候,早就烟消云散了,在他看来,仗是给朝廷打的,命是自己的,只要命还在,那么打仗就是小菜一碟。 “现在还不得而知,红孩儿已经去查了,今天晚些时候应该会有消息,你不要着急,我比你还着急。” “可是……” “没有什么可是,现在回去休息,接下来才是真正的大战,少了你可不行!” 吴熙严厉的说道。 牛眼娃悻悻的走了。 吴熙马上传冯六前来,冯六的特种营和二狗子的斥候营相生相伴,谁也离不开谁,斥候其实就是后世的侦察兵,而特种营本身就是吴熙组建的新的兵种,正在实验阶段,要是效果好的话,他会在朝会的时候适当的提出来,在全国推行。 而特种营所需要的情报都来自于斥候营,所以,他应该是知道一点关于二狗子的行踪的。 冯六刚刚回来,风尘仆仆的就来到了中军大帐报道。 吴熙早就为他准备好了吃食,而冯六竟然连看都不看,就开始汇报工作。 原来二狗子带着人深入到了徐州城,准备把丹徒的事件重演,而且已经得到了一些消息,正在消息往外送的时候,被人发现了。 情况相当危机,二狗子为了给送信的军卒留下足够的出城机会,一个人顶在最前面,把敌人成功的吸引到了他的身上。 没有想到,这次方七佛吸取了丹徒教训,早有防备,把二狗子带去的人全数抓了起来,二狗子也在其列。 本来他有逃跑的机会的,但是把机会给了那个送信的人了。 “这么说来,狗子现在没有生命危险了?” 冯六叹口气说道:“子午营的人个个都是硬骨头,就算是今朝死,也不会吐露半个字,将主你要有心里准备,恐怕他们生还的几率很小了。” 吴熙叹了一口气,让冯六下去休息,他也知道是这个结果,只是不愿意朝那里想而已。 如果能有消息传进去的话,他多想让自己的人少受点苦。 一个人去军医营地看了看那个冒死送信的斥候,他还在昏迷中,军医告诉他,治愈的希望很小,要早做心里准备。 没什么准备的,他能承受一切结果,既然接了这趟掉脑袋的买卖,那么就要有随时赴死的觉悟。 喝酒都没了滋味,满脑子都在想着如何能把人安插进徐州城打探一下二狗子他们的下落,顺便客串一下内应,对大局也有一定的帮助。 思来想去的没个对策,如果硬闯的话必定会被发现,就算有漏网之鱼,也成不了大气候。 埋着头只顾走,没有发现前面的障碍物,撞了一个满怀之后,刚要发火,谁这么不长眼,抬头就看见青阳那张不怀好意的脸。 不愿意见到这个人,不好好的在家里保护家小,也不和人家蝴蝶造个小人,跑到军营里来做什么! 就要逃离现场,却发现青阳的身后还站着几个人,看上去很有风度的样子,但是骨子里很肮脏的那种人。 吴熙惊讶的发现为首的那人尽然是在去青州的路上遇见的那个道人。 他来做什么,为什么和青阳厮混到了一起? 青阳呵呵笑着说道:“事情贫道都听说了,确实很棘手,于是就叫了几个朋友过来帮忙?” 说着指了指身后的那四个人。 “你一个假道士就不要再侮辱贫道这个词了,另外你们什么时候成为好朋友了?” 吴熙指了指那皮包骨头的道人说道。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这是你说的,我们现在有共同的敌人,于是自动成为好朋友!” 解释很牵强,不过也算是个理由。 “没有别的阴谋?” 青阳呵呵一笑说道:“能有什么阴谋,道人最注重情意,这点你放心好了。” 这话要是别人说出来,吴熙还能相信,但是,这是在青阳的嘴里说出来的,就要大打折扣了。 这时候那道人稽首行礼,似乎没有恶意。 就在这时,传今兵来报,徐州城里派人送来一封信,请将主过目。 传今兵的身后站着一个异装打扮的小伙子,显得很拘谨。 吴熙看完之后,就把信扔给了青阳,有些玩味的看着青阳身后的那几个道人,一个计划在他的心里已经萌生。 不就是想交换人质么,满足你就是了。 “回去告诉你们的漆园主,本将军答应了!” 那人像是得到了大赦,转身就跑的无影无踪。 吴熙回身笑眯眯的说道:“诸位远道而来,舟车劳顿,本应该安排休息几天,但是,现在有一个新的情况需要各位去应付一下,如果成功,吴熙一定拜谢诸位的大恩大德。” “什么事?” 众人齐声道。 第一百五十五章 匠人道士 司马林擦着手上的血,看着绑在柱子上吕师囊的尸体,嘴角浮起一丝轻蔑的弧度。 心里已经完全放开了,就在刚才属下要下手的时候,司马林强作镇定的要自己亲自来处置。 后宫的争斗比起朝堂来说毫不逊色,要是自己没有一颗铁石心肠和雷霆的手段,很难活过三十岁,自打受到皇帝的恩宠以来,这种危险时时刻刻都存在着。 吴熙说的是对的,自己的性格过于懦弱,这是娘胎里带来的,没有办法改变了,那么就只好改变自己的行事手段了。 手段千变万化让人很难琢磨,给自己在宫里的生活增加砝码而已。 金节和许定是小人物,和吕师囊比起来,简直就是小虾米,于是,司马林决定从吕师囊身上练练手,谁知道,这老小子不经练,还没开始动用酷刑,人就已经不行了。 就在这时,从外面进来一个人,是将主身边的传令兵,司马林笑呵呵的迎了上去。 那传令兵看了一眼死透了的吕师囊,再看看司马林,摇着头说道:“你惨了!” 司马林身躯一震,心里七上八下直打鼓,问道:“怎么了?” 传令兵神秘的说道:“外面来了几个不知名的道人,和将主的朋友一起来的,据说是要把吕师囊提走,有大用处,这下你把人折腾死了,将主能不给你小鞋穿?” “你就是来给我说这件事的?” “还能有什么事?将主说了,叫你过去说话,我是怕你不知道情况,提前给你透露一点。” “谢了,兄弟!” 司马林说完就出了牢房,直奔中军大帐而去,脸上也没有那种做错事情的忐忑。 传令兵挠挠头,觉得很不可思议,这小子平时很乖巧,就算是打破个碗也会在心里留下阴影,觉得很难给将主交代,这次杀了人,居然还像个没事人一样。 想不通就不想了,都是那些上位者的事情,他们这些小兵就不要去猜测他们的心里了,抱住性命要紧。 看见司马林已经走远,小跑了两步跟了上去。 中军大帐。 司马林春风满面的走了进去,上首坐着将主吴熙,下面左右坐着的一个人是青阳,这个人司马林认识,在他刚到沂州的时候,他还在军营里,他刚到,这个人就走了,现在回来,想必是有重要的事情要做。 剩下的几个人,没有见过,都是道士打扮,看样子很凶,都是惹不起的主。 “将军,你找我?” 虽然知道吴熙叫他什么事,但是还要装作不知道的样子,他可不能给传令兵找麻烦。 “我们不是抓了几个俘虏么?现在人在哪里?” 司马林一听,笑了一下,回道:“一个已经死了,另外两个昏迷,都怪那帮属下,做事没有分寸,下手重了。” 吴熙的脸色马上紧绷了起来,司马林见吴熙这副表情,心里开始有些慌了,虽然这人是吴熙叫他杀的,但是如果这人现在有大用处的话,自己还是要背黑锅的。 在皇宫里待得久了,熟悉上位者的做事手法,事前说的信誓旦旦,和你没有任何的关系,可是,只要事发了,就要把责任从他们的身上剥离,全部由下人来承担。 只见吴熙用手指轻敲着桌子,小心的问道:“死了的是谁,身体可有创伤?” 果然有问题,要不然将主也不会这么问。 “死了的是方腊的枢密使吕师囊,昏迷的是金节和许定,身体倒是完好的,就是身上有些鞭子抽过的痕迹。” “鞭刑而死?” “是窒息而死,不知道什么时候,他的喉咙上有了积血,属下人没有观测到,昏迷的时候,气上不来,憋死了。” 司马林小心的说道,他已经准备承受吴熙的雷霆之怒了。 谁知道吴熙突然笑了起来,用手一拍桌子说道:“很好,就这样吧,剩下的事情我来接手,你没有意见吧?” 司马林不知道吴熙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一会儿喜,一会儿悲的,听见吴熙要接手战俘,忙不迭地的点头说好。 反正这件事情只要不要自己背黑锅,怎么办都能行。 “那么,你下去下去休息吧,我们还有些事情要商量,当然了,军事上的事情你也可以参与意见,或者是在旁边监督。” 司马林本身是监军,有权利知道军队的所有事情,但是现在,吴熙明显不想让他知道,识时务者为俊杰,司马林当然不会留下了,说不定这就是一个坑,等着自己往进跳呢。 司马林连连摆手表示自己还有其他事情要做,没有时间参加,最后还要打着哈哈说不好意思,实在是腾不出时间云云之类的官场话。 司马林对这一套很熟悉,也经常在宫里使用。 吴熙大手一挥,表示不在意,实在没有时间的话,绝不勉强。 吴熙知道他是皇帝面前的人,场面话还是要说的,要不然,他回去在皇帝面前一说,吴熙以后的日子就不要好过了。 司马林走后,吴熙问道,你们接手吧,人在牢里,注意一定要秘密进行,要不然我这个杀人魔王的帽子算是戴定了。 “你放心好了,绝对给你办的妥妥当当的没有任何破绽,要知道,我们个摩尼教之间的仇怨不是一两张人皮就能化解的。” 吴熙哈哈一笑说道:“那就最好不过了,你们今天晚上就干活,明天我在城下叫阵,让他们来交换人质,诸位,大恩不言谢,这就去做事吧。” 说着站起来向几位道人稽首行礼。 青阳大咧咧的站起来,领着他们就走了,走的时候还不忘把桌子上的酒壶子拿走。 吴熙笑着摆手,说道:“过一会儿我让人把酒菜送过去,这么大的活儿,怎么能少的了酒?” 青阳哈哈一笑说道:“那就好,不过一直没有给你说家里的事情,难道你也不问问你的老婆孩子究竟怎么样了?” 吴熙这才想起这件事情,尴尬的一笑说道:“不需要问也知道没有事,你要是不把家里安排好,是不会鲁莽的出来的。” 青阳顿时语塞,不过,这也从另外一方面表扬自己负责任,心里大喜,却没有从脸上表现出来。 吴熙的这个计划,说到底是不人道的,是要把这些战俘的人皮剥下来,穿戴在这些道人的身上,然后混进去,把二狗子换回来。 要是搁在以前,吴熙对这种事情绝对的反对,但是当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不自觉的就想到了这种办法。 看来他从骨子里就是一个邪恶的人。 吴熙管不了那么多了,自己在乎的人,发生了危险,用那些不在乎的人做筹码,很合理,很公平,更何况那些人还是敌人。 所以很快就能说服自己。 不管那么多了,战争是残酷的,不讲理的,如果现在处在这个位置上的是狄青或者是卫青,照样会这么做。 所以说,不管官职和名气的大小,能解决问题的办法,不管是什么办法,都是好办法。 这样一想,吴熙心里的负罪感顿时减轻了很多,找了一个地方,就去自斟自饮了。 军营里不准喝酒,尤其是战时,但是这条禁令可不包括吴熙在内。 就算是属下想喝酒的话,只要不耽误打仗,吴熙一般情况下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些人,出门在外,很不容易,抛家舍业的把自己奉献给朝廷,今天不知道明天是不是还活着,喝两口酒,真的不算什么,全当是让他们去青楼召妓了。 能得到精神上的抚慰,也算是功德一件不是么? 月朗星稀的夜晚,吴熙想起了远在家里的崔妙彤,还有那个让人头疼的柳家庄的姑娘。 说来也很惭愧,当初答应吴老爹要娶人家的,聘礼都下了,结果放了人家的鸽子,想必是吴老爹人好,告诉了他们吴熙现在的境况和长安的地址。 于是人家就找上了门。 来了一看,结果很满意,要知道柳家在柳家庄也算是大户人家了,要是家境相差太大的话,人家也不一定会愿意嫁过来。 现在好了,人家就看上他的家业了,赖在家里不走了,从崔妙彤哪里反馈回来的消息,也不是那么的排斥,想必已经从心里接纳了她。 毕竟这件事情发生在她们结婚以前,崔妙彤又是一个大户人家的胡娘,从小接受的教育就很不一样。 男人三妻四妾的很正常,就算没有柳姑娘,她也没准备自己一个人独享吴熙这样的大才。 这样的人就应该是天下人的,只要自己在家里的地位无忧,那么吴熙娶几个她不会有意见。 正在思忖间,酒也有点喝多了,护卫领着几个人走了进来,青阳在旁边作陪。 吴熙吓了一跳,他是见过吕师囊的,除了举手投足之间不像之外,外表看上去简直就一模一样。 惊讶之下,马上站起来,走过去,在假扮的吕师囊面前转了一圈,有看了看身后的金节和许定,另外一个人是军卒打扮,显然是这些人的护卫。 “怎么样?”青阳笑嘻嘻的问道。 “简直太像了,要不是我见过本人的话,光是拿着画像的话,根本不可能辨认出真假。” “什么时候出发。” “明天一早就走,为了演好这场戏,晚上就不喝酒了,回来之后,为你们庆功。” 没想到人家根本就不买账,就算是庆功,也是人家自己庆祝,和他没有关系。 青阳一脸的尴尬,青阳耸耸肩膀,表示他们就是这个脾气,他也没有办法。 吴熙露出了一个无所谓的表情,表示他可以理解。 第一百五十六章 满血回归 第二天上午,大军开拔,直抵徐州城下。 徐州的钱振鹏吃一戒长一智,并没有派大规模的兵卒在城外设防,全部龟缩在城内,生怕吴熙的火药弹再一次撕破他们的城墙。 吴熙笑呵呵的打心眼里佩服钱振鹏些样的人,认怂都认得这么大气磅礴,但是不认为他有什么不对。 存人失地和存地失人,从来都是矛盾体,各方有不同的观点,吴熙不加以评论,因为傻子都知道有人才是硬道理。 “城外的宋军听着,立即停止前进,交换人质行为才能顺利进行,如果再往前走一步,马上杀人质,希望你们认真思考一下利弊。” 吴熙举起手,做了一个停止前进的步伐,身后的大军整齐划一的动作,就连站在暗处的方七佛,都为之一振。 两军隔着四五里地,喊话当然不好使了,最好的办法,就是派出传令兵传话。 眼前的这个传令兵,明显吓得够呛,大腿都在发抖,但是依然站在原地,完成了将主交给自己的任务。 “回去告诉你们将主,如果还不见交换的人质出现,那么本将军就开始攻城了。 钱振鹏就是一个胆小鬼,为了延缓决战的时间,就想出了交换人质这种把戏,还好本将军仁义为怀,没有杀掉你们的枢密使大人,要是本将军一个不高兴,手滑没有拿住刀子,万一刀子刚好掉在枢密使大人的脖子上,那么久太遗憾了。” 吴熙必须要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才能查探出是不是二狗子就在其中,要是自己首先乱了方寸,那么,二狗子必定凶多吉少了。 那传令兵听完吴熙的话,马上掉头便走,看的出来,他一刻都不想待在这个鬼地方了。 “你说他那个样子,听懂你刚才说什么了吗?” 板牙凑上来问道,显然他也看出了一些门道。 “就怕他听清楚啊,马马虎虎的回去才好说,要是清楚了,万一里面关的人就是狗子的话,那我们的筹码就有些少了。” “你也太看得起狗子了,一个枢密使加上两个将军,够了。”板牙笑了笑说道。 “你笑什么?难道不对么?你们在我的心里早就超越了一般的上下级关系,而是家人了,你懂不?要是有人绑走了我的家人,板牙,我说句实话,整个淮阳军我都能献出去,区区一个枢密使算得了什么。” 吴熙说话的时候,明显带走责备的意思,但是板牙一点也不以为意,反而打心眼里对将主敬佩有加,这样的好将主,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板牙红着脸就退下了,因为他听出来了,就算此刻陷进去的是自己,将主一样会用淮阳军来换取自己的。 不一会儿,城墙上面稍动,有人被推了出来,吴熙老远看了一眼,就已经确定是二狗子无疑了。 二狗子被绑在一根木桩上,头德拉着,不知道是死是活。 只见一个军卒端着一盆子凉水,泼在了二狗子的面部,二狗子一个激灵,有了一些动作。 吴熙看到更多的是绝望,是悔恨,而不是将主你怎么才来的表情。 吴熙黑着脸命人把吕师囊等人押上来,还没站定,吴熙就在吕师囊的背上抽了一鞭子。 可能事先说好的剧本上没有这一出戏,几个人面面相觑,不明所以。 好在他们还算机灵,见打人的不是行刑官,而是将主的时候,心里多少明白了一些。 演戏要演全套,要想保住性命,又大仇得报,现在吃点苦头,实在没什么,更何况行刑官还是不会武功的吴熙,打在身上实在是挠痒痒一般的存在。 想到这里,互相使了眼色,大声嚷嚷了起来。最新最快更新 吴熙觉得他们演戏有些过了,手下加重了挥鞭的力度。 这次是真疼,绝对不是装出来的。 吴熙不害怕他们撂挑子不干,他有的是办法让他们生不如死。 果然,城墙那边有了动作,把二狗子搀扶下了木桩,象征性的擦了擦身子,然后派人过来交涉。 交换人质以四换四,双方必须要在自己人的一箭之地之内进行交换,以防不测,双方各派出五百人交涉,其余的按兵不动就好,如果有一方毁约,五百人的队伍立即就会毁于一旦。 这是个好办法,让两方人都不敢轻举妄动。 提出这个办法的是方七佛无疑了,看来他们确实需要把吕师囊换回去,虽然知道他们的俘虏里有位重要的人物,但是直到现在依然不知道是哪一个。 钱振鹏打心眼里佩服这群人,自从抓住到现在,一个字都没有说过,甚至当着他们的面杀队友,他们连眼睛都不眨一下,知道碰见了死士,就算把他们全部杀光,也无济于事,索性用他们把吕师囊换回来,这才是他们现在急需要做的事情。 对于稳定军心有着莫大的好处。 他们不确定这些人里面有没有那个重要的人,但是现在已经不重要了,因为自己的重要人物算是回来了。 方七佛从暗地里走出来,深情的给了吕师囊一个大大的拥抱,事先他们做过调查,吕师囊是一个有洁癖的人,根本不会接受这样的礼仪,这是方七佛在试探自己呢。 都是高手啊,不得不防了。 就在方七佛阴沉着脸要下命令的时候,吕师囊闻了闻身上的味道,马上命人烧水洗澡,并且把方七佛刚刚抚摸过得衣衫脱掉,扔给了身边的军卒,然后大摇大摆的就走了。 这才是他们熟悉的那个人啊,要是刚才吕师囊笑呵呵的接受了方七佛的拥抱,这个时候恐怕已经成了死人了。 危险暂时解除,但是时间久了肯定会漏出破绽,需要加快行动的步伐才行。 现在首要的目标就是除掉方七佛,然后嫁祸给摩尼教的钟明亮,让他们内部先乱起来,这样徐州就会不攻自破了。 更重要的是还瓦解了方腊军内部团结一致的本位思想,人人自危,这样的军队不败才怪。 宋朝的农民起义是最多的,但是没有一例成功,宋朝也是一个强盗泛滥的时代,从来没有听说过强盗能做大的例子。 从一开始就注定失败的方腊,吴熙现在更加加速他的败亡。 “将主!我……” 宋军的大帐之内,上演着温馨的一幕,二狗子满身伤痕,却依旧要等到述职完之后才肯下去治伤。 “什么都不要说了,你辛苦了!” 吴熙的眼角似乎有泪水落下来,说话都有些哽咽了。 吴熙越是这样,二狗子越是伤心,觉得将主对自己很失望,现在要是再给他来一顿板子,保证心里舒舒服服的就去治伤了。 “将主,我没有完成好任务。” “已经很好了,难为你了!” 站在一旁的牛眼娃已经控制不住自己了,抱着膀子在抹眼泪。 对于二狗子深陷敌军,他也有所耳闻,说是这其实就是一场苦肉计,早就定好了的,只是不知道再哪里使用。 现在终于见识到了,看着二狗子浑身没一处好肉的份上,牛眼娃打死也不会同意二狗子再次以身犯险,并且保证,城破之日,让二狗子把那些狗日的挑出来,要是不给他来个千刀万剐,牛眼娃就不姓牛了。 他本来也不姓牛。 其实二狗子被抓完全是自愿的,吴熙是知道的,就是为了把自己人成功打入敌人的内部,从内部开始瓦解敌人。 这个计划是吴熙在前往青州的路上就想好了的,灵感来自于道观里的那个道人。 吴熙发现道人谁也不杀,专门和摩尼教的人过不去,还有就是道人特别注意保护他的那双手,看上去很老了,那双手还保持在四十岁的样子,甚至比一般的女人的手都细嫩。 所以吴熙断定这个人必然不是一般的出家人,应该和摩尼教有些渊源,于是就让青阳暗暗注意。 果然,就发现了猫腻,和吴熙想的基本一致,于是一个换人质的计划就已经开始实行了。 后面的一切都是为了成功的把道人送进去而做的准备。 当吕师囊落入囊中的时候,吴熙觉得时机来了,就在暗地里示意二狗子行动开始,于是才有了后面的那一出。 和司马林的那段对话,吴熙说的很真诚,他是真的希望司马林能把吕师囊弄死,死的越惨越好,没想到,司马林就是个新手,根本没动大刑,人就死了。 所以吴熙就上演了一出阵前抽鞭子的好戏。 一个俘虏要是浑身没有伤痕那是说不过去的。 “赶紧他娘的滚蛋,你就是个贱皮子,不骂你心里不舒服是不是?” 这样才对吗,只见二狗子在牛眼娃的搀扶之下,笑嘻嘻的走出了帅帐,他们没有看见的是,吴熙的脸上已经爬满了泪痕。 “都说慈不掌兵,义不掌财,说的一点都不对,就发现不了你的弱点,唯一能被人利用的恐怕就是你的仁心了。” 青阳不知道什么时候悄悄地站在了吴熙的身后,说道。 “如果能有选择的话,我宁愿去做一名海盗,铁石心肠的海盗,这样就可以抛开一切的做自己喜欢做的事,但是现实不允许啊,容我调整一番,自然会满血回归的。” 第一百五十七章 另一个冯六 速度必须要加快了,红孩儿就是吴熙派出去杀方七佛的最佳人选。 离开军营的时候,红孩儿是以寻找二狗子为借口,即便是敌人发现了他,也不会对他的意图产生其他的怀疑,只是认为他就是来营救自己人的。 现在战俘已经互换完毕,红孩儿迅速转为地下,从方七佛的监视之下逃脱了。 他们自然而然的认为红孩儿是被召唤回去了。 这也是吴熙为了保密,做的一系列扰敌行动。 也是为了保证二狗子和红孩儿的人身安全,才不得不这样做。 虽然说古人注重口头承诺,答应别人的事一定会做到,发过的誓言一定会遵守,但是,吴熙还是不敢把这么多条将士的性命交给子虚乌有的承诺,况且淮阳军五万人保不齐就会有敌人渗透进来,不做到万全的安全,吴熙不可能这么做。 冯六吃晚饭的时候,还笑嘻嘻的和众人说着话,高兴的时候还喝了两杯,吃完饭,回头之后脸上的笑意全无,取而代之的是一幅阴险的表情,嘴角上翘,玩世不恭的样子。 随手把一颗花生豆扔在嘴里,大摇大摆的朝军营走去,因为他听说将主就在那里看望受伤的兵卒。 还没走几步,迎面碰见了从军营回来的吴熙。 “将主!” 冯六马上毕恭毕敬的站的很直,一脸严肃的行礼。 “嗯,这么晚了还没有休息?” “闲不住。就像去看看兵卒,您不是常说要和兵卒生活在一起,才能获得他们的支持么?所以属下也是效仿您的。” 冯六磕磕巴巴的说着自己的理由。 吴熙呵呵一笑,说道:“就你小子心思多,你常年在外,我们见面的机会很少,回头我们喝一杯,顺便给我说说王寡妇的事情。” 冯六笑的很猥琐,一点儿也不矜持,笑了半晌才悠然的说道:“将主您是不知道啊,那妇人真是没得说了,一流啊,青楼的妓子都赶不上她一半的水准,如果将主觉得寂寞的话,属下可以牵线搭桥,成就好事的。” 吴熙一笑,笑的很勉强,说道:“那样就最好不过了。” 吴熙也漏出了猥琐的表情,什么叫战友?扛枪战斗那是形式,同御一女,那才是真情。 吴熙转身欲走,忽然想起了什么,回头道:“明天你就要出任务了,准备的怎么样了?” 冯六一听,明显有停顿,只是一刹那,就被吴熙捕捉到了。 所谓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就是这样的。 冯六赶紧抱拳回答道:“一切都已准备妥当,就等将主的命令了。” 吴熙顿了顿,还是不放心的说道:“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就去看看作战计划,都放在我卧房里,一会儿我和青阳道长有话要说,你自己去就行,卫兵我去打招呼。” 冯六立刻喜上眉梢,笑呵呵的弯腰点头说道:“将主尽管放心,一定不会辜负将主的重托。” 吴熙轻笑了一声,在冯六的背上拍了拍,背着手走了。 冯六把拳头举在半空,做了一个胜利的姿势,脚步轻盈的走向军营,因为在冯六的心里,有一个计划,必须要弟兄们一起才能完成的计划。 来到军营之后,熟门熟路的直奔特种营的营地而去。 到了营地,将士们都很兴奋,因为明天他们又要出任务了。 不是他们喜欢打仗,而是觉得将主的这种打仗形式很有新意,当特务的感觉很新奇,恨不得下场战事早点到来。 “明天有任务,大家晚上准备一下,天不亮就出发,但是再出发之前,我们要做一件事,这件事情如果成功了,你们将会被写入史册。” 冯六在做将士们的工作。 很显然,将士们等的就是这样的机会,纷纷表示愿意跟着冯六干。 冯六笑嘻嘻的说道:“很好,很有觉悟,事情是这样的,将主觉得营地里有内奸,要我们子时的时候埋伏在将主的大帐左右,等有人往外跑的时候,不管是谁,弩箭招呼就是了,将主平时最恨的就是内奸了,要是不杀了他,将主性命堪忧。” 大家听说将主性命堪忧,都紧绷起了神经,觉得这还真的是一次扬名立万的好机会。 “好,大伙听你的,你说怎么办吧!” 众人个个义愤填膺,恨不得现在就出发抓住那个内奸。 冯六把大家招呼过来,众人围成一圈,头挤在一起,嘀嘀咕咕了好长时间,才散了。 众人都走了之后,冯六的表情有些玩味,走出帐篷,抬头看看天,自言自语道:“今晚过后,恐怕要变天了。” 入夜。 子时。 十几条人影迅速朝吴熙所在的中军大帐掠去,身法娴熟,配合默契,是经过多次的磨合才慢慢的形成了现有规模。 为了不惊动帐外的卫兵,他们交替配合,交叉掩护,慢慢的接近中。 子时一刻,全部就位。 冯六大大方方的从外面走了过来,看了看埋伏好的特种人员,嘴角轻蔑的笑了一下,然后大步流星的走到了大帐面前。 刚要解释来此的目的,卫兵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说道:“将主交代了,只要是你来,不得有任何阻拦。” 冯六脸上笑的更甚了,看来将主对自己的信任很高啊,所有淮阳军秘密行动的重要文件全部都在里面,他能不受任何阻拦的进入,光是这份信任,就不是一般的关系能比拟的,要是自己做事不力,有种打脸的感觉。 叹了口气就进了大帐。 外面的东西什么都没动,直接就去了就去了将主休息的地方,因为那里才是重要文件的所在地,他此行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取出火折子打着火,点上油灯,屋子里瞬间就亮了起来,径直来到将主的床边,床边放着一个小柜子,柜子被分成若干个小格子,里面放着文件,每个装有文件的格子上都贴着纸条,上面写着格子里文件的内容。 很容易就找到了特种营作战计划的格子,冯六迫不及待的伸手取了出来,走到油灯跟前,仔细的阅读了起来。 越往后面看,他的心就越往下沉,这是一份详细的作战计划,他根本就没有接触到。 特种营最后的发展都写的一清二楚,如果真的能达到像将主写的这样,那么大宋朝真的就有希望了。 看到最后,不知不觉中已经入迷,将主真的是思维缜密的一个人,不仅看到了全局,更看到了自己的将来,和这样的人干,何愁没有未来? 看完之后,冯六放下了手中的计划书,动作变得慢了起来,心里变的挣扎起来。 这个时候,他看见了床头上的一个黑盒子,他从来都没有见过,想必是很重要的东西。 他看了特种营的作战计划以及发展,那么对于整个战局的计划书,就一定放在这里面了,要是自己知道的话,就能提前做出一些动作。 慢慢的走过去,伸了几次手,拿不定主意,最后还是没能经得住诱惑,打开了那个盒子。 里面有一张纸,纸上写了一行字——太让我失望了! 这句话直接盼了冯六的死刑。 就在这是,外面悉悉索索的传来了脚步声,听声音人数很多。 阻隔大堂和内室的帘子被掀开了,营地的火盆被点燃,大帐之内瞬间被照射的通明。 吴熙就站在中间,身边是板牙和牛眼娃,没有看见青阳道长,想必就藏在其他地方,只要自己有异动,马上就会身首异处。 “有什么事情我们不能谈的,非要走到这一步?” 吴熙心痛的说道。 “将主,我……” “原来我以为只要是我吴熙的人,就一定不会出现背叛者,没想到,你居然背叛我。” “我有苦衷!” 冯六终于说出了自己这样做的原因。 “人人都有苦衷,不能因为你的苦衷你就把子午营一千多人都送进火葬场,那样的话,就算是你达到了目的,你的后半生能过的舒服么? 我们已经是一家人了,有什么事情我们大家共同解决才好,即便解决不了,身后还站着朝廷,你就不想想,那么大个朝廷还能找不到为你做主人么? 更何况我们弟兄这么多人,什么事情解决不了,你上刀山,弟兄们陪你去,你下火海,弟兄们先下,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非要走到这一步? 那个方十三能把你的家人控制起来,就把你拿住了么?啊!我告诉你,你的那点小伎俩在我的严重只是雕虫小技,不要以为骗过了所有的人,你就能大摇大摆的做你想做的事情,一个人的野心是会无限膨胀的,果然人心不能试探啊。 你敢说我对你不好么?我对子午营上下都是一视同仁,每个人从开始的时候,饭都吃不上,到现在连肉都吃不下,我得到的回报,难道就是背叛和不信任么?王大麻子,你给我好好说说!” 一连串的问题抛给了那个冯六,尤其是最后吴熙说出来的名字,更是让在场的人都大跌眼镜,面前站着的人明明是冯六,但是将主叫的名字却是王大麻子,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就在这是,门口人影一闪,一个人出现在门口,手里提着一把鬼头刀,面色冷酷的令人发寒,众人一看之下,竟然是另一个冯六。 第一百五十八章 戴罪立功 “你是不是早就知道我是假扮的?”王大麻子一边脱下他伪装的**,漏出了一张麻子脸,一边问道。 “没有,你知道的,我不认为我吴熙手下的兵,会做出这种背叛的事。” 吴熙的脸色稍微有些好看了,拉过一把椅子,坐下来,有人上了一壶酒,倒了两杯,吴熙做了一个请的姿势,意思让王大麻子也坐下来喝一杯,这可能是王大麻子在人世间的最后一顿酒了。 王大麻子没有因为自己即将被清除出子午营就对吴熙不尊重,毕竟他是自己的将主,改善了自己的生活,算是恩人了,最起码的尊重还是要有,对于吴熙让他坐下来喝酒,王大麻子仍然站在原地,很恭敬的说道:“戴罪之身,当不起,还是站着比较好,我自认为和冯六在一起时间比较长,外表酷似的情况下,基本可以做到毫无破绽的,你是怎么认出我的?” 王大麻子还是不死心。 “因为王!” “冯六好这一口,必定是有这么个人的,所以我也就顺着你说了,这怎么可能成为我败露的原因?” “因为根本就没有王这么个人!”冯六气势汹汹的说道。 “还是因为你学的根本就不像冯六,鹦鹉学舌没抓住要领,冯六是什么人,我清楚的很,你王大麻子怎么样,我照样一眼就能看的出来,不过令我欣慰的是,你没有用冯六的真皮做面具,要是那样的话,我估计,你要被吊在军营里千刀万剐了。” 王大麻子不坐下喝酒,吴熙也不理会,自顾自的喝了一杯说道。 王大麻子之间像是老了很多岁,羞愧的低下了头,红着眼睛说道:“我不是人,但是我的家人被他们控制,他们只是说让我把将主的作战计划给他们就成,绝对不会为难我的。” “这些屁话你也相信?” “都怪我心里着急,没有分清楚主次,将主,我不用你杀我了,只要我把我的家人救回来,任凭你处置就是了!” 王大麻子说着,扑通一声跪倒在地。 吴熙摆摆手说道:“救人的事用不着你了,冯六前天夜里已经领着人把他们都救回来了,现在已经坐着阿贵的马车回长安了,早就给你说了,让你把他们送到清涧县的基地去,你就是不听,现在好了,惹出这么大的事情,你要如何弥补?” 吴熙说话也没有刚开始那么生气了。 王大麻子看到了生的希望,跪着往前走了几步,泪水哗哗的往外流,哽咽着说道:“放心,将主,只要妻儿老小安全,我王大麻子会给你一个交代,徐州要拿下已经不是什么难事了,想必红孩儿他们已经得手了,剩下的关键就是苏州了,苏州方貌坐镇,不好打,就算打下来,战损一定很严重,所以我王大麻子秉承子午营的传统,把他的头领打掉,为子午营做最后一点事情。” 王大麻子说的真诚,一心求死的精神值得称颂。 吴熙偶然一个时刻,都有了饶他一命的想法,不过王大麻子总归还是一条汉子,即便自己放过他,恐怕以后在子午营也也没有了位置,索性挥一下人生的余热,也算是对弟兄们有个交代。 “既然这样,你就好自为之,你的家人我会照顾好她的,如果你不幸遇难,对外,我也会以勇士呈报圣上,给你一个体面的身后,说起来,也是你应得的。 家人是无辜的,放心去,不管你做了什么事,子午营永远都是你的家。” 王大麻子此时已经完全失控了,这样为下属想的将主,世间少有了。 稳定了一下情绪之后,笃地站起来,走向吴熙,板牙紧扣手里的暗器,只要王大麻子有异动,板牙保证他死无葬身之地。 吴熙摆了摆手,表示不要轻举妄动,王大麻子已经完全被他驯化了。 果然,王大麻子走过来,端起桌子上那坛酒,一口干掉之后,给吴熙举了三个躬,毅然决然的走出了大帐,连头都没有回。 “将主,他不会在吃里扒外了?” 见王大麻子走远了,牛眼娃问道。 “他的家人在我们手里,断然不会轻举妄动的,他的人大家伙还是认可的,只是一时间没有看清楚形势而已,我不杀他就是给了他最大的恩惠,他能不能活下来,就看他的造化了。” 吴熙语重心长的说道。 王大麻子怎么说也是子午营的老人,这样痛下杀手,有些薄情寡义,也不好下手,如果让冯六出手的话,众人当然不会说什么,但是,一个诛杀同事的帽子就会被有心人利用,对他的前途很不利。 这样做两全其美,何乐而不为呢? 冯六听说王大麻子假扮自己想要行刺将主的时候,他几乎是奔溃的,都是一起成长起来的老人,他怎么就那么糊涂呢? 于心不忍之下,还是要亲自送他上路才能保住将主的一世清名。 如今将主法外开恩,允许他戴罪立功,冯六也松了一口气,如果将主坚持要杀王大麻子,冯六必然是当其冲的杀手,鬼头刀都准备好了,外面埋伏好的弓箭手都是自己人,只要王大麻子跑出去,瞬间就会变成刺猬。 好在他还识大体顾大局,只身前往苏州为淮阳军开路,也算是将功赎罪了。 如果最终能活下来,也算他命不该绝,如果死了的话,只要是帮助淮阳军拿下苏州,那么他还全是子午营战线上的孤胆英雄,他的全家老小都会因为这个而平步青云。 所以说,人生有的时候确实需要一个机会,没有机会创造机会也要上。 每个人的心情都很沉重,唏嘘不已的散了,一起战斗过得都算是兄弟,只不过走错了路,还是为了家人,大家伙都比较理解,但是,这就是军营,只要你有了异心,那么就留不得了。 大家心里都在为王大麻子加油鼓劲,希望他能成功,一血耻辱,重新回来。 青阳等众人都走了之后才从黑暗中走了出来,说道:“还真是一个心软的,得亏我们是朋友,要不然就这件事捅到皇帝那里,你的前程就算是完了。” 青阳也是为了吴熙好。 可是吴熙好像不买账,黑着脸说道:“我本来也没打算和他们在朝堂争锋,随便你怎么说好了,最好让那个道君把我废了才好,省的我下不了狠心杀人耽误了朝廷的前程。” 青阳知道吴熙不高兴,陪笑着说道:“你说的是气话,老道能看得出来,你的野心很大,欲擒故纵在老道面前就不要耍了,不过老道还真佩服你的脸皮和手段,苏州是块难啃的骨头,方貌是主将,手下有元帅政,总管卫忠,还有好几个猛将,都是一个大一群的好汉。 朝廷的密报老道已经看过了,谭稹的东路军,为了直逼杭州,但是又忌惮方貌的实力,不得已走的水路,想从常熟,昆山,绕道前往。 哪里知道,被敌人察觉意图,方貌在苏州亲自领兵前往,把刘震打的大败亏输,远顿千里,谭稹很没面子,跑回朝廷,请求处罚,圣上大度,没有追究他的责任,只不过下了他的军权,让他管了后勤,他手下的五万人马,全部划拨给了童贯的西路军。 即便是童贯佣兵十五万,在宜州一战,打的相当艰苦,损失过了五成,不得已之下还秘密像朝廷请兵支援,朝廷的支援一到,没有经过周密的部署,就快的朝湖州挺进,中了敌人的埋伏,损失惨重,皇帝都有些面子挂不住了。 湖州也算是杭州的屏障,和秀洲的战略位置一样重要,童贯没有经过周密的部署,就轻敌冒进,没有把我大宋朝的有生力量放在心上,这样下去,削弱的是大宋的军事力量。 你知道圣上为什么在他们二人打的如此烂的情况下,依然很坚定的支持他们么?” “为什么?” 青阳呵呵一笑说道:“揣着明白装糊涂,还不是因为你?” 吴熙尴尬的一笑,说道:“圣上抬爱了,不过这样一来,朝堂上少不了口诛笔伐者,看来以后的日子不好过了。” “可不是么?你现在是大名人了,东京城没有不知道你吴熙大名的人,每每上朝,说的最多的就是你了,你要小心了,以前得罪的那些权贵,还记着你,如果落下把柄被人拿到,东京城你就不要想过得舒服。 老道听说,有人建议把你的家眷遣到东京,做为人质,这就是要开战的节奏,你要小心了。” 吴熙哈哈大笑,说道:“早就料到他们有这一招,临来前已经做了思想工作,不会有负面情绪的,让他们找茬去好了,我的那位老丈人可不是好相与的,要是摸了他的屁股,有他们好受的。 至于小子,就是一个守法的好公民,没什么好避讳的。” “那样最好不过了,接下来行军的时候,还是少犯错误才好,尤其是那个朱勔,能不动,就尽量不要动,这样的人,树大根深,很不好对付,不要给自己无妄的加灾才好。” “原来又是一个说客啊,是皇帝的意思么?” 青阳连连摆手澄清道:“纯属个人意见,一切决断还在你!” 第一百五十九章 江湖追缉令 钱振鹏还没有在军事上展现自己才华的时候,他的人头就被摆在了吴熙的案前。★ 常州城似乎没有受到太大的波动,原因就是方七佛还在。 方七佛本来是三军统帅,这次为了鼓舞边关将士的士气,愣是从杭州一口气跑到润州去视察军情,没想到遇见吴熙的大军,一路被追着跑,到了常州还是不安宁,本来想一口气又回杭州的,无奈战事正紧,从哪里走都不安全,于是就和吴熙一路打到了常州。 吴熙就用了一招,就让方七佛吃尽了苦头,那就是小股部队渗透,专门斩杀对方的主将,混乱,分离军心,使其无心掠战,最后等前锋部队开进来的时候,没有盔甲和弓箭的农民军,一接触就溃不成军,被官军打的四散奔逃。 吴熙用极小的代价,连下两城,搞得方七佛焦头烂额。 常州的情况和丹徒有些类似,只不过这一次,他还想和吴熙硬碰一次,因为直到现在底下的将士们还不知道他们的主将被人斩了级。 不过好景不长,仅仅过去了三天,这条消息就不胫而走,原因是摩尼教驻扎在常州的一个香堂被人杀了个干干净净,现场更是有人把钱振鹏的无头尸体挂在了显眼处,下面的人全部都看见了。 这下军营里的人都炸开了锅,还没等淮阳军攻进来,自己已经乱了,方七佛彻底对军队失去了控制,在卫队的保护下,从小南门连夜南下去了苏州,在路上暗暗誓,要把吴熙消灭在苏州城下,好好出一口恶气。 常州不费吹灰之力拿下,安抚使大人笑的眼睛都要迷城一条线了,因为常州的城墙都没有被毁掉,城里的建筑更是完好如初。 老百姓没有跑路,反而热烈的迎接军队接管,这背后,少不了红孩儿和那几个道人的功劳。 已经被识破了身份,就没有必要在伪装下去了,纷纷退下那张人皮,在当夜见过了吴熙之后,就在青阳的安排之下逃之夭夭了。 因为青阳已经嗅到了吴熙身上浓浓的杀意。 前几天的那次对话之后,吴熙明显开始注重自己的名声了,要是剥人皮这样的事情传出去,不光对吴熙的名声是个打击,更是对朝廷的收拢人心是个拦路虎。 仗打到现在,总算是对民心有所提高,要是爆出这等丑闻,恐怕整个江南都要尸横遍野了。 时间进入到了宣和二年十一月了,南方湿冷的天气总是那么的另人不爽,后世的时候,吴熙就对冬天的江南没有什么好感,现在也一样。 必须要加快度了,或许还能赶上回家过年。 将士们出来的时间久了,就会疲惫,金朝虎视眈眈的望着宋朝的土地,明年必定是个刀兵四起的一年,只要宋朝熬过这一年,基本上就没有南宋什么事了。 当然,这也要建立在皇帝的策略上。 如果道君皇帝还像以前那么荒淫无道的话,即便杀了朱勔这个罪魁祸,对北宋的灭亡也起不到阻挡的作用。 因为到时候还会有马勔,杨勔之类的人被皇帝重用,重开造作局,继续自己奢华的生活。 要是这样的话,吴熙这趟江南之行就白来了,死了的人也是白死了。 有的时候,吴熙对于完全扭转不过来的宋朝朝堂风气,有一种悲愤,却又觉得这是历史使然,或许自己依靠一个人的力量,不足以在这滔天的巨浪里翻身。 那就顺其自然好了,等到整个宋廷的人全部被掳北上的时候,再出手救回来,恐怕只有这样,他们才会对自己所做的事情有所悔悟,才会对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倍感珍惜。 可是这样一来,就苦了老百姓了。 这只是最后不得已而为之的办法,真的希望自己不要用到才好。 吴熙软禁了朱勔的事情已经在朝堂上闹得沸沸扬扬,各种声音都有。 最多的还是求情,因为这符合皇帝的经济的利益。 对于这么多人的求情,赵佶也很为难,一方面吴熙是主将,仗打的很好,按照现在的情形来看,平息方腊的事情,还非她莫属了。 要是现在下命令要他释放朱勔,势必会给他的战术思想上带来压力,虽然没有在朝堂上表示自己要怎么做,但是在私下里,已经委托密法司的人,给吴熙带话了。 青阳只不过是随便问了一句,就招来了吴熙的白眼,这桩差事还真不好干。 朱勔必须要杀,还要杀的轰轰烈烈,势必要在气势上告诉道君皇帝,如果你再扶持一个马勔,老子还是照杀不误。 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平定了南方的局势,只要不是犯下滔天的罪行,皇帝也不会把你怎么样的,一个朱勔还不至于让皇帝大雷霆。 形势使然而已,朱勔不除,人心不归,就算是再荒唐的皇帝,也能明白这个道理。 只是猪油蒙了心,不愿意也不想这样做而已。 大军要在常州休整一段时间,淮南路转运使李祉的粮草迟迟未到,大概就是因为地主家的余粮今年也不是很多。 光靠农民抢收下来的那一点杂粮,是没有办法支持一场大仗的,况且整个淮南都被方腊占据,治所内的粮食大概全部被方腊集中了起来。 农民手里的粮食只够自己熬稀饭喝的,要是拿走了,他不和你拼命才是怪事。 所以,一般情况下吴熙能自给自足,就绝对不会麻烦李祉。 但是,这次钱万成的商队走了很久,现在还没有和他回合,恐怕也是粮食的事情耽搁了。 阿贵已经从长安回来了,临来的时候,还去了一趟清涧,运来了几大车的先进武器,大部分都是火药弹。 还有一些特别的铠甲,都是在吴熙新的技术指导下做出来的全身铠甲。 这种铠甲总共打了十套,是给将官用的,只是试验,具体的威力还有待战场的检验。 方腊的军队没有弓箭阵营,想要验证他的防守性,还需要冲击一次方腊的本阵才能完全的检验出来。 这就是在给和金人打仗做准备了。 金人的马刀和弓箭是利器,如果没有这些铠甲防护,到时候才是真正的灾难。 刘大锤不愧是铁匠界的一朵奇葩,专门跑到了前线手把手的教将士们使用新型的铠甲。 牛眼娃对这种东西是嗤之以鼻的,被吴熙骂了一顿之后,还是乖乖的穿上了。 铠甲很重,严重影响战士们的行动度。 胯下的战马显得很不适应,无端的加重了重量,战马都有些不高兴了。 吴熙头疼的厉害,这就是战马的素质问题了,养马地当年被儿皇帝拱手送了人,现在的战马只是一些杂交的种,无论从相上还是血统上,都没有办法和那些草原上的马相提并论。 不过这样已经很好了。 什么事情都有一个适应的过程,要是金国突然打过来,铠甲没经过实验就上身的话,必然会导致一系列的问题。 现在还有时间慢慢的调整。 刘大锤眯着眼睛看着自己的杰作,觉得还是有些不满意,因为技术的限制,现在只能做到这一步了。 钢铁拉的这么细,已经是这个时代所能承受的极限了,要是后是的车工业,想必一套铠甲也不会这么沉重的披在战士们的身上了,一件防弹衣足以解决所有的事情。 吴熙得到了一件精密的防弹衣,全世界只此一件,刘大锤叫他金缕铁衣,穿在身上就像一层薄薄的轻纱,想必是下了功夫的。 一般的箭矢在三百米外射击,在衣服上仅仅留下一个小点。 近距离的射击,还不能保证完全挡得住,但是性命是无忧的。 刘大锤对这件衣服很是引以为傲,给吴熙的时候,那个心疼劲就别提了。 吴熙用了三坛子好酒才让他嘟嘟囔囔的嘴巴停了下来。 除此之外,吴熙还得到了一个面罩,面罩的脸谱是一个鬼脸,远远的看上去很是吓人。 这是吴熙要求的,上战场的时候,必须要把自己面部表情和情绪全部收起来,才不至于影响到自己人,或者是被敌人看穿自己的意图。 很大一部分原因,吴熙还是不愿意人家看见自己扭曲的脸,因为看着自己人一个个倒下去的时候,心里还是很不好受的。 吴熙不具备当将军的所有条件,但是偏偏他现在就是将军,不管是机缘巧合也,还是自己有意为之,在其位,就要谋其政。 这些事情他懂。 一道糖醋鲤鱼把刘大锤吃的啧啧称赞,在西北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什么都没有,除了米酒加咸菜,还是米酒加咸菜。 吴熙笑呵呵的辞别了兴奋的大家伙,来到了河岸边,看着奔涌的江河,似乎又想起了远在另一个时空的家人。 一曲思乡情,一杯思情的酒。 哼着后世朴实的曲子,怀念着远方的家人。 身后不远处的卫兵很奇怪将主嘴里哼出来的曲子,和大宋的曲风完全不搭调,词也很朴实无华,但是很有韵味。 他们平时休沐的时候,也去过,妓子唱的曲子很古板,没有这么流畅的音符。 但是将主的这一曲就不一样了,奔放中感人心脾,让人心旷神怡,不自觉的就进入了曲子的场景之中。 那场景里有亲人,有爱人,也有朋友,更有潺潺的酒水令人神往。 吴熙一再强调自己一个人的时候,身后三十米的范围之内不要有人。 因为他的思绪一旦铺开,有老僧入定的状况,要是一不小心伤到了人,那就很不好了。 所以一般情况下都是武艺不叫高强的人远远的蹲在树枝上看着就行。 要是一般的卫兵,吴熙起疯来,还真没有办法应付。 今天大家都很高兴,于是就派了几个小兵在远处看着,还是不敢靠的太近。 吴熙的一曲忘情水让他们如痴如醉,几乎忘记了自己的职责。 知道板牙悻悻而来的时候,才把他们打了回去,他们才走出了吴熙的意境之中。 板牙远远的看着将主,心里一阵心疼,不知道以前他经历了什么,反正比自己在野狐山上好不到哪里去。 都是同病相怜的人,走在一起会有更多的语言。 是将主让自己的人生重新看到希望,他一定不能有事,如果有人要蓄意谋害将主,江湖追缉令必定会洒满大宋朝的每一个角落。 第一百六十章 分兵救援 大军休整了半个月的时间,然后离开了常州,向苏州挺进。 整个常州完完全全的交给了盛章。 杭州知府赵霆已经走了,他没有办法改变吴熙的想法,只有把解救朱勔的任务交给盛章全权负责。 他们在朱勔的身上投资的太多,不能就这么打了水漂。 想必被司马林好吃好喝伺候着的朱勔也是这么想的。 大军不紧不慢徐徐前进,为的也是保持将士们的体力,前面的仗打的太过轻松,让他们已经走了懈怠的情绪,这很不好,必须要让他们紧张起来才是。 正好,斥候来报,说是童贯的军队在湖州陷入苦战,本来已经拿下湖州,正在通宵达旦的庆祝的时候,被苏州赶来的方貌部反包围在了湖州城,童贯大人怒不可遏,要吴熙不惜一切代价前来相救,如果晚了,罪加一等。 吴熙看着血葫芦一样的信使,皱起了眉头。 童贯也是活的不耐烦了,叫人去救援,还带着威胁的口气,虽然他是上级,说话打着官腔也就是了,还摆臭架子,要是不让他吃点苦头,就不知道尊重人是怎么回事。 大军正好经过太湖北部,迎来了第一次正真的练兵机会。 吴熙先把信使安排在军营,好吃好喝的伺候起来,一边不紧不慢的调兵前往湖州。 因为要前往湖州的话,苏州的战事势必要延后了,但是鉴于方貌不再苏州坐镇这个好机会,吴熙准备一蹴而就,拿下苏州,再回身去解湖州之围。 战事如果这样进行的话,顺利估计半个月,在回身去湖州,还得五天急行军,还不能保证秀洲的起义军不来骚扰苏州的前提下才能达成这样的效果。 要知苏州市秀洲的北大门,秀洲是杭州的屏障,秀洲的守将就是再蠢,也会去救苏州,唇亡齿寒道理他懂。 这样的话,整个战线就会受阻,延缓了进攻时间,让杭州的方腊有了更为充足的准备时间,等到人家准备好了再去打的话,就会增加战损,这笔账怎么算怎么不划算。 当信使知道了吴熙的想法之后,马上变得暴躁不堪,不吃不喝非要见吴熙,问问他是童大人的命重要,还是将士们的命重要。 吴熙一听,大怒,拖着一把鬼头刀就到了后营,见到信使一刀就砍了下去。 那信使可能没有料到吴熙会是这种脾气,眼见刀子就从自己的脖子上落下,已经吓得没有办法躲避了。 多亏司马林眼疾手快,拉了信使一把,才让他躲过一劫。 吴熙见一刀没有砍上,又一刀杀到,被司马林紧紧的抱住,说道:“将军息怒,他也是太着急了才说出这样的话,不要和他一般见识。” 信使已经吓得不好说话了,怔怔的看着狂的吴熙不知所措。 “老子今天告诉你谁的命才重要,是大宋的国运最重要,如果是为了救他童大人,整个大宋都毁在他手里的话,天下人能绕得了他么? 难道你们童大人的命比皇帝的命还重要么?要不是他轻敌冒进,何来如此一劫,他手下大将良多,不懂得使用,才到了这个地步,现在要老子去救他,他以为他是谁啊?” 吴熙一顿脾气乱,信使哆哆嗦嗦的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司马林使劲再给信使使眼色,要他道个歉,让吴熙借坡下驴,这事就算了了,可是信使被吓傻了,心里也有些怨言,不声不响的看着吴熙表演。 司马林着急了,他们大人物斗法,损害的是宋朝的命运,不得已说道:“将主看在宋朝的份上,就饶过他这一次,以大局为重才是。” 吴熙这才放下了刀,脸色有所缓和。 那信使见吴熙也就这点本事,在自己面前和监军演戏,脸上出现了轻蔑的笑容,说道:“还是那句话,要是你不救的话,死无葬身之地的恐怕是你,不是我。” 这信使可能有些地位,平时横贯了,又是童大人身边的人,自然不会把吴熙放在眼里。 吴熙的嘴角浮现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狠笑,回头对着司马林说道:“监军大人,本帅怀疑此人是敌人派来的奸细,专门扰乱我们的视线的,你带下去好好审问一下,如果他不说实话的话,你新学的技能也该用一用了。 童贯大人英明神武,怎么可能落入敌人的圈套,你非要说童贯大人被敌人围剿,是何居心?” 说完给司马林使了一个眼色。 司马林知道是吴熙想要整他,一时间也很为难,因为他能有今天,和童贯大人的提拔是分不开的,另外,他们都是太监,自然有同门情意,心里也对童大人陷入重围心焦。 现在看来,不给信使点苦头,吴熙不打算去救人了,于是心一横,叫人把信使拖了出去。 你得罪谁不好,偏偏要在这个阎王跟前耍威风,该你受苦。 信使不会觉得吴熙敢把自己怎么样,当红烙铁烙在身上,阵阵难闻的气味飘入他鼻子的时候,他才觉得,今天遇上了狠人。 可是嘴上却不饶人,骂的那叫一个难听。 吴熙没有时间听猪叫,嘴上虽说不去救,那是气话,如果童大人真的死在了 湖州,那么自己不去救,就会有通敌之嫌,就算皇帝再喜欢你,御史言官也不会放过他的。 吴熙一边骂着,一边调遣刘子山率领一万精锐连夜奔赴湖州,剩下的人放弃休息,马上奔赴苏州方貌的老巢,来个围魏救赵。 如果方貌想要保住苏州,那么就要分兵去救苏州,湖州的压力就会减小,对童贯,对刘子山都是一种帮助。 更何况王大麻子已经进入了苏州,会是一颗定时,在最需要他的时候在敌人的中心爆炸。 所以说王大麻子无意中帮助了吴熙度过了这次政治危机。 童贯虽然有些糊涂,但是也是皇帝亲点的军委主席,正经的树大根深,危机时刻,皇帝宁愿相信自己基友,也不愿意把朝廷的前途,放在一个还不到二十岁而且从未谋面的年轻人身上。 只此一项,吴熙已经输了。 这就是大宋朝啊,处处讲究的是关系,人情,从来不看这个人是不是有能力。 吴熙把自己扔在这个大染缸之内,已经染的五颜六色的不成样子了。 刘子山连夜走了,带走了大部分的骑兵,本来就为数不多的骑兵,现在看起来横山克。 要不是丹徒一战缴获了一些战马,这下吴熙恐怕要步行去苏州了。 想想都觉得来气,给司马林打了招呼,好好的招待信使,不要让他歇着才是,要不然人家会说怠慢了客人。 司马林咬着牙坚持着,信使更是坚持的辛苦,第三天实在坚持不住了,终于开始给吴熙回话了。 司马林总算是松了一口气,这下两边都可以交代了,这几天憋的实在太难受了。 下次打死都不再出来了,都是得罪人的营生,一个处理不好,就会招灾。 大军缺少战马,行走的很慢,信使终于得到了原谅,洗清了嫌疑,虽然受了伤,由于没有马车,依旧跟着大部队慢慢的往前走。 当他得知战马全部被精锐骑走湖州去了,心里对吴熙的做事方式有了一定的了解,突然有些肃然起敬的感觉。 当他坐在吴熙的马车里的时候,这种感觉更甚。 “不要以为,本帅原谅了你,我们淮阳军从来不虐待人,伤员就要得到很好的照顾,本帅不管你以前多么横,在本帅的地盘,最好收起你的骄傲,因为没有什么事能让你骄傲的对一个将军无理。” 信使虽然挨了骂,但是,心里很舒服,因为这个人看上去不大,行为老成,做事稳中有细,实在是自己过于无理了。 吴熙就是有这种本事,打了人,还能得到别人的尊重。 恩威并济说的就是如此,吴熙做到了极致。 信使刚想说些什么,吴熙根本就没有理会,径直走向了队伍后面的商队里,上了一辆绿色顶棚的马车,不一会儿,就有笑声传了出来。 果然是个不一样的,不攀附权贵,我行我素,顾大局,识大体,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可是,分不清形势,就算是天才,也不会在大宋朝有所作为的,得罪了童大人,就等于是得罪了皇上,唉!唉你到了东京怎么收场。 太湖把苏州和湖州分隔了开来,吴熙沿着太湖东边走,刘子山沿着太湖西边纵马狂奔,为的都是尽早到达目的地,完成各自的使命,好回家抱着老婆睡大觉。 将主的作战思维和其他人有着明显的区别,这仗打下来,不仅死的人少了,就连伤员都有了自救的能力。 以前伤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死在战后的兵卒就占了五成,现在好了,只要不是心丢了,都能给你治好,还能得到妥善的安置,就这一点,其他的部队拍马难及啊。 唉!要是宋朝多几个这样清明的将主,是军人之福啊! 可是,这世道注定没有天才的用武之地,可惜了了。 第一百六十一章 大牛的愿望 身为武德郎的韩世忠来到湖州的第一天就中了方貌的空城计,被堵在城里已经三天三夜了。 城上的大火从他进城的那一刻开始,就一直没有熄灭过。 作为队正,韩世忠的手底下有二十七个人,现在他的身边有战斗力的还剩下五个人。 还有三个人受了很严重的伤,肠子都在外翻着,眼看是活不成了,但是,他没有任何的办法,来结束他们的痛苦。 如果现在他能 ... 第一百六十二章 来得好快啊 一个队最起码也要百人以上,可是分到韩世忠这里的时候,就剩下二十七个人了,还都是新兵蛋子。 现在这些新兵还没有真正的上过战场,就一命呜呼了。 就剩下一个大牛。 刚开始的时候有些害怕,经过三天的历练,俨然有了老兵的风范,要不是不具备战场生存的经验,完全可以把他称之为老兵了。 校尉盯着一面盾牌过来的时候,给韩世忠下了命令,要他务 ... 第一百六十三章 老子不干了 韩世忠分析的不错,淮阳军确实已经兵临苏州城下了,可是吴熙只是围着,没有发起哪怕是一次试探性的攻击。 做做样子就好了,攻城的消息最好还是让敌人的斥候带给湖州的方貌才好。 吴熙的时间算的很好,斥候到湖州的时间比刘子山的骑兵早到两天。 得到消息的方貌势必坐不住了,分兵是大忌,但是,苏州的地理位置也很重要,不亚于丢了湖州。 捡了芝 ... 第一百六十四章 一个故事 清冷的月光下,小河边点上了一堆篝火。 南方湿冷的天气,树木树枝都没有北方那么干燥,柴火绕烧起来会出现很多烟雾。 在柴火上浇上一点猛火油,很快就能引燃,燃烧的时间还会很长。 火堆的两端竖起了两根枯木,上面加了一口大铁锅,里面煮了一只牛眼娃下午从山里打来的野猪。 吴熙手下的猛将围坐在一起,说说笑笑,好不开心。 手里都端着一个银色的酒杯子,这杯子是钱万成从西域贩卖过来的,酒杯子里面盛着吴家特酿的白酒,有些不伦不类。 将士们可没有因为这不伦不类的酒杯就觉得宴席有什么遗憾,反倒觉得这是一种不一样的放纵。 反正现在军队是司马林当家,吴熙这些家将自然也就卸下了重任,放肆在这个夜晚。 牛眼娃给大家伙美美的服务了一把,亲手宰杀的野猪,又亲手烹制好,给大家夹在面前的碗里,分散给了每一个人。 虽然有吴熙的指导,但是一锅子肉让他做的实在没有办法下嘴。 众人喝的差不多了,也吃不出来好赖,可能是为了维护他的面子,也为了尊重他的劳动成果,一致竖起大拇哥给他加油。 竖大拇哥这个动作是吴熙的专用,直到大家都知道这是称赞别人的时候用的手势,于是在子午营里面慢慢的就传了开来。 牛眼娃乐呵呵的和给大家敬了一杯酒,然后抓起一只野猪腿便啃了起来。 还没嚼两下,把手里的野猪腿一扔大骂道:“你们也太不仗义了,这么难吃的东西,硬是给我加了个厨神的称号,知道的人自然明白老牛有几斤几两,可是不知道的人要是上当吃了这样的饭食,那还不得骂死我啊。” 大家哈哈一笑,全然每当回事,这就是牛眼娃在矫情,背地里他也很爱面子。 现在多喝了两杯,就开始不把人放在眼里了。 吴熙看不下去了,说道:“盐放的少了,如果能有大葱的话,去去腥味,味道马上就不一样了,你们试试就知道了。” 牛眼娃一拍大腿,笑骂道:“就说怎么没有味,忘记放盐巴了。” 一下子就解决了尴尬的境地,气氛有重新回到了**。 这些人都是吴熙在刚开始的时候招募进来的帮手,可以说是大家都相互帮助才慢慢的走到了今天。 期中缺少谁也不行。 吴熙知道这段历史,相当于是开挂了,要是做一个商人,绝对是一个富可敌国的好手。 但要是想要走上仕途,那绝对是没有可能的,想要走上仕途,要么文采好,要么能打仗,他那一个都不占。 吴熙有好头脑,这些人有好功夫,还有一副不怕死的精神,两相权互补之下,成就了现在的子午营。 现在子午营的人手全在这里,他们准备回去了,当然都在一气之下不干的。 就是因为白天司马林的事情让他们感到很气愤。 “那就是一个白眼狼,吃里爬外的白眼狼。”板牙有模有样的蘸着青盐,啃着一条猪腿,骂骂咧咧的说道,这条猪腿还是他在和二狗子的打赌中赢来的。 二狗子用幽怨的眼神看着他,显得很愤怒,又没有什么办法来把自己输掉的赢回来。 刚好板牙说道了司马林,二狗子跳起来骂道:“他妈的,他就是一个没有小鸡鸡的王八蛋,还颐指气使的指挥别人,这下老子们都不干了,看他怎么拿下苏州城,今晚老子就去城里把王大麻子叫回来,草!” 看样子二狗子气的不轻。 冯六其实是最有发言权的人,因为一切就绪,就等王大麻子的信号了,现在一切都白费了。 站起来端起手里的酒杯,说道:“我们大家伙是将主带出来的,自然跟着将主走,早就看不惯这些狗娘养的王八蛋了。 现在将主一句话,要我们干什么都行,就算是造反也会比那个方十三做的好一百倍。” 吴熙的脸马上变得很难看,一只吃剩下的骨头不偏不倚的砸在了冯六的脑袋上。 一脸严肃的说道:“以后不准你们说造反的话,对你们的前途不好,在说了,我也没有那个心思,别人说说就算了,我们要做好自己就行。 现在是有人在背后捣鬼,不管司马林的事情,今天晚上就让你们放肆一回,明天上阵杀敌就是了,你要是再有这样大逆不道的言论,下一次扔过来的就不是骨头,而是刀子了。” 这番话听的大家都云里雾里的,将主究竟是要干什么,一会儿不干了,一会儿又要他们明天上战场,这还是那个做事雷厉风行的将主么? 见大家都停住了手里的动作,吴熙知道如果不说清楚的话,今天晚上恐怕是很难尽兴了。 “告诉你们吧,我这是以退为进,你们不会真的以为我们子午营明天就要滚回长安了吧? 那样想的话,你们就打错特错了。 因为,我们这次出来的首要目的是赚钱,赚很多很多钱,现在的目标只是达成了一小半,远远没有达到我的要求。 别以为在青州的时候赚了一点钱,就以为赚尽了天下的钱,也别想着守着那点破铜烂铁过一辈子,这样的话,你们这辈子也就费了。 当然了,除了赚钱,也要捎带着赚些功劳回去的,功劳这种东西很玄妙,有的时候,屁用没有,但是关键时候能就你们一命。 也能为你们子孙后代的崛起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都说穷不过三代,你们网上数三代,你们现在富裕了么? 所以说,现在还不好好努力,想让你们的子孙后代一直穷下去,形成了一个死循环么? 告诉你们吧,司马林不是罪魁祸首,他也有不得已的苦衷,我只是做做样子而已,你们心里不要有想法才好,那样的话,才是真正的中了敌人的奸计了。” 一番解释之后,所有的人表示听的不是很懂。 吴熙骂着把他们驱赶走,说听不懂自己下去好好去想,想明白了明天拿起武器继续战斗就是了。 既然身为军人,就要有军人的样子,那里都是打仗,西军也是打仗,淮阳军也是打仗,照顾好自己才是现在的重中之重。 大家伙笑呵呵的散了,牛眼娃挠着头不知所措。 二狗子见牛眼娃有挨打的风险,拉着他抱着一坛子酒,跑到了帐篷之内,不一会儿,帐篷内就传出来了嘻嘻哈哈的笑声。 感情这些小子们不是不懂,他们其实就是想听将主讲故事而已。 故事吴熙倒是有一个,但是,听众没来,讲了也是白讲。 现在好了,人都走了,人也该出来了,要不然站在树根地下,夜晚的风很凉,要是生病了,那就得不偿失了,本来身上就缺少了零件,可不能因为其他原因,在确实一些什么。 “谢谢你能理解我,其实……” 司马林想要说些什么。 吴熙摆摆手让他什么都不要说了。 扔过去一坛子酒,用手里的小刀切下一块野猪肉也仍在了他的碗里,举起了面前的酒碗,往空中一举,算是敬酒。 “想听一个故事么?” “吴帅的故事一定很精彩。” 吴熙笑了笑,说道:“战国的时候,有一个商人,很注重自己的声誉,要知道那是一个落后的时代,名誉就是一个商人全部的本钱。 本钱要是丢了,那他的生意就全部垮掉了。 这一天啊,他的一个要好的朋友来找他,说自己要去打仗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要是自己回不来了,请照顾好自己的家小。 他们之间可是哥们儿,还有什么事情是不能做的呢?平时好的和一家人似的,况且以前这个军人还救过这个商人的命。 可是这军人一走就是三年,等战争结束,军人回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妻子已经成了商人的小妾。 军人悲愤之下,杀了商人一家,等到她要杀他妻子的时候,他妻子说出了一个让他后悔一辈子的话,她说,其实他们并不是真正的夫妻,而是为了摆脱当地豪强的骚扰才这么做的。 军人打听之下,才发现自己杀错了人,自觉无颜面活在这个世上,于是就在这天夜里,自刎身亡了。” 吴熙讲完故事,笑嘻嘻的看着司马林。 司马林很尴尬,这就是在说他,别人好心给你办事,把你当朋友,现在你为了自己前途,反过来骑在朋友的头上,这样的朋友就不该活在这个世界上。 “吴帅,你不要吓唬我啊,我还没有活够啊,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事,要是你不帮我的话,我就只能意思谢罪了。” 司马林终于知道害怕了,因为他根本就不懂得打仗,要是这次南方不能平定,所有的罪责都会按在自己身上,即便皇上不杀他,天下人也会杀了他的。 盛章那个老王八蛋才不会把这个掉脑袋的责任揽在自己的身上。 “你放心,我的意思不是要你死,而是信任问题,你信任我,我当然也会信任你,你要是不信任我了,那么我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了。 趁我们还没有到你死我活的地步,我还是退出比较好,那样的话,往后我们在朝堂上遇见,也不至于那么尴尬。” “吴帅,我说的不是这个。” “那你说的是什么?” 第一百六十五章 试探性攻击 吴熙发现自己就是一个心地良善之辈,司马林哭哭啼啼诉了两句苦,就又把虎符印信收了起来。 不仅让他想起了那个爱哭鼻子的刘备。 可是这话不能和司马林说,说了之后,就会有造反的嫌疑。 你像谁不好,偏偏要像个皇帝。 老赵家的江山来的容易,心里很担心被别人用这种方式拿走,所以特别注重对武将的管理。 要想在大宋朝有所作为,没人愿意走武将这条路线,不仅被文官压一头,还要处处被皇帝猜忌,活的很压抑。 尤其是那些名将,名头响亮,一天过得战战兢兢,还不如一个平头老百姓活的潇洒自如。 吴熙现在正在像这条大道上拼命的狂奔,也是希望能做出一些功业的,虽不能比肩卫青霍去病之流,那也应该像狄青李靖这些人一样,受世人尊崇。 呵呵,梦做的有些过了,一个开了挂的后世小屌丝,穿越到了宋朝,沿着历史的轨迹打了几场胜仗,就要大言不惭的做世人的楷模,吴熙这脸皮厚的也没谁了。 第二天,吴熙升帐,将旗重新飘扬,号角吹响,将士帅前列队,等待将主点将出征。 由于有昨天的预防针,所以今天来的人都没有多少差异,那些准备回家的人有些失落,总体上的情绪还是比较稳定。 布置完任务之后,大家各自行动,对苏州的进攻要进入实质性阶段了,不能光打雷不下雨,要是方貌知道了这是在吸引他过去,八成要逃跑。 他们这些造反派,在刚开始的时候,天不怕地不怕,可是在取得一定的成果后,就会就害怕失去现在至高无上地位,变得畏首畏尾起来,要是让他闻到味,这个局算是白布置了。 二狗子昨天临时被征召,但是,他手下的那些斥候可还在工作,据他们回报,方貌的人马正在全力回援的路上,他们得到的情报是我们的人马还在路上,没有到达苏州城。 所以说现在去路上布控还来得及。 吴熙笑了笑,就让斥候下去了,叫来了板牙和小伍,让他们两个各自带着人马去半道上设伏,并且告诫他们要互成犄角,危难之际相互救援。 而且只能打伏击,不能大规模的展开阵地战。 要以远程攻击为主,近战为辅,要是敌人缠的厉害,只能是边杀边退,把敌人引到苏州城下,任务就完成了。 板牙不敢说他能做到,但是红孩儿现在在外面历练的久了,心性沉稳了许多,以后绝对是个将才,所以这次出去之后,板牙一切都要听红孩儿指挥。 “我不管你们以前有多么的要好,现在是战时,进了军营,只要号角一响,你们就是上下级的关系,在军营的时候,不要那么随便才好,要是因为不服从管理而延误了战机,你们知道该怎么做!” 吴熙说话的时候,看着的是红孩儿,其实大家心里都知道,问题在板牙的身上。 板牙一直以来是吴熙的保镖存在,最近人后紧缺,他才被顶上去,别人吴熙也不放心。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板牙也大一点了,能放手最好还是放手让他们去干才好,老是保护在自己的羽翼之下,对他们的成长很不利。 板牙笑嘻嘻的不说话,吴熙转头劈头盖脸就是一顿骂。 板牙怔怔的望着吴熙,才觉得这次不是开玩笑。 带着人马午饭过后就走了,晚饭的时候才到达目的地。 对于将主的安排,板牙是有意见的,但是碍于将主的面子,只能这样了,等到自己掌权的那一刻,还要等到苏州城下解决那个南蛮子? 哼哼,一个冲锋过去,不死也要让他半残废,再加上自己的火药,弩箭,这仗只要不犯糊涂的人,都能打得赢。 这就是板牙,根本就不符合实际情况好好想一想吴熙的真正用意。 要是吴熙想要把方貌直接消灭在半路上,直接去就行了,非要派个人半路上骚扰一下,才在苏州城下把他杀了? 当然了,这里面是有说道的。 吴熙不想让他们知道,就是在保护这个秘密,秘密就是他要在苏州城下杀了朱勔。 这是最后的机会了,要是等到和童贯在杭州合兵一处的时候,大权就不会在自己的手里掌握了,那时候要是再想杀人,恐怕就没有那么容易了。 他们本来就坑瀣一气,还派来了赵霆来当说客,这是童贯在试探吴熙,看看这个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小子和自己是不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 吴熙不打算参加任何形式的派别,所以他打算在苏州城下,给老百姓一个交代,给童贯一个回答。 杀人的时候,要有观众在场才行,要不然杀给谁看啊,老百姓就站在城头上,看的清楚明白。 那么对于用诛朱勔为起兵借口的方腊,见到朱勔被朝廷绑在自己面前杀了之后,他们的精神支柱究竟会变成什么? 摩尼教现在自身难保,在这次方腊起义中强势崛起,得罪了很多当地的教派,已经成了众矢之的,自顾都不暇,方腊这个胸无点墨皇上,他们是不会放在眼里的。 午后,攻城战开始。 吴熙亲自坐镇指挥。 牛眼娃领着仅剩的骑兵,顶盔掼甲的躲在弓箭阵营之后。 新式的铠甲穿在牛眼娃的身上,犹如一尊神,给他增加不少的自信。 大型的投石机上绑着火药,一字排开,士卒手里的火把已经点燃,只等主帅一声令下,点燃的火药就被投石机送进苏州城里。 身后毡帽红杉的军卒,整齐划一的排列,个个斗志昂扬,血红的眼睛里似乎有火在燃烧,那是他们想要战功的渴望。 攻城梯这种东西在火药大规模的使用之后,就被吴熙淘汰了。 一来太过沉重,运输起来很麻烦,二来,这种东西要上到城墙上,损耗的兵力太多,不划算。 一颗火药弹就能解决的事情,非要拿将士们的性命来显示战争的惨烈,有点太过残忍了。 本来就见不得别人不幸,一下子死那么多人,吴熙过不了自己。 今天只是演戏,没有必要和他们纠缠太久,发两颗火药弹试试威力,也给城里的人敲个警钟,老子的火药弹厉害,识相的就不要让百姓遭殃了,献出苏州城,什么都好说,要是城破而入的话,恐怕是鸡犬不留了。 城墙上上来一个身披斗篷的人,双手伏在城墙的跺碟上,眯着眼睛看着吴熙摆下的战阵。 刚要按照战场惯例,互相喊喊话,指责一下对方的不对之处,是什么原因我来打你的时候,又是什么原因你必须投降之类的废话,一颗火药弹呼啸着就朝他所在的位置飞了过来,落在了距离他三丈开外的卫兵队伍里。 卫兵听见有呼啸声,就要扑过去保护将主的时候,一颗炸弹在人群中间炸开,瞬间残肢断臂到处乱飞,周围三丈之内的人,无人幸免。 黑袍人被震得倒退了数步,才勉强站稳了身体,愤怒的看着对面笑弯腰的敌人,脸色一阵黑青。 早就听说淮阳军有火药弹,威力巨大,没想到这么大。 不过,这种东西再近战的时候,没有什么作用,于是,黑袍人朝底下大手一挥,让人打开城门出城去教训一下这个不知好歹的小子。 下面的人刚有动作,黑乎乎的火药弹,密密麻麻的就朝他们落了下来。 有了刚才的经历,没有人会愿意站在原地等着被炸成碎末,于是人人自危。 这样一来,整个军阵就开始乱了起来。 本身就是农民随便拼凑起来的队伍,本来就毫无章法,这下更乱了。 黑袍人对对于失去了控制,也无暇顾及其他,躲开射过来的火药弹才是上上之策。 一时间,呼喊声,炮声,融为一体,整个玄武门乱成了一锅粥。 整整一百发火药弹发射完之后,玄武门已经被战火炸的不成样子了。 呼喊声也没有刚开始那样尖锐了,变成了沙哑的哀嚎。 最后变成了无休止的谩骂。 吴熙叹了口气,摇着头不想去看那场面,让人于心不忍。 他不是对里面的人有什么恻隐之心,而是对自己损毁古文明的行为感到不可原谅。 这时,另一营人马赶到,看到眼前一片破财的景象,也都惊讶的合不拢嘴巴。 黑袍人从人堆里爬出来,跑到刚来的紫袍人身边哭诉道:“大哥,他们欺负人,你一定要替我报仇啊。” 紫袍人冷哼了一声,说道:“是谁?” “淮阳军,他们有火药弹,极其厉害,你要小心,但是我发现了他的一个弱点,那就是,在近距离作战的时候,发挥不出威力,我们现在就出城,找回场子,让那小子也见识一下我们淮南八虎的厉害。” 淮南八虎本来是山寨盗匪,被方腊收编之后,就在麾下效力,一直跟着方貌。 这次去围攻湖州就去了六个,现在家里就剩下老大和老八。 “好,既然你已经开战,还伤了我的弟弟,那么就不要怪我不客气了。” 紫袍人挥动手里的钢刀,一马当先的冲了出去,身后的将士跟着冲出了城门。 黑袍人喜不自胜,夺过一匹战马,在地上捡起一把钢刀,呜哇哇的怪叫着,混在人群里冲了出去。 第一百六十六章 仗没法打了 吴熙浑身燥热的厉害。 也许是离开家太久了的缘故,对亲人的思念,对平静生活的向往,都令他觉得这乱世天下就是一切一切的罪魁祸首。 斜着眼睛看着一紫一黑两道身影挥舞着手里的钢刀,朝淮阳军的本阵冲击了过来,身后一群裹着红头巾,破衣烂衫的起义军嗷嗷叫着跟着冲了上来,脸上兴奋的表情溢于言表。 好像刚刚发射了一百多枚火药弹的淮阳军就是任人宰割的羔羊,只要往前冲,军功章上就会记下他们的名字。 这就是我们最最可爱的人,因为家长的不作为,儿子要当家做主了。 想法还不错,利用火药弹不能在混战的时候使用,本着对自己强大武力的自信,领着一众人就出了城门,挥舞着钢刀来讨回点面子。 好吧,要面子我就给你,都给你。 吴熙嘟嘟囔囔的不知道说些什么。 微笑着的脸突然变得阴森可怕,迎着午后的阳光的沐浴,轻轻的抬起手,又落了下来,像是一个指挥家在指挥一场别开生面的音乐会。 阳光暖洋洋的照在身上很舒服,南方湿冷的天气,需要这样的阳光来给大地增温,战士们也需要杀杀人来继续保持狼一样的野性,只有这样,才能在和金人,辽人以及党项人的钢刀下存活的更久一些。 在淮阳军看来,这些人不过是待宰的小羊羔,不值得他们一个战术配置的火力,就连棋牌官手里的棋子摇的都有些漫不经心。 弩箭阵地的弟兄们举起弩弓的时间有些久了,胳膊有些发酸,看见棋牌官的令旗摇起,赶紧把手里一个基数的箭矢全部射出去,然后好回去喝酒,昨天晚上马军虞候来营地查看,临走的时候扔下一壶好酒,今天晚上一定要喝完,要不然弄丢了就得不偿失了。 弩箭密密麻麻尖叫着朝敌人奔跑的队伍落了下去,全覆盖两次三次极速射之后,弩箭阵地迅速脱离了战场,替代他们的是牛眼娃的前锋队。 牛眼娃很鄙视的看了一眼弩箭营的许德和说道:“你们的弩箭厉害,把人都杀干净了,我们上去做什么?我说你们会不会打仗啊,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许德和正在战场上撤下来,听牛眼娃这么说,笑呵呵的挥了挥手,算是打招呼了,然后挺着胸膛,像一个衔接的妓女,骄傲的说道:“没办法,要怪就怪你们子午营给我们配备的弩箭太厉害,精准度也大大增强,以前这么打仗,想都不敢想,现在全都实现了,赶紧上去吧,上去转一圈看有没有实用的战利品,捞一点是一点么,说不准上去还能捞一条大鱼呢,唉,对了,远远的我就好像看见有一个小子身上好像有一壶烧酒,顺手的话就给我带回来,晚上来我们营地,我给咋拌点凉菜,我们喝两口?” 许德和话里话外的意思让牛眼娃很烦躁,这就是赤果果的嘲笑,他们弩箭营要是碰不上大仗,根本就不许进入战场,相对战利品就会少一些,虽然战后都有分成,但是一些小零碎他们没有,也很羡慕那些上战场捞钱的前锋营将士。 不过人家都是拿命拼来的,尊重是必须要走的,但是这话现在在牛眼娃听起来就是嘲笑。 不再理会许德和,放下面罩打马向前奔去,因为弟兄们已经快要把战场清理干净了,要是在不上去的话,汤都喝不上了。 牛眼娃赶上去的时候,正好看见数十个军卒围着一个黑袍人攻杀。 黑袍人肩膀上插着一支弩箭,斗篷破破烂烂的不成样子,早上才梳洗的头发,此刻胡乱的垂着,显得很狼狈。 大腿上有一处伤口,正在潺潺的往外冒血水。 身后躺着一匹马,浑身插满了弩箭,眼睛瞪得老大,老上去样子阴森恐怖。 牛眼娃环视战场,已经没有自己可下手的地方了,军卒们已经接管了战场,正在清扫残余,远远的看见一个紫袍人领着数十人往城里奔逃,看样子已经追不上了,五千人的队伍顷刻间就被杀的干干净净,这仗打着还有什么意思? 只不过和许德和墨迹了两句,就连残根剩饭都没了,牛眼娃很郁闷,本来准备好了一系列的砍人姿势,再配合上身上的盔甲,准备好好的威风一番的,谁知道就是这样一个操蛋的的结局。 好在,还剩下一个黑袍人,看上去还有点功夫,嘿嘿一笑,放开面罩就走了上去。 正好一个军卒就要冲上去砍杀,被牛眼娃一脚登开。 那军卒起来刚要发火,一看是先锋,摸着肚子退了下去,引得其他人一阵哄笑。 “这个是老子的,功劳算在你头上就是,当然了,打完仗,你的脑袋还在你头上才管用,要不然就便宜别人了。” 又是一阵哄笑。 那军卒也跟着笑了起来。 “先锋官,这人有些本事,你要小心了。” 刚才被牛眼娃踢了一脚的军卒,好意的提醒道。 “有本事?呵呵,老子就是要和有本事的人打一仗,心里才舒坦,晚上回去喝酒的时候才有吹牛皮的资本啊,你们是不知道啊,那弓弩营的人牛皮吹破了天,说他们的弩箭是如何如何的厉害,要不是他们弓弩营在后面给砸门开路啊,咱们什么都不是,老子心里憋着火呢。” 众人又是 一阵哄笑。 还真就这么回事,每每打仗回去,其他人早早就手了兵,吃了饭,剔着牙等着他们先锋营回去,私下里,称他们为战场清扫员。 人都已经死的差不多了,冲上去就是收拾残局的,剩下的就是把战场上的战利品运回来,虽然能第一时间把一些好看的东西藏起来作为己有,但是他们现在不稀罕这玩意,稀罕的是别人的看法。 黑袍人见人家根本就不把他放在眼里,心里不悦,怎么说自己也是一个主将,被人家当成一个菜鸟,抢着揍,这要是传出去,他的名声可就臭大街了,以后要是再找工作,可就不那么好找了,就算是再次上山做强盗,也不会有个靠前的排名。 想想就觉得郁闷的不行,知道火药弹在两军接触的时候,就不能使用了,那是因为对方主帅害怕伤到自己人。 但是谁知道那小子根本就是一个不讲理的,根本不和你照面,直接就上了弓弩营,而且一次性就射一个基数,这谁能受的了啊。 他这是有多土豪啊,远道而来,还带这么多装备,他是怎么做到的啊。 斥候回来禀报说的很清楚,淮阳军的粮草辎重根本没有到位,为什么他们每天都能吃肉喝酒,还有这么的武器可以选择,难道他们制造弓箭的营地就在帅帐里么? 还是他们有神仙帮忙,想要多少就有多少啊? 真是想不通了,一顿箭雨下的,出来五千人,回去不到一百人,其他人全部死了,大部分都是被弩箭射死了。 其实被弩箭射在身上也没什么,只要不是要命的地方,回去包扎一下,顶多留下个疤痕,伤不到性命。 可是万万没有想到,淮阳军弓弩营的弩箭都带着倒刺,只要往外拔箭,都会把周围的肉带出来,如果不小心伤到了要命的地方,那么这个人就活不成了。 这种死发他也是醉了。 大哥不管不顾的往回跑,把他一个人丢在这里,越想越气,手持钢刀就朝牛眼娃杀了过去。 黑袍人杀过来的时候,牛眼娃正笑的很欢快,因为有一个小子讲了一个笑话,还没有把笑话消化了,这小子就耐不住寂寞了。 牛眼娃也欺身上前,迎着黑袍人的刀冲了过去。 黑袍人哪里见过这样不讲理的打法,心里不免一阵震动,心绪已经变乱了。 不知道牛眼娃的那一招从哪里进攻,人家肯定没有那么傻,往自己的刀尖上撞。 “铛!” 这小子还真的往刀子上撞啊! 眼前所呈现出来的景象已经严重超出了他的承受范围。 钢刀看在铠甲上发出了叮铛的声音,对方人没事,刀子好像还卷了韧。 牛眼娃听铁匠说,这一副刀剑不侵,还不相信,私下里做过实验,确实是那么回事,现在亲身经历了敌人的砍杀,不仅自己没事,敌人的钢刀还能巻韧,真他妈的爽啊。 牛眼娃嘿嘿一笑,伸出粗壮的手,抓住了黑袍人的钢刀,轻轻往前一带,黑袍人被牛眼娃拽到了跟前,牛眼娃举起拳头,在黑袍人的面前亮了亮,笑盈盈的把拳头狠狠的砸在了黑袍人的肚子上。 黑袍人当即松开了钢刀,抱着肚子倒在地上直打滚。 牛眼娃鄙视的看了一眼黑袍人说道:“就这两下子还说他有本事?真他妈的让人失望,唉!连人家一拳都撑不住,还学人家造反,还是省省吧,浪费老子的时间出来镇压你。 镇压这个词用在你的身上简直侮辱了这个词,将主说了,我们这次出来就是大狗来了,小孩子不听话,是该狠狠的打打屁股了。” 牛眼娃神气的说这话,那边早有手下上去把那黑袍人绑了起来,簇拥着牛眼娃趾高气扬的回营了。 第一百六十七章 牛头谷 方貌回军苏州,首先到秀洲,休整了三日之后,才启程往苏州赶。 因为斥候回报说,吴熙的大军正在路上慢悠悠的往苏州赶,看样子根本没有心思取苏州。 这份情报符合方貌的理解。 因为他在湖州遇见的那支骑兵正是淮阳军的副指挥室刘子山率领的骑兵。 分兵之后,自然没有足够的力量在对付苏州了,所以才走的慢吞吞的,等着刘子山和他回合呢。 所以,他就在秀洲休整了三日。 这条路他很熟悉了。 当时打秀洲的时候,自己是主帅,方七佛是主将,自从取得秀洲之后,他来来回回的在苏州和秀洲不知道走了多少遍了。 就算是闭着眼睛他也能走回去。 大军来到了牛头谷这个地方,方貌让人把他搀扶下马,他想再看看这里,因为就是在这里,成功的设伏了宋军的军队,把他们全部消灭在了这里。 这才把苏州一举拿下。 牛头谷是苏州最后的屏障了,平时都有人守着,就是害怕宋军再次利用这里,给他们来个反伏击,这下就糟糕了。 久久不见守将来报道,方貌觉得有些不对劲,平时他走到这里看着自己得意之作的时候,总是有守将上前来报告这一段时间的情况。 可是大军到这里这么久了,守将还是没有出现,那么就只能说明一个情况,牛头谷失守了。 方貌心里万般的想不通,自己治下的治所,还是在苏州和秀洲的腹地,敌人远在百里之外,怎么会失守呢? 想要证明自己的判断,便叫来了身边的小侍卫,让他去前面的营地里看看守军是不是昨天晚上喝多了,现在还没有过来见他。 小侍卫跟着他的时间不短了,自然是知道的,所以笑嘻嘻的轻车熟路上了山,去军营里查探一番。 他是方貌的侍卫,自己然要比这些守军混的好得多,人家见了他,都热情的很,想想那些人对自己低头哈腰的问好,心里就一阵高兴。 远远的就看见营门口有人站在那里,低着头,似乎在打瞌睡。 这小子,又在偷懒,多半是昨天晚上没有做好事,院子静悄悄的,没有一丝声音,看样子主帅猜的不错,他们昨天晚上肯定是喝多了。 就快走到营地门口的时候,小侍卫故意咳嗽了两声,希望能引起守卫的注意。 哪里知道那小子根本就理他,依旧靠在木头桩子上睡的香甜。 小侍卫也没有生气,毕竟已经很熟悉了,这些人平时很无聊,也很幸苦,除了喝酒能排解一下心里苦闷之外,很难找到其他的乐子。 所以不仅不生气,还想着过去捉弄一下他。 想到这里,他的脚步开始变的很轻,蹑手蹑脚的在走过去,想在他的肩膀上拍一下,然后躲在他的后面来吓唬他。 还没走到跟前,就闻见了一股很难闻的味道,很熟悉,又想不起是什么,隐隐觉得不对劲,不由得加快了脚底下的步伐。 走到守卫跟前,拍了拍守卫的肩膀,那守卫像是没了骨头的身子一样,垂下了扶在枪杆上的双臂,一头杵在了地上。 小侍卫吓了一跳,不过很快身体就不由自主的抖动了起来,因为他看见躺在地上的守卫,脖子上有一处刀伤,显然是被人背后下的手。 再往进走就没有多少意义了,里面的人肯定已经全部被杀了,人家指不定就藏在里面,等着自己送上门宰杀呢。 想到自己,小侍卫开始担心起来,要是一般的山贼的话,那也没什么,回去把这里的情况告知给主帅,大军围剿之下,不见得这里的人能长翅膀跑了。 可是如果里面的人不是山贼,而是淮阳军的伏兵,那么恐怕整个军队现在都被人家包围了,即便是主帅都不一定能走的了了。 要赶紧通知主帅才行,不管是什么情况,最坏也就是宋兵到了,力拼之下还是有机会的,要是被人家包了饺子,那么就有全军覆灭的危险。 心里想着,脚下开始向外移动,他真的不想死在这里,大把的好时光等着他去享受呢,这样死了,太可惜了。 还没走两步,破空声就从身后传来,本能的闪了一下身子,肩膀的位置上就插上了一根弩箭。 小侍卫趴在地上很痛苦,肩膀上传来的剧痛让他很难消受。 恐怕是很难活下来来了,敌人不会放自己回去的,已经下了杀手,那么就会继续行动。 果然不错,是宋军到了,身后的营地里涌出了很多人,都是毡帽红衣打扮,不是宋军还能有谁? 领头的汉子手里拿着一把强弩,大步流星的朝他过来了,心一横,反正都是死,还不如冲出去拼了,要是主帅能听见他的撕喊,也算是自己为义军做的最后一件事情了。 想到这里,小侍卫站起来就往前跑,前面是一个斜坡,只要跑过去,就能就着身子滚下去,即便是摔死,也要把消息报给主帅。 刚站起来,一个人影鬼魅般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用手里的剑抵住了他的喉咙,吼道:“还跑?” 小侍卫忍着痛一言不发,也不敢动,因为他看的出来,只要他一动,对方手里的剑就会迅速划破他的喉咙,死相和那个守卫没有什么区别。 他现在要找机会滚下那个斜坡,他就达到目的了,至于是死是活,就交给老天来决断吧。 “说,你们下面总共有多少人?” “你在说什么?” 小侍卫一边装傻,一边寻找着脱身的机会。 “还他妈的装傻,都看见你和那个守卫打招呼了!” 说着一脚踹在了他的肚子上,把他踢倒在了地上。 小侍卫抱着肚子往前滚了滚,肩膀上的弩箭蹭在地上疼的厉害。 管不了那么多了,把消息传出去才是他现在的要做的。 红孩儿根本没往那方面想,只是觉得这人被自己踢了一脚,肚子疼的在地上翻滚而已。 小侍卫见对方没有察觉他的意图,就把身子往前又挪了挪。 红孩儿追上之后,又是一脚。 这脚踢得狠,直接踢在了心窝子上,差点让他闭过气 好在还能坚持,就差一步了,可是身体已经不听使唤了,根本爬不动了,他现在真的想让对方再踢他一脚,把自己踢下斜坡就成。 可是红海儿似乎不打算再踢了,拿剑指着他说道:“方貌可在队伍里?” “在你妈啊,我们主帅英明神武,岂能上了你的当,现在已经出了牛头谷,向苏州去了,你们追不上了。”说完哈哈大笑了起来。 红孩儿被羞辱,恼羞成怒,又重重的踢了那小子一脚。 这下踢得足够重,就算不死也差不多了。 看上去那小子没有多少痛苦,反而对着他笑了。 红孩儿看着斜坡上往下翻滚的小侍卫,觉得自己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迅速让身边的军卒吹响了攻击的号角。 牛头谷两边的山上,早就埋伏好的宋军把准备好的石头全部推下了山,听着下面人喊马鸣,宋军像是在听美妙的音符,无比的享受和陶醉。 将主下了命令不允许近距离作战,要不然现在冲下去正好可以杀个痛快。 石头全部扔了下去,接下来就是火药弹了,人手一颗,扔过之后就要全部撤退,不退者军法从事。 板牙望着山下炮火连天的样子,摇了摇头,下达了撤退的命令。 来的快,去的更快,这就是吴熙的作战方针,要是不和敌人接触,就尽可能的远距离杀敌,杀了就跑,毫不含糊。 再说了,根本就不是为了赶尽杀绝,让他们感到害怕才是目的。 吴熙要的是苏州百姓的心,不是谁的脑袋。 方貌的脑袋就长在肩膀上,什么时候想要了,去取就是了,根本不值得这么大张旗鼓的损耗朝廷的国力。 方貌等到战场安静下来之后,才从一块大石头后面灰头土脸的走出来,环视之下,现场一片狼藉,前进的道路甚至被自己人的尸体挡住了,根本无法行走。 活下来的人开始打扫战场,把自己人的尸体全部集中起来,用火烧掉,当然了,现场也只有自己人的尸体。 他们甚至都没有看清楚向他们发起攻击的人是谁。 小侍卫的尸体就被摆在最显眼的位置,方貌老泪纵横的握着已经冰凉的手,不知从何说起。 要不是他用生命提醒方貌,这时候他已经是个死人了。 就在他看见小侍卫的从山上摔下来的那一刻,就知道这是小侍卫在提醒他敌人来了,快跑的意思。 刚刚离开站立的地方,一颗石头就砸了下来。 石头刚完,威力巨大的火药弹也在那里炸开了,待在原地的将士被炸的四分五裂,连个完整的尸体都没有留下。 对外巨石后面,成功的挡住了爆破物掀起地上的碎石,算自己命大。 “一路走好,老夫会给你报仇的。” 方貌沉重的接过卫士递过来的火把,扔在堆起的柴火上,就再也没看一眼。 挥挥手,大军又开始向前开进,他要在苏州城下和吴熙好好的算一算这笔账。 第一百六十八章 牢骚 红孩儿和板牙回来的时候,牛眼娃正在生闷气。 一问之下,觉得找到了知己,迅速有了共同语言,叫侍卫搬来酒坛子,做了几个小菜,哥几个坐下就开始大倒苦水。 “你们怎么样?”牛眼娃问道。 “能怎么样?将主不让将士们冲锋,白白浪费了一次伏击战,要是最后时刻一次冲锋下去,方貌那个老东西必定会被剁成肉酱,我们也就会少一分危险,也就早一点能结束战斗回家,说真的,我有点想家了。” 板牙狠狠的说着,把一杯就狠狠的灌了下去。 牛眼娃很有同感,黑着脸说道:“谁说不是呢?前天的攻城战,弓弩营一阵乱射,等老子上去的时候,连个活人都没见到,好不容易看见了一个人,还他娘的是个头领,想着将主或许有用,就带回来了,整场战斗连刀都没拔,只在军卒身上踢了两脚而已,这仗打的真没劲!” 红孩儿相对比较冷静,冷酷的人比较客观,这是真理,更何况他一直在外带队,知道攻坚战的艰苦,对将主这样做,也很赞成。 牛眼娃和板牙一直在将主身边做侍卫,直到最近才离开将主独当一面,哪里晓得上位者的用心良苦。 再说了,将主是什么人他们清楚的很,要是杀死人来,根本就不会给对方就会,尤其是威胁到自己或者是家人的生命安全的时候,他的狠劲会表现得更为淋漓尽致。 “少唠叨两句吧,你们现在的心情我能理解,淚气太重而已,不就是杀不了人,过不了心里想杀人的瘾头么?至于把责任强加在将主的身上么? 让人死亡有很多种办法,将主用了简单有效的办法,我认为没什么不妥,既能杀伤敌人,又能保全自己,这样不好么?非要杀敌一千自损八百?难道你觉得血呼啦呲的样子很威风是不是? 你们好好想一想将主为什么要给我们制造这样坚固的铠甲?还不是害怕我们死么,要不是受到技术和材料的限制,将主恨不得给全军的人都装上这样的铠甲。 将主用心良苦的在这个乱世想要保住你们的性命,你们倒好,完全不把自己的生命当回事。” 红孩儿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顿悟了,或许是那次和和尚的谈话之后吧,这么小的年纪就背负这么重的担子,将主真心不容易啊。 牛眼娃和板牙像是看怪物似的看着红孩儿,好像看着一个陌生的人,以前他不是这样的,要是遇到这样的事,比他们喊叫的还厉害,现在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完全陌生了。 牛眼娃为了证明红孩儿就是红孩儿,还在他的脸上揉来揉去的,生怕这是一个披着人皮面具的敌人。 确定是红孩儿本人之后,沉默无语了。 他们已经拉开了不止一个档次的距离,境界首先就不同了,想问题朝大局考虑,不计较一时的荣辱得失,这是要走上层路线的节奏啊。 就在这时,吴熙出现在营帐内,满脸黑线的看着他们几个人,厉声喝道:“想杀人是不?想体验那种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感觉是不?好,等一下二狗子就回来了,还有冯六马上也要回来述职,一会儿收拾一下,晚上跟着他们去杭州前线,好好的让你们体会一下什么叫惨烈,什么叫杀人杀的你手软。” 说完就出了营帐,留下三兄弟面面相觑。 营帐的帘子被掀起,漏出一颗脑袋,是将主的侍卫,战战兢兢的说道:“将主说了,红孩儿不用去,统领前锋营,牛先锋跟着狗子哥,板牙哥跟着冯六,晚饭后就出发,有可能比这个还早。” 三个人不说话了,默默的喝着酒,各怀心事。 二狗子风尘仆仆的回来了,紧接着是冯六。 二狗子一进来,笑哈哈的坐下来,找了一个杯子就开始喝酒,说自己这次出去多么的刺激,多么的惊险,要不是怎么样怎么样,就怎么样怎么样了。 说的牛眼娃和板牙无地自容。 “既然你说的那么刺激,这次出去带着我吧?” 牛眼娃故意说道。 “那怎么能行,你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我这是掉脑袋的活计,你们在前线有火药弹和弓弩营的掩护,还有盔甲傍身,没什么危险,杀敌回来还能喝酒聊天,羡慕死人了。 我可不一样,一个不经意的失误就可能断送了性命,如果情报不准确的话,还有可能连累弟兄们送了性命。 有的时候,潜伏起来没日没夜的守着,连上茅房都得憋着,实在憋不住了,就拉在裤裆里,等到任务结束后再进行清理。 你们现在这种生活简直就是神仙的日子,我他妈的做梦都想过,你还不要脸的在这里诉苦水,我看就是将主平时把你给惯坏了。 苏州的任务已经完成了,过不了几天,苏州就会被和平拿下,不费一刀一兵,说老实话,这里已经没有你们什么事情了,就算是有事,也就是让你们站站台,增加一下气势而已。 气势这种东西,那是人堆出来的,不是你个人的勇武就能体现出来的。 所以,如果你觉得你现在的状况不是你想的那样的话,正好我晚上就出发,和我一道去一趟杭州,体验一下生活。 将主下一步的作战策略是秀洲,可能将主已经有了计较,所以让我和冯六领着各自的人马直接去杭州做准备,你们谁想去的话,晚上直接走就是了,将主那边我去说,怎么样?” 二狗子见这帮狗日的不理解将主,还觉得将主就是在剥夺他们建功立业的机会,良心简直让狗给吃了,要多学学小伍,小希他们,任劳任怨,漂漂亮亮的完成将主讲给他们的任务。 牛眼娃嘿嘿一笑,夹了一块肉片片,放在嘴里嚼了嚼,咽下去之后,说道:“就算你不让我去也不行了,将主刚才把我们训斥了一顿,让我跟着你去杭州,板牙跟着冯六去。” 说完还做了一个鬼脸。 二狗子用两根手指头捏起一片肉,在旁边的小碟子里蘸了点酱,一口吃掉之后,手指在裤腿上擦了擦,说道:“这样最好了,还以为你不同意,想用激将法逼着你去,既然将主发话了,那么恭喜你加入斥候营,以后一起享福才是啊。” 说完之后,笑盈盈的走了,牛眼娃的脸上阴晴不定,怎么都觉得这笑容不怀好意。 就在他们讨论二狗子的笑容和用心的时候,冯六走了进来,满脸堆笑的把板牙提了出去,说现在下午趁着有太阳好上路,一会天黑了之后,外面冷,赶路的话,人容易生病。 只有让身体适应了天气,就会很少生病。 板牙一脸幽怨的走了,这是将主的命令,不由的他不走。 他知道,从今天开始,好日子到头了。 板牙不知道二狗子说的是不是真的,但是他知道冯六的特种营是真的魔鬼训练,只要你进入到特种营,就没有了上下级,甚至连亲情都没有了。 只有这样训练出来的军人,才是冷酷的,才是无情的,才是可以堪当大任的。 吴熙看着板牙和牛眼娃被各自的上官提走之后,在营帐背后笑的乐开了花,对着刚刚回来的青阳说道:“这帮人就是欠收拾,让他们吃点苦头,就知道我对他们有多好。” 青阳摸着胡须说道:“不瞒你说,圣上对你的做法不敢苟同啊。” “怎么说?” 吴熙眯起眼睛,翘着二郎腿等着青阳给他一个交代。 “你也不要有想法,只是圣上觉得你的行动速度太慢,严重拖延了童大人的行军速度,朝堂上的那些看不惯你的人,已经开始攻击你了,让圣上把你换下来,让童大人全权代之。” 吴熙一听,噗哧就笑了出来。 “你笑什么?” “见过不要脸的,真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我前脚刚刚分兵去救了他,后脚就把功劳加在他的头上,还告了我一状,以前早就听说童大人把功劳都揽在自己的身上,把过错都让别人顶缸,刚开始还不相信,直到这件事情发生之后,才切身的体会到,什么叫哑巴吃黄连,有口说不出啊。 你也不要拿那种眼神看着我,我知道你对我的话有看法,但是,你也不看看我在做什么?也不给我在圣上面前美言几句,说说我们前方将士的幸苦。 我这是在给他拉拢民心呢,要是人人都像我们的童大人那样打仗的话,想必过不了多久,还会有李腊,黄腊,刘腊起来造反,我们还得南下讨伐,你不累,我都觉得累的慌。 再说了,北方的金人已经显示出了强大的战斗力,狼子野心,昭然若揭,相信不久的将来,肯定是要南下过河,直逼东京汴梁的,我们白白的把兵力消耗在和自己人的内讧上,到时候,我们拿什么和那些虎狼之师抗衡呢?” 吴熙说的是实话,一点面子都不给青阳。 青阳没想到吴熙反应这么激烈,端着一杯茶,不知道喝还是不喝。 “你就那么肯定金人会南下?要知道我们此前的国策是打不过就谈和,只要给他们银子,以及吃穿用度,相信他们会同意我们诚意奉上的一切的。” 第一百六十九章 烙铁浴 吴熙怔怔的看着青阳,觉得自己面前的这个人不是他认识的那个老愤青,而是朝堂上某个娶了十几房小妾安于现状的官员。 “你什么时候也变成这样了,是不是这次圣上召你回去,让人把你的脑子洗了?” 吴熙和他说话,很不客气。 “不是老道变了,是这个世道就是这样的,老道看你还是一个出世的人才,才留在你身边不遗余力的帮助 你,不要以为老道是帮助你飞黄腾达,帮助你其实是在帮助圣上。 圣上其实很孤独,有些事情并不是他想做的,但是,他又不得不做,朝堂上的那些老东西,其实才是最坏的人,你是知道的,这是一个以道德来衡量人在时代,连皇帝也不能例外。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见过圣上,觉得他就是一只被关在笼子里的鸿鹄,有翅膀,却飞不起来,这个和他所处的环境有关系,现在可能只有你这样的人才能救得了他了。 以前见到你没什么感觉,相处的时间长了,觉得你和那些人都不一样,感觉你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大宋人,所以才没有包袱的在这个随时能掉脑袋的舞台上游刃有余的做你想做的一切。 不光老道羡慕你,就连皇帝也羡慕你,因为只有你能不受这个时代的约束,任意发挥你的才华,往后大宋发展的方向就交给你了,圣上给了老道权宜之权,现在全部都给你,只希望你能好好的利用它,给大宋一个辉煌的金身。” 青阳说完,袖袍抖了抖,一卷黄灿灿的帛书就掉落了下来,正儿八经的走过来,递给了吴熙。 吴熙见青阳说的正式,不能在开玩笑了,马上收起玩味的笑容,肃手躬身而立,抱着拳恭敬的三鞠躬之后,才接过青阳手里的黄丝薄绢。 把黄丝绢揣在怀里收好之后,二人又重新落座,和平时嘻嘻哈哈的样子很不一样,旁人看上去有些滑稽,他们坐下之后也哈哈大笑了起来。 “还别说,要是你从心里尊重圣上,像你刚才表现出来的那样,老道也就放心了。” 青阳还是不放心吴熙这个大咧咧的性格。 吴熙眼睛一瞪,反驳道:“你说的什么话,小子心里对圣上那是尊崇有加,你就不要离间我和圣上的关系了吧?” 青阳真的看不透吴熙,尽管这么长时间了,吴熙心里想着什么,青阳猜不透。 这就是一个不拘一格的人才,如果让你猜到了,他也就不稀奇了。 想通了,心里也就豁达了,打着哈哈问道:“那么你接下来准备怎么做呢?” “你不是道长能算命么?你算算我下一步的动向如何?” “不想说就算了,老道才懒得理你,记住,不要辜负圣上才好,老道就住在后营里,哪里也不去了,听说和尚就要回来了,我们又可以一起喝酒吹牛了,你要是闷得慌,可以加入我们。” “小子现在年纪还小,没什么想不开的,看破红尘这种事应该也不会发生在我的身上,你们尽管去吹牛好了,没有酒自己去拿就好。” “这才是老道认识的吴熙啊,长着一张伶牙俐齿,说着一口空口白话,不过老道喜欢。” 说完笑着就走了。 吴熙看着他走远之后,才拿出那块黄丝绢,大开之后,上面写了四个字:便宜行事,后面盖着皇帝的个人印鉴。 真是惜字如金啊!多些几个字也不是不可以,不过这样也好,如果给他规定了行事的范围,那这封密函就成了他的紧箍咒。 到底是皇帝啊,想的真周到。 当天夜里,和尚回来了,见过吴熙之后,迫不及待的就去了后营找那个臭道士去了。 “你怎么知道他在后营?” “和尚闻到他的味了。” 吴熙若有所思的说道:“怪不得青阳一直不说还俗娶蝴蝶的话,原来是你啊!” 和尚觉得他的话引来了误会,又急于见到道长,想解释,又觉得越解释越乱,叹了口气,甩了甩僧衣,向后营小跑而去。 是夜。 吴熙带着小伍到了关押犯人的地方,尽然碰见了朱勔也被关在里面,很意外,不过看到司马林那张阴森森的脸,就知道这小子一定在他面前说了不该说的话。 轻蔑的一笑,就从朱勔的身边走过。 朱勔本来以为将主下来,是奉了皇帝的旨意来释放他的,但是,他没有到吴熙的脸上看到一丝的希望,于是哀叹了一声,连求饶的话也免了。 他是什么样的人,自己心里最清楚不活了,军营里的大牢比起知府衙门的大牢更加的恐怖,想要从这里出去,求饶是没用的,还是省点力气多过几天才是正事。 吴熙径直走向了前几天才抓回来的那个黑袍人的牢房前,示意狱卒大开。 狱卒上前打开之后,一个白白净净的人就出现在他的面前,手里还拿着一只鸡腿,正在很享受的啃着。 “他怎么能过得这么舒服呢?” 吴熙问道。 狱卒回答的战战兢兢的:“是将主您说要好吃好喝的伺候,监军大人才这样安排的。” “我说过么?我怎么不记得了?” 摊上这样的主将狱卒也是醉的不行了。 “您那天很高兴,对着司马大人说的,小的就站在旁边,听的真真的。” “哦?” “要不,我们叫司马大人过来,您亲自问问?” “那倒不必了,不过从现在开始,他的好日子结束了。” 狱卒呵呵一笑问道:“将主要怎么做?” 他早就看不惯这小子颐指气使的样子了,仗着将主给他的特权,要这要那的让人伺候,现在终于有机会整他了。 “下了他的鸡腿,用铁链绑起来,拉到行刑的牢房好好伺候着,我刚才过来的时候,司马大人正在审问犯人,交给他就是了,他知道该怎么做。” “得了!” 说完之后,劈头抢过黑袍人手里的鸡腿,招呼身后的狱卒一起把他押了出去。 黑袍人不明就里,不知道什么状况,哇哇叫着乱蹬腿,拒绝就范。 狱卒哪里肯给他机会,拿着手指粗的铁链一把就套在了他的脖子上。 司马林听见了这边的响动,过来看了一眼,见吴熙要提走犯人,问道:“你又准备干什么?” “放他回去。” 司马林一听,大惊道:“你这是犯错误,三思而后行啊!” “我知道我在做什么,出了事,都吴熙一肩承担。” 人家都这样说了,司马林再挡着就有些不对了。 黑袍人听说吴熙要放他回去,心里大喜,对着帮着他的狱卒说道:“你没听见你们将主说的话么?还不赶紧给我松绑?” 狱卒一听就急了,眼巴巴的看着将主,希望他能说一句话。 “放是一定要放的,但是就这么放你回去了,恐怕对你不利,你想啊,你已经被我抓住有三天的时间了,不可能身上一点伤都没有吧?如果就这样回去了,他们还以为你已经投敌了,到时候恐怕你的小命不保啊!” 黑袍人想想,这人说的在理,于是问道:“那你有什么办法?” 吴熙装模作样的敲了敲脑袋,说道:“可以给你在身上留下点伤痕,回去之后就能说的通了,我们这里审问犯人的器具齐全,但是我个人认为,给你做个烙铁浴最合适不过了。” 狱卒一听将主说烙铁浴的时候,噗嗤笑了出来,这下可以好好的整整这小子了,还以为将主就要这样把他放回去了,心里很不是滋味,这下好了,不让他好好吃点苦头,他就不知道淮阳军的厉害。 黑袍人根本没听说过烙铁浴是什么东西,还以为给自己洗个澡,然后在身上刻个字什么的,也欣然接受了。 司马林也很诧异吴熙说的这个刑法,趁黑袍人走远了,问道:“这是什么东西?” 吴熙嘿嘿一笑,解释道:“顾名思义,就是把人脱光了,把烧红的烙铁给他擦拭身体,就叫烙铁浴。” 吴熙说的轻松,司马林听的直皱眉头。 感情这小子就是一个笑面虎,看着心慈手软,实则就是一个恶魔,以后一定不能得罪他,落在他手里,生不如死啊,这个烙铁浴一听就让人瘆得慌,还是快点出去吧,只要待在这,浑身不舒服。 吴熙交代完放回去以后需要待的话之后,就跟着司马林出了牢房,刚走没多远,就听见杀猪般的吼叫从牢房里传了出来。 吴熙笑呵呵的让司马林听,司马林想起浑身被烫的没一处好肉就觉得肉疼,摆了摆手说自己不舒服,要回去了,有什么事,明天再说。 吴熙说道:“看你什么素质啊,还以为你这几天练习的差不多了,想让你看出好戏,没想到还是没长进啊,这样你回去之后容易吃亏,劝你还是收起你的慈悲心,你的对手可不会对你仁慈,你可要想好了。 另外,如果这个你实在看不了的话,明天就跟着本帅一起上阵,看本帅是如何在数万人面前杀掉朱勔,夺回苏州城的。” 司马林一刻都不想和这个疯子待在一起了,脸色煞白的胡乱答应了一句,匆匆的走了。 吴熙看着司马林的背影,玩味的笑了笑,那表情随着轻柔的晚风带到了远方。 第一百七十章 死驴的造型 包子铺的老牛这几天的生意好的不得了,原因就是宋军来了一个很能打仗的将军,把苏州城团团围住了,听说前几天在玄武门攻城了,扔了几颗火药弹,就把义军打的落花流水,这几天方元帅不得不严防军队外出,缩在军营里,连头都不敢露。 城门紧闭,外面的人进不来,里面的人出不去造成的结果就是城内缺粮,老牛去年秋收有些存粮,瞅中这个机会,好好的赚一笔,不管以后谁来管理这里,老百姓的日子该过还得过。 早上起了一个大早,推着小推车准备去上店里去开张,谁知道刚出门就看见地上雪白一千。 刚开始,他以为下了雪,仔细想了想,觉得不对,苏州这地方,多天年没有下过雪了,现在还不到下雪的季节,怎么可能下雪呢。 于是弯下腰,在地上摸了摸,全是写了字的宣纸。 老牛不认识字,不知道写的是什么,赶紧敲开了吕秀才的门,让他看一眼上面写的究竟是什么。 突然间多了这么多宣纸,还写了字,绝对不简单。 吕秀才昨天晚上读书到半夜,此刻睡得正香,被人打搅了美梦,心情很不好,不过,一看是牛老爹,气就消了一大半,因为,他平时生活有一半都是牛老爹来照顾的,牛老爹就好比自己的半个爹。 爹叫你起床,就算有天大的火也发不出来。 这是宋军的告百姓书,落款签着淮阳军主帅的大名,还盖着主帅大印,绝对不是假的。 上面写着宋军今日在城前有一出大戏请百姓和义军一起看的,如果看完戏,他们觉得满意的话,就献出苏州城,保证既往不咎。 老牛听完宣纸上的内容,明白了大概,方腊起兵造反打着诛朱勔的口号,这下人家把朱勔推出来,当众行刑,并且把所有的罪责都推到他一个人的身上,这招当然够狠。 既消除了百姓心中的怨愤,又推翻了方腊造反源头,如果方腊还要坚持的话,就真正的成了反革命,一下子就会失去百姓的支持,造反大业注定不会长久。 方貌自然也明白这里面的道理,摸着胡须坐在主帅位置上不说话。 昨天傍晚才领着残阵回来,还没休息好,就被属下叫醒,说八大王老八被人送了回来,浑身上下没有一点好肉了,只是人还没死,不过后半辈子别想起床了。 还没有从老八的遭遇中走出来,就发生了宣纸事件,搞得他很头疼。 百姓是见风使舵的,方貌是知道的,因为他以前也是一个百姓,最害怕的就是打仗,一打仗,今年就没了收成,生活变得很难过。 虽说现在成了一方统领,但是没有多少合法性,没有豪族的支持,百姓的爱戴,以及天下人认可的正统地位,他方貌什么时候都不是正统。 这小子够狠,想出这一招来逼老夫就范,没门。 想及此处,心里一惊,赶忙换来侍卫,让他去玄武门城头查看情况。 侍卫回来禀报说,城头已经站满了百姓,不光是城头,城下也聚集了不少人,城门官已经有些抵挡不住了,看样子百姓要冲出城门去看宋军杀人了。 方貌一阵苦笑,没想到这小子还有两下子,能在短时间之内把百姓的情绪煽动的这么群情激昂,要说城里没有他们的人,这是说不过去的。 “好手段,小子,不要得意的太早了,老夫不是那么容易认输的人。” 方貌一巴掌拍在桌子上,激动的双手都有些颤抖。 “哦!是吗?如果你不认输的话,恐怕连性命也保不住了。” 方貌惊讶的不能自己,双手开始抖动,举着颤抖的手问道:“你是谁,我的侍卫呢?” “不要激动,你的侍卫不识大体,拒绝配合我们的行动,所以只能送他先一步上路。” “你是怎么做到的?” “很简单啊,就在刚才,我想着如何接近你的时候,你的侍卫匆匆的出来去玄武门打探情况,于是我就悄悄的跟着他,然后……” “别说了,像你这样的杀手,在这苏州城里有多少?” “这么和你说吧,现在你的军队已经被我们接管了,即便你出去,也不会有人在听你的命令了,识相的和我回去,或许还有一丝活命的机会,如果执迷不悟,你会死的比驴难看!” “死驴是个什么造型?” “方大人,我们不闹了成吗?” “我就想看看死驴究竟是个什么造型而已。” 方貌说着,再也抑制不住心里激动,举着剑向那人冲了过去。 那人身子一闪,让过方貌突如其来的一剑,脚下轻轻一绊,方貌身子没有收住,以狗啃屎的姿态,优美的爬到了地上。 这一爬,直接断送了他的性命。 方貌摔倒之后,身子刚好横在杀手的身边。 杀手袖袍一抖,一把长剑就出现在手里,挽了一个剑花,就朝方貌的后背刺了下去。 方貌来不及挪动身子,长剑不偏不倚刺进了他的后心,刺了一个透心凉。 有血溅了出来,有几点落在了杀手的脸上,仔细一看之下,原来杀手是潜伏在城内很久的王大麻子,那张麻子脸因为扭曲的原因,显得狰狞可怕。 这边刀子刚落下,苏州城四面八方升起了信号弹,看来其他人都得手了。 这是他们联络好的信号,约定好动手的时间,得手之后,放出信号弹,然后在玄武门集合,趁乱出城。 王大麻子拿出信号弹,出了帅府,站在空地上,拉响了自己的信号弹,脸上总算出现了一丝笑容。 这时,就人听见抓刺客的声音响起,王大麻子轻声一笑,就加入到他们的队伍之中,挥舞着拳头,喊着抓刺客。 不时的把落在后面的义军拖进巷子里利索的扭断脖子。 到后来,队伍变的稀稀拉拉的,领头的回头一看之下,身后哪里还有什么人,出现在他面前的是一张满脸都是麻子的脸,正对着他阴笑。 怒喝了一声,拔出夸下的仆刀,没有什么刀法,直挺挺的就刺了出去,他知道要是自己不出手的话,连一丝活命的机会都没有了。 王大麻子冷哼了一声,欺身上前,右手迎面抓住了仆刀,左手掐住了那人的脖子,轻轻一扭,只听得咔嚓一声脆响,那人的头就歪倒了一边,身子慢慢的倒了下去。 已经接近玄武门了,老远就看见二狗子,冯六,板牙以及牛眼娃等人各式打扮站在人群里,笑嘻嘻的等着自己。 “麻子哥,你来晚了。” 这是冯六在说话。 王大麻子一脸的尴尬,自己涮了人家一回,不计前嫌的和自己打招呼,说明人家根本就没往心里去,这就是兄弟之间的情谊,只要不是故意这么做的,再大的仇怨的都能化成轻轻的一笑。 王大麻子真的不想里离开这群可爱的人,因为在他们身上看到的全是阳光,没有勾心斗角的危险。 他过的很舒服,要不是因为自己的家人,傻子才愿意给敌人做卧底。 “我……” 王大麻子不知道从何说起,张张嘴,又闭上了。 “什么都不要说了,我们懂的,一起共事了那么多年,谁是什么人,心里都明白,以后我们还是兄弟,还能一起上阵杀敌,将主说,以后的敌人会越来越多,多的你杀都杀不完,你可不能就这么一走了之,那样的话就他可惜了。” 还是冯六体恤人。 “什么都不说了,回去之后,我请你们喝一顿酒,算是赔罪,谁不来谁是小狗。” 王大麻子终于打开了话匣子。 “哎呀,这顿酒恐怕最近是喝不上了,你是知道的,将主就喜欢未雨绸缪,恐怕连外面杀朱勔的好戏都看不上了,出城之后,我们几个就要前往杭州布置战场了,等回来,等拿下杭州,活捉了方腊之后,那时候,我们大摆宴席,谁不喝醉谁是孙子。” 冯六拍着王大麻子的肩膀大方的说道。 王大麻子老脸一红,脸上的麻子更显得黑了,泪水瞬间打湿了双眼,哽咽着说道:“等你们回来!” 牛眼娃就最见不惯这种哭哭啼啼的男人,喝骂道:“行了,行了,留着你的尿水子爬在将主的跟前哭去吧,老子刚刚加入了斥候营,兴奋劲都没过去呢,这下让你搅和的,什么心情都没有了。” 说完一脸黑线的看着王大麻子。 众人齐齐的看向了牛眼娃,现场发出了一阵哄笑,因为现在他还笑的出来,充分说明强度还不够,那行,从现在开始,全体进入魔鬼模式,如果到了杭州,他还能笑的出来的话,二狗子就地辞职。 众人的心里已经形成了一个打赌的默契,只有牛眼娃还蒙在鼓里。 王大麻子轻咳了一声,提醒道:“牛先锋,你要小心了。” 看似一句挑衅的话,实则是在提醒他前路凶险,要保重。 大伙怕牛眼娃理解错误,赶紧架着他朝城门口走去,因为群众伟大的力量已经挤开了义军,把城门打开了。 第一百七十一章 城下诛贼 刚刚洗簌完毕的吴熙,啃着一个包子,手叉着腰站在营门口,望着苏州城方向。 刚刚把包子咬出肉汁,一朵烟花,在苏州城的某处冲天而起。 紧接着,更多的烟花被释放了出来。 吴熙顾不得再喝稀饭,招呼人去叫司马林,玄武门马上就要别人挤爆了,要是去晚了,这些天的努力就白费了。 司马林也看见了信号弹升起,忙不迭地的过来找吴熙,哪里知道,吴熙已经打马先行了,没办法,只能自己骑马去追。 到了阵前,才看见,一身甲胄的吴熙站在队伍的其最前面,指着苏州城的方向不知道再说着什么。 吴熙看见司马林前来,赶紧招呼他上来看热闹,朱勔已经被推了出来,穿着一身囚服,脖子上插着犯人的字样,两个彪形大汉就站在他的两边,虎视眈眈的盯着朱勔,害怕他突然从自己的面前消失。 因为将主说了,要是朱勔跑了,就杀他们两个谢罪。 所以不管周围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的眼睛片刻都不会离开朱勔。 临时搭建的监斩台,在寒风中独树一帜,大军把监斩台围城了一个半圆形,缺口朝向从城里涌出来的百姓面前。 义军群龙无首,已经没了抵抗的决心,此时大部分都放下了武器,脱下了衣服,换上了百姓的服装,夹杂在百姓的人群里,跟着出了城,看看淮阳军的主帅究竟耍什么花样。 司马林挤在吴熙的跟前问道:“好大的场面啊,你确定你要这么做?” 吴熙鄙视的看了一眼司马林,说道:“本帅已经这么做了,难道你认为本帅是在作秀不成,就算本帅现在反悔都不行了,对面的这些百姓会把你撕成肉片,当成晚饭给吃了。” “你就不想想后果么?他可是给陛下办差的人,在朝堂上树大根深,有很多有实力的老人和他保持着利益关系,你这样做,无异于再拔老虎的胡须,要知道你现在力量还小,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难道你就认为你这次回去之后,能逃过他们的迫害吗?” 司马林也是为了吴熙好,毕竟他们是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的。 “放心好了,本帅已经安排好了一切,就等着他们上门呢,你做好自己的事就行,总觉得这次南下平乱来的太过顺利,搞不好这就是那些人给我挖的一个坑,要是一点错误都不犯,皇帝那里就没有借口下我的兵权,如果没有犯错误,你让那些御史言官在朝会的时候弹劾你什么好呢?” 吴熙说的很轻松,今天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给京城的那些权贵们找一个攻击自己的借口而已。 “你玩的太大了,犯错误,到处都是空子可以钻,为什么偏偏要犯这么大的错误?” “司马大人,你错了,如果不能有个滔天的罪责,那么本帅就真的危险了,这里面很多事情你不明白,看着他们一个个人对本帅杀朱勔咬牙切齿的一顿狠批,其实在心里指不定怎么高兴呢。 这就是你每天都看见的那一帮的表里不一的家伙,他们说叫你不要杀的时候,其实是在警告你,你要是再不杀的话,老子就真的要杀你全家了,你瞧,盛大人就来了,你好好看看他的演技,就什么都明白了。” 司马林朝吴熙指着的方向看去,果然安抚使大人骑着马正在风尘仆仆的赶过来,一边跑,一边喊着刀下留人。 盛章一到,上了监斩台,把刽子手手里的刀夺下来,小跑着来到吴熙的跟前,指着鼻子骂道:“你不是说保护他的吗?怎么?看样子你是要杀了他啊!” 吴熙轻轻的一转头,看着盛章说道:“这是早就制定好的军事机密,你还不够格知道,如果你今天阻止我行刑,那好,对面的老百姓,就全部都交给你来处理,到时候不知道是你杀了他们,还是他们杀了你,你最好想清楚再战站队。” 吴熙说话完全是以一个将军的身份说的,和私下里那种附和很不一样。 盛章也听出了吴熙话里的不客气,也不甘示弱,大声的说道:“你今天要杀他,就先杀了老夫吧,少拿百姓来压人。” 吴熙轻蔑的一笑,不假思索的说道:“如果安抚使大人觉得朱勔路上孤独,想去陪他的话,本帅不建议再多杀一个人,给你一刻钟的时间想清楚,一刻钟之后,开始行刑,到时候,你要是再横加阻拦的话,本帅绝对不会心慈手软的。” “哼,你还长脾气了,老夫身为安抚使,老妇不信你还敢杀朝廷委任的大员。” “很好,信不信你一会儿就知道了,我劝你就坡下驴就好,不要搭上自己的性命,杀朱勔是朝廷的既定国策,要是你耽误了朝廷的大事,想必圣上可没有本帅这么好说话。” 吴熙说话的时候,声音很低,明显就是给盛章台阶下,同时把怀里的黄丝绢故意露出来一角让他看见。 剩下的事情就要靠他自己去判断了,吴熙已经做的仁至义尽了。 果然,盛章看见黄丝绢的时候,脸色瞬间变得很难看,青一块紫一块的,连手都不知道该放在哪里了。 局促的站在吴熙的跟前,有些不知所措。 吴熙深明大义,故意把声音抬高之后说道:“既然盛大人也觉得杀朱勔是顺应天意的举动,那么一刻钟之后,行刑开始,让全苏州的老百姓都看看这个脸厚心黑的东西,是如何伏诛的。” “好!” 对面的百姓人群里,有人率先开始鼓掌,这是朝廷在向他们表决心,也是当今圣上在通过行动来向他们认错。 这是从来都没有过的事,他们要接着才是。 起义的时候不就说好了,只杀朱勔的么?现在人家把朱勔亲自抓起来,送到他们的面前,他们还有什么好说的? 给你城门大的脸,接着就是,朝廷动怒之下,官兵攻进城,寸草不生,到时候刀子架在脖子上的时候,没有比这里看杀人来的爽快。 再说了,不管天下谁当家,只要百姓的日子过的好就行了,方腊就一定能让百姓过上好日子么?也不见得,所以,现在他们的天子能这样在他们面前认错,就说明他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这样就很好。 跟着后面的群众不明所以,也开始跟着鼓掌。 其实这就是一个带动作用,吴熙在人群里安插了自己人,率先对朝廷的做法开始叫好,那么后面的人自然而然的就跟风了。 尤其是两面派,更容易被风向所影响。 所以这次吴熙的计策是一定能成功的。 看着百姓一边倒的支持,吴熙的脸色变得好看了许多,刚才被盛章气的够呛,明知道他不是真心的阻止,但是,仍然被他精湛的演技深深的折服了。 司马林竖起大拇哥对吴熙由衷的赞叹,同时也在心里嘀咕,别看这小子年龄小,心理年龄可不知十七岁这么个年纪。 你看看他做的那些事,哪一件是他这个年龄能做的出来的,这根本就不符合事实啊。 吴熙等盛章战战兢兢的退下之后,下了马,整了整衣甲,走上监斩台,不管对面能不能听到自己的话,张口就开始说起了大道伦理,反正人们听的是笑话,看的是热闹,说什么已经不重要了,只要能顺利的杀了朱勔,苏州的百姓还是会像以前那样爱戴他们的皇帝的。 演讲结束之后,带头鼓掌的还是那些人,身后的人还是没有听清对方的主将说的是什么,依旧笑嘻嘻的跟着别人鼓掌。 吴熙伸手压了压,开始宣告朱勔的死刑。 “朱勔罪大恶极,仗着皇帝给他的权利,胡作非为,不仅破坏了和百姓的鱼水情 ,更辜负了圣上对他的信任,直接导致方义士的暴力举动。 说实话这不怪方义士,每一个苏州百姓都可以举起义旗消灭这样的败类,这是百姓之福,朝廷之幸啊! 本帅现在把这个罪魁祸首送到大家的面前,砍了他的头,算是对过往他犯下的滔天罪行给苏州百姓一个交代。 那之后,只要大家好好的在苏州生活,本帅一定既往不咎,你们还是朝廷最好的百姓,圣上也承诺做最好的君主,把最好的生活带给你们。” 这些话,吴熙是经过传声筒说出去的,声音很大,相信全场的人都听见了。 这次场下没有掌声响起来,吴熙安插在里面的人,也没有鼓掌,因为这是一个激动人心的时刻,是见证历史的时刻,每个人都屏住呼吸等着将主一声令下,鬼头刀就会狠狠的砍向朱勔那颗肥的流油的脑袋。 吴熙舒了一口气,站在监斩台上,把手里的令箭高高的举起,红着眼睛看着下面的百姓。 这是他们的时刻,其实也是历史性的时刻,历史在这一刻注定要改写,朱勔的死也让吴熙的外挂之路停止,从此刻开始,他就要和宋朝的其他人一样,对充满未知的未来,开始一段全新的征程。 第一百七十二章 兵发秀洲 鬼头刀落下来的时候,朱勔甚至来不及求饶一声,人头就落在了台子上,血水撒了一地,台下的人无不拍手叫好。 朱勔还真的能沉得住气,知道刀子落下的前一刻,都觉得没人会把自己怎么样,整这个场面只不过是为了给百姓一个交代,吓唬一下他而已。 但是,他错的以他糊涂,脑子长成这样,真的不怪别人,杀鸡给猴看,人家已经挑中了你,你还以为只是做做样子。 皇帝的鹰犬不是那么好做的,必要的时候要有牺牲的准备,因为皇帝永远都是对的,那么错的就应该是你才对。 可惜啊,奸臣奸到他这样的,也真是没谁了。 吴熙杀了朱勔,却放了他们一家一条生路,这样做,主要也是看在皇帝的面子上,没有干净杀绝,要是后来朱勔的后代起来造他的反,也活该赵佶要遭受这样的后果。 百姓高高兴兴的迎接宋军入城,定然是以最高欢迎仪式搞的,吴熙不再队伍中,这个时刻不是他的,而是属于将士们的。 “你真的想好对策了么?我看盛章也不是那么好糊弄的,必定已经把消息传到了京城,以后的日子恐怕不好过啊。” 司马林还不忘记提醒吴熙几句。 “放心好了,没有人会把我怎么样的,还有,杀朱勔那是顺应天意的事情,你说我是大逆不道,触动了朝堂大佬的利益,我说其实恰恰相反,他触动的是百姓的利益,两者孰轻孰重,圣上心里自然会有一杆秤去衡量里面的得失,假如有人以这件事情为噱头,想搞我的话,那他的好日子也就到头了。 是非分明,圣上自有公断,但是这次回去恐怕不会那么好脱身,因为圣上也很难,他要给老一辈的士大夫阶层们一个交代,那么,我自然是最好的替罪羊。” 司马林苦笑,不懂吴熙为何那么自信,每件事情分析的有理有据,头头是道,反正就是一个意思,他没事。 蔡相的手段他是见识过的,很毒辣,只要是得罪过他的人,最后没有一个好下场,还有梁师臣,童贯,高俅等人,互相利用,互相打击,看着是一派,实则各自为战,谁也不会让谁分毫。 司马林真的担心吴熙怎样从这个漩涡中杀出一条血路,如果真的如他所说的那样就好了,他太有点异想天开了。 年轻人有想法是好的,但是不能脱离实际,吴熙现在就属于这种脱离实际的异想天开。 “最好是你想的那样才成,要不然我也会跟着你受牵连。” 吴熙笑笑不说话,走向了自己的大帐,司马林长叹一声,觉得跟着这样的人,迟早要丢掉小命,还是找个机会脱身才是啊! 大军顺利的接管了苏州,出乎意料的是几乎没有用军队攻击,就达到了这样结果,不管从哪方面来讲,都是一个值得称赞的战果。 盛章想要在这次攻击苏州的战役中有些做为,极力的阻挠吴熙杀朱勔就是刷存在感,没想到还被人家给无视了。 不过,不要紧,现在你是主帅,我插不上嘴,你可以任意的侮辱我,回去之后就让你好看。 苏州确实是一个富庶的流油的地方,怪不得圣上会对南方的经济掌管的这么严实,要是南方丢了,不知道东京的那些人会活成什么样。 也好,既然来了,就不要空着回去,军功没有,捞点钱财也行,这么一把年纪了,再不为自己考虑一下,转眼就要入土了。 土豪,乡绅忙着洗白自己,自然都是盛章说了算,你要是不拿钱,一顶造反的帽子扣下来,家里那点财产都要充公的。 百姓想要重新划分田地,就算是租来的土地,至少也要甩掉以前那些不如意的地,换成肥美的土地才好。 什么都要重新开始,这段时间可有的忙了,最主要还是拿钱,只要有钱,就什么都有了。 这就是盛章大人安抚当地的时候的做法。 不知道什么原因,这事传到了吴熙的耳朵里。 吴熙正准备南下收复秀洲,和童大人在杭州回合呢,这下听说了安抚使大人的事迹之后,大军延后三天开拔,他要在安抚工作中插一脚,至少不能让百姓认为他吴熙在苏州城外做的那些事都是作秀。 走了朱勔,又来了盛章,这本身就不合理。 第二天,吴熙领着大军进城,占领了所有的要塞,接手了所有的治所,告知盛章暂停一切公务,等抓出内奸以后,就把安抚的权利还给他就是了。 盛章一脸的不高兴,看着坐在上首的吴熙,冷哼一声,说道:“吴将军,你的手伸的太长了吧?” 官场最忌讳在别人的地盘伸手,也忌讳挡人财路,这犹如杀人父母,这是不共戴天的仇怨,也是不成文的规矩,盛章觉得吴熙不会这么不给他面子,想都不会想吴熙会把大军拉过来,以查奸细的名义,把自己架空。 “盛大人此话不妥,本帅是为了手下将士的安全着想,也为了巩固苏州的防务,别前脚刚打下来,后脚就发生另一起暴动。 劳民伤财的事情我不愿意做,早做就要做到最好,这样的话,就算以后回到东京,也不会给别人留下口实不是么?” 吴熙说的是实话,公事公办而已,盛章只有心里骂人而已,绝对不会从嘴里说出来。 “这么说,你是不相信老夫了?” 盛章不甘心失败,言辞凿凿的把问题抛给吴熙,想要扳回一城。 吴熙哪里能给他这个机会,不温不火的说道:“盛大人自然是最好的人选,能力自然没的说,要不然朝廷也不会委以重任,让你来当这个安抚使。 但是,盛大人,你要想清楚了,现在是非常时期就要用非常手段,在敌人还没有消灭干净之前,什么事都是有可能发生的,你不想在你的治所出现不好的事情吧,要不然你回去之后怎么向圣上交代啊?” 这话说的犀利,盛章无言以对,只能接受吴熙肆意妄为的举动,有没有任何办法阻止。 眼看着白花花的银子就这么从手里溜走,心疼的厉害,索性住进官译,不闻不问,心里还能好受些。 三天之后,所有的政务都已经处理完毕,所有和钱财有关的事务一个不落的处理完毕,就算尤寿桥的行为,吴熙也给办成免费的,这样一来,苏州的老百姓,都夸朝廷总算是为百姓做了一件好事。 盛章问起来,吴熙就拿反正也是闲着,你又不在的理由搪塞,他也无话可说,谁叫自己住在官译躲清净来着? 这下好了,什么油水都没了,杭州打下来之后,方腊就完了,朝廷必定会派一个知府上任来安抚民心,没他什么事了,这趟淮南之行算是白来了。 政绩没捞着,银子也没捞着,折回去之后一定会被梁师成他们笑话死,就连青楼的妓子也会笑话他无能,没有多少人会喜欢无能的人。 想到这里,盛章的心里对吴熙的恨就加重一分。 吴熙笑眯眯的带着大军走了,政务全面交给了盛章全权处理,装模作样的压着几个犯人,说是抓住的奸细,盛章打着哈哈,恭送吴熙离开。 吴熙回头看了一眼盛章,眼神幽怨的像个怨妇,吓了他一跳,这老小子记仇很厉害,指不定心里把自己骂成什么了。 不过每每想起他那眼神,吴熙骑在马上笑的能从马上跌下来。 好在身旁有小伍全程保护,要不然早就摔死好几回了。 大军浩浩荡荡向秀洲开进,晓行夜宿,按照每日四十里的速度缓慢行军,一来是为了保存将士们的体力,二来也是为了等刘子山前来会合。 斥候信使回报说刘子山漂亮的完成了湖州解救任务,听说将主已经启程前往 秀洲,于是辞别了童贯,日夜兼程赶往秀洲,和吴熙回合。 由于没有刘子山的前军开路,吴熙走起来很小心,虽然前锋营就在距离自己十里之外,总觉得少了什么。 三日之后,斥候回报,刘子山的一万骑兵已经归队,正式接手了前锋营,并且加快了行军的速度,和大军拉开了二十里的距离,和中军保证了正常距离。 吴熙提心吊胆的心,总算是放了下来。 刘子山现在成了他的御用前锋,以后走的时候是要带走的,这样的好手不能湮没了才华,最好是能在以后伐金的战争中发挥重要的作用才好。 不敢说他能平步青云,留在东京为官八成跑不了了。 只要他懂得审时度势,一辈子混合平安不成问题。 五日之后,刘子山的前锋营,已经在秀洲安全距离之外安营扎寨,只等吴熙大军到达。 晚些时候,吴熙到达,众将士帐内听候差遣。 随便说了些鼓励的话,就让人都散了,连日的赶路,大家都好辛苦,做好了防卫工作,大家轮换着休息了。 刘子山听说方七佛又跑了之后,气的直跺脚,这小子就像个泥鳅,不管什么样的恶劣环境,总能找到脱身的机会。 当他得知这次为了把方七佛挡在秀洲,冯六二狗子,带着牛眼娃,还有板牙全部上了前线,想来这次是没跑了。 刘子山这才咧着嘴笑了。 然后抱拳离去,从始到终没有提过童贯的不是,或者是救援遇到的困难。 吴熙再一次觉得刘子山是个可造之材,因为他把心里的委屈全部化作自己前进的动力,知道将主也很难做,所以就什么都没说。 苦了你了! 第一百七十三章 冯六的猜想 树木掩盖的丛山里,几十条人影竞相奔走,看他们的样子,似乎根本不知道疲倦。 不是不累,都在咬着牙坚持着。 任务很重,需要秘密进行,所以不能走大路,只能隐入山林,徐徐前进。 大部分人都能接受这样严酷的行军方式,边作战,边训练,众人都能轻松的保持队形不被队伍甩开,唯独牛眼娃和板牙是例外。 两人都是第一次参加这种行军方式,显得很不适应。 虽说小时候在山里没少在山里野,可是这样负重越野还是头一遭。 其他人都已经习惯了,如果让他慢下来,才会打乱他的节奏,现在就是因为牛眼娃和板牙的加入,行军速度降得很厉害。 过了牛头谷,就是一片茂密的原始森林,一头扎进去,就像扎进了茫茫的大海,生死就要交给上苍了。 进山前,众人开锅做饭,填饱了肚子,又分发了一些熟食,以备不时之需。 冯六第三趟厕所刚回来,牛眼娃和板牙互相搀扶着才姗姗来迟。 终于又看见了亲人,牛眼娃黑的就剩下两个白眼珠子能看见,手上布满了伤口,整个人看上去瘦了一圈,行军衣松松垮垮的,活像一个讨饭的。 板牙也好不到哪里去,轻功一流的他,现在只剩下一口气还在喘,还不能喘的平稳。 二人身上的吃食早就吃光了,看见锅子还没收,里面冒着气,想着肯定有好东西吃,打开一看傻眼了,除了一点凉了的开水之外,什么都没有。 二人很失望,狠狠的瞪了二狗子一眼,坐下来赌气似的不说话。 二狗子翘着二郎腿,躺在草地上,头枕在手上,正在假寐,就算不睁眼也能想到他们两个此刻的状态。 “野外生存第一条,应急的粮食千万不能吃完,就算再饿,也要留下第二天足够的口粮,你们完全没有遵遵守,不合格! 第二条,水的问题和口粮相同,你们看上去有一天没有喝到水了,不合格! 第三条,当你饿到极致的时候,面前摆满了食物,都不能第一时间去吃,而是要先喝水,然后再进食,有利于消化,对胃部形成保护,不容易得病。 现在锅里的水,就是你们的下午饭,然后每人发一张饼,一刻钟之后出发,要是到时间没有吃完,全部没收充公,现在开始。” “是不是有些苛刻了?” “大饼少发四分之一!” 二狗子根本不屑理他们。 “你得讲道理啊!” 牛眼娃不甘示弱。 “少发半个!” 板牙见二狗子来真的,如果让牛眼娃再说下去,连半个饼子都没有了,连忙朝二狗子摆手道:“你不要再降了再降的话,真的要饿肚子进山了。” 牛眼娃就是一个直肠子,如果不是板牙站出来圆场,恐怕他们两个要饿肚子了。 安抚好牛眼娃,板牙来到锅前,把水分成两份,给牛眼娃递过去一份,喝完之后,去军需官那里领了半个饼子,蹲下来啃了起来。 牛眼娃又渴又饿的厉害,如法炮制了起来。 完事之后,军需官给他们分配了进山份额,最后还偷偷的把剩下的饼子塞进了牛眼娃的裤裆里。 牛眼娃投过去一个感激的目光。 没想到这一幕正好被二狗子看到,勒令军需官取出牛眼娃裤裆里的饼子。 牛眼娃也生气了,从裤裆里掏出来之后,扔的远远的。 二狗子暴怒了,从来没有见过他对牛眼娃发这么大的火,从小到大一次都没有见过。 “加入斥候营的时候就说过了,这里只有教官和学员,如果你不遵守规则的话,我会叫人来把你接回去,继续过你的少爷生活就好。 但是只要你在我的营地里,就要遵守这里的规矩,每个人都是一视同仁,你又何能例外? 现在命令你把饼捡起来,交给军需官,记住,这是命令,也是你的任务,听清楚了吗?” 二狗子直到现在才发现二狗子来真的,刚才都有些懵了,直到二狗子问他听清楚了没,他才回到了现实。 牛眼娃两腿瞬间并拢,嘴里喊道:“是!” 脸上的表情很自然,没有任何的抵触。 说完,跑到了刚刚扔饼的地方,把饼捡了回来,交给了军需官。 “检查装备,即刻出发,两人为一小队,后天早上秀洲十里亭集合,到时候没到者淘汰,永不录用。” 牛眼娃嘿嘿一笑,觉得自己没问题,板牙的神经绷的的很紧,都忘记在众人面前表忠心了。 就在众人依照次序往森林里走的时候,牛眼娃看见一辆马车驶了过来,看了一眼二狗子,颤抖的指着马车说道:“你不会告诉我你打算乘马车吧?” 二狗子神色骄傲的说:“那当然了,这是为了奖励第一阶段表现好的同志,专门设立的一个福利,很不幸,我和冯六表现优异,就要享受剩下的行程了,你们要加油才行啊,每次都是我们两个享受,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说完尴尬的看了一眼冯六。 冯六捏着鼻子俏皮的说道:“我看好你们哦!” 牛眼娃和板牙面面相觑,感觉上了鬼子当,临来的时候,根本没人和他们说有这个奖励,早知道就算拼了老命也要拿这个第一。 现在好了,将近一百公里的丛林极限生存,一天半的时间就要到达,这是要死人的节奏啊! 没办法谁让人家是领导呢? 将主常说,自作孽不可活,这话真真的就应证在了自己身上,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了,非要来这深山老林里挑战极限,不是脑子有病,还是脑子有病。 没什么可说的了,赶紧进山才是正事,前面的人拉开他们很远了,要是还拿不了第一的话,先锋官的位置都不知道能不能保得住。 二狗子看着牛眼娃和板牙离去的背影,心里一阵畅快,搭着冯六的肩膀就上了马车。 马车上早就备好了行军时菜肴。 军需官想的很周到,害怕马车颠簸撒了壶里的酒,全部换成了皮囊,盛菜的碟子干脆直接粘到木桌上,就算再颠簸,碟子也不会被打碎。 路上很辛苦,漫漫长路很难熬,要是有酒有菜,时间也会过得飞快。 “你觉得他两能行么?” 冯六拔开皮囊的盖子,喝了一口酒,哑巴着嘴问道。 “放心好了,他们没有你想象的那么没用,你还没看出来么?他们两就是专门再给我上眼药呢,除了没吃的是真的以外,其他的全是假的。 都变得鬼精鬼精的,明明还有余粮,非要装成几天没吃饭的样子,这份心机足够成为特种营的高级将领了,怎么样,板牙你有兴趣么? 都是野狐山上出来的,知根知底,人也机灵,最重要的是他愿意,也喜欢折腾,符合他的性格。” “再看看吧,挑选人不是儿戏,我要一支真正能在关键时刻在在万军从中取上将首级的团队,而不是一个人去干这件事。 现在年代不同了,战术思维和战术思想也要跟着改革了,要不然就要落后于人,被动挨打了。 将主做的就很好,在小范围实验新式的军队组成以及新式的战争方式,现在看来,效果很卓著。 完全摒弃了将对将,兵对兵的打发,采用协同作战方式,让敌人很不适应,这也是为什么我们总是打胜仗还死人少的原因。 你要是仔细总结一下就会觉得,将主就不是一个简单的人,这种先进的战术体系不是一个宋人能想得到的,战术的演变是在不断的战争中总结出心得之后改进的,你看看我们现在的战法,和以前有本质的区别,似乎这是往后很多年的战术打发,却是出自一个十七岁少年,你不觉得奇怪么?” 二狗子心里咯噔了一下,觉得冯六说的有道理,想了片刻,问道:“我不懂啊,你给好好分析一下。” “唉!我也就能看到这一步,关于将主的身份绝对不会那么简单,他就像凭空出现的蛟龙,注定要把这个乱世搅得天翻地覆。” “那你说这个的话,我觉对相信,自从去年将主把我从野狐山救出来之后,就一直跟着他,确实有些奇怪,举止神态,生活方式有很大的不同,动不动说一些听不懂的话,还唱一些根本不属于这个时代的旋律。 有的时候我甚至认为将主就是天神下凡来拯救大宋的。” “哈哈哈……但愿是你想多了,本来将主的家就在边地,要是让人利用,把将主说成是奸细,那才真是百口莫辩。” “你见过将主和老道和尚斗地主没有?” “没有!”冯六把脑袋摇的像个拨浪鼓,这个词他还是第一次听到。 二狗子笑他孤陋寡闻,不仅有斗地主,还有砸金花,挖坑,一系列只需要纸片片就能把对方的钱装进自己口袋的玩牌方式。 和赌场的牌九,比大小有很大的不同,不仅刺激,还有自己参与的乐趣,只要打的足够好,输赢很难说。 冯六的兴趣被调动了起来,缠着二狗子要交给他。 二狗子摆摆手说道:“这是机密,要是让将主知道是我交给你的,那么我就真的距离下岗越来越近了。” 第一百七十四章 阵前饮宴 吴熙安营扎寨秀洲,童贯兵分两路直取独松关和德清。 一路由王禀率领,五天之内取得独松关,正回兵德清,助阵韩世忠部攻击德清。 德清守将临时换成了四大元帅之一的司行方,方腊觉得事态紧急,把庞万春从昱岭关调往独松关助阵,谁知道还没地方,独松关就陷落了,只好绕了一个大圈之后,来到德清,想用两大将领力保德清不失。 另外秀洲的段恺被厉天润取代,段恺做为副将继续留守,这就摆明了决战要提前开始了。 接连损失了江南十二神和八骠骑之后,方腊有些孤注一掷的意思。 四大元帅一下子放出来两个,剩下两个一个守卫歙州,一个坐镇杭州,都是不容有失的关键位置,缺一不可啊! 人到用时方恨少,早知道就不会把那么多将领扎堆的放在不重要的关隘上,现在人马捉襟见肘,有些应接不暇了。 相比之下,独松关的吴升蒋印就显得名气不足,战力稀松平常,根本就不是王禀的对手,几个回合之后,就纷纷出城投降了。 王禀是因为在湖州的遭遇,憋着一口气没地方出,降卒全部被处死,暴晒三日后,挖了个大坑合葬了。 这就有些不地道了,没有做好表率工作,你把人家俘虏全部杀了,往后还有谁敢投降你啊,拼死抵抗都不会出城投降,反正都是死,怎么死已经不重要了。 吴熙得知之后大骂王禀就是一个混蛋,吴熙不准备攻击秀洲,就想用怀柔政策,招降了就行,现在好了,这条路被他堵死了,剩下的就只能强攻了,没有其他路可走。 摔完杯子突然听到外面鼓声大作,马蹄阵阵,集结号吹的震天响,各单位紧张有序的集结,唯独他这个将主不知道出了什么事。 不一会儿就有传令兵前来禀报,秀洲城方向烟尘滚滚,似乎有异动,刘统领集结兵马前往迎战,由于时间紧急,没有第一时间禀报将主知晓,刘统领准备回来负荆请罪! 请个屁罪啊,反应能力如此出众,是个不可多得的将才,幸好遇见的将主是吴熙,要不然他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我知道了,随时关注前线战报,第一时间回报,去吧!” 传令兵刚走,红孩儿就进来了,红孩儿本来是临时代统领,刘子山回来之后,就交了权,现在成了吴熙的侍卫,只要有情况,就会寸步不离左右。 虽说板牙干这行比较在行,但是红孩儿的软剑也不是一无是处。 “将主!外面怎么回事?” “没事,试探而已,来了新的元帅,自然要试探一下对手的实力,没什么大事,打不起来的,双方派两个人切磋一下,意思意思就收兵了。 战争进行到这里,方腊开始变得小心了,不可能像刚开始那样急功冒进了,宋军势如破竹的攻势让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 朱勔已经伏诛,讨贼檄文用不上了,百姓也开始怀疑起了他的初衷,也在观望是继续支持他呢?还是回归正统,继续做宋朝百姓,毕竟先前陷落的州县百姓感受到了朝廷的诚意,正在好日子的道路上大踏步前进。 所以,不要担心,该做什么就去做什么好了,知道你最近正在跟青阳学功夫,那就去吧,老道就是一个小心眼,你无来由的走了,他又要骂我了。” 红孩儿听将主分析完之后,觉得有道理,功夫正学到关键时候,不能断了,既然将主那么肯定没事,那就真的没事,回去继续练武才是。 红孩儿前脚刚走,后脚就有传令兵进来说:“对方主将有话要和你说,在阵前摆好了酒宴,等您去赴宴!“ “刘子山什么意见?” “情况比较严重,刘统领做不了主,请大帅定夺。” “好手段啊,拉人下水,栽赃陷害,方腊真的已经没有信心赢得这场战争了,提前给别人使绊子,好,既然你出招了,那么我就要接着才行,差人通知监军,让他跟着本帅做个见证,其他的罪名本帅可以担起,但是通敌是死罪,本帅还年轻,不想死的那么早。” 身边的侍卫已经去通知司马大人了,侍卫要给他穿盔甲,吴熙拒绝了,吃个饭而已,穿着盔甲不方便,软甲就行,外面青布衫,官靴即可,头发随意的打理了一下,向后梳了一个马尾,随意的一扎,背着手就出了门。 帐外早有人牵着枣红马等候,枣红马在吴熙的身上嗅了嗅,又在身上蹭了蹭,这才允许吴熙上马。 连马都惯坏了,更何况是人呢? 司马林听说吴熙要阵前赴宴,匆匆赶来阻止,吴熙一个眼神过去,司马林刚要张开的嘴就闭上了,不是不让他说,而是他说的都是废话。 军情紧急,多听一句废话,就要多死一个人。 一行人来到阵前,刘子山让出指挥的位置,吴熙饶有兴趣的看了一眼刘子山,一个人带着司马林就朝敌方阵营走了过去。 刘子山要说什么,终究还是没开口。 宴台就是一张桌子,设了两把椅子,一把椅子上坐着一个彪形大汉,应该就是厉天润,身后站着一位红帽侍卫,圆脸方额,生的标志,手始终握在刀柄上,随时应付突发情况。 桌子上摆了一坛酒,两只碗,碗里已经装满了酒,只等喝酒的人到来。 吴熙一到,挥手就把桌子上的东西全部掀翻在地,厉天润身后的侍卫有点按耐不住,就要伸手拔刀,被厉天润阻止了。 因为他看见吴熙脸上始终挂着笑,司马林手里拿着一个精致的小瓶子,和两个透明的小酒杯,小姨子的放在桌子上之后,就退到了一边,侍卫把两碟精致的小菜放下之后,就退回了本阵,一切举动都在告诉厉天润,他是真的来赴宴的,但是得按照他的规矩来。 厉天润一上来就看得出吴熙根本不会武功,他身后站着的那个人应该是个太监,猜的不错的话,应该是皇帝派来的监军,对方将主带着他,就是为了骈清通敌嫌疑,鬼精的很。 酒杯很小,和宋人的大碗喝酒想比显得有些小气,厉天润哈哈大笑之后说道:“都说连破我三座关隘的人是一个小孩子,今日一见,果然不假,难道说朝廷已经被吓破了胆,没人敢来了么?另外,你们的皇帝没有教你待客之道?这样的小杯子如何能喝的爽快?” 司马林首先噗嗤笑了,说道:“将军海量,这酒不同于传统的酒,就得这么喝才行,要是换成大碗,包你一碗下去,这次谈话就结束了。” “哈哈哈……”厉天润又是一阵狂笑,对司马林的话不以为意。 吴熙始终表现得谦谦有礼,连说话也不曾大声。 “笑代表你心虚,大声说话代表你恐惧,你看到本帅带着监军,就知道本帅识破了你的诡计,酒里没毒,你可以放心的喝,如果觉得这酒还凑合,回去的时候把剩下的带着就好,如果不够,差人来军营里取就是了。 打仗各为其主,打完仗我们还是朋友,见到朋友喝几杯酒,唠叨唠叨生活,这才是正常的交际,你说呢?厉将军?” “好伶俐的嘴啊,本帅说不过你,喝酒就行。” 厉天润刚要端酒杯,被吴熙阻止了,厉天润一愣,吴熙笑呵呵的说道:“恐怕你还不知道吧?中原的酒文化在不知不觉中开始有些变化了,人们不再大碗大碗的拼酒,喝的是一个气氛。 也不是非得喝醉才算是喝好,意境到了,哪怕是喝一杯,也能体会出喝酒的乐趣。 这酒是烈酒,喝起来自然有他独特的方式,要不然很容易被它所伤。 首先,兰花指,酒比花香,捏指成捻,杯满为礼,不溢为敬,所以是轻举杯。” 吴熙捏着兰花指,轻轻的举起面前的酒杯,厉天润有模学样的跟着举起了面前的酒杯,面上有些嘲讽,满眼的不屑。 吴熙继续说道:“先文后武,先礼后兵,是中国的待客之道,谓之君子深入喉。” 吴熙举杯移至嘴边,仰头一口,杯净酒已下肚。 长舒一口气,让酒香自嘴里喷出。 “舒展眉,此为回味酒,酒气奔腾如狂涛席卷,一扫千秋,一解千愁。” 吴熙把酒杯重重的搁在桌面上,又说道:“重掷杯,表示一饮而尽,一滴不流,痛快淋漓!” 说完对着厉天润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厉天润不以为然,轻蔑一笑,说道:“文人雅士的东西,说出来一套,做出来又是一套,好,就按照你说的喝,看看这酒究竟是不是像你说的那样如狂龙怒吼。” 吴熙笑了笑,用手抓了一颗花生豆扔在嘴里嚼的嘎嘣脆响,饶有兴致的看着厉天润喝酒。 厉天润微微一笑,凑上去闻了闻,然后学着吴熙一饮而尽。 还没有咽下去,酒浓烈的度数已经辣的他呜哇乱叫,却又不把酒吐出来,好一会儿,才慢慢的把嘴里的酒咽下去,发出了倒吸凉气的声响。 就要找侍卫要凉水解辣,吴熙开口说道:“这酒浓烈醇香,你已经破坏了它的本味,如果再掺上水,那就和你们的黄酒没什么区别了。” 厉天润也觉得这酒确实不一样,饶是他平时很能喝,现在都感觉有些头晕。 “本帅就收下你的礼物,回去之后,慢慢的研究这喝酒的奥妙。” “慢慢研究恐怕是不行了,你得加快才行啊,因为留给你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第一百七十五章 泄露天机 厉天润半天没缓过劲来。 一是酒劲实在太大,二是吴熙说的话比酒劲还大。 什么叫时间不多了?两军对垒,尚未交手,真实的实力都没有彰显,这小子就大言不惭的说一定能胜了自己,不是心理战,也应该是狂妄之辈而已,没有什么可怕的。 方七佛久经沙场,被这小子吓破了胆,从丹徒一路逃回来,都没有占的一丝先机,整天喝酒消愁,看样子秀洲他是待不下去了,让他回清溪算了,一个将军心里开始变得脆弱,就不适合再打仗了,就算赶着鸭子上了架,也不会有好结果。 一个喝酒唱歌,吟诗作对的小子能有什么好怕的?只会说大话而已。 “哈哈,这酒真不错,可惜只有一坛,要是你能归降义军,我们一起打到东京,活捉皇帝老儿,把酒畅饮,岂不快哉?” “将军你错了,我就是不降,也能到东京找到喝酒的人,而且比你懂得风雅。 再说了,你们就是一群乌合之众,临时组建的农民军而已,要是你真的感念老百姓的话,最好还是解散了军队,让他们该下地的下地,该打鱼的打鱼,恢复生产才是亟需解决的事情。 至于你,想去哪里,我可以给你安排,你的造反行为,我也可以当做没看见,你看你看这样的安排你满意么?” 吴熙现在有些魔怔,遇见身手好一点的人,就想着收归己有,不被人说造反那是他祖上烧高香的结果。 “哈哈哈……” 厉天润笑够了之后,才说道:“年纪不大,心眼不小,难道你认为你会是最后的胜者么?本帅刚刚想招揽你,你反过来就要招降本帅,这是一点面子都不给啊。” “这和面子没有关系,可能你也听说本帅在苏州干的那些事了,你认为你秀洲的城墙比苏州的都坚硬么?难道你认为秀洲的百姓会看不到苏州百姓生活上的变化? 所以本帅是在给你提个醒,还有庞万春,你们在本帅的心里都不是一般人,不想将才陨落,要是你执迷不悟,到时候,后悔的末班车上会有你悔恨的泪水。 本来你们造反打着的是诛朱勔的口号,可是现在朱勔已经被本帅当着苏州百姓的面杀了,你们要是还不识时务收手的话,性质就变了,及时收手,相信圣上也不会有什么话说,还会给你们送来旌旗,表扬你们诛杀了一个恶贼,恢复了农民的生产,你们以前干什么还干什么,这一样一来,相安无事,岂不是更好? 也是啊。好不容易拉起来这么一支队伍,任是谁都不会轻易的束手就擒,所以说人都是自私的,永远都是跟着事情的变化而变化的,你敢肯定你现在君主还是那个刚开始和你歃血为盟时的种植园主么?” "哦?为什么这么说,你以前听说本帅和庞大帅的事迹么?“ “是因为一本书。” “一本书?” “是的!” 吴熙把酒倒满,一饮而尽之后,继续说道:“书里面你是一条好汉,庞将军自然也不再你之下,两人旗鼓相当,做出了一番事业,不过最后的结局不是太好。” “所以你觉得本帅的命运回和书上写的一样么?” “本帅觉得,不会有什么差别,最好提前做好准备才行,本来着是机密,不能阵前透露,现在好了,泄漏了天机,老天都会惩罚本帅的,你好好想想吧,机会不总是出现的,要不是你出城来给本帅下套,也不会得到这个机会。 所以说,很多事情都是有迹可循的,是有他固有的规律的,你出城的这个举动可能就是上天冥冥之中的安排,讲真的,破城之前本帅的话都有效,破城之后,你的命运就注定了,老天都没有办法改变,你好自为之!” 说完头也不会的走了。 司马林紧紧的跟在吴熙的身后,觉得吴熙说的话有些多,害怕厉天润突然暴起,还好人家也是有涵养的人,始终保持着微笑来和吴帅对话。 吴熙走的飞快,似乎也害怕厉天润的大环刀取了自己的脑袋,大冬天的头上直冒汗。 回到军营之后,吩咐刘子山收兵回营,开过造反,吃好喝好就行,最近两天之内,不准备开战。 厉天润恐怕有好多问题要想,德清那边是硬仗,如果有需要的话,刘子山可以派出一支奇兵去支援。 秀洲恐怕又成了一个软柿子,主帅的心已经开始乱了,这样的队伍即便是不使用火药弹,也不会多么的难打。 更何况,二狗子和冯六也不是吃素的,按照他们的脾气,绝对不会直接奔赴杭州做准备,搂草打兔子的把戏是子午营的老传统了,要是连这件事情都做不好,以后也就不要在子午营混了。 “将主,你刚才差点激怒他,你就不害怕他突然暴起伤人?要知道,奴家可不会武功,据奴家所知,将主也应该没有自保的能力吧?” 司马林直到晚饭过后,还对白天在阵前的事情心有余悸,以后再有这样的事,打死他都不会在陪着这个疯子去了。 “所以我才给他好处,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在救咱们自己啊?” 吴熙剔着牙,喝着漱口水满不在乎的说道。 “啊!原来你话里的意思就是要人家饶咱们一命?” “那你以为是什么意思?你不会真的以为本帅说的话是煞有其事吧?” “老奴真是一个实心眼,没有花花肠子,你们满身都是窟窿眼子,和你们这些聪明人在一起真的很危险,以后还是离你们远一点才行,要不然这条命被你们出卖了,还帮着给你们数钱呢。” 这倒是大实话。 吴熙和厉天润的博弈终究是吴熙稍占上风,要不是搬出天命来制衡,恐怕厉天润要暴起伤人了。 吴熙看的出来厉天润眼睛里的怒火,因为他没想到吴熙敢带着一个不会武功的人来赴宴,更没想到他会说这么多的话。 虽然招降的计划没有成功,但是,得到信息很多,首先那就是宋军绝对会攻击秀洲,而且还是全力攻击,听说火药弹的威力大的吓人,还没有领教过,不过应该不假。 再有就是他说自己和庞将军的时候,说的头头是道,煞有介事,不应该是杜撰的,这么小的年纪,书也没有读过几本,但是对自己了若指掌,自己就像是脱光了站在他面前的伶人,一无是处。 让厉天润打消杀人打算的事情是对方的这个主将究竟是不是真的,文人领兵挂帅是朝廷的基本国策,但是这么小的大帅,他还是头一次见到,心里有了疑问,就没了必胜的把握,于是就放弃了。 甚至当对方潇洒离开的时候,他尽然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这就很奇妙啊,没有把对方震摄,尽然被对方说的有些心动,自己究竟是怎么了?难道真的像那小子说的那样,注定会身死道消么? 心里烦躁的厉害,就把今天拿回来的酒喝了个干净,还别说,有点意思,比黄水好喝多了,喝完之后还有些莫名的失落。 呵呵,一个小孩子而已,够不成多少威胁,他是在自己吓唬自己而已,只要战术得当,战前士气不受损,完全可以和宋军一战。 想到这里,心里有了一些底气,刚要休息,有属下来禀报,说是方七佛精神不对,背着包袱,没有和谁打招呼,一路南下了。 “让他去吧,肯定是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事情,让他不能承受,君主已经知道这件事了,给了他自由,只要他还在境内,就不要管他,他想去哪里就让他去哪里好了,他在杭州的工作已经有人接手,不碍事!” 厉天润感觉自己很累,想要休息了,酒劲这会儿才慢慢的涌上来,搞得他头疼欲裂,很不舒服,但愿一觉醒来,一切是个美好的开始。 西边战场捷报频传,德清已经被拿下,庞万春和司行方都没有办法保证德清不失,究其原因还是临阵换将导致意见不统一,形不成一个有效的攻击机制,最终导致失败。 庞万春遁走,不知所踪,司行方被活捉,打入大牢,不日解往京城,交于三司,听候发落。 诸如韩明,鲁安,潘俊等不入流的将领一律就地斩首,首级悬与城门暴尸三日,以儆效尤! 这也要得益于韩世忠的上位,才有如此的战果,如果继续让谭稹之流挂帅,吴熙恐怕还要救一回人。 王禀没等到回军,已经被童贯拿下,韩世忠就此上位。 吴熙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也是惬意的一笑,觉得这大概是童贯做的最为正确的事了,没有之一。 韩世忠早早的上位,恐怕是一个变数,应该是吴熙的凭空出现所带来的效应,要是以后岳飞没了表演的舞台,会不会还能成为人们敬仰的一代战将,现在还真不好说。 总之,前段时间伐辽失败,被人家残阵打的落花流水,河北宣抚使刘彁战死,岳飞投奔了老帅宗泽,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不过这样也好,不能为国折戟沉沙,为家尽职尽责,也不失为一个美好的结局。 第一百七十六章 全新战法 童贯的西军昨日已经出发,开始向杭州进发,方腊终于有了危机感,可能觉得自己将要失败,裹挟着一众杭州的美女前往睦洲,把杭州完全丢给了邓元觉,另外一位元帅石宝坐镇歙州,保卫睦洲的北大门。 可能方腊觉得自己回到睦洲,就再也出不来了,走的时候带了很多美女,充实自己的后宫。 天下都没打下多少,就开始贪图享乐,这样的人就算是当了皇帝,也不会比赵佶好多少。 许多手下看到了方腊的奢靡,悄然的离开了,隐入山林,从此不问世事。 还有很多人和宋军的战斗中消极怠工,不肯出力,象征性的比划两下,能投降就投降了,反正自从韩世忠做了主将之后,很少杀降兵的,于是投诚的人变得越来越多。 宋军仗打的越来越轻松。 在前往杭州的路上,几乎没有遇到像样的抵抗。 王禀做为前锋部队,对杭州率先开始坚壁清野,务必做到杭州城五十里之内无义军,势必要把杭州变成一座孤城,不过要达到这样的效果,淮阳军必须要参与进来才行,要不然显得人手有些不足,所以,为了等吴熙攻下秀洲,王禀在路上已经走的很慢了。 有些驿站明明可以一鼓作气拿下来,王禀非要拖延个几天的时间,就是为了给吴熙争取汇合的时间。 吴熙在等厉天润的答复,让他失望的是,厉天润除了站在城头骂人之外,从来没有流露出归降的意思,看来他是准备好了为方腊的失败买单了。 那好吧,机会给你了,你不要,就不要怪本帅了。 第四天一早,吴熙果断下达了攻城的命令。 火药弹队和弓弩营梯次配置,是攻击的第一梯队。 刘子山的骑兵为第二梯队。 步军以营为单位,分成了若干小队,装备最先进的弓弩,跟在队伍的最后面,是为第三梯队。 如果战事顺利,步军上了战场就是补刀的,如果战场形势比较胶着的话,步军营首先要做的就是冲上去对着敌人一阵攒射,最后才拿着刀子拼命。 这是最基本的战斗顺序,淮阳军的每一个人都牢记在心,就算是闭着眼睛,都能把这仗打好了。 随着吴熙现在攻城车上一挥手,战斗打响了。 没有所谓的攻城车去攻击他的城墙,于是他准备的石头,火油没了用处,反而给自己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 子午营第一轮火药弹发射过去之后,城墙上马上就变成了一堆火海,他们准备好的猛火油,遇到爆炸全部燃烧了起来,军卒撤离不及时,死了很多人。 第一阵吴熙赢了,接下来,吴熙还没上弓弩营,继续用投石车把火药弹往城里面扔。 不一会儿,城墙的西北角就被炸开了一条口子,完全能容纳一匹战马通过了。 厉天润见这么打下去迟早要吃亏,也着实见到了火药弹的威力,确实不是以前匠作监制作的那些火药能比拟的。 自己的实力确实不如别人,要说一对一,十个吴熙都不会是他的对手,但是,现在再打仗,讲究的是团体作战,就算他把整个秀洲的人都堵在那个缺口上都不会有任何作用,人家一炮打过来,人肉垒起来的防线根本就不能和砖头相比较,必定是肉飞城破,没什么意义,现在要是根据现有人员,做一次反冲锋,说不准还有逃出去的希望。 决定之后,就要马上实施,阵前最忌讳的就是犹豫,既然觉得这个方法是好的,那么就不加考虑的开始实施计划,而不是找计划里的破绽。 厉天润现在开始有些相信那小子的话了,八成说的是真的,那小子也确实是淮阳军的统帅无疑了,恨就恨自己太自负,没有杀掉他,要不然根本就不会有今天的灾难。 想及此处,后悔不已,猛的一拍大腿,下了城墙,召集了三千骑兵,跟着厉天润呼喊着方腊万岁就出了城,杀向了对面的淮阳军。 段恺临时接管了城里的指挥权,命令剩下的守城将士,尽可能的在城墙缺口出设置陷进,为他们即将到来的巷战争取一些时间。 城门大开的瞬间,义军潮水般涌出,喉咙里发出的吼声像是绝望的叫声,嘶哑中带着愤怒。 吴熙远远的看见这一幕,嘴角扬起一丝轻蔑的弧度。 手掌轻轻推出,黄色的旗子在风中飘扬,弓弩营等的就是这一刻,全体人员立即组成了一个攻击阵营,人员洒落在投石机的缝隙里,将主一声令下,满天的箭雨奔着义军的阵营就下了过去。 箭到之处,人仰马翻,呼喊声彻底连天,黄沙落下之后,视线范围内几乎没有多少人还稳坐在马背上了。 只有厉天润肩膀上插着零星的箭矢,还骑在马上威风凌凌的指挥残余进行反击。 淮阳军的武力配置不是一般的厉害,人家根本不和你近身近战,空有一身本事没用啊,等人家的步军冲上来的时候,自己这边已经没人了,只剩下自己一个人,扭转不了整个战场的局势。 说话间,“嗡”的一声,一条粗大的弩箭朝自己飞来,枪头上血红的红缨,在风的作用下向后倒竖,“哧哧哧”的飞奔了过来。 连床弩都用上了,看来这小子非要置他于死地啊。 他就是一个小气的,不就是没同意他的招降建议么?至于这么赶尽杀绝么? 说时迟,那时快,弩枪已经近前,就在靠近他身体的时候,厉天润扬手里的钢刀把弩枪挡开,一脸愤怒的看着吴熙。 弩枪偏离了原来的方向,一个受伤的义军刚刚站起来,就被弩枪穿透,顺势带着向后倒飞了出去。 弩枪趋势减弱,斜插在地上,那义军仰面朝天挂在空中,随着枪尾来回摆动,活像是架起火烤的野猪。 这小子太小气了,不就是没有答应他的招降计划吗?至于这么赶尽杀绝么? 厉天润环视了一圈战场,觉得对方的火力实在太猛,根本就冲不上去,没必要和他在这里拼的你死我活,留的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睦洲才是他们的大本营,即便是战死,也是死在了故土,落叶归根,没什么可遗憾的。 说走就走,拍马回身的瞬间,厉天润绝望了,因为他看见副将段恺带着五千义军从城门里杀了出来,直奔他所在的方向而来。 这个段恺是怎么回事?嫌自己活的时间太长了吗?明明有活命的机会,这下一下子全给堵死了。 本来趁着淮阳军两翼空虚的机会,找个空挡杀出去就跑了,谁知道这货带人来救自己,这不仅把义军陷入了死地,更是堵死了自己活命的机会。 他是主帅,不可能丢下这么多义军一个人跑路的,要不然,就算日后有东山再起的机会,也不会有人愿意跟着自己打天下了,名誉已经臭大街了,江湖再无立足之地。 所以说,四海的人被江湖道德束缚,关键时刻死要面子活受罪,受伤害的是自己。 吴熙和他的立场就有根本的不同。 在他的心里,根本就不会有这方面的考量,只要事不可为,必然远顿千里,不会把自己放在道德的制高点拿大火烤,保住性命才是要紧的。 厉天润把段恺他们全家的女性问候了一遍之后,很不情愿的举起手里的钢刀迎着淮阳军的箭雨继续作战。 这是给身后的将士做表率,只要自己不退,没有人敢退。 再说了,现在的情况根本不允许他们退了。 淮阳军的火药弹停止了轰炸,正在把庞大的机械拆除运走,准备下一场战斗了。 取而代之的是弓弩营全部上阵,正在一轮一轮的朝新加入的义军射击。 不过这次义军是为了营救厉天润来的,身上都带着护盾,每个人都举着护盾把自己保护的很严实,箭矢的威力体现的不是那么的明显了。 虽然不时的有人被箭矢射中跌落下马,但是需要消耗很多的箭矢才能达到的战果,有些吃力。 不过吴熙依然没有要把骑兵派出去杀敌的意思,即便再不划算,消耗的始终是木头和钢铁,和人命比起来,一文不值。 直到许德和射出最后一支弩箭之后,才示意将主可以进行下一步动作了。 义军见淮阳军弩箭射击完毕,纷纷扔掉手里插满弩箭的盾牌,抽出腰间的朴刀,打马冲了上去。 三百米的距离,眨眼就到了,不过他们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那就是不管他们的气势多么的如洪,现在前排的步军手握长枪一动不动的站着,仔细看上去,有些人的脸上似乎还带着不忍心的表情。 厉天润迅速明白了过来,这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陷进,如果再不想办法自保的话,恐怕今天就要折损在这里了。 想及此处,马上勒住马的缰绳,同时指挥者义军继续向前。 义军没有多想,挥舞着手里的钢刀依旧欢快的向前冲。 他们不是看到了胜利的希望,而是终于能杀到敌人的身前,痛快淋漓的一战了。 敌人不敢和自己身体接触,说明他们从心里害怕近身作战,现在有这样的机会,当然要好好的发挥一下了,就算最后没有赢得胜利,至少打出了义军的威风。 美梦没做,就醒了,因为,就在他们冲到跟前的时候,淮阳军持枪的步军瞬间分散了开来,身体与身体的空挡间粗大的弩枪直挺挺的对着自己。 第一百七十七章 追杀 床弩都是经过吴熙的指导,行伍里精巧的匠人改良过的,比起以前笨拙的操作方式有了很大的改观。 以前一台床弩需要十二个人同时操作才能触发,而且效率很低下,只能在攻城的时候远程作战才能发挥出他的作用。 近战的时候根本派不上用场,而且运输起来麻烦,消耗许多的人力,占用的可战之兵太多,很不方便。 经过改良之后,只是加了几个后世的滑轮,把连接关键部位的绳子换成了不易磨损掉的钢丝之后,运输起来就显得很轻巧,操作也变得简单了许多,只需要三个人就能完成一次射击,而且连续性得到了加强,只需三个动作就能开始下一次的射击。 连续性开始变得好起来之后,就能做为另一支奇兵使用,就像现在,厉天润怎么也不会想到,步军的身后藏着这样的大杀器,等着他们冲上来。 传统的战术下,火药弹和弓弩营发射完成之后,接下来就应该是将军短兵相接,拼勇斗狠的时候了,哪里知道人家还有更为恐怖的大杀器存在,打仗都不按常理出牌,你让别人怎么活啊! 新造的枪头似乎还有黄油粘在上面,枪杆打磨的很平整,就连粘在上面的红缨,都细致的做过修剪,保证每一根线头的长短一致。 高要求,严标准才能让他们在不能犯错误的战场上获得更多活命的机会。 只有把细微的事情做的细致了,形成习惯之后,就会对所有的事情都一视同仁。 吴熙这次解放了床弩和攻城车的使用人数,就会解放很多能战之兵,增加了军队战斗力的同时,也减少了冗员的问题,是军队的一大进步。 等到义军发现他们上当之后,想回身已经晚了,不仅淮阳军不给他们机会,就是身后冲上来的不明情况的自己人,刹车不及,也会把冲在最前面的人挤上去。 到了这个时候,没有什么可想的了,硬着头皮往上冲才是最好的选择,只有祈求淮阳军发射床弩的军卒射的不那么准,巧妙的避开自己才行。 床弩每发射一次是三支弩箭,分梯次配置,不同方向,保证每一支都用到实处,尤其是密集覆盖射击的时候,几乎没有空子可避。 古代的军人很实诚,就算是避无可避,也不会躺在地上装死,马革裹尸,是一个军人最大的荣耀。 不能在生前做出成绩,那么就在死后让更多的人记住,也不枉在这世上走一遭。 “嗡!” 床弩集体发射发出了巨大的声响,对于义军来说,就是催命的小鬼。 聪明一点的都趴在了马背上,侥幸躲过了第一箭,可是当他刚把身子直起来的时候,一根弩枪恰好赶到,刺穿他的同时,也带着他刺穿了身后的同伴。 成串的人被弩枪穿在一起,连成一线,像是一个巨大的糖葫芦,天然的血就是最好的色素,一个一个染成了血葫芦。 极速射三发之后,五千马背上光秃秃的不见人影,即便没有被射中的,也摔下马,被踩成了肉泥。 段恺没命的往回跑,每一次听见床弩发射的声音响起的时候,总觉得后背发凉,等了好久也没见有弩枪穿到自己身上,觉得很庆幸,跑了好久之后,床弩发射的声音消失了,猛然间发现自己竟然还活着,自己一阵大喜,刚要打马进城,却和一个人狭路相逢了。 环视之下,发现淮阳军的步军在马军的配合下,已经跑到了自己的前头,眼看就要进城了。 不管眼前的这个人是谁,拼一下总是没错的。 挥舞着手里的长枪,一枪就刺了过去。 没想到刺了一个空,枪身被一只手抓住,任凭自己怎么往回拉,都是徒劳的。 一个趔趄没有坐稳,跌落到了马下,一队骑兵刚好经过,段恺的头伸到了马蹄底下,脑袋被踏的稀巴烂,红白之物贱了一地。 闭上眼睛的一刹那,仿佛还听见和他对战的那人对着那个不小心踩死自己的骑兵大声呵斥着。 躲过了密集的床弩,却没有躲过一只马蹄,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点背。 反正这辈子到头了,希望下辈子能投胎做一个富家子弟,头上扎着花,脖子后面插着一把扇子,耀武扬威的走在大街上,身后跟着恶仆开路,见到漂亮的小娘子调戏一下,看见不顺眼的人揍一顿改善一下心情,这才是他向往的生活。 想着想着,整个灵台一片清明,紧跟着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淮阳军大队的人马已经开进了城门, 八!零!电!子!书 w!w!w!.!t!x!t!8!0!.!c!o!m 身背弩弓的军卒见到不降者立即射杀,连警告都省了,跪在大街两旁的军卒纷纷放弃了抵抗,把手里的兵器全部堆在一处,表示出绝对的服从。 百姓站在义军的身后,有些胆怯的看着这些杀才们大气都不敢往外出。 红孩儿带队正在满城肃清负隅顽抗的义军,刘子山率先杀进州府衙门,控制住了秀洲城内的决策者,至此,秀洲一鼓作气拿下。 点名之后,唯一缺少了一个厉天润。 刘子山汇报战果的时候,吴熙长身而立,对着远处的一座山发呆,不时的发出令人惊惧的笑声,厉天润啊厉天润,本帅给过你机会,可惜你不珍惜,现在就不要怪本帅心狠手辣了。 刘子山不明所以,厉天润明明在开打之前就跑的无影无踪了,难道他有先见之明,知道厉天润要跑,提前安插了人盯梢? 刘子山现在越发的看不懂将主了,刚开始的时候,还以为一个小孩子能有多大能耐领导着叔叔辈的人大杀四方,而且那些人对他还言听计从,不过是上位者惯用的手段而已。 接触的多了,却发现这位将主的思维方式和其他人有很大的不同,似乎能窥破天机,提前知道别人想干什么,再做出相应的战术。 刘子山说的一点也不错,就在厉天润第一次冲出来的时候,吴熙就发现他的心思根本就不在打仗上,而是想法设法如何逃跑,于是,他就在侧翼故意留下了一个口子,放他离开,同时叫在后营待的快发霉了的青阳设法阻截。 能活捉,尽量活捉,如果反抗,不用警告,直接射杀即可。 青阳摇着手指头,眼神里满满的都是鄙视。 不过,青阳很愉快的接受了这个对他来说很轻松的任务,杀人而已,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抓紧时间弄完之后,还有一场和和尚的赌局需要进行,昨天晚上,他可赢了自己整整一坛子酒,都是吴家的好酒,要是赢不回来,这个月就只能喝白开水了。 厉天润找了个机会,骑着马脱离了本阵,朝着事先观测好的侧翼缺口奔跑过去。 两个小兵一看就是新来的,根本不懂得侧翼防守的重要性,战场上打的如火如荼,他们在这里拎着酒壶,喝的天昏地暗,以为一切都在将主的掌控之下,不需要他们操心。 没想到,一条大鱼就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逃脱了,事后他们的直属上司严厉的批评了他们,却没有把他们打回原籍,而是直接调到了作战部队,这让他们又高兴,又紧张。 因为他们犯了这么大的错误都能来到作战部队,这是何等的荣耀啊。 到了作战部队,就意味着立功的机会多了,出人头地的机会多了。 有时候做梦都能笑醒。 厉天润觉得自己不能走大路,舍弃了坐骑,进入了山林,刚好这段路比较平坦,而且树林茂密,便于隐藏,为了能逃脱淮阳军的追捕,他脱下了铠甲,进入一农户的家里,找了几件衣服换上,离开一会儿之后,觉得不放心,返回杀了老两口,然后才放心的离开。 为了能掩人耳目,他在脸上涂上了尿泥,在路边捡了一根棍子,就当自己是个要饭的。 这才回到大路上,混迹在人群里,企图可以骗过追杀他的人。 老感觉有人盯着自己,不管走在哪里,都有一种被人盯梢的感觉,脚下加快了步伐,饿了,就随便在路边吃点,不敢涉州过县,只能往山林子里面钻。 那小子不是一个好相与的,说是要杀自己,那么就一定派了人跟着自己,要不然就不是他的性格,这从他战场上下的狠手就能看得出来。 秀洲恐怕已经破了,要是找不到自己,必定会陪出人搜寻,找不到他绝对不会善罢甘休,所以现在能走多远就有多远才是上册。 只有脱离了他的地盘,才有可能活命。 渴的很厉害,前面刚好有一家茶摊,荒山野岭的开在这里,也没个人,他是要卖给谁啊,肯定是一家黑店,不过现在顾不得那么多了,凭借自己的功夫,谅他们也不敢造次。 老板人很好,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道长,在这里修行,顺便帮助过路的商人或者行人解决喝水的问题,而且还不要钱。 厉天润身上已经没有钱了,刚好这里不要钱,好像这个茶棚就是为自己开的似的。 喝完之后,撂下碗就要走,被道长叫住了,和他索要钱财。 厉天润问道:“你们这里不是不收费么?” “别人是不收费,但是你比较特殊,将主让我问问你,那次谈话的他建议你的事情考虑清楚了没有?” 厉天润一听,觉得不对劲,伸手去拿自己的刀,还没等到刀子出鞘,一丝亮光在他眼前一闪,瞬间感觉呼吸有些困难,低头一看之下,地上不停的往下滴血,脖子刚刚移动了一下,脖颈里的鲜血不受控制的喷涌而出。 第一百七十八章 平静的生活 种师道最近的日子过得很艰难,西军被童贯拉到河北转了一圈,减员很厉害,攻击辽人失败的罪责全部由他承担,微小的功绩被无限放大,安在了童大人的身上。 败军之将摇身一变,成了拯救大宋朝于危难的英雄,对待北方两大势力策略的失败,童大人打死都不承认,只在军队的素质方面找原因。 士兵不能打,就算是狄青在世,也不能扭转乾坤。 要不是南方方腊起事,童贯都不知道回到京城之后如何吹嘘自己在北线战场上的勇武。 当然他的这种勇武种师道现在替他受着。 皇帝不明所以,他的身边都是人家的眼线,事情的黑白都是他们来说的,和事实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 偏偏赵家的子孙都是秉承祖上留下来的治国策略,对武将特别的敏感,尤其是名声在外的武将,让他们领兵打仗,恨不得让他坐镇东京指挥就好,这时候的赵佶想,如果有个千里传声筒,那该有多好啊。 所以童贯在北伐的事情上有功无过,错的是治下的军队能力有限。 方腊贼起,种师道还在河北,便给皇帝上疏,要领兵南下,剿灭反贼,将功赎罪。 童贯提前得到了消息,准备去淮南建立新功,只要能平定方腊,谁还能记住北伐失利的事情? 这就是他打的小九九,种师道也想利用这次机会表现一下,可是人家是大腿,他争不过,于是永兴军连家都没回,就被童贯领着南下平贼去了,种师道负北伐失利的主要责任,回长安反省,没有诏书,不得善离。 崔府。 花厅。 种师道,崔世才,张商英三个老家伙坐在一个圆桌前,各自身边都搁着火炉,各自火炉的上面都搁着一个搪瓷的酒瓶,不时的拿起倒在面前的酒杯里,举杯对饮。 都说两人不成席,三人在一起就是品酒,再说了,年纪都大了,已经过了豪饮的年纪了。 “这小子没看出来,还真有些手段,区区半年的时间,就统领一军,还被圣上进了爵位,圣面都不曾见,就能得到如此的殊荣,实乃我辈之幸!” 种师道首先大开了话题,因为说实话,他也有些羡慕吴熙,这么小的年纪就诰命加身,古往今来,屈指可数。 “谁说不是呢?起初以为他只是玩玩,没想到这小子来真的!” 天觉先生看上去更老了,依旧红光满面的夸耀着自己的弟子。 “你们就不要夸他了,到时候尾巴翘到天上的时候,有你们受的。” 老丈人说话,明贬实赞,二人都听出了话里的意思,不免有些对崔世才做出鄙视的动作,就这,还是吴熙教给他们的。 “就你命好,捡到一个宝,他若有出息,你也跟着荣耀加身,享用不尽!” 天觉先生话里满是羡慕。 “他不也是你的关门弟子吗?老夫就不信他能不管你?” 种师道就是一个急脾气,瞪着眼睛说道。 “你看你,都一把年纪了还动不动上火生气,那就是一个不一样的,做事很有分寸,尊老爱幼,体恤长辈,你们又不是没看见,只是老夫担心他锋芒太甚,遭受妒忌,官场上手段向来太狠,就怕他经不住打击,半途而废,那就实在可惜了。” “你就不要愁人家了,多想想你的身后事才是,那小子鬼精着呢,为了逼着自己犯错误,愣是在苏州城外,当着那么多百姓的面子,直播杀朱勔,这件事轰动朝野,弹劾的折子不知道递上去了多少,现在他还不是过得很好么? 依老夫看来,这就是他聪明的地方,功过相抵,不赏不罚,就算有人有非议,那也是其他事情,和这件事情没有关系,要知道,诛杀朱勔的最终实际受益人其实是圣上,所以圣上才面对那么多弹劾的奏章,不发一言,这就是一种保护。” 天觉先生不愧是宰相人才,一语道破了玄机,看来旁观者内还是有能看的懂的人 “他越来越成熟了,看似不经意的举动,背后可能酝酿着其他意图,这就是你带出来的好徒弟。” 种师道看上去很生气,其实心里美滋滋的,别提有多高兴了,因为吴熙也是他一手提拔起来的。 “他已经把去京城的路铺好了,我们几个糟老头子给他操心,这就是一个没有良心的,自从走了之后半年多,除了在邸报上看看他威风的事迹之外,连封信都舍不得先,我可听说,他的空余时间多的很呢。” 天觉先生自感时日无多,不免有些悲叹。 “人生都要经历这一关,老夫看的出来你似乎没有做好心里准备啊!” 崔世才瞅着张商英说道。 “就是因为吴熙的出现,对这个时代又充满了希望,他不知不觉中,改变了许多人和许多事,和以前有些不一样了,有些别人不敢做的事,他敢,别人不好说的话,他也敢,只是换了一种方式就变得不一样,聪明的实在太多了。 可能我们想问题的方式太过保守,达不到他那样的境界吧?” “唉!谁说不是呢?小子的影响力增加了,京城里的达官权贵已经开始想方设法的套牢他了,听说有人已经上奏把他的家小遣往京城,住在天子脚下,也好让领兵在外的吴熙不要其他,好好打仗就好,还美其名曰陛下隆恩,照顾将军的家小,实则是软禁了人家的家人,逼着就范而已。” 崔世才说道,因为只要天子令一到,他的孙女就要离开长安前往东京生活了,从来没有离开过长安的她,不知道能不能适应那边的生活。 “崔兄你放心好了,他已经安排好了一切,就等着圣上的圣旨呢。” “哦?唉!就知道是这样,别人是走一步看三步,他是走一步看十步,简直就是妖孽般的存在,这还让别人怎么活呀!” 崔世才舞步感慨的说道。 “老了,思想跟不上了,还是在家看孩子好啊!” 说到孩子,崔世才就想到了崔妙彤,说什么也要去看看,已经有了六个月的身孕,又是第一胎,要好好照料才是。 说着说着,三人觉得酒实在难喝,还是吴家的酒比较有劲,三个老头子一拍即合,决定现在就去吴家讨酒喝。 说走就走,各自的仆人马上开始忙碌了起来。 不过最后三人挤在一辆马车里有说有笑的来到了吴府,早有人提前打过招呼了,管家老孟早早的现在门前迎接,脸上的笑容堆起满脸的褶子他也不在乎。 把人请进家门之后,小心得伺候着,要什么就给上什么,尤其是他们像宝贝疙瘩一样保护的土豆和玉米,更是每人上了一个。 早知道这东西在宋朝那就是皇家才能上的御宴,还是要在比较大的场合才拿出来招待客人的,可是他们现在面前就一人摆了一个。 这就是无上的礼遇了。 吃完之后,就是喝酒,只是上了一小壶,崔世才觉得有些小气,老孟得罪不起,只好让下人搬来一坛放在桌子上,虽然最终他们也没动那坛子里的酒,但是,形式感很强,这让三老头心里很快活。 崔妙彤听说爷爷来了,怎么的都要过来瞧一眼的。 都说怀了孩子的夫人不吉利,不要见客为好,但是,在吴家,从来都没有这样的规矩,不仅要见,还要故意把肚子挺起来让他们看。 现在崔妙彤不需要挺,肚子也很大了,走路都有些受影响,在小美的搀扶下慢慢的走了过来。 身后跟着几个老妈子,唯恐出了事,小心的伺候着,家主待他们不薄,于情于理都应该尽心尽力的照顾好主母才是。 吴家从来都是自觉的去做每一件事,没有人偷懒,没有人推卸责任,就算是偷懒也是光明正大的偷,不会耍心眼。 管家看见之后,最多给你了一个不友善的眼神,连句重话都不会说,然后背着手,打着节拍走开。 看到崔妙彤挺着大肚子走过来,三个老头子丢下手里的酒杯,赶紧上去迎接,生怕见到亲人激动,出了状况。 隔着老远,崔妙彤笑吟吟的叫着爷爷,并且给其他两位长辈行礼。 种师道和张商英赶忙上前去扶,这么重的身子,礼仪意思一下就行了,没有必要搞得那么正式。 “爷爷,你们怎么过来了?是不是我家夫君有了消息?” 几人重新落座之后,崔妙彤急不可耐的问道。 “商队每次回来的时候都带着信呢吧?呵呵,再说了,我们来是因为想喝你们家的酒。” 崔世才说道。 “商队回来的次数少了很多,有时候根本不经过长安,带回来的消息越来越少了,孩子马上就要出生,他不在身边孙女心里慌的难受!” “果然是一家人,你家夫君就是这样一副德行,你放心,听说大军已经打到可杭州,不日即可破城,方腊算是完蛋了,大军最多两月就会回京,能赶上你生孩子。” 种师道安慰着崔妙彤,他说的也是实话。 “那样就最好不过了,女人家生孩子最害怕了,要是我有个三长两短,跟前连个知心人都没有,想想就觉得害怕,现在有了消息,心里总算放心一些,好了,你们好好聊,我回去给夫君写封信,算算时间,家里的商队应该就在这几天回来。” 说完之后,羞涩的回身走了。 三个老头子笑眯眯的捏着胡须看着容易满足的崔妙彤,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到回廊的尽头。 第一百七十九章 朝会 蔡京年纪已经很大了,但是身体却很硬朗,这也要得益于他多年来早起锻炼的习惯。 从花园里的回廊上转了一圈,热身之后,早有下人把准备好的剑递了过来。 打了一趟剑,身上开始冒汗,尽管是冬天,还是出了一身的汗,说明身体机能越来越不好了,变得有些虚了。 练完了剑,洗了脸,换了衣服之后,就去书房写字作画,因为圣上昨天拿了一幅画给他看,说是江南的一位才子画的,画风非常的飘逸,是不可多得佳作,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他找到了新的知己,你该退出历史了。 蔡京非常的生气,这和画有关系么?不就是嫌弃自己老了,要换人了吗?至于拿一副拙作来恶心他吗? 王黼已经开始站班宰相的位置,蔡京现在就是辅助,用不了多久,他就要退下来了,想着自己跌宕起伏的一生,和赵佶不无关系,看他不顺眼,就找人来制衡自己,总是在关键的时候把他换下去,等需要他的时候,再启用。 四次罢相,四次被启用,就是他人生的写照,不过现在终于要下来了,这次是正常退休而已。与其他的无关。 不过他为了让他们家的权利不旁落,努力的扶持自己的儿子蔡莜上位,代替他行使宰相的职权,但是一切还不都是他说了算? 为了给蔡莜镀金,蔡京煞费苦心的让他跟着童贯下了江南,在军中做了一个书记官的职务,德胜归来之后,凭借他的手段和人脉,进入中书省不成问题。 再熬几年资历,只要有机会宰相的大权迟早还是他们家的。 做了一幅画,拿起来看了看,还算满意,就让身边伺候的仆人收了起来。 早餐是包子和稀饭,还算可口,吃了两个包子,就有些腹胀,随便喝了点稀粥,在下人的伺候下,穿上了官服,准备上朝。 今天是大朝会,京城里所有的官员都要上朝述职,蔡京还没有完全退下来,自然是要上朝的。 一切准备妥当之后,下人抬来了轿子,抬着蔡京前往皇宫。 由于他们这些一品大员住的地方距离皇宫很近,没多久就到了皇宫门前,蔡京下了轿子一看,皇宫门口已经聚集了很多人,王黼和梁师成已经来了,并且在他们身边聚集了很多官员,大部分都选择站对的,一看蔡京的宰相位置不保,纷纷投靠了王黼。 不过他这一辈子四起四落都不曾被打倒,可见他的党羽颇爪牙特别多,俗话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人家一个手指头比你的腰都要粗,用不着这么落井下石,好歹同事一场,不要做的太难看。 于是,还是有一些人主动过来问好,蔡京也恭敬的回了礼。 这就是典型的政治斗争,不过蔡京已经不感兴趣了,官做到他这个份上,已经不需要通过勾心斗角来提升自己在百官心目中的位置了。 已经清楚的证明过自己的能量了,上朝之后,他就站在王黼的身后,闭起眼睛什么都不说。 赵佶看上去很疲惫,最近张虚白炼制出了一种新药,威力惊人,为了让赵佶感受新药的冲击力,张虚白在民间选取了十八位少女进宫,就安排在艮岳旁边新建起来的宫殿里。 赵佶本身就是一个风流的才子,再加上环境和现实条件的诱惑,追求长生不老是每个帝王毕生奋斗的目标,睿智如唐宗李世民都不能免俗,何况是没有多少主见的赵佶呢 昨天晚上两位秀女轮番上阵,赵佶有点招架不住了,即便是有药物的帮助,体力总是出现问题,导致今天上朝总是心不在焉的。 “众卿有事启奏,无事退朝。” 赵佶有气无力的说道,根本就不像是一位睿智的帝王,倒像是街头下三滥的痞子。 御史方鹤抱着芴板缓缓走出人群,启奏道:“陛下,臣有事启奏!” 赵佶一脸不悦的挥挥手说道:“说吧!” 方鹤整了整衣袖,朗声说道:“臣弹劾淮阳军指挥使吴熙,滥杀无辜,导致民怨沸腾,江南造反之事愈演愈烈,有些老实的百姓也拿起了锄头加入叛军抵制官军,致使童枢密身陷湖州,要不是韩世忠将军奋起反击,整个西路军已经灰飞烟灭了,吴熙要负主要责任,此为其一。 吴熙率领的东路军打仗不积极,手下士兵贪图享乐,消极怠工,进程缓慢,导致没有和童枢密准确的在杭州城外回合一处,晚了整整两天的时间,安抚使大人盛章可以作证,此为其二。 吴熙本隶属于永兴军路子午营的一个都虞侯,因为剿匪有功,正值方腊造反之际,被认命为淮阳军指挥使临危受命,南下平叛,据说他在清涧建立了一个什么加工厂,制造出了更为精密的火药弹,威力巨大,是攻城拔寨如履平地,吴熙私藏火药弹,是何居心? 微臣弹劾吴熙三条罪状,请陛下定夺。” 赵佶听方鹤一说,皱了皱眉头,不由得挺直了身子,说话的语气也不由得加重了几分:“众爱卿以为如何啊?” 王黼身为宰相,自然是要第一个发言的,他的意见左右着大半个朝堂的意见,只见他出班说道:“陛下,按照方御史所言,此子用心邪恶,不得不防,但是,他手握重兵,不能激怒于他,只能让盛大人在前线安抚他即可,等他回来之后,去了兵权之后,再图其他。” 梁师成和王黼沆瀣一气,意见自然是一样的,但是,一个宦官不能和大臣有所往来,这是铁的纪律,表面上自然是要争锋相对的,出班启奏道:“微臣以为不妥!” 赵佶看了一眼梁师成,说道:“爱卿有何高见?” “臣以为,此子反心已现,应当立即拿下审问,严刑拷打之下,必有收获,如依王大人所言,等到此子做大做强之后再收拾的话,恐怕不是上上之策。” 赵佶点了点,让梁师臣退下,把目光转向了打盹的蔡京,虽说现在他退居二线,但是党羽遍布,说话依然很有分量。 “蔡大人有什么要说的吗?” 蔡京听见赵佶问话,自然是要言语的,出班说道:“老臣以为控制一个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控制他的家人,这样的话,就算他有反意,也要掂量一下了。” 此语一出,朝堂上附议声一片,都说这个办法好。 赵佶一看,蔡大人的威力果然不同凡响,吴熙是什么样的人,他心里知道的很,密法司的人就跟在他身边,随时监视,司马林身为监军,自然知晓其中的原委,这两人都是自己的心腹,到现在为止,说的都是吴熙的好话,尚没有其他不好的言论反馈回来,他们这就是看人家一个小孩子,升迁的太快,心里不平衡,也是害怕到时候对自己的位子形成危险,所以才极力的想要在他还没有成气候之前就扳倒他。 赵佶很清楚的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于是静静的坐在龙椅上看他们演戏。 只要不是有伤吴熙的性命,其他的一切准奏,不就是给他们家换个地方生活么?还是在京城,这有什么不好? 听说太子非常看重这位和他相处的很不错,还专程去过他在长安的宅院,土豆和玉米就是从他们家里带回东京的,为此太子还申请给他加官进爵了。 太子已经开始培植自己的势力了,吴熙确实是最佳的人选,年轻富有张力,还有正能量,重要的是满脑子的新奇思维,这给大宋带来的不仅仅是军事实力上的提升,更是一种新气象。 太子想要培植自己的势力,这无可厚非,作为现任皇帝,应该大度的接受,并且给予大力的支持。 事实上,赵佶也正在这样做,因为最近他感觉自己的身体大不如前,张虚白给他的药物越来越重,服用之后,不觉得身体有所好转,反而有每况愈下的感觉。 本来怀疑张虚白这个道士有谋害之心,但是,另一个道士郭京经过调查之后,说张虚白没有谋反心里,也没有谋害皇上的意思,只是人老了,胆子小了,很多药材都不敢加了,所以才导致他的身体不能保持持续性,才有每况愈下的感觉,要是持续进步几个月,身体又会逐步的好起来的。 于是赵佶准备罢免张虚白,任用郭京为自己的道家领路人,全力帮助自己恢复身体,如果能像老子那样得到成仙自然很好,如果不行的话,尽可能的延年益寿也是不错法人选择。 重要的是郭京说要想潜心修炼,最好是不问政事才好,这样每天操劳,对身体没有一点好处,所以他才有了退位让贤的打算。 本来郭京的意思不是让他退下来做太上皇,而是把朝政交给能干的大臣就行,哪里知道他有这样的心思。 这是谋反的心里,任是郭京多长了一颗脑袋也不够人家砍的。 “蔡卿家果然好胸怀,朝廷能有你这样的肱骨之臣,是朝廷之幸,百姓的福音啊,好吧,就按照蔡卿家所言,把吴熙的家眷全部搬到东京城来,所有的花费都有内务府来出钱。 保康门内有一套宅子,是郑王爷住的,他老人家走了之后,一直空着,现在就把他送给长安县男作为暂时的栖身之所。 就这么定了,不要再议,退朝!” 抱着芴板等候严惩吴熙的人,一脸的黑线,因为是他们让吴熙得到了更高的礼遇。 第一百八十章 各怀心事 朝会散去,皇帝回殿,众臣退去。 平时交好的臣下自然走在一起议论着刚才朝会上发生的事情。 对于他们来说,不是这个结果不能接受,而是皇帝的态度究竟为何会有如此大的转变。 习惯了颐指气使的人得不到皇帝的首肯,这首先就说明皇帝要收回朝政的决策权,再也不是谁的一言堂了。 这种转变自然不是他们所能接受的了的。 梁师成紧走了几步,追上了前面的王黼,抱拳说道:“王大人留步。” 王黼正在揣摩皇帝的意思,忽然听见有人叫自己,回头一看之下,是梁师成,遂回礼道:“太傅大人有事?” 梁师成微笑着说道:“刚才朝会上……” 王黼连连摆手,示意他不用解释,说道:“意思老夫都明白,一个宦臣还是要把自己摘干净的为好,要不然对你,对我都没有好处,不过,你常伺候在圣上左右,不知道圣上最近可有什么大动作,老夫看着怎么我们的陛下有些不对劲啊?” 梁师成迷起眼睛想了一会儿说道:“圣上还是那个圣上,不过是最近修道一途不得存进,有些想不开,脾气上可能有些古怪,不必在意为好,听说来了一个新的道士,是个能人,想必过不了多久,陛下会重新开始他的修道,到时候,这朝堂还是我们的不是?” 说完两人相视一笑,个中的意思自然是不言而喻。 不过有一件事,王黼到现在依然想不通,那就是明明自己现在是宰相,但是大部分的意见,皇帝还是采用了蔡京的意见,不知道这里面有什么暗示,或者说,根本就是在离间他们,让他们私下里相互记恨,进而达到某种平衡。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太可怕了,这根本就是皇帝在玩弄权术,与采用谁的意见根本没有关系。 陛下想要保住长安县男,就是增加他们之间的第三因素,这样一来,他的位置就更牢固了,想要在宰相的位置上做些事情,恐怕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想通了个中缘由,心里也高兴了,就邀请梁师成到他的家里做客,当然了,走的是后门,不能让人看见他们之间有什么瓜葛。 这边李纲下朝,和李若水走在了一起,忠臣正值的大臣越来越少,哪里人少就预示着哪里的人才是忠臣。 其他人都忙着附和新宰相履新,哪里顾得上其他? “唉!你我都老了,影响力更别提了,人家一个退下去的宰相,都被围的水泄不通,只有我们两个孤零零的,没人理会。” 李若水不知道是讽刺还是羡慕。 李纲大摇其头,说道:“老夫家里有些米酒,共饮如何?” 此话正合李若水的心意,连忙点头说是。 两人步行来到李纲的家里,不算太大,奢华更是谈不上,水榭亭台那些东西更是谈不上,两进的院子,前面是会客的地方,后面睡觉,加有老妻一枚,儿女都在各地奔波,仅此而已。 就是这样的地方,才显得幽静,两人喝点酒,吃些菜肴,很惬意。 “皇帝有些不对劲,你看出来了没有?” 回到家里,自然不需要像外面那么拘谨,有什么就说什么,也不讲究用词,随意的说道。 李纲把杯子里的酒一喝,说道:“是有些不同了,这是朝廷的幸事,依老夫看那小子就不错,做事不拘一格,敢作敢当,不畏强权,是个人才,圣上能有如此的觉悟,不容易啊,要知道大宋朝出个名将不容易,尤其是能影响战局的名将,那就屈指可数了,老夫看这小子就符合所有的条件。 虽然我们是文人,要维护文人的权利,但是朝廷有难,这些虚名暂且可以搁下,全心全力的为大宋朝的着想,要保护好这根苗子才行啊,要不然很容易让人扼杀。” 李若水有同感,说道:“年轻人都是不可一世的臭脾气,动不动就天不怕地不怕的,要是这样的话,恐怕你我是保不住的。” “呵呵,这你就错了,看这小子的做事风格,想必不是那种死脑筋,知道自己的功劳太大,无福享受,所以就放着全天下人的面把朱勔给杀了,这就犯了天怒,也给了御史弹劾他的机会。 这就很聪明了,要是你一点错误都不犯,到时候,德胜归来,应该怎么赏赐为好呢?枢密使?年龄有些小,功绩不够,更何况,刚刚封了县男的爵位,朝野上下正有微词,如果晋升太快,不见得是好事。 所以说,这小子还是有脑子的,不是你说的那种马大哈,要不然也不会小小年纪就统领一军,更是连胜连捷,这样的人,纵观大宋朝,你见过几个啊?” 李纲的话,让李若水陷入了沉思,可不就是这个道理么?这小子还不是一般的鸡贼。 李纲见李若水有些惊讶,给他倒了杯酒,说道:“种略相公来信说,这小子似乎早就知道圣上要把他的家人遣到东京,临走的时候,就安顿家里说,要是朝廷要他们搬家,不要有抵抗情绪,跟着走就是了,你说这样的人会是一个没脑子的蠢猪么?依老夫看,就是一个妖孽,专门来为祸人间的。” 说完两人相视一笑,正好老妻来上菜,说道:“这世上真有这样未卜先知的人?在哪里,老身能见见吗?刚好最近有事需要咨询一下?” 两人笑的更厉害了。 老妻不解的问道:“你们笑什么,老身是认真的!” “当今圣上的身边就有这么一个人,叫张虚白,你去问问他,保证什么都给你说了,你的百年日子说不准人家都能给你算出来。” 老妻觉得自家老头子就是和自己开玩笑,说道:“那个道士不就是骗人的吗?你经常说的,现在拿老身开玩笑。” “你知道我们再开玩笑,还要问,这世上哪里来的未卜先知,都是骗人的,就算是有这种能力的,也是根据事实,猜测出可能发生的事,这叫睿智,也叫博学,不懂就不要说话,做好你的饭就行了,这几天的菜又有些咸了,厨艺有些退步啊。” 老妻见有客人在,就不和他一般计较,连忙说道:“我去给你们重新弄。” 说完端起刚上来的菜,回到了后堂厨房。 “我这个老妻啊,思念孩子,都有些魔怔了,老是想着让人给算命,看孩子什么时候能回来。” 李纲似乎也很苦闷,端起酒连喝了两杯,桌子上的菜一口没动。 “都是为了朝廷,为了这个家啊,老实说,我们善良的有些过分了,让那些奸佞骑在咋们的脖子上,任意妄为,我们身为朝廷重臣,子女却不能在身边尽孝,这本身有违纲常伦理,却附和朝廷律法,这就是赤果果的矛盾,没有办法改变,那个朝廷始终比我们的家大,尽忠职守说的应该就是这个意思吧?” “谁说不是呢?不过圣上让我们看到了希望,只要变就会带来新气象,这是大宋的福音,我们应该鼓掌叫好才是啊!” 两人聊的欢快,宰相府内,王黼和梁师成也比较投机,此时,一坛子酒已经下肚,喝的面红耳赤,嘴上也没有把门的了。 “王大人,不是给你吹,这些天新来的那个道士,其实是太子殿下从民间招揽的人才,安插在圣上的身边,就是为了吹耳边风的,也是为了彻底的把当今圣上拴在成仙这条船上下不来,那么,这皇位自然就会提前禅让,太子殿下已经等不急上位了,我们是不是要选择站对了呢?” 王黼红着脸,看不出表情,沉声道:“小心说话,小心隔墙有耳!” 梁师成觉得王黼有些胆小,在自己的府上说话还要扮小心,大宋朝还有没有王法了?笑嘻嘻的说道:“不妨事,就是陛下也允许下面的人这么做,就是要给太子上位营造一种场面,要不然新君登基,很难开展工作,你以为圣上为什么要突然转变态度?意在告诉大家大宋是赵家的,还轮不到你们颐指气使,这样一来,新皇登基,就会顺理成章,恐怕那个什么吴熙就是太子物色好的人选,圣上只不过是做个顺水人情而已。” 王黼说道:“你这么说,老夫就茅塞顿开了,原来是这么回事,怪不得圣上怪怪的,原来是有心退位了,也好,做了这么多年的皇帝,整得民怨沸腾,也只有他了。” “说的对啊,所以我们是不是示好一下太子?” 王黼摆摆手说道:“先不用,老夫总觉得事情没有那么简单,最近康王的活动似乎也很频繁,想必也和这件事情有关系,我们等等看再说吧。” 知道了圣意,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了,心里快活,于是,又让下人上了一坛酒。 “康王也有意皇位?” 梁师成惊道,这件事他可是刚刚听说,要知道他只是庶出,就算轮着做也不会轮到他的身上,他有什么资格和优势争权? “这样一来,皇家就有好戏看了,我们身为臣子,也是爱莫能助啊!” “是啊,不过,不管是谁上位,吴熙必须要除掉,这个人心思很重,恐怕会对你我不利,从他杀朱勔这件事就能看的出来。” 梁师成哈哈一笑,说道:“包在我身上就好,正好有些纠葛需要处理,王大人,你就等着看好戏吧!” 第一百八十一章 永年镇攻坚 吴熙的耳朵有些发烧,喝了两碗粥,就是不见好转,这是有人在背后说他坏话的征兆。 小时候,母亲经常拿着笤帚在床上打,要把不干净的东西打走。 此去经年,物是人非,就算是火药弹都不一定能赶走心里的意念,这是人心里的私密,需要时间慢慢的调和,才能达到天人合一,到时候,自然就会好了。 合上看了一半的书,走出营帐看了看天气,抓紧时间召集部下开始开会,整整一天,没有人从里面出来,吃喝拉撒都有人处理,当部下从里面出来之后,整个淮阳军没日没夜的操练了七天之后,就在某一个清晨离开了驻地,向杭州进发。 除了与会的人员,没人知道吴熙说了什么,总之从那之后,整个队伍变得更加的整齐,军容军貌更为利落了。 秀洲驻扎的时间够久了,也该要前往杭州和童贯回合了,去的晚了,天知道童贯会做出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来。 永年镇,距离杭州六十里。 童贯的大军行至此处,被义军阻截,已经五天了,他们不得寸进,而且死伤不少。 王禀一再恳求童贯在给他一次冲锋的机会,这次一定能拿下永年镇,要是不能拿下,他提头来见。 王禀为了夺回昔日的荣耀,苦苦哀求童大帅,才得来这次攻下永年镇的机会,韩世忠做为西军指挥使,被迫转入后军断后。 部下李浩身上缠满了绷带,举着朴刀,在鼓舞士气。 “弟兄们,这是我们最后一次机会了,能不能拿回以前的荣耀,就看这一仗能不能打出我们威风,以前王将军也没有亏待各位,现在,到了你们尽忠的时候了,有没有信心一鼓作气拿下永年镇?” “有!” “你们没有吃饭吗?” “有!” 声音又加大了几分。 “这里面还有娘们儿啊!” “我们有信心!” 这一声,响彻云霄i震彻山谷,李浩很满意。 王禀的出现引来了一阵骚动,不过王禀用手压了压,示意他们不要吵,拖着疲惫的口气,深情并茂的说道:“湖州一战,我们丢了脸,导致大帅被困,如今被小小的永年镇所困,难道我们还要丢脸吗?反正我王禀不想丢脸,所以一会儿发起的战斗,每个人都打起精神往前冲,如果能拿下永年镇,让大军顺利通过,我王禀的位子就让他做!” 底下鸦雀无声,因为这个条件太过诱人,一时间还不能适应,终于主将轮流做,今年到我家,这不是一句空话。 韩世忠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韩世忠湖州一战,把自己送上了指挥西军的最好位置,虽然官职很低,但是升迁那是迟早的事,因为掌管一军,官职低了也不符合身份,这次南方底定之后,西军的节度使恐怕是跑不了了。 前面有韩世忠的例子,低下的将士们才不会怀疑王禀说假话,一个个摩拳擦掌,恨不得战事早点开始。 终于要开始了,部队上了前线,马儿嘶鸣欲发,步军挺着长枪,雄赳赳,气昂昂的就要冲上去杀他个片甲不留,完全忘了昨天死在这里的弟兄们了,他们的眼里只有王禀的位置。 随着王禀一声令下,早就准备好的将士们,一窝蜂的冲了出去,喊声震天,湮没了加油助威的鼓点声,就连对面的义军也有些被吓到了。 昨天还是一群乌合之众的西军,现在尽然士气饱满的向他们杀了过来,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不过对于义军来说,就是家常便饭,不管你来的人士气多么的高涨,我们还怎么打,还怎么打。 两军一接触,就显示出了战斗的惨烈,前军没有一个能善终的,首先接触的军士,厮打在一起,被近距离的弩箭所伤,没有一个能活下来的。 王禀玩了一手狠的,想要用命换命,义军人数有限,西军足足比他们多出了一倍,就算换命,也要把永年镇拿下来,要不然他的脸往后真的没处搁了。 这就是他在战前说话的真谛,之所以用他的位置做为奖赏,王禀没有一丝的压力,因为,他没准备让这些人活着回来。 用心险恶,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用将士们的性命做为赌注,实在有些过分了。 刚开始的时候,将士们打的很用心,打着打着发现不对劲,明明他们已经冲上去和敌人厮打在了一起,莫名其妙的自己人就被自己的箭射死了。 久而久之,发现了不对劲的军士不干了,想要撤出战斗,因为不管如何努力,到最后死的都是自己。 谁知道王禀早有准备,刘浩统领的预备队架起床弩,朝自己人开始射击,只要是谁有撤退的意思,就拿弩箭招呼。 这样一来,军士们退无可退,只能往前冲,腹背受敌的情况下,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将士们为了活命,一鼓作气杀到了城下,城下的守军慌了,害怕宋军杀进来,拒绝给要进城的义军开门,两方人马都被抛弃,上演了一出永年镇求生的戏份。 这场戏很惨烈,西军最终获得了胜利,可是剩下的人已经不多了,大部分都挂着伤,想要重新投入战斗那是不可能的了。 刚好刘浩带着预备队赶到,迅速发起了攻城战,而那些受伤的军卒在大军的掩护下,被自己人悄然的杀死在了乱军丛中。 知情人都死了,王禀得脸上才漏出了一丝笑意,冷冷的看着攻城的将士们艰难的爬上城墙,又被人踢下来摔成肉泥,又有人爬上去,摔下来,周而复始,就是占领不了城墙的主动权。 可是王禀好像根本没有撤下来的打算,因为如果今天再拿不下永年镇,他也就不要活着回去了。 虽然他诛杀军士有罪,是因为他自己也不想活着了。 刘浩当然知道将主的意思,那是因为这个计划是他们昨天晚上制定好的,不拿下永年镇,就死在这里。 所以他在打仗的时候,显得很卖力气,放的很开,既然是最后一仗,那就打的有气势一些,总不能让人在死后说笑话吧。 刘浩拿着一把朴刀杀了一名从城墙上跌下来还没死的家伙,拉住刚要爬上攻城梯的兵士,示意他去城门那边帮忙,城门那边总是缺人,导致撞城门的车一直开不到跟前。 那军士一看上司都这么拼命,自己断然没有偷懒的借口了,于是操起长枪,带了几个人,就向城门处增援。 城墙上的石头好像永远也扔不完似的,不时的有人死在石头之下,攻城车就是被这些石头挡住的去路,前进的很艰难,要想往前走,就必须要把挡在路上的石头搬开。 搬开石头的过程很艰难,因为在城头的跺蹀处有很多人,正在源源不断的把石头扔下来,企图阻挡攻城车靠近。 王禀远远的看着,也犯了难,按理说,拼死拿下永年镇,是他今天作战的目的,就算战场上的人全部战死了,也在所不惜。 不过这样无谓的牺牲也不是个事,于是在部下的建议下,护盾派上了用场。 将作监新制作的护盾质量很好,两百米外射过来的的箭射到护盾上根本留不住,只能在多拍上留下一个印渍。 十人组成的护盾团出发了,护盾护在头顶,分成两拨人,在攻城车一左一右徐徐向前进发,不时的把道路上的石头搬开。 这样做,战场形势马上开始变得对宋军有利起来了,因为城墙上扔下来的石头砸在护盾上,石头从两边散开,对攻城车造不成阻挡作用了,虽然护盾里面的人不时的被石头砸中,马上就会有新的人补进去,保证护盾阵的完整。 为了达到目的,王禀也是拼了,也不能说手下的军士不努力。 刘浩见攻城车有了进展,把朴刀插在腰间,猿猴似的开始攀爬云梯,属下纷纷效仿,不时的躲避城墙上扔下来的杂物。 数十条云梯上爬满了人,即便是拿长枪往下戳,下面也被人堵死了,义军一时间陷入了麻烦。 因为宋军看上去真的不要命了。 攻城车已经到了城下开始作业,只要这个样子保持一刻钟,城门必然会被大开,那么刘浩这边就要给城墙上的守军足够的压力才成。 眼看就要爬上城墙了,已经触手可及了,只要脚下站稳,把朴刀拿在手中,就能杀到城头的守军了。 刘浩心里一阵兴奋,自从刚才城外的一番混战之后,就再也没有杀哪怕一个敌人。 现在终于又有机会了,刘浩两眼发红,拔出朴刀,一刀上去,那个薄衣烂衫的义军,就被刺破了脖颈,一头栽下了城墙,鲜血飚的老高,在空中翻滚着的时候,喷出来的鲜血在墙体上画下了一道完美的血渍。 刘浩顺势上了城墙,开始占领这一块地方,并保持战果。 越来越多的宋军从梯子上爬了上来,和刘浩站在了一起,占领的面积也在逐渐的扩大,义军渐渐不敌,开始转换阵地。 就在这时,城下传开了呼喊声,那是城门被攻破的声音,早有准备好的骑兵,一股脑儿的冲进了城门,开始肆意妄为的屠杀。 屠杀进行了很久,宋军心里憋着的怒气,都变成杀意加在了义军的身上。 进城前就说好了片甲不留,说到做到才是,纵然有不杀降卒的规定,但是人在这个时候,完全把这个规矩忘得一干二净,尽情的欢快的发出自己的怒吼。 刘浩站在城头上杀的兴起,新鲜的血液喷在脸上的那种快感,让他愈发的兴奋,完全忘记了进行自我保护,就在他挥舞着朴刀把一个义军的头颅斩下的时候,一根细长的弩箭,打着旋的朝他飞了过来,一个不小心,穿了个透心凉。 回头看向自己的本阵,王禀那张充满笑意的脸上,写满了讽刺。 第一百八十二章 春娘 王禀拿下了永年镇,全军上下无不欢欣鼓舞,最开心的还数童贯童大人。 当统计官把死伤人数放在他面前的的时候,他连看都没看就连给了身后的蔡莜登记造册,他要的是胜利,不是死人的数目。 只要能赢下战争,不管用什么办法,不管填进去多少人命,他都是可以接受的。 在他看来,人没了可以重新招募,土地失去了,就是赤果果的失败,他不接受失败,或者说他不接受失败给他带来政治上的打击。 所以,尽管他经历过很多次失败,但是,总能找到替死鬼帮他顶雷,以至于他的功劳很大,大到坐上了枢密使的职位。 王禀总算是出了一口恶气,但是西军的指挥权暂时是拿不回来的,如果枢密使大人朝令夕改,军队必然会成为一盘散沙,重要的是韩世忠做的很好,没有犯错误,直接掳下去,对军士的气势会是一个打击。 王禀表示理解。 全军进驻永年镇开始疯狂的庆祝,就好像他们已经取得了最后的胜利一样,完全没有注意城外的死人堆里有一双手,扒拉开身上的尸体,浑身像一个血葫芦一样爬起来,捂着肚子,亦步亦趋的向远处的树林子走去。 大路容易被人发现,借助树林的掩护才能逃离这个地狱,他心里有个秘密,一定要活着出去才能把这个秘密公诸于众,要不然,那么多的兄弟就白死了。 刘浩虽然中了一箭,但是并不足以致命,伤口的感染,让他现在浑身燥热难耐,箭还不能拔,要是不能及时止血,这一路光是血就能把他流死。 见过太多这样的例子,虽然不是医生,战场自救的知识多少还是掌握一些的。 现在最好的去处就是去找吴熙的淮阳军,听说他们的医疗很先进,对待受伤的兄弟也尽心尽力,又有上好的药材各专业的行军医疗团队,只要找到淮阳军,自己的命就算是保住了。 听说淮阳军在秀洲修整了半个月,枢密使大人有些恼怒,给他们下发了全速行军的命令,务必在五天之内赶到杭州城外和他们会师,然后对杭州形成包围之势。 算算时间,现在他们应该过了五柳镇了,距离杭州差不多六十里的距离了,最多明天下午,就能赶到杭州,和西军回合。 方腊所部见外围抵挡不住宋军,已经全线回守,要在杭州展开大决战。 所以,只要自己向东不停的走,最晚明天早上,就能碰上淮阳军的先锋营。 正说着,前面有一座破庙,似乎隐隐的有灯光闪现,刘浩实在困得不行了,要是没有人帮助,或者能喝点水的话,恐怕没能和淮阳军碰面,已经死在半路上了。 临近破庙的时候,实在是走不动了,眼前一黑,一头栽倒在地,弄出的声响惊动了正在小解的一个姑娘,吓了她一跳,不过她很快就反应了过来,借着月光看见了一个受伤的人。 不过她还是没敢一个人过来,快步走回寺庙,叫了自己的两个好姐妹出来,硬是把刘浩拉回到寺庙里。 春娘从杭州城跑出来之前是明月楼的头牌,因为方腊要逃回清溪,甄选美女,她不愿意做人家的玩物,这才和自己的姐妹逃了出来。 出来之后,害怕被义军抓到,于是就躲在山里,等风头过去之后,再出来讨口饭吃。 走到距离杭州六十里的永年镇,官军已经打了过来,没办法,只能躲在这座破庙里,没想到,来的第三天,就碰上了受伤的刘浩。 春娘是一个心眼极好的人,都怪自己没本事,救不出被方腊强行带走的姐妹,直到她走的很远了,每天还在惦记着姐妹们过得好不好。 有时候,她希望官军早点来,杀到清溪县,救出自己的姐妹,然后他们一起做些什么,不过看样子,官军打的很艰难,虽然攻下了一些州县,但是临近方腊老巢的时候,还是有些吃力。 永年镇就打的很艰苦,她是亲眼看见的,白天她就站在山头上,远远的看见官军死伤无数,有的还是被自己人误杀,这样的军队实在是不敢对他们抱有什么幻想,就算能救出姐妹们,恐怕也都是死人了。 看这人的穿衣打扮,是个官军,不知道为什么不去永年镇找他们的队伍,而是来到这深山里,春娘马上想到了白天攻城的时候,有人故意往自己阵营里射箭的事,恐怕这就是个幸存者,回去害怕杀人灭口,所以才往山里跑。 春娘长着一颗玲珑心,即便实在青楼里,做的都是艺人的买卖,这些年自然保持着完璧之身,不曾让其他人有机可乘。 观测了一下受伤男子的部位,发现只有一根弩箭还连在身上,没有自作主张拔出来,而是打了一盆凉水开始给他擦拭身子。 明月楼里的时候,有人发烧的时候,就是这么做的。 弄了大半天,还是不见好转。 春娘有些着急,叫来了厢房里的流浪汉。 这里面有很多都是拖家带无家可归的人,只好找个避风的地方住下来,此时他们都已经睡着了,不过人命关天,她也顾不得那么多了,直接上门去叫人。 还好,这些人都比较热情,听说有人受伤,二话不说,都来帮忙。 这里面有些懂行的人,知道怎么做,就是没有药材给伤口止血,要是伤口连着血管,那么他就真的凶多吉少了。 好在经过众人的一番忙碌之后,没有出现大出血的症状,算他命大。 伤口清洗干净之后,又把伤口包扎好,然后才算完事,这一折腾,已经是后半夜了,三个女人累的香汗淋漓,靠在墙根上微微的喘着气。 帮忙的人都走了,她们才聊起了天。 “半天没敢说话,可把我给憋死了,姐姐,你说我们救得是什么人啊,万一要是坏人,保不齐明天醒了之后,就会把咋们全部杀了,这样的事以前又不是没有听说过。” “是啊,你这一说我的心里也毛毛的。” 春娘不以为意的说道:“我相信我的判断,这个人绝对不是坏人,相反的,说不定还能给我们提供帮助呢!” “你怎么看出来的?” 二女异口同声的问道。 “还记得白天的时候,我们看见的景象么?八成这个人是死里逃生的主,想要把什么情报送出去,所以才冒死逃离,来到山里寻求帮助的。” “你说的也是有道理的,不过还是小心点为好,你们先睡,天都快亮了,我给你们把风就好。” 其中一个女子说道。 “看你说的什么话,这事是我揽下的,要睡也是你们睡我看着才是,就这么定了,不要争了,睡觉吧!” 春娘的话说的二女没有反驳的余地,只好听之任之。 第二天大家醒来的时候,昨天还躺在地上的人已经不见了,和他一起不见得还有春娘,地上只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杭州,再无其他。 “春娘这是疯了,刚刚拜托了噩梦,这下又回去了,这就是命啊,逃不过去的。” 说完两人随意收拾了一下,离开了寺庙,朝杭州方向走去。 春娘和刘浩走了很久,才碰见了一个并不繁华的小城,春娘用她的钱租了一辆马车,两人总算摆脱了走路的厄运。 这下可以好好的休息一下了。 刘浩翻动着他煞白的嘴唇说道:“真是谢谢你了,要不是你,我真的不知道如何才能去杭州归队,归不了队,我就成了逃兵,一辈子会受影响的。” “壮士说的哪里话,帮你其实也是帮助我自己,我有姐妹身陷魔掌,也需要壮士在你们将主面前好好说说,在攻城之后,还她们自由才好。” 春娘已经和他很熟了,说话也不再藏着掖着,有什么就说什么,在她看来,这就是一场交易而已,各取所需罢了。 “这个你放心,完全包在我身上就行了。” 刘浩说着,拍了拍自己的胸脯,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个有伤在身的人,一时间触发了伤口,疼的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冒了出来。 春娘赶紧示意他不要这么做,好好养伤就好。 外面响起了马蹄声,似乎有很大的队伍从这里经过,马夫吓得不敢动弹,直到马蹄声消失的远了,这才又重新走回官道。 刘浩迫不及待的掀开帘子想要看看这是谁的队伍,但还是晚了一步,不过还是远远的看见了一面黑底红字的刘字大旗,心里就有底了。 这面旗子他见过,就在湖州的时候,淮阳军骑兵相助的时候,就是这样的旗子,看来刚才过去的是淮阳军的前锋部队,那么按照他们的行军策略来说,刘浩还走在了吴熙的前面。 中军大营就在身后不远处,他完全可以等等再走的。 想着,就让马夫停了车,付了钱之后,就让马夫回去了,他和春娘就坐在路边,等着吴熙的中军过来。 本来应该在昨天就到达杭州的淮阳军,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直到今天依然还在距离杭州三十里的路上行走。 直到见到吴熙慢悠悠的中军大营之后,刘浩终于知道淮阳军为什么这么慢了。 第一百八十三章 历史的误差 西军的指挥权还掌握在韩世忠的手里,所有人都没有什么异议,只不过王禀的地位又有点回暖,西军现在开始分成了两派,一派支持韩世忠,一派支持王禀。 童贯一般不参与意见,任由这种气焰蔓延,在他看来,这根本没有什么,只要还在自己的控制之下,就没什么好担心的,无论他们怎么争位,自己一句话,就风平浪静了。 但是他忽略了一点的就是人心。 人心所向才能无可匹敌,现在军队里有了两个声音,还是相反的,那么对西军是大大的不利。 韩世忠的面前摆放着一张低矮的小桌,桌子上摆放着几样寒酸的菜肴,就是这些,还是火头军专门照顾韩将军而备的下酒菜。 以前做为小兵的时候,喝口酒都要偷偷摸摸的,尽管被发现了,顶多被训斥几句而已,但是,也不能光明正大的不给将主面子,现在自己做了将主,终于可以不用偷偷摸摸的喝酒了。 副将谭园坐在他的身边,边喝边说道:“枢密使大人这么做是不是有违公允,一方面提拔了你做正指挥使,另一方面纵容王禀和你抢位置,他究竟要干什么?” “玩弄权术而已,我们不要理会就是了,我不过是个承节郎而已,现在做了西军的指挥使,很多人不服气,也是有道理的,所以啊,我这个指挥使只是一枚棋子而已,是他们玩弄平衡的棋子而已,不要太当真了。” “那淮阳军主帅不也是个承节郎吗?他的位置怎么没人抢啊?” “人和人所处的位置不同,心态不同,得到的结果也会不同,据说吴将军是带着神佑军的子午营来发财的,歪打正着得到了这个指挥权,要命的是人家会打仗,也会平衡下属,连胜连捷就堵住了所有人的嘴,我们只不过是半路出家,没有多少拿得出手的战绩而已。 更何况,他敢阵前斩首朝廷大员,我们了没有他的胆量和先决条件,所以,我们败了他一程。” “你该别说,这小子还真敢下手,朝廷的法度也不顾了,不过到现在为之,还没有人敢站出来指责他的不是。” 韩世忠敲了敲谭园的脑袋说道:“你懂什么,朝廷的诸公恐怕为这件事吵的不可开交了,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圣上默许了他的行为,直到现在一言未发,可能是和正在打仗有关系吧,你看着吧,等战事结束,马上就有圣旨下发,这个罪名他始终是饶不开的。 又或许说,他是故意这么做的,就是做给朝堂上的那些大佬看的,为的就是求一道惩罚的圣旨,让他迅速脱离分赃这个漩涡,好聪明的人啊,好一个以退为进,做的不留痕迹,别人以为他年纪小犯了一个错误,其实,这就是人家的一个手段而已。” “呵呵呵呵……” 谭园笑的合不拢嘴了,因为他听到了一个很好的笑话,这个笑话还是将主沉声说出来的,简直好笑至极。 “将主啊,他只不过是一个小孩子而已,当兵之前,就是小山沟里种地的,连城市长什么样都没见过,更何况还是一个只有十七岁的小屁孩儿,他能有你说的那么神么? 依属下之见,不过是一个愣头青而已,没你说的那么神。” “你错了,你不是他,所以你没有指挥一军的本事,他小小年纪做了一军的主将,这本身就很能说明问题,你避重就轻,不谈他的能力,就是嫉妒心在做遂,难道从丹徒一直打到杭州,还不要朝廷的补给,不能说明此人很有手段么?所以能做出以退为进的事情也就不足为奇了。 巧合这种事从来都不会发生在战场上,战场上要想赢,就必须真刀真枪的和敌人干,要没有两把刷子,怎么可能做到连胜连捷的?” 一连串的问题抛给了谭园,让他目瞪口呆,能当将主的人思维果然和别人不一样,怪不得自己当了五年兵了,还不得寸进,那是有原因的。 “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有点明白了,这大概就是人们所说的天才吧?” “天才?也不见得,因为他没有天才的先决条件,因为向你所说的,他的军队为什么百战百胜,那是因为他有先进的武器和灵活的头脑。 别人打仗就是一股脑儿的攻城,拿人命往里填,这位打仗是能不死人,就不死人,还是一个十足的胆小鬼,要是发现敌人比他厉害,撂挑子走人,逃跑从来不含糊,反正就是,从来不打没把握的仗,这样打仗能输么?” 韩世忠这么一说,谭园心里好受多了,要不然会被羞死的。 “童大人五天前给他下了杭州集合的命令,为什么我们到了三天了,他还没有来啊,是不是这就是你说的,专门犯错误,等着上官批评?然后以此突出枢密使的英明?” 韩世忠拍了拍谭园的肩膀,笑着说道:“学的果然很快,他不来,就是等着找批评,你不信看着,他的前锋营应该在今天晚间就到了,而他,最早明天早上才能到,要不要我们打个赌?” 谭园连连摆手道:“你就饶了我吧,知道最近我攒钱娶老婆,是不是觉得我的钱多了,就要赢回去一点?” “不玩就不玩么,看把你心疼的。” 正说间,远远的有一支骑兵正在朝他们本来,领头的全身铠甲,就连面部都包的紧紧的,看不出来是谁,身后的军士一水的铠甲长刀,随时随地能展开厮杀,这样的配置在湖州见过一次,应该是淮阳军的前锋营才是。 领头的必然是刘子山莫属了,湖州一战,损失了不到三十人就撕开了敌人的包围圈,而且不急功冒进,即便敌人的主将在众人的裹挟之下逃走了,也没有追击的意思,始终保持着自己的队形,不紧不慢的厮杀。 虽然战后受到了童大人的批评没能追击对方的主帅,但是刘子山没有一点觉得自己错了的意思,听完童大人的唠叨之后,带着人就走了,走的很干脆,没有一点拖泥带水的意思。 今天也一样,来的很迅猛,根本就不像有拖泥带水的意思,但是,韩世忠知道,这是故意做给童大人看的,要是不演戏,童大人又该数落了。 人群里果然没有吴熙的影子,那就说明吴熙没有来,来的只有前锋营,韩世忠骄傲的示意谭园,意思说,自己的猜测是对的,得亏没打赌,要不然输得裤衩子都要丢了。 话音未落,前方尘土飞扬,一大队人马浩浩荡荡的朝这边开过来,吴字帅旗迎风招展,霸气外漏的让人有些羡慕。 军阵整齐划一,精神面貌良好,一看就是一支能征惯战的队伍,吴熙骑着枣红色的马匹,顶盔掼甲,大红色的披风披在身后,神情威严,容不得有人玷污。 左右悍将林立,眼神四处游走,观测着每一个危险的信号,保证吴熙的人身安全。 童贯当然不会亲自来迎接,因为论起官职的话,不知道大他多少级,虽然都统领一军,但是,还有的上下尊卑还是要有的。 来迎接的人是蔡莜,这是童贯特意吩咐的,这小子不简单,让蔡莜多多接触一些,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吴熙一看见蔡莜出现的时候就明白了童贯的意思,首先,不亲自迎接你,那是你不够格,二来,让蔡莜来迎接你,那是给你在铺路,蔡家在京城势力滔天,对他以后的升迁有不可估量的帮助。 吴熙一边打着哈哈,一边往进走,完全不把蔡莜放在眼里,所有军事上的事情,一句都没有,只是象征性的打了招呼而已。 吴熙现在是一军之主,按道理来讲是不属于任何人管辖的,只是因为童贯是枢密使,蔡莜是蔡京的儿子,他才给几分薄面。 童贯用丰盛的晚宴来招待吴熙,让吴熙有些受宠若惊,因为据说太监都是阴人,一般很难打交道,能得到童大人的宴请,吴熙吃惊的不是一丁半点。 都说童贯是个大胡子,一点儿也不夸张,除了大胡子之外,太监身上有的东西,他一点也没有,声若洪钟,气定神闲,和正常人没什么两样。 他为了区分自己和太监,还取了媳妇,光是小妾就有二十多人,虽然不知道平时这些人是怎么解决生理问题的,但是,童大人的绿帽子,恐怕是戴了一顶又一顶。 看他这么可怜,回去之后,一定要发扬一下后世夫妻用品的强大功能,一定能卖出一个好价钱的。 童贯看上去没有传说中的那么不济,至少接人待物以及胸襟上都显得很大气。 可能是由于战术思想或者是朝廷的法令有误,让这位还算是名将的太监一无是处了吧? 童贯喝了很多酒,说起了很多自己的过往,就算是自己的太监之身也没有过多的掩饰和隐藏。 刚开始的时候,吴熙害怕说错话,到最后,他发现童贯除了战术不懂之外,其他的都还行,而且还是上乘,如果能去掉他好大喜功的念头,绝对值得一个名将的头衔。 “明天就要出战,我想先和你的指挥使商量一下围城的策略,杭州不比其他,战争越到最后越难打,能围就坚决不打。” “吴将军原来是这么想的啊,不过,军营里现在能说上话的人有两个,你想和谁商量啊?” 童贯看上去真的喝多了,这种话他都能说的出来,要不是现在在军营里,吴熙真想上去扇他几个巴掌。 “韩将军年轻有为,思想上和我比较相近,我们应该有共同语言才是。” 童贯哈哈一笑说道:“本帅就是这么想的,你要怎么做,看着去做就行,本帅只把握大的方向不变就行。” 第一百八十四章 先入为主 吴熙和韩世忠终于还是见面了,准确的说,这是他们第二次见面。 第一次见面是在嗣武城,他是个保镖,吴熙是个无懒。 短短一年的时间,两人都以承节郎的身份统领一军,心里有很多的感慨。 高手懂得收敛,也懂得控制情绪,就像现在,没有唉声叹气的抱怨,只有如何攻破眼前这座城的见解,每个人的成功路是不同的,但是方式都是相同的,不需要太多的语言,因为他们都是成功者。 “都说杭州美不胜收,今天我们却要因为私利把这里付之一炬,只要我们一声令下,不出两个时辰,这幅美好的景象就要变成人间地狱,再也没有那种‘暖风吹的游人醉,直把杭州比汴州’的高雅行径,不觉得有些破坏大自然的馈赠么?” 吴熙和韩世忠骑着马来到杭州城外的无名山上,远远的望着景色优美的杭州,不仅发出了感慨,尽管现在临近年关,可是南方的景色依然没有因为冬天的来临而萧瑟,反而更加透漏出几分美艳。 “你大概是是诗人里仗打的最好的农民了。” 韩世忠不知道说什么,玩弄诗意,他根本就不是吴熙的对手,只好随便夸奖一句。 这夸奖在吴熙听来很变扭,说道:“你也算是侍卫里爬的最快的杂役了。” 说完头偏向了一边,生怕看到那张黑脸,让自己不舒服。 没想到韩世忠哈哈大笑了起来,说道:“果然天下乌鸦一般黑,我们人家都是自嘲,我们是互相伤害,还这么真诚,我都觉得害臊,不过你的那道羊肉泡馍很不错,回到京城之后,一定要上门叨扰啊。” “随便来吃就好,就害怕你的口味变了,我们家比那好吃的多了去了,你要是想吃,等我一路从昱岭关,歙州,到达清溪县的时候,我请你吃火锅,如今的季节,正是吃火锅的好季节,尤其在喝着我们家秘制的好酒,啧啧,给个神仙也不换啊!” 吴熙说的轻松,吃的更是诱人,不过韩世忠一听吴熙要放弃杭州,从西线进攻昱岭关,然后到达方腊的老巢清溪县的时候,完全忘了吴熙刚才说过的话,根据情报显示,方腊已经回到了自己的家乡,杭州只有邓元觉固守而已。 “那你的意思就是把这个破烂玩意儿丢给我了呗?为什么是你去发财,而我要在童太监的监视下攻城拔寨,然后功劳都被人家所得?” “你已经够幸运的了,湖州一战,混的了一个西军指挥使的职务,回去之后,升官发财那是板上钉钉的事了,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我们淮阳军是狗娘养的,朝廷没有补贴我们打仗的义务,钱粮都要靠我们自己来筹集,要是我们耗在这个放在台面上的杭州,就算漂亮的拿下来了,也不会分的多少钱粮,弟兄们家里上有老,下有小的要吃饭,实在不敢在这里耽误太久。 再说了,我们有良好的武器配置,拿下一座城不成问题,要是你用人命为自己的上位服务,回去之后,就会被隔离审查了,还晋升个屁啊!我们的目的不同,坚守的方向自然也不同,只要你在这里打仗,不管死多少人,别人都不会埋怨你半句,出去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吴熙分析的头头是道,韩世忠细细想来,也就是这么个理儿。 “难道坏南路转运使李祉没有给过你们一粒粮食?” 韩世忠知道这个传言,但是今天从吴熙的嘴里说出来,还真被震撼到了。 “可不是怎么的,一粒都没有,倒不是我怀疑李祉克扣军粮,事实也正是如此,今年百姓遭了灾,没有多少粮食来充当军粮,童大帅又催的紧,只好先把他喂饱不是么?所以我说我们是后娘养的你还不信,现在信了吧?” 吴熙说话的时候,没有那种骄傲的神情,只是觉得老天对他们不公平,明明可以就近打仗,非要跑的那么远,就是为了一点粮食。 韩世忠听的心里很不是滋味,根据吴熙描述的画面而言,他仿佛看到了整个淮阳军里都是饿着肚子有气无力的大饼,就连吃饭吃的都是干饼就着凉水,要多可怜就有多可怜。 “那还是你去吧,这里交给我就是了,不过不要忘记给我的承诺,清溪县外,一顿火锅。” 吴熙拍着韩世忠的肩膀大方的说道:“没问题,半个月后,我们就能到达清溪县,希望你的速度放快,我的手下了没有脸皮薄的,你要是来晚了,连口汤恐怕也喝不上了。” 吴熙越是这样说,韩世忠就越觉得淮阳军可怜,和一个可怜人抢吃的,不是韩世忠的做派。 商定了策略之后,二人回到各自的军营,制定各自的行军计划。 谭园冒冒失失的闯进来,端着一碗肉汤,肉汤上面盖着一张葱饼,看着就很有胃口,谭园瞅了瞅私四下里没人,从胳肢窝下掏出来一个小瓶子,递给了韩世忠。 韩世忠见多识广,自然知道这是酒壶,闻着很香,就问这是哪里来的。 谭园说:“这是淮阳军的将主给你的,让你烦恼的时候喝上一口,包治百病。” 韩世忠又瞅了瞅肉汤和葱饼,问道:“那么这些也是淮阳军哪里拿来的?” “是啊,有什么不对吗?” “人家那么艰苦,好不容易有一碗肉汤,你还给端了回来,是不是有些过分了?赶紧给端回去,淮阳军明天要出战了,他们更需要这些东西。” 谭园看着自己的将主,好像看着一个陌生人,摆放在他面前的东西,明明是人家连军卒都看不上眼的东西,在将主的眼里就成了好东西,像这样的肉粥和葱饼他刚才在淮阳军的营地里吃了很多,回来的时候才给将主带回来一点,将主尽然不明所以让他给送回去,将主是不是让人家给洗脑了,明明富得流油,自己穷的吃不上肉,还惦记着别人吃不饱,这样实心眼的将主,恐怕就只剩下韩世忠一个人了。 “将主,你和我开玩笑呢吧,是谁给你说他们淮阳军缺这个的?” 韩世忠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但还是说道:“白天的时候,他们将主说的。” 谭园一笑,说道:“如果是别人说的,属下还有些相信,既然是那小子说的,你绝对是上当了。” “是这样吗?你可不能冤枉好人啊!” “他要是好人的话,天下就没有坏人了,这些饭食明明是人家很普通的军卒晚饭,还没有多少人愿意吃,你还拿它当宝贝,就这个酒壶,基本是子午营的老人,都有一把这样的酒壶,里面装的酒都是他们家自酿的好酒,外人一般喝不上,就连童大人也未必喝到过,所以小的刚才才那么小心的。” “你说的都是真的?” 谭园的话让韩世忠三观尽毁,白天吴熙说的话还历历在目,很难相信,仅仅几个时辰之后,就有了上当受骗的感觉。 “真真的真,如果属下不去吃,这些东西,都要被人家掺在草料里喂马的。” 韩世忠的三观彻底的被毁了,没想到吴熙尽然是这样的人,真是一个千古大骗子,明明富得流油,非要把自己说的可怜,博得别人的同情。 刚要去找吴熙的麻烦,看见那碗肉汤气的不行,端起来赌气似的吃了之后,气咻咻的离开了本阵,前往淮阳军的驻扎地。 两军相差不是很远,尤其是将主的中军大帐更是很近,没多久就到了。 站岗的哨兵见韩世忠非常的不友好,也没敢阻拦,直接做了一个请的姿势,韩世忠冷哼了一声,就走了进去。 进去之后,大家围坐了一圈,中间摆了一个火炉,火炉上面放了一只锅,正在咕嘟咕嘟的冒着热气,锅里面五花八门的放着很多名不见经传的菜肴,但是看上去却很美味的样子。 旁边的桌子上放了一只酒瓶子,和谭园拿回来的那只差不多,看来谭园没有撒谎,他们的日子过得果然很好。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火锅吧。 刚好吴熙的身边就空了一个座位,韩世忠想都没想就坐了下来,拿起筷子也不客气,学着其他人,在锅里捞吃的。 别说,还真就不一般。 虽然刚刚喝了一碗肉汤,但是看见这美味,还是忍不住要多吃几口。 众人似乎对他的到来没有多少惊讶,将主不说话,也没人说话,顶多觉得多进来一个吃饭的人而已。 “你不会对我说,这个位置,专门给我留的吧?” 韩世忠打破了沉默。 “我回来一想,觉得半个月的时间太长,于是决定提前请你吃,果然,还不算太笨。” “那你让谭园给我拿回来一碗肉汤算怎么回事?” “最近菜比较少,就只好让你先吃一碗肉汤再过来,就是让你少吃点火锅的。” “你就那么有把握我会吃了肉汤再过来?” “结果是不是你吃了?” 韩世忠哑口无言,说不出话来了。 “你是不是解释一下白天你说的话?” “解释什么?” “你说你们需要粮食养家糊口。” “那是实话!” “那你们还吃的这么好?” 韩世忠有些激动的指着面前的火锅说道。 “这是生活质量,你不懂的,但是我从来也没有说过失去了朝廷的资助,我们就要吃糠咽菜了吧?” 韩世忠努力的回想了一下,觉得还真是那么回事,自己有些先入为主了。 不过今天吃了再说,明天的作战计划一会儿和他重新商量才是,凭什么他吃香喝辣的,别人却吃糠咽菜 第一百八十五章 发财大计 众人见此人凶神恶煞的厉害,匆匆的吃了几口,又依次敬酒之后,就都走了没多久,屋子里就剩下吴熙和韩世忠两个人了。 吴熙下午没吃饭,现在饿的紧,只顾着吃,也没说话,不时的端起酒,和韩世忠碰一下。 韩世忠因为害怕吴熙再一次坑他,也不说话,两人埋头风卷残云,吃的点滴不剩,吴熙这才抹了一把嘴,打开了话匣子。 “好吃吗?” “还行,不过为什么要在今天我晚上偷偷的吃,我要是不来,是不是就吃不上了?” “你糊涂了吗,这话你问过了。” “是吗?哦!那先喝一个” 韩世忠喝完之后觉得这酒劲很大,连连摇头,想要稀释一下脑子里的酒精,总算是好一点了,然后继续说道:“你刚才是怎么回答的?” 这纯粹是没事找事。 吴熙也没办法,谁让自己没有说清楚呢? “我说,害怕你等的太久,于是今天晚上就进行!” “那谭园为什么给我……这句好像也问过了,不说了,原谅你了,知道你给我留着位子的,你看我进门的时候都没有发火,刚才和我们一起吃饭的人都是你手下的将军吗?” 在韩世忠的世界里大概只有将官一类的人才有资格进来和将主吃一顿这样的饭吧? “不是,刚才的人里面有一个没有劫色的臭道士,还有一个不戒酒肉的懒和尚,剩下的都是今年才召开的新兵蛋子,我甚至以前都没有见过他们。” 韩世忠不知道如何把谈话进行下去了,因为这位将主做事的方式确实与众不同。 “主要是其他人吃腻了,见我”要吃火锅,都躲的远远的,只抓到这几个人,要不是你来啊,他们不知道多痛苦呢!” “你们平时就这样吗?” 韩世忠问道,他多么的想听到吴熙说否定的话,可是,吴熙的回答,让他彻底的觉得有一种大脸的感觉。 吴熙见韩世忠尴尬,马上说道:“御下之道各有不同,是根据军卒们的具体情况而定的,也不能说谁的就是好,小弟我只不过是找对了路子而已。” 说完见韩世忠的脸色有好转,马上把他面前的酒倒满。 “吴将军御下有方,本将军拍马难及,怪不得你们吃的是肉汤葱饼,还没有朝廷补给,我们有后方补给,却吃糠咽菜,说起来都觉得惭愧!” 说到这里,韩世忠似乎有些哽咽,仰头把酒喝干了。 “所以呢?” “所以,我们的作战计划恐怕要重新制定了,明天我去扫荡昱岭关,你来驻守杭州,要知道,你也是从西军出来的,也不愿意看着他们如此窘迫吧?” 吴熙当即一拍桌子,豪爽的说道:“就冲着韩将军体恤下属这一条,小弟我答应了。” 韩世忠本想着会很难,谁知道,他答应的很爽快,白天的经历让他不仅又回想了一遍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陷进,直到自己觉得无懈可击的时候,才露出了笑容。 “那就多谢吴将军了,我先干为尽了。” 说着又干了一杯,这酒劲很大,饶是他身体再好,也受不了接连喝。 “韩将军先别忙着谢我,小弟我的话还没有说完呢。” 韩世忠喝进嘴里的酒喷了吴熙一脸,早知道他不会这么痛快的,现在又不知道有什么幺蛾子,不管他有什么幺蛾子,明天这仗他是打定了。 韩世忠放下了酒杯,静静的听他如何说来。 “韩将军,不瞒您说,为了配合这次行动,小弟我已经把杭州城内明哨暗哨全部撤了出来,斥候营和特种营两个时辰之前已经上路了,现在就算追也追不回来了。 再说了我们去扫荡昱岭关,那是早就制定好的战略,不容的更改,要不然我们就要吃风拉屁了,你们有朝廷的补给,吃的是安稳饭,别看你今天吃的挺香,那可是兄弟们拼命赚回来的,理所当然要吃的好一些。 所以啊,还是那句话,我这趟差事还真不是你干的。” 韩世忠刚才在心里还信誓旦旦的要把这趟差事从吴熙手里抢过来,转眼之间就被吴熙的理由给震撼的无以复加。 “既然你都这样说了,我再执着的话,就不讲道理了,机会有的是,不过我是受制于童大人的,没有兄弟你想做什么就能去做什么的。 也罢,这杯羹我就不分了,但是希望你没有骗我才好。” 吴熙尴尬的笑了笑,说道:“如果你实在想去趟这趟浑水的话,小弟我还有一个建议。” 韩世忠见识过吴熙的精明,知道这绝对是他早就想好的,然后在一步步的把自己引进去,不过人家这么多有人家的道理,毕竟第一次打交道,互相都不了解,不深入的了解,知心话是说不出来的。 “你说吧,我听着。” 韩世忠有些高了,说话的时候眼睛有些迷离。 “从杭州出发,经富阳,过吴龙岭一样能达到扫荡的目的,只不过,这条线比较凶险,就是看你敢不敢去了。 要想最后既能达到赚钱的目的,又能达到战略目标,走这一条线是比较危险的,所以我们当初制定作战计划的时候,主动放弃了这一条线,专攻昱岭关。 昱岭关本来是庞万春把守,起初是有些忌惮,还要感谢你湖州一战解决了这个麻烦,这次我们在过去的时候,就少了一个劲敌。” 韩世忠感觉自己被吴熙利用了,不过事情到了现在这种地步,他已经骑虎难下了,不去也得去,去也得去。 “童大人那边不知道会不会同意你这样做?或者说,同意我这样做?” 韩世忠虽然心里想去,还是要过童贯那一关的。 “这你放心好了,童大人一定会同意你去的。” 吴熙自信满满的说道。 “何以见得啊?” “首先,他要的是战绩,杭州城不是一般的城寨,很难攻得下来,围城不是童大人的首选,这样一来,就会把钱粮消耗在南线战场,对朝廷整个作战计划不符,所以他一定会寻求其他突破方式。 那么,不顾那是从昱岭关进攻,还是从富阳进攻,都是比较好的选择,他没有理由不快速的结束南线战场,今儿把精力都转到北方和金人的对抗上。 毕竟收回燕云才是朝廷的既定国策,才是童大人升官发财的良机啊。” 韩世忠惊讶的看着吴熙,觉得这位少年人真的不简单,难怪人家能坐到现在这个位置,看人看的透彻,分析问题很到位,要是他的话,就绝对不会想到仗还能这样打。 因为传统的思维已经固化,那就是前面有人当道,我杀了他就是了,不管用多大的代价,低着头,向前走就是了,这和蛮牛有什么区别? 吴熙给战争带来了新的变化,一种新的思维方式,原来仗还可以这么打,而且还能改善将士们的生活水平,简直绝了。 小小年纪,新奇的想法很多,也很特别,不禁让韩世忠对吴熙又好看了几眼。 “你就那么肯定童大人是这么想的,还有为什么走富阳会比走昱岭关凶险呢?” 这他必须要问清楚,关系到上万将士的性命,不得不小心谨慎。 “童大人前不久刚刚上了《平燕册》,圣上很是喜欢,收复燕云失地一直是我朝的基本国策。而且还许下了封王的红利,任是谁在这个位置上,都有过幻想,现在金人崛起,正是一个好时候,童大人岂能放过? 即使前段日子攻辽失败,但是,童大人不会放弃努力的,因为只要辽人一完蛋,趁金人立足未稳,还是有很大的把握收回失地的。 所以,他现在很焦急,急于想快速结束这里的战事,把精力放在北线上。” 韩世忠是亲身经历者,好像对攻辽都没有吴熙这么熟悉,现在虽然做了一军主将,似乎格局还没有变得那么大。 “那么你说的困难呢?” “当然了,经富阳就会提前到达方腊的大本营睦洲,现在还没有消息说方腊实在睦洲,还是清溪,所以才说此去凶险,没准方腊早就跑到了清溪县躲在自己的老家享福呢,根本就没空理你,所以,你能不能发财,就看方腊现在到底在哪里呢。” 韩世忠觉得吴熙说的非常有道理,不过还在游移不定,因为不知道该如何去和童大人去开口。 这时,一碗白花花的白酒出现在他的面前,吴熙笑嘻嘻的说道:“大丈夫做事不拘小节,富贵从来都是险中求的,没有听说谁的富贵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韩将军,富贵就在眼前,你还在等什么呢?” 吴熙的一番话变成了他动力的催化剂,猛的接过吴熙手里的酒,一口气干完了,之后,把碗一甩,怒吼一声:“干了!” 尽管喉头有些甜,他还是忍住没有吐出来,抱了抱拳就出了吴熙的大帐,摇摇晃晃往回走。 吴熙不放心,派了侍卫远远的跟着,害怕伤了他的自尊心。 韩世忠走后,青阳从后面的帘子里闪身出来,砸吧着嘴巴问道:“火锅还有的吃吗老道怎么觉得这玩意越吃越饿呢?” 第一百八十六章 早餐的作用 吴熙已经做好了出击的准备,争取他自己说的那样,杭州从根子上已经坏掉了,根本没有必要在这里浪费时间。 这是二狗子回来说的原话,那么吴熙不可能跑这么老远,什么都没有得到,于是就开始打歙州的主意。 杭州因为人多,每天的消耗都很大,而因为今年是灾荒年,百姓都没有什么吃的,在方腊撤退的时候,就已经有了粮荒的现象出现了。 可是守将邓元觉觉得,只要义军一鼓作气赶跑官兵,睦洲和歙州的支援马上就会送进来。 二狗子说完之后,等着吴熙拿主意,杭州看着是个坚城,却是一个烂摊子,粮食储备严重不足,军队每天只有一顿饭,还不能放开了吃饱,这样的仗打着也没意思,只要派兵围住,最快十五日,城里就要开始吃人了。 吴熙一下子就对杭州失去了兴趣,改变了原有的作战策略,改为攻击歙州,给韩世忠说的时候,自然不能据实相告,只能说事先定好的策略。 刘子山一早就走了,这不是吴熙骗人,在确定了攻击的目标之后,就拔寨高兴的走了。 司马林的后军根本就没有和他们回合,直接绕过杭州,往昱岭关去了。 早上起来的时候,西军的前锋营已经开始行动了,远远的看见韩世忠意气风发的一塌糊涂,顶盔掼甲的骑在马上指挥属下有序的出发。 吴熙站在军营前刷牙,宿醉未醒,一副幽怨的样子。 韩世忠打马上前,吴熙有气无力的问道:“昨天顺利吗?” “顺利的一塌糊涂,童大人也喝了点酒,对着我说了很多话,确实,和你说的有些相似,当我提出这个计划的时候,他想都没想,一口就答应了。 你就像是童大人肚子里的蛔虫一样,知道他需要的是什么,我算是服你了,这次欠你一个人情,回京之后,想方设法给你还了。” “这有什么可谢的,打仗这种事,今天你救我,明天我帮你的,都是一个锅里搅马勺的兄弟,说这话就见外了。” “你怎么还不走?” “我什么时候去都一样,反正是他们打,又不是我打,战术都制定好了的,没什么可指挥的,再说了,战斗只要打响,主帅的作用是微乎其微的,重要的是要看整体的战斗力,以及战场出现偏离计划的情况时,应急处理方式。 我觉得我的属下都是个中高手,就算能力有些差的,身上也背着火药弹和防身弩箭,一般不会吃亏,所以,我这个主将,其实就是个打酱油的。 反倒是你,要加快速度了,因为,为了我们能在清溪县城对方腊形成合围之势,你必须要加快速度了,就在刚才,斥候回报说,前锋营已经到了昱岭关外围,择时开始发动攻击,这个时候恐怕已经开战了,而你现在还在杭州和我客气,要知道,西军少了你可不成。” 韩世忠拱了拱手,拍马去追大部队了,引的吴熙咯咯笑个不停。 “吴将军把韩将军支开所谓何来?” 就在吴熙笑话韩世忠的时候,童贯的声音从身后响了起来。 见人拆穿了自己,就像被人剥光扔在人群里似的,尴尬的无以复加,看来童贯并不是一无是处。 “童大人一早不好好睡个回笼觉,是被你昨天的酒味给呛醒了么?老实说,我们家的酒怎么样啊?” “就是好酒,只不过人不是好人,我忍着胃疼起床就是看看我的指挥使大人被你忽悠的干什么去了,你处心积虑的又是送酒,又是送火锅的,不就是想让我配合你把韩将军支开吗?你究竟想要干什么,念及你以往的战绩,老夫觉得你不至于坑害一位朝廷将领,那么你是不是还好好解释一下?” 童贯话里话外带着责备,昨天吴熙找到他的时候,什么都没说,只是要他配合自己让韩世忠绕道富阳,直捣方腊的清溪老巢。 “童大人,小子这是给了韩将军一个天大的功劳,如果我据实相告的话,没人愿意相信,只有让他自己去发现,才不觉得这个功劳是我故意让给他的,大宋的武将本来地位就低,自尊心强烈的厉害,如果我施恩,就是在告诉别人我比他强,这样一来的话,以后连朋友都没得做了。” “哦,这么说来,你已经知道了方腊的具体地址了?” “那倒没有,我不是说了么?让他自己去发现比较好呢!” “小子好心机,不过老夫未必领你的情。” “是啊,童大人心系社稷,功在千秋,小子不敢妄言。” “你说吧,什么样的话老夫都能接受,就冲你昨天的那顿饭,老夫也会原谅你的?” 童贯显示出自己大度的一面。 吴熙把洗漱的器具教给下属,和童贯并肩走进营地,淮阳军正在享用早餐,一尘不变的包子稀饭,偶尔会有油条,仅仅是吴熙一个人的爱好。 二人随便找了一张桌子坐了下来,早有军卒把饭菜准备好了,童贯也不客气,昨天酒喝的太厉害,现在需要这样的流食来暖一暖自己的肚子。 “其实小子把韩将军支开,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 童贯听吴熙这样说,停下了喝粥的动作,转而拿起一个包子,边吃边问道:“说说看!” “杭州是块大蛋糕,而且有毒,不是谁都能碰的,童大人位高权重自然可以吃上一口,但是,像如小子我和韩将军之流就不能触碰,谁碰谁倒霉。 圣上允许小子在苏州杀了朱勔,这是在向整个士大夫阶层发出了挑战,但是我们的陛下胸襟开阔,尽然容忍了,但是,只要小敢动杭州的一针一线,势必回来个数罪并罚,斩首示众,连带我的家人恐怕也要受到遭殃。” “这话听着新鲜,不知道是什么道理?” “南方是朝廷的经济命脉,北方是政治中心,从古至今都是如此,所以方腊这小子造反的时候,把你童大人从北线战场调回来镇压,就是旨在一举荡平内患,也说明南方的重要性,要不然武将那么多,为什么要放弃燕云,先平叛呢? 另外,南方的经济地位,杭州是最高的,不管是从它的历史地位还是经济地位,都占有很重的比重,朝廷这几年内忧外患,消耗了不少钱粮,再加上圣上在皇宫里的消耗,国库里恐怕空的能跑马了吧 就连封装里应该也没有多少粮食能让你童大人展现你雄姿勃发的平燕计划了,所以这一次南下,不光是将士们想要军功钱粮,就连圣上都垂涎三尺等着杭州救命呢!” 童贯彻底傻眼了,本来以为这是一次油水很大的买卖,没想到皇帝插了一脚,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吴熙说的这些,童贯何尝不知道啊?只是不愿意去想罢了,因为他的心思全在如何收复燕云,让自己的名望再提高一些,这些年被蔡京压制的都快喘不过气来了,再不反击的话,恐怕他这个枢密使的职位。都有些不牢靠了。 “吴将军可有破解之法?” 吴熙摇着头,表示自己无能为力。 “你这个时候,不是应该在西线战场和你的将士们在一起吗?难道你对杭州还有什么想法?” 童贯还是不死心,他发现吴熙赖在杭州不走,一定有什么阴谋。 “杭州是个好地方,只能围着,不能打,要不然烂了的就不是城墙了,还有人心。 不过正好可以以杭州为中心点,打一次坚壁清野的战争,这一战就会直接奠定平叛的胜负。” “怎么说?” “杭州对于朝廷重要,对方腊更重要,他们也不容有失志在必得,所以一定会发动周边的小城军队前来救援,而我们正好可以把宋军丢了多年的机动性给找回来,那就是围点打援战术。 这样一来,不禁能以最小的战损吃掉敌人,更能为我们派出去的两路大军减轻压力,一举两得,何乐不为?” “哈哈哈……老夫真的已经老了,大宋朝有你们年轻一辈的崛起,是大宋之幸啊!” 吴熙心里想,要是有你这样的糊涂蛋,宋朝吃早葬送在你们手里。 嘴上却说:“童大人过奖了,这只不过是小子的一些看法,具体实行还要看您的手段了。” 童贯本来正在为如何拿下杭州发愁,现在一顿早饭解决了所有的麻烦,心情大好,朗声说道:“小友你就看我的手段吧,回来之后,为你庆功。” “不,是为你庆功,这都是童大人高瞻远瞩的结果,和小子没有一点儿关系,要是大人功成名就之后,好好请我们喝一顿酒才是正事啊!” 童贯不免又高看了一眼眼前的这个小伙子,面对这么大功劳的诱惑,尽然只需要一顿酒,不知道这小子是不是有其他的好处,要不然任是谁也不会放着眼前的功劳不赚,去想其他啊。 这就是童大人,心里永远都在算计着别人。 不过想想也就释然了,功劳不过军功,不会有其他的好处瞒着自己不报的,他应该是惧怕自己一个人不能吞下这块蛋糕,而主动放弃的。 就在童大人思索的时候,吴熙咽下最后一口包子,说道:“小子之所以这样做,其实是另有打算的。” 第一百八十七章 吃亏是福 果然啊,这小子憋着屁,现在要放了。 童贯笑了笑,说道:“吴将军前面做了这么多的铺垫,恐怕就是为了你现在这个计划吧?” 吴熙不置可否,说道:“是,也不是,前面的铺垫那是小子的真实想法,对于南下平叛的功劳,小子从来都没有觊觎过,这是童大人的,谁也抢不走,也不能抢,这点觉悟小子还是有的。 小子现在要说的是另外一件事,一件关乎朝廷存亡的大事。” 童贯心里一紧,他说的不会是收回燕云这件事情吧?要知道,燕云地一直是他跟着的,为此还专门写了《平燕策》呈交皇帝御览,皇帝也是同意了的,说明自己的战略是正确的,也是符合朝廷的基本策略的。 朝野上下一片赞誉,没有多少反对的声音,现在这小子突然要说关乎朝廷的大事,除了燕云的事,就没有什么大事了。 尽管已经猜到了,但是童贯还是装傻充愣的问道:“小老弟要说什么,就说吧,事关朝廷的大事,是我们做臣子的本分,没个人都应该尽一份力才是啊。” 话说的冠冕堂皇,心里就不知道是怎么想的了。 吴熙清了清嗓子说道:“童大人实在是朝廷重臣,国之栋梁,小子在这里说这些事,好像有些班门弄斧的嫌疑,但是,童大人心胸豁达,可容日月,想来是不会计较的,所以小子才斗胆进言,望童大人见谅才是。” 这就是给童贯打的预防针,先把你捧上天,然后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就算是说了对你不敬的话,有前面的马屁垫着,他就算是发起怒来,也需要掂量掂量。 “你说吧,老夫还不是那么小气的人。” 侍卫上了茶,两人就露天坐在院子里,喝着茶聊着天,看样子气氛很融洽,可是心里面却是万马奔腾,这是一个博弈的过程,就看谁能沉得住气。 “小子看过童大人的《平燕策》,文采飞扬,是一篇不可多得的佳作,用词讲究,引经据典,读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童大人高瞻远瞩的策略不是我们这些小辈能比拟的。 如果童大人能够实现自己的宏图大志,那么必定会在史书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童贯摸着他浓密的胡子,点点头,显然对吴熙赞赏的话很享受,每个人都喜欢别人说他的好。 “可是……” 话锋一转,童大人就知道要坏事了,朝堂上混了快二十年的老油条了,知道下面的话会有些刺耳,不过还是静气凝神的把话听完。 “格物里有一种理论叫做三角形态是最坚固的理论,不知道您听说过没有?” 吴熙这纯粹是在胡说了,三角形具有稳定性,是后世所学,属于数学范畴,格物一道是物理,就欺负人家没学过数学。 “想说什么就说吧,现在的人都怎么了,说话都不好好说了?” 还是一个暴脾气,好吧那就开门见山吧。 “金人来势汹汹,势必要把我们多年的老邻居辽人消灭掉,然后再图中原大地,狼子野心毕露无疑,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帮着金人消灭我们最忠实的盟友呢? 童大人对大宋的战力有一个客观的认识,你不会认为金人的屠刀杀到东京的的时候,我们还有能力自保,因为那时候人人为了自保,是不会有多少勇气抵抗的。” 果然还是这件事啊,很少有人认为他的策略是错的,唯有两个人敢在自己面前批评他,一个是吴熙,另一个就是刚刚被自己提升为指挥使的韩世忠。 朝堂上韩世忠的话还犹在耳边,吴熙现在又跳出来这样说,童贯感觉自己的权威受到了挑战,腾的跳起来,指着吴熙的鼻子就要骂街,想了好久,不知道从何骂起,因为人家从头到尾都是在夸自己,没有一句是贬低自己的言论,如果骂他,那就等于骂自己。 吴熙给童贯的空杯子里填满了茶,平静的说道:“童大人不要激动,我们是就事论事,没有个人恩怨,都是为了大宋不是吗?” 童贯的心里总算是平静了一些,喝完茶,常常的舒了一口气,才说道:“你小小的年纪,懂什么呀?燕云地失去的太久了,纵观宋朝历代帝王都有收回之心,无奈辽人太厉害,每每出击,总是无功而返,好不容易等到了辽人日薄西山,觉得是个机会,只要和金人两面夹击,定然能一举荡平南京,把我们失去了多年的土地给拿回来。 谁知道,燕京城一战,辽人依旧凶悍无比,导致我军大败亏输,不得不撤军回营,但是,辽人真的要玩了,我们的机会就在眼前,难道放着这么好的机会不把握,还要等着他再一次落在金人的手中吗?” 童贯说的也是事实,至少在那个年代的人固执的看来,这绝对有可行性。 北方不管是谁当家,我们供给岁币刘成,反正大宋有的是钱,没有什么事是不能拿钱来解决的。 有先例,有了澶渊之盟的先例,很容易就走了海上之盟的签订,只不过是把给辽人的岁币转给了金人而已,对于大宋来讲,好像没什么损失,所以童贯的《平燕策》才在众多士大夫的心里很有可行性。 吴熙的到来破坏了这种默契,童贯生气也是对的,他根本就不会认为金人会撕毁合约,渡过黄河,对东京发难,因为大家都觉得没这个必要。 因为每年都会给你可观的岁币,足够你的族人高质量的生活了。 可是,任何事情都有他的两面性,历史后来证明了金人是不满足的,但是,现在,金人还对天朝上国有所畏惧的。 要是辽国灭亡,北方再也没有威胁它的政权存在的时候,狼子野心就会昭然若揭。 吴熙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反驳童贯,因为他的理论完全能站得住脚,有宋一百多年,岁币一直是解决外交事宜的有利武器,如果吴熙说解决不了,童贯跳起来就会和他拼命。 “童大人,下子并不是有意冒犯,只是说一下心里的见解,不吐不快,现在好受多了,我们关起门来说话,没人知道我们说了什么,不会对您的威仪有伤害,也不会对您的名誉有任何损伤,只是一次见解的交流而已。” 童贯不置可否,这小子还算有些远见,他说的这些自己何尝没有考虑过?只是皇帝好大喜功,一定要在自己的任期内把燕云地收回来不可,他有事枢密使,他不干谁来干? 不当众让他下不来台,也是为了双方的面子着想,可谓思绪缜密,是个人才。 小小年纪,不图功劳,有意藏拙,懂得进退,知道自己站得高,会摔的狠,于是远离是非,做一个化外之人,不失是一个好的选择。 看着是他吃亏了,其实他才是最大的赢家。 “小兄弟,懂冷暖,知进退,前途不可限量,要是有选择的话,老夫也愿意闲云野鹤的生活,做一个与世无争的隐者,可惜啊!老夫这一辈子从进宫那天开始就注定不可能享受那样的生活了,因为男根不会平白无故的长回来的。” 从他这句话就可以看出来,其实童贯也是一个大气的人,并不是小肚鸡肠处处算计人的人,只不过身处漩涡不可自拔,又加上能力有限,往往会做出一些啼笑皆非的事情。 “小弟有一些东西,想要请您看一眼,或许对您有用。” 吴熙还是不死心,不愿意看着大宋朝就此陨落,至少要做出拯救的姿态才行。 激烈的辩论或者是劝解是没有用的,只有摆事实,讲道理,才能让他们充分的了解到自己有多么愚蠢,然后根据事实制定出相应的战略,再一步步的实现这些战略目标,大宋还是有希望在群雄割据的环境下完成正真的大一统的。 童贯好奇吴熙的奇思妙想,决定去看一看他说的那东西,因为这小子给了他太多的震惊。 七拐八拐的来到一座神秘的营帐前,有重兵在把守,想必里面有重要的东西。 “童大人请进,这是小子的作战室,不管到哪里,首先要完成的就是这个营帐,战前,我和我的属下们要在这里进行战场的推演,然后制定出相应的战术来克敌。” 童贯听了吴熙的介绍,好奇心被勾了起来,迫不及待的走了进去,看看这个模拟作战的东西究竟是个什么样子的。 呈现在他面前的是一个巨大的沙盘,上面清晰的呈现着大宋的江河湖海,山丘树林,整个就是一个立体的活地图,看的久了,就会让人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童贯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地图,愈发的好奇了,问道:“上面那些红色的旗子,就是我们大宋的占有区?” “是的!” “那不对啊,东京的位置不应该标上代表我们的红色旗子吗?现在你标着的尽然是金人的绿色旗子,这是何意?” “这是我和我的将士们推演出来的结果,不管如何的推演,最后的结果就是这样的,如果不信的话,我们可以根据朝廷现有政策,重新来一遍。” 童贯表示同意。 吴熙叫人恢复了沙盘,童贯意气风发的开始了自己的表演,吴熙一边讲解,一边沉着应对。 第一百八十八章 大军围城 吴熙和童贯在作战室待了整整一天一夜,直到第三天的早上,二人才顶着黑眼圈走了出来,期间只见侍卫进进出出的送餐送酒,送了好几遍,不是的还有争吵声传出来,但是,渐渐的又恢复了平静。 今天早上出来的时候,两个人的气色很不错,有说有笑的,似乎昨晚的争吵根本没有影响到两个人的心情。 不知道他们究竟说了些什么,或者达成了什么共识,总之童贯自从回去之后,变着花样开始练兵,整整操练了三天的时间,才出动大军彻底的围住了杭州城。 原先就有大军围困,现在又增加了一倍的人,防守的更为严密了,就算有人要逃出去,都变得没有可能了。 邓元觉不知道童贯在做什么,但是,他知道,童贯一定不会主动发起进攻了,因为他远远的看见,整个守军里面,连攻城的器具都没有。 试探性的出城攻击了一下,宋军根本不和你接触,只是远远的就开始发射弩箭,让邓元觉吃了不少苦头。 等他回城之后,宋军就会把尸体上的箭矢拔掉,二次利用,还在尸体上浇上猛火油,就地烧掉。 虽然现在是冬天,但是仍然要小心点才行,南方的天气本就不是那么的冷,如果埋下了瘟疫的种子,来年夏天就会是一场灾难。 谁也不想这样的灾难出现在人间,那样的话,几乎是毁灭性的,对谁都不好。 前些天派出去搬救兵的信使直到现在还没有回来,也没有见到救兵的影子,邓元觉的心里觉得隐隐的不妙,直到他站在墙头上看见宋军故意放走信使的时间,就什么都明白了。 还有宋军在外围不停换防的骑兵,有的身上似乎血迹斑斑,兴奋的在给同伴描述着什么。 邓元觉苦涩的脸上连笑容都那么的晦涩,他们现在就是那笼子里的老虎空有一身的本事,却被人捆绑住了手脚,完全使不上力气 一拳打出去,就像打在了一团棉花上,没有伤到敌人,自己白消耗力气。最新最快更新 这是打算长久围城的打算啊,城里面的粮草已经不多了,在这么下去的话,下一步,就要开始吃战马了,战马吃完,人间最惨烈的一幕,人吃人就要上演了。 邓元觉想都不敢想接下来他们所要面对的事实,这种想法每每划过脑海,整个身躯就会为之一震。 太可怕了,这种事情只是出现在评书里,出现在戏曲中,大多经过艺术加工的,可是现在就要在他的身边活生生的上演了。 十五天,这是官方的数据,但是,邓元觉知道,最多只有五天的粮草了。 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要么出城投降,牺牲自己,保全多数人,要么孤注一掷的带着所部两万人往出冲,只要集中优势兵力攻其一点,总会撕出一条口子来的。 不过这样一来的话,消耗太多,就算冲出去,想要重新崛起,就变得没有可能了。 想想自己第一元帅的威名,尽然没有和宋军正面交锋的机会,就要陨落,心里是那么的不甘心啊! 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摔了摔绣袍,下了城防,召集了一些人马,朝城北而去。 结束的时候到了,从家里出来半年多的时间了,基本上完成了既定目标,一切快要结束了,思绪马上就飞回到了长安那个院子里。 心里松了,感觉一切都开始变得毫无意义,只有院子里的那个女人以及肚子里的那个孩子才是他努力的方向和目标。 功劳都分给将士们才好,他得到的已经足够多了,上天垂怜,让他两世为人,而且还给了他一个孩子,这就是对他最好的奖赏,至于钱财,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衣食无忧就好。 商队给他赚取的利润已经很多了,再加上战场上的缴获所得,吴熙现在都不知道他究竟有多少钱。 所以,该是淮阳军的给淮阳军,该是子午营的给子午营,相安无事就好。 至于那些滔天的功劳,吴熙根本犯不着和他们争,因为他根本就不想要,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人疏于众,众必非之。 这样浅显的道理大家都明白,但是真正做到的没有几个人。 吴熙不是清高,也不是看不上和那些腌臜为伍掉了自己的身价,而是他现在缺少的不是这些,而是一个家庭给他带来的归属感。 从来都没有把自己划为宋朝人的行列,就是因为吴熙觉得,他在宋朝少了一个真正的家。 现在好了,孩子马上就要降生了,跨年代生命的到来势必会给吴熙带来思维上的极大冲击,开始学着做一个纯粹的宋人。 大宋其实也不错,不是么? “邓元觉带着五百精锐试图从北门逃走,双方正在激战,互有伤亡,你真的觉得这样做好吗?” 童贯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来到了吴熙的身后,刚才有探子汇报了军情,他觉得有必要来问一问吴熙的意见。 “苟延残喘而已,快速结束战斗就好,不要增加不必要的伤亡,眼看着战事就要结束了,这个时候丢了性命,最不值得了。 另外,北门这边的人里根本没有邓元觉,他现在已经化了妆,躲在士兵的队伍里,正在盯着我们的动向,只要我们去援助北门,那么就是他逃跑的良机,势必会率领着他的两万人杀出来,寻求一条可以逃跑的通道。 好啊,你有张良计,那我就将计就计,来个欲擒故纵吧,西门明着开始减兵,增援北门,然后暗中把弓弩营调过来,投石机往前推进一公里,投石机里全部换成火药弹,等到城里的大军全部出来之后,狠狠地揍他狗娘养的,好好的没事造什么反,打扰老子在家里抱媳妇睡觉。 测距箭一旦射出,只要有人进入射程,就狠狠的揍,一点情面都不要留,杀不干净最后一人,誓不罢休,回去传达去吧。” 吴熙分析着战况,就忍不住开始发号施令,搞得童贯身后的那个小兵走也不是,留也不是,眼巴巴的看着童大人,希望他能给自己一句话。 吴熙马上觉得自己有些得意忘形了,马上话锋一转,说道:“童大人猜的果然一点也没错,这帮反贼就是要孤注一掷的突破一点,然后遁于无形,童大人,您觉得小子刚才说的那些混账话有没有可行性,如果有的话,就让人家去执行,他都等你半天了。” 这样子说的话,尴尬立即解,功劳都回到了童大人的名下,也没有在属下面前丢脸,一举两得。 童大人笑了笑,挥了挥手,那兵士急匆匆的走了。 童大人戏谑的说道:“如果你能收起你的自负,前途很远大啊!” 说完背着手就走了。 吴熙就当他放了一个屁,听了一声响,根本没当回事。 不一会儿,童贯笑吟吟的又回来了,身后跟着的侍卫搬来了桌子,另外两个侍卫拿的是酒和菜,吴熙一看见酒,头就疼的厉害,说自己后世的时候喜欢喝酒那是应酬,现在喝酒完全就是为了打发时间。 一个人在山林子里伤春悲秋容易想不开,两个人的时候,话题就会欢乐很多。 喝就喝吧,难得枢密使大人抬爱,不要驳了面子才是。 反正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 吴熙就想一个人在营地旁边的小树林里静一静,都没有办法达成心愿,果然人红是非多,不管是哪朝哪代,聪明的人身边从来不缺少人。 “就喜欢和你一起说话,但是,没有酒又不行,你这个人心里藏着事情,一般不轻易示人,需要一点酒做为催化剂,才能说些心里话,要知道,现在想要找一个肯和你说知心话的人不多了,一眼望过去,全是鬼,害得自己也在变鬼的路上越走越远! 你就有些不同了,没有利益纠葛,对金钱看的不重,对仕途好像也不关心,只是谈到家庭的时候,你才会显得格外兴奋。 老夫知道那天你为什么要拐弯抹角的把老夫骗进你的作战室搞什么沙盘军事推演,能看得出来,你对功劳没兴趣,好像特别害怕金人南下,东京失守,你好像身临其境,战火风飞,没有人能守得住金人的铁蹄,我们甚至都推演到了皇室宗亲被金人掳去北上,然后,京都被迫南迁。 你说的都是关于朝廷的危难和发生了最坏情况得打算,从来没有提及要是我们重新规划了作战方案,联合残余的辽人,把金人赶回白山黑水之后,功劳的分配问题,这让老夫觉得很暖心,同时又很担心。 你想想,一个无欲无求的将军,他最大的兴趣是什么吗?” “是什么?” “皇位!” 吴熙吓了一跳,说了半天,在这里等着他呢。 “瞎说,从来都没有这个想法,就算有,也没有人愿意跟着一个只有十七岁的小孩子干这么大的事情,他们会一致认为,连毛都没有长全的小子,不会有什么出息,还会连累他们被砍头。” “难道真有人这么说过?” 童贯这就有些故意玩文字了。 “有啊!” “是谁?” “你啊!” 第一百八十九章 城破 “和你聊天的好处就在这里,随时随地都能把紧张的气氛化成喜剧效果,怪不得你有那么多的朋友,老夫听说天觉先生都收你为徒了?” 童贯有些羡慕的说道。 “我是比较幸运的而已,刚好天觉先生需要一个关门弟子,而他老人家又躺在床上,随时都能会撒手人寰,这又是先生的最后一个心愿,此时身边只有我一个人,我就只好打肿脸充胖子,做了先生的关门弟子。 没想到,后来先生顽强的活了下来,而且越活越年轻了,吃的好,睡得香,再活个三五年不成问题。” 吴熙即便是这样说,童贯依然羡慕的不得了,要知道张商英是唐唐的宰相,和他同朝为官,就羡慕人家的才学,当今圣上都要给几分薄面的。 想让先生帮着**下面的孩子,都是收养的义子,天觉先生没有一个看上的,说起来也是遗憾。 吴熙每句话都不离先生,说的时候两眼放光,对能做天觉先生的学生而感到骄傲的,虽然嘴上说的不在乎,可这是一种谦恭的态度,是士大夫的必备的交际态度,他童贯岂能看不出来? 就在这时,传令兵前来报告,说事情果然如童大人所言,西门的兵士援助北门之后,有一个五千人的队伍奋力出城,被我军斩杀在缓冲地带,没有一骑逃脱。 因为大家都知道,杭州城里驻扎了两万叛军,明显这是一次试探,接下来该怎么办,下面人问计童大人。 童大人的战略就是死守就行,要是跑了邓元觉,提头来见诸如此类云云,挥了挥手就要传令兵下去传达命令,正谈的起劲,再以后如果不是邓元觉跑了这样的事情,就不用回报。 “等一下,等一下,我总觉得事情不会那么简单。” 吴熙实在看不下去了,人家开始试探,说明有高人指点,用五千人来试探有些不对劲,消耗这么多人究竟是为了什么? 这已经不是简简单单的试探了,本身的目的就要值得思考。 “怎么?吴将军有什么需要交代的?” 童贯捏着胡须问道。 “不是我有问题,而是您有问题。” 吴熙回道。 “我刚才都说过了,没有什么为题,只要死死的围住就成,他要敢出来,狠狠的揍他就是了,没有什么特别需要交代的。” 童贯大摇其头,觉得实在没有什么了。 要不怎么说大宋的命运就这么不济呢?这么明显的暗示,都没有办法让可爱的童大人意识到吴熙其实有话说,又害怕薄了他的面子,他还非要说这话,拆吴熙的台。 吴熙真的对这位童大人无语到了极致。 “童大人,我记得,您昨天还和小子说在这样的情况下,绝对要打一次反击才成,就是进攻一次西门,也试探一下他们的虚实,才能知道他们真实的意图,小子好笑话你这样做纯粹是浪费资源,没有一点意义,您还对小子批评教育了半天,难道您都忘记了?” 吴熙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和他说了,只好把时间定在他们喝酒的那个晚上,因为人只有在喝醉了之后,第二天才有可能忘记事情。 “老夫真的说过这样的话?” 童贯还没有意识到这是吴熙有想法想要强加在他的身上,可是碍于面子,不得不这样做。 “当然说过了,童大人的一番言论,使小子茅塞顿开,可能是您喝多了忘记了吧?” 吴熙还在补救。 “那你现在说说,我那天究竟说了些什么?” “说的可多了,现在让传令兵去传命令,晚了就来不及了。” 童贯这才让传令兵前去,让他根据与将军刚才所言,去执行就行了。 传令兵也不容易,本身是西军的人,吴熙是计策的指定者,童贯是发号者,不知道该听谁的了。 “吴将军,老夫只记得那天和你在沙盘上厮杀,不记得还说过这些话啊?” 童贯总还是有自知之明的,知道自己没有这方面的才能。 “童大人可能忘记了,您那天在沙盘上指挥西军一马当先,做出了很多经典的战例,这些都是您说过之后,小子加以利用的,说起来,还是您的点子才是。” 吴熙始终不说这是自己的主意,那是因为他现在的实力和地位,远远不能和童贯抗衡,功高震主那可不是玩的,吴熙不认为他现在能在得罪童贯之后,还活的很好,主要还是因为崔妙彤和孩子的原因,要不然也不会行事这么小心。 是应该开始培养自己的暗势力了,这样一来,就不会害怕自己在外面的时候,别人暗地里对他们下手了。 周桐老前辈身体以不能和以前相提并论了,应付一般的情况还行,剩下的人都是没有功夫的,万一有个三长两短的,不好对付。 “上年纪了,老是记不住东西,以后这酒啊,还是要少喝为妙,尤其是你的这高度数酒,喝了头疼的很。还容易得健忘症。” 他说的自然是宿醉之后忘记醉酒之后的丑态。 其实这是人潜意识里需要或者是不希望记起来的事情,于是在睡觉的时候就努力的把他忘记,谁知道第二天还真的忘记了。 “和那个没关系,少喝点酒是好的,每次总是喝醉,就不好了,容易伤身体。” 杭州城在开始了一场攻城战,也不是真的攻击,远远的射了一会儿箭,连投石机都没有用,火药弹可是宝贝疙瘩,不轻易使用,所以也没什么可看的,只是试探而已,就是看城里的人愿意为杭州付出怎么样的代价。 这一试,还果然试出了问题。 城里的人以为宋军要破城,把所有的军队都集中在了西门来防守,其他门瞬间空虚的不行,要是这个时候派一支奇兵,杭州兵不血刃就能拿下来了。 也证明邓元觉一定还在城里面,要不然也不会这么拼命的守城了。 目的已经达到了,西军就撤退了。 吴熙和童贯从中午一直聊到晚上,童贯真的佩服吴熙的才气和分析问题的能力,都是客观的看问题,只要这件事清里面,有了主观因素,那么,就一定是要失败的。 童贯很佩服他这一点。 有了共同话题,在一起的时候,就觉得时间过得真快,不知不觉,天已经全部黑了。 “今天晚上我们恐怕要换个地方睡觉了,荒郊野岭的实在不是个睡觉的好地方。” 吴熙看见红孩儿远远的给他做了一个ok的姿势,于是站起来和童贯说道。 童贯不知道吴熙葫芦里卖的什么药,问道:“要换到哪里去,难不成还能睡到杭州城里去么?” 吴熙摇摇头,不置可否,说到了就知道了。 二人上了马车,路过营地的时候,童贯看见营地已经没有多少人了,全部开始搬迁,很多人带着喜气洋洋的表情,似乎是一件好事。 那么大军开始行动,为什么只有他这个主帅不知道呢?心里有些生气,看样子吴熙是知道的,不免都吴熙产生了一些不好的看法。 他把军队搞成了自己的一言堂,还不停的劝解自己要和辽人结成同盟,共同对付刚刚和大宋签订了海上之盟的金人,出发点,本身就值得怀疑,现在,大军不明不白的开始行动,恐怕都是他的意思,这也太有点过分了。 如果这里全是淮阳军的话,他就不多说什么了,毕竟大部分的军士还是西军,他是直接主将。 王禀不知道去了哪里,这么大的事情,也不和自己商量一下,就擅自行动,他们的眼里,还有没有他这个主将了? 吴熙看出了童贯不高兴,也不和他搭话,这本身就不是为了他才这样做的,因为吴熙实在想家想的厉害,就擅自做主,傍晚时分拿下杭州。 淮阳军大部分精锐跟着刘子山去了西线战场,留守的人不过一万人。 所以,要想进如杭州,必须要借助西军的力量。 于是在西军攻击西门的时候,吴熙就让传令兵传令,西门仰攻,其他三门同时发动进攻,很轻松就进了杭州城,不费吹灰之力。 当邓元觉回头要回家的时候,刚刚走进原来的知府衙门,就被早就埋伏在压力那里的红孩儿一举拿下了。 直到现在,他才明白,杭州已经陷落,但是知道的人里他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这就是一代名将陨落的真想。 很简单,很随意,根本就没有书本上描述的那些大场面。 安抚工作做的很艰难,盛章大人早早的就从秀洲赶了过来,等着杭州城破,然后开始安抚工作。 最主要的是杭州油水多,来捞一笔才是最终目的。 当马车驶入杭州城的时候,童贯还是被触动了,吴熙这样兵不血刃的拿下了杭州,能力确实不一般,不过有些喧宾夺主的意思,就是这个臭脾气,要不是不属于一个系统,早就把他从指挥使的位置掳下来了。 这笔账好好记着才是,嘴上说的很好,背地里却把功劳全部收归己有,他才是最大的白眼狼。 就在他们来到知府衙门门口的时候,外面传来恭喜童大人,贺喜童大人的叫好声。 童贯不明所以,看向了吴熙。 吴熙说道:“童大人兵不血刃拿下了杭州城,还不接受将士们的祝贺?” 童贯恍然大悟,不禁对自己刚才的心理活动感到一阵惭愧,感激的看了一眼吴熙,掀开帘子,下了马车。 第一百九十章 风险投资 司马林没我想到,有一天他会出现幸福的烦恼。 随着俘虏越来越多,并且有向高层发展的趋势,他的工作重心也从地面,转向了地下,也可以很好的证明一点,那就是,战争马上就要结束了。 事实上的情况也正是这样的。 时间已经来到了宣和三年正月,不知不觉这场仗已经打了四个月之久了,战士们没能在家过年,都显得很失落,这是中国的传统节日,即便是宋朝人,也很注重过年团圆的事情,所以临近年根,双方协定休战,等过了年再开始打就行了。 吴熙当然同意了,童贯没有办法,韩世忠部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抵抗,本来很孱弱的敌人,变得勇猛无比,他被挡在距离清溪县四十里的小镇上不得寸进。 他也仔细想过了,不是军士们战斗力不行,而是因为过年的原因,两方面的人都有消极怠工的情绪出现。 淮阳军这边也出现了类似的问题,于是双方很默契的停止了进攻,然后开始过年。 其实过年也没有什么,大家只是需要一个仪式而已,无非是消耗钱粮,喝酒喝到自然睡,然后一觉睡到自然醒而已。 他们的要求其实很低,战事开始将近一年了,每天都提醒吊胆的过日子,真的希望能过两天平静的日子。 以前是因为奸佞当道,生活过得不安生,起来起义,其实就是为了把生活过安生而已。 可是很悲哀的发现,自己还没有那个实力和朝廷抗衡,改变一下自己的生活。 所以只有硬着头皮继续上了,反正都成了反革命,停是停不下来了。 所以,现在有这么好的机会可以肆无忌惮的宣泄,每个人自然不肯放过,就连平时不喝酒的人,这个时候都喝的烂醉如泥,不省人事。 将主倒是一个清醒的,但是他发现,他面对这种情况是束手无策的,所以,当韩世忠的军队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一点儿都不惊讶,甚至连反抗的意思都没有,就被戴上枷锁带走了。 刘子山遇到的情况个韩世忠基本相似,做法和手段都是相同的,那是因为他们在同意休休战的时候,拿出了临行前吴熙递过来的纸条,然后鄙视的竖起了中指之后,义无反顾的选择了同意。 他们也都知道,不能再过多的消耗士兵了,大宋朝的敌人太多,也都很凶悍,综合国力并不厉害的情况下,保存现有实力,是个不错的选择。 于是歙州和清溪轻松的在年夜被拿下。 方腊军均表示服气,不再抗辩,等待朝廷的处置。 而方腊事前得到了风声,裹挟着大批金银细软以及庞大的后宫,直接谈逃到了距离清溪县不远的帮源山上,山上有个洞,叫帮源洞,里面别有洞天,是一处藏人的好地方。 方腊还以为自己藏的很安全,二十万大军严正以待,他要让那帮不讲信用的家伙尝尝失信的后果,就算是死,也要让宋王朝付出点代价才成。 四大元帅已经全部被捕,跟在他身边的,现在只剩下他的家小以及方天定,方七佛和在德清逃脱的庞万春。 吴熙和童贯饶有兴致的打马来到帮源山对面的山上,俯视着漫山遍野的叛军守着一个小小的洞口,笑盈盈的谈话。 “吴老弟,还真有你的,要是回去之后,那些士大夫们知道你是用这种方法取得胜利之后,你知道他们会用什么样的语言来攻击么?” 童贯这几天从他对吴熙的称谓上就能看的出来,对吴熙越来越喜欢了。 从刚开始的吴将军,到之后的小兄弟,再到现在的吴老弟,每一次称呼的转变,都昭示着他对吴熙的亲近。 “他们总不会在朝会上当着圣上的面脱了他的臭鞋抽我的脸吧?” 吴熙从自称小子,到现在用‘我’的称谓和童贯对话,这是一种身份上的递增,而且,童贯也潜意识里承认了这种转变,那么,吴熙的战略应该是成功的。 就算回到东京有不利于吴熙的事情发生,童贯是坚定的站在吴熙这一边的。 这就是一种政治投资,看似吴熙舍弃了这么大的功劳,但是,换来的是全家的平安,已经一个很稳定的政治盟友,这就是一种胜利,而且是吴熙现阶段急需要的东西。 大家各取所需,何乐而不为呢? “你还真说对了,有一次蔡京的儿子蔡攸做错了事情,被天觉先生的芴板打的满嘴都是血,也没人敢上前却说,就连蔡大人自己也静静的站着,没说一句话。” 童贯说的笑出声,提起朝堂琐事,他的心情很好。 “可惜啊,天觉先生正在长安做客,还机缘巧合的做了我的老师,就算是挨打,我也只能去长安领教了,可是现在老一辈隐去,不知道还有没有像天觉先生这样正气的人来抽小子耳光的人了。” 这是吴熙的感叹,也是大宋朝的顽疾,弊端。 童贯不明白吴熙的想法,只是觉得这小子就是欠抽,没人抽他还自己去找抽,对于这方面的意见,他不敢苟同。 “你看看对面山上的人,密密麻麻的像是蝼蚁,但全都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待会儿二狗子就要去劝降了,司马林也自告奋勇的前途做说客,你看看,功利面前没有人有多少抵抗力的。 要是他们没有成功的话,一场恶战是少不了了,消耗的都是宋朝的综合国力,小子的心是沉痛的,我们还有更为强悍的敌人需要对付,真不想看到我们自相残杀的局面,所以你看小子这一路走来,能不打仗,就尽量用和平的方式解决。 不要说杀一个朱勔了,要是能和平解决方腊的起义事件,杀再多祸害百姓的权臣都是必要的,因为下层的民众的才是撑起整个大宋的基石。 所以,别看朝堂上的那些大佬叫嚣的有多厉害,圣上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所以,直到现在都没有圣旨降下,反倒还给了我一个长安县男的爵位。 这就是肯定,这就是信任的开始,只有君臣之间开始有了默契,那么宋朝的又一次繁荣马上就会来临。” 吴熙见童贯不说话,望着对面号称二十万的军兵,有些感概,一不小心,说多了。 童贯经过这几天的相处,知道吴熙是个什么样的人了,对他能说出这样的话,也不惊讶,因为诛杀朱勔这件事情,他也不是很赞成,因为他也是利益集团里面的人,当初还派了赵霆来说情,没想到人家根本就没给自己面子,直接就把朱勔斩杀在了苏州城下,安抚了苏州的老百姓。 这件事情做的其实没什么说的,一方面,安抚了老百姓的情绪,也把方腊起兵造反的由头给堵了回去,这样他还是要和朝廷作对的话,就有点说不过去了,就连他煽动起来的那些百姓,也都偷偷的跑了,因为他们看到了方腊其实就是自己想要做皇帝,才找了个由头。 这种得不到下层民众支持的起义注定是要失败的,不相信方腊会看不清楚,如果他继续躲在那个山洞里不出来的话,这二十万起义军恐怕就没有多少活命的机会了。 不管历史上的结局是怎么样的,至少现在是吴熙领兵来攻打他,配备了更为先进武器的宋兵,战斗力已经不可同日而语就凭他们这几个人是不够火药弹这个魔鬼吞噬的。 “吴兄弟啊,慈不掌兵,义不掌财,你还小,要适应才好,你不杀他,他就要杀你啊,这是一个寡情的时代,收起你的仁慈吧,战场上不需要你的仁慈,要不是你拦着,老夫直接就把兵派上去了,这会儿我们应该高高兴兴的班师回朝才是,现在倒好,还要做出姿态招降?你也不看看你给韩将军出的什么昏招?还悲天悯人的惺惺作态,让老夫跟着你站在这里吹冷风,不知道老夫年纪大了么?” 看似骂人的话,其实是朋友之间的数落更多一些,这么说来,其实童贯这个人本身并不坏。 “童大人,小子只不过是一个承节郎,临危受命,指挥使加身,诚惶诚恐,您贵为枢密使,身份尊贵,小子本不该越俎代庖,横加阻拦,这是小子的问题,幸好童大人心胸豁达,可以容忍小子的胡作非为,小子感激不尽。 只能说我出山之后遇到的都是好人,还没有为难我的人出现,不代表没有,那么到时候还希望童大人能利用您的权威,让小子度过难关才是啊。” 童贯斜着眼睛看着吴熙,好像今天才认识他似的,这个人控制欲望极强,但是,头脑冷静的让他可怕,自己认识他不知道是福是祸。 “放心好了,战场上的友谊来的不容易,都是过命的交情,所以去的更不容易,因为冥冥之中有一种东西牵绊着你,用句不好听的话说,就是绑在一根绳子上的蚂蚱,一损俱损,一荣俱荣,这点老夫还是能明白的。”“那就多谢童大人了。” 就在这时,童贯远远的看见二狗子护着司马林一路往回撤,走的很急,像是想尽快逃回自家本阵得罪意思。 童贯眯着眼睛说道:“看来人家不领你的情,准备开战吧,老夫一刻都不想待在这里了。” 第一百九十章 开始决战 最后的决战要开始了,童贯把军队的整个指挥权全部交给了吴熙,因为他想看看吴熙是用什么样的战术保存有生力量,而且还能大规模的杀伤敌人的。 所以,整个军队的声音消失了,现在只剩下吴熙一个声音了,所以也就没了分歧,自上而下拧成了一股绳,全力配合主帅拿下方腊,好回家赶个年尾巴。 吴熙自从来到宋朝之后,才发现自己在后所谓的史学家的讲坛上被骗的好惨,明明是怕死的首领,却争着抢着要上前线,明明是孱弱的军队,杀起敌人来,都是奋不顾身的向前冲,从来都没有看到过溃逃的兵士,只有战死沙场的军官,黄沙掩埋忠骨,也不选苟且偷生,背一辈子的骂名。 其实仔细想想就能明白,那些所谓的史学家纯粹就是放屁,因为,宋人道德绑架相当的严重,是一个以道德高低衡量一个人的时代,怎么可能孱弱的像一群羊? 这都是人云亦云的结果,不见得他对历史有多少了解,只是参照了别人的意见,然后就在互联网的帮助下大放厥词。 吴熙自从见到童贯之后,还觉得他对历史有一个特别大的误会,或者说是惯性思维的结果,那就是忠臣和奸臣的理解。 其实这都是相对的,没有绝对意义上的忠臣,也没有绝对意义上的奸臣。 他们默契的把皇权关在了笼子里,来为自己的利益在朝堂上博弈,胜利的一方将获得好处,失败的一方不见得能丢掉性命,只是暂时的失意而已。 但是,这一切都要建立在大宋牢靠的基础上的,他们不会傻到把他们博弈的平台拆毁,失去观众的博弈必定没有任何的意义,所以,忠奸之分只是利益的不同,导致阵营不同,意见上有分歧而已,一旦分歧达成一致,那就是利益均衡的时候,皇帝好像一个裁判,权衡两头的利弊,看哪一头比较符合自己的利益,然后理所当然的支持哪一方,然后使些小手段,让他们达到政治上的平衡,这就够了。 所以说童贯是奸臣没错,但是他是现在皇帝的立场上去思考问题的,所以说相对人不同的时候,他的身份就会有很大的不同。 参知政事和枢密使本身就是皇帝为了限制宰相的权限过大而分出来的两个重要职位,这两个职位本身就是为了制衡宰相而生的,所以童贯其实就是皇帝找平衡所衍生出来的职位。 这么看下来的话,关于忠奸就一目了然了。 刘子山和韩世忠各自带领着各自的前锋营从两个方向开始进攻帮源山,由于有二狗子和冯六前期做出的努力,淮阳军进攻起来游刃有余,如鱼得水,反观韩世忠这边的进度显得非常缓慢,不过也是一边倒的局势,只是战争损耗远远大于淮阳军这边。 这其实就是两种战法最直观的呈现在了童贯的面前。 这也是吴熙有意而为之的事情,就是让他看清现在打仗已经过了逞英雄的年代了,远程攻击的效率和对自己人的保护上远远的好过传统的战法,但是童贯却有不同的看法。 其实吴熙的箭阵和火药弹成批次的密集发射出去的时候,童贯就知道这仗打的没有多少技术含量,充其量就是最大的限度的消耗敌人的生力军,然后派出精锐成群结队的收割战果,充分利用敌人没有弓箭阵地和战马冲锋这个漏洞,把游击战发挥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这就是吴熙的战法,一点儿看头都没有,却处处透漏出指挥。 那就是他们事先踩点,弄清楚敌人的虚实之后,再作战室不停的推演,直到找到一种适合自己人打的战术,然后严格执行就行了。 整个战斗的过程枯燥乏味,就连吴熙都没有多少兴趣看下去,因为在沙盘上他们已经战斗过很多次了。 但是,战场永远不会朝你的既定目标发展,那么这个时候所有的战略性方式全部展现完毕之后,就要比拼将士的个人素质了,很显然,吴熙手下有一帮很能打硬仗的将士,这也是他能放手让他们自主主宰战场的原因。 有时候将士在战场上有自己的见解和理解,这个时候,将主横插一嘴,往往会打乱他们的部署,造成不必要的损伤。 这就是吴熙一直笑眯眯的看,从来都不插嘴的原因。 “你想过没有,就你这么打下去,会让整个军队的战斗力和战场生存的能力都给慢慢的消磨殆尽的,人一旦产生了依赖性,身体的机能就会下降的很厉害,进而导致战士们的技战术水平不停的下降,全部成为了机械操作的流水线作业员工,这样一来,才真正是大宋朝的末日,也是名将终结时代的到来,局部搞一搞还行,不建议全部变成这样的军队。” 童贯不愧是整个大宋军队的掌权人,还是有一些自己的见解的,在这件事上,他就表现得很睿智,相对而言,吴熙倒显得有些不专业了。 确实,现在这个冷兵器时代,大规模的装备像子午营这样的军队,是不现实的,一方面火药弹的材料和制作速度就跟不上日益频繁的战争消耗,工业时代还远远没有到来,童贯看的透彻,吴熙是有点异想天开了。 这样一支军队的消耗太大,国库根本供应不起,但是又不能一直当土匪自给自足,这和官军的行为走着本质的区别。 所以注定只是小规模的尝试,摸索着前进,等到大宋的经济,工业,人文都习惯了这样的变化之后,自然而然的就会形成一种战略文化,到时候,就算不想这样做,都由不得个别人的反对了,大势所趋之下,守旧的人必将遭到淘汰。 都说火药弹的发明是优秀将领的终结者,那么后世飞机大炮的年代那些传奇的将领都是怎么来的? 影响你成为优质将领的东西不是火药弹,也不是满天飞蝗一样的弩箭,而是一个或者一群神一样的对手。 只有对手足够强大的时候,你的能力才能得到展现,这是古今互通的道理,没有人能出其左右。 “童大人,你看看穿着黑色盔甲的那个人了吗?那是我从土匪窝里救出来的一个小子,脾气那么毛躁,上了战场依旧按照我们制定好的路线和战术在作战,从来都不显示自己的勇武,尽管他比对方任何一个人都勇武。 还有那个上蹿下跳,把敌人有效的吸引过去的那个人了吗?也是一个土匪崽子,他叫板牙,是我的贴身侍卫,他有一手暗器,把人群引在一起的时候,一颗火药弹就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和他分在一起的士兵冲上去,只管补刀就成。 这就是团队协作作战,轻松而且效率高,死的人还少,我敢说这是以后战争的主流,只有更多的人活下来,你才敢说你获得了战争的胜利。 还有一支很特别的军队,你现在根本看不见他们在哪里,但是一定已经接触到了方腊最核心的地方了,我相信,过不了多久,战争就要结束了,是以我的方式结束的。” 这话童贯一定相信,见过这小子太多的神奇,不得不佩服他的能力,两人只是在林间喝了一顿酒,杭州兵不血刃的到手了,见过打仗猛的,没见过这么风轻云淡的。 自己这辈子恐怕不会达到这个水准了,不过和能达到这个水准的人做朋友,也是一件幸事。 他刚才讲的那些道理,很浅显,很好理解,只要你闭上眼睛,眼前就会有画面呈现出来,说的非常的有道理,未来的战争是什么样,还真的不好说,人类在进步,战争的打发也会逐渐的改变,至于能不能朝他说的那样改变,还是要拭目以待才成。 打仗打的就是钱粮和经济实力,只要有钱,金人不会那么好就渡过黄河,直逼东京汴梁,赵佶能看到盛世的希望,所以就不会有靖康之耻的发生。 九王爷康王,对皇位漏出了极大的兴趣,太子赵桓能不能顶住压力,最终登基成功,都还是一个未知数。 以后的路还很长,只是走了一小步而已。 说话间,淮阳军已经打通了通往帮源洞的道路,顷刻间,黑压压的宋军就到了帮源洞的洞口,甚至都还没有喊切口,一颗火药弹就扔了进入。 随着爆炸的发生,里面碎石飞溅,惊叫声连连。 直到这个时候,韩世忠也突破了外围的封锁,来到了洞口之前。 童贯给吴熙做了一个你看我也行的姿势之后,就饶有兴致的看起了下面的一举一动。 方腊是个香饽饽,谁抢到算谁的,这可是一件大功劳,谁都想要,但是只有一个方腊,于是现在就有了分歧,于是,他们就约定,等一会只要方腊出来之后,谁逮到算谁的。 众人摩拳擦掌,等着自己的富贵上门。 火药弹炸开之后,没有多上功效,于是刘子山就令人再扔进去几个,不行他不出来,到时候洞口一堵,里面的人就会活活的憋死在里面。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一个人举着白旗,连忙说了三句“我投降”, 第一百九十一章 小凳子 投降的人并不是方腊本人,而是一个中枢官员娄敏中。 洞里面虽然很大,而且方腊说绝对安全,就算是水攻,火攻,都不能奈何他,粮食储备很多足够吃个三五年的,什么都不用害怕。 到时候,朝廷首先扛不住了,听钟明亮说,北方的金人走开犯边,朝廷不可没用这么多的兵和自己耗在这,他们吃早早撤走的。 到时候,朝廷只能接受他的合法地位,就算是封个王,他也认了。 手下的人一听,他就是这点抱负,觉得跟错了人,纷纷出来投降,说当初猪油蒙了心,希望朝廷看在主动自首的份上,从轻处罚才行。 刘子山有吴熙的亲口授意,对于主动投降者,一律免于死罪,洞里面的人见娄敏中获得了特赦,再也不想跟着方腊钻在洞里了,于是成群结队的开始出来接受投降。 牛眼娃似乎对他们这种行为感到很不满,因为他还没打够,心里憋着一股子气还没撒完,眼看着就要结束了。 回去之后,就要开始平静的生活了,这对他来说就是一个灾难,所以他很希望方腊不要那么的怂包,让他好好过过瘾头也行啊。 就在这时,方腊开始杀人了,所有有投降意图的人,都被他斩杀在了洞里,而且,下一步动作不明。 一个帮在洞里的人,吴熙除了往进扔火药弹,还真没多少办法。 ‘咚’的一声巨响,侧面的石头墙壁开了一道口子,从里面走出来一个步人甲,手持开山巨斧,猛的杀到了人群里。 所有人的视线都被这个步人甲转移了过去,牛眼娃更是兴奋的抄起铜锤怒吼着杀了过去。 韩世忠率领的西军见刘子山这边有异动,都想过来抢一杯羹,但是被韩世忠阻止了,因为敏锐的他发现,这只是敌人分散注意力的手段罢了,好戏恐怕在后头。 果不其然,那边牛眼娃单枪匹马大战步人甲,谁也不许帮忙,谁要是帮忙,他就和谁急,尤其是板牙,他的暗器厉害,不知不觉就会变成两人打一人,这对步人甲是不公平的。 所以在来打之前,吴熙用眼神警告过了板牙,板牙因为有了冯六特种营的历练,成熟了很多,就算牛眼娃的眼瞪的再大,说出手,还是会出手的。 步人甲的威力不是一般人能撼动的,上去玩玩可以要是丢了性命,将主第一个饶不了的人就是他。 然后,成群结队的步人甲纷纷从墙壁里跑了出来,开始了对宋军的反击。 宋军的头领开始变得兴奋异常,各自接下一个步人甲,开始一对一作战,剩下的全部被军卒合围,笨重的身体,根本没有多少进攻的招式,就湮没在了新式武器的摧残之下了。 这边打的热闹,韩世忠有些郁闷,功劳躲着自己走,再怎么努力都是白费力气。 正郁闷间,身旁的草丛动了一下,下面似乎有人在试探上面是不是有人。 韩世忠马上做了一个禁声的动作,周围的人马上屏住呼吸,害怕打草惊蛇。 过了一会儿,一颗脑袋先漏了出来,栖霞里打量了片刻,开始往外面搬运东西,大大小小的包袱有很多,落地的时候声音很重,似乎是金银多一些。 扔出来的东西大概足足能装一马车了,才停住了动作,不一会儿,草丛有些微动,漏出了一颗黑乎乎的脑袋,让人一看就知道这个人是个太监。 环视之下,一阵欣喜,因为他没有看见一个人,前山炮火连天,后山静悄悄的让人害怕,宋军也不过如此,要是找人驻扎在这里,他们根本没有逃走的机会。 现在好了,一个人都没有,只要顺着后山一直走,就可以出帮源山,走对面的山路,然后就可以乔装改扮,混入茫茫的人海中,就算宋军有天大的神通,找起来也费劲,等他们反应过来,找到自己之后,主子的大业就要完成了。 掀开全部杂草,把洞口完全漏了出来,爬上来之后,开始嘀咕这个做暗道的人,明明可以做成平行的,偏偏要做成立体的,从下面爬上来,费不少劲,真为那些需要带走的宫娥担心。 这次需要走的人有不老少除了投降的大臣,还有不少被杀了,剩下的就是忠实的粉丝,必定会跟着他东山再起的。 杭州搜罗来的女人一定要带上,逃跑的路上寂寞难耐,没有这些宫娥伺候,睡觉都成了问题。 以前也不见得自己有这种臭毛病,自从起事之后,没有女人在旁边伺候着,根本说不着觉。 底下的大臣都劝说逃亡的时候,为了避免目标太大,就不要带着女眷了,宋军不会为难女流的。 可是方腊就是不停,非要带着全部的女眷走,这就不是逃亡,而是带着女人去见阎王啊。 小太监在草地上坐了一会儿,机警的在周围转了很久,除了前山放出去的步人甲吸引着大批的敌人,为主上的逃离做好准备之外,整个天地间一片寂静,就连平时出没的山间猛兽,似乎都害怕这火药弹带来震撼。 是啊,别说野兽了,就算是人类,也对自己未知的领域有所敬畏,更何况是野兽? 幸亏前些日子和宋军作战的时候,缴获的步人甲派上了用场,要不然,还真不知道如何脱身了,火药弹的威力实在是太厉害了,本来还以为能在里面待个三五年的,可是,这火药弹就是要把这洞府炸蹋的节奏啊。 所以,逃跑计划不得不提上日程,正好赶上手下的大臣武士打着谈判的幌子去投降。 主上开始杀人了,很可怕,不过是该杀,要不然,人心不稳,迟早会发生窝里斗,能不能逃出去,都不知道。 现在好了,终于可以呼吸自由的空气了,虽然变成了一个小太监,只要不在那个洞里待着,哪里都可以。 给里面发出了一个安全的信号,这是他们早就商量好的,自己先上去,看看周围的环境,等到外面安全了之后,就学几声鸭子叫。 不知道这些人是怎么想的,非要让自己学鸭子叫,鸡叫不是很好么? 难道自己是太监,就一辈子就遭受那些人调侃?他们以为太监就是标准的公鸭嗓,就非得学鸭子叫啊?其实他的鸡叫学的真不错。 一会儿他们上来之后,一定要在他们面前好好的叫上几声,让他们听听自己究竟是鸭子叫好听,还是鸡叫好听。 一只芊芊玉手首先伸了出来,小凳子是没有多少感觉的,要是放在以前的话,身体的某个部位肯定是会有反应的,可是现在,看着那只芊芊玉手,和猪手没有什么分别。 叹了一口气,还是上去抓住了那只手,把她从洞里拉了出来。 小凳子连死的心都有了,被拉上来的这个女人,因为在黑暗中住的太久,看见阳光之后,眼睛被刺激的一下子什么都看不见了,于是就开始大呼小叫了起来。 问题是她又是那种长的很难看的女人,让小凳子没有一丝的欲望去帮助她,那么就只好把他打晕之后,再去帮助下面的人往出走。 别看这小小的洞口,简直就像是一个无底洞似的,里面不停地有人钻出来,以女人为主要生力军,每当出来一个人的时候,小凳子都要提醒把眼睛闭上,要不然就会在阳光强烈的照射下,损坏眼睛。 还好,大家都很配合,上来的人,都闭上眼睛,躺在草地上休息,过了好一会儿,才慢慢的把眼睛拉开一道缝,然后整个世界都清亮了。 当方腊睁开眼睛的时候,他的心慢慢的在往下沉,不管自己算计的多么精确,都逃不过今天的这一劫,一个面容清瘦的人骑着马,手里端着枪,有些鄙视的看着他。 身后黑压压的站着的全是红衣毡帽的宋军,他们的脸上似乎都挂着嘲讽。 方腊很生气,真的很生气,小凳子是他最信任的小太监,让他最先出来就是让他好好看一下周围有没有敌人在埋伏,这下好了,被人一锅烩了,还谈什么东山再起。 一气之下,从身边侍卫的腰间抽出一把砍刀,走过去,就把小凳子砍翻在地。 小凳子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的主子尽然是这样一个人,自己为他敬忠职守,不离不弃,紧要关头,尽然把屠刀伸向了自己人。 要是他举着砍刀冲锋的话,他一定在跟在他的身后,哪怕被万箭穿心,他都不会有任何的怨言,现在敌人兵临城下,没有做一点儿反抗,就把全部的罪责强加在了自己的身上,这样的主子不跟着也罢。 慢慢的闭上了眼睛,他的这一辈子注定不会完美无瑕了,因为自己已经不是一个完璧的人了。 那就走吧,不要留恋了,这辈子也该结束了。 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剩下的事情注定和他是没有关系的。 方腊瘫软在了地上,韩世忠以为他不会再有反抗的决心,就让人上前控制住了他,哪里知道,方腊突然暴起开始伤害自己身边的侍女,就连他的老婆也不放过。 这不是韩世忠的初心,马上让大批的人马上前,控制局势。 远处二狗子见场面被控制之后,带领着人,悄悄的潜伏下山了,这一幕刚好被韩世忠看在了眼里,马上移开了视线,看向了天边。 第一百九十二章 古今相通 方腊起义的军事活动已经全部被镇压了下去,作为给起义提供神权理论的摩尼教做鸟兽散,据青阳带回来的最新消息是,摩尼教首领钟明亮甚至一口气跑到了大理国,不管青阳动用什么手段,就是找不到他的踪迹,只能悻悻的返回。 童大人意气风发的一塌糊涂,报捷的邸报一早就发了出去,让朝堂上的那些嘲讽他的人好好的看一下自己的势力,不仅全歼方腊所部,还俘获了他的家眷近臣五十二人,这是天大的功劳啊,这次回去即便是不能升官,地位上一定会有一个质的的提升。 这是毋庸置疑的。 吴熙自打知道方腊被擒之后,就在也没有在公众面前露过脸了,就算是童大人好兴致,他也以身体不适为由拒绝了童大人饮宴的要求。 大军不日就要班师回朝,吴熙的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喜悦,这种喜悦不是打了打胜仗给的,而是来自于对家庭的渴望。 二狗子从山上回来的时候,吴熙问了他一句后不后悔? 二狗子轻轻的摇了摇头说道:“过不惯那样的生活,还是跟着大哥觉得才是过日子。” 战事结束了,二狗子卸下了一身的疲惫,就连称呼都变成了大哥,而不是将主。 “希望这是你的真心话才是啊,要不然大哥我就真成了阻碍你们享福的恶人了。” 吴熙不停的再喝酒,这个时候只有不停的喝酒,才能抵挡得住他心里蠢蠢欲动的那根神经。 昨天接到家书,是老孟写的,家里正在收拾,准备前往东京,皇帝的旨意已经下达,半个月之内必须动身,负责就是抗旨。 皇帝还算仗义,听说新宅子是以前王爷住过的,这就是笼络人心啊,另一方面也有把吴熙圈养在京城,不让他有机可乘的意思,历史上有才华的将军,不都是这个下场么? 本来就打算这么干,这下总算是遂了心愿,不管在战场上耍什么手段都已经不重要了,因为自己的目的达到了。 去就去吧,本来就是想好了的,也没有什么,关起门来过日子,谁也不好说什么,只要不参合朝堂上的那点利益,或者不要让人家感受到你的危险就好了。 自己还是经营好自己的那个小家好了。 赵家没有一个皇帝是大度的,武将也就是打仗的时候,才有点用处,和平年代,武将就是一头被养起来的猪,吃好睡好,才是你的本职工作,最好全年都是醉的,皇帝才放心,要是你每天冷静的不愿意和权贵打交道,那才是最可怕的,就算皇帝不找你的麻烦,那些大臣就会拿你开刀。 赶走了山盟海誓的二狗子,吴熙痛快把剩下的酒喝完之后,倒头就睡,他想这一觉睡到皇帝的旨意下来为止。 战事结束了,大军不能随便乱动了,名义上你还是指挥使,但是大军的动向就不是你能指挥的了,皇帝让你去哪里,哪个时辰动身,一天走多少路。都是人家定的,和一军将主没有多少关系,所以吴熙现在就是一个彻底的都监了,什么都干不了,要是稍微有调兵的迹象,马上就会有人再你的头上扣帽子。 这可不是闹着玩的,谁知道军营里哪个孙子是来监视你的? 所以能睡觉简直就是神仙的日子。 刚下战场的骄兵悍将是需要温和的生活来减轻紧张生活带来的刺激,这些人回去之后都是要回归生活的,你让一个前脚拿着钢刀和敌人拼命的悍卒马上投入到温情的生活,这是不现实的,所以大军在杭州修整一个月,这是最少的期限。 如果皇帝觉得这支队伍杀心太重,驻扎个一年半载也是常有的事情。 这样的话,吴熙就不能看着自己的孩子出世了,这是人生的大事,也是崔妙彤重获新生的一次洗礼,对他们来说,意义都很大,要是不能赶在三月份回去的话,就不能见证这一时刻,所以吴熙现在很希望皇上的旨意快些下达,他都有些等不及了。 淮阳军是要回自己的地方的,只有西军的部分人才能跟着他们回去接受皇帝的检阅,然后回到地方上继续等待下一次召唤。 其他人论功行赏,会有专人操办,和吴熙没有多少关系了。 该得的全部都给了他们,至于皇帝的赏赐,吴熙不打算插手。 醒来后,已经是三天以后了,童大人就坐在吴熙的床前,显得关怀味道十足,吴熙一阵恶心没上来,不过还是要装作大病的样子,虚脱的身子勉强想要起来行礼,被童大人按住了。 “?好好养病就成,还以为你躲着老夫不见,谁知道真的生病了,已经睡了三天了,好好休息就成了,其他的事教给老夫就好,绝对不会让你吃亏。” 吴熙虚弱的点了点头,没在说话,这个时候,说任何话,都是多余的,大家都是一根绳子上的,不能再说混账话来否定这次大捷的重要意义,要不然,整个西军就不会饶了自己。 童贯走了之后,韩世忠闪身进来,手里拎着一只烧鸡,还有两只猪手,看都不看躺在床上的吴熙,就从床底下取出一坛子烧酒,坐在桌子上,一边吃着,一边喝了起来。 “要是你还装病的话,这么些好吃的就真的没有了,听安抚使大人说,为了救济灾民,克扣了军队的粮饷,也就是说以后要吃上这样的饭食,恐怕要等到回到东京之后了。” 韩世忠喝了一杯酒,故意把嘴巴砸吧的很响,就是故意引起吴熙的注意。 吴熙闻言,从床上跳起来,披了一件衣服就坐了下来,连干了三杯,然后把那只鸡抱在怀里不撒手,惹得韩世忠笑的停不下来。 “你怎么知道我的酒放在床底下?” “每次来,都见你从那里拿酒,于是,我想当然的就认为,那是你存酒的地方,果不其然,还真有好酒。” 吴熙拽下一只鸡腿,扔给了韩世忠,笑嘻嘻的说道:“我装病这么隐蔽的事情你都知道?” “好好的人没理由生病啊?唯一的可能就是害怕人家抓住你的把柄,因为你的家眷此时可能已经进京了,不管因为什么,家小始终是我们的软肋,这就是潜规则,我们得接着才是。” “说的还挺对,不过,我不打算插手朝堂上的任何事,就连朝见天子也不打算去了,既然说了要远离朝堂,那么就做的彻底一些才行,既然人家让我做猪,那就扮的要像,最多出去耳边插个花,调戏一下良家妇女而已,其他的实在不是我愿意做的。” “那是啊,其他的你也做不来,我现在孑然一身,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如果你不嫌弃我的话,恐怕以后就要在你家叨扰了。” “看你说的什么话,来就来吧,千万不要带礼物才好,要不然还要做为客人招待你,我倒是无所谓,你不知道我拿夫人,礼仪上的事情总是那么细致,就算我们好的穿一条裤子,只要你拿了礼物,你就是我们家的客人,该有的礼数一点儿也不会少,希望到时候不要给我添麻烦才是啊。” 吴熙说完就觉得不对劲,赶紧补充道:“不对啊你不是有一个相好的叫梁红玉的吗?怎么,还没有修成正果?” 韩世忠一脸的懵逼,皱着眉头问道:“谁是梁红玉?” 吴熙真的想抽自己巴掌,现在就算他怎么解释都没有办法澄清自己了,梁红玉是京城里有名的艺妓,这个时候,韩世忠是没有去过京城的,他能现在还不认识,吴熙这么一说,不知道算不算泄露了天机,如果他们以后不能在一起的话,吴熙会愧疚死的。 “那个,其实,我只是听人随便说说的,大体的内容我也不是很了解,现在你就不要计较那么多了,我们回到京城之后,努力做个纨绔就好了,你说是不是?” 吴熙用其他话题成功的引开了韩世忠对梁红玉的注意力,做一个纨绔是吴熙的愿望,可不是韩世忠的。 吴熙来自后世,对评书上所有恶少的事迹有一种强烈的好奇心,后世因为自身条件的局限性,没有办法扮成老虎吃羊的样子,但是,现在,他俨然就是一个如假包换的纨绔子弟,有这样的机会,定然不会错过。 尤其是现在这个敏感的时期,你不犯点错误,人家就会告你蓄意谋反,所以就算是你不想做纨绔,也由不得你自己。 武将世家都已经忠实的再东京的街头欺负人好多年了,皇帝只有高兴的份,从来都没见把谁的脑袋割下来挂在城头上以儆效尤。 这就很能说明问题。 所以,吴熙有很多理由去大街上欺负良家妇女了,就算是崔妙彤不愿意也没有办法,按照他的意思,这就等于奉旨调戏,和秉性没有关系。 要是崔妙彤实在闹腾的厉害,自有老将的夫人过来传授秘籍,到时候,那才叫一个潇洒。 “这样也好,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本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更何况现在有能力,就要做的好才是,千万不要丢了我们将门的脸才是啊。” 韩世忠喝的有点多了,感情丰富了起来,吴熙知道,晚上绝对会要听一个非常凄凉的爱情故事了,对于醉酒的男人,古今相通啊。 第一百九十三章 启程 吴熙再次醒过来的时候,京城八百里的加急已经到了杭州军营,大家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弄得吴熙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一问之下才知道,自己被皇帝封了个英武侯的爵位,其他的什么都没有。 赵佶的做法是比较公平的,他身在东京,别人以为他什么都不知道,其实他比谁都知道的多。 童贯没有羡慕吴熙的封赏,韩世忠也没有羡慕,因为大家都知道,这是吴熙该得的。 唯独吴熙唏嘘不已,觉得这不是个好兆头。 童贯打趣说他心思重,吴熙只是就事论事,和谁没有任何仇恨。 封了爵位,没有提到其他,就证明皇帝准备要把他雪藏了,爵位的任何权利都给你,但是就是不准你行使,该有的好处一点儿都不会落下,就是不容得他私自出东京城,这大概就是皇帝封他爵位的原因。 这次吴熙得到这个爵位尽然很多人都同意了,这就说明,这些个大佬在吴熙进京之后的问题上已经达成了高度的统一,于是一定侯爷的帽子扣在吴熙的头上,就算他有什么想法,也要掂量一下头上的这顶帽子。 吴熙觉得他们魔怔了,就是没有这顶帽子,自己也不打算去算计谁,更没有图谋谁的位置,还没有去京城,人家就像防贼似的防起了自己,看来东京真不是个好待的地方。 要是有选择的话,长安绝对是个好地方,天高任鸟飞,海阔任鱼跃,他刚刚收拾完当地的小喽啰,自己一家独大的时候,整个家都搬到了东京。 东京可不比长安,长安城最大的混混在这里给人家提鞋,都得排队。 所以,吴熙觉得在搞清楚状况前,一定要夹起尾巴好好做人才是。 自己的儿子就要降生了,也没有时间去做其他的事,一个孩子足够他头疼的了。 大军在杭州停留一个月,一个月之后,淮阳军由刘子山带回,然后去京城述职,西军由韩世忠带回长安等待下一步命令,韩世忠被分了男爵,也要前往东京述职。 童贯即日启辰回京,不得有误。 他终于走了,这是吴熙的第一反应,因为只要有他在,自己就不能有一点儿私人空间。 童贯回朝的时候,自然是押送着方腊他们五十多口子人,司马林做为护卫官,一路前行。 青阳一看他们的人员配置,叹息了一声,悄悄地跟了上去。 和尚就是一个没有良心的,听说青阳走了,没有任何的留恋,对着吴熙拱拱手,说自己去行善,然后也走了。 子午营是吴熙的亲兵,自然需要留下来护卫吴熙的周全,商队也是最后一次和军队站在一起,把战场上搜刮到的东西装了慢慢两大车,择日出发。 浓厚的回家的心情弥漫着整个子午营,出来多半年了,愣是没有见到自己的媳妇和娃了,想的很。 赚了钱自然要他们享福才显得有意义,要是死在这一关,他也算是背的很了。 回家的日子就要到了,也就预示着要的那个了,淮阳军对吴熙,和吴熙对于淮阳军的感情其实是一样的,两方都需要对方来做一次重生,很显然他们都做到了。 所以依依不舍的离别了。 刘子山因为要去东京述职,心里很高兴,因为只要去了东京,那么自己就能和将主更进一步,到时候走动走动关系,争取到将主的营地里干活就好了。 至于皇帝的封赏,还真没看在眼里。 他们这些当兵的,看中的是战友情,而不是钱财。 这和子午营的初衷有着很大的不同。 韩世忠先吴熙一步走了,今天早上起来,刘子山也走了,牛眼娃总算是重情义的,跟着刘子山的前锋营那么长时间,总算是掉了几滴猫尿。 其他人相对来说还比较正常。 商队还没有开拔,等的就是吴熙,于是吴熙在吃完早饭之后果断下达了马上启程的命令,于是,整个军营炸开了锅。 回家的心情那是可想而知的。 大军回转,没有一个人再想打仗了,活着回去才重要,那些死在战场上永远回不去的兄弟们,那才叫可怜。 大军不日抵达襄阳,吴敏正在这里做赈灾活动,虽然年已经过了,但是百姓的粮食依然不够吃,吴敏见吴熙驻扎在城外不进城,就对吴熙有了一些好感,再加上中略相公的极力推荐,吴敏到了营地里,张嘴就像吴熙要粮食。 吴熙一惊,心里想遇见对手了,因为这明摆着就是自己的套路,要是不给,就要耍赖了。 吴熙没有给他机会,走出去说道:“我就不打算在这里扎营,可以陛下的旨意写的明确,我今天不能再往前走了,于是就在这里碰见了您。 您先让我猜猜您一定是元中先生才对,因为伯纪先生和种略供相公之间相交甚秘,所以您才掌握了刚才耍赖皮的那一招,这本该是小子耍的,也不会有人当真,所以您你说出口的时候,小子就知道是您无疑了。” 吴敏觉得自己算有人给他上了一课,还很刻骨铭心。 这不是年龄的问题,而是人家说的都对。 吴敏就是一个老赖皮,赖在吴熙的军营里不走了,无奈吴熙只得把缴获一半的东西给了他当做是救命钱。 吴敏吃着吴熙做的饭食,赞不绝口,喝着酒,也是赞叹有加,说道:“襄阳的人民会记住你的。” 吴熙一肚子的话,就被他活生生的堵在了肚子里。 不愧是搞政治的,两句话就把事情做成了既成事实,还让人没有话说,厉害。 想想以后要和这样的人打交道,吴熙一脸的肉疼。 “小子不是心疼这点粮食,您就没有什么需要交代的吗?这么多粮食总能换的一句金玉良言吧?” 吴熙不甘心什么都得不到,索性开口要。 “我能教给你什么呢?名将的呼声在京城都很有名,苏州的老百姓甚至都给你建立生祠来崇拜你,这就是你的人格魅力,所以我没有什么好教给你的,好自为之全是你的护身符。” 吴敏说完之后,就再也不多说一句话,吃干抹尽之后,起身就走,没有一丝的犹豫。 子午营打扮成了商队,走在官道上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就是没有人把他们和军人联系起来。 走的时候用的就是商人的口号,现在以商人回去,前后呼应,算是给自己一个交代了。 距离东京八十里,李纲带着慰问团到了。 见到吴熙之后,先拜了一拜,才说道:“吴侯不愧是我大宋朝的名将,好些年了,总算又有了吴侯这样的名将,是朝廷之幸啊!” 吴熙受宠若惊,三司使给自己行礼,这不符合规矩,一想到这是李纲以自己的名义行的礼,心里才稍微的接受了。 “伯纪先生礼重言夸,小子承受不了,小子这厢有礼了,童大人才是这次剿匪的有功者,小子只是辅助,就算是赏赐也该轮不到小子啊?” “你少装糊涂,这是圣上的意思,叫老夫不要大张旗鼓,就是为了给童贯面子,但是剿灭方腊一事是谁的功劳?圣上心里明白的很。” “小子就想好好的过个普通人家的日子,还希望伯纪先生能够成全。” 吴熙到最后实在没办法了,只好硬着头皮上。 “老弟说的什么话,这是富贵的事,你不要自然有人要,但是你也不必给一个阉人啊,弄的他有多厉害似的。 自从他掌兵之后,朝廷就没过过一天消停的日子,你说,这个枢密使他应该继续干下去吗?圣上有圣上的考虑,所以这些事不是你能急的过来的。” 吴熙一句话就被李纲解释清楚了,首先,说明了童贯的不行。然后,做了一个名义调查,吴熙的呼声很高,而童贯没有多少人支持,所以下课他是板上订顶顶了。 “童大人全是一个好人,大人果然认为枢密使应该换成武将了么?” 李纲不置可否,因为皇帝确实有把枢密使换成武将,吴熙就是最佳人选,但是童贯根生地固,很难拔起来的。 更何况他和蔡京交好,后台很硬,吴熙不太能啃的动。 “你的意思是,小子身边除了亲兵之外,没带一兵一卒,就是再给皇帝的面子,没有造反的意图?” “还算有些自知之明,皇帝对你的表现很满意,于是才有了老夫这个打头站的。” “” “您的意思是后面还有?” “还有很多,你以为侯爷是那么好当的?” 吴熙彻底蒙圈了,不知道如何应付眼前的局面了。 “平叛而已,不需要搞得这么正式,说到底,我们就是自己人打自己人,要是以后金人南下,把他们赶回黑水白山之内,那样才算是真英雄,真豪杰。” “小友说的有道理,毕竟现在还没到这一步,童大人回来之后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非要收回他给圣上的《平燕策》,还说他的这里面有很多的漏洞,需要一一标出,然后重新制定作战方案。” 皇帝尽然同意了,这就起奇葩的地方。 吴熙听了之后,认为,不管是谁做了这件事,都很闹心,并没有对童贯大加指责,因为,都是人类,难免会犯错误,只要错误的还能改进,那当然是好了。 第一百九十四章 约场子找面子 李纲所言不假,前面确实有人等着,是王黼和梁师成。 吴熙对这两人没有什么好感,一个昏庸无能,一个自私自利,对社会没有多少贡献度,这样的人要死早超生的比较好。 可是,现在人家好心好意的来拉拢自己,怎么的也要给点面子不是么? 说实话,他现在还没有实力和人家抗衡的,只要不是把他往死路上逼,来者不拒是他的原则。 在没有接触大宋朝堂的时候,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朋友,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敌人,今天的敌人明天就成了朋友,而今天的朋友明天就成了敌人。 这些关系的变化都有利益的纠葛,不是你大义凛然就能在朝堂上混的风生水起,官场有官场的生存规则,不是谁都可以任意妄为的。 吴熙是个穿越者,更应该抱着学习的态度来对待大宋朝堂。 虽然口口声声说不会理会大宋朝堂的事情,但是吴熙知道,这就是一个绕不开的坎,迟早都要面对的。 你不想理人家,人家逼的你也要加入他们的圈子,和他们一起玩。 子午营威风凛凛的让人害怕,王黼和梁师成甚至觉得和吴熙说话,随时都有掉脑袋的危险,凶神恶煞的属下,不是朝堂上的文弱书生可以承受的了的。 不自觉的往后退了几步。 吴熙向后看了一眼牛眼娃的样子,笑呵呵的上前肃容整甲,躬身一拜,说道:“草莽野人,小子考虑不周,让大人受惊了。” 王黼见吴熙这么懂事,也就不再计较,梁师成在光秃秃的下巴上摸了一把,笑呵呵的说道:“都说吴候手下悍卒无数,打仗敢闯敢拼,无敌将军的名声果然不是空穴来风啊。” 这就有点挑拨离间的意味了,明显说他身后的这些兵是自己的私人武装,还没到京城,就开始给自己下套子,为了拉拢人,他们是无所不用其极啊。 “太傅大人有些言过其实了,本候身后的这些悍卒都是圣上麾下的悍卒,是保家卫国的资本,不是谁的家臣,也不是谁的私人武装,今天本候之所以带着他们,是因为圣上的授予的带兵权利。 如今反贼已被荡平,刀柄已歇,本候已经没有了指挥他们的权利,之所以现在他们还没有卸甲,那是因为他们还没有收到陛下的卸甲令,太傅大人不会认为这些将士没有圣上的卸甲令,就私自卸甲吧?” 吴熙说的这是事实,让梁师成没有反驳的余地,本来想给吴熙一个下马威,没想到被人家轻松破解,王黼这时候就是出来做和事佬的时候了,这是他们一早就商量好的套路。 “吴候为大宋任劳任怨,当然不会私自圈养军队,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普天之下的东西都是皇家的,还有什么不是呢? 吴候劳苦功高,还请前往亭子一叙如何?” 吴熙不是和他们结仇来的,喝一杯酒也不会有多大的事情,所以迈步向前,跟在王黼的身后,来到了亭子里面。 早有仆人摆好了酒器菜肴,等着正主落座。 三人分宾主坐定,然后,干喝了几杯酒,吃了几口菜。 人红是非多,古今相通,你红了,人家就要开始追查你的祖宗十八代,不管是宋朝还是后世都是一样的,吴熙想都不用想,面前的这二位已经把他的身世调查了个底掉了。 赵佶就更不用说了,拍了个密法司一直跟在自己的身边,就是以备不时之需的,要是吴熙真的是有心人派来的卧底,那么大宋朝就真的完蛋了。 “吴候,你功成名就,一战而定名声,说句见外的话,老夫对你的出身一直有些怀疑,只不过圣上极力的保你,也不知道这里面有什么隐情,但是,老夫想说的是,要是你敢做出有损大宋的事情,老夫就是拼上这条老命,也不会饶了你的。” 可不就是这样的么?好不容易媳妇熬成婆,当了好几年的参知政事了,一下子转正成了宰相,要是来了一个小子突然间把大宋的朝堂搞的乌烟瘴气的,那他这些年就等于是白熬了。 想想也能想的通的,大宋多年以来养成的朝堂习惯,已经完全把皇权装在了笼子里,大臣的权利大到有时候可以凌驾在皇权之上了,君主立宪制度初显规模了,这么好的时代,王黼怎么可能放过呢? 所以说,奸臣他也不会把他表演的舞台给搞砸了,只会让这个平台越来越好,他才能在这个舞台上呼风唤雨。 “宰辅大人说的哪里话,本候就是一介乡民,承蒙圣上抬爱,为朝廷,为社稷鞍马劳顿在所不惜,要说本候的出身问题,尽管去查就是了,希望不要惊扰到本候的父亲相邻才是。” 王黼打着哈哈,举着酒杯应付着,梁师成眉眼之间显得有些不高兴,小小的侯爵,说话大言不惭,来到京城是要拜码头的,言语之间甚至还有一些警告的意味,要不是王黼一直给他使眼色,恐怕现在场面一定不会很好看。 “这是必要的流程而已,其实也就是走走过场,没有说非要针对谁,再说了,吴侯几乎全是个全才了,回去之后要是闭门不出,那是朝廷的损失啊!” 王黼睁着眼睛说瞎话,知道吴熙不可能闲赋在家,先探探他的口风,也是很有必要的。 毕竟王黼是一朝宰相,为朝廷人事把关也能说得过去。 吴熙说道:“本侯就是一个不求上进的,只希望王大人能给本侯一些闲暇时间和家人待在一起才行啊,毕竟将门没落,担不起大责,朝廷四海升平,我们还是夹起尾巴做人的比较好,要是北蛮子南下骚扰我们大宋,那么交给我们这些莽夫就好,你们还是坐在朝堂上运筹帷幄才是啊。” 这马屁拍的也没谁了,就连吴熙自己都在心里直犯恶心,不知道王黼和梁师成听了之后,会不会被恶心到。 能坐上这么高的位置,想必脸皮不是一般的厚了,所以吴熙不必担心他们接受不了这么高的恭维。 “吴侯心系朝廷社稷,老夫感激不尽,不过打仗还是要靠你们将门才是啊。” 吴熙这个时候脸色有些不好看了,喝了一杯酒,把杯子扔在桌子上,说道:“你们放心好了,我吴熙不是你们想象的那些恶人,这次到了东京城,一定就躲在保康门的宅子里不出来,不会威胁到你们任何人的权威和位子。 听说保康门就在朱雀门不远处,这个地段可有一些不妙,哪里全是赌场妓院的,本侯还有一点小嗜好,这下离家近,可干不了了,被家里的内人看的紧,什么都做不了,实在是遗憾啊!” 梁师成本来和吴熙有仇,那是因为自己打了他的干儿子,这次听说吴熙要来,忙不迭地跑来看下究竟是个什么人,把自己的干儿子打了,还是为了一个妓子,现在听说他有这方面的爱好,那八成是他没错了。 不过人家去杭州转了一圈,镀了一层金,不是谁都能随便捏死的小蚂蚁了,这个场子要找回来,恐怕还得要到妓院里找了。 “那这绝对加不了,听说吴侯当年在嗣武城的时候,就经常去逛妓院,为此还给人家写了一首词牌曲,陛下还念念不忘你的文笔,直到现在,青楼里还有妓子传唱吴侯的《摸鱼儿》,实在是我辈楷模呀!等你安顿下来之后,一定要去青楼里痛饮才是啊!” 这就是嘲讽了,不仅嘲讽了吴熙,就连自己也一并嘲讽了,他本身是个太监,逛窑子只能喝酒,望女兴叹,还比个什么劲啊,无奈报酬心切,口不择言,把自己饶了进去。 吴熙想笑,又找不到合适的借口,你这样笑人家,就等于骂他没有小鸡鸡,这就算是结下了梁子。 “那就一言为定,到时候谁不来谁是孙子,本侯正愁找不到友人散心,这下好了,正好可以一起上青楼了,我们那口子要是问起来,那这就是公事了,算不得不务正业,太傅大人真为本侯着想啊,本侯感激不尽。 不过话又说了回来,大家都知道《摸鱼儿》是本侯的拙作,到时候难免会有人想要考教一番,甚是麻烦,还希望太傅大人为本侯兜着点才是啊,都知道本侯是山野粗人,不识几个字,当初纯粹是为了抱的美人归,才随便写的陋作,算不得数啊。 还有啊,本侯还没有到京城呢,你们就开始给本侯找场子,拉仇恨,你们做的似乎有些不地道啊!” 这最后一句才是吴熙想要说的,这都是些什么事啊,东京城藏龙卧虎的,吴熙这点才华还真不够看的,万一被人家识破了自己虚伪的本性,这张老脸还真没办法给大众交代了,吴熙自认为脸皮还没有厚道这么不要脸的地步,非得把人家的东西拿出来据为己有,好在辛弃疾还有很多年才出生,不会有什么冲突。 梁师成笑的很欢快,他完全没有看见一旁的王黼那张绿脸,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变黑了。 第一百九十五章 突发的意外 军队进入东京城一百公里范围之内就不能随便走了,三十里一大歇,十五里一小歇,由于是大胜而归,所以不停的有背插小旗子的信使来回在京城和军队之间传递信息。 赵佶的心情很好,很久都没有这么高兴了,也没有这么痛快淋漓的胜仗出现了,所以一定要亲自站在城楼上检阅一下这支军队究竟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吴熙的奏折就放在他的案头,已经看了三遍了,还是忍不住又看了一遍,非要他亲自去下命令,让将士们卸甲,还说这是大宋朝的惯例。 他是皇帝,都不知道大宋朝什么时候有这样的惯例了,直到贴身太监解释给他听之后,才想起来这事太祖皇帝定下的规矩。 多少年不闻刀兵了,哪里还知道这么些事,要不是吴熙事多,根本就想不起大宋朝的这些惯例。 原本也没有人说这件事,当然也就不会有这样的事出现,现在吴熙非要较真,那就遂了他的心愿好了。 打了胜仗的将军都是骄傲的,人家在前线浴血奋战,得这样的礼遇,也是应该的。 赵佶早早的打扮好,退了早朝之后,就开始准备在丽景门检阅这群虎狼之师。 虽然人数不是很多,但是听说战斗力很不错,这一千来人不出两个时辰,就可以兵不血刃的拿下东京城,这是司马林回来之后的原话,不知道这里面有没有水分,一看就知道了。 童贯做为枢密使,是这次大胜的绝对功臣,早早的就来到了十里亭等候大军的归来,他也要和大军一起接受皇帝的检阅。 做为枢密使,迎来了自己军旅生涯的巅峰,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所以必须要让世人知道,这次南下平叛不是吴熙一个人的功劳,还有他童贯。 这不是抢功劳,恰恰是吴熙希望出现的局面,因为童贯一来,他就可以开溜,去保康门自己的家里和崔妙彤相聚了。 老孟差人到军营两趟了,说主母临盆就在这几天,要他加快行军速度。 吴熙心里也着急,刚好童贯给了他知道开溜的好机会。 童贯来到军营,根本没有见到吴熙,心里就开始数落他,就是说说而已,他还当真,这个人还真较真,说不参与朝堂,还真的不参与。 听说宰相王黼前几天在去了趟军营,不知道他们达成了什么样的君子协定,致使吴熙连军队的获胜大典都不参加了。 不参加就不参加了吧,朝堂还真不是好混的,就他那个脾气,没准和谁再打起来,皇帝最看不惯的就是朝堂上打架斗殴了。 童贯接管了子午营,下面的人没有什么不满意的,吴熙临走的时候已经交代过了,功劳没有大小,让他们放弃了大功劳,这种露脸的机会还是参加一下比较好,没准哪家的姑娘一眼就看上了他,省的请媒婆了。 牛眼娃自然是高兴的,反正都到家了,卸甲之后再回去也是可以的,再说了,他确实需要一个女人了。 崔妙彤早早的就来到了丽景门,准备看一看自己的夫君得胜归来是多么的威风,当初走的时候,就说只是去扫荡山贼,谁知道扫荡了一圈,回来就变成了侯爷,住的房子也是皇帝亲自赏赐的,据说宅子以前住的是一位王爷,圣上对他们家也算是照顾有加了。 东西都是现成的,基本什么都没动就住了进来,除了规格换成了吴熙喜欢的调调,但是总体上还是秉承了以前的格调。 金光闪闪的侯府大字牌匾就挂在府门口,显得那样的与众不同,来往的百姓走过来,都驻足观看,还不时的指指点点,这让崔妙彤的虚荣心膨胀到了极点。 多亏现在怀着孩子,要不然,她真的想出去好好的疯一把,对着空旷的田野大声说出自己心里的喜悦。 丽景门外人头攒动,来了不少人,什么样的人都有,大到皇帝,王公贵族,小到地痞流氓,青楼艺妓都在其中。 崔妙彤在老妈子的搀扶下仔细的在军队中想找到夫君的身影,就是找不到,可能分别的时间太长,有些生疏了也说不定。 踮起脚尖又看了一遍,还是没有,她的心在慢慢的往下沉,开始胡思乱想了。 难道是一家人都在骗自己吗?其实夫君已经不在人世了?为了让自己好好的生产才一直瞒着自己的吗? 这就是亲人之间才有的想法。 都说最亲的人是最毒的,不管什么时候,想到的永远都是最坏的结果。 “这位小娘子,生的实在是俊美绝伦,尽管怀着孩子,依旧不减风韵。” 就在这时,崔妙彤的背后响起了类似调戏的话语,心里本来有委屈,正要发作,却觉得这个声音和说话的方式那样的熟悉,两行热泪再也控制不住,从眼睛里溢出,滚落下脸颊。 带着沉重的身子,一个转身,泪眼朦胧间见到了自己魂牵梦绕的郎君,忍不住就要扑上去,钻进夫君的怀里,美美的哭一顿。 刚要行动,却发现自己的身子太重,行动根本不便,还没反应过来,那死鬼已经快步上前,紧紧的抱住了自己。 可能还觉得不够轰轰烈烈,两片厚重的嘴唇当着那么多人的面,直接就吻了上来。 崔妙彤没有想到夫君这么大胆,一时间没有做好迎接的准备,周围的人看的有些震惊了。 这两个男女真不要脸,尽然在公开场合做这些在床帷之内才做的事,丢脸丢到家了。 好在崔妙彤也不是一般的女人,不管别人怎么看,日子还是他和夫君过,夫君是个不一样的,就要接受他所带来的震撼,于是,很自然的配合着吴熙,开始热吻起来。 一个深情的吻过后,四目相对,尽然不知道说什么好。 一句“谢谢”不足以表达吴熙现在对崔妙彤的歉疚。 可能是因为见过的悲欢离合太多,吴熙现在的心有些软了,也可能是自己的孩子即将落地,心态变化的太快而已。 丽景门前花团锦簇,号角连连,人头攒动,好不热闹,尤其是皇帝的出现,给战场带来的气氛达到了顶点,但是吴熙觉得,那些再好,也抵不过一个崔妙彤。 崔妙彤所有的心思全部都在吴熙身上,根本无暇顾及那边的事情,一时间进入了忘我的境地。 忽然,崔妙彤请吟了一声,眉头紧锁,好像有临盆的征兆。 这下可把吴熙吓坏了,可能自己的出现给崔妙彤身体带来的冲击太大,一时间没办法适应,导致早产。 这可要了命了,古人在这方面没有绝对的把握母子平安,意思就是说这一生,指不定谁就不见了。 吴熙疯了,赶紧把老妈子叫过来看看情况。 老妈子是个老手,一看情况,这就是要生产的征兆啊,赶紧叫人把马车赶过来,回家才是。 要是来不及回家,生在马车上那是大大的不吉利。 老妈子知道这两口子不在乎吉利不吉利的,但是,在马车上生产总是对孩子和大人都不是很好,所以还是最好能回家生产最好了。 邱神医跟着来到了东京城,就是以防不测,所以吴熙抱着崔妙彤上课马车,就往保康门的家里赶。 马夫是家里的老人,刚来东京没多久,路程不是很熟悉,驾着马车很紧张,就害怕走错了路影响了主母的生产。 吴熙现在紧张的不得了,人生中头一回遇见这样的事,一时间失去了该有的冷静,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了。 老妈子显得很风趣,坐在崔妙彤的身边,握着她的手,看了一眼崔妙彤的状态,一下子放心了不少,因为现在只是肚子疼而已,还没到临近生产的时候,所以看着紧张的吴熙,一阵好笑。 别看战阵上威风凛凛的主将,遇见这样的事不免呈住手脚,始终是女人的事,和男人扯不上关系。 吴熙被这一笑逗乐了,因为那笑非常的朴实,没有掺杂一点不好的念头。 她现在还能笑出来,就说明根本就没事,都是老手了,吴熙相信她们。 果然,一直到了府上,崔妙彤也没有生出来,只是觉得肚子疼而已。 下了马车,仆人丫鬟忙碌了起来,老孟早就得到了消息站在门前迎接,雷豹,蝴蝶,邱神医都准备好了一切,等着主母回来之后,就上产房生产。 老妈子和小美跟进了产房,临进去之前,吴熙给老妈子报以微笑,让他们不要有心理压力,尽力就好。 因为有邱神医的关系,吴熙也不是很紧张,对他来说,这就是小事一桩,就算对别人的时候,他可能还有些马虎,但是,这是吴熙的夫人生孩子,他了不敢马虎大意。 周桐一早就准备好了小酒菜肴等着吴熙回来,还是在那个凉亭下面,坐在这里喝酒正好可以看见产房的门口。 由于家住的恋旧情结,这里的布置和长安的院子基本上是相同的,所以吴熙也没有生疏的感觉,就好像还是回到了长安城。 和周桐相视一笑,多少话语都在这满满的酒里面了。 这时,旁边伺候倒酒的小丫头有些慌张,把吴熙的酒撒出去一些,惊得那丫鬟连连赔不是,吴熙细看之下,觉得这个丫鬟不是别人,应该就是柳家庄的那个柳姑娘了,不知道是谁的主意,让她这样亲近吴熙,要知道他的身份一点儿都不难,因为吴熙以前喝酒的时候,从来都没有人会给他倒酒,这就是一个不正常的现象。 原谅了她之后,随手就让她下去了。 周桐笑的很开心,问道:“猜到了?” 吴熙笑着喝了一杯酒,算是承认了。 第一百九十六章 承诺 母女平安,皆大欢喜。最新最快更新 邱神医出来的时候,浑身是汗,坦言这次的接生之旅很不顺利,要不是几十年的行医经验摆在那里,恐怕就要一尸两命了。 吴熙自然是欢喜的不行的,因为崔妙彤给他生下的是一个闺女,从来都是喜欢闺女的吴熙这下得偿所愿了。 孩子被老妈子抱走处理去了,吴熙没等屋子收拾干净,就带着一身的酒气进到了产房去看望崔妙彤去了。 她是吴家的大恩人,也是吴熙的大恩人,不管以前有多么的不幸,从现在开始,她就是家里的一切。 吴熙感觉亏欠崔妙彤的太多了,从来都是想着自己的前途,没有给她多少关怀。 这下好了,回来之后,哪里也不去了。 皇帝不是需要将门的人待在京城腐朽糜烂的生活吗?那好吧,从此之后,做一个东京的纨绔,由皇家养一辈子,也就知足了。 不是说将门的人只要没有逆反的心里,就会大富大贵的活一辈子么?吴熙喜欢这样的生活。 后世多么希望有这样的生活来增加自己继续生活下去的勇气,没想到在宋朝实现了。 古代的生活虽然有些乏味,但是富贵人家的生活,比后世要好不知道多少倍。 “幸苦了,亲爱的,我们的闺女长的很像你,将来一定是一个大美女,不知道要便宜哪家的公子少爷。” 吴熙第一时间安慰着崔妙彤。 “夫君,是妙彤无能,没给你生个儿子,给你丢脸了,你大胜归来,爵位加身,本该用一个儿子来给你锦上添花,谁知道妾身肚子不争气,没能给你生下一个儿子,实在是妾身的不是,不过你放心好了,我们今年努努力,争取明年的时候,给你再生一个儿子就是了。” 崔妙彤的身子还虚弱,话说的多了对他不好,老妈子已经在一旁崔了,要主母好好的休息才是,只是吴熙要是不把生男生女的问题给她说清楚,这个傻丫头不知道要内疚成什么样子。 “生男生女这个问题,其实我们祖先千古以来都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主观的认为孩子是女人的身体培育出来的,就认为生孩子是女人的事情,就连孩子的性别也应该是女人来决定的。 这就是一个很大的无趣,夫君今天告诉你,其实决定孩子性别的男人,和女人没有任何的关系。 唯一个女人有关系的,恐怕就是孩子的样貌了,你看,你这么漂亮,生下来的孩子一样的美丽,夫君长成这样,就指望你改善家里的颜值基因呢,说起来,你是头功一件。” 吴熙说的好听,崔妙彤听的舒服,但是吴熙平时油嘴滑舌惯了,又是一个心疼人的,谁知道他是不是在哄着自己高兴。 “夫君尽会哄人家高兴,你看哪家的主母生不出来儿子在家里说话算话,还不是那些后进门的小妾仗着自己生下了儿子在家里作威作福。 妾身算是看出来了,夫君这样说,就是在给小妾正名,你没看见柳家庄的依依小姐已经住在家里不走了?就等着你回来和你成亲呢,要是他来年给你生下了一个大胖小子,那妾身在家里的地位就会直线下降。 当然了,不是在你的心里上,而是在形式上妾身就落了人家一大截,所以,请你答应妾身,在妾身没有生下男孩儿的时候,你不能和别的女人有夫妻之实。 虽然柳小姐和你是有婚约在身的,但是,夫君好像也说过,她现在还小,就算是进了们,十七岁之前也不会碰人家的,不是吗?” 崔妙彤扑闪着大眼睛期待着等着吴熙给她一个承诺。 吴熙上前在她的额头上亲了一口,说道:“不管以后发生什么样的事情,你始终是这个家的主母,永远不会变,我们的孩子永远都是吴家的大小姐,不会有任何的改变。 至于你刚才说的那个问题我还是想好好考虑一下,因为,这已经不是你的地位问题了,而是你的生命问题。 邱神医和我说过了,你的身体现在很差,不能马上进入下一次生育,所以生儿子的事情还是以后从长计议的比较好。 那个柳家庄的柳依依小姐,我们以前有婚约,现在我也会履行,你放心,即便是她进了家门我也不会碰她,因为在我的心里,她还只是个没有长成的小姑娘,我如果做了那些事,就和禽兽无异了。 不知道我这样说,你还满意吗?” 吴熙说的情真意切,不由得崔妙彤不答应,夫妻双方已经融为了一体,又经历过那么多的事,吴熙这样一说,崔妙彤转过了身,泪水打湿了双眼。 突然间想起了他们在一起的种种,瞬间就觉得所有的坚持都是值得的。 嫁人是女人的第二春,嫁个好人,享福一辈子,崔妙彤就觉得自己嫁的很不错,他的男人不拘一格,和大宋的人有些区别,总能给自己带来新鲜感,就算自己受了一点小小的委屈,他都会大张旗鼓的找回场子。 他没有说自己不会纳妾,但是,永远不会把自己主母的位置给人家,就是在告诉自己,这里永远是她的家,不会因为任何外力因素而有所改变。 自己的夫君自己知道,别的不敢说,只要是他给你的承诺,绝对不会违背,遇到这么好的人崔妙彤到现在都觉得自己是在做梦。 “好了,你好好休息就好,我去看看我们家宝贝才行,一会儿让老妈子把他抱过来,就睡在你身边,这几天我是没有福气了。” 崔妙彤噗嗤笑出了声,吴熙拍了拍她的肩膀,走了出去。 仆役们这才在小美的指挥下,开始打扫房间。 吴熙神清气爽,觉得自己又完成了一件人生的大事,心里很高兴。 家里全部交给了老孟打理,他乐的清闲,这就是一个人一直想要的生活,很多人却不可得。 缺席了皇帝的宴会,是所有人的希望,却不是将门的意愿。 将门已经很久没有出过这样的猛将了,能让皇帝亲自去丽景门迎接的也就是他吴熙了,就连童大人回来的时候,皇帝也只是在延禧殿召见了他而已,还没有给过他这么高的待遇。 所以童大人没好意思把这次平方腊的功劳全部安在自己的头上,因为他敏锐的发觉,自己的身边似乎有皇帝安插的眼线,无时无刻不在监视自己。 以前的事情过去也就过去了,以后可不能再犯这样的错误了,一切都是因为突然间冒出来的吴熙。 这个人心思不重,好处却都是他的,其他人恨不得给自己头上加好处,总是什么都得不到。 所以,清心寡欲看淡名利,才是为官之道,要不然不会在这条路上走的太远。 童贯不知道是不是有些晚了,但是,总比没有改变强。 现在已经不是自己的天下了,这次回来之后,他的武将生涯就做到了巅峰,虽然是文臣,但是除了封王之外,似乎皇帝没什么好封赏的了,于是,他就学吴熙,把所有的恩赐都推掉,然后,把自己关起来,拒绝和外界来往。 参加大典缺少了主角,多少有些黯然失色,所有参战的将领回来之后,就消失在了众人的面前,这场宴会,反倒成了一次晒诗会,没有多少气氛了。 文臣们自然愿意是这样的场面,没有人和他们来争宠,是他们的福分,如果此时童贯,吴熙,韩世忠坐在这里接受皇帝的祝贺,他们的心里多少有些不如意的。 没有了那些武夫,气氛都显得很温和,说话细声慢语,伶人曼妙的舞姿在场上翩翩起舞,撩人心魄,这些都不是一个莽夫可以欣赏的。 他们大都对人头之类的东西感兴趣,因为这就代表着军功,代表着前途和银钱。 童贯发现他和吴熙相处的这几个月的时间,对他的影响很大,不自觉的再向武人的行列靠拢,他说他已经不是一个纯粹的文人了。 其实本来也不是,就是一个太监而已,只不过官做的大了,大家不说而已。 吴熙真想去朱雀门的妓院里看看那些艺妓的技能究竟如何,不经意间就看见了韩世忠从旁边的宅子里走了出来。 两人一愣,随即哈哈大笑,马上就明白了朝廷的用意,把他们两个的宅子赏赐到了一起,可不就是要让他们多多的结伴去妓院赌场消遣,不要过问朝堂之事么? 也行,既然大家都觉得大宋的武人就应该整天纸醉金迷,不求上进的过日子,那就遂了他们的心愿,这里只有富贵,没有权势,有的只是大碗喝酒的朋友,没有尔虞我诈的政敌。 大宋最好是歌舞升平的直到他们老死,要是金人兵临城下,武人意志全无,那么就是大宋的灾难。 当韩世忠听说吴熙刚刚喜得千金之后,马上拿出一块玉佩教给吴熙,算是孩子的见面礼,吴熙也不客气,如今韩世忠升了都监,也不差那两钱。 接过玉佩,递给身后的老孟,让他带回去给夫人过目即可,老孟看着玉佩的成色,皱着脸,让气氛很尴尬。 好在韩世忠也不是那样斤斤计较的人,知道吴家财大气粗看不上次等货,不过,吴熙这个人他是了解的,绝对不是那种趋炎附势的人。 打发老孟回家之后,二人勾结搭背的朝东京城最繁华的大街晃了过去。 第一百九十七章 焚人 吴熙和韩世忠随便逛了逛,听了一会儿曲子,喝了点茶,根据现实情况,对金人和辽人的态度交换了意见,达成了一些统一,不过有点小分歧,就是到时候谁去领兵作战得问题。 这都是小事了,只要一举荡平北方,一百年不闻刀兵,他们的目的就达到了。 既然政见相同,那么就会是永久的朋友,朝廷把他们的家安在一起是有用意的,两位都是青年才俊,军事能力突出,是后起之秀,必然有很多军事上的共识,这样一来,讨论起军情也比较方便。 反正从他们回到京城到现在过去半个月了,一直都没有上过早朝,原因就是生病了,去不了。 赵佶派人来催了几回,吴熙是打定主意不上朝,不管你说出什么花样来,就是不去上朝,反正生病了,这病一年半载的好不了。 再说了,自己的孩子才刚刚出生,不希望自己的爹爹到处乱跑。 她已经来到这个世界半个月了,笑起来很好看,也愿意笑,很少哭,只有没有奶水吃的时候,才哭几声。 吴熙给她取了一个小名,叫大花,如果有老二的话,就叫二花,真是一个可以往下很长的名义字,不知道他要生到几花才算完。 大名还没取,要等到天觉先生来到东京之后再取,听说他老人家身体不是很好了,但是依旧坚持看书学习,做学问,精神可嘉。 吴熙离不开东京,要不然真的想要去长安看看他老人家。 不过听说下个月他就要来东京了,所以起名的这个任务,就要教给他了。 子午营接受完皇帝的检阅,领了封赏,就会到了长安,不过二狗子他们是吴家的家将,自然是要回来的,这几天,他们老哥几个在一起,喝的天昏地暗的不知所以,吴熙也懒得管,只要不是原则上有问题,就会让他们自主的解决问题。 朝堂上也有热闹可看,童贯虽说闭门谢客,但是早朝还是上的,面对御史孜孜不倦的弹劾吴熙藐视皇权,童贯在心里偷偷的笑了。 刚开始的时候,赵佶也不当回事,认为吴熙日被有功,身体疲倦,在家休息一段日子也就是了,这都快过去一个月了,还不见吴熙露头,这下就有些怀疑了,这吴熙究竟是生病了,还是真不想上朝? 于是让人传旨,五天之内必须要在朝堂上见到吴熙。 彼时,吴熙正和韩世忠饮酒,老孟匆匆跑过来,拿着圣旨递给了吴熙,吴熙看了之后,递给了韩世忠。 韩世忠走马观花一遍,就还给了吴熙,觉得自己也要去上朝了。 这么多天被这个小子拉住,自己都快被朝堂忘记了。 可是就在这时,太子赵桓驾临,让他们二位猝不及防。 二人起身迎接,太子象征性的免礼之后,加入了二人的酒席之间。 喝退了左右,太子本来的面目便露了出来。 “吴兄,长安一别,匆匆数月,实在想念啊!” “拉倒吧,你是想念我们家的饭吧,也好,马上晚饭就要开了,留下来吃顿便饭可好?” “那就叨扰了!” “良辰兄意下如何?” “悉听尊便!” “那就好,今天我们开怀畅饮,不醉不归,太子殿下,你确定你回去的晚了,太子妃会给你留门吗?” “这些都不是你操心的事情了,太子出行,护卫暗哨一大片,你们家现在已经被大内围的水泄不通,保不齐里面就有太子妃的线人,我们这里说的话,恐怕人家早就知道了。” 韩世忠也不是一个闷罐子,对于这种场合的玩笑说的很到位。 “那就妥了,本来是我亲自下厨的,但是最近我发现厨娘的手艺突飞猛进的厉害,我知道的那些菜系,全部被他们学了个干净,而且还比我做的好吃,所以啊,你们等着就好了,绝对会让你们不虚此行。” 吴熙说的很自信,太子和韩世忠一脸的期待。 “吴兄家里的饭菜做的好,酒也好,生意在全国铺开了一大片,真是羡煞旁人啊,最让人羡慕的是达到这样的高度,仅仅用了不到两年的时间,这找谁说理去啊?” 这是太子的大实话,得亏他生在了皇家,要不然他什么都不是。 “你都是太子了,整个天下都是你们家的,你还羡慕我的那点家产?” 吴熙和赵桓没有多少隔阂,先前在长安建立起来的关系,让他们现在说话很随意。 韩世忠比他们两个稍微大一点,但是,总体上没有多少代沟,也是能聊到一起的。 “话不能这么说,四方高墙不是那么好的,如果能有再来一次的机会的话,我宁愿过你那样的生活,也不愿意做这个蹩脚的太子。” 老仆上了一盘凉菜,一盘子青豆,顺带拿了两坛子酒,看这样子,真打算不醉不归了。 赵桓捏了几颗豆子,仍在嘴里,一仰头,把杯子里的酒一干二净,重重的把酒杯放在桌子上,看上去心里很不快活。 “说的也是,我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只要不造反,天下什么样的事情都能做,活的就是一个自在,也符合我的本性,你让我站在朝堂上三呼万岁,然后讨论国家大事,实在不是我的强项,知人善用,好钢用在刀刃上,才能发挥他最大的能量,这一点上圣上做的很好。 不过就在刚才接到了他老人家的圣旨,让我五天之内必须出现在他的面前,你说这是不是强人所难,太子殿下,你也看见了,我与内人半年不曾见面,又添了千金落落,火气很大,每天旖旎作态到很晚的。 你也知道,我们家最近又来了二夫人,是我在家乡的时候,老爹定的娃娃亲,那也是个小姑娘,水灵灵的实在让人欲罢不能,所以圣上这就是强人所难啊。” 吴熙唠叨了一大堆,也不知道赵桓听懂没有,吴熙的意思很明确,就是想让赵桓在赵佶的面前美言几句,说一说他的苦楚,然后免了他上朝的行为。 酒过三巡,韩世忠打趣道:“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你天天有没人投怀送抱,我就惨了,家里空无一人,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你还在这里大倒苦水,说是诉苦,其实是在炫富,你让我们这些人怎么看你啊。” 三人哈哈一笑,这些事就算是揭过去了,吴熙自始自终都没有在赵桓跟前提起他们那天朱雀大街喝的酩酊大醉,然后赤身裸体的在妓院醒来的事情。 这才是真正的战友,和赵桓始终有一层膜隔着,感觉很微妙,有些事可以说,有些事,是不能说的。 韩世忠那天被一个叫梁红玉的歌妓迷得神魂颠倒的,最后不知道有没有搞在一起,不过从他的心情来看,似乎这几天两人的关系很有张进。 要不然,他的兴致也不会那么的高,被吴熙拉着喝了好几天的酒了,也不见他有不满的表情。 今天赵桓来了,自然会舍命陪君子了。 在军武生涯混了那么长时间了,终于在平定方腊的过程中成功上位,也算是多年的媳妇熬成婆了,所以,不管怎么样,他这个时候是比较危险的,很容易被人抓到把柄掳下来。 饭菜终于做好了,是大家都熟悉的羊肉泡馍,这是一道永远都吃不腻的饭,很多人对这碗饭有着不一样的感情,一吃到嘴里,就能想起很多事,就像是在后世的时候,吴熙每当听见不一样的歌曲,就能想到那个阶段的一些事情。 和这个的道理是一样的。 因为这饭很特别,特别到让人只要饿了就回想起这碗羊肉泡馍。 赵桓吃的很香,自从长安吃过之后,就一直没有机会吃到了,不知道是天气的原因还是赵桓怎么得,赵桓吃的满头大汗,虽然现在是三月份的天气,浑身上下都湿透了。 让人过来搬走火盆,几个人有开始吆喝起来了。 这里不再有太子,不再有侯爷,也不再有都监,有的只是三个无赖汉,三个调皮的无以复加的小孩子。 正当他们喝的热闹的时候,从宫中传来了一条消息,赵桓跺着脚便跑了,韩世忠和吴熙看着太子的表演,知道应该不是一般的小事。 果然,随后传过来的消息,让韩世忠和吴熙都一身冷汗。 御史方鹤在见完圣上回家的路上,被人杀了,全身上下起火,样子很是奇特,等到当值的太监把火灭了之后,方鹤整个人都被烧焦了,面部几乎被烧完了,只有怀里的那块玉佩才能辨别出他是方鹤方大人。 吴熙和韩世忠相视一笑,都清楚这件事情里面所包涵的内容。 “这就算是开始了,你准备好了吗?” 吴熙举着杯中酒,看着韩世忠说道。 “我们窜的太快,有些人不愿意了,我们接着就是了,那么凶残的敌人我们都能把他杀了,这点小伎俩难道能难得住我们?” 说完,两人一碰杯,喝了杯中酒。 “看不出来啊,挺男人的,梁红玉的事情怎么样了?能搞定么?” “吴侯说的哪里话,一个女人而已,手到擒来,你就等着喝喜酒就是了。” 第一百九十八章 传唤 方鹤的死,等于是在和吴熙直接宣战了。 当然了,韩世忠也不会好过的。 他们两个崛起的太快了,根本没有给京城的老权贵时间去适应, 所以产生排斥心里是在正常不过的了。 不过方鹤是老资格的御史了,那他来做攻击的武器,是不是有些过了呢? 这些都是吴熙需要思考的问题。 太子急匆匆的往回走,甚至都没有和他说一声事情的来 ... 第一百九十九章 朝堂论辩 吴熙回去之后,在书房里坐了一夜,想了很多事,写了很多字,天亮的时候,他把写好的东西,放在了一个盒子里,保存了起来,然后找了一个隐蔽的地方保存好,之后,洗簌完毕之后,随便拿了两个包子,一边吃,一边上朝去了。 皇帝都下圣旨了,要是自己再不去,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皇帝的面子还是要给的,要不然人家就不会给你面子。 这就是政治上的默契,也是现实生活中 ... 第二百章 约定 “盛大人是文人,文字游戏本候玩不过你,首先你的主题就是错误的,那么后面的事实自然就不成立,谈何破案子啊? 盛大人,也不是我英武候看扁你,我相信你的手里现在一点证据都没有,完全是凭空猜测,或者是受到了谁的指示,才这样说的,那是因为你准备利用圣上对你信任,想一举把本候消灭在萌芽状态。 你们也太心急了,本候不止一次的说过,本候来京城不是和你们来抢什么劳什子位子的, ... 抱歉 电脑坏了,今天明天只有一更,周末恢复两更,谅解!!! 第二百零二章 凑热闹 没人知道吴熙怎么了,早上出去散步,回来之后,就让老孟把家里的大门紧闭,拒绝任何客人的来访,同时飞鸽传书撒出去查案子的人,全部返回,不得迁延,如有谁违背命令,就地诛杀,永远被除去吴家家将的名声。 这是吴熙发出的最高家主令,不是一般的命令,这一纸命令,关乎整个吴家的成败荣辱,刚刚来到东京就遭受到如此大的打击,吴熙一定要把这一局反转才行。 看来简王是不完成使命誓不 ... 第二百零三章 朝堂风云 “正好一起乱好了!” 赵桓说话似乎有所指,又不知道具体指的是什么。 “我可不乱,是你乱了,准确的说,是你们乱了!” “你都知道了?” 赵桓问这话,就像是一个傻子。 吴熙摇了摇头,觉得自己往后要扶持的君主的情商是这样的,感觉自己穿越错了朝代。 “如果你现在还觉得我们都乱了阵脚,那么你就输定了,历史上对于失败者只有一种结局,那就是死,别说你不知道你们帝王家的那些龌蹉事。 你们老赵家皇位的更迭还是比较柔和的,所以还没有什么可以借鉴的经验。 相信这次过后你们就有了经验,出现这种事情该怎么办了。” 赵桓一脸苦笑的说道:“熙哥,你说我的命是不是特别背,人家做太子都是平平安安的继承了皇位,就算自己能力不足,也会有能力出众的大臣帮衬,我招谁惹谁了?战乱不断不说,还有自己人回来和我抢皇位!你说我上辈子做错了什么事,老天要这么惩罚我?” 赵桓的情绪有些激动,不怪他,谁摊上这事谁激动。 “行了,有点太子的样子才行,人家现在就想看你的笑话呢,你这个样子正中别人下怀,那样的话是你希望看到的吗?” 吴熙给他拿了一个中午剩下的包子,赵桓想都没想,拿过来就吃了。 吃完觉得不对,味道至少很不对。 “你给我吃的什么?” “包子?” “不,不是包子,是一个馊了的包子。” “那又怎么样?” “那样就要坏肚子了。” “是啊!” “昂,我明白了,你是不是再告诉我说,我们大宋朝的肚子已经坏了,需要有人站出来了?” “是啊!” “那这个人想必就是我了?” “你说呢?” 赵桓眼珠子转了半天,带着那个四处乱看的太监走了,吴熙这才松了一口气。 “侯爷,你刚才给太子吃馊包子真的是这个意思?” 二狗子凑上来问道。 “鬼才知道是什么意思,只要太子说是什么意思,那就是什么意思好了。” 二狗子突然觉得自己的智商被拉低的很厉害,大概就是和牛眼娃一起待的久了,身上沾染了一些傻傻的气息吧。 三天的时效到了,这也是吴熙自己定下的时效,为的就是尽快解决掉眼前的麻烦,回到正常的生活轨道上来。 他真的有些累了。 简王已经策划好了一切,不管吴熙有没有这个三天时限,他都会动政变的。 吴熙之所以这么做,就是再给赵佶机会,看来赵佶还不那么笨。 第四天一早,吴熙早早的就来到了宣武门外,等着上朝,正好碰见了来的早盛章,左右环视之下,没有现蔡京的身影,八成盛章是被放弃了,这就是整治,今天和你还是同盟,转眼就可能成为仇人,对簿公堂,往死了整你。 可惜盛章还觉得自己胜券在握,眯着眼睛在打盹,就算不能胜,生命也应该无忧。 所以,虽然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吴熙是杀人凶手,那么吴熙势必也没有找出谁是杀人凶手,所以,大家都是平手。 官场也有一个规则,就是不管有多大的仇,不会把对方逼到死,这是最起码的规矩。 可惜啊,吴熙不是宋朝人,思想不是宋人的思想,根本不会给盛章退路的。 因为他在进攻的时候,没有给吴熙任何的退路。 “盛大人,恭喜啊。” 吴熙走上去说道。 “吴侯何出此言?” 盛章连眼睛都没睁开,问道。 “因为,你要胜利了。” 吴熙故意说道。 “哈哈……吴侯不会又想出了什么逃避打击的方法了吧?” “那倒没有,本侯准备在你拿出证据的时候,就碰死在大殿之上,不会有任何的犹豫。” 吴熙说的轻松,盛章一脸的无奈,因为在他看来,这是吴熙再给他传话,意思就是说,只要有谁今天输了,那么就要死在大殿上了,必须要死一个人,这件事情才算完了。 这就是吴熙真实的意思。 这个时候,盛章好像也明白了什么,因为他觉得,这个吴熙就不是个一般人,根本不会和你讲规则,只会和你讲原则。 难道今天自己难逃一死了吗? 盛章仰天长叹,直到这个时候,他才真正看清楚整个事件,他就是一枚可有可无的棋子。 从他上任开封府府尹开始,他就是了,可笑自己还再为别人做嫁衣裳。 今天势必没了退路就算跑到天涯海角,也不会有人放过自己,赵家争江山,他盛章先死,他有些不甘心。 也罢,为自己拼一把,也算是不枉再这个世上走一遭。 朝会开始,文武站定,皇帝升殿。 议题主要围绕御史方鹤被杀一案开始辩论,吴侯是杀人凶手,还是吴侯找到了杀人凶手,这都很重要。 “吴侯杀人有充分的证据和动机,虽然没有直接的证据,但是,微臣敢打包票,这件事情,就是吴侯干的,为的就是分裂我们内部,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地。” 这是盛章的反击,人之常情,将死之人最后的挣扎,谁都需要做的。 更可气的是赵佶,皇家就这个毛病,不管是有人要造反,还是要对自己不利都不会放过任何威胁自己的因素存在,关于盛章刚才说的这话,赵佶就把吴熙列为了重点关照对象。 即便盛章没有这么说,对于吴熙的猜测从来都没有停止过。 所以赵佶有理由相信吴熙也是有异心的。 尽管和太子走的近,可能有其他目的也说不定。 要不然赶走了简王,又出来一个吴侯,等于是,帮助狼赶走了虎,自己什么威胁都没有消除,还为自己找了一个更大的麻烦。 “没有证据,就不能说明什么,三天前你们的约定,朕还记得,不知道盛大人做好准备了没有?” 盛章一脸的苦逼像,本来还想反击一下,谁知道皇帝也这么直接,难道这些人真的想让自己死么? “是,微臣是没有证据表明吴侯就是杀人凶手,那么吴侯找到杀害方鹤的凶手了吗?如果没有的话,我们顶多打个平手而已。” 盛章的意思很明确,那就是,只要你吴熙也没有找到杀人凶手那么这场赌注就算是平局,要死也是两个人一起死,要活也是一起活,蔡京今天没有来,这就是放弃自己了,不管是生是死,就看自己的了,所以,现在每走一步都是生死攸关,不能有半点的漏洞。 “吴侯,怎么样?盛大人在和你要证据呢!” 赵佶把目光转向了吴熙。 “启禀陛下,方大人案子扑朔迷离,微臣就算是说出来,也不会有人相信,依微臣来看,这件事情就这么算了吧,我们打个平手,何乐而不为呢?” 这是吴熙有意放盛章一马,可是不作死就不会死的规律不管在后世还是宋朝都能找到共同点。 这个时候盛章不依不饶的说道:“吴侯这样就有些不把我们的赌注放在眼里了,吴侯要是有证据的话,老夫愿意为赌注献身。” 盛章已经很确定吴熙手里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方鹤的凶手,所以开始咄咄逼人。 更何况一命换一命本身就是他们刚开始执行计划的备用计划。 本来盛章就要放弃了,但是现在又峰回路转,他私自开启了这一计划,希望那位夺权者可以放过自己的家小,这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求饶。 “能理解你的苦衷,所以接受你的挑战,本侯有心放你一马,你一心求死,本侯就成全你,知道这是你们的潜规则,所以,本侯还是坚持原则的比较好,要不然那就不是本侯了。” 这纯粹是他们之间的交锋,自然可以使用自己职位的称呼,对皇帝不算是不尊敬。 “那就多谢吴侯成全了,希望老夫的死能对我大宋朝有所帮助,老夫在地狱等你们的好消息。” 说完之后摘下了官帽,脱下了官服整整齐齐的摆放在朝堂的中间,然后缓缓的像赵佶行礼之后,加装上了大殿中间的柱子,一时间鲜血飞溅,画面太美,吴熙不敢看了。 吴熙很佩服他们这些为了理想身死道消的人。 吴熙很坦诚的认为自己绝对做不到这么决绝的抛下一切就去死了。 他们一方面是吴熙的敌人,一方面是吴熙所崇拜的人,在这个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年代,吴熙是不能讲情面的,情面太大,他根本给不起,那么一家子人需要养活,他才不管别人是不是也有一大家人需要养活,那不是他的职权范围,也不可能所有的人他都能照顾的了。 盛章必须要死了,皇帝都不会容忍他的行为,这是他咎由自取的结果,可以说他的死缓和了简王和皇帝的矛盾,让所有人都有了一个缓冲的时间。 虽然赵佶知道是简王搞鬼,但是也不能放在明面上争锋相对,那样的话就等于是打了自己的脸,丢的也是皇家的脸。 所以这就是在暗中才能进行的战斗,虽然大家心里都知道,但是,就是不能说出来。 简王就是靠他们之间的默契,才在对峙之中占有一点上风,不过很快,局势就会朝他不利的方向展。 第二百零四章 桃花正开 这件事情的生,本身是能避免的,但是,人情冷暖啊!吴熙算是看透了。 下朝之后,要不是三元驾着马车等在宫门口,吴熙觉得自己根本就走不回去。 刚进门,二狗子就凑上来,神神秘秘的把吴熙拉到了他们一回来就做好的一个私人地牢里。 进去之后,一个血糊拉擦的人被掉在刑具上,浑身上下没有一点儿好肉,唯一能看得出来他还活着的迹象,就是小肚子还在一起一伏的上下浮动。 “这些都是什么啊,你们什么时候弄好的?” 二狗子打着哈哈上前回道:“侯爷,我们还没有回来的时候,雷豹就开始着手办理了,当然了,是按照我的意思来的,你觉得怎么样?还算满意吗?” 吴熙摇了摇头,说道:“现在你们的翅膀硬了,管不了你们了,你们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只是不要把事情做的不可收拾就好。” 吴熙对于这件事情是持肯定态度的,要是放在以前,那是绝对不会同意的,但是现在,他一百个同意,如果自己的生命都受到了威胁,那么还遵守那些社会道德有什么用呢? “放心好了,我们有分寸,今天让侯爷您来看,就等您这句话,小的们已经准备好了,即便是您想做皇帝,我们也愿意……” 话还没有说完,脸上火辣辣的挨了一巴掌。 “不准说这样大逆不道的话,本候从来都没有想过这件事情,现在的生活不好么?难道你们还不满意?交代下去,以后谁要是再说这样的话,直接驱逐出吴府,永不的录用。” “是!” 二狗子恭恭敬敬的回答道。 “对不起!” 吴熙回身就给他道歉了。 “没事,命都是大哥的,这不算什么,更何况还是我做错了。” 其实从二狗子的话里,能听出来他的不满的,因为他说的是大哥,不是侯爷,就是想让吴熙知道他们才是最初从双溪村走出来的。 吴熙怎么能听不出来呢? “其实,大哥我根本就没有做皇帝的心思,这么一大家子人的性命就在我的手里,我要随时保持清醒的头脑来应对随时生的灭顶灾难,哪里还有时间去想做皇帝的事情。 现在这样的生活其实很好,一家人在一起开开心心的结婚生子,你,牛眼娃,小伍,小希,等过几年都给你们娶妻生子,平静的过日子,难道不好吗?非要刀头舔血的过日子,到时候不一定就是你喜欢过的日子。 所以,放马,劈柴,周游天下,才是我们以后要去做的事情,我们现在就是为了能将来过上这种生活而努力拼搏,而不是去做什么皇帝。 只有傻子才会为了那个位子撞的头破血流。 那不是我的志向,也不应该是你们的,所以,我们关起门来好好的生活,等到真正天下承平的时候,就是我们去周游天下的时候。” “侯爷,小的错了!” 这才是二狗子服软的话。 “叫大哥就成,我们没有那么多的规矩,还是和以前一样,不管什么时候,我都不忘初心,希望你们也一样。” 吴熙说完,转头就要里开。 “候……大哥,这个人怎么办?” 二狗子一下子就没有主意。 “留不得了,看着处理就好,只要是威胁到我们家人的身价性命,一律不留。” 吴熙说完这话的时候,明显感觉到掉在柱子上的那人身体动了一下。 “小的了然,大哥请走!” 吴熙走了没多久,下面就传来了杀猪般的嚎叫,看来二狗子的气性不小啊,侯爷他没有办法收拾,总有自己能收拾得了的人。 上了地牢,穿过月亮门,就看见柳依依怀里抱着一个小布包,怯生生的站在吴熙房间的门口不知所措。 身后响起的脚步声,吓的柳依依花容失色,回过头就看见老爷背着手站在自己身后,一脸柔情。 心里有一只小兔子跳的很快,脸上马上就爬满了红潮。 想要走,腿向灌满了铅,哪怕向前一步都空难重重。 终于想好了,要给老爷做一套衣服的,做好了又没有勇气送过来,准备交给崔姐姐带过来的,谁知道崔姐姐为了让自己和老爷有独处的机会,很识趣的没有接下这个任务。 这个家里的每个人都很好,爹爹就是一个有眼光的,早早就给自己定了这么一门亲事,如果不是崔姐姐捷足先登的话,自己该是这个家的主母才是。 不够这样也很好了,大家都没有架子,生活在一起真正像是一家人。 鼓起勇气,走了上去,把手里的包裹塞进吴熙的怀里,娇羞的就要抛开,被吴熙一把拉住了。 “跑什么?这是家里,又没有坏人,难道你认为老爷我能把你吃了?” 任何一个男人看到这样娇羞的女人,身体里的荷尔蒙马上就会爆棚,尤其是佯装怒气的小女生,更能焕出男人身体里的征服**。 说好的十七岁呢?是不是就要在今天打破了? 不会的,说了十七岁,就是十七岁,少一天也不能算是十七岁。 “我……我……我……” 柳依依我了半天也没有说出个所以然来。 “我什么我啊,老爷我回来这么长时间了,也没有过来请安,想躲着我一辈子不见吗?” 吴熙的话里有些挑逗的意味儿。 “妾身!哦!不是,奴婢!哦!也不是,我也不知道该怎么称呼我自己,在这个家里,我的位置很尴尬,既不是小妾,也不是丫环,就是一个闲人。 老爷你忙的一天都见不着面,所以根本不是我的过错,就算是有错,那也只能是你的错” 还是一个暴脾气的,大概是真的怠慢了人家,所以才有这样的诺言。 柳依依想不通老爷为什么非要等到自己十七岁才和自己行房,人家其他人家的小妾不都是十三四岁的时候就被老爷临幸了么?等到十七岁的时候,人家的孩子都已经会叫娘了。 这就是柳依依心里想的,吴熙自然知道,可是她不了解的是吴熙现代人的思维,所以才造就了现在的误会。 “都是为了保护你,才这样做的,别和人家比,人家家里有钱,死一两个小妾根本就不当回事,小妾都是互相换着欣赏,你不会真的想让老爷把你当成是礼物来去的? 告诉你,进了吴家的门,只要没有重大的错误,一辈子都不会出吴家的门,而且地位绝对比你心里的那个别人家更高一些,因为这里人把你当人看,而不是牲口。 还有你说比人家的小妾十七岁的时候孩子都可以叫你娘亲了,但是你想过没有,母凭子贵在咱们家是行不通的,老爷我对任何人都是一视同仁的,所以收起你的小心思好好的生活才是,想的多了,对你真的一点好处都没有。 别人家的孩子叫娘亲的时候,可能你还没有孩子,但是等你孩子的孩子叫你老祖宗的时候,你还在,而他们已经在阎王爷那里做客很久了。 这就是你和他们最大的不同,现在你还觉得老爷我是害你才不理你的吗?” 话还没有说完,柳依依就已经哭成了泪人,吴熙说的话,她岂能听不明白?这就是对自己好,不希望自己因为早早的生孩子,糟蹋了自己的身子,进而孩子还没有长成,就已经死了。 这样的例子在家乡很多见,所以吴熙这样说,柳依依很容易就能理解吴熙的苦心。 她现在还小,就是因为在一个大的家庭里,你要是早早的有了自己的孩子,如果是个儿子的话,你的地位也会慢慢的变高,即便不能变高,凭借这自己的儿子,在家里也会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地位。 现在看来是自己想多了,老爷根本就没有那种**的嗜好,虽然说是一介武人,但是行为举止更像是一个谦谦君子,温儒雅,比那些拿着折扇口口声声念你好的公子哥好了不知道多少倍,因为他尊重的是人性,别人过的是眼前。 “奴家知道了,多谢老爷你能有这样的想法,不管以后会有什么样的风雨,我都不离不弃,从现在开始,我们的以前就结束了,三年之后,我会作为吴家的小妾做好自己分内的事,不会给你添乱的。” 说完之后,深蹲鞠躬之后,就离开了。 吴熙看了很久,直到柳依依消失在回廊的尽头,才唉声叹息的准备往回走。 “怎么?心疼了?那刚才可是好机会,妾身可没有不给你机会,这是你自己不要的,以后不要怪妾身。” 崔妙彤突然出现在他的身后,就像是一个幽灵似的,吴熙敢肯定,刚才的那一幕,崔妙彤一定看在了眼里,心里不知道有多难过呢,最后见他们没有成功,也就释然了,这才出来准备讽刺吴熙几句。 “你还好意思说,让人家来给我送衣服,把老爷我的的现在浑身难受,现在距离吃午饭还有一点时间,我们抓紧时间把火气泄了,要不然老爷整个人都不好了。 说着扛起崔妙彤闪身就进了房间,没多久,房间里桃花盛开正当时了。 ; 第二百零五章 将门的反抗 太祖皇帝杯酒释兵权事情,体现出是太祖皇帝人格魅力,朝会上撤了宰相椅子,更能体现出太祖皇帝对于宰相权利收拢是那么坚决。┡.. 收归中央之后,大家皆大欢喜,从次朝局稳定,结束了五代十国时期乱局。 除了大宗皇帝接收皇位时疑惑,整个太祖朝大宋算上是铁马赫赫。 太宗当政时候,大宋朝也算是有些骨气,只是把武人兵权回收,使得宋朝看上去很孱弱而已,其实宋朝一点都不弱。 打仗打是后勤,还有就是团队协作问题,为什么刚开始军队比较有战斗力,就是因为大家都是穷人,地位都一样,死了也就死了。 可是到了后来,随着银钱增加和社会地位变动,人心里已经开始有了想法,打仗也就不那么拼命了。 再加上军权旁落,人没有了向上动力,很容易在京城繁华世界里**。 朝堂纷纭际会,不安定因素实在太多,这也是吴熙不愿意入朝为官原因,做个京城纨绔子都比当官强了不知道多少倍。 做官是阿谀奉承,纨绔子是大骂四方无人敢问。 曹禺就是在这样政策下让自己在京城变成了一个胖子,不管是什么样酒席宴会都少不了他身影。 更为重要是,他们曹家在将门已经快要被人遗忘了。 当初和杨家一样将门,现在什么都没有了。 好在还有一块金字招牌,让他能衣食无忧直到老死,但是他后代可就不同了。 曹禺食禄只能保证他不夸,后面朝廷已经不能保证了,因为没有了功劳,朝廷不会白白养一群猪。 随着年龄增大,曹禺越来越为自己儿孙开始担忧了。 倒不是因为他们没有本事,实在是皇帝没有命令,他们曹家不得私自出战,都是因为自己祖上功绩太大,连皇家都害怕再出现一个曹彬威胁到大宋江山。 所以,从那之后,曹家就开始故意变得**了,没想到后来就真**了。 到了曹禺这一代,皇家似乎已经忘记了还有曹家这个显赫一时将门。 这样其实是最好,吴熙求都求不来,曹禺非要往上撞。 其实有这样想法将门不在少数,折家,姚家等等很多,他们都因为祖上功绩太大,而被“软禁”在京城,直到一个个腐烂。 听听这些名字吧,曹奂,折平,杨格,都是将门之后,现在成天风花雪月,豪车,夜总会,一个个都成了京城霸王。 但是,对于朝廷来说,他们几家军事威胁已经解除,只要他们在京城惹下祸事,那么就可以彻底把他们连根拔起。 这样一来,老一代将门,就会彻底消失在历史舞台上。 这就是老赵家不停地循环使用消灭武将法子,而且还怂恿文官来迫害武将,狄青,包括韩世忠,岳飞都是这么死。 这就是赵家传统,做他们武将,不会有好结局,如果没有一个好心态,建议还是学学其他武将,在风花雪月里把自己隐藏起来就好了。 “老弟啊,将门已经没落了,自打狄青踏破贺兰山之后,就再也没有人能把战线推进到凤翔府,你算是这些年出来一个佼佼者,希望能让将门再一次在政治舞台上绽放。 老夫看出来,你就是一个不一样,处处藏拙,处处留有余地,就是在逃避文官集团打击,有时候,你还故意加入他们,在老夫看来,你就是跳入猪圈里一只狼,前途不可限量,我们这些老一辈武将还真没有你这样魄力。” 武将之间平时相互往来,这是传统,也算是一种传承,就是老一辈经验传授给后起之秀。 在他们看来,吴熙自然是最合适人选,所以,不停有将门人,来到吴府做客,最主要是他们想喝吴熙家不一样酒和吃不一样菜。 后花园凉亭内,曹禺和吴熙面对面坐着,曹禺喝有点多,能说不能说,都从他嘴里喷出来。 吴熙昨天晚上**荒唐,一直睡到下午才起**,刚洗完脸就听管家说曹家来了人,在后花园等了一个上午,吴熙过来时候,就看见曹禺满脸通红喝着酒,旁边还站着吴府女仆,曹禺眼睛从来都没有从女仆身上移开过。 “曹大人谬赞了,每一个将门人过来都这么说,小子恐怕现在荣誉已经过了狄青前辈,你们老了,可以肆无忌惮享受生活了,小子不行啊,还有一大家子人需要养活,和你们不能比啊,就像曹大人自从小子进来之后,你眼睛就没有从女仆身上移开过。 怎么曹大人难道有续弦想法你们家母老虎难道能容得下我们家仆人如果曹大人你能给她一个荣华承诺,那么小子今天晚上就把她送到你府上,你看怎么样” 曹禺赶紧摆摆手说道:“那绝对不敢,老夫只是随便看看,随便看看” 吴熙挥了挥手,让很不自在女仆下去,女仆放下了酒壶,给曹禺行了礼,然后感激看了一眼吴熙之后,就退下了。 “那好吧,现在开始由小子开始给你倒酒如何” “吴候身份,老夫怕是担当不起了,你**之间身份就水涨船高,老夫装了一辈子,现在依然还是一个男爵,还是一个要被皇上收回去男爵。 所以仆人走了,那么老夫只能借花献佛,给你敬酒了。” 说完,就拿起酒壶子,给吴熙倒了一杯酒,拿起自己酒杯,虚空一晃,算是礼貌性碰杯,然后一饮而尽。 吴熙叹了一口气,微笑着端起面前酒杯,也是痛快喝了下去,说道:“有什么事情就直说,不要在这里给我戴高帽子,最好也不要在我这个晚辈跟前装可怜。 你曹禺是什么人,我是知道,当年叱诧风云时候,也没有害怕过谁,现在在一个十几岁孩子面前变得唯唯诺诺,这和你性格不符啊,如果非要说出原因话,可能是因为孩子。” 吴熙夹了一片调好猪耳朵,放在嘴里嚼着。 被人说中心事,曹禺老脸一红,摇了摇头说道:“要不是家里小辈不争气,也不至于在这里等你一个上午,据说昨天晚上荒唐厉害,就一直没有打扰你,老夫也年轻过,所以才一直等你到现在,要是你故意为难老夫,那么老夫也不是好惹。” 吴熙哈哈一笑,算是让他下了台,说道:“将门本来就应该是一家才是,你现在有困难,当然是要帮助,万一很多年之后,我们吴家需要帮助时候,不是还有你们曹家做后盾么” “那是啊,所以,你是答应了” “那是啊,为什么不啊,刚才不是说了吗我们将门要互相扶持才是啊。” “我还没有是什么事呢。” “什么事都行,但是,就是不能走后门,这样话,即便不是皇家要收回咱们权利,也会因为我们之间关系而让将门慢慢**了。 想让你们重新焕新芽也不是没有可能,明天就把你宝贝儿子送到我特种营去,三个月之后,我保证你们家血脉就开始变纯正起来,但是,有一条你必须要知情权。” “什么事” 曹禺就像是一个赌徒,不管你提出什么样条件,他都会答应。 “签订生死状” 吴熙说很坚决,也很坚定,不容他有什么反悔余地。 “这个会有生命危险” 吴熙点点头,不予做解释,因为越是复杂东西,就越不解释对方才能理解透彻。 “好老夫答应了,但是,要是把犬子练不出来话,老夫也不是那么好糊弄。” “曹大人快人快语,那就这么说定了。” 吴熙起身敬了他一杯酒,曹禺喝完之后,起身告辞,。 吴熙目送他离开之后,才慢吞吞说道:“你们出来吧,你要在躲藏了,这次我算是救不了你了,你还是回家收拾一下行囊跟着冯将军进山才是正事。” “熙哥儿,你特种营真那么可怕吗” 曹奂,折平,杨格一次从假山后面走了出来,看来他们刚才在后面也喝了不少,一个个腆着大肚子走了出来。 “说是地狱,一点儿也不过分,所以,我才要和你们爹爹订立生死状,不过放心好了,怎么说,我们也是好哥们儿不是我一定会让冯将军照顾好你们,签那玩意就是吓唬你们爹,我算是尽力了,晚上去燕来楼为你们送行。 三个月一晃眼就过去了,哥哥没有本事说服你们爹让给你们继续在这个红尘里肆意妄为任性,其实也是为了你们好,不知道你们现了没有,其实陛下想借这次简王造反机会,彻底把你们老一代将门除之而后快,你们爹爹嗅到了味道,于是就想把你们送走,有这样爹爹,是你们福气。” “真有这样事” 杨格还真是一个心大。 “皇帝老二也太狠心了吧” 折平愤愤说道。, 第二百零六章 自身难保 燕来楼大概是大宋诸如悦来客栈一样的存在,不管走到哪里,都有他的身影。??. 曹奂他们已经成了这里的常客,只要他们一露脸,马上就成了燕来楼的座上宾,折平股鬼祟祟的行为,让吴熙觉得很神秘,不知道在玩什么幺蛾子。 不一会儿,他们一行人在老鸨子的带领下来到了一间包厢里,老鸨子朝新来的吴熙看了一眼,晃了晃她已经干瘪的胸部,摇着屁股走了。 包厢里面已经有人了,四五艺伎正在着乐声翩翩起舞,见到曹奂他们脸上自然的泛起了笑容,带着舞步自然的行礼之后,又开始跳舞了。 主位上坐着一个人,油头粉面,嘴角带笑,胳膊肘放在支起来的腿上,正在眯着眼睛等着旁边的姑娘把杯子里的酒倒进他的嘴里,样子很享受。 曹奂他们的到来似乎打扰到了他的性质,脸色马上变成了黑色,一眼望过来,就看见四个熟悉的年轻人正在笑嘻嘻的看着他,眼神中带着一丝嘲弄。 “好啊,黄公子,你学坏了,来了也不说一声,太不够意思了,要不是老鸨子告诉我们你早已来了多时,恐怕晚上的狂欢就要错过了。” 坐在位子上的太子赵桓,看的出来,他的心情不是很好。 “就是啊,亏我们平时为你遮遮掩掩的,原来你一个人也经常来啊!” 杨格带着嘲讽的语气说着,脚下可没有停,赶走了赵桓跟前的女人,自己坐下来,在盘子里抓起一颗精致的小水果,扔进了嘴里,吃的香甜。 其他人也是自顾自的走了过去,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吴熙第一次来,也跟着他们坐到了赵桓的跟前。 赵桓见到他们,脸上总算是有了些笑容,挥了挥手,那些艺伎行了礼就退了下去,说道:“你们怎么来了,熙哥儿,你不是怕嫂子么?怎么也敢来这种地方?” 吴熙笑了笑说道:“你的太子妃也不是省油的灯,你不也照样偷偷摸摸的来了吗?” 两人相视一笑,觉得说的很有道理。 “说说吧,你怎么一个人跑来了?” 折平还比较理智,知道赵桓不可能一个人跑来这里,要是一个人来的话,肯定是有事。 皇家的事情往往比较复杂,人家也不可能全部告诉他们,但是,他们之间的关系,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好说的。 从光屁股开始就在一起玩的,直到现在还混在一起的真心不多了,说明他们之间真的是能相互帮助,相互搀扶着向前走的。 “也没什么,就是最近宫里生的很多事情,让我很苦恼,不知道如何处理了,按理说,我是太子,将来皇帝的位子那是板上钉钉定的事情,可是现在凭空出来了一个简王来争位子,心里就很不舒服了。 有小道消息说,康王赵构的生母韦贤妃以前的时候,和简王他们走的很近,所以啊,现在有人开始和我抢位子了,我的心里就开始变的消沉了,你们有什么好办法没有啊,我的兄弟们?” 出来玩都不得安生,还是他们赵家的那点事情。 “小子,你知不知道,你父皇现在就为了这件事情,要把我们几家将门赶尽杀绝,要不是熙哥儿收留,我们以后恐怕就见不上面了,何谈帮忙啊?” 曹奂实话实说,今天本来就是来告别的,不说清楚的话,以后君臣都没得做了。 “有这样的事?” 赵桓有些惊讶的问道,从他的眼神中能看的出来,他对这件事情完全不知情。 其实,这也是赵佶为了他好,才出此下策,为的就是他接班之后,这些老一代的将门不会成为他的绊脚石。 赵桓不知道,就说明这件事情按照他的性格来说,根本不会同意,所以,赵佶就没有知会他,直接开始了自己的计划。 赵桓是要面子的,尤其是在自己朋友的面前,现在父皇要拿自己的朋友开刀,他的心里就更不好受了。 赵桓望着吴熙,投去了一个感激的眼神,好像再说, 不枉我当初给你争取了长安县男的爵位。 “不要那种眼神看着我了,我也是被他们的老子给逼的,还签下了生死状,今天来这里就是来给他们送行的,刚好你也在,那我们就不醉不归了。” “好,谁回谁是孙子。” 这就是我们大宋朝即将要接替皇帝的太子,满嘴的脏话,和市井流民没有任何的区别。 艺伎伶人换了一批成色,重新走了上来,大部分都是熟人,也不会那么拘谨,唯一不熟悉的是新来的侯爷,这还真是一位爷,跟前一个女人都不要,只是一个人在喝酒,其他人被三四个女人围在中间,连喘息的机会都没有就被酒水给征服了。 曹奂没有多少意志力,看见伶人胸前一起一伏的就忍不住上前抓两把,惹的那伶人咯咯的笑声充斥这小小的包厢。 太子看上去很有性质,不知道平时太子府的女仆不给力,还是太子妃看管的太严,反正从他大手大脚的情况来看,平时绝对很喝,好不容易有了水,还不狠狠的喝饱? 这里的伶人似乎也知道他们的喜好,极力的迎合着他们的所有的动作和心里,只有吴熙一个人迷失在了这样的情景里,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吴熙好歹在后世也算是夜店小王子级别的人物,回到古代之后,马上就对这种事情没了任何的兴趣,很可能和人生的际遇有关系,很难得的一次穿越,他不想就这样糟蹋了。 赵桓拉着吴熙加入到了他的战团,冷冰冰的吴熙让那些伶人看上去有些害怕,都躲着他远远的。 “熙哥儿,不是吧,这么不给面子?” “不好意思啊,喝酒可以,实在是下不去手啊。” 吴熙对着赵桓打着哈哈。 “你可拉到吧,男人就该这样才行啊,如果你只是喝酒的话,我们这次来,就吃亏了,赚钱的是老鸨子,和这些姑娘没有关系,所以不占便宜白不占。” 这就有些强人所难了。 “你们也不要成天泡在女人的怀里,没有多少好处的,清心寡欲的才对身体有一个良好的循环调剂,要是遇见不高兴的事情,就要在伶人的身上占回便宜的话,那么我们的格局也太小了,这不是干大事的样子。” 吴熙连着喝了三杯酒,说出了自己心里为何不想扎在女人堆里的事实。 “那你的意思说,我们就应该喝着酒,悲天悯人的说着一些丧气的话,来打击自己的自信心?” 这是曹奂说的话,他有资格这么说,因为后天开始,他就要跟着冯六进山开启魔鬼式训练,其实就是为了躲避这次灾难的。 赵桓直到现在才似乎明白了一些什么,说道:“你们原来是去躲灾,不是想要和我同甘共苦的?” 吴熙怪自己嘴贱。 “好了,你不应该生气才对,是你父皇把他们逼到这步的,他们不走,就死了,而你还有我。 再说了,他们这次出去,就是为了振兴他们的家族,也为了往后能为你分忧,难道你一辈子回哈就是一个毫无建树的太子?还是他们一辈子就是一个整日浑浑噩噩的纨绔?直到被你们皇家淘汰出将门的队伍,难道这样你就开心了?” 吴熙说的很大声,所有的人伶人都停下了手里的动作,对这个新来的人有些畏惧。 这位是太子,他们是知道的,但是,说话的这位他们就不熟悉了,不过看太子都害怕这位,想必官职一定不低。 吴熙挥了挥手,这些伶人连给太子行礼都忘记了,然后收拾起地上的衣物,依次退出了包厢。 伶人走了之后,他们几个才慢慢回想刚才的一切,以及即将要面对的事情,一阵长吁短叹,把泄的矛头直指吴熙。 “今天你买单。” “对……” 这就是对吴熙的惩罚,因为他们进山这件事情,他们的老爹定然没有少给他钱,在这里赚回来,也算是孝敬。 不过他们忘记了一点,这个特种营是吴熙的,想让他轻松一点,就轻松一点,想让他艰难一点,那就艰难一点,这对吴熙来说,很简单。 但是,到最后,毁掉的是谁,大家心里都有数。 “你们说的是真的?” 吴熙喝着酒,问道。 几个人面面相觑了半天,说道:“算你狠!” “熙哥儿,你凭什么对我们现在的处境这么乐观?或者说,事情出现之后,你真的会站在我这一边?” 吴熙笑的很凄凉,眼泪都要快笑下来了。 “不是我夸口,也不是我自信,而是你们太悲观,总是认为比人准备的很充分,你们的江山就要旁落了,其实不然,只要你仔细的想想就不难想到,不管什么样的内部打击,都不会摧毁这么多年培养起来的根基。 放心吧,你的父皇已经开始布置一切,想必不久之后,东京城就会和往常一样,变的繁花似锦,再也没有什么威胁到你们皇位的人了。 要说有,就只有北方的蛮子了,那个时候,你不是还有我呢吗?” 赵桓的眼角已经有了泪水,自打遇见吴熙之后,他就觉得这是一个可以依赖的人,和以前交的那些朋友完全没有任何的交集或者是相似之处。 和吴熙在一起的时候,满满的都是正能量,坚定的点了点头之后,问道:“你现在不是也自身难保吗?” 第二百零七章 紧急预案 是啊,吴熙自己一屁股的事情都没有摆平,还嚣张的要给人家充当最后的屏障,一句话问的吴熙不知道如何回答了。 “这你放心好了,我已经转备好了一切,就等着他上门呢,怕的就是他不来,不过这似乎不大可能,我的府邸就是他以前的家,熟门熟路的,怎么的都会回来看看的。” 吴熙喝的有些多了,第一次因为心情的原因,喝古代的酒有醉意的。 “你就不害怕么?” ... 第二百零八章 要变天了 司马林自从南线战场回来到现在,都没有好好的睡一觉,因为战绩斐然,一举从一个小小的太监直达天听,以前的老太监实在是太老了,但是赵佶还是给了他足够的尊重,让他自己选择归宿。 赵佶的大伴陈染已经有七十岁了,这在古代就是一个老妖精,在普遍年龄只有三四十岁的古代,能活到这个岁数,实属不易,而且还是到皇宫里面,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司马林被告知接替陈染成为赵佶新的大伴的时候,司马林完全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因为这简直就是天大的好处,因为是皇帝身边的人,自然会有很多人巴结,地位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正在御膳房挑选皇帝午饭的司马林,突然听到赵佶病危的消息,整个人突然间就不好了,因为他知道皇帝一死,自己大概也活不长久了。 尽管宋朝皇位的传递还比较平和,但是,前朝的太监不会有多少人能的善终,这他是知道的。 所以猛然听到皇帝病危,他又是刚刚接替陈染成为伺候皇帝的太监,他的命怎么就那么不好呢? 刚来就要做人家的替死鬼,真的没有人有他这么命苦的人了。 御膳房暂时不需要人来做饭了因为就算是做好了也不会有人吃了,接下来就要看太医院的了。 刚刚有了这个念头,前院就响起了杂乱的脚步声,太医院的人拎着药箱子,匆匆忙忙的冲进了福宁宫,看来皇帝的病还真不轻。 院墙外响起了沉闷的脚步声,这声音就是训练有素的军士踏出来的,他在军营里待了有一段时间绝对不会错的。 这大概就是五城兵马司控制住了皇城,要不然军士们的脚步声不会这么的整齐。 禁军现在应该寸步不离的守在福宁宫的外面,除了允许进去的人之外,其他人只要靠近就格杀勿论,不会有警告发出。 听说还有皇城司的密探在暗中保护着福宁宫,也是皇帝最后的武器,还有什么秘密武器,司马林还不是很清楚,他唯一清楚的就是赶紧去福宁宫的外面等着皇帝召唤。 本来他应该在皇帝身边的,但是,由于他来了御膳房,所以,他也不能伺候在皇帝身边了。 风声大概已经传出去了,要不然皇宫里也不会这么大张旗鼓的防御。 听说简王回来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真的,那么,这就起一次很好的机会。 宋朝从来都没有为了继承皇位而变得这么剑拔弩张,因为社会风气的柔和,直接导致皇宫里的人也都不那么功利,不那么在乎这个座位。 可是,现在不同了,因为赵佶上位之后,迫害和他竞争皇位的王爷,于是才有了今天的戏份。 老实说,司马林有些兴奋,在军营里待的时间久了,杀阵见的也多了,所以这阵仗根本吓唬不住他。 只是因为赵佶马上就要死了有些遗憾之外,其他的一切都还好。 那个叫郭京的道士一整天都没有看到他了,平时只要皇帝起床,他总是第一个出现在福宁宫的,可是今天皇帝病了之后,正是需要他的时候,他却不见了踪迹,看来道家并不能让人起死回生,也不能超度人去往西方极乐世界,根本就是假的。 来到了福宁宫的外围,那里站着很多大臣,虽然着急,但是,却没人敢上前一步。 其中就有吴侯的身影,司马林看见了熟人,心里好像有了主心骨,马上向前挤了挤,就来到了吴侯的身边。 “吴侯你也来了?” 司马林的身份现在大涨,想巴结他的人很多,但是,唯一一个他要求着去巴结的就是这位侯爷,感觉这辈子吴侯就是他的克星,逃不出他的五指山。 “你不在皇帝的身边伺候着,是怎么个意思?” 吴熙懒洋洋的问道,要不是左武卫兼驸马都尉曾夤非拉着自己来这里表忠心,他现在和自己的闺女正在睡午觉才是啊。 最后还是妥协了,因为大家都是武将,人家又是赵佶的大女婿,面子总是要给的。 本来打算去叫韩世忠一起去的,但是想想他的那个胆量和脾气,也就没有麻烦人家。 “就去了趟御膳房的功夫,官家就病倒了,真的是病来如山倒,根本没有任何的征兆,杂家刚刚走的时候官家还是好好的。” 司马林用他更加细腻的公鸭嗓对着吴熙说道,对于吴熙他不会有任何的假话,南下的战争中,他们已经建立起了深厚的革命友谊,理应要站在同一战线上的。 “你是说你走的时候,官家是好的?根本看不出来有病的样子?” 吴熙疑惑的问道。 司马林不知道吴熙这么问为什么,但是他知道一定有他的原因。 “是的,昨天晚上临幸的是刘贵妃,杂家半宿没睡,就守在门外面,里面欢声笑语的,少说也有两个时辰那么久了。 早上起床上完早朝,还喝了一大碗稀饭,吃了你们侯府送过来的两个包子,很享受的打了一个饱嗝,根本就没有立马生病的意思。” 听了司马林的介绍之后,吴熙皱起了眉头。 不对劲,怎么都不对劲,好好的人无缘无故的生病,这本身就值得怀疑。 然后弄得满城皆知,又做成不小心走漏了风声的样子,这根本就是一招诱敌深入,然后各个击破的战法,所以,吴熙听完司马林的叙述之后,掉头就走没有一丝留下来的意思。 “吴侯,你干什么去?” 司马林被吴熙的举动吓着了,就连一起来的曾夤,也不由得叫住了吴熙。 “都回去,该干什么干点什么,就在这里真的很危险,你们帮不上任何的忙,反而还添乱。 他们两哪里知道这里面的意思,被吴熙说的一头雾水。 “来不及解释了,也没有办法解释,总之,该干什么就去干什么好了,就是不要留在这里等死。” 这次吴熙真的没回头,径直走出了宣德门,上了他的马,往回走了。 侯爷就是这么霸气,自己小小的侍奉,还是守着比较好,但是,还是给自己找了一块相对安全的位置站着。 曾夤也不伺候了,因为将门只有他们两个来了,现在只有他一个人坚持真的没有必要了。 于是也走了。 回去之后嘉德帝姬要是责怪起来,再来就是了,站在这里总是给人一种不好的感觉,吴侯神算子,每次都能躲过大灾难,不管怎么说,还是小心点为好。 人还没出宣德门,蝗虫似的箭雨瞬间覆盖了他刚站着的那块地方,想想都觉得背后发凉,不过赵佶始终是自己的老丈人,只有他好了,自己才能好,本着这一原则的曾夤看清楚箭雨射出来的方向,从怀里抽出一把匕首,朝箭雨射过来的方向摸了过去。 大中午的人家就开始攻击,看来这人还真有点等不及的意思,害怕万一赵佶蹦天,赵桓继位,他就没有了第一继承人的合法性,直接进入皇宫就是造反,所以他要在赵佶咽气之前把皇宫牢牢的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白天不好隐藏踪迹,曾夤走的很小心,但是速度很快,因为对这里他很熟悉,很快就到了射箭的地方,过去之后,才发现根本就没有人,那里已经被五城兵马司的人占领,正在依次搜索反贼。 反贼们很聪明,知道白天不易藏匿行踪,于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开始和官军捉迷藏,还有就是打扮成五城兵马司的人,现在队伍里混淆视听。 曹禺做为五城兵马司的大统领,必须要站出来主持公道,因为他的儿子曹奂和荣德帝姬赵金奴定了亲,和皇家沾上了亲,就要出死力,一损俱损,一荣俱荣。 也不知道赵佶最后也么想的,把曹家拉上了自己的战车,但是看的出来,曹家为此付出了很多。 曹禺想都没想就把曾夤拿下,打入了打牢,不容的曾夤有半点的狡辩。 这是一个非常的时期,一切不确定的不安因素都要消灭在萌芽状态,把将门自己人打入打牢,这是最好不过的选择了。 不得不说赵佶看人的眼光和他的政治手段非常的高明,首先把他们逼上绝路,然后拉拢给予好处,这些人就会效死力,曹禺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怪不得人家做了帝王,自己还在混迹在将门,不得寸进了。 很快,刚才在宫墙外面射箭的人就不见了踪迹,只抓到一些闲散的人,也不过是二三十人,还都是平时比较熟络的朝臣,所以曹禺也没有为难这些人,先抓起来,等事情平息了之后,在由新的接班人定夺就好了。 他只是一个执行者,不是发号施令的人。 皇宫又恢复了宁静,在福宁宫的外围,被箭雨射死的大臣,静静的躺在地上,宫里的杂役正在收拾一片狼藉,血腥味让这些从来都没有沾染过血的太监有些作呕,但是,还是兢兢业业的做事,没有半点偷懒的迹象。 这一次宫廷政变,势必会给他们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算是人生的一次洗礼吧! 第二百零九章 回不去的曾经 皇城的骚乱马上得到了控制,曹禺功不可没,现在除了福宁宫还在皇城司的手中之外,整个皇宫可以说都在曹禺的掌握之内。 如果他现在有不臣之心的话,完全可以杀进皇宫,夺得皇位,这是轻而易举的就能做到的,恰好此时在他的身边就有这么一个人,正在苦口婆心的劝说他大举进攻福宁宫。 这个人就是工部侍郎孟揆。 不出意外的话,孟揆也被人家拿下了。 其实这种事情很难说出谁对谁错,因为这些人很容易就能被别人控制,除了那些不为自己妻儿老小考虑的人,只为了自己大义灭亲,千古留名的人之外,大部分都会选择妥协,这毕竟也是一次选择。 就像后世的以为成功的企业家说的那样,理想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吴熙等到事情全部结束之后才慢悠悠的骑着自己的枣红马,来到宣德门外,主要是为了表忠心,让皇家的人看看,在他们危难之际,英武候没有忘记他们,始终坚定的站在他们这边。 孟揆平时就是曹禺有交集,这个时候能说出这种话来,孟揆也算是豁出去了,因为他知道曹禺的为人,时代都是将门里优秀的人,这个时候变节,应该和他们家以后的发展方向不符,所以孟揆也就是随便说说,但是曹禺却陷入了深思。 在他的想法中,从来都没有想过要造赵家的反,只是祈求能有一个好的前途和衣食无忧的将来,甚至儿孙能有一个体面的家世,这就足够了,现在他的愿望马上就要达成了。 儿子曹奂被吴候拉去“镀金”去了,出山之后,就会是一个很好的苗子,跟着吴候鞍前马后的打几场硬仗,功劳马上就有了,退一万步讲,就算军功没有捞着,吴候也会想办法让他有军功的,因为他们现在不光是上下级的关系,还是非常要好的朋友。 大家都知道吴候很难亲近,能得到吴候的认可,还能在他的朋友圈之内的人,那说明曹奂的人品或者是交际是没有问题的。 自己有得到了五城兵马司大统领的职位,按道理来讲,自己的家族正在慢慢的复苏,用不了几年,又可以回到以前的那种人人敬畏的年代了。 现在猛然有人提醒自己还能用这样的手段来为自己谋取福利的时候,曹禺明显有些动心了。 这是另外一种取得荣华富贵的途径,而且比现在可能更好,不管是谁做皇帝,始终轮不到自己做,为什么不为自己赚取了一个更好的未来呢?人家既然敢在自己面前说出这样的话,说明也是有准备的,搞不好他的家人现在已经被人家控制了,要是自己不答应的话,那边马上就是人头滚滚的局面。 每一个人的想法不同,所能达到的结果就会有很大的不同。 曹禺在分析完这些事情之后,望着福宁宫,鞠了三个躬,然后毅然决然的答应了孟揆的请求,因为他再也不想这么活了,窝囊了一辈子,今天就硬起一回,为他们家族的荣耀,再拼搏一把。 孟揆马上就把曹禺变节的消息传递到了他的上线那里,因为只有这样做,曹禺的家人才能在乱局没有大定之前,没有生命危险。 要是曹禺敢有不轨的行为,那么,他的家人就要遭殃了。 曹禺也不会那么傻,就算是失败了,皇帝也不会责怪他的家人,因为这件事情从开始他的家人就不知道,他已经很久没有回过家了,他自己的儿子送到吴候的特种营就是很好的表达忠诚的举动,想必官家能体会他的无奈和苦衷。 想好了就去做,曹禺带领着五城兵马司的人,一步步的逼近了福宁宫,皇城司的人见曹禺的人不守外城,反而来到内城的福宁宫来了,就知道大事不好,马上吹响了警戒号角,同时组织现有人员,形成一个防守阵形,企图能支撑到援兵的到来。 曹禺一看这都是自己将门的人马,有些不忍心下手了,孟揆这个时候还在背后添油加醋。 “给我杀!” 孟揆的脸已经扭曲成了一个魔鬼,完全没有了往日的风雅,一个文人在这个时候表现出来对权利的渴望,使得他自己的心里都开始变的扭曲,反应在脸上的时候,就成了魔鬼。 “让我劝劝吧,好歹我们也有同殿为臣的缘分,不要这么残忍的才好。” 曹禺念及往日情分,想要去劝说老友邦念,也加入到他们的队伍里面来,因为他的儿子邦光和他的儿子一样,马上就要进入公主府做驸马了。 “妇人之仁,一点用都没有,不用你废话了,让我来。” 孟揆已经等不及了,因为简王那边已经开始行动了,两边的行动必须要一致才行,这个邦念真会搞事情,以前同殿为臣的时候还能照顾一下你的情绪,现在你要阻挡老子的路,那么就不要怪老子对你不讲情面了。 孟揆从随行人员的身边拿过弩箭,对准了邦念就是一箭。 到底不是习武之人,射出去的箭一点准星都没有,一箭就射在了宫殿粗壮的柱子上,毫不夸张的说,这么紧张的时刻,曹禺尽然有想笑的冲动。 气的孟揆马上举起弩箭准备射击。 不知道是谁在背后退了一把,孟揆摔倒在了地上,站起来之后,弩箭就对准了身后的人,一看之下,黑压压的站了一排,哼了一声,丢下弩箭,让曹禺赶紧解决眼前的麻烦。 曹禺也不个含糊,把带来的人马全部撒开,把福宁宫团团围住,现在就算是有什么变动,至少福宁宫里的人是出不来了。 整个皇城都掌控在自己的手里,援兵是不会那么轻易的到来,想必简王自然有自己办法,来控制宫里的其他人,要不然就算是攻破了福宁宫,控制了病危的赵佶,也是没有用的,整个朝堂的臣子不服气,坐在皇位上,你也不是皇帝。 这就是正统性。 赵桓才是下一届皇帝的合法接班人,所以,简王才要在这个时候发动政变,企图在赵佶咽气之前,修改诏书,立自己为皇帝,这样一来的话,皆大欢喜,也不会有太大的屠杀出现。 京城已经很多年没有刀兵声了,这个时候,起事端,不是一个好兆头。 就在两方对峙,曹奂劝降邦念的时候,简王带着人来到了福宁宫,身后少说也有两千多人,除了一些本来就败露的朝臣之外,全部都是黑衣蒙脸的打扮,看上去很有气势的样子。 其中就有方鹤的身影。 禁军统领刘镇的身影也赫然出现在了人群里,邦念的心也在慢慢的往下沉。 很明显,前些日子死的那个人就不是方鹤,就是为了栽赃嫁祸吴熙,就算不成功,也要让赵佶开始怀疑吴熙的用心,很显然,他们的目的达到了。 自从那件事情之后,吴熙很少上朝了,就算是上朝,也都站在不起眼的位置,和皇帝已经没有了哪怕是眼神上的交流,这就是成功。 “邦统领,不要再执迷不悟了,天已经变了,跟着本王以后还能继续做你的统领,违逆本王的下场就只有一个,那就是死无全尸。 你也看见了,现在的场面,你觉得你还有必要为那个昏君效死吗?” 邦念也是老臣了,为了赵家的江山忠心耿耿的做着自己的事情,要不是政变的话,很多人其实都不知道自己的身份。 到了启用自己的时候了,那么就要肝脑涂地,为皇家做些事情才是啊,因为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的道理呀是知道的。 邦念本身就是一个老将,知道里面的规矩,就算是到了最后的生死关头,也要为官家站好最后一班岗。 “王爷,邦念这里有理了,还记的那个时候,我们都还恨年少,经常一起做一些出格的事情,被家长教训的时候还互相帮衬,你走的时候,我还伤心了很久,就是因为我们的心中有情谊。 现在你回来了,我还是为你而高兴,因为你没有死,没有死就好,活着总归是一件很令人兴奋的事情,今天我们就在这里做一个诀别,这次是我先走,希望你能好好活下去,也会活的很好,现在回头还来得及,不要等到一败涂地的时候,才想起我的话,这是由衷的忠告,也是老朋友对你的劝慰,这是最后一次了,也是最后的机会了,希望你能把握的住。” 这确实是老朋友之间才能有的对话,也只有老朋友还能在这个争锋相对的时候说出这样的话,说明以前的简王还是一个很风雅的人。 只是月岁的魔力渐渐的磨掉了他们的天真,磨掉了他们曾经的那份执着。 人归来,情以不再,回不去的曾经,体现在他们的身上是那么的悲凉,刀剑相对,本身就是一种你死我活的局面,只是希望曾经的情谊能化解这无边的仇恨。 如果可以的话,让时间就这样停下来,老朋友们摈弃身份,坐下来好好的喝喝酒,说说话,找找感觉,即便是回去曾经,至少也是一种对过去生活的诀别。 就在他们还在伤春悲秋的时候,福宁宫的大门缓缓的打开了,当值太监宣各路大臣觐见。 这个时候,太阳西下,倦鸟归巢,正是一个人困马乏,解决恩仇的好时间。 第二百一十章 轻伤不下火线 赵佶这个时候了,还在玩什么幺蛾子,都要被人赶下皇位了,还有模有样的在宫里召集群臣,摆架子,也不看看自己现在是什么地位。 赵佶是昏晕的,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如果摒弃掉他不好的一面,还是做出一些贡献的。 吴熙其实很想简王当皇帝的,因为简王上台之后,和自己的利益以及方向是一致的,可是这个时代就是这么的可笑,从来出现篡位者都是不合法理的,所以,就算是简王最后获胜,吴熙也会带着自己的家人远走高飞,再也不会回来了。 半个时辰的时间,所有的大臣齐聚紫宸殿,简王领着他的班底头也到了紫宸殿,就等着赵佶出现了。 简王的心里有一丝不快,这种感觉上次出现的时候,就是赵佶想要杀他的时候,现在这种感觉有出现了,难道自己又要栽在他的手里了吗? 不可能,自己已经掌控了全局,朝堂上一半的大臣都是自己的人,整个皇城里除了皇城司是皇帝的亲军之外,再也没有任何军卒可供他差遣了,就算是赵佶现在好端端的出现在皇位上,对于整个大局是不受影响的。 想到这里的时候,简王总算是松了一口气,不由的又想起了那个年轻人,他就站在武将堆里,毫不起眼,双手互相捅在袖子里,就像是一个农民来京城告御状,想必有了上次的谈话,他会听话很多。 嘴角微微露出了笑意,不管赵佶现在想要怎么办,局势都在自己的掌控之内,就静静的看他想要玩什么吧。 “皇上驾到!” 随着一声嘹亮刺耳的声音响起,侧门缓缓的打开,赵佶盛装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大概很多人都没有想到,白天还病危的皇帝,现在尽然没事人一样的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没有人知道怎么回事。 太子赵桓就跟在身后,从他脸上的表情就能看得出来,赵佶根本什么事都没有,一上来,就站在辅政的位子上,闭起眼睛打瞌睡,想来白天的事情让他很劳累,一副悠然自得,尽在掌握的表情。 三呼万岁,平身之后,现场死一般的沉寂,因为没有人知道接下来要发生什么事,发生事情还在不在自己的控制范围之内。 “朕白天身体不适,偶感风寒,早朝改为晚朝,还是一样,有事奏来,无事退朝。” 说完还咳嗽了几声,意在告诉大臣们,他现在的身体还不是很好,尽量不要拖延的时间太长。 简王皮笑肉不笑的站出来说道:“赵佶,不要避重就轻的说些没用的,明知道本王回来了,你也不问声好,枉我们做了那么多年的兄弟。” 赵佶定睛一看,才看清楚站在殿下的正是被自己迫害而死了很多年的简王。 冷笑了一声,说道:“你还回来做什么?还想着做皇帝么?听说你领着兵包围了皇宫,就是想要朕的位子?” 简王摸着胡子不做声,算是默认了。 “何必搞的这么麻烦,你要是想坐的话,上来坐就好了啊,上天有好生之德,你带着兵要想要杀光这里的所有人吗?” 赵佶说了这样的话,满座皆惊啊! 要知道他是一个皇帝,金口玉言,说什么就是什么,刚才他明明说简王要是想要皇位的话,他会自动退位,让他当这个皇帝的。 把皇位的继承如同过家家,完全不把大臣们的感情放在心上。 “你说的是真的吗?你愿意让出位子让本王来做?” 简王也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那当然了,你以为朕坐在这个位子上很舒服吗?每天都如芒刺在背,所以才在道家的怀抱里找回自我,就是这样,你们还嫌弃朕不务正业,搞的民不聊生,现在好了,你来做皇帝,朕看看你能把这个天下治理成什么样子!” 赵佶显然有些激动,说完话之后,咳嗽的很厉害,看样子白天的病还真不是装的。 “哈哈……” 简王站在大殿上,笑的很放肆,在他看来,这就是赵佶知道害怕,在向自己示好的节奏。 “亏你还有这样的自知之明,本王接收也就是了,念及你表现的很好,你往后就住在的艮岳里,一辈子也不要再出来了,想要什么,都会有什么,你看这样安排,怎么样?” 简王已经开始安排赵佶的后事了,但是赵佶这个时候却变的冷冰冰的,慢慢站起来,哆嗦的指着简王,骂道:“朕刚才只是试探,没想到你狼子野心,真的有篡位之心,你不会真的以为朕会把位子让给你吧?” 简王刚刚还兴奋的心情,立马阴沉了下来。 “你什么意思?” 简王有些不高兴了。 “朕的位置得来的本身就不容易,你认为朕会这么轻易的就把他让出去?你错了,以前不会让,现在更不会,即便是你的军队就在门外,朕还是要和你拼搏一番的。” 赵佶说的慷慨激昂,所有的大臣都在看戏,不知道最后的胜利者是谁的情况下,还是保持中立的比较好。 “你有资格吗?或者说你有这个实力吗?” 赵佶有些恍惚,现在出了自己和太子,还真的不确定,有没有人还继续为自己效力。 以前对人有些刻薄,现在到了用人的时候,才知道人心是那么的薄凉,因为只有你对别人好,别人才能对你好。 虽然是君臣,但是也应该有一定的道德底线才是。 这就是现实,也是阻碍他现在继续当皇帝的绊脚石。 “有谁为朕杀了这个狗贼?” 赵佶的声音回响在大殿之内,久久没有停下来。 没有人响应,这个时候不应该是自告奋勇的出来为他分忧的吗?在绝对的实力面前,这些人还是选择了自己的生命,而不是为了自己送掉性命。 就在他的心往下沉,简王笑的嚣张的时候,有一个人捅着袖子站了出来说道:“分忧谈不上,只是出来理论几句,还有,这大殿以后一定要装壁挂锅炉,冷的简直让人站不住啊。” 出来的人不是别人,正是英武候吴熙。 看见出来的人是吴熙的时候,很多人都为之一震,因为不管从哪里来看,这就是一个不一样的人,总是有一些奇思妙想,给这件事情加上了一些神秘的色彩。 很多人怀疑他的来历,却从来都没人怀疑他的能力。 吴熙之后,就是韩世忠,韩世忠很吴熙一样的打扮,只是官服的颜色不同而已,显示出他们不同的地位和身份,但是现在看起来,他们没有什么不同,因为只要站出来的,就站在了简王的对立面,现在很显然是简王说了算,他们两个凭什么敢和简王对着干呢? 这让人很费解。 总算有人站了出来,赵佶还算有些欣慰,又过了一会儿,站在吴熙和韩世忠身后的人着实有不少了,占了总人数的一半还要多一些。 这些人都是一些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不过小人物可不包括童贯童大人。 吴熙也不知道为什么,越来越喜欢童贯这个人了,虽然他也是六贼之一,也在吴熙的诛杀范围之内,但是,他现在看到的童贯,和历史上记载的有了很大的不同,或许是因为见到了吴熙的原因?现在还是一个未知数。 总之,自从他南下平叛回来之后,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开始散尽家财来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了,反正整个人变的不一样了。 人的心都是暖热的,想来赵佶现在也应该有所触动才是。 “吴候?” 很显然,简王似乎对吴熙的出现很疑惑,已经和他谈过了,他们家也在自己的监视之中,更何况,他们家就是自己以前的府邸,就算是闭着眼睛也能在他们家走一个来回,如果吴熙敢插手这件事的话,他的家人就会在顷刻间覆灭。 “是本侯爷!” 吴熙回答的很干脆。 “你就不顾及一下你家人的感受?” 简王问道。 “我的家人会支持我这样做的,在说了,这个家都是皇上给的,如果没有他的话,本后根本就没有这个家,也不会有站在这里的机会。” “那么,你的意思是你要放弃你的家人了?” “没有啊,本候什么时候说过要放弃家人了,大家可能都知道,本候是一个多么爱家的人,要是有谁敢动他们一根毫毛,本候会要他整个家来陪葬。 记住,这不是危言耸听,事实就是这样的,还有一件事你可能还不知道,那就是本候从来就不接受什么威胁,从来都是本候威胁别人,没有人威胁的了本候。 心情好的时候,陪你玩玩,心情不好的时候,连看你都懒的看你。” 吴熙话说的嚣张,根本就没有把简王放在眼里,好像整个朝堂上不是简王在篡位,而是两个大臣在斗气。 “是谁给你的勇气?” 简王疑惑的问道,在他看来,吴熙的这种行为就是自杀行为。 “是我们当今的圣上给的,当今圣上英明神武,轻伤不下火线的作风本身就很值得我们大家学习的,那么他现在有难,我们岂能袖手旁观?” 一句话说的赵佶泪眼婆娑。 “那么你觉得本王的胜算几何?” “那就要问问蔡大人了!” “啊!……” 第二百一十一章 驸马都尉 吴侯带给人们的惊吓远远的超过惊喜。 突如其来的蔡京的名字,着实让人吓一跳要知道在这个紧要关头,谁的名字被提起的越多那么秋后算账的可能性就越高,最好是和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这是最好的。 蔡京这几天又老了不少,好像别人的时间都停滞不前了,他的时间走的如流水,短短几天,头上的头发已经全白了,看样子心里沉受的压力很不小。 已经四起四落的人了,再加上岁数大了没什么好担心的,不管谁坐朝,和他没关系了。 “这和老夫有什么关系?没看到是皇上的兄弟来和皇上抢皇位,我们们做臣子的,当然是要维护正统的合法性,难道还有什么企图不成?” 蔡京的一番言论说的头头是道,让人挑不出毛病,让赵佶更加的感动。因为就在刚才,他的话里已经表忠心了,蔡相的党羽怎么说也占了大半个朝廷,这下就算简王得逞了,也得不到多少人的支持,就是一个十足十的伪朝廷。 蔡京就是一个老狐狸八成是这几天童贯走漏了风声,要不然也不会变得这么快。 今天要扳倒他已经很困难了,以后有的是机会,不能因为扳倒他而让主角跑了。 “蔡大人果然心系社稷,本候的意思也正是蔡大人的意思,不管你外面有多少兵卒,只要大宋的根基还在,即便你坐上了那个位置,天下也不是你的。” 吴熙没有点名道姓的说这句话是说给谁的,但是大家一直认为这是在说简王的,因为只有简王现在还站在皇帝的对立面。 “哈哈……小子,本王现在只要一声令下,整个紫宸殿里的人,一个都别想出去,就算那个皇位不是本王的,赵佶也别想坐的舒服。” 简王已经死过一回了,对于生死他已经看的太淡了,所以拿生死说事,他不会买账的。 “不,陛下做的很舒服,也会一直舒服的坐下去的,因为陛下有本候,本候会保证陛下的江山延续万世,永远流传。” 吴熙现在开始给赵佶戴高帽子了。 赵佶自然很高兴,尽管现在大军围城,看见吴候依然这么眉飞色舞的,心里想着应该没有事,要不然这么惜命的人,肯定不会把自己置身在这么危险的境地。 “小子,你还真会拍马屁,他马上就是一个死人了,你这马屁拍的一点用处都没有了,本王觉得,你还不如给本王说几句好听的话,本王或许念在你少不更事,还能放你一马,你越是这样,本王完事之后就越是会杀了你。” 简王凶像毕露,他的耐心已经不多了。 “你真的觉得,靠你外面的那两千人,就能成事?” “不是两千人,而是五千人,曹禺大人还领着三千人马为本网助阵。” “不,本将军从来都没有投靠你,投靠你,就是想把你引进这里而已,目的已经达到,本将军也该交差了。” 曹禺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说完这话之后,就上前开始卸甲。 不一会儿,卸甲完毕,跪在地上虔诚的给赵佶磕了三个响头之后,说道:“臣曹禺有罪,投靠反贼致使陛下受了惊吓,现在卸甲,请求陛下责罚!” 这是一早吴熙给给编排好的,不这样说的话,就算事后你有救驾之功,也会在赵佶的心里留下一个反叛的印象,还不如没等人家先制你,自己先把自己开了,那么后来论功行赏的时候,陛下自然会想起一个负荆请罪的将军,而忘记了你的反叛。 “爱卿平身,都是为了大宋的社稷着想,朕都看在了眼里,都是忠臣啊,从现在起,你们曹家恢复男爵的一切特例,世袭罔替。” 这就是曹禺想要的一切,没有想到会这么快就能达成。 “谢陛下隆恩!” 曹禺赶紧又穿好了铠甲,狠狠的瞪了一眼简王,大摇大摆的走了紫宸殿。 这一出戏给在场的诸位震撼真不小,全副武装的甲兵就站在朝堂上,这是很久都没有了的事情了,现在又出现,不是一个好兆头,但是,只要大家齐心协力,一定能走出这一段的阴影,使大宋变得更好。 很多大臣的心里已经有了谱了,只是还是观望这个吴候究竟在玩什么把戏。 “应该谢本王的,你们真的不会认为,本王就带了这么点人吧?” 简王的一句话直戳诸位的心头,因为他们害怕的事情,终究还是来了。 “唉!直到现在你还在做自己的皇帝梦,你已经败了,其实本来就不该开始的,在茶摊上本候就应该劝你不要开始的,就这样平淡的活下去不好吗?” 吴熙看着已经接近疯狂的简王,实在不想看到他最后的结局。 “茶摊其实就是为了拉拢你而准备的。” “不,其实是为了阻止你,本候才让掌柜的离开,让你开了这么一个茶摊的。” “哦?” 简王若有所思。 “难道说,你一开始就知道是本王要在这里给你下套?” 吴熙本来不想说的,因为他在暗中的力量很强大,他在这里演示自己的成果,就等于直接告诉皇帝他的实力,皇帝的猜忌心本来就很重,这次过后,吴熙的职权范围势必会大大的减小。 “是啊,你也在京城待了不少的时间,你就真的不知道京城的百姓是什么样子的吗?” “哈哈哈……本王还以为自己的面子足够大,还以为自己的实力足够大的能让整个京城都掌控在本王的手里,现在看起来,这不过是你们陪着本王演的一出戏而已。 那这么说来的话,福宁宫外面那些被本王杀死的大臣也是假的了?” 简王简直不敢相信自己辛辛苦苦准备了将近十年的复仇大计,就这样轻易的被人家化解,而且还是在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简直就是对自己最大的讽刺。 “王爷现在明白了过来也不算太晚,至少还没有造成更大的破坏之前,及时的明白了,如果能够及时的收手的话,圣上都会代表天下苍生谢谢你的,而且还会赦免你的死罪,给你找一处静怡的地方度过你的余生,这样的生活,也符合你的心境,如果您愿意的话,趁皇上也在,给你请一道圣旨,无忧无虑的去生活,王爷以为如何?” 这是吴熙趁胜追击给简王逃生的条件,毕竟是赵佶有错在先,现在人家回来讨回公道不成,总不至于再一次丢了性命。 这是吴熙趁着赵佶还愣神的功夫,能给他争取到的最大的宽恕的机会了,要是赵佶缓过劲来,不把他斩杀在大殿上,就算他祖上积德了。 “本王活了这么多年,从来没有想过和一个小娃娃讨价还价,不过你的演技拙劣的很,几句话就想让本王放弃十年的计划,这很不现实,走到现在这一步,不管怎么样都要搏一把,别人给的苟活不是本王需要的,你还是省省心想想怎么应付一会儿怎么逃出去吧。” 简王直到现在还以为自己外面会有千军万马来帮助自己。 吴熙对着赵佶摊了摊手,意思是他实在没有办法劝说了,你看着办吧。 赵佶说道:“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解决了吗?” 吴熙和简王同时摇了摇头。 “朕听说你有一个沙盘,就是专门在沙盘上模拟作战的一套东西吗?既然你觉得现在开战和天下苍生的意志背离的话,那么你们不妨在沙盘上杀一阵如何?” 自从司马林去了一趟军武止之后,回来给他说了很多新鲜的玩意儿,都是吴熙自己发明创造的,这引起了赵佶很大的兴趣。 赵佶这个人不仅对书画女人有兴趣,对任何新鲜的事物都有一定的兴趣,就比方说这个沙盘,其实是他自己想看看的,在这个关头,就算吴熙不想拿上来,也不行了。 吴熙狠狠的瞪了司马林一眼,说道:“既然早有预谋,那么沙盘肯定也准备好了?” 司马林笑嘻嘻的说道:“回侯爷的话,已经准备好了,就等着您开始了。” “那好吧,王爷如果觉得不服气的话,我们大可以来一局,模拟之后还觉得不服气的话,真刀真枪我吴熙陪着你。” 说完招招手就让司马林把那东西给搬上来。 司马林想帷幔后面招了招手,帷幔揭开之后,二皇子赵楷推着沙盘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把头仰的很高,神情间很骄傲。 “禀父皇,沙盘带到,请父皇处置!” “开始吧!” “开始!” 司马林扯着公鸭嗓喝道。 赵楷小跑到了吴熙的跟前,说道:“姐夫,听我大哥说,你的格物也很厉害,楷儿想跟着你学习一段时间,你看怎么样?” “姐夫?” 吴熙被赵楷叫的没头没脑的。 “是啊,你还不知道吧,父皇和母妃已经商量着要把安德嫁给你了,你以后是要住在公主府的驸马都尉,说到底都是一家人了,你还有什么藏着掖着的呢?” 吴熙为了解这次皇家之围,确实没少来皇宫,走的都是秘密暗道,什么时候招惹上了帝姬?再说了,皇帝家的帝姬很多都是嫁给将门的,什么时候也轮到自己了? 吴熙有些眼晕,眼巴巴的看着皇帝,想让他给自己一个解释,但是看见的却是皇帝左顾右盼的眼神,这一家子都是坑啊,不知不觉中就把他绑在了皇家的战车上了。 第二百一十二章 沙盘演练 皇家就是这个德行,从来都不顾及别人的感受,好像他们家的公主多的嫁不出去似的,随随便便的和妃子在被窝里就把终身大事给解决了。 也不管被嫁的那个人愿不愿意,家里同不同意,反正感觉就是我们看上了你,那是你的荣幸,你要也得要,不要也得要。 吴熙现在头都大了,自从听到别人叫他姐夫之后,心里的火就不停的往上冒,他们这算什么啊,还能不能好好的玩耍了?只不过给你打了几场胜仗而已,用不着这样绑在一起吧? 想想马上就要来临的靖康之难,吴熙就没有了一点杀敌的兴趣了。 “吴侯,可以开始了吗?” 简王似乎对沙盘很有兴趣,催促发愣的吴熙赶紧开始。 吴熙正在心里斗争,忽然听见简王的催促,一个阴冷的眼神飙过去,简王似乎都心有余悸。 “那就开始吧,这场战争过后你解放了,本侯要落难了。” 吴熙和简王并肩往沙盘跟前走,吴熙发出了感慨。 赵楷突然叫住了吴熙,用的是姐夫的称呼,这下很多大臣都听见了,直接等于皇家宣布了他们的婚事,就算吴熙现在想要悔婚,都不可能了,除非他死。 事关皇家威严,容不得吴熙随便乱来。 吴熙急得直跳脚,皇帝乐的合不拢嘴,这根本就不像是大军围困的窘境,更像是一家人在家里肆意的玩闹似的。 也许吴熙自己感觉不到,这时候不知道多少人羡慕的眼睛发红。 “什么事,你说吧,不要这么大喊大叫的,让人家以为我们已经结婚了,搞得我没有别的美女追了。” 这是吴熙很小声的说给赵楷听的话,哪里知道赵楷这小子说道:“姐夫,这你就不对了,你娶了我姐安德,就不能在外边鬼混了。” 吴熙老脸一红,没有脸面再说下去了,问道:“你究竟要干什么?” “我是说,你们不用走过去,我一个人就能把沙盘推过来。” 吴熙一脸的惊诧,想到滑轮技术已经被人家窥伺并且攻破,心里就一阵不舒服。 “那就赶紧推出来,没看见王爷已经等的不耐烦了吗?” 吴熙怕了她了,害怕他又说出什么不中听的话,赶紧顺着他的意思来。 所谓的他一个人就能把沙盘推出来,就是在沙盘的下方装了四个轮子,推起来当然很轻松。 这大概就是司马林在吴熙的作战室看了之后,回来给赵楷一形容,本身就有点底子,再加上热爱,所以一想就明白了其中的道理。 众大臣对赵楷无不大加赞赏,认为他是宋朝科技取得日新月异的大功臣,虽然现在有些小,有些事情了解的不够深刻,假以时日,一定会成为赵桓强有力的左膀右臂。 吴熙则暗暗祈祷,不要让今天的事情成为明天的榜样才行啊。 就是因为简王没有坐上皇帝,不服气之下,才有了今天的局面。 如果赵楷认为这个皇位应该他来做的话,那么吴熙就会让他和赵桓好好的切磋一下,他绝对不会从中作梗了。 上行下效很容易形成风气,尤其是皇家,更容易成为效仿的高危地带。 终唐一朝,皇位更迭不流血的很少,基本都是兄弟之间相互残杀,这都是拜李世民血腥夺位之赐。 宋朝的皇位更迭向来都是平和的,那是因为大臣们把皇权越来越多的装在了笼子里,致使臣子的权利开始增大,而皇权慢慢的被束缚,皇上的人选有了大臣们参与的意见,自然又不容易出现暴力夺位的现象,基本上都是和平过渡。 现在有了简王的暴力夺位,那么后来者就会效仿,而且会呈现出不同的方式方法,那个时候,朝堂大乱,皇权自然而然的爬出笼子控制一切,那个时候,臣子的权利被削弱,皇权无限大的时候,国家机器的运转就会达到顶峰,大宋朝不杀士大夫的日子就会一去不复返。 那个时候,朝廷又回到了暴力统治的时代,说白了,这就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没有人能够逆转,吴熙也不行。 “姐夫,不,吴侯,可以开始了!” 赵楷把沙盘移动到了大殿的中央,以便所有的大臣都能看的清楚。 吴熙朝着赵佶行了礼之后,又向简王抱了抱拳,说道:“王爷,请!” 简王走到沙盘跟前,被沙盘的做工惊呆了,上面完全就是一个缩小版的东京城,周围的花草树木,不用解释,一目了然。 “这确实很震撼,进攻方和守城方一目了然,不需要再现实里拼个你死我活,在沙盘上就可以君临天下了。” “王爷,说句不好听的话,这沙盘就代表着先进的战术思想,往后大宋朝打仗,事先就会在沙盘上进行不下十次的推演,只要有一次不成功,先前制定的战术就作废重来,这样下去的话,我大宋朝何愁对外签订一些丧权辱国的条约?” “小兄弟实在是人中龙凤,有经天纬才,是大宋的福气,要是你能站在本王这一方,本王的胜算会大大的增加。” 简王在和吴熙的对峙之中,慢慢的开始喜欢上了吴熙,吴熙的身上好像有一种魔力,吸引着对手开始喜欢他,然后趁人不备一举击败对手。 “王爷,不管是本侯站在哪里,胜利的是正义的一方,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是有正义的,要不然本侯今天也不会站在这里和您在沙盘上推演。” 简王笑了笑,不再说话,而是拿起了准备好的指挥棒,在沙盘上把自己的人摆放成自己以为的那样。 吴熙看着他摆弄完自己的人马之后,摇了摇头说道:“我要是您的话,这个时候就应该负荆请罪,不为自己,也要为家人考虑一下才行,你不会天真的以为,她们现在还在你的控制之下吧?” 简王眉宇间漏出了一丝不快,但是很快就消失了,这是一种假装的镇定,也是大人物在关键时刻需要保持的风度。 “本王还没输,吴侯,请!” “不!您已经输了,陪你演了这么长时间的戏,小子有些不忍心了,本来还想着让您胜一阵的,但是,真的胜不了了。” “为什么?” “因为你自认为现在还在岗位上随时听您调遣的人,就在我们刚才谈话的时候,已经人头落地了,所以,您什么都没有了。” 吴熙说这话,把代表他的红旗子,让太监全部插上了简王的阵地,最后,演示结果就是,在皇宫里只剩下简王一个人,而在地牢里的角落里,还有几个彩色的小人,如果他还是执迷不悟的话,那些彩色的小人也会在第一时间变成黑白色的。 “天牢里那些彩色小人是本王的家属?” 吴熙不说话,点了点头。 “你刚才说自从本王出现在京城之后,所有的人就开始陪着本王做戏,就是为了能够消除本王心里的恨?” “这是皇帝的主意,您还是和他说吧。” 吴熙说完之后,就把手里的指挥棒一扔,走进了武将的阵营,把袖子捅起来,闭着眼睛,不再说一句话。 “都是以前的事了,就害怕你想不开,所以朕……” 简王做了一个暂停说话的手势,沉默了好久,才慢慢的说道:“本王今天输了,心服口服,都是你运气好,有这么多能人异士愿意为你效劳,要不然这天下早就不姓赵了。 本王死可以,希望你能放过他们娘两,他们是无辜的,以前我们渡在一起度过了快乐的童年,只可惜再也回不去了,我们注定要比别人背负太大的使命,不能好好的坐下来促膝长谈。 不能有常人之间的那种信任,是我们皇家的悲哀,如果有来生,本王愿意做一个平凡的人,平凡而静怡的生活在这世界普通的角落里,最好能遇上一个好皇帝,把天下治理的井井有条,农民安居乐业,举家欢乐,这是本王的向往。 希望本王的死能唤醒你内心的王霸之气,重新把小时候远大的理想和抱负付诸于行动,相信朝廷一天比一天好起来的。 这是一个人才辈出的时代,也是妖孽横行的时代,可惜本王要走了,看不到大宋朝一统天下的时候了,当大宋朝屹立在世界之巅的时候,记得有本王的一点功劳。” 说完之后,不等赵佶应允,一头撞向了大殿中的柱子。 这根柱子前些天刚刚迎接了盛章的死亡,今天又迎接了简王的死亡,让人看上去有些暴戾。 之所以不等赵佶点头答应,那是因为吴熙会为他做好这些事情的,一个王爷,要是连这点都看不出来的话,王爷也就白当了。 事情总算告一段落了,朝堂上的人长舒了一口气,觉得今天的朝会是有史以来最慢的一次。 时间已经不早了,华灯初上,窗外的景物似乎都变得不那么好看了,这是人的心里在作祟。 吴熙主动上前,要求为简王收敛尸体,因为他已经死了一回了,现在就不算是王爷,死后不能进祖坟,所以吴熙得到了这一次机会。 转身就要离开的时候,赵楷出现在眼前,吴熙赶紧想要捂住他的嘴,可是已经晚了。 “荣德希望你能经常来宫里逛逛。” “那是一定的,不过我能不能成为你的姐夫,还要看我家夫人的意思了,要是我家夫人不同意,那么就算是砍头,我吴熙也不会住进驸马府。” “你是想让我父皇亲自提亲?” “有什么不可以吗?” 吴熙摊摊手,耸耸肩,带着一种快感走开了。 第二百一十三章 靠本事吃饭 简王事件告一段落了,吴熙在这里面很好的扮演了一个引导者,和无聊到了极致的赵佶演出了一场大戏。成功的把简王的势力提前消灭在了萌芽之中,而简王自己还完全不知道,直到来到大殿之上,经吴熙在沙盘上的提醒之后,才逐渐的明白,其实这都是人家为了自家的主子而设的一个局,自己还是一个棋子而已。 经过这么多年周密的准备,还是没有逃出自己的命运。 剩下的事情就没有吴熙什么事了,告假在家里,好好的陪一陪孩子,最主要的还是陪孩子她娘。 这几天还有最重要的一件事要做,那就是处理掉简王的尸体。 准确的说是要给简王编一个新的身份,然后送到清涧的兵工厂,往后就不要想着再做皇帝什么的美梦了,按照自己心里想要的那种生活去生活就好了。 就在简王和吴熙对阵沙盘的时候,他们就已经打达成了协议,简王不想自己到死的时候,都还活在别人的监视之下,所以在得知自己毫无胜算的时候,就开始求救吴熙。 好在吴熙不是那种赶尽杀绝的人,也暗示他只要以后不再出来搞事情,他就会冒死救他一回。 简王痛定思痛,答应了吴熙的要求,于是,假装撞上了柱子,吴熙上前打着处理尸体的幌子,带回家之后,让邱神医慢慢医治,反正最近他无聊的要死,周侗老前辈这几天没在家,他一个人不知道要做什么,正好可以解闷。 紧急状态撤销了,家将们也放了假,让他们好好放松放松,从长安出把整个中国绕了大半个圈,几乎时时刻刻都在打仗,好不容易活了下来,回到东京之后,又碰上了这样的事情。 他们也是人,也知道累,再说了,挣下了那么多的钱,加上朝廷的赏赐,一个个都成了土财主,在大街上都是横着走的主,就算是以前的恶霸,见了他们都要绕道走,因为他们没必要和这些人杀才较真,你迟早是要离开的,这几天就让着你,等你走了,爷还是霸王。 落落现在才两个月大,看见人的时候,只知道踢着他的小脚笑的花枝乱颤。 看样子随了他娘的样子了,事前吴熙就有了这样的心里准备,崔妙彤在这么人的口诛笔伐之下,尽然能撑过来,基因不是一般的强大。 孩子逗着玩一下还行,看着久了也有视觉上的疲劳感,不像五六岁的孩子,有了自己的思维,有时候,一个表情或者是一个眼神,让你随时想起很久很久以前那个纯情的你。 似乎慢节奏的日子并不是吴熙想要的,一慢下来,整个人都觉得不好了,好像整个世界都会遗忘你。 所以必须做点事情才行。 不过就在吴熙准备做些什么的时候,皇家的恩典终于到了,当然是要宣他进宫,要把荣德下嫁给他的恩典。 这件事情崔妙彤已经知道了,他很大度的接受了皇家的恩典,并且公主进门之后,她就把主母的位置让出去,自己和柳依依妹妹快乐的做一对小妾就好。 能看的出来,崔妙彤是不高兴的,因为这是她的家,是她的夫君,凭什么那些人说要就要走了,连声照顾都不打。 好不容易走上了正规,现在就要白白的交给别人,就连自己的命运都要交给别人了,这是她不喜欢的地方。 她是一个喜欢自己掌控命运的人,不喜欢有人动不动就咆哮着要了你的命的人在她身边给她号施令。 总的来说,皇家的做法深深的伤害到了崔妙彤,而且这种伤害根本没有办法弥补。 “你真的不在乎做大还是做小?” 这是吴熙问的。 “是的!” 崔妙彤回答的时候,眼睛闪烁躲避,说明她说了假话。 “不要骗我了,知道你不开心!” 吴熙安慰着说道。 “妾身还好,如今我们有了孩子,更要无比的珍惜这个家,妾身喜欢的是你这个人,不是某种形式,所以只要夫君你不离不弃,妾身定然生死相依。” 这就是崔妙彤给吴熙下决心呢,不是每个女子都能做的风轻云淡的,崔妙彤做到了,很不容易。 “夫君和公主结婚,不是公主嫁过来,而是夫君嫁过去,是要住进公公主府,做驸马都尉的,难道你也会跟着住过去?,要知道那里根本没有你的位子。” 吴熙说的是事实,这不是崔妙彤愿意看到的事实。 “这样更好了,我们又多了一个家,这个家主母的位置不用让出去了,你愿意什么时候回来就什么时候回来,妾身等着你就是了。” 崔妙彤这个时候已经泪水连连了。 吴熙伸出手一把揽住崔妙彤,鼻子有些酸,崔妙彤已经哭成了一个泪人,看的出来,崔妙彤对失去这个家是多么的不舍。 这个时候,就应该是男人站出来的时候了,吴熙刮了一下崔妙彤的鼻子,柔情似水的说道:“为夫去去就来!” 说完上了仆人以准备多时的马车,向皇宫方向走去。 因为吴熙的家世比较特殊,所以,儿女婚事,都是吴熙自己做主,现在怎么说也是侯爷一个,还是能做的了自己的主了。 司马林来的诏书上只是说去皇宫做客,赵楷有些问题需要吴熙给于解答,所以只能是吴熙自己去,不能让小王爷自己去找吴侯。 这就很能说明问题了。 宫里是不能有小王爷的,有也只是在外城居住,只有他娘生辰,或者是每月十五的时候,这些王爷才能进宫小住几日,平时皇宫里只能有一个男人,那就是赵佶。 所以,就算是吴熙进了皇宫,也只能住在外城,不能去后宫的。 那么荣德自然是要见吴熙的,别人说的再好,也不及自己看上一眼,再说了,都说这个侯爷不是那么好驾驭的,还结了婚,嫁过去只能做小,这种情况下,就更应该把握好尺度,不能随随便便就把自己交给别人的。 其他的帝姬嫁人都是住在公主府里,只有自己要去别人家,还是做妾,想想都不开心的厉害。 二哥把吴侯说的好的不得了,几乎就是一个全能型的人,没有任何的缺点。 在外能领兵打仗,回家还能下厨,更重要的是还能挣钱,听说他们家的仓库里堆满了宝贝,都是他的商队从各个地方带回来的珍,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趁他这次进宫,得好好的问问才成。 吴熙已经有了原配,按理说纳妾就是吴熙来他们家把人领走就是了,这样做有些亏,毕竟是皇家嫁姑娘,不能这么草草了事,要是可能的话,嫁过去之后,主母的位置都要抢过来的,要不然,怎么才能显示出皇家的威严呢? 不管了,一切要等到看了才知道,鞋子合不合脚,穿上才能知道,人再好,不是自己的菜,那也不行。 要不是父皇他们需要这样的政治联姻,她才不会把自己嫁给一个已经结婚了的人。 他们的让步已经够多的了,接下来就看侯爷有多少诚心了。 吴熙一路走来,等待皇帝的召见,召见过后,才能在太监的陪同下在皇宫里转转,在天黑之前,是一定要离开皇宫的,要不然会有性命之忧。 所以当太子提议去皇宫里转转的时候,吴熙连连摆手拒绝了,不是他不想去,他是害怕自己把持不住自己的冲动,做出人神共愤的事情,那就真的不可原谅了。 吴熙提着宽大的官服就要往回走,正好碰上了赵楷急匆匆的赶来,因为一个术语的意思搞不明白,想要问清楚,哪里知道,荣德也跟在赵楷的身后,就是为了看一眼未来的夫君。 这在古代是犯忌讳的,但是人家是皇家,这就不存在犯忌讳一说,脑袋在不在脖子上都是皇家说了算,更何况,就是看一眼而已,所以,吴熙很自然的抬头挺胸,想要显示出自己很帅的一面。 这和后世有一点是相通的,不管结没结婚,在女人面前,男人始终保持着优雅,就是想给别人留下一个好印象,说不准还能生个***什么的。 这在古代是一样的,要是这个小妾你非娶不可,第一印象不好的话,和***基本上没有多少区别,就是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象征性的行个夫妻礼,那么往后,就不会再有机会有男人进入你的房间了。 “熙哥儿,等等,走的这么快干什么,今天本来就是我要见你,才让父皇宣你觐见的。” 赵楷似乎走的很急,要是今天再问不上的话,那么往后,就要自己前往侯府去问了,这个他的身份很不相符,事关皇家尊严问题,他向来都很重视。 “你说,我回答就是了。” 吴熙很正面的回答道,没有焦躁,没有不安,只是很随和。 “力的作用问题!” “这个力……” “你就是英武侯?” 吴熙刚要回答,有个女声响起,这大概就是荣德无疑了。 “正是本侯不知道来者何人?” “你不用知道,一个问题,我来问,你来答,如果我们结婚的话,主母的位置会是我的吗?” “这就看你的本事了,我们家从来都是靠本事吃饭的。” ; 第二百一十四章 杀人魔王 皇家的人说话,天生就带着命令的口吻,而且只要没有达到他们的要求,自带的怒气就会发出来,暴戾一点的,甚至就要大开杀戒了。 吴熙是侯爷,也是她安德的未来的夫君,她根本就不敢有那样的举动,刚开始的时候,赵佶提出来要喝吴熙联姻,吴熙是答应的,因为吴熙觉得他的后代和皇家的后代结合的话,也可以净化一下血脉,说不定在若干年后,他这一支也可以出个皇帝什么的。 没想到赵佶说的是要他迎娶帝姬。 如果赵佶坚持让吴熙遵守皇家的规定,住在帝姬府的话,打死吴熙都不会愿意的,后来还是赵佶妥协了,这要是放在以前,绝对是不会出现的。 也许是赵佶看着吴熙顺眼,抑或许是上了年纪,有了其他的想法。 叫一个公主去大臣的家里做小妾,这是破天荒的头一回了,这样的事情还是发生在一个来历不明却对大宋有功劳的小子之上。 要说没人羡慕嫉妒,那是不可能的,但是,大臣们有看法没有办法,因为这是人家上战场一刀一刀杀回来的功劳,要是有证据证明吴熙是敌国派来的奸细的话,那么他现有的荣耀,就会全部被拨回,一夜回到解放前。 问题是很多人有这样的想法,也付诸了之际行动,就是找不到一点点的证据可以证明吴熙就是奸细,而且就算是嫁祸,也找不到合适的理由。 因为他们在调查中发现,吴熙对于这个世界来说就是空白一片,什么痕迹都没有发现,所有的线索都终于那片茫茫的沙漠。 所以,直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人愿意站出来和吴熙正面为敌,即便是权倾朝野的蔡京也是在暗中给吴熙下绊子,还没有到正面冲突的地步。 所以在前几天的朝堂上吴熙才选择放了他一马。 要不然蔡京一家现在应该在去往岭南的路上吃风拉稀了吧? “本公主从小就练过的,你确定她能承受的住本公主的雷霆之怒?” 安德从小锦衣玉食长大,自然很难适应吴熙他们家闲散的生活,现在说一招就要把崔妙彤制服,那她真的是井里的蛤蟆没有见过天有多大。 “哦!公主的武功果然不同凡响,我想我们家里的那口子已经等不要和公主一较高下了。” 吴熙不知道自己在这里鼓励她们两个开战是不是真的闲得慌,家里实在是太安静了,要是没有了火药味,现在已经不像是一个家了。 “那就好吧,你现在就去父皇那里说说,过几天嫁过去之后,我们就开战,看看谁的拳头硬。” 吴熙一不小心把安德的火气给斗了上来,现在说什么都不行了,嫁过去之后,会有一场主母位置争夺的大戏的。 吴熙在崔妙彤面前吹过的牛皮,这一次很快就要被拆穿了。 赵楷把安德推开之后,就要吴熙给他讲讲力的作用,吴熙已经没了兴趣,自己一不小心搞起来的事情,现在需要他冷静的去处理了,回家之后,一定要让崔妙彤做好心里准备,就算不能打的过安德,也不能败的太惨,要不然他以后的日子就真的难过了。 家里都是崔妙彤的老人,安德如果上位的话,就会被大家孤立起来,日后的日子一定不会好过,那么吴熙自己的日子也就可想而知了。 “行了,我一会儿去你大哥那里给你把这些东西都写在纸上,以后你不会的时候,看看这些定义,然后自己去理解吧,所有的事情都是我给你说了的话,你就算是当时理解了,往后忘记的也会很快,所以,还是自己理解了,才能变成自己的东西。” 吴熙心里很烦躁,对于赵楷的问话,只是引用了后世老师上课的时候经常说的话,对于赵楷来说,这就是天大的好处。 赵楷赶忙答应了下来,拉着安德就有,因为安德答应和他出来看看吴熙就走的,现在看上去两个人说的并不是很好,害怕事情搞大不好收场,赵楷果断拉着安德离开。 吴熙对赵楷偷过去一个赞许的目光,赵楷足足回味了老半天才回过味来。 “你干嘛要拉我回去?” 安德果断不高兴了,因为看上去吴熙并不买他的帐,以后看样子,要失宠了啊! 别的公主嫁人之后,就是家里的皇后,要是被欺负了,娘家人分分钟就从皇宫里赶来为自己助阵,现在好了,嫁给了一个侯爷,主母的位置还不是自己的,就算受气了,她也能看得出来,自家的娘舅和他穿一条裤子,过来之后,还指不定谁收拾谁呢! “你没看见熙哥儿的脸色很不好看吗?” 赵楷解释道。 “那有什么好怕的,我正要好好的杀杀他的锐气的,谁知道你就是一个脓包,这让我以后嫁过去,该怎么立威?” 安德说的一副正义凌然的样子。 “什么?你打算以后在侯府立威?我看你还是算了吧,杀人魔头会怕一个弱不禁风的小公主?他的夫人也不是省油的灯,想想也是,杀人魔王的夫人岂是一般的女人?” 赵楷三言两语把吴熙变成了一个屠夫,不过在他的印象里,上过战场的人,可不就是拿着刀子在敌人堆里三荡三杀的好汉吗?要不然他是如何突破重重围困,死里逃生的? 这就是宋朝人普遍的想法,能回来的军卒大部分都是九死一生,长期以来就形成了这样极端的想法,只要是能回来的军卒,都没有人去惹,因为他们要么很厉害,要么运气很好,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受伤的往往就是自己。 “杀人魔王?妈呀,父皇这是要把我往火坑里推啊,早知道就不答应了,这下好了,我要是稍微不说他们的意思,就会被他们杀了,埋在后花园里,永远没有昭雪的那一天了。” 安德说着竟然哭了起来,而且声音越来越大,赵楷有些慌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正在这时,郑皇后游园,发现了哭泣的安德,再看赵楷,只见一条黑影,飞快的跑开了。 “金罗,怎么了?为什么哭啊!” “是赵楷欺负我!” “你说你都是快要嫁人的人了,还这样哭哭啼啼的像什么话?你夫君家里是武将出身,容不得你这样哭闹,要是惹得人家不高兴,要是打起来,这可怎么办?” 郑皇后还比较心疼自己的女儿,对于吴熙也侧面了解了一下,没有得到什么有价值的情报,朝野上下说他很能打仗,这可不就是一个粗鲁的军汉吗? “母后,连您都是这么认为的?” “还有谁这么说了?” 安德这么一说,郑皇后更觉得自己的推断是正确的。 “赵楷也是这么说的,他还说他们家都是杀人魔王。” “这还了得,你先回去,母后去找你父皇为你做主,这样的人如何能嫁?听说宋邦念的儿子宏光是个人才,前些日子还提起这件事情的,母后给你去说说。” 安德这才破涕为笑,毕竟不用嫁到侯府做小,这是她最近的心病。 福宁宫里,赵佶正在批阅奏章,郑皇后匆匆的走进来,把吴熙是杀人魔王的事情一说,坚决让赵佶解除和吴熙的关系。 赵佶一听哈哈大笑,放下手里的笔,揽过皇后,说道:“朕的人,朕能不知道他是什么人?要说他是杀人魔王,这倒好了,我们大宋承平日久的日子太久了,需要这样的人出来惊醒世人了。 可惜啊,他不是,你放心把罗儿嫁给他就好,他们家不会亏待罗儿的。 别人家就算是娶了公主,也是有目的的上位,住进公主府,地位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这位就不一样,他不打算利用公主的身份为自己谋福利,准确的说,他不打算接受驸马都尉的这个头衔,意思就是根本不想娶公主,是朕非逼着他这么做的,因为只要是武将,朕就要把他绑在自己的战车上,一损俱损,一荣俱荣,说到底,朝廷的安危还是要交到他们武将的手里才是,你让那些文官上马打天下,那就是个形式而已。” 赵佶讲的都是大实话,郑皇后也不是胡搅蛮缠之人,听完之后,觉得有道理,安德公主算是一个有福气的,嫁过去之后,只会幸福,不会有任何的不快发生,因为虽然不是因为爱情才走到了一起,但是,吴家的家风也不会因为安德的到来就把她排除在外。 政治婚姻大家都懂,就是皇帝派自己的女儿来监视将军的日常行为的,大家一起好好过日子就行了,安德注定会成为一个最幸福的公主的。 即便靖康之难不可避免的发生了,安德也不会成为俘虏北上,因为吴熙绝对不会让家人受哪怕一丁点的伤害。 “是妾身多虑了,圣上运筹帷幄,不是我们妇道人家可以理解的,妾身这就回去,好好教育安德,让她做好一个侯爷的小妾才是!” 赵佶微微一笑,点了点头,目送郑皇后离开之后,就又坐在龙案前开始工作。 第二百一十四章 走下神坛 吴熙疲惫的出现在家里的时候,崔妙彤第一时间上前送上了一个香吻,这是以前吴熙表达爱的方式。 刚开始的时候,崔妙彤很不习惯,认为这是伤风败俗的行为,自从跟了吴熙之后,就没了这方面的顾虑,而且更加肯定的表示,这就是爱人之间表达爱的方式,宋人就是太保守,导致真正的爱情在情侣之间没有办法得到释放,要是能够解放爱情之间的男女思想的话,想必整个社会的氛围会更加的浓厚。 所以后来,每当吴熙很疲惫的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都是第一时间上前给他一个爱的鼓励。 吴熙也很认可用后世人的方式来解决古代人的沟通,表达爱,就要这么简单直接,憋在心里,那不是真的爱情。 “夫君,你辛苦了!” 这是对人的尊重,更是夫妻间必须要有的形式。 “夫人在家里操劳,夫人辛苦!” 吴熙抱了抱崔妙彤,扬起手,拿起桌子上的一个包子,就咬出了一个月牙形,一边吃一边嬉笑的看着崔妙彤,这是幸福的笑,更是对崔妙彤的一种肯定。 “夫君,你笑什么,这包子又不是妾身包的,都是那些老妈子的功劳,你要是想谢他们,现在正是时候,他们刚刚做完饭,现在正聚在一起聊天呢。” 崔妙彤把桌子上的一碗稀饭推倒吴熙的面前,打趣的说道。 “有什么可谢的,都是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她们要是愿意待在吴家,吴家自然会把她们当家人看待,所以,为夫觉得要是太客气的话,反倒有了隔阂。” 这倒是实话,形式固然很重要,但是过了,就有作秀的嫌疑。 “好好好,夫君说什么就是什么,只要你以后还是这个家的主人,就什么都好说,要不然这么一大家子人,还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崔妙彤说来说去的就是害怕吴熙把公主娶进门之后,坏了家里的风气,把侯府变成实质性的公主府,那样的话,以前培养起来的感情,就会瞬间崩塌。 “你放心好了,什么都不会变,变的只是皇家而已,以前什么样,以后还是什么样就好,一个公主而已,还犯不着让你让位置。 你还是做你的主母就好,她要是有什么不对,家法伺候就是了,千万不要客气才是,皇家的臭毛病很多,但是不能带进我们吴家,不能惯这么多的臭毛病。 如果一切都按照皇家来安排的话,夫君宁愿带着你们回嗣武城去生活,那里实在是一个好地方,虽说距离敌国比较近,有一定的危险性,但是,等夫君把大宋的国境线北移之后,嗣武城就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内陆城市,生活起来绝对比京城要痛快很多。” 吴熙还是那个调调,为的就是给崔妙彤打气,要不然等到安德帝姬进门之后,就真没有崔妙彤什么事了。 “夫君考虑周全,妾身感激不尽,希望这不要成为我们之间矛盾的开始,保持以前的尊重就好,妾身也不是小气的,就是害怕下人们受气,要是安德能遵守我们的约定,不胡闹的话,这个主母的位置,妾身还是愿意让出来的。” 吴熙听着这话的意思就是想要撂挑子不干的节奏,就是威胁他了。 “行了,不要蹬鼻子上脸才是,安德也很可怜的,能嫁入我们家,是她的福分,想必她一定会遵守的。” “那样最好了,一会儿李钢先生要过来拜访,饭菜已经准备好了,你们好好谈才是朝廷之福啊。” 崔妙彤得到了自己想要的,马上就撤离了出去,把吴熙打发到了饭桌上去谈他的宏图大业,她一个小女人还是看好家才是正经。 崔妙彤娇滴滴的样子惹的吴熙浑身上下火气难消,要不是看在这是大白天的话,吴熙一定要白日宣淫才肯罢休的。 所以崔妙彤还没有等吴熙有下一步动作,率先离开了吴熙的身边。 吴熙觉得满满的都是套路,骗了他的感情,还骗了他的吻,最主要的是崔妙彤故意惹的吴熙浑身燥热没有办法消受,这是最危难情的。 还有什么好说的呢?李纲李大人正在客房等着,菜已经烧好了,就等他这个主人了,他还在这里算怎么回事? 猫着腰来到客厅,李纲已经等了很一会儿了,吴熙装作肚子疼的样子,正好给李纲行了礼。 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些伺候他们的丫环今天打扮的很漂亮,一个个看上去,丰满可人,让人有一种忍不住要心疼的感觉。 害怕在下人面前出丑,挥了挥手,下人就全部下去了,忙不迭地的坐在了位置上,才解了尴尬之围,美美的喝了一大口凉茶水, 身上的火热劲才慢慢的散去。 这才站起来,向李纲道了歉,正式的邀请其入席。 下人们远远的看着表现很反常的侯爷,被侯爷一个眼神吓的赶紧躲了起来,侯爷的龙爪手修炼的很娴熟,要是被他抓到,主母该要家法伺候了。 有客人在,家里的下人闹的不是很厉害,但是,即便是这样,菜肴上齐了之后,就再也找不到一个下人,这并不是待客之道,但是,吴家就是这样的,因为吴熙要开始说话,说的基本上都是机密,他不想让家里人跟着操心,所以,这已经形成了一个惯例,不管来人是谁,基本上都是这个待遇。 “李大人,怠慢了!” 吴熙嘴里满是歉意。 “哪里的话,侯爷日理万机,是百姓的福音,李纲在这里有礼了。” 李纲说着真的站起来,给吴熙行了礼。 李纲是吴熙在后世最为看重的老臣之一,要人家行这么大的礼,实在是担当不起,赶紧上前就要搀扶,但是就是这一个动作,显示出吴熙的稚嫩。 这本身就是一个可以受得起的礼,不需要这么紧张,他这么一弄,搞的李纲反倒不好意思了起来。 双方重新做定之后,吴熙赶紧给李纲倒满了酒,自罚了一杯之后,才和李纲喝了碰杯酒,这是吴熙在后世学到的臭毛病,尽管到了宋朝,短时间之内,仍然改不掉。 “李大人来府上是有事吗?” 吴熙这才问起了李纲上门的原因。 李纲是正值的大臣,没有什么事情,很少和其他大臣走动,为的就是不让御史弹劾他和其他大臣拉帮结派,这是朝廷上的忌讳,搞不好被政治敌人利用,他的仕途也就结束了。 “没什么事,就是单纯的来拜访一下,顺便谈谈当下的局势。” 这就是来询问吴熙在军事上怎么看现在北方激战正酣的两国,给宋朝带来的危害的。 “这是国家大事,理应在朝堂上讨论才是,吴熙不才,大的治国方针还需要圣上来裁定,我们都是一些军武上的莽汉,说话算不得数。” 李纲笑了笑,端起酒喝了之后,说道:“吴候如此谨言慎行,不像是你的风格,据老夫了解,吴候就是一个嫉恶如仇的人,为何到了老夫这里,就闭口不言,所谓何来?” 让人家看了出来,吴熙老脸一红,话锋一转,说道:“很多人都盯着我呢,不谨慎一些不幸啊,小子凭空冒出来,像浇了大粪的庄稼一样,飞快的生长,就会阻碍一些人的既得利益,所以很容易就要被人抓住小辫子,国事在朝堂上尚且不能随便乱说,何况是在家里?” 吴熙还是不愿意在李纲的面前说出自己的见解,因为没有任何的作用,要是说话能解决问题的话,朝堂上的那些文官早就把金人杀了千百遍了。 李纲虽然是文官,但是骨气还是有的,要不然在金人杀到城下的时候,还能指挥着军卒屡次发起反冲锋,虽然都是失败的,但是精神可嘉啊。 “既然吴候不想说,老夫也不勉强,打好你的仗就行,整个京城的将门都在往前面爬,而且还收到了一些成效。 曾家的曾夤,娶了帝姬赵玉盘,让自己家族的位置牢不可破,而且还在军武里安插了自己的人,就是为了将来着想。 曹家的曹奂,娶了荣德帝姬,虽然还有过门,听说曹奂从山里面回来就会住进公主府去伺候公主,为的是什么啊,就是为了让自己的家族距离皇帝更近一些,如果以后有什么立功的好事,能首先想到他们家才是。 折家,宋家,杨家,呼延家,哪一家不是挣着抢着往前面走,可是你倒好啊,完全不把这些当会事,你先是有一些功劳,可以让你衣食无忧的过活,可是往后呢? 难道真的像外界传的那样,你终究是要离开的吗?那你来这里是为了什么?” 李纲说话有些激动,似乎也在为吴熙的动机有些怀疑。 暴风骤雨的问话式谈话,这是吴熙的专利,现在从别人的嘴里说出来,吴熙老是觉得怪怪的。 “李大人心系朝廷社稷,吴某打心眼儿里佩服,可是你们的做事方式不是小子所能接收的了得,刚开始的时候,小子只有自己一个人,什么都敢做,什么都不怕,最多是重活一回而已。 可是现在不同了,一大家子人跟着小子要吃要喝的,不认命都没有办法了。 大厦倒塌的时候,小子可以轻易的躲开,可是他们怎么办?” 吴熙用问话结束了谈话,李纲也从吴熙的心目中走下了神坛! 第二百一十六章 贵族的潜规则 李纲说的是对的,吴熙自己的做法也是对的,这也就是说,这个世界上其实是没有对于错的,每个人的行事准则和社会道德观都有不同程度的差异,做出来的事情自然也就不会相同,但是,结果却是意外的相同。 这就更加证明,好人和坏人的区别,只是利益上的不同,行事的本质没什么区别。 时令已经过了惊蛰,多雨的春节给这片大地蒙上了一层了灰色,好像预示着大宋的江山看不清自己的前路。 不过从另外一方面来看的话,也预示着中原大地的寒冷而漫长的冬天即将过去,温暖的春天就要到来了。 这样的日子里最适合喝酒了,可是吴熙和韩世忠望着眼前的酒杯都在发呆,他们喝了太多的酒,今天的状态出奇的好,怎么喝都不醉。 “良臣兄,难懂是我错了吗?” 吴熙现在都不是很确定自己一直坚持的生活方式是不是真的错了,因为他看到的变化太大,大的有些超乎他的想象。 “能有什么错,错的是那些文官,总是觉得有陛下的庇佑,就可以对武将与所欲为,杀一个武将甚至都不需要向陛下申请,从来都是先斩后奏的,你看看你在苏州城下杀了朱勔,马上就有御史弹劾你的行为。 要不是老弟你形势风格比较豪放,身边的武将蛮横的话,我想开封府的府尹大人盛章,就会就地把你处决在苏州城外,让你连苏州走进不了。 你说说,这是谁的错?” 韩世忠越说越气愤,搬起坛子给自己来了一大口。 “少喝点为好,回去之后,嫂子还不得找我麻烦,不过说的还是没错的,所以我们是朋友,哦!对了,我们是朋友吗?” 吴熙提出了疑问。 “是!为什么不是?”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大概是湖州那一次吧!不对……也许更早!” 韩世忠含糊其辞的说道。 “你看,连你都不记得了,该罚酒。” 吴熙笑呵呵的端起了酒杯,一饮而尽。 “侯爷你喝醉了,该罚酒的是我。” 韩世忠提醒吴熙道。 “我们不应该是兄弟吗?怎么还叫我侯爷?” 两人相视哈哈一笑,同时搬起了坛子,往自己的嘴里灌酒。 他们喝的自然不会是吴熙家里自己酿的酒,要是喝后世的二锅头,吴熙根本就不敢这么喝,一次就喝的以后就得戒酒了。 古代的酒其实就是黄酒,习惯了后世烈酒的洗礼,吴熙喝起来其实和喝啤酒是没有区别的,除了有些涨肚子之外,说实话,他现在真的没什么事。 周围的酒坛子,换了一次又一次,桌子上的下酒菜也是换了一遍又一遍,每次都是四个精致的小菜,从来都没有一次是重样的。 “你们家就是好,人气越来越旺盛,皇家的公主都愿意搬过来住,而不是让你住在公主府,这就是你人格的魅力,我是没法和你比啊。” 韩世忠每每看见吴熙的家里的情况之后,就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感慨。 不过这也难免,因为不管是谁,都会羡慕这样的一家人,家里没有上下尊卑,吃的喝的都和人家不一样,下人根本就没有个下人样,吃饭的时候和主人坐在一个桌子上。 主人没有主人样,非得挤到下人堆里说些闲散的话,根本就没有一个主人的样子。 但是这家人就是处的这么快乐,活得这么潇洒。 不管什么时候从他们家的门口路过,里面的笑声就没有断过。 韩世忠试问自己就做不到吴熙这么宽宏大量,能容忍下人在府里这么胡作非为。 但是,他们从来都没有听说过吴家有什么伤风败俗的事情出现,有的全是歌功颂德,成群结队的人上府看看吴家有什么活计要干,听说他们家对下人特别的好,不仅可以吃的饱,而且晚上回家的时候,还可以给家里其他的成员带点东西回去。 刚开始的时候,吴熙对他们这样的行为有些反感,因为在天子脚下,不可能有那么多的人,为了一口饭食而沿街乞讨,或者说是,不可能有人为了活计而发愁。 经过调查之后才发现,其实东京繁华的背后,有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那就是贫富差距特别的大,有钱人真的很有钱,没钱人真的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 上位者自然不会为了这下人下人的温饱,而坏了自己的政绩,能做的事情,就是尽自己最大的可能去压榨他们,让他们在东京城生存不下去,然后,滚出东京城就是了。 但是,让他们想不到的是,走了这一批,另一批落魄户马上应运而生,这是社会结构导致的,不是你赶走乞丐或者是流浪人就能够结束贫穷的。 这就陷入了一个死循环。 吴熙还没有那么大的能量,让整个东京城吃不上饭的人每天都有吃不完的花卷和包子,他只能尽可能的让这些上门来找活计的人有一顿属于自己尊严的饭。 宋人是骄傲的,这话不假,因为他们要是没有给你们干活,就绝对不会吃你们家的饭,哪怕饿的头昏脑胀,也要给主人家把活做了才能吃,换句话说,他们只吃自己创造价值的那口饭,不属于自己的,哪怕是一碗水,都不会喝。 这就是一种骄傲,也是一种尊严,因为他们吃的是自己饭,只有吃着自己的饭,他们才觉得生活是属于自己的。 刚开始的时候,吴熙很反感这写清高的人,到后来也就习惯了,因为能把清高做的这么清新脱俗的,也就只有宋人了。 这是很难得的,吴熙不想在他们的伤口上撒盐了,崔妙彤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不管家里有没有活计,总是把家里所有能不能做的事情,每天都要做上一遍,久而久之,这里就形成了另外一种场景,侯府每天熙熙攘攘的就像是在赶集,粮食的消耗程度也在成倍的增加。 得到了大善人的同时,新的问题也诞生了,那就是,粮食的来源问题。 吃点粮食当然没什么问题了,但是,这么无偿的吃下去,侯府迟早是要被吃空的,因为他们来干活创造不出来价值,反而在消耗价值,这就成了一个死循环,吴熙要为自己的心软付出养闲人的代价。 “都说慈不掌兵,义不掌财,看来兄弟你两样都占了,也够为难你的了。” 吴熙接过韩世忠递过来的一坛子新开封的酒,同时也听着韩世忠对自己现阶段的分析。 “那是啊,都是我那内人害的啊,她就是一个心软的,看不得别人比自己还惨,刚开始的时候,还能接受,可是,现在人越来越多,看样子还有继续壮大的趋势,我也是头疼的厉害。 你说我们是刚刚才来到京城的算是一个新晋的贵族,要是这么干的话,迟早会得罪其他的贵族,往后的日子真的很不好过啊。” 吴熙说的这是大实话,贵族间有贵族间的潜规则,不能跨越这条鸿沟,要不然人家就会把你排除在外,不带你玩,就算是你是贵族,看上去和一般的农户没有什么区别,也就没有贵族的气质。 都说做什么不重要,是什么才种重要,要是这样的话,自己的人生规划,就很难实现了,还没等自己站在东京的成头上指挥军卒打退金人,进行反攻的时候,人家已经把你排除在了贵族之外,就连皇帝都是这么想的。 “说的是啊,所谓的贵族就是这么小气,也不能怪他们啊,因为如果没有这些苦命人陪衬,他们算什么贵族,所以这些人是永远都不能消失的,红花也要绿叶配才显得更加的娇艳,更何况是人呢?” 很希望韩世忠能这么想,这说明他的思想也在转变,这对他以后的生活是有很大的帮助的。 因为吴熙的到来,韩世忠能不能达到以前的高度还很难说,所以,能有一个融入大众的心里,那么他的日子就会好过的多,说不定梁红玉连儿子都会给他多生几个。 相比较韩世忠而言,吴熙更加担心的是另外以为战神——岳飞,此时他正在宗泽的手下征战,不知道他自傲的心是不是还是那么的强烈,最终导致了自己悲惨的身死。 这些都是吴熙所在乎的事情,在乎就不应该让他发生才是,所以吴熙无时无刻的不再影响着韩世忠的想法,好让他慢慢的做自己。 现在看来效果很好,吴熙很感谢赵佶能有这份心把他们两个的宅子放在了一起,这样一来,便于他的监管,也便于吴熙行自己的事情。 “我现在有一个想法,不知道能不能实现,要是能实现的话,这是大宋开天辟的头一遭,绝对会影响大宋很多很多年。” “什么事?” 韩世忠放下了手里的猪蹄子,喝了一口酒,似乎很感兴趣的问道。 “还是远离朝堂的事情,就是和皇帝要一块荒地,按照宋朝的制度,不管是王爷还是侯爷,都是封地你可以是地主去收租子,但是,却没有拥有权,我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把自己的封地变成我自己的,然后在封地做一件大事,一件亘古未有的大事!” 吴熙说出这样的话,韩世忠喝进嘴里的酒,全部都喷了出来。 第二百一十七章 卖鸡蛋的故事 吴熙这番话不关是谁来听,都会觉得这是在挑战皇家的底线,根本不会成功的,有可能还会被打上蓄谋造反的帽子,至少他的第一个听众韩世忠就是这么认为的。 他认为吴熙的这种想法很疯狂,必须要赶紧阻止才行。 “万万使不得啊,我知道你是为了那些吃不上饭的人着想,但是,也不至于搭上自己的前途和身家性命不是吗?你不是一直把你们家人的性命挂在嘴边吗?怎么这一次会做的如此的决绝?” 韩世忠想不通吴熙这么做的理由,一个口口声声想要保护自己家人的睿智的青年,现在竟然要把他们推到断头台前,任意让那些文官笑呵呵的看下他们的脑袋,以警示后人,同时还除去了他们中间的异类,有什么不好? “我也是被逼得没有办法了,再说了,京城看上去繁华,其实就是一个泡沫经济,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大难临头,还是躲得远远的为好,要是圣上能答应了我的这一要求,那么大宋最起码在他的手里不会完蛋。” 吴熙说的铿锵有力,容不得他人有半点的怀疑。 “你这是大逆不道的话,在我这里说说就行了,千万不要在朝堂上说。” 韩世忠知道吴熙不是说着玩玩的,因为他突然就发现,明天就是每个月一次的大朝会,届时在朝的每一位官员都将出席,这样的场合最适合吴熙发挥自己的长篇大论了,势必又会引起一次朝堂的惊讶。 吴熙的每一次出现都会给人带来震撼,这一次也不例外。 韩世忠越来越看不清吴熙了,同时也开始怀疑自己的人生了。 “放心好了,和你说就比较直接,和圣上说,那当然是要隐晦的说,拐着弯的说最好不过了,我也不会把自己置于万劫不复的境地,毕竟这些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干好的事情,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 困难的事情总是很难做到,但是,只要有恒心的话,势必势能够做到的,只要不触及皇家的利益,我想他会答应我的。” 吴熙说的很自信,以至于让韩世忠觉得自己是不是过于敏感了。 这位过了年刚刚好十八岁的小伙子,有这比人没有的胆识和魄力,每一次危险都能化险为夷,甚至前朝的宰相,张商英都能收他为关门弟子,还有什么是他做不到的呢? 朝堂看上去一团和气,其实早就暗流涌动了,只要有人搅上一棍子,势必会晕起一大波的涟漪,吴熙刚好能在这里面做些文章,说不准就成功了。 “哈哈哈……” 韩世忠突然有些想嘲笑自己,从来都没有轻易能成功的事情,这件事情越是难以做到,就越表示着这件事情背后所蕴含的价值是很庞大的。 侯爷的胃口向来都是很大的,要是一点点小利润,就能让他下这么大的狠心,那他就不是侯爷了。 “你笑什么?” “在笑我的无知啊,这也是为什么你现在是侯爷,而我还是一个都监吧。” “唉!人的命运不同,所能达到的高度也就不同,你的潜力无限,是慢热型的选手,而我是爆发力好的选手,看上去刚开始我能领先你一点,但是,越到后来,你就会越接近我,最后超越我,因为到最后,我的功绩和所犯的错误都是同时存在的,功过相抵大概是我往后生活的主旋律了,不信你看着,我这个侯爷马上就要做到头了。” “还是那么油嘴滑舌,多么艰难的事情摆在你的面前,对你来说就像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你总是那么乐观的看待每一件事情,这就是你成功的筹码,这样的人不成功也不可能,所以,我收回刚才的话,我们是朋友,所以,共进退才符合我们之间的利益。 你总是说这个世界上没有真正的朋友,只有真正的利益,我想你说的是正确的,因为我把我的身家压到了你的身上,你说我是不是有些疯了,今天晚上当红玉知道我这么做的时候,会不会不让我睡到她的床上啊?” 韩世忠现在也逐渐变得幽默了起来。 是啊,一个人在有书的地放待的久了,就会有书香味,同理,在厕所蹲的久了,就会惹的一身臭,和吴熙这样的人在一起的时间久了,就会不同程度的出现一些孤注一掷的想法,比如说现在的韩世忠就是这样的。 “这不是疯了,这是为了自己更好的未来在奋斗,我们武将注定是皇家的鹰犬,用的时候,捧上天,不用的时候,一棍子打死在温柔乡里,还不管埋,这样的主子只有我们大宋朝能见得着。 他们总是以为我们武将会对他们有不归之心,只好时时刻刻刻都在监视着我们,有的时候,为了达到他们的目的,一代又一代的名将死在了女人的肚皮上,死在了自家后院的练功石上,更有甚者死在了那些文官的口诛笔伐之上。 试问这样的朝廷还是我们誓死保卫的朝廷的吗? 京城已经不适合在待下去了,我现在就想开启另外一种生活的可能,这需要我们一起努力才行。” “那是自然,共进退才符合我们的共同利益,不是吗?” 韩世忠举杯,吴熙举杯,一个阴绵绵的雨天,看上去也不是那么的一无是处。 翌日。 大朝会。 紫宸殿上文武站两排,皇帝坐中间,看上去有气无力,昨天晚上一定熬夜到很晚。 开封府府尹的空缺一直没有补上,今天就会讨论这个话题,其实他们心中已经有了人选,就是资政殿大学士刘达。 刘达为人忠臣老实,但是有一股子倔劲,很适合这个位置。 提出了人选,只是象征性的讨论了一下,便草草的下了定论,接下来就等皇上的旨意一下,刘达就能马上上任开封府府尹的职位。 刘达自然是比较高兴的,因为这和他的理想是相同的,能为百姓办事,又能达到自己的政治生涯的高峰,说不定还能更上一层楼,何乐而不为呢? 大朝会其实就是需要坚决很多这种悬而未决的事情,现在好像很多人都没有精气神,出了刘达这件事情之外,几乎没什么像样的议题,一时大殿之上一时间陷入了沉默,赵佶都有了想要退朝的打算,要不是祖上有规定时间,他恨不得马上就脱下龙袍,钻进小美人的被窝,再战三百回合。 郭京最近新来的药物又让他焕发了第二个春天,感觉自己一下子就年轻了二十几岁,总是有用不完的精力。 就在这时,吴熙缓缓的走了出来,所有的礼节都是正式的,没来平时的那股痞子气,赵佶看上去都有些不习惯了。 “吴爱卿有何事,还要搞的这么正式?” 这就是现在的朝堂,什么时候上朝不需要正式了,你们不是一直很正式吗?为什么只有老子我正式的时候,你们怀疑呢?难道老子平时的形象就那么差吗? 不过看看周围人的反应,平时还真的不怎么样。 也罢,不怎么样就不怎么样,反正也不吃他们家的粮食,碍不着他们什么事,都是在为皇上办差,不要搞的这么僵才是啊。 “起奏陛下,臣有事上奏!” “说来听听!” “微臣要说的其实是一个故事。” “哦?爱卿的故事讲的精彩绝伦,桓儿回来经常提起,没想到朕还有机会听到,也罢,反正其他人也没什么正事,爱卿就讲来听听,要是讲的好了,朕还要奖励。” 吴熙清了清嗓子,说道:“从前有一个农人,想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于是,就学着商人做生意,想了很久,才决定贩卖鸡蛋,因为鸡蛋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距离自己的生活也比较近,掌控起来比较好操作。 于是,第二天,他就把家里所有的鸡蛋,还有在村子里低价收购的鸡蛋,全部拿到了集市上去贩卖,希望能卖出一个好价钱。 本来是有两个篮子装鸡蛋的,但是,有一个篮子正好当时被他的妇人在使用,于是,他就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在了一个篮子里。” 这个时候,有的大臣已经听出了吴熙的意思,那就是人们经常说的老话,鸡蛋不要放在一个篮子里,因为要是碎了的话,就全部碎了,连个翻本的机会俄欧没有了,于是就能听见下面有人在发笑。 吴熙不理会,继续说道:“这个人翻山越岭的走了一个上午,送算抵达了目的地,就在他即将要把鸡蛋放下来的时候,有一个疯子正好经过,碰到了他的篮子,篮子里的鸡蛋瞬间就碎了。 农人一看对方是个疯子,也没有追究他的责任,希望他的力道不是那么的大,篮子里还能留下一部分鸡蛋,可是他失望的看见,所有的鸡蛋在力的的作用下,相互挤压,已经全部烂掉了。 这下农人有些慌了,因为这是他所有的家产,要是这一单生意做不成的话,至少目前,他的家庭马上就会陷入到万劫不复的地步。 可是到了这个地步,他也没有任何的办法来不让这件事情发生,因为要是他能把鸡蛋放在两个篮子或者是多个篮子里的话,这样的悲剧是能避免的。” 故事讲完了,刚开始还在笑的人,现在也不笑了,因为没有人明白吴熙讲这个故事的意思,只有坐在上面的赵佶,摸着胡须,表情严肃的什么话都不说。 第二百一十八章 留不得 这是司马林参加过的最无聊的一次朝会了,尽管他才刚刚开始跟着赵佶上朝,但是自从吴熙讲完那个故事之后,底下就没有人在说话。 明白人揣着糊涂不说话,不明白的人因为不明白不知道说什么好,所以朝堂一下子就陷入了沉默的境地。 要知道超过两百人的朝会一句话都不说是一种什么概念,简直就像一座死人屋。 好不容易挨到了下朝,眯着眼睛的吴熙被韩世忠用胳膊肘推了推,两人一块走出了紫宸殿,出了宣武门,坐上了侯爷家的马车,一路往家的方向走。 “你不是说你要地的吗?为什么没说?” 这是韩世忠心里的疑问,这个人办事总是那么的不靠谱,说好的事情,总是在关键时候反悔,搞得他都不知道如何信任他了。 “我已经说了。” 吴熙微笑着说道。 “你说了吗?我怎么没听见。” 韩世忠伸手从吴熙手里的罐子里抢过一个包子大口的吃了起来,因为朝会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现在已经是用午饭的时间了,而韩世忠连早餐还没有吃过。 “你不是让我说的含蓄一点吗?” 吴熙更加的不懂韩世忠了。 “所以你就讲了一个故事?” “是啊,这样还不够含蓄吗?” “你觉得圣上能听的懂?再说了,我根本就不知道你讲的是什么,篮子里的鸡蛋,亏你想的出来。” 韩世忠一脸的不屑道。 “你不懂,不代表圣上不懂,我想,圣上已经懂了,就算他不懂,后宫里有的是明白人,你看着吧,不出两天,绝对会有结果反馈回来,大宋朝的走向如何,就看圣上这一次如何裁决了。” 吴熙说的太深奥,韩世忠是真的听不懂,索性就不管了,这些高深的意思都是他们这些玩弄文字的文人所熟悉的,他是一个武夫,打好仗就行了,其他的根本和他无关。 另外一边,李纲和李若水也很自然的走在了一起,新加入的人里面多了李达的身影,因为被提升为开封府府尹,所以很自然的就和李纲他们走到了一起。 “到底是后起之秀,侯爷的身份真的不是白给的,人家的境界究竟不一样啊,怪不得老夫前几天去他家的时候,他是装傻卖疯的什么都不说,原来早就计划好了一切,想要逃离这个战场了。” 李纲是个名副其实的忠臣,但是也有自己的利益,现在和吴熙的利益有了冲突,那么自然就成了两派,但是,大家都是为了朝廷,不管多么深的仇怨,都不会放在心里,微微一笑泯恩仇啊。 “李大人听出了什么了吗?” 刘达新官上任,自然不敢妄加揣测,害怕人家给他乱扣帽子,要是站错了队,那是随时都要掉脑袋的。 “只可会意,不可言传啊,这种事情还是不要讨论的好,一个侯爷都不敢私下里讨论,那么我们这些朝臣就更加的要遵守不论国事的本质,过好自己的日子就行,不要关别人的屋檐上是不是还有雪。” 这是李若水的回答,也是李纲想要说的,说完之后,甩了甩袖袍,大踏步的向前走了。 最为郁闷的算是新履新的宰相王黼了,因为他根本就不知道吴熙在说什么,要是他知道吴熙在朝堂上和皇上要地盘的话,就算是碰死在柱子上,都不会让圣上同意这件事情的,因为五代十国之乱,知道现在还是人们心里的伤痛,伤疤还没有好利索,吴熙就提出这样的方案,那就是在和整个大宋的律法为敌。 梁师成也不算是一个聪明的人,王黼都听不出来里面的意思,他就更加不用说了。 下了朝之后,连吴熙这两个字提都没提,直接拉着王黼就往这几天他们经常去的那家红翻天的妓院走。 因为这家妓院和别家不同的是,即便你是太监,也会让你有不一样的感受的,从此太监上青楼,望逼空流泪的谚语恐怕是要结束自己的使命,终结在宋朝了。 这究竟是什么样的一种体验,吴熙是感受不到了,大家也不会感受得到了,因为据说这是老鸨子专门针对太监自创的一种手法,并且还保证来这里消费的太监绝对的保密性。 这马上就激起了这些太监中熬出头的人的兴趣,尤其是以梁师成为代表的太监,似乎是每天都泡在里面,快把家都安在那里了。 王黼是一个健全的人,不希望每次去的都是太监去的地方,何况今天自己的兴致不是那么的高,于是就拒绝了梁师成的邀请,一个人回家去了。 身体不健全的人,心里都是扭曲的,还很容易产生歧义,就比方说王黼今天的行为,梁师成就能理解为看不起自己,很容易就能导致矛盾的激化。 童贯似乎也偷偷的去过两回,看上去体验还很好,但是他还是有廉耻心的,很想去的时候,就去吴府和吴熙说说话,喝喝酒,排解一下心里的不快,就好了很多。 童贯在太监的群体中,也算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太监,因为他还娶了妻子,有儿子,虽然都是抱养的,但是,想必他的头顶是一片绿,他也知道,自己这种情况,给不了人家想要的东西,那么他自己也只好默认了这种行为,只要搞的不要太过分,童贯是可以接受的。 每次从吴熙他们家回来的时候,总是要拿点他们家的好吃的,带给自己抱养的那两个孩子,因为他们说吴叔叔家里的东西很好吃,改天父亲做客的时候,一定要带着他们去才是。 童贯不知道是自己的心性变了,还是孩子带给他的震撼多一些,现在他自己改变了很多,变的连他自己都不认识了。 府上好几个老人,因为和自己的利益不同,远离了他,去投靠了和自己利益相近的人的门下了,这种有奶便是娘的人,童贯见的多了,也不在乎多走一两个,这也正好能净化一下家里,让家里变的干净一些,就算将来有什么事情发生,证物越少,那么他倒台的可能性就越低。 离京前,童贯甚至和蔡京还是好的穿一条裤子的人,回来之后,连蔡府去都没去,哪怕上朝的时候,见到蔡京也只是微微一笑,站立位置的时候,站的都相对很远,也就是自从回来的这几个月,他们两个连句话都没有正儿八经的说上一句,这其实已经是一种表态了,你以后不要在找我了,我们两清了。 这是一种心态的转变,或许他从吴熙的话语中听出了一些什么,又或许他在赌,赌吴熙是最后的胜利者,参杂着太多的感情,自己的应该性命无忧。 他是一个领过兵的将军,知道吴熙有多么的可怕,一场毫无争议的战争,都能凭空捏造一个事端出来,要是童贯在期中的话,保证他不能全身而退。 就在童贯回在家里,习惯一个人睡的时候,皇宫里的赵佶也在和退下来的陈染说这话。 “大伴啊,你说这小子突然讲了这么一个故事,那是所谓何来啊?” 看来是赵佶没有弄明白这里面的事情,来问陈染的,因为只有陈染和他走的最近,也只有问他,才不会有人笑话自己。 “陛下如果能自己领悟的话,那是大宋朝之福,如果是老奴说了的话,恐怕老奴马上就要离开这个皇宫,去其他地方养老去了。” 陈染没头没脑的说了这么一句话,搞的赵佶完全没有一点心里准备。 “此话怎么讲?” “据老奴分析,这是这小子在向皇帝要地呢!” “荒唐!” 赵佶知道吴熙的用心之后,拍着桌子怒目而力。 陈染马上就跪在了地上,等着皇帝的雷霆之怒。 赵佶当然不会迁怒于自己的大伴,因为这个世界上除了自己的母亲之外,大概就只有自己的大伴最了解自己了。 “皇上息怒!” 赵佶推了推手,说道:“不关你的事,心里有一些猜测,但是,不敢确定,既然大伴你都这么说了,那么这小子的野心也就暴漏了出来,留不得了!” 赵佶说话的时候,一拳头重重的砸向了桌面。 “保重龙体啊,皇上!” 陈染这是真心在为赵佶考虑的,外面的人可能不知道赵佶的身体有多差,只有他知道,所以赵佶每一次的动怒,陈染都要及时的阻止,要不然就会伤着身体,这是太医亲自说的,他一直记在心里,直到现在他退休了,还是念念不忘。 “朕的身体,朕知道,不过吴熙这个人是真的不能留了,大宋朝很久都没有出过这种妖孽了,朕害怕百年之后,桓儿不是他的对手,让他窃取了我们的江山,这样的话,那么朕就是引狼入室的罪魁祸首。” 赵佶说的激动,以至于身体都开始抖动了起来,想想这件事情给他造成的冲击是多么的大。 “皇上,老奴有句话,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说吧!” 赵佶说完之后,觉得自己的身体有些累,慢慢的在陈染的搀扶下坐了下来。 “皇上,吴熙杀不得,不管是朝哪方面考虑,吴熙就是杀不得,这个人身上的秘密很多,就算是密法司的人,都不一定能查的清楚,保不齐这就是上苍降下的神人,来拯救我们的也说不定,更何况,老奴觉得,吴候说的话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你……” 赵佶听陈染也这样说,气的一拍桌子就站了起来,站起来的时候过于猛烈,当场扶着脑门就躺倒在了地上。 第二百一十九章 心里的魔鬼 赵桓最近忙的焦头烂额,根本没有时间出宫和吴熙说说心里话,又加上吴熙在朝堂上讲了一个买鸡蛋的故事,气的赵佶昏倒在地,所有的大小事务都由他来处理,显得有些心力不足。 买鸡蛋的故事映射的是宋朝的皇帝把王爷都锁在京城里,哪里也不许去,每个人都是有封地的,但是只能拥有收租子的权利,没有管辖权。 也就是说这块地的产出都归你,但是,地上的军队是归朝廷所有的。 这也直接造成了靖康之难被金人一锅端的悲剧。 什么事情都是有利有弊的,从长远的利益来看,就算是内部混乱了,总比江山被外人抢走强很多,反正都要动乱,关起门来自己解决就好了。 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很适合中原大地的发展规律,也就说明新的思想正在取代旧的思想,你的思想落后了,拖累了整个社会的前进,那么新的思潮定然会对你造成冲击,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是多少次流血冲突的验证。 赵佶知道,大臣们知道,就连街上买菜的老王头都知道。 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固然能保证鸡蛋一次性出售能换来丰厚的利润,但是如果鸡蛋价格降低足够的快,那么就会赔的一塌糊涂。 反之把王爷们困在京城是能很好的监视他们,也能杜绝外出的王爷们有异心的出现,可是这样的话,要是敌人打来了,那么就只能仰仗外面的将军能誓师擒王,自己人是指望不上了。 要是将在外有所不受,另立锅灶开过造饭的话,他连什么办法都没有。 相比较而言,让王爷们自己出去摸爬滚打,大宋朝很容易就能强盛起来,因为连王爷都视死如归,底下的那些人岂能坐吃空山? 吴熙只是为了在东京城外三十里没人要的空地上建一座小镇而已,还得把他们老赵家的心思说出来,也太难为人了。 搞的现在满城风雨的,吴熙也不想这样。 赵佶悠悠转醒了,其实他早就醒了,只是不愿意醒来而已,睁开眼睛就说明他已经想通了,想通了这件事情的处理方法,也想真正看看他在弥留之际,身边人的反应。 还好,大家虽然心里有些想法,终究还是没有做出出格的举动。 大宋朝什么时候有了这样一个妖孽,让人狠的想要把他侵猪笼,但是又杀不得,你要是和他较劲,那么最后吃亏的还是你自己。 赵佶能躺在床上下不了地,就是拜他所赐。 醒来之后还要迎着笑脸,来为他的想法铺路,这究竟是自己的臣子,还是自己的仇人? 没办法,看的出来,他是真心为了大宋朝好,遇见事情不退缩,不回避,迎头而上,哪怕头可断血可流,也不会弯曲了自己的脊梁,但是,为了自己的家人,哪怕让他现在去死,可能都不会皱一下眉头。 输了,输的一塌糊涂,自己没有太祖的实力,没有唐太宗的霸气,对于这样的刺头根本没有办法降伏,能做的就只能是步步妥协。 是该开始培植自己的力量了,以前的那些诸如皇城司啊,密法司啊什么的,都还太弱,说不定青阳之类的密探,现在已经成了人家府上的人,要是吴熙有心篡位的话,说不定这些人会成为帮凶也说不定。 好吧,既然你想要地,那么就要说出一个子丑寅卯来了,要是不符合实际,纯粹为了个人的享福或者是自己的私利,那么不好意思,即便你再有本事,也要把你除掉。 想好了自己要做的事之后,马上宣吴熙进宫。 他要好好听听,这小子究竟要做什么! 命令传达了下去,不消时候,吴熙就屁颠屁颠的进了宣武门,一个人来的,马匹交给了城门官好生照顾,然后踏着御道两边的官道,来到了皇帝的御花园。 赵佶大病初醒,本来身边的人都让他好好修养的,可是他就是这么一个暴脾气,非得马上把这件事情解决了,要不然就算是躺在龙床上,龙床下面好像有一根钉子,日日夜夜的在刺痛自己,想要自己马上投入到工作中去。 这是吴熙带给赵佶的改变,一个人不努力,那么有人会替你努力的。 艮岳的建设现在停滞不前了,原因就是方腊起义带来的后果,现在只要是谁敢提重新开建艮岳,第一个站出来反对的必定是吴熙。 如果反对不成,那么他就会开始杀人,不管你是谁,第二天早上,人头就会挂在城门楼子上示众。 虽然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行幸局的头头就是吴熙杀的,但是和他也脱不了干系,没有直接的证据就不能下结论,于是这件事情就再也没有人敢提了。 “来了?” 赵佶搬了一把椅子坐在艮岳的门前,前面是潺潺流过的内河,身边是一块比城门楼子还高的大石头,上面书写了大气磅礴的两字——艮岳。 身后就是赵佶自己的心血,园林式的建筑,郁郁葱葱,彰显着皇权的威严。 这处地方要是在杭州的话,绝对会是文人墨客游玩的一处好风景,或许还会出现很多佳句。 但是,这注定是皇家的私人领地,一辈子也不会有老百姓看的到,也不会为老百姓的吃穿住行有什么提高。 “臣吴熙叩见皇上!” 该有的礼数还是要有的。 “不用这么客气,你现在就是朕的心头肉,你乱动一下,朕就在床上躺好几天,不过还算你有良心,在朕病了的时候,偷偷摸摸的看过朕一回,还送来了一些别致的点心,朕还是要谢谢你啊!” 赵佶说的语重心长,吴熙不为所动。 “那是作为一个臣子应该做的事情,一个臣子,连马屁都不会拍的话,注定不会走的太长远。” “有自知之明,还有自己的想法,而且会为了自己的想法付诸实际行动的人,普天之下恐怕也只有你吴熙了。” “皇上过奖了,微臣只不过是为了大宋的江山能够万古永存才不得已做出的选择而已。” 吴熙这就是要开始阐述自己的思想了。 “那好吧,你就给朕好好说说,还是那句话,说的好了,有赏,如果有半句口不对心的言语,恐怕你今天走不出皇宫了。” 赵佶似乎已经下定了决心,今天就要把自己的心结给解了,食不知味的味道他实在是不想再体验了。 吴熙心里一震,没想到老赵家的皇帝心里素质这么差,只不过是自己临时起意的一件事情,就能让他们食不知味,夜不能寝,这是自己的不对啊,马上单膝跪地,向赵佶认错,吴熙可以藐视一切威胁自己存在的危险,但是,万万不能藐视皇权,这样的话,其实就是等于在和天下的士大夫为敌,绝对讨不到什么好处。 赵佶的脸上这才出现了一点笑意。 刚才吴熙下跪的瞬间,不远处的陈染身子明显一动,要是吴熙有加害赵佶的意思,恐怕现在他已经是个死人了。 他们把吴熙想的过于神话了,导致他的每一次出现都伴随着风声鹤唳,看的出来,陈染是个高手,高手中的高手,平时盛藏不露,就是给敌人一种他很弱的表象,但是动起手来,吴熙想就算是周侗站在他的面前,都不一定是他的对手。 吴熙和赵佶聊了很久,没有人知道他们在艮岳的门前说了些什么,只是远远的看见,他们刚开始的时候聊的并不愉快,一直聊到后来的时候,两个人的关系明显有些好转,甚至到了后来,赵佶让人拿过去了一些米酒和小吃,他们就地开始解决吃食。 从中午就开始聊,一直聊到月亮挂上树梢。 要不是皇家有规定,晚上任何男人都不能在宫里过夜的话,他们两个能在这里聊一个晚上,看他们分开的时候,心心相惜的表情就能看得出来。 “你觉得朕的艮岳修的怎么样,首先不说他是不是劳民伤财了,单纯的以你个人的视角来看,说说你的看法,尤其是那些升起的的烟雾,像不像是身在此中的神仙?” 临别了,说些自己领域的话,还是希望吴熙能够提出一些表扬的,皇帝也是人,他自己所做的事情还是很希望得到臣子们的肯定的。 “不怎么样,真的不怎么样,至少艮岳放在这里就显得不伦不类的厉害,您要是喜欢这些东西,完全可以把都城搬到杭州,那样的话,随便您怎么折腾也绝对不会有人说您的不是,还会给历史留下一座无与伦比的林园建筑。 建在这里,注定是要被埋没的,哪怕是您的园林技术再怎么厉害,别人都是看不见的,一个什么价值都不存在的东西,您还企图它能给你带来什么?更何况这件事情的过世远远大于园林价值的本身,所以,抛开劳民伤财,那也是大大的不妥。 还有你说这些烟雾是神仙的象征,微臣以为这就是炉甘石浇上水产生的化学反应而已,你看着吧,只要微臣的小镇建立起来,学校成规模之后,您意想不到的事情还会出现很多,若干年之后,人们从东京到岭南之地,再也不是那么的遥不可及了,只需一个上午的时间,就可以走一个往返。” 这就是吴熙给的答案。 “你总是这么的爱说实话,其实朕自己也知道这些道理,但是就是心里的那个魔鬼在作怪,好了,你去吧,朕知道该怎么做。” 第二百二十章 连锁酒店 让吴熙很意外的是柳依依尽然拜了邱神医为师,做了邱神医的关门弟子,没事的时候,他们两个就会出没在京城附近的山里,尽管这里的山很低,其实已经不能称之为山了,叫做丘陵更为贴切一些。 大多矢耦,他们都在密林里面教柳依依认识一些野外的生物,也就是药物。 那些一般的病症,柳依依现在已经上手了,家里人的病基本上都是柳依依来负责的,只有那些没有见过的病症,才需要邱神医出马。 弄的家里的人见了二少奶奶就躲的远远的,因为只要让她看见,就会全身上下的看着你,让你很不舒服,最后还得给你说出很多你身上的病症。 按照她的逻辑思维,很多人连正常生活都过不了了,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活的很好。 柳依依的想法是好的,因为邱神医毕竟年岁大了,尽管现在还生龙活虎的,谁知道什么时候就会一命呜呼,这是大实话,不算是对邱神医不尊敬。 那么往后家里人得病什么的,势必需要一个懂医术的人时时刻刻的呆在身边。 侯府家的人金贵,过一段时间,就连公主都会住进来,那么有一个医生势在必行了。 柳依依现在还小,吴熙说了十七岁之前是不会娶她的,她也不想住在府上吃着零食养膘,她需要一个留在吴府的理由,要不然即便夫君不嫌弃自己,连自己都快看不起自己了。 家里学的那一套女红什么的,在这里并不流行,没有人会看得起他们做的女红,大家要的都是一些稀罕物件,都是从番邦来的一些东西。 传统的工艺是没有人瞧得上的。 所以她就想到了学医,正好邱神医闲来无事,教一个小姑娘而已,没准过几天她就厌倦了这种和病症打交道的生活,推却了。 谁知道,这就是一个执着的姑娘,不把自己肚子里的那点墨水挖干净她大概是不会善罢甘休的,于是,邱神医又想到了进山,钻林子的恶毒办法,企图让柳依依知难而退。 这次不知道是他们第几次进山了,总之上次回来的时候,邱神医已经默认了柳依依是自己关门弟子的事实了,因为不光是柳依依自己在提高医学知识,连邱神医自己也在慢慢的进步,焕发了自己医学的第二春。 这就是无意中带给自己的意外收获。 “这样也好,三年的时间很长,如果只是呆在家里的话,三年的时间足以使一个人变得麻木不仁,连这个社会都不一定能救得了她了。” 吴熙知道了柳依依的事情之后,只说了这么一句话,就算是对她行为的认可。 崔妙彤见事情的发展已经不是自己能控制的了的了,也就默认了,毕竟这个家名义上自己做主,实际上还是吴熙当家的现实,她一个妇道人家,什么都做不来的。 蝴蝶不想在家里吃闲饭了,想要出去做点事情,摩尼教被青阳已经连根拔起,在也不会在中原的大地上肆意的横行了,蝴蝶现在彻头彻尾的就是一个妇道人家,至于和青阳有没有夫妻之实,吴熙就不知道了,这是人家的私密,就算是知道了,顶多见了面笑笑,仅此而已。 雷豹依然是吴府的得力守护者,自从有了徐清风之后,整个人更加的有活力了,不仅把府上的男丁训练的更像是一支军队,还把整个府上的安全都握在了自己的手里。 一天看看他的时候,他总是忙忙碌碌的,不知道在做些什么,吴熙问话,也含糊其辞,什么都不说,只是说事态紧急,反正都是为了侯府的安全着想。 这下蝴蝶要和青阳走了,出去做自己的事业去了,这也是为了他们自己好,青阳退役这件事情现在还没有一个盖棺定论的说法,要是有什么事的话,他们不希望牵扯到侯府。 侯府能有现在的规模不容易,不想因为他们在顷刻间湮灭。 “开酒楼可以,但是妓院想都不要想,且不说我不会给你投资,就算是投资了,也不会允许你们胡作非为的。” 古代的妓院是合法的,但是吴熙就是过不了自己心里那一关。 “行了,不要在这里假惺惺的看着让人难受,开酒楼就酒楼吧,反正都是来钱快的生计,清风妹子也算上一份,不能一直住在你们家里,没有一个自己的家。 都老大不小的了,也该有个自己的家和孩子了。” 蝴蝶说这话的时候,狠狠的咬着牙看着青阳,青阳的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很难看,不过他也狠狠的回了过去,意思就说是,你等着,晚上就钻进你的被窝,把这三十几年存货全部给了你。 雷豹虽然是下属,但也是家将,要是没有吴熙的同意,他一辈子也不能离开吴府的,但是吴熙不是那样不讲理的人,只要你在外面过的好,他还是支持府上的人出去自己创业的,因为只有这样,财富才能变成自己的东西,不像二狗子牛眼娃之流,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现在徐清风出去做一点事情,他们以后在京城有个家也不再是遥不可及的事情了。 不过这也成了雷豹的心病。 说好了要在侯府献出自己的所有的,现在因为徐清风的关系,自己也可能要在不久的将来走了,这是人生最大的不幸,这是雷豹的原话,因为这里是自己再次启航的地方,人不能忘了本。 吴熙的一番话,却道出了人生的真谛。 只要你们从来都没有忘记过这里曾今是你们避风的港湾,那么这就足够了,纵然人不再跟前,有心就行了。 酒楼就开在朱雀大街上,距离侯府也就半个时辰的脚程,回来一趟很容易,有时候,吴熙也回去他们新开的酒楼里去做做,但是看见他们起的那个名字之后,就觉得这他妈的就是传说中的最大的连锁酒店——悦来! 其实悦来这个词多见于后世的小说书里面,不经意间就成了小说界的标牌,没有想到,在没有吴熙的授意之下,他们起了这么一个名字。 这么大的一个连锁酒楼,挣钱的速度可想而知,吴熙想想就觉得很心跳,因为这里面有自己的股份,而且自己还是大头。 只不过没有人承认罢了,因为他们自觉的把吴熙排除在了股东的范围之外,就算吴熙想要在这里吃口饭,都是需要付钱的。 按照他们的话来说,事业刚刚起步,酒楼的发展也很不顺当,所以不管是谁来吃,都是要付钱的,等以后生意走上了正规,想怎么吃都可以。 这就是一番说词,还不如让他们去开个妓院算了,因为妓院里也有一个特别大的连锁妓院——翠红院。 这样也很不错了,至少他们找到了自己的方向,吴熙的人生方向,现在还掌握在皇帝的手里,这半个月都快过去了,还不见圣旨下来,或者是在朝会上讨论一下事情的可行性。 这就是皇家,需要变革的时候,总是那么的瞻前顾后,害怕朝臣对自己所作出的决定予以否认,要知道,现在皇家的权利是被宰相架空的,就是不管皇家有什么样的举动,势必是要经过中书省,还有宰相的批准的,不是你想要做什么都行的。 所以赵佶现在也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了,不是只有吴熙。 吴熙给他规划了宋朝未来十年到二十年的规划路线,那确实是一个令人向往的国度,和现在几乎是不同的,但是,又是可以相互融洽的,说到底,吴熙的这个计划,关乎的是大宋的科技发展,人才的发展,以及综合国力的提升。 和朝堂上的允允诸公的利益是没有任何的冲突的,要是成为现实的话,对他们都是有利的。 但是,即便是这样,这些人的眼界的局限性,以及对大局的掌控,都会对吴熙的这个计划不看好,因为他们不愿意打破现有的生活习惯,整个人都变得和大宋格格不入,这不是他们想要的生活,变化对于任何人来说都不是那么容易办到的。 习惯一件事情很不容易,但是一旦习惯了,就很难变成原来的自己了。 这也是为什么吴熙的计划很难实施下去的理由。 不过也没有关系,吴熙有的是办法,等到金人南下,打到护城河边上的时候,有的是筹码和他们谈判,但是吴熙不想这样,因为,这样的话,受苦的是百姓,不管是谁受苦,他都不忍心。 自古以来就没有出现像吴熙这样的仁慈的人,还同时掌控着军队的生杀予夺大权。 这是军人的幸运,也是大时代的幸运。 他觉得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吴熙太少了,所以想和皇家借一块地,盖一间学校,培养出千千万万个自己这样的人,那之后,他就可以放心的远洋大海,或者是钻在深山里做自己想做的海盗也罢,强盗也罢,都会打上皇家的名号,不会因为自己的出格就会有人出来声讨自己,因为那个时候,所有的节度使都是自己学校的出品。 他才是整个大宋朝实际的掌控者。 也之所以这样,才有人坚决的反对吴熙的这一提案。 因为等他翅膀变的硬了,就再也没有人能降的住他了。 第二百二十一章 新平燕策 自古以来,新贵族和旧贵族之间的矛盾,从来都没有调和过,利益上存在着太大的分歧,根本就不能调和。 更何况吴熙是一个后现代的人,思想上的差距不是一星半点的,所以他们之间注定是要有一场硬仗要打的。 在我们国家社会主义形成的过程中,把走资本主义路线的人称为社会主义的走资派,现在吴熙应该被人叫做,封建主义的走资派。 因为他的一言一行无不透漏出他就是一个资本家,无时无刻的不在剥削社会剩余价值,而且剥削的还理直气壮。 当赵佶在某一天的朝堂上说出这个计划的时候,整个朝堂都炸开了锅,他们炸开的不是锅,而是锅炉。 “吴候这是要光明正大的配置自己的势力啊,试问这样一支武装力量,我们以后该如何控制呢?总不能全部划到你吴候的名下吧?” 王黼身为宰相,第一个反对,因为这直接影响的是他的利益。 “吴候把房子盖到那么远地方,哪里有闲心去那么远的地方去散步,还让我们每个贵族都买一栋,作为消暑取暖之用,他想的美,把我们的钱全部骗到了他的口袋里,然后找个合适的时机,远走高飞,这将是一个大灾难啊。” 梁师成永远都是附和王黼最多的人。 其实不光是王黼这些已知的奸臣们在反对,很多正值的大臣也都坚决的反对,因为他们之间不和,那是政见不和,吴熙的这种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了他们之间的共同利益,所以,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朋友。 李纲出班奏道:“想我朝鼎盛时期的繁华,绝对比现在还要好上很多倍,之所以到现在国库空虚,民怨沸腾,内忧外患绝对是我们的两大敌人,现阶段不是想着如何发展以后,而是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如何平定外患,加强中央的集权统治。 那些盖房子啊,培养将军啊,培养什么科学家啊之类的计划,应该往后放一放才是,到真正四海升平的时候,不管做什么,都是有道理的。” 李纲据理实言,说的头头是道,就连吴熙都不仅为他鼓掌叫好。 李纲的整个上奏核心内容和童贯的计划是相同的,童贯见李纲谈及到了此事,马上趁热打铁的出班,献上了自己的《新平燕策》。 以前的那一本《平燕策》完全是激情创作,到后来也没有收到好的效果,现在痛定思痛,写出了新的心得体会,呈上去让赵佶批阅。 童贯说的这些是宋朝军事的长期打算,不再朝堂的讨论范围,如果赵佶回去看了之后,觉得可行,就直接通知中书省下圣旨施行了。 可是吴熙的这件事情,现在还是需要讨论出一个子丑寅卯来,因为如果大臣们不愿意的话,就算是皇帝同意,中书省也不会通过,这件事情就是违法的,京城的禁军不会是吃素的,就地就会把他吴熙满门抄斩,还不带示众的。 童贯递上了策论,然后启奏道:“陛下,臣以为英武候的计划是可行的,因为他要建造学校,名字是皇家学院,名誉校长自然是陛下您,执行校长才会是英武候。 也就是说,不管什么时候,这所学校是皇家说了算的,和英武候一点关系都没有,他只不过是个教书育人的神棍而已。” 说完之后,整个朝堂混堂大笑, 很久都没有听到这么解气的话了,只要英武候能出丑,他们的心情就是高兴的,这些人就是见不得人家过的比他好。 吴熙狠狠的瞪了童贯一眼,但是童贯还是若无其事的说道:“学校教书育人的先生也不会只有英武候一个人,虽然皇家没有权利指派先生去上课,但是他挑选的那些上课的先生不都是我们大宋朝的人吗?难道我们大宋朝的先生能教出西夏的野蛮人,还是能教出白山黑水钻出来的黑熊怪? 说到底都是我们宋人,所以,我支持英武候的决定,因为这是朝廷发展的必然,也是一种趋势,我们必须要摒弃旧的思想,来应劫新一轮的思想解放运动。” 童贯真的变了很多,变的超前了很多,要不是他满脸的胡子和从来都听不起来的下身,吴熙一度认为,这也是一个和自己一样的穿越者。 但是,很可惜,他不是,吴熙还是要在这里孤独的生活下去。 童贯为吴熙的这个计划真的是出力不少,要不是童贯这番话震慑到了朝堂,就凭吴熙一个人,还真的没有多少把握能够拿下仙云镇的建设权。 吴熙真的要好好感谢一下童贯。 不过到最后,朝臣们还是不买账,需要吴熙付出金钱来买走仙云镇的建设权,而且,在仙云镇吴熙可以任意的开发,将来就算是盖好了房子,卖房子的钱都归他个人所有,和皇家没有任何的关系。 因为他们这些人是打定主意不去买吴熙的房子的,只要他们不买,其他的贵族自然也不会去买,所以,吴熙在这里的投资是失败的,这对吴熙绝对会是一个打击。 他们就是这么一群可爱的人,从来都不会放弃对吴熙的任何一次打击。 当吴熙笑呵呵的在合约上签下他名字的时候,大臣们的代表王黼,似乎觉得这其实就是一个阴谋,因为从开始到最后,吴熙脸上的笑容,就没有消失过。 王黼从头到尾想了一遍,觉得没有任何问题,那为什么吴熙笑的这么气定神闲呢? 他现在不应该抱着被子哭的死去活来的吗?朝廷和他要了这么多的钱,他尽然笑呵呵的就缴上了,买了一块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破镇子,听说还有强盗出没。 这不是傻子才干的事情吗? 现在看来是傻子的不是人家,而是朝堂上的诸公了。 因为谁也不知道他要如何处理这个仙云镇。 反正现在这个镇子已经是人家的了,怎么处理都不管他们的事了,处理的好了,皆大欢喜,要是处理的不好,那么弹劾的奏章就会雪片一样飞到皇帝的案头。 这么一来的话,就算是神仙,也救不了他了。 先说说童贯的那份《新平燕策》,和旧的《平燕策》有了很大的改动,总体思想都在升华,主要是在失败的基础上,根据现有的实力总结出了几点对大宋有利的策论,只是建议,并不是什么非得施行的条例。 童贯在有意的遮掩自己的锋芒,不像那几年,为了上位,什么事都是争先恐后,就害怕功劳被别人抢走了。 现在心态变的好了,他已经是枢密使了,武将的巅峰也就如此了,就算是拿下了燕京,封了王爷,能怎么样呢? 什么都不会变,只是家里的粮草多了几颗粮食而已,不会对自己的政治生涯有任何的帮助,更何况,功高震主从来都是一个武将走向人生终点的绊脚石,他童贯岂能例外? 所以做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做到最高点,落下来的时候,摔的更疼。 这就是吴熙的口头禅,童贯也不知道是不是说给自己听的,反正是听了吴熙这样说之后,觉得说的很有道理,久而久之,就变成了现在这样,整个人的心态就开始变了。 不知道变的好了,还是变的孤僻了,反正自己心里舒服了,这样就最好了,与世无争就好,做一个睿智的人,暴风雨来临的时候,才能绕着自己走。 他的《新平燕策》里主要说的就是大宋朝对外的政策需要改变了,急于求成,得到的结果总不是最好的,反正燕云地离开了中原那么久的时间了,就算收回来,也不一定那里的人就会愿意接收你的统治。 所以童贯给的第一条就是要先收买人心。 那么接下来就是要帮助我们的老朋友辽人把今人赶走,然后结成永久同盟,开始共同治理燕云地。 最后就会形成一个长期对峙的场面,对所有人都是有好处的。 侵略者从来都是不满足的,金人狼子野心已经显现了出来,灭了辽人之后,掉转头就会南下征服大宋,这从来都不是弱者和强者说话的方式。 到那个时候,烟云地虽然在我们的手里,还不是别人案板上的肉?想什么时候取回去,那还是人家说算。 赵佶放下了童贯的这篇文章,拿起了吴熙的早些偷偷上的奏折,两者之间几乎没有任何的区别。 开始他还以为这是他们两个人搞的什么鬼,最后让人调查发现,童贯和吴熙只是在淮南路的时候在一起打过仗,回到京城之后,很少往来,甚至两家都不知道对方的地址。 去一次还要让对方的仆人来接。 这就能说的过去了,所有的人都这么说的时候,大概就能证明这种方式的正确性以及可行性。 明天就把这两封奏章送到中书省,开始研究和辽人谈判的筹码,我们以前和金人签署的《海上之盟》从明天开始失效了,是单方面的失效,不需要给任何人解释。 这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你的解释没有人会听。 那么也就懒得解释了。 第二百二十二章 秋风落叶枯黄 没有人随随便便就能成功的,包括吴熙在内。 别看他是后世的穿越者,在和后世完全不同的社会体系之下生存,除了丰富的历史知识之外,还需要良好的交际能力和很高的道德标准。 在这个以道德衡量人的时代,你很难和他们谈乱是与非,只有拿起钢刀狠狠的看向他们的脖子,血溅三尺的时候,他们才会对你产生一点点的敬畏。 这些人为了自己的革命理想,是不会害怕死的,所以,吴熙想要成功,就要一次又一次的举起自己的钢刀。 你不杀人,人家就要杀你。 这个世道,人命并不比地主家的一只狗值钱,杀了也就杀了。 所以当吴熙听到仙云镇强盗肆虐的时候,心里就已经动杀心。 做强盗,老子是你的老祖宗,这件事情自然是交给子午应来做比较恰当,因为他们大部分都是强盗出身,而且,自从跟了吴熙之后,就没少干杀强盗的事情。 从长安一路杀到了胶东半岛,然后辗转难下,杀了最大的强盗方腊之后,又回到了东京,几乎杀遍了中国的大半个地图。 所以,他们才是最好的人选。 底下的人早就开始蠢蠢欲动了。 回来的这几个月,除了青楼就是赌场,晚上出去,早上回来,不是腿软的扶着墙走,就是两只黑眼圈,两手空空喊着要剁手的人。 三个月了,除了让商队运回家的钱财之外,把留在身上的钱几乎败光了。 他们需要更多的钱来填补他们内心的空虚。 要说他们没有女人都行,但是就是不能没了钱,没钱的日子简直太难熬了。 以前穷的害怕了,现在只要手头没了钱,就没有安全感,总是觉得明天早上起来,就要回到以前的那种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生活了。 一听说有强盗可以杀,个个兴奋的眼睛都绿油油的要吃人,你敢不让他去,他就会和你拼命。 这就是吴熙带子午营的狼性,是好处,也是弊端。 好处是,这样的人只要有利可图,就会放下一切跟着你,弊端就是,他们对整个社会的认知开始变的眼睛里都有钱了。 吴熙想着躲不了多久 ,大宋朝就会出现中国古代第一支雇佣军,现在子午营就是雏形。 问题是宋朝的强盗真的很多,多到根本杀不完的地步,今天杀了王麻子,明天就会有李大虎跳出来和你叫板,给人的感觉就是没有人会把你晃眼的钢刀放在眼里,钱才是第一位的。 这一支清除仙云镇周边强盗的人马,自然是由二狗子领导了,牛眼娃是先锋,特种营的冯六现在在山里还没有出来,所以重任就落在了二狗子的身上了。 吴熙其实并不担心二狗子会出什么问题,南下剿灭的方腊的战事中,二狗子的斥候营充当了很重要的角色,并且在过程中变得越来越成熟稳重,是可以值得信任的同志。 吴熙担心的是牛眼娃,这小子现在杀心很重,害怕脑子一热出现什么状况,二狗子一个人不知道能不能降伏得住! 自从周侗老前辈传授了精髓之后,牛眼娃的武功大有长进,同时心态也有了很大的变化,这是吴熙所担心的。 一个人再不能为自己掌控的时候,吴熙的心里就会有一丝丝的不安。 好在他们还没有出发的时候,刘子山单枪匹马的来到了京城投奔吴熙来了。 这是一个好消息,在淮南道的时候,牛眼娃最服的人就是刘子山,有刘子山在,吴熙总算是放心了。 刘子山来的时候也领着五百兵丁,就是以前在淮阳军的时候,自己的老部下,绝对的信任,绝对的可靠。 于是吴熙也照单全收,编入了子午营的战斗序列。 很自然的他们就分成了两拨人马,吴熙刻意的把牛眼娃分到了刘子山这边,看着二狗子长长的松了一口气,吴熙觉得,这不是他一个人的心病。 队伍出发了,吴熙的心也跟着走了,他这次没有跟着去坐镇,就是因为京城还有很多事情需要他处理,和辽人谈判需要选派人,这是和童贯早就商量好了的。 没有人看见吴熙和童贯是如何来往的,他们现在已经有了很好的默契,哪怕只有一个眼神,互相之间就能传递一些什么信息。 童贯变得睿智了许多,想大多数名将那样,开始了自己的武将的生涯。 他从来都没有把自己划归为文人的行列,就是在形式上要和吴熙站在一起,他看的很清楚了,现在的大宋朝堂,看着很平静,其实已经暗雷涌动,只差一根导火索,就会大爆发。 这是其一。 其二就是张商英又回来了,四处游学,始终因为自己的身体而不能在外面流浪的太久了。 风烛残年的老人,只是想着死的时候能躺在自己熟悉的那张大床上,客死他乡不是他的愿望。 学文再重要,这点规矩还是要守的,要不然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就要被他们消耗殆尽了。 吴熙再一次见到张商英的时候,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也是因为这个老人是自己的老师,感情上要比别人强烈一些。 “天绝先生身体一向可好,弟子有礼了。” 吴熙见到张商英的第一面,就觉得这个老人时日无多了,双膝跪在地上,给他行了礼。 很少有人能给老师跪着行礼,这是一种家人式的尊敬,从一开始吴熙就把张商英拉到了家人的高度,所以,接下来谈话的时候,才会说些掏心窝子的话。 张商英见吴熙没有因为自己当上了侯爷而变的焦躁,见到自己不仅能以师徒相称,还能给自己跪下来行礼,这本身就是很难得的事情。 不经意间,眼睛里有了泪水。 人老了,感情就变的细腻了起来,返老归真不是一句空话,人的心性开始变的单纯了,放下了,一切都看的淡了。 “好!好!好!一切都好,看着你一步步实现自己的理想,为师很高兴,只是不知道还能不能见到你荣耀的时候。 刚开始的时候,为师还以为你这样的性格绝对不适合呆在朝堂,看着你游刃有余的处理着人际关系,为师也就放心了。 你是一个煞星,为师早就看出来了,希望到时候你释放能量的时候,不要伤害到我们的老百姓才好,他们是最无辜的一群人,只要你能让他们吃的饱,穿的暖,他们就会对你忠臣不二,为师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心里阴暗的一面。” 这话听着像是在交代后世,让吴熙一阵心酸,鼻子一酸,两行泪水就顺着脸颊留了下来。 “看你那点出息,人死如灯灭,寒食,清明,有为师一祭,为师也就知足了!” 看来张商英真的没有多少时间了。 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不管别人说什么寿比南山的话,到了死的时候,谁也没有办法。 吴熙现在要做的就是尽快建好自己的学校,让他做做校长的瘾头,旧时代新思潮学校的第一任校长,就是张商英,不会有别人。 “岁月是把杀猪刀,刀刀催人老,秋风落叶枯黄,悲断肠,人生没有重来的机会了,所以小子势必要让您有生之年更加的辉煌,不会让你带着遗憾离去。” 这是吴熙的真心话,来到宋朝已经快两年了,第一次因为一个人要死了,而感到无比的伤感。 “老夫有你足矣。” 吴熙把自己宏大的理想给张商英说了一遍之后,这位老人马上挺直了腰杆,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感觉一下子年轻了十岁的样子,惊的老仆人马上跑过来就要扶住。 张商英摆摆手示意不用,果然学问就是一剂良药,只要涉及到自己学术范围,身上的病也好了一大半。 自己即将离开这个世界,能给这个世界留下一些遗产,也算是尽到了自己的责任。 于是他就在心里寻思着老师的人选,一下子进入到了忘我的境地。 吴熙知道这是他自己的时间,也就没有打扰,这是一项很复杂的过程,应该不是一时半会儿能解决的事情,所以,在和老仆交代了几句之后,就匆匆的告别了。 吴熙并没有直接回家,因为带着他的冲击力足够的大,需要找一块清静之地思考一番。 这是他的软肋,总是在人情世故中无法很快的走出来。 吴熙一度认为这是自己多愁善感的一面,到最后,他归结为就是自己给自己找事。 汴河从虹桥进入东水门,穿过整个东京城流向西水门之后,最终汇聚进入金明池,这是工匠们的功劳,也是鬼斧神工的代名词。 尤其是金明池,所有文人才子聚集的场所,更为耀眼的是建立在他旁边的妓院,更是东京城最为繁华的所在。 有了学士,没有美人,实在是人生一大憾事。 所以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有才子聚集的地方,就一定有妓院的存在,这条习惯一直贯穿着整个中国古代,不知道有没有人仔细研究过,随便打开一张古代地图,学馆的旁边就一定会是一家妓院。 吴熙并不是去看妓院的,而是去相国寺看看,这是迄今为止,在东京城内唯一的一座和和尚有关的庙宇了,实在一个清心寡欲的好去处。 第二百二十三章 钱有毒 相国寺的香火确实不如山上秋烟观的香火旺盛,原因就是当局者迷恋道家的缘故。 就是这相国寺,在年前的时候,差点被赵佶赶出东京城,最后还是太子在朝会的时候力排众议,最终留下了这么一根独苗。 太子的行为很可能是在为自己登基造势,也在创建自己的领导班子,同时他觉得佛家修的是来生,为自己的家人做点好事,这无可厚非。 但是,他的身份不同,注定这件事情的结局就不会相同,那些好事者必定会炒作的沸沸扬扬,来给自己支持的皇子赢得机会。 于是,许多小王爷身边的野心家就开始蠢蠢欲动。 所以说,不管前面死了多少人,造反这种事还是层出不穷,主要就是这个从龙之功,就是一个富贵荣华的象征。 富贵荣华有很多种方法,非要选择这条路的人,想必也不会有多少本事,赌博式的堵人生,身边要是有这样的人,还是早点远离的好,对自己这么狠的人,不会有多少耐心花费在你的身上。 吴熙来到京城之后,以前大杀四方的梦想顷刻间化为了无忧,他认为家人的安全才是第一位的,临时改变战略目的,就会对以前形成的方案有所变动,这是一个大工程,清涧山里的人会去做,但是,会很辛苦,也需要一段时间,甚至有生命危险,这是吴熙不想看到的,所以才来相国寺为他们祈福。 这是吴熙的私心,也是下属的福分。 遇见赵桓一点儿都不意外,相国寺几乎成了他的铁杆支持者,在这里根本就不会担心有人出卖他。 “你小子不再皇宫好好学习帝王之道,跑来这里做什么,莫非看破了红尘,想要学**理国王出家为僧?” 他们之间说话很随意,这里也不是正式的场合,再者,赵桓似乎还有些害怕吴熙。 “熙哥儿,你是无神论者,来这相国寺恐怕不是为了你吧?” 赵桓不管什么时候见到吴熙,脸上总是一副笑呵呵的模样。 “我不是,可是家里人都是,我就是不来也不行啊!” 吴熙一副很苦恼的样子,两手一摊,脖子一缩,学着后世老外的样子,展现在赵桓的面前,对于赵桓来说,吴熙就是一个老外,距离很远的老外。 “嫂子持家有道,实在是一个不可多得人,我可就惨了,弟妹要是有嫂子一半的好,也不至于来这种地方消遣啊!” 赵桓提起自己的太子妃,心里就有说不出的苦,在自己兄弟的面前,也没有必要掩饰,更何况,赵桓觉得吴熙像是长了一双透视眼,就算他不说,也似乎总能看清自己。 朋友就要抛开一切坦诚相待,这是吴熙说的,也是这么做的,所以他也要这么做,才算是一辈子的朋友。 身为皇家的人,朋友本来就不多,即便是和吴熙,过几年自己登基之后,也就成了象征意义的朋友了,现在好好把握难得的友情。 想用情怀宽慰天下,朋友两个字不能辜负。 吴熙知道他的太子妃朱琏不是那种不讲理的女人,要不然也不会叫怀仁皇后了,这里面肯定有什么事。 “哎呀,高高在上的太子都有烦恼事,老百姓岂不是活不成了?恐怕苦恼的不是太子妃,而是她身后的人。” 吴熙说完,赵桓望着他很久都没有说话,在他看来,吴熙简直就不是人,而是神,最懂他的也就是熙哥儿了。 “说的在理,不过他们的要求越来越多了,尤其是她的大哥,想要直接掌管军队,说是自己已经可以接管一军了,这不是明摆着要好处吗?要是将来军队开到城下,我这个皇帝还要不要当了? 也就是熙哥儿你我才和你说说,其他人我也不知道是站在哪头的,害怕太子之位不包,落得个凄惨的下场。 我还没有坐上龙位,就提出了这么多的要求,要是我坐上了皇位,那就真的成了另一个汉朝了。” 赵桓倒不至于声泪俱下控诉,心态保持的还算良好,不过从他激动的肢体上就能看出来,他是多么的愤怒。 汉朝的江山就是毁在外戚的手上,现在有了苗头,又下不了狠心,所以心里烦闷的厉害。 清净之地要是能减了他的苦闷,世界上就不会有苦恼了。 “这个问题还要你自己去解决,我帮不上什么忙啊,如果非要说能有帮助,那就是晚上请你喝一顿,叫上几个风月姑娘,做些婚后才能做的事情,发泄一下,就什么都好了。 别看现在情势复杂,其实是你自己钻在牛角尖里出不来,世界上所有的事情都是简单的,只是人心把它想的复杂了。 我的特种营现在缺少一些军卒,你想想,大山里,乌漆嘛黑的,还吃不上饭,有的时候还有野兽出没,根据他们拉练的人回来讲,那些动物都是吃人的,还是野生的,要是有落单的,保证让他上去回不来。 这样才能很好的训练军卒的团队协作性,在战场上才能发挥出很好的效率。” 吴熙说的天花乱坠,觉得就是在夸他的人作战勇敢,还能百战百胜。 “你说这些是什么意思?” 赵桓瞪着双眼问吴熙。 “没什么,你听不出来吗?我是在夸我的军卒呢,不,是你们的皇家的,大宋从来都没有私人武装,包括我在内。” 吴熙觉得自己说的不对,普天之下莫非王臣,就是在强调军队的国有化,吴熙不会傻到这个时候给自己扣屎盆子。 “你真坏,怪不得很多大臣都在参你,说你心术不正,最好发配到蛮荒烟障之地去反思,现在看来,他们说的简直对极了。 很幸运我和你是兄弟,要不然,我真的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坐上那把龙椅。” 赵桓瞬间明白了吴熙话里的意思,指着吴熙的鼻子就开始损人。 “他们趁我不在,还说什么了?” 吴熙显然想知道那些大臣在他不上朝的时候,都说些什么。 “看来你还没有做到风轻云淡,还以为你不食人间烟火,两手一甩要做甩手掌柜了。” 赵桓对吴熙不上朝的表现很不满,赵佶在他跟前说了好几遍了,要他小心吴熙的野心。 “不说就不说,我还真不在乎,就是耳朵里有了茧子,想要捅咕一下而已。” “说的好听,不过也没说什么,就是一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都安在了你的头上,要不是我保你,父皇已经开始怀疑你了!” 赵桓还是说了一些他们在朝堂上的一些事。 “我还巴不得他们明天就送我下大狱呢,你知道吗?我这辈子什么事都干过了,就是这监狱还没有进去过,不知道在里面做个牢头是什么感觉,还真想尝尝。” “你就嘴硬,好了,现在没事了,我们还进去烧香吗?” 赵桓的阴云一扫而光,心情也好了不少。 “都没事了,进去干什么?漂亮的姑娘再燕来楼,不在寺院里,除非你的取向有问题。” 吴熙狠狠的白了他一眼说道。 “那就叫上哥几个去燕来楼,好久都没去了。” 赵桓饶有兴致的说道。 “难道你忘记了吗?现在只有我们两个孤军奋战,他们都在山里吃风把屁,可能生活都不能自理了,生无可恋来形容他们一点都不过分。” 吴熙哈哈大笑着说道。 这话赵佶也很喜欢听,因为他的心里已经有了一个计划。 “哦!还真忘记了,那我们两个去也行,不知道能不能满足那些姑娘们,上一次你们都走了,可把我给忙坏了!” 赵桓嘴上说的难受,脚下的步子可没有慢下来,吴熙跟不上,还拉着吴熙,让他走快点。 “猴急什么,你的问题解决了吗?怎么和刚才判若两人?” 吴熙问道。 “什么事?” 赵桓反问道。 “就是你大舅哥的事情。” 吴熙没好气的说道。 “心里已经有了计较,不过还需要你的帮忙。” 赵桓说着。两只手伸了出来,比划了一下。 “恐怕不行啊,下一批的集训名单已经敲定了,不容的更改,除非你让你父皇介入,或者冯六回来的时候请他去一次燕来楼,他就好这一口。” “这还不好办吗?燕来楼就是我们家开的,想怎么样还不是爷我说了算?” 赵桓摇身一变就成了一个纨绔,手里摇着扇子,纨绔的典型就他这样。 “那是你们的交易,和我无关。” 吴熙摆手想要把自己摘出来。 “本来就是我们的家事当然和你没关系了,就算父皇怪罪下来,也有我担着,你害怕什么,不过,要是我出事了,你肯定不会袖手旁观的,对不对?” 吴熙摇了摇头,说道:“真是上辈子欠你们家的了,这辈子给你们做牛做马来了。” 这话赵桓爱听,学着吴熙把扑上来的姑娘搂在怀里,随手抓了一把钱扔在了燕来楼的大厅里,抱着美人就上了楼。 吴熙已经记不清那晚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后来是老孟叫人把他抬回去的。 崔妙彤很长一段时间都闷闷不乐,看来那次一定很激情。 再去燕来楼的时候,没有姑娘愿意凑上来钻到这位大方的爷的怀里,因为他们知道,那钱有毒。 第二百二十四章 大结局 ..,。 北方的战事开始变得不能控制了,辽国的皇帝被金人逼的开始西进前往西京,一路上晓行夜宿,狼狈不堪。?? 金人显示出的强大战斗力真不是辽人能抵挡的住的,刚开始的时候,还能抵挡一会儿,时间久了,两军一触即溃,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尤其是辽国皇帝听说宋人和金人缔结了海上之盟以后,气的直吐血。 所以守在燕京的兵卒并没有撤回来,燕云十六州的兄弟们誓要把大宋抵挡在长城之内。 消息传到了东京城,赵佶又动了心思,这真的是千载难逢的好时机,要是错过了,就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了。 眼看着自己的身体一天天的变差,就连郭京都没有把握治疗好自己的身体,所以要尽快的收回才是,要不然这会是自己一辈子的遗憾。 因为身边的佞臣已经耽误了自己,史定然不会给自己一个好的评价了,如果能收回十六州的地盘,那么,至少也是功过相抵的下场。 赵桓年纪还小,根本不是朝堂上的那些老家伙的对手,就算是下台,也要把路铺好才是。 听说韦贤妃有些想法,他的儿子康王也是一表人才,已经表现出了帝王的样子,身后多了许多人支持,要个太子争位。 这不是一个好信号啊,大宋多少年了,从来就没有生过后宫争**的事,传位的时候,更没有生过兄弟相残的事情,要是在自己的身上生了,将来到了地府,还真不好给列祖列宗交代。 一个只有十几岁的小娃娃懂什么?还不是背后的人在捣鬼? 赵佶从来都没有像现在这样愤怒,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浑身充满戾气,感觉自己就像是煞星附体,有些事根本不是自己的举动,就那么自然的生了。 看来自己骨子里就带着一些豪迈的气息,只不过这些年因为诗词作画荒废了而已,现在不知道为什么重新激起了自己心里的豪迈,可能和吴熙有些关系吧? 不管是谁让自己复活,都是一件高兴的事,至少可以说明自己不是一个昏聩的君王,这就足够了。 老百姓过得富裕,天下承平,如果能达到实际意义上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那么他的这一生是成功的。 听说吴熙和赵桓去逛**被人家撵了出来,并且以后再也不允许他们出现,不知道生了什么事。 吴熙这小子总是有些奇思妙想,赵桓依赖他,往后也会形成一种定式,这不是一个好的信号。 今天在皇宫里等他,就是要好好和他谈谈,大宋以后的方向该怎么走? “那天生了什么事?人家把你们都赶出来了,还不够丢人的。” 天气越来越热了,赵佶坐在凉亭里,吴熙见过礼之后,赵佶开始编排。 “你们都知道了?” 吴熙大为惊讶。 “全城都传的沸沸扬扬的,朕想不知道都难啊!” 赵佶叹口气说道。 这时,陈然出现,像一只游荡的鬼魂一样,吴熙没有一丝察觉。 “老奴见过皇上。” “免礼!” “谢皇上!” 陈然看了一眼吴熙之后,就退在一边。 吴熙觉得,这就是给他递话呢,意思是说,不要把太子带坏了,想治你有很多种方法。 吴熙确实有些狼狈,这些宫里的老太监练的功夫都不一般,都是皇帝身边的侍卫,不行怎么保护皇上的安全? 这才是一个陈然,后宫还不知道有多少这样的人,吴熙想都不敢想。 “那天可能喝的有些多了,做出什么事,连微臣都不知道,不过应该非常带劲才是,要不然微臣和太子的名字不会出现在被禁的名单里。” “简直就是胡闹!” 赵佶这是威压吓唬,吴熙随便装一下,就过关了。 “不过在那种环境下,微臣忍不住了呀!” 这就是吴熙的借口。 “好了,赶紧滚吧,童大人正在等着和你商量大军进击的路线呢。” 这就算是打了,吴熙跳着脚跑开了,赵佶摇摇头心里想自己是不是有些草率了,国家大事交给这小子,会不会坏事啊,虽然是常胜将军,但是也能惹事,心里看没个准信。 吴熙和童贯商量出了大方向,但是有大臣反对,都是一些老臣,蔡京王黼,梁师成当其冲。 吴熙是个侯爷,同时和童贯握有军权,当机就把反对的人全部在菜市口斩示众,让大军得以顺利北击金人,把辽国从死亡线上救了回来。 金人被后现代化的火药赶回了白山黑水继续休养生息,西夏迫于吴熙的压力,被迫让出了丝绸之路,让大宋的权威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辽国皇帝也经过深深的思考,把燕云十六州归还给了宋朝,两国永世交好,并且在燕云地通商,形成了一国两制的新的体质,选出了新的管理者,这个人就是吴熙。 本来要在仙云镇开学校的吴熙,不得不改变战略,把学校建立在了燕京,名字就要燕京学堂,大概就是北京大学的前身了。 童贯被封王,但是,其他的他什么都没要,就是一点,吴熙去哪里,他就跟着去哪里,王爷的位置也可以不要。 吴熙迎娶了公主,当天晚上就同房了,一年以后一个大胖小子和崔妙彤同时产出,但是,公主还是没敢和崔妙彤争老大的地位,家里瞬间就平和了许多。 柳依依长大了一点,望着大家你侬我侬的抱着孩子,也娇羞的钻进了吴熙的被窝。 吴熙不仅到了人臣的巅峰,也抱住了一家人的性命,这就是大欢喜的结局。 岳飞没了仗打,成了一个小小的兵卒,在河北娶妻生子,默默无闻过了一生。 很多年以后,赵佶终于让位给了赵桓,赵桓其实已经不想做皇帝了,因为在燕京和吴熙玩的好,不想回来了,大臣们好不容易请回来,把他当神仙一样供着,就害怕他撂摊子不干了。 很多事都完美的解决了,吴熙却有些隐隐的失落,因为他始终还是没有融入这个大宋,于是,在一个月高风黑的夜晚,跳入了一个深井,第二天醒来的时候,现自己依然还在燕京的府里,童贯那标志性的笑容,依然那么**。 远远的看见大女儿落落骑着马在大街上大杀四方,吴熙一脸的黑线。 全完!!! 第二百二十五章 朝堂失笑 月中的朝堂上,童贯作为枢密使把宋朝的战略在朝堂上讲给赵佶听,其实也在寻求朝廷里大佬的支持。 这样一场举国欢庆的盛世,大家全部参与进来才能显示出这个举国的意味来,要是一两个人就能解决的事情,也不能放在朝堂上说事了。 再说了,现在国库空虚的厉害,打这样异常旷世日久的战争,各大贵族才是朝廷的主力军,全民皆兵才可能达到的,赵佶并不认为自己的封装库能经得起这样一场战争。 果然,有人站出来反对,认为这是劳民伤财,金人太厉害,大宋朝根本就不是对手,与其自取灭亡,还不如缔结友好,把以前给辽人的岁币转给金人,我们其实没有什么损失,还能换的太平。 劳民伤财不是我怕大宋的既定方针,我们是需要文化和和平来支持的国度,和那些野蛮人有什么好计较的,只要他们满足于现状,我们乐的给和他们和平相处。 整天就知道打打杀杀,难道我们大宋的子民就不是人?我们大宋的钱粮也不是风刮来的,都是人们的血汗,所以,不要妄想有谁会支持你们这样做,因为你们是要引狼入室,要是激怒了金兵,他们的钢刀挥向我们的时候,那时候,我们该怎么办? 难道就凭你能打得过虎狼一样的金兵? 这是梁师成说的话,他说话的时候阴阳怪气,吴熙站在人群里忍不住笑出了声,瞬间几十双眼睛火辣辣的望了过来,吴熙身边瞬间就腾出了一片空档,已经很显然了,刚才的笑声是来自吴熙的,就算是想要抵赖,也不会有人相信的。 新老贵族的之间的直接对话,从人心向背就能看的出来,太傅大人还是人心所向,吴熙根本不是对手,这也是为什么,他跟前的官员没有保护他,而是瞬间就置身事外,几乎连考虑都没有。 吴熙尴尬的走出人群,抱着芴板,理直气壮的站在大殿之上说道:“如果我说我是在笑我闺女,你们一定不会相信的是吗?” 大殿之内所有的人都没有说话,很显然,他们对吴熙这样狡辩,根本不领情。 这其实是一个站队的问题,也是政治问题,不会有人随随便便发表意见的。 只有童贯和韩世忠是支持吴熙的,也只有他们两个是最了解吴熙的。 因为,他在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总是想一些其他的事情,思想天马行空根本守不住,刚才就在梁太傅说自己观点的时候,可能想到了生活中的一些好笑的事情,情不自禁的笑出了声。 这就是正解,但是没人相信,他们宁愿相信吴熙是在和梁太傅在做对,也不愿意相信吴熙是在笑他闺女在可爱的摔倒在了地上。 现场的气氛尴尬到了极点,吴熙他们这边少的可怜的人,让其他人就是相帮他们,都没有多少底气。 “吴候把朝堂当成了自己的家,就算是有不同的意见,可以提出来大家商量才是,嘲笑人算怎么回事?” 这是孟夔说的,也代表了梁师成派的话语。 大家都没说话,看来都是这个意思。 吴熙确实有些孟浪了,在这么严肃的朝堂上竟然无故笑出了声,就算其他人没有意见,皇帝也不会饶了他的。 果然,赵佶清了清嗓子,质问道:“英武侯,你藐视朝堂,该当何罪?” 吴熙拱了拱手说道:“圣上有所不知,还是因为微臣的思绪搞得鬼,总是想一些好笑的事情,想到好笑之处,没有忍住,笑出了声,请陛下责罚。” 吴熙打死都不说自己是嘲笑梁太傅,就说是自己的原因,要不然这就是藐视大臣,直接就是藐视皇帝的罪名。 梁师成是太监,代表的是皇家,所以一般人不愿意去惹这些人,再者说了,梁师成提的建议也符合这些人的既得利益,或者说是大宋的基本国策,能用钱解决的事情,坚决不和你动手。 这也是为什么这么多年了,一个小小的西夏都会来大宋搞事情。 也不是他们的战斗力有多了不起,其实就是大宋嫌麻烦,给你一点钱,我们相安无事就好,非得成天打来打去的,这和大宋提倡的风雅国策不相符。 大宋有的就是钱,给你一点伤不到根基,所以造成了一代又一代的软蛋。 这回吴熙来了,就要改变这种面貌,大宋其实并不弱,缺少的是打仗的勇气和自己怕麻烦的毛病,那么大宋在外交上能提高一大截,总不至于,谁过来都要喝一嗓子要钱,当局者就真的把钱给人家了。 这其实是吴熙想要传达的思想,也是今后两三年之内需要让国民以及那些不想改变现状的老痞子们慢慢接受的现实。 因为不改变,别人就会替你改变,不管金人来不来,就算国内的起义,要是有一支成了气候,那么大宋的江山也就到了风雨飘摇的地步了。 因为根基坏了,根本没有办法在建立信心了,所以,灭亡是迟早的事。 到时候与其哭天喊地觉得怪老天,还不如现在就改变,或许还能逃过一劫。 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能让这些人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而不是每到有人提出要改变的时候,都会大放厥词阻碍改变。 话已经到了嘴边,吴熙觉得这不是一个好时机,于是改变了策略,要在背后下手了。 阴暗的事情做出来,吴熙不会有一点心理压力,因为明着来,吴熙绝对不会是对手,没有人会相信,大宋未来几年之内就会被金人灭亡,也没有人会相信金人会不接受他们的真金白银。 这好像成了他们的骄傲,现在有人跳出来想要打破这种默契,不好意思,有多远你就滚多远。 “这不是理由,你最好能说出让朕以及大臣们信服的理由来,要不然,你藐视朝堂的罪责就会坐实,二十板子挨定了。” 吴熙一脸的黑线,他们都准备他的笑话呢,这一顿板子下去,就他这点小身板,一个月之内什么事都不用做了。 “这——” 就在这时,太子出班提吴熙解围。 “无心之失,罚俸禄就行了,用不着这么大张旗鼓的打英武侯,这对朝廷的威严有损失——” 还没等太子说完,赵佶大手一挥,太子和吴熙就被拖了下去,不一会儿,外面传来了,嘶吼的声音。 第二百二十六章 皇家的套路 吴熙和太子这边的声音响了起来,满朝的大臣都跪在地上祈求皇上不要在打了,在打下去,就要出人命了。 他们并不是害怕吴熙被打死,而是害怕太子有个三长两短的,他们以后都没有好日子过。 至于吴熙是不是被打死,和他们没有半点的关系。 这边大臣跪了一地求情,那边太子和吴熙坐在圆桌上,早有太监端过来饭食美酒,吃的痛快。 没吃一口,就要举杯庆贺一下,同时行刑官还要在地上抽条子,他们只是配合敲打的声音哼唧几声而已。 其实从太子走出来的那一刻,吴熙已经明白这一顿打算是逃过了,这也是赵佶有意放自己一马,要不然也不会允许把太子一起拉出去开打。 戏不能演的过分了,要不然就会让人怀疑,已经打了二十多板子了,他们的叫声还是那么的宏亮,这就有问题了,明眼人一眼就能看穿啊,这就是皇帝在包庇啊。 于是吴熙和太子的叫喊声再慢慢的减弱,最后索性不喊了,大殿这边听不见声音了,把屁股厥的更高了,头低的更低了。 不一会儿,就有行刑官跑到大殿上启奏陛下。 “人怎么样了?” 赵佶装模做样的问道,同时语气显得很玩味。最新最快更新 “都昏过去了,性命无碍!” 听到这句话之后,满朝的文武才渐渐的松了一口气。 以后要对付吴熙的时候,专门拣太子不在的时候下手,这算怎么回事啊,要是太子这次遭殃,赵佶绝对要掘他们的家祖坟。 “那就拉回去救治就好,就回来之后,差多少板子还要领回来。” 赵佶这次下了狠心要整治朝堂上互相伤害的把戏了。 “皇上万万不可!” 说话间有跪下去一大片。 “怎么个不可啊,大宋的律法规定的很清楚,不能以为昏厥了过去,就让他们逃脱了律法的制裁,蔡太师,你说是也不是?” 这就是在逼着蔡京开口,闭着眼睛装死已经不可能了。 “回陛下,这确实是大宋律法所规定的,但是不外乎情,看在这么多大臣求情的份上,就饶了这两个小兔崽子吧。” 蔡京确实可以这样说太子,因为他的年纪都能做他的太爷爷了,况且还是朝中的老人,在太子当政之前,不管说了什么话,都不会有什么事,那就是长辈在教训晚辈而已。 其实蔡京不说这话也不行了,这明显就是赵佶玩的把戏,为了能让吴熙脱罪,搭上了太子,这已经有很明显的偏袒了。 “也罢,看在他们还小的份上,这次就绕过他们,下次再犯,数罪并罚,好了,退朝!” 赵佶一刻都不想待在这里了,这已经不是他刚开始组建的那套班子了,走了太多的功利,注定不会有所作为了。 吴熙这小子不错,希望能为自己分忧才是。 这边吴熙和赵桓聊的不错,赵桓喝的有些多了,话也多了起来。 “这就是你们家的名菜?” 赵桓吃了半天,才觉得这些菜根本就不是皇家的厨房做出来的,而是吴熙他们家传出来的手艺。 “怎么?不和你的胃口?” “还真不怎么样,就是看着好看,吃在嘴里,还真没皇家的饭好吃,真不知道陈公公看上你们家什么了,非要去你们家养老,还说全京城就你们家的饭最好吃。” 赵桓明显就是醉话,吴熙家的饭他们可吃了不少,现在才说不好吃,当初可是上杆子要吃的,看来吃饭也要有个好心情才行啊。 “看来你心情不好啊,上次不是帮你解决了他们的事了吗?怎么?还不满意?” 吴熙有些疑惑,赵桓明显就是有所指,也有所求,就是不说实话。 “唉!满意?他们简直就是无底洞,填不满啊,不过上次还要谢谢你,终于让他们见识到了特种训练营的威力。 上次进山之后,直到现在都没有一点消息,太子妃也有些慌神了,不过她们还提出了更为不要脸的要求,那就是以后他们家的人不许往山里送,要锻炼直接安排一个知府什么的就行,这就不要脸了明显想要控制住我吗?以后还怎么玩?” “这都不是事。” 赵桓越说越气愤,吴熙根本不当回事,因为那根本就不是自己的事,他操那些闲心干什么? “我都烦死了,你还说不是事?好,那你说,我怎么解决才是上上策?” 这是赵桓第二次问计吴熙了,吴熙瞬间就觉得不对劲,思考了半天说道“其实你是知道的,我真的是为了你们家好,那么些人想要进特种营,我都没有批准,更重要的是皇上没有批准,因为这些都是皇家的,我只是代皇家管理而已。 什么时候,皇家要是想要收回了,随时都可以拿回去,我吴熙一个人都不会留下。 说白了,这些人都是为你们训练的,你的大舅哥们能训练出来,就算以后上了战场,那也是自家人掌控全局,总不至于大权落入其他人的手里。 所以说,他们进山完全是为了他们好,并不是你想的折磨人,才把他们下方到山里的。 你想想,要是没有效果的话,折家,杨家,曹家,会把他们的后代哭喊着放进去吗?” 吴熙一时间突然明白了赵桓总是出现在他身边的原因了,八成是赵佶信不过他,想让赵桓来试探他的。 不过人家有人家的道理,以后吴熙一定是赵桓最有力的帮手,要是引进来一匹狼,他们赵家就算是完蛋了。 看上去赵桓是比较抵制这样做的,用了两次同样的理由,让吴熙明白了过来。 吴熙这样开脱之后,赵桓的态度有了明显的好转,吃菜的时候开始吧唧嘴,还出很好吃的感慨,和刚才的表现大相径庭。 很显然他已经完成了别人交代给他的任务,也达到了不辜负朋友的境地,看来他对自己的表现非常的满意。 而那个给他下达任务的人出了赵佶,吴熙实在想不出还有别人。 就在这时,赵佶从门外闪身而入,两人互相挤了一下眼睛,马上装做惊讶的表情,起身跪地迎接。 第二百二十七章 考验 皇家就是这副德性,总是不信任身边的人,疑心病上来的时候,总是觉得人家要夺他的江山。 这也是他们老祖宗留下来的心病,他们的皇位就是这么得来的,然后理所当然的以为,别人也会这样夺走他们的江山。 殊不知夺江山的手段千千万,他们唯独防着身边的人,似乎这成了他们的心病,对外界的起义啊,邻国的骚扰啊,反倒不那么当回事,因为他们始终认为,银票可以解决一切。 朝堂已经不是以前那个朝堂了,大家开始变得贪婪,变得毫不讲理,只认钱和他爹,赵佶看在眼里,疼在心上。 自从他明白过来开疆拓土才是他的职责之后,琴棋书画,女人都成了方外之物,可有可无,一个帝王就应该有帝王的样子才行。 整日想着长生不老,美女左拥右抱,那是亡国之君,历史一次次的证明这是不对的,他赵佶又何能例外? 那个郭京道士就是一个骗子,他一眼就看出来了,这个世界上哪里有什么神仙,都是人们美好的愿望,万万岁喊了多少年了,没见哪个帝王活过一百岁的。 那些成天想着长生不老的帝王并不比自己下的功夫少,这么多年过去了,也没见有一个一千岁的人出现在自己的面前。 吴熙还算是孝敬,送上了一本养生之道,看样子是他自己写的,因为在之前根本就没有见过这样的书。 不过里面的见解很是了得,与其说是养生之道,还不如说是一篇劝进的奏章。 通篇大道理横行,说是宋朝的江山已经到了关键的时候,要是在这么下去,三五年就会出现大灾难。 这些话是诛心的,也是犯上的,但是他了解吴熙,他是一个惜命的人,不会这么莽撞的写这样的东西,那就说明,宋朝的问题并不是大臣们说的那样歌舞升平。 本来要狠狠的惩罚他越级上奏,但是最后还是忍了,还在心里表扬他是个睿智的人,要是走正常程序,这东西根本就不会出现在他的案头,他也根本不会看见这东西,那么他的心境也就不会改变,这对整个大宋朝都不是好事。 现在看来,还是还要谢谢他了,所以朝会的时候,赵佶主动解了吴熙的棒下之苦,动用的武器就是太子。 吴熙也算是赚到了。 就他那个眼里揉不进沙子的性格,以后会得罪很多权贵,有些事情他能帮助吴熙处理,比如说今天挨板子的事情,有些事情他是处理不了的,比如说,权贵之间的仇恨,这需要他们个人之间比拼,皇家是插不上手的。 除非伤害到皇家的利益,要不然皇家不能随随便便介入。 皇家之所以能够稳坐宝座,那也是得到了权贵的支持,少了权贵的支持,那么皇家也就被架空了,那么赵佶现在所能做的事情,就是培植新的权贵,无疑,吴熙就是最好的选择。 一个权贵倒下了,新的权贵站起来了,也符合历史展的必然规律,也不会伤害到皇家的本质地位,赵佶乐意看到他们这样相互斗狠。 赵佶其实是为很睿智的皇帝,要不是下面的奸臣作梗,他现在也能算的上是以为明君。 直到现在遇见吴熙的时候才明白过来,其实也不算晚,他祈求后世的史书不要把他写的太过荒淫无道,顶多写一个功过相抵他就满足了。 吴熙见赵佶出现,见过礼之后,就邀请赵佶入席。 赵桓自然的站在了赵佶的身边,吴熙垂而立在对面,等着赵佶训斥。 没想到赵佶笑的很开心,还让他们两个坐在自己的身边。 吴熙见赵佶久久不愿意动筷子,知道这是皇家的毛病,于是拿起筷子每样菜都吃了一口,然后在酒杯里都倒上酒,喝每样喝了一口之后,才坐下来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赵佶尴尬的摸了摸鼻子,拿起筷子,夹了一根菜放在自己的嘴里慢慢的咀嚼着,开始夸赞吴熙家的菜肴是独一无二的。 这本身就是皇家的御厨做的,采用的是吴熙家的食材而已。 “你们刚才就是坐在这里演戏的?” 赵佶也要扳回一城,因为吴熙狠狠的鄙视了他一回。 “回陛下,怎么能是演戏呢?那是受刑啊!” 吴熙还最硬不承认,不管赵佶怎么说,一口咬定就是在受刑,哪怕是在吃饭,也说是在受刑。 因为只要进了皇家,吃饭和受刑其实没有多少区别。 “少贫嘴,这次饶过你,不代表往后都能有这么好的运气,你们不是都说伴君如伴虎什么的吗?朕告诉你,这话一点儿都不假,只要哪天朕不高兴了,就会杀几个人玩玩,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赵佶说话的时候,坐姿端庄,保持着皇家一贯的威严,说完之后,才动了筷子,随意吃了几口,就停了下来,上层人的生活果然不是一般人能接受得了的。 不像吴熙一样,吃没吃相,坐没坐相,只有见到皇帝的时候,才稍微的约束一下自己。 “皇上教训的是,微臣一定会注意的,下次朝会的时候一定生个病,崴个脚什么的,不会给他们攻击的机会。” 吴熙这明显是在给赵佶添堵。 “这不像是你的风格啊,什么时候,吴侯会在人前示弱?朕不是看不不起你,要是你这么干的话,你以后的日子会更难过,他们是不会放过你的。” 赵佶也没生气,对他来说,吴熙来不来,对他一点伤害都没有,最好还是不要见面的比较好,他还能多活几年。 “这个就不劳皇上费心了,微臣自有手段。” 赵佶见吴熙说的肯定,也就没有坚持己见,喝了一杯酒,说了声好,让吴熙改天送过来几坛子,权当是答谢今天的救命之恩吧。 也不问吴熙是不是有存货,直接开口就要,对于他们皇家的这种不要脸的行为,吴熙也是无言了。 不过嘴上还是说好好好,不敢有半点的违和。 赵佶走后,赵桓一脸的汗水,不停的擦拭,说道“我刚才不停的提示你,好在你反应的快,要不然,我们两个都要倒霉了。” “就因为我和你走的近,而我的来路有不明不白的吗?” “是啊。你不会认为你现在是侯爷了,就不会有人把你怎么样了吧?” 赵桓对吴熙也是无言了。 “这也无可厚非,本来就是的,其实我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来到大宋的,但是心里对大宋绝对不会有二心,是爱着大宋的。 你们试探一次也就够了,三番五次的试探,会失去人心,刚才我明知道是你在提醒我不要乱说话,本来想说一些大逆不道的话来着,但是看你比较为难也就算了。 好在皇上迷途知返,还算是个明君,要不然我早就过自己的日子去了,天下很大,总会找到适合我生存的地方,要知道,我绝对会有这个本事的。 我本来就不是大宋人,但是心里却对大宋充满了向往,要说我是这个星球上哪一个国家的人,就连我自己也说不清楚。 也许天上的哪一颗星才是我的栖身之所吧!” 吴熙说的语重心长,赵桓连连感叹,门外站着的赵佶总算舒了一口气,搭着司马林的手,回宫去了。 第二百二十八章 公主下嫁 荣德终于被皇家送到了吴熙的府上。 一连串的试探之后,赵佶慢慢的接收了吴熙不是奸细的事实,然后高高兴兴的把荣德送到了吴熙的府上,想要用帝姬来拴住吴熙为他们皇家卖命。 因为这样一个百战百胜的将军,用一个帝姬来收买,实在是太值了。 要知道,大宋自从立国以来,为了和平,送出去的公主,没有十个,也有八个了,更可况,吴熙还是一个汉人,长的也不算难看,对荣德来说,这是极大的恩赐了。 就是有一条,荣德不能享受主母的位置,更不能享受其他帝姬出嫁时候的那种排场,因为吴熙这是在纳妾,不是娶主母。 虽然听上去不是那么的好听,但是,荣德愿意啊,他的哥哥赵桓每天都在说吴熙的好,这已经在荣德的心里种下了一颗种子,久而久之,吴熙的形象在她的心里也慢慢的高大了起来。 虽然初次见面没有留下什么好影响,她在私下里,还是在心里慢慢接受了这份婚姻,这就是政治婚姻,对于她来说其实就是一个任务,把吴熙牢牢的拴在皇家的战车上。 赵佶的想法很好,但是碰上吴熙这样的人,有多少帝姬都不够吴熙消耗的,真正到了危难时候,就算没有帝姬,吴熙也不会放任不管的,因为这是他的大宋,天下人的大宋,并不是赵家的大宋。 朝霞满天的时候,皇家的人浩浩荡荡的来到了吴府的前院,办理正式的交接仪式。 虽然是纳妾,但是,荣德始终是帝姬,该有的面子还是要给的,进了们之后,明天早上开始,她就成了一个普普通通侯爷家的小妾,凡事都要守侯爷家的规矩,但是,现在,人家还是一个公主,而且还是赵桓亲自送过来的,吴熙一想,热泪盈眶啊。 有这样一个好哥们儿,把自己的亲妹妹送过来,这世上也是没谁了。 和赵桓挤眉弄眼一番,上前说道:“那这么多东西过来干什么,我们家什么都有,拿来了,明天还得拉回去,我们家的库房根本就存不下了。” 吴熙财大气粗的说道,根本没有把皇家放在眼里的感觉。 “这你就不懂了,早就看上你们家的那根珊瑚树了,放在仓库里可惜了,明天就当是回礼送到我的府上就行了,其他的东西,你看着给就行了,我这个人从来不挑的。” 赵桓这就狮子大开口了,送人也是有劳务费的,不是吴熙一张嘴就能打的了的。 这还不挑,这珊瑚树就是放在后世也是极为珍贵的藏品,现在的技术很落后,想要从海里打捞点东西,实在是件很艰难的事情,他张口就要珊瑚树,脸皮厚的也是没谁了。 不过人家皇帝家开口了,你是不给也得给,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不是吗? “好好好,早知道你惦记我们的家的宝贝,就不应该在你面前炫耀我的藏品,现在便宜你了。” 吴熙也不是小气的人,本来也不是很喜欢那件珊瑚树,于是就一直没有摆出来,一直藏在仓库里,几次都想要送给交好的大臣,但是都有一些事情耽搁了,现在赵桓想要,那么就做个顺水人情,给他好了。 不过这恐怕是赵佶的主意,因为只有赵佶是喜欢这些奇珍异品的,还没有听说赵桓在这方面有什么造诣。 “还算你识相,父皇前几天还和你要了几坛子酒,不知道你还记得不?” 要起东西来,他还没完没了了。 这就是一些平常的东西,就是他不说,吴熙也会备上一些的,现在他一说,这就变了味,不是吴熙主动献出的,而是人家开口要的。 “你老拿这些没用的东西开口,我真的替你们害臊,赶紧回去吧,我晚上还有正事要办呢。” 这本身就是一件在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但是赵桓却想的比较龌龊,毕竟是自己的妹妹,只是拿着指头点了吴熙几下,算是一种无声的职责,然后领着他的护卫,浩浩荡荡的走了。 吴熙把荣德让进了家里,外面的这些陪嫁的东西自然有人会收拾,不劳吴熙烦心。 正堂之内,崔妙彤穿着七品诰命妇人的官服,端坐在上,吴熙和荣德进来的时候,两边站着丫环,小美就陪在崔妙彤的身边,要是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凡人进行三堂会审。 荣德是见过世面的,自然知道这是主母立威,要是这个时候没有得到自己应有的位置,那么往后再也不会有自己的位置了。 这也是崔妙彤为了给自己赢取一个好的位置而制定的方针策略,无疑,这一招很凑效。 究其原因还是荣德比较听话,可能在来的时候,在皇宫里,就已经进行过教育了。 由于吴熙的坚持,荣德在吴熙的家里只能做小,还不能举办婚礼的仪式,这是破天荒的头一遭,要知道那可是皇帝的女儿,不说风风光光吧,至少也应该住进公主府里才算是给了皇家的面子,现在一个公主尽然下嫁一个侯爷,而且还是做小妾,这就有些让人难以捉摸了。 这件事情一定要在大臣之间以及民间说上好久的。 当然了,大多数的人还是会说皇家大度,这么重要的事情都能允许,那么对待百姓自然不会那么的苛刻。 所以说,不管什么事情都会是一把双刃剑。 “奴儿见过主母。” 荣德的名字叫赵金奴,现在已经是侯爷家的小妾了,自然也就没有了公主的身份,褪去光环之后,她就是一个小小的小妾而已,所以现在自称奴儿,也是合情合理。 崔妙彤微微颔,觉得自己的威仪震慑住了公主,心里也算是放下了心,高兴的站起来,也不顾什么威仪了,拉起赵金奴就走了,把吴熙晾在了一边,不知所措。 还一个劲妹妹、妹妹的叫着,叫的还很开心的样子,不知道她们卖的什么药。 赵金奴显然被这样热情的主母给吓了一跳,但是,很快就回过了神,觉得这家人很奇怪,刚才还拉开架势想要给人颜色看看,现在就好的和一家人似的,她觉得很不适应。 不过既然人家这么热情,自己也不能给皇家丢人,于是,很快,侯府里就笑声一片,本来想好美事的吴熙,在这个夜晚注定和孤独相伴了。 第二百二十九章 要变天了 所有的人都在忙着自己的事情,唯独吴熙一个人无所事事。 仙云镇到现在都没有消息,不知道牛眼娃这个愣种把哪里搅和成怎么样的一片天地。 不过想想也能想的到,一个两百四十斤的胖子,手里拎着七十斤的大铁锤,对任何一个只求财的山贼来说都是一种心灵的摧残,更不要说是骑着战马冲锋了,还没到跟前就都吓的四散逃窜了,心里还直恨爹娘少生两条腿。 刚开始的时候,可能还能仗着自己是山大王和牛眼娃他们对峙一段时间,见识过牛眼娃的战力之后,想必是没有几个人愿意和这样的杀神正面交锋的。 过不了多久这些人的意志就会被击的粉碎,内部就会出现不和谐的声音,有些人就趁着夜色偷偷的开始跑路了,毕竟刚开始做盗匪的时候,就是图个来钱快,犯不着在这里送了性命。 大宋的土地那么大,走到哪里不是当土匪?只要有这条烂命还在,就有东山再起的时候,凭借自己骨子里当土匪的骄傲,不愁找不到下家。 开始有了这个想法,就再也没有勇气拎起那把磨损的很厉害的刀片子上阵杀敌了,有了第一个,就会有第二个,大当家的第二天早上起来看见只剩下他一个人的时候,还是忍不住站在空荡荡的院子里大声的骂几句这些狼心狗肺的东西。 骂完之后,也没有做过多的停留,打开自己的宝库,取了一些能带的走的细软,开始了自己的流浪生涯。 这样一来,仙云镇周围的土匪用不着牛眼娃在出马,就在很短的时间里,撤的一干二净了。 牛眼娃只是炫耀了一下他那耀眼的锤子,就把仙云镇周边不安定因素给消灭的干干净净的了,这给当地的百姓算是做了一件好事。 当地的百姓自然的觉得这是大功德,就让他们的保长来感谢一下这些英雄好汉。 牛眼娃他们自然是受不起这样的功德的,于是,这些功德,在军中转了一圈之后,都安在了吴熙的脑袋上。 按理说这样的功德很难得,吴熙是求之不得的,再说了,仙云镇是吴熙和赵佶要的开办学堂的实验点,也就是说,吴熙以后打算把自己的庄子修建在这里远离朝堂的,有了这些恩德,以后在这里的工作,展开的就会很顺利。 但是吴熙知道他不能要,要不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句话就会成为一句空话,也就有了功高盖主的嫌疑,于是,这些功德在吴熙这里转了一圈之后,就又到了赵佶那里。 赵佶最近正在努力的做一个好皇上,他甚至觉得自己以前对于道教有些过于痴迷,导致国库空虚,名不聊生,各地盗匪四起,出现了很多想要把皇帝拉下马的莽夫,要是自己在这样下去的话,江山迟早要完蛋在自己的手里。 就算不是被金国所灭,也要被国内大大小小的起义给消耗死。 赵佶有这样的想法,其实一点都不奇怪,是因为有人给了他希望,这个人无疑就是吴熙。 人家一个小小的少年郎依然对大宋充满了希望,他一个皇上,不应该把时间都消耗在书画和炼丹上,男人的那点爱好倒是不影响大宋的荣辱,不仅无过,还是有功的,对于皇家开枝散叶有无上的好处,不像仁宗皇帝,没有子嗣,为了谁来接班而吵的不可开交。 无疑,赵佶是正确的,不过这里也有一个小小的弊病,那就是子女多了,吃闲饭的人就多了,这无疑就会加重老百姓的负担,要是再出一两个逆子,他后半辈子就不要想好过了。 说到逆子,眼前还真有一位,那就是现在已经十岁的康王。 别看他现在年纪却是一个十足的野心家,上次简王的事情里面,一定有他的身影,只不过是一次试探,就让他彻底的乱了阵脚。 希望他能以此为鉴,不要在做过多的想法,要不然,雷霆降下的时候,不是他这个小小的康王能担的起的,他身后的那一大批人都要跟着倒霉。 要不是看在上次简王的事情已经连累了一批大臣,赵佶真想好好的整肃一下朝堂的。 虽然现在自己的权利被分割的七七,但是这些年自己也没有闲着,暗中培植起来的势力,依然可以独当一面的为自己效力了。 皇权有的时候是为了约束大臣,但是,更多的是为了约束皇上,让这只充满暴戾的狮子安静的躺在笼子里,不要阻碍朝廷的正常生产。 和士大夫共天下始终就是一个笑话,刚开始的时候,大家相安无事,只要出现利益的冲突,那么这些士大夫们就会变的贪得无厌,制造出很多条条框框来约束皇权,以至于让他们的利益扩大化。 这就开始和皇权产生了矛盾,纵观整个北宋,大概只有徽宗朝的士大夫是横着走的,究其原因就是有一个酒囊饭袋的皇帝。 现在这个酒囊饭袋要苏醒了,不知道谁会是第一个倒霉蛋。 赵佶把手里的奏折狠狠的摔在桌案上,龙庭大怒之下,大庆殿里瞬间就跪倒了一大片,大家都不知道官家最近是怎么了,老是无端的就脾气,身边的太监都换成了新面孔,大家不认为这些人都是没了家伙的阴人,看来朝堂要变天了。 这是跪在下面的太常寺卿李纲的想法,事实上这样也好,大宋乌烟瘴气的没个样子,朝政都掌握在那些和皇帝走的近的大臣手里,好像这个天下真的变成了士大夫的天下。 皇权一旦失去了他的束缚,天知道会生出什么幺蛾子来。 “都是一厢情愿,你们的眼里还有朕这个皇帝吗?一个个肥头大耳的没了理想,北地的战事正在紧要关头,我们的邻居正在遭受前所未有的苦难,有些人还想着乘火打劫一下,这样做的后果就是金人消灭了契丹人,然后调转枪头就把弯刀砍在我们的百姓身上。 虽然说我们可以用岁币来稳住那些没有见过世面的土包子,但是这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天下的人就没有傻子,他们的胃口好的要命,要是他和朕要江山,朕也要拱手想让吗? 这是谁上的奏折谁是知道的,朕以后不想再看见这样吃里爬外的建议,否则刑不上士大夫这条守了一百多年的教条就要在朕的手上破坏了。” 赵佶说完之后,不顾谢罪的大臣嘴里的哀嚎,甩了甩袖袍,就在殿值“退朝”的唱喏下,缓缓的走出了拱门,向文德殿走去。 留下一堆大臣面面相觑。 第二百三十章 分歧 东京城最繁华的所在莫过于樊楼了,吴熙认为只有这个所在无限的接近了后世的娱乐场所。 在这里,你可以享受到任何你能想象到的东西,而且还有你想象不到的东西。 当然了,这样的一处所在,不是一般的人能消费的起的,进去的只有贵族门阀以及衣着光鲜的上层人士,就连伙计乃至倒泔水的下人,也要穿的很得体,要不然你休想在这里谋得一份差事。 蔡京以前就很喜欢来这里,不管是伶人,还是妓子,以及大厨都是全东京城最好的,甚至皇上的御用厨师都比不上。 人上了年纪,就有些怀旧,很久没有去樊楼消遣一番了,今天皇帝大雷霆之后,蔡京的心里隐隐的有一些不快,也有一些不好的情绪徘徊在心头,久久挥洒不去,于是叫上三五老友去消遣一番也,希望他心里想的那些都不是真的。 樊楼的一个包厢内,坐下了四个人,都是老伙计了,也没有那么多的讲究,按惯例上了一瓶梨花白的烈酒,叫了几样精致的小菜,店家特意给他们送给了一碟子点心,放在花花绿绿的菜色中间,显得高傲突兀。 “你们不觉得官家有些不对劲吗?” 蔡京试探性的问道,一边吃着小菜,一遍观测着其他人的表情。 “至少很久没有看见官家这样在朝堂上威风了,某家还以为陛下的雄心已经消耗在了后宫的那个艮岳上不可自拔了,现在看来,我们的都错了,这是官家一直在蛰伏,寻找一个可以让大宋挺起胸膛站在世界之巅的机会,无疑现在机会来了,所以官家的改变是正常的反应,我们不要这么敏感。 都是为了大宋的天下能够安稳,我们才能在里面浑水摸鱼的找一些吃食,要是大宋夸了,对我们没有一点好处。” 给事中李光元说完这番话之后,就闭上了嘴,不管蔡京的眉头是不是锁的很紧,这番话他一定是要说的,家国天下的思维一直在他的脑海里挥之不去,虽然自己在这些年做了不少的亏心事,但最起码的良知还没有泯灭。 蔡京哼了一声,就把目光转向了鸿胪寺卿王密。 王密一看蔡大人看着自己,心里有些局促,李光元刚才的那番话已经表明了立场,眼见蔡京有些恼怒,直到现在还隐忍不,就是再看自己的态度。 说实话,这些年依仗蔡大人捞了不少的好处,至少从现在开始,就算是没有了任何的油水,每天来一次樊楼,吃到死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但是,现在是立场问题,他就有些左右为难。 扪心自问,李光元和旁边坐的平章事白时中才是他永久的合作伙伴,在他看来,蔡京现在的地位随时都有可能跌入冰窟,就是因为今天早朝的时候官家的态度。 官家看上去已经下定了决心要做一番事业的,那么像蔡京这样的大奸势必会在这样的潮流之下失势的,要是现在不表明立场,等到官家的屠刀落在自己脖子上的时候,一切都晚了。 王密不认为他的脖子能抗的住那些刽子手扬起的钢刀。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身处高位,一定要有一双灵敏的鼻子,要不然就会成为替罪羊,或者会变成别人上位的垫脚石。 王密自认为自己的鼻子还算利索,所以现在他果断的和李光元站在了一条战线上。 “是啊,李大人说的极是,不管我们在承平日久的东京城多么的飞扬跋扈,现在都要收起自己的猎爪,做些实事了,要不然等到尘埃落定之时,我们就会变成天下的罪人。” 白时中把一颗青豆扔进嘴里,咬的噶本脆响,看见蔡京阴冷的目光看着自己,一连串的鸡皮疙瘩马上就铺满了皮肤,让他很不舒服。 “蔡相何以这般看着在下,虽说在下现在是平章事,但是,官家的旨意还是不要违背的好,你是知道的,我家里一家子人需要我养活,要是我有个三长两短的,不说远的,就眼前他们都不会好过,还希望蔡相看在往日鞍马劳顿的份上,放过我们吧。 知道你手眼通天,就算是官家也要忍让你三分,但是我们毕竟同舟共济过,令公子蔡攸现在已经长成,军功也立下了不少,将来在中书定然会有一番作为。 我们都老了,开始的目的也已经达到了,蔡相您也已经做到了人臣的极致,不知道还有什么值得蔡大人惦记的?” 蔡京把手里喝完的杯子重重的摔在桌子上,瓷杯被摔的四分五裂,喘着粗气哼了一声,大骂道:“蝼蚁偷生的时候,还不忘把自己的食物分给同伴,你们好歹也是人,受了这么多年的恩惠,现在知道老夫大难将近,一个个露出了狐狸的面目。 忘恩负义的人老夫见的多了,但是,像你们这样不要脸的,老夫长见识了。 从今往后,你们走你们的阳关道,老夫走老夫的独木桥,既然你们撕破了脸皮,那么老夫也不会有同情心了,你们记好了,要是你们先倒霉,不要在痛哭流涕的上老夫的门了,哼!” 蔡京完脾气之后,甩了甩袖袍,推开包厢的门就走了出去,正好遇上进来送杯子的伙计,撞了一个满怀,吓得小厮立马跪在地上不停的喊饶命。 小厮也是一个运气不好的,正好赶上一个心情不好的蔡京。 蔡京上了年纪,终究不能和年轻的时候比了,在小厮的身上胡乱的踢了两脚,整个人就感觉胸中的闷气出不来,眼前一黑,一头栽倒在了地上,不省人事。 据后来当时身在樊楼的人说,坐在包厢里面的三个人,没有一个人出来帮忙,最后还是小厮喊来了其他小厮,然后通知了相府来樊楼领人。 这位小厮在当天晚上就消失在了东京城,再也没有人见过他,生死不知。 这是赵佶的策略,树大根深的利益集团,不是那么容易就瓦解的,那么就让他们自己消失好了。 第二百三十一章 大道理 仙云镇的盗匪已经烟消云散了。 这自然是黄天昭昭的结果,而不是那些悍卒们挥舞着枪棒杀敌能得到的效果。 至少在朝堂那些只懂得纸上谈兵的大臣看来,就是这样的。 看样子,赵佶也希望是这样的,那么吴熙和手下的家将们自然不会说什么。 说到底,仙云镇还没有划分在吴熙的势力范围之下的时候,都是赵佶说了算的,只要加了官家的玉玺大印之后,吴熙才能在这片土地上为所欲为。 赵佶派出了干吏去整治地方,在一切恢复井然有序之前,吴熙什么都干不了。 狗子他们回来之后,在京城里待的腻,于是在冯六从山里拉练回来之后,说什么都要跟着去看看,于是一家人走的没剩几个了,只有雷豹为了爱情留了下来,虽然现在还处在卿卿我我的阶段,但是,钻草垛子那是迟早的事。 曹奂他们这次说什么都不想在进山了,爬在燕来楼小娘子的肚皮上,不管吴熙站在门外如何的辱骂,就是不见有人出来。 叹了一口气,就在二楼找了一处临街包厢靠窗户的位置坐了下来。 一口气点满了一桌子菜肴,要了四坛子杏花雕,就等着他们一会儿出来说些醉话。 吴熙不担心他们找不到自己,自然会有伙计告诉他们熙哥儿的位置,燕来楼他们也不是第一次来了,只不过赵桓现在被他老子逼着学习政事来不了,要不然,东京城有名的纨绔算是要凑齐了。 五月份的东京城太阳已经开始冒烟了,附身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吴熙想起了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按照时间来看,张先生现在正在家里作他的这副名画,但是画里的内容却有些失真。 虽然吴熙来东京城的时间不长,逛街的时候也不是很多,百姓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吴熙是知道的,画里所描写的场景没有一件可以体现在生活里。 所以,吴熙很自然就能想到张择端其实就是一个献媚的人,画这幅画,完全就是为了主子高兴,好为自己赚一个前程的。 要不然也不会把东京城画的这么好,让赵佶一看就没有了雄心壮志。 所以说,北宋的灭亡还真不是一两个人能办的到的事情,是大家通力合作的结果,就算是你不灭亡,想方设法的也要让你灭了才是。 这是自然法则,也是历史的使然。 汉人承平日久的时间太久了,即便是京城里的百姓,也想当然的认为只要是给钱,就没有解决不了的事情。 燕来楼是瓦子市的中心位置,虽然比不上皇城街的樊楼,但这里也是士子贵胄的第二选择,不是每个士子都喜欢往樊楼那个充满了政治色彩的地方跑的。 相比较而言,燕来楼才是他们夜夜笙歌的地方。 所以,曹奂他们从山里一回来,想都没想,一头扎进瓦子市,已经三天了,连家都没回。 能理解他们的心情,两世为人,吴熙最能体会了。 正在愣的功夫,三个人萎靡不振的鱼贯而入,坐下来之后,抱着酒坛子就是一顿狂饮,吴熙拿着的小酒盅和她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老子以后真想死在燕来楼,哪里都不去了,这里才是人间的天堂啊,什么家国情怀,什么氏族门阀荣辱,都是一个屁,温柔乡才是老子需要的地方,非要听老糊涂的话,把老子赶进山里受罪,从现在开始,没有人能把老子再往山里赶,那简直就不是人做的事啊。” 曹奂放下酒坛子就开始抱怨,折平和杨格年岁相对曹奂小一些,听到大哥这么说,马上点头附和,觉得曹奂说的对极了。 这次进山拉练对它们一生都造成了不可磨灭的阴影,走的时候的豪言壮语,随着温柔乡消失殆尽了。 吴熙砸吧了一下嘴巴,放下了手里的空酒杯,语重心长的说道:“难为你们了,你们是世家子,就算是住在燕来楼一辈子不出去,也不会有人说什么,顶多落下一个纨绔的名声,至少性命无忧。 这样逼着你们振兴将门,实在是不对的,人活一世,草木一秋,活的就是潇洒自在,门庭冷弱是多方面的原因,不应该让你们承担才是。 老一辈的愿望没有实现,就把自己的愿望强加在后人的身上,让他不惜一切完成这个夙愿,殊不知,这本身就是错个错误的伪命题,对你们也不公平。 但是,这就要了命了,因为你们是将门的顶梁柱,还算有些本事的,所以你们是家族复兴的希望,要担起责任才好。 就那曹奂来说,你们家里为什么对你严厉,二对你的弟弟那么宽松吗?” 曹奂这个时候现吴熙不是开玩笑的,收起看着窗外身材较好小娘子猥琐的眼睛,问道:“为什么?” 折平和杨格本身就是没有主见的人,这时候瞪着眼睛听吴熙讲原因。 “那是因为家族里面只能有一个聪明人,所以你们的家长是在有意把他们往傻子的路上带,在你们的带领下平安喜乐的过一生,这就足够了。 如果你们现在还有这样的想法的话,你们的家长世伯绝对会马上抛弃你们,转而开始重新扶植可堪大任的人,对他们来说,选择的机会有很多,对于你们来说,机会却不是很多。 至于你们想平安喜乐的做一个傻子,还是挺起腰板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家主,你们自己考虑,冯将军的队伍还没走远,如果以你们的身手,明天天亮之前一定能赶得上的。 但是,他这个人有一个毛病,就是不喜欢逃兵,你们要是回去了的话,最好能有一个理由,否则退一层皮这样的事,都是小事 言尽于此,还是考虑好了再作打算,小弟我先行一步了。” 吴熙说完,没等他们做出表示,掀开帘子走了出去,不给他们回过神来的机会。 狡黠的笑了一声,匆匆忙忙的离开了燕来楼,老鸨子的眼神似乎要杀人,吴熙有理由相信再不走的话,老鸨子就要杀过来了。 上一次和赵桓的事情尽管过去了很久,却给老鸨子留下了一生都磨灭不了的印象。 第二百三十二章 胡人女子 呼延庆回来了,这对吴熙来说是一件好事。? 上次在京城匆匆一别,还没来得及互相吹捧,人已经远去了,因为懂外语,出使了金国,谈判攻辽事宜。 朝廷为了表示诚意,双方还没有谈好的情况下,童大人擅自出击,炫耀一下上国的武力,谁知道被人家残兵败将揍了个灰头土脸。 赵佶心性的改变,去金国和谈已经没有多少意义了,但是,呼延庆一行还是漂亮的和金国完成了《海上之盟》的签订。 这是历史时刻,是要被载入史册的,尽管不是什么见的人的东西,毕竟影响着大宋朝的运数,可谓劳苦功高。 这样也好,没有中途停下和金国的谈判,和吴熙的上书有莫大的关系 吴熙认为借着这个机会可以好好的利用一下,金人狼子野心,钢刀兵临城下的时候,他们是不会和你讲道德的。 好不容易做通了赵佶的思想工作,赵佶却以实德之罪下了罪己诏。 这些事情老百姓是不知道的,要是让金国的探子得知,来个将计就计,完颜阿骨打甚至会放弃唾手可得的辽国,转而攻打大宋,那样一来的话,就麻烦了。 按照吴熙的说法是,大宋已经经不起折腾了,只要仗不是在自己的国土上展开,随便人家怎么玩,那是人家的事情。 赵佶深以为然。 这次呼延庆回来就是接受封赏的,一举被提到了平海军节度使的位置上,也算是为他以及他们家族长脸了,他的父亲呼延守用也该幸福的闭上眼睛了。 太祖杯酒释兵权之后,曹家,石家快的陨落,呼延家却个个都是争气的,从来都不会像朝廷索取什么,只是每年从边军回来向赵佶述职,还会顺带提一下平海军的困难,希望得到朝廷的帮助。 尽管他们什么都不需要,但是姿态很重要,一支什么都不需要朝廷劳神的军队,根本就是人家的私军,只要贴上了皇家的标签,你的人头才能在脑袋住的久一些。 很显然,曹家做的不够好,现在爵位越降越低,曹奂如果再不做出一些成绩的话,到了他儿子的时候,他们家就要变成平民百姓了,只是形式上还是高门大户而已,实质上和呼延家已经有了很大的差距。 所以,当吴熙说完那番话之后,看着三个人披星赶月的追赶冯六的队伍的时候,吴熙只是笑呵呵的摇了摇头,就回到了家里的温柔乡里。 当呼延庆和离去的三人前后脚到了京城的时候,吴熙着实有些遗憾。 有些人只是见过一面,就成了好朋友,而有的人和你搅和了一辈子,都是貌合神离。 吴熙和呼延庆就是这样的交情。 “刚从官家那里述职回来,就来见顶了,一切都还安好?听说你连公主都能娶到家里做小妾,确实不是一般的人,什么时候也教教我,让我也把公主娶回去,好让我们家开枝散叶啊。” 呼延庆一见到吴熙,那张尖酸刻薄的嘴就变得不可收拾,这也是吴熙和他有共同语言的地方。 “不羡慕也罢,你以为是什么好事?只有那些不求上进的人才喜欢堂而皇之的住进公主府,让自己的人生有一个大转折,事实上他们现在已经后悔了,也包括我在内。” 吴熙越是这样说,呼延庆就越觉得这是吴熙身在福中的幸福。 “得了便宜还卖乖,纵观历史就没有你这样让公主做小妾的,就算公主答应,官家也不会答应的,事关皇家颜面,有些事,皇家是万万不做的。 天下大好男儿多的是,公主根本就不愁嫁,想来是官家猪油蒙了心,才被你把公主骗到了手。” 呼延庆摇晃着他的手指头,狠狠的批判着吴熙。 “什么事总归有第一次的,如果他们尝到了甜头,改天你在农家小院看见公主用头巾包了头,农夫似的干活的时候,就见怪不怪了。” 事实也是如此,什么事都是第一次新鲜,那是因为这样的事少而已,如果渐渐地成了习惯,就会成为一道风景线,而不是田间地头人们颈项谈论的焦点。 这个世界上每时每刻都在生着神奇的事情,就好比大宋的寿命,如果不是吴熙的出现带来的变化,那么赵佶马上就要去五国城成为人们的灯油。 “你的意思是说娶公主其实就是在完成官家对公主的分配任务?” “就是这个意思,娶公主是任务,我要遵守士大夫定好的游戏规则,要不然接下来就没人带你玩了。” 呼延庆下意识的搂紧了身上的衣服,拌着一个鬼脸说道:“不说公主了,曹奂他们呢?不会还在燕来楼没出来吧?” “他们前脚刚走,你后脚就进了东京城,说起来可笑,他们是被家里人逼的上了梁山,没办法的事。” 紧接着吴熙就把这段时间生的事情给呼延庆说了一遍。 听完故事的呼延庆笑的上气不接下气,虽然没有和他们见上面,但是,现在开始努力了,这就是好的开始,他不希望自己交的朋友都是酒囊饭袋,最不济也要成为吴熙这样的智者才行。 “好了,不说他们了, 我们还是去胡人开的酒店一醉方休才是正事。 官家最近来了足足四家権场,周边各个人种都能开东京城做交易,赚钱来充实国库。 根据官家最近的行为来看,朝堂要变天了,他做的那么的果断,知道自己要得是什么。” 二人溜达着就到了马行街的胡人的酒店。 诺大的招牌金光闪闪,无不再体现着草原上的风采。 前凸后挺恨不得把身上仅剩的一点遮羞布也拿下来的胡女,用蹩脚的汉语介绍着店里的特色,浑身上下都透漏着一股子风骚劲。 不过似乎她们身上的狐臭比她们演出来的风骚劲要更甚一筹,呼延庆自打进了店里,捏着鼻子一副嫌弃的样子。 吴熙来的久了,也就见怪不怪。 等胡人女子带着哀怨的眼神走远的时候,呼延庆才放开鼻子说道:“你确定你能吃的下去?” 吴熙大喇喇的说道:“论起这里的酒,东京城还没有哪家基酿出来的酒能比的上的。 苦寒之地的东西就是实在,你来过之后保证还想来第二次。 胡人女子最是开放了,如果你刚才敢表现出一点有兴趣的意思,那么她就是你的了。” “我宁愿不娶,也不愿意带个有臭的女子回家成亲,那样的话,我姥娘会打断我的腿的。” 呼延庆说起老娘,心有余悸,看来平时没少唠叨。 就在这是,一队手里提着武器的汉子走了进来,随便拼了两张桌子,就胡吃海喝了起来,对周围的一切都视若无睹。 吴熙也不知道怎么了,自从他们进来之后,心里总是有些毛毛的,看来这里一会儿要有事生了。 第二百三十三章 威胁 呼延庆是见过世面的,区区几个拿着刀子的江湖莽汉是吓不倒他的。? 吴熙虽然是东京城的新贵,很多人都是惹不起的,但是,也上过战场,见过人血,不是几把刀子晃在眼前就吓的喝不进去酒的主。 吴熙叫来了店小二,是一个壮壮的年轻胡人,用蹩脚的汉化在和吴熙沟通。 “你们店里来了土匪,一直盯着我们看,难道你们就不管吗?” 吴熙两腿稍微的分开,一只手放在膝盖附近,轻声的问道。 但是,这个轻声绝对是那几个带刀的人能听的见的范围,吴熙就是故意让他们听见的,他们这样直勾勾的看着吴熙,实在是没有多少食欲了,更何况那些人的眼神绝对不会因为吴熙长的白净就多看几眼。 “这位爷,我们店里是不允许这样的带刀恶霸进来的,也绝对不允许有人在这里打架,但是,如果是客人的话,我们非常的欢迎这样的客人。 这样的客人不但大方,而且人数绝对很客观,那么我们的店铺就会有一个很好的收入,至于因为私人恩怨,我们掌柜的也不会管的。 毕竟,我们是外来人,在大宋之地做生意,图的就是一个钱财,只要不是朝廷榜追缉的恶人,我们都会尊敬有加。” 一顿话说的吴熙接不上口,他甚至觉得,他面前的这个小二就是这家饭店的老板。 “那你的意思就是说,像我们这样的良家子要是在这里动起手来,你们也不会插手?是这个道理吗?” 吴熙对这个小二的说话方式绝对是赞成的,呼延庆是谁吴熙心里是清楚的,纵观整个大宋,呼延庆的武力值都是屈指可数的。 眼前的这几个小虾米实在不够他喝一壶的。 “是的!” 胡人小二说完这句话之后,就离开了,或许他已经闻到了空气中浓浓的血腥味。 还没等小二的身影消失在帷幕的后面,对面桌子上的一个悍贼从桌子下面抽出一把刀子,没人看见他是怎么把刀子抽出来的,但是,呼延庆却看的清清楚楚。 那刀子在空中挽了一朵凄美的刀花,径直刺向了呼延庆的要害部位,对坐在旁边的吴熙连正眼都没有看一眼。 这就是宋人所谓的义气,对那些不会武功的人,根本就瞧不上眼,这个时候,吴熙有点相信水浒传里那些气势磅礴的义气里,从来都没有见过面的人,见了面之后,仅凭身上的气质,就可以让对方喊“哥哥”喊的那么的亲切。 这也许就是惺惺相惜吧。 如果吴熙是一个人,能把后世的便利全部带给现在的宋人,不知道他们之间还能不能有那样的感情。 至少现在还不行,因为吴熙即便是身在危险的打斗中心,他丝毫都不担心会被那个悍贼的刀锋伤害到,因为呼延庆把他保护的很好,而且还不能把饭店里弄的一团糟。 就在呼延庆一个漂亮的直勾拳把那悍贼连人带刀打出饭馆的时候,其他三个悍贼脸上的笑容才慢慢的变成了杀气,丢下手里没有喝完的酒杯,抽出了手里的长刀,分三个方向攻向了呼延庆。 在他们的眼里,吴熙什么时候收拾都是一样的,先需要打败这个武力值比较高的人,才能对付他们今天真正的主角。 这似乎形成了一种默契,从来都没有心平气和的商量,在这个随时都能死掉的年代里,武力值代表了大部分人解决事情的依赖。 只要你的拳头足够的硬,在这个时代一定能活的很好。 “住手!” 一声历喝从门外传来。 那三个悍贼本来已经做出了攻击的动作,被这一个声音硬生生的给逼了回去,然后向呼延庆做了一个幸好有人阻止,要不然就把你大卸八块的动作。 声音响起没有多久,门外走进来一个人,标准的土豪打扮,要不是他浑身的英气,实在看不出来这个人的功夫其实不再呼延庆之下。 皮笑肉不笑的样子,让吴熙觉得这个人很难对付,即便他没有武功,吴熙甚至觉得论聪明的话,他们不相上下。 “吴老弟,别来无恙啊?” 来人随意的抱抱拳,算是打了招呼,下巴上的山羊胡子,随着说话上下起伏,有点成功人士的派头。 尽管吴熙不认识此人,但是礼尚往来还是要做到位的,要不然人家就会说你不懂事了。 大宋人最爱干的事就是倚老卖老了。 吴熙也随意的抱起拳头晃了晃,算是回了礼,问道:“恕在下眼拙,一时没有认出遵驾,实在抱歉的紧。” 吴熙没打算在别人告诉他是谁之前和他谈任何话,在他看来,今天是自己兄弟小聚,要是没有杀头的要紧事,吴熙不准备搭茬。 “某家陈四海,马行街里没有人不知道的。” 很显然,陈四海对吴熙不认识自己感到意外,不过看他书生打扮,却有一个厉害的朋友,就知道这个人不一般,行走江湖的人,眼睛一般都很毒辣,连这点眼力劲都没有,早就不知道死多少回了。 尤其是生活在天子脚下,活的更要小心翼翼。 “原来是四海兄啊,如雷贯耳,只是不识真身,还请海涵啊!” 吴熙这边赶紧打着哈哈说道。 “瞅你说这话就知道,你对某家还真是不了解。” “何以见得?” “要是你稍微对某家有敬畏之心的话,这个时候就应该叫你们家的伙计赶紧把绸缎庄子搬走,以免影响了某家的生意啊!” 这大概是陈四海来找自己唯一的原因了。 一切事情都有了很好的解释,吴熙总算是长舒了一口气。 “开门做生意,那是官家给小子的营业执照,我们公平竞争,互相扶持,难道不好吗?非要弄得一家独大,让老百姓为我们买单?” “吴老弟这句话就有些矛盾了,马行街是我陈某人的地盘,那里该有几家店,什么店,都是某家说了算,如果你没有这个觉悟的话,明天这个时候,就算是你求着某家要搬走,都没有可能了。” “哦!” 吴熙的心里刚才流过一丝杀心,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敢这样威胁自己。 “陈兄人中豪杰,在下佩服,晚些时候就让人腾地方,您先请回。” 陈四海一看吴熙挺上道,心里顿时就满足了,摸了摸那几根山羊胡子,高傲的走出了酒店。 为他看来,整个东京城除了皇帝之外,他就是老二。 就在陈四海出去的一刹那,他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在门前一闪而过。 第二百三十四章 士大夫的嘴脸 还没等吴熙回过神来呢,陈四海就迎了上去点头哈腰的演绎着千百年来一成不变的奴才本色。 仔细看下去,原来是吏部尚书王仲山王大人,旁边跟着一个女子,脸熟的要命,仔细回想了来到大宋之后接触过得人之后,才现自己就是一个不解风情的棒槌。 那分明就是李清照。 上次因为爱慕之心,随便说了几句词,就得到了李清照的赏识,这次在京城再次见到偶像,那是一种无法言明的兴奋。 只是不知道身在淄州的赵明城如何把一个弱女子丢在了京城。 准备躲避的,最近朝堂上总有人找他的不是,王家人因为有监察御史的存在,少不了和吴熙生一点不愉快,这让吴熙总有退避三舍的想法。 不过吴熙这是小人之心了,古人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大度许多,朝堂上的攻击,那是政见不同,有的时候也是形势使然,不得已而为之,。 下了朝堂坐在一起就成了生死相知的好兄弟。 当然,王仲山也不会现在和吴熙较劲,都是朝廷的忠臣,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如果因为他们私底下的恩怨,弄的朝廷乌烟瘴气的,就连赵佶都不会给他们老脸色,更不要说那些老臣了。 王仲山笑嘻嘻的走了进来,李清照自然也跟了进来,一眼就认出了吴熙,但是大家闺秀的修养,才没有在大庭广众之下尖叫出来。 她万万没有想到这个十几岁的年轻人竟然能入的他舅舅的法眼,要知道,她的这位舅舅那是油盐不进的主,仗着王家有皇帝罩着,也有自己的祖上王珪的功劳,哪里还把吴熙这样的小子放在眼里。 既然自己的舅舅会这么在乎这个年轻人,那就说明这个人还是有一些本事的,以前就听过他做的词,意欲虽然有些不足,但是整体连接的很好,不像是他这样一个年轻人应该做出来的诗词。 但是,搜寻遍了前辈们的大作,也没能证实他做的诗词是抄写的,看真的看不出来,这个从边远农村走出来的小子,还有两把刷子。 虽然这两刷子有着很大的嫌疑,但是,在没有证明他是抄写的前提下,他就是一个有才的。 要是吴熙知道李清照现在心里的想法之后,找一块豆腐撞死的心都是有的。 吴熙现在焦躁的厉害,李清照的大名后世的时候听的太多了,尽管上次匆匆茫茫见过一面,但是,心里仍然有一些波澜,让他连王仲山打的招呼都没有听见。 “吴老弟,辽人在漫山遍野的跑,你不去帮助朝廷解忧,还在这里喝花酒,难道你真的以为你做了英武候,还有驸马这个身份傍身,就没有一点的事了吗? 告诉你,要是你的动机不纯,想要损害大宋的利益的话,老夫第一个不会放过你。 告诉你吧,其实,官家对于你把公主那么简单的娶回家很不满意,官家认为这是你在炫耀你手里的火药,你翻开历史,哪家的公主是这样嫁入别人家做小妾的?” 这番话说的吴熙直冒冷汗,话虽然很难听,说的就是这么一个道理。 火药的配方已经全部交个了赵佶,这才换了一个英武候的爵位,这在后世就是一个对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和现在的待遇基本上是一样的。 只不过后世是要在金钱上满足个人,而宋朝是在荣耀上关照的多一些。 因为这样的人要努力的留住才是,而不是把他赶往对方的阵营。 火药是什么东西,大宋的人要远比那些北方的野人知道的清楚,要是这东西流失出去了,那么,这仗也就不要打了,趁早带着老婆孩子远远的躲开才是正事。 正是因为这个关系,尽管他们在言语上对吴熙有些激烈,但是始终没有在行动上有所表示,就是害怕把吴熙逼急了,然后狗急跳墙,一气之下前往敌国,这样一来的话,对大宋朝无疑是毁灭性的打击。 即便是王仲山这样的任务,在说话的时候,也只是旁敲侧击的敲打,不会真正的流露出要置吴熙于死地的想法。 尽管这些老夫子恨的压根直痒痒的要把吴熙碎尸万段,但是,在表面上还是要表现出一副长者教训晚辈的嘴脸。 这些老夫子的能量是无限大的,看看呼延庆把腰弯的像是一只受惊的麋鹿,吴熙就能看得出来武将在宋朝处在一个什么样的地位。 武将是没有地位可言的,尤其是在这些士大夫的眼睛里。 当年韩琦一句,为东华门唱名者才是好汉的言论,把武将彻底的打入烈焰地狱,永远都翻不了身。 细数曹家,杨家,石家以及顶顶大名的狄青,都被这些文弱的书生生生的逼迫在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最后活生生的吓死在了家里。 吴熙心里轻笑了一声,说道:“王大人功成名就的不再家里抱孙子,非要出来难为后辈,这是什么道理,小子承认是有些持才傲物之嫌疑,但是,你看看小子做的那一件事情是有损大宋的。 打仗的时候是冲在第一线的,生怕老百姓饿死,还贡献出了我们吴家珍藏了多年的土豆和玉米的种子,试问哪一项触及到了大宋的律法,小子只不过是想要一个平台,想把大宋扶正到正确的道路上来,难道这也有错吗? 是,你们这些老一辈的士大夫是我们这些小辈们敬仰的楷模,文人相轻的例子比比皆是,从来都没有在历史的长河之中消失过,以前没有,以后也不会消失,而且还会更演更烈。 这是为了什么? 有句话说的还真是好啊,一个乞丐从来不会羡慕那些豪门大院里的今天赚了多少钱,他所羡慕的,永远都是和自己住在一起的乞丐今天比他多乞讨了两个铜板。 仅仅是因为小子我这两年里爬升的太快,威胁到了你们的位置,还是因为小子我来历不明,一直在你们的心中有所戒备。 要是后者,小子我勉强还能接收你们为难,但是,要是前者的话,小子从来都不认为是一个问题,因为我也不会永远的霸占着这个英武候的位置,那不是我的志向,也不会是我的终点。 等到大宋真正的四海升平的时候,小子我就在想官家索要一座山头做我的山大王就好,朝堂?不适合我这样的人,还是留给你们去争吵吧,那个时候,不管你们做出什么样的事情,都不会有任何的问题。 现在,我感觉我的命随时都会丢在这个繁华的都市里,没有一点安全感,所以,留一点报名的本钱,难道不应该吗?” 呼延庆紧张的听完吴熙说的话,脊背上隐约的有汗水渗了出来。 第二百三十五章 活受罪 王仲山从鼻腔内发出了一个响声之后,扭头就走了。 这个少年人实在是太难对付了,满朝的老夫子都想要了他的命,就是不能得偿所愿,究其原因就是官家从中作梗,说这个小子生的一脸的贵人相,大宋朝现在问题重重,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偏偏这个时候来了一个出生诡异的少年人,还带来了一些诡异的东西。 要说这不是祥瑞,赵佶一点都不相信。 本来就相信鬼神存在的赵佶,很难从这里面走出来。 火药的配方现在就在他的手上,但是,还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人选来完成这项艰难的工作,要知道,只要接触到火药的人,一辈子也别想着走出皇宫禁院大门一步。 吴熙给配方的时候说的很清楚,从现在开始,这个配方和他吴熙没有一点的关系,他就当这个东西从来都没有在自己的脑海里存在过,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都不会在火药这种东西上做文章,势要和火药决裂的感觉。 赵佶很欣赏吴熙的这种决断。 很多人贪婪的无以复加,让人实在讨厌的厉害,反倒这个年轻人什么都不要。 他什么都不要,就不等于什么都不想要,关键是赏赐给他什么,于是,英武候的爵位就成了火药的功劳,荣德帝姬就是拴住这个年轻人的一丝偶线,只要他在东京城,赵佶就有办法让他乖乖的诚服。 这也是直到现在很多人对他不满,又动不了他的原因。 吴熙也知道这里面的厉害,不是人家动不了他,而是自己有官家的偏袒,所以,直到现在,他依然过的很好。 这也不是长久之计,迟早自己的行为会招惹到赵佶这个小心眼的帝王,也许某一天早上醒来,整个侯府就会被大军围的水泄不通,然后任人宰割。 所以,留一些保命的手段总是好的。 赵佶找他的时候,吴熙正好和呼延庆喝的大醉的早上,胃里难受的厉害,想要吐出来,却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吐。 干呕的感觉就像是对面有一个美女总是撩拨你,你却始终没有一点想要把她扑到的冲动。 呼延庆吃了一点包子,喝了一碗稀饭之后,就又睡去了,知道吴熙要去面见官家,进入梦乡之前摆摆手,就算是打过招呼了,示意他一定不要像那天说王仲山那样让官家难看。 吴熙是个什么样的人,也许呼延庆还真的不是很了解,只要是威胁到了自己的性命,打死都不会言传半句的。 呼延庆这是多心了,看来那次吴熙的话,让他现在都心有余悸。 这就是现在大宋朝武将的地位。 呼延庆这些天其实也过的战战兢兢的厉害,要不是述职工作还没有做完,他早就起身回到军队里了,只有在军队里,他觉得自己才有个人样子。 在京城这个官老爷遍地的地方,随时都会成为哪个老夫子一怒之下的牺牲品。 这话不假,像王仲山那样的级别,就算是那天拿着刀子把呼延庆的脑袋砍下来,随随便便写个报告就算是完事了,顶多被罚俸禄而已。 吴熙在马车上摇摇晃晃的吐了几次之后,在靠近皇宫的时候,终于有一些清醒了,因为他看见太子和赵楷站在宫门口说着闲话,心里升起了一丝不详的预感。 召见太子和王爷还要捎带上自己,这摆明了自己就是一个受气筒,话不投机的时候,身边有一个外姓人,总是好下手打几下解气的。 这种事吴熙经历的太多了,以至于一看见这样的场景就会想起他以前的遭遇。 “吴老弟真实羡煞老夫了!” 刚下马车,就看见一张不怀好意的脸凑过来打着哈哈,脸上堆起的褶子足够能夹死苍蝇的了,刚要发火,才发现根本就没有可能,因为面前的人是平章大人张邦昌。 虽然一脸的正气,总感觉哪里有些不对劲,尤其是他说的这个话。 “平章大人大清早的发什么感概,小子昨夜里宿醉未醒,就被官家拉起来面圣,刚刚在马车上才把肚子里的刚刚吃的饭食全部吐掉,就是害怕见到官家的时候,有个闪失,你却在这里说羡慕小子我,不知道你安的什么心?” 吴熙嘴上说着话,手上的动作还是不能停,该有的礼仪还是做到位的,虽然自己的侯爷了,但是官职低微,根本就不能和这些大佬们相提并论,要是失了礼数,分分钟会被人家满嘴的仁义道德给喷的生无可恋。 “老夫猜想你的诏令上肯定写着赶紧滚过来的字样。” 张邦昌狠狠的说道,如果语言能杀人的话,他恨不得这几个字就变成一把把利刃插进吴熙的要害。 “那又怎么样?” 吴熙马上就变的傻傻分不清的样子求教。 “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啊,话说的越是难听,就表明关系到了一定的层次,不像老夫这张诏令,满满的都是路数,这就表明你在官家的眼中就好比他儿子一样的存在,这就相当于一步登天了,这难道还不能令人羡慕吗?” 吴熙呵呵一笑,拱了拱手说道:“长大人多虑了,女婿本身就是官家的半个儿子,叫一声父皇都不为过的,如果这样都不算是一家人的话,怎么样才算是? 这个世界上奇怪的事情有很多,这算不得什么,小子我不是靠脸皮混到现在这个位置的,凭的是自己的机警和智慧,知道你们对我娶了公主做小妾这件事情有意见,既然管家都不管的事情,你们跟着瞎操什么心啊!” 吴熙现在看见这种嘴脸的人就想数落两句,虽然能得罪不少人,但是,实在是没有办法了。 自从来到京城之后,就没有过一天消停的日子,他来大宋快两年了,甚至把他安身立命的东西全都献了出来,还是没有得到人家的认可。 人心隔着肚皮,人家有什么样的想法,吴熙不知道,只知道用真心换不来真心的时候,心里就有些不舒服,没有回家的感觉,那么就要自己营造,吴熙现在营造的很辛苦,一个人的路走起来很艰难。 要不是赵佶的心里还有那么一点良知的话,吴熙现在恐怕早就卷着铺盖卷,带着家人躲进深山里过神仙的日子了,在这里简直就是活受罪。 第二百三十六章 都是套路 心里鄙视的多了,自然就会生出疲态,这是大多数人心里的想法。 当一件事情做到了极致,就会出现反效果,至少从现在开始,吴熙看着那些士大夫有些可爱了。 他没有看不起谁,也不能看不起谁,就是这群看似迂腐的人,撑起了整个两千年封建社会的繁荣,吴熙没有理由看不起人家。 他是什么样的人,自己心里最清楚不过了,不过就是仗着自己来自未来,开挂一样的存在在这群羊里面,要是没有后世知识的援助,吴熙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在这个时代里活过一个月。 所以,不管是谁,他们讨厌自己,必然有人家道理,就像是吴熙讨厌这样的人似的,总归是有理由的,而且他们私下里,没有任何的仇怨,只是单纯的政见不同而已。 在张邦昌“羡慕”的眼神里,和太子以及赵楷一起进入皇宫,吴熙的心里是无比的畅快啊。 这其实就是一种胜利,只不过是精神胜利而已。 走过长长的御街,一路穿过各级办公部门,然后进入到了深宫。 皇宫内院吴熙来了好几遍了,从来都没有今天这样让他感到窒息。 禁军整齐划一站在两边,每隔五步就会有一个全身武装到了牙齿的兵卒木头桩子一样站的笔直,不时的还有捧日军的小队来回穿插巡逻。 在这些人里面,吴熙隐约还看见了皇城司和密法司的人,就连皇帝身边最厉害的带御器械都虎视眈眈的在某一个地方,盯在吴熙的身上,生怕他身上突然多出来一些他们没有见过的东西。 这个时代的人分别危险其实非常的简单,对为未可知的东西,他们一律都把他们当作是****,群起而攻之之后,就拉到菜市口杀无赦了。 据说带御器械总共只有六个人,每个人都怀有无上的功夫,没有人见过他们,因为见过他们的人都已经是死人了,除了皇帝之外。 所以,坊间更是为这个小团体加上了神秘的色彩。 这些人现在公然的出现在吴熙的眼皮子底下,而且毫不避讳,这就说明赵佶有了新的想法,而这个想法,无疑是和火药有关系的。 心里有了谱,走起路来也就打不摆子了,跟在太子的身后,在小太监的领路之下,直奔那个还未完工的艮岳而去。 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看到这个艮岳之后,吴熙就非常大恼怒,但是却又没有一点办法,好在赵佶看到了江南不稳定的饿政局,果断的停止了艮岳的建设,要不然,方腊被平了,还会有第二个张腊站出来的。 从这一点上就能看的出来,其实,赵佶也不算是昏聩到哪里去。 不过一个吟诗作赋的皇帝总归是好不到哪里去,那种阴柔的性格注定是成不了大事的。 好在现在他有了希望,希望就是他怀里正在抱着的那块羊皮卷,那是吴熙在山东的时候,进献给他的火药配方,直到现在,将作监的人要了好几次,他都没有交出去,原因就是这件事情太过重大,所托非人之下,必定是别顶之灾。 这点吴熙是同意的。 自从有了活字印刷这项技术之后,很多文人才子都有了著述立传的想法,这种想法绵延到了每一个人,要不是文化有限,西水门边上打铁的老李都想要给自己写一本传记,来把自己坎坷的一生记录下来,以供后世的人学习。 这就是虚荣心在作祟,其实吴熙的心里也住着一个魔鬼,每天把他折磨的够呛,和他们这些人的想法也没有多少区别。 为什么他和那些人有有些不同,那就是吴熙隐藏的很好,很多人看不出来而已,这种想法和做法其实就是虚伪的体现。 所以,整个大宋朝是没有秘密可言的,要不然,就凭山脚旮旯里走出来野蛮人还真不好在大宋的土地上肆意妄为。 说着话就到了赵佶的面前,见过礼之后,就乖巧的站在旁边,等待赵佶的训斥。 这几乎成了赵佶唯一能对吴熙发牢骚的地方了,等一会儿要是吴熙开始讲话了,就没有他什么事了,因为他发现,只要吴熙开口说话,他几乎是插不上嘴的。 原因就是他自己根本听不懂吴熙在说什么,即便是听的懂,那也是和自己的思想有这天壤之别,根本就说不到一块去。 所以啊,借着还没有开始话题,先教训一顿,为自己找回一点面子。 吴熙也乐的他这样,他越是这样,说明越是放任自己随便怎么都行,换一个思维的方式,这种做法就是信任。 赵佶的帝王之术现在已经炉火纯青了,尽管皇权现在被分割的没有多少了,但是,作为一个帝王的威严还在。 “没人管束你了,尽然在外面喝起花酒了,和那些厮杀汉有什么好喝的,朕每次让你陪着喝几杯,你总是推脱的干干净净,让朕好没面子,这几天你的狐朋狗友回来了,你看你还有没有一个侯爷的样子。 且不说荣德刚刚嫁过去,即便没有娶荣德,一个侯爷整天流连花酒之地,总归不是什么好事。 荣德在你家做了小妾,那不是朕的本意,希望你能好好待他才是,在后宫这么些女儿里,荣德算的上是才貌出众的,也就不知道怎么了,她就看上了你这个混小子,要是她在你们家受了委屈,有你好看的。” 吴熙刚要张嘴,赵佶打手一挥,就把手里的羊皮卷丢了过来,说道:“不要给朕表忠心了,那样的话,朕听的多了,朕要你的意见,中肯的意见,总觉得把这东西交给谁都不放心,你是他的发明者,还是你来说最好了。” 吴熙想好的话被硬生生的憋了回去,如赵佶所言,刚要说几句忠心的话,没说出来,就像是一只癞蛤蟆爬在了嘴里,没有吐出来,有咽了下去,浑身难受的厉害。 现在他有把这么烫手的山芋扔了过来,吴熙的手现在烫的厉害。 就在这时,赵楷走出来抱抱拳说道:“父皇,这件事情还是由儿臣来做比较妥当!” 赵佶第一次认真的大量了一下赵楷,这个混小子终于开窍了,今天叫他们过来,本身就是准备套路一下他的,哪里想到,话题还没有开始,他就主动担起了责任,赵佶的老眼里不禁多出了一些金莹的东西。 第二百三十七章 幡然醒悟 吴熙和赵桓面面相觑的差点笑出来,要不是赵佶正在极力的装悲恸,赵桓真想坐下来好好的笑一会。 赵楷的举动着实是一个勇敢的人,要说大宋人的勇气,身为皇家人,还真就没有人能比的上赵楷了。 做火药这件事情,吴熙已经再三的强调,非信得过的人不能假手,这句话时时刻刻刻不在赵佶的心里生根发芽。 想过很多人选,都觉得不靠谱,那么剩下的就只剩下自己的儿子了 ... 第二百三十八章 美好的愿望 经过了去年的大旱之后,老天似乎都觉得有些过分了,对于这样一位已经醒悟的君王不应该这么苛刻,于是在春日里淅淅沥沥的下了不少的雨了。 从皇宫里出来的时候,只有吴熙和赵桓了,赵楷自然的被留在了皇宫,两父子今天打开了话匣子,晚些时候,自然会有很多的话要说,他们是不便打扰的,这个时刻是属于赵楷的,该好好享受才是。 “你什么时候看出来是父皇让我们来帮助他套路赵楷的?” 赵桓忍不住问道。 “没有,我一直以为皇上要我做火药,心里正在想对策,没想到赵楷会站出来。” “唉!怪不得赵楷想要钻在地下研究火药,也不愿意陪在我的身边,因为伴君如伴虎的道理不是没个人都明白的,很显然,你从现在已经开始对我有了戒备,我可不想失去你这样的朋友。” 吴熙轻笑了一声说道:“有自知之明还是好的,从你等级开始,其实,我们友谊已经不存在了,剩下的只是君臣而已。 你不要期望我能为你做多少,以后的路还是要你自己走才好。 你总是抱怨没人能够为你分忧,其实,大家现在已经开始为你分忧了,赵楷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好好做的皇帝吧,曹奂,杨格和折平以及进山了,即便是为了自己的家族,也很难说这不是为了你。 我们这些好朋友已经开始为你的等级铺路了,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不过,希望在天下太平之后,不要忘记我们所做过的那些事情才是你应该做的啊!” 吴熙把头摇的很厉害,昨天晚上喝的确实有些多,导致现在还昏昏沉沉的难受,要不是赵桓一个劲说些感性的话,他早就走了。 “好吧,姑且算你说的话是对的,以后我会知道的,到整个大宋都在我手里的时候,一切都不会那么的艰难了。” 这是赵桓真实的心里话,他就是一个优柔寡断的人,都说末世的君主都是一些酒囊饭袋,倒不如说末世的臣子才是一个庸才。 看见金钱和美女就走不动道的人,你期望他能为你做出一些什么事情来? 这些年赵佶把国库糟蹋的差不多了,常平仓的粮食也因为去年的旱灾被一扫而空了,那些官员没有了丰厚的俸禄,自然会在其他地方开始想办法扩充自己的口袋,那么贪赃枉法自己然而然的就生了。 这是补课避免的,也是大宋必须要走的一段路。 如果现在金人打到了东京城下的话,吴熙还能抵挡一阵子,如果是因为经济上的原因,吴熙没有任何的办法。 吴熙毕竟只是一个人,一个来自后世的人而已,没有那些一拳能把大6打穿的本事,要是一个屠夫拿着刀要砍他,他都没有还手之力。 好在他的帮手多,要不然他早就死了不知道多少次了。 这场春雨过后,农夫们就能开始一年的忙碌了,忙起来的人家里面还有吴家。 崔妙彤早早的就把落落交给了老妈子,自己和刚刚嫁过来的公主钻在自家的宝库里就没有出来过,即便是吃饭的时候,也是仆人送进去吃。 他们从现在开始就要精打细算的过日子了,听夫君说,过不了多久就会有很大的灾难生,虽然夫君没有说是什么灾难,但是,只要是夫君交代过的事情,崔妙彤从来都没有怀疑过他的真实性。 三天的时间,总算是清算好了宝物的数量,没想到家里的财产会有这么多,荣德是见识过内务府的宝库的,也没有见识过这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 从宝库里出来之后,拗不过荣德的撒娇,就去了他们储存粮食的地方,这就是整个事情的起源。 整天不知道做什么的两个人,要在自家的土地里种土豆和玉米 ,真正的体验一下农人的幸苦。 这是父皇在宫里的时候经常说的一句话,我们大宋立国的根本就是这些看上去老实巴交的农民,要是没有这些人的存在,就不会有他们现在锦衣玉食的生活。 对农人的向往战胜了自己是一个公主的事实,事实上,从皇宫里出来的那一天开始,他就已经不是公主了,他是赵金奴,只是一个寻常人家的女儿。 更像是一只放飞的燕子一样,自由的飞翔。 很早就向往外面的世界,现在终于如愿以偿了,做人家的小妾,尤其是像吴熙家的小妾,实在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比她住在公主府里看着那些假笑舒坦的多了。 这里有自由,这里的人把人当成是人来看,而公主府里的那些人,其实就是一个工具而已。 看看这里的下人,就知道自己的选择是多么的正确。 有的时候,一个人需要改变一生,就是一念之间的事情,要是自己不为自己争取一下,这辈子恐怕也不会尝到这些简单的快乐了。 侯爷家的主母就是一个容人的,不像有些家里的主母,动不动就把自己的小妾换成几个铜钱,变成了自己头上的凤钗,更有甚者,他们还经常互换自家的小妾来伦敦。 这些都是皇宫里的传闻,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不过现在看起来应该是真的。 因为昨天夫君没有在家,他们两个夫人家接待了石家的那位主母,看上去就应该是那样的人,身后跟着的丫环一看就是曹家的小妾,转眼之间就到了石家,荣德看的清楚明白。 听说夫君在仙云镇和父皇要了好大一块地作为自家的产业,要在那里建立庄子,知道这件事情之后,荣德高兴的快要尖叫了出来。 因为,在这个时代里,想要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那是很不容易的事情。 当她提出要去庄子上种地的时候,和崔妙彤的想法是不谋而合,于是两个妇人就开始为自己的次农人之旅准备着。 就等着这场春雨过后,就要在雷豹的护送下,进驻仙云镇自家的庄子,做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农妇。 听说哪里的强盗已经被赶尽杀绝了,即便是没有杀了的,都已经被收编到了自家的队伍里,那里已经真正的变成了自家的。 说是打着皇家的名义,其实,就等于是为了自家圈地,这在大宋生的多了,也在父皇的口中听的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也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不管是谁都不要破坏了她这次想要成为一个农妇的想法。 这是她今年的一个美好的愿望。 第二百三十九章 杀人的谣言 两位夫人已经有了新的目标,自然是照顾不到家里的,吴熙也乐的他们这样,只要心往一块使,再不好的日子都会过的有声有色。 柳依依因为年岁的关系被吴熙拒之门外,但是,这个小妮子现在也没闲着,只要是邱神医有空,就会学习一些医术,吴熙也就默认了,一个家里总是要有一个会医术的。 他的生活充满了很多的不确定性,以后多的是跑路的时候,现在多学一些技能,将来就会有一项保命的本钱。 对于这种事情,他是持鼓励态度的。 家里的老人多了,就有了家的味道,很多次写信都想让吴老爹来这里生活,都被他拒绝了,生在大山里的人是享不了这样的福气的。 罢了罢了,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不用强求,本来就不是亲生的骨肉,也许现在这样更好一些。 也不知道为什么这几天的眼皮一直跳动的厉害,总觉得有什么事要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样子,摇着头在闷热的下午无所事事的时候,麻烦就自己找上了门。 陈四海还真的说到做到,把他们家在马行街的绸缎庄给关闭了,还派人送来了一只耳朵,吴熙知道那是掌柜的耳朵, 因为上面还有一个张了毛的痣。 这就算是开战了,掌柜的兢兢业业的没有得罪谁,平白无故的丢掉了一只耳朵,气不打一处来,带着人就要去找陈四海理论,被吴熙给制止了。 这件事情已经上升到了生死的高度,他们处理不来的,不仅不能为自己的耳朵报仇,恐怕还会丢掉性命。 在这个破案效率极其底下的时代里,你不能指望着官府的普快千里昭昭的帮你找到凶手,而且还能绳之以法。 这是一个很好笑的笑话。 吴熙从来都不会依仗官府的力量来为自己的事情开路。 就在他想着如何能很隐秘的杀掉的陈四海的时候,一个机会马上就摆在了自己的眼前。 王仲山要为自己的女儿选婿,老来的女的王仲山非常的挑剔,请了开封府知府孟揆作为媒人,要在太学校里学一个乘龙快婿,很快,才学品相都很出众的秦桧就进入了诸位大人的眼帘。 秦桧现在是太学里面的学正,狐狸的尾巴藏的很好,明明想要攀附王家上位的他,非要装作一副清高的样子显露在人的面前。 很多人对他这样虚伪的前途不是很看好,不过人家根本不在乎,在自己的康庄大道上纵马前行。 按理说,这件事情就算是八竿子也打不到吴熙的身上,但是就有一件事情,生生的联系上了。 不管是什么朝代,总是有一些地皮流氓在某些人的关照之下变成了一股黑暗势力,而陈四海在这股势力里还有很高的威望,一度传出来他想要取代自己的老大,变成整个京城的大哥大。 这种事情向来都是捕风捉影的,哪里有谁知道事情的真假,作为上位者来说,不管事情的真假,就当时真的来对待。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好不容易熬到了头,被人家捡了便宜,就有些给人家作嫁衣裳的想法生出来。 吴熙就打算利用这样的机会,来彻底的除掉陈四海。 陈四海作为王家人的嘉宾也要到王家去恭贺的,到时候人多嘴杂,谁知道是谁说出去的,这是唯一的能个陈四海在这么多人的面前说话,还不至于被人怀疑,吴熙坚决不会让这样的机会白白的溜走的。 秦桧长得白白净净的,确实是一个美男子,看样貌也看不出他就是今后就是叱咤南宋的大奸臣。 很多时候,人是看不出什么东西的,往往你觉得这个人是个人才,可偏偏他就是一个蠢材,一个一无是处的蠢材,就像现在的石亮一样。 石家是为数不多的可以睡着吃到死的勋贵,所以石亮就算是什么都不做,也比曹家那些什么都做了的人要好活很多倍。 这就是人和人的差距。 “四海兄,听说你从泉州带回来很多西域的货物,让我们也长长见识,这些野蛮人的东西究竟有什么么好的。” 他们对整个世界的格局或者说对世界上的那个国家,存在些什么人,都不是那么的熟悉,不像后世的人那样,只要有一张地图,就能清楚的知道,陈四海这些东西究竟来自哪里。 他们把从泉州港口里出来的货物,通常都叫做西域货。 对于他来说,西域就是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了,尤其是向他们这些不学无术的人。 吴熙在旁边不停地咳嗽,希望石亮能停下满嘴喷出去的酒气。 陈四海已经非常的不耐烦了,要是不看在他们家族的分子上,这个时候石亮应该是一个死人才对。 散布谣言这样的事情,自然是不需要吴熙来出面的,只要他站在陈四海的跟前就是了,剩下的事情底下有的是人巴不得他早点死去。 王仲山找到了一个中意的女婿,看来秦桧也很高兴自己就次飞黄腾达,但是他要承受的是一辈子无儿无女的痛楚,这大概就是代价吧。 不要老想着好事总能发生在自己的身上,要是那样的话,世界上的其他人就真的不要活了。 今天晚上,每个人都达到了自己目的,人人脸上都挂着笑容,即便是受了委屈的人,也要高高兴兴的接受主人家的吃请,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算是对人家的祝福,要不然就是大不敬,恐怕晚上就要被人丢在乱葬岗里喂狗了。 高兴的日子自然是要高高兴兴的走,要不然本来就有意见的人,日后会变的更难相处了。 吴熙现在把种子撒了出去,剩下的就看他如何生根发芽了,谣言自己负责散布,他们的老大能容忍他到哪里,就不是吴熙能控制的住的了。 要是陈四海先下手为强的话,那么吴熙就要恭喜自己为自己树立起了一个强大的敌人,不是他不是陈四海的对手,而是事业刚刚才开始,不想过早的离开东京城才是吴熙现在的迫切需要的。 第二百四十章 人心隔肚皮 吴熙现在需要时间来完成自己的事业的起步,并且能在东京城里站稳脚跟,这对一个新晋勋贵来说,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即便是站稳了脚跟,也不会有多少小心眼的老勋贵会和你有密切的往来,更不用说在你陷入泥沼的拉你一把了。 因为,只要拉了你,就会得罪整个东京的老勋贵。 吴熙不见了,顶多算是把他排除出了政治权利体系之外了,没有人影响他们正常的秩序了,仅此而已,没有什么偏见。 秦桧的日子是越来越好过了,太学学正的位置自然是坐不住了,不是要把他撸下去,而是要把他掉到御史台去做一个文案,锻炼两年之后,如果能力得到大部分人认可话,就算是平步青云,扶摇直上了。 这就是找一个好老婆带来的好处。 这和后世的法则是一样的。 每个人都有第二次生命的,那就是你的结婚,所以,找结婚的对象一定要慎重,有可能会影响你的一生。 不管你爱不爱他,先你得有个对象才行,秦桧现在就有了自己的对象,而且还要在她的影响之下过一辈子那么久。 他现在当然不知道自己会上升到一个什么样的高度,但是,他的心里从来都没有想过,宋朝会伏灭,而后,南下之后会生那么多的事情,都会和自己有关系。 以至于直到过去了很久,岳飞的墓碑前都跪着他的雕像。 吴熙自然没有功夫理会秦桧是如何上位的,现在他来到了大宋,而且正在着手让大宋回归自己最熟悉的轨道上来,不至于被金人一个冲锋就完全垮掉。 浴血奋战那是必然的,如果能存活下来,事实上就是一个奇迹了。 吴熙现在做的事情就是要给大宋逆天改命,至于自己老去之后他会变成什么样子,他就管不了了。 只是觉得这个朝堂上还是有好人的,这些人的命运不该是这样的,却偏偏做了人家的奴隶。 吴熙知道自己一个人的力量很薄弱,但是这件事情还真的必须他一个人完成,这种话说出去是要掉脑袋的,吴熙自认为没有比别人多长一个脑袋,所以,还是不要节外生枝的比较好。 那么陈四海就必须要死,还要留下线索,让人家知道这个人是吴熙杀的,而自己还要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 因为没有实质的证据说明就是吴熙自己杀的,那么就算是别人都说是吴熙杀的,开封府衙门也不会上门来无缘无故的就把当朝的侯爷用铁链子锁走。 这是不允许的,不管开封府的权利有多大,也不行。 这是一个有了君主立宪雏形的国度,已经有了一点点的人权可讲的地步了。 如果大宋真的能展到君主立宪,那么吴熙就不会阻碍他的前进,只会立刻北上,带着自己的炸药包,横扫整个草原。 然后给大宋一个安全展的后方。 问题是这帮人展的正好的时候,突然有了一个奇异的想法,或者说赵佶突然醒悟,开始把权利收归中央,那么君主立宪这个事情也就到头了。 事实上也不可能出现这样的事情,先,汉人被人奴役了千年,骨子里有一些奴隶的成分存在,就算是现在给了你权利,让你去开封府给自己辩解两句,估计那些老实人都觉得这是官家和自己开的一个很大的玩笑。 这就是奴役思想的后果。 很严重,也很悲哀! 不过效果很好,好到统治阶级只需要大刀就能让自己的地位很稳固的存续上个几百年。 吴熙正在伤春悲秋的时候,轰的一声巨响就在他的耳边炸开了,赶紧攀上了自家的小楼,来到窗前,就看见模具街那边火光大作,似乎有一家人的院子里着火了,听动静应该是猛火油才有的威力。 这东京还真不小,要知道在大宋,猛火油只能作为军事用途,平常百姓家根本就不能有这么多的私藏。 要吧一个四进的院子炸上天,吴熙有的是办法,赵楷现在应该也学会了很多种办法,但是这件事情不是他们做的,那么,巨鲸帮应该是有军方背景的。 这也说明巨鲸帮办事从来都是那么的高效,对付一个小小的商人,都要动用这么多的猛火油,争取一次消灭干净,他们深知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的道理。 所以,做事情就要做的滴水不漏才是。 这团小小的蘑菇云,让很多人都安心了,不光是想杀陈四海给自己混点名声的吴熙,还有巨鲸帮的帮主,就连王仲山晚上都能睡个安稳觉了。 这个陈四海现在的胃口是越来越大了,动不动就嫌自己的利益小,想要更多的钱财,这很容易就让人想到这小子要攒够了养老钱然后置身事外的。 现在摆在大家面前的机会很好,那么就没有理由在把他留下来。 火捕房的人慢的实在是让人生气,等到房子烧到根本就就不过来的时候,才拉着硕大的水桶赶到,象征性的支起水龙,随意的喷了几下,保证不会连累到旁边人家的屋子,就匆匆的回去了。 到了这是时候,陈四海还不知道是谁在搞他的话,他这辈子就算是白混了。 如果吴熙是陈四海的话,第一个想要寻仇的对象势必是王仲山才是。 因为,王仲山才是背后最大的靠山,现在自家院子着火了,有人想要他陈家绝后,也没有人站出来为自己那怕说一句话。 人心永远都隔着肚皮,要是跑在外面的话,那就是一个死人了。 陈四海当然不会那么轻易的就死了的,吴熙也不认为,陈四海会这么轻易的死去,今天晚上注定会是一个不眠之夜,只要见不到陈四海的尸体,没有人能安安稳稳的睡好觉。 陈四海的手里现在就抓着一个人的心脏,被掏出来心脏的人正是前去打探消息的王家养的家将。 这样的人每个勋贵的家里或多或少的都会有一些,但是人数绝对不会太多,就像吴熙家里的二狗子牛眼娃一样。 陈四海在人群里看的很清楚,这个他见过,就在王仲山的家里,这个人现在就站在自己家着火的门前,没有一点想要上去救火的意思,他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眼看自己的家被烧的一干二净,里面甚至都没有出一声呼救声,陈四海就觉得没有进去救人的必要了,因为,人家既然要灭门的话,就不会给自己留下救人的时间的。 再说了,现在进去的话,一定会有很多双眼睛在盯着自己,那么自己的复仇大计,也就没有展开的时间了。 这就是一个枭雄该有的思想,说放下的时候,马上就能专注于另外一件事情,好像面前着火的是别人家,和自己么有半点的关系。 第二百四十一章 大火无情 陈四海就是一个狗熊,至少在吴熙看来他就是一个只会瓣棒子的狗熊,而且还有猴子的特质,搬一路仍一路,最后现自己手里的筹码实在是太少了,然后就舔着脸向人家索要。 钱财在这个时代很匮乏,谁也不想自己刚刚放进仓库的钱财就那么流走,于是,陈四海被放弃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吴熙这才现自己上当了,被那些人模狗样的人给耍了,就算不是自己出手,今天晚上陈四海也死定了。 本来就没有他什么事,偏偏出现一个绸缎庄割耳朵事件,把自己搅合了进来。 说不定后面就是王仲山在搞鬼,随便给这个死人许个什么诺言,他就会屁颠屁颠的为人家卖命。 现在好了,他自己的命卖了进去,虽然现在还没有死,不过距离死已经不远了,只是一个时间问题而已。 这些勋贵们不动则已,一旦动起来,就不会给你什么后路可言的。 从现在全城开始戒严就能看得出来,这绝对是有预谋的屠杀。 就算是大宋的禁军再有素质,不可能在短短的半个时辰之内就集结完毕,为了一个小小的商人,更何况这个商人的武功不是那么的高强,随便派个家丁就能搞定的事情,非要做的这么大张旗鼓。 这里面一定有事情,在想清楚之前,吴熙不打算在这件事情上做任何的手脚。 谁知道这里面的谁有多深,等到一切尘埃落定之前,他就站着看戏就行了。 韩世忠自然是一个闲不住的人,除了在家和梁红玉造小人之外,基本不会有别的什么事情。 晚上生了这么大的事情,他没有理由不知道。 正在想他呢,韩世忠就出现在自家的阁楼外面。 他们两家的阁楼做的还站好,吴熙有理由怀疑以前这两家的人应该有人私通才是,要不然绝对不会在靠墙的位置修建起两座紧邻的阁楼,而且只要旁边的人一露头,这边的人只要是伸出手,就能够到那阁楼上人的手。 “这么热闹的场景很难得,你直到现在才出现,我有理由相信你最近的生活过的绝对称心如意,仕途有了长足的进步,还报的美人归,这世界上所有的好事都让你在今年赶上了。 你最好是祈祷现在北方的战事开始吃紧,一鼓作气做到枢密副使的位置上,如果这口气泄了的话,就下一次的机会,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出现了。” 吴熙这是在挖苦韩世忠没有一点作息的时间观念,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是想要了,马上就可以和梁红玉滚在传单上,吱吱呀呀的让人浮想联翩。 也不知道梁红玉究竟是有多么想要一个孩子,没白天没黑夜的黏在韩世忠的身边,随时都能培养出一些情绪。 “你这是在骂人啊,我算是听出来了,感情天下大乱了,你就从中捞钱,而冲在第一线的永远都是我们这些武将。 你是没打算给我们留活路啊! 人家的房子着火了,你应该感到悲伤才是,今天晚上注定有人不能回家睡觉了,这难道不是一件很难过的事情吗?怎么我看你看的很入神,一点悲伤的意思都没有啊? 啊!我知道,除非这件事情和你有关系,你总是说犯罪分子在犯了罪之后,总喜欢返回现场看看自己的杰作,叫你不会就是这种人吧?” 以前给他们说的太多,现在现一点好处都没有,不管说什么话,他们都用自己的话给顶回来,这谈话根本就进行不下去了。 “离得这么远,我们似乎也没有什么仇怨啊,非要干净杀绝啊,就是一个人实在是无聊的厉害,才上来看看火势情况。 我是一个人,伤春悲秋的太厉害,不利于育,不像你已经三十好几的人了,是该为自己传宗接代的事情好好努力了。” 吴熙谝了谝嘴,把自己认为最恶毒的话丢给了韩世忠,一起丢过去的还有仆人刚刚端上来的一坛子酒。 拍开泥封,举着酒坛子在韩世忠的面前晃了晃,就喝的昏天黑地的。 吴熙想要大醉一场,就像前几天和呼延庆那样的感觉。 自从他走了之后,就再也没有人陪着自己好好的喝一场了。 石亮就是一个标准的官二代,自然有自己的圈子,吴熙和他尿不在一个壶里,要是没有曹奂他们在的话,吴熙是不愿意和他在一起喝酒的。 好不容抓住了一个能喝酒的人,吴熙不打算放他回去了。 韩世忠笑眯眯的看着吴熙狂饮,没想到几天不见的吴熙,现在变得这么的狂放,这还是自己认识的那个翩翩少年人吗? 他们的家酒,韩世忠是知道的,要是按照吴熙这样的喝法,一坛子还没喝完,就要现场直播了。 这么好的景致,韩世忠不想让肚子里的污秽物污染,吴熙就是专门买醉的,他可不能喝的东摇西晃的上红玉的床。 随便喝了两口就要离开,如果说生在瓦子市那边的大火和吴熙没有一点关系的话,韩世忠是一点都不相信的。 自从认识吴熙到现在,不管东京城生什么样诡异的事情,都能在他的身上找到答案。 这就是一个鬼灵精怪的存在。 酒是好酒,自然是要带回去的,打了一声招呼就下了阁楼。 吴熙鄙视的看了一眼,继续喝自己的酒。 夏天马上就来了,如果再不喝几口白酒的话,天气热的实在喝不下去了,已经托付阿贵走商道的时候,给自己捎回来一些西域的葡萄酿了。 市面上胡人做的那些葡萄酿根本就喝不成,不知道里面添加了什么东西,喝起来味道怪怪的。 火势慢慢的灭了下去,本来一座好好的四进的院子,就这么付之一炬了,包括里面的人也跟着一把火烧的干净。 这样的事情东京城的人都是见怪不怪的,过不了多久,这里就会重新变成一栋酒楼,人们在酒楼里喝的昏天暗地的时候,根本就不会想到不久前,这里还是一个富商的宅院。 吴熙不关心这一夜陈四海究竟怎么过,他关心的是自己怎么睡,已经醉的不能走路了,想要嚎一嗓子,又害怕丢人,只好躺在那张还算宽敞的凳子上凑活一夜得了。 明天又是美好的一天,只不过是少一个奸商而已,日子根本不会停下他的脚步,赶着忙碌的人群继续自己的事业。 第二百四十二章 连场酒 吴熙一觉醒来,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了,太阳暖洋洋的照在身上,说不出的舒服。 吴熙发现自己就是一个多余的,从昨天晚上到现在,只有一个贾三看见自己上了角楼,然后送上来了一壶酒,几样菜之外,就没有人上来看看侯爷是不是还活着。 好在没有呕吐,也就不存在被呕吐物噎死的情况出现。 嘴巴里苦的厉害,喉咙干的发不出声音,见方桌上放着一壶不知道那一天放下的水,端起来一股脑儿的全部喝完了。 总算舒服了一点,却看见韩世忠笑眯眯的在窗户的那边看着自己。 “看什么?没见过宿醉之后的人吗?你喝醉之后的样子还不如我好看呢。” 吴熙强打着精神说道。 韩世忠看着看着忽然说道:“我就怎么看不明白你呢?你还是一个没有长成年的小孩子,心思怎么这么重?杀人的套路一套一套的让人敬佩万分。 不过杀人你就杀人,总是杀不干净,直到现在开封府的捕快还在满世界的找人,捧日军封锁着城门,导致我和红玉的踏青计划没有成行。 我也就纳了闷了,什么样的人,能让你下此毒手,他究竟怎么得罪你了?” 吴熙的心里明显咯噔了一下,对韩世忠后面的话根本没有听进去,他担心的是开封府的捕快找不到陈四海,为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经过一夜的盘算,不管什么事情,陈四海现在都想的很明白了,吴熙绝对是这件事情的罪魁祸首,保不齐他现在正躲在吴府的周围随时准备给吴熙致命的一击。 如果是那样的话,陈四海可就错过了机会,昨天一晚上吴熙睡的什么都不知道,即便是人家要了他的命,也不会有任何的知觉。 现在想要单枪匹马的闯进吴府,那简直就是做梦。 首先不说旁边站着的这位韩世忠,就是暗中隐藏的高手不下二十个,不是一个行走商道的陈四海能攻破的。 除非他能使用炸药或者是猛火油之类的东西。 吴熙想及此处,抬起鼻子闻了闻,没有闻到油味或者是呛人的化学药剂的味道,也就放心了。 陈四海就算是手眼通天,这些东西不会有人冒着天下之大不韪卖给他的,除非这个人不想活了。 “要不出去走走,我想陈四海的目标就是我,我不出现的话,开封府的那些人是抓不到陈四海的,你不想这件事情影响了你的踏青大计,竟而影响到你们的后代,那样的话,我的罪过就大了。” 吴熙极力邀请韩世忠和自己走一遭。 “少来了,你是为了在你身边有一个高手,才邀请我的吧?要不然你们合谋杀人家的时候,怎么就没有想到你们家旁边还有我这样的人做你的杀手? 不过你说的似乎很有道理,要是我不去的话,或许真的会发生你说的那些事情,现在想想还真有点害怕呢!” 两个不要脸的人,一拍即合,下了角楼,出了家门,像最繁华的马行街走去。 “瓦子市那边的说书人总是能讲出来很多好听的故事,我们不妨去那边转转。” 只要一出门,韩世忠马上就变成了那个睿智的将军,对陈四海的问题一句都不提,只是对陈四海有可能落脚的地方发表着自己的一意见,如果你在现实生活中碰见这样的朋友,就好好的待他吧。 “不能去那边,即便他藏在那边,人多不好下手,还可能会伤及无辜。” “那你觉得,他有可能藏在哪里呢?” 吴熙想了一下,说道:“这样的人已经没有什么后路可言了,现在活着的目的就是想要多拉几个垫背的,级别越高,在他的想法里,就觉得自己赚的越多,那么他现在应该在大宋最有影响力的人的门口,等着主人家的出现,就会大杀四方。” “那么你觉得,谁最有可能呢?” “首先是王仲山,他的嫌疑最大,也是陈四海最先想要杀死的人,只有杀了王仲山,自己的仇才算是报了,剩下能杀几个就算几个。” “为什么是王仲山?” “因为我只见过他和王仲山在一起过。”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 这就是吴熙的理论,只要是有联系的人,总不会无缘无故的就有了联系,背后总有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一个朝廷大员和一个跑商道的有联系,本身就很有问题,这件事情吴熙断定一定是王仲山做的,即便他不是主谋,那么下手的也一定是他。 “那我们就往他们家那边走走,看能不能找到什么线索。” 韩世忠听完吴熙的分析,觉得很有道理,这小子说的话总是那么的有道理。 “你不打算反驳一下我刚才说的话?” 吴熙有些失落,本来还以为韩世忠会有一些不一样的理论,然后吴熙才能结合一下自己想到的,更加确定陈四海的方向。 没想到韩世忠平时听命令行事习惯了,没有什么自己的思维,吴熙分析完之后,本能的觉得有道理,然后就会机械的去执行。 这就是现在的武将,怪不得人家文官看不起他们,简直就一些直肠子一样的存在。 摇了摇头的吴熙赶紧跟上韩世忠的步伐,不管怎么样,自己的第一想法应该是这样的,那么就应该去验证一下,要不然还真的很难得出正确的结论。 王府门前静悄悄的让人觉得很不正常,这种不正常的体现,更让吴熙觉的他的猜测是正确的。 他们两个还没有傻到把自己暴露的地步,找了一处酒肆,靠着窗户,远远的看着这里的一切,吴熙觉得这里马上就要上演一出好戏,错过了的话实在可惜。 “你还能喝酒吗?” 韩世忠问道。 “说的什么话,我就是为酒而生的人,要不然家里也不会有那么多的藏酒,还能熟知酿酒的配方,不要说昨天刚刚喝过了,以前的时候整整喝了一个礼拜的连场酒,胃出血都不会轻易的认怂。” 吴熙说完,觉得自己说错了话,马上闭上了嘴巴。 “你刚才说的什么?” “没什么,就是随便说说,你千万不要当真才行。” 韩世忠看着面前这个半大的孩子,真说不出哪里有些不对劲。 就在这时,王府的大门突然传来了一阵巨响,然后轰的一声就碎成了粉末,里面跳出来一个彪形大汉,身上衣衫褴褛的根本认不出昨天还风度翩翩的陈四海,现在竟然狼狈到这幅摸样。 他的身后跟着很多短打打扮的强人,一出来,就把陈四海围了起来,随时准备把陈四海送上西天。 第二百四十三章 血战王府 陈四海的身上几乎没有一块好肉了,鲜血飞溅,惨不仍睹。 衣服已经不能叫做衣服了,全部变成了布条子,随意的耷拉在身上,算是一块遮羞布,要不是亵裤保存的还算完好,很容易让人认为是这人在王府里准备行猥亵之事,被人捉在了当场。 有一个黑衣大汉率先对陈四海起了攻击,要杀人就要一气呵成,这股气千万不能泄,一旦泄气之后,想要再杀人,那就难了。 陈四海在武功造诣上不及这些人,但是,他现在是个亡命之徒,一个连命都不要了的人,想来都是可怕的。 所以,当第一个黑衣人冲上去的时候,其他人毫不犹豫的举起自己手里仆刀,把陈四海围在中间一顿乱砍。 陈四海行走商道多年,手下多少有几下的,不是随便几个人,就能随随便便让他束手就擒的。 手里的牛耳尖刀有板有眼的挡着砍向自己的仆刀,不过终究架不住人家人多,还是有很多刀砍到了他的身上,瞬间身体上就又多了一些新的伤痕。 伤痕里面已经没有多少血流出来,脸色变得煞白,和浑身上下的血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要不是还有一口气撑着,陈四海恐怕早就倒下了。 陈四海撕掉了身上多余的布条,那些布条实在是太影响自己挥了,也很有碍观瞻,他从来都是一个喜欢干净的人,不能让自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去见自己的列祖列宗。 抽出咬在嘴里的牛耳尖刀,冲着一个黑衣人杀将了过去,一刀就刺进了那个人的腰间。 那人显然没有想到陈四海到了现在还有这么强大的战斗力,翻着白眼珠子不敢相信的看着陈四海,心有不甘的倒了下去。 这一杀招为自己争取到了面前的一大片空地,马上跳出了包围圈,想要绕过这些人的身后,只要跑过那个转角,自己就有了生还的希望。 行走江湖的人,总是会给自己留一些保命的东西,比如说设置在王府旁边的这条暗道就是三年前悄悄的命人挖好的。 现在正好能派上用场,想想都有些激动。 陈四海现在有些惜命了,那是因为直到现在他都没有想到事情生的原委是什么,要是这么的走了,这里面的个中原因,会随着自己的消失,永远的消失了。 他不会让那些背后的人好过的,只要自己一天不死,那些人就一天没有好日子过。 打定主意之后,就开始亡命的逃脱,不管身后的那些人如何的喊叫,他根本就听不见。 不过,他的如意算盘打的再好,也终究败给了别人人多。 就在他以为能逃脱成功的时候,转角处自己挖好地道的旁边,突然多出了一队人马,把那个地方占的满满当当的,根本就不给自己留一丝的退路。 退无可退之下,就有了对话的权利,牛耳尖刀变成了一把飞刀,深深的插进了站在最前面的那个黑衣人的身体里,虽然不至于要了性命,但是,也会终身留下残疾,这辈子想要用保镖这个职业来吃饭,已经没有这个可能了。 “谁要害我?” 陈四海艰难的从嗓子眼里说出了这几个字,看来刚才在王府里面根本就没有机会说话。 “没有人害你,是你的野心害了你自己,我们从来都不养有野心的狗,只有对主人忠诚才能活的久一些,这些道理,你在阴曹地府慢慢的想吧,我们没有时间再听你废话了。” 为的黑衣人打手一挥,身后窜出来十几个手持横刀的汉子,不由分说,同时攻向了陈四海的要害部位。 陈四海这时候就像是一只斗败了的攻击,偃旗息鼓,不管对方说的什么,他始终不相信自己只不过是想要一点钱财,就会招来杀身之祸。 就在那些大汉的横刀看在自己身上的时候,陈四海忽然哈哈大笑了起来,把身子一弯,从自己还算完好的靴子里抽出一把短刀,短刀一分为二,左右抵挡,且战且退,看样子他还没打算认输。 身后的那些拿着仆刀的黑衣人这个时候也拍马赶到,看样子他们的战力有限,根本不是陈四海这头困兽的对手,转眼之间,就有四个人横尸当场。 陈四海看着这些倒在地上的黑衣人,笑声更为豪迈了。 吴熙端着一杯酒看得清楚,虽然王家已经净了街,但是依然挡不住站在高出的人向这里张望。 王家已经下定了决心,要置陈四海于死地,根本就不在乎多死几个护院。 两个身材高大的汉子左右夹击之下,打掉了陈四海手里的短刀,没有了武器傍身的陈四海彻底陷入了绝境。 那些黑衣人没有给他喘息的机会,又有两个人上前死死的抓住了他的胳膊,另外一个人抱住了他的腰肢,死死的把他按在了院子外的墙上。 为的那个黑衣人扔出了一杆长枪,准确的插进了抱着陈四海的那个黑衣人。 长枪穿过了黑衣人的胸部,从陈四海的腹部穿过,直挺挺的把两个人连接在了一起。 吴熙赶紧喝下了杯中的酒,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今天晚上不用喝酒都能睡一个好觉了。” 韩世忠自从进了酒楼,就在仔细的观测吴熙的表情,吴熙从进来就端着那杯酒一直没有喝下去,直到那杆长枪刺进了陈四海的腹部,才痛快的喝了那杯酒。 这就是虚心的表现,虽然他是一个武人,察言观色的本事还是有的。 “说什么大实话,我只是一不小心被人利用了而已,本来不想说的,你非要提,那我就告诉你,事情的始作俑者其实就是王家,找了一个乘龙快婿,就想着把一切都给了秦桧,那么陈四海自然就成了牺牲品,只可惜我明白的太晚,上了人家的当。 你看着吧,这件事情根本就没有完,陈四海是死了,事情可不会那么简单的结束,一个商人的家被满门伏诛,总有人要站出来顶罪的。” 吴熙说话的空档,已经喝了三杯酒了,看他乱飞的手腕,根本就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你的意思是你就是那个替罪羊?” “那你以为呢?” 第二百四十四章 便宜行事 终究还是没能逃脱被追究的命运,没人能在做了坏事之后逍遥法外,吴熙也不例外。 孟揆大清早就带着衙役来到了吴熙的府上,就是因为吴熙是侯爷,才留了了许多的面子,只是自己一个人来到了吴熙的府上,把衙役全部都留在了门外。 孟揆也是一个老油条了,知道吴熙和那些权贵不一样,不仅有官家的庇护,而且还有很多武功高强的家丁护卫,看看吴家后来做的门头就知道和大宋多么的格格不入了。 屋檐的飞檐非要伸出去那么老长来显示自己的存在感? 这根本就不是显示存在感的问题,而是再向众人宣布自己权威不容侵犯,如有犯规者,格杀勿论啊。 这小子终究和别人是不一样的。 孟揆摇了摇头就走进了吴熙的大门,老孟早就在那里恭候多时了,要是有失了礼数,主人家也不会在有闲心接待自己了。 看看老孟挺得直直的腰板就能看得出来,这一次侯府之行会有多么的艰难。 这家人家就没有一个好相与的,只是来问个话而已,没有必要搞的这么风声鹤唳才是,越是这样,孟揆觉得吴熙和这件事情脱不了干系。 还是吴熙显得有些很随意,究竟是侯爷,风度和那些下人就是不一样,风轻云淡的坐在凉亭里吃着别人还没有吃上的西瓜。 富人家就是这么奢侈,穷人家直到现在都在为一口粮食而发愁,他们倒好,把那些粮食根本就不当粮食,一坛子一坛子的酒酿造出来埋在地下,等着它过上几十年之后变得醇香。 这倒不是孟揆的道义有多么的高,社会责任感有多么的强,恰恰相反,他就是一个十足的恶人,一个十足的恶人的狗腿子。 要说狠心的话,是个吴熙都应该比不上一个孟揆。 他的开封府知府的位置就是因为献媚得来的,这样的人想想也不会对京城的人们做出什么大的贡献。 已经对京城彻底失望的吴熙,希望在做好铺垫工作之后,就马上离开这里,哪怕去仙云镇清清淡淡的做自己的校长也是好的。 就是不知道,这些人会不会给自己这个机会。 这次的篓子捅的确实够大的,就连赵佶都有些坐不住了,天子脚下发生了恶性事件,肯定是要一查到底的。 听说李纲上本弹劾王仲山藐视大宋律法,私自行刑,今天早些时候,王仲山已经进宫面圣,去说明事情的原委了。 本来一个陈四海没有这么大的能量,能让当今圣上来为自己出头,可是,赵佶已经下狠心要整治朝堂的风气了,那么不管外面有什么风吹草动,都成了他利用的工具。 看来这次王仲山很难全身而退了。 那么接下来,就轮到吴熙了,现在孟奎已经来了,那么他就脱不了干系。 “侯爷好雅兴啊,大清早吃西瓜,全城的百姓还在吃糠咽菜,就连官家现在晚上都少了一顿饭,想要和百姓共同熬过去年旱灾带来的年成,侯爷却在这里胡吃海喝的厉害,完全不顾他人的感受,要是让外面的那些饥民知道了,你觉得你这个侯爷还能当到几时?” 吴熙呵呵一笑,随手就把装着西瓜的盆子递了过去,想让孟揆自己捞一块吃。 孟揆是不敢的,掌管风纪的官员最近不知道怎么了,总是找一些可大可小的理由来让他们难堪,如果再吃了侯爷家的西瓜,天知道侯府的哪一个下人是皇家的眼线。 他这个知府还没有当够,可不想这么匆匆忙忙的就卸任。 “自己赚的钱,吃自己的饭,难道这也有错吗?大宋的律法里哪一条写着不允许侯爷吃西瓜了,如果这也算是一条罪状的话,这个侯爷不当也罢,本来就是一个虚名,还要为这个虚名背负这么多的东西,小子我做不来。 我这个人向来都是随心所欲的生活,要是连这一点也做不到的话,我宁愿上山做强盗都比这个侯爷来的痛快。 你也不要着急反驳,这就是一个能说的听的命题,也是小子我安身立命的本钱,要是没了,恐怕很难在勋贵如云的京城扎稳脚跟。” 孟揆站起来背着手,笑了笑说道:“说的没错啊,你吴候的美名现在已经传遍了京城的大街小巷,英勇无敌的角色扮演的还算是成功,不过你如何解释陈四海这件事情呢?不要糊弄本官,官家已经大发雷霆,要吧涉及到这件事情的人全部押送法办,本官就是想要徇私,也不行了。 不过,你要是有一个说的过去的解释,这件事情还有转圜的余地。” 吴熙扔掉手里的西瓜,擦了擦手,满足的**了一声,说道:“没有什么好解释的,清者自清,小子我非常相信越描越黑的古人训言,所以,不敢对这件事情做任何的解释。 你是知道的,这么一大家子人等着小子来养活,要是我有个三长两短,那么他们就生活不下去了,所以小子不敢有半点的闪失,或者是做有违律法的事情。 每天都过的战战兢兢的,有的时候甚至觉得,这根本就不是我想要的生活,但是,现在官家需要像我们这样的热血青年来完成他伟大的报复,至少在这件事情完成之前,小子我不会做任何违法的事情,还请上官明察秋毫,不要冤枉了好人。” 吴熙说的越是谦虚,孟揆就越没有把握,这就是吴熙的攻心之计,明明知道说的都是假话,但是,本着大义的原则,孟揆还是选择了相信。 “那么马行街你的绸缎庄开还是不开了,你的大掌柜丢了一只耳朵的事情,你就打算这么放过? 好人?这个世界上谁都可以自称是好人,唯独你不行,且不说你杀人的本事是从哪里学来的,就你刚才诛心的话,本官都能治你大不敬之罪,你想要逃出生天,根本不可能,官家已经给了老夫便宜行事之权,作为掌管一军的主帅,你是知道这道权利有多大的,不要让老夫为难了。” 孟揆不打算放过吴熙,不管吴熙把话说的多么的大义,他都想要撬开吴熙坚硬的嘴巴。 在他看来这个世界上就没有硬骨头,大刑之下,没有人能熬得住。 第二百四十五章 贫民窟 “对于少了一只耳朵的老掌柜,小子自然是要安抚的,这个仇也一定要是报的,小子是有名的小心眼,护犊子,只有我割了别人的命,还没有人能要了我的耳朵。 你是知道的,包袱这种事情向来都是要密谋的,谁知道,还没有开始,他就已经死了,这也算是老天有眼,替我报了这个仇。 他们家遭受了灭顶之灾,都是咎由自取,和我没有半点的关系。” 吴熙极力的为自己辩护,骈清和陈四海的关系。 “哼哼!杀人有很多种,老夫也见过不少稀奇古怪的杀人方法,有的人比较热血,喜欢亲自操刀,有些人不喜欢血腥的场面,只能假他人之手,在老夫看来,谣言杀人似乎是你的强项。 即便是取证也有一定的难度,你要说这件事情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的话,老夫是不相信的,现在只是没有证据而已,等到证据齐了,你这个侯爷也就当到头了。 虽然说你是侯爷,但是大宋律法保护的人大多数人的利益,不会因为你是侯爷就会对你手下留情,你是知道的,就算是官家犯了错误,御史言官也会参本的,更不要说你是一个小小的侯爷。” 说完之后,甩了甩袖袍就走了。 吴熙摇了摇头,觉得大宋的侯爷确实没有什么可珍贵的,说要杀头的时候,根本不看你的头衔是什么,就看你这个人是不是犯下了法律。 这一点上来说,吴熙是认同的,毕竟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要是有些人拿来为自己谋福利,或者是这种方式没有得到很好的传承,那么就是社会的悲哀了。 从现在看起来,下面的人执行的很好,还没有出现什么违规的事情。 想当年包拯就是一个执行力很好的人,真正做到了六亲不认的地步,即便是他的侄子犯了一个很小的错误,就连官家都觉得是可以原谅的罪责,到了他这里之后,就变了味道,非要带着枷锁跪在开封府门前一天一夜才算是完事。 这样的人,根本就不能和他讲什么规则。 送走了孟揆,吴熙很快就召集起了家将,开始了自己的防御计划,这些天不管是谁,都不能随随便便进出吴家了,一股暴风雨要来了,希望波及的力度能小一点,刚刚开始的侯府还经不起那么大的风浪。 下午的时候,门外来了一个乞讨者,看上去瘦骨嶙峋,两只眼晴却闪着白光,想要吃人的样子。 老孟觉得这件事情有些诡异,就叫吴熙来拿主意。 吴熙不知道这个乞丐的目的是什么,想来和陈四海是有关系的。 陈四海死了之后,他的身后事是很麻烦的,以前的社会关系顷刻间就崩塌了,肯定是人家的债主找上了门。 “侯爷,都说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你这算不算是把我的财路挡了,你让我们以后怎么过?” 这就有些不讲理了,要是以前的话,吴熙肯定交雷豹出来打断他的狗腿,然后丢在乱葬岗喂狼,不过他现在不这样想了,他真的想知道,陈四海死了之后,他究竟留下了一些什么。 或者说,他在生前造了什么样的孽。 “前面带路!” “去哪里?” “你来的目的不就是准备把我当作是一个冤大头,继续你们的生意吗?那么断人财路的事情就不了了之了 ,既然有求于人,就要做出一些牺牲的,你都不让我看看你的团队,让我怎么相信你?” 那精壮的汉子想了一会儿,就对着吴熙招了招手,对着身后的虎视眈眈的雷豹做了禁止跟上的手势。 吴熙当然不会大张旗鼓的去人家的老巢,他一个人去已经是破天荒的了,如果陈四海这个时候活着的话,他根本就没有机会来接近这一群人。 因为这些人根本就不属于他。 东水门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所在,码头上依旧来来往往,交易繁盛的厉害,这里住着的人,大部分都是一些社会底层的人,没有权势的人呢,同时也是一个大杂烩,各色人都在这里聚集,消息非常的灵通。 这里就像是东京城的一个贫民窟,不仅环境脏乱差,连这里的人都没有几个是爱好的。 想想也是,一个连饭都吃不饱的人,你期望他能在自己梳洗打扮上下多少功夫? 饱暖思淫欲这句话是对的,人只要能吃的饱了,就会生出一些奇奇怪怪的想法,统治阶级不会让这些人吃饱穿暖,总是维持在一个相对温饱的环境下,只有这样才能维持一个相对平和的世界。 快到东水门尽头的时候,精瘦的汉子突然带着吴熙拐进了一个胡同,这个胡同里的住户都是一个没有院子的门户,没有那么坐在门口绣花的妇人,也没有叫喊的货郎,整个就是一个安静的世界。 想想也能想的明白,干了一天的活儿,这个时候正是好好休息一番的时候,要是谁还有闲工夫在这里要为自己的穿着打扮操心的话,他明天就不会填饱自己的肚子。 七拐八拐之后,来到了一扇大门前,左顾右盼了一会儿,确定没有人跟上来,那汉子这才打开了门,里面的景象吴熙这辈子估计都没有办法忘掉了。 在不到十平方的房间里,大大小小挤了很多人,这些人都是无家可归的小乞丐,有的甚至不到三岁,坐在一个半大的孩子怀里,眼睛里没有意思的光亮。 看来很久都没有进食了。 他们的面前放着刚刚乞讨回来的一只鸡,看着半大的孩子都有些流口水,但是没有一个人肯上钱吃第一口,他们一直等着这个精瘦的汉子回来,然后决定谁来吃这只鸡。 能吃到这只鸡的人,肯定会背负很大的责任,要不然他们就会把这只鸡给最需要的人,没人会为了这只鸡大打出手,也不会有人质疑精瘦汉子的决定。 这是一个团结的集体,就算是吃不到饭,也不会因为一点吃食就坏了他们之间的默契。 “你看到了,就因为你的一个绸缎庄,这里的人都要挨饿,如果今天再吃不上饭的话,他们就要饿死了!” “你是说,你们这些人,以前都是陈四海来救济的?” 第二百四十六章 公平的老天 吴熙第一次觉得他没有调查清楚之前就开始杀人是不对的,没有想到陈四海还有这么柔情的一面。 都说商人是逐利的,为此亲人朋友都是可以抛弃的,对他们来说,任何亲情和感情都是可以拿来交易的对象。 吴熙还没有让自己从恶人的角色里面走出来,精瘦的汉子就让那些弟弟妹妹们撩起了身上的衣衫。 这一看之下,让吴熙的三官尽毁。 这样很不好,一直让别人牵着鼻子走,究其原因还是自己的心不够狠。 那些孩子的身上已经溃烂的不成样子了,老的伤和旧的伤交织在一起,绘成了一副罪恶的图画。 “你们就这样甘心被他孽待?” 吴熙终于颤抖着问出了声。 “没有办法的事情,为了能有一口吃的,不得不接受这样的奴役,来满足他有些变态的嗜好,都是我不好,才把他们带入了这条魔鬼的路,想想都觉得自己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恶人。” “难为你们了!” 吴熙语重心长的说道。 就在刚才他还在哀叹自己杀了一个大善人的时候,转眼之间他的人生观就来了一个以白白适度的大转变,他简直在无意中做了一件给祖上增光的大善事。 就在这时,精瘦的汉子带着身后的半大孩子一起跪倒在了吴熙的面前,让本来就有些狭窄的房间更加的拥挤。 “恩人,请受东城一拜。” 身后的孩子有样学样的说着感谢的话。 吴熙还是第一次有这样的经历,这么多人在感谢自己为他们做出的事情,这对他在大宋的事业又有了一个新的想法。 吴熙说了好几次让他们起来了,可是,他们就是不起来,眼巴巴的看着吴熙,不知道要干什么。 想了好半天,这才说道:“知道你们还没有吃饭,现在就叫人送来饭食,敞开了随便吃!” 依然没有人动容。 这就奇怪了,吴熙不解的询问原因。 精瘦的汉子抱拳说道:“一顿饭当然很好解决,但是长期下去就会很麻烦,还希望侯爷你能大慈大悲,收下这些可怜的孩子,能让他们一日三餐吃饱饭,将来长大成人,一定会报答你的大恩大德。” 感情在这里等着他呢。 不过说的也是,自己杀了陈四海,让他们没了吃食的来源,可不就是要赖上自己么。 看样子他们盯了自己一段时间了,要不然也不会把他算的那么的准,知道自己心善,不会像陈四海那样孽待他们。 安插这些人没有多少问题,问题是这些人都没有劳动能力,完全是白养的,都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一点都没有说错。 但是,总归都是人命,不能因为自己的原因让他们饿死在这东京城里,现在他是知道了,所以还是要管的。 “你们先起来吧,有的是好主意让你们吃到饭。” 这些人一说侯爷有办法,觉得他就是天底下最好的侯爷了,他们总是以为侯爷家的钱财是用不完的,食物也是吃不完的,而且还都是上好的东西,想想都有些小激动。 站起来之后,围在了吴熙的跟前,想让他说说那些能吃上饭的事情。 “我的房子是皇帝赏赐的,你们不能住在里面,那样就会逾制,连我都要受到处罚,不过我一个好去处,你们先安身,之后的事情我在慢慢的处理,这个世界上就不会有饿死人的时候,如果说你们碰上了我还能饿死的话,那就说明你这个人本身就不想活了。” 吴熙说的好笑,那些半大孩子也能听出吴熙的玩笑话,都张开嘴笑了起来。 “你说的是哪里?” 精瘦的汉子一听吴熙想让他们搬家,有些警惕了起来。 “你不要紧张,你的这些人我会好好的安排好,绝对不会生出什么其他的想法,我这个人没有特殊的癖好,想必你们调查的很清楚了。 如果相信我的话,晚上你们在这里凑合一个晚上,晚些时候,我让家里的人来给你们送过来一些吃食,讲究的吃一些,不要被饿死才是你们现在首先需要解决的事情。” 精瘦的汉子想了很久,终于无奈的点了点头,同时对背地里调查吴熙表示了歉意。 能看的出来,这是一个仁义的人,要不然他一个人照顾这么多人孩子,早就逃跑了,毕竟一个人能相对在这个时代好存活。 在现实的面前,他终归还是底下了自己骄傲的头。 心里一直有一个秘密没有向任何人展示,侯爷是一个不错的话,说不定能帮上他的忙。 陈四海刚开始的时候让他盯着吴熙的时候,就觉得这是一个好机会,谁知道,还真的阴差阳错的成就了自己。 难道这就是天意? 罗东城在心里问着自己,一方面答应着吴熙,一方面派人盯着吴熙的一举一动,只要稍微有不对劲的地方,他马上就会把这些弟弟妹妹们转移出去。 现在的人没有打交道两三次,试探一下对方,根本就不能相信任何人。 很小的时候他就明白一个道理,不管是谁都不能相信,有的亲眼看见的都不一定是真的,更何况在这个人心不古的社会里,想要活的久一些,就要比别人多一些心眼才是。 吴熙的当然知道罗东城没有完全打完自己的牌,屋子里的人也不会是他的全部,外面肯定还有自己的信心腹存在,不过他一点也不在乎。 他要是放心的让吴熙把吃食带给他的话,那就真的有问题了。 越是这样做,就越显得没有任何的私心,就越是想让人帮助。 什么都不管不顾,那不是让人帮助的群体,那是吃人的群体。 早就看好了一处宅院,那是一个废弃的宅院,没有人住进去已经很久了,据说是皇家的那个王爷的宅院,没有人敢住进去。 现在正好是个机会,让他们先住在那里,安生立命之后,在想想办法给他们做一些产业,那之后生活就会变的好起来,过不了多久就会有自己的房子,他们也就能在东京城安身了。 有些人努力了一辈子都没有在东京城给自己安个家,他们无疑是幸运的,误打误撞的碰上了吴熙这个心软的,所以说老天都是公平的,剥夺了你这个,一定会给你那个的。 第二百四十七章 家是港湾 坦坦荡荡的做事,当然不害怕别人戳脊梁骨,有的时候,吴熙觉的自己的脊梁骨凉飕飕的,随时都有肯呢个遭遇不测。 但是,这件事情,他是真心想做的,要做就要把他做好。 在仙云镇的房子盖好之前,他打算在京城里做一些事情。 在就想做些什么,就是不知道该从哪里做起,现在知道了,心里还有些小激动呢。 落落长的已经很大了,咿咿呀呀的开始叫人了,吴熙不知道该不该交他叫爸爸,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勾起他心里的那份对后世的记忆。 心情很好的吴熙把落落架在肩膀上,不停的在院子里面转圈,小家伙似乎很享受驾驭一个人的快乐,不停的催促着吴熙加快速度,他的速度越快,肩膀上的落落就越是高兴。 对未知领域的好奇成了落落的最爱,即便是吴熙不再家的时候,她总是骑在雷豹的身上。 徐清风和雷豹已经公开了他们的感情,两个人就住在仆人的房间里,过的和快乐,所以说感情幸不幸福,和住什么房子完全没有关系。 两个人也想要一个小生命,最近一直在努力,所以看见落落的时候,总是想要逗一逗才走。 蝴蝶是一个哀怨的人,直到现在都没有让臭道士得逞,现在好了,看见人家恩恩爱爱的,突然间有些想青阳了。 只可惜,青阳为了能和厮守,给了赵佶承诺,最后一次出任务之后,就隐退江湖,从此和蝴蝶过上幸福的生活。 青阳想的还是有些简单了,根本就没有人在做了皇帝的密探之后,还能全身而退的,更何况赵佶现在明显有些打压道教的行为,从他最近频繁的出入相国寺就能看的出来。 好在有崔妙彤和荣德领着他做些一些粗活,身体上得到了满足之后,对其他的事情想的就少了,最近过的总体上还算可以。 “夫君,你真的打算要帮助那些小乞丐吗?” 崔妙彤看见父女两玩的高兴,就静静的坐在一旁,幸福的看着,觉得生活莫过如此了。 “是啊,都是些可怜的孩子,要是我不出手,他们迟早要死在东京城里。” 吴熙一边陪着落落玩,一边应答着崔妙彤。 “那样就最好了,还以为你会嫌弃那些人,现在身份不一样了,不能由着性子胡来,听荣德说官家最近要整顿朝堂,希望不要波及到我们才是。 我们才来东京城,刚刚站稳了脚跟,要是你有什么事被抓住了把柄,我们又得重新开始了。” 崔妙彤也不知道怎么了,日子过的越舒坦,她的心里就越不是滋味,以前那些日子,虽说风风雨雨的,总办法能够度过,摆在面前的困难也能一目了然的看得到。 现在好了,生活舒适了,困难却看不见了。 看不见的敌人才是最可怕的,这是夫君经常说的话,她总是把这句话记在心里,居安思危是对的,夫君经常这样夸她。 “放心好了,为夫心里有底,什么样的底线能碰,什么样的不能碰,我都做的很好,你平时该做些什么就做些什么,实在忙不过来了,就顾一些妇人们帮助你,反正东京城需要去大户人家家里做工的人多的是,就当是救济他们也好。 其他的事情你就不要多想了,这不是一个女人应该想的事情,你告诉荣德,平时回去皇宫的时候,就是单纯的去请安就好,什么都不要问,什么都不要说,带着笑脸去,带着笑脸回来就好。 我们吴家还没有到需要女人来操心的地步,更不需要拿着公主作为上位的资本,这样的事情我还做不出来,即便是因为公主我们逃过了一劫,也不是我的做事风格。” 吴熙说的越是轻松,崔妙彤心里的感觉越是不好,谁的男人谁知道,一起搅合了那么久,吴熙是什么样的人,崔妙彤清楚的很。 可能荣德还没有完全融入到吴家,或许是嫁出去的闺女向着婆家的缘故,荣德总是有意无意的想让吴家过的更好,这就是一个没有心思的女孩子,殊不知这样做,让事情变的更加的复杂多变。 吴熙真心的希望荣德能够置身事外,好好的做吴家的媳妇,不要让自己分心才好。 “妾身就是一个妇人家,想的不够周全,以后不会再有这种事情出现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荣德就站在不远处的月亮门前,很显然,刚才他们的谈话,荣德全部听见了。 说完之后,轻轻柔走过来,接过了吴熙肩膀上的落落,把落落放在地上玩的开心。 本身还是一个孩子的她,不应该承受这么的阴暗面,苦了她了。 “不怪你,一个家庭出现了问题,总归都是男人的问题,女人相夫教子就够了,我们不要去做什么模范家庭,自己感觉过的好就行。 荣德啊,你要赶紧融入家庭才是你现在要做的事情,你们现在做的事情就很好,你在深宫里面待的太久了,以至于民间的事情有一些陌生。 不要紧的,你们姐妹们好好的相处,不懂得多问问,多实践,自然就什么都知道了。 谁也是刚生下来就什么都知道,你只不过学些的比较晚一些而已,我们家里有的就是地,仙云镇那么一片地随便你们去折腾,折腾成什么样子,为夫都不会过问。 这才是你们快乐的源泉,也是一个家庭必须要有的规则。 以前的时候,我们那里一个男人只能娶一个老婆的,到了这里突然有些不习惯,一夫多妻是每个男人的梦想,这话不假,但是,如果真正能做到融洽相处的又有多少呢? 你是公主,委屈下嫁还做了小妾,这对你有些不公平,但是,为夫保证你在这里正在经历的比你住在公主府里要精彩的太多了。 很多事情你现在还不知道,到了你真正成了家里的女主人之后,你会觉得生活是那么的精彩,总比你守着一个木讷的驸马要好了不知道多少倍。” 吴熙说的是实话,就连崔妙彤都点头称是,她也是大户人家的女子,见识过家里的主母和小妾之间的各种斗法,早就厌倦了。 现在这样的生活,就是她最需要的,好在他的夫君能给,她真的想象不到自己和一个五大三粗的厮杀汉住在一起是一个什么样的画风。 第二百四十八章 收获人心 距离罗东城他们住的地方两条街的地方,就是一处废弃了的宅院,和不远处的马行街比起来,凄凉了不少。 罗东城在吴熙的带领下来来到这里的时候,根本就不敢相信,从今往后他们就要住在这里面了。 以前都是富人家住的地方,自己哪怕是看上一眼都觉得奢侈。 “我们就这样走进去?” 罗东城有些不敢相信,要说侯爷是一个很大的爵位,但始终是皇家给的,这是王爷的府邸,皇家不说话,没有人敢明目张胆的住进来。 “你开玩笑,我知道后院有一处狗洞可以钻进去,那边靠近无人区,没有人从那里经过,从那里进出,没有人会知道的,只要你们不要整天的往出跑,就算是住上个三年五载的,也不会有人知道。 反正已经废弃了,空着实在是浪费,就便宜你们了。” 罗东城就知道是这样的,皇家的东西就算是再不值钱,也不会白白的便宜了像他们这些叫花子一样的人,皇家的东西向来都是恩惠,他们何德何能能住进这样的房子里。 看好了住的地方,罗东城非常的满意,同时对侯爷家的饭食赞不绝口,希望以后每天都能吃到那样的饭食。 “目光不要那么的狭窄,不就是一些平常的吃食吗?只要你打起你的精神,好好干,吃上皇家的饭食都不算是难的事情。” “这可不能随便乱说的,被别人听见是要杀头的。” 罗东城依旧是那个胆小怕事的性格,连忙摆手说道。 吴熙笑着不说话了,这样憨厚的性格在东京城有一处自己的产业的话,绝对会做的风生水起的,就因为憨厚老实,在别人的眼中就会变的比较好说话,人也比较容易亲近,人就喜欢往他这里跑。 这样的性格最适合做的事情就是开一家面馆,一家他们从来都没有见过的面馆。 这本来是吴熙的看家本领,现在免费赠送给他过日子了。 都说救急不救穷,这是实话,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这是吴熙的想法。 住在自家的庄子上,自然他能养得起的,但是时间久了,他们就会失去在社会上生存的技能,万一自己有个什么三长两短,他们也就剩下消亡这一条路可走了。 “晚些时候,你把他们都搬过来,愿意留下的就跟着你,不愿意留下的,就任他们去好了,我的原则是不放弃任何一个。 你是知道的,这人啊,他的想法总是千奇百怪的再变化,他要是觉得跟着我不会有好日子过,把就随他们去就好了。 一会儿我就会让人给你们收拾出来一些房间让那个你们住,不要住的太散了,住在一起方便照顾,为此我给你们打造了一些上下铺之类的房间,还收拾出来一间厨房,从明天开始,你们就只吃一种饭——羊肉揪面片,直到吃到你想吐的时候,我就给你们在东水门附近找一个店面,就可以开张了。 我只给你们做一遍,剩下的就看你们的了。” 罗东城知道吴熙说的是大实话,也很感念他为自己做出的决定,对于他们来说,要是有一家能经营的饭馆,那是最好不过的了。 “都说你是一个心狠的人,我看不像啊,至少你现在做出来的事情,我就觉得是一个大善人的标准,要说我们身上有什么东西能让你垂涎三尺的,也没有啊! 我们就是一群叫花子,没有什么是值得你的惦念的,所以说不管你是处于什么目的,都是我小人了,以前看你的时候,总是把你想成是一个吃小孩的恶魔,现在给你真诚的道歉。” 说着拱着双手就拜了下去。 吴熙接受了这样的礼仪,他能受的起这样的礼仪,在大宋做一些能让人真心服你的事情,还真不是很多。 “不要再废话了,如果说我有什么目的的话,就是在测试如果我的饭食出现在东京城的市场上究竟会会不会卖座。 到时候我们还有很重要的营销手段,比如说是侯爷家的羊肉面啊什么的,保证你的生意蒸蒸日上,用不了多久,你们就能在东水门的富人区买一套两进了院子了。 这里的房子不是很贵,三百贯的价钱就能买到一个好地段,如果你们不想住在人声嘈杂的地方,靠近城墙的地方,只要两百贯,主人家就会把自己的房子卖给你。” 罗东城是一个乞丐,哪里会算这样的帐,听吴熙说完,重重的跪倒了在吴熙的面前,把头重重的嗑在了地上,这是他们表示对人感谢的方式。 吴熙很欣然的接收了,然后在罗东城还没有站起来的时候,背着手走掉了。 这里的事情总算是办的差不多了,他晚上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聚会要去参加。 三个月过的很快,冯六他们有回来了,夏天的时候,丛林里有些闷热,回来休息一个月,等到伏天的时候,再进一次山,就算是完成了从菜鸟到硬汉的转变。 冯六现在成了一个合格的将官,要是现在他想上位的话,皇帝绝对会给他一路绿灯做到都统制都不是什么难事,但是他,他就是不走,他喜欢这样的生活多过做什么狗屁将军。 看到愈发精干的冯六,吴熙打心眼里比较高兴。 他给冯六他们自由权限很大,只要是在他们职权范围的事情,吴熙一概不过问,自己琢磨着去做就行了,这也是冯六他们喜欢这里的原因。 一个人你把他束缚的过紧,就会出现反弹的症状,这也是强按牛头不喝水的原因所在。 他们之所以喜欢留下来给吴熙做事,就是看上了这里宽松的环境,要是一般心思重的人,早就为了官职什么的离吴熙而去了。 这样的人打着灯笼都难找了,所以,吴熙也特别的珍惜。 看着抱着拳头跪单膝跪在地上的一群精壮的汉子,吴熙很为艳来楼的姑娘们担心,今天晚上那些姑娘们一定能把自己卖个好价钱。 那三个纨绔子浑身疲惫的回来的时候,吴熙就坐在燕来楼的包厢内等了有好一些时间了。 第二百四十九章 融入家庭 又疼欲裂的厉害,这是最近喝酒过多的原因,看来以后酒都得少喝了,伤身又伤胃啊,最可气的是,中午起床的时候,崔妙彤和荣德一左一右的睡在了自己的两边,显得很友好的样子。 这都这么开放了吗?想想觉的也是的,宋朝人的思想还是比较开放的,家里有那么多的女眷,总是要想办法满足的。 吴熙动了一下身子,两个假寐的女人红着脸把头埋进了被窝里。 “做了就不要害羞,昨天晚上我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也没有体会到该有的体会,你们有什么可害羞的,不就是睡在了一场床上吗?这都是正常的,你是不知道倭国,那里……” 吴熙说着说着感觉说多了,想的也有些远了,不知不觉来大宋已经两年的时间了,刚刚提起倭国,就有些伤感了,肯可能是想后世电脑硬盘里的那些种子了。 “什么?我们昨天晚上那么卖力,你尽然什么都没有感觉到?” 荣德气的哇哇乱叫,本来以为一夜的荒唐之后,就可以有一个小宝宝了,以后也就不用在担心夫君到谁的房间里过夜了。 哪里知道这个天杀的尽然说什么都没有感受到,简直是打脸的节奏啊。 崔妙彤不像荣德那样一惊一乍,这种事情他经历的太多了,那就是一个浑身长满嘴的人,和他讲道理还不如起床好好的吃两块红烧肉补一下才是自己应该做的。 荣德没好气的骑在了吴熙的身上说道:“那好吧,既然你没有享受到男人该有的待遇,那么现在趁你清醒的时候,我们抓紧时间把昨天晚上的节目再演一遍,让你好好做一回土皇帝。” 本来就什么都没穿,被荣德一挑逗,浑身的血气往上涌,没等荣德进入状态,翻身就把荣德压在了身下。 崔妙彤见势不妙,就要下床,晚上昏昏暗暗的她还能忍受,现在这种情况,已经超出了她的承受范围,下来床就要逃跑。 更可况昨天晚上她把自己当作模版,纠正了荣德很多动作上的不足,现在两腿发酸的厉害,要是继续下去的话,今天就要在床上度过了。 吴熙不管三七二十一的一把拉过了崔妙彤,几个人瞬间就倒在了一起,房间好春光,只是近下午啊。 他们起床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走在院子里,感觉每个仆人的脸上都挂着嘲笑的笑容,让荣德有些迈不开步子。 崔妙彤在荣德的屁股上踢了一脚,让她好好的走路,自己刚开始的时候也是这样过来的,没有什么好害羞的。 都是自己的心里作用,那是那些仆人羡慕的眼神,而不是嘲笑。 这样解释之下,荣德总算是挺直了腰杆,好像一个小生命已经在自己的肚子里诞生了。 “不要想着现在就能有个宝宝,我们那时候真心不容易,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有了落落,那也是老天有眼才给了我们一个女儿。 要是过几天你有了孩子,那是你父皇的改变给了你福气,你要感谢的人是你的父皇,而不是相国寺里的那些和尚。” “你怎么知道我要去相国寺上香?” “你们皇家人总是喜欢把自己的命运交给那些自无须有的东西,可是你发现这么多年过去了,能有个什么作用?天上能掉下来钱财,还是人们都能长命百岁? 还是好好感谢一下自己身边帮助自己的人,比你烧几柱香有用的很多。 有的时候上香其实就是为了安慰自己的心而已,只要你明白了这里面的道理,其实上香也没有什么,就是害怕你把肚子里的孩子当成了和尚给你的,这样的话问题就严重了。 夫君从来都不信奉这些事情,你父皇当年信奉道教的时候,夫君就在长安城屠戮那些牛鼻子老道,为的就是给我报仇,这件事情只有你知道,千万不要说出去才是,这是我们家的秘密,只在我们内部传传就是了,要是让你父皇知道了,我们恐怕就要搬家了。” “我才不要搬家。” 荣德看上去还是一个孩子,说话的时候还有些女孩儿才有的娇气。 “是啊,我们才不搬家,有的时候不由得自己,昨夜的荒唐,也就是我们爱他才能做的出来,也彻底的让你变成了一个女人,你也该融入到吴家才是,不要老是觉得你头上有公主的光环。 夫君能让你嫁到家里来做小妾,自然有他的法子,随性生活就好,你现在就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小媳妇,咱们家里不兴主母小妾的,我们平起平坐就好,做事分清楚就行了。 要是你觉得你能掌控的了主母的权利,那么姐姐我宁愿做你的小妾。” 这话说完之后,荣德放下了手里的包子,马上摆摆手说道:“知道你幸苦,我也一直在帮助你,就是喜欢家里的气氛,才答应嫁过来的,确实也没有让我失望,果然是一个好人家,母妃害怕我受委屈,经常打听我的生活状况。 我给他描述了之后,她刚开始给我发脾气,说咱们家哪里还像个家,在这样子下去,仆人就要上天做主子了,还说过几天亲自过来教你做一个好主母。 不过最近她的思想好像转变了不少,应该是仔细对比了一下宫廷里的生活,觉得我们还是好了很多,每次回去,总是看见母妃唉声叹气的厉害,我就觉得这辈子做了吴家的人是多么的明智。” 说完就着包子吃完了碗里的红烧肉。 这肉实在是好吃的厉害,要说吴家什么东西最值得自己留恋的,美食绝对是排在第一位的。 也不知道他们使用了什么方法,把肉烧的这么好吃。 以前吃的时候从来都没有觉得猪肉是这么好吃的一道菜,相较于皇宫里的那些饭,简直就能叫成猪食了。 每次回去的时候,总要挑几样好一点的带给母妃,现在她也吃不惯宫里的饭食了,觉得侯爷家的饭才是天下间的美食。 “刚开始的时候,我也不适应,现在好了,觉得这才是人待的地方,那些官老爷脾气十足的家里,实在不是一个人应该待的地方。” 两人相视一笑,荣德觉得自己知道今天,才真正变成了吴家的一口子。 第二百五十章 美食带来的好处 当所有的人都聚集在王府破旧的院子里的时候,吴熙才看真正的看清楚,这都是些什么人。? ? 站在前面稍微大一点的那个孩子叫山姆,蓝眼睛,黄头,是一个标准的契丹人,尽管在大宋侵染多年,但是身上特有的那股子羊的膻味仍然没有办法彻底的清除。 谁也想不到,公羊竟然是一个女孩子,看样子也就时而三岁的样子,但是生活的窘迫显然让他在这群孩子的中间显得成熟了很多。 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吴熙,对未来的主人满是尊敬,同时又有一些感激的神色充斥在里面。 他和山姆有着同样的肤色和眼睛,应该是来自一个地方才是。 骆驼是一个壮汉子,只是平时缺少营养,显得没有多少生气,即便是这样,他身上特有的那种草原上的气质,依然没有办法掩盖。 他是高原上的雄鹰,应该展翅翱翔才是,或许是觉得他们那个地方太苦,才一直住在东京城不走的吧?或许还别的什么原因。 南风是个标准的汉人,家乡在南方,他说他从记事起就一直是生活在东京,至于自己父母什么的,从来都没有见过。 小时候,甚至都不觉得自己有父母这回事情,总觉得自己个别人很不同。 剩下的孩子都还小,总共有十个人,加上罗东城不过十一个人,也全部都是汉人。 果然是落难的人才能和平的生活在一起,他们才不管是什么人种和他们生活在一起,这个时候大家齐心协力的活着才是生命的要义。 看着他们做梦都没有见过的新式家具,打扫的一尘不染的房间,上下层的**铺身上甚至还放置了许多市面上那些富家人才能玩的起的小玩具。 房间中央放置的那张桌子又大又圆,总是羡慕那些富家子吃饭的时候,坐在桌子上荡着腿无忧无虑的样子,现在他们也能享受到这样的生活了。 院子里的池塘被人翻修了一下,重新注满水之后,中间还搁置了一个小水车,吱吱呀呀的声音,就像是一欢快的歌声,这样的环境之下,想必睡觉都会睡个安稳觉。 “你们以后就住在这里,短期之内不会有人会骚扰你们,我会尽快给你们安置伙计,好更快的在东京城有一个自己的家。 你们从今往后就是一个家里的兄弟姐妹,大一点的要照看好小一点的孩子,让他们很好的长大成人,如果有需要学习的,等我们有了安身之处,我会给你们找一个好一点的教习识字。 你们在黑暗中待的太久了,也该接受一些阳光下的东西,我和那个**的陈四海不同 ,没有那些奇怪的癖好,但是,希望我们能够坦陈相待。 我最恨那些欺骗我的人了,你们还小,我说不出来那种重的话,希望你们从今天开始有一个好的人生。” 说完就走了,最近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罗东城也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冲着吴熙傻傻的笑了一声,就会到屋子里享受他们的生活去了。 对他们来说,这是天堂般的生活,要好好的享受才是。 吴熙轻笑了一声,觉得这就是一群叫花子,即便是住在皇宫里,也是穿着锦衣的乞丐而已。 吴熙不是看不起他们,他敢保证,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会对现在这样的生活没有多少好感了,日子越过越好之后,才能看出来这些人那些才是自己想要的人。 这其实就是一桩买,一桩收买人心的买。 一方面人家在利用吴熙的资源,另一方面吴熙也在利用者这群人的潜力,不管怎么样,吴熙需要这样一支暗中的力量,来帮助自己看好自己的家园。 最近老师感觉要出事的样子,不知道皇帝那些笑容的背后有什么阴谋。 该给的人家都给了自己,虽然说功劳不大,但是足够能改变这个世界的格局,接下来就要看他们如何利用了。 利用的好了,那就是一头斑斓的猛虎,用的不好了,那就是一只反噬主人的狮子,不仅达不到救赎自己的目的,还又可能比原来靖康之耻更严重的后果。 这个后果不是吴熙能承担的起的,历史的罪人吴熙不想要这样的结果。 所以,不管他们怎么做,吴熙始终都要把历史扭转到正常的轨道上来。 到了后来吴熙惊奇的现,不管自己怎么改变,历史的轨迹还是按照原来的方向滚滚向前,根本就不理会他所做出的努力。 他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不可能因为今天杀了蔡京,朝堂就会一下子转变了风气,所有的人扛起锄头杀向气势汹汹的金人。 不会,从来都不会,那是因为,蔡京死了,就会有刘京,郭京站起来,很大意义上说,蔡京代表的是一类人,而不是一个人。 想通了这件事情,吴熙就不再管朝堂上对外的政策是怎么样运转了,反正不管自己怎么做,都于事无补,还不如站在旁边看热闹,过好自己的生活才是正理。 东水门那边有一家绸缎庄正在寻找新的经营者,门面看上去很小,进去之后感觉很大,而且二楼还能当成雅间做成格挡,这很符合大宋人说点小秘密,而且还能尝一尝吴熙亲自料理的羊肉揪面片。 大宋从来都不缺少美食,但是在后世的美食面前,那简直就是一堆垃圾,吴熙看着都没有多少胃口,他们却吃的好像这是世界上最美味的东西。 想想都能想的明白,问题不是食物的问题,问题是在哪儿吃的问题,这是在大宋东京城,就有了得天独厚的优势,就算是吃的猪食,那也是在东京城吃。 谈好了价钱之后,他马上通知罗东城过来接手,购置好了做饭用的一切东西之后,马上就能开始自己的事业了。 吴熙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把后世的美食带到大宋没有市场。 即便是他们做不好,凭借自己做出来的臊子,也能占据了整个东水门的市场。 第二百五十一章 吴老二羊肉面 没过几天,吴熙就把东水门新盘下来的店面收拾的整整齐齐,只要再添上桌椅板凳,就能开门迎客了。 开一家餐馆是吴熙一直以来的一个梦想,就算是为了帮助人,同时也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人其实就是一个互帮互助的角色,你帮助了别人,同时从帮助别人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愿望,进而达到双赢的局面。 门头上的牌匾一定要找德高望重的书法家写就,这样一来,就给面片店凭空镀上了一层圣贤的每名,开没有开业,光是门口的那几个“吴老二羊肉面”就足以名动京城了。 大宋找几个书法名家实在是简单,十个人里面有八个就敢自称书法大家,最让人信服的还属于米家。 米芾是代表人物,可惜死的太早了,那么就由他的儿子来执笔了。 对于侯爷提出来的这个小小的要求,米成想都没想便答应了下来,为了把父亲的手笔好好的传承下去,米成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把这几个在他看来有些怪异的字写的足够的漂亮。 用最好的木匠,那凿子按照米成书写的轨迹刻出来,然后在上面泼上红漆,整个牌匾就上算是做成了。 另外拿一些小竹板,裁成大小均匀的竹片子,上面用朱红色的字写上店内主打的食品,拴上红绳子,挂在贯穿整个房间的一根横梁上,只要客人一进门,首先看见的就是这些风铃般的竹板食谱,让人一看就很有食欲。 柜台就设在门口的位置,把公羊随便打扮一下就活脱脱的变成了一个风情万种的老板娘,而吴熙挽起袖子就成了后厨的大厨,给山姆足足的教了十几遍,总算是掌握了一点要领。 这家店以后可能就是山姆和公羊的店铺了,因为公羊打算等到了年龄之后,就嫁给山姆,报答他这些年的照顾之恩。 他们的种族有些类似,一个是契丹人,一个是吐蕃人,虽然相聚不是很远,但是生活习惯有很大的差异,既然不能融入对方的生活里,那么就按照宋人的生活来过日子就好了。 吴熙打算把这里当成了一个信息的中转站,毕竟这里人很多,信息量就会很大,只要东京城有什么风吹草动的,都能第一时间得到信心。 尽管说妓院青楼才是信息的集中地,但是吴熙不愿意做皮肉生意,后世的他就比较抗拒去这样的地方,不是笔主清高,实在是没有胆子去。 所在他在宋朝的时候,在他的计划里,从来都没有开妓院这个事情。 既然需要在不同的人身上找信息,那么开个人来人往的饭馆,就是吴熙退而求其次的选择了。 正好罗东城这些人给了他这样的机会。 十天之后,吴二狗羊肉面就在东水门各色人的注视下开业了。 吴熙的面子自然是有的,但是,这家店被规划在了罗东城的名下,开业的时候,除了和吴熙交好的那几个纨绔过来放了一串子鞭炮,酣畅淋漓的吃了一大盆子面之后,摇摇手就走的干干净净,甚至连一句话都不想和他说。 这也能说的过去的,一个侯爷和那些在码头讨生活的人混迹在一起,这本身就很丢他们世族的脸面,现在还在这里开了一家低级的饭馆,简直就是在打他们的脸。 今天之所以能来吃一碗面,算是给足他面子了,本来准备随便吃一口就表示出很难吃的样子,然后快速的逃离,哪里知道一碗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面片子,浇上切碎了的羊肉之后,就变的鲜美无比。 一口气吃了一大盆子之后,还不是很饱。 自从开始魔鬼训练之后,饭量也有些大了,身体壮实了之后,需要补充的营养就有些多,所以人头大的一盆子面只需要集合呼吸,就不见了踪影。 实在不好意思再开口要了,贵族的脸面还是要维持的,于是摇摇手就走开了。 熙哥儿的事情很多,不想给呀添麻烦,他的那张黑脸绷起来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要是他们还不走的话,一会儿绝对不会有好果子吃。 吃面的人来的很多,大部分都是码头上苦力,以及附近闲散的人。 三个铜钱就能吃一大碗油汪汪的面片子,上面浇上的肉汤很足,还能赠送一小碟子精美的咸菜,抵消口中的膻味,下了工之后,坐在这里大汗淋漓的吃上一碗,实在是一件很美妙的事情。 要是舍得花钱,打上一小壶酒,就着咸菜,那是一种上等人的生活了,似乎一天的疲惫都会被赶走,晚上睡觉的时候也能快速的睡去,对第二天的活计都是一个非常好的鼓励。 有的时候人就是靠一口气在活着,同时心里一定有一个理由继续明天的活计。 自从吴老二羊肉面开业以来,他们终于有了一个能在心里念想的东西了,不管多么的累,吃上一碗羊肉面之后,就变的生龙活虎起来,晚上回去之后还能给婆娘带一点精美的小菜,顺便把碗里的羊肉搅和在里面,在老婆孩子面前提高男人的威信。 嘻嘻哈哈的一群人说着荤段子吃完了羊肉面,摸了一把嘴,扔下一把铜钱,兴高采烈的走了,今天给的有些多,不过在他们看来,这饭值得就是这么多钱,主人家平日里对它们都很照顾,多给一些也是应该的。 将心比心在这里得到了很好的体现,总是怀着一颗防人的心在这个时代根本就什么都做不成。 他们之间做生意从来都是口头形成的,人家讲求的是信诺,不信纸,如果做一件事情,连一张纸都不如的话,这个人在这个时代基本上就废了,不是去做了强盗被官兵绞杀,就是自己走投无路之下,活活的饿死了。 这是这个时代的准入法则,也是生存的基本原则,吴熙打算把这个规矩信奉到底,为自己在这个时代打下一个好名声,往后做起事来自然顺风顺水。 第二百五十二章 平安钱 吴老二羊肉面自从开业以来,生意就好的不得了,这多少会引来别人的眼红,当然麻烦事也会自己找上门来。 最麻烦的还要四数斧头帮分舵的平安钱。 来收平安钱的是周围有名的赖皮,叫狗剩。 仗着自己有斧头帮撑腰,胡作非为,为祸乡邻,众人都是小老百姓,敢怒不敢言。 吴老二羊肉面的生意好的不得了,于是狗剩就把主意打到了店铺上。 这个人好吃懒做,还喜欢出入风月场所,大手大脚的花钱,甚至整天就连在赌场酒肆彻夜不归。 花钱如流水的直接后果就是没有钱,多年来压榨乡民让他有了自己的来钱之道,众人苦不堪言。 主意既然都打上了,那么吴熙就算是想要躲开都不行了,人家说了,就算是现在不开了,都要把以前开店的平安钱交上来,一个月一贯的平安钱,一分都不能少。 总共是两个月的钱,也就是两贯钱。 吴熙是后世来的人,比他狠的人见过很多,还从来没有他把要钱说的这么冠冕堂皇的。 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吴熙本来想把这钱给他的,但是临到交钱的日子,他又把钱变成了三贯。 这就有些不讲道理道理了,还说昨天晚上在赌场里输了个干净,还欠了人家不少的钱,需要在这里补上。 吴熙听完之后,就把钱全部给了他,说道:“钱是好东西,没有人不喜欢的,但是钱怎么来的,他也会怎么走的,这话一点都不假,只有自己努力赚到的钱,那才是实实在在的钱。” 狗剩一听不高兴了,手里提着钱,转身恶狠狠的瞪着瘦小的吴熙怒道:“怎么?给点钱不高兴了?你也不打听一下我是谁,东水门这一带一直是老子照着的,从来都没有出现鸡鸣狗盗之事,要是你觉得这钱你出的亏了,完全可以要回去,老子一分钱也不会拿走,至于你这个店能不能继续再开在这里,那我就不能保证了。” 狗剩说完之后,把钱袋子平举在空中,方向对着吴熙,意思是说,他随便就可以拿回去。 这就是**裸的威胁了。 要是吴熙今天不把钱让他带走,明天的饭里一定会吃出来一些苍蝇昆虫之类的东西。 吴熙不想毁掉自己的心血,只好摆摆手让他拿着钱赶紧走,潜台词就是,如果你再不走的话,害怕他忍不住过来揍他一顿。 狗剩要得是钱,很少打打杀杀,既然主人家同意了,那么他们之间就达成了一个保护的关系,不管是谁,只要在吴老二羊肉面店里闹事,狗剩都会出面解决的。 吴熙不差这三贯钱,相反他很乐意给人家一些平安钱来让自己的店面没有人来骚扰。 他就想安安静静的做个生意,怎么就那么难? 既然官府出面都解决不了的事情,那么说明官府在这里面一定也有不少的分红。 开封县的县丞魏禀一定脱不了干系说不定他就是斧头帮在开封的护佑者。 大宋不仅高能产出强盗山贼,帮派更是泛滥到了极致,就拿开封来说,几乎每三条街道就会有一个帮派,或者是一个帮派的分舵再驻扎,老百姓平时不仅要养着官家,还要把这些以好汉自居的人都要一并养了,可想而知平时的生活过得有多么凄惨了。 张择端现在正在赵佶的国画院里完成他的《清明上河图》,据说已经有了蓝本,基础思想也已经拟定,择日就要开始动笔了,还放出话来,他的这幅画只要做出来,就一定会是一个大制作,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大制作。 的确,人家有这个资本说这样的话,事实证明这句话说的没有一点夸大的成分。 可是真实性就有点让人怀疑了。 吴熙来到东京之后,从来都没有在现实中感受到画里的那些和谐,相反处处掣肘的生活,让他对东京是否真的那样繁华,有了一个怀疑的态度。 吴熙这就准备去国画院见见张择端,想和他聊一聊这幅画自己的一些想法。 等到他回来的时候,那些损失的钱,应该会出现在自己的桌案上,说不定还会多上一些。 这些都不是自己该操心的事情,他刚走出面馆的时候,正好看见雷豹跟了上去。 雷豹以前是捕快出身,对跟踪人自然有他的一套,并且最恨人家不劳而获了,所以对狗剩的命运,吴熙很不看好他能继续留在东京城里作威作福了。 狗剩能不能在东京城里继续他的生活吴熙不关心,他关心的是一会儿就要见到大名鼎鼎的张择端了,心里还是有一些小激动的。 上中学的时候,历史课本上第一次接触到这幅画的时候,就被他宏达的布局,以及精细的作画手法给折服了,不止一次的想象作画人当时的状态,根本就没有注意大宋朝的命运。 直到现在,吴熙才捋顺了这幅举世大作的前因后果,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 并且自己能成为这幅画的见证者,也是自己的荣耀。 人就是这么怪异,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很容易觉得别人很神奇,把对方当做是一生的导师,一直向往并且努力的目标,如果能和自己的偶像来一个无缝对接的话,一定会激动的成宿睡不着觉。 以前的吴熙就是这样的,现在到了大宋,见过了太多的事情,也就不觉得有什么,但是,这个张择端不再其列。 事先没有说明是来看谁的,由于身份的不同,一个侯爷还是很顺利的来到了张择端作画的地方。 一个消瘦的老头子,正在努力的弯着腰,仔细的在一张白纸上挥毫,笔走龙蛇间,尽然还能和吴熙说话。 “你来做什么?” 看来自己不是很受欢迎,人家不待见自己。 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把自己的想法说了之后就走,绝不拖延。 “正道先生,小子英武侯吴熙这厢有礼了。” 话还没有说完,就被人家赤果果的无视了,提着笔看都没看一眼,说道:“不要总是提起你的身份,老夫不是很在乎,都这把年纪了,还没有一个小娃娃混的好,是老夫的失败,直到现在依然还是一个翰林待诏,别人只要一说起自己的身份,老夫就会觉得他这实在炫耀自己的身份,让人提不起一点好感,不过念及你少不更事,也就不追究了,只要你说出你来的目的就行。” “小子久仰先生大名,听闻先生有《清明上河图》这样的佳作即将问世,特来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说完之后,张择端突然停下了手中作画的笔,直勾勾的看着吴熙,手下的这幅画已经有了瑕疵,就不是一副完整的画作。 扔掉手中的笔,随意的把作废的话卷成一团扔在废纸篓之内,率先走进了旁边的会客厅。 这是一个好的开始,希望接下来的谈话,能愉快一些才好。 第二百五十三章 双喜临门 吴熙和张择端在里面聊了很久,大有相见恨晚的感觉。 说道那副举世闻名的《清明上河图》的时候,吴熙的脸终于红了,因为人家还没有想好这幅画的名字,经过吴熙这么一说,张择端当下就决定用这个名字了。 这副画是进献给当今圣上的,画里面的内容自然是积极向上的,如果按照吴熙说的那样画的话,那张择端的前途算是全毁了。 这就是好端端的打官家的脸啊。 不管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的,官家的心里是知道的,你要给他呈现的是好的一面,剩下的事情就是君臣之间好好治理天下就是了。 就算是一个乞丐,他也总是向往美好的东西,更何况那是一个天下人尊崇的皇帝。 张择端的这番道理让吴熙受益匪浅,他正在慢慢的适应大宋的生活节奏,把自己当成是一个真真正正的大宋人来看待。 愤青在这个时代里根本没有多少市场,唯一能让你心里畅快的办法就是你的拳头足够的硬。 这话一点也不假,吴熙的拳头没有狗剩的硬,所以吴熙把三贯钱给了狗剩当成是保护费。 狗剩的拳头没有雷豹的拳头硬,那么狗剩的钱就成了雷豹的。 吴熙回到店里的时候,已经很晚了,自己楼上的那个小房间里,整整齐齐的放着三贯钱和一枚成色极好的玉佩。 看样子应该是富贵人家的,狗剩除了是一个蛮横的流氓之外,应该还是一个梁上君子,偷的都是大户人家,吴熙认为只要他不是欺负老实人的话,他的这门手艺不要浪费了才是。 一场大雨之后,麦田里的庄稼开始吐露新芽。 麦子去年冬天的时候就已经种下去了,经过冬天大雪的覆盖,现在已经长得很茂盛。 庄稼开始露新芽专门指的是吴熙他们在东京城外,专门给公主个崔妙彤租的那块地上种植的土豆和玉米。 看着绿油油的三叶草似的土豆的花瓣,公主像是完成了一副壮美的画卷一样令人欣喜。 这实在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天生我材必有用,世界上就没有没用的人,即便是皇家整天藏在后宫里的人,现在都培植出了足够吴府一年用度的土豆,并且在她的照顾下长势喜人。 如果老天给面子的话,到了秋天绝对是一茬好庄稼。 荣德的脸上始终挂着笑容,似乎从皇宫里出来的那一刻开始,他的笑容就没有在脸上消失过,这些天笑的次数比她从落生到出嫁都多。 没有理由嫌弃嫁给一个侯爷并且做了小妾。 这就是她的命,也是把吴熙绑在战车上的手段。 吴熙一直不认为这样的方式能绑住自己为皇家献出宝贵的生命。 吴熙做事有自己的一套理论支持,只要他觉得这件事情没有任何的可能性,即便是赵佶把刀架在他的脖子上,他都会想办法远遁千里,不会把自己置身在危险的环境之下的。 古人说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是有道理的,也有很多的例子可循。 看着她们在田地里玩的开心,吴熙打心眼儿里高兴,一个家庭应该这样在一起多多的举行活动才是,心和心的距离实在是太近了,但是有很远,隔着一张薄薄的纸,就隔着千万里远。 只要打开着一张纸,大家真正的成为一家人,这个家族才能兴盛起来,并且连绵不断的展下去。 而不是吴熙娶了一个公主,并且逼迫皇家让公主做了小妾就能兴盛一个家族的。 依附别人,从来都不会让自己变的强大起来,只有自己正真强大了,才会在古代站稳脚跟,为自己的后代赚一个好的前程。 崔妙彤和荣德不需要任何人帮忙,顶着大太阳,把自己裹得很严实,生怕白皙的皮肤晒的黑黝黝的像一个村姑。 吴熙说其实古铜色的皮肤才好看,他知道一众人,他们的皮肤本来很白,为了达到古铜色的境界,专门跑到海边的沙滩上把自己晒的黑黝黝的,到处展示来赚钱。 崔妙彤啐了一口,就低头像模像样的干活。 看着她们两个除草的样子,吴熙很自然的想起了小时候的时候自己就是坐在田埂上看着母亲锄草的样子,是那样的美丽。 手里端着两杯凉茶递给了擦汗的崔妙彤和荣德,一口气喝下去之后,就又开始了自己的工作。 猛然间,荣德开始大口大口的干呕,身边的几个婆子看见之后,丢下了手里的筐子,马上上前在背上不停的拍打。 吴熙紧张的看着荣德,嘴巴张的老大,还以为自己的凉茶有让他们喝的坏了肚子,这样的天气很容易得病,在这个药物匮乏的年代里,生一次病就相当于在鬼门关上走了一圈。 不一会儿,那个婆子笑嘻嘻的来到吴熙的身边道喜。 经历过一次的崔妙彤自然知道荣德这种情况是怎么了,唯独傻傻的吴熙还愣在田地里,卷起的裤管上灌进了一丝凉风,总算是让自己打了一个激灵,这是荣德怀孕了。 还没有在荣德怀孕的喜悦中走出来,就站在吴熙跟前笑呵呵恭喜荣德的崔妙彤扶着吴熙的肩膀就开始狂吐。 经历过荣德刚才的情况,吴熙很淡定的在崔妙彤的背上轻轻的拍打,这一下看样子是双喜临门了。 不管是男孩儿还是女孩,吴熙都非常的喜欢,落落已经快要一岁了,孩子除了和激灵一些的仆役玩耍之外,就是把他这个当成马骑的父亲。 孩子多了自然就有了陪伴,孩子的世界大人们是不懂的,只有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才能玩出他们自己的精彩。 两个人出现这种情况之后,就被家里的仆役扶上马车拉回了家里,邱神医刚好就在家里,柳依依为了检验自己的医术,主动帮助两个姐姐诊脉。 邱神医摸着胡子站在旁边,欣慰的看着自己的徒弟。 柳依依眼睛里的羡慕多过心里的欣喜,两位姐姐年龄已经到了怀孕生子的地步,自己今年只有十五岁,老爷从来都不认为一个十五岁的孩子能给自己生下一个大胖小子。 不过她的心里一点儿也不着急,这一年之中她也看清楚了了老爷这个人,不是一个说话不算话的人,说事十七岁的时候娶自己,就绝对不会拖到十八岁。 现在她在认真的学习医术,就是在给吴家多一份保命的本钱。 第二百五十四章 不是我做的 下午才有的喜,下午就有皇家的人络绎不绝的前来道喜。 如果说吴家没有赵佶的探子的话,吴熙打死都不相信。 吴熙不准备找这个人究竟是谁,其实一点都不重要,找出来一个处理掉之后,赵佶还会再派人来的,那个时候就更难对付了,不像现在这样,虽然家里基本没有什么秘密,但是人还算不错的,至少吴熙知道这个人绝对不会对吴家有害。 他们下一次派过来的人谁知道会是谁,他会不会因为前任的死而对吴家有所防备。 人在精神压力太大的时候,就会做出一些乎想象的事情,甚至会威胁到吴家的安全。 一个新进的侯爷,还经不起这样的大风大浪,顺其自然就好。 谁知道其他大臣家里新换的仆役,有没有官家的人。 说了要大动干戈,那么就要做的有声有色,这口气千万不能泄了,稍微有所动摇,就会酿成更为严重的后果。 还没等金人攻来,自己人已经杀的片甲不留了。 有小生命正在孕育,吴熙觉得不必要做杀那么多的人,雷豹准备把狗剩碎尸万段的时候,被吴熙阻止了,而且还把他的那块玉佩还了回去给他在这个世界上重新来过的机会。 狗剩也是多年的老油条,心里头有些怨恨,拿了吴熙手里的玉佩,转身就走了,甚至连一句谢谢都没有说。 “这……” 雷豹心里有怨气是应该的,这是他的猎物,理应由他来处置,吴熙这样越俎代庖好像很过分。 但是吴熙又是主人家,这样做貌似也不对,心里有气不能撒,于是就把目标对准了家里的奸细。 吴熙还是没能让他如愿。 “你究竟要做什么,你不是说家里的安全的问题全部交给了我吗?狗剩的事情我能容忍,但是这件事情,我一定要亲自处理,你不要拦着我。” “知道你心里有气但是不是现在撒出去,过一段时间有的是你撒气的时候,到时候你有多少气尽管撒出来就好,千万不要憋着。 现在我要交给你一项很重要的任务,关乎我们往后还能不能继续住在东京城的大事!” 雷豹一听马上就会有好玩的事情出现,浑身的血液似乎都在沸腾,赶忙说道:“赶紧说,我保证办的妥妥当当的。” 吴熙在雷豹的耳边耳语了几句,雷豹跳起来就跑了出去,不一会儿又回来了,焦急的问道:“为啥不处理那个奸细?” 吴熙摇了摇头,叹口气,实在不知道怎么给他说才显得形象,最后还是想到了一个故事。 “两军对垒,各有射雕手藏在暗中伺机杀掉对方的主要人物,有一次他们又去打仗,现了一个射雕手,但是这个射雕手的技艺明显有些欠缺。 营帐里就有人建议除掉这个人,遭到了主将的强烈反对。 部下不解,主将解释说,这个射雕手在这里对我们完全没有任何威胁,我们除掉他的话,要对方换一个厉害的过来吗? 一句话说的部下心服口服。” 虽然是一个笑话,但是吴熙觉得正好可以形象的把这件事情解释清楚。 雷豹不算太笨,很快就理解了其中的意思,哈哈大笑着走了。 吴熙摇摇头,继续躺在花园凉亭的藤椅上休息。 这几天皇家的人来的太多,根本没有机会休息,好不容易有一个好机会,吴熙绝对不会错过这样一个惬意的午后。 家里人全部的心思都放在了两位夫人的身上,他这个家主再一次被人无视了。 这样的感觉很不好,但是想想觉得这才是个家的样子。 最近生的一些事情总是觉得有些诡异或多或少的都会和自己有些,吴熙觉得他快要倒霉了,而且就在最近。 心里有一个想法,很疯狂,但是现在有了牵绊,不知道还要不要在继续下去了。 雷豹今天出去就是去试探了,如果能收到回应的话,吴熙打算孤注一掷了。 没有做出什么成绩的话,他这辈子恐怕不会再有寸进。 虽然现在的位置已经足够衣食无忧的生活一辈子了,但是,金人还没有放弃对大宋的威胁,就不容的吴熙有半点的松懈。 入夏以来,雨水特别的足,庄稼的涨势自然很好,这一切自然是赵佶的功劳,本来心里已经很坚定的要放弃道家的赵佶,心里又有些蠢蠢欲动了。 这就是不坚定的表现,没有一点想要做大事的态度。 既然下不了决心,那么有人就会帮助他下决心。 第二天,宫里传来消息,说是道士郭京在自己的炼丹炉里暴毙了,人都被烧成了灰,根本没人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一下子,这件事情就传遍了大街小巷,说什么的都有。 不过,更多的确实夸赞官家英明终于醒悟,要为才行做些事情了。 赵佶本来要大雷霆的,一看舆论和风向标,紧紧的闭上了嘴巴。 不过敢在天子的眼皮子底下行凶,也是没谁了,明显就是要挑逗官家。 赵佶也不含糊,马上成立了专案组,开始调查,一级级查下来,有人开始心虚了。 最先有反应的是孟揆,最先崩溃的也是孟揆,方晚就下了大狱,等候秋后处决。 杀郭京的人没有找出来,反倒栽在其他事情上的大臣却有很多,一时间,朝堂上的大臣人人自危,觉得这就是官家开始整顿朝堂的讯号,一个个把尾巴夹得很紧,头埋在地里,鸵鸟一样的过日子。 赵佶看来下决心了,动用的是秘法司的人手,目标就是朝堂上的大臣。 李纲现在自家院子里大声笑的时候,同时做这件事的人有好几个,其中就有吴熙。 总觉得他的行为是值得肯定的,现在就是一个机会,机会抓好了就会一步登天,要是站错了队,这辈子再无出头之日。 吴熙笑眯眯的看着雷豹说道:“好样的,就知道你会干的漂亮,没想到你会对郭京下手,这样也好,误打误撞的成全了官家。” 雷豹摊摊手一脸无辜的说道:“不是我做的!” 第二百五十五章 无尽的黑暗 吴熙像是一只受惊的小鸟,开始了自己的自卫计划。 从开始到最后都是一场阴谋,而且都是针对他的,赵佶果然是一个最适合做皇帝的人,只要放下心里的魔鬼,就是一位非常称职的皇帝。 历史就给赵佶的时间不多了,不知道他能不能带领这些老弱残兵杀出一个未来。 吴熙现在不关心这些,他关心的是自己如何能在这场风暴里走出来。 果然从古到今的帝王都是心狠手辣的,荣德是他的亲生女儿,他都不会放过吴熙,宁愿荣德当寡妇都要达成自己的目的。 郭京是赵佶自己的御用道长,如果不是雷豹做的,那就是他自己做的。 吴熙不相信戒备森严的皇宫有人能轻易的进去,杀了道士之后还能全身而退。 武侠小说上说的那些侠客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存在的,非要说有的话,也只会是皇帝的爪牙。 普天之下都是皇帝一个人的,这里面也自然包含武功高强者。 青阳的武功已经很恐怖了,都不能就在皇帝身边做侍卫,可想而知,皇帝身边都是一些什么样的人! 已经没有时间了,皇帝要是想要消除心里的威胁,只会加快自己的步伐,绝对不会把自己置身在危险的环境之中。 吴熙打开床头的一个暗格,把里面的东西都去了出来,这是他这些年的心血,不管是仙云镇的规划,还是整个大宋防守的军阵怎么摆,以及用什么人来去做这些事情都写的很清楚。 接下来他要做的事情,就是要把这些东西全部送到可以依托的人的身上,他马上就要开始亡命天涯了,这些工程可不能停止。 过一段时间他是要回来的,而且回来的时候,希望自己的设想正在浓烟滚滚的向前迈进。 大宋不是赵佶一个人的,是属于全世界的,也是属于后人的,那么吴熙就有责任把大宋变得更好。 要是赵佶真的没有能力改变大宋的命运,吴熙不建议取而代之。 天觉先生的年纪那么大了,依旧到处游学最近才从外地赶回来。 都说他活不过今年,不过看样子还是那么的意气风发,身上有使不完的劲。 仙云镇的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就全全交给天觉先生了,这不光是吴熙的愿望,也是天觉先生的意思。 对于这所学校吴熙和张商英已经交换过意见,两人尽然惊人的意见一致,剩下的计划就是吴熙来完成的。 现在吴熙前途命运未卜,是时候开始自己的应急策略了。 “先生游学归来,弟子深感欣慰,恭喜老师学问大有长进,再为大宋征战二十年没有一点问题。” 吴熙的马屁拍的好,张商英笑呵呵的让他站起来。 吴熙赶紧走过去拉了一把小板凳,就坐在张商英的脚底下准备挨训。 张商英抚摸着吴熙的脑袋,语重心长的说道:“难为你了,小小的年纪就要承担这么重的担子,进而也说明我朝真的是无人可用了。 出去之后不要锋芒太漏,把自己保护起来就好,等风声过去之后,老夫保你没事,这个本事老夫还是有的。” “弟子不孝,恐怕不能在您的膝下受教,也不能为您养老送终了,这是一件很遗憾的事情了。 人生的意义就在于小来有老,老来有小,这才能算是一个完整的人生,现在弟子没能完成您的心愿,让您没有体验一个完整的人生,是弟子不孝了。 还希望老天开眼,能让我们师徒还有见面的机会,也算是人生意外的惊喜。 您老要多保重才好,这一走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才能回来,请您一定要多保重。 大宋满目疮痍,病入膏肓了,要是再不好好的治疗,恐怕这栋大厦顷刻间就会坍塌。 朝中的那些人总是以为我们有钱什么都可以解决,从来没有想过金人兵临城下的时候,东京的繁华还能不能让那些白山黑水长起来的野人有回去的打算。 人的心里落差一旦形成是很可怕的一件事件,到那时候,恐怕不是一点茶叶和白银能满足他们的胃口的。 这些年一来,弟子无时无刻的不再提醒朝中的当局者要改变看问题的态度,但是小子失败了,而且败得一塌糊涂。 所以不得不自己去干,老实说,这是管家的意思,也是弟子的意思。 成不成功就在这一次孤注一掷了,家小留在东京还希望天觉先生好生照料才行,官家看在您的面子上,大概不会为难他们才是。 上次我们讨论过的办学方案小子都准备好了,按照上面行事即可,不足之处还望先生更正才是。” 说着把怀里的图纸全部递了过去。 张商英听的唉声太息,接过吴熙手里的图纸放在了一边,这些事情他早就了然于胸,不需要再看了,现在安慰吴熙才是他的任务。 “放心去吧,家小自然有老夫照看,明天开始为师就住过去了,就算官家亲自过来,都不会把你怎么样的。 雄鹰自然是翱翔过后才能变成真正的天空之王,这种必要的锻炼是应该的,是大宋之福,官家上辈子做了什么好事,有你这样全心全意为他江山社稷着想的臣子。 看看朝堂上的那些大臣,哪一个不是想着多捞着好处,没有人真正的是为大宋好的。 还好官家迷途知返,能为社稷着想,是该好好治理一番的时候了。” 说完这些话,张商英捂着心口咳嗽了好久,老仆人马上走进来扶着它躺下,尽心尽力的照顾着。 吴熙脸上一红,就退下了。 这个时候再打扰就有些过分了。 和赵楷约好了再燕来楼相聚的,时间很紧,要做的事情却很多,这个时候无比的怀念那些无聊的时光,没有好好的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 也许只有失去的时候才知道珍惜吧! 吴熙马不停蹄的赶过去,就看见赵桓和赵楷眼巴巴的望着吴熙来的方向,好像只要吴熙不来,他们就失去了主心骨一般。 抱了抱拳,什么都没说,只是放下了手里的手稿,三只握紧了的拳头碰了一下,吴熙头也不回的走向了外面无尽的黑暗中。 第二百五十六章 赶鸭子上架 兄弟之间本来就不应该多说什么,只是一个眼神,对方就应该知道自己想要说什么。 吴熙不说话的原因就是这次的事主是他们的父皇。 吴熙害怕自己说到动情之处,会伤害到他们之间的感情,不管那个皇帝多么的昏庸无道,下了朝之后,始终是他们贴心的父亲。 这是血缘之间的亲情,无关其他。 情谊之间如果有了漏洞之后,就很难在修补了,虽然心里对赵佶有意见,藏在心里就好,不要弄到大家见不了面,那样就很尴尬了。 吴熙求的是万世的太平,这一点上和赵佶是一样的,既然目标一致,人家掌控的是天下,那么,吴熙就应该大气一些才是,这样才是做事情的样子。 如果稍微受一点气就大雷霆的,这样根本就是成为一个帝国的绊脚石。 只要心里有目标,不管受多么大的气,忍着就是了,后世的吴熙不知道忍受过多少气,这样的气实在是没有多少可埋怨的。 更何况这是他们一早就制定好的计划,也是自己同意了的。 如果说后面的事情出了自己的掌控,不知道赵佶还会不会像现在这样把事情做的这么的绝情。 吴熙给赵楷的那些东西,是他凭借对后世的记忆画的一些图形,就是不知道赵楷有多少领悟力能把上面的全部领悟透。 这就看他们的造化了,一个帝国要开始运行,基础一定要打好,或者是一定要隐藏一些秘密武器,在自己走在绝境的时候能够打一个漂亮的翻身仗。 北方的那些歌野人,根本就没有见过人类的文明是这么样的,骑在马上上下翻飞着手里的弯刀,砍下一些头颅,取得一些成绩之后,就认为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族群的,开口闭口老子分分钟灭了你。 历史上的金人或许可以弯刀上马治天下,可是现在是吴熙的时间,他要让这些人见识一下什么才是真正的现代文明。 安排好了一切,躺在后花园的躺椅上,又把心里的计划想了一遍,确定没有遗漏之后,闭上眼睛就开始休息。 狗剩经历了非人的待遇之后,还是顽强的活了下来,更加的证实了一件颠仆的真理,那就是好人不长命,坏人活千年。 做好人的理由总是那么一条,做坏人的理由总是千奇百怪的,让人听了之后,无端的能生出来一些好感了。 说的也是,坏人之所以能成为坏人,除了天生的坏痞子,就没有心甘情愿的做坏人的,要不是实在走头无路的话,世界上也不会有那么多的坏人。 城外的一座破庙之中,狗剩斜躺在一对干草上,嘴里吊着一根干草,仰面望着屋顶的横梁,想想最近生的事情,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 自从遇上那个白面小生之后,他的运气放佛就用完了,不管自己多么的努力,都不能逃出人家的手指心。 他也试着暗中跟踪了一段时间,这人是朝中的权贵,但是处处受着挤压,他一点儿都不在乎,也没见他出什么命令,就有人在暗中对他下手了。 这人做事实在是滴水不漏,根本找不到合适的时机,对他下手,一拳击出之后,就像打在了一块豆腐上,软绵无力。 不是他不努力,实在是这个人太诡异了,好像什么事情都在他的计划之内,就连未知生的事情都在他的掌控之内,实在是一个可怕的对手。 狗剩很恨他,尽管这个人放了他一马,他仍然想着如何才能报仇成功。 这么多年以来,还没有一个人在东水门的地盘上对自己形成完全压制,即便是自己的顶头上司也不行。 现在好了,上面的人很忙,没有时间来管他这样的事情,说是要他自己想办法解决才是。 自己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要是有一些人肯为自己效力的话,那形势就会完全的不同。 想来是自己平日里欺负人太多了,就算是给钱,也没有人肯为自己出力,导致现在自己就像是一个无头苍蝇一样,没有一点头绪。 房间的横梁似乎动了一下,盖在上面的草席没来由的滑落了下来,有一块瓦片,在外力的作用下,径直掉了下来,砸向他刚才躺过的地方,要不是狗剩提前做出反应的话,这个时候自己的头上应该有个血洞才是。 想来又是那个白面的少年人找来人收拾自己了,藏在这么隐秘的地方,到底还是让人家给找到了,刚要拔腿就走,庙门被人一脚就给踢开了,才拔出藏在怀里的匕,手腕一麻,匕就倒飞了出去,插在了殿中的柱子上,刀柄连根而没,颤巍巍的摇曳着。 “你是谁,你要做什么?” 狗剩有些害怕了,不管心里想的多么的豪迈,霉运接二连三的找上自己,总有些喝凉水塞牙缝的无力感。 “你就是狗剩?” 领头的黑衣人用高高再上的语气问道。 京城混迹的时间久了,不管你怎么乔装改扮,狗剩还是从他的语气之间听出,这绝对是一个贵族家里的公子,但是和那个白面的小子又不一样,他们应该不是一伙的。 如果连这点本事都没有的话,他也白在东京的世面上混了这么久了。 “是的,小的就是男踢慕蓉,北打……” “行了,行了,我们不是来听你吹牛皮的,如果你能做好我们公子给你交代的这件事情,我们才能相信你的实力,而且,还会给你一笔不菲的报酬,让你这辈子都吃穿不愁。” 狗剩还没有说完,就被黑衣人身边的那个胖子给打断了。 狗剩听完别人的来意之后,就知道这绝对不是一个很好差事,连这样的人都不能摆平的事情,一定非常的棘手。 他就是一个混混,不过仗着斧头帮的威风,混个半饱而已。 现在要为别人平事,自认为没有这个面子,也没有这个实力,人家找上自己,就说明人家已经盯上自己很久了。 正在想着如何脱身呢,那位又说话了:“不需要你做什么,就是让你在今夜三更的时候,去梁府一趟,亮着灯的房间,有一个需要你杀的人,尽管去杀就好,事成之后,少不了你的好处。” 说着就把一包金银玉器丢在了狗剩的跟前,扬长而去。 第二百五十七章 悲壮的旋律 月高风黑杀人夜,就连月亮似乎都在给贼人打着招呼,躲在厚厚的云层里面不出来。 狗剩知道自己碰上了不讲理的大麻烦,不过人家给的报酬很可观,如果真的按照那人所说的那样,这只是一半的定金的话,那这些钱足够自己后半生的生活用度了。 不过狗剩从来都不认为今夜过后自己还有命拿到人家许诺的钱财。 光是自己手里的东西,就烫的厉害。 他见过的东西多了,一看这些东西只有在皇宫里才有的东西,八成这件事情和宫闱斗争有关系。 思想争斗了半天,眼看约定好的时间就要到了,狗剩把心一横,抄起放在案台上闪着寒光的匕,揣在怀里,就走出了破庙。 就干这一回吧,反正都是最后一回了,这件事情结束以后,他准备彻底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中,做一个隐姓埋名的人,踏踏实实的过后半生就行了。 这辈子说实话也值了,人世界的繁华在东京城里都见识过了,非要说没有做过什么,那就只有上山蒙起一只眼睛做强盗了。 人有很多种活法,既然这件事情躲不过,那就干的漂亮一些,不要再自己的恶人事业上有了污点,那就不是一个称职的坏人。 进了东京城,时间还早,就来到了燕来楼,独自喝了点酒,期间有美人投怀送抱,都被他打走了。 他的心里很乱,不应该生出旖旎的心思。 对面转角处的阁楼上,嘻嘻哈哈的声音传了出来,好生的热闹,让他有些羡慕,活了这么久,从来都不知道,真心的笑出来是多么的难得。 即便现在也是一样的,所有的笑容都是苦涩的。 选择了这条路,就要对自己负责任。 隐约看见了那个少年人也在其中,马尾青衣的书生打扮,端着一碗葡萄酿喝的很豪迈。 看样子喝的时间已经不短了,但是这个少年人似乎没有一点醉了的意思。 桌子边上,那些粗壮的军汉已经醉汹汹的开始胡说八道,只有他,清醒的坐在桌子上,左腿搭在右腿上,玩弄着手里的酒杯,听着对面红着脸的汉子吃牛皮,不时的出一些笑声。 他坐的这个位置很隐蔽,要是不注意的话,根本不会有人注意,所以,狗剩不认为那个少年人现了自己。 再说了,他们的事情已经了了,之间没有任何瓜葛了,就算被现,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又看了一会儿少年人他们的酒局,没什么意思,说的大部分都是一些军阵上的东西,他一句都听不懂。 唤过小二问过时辰之后,掏出一些散碎的银两扔在桌子上,就起身出去了。 二更天了,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注意,要在东京城里绕好大一个圈,才能去皇城街的梁府,那个时候正是人最瞌睡的时候,正好可以轻松的进去,实施杀人的计划。 一切看上去是那么的完美,更为重要的是里面可能还有人帮着自己实行这个计划。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太简单了。 把毡帽压的很低,来回在大街上晃荡,没有现身后有人跟踪,最后在马行街晃荡了一圈之后,就径直向皇城街的方向走去。 皇城街的外围住的都是达官显贵,蔡京的府邸就在这里,王黼府邸过后,就是梁师成的府邸。 高门大户的实在排场的厉害。 狗剩边走边在心里暗骂这些人,一个太监竟然能拥有这么庞大的产业,这天下还真是没道理的事情多。 不知道要去杀谁,自己七上八下的厉害,八成是一个见不得人的事情,要他们这些生面孔去处理,贵人的家里其实更为肮脏。 找到一处比较高的地方,把白天就做好的带着爪子的绳子就扔了上去。 狗剩也不是一个傻子,知道墙越高,守卫就越是松懈,因为他们总是先入为主的认为,那些盗贼总是会选择比较矮的墙来征服。 狗剩反其道而行,不得不说他是这方面的天才。 钩子勾住了墙上面的石块,向下使劲拉了下觉得很结实,一只脚蹬在墙上,把腰一毛,二丈高的墙,转眼之间就上去了。 仔细观测了一下院子里的动静,没有一点声音,只有后院里的一处地方仍然人声鼎沸的厉害,似乎正在喝酒庆祝。 来不及想想庆祝的画面,靠着墙体慢慢的划了下去。 收起了绳子,在草地上爬了一会儿,确定没有什么动静之后,才慢慢的起身,猫着腰,向亮着光的房间走过去。 宅院很大,亮着光的房间很好找,除了人声鼎沸的地方,就只有正中间的一间书房里的灯还在亮着。 窗户上影影绰绰的似乎有人影闪动,狗剩加快了脚下的步伐,赶紧把事情办了,心里的事情也就放下了,自己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浪迹天涯了。 剩下的那一半酬劳,狗剩从来都不认为他们会兑现。 悄悄地溜进院子,贴着墙跟来到窗户边上,用沾了唾沫的手指头轻轻的在窗户上戳开一个空洞,爬上去就往里面望去。 这一望不要紧,狗剩看见的东西让他忍不住喊出了声。 他看见了一具尸体,一具已经有些僵硬的尸体,就趴在桌案上,假装是在写东西。 一阵凉风吹过,狗剩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瞬间就明白了这里面所有的阴谋。 自己看见钱财之后,也就没有多想,没想到一个嫁祸的好戏就活生生的再自己的面前上演了。 想都不用想,现在这个院子外面已经被人包围了,他不会有多少机会逃出去了。 扔掉了手里的匕,叹了一口气,一屁股坐在台阶上,死死的盯着大门看。 果不其然,还没有想到如何脱身的狗剩,马上就在仆役贼人的喊叫声中,被扑倒在地,两个呼吸间,一条绳子就把狗剩捆了个结实。 狗剩想喊冤枉的嘴巴,被人扔进去一只臭袜子,狗剩马上就闭上了嘴。 远处燕来楼上的吴熙已经有些醉意,开封府四品带刀侍卫边忠就站在他的旁边。 “狗剩会成功吗?” 边忠忍不住问道。 “绝无成功的可能!” 吴熙摆摆手,肯定的回答道。 “何以说的这么悲壮?” “那是给他们上路送的旋律而已。” 第二百五十八章 香艳聚会 十几只大脚踩在狗剩的身上,让他有些喘不过气来,尤其是一只鞋底子上带着一滩狗屎的鞋子,让狗剩有些作呕。 绝对是活不成了,进了别人设计下的圈套,成了人家的替罪羊。 那个少年人说的是对的,趁着还有一些力气的时候,就应该走的远远的,不要在落入这些是非之中,要是自己执意如此的话,非把小命丢掉不可。 社会在改变,以前的那一套生存技能在东京城已经没了威慑力,尤其是惹上这个少年人之后,狗剩觉得他每走一步都那么的艰难。 人家有意放自己一马,自己不珍惜,现在陷入了阴谋之中,都是自己咎由自取的结果,还是舍不得以前打下的那些基业,也舍不得放弃原来那么好的生活。 人啊!就是这么的贪婪,严重的得失心是害人的本源,要是自己远遁千里的话,也至于现在被人像狗一样的踩在脚底下。 等着他的绝对是无比残酷的刑罚,游街示众那是轻的,想起开封县丞的那张嘴脸,狗剩就一脸的蛋疼。 梁师成的家里死了人,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但是死的要是梁师成本人的话,那么这件事情就会变成举国的大事,就算赵佶不愿意理会这样的烂事,也要把这件事情所呈现出来的价值榨干,才符合现在心怀天下的赵佶。 狗剩自己是有些手段的,为了应付官府随时的缉拿,早就练习好了一种脱身的本事。 那些仆役把狗剩浑身绑满了绳子之后,把脚在他的身上拿开,两个人把水火棍从绳子中间一串,前后两个人,就把他的抬了起来。 面前是一张清秀的脸庞,一把扇子搁在胸前,另一只手背过身后,走上前来,看清了狗剩之后,怒道:“果然张着一张杀人犯的脸,父亲大人在天有灵,也该瞑目了,带下去,明天一早交给开封县衙,我们要讨一个公道回来才是。” “是!” 手底下的人齐声应诺之后,就急匆匆的把狗剩抬了下去。 越是接近目的地,身边守卫的人就越少,估计听他们觉得这人已经是瓮中之鳖了,又没有后援,吃定他了,心里也就放松了警惕。 就是这来之不易的机会,被狗剩给抓住了。 反绑着的双手,在水火棍晃悠的时候,有些松动,绑在胳膊肘上的那把匕,在狗剩的努力之下,慢慢的滑落到了手里。 只是轻轻一划,绑在手腕上的绳子应声滑落。 解放了手的狗剩就是一只惹不起的老虎,在人的求生**的驱使下,双手向后一带,距离自己最近的那个人的肚子上就多了一把匕,匕连根而没,那仆役吃疼之下,扔掉了手里的水火棍,狗剩就被摔在了地上。 前面走着的那个人被突如其来的变故吓了一跳,一愣神的功夫,就被狗剩在喉咙上凿出来一个血洞,潺潺的往外冒血。 本来已经四散开来的仆役,听见了这边的动静,再一次快的围拢了过来。 狗剩为自己赢得了一些时间,能不能跑得出去,就要看自己的造化了。 得手之后的狗剩,根本来不及看身后究竟来了多少追兵,翻身站起之后,就朝低矮一些的围墙狂奔而去。 穿过月亮门之后,狗剩就知道自己跑错了方向,一幕幕香艳的场景就出现在自己的眼前,让他绝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即便是在燕来楼的时候,也不会有这么大的场面。 众多一丝不挂的男男女女呈现在自己的面前,在昏暗的灯光下,做一些大胆的举动,让人不堪入目。 面前的场景毁了狗剩的三官,一个太监的家里如此的香艳,说出去的话,不会有人相信的。 一愣神的功夫,那些仆役就恶狗般的冲了进来,狗剩一个后摆腿,踢到一个靠近身前的仆役,继续向前狂奔。 这些人看见有人闯入,场面顿时混乱了起来,争相奔走,想要找一块能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 狗剩眼见自己跑不出去了,就往人多的地方跑,场面混乱之下,总有机会让自己蒙混过关的。 事实和他想的一样,众多光着身子的男女像是无头苍蝇一般,到处乱撞,找不到一个可以藏身之所。 狗剩情急之下,三两下就脱下了自己身上的衣衫,只剩一件亵裤还穿在身上,总算是彻底的融入到了这些人当中。 仆役们赶到之后,看见不堪入目的场景之后,马上捂住了自己的眼睛,这不是自己这些下人们可以看的,要是让少爷知道了,这辈子算是走到头了。 少爷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们可是清清楚楚的,动不动就要杀人的主,让他们这些下人吃尽了苦头。 就在这个时候,梁师成的干儿子梁小毛赶到了现场,看着现场的状况,拍着脑门失去了注意。 这些人都是自己的好友,有相同的爱好走在了一起,现在被人家现了,以后可就不好交代了,都是一些大家族的公子,被人抓到了把柄,如果不把他消灭在这里,以后就不要想在东京城混下去了。 好好的计划被破坏了,梁小毛的心情差到了几点,马上命人把院子团团围住,火把点燃了放在院子中间的火把,瞬间就把这里照的如同白昼。 很多人拿衣衫或多或少的把自己遮掩了一下,看上去虽然狼狈不堪,总算是有些样子了。 “搜!” 随着梁小毛一声令下,所有的仆役没有了心里上的压力,进入到人群里面开始找狗剩。 这些官人们,他们自然是见过的,相互之间熟悉无比,只要把男女分开之后,捉个排查男人,贼人势必很难遁形。 当男人和女人刚刚被分开之后,一个赤条条的人影,瞬间从人群中冲出来,一把匕快的插进了一名仆役的脖颈,趁着大家都愣神的功夫,迅从月亮门窜了出去,朝大门奔跑而去。 一群举着火把的仆役紧紧的跟在背后,眼看就要跑出了,仆役们后面追的很紧,梁小毛愤怒到了极点,手里拿着扇子不停的抖动着,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了。 “咻……” 黑暗中飞来一直羽箭,正中狗剩的后背。 奔跑中的狗剩闷哼一声,栽倒在地,等仆役们赶到之后,狗剩已经死透了。 第二百五十九章 第一把火 李若水终于如愿以偿坐上了开封府的府尹,这个空缺总算是补上了,也到了应该到的人的手里。 不过,干实事的人,最大的坏处就是要所有的事情都要亲自过问。 梁师成的死由御史台下发到了开封府,李若水也是从这个案子开始,开始了他的意气风发的仕途。 这和历史上是不同的,把最合适的人放在合适的位置上,大宋注定要不同了。 梁小毛一大早就被传唤去了开封府过堂,没人知道他说了一些什么,也没有人知道这件事情背后,究竟有什么样的阴谋。 反正自从梁小毛从开封府出来之后,李若水单枪匹马的去了吴府。 天气很好,好的有些过分了,夏天的东京城,没有多少人在大中午出来逛荡,就连一向叫的欢快的婵,都在烈日炎炎之下,闭上了嘴巴。 吴熙坐在凉亭下,石桌上摆着一个木桶,里面放着两瓶葡萄酿,正在潺潺的往出冒着冷气。 旁边的杯子里有半杯还没有喝完的葡萄酿,让人一看就很想一口喝下去。 旁边还放着一个空杯子,好像在等着谁。 当李若水在管家的带领下走进吴府的时候,吴熙准备两个被子的事情也就不言而喻了。 老孟有时候想不通,老爷是如何知道今天会有贵客上门的,而且来的就是一位,连杯子提前都准备好了。 看样子人家要谈论一些私密的事情,老孟不便久留,在把府尹大人带过来之后,摇了摇头就下去了。 吴熙见李若水亲自登门,马上从躺椅上跳起来,马上抱拳,表达了对官家的不满,这么重要的客人,他自己必须要亲自迎接才行。 说话的时候还使劲望向老孟离去的方向,似乎只要老孟没有走远,他就会上去狠狠的揍一顿老孟,惩罚他大不敬的罪名。 “不用演戏了,没打算亲自出来就不要惺惺作态,这里也没有外人,那些礼节能免的就免了吧,省的你难受。” 李若水见桌子上放着一个空着的琉璃杯,轻笑了一声,就走过去,从木桶里取出葡萄酿,给自己倒了一杯,一饮而尽之后,坐在了吴熙对面的石凳上。 要是去的别人家里,至少他还会客气一下,来到这里,就完全没有必要,要是你客气了,那你就吃亏了。 “刚才的戏白演了,准备了一早上,没想到您不喜欢看戏。 那是正宗的葡萄酿,是小子的商队在西域带回来的,不像东京市面上的那些是惨了水的,没有了原汁原味,喝起来只是解渴而已。” 吴熙坐下来在木桶里取出一块冰块含在嘴里,呼哧呼哧的往外喷气,来减轻冰块的冰带来的舒适感。 “就你会享受,皇宫里的冰块也不会如此的糟蹋,你倒好,好像要把你家用冰块包裹起来你才罢休。 那个马棚里的马身上放着的那个袋子不会就是冰袋吧? 这么奢侈,也不怕御史言官告你的状,即便官家宠你,也断然不会再这上面对你留有颜面。 虽然官家是个什么样的人,大家心里都清楚,但是,这半年来官家的改变也是有目共睹的,所以,你最好不要撞在枪口上,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的。” 吴熙叹了一口气说道:“劳府尹大人挂怀,小子没齿难忘,不过您刚才说的那种情况是不会出现的。 都说冰块来之不易,冬天的时候就开始储存,等到夏天打开冰窖开始使用,这本身就是一个本办法。 小子有一个妙招,即便是现在的天气,马上就能做出一盆子的冰块,就算是您睡到冰块堆积里都没有问题。 官家也不会那您问罪。” 吴熙说着,又捞出了一块冰块,放在了嘴里,咬的嘎嘣脆响。 李若水哈哈一笑,对面前的冰块用起来就没有多少心理压力了。 吴熙能这样说,那么一定是做足了功课,皇宫里这些东西,一定已经多的没处放了。 学着吴熙的样子,也给自己的嘴里放了一块冰块,身体上的炙热瞬间感觉好多了。 “既然你知道老夫要来,自然知道老夫来的目的,那就说说吧。” 吴熙摆了摆手说道:“小子又不是神算子,哪里能猜到您的心思,还是……” “刚才还说你比较干脆利落,现在又开启藏着掖着,不想你的做事风格,还是说清楚的好,下次来的时候,老夫可就没有这么客气了。” 吴熙还没有说完,就被李若水粗鲁的打断了。 “不关我的事,一个毛头小子的一面之词而已,小子就不相信您上任的第一把火就要烧掉侯爷府来给你立威。 我们在嗣武城的时候有些过节,想要借这件事情来给小子的身上泼粪,根本就没有的道理。 小子以为,那位夜闯梁府的贼人一定知道些什么。” “他已经死了!” “有时候死人比活人靠得住!” “老夫查过了,那就是东水门的一个泼皮,前几天和你还起了冲突,不过后来还是你放了他一马,不会就是因为此事,你才故意放他的吧? 老夫可是知道你的,要么不出手,要么就会下死手,从来都不会有多少心理压力。” 吴熙眼见自己的嫌疑越来越大,就知道自己平时活的没有一点隐私,人家这么不信任自己,再不使出一些手段来自保,恐怕很难活过三十岁。 “清者自清,不需要多少解释的,要是您觉得小子就是杀害梁太傅的凶手,大可以抓走就是了,小子这里实在没有什么好解释的了。” 说完就让老孟送客。 最近睡眠总是不好,现在正是补觉的好时候,既然话说到了这个份上都没有用的话,他就不打算在费心费力的讨好人家了。 人家就没有把他当成是自己人,处处使绊子,好像吴熙活的比他们好一点,就浑身都难受的厉害。 现在好了,不要看谁的脸色了,心里的负担少了,睡起来就特别的快,一觉睡到了晚上,才被自己的闺女揪着耳朵揪醒。 有起床气的吴熙要大发雷霆的,一看见落落纯真的笑脸,浑身一阵轻松,不管有多少委屈,这个时候也化成了温馨,融进了暖暖的家里。 第二百六十章 杨再兴 “碰上难事了,是吗?” 崔妙彤一矮身就坐在了吴熙的边上,心疼的看着面前这个男人,默默的承受着一切,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 “算不得难事,不过恐怕要去西夏走一遭了。” 吴熙这话刚说出口,崔妙彤的脸色马上就好看了,不过很快就调整了过来,面带笑容说道:“夫君尽管去就是了,家里的一切有妾身操持,你就放心的去吧。 妾身算是看明白了,这偌大的京城愣是没有我们的容身之处,要是夫君心有天下,妾身自当做你背后的那个女人,我们一起创就一个能容身的家才是。 这里就是一个大染缸,人家好不容易制定好的规则,在你到来了之后,就被打破了,肯定会受到不同程度的阻碍。 一个新的家族想要重新崛起,就会打破他们已经分配好的利益,不管是谁都不会那么轻易的让出来,所以,我们还是走自己的路比较好。” 吴熙没有想到崔妙彤看问题这么透彻,把自己想说的话全部说给了自己听,无形中生下了不少的麻烦。 既然女人家都能看得明白的事情,吴熙就不会那么婆婆妈妈的了,一起身抱住崔妙彤,久久不愿意撒开。 要不是落落在跟前使劲的拽父亲的衣服,吴熙已经进入到了忘我的境地。 这种事情没法和外人说,只有两夫妻之间才能说些悄悄划,即便是荣德也不能说,毕竟他是皇家的人,说他父皇的时候,总是心里有些过不去。 还没等老妈子把落落抱走,李若水领着差役就上门了,对于他来说,现在吴熙的嫌疑是最大的,梁师成是一朝太傅,官家下令要严查此事,那么所有和这件事情有关系的人,都要在今天缉拿到案。 不管有没有罪责,大牢里有的是能让你说话的办法。 吴熙摇了摇头,就让老妈子把落落抱了回去,给暗中潜伏的雷豹摇了摇手指,然后就跟着李若水走了。 李若水还以为吴熙怎么的也要象征性的抵抗一下,没有想到这么顺利,轻笑了一声,摇了摇头,就跟在吴熙的身后,走了吴府。 吴熙是当朝的侯爷,如果没有皇上的御旨,是不可能随随便便动用私刑的,所以,吴熙进监狱,其实就是给大宋的百姓看的。 潜台词就是侯爷犯法与庶民同罪。 吴熙被看押在单独的牢房里,还算比较干净,中间摆了一张桌子,上面放着一些小菜和一壶烧酒,吴熙进去之后,没有任何的言语,捧起那壶酒一口干掉之后,躺在床铺上就睡的昏天暗地。 在家里的时候,总是睡不好觉,现在好了,所有的事情都用不着他操心了,晚上应该能睡一个好觉了。 刚刚躺下,就听见对面监舍里的一个犯人,因为饭食不好,叫嚷着要吃吴熙桌子上的饭菜。 狱卒很有颜眼色,别看侯爷现在落难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又能出去了,现在不巴结还等什么呢? 这样的事情他见的多了,就是因为以前的牢头觉得自己是这里的老大,不管进来的是谁,都是一视同仁,最后很悲催的死在了大牢里,连同他的一家老小都死的干干净净。 所以,他坐上牢头之后,只要是京城里的贵人被送进来,总是照顾的很周到,就算是这个人以后也走不出牢房了,也不影响他为自己的前程一遍又一遍的拍马屁。 吴熙被吵的烦了,也睡不着了,索性起身做在桌子上,向牢头招了招手,正在发怒的牢头,点头哈腰的走过来,问道:“侯爷,你需要什么尽管吩咐,只要小的能办得到的事情,一定给您办的妥妥的。” “也没有什么,照着我桌子上的饭食,给对面的那个兄弟也来上一份。” “这……” 牢头面露难色。 一颗黄金色的珠子滑落在老头手里的时候,老头左右看了看,就装在了自己的帽子里,头也不回的走了,能得到这样的好处,别说是一顿饭了,就算是晚上要燕来楼的小姐,他都有办法弄进来。 “谢了!” 对面的汉子朝吴熙抱了抱拳。 “不用谢,同是天涯沦落人,就不要这么客气,不知道还能不能走出这里了,互相帮助是应该的。” 那汉子斜靠在牢房的柱子上,问道:“看起来你的官职不低,怎么被抓进来的?”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我听说梁太傅被人给杀了,你不会就是和这件事情有关吧?” 吴熙夹了一块牛肉,放在嘴里嚼烂之后,说道:“你看我像是那种高来高去的人吗?” “那你一定是幕后主使,一般向你这样的人,背后肯定圈养了不少武功高强者,就算没有,花一些钱也绝对能找到杀手来替你完成一些你完成不了的事情。” 那人在地上捡起一根干草,咬在嘴上说道。 “人家就是这么想的,所以我晚上就要住在这里了。” 那汉子嘿嘿一笑说道:“如果这件事情真的是你干的,我竖起大拇指,赞你是一条好汉,你知道我是怎么进来的吗?” 吴熙摇了摇头,表示不知道。 “我就是你们所说的那些高来高去的杀手,前些天有人下了单,一千两白银杀梁太傅,还没有动手就被人家捉来了,进来之后,听人说梁贼死了,郁闷了好几天了。 这么大的买卖,就是不知道便宜了谁,原来是你这样的少年人,我看我们的年龄相差不了多少,或多或少心里想的有些类似。 就算人家不拿一千两银子来叫我做事情,我都有杀了梁贼的打算。 你看看,好好的一个朝廷都让他们这些贼人治理成什么样子了。” 那汉子越说越激动,把自己的老底儿全部揭开了。 “你这样说,就不害怕我揭发你?” “义气之人从来都是相互帮助的,看你也不是一个喜欢打小报告求生的人,所以这些事情才能对你说,也算是感谢你的一饭之恩。” 吴熙笑了笑,从来都没有听过这么报答人家恩情的人,这人看上去年龄不大,却是一条好汉子,要是能为自己所用,那就太好了。 “那么,你叫什么名字呢?” “杨再兴!” 第二百六十一章 洗不清了 吴熙很幸运的遇见了杨再兴,而不是在他成为强盗的时候遇见他。 不知道什么原因,他尽然做起了杀人的买卖,大多数英雄豪杰之所以被称为豪杰,那是因为他们和泼皮,无赖是对立的。 吴熙现在怎么也不能把面前这个自称杨再兴的人,和历史上的那个英雄相比较。 这完全就是一个无赖的榜样,一个十足的泼皮,还是一个武功高强的泼皮。 “久仰!” 吴熙还是跳动着脸皮,抱了抱拳说道。 “你认得我?” 杨再兴看上去不是那种专业级别的杀手,杀手就应该严格保守自己的秘密,可是现在,半坛子酒下肚之后,什么秘密都告诉给了吴熙这个和他相识了仅仅一个时辰的囚犯。 这就是英雄,根本就没有做盗贼的条件。 不过在吴熙看来,杨再兴这辈子碰上他绝对是他的福气,也是他的不幸。 福气是因为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不用那么早就死在敌人的乱军之中,而且还能活的很久。 不幸是因为,杨再兴这辈子恐怕成不了英雄了,跟着他要做一辈子的盗匪。 因为吴熙在牢门口打打杀杀的人中间,隐隐戳戳的看见了牛眼娃的身影。 那些狱卒哪里是喝过人血的牛眼娃的对手,大锤子一伦,挡在他面前的一个狱卒的脑袋,就像是西瓜开瓢一般血花四溅,眼看要活不成了。 牢头一看不好,来了一个惹不起的主,丢下手里准备示警的铜锣,就钻到了桌子底下。 剩下的狱卒哪里见过这个阵仗?早就吓得魂飞魄散了,尤其是看见牢头不见了之后,就没了抵抗的勇气。 只要有一个人开始跑了,那么后继者就会层出不穷。 更何况这里总共也就六个人。 牛眼娃把战场上学来的那些东西拿到这里来实验,根本没有见过战场的狱卒,哪里还有抵抗的勇气。 见有人要跑,牛眼娃不会给他们机会的,没怎么用力,刚要跑到门口的狱卒,就被牛眼娃扔出去的铜锤砸的没了人形。 抬起一脚踢飞一个叫声最高的狱卒,生怕他的叫声惊动了外面巡逻的兵卒。 轻身一跃,在地上打了一个滚,铜锤就又回到了自己的手里。 面前仅剩的两个狱卒,扑通一声就跪倒在牛眼娃的面前,求他饶过自己,用恶毒的誓言为自己换取一个活下去的机会。 牛眼娃举在半空的铜锤停滞了,他实在没有杀不阻碍自己道路的人。 更何况人家还发誓了。 “你看看吧,我手下都是些什么人,心慈手软的没一个恶人,人家随便一求饶,就下不去手了,你看着吧,这两人出入之后马上就会忘记他们刚才发下的毒誓,回过头来就会加倍的把刚才的屈辱找回来。” “那是来救你的人?” “那你以为呢?” “有意思!” 果然这边话音刚落,牛眼娃放下了铜锤,开始在牢房里大声喊着吴熙的名字,好像要把自己的行为喊的全世界都知道。 吴熙叫了一声,牛眼娃喜不自禁的跑过来,举起锤子就要砸开牢房的门。 吴熙摆摆手阻止了牛眼娃的粗鲁行为,轻轻一推,牢房的门就开了。 “没锁?” “没有啊?” “那你为什么不跑?” “因为我根本就和这件事情没有关系,最多明天晚上,老爷我还能赶上家里的晚饭了。 现在好了,就算不是我杀的,也会成了我杀的。 再说了我也没有你那一身的力气,根本就跑不出去。” 牛眼娃呵呵一笑,就催促吴熙赶紧走,刚跑出去的那两人恐怕是搬救兵去了。 “总算不是太傻,所以下次碰见这种事情,下手就要果断才行,无端的把自己陷入危险的境地,不是明智的选择,这一点上二狗子做的就比较好。” 牛眼娃点了点头表示受教,然后傻笑着跟在了吴熙的身后,就要往出走,因为再不走的话就要来不及了。 忽然,轰隆一声,杨再兴的牢房碎了几根柱子,杨再兴拍了拍身上的灰尘,跟了上来。 “某家孑然一身,想要在侯爷的手下谋个差事,不知道能不能如愿?” 吴熙没有拒绝,背着手说道:“要加入我们会很难得,必须要有个投民状才行啊,就是不知道你有没有这个胆量?” 杨再兴哈哈一笑,一脚踢在立在旁边的枪身上,那枪像是一根离弦的箭,嗖的一声贯穿了一个狱卒的身体,那狱卒随着力道倒飞了出去,顶在了身后的墙上。 后面追进来的狱卒,也被带着倒在了地上,一时间乱作了一团。 杨再兴哈哈大笑着说道:“这样的投名状不知道你满意吗?” 吴熙点了点头,就踩着倒在地上的狱卒出了牢房。 外面仍然响着“有人越狱了”这样的喊叫声,吴熙根本没有理会,不紧不慢的走在一睹矮墙下,在牛眼娃和杨再兴的帮助下,翻墙而过。 他们的身影消失在了黑暗中的时候,大队的人马才浩浩荡荡的举着火把,跑进了开封府的牢房里。 家是不能回的,深情的望了一眼吴府之后,心一横就把牛眼娃打发了回去,自己和杨再兴朝梁师成的府上奔了过去。 就为这时,边忠出现了,听说杀了梁太傅的贼人走了之后,他就积极的再给那些搜捕者提供一些情报,成功的把追捕者引开了。 他知道吴熙想要做什么,所以今天晚上梁府的周围注定不会有什么人来打扰吴熙想要做的事。 感激的看了一眼不远处指挥追捕的边忠,叹了一口气,就隐入了黑暗中。 边忠玩味的看了看黑暗中的吴熙,大步流星的跟上了前面的大部队。 施恩的人终于开始有了回报,吴熙很庆幸自己的战略是对的,要不然,今天晚上恐怕很难把自己的计划进行下去。 “你手下的能人很多?为什么只来了一个人?” 杨再兴不解的问道。 “每个人都有自己扮演的角色,根本没有时间来做这种事情,警讯没有发出,就是事情还在掌控之内,所以没有人会认为我会有事。” “那刚才这个人怎么回事?” “那就是一个一根筋,见不到我的人,他的心里就不舒服,只有亲眼看见我没事,才会认为我没事!” 第二百六十二章 夜香郎 “往后的路我们该怎么走?你有计划没有?” 杨再兴已经不再是刚才在牢房里破门而出的那个威风八面的汉子了,到了这一步,他才觉得,他已经成了朝廷海捕文书上重要的一员,以后要想正大光明的出现,恐怕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了,要是后续没有生存上的保障,就成了一个永远都见不得光的人了。 “没有!” 吴熙摇了摇头,说的很干脆,他不想骗人,要是刚开始的时候就不说实话的话,以后的人心就很难掌控。 “那是你家?” 杨再兴指着吴熙看着的那栋宅院问道。 “是啊,可惜了,以后可能再也回不去了,不过当初住进去的时候,就注定不能住的长久,所以现在只能生出一些可惜的感觉,而没有生死相离的感觉。 放心好了,虽然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人,什么都会有的,就算是钻进深山里,也一样什么都会有的,你问的那些话,我知道是什么意思,无非就是想知道我这个人值不值得你追随。 现在我告诉了你我的身份,你觉得我的话可信度有几分?” 问题抛给了杨再兴,他就等着回答,两个人要想走上一条掉脑袋的道路,必须是一条心的,要是有一方心怀不轨,干脆从开始的时候,就断的干脆一些。 别看写入史书的那些豪杰有多么的厉害,他们也都是心眼小的,从开始的时候也是一些小人物,所以吴熙不得不小心为上。 “听说这是英武候的宅院,而且年龄还不大,听说是献宝得来的爵位,看你的年龄以及手下的那些悍卒,不会你就是那个领兵灭了方腊的大将军吧?” 杨再兴分析的很有道理,吴熙不得不点头承认。 “看来我这辈子和你要绑在一起了,没有分开的可能了,我这个人没多少聚拢人的本事,却会是一个勇猛无比的将领,只要有个正确的决定,我会做的很好。 手下我吧,我会是我们创业路上的一员悍将,而且至死追随。” 杨再兴放下手里的铁枪,抱拳说道。 一个侯爷不守着他的家业,非要去承担更多的责任,不是一般的人能干的出来的,这后面有推手都有可能,几厢分析之下,觉得这个人是靠得住的。 有的时候就是这样的,偶尔碰见一个人,觉得他是一个可以托付的人,那么就抓住不要放弃,要是错过了,那就是一生。 “我现在可是一个什么都没有了的人,不再是那个衣着光鲜的侯爷,而是一个在海捕文书上的杀人犯,你确定你现在做的事情是你的自己想要做的事吗?” 吴熙还要再一次肯定一下。 “侯爷大义,非一般人能比,再兴誓死追随!” 杨再兴把话说的大气,按他的话来讲,就是这辈子和吴熙要在一个锅子里搅马勺了。 这符合吴熙的战略初衷,如果再试探下去的话,恐怕会失去了人心,所以上前扶住这个和自己年龄相仿的汉子,在他的肩头拍了两下,就像黑暗中走去。 “我们接下来干什么去?” 杨再兴知道吴熙已经接纳了他,捡起了地上的铁枪,紧紧的追了上去。 “当然是去梁府,把我为干完的事情接着干完,把你为干完的事情做完就是了,做事有始有终的才好,要不然就辜负了老朋友的一番心意了。” 吴熙说的自然是边忠的那番行为。 “侯爷说的即使,那么现在就由你来出主意,我来执行就好了,我们总是要有一个主心骨的。” 杨再兴还是有上下尊卑的感念的。 “以后不要叫我侯爷了,叫熙哥儿吧,大家都是这么叫我的,尽管有些人比我大了很多,他们也喜欢这样叫我,你也大不了我几岁,这样叫我,你也不吃亏,还能显得我们亲近一些。” 杨再兴是武人的思想,自然对这样的分配很愉快的就接受了。 “月黑风高杀人夜,我们离开的时候,必须要把京城里所有能威胁到我家人的因素全部消除了才能放心的走,要不然我未出世的孩子可能就要遭殃了。 在我没有实力接他们来开的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威胁到我的人都消失,我才能安心。 剩下的事情也就简单了,家里的家将自然会浴血保护家小,不为别的,因为他们的家小也都在这片庄园里面,自然会尽心尽力的。 如果连我的家将都不能保护家小,那么那应该是很棘手的难题,我的邻居大概会出手帮我解围的。” “你的邻居是谁?” 杨再兴现在对这个侯爷是越来越感兴趣了。 “韩世忠,新的都统制的人选,但不是我的人,是童大人的人。” “你说的是那个太监?” “不要小瞧了人家,他的心性现在已经变了,不再是那个为祸乡里的人了,走上正路的佞臣才更可怕,幸亏我们是朋友,他应该也会照顾我的家小,这些都是换来的,唇亡齿寒的道理,他们应该能明白。” 杨再兴在心里记下了吴熙说的话,觉得这个少年人,虽然没有武功,但是很多的英雄豪杰都能为他所用,光是这样的本事,就足够他们勇闯天涯了。 心里更加的觉得自己跟对了人。 建立功业是父亲的愿望,也是振兴杨家唯一的出路,现在父亲死了,那么这条路只有自己来走,现在有这个机会,就要好好的把握好。 现在的落魄只是暂时的,迟早有一天,这个少年人会带着自己杀回来的,那时候就不光是建立功业的事情了,封侯拜将那也是分分钟的事情。 梁府很快就到了,和平时不一样的是,梁府明显加派了看守,使得整个院墙如同一个铁桶,根本没有办法进入到里面来实行自己的计划。 “有办法吗?” “如果你没有的话,我的办法很简单。” “说说看。” 杨再兴掂量了一下手中泛着寒光的铁枪,说道:“直接杀进去,我看了一下,这里应该没有人能当的住我!” 吴熙叹了一口气,笑骂道:“怪不得文人能掌控大军,武人要是都是你这样的想法,要想翻身,恐怕还要等好长时间了。” 就在他们说话的时候,前面有一辆夜香郎的车吆喝着,向梁府的方向走路过来。 第二百六十二章 夜香郎 “往后的路我们该怎么走?你有计划没有?” 杨再兴已经不再是刚才在牢房里破门而出的那个威风八面的汉子了,到了这一步,他才觉得,他已经成了朝廷海捕文书上重要的一员,以后要想正大光明的出现,恐怕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了,要是后续没有生存上的保障,就成了一个永远都见不得光的人了。 “没有!” 吴熙摇了摇头,说的很干脆,他不想骗人,要是刚开始的时候就不说实话的话,以后的人心就很难掌控。 “那是你家?” 杨再兴指着吴熙看着的那栋宅院问道。 “是啊,可惜了,以后可能再也回不去了,不过当初住进去的时候,就注定不能住的长久,所以现在只能生出一些可惜的感觉,而没有生死相离的感觉。 放心好了,虽然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人,什么都会有的,就算是钻进深山里,也一样什么都会有的,你问的那些话,我知道是什么意思,无非就是想知道我这个人值不值得你追随。 现在我告诉了你我的身份,你觉得我的话可信度有几分?” 问题抛给了杨再兴,他就等着回答,两个人要想走上一条掉脑袋的道路,必须是一条心的,要是有一方心怀不轨,干脆从开始的时候,就断的干脆一些。 别看写入史书的那些豪杰有多么的厉害,他们也都是心眼小的,从开始的时候也是一些小人物,所以吴熙不得不小心为上。 “听说这是英武候的宅院,而且年龄还不大,听说是献宝得来的爵位,看你的年龄以及手下的那些悍卒,不会你就是那个领兵灭了方腊的大将军吧?” 杨再兴分析的很有道理,吴熙不得不点头承认。 “看来我这辈子和你要绑在一起了,没有分开的可能了,我这个人没多少聚拢人的本事,却会是一个勇猛无比的将领,只要有个正确的决定,我会做的很好。 手下我吧,我会是我们创业路上的一员悍将,而且至死追随。” 杨再兴放下手里的铁枪,抱拳说道。 一个侯爷不守着他的家业,非要去承担更多的责任,不是一般的人能干的出来的,这后面有推手都有可能,几厢分析之下,觉得这个人是靠得住的。 有的时候就是这样的,偶尔碰见一个人,觉得他是一个可以托付的人,那么就抓住不要放弃,要是错过了,那就是一生。 “我现在可是一个什么都没有了的人,不再是那个衣着光鲜的侯爷,而是一个在海捕文书上的杀人犯,你确定你现在做的事情是你的自己想要做的事吗?” 吴熙还要再一次肯定一下。 “侯爷大义,非一般人能比,再兴誓死追随!” 杨再兴把话说的大气,按他的话来讲,就是这辈子和吴熙要在一个锅子里搅马勺了。 这符合吴熙的战略初衷,如果再试探下去的话,恐怕会失去了人心,所以上前扶住这个和自己年龄相仿的汉子,在他的肩头拍了两下,就像黑暗中走去。 “我们接下来干什么去?” 杨再兴知道吴熙已经接纳了他,捡起了地上的铁枪,紧紧的追了上去。 “当然是去梁府,把我为干完的事情接着干完,把你为干完的事情做完就是了,做事有始有终的才好,要不然就辜负了老朋友的一番心意了。” 吴熙说的自然是边忠的那番行为。 “侯爷说的即使,那么现在就由你来出主意,我来执行就好了,我们总是要有一个主心骨的。” 杨再兴还是有上下尊卑的感念的。 “以后不要叫我侯爷了,叫熙哥儿吧,大家都是这么叫我的,尽管有些人比我大了很多,他们也喜欢这样叫我,你也大不了我几岁,这样叫我,你也不吃亏,还能显得我们亲近一些。” 杨再兴是武人的思想,自然对这样的分配很愉快的就接受了。 “月黑风高杀人夜,我们离开的时候,必须要把京城里所有能威胁到我家人的因素全部消除了才能放心的走,要不然我未出世的孩子可能就要遭殃了。 在我没有实力接他们来开的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威胁到我的人都消失,我才能安心。 剩下的事情也就简单了,家里的家将自然会浴血保护家小,不为别的,因为他们的家小也都在这片庄园里面,自然会尽心尽力的。 如果连我的家将都不能保护家小,那么那应该是很棘手的难题,我的邻居大概会出手帮我解围的。” “你的邻居是谁?” 杨再兴现在对这个侯爷是越来越感兴趣了。 “韩世忠,新的都统制的人选,但不是我的人,是童大人的人。” “你说的是那个太监?” “不要小瞧了人家,他的心性现在已经变了,不再是那个为祸乡里的人了,走上正路的佞臣才更可怕,幸亏我们是朋友,他应该也会照顾我的家小,这些都是换来的,唇亡齿寒的道理,他们应该能明白。” 杨再兴在心里记下了吴熙说的话,觉得这个少年人,虽然没有武功,但是很多的英雄豪杰都能为他所用,光是这样的本事,就足够他们勇闯天涯了。 心里更加的觉得自己跟对了人。 建立功业是父亲的愿望,也是振兴杨家唯一的出路,现在父亲死了,那么这条路只有自己来走,现在有这个机会,就要好好的把握好。 现在的落魄只是暂时的,迟早有一天,这个少年人会带着自己杀回来的,那时候就不光是建立功业的事情了,封侯拜将那也是分分钟的事情。 梁府很快就到了,和平时不一样的是,梁府明显加派了看守,使得整个院墙如同一个铁桶,根本没有办法进入到里面来实行自己的计划。 “有办法吗?” “如果你没有的话,我的办法很简单。” “说说看。” 杨再兴掂量了一下手中泛着寒光的铁枪,说道:“直接杀进去,我看了一下,这里应该没有人能当的住我!” 吴熙叹了一口气,笑骂道:“怪不得文人能掌控大军,武人要是都是你这样的想法,要想翻身,恐怕还要等好长时间了。” 就在他们说话的时候,前面有一辆夜香郎的车吆喝着,向梁府的方向走路过来。 第二百六十三章 杀伐果断 给了夜香郎一颗银锭之后,那个车子就变成了吴熙的私有财产。 脸上蒙上一块头巾,一个文弱的崭新的夜香郎就重新出现在了那些侍卫的眼前。 杨再兴很不情愿的闭上气钻进了那个粪桶之后,就堂而皇之的走进了梁府。 侍卫检查的还比较严格,直到一枚金币的出现,吴熙才变成了那个夜香郎的儿子进入了梁府。 杨再兴憋气的功夫实在没的说,一炷香的功夫愣是在里面没有哼唧一声,直到走到安全的地方,才慢慢的揭开盖子露出了一个头。 “没事了,出来吧,我就是想看看你的功夫究竟练到了什么地步。” 吴熙笑嘻嘻的说道。 “说的轻巧,被人发现之后,是我打,不是你打,你最多就是坐在旁边看热闹而已。” 杨再兴这话说的大气,好像比人都是木头桩子一样让他站在原地打。 就在这时,外面响起了抓刺客的声音,不一会儿,他们所在的这个地方就被围的水泄不通。 “好了,现在是你兑现你诺言的时候了,我是不准备跑路了,你看看我的身板,根本就不像是一个能跑路的人。” 吴熙解下蒙在头上的头巾,仍在了一边,抖了抖身上并不存在的灰尘,就坐在了旁边的凉亭里,等着杨再兴给自己表演他的身手。 转眼之间,他们两个人就被顶盔惯甲的士兵围了一个水泄不通。 杨再兴看了一眼幸灾乐祸的吴熙,脸都气绿了。 不过不管怎么样,这场仗是一定要打的,早就想一展身手了,现在正是一个好时候。 “大胆贼人,胆敢在梁府撒野,安的是什么心,要是说不出个一二三来,留下首级再走!” 领头的队正把话说的霸气,对两个笑呵呵的少年人完全没有放在眼里。 “爷爷我几天没有吃饭了,实在是饿得慌,想来这么大的宅院,应该有些饭食的,谁知道你们戒备森严,只好用这样的法子了,不过不管是什么原因,今天休想留下爷爷,看招!” 杨再兴没有时间和他们这样耀武扬威的家伙浪费嘴舌,刚才说到饿了,现在肚子好像还真有那么一点咕咕叫。 手里的铁枪在月光下闪着寒光,就连那些手里举着的火把都没有办法掩盖它的光辉。 铁枪每一次吞吐,都会有兵卒倒在地上抽搐,血花飞舞的小院子里,吴熙笑眯眯的看着面前的这一切,眼睛里全是欣赏之意。 杨再兴杀的兴起,完全进入了忘我的境地,在吴熙看来,一个标准的武人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如果杀人的时候,你还顾及这个,估计那个的话,那就不是一个武人该有的模样。 杨再兴算是一个合格的武人,集合回合下来,地上躺着的全是兵卒的尸体,现在,把杨再兴围在中间的那些兵卒,没有一个人上前敢和杨再兴笔画的。 每个人都是一个脑袋,掉了之后,就再也长不出来了, 当下双方就变成了对峙的局面。 杨再兴的武功就是再高,也是有极限的,现在眼看敌人不敢上前,抓紧机会多休息一会儿才是硬道理。 就在这时,厚厚的人墙突然散开一个口子,一个摇着扇子的翩翩公子粉墨登场了。 本以为控制住了局势,就等他大显神威了,唇红齿白的实在让人生厌。 吴熙最痛恨和别人扯嘴皮子,乌央乌央的说一大堆废话,最后的结果可能会有反转的出现,这就是电视剧里经常出现的桥段。 吴熙没有那么多的废话,正主出现,抓住机会,抬手取出后腰上的燕翅努,带着笑容就朝梁小毛射了过去。 为了确保一击必中,从各个方向一次性把羽箭全部射了出去,甚至在箭头上还涂抹了一些毒性很强的蟾酥。 有心算无心之下,梁小毛应声倒地,顿时场面就开始失控了。 杨再兴没有想到事情会出现这样的反转,根本没有想到这个少年人的胆子尽然大到这样的地步。 完全被包围之下,就连他自己都没有办法做到全身而退,他凭什么就觉得杀了人家的主人,就能大摇大摆的走出去? 看来自己还是不够了解这个人,他带给自己的惊吓多过惊喜,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头脑发热之下,选错了崛起的对象。 正在自己心里幽暗不定的时候,就看见吴熙不停的向自己招手,同时还在不停的脱衣服,刚刚跑过去,就看见吴熙的外衣里面还穿着一套和那些军卒一模一样的军服,随便打倒一个冲上来的兵卒,扒拉下他的头盔随意的待在头上,拉着惊慌失措的杨再兴混入了乱糟糟的军卒队伍。 瞬间就被混乱的人群淹没了。 再次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时候,杨再兴也摇身一变成了众多守卫军中的一员了。 本来还要拿下刺客的队正,这个时候已经没有了主意,主子已死,刺客不见了踪影,一个失职的罪名他是跑不掉的,要是当局者心狠手黑的话,他的家人也不会有好日子过了。 所以他现在要做的事情,不是如何去追捕刺客,而是如何在御史台到来之前就带着家小远走高飞,才是他现在急需要解决的问题。 已经没了追捕念头的军卒,当然不会是吴熙的对手,一个金蝉脱壳,就让他们悄声无息的躲过了追捕。 如果在御史台的衙役到来之前他们能出的了梁府的话,这件事情就会完美的一塌糊涂。 可是,上天注定不会让吴熙轻易的得逞,就在他们制定好计划,准备出逃的时候,门外一声炮响,不知道哪里钻出来的捧日军,瞬间就接管了整个梁府,而且就在这些人出现的那一刻起,梁府的厨房方向浓烟滚滚的着火了。 吴熙在黑暗里看的清楚,领头的将军本来有机会去灭火的,可是直到梁府的大火大到没有办法扑灭的时候,他才示意手下的人通知火铺房的人来灭火。 捧日军的出动,就表示着这件事情和皇家有关系了,吴熙只不过是事情的推动者,而不是真正的掌控者。 他的决定向来是那么的干脆,说走就走,不会有丝毫的犹豫,生怕自己走的慢了,就永远也走不出去了。 转了一圈,没有找到出去的缺口,待在里面吃早会被大火烧死,紧急之下,一座假山引起了吴熙的注意,赶紧跑过去,在附近找了半天,终于在转动一条假鱼之后,假山缓缓的开启,漏出了一个可容一人通过的小门。 第二百六十四章 脱身 在地道里走了很久,才用火折子点燃了横在墙壁上的油灯。 点燃一盏之后,现紧挨着的墙壁上,一模一样的油灯有很多。 依次点燃之后,现这是一个很大的密室,等到所有的灯都照亮整个密室的时候,吴熙的眼珠子瞪得老大,再看杨再兴,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他妈心得有多黑才能搜刮这么多的金银财宝?” 杨再兴坚持多年的对大宋的好感在这一刻彻底的奔溃了。 吴熙还好,因为他家的仓库里这样的东西也是数不胜数,不过都是他做生意赚来的,不是黑心钱,吴熙决定以后绝对不会让杨再兴看到自己有这么多的财富,要不然心里指不定咒骂自己有多么的黑心呢。 “这没什么,只是一条小鱼而已,如果你能去到蔡大人的府上,他家里的钱财更多。” 吴熙在开导着杨再兴赶紧走,因为他已经听见地道的入口处传来了响动,想必是捧日军也现了这处所在,应该是马上就要来扫货了。 内府的府库里空的可以跑马了,如果再不贴补一些的话,这个年都不知道要如何过了。 地道不可能只有一个出口,梁师成这个老狐狸的疑心病很重,所以修建地道的时候,一定是留好了其他的出口,狡兔还三窟呢,更何况像一个狐狸一样的人,不会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在墙壁上摸索了一会儿,果然有一处凸起来的东西,按下去之后,旁边就多出了一道门,一方面在感慨古人技艺,另一方面拉着杨再兴直接进入这道门之后,就匆匆的离开了。 穿过了长长的地道,他们来到了出口处,听外面的水流声,这里也应该是假山才对。 轻轻的推了一下,门就开了,吴熙觉得这很不可思议,刚刚平复的心情有提了起来。 谁这么好,连外面的门都给他们打开了?莫非这是一个陷阱? 正在思忖间,杨再兴出来之后,就把们给关上了,再去开的时候,就没有办法打开了,必须要借助机关才行。 吴熙终于明白了,这门只能在里面开,外面开始的时候,就需要钥匙。 后世的时候,门的道理就是这样的,家里的人很自然的就能打开门,而外面的人就需要钥匙,这样的智慧老祖宗很早以前就给了后人,一直沿用至今。 所以,吴熙不能瞧不起古人,很多东西都是老祖宗流传下来的,很实用,也很受欢迎,要是没有这一群可爱的人,人们的日子不知道会过成什么样子。 当下就决定不在滥杀无辜了,拉着愤怒的杨再兴匆匆的逃离了,因为他现这处地方,尽然是现任宰相王黼的府邸。 早就知道他们的宅院是连着的,没有想到是用这样的方式联系起来的。 王黼算是完了,他就不要在这里浪费时间了,赵佶是个什么样的人,吴熙再清楚不过了,这个小肚鸡肠的男人就是一个自私鬼,从来都不会容忍这样的人出现在自己的面前。 王黼的宰相之路恐怕要就此终结了。 梁方平的府邸就在王黼的边上,或许他们之间还有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杀王黼吴熙可能有一些心里障碍,这种大鱼是要留给赵佶他们来笼络人心的。 杀气梁方平这样的跳梁小丑,吴熙一点心里压力也没有。 反正已经这样了,就不在乎在背上一个人命官司了,趁现在的乱局之下,傻一些鱼肉百姓的朝臣,就当是给自己剪除强力的对手。 百姓之所以过的不好,和这些手握大权,而不作为的官员有很大的关系,吴熙不敢想象自己要是成了这样的官员,会不会拿根绳子吊死在房梁上死了算了。 努努嘴,就让杨再兴潜入梁方平的府邸,取几颗人头好做夜壶。 杨再兴心里有气,得到吴熙的授意,一跃而上,就到了梁府里面。 狼进了羊圈,犹如一条猛虎混入到了猪群,想要怎么吃,那是狼说了算,所以杨再兴从背后掏出小刀子,在黑暗里,只要看见人,就捂住嘴,那刀子切入那人的要害,然后轻松的割下人头就带了出来。 梁方平似乎还有些骨气,不过杨再兴没有给他耍威风的机会,一条长枪毒蛇一般,咻咻咻的钻进了梁方平的心脏,轻轻一带,梁方平瞪着眼睛就来到了杨再兴的跟前。 手起刀落,那张满是惊恐的脑袋,就冲天而起,杨再兴后退一步,一脚蹬在梁方平的胸口,梁方平瞬间就倒飞了出去,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把铁枪从梁方平的身体里抽出来。 抬脚向虚空一体,身体顺势打了一个璇,就硬生生的从地上旋转着向空中跳起。 人头上升的势头尽去,正好杨再兴赶到,在空中扯下一截帘子,随手那么一揽,梁方平的人头就被杨再兴夹在胳肢窝底下,兴冲冲的了出了梁宅,去燕来楼后面的巷子里和吴熙回合去了。 这是他们一早就说好了的,得手之后就去燕来楼的巷子里,他在那里正好有一些友人,能帮助他们能从大军的围剿之下,黯然的脱身。 杨再兴回来之后,吴熙马上就告别了那几个狐朋狗友,开始了自己的流浪之路。 东京城实在呆不下去了,吴熙不想婆婆妈妈的像个娘们,说走就走,没有一丝留恋的意思,他害怕见到自己家里的那些人之后,就会不由的去开封府投案自,凭他们的势力,以及公主的份上,说不定皇帝活绕他不死。 可是,这就不是他自己了,靠着比人猪狗不如的活着,还不日自己去造出一片天来的实在。 想了想自己还有没有什么漏洞之后,就拿着曹奂刚刚给他的大将军令牌轻松的出了城。 天色微微亮的时候,他们已经过了关内道,换了马匹之后,随便吃了一点东西,填饱肚子,就继续赶路,他们的目的地是陇右道上西夏,辽国,大宋的交界处,宁边州的牛心亭,听说那里的局势非常的复杂,是盗贼的天堂,吴熙想把这样的地方当成了自己的落脚点,想想都觉得这趟大宋的穿越之旅没有白白的浪费。 第二百六十五章 骨子里的影子 曹奂还是没有忘本啊,宁愿背着砍头的风险,也要把他统制官的腰牌给吴熙,不枉吴熙培养他一回。 说培养其实有些过分,只不过是跟着冯六上山拉练了几回,在皇帝面前展示了他们京城武官的强悍之后,就有一个统制官的头衔加在了头上。 如果这个时候,官家有了征讨的心思,那么他们势必是要上战场的,家族的振兴就有了希望。 这不能是说是吴熙的功劳,也有一定的作用,滴水之泉也是水,曹奂能记着这些恩情,以后没有不成功的理由。 将门复兴的希望就在他们这几个纨绔身上,由不得他们不努力,现在看起来,效果非常的好。 韩世忠,岳飞这些草根正在不断的崛起,将门传统将门明显感受到了威胁,韩世忠在南线战场立下那么赫赫战功,仅仅一个校武郎就给打了,这些都是将门阻挠的结果。 为了不让后来者报效朝廷的心,赏赐了他豪华的宅院,算是补偿。 韩世忠看的清楚明白,却又无能为力,所以闭门造人,对那些邀请他赴宴的请帖视而不见。 一口气跑出去五百里,吴熙都觉得这不是一个安全的距离,如果让大宋的官员缓过神来,他这个大将军的腰牌根本就是一个废牌子。 他们现在就是在和官府的传播度在赛跑,只要出了太原府,吴熙才觉的自己是安全的。 只要还在大宋的境内,吴熙一点安全感都没有。 一个昏聩的皇帝吴熙觉得不可怕,如果他苏醒了,还是有多远就跑多远吧。 赵佶的性子还是比较温和的,毕竟是一个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人,眼睛里看见的都是美好,吴熙的家眷会得到一个公证的审判。 东京城的产业想都不要想了,正好可以充盈国库,北方战局陷入了胶着,很难再短时间之内有什么改变,大量的金银就会源源不断的送到北方来鼓舞将士们的斗志。 金人之所以不能痛快的和契丹人决战,大部分的原因就是宋朝改变了战略方针,让他们有些畏畏尾。 契丹人有了喘息之机,开始休整军队,大规模的聚拢军队到西京,准备动一次浩大的反击战,让金人也知道,即便是落魄了的契丹,也不是别人想要皮肤就能欺负得了的。 刚开始那些叫嚣着躲避金人的大臣,现在全力的支持自己的军队反攻,因为他们直到现在才看清楚,之所以他们有这一次机会,就是宋人给的。 要是不能立即反攻并且有一场大胜的话,燕云十六州的土地恐怕要被宋人窃取了。 不管这场仗最后谁赢了,都是一个两败俱伤的结局,宋人坐山观虎斗,保存了实力,收回这些土地,那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不过对于覆国来说,这样的结局好太多了。 土地失去了,还能再东山再起,要是国家都亡了,那就什么都没有了,只能被人家赶到茫茫的北海,踩着冰碴子去放牧。 大宋不知道为何调整了对外的战斗策略,对于他们急于想要得到燕云地的态度,契丹人做好了誓死不让的决心。 或许去年的那场大败,应该给了他们启。 两只老虎打架,狐狸最好就躲在旁边看着就好了,贸然参战,不仅帮不上忙,还会伤及自身。 看来大宋里也不全是酒囊饭袋,坐地分赃的贪官污吏,还是有明白人的,不知道这样的人愿不愿意去辽皇的麾下效力,那样的话也至于辽人有现在这样的局面。 赵佶是个什么样的人,契丹人在清楚不过了,就算有聪明人出现,也不能容忍这些人持才傲物的嘴脸,辽皇礼贤下士,一定会有一个很好的平台来让这些人展翅高飞。 契丹人分析的很对,吴熙就是这样的人,一个绝顶聪明的年轻人,现在正在被赵佶的秘法司追击的毫无还收之力。 赵佶知道不能给吴熙喘息的机会,只要追捕的这口气泄了,吴熙就会马上回过头来杀一个回马,而且这个回马不会有任何的担心。 “你凭什么认为是皇帝要害你?” 杨再兴的内心其实是向往强盗涯的,每到一处城镇,他的眼睛总是往那些胸围子低,肉山一样的妇人身上瞄。 见到中意的,疾驰而过的时候,就把手伸进了人家的胸围子,惹得一阵大叫。 不过妇人们取出留在肚兜里银锭之后,就没有多少反抗力了。 在钱的面前,人是没有多少抵抗力的,即便再高傲的人,金山银山放在面前,总不会拒人千里之外的。 就像牛心亭唯一的一间客栈的老板娘似的,前脚刚说没有房间,当杨再兴把金珠子在她眼前晃了一下之后,一间上好的客房,和一桌子当地的美味,就摆在了他们的面前。 狼吞虎咽的席卷了一桌子美食之后,摸着肚子打嗝的吴熙说道:“我现在告诉你我为什么要跑的这么快了,因为大宋的没每一个老夫子都是心狠手辣之辈,要是跑的不快,会被他们抓回去游街凌迟的。” “就是因为你在梁府看见了捧日军?” “这只是一个方面,你是没看见啊,地道下面全是黑黝黝的拿着的铁甲军,甚至在暗中还有带御器械的存在。 带御器械是什么样的存在不用我说你也应该知道是什么吧? 那些家伙的功夫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境地,全国能入的皇帝法眼的也就那么十几个,如今全部都在皇宫里。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我被他们摆了一道,明明是皇帝想让梁师成这个奸贼的命,为什么非要牵扯上我! 事后还要像撵兔子一样把我撵出大宋自自灭。 他们好狠的心啊!” 吴熙把手里的酒碗扔在地上,定定的骂着京城里的王公贵胄,大有要是他在眼前就要把人家的心挖出来看看究竟是什么颜色。 “还是你慧眼如炬,我就没有看出那么多的道道,只知道要是有人来当道,就杀了他下酒!” 杨再兴有这个本事。 “那你有没有察觉到我们的周围现在已经危机四伏了?” 杨再兴吃惊的看着吴熙说道:“有的时候真觉得你是一个武功高手,但是文文弱弱的根本不是一个练武的料子。 你是怎么知道外面有人的?要知道贼人虽然来了,但是距离还很远呢?” 吴熙指了指脑袋,就躺在上准备大睡一觉,这些天实在是太累了,到了地方了,自然是要好好的睡一觉,养足了精神,才好在这里开始自己的大业! 至于外面的那些贼人,天知道他们会不会活过今晚,全看杨大侠的心情了。 第二百六十六章 挣脱了枷锁的雄鹰 宁边州的牛心亭是一个很复杂的地方,三国交界,实在是一个藏污纳垢的场所。 也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三不管地带。 在宋朝混不下去的人就跑到这里来作威作福,同样的在西夏以及辽国混不下去的人也跑在这里想做一个土皇帝。 两边都是不畏强权的主,都想要做这里的老大,久而久之,就经常会有械斗,胜者为王适合这个世界上大部分的道理。 所以只有留下来的人才能号令周围三座大山的盗匪。 因为没有一个人是可以在那个座位上坐的久的人,往往你还没有把你屁股底下的那把椅子焐热的时候,另一个比你更加狠的角色就来到了这里。 所以这里的头领经常的在更换,真正做到了,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 现在坐在这个宝座上的人据说叫一声雷,此人是宋朝人,作战勇猛无比,武技更是高的没有了界限。 五年前就是他一个人在牛心亭的那座闻名遐迩的擂台上挑战了契丹的三个蛮人,最终坐上了现在的位子。 周边三座大山里的流寇已经达到了三万之众,这还仅仅是一个保守的数字,每天这个数字还在不停的增加。 牛心亭是一个横平竖直的田字格结构,四面的土城墙很好的把大风挡在了墙外,里面就成了一个很好的居住之所。 总共有六条大街,期中一以上是土匪的产业,剩下的是原住民的地盘,要是原住民没有什么过激的行为,一般情况下,两方是没有冲突的。 吴熙现在所在的地方就是在原住民的客栈里,旁边就是这里唯一的一家。 人老珠黄之后才会来到这里做这些勾当,小姑娘家家的都在繁华的东京或者契丹人的中京,还有就是这里面充斥了大量的犯官的家眷,也有一些商队里的女子,质量还算上乘。 这是杨再兴昨天晚上睡了宿,实在被门外的那些流寇打扰的睡不着之后,才起身去的。 那些打扰杨爷睡觉的人,现在自然已经进了鬼门关,尸体恐怕现在都已经被那些盘旋在天上的秃鹫给吃的干干净净了。 秃鹫是天然消灭尸体的一种鸟,所以在这里根本就不害怕死了人之后,会瘟疫,只要有人死了,丢在城外的悬崖下,明天的时候,你就只能远远的看见一些白森森的骨架,哪怕一丝的肉都不会有了。 “兰花胸膛上的那对傲人的双峰实在不是一般的男人有抵抗力的,至少我就没有抵抗得住。” 杨再兴说这话的时候,吴熙痛苦的无以复加,不知道历史上以正面人物出现的杨再兴是不是自己害了他,现在完全就是一个,做起这种事情来的时候,很得心应手。 “一个地方看他繁华不繁华,主要就是看他里面的女子的质量是不是很好,看你表现在脸上的笑容,昨天晚上应该很满足。 所以这块地方应该是我们东山再起的地方,当初选择这里的时候,就是看上了这里混乱的局面,现在看上去很符合心里的预期。 这几天你要是没事的话,就多往里面跑跑,这里面的消息可是一字千金的,如果你能伺候的那些小姐服服帖帖的,连一分钱也不用花,就能知道所有的事情。 我们现在什么根基都没有,先从下手,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吴熙刚刚起,用清凉的水,洗了一把脸,坐在破旧的桌子跟前喝了一杯茶,在给杨再兴说他接下来的计划。 “你感情想要把我当成种马使唤啊!” 杨再兴听完吴熙这样说,心里其实很高兴,只是嘴上还要狡辩一下的。 “得了吧,就你一路上所展示出来的雄风,就知道你心里想的是什么,不过这种事情最好节制一点比较好,武人之所以叫做武人,就是做事的时候完全是一根筋的在做,做过之后后悔的居多。 一身的武技浪费在妓子的肚皮上可惜了,现在是展示你才华的时候,千万要小心谨慎。” 吴熙说的很认真,杨再兴听的也很认真,别看面前的这个小子年纪不大,有些事说的还是很有道理的。 达成一致的目标之后,就带着杨再兴准备游一游这藏污纳垢的牛心亭。 三面环山,让牛心亭刚好被包围在一个山坳子里,即便是大风的天气,这里依旧温暖如春。 只是这里的雨水很好,小河干涸得厉害,只有一丝裤腰带大小的水,从土墙外面流过。 河边有一个老翁正在抱着一桶接满了的水,准备往回走。 只见一个脸上有刀疤的人,走过去,一脚就踢翻了老翁的水桶,哈哈大笑着走开了。 老翁甚至都没有看这个人一眼,就有拿着桶,继续往桶里装水,似乎装水是一个工作,而不是为了活。 吴熙笑了一下,就知道自己接下来该怎么干了,在这个没有法律只有拳头的世界里,吴熙会做的比他们做的更好。 他本身就是一个不喜欢被束缚的人,现在雄鹰挣脱了枷锁,自由的在狂野里的翱翔。 呼吸着自由的空气,吴熙感到倍感舒畅。 “老丈,难道你不知道反抗吗?” 吴熙蹲在老丈的身边,帮着他一起把水舀进木桶里问道。 “反抗?这里有多少年没有这个词出现了,你是一个文弱的书,千万不要说这样的话,那些恶人杀起书来,总是那么的痛快淋漓。” 吴熙呵呵一笑说道:“他们还没有这个本事,你看这吧,最多一年的时间,这里就会从新恢复往日的繁荣,一切牛鬼蛇神将不复存在。” 老丈怔怔的望着这个说大话的少年,一袭青衣,一条随意扎起来的辫子,手背在身后,怎么看都像是一个没了脑袋的说大话的小子。 赶紧舀满了水,提着桶就和他划清界限。 这里复杂的局面不是一个白净的少年人能扭转的了局势的。 且不说西夏的捉军常来骚扰,如果辽国不是正在打仗腾不开人手的话,每年总会来打一次草谷的。 第二百六十七章 人心换不来人心 吴熙是一个文人,不能和杨再兴一样用拳头在这个乱世说话,他能贡献的只能是自己无尽的智慧,以及对这段历史的熟悉。 悍卒在战场上是什么样子的,吴熙可是清楚的很,和方腊的那场战争,吴熙是指挥官,就站在军队的后面,看着他们拼命的厮杀,吴熙似乎也有些隐隐的兴奋。 伤害别人的身体在后世的时候,吴熙想来就有些害怕,这是社会约定俗成之后带来的心里上的阴影,哪怕是一次车祸,吴熙都不愿意在网上把他完整的看完,只能在心里默默的祈祷,车祸里的人受到上天的照顾,完好如初的回到自己的家里。 来到这个时代之后,裸的用伤害别人的身体来获得一点生存余地,吴熙在后世培养起来的世界观瞬间就崩塌了,现在绝对不会有人把脖子伸过来,还把刀子递给你,像大爷一样的狠说,让你把他的脑袋砍下来。 这是绝对不会生的,因为这个时候的人是完全敢做这样的事情的。 牛心亭的东城完全是由山上的盗匪控制的,所以这里更加的混乱,什么三教九流的人都有,在只有土匪法则约束的情况下,这里就不能算是一个正常的生活环境。 今天早上还好好的一个人,在晚上的时候,就会成为秃鹫嘴里的美食,而且还不会有人说什么,也不会有人追究。 这是自由恶斗的结果,谁的拳头硬,谁就能获得最后生存的权利。 这也是一声雷所允许的。 什么样的法则,就会催生出什么样的人,所以吴熙打算在这里来碰碰运气,说不定就能收到一批很能干的打手,跟在自己的身后耀武扬威。 行尸走肉一样的人,金钱在他们的眼里就是一切,他们不会认为你的几句暖心长的话,就跟着你打天下。 吴熙一直认为只认钱的人使用起来,不会有任何的负担,他们之间就是纯粹的金钱交易。 人心在这里是换不来人心的。 一个青衫的少年人,身后跟着一个白净而且魁梧的汉子进来之后,马上就引起了一阵骚动,这样的少年人正是走上街头调戏良家妇女的年纪,却偏偏来到这个鱼龙混杂的地方,看来是有所求的。 顶着烈日晃荡了一段时间,吴熙就在杨再兴的建议之下,来到了一颗大树底下,也不知道这颗树是什么年代的,总之树干长的特别的粗壮,树荫遮住了这院子大部分的地方,七八个悍卒抱着自己的武器,懒洋洋的躺在树荫下,享受着自己午觉的权利。 这些人一看以前就是了不起的汉子,这个时候,却只能像狗一样的卧在这个臭气熏天的地方,或者等待时机重铸自己的人生,或者就这样苟延残喘的过自己的一生。 杨再兴的眼光自然是不会错的,他们有着同样的遭遇,自然一眼就能看得出来,谁才是真正的悍卒,谁才是抱着刀子装模做样的混吃混合。 吴熙满意的挨着精壮的汉子坐了下来,虽然长期的营养不良使得他有些消瘦,但是睁大的眼睛里放出来的那股寒光依旧掩盖不住往日的风采。 解下腰间的酒壶子,一把就扔了过去,杨再兴手里的烧鸡在武功的催动之下,来到了那汉子的眼前。 那汉子甚至连看都没看,只是伸出了手里的横刀,那烧鸡就稳稳的落到了刀背上。 解下烧鸡,狠狠的咬了一口,拔开了酒囊的塞子,大口的喝了起来。 他就像是田地里的机器一样收割着眼前的烧鸡,那肚子像是一个无底洞一样,把酒囊里的酒倒进了嘴里,摸了一把嘴,满意的重新躺下来,用毡帽遮住眼睛,冷冷的说道:“荆某人从来不欠别人的人情,所以,你提出一件事情,明天早上就能做的干净利落,这之后,我们互不相欠,也互不认识。” 这样就好办的很多了。 其他人见这边有这么好的事情,也都慢慢的凑了过来,不一会儿,在吴熙就被饿急了的汉子们为成了一个半圆。 吴熙笑呵呵的说道:“看你们的身手,也不像是落难的人,也不像是吃不起饭的人,有力气总能混一口饭吃的。 现在看起来,并不是这样的,说说把,你们因何落得现在这般凄惨?” “公子还是不要问的比较好,我们只是一桩交易,一看就是刚刚来到这里,我们这些人根本就是一群喝人血的人,知道了来路,我们在这里也就混不下去了。 所以还请公子体谅才好,不愿意做人家的走狗,就是这个下场,所以,刚才吃了的鸡,喝了的酒,总会想办法报答回去的。 如果你还有烧鸡和酒的话,你面前的这些人,总会为你做出一些等值的事情出来,不管是杀人还是抢劫,他们都是好手,如果有战损的话,也不会算在你的头上,怪他们运气不好了。 不过事先说好了,只有钱到手了,才算是真正的开始,没有钱,光是一句空话的话,没有人会愿意多看你一眼。” 吴熙笑呵呵的说道:“那是自然的,我从来不拖欠工资,只要是能打的人,有多少我就能吸收多少,前提也必须是能打仗的人,临阵脱逃的人,我是一个也不要的。” “那你放心好了,这里就没有一个是那种怂人,只要有足够的钱,就算是一声雷的老巢,大家也会跟着你走一遭的。” 这就好办了,和自己想象的一点也不差。 大家各取所需,完事之后,各走各的,没有牵连,再好不过了。 众人早就看见杨再兴身后的一个面袋子里是什么东西了,油汪汪的烧鸡,已经渗透了面袋子,在上面留下的油渍那么的明显,尤其是上等的好酒,味道根本就掩盖不住。 吴熙给杨再兴使了一个眼色,杨再兴就把两个袋子仍在了大家的中间,他们现在根本就不是一群能打仗的人,更是像欺负了隔壁寡妇的无赖子。 吴熙欣喜的点了点头,觉得面前的这些人,就是自己第一批的武装力量,只要有源源不断的好处给他们,他们就会渊源不断的给自己输送战力,那么在这里站稳脚跟,就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了。 第二百六十八章 土匪头子 晚饭的时候,客栈的门外来了很多人,很多很多的人,队伍甚至都要延伸到土城墙外面了,而且,依旧有很多的人正在自觉的排在队伍的后面。 因为他们听说,牛心亭开了一个很有钱的少年人,只要排队,就能领到一份很不错的吃食,运气好的话,还能有一小壶烧酒。 已经有很多人领到了,正坐在城门外面的空地上,围坐在一起,吃的津津有味。 胡羊儿是青塘的吐蕃人,但是却是一个美男子,因为睡了上司的女人,被全部落追杀,不得已只能来到这个三不管地带来多避风头。 虽然有一身的好武艺,但是,牛心亭这个地方从来就不缺少武艺高强者,想要吃的饱,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已经三天没有吃到过饭食了,哪怕是富人家倒出来的泔水,早被那些来的早的人给承包了。 听说这里有免费的吃食,就赶了过来,没想到,还是晚了一步。 前面至少排了大概三百人,他不知道轮到自己的时候,主人家的饭食还能不能轮到自己。 看着坐在城门下吃的满嘴流油的所谓的好汉,胡羊儿忍不住咽了一口唾沫。 每个人的饭食总是有些不同,导致大家伙三五成群的把饭食放在一起分享,画面十分的和谐。 刚来的时候,可没有这么友好的画面,这些人为了一口吃食甚至去街中心的擂台上比个生死。 这都怪山上的那个土匪头子一声雷,把所有的物资全部抢劫上了山,只要这些人要吃饭,就必须到他的手下效力。 这得多么狠的心,才能相出这么狠的计策。 都是各自国家的好汉,不愿意寄人篱下,在这么个破地方忍饥挨饿。 老周是他来到这里认识的第一个人,他分明就看见他手里拿着一条鞭子,神气的在队伍的边上走来走去,嘴里说着让大家不要着急的话。 老周也看见了他,赶紧笑着上来,把他拉出了队伍,一直来到了一个房间里。 房间有一个少年人坐在上首的位置,喝着茶水,旁边做了一个面白无须的少年人,光是眼睛里放出的寒光,就知道这不是一个好惹的主。 “小官人,这是在下的一位朋友,实在饿的有些撑不住了,能不能给他先吃点东西呢?” 老周不能自己做主,于是来问吴熙,从他半日里和这个少年人的相处中看得出来,这不是一个随意打破自己规矩的人。 “拿着排着队的人,都是一样的情况,你不会是认为是你的朋友,就能和别人有所不同。 记住了,在这里办事,自然会有这里的道理,我不是慈善家,没有那么多的东西来让这里所有的人吃饱,能不能吃的到饭,就看他的本事了。” 吴熙说完,甚至都没有看一眼站在面前的胡羊儿,就出了房间。 杨再兴很自然的跟了上去,现在外面很不太平,要是吴熙有个三长两短的, 他就算是失职。 “你就不怕他突然暴起杀了你?”杨再兴实在好奇吴熙这么做的理由。 按道理来说,他们来这里才是第二天,就能聚起这么多的人,这是他没有想到的,但是在人家的地盘上把事情做的这么强硬的,吴熙是他见过的第一人。 “所以我赶紧躲出来了!” 杨再兴笑的一口气差点没上来,感情这就是他的理由。 “那么你打算怎么干?” 即便是刚开始怀疑吴熙的杨再兴,这个时候也佩服他的能力,所以废话就不多说了,直奔主题就好。 “一声雷!” 吴熙把话说的铿锵有力。 “就凭这五百号饿死鬼?” “你放心,自然是有后备力量的,你真的以为我就一个人来到这个地方准备干掉一声雷吗?” 杨再兴真的有些糊涂了,他这么做明显就是在挑衅一声雷,如果不靠这些人的话,他真不知道吴熙还会有什么样的后备力量。 “你能想到的聚人办法,别人早就想到了,我不认为你在这里大张旗鼓的笼络人心,一声雷能不知道。 他现在恐怕已经暴跳如雷,带甲三千,要砍了你做榜样的。” “以后不要总是说我我我的,应该说我们才是,你的角色应该尽快融入才行,要不然还真不放心把我的后背交给你了。 我这个人嘴惜命了,没有把握的事情,从来都不会干。” “那么你打算如何承担即将到来的一声雷的怒火?” “这个你放心好了,不需要你出手,我早就安排好了,一声雷恐怕没有办法见到我了,这五百人也会另有用处,尤其是老周领进来的那个吐蕃人,会有大用处。” 杨再兴彻底的傻了,这个人简直疯了,从来都没有人敢在这里能把一声雷怎么样,他现在尽然大言不惭的说一声雷过不过明天早上。 虽然他嘴上没说,但是意思在明显不过了,这里的施舍行为,好像是有意为之的,目的就是要把一声雷引出来。 想到这里,杨再兴的后背直发凉,哆嗦着说道:“京城牢里的事情不会是假的吧,目的就是要我们来到这里去搞定一声雷? 我真是个大笨蛋,一个堂堂的侯爷,怎么可能突然就被下了大狱,然后让人家追的如丧家之犬,目的就是要麻痹别人,然后,大军跟进,来个神不知鬼不觉。” 杨再兴实在被自己的推理能力折服的不行了,想到这里,双手抱着头,痛苦的蹲在地上,喃喃的说道:“我本来就是戴罪之身,现在加上逃狱,这辈子被你搞惨了!” “哈哈……” 吴熙笑完之后,摇了摇头,说道:“都说杨家就没有怂包,谁知道传言不实啊。 这些都是你臆想出来的,根本算不得真相,至于什么大军什么的,根本就没有。 从我们离开东京城的那一刻开始,我们做的事情,就和大宋朝没有半点的关系了,收起你的心,好好的大干一场,我保证你回去的时候,你们杨家的威风已经重新被人们挂在了嘴上,而且比以前还要响亮的多。” 杨再兴实在摸不准吴熙的脉。 “那即将埋伏一声雷的是谁?” “总算问到点子上了,那是另一伙土匪,是我在一年前就开始布局的土匪!” “啊?那你岂不是个土匪头子?” 第二百六十九章 等待的痛苦 老周本来是一个脾气火爆的人,但是这个少年人拒绝他之后,反而没有一点的火气,拉着胡羊儿笑嘻嘻的就出了客栈。 胡羊儿很生气的骂了一句吐蕃话,甩开了老周的手,就要离开这个鬼地方。 哪怕他回去之后,被人家打死都比在这里受这样的鸟气好的多。 老周一点都不生气,反而哈哈大笑了起来,笑够了之后,才对惊讶的说不出来话的胡羊儿说道:“你知道个屁,我以前的脾气那也是很火爆的,有时候火气上来,连我自己都害怕! 那是什么原因呢?究其原因还是自己的问题,心眼小,不能充分的看问题,所以,你现在的问题,和我那时候有些像。 我比你长几岁,所以,做哥哥的劝你,遇到事情之后,如果还有考虑的时间,就不要着急下结论,总是要坐下来好好考虑一番的。” “那你说说,我们刚才受的气究竟是怎么回事?你最好能给我一个完美的解释!” 胡羊儿听老周这么说,气稍微消了一点,但就是想不明白他说的是什么意思,刚才自己确实有些过于莽撞了。 “天下从来都没有白吃的午餐,所以你要考虑好了,这是一个富贵的好机会,也是重新选择做人的好机会,要不然你就会像行尸走肉一样,永远不会有机会了。 最后不是死在抢夺食物中,就是被山上的一声雷所杀,没有第二条路可走了。 当然了,要是你能回去给你们大王认错的话,保不齐他会赦免你所有的罪责,或许还能捞个高官厚禄什么的都说不定。” 听老周这么说,胡羊儿的心情总算是好多了,因为他说的总是对的,看来年龄大总是能总结出别人不知道的人生哲理。 “说说计划吧!” 胡羊儿彻底的妥协了,他好像下定决心要在这里搞事情了。 “那位小公子说的很明显,就是想看看你的本事,所以晚上给他露一手就是了。 一声雷现在已经从山上下来了,准备告诉大家伙儿这牛心亭究竟谁说了算,任何不听话的人,或者是想要在这里另立山头的人,都将要承受他雷霆般的怒火。 所以,晚上是个一步登天的好机会!” “话说的有些大了吧?什么叫一步登天?你说的这个少年人真有这么大的本事?” “听哥哥我的,没有一点错,错过了这个机会,你这一辈子都不会再有机会了!” 胡羊儿沉吟了半天,狠狠地把拳头砸在一颗树上,说道:“那就拼这一回吧,即便是陷阱,我也忘走一回的!” “哈哈,总算是开窍了,你们这些少年人啊,总是需要敲打,才能爆出身体里原始的兽性,好了,好汉出行,总不能少了肉食,美酒,如果觉得寂寞了,燕来楼里有的是美女相伴。” “不是叫胭脂楼吗?” 胡羊儿从来都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胭脂楼才是牛心亭唯一的妓院。 “那个少年人说了,今晚之后,那个胭脂楼就应该改成他喜欢的名字了。” 老周如痴如醉的说道,说道这样的所在,是个男人,总是会生出一些感慨的。 “你刚才说的话,应该也是那个少年人交给你的吧?” 老周的脸马上就开始变红了,还没有喝几杯酒,应该不是喝酒导致的。 “不管怎么样,都是为你好,我们这些人总是缺少这么一个主心骨,本来可以做许多的大事的,现在却被困在这里动弹不得,真有一种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悲哀涌上心头。 现在有机会拜托这样的境地,还能吃饱肚子,何乐而不为? 反正都是拼命,为什么不把自己卖个好价钱呢?” 胡羊儿扯下一只羊腿,狠狠地咬了下去,油水就在他的嘴脸溢了出来。 就了一口酒,说不出的畅快。 人生几何,这样的生活总是好的,问题是何时才能安稳的在大雪的天气里,看着自己心爱的人儿跳着舞,大家围着火盆吃肉喝酒呢? 叹了一口气,丢下了已经烂醉如泥的老周,出了客栈,就直奔城外而去。 老周的话说的还是有些道理的,一个少年人能让他们五百人吃肉喝酒,这本身就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自己卖个好价钱,总比死了的来的好。 宋人有一句话说的好啊——好死不如赖活着! 胡羊儿的脚下突然生起了风一般,跑的更起劲了。 “你觉得他能成功吗?” 假装喝醉的老周,等胡羊儿走远了,对着从后面走出来的吴熙和杨再兴问道。 “你不该问我啊,这就要看他的决心有多强了,一个人能否取得成功,本身的决心就会占很大的比重,要是自己都不知道如何取胜,那么去了也等于是送死!” “要是他死了,你还会兑现你的诺言吧?” “放心吧,老周,就算他不去,图谋青塘一直就是我计划之内的事情,剩下的就看他能有多少福气享受了。” 说完就走了。 老周看似平静的脸庞上,突然痉挛成了一道横肉,看上去很可怕,但是想起少年人脸上的笑容,以及身后那个凶神恶煞的护卫,他知道自己根本没有机会反抗的。 把剩下的酒都喝完了,他也就醉了,只有醉了,他才能睡得很好,这样的感觉他很久都没有体会到了,这次他是真的醉了。 “你何苦要骗他?” 杨再兴问道。 “没有骗他,我说的都是真的,人无信不立,更何况我们初来乍到的,本身就需要威信来降伏这样的悍卒。 朝令夕改,只能慢慢的把我们推向死亡,而我们根本就是寸步难行。” “攻陷青塘送给那个少年人,这是你给他的承诺,而现在他一个人去送死去了,难道这还不是骗人家吗?” “你心疼了?那好吧,他还没走远,完全能追的上,你们一起杀出一条血路来啊!” 吴熙没有好气的说道,因为刚才看见老周的表情的时候,就觉得有些生气,好像他就是一个坏人,给这些人吃了肉,喝了酒,就是想要把他们全部送到一声雷那里去送死。 现在连自己人都这么认为自己的用心,所以更加的伤心了。 总归还是和他们成不了一类人,自己的思维,他们根本跟不上,很容易就能完成误会。 喝了一口酒,嘴里撒了一把青豆之后,就沉沉的睡去了,一会儿会有很大的响动,自己就是嫌吵,所以还是尽快睡着的比较好。 大家都知道的,静静地等待一个声音响起的时候,那是何等的痛苦,索性睡着以后,哪怕被吓醒,至少没有等待的痛苦时刻。 第二百七十章 大结局 轰隆隆…… 响若惊雷,大地震动! 紧跟着又是轰隆隆的声响,然后就是火光冲天,大火烧了一整夜,牛心亭的人看了一整夜,根本就没有人能睡得着觉。 他们觉得这是天罚,根本不敢睡觉,害怕这样的天罚落到他们的头上。 甚至有一些胆小的人,收拾了行礼,开始往牛心亭身后的大山里走。 过了大山,那边就是西夏国,他们认为牛心亭这个地方沾染了太多了血腥,老天爷现在开始收利息来了。 不断的有受伤的人进入牛心亭,老周担任起了救援大队长的责任,整整忙活了一夜,不过也算是小有收成,至少他手下已经有了五百人的小队伍,都是从一声雷的队伍里跑出来的。 他们刚刚出山,就在山口遇到了天罚,所以一致认为,一声雷造孽太多,活下来的人,进去了牛心亭,来投奔新来的公子。 听说这里也有大块的肉吃,大碗的酒喝。 吴熙一觉醒来,手下就有了上万人。 杨再兴佩服的五体投地,躲在屋子里不出来,因为他看见胡羊儿意气风的提着一声雷的脑袋回来了。 只有我吴熙知道这天罚是怎么回事,那就是他留在清涧的后备队做的炸药。 武松和鲁智深自然也在其中。 有了队伍,就要开始攻伐大片的领土,于是青塘就成了他的第一个目标。 胡羊儿自告奋勇的担任指挥使,因为这是他的家事,他要自己解决。 半年的功夫,走的时候是五千人,回来的时候就成了五万人,还带回来了大批的物资和女人。 所有的男人都被杀光了。 胡羊儿的身上多了伤疤,脸上却刚毅了几分。 知道现在大家才明白,半年前杀死一声雷的那玩意儿是什么东西。 现在已经大规模的装备,战损大大的下降了。 杨再兴自然成了全军的指挥员,这让他一下子变得意气风了起来,他知道他即将要面对的是什么东西,所以一刻都不敢放松自己。 兵强马壮的时候,有人就会慢慢的顶上自己,先打过来的就是西夏人,从来没有见过火药的西夏人吃尽了苦头,但是吴熙这边几乎没有什么损失。 这就是后世科技带来的好处,不用成天沮丧着脸,看着自己的兄弟有去无回。 转眼间又过了两年,辽国南下入侵宋朝,吴熙带领着已成气候的部下回援,着实吓了赵佶一条。 辽国的两路大军围城尚自自顾不暇,现在又多出了这么一支来路不明的部队,不知道是敌是友。 最后吴熙只会十几万自己的部下,救援东京城成功,总算是解了大宋的危机。 一家人值此团圆,柳依依也到了年龄,晚上不顾大姐二姐的反对,一个人钻进了吴熙的被窝,她实在太需要一个男人了。 轰隆隆…… 响若惊雷,大地震动! 紧跟着又是轰隆隆的声响,然后就是火光冲天,大火烧了一整夜,牛心亭的人看了一整夜,根本就没有人能睡得着觉。 他们觉得这是天罚,根本不敢睡觉,害怕这样的天罚落到他们的头上。 甚至有一些胆小的人,收拾了行礼,开始往牛心亭身后的大山里走。 过了大山,那边就是西夏国,他们认为牛心亭这个地方沾染了太多了血腥,老天爷现在开始收利息来了。 不断的有受伤的人进入牛心亭,老周担任起了救援大队长的责任,整整忙活了一夜,不过也算是小有收成,至少他手下已经有了五百人的小队伍,都是从一声雷的队伍里跑出来的。 他们刚刚出山,就在山口遇到了天罚,所以一致认为,一声雷造孽太多,活下来的人,进去了牛心亭,来投奔新来的公子。 听说这里也有大块的肉吃,大碗的酒喝。 吴熙一觉醒来,手下就有了上万人。 杨再兴佩服的五体投地,躲在屋子里不出来,因为他看见胡羊儿意气风的提着一声雷的脑袋回来了。 只有我吴熙知道这天罚是怎么回事,那就是他留在清涧的后备队做的炸药。 武松和鲁智深自然也在其中。 有了队伍,就要开始攻伐大片的领土,于是青塘就成了他的第一个目标。 胡羊儿自告奋勇的担任指挥使,因为这是他的家事,他要自己解决。 半年的功夫,走的时候是五千人,回来的时候就成了五万人,还带回来了大批的物资和女人。 所有的男人都被杀光了。 胡羊儿的身上多了伤疤,脸上却刚毅了几分。 知道现在大家才明白,半年前杀死一声雷的那玩意儿是什么东西。 现在已经大规模的装备,战损大大的下降了。 杨再兴自然成了全军的指挥员,这让他一下子变得意气风了起来,他知道他即将要面对的是什么东西,所以一刻都不敢放松自己。 兵强马壮的时候,有人就会慢慢的顶上自己,先打过来的就是西夏人,从来没有见过火药的西夏人吃尽了苦头,但是吴熙这边几乎没有什么损失。 这就是后世科技带来的好处,不用成天沮丧着脸,看着自己的兄弟有去无回。 转眼间又过了两年,辽国南下入侵宋朝,吴熙带领着已成气候的部下回援,着实吓了赵佶一条。 辽国的两路大军围城尚自自顾不暇,现在又多出了这么一支来路不明的部队,不知道是敌是友。 最后吴熙只会十几万自己的部下,救援东京城成功,总算是解了大宋的危机。 一家人值此团圆,柳依依也到了年龄,晚上不顾大姐二姐的反对,一个人钻进了吴熙的被窝,她实在太需要一个男人了。轰隆隆…… 响若惊雷,大地震动! 紧跟着又是轰隆隆的声响,然后就是火光冲天,大火烧了一整夜,牛心亭的人看了一整夜,根本就没有人能睡得着觉。 他们觉得这是天罚,根本不敢睡觉,害怕这样的天罚落到他们的头上。 甚至有一些胆小的人,收拾了行礼,开始往牛心亭身后的大山里走。 过了大山,那边就是西夏国,他们认为牛心亭这个地方沾染了太多了血腥,老天爷现在开始收利息来了。 不断的有受伤的人进入牛心亭,老周担任起了救援大队长的责任,整整忙活了一夜,不过也算是小有收成,至少他手下已经有了五百人的小队伍,都是从一声雷的队伍里跑出来的。 他们刚刚出山,就在山口遇到了天罚,所以一致认为,一声雷造孽太多,活下来的人,进去了牛心亭,来投奔新来的公子。 听说这里也有大块的肉吃,大碗的酒喝。 吴熙一觉醒来,手下就有了上万人。 杨再兴佩服的五体投地,躲在屋子里不出来,因为他看见胡羊儿意气风的提着一声雷的脑袋回来了。 只有我吴熙知道这天罚是怎么回事,那就是他留在清涧的后备队做的炸药。 武松和鲁智深自然也在其中。 有了队伍,就要开始攻伐大片的领土,于是青塘就成了他的第一个目标。 胡羊儿自告奋勇的担任指挥使,因为这是他的家事,他要自己解决。 半年的功夫,走的时候是五千人,回来的时候就成了五万人,还带回来了大批的物资和女人。 所有的男人都被杀光了。 胡羊儿的身上多了伤疤,脸上却刚毅了几分。 知道现在大家才明白,半年前杀死一声雷的那玩意儿是什么东西。 现在已经大规模的装备,战损大大的下降了。 杨再兴自然成了全军的指挥员,这让他一下子变得意气风了起来,他知道他即将要面对的是什么东西,所以一刻都不敢放松自己。 兵强马壮的时候,有人就会慢慢的顶上自己,先打过来的就是西夏人,从来没有见过火药的西夏人吃尽了苦头,但是吴熙这边几乎没有什么损失。 这就是后世科技带来的好处,不用成天沮丧着脸,看着自己的兄弟有去无回。 转眼间又过了两年,辽国南下入侵宋朝,吴熙带领着已成气候的部下回援,着实吓了赵佶一条。 辽国的两路大军围城尚自自顾不暇,现在又多出了这么一支来路不明的部队,不知道是敌是友。 最后吴熙只会十几万自己的部下,救援东京城成功,总算是解了大宋的危机。 一家人值此团圆,柳依依也到了年龄,晚上不顾大姐二姐的反对,一个人钻进了吴熙的被窝,她实在太需要一个男人了。 轰隆隆…… 响若惊雷,大地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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