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都市之洞天仙境 练习打字 著 第一章 种田去   “妈,我准备种田去。”   “种田?好啊,叫你二伯给你一把锄头,你天天跟他去就行了。”周妈以为周易是在开玩笑,或者是工作累了想休息休息。   毕竟,一个重点大学毕业、年薪几十万的高材生,回来种田,那太不可思议了。   种田,远不是像某些小说中,只要将种子洒下,等待收获就行。   种田首先要育秧,稚嫩的秧苗要搭个草棚子小心看护,水多了不行、晒了不行、冷了要盖草,还有各类基肥的调配,那叫一个脏一个臭;秧苗育好就要移苗栽种,这个时候,小苗还很稚嫩,最好天微亮前起来打理,天黑之后再多看顾,太阳晒了还要遮遮;到了生长旺盛期,那需要的水就了不得,早一道、晚一道,是最简单的,如果水源远了,要一担担的去担,那酸爽,老农都得掉一层皮;更别说风里来、雨里去,面朝黄土背朝阳了。   至于其他粪肥的施浇、农药的调配喷洒,蛇虫的噬咬,更远非未接触过的孩子所能感受。   “妈,我这次回家,真的准备种田了。”周易一脸认真的说道。   “儿子,你没烧坏脑袋吧?有病跟妈讲,你那个周叔叔是神经病院的院长,进去方便。”周妈一脸诧异的看着自家的孩子。   她家孩子并不是城里长大的。   她们家本来就处于群山之间的城镇,祖辈都是种田为生,到了父辈这一代,才渐渐远离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   但她家的孩子也跟着他二伯去地里玩过,种地怎么辛苦,不用她说,孩子应该知道才是。   放着办公室不坐,回来吃着苦头,不是发病了还是什么。   “妈,我说真的。”周易说道,“我准备将老屋里周围百来亩地承包下来,先试试。”   “儿子,你别吓你妈好不好?你妈年纪大了,可禁不住吓!”   “妈,我跟你说真的呐。”   周妈望着周易,见他一脸的认真,眼神里全是坚定,也不知道他发了什么神经,竟然要回来种地。   拗不过儿子的她,也勉强点了点头,没好气的道:“行,你要种地是吧。你二伯那里还有几亩地,你先去种着。”   “我想将老屋周围百来亩地先承包下来,种些葡萄或者其他果树。”   周妈也懒得管自家儿子发神经;儿大不由娘、眼不见为净,干脆留给他爸去管吧。   “我要上班去了。这事,你跟你爸还有你二伯去说,反正都是你周家的事。”周妈是真的有点生气了;养了二十几年的儿子,在外面读了十几年的书,可以作为她们的骄傲,突然跑回来说:要种地。她哪能不生气?   周易知道周妈的性格,眼中满是无奈;若非得了一个神奇的空间,他哪里会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会回老家种田?   他不知道一个大学生回来种田会遭人耻笑?莫说大学生了,即便是小学没毕业的,也出去找事做,谁还去种田?吃那个苦?受那个罪?还赚不到钱!   ……   一个月前,周末,难得的松闲日,周易还躺在黄浦江边,感受着夕阳的余晖。   突然,天上就掉下个乒乓球大小的珠子,正正砸在他眉心,眉骨差点砸裂,血珠子都溅了出来;整个人随着这一砸,感觉慵懒的灵魂打了个激灵,人身也随之一颤。   良久,他才恢复过来。   周易捡起躺在他旁边的珠子看了看。   珠子通体黝黑,或者不能称作是黑,而是一种充满了玄妙的深邃,让人不自觉的被吸引住,几乎要将人的灵魂吸进去。   幽暗深邃的珠子里面,分明可以看到被白雾欺蒙的山和水,那是天下隐士最向往的所在,是名山道佛最希冀的修炼地。   只这么一看,周易就感觉自己的灵魂都被洗涤了一番,一股只有来自大自然山水之间的清爽新鲜包裹着他的灵魂和躯体,让他感受到无比的舒坦,如同在母体的养水之中。   江边凄苦的江风再也吹刮不到周易的身上。   连周易自己都没注意到,不知甚么时候,眉心的血珠子一滴一滴的渗出、滴落,滴落到手中那颗神秘的珠子上。   “嗒、嗒、嗒——”这是水滴落地面的声音,无比的清晰。   等他注意到的时候,被浆血包裹的神秘珠子,竟然凭空升起,升到齐眉高处,光芒一暗,顿时消失不见。   周易往眉间一摸——不知何时,眉间那道滴血的裂缝早已经愈合,平滑如初;由失血和眉骨震裂带来的头昏与虚弱,在这一刻间,消失的干干净净。   仍在震惊之中的周易,忽然感觉周围环境一幻,眼前的大江大流、广阔天际、暗淡夕阳尽皆消失得无影无踪,呈入眼前的,是一段暗淡的辉幕。   周易环顾四周,只见往上连同四周,都是暗淡的灰黑色光幕;地下,是浓黑油润的土地,散发着淡淡的泥土清香;整个空间的中央、土地的中间,有一口碧绿的清泉,在水汽氤氲之中,似乎带着无限的生机和活力。   他在看到这口碧泉的当口,便敏锐的感觉这口泉就是整个空间的枢纽和中心。   周易蹲下身子,手指轻触泉水,只感到朗润润的碧水在手指尖破开,而后包容着他的手指,给他一无与伦比的适畅……   周易空间里种了几株果树;树下,是一些贵重草药;还有大约一半的空间留出来,为以后做打算。   空间里的环境一样的“昼夜轮回”,但这里的昼不甚亮、夜不甚暗,轮回之间,时间长度极短,没有日月星,只有更温和清润的空气、更肥润的土壤以及一口神奇的碧泉。   空间里的植物长得极快,几乎一日一变,一月便几等外头一年。   开始周易以为是水与土壤的问题。但多番实验之后,发现水与土壤确实能给植物带来一些增益作用,能大大缩短其生长周期,但远远没有空间中的那种奇效。   周易看着周妈离开,关上门,心中一动,眼前一幻,又进入了那个神奇的空间。   此时的空间,早已不是原本的荒凉,一片绿意盈盈,高矮参差的树木、熟悉的人参草药、傍树而立的葡萄藤蔓;甚至有的草树已经开花结果。   周易看着眼前一株足有乒乓球大小的红润润晶莹可爱、泛着奇香的草莓,再也忍不住心中的渴望,摘了几个,就着碧泉洗净,纳入嘴中。   这是绝对没有喷洒过什么药物的、是自然成熟到极致的草莓。   市场上或许有“绿色”草莓卖,但绝对不会有这样成熟度的草莓,因为不适合保存、糜-烂得快,难以产生利益。   草莓一入口,不同于市场上的略涩、略硬、微酸,完全是一种极致的草莓的香甜,甜到了心里头!   周易吃下几个草莓,又喝了一口极甘甜的碧泉,心中的想法愈发的坚定。           第二章 洞天   周父也拗不过已经成熟长大的孩子。   即便再如何不情愿,还是为周易指点了一条路:告诉他,他应该怎么去承包土地、应该找那些人,要怎么去送礼送人情。   如果是周父出马,以他在这镇子里几十年的人脉关系,可能是几通电话就差不多能解决事。但对于周易这个自小就在外面读书、在外头已经奔波了十来年的“故乡人”,想要做事,没有这些老江湖的指点,还真不容易。   毕竟,一个乡镇,人情混杂,远不是城里那样,按手续办好就行的。手续到了,还有那些人情关隘要打理好,不然,指不定就有闹事的人。   闹到不可开交的时候,政-府说不得也只能进行一些妥协。   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特别是这样的乡镇里面,什么法-律、什么条规,用处远没有一般人想象的那么大。   无论如何,经过一段时间的奔走,周易借着周父的脸面,终于将老屋周围二十来亩地承包下来,也将这二十来亩地所附带出来的人情关系理清平顺了。   并不是他原本设想的百来亩土地。   作为大家庭里种田能手的二伯,看他主意已定,还是教了他一些经验——比如,在他起步阶段,特别是只有一个人、并没有雇工的情况下,要照顾百来亩地,完全是天方夜谭。   从小镇,到周家老屋,首先要沿乡村路开车盘旋而上近十里,而后沿岔道、转土路,再走个一两里,转过一座山。   等到听见轰隆隆的响声,抬眼一看,一道几十米高的瀑布飞挂而下,砸入一潭碧水中的时候,就不远了。   因为少有人走,本来近两米宽的一条斜道周围已经长满了草,并开始向道中蔓延,只留下中间小小一条只供人行的小路。   之所以未将小路全部覆盖,全是由于路上石头突兀、沙石铺地的缘故。   已经有很久没有人来休整过了,沙石铺地的路面,渐渐被水流冲开,留下一个个坑坑洼洼的石洞、一个个凸起的光润石头。   周易沿着略陡的小路,从瀑布旁边上行,不多时,便到了顶,几乎可以看到那山的豁口处往下平滑垂落的长水了。   眼前是一个山洞,乌漆墨黑的,一般人是决计不敢往里去。   因着这个石洞,周易的老屋所在的地方,有一个不错的地名,叫“洞天”。   炎热的天气,一入此洞,就温凉了下来。在洞中穿行的时候,还能感受到地气的清凉与水汽的湿润。   洞不甚深,并没有什么岔道,只沿着大洞向前,拐了几个弯,很快就能感觉到射入洞中的光亮越来越大,眼前豁然一朗——一片平湖在山中缓缓而开,如明镜、如嵌在山体中的宝玉,清清润润、爽爽而不争。   水的周围,是山。   一座座圆润而平缓的山,沿着水势,缓缓往上铺开,越往远方,越是陡上,到了看不清山体的地方,变成了水墨画里那一簇簇耸立起来的山峰,重重而叠叠,无有穷尽。   山水之间,矗立着十数座土木结构的老房子,几乎都已荒芜乃至倒塌。   这些房屋周围,便有数百近千亩田地沿着山体蔓延而上,蔓延到与林子交接的地方,终于止住。   田地大抵都荒芜,没人种了;房子也荒芜了,开始还有些老人带着孩子,但老人死了大半,剩下的又被儿孙接走了,孩子也跟着走了。   周家的老房子就在这些土木结构的房子中。   这是一幢歪斜的房子,用木料支撑着歪倒的一边,看着马上就要倒塌似的;木制的房子分为三大间:中间是堂屋,宽敞阔亮;左边是一间硬土地的前厅后卧的老木房子;右边也是一样;而厕所、浴室,都在房屋的后头,一个草棚子,早已经塌掉。   房屋除了蒙了些土灰,倒还不算破烂,虽然长久没人居住,但每年清明节气的时候,回乡祭祖,免不了来看看,来坐一坐。   城里人或许觉得这样歪歪斜斜的房子极不安全,但周易却知道,这栋房子,在他父亲八岁的时候,就已经这么歪斜了。他小时候,有几年的时候,就是在这歪斜中度过的。   到了这里,除了熟悉之外,更多的是一种来自心灵的熟悉的熨帖与安慰,哪里会有半分的担忧。   祖父辈都是勤劳的人,房子除了用的是好木料之外,地下还用了一部分石料来平坦地基;侧头有一大眼出水泉,长年涌出,水量极大,被顺势一引、一导,最后化为一道沟渠,在周家门前、菜地前路过,最后汇入大湖之中。   泉水极为清冽。   周易还记得,在他小时候,还没冰箱的时候,周家有什么饭菜怕馊了,就盛碗里用铝桶装着,放到门前的水渠里;若是嫌茶热了,想喝点凉的,也往水里一放几小时,绝对比冰镇出来的要凉爽得恰到好处!   周易将堂屋和左侧的一家厅房收拾出来,喷洒了虫药、熏了艾草叶,铺上了新暖的被窝,终于一身疲惫的扑倒在床上。   他听着耳边还嗡嗡不禁的蚊子,看着脚底下刚毒死的几只蟑螂,心里也在问自己:后不后悔?   “咕噜噜——”没等他深想这个问题,肚子已经抗议。   吃了个空间桃树长出的桃子,极大,但完全不顶饿。   幸好他早有准备,什么锅盆瓢碗都全乎,大米肉类也在空间里带上来。   所谓的厨房,其实是没有的。   就在小厅中,挖了个土坑,烧火;火上架个铁架子,架子上放口锅,就是全部。   周易熟门熟路的将柴火燃起,将一口平底圆柱形煮锅放上,加入淘洗过的米和适量的水,开始煮饭。   老屋子最让人难受的就是每次煮饭时火烧火燎的,大烟黑烟直冒,特别是在火还没有完全升起来或者加了湿柴的时候,那猛烟一起,能熏死人!   每到这个时候,再厉害的蚊子也没有了。艾叶都熏不开的蚊子,这个时候早已不知哪里避难去了。   “咕噜咕噜噜——”这次不是肚子叫,而是饭水煮开的声音。   强大的白汽蒸腾而起,冒着米饭的香泡,不断将锅盖顶开,将香气溢出来,让周易的肚子发生应和声。   再过一阵,饭熟得差不多了。   周易拿湿布捏着铁锅的两只耳朵,将他拿起来,放在地上、火边上,让它继续焖熟、温热。   他拿了个炒锅放上,倒了点油,几只剥了壳洗净的山蟹丢到锅里炸熟炸脆,加了点盐和辣椒粉,就是一道极好的菜;再弄个白菜汤,一切都齐活了。   山蟹是沟渠里的,这边很多。据他老爸说,这边本来没有蟹的,是他爷爷从外面带来了蟹种,才繁衍开,至于其中真假周易也不知道。   这类山蟹双钳一舞、横行霸道,极其凶悍,但往往身形瘦小,膏腴之物是吃不着的,只能揭壳洗净,炸了或烤了吃,往嘴里一嚼,嘎嘣脆!   白菜是空间里的,是他回家才播种下去,不过几日间,便长了出来,往往长得比他吃的还快,那叫一个清甜!   周易就着热烫喷香的白米饭,嘎嘣脆了几只山蟹,咬了几片白菜叶子,空荡荡的小腹逐渐鼓胀起来。   吃到最后,锅底锅壁上一层饭壳,是久违的锅巴,绝对正宗的、绝非那些流水线上生产的不香不甜的锅巴。   那金黄的色泽、脆硬的质感、比米饭更浓郁十分的爽香,久违的味道!   周易将锅巴铲下来,捏了一块尝了尝,将剩下的丢到白菜汤里一泡,轻轻一咬……   “嗯~~~”   涎液如泉涌般喷出,不断的催化着清汤里的“脆黄”,一股让人满足的香甜充溢了满口满口……           第三章 开始   快乐总是短暂的。   还未休息够,周易就迫不及待的钻进了空间。   不急不行,再等下去,空间里那千余棵桃树苗就要长成大桃树了。到时候,千许株挤在一起的桃树苗,长出来的桃树也不知道是怎么一个样子。   周易将空间里发出来的桃树苗连根带土的从疏松的土壤中拔起来,用土将根部包好,送出空间,一根根人高的幼苗突兀的出现在堂屋之中,而后被摆放整齐。   二十亩的地,上面长满了杂草,要清理出来可不容易。   于是,在接下来的几天,周易一直在拔草、吃饭、泡澡中度过。   第一天,周易拔完草之后,累得像一条死狗一样,只能趴在地上喘气,那叫一个腰酸背痛!直感觉整个腰身乃至下半生都像不是自己的了。   腰酸背痛不算最痛苦的,更麻烦的是,即便带了做工的麻绳手套,手臂上、脸上也免不了被锋利的如同锯齿一般的草叶子割出一条条血痕,不仅是痛,还有麻痒,那滋味,真是一个欲-仙-欲-死啊!   更爽的是,不知道是什么虫啊、什么怪草从身上蹭过,一片一片的红肿起来,有辣又痒!   这一辈子该吃的苦,周易在这一天吃完了。   因为土地是原本的耕地,杂草虽然多,但尚肥沃、松软,还算好摆弄,不然,将周易杀了,也难以做出什么成果。   当周易拖着疲累的如同死狗一样的身体摔进屋里的时候,已经一点都不想动了。但急切的饥饿腹鼓声,又不断催促着他,抽取他最后的一丝力量。   他强忍着腹饿,心中一念想,进入空间之中,摘了个桃儿,往碧泉水眼里一伸,正准备洗了毛再吃——   “嘶——哦——”被划破了的又红又痒的手臂甫一伸进碧泉里,周易便浑身打了个激灵,只感觉一种前所未有的舒爽从手臂上传来,似乎有什么东西舔舐着他痛痒的地方;本来的痒痛,只剩下酥麻到无法形容的畅爽!   周易也顾不得什么桃子,直接跳进了刚好藏个人身的灵泉水中。很快,便听见一声声的狼嗷在狭小的空间中响彻……   等周易再次清醒的时候,一股无与伦比的舒畅感传遍了他的神经细胞,传递给他的大脑。   他长长的伸了个懒腰,骨骼“啪啦啪啦”的响了一阵,整个世界似乎重新苏醒。   这样的饱满与充足,也只有在极小的时候,每次睡足了之后才有体验。   周易感觉自己又充满了干劲。   他迫不及待的拿起锄头,准备冲到田地里再狠拼一场——空空如也的肚子带来的极度的饥饿和胃酸反应让他不得不停下脚步——民以食为天!   吃饱喝足,又是一场狠干。   不知道是精神头太足的原因,亦或是有了经验的缘故,再一次拔草,竟轻松了许多;除了不可避免的被虫子叮咬而痛痒之外,手上、脸上竟然没有被草割出血印,顶多就是一道白印子。   这一天,整理出来的地面,几乎是第一天的倍余。   劳累是不言而喻的,但累后泡澡的舒爽,更是让他沉醉。   周易越来越进入自己作为“农民”的状态。时间越往后,他感觉自己就变成了一个拔草机,起伏上下都带着风声。他好似带了一个防虫器,连山地里最毒辣的虫子都不咬他了。   他自己没察觉不到,不知道多少虫子在叮咬到他皮肤的时候,逐渐变为古铜色的皮肤灵动的凹陷了进去,如同橡胶一样,极富弹性的将蚊虫的口器弹开。   当他将二十亩地的最后一束草拔出的时候,陡然间,周易怅然若失。   “这么快……”周易自语道。   他回头看了看清理出来的一片胜过足球场大小的土地,一股成就感油然而生。   “这样也太容易了……”周易轻笑道。   这一次,他十分的确定,自己回来种田的决定没有错。   看着日头尚好,他拿来锄头,挖出一条小小的沟渠,将二十亩地圈住;又在地里,打出一条条排水沟。   这个时候,日头已经西向。   湖泊依旧如璧。   周易满身臭汗,除去身上累赘,一个鱼跃,跳入水中。   “我疯了——”周易跃到空中的时候,看着越来越接近的水面,心里想到。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激动的往水里跳。   他不会游泳,虽然学过几次,知道些技巧,但不会就是不会。   周易随时准备着遁入空间之中。   但当他手接触到水面的时候,不知为什么,一种从未有过的亲切感随之而来,水好似他最亲密最亲近的人,给他最好的慰抚和最大的安全感。   直到这一刻,周易才真正感受到,或许,自己的身体确实发生了某些无法言喻的变化。   这一刻,劳累了数天之后的这一刻,他才第一次认真的打量起这具熟悉而又陌生的躯体——本来白皙的皮肤,全都化作铜黄一片;下腹,微微臃肿的脂肪化作了一条优美的人鱼线。   他能感受到腰腹部产生的强大力量,就是这股力量让他在水中如同游鱼箭矢一般往前冲荡而去;手臂四肢,并没有鼓胀的肌肉,但流畅的线条,充满了冲击感,没有人不认为,那并不强健的臂膀下面,具有着非同凡响的爆炸性力量。   他没有想到,不过几日的时光,身体竟然有如许的变化。   周易有理由相信,这样的变化,除了是年轻身体的“透支性运动”的作用之外,更多的是那眼碧泉之中的水,或者是整个空间对他多次透支的身体的作用。   当荒地开垦出来以后,一切就显得愈发的简单。   挖坑、施肥、栽种,不过一天的功夫,周易将千许株桃树幼苗栽种完毕。   此刻,二十亩土地,还有一小半没有被利用。   周易又在空间中培育了诸如白菜、萝卜、辣椒、茄子等蔬菜瓜果嫩苗,一一栽种了下去。   一场关于土地、果蔬与人的“激战”,在这暮春之暮,正式拉开序幕。   ————   幼苗需要爱护,养肥需要施肥,如果觉得此书还行的朋友,给张票票吧!说不定,本书的第一次就有你哦!       第四章 岂能尽如人意   空间中培育出来的桃树苗并没有水土不服,反而在空间泉水的帮助下,极具生机的茂盛成长起来。   大风一过,整整齐齐的一排树苗在风中摇曳生姿,让周易十分喜悦。   这一颗颗桃树苗,就如同他的孩子一样,被他细心的看顾;每日里,除了浇上些碧泉水,除除草,能做的不多;至于旁边的蔬果园里,早已被他用水渠贯通了。   “旺~旺~旺——”一只黑白相间的小狗摇着尾巴叫着,不知道从哪个草丛里跑出来,光滑的皮毛上,还带着一根根蓬起的杂草,看起来有几分狼狈。   “周小花!”周易高声叫道。   小狗耳朵一竖,听见熟悉的声音,转头一看,立马摇着尾巴冲了过来,直往周易腿上扑。   它是周易在家门口捡的,他二伯他爸妈都不知道这只小狗是谁家的。他喂养了几次,这只小狗就跟他跑了。   这只狗看不出是什么品种,似乎长不大的样子,有点像哈巴狗,但也仅止于相似而已。因为身上黑白相间的花纹,周易便给他取了个名字,周小花。   周小花原本毛色有些混杂和脏乱,被周清领养之后,待遇立马提高,不说基本的肉食,空间里的碧泉水也由着他喝,很快,就变成了一只精灵可爱、油水光滑的狗儿。   周易抱起周小花,轻轻的拨弄着他的皮毛,将皮毛上的草刺剥掉,又给他下巴挠了会痒,这才对他说道:“我要出去给你找几个小伙伴,你去不去?”   周易寂寞的只能跟周小花说话了。   他实在无聊的紧。   他准备出去卖些鸡鸭来养,当然,也包括给周小花找几个同伴。   周小花这个小东西,只适合做宠物,是绝对无法作为山林里的帮手的。   在这山林里,一个人,周易并没有太大的安全感;如果真遇到什么人,拿枪带棒的,说不得他可能只能往空间里躲了。   这并不是身体上是否强健的问题,更是一个心态上的问题。   去路比来路容易了许多。   他健步如飞的往山下而去,穿过洞子,走了不到几分钟,便到了瀑布下方。   周易掀开一块防水布,露出下面的N手皮卡车。   “轰隆隆——”皮卡开动起来,往山下而去。   也不知什么时候,周小花自个儿跳到车的副驾驶座上,如同人一样的蹲着,学着周易的样子,就是缺了个方向盘了。   逢八赶集,这是这个乡镇上不知道多少年来留下的传统。山水变幻、高楼耸立、铁盒子做的汽车在路上奔驰,唯有这一个传统没有变化。   周易并不急着去赶集。他早已给二伯母打电话,说要回家吃饭的。   是给二伯母打电话,不是给他爸妈电话,是因为他爸妈现在几乎不做饭,全由在家当主妇的二伯母担当。当然,这也是两家人关系好到一定程度的原因,否则,即便是再亲的亲戚,到了这年代,哪里还能在一个锅里面捞饭吃?   周易到家的时候,正赶上饭点。   两家人看着他进门,所有的眼睛都望向他。   “我哥哥变帅了!黑了一点,不过更帅!”这是周易堂妹说的。   “嗯,是变帅了。看来去种田也有点好处,吃了点亏吧。”周妈看出周易削瘦不少,似乎有点幸灾乐祸。   周妈是个开明的性子,心态也挺年轻,虽然开始对周易的决定不满,但过后,也就不在乎了。   “儿孙自有儿孙福”,这一点上,周妈看得是极清的。   周家二伯是个沉默的性子,极为传统,极好面子,也极喜欢他这个两家人家中唯一的男丁。   “吃亏吗?要吃亏就回来,没人说你的。”二伯横了堂妹一眼,似乎对她说的有些轻佻的话不满,随后低沉着声音说道。   他又看了周妈一眼,似乎也有不满,嘴巴微张,又道:“周易啊,要是你养了个儿子,就不要让他去吃这种亏了。”话是对周易说的,但颇有些指桑骂槐的味道。因为周妈人前人后向来厉害,若没有绝对的道理,即便是周家二伯也不敢掠其锋芒。   周父最后才说话。他臭着一张脸,道:“别人都说我们姓周的都是种地的种。好好一个重点大学的大学生,竟然跑回来种地,怕是外面‘讨不到吃’了。”周父和周家二伯一样是好面子又保守的人。   他似乎在将别人的话说给众人听,但其中意思,不言而喻。   “别人说的,关你什么事?”周妈斜了周爸一眼,“你儿子这么大了,你还能养他一辈子?他自己饿不死就行了。”   周妈看着周易,笑道:“反正我是不管你了,种田也好、讨米也好,反正你是饿不死的。”   一顿饭,吃得众人不乐,不欢而散。   ……   早在周易大张旗鼓,要回老屋种田开始,这个消息就传遍了整个乡镇。   他父母在镇上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而他向来是别人家的孩子,重点大学的大学生,本科毕业在外面赚大钱的高材生,是所有人都羡慕的对象,这一下子,竟然回来种田去,做连小学毕业的熊孩子都不愿意干的事,引起的轰传可想而知。   有不信的,都向知道消息的打听,很快,这个消息就传遍了整个乡镇。   周爸和周家二伯自然大感脸上无光。周妈自觉管不了,便由得孩子去胡搞乱搞,有人一问起,她便以“自嘲”的口气如实相告。   消息已经证实,熟悉的人也不好让周家人太难堪,至此便干脆不再提起周易这个“别人家的孩子”。   周易卖了三十只鸡苗、三十鸭苗和三只鹅苗,还有一黄一黑两只还未睁眼的小狗,开着车,直往山上去。   他心里也憋着一口气。   他知道自己一定会成功的,但他需要时间。   行至半中,电话铃声响起,接起来一听,原来是远在上海的堂姐的。   “一一,听说你辞了工作回家种田啦?”一同“易”,堂姐习惯叫周易“一一”,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是啊。”   “据说现在种田也很有前途……你要种了什么好吃的,别忘了给我寄一点啊……”堂姐笑着说道:“哎——我也想回来种田呢,不过你二伯会打死我……”   他堂姐是某大学的研究生,毕业在上海工作,自然不可能脑袋烧坏了回家种地。听她满口调侃的口气,也知道,对方对于他这个脑残决定的不以为然。   是啊,如果不是得了一个神奇的空间,他脑残了才会回来种地呢!   本来只想借着空间,轻松一点,享受一下家乡的青山绿水,享受一下悠游自在的生活,但世事从来不尽如人意……   ————   看到大家的票票啦,谢谢、感谢、大谢,鞠躬一谢!           第五章 虫子的盛宴   “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   “啪!”   “……”   “嗡嗡嗡……”   如果说周易此时最讨厌什么,只有两个字“蚊子”。   这些蚊子都不咬他,但整天在耳边嗡嗡那个嗡嗡,脑袋都发炎了。   不仅蚊子,蟑螂也是个坏东西。   特别是早上起来,你把脚伸进鞋里,突然发现里面有个硬硬的、凉凉的、带着肢脚的东西在动的时候,那滋味,啧啧……   蟑螂在周家不怎么张狂,因为家里养的鸡鸭鹅,都是他们的天敌。但这些家禽对于周家老屋里的蚊子却没有半点作用。   不知道为什么,今年的蚊子远比以前要多得多、大的多,一只只通体玄黑、体格健硕、行动迅捷,飞起来,便是一架架小型轰炸机。   一般的烟熏、艾叶草熏,乃至蚊子药,都没有太大的作用。不知什么时候起,这些小东西学会了趋利避害——周易杀招一出,“轰炸机”都没影了,等烟幕一落,一台台“轰炸机”又从云雾之间冲出,继续在他耳边轰炸。   周易无力的躺在凉椅上,脑袋不停的转——以前的蚊子可没这么凶啊,这是为什么呢?   想了半天,他只想到一个东西,空间里的碧泉水。   他平日里吃喝都用空间里的泉水,免不了吃不完倒掉的,说不定就促进了这些蚊子的成长与进化。   想到泉水、想到蚊子就变化,他突然就想起,不仅仅是蚊子,周围诸如壁虎、蜻蜓、蟑螂以及其他各种各类的小虫子也出没得频繁了不少,而且也比他以前见多的健壮敏捷了许多。   还有门前沟里,也多了不少螃蟹、泥鳅、小鱼小虾米,一只只那叫一个灵动;特别是螃蟹,满地乱爬,经常跑到他家的厨房门口去了,不过往往脱不出成为三只守家白鹅食物的命运。   周易被这些鸡鸭鹅粪便熏得浑身臭味的同时,第一次发现,他养这些小东西是多么的有用,否则——他想想满厨房遍地爬、不知道从哪里就会跑出来的螃蟹都不寒而栗。   周易想到了蚊子变化的关键点,手指尖灵泉缓缓溢出,一滴滴的滴落到窗台上,沿着窗台流淌而下。   早已尝过碧泉水滋味的蚊子,似乎对于泉水的气味特别敏感。   窗台附近的蚊子似乎闻到了什么气味,缓缓的接近,寻找了一番,最后果断的停留在窗台水印上——周易也看不出他们是不是在吃些什么,但也能想得到。   就在这时,变故突生,墙缝里突然跑出一只黄绿色的壁虎,舌头一伸,将水印上的蚊子都吃了个干净,随后自个儿有在那条水印痕上舔舐起来。   水印被舔舐完了,壁虎却还不罢休,它竟然爬到周易的凉椅上,转了转,将滴落在凉椅上的几滴泉水舔舐干净,随后之字形瞳孔直直的望着周易,歪着小脑袋,竟似在思考什么问题,没多久,只见它上半身子人立而起,两只前爪往前一合,竟是在鞠躬一般——   “嚯——这都成精了!”   周易感觉自己“受-精”了。   他只听过猴子、海豚、大猩猩智商不低,一些小狗也能有一些拟人的行为,但壁虎,多大个脑袋,竟然还这么人性化——真成精了么?   周易试着送出一些空间泉水到旁边一个塑料小桶里。   果不其然,一指大小的壁虎长尾一甩,一跃而出,直接从凉椅上跃到小桶之中,溅起一个小小的水花,在里面游得欢快,偶有一些蚊子跑到水面上,都成了他最好的餐点。   小壁虎的出现,给了周易一条路,便是以动物制动物,或者,以植物制动物。   他有意的用灵泉水饲养诸如蜻蜓、壁虎还有在夜晚经常出现的蝙蝠,至于家里的鸡鸭鹅更不必说。   另一方面,又在网上订购一些驱蚊、食蚊的植物,虽然看“评价”上说的食蚊植物每天也吃不了多少蚊虫,但他还是想试试看,或许在空间里培育一番会有奇迹呢?   植物可比动物好侍弄多了。   网上订购的植物还没到,种好的桃树苗在健壮成长的过程又遇到了**烦——树干上,蚜虫与蚂蚁共窝;树叶上,长长的青虫垂吊而下,一夜之间,便将桃树叶啃食了小半,有部分厉害的,竟然在树的枝干上打起了洞;至于其他各类小动物,周易已经无力去关注了。   桃树已经开花了,稀稀拉拉的,不知何时,竟引了一群马蜂来筑窝,一日未见,蜂窝已经有半个人头大小了。   “马蜂不酿蜜啊——”周易开始还以为是桃花将马蜂引来的,但看那一只只被马蜂祸害的小虫儿,便知道这群家伙是来干什么的了——恶虫还有恶虫磨啊!   但周易不准备留下这群恶虫,包括那些马蜂。   他买了些杀虫药,挨颗树进行喷洒;还有那些马蜂,用湿木烧烟一熏,过些时候,摘了蜂巢烧掉便是。   事情远没有周易想象的那么乐观。   虫药打了没到几天,又有一波虫潮涌现;这一次的虫潮,更加的汹涌,密密麻麻的,看得周易头皮发麻。   “还可以拯救一下?”周易看着那些饱受摧残的桃树,心里暗问。   连他自己都有几分不自信。   他知道,这次的虫灾,绝对是因为长期用灵泉水浇灌而引起的。不然,在他刚打完虫药之后,不可能会还有这么多虫子爆发出来。   周易看着那一只只撒了欢的鸡鸭鹅,不停的啄食着树上树下的虫子——他从不知道,原来发疯的鸭子也是可以上树的……   周易不知道桃树苗还能不能拯救一下,但那些可恶的虫子,绝对该死!   他看着那些踊跃的鸡鸭,心中一个想法油然而生:为什么不干脆多养点?   嘿,饲料也有了!       第六章 探-看   周易还没来得及去镇上买鸡鸭种苗,一辆红色的越野车便驶进山来。   “小易,你妈来了。”周妈在电话里说道。   “啊——你怎么过来了?山上虫多,你小心点,我下来接你。”周易急急忙忙的往山下赶去。   “爸来了没有?”   “你说呢?他现在怕是恨不得没生你这个儿子就好!尽给他丢脸。”   “……”   周易走到瀑布下,便看见一辆红色的越野车,里面除了周妈,还有他堂妹。   周妈和周家堂妹下来车,感受瀑布下来的水汽氤氲,夏日的炎热一冲而散,浑身都是清逸和凉爽,好不舒适!   “真是一个度假野营的好地方,以前怎么没注意到呢?”很久没有在这个时节回老屋的周妈想到。   “还是易哥哥会享受啊!”堂妹周蓉笑着说道。   再往上一段山路,虽不好走,但早已习惯了的周妈和周蓉倒不以为意,熟门熟路的穿过清凉的洞穴,眼前突显一片明阔自然的景致。   看着这碧蓝的天、碧青的湖、碧绿的山,仙雾隐隐、水汽朦胧,山水-洞天之中的炎夏,又是另一番-风-情。   周妈-感受着吹来的爽风,不知为何,有些理解孩子的想法了。   周蓉却是羡慕,羡慕自家堂哥可以无视父辈们的意见,做自己想做的事——她是无论如何做不来的——姐姐到外面去了,她就需要留在父母身边照顾。   “这么大一片地,都是你自己开的?都种满了树?种的是什么?”周妈看着那一片二十亩胜过一个足球场大的一大片开阔土地,脸上有些难以置信。   在她想来:我的儿子不可能这么厉害——至少在农活农事上是这样的。   自家孩子自己懂。   周易自小宠大,没受过什么苦,哪里能做什么农活?自己开拓这么大一片地方种上树木,实在让她难以置信。   周蓉更是张大了嘴巴。   周易有几分自豪——为自己的成果得到肯定;也有几分苦涩,因为……   随着几人的走近,那树上光秃秃的一片、一条条的长虫映入几人视野。   “咦——”这一声发自周蓉-口中,音调先往上提、而后陡然下降,充满了嫌弃、厌弃、恶心的口音,单看她摸着手臂、往土地远离处走开就知道。   “哎呀怎么长这么多虫?!”周妈头皮发麻,也走开了些。   她看着那些挂满了枝头的虫,好笑的看着自家儿子,“你种的是什么东西,尽长-虫,也不知道有没有人买你的虫子。”   一切都在周易的意料之中。   周易本来有几分丧气,但这个时候,特别是听了周妈那调侃的语气和看不上眼的模样还有那一脸的“意料之中”,一股热气顿时从胸口冲出,故作镇定,强自辩道:“你们见过长这么多虫子的树?我这是养虫子,搞-鸡鸭养殖,看见没有,那些地里上蹿下跳的,就是我养的鸡。”   “咦——那些鸡鸭还不错,看来我儿子还是有点成果,值得鼓励。”周妈哪里看不出周易的外强中-干,好笑的回道。   “我哥哥养的鸡还是不错的。”周蓉捧场道,“不过,养虫更厉害!”   “我看得都头皮发麻,还是先进屋了。”周蓉说完,也不待周易继续诡辩,直接跑进了屋里头。   最近一段时间,虽然驱蚊食蚊的植物还没送到,但饲养壁虎、蜻蜓一类动物却颇有成效,蚊虫少了许多,再被周妈用艾草一熏,屋里的蚊虫几近绝迹。   “妈,你们怎么来了?”   “我的傻儿子诶,都端午节了,你不回来,你妈能不来看看你?就你妹妹好,一定要跟我一起来看看。”周妈说着,将手里的塑料袋子放下,拿出来一摞粽子,“给你的,你二伯母包的。”   白米花生粽,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原来的味道,从小吃到大,没得挑。   日头已到头顶,周易煮开了饭,蓬蓬的饭香,让跋涉了不少时候的周妈和周蓉都肚里翻滚。   滋滋的油声中,一只只吐了泥的活泥鳅被丢入锅中,炸得焦黄,加入红椒炒制,喷香扑鼻。   梁上的一块腊肉被周易割了一节,切成片,肥瘦适宜——虽然只熏制的一月,但味道还算不错,也合着辣椒炒了。   沟里的螃蟹不仅是三只小鹅的美餐,也是周易锅里的美食,单单一炸,放点盐和辣椒灰,就是熟悉的嘎嘣脆!   最后是一个碧水白菜汤。   三菜一汤,妥妥的国-宴标准!   “我们在家里还担心,特别是你二伯,郁气不发,可我看你这生活还不错啊!”周妈看着颇为丰盛的菜肴,不禁说道。   泥鳅、螃蟹都炸得焦脆,入口脆爽;腊肉软乎乎的,入口而化,是软爽;白菜汤清淡合宜,去腻去油,是清爽,   周妈长长一叹:“哎——你大学选错了专业啊!”   “怎么了?”周易感觉这个问题有些莫名其妙。   “你要是去学做厨子,怕要比现在好……”   周蓉手上筷子不停,听得周妈的话,不由笑出声来,也连连附和。   ————   感谢朋友“白衣沽酒綺羅生”的支持!   感谢“小懒蛇77”的推荐票! 第七章 小东西   趁着赶集日,周易又批发了一批鸡鸭苗,各八百只。   养鸡养鸭最担心遇到的问题就是发瘟,怕出现传播类疾病,但周易有理由相信,利用灵液培育出来的鸡鸭苗子具有超强的抵抗力,不惧一般疾病。   首批的鸡鸭,这个时候已经养成了回笼的习惯,只要听周易一召唤,便知道到了回去的时候。   这群鸡鸭现在机灵着呢。   每当天黑下来的时候,即便没有周易招呼,也各回各家,等待周易往棚子里的食槽注入剁碎的青菜和泉水;当然,都是空间产的。   买来的鸡鸭苗子,被周易放在新搭的棚子里关了几天,很快,就在“老一届”的鸡鸭们的带领下,开始摇摇晃晃的往外走,各自寻食去了。   鸡鸭都还算好照顾——只要不生病,就万事大吉。   唯一让周易不喜的就是到处都是的“臭臭”。   这群只有直肠的“鸟”们可控制不住大小便,你跟他们说也没用,再聪明也没用,“屎尿-**”的功能性-障碍,是勉强不来的。   所以,周易每天又多了一项任务,就是不断的将眼底下的各种泡泡屎铲到一起,堆成一堆,每隔十天半月的就当肥料洒出去。   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   肥料洒出,而后被庄稼桃树吸收,最后又变成虫子们茁壮成长的最好养分;而一条条肥溜溜的大青虫、大红虫、大黑虫乃至各种蛾子,都无一不化为鸡鸭们最好的饲料,最后再次变成一滩滩的臭臭出来。   一切都与周易最开始的想法背离了。   说好的青山绿水呢?   那二十亩田地乃至不断向旁边蔓延的一坨坨、“扭扭捏捏”让人头皮发麻的虫群是怎么回事?   说好的草木花香呢?   那一地的屎尿屁又是怎么一回事。   周易有点后悔了。   他带着三层口罩,拿着各扫帚,在养着几百只鸡鸭的大棚子里面挥洒着汗水,深深的后悔了。   周易从不让这些喜欢屎尿屁的东西接近自家的大门。   而一起买回来的三只小鹅变成了最后的守门神。   三只小鹅,如今已经半大,开始承担起看家的业务。   在周易“开小灶”的照顾下,三只小鹅格外的壮硕灵性,甚至能简单的听懂周易的肢体语言;家里的各类小虫,几乎都逃不出那几只扁扁的鹅嘴。   周易给他们分别取名作大白、二白、小白。   只是到底哪一只是老大,哪一只是老小,周易也只能凭感觉估摸。他弄错了不要紧,反正能应答就行。   无论他叫大白、二白还是小白,三只半大鹅都会扑腾着翅膀以极快的速度飞奔过来;估计它们自己也分不清,大约只知道是在叫鹅们就行了,具体谁是谁是不那么重要的。   墙缝里被周易饲养的壁虎,也长大了不少,但并不是每一只壁虎都有周易开始见到的那只聪明,其中还有一只不幸的成了一只小鹅的口中食。   小鹅被周易狠狠的责骂的半个小时,又体罚了三个小时,终于在哀叫声中,理会了周易心中的真意。   如今的小鹅,看到那几只爬上爬下的壁虎,简直像见到了鬼一样,远远就躲开。两者体型的鲜明对比,让这种躲避越发的使人觉得好笑。   周易在网上购买的各类驱蚊、捕蚊虫的植物也到了。   按周易的要求,运来的基本上都是幼苗和种子。   他将这些植物送到空间里去培育,发育了数代之后,绝大多数驱蚊捕虫的花草并没有发生太大变化,但其中一种捕蚊草却有从草本植物向木本植物进化的意思,也不知道是基因突变还是诱发出来的变异,本来人膝高的植株,已经生长到了两三米高。   整棵植株几乎没有叶片,上面挂着的,是一个个绿意中带着赤红如血的小钟,在清风中微微摇曳,散发出比蜜还香的味道。   当这株植真正成熟的时候,当血红的小钟张开狰狞面容的时候,空间中唯一的昆虫——蜜蜂——成了他初生的祭品。   空间里的蜜蜂,因为一直受空间的养护,稍稍有了点灵性,并不完全依靠本能行事,这也让这个族群最后逃过一劫。   重生的蜂群,似乎对这种奶蜜香味有了些许抗性,除了少数好奇心过重的小东西不幸落入陷阱,绝大多数蜜蜂,都会远远的避开这些害死蜂的东西。   莫说是蜜蜂了,连周易闻到这股香味都蠢蠢欲动。不过,看到那一只只溶化在小钟里面的蜜蜂、看到那些前赴后继的蜂烈们,周易什么食欲-都没有了。   周易不知道这颗捕蚊草原本叫什么名字。   他自己给取了一个名字,叫“金钟草”。   虽然上面挂着的一个个小钟是绿意衬着血红色,格外醒目,但周易还是觉得叫“金钟”比较好。若是叫“血鈡”“红钟”,听起来就没那个意思了,感觉也不好。   或许,周易希望“金钟”能像武侠小说里的“金钟罩”一样,将他种植的各类蔬果都重重保护起来,不被毒虫侵噬。   周易并没有立刻将“金钟”移植到外面去。   这个大杀器,他准备等待来年的春天再用。   因为他无法想象,当在这个毒虫最烈、最多的时候,将这些株“蜜源”放出去的景象。   想想那密密麻麻的虫子大军吧,或许能将整株植物淹没、啃个干净。   除了这些动植物之外,还有三个大一点的小东西。   一个是永远长不大的周小花;另两只是一黑一黄半大的两只土狗。   他们已经跟周小花差不多大了,分别被周易取名作周小黄和周小黑。 第八章 一夜山风醉   现今社会,再如何偏僻的地方,大抵有水就有人。   这一日,洞天迎来了两位客人。其中一个年逾半百,仍自精神奕奕,只是头发有些斑驳,是个身形干瘦的小老头儿;另一个正值壮年,孔武有力,行止之间,颇具法度,带着几分军人气象。   两人带着遮阳伞、帐篷,以及一个装鱼的包和几根钓竿熟门顺路的穿过黑洞,往湖边走去。   “咦——什么时候有人回来种地来了?”头发斑驳的老头儿看着一片荒乱草蓬之中,整理出来的一片土地,又看着远处那似有炊烟起来的屋舍,不由疑惑道。   壮年人看了看,似乎想起了什么,说道:“前一段时间听说那个周易回来了,还跑到洞天种地去了,我以为是假的呢!”   “周易?周大海家的那个周易?上大学的那个?”老头儿有点不敢置信。   “还有哪个周易?!”   “真的假的哦——不是脑袋被石头砸坏了吧!他爸妈也由他?”老头儿对周易跑回来种田的事情感到难以理解。在老一辈看来,在土地里刨食吃,靠老天给脸,在当今社会,已经是最下等的活法了。若非自甘堕落,一般人都能找到个安生的活计。   “去看看,说不定能捞口饭吃。”壮年才不管许多,提着渔具,便往充满了烟火气息的那所房子走去。   他们尚未走近,周易便听得人声出了屋,看到两人,立即叫道:“飞哥哥、伯伯,你们怎么来了?”   那个壮年,周易熟识。壮年的父母连同他自己,都算是周易的爸妈的同事,在乡镇医院工作。至于那个干瘦小老头,周易也认得,只是一时半刻叫不出名字,统称“伯伯”。   “看你这里冒烟,跑过来看看能不能混到口饭吃。”罗飞洪声道。   “正准备煮饭呢!我先搬把凳子,你们在外面坐一会,里面烟多。”   “不用这么麻烦,你先做饭,我们先去找个点,打个窝,把东西放好。”打窝是钓鱼的做法,就是将一些泡过酒的米饭抛入一个特定的区域,将鱼儿引过来,以便增加鱼而上钩的机会。   等两人再次回来的时候,周易饭菜也差不多了。   “哎呀——这是鳝鱼吧,自己抓的?”罗飞甫一进屋,狗鼻子一嗅,立马叫道。   另一个干瘦老头走在前面,往碗里打瞧,“鳝鱼黄瓜、西红柿鸡蛋、辣椒炒虾米,这生活不错啊。”老头儿看着色香味俱全的三道菜,感受着从鼻孔进入、在他身体里面横冲直撞的饭菜香气,早已受不了了。   “快点拿碗筷来,我都饿死了!”都是乡里乡亲,虽然未必叫得出名字,但几十年的老面孔,也没什么顾忌的。   老头儿说话的时候,罗飞已经拿了三只碗过来。   他先给周易盛了一碗,然后给自己盛了一碗,扒着筷子,就往黄鳝肉上夹。   “你不给我装饭?”老头儿还满心以为罗飞会给自己装饭呢。   “自己没手啊!”罗飞筷子扒得飞快,咕隆了一句。   “现在的年轻人啊,怎么就一点也不会尊老爱幼?”老头笑着摇头,抱怨了一句。说到底,还得自力更生。   三人一言不发,直往嘴里扒饭,大口吃菜。大家都饿了。   饭毕,罗飞将碗洗了,邀请道:“易哥,跟我们去钓鱼吗?”   这边人的习惯就是,对于同一辈,只要没有极近的血缘关系的男性,相互之间都称哥道哥的,说好听点,是相互的尊重,是“花花轿子人抬人”,不好听点,是“互捧臭脚”,还捧得蛮香!   “你们还有多余的钓竿?”   “鱼钩鱼线都有现成的,你自己找竹子做一根吧。”   周易拿着柴刀,在屋后面找了根手指粗细、长度适宜的长直竹子,削去枝桠,将鱼线绑上,上了鱼钩、浮漂,一根简易的钓鱼竿就做好了。   夏日里钓鱼可不容易,必须早晚钓,还有做好防蚊虫的措施。   这不,罗飞老哥就被毒蚊子咬了几个大包。   “这边蚊子怎么这么毒了!去年也没这么厉害!”他感觉自己做的防蚊措施完全起不到作用。   旁边老头儿也被咬了一口,连连应和。   “易哥儿住在这边,没感觉?”罗飞见周易没说话,不由道。   “现在习惯了,就没感觉了。可能蚊子吸我血吸厌了,看见两块新鲜肉,全跑你们那里去了。”周易自知自己是罪魁祸首,但嘴上是万万不会承认的。   “要不点点艾草熏熏?”老头儿还是经验丰富。   艾草的香烟慢慢的晕开,晕成一个又一个的烟圈,将人罩在里面,再没有蚊子敢来侵犯。   两人这才舒了口气。   两个小时过去,太阳已经彻底的下了山,只留下一道白色的光圈在还山后漾荡,给以这片天地最后的光明。   三人都没什么渔获。   罗飞与老头儿都算钓鱼的老手了,但几个小时的时间,总共也不过钓上来三条指长的细鱼,而周易这个“烂鱼篓子”更不用说,还没开张呢!   周易有些不耐烦了,脑袋里转了转,心里道:空间里也有些蚯蚓,不知道用来做鱼饵怎么样。   “我去挖点蚯蚓来试试。”周易原本一直用的是两个老渔人特制的鱼饵。   “夏天太热了,鱼跟人一样,不喜欢吃荤,找蚯蚓也没有。”罗飞说道。   “让他试试吧。说不定哪只鱼吃多了素,想要改善伙食呢?”老头儿说笑道。   周易回到屋里,洗了把脸,走进卧房,把门锁上,进了空间。   被引入空间的蚯蚓繁殖的极快,但似乎被空间自带的某种“调控”控制了数量,缺乏天敌的他们,倒也不至于泛滥。   虽然如此,但只要往疏松的地面轻轻一挖,很容易找出几条蚯蚓出来。   不多时,周易就挖了好几条黑红色的小蚯蚓。   他将蚯蚓扯成两截,一节挂在钓钩上,再次甩入水中。   还别说,没等多久,浮标就直直的往地下沉去——周易感受了一下力道,开始跟水底下东西进行起了拉力赛。   “我来吧?”罗飞感觉像是一条大鱼,不由见猎心切,怕周易没有经验,连忙道。   “我自己来。”周易难得钓到一次鱼,哪里又让别人来的道理。   周易晃荡了很久,终于将那条鱼晃晕了,轻而易举的将鱼线提溜了上来。   “好家伙!”一条三四十公分的青中泛黄的黑背湖鲤钓跃而出,兀自在空中挣扎甩尾,却还是逃不脱周易的魔爪。   随着这只大鱼上钩,周易好似发了鱼运,各种大鱼小鱼纷纷往他钩上撞,即便在水面上,都能看到水底下那一条条游来荡去的黑影。   两人见周易用那根简陋鱼竿、用各种蹩脚的姿势,连连钓得大鱼,心中十分不平。   “你小子就是命好!”罗飞没好气道。   钓鱼虽然不是什么比赛,但看着别人连连收获,自己却一无所得,偏偏对方还是个生手,根本谈不上任何钓鱼的技巧的时候,那气恼,就别提了。   “有些东西,还真是有命的。”老头子一脸高深道。   “我就不信了。”罗飞说的不信,是不信只有周易能钓到大鱼。   说这话的同时,罗飞瞄了一眼被周易放到身后,装着红蚯蚓的小瓶子,左手一拐,顺手便拿了去……   “诶、诶、诶,好像有鱼了。”罗飞感觉手上一沉,脸上顿时一喜,轻声说道,生怕惊扰了什么。   这个时候,一脸沉静的老头儿也坐不住了,跑过去,在旁边张望,想要看看钓上来了什么鱼——自己钓不上,看看别人的也好不是。   一只爬满了老年斑的手极为迅疾的往地上一扫,将某只装着蚯蚓的瓶子偷入袋中,面上仍是一脸好奇——我就是来看鱼的,我什么都没做……   罗飞拿捏着钓竿,不知为什么,总感觉这一次跟往常钓上鱼的时候,有些不同,但到底哪里不对,他也说不清楚。   他将杆子拉了拉,感觉了一下力道,不断拉扯、收放,不多时,便将水底下的东西扯了上来。   那是一条约莫两米长的粗黑事物,看着尾巴甩动缠绕的样子,竟是一条水蛇。   本自一脸得意的罗飞,此时化作满嘴的干笑,“哈哈,水蛇也好,回去吃蛇肉去……”   月上树梢头,几颗明亮的星辰还在幽深的夜色里闪烁,周易撑不过,拿着几条渔获回屋了,留下一老一壮仍在湖边坚持……   风轻轻的吹过,吹皱了一湖清水,月光洒下,隐约间映出那山野间两个斜倚的人影。黑灰的人影手中,还有一根长杆斜出,一条银丝垂下,遁入平湖之中。   已经感觉到疲倦的周易,这时,才恍然而悟:他们钓的,不是那几条鱼,而是一湖清水、一轮明月、一夜山风醉……   ————   鱼儿弱弱的说道:我不吃饵,我要票票……           第九章 中秋清秋   当时间有规律可循的时候,人就逐渐有了安逸与清闲。   周易的生活已经进入了一个既定的轨道,每日里,也就是清扫清扫鸡鸭圈,也没啥其他事做。   钓鱼、逗狗,这些事情几乎占了他生活的全部。   闲下来几等同于无聊。钓鱼,钓上来的鱼根本吃不完,被他做成干鱼,一条条的挂在火炕上熏制——整个厅房、大半个房顶头都被挂着的鱼占满。   日光越来越凉了,在越来越厚的云层的遮掩下,呈现出惨白的冷淡。   几场雨下来,便感觉到了凉意,每到晚上,不得不穿秋衣厚衣防寒,看了看日子,不知不觉,竟到了中秋时候。   周易回忆着,昨夜的月,似乎还不怎么圆哩,不知道今天又怎么样。   电话响起,是周妈打来的,问他中秋回不回家,天气冷了,有没有衣服穿,要不要给他买几件。   周易想了想,还是不打算回去。   回去了,又有什么用?   父亲依旧冷眼,觉得这个儿子十几年书白读了。   二伯的脸色想必也不好看。   当初做出这样的决定,确实也自私了一些。   他想着自己要的清闲一点、安逸一点的生活,想着“农妇山泉有点田”,想着那诗文里的“采菊南山下”“带月荷锄归”,却忘了父母前辈们给予的厚望。   但这时再想这些能有什么用?   既然自私了,就再自私一回,干脆做出点成果,证明自己能在这样的地方生活得很好——父母的期望不也就是这样吗?   又有电话进来了,周易拿起一看,是他表姐的。   “王群姐,中秋快乐啊!”   “快乐个鬼!都烦死了!”那边传来极其烦躁的女声。   他这位表姐在乡镇医院工作。   本来中秋么,是法定假日,但对于医院这种地方来说,是没有什么假日可言的。按某些人的话说就是:你想要休假,那你能让人不生病吗?   不休假便也罢了,反正节假日,除非是不得以的大病,愿意跑医院的还是极少的。   但偏偏,他这位表姐是防疫站的。县里的卫生-局发了个通知,让各级乡镇组织中秋下乡送温暖的活动,也就是为那些山旮旯里的乡民、农民去免费体检和看病。   “刚才下乡回来,车在进洞天的这个山路口子这里坏了,走也走不。”王群大喘了一口气,继续道,“听说你在洞天种菜养鸡,怎么搞的?”   “外面工作压力大嘛,回来改善一下生活,洗涤一下灵魂……”周易嬉皮笑脸道。   “行了,你那里有什么吃的吗?给我们送点来,饿死我了!”   “医院里另一辆车也开出去了,还要几个小时才能过来。”   “叫别人开小车来接啊!”   “接鬼!一个个死人都不来,反正都说有事。”表姐骂道。倒也不是别人故意推脱,过年过节、迎来送往的,事情总是要多些。   “我刚炒了一只鸡,再给你们弄点小菜,搞点饭过来?你们几个人?”   “好,你快一点就行!我们六个人!”   周清看着锅里黄灿灿的鸡肉和鸡汤,浓郁醇香,合着青椒的辣爽,口水都要掉下来。   他先吃了几块鸡肉,扒了一碗饭,这才将锅里的鸡肉倒到一个大盆碗里面,用盖子封好,又煮了一锅饭,炒了两个小菜。   饿得不行的表姐已经催了好几次了。   本来还准备添两道菜的周易只好罢手,将饭菜放到空间里面,就往山下跑去——以他那位表姐的辣样,再不早点过去,就该死了!   他到了瀑布下面的一块平地上,上了皮卡,将饭菜从空间里面拿出来,放到副驾驶上,这才开着皮卡“隆隆”的往山外面去。   车才停下,车门就被打开。   “你怎么才来,饿死了!饭菜呢?给我!”   一行六人,如同饿死鬼投胎一般,不过片刻,一大锅青椒鸡肉、两大锅青菜连同大盆饭都被消灭得一干二净,别说菜汤了,连一粒饭都没留下。   “周易啊,这饭菜是你做的?不错啊!”一个大肚子中年人说道。   “那当然,我这表弟小时候炒个蛋炒饭都能炒出朵花来!”这话说的,颇有些自夸自赞的味道。   “这鸡好!是本地**,皮肉汤都金黄金黄的,吃着清甜。哪里买的鸡啊。”旁边一个稍年轻的小伙子说道。   “自家养的,绝对没有喂过饲料。买鸡找我就对了,正宗土鸡!土鸭也有!”周易趁机广告道。   “如果都是这样的鸡,那你真要给我留几只,我过两天过来拿。”先前说话的大肚中年人急忙道。   即便在这样的山区乡镇里面,真正的土鸡也已经不多见了。外面店铺里做的所谓土鸡,能做到半放养的,甭管喂多少饲料,都可以称作是真正土鸡,绝对抢手;若是买了良种鸡,丢山里面养上七八天,那也是良心商家了。   所以,中年人说周易这土鸡不愁卖,还特意提前预定,真不是说笑。   “我也要,至少给我留两只。”周易家的大表姐也是个吃货,连忙道。   其他人见此,也不知道是真好吃还是觉得吃了人家的饭菜要留个人情,纷纷一只两只的预定了。   “真的要啊。”周易惊讶道:“你们真要的话,有这么多人,我明天给你们送过去。”   ……   天色渐暗,一盏大灯从前面照来,将周易的大表姐和其他几人一同接走了。   周易趁着夜色未下,连忙驱车回赶。   穿过山洞,回到老屋的时候,山头还露着最后一点白。   他走过那十余亩果林地,意外的发现,不知什么时候,随着秋意渐至,虫灾已经过去了,久经风霜历经坎坷的桃树苗,在群虫的折腾下,竟然还长大不少,绝大部分,没有因虫灾而死去,反而再次发出了嫩绿的、几不可见的新芽、嫩叶。   周易见此,心中一动,一颗颗桃树走过去,将碧泉水淋漓而下,希望这些树能真正的活过来……   月已经跃上中天。   银盘大的月亮,似乎并没有周易想象的那么圆。   它无穷尽的肆意着光辉,清冷而寂寞。   周易浇完了树,却睡不着觉,搬了把凳子,仍由冷风拂面,呆呆的看了一阵,最后提着那根钓竿往湖边而去。   鱼钩带着鱼线浸入平湖之中,带起一圈圈涟漪,将那轮溶月都漾开了去。   鱼竿的主人似乎忘记了将饵食挂在钩上。   银亮的鱼钩,在月光的映照下,随着水面的清泳,慢慢浮动……       第十章 心满意足   很难相信,桃树竟然有如此强健的生命力。   在被虫灾肆虐过后,在渐寒的秋风中,伤痕累累的桃树的沧桑枝干上,再一次抽出了枝桠、长出了叶芽。   随着周易碧泉水的浇灌,枝桠迅速发生、叶芽几乎一日日的变大,在白日光下,在嫩枝和绿叶之间,在这万物萧瑟的秋风之中,竟然反常的开出了一朵朵粉红色的娇嫩-花朵。   一时之间,周易竟无法分辨季节,不知春秋!   秋日的桃花,成了洞天仙境中的一大奇景。   前几日,花还未开的时候,周易就开着车将医院众人订购的土鸡送了过去。   真正的土鸡价格一般是普通鸡价格的两到三倍,周易按每斤25元算,一只鸡能卖到将近一百块。这么一次卖出八只鸡,收到七百三十五块钱,算是周易的第一笔进账。   他算了算,自家养了八百三十只鸡,如果能全部卖出,差不多能收益八万元;鸭子如果也能全卖到,收益或许少点,但总共加起来十来万是没跑的了。   周易感觉自己还没发力呢,就能月薪上万,想想都有点小得意,对于“明天”,更加有信心了。   周易卖出的八只鸡,其中七只,市场反应极好;还有一只,在主人家准备宰杀的时候,双翅一振,竟发挥出远超平常鸡类的力量,振翅一飞,竟飞到了屋檐上。   人家说老马识途,却不知道小鸡也是认路的。   这只鸡从一栋楼飞到另一栋楼,走走飞飞、一路上吃吃喝喝,竟然跑回了周易家的鸡圈里,还正好赶上周易喂食。   那家主人看着到手的鸡竟然飞了,哪里肯放弃,竟一路开车直追,也随着这只公鸡行行走走,一路竟也跟到了周易家的鸡圈里。   他看着那只在鸡圈里安心吃食的大公鸡,也傻眼了。   “周易啊,你养得着鸡真是成精了!竟然还认得路!”这人大喘了口气,才接着道,“这鸡的力量也太大了,没抓住就给飞了,我开车在后面追都追不着!”   看热闹是人的本性,特别对于无聊、无事可做的人来说,更是一项不可缺少的娱乐活动。   清净的小镇,本来就没有太多的乐子,这鸡一飞、人一追,狗跟着一叫,人群就跟了上来,不是指指点点,还要高手做派的指点鸡主人怎么抓鸡,一次次的失手,一次次哀叹,在主人家累了之后,更有其他“挑战者”上前尝试,但无一不是以失败告终,甚至其中一个青年因为将大公鸡惹毛了,被狠狠的啄了一口,差点就被叼下一块肉来!   “老板,你这鸡是怎么养的,也太厉害了!多少钱一只啊?”正是那个被鸡啄了手的青年,看着鸡舍里那些洁羽光滑、精神奕奕的鸡,眼冒精光。   周易看他未必是想吃鸡,而是想报“一箭之仇”也说不定。   “那是当然,这可是纯正的土鸡,连饲料都没喂过,二十五一斤,要买赶早啊!”   “一般的土鸡也没你这鸡厉害!”青年说道,“二十五也不算太贵,我买两只鸡,老板能不能让我自己进去捉?”   周易正好省的一番力气,点了点头,放他进了鸡圈。   青年看了看那只被他一路追过来的大公鸡,看着它翎洁上扬的羽毛、蠢蠢欲动的鸡爪、还有那一只似乎闪烁着金属光芒的尖喙,暗暗转开了目光。   他被大公鸡晶亮黑油的两只小眼睛一盯,仍然感觉到手上的皮肉隐隐作痛。   青年将目光对着了一只母鸡。   他正准备悄悄的挪移过去,脚下方有动作,那只母鸡竟敏锐的感觉到危险,双翅一振,便飞进了鸡群的最里面。   青年连忙转换目标,但接连几次,都以失败告终。   他一气之下,也不管什么目标不目标的了,赶着鸡群最密集的地方便冲将过去,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无论他发起多少次冲锋,面对化整为零的鸡们,都只能以失败告终。   最接近胜利的一次,在他将一只较为娇弱的母鸡逼到墙角的时候,就在他以为“阴谋”可以得逞并露出“奸诈”、“阴险”笑容的时候,小母鸡“咯咯咯”惊恐的大叫几声,双腿一蹬,双翅用力一拍,一跃而起!   小小而有力的翅膀在它跃起的过程中,正正拍在青年的脑袋上,留下一地鸡毛和一泡鸡屎以及一脸木然、“受-精”的青年,再次跑路而去。   听着鸡圈外的哄笑声,青年感觉自己的小心脏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老板,我要买十只鸡,现在就要!”青年恶狠狠的道。   “弟兄,别冲动,你买十只鸡,吃得完吗?”周易担心的说道。他可不想对方一时激动买了鸡回去,最后又来退货。毕竟,他这价格真不算便宜。   “你卖不卖?!”青年郁气不发,眼看着就要将胸中的那口恶气发泄到周易这个鸡主人身上。   周易也不敢再撩拨这位“打了鸡血”青年,连忙说道:“行,既然你想买,我哪有不卖的道理?不过先说好,我这是正宗的土鸡,每斤二十五,谢绝还价!你带够了钱吗?”   青年一言不发,从袋子里摸出一把老人头,数出十张,“够不够?”   周易将十张红票收入囊中。   “多退少补!你等着。”周易说着,进了鸡圈。   青年还想看周易展示手段,却不想,鸡圈里的鸡对周易毫无防备,轻易便被他困了翅膀和双足,送到青年面前。   青年看的目瞪口呆。   他感觉受到了巨大的欺骗!   他绝对的相信,要不然眼前看到的一幕是假的,要不然就是被这小子用不知名的手段骗了——他脚下这十只被困了手脚的鸡,绝非他方才看到的那些活蹦乱跳、怎么也抓不住的东西。   若非如此,方才还活蹦乱跳死活抓不着的鸡,怎么一下子就变得呆呆木木,任人摆布了?   青年试探着将手往鸡-身上摸了摸,见鸡没有什么反应,又往鸡头上摸去。   “啊——”   凄惨的叫声!   青年的手彻底的出红了……   其他几个前来看热闹的人,也各自买了几只鸡回去,算是对自己这一路奔波的补偿。   “老板,你看我这只鸡,能不能在你这里吃了?从中午杀鸡,准备做饭,结果鸡跑了,追到现在,饭还没吃呢!”早先的鸡-主人说着话,肚子配合的“咕噜”了几声。   “行!几位弟兄跑了这么远,今天我请客!”周易说道。在这大山里面,弟兄并不是电影里面某种社会性质的词汇,而是对于同辈的男性之间一种亲切的表达。   “好!兄弟大气!”   周易发开柴火,煮了一大锅饭,而后杀了两只鸡,将油锅烧热,加入大蒜、花椒一爆,放入带骨鸡肉,大火炒得嫩黄,最后再加青椒炒熟,加水煮化,便是一锅再好没有过的青椒土鸡肉。   大铁锅面前,八个脑袋蹲着,八只手端着饭碗、拿着筷子、八个肚子咕噜噜直叫,八只鼻子狠狠的抽-动着,八只眼睛绿莹莹的盯着那香气直冒的金黄肉块发亮!   眼看着锅内东西都熟透,虽然知道还差一把火候,但八双筷子已经迫不及待、不分先后的往锅里伸去,专找最大快的鸡肉夹,八张嘴里同时说着:“我尝尝,看看盐味够不够!”   一顿饕餮,连锅底的最后一丝油水都被八张嘴巴掏空。   八个意犹未尽的人,每人提着一两只麻布袋,至少装了四五只鸡,一路鸡飞狗叫中往山下走去……   挺着的八个大肚子里面,只有四个字:心满意足!           第十一章 葡萄啊葡萄   八个人心满意足的离开,带来的却是极大的口碑,是十八个、八十个来买土鸡的人影。   周易养的土鸡,很快,在周边的几个镇子上出了名,八百只土鸡,看似多,却完全不够分。   顺带的,周易养的那些油水光滑的鸭子也卖出去不少,鸡蛋鸭蛋也售出无数。   地方人并不太喜欢吃鸭蛋,即便是买了鸭蛋回去,也大抵是做咸鸭蛋吃。   周易手上大量鸭蛋挤压,很难卖出手去,他也懒得为这些鸭蛋再跑到镇上去叫卖,于是,干脆下了坛子,上了盐,准备腌制咸鸭蛋吃。   来这里买鸡的人,大都听过周易烹制的“青椒鸡肉”的名头,况且从周围镇上到这里还有一段路途,买了鸡再回去,未必赶得上饭头,干脆便叫周易就地将鸡炮制了。   周易喜欢做吃的,但并不代表他喜欢当厨子。   一个人一直重复着一件事情,也是很累的,特别是带着绝大有腥味的庖厨之事——若只是做饭做菜还好,天天杀鸡宰鸭就不是个事了。   不过,作为一个卖鸡的人,在乡下这种地方,人家大老远跑来照顾生意,难道你一顿饭都做不得?人家又不是白吃你的。   特别是乡里乡亲的,有的人除了周易养的鸡确实好之外,某些程度,也是看在周家父母的面上,平日里,也是周易的叔伯辈,更不好拒之门外了。   周易没想到,他所希望的清闲、清静的生活,并没有得到,反而被某种不可知的力量,推向无限远处的深渊……让他连一丝挣扎的希望都没有。   周家老屋的另一间厅房又改制成三个灶炕的“食堂”,每日里过来买鸡的人,几乎都要吃上一只鸡才走;甚至还有不少人,将周易这里当做饭馆,特意跑来,就为了吃上一只鸡。   而且这样特意过来吃鸡的人越来越多,倒也为周易产生了另一笔不小的收入。   若是做农家乐或者专为了赚钱的人,如此客似云来、鸡肉香名远扬自然是大好不过了!   不过,到了周易这里,却是苦不堪言!   但偏偏,他每次迎客,脸上还要带着笑意;等人吃完,收拾桌面的时候,还要满嘴感谢的送人离去……   若一定说还有什么乐趣,便也只是顾客们在吃鸡时的赞赏与香甜。绝大多数吃鸡的顾客,无论吃时还是吃完,都是赞不绝口,纷纷表示下次再带朋友来光顾,周易面容含笑,苦在心里,也只有自知。   如果一定要这么劳苦,那还不如去外面当他的码农呢,回家做什么?   迎来送往、含笑待人,心累!   况且,作为工科男、半个宅男,本就不适应、不喜欢这样迎来送往的事。   周易本身就不是一个八面玲珑、善于经营的人。   无论周易养鸡做鸡的名头多大,周家老父脸色却没有变好多少——毕竟,回家养鸡当厨子是什么正当职业?累死累活不说,万一发点鸡瘟出点事,一点保障都没有。   像周父这样生活在体制内的人物,这样一个传统而保守的人,对于赚多少钱看得倒不十分重要,主要还是看一个体面,一份平安喜乐——有钱时能花得出去,没钱时生活也有个保障,这就是最大的满足了!   而周易现在的生活,正与周父心中的想法相冲突。   当然,周父也不知道周易有那样一个神奇空间,不然,或许又是另外一种态度。   但空间这样的事,周易能宣诸于口么?   换一种说法——如果你自己都不能保住秘密,又怎么能要求别人去替你保守秘密呢?   事实上,不仅周父对于周易现在的情况不满,周易也对自己现在的生活状况不满。   特别是土鸡土鸭不愁销路之后,财源倒确实广进了,生活却成了一团乱遭——每日里,忙忙碌碌,在血腥味与有腥味之间徘徊,哪里算什么好日子?   跟他希望过上的日子和回家的本初是大大的违背。   待鸡鸭都卖得差不多的时候,他决定,好好想想,为以后的事情做一个规划。至少,鸡鸭这样“养时屎尿屁、卖时血肉腥”的东西他是不准备养了。   那应该做些什么呢?   有空间这种逆天的东西在,倒是不需要愁钱或者不担心没出路的。他主要要考虑的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若非考虑长远,他完全可以在空间里种满人参,隔个几年,便都是几十年的老参,即便无法达到真正老山参的价格,那也绝对是一大笔钱。   但这样的钱,能经常赚么?   即便赚到手,又有什么意思呢?   他想过借着空间碧泉水在山中开辟一个药园,也绝对能大大的赚钱,而且是通过自己劳动得来的,并非捞偏门,用着也踏实。   但是,他,乃至他身边的人,都没有从事这一行业的,而且他本人对于这一行业既没有了解、也没有兴趣,换句话说就是:不能吃不能喝的,种了干嘛?   他还是被一种小农思想笼罩。   或许,念了这么多年大学,还是免不了受祖辈几代农人的影响,而且,这种影响,早已深入骨髓。   最后,他还是将目光放到了果蔬的种植之上。   或者说,是放到了一种植物上:葡萄。   葡萄可以是下里巴人的,山野地里就有采,农户家里就有吃;可以是阳春白雪的,想想那些西餐厅吧,那迷人的摇曳着的红色酒液,那在高脚杯上晕出的一圈又一圈酒泪,是多么的动人,几乎成了上流社会的标识。   这是一种下合农户、上通天际的水果。   当然,这一切,都不是周易想要种葡萄的最主要的原因……   ……   他的家乡,或者说就在祖屋背后的山上,就有一片野葡萄树。   这些野葡萄跟市场上卖的一般葡萄不同。   首先,这些葡萄藤极显遒劲,如龙蟠蛇绕,十分坚韧,还带着木刺;特别是老藤,虽然木刺在长久的岁月里,被时光磨去,但金黄的色泽,坚韧而坚硬的质地,却给人以极大的好感。   正是这种发自内心的好感,让当地的小孩子们、女孩子们都将这种老藤当做是最好的首饰戴在手上。同时,这样的老藤,在当地有美容祛邪的说法。   不过,这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到来,各种晶莹饰品的堆积,这种天然的、传统的、古老的饰品早已经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在当地的镇上,也只有在极为传统的老妇人手腕上,才偶尔可以看见一二。   这类野葡萄不仅仅只是老藤作为饰品的好看,更能结出甜蜜的葡萄。   每到夏末初秋的季节,炎热未去、寒冷随着夜风悄悄到来的时候,大量的野葡萄就会在高山上成熟,那一颗颗晶莹的紫色,蒙着白雾的神秘,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要掀开那层面纱,想要一一去尝试。   野葡萄皮厚而籽大,肉还少,似乎没有什么让现代社会的人们再一次尝试的。   可她除了比之市面上一般葡萄更加美丽而神秘的面容之外,还有比之寻常葡萄更多的清甜滋味,甜却不腻、甜却而清,甜到了一个极致、到了心里头,却不让人心闷心腻。   这是刺葡萄的甜,即便在工业社会,即便是高科技术催生出来的无数果品里,在当地,她还是有着她独有的地位。   每当刺葡萄成熟的季节,就能看到一户户的城镇居民、乡里农民上山去,或是为了一个野趣野味,或是为了摘来大量葡萄卖钱。   无论如何,刺葡萄都在当地,有着无与伦比的地位,这是深植于每个乡人心底的东西。   周易亦喜欢吃刺葡萄,除了略嫌弃她粒小而籽大之外,倒也觉得很好。   他心中或许早藏了一颗种葡萄的梦,只是到了今日,到了空间里那个契机的发生,到了因为鸡鸭带来的不休烦恼,才真正的将这颗梦珠拾起……   月前,周易在卧房的床底下发现了一根金黄色的刺葡萄藤,已经制成了手环模样,小小的,一看就是小儿的玩物,也只有小儿才能佩戴。   看到这个金黄色的葡萄手环,无数的记忆自周易的脑海深处涌了出来,那些童言稚语、那些童声欢笑,都从葡萄藤环上流泻出来,那是最好的记忆与最美的纯真。   那一段日子正忙得很,忙着杀鸡宰鸭做饭,也来不及多去回忆那些青涩的情怀,便下意识的,将藤环放入了他心底最私密的地方——那个神秘的空间里。   他怎么也没想到,一段小小的藤环,在进入那个玄秘的空间之后,在时隔十余近二十年之后,竟然还爆发出如许强健的生命力!   就在碧泉的旁边,在藤环落下没多久,就在周易都没有发觉的时候,藤环悄然的生根了,发出了嫩芽,并且迅速的长大,成为一条通天的强硬的巨藤!   她不用攀附,她本身就是一颗树,一棵藤脉纠缠形成的奇特大树。   当周易看到这棵葡萄树的一瞬间,他就下定了决心……   ——————   这本书正式改名为“都市之洞天仙境”,若给各位带来不便,还请原谅则个……   最后,那个,嗯,哼,那个,养肥的哥们,咱给小嫩芽施点肥好不好?   PS.感谢“小懒蛇77”的支持!感谢“视书々如命”的支持!           第十二章 桃儿   刺葡萄藤似乎发生的一些变化,并不对周围树木攀附的同时,好似自成一束,如虬龙一般的缠绕在一起,不断向上耸立。   那些探出的枝桠,便是一只只伸出的龙爪,而枝桠上的叶片,便是一朵朵绿云,金黄的龙身,一看便觉不凡。   不过月许的时光,几近外界生长一年的模样,远未到葡萄藤的生长极限,她还在不断的向上攀升,似乎没有开花结果的预兆。   周易有些担心,怀疑她是不是因为某种变异,而丧失了“生育”的能力。   空间外,在萧瑟秋风中颤颤巍巍开出零星的粉红色花朵的桃树,居然意料之外的结出了桃子。   随着周易灵泉水的浇灌,这些桃儿一日日的饱满起来,渐渐的显露出丰润而成熟的风情。   淡淡的桃香慢悠悠的在空气中游荡,也只有周易这样的狗鼻子,才能在几十米开外闻出这样清淡的桃香来。   若到了桃树地下,那香味就浓郁了。   这一次的桃子,即便没打虫药,也没被虫儿祸害,但那些过冬的鸟儿,却不那么好相处了。   周易还留下了一只公鸡七只母鸡还有三只小鸭没卖掉,准备让他们陪着自己,寥解心中寂寞。   那只公鸡,就是最开始从某人屠刀下跑掉、一路跑回来的那只。周易后来还给对方的,却是另一只鸡。   而这只被周易称作“周小宝”的大公鸡,开始跟七只母鸡过起了没羞没操的生活。   三只鹅也没被周易卖掉。   不过,无论是鸡、鸭还是鹅,都被周易赶到了棚圈里生活,由周小花、周小黑还有周小黄三只狗看顾。   所谓的看顾,就是不准它们进到屋里来。   总共十四只家禽,在被周易“赶出家门”以后,便将那片果林当成了自己的领地。   经过周易教训,倒没有鸡也没有鸭们或者鹅们敢啄食树上长好的水果,它们都老老实实的在树下吃着小虫和草籽呢。   但一有别的鸟敢进来啄食桃儿,便会成为他们攻击的对象。   现在,十余只家禽分布在二十亩地中,各自看顾一块,看着有鸟要落下来,便扑通着翅膀跳飞起来,伸长了脖子狠命的啄。   不少麻雀惨遭毒手。   周易曾亲眼见过,一只小鸟甫一落到一根树枝上,还未站稳的时候,那只已经颇为雄壮的大公鸡,不知从哪根树枝上飞下来,长颈一伸、金喙一啄,一点血花迸溅,一只鸟儿惨叫着从枝头坠落,一时之间,将天上盘旋不去的群鸟震慑!   这群鸡鸭鹅,受周易日日照顾,小灶开下,碧泉水和空间中的草料蚯蚓由他们饱食,一个个早已非“吴下阿蒙”,飞翔的能力也大增,虽然并不能像大雁一样长久的高空飞行,但一样能飞起十余米高,而且滑翔速度极快。   特别是那只大雄鸡,大翅一扇之下,便能将左近的小鸟扇晕,从天上掉落。鸡爪功更是了得,周易老屋附近的蛇类、鼠类几乎消失殆尽,只留下在水里面游的一些小东西尚能避免毒爪。   清晨,当薄雾熹微的时候,一只手从淡淡的迷雾中探出,轻轻的将枝头还带着清露的桃儿小心的摘下,轻轻的放到竹篮的最底层。   待摘满了一篮子,周易将篮子里的大红桃子放到竹制蒸笼里;放满一层,上面再加一层继续摆放;摆放完了,再去摘下一篮。   周易这么弄,并不是想将桃子放灶上蒸,而是这些桃子实在太软,根本不耐运输,若是对放到一起,下面的就得烂成一滩水。   如此来回几十次,待日头升起来的时候,周易已经近百个蒸笼架子摆满了。   每棵桃树上生的桃子极少,总共也不过十余个,但每个桃子又颇大,比成人拳头还要大上一两圈,每个重量几乎都超过一斤,汁水极丰,剥皮就食,甜爽莹润。在周易吃过的桃子中,也就比空间里桃树结出的桃子差上一筹,还没见过其他的这么好的桃儿。当然,并非说他家的桃子就是独一无二,但至少市面上是极为少见的,特别是现在这个时节,连桃子几乎都见不着了。   但即便如此,他摘了几千个桃子,竟然连三成的桃树都未摘完。   今日“逢八”,正是集日,周易开着皮卡,拖着装满了桃子的蒸笼,便往镇上而去。   他停在集市入口,将蒸笼的顶盖一掀开,露出蒸笼里一个个丰盈润足的大桃子。那蕴育了良久的桃香,在他揭开盖子的一时间,立马涌溢出来,鼻子好些的,即便站在十余米外,也能闻到浓厚的桃香。   “卖桃子咯,卖桃子咯!十块钱一个的水蜜桃啦!你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不挑不拣,十块钱一个啦!”周易鼓足气,一声吼出,真也响亮!震得周围十许米内的众人,耳朵嗡嗡直响,连他自己也震了一惊。他也未想到,自己发出的声音竟如此洪亮。   市场上几乎一半的人都被这洪亮的声音吸引过来,看到那一蒸笼一蒸笼的桃子,更是好奇:这个时候,怎么会有桃子呢?桃子怎么用蒸笼装?真是新奇!   这个时候有桃子卖,其实是不奇怪的。怪就怪在,周围很多人都认识周易,知道他的桃子是自己种的,这才觉得奇怪。因为本地的桃子或者其他作物,几乎没有反季节的。   “周易啊,这是你种的桃子吗?没打药吧!现在怎么会有桃子?”一个四十来岁保养的很好的女人说道。周易认识对方,是周妈的同事,江湖人称“六姨”便是。   “六姨啊,你是出来买菜呢?你尝一个,绝对没有打药的!”周易拿了块布,轻轻的将桃毛擦了擦,说道。   “撕了皮就可以吃了。”他补充了一句。   六姨将桃子一拿到手,感觉手上一沉,讶道:“这不有一斤多罢!”   她感受着桃子的香味,看了周易一样,感觉对方不会骗她,便那手往那红润的桃皮上轻轻一捏,桃皮顿时皱了起来;一撕,一整块桃子皮都被撕了下来,露出里面明黄色的金润桃肉,一股专属于桃子的奇香更浓烈的散发出来,撩拨着她的鼻孔、心肺。   红红的嘴唇在桃肉上啜了一口。   “嘶~”这是比果冻还有细腻的桃肉被吸进嘴里的声音。   周围人闻着那股子香气,再看着红唇啜吸桃肉的声音,一个个都暗自咽了口口水。   六姨吸了一口桃肉,只感觉莹润的桃肉在嘴里迅速的化开,变成一口清爽的桃汁和桃香一起涌入胃里,只感觉整个人都轻了一轻。   桃汁已经溢了出来,手上到处都是,她却没有管。   她看着周围盯着她,似乎在等她意见已经围成一大圈的人,连忙对周易说道:“给姨拿二十个!”六姨说着话,一只手捧着汁水淋漓的桃子,另一只手从钱包里抽出两张红票塞入周易的手中。   “好嘞!”周易拿出两个早已准备好的硬纸盒,装满了二十二个桃子,递了过去,“姨是做我第一笔生意的,送你两个吧。”   六姨准备“谢谢”的声音很快消失在汹涌的人群中。   “二十个,给我也拿二十个。”一个中年男子待六姨买完,立刻洪声说道,手上也抽出两张红亮的纸钞。   “我要十个。”   “给我来两个尝尝。”   ……   人是有盲从性的,市场里的人看见这边围成一圈的热闹,也不敢里面卖的什么、自己需不需要、喜不喜欢吃,都当是好东西,买了再说。   毕竟,现在的人,都不差钱!百来块钱,能干什么?   那些买两个尝鲜的人,很快又带着一家老小冲了进去,再次血拼。   很快,周易几千桃子就卖了个干净。   听得消息,来得晚的“观众”,一脸遗憾的走开了。   他们中人,有的甚至不知道周易卖的是什么东西,都是上来打听才知道的。   周家的二伯母也是个喜欢看热闹的性子。   市场离周家挺近,她看着这边热闹也跑了过来——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呢。   “易伢子,你怎么在这里?”她看着周易开着皮卡车,周围一片狼藉的模样,道:“你过来买什么?”   “刚才这么多人,你看到没有?怎么回事呢?”   周易看着一脸“好奇宝宝”的二伯母感到好笑。作为引起“热闹”的正主,他似乎不好怎么回答,只从副驾驶位置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几十个桃子,道:“二伯母,这些桃子你拿回去吧。这是我种的呢。”   “上面这一盒是你的,另一盒是给我爸妈的。”   “你还种桃子了?怎么现在还有桃子?”后面那一句,自然是说,周易种的桃树,怎么会现在才长出桃子来。   也不待周易回答,周家二伯母又道:“我们家易儿种的桃子,那我要尝尝……”   她也忘记了最开始来干什么的了。或许,一场热闹而已,本来就不重要罢。   二伯母打开一个盒子,一股桃香先扑鼻而至,二三十个莹润的大水蜜桃整整齐齐的摆放在纸盒里,引人馋思。   “哎呀,这么大的桃子,真是你种的?再香不过啦!没打药吧?看着倒不错。”说这么多话,她并没有准备让周易回答。本来的疑问句,是另一个层面的赞美。   她固自拿了个桃子,用手擦了擦,撕开了皮,咬了一口。   “嗯~~”一声满足的呻-吟自她鼻腔里哼出,脸上现出满意的笑容。   “真的好吃!你种了多少?卖了不少钱吧。”   “也就种了十几亩地,结的也不多。”在市场上,这样人来人往的地方,可不好说。   其实周易暗地里估算了一下,千许株桃树,经虫害之后,还成活并出果的有七八百株,每棵桃树结果十余,算起来怕有将近上万个、万许斤!   这么一算,就挺吓人的了。   以周易这样,十块钱一个桃子算,那不就又有近十万块钱入账?       第十三章 建房(中秋快乐!)   日子渐入了冬。   南方的冬季,没有太多的寒与冷,也只有那数九的几日,偶尔间,会下几场或大或小的雪,也就证明了冬季的来过。   山上却还是不同。   气候开始转寒了,到了夜里,冷风就刮得呼呼的叫,草在叫、树在叫、房屋的窗棂也在叫,似乎不堪忍受寒风的冷寂。   望向远方的时候,那远远的一撮山尖上,逐渐被云雾遮罩起来,偶尔被阳光吹开一角,便看见那云雾下面的白。   本来冬日的阳光还是很温暖的,但看到那一撮白的时候,周易便感觉到了寒冷。   他将门窗关了,收拾了东西,将家里能找到的小动物都带进了空间,径直往山下去。   过了洞子,出了洞天,又是一重天地。   瀑布水雾氤氲、流水轰隆,绿树白花,在这冬日的幽谷里,竞相盛旺,竟与春日没有太大的不同。   周易开着小皮卡,沿着山路盘旋而下,很快便到了镇上。   从农贸市场的左边一个岔道进去,看到一栋六七层的长楼,楼中自上往下书写“清山医院”四个金光闪闪的大字——周易行至医院门牌楼下,未进门口,往左一拐,停了车,家便到了。   医院楼门的正对面,三栋几乎等高的、一样样式、连门脸都相似的四层高楼房,便是周易的家。   准确的来说,中间那一栋是周易的家,左边是周家二伯家,右边是叔叔家。   二伯家在入口处。   二伯母在门脸处开了个小店面,赚不到什么钱,纯当个活计。   门脸前宽阔,经常引得一众大爷大妈在门口歇凉,或者干脆摆一张小桌,打起牌来。   “清伢子,你怎么回来了?听说你种地赚了不少钱啊!你大学不是去学种地去了吧。”虎叔叔坐在一条黑长凳上,看到下车的周易,取笑道。   “赚什么钱,能不饿死就行了!”这是周父的声音。   儿子回家种地,都那么久了,他心中的气也消了不少,不再至于像先前那样没个好脸色看。   周易卖鸡卖桃子赚了多少钱,还是有人给他算过账的。在这小镇上,什么都瞒不住,很快就传了出来。   于是,又有人说:“这大学读了还是有点用的,你看,人家周易种田都比别人家种得好!听说半拉年就赚了几十万呢!”   周父听了,虽然对自家孩子去种田还是不认可、不支持,但面上却还是有了几分光彩。   况且,最近新闻上经常播出什么大学生回乡创业之类的新闻,也给了周父几点安慰,看——我家孩子这不是种田,是回乡创业、回乡致富!   周易跟几个叔伯寒暄了一阵,转过话题道:“虎叔叔,我想在洞天建栋房子,你看怎么样?”   他口中的虎叔叔,正是右边楼房的主人,周易的亲叔,周大虎。   “建房?”虎叔叔一脸惊诧,“你赚了多少钱了?就要建房!不会真准备待在家里不出去了吧?”   父辈们都以为周易回来折腾一番,等受了苦,就会继续出去找工作的。   “明年,我准备再包点地,多种点东西。”周易平静的说道,“现在二十亩地,就赚了二十几万,如果再多承包点地,那不是赚得更多?一年几十上百万,可比城里好。”   “城里面工作压力大,不比家里,而且生活成本也高。如果能在家里呆着,跑外面去干嘛?”   叔伯几人,连同周父,在这个时候,才感觉到孩子并不是发了癫疯,而是深思熟虑过的。他们看着这个因为成日在太阳底下而皮肤古黄的孩子,只感觉自有一股别样的让人不由自主去信任的东西在身上。   周父也不再一力阻止,接口道:“在家种地可比在外面工作辛苦多了。你也做了大半年,难道没有一点感觉?”   “我还真奇怪,你从小就娇生惯养,怎么能种出地来。”   被周父这么一提,其他人心中的那种奇怪也被放到了明面上。   周易是他们看着长大的,怎么个样子,他们不清楚?   无论周易手里掌握了什么新技术新手段,种地这事,终究还是要人亲自下去才行,其中的苦累,这些种过田的叔伯们哪里不知道?   乡镇里大学生不少,外出打工见过世面的更多,就这些叔伯们,那个不少走过南闯过北的,但就没有见过真正文化人靠种地来赚钱的。   这样的事情,周易还真不好解释。   他只是半开玩笑着说道:“我说咱家祖坟上冒青烟了,我是被爷爷叫回来种地的,你们信不信?”   所有人都对周易这个荒谬的解释不以为然,但一颗种子却在他们心中发芽,随着周易真种出点什么,乃至带着全镇人民致富、甚至将影响力播撒到全县、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全世界的时候,最开始种下的这颗种子,终于牢牢的扎稳了根,长出了一棵大树。   当人们对于周易的成就感到不可思议的时候,“祖坟上冒青烟、祖宗保佑”就成了最好的解释和心中的慰藉。   看,并不是我们不如人家,是人家有祖宗保佑的呢!   对于他爷爷传梦给他,让他回家种田的事,大家也就深信不疑了。   除了这个解释,还有什么东西能更好的解释,这个高材生放着大城市里的空调不吹,偏偏到乡下种地致富呢?   “虎叔叔,我是真准备在洞天建个房子,你给参谋参谋呗。”周大虎原本是一位泥瓦匠出身,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现在已经成为了镇上一个小包工头。小小的乡镇,几百几千栋或大或小的房屋,有小半是出自他手。   周大虎没回答周易的话,望着周大海,问道:“他要起屋,你看可以吗?”   在周家叔叔看来,家里的事情,还是要周父才能做主。   “他自己的事情,我不管呢!别叫我给他出钱就行了!”   周大虎听了周父的话,知道他是默许了周易的要建房的事。   周妈不知什么时候,从医院里出来了,听到周易赚了钱要在洞天建房的事,不由笑道:“正好家里的房子靠着农贸市场,吵得很!以后你建了房子,我跟你爸可以到你那里去休息、养老。”   周父听了,也自笑了笑。   周大虎见此,又跟周易合计了一番建房的事,将其中的困难,特别是砖瓦运输方面的麻烦,说了出来。   所谓“一人计短众人计长”,周围人也七嘴八舌的出着主意,很快,便有一个办法被提出来——弄一个吊机在瀑布顶上,直接将建筑材料吊上去。   不过要弄一个好点的吊机,还得废不少钱,况且,因为那瀑布极高,不安全不说,效率也慢,还不如人工担呢。   最后讨论来讨论去,还是用传统的办法,先将瀑布旁边那一段几百米长斜坡稍稍拓宽、修正,而后用车子将建筑材料运到洞口,最后人工担进去……   “你要建一般的楼房,倒没什么问题,但像你说的,要建一栋跃层式的小别墅,还得找你二伯画个图纸出来。”周大虎说道。   周家二伯在镇上做协调管理工作,平日里的爱好,就是写写画画,经常给人家建房子的出谋划策,很快就成了当地有名的“建筑设计师”。谁家要建房子了,有什么要规划的东西,都拿来给他过目,或者干脆找他设计。   他给人设计房子是不收钱的,但一般来说,人情往来的关系,对方也免不了送些烟酒或者其他土特产来。   周家二伯也欣然受之。   不几日,综合了周易自己的意见之后,图纸出来,正是一栋跃层式的二层别墅。可惜没有三维的外观模型图纸,周易也只能从设计图上,大略的知晓建成后的模样。   周易付过一部分工款,趁着天气还未大冷、年节尚未至的时候,周大虎便招呼了人马,备齐了材料,风天火地的开工去了……       第十四章 年节   周易和周家叔伯商量好建房的事,便开始从皮卡车上“卸货”。   他早就准备将老房子拆了,盖新屋,因此,各类锅盆瓢碗乃至被褥都带了下来,在皮卡车后箱里堆得老高,占了近半车斗区域。   车里诸如鸡蛋、鸭蛋、鹅蛋还有咸鸭蛋之类又占了小半位置。   熏制的各种大小不一的不知名的鱼类、肉类还有腊肠、腊排骨等吃物又将剩下的部分占得无多。   最后还有一小部分,带着周易从空间里面带出来的特产,比如空间水果酿制的果酒、蜂蜜等等。   “来,各位叔叔、伯伯、婶子还有阿姨,见者有份,一人一条腊鱼!”周易提着个麻布袋,从里面拿出一条条大小相近的被熏制得黑黄、带着浓烈鱼肉香气的腊鱼,分发给坐在门口纳凉的各位叔伯。   “这怎么行,你自己吃吧。”这些叔叔伯伯婶子阿姨们纷纷推拒。   推拒是应有之意,只是在看周易的诚意。   周易的诚意是满满的。   他将手中的一条条腊鱼“强-塞”到各位叔伯婶子阿姨手中,“都是没事从湖里面钓的,给几位叔叔伯伯还有婶婶阿姨回去尝尝味道。”   周易将事情做到这地步,倒也没人推拒了。   “都是你钓的?这么多?”其中一个阿姨惊讶道。   另有一个不知从哪里听说了周易钓鱼的老叔接口道:“我听罗飞说你钓鱼运气好,总能钓到大鱼,我还不信。这些子可信了!”   另一个老伯强烈反驳道:“运气好能钓到这么多鱼?你试试!”   那位老叔也觉得不对,连忙道:“那个罗飞,自己钓不到鱼,别人钓到了就是运气好!我要去说说他才要得!”   叔伯婶子阿姨们都满脸称赞的带着笑意离开了,口中的漂亮话,像不要钱似的洒出,哄得周易父母乃至几个亲叔伯脸上都绽开了花。   “你给他们这么多鱼,你虎叔叔有吃吗?”周大虎看着周易,一脸笑意的问道。   “当然有啦!”周易从车斗里面提出两麻袋的鱼,一袋送给二伯,一袋给了周大虎。   他又从车斗里拿出两个玻璃罐子出来。   玻璃罐一拿出,一股浓厚的甜香带着一股奇异的百花香气涌动而出,勾-动着周家几位叔伯的鼻息,将他们的目光吸引了过来。   “蜂蜜-吗?哪里来的?这么香。”二伯母接过一罐蜂蜜,将玻璃瓶口打开,露出其中金黄色-丝滑的蜜-液。   愈发馥郁的香气争先恐后的从玻璃罐子里涌出,不断的涌入在场诸人的鼻孔,让人涎液直往外涌。   “我在山上发现了一窝野蜂,在蜂窝里发现的蜂蜜。这些蜜都是我滤好后装瓶子里的。”野蜜往往带着各种杂质,而且多成固体状,周易为了打消诸位叔伯婶娘的疑虑,便这么编了个幌子。   “这是给颖妹、蓉妹还有婷姐吃的,你们可别吃了。”周易笑着对几位叔伯说道。颖妹是周大虎家的堂妹,蓉妹和婷姐是周家二伯家的堂妹和堂姐。   “你都这样说了,那我还就要吃一点看看。”二伯母其实早有些馋了。她本来就是个喜欢吃甜食的,不过性格“腼腆”,总要拐个弯才将自己的想法表达出来。周易这番玩笑话正好给了她个好借口。   “哎呀,这是我给我妹妹留的呢,你怎么吃了?”周易也乐得看他二伯母像个孩子样的笑闹。   “我就要吃啊,那怎么办?”说着,二伯母舀了两勺蜂蜜入碗中。   乡镇这样的地方,少不了蜂农,也少不了蜂蜜,但不知为什么,周易这蜂蜜却特别显得诱人,但偏偏就说不出诱人在哪里,只是觉得更加芳香馥郁罢了。   蜂蜜是极甜的,一般吃的时候,都要加温水冲化才行。   二伯母已经迫不及待了。   她闻着那股子浓厚而不冲人的香气,将粘在勺子上如金丝一般泄-落的蜂蜜-舔舐-入嘴。   香滑爽甜的蜂蜜,在入嘴的那一啥那,化作千万道金丝,在她口-中-缠绕、在她舌尖蹦跳,慢慢的化开,化作一颗接一颗的液体-真珠,滑入-喉-腔之中,直沿十二重楼而下,遁入胃袋的深处,融作一滩生命之息,缓缓的在体内潺动,滋润着身体的亿万个细胞……   到了这个时候,浓重的香气就越来越淡了,却又如丝如缕、不绝不断,缠绕在鼻间、心间,缠绕到灵魂的最深处。   金黄的蜜-汁,远没有寻常蜂蜜那样甜到发腻的感触,只有一股沉淀到极致的梦幻芬芳在缓缓的逸散,挥散而不去……   “我也尝尝看。”   看着周易的二伯母久久的没有动静,周大虎也忍受不住这股香味的挑拨,进了屋去拿勺碗去了。   不多时,整个纳凉的平场都溢满了蜂蜜的芳香,平场上的周家众叔伯婶娘还有周爸周妈,无一例外,都端着个小碗,拿着个小勺,吃的啧啧有味。   那一勺勺的金丝,在空中泄落,不断滑入众人的口中,给人以最大的视觉冲击。   周围来往的众人,有不十分熟悉的,便在旁边耸了耸鼻子,偷偷的打瞧过来,看这些人到底在吃什么东西这么香;熟悉的人呢,直接大大咧咧的走进周二伯家店面,“一吃究竟”……   ……   天气越来越冷,日光越来越惨淡,即便在这样的南方,太阳-射下来的时候,也已经很难感受到暖和了。   山上的路,在夜里的时候,已经开始结上了冰,有时候一整天都不化。   周大虎的施工队也停了下来,所有人都在家里忙碌,节日的气氛,逐渐酝酿了出来。   过年的前三日,一场大雪纷纷扬扬的落下,近处的房屋上、地面上,远处的树上、山上,到处都是雪白一片。   整个世界,似乎除了让人牙齿打颤的白,就没有别的东西了。   孩子们成了这个雪白的世界最后的一道亮丽色彩,他们穿着各式各样的新衣,在雪地里跳着、笑着、打着滚、堆着雪人,将一个个雪球扔来丢去,欢笑声、欢呼声,在这一刻的天地里、在这寂静的白色的时空下,肆意的挥散开去……   炮竹声开始响了起来。   起初是零零散散的,可能是几个贪玩的孩子在扔“炸响”;逐渐的,零星的爆竹声渐渐密集了起来,在冷色调的夜空中绽开一朵朵奇迹般的焰花。   所有人都知道,“烟花易冷”,但所有人又乐此不疲的让一朵朵烟花在空中绽放。   在寒冷的夜空中,在夜空的某一个极短的瞬间,绽开那一朵只属于某人的花……           第十五章 世界那么大   时间退回到一月之前……   周家的楼道里,各种鸡鸭禽类和狗叫声哄传而出,在狭窄的天井中轰响。   “旺——旺——”   “咯——咯咯咯——”   “嘎——嘎——”   周妈在家里听着越来越响亮,一声大过一声的狗叫声、鸡叫声还有鸭子与大鹅的叫声,这些叫声混作一团,在周易家楼房的天井中回响,比菜市场要热闹十分。   周妈听着越来越近的叫声,急忙从家里跑了出来,往楼梯口一看,不知什么时候,一黑、一黄还有一黑白花色的小狗蹲坐在地垫上,不时的叫唤一声,似乎在等待着什么人。   三条狗将楼梯口堵住,也将乱糟糟的一群比寻常家禽高上一个头的鸡鸭鹅类堵在了楼梯下面。   这些鸡鸭鹅们想要往楼梯上走,却被三条狗拦住,不时吠一声,充作警告,同时,晶亮亮的三对眼睛往楼下望着,似乎在等待着什么人。   周妈不知为什么,总在这三条狗的眼神之中,看到如同人一样的灵光和神采,似乎透过那三双眼睛,能传递出一些能让她看得懂的东西。   她鼻子中闻到一股让人嫌恶的臭味。   周妈往楼梯底下一望,正瞧见几只随地大小便的鸡鸭,面色一皱,立马大叫起来:“周易——周易!你在搞什么?快点回来,你回来看看?!!”语气之中,充满了责问之意。   周易听得周妈的叫声,再一回想那充斥耳膜的鸡鸭鹅狗的乱叫,脑袋不由一大,提着几个大袋子,三步并作两步的跑向楼上,一脚下去,正好踩到一坨鸡屎,当真是臭不可闻,恶心死人啦!   “下去,都下去,都堵在这里干嘛?!!”   群兽一见着周易,立马静默下来,几十双眼睛都看着周易,似乎等听他号令。   众兽未必听得懂周易的“人话”,但看到周易的表情和肢体语言,立刻就秒懂了!   三只鹅走在最前面,带着三只鸭子“小弟”;一只约莫有七八斤的赤红血冠的大公鸡昂首阔步,带着七只母鸡紧随其后,似乎经过排演一般,排着队往楼下而去。   周妈瞪大了眼睛,“你这些东西,都是经过军训的?”   对面楼里伸出头来看热闹的婶子,看着这一幕,也不由奇了一奇,“看来咱家周易读书还是有点用,你看一群鸡鸭都训得这么好,还养什么鸡,早该去弄个马戏团啦!”   “婶子这主意好,要是混不下去了,就去耍马戏去!”周易笑着道。   “这也是一条路,该叫‘大学生马戏团’。”周妈也打趣道。   生性好洁,一天能将家里拖上两遍的周妈,闻着空气中弥漫的那股子屎臭味、骚臭味,再一次皱了皱眉头,冲周易斥道:“你这个畜生崽,快点上来将那些脏东西打扫干净!”   周易将手中的东西拿了上去,在周妈嫌弃的目光中,放到了厨房里,又将楼梯道口用清洁剂清洗了好几遍,终于在周妈认可的目光中,停歇了下来。   周妈站在楼梯上风,闻着周易身上那股鸡屎鸭屎的混合气味,非常嫌弃的看了他一眼,笑骂到:“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个畜生崽?以后还这么臭,就别进我家门了。”   “还不赶快去洗洗!”   “哪有你这样当妈的?”周易不忿的反抗道。   “我这当妈的怎么了?供你吃供你喝的,还供你上了个好大学,结果没想到供出个养鸡的崽子。”周妈笑骂了一阵,闻着周易身上那股怪味,再次将眉头深皱,“快去洗澡,臭死了!别啰嗦了!也就你自己受得了!”   “再臭还不是你生出来的?”周易反驳了一句,眼看周妈口中唾沫如黄河奔泻,正要将他淹没,立马乖乖的进浴室冲洗去了。   周易从浴室出来,刚经过楼梯口的时候,眼光一闪,正巧看见还乖乖的顿在楼梯口处地垫上的三只狗儿。   三只狗两大一小,乖乖的蹲着,一言不发,眼中带着似要被人抛弃的脆弱与慌乱,让周易心中一软,心疼得也顾不得刚洗完澡的洁净,连忙下了楼梯,将三只狗逐一安慰。   周小黑、周小黑和周小花经过周易常日用灵液喂养,灵智还要胜过五六岁的小孩子,经常露出人性化的一面。   由于他们是周易养大,特别是在山上的时候,几乎是一人三狗相依为命,其中感情之深厚,难以与外人相道。   周易无聊寂寞的时候,就跟狗儿说说话,或者做一些有趣的游戏,心情这才熨帖一些,寥解寂寥。   远离红尘人世,过那清逸的隐世生活,是周易在大都市之中的一个向往,是一个梦中的想象,但当真正遁入山林的时候,又不得不被各种因缘扰乱,不得安生。   到了真正清寂下来的时候,十天半月就他一个人独对朗月,那时的寂寞难言,又与谁说?   他终于还是知道,自己不是一个真正的隐士,也不是一个能修成石头、千年一日的洞中仙,而是一个个普普通通的肉体凡胎,有一付寻常人的心肠——即便得了个神秘空间,也不能改变这一点。   至少现在是改变不了的。   他大约明白,自己是喜欢那种独出尘世、坐观风云的生活,但偏偏又是一颗红尘之心,渴望红尘中的繁华与亮丽,偶尔也渴望那纸醉金迷,没有经历过醉生梦死,没有入得其中,知晓其中的痛苦,哪里又真能下定决心出尘出世?   周易了解他所谓的返乡种田的安逸,终究只是一种自私的逃避,没有一颗出尘的心,哪里不是红尘?   有了一个出世之心,哪里又不是南山?   正因为这样,所以即便在山岭田园之地,即便得了一个神秘奥妙不可言说的空间,周易也终究难逃红尘奔波,折腾得自己劳心劳力又劳神。   作为一个男人,作为一个正常人,作为一个有本欲的人,若没有经历沧桑、看破繁华,哪里会是天生隐士?   陶渊明若没有“误入樊笼里,一去三十年”,哪里会知道那红尘深处的种种羁绊困楚?若无此经历,又怎会发出“既以心为形役,奚惆怅而独悲”的感慨?   谁能想象,一个一无所有只知种地的农户,能发出这样的感慨?   隐士,永远是历经繁华、阅遍千人的高士,即便种了田,也与“田舍汉”有根本的区别,这不是身体上的,而是一种精神的超拔。   周易想了想自己。   他向往的是一种清闲而安逸的小资生活,而绝非农民式的种田生涯。   他受了某些思想的影响,一得到空间,第一个想起来的就是回家、就是种田,却没想到,这绝非他所想要的。   世界那么大,为什么不出去看看呢?   独居一隅、坐井观天,真的是他所希望的生活吗?       第十六章 三汪   三只狗儿已经长得足够大了。   除了周小花因为品种的缘故,仍旧只有周易膝盖高之外,另外一黑一黄两只土狗,都长成了半人来高的大型犬,远远要超过周围寻常的犬类。   周小黑是天生的猎犬,随着灵泉水的改造,逐渐的返本还源,腰细而腿长,不用奔跑,便能感觉到那条细长腿之中的灵巧与爆发力,长长的犬吻,更让他有足够的空间撕咬猎物。   周小黄是一条普通的乡村土狗,但却比寻常土狗高上一两个头,比周小黑都要高上不少,粗壮的腰身和四肢、金黄色光滑爽亮的毛发,慵懒而温润的眼神,让人感觉到这条有着“纯正土狗血脉”的大黄狗的不同,极容易感受到它的温和与温驯,远没有寻常犬类的攻击性。   周易小心的看了看门里,见周母已经进了里屋。   他手指往嘴前一放,对三狗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将三狗招了上来,带着他们进入并不十分宽敞的卫生间。   周易向做贼一样,轻轻的将卫生间的门半掩,拿出个拖把,将三狗留下的痕迹小心的拖干净,又轻手轻脚的进了卫生间里面。   卫生间与周家的客厅、卧室之间有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廊的中间有一个出口楼梯,连通上下几层。   周易在卫生间门口看了看客厅和卧房里间,见没有其他动静,小心的阖上了门。   三狗的皮毛都是极其水滑滋润的。   周易轻轻的将肥皂水依次往三犬的身上涂抹,细细的搓揉,最后用温水冲洗干净。   三狗经常跑去周家老屋前面的那个湖泊游泳,甚至学会了“狗抓鱼”的绝技,对于些许水沫,已然习惯,任由周易施为,倒也没有出什么幺蛾子。   待周易将他们身上的肥皂沫冲洗干净,三狗感觉到身上毛发贴肤的不适,习惯性的晃动着身躯皮毛,一时间,无数水滴随着三只狗的晃动,四散开去,又给周易洗了个澡。   “周易?在厕所干嘛呢?这么久没出来!”周妈久未见周易,本来准备与他好好的说一会话,但长时间不见他动静,出来一看,不知什么时候,周易又进了卫生间,只听见里面水声哗啦的响,半天也不见人出来,不由一问。   周易听得周母声音,连忙道:“感觉身上还有点臭,我再淋一下。”   他刚为三狗洗澡,又脏了一身,再一次抹了全身肥皂,淋了个澡。   三狗的皮毛经过几次“甩干”,已经恢复了光滑,但水渍仍然未去。   “呼——”   吹风机鼓出极大的热风,吹在了周小花的身上,让它淋洗过后、沾黏不爽的毛发很快就熨帖、蓬松了起来,黑白色油光发亮极显生命活力的洁净皮毛,立刻让周小花变成了一只萌萌美美的小犬。   周小花臭美的照了照镜子,自我感觉不错,感激似的、讨好的用粉红色温润的舌头,为周易洗了个脸。   周易也不知道周小花什么时候喜欢上照镜子的,或者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狗也不例外么?   他依次为三条狗吹干毛发,尽力让三条狗都变得干干净净,这才带着他们出了卫生间。   三狗刚到客厅,正碰上从卧室出来的周妈。   周妈陡然看到两条大狗,低声惊呼一声,带着百万分的戒备与小心,慢慢的往房间里退去。   “妈,没事,他们不咬人的!”周易站在后面笑道。   周妈在楼梯间的时候,已经注意到了三只狗,不过三狗都蹲着,被楼梯遮掩住,没有显露体型,她倒也不害怕,而且也没想到周易会将三狗带上来。   “小黑、小黄、小花,跟姐姐打个招呼!”   “姐姐”是周易对于周妈的奉承。   哪个女人不希望自己永远年轻漂亮呢?   况且,周妈保养的不错,四十来岁的年纪,看起来只有三十来岁,若忽略这血脉上的关系,叫声“姐姐”也是可以的。   三只狗听得周易的招呼,人性化的抬起一只前腿,对着周妈摇了摇,跟一般人摇手打招呼没有半点不同。   周妈微微一讶,看着三只狗的表现,异样的萌态让她稍微忽略了三狗可能的危险,心中的警惕降下了不少。   “小黑、小黄、小花,跟姐姐握握手,请求姐姐收留。”周易看到周妈逐渐缓和的神色,接着说道。   在周小花这只萌系的带领下,三只狗依次上前,将狗爪子伸出,和周妈握手。   周易看周妈仍自愣愣,不由道:“妈,人家要跟你握手呢!”   “哦——”周妈回过了几分神,蹲了下来,跟那只狗爪子握上,才想明白发生了什么。   这个时候,另一只狗爪子又递了上来。   她忍着对于犬类的几分畏惧,又将手与剩下的两只大狗握了握。   “小黑、小黑、小花,咱们拜托拜托姐姐收留。”   三只狗看了周易一眼,接受了他的动作指导,依次立起身子,将前脚放在胸前,做作揖状。   周妈作为一个正常的女性,彻底被这三只大小狗萌翻了,虽然她仍然有些畏惧两只大狗,但心中的警戒值已经降到了最低。   她双手抱起周小花,轻轻的抚摸着它的脑袋和毛发,喜欢的不得了。   女性没有几个不喜欢小动物的。   周妈之所以远离这些东西,一是工作原因,没有时间打理;二是因为天生好洁,家里每天都要拖上两三遍才好,哪里会养狗这样的宠物?   她抱着周小花,还不住担心道:“不会将屎拉在家里吧?会不会咬坏东西?”   周易还没来得及回答,周小黑就冲着周易叫了一声。   “他要大便了,我带他去厕所。”周易对周妈解释道。   周妈也跟着过去,只见随着周易的指点,周小黑将一泡臭臭准确的拉在了马桶里,更加机灵的是,竟然被周易这么一指点,连冲厕所都能自己动“手”了。   周妈见此,本来足够惊讶的她,更是惊奇得不得了。   终于,她试探着用手摸了摸周小黑的头,又摸了摸它的下巴,感受到它的顺和,不由说道:“我现在真的一点都不担心你了。就你这么训狗的本事,到哪里也能有口饭吃!”   “难道你以前还担心我吃不着饭吗?”周易笑道。   “以前是不担心的,但前段时间就又有些担心了……”           第十七章 玉   “你到底赚了多少钱?”周妈有些好奇道。   有人说周易光靠卖鸡卖鸭还有卖桃子就赚了几十万,但周妈是不十分相信的,毕竟,无论鸡鸭还是桃树的种植,成本就要不少。   外面流言满天,周妈还是有几分好奇。   有些话不好在外面问,但家里,关起门来,还是可以说说。   “二三十万吧。”周易说道。   “鸡鸭加在一起,就有十几万。”   “你养了多少鸡?十几万?你没成本的吗?”   “鸡鸭都是八百多只……至于成本——只有买苗的时候有些成本,后面都是让他们自己找东西吃,哪里有什么成本?”   “那你那鸡也是长得快的。我虽然没养过鸡,但人家养鸡的,别说各种驱虫打虫的药,饲料钱也要不少,长得倒不比你的鸡快多少。别人说你养鸡一点饲料都不喂,我还以为是假的呢!”   “你养的鸡我也吃了,味道还真不错!不过,二十五块钱一斤的价格,你还真敢卖!也是现在人有钱了,不在乎那十几块钱……”周妈说道。   “二十五块钱很贵吗?我只听说土鸡价格是一般饲料鸡价格的两三倍……”   “人家乡下农户家自己养的鸡,养上年过半年的,也就十七八块钱一斤,你倒好!”周妈笑着,不知道该怎么说周易才好,或者真该是周家祖坟冒烟了,随便捣鼓点东西,都能赚到钱。   当初周易那十几亩桃林上一团团的虫子,看得她都头皮发麻,谁能想到,就这样一窝虫子林,到了秋天霜后,竟然还能结出大桃子来,被周易卖出十块钱一个——这不是周家祖坟冒青烟了,还能有什么?   谁也不知道,周易有那么一个神奇的空间,所有的奇特事,当用科学的道理、实际的逻辑无法解释的时候,乡人就会自己编出一个能让自己相信的理由,“催眠”了自己,也“催眠”了周围的人。   有时候,连周易都会相信,自己得到这么个空间,不是某种偶然,而真是祖坟上冒青烟了。   当然,无论是不是,都不能成为阻挡周易祭拜宗祖的借口。   几位老祖宗老爷爷的坟墓,都在周家老屋后头的山林竹林边上,周易有时间的时候,也去照顾一番,常去看看。   他将祖坟上的杂草都拔除了。   空间里被他培植到近两人高的金桂树,移植了出来,除了自家房门前侧种上一棵,其余的,每个坟地都被他植上一株,秋季一至,不大的桂花树上,满满的是金黄色的星,浓香馥郁,香飘数里。   金桂虽然不大,但已经能承载数里之香,承载那一树金冠。   在空间里的时候,金桂依然是这样的芬芳香郁,但没有被周易在意。   但当秋风一起,浓厚的金桂之香,被长风一吹的时候,那满地的碎金、那满蓬的芬芳,才终于让人明白桂树之魅力,也难怪在古老的神话之中,最美的女神嫦娥要与月桂相伴了,因为她们都是最美好的象征啊!   周易与周妈闲聊了一阵,将能交代的都交代了。   周妈又不知从哪个箱柜里翻出个珠宝盒。   盒子打开,是一块金镶玉。   寻常的不甚透明的玉质上面,养出一个金灿灿的菩萨。   周易倒还喜欢玉佩。   小时候有一个玉佩,被某个无良的教导主任以不能佩戴珠宝首饰的由头给收取了,带了几十年的感情,也随之而去。   那主任让周易写一封“自白书”,承认自己的错误,但年少气盛的周易,哪里会理会?那一块观音玉,就此不知去向。   眼前这块玉佩,或许是因为镶金的缘故,显得沉重而不称手。本来温润的玉佩,被黄金一嵌,似乎也变得庸俗起来。本来就不甚好的玉质,因着这闪闪的金光,愈发的显得浑浊。   有个词,叫“眼缘”。眼前这块金镶玉,明显就不对周易的眼缘。   因为是周妈送的,周易也只能“惊喜”的接受,小心的戴上。   “喜欢吗?”周妈笑着说道。   “喜欢。如果没有镶这块金子,就更好了。”周易说道。   这不是一种欺骗。   周易的喜欢,不在于这块玉,而在于父母的这一份心意,母亲对于自己的这一片纯真的爱心。   ……   夜,在不知名的时候降临。   周易回到卧室,关上门,身躯蓦然一幻,进入了那个神秘的空间。   一天的忙碌,身体不甚疲累,精神却也倦了。   他习惯性的脱了衣服,躺倒在那眼碧泉之中。   碧泉水永远是那么的清澈而宁静,似乎没有什么东西能让她浑浊。她比最美丽的玉石更像一块宝玉。   周易让碧清的水,慢慢的浸润了他全身,浸润他全身上下的每一个细胞,清澈而略显冷冽的碧水,缓缓的润进他灵魂的深处,给疲惫的灵魂,一次最彻底的洗礼……   周易没有看到,当他沉浸在碧泉水中的时候,感受着比往常时候更舒适清爽的全身滋润的时候,方才带上的那一方玉,在更加碧绿的泉水之中,慢慢的融化快来,泛着淡淡的绿意,闪烁着绿光,最后消失殆尽,只留下那一块金光闪闪的庸俗。   他从碧水的滋润中醒过神来,只感觉全身上下无一处不觉清爽而轻健、无一处不是放松、无一处不觉润泽、无一处不是莹润。   他感觉身体前所未有的舒坦,似乎从里到外、包括內腑之中的最深处的渣滓都被这一缕缕碧清的泉水给洗净!   这种感觉,就如同他第一次在体力透支之后,进入泉水之中浴洗一般。   他抬头看了看,不知为何,总感觉空间高长了一些。   周易摇了摇头,觉得是自己出现了错觉。毕竟,他长久的期望,空间能像某些小说之中那样,随着植物的丰满,逐渐成长,但显然,现实虽然有时候比小说还离奇,却并不尽然类同。   他从泉水中起出身子,踩在柔软的土地上,便感觉轻飘飘的,似有无尽的畅快。   周易总感觉自己身上少了点什么。   他往身上看了看,往胸前摸了摸,摸到一根红绳,而那绳头系着的一块金镶玉,不知什么时候,失去了踪影。   周易想了想,他分明记得,在他进空间的时候,还能感觉到那沉甸甸的呢。   他往那泉洞之中一看,正瞧见那碧绿清澈的泉水之中,一块金光闪耀的东西,在水中沉沉浮浮。   周易捞起来一看,正是那块玉上镶嵌的那个黄金菩萨像。   他又往泉水之中看了看,竟找不着那块玉。玉石竟似凭空消失了一般!   周易看了看明显更富光泽澶润的皮肤,感受着愈发轻健的身躯,又抬头看了看似乎高上了一些的“天空”,最后往四周望了望——不知什么时候,亩许方圆的土地,在混沌色的界壁周围,又“长”出了一圈土地,使得原本并不旷阔的空间,又敞亮了几分。   玉,是玉。   周易轻易的想到了带来这一切的,都是玉的作用……   ah         a    第十八章 清明   初春的晨,格外的清、格外的冷,还带着冬日料峭的寒,也只有被窝里的温暖,最让人难舍。   周易半个脑袋伸在外面,感受着渗进屋子里的冷寒,又将被子拉了拉,脑袋缩了进去,继续在暖和中舒眠。   正是个最好睡觉的时候。   三条狗不知什么时候,爬到了床上来,爬到了周易的被窝里,带着自己的体温和柔软的皮毛,在相互的依偎中感受到更好的舒适。   这时候,连狗都想要睡个懒觉。   狗儿们嘴部的肌肉已经松弛下来,在安眠之中,带起淡淡的微笑。   “咔嚓——”   卧室的门锁打开了。   周小花眼睛眯了眯,继续躺在周易的咯吱窝的安睡。   周小黄巨大的狗躯动也不动,只抬起头来,看到“滚”进来的一个小萝卜,又将脑袋放下,继续它懒懒的觉。   周小黑也抬起头来。   他眼中带着远超过其余俩狗的警惕与清明,向溜进来的那个小萝卜头瞧去,黑大却纤细的狗身轻巧的挪出被窝,跳下床,躲开那个小圆球的一抓,头轻轻一顶,顶得圆球一个踉跄。   嫩生生的小人也不苦恼,看了周小黑一眼,看着他灵巧的四肢,自觉抓它不住,又想及自己的“使命”,再次往床上瞧去。   他看着已经酣然入睡的一人二狗,晶亮的眼睛中,带着一丝欢喜,是所有孩子恶作剧之前的喜悦。   小人轻手轻脚的往前走去,手里还拿着一只水彩笔。   这时候,四个女孩子走了进来,都是周易的血亲妹妹。最大的那位,叫周婷,二伯家的堂姐;其次是周蓉,圆脸蛋的女孩,是二伯家的堂妹;再小些的,圆脸蛋、西瓜头的可爱女孩子,是三叔家的堂妹,叫周颖;而最小的那位,是姑姑家里的表妹,阙小梦。   四个女孩子看着那个慢慢爬上床去的、拿着水彩笔的小童,都捂着嘴偷笑。   周小黑也不忍见自家主人的“惨样”,一拉爪子,轻轻的掩在了眼睛上面。   周颖看着周小黑的可爱模样,“噗——”的一下,笑出声来,眼看其他几位姐妹投注过来的眼神,又立马捂住嘴巴。   她蹲下身子,轻轻的抚摸着周小黑头颈处的皮毛,又缓缓的拉开周小黑挡在眼前的一对爪子,小心的摸着周小黑的狗爪,似乎在摸什么新奇的物事。   周小黑在周家已经有不短一段时间里,对于周家诸人,都已经熟悉。   他惯常的将头放到周家妹妹的膝上,享受着她的“爱-抚”。   女孩子都是喜欢宠物的。她们总是富有爱心,而且爱心永远能满溢出来,让周围的生物都感受到。   很快,小黑就成了四个女孩子的爱宠,连小弟-弟的恶作剧都暂时忘记了。   周易在半睡半醒之中,总感觉脸上湿湿的,似乎有什么东西划过。   他手一挥,碰触到一个细长冰冷的硬物,眼睛睁开,正看见握着水彩笔的小堂弟那一对无辜的眼神,整个人立时清醒过来。   他往脸上摸了摸,看了看挂在手上的浑浊的五彩水色,心中一阵哀叹,看着三四岁的小堂弟,想要生气,最后只能化作一声无奈的长叹……   四个姐妹看着周易那张紧皱的、悲催欲死的脸,一个个笑开了花。   “好啊——是不是你们指使的?!!”周易佯怒道。   他看着周小黑躺在堂妹膝上的孬样,满脸的不爽。   “周小黑,见着人怎么不打招呼?!!”   黑狗听着周易的声音,感受着不怎么愉悦的口气,全然放松下来的肌肉猛然一颤,一跃而起,听着周易的吩咐,便往周颖身上扑去,将没有蹲稳的周颖扑倒在地。   它用带着腥香粘稠的口水的红色的舌头,“用力”的跟周颖打了个招呼,剧烈晃动的尾巴,是隆重的欢迎。   周颖制住了往她脸上噌的黑狗,好容易站起身来,也不忍教训小黑,只能“恶狠狠”的白了周易一眼,往洗手间奔去。   其他三个姐妹嬉笑着跑远开了。   周易一脸郁闷的掀开了被窝,往洗手间走去,却不想,正碰着几个前来瞧热闹的姑婶。   周易看她们一脸的“贼笑”,便知自己是怪罪错了人,原来是这几位长辈童心大作之下,忽悠小孩子做的恶作剧。   “你怎么现在才起来?器器都去叫你啦!”小婶子先发制人。   “咦——周易,你脸上是什么东西?”小姑故作好奇的道,“画得真好看,你不是准备去找媳妇吧。”   “你们这几个害人精……我就知道……”对于几个赤子童心长辈,周易还真没办法。   “哎呦,我们好心好意让器器去叫你起床……”小姑笑着喊冤道。   周易可不想再受几位姑婶的调侃,直往厕所跑去……   ……   清明是祭祖的时候。   在这一日的清晨,所有人都要往老屋去,去祖地拜祭。   亲戚长辈见周易酣睡未起,便想出了个恶作剧的法子,将周易叫了起来。   初春的山,冰雪早已融化,空气依旧清冷,连带着山间那绿,都是那冷色的调子,让人清醒,心目明朗。   满目的绿,给人以无尽的清爽,带着早春的料峭,引着周家众人盘旋着往山上那熟悉又逐渐陌生的地方去。   越往山上,清冷的山,逐渐被水汽冥迷、被水雾烟笼,如一层淡淡的薄纱,将山间明朗的一切,都代入一个未知的神秘之中。   依旧是轰隆的水声。   一条玉带,带着不可挽回的气势,带着生命与生机,砸入一潭碧水之中,水花四溅、水雾纷飞、水汽氤氲而起,在春日渐暖的阳光下,慢慢的晕出虹的颜色,在孩子晶亮纯净的眸子中,映出一片记忆的美好。   瀑布侧旁的斜道,已经被细细的沙石铺开,不复见光滑而突兀的尖石,变得坦顺平滑起来。   斜道的尽头,那黝黑的深洞,渐渐的冒出些云气,如同神仙的府邸。   那并不是云,而是清冷的空气,经过地热的加工,而升腾出来的热雾。   夏日的洞,是凉的、清的,而在冬日里,这个自然的造化,却反常的和热了起来,给这个天地,带来一丝难得的温润。   众人穿过山洞,一丝天光猛然照开,湖阔而天空。   老屋早已夷为平地,起来的,是一栋木石结构的房子。   房子远没有到建好的时候,只能看到已经平坦的地基与基层之上的青石与泥沙。   屋侧的一头,十几亩的土地,并不像周围那样,在枯黄的一片中冒出几点嫩芽,而是在嫩绿之中,化出一片又一片,一整片整片的粉红的淡花!   谁也不知道,在这清冷的还带着料峭寒气的早春,专属于梅的早春,这桃花儿竟然就这么的开放了,而且开得是如此的热烈!   在淡淡的轻雾之中,在烟霞的淡洒之下,在一片纯黑色的土地上,在一池清湖之畔,近千株的桃树,就在这幽寂的山谷之中,静静的开放了。   无需人赏、无需蝶舞、无需蜂闹,她就这么静静的开放,开得那么的热烈、那么的浓烈,为早春的清冷,添上这世间最大的热闹与色彩!   所有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桃花儿震惊。   他们不是没有见过桃花,但从未见过如此“庞大”的一片、可得如此静谧而安宁的桃花,不招蜂、不引蝶,只为这一池山水、一壶天地。   偌大的惊喜,在女孩子的笑声中绽放。   她们却不像往日那样将最美的桃花攀折下来,待在自己的头上,为自己增上一份美丽。   实在上这粉嫩的花瓣,这带着露珠的晶莹的花瓣,这开着早春的清净的桃花,让人不忍去打扰,去伤害这份美丽的一丝一毫。   所有人都静静的在桃林下走过,又静静的离去,只留下一份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的情怀与记忆。   包括最小的什么都不懂的堂弟、包括周易,都只是静静的走过,默默的欣赏这份懂或是不懂的美,这一份值得永远珍藏的美丽。   过了老屋的地址,继续往后爬,是一座“平缓”的山,一座独属于竹的山。   苍劲的竹子,随着一阵又一阵的风过,流淌出愈发清净的乐音,为那片桃林的静放,点缀上最后一个音符与最后一片青翠。   “易伢子,你那些桃树就种得好啊!”大伯走在旁边,苍老的声音感叹道。   他比周父要大了二十余岁,算是周家整个族脉的大家长。   周家大伯感叹着,往竹林地深处而去,不久,就看到一片空旷地。   一片天光在绿竹弥漫的地方冲了下来,照得四周一片光明,将幽幽的绿影驱散。   眼前所见,并非众人所想的杂草乱蓬,除了那几个隆起的土包和那一块块立起的石碑,就只有几棵并不算大的、还远不能遮阴纳凉的桂树。   “周易,这是你种的吧?”大伯看了看那树。常年的经验,很容易让他认出这是桂树。   “回来也要得,你爷爷他们也有人照顾了。”大伯叹了一声,“以后我死了,你也要给我种棵桂花树啊……”   “只有你呢……大年头的,讲些这些东西……”大伯家的儿子,周易的堂哥,看着自家老父流露出的苍老之气,不由打断道,“周易,你别理他。”   大伯依旧笑了笑,没有再说。   受过清寂的桃林洗礼,再感受这几许凄清寂静的气氛,所有人手里,那赤红如血的爆竹显得有几分刺眼。   炽烈的爆竹带着刺人的火光,在这初春的寂寥里,狠命的炸开,似乎要炸出一个好年景……   ah         a    第十九章 葡萄   周易空间里的“葡萄树”,已经长成了。   它蜿蜒盘桓的金黄色的遒劲的茎干,终于停止了生长。   一片片绿叶,被一朵朵白云遮盖,那是金龙的脚爪之下升起的云雾。   一条奇龙,正是要乘云驾雾而去。   大地是一把最强劲的锁,用力的锁住巨龙的尾翼,将他狠狠的约束在土地之上,让他动弹不得,只能成为大地的一部分,为这片土地开出一束束的花。   那白云,就是那一束束的白花。   周易不知道其他的葡萄藤开花是个什么样子,但绝对没有眼前这株葡萄开出花的清淡而纯白,因为这样的花,一旦在世间开放,绝不至向寻常的葡萄花一样,籍籍而无名。   对于所有的植物而言,空间里的时间,流淌得是那么的快。   那一朵朵纯白的话,在吸引过一只只明黄而晶透的蜜蜂之后,仅仅在几时之间,便换做了一颗颗碧色而青绿的葡萄。   葡萄几乎眼见着长大,膨胀成一颗颗枣大的深紫色晶珠。   一颗颗的紫珠,排成一排,在一片片碧云之下,琳琅而列,尽情的释放着她们风韵的身姿。   她们是有一点点害羞的,是带着一点点含蓄的,风韵而莹紫的身躯,不能被所有人看去,还要披上那一件白雾做成的薄纱,带着最后的神秘与让人探究的美好,放透而矜持出一种独特的气质。   这是一株寻常的山间刺葡萄。   她有一样的藤、一样的刺,一样的长出紫色带雾的、厚皮大籽的葡萄。   但她又有些不同。   她有与山葡萄相似的风致,但她不攀附,独树一帜、独立一方,自个儿就攀升成一棵自主的树。她不甚高,但有粗壮的茎干、强韧的枝桠,能开出淡雅而纯净的百花,能长出一样甜蜜但更加丰厚的葡萄。   周易不自主的、用小小的剪刀,小心的剪下一束紫色的葡萄下来,在碧灵的泉水中漾过,摘下一颗,放到嘴口,轻轻的咬破厚润的紫皮,里面的汁液就带着丰润的果肉,争先恐后的滑入周易的唇中,留下润化的口感,在周易的舌尖之上,释放出浓烈的葡萄果香,释放出最纯正而浓厚的源自于葡萄的甜蜜。   就如同一个最美的妇人,在她最成熟的时候,被人采摘,在她最热烈的时候,为你绽放出最大的热情,给人最大的甜蜜与温馨。   她就是那一个熟透的美妇,在周易的口中绽放,浓烈出无与伦比的口感。   那样的热情,在涌入周易口中的瞬间,让他不由自主的全盘接受,让他的口、他的胃、他的心,全部的接受。   他将葡萄带出空间。   浓烈的果香,将周爸周妈都引了过来。   “这个时候,怎么会有葡萄?”周妈说道。   春日尚早,天地尚寒,寻常是长不出葡萄的。   不过现代的社会,反季节的水果并不缺少,也不稀奇。   其实周妈想说的是:这样的时节,怎么会有这样品相好的葡萄?   “管他呢,能吃就行!”周易道。   周妈白了周易一眼,耸动着鼻子,闻着愈发浓烈的香气,再也忍不住,摘了粒圆滚饱满的大紫珠放入口中。   紫色的厚皮一破,还未用力吸啜,葡萄丰盈的汁肉便已在口中化开,化入心胃脏腑之中。   周父寻常是不吃水果的,也连吃了几颗,不住叫好。   “这是刺葡萄吧?!”周爸带着疑问肯定道。   “感觉是的,也不知这时候怎么长出来的。”周易应和道。他也确实不知,那空间是怎么调节里面的小气候小天地,怎么让这些植物迅速生长的。   周妈看了周易一眼,笑道:“只允许你种的桃树秋天长桃子,不允许人家春天长葡萄啊……”   ……   葡萄是很容易繁殖的,只需将根须、茎须插到地里,便有可能发出葡萄出来。而空间的灵水、黑土地,便将这种可能无限的放大了。   当春日的阳光逐渐晕照开的时候,当寒冷渐渐被灼热的光离散的时候,周易再一次回到了老屋。   老屋已经拆了,新屋仍旧在建中,但还有一些没有被拆掉的老房子,收拾收拾一番,还勉强能住得人。   周易又承包下了八十亩地,他准备全部种下葡萄,在空间里培养出来的葡萄,独立成树的葡萄。   空间并不大,即便周易后来又买了不少玉石置入灵泉之中,扩大的范围也极其有限。除去已经种植了植物的地方,空余的范围,也不过亩许。   在亩许的土地上,层层密密的,长出了近两百株葡萄树。   葡萄树从培育出来,到真正能结果的时间,经过周易计算,至少需要三年以上,有的甚至需要五年才能结果。   近两百株葡萄树,周易培育了两个月,几等于外界植物生长的两年时间。每一株葡萄树,都是绿云层层,如松塔伫立,形貌曲折奇特,即便不作为挂果的葡萄树,也是极佳的观赏植物。   周易为了让葡萄树移植到外面的时候,能更快的结出葡萄,已经将葡萄树培育到了近两米高度,而葡萄的根须,更是深深的插-入地底,有些更比地面的枝桠还要曲长得多。   即便空间里面泥土松软,但当周易花了十来分钟,才勉强挖出一株葡萄树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失策了。   他只想着要让葡萄树长大些,好移植到外面去的时候,更快的挂果,却忽略了葡萄树在空间里成长的过程中,其根部的发育。   也幸好空间的改造,让他有了超人一等的体力与精力,这才在十来分钟挖出一株葡萄树,若是往前的亚健康体质,即便挖上一个小时,也未必能将那盘根错节的两米来长的大根挖出来。   上一次,在拔草的时候,是越干活儿越轻松,而这一次,则是越干越累。   当他将所有的葡萄树都移植到外界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了一月,而八十亩土地,才植满三亩,同时,最后移植的那一株,已经长到了两米多高,其下的根更是粗长盘曲,远比上面的枝桠茎干要长得多,不断的深入地下,扎进地底深层。周易足足挖了一个小时,才勉强将它完全挖出来。   周易自觉这样干下去不行。   他也不再贪全求大。   一亩地培育出好几百株葡萄藤,待它们长到米许高度的时候,将立刻将之移植出去,即便这样,也足足用了几月,才将八十亩地种满。   周大虎几乎是每天看着周易从屋子里搬运出一株株的奇怪的树苗,而后以超人的体力、耐力,挖出一个个大坑,将一棵棵树苗种下。   几个月间,一个人,种满了八十亩地。   周大虎和其他为周易建屋的工友们看了,也是服了,也终于明白周易为什么能半年赚几十万——全是用命拼出来的!   偏偏,周易每日勤干肯干之后,还能在湖里游上一圈,展示他惊人的体力与精力,让所有人惊讶的同时,再生不出其他的想法。   也幸亏,周易在林子里挖出一条条沟渠,将老屋侧头的那眼泉水引了过去;等到需要灌溉的时候,只需将空间碧泉混合在泉水之中,便很容易浇灌了。否则,每天八十亩地的浇水,即便是钢铁之躯的超人来了,也不易完成。   接受了上一次虫灾的教训,这一次,在惊蛰之前,周易就在自家每亩地头上,种上了几株发育成熟的金钟草,特别是林地的边界上,每隔七八米,便种上一棵,当做防虫带。   他可不想百亩地变成百亩虫林,到时候,也不知道要再养多少只鸡,才能防止果林被虫子啃光。   有灵泉水的浇灌,不仅是果木长得健壮、发育得迅速,连地下的草,也生长得极快。   没几日,几乎肉眼可见的,一蓬蓬草就从地里冒出芽子,逐渐发育成长,没多少时候,便有齐膝高下。   他并不想用什么除草剂,那样对于整个树林的生态产生的影响几乎是毁灭性的。   一方面,周易不断的买入黄牛、山羊、草兔,甚至在灌溉的水渠里,引入了各种食草食虫的鱼类;另一方面,对于太过顽固强硬得连牛羊都不吃的、嚼不动的草类,从根本上进行摧毁。   同时,他还从网上订购了一批诸如苜蓿之类的牛羊适口的牧草。   他准备在果林下面,主动的种植牧草,最终达到以草治草的目的。   看着一块块的土地整理出来,周易心中的成就感不言而喻,他几乎看到了未来一个自供应、能自我循环的农牧种植业生产基地,而这个基地的动力便是周易手中掌握的空间碧泉水。   包括周大虎在内的诸多建筑工人,几乎眼瞧着那一块块土地从荒芜变得平整滋润、从杂草丛生到果树生枝、从荒芜人迹到牛羊成群,一日日的变化尽在眼底,所有人都知道,心里都明白,这个“冒失”的跑回来种地的大学生,已经建立起了属于他自己的事业根基……   ————   今日一更,不用等了,谢谢支持!       第二十章 金钟草   刚从土地上赚来的钱,都投入到新房的建设之中。   在这样的乡村野地,所有的费用都可以降到最低,但这中间,人工是省不了的;材料费因着是山上采出来的大青石块和硬松木,在这样的山区里面,倒也不算昂贵;还有一个需要投入的就是运输的费用,一个是从外面运到山里面的费用,这个是小头,另一个从山下人工担运到洞天的费用,是大头。   除非周易肯把连通洞天山境和外界的山洞给炸开,不然这一笔费用,是绝对省不了的。   买牛羊兔子的钱,周易只能从以往工作中的积蓄之中拿出。   他一共买了三百余只山羊、十八只牛和几十只兔子放养在果林里。   至于羊舍、牛舍还有兔子棚架,他是不准备做了。   一是资金不够,二是不想让自己再度陷入忙碌的困境之中。   至于饲料,也就让它们自己找食吧,反正他将这些东西“请”来,并不在乎他们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而是作为半个“除草机”存在,也给这片果林添上些许生气。   相信有了沟渠里不时供应的被稀释的碧泉水,这些家伙们健康的成长下去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   惊蛰过后,群虫复苏。   金钟草也随之放出那一股股甜蜜芬芳的气息,吸引着方苏醒的饥饿的群虫的注意力。   很快,一只接一只虫子不断的涌入鈡形的虫袋之中。   没多久,零星的虫子,变成了一群群的虫类,最后变成一片片的虫云几以铺天盖地的气势,从天上、地下覆盖而来。   周易见此,也只能不断的加大金钟草的密度。   在果林的边界地带,几乎每隔两米,就有一棵颀长健壮的金钟草。   即便如此,一只只虫子的汹涌而入,从天上飞的,到地上爬的,除了少数进入鸡鸭鹅们的肚子之外,其他都成了金钟草的食物。   虫子们在金钟草的诱惑下,进入他的食袋之中,很快,就被其中的酸液溶化,化作一滴滴极富蛋白质和其他微量元素的营养液。   这些释放出蜜香味的、甚至比蜂蜜还有香甜的姑且被称作植物蜜汁的东西,一部分被金钟草自身吸收,壮大自己,结合外界虫类的数量,发育出更多的金钟来捕食虫子。   另一部分蜜液,被金钟草留在金钟之中,发挥出更浓郁的香甜气息,吸引更多的虫子进去。   虫子实在太多了,金钟草的消化转化功能也实在是强,但他并不能吸收太多的蜜液,很快,植物蜜液就灌满了整个囊袋,溢出了金钟囊袋。   这个时候,她就不能继续捕食了。   无数飞虫爬虫爬到金钟囊袋的边缘,不断的舔食着蜜液,或许等待蜜液再次被舔食到金钟警戒线一下的时候,被金钟消化掉大部分的时候,原本的食物来源又会变成一个虫类的地狱。   并不只有虫类才向往这种香甜。   一只相对于虫类大得太多的长着角的巨大头颅出现在了一只蜜汁满溢的金钟囊袋前。   两只巨大明亮的眼睛,好奇的研究了一番眼前的这些爬满了怪虫的血色小钟,终于受不住蜜香的诱惑,伸出巨大的舌头,轻轻舔舐了一下,不仅将囊袋上的群虫扫落,更将金钟囊袋中的蜜液食进大半。   剩下的那一部分蜜液,无论他怎么伸出舌头,再也舔舐不到半点。   很快,这只山羊放弃了这个小小的囊袋,将目标对准了另一个充满了蜜汁的囊袋。   当然,山羊并不是每一次都那么顺利的吃到蜜汁。   一只黄黑相间的毒马蜂正在享受着他的美味,这个时候,一只巨大的柔软的粉红色舌头伸了过来,将他扫向一边。   这一下,可惹恼了这个恶毒的家伙。   他用屁股上的毒针,狠狠的对着罪魁祸首扎了下去。   山羊打了个颤,很快,头上就长出了个红包,疼得他直往树上撞,又将剧痛的脑袋埋入稀释了碧泉水的沟渠之中,这才舒坦了一些。   隔了老久,山羊感觉脑袋没那么痛了。   他吃了几口青草,享受着青草别样的清甜,又喝了几口泉水,即便被水中的鱼儿扇了个耳光,却也毫不在意。   当青草填实了肚子,饥饿的力量不再那么强的时候,他对于食物又有了更高的要求。   鼻间的香气再一次的刺激着他,不过的勾引着他,挑拨着他、挑逗着他,调戏着他舌头上的味蕾,但脑袋上的隐隐作痛又再一次给予他警告。   当疼痛逐渐退去,痛感带来的理性抵挡不住蜜香的诱惑的时候,他再一次将眼睛瞄上了那一个个幽亮碧绿的枝叶侧旁长出的血红色如地狱生出来的鈡形食囊……   ……   阙生是个老单身汉,取了周易的小姑为妻。   他也是个泥水匠,随着周大虎做活。   这一次周易修新房,他也跟了过来。   他也是一日日的看着周易那百亩果林的变化,看着其中或真或奇的各类动植物。   他并不缺乏好奇心,有时候借着姑父的身份,扯着周易问东问西。   周易种出的金钟草他自然知道,更从周易口中知道,这是一种原本生活在热带雨林的捕虫草。   他开始的时候,对于这种能捕食虫类的植物极具好奇心。平时休闲的时候,便寻找一株捕虫草打量。   但天气还冷,虫子不多,冷天放出的幽淡蜜香,并不能刺激他那并不灵敏的嗅觉,只看着偶尔一只小虫子飞落血色小钟模样的植物囊体之中,而后被一步步的溶化、消化,觉得挺有意思。   在清山镇这样的亚热带的山区,几乎找不到这样食虫、食荤的植物——这是极有奇趣的东西——若非亲眼所见,在这个封闭的地方、这些秉承着传统的中老年人们,很难想象植物是怎么捕食动物的;事实上,即便见多了外界新鲜的年轻人,也未必见过这样的东西。   随着天气逐渐变暖,虫子渐渐多了起来,充盈的囊袋之中,蜜汁的丰裕,在热烈的空气融畅下,香气散发得极快,变得浓烈而迷人起来。   阙生逐渐被这股香气吸引了。   特别是在临近饭点的时候,干了大半天的活,已经饥肠辘辘的时候,这种香味格外的诱人。   他看着那些满溢出来的蜜液,被一只只虫子舔食,并没有致死;看着一只只山羊将漏出的蜜液舔舐、啜吸干净,胃液中的小馋虫不由蠢蠢欲动。   他终于伸出了罪恶的手指,小心的将蜜液上的虫儿驱赶开去,沾了一点,往口中尝。   阙生小心的看着四周,看看有没有人注意他——毕竟,作为一个成年人,他总有种自己在像小孩子一样偷食的感觉。   蜜汁的香甜,不是蜂蜜那只甜到浓腻的感觉。   它带着一种特有的植物的清香,带着一种爽甜、清郁,浓而淡、淡却浓,初始浓,入口而淡,淡到喉胃之中,又再次浓厚起来,特别是这种浓厚之中酝酿的一丝如同薄荷一般的清凉爽意,在这逐渐酷热的夏,实在是一种极其独特的舌尖美物。   他跑到一间临时作为工房的老屋子里拿了个小碗,将目光所及的所有金钟里的蜜汁都倾倒出来,装满了小小的一碗,清亮碧绿在边缘泛着金色亮黄的蜜液,如同一块碧清的琥珀、一块软性的玉璧,在碗中轻轻晃动,随着他的步伐而漾起淡淡的细浪。   “什么东西这么香?”一个工友看着阙生捧着个小碗进来,蜜香四溢,不由说道。   周大虎闻了闻那股子浓郁的带着淡淡植物清香的蜜香味,不由疑道:“不是那捕虫草里的东西吧?你还真要吃?”   “那么多羊吃了,也没毒,我就试了试,你别说,味道还真好!”   众人看了看那一小碗清凉碧冷的蜜液,忍受着那股蜜香的诱惑,看着远没有金钟草上那群虫肆意的恶心,也不由动了心。   他们可不像一般城里人那样讲究许多。   做了大半日工,早已饿极的人,只要没毒、尚能入口,就不需考虑那许多了。   终于有人伸出了手,而且越来越多的人伸出了手指,往那一小碗蜜液之中蘸食,一脸的享受滋味。   周大虎看着众人吃得津津有味,也不由生出好奇心,那股子香味早已逗得他唾液直流。   他夺过那只小碗,手指头轻轻了沾了一指头蜜液,开始品尝起这新奇的食物……   ————   感谢大家的票票……感谢大家的支持!   ah         a    第二十一章 客至   周易的新房终于建成了。   经过与周家二伯的商讨,在建筑定型的时候,并没有设计成跃层式的楼房。   此时的新房,落在洞天幽谷之中,伫立在湖边,利用本地传统的土木式结构,以硬木为骨架,以青石为根基和附肉。   楼成二层。   在底下的一层,从无论里外,都只能看到青石筑壁,清光隐隐、莹润而整洁,清冷却还富于人气。   二楼基本上是用木材制成。   木石结构的房屋,很难承载太多的重石。   明黄的木料,被制成梁木,掩盖在群瓦之间;被沥成窗花,零碎了阳光。   小楼内外均有楼梯登临,由内而入,是古式的堂屋;堂屋进门向左,是一条上楼的木梯。   噔噔的上了楼,入目所及,客厅宽敞明亮。   厅房坐东向西,东边摆着一个布艺沙发,西边的墙上,挂了台薄壁电视,南北两边,是两道开窗,明晰的见得山水诸景——它们就是最好的窗花。   出了客厅,右边是两间卧室;卧室旁边有一条小梯直下,可抵达卫生间。   左边是一间书房。   书房坐南而朝北,左右皆是书架,中间一张大案,案上摆着些茶壶茶具,安置着“古今文房四宝”。朝北而坐,开窗之处,是整个山谷中最开阔的地方,是碧湖尽去之处,是群山浩渺之地,是天地山水的交汇之所。   临此之处,端一壶清茶,在清茶的渺渺清香之中,尽眼前,心中必然窦块全去、龌龊尽消,满心眼间,只剩着一湖风月、满目风怀!   屋后是竹林荡荡,说是竹林,但当地人都称之为“竹海”,也是绝不为过的。   谁看见过漫山遍野没有尽头的林?   当大风一鼓,天地呼吸一至,整个青竹汇成的大海,皆在此息之下垂首昂头、交头错耳,泠泠沙沙之声,不绝于耳,此乃天地之声也。   屋前是平湖漾漾、碧波粼粼,一时有鱼跃而出,为这平湖山色,带来一抹别样的生机与生气。   屋前近处,是水泥打制的场坪。平日里晾晒一些农物家什,也都在这上面。   场坪上,还有几个特制的花草坛,种上了一株腊梅、一树金桂和几根爬架的青藤;场坪左右,有两间小小的杂物间、储物间。   坪与房屋之间,并非是一平无壑的。   那是一条小半米宽又小半米深的清水沟渠。   沟渠之中,青翠的水草舞动着身子,用最好的姿态,迎接着最清澈甘美的泉水爱-抚。   水草之间,一只只或大或小的游鱼生物在窜动,眼睛都难捕捉到的,是透明色的小虾、是潜藏在泥地里的蚯蚓;而那一群群小鱼、一只只耀武扬威的大蟹,都自由自在,不惧于人。   这条小渠,亦自由冷泉之中溢出,大半终究要归流入湖,只有小半的水,在周易的引导下,不断的涌向那一片果林的深处,为万果丛林贡献出自己一番甘美的滋润。   屋事一成,坐在楼上,躺在屋前探出的长廊上的周大虎,瞑目而息,良久才睁开眼睛,看着这座在自己手中点滴筑就的木石小楼,摸了摸长廊上精雕的木栏,感受着山风拂面,颇有些留恋的带着一群工友离开了。   众工友见得这山水成居,亦是羡慕。   他们怎么也想不到,在自己的手下,还能造出如此雅致的美物。   或者说,这美物并不仅仅因工匠手制,更是顺应自然之造化而成形。   在这一刻,至少这些工匠的眼里,周易不再是一个发神经病,跑回来受苦受累的大学生,而是一个早有预谋、早有谋划,爱享受、好享受、会享受的家伙。   如果有可能,如果也能住在这样的地方,而不用为生活困苦的话,想来,没一个人是愿意离开的。   当这间房屋盖上瓦片的时候,当周易都将家具买回来、将屋子里装扮一新的时候,并不意味着,房屋就建成了。   或许,从某种意义上说,房屋是成了,因为它已经达成了让人舒适生活、为人遮风挡雨的功能。   但在周易眼中,在所有乡人眼里,这座房屋,还只是一件半成品——没看见那屋顶上还有一小片没覆盖瓦片的地方么?   就像一个美人秃了头一样难看!   但这是故意留的,也是这个地方新房初建必须要留得。   有一个词叫“添砖加瓦”,在这一片乡土地上,这并不仅仅是一个文学上、文字上的东西,而是一种从地底里长出来,长到庄稼里、长到乡人们心口上的东西,逐渐流淌到血液里的一种传统。   五月初五,正逢端午佳节,周家众婶伯姐妹,乘着车,绕着山道盘环而至。   山中山水之瑰丽,他们已久不见,即便周父,自工作以后,也见得少了。   洞天之气象,本来是熟悉的,但夏日的洞天,却已变得陌生起来。   沙石铺好的斜道,整整而列,迎接着即将到来的众人。   周易站在斜道下,等待着到来庆贺的亲人们,将他们手头的重物接过,轻健的领着众人往山上去。   洞中依旧清冷,清冷得让适应了逐渐严酷天气的女孩子们,打了个寒颤。   几个堂表妹,笑闹着跑出了黑乎乎的山洞。   甫一出洞,巨大的天光合着热烈的赤阳,让众人直捂住眼睛。   一个黑影在周颖微微眯起的眼中无限的放大,在她的惊叫声中,将她扑倒在地,粉红色的舌头,用力的舔舐着她白净的圆脸,将她脸上的“赃物”都舔舐干净。   周颖经过最开始的慌乱与挣扎,很快就在一众欢笑中,与黑狗玩闹起来,连衣服皱褶、春光乍露,也没发现。   “你看看你的衣服!这么大一个女孩子了……”周家婶子板着一张脸。   “周颖啊,你一个女孩子也要注意一点。”周妈说道。   周妈在家里就跟周易说,他这个堂妹有一种“角色缺失”的症状,这么大一个女孩了,还喜欢跟个小女儿一样撒娇,在衣服穿着、男女事物上,也不知道注意。   这并不是像风尘女子的不矜持,而是似乎忘记了一些东西,或者因为一直处于父母的羽翼之下,没想到自己已经有这么大了,有些事情不能像小孩子一样那么做了。   周颖嘴巴撅起,像挂了个酱油瓶,拍打了身上的灰尘,俏立在众人之侧,不说一句话,但谁人都可以看出她“无辜受责”的不悦。   当面对周小黑的时候,她那拉下的嘴角,又微微扬起,眼神带着略微飘忽的喜悦,似是老友重逢,一人一狗不时挤眉弄眼的,好生有趣。   其他几个女孩子远比周颖注意形象,但眼神也不住的瞟上那几只蹦来跳去的狗儿。   特别是跃入周妈怀着的周小花,不仅接受着周妈的爱抚,还要忍受几个女孩的“咸猪手”。   阿黄是难得沉稳的一条大狗。   巨大而有力的躯体、沉稳的姿态,反而受了男人们的喜欢。但大男人表达喜欢的方式,除了偶尔的注目与夸赞,并没有太多肢体上的碰触……   ah         a    第二十二章 添砖加瓦   阳光普照,而朝露未曦的时候,洞天山境迎来了一群半生不熟的客。   众人虽在初春时候看过着山中盛景,但到了夏日,又别样的不同。   本来二十亩的土地,被扩展到了百亩,方方正正、整整齐齐的地块,上面种满了桃树和异种的刺葡萄树。   一条条沟渠,便是这绿树丛中的玉带环佩,在阳光的照拂下,闪烁着明耀的光,给温润的绿,带来一丝冷冽与滋爽。   树下的绿草凄凄,偏生齐膝来高,并不像山间杂草的生硬凌乱,反而是一片青嫩的绿色地毯,整齐而翠绿、平高而顺润。   杂种的紫花苜蓿顶上,已经开出了一蓬亮眼紫,娇俏而可人,成了树底下这一片绿茵毯上最好的点缀。   桃花尽落,一个个白生生、粉嫩嫩的桃子已经结了出来。桃儿不多,每棵树大抵十个左右,但皆是鼓胀而饱满,比去年晚秋结来的还要大上不少,眼看就要成熟了……   周易的堂姐,周婷看着那一个个粉嫩嫩挂着清露的桃儿,看中了不高的桃树顶上那最粉玉丰满的一个。   她跳过绕着桃林和周家新房的清渠小沟,方一进入草地之中,就被脚底下、围着脚丫子蹭蹭而起的脆嫩小草阻住了,不忍践踏。   “没事吧……”周婷小心的说道。   她看着绿茵毯上被踩出的几个脚丫,不可避免的生出几分“自责”——多绿的草啊,丰厚的草汁都将脚底染成绿。   “没事,反正是给牛羊吃的,没几天就长出来了。”周易安慰道。   既然踩出了个脚印,那就不怕多踩几个了。   反正周易也说是给牛羊吃的牧草不是?   周婷如此想着,又看着那棵桃树顶上最鲜亮粉霜的丰桃,似乎都闻到了浓郁的桃香。饱满的桃子,被炽烈的阳光一照,整片粉意都被照透了,几乎照出桃子里晶莹玉肉。   早饭早已在肚中消化,登山而上的时候,肚中早已空掉,再看着如此莹玉丰满的桃儿,哪里没有食欲?   她在草地跑着,向前跑去。   周易正准备叫她小心些,只听见“啪啦”一个水花溅出,周婷整个人都陷了下去。   一条两个巴掌长的鱼从“草下”跃起,在周婷头上一拍,水色狼藉,又跃入草中,“咕咚”一声响。   “婷妹子,你这么大了,不知道小心点?!家里缺你这点吃的?!”二伯见此,心疼的责骂道。   话音未落,他就要往林地里去,看看自己女儿会不会有哪里受伤了。   “没事呢,我抓到一条鱼啦!”周婷并不在意父亲的责骂,反倒从手里抛了条鱼出来,落到众人近前的草地上,不过尺许身长的鱼,愣是在草地上蹦跳起米许高,很快跳入旁边的水渠之中,尾巴一摆、浪花一涌,消失在众人眼中。   其他几个堂妹倒没有向周婷那样急于去寻桃子。   如此绿茵如画,不可辜负,当下或坐或躺,手机咔嚓咔嚓数声连响,也不知拍了多少张照片。   周婷爬上了不高的树,终于将那个心仪的桃儿摘了下来。   她捧着桃子,在林下,方才她摔倒的水渠边轻轻的擦洗去细毛。   只是这么轻轻的一擦,本来粉嫩的桃儿皮,一下子皱了起来,却愈发引人食欲。   她小心的将桃儿粉皮一撕,里面淡黄如玉的桃肉立刻露了出来,一滴滴的桃汁,如同那清晨的露水一样,慢慢的自桃肉中溢出来,开始是一滴一滴的,逐渐汇成一流,转瞬间,那充溢的桃香,再也掩盖不住的在林子地下冲发出去。   “怎么这么香?”周妈向来鼻子灵敏,也闻到了桃香。   众人听周妈这么一说,鼻子抽了抽,似乎也感受到淡淡香气韵韵而至,撩拨着鼻中气息、舌尖味蕾。   周婷轻啜了一口,桃肉就如果冻一般,整一大块被吸入口中,慢慢化开,成为一口甘液灵泉,润入心田。   好东西要分享才能更好。   但太美的东西往往让人沉迷。   周婷整整吃下一个比她拳头还要大上一两圈的桃子,看着手中那张蔫下去的桃皮,还有那一颗黄润圆球样的桃核,这才醒悟,这么大一个桃子,竟都被她吃光了。   她又看了看,在树尖儿上摘了三四个差不多成熟的桃子,带了出去。   “你倒不客气,这么一摘,你弟弟又是五六十块钱没了。”二伯母说道。   “五六十块钱?那一个桃不是值十几块钱?”周婷诧异道。她去年时候还在外面,没有吃过周易卖的桃子,也不知道行情。   “怕也是咯!你弟弟去年种出来的桃子,十块钱一个,一下子就卖光了,但看起来,可没有今年的大好。”二伯接口道,语气之中,颇有些对自家侄儿的自豪。说是侄儿,对于没有孩子的二伯父来说,也是大半个儿子了。   “这么多钱?那我还要提一袋回去才行,不然以后都买不起了。”周婷笑道。   “你就是得寸进尺。”二伯母笑骂道。   周易接口道:“今年我准备卖二十块钱一个。”   “二十一个?你怕是会死吧!有人买你的?”大伯家的大堂姐周娟粗声道。因为周家大伯要比周父大上不少,周娟作为大伯家的大女儿,远比周易要大得多,也就比周妈小几岁。   “我看我弟弟这桃子,别说二十块钱,运到省城白沙,即便一百块钱一个,也要被人抢光。”周婷在尝过桃子的美味之后,反驳道。   周易心里知晓,以他这桃子的品相味道,说一百块钱一个也不算夸张。他以前看过市面上几十上百一个的桃儿,无论从品相味道各方面来说,都没有他这桃子好。   但关键是,人家有一块多年经营起来的牌子立在那里,有足够的销售门路,而他则是没有依靠的野路子。   不过这也提醒了他,要想物尽其价,还需得早早立一个标志出来,打响名声,以最少的东西,赚最多的钱,贵精而不贵多,这样才能有更多的时间去悠游玩乐,而不是将时间困在区区一片土地之上。   他有一个不大的希望,就是将洞天山境之中,连同近千亩土地、上千亩湖泊还有周围部分山林在内,都承包下来,打造一个只属于他自己的世外仙境。   若没有那个神奇的空间,这只是一个想法、一个笑话,但现在,却足够他变成现实。但这首先,要赚取足够的钱。   是实实在在的赚取,用土地里长成的东西赚取,而不是用空间里的药材人参买卖,因为这样的东西,真拿出来,绝非小说里面那样简单。   如果自个儿用着还好,换了那么多钱,外面人会怎么猜测?自己家人都说不过去罢!毕竟,他展露出来不寻常的东西已经够多了,实在经不起再多的猜疑与推测。   这时候,周娟也已将一个仙桃吞下肚子,满脸的回味,手里那明黄色的桃核都舍不得扔,圆鼓鼓、溜滑滑的在手里游荡。   她还想将周婷手中的桃核要来,却被周婷拒绝了。   接下来的几个桃儿,借着这满溢的桃香,一一被囫囵的吞了个干净。   大人长辈尚不太好做声,周易的几个兄弟姐妹倒是叫嚣起来,要先在桃林里吃个饱再说。   待周易一再保证家里已经备好了一大筐桃子等着,众人这才作罢……   ……   桃林掩映间,一栋古意自然的新房突兀而出、矗立而起。   青石的地壁、古木打造的层楼,让整个房屋的格调一下子凸显了出来。   对于看惯了一模一样城市、看惯了形制相似的楼房的众人,顿觉眼前一亮。   周家二伯倒是得意了。   他将周易的功劳瞥开一边,将此房屋设计之力全赖于己身,俨然以设计大师自居自乐。   周大虎虽然已经看过这栋房屋,但因着周易的后期装修装饰,几缕碧竹修长、一支腊梅青叶生、一束金桂未香,在加上那逐渐爬上屋顶的藤蔓、从二层廊道垂下来的绿物,生生打造出一个仙意盎然、自然朴素的清事人家。   自屋外而见,房子清而新、新而古,但到了里头,却又显得宽敞自在。   在楼下的大堂里,尚看不出什么,只有一张大大的四方桌静立、一块祖宗招牌悬挂,一台电视壁立。   所说出色,也唯有那花样的窗棂映照屋外的湖光山色,尚有几分风采。   全在众人的想象之中、期望之内,但见过屋外的古朴素雅,见屋内清素到俭朴的设置,也不由生出几分失望。   这份失望持续得不久。   上了楼,一派私人的空间,一个客厅,一张布艺沙发,镂空的木架摆着诸如酒品、珍植、玩饰物,再加上一台壁悬电视、一台侧立的电脑,合适的摆放,让整个空间并不显逼仄又不觉空旷,几乎没有多余无用的东西——即便几样玩饰,看着那光滑水滑的痕迹,也可知道,应当是被经常把玩的。   客厅之中,被置物的镂空木架隔空的另一个空间,放着一些零食日杂用品,还有一个大冰箱。   周颖好奇的将冰箱打开,只见里面全是各色的零食酸奶还有各种罐头熟食饮料。   “我哥哥是个好吃鬼!”周颖大声的宣扬着,也不忘从拿出一大堆自己喜欢的东西。   周蓉看着周颖一怀抱的吃食,准备去拿上一点,被周颖用手拦住,“要吃自己拿去!”   “我看你才是个好吃鬼、小气鬼!拿这么多吃的也不给我一点。”周蓉气道,也只好自己去拿了。   出了客厅,一目便是天际,是旷远朗开的青山绿水,是天空、是地界,是豁然开朗的心胸。   清风,在这个时候,适时送至,为所有人带来一怀畅爽!   看过了房屋、吃过了水果,正事就要开始了。   周易喜欢清静,因为早年出去读书,在家乡,除了亲戚之外,熟悉的人不多,便没有想为新建房屋而办酒席。   父母不喜热闹,便由着周易,只请几个亲朋好友了事……   此时云梯一架,直冲到楼顶,周家虎叔熟门熟路的上了楼顶,地下诸人,从上而下,排成一长队,无论男女,即便是周家最小的小弟弟,也站在了队伍中。   周易捧着一叠黑瓦,递了出去。   这一片片瓦片,随着周家众人的接力,很快被送上了屋顶,带着亲情与温情的祝福,终于被盖在了久违的一片屋顶上。   秃去的小半屋顶,终于圆满了。   新屋,在众人的祝福之下,也终于真正的建成……   ————   谢谢“太易道尊”给本书的打赏!   感谢“maplecs”打赏与支持!   谢谢“星辰清风明月”的支持!      谢谢“hkle”的支持!   感谢“风中的浑小子”的支持!   谢谢所有给予本书支持的人!   ah         a    第二十三章 宴   一个人如果缺乏野心,那么必定将心思放在其他事情上,在某些人看来,叫“不务正业”,在周易看来,是享受生活。   当然,这种享受,是在有足够能力的前提下,不需要为生活奔波的前提下,否则,就真是不务正业了。   喜欢享受的人,摆弄的也不过四样物事,“食住衣行”而已。   一个吃字,当放在第一位。   新房初立,这是第一顿饭,也是周易在今年忙活的第一次饭宴,平日里“游手好闲”的他,就免不了将精力放在这上面,来个精益求精,来个“脍不厌细”。   一道蒸水蛋,用空间中培育出来的数种珍菇,煮制数小时后,滤出汤汁,放凉,再和上蛋液,放锅上蒸;但看面目,除了嫩黄一些,与大街上卖的没什么区别,但真要说区别,也只有吃过的人才知道。   腊肉是这地方的名菜,在农家挂上一年的腊肉,已经不可多求。   经过一年的熏制,漆黑的腊肉被刷洗干净,轻轻切开,成片,外围是透明微黄如同琥珀一般的脂质,内中是一段暗红色带细孔的细润瘦肉。说是瘦肉,但被烟渍长熏,已经熏出了细小的孔,塞满了润口的油脂;说是肥肉,但长日的熏制,早已将内里的油脂大部熏出,细透清明,刀片一下,便水滑般的化开,绝不沾腻。   鱼是熏制过的野生青鱼,选取最好的肉,切成一段段,再被轻油一煎,加自制的辣椒末微炒,便是一道绝佳美味。   周易是不喜欢吃鱼皮的,至少不喜欢吃那样滑腻腻的鱼皮,但喜欢吃鱼皮的大有人在。他也不浪费,早将滑腻的鱼皮小心滑下,摆在盘底,再放上鱼肉,淋上最后的汤汁。   在这地方设宴,一般有三大碗离不开。   一碗“胖肉”,也就是猪大腿上的那一块,连皮带肉割下来,加了盐,或蒸或煮——只要是一整块,显得大方大气就行。   这肉好做,现将肥肉带皮向下煮制一段时间,而后翻转过来,皮肉朝上,煮制到能轻易插下半根筷子为之,就成了。   吃的时候,就在筵席上,在众人眼前,用刀子将肉切开,看着那蓬鼓鼓的热气香气冒出来,爱怎么吃就怎么吃。   一大碗鸡肉,最好用当地火红的干辣椒炒制。   一碗油汪汪、火辣辣、红滋滋的辣椒鸡一上,满门都是红红火火,好不热闹!   最后还有一碗清润的猪肚汤是少不了的。结婚的就往里面加“早生贵子”狠炖;生小孩的就加进去几个染红的虎皮鸡蛋;至于建新房么,就爱怎么着怎么来了。   除了这几道费心的菜,其他的倒随意一些,随意炒几个青菜、咸菜,或者再做个汤弄个鱼都是易事。   待到两桌子二十余人在院子里坐定,一盘盘大菜就如流水般上来了。   一个个吃的,那叫一个满嘴流油。   莫提周易费心制作的几道肉菜,便是那几盘素菜,都差点让几个小朋友掐起来,空中筷子与青菜乱飞、汤汁共鸡肉一色,进嘴的只有一半,另一半反倒全洒在了桌面上,也亏得周易赶紧承诺加菜,再加上周围大人劝阻,这才稍稍作罢,但还是免不了蹬鼻子瞪眼的。   周大虎家最小的男孩,才几岁大,吃得那叫一个欢欣鼓舞。   他啥菜也不吃,就在众人没注意的当口,盯着一个蒸蛋狠-干。   很快,他的口中食就被他那个号称“无所不吃”的吃货姐姐给发现了。   温润嫩黄的蒸蛋在这一桌子大鱼大肉、大青大红的菜色中极不显眼,被众多好菜香菜吸引的众人,并未将这一道菜放在眼里,只有尝过味道的小周浩将之放在了心尖。   “你怎么只吃这一个菜?”周颖稍稍填了肚子,才有心思关心她这个小老弟。   小周浩小小的眼珠子一转,舔了舔嘴边上的蛋茸,稚声道:“我也抢不过你们,只能吃这个蛋了……”好似一脸可怜相。   周颖不为所动。   她并不是真正的关心她这个小老弟,只是觉得奇怪而已——他这个弟弟因着周家小叔小婶婶老来得子,最是受宠,寻常吃不得亏,怎么今日坐在这里这么久了,没人给他夹菜、也没人喂他吃,就这么安静?   她看了看小周浩,略微疑惑的将“魔爪”伸向了那一碗蒸蛋。   周颖伸出的恶魔之爪尚未达到目的,立刻被一只稚幼的小手隔离开去。   一个白生生、脸上还留着蛋色痕迹的小人,用力的一把将看似平平无奇的蒸蛋抱住,大声的宣布主权,“我的!”   他一双小眼睛紧紧的如见天敌的盯着周颖,以防不测。   “好,你要得。这么大一碗,你就自己一个人吃了。”周颖声音不大不小,刚好让周围人听到。   这般的动静,也引起了另一桌的大人们的注意。   “周颖你作死啊!吃饭的时候也不管好你弟弟!”周家婶婶首先将周颖狠骂了几句,看周围人都看着,也觉自家小儿子行为不好,又将小周浩狠狠的批了一顿。   这样重男轻女的做法,在这样的村镇,所有人都习以为常,连周颖也习以为常了。   她总能用自己的方式回击。   比如,现在,她正得意洋洋的用小勺将鲜嫩的蒸蛋挑起,而后在自家弟弟一脸悲催的目光中,将水嫩的蛋,小心的放入嘴中。   不待她继续得意,一股奇异的珍香便在她舌尖爆炸,打了她一个措手不及!   这股鲜香来得快去的也快,随着蛋液的滑落,慢慢的流逝,只在鼻间,留下一股淡淡的回味,便是那天上流星,炫目至极,给人以震撼,却又极快流逝。   或许也正是这种不易得的短促的炫目,才能给人以强烈的震撼罢!   周围人也看中了周颖的表情,看过了姐弟俩的笑闹,不由好奇的将勺子伸向那一碗蒸蛋……   当周颖再一次将勺子伸向鸡蛋的时候,碗中,早已空无一物……   小周浩看着转眼间就见了底的蛋末欲哭有泪,大声惨嗷起来,当真是“闻者伤心见者落泪”。   周家小婶子连忙跑了过来,狠狠的瞪了周颖一眼,目无表情的抱着儿子,好一阵哄。   小周浩吃别的不行,一定要吃蒸蛋,不然就“哭给你看”!   周家婶婶也没办法,她想着另一桌的蒸蛋似乎还没有人吃,便抱着小儿子过去……   谁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能看到几个叔伯那一张张讪讪的脸,随之而来的,是一阵凄惨百倍的嗷哭……   ————   感谢“a888493”的支持!       第二十四章 乐   周家诸位叔伯长辈,逡巡于山野林际,感受着飒飒自然之息,安逸而清净,不由生出,若是老了,在这山间建一栋房子,养老,那是再好不过的。   当然,这只是想象而已。   毕竟这山林再好,但交通不便、医疗条件几等于无,即便他们愿意,他们的子女也不会同意的。   至于几位成了家的哥哥姐姐,看着周易新屋的清妙,看着周围“碧草琼花现玉树”,心中也不由生出一丝向往和意动——若能在这里建一栋房子就好了……   他们一个个都有工作,容不得清闲,若一年来此住上几日,便建一栋房子,未免太过奢侈!   很快,这一丝不切实际的想象便打散在脑海。   “哥哥,你楼上有两个房间,你要给我留一个啊!”周颖抓住周易的手,撒娇道。   “我也要、我也要。”周蓉听了,不由附和道。   “楼上就两个房间,我要了一个,你再要的话,我哥哥住哪里?”周颖娇嗔道。   “让她睡沙发上去!”周蓉“狠”声道。   “不行、不行,这是我哥哥的房子,怎么能让他睡沙发呢?以后娶了嫂子该怎么办?”周颖担心的说道。   “那就让他再起一栋。”   “那要好多钱呢……”   周易看着两人,只觉好笑,他一句话没说,两人就将他的新屋的未来给决定了。   周妈也是好笑得紧,不由插话道:“等你们结了婚,让你们哥哥每人给你们在旁边建一栋。”   “哎呀——那还不知道要多久呢~我现在连男朋友都没有——”周颖依旧拖长了音,嗲声道。   周蓉斜看了周易一眼,状似不屑道:“我结了婚,还要住他家?”   几个成了家的老姐老兄到底是精力不济,爬山上来,吃过午饭,就累得瘫倒在沙发上。   周婷湿了的裤子,拧干之后,在夏日的暖风下,很快就干了。   寻常时候,她还是一个安静的女孩子,并不像周颖、周蓉那样的闹,一个人躺在外面长廊的躺椅上,慢慢的摇,摇过了时间、摇过了清风,摇出了一段岁月静好的夏。   王群姐也躺倒在沙发上。   表姐夫钱良倒显得无事可做,拉着周易道:“有什么玩的吗?”他是喜欢玩闹的性子,常能与周易玩到一起。   周易想了想,道:“钓鱼怎么样?”   “钓鱼?这么大的太阳……”   “没事,我知道有一个地方,凉快得很!”   洞天之所以称为“洞天”,并不仅仅是因为在进来的时候,需要经过一个大长的溶洞,更是因为这边溶洞极多。   周易很容易找着了一个和几人并坐的石洞。   沿着新屋向左下方去,那里有一个黑咚咚的溶洞。溶洞沿大部而走,拐过几道弯,感觉愈加凉爽到发寒的时候,向左上方而去,不久便可见得一线天光,很快,眼前豁然一开,一片平湖正在眼皮底下慢慢升起。   左右一看,可不是到了湖边上某个未知名的半露天的石洞中?   周易小时候,经常和小伙伴们来这样的石洞中探险。   当然,他们并不是莽撞的不要命,往往带着一根长绳或者拿一块黄色的石头划定标记,这样才能安全的走进走出。   大人之所以还算放心,全是因为,一般的石洞,里面是个什么样子,有多少岔道,每一条路到什么地方,基本上在这样地方生活了一辈子的乡人都能说个明白,也不会有太大的危险,真正的那些深不见底的洞穴,早已留下了“凶恶的传说”,比如说什么魔、什么鬼、什么妖之类的,这些故老相传的东西流传下来,莫说小孩子,大人一般都不敢过去。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谁知道那里面有什么东西?   水边这个石洞,正是周易小时候玩乐发现的秘密基地。   它宽敞得很,足够四五个人平躺下来;凉快得紧,洞后面鼓荡出来的,就是自然空调,无论冬夏,都不冷不热。   太阳被旁边石崖上横生出来的一怪树给遮住了,留下一片碎光。   唯一能从外面沁过来的,是拂过湖面的轻轻的风和氤氲的水汽。   “还有这样的好地方!”钱良一出了溶洞,躺在水边半露的平坦巨石洞中,长长的伸了个懒腰。   他将鱼饵挂上,将鱼线掷出,将鱼竿固定,随后再一次躺下,懒声道:“我先睡一觉,有鱼来了叫我……”   在这湖中钓鱼,已大不易。   或许是常有空间水注入的原因,本来就精怪的野鱼,似乎更加聪明了,寻常不咬钩,只偶尔才能瞎猫碰上死耗子的钓上一条,那便是莫大的欣喜!   周易已经不再用空间里的饵食作弊了。   对于钓鱼,他早已进入了另一种境界:哥钓的不是鱼,是寂寞……   作弊的快感,远没有真正凭本事钓上一条鱼来得高兴,哪怕只是几日才钩上一条,哪怕只是手指粗长的一条,也能让周易美美的做上一碗鱼汤吃了。   因着空间灵泉的缘故,周易的精神远比寻常人来得好。   他钓了一会儿,眼看躺在旁边的姐夫已经打起了呼噜,颇觉无趣的他,干脆收了鱼竿,听着一阵阵从湖面传开、在群山回响的明朗笑声,准备回去看看,看看那群小弟弟小妹妹们又在闹些什么。   不知什么时候,山林里的牛羊们被发现了踪迹。   小女孩们是不敢太接近这群有角的怪物的。   但对于男孩子们,这是一群有趣的东西。   以大伯家的小孙儿为首的几个男孩,带着小周浩这个还需要妈妈喂饭的小屁孩,一路浩浩汤汤的抓羊去了。   羊才养几月,还不大,被几个孩子追得嘚嘚的跑。   虽然小,但被周易这个无良的主人放养着,喝着沟渠里稀释的灵水,跑得倒是极快,极其灵巧。   小孩子们颇通战略,围成一圈,布下天罗地网,想要将一只小羊罩住,但小羊们总能在间不容发的关口跳逃而出……   一只小羊被一群邪恶的小魔头堵在了一棵桃树下,就在小魔头们带着狞笑,以为小羊在劫难逃的时候,小羊顿时化为飞檐走壁的大侠,一跃到了桃树上,在树干上跳了几跳,最后一跃而下,只留下一群目瞪口呆的小屁孩。   “羊会飞!!!”   “妈妈,你快来看,羊会飞!!!!”   “爷爷,你来看啊,羊会飞——”   几个小东西尖叫了起来,本来的惊叹与惊奇,最后变成了比谁的叫声大、叫得人辈分老。   一个个小脸儿涨得通红,鼓足了劲来喊,气喘吁吁的,已经没人能听得懂他们神奇的语言……   鸟都被惊飞了,几百只牛羊安静的吃着草,似乎什么也没发生过,只偶尔听着这一阵叫喊、看着那几个怪模怪样的小娃儿,目瞪口结。   站在桃树顶上的“飞鸡”们,此刻也不那么的耀武扬威,它们一只只的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来,想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奇怪的事……   ……   这一片林子实在是孩子们的乐园。   高高长生出来的草,那么的柔软青绿,即便是孩子们那稚嫩的皮肤,也不会有丝毫的异样感触,除了轻柔,就是柔抚,摔跤打滚,再也不怕摔伤了。   青草的间隙里,还有明亮的流过的柔柔的水波,里面还有各种鱼儿螃蟹们、有泥鳅细虾,足够他们折腾玩闹的。   即便没有这些奇怪的小动物,淡淡是清冽的水,也够他们在夏天玩闹的了。   饿了、渴了、想要吃东西了,树上将熟未熟的桃儿,便是最好的事物。   即便它们还没到最成熟丰润的时候,但肉质已经柔软了下来,甜度已经起来了,带着一点点的酸爽,更适合孩子们的口味;满口迸溅的汁,是最美的风味……   当夕阳渐渐落下的时候,劳累的父母们,都清醒过来,伸了个懒腰,感受着整个世界前所未有的清爽,舒适的不由哼出声来。   他们很快发现了已经变成一个个泥球的孩子们。   满身是泥、满身是绿色草汁的孩子们,免不了又被大人们一阵好打,哭声震天的响起。   打,不是最痛的。   最心痛的是,将要离开这个美妙的无法言语的来自大自然的儿童乐园。   离开那些高高的站在树梢上的高傲的鸡们;离开那些大摇大摆,但会飞的鸭和鹅们;离开那些“原来也会飞”的羊们;离开那样的清水、那样柔软的草地、那样鲜美的桃儿;离开那水里跳跃的游鱼和耀武扬威的螃蟹还有怎么也抓不住的泥鳅们……   这才是真正的伤心!   当夕阳渐渐落下来的时候,还要为明天准备的亲友们,拖着一个个死活不肯离开的孩子们,在一阵又一阵大哭声中,终于离开了这个山水的乐园,继续开始忙碌的生活……   当一切都落下帷幕,当天际都变得昏暗的时候,明亮的月,又静静的升了起来。   她的光是那么的柔和,并没有遮蔽那漫天的星辰、那一河的银水,就这么静静的照着、散播着她一夜的温柔。   累了一日的周易,终于可以歇歇了。   他躺在长长的躺椅上,闻听着最后一点孩子的清闹在耳边消失,消失在那山洞的外间,淡淡的清寂在心间流淌、流淌,随着这一湖的水,流淌开去……   ————   总感觉写得急了一些、快了一些,似乎还应该在细节上再深挖一些,再详细一点……   ah         a    第二十五章 日常   当一切都熟悉了之后,当心思都沉淀下来之后,山中的日子,除了感觉少了个人之外,并没有开始的枯燥与寂寞。   周易虽然是理工科出身,但向来喜欢中国古典文学、喜欢中国的传统文化。   他将原来初中、高中时候的语文课本以及其他一些文学著作、杂志都翻了出来,闲来无事的时候,细细品味一番,又有一种不同的滋味在里面。   以往学习的时候,或为了考试,需要嚼要咽,要吞下去,要活生生的消化掉,要能吐出来,那是带着点甜的苦。   此时,没有了任何压力在身,仔细的体味那被精选出来的一篇篇课文,看着当初的笔记,或喜或乐,又或若有所思,稚嫩的笔写下的未必就全是稚嫩,也总有一些值得成熟的我们去回味和感触的。   朗朗的清晨,幽幽的山谷间,当初晨的光刚刚在山的那边展露的时候,周易手持一本带着些淡黄的课本,站在二楼的廊道上,迎着新爽的风,一手持书,大声吟诵起来:   “……月光如流水一般的,静静的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薄薄的青雾浮起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虽然是满月,天上却有一层淡淡的云,所以不能朗照;但我以为这却是恰到了好处——酣眠故不可少,小睡也别有风味的……”   声音抑扬顿挫,一如当年在教室里的,那一声声的清澈和明朗。   就是这么的清澈和明朗的声音,在这幽谷之中,在这碧湖之上,远远的传开了去,传遍了荒野,也传到了周易的心间,滋润着他灵魂深处的干涸。   若在外面,在人群错杂之间,周易是万万不敢这么朗声而读的。   以前可以,现在却不敢了。   他从来不是一个脸皮厚的人,反而敏感得紧,在很多事上,即便故作随意、故作开朗、故作谄媚,但终究还是一个腼腆的人。   山间的独处,在很多时候,逐渐让他享受。   有人说,一个人如果能享受独处,那么,就可以说他是一个内向的人。   周易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内向的人。   虽然很多时候,很多朋友、很多同学,都觉得他开朗而爱笑,似乎没有什么不高兴的东西。   朱自清先生的荷塘月色,往日读来,多觉扭捏做作,似乎太过雕饰了一些,但今日再这样朗朗读出,周易却感觉到一丝莫名的惆怅,那是掩饰在最美深处的惆怅,独属于那个人、那个时代的惆怅……   周易无法再如当年做“阅读理解”一样一句句去斟酌、去分析,他也不愿意再去做那样的分析,自己感受到了,就行了,为什么要诉诸于口、诉诸于文字呢?   他想着,这样一篇文章,或许在某一日、在某个朦胧的月色下读来或许更适合一些,而不是这样明彻的早晨。   或许,可以的话,如果在那月色之下,在那明湖之畔,真等能再有一些田田的碧叶的荷,那就是再好不过了。   把酒赏月,再来一壶美酒,用此华章下酒,岂不是妙?   晨读既过,简单的吃一顿过水面,逗了逗狗儿,看着朗风明日,心中兴致一起,又回到书房,将草黄色印着大格子的纸铺开,用镇纸压住;轻轻的在砚台里化开了墨;一支尖圆挺健的笔头沾入墨汁之中,稍稍用力一压、一提,在砚沿撇去了多余的墨色,目视着正前方某书法名家题写的欧体字书。   书中道: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周易久视一二,提笔直下,十二字正如行云流水而出。   写毛笔字,周易并不是专业的,也没打算往专业上靠,无非是个修身养性而已,至于字写得如何——自己觉得好了、有进步了,那便行了。   他小学时候,随同舅母学过几年字,到了初中以后,几乎再没提起过笔,但如今写来,或是人生感悟不同的缘故、或是心情心境不同的缘故,只练了几日,待笔法熟练起来的时候,字间风韵竟延展而出,看起来竟也熨帖得紧。   周易学字,事实上并未学那些书法名家的笔法,只是学了个字法架构的匀称而已,也不故弄玄虚,就心中所想,秉直而写,莫说多好看,总还算清正。   他看了看十二个字,觉得有不好的,又重复练写多次,直到自感乏累,这才作罢。   这个时候,太阳才刚刚升起呢!   这一天的日子,也真长。   时候极多,哪事儿也就可以做些,比如去看看那些放养的牛羊;往水渠里注些灵泉水;又或者看看桃树、葡萄树的生长情况、看看桃子的成熟状况;与几只狗儿们再胡闹一番;又或是上上网,看看新闻,都是容易且舒坦的。   有时候,还可以拿出吉他,弹上一弹。   周易学吉他已经很久了。   开始的时候,是觉得“酷帅”、“声音听着不错”,“学起来似乎不难、成本不高”,“大家都学了,我也去学学”——抱着这样的想法,本来就没有多少自制力的周易,学了个三五天,就开始打鱼晒网了,到后面,干脆光晒网不打渔,最后的最后,连吉他都丢家里生灰去……   所以到现在,周易连吉他怎么拿、六根弦是哪几个音都不懂。   索性还算有几分基础,手里还有一本学习的教程,网上各类教程繁多,再加上虽废置几年,但吉他音色尚好,这么弹着,从不成曲调,只听着个音调还算清澈,到终于可以弹个和弦,跟着音乐,自娱自乐的唱上一首歌,也是一种莫大的成就与喜悦。   每到歌唱的时候,因为无人,可以放心的大声唱开,无惧好坏,总能敞开胸怀,感受每一个音节、每一段音乐的韵律之美,总能最大程度的展示出自己的情怀与心中的声音……   日头到了顶上,夏蝉开始鸣叫起来,“知了知了”的,是小的蝉;如电铃一样高声吟叫的,是大个的老夏蝉,鼓噪得很。   所幸,这些老蝉都在那高山最高的大树上,传到周易的新屋里的时候,声音已经很小了;而那些小知了们,唱不了多久,就被那些邪恶的大公鸡、大母鸡们当零嘴给吃了个干净。   蝉声合着夏日的热浪,成了最好的催眠曲。   周易躺在躺椅上,慢慢的摇晃着,感受着暖熏的夏风,静静的入了眠……   ……   他是被狗叫声吵起来的。   不知何时,本来安睡下去的三只狗儿,又充满了电力,大闹了起来。   即便平日里最慵懒的大黄,被调皮鬼周小黑和机灵鬼周小花一闹,也终于忍不住闹腾起来,嘹亮的狗吠声,传出老远老远,几胜那丛林深处的老狼的嗷叫。   周易擦了擦眼睛、揉了揉脸,慢慢的醒了神,长长的伸了个懒腰,骨骼啪啦啦的一阵响,只觉全身的精气神都被补足了。   下午干些什么呢?   他上了一会儿网,索性无事可做,又拿了一本介绍中国传统文化的书籍,拿了一根钓竿和无数自制的饵,去了水边。   周易没有去那个近水边的石洞——那里太不开阔,也显得阴暗了些。   他径自在湖边的一棵大树下坐了,抛了饵钩、固定了钓竿,便拿着书籍,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这样的风、这样的阳光、这样的青草绿树,这样温暖而温和的夏日的午后,总要到外面走走坐坐,才不算辜负!   时光一如这湖水一般,你未看见它的涨息,却已经流逝。   那如银色幕布一般倒悬而下的洪流瀑水,那轰响在山谷之外的水声,便是最好的明证。   周易的午后也不仅仅只是钓鱼看书。   他或许还去看看那些小牲口们,照看一下那些草木们,又或看到某树开好的野花,免不了要浇些灵泉水予以嘉奖;或者看重了空间里的某株草花,便小心的将她移植出来,移到屋檐底下,移到一个瓷瓦小盆中,摆放在居室里、廊道中……   似乎有太多的事情可以做了,但其实又没什么事必须要做的。   就这样,日头又偏斜了下去,渐渐的,只露出半个身子,带着那淡红色乃至凄红的如火一般的色彩。   很多人给它取一个名字:残阳。   它是美的,即便仅仅是被映红的云霞,也是那么的美;但也意味着一日的过去,意味着无数生命在这一天又落下帷幕……   这是某一部分人,或者说某一部分生灵,可能看到的最后一次日光。又或者,很多生灵的一生,就只有这么一次,随着太阳的落幕,而落寞。   一个轮回已经到了最后。   此处,二胡那苍黄的音调,是最好的东西、最和景致的事物。   有人说:二胡还是悲了些。   一说到二胡,很多人最先想到的是一个老人、更或者是一个老去的盲人,在那最落魄的地方,拉响那沙哑而沧桑的音弦。   但二胡也可以是悠扬一些的、嘹亮一些的、快活一些的声音。   比如此刻周易拉的这样。   他的二胡拉的并不好,但足够听出那清晰的音调。   周易学二胡,开始是因为作为一个老师眼中的好学生,加入了当时那个小学唯一的一个兴趣班,后来,又跟着楼下那个拉二胡的大爷学了些时日,总算还有些模样,不至于像吉他那样,连音调都不知道怎么弹了……   就在这胡弦的清哑中,太阳终于沉下去了——沉入了山的那边的那边、又或许是海的那边的那边——月渐渐的,也在那边升了起来,清冷而明亮、寂寞而安然。   这个时候,一个人窝在沙发里,拿着零食爆米花,看一场寂寞的电影,或许是周易最好的选择了。   山中的夜,是最静的,即便有无数虫儿在歌唱、即便有无数星辰在闪烁,但你能感受到的,只能的静,愈发的寂静,合着那草木的影子,更显得凄清起来。   或许三只狗儿的叫声,也就是唯一的热闹了。   每当这个时候,周易就想着,或许,身边,是该有个人了……   ————   感谢“永恒的大学”的打赏!   感谢“安然泰若”与“思乡人”的推荐票!   谢谢你们的支持!       第二十六章 至   太阳斜挂在天边,带着余晖,肆意的发散着温度。   西边的云已经烧了起来,火红火红的,就像一朵朵火焰升在天际,将整片天空都映成了鲜艳的赤红。   一座高架的长桥,不知从哪里延伸而来,又不知要走到哪里去,就这么如长龙一般穿梭在群山万壑之间。   水泥钢筋精制成的银白坚硬的长龙,凶猛而霸道,遇山则穿山、遇水则踏水,遇到那深渊谷壑则架空飞过,一去也不知有几千里!   几千年前的人,又哪里能想象今日人力之伟大,人迹之恢宏?!   这是一条环湘的旅游高速。   据说预计要在今年建成。   事实上,去年便说预计要建成了,但到了今年,也不过打全了地墩子,铺平了桥面,真正细致的地方,还没有开始——高速桥路面上,还是坑坑洼洼的一片,两路面相接的地方,还参差出一根根的钢丝铁筋。   而今年,已经过了大半了,似乎还没有开工的打算呢。   了解些情况的人都说,今年是肯定完不了工的,看看明年怎么样。不过,听说今年会有上面的人下来视察,或许会完工一段吧。   高速公路完不完工,对于附近清山镇上的人来说,不过是一个谈资而已。   但未建成的旅游高速,却是一个进行文体活动、登高望远的绝好去处。   可以想象,在那两座几百米的高山之间,一座高桥飞架而过,两边都是山风山景、底下是流水潺潺,头上是清风明日,满眼都是开阔朗明,胸怀之中,顿时开阔了不少。   登山,或许因为山路的崎岖,未免苦困。   但在这高桥之上,既能享受“千里目”之明阔,又能吹着山风,平直顺畅而行,实在是再好不过。   于是,跳广场舞的、跳霹雳舞的、游街的、闲逛的、吃宵夜喝酒的,都到了桥上。   沿着桥走上几里路又走回来,既锻炼了身体,又放宽了视野,实在不错!   本来,沿山路到进入洞天的路口,不有小十里的路途,但两座小山被高桥穿洞而过,不到三四里的路,便从清山镇上到了入洞天的路口处。   周易的二伯母周宁氏合着几个老友老伴,沿桥一路走过,不知不觉就到了入洞天的口子处。   “咦——怎么就到了我们老屋洞天的口子这里?”周宁氏惊奇道。   路因着山洞隧道的穿凿,本来就近的大半,又因为几人边走边说,浑然没感觉的时间的流逝,不知不觉,便走出了好几里。   说是好几里,也不过一两千米的路途而已。   高架桥到了这里,已经不能说是桥了,沿着路平平而去,几乎到了一个坡道上顶点,再往前去,再过了一个低谷,穿过一个黑洞洞的隧道,不知又要往哪里去。   “听说你们家周易就在老屋养鸡,原来就是这里啊。”旁边一个烫红了长发的时尚骨感的中年妇人说道。这个妇人虽然保养得不错,但微微黯淡的皮肤、眼角处的鱼尾纹,无一不暴露出她真实的年纪。   “他现在没有养鸡了呢,专门种桃子,好像还种了些葡萄。”二伯母解释道,“你们不知道,我们家的周易,可会享受,那山里面,被他收拾得那叫一个美噢!种出来的桃子,听说要卖二十块钱一个呢!”   “二十块钱一个?”另一个约莫四十来岁的圆脸妇人疑道。她心里还有话没说出来:二十块钱一个,谁买?不是真的种地种傻了罢!   圆脸妇人身形矮小而丰腴,全身上下,包括那张脸,无一处不是圆的,脸上也常带着笑容,看着颇有喜感。   周家二伯母听出了对方的意思,也不气,只道:“你们不晓得,去年他那桃子就卖十块钱一个,都被抢光了。今年的桃,比去年还要大还要好,卖个二十块钱有什么稀奇的?外面那些卖桃子的,难吃得要死,就长得好看些,也敢卖几十块钱一斤呢!”   她说的外面,也就是山外面的地方,那些发达的城市。   暗红头发的妇人听了周宁氏这么一说,好似想起了什么,也道:“是去年秋天卖的桃子吗?别人也给我吃过一个,那味道……”她还啧了啧嘴,似有回味。   “嗯咯,去年那个就是我们家周易卖的。”话语之中,带着些连她自己都没有注意到的自豪。当日听说周易回来种田的时候,所有人都吃了一惊,谁想到,这个大学生,连种田也能种出一朵花来?   圆脸的妇人奇道:“秋天里的桃儿——难道他还搭了什么温室大棚不成?”   温室大棚在现代并不算什么奇特的东西,但在这样的南方山区,却极少有人搭建棚子的。毕竟冬天也不甚冷,没这么个必要。   “没有呢!也不知道他怎么做的。你们看看,他虽然也是个名牌大学的大学生,但又不是学农林专业的,以前也没种过地,怎么就种出这么些好东西来了?”   “我看他肯定是得了什么新技术,才回来种田的……”暗红色头发的妇人猜测道。   周宁氏和圆脸妇人听了,也赞同的点了点头——或许还真是这样……   三人一边说着话,一边继续往山里面去,走不多久,轰鸣声响起,水汽氤氲肆意,夏日的热,一下子就被驱散了,搏得个神清气爽!   眼前所见,不是那飞泻直下百许米的银瀑,又是什么?   沿铺平的斜道继续往上,穿过了冷洞,群山万壑立时奔赴而来,千亩平湖坦坦荡荡的平铺在视野之中。   平湖之畔,绿茵茵的一片铺开,是周易开辟的百亩果园。   红发妇人指着那绿云叠叠而起的几十亩低矮果树林,怪道:“这是什么树?怎么看起来有点像山上的刺葡萄。”   “就是刺葡萄!也不知道周易是怎么培育的,就长成了一棵树的样子,听说还省了搭网的麻烦哩。”   “不会是什么新品种吧。我在这里这么多年,都没见过这样的葡萄藤。”圆脸妇人疑道。   三人说着话,继续往前,果树林渐渐落到了眼前。   “哎呀——这草,长得真漂亮!这么整整齐齐的,不会是特意种的罢!”尖脸妇人看见杂种的牧草,惊叹道。   山里的草多得很,但这么绿油油、翠嫩嫩、齐整整的一片草地,可不多见,何况还有那紫色顶花的点缀?   “听说是什么牧草,养牛羊呢!”   说道牛羊,一群长出了角的羊,如小鹿一般,不知从哪棵树后灵巧跃出,转眼又消失在草丛树林的深处。   “哎呦——刚才你们看到没有,那羊跳得老高了!”圆脸的妇人一惊一乍。   三人继续往前,那一片桃林带着一个个粉嫩嫩的丰满桃儿展现在几人眼前。   “哎呦——这桃子,真长得好嘞!”圆脸的妇人继续她的惊叹。   红发妇女也在旁边附和。   周宁氏满眼的笑意。   她把周易当做了自家的孩子;如今见周易的成果被人家这么夸赞,心里也是与有荣焉。   “二十块钱的一个桃子,多贵哟!要不我们偷偷的摘几个走吧——”红发妇人眼睛里带着几分孩子般的顽皮,低声笑着建议道。   “要的、要的。”圆脸妇人也高兴的符合。   周宁氏也笑着同意。   因为相互之间了解,所以她知道这只是一个玩闹而已,几个人不可能真偷了周易的桃儿。   她可不是一个大方的人呢,寻常吃用都是传统妇人的精打细算,对于孩子的东西,更心疼,若真是这么拿了走人,她可不会愿意。   十几二十块钱一个的桃儿,可不是别的不值钱的玩意。   三人说好了,就这么鬼鬼祟祟的往林子里钻。   还没走进桃林,刚跨过那条水渠,只听见大风呼啦几下,整片草地都被吹得东倒西歪,一个巨大的黑影从天而降!   这是一只巨大的公鸡。   几人见过最大的鸡,也就是农家养上几年的,不过八九斤而已——那样的公鸡的体型,也极其大了。   但眼前这只威风凛凛、五彩光耀竟有半人来高的大公鸡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妖怪?!   公鸡并没有其他动作,就这么站在原地,两只晶亮的眼睛直直的盯着眼前三人,盯得三人毛发倒竖、心中寒气微生,不敢乱动。   一阵嘶哑而明亮的叫声传来,三只比大公鸡还高上小半个头的大鹅扑拉着翅膀,从草堆里、沟渠里扑拉出来,扑到几人面前,正正好将三人围住,还放长了脖子朝天一阵乱叫。   林子里,不知从哪里钻出几十只大小不一的羊。   这些羊身上都被人为的印上了号码。   它们从林子里钻出,好奇的向这边张望着,也慢慢的围看了过来,就如同人看热闹一般。   越来越多的羊围过来,牛也过来了,“哞——哞——”的叫着,往三人这边看上几眼,又低头吃几口草,又看上几眼……   更多的大牲口小动物围了过来,让三人进也不好、退也不是。   “周易!周易!快来救命嘞!”三人看着面前大大小小百来只动物,心里直发毛,大声叫道。   “汪——汪——”一阵狗叫声传出,一黑一花一黄三只狗一阵风似的,无分先后飞奔而来。   百来只动物见着三只飞奔而来的狗,顿时分开两边,留出一条通道,供三狗行走。   三狗奔到三人面前,三双眼睛滴溜溜的看着面前三人。   “小黑、小黄、小花,你们还记得我吗?”周宁氏一脸“讨好”的看着三只汪。   三只狗看着眼前这人,似乎有些熟悉,鼻子轻轻的动几下,闻出了熟悉的味。   周小黑又飞奔回去了。   周小黄对着群兽一顿乱叫,谁也听不到他在说些什么,但意思已经很明白了——无论是“咯咯咯”还是“嘎嘎嘎”或者是“咩咩咩”,都隐没入林子中,继续玩闹去了,只在偶尔间,撇过头,往这边好奇的看上一眼。   ————————   感谢“夜色倾城荒漠如烟”的支持与鼓励!   上了“都市签约作者新书榜”啦!   感谢所有的你们的支持!   希望你们能一如既往的支持本书!   有你们的支持,本书才能更好!有你们的支持,它才能展现出最大的价值!   本人也会继续努力!谢谢你们!   ah         a    第二十七章 桃和鱼   红发妇人和圆脸妇女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看着眼前那只半拉人高大的大黄狗,浑身的肌肉都绷紧了,连眼中也尽是警惕。   两人往周宁氏身后躲了躲,等待周易的到来。   没多久,大黑狗一如去时一般,带起一阵风,如一道黑影掠过,跑到几人面前,汪汪的大叫,尾巴摇得那叫一个欢快。   他大脑袋往周宁氏身上蹭了蹭,往他来时的方向看去。   周宁氏也试探着摸了摸他的脑袋,一人一狗迅速的熟悉起来。   他们本来就是熟悉的,只是些许时日不见,又没有周易在场,所以才显得生疏和警惕。   “周易,你可来了。你养那么大一只的鸡鸭,还有半人来高的鹅,可把我们吓死了!”周宁氏还未说话,红头发的妇人就开口道。   “手板姨、螃蟹姨、二伯母,你们怎么过来了?”   周易口中的手板姨就是红头发的妇人——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叫手板姨,反正是跟着堂妹这么称呼着;螃蟹姨是那个圆脸妇人,因为姓庞,自小就被周易叫作“螃蟹姨”。   手板姨原名叫作吴红,而螃蟹姨原名叫庞永霞。   “我们也没事,在高速桥上走走,还没走多远,就到了洞天那口子那里;看天还没黑,就想着进来看看你,偷个桃子吃,没想到被你家的鸡还有那些鸭、鹅、牛羊给围上了。你再不来,就要被他们吃啦!”周宁氏笑着解释道。   圆胖胖着脸的螃蟹姨站在旁边,直如弥勒佛一样的满脸带笑,也不说话。   “哎呀——先到屋里去喝杯茶,休息休息吧!走了这么远,也累了。”周易没理会什么“偷-桃子”的玩笑话,拉着周宁氏,便往家里去。   一栋木石结构的房子,静悄悄的立在果林的一旁,清水绿树环绕,自然而清晰。   二楼走廊上的植物,已经从上面探出头,垂吊下来,组成一到绿色的帘幕;天竺葵开出红色的锦簇,一团团的,似火般鲜艳,与天边的晚霞映照着,愈发的生动起来。   三人走进堂屋,便感觉一股清凉凉的气息扑面而来——是地气的凉润——炎热的夏日,一下子舒顺起来。   就在堂屋里,几人坐在那张八仙桌上,一人一大碗用门前泉水冷过、用山胡椒煎出来的茶水,一股清凉的味道,从喉口凉到了心尖尖上,将最后一点暑意驱干,也将微微的疲惫冲刷而去。   “嗯~好久没喝过这样的茶水了。”   自从搬到镇上去住之后,周宁氏就没再用山胡椒煎过茶;自己都不做,在别人家就更喝不到了。   茶叶泡出来的茶,适合小口的品、静心的尝;品的不仅仅是味道,还有茶香、茶色、茶具,茶的文化,更深一层次的,从茶里面品出一种传统文化的底蕴,是对人品性的酝酿,也是对人心胸的洗练。   若说到解渴,只要喝过这样山胡椒煎出来的茶的,无一不称一声好!   山胡椒是没有太多的底蕴的,不适合文人雅客在熏香之中品茗,但对于田地间劳作的老农,却是绝佳的饮品——消暑解渴、祛劳提神。   几人喝过茶,歇了一会儿,眼看太阳欲低,便准备告辞去。   天黑之后,路可不大好走,即便是在这高架桥上;还带着传统属性的妇女,她们还承担着一些家务事,比如做饭。   不过,带回去几斤桃子是必然的。   本来只是打算散散步,结果还能看得这田园美景,若再能淘上一袋好滋味的桃子回去,那真是意外之喜了。   桃,成熟到香气四溢、汁水欲滴的丰腴的桃,三人都已经品尝过,对于周易卖十五块钱一斤别无异议。   当然,周易是不打算要钱的,但以周宁氏为首的三个妇人,却无论如何也要给钱——毕竟,作为长辈,哪里能贪小辈的便宜?   周易若是自己种着吃,拿几个就拿几个,也不算什么,但现在是准备拿来卖钱的,就拿不得了。   镇上,哪户人家不沾亲带故的?若都这么拿,大家都不要做生意啦!   周易见此,也没坚持。   三人每人拿着一个袋子,随周易去桃林里摘桃。   桃香已经极盛,淡淡的香气转浓,已经笼罩住整个桃林。   三个妇人拿着袋子,亦步亦趋的跟在周易身后,等着他将树上的桃子小心的摘下、递来,然后轻轻的放入袋中收藏。   吴红受不了这桃香,接过一个桃子,又向不远处果林下边的水渠里走去。   水清清的、柔柔的,在嫩绿的草丛里闪耀着柔波,一只只鱼儿在水里自在穿行;螃蟹举着两只大钳,凶神恶煞的,似乎不惧任何事物;泥地里的鳅,轻轻的摆动着身子,在泥里窜动;那一个个细小的洞,鼓出一个个气泡,稍有经验的人,都知道那里面生活着一只只黄鳝——已经不需要经验了——一只手指头粗细的黑黄色鳝鱼从洞中窜出,脑袋竖立起来,摇呀摇,一只被金钟草漏过的虫儿在空中飞过,只见黑黄色的影子一闪,空中的飞虫便不见了踪影,只剩黄鳝们,继续竖直了身子,在空中摇啊摇……   吴红并不眼馋这些螃蟹、鳝鱼还有泥鳅。   鱼她吃得多了,即便这水渠里的鱼要胜过市场上的不少,也不是她的目标。   她眼睛随着清水渠中那一只只一两个指节长的淡青淡黄色灵动的小虾转动——好久没吃过新鲜的虾了!   在城里面,某些水产市场上,新鲜的基围虾并不少见,但这样长在淡水里的小虾,却几乎见不着。   像这样的山区乡镇,晒干的虾米,倒是多得很,但这样鲜活的虾,若非本人到溪湖之中捞取,那也是万万见不到的。   清水渠中的虾,相对于那些小溪、小河里面的虾米,已经很大了,几近一个半指节的身长,几乎长到了这一类虾的极限——那清润丰腴的肉质,那新鲜虾味的气息,只要想一想,她就流口水。   “周易!你这些虾也卖吗?”   周易已经摘完了桃,看着手板姨坐在水边,也不由看了过去,“咦——怎么有这么多虾?都长这么大啦!”   他也很是惊奇。   虾没少见,但这么大一只的虾,在山区可是少见得很。平日里没关注这些清渠里的小东西,竟然已经一群群的、长这么大了。   “姨,你要的话,就捞些回去吃吧。”周易道。   吴红这才想起,要吃虾,还需要在水里捞呢!   一只虾就那么大,要捞够一碗,可费时费力得紧!   她想了想,又看了看天色,最终还是压制下肚里的馋虫,将目光从半透明色的虾身上移开,退而求其次,看上了一只在水里悠游的鲤鱼。   “这鲤鱼,都是你放养的吧。”吴红问道。   “嗯——我都没喂过它们,就买了鱼苗,丢在里面,让它们长。”   吴红看着沟渠里面一两个巴掌长的鱼,道:“你这沟里面,长这么大怕是差不多了罢!还不吃掉,浪费了。”   周易闻弦音而知雅意,连忙道:“手板姨带两条鱼回去吃?”   吴红也不推辞,毕竟已经做了他百来块钱的桃子身影,吃条鱼算什么?   “就要这两条了。”吴红看着游动得特畅快的两条鱼,指点道。   周宁氏在旁边看着,忙羞道:“这么大一个人了,也是个好吃佬!”   庞永霞圆滚滚的身材,站在旁边笑着附和道:“周易,这么好的鱼,也要给我两条啊!”   “都有、都有。”周易应答着。   他卷起了袖子,明锐的眼光注视着一条游动着的鱼,双手如疾风电闪破入水中,猛的往上一提,水花四溅而起,一条青黑色的鲤鱼自水花飞溅处,鱼跃而出,不断在草地上蹦跳,劲力十足!   吴红想要将青鲤捉入袋子里面,手刚往地上一抓,鲤鱼猛力一摆尾巴,从地上跳起尺许高,一甩尾巴,一个大耳刮子就甩在了脸上!   “哈哈哈——你这个好吃脑壳,遭报应了吧!”周宁氏在旁边幸灾乐祸。   庞永霞看着也哈哈大笑。   吴红一脸郁闷,但眼中却是兴奋,“没想到这么有力气,真是野生的,味道一定好!”她此刻还不忘了吃呢!   几只鲤鱼装袋子里,还不忘摇头甩尾、蹦跳出水花。   三人只好将袋口扎紧,这才免了鱼跃之祸。   一手拿着鱼、一手提着桃,太阳往西落下,也是到了离开的时候——家里还不知有几张嘴张开着,等她们回去喂食!   ————   再次感谢“夜色倾城荒漠如烟”的支持!   感谢你们所有支持本书的人!   因为有你们的支持,书才显得精彩!       第二十八章 路上(签约啦!)   这个季节,桃子还不多,更别提有人拿着比拳头还大的水蜜桃招摇过市了。   桃子馥郁的香气,被轻轻暖暖的山风一吹,淡淡的飘散开去,丝丝缕缕的钻入周围人的鼻息之中。   本来就是一个镇上的,谁不认识谁?即便叫不出名字,也是脸熟的。   周宁氏三人提着桃子往回走,一路上,无数人闻着香气,惊讶的转过了目光,待看到那一个个难得的饱满水润的桃,一个个芳香四溢的桃儿,不由惊叹一声,问道:“哪里摘的?”   三人都极享受周围人的惊叹。   周宁氏听着众人的问候,连忙答道:“这是刚才在洞天那边摘过来的。”   吴红补充道:“她侄儿周易在那边种了桃树。”   认识的人,惊讶道:“噢——是那个周易啊!”   不认识的人,却知道洞天这个地方,也接口道:“就在洞天那里啊。”   不管是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都要惊奇问话:“怎么现在就有桃儿了?也太赶早了吧。这桃子怎么就结了这么大?没打激素罢!”问与不问,大家都难免有这样那样的疑惑。   桃子的品相太好了,受过太多诱骗的人们,自然的生出几分谨慎。   周宁氏斜了那人一眼,满不高兴的道:“自家人都吃的,打什么激素?!本地的东西,哪里有那么多激素给你打!”   “那你给我吃一个——我尝尝就知道了——”这人面皮极厚,转口便道,似乎一直就等着周宁氏答话。   周宁氏尚未说话,旁边的吴红就拉住了她,“别上他当!十几块钱一斤的桃子,这么大一个,一斤多二十来块钱,尝什么尝?!”   “二十来块钱一个?”那人惊得直跳,“你们这是买-肾呐!”   周易卖给她们的自然没有那么贵——价钱是那个价钱,但抹去零头,再送上一两个添头,成本也就低下来了。   周宁氏虽然心疼桃子,但更不喜欢听人质疑周易种出来的桃。   她拿出一个桃儿来,粗糙是手掌将桃儿皮摸索了一阵,将桃毛磨光,手用力一扯,发皱的皮立时被扯破出一个口,露出里面晶莹似黄玉如琥珀凝脂一般的肉。   一阵奇香顿时散发出来,香飘几百米,将周围的人都吸引了过来!   “你不是说不值这钱吗?来,吃吃,吃吃,不好吃不要钱,好吃我也不要你钱,只要你给我家周易打打广告,做个十来斤的生意,也就算了!”周宁氏平日里也算和和气气的,作一个传统的小妇人模样,但涉及后辈子女的事,她就不退缩了,板着个脸,硬生生的说道。   那说话的男人虽然无赖了些,但被这么多乡里乡亲的看着,也拉不下面皮。   若说不吃,看着对面这样子,好似也不行——人家桃子皮都给你“剥”,你说走就走,不是得罪人吗?就这么一个小镇,哪个不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   他勉为其难的拿起那个桃子,就着那豁口,用力咬下去,“吧哽”一下,上牙对下牙,用力过了头——平日里吃多了硬桃,他没想到,这桃子的肉这么的软爽,简直比果冻还有软上几分,进了嘴就化,根本不需要用咬的——他看哪,这桃子直接可以用跟吸管来吸食了!   牙齿的微痛,被在嘴里化开的清甜、浓得溢出去的桃香,浓却不腻、浓而反清的汁肉给包裹着,整个胃都暖融融的化成了一片。   他鼻子微哼,如同一只饿极了的猪吃到丰美的猪食,那舒爽,简直全身都有了力气——一口气上五楼,不费劲!   他没说话,就在众人的打瞧之中,一口气将这个斤许重的桃儿吃了个干净!   一张粉红的皮耷拉着,一个不同于寻常桃儿核的圆滚滚的桃核被他握在手里,刺啦刺啦的在掌心上打转。   这味道,他可算服气了!   “二嫂,你们家周易这桃子、这味道,我没点话说——只要他有,别管多贵,明天我就去买十斤!”他本来跟周家人就是熟,不然也不可能这么没脸没皮的;这话说出来,众人倒不觉是虚言,也不觉是早安排好的广告。   大家都看着呢,谁的演技能好过谁去?   二十来块钱的一个桃,确实贵了些,但按十五块钱一斤算,似乎又在众人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有人看着那桃子的样貌、闻着那股让人垂涎欲滴的桃儿香,肚子里面的馋虫,早已经蠢蠢欲动了。   眼见天色已晚,太阳都沉到了山的那边,只留下一抹赤红、一线连光仍留恋着这片天地。   再去一趟洞天,已来不及。   来不及的众人,将目光瞄上了三个妇人提在手中的袋子。   “二嫂,你这桃子再卖一个给我尝尝;刚才那一个,我还没尝出味道嘞。”依旧是哪个没脸没皮尖嘴猴腮的男人。   周宁氏还没说话,吴红就嚷嚷了起来,“你是猪八戒吃人参果吧——尝不出味道!”   旁边人见此,也连连起哄,不管熟不熟的,都跟着嚷起来,“二嫂,卖给我们尝尝吧,要真好,我们也去洞天买。”   众人这么一说,周宁氏就撑不住了。   她倒不是想着那几块钱,主要是想为周易做个广告:正好周易准备拉桃子到镇上去卖,若大家都去他那里买了,可不是省了功夫?   站在旁边的吴红和庞永霞两人,一见群群涌动之势,连忙捂住手中袋子,径自往桥下奔去。   她们回望着被众人围住的周宁氏,面上满是逃出生天的快意……   周易晚饭刚做好,就接到了那个“消息灵通”的吃货大表姐的电话。   “周易,你家的桃子熟啦?上次要你给我留的,你要记得啦!过两天心雨放假,我带她过来摘桃子吃啊!”大表姐就是那日在进洞天的路口处车抛锚了,让周易送吃的的王群;而心雨,便是她女儿,周易的外甥女。   “好咯、好咯,留着呢!要不要我给你送过来?”   王群犹豫了一下,想了想,才道:“那你先给我送点过来咯,我最近上班忙呢,不好过来。过两天再带心雨过去你那里玩。”   随着王群姐这一通电话,接下来,周易静默了很久的手机,接连的响起,都是各个亲戚各路熟人订桃子的信息,甚至还有叫他明天准备好桃子和晚饭,不仅要买桃子,还要蹭一顿饭吃……   ————   刚将协议寄出,不出意外,过不了多久,本书就要改状态了——签约啦!!!   总说谢谢似乎有些矫情,但还是要说一声:谢谢!   谢谢你们,因为你们的支持,才有此书的今天,才有它的精彩!!!   另,感谢书友“杜穆棱”的打赏支持!           第一章 电话   “毛别,最近在干嘛?听说你回家种地去了,真的假的!”   “哥在家种地,年收入几十万,躺着收钱,羡慕死你!”   “收入几十万,你种金子吧!”   “最近有时间吗?我联系了天别还有宣别,准备骑车去XZ——车都买好了,你去不去?”   打电话过来的是陈勃,别名勃哥。   周易在中学时候,有个外号叫大毛,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叫起的,更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叫起来的,但这个外号,伴随着他整个初中、高中。   在某人名字中取一个字,后面加一个“别”字,这是在湘中部分地区同年男性之间的称呼,表示亲切与熟悉。   “天别”叫张楚天,“宣别”叫董宣,都是高中同学。   “骑车去西-藏,多远啊?这次真去不?别像上次都说好了,结果你把车卖了不走了!”周易问道。   陈勃与他是高中同学,两人玩得极好。   上大学的时候,陈勃曾打电话给他,说要去XZ,最后因为种种原因而作罢。   “这次绝对是真的,我车都买好了。你只说你有没有时间吧!”   “时间大把大把的有!”   周易静极思动,早想出去走走。   清寂的大山,无法安置他那颗逐渐躁动不安的心。   ……   一周后,大理。   周易背着个包,出现在大理古城南门口。   一群穿着少数民族服装的少女在这里走来走去,寻找游客拍照;几只白色的羊驼被人牵着,做的事情,与那几个穿少数民族服装的少女没啥两样。   它们似乎有些累了,屈腿坐在阴凉的地方。   大理的天很蓝,云超乎寻常的低,就挂在离人高不了多少的地方,似乎伸手可及。可能是云色黑沉的缘故,低沉低沉的,特别醒目。   太阳高高的挂着,发散着强烈的光线,看似寻常的阳光,不一会儿,就照得人皮肤发痛,似乎有细细的针在扎一般。   出乎意料的,太阳还强烈的时候,当白云与乌云同时出现的时候,竟然下起了雨。   雨下得也有些意思,只有半边天空在下,而且正好以大理古城的南门分界,将晴雨分开。   周易举起相机,准备给这场奇怪而难得的雨拍上一张照片。   牵着羊驼了两个小商人紧张的看着周易,一旦他的镜头转向两只羊驼,就准备阻止,或者直接索要钱财。   电话响起,传来陈勃的声音,“你在哪里,到了南门没有?”   “我就在南门前,你看到那两只羊驼就看到我啦!”   陈勃没有看到周易的人影,但已经听到了他的声音,不是在电话里,而是在现实的空气中。   他循声望去,正好和周易的眼睛对上。   陈勃拍了拍周易的肩膀,感受着他身上紧实有力的肌肉,看着他棱角分明的脸形,不由笑道:“还真是帅啊,不亏是咱们八十一班的班草。去年见你还是个‘小胖子’,怎么现在连肌肉都练起来了?人鱼线有没有?”   他说着话,当真就掀起周易的衣服往里看,看到那形状鲜明的八块腹肌,不由惊道,“你不会是当健身教练去了吧!”   周围人已经投过来异样的目光,几个不知是女人还是女孩的女性,看着两人的样子,心里不由暗叹,好好的香-蕉,又弯了……   难怪天底下的帅哥越来越少……   周易也感受到周围投来的奇怪目光,连忙将衣服一压,躲远了些,“你、你、你不会是……”   “去你吗的!”陈勃看着他避之不及,要划清界限的样子,听着他言语中的意思,气愤的骂出声。   两人玩笑的闹了一阵,周易看到只有陈勃一个人出现,不由诧异道:“你不是说还有‘天别’和‘宣别’几个人吗?怎么就你一个?”   “天别昨天准备做飞机过来的,结果前头晚上喝酒喝出了点事,现在还在床上躺着呢!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那宣别呢?”   “前两天还跟我在大理玩呢,都准备好了,就等你了。结果不知道怎么搞的,被他爸妈发现了,愣是坐飞机过来,将他扯回家去了!”   周易一听,倒不怀疑陈勃在撒谎,愣了愣,骂了声,“出师不利啊!”   随即,他跟张楚天还有董宣通了电话,一个在电话里哼哼唧唧,似乎还躺在床上;另一个则对着没人管、还能骑行去西-藏的两人,满是羡慕嫉妒恨,更提前向两人预定了礼物还有纪念品……   周易在陈勃的带领下,走进古城南门外的一个巷子里面,一间偏僻而安静的青年旅社。   旅社的墙壁上,画满的各种涂鸦,进门是一排小而软的沙发,充满了温馨的气息;小小的天井里,鲜花正好;草木之间,摆着一个小摇椅,正够两个人坐。   周易登记完毕,进了房间——这是一个六人间,除了一个空着的下铺,其他全有人占了;二十来块钱一个铺,也算不错。   陈勃坐在床上,看着周易那简单的只用一个包就能装下的行李,惊怪道:“你怎么什么都没带?”   “你不是说要带点药吗?药我带了啊……”周易将包打开,拿出里面的YN白药、创口贴、感冒药、消炎药等一些备急药物。   “衣服呢?厚点的衣服呢?山上很冷的,可能下冰……网上那么多攻略,难道你没去看看?我也是服了你了……”陈勃看着周易,越说越无力。   “哥有钱,要的时候,买就行!”   “行,你狠!”   陈勃已经买了山地车,早已邮寄过来,组装好了。   他领着周易在大理买辆千来块钱的山地车——这样的高级货,确实比周易曾经骑过的几百块钱的东西好了不知道多少。   据说千把块钱,也就是个入门级别,但对于周易这样半只脚都没踏进去的家伙,绝对是足够了。   晚饭,每人出十五块钱搭餐,客栈老板去买菜,其他人,出钱出力,会什么拿手菜就上。   搭伙的人里面,统共就一个女孩子,其他八个都是大男人,洗菜切菜还勉强胜任,若说做菜,除了周易,都太勉强。   这是个骑行客栈,基本上来这个客栈的,大半都是为骑行而来的,那个女孩子就是;骑行女孩子基本上都可以定义为女汉子——周易看女孩双手握刀、切菜如杀鸡一样的凶悍模样,直接捂头。   “还是我来吧!”   在所有人目瞪口呆中,周易手下银光闪耀,只听得“噔噔噔”一阵刀与砧板碰撞的声音,几乎看不见银色刀锋的形貌,一条条极细而均匀的土豆丝,就在银光闪烁间飞出,径直飞入旁边一个大碗里。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本来还打算上去露一手啥番茄炒蛋、鸡蛋炒饭、小炒肉的几个男性,顿时歇了火,将整个空间都留给周易。   “哥们,这是专门练过的?”客栈老板问道。   “没呢,只是自己喜欢在家里做东西吃。”   客栈年轻的老板趁机从碗里夹了块鸡蛋,丢入嘴里,连赞道:“不错,有我的几成功力了;哪个女孩子嫁给你,肚子肯定亏不了……”   黑色的云,一团一团的,越来越低,但偏偏留着些缝隙,让已经渐渐西下的太阳,将光芒泻下,在淡灰浓黑之中,泻出一片橙黄与赤红。   时间已经八点多了,但大理的太阳才刚有点坠下去的意思。   一丝丝的香气,已经从楼顶上那个简单的玻璃小厨房中飘出,耸-动着鼻子的众人,在一无所有的空气中,奋力的分辨着米饭的香味、土豆丝的香气、鱼的香味、蛋的香味、肉的香味……   一道道菜被端出,饭也就上了。   饿极了的众人,再也顾不得什么谦让,一个个打了满满一大碗饭,拿起筷子,伸向早已心仪的一道道菜肴,口中不时哼哼唧唧的,那是在口舌之欲得到满足之后留下的声音……   ————   感谢“夜色倾城荒漠如烟”和“永恒的大学”的打赏支持!   感谢“DVILK”的肯定与支持! 第二章 出发   陈勃还有工作在身,需要在一个月之内,赶着回去,两人便没在大理多留,径自往丽水而去。   第一次骑行,天风大好、万里无云,风顺着吹,推助着两人往前去,脚下踏得愈发的快,一阵风是的往前跑,在旁人的目瞪口呆中,超越过一辆辆小货车,目标直指百许公里外的丽水古城。   这么远的距离,一直踩着,自然是累的,但周易这个超人体格的家伙除外——他就这么一直蹬着,踩着风火轮似的,往前飞奔而去。   陈勃并不是一个容易服输的人。   他也是第一次骑行,并不知道,真正的骑行,就是一次马拉松,看着周易毫不费力的往前跑——难道自己就这么差?   在经过最初的畅快之后,骑行的路,变成了一次又一次咬紧牙关的奋力追赶。每一次,快到极限的时候,在他感觉自己的大腿都不是自己的时候,看着做在山顶上等候的人,再一次咬紧牙关奋力向前。   周易觉得这一路都轻松得狠,完全没有传说累死累活的样子。   或许是刚开始的缘故?   如果只是他一个人一直以这样的速度往前,或许他会疑惑:会不会是自己的体力太好的问题。   但看着陈勃一次又一次,毫不落后的跟上来,心里的疑惑又消失了——大家都是这样子的啊——那些人完全是危言耸听。   他心里又暗暗想着,或许,后面上到高处,会因为高原反应等等原因累一些罢!   周易全然没注意到,陈勃正在不断透支着体力——为了追上周易,他也是拼了老命了——这个第一次骑行的初嫩,可被周易这个变态害惨了。   两人浑然没注意到,不知道有多少同向而行的骑友,被两人风驰电掣的速度给惊住了——哪里跑出来的强人?不会是自行车比赛的运动员吧……   第一日,一百六十九公里,从大理直达丽水,本来准备了两个日程的路,被两个初嫩在一日间跨过……   陈勃喷了云南白药,在大腿上拍打了一阵,僵直直的躺倒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   一身的乌脏、粘稠的头发耷拉着,就这么躺在客栈的床上,一阵呼噜噜的声音传了出去。   周易还准备邀他去同游丽水古城了,看来只能自己去玩玩了。   丽江古城,在高中毕业的时候,周易来过,跟许多同学来的。   在他的映像中,丽江还停留在那个清净的、小桥流水水脉脉的古城;那个流水古树下,孤单的几位乐者在安静的歌唱的古城;还是那个夜色微澜下,那个孤静的可以独自饮风熏醉的地方……   也不知道哪里出了错,几乎在一日之间,印象中古老而静谧的城,瞬间就喧哗起来,如蒸开的沸水,咕噜噜的冒着泡,往外翻滚;那喧嚣的摇滚与嘶吼的声音,让古树红花瞬间变成了一个个红绿色妖精,奋力扭动着走了样的身姿,愈发的妖异!   宽阔流水的沟渠里面,水青黄浑浊;一只只被人为放入的金鱼锦鲤,已经没了生气,就这么顺水飘零——鱼儿都知道,它们永远逃不出循环的魔掌——从水的这头,到水的那头,又被运到水的这头,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都在这浑浊腥臭中徘徊,再也回不到那清净悠游的时刻。   在小桥之上、流水之间,已经有乐者在轻鼓。   但这个时候,敲打着节拍的鼓舞者,从一个个胡子唏嘘出艺术的吟唱者,变成了一个个搔首弄姿的女人。   她们有让人值得羡慕的身材和面貌,在随着鼓声舞动之中,咋露的风情,让无数心思不良的男人露出异样的目光——口水都滴下来了。   今日的丽水,已经是一滩污水,就如同被工厂污染的那一条条清河碧水一样,没有半点分别。   周易在这古道上,看着人潮汹涌、人头簇簇,只觉不如想陈勃一样,在客栈里睡一觉,尚能保持些美好的想象……   孤单的一人走来,又孤单的一人走去,不需要艳-遇的他——今日的丽水,实在没什么好看的了。   在陈勃的强烈要求下,两人在丽水休息了一日,这才继续上路。   一路观风观景观山看水,更多的是向前、向前,不过两日的时光,很快便要到香-格-里拉了——那是“心中的日月”。   因为丽水的糜烂与恶心,周易对于藏-族人“心中的日月”,并没有太大好的想象;又听说香-格-里-拉的古城,在年前被一场大火焚去了一半,心中的期盼,更降到了最低点。   总算还有一些期盼。   高中毕业后的那场旅行,在香格-里拉,结识了一位开客栈的藏-族姑娘;因为那位藏-族女孩的导游,让包括周易在内的所有同学都玩了个畅快——藏-族的特色、清新的酒吧……——太多东西让人记忆犹新。   希望那个女孩开的那家客栈没有被火焚毁吧——周易企图拾起一片片失散的记忆。   陈勃已经没有力气去想这么多了,甚至,他已经没有了关于拉-萨的念头,唯一的想法,便是几十公里外的香格-里拉。   谁也没想到,本来大好的天气,就快到达香格-里拉的时候,雨突然就下起来。   瓢泼大的雨,直往下倒,好似天被捅开了一个窟窿。   远处的山,朦胧了起来;青绿而旷远的草地,也升起了水雾;那山水云雾之间,朦胧出一片红色的轻雾,谁也不知道为什么雾会是红色的,周易不知道、陈勃也不知道,只看着那一道道的闪电从半空中落下,劈开昏沉的暗,一道接一道的降落在极远但目光可及的地方……   云,沉沉的压下来,周易看着远处的闪电,担心道:“我们找个地方休息下吧,等下被雷劈了就完了。”   陈勃坐在一棵树下,很快穿上了雨衣,“走吧!”   话一说完,他便骑着车,在风雨之中电彻疾行,任由雨点打在护目镜上,打得脸上生痛,却仍不管不顾的蒙头往前。   离香格-里拉只有二十几公里了,他一定要过去。   几日的跟随,没有一声叫苦,但他的身体全然不能跟周易相比,已经透支到了一个极限,是该休息的时候了。   如果不是这一场大雨让他清醒一下,说不得他就在某个藏-民家里宿下了。   雨点打在他脸上,不断的清醒着他的念头——陈勃几乎感觉到自己已经到了一个极限——一旦停下,可能就走不动了,在最近几日里都别想走了——倒也要倒在香格-里拉。   周易看着陈勃骑得飞快,连忙跟了上去。   两人你追我赶,你快我更快,将风雨都落在了身后,向着那日月初生的地方前进、前进……   ————   感谢“呆雪儿”的票票!           第三章 变故   风雨愈发的大了,并没有因为两人的疯狂与坚持给予一丝一毫的同情。   一个稍显急迫的弯道上,陈勃只觉车轮一滑,整个车把手不受控制的一甩,连车带人,就着奔驰的速度,摔飞出去。   “砰!砰——!”   铝合金制的车架,如同一块破布一样,冲飞过去,扭曲得不成样子;歪曲的车头,将整个刹车线扯飞;飞出的钢线,卡到高速旋转的车轮里面,瞬间将车轮制动……   变形的山地车,带着人滑出去,在制动的一瞬间,将陈勃整个人抛飞!   陈勃甩出去十余米,脑袋狠狠的撞击在地面上,头盔霎时裂成两半,却幸运的将冲击力抵消,只有沉重的躯体仍然不受抑制的往前滑去。   他感觉脑袋都懵了,整个身子骨都散架了;聚起来的一口气,被这么一撞,给撞飞出去,再没有力气站起来。   他就如同一只上了陆的鱼,在这雨天里,用力的呼吸着湿润空气中的那一抹可能呼吸到的氧气,静静的呼吸着,连跳动的力气都没有。   周易从陈勃身边飞驰而过。   他看着倒地不起的陈勃,心直往下沉。   太快的速度,在这样湿滑的雨天,只能缓慢的减速;待将速度降下来,才转个弯回去。   周易扶着陈勃,看着他无力的身体,如同一条死鱼一般,但终究还在呼吸,给了他一丝希望。   他迅速的检查了陈勃头脑身上——因为头盔的保护,脑袋并没有磕破;全指手套和骑行服虽然已经磨损得不成样子,但身体上,也只磨破了点皮,似乎没有什么大碍。   但情况好像比周易所看到的严重一些。   周易看着陈勃无神张开的眼睛,急切的问道:“怎么样?有什么事没有?”   陈勃呻-吟出声,有气无力的答道:“没……没什么事,只是脑袋里面有个东西在响,耳朵里面有点痛……我休息一下……再走……”   “走、走、走,走你吗!”周易心里担心的气骂道。   对于可能出现的内伤,周易并没有太多的办法。   他看着陈勃无力张开的嘴,看着不断从天上倾泻而下的雨水,手微微抬起,一线碧青色的水液,悄然的混在雨水之中,滴落入陈勃的口中。   空间中碧泉水确实有些效用,也是陈勃伤势不重的缘故,在接受了些微的空间泉水之后,感觉好了许多,似乎有了点力气,人也清醒过来。   “毛别,我……走不了了。”他终于说了一句清醒的话。   几日的透支,已经到了他身体的极限,最后的一口气,都被这么一摔给摔散了。   他感觉自己实在没有力气在往前了——不仅仅是身体上的,更是精神上的——当脑海里的那根弦崩断以后,力气也就随之而去……   这里已经是藏-区。   藏-民们,多数热情而淳朴。   在这么广阔无际的高原上,很多时候,碰到个人都不容易,能碰上,就是莫大的缘分,对于藏-民来说,绝不吝惜拿出最大的热情去款待。   虽然远没有深入藏地,但藏-民的热情却还保留着。   一辆大越野迎面而来,看方向,是刚从香格-里拉出来的。   车里面的人注意到了这里的情况,连忙停下车,用别扭的普通话,问道:“有没有事?要不要帮忙?”   周易连忙点头。   藏-族,并不是某些人心中想象的野蛮落后,他们也玩手机,也看电视,也娱乐八卦。除非少数的无人区,基本上,移动信号已经覆盖了整片天地。   周易碰到的,就是出来旅游的藏-民一家子。   一家人的皮肤都显得粗糙微黑,穿着藏-族的传统服饰。   男人膀大腰圆,显得极为强壮;孩子略微干瘦,脸颊上映着两朵高原红,说着还算不错的普通话;女人显得老了,穿着藏服,只会说些藏-语,每次交流的时候,还需要小孩子做翻译。   男人下了车,准备和周易一同将山地车固定到车顶上去。   他刚表达了意思,就惊讶的发现,眼前这个看起来瘦弱的汉-族青年,竟然一只手抓着一辆车,举过头顶,稳稳的将车安置到了越野车的车顶上,很快就用弹力绳将车绑缚好。   作为司机的男人发动车了,平稳的往来路回去——回去香格-里拉。   他对女人说了些什么。   藏-族女人从座位底下拿出一个开水壶,壶口插着几根干黄的草,也不知道干什么的。   她手指着周易手中的瓶子,对着周易打着手势。   藏家的小孩子操着半生不熟带着异样气息的普通话,翻译道:“倒掉,里面的水倒掉——喝茶。”   怔愣了片刻,周易才清楚他们的意思,将杯中的水倒掉,接过开水壶,往杯里灌水。   清黄透明的液体,如同茶一样,从壶中涌出。   他尝了一口,咸的,但并不苦,带着一种奇怪的清香,有茶的味道,别有一番意思;对于需要补充糖分、盐分的人来说,绝对是好东西。   他想着: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酥油茶?   不过看着这茶的样子,似乎跟“油”扯不上什么关系,顶多也就是个“咸茶”罢了。   周易小心的将杯中水喂给陈勃,当然,还不忘往里面加些“料”——在所有人都没注意到的时候,一缕碧青色的泉水顺着周易的小指滑入杯中,被稀释开去——依旧是淡黄的茶水,看不到一点痕迹。   陈勃喝了些茶水,感觉好多了;抑闷的胸口,敞开了,舒出一口气,又吸入一口新鲜的空气,终于舒坦下来。   只是脑袋的昏涨,还是让他有些不舒服。   女人又在那里忙碌起来。   她从身上拿出一把锋利的小刀,又从座位底下拿出一块还带着暗红色血渍的干僵僵的肉,一刀刀的用力削下,将一大块肉削成小块小块的。   刀锋离她的手极近,而她又那么的用力,周易总觉得刀就要削到她的手指似的;等到女人将肉削完,周易才稍微放下心来。   女人将削好的肉块递了过来,指了指自己的嘴,终于吐出一个汉字,“吃。”   盛情难却。   周易看着手里僵硬的、带着血渍的干肉,强忍着恶心,往嘴里塞了一块——他已经做好生咽下去的打算了。   肉块并没有他想象中的难吃。   干干的肉,不知道被怎么一处理,并没有想象中的硬;被牙齿一嚼、被唾沫一润,很快就化成肉沫在嘴里冲化开,一股淡淡的带着些许檀香一般的咸香气息从肉沫之中解离出来,刺激着周易的味蕾、嗅觉。   藏-民家的孩子看着他吃下肉,笑开了花。   “牦牛肉。”他看着周易,解释道。   车继续往前,平坦的原野上逐渐升起了高楼大厦,草地变成了钢筋与水泥的天地,“心中的日月”,与寻常的城镇没有太大区别。   或许有些区别的,还是在人情言语的不同。   不过,藏民家里闪烁的荧屏上,依旧放着芒-果台的娱乐,放着央-视的正能量……   车在一家医院停了下来,做了个简单的检查,随便开了点药,千来块钱就没了个干净——高原上看病,成本可不低。   检查结果出来了,说是轻微脑震荡,还有点高原反应,休息休息就好。   陈勃休息了一阵,除了感觉身体有点凉,没有太多力气,倒也没有其他什么不适,也让周易放下心来。   ————   本卷,算是一个过渡,不会影响主线的发展。   不出意外,今晚还有一章。       第四章 注定的遗憾   香格里-拉的天,特别的清而蓝。   在上京沪海那样的地方,几乎难得一见的纯净的蓝,在这里,司空惯见。   独克-宗古城,被烧掉了一大半,如同一个美貌的姑娘,被烫伤毁了容;而那一栋栋新建起来的房子,就是姑娘脸上用高科技植的皮——一时半会,消不除那新皮旧容之间的隔阂,至于“心里的创伤”,更是只有她自己知道。   周易带着伤病的陈勃,在一家客栈住下了。   因为陈勃身体不适,两人并没有住青年旅社,没有住多人间的铺位,而是花了些钱,住下了一个舒适的双人间。   客栈的环境极好。   进客栈的大门处,无论来去,都要打卡——钥匙上的门卡。进门的左边,是一间悠闲的吧厅,可以在里面上网打桌球,若是要喝些酒水饮料,自然要自己付钱了。   从大门直入,是登记付费的地方,常有人在。   过了那地方,再进去,便是一个长宽皆有十许米的大坪院,坪院里面,布置着包括乒乓球台、秋千、休闲座椅一类的设施;花草树木也是少不了的点缀——最引人注目的是,在庭院的一侧,一株三米多高的树,洒出无数枝桠,绿叶不多,但紫红色的花一簇簇的随着长长的枝条垂下,如一个满头花色的美人,正在河边梳洗着头——将头发都散开,慢慢的坠入河中,轻轻搓揉着那一蓬青丝。   也就是在云-南,这样少了汽车尾气与雾霾的地方,这样湿润而温和的气候,才能养出这样娇美柔致的花来。   无需打量,她就自然的长出这样的风致。   客栈里多外国人,或者说大部分都是外国人。   作为一个英语四级都没过的学渣,周易听不懂这些鸟语,即便有人打招呼,也就回一句“你好”了事——注意,对方用英文打招呼,而周易说的是中文。   客栈里充满了小资似的悠闲。   这里提供免费的早餐,是西式的吐司和咖啡,还有一些茉莉花茶。唯一与中-国擦点边的花茶,似乎有些淡淡的馊酸的味道,可能是煮得太久或者根本就没换过茶料的缘故。   周易以往吃吐司,就是直接捏着干吃,图个肚子饱而已。   但面前的这些西-方人,似乎会吃一点。   他们将吐司放在专门烤吐司的小机器中烤制到微微焦熟火热,涂上一层果酱和花生酱,轻轻咬上一口,似乎确实比周易那样的diao丝吃法好多了。   周易并不用询问他们。   只需要看着,照做就行。   焦热的香气扑腾出来,抹上的果酱和花生酱带着香甜的气息,夹在吐司中间,确实让干巴巴的吐司片呈现出不一样的风采和特色。   “原来还可以这样。”周易感觉算是学到了一招——只需要买点酱料和小型的烤热机器就能让干巴巴的吐司变成不一样的好吃点。   他并没有理会别人,不断的专心烤着吐司片、不断的涂抹着酱料——很快,面前的碟子上堆起了二十来个厘米高。   “哥们,吃完再来吧。”坐在台面里的青年老板说道。   或许是因为身体强壮了不少的缘故,周易的食量也大增,虽然远没有到变态的地步,但确实比那些“亚健康的常人”的肚量要大上几倍。   平日里倒没这么凸显,但骑行一日,饭量也跟着消耗对应。   他看着叠高的吐司片,也不好跟人解释,对着青年点了点头,端着便往座位上去。   三五口吃下两片合在一起的夹心吐司,抿上一口咖啡,又继续痛吃,如此反复,碟子里的吐司眼见着低矮下来;不过两分钟,所有的吐司进了肚。   那个青年老板一直注意着他,正准备待他吃不下浪费食物的时候,给他说教一二,却不想,看到一个肚量惊人、饮食干脆的大肚王。   等周易再去拿吐司的时候,青年老板只是笑着道:“哥们,你这饭量,是准备吃回来罢!”   他没有再阻止周易拿多少吐司——只要他吃得完。   “就是要吃回来。”周易也笑道。   两人都知道,百来块钱的房费,绝不是吃几块吐司能吃回来的。   旁边的几个外-国人看着周易的肚量,也不由多看了几眼,似乎在以周易这个略显瘦弱的东方人为话题说笑。   至于说什么,反正周易听不懂就是了。   吃过饭,陈勃还没起床。   周易怕他起晚了,早餐没了,便给他端了些东西过去。   他并没有出去。   作为一个朋友,周易还是蛮够格的。看着陈勃这样,也不好一个人出去耍子,便在院子里找起了乐子。   能找的乐子不多。   他瞄上了休闲厅里的台球。   昨晚一直被几个老-外霸占着,他没怎么碰;但喝酒喝到老晚的老外们,现在大多还没起床,就便宜他了。   周易很久没打过台球了。   他并不很会打台球,也不算台球迷,只是无聊的时候找个乐子罢了。   他将球摆好,一杆出去。   “啪!”   所有的石球散开,布满了球台。   以前三五杆打不进一个球,但今日似乎特别有手感,经常一两杆就打进去一个,越打越顺,到了后面,一杆能打进去好几个。   他没注意到,周围几个外国人已经围了过来。   待最后一个黑球入网,他准备去捡球的时候,一只毛茸茸的大手和一只白透得连青色血管都透出来的小手将球捡了出来,摆好了。   周易顺着两只手看去,看到一个高个的男人和一个矮个的女人。   男人典型的西方人特征,高鼻深目,脸上、腮帮、下巴,都布满了黑棕色的胡须,虽然年纪看起来并不算大,但胡须给予了他足够的沧桑与岁月。   女人身形较小、皮肤甚白,典型的金发碧眼,看起来娇俏玲珑。   周易早注意到这个女人。   不是因为她漂亮。   而是在所有的外国人在一起玩闹说笑的时候,她就坐在秋千上,安静的抱着一个莹白色的烂苹果笔记本,也不说话,显出不一样的安静与和其他人不同的特质。   两人对周易说着英文,但周易听不太懂。   无奈的两人,只好放慢了语速、尽量用简易的语言和动作,将想法表达出来。   “我们,一起。”当然是用英语说的。   虽然没过四级,但简单的词汇还是听得懂;毕竟高考的时候,英语也有百来分,还是有几分根底的,只是大学颓废了而已。   于是,言语不通的三人,开始了一场跨国的友谊赛……   ……   陈勃已经彻底的颓唐了,似乎那一摔,将他所有的心气都摔没了。   想到离那“圣地”还有千多公里的路程,还有那么多想不到的艰难,再看看那破烂的不成样子的山地车,他心里开始打起了退堂鼓。   周易帮他问过,他那辆山地车如果要修的话,需要回厂,大几百块钱,是免不了的,关键是需要时间!不短的一段时间!   这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也成了他放弃的最好的理由。   空间灵液,在陈勃身上,似乎没有那么大的作用。   高原低氧,让他有不小的反应,头昏而微痛,不想动,脑袋都转得慢了几圈,整天就躺在床上,最多就在院子里转转,在客栈的休闲厅房里吃吃东西、看看外面的天……   一日的夜,又开始降临了。   在这里,日头似乎特别的长,总到了晚上八九点,夜色才迟迟到来。   从早上起来,就开始喝啤酒的那些外国人,到了夜里,更加的疯狂。   或许,在他们看来,啤酒与其说是酒,不如说是一种饮料。   即便那个玩着烂苹果,安静做在秋千上的妹纸,身边也放着一瓶啤酒,不时要抿上一口——她的身旁,已放着有三个空酒瓶。   周易在外面转了一圈,回来的晚些,正好碰上在院子里饮酒的一群老外。   早些一起打台球的那个络腮胡子,俨然就在里面。   络腮胡子看着周易进院子,连忙招呼他一起过去,喝酒聊天。   于是,一场“鸡与鸭的对话”,就开始了……   周易没有出过国,但他对于国外的生活、对于异域的文化,保持着足够的好奇心;而对于这些老外来说,中-国的文化,也带着足够的神秘——所有的人,都因为共同的需求,因为某种冥冥之中不知存不存在的东西聚在了一起,开始述说着自己的见闻。   即便语言不通,但总有些东西是相同的,总能找到一些适合沟通的桥梁。   不过,言语的不通,确实是一个极大的障碍。   周易以往对于学习英语极大的不解——鸟语么,学什么?又用不着!没钱出不了国,用不大着;有钱了,请个翻译就是,要用什么?   但到现在,他才感觉到言语的障碍——这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沟通的障碍,更是一个世界与另一个世界、一种文化与另一种文化沟通的障碍。   对于使用英语的国家占了整个地球一半以上区域的状态,一个人,如果不会这门语言,那么,他失去的,几乎就是大半个世界!   也只有在真正需要用到的时候,才会有这样的念头。   当然,如果让西方人来学习汉语是再好不过的了;但面对西方文化占据主导地位的现世,改变不了世界的我们,只能去适应这个世界,在适应中,寻求积极的变化……   ……   听着屋外的热闹,看着外面的热火朝天和酒气喷洒,陈勃显得愈发的沉闷与无聊;他感觉世界都孤独的只有一人,只有这一个房间。   他并不是一个郁闷而内向的人,但从身体到精神上的打击,却是让他抑郁了不少。   他终于下了决定,一个他知道必将失落、失望而遗憾的决定。   事实上,有些遗憾,会带着一种美好的幻想,在生命的前行中酝酿出奇异的香。   陈勃不会想到,自己会因为这次遗憾孕育出什么——遗憾,在此时做出这个遗憾决定的时候,注定只是遗憾而已。           第五章 艰辛的路   在香格-里拉休息得太久了。   当客栈的老板指着一辆红色的山地车,问他还走不走的时候,周易知道,是该上路了。   周易的山地车也是红色的,但不是老板指的那辆。   “这是去年一哥们落在这里的,说‘明年再过来,一定要骑到拉-萨’,但到了现在,都放在这里。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了。”   周易听着青年老板的话,知道自己是该走的时候了。   陈勃的车已经寄回厂家去修了。   他也准备回去了。   ……   出了香格里拉,上了一个小土坡,路的两旁,突然就开朗起来。   高原之所以称之为高原,就是很高的平原,广阔而无际崖,青青的草远远的铺开,在最接近天空的地方,草都被天蓝的纯净给沾染了,青翠而碧绿,是牛羊们最好的饲料。   在青绿色的地毯上,蓝幽幽的一眼又一眼的海子星布在其上,成了高山草原最好的点缀;如一面面镜子,映着天空的蓝、照着绿草的碧,给以草原上的生命最温润的关怀,让无尽的原野,多了些亮眼的深邃与幽然。   海子之所以称为海子,即大海的儿子的意思,统称是内陆的湖泊,最好是一望无际的原野上的湖,才能配得上这样的称呼。   故老相传的大海,这里的人们,轻易是见不着的,于是,他们将原野里的水眼湖泊,亲切的称呼为海子。   风越来越轻了,轻得人似乎有些喘不过气来。   周易没有这种感觉。   他只感觉到越来越轻的风和越来越凉爽而清净的空气,只感觉到四周自然的寂静与安宁,但看着落在后面一直气喘吁吁的骑友,又不由生出一种似乎喘不过气来的感觉。   三四千米的海拔,远没有那么夸张,但剧烈运动的开始,在高原上,就避免不了对氧气的追逐。   “我是专业的。”   “你骑得这么快,坚持不了太久的。要想我这样,匀速的骑。”   周易骑着车,一直向前冲——他已经爱上了这种在风中冲刺的感觉!   他张开双手,拥抱着天空、拥抱着大地、拥抱着这片尚处于原始的纯净的自然!拥抱这清朗的风!   他放声的歌唱着,前所未有的用力嘶吼着,发泄着心中的一切;发泄着平日里不好发泄、发泄不出来的东西。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声音响起。   “我是专业的。”   这是多么逗逼的人,才在跟人第一次招呼的时候,说出这样的话   骑行,在这个时候,不再是一种经历、一种洗练,而是一种炫耀的资本。事实上,大多数时候,大多数东西,都带着多重的属性。   周易看着眼前这个“装备专业”的人——瘦高的身体踩在山地车上,戴着防风镜,身上和驼包都亮闪闪的,卖相确实“十足”。   但就这么第一句话,让周易确认了他的面目:装逼侠。   “嘿!你好!加油!”周易习惯性的招呼道,车已经一阵风一样的,在那人傻眼中往前面去。   面前已经开始上坡了。   是一座大山,滇藏线的一个关口:白马雪山。   那位专业的哥们,就这么看着周易如同扯风似得,绕着山体一圈又一圈的往上——他还在山腰下的时候,隐隐已经看到个人影到了山顶头。   白马雪山,周易是没看到什么雪的,走的山上没有,左右前后几座大山也没有,或许是因为夏日的缘故罢。   面前的这条山路,确实折腾人,一直就绕着一座山盘旋向上,三四十公里路,不仅在身体上折磨着路过的人,也在精神上给人最大的打击——不论走多久,总感觉周围的景致没有一丝一毫的变化,只有向下看去的时候,才感觉到——哦,我走上来这么远了。   装逼侠一直等着对方受不了停下了的时刻,然后他就可以匀速的、慢腾腾的从对方身边超车而过,顺便“教训”两句,满足自己装逼的愿望,但看着这位一直以超快的速度往上爬的哥们,知道自己真碰上强人了。   他望着那个盘旋直上的身影,只能默默的叹了一口气,低下头,而后看看还在后面慢腾腾爬的家伙,将优越感再次提起,重新戴上挡风镜,继续他专业的装逼之旅。   周易好容易到了垭口。   山顶上起伏的草甸,是最美的风景和最大的鼓励。   远处的云,飘飘浮浮,并不比人高上多少,太阳从云间泻下一线光,将一块块草地照得明明灭灭。   本来就青绿的草,被那一线天光照下,绿得莹人而亮眼,与旁边得不到阳光滋润的绿草的暗淡与颓然,形成了最鲜明的对比。   牦牛们并不放过这些暗淡的绿草,有没有阳光的照射,他们都一视同仁。   牦牛长长的毛发,并不全是沉厚的黑。   恰恰相反,除了黑的浓厚之外,还有一些白色的牦牛,惨白惨白的,在青绿色的草里面,在一片黑厚之中,特别显眼。   最古怪的是那种身体黑而头颅惨白的牦牛怪——周易第一次看去的时候,总感觉心里毛毛的,感觉那黑厚的身体上,挂着惨白的头颅,是一个没有肉的骷髅头。   仔细看过,才知道,只是白色的毛发,显得头颅干瘪而瘦骨嶙峋了,少见多怪。   到了雪山垭口。   有一个帐篷,里面卖着些零食饮料以及一些面食饭菜,都是做骑友生意的。   帐篷里面,干干的牛粪,跟一团团的草没什么区别,并没有想象中的恶心和臭;被塞进炉灶里面,散发出的光热,让这寒颤颤的高原顶上,融合出不一样的温暖。   周易才停下来不久,一场大雨就下来了,很快,柔和的大雨变成了哔哩啪嗒的冰块,重重的打在帐篷上,带来一场寒。   天知道,这是最热的夏,竟然下起冰来!   但周易没有太多的惊愕,因为高原气候的清冷,让他以为到了深秋与冬,下点子冰就不奇怪了。   他不知道今天还能不能走。   高山的美景,实在让他流连;牛粪烧暖的帐篷,是最好的住宿点,熏熏人的,催人睡眠。   “勃别,你在哪里呢?我到了白马雪山山顶上,下冰了!”   “你就到了白马雪山?你开飞机呢!是不是搭车了?”   “哥像搭车的人?哥的速度,你想象不到!”   “我准备在山顶上休息算了,谁知道这冰下得什么时候停?帐篷里有休息的地方,不要钱,暖和着呢!”   “等冰停了,你最好就走,万一明天路上上冻了,你就走不了了!”陈勃劝道。他还有话没说:在山上休息,出点意外,就是**烦!   周易一想也是。   况且山上缺水少食的,也不是个停留的好地方……   冰没多久就小了下来,除了有点冷,有些湿滑,并没有太大的问题。   周易继续上路了。   下一站,德钦,一个大的城镇。   路依旧往前延伸,在山顶上起伏几公里,眼前是一个长而陡的下坡。   或许下了这个坡,就到德钦了。   周易在晚上看攻略说是这样的。   可是,陡直而下了七八公里,看着几乎笔直往上的路、几乎看不到顶点的路,周易想问:“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呢?!”   路愈发的难走——这是一段烂路。   周易在身体上没有问题,但陡上陡下的折磨,特别是心里期望感的跌落,让几公里的山坡路显得格外的艰难。   眼见山头头已经在眼前了,不过几百米的路途就到垭口了。   周易刚刚停下了歇了一口气,舒缓了一下绷紧的神经——他不知道,后面是不是全是下坡,还有没有这样的陡下和直上——他需要一些时间缓一下,在接近最高的地方,给自己鼓鼓气也让自己的身体和精神做好最坏的准备。   他走得太快太远了——本来就是滇-藏线上很艰难的一个关口,无论的常人还是强人,一般都要准备两天时间穿越的路途,被他在一日之内穿过,身体上的疲累、精神上的疲倦、高原少氧而带来思维的停滞,还是有几分不好受。   周易没有看见,就在他停歇的时候,本来飘在半空中的白云,渐渐的低垂下来,等到他发现的时候,白色的云雾已经如一张天空上探出的巨兽的口,将整座山头迅速的吞没,并以更快的速度向下延伸!   很快,整个山体都被浓浓的云雾遮罩,能见度不足十米!   更丧心病狂的是,黄豆大小的冰,直直的打下来,打得他面目生痛!   站在道路两边的牦牛们,在迷雾里窜来走去,黑色的影子,直如一只只巨型怪兽在穿梭;路边的藏獒,在云雾的遮掩下,开始喧吠起来——并不像寻常狗那样“汪——汪——”的明亮的叫声,而是低沉而雄浑的巨吼,带给人无与伦比的心灵上的压迫!   幸好周易知道,这些巨型的狗是被极粗的铁链子栓在了木桩上、被钢铁打成的笼子困住的,不然他还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后路遥远,上下坡足以折腾死人,退不得;前路如何呢?   只能前进了。   或许,在空间里面躲一晚是最好的办法,但周易并不愿意这样。   路,还是要自己走下去——如果遇到一点麻烦,就躲开去,那人生不免少了许多精彩!   想到这里,周易精神一震——前行,继续前行!前行是唯一的归宿!   车不多,路在到了几百米后的顶头的时候,全都是下坡,倒不费力。   而且周易并不孤单,从后面的雾中,冲出来几辆山地车——又有几个骑友上来了,其中还包括山脚下的那位装逼侠。   装逼侠此时也没有了优雅风范,在冰雨迷雾中折腾,谨慎的看着道路——他确实有不少经验,即便在这样的浓雾中、风雨中,在这样顺直的下坡中,依旧保持着足够的谨慎——谨慎,未必是他本来就有的,或许是见过太多的鲜血与生命凋零的教训之后,不得不为之。   这是一条艰辛的路。           第六章 圣地   有人说,这条路有点苦,周易信了。   但有人说,这条路是朝圣的路,周易不信,开始就不信,现在也不信,他觉得自己以后也不会相信有什么朝圣的路。   朝圣,只对于心中有圣地的人。   拉-萨,是所有人的圣地吗?   不是,周易没看到,至少从周围见过的所有骑友身上没见到过。   他只看到一个个为目标而奔波的人,跟那些大都市里奔走忙碌的人群没有半点区别。   路一直在脚下,并没有什么不同。唯一的不同,或许是周围的景色美好一些,但事实上,大部分的骑友,都在为每日的行程而奋斗,太多相似的景色,已经让他们麻木了,连相机都开始失焦——有时候,他们都不知道自己拍摄的是什么东西。   路上不只有人,还有狗,非常多的狗。   他们和人往一个方向去,似乎也在朝圣。   但周易知道他们不是,他们是在求生;他们在随波逐流——或许连狗们自己也没想过,为什么要跟着一波又一波的人往前走,为什么要往那个方向走。   它们已经麻木了,无精打采的,双腿无力的蹬踏着,和那一个个徒步者一样,盲目的向前、向前。   周易见过太多的狗,双眼无神的死在路边——除了臭味,什么都没有!在这高原寒冷的地方,很多时候,连只苍蝇都找不到。   唯有一种人是朝圣的。   他们五体投地,口中念念有词,身体一起一伏的,像一只人形蛆虫。   这样说来,或许有些极端,对于某些人来说,他们确实是足够虔诚的人,他们虔诚的踏上朝圣之路,一步一拜的前进,为心中的圣地光耀、为家人的幸福祈祷、为自己的来世祈福。   人终究是自私的,据他所见所闻,这些人里面的大多数,都包涵着一颗人的私心,去往圣地,求取那虚无缥缈的“经”。   或许有真正圣洁的人、神灵的人,将自己的一切都无私的奉献出去,比如某些养了几辈子牛都供给寺庙的老藏-民,但那跟周易又有什么关系呢?   纯净、纯洁的信仰,固然让人惊叹,但就如那天上的星辰,永远高高的挂着,除了一下美好的愿景,也就是儿时的想象而已。   走过了这么远的一段,周易终于知道,心灵的纯净,跟外物是没有绝大的关系的,重要的是,在心里,有没有那尊佛、那个人或者神明的灵性。   有了神性的发芽,何处不是神国?没有了一颗舍利,便如这庸庸碌碌的众人——朝圣的路,也就成了一道风景、一个逃避的幌子、一个炫耀的机会,一段不那么普通但其实很简单的经历……   周易双手合十在胸,看着面前无尽光辉的雪山,心胸在合掌的一刹那,敞开了、照亮了,明了了、舒坦了。   在无穷的光耀里,他看到了自己的羁绊、自己的挂碍、自己的背负,看到了心的牵累——那是苦的、是涩的、是甜的。   苦涩时,让人逃避;甜蜜上,让人沉醉而升华。   每一个人,都必须先将这份亏欠支付了,才能真正的放宽心胸,放开胸怀,才能让自己的灵魂达到最纯真的本净,才是真正的:心无挂碍。   路继续往前,但周易明了了心中的牵挂之后,路开始平坦顺畅起来。   心中有了牵挂,但在很多时候,我们都可以先将这份牵挂放在心上,而后继续走完脚下的路,看完这世界的风景——时间很短又很长,你以为短时,它又长,能让你又足够的时间做足够的事。   周易就这么的敞开的胸怀,吹着凉风,跃过一个有一个的坎、走过一条又一条的路,当米拉-山的雪落下来的时候,他才突然醒悟:哦,这么快就要到圣地拉-萨了。   米拉-山有五千多米高,但路还算平顺,几乎找不到山顶,就这么平缓缓的上去了,只有下来的时候,才稍微感觉到山的高耸与路的陡斜。   他还看不到西藏,但他知道,西藏已经在望了。   这一场旅行也到了要结束的时候。   周易心里突然生出一些不舍——我怎么就走这么快呢?是不是要慢些才好?没有轻松,反而是一种难言的留恋以及一种激动。   一种平静的他,难得的在即将到达目的地的时候,生出一些激动。   他也想看看,那传说中的圣地;他也想看看,那布达拉宫是不是真的那么的雄奇;他也想知道,拉萨的风,是不是更加清净一些……   拉萨河缓缓的从旁边淌过,碧绿碧绿的,清澈而见底,流过了漫长的时光,流向远方。   平静的河面上,大风一阵又一阵的鼓吹,在最后一点路途上,吹得自行车几乎难以行进,连人都要车上吹下来。   只有不远的一段路了,周易在微醺的阳光中,看着拉萨河的静谧,慢慢的推行着——他并不着急,还希望再多看看这最后的风景。   高楼大厦、钢筋水泥的森林,终于在这人迹稀缺的地方立了起来。   风,不再刮。   它被这些钢筋水泥挡住了——同样被挡住的还有那碧青碧清的拉萨河的水。   周易再次上了车,问好了布达拉宫的方向,一直向前去……   高大的山体上,一座巨大的红白色古式宫墙高高的耸-起,在夕阳的余晖下,尽显他最好的圣洁,显露出雄浑的体态与岁月的沧桑。   周易将山地车高高的举起。   “咔擦!”   一个画面永远的定格下来……   ————   八月骑行回来,感觉确实需要写点什么,但确实又没什么写的,就当做过渡的一卷吧——可能还有几章,很快就结束了。   最后,感谢大家的推荐票!   谢谢!       第七章 平凡的城市普通的人   拉-萨,也只是一座平凡的城市。   在中国无数城市中,它并没有什么突出的,唯一的不同,或许就是建在高原的深处吧。   一样的钢筋水泥,一样要为生活奔波忙碌。   但绝大多数时候,它的节奏确实要缓慢一些。   布达-拉宫就坐落在城市的中心,将它的圣光洒遍,带来几分虔诚与安宁。   整个城市,也随之静了下来。   周易手上戴满十数串从各种摊贩买来的各类长的、短的、菩提子的、玛瑙石的、鸡血藤制的、狼牙的、檀木的、金丝楠质地的珠串。   他并不懂这些,暂时也没打算去深究其中的真假,只觉得看着不错,价格也还算适合,就买下了。一珠珠一串串,圆滚滚的,温凉的、温润的、顺溜的、干涩的,各类珠子在手上滚来滚去,为周易做着手部的按摩,也给闲适的心,添上一份别样的乐。   酥油茶,是藏族的特色。   偶尔喝上一些,确实也不错,但周易贪心了些,或者真是没有一个值得分享的人,他将一小开水壶的酥油茶一个人坐着喝了个干净。   酥油茶确实香甜,你感觉不到腻——但它终就是油脂和出来的茶饮,喝得太多,喉咙就干涩起来,腻乎乎的,很不好受。   与之相比,周易还是喜欢喝甜茶,也就是寻常说的奶茶。   这里的甜茶很便宜,五块钱就可以买上一小壶;有的地方,也可以按杯卖,几毛钱一杯,可以让你喝个够。   客栈里的义工,已经在拉萨混迹很久了。   他们经常为周易这样的游客介绍各种去处,而报酬,如果你愿意的话,请他们吃一顿简餐,那就很让人高兴了。   周易就在他们的介绍下,来到了这个偏僻的巷子里。   巷子几乎看不到游客,与游客汹涌的八廓街隔了十来米,但却是另一个天地。   巷道里,藏-族的建筑显得孤陋而安静,已经长满了青苔,是时光留下的气息。   周易再往里去一些,在岔路口向左拐,上了石阶,很快就看见一个古老的门洞,那是一间老式而宽阔的木房子,里面的客人不断,但实际上也不算多;客人里面,游客只占了一半,另一半是藏-人。   里面极为清净,暗淡淡,只有少许的光,通过老式的窗棂,慢慢的浸润进来,轻轻的洒在一张张桌面上,斑驳出古老的色彩与痕迹。   周易在柜台提了壶茶,放下一张大钞,而后自己将钱找出,坐到了窗棂边桌子上。   自始至终,藏族的小老头儿都没有抬头看他哪怕一眼,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而顺遂。   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在这间宽敞而古老的房子里,得到了最大的认可。   周易摩挲着手上的串串,发出轻轻的如同梵音一般的响声,滚热的甜茶浸润了口唇,慢慢的自喉管泻下,到了胃里,还是热着的,带着它特有的香甜与热汤,还有宁静。   他坐在一张古迹斑斓的长椅上,享受着这难得的安宁。   一个乞讨的藏族老妇人走了过来,伸手要钱。   周易并没有给钱的打算。   他现在很少给以乞讨者钱。   但他的心情不错,并没有完全拒绝。他指了指桌上的甜茶,“喝吗?”或许,并不是全然的好心,而是在孤独处,希望进行一些分享。   第一个乞者走了。   很快第二个乞讨的人过来,一样的故事,他也走了。   又来了第三个乞讨的人,还是不喝周易赠与的奶茶,离开。   到了第四个乞讨的人,这是一个藏-族老人,黑黄色的皮肤裹着高高的颧骨,背已经驼了,戳着一根木棍,走到周易面前,没有要求,指了指桌上装甜茶的小开水瓶,示意:我可以喝一点吗?   周易摇了摇头,“已经没有了,喝完了。”   他将小开水瓶摇了摇,没有一丝水声,表示真的没有了。   第四个乞讨者也失望的离开。   “噗嗤!”   一声嬉笑从旁边桌上传来,虽然极轻,在安静的楼洞里,却那么的明显。   周易闻声看去,看到一个戴着墨镜的时尚女郎。   他有些看不出对方了年龄,但看外表,似乎三十岁左右的年纪,少女的花儿还未完全的谢去,但看气质风韵,完全是熟透了的丰腴与柔和,去掉了所有的青涩与微苦。   周易看着她,总觉得在哪里见过,但对方却认出了周易。   “是你啊!”微粗的声线摩挲出不一样的性感,在空间中震荡。   “你认识我?”周易惊讶道。   他仔细打量着对方,感觉对方有一种自带的光环,一旦被人注意到,那么在哪里,她都是整个天地的中心,理所当然的耀人眼目。   “你骑车的时候,我还给了你瓶水,你忘了?”女人的嘴角轻轻的向上撅起,带着些少女调皮的不满,却毫不做作,为成熟的风韵,添上了一道亮眼的风致。   周易总是一个人骑,路上碰到不少给水给饮料的,但这样的一个女人,确实不容易忘记。   他之所以没想起来,全是因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在仓促的路上,对方一直拿着个摄像机在拍摄,拍摄周围的风景,拍摄她看到的人,拍摄每一个美好的事物。   周易自然也成了她的风景,而且是很独特的一道。   她看过太多骑行的人,但很少见这样阳光、健康、干净而熨帖的大男孩;他踩得极快,身上的每一块肌肉,都贴着湿透的衫,上下规律的蠕动,充满了力量感。   这样的一位雄性,足以引起任何一位女性的注视。   “哎呀,真是太谢谢啦!”周易笑着说道,“我请你们喝茶!”他也不管坐在旁边的两个女人是不是拒绝,就拿了两壶甜茶来,一壶放在她们桌上,一壶自己留着喝。   他眸光瞥向坐在女人旁边的另一个颧骨微突的女性——这个女性坐在这个满身光彩的女人身边,竟半点不失色彩。   他总感觉这个女人在哪里见过,突然,脑中一道画面闪过,心中一惊,一声轻呼脱口而出——“刘佳玲!”   刘佳玲手放在嘴前,让他噤声,不要引人注意。   事实上,这样光彩的两位女性,早已引起了别人在注目,但大多数传统的藏-人,并不大认识这位明星;而少数的游客,独自享受着午后的清净、享受着这方世界里的安宁,或没有注意到,或看到了,并没有探究的意思。   跟这位大明星坐在一起的女性,自然不简单。   周易看着她的轮廓,想了想,终于想起一个人来,一个八九十年代红透的女星,一个在最耀眼的时候,悄然隐退再无声息的女星——钟楚虹。   按道理来说,作为一个九零后,是不应该认识这位女星的。   但钟楚虹却并非一般的女性,即便隐退了,不再流连于娱乐圈,但她的魅力与独特的气质,终究还是有一批人来追逐。   若是说周易对于这样一个女性,多么的一见钟情、多么的“疯狂与追逐”,那是笑话,但在那个污浊的圈子里能清新而出的女性,能在最红的时候悄然隐退,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的女人,实在是值得让人佩服。   特别是在看多了各种各样的乌糟与撕-逼之后,这样独立的个性,这样“决绝”的急流勇退,实在不容易,让人欣赏。   周易也确实喜欢这样稍显成熟丰腴而具有独立个性的女人,也正因为如此,他才能认出这个已经久不露面的女人。   “你认识我?”钟楚虹惊奇的笑着说道。言语之间,还带着几分得意。   一个人认出早已息影的她,对于钟楚虹来说,并不是太值得惊奇的事情。但面对眼前这个大男孩,她还是不由的生出几分惊喜与得意。   或许,在她心里,这个男孩本就是不同的了——当他在不经意间闯入她的镜头开始,某些东西,就发生了变化。   “当然认识,虽然我没看过你的电影,但听过一句话,‘最发发不过周润发、再红红不过钟楚虹’嘛!”   两人说笑一阵,不免将另一位女性冷落在一旁。一直受惯了众人追捧的她,不由有些微微的不适和嫉妒,即便她们现在是朋友,但该有的嫉妒还是擦不去。   十几年前,她身旁的这个女人便被所有人捧在手上;现在哪怕息影了十多年,仍然让人记挂着——想想那些三日不在媒体上露面,就被所有人遗忘的明星吧——这是多么的不公。   刘佳玲并没有将心中那不值得言说的嫉妒表现出来。   她已经是一个成熟的女人了,不再是当初只知道争绸斗气的女孩子;多年的历练,即便没有人关注,也自养出一派韵致……   本来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在一次次意外的相遇中相遇了,分别也预料之中的到来,比想象的还要快。   周易并没有扯着她们合影、签名,只是笑着、轻轻的挥了挥手,各自作别——也只是普通的人,不是吗?           第八章 几日前的事   天地间的最后一丝光线沉默了下去。   拉-萨河,也随之暗淡了,只剩下星月的零光闪烁。   河边的那座圣城,也在这天柱之上,深沉了,不再复他的光明和闪耀。   周易在客栈里要了个单人间,方便他做一些事情,比如:进出空间。   不用打包,他将所有的东西都放入了空间,只留出一些生活必需品和需要随身携带的事物。   眼前一阵变幻,逼仄的房间消失在眼前,首先遁入鼻中的,是干净到极致的空气——即便是青-藏高原这一片世界的净土,也远远没有这样纯澈的空气。   温润的气息,让周易打了个颤,一如以往一般,闭上眼睛,深深的呼吸几口,良久,才吐出一口浊气,缓缓的睁开了眼。   碧树琼花,是应有之意;满天飞舞的蜜蜂,已经异化得比原来大上一倍不止,通体都是金灿灿的黄,还带着几分清毓明透,简直就是自然的精灵!花树千放,在一个枝头上,有尚未开放的花骨朵儿、有绽放的到极致的盛开的花、有青涩的果实,更有成熟欲滴的熟透了鲜果,浓郁的花香、淡淡的果香、清透的草木香氛,营造出一片出脱自然的奇景。   几只兔子、几只羊、几头牛、几只鸟儿,成了这一片静态的风景最好的点缀与活力。   清濛濛的雾,从那眼碧泉之中透出,慢慢的将整片天地轻笼,每当这时候,所有的动物,都打了个激灵,吞云吐雾起来;树木也似乎活了过来一般,枝叶招展着、舞动着、清跳着,而那枝头挂着的那一个个鲜果、一朵朵尽情绽放的花儿,成了这世界最美妙的孕育,是生命缔造的奇葩!   花骨朵儿,就在这一片清灵之雾,肉眼可见的,绽放开来,在蜜蜂的舞蹈中,颤巍巍的跳出一段华丽的乐章。   周易有些不满意。   所有的生机与活力、所有的生命与碧绿,都被聚集在整片土地中央小小的一块,而外面,是大片大片的百许亩干蔫蔫的土地,没有生命盛开的鼓噪、也没有了生命初发的安宁与感动,一切都是死气沉沉的,与中间那一片土地相比,着实碍眼。   并非周易偷懒,不种上些东西,实在是这片空间扩张得太过突然、太过惊喜,而在这高原上,稀缺的物种,并不能让他给这片土地添上太多的色彩。   时间回到几天前。   周易刚从“飞来-寺”出来的时候,品尝过梅里雪山赠上的雪顶咖啡,周易继续往前。   前路并不好走,一路陡直而下,接下来是稍显平静的起伏——在岩洞之下,高高的尖石,在头顶上垂挂着,旁边就是一条金色的大河,水色翻涌,没有一丝生命的气息,当真是“鹅毛飘不起、芦花定底沉!”,人若摔下去,后果几不用想。   河的另一边,是黄褐色的赤裸的土质山体,不知道是水土流失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反正在高高耸起几百上千米高的山壁上,全都是红褐色、黄褐色的一片,几乎见不到一丁点的绿、一丁点的生机与生命的气息,跟河流一样,死气沉沉的。   周易顺着那笔直的土壁一直往上看去,头抬得老高,目光顺势一点点的往上移,终于,看到了光线流泻下的地方,看到了那片湛蓝着的天空,看见了一轮恍惚的阳日,也看到了山顶罩着的那一丛绿,就像一个裸-露着赤红色筋肉的巨人,头顶上戴着鲜青的草制成的帽子——一下子就和蔼有趣起来。   周易终于松了口气。   他不敢在悬石下面太久的停留,加快速度,一路骑过。   一辆车在周易身边慢了下来,一个秃顶戴着金项链长满了肥肉的脸露出来,笑着问道:“朋友,你这一天要骑多远啊!”   周易想着,若说自己一天骑两三百公里,这人保定不信,便按着其他骑友的路程,说道:“百多公里吧。”   肥头大耳的中年人觉得十分不可思议。他想着,自己若一天骑上百多公里,是什么概念?   这么一想,大脑袋就开始摆了,连带着粗大的金链子哗啦啦的响,油脸带笑的说道:“你骑车能走这么远?我开车一天也就走这么远了……”虽然是笑着的,但笑意的底下,全是不信。   话一说完,脚下油门一踩,突突的一股轻烟冒出,车子得意的驶向了远方。   “一百多公里,真的很远?”周易听着那中年人这么一说,确实觉得远了,但又一想,按慢着点的速度,每小时十公里算,十个小时就能骑一百公里,但凡路况稍微好点,速度快上去一些,七八个小时走完算正常了——这么一想,实在不远了——但为什么这人不肯信呢?   继续往前,似乎所有的下坡都在前路下完,一直就开始往上,沿着山道、靠着悬崖往上,从一个山褶子里,蹬到另一个褶子里,在明与暗间穿行、穿行……   太阳越来越烈,到了下午两点的时候,正是最照人的时候。   周易头上戴着条头巾,面上罩着个面巾,长长的衣袖和裤子,将所有的光线都挡在了外头。   别看是夏日,在这高原上,太阳那么的灼人,照得背上热的慌,但一路往上,山风愈来愈冷,背后热乎火辣,前头就冷风铺面,汗还没流下来,就被冷瑟瑟的风给刮了个干净!   周易终于看见了那褐红色山体的顶头,看到了那顶头上一顶顶草帽在太阳底下莹莹的散发着鲜亮的生机与光彩。   看见了那一个个山顶头的人家与牧场。   与此同时,那山顶上,万丈悬崖前的一个凸起的天台之上,一个小小的城镇从天上落了下来,落在那上面。   盐-井,一个奇怪的地名,难道这里产盐?周易不知道以前产不产,但他穿行在街道上,却没看见产盐的地方,只是感觉到那一阵又一阵的风,将树叶吹得哗啦啦的响!   一个肥头大耳的中年人捧着个大碗,站在路边扒拉着,看到周易骑过来,不由一惊,筷子抖了一抖,面掉到了地下。   “朋友,挺快啊……过来吃碗面?”   “我吃过了——再走一段。”周易说道。   远远的看着,这天顶之上,一个小镇子,光辉四射的,简直就是天上降下来的一个奇迹。但真进了镇,才发现,原来就一条简单的街道,一大半都被接待旅客的旅馆和酒店塞满,不由生出几许失望。   他不打算多做停留。   继续往前,路越来越陡直,在山里面弯弯曲曲的盘旋着往上爬,路边愈发的荒了,只有极少的一些藏民的屋子,还是极其简陋的木屋。   太阳愈发快速的往下沉了,周易追逐着它,却似乎永远也追不到……       第九章 “美食”   下午五点多,太阳还明媚着。   路旁边,流水轻轻的蔓延下来,挂下一璧清溪。   土石泥壁斜斜着,在山坳里面,凉荫的地方,乘着凉。   乘凉的不止着日渐肥沃的一片土泥壁,不止这一壁的清溪,还有那长在清亮亮的清溪中,一支碧绿绿升长出来,舒缓了被清泉滋润得莹绿的叶子,长出一朵朵蝴蝶似的金黄灿烂的花!   花并不在阳光底下,但稀疏的光斑泄露下来,泄在金黄色的花朵儿上,将整片天地都映得活泼泼的,似乎整个天地间,就剩下这一壁清泉、一丛黄花。   周易在花叶底下,捧起一捧凉滋滋的泉水,浇灌在头上,长长的舒了一口气,享受似的叹出一声,整个背就这么贴着泉壁,任由泉水滋啦啦的往身子里面沁。   抬起头,一口清泉从头顶泻下,正好落在周易的唇口,甘甜绵软的滋味,在口-舌间泛起涟漪,慢慢的沉浸下去。   周易的心,是静的,也就这样,才能品尝出这极清澈的水中的滋味。   他擦了一把头上的水,任由湿漉漉的头发耷拉着,蹬上山地车,继续往前。   离山顶还有七八公里的时候,一个藏-民开的小卖部出现在周易眼前。   这样荒山野岭的,冒出来个小卖部,想来赚不到什么钱,或许也就是些零花,主要还是为过路的旅客特别的驴友提供方便,当然,或许,主人家想跟过路的人们聊聊天,了解一些这些人心中的世界,查探出一个不一样的世界。   周易确实有些累了。   他将车推过去,横放在门边,人还没进屋,一个藏-族小伙子就迎了出来,手里端着一杯热乎乎的水,用有些拗口的普通话说道:“进来,喝口水。”   周易坐在藏-民家窄小的长条形的床上,一口热腾腾的水自喉口渗入,整个人就放松了下来。   整个房间的陈设很简单,除了一边堆放着一些厨具杂物之类,其余三面,都是些长条形的窄床;中间是一口热炉子,上面还放着一口大锅,白气腾腾的,不知道在蒸煮着些什么。   和周易见过的大部分藏-民家没什么太大的区别。   周易打量了一阵,喝了几杯水,整个人就慵懒了下来。   他摸摸手边,感觉有个硬呼呼的事物、凉凉的、光滑滑的,拿起来一看,却是块石头。   石头蓝绿相间,并没有什么耀眼的光泽,被人摸得透亮,或许是因为没有注意卫生的缘故,石头上还有几块黑乎乎的污渍,显得极为碍眼。   周易仔细瞧了瞧这块石头,不知怎得,总感觉有什么东西自眉心射出来,将整块石头照透了一般。   石头里面,似乎还包涵着什么,莹莹发光。   “朋友,我能问问,这是什么石头吗?”周易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忌讳,试探着问道。   “一个朋友,从昆仑山带来的,不值钱。”黑红脸蛋的藏-民小伙憨厚的笑着说道。   周易摩挲着这块石头,心中的好奇感挥之不去。   他将自己的充电宝从包里拿出来,说道:“我有点好奇这块石头——我能有这个跟你换换吗?”周易挥动着手中那个黑亮黑亮的小巧玲珑的充电宝。   藏-民们往往因为藏-区的地广人稀,外面物资进来不易,很愿意与别人交换物资、以物易物,其中,充电宝是最受欢迎的东西,因为他们常常要往外面跑,而手机常常找不到充电的东西。   藏-民小伙拿过充电宝看了看,有拿手机试了试,对周易笑着点了点头。   两人刚做完交易,中间的炉子上面,本来淡淡的白雾突然浓烈起来,突突突的往外冒,顶得锅盖直响!   藏-民小伙连忙将锅盖揭开,露出里面蒸着的三个黄面馒头。   “你也,吃饭吗?一起?”   周易闻着馒头的香味,感觉肚子里面一水而晃动,不由意动,点了点头,“那我就不客气啦!”   黑红脸蛋的藏-族青年将蒸锅取下,又在旁边忙活起来。   他不知从哪里拿出一个圆球模样的泛着淡黄色的白块子——手不停的动,将白色的块状物一块块的剥离开来,剥成一小片一小片的。   “你这是做包菜吗?”周易被青年的身体当真,看不十分清楚,只看着模样,猜测道。   “奶酪,牦牛奶做的。”青年头也不回的答道。   周易侧过头仔细看去,才发现,那一片片的,确实和固体奶制品相似,乳白色泛着极淡的黄,细细闻去,似乎还有一股子酸奶子的味道传来。   黑红脸蛋的青年将酸奶酪剥开成片,有从桌面底下,拿出一袋辣椒洗净,从案板上拿起一把精致的银色外套的藏刀,在砧板上“啪-啪-啪!”的斩起来。   那柄藏刀,周易进门的时候,就瞧见过,跟那些什么藏刀博物馆里的精致刀具没什么两样,本来以为是艺术品,但第一次在周易面前出场,比-格就掉尽了!   辣椒切好,上油锅了。   油在大喇喇的火上烧开了,油喷喷的香气散发出来,终于有了一出餐饭的味道。   “噗嗤!”青年将切好的辣椒全下了油锅,油顿时沸腾起来,滋啦啦一片乱溅!与此同时,一股辣椒的香气,扑鼻而来!   对于一个湘人,辣椒总是无法拒绝的东西,油淋辣椒,几乎是一道常菜。周易看着眼前这藏-族青年的做法,心理满是认同,已经想象着在这荒野之际,美餐一顿了。   事实给了他一个很大的打击——藏-民小伙在周易充满幻想的时候,刀锋极快的将砧板上所有酸奶酪啪啦进还在“噗嗤”的油锅——辣椒的香味依旧,但酸吃吃的气味开始不断扰动周易的鼻孔。   他看着那青色的辣椒之间,软趴趴的一团团白色棉絮状的事物,心中在想着,这东西到底能不能吃。   形势所至,那边藏-族同胞已经开伙了,他不能再犹豫下去。   周易睁大了眼睛,夹起一团白色絮状物放入口中,很快,一股带着油辣椒呛味的酸涩味在口中满溢开,满溢到胃里。   那是一种什么味道呢?   不说辣椒和油混和着这股奇异酸味,所产生化学变化带来的复杂的气味和味道吧,单说说那股子酸味罢——就如同一个喝多了酒的人,将胃袋里面各种未消化完全的已经成糜沫的食物反到口中带来的那股子酸味与冲鼻的气味。   周易连忙吃了一口黄馒头。   看似寻常的黄馒头也自有它不同的气味,除了馒头本身的味道,已经是一股子酸味,几乎与油炒酸奶酪的味道相差不离,或许两者本来就同出一源也未可知。   只有强带着笑,不断的点头肯定着食物的“美好”,啃下半个馒头,终于还是吃不下去,又惯了一满肚子的水,才勉强将这股子味道压下去。   藏-民小伙充满了热情,看天色不早,还想要让周易留宿,特意强调了,是不收钱的。   周易吃完这一顿,已经将所有的期望打碎,他心里默默的流着泪,只希望快些逃离这个美食的地狱……   ————   这几天脑袋里事有点多,一更奉上。   ah         a    第十章 变化   红拉山下,同胞客栈。   两栋房子,一栋用泥石铸成;一栋用木石筑就,雕花刻龙、漆金扑粉,一应传统的家什,琅琅列开,金银闪烁间,闪烁出一个别样的藏-族家庭。   别看房屋建的宽大、布置得富丽堂皇,但睡得还是那样窄窄的床铺,厕所还是一个架开的木门里面的一个加高的木洞;至于浴室,几乎就是给游客使用的——藏-族人洗澡的时候可不多!   并不是他们不喜欢卫生,实在是条件所致。   一则高原大寒,洗个澡,冻感冒了,说不得就是一条命搭进去;寒冷,各种蚊虫病菌也就不那么滋生浓密,洗不洗澡的,也就不怎么影响了。二则是水寒,无论冬夏,都要将那雪山上流淌下来的雪水烧开了才能沐浴,对于植被稀缺、草木不盛的高原高寒地区,绝对是一个麻烦事。三则也是生活条件所限,对于这方面,没有这么强烈的需求。   周易下了红拉山的时候,天色已经很晚了,太阳彻底的沉了下去,淡淡月色,在鱼肚白的天边,静静的悬挂着,等待着最后一丝光芒的剥落。   同胞客栈前,一条狗死死的躺在路边,没有天黑,夜色没有完全降下来,它就一直这么直直的躺着,不动不捺,毛发拉杂,唯有肚面上的起伏,表示着它还活着。   周易从这条大黑狗身边推车而过,黑狗依旧沉沉,没有半丝动静。   同胞客栈的主人是一个身材宽大的藏-族大汉,他比寻常藏-族人喜欢享受,在宽敞的大坪里搭了个搭棚子,摆了几张凳子,坐着纳凉休息,见到周易推着车过来,连忙招呼着,开水也倒好了。   周易喝了几杯开水,觉得不过瘾,又买了一瓶可乐,咕噜噜的喝起来,冰澈了身心。   腹中无食,甚是饥饿,周易也不管众人惊异的目光,在对方的再三确认中,点了一大盆面——指定用大盆子装的面。   别瞧他身体强悍,但消耗也大,空间里的水果不错,可惜完全不顶饿、越吃肚里越闹得慌。至于路上吃的那一顿辣椒炒奶酪,差点让他把肚子都吐出来……   高原上煮面颇不容易。不仅仅是煮面,几乎做什么都得用高压锅,不然根本就煮不熟。因此,寻常喝的所谓开水,也就七八十摄氏度的样子,很多干脆是用洗澡的电热水器烧的——跟洗澡水没什么两样。   周易等了半晌,吃了一袋饼干两个鸡腿,终于把大盆面等来了。   店家的一大一小两个孩子就蹲在旁边看着周易。   周易也不掩饰,拿起筷子,往盆里一错啦,搅起一大坨面,直接塞嘴里,呼啦了几下,半斤面就下肚了;吃过几口面,又夹起一个煎鸡蛋往嘴里丢,两口就吞下一个圆圆大大的鸡蛋。   整个房子,就只听见周易吃东西的呼啦声;他的嘴就像一个无底洞似的,怎么也塞不满、涨不饱,肚里如同有一只怪兽——周易将一整盆面吞下去,也没见肚子胀起来丝毫,依旧平平坦坦,只有肌肉如柔浪一般的微微起伏,充满了力量的汹涌着。   两个孩子都看傻了,像看怪物似的看着周易。   “你吃饱了吗?”大个点的孩子傻傻的问道。   “还要不要吃点,我给你煮。”小一点的孩子也是一个傻乎乎的模样,两坨高原红,衬得格外的可爱。   周易拍了拍肚子,感觉有七八分饱,再啃几个果子,也就差不多了。   “差不多饱了。”   两个孩子听着周易说饱了,噌的一下跳起来,跑出去,像报喜讯似的,高声叫道:“饱了,他吃了一大盆面,饱了)(*……%%%……”周易就听得前面两句疯话,后面用藏-语说的,压根没听懂。   高个子的藏-族女主人又走了进来。   她不会说汉话,安静的走进来,给周易倒了一碗酥油茶,又走了出去。   藏-民很实在,除了那些他们卖给你的,一般来说,其他东西,若没有明确表示要收钱,都是不要钱的——特别是他们主动给你吃的东西,千万不要提钱——既抹人面子又伤情分。   周易坐着喝了会儿茶,没多久,男主人走了进来,还有一个穿制服的瘦削的中老年人,约莫四十多岁的年纪,两人聊着天——一人说藏-语,一人说汉语,有时候夹杂在一起说,好不奇怪。   周易看那中年人面貌,似乎是个汉族人,便搭了几口腔。   藏-族大汉炖了一大锅排骨土豆,又上了酒,顺带给周易带上一份,一起喝了起来。   几人说着话,不知怎么的,就聊到了那个瘦削的半老头身上。   “你来这边工作多久了?”   周易话一出来,整个气氛凝固半晌,半老头儿脸上的表情的僵硬下来,良久,才怅惘道:“二十多年了罢……”   夜色很沉沉的,空气也似乎凉了下来,菜逐渐变凉了,酒变得苦热起来,一口酥油茶冲淡了口舌上的苦涩,也将一场小宴冲散开去。   夜色深沉,周易借着酒劲,往卧房走去。   这个时候,连月亮都落了下去,只剩下漫天的星光。   明亮的星辰在天上闪了闪,将地面照亮几许,也照出两个火炬般的金炽炽的小灯笼。   两个“小灯笼”金光闪耀的,没一丝感情,将周易那股子酒劲照下去,将心底那一股寒意照了出来。   他打开强光手电筒,往前面一照——一只生物,从石梯上慢慢的滑溜下,黑色的皮毛,如玄光色丝绸缎子,在强光之下,闪闪发亮;皮毛下的肌肉,如流水一般的涌动,蓄满了劲力;特别是一双眼睛,被大光一照,黄澄澄的,如挂起来的两个铜铃,忒的吓人!   寻常的狗,都会叫,周易是不怕的,怕就怕这样根本不叫唤的狗,你永远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给你来上一口。   周易对于雄壮的獒犬都没有多少害怕,唯独看到这条大藏狗的时候,心一下子凉了,被那两只大铜铃里吹出来的风给吹寒了——全身的皮毛发肤都惊悚起来,心中扑通扑通的直叫唤!   其实以他现在强壮的躯体,面对这样的一条狗,稳稳的站定了优势,几乎是压倒性的优势,但作为一个新时代的五好青年,连杀只鸡都要将鸡灌醉了才杀的“大善人”,面对这样一只凶煞煞的黑狗的威胁,差点就没吓破胆。   作为一个有“特异功能”的异人,周易很快就明白了自己的优势——立于不败之地的优势,也很快就冷静了下来。   他没有与这条黑狗斗一斗的想法,果断发挥喉咙大的优势,大叫起来,“救命啊!老板,你家狗要咬人啦!”   依旧是那个沉默而安静的高立立的藏-族女人,拿着个手电筒走了出来,拉着周易就走,不时的回头看一眼。   “似乎她也有些担心?难道这狗有过咬人的前科?”周易担心的想着,不时回头看了看,拍了拍他的小心脏。   他没什么用,很多时候,胆子都不大,即便身体改变了,得了一个神奇的空间,但有些东西,没有经历过、见识过,还是改不了的。   至少,他还没有与一只凶狗“拼命”的准备。   或许是他太看重自己的生命了,而显得缺乏一股血勇之气;又或许是想得太多、衡量得太多,不愿意打一场没有价值的仗……   藏-家的两个小孩子这时候嬉笑开了,在那门店里说着话,不再将周易当成一个奇怪的人——是一个连狗都怕的再普通不过的人嘛……   周易静静的躺在窄床上,对着窗边。   窗外,是旷远无际的天空,是黝黑的天空、是幽深的星空。   今夜的星空,特别的亮眼,或许是因为没有月亮的缘故。   满夜空的星,在整块幕布上密密麻麻的绽放,大的、小的,亮的、暗的,成直线排布的、曲线如一把弓箭的……最耀人眼目的,还要数那亿万星辰汇聚而成的银河了——就这么的悬挂在天际,慢慢的流淌,留下无数的岁月传说。   满眼是玄秘的星空,周易脑袋渐渐发沉,累了一天了,想要睡去。   突然间,他似乎想起了什么,脑袋清醒过来,身体一动,消失在黑洞洞的夜里。   神秘的空间里,周易抱起一块从藏-民家换来的那块有些古怪的青蓝色石头,左瞧右看的,想要发现些什么。   他将石头放在碧泉水里,也没有出现像玉石那样化掉的情况。   周易直愣愣的盯着手中的石头,却再也找不到当初那种感觉——那种将石头看穿的感觉。   他想了想,一狠心,将石头用力的往大青石上掷去。   “砰!”   一声巨响。   极坚硬的大青石擦破了点皮,青绿色石头却裂成两半,露出最里面那一块拇指大小的清白白、莹润润的小石头。   周易将手往这石头上一摸,如油脂一样光滑细腻的触感流泻到神经末梢,很快传递到大脑门子上;本来硬硬冷冷的一块石头,竟如少女的皮肤一样柔滑细润,如同被水洗过一般的润亮清透。   “羊脂玉”,一个词从周易脑海里滑落出来。   他将羊脂白玉从石头里抠出来,在手里把玩了一阵,想了想,略带着几分不舍的将手中的白玉慢慢的放入水中。   玉浸入碧泉水中,便如同凝固的油脂进了热锅,化开了去。   一股淡淡的青雾,从碧泉水眼里翻滚出来,越来越浓,很快,将整片空间都弥漫住,将周易全身上下都覆盖住。   清冷冷的雾,被周易吸入鼻息之中,化作一股清流,滋润全身,将全身的浊物都洗净,慢慢的改善着他早已超人一等的身体;从根子里剔除去那些不适合的,从外到里又从里到外的将整个躯体冲刷了一遍又一遍……   这一刻,周易感觉精神特别的清爽朗明,往日记不起了的、想不通透的东西,在他脑袋里如流水一般慢慢的淌过,如流水一般的清澈无碍;身体亿万个细胞都在欢呼、畅跃,似乎有亿万个按摩大师,在给每一个细胞做着单独的清洗与按摩……   周易再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灰色的界壁,已经退出去不知多少米,整片土地,已经有百许亩大小。   土地的中间,一个小小的山包拱起,一段泉水涌出,冲刷出一条沟渠,环绕着土地游走一圈,最终进入那混沌色中——泉水没日没夜的往外流,似乎没有个终结的时候……   山包周围,是无数碧绿的树,黑沉沉的枝干,在一夜之间,粗壮了无数倍,晶莹的绿叶,如同碧玉雕琢而成,玲珑剔透,泛着莹润神光;一个个果实,莹莹爽爽,在枝头荡着秋千;一只只无意中闯入这片天地的生物,眼里泛着不一样的灵光,轻巧的跳着、闹着,如神话传说中的仙兽,充满了无忧的快乐……   ————   感谢“金门大侠”、“溺水鱼の泪”、“yii-001”的推荐票!   感谢所有人支持本书的朋友!           第十一章 纳-木错   纳-木错,世界上最高的圣湖,是一座咸水湖泊,周易有幸来到这里。   周易在拉萨待了几天,经客栈的朋友介绍,坐车前往纳木错。   拉萨的藏-民,已经跟外面城市的人们差不多了,一样的蝇营苟且,一样的为生活为利益奔波忙碌,碰到极端的藏-人,甚至会向滞留在门前的游客吐口水,乃至做出一些更极端的举动。   周易坐着一位年轻藏汉的车,往纳-木错去。   一路往上,越发的贫瘠,连草头生得少了;走走停停的,没太久,好大一座雪山在周易眼前砰然出现!   周易骑行的这一路上,雪山见得不可谓不多了,但却还是被这一座巨大的、仿佛近在眼前的圣洁大山给惊住了。   念青唐古拉山,有“备过课”的游客在旁边念叨着,啪啦啦的照着相。   车很快驶过。   到了湖边,呼啦啦的一圈房子,简陋而简单,大多数跟建筑工地上的工棚差不多,稍干净点的,八十块钱一个床铺,没水没卫生间,热水勉强提供一些,爱住不住。   周易准备出去在看看其他的房子,被先前看着还算和气的藏-汉司机恶霸霸的一通说教:你们出去,就不要再来了!被狗咬了不要叫我!   汉语生硬粗冷而难听。   周易不知他是处于什么样的心态说出这样几等于诅咒的话,或许是利益的驱使?或许是真的担心,怕出去的几人被咬了?   若是这样担心,难道住这里,周易他们这一窝窝游客就不出去走动了?真被狗咬了,难道他会负责?   周易对于藏-人,总是怀着最大的善意去忖度,因为他一路上遇到过太多良善的藏-人,他们给予过路人最大的善意与欢迎。   一路上,绝大多数时候,只要周围骑友愿意住在那些传统的非盈利的藏-人家中,免费提供饭食,从来没有人说要钱的。只是大多数的人,受得了一路上的苦雨孤阳,却受不了藏家人的饮食习惯,只能婉言的将这种热情拒之于外。   纳木错是西藏的圣湖,但因为游客的到来,将这一泓清水映照出了人心的变幻,逃不脱那红尘沾染。   周易并没有再去寻找住房。   他趁着别人不注意的时候,从空间中搬出一个大帐篷出来,独自一人,躺在了湖边。   湖,是极静极静的,没有半丝波澜,如同一块巨大的蓝宝石,安静的沉默在这一片宁静之地,静默的叙说着千古的变幻。   它那么的静,如同一个哑女,一个美丽而娴静的哑女,不用说话,一颦一笑间,便将世间万语道尽;它那么的清,即便水底的石子,也能轻易的显露出自己的光辉与色彩,清澈得将湖尽的夕阳、顶头的朗月、天际的淡云、微隆的山峦一一的照现,照尽了世间万物。   周易坐着湖边,心思就随着着碧蓝色的湖,慢慢的沉下去、沉下去,沉静下去、幽深了下去。   他知道,这一切的污浊,都是与清碧的她没有关系的。   众人说她是圣湖的时候,她不笑不语,只是静静的卧在哪里,将自己的美好奉献给这世间;众人说她太寒太冷太孤傲的时候,她仍旧笑而不语,只是静静的卧着,看着云彩的变化,看着那一片片雪花的飘落,将湖面慢慢凝结;当万千游客走过,闲言碎语飘落的时候,她依旧清澈着,照现了每一个人的灵魂……   周易就这么静静的做在水边,将灵魂在这碧蓝的水中洗了一遍又一遍。   清澈而幽深的湖畔,一间小小的寺庙不知何时立起,静静的卧在不为人知的角落。明明就在人来人往中,却很少有人发现它,很少有人走进去。   周易听着寺庙里的笑声,走了进去。   几个穿着僧袍的半大孩子在踢着足球,在这简陋中显露出他们与寻常人一样明亮的笑声,显露出一样的七情六欲。   周易不由想起一句诗:曾虑多情损梵行,入山又恐别倾城。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想来这圣山上、圣湖边的圣僧们,与旁人也是没有什么区别的。或又不同的是,日日夜夜经这圣湖的涤洗,多少心思纯净一些、明净一些,少了几许鬼魅魍魉,便是难得了。   周易入了寺。   果然是香火不盛的小寺,入寺的人中,也就周易一个游人,其他都是穿着藏-族服饰、满面红黑的藏-人或者藏家的小孩。   无论大人小孩,都在一个老僧那里将一张大钱化开,大人换成一块五块的,小孩换成一毛五毛的,从这边转进去,每个佛陀菩萨面前都贡上一张纸币,显得虔诚。   整个庙里,除了僧人的念诵和藏人的颂词,都是安静的,没有一丝异样的声音。   周易并不是个信教的人,即便他得了一个神奇的空间,也从未信过神佛,但此时,在香烟缭绕间、在佛词唱诵间,心里只有虔诚。   虔诚对佛,更是虔诚对心。   周易拜得不是木胎泥塑,只有一颗诚心。   佛陀甚恶,你能想象中的各种恶魔妖怪,都在这四面八方的佛陀身上显露出来,但有丝毫异心,便有无数的妖怪将你的心你的肉剥下来、吞下去,等这么一遍走下来,除非是真正铁石心肠、万恶不恕的天恶之人,否则,能剩下来的,只有那一颗清清白白的人心。   这个时候,再无挂碍的一颗明白心,方能照见那庙中堂皇正大的大佛,照见金佛的万丈光明!照去心中所有的鬼魅污秽!终于让遮掩粉饰的灵,得到片刻的安详与端正。   周易默默的在寺庙了转了一圈,这个时候,所有朝拜的藏人都走了。   他也从侧门走出去,重新穿上脱下的鞋子,往门外走。   一个极矮极瘦皮包着骨头的藏僧不知何时,显露在周易眼前。   这个时候,无论是寺庙内的藏僧的吟诵、还是寺庙为的孩子们的笑声,都已经停止了;所有的人都看不见踪影;能见的,只有墙外的一泓碧湖、天上的蓝天白云、夕阳的万丈红光,还有一个在万丈红芒下显露出来的老僧。   老僧浑浊的眼睛,清明又深邃起来,似乎看透了世间万物、看透了宇宙空明,看过是时空来去岁月穿梭,照在了眼前人身上。   他嘴里念叨着周易听不懂的藏文——淡淡的声音传来,将周易心中最后一片污垢揭开,现出一泓清澈得如同纳木错一样的心湖,现出一片明朗和宁静。   老僧不知为何而来,又不知为何而离去,当周易走出寺庙的时候,不知何时,手上出现了一串温润润的莹黑色珠串,看不出是什么质地的,比木头沉了许多,又比石头温润了许多,带在手头,不长不短,行走之间,一粒粒的滚珠,如同那转经的藏-人,发出只有周易听得到的沉音暮鼓,略有些昏沉的神魂,再次清明透彻……   ————   这一卷差不多就到这里了;下一卷,言归正传。   谢谢“宇宙f”“永恒的大学”“VV少帅VV”“十二夺命战马”以及其他所有朋友的支持!   另,在此声明,本书娱人愚己,看看就好;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如有不同,纯属杜撰,请不必当真。       第一章 聚会   从拉萨到白沙,两天两夜。   狭窄的空间,憋得人一身沤臭。   周易下了火车,感受着南方空气的潮湿与温热,感受着熟悉的气息,整个人就精神了起来。   他提着行李出了火车站,陈勃已经在外面等着。   陈勃本来说要给周易举办一个庆功会,却不想被其他同学听了去,一水儿的要来,正逢时候,大多数同学都在左近,便干脆来了个同学聚会。   同学聚会,周易很久没有聚过了。   聚会每年有,但除了那往常玩得好的哥们,熟悉的依旧熟悉,不熟的,话依然不多,无非就是唱唱歌看看电影啥的,也没什么意思。   在他看来,倒不如几个玩得好的聚一聚得了。   中学的大门口,来得早的已经到了。   穆晨曦打扮一新,早早的在学校的大门口瞧望,看看还会来那些同学。   她在班里,也一贯是小班长的地位,什么活动,大抵少不得她,不过听说前几年出国去了,不知现在这么样。   她看到周易一出现,眼睛一亮,脸上笑容展开,如同往日的那个小女生一样,跳上前来,“哎呦——咱班的学霸这次怎么过来了?真是难得啊!”   周易看着眼前人,往昔之事,如在昨日,本来陌生的气息,瞬间熟稔起来。   他在穆晨曦头上摆弄了几下,将她精心做好的发型弄乱,才道:“听说你回来了,我才特意赶来的。”   “你这个大骗子!”穆晨曦依旧是那副样子,没什么改变,依旧直接戳穿了周易的谎言,“我才是听说你要来,特地从BJ赶过来的。”她摆着手,一脸“邀功”的模样道。   周易心中划过一丝暖意,也不由生出几许惭愧。这几年,除了经常联系的几个哥们,倒是与很多朋友生疏了。   穆晨曦没想到周易心中的复杂,用手在周易身上戳了戳,高兴的宣布道:“我哥哥还是那么帅!”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就将周易认作了哥哥;周易没有在意,只当是个同学的玩笑,却不想女孩子却认真得清楚。   “听说你去XZ玩了,有没有给我带礼物啊!”   周易听她这么一说,愣了愣,手在口袋里淘-弄了一下,摸出一串老沉香手串出来,递给她。   穆晨曦也不过开玩笑的说说,没想到周易真掏出点东西来,不由愣了一愣,拿过手串看了看,道:“看起来有点贵,是送给我未来嫂子的吗?我就不要啦!”她说笑着,将手串又塞回了周易手中。   “给你的。”周易看着她的眼睛,认真的道。   穆晨曦愣了愣,看着周易的眼睛,看着眼底那依旧的纯净与真诚,不知为何,心跳了跳,鬼使神差的,将伸出的手缩了回来,笑着道:“既然这样,那我就给我的未来嫂子先保管保管吧。”   她看着周易那如朗星般的眉目,如同射电一般的眼睛,心里奇怪:以前她这位哥哥堪称班草,但也没这么帅,怎么现在一说话,弄得她小心脏都扑通扑通的。   穆晨曦这么想着,也就这么说出来了。   她看着周易的眼睛,一脸认真的道:“我是你妹妹,你可不能勾引我……这是乱-伦呢!”   周易被她一脸认真的说笑给雷倒了,又给了她一个巴掌,终于接受了这个依旧可爱的认真的妹妹。   同学陆陆续续的来了,当日四十来个同学,今天竟到了三十几个,还真齐整。   没多久,又一辆小车驶来,下来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   男人一副成功人士打扮,走了下来,走到一群同学帮里面,挨个打了招呼。   等到周易的时候,他眉头皱了皱,仔细的看了看对方浑身的气质,说道:“老同学,在哪里高就啊。”这一声问话,可没有什么老同学的亲切感。   周易看着这人一身凌人气质,也不由挑了挑眉头,说道:“说什么高就,在家种田呢!”   男人不信。   他看着周易浑身清淡的气质,看着对方依旧白皙的面庞,哪里有半分落魄和劳苦?   “大家都是同学了,这么久没见,没必要说这些虚话吧。”   “这年头,说实话也没人听……”周易不准备跟对方纠缠。   高壮的男人看着周易如今形貌,终于忍不住吐出一口酸气,“你没有去参军吗?”   没头没脑的一句,但周围所有人都听懂了。   一个没来的女孩,公认的班花,去读了军校。在中学时候,所有人几乎将周易与对方看做了一对儿,两人关系也不错,故而高壮男人才有这样的话。   当然,更重要的是,周易眼前这位,当年追班花的时候,被对方发了“好友卡”,一直愤愤不平;即便周易与那位确实没什么关系,但也足以让这个身材高大,但实际上小心眼的男人看做情敌,旧日的情敌。   周易当然没想到对方心思窄小,十年前的事,还能拿出来咕噜,可见用心之深。   不过,听着那酸溜溜的语气,不知为何,周易有些舒坦呢?   “‘不为人忌是庸才’,看来咱还是个人才啊!”周易勾着陈勃的肩背,回忆着当年青春,贱气的想着。   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大家都平平淡淡的同学关系,也没有像啥小说里的狗血一地、面皮撕破。   平平淡淡的探望了旧日老师,逛完了校园,回顾了一番青春年少,叙了一段情谊,终于坐进了饭馆。   班级聚会有一个例行的活动,便是在吃饭前,众人团坐在一起,将各人的发展说一说。   轮到周易的时候,且看他淡淡说道:“俺现在农民一个,回家种田;全部吃喝,都指望着一亩三分地呢。”   “不装-逼你会死啊!”一大坨卫生纸丢过来,穆晨曦的声音从对面传来。   周易手里抓住卫生纸,一脸无奈的诚恳道:“去年就在家里包了田地,开始种了,真不是骗人。”   “哈哈哈哈——这个笑话真是太好笑了!”坐在旁边的一个猴儿脸干瘦的青年捧场道。   “真的,我说真的。我在家包了一百亩地,种了点桃子葡萄,养了些牛羊,以后准备再发展一些。如果有需要,有渠道,大家一定要给我介绍生意啊!虽然现在是小本生意,但很快就要发展壮大了!”   现场一阵冷风吹过,几千万只草泥马在众人头上飞奔而过。   “你是说真的。”猴脸青年也不笑了,问道。   “真的。不信你们问陈勃,他知道。”   “我是听说你去种地了,不过看你这样儿,像个农民头子吗?看看这白净的小脸儿,你说做-鸭,咱信!你说种地,我还真不敢信。这不专业啊!”陈勃拆台道。   一场聚会,就在这样的喧闹中开始,而后结束。   终究有人得意,有人低落,但到底没有失了本性。   白发如新者新,如故者,依是故旧……   ————   感谢“板儿油”朋友的支持!   ah         a    第二章 家   九九重阳日,风依旧。   高爽的秋风,金黄了灿菊,吹透了一树的桂,香风十里人家。   周易从洞口进了谷天,遥望处,一谷清碧,一怀畅爽;那林间的阁栋,深深的藏着,只露出片瓦飞檐,引人探寻。   雾在湖上升了起来,在阳光下清笼朦胧,连同一镜碧水通透,金鳞闪烁;水里的鱼儿,不知何时,从水里面跃了出来,又有那河鲤,长尾立水,双鳍舞动,数不尽的欢快肆意。   周易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任由这清透的山风将全身吹进,吹去满身疲累,带来满怀清逸适然。   他远没有走到家门口,一阵犬吠就响了起来,越来越近,很快就见得一黑一黄一杂白色的三条狗儿从林间窜出,飞奔而至,一齐往周易身上扑去,往他脸上舔舐。   三条尾巴摇得那叫一个欢快亲密,周易直觉久别重逢,甫一受此欢迎,心儿都暖了。   他与三犬亲密一阵,正待继续往前走,一阵阵鸡鸣鸭鹅的叫声从林子上、果林里传出;周易抬头看去,正瞧见那一只身形古拙雄壮的公鸡,着五色彩衣,引颈长鸣,似乎也在欢迎着周易的回来。   一个个羊头牛角从掩映的碧树草林间,探出来,看着站在道旁的那个熟悉而又有些陌生的人类,听着鸡鸣犬吠,亦随之发出应和之声。   很快,整片山谷都热闹了起来。   香气扑鼻的展开,周易走到房子前,首先看到的是那一树金桂,耸耸而立,芬芳浓郁得要凝成液,将周易全身浸透;黄是金灿灿的黄,是金黄、是明黄色,无数成小爪形的小花儿,被风一吹,随风起舞,连风都染成了金黄,浸染出了香味。   有诗云: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虽然此“金风”未必是彼“金风”,但其中之美好,周易想来,大约也是相若的。   静静的,一丛菊就突然的冲入了周易的眼帘,明媚的黄,因着那脸盘大的金丝花儿,在他注意到的时候,心中猛然一动,再也转不开眼。   这丛菊是长在檐角下边、石泥之间,垂垂坠坠而出,洒洒落落的展开,一丝丝一融融,没有半丝香气,却偏偏的,将满树的桂花给遮寞了——当你注意到他的时候。   有人说,菊是花中隐士,周易是不明白的——菊花就是菊花,为什么偏偏要人为的附加上那些不属于它的东西上去呢?   但看到这一丛菊的时候,周易明白了,原来他真是隐士啊——虽然那么的灿烂,但在你没注意到他的时候,不蕴不香、不争不烈,毫不起眼;也只有你想到他、看到他的时候,他才如那深山中的烈士,将一曲高歌回荡!   久不入屋,长日空寂,周易想着,怕不是满屋尘土了。幸好他早有准备,将床被都用大布罩给罩住。   他噔噔噔的上了楼,随着三狗儿一起上去,看看地上木板,看看桌上、壁橱,竟皆光洁。   “难道他不再的时候,有人来过,帮他打扫了房间?”   他这么想着,便向三狗儿问道:“家里谁来过了?”   周易正说着话,却发现,不知何时,兴奋过的三狗,已然安安稳稳的坐在了布沙发上,又不知何时,打开了电视,看起来的某频道的动物世界。   三狗儿眼里全是认真,好似看懂了。   周易并不觉得奇怪。   在他的影响里,三条狗儿早有了几岁孩童的智慧,而且很懂事,在他的教导下,甚至已经能听懂他的一些话了,开个电视啥的,倒不算什么。   三狗听着他发问,周小黑从沙发上跳下来,下了楼,不知往哪里去;周小花汪汪大叫,使劲的摇着尾巴,很是兴奋——长日的相处,周易甚至能从兴奋中看到得意与骄傲;周小黄也精神了起来,用头碰了碰周易的手,朝着楼下叫唤了一声,似乎在催促什么。   很快,周小黑就上来了,嘴里叼着一块好似漂洗过、拧干过的抹布。   他将抹布摊开在桌子上,而后周小花一跃而上,前后脚将抹布踩住,就这么一挪一挪的擦将起来。   “真是太聪明!”周易高兴的夸赞着,抱着三狗儿,一狗一啵,又给他们挠了会儿痒,以示嘉奖。   若是以往,周易没这么容易将心性表露,但几千里路途走过,心思好似明彻了许多,也坦然了许多,与这些动物们相处起来,愈发的自然了。   面对周易的嘉奖,周小花可是老实不客气的摊开肚皮,嘴里“呜呜”的叫着,不仅是身体上舒服,狗精神上也舒服啊!周小黑那及至周易腰身的巨大身躯人立而起,狗头而一直往周易脸上噌;周小黄就害羞多了,被周易亲了一啵,便转过狗脑袋,一本正经的看着电视,一阵搔挠,可舒服得把舌头都伸出来了,将他那一本正经的模样给出卖了——若仔细注意他的眼睛,便会发现,那焦距,并不完全在屏幕上。   周易从厨房里拿出三个大碗,心中念头一动,三个皮球大小的桃儿就出现在桌面上。   桃儿粉嫩嫩的,前所未有的大,一如那神话传说中的蟠桃,白中透粉、粉中润白,金色的光照来,将真个桃儿身照了个通透,照出里面一样金黄光灿的液-肉来。   蟠桃一经出现,便吸引了几狗的目光。   即便是一直故作深沉沉稳的老大周小黄,那灵敏的狗鼻子也一抽一抽的,发痒痒,涎液就直往外流。   他深怕流出涎液难堪,便微微的扬起头,将津液都吞入腹中,头也转了过去。   随着头这么一转,闻着那愈发浓郁清透怡狗的香,终于忍不住从沙发上跳了下来,走到桌旁,看着周易处置。   周易拿布稍稍将桃儿外表的细毛擦了擦,手轻轻一动,滋嫩嫩的粉白细桃皮儿,就被扯破了一条口。   一道金光乍现,金色的阳光下,愈发的显得金黄明灿,犹如浓稠的蜂蜜一样的灿黄精彩,但偏偏比琥珀还有通透明玉。   就在金光闪现的一刹那,一线清露自绽开出泄出,正好泻在一个大碗里。   与此同时,一股极轻极逸又极其浓郁的桃儿香便百倍的随着这股清液透出,浸透三狗的脾肺脏腑,连狗身都轻了一轻。   周易变本加厉的将破口扯大,随后手抖上一抖,一个桃囫囵着从天顶上落下,如整个儿蟠桃落到了人间,一时间,仙香满布,又似有仙音绕梁。   往大碗中看去,不知何时,一个大桃,竟化作了一泓明黄色的清露,在光明下耀耀生辉;一个明黄色的圆鼓鼓的桃核儿,静静的沉在清露底下,纤纹毕现,寂腴安然……   明透的书房里,一股金红茶汤飞泻,清香馥郁,濛濛茶雾,将光明迷著。   周易拿着个薄壁无纹的窄底宽口玻璃杯,看着清亮茶色、嗅着茶雾真气、圆润一口甘爽茶汤,将一口清气吐出,将整个山水洞天之境吞入腹中;整个人暖暖融融、清清宁宁,只觉此时此刻,心中所感、眼前所见、口中所尝、鼻中所触,比之那路上圣光,好上万倍不止!   圣明虽好,不及吾家啊!   ah         a    第三章 小香^^江   湘中地带,群山起伏,偌大雪峰山脉,横亘其间。   雪峰主脉所在地域,称县,是平安-县,国-家级贫困-县之一。   说是国家级贫困-县,说的是一个大平均的水平,但这平安-县,实际上分为上乡与下乡。   上乡富裕,交通发达,民生昌兴;下乡绿水青山,偏偏一条水泥小车道在群山间绕来绕去几百公里,经济亦难发展。   雪峰山主脉如一条长龙为此一县之脊柱;龙身敞开,龙爪探出,一爪牙握处,有一镇,称作清山镇。   清山镇正处于上乡与下乡关隘处,其于平安-县之作用,便是未完全开放时期中-国的南珠香-江之于中-国和此外之世界,几乎是枢纽地带;在全县之中,无论经济之发达还是其他各方面,除去县城和少数几镇,便当属清山镇了。   按说清山镇交通便利,在县中,也不算顶顶发达的镇子,但古怪的事,无论哪里来的货物,即便就是从二十余里外运来,不过半拉小时的车程,价钱上也要多上一块几块的,有些事物,甚至翻上一番也不奇怪。   因而,当地人自嘲曰:小香-港。   周易便是这镇上出生的。   他开始也奇怪,明明不算特别发达的一个小镇,怎么偏偏物价就往高处飘了呢?想来想去,只想到一个原因:镇上民风开放,大多好吃玩享受,有钱就撒;除少数人家,都极少存钱。   就说周易自家,虽然父母都是镇上医院里的领导人物,但实际上收入并不算高。收入不高,但镇上消费更低:住的是自家的房子,不用房费;吃的是农家直售蔬菜,价钱比之城里大超市,也要低上不少;作为一家领导,其他好处或许没有,烟酒之类是无需自己备用的;其他必需的费用,更少之又少。   这么一算,即便除去家里每年一两万的房租收入,每月近万的家庭总收入,剩个五六千,也不算问题吧。   但偏偏,除了建房的款项还清之外,家里买了辆车十几万,优哉游哉的开了两年,还有大半款项未还,按周家父母的话说:人家不缺钱用,不急着这几万块钱,你个小孩子急什么?   为啥子借钱买车呢?   周家父母的原话是:存钱存不起来,倒不如先借着,慢慢还。   又为啥子存不起钱呢?   首先,作为一个领导,该有的应酬还是要有,这里就支出去了一部分;其次,出差么,虽然有公款,但看到什么好东西,总要自己买些回来,隔三差五的,总有不少消费;再次么,作为一个女人,周妈很爱美,眼界也高,于是,各种中高档的香水美容产品、丝绸皮毛的衣物开始往家里办,单单那几柜子单价千许往上的衣物,就要占了家庭总支出的不小的一部分;作为一个好享受,讲求金钱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从不存款的周家父母,其余的吃住交通,在有限的条件下,怎么舒服怎么来,这样,便将最后一部分收入给花了出去。   周家二伯思想传统,总看不过眼,嘴里念叨着,却没大作用,便对周易道:“你跟你爸妈说说,以后你结婚要钱、买房要钱,总有留出些才好罢!”   他却不知道,周妈早给周易打了预防针——以后我们不指望你养老,你买房子结婚,虽然总要给你点钱,但别想太多,基本上还是要靠你自己;你要生了孩子,也别指望让我跟你爸给你带,最好找个喜欢带孩子的岳母……   总之一句话,养你这么大不容易,好吃好喝供着你,以后全看你自己了!   周家父母如此,镇上其他类似人物、类似的思想,不知道有多少。   享受,总不过衣食住行而已,最近,被周易称作“手板姨”的那位红发阿姨,吴红,就一直念叨着周易,念叨着他那林子的鱼、虾、果物,更想着那少少的几只鸡鸭鹅甚至还有那一群牛羊类。   月许前,她就看上了周易那水渠子里的鲜虾,早有意动,但偏偏,那时事儿多,没能去想;等到闲下来的时候,想起来了,却听说周易出去了,也只能虾想着,嘴里念着。   这不,周易刚回来,手板姨就拖着周家二伯母,借着散步的路子,直往周易这林子里奔来。   吃过一次亏,还心有余悸,吴红自然不会再莽撞的往林子里跑。她直走到周易屋前,大声喊道:“周易、周易,你在干什么?你二伯母来看你了。”   “是你这个好吃的手板姨来看你了!有什么好东西,赶紧收起来!”周宁氏笑着说道。   周易走下来的时候,正看见吴红往门前的沟里打瞧,望着那一只只鲜明丰厚的鱼虾流口水。   他看着那一只只虾,正想起来前些时候手板姨说要来捞虾的,便道:“手板姨是来捞虾米吃的吧,等等,我去拿个‘筛几’过来。”   他也喜欢吃虾,特别是鲜虾,不过一时之间,倒没有想起这些小东西,漏了过去,这一次,看着那已经长得极肥腴的淡青色,便也来了口欲,想要捞着吃吃。   吴红没想到周易这么爽快,反倒为自己的口馋生出几分不好意思。   不好意思是不好意思,该吃的还是要吃的。   她拿着筛几,往渠中捞去。   水渠中的虾,长得清新,也极灵快,筛子刚到,小虾就跑完了,唯一捞起来的两只下虾,一蹦三尺高,三两下,筛子还没收回来,虾子就进了水里,再也看不到踪影。   眼看着虾子不少,但偏偏捞不上来,几人只能瞎着急。   周易想了想,领着周红与周宁氏往林中去。   林中的水渠之中,沿水边上,虫草丰厚,正是小虾生活的好地方。   他将筛子放在水中,穿着靴子的脚便往草丛里一阵踩弄驱赶。   这一招果然有效,即便到筛子里的虾子还是跳飞一半,但总能捉到一些,加之这里的虾一只只的灵水丰肥,不多时,便捞足了一小桶,足有几碗的量。   一只山蟹被赶了出去,爬到了筛几里。   周易本来没有在意,却不想,眼角毫光瞥见的蟹,老大一只,足有巴掌大,怕不有好几两重。   山蟹向来凶猛干瘦,或跟品种有些关系,也大抵是山溪之中,油水不足的缘故。   在这水渠之中,得稀释灵水蕴养,也不知是发生了些什么变化或者又是食物富裕的缘故,竟长得前所未有的大!   “你这是自己养的螃蟹?”吴红问道。   她所说的养螃蟹,意思是问,周易是不是从外面引进了螃蟹来养,山里的螃蟹,可长不了这么大。   周易不好解释,毕竟这么大个的山蟹,他长这么大,也是第一次见;听得吴红这么说道,干脆就应下了,“是啊,你要不要抓几只回去吃?”   这边的人,并不大喜欢吃螃蟹,山里到处爬的东西,本来就没大新鲜;即便是吃,因为山蟹没啥膏腴,也都是扒了壳、洗干净,炸了、烤了、炒了吃个嘎嘣脆,除了那块硬壳、肚里肠臭,其余蟹爪、蟹身、蟹肉,一并的入了嘴。   但随着时代的变化,这里也有了吃蟹的风头——当然是吃从外面进来的大肥蟹。   吴红看着周易抓的那只肥蟹,想着那满腹的蟹黄蟹肉,不由意动,“好!螃蟹也拿几只!”   她看了看水里的鱼,大手一挥,“鱼也给我带上两只!”   她可记得上次周易送她的那条鱼的滋味!   ————   无语,什么都是禁词,“平安-县”这样的词,都写不出来,不知道哪里犯了禁忌!话说,兔子上国对于言语控制,足可以比之某清了!       第四章 虾蟹生香(预补22日章节!!!)   吴红吸取了上次的教训。   这一次,她拉着周宁氏直往家里跑,也不将手中的好东西跟人炫耀了,一路提着好货,有惊无险的回到了周宁氏开的小卖部门前。   这时候,天色已经暗下来,按往常的习惯,吴红、周宁氏,再加上周家婶婶已经其他几个妇女,打开一个小型扬声器,随着音乐声响起,广场舞跳起来!   “哎呦——这家里面怎么有螃蟹?这么大一只!”   周家二伯父周大军走进房里,感觉脚下踢到了个什么东西,定眼看去,正瞧见老大一只螃蟹张牙舞爪的对着他,那气势,好生凶悍!   山蟹之凶悍,山里人都知道,绝非寻常湖蟹河蟹可比。   周大军一向谨慎,看着螃蟹凶煞,先一脚将大蟹踩住,踩得蟹鳌蟹身动作不得,这才从蟹壳后边摸上去,两只手卡住蟹鳌后跟,用力捏住大蟹黑壳,这一下将大蟹的弱点给抓住了,即便有万般力气,也不好使出;大鳌向前,怎么也碰不到那只可恶的大手。   螃蟹的力气极大,即便被这么拿捏住了,还是使劲的挥动着长鳌、挤压着周大军的手指;其余八根长足,如同蜘蛛一般的舞动,毛茸茸、炸刺刺,稍不注意,若被刮得一下,难免生痛!   “好家伙!”周大军抓住螃蟹,感受着那强大的几乎要将他手挤压出去的力道,暗道了一声。   随着他的一声吆喝,坐在小卖部前的场坪里歇凉的众人,都围了过来。   有眼明的,看见了放在旁边的几个桶子,揭开一看——鲜嫩清淡肥腴肉爽的虾,清闲的在大桶中游荡,只只分明,让人看得眼馋;偌大只青背大鲤,长尾一扫,水花飞溅而出,好生灵动,膏腴鼓胀的清肉,几乎可以想象那入口的弹劲爽滑、鲜香爽嫩;一只只巨蟹,不知何时,一个个叠罗汉似的,从桶里面叠了出来,众人饱眼福的当口,又有一只螃蟹从大桶里掉落出去,在平地里横冲直撞,好不威风!   罗飞,也就是当日去洞天钓鱼的那个青年,看着跑出来的一只大蟹,眼疾手快就要去抓来。   他毕竟没有周易的灵快,也没有周家二伯的谨慎,更小巧了看似愚拙的大蟹两只巨鳌的灵敏与凶狠,手这么一伸,准备捏住蟹壳,尚还没反应过来,一只大鳌就将他的手死死夹住,立时间,鲜血直流!   罗飞退伍而来,也是个硬汉,被这么一夹,虽然叫痛,但立时反应过来,将另一只蠢蠢欲动的大鳌捏住,用力扳断。   “放水里去,放水里去!”旁边人见得场面,连忙叫道。   这只大蟹格外执着,即便放到水里,也倔强的不松开,没有办法,众人齐心合力,献计献策,终于将大蟹的另一只鳌剪下。   大鳌不止大,而且极其锋利,尖端突出如一把锋利小刀,直直的插入罗飞的指肉中,从这边插进入,从另一边露出个头——插了个对穿!   山里螃蟹多,被夹上一夹,出点血,也不算什么。   开始的时候,男人们看着那些女人见血而大呼小叫的,颇为不屑,到清楚望见那几乎穿裂的指头,这才惊然悚然。   “怎么搞的?什么螃蟹,这么厉害?快去医院里看看,消消毒。”   周家房屋本就在医院的大门口,在门前清谈的人物,也多有医务工作者,不由道:“最好去放射科照张片,如果伤到骨头就麻烦了……”   罗飞也是医院里的人,人情关系尽有。   没多时,就在门诊将手指清理消毒完毕。这时,有人将医院放射科的同事叫来,照了张片儿,比照一阵,说是没有伤到骨头,这才让众人松了一口气。   作为安慰,也在罗飞的哀叹声中,吴红和周宁氏奉献出一半的螃蟹,来抚慰罗飞那颗受伤的心灵与躯体。   “干脆咱们就蒸了吃了吧!”罗飞手指虽痛,但仍然不忘吃;特别是那一窝窝张牙舞爪的螃蟹,更生出期待——平日里,可没有这样的好货;况且,秋风起,不正好是吃螃蟹的时候吗?他倒要尝尝这凶厉肥蟹的滋味!   周围众人见此,想着或许也能蹭到一只蟹来吃,齐齐叫好。   大势所趋之下,周宁氏还有吴红不得不放弃螃蟹的独享权,和众人一齐分享……   这边螃蟹方上了架,在几公里外的洞天仙府,周易那座简约的小楼边、厨余室里,一只只大蟹已经上了桌,蒜泥、姜汁、酱味、陈醋、谷酒诸多佐物尽有。   周易对螃蟹无绝大的爱好,一是见得多了,不当回事;二是看着那黄黄惨惨的事物,总想到一些不好的东西,无心下咽。   吃的东西,无论好坏,总要分享才好。   他已吃过晚饭,并不着急嚼食,先拔了几只蟹壳,将蟹脚一并剪除,留下个蟹盘,脱出蟹黄蟹肉蟹膏,拌上酱醋谷酒和泥蒜姜汁,放入早已翘首的三狗的食盘里,这才自个儿开吃。   说道做菜,食材是第一位的。   如这螃蟹,只要蟹好,蒸煮烧烤不要太过,味道就差不离。   鲜香软嫩,蟹肉细细而不腻,蟹黄滋爽而鲜甜,蟹膏腴厚,总算不负周易一番烹蒸的心思,也让周易对着螃蟹滋味大有改观!   大快朵颐之下,三只螃蟹入了腹中,伴着谷酒味道、蒜泥姜醋,满口鲜香,着实让身子轻了个半。   不饱自足,比之于蟹,周易还是更喜欢晚饭时候,醉虾的清甜软爽、鲜嫩得宜……   清山镇、医院门前场坪上,一股股螃蟹鲜香溢出,一只只蟹壳落地,很快,一大笼蟹就入了人腹。   不管吃没吃过这样膏腴螃蟹的人,都不由细细咂嘴、暗里舔手咋舌,将十分的滋味,回味到了二十分。   一大锅的螃蟹,远不够这些人吃的。   众人才方觉有了些味道,整只螃蟹就吃了个干净,连蟹腿蟹螯里面丝丝的金肉也无,再看笼中,除了一席草垫,哪里还有他物?   有大不餍足的,探头探脑的往屋里瞧,始终未瞧见什么剩余的蟹只,不由大是失望!   也有机灵的,瞧上了周宁氏和吴红拿回来的那些虾米。   瞧着瞧着,眼睛都感觉掉了下来。   清山镇这边或者是整个地区的人们,都习惯拜各种干妈干爹的,拜人为干妈干爹是很正常的事;奇怪一点的,拜山上的某块石头、某个山神、某座大山、某棵古树乃至某个未命名的野神或者佛陀菩萨为干妈干爹,乞求佑护,很是常见;更怪一点的,拜自己身上的某个印记、某块胎记或某颗痣为干妈干爹的,更有意思。   周易的干妈,叫黄珍莲,是一位虾的爱好者,也是亿万吃货中的一位。   旁人不好开口,但作为周易干妈、周家半个老亲戚的她,却容易的张了口道:“二嫂,你这虾子,要给我捞一顿吃啊!”   周宁氏还未说话,吴红就气得跳脚大叫起来:“你要死罢!我们累死累活捞了一个小时,就给你吃了?!”   “我买还不成?我出一百块钱,你卖我一餐?”黄珍莲一脸暴发户的口气。为了一口吃的,她也是拼了。   “不行不行!”   “……”   黄珍莲虽然是个厚面皮的人物,但面对对方如此坚决、强烈的拒绝,也无法再逼,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一桶明虾流口水,心里暗暗想着:明天就到周易那里去看看,也捞一桶虾回来。   周易那地里长出来的虾蟹,确实好吃,但也未必就到吵着闹着要吃这个地步,特别是对于成年人来说,未免夸张了些。   但事实就是这样,当东西泛滥的时候,没人觉得好;当所有人吃不到嘴、连连叹息的时候,吃物的价值与味道就抬了上去,东西也就不一样了。   炒作,大概也就是这样的。   ————   这一章,算明天的,先预支了!二十三日晚,应该能回来,最迟二十四日返家,已提前请假。感谢各位书友支持!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ah         a    第五章 初见   李瑞,芒果卫视某非着名节目主持人。   爱好,各类户外运动,徒步、攀登、骑行,以及摄影。   平安-县的山,在大湘南的知名度,虽然远远比不上张-家界的峰、边-城的水,但在周围县市,也是极其有名的。   作为一个户外运动的爱好者,作为半个摄影爱好者,李瑞早就想往山里看看,看看真正的青山绿水、看看那山中云雾人家。   平安-县,一大名物,便是茶。先有砖茶后有县,说的便是平安-县。   平安-县的茶,名头最大的,便是黑茶,虽然说在品味上、在香头上,各人自有各人的爱好,但不可否认,自从在某博览会上一炮而红,全国各地,有没听过平安-县的,有没听过长阳市的,但少有没听过黑茶的。   黑茶一出,带动着平安-县整个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也为之大大宣传一阵。   接着这阵东风,对平安山水早有闻名的李瑞,更是心动欲往。   环湘旅游高速,正好通过群山万壑白云绕的平安-县;高速即将开通,也给了李瑞一个旅行的契机、骑行的机会。   高速将通而未通,对于汽车来说,是行不得的,但不能阻碍行人与骑客的游赏。无数的骑行爱好者、骑行团队,插着锦旗、带着照相机,呼朋唤友的,一蜂蜂的沿着山水云雾之中那条白银巨龙直入那云雾深处、山灵水秀之所、白云升腾之地。   一架架云桥,自山中生出,从万壑深沟中飞架而起,飞腾到云雾深处,穿过一道道隧道深渊,随着碧绿清水、万顷翠竹,直往群山深处。   常年生活在那一平万里的平原地区的朋友,哪里见过这样群山起伏的奇景、哪里见得这样万壑升云的惊处、哪里见得这样明秀的造化山水?   一个个惊得目瞪口呆,只叹叹为何只生了两只眼睛,若能像神话传说中一样,能有三头六臂六只眼睛便大好了!   正是秋景,但山河之间,仍旧明绿,少少的黄叶红枫,只是那万绿之中的一点点缀;风甚轻、天高气朗、太阳也不太晒人,骑行在碧水之上、青山之间,爽爽朗朗的风一阵阵的抚着衣袖、侵入肌肤,嗅着山风水汽,说不出的肆意盎然。   舍不得这山、舍不得那水,走了大半日,到日头西沉的时候,夕阳红红灿澄的时候,才不过五六十公里路。   李瑞下了高速,在群山环抱的一个小镇子上住宿——这里早有骑友发现出价格廉惠、环境舒适的酒家客栈。   他在客栈洗了个早,清爽了全身,掩掩欲沉的日头,在这个时候,依旧在群山之间,万丈光芒。   一日的风、一日的景,精神尚好;几十公里好路,身体也不甚疲累,他打算在镇子里看看,看能不能发掘处一些好东西。   他也不知往何处去,就随着人流往前走,不知何时,竟又上了那条高速。   这时候的高速路桥上,又不同了些,夕阳愈发的红了,但还没显露出真正的颓势;山风愈发的大了,衣袂飘扬,恍如仙人,须乘风而去!云雾从那山岭涧水之间升腾起来,为着群山万壑,笼上一层纱罩,蒙上一层神秘的面纱,愈发的神秘可爱起来,山水也就这么的毓秀难得了。   李瑞一路拍着照片,一路随着人流向前,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离开了那条高速长龙、离开了宽敞的大道,进了一山林小道之间。   这荒山野林的,作为人流中唯一的一个游客、一个“陌生人”,他突然有些害怕起来。   这里的山风,愈发的冷凉,带着一股寒气,让身着短衣短袖的他,身上直起鸡皮疙瘩,直愣愣的打了个寒战。   他看了看周围人,看着周围众人皆面色红润、谈笑风生的模样,没有太多的异常,心中对于未知的恐惧稍去。   “阿姨,这是去哪里啊?”他看着身旁一个较为和善的圆脸儿妇人,不由好声气的问道。   “你不是我们这里的人吧?你不知道要去哪里还跟着来?”这位圆脸和气的阿姨,正是月许前曾和周宁氏还有吴红去过周易家的哪位。   平日里,她们常在一起跳广场舞;也就前些时日,她出了一趟远门,才没有跟周宁氏还有吴红去周易家捞到吃的。   她本来也是个好吃好玩的货色,或者应该说,清山镇上绝大多数人,只要手上有些闲钱,便开始想着怎么去玩爽吃喝乐哉。   她早看出了那这个照相机这也好奇、那也奇怪的李瑞并非本地人,那通身上下,并没有本地人的印记;一向热情的她,早有跟对方答话的意思,但李瑞总拿着个照相机卡擦咔擦,让她找不到说话的机会。   “我也是湖南人呢,长沙的,这次跟朋友骑车过来玩;就是从高速公路上骑过来的。”   骑行,在这个小镇上,是一件新奇的事。   骑车不新奇,但几百几千公里骑下来,骑着车千万里的出去玩,那就新奇了。   不过,最近,这种新奇感少了。   因为,近来时日,自高速快开通以来,无数骑友翻山过水而来,倒不新鲜。   但还是有些好奇,特别是庞永霞这样未骑行过,未与这样的人交流的过,便觉奇怪,“你们每天骑多远?骑这么远不累么?怎么不开车出来,可省事!……”   一大溜好奇宝宝一样的问题问下来,李瑞对答如流,这样的问题,他已经经历过太多的排演。   旁边周宁氏听说旁边这人是骑车过来的,便搭话道:“我家周易前些日子也出去骑车了,骑到了拉萨嘞!”   “骑到拉萨?那得多远啊!”庞永霞一惊道。   随即,她又对李瑞介绍道:“我们现在去的,就是他侄子周易的家里。”   李瑞还没来得及问问为什么这么多人要往人家家里去?为什么他侄儿家在这样的山深处的时候,一阵轰然巨响撞破耳际,冲进了脑海之中!   他抬眼望去,一道白色涛浪从天上来,带着冲破一切的气势,轰鸣而下,打破碧潭镜水,溅起万丈雪花!   如雪一般的水,溅在山间林寂,生出白云细雾,洗去了万树千花,也将李瑞的眼界魂灵涤洗个浑沦清澈!   咔嚓一声,奇景入画,初始一见,被这么一架小小的机器,永远的记录了下来!   ————   运气,有电脑了。           第六章 仙境常有   沿瀑布边斜道而上,朗爽的秋日,被瀑布水风所感,温润湿凉起来,被夕阳的余光一照,暖融融一片,水雾之间,尤处仙地!   但此一景,便不复此行!   李瑞随着众人往黑洞洞里去,心中忐忑不安,愈发湿凉凉的洞府、黑魆魆的,偶尔间,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头顶上飞过,听人说是蝙蝠,心中就愈发的毛炸。   他感觉时间过得特别的慢,在湿滑凄冷黝黑的冷洞里,跌跌绊绊的不知走了多久,突然,眼前一线光来,只觉整个生命都有了希望,再往前去,不多眼,突然之间,还没有从那逼仄窄冷的洞中反应,万丈的天光,就着红阳的温暖和气,就这么直愣愣的照了过来。   身上的寒气被驱散了,暖了,李瑞从没有一刻这么感觉到阳光的温暖与明媚,感觉天地的宽阔、感觉到绿树红花的可爱……这一刻,犹是新生!   天地间的一切都那么的明朗阔然,近处琼树生枝旖旎开、中间平湖泱泱无穷处,远处山峦黛黛非是人间!   如此盛景,哪堪人住!   李瑞在路上时,听人说这里住的是个名牌大学毕业的大学生,心里不由佩服,自觉对方觉悟高,有了能耐,回来报效家乡、回家致富了;不仅有能耐,还有这份心气,在人心浮躁、盛世鼎华、利益横行的时代,实在难得了!   现在见得眼前此境,心中想法又是变幻——如斯美景,予他泼天富贵、滔天权势也不与相换啊!   有人语:世界最便宜的事物,是这湖上之清风,是那山间是明月。   却不知,因为最便宜,反而最难得,难得有那样的景致,难得有那样一颗赏景之心怀,难得有那样一份闲适安逸的情致与时候。   下了小平坡,再往前些,林子里陡然热闹起来,无数人携家带口,在碧树之下,抓鱼捕虾、夹蟹捉鳝,给这清冷的仙境,平白来了十分人气,兴致也就飞扬起来。   大多数的人,抓了鱼虾之后,便往周易那房子去,在秤上称过,当场数过一张张的红老头,往周易手中一塞,带着面目笑容、提着虾蟹大鱼,满腹收获的往家去。   孩儿们的笑声,是最好的收获,是对大人们最大的称赞;有了这些童语欢笑,想来亲手捉来的水鲜也会愈加鲜爽滋味罢!   当然,并不是每个人都这么循规蹈矩的。   廖宏,周易父母的同事,也是个好玩乐的人;周易学开汽车的时候,有一半是他教的,所以周易有时候又称他为“师傅”。   当然,这一声“师傅”,说得半带玩笑,并不那么严肃。   廖师傅人小矮壮,面皮也厚,带着妻-女抓了鱼蟹,玩闹了一番,犹不知足,直接将好物提到周易家里,大声道:“徒弟,你师父抓了些好东西,你给我先做着,等下一起吃啊!”   东西交到周易手中,洗去泥足,穿上鞋子,人模人样的,又带着妻-女出去赏风踏景去,不知又要祸害些什么东西。   这一声徒弟叫来,周易自然不能收啥钱了。   周易本来也不靠这些吃饭。   李瑞看着林子里的热火朝天,走进去看了看,看着偌大一只螃蟹、看着鲜明的虾物,看着在水里窜来跳去、活力十足、寻常抓之不住的野鱼,心中的馋鬼蠢蠢欲动起来。   本以为是山水明媚,却不想还有这样的臻美山味。   不觉涎水欲流,他看着成群鱼虾,看着满面欢喜、收获颇丰的众人们,手头也是痒痒起来;特别是那一只只抓牙舞抓的螃蟹,看得他只想抓进兜里。   李瑞终于伸出了他罪恶的双手。   周宁氏早见过巨蟹的凶猛,但想阻止的时候,却来不及里,只听得一声惨嗷,鲜血就直淋淋的往下滴流,染红了一片地。   镇里的人,都是热心肠,一个个帮忙扳拉着螃蟹的爪子,好容易将从螃蟹的魔爪中解救出来;周宁氏又送他去周易的房子里,看看有没什么纱布碘伏啥的,可以消消毒。   顺理成章的,李瑞被周易邀请下来吃饭——吃完饭再走。   陌生的地方,让李瑞惶恐;但热情的人心,却让他熨帖;夜晚的山路虽然难走,但想到等会有人陪同一起回去,便不再推脱。   他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看着电视屏幕后方镂空的窗棂,看着拉开帘幕的窗户后面的风竹碧湖、远山含黛,望着那山雾层层而起,不知从何处来,不知何时去,心中对于山的美,体味得无以复加。   但此一景,此次骑行,也就满足了。   香气扑鼻,一盘盘的菜肴上桌,农家的老腊肉、野生清鱼蒸鲜、青椒明虾、蒜泥螃蟹,再来一个下饭的酸萝卜合鲜黄瓜粒,一口口下去,满嘴流油、满口生鲜、酸爽四溢,当真是此世未见之佳肴、此身难得的美味!   不是说周易的菜多好,引人涎水足矣!   难得的是在这山景风物中畅怀,自有奇味孕育!   三杯饮尽,熏熏然而欲醉,此是饮中佳境。   李瑞昂昂阔步在前,也不用人带领,走在几人之前,再无半点怖惧之感,有的,只是对于鲜虾烂蟹的回味、是对酸萝卜黄瓜丁的涎流,是对满目风景的感怀,还有在那黑湿洞前回望一刻的留恋。   如此景境,不能常得,是李瑞之大幸与大不幸。   幸则,美景不长有,故怀念、故回味、故生情,谁人道:人生若只如初见?不幸之,有此美景,万寻不得、千人一瞥,如何不伤怀?求不得,人生大苦也!   乐也罢,苦亦然,依旧风去,入了洞中,却再无前来时的心涩,游目骋怀之余,也能借着微光,赏这洞中之物——蝙蝠成福、石笋立立、钟乳万生,来时见不到的景致,此时一眼看尽——怎么先前就没看到呢?多好啊!   过了飞白长瀑,一路下行,不多时,便到了那条将成未成的高速桥上,山风吹来,万类明阔,熏然酒醒,如好梦一场!   何时再复此境?   却道:仙境常有,而人心不再。        aa   a 第一章 血腥   一页很快翻过,一年又从头开始。   春节的热幕尚未落下。   夜晚降临的时候,作为一个娱乐生活丰富的城镇,夜生活是免不了的。   又是同学聚会。   周易自小学以后,就外出读书,从省-城白沙,到南海沪上,最后工作,仍旧未返乡。   有命者言:你性属土,为路旁之土,须往远方求财。   对此,周易不置可否,但也从未想过返乡种田。   怎知世事如棋?   小学同学,在KTV的暗红灯里,一个个似从前,却又远要陌生,男人身材都浮肿壮大了许多,生活的磨砺,一个个变得“面目憎恶”起来,举杯换箸之间,口头关系套来套去,也就杯酒不停,大抵脱不出利益关隘;女孩子呢?浓妆抹上,身材妖娆着,完全看不出当日的一点气息。   大都不上学了,情势如此,也不由人。   知晓周易回家种田的“大老板”们,见得当日娇子,如今“江河日下”,不免嘚瑟几句:读书有什么用?不如咱们合伙做生意去罢!   在这里,周易始终是不合群的一个。   若功成名就还罢,如今他的“底细”,众人皆知,当真是落毛的凤凰不如鸡!   也并非都是这样,终于还是有几个女同学,因着当日的情分,本着母性的胸怀,或者看着周易拿着“可人儿”的脸,不免帮腔几句;还终是有些老朋友老同学的情分,看不过眼的,说上几句……   十余年未见,一场聚会,主宾难欢!   周易被灌了不少酒,终究是却不过情面——男同学也就罢了,喝上一口,面子上过得去就算了;女同学呢,一个个化身女-色-狼,往周易那嫩得让女孩子都嫉妒的皮肤上刮油揩水,弄得周易哭笑不得,其他男性愈发敌视——一个个豪情万丈,要将周易灌-趴-下……   酒不醉人人自醉。   周易带着几许遗憾和寂寞,往家走去。   平安-县不平安。   处于平安-县中的清山镇,虽不大,但因为生活的富余,更给那些小青年小少年中的血性之气添了一把火,三天两头来个头破血流。   他们还有些小智慧,打架挑地方,专挑医院周边来打,无论出了什么事,一般来说,往医院送也来得及。   常在血里行,哪有不死人?   那些未满-十八的未成年人,顾忌极少。况且周围群山演绎,公安-派出不勤的情况下,即便真出了什么事,也就镇子里内部解决,家里赔钱了事——避避风头,从这山到那山,又是一条好汉!   周易耳目甚灵,寻常见了这样的事,,早早避开,远离祸端。   但今日,不知怎的,或许是喝醉了酒的缘故,眼见喊杀声、咒骂声越来越近,他并没有躲避的想法。   他听得一个熟悉的声音,准备去看看。   周易刚拐过一个巷子,突然面前脚步声一沉,一个人直接撞到了他身上。   血腥气满面罩来,手上湿哒哒的,周易抬手一看,借着霓虹灯,看得满手粘稠血色。   他伸手往那人一扶,便感觉手上发沉——这人在撞到周易的时候,已经昏沉过去。   这人身形瘦小,不过一米六许个头;长发遮眉,正是这时候街头混混常留的发饰;断开的衣袖、淋漓鲜血的瘦弱手臂上,挂满了纹身,让正派的人一见不喜。   周易看着这人眼熟,再想到方才的叫声,扳过这人脸一瞧——不正是他那位小老弟周通吗?   周通这人,是早先周妈提到过的那位精神病院院长、周易称呼周叔叔的周豪的儿子,与周易自小长大。   周豪虽姓周,但在血缘关系上,与周易没大联系,之所以叫声叔叔,全身因他曾与周爸周妈为同事,同在一个组-织系统的缘故;同样,他的妻子,也是周妈的闺蜜、死党。   或许是周父义气深重的缘故,影响着周通,书念不好的他,小小年纪便开始学人在社会上打混,学人在赌-场放高=利-贷赚些零花。   他人瘦小、矮小,但嘴巴极甜,又执拗得很,拼得了命,再借着周父的一些关系,很快就在附近几个乡镇混出了名头,人称“通哥”便是。   虽然混社会了,也在一群混混了混出了个名堂,但在平日,嘴巴一如既往的甜,一声“哥哥”叫出,让周易不由顾念几分儿时情分。   后面一群小混混拿着砍刀、钢棍追了上来,劈头盖脸就往周通身上打去,连同周易也笼罩其中。   与之而来的,是一股呕酒的熏臭味。   若是平常时候,周易说不定架着周通就跑了,免做无益之争。   但作为一个雄性,总有几分义气时候,特别是酒劲上头的关口,心中的热血一涌,灵魂深处野性难驯,手托着周通,长脚便往几人身上踢去。   危机关头,太久没有打过架的他,并没有留手,也不知道留手,更忘了自己的力量与速度。   快如闪电的几脚踢出,踢得空气都噼啪震响,   七八个青年尚未有半点反应,直接肚子受了重重一击,整个人飞出七八米远处,浑身瘫软、躺倒在地,用力的呼吸着每一口难得的空气,一时半会,连声音也发不出半点来。   周易热血稍凉,全然不知自己何时有这样的能耐——他对自己的身体与力量还没有一个完全的认知。   他还有几分清醒,感受着身上黏黏糊糊、凉森森的一片,血腥气越发浓厚,也不顾得瘫倒在地的几人,背着周通就往医院跑。   后面又跑出来几个小人头,看年纪不过十三四岁间。   他们早看见这里的情况,准备出来帮“老大们”帮把手,谁知变故这么突然!一个个全被震得愣在当地,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电视里才有的“武林高手”,谁知竟在这乡野之地瞧见?本是爱幻想充满梦想的年纪,此受周易一激,个个看着周易离开的方向,眼里闪闪发光,连躺在地上的“老大”都顾不上了……   血淋湿一地,周易很快跑到创伤外科。   医院里尽有熟人,对方也来不及问询,将周通放躺床上,就开始对他诊治,也不免问问周易伤情——满身鲜血的他,可把所有人都吓住了。   周易还未打电话,周家父母就匆忙忙的赶来,而周通父母正在过来的路上。   “你没事吧?”周爸看到周易鲜血淋漓的模样,心中一慌,平日里镇静模样消去,忙问道。   “你怎么跟周通到一起去了?没事吧?周通呢?”周妈问得平静得多了。   她了解自己的孩子,不会轻易犯险;况且,细心的她,早已看出周易面色红润、肢体有力,并不像受伤的模样——甚至她连其中变故都大抵猜到——肯定是周通惹了大祸,被人砍了,而后被自家儿子看到,背回来的。   虽然这么想,但免不了关心几句,又在心里对周通一阵埋怨——只是周通生死不知,也不好再多说什么。   周通父母很快来了。   周豪作为父亲,心中虽然焦急,但面上却不显露,先关心了周易几句,问清楚情状,直往诊疗室去;而周通的母亲,邓辉,则不断的走来走去,口中唱骂不止,显得焦躁不安。   “现在骂有什么用?放心,会没事的。”周易的老妈,王梅安慰她道。   过了些时候,,周豪从医疗室出来,面无表情,只道:“还能说话,应该死不了。”   周通的老妈方才还骂骂咧咧,但此时见得周豪这样说话,立马不高兴了,“你自己的儿子,也不关心关心,你看看现在……”   “还不都是你宠的!”周豪冷声道。   ————   感谢“老衲不吃肉0那是假的”“翠峰山人”的支持!   感谢“金门大侠”“冒牌的书迷”“yii-001”以及其他所有朋友的支持与鼓励!       第二章 新的一页   燕子来时,春-意上枝头。   春寒化开,化去了冻路的冰水,周易再次上山,过了洞,到了山境木房,打扫一新,一顿大饭犒劳了自己,开始新的一年劳作。   春日,正是农忙时候,即便是周易,也难得清闲。   先得种菜,免得守着百许亩地,还要在别人家买菜吃,那就是天大一个笑话!   其次浇水,给百亩田地都浇灌上空间灵泉,让窝蛰在泥里的鱼虾清醒、让枯树醒发,长出芽、发出新枝,开出花骨朵儿。   最后种藕,寻一膏腴滩涂,将荒草烧没,将藕种种下,待赏夏日莲花。   他并未承包湖塘,但种下藕物,只要不是成片成片的经济营种,自家吃完,也没啥关系。   一切事物做完,他又入山林中清点了牛羊诸类。   牛羊都是放养的,但因为空间灵泉的缘故,长得极大,牛似小象、羊如小牛,日日在山野间吃草,受空间灵水吸引,周易也不怕跑丢。   南方的山,不似北方,即便高处,也冷得有限;遍地衰草,都是牛羊食物,无需多存草料。   即便在最冷的天里面,也是绿树顶上一头白——白雪盖绿树,枯树有而在少数,绿叶植物,对于能爬树的羊、会摇树的牛来说,也是顶好的植物。   至于挡雨躲风的地方,在这个称作洞天之地的山谷幽境,溶洞极多,也不怕没地儿躲雨;况且阔叶盖盖,若非大雨倾盆,对于牛羊来说,都不是事。   当周易再次上山来的时候,整个树林里陡然热闹起来,不复清寂。   水中的鱼虾,被灵泉水一激,纷纷从石泥之中跃出,欢跃着在水面舞蹈、在水中畅游;溪蟹们,一只只张牙舞爪,饱食着寻常遍寻不着的清鲜;植物的根也舒展开来,很快就饱吸了水分,露出一层层的绿芽,给牛羊们带来最鲜美的草料;牛羊们纷纷打着激灵,在水里践踏奔走,一时间鱼跃鸟飞,好不热闹!   鸡鸭们从空间里出来,也下了水,一个个丰肥精爽,展翅一扑,竟飞上天去,如一只只大雁一般!   空间虽奇,但毕竟不如外界空旷,也无此蓝天清气,此时甫出那间,顿时畅快!   周易清点着牛羊数目。   牛从十八头变成三头,其余十五头被他借着饮食的由头,灌入了大量烈酒,于此昏睡际,杀了吃肉,或分或卖,成了众人口中的年食。   牛儿机灵,极富性灵,但毕竟是养殖的牲口,若光养不吃肉,周易都过不了自己那一关——多鲜美的牛肉呵~   能让它们在生的时候,得以最大的享受;在死的时候,无痛苦无声息的过去,便是最大的好了。   周易这么安慰自己,也这么做了。   他是个心软的人,有些妇人之仁,但绝非善人;不知割肉饲鹰,只知养牛吃肉。   至于羊,身体壮硕,数量极多,而终究乡镇地区,售卖有限,口味再好,也堪堪售出三十八只,自家分食送礼用去两只,共三百六十五只羊,如今还剩三百二十五只。   当然,这是周易并没有主动去售卖的缘故,只是在家等着,凭借着牛羊口碑的发酵与吃货们自发的宣传出售。   值得一说的是,当日李瑞骑行过清山镇,在周易那里吃过一顿,和周易互加了微信好友,又为周易在他的骑友圈中,大大的宣传了一番;随着口碑发酵,一时间,周易那山境之中,成了过路骑客必去之地;山中美食,也成了骑客们必食之物。   也幸得过清山镇的骑友,终究有限,远不像入藏一样蜂涌,倒没给周易带来什么麻烦。   微信的关注,也让李瑞知道了周易烹羊宰牛的欢乐,试探着向周易定了十几斤干牛肉,却不想,松烟熏制出来的高山黄牛肉,奇香无比,软硬适宜、鲜质韧弾,一片片切出,红晕晕的煞如玫瑰,那滋味,对于常年留恋于饭店餐馆的李瑞来说,几乎是不可抵挡的诱惑!   同样的,鲜美的诱惑,在一群吃客主持人中发酵了。   吃过一顿的李瑞,剩余牛肉,被众人分割殆尽,于是当机立断,又在周易手中下定两百斤干牛肉的大单。   牛肉制成干牛肉,大大缩水;做起来虽然不难,但谁没事做这么多干牛肉出来?年关时候,想要再多制,也来不及了。   周易看他连连叫唤的饿犊子模样,因为手中吃物被人欣赏,而心中欢喜,总算从手指缝里露出来十几斤干牛肉和一些干鱼腊肉给他寄去,才勉强平息了他的叫唤声。   李瑞将眼光瞄上了周易手中新鲜牛肉还有羊肉,奈何电视台里越到年关越忙活,找不着空闲时候,只能望之兴叹。   一年的开春,不止人“活”了,草青了,鸟鸣了,还有燕子回来了。   去年此时,房屋正建,山中檐燕虽见,但难得亲近。   今年此时,黑燕归来,却在周易房屋做起了窝。   或许是周易家里风水确好的缘故,四面屋檐下,累累有十余个燕子泥窝雏形;其中三个,正在周易楼房二层的楼廊上。   周易看着燕子每天忙碌建屋,不知为何,心就软和下来,天天盼着燕儿将窝建好,盼着它们生出燕儿蛋、长出雏鸟来。   黑色的尾翎,如浓墨的一笔,在碧青的山水间、淡淡的云色间掠过,绘出一道绝美的山水人家画。   太阳不知在何时升起来,在山的那边、水的那边长出来,光芒万丈,将迷雾蒸散,透射出一片清明阔朗的春!       第三章 枪-声   这一日,周豪带着周通上山来,直接登门找上周易。   “周易啊,我给周通在旁边包了块地,准备让他种种地,在山上养点羊算了,他自己也同意了。你是哥哥,要多照顾他啊。”   周易早听说周通要上山放羊的事。   开始时,心中也惊讶:周通可不像他,身傍个神奇空间,吃喝不愁,这可真是要苦干实干的。   他以为只是传言而已。他不认为生性跳脱的周通,会上山放羊,会受得了这种苦。   或许苦不是真的,但上山种田,受人指指点点是绝对免不了;他这样死好面子的混混小头头、小青年,怎么受得了?   当周豪真将周通带到他面前的时候,他反倒平静了下来,“周叔叔,你跟周通说好了吗?他自己愿意?”   “你自己进来,跟你哥哥说说。”周豪对着门外面一喊,周通便走了进来,还带着个漂亮的女孩子。   女孩子正青春窈窕,看着一副学生的青涩模样,却显大方,站在周通身旁,俨然媳妇模样,看着是个好女孩子。   周通虽然无产无业,当对于泡女孩子,一向有心得,周易倒不奇怪。   周通走进来,嘴巴依旧抹了蜜似的,叫声哥哥,而后自己的想法说说,总算的承认自己愿意在这里种地养羊的。   周易看着他,想着那日里鲜血淋漓的模样,大约是死生之后想通了。   听说他曾想去当兵,但因为身上纹身,入不得伍,这才作罢。   或许,没有人是天生就想要堕落的。   “这么大了,也是该找点正事做做了。”周易说道,“要做好吃苦的准备啊!”   他又看着周通身旁的女孩子,笑着道:“这位是弟妹?”   周通笑着不说话,女孩子倒大方的叫了声“哥哥”。   周易见此,也不再调侃。   周豪在山谷中近洞穴的坡地上,为周通承包了亩许地,又给他买了几十只羊,仍由他放牧。   房子有现成的老房子,与原主人商量好,买了下来,收拾一番,便入住了。   亩许的地,周通种了些菜,又从周易哪里讨要了些桃树苗、葡萄苗种上,大约也能自给自足。   他的经济产业,全在于放羊。   放羊容易,周通小时候在老家有些经验。   但这山村的生活就大不易了。   首先是蚊虫。   山林的蚊虫,本就毒,再被周易那灵水一滋养,即便金钟草消耗其中大半,仍然有少数落网之鱼,盯着两只光溜溜、白生生的“大鱼”血肉上吃。   第一日,每人十来个超大的肿包,身上没有一处好地方,奇痒无比、疼痛难捱,如同被黄蜂蛰了一般,一到傍晚时分,蚊虫多起来的时候,只能往帐子里躲。   没法子,周通只希望周易能有些办法。   周易看到两人全身肿痛的模样,也大吃一惊。   要说被山上毒虫毒蚊子蛰的,不少见,但寻常人物,即便过夜,也在周易家里,没有受过这样的苦头,最严重的一次,也就被叮上一个大包而已,哪里有这么吓人!   周易还是有些应对的经验。   他将金钟草那赤红如血的小钟碾烂,教两人敷在要患处,立时,一股清凉爽气自敷出处溢出,瞬时间,奇痒顿销、疼痛俱解,整个身子,也就轻松了。   周通连忙向周易讨要了些金钟草,种植在房屋四周,这才安心。   他身旁的女孩子,也耐得住寂寞苦楚,竟不叫唤一声,不诉苦一声,直让周易侧目,暗道:周通虽然顽闹,但这看女孩子的眼光,着实厉害。   且不说周通如何在这洞天之中生活。   江湖未远,当日血染之事未平。   本是十七八岁年纪,正当热血时候,即便周易表现出非同一般的伸手,但他们与周通之间纠葛绝非那么容易了结。   又有说:武功再高,也怕菜刀,何况是枪炮横行的现代?   莫说山里乱。   这日,夜色沉沉,几个青少年,满身酒气,提着一只黑长鸟铳,往山上走来;眼里赤红,浑身热血,眼见便要出事。   幸亏,这日周易刮得些蜂蜜,又做了些好菜,将周通这位小老弟还有那位准弟妹请到家里,举杯饮酒,算是为两位正是融入山林生活而庆祝。   不过数日功夫,周通面颊黑了不少,手糙了不少,看着周易依旧那副书生意气,不由生出几许不可说的羡艳之情。   正举杯灿然间,突然,一阵狗吠声传来,又传出几声惨叫。   “砰!”   一声枪响,将周通身旁女孩子手中杯物震落,也将周通震了一震。   枪声如惊雷,在夜色里,显得格外的阴森,如阎王的催命符,在三人脑中飘荡。   周易三杯酒上头,又有前事之鉴,对自身的本事也有几分了解,不十分将几个可能的毛贼放在眼里,唯独对枪支还有几分忌惮。   他轻身从暗地楼道口跳了下去,落地微声,隐藏身形,往狗吠之处走去。   远轮不到他发威,等他走进的时候,只看见躺倒在血泊里的三个人和一条狗,还有俩狗站在旁边,“呜呜”的叫着,发出威吓声。   周易看着不远处的场景,心中一突,再往前去,要看个明白。   俩狗许是找到了主人,有了主心骨,连忙跳脱过来,拉扯着周易的衣裤,往躺倒的大黑狗飞奔而去。   黑狗也微微抬起头,往周易望来。   周易顾不得躺倒的几人,直往周小黑身上瞧去。   只见他身上有几个弹孔,流着血——周易仔细的看了看,铅弹镶在紧实的皮肉里,算不得严重;让他躺倒的伤势,还在腿部的肌肉上,但终究没有性命之虞。   周易给周小黑喂了些空间灵液,又摸了摸他的头,安慰了他一番,听着他呜咽的声音,心中怒火熊熊烧起。   周小黑,一直陪伴着他,极有灵性,几乎已经成为周易亲密的朋友与家人,如今受此伤势,差点深陷死地,周易如何不恼火?   当他往躺地三人看去的时候,心中却是一凉。   躺在地上的三个人,每一个全身上下,几乎没一块好头,特别是喉口那块血肉模糊,几乎是致命一击,再看那胸-口,哪里还有一丝的起伏变化?   死人了。   周易心里只有三个字。   他平静的看着三只狗唇部的鲜血,心中已是了然;再看着三人纹身染发的模样,几乎可以知道这几个拿着鸟铳的家伙,来者不善。   远处的脚步声响起,在寂静的夜里,格外的亮,在周易的眼中,便如平湖中的一块石头,打破了沉静。   也不知什么想的,念头一动,他便将地上的三具尸骸和受伤的黑狗收入空间中。   身后的脚步声愈近,他甚至听出是周通的脚步声。   “哥哥,发生什么事了?”周通的声音传来。   “没什么事。你先回去。”周易的声音平静的可怕。   周通知道一定发生了什么事,而且是大事,但他听着周易的声音,立马转身往回走,寒风一吹,浑身都打了个哆嗦。   周易将周围的痕迹抹平,又将血迹用水冲干,在上面生了火,将刺人的香木扔火里烧了,终于将痕迹去掉。   这个时候,心中那股劲头才消去,周易才知道自己鬼使神差间,做了什么。   山风凄冷冷、惨凉凉,方才的新死鬼,借着这股野风,开始出来作怪,挠得周易心头发寒。   他灭了火,转身就往家里去,看着等在厅中的周通两口人,自欺欺人的道:“吃饱了饭,咱们就去睡吧。刚才两条狗儿抓了只兔子,自个儿吃了……”   这话说着,一股寒意在周易身上穿过,让他直直打了个激灵,再也说不下去。   周通回头看了一眼,正看见满嘴-血腥的俩只狗从暗里走来,赤铜眼睛,如同鬼府里的灯笼,让人心颤、心凉……   今夜,注定难静。       第四章 也曾相亲过   死了人,是大事。   但对于这个山里的小镇,几个混混的消失,并不算大事,至少,表面上,仍是一片平和气息。   太阳照样从东边升起,人们伸着懒腰,醒过来,又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这时候的周易,从空间里出来——一夜未睡,他并不疲惫,只是在这个时候,格外的渴望阳光。   人命,在悄无声息间去了,什么都没改变,但在几人的心域,有些东西已经悄然变化、野性的种子,开始发芽;远古的呼唤,在这一刻回顾。   周易迎着阳光,将一夜的黑暗洗净,全身暖融融的,如同新生一般,连灵魂都照亮了。   手边的老藏-僧送的禅珠,在清晨的爽风中,适时的鸣响,发出只有周易才能听到的禅音佛唱,将周易心中最后一点阴霾吹散。   周易面色平静,一如往昔;一连数日,风平浪静,一切似乎没有什么变化,提着的心,也逐渐放了下来。   当日上山来的三人,本就欲行不轨,提着枪-械,都是暗地里行事,除了他们三人,并没有其他人知道,故此,三人的失踪,也没人想到八竿子打不着的周易身上,没想到远在深山的周通身上去。   三个大混混的失踪,对于镇上的普通人来说,是好事。   他们的家人报了警,但这年头,能靠派-出所-办案吗?几个混混而已,死了是正常。连他们的家人哭告了一阵,也没多指望。   三人的失踪,却在混混圈子里掀起轩然大波,议论纷纷,挑衅的、闹事的、打架的,都平静了下来,事端少了许多,深山的小镇愈发的清宁。   周豪消息灵通,听到三个大混混的失踪,还是前些时候跟周通打架打得头破血流的那几个,心中不由一惊,又是庆幸——庆幸他先见之明,将周通送到山里养羊去了,避开了风头,不致让人怀疑——倒时候,就是黄泥巴拉裤子了,不是屎也是屎了——即便立不了案,进不了监狱,但那几家人也有得闹的;也庆幸,提前将周通送到山里——谁知道那几人是怎么失踪的?如果周通继续打混,说不得什么时候就轮到他身上了!   “周通,你听说了吗?前些时候跟你打架的那几个,找不到人了,他们家人还去派出所闹嘞!你要好好做事,多向你易哥哥讨教,会有出息的!千万不要再出来打混了,以后真出了事,都不知道到哪里去给你收尸!”周豪狠声警告道。   “啊——”周通一听周豪的话,立马想起了几天前那一声枪响、那满地的血腥,想起那晚上周易冷森森的话,整颗心凉了大半。   他在山里面,信息不灵通,此时才知道这件人命官-司。   “啊什么啊,听到没有,好好跟着你易哥哥学,不要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了!”周豪听着周通好似没听清楚他话的模样,不由加重了语气。   “好好,我一定跟易哥哥学,一定听话……”周通愣愣的答道。三条人命,就这么没了,即便经常在街上打混,但也没闹出过这么大事,特别是发生在身边的命案。他到底还年青,经历得最凶险的一次,也就是上次正好被周易救助的那一次了。   “听话就好。”周豪听着周通的保证,挂了电话。   “什么事情?叔叔打电话来了?”站在周通旁边的女孩子见周通面色不对,忙关心道。   “你莫管!”周通面色不善的看了女孩子一眼,不耐烦的说道。这种事情,知道得越多,越麻烦。   女孩子熟悉了他的口气,努了努嘴,依旧做着手上的活,不再说话。   她是个聪慧的孩子,听着周易的名字,不免想到了那晚的枪声与那天夜里两个男人的奇怪表现;再看周通与周父通话过后,看着周易的眼神,不知觉间,带上半分闪躲,言语之间,也远没有那么随意了。   九分的亲切,不经意间减到了五分,剩下的,是连他自己都没感觉到的恐惧和莫名的崇拜所压倒……   春天是思春的季节,特别是看着两口子在眼前晃荡亲密,周易也愈发感觉到寂寞。   二十老大年纪,或许是该找个人了。   他交际圈极窄,妹纸虽然认识不少,但熟透了,怎好下手?   而他在这方面,又不是一个愿意委曲求全的人,若不然,怎么会至今还没有谈过一次恋爱,有过一个女朋友?   当然,不止他这么想,周妈也想着为老大一个儿子物色一个女孩。   另一方面,周妈的某闺蜜,周易的一个阿姨,对周易颇有好感,况且她家的女孩子又是和周易一起长大的,自然有这方面想法。   两人一拍即合,当即借着吃夜宵的名义,将周易与那位女孩子硬生生拉扯到一张桌上。   当然,谁也没说是相亲,两位大人觉得,还是自然点好,免得尴尬;若看不上眼,也不影响感情。   周易看着面前这个女孩子,羞羞涩涩,长发淑女模样,高挑身材,不由眨了眨眼,惊讶道:“廖兰兰?”   女孩子看了周易一眼,羞涩的点了点头,一副深闺女儿做派。   廖兰兰是他“青梅竹马”,或者说是周易小时的“哥们”才对,那是的她,可是个男孩子模样,谁知道现在变成了这副样子,让周易看得好古怪、好别扭!   两人已经很久没见过了。周易是一直在外读书,而廖兰兰随着父母工作的变化,而出去了,直到最近才回来。   长久不见,男女之别,性格变化,让两人没有了话题。   两位母亲吃着少许凉拌黄瓜,心里比滋滋在油锅里叫的大红虾还着急。   廖妈不是一位情商高的人物。   她看两人没什么话说,不由提起话头。长久未见,也不知说些什么,便想小时候一样,说道:“你们两个站起来,比比身高看,看谁高一点?”   此话一出,四下寂静。   周易虽然是个俊俏小伙,却有个硬伤,在身高上,不过一米七零。而廖兰兰继承了她高个老爸的天赋,生生长到了一米七五,再穿上个高跟,几要高周易一个头。   周易是个诚实的小伙,虽然尴尬,也傻傻道:“不用比了,她肯定比我高。”   更傻的是,廖妈还要坚持让两人比比,廖兰兰也受不了尴尬的气氛,忙嗲声叫唤道:“妈~~”表示出她的不满。   周易被这一声嗲言嗲语叫得没魂了,全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脑海里浮现的全是当年那个假小子,这下,啥心情都没了。   一场相亲宴,在两小未知中,不尴不尬的结束……   ————   此章过渡,容我再拖拉一章,以后尽量减少私货,书归正传!   今天还有一章。   感谢“谷动”打赏!           第五章 锋芒将露   前文有说道,平安-县以茶立县,先有茶来后有县。   而平安-县的茶,以烟溪的红茶为上佳,以黑茶最为著名。   因为世博会的缘故,本来不甚出名的黑茶一炮而红,至此一发不可收拾。   茶到盛处,出个庆日,一个推广宣传的庆日,以黑茶作为主要的宣传物,宣传平安-县之茶文化,宣传平安-县之文化,宣传平安-县的历史与旅游与经济文明,吸引来资。   今次是第三届茶文化节,县-政-府痛下狠心,斥资巨亿,与县内知名企业结合,大建市坊街道,请来国内外诸多礼客,又宴请明星嘉宾表演,声势可谓浩大!   如此共襄盛举之际,周妈这个喜欢热闹、彪炳时尚的人,也忍不住去凑上一凑,特别是有人将开幕式的纸票送到她手里的时候,此行便成定局。   周易自小在外读书,行迹窜行数省,竟唯独没到过自家县里的县城,说出去还真是不大不小一个笑话。   借此机会,周妈有意让周易去县城一游;而周易,也愿意去看个新鲜,此一行,便成了。   一路山水过,徜徉一条大河铺开,中间小岛悠游、两旁青山退退,高楼挺立的山乡小城突兀而出,周易便知,县城到了。   县城大街新建,宽宽敞敞,除了占地范围小些,几不逊于山外的城市;此时茶文化节开示,更是张灯结彩,万光齐发——长河两岸,大理石嵌着的门柱立起几十上百米,如天门阔阔,一架长虹飞跃两岸,将整座城市连为一体。   船只灯光耀着,在两岸之间行走,如天上日月落入此河之中,极致壮丽华彩之能事!若非周易有自知,但看这长河岸际,周易只觉到了东天明珠江畔。   到了县城,住的是六姨家。   六姨来自清山镇,本是周妈同事,这两年工作调至县城,定了居。   翌日清晨,周易随人流入市,在茶文化街看过一阵,又随人-流到了开幕式现场,验票入场,涌涌而动。   说是投资巨亿的文化节,但终究被格局所限,将整个开幕式立于某中学的大操场上,不免显得草率和拥挤,让周易好生失望。   开幕式没啥好看的,歌舞节目有限几个,其余尽是领导讲话,大拿站台,如本县出去的某几个将军级人物、某著名企业家、某文化大家以及某些在课本上见过的人物,如袁农平。   看着那一只只熟悉或不熟悉的面容,周易只觉这些人如那泥胎木偶没什么区别,板着个脸,不断对着闪光灯,想来也有几分无奈吧。   周易甚觉无趣,准备离开,突然,一阵噪声从天边起,越来越近——抬头看去,不知何时,一辆直升机轰隆隆的,煽起大风,从天际飞来。   直升机并不停下,竟从众人头顶掠过,在众人头顶转了几周,耀足了威风,出够了风头,这才在众人钦羡的目光中扬长而去!   周易看着几乎近在咫尺的直升机,抬起头看着,心湖之中,也不免激荡。   他平素自高,得了神秘空间以后,更是藏于深山,自得其乐,并不以众人闲言指点为异,最多也就在乎些亲人的想法,怎么会想到,还有这样一日,要坐在人群蛹动之中,抬首看人?看着别人在头上耀武扬威过去?   周易自以为与平常人是不同的,与庸人们有二异,但这抬头的一瞬间,立马让那颗臃肿的心,剥去了外壳——他是一个凡人,与周围说长道短的农妇别无二致,虽然他有一个神奇空间;他是一个庸人,与周围其他人并没不同,连看自家门前一个茶文化的开幕式,都要靠父母关系,才有进场的资格。   再抬首看那台远去的直升机,一声长叹蓦然在耳边响起:大丈夫,当如是也?!   他不知当日项羽之见秦始皇是怎么样的心态,他今日之见,却大大开了眼界,也从心门打开了一条异样的门路。   雁过留声、人过留名,他是否也需要做些什么?   说什么名缰利锁,谈什么红尘霸业、千年一叹,若不入得此间,又说什么看穿看透?   一颗种子,就这么在周易心中生根发芽。   说名利或者俗了,但他希望,有一日不再这么抬头看人,能堂堂正正入场,能与那些将军大-企业家一样坐在高处,不至于这么大个人,还要借着父母的能耐,才能坐在一个县城小小茶文化节的开幕式的一隅!   他的生命,需要厚度、需要高度、需要深度!   他需要做些什么,而不是傍着一个神奇的空间,一辈子“白吃白喝”,那与山林里的猪,有什么区别?哦——或许他不用担心有朝一日被人宰割吃肉。   若说开幕式的票,借着周家父母的能耐还能弄到,那么到了晚会,那个众星齐聚的会所,连周爸周妈都没那个能耐去弄上一张入场券。   其实并不是什么盛大的晚会,几个过气明星而已,有甚好看的?   但世事如此,不患寡而患不均,但他有我无的时候,这种差异便体现出来了,有了羡慕嫉妒与恨。   周妈板着脸,并不高兴。   她开始并没有请人弄票的意思,所以,本来票务紧张的晚会,就轮不到她了;自然,也就轮不到她亲爱的儿子。   六姨是一个好人,但除此之外,她还有些贪财、有些势利,也有正常人应有的自私。   她作为“地主”,一个有些社会地位的“地主”,预先准备之下,得一张票并不难。所以偶尔间露出几句话,不经意间的炫耀一下,自是情理之中。   周妈却不高兴了,一则她生性好强,看到对方得意,即便是朋友,也不过眼;二则,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在她看来,作为一个主人家,将客人丢家里,自己一个人欢欢喜喜去看晚会,可没意思!而且,作为第一次到六姨家做客的晚辈,周妈认为如果要去,六姨应该将票给周易,或者为周易弄一张票,才是好的。   周妈露出不高兴的神色,有这样的想法,全是因为她与六姨是几十年朋友,没有什么需要遮掩的缘故。   一场晚饭,吃得主宾不欢。   周易虽然神经粗大,情商向来不高,也隐隐能感受到气氛的不对;也能猜到是什么缘故,心中也不得劲——不是因为去不了晚会,而是为自己这个做儿子的,长这么大了,还要父母这么的操心,看场小小晚会,还要父母去“求人”弄票,心中的自责、内疚,五味陈杂!   虽然喝了点酒,但周易前所未有的清醒,也真正的难受。   周妈只是不喜,没有难受;六姨只是不舒服,一是对周妈的,二是对她自己的,唯有周易有些难受。   七点的晚会,六点多,六姨就走了;周妈也跟几个朋友出去逛街去了,只有周易陪着周父和几个长辈朋友喝酒。   快七点的时候,突然电话响起来,“周易,快过来,六姨给你弄到一张票。”电话里欢乐明亮的声音响起。   本来平静的周易,嘴上是欢快的声音,说道:“好,我马上就来。”到嘴里的酒,只觉更苦了。   周易到了晚会门口,六姨早已等着,一看到周易,立马拉着他往里面跑,嘴里念叨着:“哎呀——刚才有人出一千块要买六姨这张票,六姨都没卖她。”她得意的说着,话音又一转,“不过六姨这个是没要钱的……”翻来覆去几句,大抵是说这张票如何的贵重如何的难得,更衬托出她的能耐。   周易心中还是感激,但心里却不那么得劲,嘴上也不应和,只转过话头道:“晚上应该有几个明星罢。”   他说着,六姨这个好娱乐活动的,就扳着手指头数起来,脸上依旧明快……   周易看看黯暗天色,看着天上被乌云半遮的明月,一团火热在心头升起,一个念头慢慢的坚定——本来慵懒的神情,逐渐精锐起来……   一把久封鞘中的长剑,被人拔出,将要展现他应有的锋芒。   ————   感谢“小懒蛇777”“hkle”“艾妮01”的推荐支持!     amp;   aamp;amp;aamp;amp;   aamp; 第六章 收获   因着周易,洞天,这个不为人知的老山沟里,很快成了吃货的天堂。   无论谁到清山镇来,关系稍微热络点的,都被亲朋好友请来洞天的吃物款待。   洞天之中,灵水蕴养出来的事物,自然非同凡响,即便山村野地里放养出来的山珍美味,也远远比不得洞天出产。   即使寻常饕餮,一口之下,也能吃出极大的差别来。   他们或许说不出哪里好,但嘴巴里就是涎水直流,肚子里想安了个发动机一样,不断的搅拌着、消耗着,产生信号,在大脑里经过转化,又不断催促着大嘴饮食。   如果你看到哪一家人,呼朋唤友,胡吃海喝后,一个个捂着肚子撑着墙走出来,无论是男女老少、无论是村妇淑女,都是这样一般模样,镇里的人便都知道,是吃了洞天出来的货色。   洞天的货物,在小镇引起一阵风潮之后,又逐渐平静了下去;但这个时候,已经无需人去宣传、去说道,所有人都知道洞天出品、必出珍品,只要往洞天去一次,绝不负此行。   周易即便没当鸡鸭专业养殖户了,每到盛产时候,也被人来人往的,闹得十分不安宁。   不过今年,有周通上山,周易将所有厨余饭后的事,都让给了周通这个小老弟去做,到多得了几分清闲。哪个叫周通是弟弟呢?哥哥有事,弟弟服其劳么。   当然,周通也是乐在其中。   虽然做菜麻烦点,但好歹有个准媳妇在,有洞天的出货,只要火候不差、油盐得当,无需太多打理,都是美味!   生意大好,周通小两口自然也赚的盆满;旺季时候,甚至要胜过他曾经在赌-场放-高-利-贷时候几个月的获资。   日子过得红红火火,人就开心起来。   镇上的人们,最近也开心起来。   一大队人马,由周家二伯母周宁氏昂首领着,往洞天而去,比往日跳广场舞还要热闹百倍。   除了这队看似整齐的妇女们,还要一群携家带口的人,稀稀拉拉的跟在队伍后面,将整个队伍拖得几百米长,一齐往一个方向去。   洞天的葡萄要熟了,周易请了周宁氏领一群妇人帮忙采摘葡萄。   去年这个时候,葡萄因为才栽下,即便有灵水哺育,成熟的数量也少,就周家几户人家分分,其他亲近人家也得尝几串,纷纷赞不绝口,盛名早就传开。   有人酸酸道:“不就葡萄吗?再好吃能好吃到哪里去?”   “洞天产的呢!”别人一句话就回了。   洞天,在当地,不过一两年时间,俨然成了一块美食招牌。   那酸言酸语的人,虽然兀自酸酸,但还是惦记着一口吃的,想想那些沟渠里的鱼虾螃蟹、想想那些粉嫩嫩的桃儿吧,想想那些细嫩爽快让人口水直流的牛羊鸡鸭肉类,哪个不是让人停不下嘴的?   有些时间的,都跟着葡萄采摘队,往洞天而去。   洞天的水果,不知道什么缘故,或许跟那谷天里的小气候有有关、或许跟山里风气变化有些关系,又或者跟灵水的浇灌有些关系,开花结果的时候,往往不定,特别是对果树来说。   前年时候,因为虫蛀,到了晚秋,桃树竟然还开花,结出了桃子;去年时候,桃子就结的极早了,夏日方至,便硕果累累;今年时候,眼看夏日炎炎,桃花方才落下,一个个桃子尚自青涩,反倒是一束束的葡萄,开出一朵朵洁白纯净的云来,生出一颗颗紫紫亮亮、大如滚珠的葡萄。   山谷里的葡萄的,比空间里的,还是要稍微小上一些,滋味也一般的很——这是周易吃过空间内那棵老葡萄树生的葡萄后,说的话。   那棵葡萄树,在空间里长了这么久,按空间外植物生长的时间算,也确实算得上老了。   周易开始还有些疑惑——我用灵水养育出来的葡萄,怎么能这么平凡呢?   结果他从市场上买来葡萄一比较:自己家葡萄-紫黑圆润、白雾濛濛、清露沥沥,远超过那些市场上看着就已经不十分鲜香葡萄;说味道上,甜胜于蜜、汁水-丰厚的洞天葡萄,一入口中,便让人津液直下,鲜香四溢,又哪里是外界那些吃完之后,满口酸气的东西可以比的?   一串外来葡萄,最终的结局,就是被周易拿去喂了鱼蟹。   不知是那些鱼蟹口味被养刁了还是怎地,竟也不吃这外来的葡萄,任由它发了霉、败坏了去。   一大队人马,在周宁氏的领导下,进了洞天境地,一个个领了大竹筐,拿着剪刀,直奔葡萄果园地。   来临的顾客,早已闻着满天满地的葡萄果香,憋不住了。一个个熟门熟路的,跟着剪葡萄的小分队,看着一串葡萄落下,立马拿手捞住。   “大家随便吃!葡萄管饱!要带回去,二十块钱一斤!”周易大手一挥,说道。   今次的葡萄,他准备拿去省城白沙贩卖。   以他葡萄的质地,他准备卖出至少五十块钱一斤的价格。至于对于本地乡人,按他的话说:是没准备赚钱的。   事实上呢?本来就是无本买卖,卖多少都是赚。   葡萄比周易想象得要多。   才堪堪采摘完一亩地的葡萄,地上已经摆满了三十多个巨大的箩筐。   他将箩筐抬到电子称上一称——好家伙,共一百三十二斤重!   往低了算,一筐百三十斤,三十个大框,不由近四千斤一亩的产量?八十亩地,不就是三十二万斤葡萄的产量?   周易这个傻头傻脑的,开始根本就没估计葡萄的数量,那想到弄出个几十万斤的葡萄出来?要是自己吃,那得吃到那年那月啊?就算是满镇的人都来这里买葡萄,也未必能完全消化罢!   幸好他早有打算,在印刷厂定制了纸盒,每个小纸盒子可装四斤葡萄。不过这样一来,他定制的纸盒也远远不够数量了。   他立马打电话给定制纸盒的厂家,零时加订了八万个纸盒,要求对方加速加急生产,当然也少不得要加些钱。   葡萄成熟得极快。几乎在几日之间,竟然全部成熟了,累得周易没日没夜的带着那群大妈大婶加班加急的赶着包装。若非他早早许定了丰厚的工资,这些大妈们,早已撂挑子不干了!   即便这样,周易也陪了不少好处,又是杀鸡又是宰羊的,招待这群阿姨大婶们,更搭了不少灵水进去,就是为了保证这群阿姨婶婶们的效率与健康。   后果就是,在周易求爷爷告奶奶的请求下与美食的招待下,硬生生熬了一夜的妇人们,竟然发现,一夜不睡,神清气爽,没有半点后遗症,甚至平日里的腰酸背痛都不见了——难道是天天跳广场舞的功劳?这些中年妇人这么想着。           第七章 火热   当周易以为葡萄很多的时候,镇里的乡民告诉他:葡萄真不多了。   那些来洞天的顾客们,当晚就回去了。是周易送他们走的,同行的,还有十来筐葡萄。   他们听说周易要将葡萄卖到白沙去,于是乎,也不知道是在谁的带动下,一人一筐葡萄的买去,很快就将先摘下的二三十筐葡萄给分完了。   葡萄他们是不愁吃不完的。口味这么好,吃不完可以送人么;退一万步说,拿出去卖掉,也不怕卖不出去罢!   在这些镇民走掉的第二天,一箱箱的洞天葡萄包装好了,一齐发货往白沙。   夏日炎炎,在这钢铁铸成的城市,格外的热。里面的人,就如同一只只蒸笼上的螃蟹,因为没被束缚住腿脚,到处的乱爬。   这几日,一股清风吹入了白沙城,将城里的炎热吹散了。   一串串紫气盈盈的葡萄,带着满天的爽气与新鲜劲,在一个个葡萄售卖点销开。   侯林,一个猴脸干瘦的小伙儿,住在长雅小区。   这一日,刚从外面办完事回来,经过家门不远的一家大超市,忽见超市门前人群汹涌,围着什么东西,还有一个个人,从里面一箱箱的不知道什么东西的往外搬。   做为一个正常的人类,有闲时的时候,侯林也绝不会却了看热闹的劲头。   他看着迎面走来的一个搬着个小纸箱子的妇人,定眼往老妇人抱着的箱面包装上看去——“洞天葡萄”,四个绿色的大字迎面冲来。   因为匆忙,周易只用了寻常绿色的纸盒进行包装,不仅不怎么精美,更显得粗陋。   “葡萄?难道是什么促销活动?”侯林心里想着,便拉住那老妇人问道:“娭毑,你们这买的是什么?”   老妇人脾气似乎不大好,圆瞪瞪的眼睛盯了他一眼,没好气的道:“没看见是葡萄吗!?”   她抱着一箱葡萄,转身就走。   老妇人虽然脾气极了些,但总算还是个热心肠子,走到半途,又转头回道:“后生仔,这葡萄不错,就是贵了点——要买趁早咯!”   侯林听着老妇人的话,也朝人群挤了进去,好容易到了卖葡萄的前头。   “叔叔,你要买葡萄吗?”一个青涩的女声在他面前响起。侯林抬头看去,看得眼前卖葡萄的女孩子,分明是个出来兼职的学生妹。   “葡萄怎么卖的?”   “两百块钱一箱?”女声收着旁边人递来的钱、又给人拿了一箱葡萄,这才有机会回侯林的话。   “两百块钱?这么一小箱?”侯林置疑道。他其实已经看见了旁边人递过两百块钱去,拿了一小箱葡萄走开,已经知道了价位。   学生妹早知道他会疑问——这样的疑问,来得太多了。她并不像开始那样慌乱,只不慌不忙道:“叔叔尝尝味道吧。”   味道能证明一切,证明这葡萄到底值不值两百块。   侯林捏过一粒紫雾濛濛的鲜气葡萄,放在鼻前一嗅,即便是这样人气森森、尾气哄哄的城市,葡萄的浓香也铺面而来,清新得让侯林如同看到了山野间那葡萄的生长与释放;稍微撕了个裂口,一滴滴清露就滴了出来,他赶紧用唇-口接住——香甜之气一入口,清晰而爽凉;甜滋滋的,丝毫不腻人,反而清爽宜人得紧,倒像是夏日荷叶上的那一滴清露,偶然间溅落出去,留下这一颗颗紫气清濛的遗世珍珠!   “好——”这一声好叹出,口中的馋水竟没有包住,全都吐露出来,引得众人闪躲嫌恶。   侯林丝毫不以为意,看着越来越少的葡萄,根本顾不得去擦拭口水,连忙道:“给我来一箱葡萄,不两箱,不行,干脆来三箱吧!能不能便宜一点?”   学生小妹也被他滑稽的姿势给搞-笑了,笑着说道:“可没有便宜呢,我也是给人办事的。而且,还有这么多人等着买葡萄,现在葡萄只有这么点了,怕还有不少人买不到。”说话间,学生妹又送出去几箱葡萄。   侯林见此,看对方确实不愁卖,也不废话,将六百块钱递过去,搬着三箱子葡萄就走!   学生妹将几百块钱放入身旁由一位青年看管的上锁的钱箱子里,继续着她的销售任务。   侯林搬着葡萄一回家,屋里等他吃饭的媳妇就惊讶的叫了起来,“你不会是在超市门口那里买的葡萄吧?”   侯林点了点头。   “两百块钱一箱,六百块钱就这么花出去了?你要死吧!”   这个时候,那股子葡萄味道也下去了,侯林啧了啧嘴舌,觉得好像是那么回事:六百块钱买几斤葡萄,我不是着了魔吧。   对于工薪家庭,六百块钱不算多,但也要看做什么了。两口子人连同自家的孩子,本来就不是特别喜欢吃葡萄的人,如今花六百块钱买这点子葡萄,似乎确实有些夸张了些。   早等着老爹回来吃饭的侯家的几岁小子,此时听着两百块钱买来的葡萄,也发出疑问,“爸爸,你怎么花这么多钱买葡萄呢?我要的奥特曼你还没买给我呢!”   孩子毕竟是孩子,嘴上说着,心里也好奇,什么葡萄这么贵?况且,大中午的,还没吃饭,他肚子真是饿了。   肥肥的小手,在侯林的帮助下,撕开了一个纸盒,露出一颗颗饱满盈香的葡萄颗儿。一颗颗的葡萄,紫色莹莹,白雾濛濛,久藏的香气,一下子从纸箱的出口发泄出来,满室冲香!   侯小宝这位侯家的小宝贝,不由狠狠的咽了一口口水,肥壮壮的小手,用力的拽下一粒葡萄,就往嘴里放。   侯林媳妇见此,还没来得及反应,便见自家小宝贝已经将偌大一粒葡萄儿吞入了腹中。   紫色的皮脂、清甜的汁水,一刹间便在侯小宝的舌头上爆炸开,将侯小宝整个咽喉口-舌-塞-满,汁水肆意,唇色皆紫。   “好吃!”侯家小宝贝可不知道怎么去形容葡萄的味道,一个“好吃”盖过,肥嫩嫩的小手,继续往葡萄上摸去。   “啪!”一声响,一个红印在侯小宝的小手上显现出来。   “妈妈是怎么说的?吃东西要洗手,对不对?吃水果要洗干净才能吃,对不对?”   “可是、可是,爸爸也吃……”侯小宝可怜兮兮的看着自家老爹那只大魔爪伸向小可怜的葡萄粒粒,而后将一颗颗可怜的葡萄儿送入恶魔的口中,终于不忍心道。   “啪!”一声更加脆亮的巴掌声响起,随即,室里回荡着侯家女王的发言:“你也是一样!当爸爸的,要做榜样!”侯家媳妇斜着眼睛,看了侯林一眼。   她说着话,也不忍心自家小宝贝可怜巴巴的看着葡萄流口水,提着一串紫莹莹的葡萄,往厨房冲洗去了。   侯家两父子,大眼睛对小眼睛,随后,四双眼睛都看向那一箱打开的葡萄——一大一小似乎有了默契,齐齐的往厨房门口瞥了一眼,一大一小两只手又齐齐的向葡萄儿抓去,一人抓上一粒,直往嘴里塞去,任由它汁水肆意、鲜香满溢,陶醉其中……       第八章 上电视   周易在葡萄成熟的时候就在朋友圈里发了信息,吃货们早早将葡萄预定。   李瑞这个来自白沙的吃货,自然不会漏下。   他自从上次骑行过后,常常与周易联络,不时从他这里撺掇些好东西去,每隔一两月,一道闲时,还要来这洞天仙境人家游玩两日,在周易这里蹭吃蹭喝,好不得意。   当然,周易这份情,他心里也记着呢!   这不,眼看周易家葡萄堆积如山,一个想法便从他脑袋里冒了出来。   “兄弟,我现在芒果都市频道做一个新闻节目主持,其中有个节目部分叫‘都市新鲜货’,是省里面为扶农助农设立的,我看你的条件已经可以上节目了,要不要我给你去说说?”   李瑞打周易电话的时候,正是周易采摘葡萄的第一日,那时候他总觉得三十来万斤葡萄太多;即便葡萄好,没有售卖经验的他,也怕万一卖不出去怎么,李瑞这电话打的,正是时候!   李瑞电话一打,做事也不含糊,没多久,就带着一队摄像人员,直赴洞天而来,免不了带着诸位工作人员在周易这里噌上几顿饭,连吃带拿的弄上些好货,至于摄像采访什么的,好像反倒成了其次。   一路“吃-拿-卡-要”,第二天,就往回赶,第三天,就见了电视。   这个时候,正是洞天葡萄上市火热的时候。   长雅小区,侯林家,一顿中饭都没开始,一家子人就尽梭罗葡萄了,连侯林家主持规矩的“纪-检-委-员”侯家媳妇都没有坚持原则,少了平日里的优雅,满脸紫汁、满口清香,葡萄的气息,慢慢的在室内孕育、酝酿,让人发醉。   每日中午,侯林家有看新闻的传统,芒果都市的明生新闻栏目,是他们一直在看的。   今日也没什么不同。   侯林吃了一阵葡萄,过了把瘾,又恢复了生活的常态,打开了电视。   电视刚放完广告,画面一闪,正好闪现李瑞的头像。   “欢迎观看今天的都市新鲜货。今日的都市新鲜货,我们要给大家伙儿推荐来自平安-县清山镇洞天-山-区的葡萄……”   开头的一段话,让准备换个频道,继续看新闻的侯林停住了手。   随着画面慢慢展开,一副乡景乡图显露在众人眼界;山中景色、云雾变幻、梯田层层而来、百鸟翔空而过,清灵的风色,迤逦而开。   当真入了洞天之中,幽居山野的人间仙境终于显露在众人面前,让人不禁发问:这到底是什么地方?   所有人都没有再关注葡萄,而是关注着山乡仙境、山中谷色。   为了拍上这么一段,为了将心中的仙姿仙气展现在众人面前,李瑞可是废了不少功夫,还借来了一辆航拍机器,才拍出这样的美-色。   即便是这样,他仍不十分满意,但作为一个不是很受关注的农业推广栏目,也就到此为止了。   镜头终于停在那一株株如腾龙探爪、紫云雾雾的葡萄树上。   大多人只知道葡萄是长在藤上的,可没有见过这样如同虬龙盘踞的葡萄树。黄金色的藤枝条,奋力的伸曲着,支撑着整个葡萄树的骨架,在阳光下、在绿叶紫实的掩映下,闪闪发光,如黄金铸成,好不辉煌!   吃过这葡萄的人,恍然大悟:“还有这样的葡萄树!难怪长出来的葡萄这么好,贵点也是应当的。”   屏幕再次推进,露出遮掩在树木花草间的一栋木石清楼,露出那阁中主人,露出周易的面目出来。   远在白沙的侯林,大呼一声,“怎么是他?!!”   侯家媳妇被侯林咋呼一声,手一抖,一颗葡萄跌落到地上,紫晶晶的汁水满地都是,不由一瞪眼,怒道:“什么事,大惊小怪的!”   “是他——周易啊,去年同学聚会,我还带你去过的,那个、那个,长得很帅,就是矮了点的那个,你不记得了?”   侯家媳妇儿看着侯林一脸激动样,往电视上看去,看着那张脸,确实熟悉起来,“好像真是你那位同学。”   “是了。这位以前是我们班上的班草学霸,结果上次聚会,他难得来一次,竟说自己回家种地去了,你说古不古怪?大家都不信,觉得他是开玩笑,不想说呢!当时候我心里还有些疙瘩——都是同学,有必要这么遮遮掩掩的么?混得不好的那几位,不也这么说了,又没什么关系。谁知道……”   “谁知道你这位同学真的回家种地去了对不对?看来人家是学霸也不是没道理的,你看,人家种地都能种出个花来——一箱葡萄两百块钱,一箱就四斤,也就五十块钱一斤的价格,看他种那么多葡萄,得赚多少钱啊?”   “不行、不行,亏大了、亏大了!六百块钱就这么三箱葡萄啊——”侯林看了看地上已经被拆开的那两个箱子、看了看已经干干净净的那个小纸箱,如今一想那六百块钱,还是肉痛,“我给他打个电话再说……”   ……   “周易啊,你是真在家里种地,这都上电视了!”   “是啊!”   “洞天葡萄真是你家的?亏死我了!六百块钱啊、足足六百块钱啊,我就买了三箱葡萄,一点折扣都没给我打!大家都是老同学了,你看着办吧!”   “活该!前几天我还在微信群里问看谁要吃葡萄,也没见你说!”   侯林想了想,摸了摸脑袋,好像是有这么回事,他还点了个赞来着。他真想拍死自己,随便开个口,要上几箱,就得省多少钱呐~不对不对,他还可以多要几箱,随便卖掉十几箱,可就不就是他小半个月的工资了?   “不行、不行,反正我亏大了。要知道是你家的,我早开车过去拿了,哪里还花钱买啊!可心疼死我了,六百块钱啊,一个中午吃了一箱多,三百块钱就没了,家里孩子还在闹着要多买呢!我要打土豪!!!”   “行啦!我还不知道你?这两天给你送几箱过去,我存货也不多了——”其实他空间里的存货到是多的吃不完,但空间里的东西,除了父母和有些的几个亲人他会拿出些分享之外,其余人等,见都不让人见。   毕竟,用空间灵水培育出来的东西就已经“横行霸市”了,若真将空间里的东西拿出来,真就得让人震惊了——简直是凡物与仙品的差别——到时候,还不知得引出些什么麻烦来。   而在别人眼里的绝佳美味,到了吃够空间灵物的周易口中,也就是堪堪入口的级别。   周易对侯林的诸多“过分要求”,满口应好。   此一日,他的电话被打爆,从各类同学,到不知哪里跑出来的朋友,再到各类或熟或生的亲戚,每一个从电视里看到他的、听到他上电视的,都免不了来个信息,说道一番,让他发发感想感言,又或者,旁敲侧击,问问他赚了多少钱物……       第九章 持续火热   葡萄多的超出了周易的想象。最后摘出近四十万斤葡萄,成装近十万箱,足足运了好几十大车才运完。   葡萄多,但卖得更快。   周易远远低估了一个城市的购买力、更远远低估了现在中-国人的豪富程度,区区十万小箱葡萄,以其独特的风味和超葡萄一等的口味,迅速火热市场,很快就被热烈的市场消化完毕。   没钱的,图个享受,买上几箱,也是容易;有钱的,吃到心头好,直接调来几辆车,成车成车的往家里搬,生怕卖完就吃不到了。   一时之间,满市上下,都是葡萄香味;满市人口中,尽是十之五六,都跟这一阵葡萄风脱不了干系。   随着葡萄的销售完毕,无数欲吃而不可得的大吃货们,到处挥舞着票子,想要一尝为快。   葡萄数量有限,一到人家里,就被瓜分完毕,遁入肚腹之中;只有少数有先见之明的土豪才有部分存货,哪里还有流通?不多时候,洞天葡萄市场就被后知后觉的吃货们持续炒热——一箱真正的洞天葡萄,黑市价格,能售卖到上千人民币,真正的有市无价;无数冒牌的洞天葡萄不知从哪个黑暗的角落里涌出来,打着洞天葡萄的牌子售卖,让人防不胜防。   当然,这一切,暂时与周易无关。   他正忙活着呢!   自从“都市新鲜货”那栏节目上的“洞天风景片”被热播出去,无数有钱又有闲的人,架着小车,飞奔而至。   借着“洞天葡萄”的持续火热,又为这一季旅游热添了一把火。   而新开通的环湘旅游高速,则为这股火热,开启了一条发泄的通道,让这股火热有序有秩的烧到了百来公里外的平安-县清山镇,烧到洞天-山地之中。   侯林,周易的这位同学,借着这股风头,也来到了这个平日里“鸟不拉屎”的地方,这山旮旯里。   青山绿水好,一路眼睛看不够。   一直走高速,一路前行,待下了高速,人潮狗吠,好不热闹——可惜,路堵了!   就这么大一条国道,还有无数在道旁乱停乱放的车辆,随着无数汽车旅客汹涌而来,一下子就将这条道路阻住。   周家二伯,真正职业,乡镇公共秩序协管员,站在热闹人潮车流之中,任由赤炎灼背,喉咙嘶哑,终于好容易将左右车辆挪移,“生造”出一条“生命通道”,终于让车流缓缓而行。   为这突如其来的火热交通,从小镇上的镇-长到底下的办事员,所有人都发动了,就为了保障一个安稳的秩序。   当然,这并不仅仅是某位镇-长的负责,实在不知道这一窝窝车队里面有些什么人物,已经将事情捅-到县里,县长亲自打电话过问,将这位镇长骂了个狗血淋头、连带镇上交通都被骂了个干净。   清山镇的镇长都懵住了,几番打问,才知道这些来客是去往洞天旅游的。   “洞天?是哪个山旮旯里?”镇长是新调任的,虽然吃过洞天出来的货物,听过这个地名,觉得熟悉,但还是不十分清楚。   洞天葡萄的火热,也就这两三天;而这两三天,他正好有事去了外地,现在才回来,自然也就不知到来客缘由。   听得众人细细解释,这位镇长才恍然,“哎呀——我们镇上还有这样的人物?!真想尝尝我们镇里产的葡萄到底是个什么滋味,竟然让这么多人大老远的跑过来!这样的事情,没有提早准备,是我的失职啊!”   这位镇长听着别人说道,心思细细展开、反复咀嚼,脸上的笑容就发开了——这不是送上门来的政绩吗?   底下的人,闻弦音而知雅意,也不知是谁,走通了周家二伯的路子,不过半个小时,搬来了几箱葡萄。   这葡萄,政-府里面的人也有人买的,但在镇上,也有二十来块钱一斤,价格不算低;二来也没买这许多,滋味好,人吃得更快啊!到了后面,有市无价,哪里还有存货?   镇长看着摆在面前的葡萄,笑了笑,心道:这镇政府里面,还是有懂事的人呐!他看了看面前的年轻人,对他笑了笑,想着以后是不是可以提拔一下这位。   当他目光转移到装葡萄的箱子上面的时候,眉头又皱了皱,话就说出来了,“洞天葡萄,都上电视了,怎么还是这样的包装?”   他摇了摇头,心里也奇怪——不就是葡萄而已吗?那些人不知着了什么魔,这么热的天气、这么大老远的,跑到这山旮旯里来受罪!   旁边人打开箱子,霎时间,紫莹莹的一颗颗展现在他面前,白雾濛濛的,紫珠丰-润的身躯遮罩上一层神秘的轻纱,水雾淋淋、水汽升升,衬着碧绿的葡萄叶儿,见一斑而窥全豹,宛如让人看见了整棵在晨露中缓缓伸展开的葡萄藤树。   还未入口,这位镇长大人就眼前一亮。   葡萄的清香,憋了一宿之后,咋现出来,浓郁芬芳,香甜清润,让人涎水直下!   这位叫张宏的清山镇镇长,从葡萄串儿上摘下一粒葡萄,往嘴里一咬、一“嘶溜”,大颗的葡萄肉涌入口中,汁水四溢、清香肆意!   亲润的汁儿满腹、清香的气息满怀,刹那之间,满身火气全消,浑身清凉透爽,在这热炎炎滚烫烫的夏,生生大了个寒颤,将满身暑气消去!   在众人惊讶之中,他毫不顾忌形象,连吃了一大串葡萄,这才讪讪住口。   当然,周易在外面售卖的葡萄,虽然也是鲜极,但也不至于味美至斯,让人畅爽如斯,实在是从周易二伯家拿来的葡萄,是他从空间里摘出来的一部分,滋味与外间售卖的,又是不同。   张宏停下手,看了看摆在面前的一箱紫色丰-满的葡萄,终于不舍的移开了目光,“这葡萄,莫说五十块钱一斤,五百块钱一斤也值得啊!”   他说着,又笑道:“这个周易,作为一个大学生,能回乡致富,真是难得!我们政-府要大力支持嘛!嗯,作为本乡镇企业,咱们镇政-府也应该支持一下……”这个支持,自然就是政-府出资,从周易哪里购买些葡萄来当福利咯!           第十章 初至   侯林一家就在这些游客里面。   他此时累得很了,抱着快睡着的孩子,在山路间,深一脚浅一路的往山旮旯里走,还不知道要走多远。   他后悔了,后悔跑到这山窟窿里受罪!心里更是把周易骂了个狗血淋头!   车行到省道与洞天入**接的地方,就不能进去了。实在是车不少,而洞天入口往里,道路狭窄,只能容一车通过。   唯一让他好受点的是,或许是山青树绿的缘故、又或者是道旁碧水的原因,一路往前走,空气渐渐的凉爽起来,不那么受罪的热了。   拐过一道弯,耳中轰鸣声如雷鸣般炸响,整个人都被这从天而降的偌大白瀑给震了一震!   一道强流砸入碧潭之中,将碧青的水潭砸得粉碎,满天水汽弥漫而出,将这个山间都遮掩、将山边绿水红花清刷洗净,将整个人都清爽一夏!   水雾漫漫而开,阳光射来,在半空之中,晕出一道虹霞,看傻了这群来自大都市、整日吃汽车尾屁的“屁民”。   侯小宝也被漫天的轰鸣声惊醒了、被弥天的水雾洗了个脸,苏醒了睡意。   他迷迷蒙蒙中醒来,转头往声音来处看去,看见天河从天阙之中奔腾直下三千尺,砸入一碧水深潭之中;虹桥架架而过,飞跃两岸间;绿树红花纷纷绕,碧叶如洗玉、赤花如朝霞,活脱脱一个童话中的仙境!一时之间,不由看傻了眼!   侯小宝不断折腾着、跳脱着,差点就从一个不备的侯林身上跳下来!   “爸爸!这里是不是花果山?那水帘洞里面是不是有个孙悟空啊!”侯小宝一觉醒来,就到了这仙境间,一时激动地手舞足蹈。   他看着冲天水瀑,看着水瀑下那一个个深沉的溶洞,愈发的激动起来,直以为到了故事中的花果山,到了那猴王的水帘洞前。   “儿子、儿子!别动!爸爸好好跟你说,这里不是花果山,水后面的山洞也没有猴子,我们现在要去你周叔叔家里。”   侯小宝好生失望,“哦——没有孙悟空啊——那有什么?”   侯林想了想,吓唬说道:“可能有蛇,吃人的蛇!”   侯小宝眉眼一下子就组成一个哭字,泪眼汪汪的就要下来了,“我不要蛇、我不要蛇,我们走吧,爸爸,有蛇!”   侯林也没想到侯小宝这么不经吓,一下子手忙脚乱的安慰起来;旁边的侯家媳妇儿,看着被吓坏的小宝贝,立马横眉冷对,狠狠的瞪了侯林几眼,抱回小宝贝,安慰起来。   一家三口随着人群,沿着斜道而上,从瀑布旁升起,眼看到了一个个黑洞洞的溶洞面前,侯小宝死都不敢进去了。   嘴里直念叨着:“蛇,有蛇!”可见这可怜孩子被吓坏了。   黑洞洞的长溶洞,莫说的小孩子,即便是侯林两口子,感觉到溶洞里面冒出的寒气、感觉到不知深浅的洞墟,也有些发毛。   在这样不知名的山旮旯里、在这样一个黑-洞子里面,谁知道有些什么古怪的东西?未知,才是真正的可怕!   人群的活动,惊动了洞里面的生物。几只蝙蝠扑拉着飞出来,慌乱的到处扇!那龇牙咧嘴、全身肉毛的恐怖模样,吓得侯小宝又钻进了妈妈的怀里。   这个时候,周易得到讯息,从洞天里赶出来,正好遇到了到洞口的侯家三口子。   “周易,你终于来了!为了到你这来吃一口饭,可走死我了!你看看,也不知道你那地方怎么要过这么个黑洞,咱家小孩儿都被吓哭啦!”侯林一见周易,就叫嚷着抱怨道。   嘴上虽然抱怨,但心里,在看到这悬空瀑布的时候,就已经对瀑布之上的那片天地隐隐期待着,当然,还有那里的葡萄——多贵的葡萄!这回可要吃够本!   周易看着一直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侯小宝,看着他那肥胖胖的模样,就知道是个小吃货,忙道:“小宝,叔叔给你变个魔术好不好?”   侯小宝正生气,生气老爹说这洞中没有孙悟空;又害怕着,害怕真从里面跑出条蛇来——刚才从天上飞出来的怪物,可把他吓坏了!   他听着周易的话,理也不理,趴在妈妈的肩膀上,望着外面,一脸委屈,默默流泪。   不过,很快,一股浓郁的香气,不知从哪里来,不断的勾动着他的鼻息、挑逗着他的味蕾,引诱着他肚子里的小馋虫,引得他抽-动着鼻子,流出涎水,顺着无形的香味的来处望去,正瞧见一粒偌大的草莓——红彤彤的、如乒乓球大小、晶莹剔透、鲜香四溢,让人见之欲吃、闻之欲醉!   莫说侯小宝了,即便是侯林夫妇两个,也被这香味引诱,暗暗尴尬的吞了口口水。   侯小宝这个小胖货早已被吸引住,手就往周易手里伸,捏住了草莓,往嘴里放。   满口的草莓香气、满溢的汁液,全从侯小宝嘴里放出。他小手儿不停,不断的将从口里溢出的汁水果肉倒-弄回去,最后连手指也舔得干干净净。   “还不谢谢周叔叔!”侯家媳妇儿在旁边说道。   “谢谢周叔叔。”侯小宝说道,随即他有些不好意思的伸出手来,“叔叔,我、我还想吃。”   “还想吃吗?看叔叔变个魔术给你好不好?”   “好!”   周易手一握一翻,谁也不知道怎么变化的,一个红彤彤、盈透透、冲香盈舌的大红草莓就这么莫名的出现在周易手中。   他将草莓递给侯小宝,笑道:“到叔叔家去吃好吃的东西好不好?叔叔家就在洞子后面,过了这个黑洞洞就到了。”   侯小宝犹豫了又犹豫,“可是、可是爸爸说里面有蛇。”   侯家媳妇听得侯小宝的话,又不由狠狠的拧了侯林一下。   “没事,有蛇也是叔叔家养的,不咬人。你看,那位小姐姐都这么勇敢的进去了呢!小宝要不要做一个勇敢的人?”   侯小宝看着周易,似乎在确认他说的是不是真话,最后又看向前面那位被父母牵着往里走的小女孩,终于点了点头。   黑洞里并不好走,即便被周易扯平了弄顺了、还用沙泥填出了一条路,但依旧显得湿滑。黑魆魆的洞中,即使有手电照亮,也显得神秘而鬼祟,一个个未知黑暗的小溶洞口,让人不禁恐惧——会不会跑出来什么怪物?   有几只安睡的蝙蝠被惊醒了,肉色灰红的翅翼一展,古怪可怖的头颅往上一仰,调转方向,从众人头顶飞过。   前面的小女孩本就壮着胆子往前,视野被父母手中手机闪光灯一照,正好罩住飞在空中的可怖怪物,一下子,“哇——”一声惊恐大叫,眼泪就随着惊恐的稚脸涌了下来,如决堤的大坝,再也止不住!   经这小女孩一哭,洞里面无数孩童哭闹起来,鬼哭狼嚎的,连周易都不由头痛;同时,更多的蝙蝠被惊了出来,在洞里乱扑乱飞,显得无所适从。   它们,或许也被这一群群涌来的“大猴子怪物”给惊住了。   好容易,终于看到了一线天光。   小孩子们如同看到了希望,也不哭嚎了,只是眼泪依旧扫不尽;心慌意乱的大人们,也终于平静了几分,加快了步伐,往光明发生处快步行去。   洞口处还有一个小小褶皱,微微侧着身子走过,一时间,天地朗朗一片,只见眼前:云雾飘渺淡淡生、碧波万顷潾潾去;谷地里,万木生发琼树茂,远含黛,山色苍茫万绿发!   一股畅风吹过,众人任由这股清风吹透身心,真个是,劫后余生,宛若重生天地间!       第十一章 领-导的眼光   道路虽然崎岖了些,但洞天之景致、洞天的悠哉玩乐、洞天的美食甘泉,总不至于让人失望。   有人离开了,有人意犹未尽,有人恋恋不舍,当然,也有人不十分满意,不满意在于路况艰难,遇此景不易。   此时,一些不满意的人正在路上。   这人大肚便便、圆头圆脑的,走起路来,一步三摇晃,当终究气势不减。   陪伴而行的,有镇-政-府的头头脑脑,除此之外,还有周易的父母二人。   几乎所有随行的人,都对这位市里来的“心宽体胖”的大领导不解:即便洞天的东西味道不错,叫人带出来做食就行了,何必如此跋山涉水呢?   抱怨也没有用,大领导都没说什么,小喽啰只能含笑跟从。   不是吃货的人,很难理解一个吃货对于吃的追求。   而这位大领导,显然就是吃货中的一位极品。   从他一听说洞天美物之名,便立马改变行程,不惜跋山涉水亲往洞天山境,可见一二;从旁边人提着的酒,可见一二——   “砰!”   “哎呦——”   刚说到酒,提酒的这位随行人员就被山石绊倒,狠狠的摔了一跤!提在手中的酒葫芦,一个滚子过去,撞到一块尖锐石头上,咔嚓一轻声,裂开一道缝,明黄色的酒液就从开口处汨汨而出,酒香四野!   “我的酒!”酒糟鼻子的大领导也不看那摔倒的随行人员,夸张的叫唤着,庞大的身体扑了出去,如同饥饿了无数日的乞丐,见着了一只烤鸭,又眼见煮熟的鸭子飞了——其中悲痛,可想而知!   在众人惊讶的眼光下,只见他捧着还有小半葫芦的酒,咕噜咕噜就着缺口处就这么喝起来。   同行人中,也就少数几位知道这位市里来的大领导既是馋鬼又是酒鬼,而喝酒,却不喝“茅台”“五粮液”,偏偏只喝他老家米县的老米酒。   事情可不好办啊。   俗话说:不怕领导有爱好,就怕领导有怪癖。这酒桌上也是一样的,不怕爱酒的领导,就怕爱怪酒、吃怪物的领导——众人怎么陪?   这位大领导到底心宽体胖,竟没怎么责怪那位摔酒的随行人员,喝完了半小葫芦酒,从地上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继续往前,任由汗涔涔而下。   几人车开到瀑布下面的大坪地里,沿着斜道往上,也就不远了,不一会儿,便到了洞天之地。   出了黑洞子,眼前豁然开朗——洞天的湖风轻轻地吹着,吹散了一群人的汗臭与烦恼,吹得个心爽身清,好不适意!   在这位大领导的吩咐下,众人并没有打扰这洞天之中的那位小主人,一路蹒跚往前,走走看看。   大领导走在前头,不置一言,只看着那些葡萄树,啧啧惊叹;看着水中游虾、涎水直下……   山中日月短。   众人来的时候,已经夕阳渐下,到洞天观看一番,一个大银盘已经升了起来,发出万丈长光;万光之中的一小簇,正正的罩住了这个不起眼的山谷、罩住了谷中小楼。   谷中云雾四起、小楼明黄色灯光湛湛,被银光一照,天地间都成一片银雾倾洒,看呆了一群在楼层上饮酒作乐的山中人。   虽然无酒,吃货大领导万分失望,但有好菜,也能聊以弥补一二,倒不让他十分失望,只可惜了眼前美景!   吃得饱足满足的大领导,终于开了金口。   “小周作为名牌大学的大学生,能回乡创业,取得这样的成就,实在难能可贵!你是这个!”大领导一手举起茶杯,一手握拳,唯独伸出大拇指,对周易大力夸赞道。   他又看了看周父,道:“都是有孩子的人,教养不易,我要像你们多多取经、多多学习啊!”他举起茶杯,又敬了周父一口。   周易看这位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领导这么给面子,脸上也笑开了花,觉得这并不仅仅是个吃货,还是个讲究的人,能做事的人——能不能做事倒是没什么关系,主要是一团和气,能把周易夸得心发花。   这位市里来的大领导,又看了看几位镇里的头头,面目也严整了许多,不似一直以来的笑弥勒模样。   “对于你们啊,我还是要提出几点批评与意见。”   “作为一方父母官,我们要做的是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益;利益从哪里来?那就得看我们父母官的眼界与眼光了。”   “现在,这位小周已经给了我们一条路子——旅游与种植业、养殖业发展,是可以并举的。”   “环湘高速的建成,给我们清山镇带来了一股东风;我们清山镇是不是可以借助东风之力,腾飞而起呢?就要看你们这些清山镇的父母官了!”   “我的意见,有几点。”   “第一点:道路交通问题,这个问题你们自己考虑,我不多说。”   “第二点:推广与发展问题。在说这个问题之前,我想问小周一个问题:你这个葡萄树,是你培植出来的特有作物吧?有没有推广的可能?”大领导还是了解一些农事,在他看来,周易能种出这样的葡萄,或许有偶然,但其中的技术和心血的却不了的,对于这方面,自然就要问问。   他却不知道,周易这一切来得如此容易,全靠一个空间“养活一大家子”,整天就抛洒些空间水了事。   周易想了想:按往常来说,空间里的植物,即便到了外面,不浇筑灵泉水,也是可以生长的,不过就是发育慢了点,可能结出的果实差了一些,但想来,也不会比其他地方的葡萄品种差了去。   “至少在我们清山镇,或者说整个平安-县山区,应该是可以推广的。具体怎么样,还要试验过后才知道。”周易谨慎的回答道。   “那么我接着说第二点。我们都知道茶产业,已经成为平安-县一个特色产业、龙头产业,那么现在,我们清山镇,能不能以小周的葡萄为特色,推广开来,让这种葡萄树结出的葡萄成为我们清山镇的特色呢?以洞天葡萄为先导,打出一个葡萄品牌的名头,同时,也可以加快农村建设,吸引外地游客过来游玩嘛!”   “另外,我看小周在树下养殖水产和蓄养牧草、养殖牛羊的模式就很不错,是不是可以借鉴?”   “第三点,你们这清山镇啊,本应该是山青水绿的,但镇上那条河,怎么就臭气熏天了?你看这洞天山景湖泊,多美啊!如果清山镇都是这样的青山绿水,光发展旅游业,我看就不用愁了!”   前面两点,众人听得眼光大放,只觉这大领导的,确实要比他们看得长远,到底是眼界不一样;但听到第三点,面色就变苦了——工业发展到现代,污染问题,已经变成了一个老大难问题:取证难、鉴定难、治理更难!   镇子里这条臭水沟,不知多少年了,即便上游工厂早已搬迁,但也没见变好过。   “怎么?有困难?有困难就要提,我们尽量想办法解决嘛!问题不就是用来解决的?”领导嘴皮子一动,下面就得跑断腿咯!   “还有小周啊,你这里的葡萄,味道这么好,完全可以去参加什么农博会什么的活动,得个奖回来嘛!镀镀金!另外,小周也不要觉得压力大,大家一起把洞天葡萄这块牌子做大,功劳是少不了你的!”   “张镇长啊——对于这样的好青年,我们要多加鼓励多加培养啊——”   ……   这世界上有三种生物,一是食草的,二是食肉的、三是吃腐殖质的。   人也有三种,一是吃草的、二是吃肉的、三是吃腐殖质的。   周易是一个吃草的人,没有经历过风霜血雨,没有太多野心,只有在逼不得已的时候,才亮出犄角和爪牙,才会拼命的奔跑向前。   这样的人,没有太大野心,安于享乐、安于现状,小富而安。   周易就是这样一个人。   不过为了吃到一口新鲜的草,有这个能力的他,不得不想去当当那个领头羊。   而这位大领导的话、大领导的眼光,却为他指明了一条光明大道!   一人富裕,岂如全家富裕?一家富裕,岂如满镇富裕?   正所谓,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生!这是他自小读来的话。如今有玄秘空间在,他有信心带领清山镇全镇富裕。   当然,事实上,他并没有那样的“大公无私”与“舍己为人”,他还是有些小心思的。   一人富裕,未免遭人嫉妒,万一哪一天,天塌下来了,打头的不就是他这个高个儿?那么全镇富裕呢?岂不安全很多?   另外,他如果能用利益,将全镇所有人都“绑-架”了,那么……   没有人知道,周易此刻不为人知的小心思;没有人知道,他那个“占山为王”当“土皇帝”的小梦想……   ————   以后也不存稿了,有事就权当休假了不是?反正存不起稿来,有多少就发多少吧!如果断更,会有说明。   另外,感谢“雨果吃书”“金门大侠”“白开水咸”等朋友的推荐票!   另外的另外,各位哥哥姐姐们,你们推荐票要是没用的话,建不建议小弟摆个碗儿?过期不用就作废了啊!高抬贵手,给需要的人吧!           第十二章 我是大-富翁   周易赚钱了。   赚了多少钱呢?   周易看着存折上面那一大串零就心里发慌。   不知不觉,他也成了千万富翁了——这是以前一辈子都想不到的财富,就这么容易的赚回来了?   他该拿这些钱做什么呢?   承包土地,嗯,将洞天这一整块土地承包过来,都是他一个人的,他要当这个洞天的小地主!   建房子,家里在镇上的房子,坐落在农贸市场与医院旁边,原来还为了个工作地点近;但最近,医院从上面要来一笔款项,要整体搬迁,还住在那里,原本的方便没了,农贸市场的吵闹依旧,整个白天都不得安宁!   他家早有建一栋新房的心思,依旧是和二伯、四叔在一起。   准备建一栋大房子,在溪河边,横跨长河两岸。那边的地基,包括石桥上的根基,早几年都已经打好了,只是一直钱不凑手,才没建成。   听镇里的规划说,那边山地又要挖空大半,建一个“步行街”,这给周易建房的理由又多了一个,买东西也方便啊!而且也算地产投资不是?   这房子他准备一个人出资建,最后产权,三家分配——谁叫他现在有钱呢?   嗯,还有洞天山地里的老房子,能住的翻新、不能住的再建,招待游客啥的都不错。   哎呀——湖泊上面,连接两岸的那座桥是不是要修修?太老了,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垮了,那可麻烦!最好照江南水乡那样的古木桥仿制,不知道包工头的四叔有没有那样的手艺——听说他以前就是给人做木匠建木房子起家的——自己洞天新建的房子也是他建成的呢,一座木桥,应该不在话下吧?   还要买些高档的家具。   家里那个四千多的布沙发坐着不是很舒服,怎么也要换个几万块的进口布料才行吧?电视机屏幕小了点,占地方却挺大,改天去白沙家电城看看有没有什么新品。电脑不是烂苹果怎么显出档次?家里貌似还少点生气,要不要买个大海缸回来养点啥鱼的。他可是眼馋老久了!   什么梅花、兰花,各种奇花异草是不是应该买点回来,建个什么兰苑、梅园的,啥时候都可以观赏着?   哦,厨房也太低档了,最好买一套高档厨具锅灶回来,最好是可以做些西式甜点啥的,才配得上他这手艺、配得上他家的食材不是?   嗯,从洞天运货出去有些麻烦,可他实在舍不得将口子那个溶洞给拆了,是不是在这上面建个索道啥的呢?无论运人运货都方便!   ……   他想了想去,要买的东西实在太多了,似乎这一千多万块钱又不凑手了。   还没等他脑袋里开出花来,一个个电话就打进来了。   都说亲戚朋友,旁敲侧击,一是抱怨家里穷、民生艰难,要做事情,钱不够,二嘛,就差点直截了当说周易现在钱多,能不能借些出去。   周易到底有多少钱,他自己还没个数的时候,别人就帮他算得清楚了。   葡萄园,近四十万斤的产量,每斤五十元,那就是两千万。   把乱七八糟的东西都去掉,把毛色抛掉,把税交掉,剩下的,不管怎么算,总有个千来万吧!   千来万的现金,哎呦,我个妈诶!眼红的眼红,胃酸的胃酸,终究还算要归到一个钱字上来。   周易跟他爸妈一样,对钱不十分看在眼里,想来花钱,都是月月光、干干净。   这些亲戚朋友来借钱,无非就是个打抽丰、打土豪的心态,就是看能不能弄到点钱,根本没想过要还的。   周易对这样的心态很理解。   更重要的是,他这钱来得容易,也就比中彩票差点了,而且后面还有持续不断的钱往兜里进,可比中彩票安稳多了。   这么一想,只要打电话来的,他便按关系远近、要办事情的要紧情况,一个个许诺了一万到几万不等的“借款”。   当然这样的美事也就一次了。   打抽丰的,不止来自亲人朋友,还有他曾经就读的小学,还有政府部门,还有其他准备浑水摸鱼的人物。   这些人物中,政-府部门是万万不能得罪的,但钱多钱少值得商榷;学校小学老师是要给个情面的,不然大家都给了,学校一来没有,未免让人觉得不讲恩义;只有其他浑水摸鱼的,周易才懒得管他们的想法呢!些许酸言酸语,也吹不到他面前来。   第一次,权当发红包,根本就没想过要人还钱,到后面,如果还有来打抽丰的,他们有脸说借,周易就有脸说不借——理由非常充分:上次借的都没还,这次还借什么?我养你啊!   无论如何,周易在镇子上,得了个“豪大方”的称号,大都称赞羡慕,羡慕周易那群亲戚朋友有周易这么个大方的子侄或者朋友。   共拿出去百来万发了“红利”,剩下的钱,按要紧事,周易开始一一划分用处:   第一,家里在镇上的新房子要建,这设计到周爸周妈还有两个叔伯的生活起居的大问题。   第二,索道要加紧建立,在这一方面,他并不懂行,在网上查了查,怕不要百来万甚至几百万才能拿下;他准备请建筑行业的四叔帮忙练习建筑——毕竟是一个行业的技术,专业人士总比他这个半吊子都不算的人好——这都是偷懒的借口。   第三,湖泊上木桥的新建还有洞天入口处洞子的一些诸如照明之类的布置。   至于其余方面,都不是那么紧要的,就是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儿了。   镇上新房的修建,按平时来说,二伯和四叔是绝不会要他出钱的,毕竟赚钱不易,而且他出钱建了,以后房产算谁的?免不得要发生兄弟阋墙的事,让外人看了笑话,这对于死要面子、出心谨慎保守的二伯与四叔来说,是要不得的。   不过,看周易大赚上千万,又大把的在亲戚朋友圈里撒钱,不免也有些眼红,最后推拒不过,便勉强接受了,算是这位侄儿的孝心了。   新房建设忙,但周易并没有掺和,他懒得很,而且有专业人士在,就不越俎代庖了。   但索道的建设,却由不得他不关心。   周家四叔周大虎从外面联系了一路施工队;施工队查看了山体山势情况,将价格定下来,留下几个花重金请来的验收监察人员还有周家四叔,事情差不多就完了。   至于黑-洞的建设。   有了金钱开道、有了政府支持、有了人心气和,一切都不是事,不过几日功夫,入口处的洞子就亮堂起来,闪烁出五颜六色的霓虹光彩,地面也用磨砂的石板铺平,用水泥接缝,总算不会容易让人跌绊着。   至于近洞天那块横生出来的大石,在周易的强烈建议下,并没有被摩擦清除,依旧横亘在哪里,只能容忍一个人侧身通过。   在他看来,这一块石头,正好将两个天地划分开来:洞外水雾绵延,青山碧树;洞中霓虹闪烁、光怪陆离;谷地洞天,则云雾沼沼水泱泱,正是世外之仙境!           第十三章 倒霉   金钱,在这个资本横行的时代,几乎有了它,就有了一切。   不过,总还有一些金钱不那么容易搞定的事情,比如洞天其他部分土地的承包。   洞天的土地,绝大部分,都在政-府手里,有了金钱开路,有了领导说话,承包这洞天的土地湖泊,便是水到渠成的事。   不过,总还有几块土地在私人手里的。   洞天的地,因为早几年就没人耕种了,由于偏远,也没人承包,就荒在哪里,主人家也没有办法,但周易一出现,这土地顿时成了香饽饽,谁都想在周易身上刮下一层油来。   但周易身上的油水,岂是那么好刮的?一有政-府组织做工作、二有周家父母的情面在,都是乡里乡亲的,本就不值钱的玩意,放在那里荒着也是荒着,能承包给别人,能到得两小钱,已经十分不错了。   况且周易给的价钱也不低!   这是大多数人的想法。   但总有些不满足的人。   他们游手好闲、无所事事,跟政府没有太大往来交道可打,混不吝的,谁也不怕,见着好处来了,就像苍蝇一样叮上去。   洞天近洞口的边沿上,周通两口子住着的那间木房子的不远处,另有一间荒废的屋子,现在已经清理出来,周围一片荒地却没有开垦出来,任由他杂草丛生,与其他地段的规整有秩天壤之别,直如那癞子顶上的毛,又臭又硬——自从洞天引来旅游的城里人之后,这块地、这间房屋的主人,便打算上来分一杯羹——觉得不是周易有本事,是他占了洞天这块风水宝地的便宜。   屋子的主人,是一青年男子。早年偷窃-入-狱,出来之后依旧偷鸡摸狗;平日里游手好闲,啥事不做,竟也建起了一栋两层的小楼房,后面有什么龌龊,可想而知。   不过,他低估了山上环境的恶劣。   第一日,夜里,他跑出来,到周易那快成熟的桃子地里,弓着背、屈着腿,形容猥琐,左瞧右看的,打量着什么。   突然感觉头上痒痒,一抹,一个血红大包在头上肿起,用力一压,疼得他哇哇直叫唤!头顶上的包还没发作,手上、脚上、耳边,到处都是嗡嗡的蚊子接近——这些强壮凶悍的山蚊子,都被血腥味吸引过来,准备饱吃一顿!   来山里的游客,都让周易弄了些金钟草上小金钟的血红植物肉研碎制成的驱蚊药挂在了身上,寻常被蚊子咬不着,但这厮哪里知道这许多?蹭蹭的往草丛里跑,鬼鬼祟祟的藏,不正好碰到了蚊子窝窝里面!   这厮差点被如轰炸机一般的黑-粗-狠壮的蚊子给吸-干了,连滚带爬不辨方向的往前跑,跑进了果林里面。   一到林子里,因为金钟草的庇佑,蚊子都被消去,总算安宁了;只是那头上、脚上、手上的一个个大包,痒的痛的,仍叫他哀嚎不知。   他又往前跌跌撞撞的走了两步,不小心一脚踏到了被蓬松的长草遮蔽的水渠里,踏到了一只正在安稳的吸收日月之精华、捕鱼弄虾的大螃蟹身上!   这只大螃蟹可不小,比周易平日见到得还要大,可能是前年第一批下水的,平日里鬼精鬼精也不知躲到了哪里去,愣是没被人捕抓了去,此时夜里出来活动活动毛脚,打些吃物祭牙,却不想,看到偌大一只粉-肉-肉-的虫子从天而降!   大螃蟹可管不得许多,眼睛一鼓,八只细脚痒痒的颤动,两只大鳌如电剪一般将肉-粉-色-大虫夹住,准备用锋利的大剪,将这条粗壮的肉-虫剪成两半!   “啊——”   一声凄惨大叫!   血色在水池里翻滚,一只大毛腿从水里提起,同时起来的还有一只倔强决绝的大螃蟹!   一人一蟹在月光下鼓大着眼睛对视,一双是赤红圆鼓的大眼、一双是凶悍的长眸,谁也不服谁,都拼了命的较劲!   这厮这只脚上的螃蟹还没解决,血色晕开,血腥味又吸引来几只大螃蟹,不动时,除了惊天动地的无尽惨叫,便只剩一池狼藉、一地睁牙瞪眼的无辜蟹了。   青年摆脱了几只螃蟹,找回了方才在急乱中丢失的鞋子,一瘸一拐、一拐一叫的往林子外面走去,往家里走去。   他准备去清洗一下脚趾头,连夜到医院去看看,会不会有什么事——实在是方才那几下夹得,太过得狠了——他感觉夹到了他骨头上。   这厮一跳一瘸的往回走,却不知何时,面前出现了几只半人来高的鸡。   当头一只大公鸡,毛发舒张,在银色的月光下,五彩具备;黑色的眸子,精亮晶亮的,发出黄色晕光,照得人心发慌!那如精金一般金光流淌的喙,若是啄在人手上,那得叼下多大一块肉?!   他这几年来,第一次来洞天,对于这里的一切都不熟悉,又哪里见过这么大一只公鸡?!   青年看着眼前这几只“鸡妖”,当即吓得趴倒在地,大喊救命!   “救命啊!有妖怪啊!救命啦~~~!!!!”嘴里喊着,喉口还忍不住的发颤,眼睛死死的盯着眼前这群“鸡妖”,生怕它们扑上来将他一口吞了。   周通离得近,听得林子里的动静,早跑了过来。   他早些时候也是在街上打混的,对于林子这青年,知道不少,也任由他受一番苦,吓他一吓,直看到这人眼泪鼻涕直流,眼看就要吓傻了,这才“姗姗来迟”。   若是寻常人,心中正气长足,也不至于受此惊吓,不至于吓成这般模样。但这人常年偷鸡摸狗,不干好事,心中难免生出几分鬼怪,此时被这几只不正常的“鸡妖”一吓,直接吓出尿来!   当晚,这人就叫爷爷喊奶奶的百般许诺,这才让周通将他送出了洞天,送到镇上医院去。   第二日,周易便获得了那一片土地的使用权,包括地上木制房屋的所有权。   周易还想着怎么折腾这人一番,让他将手里的东西吐出来呢——见过人命-血-案的他,大约可不算什么好人了;心性变化,有些手段,也敢用用——却不想,他这招儿还没出呢,对方就已经莫名其妙的给招了!       第十四章 雨中新意   当第一场秋雨带着凉意,丝丝落落飘飘洒洒的降临人间的时候,洞天的建设,也开始完工了。   倒悬的瀑布旁边,水泥的斜道往上,到了顶头,一个大-穴-洞展露眼前。   洞前一块石碑侧立,书字,称“天门洞”。   碑上的字,并非名家书写,但也中规中矩,倒有一番悠然闲适的滋味在里头。   洞里不再黑暗,霓虹四撒,照出钟乳-倒垂、石笋处处,一派光怪陆离的红绿奇景。这样的溶洞,在洞天多见,没什么了不起,但对于外来的游客来说,在其中穿行,却又是一番奇妙的际遇。   洞中铺满了磨砂的石砖,即便湿湿润润,但不再打滑,虽有曲折,已是坦途一片;唯有出洞之处,一块巨大的青石横斜而出,青藻遍布,绿意阑珊;上接天际,接下一缕天光下来,告诉洞中之人,快到洞口了……   这块石头,按施工的大虎叔的话,是应该磨去的,但周易着意留下,给来游众人带来一番崎岖,也将洞天的山境暂时隔离。   洞外是青山雪瀑;洞中的乳石鲜笋;过了这块大青石,突然而现的,才是另一片天地,一片新鲜的天地,一片让人惊喜的天地——因为突如其来、因为意料之外,这惊喜才显得如此剧烈!   这一次,周易没有走这条“常道”,而是在瀑布斜下方,远些的地方,坐着新修好的缆车上行。   缆车被钢绳拉扯着,斜斜的往上,开始在水雾中穿行,慢慢的高拔,很快一潭碧水到了底下、山壁开始降落,瀑布涧水愈发的近了,甚至能感受到水的清冷与欢叫,很快,缆车打碎了常年挂在瀑布前的那道长虹——落落平湖,忽的就在眼前缓缓而开,狭小的天地,陡然就变大了、展开了、宽敞了……   能看到山壁往上的绿树、能看到清澈的流水从平湖里缓慢涌出,穿过礁石,而后在崖壁尽头,坠落,越来越快的坠下,直到清澈的水被空气打碎,打成一道白银色的碎流雨雾,打成一架跃起的飞虹,打破了天与地与水的距离,惊叫着、呼喊着,落入碧色水潭的怀抱,撞得满潭的水一个踉跄,又嬉笑的跑开——实在是一个调皮的孩子!   周易穿着平底的布鞋,终于落了地。   布鞋底平平的、薄薄的,几乎让他的脚触碰到地面,能感受到黑黄色土地的浸润与肥-厚,能感受到大地母亲的宽怀与慈爱。   细雨轻轻的下着,落到了近处一条乡村的木桥上。   木桥是盖着顶的,只有凉凉的风,从桥两旁的窗棂缝隙间吹进了,吹到了周易的鼻翼两侧,也将满野的景致吹入了周易的眼底。   细雨如丝般的下,明明是秋雨,却如春雨般润泽。   春日种下的藕种,已经长出了婷婷的荷,在风中颤举;如碧玉般雕成的青玉的荷叶上,丝丝的细雨降下,汇聚成一颗比珍珠还要银白闪亮还要圆润的水珠儿,随着荷叶的律动,打着滚儿,跳着、闹着,一不小心,跌入了一泓清水之中,化作一圈又一圈淡淡的涟漪散开,成了这平湖的一部分,或许是成长了、成熟了,与这湖一样沉静了下来;又或许跟着那跳落碧潭的水一样,调皮的跑开去。   粉红色的、纯白色的荷花,静静的开放,已经绽到了极致,沾着秋雨的清露,随着微风舞蹈着,粉的淑静、白的玉洁;实在是太干净太纯净了,除了这银河中滚落的弱水,再也没有其他事物敢于亲近——蜻蜓都落在了远些的地方,生怕玷污了这份源自天地的本净。   自天上来的雨水,落到了几只“飞鸟”的翅翼上,汇成一股,如水银泄落,沉入湖中。   但是那湖中的“飞鸟”为什么不动呢?   周易定眼看去,看着那荷叶田田相拥的中间,那一只只展翅欲飞的鸟,原来是一个个水中立着的亭,石亭、木亭、可以在其中烹茶的亭、煮酒的亭、听雨的亭、观荷看水望山的亭,逗弄水中游鱼的亭,又或者是打坐听禅的……   外界风吹雨打,静亭岿然不动,风吹不动、雨侵不入,人立其间,清清爽爽,只看着天地逐渐浑然一色、苍茫一片……   湖上,除了一座木桥,可以遮风避雨的盖着顶儿的古朴木桥,还有一座白净似玉雕的石桥。   石桥在两岸接近处,高高而起,低低落下,不沾净水、淡立两岸之间,风骨傲然不群,似乎要将这湖上的一切都比下去。   当你看到这座桥的时候,眼底就只有它了——谁叫它高冉不群呢?   在淡淡的秋雨中,湖畔千亩地,已经被整理出来,规规整整,划成一片又一片,黑润肥-厚,等待玉植于其上;唯有一小片的地,已经披上绿衣,在千亩地中,别样的引人注目。   八十亩的葡萄树,虽然摘取了硕果,但一片片,绿云迭起;一枝枝,如飞龙探爪;显露出其强壮的生命力,与不屈的神灵。   不到十亩的桃林,这一年的果实,来得特别的晚、结得特别的慢,眼看着,粉红的花雨吹落,一个个碧青瑟瑟的小桃儿一日日的长大,但偏偏就这么大个的青翠脆挂在枝头上——摘下一个,还是酸得涩得让人直咧嘴!   镇上的人,眼看着桃花开落,眼看着桃儿鼓-胀,一圈又一圈的人围着桃林转了又转,又或者等不及了,干脆偷偷儿摘下个绿桃尝上一尝,终于摇着头走开。   等桃的人越来越多,但桃子偏偏就卯上了劲,没有一丝要成熟的情状;来得人,如潮水一样涌来,又如潮水一般失望退去——到今日秋雨垂落的时候,已经看不见馋桃儿的人潮了。   可谁知,秋雨一落,点点滴滴,在青桃的顶尖尖化开的时候,犹如那玉净瓶里的水滴落,终于将这顽桃点化,不到一日间,粉白色泽,便在桃儿丰-满的-躯体上蔓延开来,挺-翘的尖端、承接雨-露的地方,异样的鲜-红缓缓的晕开,亮彻人眼!   一树桃,等得周易好生焦急,等得清山镇的人,早已失望,却不想,惊喜在这秋雨蒙蒙的时候,悄然而至……   周易小心的摘下一个粉桃儿,就着雨水清汁,将细细的纤毛擦去,指尖儿轻轻一触,细嫩的桃儿皮就破开了一个口,很快,无穷无尽的鲜-汁-玉-露就从破口处涌出,桃肉的清香,浓郁得将整个桃林沉醉……   他小心的尝了一口,清清的、淡淡的,到了舌尖上,又成了浓郁的香甜,缓缓的从喉口坠落,如洞天山壁前的那一帘银瀑,直直的砸落周易心田,砸得他怦然心动!   或许是等的太久、来得太快太突然的缘故,这一口桃汁,竟比往日里吃过的桃都要香甜鲜润得多,清灵的汁露,却不显清高,润润的,缓缓的,是一种稳稳的幸福,在心田上开出花来……   ————   谢谢“我恋东”“雨果吃书”“白开水咸”以及其他朋友的推荐票!   谢谢所有在看、支持本书的朋友!       第十五章 种植   在洞天之中,有的,不仅仅是这些自然的灵致,还有一幢幢房屋,在黑黄色的土地上立起,在林树间翘出檐角。   屋角下面,大丛的菊花已经含住了花-苞。   菊花的绽开,可比桃子的成熟还要慢得多,单单是花苞,从小到大,便痴长了大半月,又过了半月时候,才堪堪绽出了黄,从淡黄色的花骨朵儿,变成了金黄色的耀眼,耀出一根根的花丝出来,即便这样,它还是没有完全开放,大约还要等上好几日吧。   菊花,是隐士之花,虽然有耀眼的那一刻,但绝大多数时候,都是不名不香的静静开放。   对于花,周易要有耐心得多;没事的时候,就给菊花浇上些灵水,希冀它开出更大的、更金灿的丝黄出来。   从两边拉开房屋的大门,脱了鞋子,走入高铺上新的木地板的堂厅,踩着软软的毛毯,不做停留,径直往楼上去。   一楼向来是留客待客的地方,二楼才是周易的安乐窝啊。   新建不久的楼房,又被某“暴发户”重新改造过了。   二楼的厅房,空间并不显大,但简约而温暖、温馨,即便一个人呆在家里,也绝不显得清寂和空旷。   周易舒服的躺入沙发窝里,镶嵌在墙壁上的一块薄透的玻璃,慢慢的变幻了色彩、迷糊了窗外的景致,如拉开的水帘一般,缓缓敞开,逐渐清晰在他的视野里,播放着电视节目。   肚子有些饿了,装满了高档厨具的小厨房,正对着小厅敞开——拉开嵌入墙壁里的冰箱,拿出昨夜制好的焦糖布丁,小勺小勺咬入口中,不甜不腻的滋味,就在口中沁出、缓缓化开……   饥饿的,不仅是人,还有鱼。   周易喜欢养植物,也喜欢一些不会带来太多麻烦的小动物,比如听话的狗,比如鱼。   他养过很多水生生物,从小时候自河里捕来的小鱼小虾到小蚌小蟹;大些时候,和一个同样喜欢养鱼的老妈,养了一些金鱼和捡来的乌龟;后来么,学习工作忙了,不再有这个时间,也就暂时将这个爱好放下了,但他对于这些水中精灵的关注从来没有放下过。   每次出去,碰到什么水族贩卖的商店,总要进去参观一番;即便在超市里,也能看着那些或活的或死去的海洋生物津津有味、啧啧称奇——内陆的孩子,总对海洋有些向往。   周易喜欢这些东西,但要说最爱什么鱼,却说不出一个好来,直到有一天,在一家酒店的大水族箱,看见一箱的鱼——并不是五彩缤纷的鱼,鱼身上,只有红、黑、白三种简单的颜色,但偏偏,白的,银白纯净,犹如刚落地的雪花,纯白而优雅;红的,比漫山遍野的映山红要红、比初生的日头还有璨,火红炽热的,似乎要从水里面烧起来,烧出一片霞光晕彩;黑色,是深沉的黑,也有清透的黑,但都是纯净的黑,毫无杂色的黑,虽然有浓有淡,却如同水墨的意境,在清透的水里生动了……   但这一次,周易就爱上了这种鱼。   他回去查了资料,知道了鱼的名字,叫“锦鲤”。   鲤鱼啊,不正是应当属于中国的鱼吗?红色,可以叫中-国红;白上的黑,是中-国的水墨画;纯净的白,是留白、是净白、是雪白,是禅境的空,是莲花开落的清淡……   周易当然知道最好的锦鲤来自日-本,但他相信,它们的族脉血缘是中-国的……   他也曾看见过红色的、黑色的、白色的乃至金色五彩的鲤鱼,但这些鲤鱼,色杂而难看,如同泥地里出来的暴发户,挺着个大肚子,支愣愣的敞开鳍背,怎么能游曳出锦鲤的优雅与闲致?怎么会有那样纯净的色彩?   周易还没有将这些小宝贝们逗弄够,外面喊声就响起来了。   “周易——周易——开种了!”“开种”,是种葡萄苗。   大湖两畔,近千亩的土地,周易都请人开垦了出来,去了杂草,划定了田亩,掘出了沟渠。   山上泉眼尽有,一条条的沟渠,如同一支支水脉,满满的萦绕、浸润着土地,稀释在其中的灵泉水,潜移默化的对土地进行着改造。   葡萄苗周易早已经发好了,从空间里运出来,摆放在屋后新建的大仓库里。   按每亩地一百苗算,近千亩地,几乎要十万苗,如果以周易最开始得到空间的时候那样,一个人慢慢的播种、慢慢的挖掘移植出来,可能累死累活几个月都不一定能将活儿做完。   幸好,自从在藏地意外得了那块乳白灵玉之后,空间扩大几十近百倍,也与周易愈发的融洽——很多事情,无需他本人动手,一个念头,便能将事情做完;细致得活儿做不来,但控制土地、移植树木这样的事,并不算难;即便这样,十万棵葡萄树的移植也让周易累得够呛——精神的空耗,比体力耗尽还要难受万倍——精神抽空了,几乎将他脑袋里的想法念头抽干净,什么事都想不起、什么活都干不了;明明四肢有力,却好似脱离了身体的掌控一样,软绵绵的使不出劲,只能躺在床上放空;可精力的充沛,又偏偏让他睡不着觉……   植树的坑,早就挖好了;土,在开垦的时候,弄得极为松软,只需将树扶正,将土扬起,压实了,一棵树就算种好了;秋天的雨水下来,连着渠中稀释的灵水滋润,连浇水的活儿也省了。   不过十数日时间,近千亩土地,尽植上了葡萄树——周易看着满地铺开的绿,擦了擦头上的雨水和汗水,任由泥水淌下,心中满是成就!   葡萄树苗还剩下不少,斜躺在地里,任由雨打风吹,不知道命运该往哪处流淌去。   周通摸了摸头上的雨水,看着多出来的葡萄种苗,若有所思,几次开口,又不知道该怎么说。   “你也想种?”周易看着周通欲言又止的模样,看着他瞥向倒在地上的一堆多出来的葡萄树的神情,不由问道。   周通有些不好意思,毕竟这是周易吃饭的家伙,不好觊觎,“我看这些苗,浪费了可惜……不过……还是算了吧,我怕种不来。”   话虽然这么说,或许是为了被拒绝的时候多些回转的余地而已,而有些意思已经在他的眼里表现出来。   周易葡萄卖五十一斤,一年就赚了千多万,谁不眼红?没人提起,一是人家吃饭的家伙,不好提;二是怕其中有什么关键的技术,一般人种不起来。   总的来说,不是没人心动,只是很多人都在等一个时机,等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出来。   而周通,可算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借着这当口,就把这事儿给提了出来。   “你准备种哪里?你家门口那块地,怕种不了什么吧。”   周通听见周易这么问,心中立时一喜,激动得手都发颤,知道事情要成了。他连忙答道“我准备在烟溪旁边开一块地,来种葡萄。”   周易听着他的答话,心中暗笑:这小子琢磨这事情,也不知道有多久了,直到今天才提,也真是忍得住。   他其实早有就葡萄树推广的意思。   毕竟,他这葡萄树已经形成一个品种,按他以往从空间里拿出来的植物相看,这类葡萄树,应该也是可以不依赖空间灵水而生存的。   这样一来,就缺乏了独有性。   既然无论如何都要流传出去,为什么不将主动权握在自己手里呢?造福乡亲,总比便宜了外人好罢!   当然,他也是有些小心思的。   作为一个神秘空间的拥有者,无论他种植什么,哪怕是种植完全相同的东西,利用空间灵水培植的作物结出的果实,必定要远超同济,这是他最大的底气。   其次,葡萄树从被人发现到培植成树,结出果实,按他的估算,没有空间的帮助,至少需要近十年的时间;而这段时间,他可以尽情的在家乡推广种植洞天葡萄,从葡萄树苗源头上,对种植户进行控制,统一种植与销售,依靠“洞天葡萄”这块牌子,迅速占有市场,打响品牌;以后即便出现同类产品,人家认准的,也是“洞天葡萄”。   以普通办法种植出来的葡萄作为中低档的消费品,以他自己用灵泉水,在洞天培植出来的葡萄,作为高端水果售卖,共同打造出一个农业品牌,这便是他的想法。   “洞天外面那一块?烟溪旁边?”周易听着周通的答话,疑问道。   烟溪,在平安-县,既是一个地名,也是一条水溪的名字。   这条溪,自来细细,从高山上流下,在山间缠绕,竟绵延出近百公里;因溪水上,常年生出水雾,如烟色,便称烟溪。   烟溪的源头地方,有一个乡镇,就叫“烟溪”;烟溪的下流汇流入河的地方,就是清山镇了。   而周通所说的地方,就是进洞天的那条路——从省道入洞天的口子处,进去几百米远,一条溪水潺潺的,自山间野地涌出,又不急不缓的流向另一个山坳地里。   别看从清山镇到洞天入口,走高速,钻山而过,不过三五里路,即便走省道,绕山而行,也不过八九里路,但沿烟溪水下,弯弯曲曲,缠缠绕绕,需走上十来公里路,方可到的。   原本的洞天、烟溪水边以及经过清山镇的那条河边,都是乡民居住的地方,田地尽有;不过,近十几年来,几乎所有人都搬到了镇上,田地自然也就荒芜了;如今只需重新开垦出来,倒也没啥问题……       第十六章 开眼界了   从洞天出来,下了斜道,到了瀑布下方,沿着碧潭溢出的汨汨清水往前走上千许米——细流清水汇入一条三五米宽的静流潺水中。   秋雨过后一层凉,浓云渐开,洒下一抹碎金,照在水里,将水色照透,浅溪水底的鹅卵石上,映出一道道潾潾的水纹光色。   不到半个指节长的小虾米,透明着颜色,无需隐藏身形,在水里一跳一跳的悦动;小盘儿溪蟹,将两只长螯收敛了起来,在石头缝隙里游走,与石色拌在一起,若非偶尔间躲藏的移动,几乎见不到身形。   浅水里的鱼很少,只能在非常幸运的时候,才能看到一两只“趴石鱼”;“趴石鱼”是土话方言里的描述,周易并不知道这些小鱼的学名,单从这土名上,很容易知道,这些鱼常年的贴着溪底的石头移动,稍有动静,便如箭射一般的插-入石头缝里,任你有四肢八臂十二只眼,也找不出它的形貌来。   这宽敞的溪水,在阳光里,升起淡淡的水雾,如烟色一般的,脉脉而起,挥之不去,知道的人便说,是“烟溪”了。   沿着烟溪往下,尽是河谷山坳,本来应该是农田丰茂的地方,但此刻已经萧条而荒芜,唯有那一栋栋隐于草里林际的荒屋,一幢幢黑洞洞的屋子,才诉说着人迹流淌。   虽然屋子荒了,没人住了,但还是有主人的;虽然田地长满了杂草,但在律法上,那还是农田。   周通跟房屋与土地的主人打好商量,将家里的用具和女人一起搬了过来;河谷一地的几十亩土地,也被他开垦出来,就等周易送来葡萄树苗了。   他在洞天的房子与土地,早被周易这个充满了小农意识的现代“土地主”,以葡萄树苗作为代价收购了过去。   至此,在洞天谷地之中,周易算是真正的“一统天下”。   当然,作为第一个种葡萄树的人,是充满了风险的——万一这葡萄树种不出来,那就得亏本了——也幸亏这山乡野地的,不需太多资钱。   早在葡萄出售的时候,周易就受人提点,建立了一个公司,称为“洞天果业”;对内,方便管理;对外,无论是交流、销售还是税赋的缴纳,都要方便得多。   周通的葡萄,在他初种的时候,就与周易签下一系列的协议:所产的所有葡萄,必须交由“洞天果业”公司一致对外销售而获取分红。   当协议资金都交付妥当之后,从入洞天的山道旁,沿烟溪水下百许米,一个河谷堆地平平坦坦的敞开,露出地底下滋养了太久而不得使用的肥沃土地。   土地被打成一块一块,如周易在洞天开的水土一般,挖了沟渠,引了山泉水来,萦绕着一块块方形的土地流淌,缠绵着,终于汇入烟溪水中。   黑黄肥润的土地上,一棵棵葡萄树扬扬而立,碧青的叶子,在风中飒飒,精灵玉爱。   因为是秋日种的,周易怕葡萄树坚持不到冬后,又趁人不注意,少许的在灌溉沟渠的水口处,放入了一股灵泉——想来是足够这些葡萄树儿熬过这个寒冬了。   周通的果林地刚侍弄好,便有一群群的人来打听、询问,也有种植葡萄树的意向——周易没有拒绝、也没许诺,只道再看看,到明年,看看周通这里种出来的果树长怎么样再说其他。   如他的父辈一般,他在很多事情上,也持保守而谨慎的态度;另一方面,也盼着周通赚了钱之后,待价而沽,更好谈条件。   他不是舍己为人的“英雄”,在某些应该争取、可以争取的个人利益上,周易原因花费一些小心思来争取一下……   秋日晴阳洒遍的第二日,洞天又迎来了一位客人。   张楚天,周易的一位同学,也是少数一直保持联系的朋友。   此人长脸胖身,挺着个大肚子,满身的福相,一看就是个能吃的货色。   前些时候,正是周易葡萄卖得火热的时候,他跑去海南旅游去了,几顿啤酒海鲜下来,直接抬进了医院,这才没有过来凑热闹。   张楚天的老爸也是个胖子,因为吃,做得一手好菜,直接当上了某大酒店的大厨,一下跃入高薪阶层,是大好事;可也因为日吃夜吃,不知怎的,吃出个痛风出来,这下子,大菜基本上是吃不了了,再在厨房里干-下去,对于一个大吃货来讲,那是比凌迟还要难受的折磨!   一气之下,辞了酒店掌勺,张家老爹将手上资金都拿了出来,开了一家蔬菜水果店——专为他自己这个痛风病人开的水果蔬菜店。   还别说,张老爹对于吃这一行,极有门道,即便是一家小小的蔬菜水果零售店,也被他开出花样来;因为为人厚道、蔬菜水果新鲜甘美、价格优惠,很快,聚集的一批客源,没几年,一家店面发展成为覆盖全市的十几家果蔬零售连锁店。   张楚天作为蔬果零售店的继承人,听说周易这个老朋友葡萄卖得红火,早就准备过来打探行情,看看有没有合作的可能;当然,也有来看看老朋友的意思。   他刚入了洞天,还来不及为山中景致惊叹,便被那一树树方成熟的桃儿给吸引住了;因为帮助张父打理蔬果的生意,让他对于各类果蔬的好坏,有十分直观的了解。   张楚天看着这几亩桃林,离着还有十余米的距离,张开的毛孔就呼吸到了桃子的清香,可见其香气之馥郁!   再往前几十步,眼看就走进了桃林里。   桃林被阳光笼罩,桃上的清露,缓缓的蒸发成气,蒸发出浓郁的桃香,香得人发醉。   张楚天眯了眯眼睛,终于看清楚了树上那粉顶红的大桃儿。   市面上的桃,好几个才有一斤,但这里的桃,每一个都有两个拳头大,几乎接近每季的桃王了——他估摸着,小的已有斤许重,大的么,绝对要超过一公斤的重量。   他舔了舔嘴唇,手不由自主的伸出,擦了擦桃儿上的水露,擦去桃上的莹毛。   他以为自己足够小心了,却不想,还是将桃皮擦皱,将皱缩粉嫩的果皮擦裂。   清润的果汁,带着前所未有的桃肉香气,沁进了张楚天的心脾之中,润入了他的心田。   “哦~~”喉口不由自制而发出的声音,连身体都打了个颤儿。   张楚天迫不及待的将桃子小心翼翼的放到嘴边上,就着破口,开始汲取桃汁——他打算先将桃汁儿吮吸干净了再吃桃儿,可是,不管他怎么吸,桃子内的汁液就好像取之不尽一般,流入他的喉口,在他舌尖上宛转流连,在他大胃里酝酿芬芳,让他整个人都沉醉下去。   良久,如同在一个幻梦中清醒,睁眼一看,不知何时,手中的桃皮整个都皱缩了下去,只剩一张瘦骨嶙峋的皮包核儿。   “味道怎么样?”周易笑着说道。   “绝了!”张楚天两眼放光,激动的说道,“兄弟,你这桃一定要分给我一些,我出一百,不一千块钱一斤,咱们价格好商量!!”   周易听得张楚天的话,愣了一愣,“一千块钱一斤?”他知道市场上有些水果价格很贵,也知道他这桃子无论滋味还是品相都是极品,但万万没想到,能卖出这么高的价格。   “兄弟嫌少?不是我拿不出更好的价格啊,只是,这不是,先拿回去试着卖卖么?放心,这价格还能高,只高不低!要不,你说个价?”张楚天急了,竟没有看出周易反应出来的意思。   他确实急了。虽然要继承老爹的产业,但他也想做出一些属于他自己的成绩。于是,他将目光瞄向了高端水果市场。   高端的客源,他手里还是有一些;但货源,却几乎少到没有。毕竟,真正高端的果蔬货源就那么一些,本来就供不应求,高价儿贩卖,不愁找不人合作。如果没有特殊的、特别的关系,怎么会轮到他?   “不是,我是觉得这个价格,是不是高了些。”   “没见识了不是?”张楚天眼一斜、嘴一歪,一脸嫌弃的模样,“你是不知道那些有钱人的生活——只要东西好,多少钱他们都卖;别说一千块钱一斤了,就是一万一斤,人家也不眨眼的!有些人啊,钱多的得找地儿花了!”   “而且,一千一斤的桃子市面上也是有的。丽水的雪顶桃,听过没有?这雪顶桃,长在雪山旁,寻常货色上百一斤;真正的好品色,上千一斤;一公斤以上的桃王,一万一个,还有市无价……”   周易被张楚天一番话给震懵了。   他知道的水果价格,上百块钱就顶天了。当初,葡萄价格被他定五十块钱的时候,他心里还忐忑着,生怕价格太高,万一卖不出去,可怎么办?   哪知道,世界原来那么的广阔,真让他这只井底蛙大开了眼界!   ah         a    第十七章 擂茶   “行,这些桃子,哥分你一半。”周易看着张楚天满是急切、渴望的眼神,连忙说道,“走吧,天这么冷,先去家里喝碗热汤。”   周易家里,一层很空旷,也没什么东西,就一张地毯、一张大案和几把矮凳、靠椅以及一些抱枕、被垫,一如日式的榻榻米。   两人脱了鞋进屋,周易将大门合上。光从顶上那一圈通透的玻璃窗照进来,再加上电灯暖照,倒不显暗。   “呵——你小子倒会享受。”张楚天进了堂厅,斜躺在地毯上,靠着矮几,伸了个懒腰,说道。   “哥现在有钱了,当然要享受享受,不然赚了钱干嘛的?”   周易打开电视,便往厨房忙活去了。   不多时,端着一个大锅出来,里面满满的青绿色汤水,茶叶的清香、五谷的醇香,混合在一起,香飘满室;腾腾的热气升发出来,将这片天地最后的寒意驱散。   “这是什么?”   “擂茶,听过没有?我们这里的特产。”其实他说是特产,并不完全对,因为在周边,很多县市都有擂茶,都说是特产;在远些的地方,客家人处,也有称作擂茶的类似存在。   “擂茶?”张楚天接过碗,看了看上面漂浮了绿色的粉-末,闻着浓郁新鲜的茶香,知道那绿色,是茶叶。他拿着小勺,在汤汁里面轻轻的搅动,从底上舀出渣来,瞧见了煮开的米花和花生还有明黄色晶莹的玉米。   他轻轻的啜上一口,入口微咸而鲜,满口的茶香,比一般的茶叶泡出来的水,新鲜了太多、香了不少;茶香还没过去,米的清甜就涌了上来,淡淡的,就是挥之不去;待汤落而“石出”,茶汤、米汤都随着汤汁的沉没,沉入洞墟深处,化作一股暖液,在胃袋里宛转,驱散了秋凉冬意,整个人也舒畅了起来,如同做了一个大桑拿,满满的是舒坦;口嚼了嚼被汤水淘箩的玉米花生粒儿,花生软爽,舌头轻轻一点,就在舌尖上化开,化作一滩泥水,包裹着舌尖口腔,冲逸出花生最原本的滋味;玉米被轻轻一嚼,如同一个小炸弹一般,弹劲明黄的外皮承受不住来自内外双重压力的挤压,刹时间炸裂开去,汁水迸溅的满口都是,玉米的甜蜜与清香,在这一刻,无法阻挡的充斥了整个口腔,并从口腔里强势溢出,充得满室鲜甜。   这个时候,张楚天才敢轻轻吐出一口白气,将被包裹久了五谷杂粮的香气吐发出去,整个人,也就放松了下来。   “怎么样?还吃得?”   “爽爆了!”张楚天说着,又往嘴里舀了一口擂茶。   周易见过很多吃擂茶的人,有本地的,有外地的,甚至有来自国外的,但总结下来,也无非是两类:一类人不怎么喜欢吃这样的“混合物”,觉得可有可无,但也不十分排斥,在乡人的热情下,勉强也能吃上一两碗;另一类人,则对此物一见钟情,一吃之后,一发不可收拾,一定要连吃七八碗,吃得满肚里汤水晃荡、肚儿浑圆,这才过瘾。   张楚天,无疑是第二类人。   说是“擂茶”,自然以茶汤占多,大抵是汤水滚汁,占肚子,并不饱肚子,一连七八碗下去,直到肚里货色难捱,张楚天这才作罢。   “以前怎么不知道还有这样好东西吃!”张楚天摸了摸肚子,仍旧意犹未尽,望着满锅茶汤,悻悻而叹。   “怎么做的?”对于一个吃货来说,他们对于一种吃的东西,每一部分都好奇,比如制作的原材料、做法等等。对于大吃货来说,见到一样美食,如果能回家自己动手做出来,那样的满足,是什么也比不了的。   周易从厨房里搬出个陶制的尖端向下的锥形物体和一根木制大杵。   “看到没有?这根-棍-棍叫擂槌,用山上的木头做的。”周易又指着下面的陶制物,道:“这个叫擂钵。”   张楚天看了看擂槌,又望了望擂钵,看着擂钵里面那一条条细细如年轮一般的槽路,恍然道:“是不是把米什么的倒进去,擂碎,煮熟就行了?”   “差不多吧。”做法很简单,也就是将东西丢擂钵里擂碎而后煮熟,但事实上,因为擂槌使用木料的不同,个人的手法区别、加料多少的区别、火候控制的区别以及材料带来的细微变化,不同的人,做出来的擂茶,完全就是两个味道,其中差别之大,任何人一吃就能吃出不同来。   米多则稠、茶多则香、花生分生熟,擂研看粗细,擂茶的秘诀,基本上就在这里面了。   擂茶,就跟某些地方的下午茶差不多——绝不仅仅是喝些汤汁,还有很多东西搭配,如酸黄瓜、泡萝卜、酸刀豆、泡蒜头以及各类用红薯制成的零食、花生、瓜子、炒米,等等。   在当地,这些东西统一叫飨料。   吃上一片酸萝卜,又能再吃两碗擂茶;擂茶吃饱了,吃点瓜子、花生、红薯片,说说话而聊聊天,休息一阵,肚子空了空,加点炒米到碗里,倒上一碗擂茶水,又能饱喝一顿,解个渴儿……   ……   下午吃过擂茶,感觉肚子鼓鼓胀胀,完全满了似得,但到了晚饭时候,却发现,不知何时,肚子已经被清空了,又咕咕乱叫起来,比寻常时候,叫得还要欢跃有节奏。   张楚天这样的胖货,实在受不得饥,从楼上跑下来,往大厨房跑去。   厨房里,肥蟹已经在火上蒸、鳝烧黄瓜汤已经出锅,一个蒜泥茄子却已经摆上了桌案。   “好香!”张楚天耐不住饿,偷了两根筷子,鬼鬼祟祟的在茄子上摸瞧,不多说,满满的一碗茄子就均匀的割去了一层。   “周易,快点,吃饭啦!”他稍微饱了点肚子,勤快的将碗筷摆上桌,将电饭煲里的饭铲松,装到饭碗里。   周易听得喊叫,感觉蒸笼里的东西差不多了,一个个整齐的码到大碗里,合着一叠叠佐料端了出来。   “哇——还有螃蟹!太丰盛了!”   周易人还没出厨房,一个胖影就跑了出来,抓了一只熟透的螃蟹,一遍叫着烫,掂乎着往案边跑。   等周易上桌的时候,这厮早已经扒蟹取黄,吭哧吭哧的吃得个不亦乐乎。   “这螃蟹不错,哪里买的?我也去弄点。”张楚天边吃着,一边嘟囔着道。   “自家养的,要觉得不错,走的时候,带点回去。”   张楚天听他说是自己养的,愣了愣,“你家的葡萄可是大大出名了;桃子我看过,绝对不比最好、最上档次的那一批差;不过都是种植,说你有天赋、说地力好,也正常,不过,这螃蟹是怎么回事?”   张楚天两只胖眼使劲打瞧着周易满身上下,似乎要找出的不同于人类的地方,直到周易被他看得全身皮毛倒竖,这才说道:“兄弟,你这可不好,将天底下赚钱的事情都包圆了,让我等小屁民干啥去?!”   “靠,有吃的还堵不住你的嘴!”周易笑骂道。   张楚天觉得嘴里有点腥腻,看着那碗清淡的黄瓜烧鳝鱼汤,舀了一勺进嘴,很快,将全部的涩腻冲淡,只剩满口清新。   他从来不知道,黄瓜和鳝鱼可以搭配的如此之好。黄瓜软柔,鳝鱼被除去了骨刺,只剩一张煮的焖烂的皮肉,在他口里化开,化作满口鲜汁,咋呼得他不要不要的。   “不行了、不行了,哥们,要不你**我算了……”张楚天捂着再一次撑满的肚子,愈发圆润的一大坨躺在地上,呻-吟着、叫唤着,望着那满桌子的菜,仍不死心的嘟囔着…… 第十八章 父子   张楚天的动作很快,毕竟,树上成熟的桃子等不得。   他跟周易商量好,吃过晚饭就跑回白沙,将早已打电话定制的一部分包装盒等一系列东西带了回来。   这边,周易早已请人将熟透的桃儿摘下。   桃儿皮极嫩极嫩、肉极软极软,自己吃的时候,不怎么在乎,但要摘下来,运到白沙去买,那就得小心小心再小心了。   但无论如何小心,桃子实在太软, 八 零 电 子 书 w w w . t x t 8 0 . c o m 比果冻还要软,吃得时候大好,但摘的时候,却发现不容易了。   不是每个人都想周易一样,经过空间灵水的洗礼,对于自己身体力量的掌控,达到一个非常的境界,能在摘桃的时候游刃有余。   以往摘下来的桃子,即便有少许的差错,可从摘下到卖掉,不过一两小时的时间,除了品相稍有影响,也没有大问题。但这次是要运往白沙去的,要上货架销售,从摘下到售卖出去,所经历的时间,肯定要长得多,如果破损,那影响可就大了,很可能,一夜之间,损坏的桃子就全坏了。   最后还是周易想了个注意:用锋利的剪刀,从桃子根部与主枝相连处剪开,而后用塞满了泡沫与柔软物的包装盒承接,包装好后,直接送到运输车上。   即便这样小心,在剪去桃儿的过程中,仍旧有十之二三的桃子受损,虽然大多数受损程度不大,但也只能就地消化,或者送亲人朋友了。   这次一摘,就摘下一半,其他还未熟好,还可以在树上挂上几天,吃起来更有滋味,汁水也更加饱满。   桃儿虽然不多,但因为重重包装的缘故,也是运了几车才运走。   张楚天将桃子运到自家果店仓库,便准备叫人来卸货,以最快的速度,将桃子摆到货架上,作为镇店之宝,高价销售。   他还有几个富二代的朋友,准备让这些人帮忙宣传宣传,拉拢一些高端客户。   他并没有打算告诉张老爹,准备自己独自做出一番成果,再去请功。   张楚天管理自家店面已经有好几年了,有些事情,还是可以做主的。   但是,这么大的动静,又怎么瞒得过他那个老爹呢?   货车刚入库房,张老爹就出现在他面前。   “爸……”张楚天看着张老爹突然出现,尴尬的叫了声。   “你这个小子,翅膀张硬了?百来万的生意,一句话都不说,自己就做了主?”张老爹看了看不断从货车上卸下来的货物,责问道。   张楚天本想应付几句,但他的注意力却一直在那一车货上。   他见一个卸货的员工手头稍微重了点,心疼的大叫了起来,“这么用力干嘛?我说了,里面都是软桃子,那可是一千块钱一斤的水一样的桃子,摔坏了你赔得起吗?”   要说张楚天平日里也不是一个跋扈的人,可他心疼桃子啊!   但看到卸货员工的力道,他几乎可以想象,里面的桃子肯定化成一滩水了。   卸货的员工也委屈啊。   他听了张楚天几次强调,一定要轻拿轻放;已经非常小心了,哪知道,只是稍稍重了一点,在货物落地的时候,发出了一点点声音,立时就遭到呵斥。   他不满的撇了撇嘴,但看张老爹这位真正的大老板在,积威之下,不敢反驳,嘴上应着,“那我再小心一点……”   旁边站着的张老爹,听了张楚天说“一千块钱一斤的桃子”,心下一惊——什么桃子这么金贵?   他听过丽水雪桃的大名,但即便是那雪桃,也只有少数的佳品能卖上一千块钱一斤,而且还是市场零售价,绝非进货价格——其中还有很大一部分炒作的原因在。   张楚天知道这人不服气。此时他也顾不得张老爹站在一旁了,直接打开了那个包装盒。   包装盒一打开,一股浓郁的桃香味,清新得让人精神一震,但张楚天却暗叫不好——洞天的桃儿,确实桃香浓郁,但绝对没这么个浓郁法。   这么馥郁的桃香从盒子里冲出来,只有一个原因,桃子坏掉了——桃皮损了,桃汁从里面流出来了,才会有这样浓烈的果香溢出。   他将里面的重重包装打开一看,果不其然——本来丰腴饱满的一个大桃儿,蔫了下去,桃皮耷拉着,包着桃核儿,桃汁流淌了大半个盒子,甚至逐渐渗了出来。   搬卸工见此情况,也作讪讪,但心里还是不屑道:“什么桃子,稍用力一点就烂成这样,这一车,还不知道得烂多少,赔死你!”   市面上的桃,因为运输的缘故,多是硬桃。即便所谓的“雪桃”,也是硬桃中的典范,而这样的软桃,市面上很难看到了。而软成这样的桃子,在场的所有人,别说见了,听都没听过。   甚至有人心里阴暗的想:不会本来就是烂桃子一个吧!百来万,买几车烂桃,还真是有钱人的做派!   张老爹听张楚天说是“一千块钱一斤”,便觉得张楚天不是被骗了就是疯了;再看那烂成一滩的桃,心更是往下沉,扑面而来的桃香,早已被他忽略过去,只剩下铁青的面色。   张楚天这几年来,看顾自家店面,兢兢业业,还是做出了一点成绩,即便此时心情不好,但张老爹还是不愿在员工面前下了自家孩子了面子,只静静的看着张楚天急切的叫骂着,亲自上手去卸货。   待几车货卸完了,其他人都走出了库房,满身大汗的张楚天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家老爹面色僵冷,冷森森的一直站在旁边看着他。   “爸,你怎么还在这里。你先去休息吧,这里有我就够了。”后知后觉的他,早将自己老爹忘在了一边,更没想到,张老爹冰冷如箭的目光是怎么一回事。   “休息?还休息?老子辛辛苦苦十来年攒下来的基业,就要被你败光了!你叫我怎么休息?”   “爸,你说什么啊?”张楚天愣了一愣,一脸的茫然。   他还不知道他老爹在说什么,甚至以为张老爹发了病,胡言乱语呢?   张老爹见张楚天一脸茫然,还不知道错在哪里的模样,心里更气,冷声道:“我问你,你老实跟我说,你前面说的,这桃子‘一千块钱一斤’,是真的?”   “是啊。”张楚天恍然,以为老爹觉得这桃子买贵了,正要解释,“爸,你听我说……”   “说什么说?!你说一千块钱一斤,这里这些货,往少了算,怎么也有几千近万斤吧?你在店里面支出上百万,怕是不够啊!?”张老爹脸色越来越冷,觉得自己这孩子,前些年看着还好,现在不知道干什么,不仅挪用资金,连谎话都不会说了。   张老爹现在怀疑,自己孩子是不是沾上了什么不该沾的东西,而挪用了店面的资金。他已经不相信,张楚天这个不算蠢的脑子,会被人用“一千块钱一斤的桃子”给骗住。   他越想越是这么回事。   “爸,这是我从一个老同学哪里拿的货。他那人钱看得淡,看我没有那么多资金,就先将货佘给我了。那一百万,也就是个定金。”张楚天还没说,周易担心他卖不上那价,亏了本,早跟他说,卖不好就不要尾款了。   张老爹愈发的不耐,冷哼一声道:“一千万的货,人家一百万给你了?张楚天啊张楚天,你未免太看得起你自己了吧!我看你是越活越回去了!合同呢?合同在哪里?给我看看!”   张楚天和周易关系极好,而且这单生意走得快,口头上协议了,竟没想去正经签个什么合同,此时被问起,自然诺诺不敢言。   张老爹看他样子,心中更气。   “这钱,你到底拿去干什么了,你给我说说!说不好,今天我就跟你耗着,别走了!”张老爹别看心宽体胖,可一旦涉及子女教育问题,就严肃起来。   此刻的他,看起来如同一只发怒的雄狮,毛发喷张,既怒且威。虽然张楚天自觉没有做错什么,但看得张老爹此刻模样,立刻回想起小时候的惨痛经历,不由两股颤颤,眼神也飘忽起来。   张老爹已经认定他心里有鬼。   因为身体的缘故,常年以素食为主菜的张老爹,脾气本已没有以往火爆,但如今,几年未发的火气,如同一座火山一样爆发开来,抓起一个木棍,当头就往张楚天脑袋上砸去!   张楚天没想到老爹好几年没发威,脾气竟比以往还火爆,大惊之下,连忙闪躲。   张楚天是躲开了,可张老爹一棍子还是落了地,正正落在堆满了包装盒的地上,一时之间,汁水肆意,满室桃香,冲天而起!   张楚天大为心痛。   他见张老爹举棍还要砸来,而他身后,堆满了桃子的包装盒,想要躲开,心里又不免生出几分犹豫。   张楚天累死累活找来这被他视为高端果品的桃子,接连几天都没怎么休息,一颗心就系在桃子上了;本来还藏着掩着,想等事情做出来了,给自己老爹一个惊喜,却没想到,事才开始做呢,就被张老爹好一番冤枉,根本不听他解释,拿起棍子,劈头盖脸的就是一阵打,心中的火气一上来,恨声道:“你来吧!照着我头上打!打死了再生个好的!”   张老爹满身的火气,早已随着第一棍下去,消失了大半,但此时听得张楚天这一句顶,火气又腾腾的升了起来。   火气虽然大,但终究没狠心一棒子敲开张楚天的脑袋。   “你还敢跟我顶嘴,真以为我不敢打死你是不是?”   张楚天知道张老爹那火爆性格,知道自己再敢来一句,自己老爹绝对会给他来下狠得。这样的教训,小时候就有不少。   他终究还是有理智,想着“好汉不吃眼前亏”,语气也软了下来,“爸,你听我解释一下,行不行?”   张楚天语气一软,张老爹也不是真想将这小子打死了事,于是也就借坡下驴,手里仍旧提着木棍,道:“好,我就听听你怎么解释。”   张楚天想了想,忽然觉得似乎怎么解释也与认定了他做了坏事的张老爹说不清;就在张老爹不耐的时候,库房外面一阵小风出来,浓郁的桃香扰动了张楚天的鼻息。   张楚天看着堆满地的包装好的桃子,突然一拍脑袋,从地上捡起一个包装,拆开了,捧出一个完好无损的桃子,送到张老爹面前,道:“你尝尝看,看看这值不值一千块一斤?比你吃过的那什么雪桃怎么样?”   张老爹一只手去拿桃子,手稍微用了点力,稍有韧性的桃皮耐不住这一抓,直接陷了下去,清澈的桃汁和明黄色的桃肉,随之涌出,桃香儿愈发的浓烈起来,沁得张老爹满肺腑的津香。   此时的他,才发现这股桃香如此的诱人,即便只是这么一闻闻,就将他口中涎水给闻出来了。   一只馋虫自他舌-口底下爬出,贪婪的嗅着空气里弥漫着的桃香味,不断催促着他将桃子吞入腹里。   他另一只手将破损的桃子接住,顾不得满手的狼藉,大嘴就往晶莹明黄如琥珀般的桃肉舔去。   桃肉如果冻,但比果冻要细腻得多;如有实质,可一接触口舌,一触碰到口里津液,顿时间便化作一泓清露,调皮的将他口舌戏弄,待口舌还远没有享尽它的香甜滋润的时候,又滑入喉口之中,直下十二重楼,入了那五谷轮回之所,这才真正的化开,融入张老爹身体各处,为他全身上下亿万个细胞,洗了个实实在在的桑拿浴。   “嗯~~”一声微叹从张老爹口中发出,“没想到,这世上,还有这样美味的桃子。吃上这一口桃,也就不枉活这一世了!”越是他这样识货的人,越能了解这桃的好。如是清水镇那些乡人吃这桃,只会觉得好吃,想要再吃,但真正好到什么程度、价值几何,就没个打算了。   他看着手中仅剩的一张桃皮和一个桃核,摩挲了一阵,也不在乎这手里狼藉,只声叹道:“难道是天宫里掉下来的蟠桃?”   张楚天看着张老爹的模样,胖脸上也绽出笑容,如同一朵大大的菊花,笑声问道:“爸,你看这值不值一千块钱一斤?”   张老爹横了他一眼,“猪脑子!这东西是一千块钱一斤能买到的?传说里面西王母的蟠桃也就这样了!”他肯定道。   “这好东西,一万一个都便宜他娘的了!”   “有这天赐的蟠桃在,这次,老子要干一场大的!”张老爹满身精神,如同年轻了十岁,眼里再次闪现出熊熊的火光,将整个仓库照亮……   ————   感谢朋友“爱的欲望”的打赏支持!   ah         a    第十九章 序幕   张楚天离开不到一日,又以更快的速度返回洞天。   他摘了个桃,囫囵的吃个干净,喘了一大口气,吐出一口疲累,这才说道:“兄弟,这次真要干场大的了!”   “怎么了?你不是说要叫一群富二代过去,卖上千多块钱一斤的天价吗?那场面还不算大?”周易笑道。   他其实并不在意这些桃子赚多少钱。   之所以卖给张楚天,让他去操作,全是不想泼了这位老兄弟的冷水;如果能为这位老同学、老兄弟的事业,助一把力,那他就很高兴了。   周易看张楚天吃完桃子,丝毫没有往日的爽快,婆婆妈妈欲言又止,不由奇怪,“有病啊?有什么话不能说的?还是桃子已经赔光了?这么快,不会吧?”   周易其实想的是,会不会运输途中出了问题,桃子全烂完了。不过看张楚天样子,又不像。   张楚天磨蹭了好一阵,终于从身旁的背包里拿出一叠白纸,“你看看这个。”   周易结果那叠纸,仔细看去,俨然是一纸合约。   张楚天看着周易翻看着合约,微微皱眉的模样,不好意思的道:“兄弟,我知道你是支持兄弟我的事业,信任我,才把这桃子交给我卖的。”   张楚天别看粗头大脑,却不想情商还听高、心思还挺细,早已经看出了周易对卖桃子的不以为意。   他生怕周易心里起了隔阂,掰开了解释道:“按我的想法,本来也没有必要签这么个合同。毕竟货源都在兄弟你手里,那可是蝎子拉屎,独一份,怎么弄都赚钱,签个合同,效用也不大;不过,我家老子看上了这桃子,准备把家产全丢银行去,弄点钱来,全捣腾你这桃子了——这一下子干得有点大,所以才……”   周易听他一说,古怪道:“你家老爹要将家产全投到里面?卖个桃子,要这么多钱干嘛?”   “嗨!我老子心比我可大多了!他说这桃子是西王母降下来的蟠桃,没卖上一万块一个,就算亏了。”   “要我说,兄弟你这桃子,一万块一个,对于那些有钱人,也不算什么。但短时间内,要卖上这么个价,怎么能没点投入呢?”   “炒作?宣传?要这么多钱?”周易可知道张楚天家的资产,不算他家其他产业,单单那些卖果蔬的连锁店门店的价值加起来,再往少里算,怎么着也有几千万。   “我爸说要干一场大的,要请一些大富豪大明星过来——我家连住的房子都填进去换钱了——如果亏了,兄弟你可要收留我啊!”张楚天对周易的桃子有底,但对于张老爹这么干,心里还是没底,接着这个话头,半真半假的说笑道。   周易看了看合约,考虑了一阵,才道:“这合约我可以签。不过,我只能保证独家供应,不能保证能供应多少。毕竟,这桃子树不是长我身上的,谁知道他明年结多少果,万一再来个天灾人祸的……”   “还有,这违约金,一亿,是不是多了点?”   “不多不多,兄弟你这桃子,何止值一亿?我敢保证,事情要是成了,你想违约,绝对有一竿子人帮你付违约金;如果事情成不了,那这合约就没啥用啦~~”   周易看着一向开朗乐观的大胖子,乐呵中带着些许担忧,眼底的青色,显然一晚上没睡个好觉——张老爹全副身家的投入到桃子项目上,带来的压力,也压到了张楚天身上。   周易签下了合约。   他看着张楚天劳困不已,又偏偏睡不着,颇有些坐立不安的模样,不是这个那个电话打过去,指手画脚一阵,好似忙碌不已。   他想了想,最终站起身来,往屋里走去;准备拿点东西出来,给这个老兄弟的事业,再添上一把火,给些助力。   老友既然敢做,那他这个当兄弟的,没理由干看着不是?——毕竟,这对于他来说,也不过举手之劳——一旦事成,他也算坐享其成了。   “天别,到屋里去,我给你看点东西。”   “什么东西啊——”张楚天跟着周易,往屋里走,做在厅堂的大案上,无聊的喝着茶饮,等待着周易的“好东西”。   没过多久,周易从楼上捧着个大木盒子出来。   行动之间,微风扬起,一股淡淡的桃香自风里逸出,偷偷的溜进了张楚天的鼻息里。   张楚天全身一震,本来少许疲惫的精神,陡然一震,象吃了什么仙丹妙药一般,整个人精神振发、精气饱足起来。   “桃子?你小子还藏了好东西?”   张楚天太熟悉这股味道了。这几天,他都在为这东西奔波劳累,到现在,又为这东西担心的睡不着觉,大心脏七上八下的直蹦跳。   他以为,周易那桃树上的桃,便是天下独一无二了,是那西王母偶然间在尘世留下的一株蟠桃树,却不想,似乎还有更好的桃。   难道周易真是将王母娘娘的蟠桃偷来了?张楚天不知为何,冒出这么个想法,心脏砰砰直跳!   又一阵香来,虽然极淡极淡,但却将他心中烦恼尽皆扫除,如同凝听禅音佛唱、又遇道家仙音,心思彻底的澄澈下去。   周易没有理会他,将木盒轻放在大案上,盒子小门揭开,一个如皮球大的桃子,陡然就出现在张楚天的眼里。   桃子还连着一根小枝,桃枝被固定在木盒顶上,也将桃子固定住,不使他与木盒周围接触。   张楚天知道周易家长的桃子的软柔——这么大一个桃子,更不得了,对于他这新鲜的摆放方式,倒不觉奇怪。   周易用剪刀在盒顶盖上一剪,将桃子顶端和枝的连接处剪开,手承接住桃子,放在一个巨大的瓷盘里。   他一手握着一把极薄的竹刀,张楚天还未看清怎么一回事,数道青黄色的刀影落下,浓烈的桃香,冲发出来,将整个房屋颠覆、将在场得两人包裹到窒息!   就在张楚天承受不住,浑然欲醉的时候,桃香陡然变淡,只剩下如丝如缕的一息,轻轻的、淡淡的,往张楚天鼻息里钻、毛孔里去。   这个时候,他才发现,不知何时,他全身上下,都如同被彻彻底底的香浸过一样,充满的果香;万千毛孔,如被什么神秘的东西疏通了一般,尽情开放、吐纳呼吸;整个人,也愈发的宁静下去,寻常日了,所思所想的事物,全都抛诸脑外,只剩下一刻纯纯净尽的本真。   这样美妙而难以道说的境界,只持续了一个刹那,很快,张楚天就醒过神来。   等他睁眼看去的时候,偌大一个桃子,真个是王母宴上的千年蟠桃,早已经不复原初,被连皮带肉切成一片一片的,如花似的绽开,只剩一个小半个拳头大小的滚圆桃核,在盘中滴溜溜的打转,敲出珠玉鸣珮之音。   张楚天看着被分开的桃子,愣了愣,“你把她切开干嘛?”   “桃子不就是吃的吗?”周易奇怪道。   “可是……可是……”张楚天可是了很久,不知道该说什么,看着周易将桃肉分入自己的盘里,拿勺咬着吃起来,满口的桃香,也忍不住吞了口口水。   桃子并不是普通桃子一样的白肉,也不似周易种在外面的桃子一样的明黄色汁肉,而是碧绿莹莹的,如绿叶,更轻盈;如碧潭,更灵动;如碧玉,却更清澈柔软……   张楚天终于忍不住,还是拿勺吃了起来。   他吃得很慢很慢,远不像以往的饕餮,好似品味着什么绝世希珍;不只是品尝,更带着对某种圣物的崇敬与尊崇。   “崇敬”,周易并没有用错。此时的张楚天,如同朝圣一般的,品尝着这人间,不,是来自某个神秘空间的至美之物。   等他将小半个桃子吃干净了时候,天色全暗下来。   虽然没有吃饭,但张楚天不觉得饿,只觉此刻无论吃什么东西,都是多余的。   他感受着嘴里久久未散的味道,金液自喉口流出,每一口吞下,肚里都暖融融的,如同又吃下了一个鲜香甜美的大桃子……   ……   一夜易过。   晓风拂月。   鱼肚白的天际,吹来一股清风,带着山间独有的味道,带着清晨的薄雾,将屋中睡人吹醒。   张楚天伸了个懒腰,全身啪啦一阵香,感觉精神前所未有的饱足,浑身暖洋洋的,没有半点刚睡醒的僵硬不适。   这样的感觉,多久没有了?   他只记得,很小很小的时候,才有记忆的那几年里,午睡睡得最满足的时候,在暖阳里起来,才有这种感觉。   秋天是冷的、晨风是凉的,高山洞天,更带着外界未有的寒气,但张楚天觉得自己全身上下,无一处不好,无一处不舒坦,无一处不是暖烘烘热爽爽;行走之间,感觉身体再健朗不过。   感受着这一切,他又想到了昨夜吃的那个桃子,口中的涎液不由自主淌了下来,可惜,这一次,只有脑中的回味,再也找不到桃儿的真味。   那,似乎是一个美妙的幻梦。   事情还有很多,他准备走了。   他没有提起昨晚吃的桃子的事。   在他看来,那就是真正的仙物,不应该多做奢求的。   周易也知道他要走了,早早的沿着湖跑完一圈回来,清爽一身,拿着两只沉厚的木箱,等着他。   “你带走吧。”周易笑着说道。他没说这两个桃子,是给他干嘛的,但周易相信,张楚天会有想法。   箱子很沉,但这份礼,更沉。   张楚天知道箱子里装的是什么。   他不知道这桃子是什么培育出来的,但知道的是,绝对极为珍贵,如果拿出去卖钱,张楚天觉得,这是对她的一种侮辱。   这样的东西,本应是仙物,不应该出现在人间。偶然一瞥,便是偌大奇缘。   他懂得周易的心意,看着他坚实有力的递将过来的抓住木箱的手,沉默的接下……   ……   豪天大酒店,白沙最顶级的酒店。   张老爹以前就在豪天大酒店当大厨,因缘际会之下,认识了大酒店的老总,李鑫,亿万富翁,白沙市顶尖的那一批富豪之一。   “老张啊——怎么又兴趣来我这里坐坐?”李鑫和张老爹是老相识,看着张老爹这个久不登门的“贵人”上门,不由奇怪,试探着问道:“老张有没有想法再回酒店里做?你那手艺,我现在还想着呢!”   他说想着张老爹的手艺,倒不全是虚话。   “我是无事不登三宝殿,这次真有点事情。”他也不说什么事,就将提来的一个大盒子摆上桌,揭开盒盖,从里面又拿出一个稍小的盒子,从里面小心的倒弄出一个粉透莹润的大桃子出来。   “这桃不错!”李鑫闻着果香,赞道。   “老张啊,听说你做水果生意去了,今天上门,不是来推销的吧。”李鑫笑着说道。   “别管推不推销,李总,您先尝尝这桃子。”张老爹说着话,从桌上抽了张纸,在桃子上擦了擦,从袋里拿出一只密封好的吸管,撕开包装薄膜,稍一用力,插-进桃子皮里。   李鑫看着张老爹递过来的插着吸管的桃子,疑惑道:“这桃子,难道是用吸管吸的?”   “来,尝尝。”   李鑫看着张老爹小心的动作,也轻轻的捧过桃子,嘴就对着吸管吸了下去。   却不想,这一吸,当真就一发不可收拾,停不下来了。   张老爹看着不断蔫下去的桃子,最后只剩一张桃皮包着果核,脸上露出了笑容。   李鑫轻轻吸了一口,没想到,那桃子里的果肉,比果冻还柔软,请润润的,就入了口中;满口的桃香、满口的桃汁,如同灵蛇陡转,在舌-腔之间游荡,给口舌做了个大保健,爽得他直眯眼。   清流如水泻地,不黏不腻,静静淌着,从桃肉里出来,淌到他心田深处。   虽然是富豪,但创业不易守业更难,没日没夜的工作,让李鑫身心俱疲,但对金钱权势的渴望,又不断的催促着他往前往前,没有一刻停歇——富翁的生活,除了那些常人见不着奢侈品,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舒适。   但这“清泉”一入口,除了让人沉醉其中、难以自拔的桃香之外,一股灵流在他胸口激荡、不断游走他的四肢,让他全身疲惫暂且消失一二,亿万毛孔舒张,亚健康的身体,似乎有力了些;干涸的精神泉海,又长出潮汐来,世界都清晰了一下!   多久没有过这样精力充沛的感觉了?   早年的病痛,留下的暗伤,一日日深入骨髓,万金难愈,但此刻,清汁一入口,浑身就轻了十斤,干瘪的身体,也感觉饱满精神有了力道。   这不是来自凡间的桃子,是仙桃、是神桃,那些什么保健品、几十万一支的针剂,在这个桃子面前,连个屁都不是。   毕竟是周易用灵水生生养出来的桃子,确实不是“凡间”能有的。   李鑫久居商场,知道喜怒不形于色的道理,知道东西可买而不可求,避免被人待价而沽,但这一次,他目光微闪,直截了当道:“张老板,开个价吧,这桃,我要了。”   张老爹这次并不是来推销的。   他摇了摇头,笑道:“这桃,我说一万一个,李总买不买?”   李鑫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变成冤大头。他看了看摆着桌面上那几个装着桃子的盒子一眼,似乎闻到了清逸的桃香、温润鲜甜的桃汁,没有过多的犹豫说道:“可以。”   “哈哈,李总豪气——这桃子送你了!”   “我今天来,不是卖桃的,是想和李总谈谈这桃子的生意……”   没有人知道两人说了些什么,但一场关于桃子的盛宴,一场名叫“蟠桃宴”的高端宴会,悄然无声的酝酿出来,在某一个阶层、某几个圈子掀起轩然大波。   很多人蠢蠢欲动,对这场名叫“蟠桃宴”的盛会好奇。   顶级的豪富,无一例外,都成了这场神秘盛宴的贵宾。   底下的土豪、暴发户以及各阶层的商人、各界成功人士,虽然不知宴会到底为何而开,但因为有这么多顶级豪富的前往,均好奇不已,想要一开眼界。   为利而来的人、趋炎附势的人,想要扩展人脉搭上关系的人,削尖了脑袋往这场不知名的“蟠桃宴”里挤,霎时间,人潮沸沸、大宴一门难入!   ————   感谢“前世沙滩地”“人正红运”打赏支持!   竟然把我封面换了,也不告诉我一声,不开心……   ah         a    第二十章 桃会   山里,寒秋凉夜,清润自适。   周易坐着自己新扎好的竹排出水了。   远处的秋风吹起、湖边竹叶簌簌落下,落得碧水清黄,细纹荡漾。   竹排就在这样的风里、这样的竹叶中、这样的碧湖上面,缓缓的滑行,最后停在湖中,任由风吹来去,摇摆清静。   周易躺在这样的竹排,听着风声、水鸣、鸟飞、云动,一根钓线垂如水中,悠悠而过的鱼儿,看也不看上一眼。   山里的秋,格外的静;山里的夜,格外的凉;山里的月色,清清冷冷,来得太早……   与山中的清净不同,在百许公里外的白沙城里,一栋栋高楼大厦直插云天,这是万年文明的积累造就的奇迹!   车水马龙,永不休!这里,不分春夏秋冬。   豪天大酒店,占据着这座高楼林立的城市里、最高的那几座大厦中的一座。   夕阳未下、月弯儿上了楼,将大楼玻色照得光耀淋漓,照出一个灯红酒绿的世界。   平日里难得一见的豪车,在这时候,驶入豪天大酒店的地下停车场;整个停车场,在这一刻,演绎出一场盛大的车展。   真正的盛宴,绝不会在这样阴暗空旷的底层。   在豪天大酒店最高处,那个一览众生小的地方,灯火辉煌,无数豪商雅客,觥筹交错,亲密交谈。   很快,这里会有一场盛大的宴会。   但实际上,对于大多数客人来说,这个时候,才是宴会的重点,至于之后那些可能带来惊喜的东西,倒成了次要。   舞台上,平日里难得一见、万众瞩目的歌星、明星,在这里,却成了最好的背景与陪衬。   天色愈发的暗了,但愈发的衬得这顶层的灯火辉煌。   即便什么都不做,站在透明的玻璃窗边,举头看着近在咫尺的清月,低头看着忙忙碌碌的蚁生,也就不虚此行了。   大人物们,都喜欢站在这样的地方,御酒揽风,虽然他们还是很清楚的知道,他们不能永久的待在着高楼上,他们也只是那蚁生中的一员,终究还是要为生活奔波、为生命忙碌,终究还是要脚踏实地……   热闹过后,月入中天,宴会终于进入了正题。   随着主持人一番话落,一个巨大的水晶玻璃罩,照着一个如人头般大小的桃子,随着推车的移动,缓缓的进入灯光聚会的地方。   全场的灯光暗了下来,一道红灯罩下,整个水晶罩中的桃子显出赤红如血般壮烈的色彩;一道蓝光打出,桃子顿时莹澈胜水晶,细细的毛发,纤毫照现,耀出十色五光;一道强烈的白光照现,刹那间,万顷碧波将众人笼罩,无穷的绿意,如生命之光,自那“桃灯”中涌出,也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很多人觉得,这股绿光,照得人极为舒服,整个人都安静清宁了下来,竟有一股淡淡的桃香,似从光中来去,慢慢的渗入人的鼻息之中……   所有人都以为发生了错觉——没人相信,舞台上那个桃子,是真的桃子。   没有这么大的桃。   没有这么绚丽、耀目、竟然能在灯光下光彩变幻的桃。   这是张老爹一个无意中的发现,却成了“蟠桃盛会”最好的开场式。   “很多朋友,不知道我们这个‘蟠桃会’是干什么的。但我要说的是,这场盛会,如同它的名字一样,就是一场“蟠桃会”“品蟠桃的盛会”。”   “品的是真正的‘蟠桃’!”   “如果这个世界真有神话传说里的蟠桃,那只能是我面前这个!如果这个世界没有蟠桃,那么,现在,你们面前就是!”张老爹贪婪的嗅着张楚天带回来的这个来自于神秘空间中的桃子,异常激动的说道。   正是因为这个桃子,让他将蟠桃会的流程,临时改变,并亲自上台讲说。   李鑫作为张老爹的合作伙伴,自然知道整个大会的流程——此时的变动,让他眉头微皱。   他看着张老爹,看着他面前的桃子,皱着眉,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他有些不敢相信,那么大个桃子、那些光彩耀人的桃子,不是艺术品,竟然是真正的能吃的桃。   他不相信。   在他看来,先前吃到的桃子,已经是天下第一了,如果还有更好的,那就如张老头所说,只能是天上王母宫中的蟠桃!   张老爹看着台下众声异议,没有多做解释。   他知道,有些东西是不需要解释的,也是无法辩驳的。   不管你心里想的是什么,但那个东西就在那里、那个你想象不到的事物就静静的立在哪里,沉默的接受着任何的质疑。   它的存在,已经让任何的声音无力。   张老爹在水晶盒上一转,偌大一个晶莹剔透的装扮,如花般绽开,绽开的是一朵清透的荷;而那颗仙桃,就立在水晶荷花正中央的莲蓬上。   他的手抖了一抖,因为这个桃子实在太漂亮了,他无法用任何言语来形容这个依旧带着碧叶、莹着清露的仙桃是怎么样一个美妙,或许是一种深藏的气质的透出——一个“美”字,已经显得唐突而单薄,单薄得他不忍下刀。   香,不浓,极淡,却静静的,将这个宽阔的会场覆盖,让整个宴会也静了下来,难得的在灯红酒绿之中沉静下来,等待着那判决的一刀。   这股清香,更温柔的抗拒着张老爹,在请求他不要下那残忍的一刀——连张老爹都不知道到底是自己生出了幻觉,还是这桃儿真有灵性。   终于决然斩下,碧桃残缺,露出清莹碧透的色彩,比祖母绿的玉石还要清澈的绿、耀眼的绿!溅出的汁液,如同飞溅的鲜血,显得残忍而决绝,让在场无数人,都觉的不忍而突兀——他们忘了初衷,只是在想,为什么要下刀呢?   一股奇香,从碧透的桃肉里涌出,无穷无尽,将整个封闭的空间笼罩,罩得人透不过气,似乎是这仙桃最后的反扑,是诅咒。   不过,她始终是善良的,善良到即便被人割去食肉,终究还是不愿意伤害生灵,她愿意奉上自己的残躯,为些生灵们,带去一丝的纯净、一丝的善意与一丝丝的灵动。   不知为何,已经没有人说话了,有人贪婪的呼吸着空气中的气息、有人静静的注视着那被切割开来的碧桃、有人双手合十,放在胸前……一切,都沉浸在一种莫名的气氛中,如同一场古老的仪式。   碧桃被分割开了,每个碟子上,薄薄的一片,但即便这样,也不是每一个人都能享受到这灵物,或者说,只有极少数的一部分人能享受到这灵物。   张老爹只从孩儿口里听说了这东西的滋味,却没有尝试过。   他小心的舀起一小勺肉-汁,任由汁液在浸润,也不知是何时滑入喉管之中、滑入胃袋之中、渗入身体与灵魂的深处……   如同在祈祷、如同在圣行,所以人都安静着。   吃的人,静静的,一丝丝的舔舐,感受着其中的美妙,任由汁液浸润;没吃到的人,闻着那股不再浓烈,但丝丝缕缕钻入鼻息的香,也不羡慕,就这么看着——他们也是在“祈祷”啊!   一个桃子分吃完,谁也不知道到了什么时候。   平日里争分夺秒,时间就是巨额金钱的他们,出奇的,享受着这静静流淌的时光,将这灯红酒绿里,看做那山中仙府,难得的沉下心去,感受着城市的灯火、感受着月色的浩淼、感受着星辰的暗淡、感受着人事的迷蒙……   一场盛宴,到此,突然的静了下来。   与所有人想象的不同,但却让所有人都生出满足。   这样的气氛下,后续的拍卖会无法进行下去,但对于张老爹来说、对于李鑫来说,对于在场的所有人来说,都已经足够了……   ……   与往日的喧嚣不同,偌大一个盛会,如此美妙的事物,未必会震惊世界,但一定会引起足够热烈的讨论,会引起那些八卦者、虚荣者炫耀式的述说。   但这都没有。   一切一如往常,好似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所以的与会者,不知为何,都保持了沉默,似乎在用沉默保护着什么、守护着什么。   盛会上的明星,依旧那么耀眼,依旧被众人娱悦,但带来最大震撼的“蟠桃”,却消失在众人的话头里,丝毫不见。   所有人,包括那些与会的记者,那些请来缔造声势的人,都消掩了声息,沉默了。   碧桃的香味,萦绕在所有人的鼻息。   但是,不知为何,所有人都觉得那一场宴会,不那么的真实,一切都在虚幻里,每当他们诉诸嘴巴的时候,总觉得,不知道该怎么说的好,心里空空荡荡。   虽然没有像预期所料的,引起偌大热潮,但张老爹却不以为意,因为那些与会的“沉默者”,包括那些模特明星们,都打来电话,抢购张老爹手里的桃儿。   桃子看着很多,价钱也足够贵了,但没有人想象得到那些人手里有多少钱,那些挥舞着支票的人,又多么的疯狂。   桃子从一万,提到五万;从发售,到限量;谁也不知道,这么一个小小的桃子,为什么会引起这么多人的疯狂。   世界上终于没有不漏风的墙。   天价的桃子,终于走入了大众的视线。   有人觉得五万块钱一个桃,实在太贵了;但对于某些人来说,却嫌桃儿太少了,根本不够卖、不够分、不够吃的。   无论这场风波多大,因为桃子稀少,早被订购一空,找不到实物的所有人,当做一场谬谈,将消息埋没的信海里。   一场风暴,还没开始,便已经诡异的、平静的消失……   ————   感谢“JC8888”打赏支持!   每天写几千字,发上来,看有这么多朋友在看,好有成就感!       第二十一章 打秋风之洞庭见闻   周易看着存折里那一连串的零,已经不再惊讶。   这钱,来得太快太容易,只适合闷声发大财。   外面因桃子带来的风波,从某个层面圈子传出来,已经小了很多,越过群山万野,到达这个僻静山乡的时候,只剩些许涟漪。   无人将五万一个的桃子,与洞天之中,任人采撷的桃儿结合在一起。   这里,依旧平静着;不平静的,只有一段数字的变化。   这个世界,不乏消息灵通的人。   有媒体人不知从哪里找来周易的电话,打过来说要采访,都被周易以“你打错了!”婉拒……   几百公里外,一辆宽大的青绿色越野车,在浩淼烟波之上奔走。   一平碧波,无穷无际,水波浩荡而起,无处不在的淡雾笼统,让人无法知道,这宽阔的水面下,到底隐藏着什么力量、什么样古怪神奇古老的生命。   就在这水面之上,不知从何处,架起一条长桥,如一条白色蛟龙,滕浪而走,飞滔而行,在这波澜四起的湖面上,将万顷碧波平顺。   周易和表姐夫钱良就开着那辆越野车,在这湖面上驶过、在这巨蛟上奔行——这样广阔的天地,这样宽广的水面,让任何一个第一次见到的人,都傻眼。   飞鸟如烟,八百里洞庭,如今只剩一半,但依旧让人神迷目眩。   两人去往的地方,是周易住在洞庭湖边的大姨家里,也是钱良的岳母家,进行每年一次的打秋风活动。   洞庭,自古是膏腴之地,鱼肥米白,流脂万里,“掬水便有鱼,道旁是米乡”,说的便是这里了。   既然富有,免不了要救济一下“穷亲戚”咯!洞庭的大鱼肥厚、龙虾相润、水产遍湖,即便是水上的草,对于山里人来说,也是一道新奇的菜!   不知过了多久,两人还未从这湖水的广阔之中醒悟,车已经行到了陆地上。   没有到过山的人,无法想象那沟壑起伏的壮阔,无法知道,那云天之上的山峰里,是否真隐着神仙;而没有到过大湖的人,无法了解,原来内陆的水面,也能如此的宽阔——这并非大海的专利!没有到过平原的人,无法知道,原来大地是如此的宽广,确可以包容万物。   以往打抽丰,轮不到周易和他这位姐夫两个后辈,但现在,“大人事忙,小儿又长大成材”,也可担重任了!   第一次自己开着车在这平原的陆地上奔走,一条条的道路,没有山里的十步一弯——笔直笔直的,几乎看不到尽头,若非旁边偶尔凸显的树木、变化的景物,周易几乎感觉不到汽车的速度与奔驰。   “慢一点、慢一点,你太快了!”姐夫钱良偶然间瞥了一眼码表,看着指向“120”的指针,连忙叫道。   “这还快?!”周易有些不满。   开了太久的车,他的精神已经有些麻木,特别是对于车速的把控;他只感觉到了这条笔直的道路无穷尽。   “都一百二十码了!”开车的人永远不知道乘客的担忧。   周易瞥了一眼表盘,也愣了一愣:感觉半天都没前进多远,怎么会有这么快的速度?——这不是高速,只是普通的两车道的柏油路而已……   大姨早已在电话里沟通,热情不已,但等两人到达的时候,却发现,这大姨的屋门敞着,屋子外面,却看不到一个人来。   “难道走错地方了?”两人想到。   他们停下车来,听了听屋里的动静,只听到惊喝声、叫喊声、甩牌的声音,以及一声熟悉音色——“胡了!”   听着那熟悉的声音把牌一摔,道:“不打了不打了,我们家宝贝易崽子和钱良要来了!”   她话音刚落,一群大大小小十来个不知哪家的孩子,从屋里跑出来,见着两人,围着两人转悠,叫闹招呼着。   反正是亲戚,但因不常往来,周易只认得寥寥,含糊应付;倒是钱良过来的多些,也显得热情得多,一个个招呼着名字,手里发着果糖。   两人提着大袋小袋从车上下来,进了屋。   说是打抽丰,事实上,更多是一种物质与情感上的交流。   湖区的鱼米水产,在山区都难得一见;但山区的山珍野味、上好的红薯干笋,带到湖区来,也是一道好菜。   “哎呀——怎么带了这么多东西!”大姨胖脸上笑着,看着两人大袋小袋的拿着下车,惊讶道。   平常周家来人,也带些东西过来,但比之拉回去的,要少太多。所以有看见周家从洞庭湖边回来的人,都说:“你们是出去‘打抢’去了吧!”   但今年,周易在山里,各货色都有备得,诸如腊肉、黄心红薯、板栗这些都有,也是湖区不容易见的,就带了过来。   两人一进屋里,暗淡的堂厅里,首先看到的是上面挂着的一条条小有半米,长有米许的大鱼以及各色水产肉类。   视线从长吊的鱼肉往下移,是堆放在墙角的各类蔬果以及采回来的棉麻湖藕等物,看起来杂乱无章。   视野再往前收收,不知何时,堂屋里摆上了一张大桌。   两人往上面一看,心里俱自哀叹一声,“苦也!”   吃饭不是上刑,但对于两人来说,亲友不能抗拒的热情,加上那满桌鱼肉,简直比刑法还吓人。   周易刚坐下,大姨就夹了个大鸡腿到他碗里。鸡腿确实大,是连整条腿骨剁下,至少半斤重!几乎小半只鸡的重量都在这里。   另一边,大姨夫又热情的夹了块放了辣椒粉的肉——他知道周易不吃肥肉的,还特意夹了块最好的素肉,非常客气的放到周易面前的大碗里。   可是,那一块肉,整整有成人巴掌大,是怎么回事?   幸好周易现在“肚量大”,还吃得,不像旁边表姐夫,明明心里难受着,却还要装作愉快的样子,将东西硬生生的往嘴里塞,看得周易都满心不忍。   他咬了一口肉——是肉的味道,油脂满口,有盐,有辣椒的辣味……好吧,应该有的味道,一丝不差,但朴素的做法,让你不能有更多的奢求。   二表哥在周易家住过两年,知道他吃不惯这样的大!鱼大!肉,但他憋着坏,从如盆似的大碗里,夹出一块最大的,不比方才那块肉小,而厚度远远胜之的泛着淡红色的鱼肉,放入周易碗里,坏笑着道:“小弟,多吃点!”   周易勉为其难的接了,也回敬了二表哥一大坨!   即便是湖区的人,小一辈的,也不是那么习惯这些大鱼大肉了——这么大块,二表哥也只能苦着脸认下——这一顿别想再吃其他东西。   大姨看着两人兄友弟恭的模样,连连点头,笑着说道:“二子,等下吃完饭,带你弟弟出去玩玩啦!”   “周易你们不是喜欢钓鱼吗?”“还有划船……”   洞庭湖边,烟波依旧;近岸,无数古树从水里升起来,盘虬的根,用力的抓着一大块土,在水中自个儿建了个小岛,颐养天年;无数水鸟从树里飞出,白色的鸟羽从空中飘下,悠悠的,落入静水里,随着静静的水流飘荡,飘荡……   “哟——呵呵呵————”一声响彻湖面的叫喊从水的一边蔓延过去。   不多久,一群群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大白鸭子,从芦苇丛里、树底下、水草边,汇聚到了岸边,汇聚到呼喊着的声音里,排着长队,开始家去。   这个时候,太阳开始斜下了,照得湖边树影阑珊,照得那天上白鸟排排致敬。   周易看着天上成排飞起来,如同白鹤一般的鸟,但又似乎比想象中的白鹤小了不少,一句诗,突然落入脑中,“一行白鹭上青天”……   虽然是秋,但这洞庭之南的秋,亦能看到这样的鸟色。   周易随口道:“那是白鹭吗?”   二表哥没怎么念书,不怎么懂白鹭这样比较书面化的称呼,只按照平日里常说的话,道:“是鹭鸟。”   几人沿着河岸走动,不多远,人迹屋脊消去,露出无穷尽的荷塘与水塘。水色清纯,依稀可以看到黑色的鱼背的漾动;荷叶枯残,荷塘里的水,从水道边缘放了出来。   几人走过一道放水的水槽,正瞧见拥挤的水道中,一摊一摊,无数的小鱼在水洼子里结成团,相濡以沫,却无人撷取;周易甚至看到巴掌大的鱼,在泥面上,被太阳晒干。   “这鱼,不吃吗?”   “小鱼崽子,都懒得弄!”二表哥答道。   周易撇了撇嘴,直道可惜。他可喜欢吃干制的小鱼崽子呢。   “钓鱼吗?”二表哥看着鱼塘,问道。   “人家鱼塘,能钓?”周易惊讶道。   “钓条鱼,还有话说咯!”二表哥看了看鱼塘,咧嘴道。   听他口气,钓人家鱼,是给人家面子,如果还有什么说嘴,那就是“给脸不要脸”了。   这位二表哥自小打混,对家人好,但对外人,说话做事都很混账。   周易守着洞天千亩湖,钓鱼的事,不新鲜;钱良经常往周易哪里跑,也没这兴致,都摇了摇头。   几人逡巡一阵,看过这新鲜景致,消了阵食,感觉天色泛黑,开始往回走。   二表哥脑袋里转了转,又不知想出什么歪主意来。   他来到一口塘边,取了船,入到水中央,将人家吊在水里的网箱提起,一边贼眉鼠目的看着周围,一边从往船舱里扒弄着什么。   待船开回岸边,周易两人伸头一看,正瞧着十来个巴掌大的大蚌,被二表哥偷摸着往岸上丢。   他人也上了岸,摸出一个石头,往蚌壳上一砸!   “咔擦——”石灰色无光的蚌壳碎裂,露出五光色彩的内壁和蠕动着的白玉柔软的蚌肉来。   他在软-肉之中一阵掏摸,竟摸出十来粒粉耀耀、炫目光辉的不规则小珠子。   “珍珠?!”周易倒是第一次见到这玩意,不由惊道。   他摸着那一粒粒色彩光耀的珍珠,第一次看到这样生取出来的宝贝,不由迷目。   珍珠,生来就如此光彩炫目,不像玉石,须打磨方成器;不像木珠,需禅性方见灵;她就是天生地养、生灵孕育的真珠宝贝!   “我们偷人家珍珠,没事吧……”钱良看着手里十来粒宝贝,也不知值多少钱,傻眼又忐忑的问道。   “没发现,就没事。”二表哥非常确信了说道。   “这得值多少钱?”钱良摸着手里的珍珠,道。   “还没长好,又不圆,不值钱。”   钱良听说手里的东西不值钱,珍珠上耀眼的光彩,一下子在他眼里暗淡了下去,随意的抛弄着,全给了周易。   周易倒中意这些柔光四溢小精灵;亲手摘取出来的,就是不一样啊!他不懂珍珠的行情,可不知道,市场上卖的那些珍珠的真假好劣,但他知道手中这些,当真“比珍珠还真”!   他悄悄的偷藏了几个珍珠蚌,丢到空间灵泉漫溢出来的溪水河里,准备养着,看她能生出个什么来……   再往回走,路上,已经很黑,全没有城市里的灯火辉煌。   星河也变得耀眼起来,摇得湖水银光四溢!   一声怪鸟的叫声从岸边树林子里传来,好生渗人;两只眼睛,在树上发着森冷冷的光,带得风色阴冷。   “猫头鹰。”二表哥轻声解释着。   他从路旁悄声走进树丛,强光手电筒猛的一照,罩住那只站在矮树上的傻鸟一动不动,任由二表哥的魔爪落下。   二表哥不知从哪里掏摸出跟草绳,将傻鸟拴上,眼睛闪了闪,耳朵动了动,强烈的光柱笼罩住一只又一只或大或小的鸟,无一例外,逃不脱魔爪的侵袭,所有的鸟们,很快就成了“一条绳上的蚱蜢”。   这个时候,他们才恍然醒悟,尖叫着、扑腾着翅膀,但又怎生飞去?   不过半刻钟,二表哥牵着一大摞鸟,走了回来,一只只的指着,教周易认,“这是猫头鹰、这是黑叫子、这是红尖嘴、这是……”   周易看着那一绳上或黑或白、或红或绿,本来五彩艳丽的鸟们,在二表哥一抖一抖的手上“花容失色”,惊叫不已,不由暗道一声:阿弥陀佛。   他不知道这些鸟们里面,有多少所谓的“保护动物”,但这与他没太大关系——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自来如此……   ————   感谢“流年花似水”“妮若v”打赏支持!       第二十二章 年夜   往年鸡鸭鱼肉大袋大袋的往周家送,但今年,因为周易在山中开地,所获极多的缘故,周妈早打了电话,鸡鸭鱼肉一盖不要,只弄些水产和大姨自家种出来的大米就行。   大姨满脸的不高兴,提着一大袋鱼,一定要往车上放,直到看着轮胎都似乎蔫了一圈,这才作罢。   那边,二表哥姗姗来迟。   他提着四个麻袋过来,一个鼓鼓突胀,似乎放着什么硬物,剩下三个,都有生物活动的变化,周易似乎还听到了鸟叫声。   周易将最大的一个袋子打开,看见一节节刚从泥地里挖出来、洗干净,还沾着清水的白藕,小心的放在车后头;又打开一个口袋,里面是两只大鳖。   “野生的!”   二表哥说是野生的,就没错了。   现在这野鳖,是稀罕物;即便是守着一个大湖,也不容易得手;有人抓到了,一般也就自己吃,很少上市场卖的。   周易又打开那个疑似鸟叫声发出的口袋,看见里面蠕蠕动动一大窝,毛茸茸、光彩的毛色逐渐暗淡着、惊叫着抱团取暖的十数只鸟,愣了愣,“表哥,这里面,有保护动物吧。要是被抓了,就完蛋了。”   话这么说,东西他却笑纳了。   难得捉到这么多鸟,周易准备放到空间里去,给空间增加点生气。   最后一个袋子还未打开,二表哥就嚷道:“小心点,那玩意啄人。被啄到眼睛,就瞎了!”   “难道也是一只鸟?什么鸟要单独拿个袋子装着?”周易念头转悠着,小心将麻袋的打开了一个小口,正瞧见一张明黄色如有金属质地的长嘴从袋中射出,好不凌厉!   周易抖了抖袋子,将袋里的东西抖了个翻身,再次打开袋子,瞧眼进去。   白玉色似生毫光的羽绒慢慢张开,一下子跃入周易的眼帘,很快,整只大鸟,出现在周易面前——灵动漆黑的眼珠转悠着,羽冠胸饰一稽玉羽淡淡洒落,在灵动柔美之中,绘出一种高贵不群;长爪如碧玉一般的,单足独立,直直的与周易对视着,无有畏惧;一声清戾,如鹰似鹤,响彻这片逼仄的空间……   周易实在没想到,因着他无意间的几句话,二表哥竟然就给他抓了只白鹭来;看着他糟乱的头发和清明亲切等待他欢喜的眼珠,似乎说什么感谢,都多余了。   说实话,作为一个有文化有知识的十好青年,对于这个没文化的流氓大混混表哥,多多少少,还是有几分看不上眼的;这种感觉,曾经让他自以为的高人一头,即便随着人的成熟长大,这种自以为“高大上”的感觉渐渐的淡了下去,但毕竟扎根在心底,挥之未去。   但此刻,在这份血脉亲情之间、这份情谊之中,那淡下去的“高高在上”又陡然浮现,是那么的刺眼!   平湖微澜,为人送行。   平澈的地面,渐渐起了皱褶,山青了、水涧了,雨雾在山里洒落,地势又开始熟悉起来……   当一条条肉色青玉的大鱼、一挂挂肥瘦相间的长肉吊起,各类果蔬菜品摆满厨房厨架的时候,当一辆辆车、一群群人,向着心中的同一个地方赶去的时候——年味,就来了。   今年,洞天山中,格外的热闹。   这是周易收获的一年,成为“暴发户”的一年,也是喜庆的一年。   按往年惯例,周家过年,除夕之夜自家自过,或者一两家热闹点的搭伙过;到了春节时候,从大伯家开始,一直吃到小姑家去——每家做一天饭,直到初九初十,节庆气氛才慢慢淡下来。   今年不同,周易将所有亲戚请来,要在洞天之中,过一个热热闹闹的大年!   小年刚去,灶王爷才上了天,洞天之中,就张灯结彩了。   一张张红纸,被周易剪裁成合适的大条长方形,大毫一震,毫头如流水泻下,待再次挺立起来,抬眼望去,一条长联已然一蹴而就。   几条长联干透,挂在门前洞口,一下子,便人气昭彰、节气扬扬。   一个大大的春字,带着盎然的春-意与山中闲人之野趣,在笔下流淌出来。   春字倒挂,春到了!   按道,这些春联春字,应当在年后春节时才挂上,但周易为了节庆气氛,早早的挂在了门头,这下子,看去自然简约的门房,也终于有了些华彩模样。   年尾的最后一天,工作完了的大人长辈们,陆续到来;孩子们,早已经嬉笑着、奔跑着,来得更快。   他们坐着缆车,望着瀑布升平,看着湖水清漾,鲜艳火红的喜庆,给远山青湖带来了浓烈的温暖;人心,就不由自主的跳动、欢跃起来。   孩子们望着渐渐升高的缆车,有的蹦跳着,是胆大的调皮鬼;有的安静的看着,是内向的小朋友;有的躺在妈妈的怀着,闭着眼睛,不敢多看,是羞涩与胆小。   无论是胆大的、内向的还是胆小的孩子,一旦脚踏实地,又同一的闹了起来,看着缆车上下,新奇着,又跃跃欲试了。   周易提早请了几个年龄相近的兄弟姐妹过来,一张大桌摆开,一包包的饺子皮放在桌上,肉馅的、蛋葱儿馅的、香菇鸡肉馅的,各种各类调好的馅料分碗放置。   所有的人,都说笑着,手拿着饺子皮和一根筷子,忙碌起来。   作为南方人,很多人都是第一次包饺子,总是包出各种奇形怪状的东西来,让人评价、笑闹;待学好了怎么包的,人又觉得无趣而贪心起来,想要创造出一种更有意思的包法——于是,各种千奇百怪的饺子就出来了——正常一点的,如船形、元宝形、圆球形、三角形、椭圆形等;不正常的,如牛屎状的、风筝样的、蝴蝶形的、兔子形的、鸟形的,以及各种你无法形容形状的饺子不知从哪里蹦出来。   周易是大厨,是主厨,但没事的姑姑婶婶们,也到厨房里来凑个热闹,帮着做这做那——这些即将逐渐消失在历史长河里的传统妇人们,一辈子都在为子女为家庭为各种事情操劳,是停不下来了……   待周易将大多事情做完,所有的菜肴,都只剩最后一道工序的时候,人终于稍稍清闲下来。   “周易,你这房子新装修过吧。前些时候,看着可不是这样子——带我们去看看?!”一个圆脸、眯缝的眼的嫂子作为代表,说道。   这边话还没落,另一边,刚来的几个没上牌桌的长辈,屋里屋外的看了新奇之后,无聊的叫着调侃起来,“周易,你赚了这么多钱,怎么连电视机也没买个?难道是越有钱越小气了?”   周易一拍脑袋,想着自己忙疯了,也没怎么招待这些长辈,忙跑了出去,道:“电视机——有啊!”   他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个遥控器,手上一暗,一楼厅堂里的一块玻璃一闪,画面很快就清晰起来。   四叔家的小周浩正在玻璃窗下,趴着往外面望,突然玻璃颜色一遍,一个人影从玻璃里钻了出来,吓得他“啪”的一下,一个屁噔坐在地上,呆呆的望着那变化出电视荧幕的窗户,差点吓哭出来。   “哇——还有这么高级的东西——”几个姐妹叫了起来,“多少钱啊!”   周易笑而不语。   即便他现在赚钱了,但家里的一部电视,抵这乡镇里人家一套房子的钱,也显得奢侈了些。说出来,免不得要受某些略显保守而古板的长辈教训。   而即便亲戚,也是“不患寡而患不均”,少不得来点红眼病,又是“家长里短风波一场”,倒不如由人猜去。   周易领着几个刚来的嫂嫂和长辈,上楼去看“新房子”去了。舒适熨帖的房屋,总让人眼前一亮;不过简约的装扮,并没有让人猜出内里的豪华。   终究还是有识货的。   最开始叫嚷着的哪位圆脸眯缝眼的嫂嫂,走了一长路,看过房间后,躺倒在沙发上,感受着与众不同的柔软与舒适,连忙叫了起来,“哎呀——周易,你这沙发哪里买的?真是太舒服了!”   她摸了摸底下面料,感受着舒软贴切的手感,看着柔和的色泽,愈发欢喜。   这位嫂嫂眯缝眼上罩着眼睛,皮肤白净,显然生活还算富裕。   她往常就喜欢看各种家装。   她看着这沙发的颜色面料,以及设计形式,越看越眼熟,翻开手机,打开某个家居网站,找了一阵,终于从里面找出一张和底下沙发一个模样的东西来。   “周易,你家这个沙发,不会是这个吧……”她有些怀疑,因为这一套沙发,就近百万价钱,即便周易赚了不少钱,也没有这么挥霍的。   周易见此,也不隐瞒,点了点头,“当时候看着好,也没多看价钱,上手之后,才知道要这么多钱!”   “真是个‘暴发户’……”圆脸嫂嫂酸酸的道。   她又对着坐在旁边女儿说道:“看看你哥哥,知道读书的作用了吗?名牌大学出来的就是不一样,种田也随随便便种出几千万来……”   她女儿撇了撇嘴,心里想:鬼知道易叔叔地里怎么“长出金子”来的。人家清北的大学生,还有杀猪卖肉的呢,也没见多厉害!要大学生都这么厉害,华夏早已冲出地球了,哪里还有它美丽坚什么事?   不过,她心里对周易明明一个理科生,硬生生跑回来种田,还偏偏“种出朵花来”,赚得大钱,还是满觉得古怪的。   “莫非真像某些人说的,我们周家祖坟上真的冒青烟了?是爷爷保佑?”   “怎么就没保佑到我身上呢?”   “重男轻女的老古董……”   ……   周易也没想到,这么一件事,让这位妹妹想了这么多,甚至还想到那些老祖宗的“重男轻女”上去。   他如知道,定要哭笑不得。   当春节联欢晚会正是拉开序幕的时候,一大盆热腾腾的饺子也端上了桌,等一人吃上几个饺子,垫了垫肚子,这个时候,正菜也开始上了。   今夜里,共度除夕的,多了几个。   周小黑、周小黄、周小花几条狗儿,坐在小朋友们一桌,由周易领着,不断吃着自己碗里的饭菜;除了那狗身狗脑袋,几乎与人没有太大的区别,特别是当你注意到他们眼睛的时候,里面全是人性的感情与思考。   “周易,你家的狗,怎么也上桌了?”大伯笑着说道。   “这狗现在吃的,可比几十年前我们那时候要好!”四叔感叹了一句。   四叔打开瓶盖,满满的一壶果酒给周易这桌的孩子们倒上。   “汪——汪汪——”周小花三狗一同对着四叔叫唤起来。   “你们也要喝?”周家四叔试探着问了一句,却不想,迎来三狗齐齐点头。   “周易,你家这狗成精了!”他无奈的也给三狗满上果酒。   至此,三狗再次代替周易,成了这聚会里的明星,成了孩子们最好的玩伴……   一顿饭吃了好几个小时,当远处镇上零零散散的鞭炮声汇聚成一片轰天巨响的时候,电视里的人声已经听不见了——看了看时间,时针指向正上方,分钟和秒钟也开始去汇合。   屋外,本来漆黑一片的山野地里,无数小儿拿着各种小花炮在追逐、大闹,不时传来一声明亮的炸响,惊得山里的牛羊远远的躲了开去。   周易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大型花炮,走到湖边的平地里,离房屋远些的地方,燃了火线。   “嗵——嗵嗵嗵!”几声如鼓鸣雷炸,几个光点升上天空,炸开一朵亮色的雏菊;更多的花苞绽开,无数朵光火在天空中闪亮,一时之间,群星隐没,整片天地,成了光与火的盛宴。   所有人都走了出来,默默的看着这无数不断升起、不断炸开又不断没落的光色——逝者亦逝,无需介怀,唯有那在空中不断闪亮着的,才是我们需要把握的永恒……   镇里面,也有人看到了那一朵朵在山里盛开的烟花,看着那亮闪着的、几乎无穷无尽的光耀,一个个眼里闪着火光,心里的那颗火种,也逐渐被引燃……   ah         a    第二十三章 春和   春到,燕回。   当节庆的硝烟落幕,洞天的山境,又恢复了往日的清寂。   山里的雪色,还没完全化去的时候,一只只燕子,打破了天空的沉寂——黑色剪翼灵动翱翔,是春的步伐,是风的精灵。   几只燕子,在空中盘旋一阵,终于如同找到了家一般,在周易家里那原本的几个泥筑的燕窝里,居住了下来,叽叽喳喳的,好不热闹。   周易看着那几只明显肥壮一圈的燕子,认出了它们来,跟它们一个个的打着招呼;看着几个空着的燕巢,又露出担忧——为什么没有回来呢?是不是途中出了什么状况了?   并不是每一只燕子都会回到原来的燕窝里。   也有没找到家的、或者嫌弃老房子破旧的勤快燕子,衔着草泥,一点点的往屋檐下填充——很快,一个初具雏形的泥窝就显露出来。   建筑泥窝,似乎是刻在所有燕子们灵魂深处的技能,当他们学会飞翔的时候,当他们离开了父母的时候,这种技能就在他们的血脉里面生发出来——跟人类一样,这是一种传承。   无数的葡萄树,经过一秋一冬的霜打雪凝,又再一次生发出新鲜的嫩叶来,每一株树,都是生机。   山下,烟溪边,周通小两口看着发芽的葡萄树,终于松了一口气——当初跟着周易在秋日里这个万木衰竭的时候,种下“宝树”,心里还是有几分忐忑的,但如今的嫩芽,却如同希望的种子,照现了他们前面光明的路。   他们每日里,在每一个艳阳天里、濛濛细雨中,一棵一棵葡萄树看过去;看着这些葡萄树,如同照顾自己的孩子一般,它们一点一滴的成长,嫩芽的每一分舒展,都让他们两口子记在心里,充满了激动与生命生发的感触。   周通甚至拿出了一个相机,想要记录下这些葡萄树的生长状况。   与之相比,周易对于葡萄园的管理,就粗放得多——除了栽下去的那几日,除了十天半月在泉水眼出灌上一些空间灵水,任由它们随着泉水的活动,浸润入土地里面,撩拨着葡萄树的根系,其余时候,都放任这些葡萄苗自我成长。   一只只牛羊从山洞里钻了出来。   大羊带着小羊、头羊领着羊群,一群群不知从哪个地里走出来,在亲软的土地上尽情的奔跑,享受着春风荡漾、春意融融、春阳暖雨,享受着细雨的清濛,享受着地上经过一冬孕育后萌发出来的最鲜嫩的草芽。   羊群的数量,并没有因为周易的消耗而变少,反而越来越多了。   羊们在这片土地里,没有天敌;稀释的灵水,地里的牧草,保证了他们食材的丰富与体格的健壮,再加上土地开拓,周易不断从外面补充进来的羊——现在,洞天到底有多少羊,周易也只知道个大概。   说来也奇怪,这洞天里的牛羊,只有桃林里那一群,长得最健壮;接下来,就是桃林周围的羊了,体型要小上不少;再远些,虽然已经比同类大上一头,但远远没有桃林里那样惊人变态的健壮。   羊是杂食动物,什么都吃,比如树上的桃子、葡萄以及果树的叶子。   不过,第一批羊,经过周易的教训和树顶上那群鸡鸭鹅的修理,一个个安分守己,只盯着牧草吃用。   而后面的羊,又有第一批羊的教导,不再吃矮树上的叶子与果实。   不用问周易那些鸭、鹅怎么上树的,事实上,他也不知道。   他只知道,从鸡开始,所有的家禽,渐渐恢复了原本作为鸟类的风采,开始往天上飞、开始在树上作窝,开始如同鹰一样的,有了强烈领地、领空意识。   不过,很显然,他们的领地,相对于开拓的千亩土地,显得太小太小;另外的土地,又吸引了一批飞鸟前来。   白鹭,是最先到这山中来的鸟。   当先的一头白鹭,体型极大,有人高,比之寻常大鹤也不差半毫——长长的翎羽与胸饰在风中招摇,如乳白色的羊脂玉雕琢,在阳光里晶莹光色,显露出高贵不群的风姿。   她领着一群白鹭,在天上逡巡了一阵,终于在离桃林接近的地方,在接受到那些霸道的“鸡鸭鹅”的“先辈们”的警告之后,降落在一片葡萄林里,逡巡着,竟也划定了领地。   这只高傲不群的巨鹭,正是去年周易那位二表哥捉来送他的。   白鹭当高飞——被他总养在空间里,显得逼仄了几分,正趁着春日暖融的时候,将白鹭放了出来。   本以为有灵水引诱,早已“驯服”的白鹭,会在林子里安家,谁知晓,这白鹭在群山之中盘桓一阵,长鸣一声,冲天而起,竟消逝而去。   周易看着消逝的白鹭,心中怅然若失,却又不十分失望——鸟,就应该在空中翱翔、在万里长空自由,不应该被拘禁在牢笼里,不是么?   归根结底,还是他的空间小了点,无法容纳这样的精灵。   说小,其实周易的空间已经不算小了。   卖桃子赚得钱,除了少数被周易用来继续改善生活环境之外,其余的一部分,都被周易用来收购玉石去了。   如今的空间,几乎已经不比外面这洞天千亩土地小多少,但作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世界,还差了太多太多。   白鹭飞走不过几日,很快,竟领着一大群同样雪白的鹭鸟飞了回来,引得周易好生欢喜,竟从空间小溪里,引出灵水灵鱼来招待这群远方的来客。   他给这只鹭鸟起了个名字,叫“白玉”。   他抚摸着白玉的翎羽、颈腹,白玉顺从的低下了头,清鸣着,似乎在诉说着离开的几日里,那说不尽的思念与缱绻。   她的清鸣,是清脆清澈的,如环佩清鸣,并不让人沉迷沉醉,并不是那少女的呢喃,而是让人精神一振的环佩空鸣,是古琴之音。   不远处,白鹭群里,所有的白鹭看着这个接近的怪人,都发出焦躁不安的叫声,不断呼唤着他们的女王。   白玉不满的清鸣了一声,焦躁的鸟鸣终于低了下去,但还是没有鹭鸟敢于接近这个古怪的“猴子”。   她们并不是一开始就对这样的“猴子”抱着这样的戒备与警惕的,但经过一次次伤害之后,这种警觉终于刻进了这些白鸟的骨子里,才让她们生存到今日……   春时,是农忙的时候,周易再一次买来藕种,在空间里培育,在洞天湖边,种上了更多的各类荷儿——几能想象,到了夏日,这些沉默的荷种,会发出怎样清净而热烈的声音!   他还种了些稻米以及其他一些杂粮。   平日里,一个人的时候,他都直接从空间里取食。   但随着空间的进化,特别是那次乳白灵玉带来变化之后,空间愈发的惊人,里面的东西,已经不能轻易拿出来显于人前了,想想去年那次桃会上,那个大桃子引起的波澜吧——这样的仙物,偶尔出现,也就罢了;当大量的现出来,那就不太好解释了。   种上这些东西,为他每日吃喝打了个掩护;这些灵水滋养的东西,即便比空间里的差一些,也足够给亲人疗养身体了。   况且,他也总要找些事情做做不是?   看着地里的小东西,从萌芽到生长,到结果收获,那沉甸甸的金黄,岂不比黄金贵重?   ————   昨天早上出去,刚回。   天气骤变,注意防寒,特别是热水澡后,以本人为鉴!   另关于“加精”与“删帖”,绝大部分是本人亲自动手,但有一小部分是点娘脑抽,将加精的变成删除的,补不回来了;将准备删除的加精了,也删不了了……   最后,关于说本书缺点的评论,某些方面,本人接受,但这之后,怎么去做,是一个值得思量的问题,甚至很可能是下本书的问题——无论如何,谢谢你们。       第二十四章 葡萄酒   葡萄,除了作为一种水果,绝大多数人,想到它,更会想起酒,葡萄酒;“葡萄美酒夜光杯”的葡萄酒。   周易喝葡萄酒也有些时候了。   他喝葡萄酒,是周妈的影响。   不知道谁说的,葡萄酒有美容、安眠等等效果,至此,周妈就跟葡萄酒结了缘。   她一般是兑着雪碧喝的。事实上,她也受不了干红葡萄酒的怪味。   周易并不喜欢喝雪碧兑的葡萄酒,感觉这样的混合物,喝入嘴里,总有一种飘忽的酸涩之感,配合着雪碧的甜,愈发的凸显。   不过,没事的时候,他也喝上一些——不就是饮料么?   几年前的时候,也不知哪一天,周易突然看到一段红酒的介绍,说是“红酒配雪碧”,是最大的浪费!   他开始尝试着喝不加雪碧的干红葡萄酒。   周易喜欢酒后微醺的感觉,但白酒太烈,多数时候,他并不喜欢;啤酒轻苦,除了冰镇的,寻常不喝,但冰镇啤酒,更适合配着夏日里的龙虾、烧烤,到了稍冷的时候,就不适宜了;乡下自酿的米酒,大多不错,但能喝到的时候,太少;于是,红酒,就成了最好的补充。   自周易第一次喝红酒的几年后,他再次尝试着喝不配雪碧的干红,首先闻到的是,馥郁的可以将整个房厅溢满的果香;而后,举起玻璃杯,看到酒-色微漾——宝石红的酒液荡漾到杯壁上,又缓缓流下,正是那美人泪。   一口红酒入口,柔顺的口感,驱散了些许酸涩带来的一样,化作一颗颗滚珠落入腹中,这个时候,果香愈发的浓郁了,酸涩的味道,也变成一股淡淡的酸甜,引得津液直流,刷刷的往肚里去,满肚融融。   从这一刻,他开始欣赏葡萄酒,感受这种酒的内涵、文化,与她的生命……   周易在洞天种了葡萄,自然也免不得酿制一些葡萄酒。   他是第一次酿制葡萄酒,对于酿酒的事宜,仅有的知识,还是从生物书上学来的“酵母菌发酵,将糖类转化为酒”。   不过,既然的原理通了,其他的细枝末节,也就不用去管了。   他买了一些陶制的酒坛,在去年葡萄成熟的时候,将葡萄冲洗、去枝、捏碎,任由其在封闭的酒坛里发酵。   待发酵进行得差不多的时候,将酒液过滤出来,用酒坛重新装好还有些青涩的酒液,继续在溶洞里窖藏。   洞天,最不缺少的,就是恒温的溶洞。它们常年保持着十来度的温度,想来是藏酒的好地方——至少周易是这么想的。   被周易粗制滥造的葡萄酒,度过一冬,终于在春尽的时候,被周易这个“无良的主人”记起,从屋后某个不知名的溶洞里“抓出来”。   他有些忐忑的揭开酒封,就像一个不负责任的父亲,幡然醒悟,面对自己的孩子一样,紧张——他害怕看到的,不是他所希望的。   不过,运气不错,只是,在酒封揭开的那一刹那,他看到的是清澈的带着淡淡果香的红色酒液,而不是想象中的霉变腐败的奇怪东西。   他用取酒的器具,从酒坛里取出一吊红酒来,看着纯澈的红色,感受着微淡的酒香,不由欢喜。   轻轻尝上一口,温顺的酒液,没有半点的刺激,驯服的滑入喉口之中,如滚珠落盘一样自然而熨帖;本来极淡的酒香,在落入喉口的那一瞬间,就如同被引爆的炸弹,从酒液之中爆发出来——也不知道蓄势了多久才有这样猛烈的力量。   没有橡木桶,也就没有那样浓烈的单宁味道,似乎就失去了葡萄酒特有的陈年能力与生命的内涵,但事实上,并非如此。   没有人知道她经历过怎样复杂的变化,带着清淡而值得回味的青涩,圆润的流转在口舌之间,留下淡淡的清甜,冲出极端馥郁的果香,最后决绝的冲入喉-洞之中,只留下四溢的涎水与不断吞咽津液、回味美妙的人。   他将一整坛葡萄酒抱了出去,还没走到溶洞口,就碰见往溶洞里面走来的周妈。   “这是什么?”周妈看着周易搬着的酒坛子。   “我酿制的葡萄酒,准备给你尝尝。”周易说道。   “你酿制的?能喝吗?”周妈笑着道。   “还不信你儿子的?以后你就不要喝其他红酒了,专喝你儿子酿的酒算了。”   “怎么,还想让我给你打广告不成?”周妈玩笑说道。   母子俩说着话,很快便到了屋里。   周易摆上透明色玻璃杯,给每个杯子倒上半杯红酒。   周妈拿着杯子,迟疑了一下,“有雪碧没有?我要配着雪碧喝。”虽然经过周易的科普,知道红酒不配雪碧喝才好,但知道是一回事,做又是另一回事了——虽然她喜欢红酒带来的“健康与美丽”,但并不意味着,她愿意因此而委屈了自己的舌头。   “没雪碧。”周易说道,“我酿的这葡萄酒,跟别的不同,你先尝尝吧。”   “好吧,看在你是我儿子的份上,我就尝一尝。”周妈只好道。   她如同以往一般,闻了闻酒香,感受到远谈不上浓郁的香味,甚至还比不上配过雪碧的红酒,不由皱了皱眉,心里不抱太大希望。   她甚至感觉,可能酒味会如同这香气一样寡淡。   一口葡萄酒入口,原本想象中的酸涩与寡淡的味道滨没有,只有清逸但值得回味的酸香与酸甜——并不浓厚,但极为活泼跳脱,如同一个豆蔻年华、无忧无虑的小姑娘,并没有太多的心思的,但那种单纯的美好,实在可爱。   周妈仔细的回味着,就如同回味当年的青春与激情。   四十多岁的她,已经将当年的味道,遗忘了太久太久,但没想到,这股青春的记忆,涌动得如此之快,就如同那口舌之间,冲逸出来的让人措手不及的馥郁果香……   她整个人都沉浸在这种果香里,很久都没有说话,渐渐泛起湿气的眼眶,并不易让人瞧见,很快就被掩饰过去。   她不知道自己的情绪为什么涌动得这么快,也不知道突然的回忆,为什么让她如此的难以自抑,但这一瞬间的美,足以让她回味一生,足以让她的心态,年轻十岁。   以往那个花雨的季节已逝,但回忆依然可以偶尔翻出来看看不是?   周妈不敢再多喝了,怕在自家孩子面前丢脸,但,并不影响她将周易手里那瓶葡萄酒兜走……   ————   今天脑袋生锈了,就两千字吧。   感谢“雨天锋”“白开水咸”“yxwang   otong”的推荐支持!   感谢“太易道尊”“阿明A”“飞天神偷”打赏支持!       第二十五章 酒庄参观   周易酿制的葡萄酒,不止一坛,不止一种。   说是酿制,更不如说是一种试验。   从酿造的材料上区别,做出葡萄酒,查看其中的分别。   结果不用多说,全在周易的意料之中——最好的酒,自然是用如今进化过的空间里的葡萄与灵水,在空间里酿造出来,早被周易遗忘,甚至连周妈到来都没想起来的酒——“琼浆玉露”四字,堪堪可评。其中之味,等闲之人,想之不到。   其下一等,便是用空间里的材质,在空间外面酿造出来的美酒,正是周妈饮用的那种;可惜如今周妈在周易这里见得好东西多了,对于这样的东西,也不是那么的稀罕和敏感。虽然觉得好喝,自有一番滋味在里头,自有一番情感记忆在酝酿在发酵,但还不到外人第一次接触空间之物的惊人感触、奉为仙品。   再差一些的,是周易挑选屋边受灵水浇灌最多的一部分葡萄,加上稀释着灵泉水的山泉制作,于周易来说,也能算可口的饮料了。   再次的,便是用洞天的葡萄,加洞天湖中水制作,也能勉强能入口。毕竟是洞天葡萄制作,利用的湖水,受从沟渠之中流淌出的稀释了灵水的山泉水浸和,也有些灵性,没见湖中的鱼都灵性多了,寻常不上钩?   最差的,便是一般的山溪水酿制的葡萄酒。虽然水仍旧是石中缱绻的好水,但却了灵水亲润,到周易口里,毕竟差了一层;葡萄虽然是好葡萄,但周易工艺不过关,缺少了在材料上的绝对优势,工艺的粗糙就凸显了出来,即便如此,也比市面上一般的葡萄酒好上不少。   葡萄酒这东西,有六七分成色在于葡萄的品质,只有三四分在葡萄酒的酿制工艺,而洞天葡萄的品质,很容易看见;所以,即便工艺的逊色,葡萄酒的品质,也显而易见。   撇开周易这个酿制试验。   他眼看着这么多葡萄树都开出花来,不几日又要挂果了,千亩土地,以去年挂果率,大约每亩近两吨的葡萄产量,一千亩,就两千吨。   这么多葡萄,周易想要维持葡萄的高价,并继续提价,饥饿销售是必要的。   当然,所谓的“饥饿销售”,都是对于周易葡萄酒计划的补充,最重要的是,周易不仅仅想直接售卖葡萄,更想将葡萄做成产品,增加葡萄的附加值。   既有想法,有钱又有闲的周大爷,自然要去实现。   要进行大产量的生产,自然不能像现在一样小打小闹由着自己性子来。他需要熟悉了解葡萄酒厂酿造葡萄酒的程序与工艺,并购买酿酒设备进行操作。   他打开某知名葡萄酒论坛。   洞天逍遥子:朋友,你不是说你开了一家酒厂在兰贺山脚下吗。最近有没有时间?我打算建一家酒厂,酿制葡萄酒,能不能到你那去参观参观、学习学习?   “洞天逍遥子”是周易胡乱取的一个网名。   他现在在那个葡萄酒论坛,也有些名气。因为他时间多,经常在论坛上灌水,买来各类低中高档葡萄酒品评;胡诌之下,几乎论坛里的熟人都知道,这厮是一个国内葡萄园主,乡下土豪,至于某些八卦人士猜测的,某人是隐富二代,周易也就笑而不语了。   明诚公子:我这人没别的爱好,就是好朋友。朋友你尽管来,住宿酒水招待加旅游玩乐,哥全包了!   周易看着闪瞬间的回话,几乎看到了一个豪爽而广纳四方好友的大汉子在拍着胸脯在说。   周易与他稍一客气,问清楚了地址,拿了联系方式,也不再多说,又逛逛论坛,谁知点开“杯酒江湖”一看,热点一条,俨然是明诚公子发的:洞天逍遥子欲往某人小酒庄参观,待某人一揭其庐山面目!   帖子里面,除了将周易的事情拿出来说说,又免不得继续将自家小酒庄广告做起,无数风景照片贴上,力邀众酒友往酒庄参观。   就是这样一个帖子,因为涉及两个人物,都是常在论坛灌水的超级沙发,很快引来众人注意,更奇怪的是,不知斑竹发了什么疯,竟给加了一精,让这帖子火得一塌糊涂,也让某人得意了一把。   事实上,这个季节,并不是参观酒庄的好时候,特别是对于国内的小酒庄来说,没有新出的葡萄酒,没有成熟的葡萄,看着一片一片葡萄地瞪眼,完全是傻看。因此,虽然帖子火热、虽有“明诚公子”力邀,报名人数也寥寥,少许几个,也是预定了秋日葡萄成熟季节的游览。   当明诚公子接到周易电话的时候,完全没想到周易动作这么快。   第一日联系过,当天就驱车往白沙,精力充沛到无处发泄的周易,连夜飞往川银,稍做休息,吃了些当地的特色菜,又驾车直往目的地。   当明诚公子接到周易电话,准备出来接的时候,周易已经到了兰贺山东麓的葡萄庄园附近。   周易看着面前的一个老外和一个三四十岁大的女人,傻眼了。   “你好,请问你是‘洞天逍遥子’吗?”女人看着样貌出奇年轻、气质散逸的周易,觉得眼前这人,跟网名“逍遥”二字,竟还搭;看他穿着,又符合论坛上那个富二代的猜测。   周易看着伸出手来,似乎没有太多迟疑的女人,惊讶道:“你是‘明诚’——‘公子’?”虽然怀疑,他还是伸出手,友好的与女人握了握手。   “我就是,怎么,不太像么?”女人笑着眨了眨眼睛,微微黑黄的带着些许皱纹的脸,一下子就生动了起来。   “不太像——‘公子’。论坛里面很多人要吓尿了!”   女人笑着,没有接话,拉过身边一直笑着看着两人的满脸胡髯的老外,介绍道:“这是我爱人,你可以叫他米勒。他是我在法国学习的时候认识的。”   “米勒?很像艺术家的名字。”周易说道。   “你好,我叫米勒,张程的丈夫。”满脸胡子的法国“老男人”,穿着一双胶鞋,粗糙长毛的大手上还带着泥,说着参杂着当地方言发音的普通话,伸出手来,也跟周易握手。   “谢谢你的夸赞,虽然我与那位‘播种者’‘米勒’一样出生农民家庭,但我可比他差远了。”他笑着说道。作为一个法国人,似乎天生就饱含着艺术细胞。   可惜,周易并不是他想象中的艺术爱好者。他的话,注定是对牛弹琴。   周易对于中国的传统艺术,尚还有几分玩乐欣赏之心,但对于绝大多数西式艺术,就敬谢不敏了。   他说“米勒,很像艺术家的名字”,这完全只是他对于这个名字的耳熟,或许是多少年前在某堂课上听过这样一个人名,突然就想起来了,随口说了出来。   无论如何,总之,这次友好的见面,很快拉近了三人的距离。   招待完周易一顿晚饭,让他洗漱休息一晚,第二日,早已知晓周易目的的两人,领着周易,参观起自家酒庄。   中国的葡萄酒庄,特别是这样的小酒庄,几乎是没有所谓历史的,远不像国外——很多葡萄庄园,几乎就是一座座关于葡萄酒乃至关于西方文化的历史与艺术的博物馆。   但张程还是有一些东西给周易看——她的酒庄,传自于他的父亲,有好几十年的历史了,虽然依旧只能算一个小酒庄,但还是有一些东西值得她“炫耀”与回味的。   由于她本人被父亲送去法国进行葡萄酒酿制学习的缘故,再加上那位法国丈夫,深知软文化对于葡萄酒本身作用的夫妻俩,这两年,也逐步整理建立了一间小小的陈列室,介绍葡萄酒的文化、介绍酒庄的传承、介绍葡萄酒的各种品尝与酿制的知识。   周易几乎算是这件小小陈列室的第一个客人。   他在一片介绍酿酒葡萄品种的图文面前停了下来,看着图文介绍,傻傻的说道:“原来酿酒的葡萄,跟我们平常吃的葡萄是不同的啊!”   “噗嗤——难道你一直以为,酿酒用的葡萄,跟吃的葡萄是差不多的品种?”周程觉得这是一个再常识不过的东西。她没想到,经常在论坛里灌水的“水神”,叫嚷着要建立葡萄酒庄园的人,竟然连这样的知识都不知道。   周易看着酿酒葡萄的介绍:皮厚、籽大、肉薄,甜度高——这不就是自家山上的野刺葡萄么?   洞天的葡萄新种,虽然肉多了不少,果粒大了不少,但继承了野葡萄的基因,依旧皮质肥-厚、籽粒圆大,最重要的是,经过他的简单试验,酿出来的酒品质不错。   原本他还在嘀咕,洞天葡萄籽大皮厚,要怎么再行改良才更好,现在的突然发现,原来还有“酿酒葡萄”一说,顿时眉开眼笑了。   周易看过陈列馆,在他的强烈要求下,张程又陪着他往葡萄生产车间去。   此时的葡萄生产车间,因为葡萄并没有成熟,是空置的;里面各种仪器,银光闪闪,胡乱放置着。   “你真要建立一个葡萄酒庄么?在湘南?”张程看着周易不断的围绕着酿酒仪器询问,一脸好奇而认真的模样,想着他来这里游玩时候说要“建酒庄”的话,不由惊讶道。   她本来没有将周易“要建酒庄”的话放在心上。   国内很多酒庄的建立,最开始,完全来自于主人对葡萄酒的喜爱与了解,从喝酒到自酿,其后走上工厂生产的道路,最后一步,才是建立酒庄。   她家就是这样,甚至国外很多酒庄,最开始的时候,也远不是一蹴而就的。   可她眼前这位,看他在论坛上的表现,就是一个业余爱好的新嫩,连酿制葡萄酒需要专门的酿酒葡萄都不知道的人,说要建酒庄,真让人惊讶!   更何况,湘南那地方,温暖宜人又多雨的亚热带气候,住人倒不错,种酿酒葡萄么……从来没有任何一个知名酒庄、任何一个“葡萄带”是在那样的气候环境之下。   周易看着对方忧虑的向他不断科普着酿酒葡萄种植的知识的,对方看着他依旧一脸死不悔改的模样,心里几乎不想忍的要解释:“哥有一个神秘空间作为超级作弊器,无往不利,怎么会种不好一个葡萄?”   当然,这话不能说,但只说,人家也绝不会相信,最有可能的是,将他送到精神病院。   “我在家里发现一种野葡萄,我取名叫高山葡萄,专门长山里,我看跟酿酒葡萄差不多。在当地气候下,长得也不错。”   “我现在的葡萄园,种的全是这种葡萄的改良品种。”   “前些时候,我还用我种的葡萄酿了些酒呢!味道还不错!可惜没有带过来,不然让你尝尝。”   张程作为一个三四十岁尚还保持着一颗年轻的心的人,第一次感受到这么的无力。   她根本不相信,一个不知道酿酒葡萄为何物的人,用山上的野葡萄种,用原始粗糙的工艺,能酿出多好的葡萄酒来。   或许,这只是一个富二代的玩笑罢了!   “哥们,你这么玩,你爹妈知道吗?”无奈之下,张程似乎回到了论坛上的状态,当着周易的面,吐槽道。   “没事,哥自己钱多,得使劲花!”周易也觉得,刨除了空间这种非自然物,无论自己多么的加强语气,自己的解释,在行家眼里,都是那么的无力。他干脆破罐子破摔,顺水推舟,扮演起钱没处花的坑爹富二代。   最后参观的是酒窖。   “酒窖需要常年有较为恒定的温度,理想温度在十三摄氏度左右。当然,这可以根据个人的经验与酒精度数以及酒品质量,进行一些微调……”   周易听着张程的话,立马就想到了洞天那些溶洞,不正是理想中的酒库吗?纯天然的!   一日的酒庄参观就在张程的无奈中,在周易的好奇中度过。   周易没有想到,在他吃过一顿温暖的特色手把羊肉之后,爽爽的躺倒在床上之后,张程上了某葡萄酒论坛,留下满满的一篇对周易这个“小白脸”“富二代”“无知坑爹货”的吐槽。   她并不怕周易看见,因为这样坛友见面后的吐槽,在论坛里并不少见;况且,在她仅有的知识与世界观里,觉得自己说的,都是自己“亲眼所见”,没有一点诽谤。   某论坛看着一张张爆出来的照片,闹开了——   读书到白头:沙发水一贴,先坐后看   老衲要喝酒:楼上-撸-出来的手速   妮若:原来“洞天逍遥子”是这么帅气粉嫩一朵小鲜肉,求包-养!   白开水咸:富二代呀,我猜的没错,钱没地花了,在湘南大山里面建酒庄,i服了!   金门大侠:我看好这小子,有前途,有胆量,重要的是,脑洞强大,有创造力——到湘南开酒庄   前世沙滩地:我能吐槽一下各种二代吗?果然是有钱就任性!@洞天逍遥子,跪求包-养!   谷动:@洞天逍遥子,你以前不是说白手起家创业么?白手起家的,都是你这么二?不会是偷了你爸的白手套吧……   板儿油:只看见洞天逍遥子,明诚公子也露个脸啊……   明诚公子:粗汉一个,@板儿油口味太重?   ……   ————   以上龙套,无责任乱入。   另外,湘南其实是有“葡萄酒庄”的,应该是近年因为种植技术的突破,新建的;不过,在葡萄酒这个行业,完全没有任何存在感就是了。   感谢“前世沙滩地”“读书到白头”打赏支持!   关于“前世沙滩地”的催更,某人想说,一天四五千,大概是我暂时的极限了,毕竟每天还有其他事情需要做,写作终究是一门业余爱好,不能耽误了主业。           第二十六章 擂茶的商业化   周易借着“考察”的名义,出去旅游去了。   但洞天的发展,却没有停下来。   自从去年洞天葡萄上市,李瑞在电视栏目里,偷偷加了点私料,为洞天风景大大的做了个广告,于是,来往人群,渐渐多了起来。   周边乡县的人,反而不多——也就那样的山水而已,有什么看的?这是乡人的想法。   但对于城里人,就不一样了。   人群的往来,带来更多的,是财富,是机会。   周家二伯母,周宁氏,是一个非常传统的妇人,一个终身劳动着、停不下的家庭主妇,半个旧社会里的农妇。   在周二伯母家里,很多时候,她还保持着旧社会里,妇女不上桌的传统,虽然周易那位带着强烈女权意识的老妈说过好几次,但周宁氏依然默默的做好饭,等所有人吃完,收拾桌椅,而后吃着所有人剩下的饭菜。   近几年,因为经营着一个小店铺,有了经济自主权,人的精神面貌也改变了许多,但大多时候,习惯性的,她还是不往桌边坐,而是夹了菜、端着饭碗,走到旁边,一个人吃。   她是停不下来的。   也是这样的人,养育了千百年,数以亿计的华夏子民。   突然有一天,让她停下来的时候,她就浑身不得劲了。   她年纪大了,有六十多岁,头发花白了许多,粗糙手脚,也不是那么的好使了,在冬天的时候,皲裂的冻疮、肿胀的手,疼得她打颤。   但她实在放不下手里的活。   孩子们渐渐出去了,都有自己的事业、自己的家庭;周爸周妈经常出差、应酬,无事又去朋友家叨扰、娱乐;二伯父因为职业的缘故,也经常饭点不着家——能吃上她饭的人愈发的少了。   每次做好的饭,几个电话打来,孤零零一个人下咽,多么的冷清寂寞!   小店铺,都说是小店铺,一个小镇上的小店铺,能有多少人气呢?   一个常年劳动的人,突然就闲下来了,她只觉浑身上下,空空落落的,好不失意;一把骨头,本来还是精打铜攒的,突然就感觉生锈了一样,不好使了。   她感觉,再这样下去,待上一年半年的,可以埋坟堆里去。   第一次,她对丈夫周大军说出了自己的想法与主意:“家里也没什么事,我准备把店铺关了,去易儿哪里看看,你妹妹总说那边忙,我也去使使劲……”   周易在洞天修整的那些新老房子,都布置成小商店、小食店和客栈,提供给游客服务。   好几十栋房子,他这么会偷懒好闲的人,怎么会一个人累死累活呢?   正好,他那位小姑家孩子去外地上初中去了,在学校住宿,本来在家给孩子做饭的小姑,一下子没了事宜,便被周易请了过来。   小姑也是个家庭主妇,跟周宁氏相类,面对周易托付的重任,推脱连连。   “这么多房子,我怎么管理得过来呢?”   “你再找几个人呗。章程都有了,慢慢来,只要别把房子烧了,出啥事都算你侄儿的!”周易拍拍胸脯,硬气道,“工资我给你定四千,收入好,还有提成!便宜外人不如便宜自家亲戚!姑,你就说做不做吧!”   小姑犹豫了又犹豫,实在找不到拒绝的理由,又被周易所说的薪资吸引,却还是担心道:“四千块,是不是高了点?”   看,多么淳朴善良的人!   “你这么大一把年纪,还做什么事?!好好在家呆着吧!你就是享不得福!”周大军用往常一样冷硬的声音回道。   寻常这个时候,周宁氏也就不会再说了,但这一次,她却出乎寻常的,犹豫了又犹豫,最后低眉顺眼的,还是脱了口:“家里没个人,待得心慌,我要去找点事情做。”   周大军虽然大男子主义,但毕竟还知冷热,沉默了一阵,依旧硬着脸、硬着声,道:“那你就跟易儿打个电话吧。”   说完,或许觉得自己话头转变得太快,凸显不出男人大家长气势,又骂了一句,“清福不知道享,上辈子就是……”话没落完,人已经走上楼去。   周宁氏没有把周大军后面维护脸面的话放在心里。她犹豫又犹豫,终于拿起那个破旧的手机,拨打了周易的电话。   “易儿啊,我是你二伯娘嘞。”   “二伯娘,你有什么事啊?”周易有些诧异——他这个二伯母可是难得用一次电话。他一向不知道客气,便开门见山的问道。   “你洞天那边还忙得过来吗?我在家里也没事做,去帮帮忙。”   “你在家里不蛮好的吗?闲着看看电视多好,没钱了我给你发个红包,出去花花?”周易看着一马平川的原野景色,继续说道,“二伯娘,你没有出来旅游过吧。什么时候,我出钱,你跟二伯两个,坐飞机出去转一圈?”   周宁氏被周易忽悠的一愣一愣,脑袋里想法都有些动摇了,甚至险些忘了打电话的初衷,犹豫了一阵,终于说道:“我也没什么见识,就不出去丢丑了。现在外面那么乱,前两天还听新闻说什么国家的飞机又出事了——我还是待家里面算了,别一把年纪,最后出去了,回不来。”   她的声音,带着明朗的笑意,倒比话里的内容要开朗许多。   “我在家里也无聊,这把骨头都锈掉了,就跟你这个大老板来讨点活计做做。”周宁氏也放开的胸怀,朗声笑道。   不知为什么,周易一听得周宁氏的话,身处外地的他,就想到了擂茶这个东西,想到每次回家,周宁氏准备好的热腾腾、白青青、香涔涔的擂茶水,一个念头突然跃入脑中,脱口而出道:“洞天湖对面,还有一间房子空着——要不,二伯母,你去开个擂茶铺子?”   “擂茶铺子?擂茶这东西也有人买?”在周宁氏看来,擂茶这东西,是个家家都有、人人会做的玩意,谁会专门花钱来买?   “怎么会没人买?”   “现在不都是倡导‘绿色、健康’么?擂茶都是用纯天然的五谷杂粮制作,好吃易消化,还有营养,养生保健哪一点不比别的什么东西好?那些淀粉丸子做出来的保健品可比不上吧?”   “你想想,咱们用野山泉水熬制,用自家种出来的五谷杂粮、茶叶烹煮,得到的擂茶,简直就是百谷精华,我看没有比这更好的东西了!”   “而且,你的擂茶和飨料做得好,在咱们镇上都是出名的,那些城里人来,不就吃个新鲜、吃个特色么?你这个清山镇第一家擂茶铺,还不够特色?不仅特色,健康实惠美味好吃,全有了……”   周易越说越兴奋,总觉得擂茶售卖大有可为;他几乎看到了那些游客们的交口称赞,看到了擂茶铺的如火如荼,看到了周宁氏的笑颜开花……   “这么好的一门特色,就应该推广出去,给所以人分享么?”   “怎么以前就没想到呢?”周易想到高兴处,拍了拍自己的脑袋。   ————   感谢“太易道尊”“梦里风飘”打赏支持!       第二十七章 进击的周宁氏   周宁氏听了周易的话,真被他说服了。   如果自己这门手艺能得到更多人的认可,如果能凭着手艺收获财富,那对她来说,绝对是一间大喜事,一件自豪的事。   有些老迈的她,在这花甲之年里,第一次生出了事业之心。   那肥育的心田上,一直荒芜的田地里,本该一直荒芜下去的田地里,突然的,就从天而降了落下一颗火种,并且,注定要长成参天大树!   不知为什么,周宁氏只要一想到这事情,心里就火热热的,跟年轻时候,第一次和王大军相亲一样。   她将事情跟王大军说了。   王大军既然开始没有阻止,现在更不会阻止。   他领着一辈子难得迈出家门的周宁氏,一同往洞天去。   洞天已经不是原来的模样了——这里来来往往都是人,不多,不显得拥挤,但也不少,全身城里人,最多是来自白沙的。   所有人都在盼望着洞天的葡萄;有人也瞄上了那些桃子或者其他果树,更有一些识货的,在询问那些牛羊什么时候杀,卖不卖肉。   当然,绝大多数,虽然惦记着洞天葡萄的好,但更多,还是徜徉在山水之中,不能自拔。   未开发的溶洞,让他们有寻幽探奇之心,即便被人警告了迷路的危险,但有了充足准备之后,总有人往里面跑——猎奇,是人类的天性;桥下的荷叶、藕花,在清晨含露时最好看,所以有很多人,就为了在朝阳未升、朝露未晞的时候,看看这至净的荷,而留下了。   还有很多人,拿着长长短短的镜头,对准着花草,对准着一排排往天上去的白鹭,还有那些本白鹭鸟们吸引过来,被洞天的灵气所引诱徘徊不去的禽鸟们,将它们在空中舞蹈的姿态摄下。   最耀眼的,除了群鸟中皇后一般存在的白玉,便是那两只不知从何而来的丹顶鹤。   两只丹顶鹤纤足独立,绽着黑羽的白翅微展,如那舞台上穿着高跟鞋的舞中往后,翩翩起舞;时而曲足振翅,时而引吭高歌,时而相对唱和,时而簇翅轻盈,让众人尽皆驻足观看,静寂无声,生怕打扰了这一对自然的精灵。   比丹顶鹤愈显得仙姿盎然的白玉呢?   看着周围逐渐围拢的人群,好似受到了冒犯一般,一声清戾,直入云霄,领着群鸟而去。   翩舞的鹤呢?   也受到了这清鸣的影响,相对一视,纤细的长足微微一撑,大翅一乘,亦破空而去,只留下声声喟叹……   周宁氏未想到,当日清寂的洞天,如今以这么多人。她路都感觉有些不会走了——她常年呆着这山乡小镇,从未见过如此多的陌生人。   好在这些年,电视上演着、新闻上录着,倒不至于真成一个现代“井底蛙”,终究还是放松下来——毕竟是熟悉的环境么。   “难怪你妹妹说忙不过来,原来有这么多人啊……”自从高速开通,不准人上去以后,周宁氏已经好久没有到洞天来了,眼见着快要排到山下的一辆辆轿车,看着一群群的人上下走动,不由感叹道,“易儿还真成了大老板了。”   她从前听说周易赚了多少钱,也只是心里的一个数字而已;即便过年时候过洞天去,也未觉得如何;待看到这么多人来人往的,才恍然,真正觉得周易赚大钱了。   “二嫂,你怎么来了?”   周家小姑,周素珍看到周家二伯和周宁氏,连忙从烦劳事物中脱了身,吩咐了一声旁边做事的女人,招呼了过来。   周宁氏看着周素珍,觉得有些恍然——眼前人似乎年轻了好几岁,满身的精干气质,就像电视里面的那些个白领,看着就不同了——她也说不完全不同在哪里。   周家二伯也没想到,不过几月时间,周素珍就这么大变化——不仅仅是样貌上的,更是一种内里气质上的变化。   他看着自家婆娘,第一次对于她来这里做事,有了支持的想法。   周宁氏开始还有些不好意思,推推拖拖的,终于还是耐不住问询,将事情说了出来。   “这个周易,有事也不跟我打个电话!”周素珍抱怨了周易一句,又道:“那地方我知道,我带你去。”   “不会打扰你做事吧。”周宁氏看着眼前人,总有些陌生感。   “看你说的!”周素珍利落的交代了事情,拉着周宁氏,便往河对面一间宽敞的大木屋走去。   这间房子确实大,占地两百多平米,分上下两层,一个极大的空间,摆上了无数长条木桌和木凳,眼看着,周宁氏的擂茶铺子只要把东西准备好,就可以开业了。   “这房子都弄好了。周易是准备用来干什么的?”周宁氏不安的问道。她一向小心、善弱的性格,生怕因为自己的原因耽误了周易的事。   “你管他那么多干嘛?给你用,你就用着!”周大军大手一挥,说道。他有些看不惯自家婆娘上不得台面的模样;特别是周围还有一个对比的时候,就愈发的觉得刺眼了。   “周易本来说是要来建个小食店的,卖些特色小食;二嫂来得倒正好,正将这刚装好的房子占了。要来晚一步,食店营业了,可就不好改咯!”   “要我看呢!这就是缘分,这房子活该就是给二嫂开擂茶铺子的。”周素珍笑着说道。       第二十九章 回家   周易在张程的酒庄玩了几日,学习了一些酿酒葡萄种植技术与葡萄酒酿造工艺,又在周围各大小酒庄转了转,最后在张程的介绍下,定制了一整套葡萄酒酿造设备,从黄河边上,玩到蒙古大草原,又为空间补充了一批小马驹,这才心满意足的回来。   正是夏日,洞天意料之中的热闹。   洞天葡萄成熟的季节很奇怪,有时候早、又时候晚,你摸不清她的路数,就如女人心里的事儿一般,想不到。   她没有正常女人一样的生理周期。   不仅仅是葡萄,其他果树也是这样,或许是因为灵水的缘故,让他们的生长与代谢周期受到了影响。   因为这种影响,想要来洞天采摘葡萄的游客,大多只能失望而归了。   周易进入洞天的时候,刚出了溶洞,远远的,就闻到了一股熟悉的香味——擂茶!而且是二伯娘的擂茶!   他恍然记起,二伯娘曾说要来做事,被他推荐去开擂茶铺子去了。   未入家门,他信步往湖对岸而去,正瞧见一栋木屋上下、人头攒动,满屋的茶香,借着升腾的白气,缓缓的流溢出去,有绿茶的味道、是刚采的茶叶,周易更进一步问出,是在他后山上采的茶叶;有米的味道,米香味,一定的上等的好米才有的味道;有玉米的甜香,必然是金黄灿灿如黄玉一般清透的玉米,咬一口,汁水四溅、甜蜜四溢!还有炸制的红薯片的脆香;炒熟的花生的璨香;酸味萝卜黄瓜的酸爽气香……   他的狗鼻子闻到如此多的香味,人就再也站不住了,蹬步就往屋里走。   他环眼一看,没有找到二伯娘的身影,但此时,口馋的他已经等不及要喝上一碗热气腾腾的香擂茶了,倒不急着与伯娘打招呼,对着前台的小妹叫道:“来一碗擂茶!”   女孩并不认识周易,或者说,忙碌的她,根本没有注意看人,“五块钱!”   周易递过五块钱去,女孩拿出一张竹牌递给他。   他看了看,竹牌上正写着两个字,“一碗”。   楼下几乎坐满了人,楼上也人人头涌涌,连外间的走道上,都加了长凳,无数游客坐在长凳上,看着外面风景,海喝长聊。   周易找了个地,坐下了,不多时,一个妇人走了上来,用竹碗端着一碗擂茶,看着周易挂到墙上的竹牌,正要说话,却蓦然发现眼前的人好熟悉。   “易儿,你怎么回来了!也不来找伯娘!吃碗擂茶,还花什么钱啊!”二伯娘拉着周易,将擂茶递给他,顺手收了竹牌,一切动作,都似排演过无数次一般,无需刻意去做,身体自然而然就完成了。   以往周宁氏虽然常得周易孝敬,但毕竟年纪老迈,早年劳作,透支太多,老来幽闭与小室之中,精神抑抑,总感觉垂老羸弱,佝偻着身子,没什么精神。   周易看着眼前二伯娘,却是荣光泛发,脸上殷红,如同涂了一层油脂般发亮,整个人都像装了一根弹簧,全身上下,充满了劲气;头上银发丝丝,却愈发衬出鹤发童颜的精神利落,若不十分相熟的人,前后一看,几乎不会认为是同一人!   不过一个月功夫,怎么就这么大变化呢?   “二伯娘,你这是吃了什么灵丹妙药啊,看着都年轻老几岁了!不会是回光返照吧!”周易忍不住笑道。   周宁氏开始听着周易的话,还是挺乐呵的;虽然这些日子,总有人问她,怎么变年轻了,是不是用了什么美颜产品?她心里虽然高兴,但从周易口里说了,听到耳里,感觉又不一样。   但听得周易后一句话,整个人一下子就蹦了起来,矮矮的个子,难得的蹦得老高,明明老迈骨头,偏偏跟个兔子似的跳起来,一巴掌拍在周易头上,笑着骂道:“你这么埋汰你二伯娘!要我真死了,看你怎么办哦——!”   如今的人,已经不那么几乎谈生死的事了。即便原来保守谨慎的周宁氏,也要开朗得太多。   周易也走下楼去。   “二伯娘——买擂茶,递个竹牌子,挂墙上的创意很好啊!谁想出来的?”   “当然是你智慧聪明又美丽的姐姐咯!”一个清脆的女声从旁边响起,出现在门前。   “婷姐,你怎么回来了?”周易看着眼前比他矮上小半个头、白皙皮肤,戴着红框眼镜,显得自信飞扬的女声,招呼道。   “回来看看你这个千万大富翁的弟弟咯!看看有没有事做,找你赏口饭吃!”周婷笑着说道。   “要多少钱,弟弟给你开个支票,数字你填!”周易一脸暴发户的气势,玩笑着道。   “你算了吧!”   周婷脸上笑意渐渐下去,认真起来,“说起来,我真打算在家里休息一段时间。”说着话,又觉得严肃了点,随即道:“吃住什么的,就包给你了,我要打土豪!”   “怎么了?不干了?”周易关心道。   周婷看了看,见她妈走开了,这才小声说道:“以前我跟你说过的,那个老畜生老色狼,吃豆腐竟然吃到我身上,然后我给他甩了一巴掌,一脚踹得他床事不能自理——公司里面,也混不下去了,干脆就回来了!休息一段时间再说!”   周宁氏永远无法想象,自家看着蛮淑女文静的一个女孩子,在外面竟然如此的凶虎厉害。   这位堂姐的厉害,在家里这边,也就他这个弟弟知道;对于她做出这样的事,周易早已经见怪不怪,因为,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休息一阵也好。”   他看着这位姿色过人,看着温顺好欺负,偏偏内里藏了只你永远弄不懂的张牙舞爪的野猫的堂姐,忍不住为二伯和二伯娘担忧,想了想,又说道:“要不,你帮我来做事……”   周易话还没说完,就被打断——   “滚去!要姐给你做事,下辈子吧!”   周易知道,堂姐一向是个好强的性子,不可能屈居他这个弟弟之下的。   ————   感谢“读书到白头”“书友150107193555645”打赏支持!       第二十九章 吃饭   洞天的好东西,可不止区区擂茶而已,你看旁边酒楼上卖的,全是洞天里养出来的活物食材做出来的菜色,像羊肉、牛肉、各种干制、卤制、蒸煮的鱼和其他水货,都是菜单上的好菜。   周婷有一段时间没有回家了。   只有长期在外的人,才知道乡味难得!   洞天的酒楼都是本乡本地人做的传统菜式,高价聘请,在当地都是厨艺高超之人,再加上洞天食材之优越,一时之间,食客络绎不绝,饥肠辘辘而来,涎水潺潺在等,肚得意满而去,说得,全是这些人了。   周婷早看得眼热。   周宁氏擂茶做得极好,但饭菜么,因为生性节俭的缘故,若无客人,寻常家里少许几人吃饭,餐桌上,往往四个菜里,有三个老菜、一个半新半旧的菜,味道绝好不到哪里去!   现在她“擂茶事”忙,连个老菜都没得给周婷吃了,由得她喝几碗擂茶了事。   周婷哪里能干?   她眼瞅着那一只只的红汁鸡、全尾鱼、羊大腿,那一碗碗的牛大碗、猪大碗、羊大碗,端着擂茶,闻着菜香,口中那叫一个馋呐!   “这酒楼不是周易开的吗?”她脑袋里一个念头划过——咱吃大户去!   她倒不是没钱吃饭,但若真出钱,在家门口下馆子,当真要被她那个大家长的老爹打死不可!   有理的事,她还可以跟那个老爹强辩两分,但这样的事,想着周大军那张脸,她流下的涎水就全收了回去。   不过,找着周易,让他请客吃饭,又是另一回事了。   周易正躺在家里的躺椅上,想着是吃中餐呢?还是吃个西餐,或许来个牛排配红酒不错?不过自己动手有些麻烦,他又想着,是不是将食材拿到酒楼里去,让二姨夫做几个菜。   脑袋里念头还没转完呢,眼看着日头就偏斜了,楼下突然传出个清亮的女声。   “一一,一一,在干嘛呢?吃饭没有?”周婷跑上楼去,对着还在发愣的周易脑袋上一拍,将他拍醒过来,叫道。   说话的时候,她眼睛环顾着四周,又打量了周易一眼,估摸着他应该还没有吃饭,这才放心下来。   “还没呢——”   “果然。”周婷眼里闪过一丝笑意,想着。她又说道:“我请你吃饭好不好?”   “请我吃饭?”周易立马打了个激灵,戒备的看着她,疑惑道:“说吧,你又想干什么?”   从小到大,深知她心里住着个小恶魔的周易,在她手底下吃过不少亏;可偏偏,“恶名远播”的周易,总被认为是他在欺负他那个看似“温顺”的姐姐。因此,周易对于这位大姐所说的任何事,都保持着十二分的警惕——说出来都是泪啊。   “没什么。”周婷一脸狐狸样,如同那个卖苹果的小女孩,嗯,是那个送苹果的白雪王后,带着“邪恶”的笑容,看着周易,“姐姐这不是赚钱了吗,难得回来一次,要好好的请你这个弟弟吃个饭,交流交流感情……”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这是周易的心里话,但面上他还是带着笑容,连忙摇头道:“算啦,姐姐你难得回来一次,还是我请你吧……”   “哎呀——弟弟你怎么这么客气了?姐姐请弟弟不是天经地义的么?弟弟请姐姐,让别人看了,多不好?”周婷连忙推脱道。   “没事没事,这不是弟弟赚了钱吗?二姨夫正在洞天酒楼做大厨,菜味道不错,我们去哪里吃?”   周婷故作犹豫,想了想,终于开口道,“客肯定还是要姐姐来请的,不过既然弟弟有钱么?就你来付账好了。”她一抚掌,为自己这个绝妙主意拍手,还问周易道:“你觉得好不好?”   “好!真是太好不过了!”周易也附和着抚掌,心里却想着:权当破财消灾了!   洞天酒楼在湖边,半入水中。   两人临窗而坐,面前是一眼平湖、半池清荷,荷上红白莲净、又蜻蜓点水;远些处,一片片果林迤逦着散开,青山黛黛在眼底铺来;清风一席吹过,带走了这洞天夏日了清炎,迎来满面的水汽清爽与自然之息,里面饱含着花的气息、草的气息、树的气息、水的气息还有泥土的气息,饱含着虫唱和鸟叫……   一切的一切,并不是那么急匆匆的涌来的,而是如静静的,莲花般的慢慢开落,一层层的展现在眼底,让人心清,使人眼明。   菜很快端上来了。   不是周易常吃的辣子鸡,是蒸出来的一整只黄皮鸡,还有酝酿在汤汁里的沉浮的十来个小鹌鹑蛋。   周婷已经迫不及待了。   她往日不是这样的,但蒸鸡的香气,实在刺激她的味蕾;金黄的皮肉,又让她的眼里长出了钩子,让她不能犹豫,狠狠的夹了个鸡腿,干脆放了筷子,那手撕咬起来。   周易一日日饱足,倒显得不急不慢,缓缓的夹开了鸡腹,拿着小汤勺,慢慢的将里面的山珍水味捣鼓进自己碗里。   周婷眼看着,急了!   她可一点不淑女、一点不客气,嘴里还捣腾着个鸡腿了,另一只手又抓住周易的碗,竟将他碗里的汤珍全纳入自己碗里,凶狠的嚼下一口鸡肉,又灌上一口鸡汤,来不及舒口气,“血盆大口”又折磨起了那些沉沉浮浮的小小的鹌鹑蛋。   周易望着小碗,欲哭无泪。   不止是鸡,凡是洞天的特色口物,鸡鸭鱼肉,尽数端了上来,让周婷吃不甚吃、吃得满嘴流油、腹肚饱胀……   周易则在旁边着实看了个笑话。   看着她杯盘狼藉、满嘴狼狈的模样,悄悄的拿起相机,将这一幕不雅之像留存下来,心道:饶你是个大闹天宫的孙悟空,还不是逃不过我如来佛祖的手心?   他得意洋洋的看着手机,却不想,旁边伸出来一只油爪子,在他手机上一带——手机划过一道优美的抛物线,从周易手里飞出,飞出窗外,很快降落了下去,只听见“咕咚”一声,一个水花溅起、几条游鱼慌乱跃出,银白色的烂苹果就消失了踪影。   “手滑了……那个,好弟弟,听说你赚了几千万……应该不会因为这么一个小小的手机跟姐姐生气吧……”周婷非常抱歉、非常无辜的看着周易,说道。   周易并不知她是故意还真是手滑了,好吧,就全当手滑了吧……   两人吃完饭出来,正碰到周宁氏。   周宁氏一看到周婷,就责问道:“家里有东西你不吃,跑到酒楼里吃,你嘴有多贱啊!”   别看周宁氏平时是个温温顺顺的小妇人,在家里没有半点主见,但在周婷周蓉两姐妹面前,既是慈母,又是严母,特别是两人做出跟她一贯朴素、节俭的价值观相违背的事情的时候。   周婷看了周易一眼,对着他使了个眼色,一脸委屈的说道:“弟弟说他开了个酒楼,看我回来,一定要请我上来吃个饭……”   “是啊是啊,是我要叫姐姐来吃个饭。”周易连忙接口道。   周宁氏对周易的话深信不疑,看着周易,又是欢喜又是无奈,说道:“虽然酒店是你自己开的,但也不能就不做饭了……家里成本总要低点。你要是自己不愿意做饭,那二伯娘给你做……”   周易听着周宁氏说了一阵话,又好话连连,终于将事情圆过去,将这尊“大神”送走了。   “哎——你看看这一个个‘重男轻女’的,你说,难道你才是他们的亲儿子,我是抱养来的?”   周婷一脸生无所望的模样,周易不由继续赔着笑脸,哄着这尊大神,感觉心好累。   明面上,他是家里最宠的那一个,谁叫家里那一个个老顽固都“重男轻女”呢?可作为男人的苦,只有自己知道……       第三十章 成熟、酝酿   过了些时候,周易订制的各种酿酒设备送来了,安放在早已准备好的厂房里。   这时,洞天的葡萄,也都开始成熟了。   一个个采葡萄的农妇,拿着剪刀和竹篮,戴着头巾,开始在果林里热火朝天的劳作起来;在周易的要求下,她们穿着传统的服饰,用着统一而轻柔的姿势,不断将含着清露、披着纱衣的葡萄纳入手中的竹篮子里,统一的送到酿酒厂和葡萄售卖处。   平地里,临时开了一家售卖葡萄的商场,专门进行葡萄销售。   无数游客挥舞着钞票,将一箱箱刚采摘下来的葡萄搬回家,还有更多的人,等不及了,就着渠里的水,将葡萄清洗干净。   一粒粒鼓-胀胀的葡萄纳入口中,轻轻一咬,葡萄整个儿炸裂开,汁水四溅、芬芳满溢,口舌之上,又一场盛宴展开……   无数人眯着眼睛,如同倾听着一场天籁之音的演唱会,陷入音符奏响的沉醉里,慢慢的摇晃着脑袋,将心思沉浸下去,体会、体味……   也有人看着那一串串葡萄,想要亲手采撷,但洞天的葡萄林,周易暂时没有开放给游客的打算——毕竟供不应求,没必要给他们去糟蹋。   周易可以暂时不去理会游人的要求,但淳朴的农妇们,却无法拒绝偶尔一两个近前的客人想要亲自剪取葡萄的热忱。   游客对于洞天的葡萄,期待已久,今日有亲手摘取的机会,如何不激动?他亲手的抚摸着这些大自然里长出来的精灵,感受着她饱满的身躯上,笼罩着的轻纱与清露,感受蕴含在夏日里的清凉,手终于落了下去。   “咔嚓!”   一大串葡萄落到了他手里,饱满的、莹紫的、清润的,带着露水的坠下,在他手里晃荡,如抚摸着妻子身上最莹润-丰满的地方,又多了几分自然的清澈,是绿叶的陪衬。   他捧着一大串葡萄,带到称量处。   “两斤,正好!”两斤的葡萄,在别处,绝对可以“称王称霸”了,但在洞天,只能算一串还算重的葡萄。   游客拿出两张红老头,递了过去。   在洞天没有亲自摘取葡萄的机会,但在洞天外面,进入洞天的出口处,看到一块标识牌,沿着醒目的箭头指向,顺着溪河小道,直下不过几百米,便能看见几十亩葡萄林,可以任由游客们采撷。   “你这里的葡萄,看着跟‘洞天葡萄’差不多,为什么只要二十一斤?”游客剪下葡萄,拿出两张红票,正准备付钱,却被主人家告知,只需二十一斤,不由心生疑惑。   “我这虽然跟洞天葡萄也是一个品种,但味道还是差了一点,你吃吃就知道。”周通说道。   “你这里怎么也有这种葡萄?不是说,洞天葡萄,是独特品种,只有洞天才有吗?”另一个游客不知出于什么目的,也好奇的问道。   “种洞天葡萄是我家哥哥。”周通笑着说道。   “亲兄弟啊!”游客恍然。   “不是亲的,是本家兄弟,认的。”   ……   几乎每个游客,对于洞天葡萄,都有好奇;对于周通这里只卖二十块钱的“洞天葡萄”,都有各种各样的疑问,但真正将两种葡萄比较着吃过以后,至少对于价钱上的疑问,是没有了,不过——   “为什么你们都种的是一样的葡萄,洞天葡萄味道就要好呢?”这是游客的疑问。周通也曾经有过这样的疑问。   “我也不是很懂,我哥哥说,跟人、跟技术、跟水土环境有关。洞天葡萄,最适合长在洞天那样的地方。”周通也迷糊得很,但他不认为是周易隐藏了什么关键技术,因为他很长一段时间就跟在周易身边,也没见他做什么事,或许真是洞天独特的气候与地理环境所致。   他并不是一个科学家,也没有去追究洞天前后的变化,反而,他对于自己葡萄现在能卖出二十一斤,而且还不用出门,就能卖掉,已经非常满足了。   因为洞天葡萄的限量发售,加上极高的价格,“欲-求不满”“欲求不得”的客人们,将周通这里当做另一个补货点,大买特买,一时间,竟比洞天葡萄还卖得好,两口子竟忙不过来,不得不临时又聘请了一些乡亲帮忙。   那些帮忙的乡亲,看着一张张的纸钞,如从印刷机里出来似的,进入了两人口袋,一个个眼里发红,心底里的那颗小火苗,已经燃起了熊熊巨火……   白沙,鲜人果业。   张楚天家的店铺,凭着“蟠桃”,得到了上流社会的认可,今日,又借着洞天葡萄的独家售卖,在这炎炎的夏日里,在市民圈子里面,火热起来。   别看一小箱六百块,不过四斤的葡萄,在这店面里,却是真正的供不应求。   “金少,一百箱真的没有了,要不,我先给你发二十箱过去?”   “太少了?三十箱,真的没多的了。来了新货,我第一时间给你打电话……”   张楚天哄儿子一样的将这位平日里求着供着的大金主哄好了,刚抹了把脑门上的汗,手机又振了起来。   “一千箱?李少,我心脏小,你别吓我,真的没有了,我库存里面加起来都没这么多了。刚才金少说要一百箱,我都出不了货……”   “一百箱?李少,我真的没有啊。我最近瘦了,都是骨头,不好吃,求放过……”张楚天气弱的扮起了可怜。平日里求之不得的大金主,今日却要求着推出去、请出去,装孙子扮儿子,惹急了连狗叫都得学几句,他又是心酸又是无奈,当然,免不了的,还带着一丝半点的窃喜。   “三十箱,最多三十箱。我给金少的也是这个量。”   “有了新货,我立刻给你送来……”张楚天作着保证道。他感觉自己当年入少-先队宣誓的时候,都没有这么真诚过。   一个个电话,打来、哄好,又挂掉,等张楚天习惯性的拿起手机,准备按接听键的时候,才发现,电话已经安静了下来。   这个时候,他才有机会一抹脑门上的油汗,感觉全身的脂肪又少了一圈,怎么也减不下去的体重,在这个时候,真的就下去了,也不知该喜还是该愁。   他歇了一阵,想了想,拿出电话,拨了出去。   “周易啊,我的易兄弟啊、我亲爱的老同学,你在干嘛呢?”张楚天用连他自己都亲热得发腻的语气说道。   “咱们能不能好好说话?”   “有事说事,正忙着呢!”周易穿着工作服,站在酿酒间里,拿着一串葡萄洗净,去梗,看着葡萄粒在破碎机里,通过一层层的金属杆,慢慢坠落,被均匀碾碎……   “好兄弟啊,我是向你求救来了。”   “求救?”周易奇怪道。他感觉对方的语气里面,完全没有半点求救的样子。   “是求救啊。那些买不到葡萄的人,快把我给吞了,你说我能好过吗?您就大人大量,再分点葡萄给我吧……”   周易听着他的话,似乎感觉到一个小胖和尚,插着香,在求神拜佛。   “给你那么多葡萄,还不够买?我还怕葡萄多了,压低了价嘞!”   张楚天一听,立马跳起了脚,“多?就你那千来亩葡萄,撑死了两千吨,运到全华夏这么大个市场去,也就冒出个咕噜。”   “你这是卖葡萄啊,我的大哥!都进人嘴里的东西,谁不一天吃个十斤八斤的——又不是买生活用品,一家一个,能用几年!”他说着话,感觉嘴巴干的冒烟了,抓着桌子上的葡萄,就往嘴里塞,咕噜咕噜,连皮带肉带着籽儿,被大嘴一包、一嚼、吞咽下去,如此几次,一大串葡萄就不见了一半。   “行行行,再分一百亩葡萄给你,没有再多了。明年我准备推广种植,到时候你可别又给我说卖不出去。”   “推广种植?”张楚天眼睛眨了眨,又喜又忧,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都有你那葡萄好吃?”他试探着问了一句。   “怎么可能!”周易说道,“虽然比我的差一点,但比市面上一般葡萄要好上一些。今年,我有个弟弟种了一些,现在葡萄熟了,二十一斤,在我这边,卖得不错。”   张楚天一听,并不都是“洞天葡萄”这样好的味道,不知为何,提着的一颗心放了下来,心里暗笑自己道:这么好味道的葡萄,哪里是那么容易种出来的。   洞天葡萄好,他自然希望越多越好,可是真要多了,再好的东西也不值钱了,他自然也就担心起来。   不过现在听说,葡萄只比普通葡萄好上一点,那不就是一个补充中低档价位葡萄的机会,是“低端消费者的福音”么?   他心里想着:等那些葡萄出来,洞天葡萄,还可以提一提价;简直大有可为、大有可为啊!   “哎呦——那可好。”他应着,“种,得多种,只有货色好,你种多少,我敢卖多少!别怕卖不出去!”张楚天大包大揽道。   不知为何,想着种葡萄,就想到了洞天那景致。一想到洞天的风致,浑身暑气,竟消去大半,心里念头一转,突然道:“兄弟,你那葡萄苗要推广的话,能不能让我在你们那里修个房子,弄些葡萄种种……”   他脑袋里面已经描绘出一个世外山庄的样子,简直是避暑胜地啊!脑袋里面想着,心里就彻底的凉爽下来,越想越多、越想越实,眼前都呈现出一片风吹竹林、碧湖泛舟、葡萄果林硕果累累的景象,心里顿时喜不自胜……   周易听他罗里吧嗦的说了一大堆,不由打断道:“兄弟,你做白日梦呢!”   “葡萄怎么推广,我还只是心里有个想法,具体的实施,还要另说。倒时有机会通知你!”   “兄弟的幸福生活,全靠你啦,兄弟——喂喂——”张楚天哀嚎着,听着电话里的忙音,只能化委屈为食量,血盆大口一张,欲将桌上葡萄一口打尽。   “啪!”   他的食欲还没发挥出来,脑袋上就挨了一巴掌。   “吃、吃,就知道吃!迟早要胖得死你!你晓不晓得,你这几口葡萄下去,就是那些员工一天的工资咯?!”   张老爹指着张楚天一顿臭骂,可惜的看着桌上葡萄,捏了一个,放进嘴里,细细的嚼了嚼,慢慢感受着那股清香清甜的自然酝酿,再看着眼前这个“吃人参果的猪八戒”,愈发的不顺眼了……   洞天,一间厂房里,从压榨机器里出来,再次经过处理的酒液,自巨大的管道里涌出;紫红色弥漫着诱人果香的液体,尽涌入发酵罐中,进行着稍显漫长的发酵……   ————   感谢“读书到白头”的打赏支持!   感谢“酱黄瓜99”“白开水咸”“读书到白头”的推荐票支持!   谢谢所有朋友对于本书的支持!   ah         a    第三十一章 进村   当天晚上,十来个按捺不住的乡民,就结着队,往洞天而来。   周通赚了钱、赚了大钱;在家门口赚了钱,不是狗屎运,是正经的从地里长出来的东西,卖得了钱;是可以复制的,大家都可以种的。   他能种,为什么我们不能种?   所有人心里想着,血越来越热,心底一把火烧得越来越旺,到了最后,只有一个想法:我们也要种葡萄,也要赚大钱!   随着洞天越来越近,似乎无数金钱也快要进了口袋,脚下的步子,也愈发的快了;在夜空下,黑暗里,在鸦叫声里,在夜枭的呜咽里,一个个的,悄无声息,如鬼影子一般,进了洞天。   就如那进村的鬼-子。   所有人,经过那一大亩一大亩的葡萄林,眼是绿的、脸是红的,眼底的熊熊火光,再也遮掩不住,脚下的步伐,也从快步的走,变成了跑——一个个都似被魔障了一般。   “哎呀——你们都是干什么的?”周素珍被这鸦鸦的一群人,给吓了一跳,连退后两步,这才有心思打量瞧看。   她借着惨淡的星光,勉强看清来人,看到熟悉的面孔,拍着胸脯,叫道:“昌八子,怎么是你们!走夜路不带声,要吓死人啊!”   众人被周素珍这么一喝,也回转身来,冲头的热血稍去,问道:“周易呢?”   “我们想问问,那葡萄我们能不能种不种?”有人高声道。   也有人颇不客气的道:“周通能种,我们怎么就不能种了?!把周易那小子叫出来!”这人红着脸,显然喝了些酒,大叫大嚷,生怕别人不晓得他有多厉害。   周素珍听得这人醉话,差点气笑了。   她懒得跟醉鬼计较,没好气道:“我们家周易,今天有事,正好出去了。你们要找他,过两天再来吧。”   充满的期望与热血,被周素珍这一句话给拍醒了。   有人不乐意了,怀疑的对着周易那亮堂的房屋,叫嚷道:“周易,我是你七伯伯!你小子在干嘛呢?看看这些叔叔伯伯来了,也不出来露个头。”   其他人见此,也不知是真疯还是假癫,看着周家灯火辉煌的样子,一个个都叫嚷了起来。   “这个王八羔子,难道周通能种,我们就种不得?”   “自己发财,也不想着带带相亲!”   “我小时候还抱过他嘞!没想到周大海家里养了这么个白眼狼!”   “这样的人,赚再多钱有什么用?有了钱,就不认这些伯伯了——?!”说是伯伯,倒没见得什么血脉关系,平日里,也就是打个招呼而已。   ……   满肚子的酸气,借着半杯酒意,在希望与失望之间,全都吐露了出来;其中丑样,全被冷眼旁观的周素珍照进了眼底。   有人见着屋子里灯光火耀的,还隐隐听见电视机的声音,带着三分酒意和满腔怒火,气势冲冲的闯进周易家里,直待兴师问罪!   黑涌涌一群人,鞋也不脱,带着满鞋子的泥土块,理直气壮的往周家闯,直接闯到二楼去。   刚上了楼,眼前突然出现一个巨大的狗头,如同狮子般大的一黑一黄两只大狗,带着凶光,挡在众人面前;逼人的气势,让所有汹涌而入“喊打喊杀”的乡民,全都滞了一滞;尖锐的闪烁着寒光与腥气的利牙,在昏黄的灯光下,冷冽而刺人,好似下一刻,就要对准某人的脖子插-下去!   凛凛的杀气,直接将当头一人,吓趴在地,一滩黄尿,就从黑乎乎的裤子底下淌了出来。   并不夸张。   因为两条狗是见过血的、是杀过人的,巨大的身材,带着猎食者的嗜杀之气,眼睛、牙齿,都紧盯了众人的要害处,稍有不对,直对准人要害处下口;利齿之下,脆弱的人体,绝无逃生之能。   这一刻,生物的本能回到了所有人身上。   就如同兔子面对老鹰、老鼠遇见毒蛇,是对天敌的敏锐感应——所有人都冷静了下来。   站在前头的几个,看着两双如同铜铃一般巨大闪着凶光的大眼,两股颤颤,汗水淋湿了后背,将酒精带来是所有勇气与欲望排除出去。   一直叫嚷的醉鬼走得最慢。   酒精对于他神经的麻痹、加上人群的阻碍,让他无法感觉到临身的危机,看着突然静下来的人群,又叫嚷起来,“周易,你这个小兔崽子,给我出来!”   “赚钱了,就翻脸不认人了啊……”   没有人理会他如同夜老鼠般的怪叫,所有人都盯着面前的两只如同史前凶兽一般的大狗,不敢稍有妄动。   周素珍没想到这些人会直接往周易家里冲,更没想到,平日里看着极为温驯的两只乖狗,会有这样的汹人气势!   不同与其他人,还指望着周易下来,将两只狗带走——救命。   周素珍知道,周易确实不在家,而播放的电视——她看了看两只狗,知晓她们聪明的她,几能想象,俩狗蹲在电视机前看电视的模样。   “小黑、小黄,你们不要伤人,要乖……”周素珍像安抚小孩子一样,勉力的不让自己的声音颤抖,双眼注视着俩狗,生怕它们下一刻就扑咬过来。   俩狗看了周素珍一眼,显然认出了她,浑身立起的毛发微微收敛,凶煞之气也歇了大半,蹲坐下来,看着眼前这群人。   周素珍稍稍松了口气,对着众人使了个眼色。   所有人都看懂了周素珍的眼色,开始慢慢的往楼下退。走在最后面还在继续闹腾的酒鬼,被人制住了手脚,捂了嘴巴,往楼下送。   与之前闹冲冲相比,现在是诡异的安静,只能听见木制楼梯的响声,在人心里砰砰直跳。   所有人都退到了第一层。   当他们想要离去的时候,却被两狗一前一后给拦住了。   一楼并没有灯光,只有幽暗暗的月光从门窗照进来,照出一黑一黄两匹绸缎一般光泽的皮毛,照出皮毛底下,潜藏着的肌肉蠕动的怪兽,照出四个黄澄澄火炬般的大眼。       第三十二章 周小花的电话   气氛,在这幽深的暗光下,愈发的诡异起来,让人毛骨悚然!   所有人,都感觉自己如同待宰羔羊,被世界上最凶恶的猛兽围困、戏弄,准备享受一场鲜血的盛宴!   醉眼迷糊的人,也醒了过来,在两双映月之下泛着幽光的大眼里,出了一身冷汗,彻底的醒了酒;虚汗如浆-般涌出,不到片刻,便湿了一地,让他瘫坐下来,四肢无力,好似闭目等死。   虽然两犬的凶光并非对周素珍所发,但周素珍作为唯一的一个女性,远比男性要不堪,受不了诡异的气氛,受不了这两只如妖兽一般的大狗,吓呆呆的差点要落荒而逃!   就在这个时候,一连串的响声从楼梯口处传来,似乎有什么东西从楼上滚了下来。   “砰-砰-砰……”不大的响声连成一片,在寂静的只听虫鸣的夜里,在这样诡异黑暗的气氛下,极为醒目。   所有人都被这莫名而来的响声惊醒,转头看去,正看见毛茸茸一小团黑白相间的事物,从楼梯口处,一直往下滚——越来越快——滚到了楼梯底下,一团一团的,速度极快,几乎只能看清一个毛团的虚影。   毛团刹不住车了,直接往正对着楼梯的墙上撞去!   “砰!”   一声硬响!   清脆朗亮,似乎一下子,就将整一片幽暗的空间给照亮了。   黑白相间,如泛着荧光的毛发,逐渐的舒展开来,露出被蓬松毛发遮罩住的一双小耳、四肢面貌——原来也是一只狗,一只小狗!   “小花!”周素珍如遇到了救星一般,叫道。   周小花并不像周小黄与周小黑一样身材巨大,软糯毛绒的他,显得没有什么威胁。   周小花听得有人喊他名字,勉力的迷糊了一下双眼,甩了甩被“砰”晕的小脑瓜子,看着面前这些“四脚朝天”的生物。   不对,是他四脚朝天了。   他脑袋用力一顶,两只前足用力一撑,用比人还灵活的四肢,如猴儿一般,翻了个筋斗——这是他从西游记的动画里学来的“独门绝技”。   “砰啪!”   他翻身的当口,一个银白色的四方形从他胸怀里掉了出来。   四方体闪闪发光,屏幕上显示着,正在通话中!   周小花一只小爪子落下,正好摁在“外放”功能键上,里面传出满是恼火的声音,“周小花!没事你老打我电话干嘛?!回来我要没收你的手机!早知道这样,手机应该交给小黄保管!”   周小花,捂着脑袋,对着手机,呜咽了几声——即便众人不懂狗语,也能听懂声音里的委屈。   “周小花,你给我老实点!不要再给我卖萌了!你卖萌,我现在也看不见!好了,我这里还有事,先挂了!”   周素珍眼见着周易要挂电话,连忙叫道:“周易——周易!等一下!”   “小姑?”   周素珍想了想,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干脆将刚才发生的事一五一十的说出来,说得旁边一群酒醉蒙头、财迷双眼的糙大汉子一个个瑟瑟不语、讪讪而笑。   能借着酒劲玩出这么一套,这些人自然不是什么好相与的,心里的小九九打着,大都并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不过,气势冲冲闯到人家家里,被两条狗吓住,又要叫个小后辈来“救命”,说出去,实在够丢人的。   众人几乎可以想见,到了明日,他们就是整个乡镇最大的笑话!   周易听着周素珍的话,脑子里的火气愈来愈盛——本来还想着什么“肥水不流外人田”“造福乡里”来者,却没想到,有人这么等不及了,竟还给他演了这么一出!   真是演得好、演得正是时候,也给走得太顺、将人心想得太好的他,提了个醒!   这还没怎么着呢,就“打”上门来了;若真把种苗分发出去,不就真是引狼入室了?   不过,此时再气,也没什么用,只能传话两狗,让两个忠诚的家伙把人先给放了。   他可不想,想上次一样,弄出个人命官司出来。这些人,算是公民、“良民”,某种程度上,也确实算得上他的长辈,可不是那些死了还有人拍手叫好的小混混。   周易这才把人放出去,这群大汉,就被气势汹汹赶来助阵的周家父母与叔伯们逮了个正着。   周家人丁不旺,但却极为团结。   周家叔伯们,寻常看来,都是好好先生,但此时自家子侄受人欺负了,勒起袖子,就要干一场!旁边,还有无数其他前来闻讯而来助阵的亲朋好友与洞天员工——你那一个、我扯一个,人就更多了,还有很多,跟里面粗汉子关系亲近的,见着理亏,又开始劝架。   性子温吞,常以和为贵的周家叔伯们,涨红着,放下几句狠话,就准备将事情过去了——不过去,还能怎么样呢?   但护犊子的周妈却不干了。   这个时候,她作为女性的身份特殊性就体现了出来——别人不敢说的、她敢说;别人不敢骂的,她敢骂!指桑骂槐,从情到理,一个脏字不漏,将眼前这群人祖宗十八代,指摘了个便!   本来气势汹汹的一群大男人,就这么的被一个女人,骂得个狗血淋头,骂成了缩-卵-子的低头鹅,骂得不敢回声一句!   周妈见此,更是得势不饶人,拿出了她管理医院的时候,全医院上下,从医生骂到护士的那股子劲头,将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都说开了,说得这些大男人,一个个恨不得把脑袋藏到裤裆里去!骂得所有人,都跟着韵律,抬头点头,觉得这些人都是“头生生疮、脚底流脓”十恶不做的大恶人,千刀万剐,也不为过!   这些人的亲友们,也不敢在助纣为劣,一个个退开几步,生怕跟眼前这些没种的男人扯上关系。   站在最外圈的人,没有完全听清楚周妈的话,但看着那一个个被孤立、被骂得缩-卵-低头的大男人,心有戚戚。   “得罪谁,也不要得罪她!”这是所有人看着王梅,心里浮起来的念头。   “难怪医院里的人叫她‘武则天’‘恐怖大魔王’。”一个跟医院某护士关系不错的年轻女孩子心里想到。   ……   “易兄弟,你不会跟你家里的那只狗在打电话吧。”李瑞看着站在窗前的周易,听着他那句“周小花”,又隐隐听见话筒里面传出来的狗叫声,见周易挂了电话,不由笑问道。   “还真是他。周小花,那只黑白相间的小狗,你见过的。”周易说道。   “还有这么灵泛的狗?”旁边一个声音说道。   镜头转向他的脸,成熟稳重的微圆脸下,两撇胡子随着嘴巴的动作上下摇晃,也将那张几亿人熟悉的脸承托了出来。   王涵笑着道:“怎么不带来做我们‘天天向上’的节目咯?!”       第三十三章 使劲忽悠   芒果台“天天向上”节目组正在做关于湘南饮食的一集节目。   正处于芒果卫视的李瑞,因为跟王涵关系不错,便将周易的葡萄介绍了过去。   李瑞跟周易关系不错,经常蹭吃蹭喝,免不得给王涵带上一份,吃人嘴软之下,借着这个合适的机会,也愿意将周易的洞天葡萄搬到节目里去——反正都是吃物,麻辣虾尾能上、臭豆腐能上,还怕多个洞天葡萄?   况且,周易来上节目,怎能不带些葡萄上来意思意思?   对于李瑞的介绍、对于王涵的决定,整个节目组举口拥护。   并不是每个人都有那闲钱去买洞天葡萄吃的,但没有人拒绝去品尝一下当下星城最火热、最昂贵的洞天葡萄;并不是所有有钱人,都有时间有闲情去“鲜人果业”排队,买限量发售的葡萄吃,所以,所有的吃货,对于洞天葡萄的主人来上节目组,翘首以盼。   “瑞哥,那位来我们节目,洞天葡萄应该有吃吧。”节目组的小胖忍不住开口问道。   “你保管放心,他不带够了葡萄,我一脚把他踹下台去!”李瑞信心满满的打包票道。   当李瑞打电话给周易,告诉他有机会参加“天天向上”这个节目的时候,周易正在逗着周小花玩呢。   周小花最近喜欢上了电子产品,天天抱着个平板电脑就不脱手。   也不知跟谁学的,竟然学会了上Q-Q,天天捧着个平板,就不放手,对着聊天软件,也不知道在干什么,每次周易瞧去的时候,他就将平板藏起来,不让周易看。   周易倒不准备窥“狗的隐私”,如果他真愿意的话,有一百种办法看到周小花的聊天记录。   他正逗着周小花玩,电话就响了起来。   “哎呀——瑞哥,你这大忙人怎么有时间打电话过来?葡萄还够不够吃?要不要我叫人再给你送点去?”周易笑着问候道。   “你那葡萄,我可不敢多要!就你送得那十几箱,已经被我家那口子天天念叨,说我‘老不客气’!”   “哈——自己家种的,又不要成本,值当个什么?”外面卖六百一斤的葡萄,但周易真没看在眼里。那些个玩得好的朋友同学,哪个家里不是送个十来箱去的?也就几十斤葡萄罢了!   他却不想,这几十斤葡萄,真就让人承了老大一个情,偏偏又受用得很——这可是外面卖百来块钱的葡萄啊,寻常还买不到,你看咱同学,不要钱似往外送。即便自己不吃,拿出去送人,那不也是倍儿有面子?   “行,现在该改叫土豪了!”   “你这事儿忙的贵人,打电话来,不会就想叫我声‘土豪’吧?有什么好事,跟哥们说说?”   “还真碰到个好事!”   “‘天天向上’看过没有?王涵那个……”   “哪能没看过……你不会上那节目当主持人去了吧?有机会可得带带兄弟我,我还没上过电视呢!有你这兄弟在,怎么也得让我去嘚瑟一把。”周易笑着道。   “诶——你别说,还真有个上节目的机会给你,就看你去不去了!我给跟人帮你说好了,看你天天闲在家,可别说没时间啊。”   “‘天天向上’?”   “‘天天向上’!就这节目!怎么样?”   “瑞哥够意思!”周易连忙“奉承”道。   他倒不真是有多么多么喜欢去这些综艺节目,但毕竟,本省本土的著名节目,能往上走一遭,也是个面儿不是?   而且,他喜欢新鲜事、新鲜的体验,能到节目上玩一玩,体验一下,可是别人求之不得的经历呢!   “行吧,我最近事儿多,不跟你多说了。明天过来,咱们哥俩、再叫上王涵,一起喝一口,大家认识认识!”   “后天录节目!哦,别忘了,你那葡萄多带点过来——你可不知道,整个节目组都望着嘞!”   “啥都能少,我这种葡萄的,能少了葡萄吗?行,瑞哥你忙,我先挂了!”周易知道李瑞最近正在准备一档亲子类节目,算是国内第一档这样的节目,事儿不少、压力也大。这个时候,还能想起他的事,借着机会,将他弄上“天天向上”的舞台,这份情,得领!   且不说节目录制的事。   三天后,周易从白沙回来。   他早让人发布消息,将所有有意愿种植洞天葡萄的人,都请到洞天商讨相关事宜。   周易回来的时候,正瞧见屋前热烘烘一大堆子人,估摸着怕不有上千人数。   这些人一见到周易,压抑了许久的热切心情,顿时有了发泄口,一窝蜂的将周易围住,围挤在里面,七嘴八舌的叫着嚷了起来。   “周易,你那葡萄到底让不让种啊?”   “易小子,你那葡萄到底怎么个种法啊!你说句话……”   “周易……”   “易……”   ……   所有人都叫嚷起来,没个消停——一千余人,可比一千只鸭子闹得多了——特别还是所有人都围住周易一人叫唤的时候,周易那对灵敏的耳朵,成了最好的吸音器,将所用的声音都吸进他耳孔里,通过耳骨传导,在他脑子里炸开!   “各位叔叔伯伯大妈大婶姐姐兄弟,请听我一言!”周易终于忍受不了,放开声音,大声吼叫道。   洪声如雷,在所有人耳畔炸开,将所有声音都压了下去。无论多么不满,整个场面都安静了下来,只听到周易一个声音。   “好大的嗓门!”有人小声嘀咕着。   周易也被自己放开的嗓门吓了一跳。他接着说道:“各位父老乡亲,容我说两句。”   他这一说,就如同编故事一样,停不下来了。   “我这葡萄种苗,是我辛辛苦苦培育出来的。”   “从几年前开始,我就在后山上,就是竹林里我周家的祖坟边上,发现了一株葡萄苗。”   “我当时候就奇怪,这竹林子里面,怎么会长出葡萄苗呢?我自己喜欢吃葡萄,又见那棵葡萄长得奇怪,便当盆景养起来,到外面工作的时候,也一直带在身边,是对家里有个念想。”   “谁知道,这葡萄苗真长活了,而且结出来的葡萄,那味道……所有尝过我葡萄的人都知道,那味道到底怎么样。”   “我这人比较传统,也讲究个‘安土重迁’,喜欢家乡的土地、喜欢家乡的味道、喜欢家乡的人、水、鱼、鸡,喜欢这片竹林,喜欢这故乡的风;还有擂茶和各种野菜,都是我一直忘不了的。”   “我看到那株结了果的葡萄树,心里就想,这是一个新的葡萄品种,我能不能将它培育出来,自己种植致富呢?甚至能不能借着这些葡萄树,在家乡致富、带领家乡富裕呢?”   “我请教了我的一些学习农林种植的同学,又将葡萄树培养培育,把几年的积蓄花了进去,成批量的培养出葡萄苗,准备回家种植。”   “可是这个时候,资金,成了我最大的难处。”   “我父母是不会支持我回家种地的,我也不愿意让父母因为我的一个决定,而付出太多、而担忧担心,所有我一直忍着,没有告诉他们。”   “我将工作辞了,带着存款,回了家。”   “我看到了土鸡土鸭市场的缺口,借着一个朋友鸡鸭养殖的技术,开始了我养殖赚钱的道路……”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想必大家都知道了。”   “并不仅仅是某些人想的好运。我的成功,有运气,但也有汗水。当初,准备辞去年薪上万的工作回家的时候,我一度犹豫;家里人因我回家种田、‘自甘沦落’的时候,我一度失望,甚至后悔!但今天,我做出来了,抱着洞天葡萄树这个宝贝,站在这片土地上,完成了我个人致富的愿望!”   “我愿意,带领我的家乡致富!我愿意,带着我亲爱的乡亲们致富!”   “可是,就在昨天,发生了一件让我不太愉快的事。”   “有人冲进我家里,喊打喊杀,好似我周某人只是个运气好的人,好像我的成功是平白得来的,好像我就应该给某些予取予求,我是他们的存款机,他们来要,我就该给,是这样吗?”   “大家扪心自问,如果你们当中的某个人,抱着洞天葡萄树这样一个金娃娃,会轻易的贡献出来吗?”   “现在是社会-主-义,不是共产-主义,更不是打土豪分田地的平-均主义!我想问一句,凭什么!”说道这里的时候,周易情绪激动起来,当然,大半是装的,但也有小半,是真的情绪波动。   他杜撰的那些话,连他自己都差点相信了。若不是能真切的感受到哪个神奇空间的存在,他都差点认为自己就是这样一个艰苦奋斗、白手起家创业的十佳青年!   话,大都不是真的,但周易却是当真的在说。   因为所有人都愿意听这样的话,都希望这样一个“合理的解释”,都愿意相信这样合理的解释。   哪怕其中有种种的不合理,但周易相信,所有人都愿意愿意这样一个解释,并且愿意,为周易这个解释,进行一些自己的补充,让这个解释更加可信。   他从来不知道,自己还有这样编故事的能耐,还有这样忽悠人的能力。   特别是看着所有人认真倾听的耳朵,看着那十来个低下头去、被众人孤立的混大汉,心里那个爽快,就如同最热的天气里,喝了一杯冰镇可乐一样。   “当然,即便这样,我还是愿意与乡亲们一起致富,还是愿意带领乡亲们致富。”   “私心,我也有。但我热爱这片养育我的山林、热爱这里的父老乡亲,热爱这片人情丰厚的土地,我愿意与大家共享我最宝贵的财富、愿意与这片土地上的人们一起富裕。”   “为此,我成立了一家公司,‘洞天果业’。”   “我希望所有愿意与我一起奋斗的人,都加入这家公司;你们不是员工,而是这家公司共同的主人!”   “我们将共同的创造一个辉煌,让洞天葡萄的神话,迈出平安、迈出湘南、迈出华夏、迈出……冲向全世界!让这个世界上所有人,提起湘南,就想到洞天葡萄,就想到我们清山镇!”   “周易,你好样的!”   “周易,你带着大家干吧!我们支持你!”   “周易,我们加入公司,我们跟你一起创业!”   “……”   所有人都被周易忽悠瘸了;也没有人再倚老卖老,仍把周易当成好欺负的小子、暴发户对待——看看人家,也不容易啊!   看吧,世界上哪里有那么多好运气;成功,还得脚踏实地,还得靠打拼!   就如周易说的,他有私心。不过这种私心,是所有人都不知道的。   大家以为,拿到葡萄果树苗、加入洞天果业,就可以看着地里长出金娃娃来,一劳永逸了。   事实上,却不知道,周易还留着一个“后门”。   在周通种植葡萄树的时候,他无意中发现,这种变异的葡萄树,不易生病,但极易染虫,几乎是虫类的吸引机。   这个时候,同样从周易那个空间里变异出来的金钟草,就派上大用场了。   金钟草的种植,也非一劳永逸的。   在食物稀缺的冬天,在山上寒冬的冬天,没有空间灵水的支持,绝大多数金钟草,撑不到春暖花开的时候,撑不到百虫惊蛰的开始。   葡萄树对于金钟草的需求,就如同金庸先生那本笑傲江湖中日月神教的人对于三尸脑虫丸的需要一样,是超越了法律、协议条约、人情关系的对于葡萄树的控制。   当然,这有些夸张。   因为这个世界上,还有农药这些东西。   但,一旦使用农药,就意味着,葡萄果树生产出来的葡萄品质的下降;也意味着,成本的大大提高。   至于最后能不能结出好的葡萄来,周易也没有尝试过。   可以想象,尝到了葡萄树带来的利益的人,还能脱离周易的控制吗?   逐渐绑架了一个乡镇乃至一个市县经济与大部分人口的人,除非拉杆子造反、触动某大组织的根本利益,否则,几乎可以稳坐财富大山而安然不动,真正坐看风云变幻了!   到那时候,与划地封侯,又有什么不同呢?   周易想着好事,口水都差点流下来了……   ————   感谢“开心无我”的推荐支持!       第三十四章 请叫我“网红”   有些东西,是无所谓真假的。   人们,都选择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不到万不得已,即便客观的事实摆在面前,他们也不愿意相信。   所以,大家都“相信科学、破除迷信”,却忘记了科学最要旨的精神。   所以,大家都相信历史,相信史书中的一切,却忘了,历史的书写,从一开始,就是微言大义;他只是人们叙述思想的载体,所以,害死岳飞的只能的秦侩,而绝不会是后面那个皇帝;所以,在传统的艺术文化里,刘备永远是仁爱忠厚,曹操永远是奸险枭雄,却不知,两人本是一样的人物,所谓“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   也所以,所有人都相信了周易漏洞百出的忽悠,并且,依靠着自己的猜想,不断的为周易言语的漏洞打上补丁,一切,只因为他们愿意相信,只因为“合理”二字。   但谁又知道,这个众人眼里敢打敢拼的青年,竟真是一个靠着惊天奇运而“不事生产”的闲散逸人。   “一一,怎么还没有你啊!”她无聊的翻看着周易带回来的明星合照、签名照,不耐烦的说道。周婷向来不是很喜欢看综艺节目。   她话音落下不久,电视里画面一变,只见主持人王涵对着台下观众说道:“有谁知道今年夏天,最热最火爆的水果?”   “哈密瓜!”   “水蜜桃。”   “西瓜。”   ……   所有观众都抢着回答,不过没一人答到点上。或许有人说上了,也因为声音太低,淹没在群众的呼声中。   洞天葡萄因其售价高昂、数量稀少,受众,终究还是极少的一部分消费者。   “诶——最火爆的水果我不知道,最贵的我倒是知道。”欧弟故作神秘的说道。   “我知道、我知道。”一个观众跳起来,举手叫嚷道,“是洞天葡萄!”   “好!一箱价值六百元有市无价的洞天葡萄,是这位幸运观众的了!”田源趁机插口道。   “哎哎哎——搞得好像是你家的一样!我都没吃呢,就被你送光了!”王涵趁势将话题带了回来,“大家知道,我们这一季的主题是湘南美食,前面介绍了湘南的特色美食鲜辣虾尾与臭豆腐,现在,介绍一款清新去火的水果给大家——有请我们洞天葡萄的种植者——周易先生!”   舞台大屏幕上,播放着去年李瑞为洞天山境摄制的宣传片段——万水千壑之间,一个山乡湖景脱落而出。鸟雀纷飞,万木争放,平湖如静璧镶嵌在巨大的山体中,一串串紫气盈盈、白雾濛濛、清露初绽的葡萄,就在这样的毓秀风光中,迤逦而出……   “哦——”   “啊——”   两种不同的声音,通过电视传播出来。前者低沉,是男声;后者尖锐,是女声。都是预料之外、意想之外发出的惊奇惊喜的声音。   声音的发出,并非对着那山乡美景,而是在这景致下,出现的那个人。   所有人都以为,葡萄的种植户,必然如同前两位厨师一样,是一位粗糙的中年大叔,但事实,却出乎所有人的料想!   出现在舞台上,这个面貌俊逸、气质散漫、长发披肩、衣饰古风古制的青年,又是怎么一回事?这是演古装戏走错地方了?这气质,难道是哪一位来宣传影视剧的明星,怎么没有见过?   同为男性,对这样一个气质散淡的男人,生不出敌意;而女人,只剩下花痴!   “哎呀——这位是走错地方了吧!你是哪里来的?怎么跑到我们天天向上节目组来了?”王涵故作奇怪,说道。   “安保、安保,快点将这个人拖出去!真是的,抢我风头吗?”   “你是哪位?是不是跑错地方了?台下来一位姐姐,快把你家的领回去。”   小五这句话一说完,本来是句玩笑话,却没想到,台下真的涌上来七八个女汉子,拉扯着周易就要台下去;那一只只手,不安分的往周易手上、脸上捏去,还大叫着,“皮肤太好了,跟姐姐说说,怎么保养的?”   这一下子,直接让周易扮演的“古风男”破了功。他一脸幽怨的看向天天兄弟几位,手阻挡着不知从哪里伸出来的咸猪手,一边往几人身后退去。   马上有人上来,将这几位勇猛的女汉子隔离到台下。几个女人到了台下,又跟更多人分享刚才台上哪位的“手感”,弄得所以女人看着周易,眼里都冒出狼一样的绿光。   周易近两年,颇有艺术范的留了一头长发,被王涵一眼看中,便要求他作古装打扮,再加上他本身的气质,效果一出来,果然就是那古代的翩翩贵公子,但所有人忘记了,现代竟然有那么多凶残的女性……   “好了、好了,我们现在给大家正式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我们节目组请来的’洞天葡萄’的种植者,周易先生。”   “周先生,你好!”   “涵哥,你好!大家好!”   “周先生,我知道您是一位沪上大学毕业的学生,学的是理工科。那么,是什么促使你回家,当一名种植户,种植葡萄呢?”   “我祖辈都是农民。我这个人,比较念家,希望回家乡工作;而在家乡,偶然之下,我发现的一株葡萄苗,给了我这个希望……”周易又开始忽悠了。   所有人都静静的听着周易这个“白手起家”“敢打敢拼”的名牌大学生的艰苦创业故事,都为对方的难做敢为、为对方的魄力所感动,连高清摄像头都没有捕捉到,隐藏在这个故事底下的那个眼神里的狡黠。   “相信很多电视机前的朋友都有疑问,这么昂贵的葡萄,他到底昂贵在哪里呢?”王涵看着周易,疑问道。   “我知道很多人有这样的疑问,因为这个价格,在同类水果中,无论国内外,都是绝无仅有的。我不能说我的葡萄多么多么的好,因为我说得天花乱坠,总还要尝过才知道……”   “哦——我也能尝尝?”欧弟一脸惊喜若狂的表情,脸都快凑到捧着一盘盘葡萄上来的女孩子胸-口上去。   “干嘛呢,干嘛呢!”钱枫一巴掌拍下,将欧弟的脸拍开。   葡萄端上来了,仅看外表,除了带着清露与绿叶的新鲜、更深沉幽秘的紫、充满了神秘色彩的薄纱轻雾、更加鼓-胀饱满的珠粒,似乎跟别的葡萄,也没有什么不同。   小五将脸凑近,一股淡淡的葡萄香味溢出,勾引着他的鼻息,让他不自觉的咽下一口口水。   这股葡萄的香味,淡淡的,遮遮掩掩,却更加的诱人,让他想破开皮肉,饱尝其中香脂。   他伸出了罪恶的手,迅速的拽下一粒葡萄,就往嘴里送。   “哈——小五你偷吃,可不是好孩……”田源夺过小五手中的葡萄,往嘴里一丢,大嘴一张,话未说完,满溢的葡萄汁,随着牙齿的咬下,爆裂开来;同样爆裂开的,还有葡萄的浓香和舌尖的味蕾。   如此浓郁的气息,田源如同看到了那山乡里,葡萄花儿纯净的绽放;那夏夜里,带着寒意的露珠一点点的爬上果粒,融入葡萄的汁水中;在晚夏,所以葡萄都饱胀而浓郁到极致的时候,被一双双轻盈的手儿,小心的摘下……   自然的风吹过,湖水一层层涟漪化开、树叶轻轻飘落,风竹飒飒而响,风中的葡萄叶招展着,送走这些成熟的紫色珍珠。   饱逸的香气、喷溅的汁水,本来应该颇为恶心的画面,但那传递出去的葡萄的香甜与自然的灵秀,却让所有人不觉陶醉,涎水潺潺。   小五、欧弟、钱枫,都上来,一人摘了一粒葡萄,一吃为妙。   “哎——你们干什么咯!我们这是在主持节目,我们是天天向上,不是天天吃货!”   王涵见所有人都把焦点放到了葡萄上,嘴巴也馋了,捏了粒葡萄丢嘴里。   他比其他人先尝过葡萄味道,倒少了第一次尝这葡萄的惊喜与陶醉,“哎——你们这些吃货——开除!我要把你们都开除!我们是天天向上节目组的天天兄弟,不是吃货兄弟,我再强调一遍!”   “嗯——味道不错!不愧是史上最昂贵的葡萄。”钱枫鼓着嘴巴,嘟囔着,仍往嘴里塞着葡萄。   欧弟送了一粒葡萄到他面前捧着葡萄的美女嘴里,眼睛深沉的望着对方,“我用这颗葡萄向你表达我最诚挚的爱意。”   “葡萄——葡萄——大家一起来吃葡萄!”小五跳着动感的舞蹈,将葡萄分给台下观众和幕后工作人员。   其他几个坐在旁边的明星嘉宾也耐不住诱惑,悄悄的跑到台上,捏着葡萄,吃了起来……   这边节目正放着,那边,电话铃声响了起来。   “周易,你这次真要火了!”张楚天在电话里怪叫道。   “是葡萄要火了。你不是早说要将‘鲜人果业’开满全国吗?现在怎么样了?”   “早弄好了。本来还准备过段时间开业,现在借着这股东风,直接开业了!”   “对了,我老爹说,准备拿出百分之四十的‘鲜人果业’股份给你,你看怎么样?可别嫌少。”   “怎么突然要给我股份了?”   “在商言商啦!我爸说得对,我们关系再好,我也不能老占你便宜。”以洞天葡萄的霸道,完全可以自己打出一条销售路,将所有的利润吃下;或者跟其他公司合作,也能得到更多的利润与好处,但周易选择根基不深的“鲜人果业”,从商业的角度上看,确实是吃亏了。   “会不会多了点?”   “我还怕你嫌少呢!行吧,事情就这么定了,改天咱们签个合约,将股份转给你。你最好准备几个会计,处理公司财务上的事。还是那句话,‘在商言商’咯!”   “行吧!你都这么说了,我也没啥好说的。”周易不为已甚。就算张楚天不给他股份,他这个懒人,也不会另找别家销售;不过,送上门来的肉,不吃反倒显得矫情。   第二天,周易刚出门,突然感觉世界有些不一样了。   所有人看他的表情都出现了变化,似乎看的不是一个普通的人,而是一种奇怪的生物。   不时有人举起相机来,“咔擦”,将周易的面貌照下,欢天喜地的发了朋友圈;更大胆点的,请求周易合照,在葡萄树下;更放肆的女孩子,竟往周易胳膊上、脸上凑——青春逼人的气息,淡淡的香风,凑都周易那颗处男心蠢蠢欲动。   这都怎么了?难道天天向上直接把我捧成明星了?   他不是一个喜欢“万众瞩目”的人。他这样的人,更适合当隐藏大BOSS、当一个“隐士”。他上综艺节目,更多是一种玩闹,一种生活的体验,而非对于聚光灯的向往。   他也不相信,仅仅一款综艺节目,有这么大的声势。   周婷拿着手机,为周易解了惑。   她打开千度热点新闻,指了指其中两条“史上最帅农民”“史上最昂贵葡萄”。   打开“史上最帅农民”这条新闻一看,封面俨然就是他在天天向上节目中的图像;再打开看详细内容,却不知道,是哪位神通广大的偷拍者,将他平日里劳作的图像全发了上去,被新闻图册引用了。   他看着图片,就知道,这些照片,绝对是熟人手笔。再仔细一思索,打开电话,拉开联系人“周颖”,拨打了过去!   “周颖,你干的好事!”   “怎么啦——?”周颖似乎刚从睡梦里醒来,声音拖得长长的。   “你打开千度热点新闻看看,是不是你把我相片发网上去了?!”   周颖迷糊的,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听话的打开千度,一条条热点看去,终于在其中一条看到了熟悉了影像。   “哎呀!哥哥,你红了!可不能忘了你妹妹——马上给我寄张,不,是一百张签名照过来!”周颖感觉一种偌大的惊喜将她包围——好像红的不是周易,而是她了——她已经想到那些小伙伴们对于她有一个上头条的哥哥的惊讶了!   “你打开看看,看看新闻里那些照片从哪里来的?!”周易没好气的道。   周颖打开新闻图册,往下翻,越翻越惊讶,好像这些图片都是她摄下来的,不过,怎么跑到新闻上去了?“哦——对了,我好像将哥哥的照片发到了企鹅空间里。”   她想着,手机登陆上企鹅,不知多少消息发来的讯息声将整个手机淹没。她手机已经用了几年了,本来就毛病多多,这一下子,直接给弄死机了。   周易听着电话里的“嘟嘟”的忙音,还要打电话过去,却已经有电话打了进来。   “喂——”   “您好,请问您是周易先生吗?我们是赵日天影视文化经纪公司,请问您……”   周易刚把这个不知真假,想要和他签约的公司电话挂掉,手机又响了起来。   “您好,请问您是周易先生吗?这里是龙傲天网络营销公司,请问您……”   ……   周易的联系方式很好找,就在他企鹅聊天上挂着。作为一个普通人,这么挂着,也没大事,但现在,事情有些麻烦了。   他想着,是不是要换个电话号码?   或许,等是一两月,热度自然就下去了,没人理会他这个所谓的“网红”了。   他不知道,有些人,就像绽露出光彩的珍珠,注定只能光芒四射!就算掩埋在沙土里,也总有人去挖掘……   ah         a    第三十五章 蟹,一蟹西来!   周易是一种充满了情怀的视觉系生物。   他看人,先看外表、看外相,一旦相面不符合他的心意,便敬而远之。   他有一个表妹,青春貌美,但因为颧骨略突、嘴唇略薄,周易总觉得她刻薄,故此对她敬而远之。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思想。   同样的事情,发生在吃东西上面——严格的来说,周易是一个吃货,而算不上饕餮,因为他挑食。   不仅挑食,还挑吃东西的地点和时候。   比如,他可以在慵懒的午后,坐在畅旷的KFC门店,端着一杯调制的饮料,看着外面的行人,一个人待上一下午;他也可以在巷子里找上一大上午,就为了发现一家朴素而整洁的带着些传统气息的店面,而后进去吃上一碗小面。   面或许不如何好吃,但心情就微妙起来。   他挑食,挑着精致好看的东西吃,而略显难看的,一般情况下,他是不喜欢摆弄的。   比如,蟹;金秋时的大蟹!   秋天的蟹,别名太多了,既是“尖团儿”,又是“八脚将军”,还是“富黄子”,太多的别称,是自古以来,人们对于秋蟹的爱、是对它味道的赞美。   无论看什么文章,一写中国的美食,大抵逃不脱蟹去。   但一向喜欢美食的周易,偏偏就那么不怎么喜欢这螃蟹。   为什么呢?   一是螃蟹凶煞,食肉吃腐,毛脚颤动,看起来,竟有几分像一只大蜘蛛,实在毛糙人!   二是恶心。螃蟹寻常蒸了来吃,把大壳一揭,里头膏膏黄黄,周易总觉得,比粪便还要恶心几分。   三是麻烦。周易是个好懒散喜闲逸的人,即便再多的外因促使他往前进一点,但终究还是要落到闲散的本质上去——这样一个懒人,怎么会喜欢摆弄那蟹八件,剥拨弄弄,就为争夺那一丝白肉?   周易不稀罕这东西,但喜欢它的人,却太多了!   比如张楚天,比如张老爹。   前头说过,洞天山境里,是有螃蟹的;可惜都是山蟹、石蟹,往往长不大、缺少膏腴之物,只能烤着、炸着,当个零食,吃个嘎嘣脆。   不过,这螃蟹进了周易那水沟里,受灵水蕴养,日日捕食其中鱼虾,一日日的发涨,一日日的壮大,到如今,那山沟里面,一只螃蟹,大者,单单蟹壳,便有一个巴掌大;小的,不算鳌足,也胀满大半个巴掌——膏腴满脑,着实是爱蟹之人的宝物!   对于这样的宝贝,张楚天自然不能放过,直接捉了十来个,用绳绑缚,拖车就走,放置家里,准备晚些时候,一畅口舌之欲!   他却忘了,家里可不止他一个吃货呢!   张老爹虽然患有“痛风”,但他感觉最近似乎好了点;而且,痛风了,也不真是什么都不能吃,看到这一只只肥育的大蟹,张大厨手头一痒、嘴里一馋,哪里还忍得住?   当即就架了大锅,一只只肥蟹往锅上蒸起,铁货噗嗤一响,姜蒜酱汁就在锅中汇成一炉,与蒸锅里的蟹气相合,浓郁的香气扑腾腾的往上跑,撞到天花板上,四散着跑开,整个房间,都逃不脱这香味去!   张老爹是有名的吃货,是大厨。   吃货的朋友,自然有吃货;大厨的朋友,也少不了大厨。   白沙、昌平巷,一条几乎被现代化的城市所遗忘的古老巷弄。   巷弄的深处,一个店面木门紧闭,门上挂着一块牌匾,称“含黄斋”。   “含黄”者,蟹也!   这店面是干什么的,就不言而喻了。   这家店面,地处深巷,和这深深的巷子一样,清幽清净,常年不开门,也似乎被人遗忘了。   只有这星城顶级的吃货,才知道这“含黄斋”的底细,才知道它每年也就在金秋之月,开业半月,供吃货一饱口福。   这家蟹斋并不如魔都的宝庆楼出名、也没有川城的长隆阁花样百出,但整个华夏,任何一个吃蟹的行家,一谈蟹,就避不开“含黄斋”三个字,避不开“含黄斋”的主人“施团儿”这个人。   正逢含黄斋开业前一日,施团儿提着一笼子螃蟹,吊儿郎当的往张家走去。   这是每年必有的节目。   在张老爹还是星城顶级酒店大厨的时候,两人交流厨艺,交流做螃蟹的花式开始,就有了这个节目。   自从张老爹因为痛风的缘故,辞去大厨一职,忍痛想着满目琳琅各色菜色,却吃着蔬菜汤的时候,施团儿就来得更勤快了!   他享受,非常的享受自己做蟹、吃蟹的时候,张老爹在旁边看着流口水,拿着筷子沾着一点点蟹黄,小心尝味道,想吃而不能吃的折磨!   施团儿想着张老爹那难受样,不知为何,心情就愈发的好了,提着的蟹笼子,也晃动得愈发的厉害,把里面几只蟹王晃得惶恐不安,口里哼出老调子,与树上的喜鹊一起应和成曲。   他心里想着事,脚下没停,一公里的路,在平地布鞋无声的走动间,咫尺便至。   施团儿走到张家门前,正准备敲门,突然鼻子动了一动,一股幽幽的香气、他熟悉了一辈子的异香,从鼻孔里沁了进去,缭绕在肺腑之间,再也冲不散。   “嗯?”他以为自己闻错了,鼻子又抽了一抽,将鼻前方圆寸许的空气全部吸入胸腔内、肺洞里,最后提取出自己熟悉的那一缕香。   他闻出来了,确实是蟹香,而且不是一般的大闸蟹的香气,也不是海蟹的香气,比海蟹湖蟹都少了三分腥气、多了八分山水灵性,更多了一股内蕴的醇厚与鲜甜。   一辈子与螃蟹打交道的他,几乎凭借着这一缕香气,就在脑海里勾勒出一只只螃蟹的样貌。   闻着这股香气,再看着手中提着的那几只看似凶悍巨大的蟹王,不知为何,突然就觉得索然无味了;一种偌大的挫败感,从这个做了一辈子螃蟹的老头儿身上传出来。   他现在,脑袋里只有一个想法,一定要看看这到底是什么螃蟹!连他这个和螃蟹打交道一辈子的人,都闻不出这蟹种来。   没等他再次敲门,房门已经打开了。   “就知道你这个糟老头子要来了!”张老爹那张略轻瘦了半分的胖脸露出来,笑眯眯的,看起来就不是个“好东西”。   老头子没跟他斗嘴,越过张老爹,跨步进屋,往厨房里去。   一个见着好螃蟹的蟹痴,眼底再也容不下其他东西了。   他走到蒸笼边,正要打开笼子,一瞧究竟,但手刚伸到半空,突然停了下来,眼里全是挣扎——他既想立刻一探这螃蟹究竟,又不希望因为自己的行为,毁了这一笼子好蟹。   张老爹摸着下巴那仅剩的几根胡子,看着糟老头子满脸的挣扎与变幻的脸色、不断伸出又缩回去的手,笑眯眯、笑眯眯的,也不说话,就这么看着。   他闻了闻蒸出的白气,眼看着时候差不多了,脚下一动。   “幌噹!”   金属碰撞地面的响声打破了屋里的沉寂,也打碎了施团儿的期待与挣扎。   糟老头子怒目而视,正要骂声出口,突然瞧着地面,脸色一变!   地上,三五个,从铁桶里滚出来的,是捆扎好的大蟹盘子。   这些大蟹盘子,个顶个的大,都近有伸开的巴掌大小!靛青的蟹壳,棱光闪闪,似有金属光泽放出;中心一团,青色发紫,发出幽亮亮的暗光,将施团儿所有的目光、神光都吸引了进去。   他捧起一个蟹团儿,看着鼓-胀的身躯,一眼见下,可知膏腴之厚;再看那大得惊人如金属锯螯的两只大剪,看着上面锯齿红光、煞气凌然,可知其凶恶——越大的锯螯,岂不是越发汁肉-肥厚;越凶的螃蟹,化作盘中团食,岂不是越发鲜甜嫩爽?   “我这一辈子啊,能见到这样一只螃蟹,能闻闻香味,也就值了!”愈是懂得,愈知难得,也就愈发的珍惜。   他是蟹痴,自识蟹做蟹,他认第二,华夏之大,无人敢认第一;而他那独一无二的手艺,就需要一种独一无二的食材来配合。   这些年来,他走南闯北,每年出去,亲自挑选蟹材、培育蟹苗、养殖螃蟹,不就是为了得到这一蟹么?   他老了,再过几年,或许就没有这样的精力南北奔波了,他以为自己这辈子的愿望,难能实现了,却不想,有“一蟹西来”,就这样,惊喜的、突兀的出现在他面前。   难道是老天爷对他这个蟹痴的可怜?又或者是宿命中的相遇?   不当厨师,永远无法知道一个好厨师,对于食材的渴望;不成为蟹痴,更无法明白,一个人,对于螃蟹,竟然有如此大的痴念与欲求!   张老爹是懂的,但为报这些年来的“N箭之仇”,他闭口不言。   蒸笼上,一股蒸汽喷出,本来淡淡腥香气息,一下子浓郁了起来,将整个封闭的空间都笼罩在这样鲜腥的气息里。   随着这一股腥鲜之气喷出,白气依旧往上,但浓厚的腥味、鲜味淡了下来,化作一股淡淡的鲜爽,勾引着两人的鼻息喉口,调凑着两人的味蕾嗅觉。   “成了!”   张老爹刚要动手,一只老辣的、如同钢筋铁骨的嶙峋手臂深处,手爪一番,直接将炽热的笼罩揭开。   在白雾之中,一团团赤红烈火闪烁着明亮了起来。   待腾雾稍去,便可清晰的看见,一只只巨大的尖团儿,赤红如火,没有半丝杂色的显露在两人面前;并不是寻常螃蟹那样带着点惨淡死气的橙红,而是确确实实的赤红,如火一般的,燃烧着生命最后一道光辉!   红火色的蟹身上,还有一团更加浓烈的火,在蟹壳的正中间,原本藏着那团幽深紫意的地方,一团无法形容的炽烈显露出来,将火势蔓延了出去,似乎,整个蟹身上,所有的光彩都源自于这团炽烈。   并不是每一只螃蟹身上都有那幽深紫意,所以,也不是每一团尖上,都有那炽烈的火;虽然依旧是火红,但面对那一只身上的“源火”,这些纯粹的火红、亮眼的火红、显眼炽烈的红,却未免失色三分。   施团儿眼睛一亮,嶙峋骨臂再次伸出,稳稳的将最大最红火的一团捧回怀里。   如捧着什么神物一般的,他从怀里取出一个精致的玄黑色盘儿装上,供到食桌上,又一一从怀里取出各类事物——金的、银的、铁的、合金的、竹木的、象牙的,一件一件摆放整齐,大大小小、钩针剪锤俱全,竟摆出一百零八个物件,方才作罢。   谁知道,这么一个瘦小老头子身上,竟能装下这么多物件!   他已经不像是一个庖厨了,而是一个最精心的艺术大家,刀剪锤针齐出,不过片刻,在蟹壳还放着炽热红光的时候,被吃尽膏腴,逐渐透明下去,化作一个红宝石似的薄壳儿;其他腿脚长螯,丝肉也未脱其口,一一在施团儿口中融合,化成他味蕾的一场天籁。   一蟹吃过,施团儿沉吟良久、体味良久,终于长长的吐出一口白气,整个人精神泛发,如同年轻的十数岁一般,眼里精光闪烁,浑身充满了劲气。   他蹲了下来,从大铁桶里抓出一个个团儿,放到大澡盆子里面,一一剪开了捆缚的绳索。   剩下的七八只大蟹,刚脱束缚,两两捉对,竟在这大盆子里厮杀起来!   两只硕大的锯螯,再不是摆设,尖锐的划开一个又一个敌人的腔体,剪断附近所有同类的手足,那只带着幽深紫意、格外健壮的螃蟹,长足迈开,举着两只巨大螯刀,宣示着它“王”的地位。   在这个小小的螃蟹的世界,只有胜利者,没有失败者,因为失败等同于死亡!   施团儿眼睛紧紧的盯着那只大蟹,口里念叨着:“蟹王,果然是王蟹!不能同室而居的王蟹!”   张老爹也瞪大了眼睛。他也没有想到,这些螃蟹,竟凶悍至斯、凶狠如斯!他竟从未见过这样凶煞狠恶的螃蟹!   一山不容二虎,一室竟也不能容二蟹!   张楚天回到家的时候,闻着满室的香气,心中暗叫不好,再跑到厨房里去的时候,看着一胖一瘦两个老家伙、看着满室的蟹腿蟹壳、满桌狼藉,看着那只还在盆里耀武扬威的大蟹,只能一个人呜呼哀哉了去……   ————   感谢“低调的阴谋家”“冷夜回眸”打赏支持!   感谢“a888493”“强人的老大”“@︷o⺌終點oo”等朋友的推荐支持!       第三十六章 到来   随着葡萄与桃子的售卖完毕,秋意渐深,洞天也冷清了下来。   冬日的阳光,总是难得,熨帖人心。   几场秋雨过后,将天地间的一切都洗刷干净;带来的几分凉意,被暖熏的澜光一抚,缓缓的散开了去。   周易就在这样的日子里,躺在一张碧绿的竹排上,出了水。   湖水是绿的,但竹排却是一个碧玉的精灵,调皮的划开了水面,在水上飘荡、飘荡,不知要飘荡到那个尽头。   周易躺在筏子上,任由暖暖的光,将全身沐浴,张开双臂,随意的放置着身躯、双腿,眼睛看着那样碧蓝而旷远的天空、看着偶尔吹来的一片树叶,听着风声沙沙、听着水的涟漪,听着那一只灵气的鱼儿跃出水面……   就在这样的秋日里,一个大胖子,带着一个老一点的胖子和一个干瘦精神又满脸好奇而蠢蠢欲动的糟老头子,过了洞天门前的那个长溶洞,将万山一湖千树生灵放进了眼里。   张楚天抖动着愈发肥硕的身材,领着几人往周易家去。   周易自然不在。   但周家的房门如往常一样,没有关闭。   周小花和周小黑不知道又跑到那座山上胡溜去了,只是周小黄这个老实憨厚又慵懒的家伙,陷在柔软的沙发里,耷拉着耳朵,沉沉欲眠。   电视机上不断变化的画面,丝毫也不能引起他半点兴趣,一双明黄色的大眼睛,早已迷糊。   “噔噔噔……”一阵脚步声从楼梯口传来,周小黄稍稍立起来耳朵,巨大的头颅微微抬起,双眼依旧似醒未醒的迷糊着往声音来处看去。   “周易!周易!我来了——你在哪呢——!”听着这个熟悉的声音,大黄狗的脑袋里就露出一张无害的大胖脸,头又低沉了下去,眼皮也耷拉了下来,一双大大耳朵,将整个耳洞都遮住了,甚至还遮住小半个前额。   张老爹和糟老头儿连洞天的山境都没看够,进了这房子,依旧东张西望,却怎么也没瞧见这家主人。   张楚天这段时间,来得太多了。   他跟在自家一样的,直接往沙发上一躺,一头就躺在周小黄身上。   “爸,施爷爷!你们坐!”   他躺着舒服了一下,招呼着张老爹和施团儿两人坐下,两只大胖手就往周小黄身上摆弄,往大狗脸作弄,弄出一张“狗鬼脸”出来。   “小黄,你想哥哥没有啊!”   周小黄被他捣弄的不耐烦了,龇着牙,低吼了一声,又转过了一边,将屁股对着张楚天,继续他的懒觉。   张老爹和施团儿原本以为沙发上的大黄狗是个玩偶呢,哪里想到,这么大一只狗,竟是真狗,是一条活狗!   两人长这么大一辈子,都没有见过这么大的狗——金色灿灿的毛发,发出金色毫光,好似镀上了一层耀眼的金,但相对于黄金的冷硬,皮毛的金色,带着灵动与生跃的光彩,不断的变幻着光华!这样大的一条狗,几乎一狗就占了大部沙发,莫不有两米多长?蓬松的毛发,简直是一只金毛狮王!   狮子,对,怎么会想到狗呢?这不会真是一只狮子吧!   张老爹和施团儿刚落下的屁股,又弹了起来。两个人往旁边站了站,看着躺在沙发上的那个庞然大物,好似心有余悸。   “小黄,你不想哥哥?胖子我好伤心啊!”张大胖子看见周小黄,实在太欢喜了,竟然除了最开始的一声招呼,就将张老爹和施老头忘在了一边,浑然没注意到两人眼底惊色,兀自逗弄着周小黄。   他整个大胖身子都压到了周小黄身上,脸就往周小黄的大脑袋身上蹭,手更伸出去,不断的摆弄着周小黄那张因为“养尊处优”,充满着肉感的大狗脸。   从周小黄耷拉着的耳朵、到脸颊上的小肉、到龇裂的尖牙,一样不漏的搬弄着。   周小黄实在拿这个大胖子没办法了,转过头,伸出粉红色的舌头,给张大胖子狠狠的洗了个口水脸。   粘稠的口水,带着没有刷牙的臭味,糊得张楚天一脸,都差点恶心的滴到他嘴里。   “呸呸呸——”张楚天连忙抹了一把脸,从茶几上抽了几张纸,将脸上擦干净,正准备在去洗浴间清洗一番,抬起头来,才看见张老爹和施老头远远的站在一边。   “爸、施爷爷,你们还怕狗啊!”张楚天取笑道。   “狗?有这么大的狗吗?你这个朋友家,不是养了只狮子在家里吧!”张老爹没好气的低声说道。他生怕太大声,惊动了沙发上的那只庞然巨兽。   “真是狗,不咬人的。”张楚天捧起周小黄的头,说道:“小黄,给你介绍两个人,这位是我老爸,这个是施家爷爷。”他指着二人,一一介绍道。   “汪——汪——”周小黄对着两人,分别叫唤了一声,算是打过了招呼。   这个时候,他才从沙发上醒来,如一座肉山一般,带着绸缎般的皮毛,从大沙发上滑下,蹲到了一边,算是把整个沙发让了出来。   他又对着站着的张老爹和施老头儿叫唤了几声,友好了摇了摇他那“尊贵”的尾巴,趴倒外面廊道上,晒着懒懒的太阳,继续他做为狗的梦乡。   “呵——还成精了。”张老爹终于可以安心的坐到沙发上了。   施老头年纪虽大,但常年走南走北的,精力还不错。   他喝了几口茶,稍休息了一阵,便再也坐不住了,“张小子,螃蟹在哪里啊?带我去看看。”   “这么大年纪了,怎么还这么性急!”张老爹没好气了说了一句。他一路跟着,紧赶慢赶,这才坐下,茶才喝上一口,又要赶着去看螃蟹,浑身可劲儿的不舒服。   “你看看、你看看,才这么点年纪,就知道叫苦叫累了?没事,别老跟娘们而胡搞乱搞!”   还有孩子呢,张老爹被他这个老不休一遭荤话说得红了脸,“你这个老不要脸的,想了一辈子了吧!”   施团儿这一辈子,就没找过女人。虽然在他自己想来,女人还不如螃蟹摆弄得舒服,平白浪费了精力,但作为一个男人,被这么一说,还是急了眼。   张楚天眼看两个老大人要打起来的模样,连忙上前道:“施爷爷,施爷爷,我这就带你去看螃蟹去!”   施老头眼里,螃蟹永远是第一位的。   听张楚天这么一说,气也不斗了,就往楼下走去,“走!看的宝贝儿去!”   张老爹坐了一会,想着地面不熟,眼见张楚天走了出去,骂了一声,也跟了下去。   ————   先更一小章,还有一章,会晚点。   感谢书友“龙雨尘”打赏支持!       第三十七章 寻蟹   虽然降了霜露,但桃林依旧青翠,一片草繁木茂。   高大的牛羊们,喜欢在桃林下吃最嫩的草、喝最浓郁的充满灵气的泉水。当然,只有庞大的牛羊群里,最强壮的一群,才有资格占有这片宝地。   一只巨大的公鸡,着五彩色,高高的立在枝头上。他的身躯是那么的巨大,长长的尾巴,开始斜斜的往上升起,升到了尽头,再也无法支撑,便慢慢的垂落,到如今,已经垂成了一条变幻的虹彩;他并不像开始那么挺壮,反而更多了几分鸟的形状,翅膀愈发的大了,翅尖的羽翼,大得遮蔽了大半个身躯,长翅一扬,风就呼呼的刮起,刮得方圆十数米内,都是风声鼓鼓!   他高傲的挺立着,尖锐的眼神,巡视着他的领地。   在这片领地之中,除了那几只母鸡,也就三只同样高大的白鹅能与他争锋,即便是仅剩的几只鸭子,也被他赶到了桃林的边沿。   张楚天老早就看到了这只雄鸡,他看着雄鸡尖锐的钉来的目光,浑身一寒,皮毛都要竖立起来——即便“认识了很多次”,但张楚天面对这只高傲的、尖锐的“战斗鸡”,远不像跟大黄时那么随便,只是讪讪的招了招手,算是打了个招呼。   待看到大公鸡转过头去,这才拍了拍胸脯,“吓死胖子了!”   这时,张老爹也跟了上来,也瞧见了那只大公鸡,被公鸡扫视了一眼,如同被机关-枪扫过一样,一股寒意从心底里出来。   “你这个朋友,是养妖怪的吧……这些东西,一只比一只怪!”他依旧低声道,生怕惊动了什么。   “我也不知道。明明是个理科帝,谁知道就跑回来种田了,还尽养出些怪东西。”张楚天嘟囔着,最后又补充了一句,“还有些好东西。”   “你那个朋友,也是个奇人咯。”张老爹拨开油绿的草,看着里面那一只只超乎寻常大的牛羊,看着那一双双纯净的带着好奇的牛眼羊眼,说道。   “张小子,螃蟹嘞?!”施老头看着张楚天磨磨蹭蹭的,不满的催促道。   “就前面了,那条沟里面。”张楚天加快了步子,往草林深处去,又紧走了十来步,扒开长草,露出一条晶莹水光闪烁的长渠。   “就在这里面?”施老头打眼瞧着,左看右看,以他“蟹痴”的眼力,怎么也没看出半点螃蟹行动的痕迹,不由怀疑道:“这里真有螃蟹?”   “真的就在这沟里面了。”张楚天挺了挺胸脯,肯定道,“这螃蟹跟别的螃蟹不同,占着地盘。你看这条沟,长有米多,深也有大半米,可这一条长沟十几米,也就一只大螃蟹或者一两只小点螃蟹在里面;再多来几只,还要打个你死我活,分出胜负才算完。”   施老头一听,就沿着沟一路找去。他相信,如果有螃蟹,绝对逃不出他的眼力!   他一路走去,只看见一只只淡青色、青黄色透明着的大溪虾;看见一条条的游鱼,晃动着尾巴,摇头摆尾的,畅快的游动着;看见一只只螺爬在水草上,伸出软体,贪婪的吮吸着水中的灵气;甚至还看见几只鳖,在泥沟边的石块上,安静的晒着太阳……   可无论如何,就是没找到螃蟹的痕迹。不,也不能说完全没看到螃蟹的痕迹,他找的了一个螃蟹打的泥洞,但看痕迹,显然是一个被遗弃的“洞府”。   他沿着沟又走了一大段,不是根本找不到螃蟹移动的迹象,就是几个早无蟹迹的泥洞,不由颓然丧气。   他长胡子一吹,满怀沮丧,变成怒气,发泄到张楚天脑门子上,“你这个张小子,跟你爹一样奸猾,你跟我看看,这泥窝子沟里,哪里有螃蟹?”   张楚天胖脑袋一缩,如旁边那只缩进壳里的乌龟,躲过了施老头的一个头敲,迷惑道:“怎么会没有?上次不就是在这里抓的吗?”   他脑袋里这么一转,突然一拍脑门,叫道:“是的了,上次在这边,把螃蟹都抓光了——我们去那边看看!”说着,张楚天就领着施老头,往桃林的另一边走。   到了另一头,果然,没多久,施老头就发现了螃蟹的踪迹。   不过,现在不是螃蟹吃食的时候,况且,螃蟹被抓得多了,机灵了,看到有人来,就往自家那个四通八达的泥洞里躲。   这些螃蟹身体大、爪子利,挖起泥来也快,一个个蟹洞打得,那叫一个深,而且还学了兔子的,知道“狡兔三窟”的道理,想一步步的将泥洞挖开,来个瓮中捉鳖,简直是妄想!   施老头看到一只螃蟹,刚露了个蟹爪,听到人声,立刻缩了进去,不由来了心思。   他从旁边拔了一根坚韧的草,慢慢的,将草茎伸进洞里,轻轻的抖动着草茎,如同一只游动的虾、跳跃的小鱼一样,在水里游荡。   螃蟹果然上当了,大鳌一舞,咔擦一下,震其一条水线。   按施老头的办法,那草茎逗蟹,以不让螃蟹夹住为妙,不断逗弄,将螃蟹逗出洞里,再行抓捕;一旦草茎被夹住了,也有办法,便是以最快的速度,在螃蟹还没来得及反应的时候,拔出草茎,把螃蟹拉出来——这需要极高的技巧,需要把握住时机,必须在螃蟹双螯打开,稳稳的夹住草茎,而其余八足在泥地之中,尚未使上劲,没有“泥足深陷”的时候,才能将螃蟹拉出来。   一旦螃蟹夹稳了,发觉了草茎上的力道,八足往泥里伸,准备来一场拔河的时候,就别想再将他拉出来了。   施老头在捉石蟹、溪蟹的时候,这招常用,也用得好,但他还是低估了眼下这只螃蟹的反应速度。   他才把草茎伸进洞里,螃蟹长螯一伸,咔擦一下,快愈电击,径直剪住了草茎;锋利的鳌足,在剪住草茎的一刹那,直接将草茎剪成两截——这一下子,连后招都可以省了。   螃蟹夹断草茎,见势不对,直接缩进了洞里头深处,再也看不到半点踪迹。想来,这大半天的功夫,都不会再出来了。   “施老头啊施老头,连只螃蟹都钓不出来,真是老咯~~!”张老爹先前的一口火气还没发干净,此时趁机吐了出来。   施老头斜眼看了他一眼,一句话也不说,又寻蟹窝子去了。   蟹窝子对于他这样的捉蟹老手,并不难找,但要那些狡诈的螃蟹逮出来,可不容易,一连三次,接连失了手。这些螃蟹出螯的速度实在太快了,而且并不仅仅是速度快,更是不动则已、动如雷霆,深谙兵法之道,弄得施老头没有脾气。   张老爹看着施老头连连失手,接连讽刺,气也顺了。   他看着那一只只躲泥里去的螃蟹,又不服气了,也想着法子,要逮只蟹出来。可惜,办法想尽了,连根蟹爪子都没逮着,也不由丧气。   这山蟹不像湖蟹,不好下笼子捉,得技巧着抓,碰到狡诈的,抓起来,十分不容易。碰到周易这林子里成了精的螃蟹,连施老头这个蟹痴都只能“折戟沉沙”,叹气连连。   张老爹脸色也不好看。   他满身狼狈的从泥地上爬起来,看了张楚天一眼,没好气道:“没见我跟你施嗲嗲都在想办法抓螃蟹吗?也不知道动动!你上次怎么抓到的,跟我说说!”   张楚天也是束手无策的站在旁边,委屈着道:“我上次跟过来,正好碰上桃子熟的时候,跟我那个朋友学的,用桃子肉勾引,才把这些大螃蟹引出来。”   张老爹一听他竟然用那天价的、连他吃上一个都要考虑半天的桃子来引螃蟹,一腔热血就往脑门子里冲,一脚踹了过去,直接把张楚天踹到泥水里,“打死你,我打死你个败家仔!!!”   他头上青筋直冒,手上也绷出了黑筋,捏着拳头,对着张楚天穷追猛打。   张楚天对于这个爆火盆子的老爸太熟悉了。一见张老爹这脾气上来,也不顾满身泥水,爬起来就跑,兜着圈子往林子深处跑。   说来也奇怪,自从中了痛风之后,张老爹日日吃水果蔬菜,肉食极少,火气也一日日下降,最近几年,几乎没有发过火了。但自从去年开始,也就是从周易这里弄了桃子回去开始,张老爹的脾气又一日日的涨了回去——或许这其中还有什么联系?   ————   感谢“强人的老大”“杰拉华”“开心无我”等朋友的推荐支持!       第三十八章 老小孩   时至正午,周易躺在一叶青绿扁舟上,懒洋洋的,从溟梦中苏醒,长长的伸了个懒腰,眯着眼睛,适应了一下炫目的光色,缓缓了坐了起来。   竹筏子飘到了湖的另一头,远远的离着瀑布,早已见不到多少人影,只有青山绿水依旧。   一阵风吹来,也不知吹过了多少人家,将人间的烟火气息都吹进山野。   肚子咕咕的叫着,发出强烈的抗议!   周易往周围看了看,见不着人影,手往怀里一摸,那胸怀里,如藏了一个百宝袋一般,先摸出一个炭烧小炉出来,又摸出一大盒精致木炭,拿出一小捆捆扎好的引火的细木料,还拿出一个打火机出来。   不多时候,一缕缕青烟冒出、一线线暗红色的火苗,从炉子里面升腾了出来。   他再往怀里一摸,呵——真是有个叮当猫的乾坤袋,竟摸出一个油布包儿,打开一看,是调配好的香料盐物;如变戏法似的,接连又拿出一大张锡纸,上面放着一小堆儿蘑菇木耳,一把薄刃小刀,还有一条不过两个巴掌长的鱼。   鱼儿嘴巴翕张,青黑身上,灵光隐隐,看着还是个活跃的物事,却呆在周易手里,不蹦不跳,乖乖的,好是听话!   凑近一闻,待闻到鱼身上强烈的酒味,便不会再有其他疑惑了——原来是一条醉鱼!   薄刃被周易掌在手中,一道银光如活过来一般,在他手里跳动、在空中炫舞,很快,一条醉鱼,在无声息中,被放尽鲜血、去尽鳞脏,塞入珍菇,包上锡纸,就这么被周易捏在手上,上火烤。   暗红色的火苗,舔舐着周易的手掌、手背,却好似毫无温度一般,无法给他带来半点伤害;待看那微黄的锡纸、待听见锡纸里面如油煎一般的“滋滋”响声,方才明白,原来,这火焰,还是正常的火焰,还是充满着温度的……   张楚天被张老爹追逃了一阵,待张老爹气性消了些,手脚累软了一些,才由着他踹上几脚,将胸中那一口凶气全发了出来。   这时候,也到了午上。   施老头不信邪的拿着锄头,准备挖出只螃蟹来——一大一小两个胖子,耐不住饥饿,出来找食了。   “周易——周易——你在哪里咯!你再不回来,我就要饿死啦!”张楚天声音洪亮,哪里有半点要饿死的迹象。   “来啦!”周易听着在群山间回响的声音,应了一声,将鱼往火堆里一扔,竹篙儿撑起,弯出一道弧度,小筏子就如同箭一般的在水面上射出去,不多时,就看到了发声的胖子。   “这是我爹。”张楚天一边对着周易介绍着,鼻子抽了抽,往竹筏上那个火炉里打瞧,捡了两根细棍子,将锡纸包裹的鱼从火堆里扒拉出来。   趁着周易与张老爹招呼客套的时候,他老实不客气的用竹棍儿将锡纸剥开,闻着里面热气香腾的鱼肉,顿时瞪大了眼睛,干脆将棍子丢一边,手就往白玉饱满的肉质上捏去,也顾不得滚烫,一块玉肉就入了嘴里,弹爽细嫩,沁出一嘴巴的鲜气香气灵爽之气,还有一丝淡淡的酒香气,醉得他牙不是牙眼不是眼的……   张老爹看着张楚天一脸没出息的样,刚平息的火气又蹭蹭上来,一脚踹过去,直接把张楚天连人带鱼踹飞进水里。   “我的鱼——!”张楚天一个屁蹲,蹲进水里,溅得满脸泥水,脸上却是死了爹妈的表情,看着那条飞远的鱼,大叫了一声。   “咕咚!”   他一个猛子扎到水里,竟想在水中将那条鱼捞回来!   “你看看、你看看他这个没出息的样子!真是——真是气死我了!这是我的种?!”张老爹脾性本来就大,这个时候,已经语无伦次了。   张楚天落汤鸡似的从水里出来,头上还缠着根水草,一脸委屈媳妇的模样,跟在周易与张老爹身后,往回走。   到了周易家,淋了个热水澡,换了身衣服,看着满桌子的菜肴,肚子咕咕大叫,终于可以美餐一顿了!   他的心思顿时敞亮起来。   张老爹依旧沉着脸。   美餐什么的,跟他这个痛风病人,似乎没有太大关系,只能挑着菜儿吃;张楚天那不争气的行为,实在让他不高兴,他开始怀疑是不是他从小对于张楚天的教育方式出了问题,才教出张楚天这样一个问题胖子。   他看了周易一眼,又看了张胖子一眼,不知为什么,愈发觉得这个没心没肺的儿子不争气。   一顿饭,就在张胖子饕餮之中,在张老爹的“反思”之中,悄然过去。   “哎呀——爸,施爷爷呢?”张楚天将嘴边上最后一粒饭粒儿扒干净,突然想起了什么,叫嚷道。   张老爹本来就满心的在怀疑自己的教育方式,此时看着自家孩子一惊一乍的模样,筷子一拍,用比张楚天更大的声音嚷了回去道:“饭桌子上,叫什么叫?我没教过你吗?!!”   周易看着这两个旁若无人、一个比一个声大音宏的父子,轻轻的拍了一下脑袋,脑仁疼。   这个时候,他才知道,原来还有一位老人家是一起来的,却被这个活宝的父子两个给忘到了脑后。   桃林深处,桃花早已落尽,只剩溪水潺潺、树茂叶青。   一个长须的老头儿,裸着手臂,光着脚,满身泥水浑身狼狈的坐倒在沟道边,看着被挖开的老大一个坑,失神的看着同样挂满了泥浆的锄头,满脸颓丧。   “嚯——老东西,还没挖出螃蟹来啊!”张老爹看着颓废的老头子,气性又发了出来,多嘴道。   施老头没心气跟他斗嘴,坐在哪里,喃喃不语,满怀丧气。   张老爹见施老头着模样,也没了兴致,躺倒在一旁;胖重的身体,将长草压倒一片,正好压在身下,铺成一帘草席。   “施爷爷!施爷爷——!你要捉螃蟹,我这位兄弟可能有办法——这里的螃蟹,都是他养的!”张楚天像在招魂似的,大声嚷道。   施老头眼里好像有了些神光,慢慢的回转了神,突然的,一蹦起来,看着周易,抓住他的袖子,“小哥儿能捉到这里的螃蟹?你可不能糊弄我老人家!你,你去捉个螃蟹给我看看……不捉、不捉我就、就躺你这水沟里,不走了!”   “我死了算啦!”   施老头竟像个孩子一样,患得患失的,说着胡话,竟真就躺在水沟子里不起来了!   周易一看,顿时傻了眼——他哪里见过这样的泼皮无赖——这样一个年纪大得头发白光了发着小孩脾气的老无赖?   张老爹也是一愕——他跟施老头相处这么多年,竟没想到他还有这泼赖的时候,顿时不可自抑的大笑出声,也不上去劝诫,只从口袋里摸出个手机,对着耍赖皮的老头子一顿拍照。   张楚天也傻了眼,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待施老头躺倒在泥水里,才上去要拉他起来。   别看着老头子年纪大了,精力可不少,身子一用力,就像一个秤砣子一样压倒在水里,怎么也拉不起来。   周易连忙上前搭手,边拉人边哄道:“施爷爷,我确实有捉螃蟹的法子,不过这法子还需要点时间。您看,你是不是先起来,弄坏了身体,等下抓来了螃蟹,你也没办法看了啊——”他听张楚天说这老头是个蟹痴,却不知道,痴成这样,还有一副小孩儿脾气。   施老头一想,好像也是这样,半信半疑、半拉半就的立起了身,口里还说着道:“你可别骗我老头子……可别看我老,我脑瓜子清着……可别把我当小孩子哄!”   “可不就是哄小孩子嘛!”周易心里腹诽着,嘴上却说道:“您说的哪里话。您这么大年纪,我们怎么还敢把你当小孩子哄呢?”   张楚天送着老头儿回去洗澡换衣。   周易看着人都走远了,往怀里一掏摸,摸出个大桃子。   他走远一地,寻了个螃蟹洞,将手里的桃子捏出个破口,把里面的桃汁桃肉都捣弄出来。   桃子香气一露,一水儿的汁掉下来,整个林子都不平静了。   附近的牛羊儿都凑了过来;鸡鸭鹅们,都扑腾着翅膀飞了过来;水里更是鱼跃虾跳,那只大螃蟹,自然免不了俗,犹豫了一秒钟,就迅速的从蟹洞里爬了出来,飞快的争夺着水里的桃汁桃肉,两个钳子一舞一抱,大八字腿迈开,当真是横行霸道!   周易见准时机,手里抓着的大铁夹子一出手,一只大螃蟹顺利入手,真是简单粗暴、干净利落!   要是张老爹知道,这位比他儿子还败家,竟用“仙桃”来捉螃蟹,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周易拿了根坚韧的绳子,将螃蟹八条腿两只螯都困结实了,这才继续向另一个目标进发……   等到周易出桃林的时候,手里一根黑绳,绑上了一长串十来只大螃蟹。原本还耀武扬威的家伙,被周易连同爪牙全捆了个结实,只剩挤眉瞪眼之力。   一个长细胡须的老头儿,如同一个猴头似的,连蹦带跳的飞快往这边跑,一眼就看定了周易手中那一长串螃蟹,连忙抢了过去。   “好螃蟹!又够我老头家露一手了!”   他拿着那一串而螃蟹,往回跑了几步,又转过头来,讪讪的看着周易,搔着糟乱花白的头发,嘟囔出声道:“我老人家就靠这一口活了。要有做得不好的,年轻人多包涵包涵,就当可怜我老人家……”   ————   关于更新,基本上白天都有事,只能靠晚上一段时间来写了,也不能多更什么,某人又存不上稿,还请追看本文的朋友,多多包涵、谅解。   感谢“比神还牛”打赏支持!           第三十九章 蟹宴   老小孩别看是老小孩,一入厨房,举手投足之间,风范自然不同,仿佛天生带着某种领域,将整个厨房覆盖,让人无法插手、无法言说、生不出“越俎代庖”的想法。   即便周易厨房里的厨具已经精益求精了,但落在老小孩眼里,却还是一个看似华美而不实用的玩具。   施团儿抱怨了几句,捏了捏长细的须子,从怀里摸出一把细长奇形银刃,不过眨眼功夫,一只螃蟹就被拆了八足大螯;又见银光跃动,八足蟹肉与螯中嫩肉,纷纷被拆出,分别飞入碟中;蟹盘分作膏肉黄白,纳入几个小碗里,至此,一只螃蟹被拆解了个干净……   周易看着施团儿轻松写意,如庖丁解牛一般,将几只螃蟹处理干净,便知道,自己需要做的,只是在桌上等着罢了。   众多螃蟹,被一只魔手,在厨房里转化成一道道美味,没过太久时间,一道道蟹肴就上了桌:蟹粉汤包、菊花蟹形、清蒸大蟹、黄白炒饭、桂鱼含黄……   整整一大桌竟是蟹全宴!   朦胧的白气之中,腾腾热气升起,将秋日的微寒全都驱散,浸泡着在场所有人身上亿万细胞的,全是蟹的鲜、蟹的香、蟹的自然之气。   虽然有万般食材搭配,但在施团儿手下,在施团儿制的蟹味面前,全成了最完美的搭配、最好的配角。   在施团儿的掌控下,螃蟹,永远是唯一的主角。   周易是南方人,饿的时候,天生的想法便是找饭吃。   他舀了一大碗黄白炒饭。   黄色的,估摸是蟹黄吧,几乎浸润入每一粒晶莹的米粒之中,汇成浓得化不开的金灿与积香;白的,很轻易看见的,是蟹肉,充满着弹嫩爽滑的肉,必定是从蟹腿中抽出;或许还有其他的东西,比如少许的鸡蛋以及更多一些微妙的元素,但即便周易灵敏的鼻子,也闻不出那些元素的味道。   它们全都溶解到蟹香里,与螃蟹的亲嫩香爽合为一体,最后又汇成一只浓得化不开的螃蟹,在周易的口腔里横冲直撞!   就是横冲直撞,没有半点伤害的,充满了柔情又充满了霸道的,将周易所有的味蕾都霸占!   这一刻,周易的嘴里,再也容不下其他的味道;他的脑里,除了螃蟹,再也想象不出其他的东西!   这只螃蟹并不是那么可恶、那么凶恶的,而是水晶制成的,是精细的肉质、黄质、膏汁堆成的,是充满鲜香的,是可爱的……任何赞美的词语,都能融入到他身上,当然,抹不去的,还有那横冲直撞的霸道,是可爱的霸道……   周易看到的,是施团儿心中的那只螃蟹,是他心中最美的蟹。或许,这只蟹,就是施团儿本身。   周易已经无法用言语来描述这一口蟹饭的美妙了。   或许,它早已经不仅仅是一种食物,更是一种灵魂与精神与人性中纯净和本善的具现,是施团儿一生的沉淀。   即便再饿,这样的蟹饭,也不适合饕餮,需要一口口的、仔细的品尝,才能品尝出作者的心绪与滋味,才能品尝出真正属于螃蟹的鲜与美,才能品尝出从螃蟹身上,阐发的人生之趣、自然之妙。   周易吃下几口蟹饭,看着碗中剩下的饭食,不知为何,竟不忍再下口。   一次将这样一碗蟹饭吃完,实在太奢侈了!   这样的饭,应当如风与月一样,当细细看,轻轻品……   “呼噜——吭哧……嗤噜——”一阵声音传来,周易抬眼看去,正看见一老一小两只形神几乎一样的“猪八戒”在奋力的啃食,一大碗蟹饭,竟见了底,三五只蒸蟹,竟只剩一只。   蒸蟹——周易对于所有的蟹做的食物的美妙,在吃过一口蟹饭之后,几能想象,但是蒸蟹,简单的蒸蟹、万众一出的蒸蟹,又能蒸出什么花样呢?   他手拿住了最后一只蒸蟹,放在面前的盘子里,想要看看,这“寻常的蒸蟹”,又能蒸出怎么一种不同出来。   确实不同!   不同与周易蒸出来的螃蟹的干蔫,施团儿蒸出来的蟹,一只只赤红如火,举着双螯,几乎将生前的神气化生了出来,几乎可以感觉到,这一只只蒸熟的蟹,在精神气性上,似乎没有死掉,反而因为这一蒸,将生命的本质升华了,带着活泼泼的气质,依旧耀武扬威……   打开蟹盖,如蒸汽炉一般,再次喷出一股鲜香,正正喷到周易鼻息之间——虽还未吃,却胜是吃过!   蟹中饱满的汁黄,在整个壳盘里面,颤巍巍的,好似要流出来。   并没有周易以往所看到的恶心景象,蟹中的一切,似乎提前被处理过了;所有的脏污,都被施团儿不知用什么办法,刨除掉,只剩下这一口已经荟成一体的膏黄汁肉。   周易拿着个小勺儿,将汁肉舀起,小心的放入嘴里。   炽烈的肉冻合汁,如爆炸了一般,带着强烈的炽热感,在周易舌尖上炸开,将原本几口蟹饭留存的味道炸得四分五裂,又汇成一炉,汇成一只新的、愈发鲜明的,如烈火一般炽烈的螃蟹在周易舌尖、口腔、喉胃、全身各处,横穿猛撞,撞得周易心神摇曳、措手不及!   他闭上眼睛,已经无法形容这种美味。   他以为那碗蟹饭已经是味道的极致,已经可以想象桌面上其他蟹食美味的时候,一口膏汁,将他以往的味觉系统都颠覆重组,将他心目中螃蟹那凶恶邪气的面目,彻底的颠覆。   只此一口,人生不负!   ……   在两只饕餮“吭哧”的声音里,在周易愈发清亮而享受的眸子里,在施团儿不满足的叹息下,一道蟹宴,终于到了结束的时候。   施团儿是不满足的。在他看来,这道蟹宴,远没达到他巅峰的地步;这其中的罪魁祸首,自然是周易那间让他不太满意的厨房。   张家父子俩,挺着个大肚子,一般模样的,舔干净了碗,还在回味咀嚼着,似乎意犹未尽。   “老螃蟹真不够意思,这点东西,怎么吃得饱?”张老爹拍了拍鼓胀的肚子,嘟囔着道。坐在他旁边的张楚天,如应声虫一样,直点头,附和着他老爹的话。   张老爹又不满意了,重重一拍张楚天的大头,没好气道:“成天就知道吃,跟个猪一样!你哪天要有这样的手艺,我就不愁咯!”   张楚天“敢怒而不敢言”,只在心里道:“我要有这样的厨艺,早自立家门出去了,怎么还会成天受你这个猪老倌压迫!”   “都痛风了还吃这么多。你死了没事,可别让你媳妇跑来找我老头子买棺材!”施老头看着两只“猪”吃食的样子,满脸不乐。   张老爹这时才想起,原来自己还“痛风”着,怎么就吃了这么多螃蟹呢!   “哎呀——我要死了要死了……”   张老爹越想越不对劲,干脆就在地上躺下了,叫张楚天赶紧叫救护车来救命。   “爸,你干啥子咯——”   “你这个小畜生,要你老爹死了才好是不是?快叫救护车!我真的快不行了!”张老爹急着道:“前两天还听说有一个痛风的,吃多了螃蟹,急性肾衰死掉了……”   “爸——”张楚天无奈的看着这个中气十足、躺倒在地,要他叫救护车的老爸。   “你这个小畜生,真想害死你爹不是?!”张老爹觉得这个儿子是盼着他早点死,这才不打急救电话——这么一想,怒火冲到脑子里,也顾不得什么病不病的了,直接从地上跳起来,冲着张楚天,就是一顿重锤。   “爸!爸!别打了——你看看你这样子,说你有病,人家医生信吗?!!!”张楚天挨了几拳头,痛声疾呼道。   “咦——对啊,我怎么没事?难道我痛风好了?”张老爹差点就手舞足蹈起来。突然,他又想起方才出的洋相,骂声道:“你这个小崽子,看着你爹出洋相,怎么也不说说——啊?”他说着话,又对着张楚天拍了几巴掌,打得张楚天都没地哭去……   一对活宝父子的打闹,也就增加些调剂而已,另一边,施团儿看着周易,搓着手,不好意思又充满期待的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周易没管施团儿要求获得“螃蟹制作权”的话,转口问道:“施爷爷,您看,我洞天这地儿怎么样?”   “好啊!景致也美,灵气也足,不然怎么能养出这样的螃蟹?”   “那你看,我出地方、出资金,请你在这里开个馆子怎么样?”   施团儿一听周易的话,顿时满脸纠结,细长的胡须都扯落了几根,眼中神光闪烁不定——他对着地方的山水观感倒是不错,最重要的,还是有最顶级的螃蟹在这里,如果能开一家蟹馆,倒也不错;不过,在昌平巷里,那间“含黄斋”,倾注了他太多的心血、沉浸了他太多的记忆,一时之间,却又舍之不得。   周易看施团儿如此纠结,便打算放过这个“可爱的老头”。   无论如何,在吃过施团儿的蟹之后,他再也没有其他的想法——将螃蟹给其他任何一个人去烹饪,包括他自己在内,都绝对是一种巨大的浪费与奢侈!   这么一说,不过是为了自己的口舌之欲而闪出的一个提议。得之固然欣喜,若不得,有螃蟹在手,还怕尝不到施老头的手艺?   就在周易准备否了这条提议的时候,施团儿再次拧断了一根须子,眼神一定,道:“好吧!不过你要给我老人家找一间清净点的屋子。老人家年纪老了,可经不起闹腾!”   他眼睛一转,又道:“我看旁边那片林子不错,要不,就在那里建个房子?”   周易可知道,他哪里是觉得那林子不错,分明是想日日见着他那些宝贝螃蟹!   “林子里水汽太足了,林子后边,倒有一间房子适合,也清净!”   ————   感谢“夹心饼干WS”打赏支持!       第四十章 陈老头   白沙城,清净了一年的含黄斋,再次开门迎客。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射进来的时候,将整个含黄斋照得敞亮,照出那一排排古朴沉厚的桌椅、那几扇简约的屏风、那一盏盏鎏铜清灯,那一个憨厚的中年与一个娴静妇人。   昌平巷,并未因含黄斋的开业而有什么变化,依旧是那么的安静、沉静,一如以往的岁月。   从早上、到中午,再到下午,含黄斋里,无一人来,与想象中的热闹全然不一样,只有那个憨厚的中年与妇人,依旧在忙忙碌碌,准备着什么。   一张张桌子上,摆放好了带着缺口、显得有些陈旧的碗筷,一盆盆绿植,也被妇人摆放到了窗边、帘下;桌椅被擦得锃亮,每一个桌脚下,被细心的放置了一个亮黑痰盂……   太阳终于沉了下去,带着昏黄的光,正正照在含黄斋的牌匾上,将那一个剥落的黄字,照得闪闪发亮。   这个时候,终于有客人上门了。   这些人都三两成群的,步行而至。有人衣冠革履、有人素衣布鞋,有人气质高昂、有人低头猥琐,有幼者不过七八岁,有老者已显龙钟之态,或作文士打扮、或提携鸟笼,又或拿着个烟斗吊袋,吞云吐雾……   看这一群群往来人物,除了多了几分光鲜亮丽,竟与这条古街、这个食斋,相映成辉,毫无半丝突兀。   就在这样清黄的光辉下,一个个人进了含黄斋中,如早已排演过一般的,坐定了座位,天南地北的聊了起来。   一时之间,整个食斋里,就热闹了。   一个老人提溜着一个鸟笼子,进了斋里,熟门熟路的将鸟笼往窗檐下一挂,却未落座,继续往里面走去。   “施老儿——施老儿!”老人斑白的脸上,一双眼睛依旧有神,左顾右盼,发声洪亮,叫嚷起来。   妇人正在窗台底下,侍弄着最后一盆花。这是一盆无香的兰——宽厚的叶子,端雅;蝶形的花瓣,娴质;安静而无香的清,像极了这个沉默的女人。   “兰丫头,又在摆弄你那盆花啦!”高声的老人难得的安详了面容,放低了声音,戴满了慈意的说道,“施老儿儿呢?”   妇人摆了摆手,比划了几个手势,没有说话。   “没在?这个老东西,越来越不像话了。”   这个时候,听得声音的憨厚中年走了出来。他系着一块黑皮围裙,看见老人,搓了搓洇湿的手,憨笑道:“陈叔,我师父今天不在。”   “不再?那我老头子吃什么?!难道你这个小东西已经出师了?”老人眉头一皱,打量了中年汉子一样,脸上充满了怀疑。   “这么大年纪,还能跑哪里去?那只老螃蟹不是掘了个窝,自己钻进去了吧!”   中年人搔了搔头,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说道:“师傅老人家说了,从今天起,就让我上灶。”   “师傅他说,他到山里养老去哩!”   “嘿!那个老东西,难道能舍得那一笼子毛脚?”老人完全不相信中年人说的什么养老的话,“你老实告诉我老人家,你师傅真是养老去了?是不是找到了什么好东西?”   “这个……”中年汉子又挠了挠头,不知道该怎么说。他师傅可是万万分的吩咐过,在这位陈叔面前,绝对不能泄了他的行踪。   “成,你不说我也能打听出来……”   ……   群山深处,洞天。   离周易房子不远的桃林边上,一条水渠缓缓的漫过,一栋老旧的房子,早已幡然一新,帖上一块门牌,书“安乐窝”。   并不叫“含黄斋”,施团儿这一辈子最后一个心愿已了,他便愿意守着这一只只的螃蟹,安养天年。   他年纪大了,特别是做蟹,每次都是全神贯注,消耗的体力、精神极大,这对于他的身体来说,已经成为一个负担;他的精力,已不足以支撑他再开一家含黄斋。   索性,周易从未想过从这些螃蟹上面赚什么钱,原本的想法,便是将这位做蟹的大师留下来,满足自己的口舌之欲。从这方面看,他的目的,已然达到了。   当然,能满足口腹欲望的,不止他一人,还有那远道而来的施团儿的朋友,几乎都是年逾古稀的老头,也有少许的几个中年。   施团儿找到的好蟹,自然要与人分享,不然,庖厨何意?周易是一个很好的分享者,但施团儿需要更多的懂味之人倾听他的演奏、品尝他心中的味;同样,吃过施团儿做出新蟹味的张家父子,也自觉的做着广告——或者说,并不是广告,而是一种得到好东西之后,与人分享言说而后快的欲望。   很快,施团儿那些贪馋的老朋友就找上门来。   同样上门的,还有先前去含黄斋寻施老头而不得的那位被称作“陈叔”的老头。   “你来干什么!”施团儿一看到陈老头,立马吹胡子瞪眼,满脸不待见。   “老朋友嘛,来看看你!你这样,怎么是待客之道?”陈老头昂起头,龙行虎步,将那只鹰钩鼻露了出来,长了老年斑的脸上,依旧见得不凡气势。   陈老头也不用施团儿招呼,兀自走进了屋里,直接往厨房里闯。   等施团儿反应过来的时候,陈老头已经进了厨房,掀开那一个装蟹的竹笼,看着那一个个竹笼之中,被分开放置的大蟹;看着那些的大蟹青紫荧壳、张牙舞爪的凶恶模样,一脸果然如此的笑意爬到脸上。   “我就说,你这个老螃蟹怎么就跑这个山旮旯里养老了,难道是准备做个窝等死?原来有好家伙在这里啊!”陈老头一脸得意,拿着根不知从哪里折来的草茎,逗弄着牢笼里的螃蟹。   这些螃蟹,远比在牢笼里表现出来的、远比他想象的要狡黠、灵敏,开始被他逗弄的、稍显笨拙的螃蟹,突然眼睛一鼓,看准了时机,大螯远超寻常三五倍的速度伸出,只听到一声轻响,犹如金属碰撞般的响声响起,陈老头再看时,不知什么时候,草茎竟被一夹子给夹断,大蟹挥舞着大螯,耀武扬威起来。   “好家伙!”   这时候,蒸笼上最后一口腥气腾出,一笼螃蟹已然蒸好。   陈老头眼疾手快,竟不顾热烫,拿住一只螃蟹就往外跑,等施老头往外追赶的时候,却哪里还看得到陈老头的人影?   陈老儿走到河边的时候,早已有人给他摆上躺椅、撑了挡风遮阳的伞布,摆上瓜果等物,将他恭恭敬敬的迎了过去。   此时的他,如同换了一个人一样,绝不是那个蛮横无理的老头子,一举一动之间,都带着上位者的气势。旁边几个黑衣大汉,狼顾鸢视,眼睛如针一般往周围人身上扎,扎得人远远避开。   陈老头没理这些人。   他从桌上摆放的一个盒子里,利落的拿出一件件镶金黛玉的器件,娴熟的将摆在盘子里的螃蟹解开,不多时候,一整只螃蟹,已入了他口……   “老螃蟹果然是老螃蟹,这做蟹的功夫,我这一辈子是比不上喽。”   “您老人家,想吃螃蟹,哪里用得了亲自动手?”旁边一个女人小心的讨好着说道。   陈老头想了想,又摇了摇头,转而又笑道,“你说的也是,虽然我这做螃蟹的功夫远远比不上那只老螃蟹,但是……”   ……   施团儿见陈老头拿着蒸熟的螃蟹,不见了人影,顿时气急败坏,越想越不对,脸色变了几变,径自往周易那屋子里去。   “施爷爷,您怎么跑过来了?”   “你小子,你自己说,你是不是把所有螃蟹都给我了,只给我一个人做?”   周易看着施团儿这么冷硬硬、急冲冲、气鼓鼓的跑过来,好似兴师问罪的模样,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随口便答道:“是啊。不然谁还有你那手艺?”   “好!好!我就知道你小子地道!”施团儿听到周易的保证,似乎舒了一口气,“晚上过来,你施爷爷有好东西给你吃。我做螃蟹的手艺多着呢,保管你这辈子都吃不够!”他似乎在保证着什么。   施团儿说着话,转身准备回去,刚走到楼下,又回转来,看着周易的眼睛,极为认真的问道:“如果有人出高价买你的螃蟹,你卖不卖?”   周易一听他说这话,便大抵知道他紧张什么了,笑着说道:“您老就放心吧!我这人,对钱没有太大爱好,够用就行!既然答应了将螃蟹给你做,就不会再卖给别人。”   “好,你是个好孩子,不像某些人,是黑了心肝!”施老头气色缓了下来,却不知道想起了什么,依旧愤愤不平道,“好孩子,你还年轻,千万别走上歪路。跟外面的人做生意,一定要提起百万个心,别被某些人卖了还帮人家数钱……”   周易一看施老头的神情,心想,这位年轻时候,不是被人“卖”过,还帮人数钱吧?   一段对话,到此结束。   当然,施老头的招待,是没得跑的。   而那位陈老头,如来时一样,悄无声息间,又离去了。   周易不知道,在陈老头到达白沙的时候,他的资料、洞天的资料乃至洞天葡萄的相关信息,都上了陈姓老人的案头。   施老头也不知道,他那位“黑了心肝”、脸皮奇厚“老朋友”,曾经将他卖了还让他帮着数钱,却又让他生不出恨意只能将满腔愤懑埋在心里头的老不死,在商业上的目光、计划与野心,要远远的超出他的想象……   ————   关于“螃蟹”,告一段落,下一章,该回到葡萄与葡萄酒上来了。       第四十一章 外国友人   秋深至雪降,朔风一吹,万物枯融,衰黄遍地,将深秋的暮气,在这极寒之中,全都扫荡出去,不留半点余地!   冷风如刀、寒雪下骨,将一切陈旧的、老衰的,都腐败掉、沉淀到大地之下,而后在大地的深处,孕育出新的生命,等待雪化的那一刻。   这个时候,春就来了。   即便还带着寒意,但这股寒意,却正好的将刚出苗的嫩芽、新生的生灵保护好,将毒恶的气息与各类菌毒压抑住,给予所有生命生长与成熟的空间。   但在洞天,有个地方不一样。   洞天的那些溶洞,连接着地底深处的某些地方,享受着地热的温煦,即便在寒冷的冬天,那里的温度,已经没有多大的变化。   冷风与骨刀,刻不进溶洞的深处。   就在这样一个神奇造化的溶洞里,一大瓮一大瓮的陶罐摆放整齐,在酝酿了一冬之后,终于迎来了他的主人,迎来了与世间万物一样的一个新生的机会。   周易没有用橡木桶,因为他觉得,自己应该酿制一些不同的葡萄酒出来,酿造出纯澈的只有葡萄味道与气息的葡萄酒出来,所以他选用的简单的大陶罐来承装。   陶罐里的酒,被揭开了口,而后迅速的,一一的装进了一个又一个暗青色流光通透的葡萄酒瓶里,打上橡木塞,放入另一个贮藏室,斜斜的摆放着,贮藏好了。   或许,再过些时候,就可以真正启封了。   周易,作为这些葡萄酒的主人,将享受这些葡萄酒生命的第一次,或许是青涩的,又或许成熟一些,但绝对不妨碍周易的享受。   周易看着酒架子上,一排排放置的不知几千几万瓶的葡萄酒,琳琅的,排到了改造过的溶洞的深处,在微醺的昏黄的光下,缓缓的酝酿、进行着最后一次沉淀,心中充满了成就感……   三月,阳春。   这一天,在暖融融的、带着最后一丝寒意的阳日里,周易接到了一个电话。   “你好,我是艾娜,请问是周吗?”流利的英语,在电话了流淌出来。能听得出,对面的声音,特地放慢了语速、加重了语气,似乎害怕对方听不明白。   周易看着来电显示的名字,艾娜,正是他前两年在骑行过程中,在香格里拉的那个客栈,碰到的那个矮小精致而安静的女孩。   虽然在当时,言语交流不是十分流畅的几人,“相谈甚欢”,还相互留了电话,但周易完全没有想到,他与他们,还会有交集的一天;没想到,这个叫艾娜的女孩,还会主动打电话给他。   即便在去年圣诞节的时候,那几个外国“朋友”还曾给他发邮件祝贺。   他是一个懒散而偏于内向的人,并不知道,有时候,对于外向热情的人来说,一个朋友,特别是异国他乡的朋友,是那么的值得珍惜!   “艾娜,你好!我是周易。”   “哇,真没想到,你的英语已经这么好了!我觉得,或许,你应该在学学法语,你知道的,作为一个法国人,说英语,还真有些不习惯……”   自那次骑行过后,有时间有精力的周易,又拿起了英语书,从阅读到听力口语,一步步的开始学习。   因为有足够的时间,一鼓作气;再加上愈发清明清晰的大脑,让他在很短的时间内,以连他自己都惊讶的速度,将英语提升到了一个不错的地步,至少一般的英语电影,他完全可以不用字幕去看了。   同样,出于某些不可言说的原因,也为了看动漫的舒畅,无事可做的他,将日语也自学了一遍,这又是另外的事了。   “法语吗?我或许可以尝试着学学,你教我?”周易笑着说道。   “当然可以,不过在此之前,你有时间吗?或许我们可以在一起聚一聚!”   “你在中国?”周易反应过来,惊讶道。   “当然,还有安德鲁。”艾娜说道。   安德鲁也是法国人,就是当初更他一起打台球的那个络腮胡子,周易映像深得很。   “当然,我时间很充裕。你们在哪里?我立马过去。”   “湘南,我知道,是你的家乡!我和安德鲁准备在这里游玩一段时间,听说凤凰古城和张家界旅游景区很不错,你有什么建议吗?”   “湘南?是在白沙吗?”   “BAISHA,湘南的首府,嗯,是这个地方。”   “如果你们有时间的话,或许,我想,你们应该来我家乡做客,感受这里的风土人情,可能比去那些旅游景区都要好得多……”   “你这个建议很不错,不过,或许,我需要跟安德鲁商量一下……”   ……   夕阳西下的时候,洞天酒楼上,窗棂旁观景望风之地、飞檐铜铃之下,坐上了两男一女。其中一男一女,是两个高鼻深目的外国人。   女孩身形矮小,有一般西方人没有的精致面容与乳白色细腻的皮肤;而男人,是一个青年,是刮去了满脸胡须之后,恢复了“年轻”的安德鲁。   艾娜静静的坐在窗边,看着外面的风景,看着跌落的水瀑、一平如镜的翠湖,看着翠湖上露出嫩角的荷,还有从窗中吹入,带着淡淡寒意的风,人就沉静了下去,比往日还有安静了。   安德鲁则在旁边喋喋不休的唱和着,如教堂里的祷告,带着韵律与长长的尾音,发出诗一般的声唱——这个一个法国人的浪漫。   菜上来了,一盘鲜红亮丽的红油鸡、一大碗红亮牛肉牛杂、一盘辣椒碎骨鸭,还有一盆猪肚墨鱼汤。   本地的菜色,如所有湘南菜一样,味重而色香,香气浓厚直往人鼻孔里冲,红润的颜色,让人迫不及待的要品尝。   安德鲁对于中国的美食的爱好,放在第一位,这是他屡次来中国旅游的最大原因。   筷子,他已经用得极为娴熟了。   他筷子一伸,又快又稳的夹住一块大大的鸡肉,飞快的放入口中,不顾零落的红油,细白的牙齿,飞快的将细嫩的鸡肉剥离下来,大嚼着,品尝着鸡肉里满溢出来的鲜香与嫩爽、品尝着浓郁的辣椒鸡汁,满眼愉悦享受。   不过,这样的享受,并没有持续多久。   “辣——好辣——周易——水……”安德鲁不断的扇着嘴巴,吐出舌头,吐着热气,如同夏日里受不了酷热的狗。   听到他的叫唤,艾娜伸出的筷子,落在了空中,转了个弯,夹了一些看似清淡的墨鱼与猪肚放入碗里,小心的尝了尝,发现确实没有什么奇怪刺激的味道,完全是海味的腥鲜与猪肚的软嫩韧爽之后,这才放心而满足的大嚼起来,全然没有了半分原本安静娴质的气质。   周易去取茶水的当口,安德鲁再也受不了了,舀了一勺墨鱼猪肚汤往嘴里灌。   滚热的汤入口,并没有将辣味祛除半丝,反而如同在烧着的油上浇了水,一下子沸腾起来、爆裂开来,将这个舌头的味觉炸得四分五裂,除了如火烧一般的辣,除了辣出来的淋漓大汗,安德鲁再也感受不到别的东西了。   “茶来啦!”周易提着个陶瓷的冷茶壶跑过来,给安德鲁倒了一杯。   安德鲁如逢救星,但这一次,他不敢像喝汤一样大灌,而是小心的含了一口在嘴里,感觉一种异样的凉气在口中化开,很快浇灭了辣椒带来的火热与爆炸,浇去了大半的辣气,只剩下满口的爽清,脑袋中神气都是一震,如同在夏日午后、昏昏欲睡的时候,喝了一杯冰镇的可乐一样。   不过,口里的味道并不是真正的茶泡出来的水,而是带着被清冷的气包裹着某些刺激的味道,正好将辣椒的痛辣给中和掉了。   他连灌了几口茶水,看着周易手中那个棕色泛光的陶制茶壶,眼睛发亮的说道:“这是什么饮料?”   “山胡椒。山上的一种胡椒新采下来,用山泉水煮制的饮料。”周易回答道。   “哦——真是一种神奇的饮料!相信我,在未来,它将像中国的茶一样,风靡世界!”   周易摇了摇头。   他没有说,一分茶色需要十分的水,这山胡椒水,必须要用这山上的水,煮制最新鲜采下来的山胡椒才能提炼出那种味道,仅此一点,即便再好的东西,也无法流传出去、风靡推广。   有了神奇的茶,安德鲁不再惧怕辣椒,他乐此不疲的将一大块嫩黄的鸡肉放入口中,开心的大嚼起来,享受着肉质的柔嫩与新爽,感受着辣椒里面溢出来的鸡的味道,也同样,感受着这股前所未有的辣味的刺激,满脸通红、满头大汗,鼻涕眼泪都快要流出来!   这绝不是芥末一样的刺激,而是一种让人愉悦的刺激,带着香甜的刺激。   火红的颜色,让他的心、胃,乃至全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如火一样的烧了起来……   直到真正无法忍受的时候,他才喝上一口神奇的“茶水”,慢慢的熄灭了“火焰”,感受着畅快过后的大汗淋漓,全身上下,如同桑拿一样,清透清洗了一遍。   艾娜看着安德鲁痛并快乐的享受着——她也是一个喜欢刺激的女孩,不然不会满世界的出来跑——即便大多数时候,她看起来都很安静。   她也夹了一块嫩着红油的鸡肉,小心的放入口中,细细的咀嚼。   因为咀嚼的细腻,鸡肉的嫩、鲜、纯粹更释放得尽致,辣味也愈发快速的爆发开来,不是刺鼻的、呛人的辣,不是粘稠的让脑袋发痛的辣,而是一种纯粹的、让人痛爽痛透的辣,将人辣出一大身汗,辣出一股别样的香甜……   清山镇这边的食物,十个菜中,几乎有九个半跟辣椒相关,而且辣椒一放,便占去大半碗。曾经有北方人到清山镇来吃饭,菜一上,立马傻眼,说道:“我家里一年,也没有你们这里一天吃的辣椒多。”可见清山镇人吃辣椒之厉害,即便在吃辣的湘南,也是排在前几位的。   周易点菜,开始没注意那么许多,并没有考虑到这两个外国朋友没有尝试过这样“酷烈”的辣椒的考验,更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两个人,能如此快速的适应辣椒的味道,并开始享受他。   因为辣椒,将两年未见、因为国籍与距离带来的那一丝若有若无的陌生感消去,如同捅-破了一层膜,三颗心真正凑到了一起,气氛也转向“亲密”……   外国人的日常,怎么能没有酒?   周易不知道其他人怎么样,但他旅游时碰到的那些西方人,几乎从早到晚,都拿着个酒瓶子当饮料喝,艾娜与安德鲁自然不例外。   当他们吃过晚饭之后,在周易家里,吃着“中国特色点心与零食”的时候,免不了要提一句,“有酒吗?”   周易家里没有啤酒,红酒在喝完最后一瓶之后,也没有去采购,他一直等待着自己酿制的葡萄酒出窖呢!   “白酒喝吗?”周易问道。   “白色的酒?”安德鲁奇怪的说道。   “是没有颜色的酒,一种烈酒,中国产的。”周易说着话,看两人没有异议,开了一瓶茅台。   安德鲁闻了闻,惊讶道:“我的朋友,你确定这是酒,不是医用酒精?”   “当然,这是我们国家最有名的酒。”周易说着,自己喝了一口,表示确实是能喝的东西。   安德鲁还没动,旁边安静着的艾娜已经将嘴唇凑近杯口,喝了一口。   “噗——咳、咳、咳……”   酒水一入口,如同一把刀子在嘴里喉咙里割一样,一团火就烧了起来,满嘴喷出,全是酒精的味道与热辣的火气。艾娜几乎敢肯定,如果有人拿出打火机点一把火,她面前掺满了酒雾的空气,绝对会燃烧起来!   “我的天……周,你这是在谋杀!你们中国人都是喝酒精长大的吗?!”   安德鲁放到嘴边的杯子,立马放了下来。   “这是蒸馏酒。如你所说,它更像一种酒精,而不是让人品尝的酒。不过,相对于啤酒,我更喜欢喝他们一点,至少能让我产生一点醉意。当然,如果你喝多了,你还是会发现,这样的酒,跟酒精是不同的;而且不同的酒之间,还是有他独特的味道……”   安德鲁听了周易的话,不死心的小心的喝下一小口。   他以为自己足够小心了,却不想,火辣的气息,喷鼻而来,呛入喉中气管里的酒液,如火一样的烧起来,没有辣椒辣过之后的香甜气息,全是酒味,酒精的味道!   他无法想象,当大量的“酒精”灌入他身体里面,是怎么一种感受。   “周,这确实是谋杀。我强烈的赞同艾娜的话!!!”安德鲁强调道。   “好吧。我看你们能适应辣椒,我以为你们也能享受中国酒的美妙,看来并不是这样的。”   周易好像想起了什么,说道:“如果你们想要喝酒的话,或许,我还酿制了一些葡萄酒,可以让你们尝尝。”   “周,你酿制的葡萄酒?你知道艾娜家里是做什么的吗?她家里有一个大酒庄,很快,她就会回去继承她的酒庄了。法国的葡萄酒,哦——原谅我的冒失,周,我并不是看不起你酿制的葡萄酒,不过,你确定,你不会再一次对我进行谋杀?你的葡萄酒经过检测了吗?不会产生一些古怪的东西,比如甲醇?”   “当然。虽然我不敢保证味道怎么样,但相信我,喝了我的红酒,你觉得不会有性命之虞。”   “葡萄酒?”艾娜听得这个词,眼里闪过一丝亮光与好奇,“你酿制葡萄酒吗?或者说,在这里,你有一个葡萄酒庄园?”   艾娜随即又反驳道:“哦——不对,应该是我想错了,这里的气候可不适合种植酿酒葡萄。”   “不,你想的不错,我确实种了很多葡萄,能酿酒的葡萄。”   “进来的时候你没看到吗?那一大片发出绿芽的整齐排布的,全都是葡萄树?”   “葡萄树?我的兄弟,葡萄不是藤吗?”安德鲁古怪的笑道,毫不掩饰的嘲讽道,“你说你种得那些,一排排的,真是葡萄?一种不需要搭设藤架,不需要将它们藏在地底下过冬的葡萄藤?老兄,难道是我眼花了?听错了?我去过那么多葡萄庄园,世界上几乎所有种类的酿酒葡萄我都见过,但恕我孤陋寡闻,我还真没见过你说的‘葡萄树’。”   或许是喝了那一小口带着浓厚“酒精”的酒,或许是关系的靠近,让安德鲁并不掩饰的直言道。   “安德鲁,我不确定你是不是因为那一小口酒精而醉了。”艾娜转过头,看着周易,认真的说道:“安德鲁说得对,我真没听说过还有这样的‘葡萄树’。不过,不管怎么样,我觉得,对于你酿制的葡萄酒——或许我们可以尝试一下。”   几人从周易房间里出来,这时候,天色完全暗了,没有星辰,只有一轮皓月将银沙洒遍,将山形土路照现出来。   两人在周易的带领下,进入了一个山洞中。   “很好的藏酒室。不过,为什么我没有看到平衡湿度与保持温度的仪器呢?”艾娜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感受着酒窖里适合的湿度与温度,说道。   “因为这里有一个天然的空调与湿度平衡器。”周易解释道,“如你所见,整个藏酒室,是一个大型溶洞改造而来,里面四通八达,连接到地底深处,里面流通的空气,维持着这里温度与湿度的平和。”   “神奇的造化!”艾娜听完周易的解说,感叹道。   安德鲁看着那一排排在昏黄的灯光下流耀着柔和光泽的深青色装满了葡萄酒的酒瓶,闻着孕育在藏酒洞室的葡萄酒气息,感受着橡木塞的香味与清淡溢出的果香,咏叹出声道:“我想,现在我相信你酿制出的是葡萄酒了。不过,对于你说的‘葡萄树’,我持保留意见。”   “好吧,无论如何,让我们来尝尝鲜酿的美酒。”   “本来,我准备过一段时间在启封的,不过,我想,早上一点,应该也没有问题。”   ————   感谢“秦韵芸”“anna0626”打赏支持!   感谢“开心无我”“酱瓜99”“a888493”等朋友的推荐支持!   你们的支持,我是写文的动力!       第四十二章 品酒   昏黄的灯光下,木制的有着让人舒适的粗糙度的地板上,铺设一张毛绒的淡黄色地毯;地毯上,放着一张沉厚的红木大案,案旁坐着三个人,三条狗。   三个人,自然是周易和他的两个法国朋友——艾娜与安德鲁;而三条狗,一黄一黑一花白,两大一小,正是周小花三犬。   周小黄依旧慵懒,紧紧的靠在周易的腿边,柔软的身体,享受着艾娜的抚摸;周小黑和周小花,则在一旁打闹着,和安德鲁一起逗着乐子。   周易将封住葡萄酒的橡木塞打开了,一股极淡的果香味涌出,虽然极淡,但如乐音一般,让人无法视而不见,被在场的几人吸入鼻孔之中,品味着其中蕴含的信息。   “我闻出来了,是少女身上的香气,处子之香!她是那么的淡,还带着青涩,却让我无法拒绝。”安德鲁显然喝过太多的红酒,酒香一如鼻,他便能用最合适的词汇和语句形容出来。   “似乎少了点单宁的沉厚,或许,你这酒不能保存太久?果香虽然不浓郁,但很有特色,让我有品尝的欲望。”艾娜轻轻的吸了一口气,从一个专业的角度说道,“周,只从酒香来看,你的酒成功了。或许比不是那些名庄的美酒,但是,我想,凭借着这股虽不浓郁却极为独特的香气,葡萄酒的天地,有她的一个位置。”   没有醒酒,周易在每个人的玻璃杯里倒了一些葡萄酒。   清澈而略显单薄的液体,在夜光下,在晶莹的玻璃杯里徘徊,尽情的释放着她的香气,展露着她的身姿,如同那一个穿着连衣裙的少女,在阳光下起舞,将长长的裙子转了起来——那裙边,一定是纯澈的宝石红!   周易刚将三杯酒倒满,感觉手被触碰了一下,转头看去,正瞧见两只狗拿着三只玻璃碗,在对他示意。   周小黄的狗鼻子闻着酒香,抬起了头;周小花和小黑在取碗的时候,也没忘记这个老兄弟,将他算了进去。   “你们也要喝?好吧!”周易对三汪也是无奈,接过玻璃碗,给每个碗倒上了半碗葡萄酒。   “真是有趣的孩子!”安德鲁看着三汪,说道。   他看着三狗光滑如绸缎般在灯光下闪着柔和荧光的皮毛,继续说道:“很漂亮的狗,不是吗?它们是什么品种,为什么我以前没有见过?连一点印象都没有!”   “我也不知道他们是什么品种。在中国,狗的血脉非常复杂,很难寻根溯源。”周易解释道:“你像小黄,在中国,他有一个学名叫中华田园犬,但事实上,他的血脉,绝不能用一个名字来概括,就像……”周易想了想,“混血儿。你几乎不能说他们是什么品种。”   “如果可以,我倒希望拥有一只这样可爱的孩子——他们的后代?”安德鲁看着周易,在征求他的同意。   “他们跟一般的狗不一样,充满了灵性;而且,到现在,都没有生-殖繁育的迹象。我不知道他们以后会不会有后代,但如果可以的话,我不希望它们母子或者说父子分离。当然,如果他们自己愿意,我倒没有问题……”周易婉拒道。   坐在旁边的艾娜,此时举起了酒杯,轻轻荡漾着其中的酒液,任由酒液与空气充分的接触,不断的释放着她的美、她的香。   在这个过程中,酒香逐渐浓厚了起来,本来单薄的酒色,也转而浓厚,如同一个逐渐成熟长大的少女。   虽然长大了,但她还是一个少女。要成为一个真正成熟的女人,她还有很长的一段时间要经历,需要岁月来丰腴。   “很纯净的酒液与酒香,我没想到她释放得如此的快。我有些担心,香气的过度释放,会不会影响酒质本身。”艾娜在举起酒杯的一刻,眼里就只有酒了。此时的她,更像一个专业的品酒师。   她将鼻子凑近杯口,在馥郁沉积的酒香之中,深深的吸了一口,让酒香将鼻中最敏感的嗅觉细胞全部浸润,细细的感受,“很纯净的酒香——纯澈的果香,似乎太过纯澈了,少了点什么东西。”   “是什么呢……”艾娜自语着,用力的思索。那个东西明明在脑海里呼之欲出,但偏偏就隔了一层膜,将它阻挡、包裹在脑海的深处,无法浮现出来。   “橡木!”周易回答道,“我并没有用橡木桶来酝酿。”   周易的话,如一道闪电刺破了艾娜的脑海,刺破了脑中那层磨砂纸,呼之欲出的东西,立时显露出来,“对!就是它——橡木桶!很难想象,没有橡木桶,你是怎么酿制出葡萄酒的!”   “难怪没有厚重的单宁的气息,原来是少了橡木桶的存在!”艾娜心中的疑问,一下子得到了解释。   她闻着单纯的果香,不知为何,愈发的迫不及待的想要品尝一下未经过橡木桶孕育的葡萄酒的味道——或许她并不是那么的可人,但足够勾起她的好奇心,特别是在馥郁的酒香与愈渐浓厚的酒色已经发挥出来的时候。   微微的倾倒酒杯,愈渐浓稠的宝石色酒液,开始随着酒杯的倾倒而从杯口泄落,落入红唇之间,与亮红的唇色融为一体,一如娇羞的少女红透的脸,随着唇的温润而愈发鲜艳。   酒液落入口中,微微涩度的刺激,腔口干涩,让她皱起了眉头,不过很快,浓郁而激烈的酒香就将她弥漫,酒液也柔润起来,虽然依旧带着涩味,但已经不足以让他皱眉;青涩之中,带着如同青苹果一般的酸,但这股酸质中,又泛出一股极为幽秘的甜……   就在这股酸涩与清甜之中,一种极为微妙的感觉透发了出来,不禁让艾娜失神——她想到了她的初恋,想到了她第一次接吻、第一次性与爱、第一次触碰男人的躯体以及第一次恋爱——它也是这样的酸涩……   这种感觉与经历,已经沉入她脑海深处很久很久了,却没想到,她以为永远不会在回忆起的一段并不算美好的记忆,突然的、猝不及防的就将她整个头脑充满,让她失神、失措。   或许是因为年岁的增长、又或许是因为人经历了更多、更加的成熟,但是那段让她并不愿意回忆的画面,再次浮现出来的时候,却已经感觉并不是那么的难堪与苦涩,反而有一种淡淡的怀念与回味在里面。   每个人都有这样一段经历不是吗?   也不知过了多久,艾娜才从失神中清醒过来,清黄的灯光下,人物依旧,不同的,只有收拾了情怀的她。   周易对于感情太过慎重而理智,所以直至今日,他依旧没有一个女孩,但谁的心里,又真正的没有一个梦中的她呢?   只是,即便现在周易有了足够的能力、时间与金钱,他也没想过去寻找,因为他知道,梦与现实是不同的;既然是梦,那就让它永远的保持着青春与美好吧!   安德鲁没有艾娜的敏感,也没有周易的情怀,更多是一种男人的“粗鲁”。   “噢——周,我想,你这酒还需要贮藏一段时间,让他充分的成熟。它实在太青涩了,让我想起了我上的第一个女人,毫无情-趣,干涩的差点把我那里磨烂!”安德鲁舔了舔嘴里残存的酒液,不满的说道,“自从那一次之后,我三年都没碰过女人。天啊——我因为一次不完美的经历,浪费了整整三年的宝贵时光!”   “我喜欢成熟的女人!而不是这个,周,你知道……”安德鲁举起手中的葡萄酒,示意道。   他话还没说完,一股冰凉的酒液从他头顶浇下,浓烈的酒香将他包裹,红色的酒液从他脸上留下,一直流到他的裤-裆里,冷得他打了个哆嗦。   他看着举起酒杯的艾娜,惊讶的瞪大了眼睛,“噢——艾娜,你在做什么?我得罪了你吗?”安德鲁显然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不,你没有得罪我。”艾娜的另一只手拿起了整整一瓶葡萄酒,从还在发愣的安德鲁的头顶浇了下去,“我只是看不起你这样的狗屎!婊-子养的!”她激动的大嚷道,白皙的皮肤下,青黑色的血脉都隆透了出来。   直到将整整一瓶葡萄酒倒完,艾娜才重新恢复平静。   她看着满地狼藉和沾满了酒液的地毯。她抱歉的看着周易,说道:“真是十分抱歉,对于你的损失,我会赔偿!或许你应该给我一张消费单据……”   ————   关于本书更新,基本上固定在晚上,每天一章,两千到六千字不等。在每一章里,我尽量的写完一个小场景。   关于本书,前期确实有一些欠妥的地方;在后面,我尽量的,去写一个完整的故事,少去抒发感慨或者说夹带私货。   感谢“沂蒙浪子”等朋友的推荐票!   ah         a    第四十三章 开花的树   一夜好过。   第二天一早,天方刚露出鱼肚白,艾娜就从睡梦中醒来,大大的伸了一个懒腰,神完气足;被窝温馨而温暖,却不让人沉溺。   她坐了起来,穿好了衣服。   天色尚早,舒展了一下筋骨,她准备出去看看,或许应该跑上一两圈,再认真的看看这个美丽而陌生的地方的清晨。   难得的一次舒睡——她感觉这个地方有种独特的气息,让她安心、舒意,除去了一切焦躁与烦滤,将心思彻底的澄澈沉浸下来!   艾娜推开了门,迎着微寒的晨息,走了出去,走到外面宽敞的长廊上,看着碧澈的湖面、看着青绿的山,看着山上满山映山红肆意的开放,间或点缀着紫红、粉白、纯白、淡黄色,是春的气息!   她伸开了双手,敞开了环抱,深深的呼吸着,吐出一口浊气,拥抱着这自然的一切!如同回到了母亲的怀抱。   就在这个时候,一阵清风淡淡袭来,带来一股清爽的甜香。   这股香,没有金桂和茉莉的浓郁、没有玫瑰的醉人亦没有菊花的清淡,更不是兰一般的幽幽而自赏,清澈而爽明,带着一股甜的气息,慢慢的吹进她的心里。   即便口中没有含饴,也是甜的。   她顺着这股香极目望去。   正看见稍远些的几十亩地,在被一片林子隔开的地方,满落的白,白得纯而静,安静中,似乎看到了糖的香甜,不仅让她想到了遥远的家中那个可爱的小侄女嘴边甜甜的酒窝。   “那是什么?!”艾娜脑袋里转着仅有的几种白净的成大片大片的花树,但想了很久,也没有一种花,能与眼前的花色、花香对应得上。   她深吸了一口气,将所有的香甜的花味都吸入脾肺之中,慢慢的咀嚼,细细的品味。她闭上了眼睛。   “很熟悉的感觉,好像在哪里闻到过。”她心里想着。   一道灵光蓦然从脑海里冲出来。   “葡萄花?”她突然想起周易说这一片都种的是葡萄。   “香味有点像,不过比她熟悉的葡萄花的香味更加甜蜜……”艾娜心里想着,   她见过开白花的葡萄藤,但那些花都很小,掩藏在绿叶底下,而且花期很短,如果不是巧合能闻到花的香甜,仔细的去寻找,根本见不到葡萄藤上一串串的花。   从来没有过这么白、这么大、开得这么热烈的葡萄花,如同一朵朵白云在葡萄藤树间升腾而起。白得圣洁,但香甜的味道,更像一个拿着棒棒糖、穿着白裙子的邻家小女孩。   她看着那一树树的绿植,看着上面的白花,心里想道:“在这个古老的国度,在这大山里面,竟然还藏着一种不为人知的新品种的葡萄——实在太让人惊讶了!”   艾娜迫不及待的“噔噔噔”跑下楼,一直往那白色花开的葡萄树跑去,跑到了葡萄树丛里、跑到了花丛之间,感受着被香甜气息覆盖的身体,唇尖之上,开始凝结出一丝丝的香甜味道。   她仔细的打量着这些树。   她发现,其实说这些是树,并不完全的准确,这些还是藤,不过自然的虬扎起来,强健的筋干,如同树一样的立起来,支撑着这个葡萄树的树冠。   那些树冠,在枝干的顶头洒落、斜斜的垂落下来,然后长出葡萄叶子,长出一束束的葡萄花……   闻着这些花,艾娜几乎闻到了夏日里的葡萄的香甜。   她终于可以确定:这确实的“葡萄树”!就像昨晚上“周”说的一样。   “艾娜,起来得这么早?安德鲁呢?”周易已经从湖对岸穿过水上的木桥,跑了一圈回来。   “周,早上好!”她看着满树云白的葡萄树,笑着说道,“没想到,真有葡萄树——这是一种新品种的葡萄类植物!周,这是你培育出来的吗?”   “应该说,是我无意中发现了他的价值。”   “不管怎么样,它都属于你,不是吗?或许,它应该有个名字,叫做‘周的葡萄树’,怎么样?”艾娜长大着嘴巴,嘴角往上翘着,用带着某种口音与韵律的英语,比划着,大声的说道。   “你说的对!”周易听着艾娜的话,也笑了,“我决定了,它就叫‘周葡萄树’!”   “噢——一个伟大物种的发现,我想,你一定是一个伟大的植物学家,或者即将成为一个伟大的植物学家!”艾娜夸张的说着,大笑出声——连她自己都为她奇特的想象给征服了。   她又深吸了一口气,吸入满腹的芬芳与香甜,不由自主的说道:“我想,她们会结出甘美的果实,是吗?周。”   “当然!如果可以的话,到葡萄成熟的时候,或许我可以给你邮寄一些过去!”周易说道。   “周,这不是酿酒的葡萄吗?”艾娜奇怪的看着周易,说道。据她所知,酿酒的葡萄,果粒小,籽大皮又厚,肉太少了、太甜了,除了酿酒,并不适合直接吃。   “是可以酿酒的葡萄,作为你喝的葡萄酒,就是用这些葡萄酿制的。”周易肯定道。   “不过,它比一般的葡萄肉要厚一些,汁水很充沛,味道也很好。在我们这里,一千克这样的葡萄,能卖上200RMB的价格。”   “我的天啊,几乎三十欧一千克的葡萄——周,或许你用这些葡萄酿制葡萄酒,是一种错误!你要知道,三十欧,足够在法兰西买上一瓶不错的葡萄酒了!”   虽然周易的葡萄酒给了她一些新奇的体验,但作为一个品酒师,从严格的目光审视,周易这些葡萄酒,未必能卖出一个很好的价格:一是味道难以为大众所接受;二是作为一款华夏葡萄酒,它本身就缺少一个足够宽阔的市场、缺少足够的历史和文化底蕴——想想西方那些经营了几百上千年的酒庄吧!   周易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在他看来,他拿出来的那几瓶葡萄酒,还太过青涩;而他相信,一旦这些葡萄酒成熟,必然会显露出惊人的风韵,让所有人迷醉!   至于昨天艾娜说的,这些葡萄酒并没有陈年的价值,他并不认可。葡萄酒的陈年,在他看来,并不完全在于单宁,总有一些奇特的未被发掘的物质引导着这一过程。   他那个空间里藏着的,只能由他以及极少数人享受的葡萄酒,就是最好的证明!   至于艾娜所想的文化与历史,作为一个葡萄酒的超业余爱好者,周易还远没有想得这么深入。   这个时候,安德鲁也从屋里走了出来。   他也被纯白的花海与花香的气息吸引了过来。   “周、艾娜!你们可真早!”   “不过,谁能告诉我,这一大片白色的,是什么花吗?它让我想到了蜂蜜,不对,是加了蜂蜜的葡萄汁!”   “我昨天跟你说过的,葡萄树?”   “葡萄树?”   安德鲁认真的看着那藤树、打量着舒展开的绿叶,看着一束束花形,终于承认道:“好吧,我知道,世界上总有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让人如此的不可思议!”   “我想,拿破仑都能成为同-性-恋,世界上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他为自己的无知做着最后的掩饰。   “拿破仑是同-性-恋?”艾娜质疑道。自从昨晚的事情之后,她一直对安德鲁没有好脸色看。   “如果不是同-性-恋,拿破仑怎么会在法律上赋予同-性-恋的自由?”   安德鲁看着艾娜皱起的眉头,又想起了昨晚不愉快的事。他可不希望再一次成为这个莫名其妙的女人发疯的受害者,连忙解释道:“艾娜,我也只是听人说……”   艾娜转过头,不再理安德鲁。   她的注意力被一群在葡萄花间飞舞的蜜蜂所吸引。   “周,这是蜜蜂吗?这么大、这么美丽而奇特的蜜蜂,为什么我从来没有见过?”艾娜看着眼前那只趴在白花上汲取着花蜜的蜜蜂,看着它比一般蜜蜂大上一倍的身躯,看着蜜蜂明黄色极尽透明的如同琥珀一般的身躯,像精致的水晶经过最精心的艺术家的雕琢而成的艺术品。   “或许吧。”   “除了它们,我几乎找不到其他能在这片葡萄园里授粉的家伙。”周易说道。   艾娜这个时候才发现,这个春光渐起的天气,在这片芳香四溢的葡萄树林里,几乎找不到除了这种大蜜蜂之外的其他昆虫。   当然,并不是没有,而是很难看到。   现在,显然不是杀虫剂在葡萄园里大发神威的时候;而且,杀虫剂的作用,不会那么的有选择性和有这样强大的效用。   她心中充满着疑问,但这一次,她准备自己去寻找。   很快,无需她太费力的找寻,一株高大的、青绿色的,少叶而挂着赤红色小口袋的植物落入了她的眼里。   在果树林间,每隔一段,就长出一棵这样的植物。   她看见无数的昆虫,从空中飞落入这种植物的赤红色兜袋,而后不见了踪影。   “捕虫草!天啊!这么高大的捕虫草,它是怎么生长出来的?我以为,只有在最神秘的热带雨林深处才有这样的东西。”艾娜捂着嘴巴叫道。   “它们原本是应该长在热带雨林中的,被我移植到了这里,然后发生了一些奇妙的变异。”   “现在我真的确信,你是一个植物学家了!”艾娜肯定的说道。她看着那些在花草间飞舞的蜜蜂,又加了一句,“或许,还是一个动物学家。”不知为什么,她又想到了周易家的那三只充满了智慧的狗。   ……   十几日的时间,在艾娜和安德鲁的享受中,就如洞天湖中的水一样,随着瀑流,很快流逝。   他们非常享受的住在周易家里,每天享受着各种花样繁多的美食,享受过以前几乎从来不吃的亚洲鲤鱼、吃过各种各样奇特的中国零食、还有诸如熏小鱼、熏腊肉这样有趣的食物;从竹林里挖笋到山上采花与野炊、再到溶洞里猎奇,在平静的湖面上垂钓——两人觉得,这里比他们以往去过的任何一个地方都要舒适。   周易对于两个外国朋友、对于他们的经历、故事都很好奇,而两人,也不断的满足着周易的好奇心,相互的融洽、了解着彼此与彼此的文化……   离别,终于不可自抑的到来,即便又再多的恋恋不舍!   在两人的坚持下,支付了金钱,也带走了洞天大量的特产与山物——周易几乎用了两辆车,才将两人和他们购置的货物送走。   艾娜抱着手里灿如金丝的蜂蜜,向周易招舞着手道别。   “周,我的朋友,再见!!!我还会再来的!”安德鲁大声的呼喊着,引起了所有人的注目,而后被艾娜拉着,走入了航空站。   安德鲁不会想到,他说的,“还会回来的!”这句话,将会实现的那么快。而那个时候,他的身份,已经不仅仅是一个略微特殊的游客与周易的朋友了……       第四十四章 雏形   周易想念小时候,那时候,在河里摸鱼、游泳,是简单的快乐。   不过,现在,那条记忆力的河,早已被垃圾填充、随着废水排放而污浊不堪,一到干旱季节,满河臭气。   周易有一个想法,要将那条河治理,要让家乡的小镇返还青山绿水。   这是一个想法,绝不是梦想,因为它是切实可行的,特别是随着周易金钱的逐渐充裕,想法就逐渐成了计划。   不过这个计划还远不成熟,关于他心中的那个家乡小镇的建设计划,还有一段路要走。   小镇自然泥淖不堪,但洞天山中、烟溪水河里,虽然只离镇上不远,但因为人迹闭塞,却依旧是青山绿水貌。   不过此时的烟溪水边,已不复旧观。   原本农田荒芜、杂草丛生的烟溪水畔,一垄垄的田地被重新开垦出来,划定成一块块的,被一条条水渠环绕,植上一片片不高大的奇怪的树——葡萄树,周易在洞天特有的葡萄树!   这些人,都归拢到周易的“洞天果业”之下,开垦种植,接受葡萄售卖后的分成。   有了周易在各方面的大力保证,只要种出葡萄来,尽心尽力种植,不要怕葡萄卖不出去,签订合约,全部由洞天果业集中销售。   这样一来,本就见识了周通两口子在去年借着洞天葡萄大赚一笔、早已眼红的乡民,一个个,蜂拥着来的周易家里,几乎没有犹豫的,与周易签订了合同。   乡人本来保守,虽然平日里花钱大手大脚,但一到“生死存亡”的关头,便犹豫了又犹豫,但到底耐不住年节时候从城里打工的青年的刺激。   这些回乡的青年,一个个本来就冲劲十足,苦于找不到机会,但如今,就在家乡,一个大好机会摆在面前,而且早已有人通过这个途径,切切实实的赚到了钱,赚到了他们可能打几十年工都赚不到的钱,而且在家里头、在土地上,又将风险降到了最小,如何不心动?   一个个迫不及待的找上周易,签订合约、开垦土地,种植葡萄。   当然,同时种上的,还有那一株株金钟草。有了金钟草,连打农药的钱都省去了。   随着烟溪畔的土地的开阔,随着杂草的消除,在烟溪之畔,一条古老的青石道显露了出来。   青石板上,刻尽了岁月的沧桑,见证了这块土地的历史变迁。   平安-县以茶立县,而这就是一条古老的茶马古道!   周易看着古道的石梯上,那一个个深陷下去的马蹄印,几乎看到了几百年前的先祖们,拉着大马、托着一捆捆的茶叶,从家乡故地起始,一直将茶叶贩卖到遥远的边疆、贩卖到藏人、蒙人的手里。   那哒哒的马蹄声,既是归人,也是过客!   此时的茶马道,在周易的修饰下,重新展现出他古老韵致的身躯,展露出一种文化和历史。古道的边缘,也在周易的要求下,建设其了一栋栋带着复古气息的木石结构的楼房酒馆茶店。   洞天的美食,在这茫茫尘世之中,实在太过的醒目。   从周围现世、到省城、乃至省外的全国各地,都已经有人闻名而至,为一饱口福!   这里的厨师,绝非特级厨师;但这里的食材,是哪里都找不出的绝顶珍品。就如同一块玉石,即便在一般的工匠手中,雕刻出来的,大抵也要好过顶级工匠用普通糙石雕刻出来的摆件。   随着口碑的发酵,愈发多的人流,洞天山境,逐渐显露出不堪的状态,而这条烟溪水畔,周易准备修建的“葡萄沟”,便成了最好的分流场地。   足以相信,即便这里种出来的东西不如洞天中灵能孕育的美妙,但洞天的灵水,终归汇入湖中,而后终有极小一部分从水瀑跃下,汇入烟溪,滋养这一大片土地;相信,这烟溪水畔,在未来,即便比洞天山境之中多有差距,但养出来的东西,比外面一般的事物要好得多。   一般的葡萄树,第一年种下,几乎是不可能长出葡萄的;但周易培植出的葡萄树,已经到了青年期,足以开花结果,再加上灵气的蕴养,足够它们在当年结出葡萄。   周易是一个急切的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他可等不起!   你看,正这阳春时候,随着周易那最先种植的八十余亩葡萄地,很快,洞天的所有葡萄都开花了,连成一片,汇成白色的圣洁的花海;那甜蜜的气息,吸引了无数人、无数蜂蝶在其中徘徊、舞蹈。   还有不少正好遇上好日子的一对对青年人,干脆找来摄像师,在这一片花海之中,穿上红色的婚纱,留下一道永恒的纪念!   不止年青人,还有那些流浪的艺术家,也看上了这一片花海。   有人在这里起舞、有人开始如流水一般的奏唱,让音符随着白云飘荡;也有人,拿起了画笔,势要留下这美好的仙境!   胡善才,一个穷酸画家。   他的画,卖不出价钱;他赚最多钱的时候,就是在房地产商手里,人家也不是要他的画,而是让他在房屋售卖处泼墨挥毫,做出一派艺术家的风范——事实上,也就跟屋子里摆的花瓶没什么两样。   他没钱的时候,就去给人当花瓶;有钱的时候,就拿着画具到处跑。   他也是一个喜欢美食的人。   跑到白沙,听人说起洞天之食,食指一动,便乘车而来。   越过钢铁城市、看过荒野郊区,从平地到山地,群山万壑奔掷踏来的时候,他的手又蠢蠢欲动了。   这次动的不是食指,而是整整十个手指头!   当下了车,真正到了洞天的时候,这种十指颤动,已经变成了一种极端的欲望。   他忘记了**、忘记了劳累、忘记的洁癖的他浑身臭汗,有的,只是手中画笔、只是满目香花,只希望在一个瞬间,将所有的妙花、将这一整片一整片的白花都记录下来。   灵光一动,笔下一挥,至此往后,就一发不可收拾!   随着游客愈多,洞天的住宿饮食也随之水涨船高。   资金几近枯竭的胡善才,很快面临被客栈赶出去的下场。   幸好,这个时候,周易看到了他的画,决定让他以画抵资;只要有画,免费提供他的吃住。   而这一副副山景画、平湖图、十里纯白的葡萄花景,成为了一家又一家洞天小客栈的布景。   或许有一天,当胡有才身价百倍的时候,这些让他从一个普通的挣扎在生活边缘的落魄画家,逐渐转变成上流社会宠儿的艺术家的一系列山境图录,又展现出一段传奇故事,为这一片山中天地增上几分神奇色彩!   当一群群的人,听说葡萄花开的时候,看着那照片上、图片上,一片洁白花海,一个个蠢蠢欲动,正要飞奔而来。   而这时候,葡萄树短暂的花期已经过去,只能留下满地的遗憾,留下对明年春的期景……           第四十五章 端倪   陈金昌,也就是去年去过“含黄斋”又找到洞天山境中去的那位“陈叔”。   白手起家,闻名全国的“金昌地产”的董事长,资产上百亿!   他看上了洞天那一块地皮。   他相信,随着华夏人口老年化的愈演愈烈,那些掌握着大部分资产的老家伙们,绝对不会吝惜在一处山清水秀之地置办一栋真正的别墅。   而他,也希望在一块风水宝地,拥有一栋更好的别墅能养老。   洞天,就是他看上的那个地方。   他找风水术士看过了,那里绝对是龙兴之地、山川龙脉汇聚之所,是养人的地方。这样很好解释了,为什么那里的东西都这么好、食材这么优质、动物这么具有灵性。   作为一个商人,一个白手起家的商人,他非常懂得出手要快准狠的道理。   不过几月的功夫,他大撒金钱,很快将湘南省上层一直到平安-县都打点好,至此,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   ……   另一边,远在法兰西的一家红酒销售公司里。   安德鲁正是这一家公司的职员。   剥除掉他法兰西人的身份、剥除掉他作为一个旅行者与周易朋友的身份,剩下来的,更无数天朝人一样,有个名字叫:**丝。   不好听的名字,充满了对现实的无奈。   安德鲁因为销售业绩的低下,再一次被上司指着脸大骂,吐沫星子全吐到了脸上,但他低着头,不敢反抗一句,即便他知道,下个月,很可能他就要被解雇了。   他觉得自己或许不适合干这一行,即便有艾娜这个白富美的朋友几次帮助,当他好像在“朋友”这两个字上将所有的运气用光了一样——他的生活、他的事业、他的爱情,充满了糟糕!   他回到临时的公寓,随便拿起一瓶酒,准备借酒消愁。   除此之外,他没有任何办法可以去想。或许,今天过后,他就该为下一份工作发愁了,或许,应该远离这个行业。   红酒,在华夏还是一种让大部分人充满了陌生的酒类;还是一种登于“大雅之堂”的饮料,但在红酒繁盛的法兰西,或者说整个西方世界,这都只是一种普通的饮料而已,与华夏人喝的啤酒没什么两样。   安德鲁拉开了瓶塞。   他这里没有好酒,一般时候,他不会去想“醒酒”这个词,特别是现在颓丧得只为借酒消愁的时候,往杯子里倒了一杯酒,就往口里倒。   红色的酒液,带着馥郁的芬芳,在空气中弥漫;麻木的安德鲁,并没有闻出着还未经过重复发挥的酒香的特别,他只知道往嘴里倒酒。   倒入口中的酒液,几乎没有任何征兆的,如丝绸一般的,在他嘴里流淌、流连,肆意的散发着芬芳与香甜,如同十八岁少女的唇舌,在他嘴里流连,散发出让人谗涎的味道。   虽然依旧是少女,但是早已经过了十三四岁的豆蔻年华,进入了花季雨季,进入了即将成熟的时候。   事实上,她虽然依旧带着青涩,但已经足够去采摘了。   随着酒液从口中,如丝滑一般的划入他的胃腔,并释放出无与伦比的果香气息——是将熟未熟的期待与诱惑;口中的涎液,如珍珠一般,再也受不住,晶莹的往喉口滚落,合着体内的酒液,酝酿出一种更浓郁的味道。   这是第二次发酵!   在他身体里进行的发酵!   安德鲁分明感觉到酒液在他身体里发酵,散发出大量的热,让他整个人都汗液津津,就好像跟一个超有劲的女人在床上干了一场!   不,比这还美妙!   他的身体不是爱后的空虚,而是充实的、温暖的、沉醉的!   似乎有一个生命在他体内孕育——不过,这似乎,并没有他想象中的恶心或者难受……   “这是什么?”   安德鲁从沉迷中清醒、从醉意中苏醒,惊讶的拿起那个没有任何标示的墨绿色透明红酒瓶。   他突然想起来了,这是那个华夏的中送给他的酒。   本来,他在尝过那种青涩的味道之后,不打算要的,但到最后,在周的热情下,他还是无可无不可的收下了两瓶红酒。   安德鲁有些不敢置信。他一想到周的酒,几乎在舌头上就自然的回荡起那种青涩,让人难忘而并不如何愉快的青涩——当然,还有艾娜从他头上倒下去的那瓶酒!   “可能,是我的舌头出现了一些问题?”安德鲁怀疑道。   他看了看手中的酒,又用鼻子嗅了嗅,最后,再一次倒出小半杯,看着荡漾的酒液,犹豫了一下,终于倾倒进嘴里。   这一次的芳香,更加的馥郁;而畅滑的口感,愈发的明显。他几乎看到了一朵玫瑰,从花苞开始,在渐渐的开放——他看清楚了没一个花瓣、每一个开花的节奏,看清楚了花蕊的颤颤巍巍和花露的让人怜惜。   事实上,他的脑袋里,除了工作、旅游,就只剩下女人。   他又想到了女人。   他的第二个女人。   这是一个意外闯入他生命的女人。   那是他的第二次,却是那个女人的第一次。虽然是第一次,虽然还带着青涩,但她懂得一切,很快就找到了一切的关窍,让他第一次知道,原来做这种事,是那么的美。   就如同那个女人的到来一般,她又突然的离去了,没有留下一丝一毫的讯息。   安德鲁以为这一辈子再也找不到这样一个女人了、闻不到她的味道了,但是,当这瓶酒入口的时候,他迷糊的酒眼里,摇摇晃晃的,如同最开始一样,那个女人再一次到来,给以他最美好的温存与记忆……   ————   今天两小章。   感谢朋友“永恒的大学”对本书的支持!           第四十六章 将葡萄酒卖到法兰西?   安德鲁看着眼前空空如也的整整一大个酒瓶,整个人从恍惚中醒来,并没有宿醉之后的浑身酸臭,反而,全身上下,有说不出的神清气爽,连昨日因为被上司指着骂得狗血淋头的晦气,也随之而去。   年轻时候的阳光与自信,似乎又回到了他身上。   这不是能力带来的自信,而是在某种因素的作用下,偶尔间的一种心态的转变。   电话响了起来,安德鲁打开一看,知道是他上司的电话。   他看了看外面洒遍大地的阳光——时间不早了——他深吸了一口气,准备接受对方的破口大骂。   反正都已经这样了,还有更坏的事吗?   “安德鲁,你这坨狗屎,不想干了就给我滚远点!我不希望再看见你!另外,你这个月的工资,因为你的怠慢……”   他听完了对方的话,安静的挂了电话,直愣愣的看着桌上剩下的那几瓶红酒,捧起一瓶,轻轻的吻了一口,“宝贝,看你的了!”——他的动作,前所未有的温柔。   他拿着那瓶红酒,步伐轻快的往他工作的地方走去。   到了办公室,几乎所有的同事看到他的那一刻,如同看到了霉星,一个个视若未见的躲开,平常几个喝酒的朋友,看着他,没有说话,指了指一间办公室,向他挤眉弄眼。   安德鲁并没有如他们想象中的愁眉惨淡,反而精神振振,头发梳的一丝不苟,衣服也前所未有的整齐,若非他依旧穿着那件略显老旧的衣服,这些人还以为他把哪位富家千金弄上了床。   “咚!咚!咚!”安德鲁敲响了办公室的门,“先生,我可以进来吗?”   他走进门去的时候,上司汉姆正好抬起头,看着他,“安德鲁,我们这里,不需要一个懒惰怠慢的人。至于你的工资,介于你这个月的工作情况,我们并不准备发给你。”   “当然,或许你可以去请一位律师先生为你申辩,但我不保证你能获得那一份不应该属于你的东西。”汉姆冷淡的看着安德鲁。   他以为安德鲁是来求情或者讨要工资的——这样的事情发生过很多次,但这一次,他不准备原谅对方。在他看来,对方身上,已经再也没有一丝的价值;留下他,除了当一只寄生虫,再没有别的作用。   “不,先生,这一次,我不是来恳求你的收留的。”安德鲁从身后拿出一瓶没有任何标签的葡萄酒,放到桌子上,说道:“汉姆先生,我希望你能品尝一下这瓶葡萄酒,或许你会有不同的收获。”   汉姆露出嘲讽的笑意,“安德鲁,你是在向我推销你的葡萄酒吗?”   “噢——让我看看,连最简单的标签都没有,或许,你是在给我送一颗‘毒苹果’?不过,我还是得恭喜你,又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这次希望你能干长一点。”他以为安德鲁又在其他销售公司应聘到了一份工作。他只能赞叹对方的狗屎运,同时,心里也暗暗鄙视那家公司招聘人员的眼光。   “不,先生,你想错了。我并没有应聘到其他公司的工作。我仅仅是希望你尝尝这瓶酒,或许她能改变你的一些想法……”   “好吧,我知道了。”汉姆不知道他还在掩藏些什么,但他不准备再浪费时间,“现在,请你出去——记得关好门。”   他说着话,又加上一句,“我希望,今天之后,你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   汉姆见过太多像安德鲁这样的人,在他心里,安德鲁没有一丝一毫成为成功人士的机会。这样的人,不再他需要结交的范围之内。   “最后,我还是要提醒你一句,先生,或许你应该尝尝那瓶酒。”安德鲁关上了门,离开了这个他工作了几年的地方。   但这一次,他不再颓丧,而是充满了信心。   无论汉姆尝不尝他送去的葡萄酒,他都知道,这样的美酒,是不会被埋没的……   “周,我的朋友,上午好!”安德鲁对着电话说道。   “安德鲁?”   “我是安德鲁。”安德鲁听着周易的声音,笑道,“法国,这里有世界上最浪漫的阳光、最热辣的美女、最鲜美的红酒与鹅肝,我的朋友,你有兴趣来法国游玩吗?”   “当然,我也喜欢旅游,安德鲁,你知道的。不过,作为朋友,我不得不提醒你,现在,在中国,已经是傍晚了!我正在吃晚饭。”   “噢——我亲爱的朋友,非常抱歉,没打扰到你吧!”安德鲁夸张的抱歉道。从他的声音里,你听不出一丝半点的诚意,“让我想想,你现在一定在吃辣椒鸡、煎制的干鱼、炒青菜——我已经闻到了他们的香味了——不行了,我的口水已经流下来了……”   “对不起,我的朋友,你的猜测并不准确。我吃的是甲鱼,干焖甲鱼。”周易笑着说道。   “甲鱼?又是什么奇怪的东西?你们中国人总吃一些古怪的食物!”   “是一种带壳的动物,跟乌龟有些相似。在我们中国,是一种珍贵的食物。下次你来,我再招待你。”   “天啊——我已经迫不及待了!不过在这之前,我想问你一件事,你的葡萄酒已经开始销售了吗?”说道这里,安德鲁明显的认真了起来,声音也低沉下来,将他那一丝丝的紧张,掩盖住。   “还没有。我准备再藏一段时间。不过,我已经将商标申请下来了,还有很多证明都已经办了下来。”   “周,或许你应该再尝尝你自己的葡萄酒。我敢说,即便拉菲酒庄的正牌葡萄酒,也不及你的一半。你知道的,她们卖的,不仅仅是酒,更是一种酒庄文化。”安德鲁激动的说道。   周易最近一段时间,一直在喝自己酿制的葡萄酒,也知道安德鲁的话虽然有些夸张,但应当不失为实话。   “好了,安德鲁,再跟你说下去,我的饭菜都要凉了……”周易看着他忙碌了两个小时弄出来的饭菜,不再准备与他啰嗦。   “等等!周,等等!”安德鲁看到周易有挂电话的意思,连忙阻止道:“我有非常重要的事情要跟你说,请再给我五分钟,不,我只需要两分钟。”安德鲁觉得自己不适合做一个商人,因为他面对一些东西,永远无法保持向汉姆先生那样的冷静与自持。   “好吧,我亲爱的安德鲁,说说你的‘非常重要’的事情吧!”他显然不认为,安德鲁有什么必须要说的话——他一向是这样一惊一乍的。   “你的红酒非常好,周,你知道吗,那是我品尝过的最好的红酒,她让我想起了一个美妙的夜晚……”   周易看到安德鲁似乎又准备说他的罗曼史了,连忙打断道:“行了、行了,安德鲁先生,你上次可不是那样说的——难道你忘记了艾娜倒到你头上的那瓶酒吗?”   “她那是一种巨大的浪费!”安德鲁深恶痛绝的说道。   随后,他又解释道:“你知道的,周,红酒是一种充满了魔力的液体。她与其他酒不同;她是有生命的。”   “第一次喝的时候,她远远没有成熟,青涩得跟那些没有成熟的葡萄一样,又酸又涩;不过,哪一个漂亮性感的美人不是从青涩的岁月走过来的呢?谁也无法预料到,一个青涩的女孩,长大后,会展露出一种怎样的令人惊叹的绝世芳华……”   “我承认你说得对。但是,你所谓的重要的事,难道就是赞扬我的葡萄酒?”   “当然不是!”安德鲁连忙否定道。   “周,你有没有想过,将你的葡萄酒卖到法国来?”   他生怕周易会拒绝他的提议,连忙激动的补充道:“如你所知,法国有最古老的葡萄酒庄,有世界上最负盛名的葡萄酒产地,有广阔的葡萄酒市场,还有世界上最标准的葡萄酒分级制度……如果你的葡萄酒能得到法兰西人人的认可,那么,整个世界的葡萄酒市场,都将臣服在你的脚下……”   周易他的目光,一直以来,还仅仅局限在国内。没出过国的他,整个世界,几乎就等于中国,哪里会在一开始就想到将葡萄酒卖到国外去。   特别还是那个葡萄酒的圣地——法兰西。   虽然他对自己的葡萄酒充满信心,但对于一个未知名的国酒品牌,突然出现在法国市场上,能否被认可,还是存在着怀疑。   “你的意思是?”   “周,你知道,我一直从事的工作,就跟售卖葡萄酒有关。相信我,交给我,我会让你的葡萄酒,出现在你希望她出现的全世界任何一个地方。我让她展现出应属于她的价值!”   “是吗?”周易对他的话,充满了怀疑。与安德鲁这几个月的相处,周易深知他的不靠谱。   “当然!周,我最好的朋友,未来最亲密的伙伴,难道我不值得信任吗?”安德鲁又用上了他那长长的咏叹调,显露他不被朋友信任的悲伤欲绝,让周易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   “好吧,如果你坚持的话。我愿意,将我的葡萄酒在法国的销售权交给你!”   有些人,相处了一辈子,也认不清;有些人,短短几天的相处,便能让你看到他的心底。显然,安德鲁就是后一种人。即便他有着这样那样的让人不满意,但作为一个朋友,他还是合格且值得信任的。   至少暂时是这样的。   ……   ————   书的成绩一般,已经决定,在下月一号凌晨上架。   十二月一号的上午,会有章节上传,也让我看看,还有多少朋友在看本书吧……   最后,感谢所有还在支持本书的朋友!       第四十七章 品尝   西方人重视契约。   是以,安德鲁绝对不会像张楚天那样,单单订立了一个口头合同,就去做事。   即便他再浪-荡、再懒惰,在职业上缺乏进取心,但在跟周易有了口头约定的第一时间,便开始办理前往中国的手续。   想到那些美味,他又再一次“**难-耐”了。   ……   法兰西的太阳也落下来的时候,长椅上方,一棵梧桐树在夕阳里招摇,留下婆娑的影子。   这个时候,一辆豪车从长椅旁边的道路驶过,最后停在一栋小楼门口。   车上下来一个中年人。   说他是中年人有些不完全准确,花格子粉红色衬衫,长长的腿,迈着风骚的八字;胸前一朵红玫瑰,在暖阳里,是那么的耀眼。   他走进了楼廊里,熟门熟路走到汉姆的办公室门前,直接将门推开了。   汉姆被毫无征兆的开门声给惊了一下,心中怒气一闪而过,抬起头,看到面前的人,顿时无奈的说道:“约翰森,或许,你进来我办公室的时候,应该考虑一下,敲门这件事。”   “当然。下次注意。”约翰森并没有将对方的话放在心上,随意的应付道。这样的对话,已经不知道有多少次了。   “亲爱的汉姆,我想,你应该需要一些放松。你这么努力的工作,能得到一些什么呢?你应该学会享受生活!比如红酒、比如美人。‘金兰花’来了一对漂亮的双胞胎,你不想去品尝一下味道吗?”   汉姆并没有停下手中的笔,口中无奈的说道:“约翰森,你知道的,我可没有你那样的父母给予你的高贵的身份、巨大的财富,我需要自己努力!我可不想成为一个渣滓!”说道渣滓的时候,不知为什么,安德鲁那个明明有着足够好条件却从来不知道努力工作的家伙,在他眼前一晃而过,让他眼底闪过一丝厌恶。   “这句话,你十年前就开始说了——难道你要跟那些蜜蜂一样,忙碌到老死吗?然后,将你的财富留给下一代去挥霍?”   “当然,不!我有你这样一个朋友,已经让我很不习惯了。我可不希望,我的后代,成为像你一样的人。如果这样的话,我不如直接射到避孕-套里……”汉姆停下了手中的笔,看着约翰森,说道。   “你明明是浪漫的法兰西人,但我觉得,或许,你的脑袋里装着一个德黑人的灵魂。噢——刻板、努力、精准,永不停歇的如同一台运转的机器……我一直想不通,这么浪漫热情的约翰森,怎么会有一个这么刻板的‘德黑’朋友……”约翰森无所事事的拨弄着办公桌上唯一的摆设——那瓶没有标识的红酒。   “对了,你不是说要自己开一家公司吗?怎么一直没有动静?”他说着话,慢慢的将开瓶器插入软木塞里,将酒塞拔出。   “小声点!我已经在准备了。”汉姆的声音陡然低沉下来,像在说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要是让那个整天就知道玩女人的老家伙知道了,我的好日子就到头了。”   约翰森撇了撇嘴,“早晚都要知道的……”他将红酒倒在醒酒器里,慢慢的旋转着,百无聊赖的观察着酒泪的淌落。   这个时候,一股芬芳如同枝头上挂着的将熟未熟的果子的香味,从醒酒器里溢了出来。   “我似乎闻到了女人的味道?”约翰森突然奇怪的说道,“就像紫罗兰的味道,虽然是还没有完全展开的紫罗兰,但含蓄的香,只有外表矜持高贵而内心充满欲望的魔鬼的女人才有!”   “这一定是一个极品美人!”约翰森陶醉的分辨着空气里的每一丝香气,“相信我,我的鼻子,从来没有出过错。”   他将鼻子往前探了探、又嗅了嗅,再探了探,如同一条寻路的狗。   “砰!”一声轻响,他的额头撞到了醒酒器的玻璃壁上。   “我的天啊,这样的香气,难道是从酒里面发散出来的?”约翰森不由怀疑道,“难道是我闻错了?”   他将酒倾倒出来,鼻子几乎探到了玻璃杯里,长长的吸气,奇特的香味,在他眼前幻化开去,几乎幻化成一个披着薄纱,在薄纱的映衬下胴-体若隐若现的女人——她有着魔鬼般的身材、有着一对巨大的凶器、有着天使般的面容,还有着让人沉醉得勾起人心底最深处欲望的体香……   约翰森往面前抓了一把。他想扯下美人身上的纱幕,尽情的肆虐一番。   “汉姆,怎么是你,我的美人呢??”约翰森看着被他抓在手掌里的汉姆的脸,不由皱了皱眉头,急切的说道。   “约翰,也越来越不对劲了。这里哪里有女人?”汉姆奇怪道,又突然想到了什么,脸上严肃起来,“你在吸食那些鬼东西?”   约翰森没有理会他,他的所有注意力,都被眼前这杯,比他胸前的玫瑰还要艳丽而深沉的红酒所吸引。   “嘘——”他将鼻子探到红酒杯口,再一次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脸上充满了享受,“你看到了吗——那个女人——她一定是世界上最美的女人。玛丽莲梦露那个**抵不上她的一根银毛……”   作为一个真正的红酒爱好者,约翰森几乎喝遍了这个世界上所有知名的红酒。他对于红酒的敏感与认识,超过安德鲁那个只知道女人的憨货不知道多少倍。   安德鲁都能一口喝出不同的红酒,到了他的眼里,便是翻天覆地的变化,几乎要颠覆他对于红酒的认知!   “汉姆,这是哪里的酒,为什么没有酒标呢?这种味道,难道是克罗蒂亚酒庄的新品?”约翰森疑惑的说道,“不对。即便作为法国唯一的超一级酒庄,克罗蒂亚也没有这样的品质。”   “这简直是红酒的奇迹!不,或许她已经不能称之为酒了,是一种充满了魔力的液体,完全超越了任何一种红酒的特征……”约翰森夸张的手舞足蹈的叫嚷道,如同一个狂信徒,见到了真神;如同一个科学家,发现了真理!   “约翰,我觉得,或许你应该去找一个心理医生看看。”汉姆夺过约翰森手里的酒,“我不建议你将这种不知名液体送进你的肚子里——即便他有着和红酒一样的香气!”汉姆说着话,将杯子里的红酒在垃圾桶上,倾倒了下来。   “不——!”约翰森大惊失色,双手握住汉姆的手,嘴巴已经往开始降落的液体接去。   一朵玫瑰色的花,就这样的,在他脸上绽开,同时绽开的、爆炸开的,还有一种馥郁的前所未有的香气,还有一种浓厚的、丰腴的、柔软的、丝滑的液体在他唇间跳跃、在他舌上舞蹈……法语中丰富而精确的词汇,都已经无法述说这种感觉的美妙——这是一种,比做-爱还要美妙的事、还要让人享受的事……   浓郁的香味,在封闭的空间里爆发出来,一发不可收拾,如同一线迷魂香,让坚决要将手中“不知名液体”倒入垃圾桶的汉姆手上动作都停顿了下来,让约翰森将他手里的红酒夺了过去。   “这种香气……比一般的葡萄酒的香气似乎还要多了几种变化和层次,”汉姆带着一贯的职业敏感,感受着空气中弥漫的酒香,“除了简单的果香,似乎还有一些树脂和薄荷的气味和略显甜蜜的蜂蜜的味道,还有一些神秘的气息,让我想到了青草、树木,想到了自然的风拂过一大片一大片的碧青色的葡萄叶……”   他尽心的分辨着空气中的气息,眼睛落到桌上的葡萄酒上,不由自主的,也拿出一个玻璃杯,倒满了小半杯的红酒。   红酒沿着玻璃杯壁倾倒,滑入他的口中。   “上帝啊,我喝到了什么?如此是滑润,如此的醇香,如此充满了层次感与爆发性的味道,甜蜜而温暖的气息,几乎让我想到了小时候妈妈做的黄油面包。”   “比起克罗蒂亚的雄壮,她要显得柔美的多,如同教堂里圣母的画像,带着神圣的光辉,几乎将我的内心最阴暗的地方都照耀!比之拉菲这个红酒中的皇后,她才是名副其实的皇后——不,克罗蒂亚这个‘国王’配不上她——她应该是圣母、是女神,是上帝身边最最纯净的天使……”   所有的念头,一一的,在汉姆脑中闪过。这一刻,时间都停滞了下来,变化的,只是酒香而已。   当然,这一切的赞美、这比艺术品更甚的酒的美妙,也就在真正的品酒师眼里、真正懂得红酒的人眼中,才能看见价值。   普通的人,在喝过之后,只能感受到一种美,一种美的感受、一种美的回忆,仅仅如此而已;你让他们去说这红酒有多好,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就如同贝多芬对着一个普通人弹琴,对方只知道贝多芬气势的不错、技巧的娴熟,但完全感受不到其中的艰深与难度,甚至可能感受不到音乐中的故事与情绪,说不定,在最后,还要怪钢琴声太吵,扰了他的美梦。   “这一定是上帝酿制的美酒!”约翰逊感叹道。   汉姆看着面前那个没有任何标示的墨绿色酒瓶,耳边又响起了早晨安德鲁那个家伙的话:先生,或许你应该尝尝那瓶红酒……   那个人的脸,不知为什么,也在这红酒的香气中变得可爱而柔和起来。   他没有理会约翰逊的感慨,拿起电话,拨了出去。   声音,在电话接通的那一刻,沉厚而安和下来,很好的压抑住他心底的那一丝悸动与身体还未恢复过来的微颤,“安德鲁先生,你好,我是汉姆!”   “噢——汉姆先生,听得你的声音,可真是美妙!”话筒里传来一个散乱的声音,隐隐还能听见女人的喘息声,让汉姆皱了皱眉。   “让我猜猜,你是已经喝过那瓶红酒了吗?我以为你会当垃圾丢掉——真是让我惊讶!”安德鲁调侃的说道。   第一次,他能用这样轻松的口气在汉姆面前说话,让他连身旁的女人,都差点忘记了。   “是的,安德鲁,我已经尝过了那瓶酒……”   “如果你有时间的话,或许我们应该找一个好的咖啡厅,好好的谈一谈。”汉姆说道。   “当然!不过,很快,我就要去往中国了。你或许还不知道,那瓶酒,是来自神秘的东方,来自那个古老的国度。”   “华夏——?”汉姆惊讶道,“虽然我对那个国家古老的文化与历史充满敬意,但对于他们的红酒,我还是保持着怀疑……”   他想了想,考虑了一下,小心的说道:“我有一个冒昧的提议,安德鲁,我想,或许我可以和你一去那个古老的国家看看、认识一下酿制出如此美妙的葡萄酒的朋友……”   “如果你坚持的话,我没有问题。周可是非常好客的……”安德鲁想了想,好像其中并没有什么问题,便一口答应了下来。       第四十八章 来访   再一次到洞天山境,望着这并不算大,但处群山之间,依旧一眼望不到底的谷地山园,见识过太多美景的安德鲁仍然忍不住深深的吸上一口气,发自内心的赞叹!   洞天这样的地方,在这样的山中,最多算得上一个清秀,即便加上那一湖碧水,也不过称上一句毓秀、灵秀,但比之万载雪山之圣洁高岸、比之千年古潭之宁静不波、比之五岳名山之古朴厚重,都差得未免太远!   但,不知道为什么,安德鲁一来到这里,就感觉到亲切、感觉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安适与舒心,忍不住深深的呼吸这里的每一丝空气、忍不住踏遍这里的每一片土地、忍不住拥抱这里的一切,浮躁而浪-荡的心,也渐渐的、慢慢的,安宁了下来。   汉姆没有安德鲁这么深的感受,但不影响他欣赏这一片山境、感受这里远离尘世的安静与安宁。   即便这里人来人往,但没有人发出一丝不适宜的声音,没有人大嚷大叫、大声呼喊。   一切,都是因为这里愈发氤氲的,让人看不见、摸不着、检测不到的、莫名的能量的作祟。它,抚平了人心、蕴养了自然、深沉了湖水、碧透了整片整片的山林。   连周易也没有感受到从水渠中、从湖水中,慢慢溢出来的某种能量,在改变着山林、改变这这片大地。   他能感受到的是,这里愈发欢跃的生灵,愈发繁盛的各种动物禽鸟。   周易知道安德鲁要来,但不知道他来得如此之快。而安德鲁竟也忘了提前通知一声,等到了白沙,再准备打电话通知周易的时候,被汉姆阻止了。   汉姆想先用自己的眼睛看看这片土地,真实的土地。   他指着眼前这一大片一大片绿叶葱茏、间中挂着一簇簇碧绿莹莹的葡萄的不算高大的树木,惊奇的说道:“这就是你说的‘葡萄树’?实在太奇怪了,葡萄竟然能长在树上!果然是一种新品种的葡萄类植物!”   “很快你就不会奇怪了。”安德鲁已经对这里的古怪东西习以为常,“你见过一米多高的鸡吗?能飞的,跟鸟一样!还有比狮子还要大的狗,金黄色的皮毛,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简直比动画片里的‘狮子王’还要威风!还有跟牛一样大的山羊,比一般牛要高上大半个头的超级巨牛……”他说着话,正好听到一声惊叱长空的怪异鸣叫,让他把后面的话咽了回去。   两人抬头一看,正看见一只巨大的五彩辉煌的大鸟,拖着极长的尾羽,扇着巨大的翅膀,在空中飞过,在艳丽的阳光下,闪烁着比阳光还要艳丽的羽毛,一闪而逝。   所有人都还没来得及提起照相机,如凤凰一般的大鸟已经从头顶上越过,消失在一片山林里。   “那是什么?东方的神鸟?”这只鸟太大了,几乎比巨大的雄鹰还有大上一些;太美了,再耀目的阳光,也只是她羽毛的衬托。   “确实很美。伙计,不用惊讶,这就是我跟你说的那只巨大雄鸡!”   “鸡也能长得这么漂亮?还能飞得这么高这么快,真是不可思议!”汉姆瞪大了眼睛,目光直愣愣的看着那片“神鸟”消逝的山林,还想看出点什么。可惜,那只被安德鲁称作“大雄鸡”的漂亮神秘的鸟,再也找不到踪迹。   他再一次把目光转向那片葡萄树林,转向中间的某一株葡萄树,看着每棵葡萄树上,那一串串绿珠;他还想再接近一些,但半人高的篱笆、篱笆边的水渠,显示出主人的拒绝之意。   无可奈何之下,汉姆决定,先去拜访这里的主人。   两人走到周易楼屋下的时候,接到电话的周易已经迎了出来。   “安德鲁,你来得可真快!你应该告诉我一声,我好去白沙接你。”   “周,我亲爱的朋友!”安德鲁非常热情的给了周易一个拥抱,而后看着汉姆,对他介绍道:“这位是我曾经的上司,现在的合作伙伴。”   周易将两人请进屋里,又从饭店里叫来几样菜式,弄上一瓶红酒,中餐的接风宴也就开始了。   “我们,再加上另外一位朋友,准备一起开办一家葡萄酒销售公司。现在公司正在筹备中,而我们的主要产品,就是周,你的红酒。”安德鲁很快说出了来意。   汉姆看着桌上的酒,比起他在法兰西的那一瓶,这瓶酒明显更加的富有风韵,这一点,从开瓶的一刹那,瓶中升起的淡淡的幽香就能知道;同样的,这瓶葡萄酒上,已经贴上了标牌。   如果汉姆看得懂中文字的话,会知道,标牌上写着的,正是“洞天葡萄酒”几个字。很简单的名字,但周易卖酒,靠的是“内容”而不是这个必然是第一次出现在大众面前的品牌。   标牌上,除了一些必要的东西,洞天葡萄酒几个字下,在标牌正中,是一副简略的黑白山水画。画中所显,正是洞天景致,囊括了整片山水葡萄园地以及周易的房屋。   酒液从酒器里倒出,这一次,展现在几人面前的,是一个真正“成熟的果子”,一个充满了风情的成熟女人,一杯宝石红的“意味深长”的酒……   闻着熟悉的味道,品着愈发具有风情与风味的红酒,汉姆长长的叹出一口气,眼睛里射出一道亮光,看着周易,赞叹道:“无法想象,在这个神秘的东方,竟然会出现这样一种葡萄酒——她简直是一种要命的魔水!任何一个喜欢葡萄酒的人,都无法拒绝她的魅力!”   “所有酿制葡萄酒的人都知道,葡萄酒的美妙,有三分在人的酿制手段上,有七分在葡萄的种植上面。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都能轻而易举的学到法兰西人酿造葡萄酒的技术,但他们很难学会,法兰西人对于葡萄种植本身的热衷与热爱、严谨与细致,无法拥有像法兰西那样适合种植葡萄的土地;所以,至今,世界葡萄酒都还是法兰西的。”   “不过,在周先生这里,我几乎看到了另一个葡萄酒帝国的诞生!”汉姆眼睛紧紧的看着周易,说道,“因为,你培育出了一种了不起的葡萄。我相信,我的嘴里,全都是葡萄的本味。”   “我这一生,到现在,一直在做葡萄酒的销售。而马上创立的公司,也是进行葡萄酒的销售,但我一直以来的心愿,就是在我老死之前,得到一个真正的葡萄酒庄园,酿制出一种属于我、属于马莱家族的葡萄酒,那将是我一生的荣耀。”汉姆·马莱说道这里,脸上泛出一种异样的光彩,正如同顶上照耀万空的太阳!   不过,很快,他脸上一闪而逝的光彩就消失不见,让看到的人,如同出现了幻觉一样。   “可惜,在看到周先生的葡萄酒的时候,我已经完全丧失的酿制葡萄酒的欲望与信心,还有勇气。”汉姆站起身来,郑重的向周易行了一礼,一个落魄贵族、几乎没有了名号的西方贵族的礼仪,“周先生,请允许我们公司销售你的葡萄酒。我将让她得到她应有的价值!同样,我也希望你加入我和安德鲁还有约翰共同的公司,成为我们最好、最重要的伙伴……”   ————   今天将大纲梳理了一下,小章奉上。   吐槽个:本以为就算是鼓励上架,怎么着也会给个小推,看来是我想多了……或许,长得本来就不惹人爱,又不会哭的孩子,根本没奶吃?       第四十九章 盛会?   几人在葡萄酒销售等各方面达成了一致。   汉姆的动作很快,关于葡萄酒销售公司的事情,他已经做好了充足的准备。这次一回到法兰西,他便在原来公司辞职,开始搭设自己的公司。   同时,在他的安排下,约翰森发动他的人脉与资源,开始打响“洞天葡萄酒”在法兰西的名声。   作为一款来自华夏这个“葡萄酒贫瘠之地”的一款红酒,要在法兰西打响名气,是十分不容易的;法兰西人浪漫而多情,但同样的,大多数法兰西人,也有着源自艺术家骨子里的高傲,他们欣赏法兰西的一切,甚至很多时候,拒绝说英语,同样的,作为生长在葡萄酒之圣地的人们,几乎拒绝去品尝法兰西之外的其他区域的葡萄酒,除了专业的品酒师。   幸运的是,在法兰西一家顶级的葡萄酒学院——白玳葡萄酒学院正准备举行一场葡萄酒交流会,主题正是:发现来自华夏的葡萄酒。   白玳葡萄酒学院,是法兰西最顶级、也是最早的一家葡萄酒学院,建在法兰西葡萄酒顶级庄园——白玳庄园里。   庄园与葡萄酒学院合为一体,更方便了对于葡萄酒的研究以及更方面的学习。   来这里学习的人,除了葡萄酒爱好者,还有富豪、贵族、酒庄继承人,预备的专业酿酒师、品酒师等。   周易带着他的葡萄酒,在约翰森和安德鲁的接待下,前往白玳葡萄酒庄园。   白玳庄园在波尔多地区,车刚驶进这里,立马可以看到无数葡萄藤攀爬在架上,在风里,葡萄绿叶如碧浪一般的一层层涌动,为整个大地铺上一层绿毯。   整个世界,除了少许的树木与房屋,全被这样整齐的葡萄架铺满、被葡萄藤爬满,全部放入周易的眼里,在炎炎的夏日中,空气中弥漫的,全都是青涩葡萄的味道。   第一次看到如此多的葡萄,如此整齐的葡萄藤架,周易心里满是震惊。   而这样的景象,在法兰西,在波尔多地区,有着太多太多。   这里的整片大地,都散发着葡萄的味道,都沉淀了上千年的葡萄酒的味道,周易灵敏的鼻息,几乎感触到了沉淀的太久的葡萄酒女士在这片土地上的灵魂与生命。   白色的长车,缓缓的往前驶去,驶入了一片梧桐覆盖的天地,宽阔广袤的世界,一下子被梧桐树遮蔽,将车引向一个神秘的方向。   在梧桐的引导下,又过了十来分钟,车终于停了下来,在一个巨石雕成的大门前。   从门口栅栏里,依稀可以看见门内的草木,看见少数“异类”草木之间一大片一大片的葡萄藤叶,也看见着一大片葡萄藤中隐藏的那一间间样貌不同的房屋。   并不是欧美常见的哥式建筑,它们没有直插云霄的凌厉,反而有一种东方式的圆润与含蓄,但终究摆脱不了西式的如石雕一样的冷硬与粗犷。   在门前下了车,约翰森看着门前的侍应,用法语不知说了些什么,又拿出一张请帖。   很快,在侍应的引导下,上了一辆电动观光车。   看着几乎近在眼前的房屋建筑,在观光车上,周易足足坐了十分钟才到达。   白色而精致的建筑里,一个小型会厅已经准备好。   会厅并不大,格局也不显得怎么盛大,除了西式的建筑与不太熟悉的风格与人之外,整个场景,几乎与周易大学时的社团活动场地没有太大区别:几张沙发、几张茶几、一排椅子,几乎可以感受到其中轻松的氛围。   “这里是葡萄酒交流会?可以推广我们的葡萄酒?我怎么感觉像是一个学生活动中心。”周易疑惑的问道。   “宾狗!伙计,你说对了,这就是一个老师与学生的活动。不过,这并不是一次普通的活动,因为这里的学生,都将进入各个葡萄酒酒庄工作、或者是某些上层权贵的后代又或者即将成为一瓶葡萄酒新闻杂志的编辑,再加上那些在葡萄酒领域有一定研究专家教授,必然会有某些葡萄酒新闻杂志对于这一次交流会感兴趣。这绝对是一次很好的宣传我们红酒的机会!”约翰森打了个响指,说道。   他停顿了一下,有继续道:“当然,我也希望能让我们的葡萄酒进入更高端的酒会,谁叫你的酒来自华夏呢?”   “在法兰西,华夏的葡萄酒,可没有什么名声,没有人愿意‘冒险’去品尝,也几乎没有高级酒会愿意让华夏的葡萄酒进去。”   约翰森说完,感觉自己话里的意思似乎带着某种歧视,又解释道:“亲爱的周,请你相信我,我绝对没有贬低你的祖国的意思。我并没有轻视华夏的葡萄酒,我只是想说,华夏的红酒,在这里,一般情况下,确实没有人愿意尝试……”   他越解释越乱,在解释中,又将华夏的葡萄酒鄙视一遍,即便周易知道他是无心的,也是一脑黑线,连忙打断道:“行了,你说的是事实,不是吗?我相信你不是故意的。或许,你不解释更好一些。”   几人被请入座,有侍应倒上了葡萄酒,白玳庄园一零年的副牌,不是很好的年份,但作为顶级葡萄酒庄园之一的产品,从来没有次品一说,只看喝的人喜不喜欢。   夏日炎热,但葡萄酒是凉的,不是寒凉,而是温凉,一入口中,这种温凉的气息就散发开来,不算浓厚的单宁,带着微微涩气,还有葡萄酒本身的酸味,在入口的一瞬间,被舌头席卷了干净,而后遁入人的喉胃之中。   浓郁的果香,早在葡萄酒入杯的那一刹那,就被开放了出来,馥郁的果香,在一瞬间,就占据了一个角落,并迅速的散发开去,比之洞天葡萄酒在最开始的清淡,白玳庄园的这一支,则以浓厚的玫瑰香气先发制人,引人口欲。   当所有的酸涩都隐退的时候,口腔中,某个环节好似被打破了一样,无穷的玉露凭空从口中溢出,再一次激发着味蕾,包裹着剩余的香气,如滚珠一样的滚入胃袋之中,让人精神一阵,这个时候,舌上淡淡的甜香就慢慢的逸了出来,让人生出无穷的回味。   不愧是顶级庄园产出的葡萄酒,在周易灵敏的舌头下,一丝一毫的味道都被开发出来,得到最好的对待。   周易在那一刻,几乎对自己带来的葡萄酒,产生了那么一丝的怀疑:我的酒,在这个葡萄酒的圣地,真的能崭露头角吗?   答案是毋庸置疑的。   周易显然是关心则乱了,至少,在场的另外两个人,安德鲁和约翰森,对于“洞天葡萄酒”的美好体验,从未忘却过。现在,几乎他们每一天,都要至少喝上一杯来自周易手下的葡萄酒。   “周易?”一个有些熟悉的女声从周易身后传来。   “张程?你怎么也来了?”周易看着面前的女人,正是先前他曾去参观过的那个兰贺山脚下葡萄酒庄的主人。   “这可是一次华夏葡萄酒的盛会,为了这个机会,我可是花了不小的代价,怎么能不来呢?倒是你,怎么过来了?”张程看着周易,疑惑道。   她从没想过,才第一次酿出葡萄酒的周易,就有机会带着自己的葡萄酒,来参加这次华夏葡萄酒的“盛会”。   “盛会?”周易看着这个简约而相对小的房间,诧异道。   “当然是盛会。对于华夏的葡萄酒来说,能在法兰西这样的葡萄酒圣地、能在法兰西最顶级的葡萄酒学院释放出她的香气、展现出她的魅力,不就是最大的‘盛会’吗?”   “你还没回答我,你怎么在这里呢。”   “就如同你带着你的酒来到这里一样,我也带着我的葡萄酒,来到这里,参加这个‘盛会’。”周易说道。他特意将“盛会”两个字浊重的说了出来。   “嗯——?”张程一惊,她怎么也琢磨不透,在年前,连葡萄酒的酿造需要酿酒葡萄,这样最最基本的常识都没有的周易,在一年之后,已经带着他的葡萄酒,来到了这个无数华夏葡萄酒商挤破头也要闯进来的小会厅。   即便它是一个小厅,但对于无数华夏葡萄酒商来说,却是一个盛大的舞台。   只要参加了,回到国内,就有了足够多吹嘘的资本,而他们的酒,也自然就会水涨船高。   “你带着你的葡萄酒来到这里参加这个葡萄酒交流会?你去年酿造的葡萄酒?”张程惊讶的说道。她还是希望确认一下。   “当然是去年酿造的。今年葡萄都还没出来呢!”周易说道,“你也知道,我以前没有酿制过葡萄酒。”   “好吧,我只能说,‘富二代’真是神通广大么?”张程无力的吐槽道。她一直都认为,周易是一个富二代。现在想来,说不定还是一个权二代。她可不相信,仅凭他去年才酿造的葡萄酒,真有本事进入这样一个“盛会”。   两人聊了一阵,张程拉着周易,看着逐渐装满了人的小会厅,指着几个人,开始对他介绍起来。   “你看,那个是‘张玉葡萄酒’的副总经理,那个是‘长城葡萄酒’的董事长,还有那个那个……”   周易闻声望去,果然不愧是华夏葡萄酒的“盛会”么?绝大多数,在中国有名的葡萄酒品牌,都派人过来了……   ————   晚了点,有事耽误了。   感谢书友“呓语今生”的支持!       第五十章 纷纷离场   小厅里,已经坐满了人。   “周,你看,坐在最旁边的那个大胖子,是BC葡萄酒杂志的副主编。还有,看见那个长胡子没有,是葡萄酒学院的一位著名研究者,也是一位鉴酒大师;如果能得到他的赞扬,我们的葡萄酒,很快就会得到法国葡萄酒界的认可……”约翰森认识不少人,一个个指着,向周易介绍。   会场门口,一阵乱哄哄的人声传来,周易转头看去,还未看见人影,会场里面的不少华夏人,也开始望着门口讨论起来,指指点点,甚至有人已经往门口跑去。   周易从人群涌涌中看见了一张熟悉的脸,原来是一位大明星——赵蔚。   他听说这位大明星在法兰西购置了一个大酒庄,或许她的到来,与这个有关系。   坐在前面的一群法兰西人,对于华夏人的热闹有些不解,有人皱眉,有人带着固有的思维与有色的眼镜审视、厌恶,还有不少人对于来人疑惑。   “周,那是你们华夏的明星吗?长得可真不怎么样……”约翰森用西式的审美,打量着“大饼脸”的赵蔚。   “一点也不性感。”安德鲁瞥了一眼,毫无兴致的说道。   ……   葡萄酒交流会,很快开始了。   每个人一只手手里都举着泛着宝石红的玻璃高脚杯,另一只手上拿着一册册中法双语的宣传单看着。   “约翰,我们好像忘了什么。”安德鲁看着那些散发着宣传单的人,说道。   “你看,这是什么?”约翰森从身边的袋子里,拿出一大叠彩印的玻璃纸,扬了扬,将玻璃纸分成三份,分给周易和安德鲁,“伙计们,我们也开始干吧!”   就在三人热火朝天的分发着手里传单的时候,主席台上,那些品酒的嘉宾与教授有了动作。   一个带着戴着眼镜的高卢鸡站了起来,用法语不知道说了些什么,起身就走。   底下一片哗然,几乎所有知道了他话里面意思的华夏人,脸上都不好看。   “约翰,他说什么?”周易可以确定,那位一定说了什么不好的话。   “他说:华夏的葡萄酒,是他人生中品尝过的最难喝的葡萄酒,他不希望将这种糟糕的体验继续下去。”约翰回答道。   “或许,这一次,不会那么顺利。”他无奈地说道。   果然,随着刚才那位中年人的起身,接连着,又有几位被邀请来的嘉宾离开了。看着他们昂着头,皱着眉,侧眼斜视着在场华夏人的样子,几乎可以肯定,他们嘴里说出来的,也不是什么好话。   “我们的葡萄酒什么时候上来?”周易看着会场里越来越少的人,脸色有些难看。虽然他不怎么在意葡萄酒在法兰西的发售,但既然来了,这样的结果,他绝对不能接受。   约翰森低着头,歉意的说道:“抱歉,周,我的伙伴,这一次,真是我做错了。我本来以为,凭着我们葡萄酒的美妙,一定能一鸣惊人,让所有人都发出惊叹,所有我自作主张的将我们的葡萄酒放到了最后出场……”   “我们没机会了——等到我们的时候,所有人都已经走完了。”安德鲁颓丧的说道。   果不其然,很快,会场里,坐在主席台上的嘉宾与重量级人物,已经只剩下两位,正是约翰森开始介绍的那位BC葡萄酒杂志的副主编与大胡子的品酒大师。   不过,此时,大胡子也站了起来,无不失望的说道,“对于来自华夏的葡萄酒,我非常失望。对不起,来自遥远的东方的朋友们,如果再品尝这些被你们称作葡萄酒的东西,我的舌头可能会受不了。我想,这是我最差的一次葡萄酒体验。”   大胡子语气很客气,但话里的意思,几乎不留余地。他话一说完,也往外面走去。   商人们并不十分在意。   很多有头脑的商人,开始让人拿着照相机,到处拍摄照片,作为未来葡萄酒宣传的重要资料。   或许,这才是他们真正的目的。   商人,赚钱才是最重要的,至于葡萄酒中那些细致的味觉区别,对于华夏的土豪们,真有那么重要吗?   真正会品尝葡萄酒的人,真正在乎葡萄酒的人,几乎绝大多数,都不会品尝华夏本土的葡萄酒。   相比法兰西健全的葡萄酒行业,从低级的专业的葡萄采收人员到高端的品酒、酿酒师,再到文化历史,最后到广泛的民众接受度——无论哪一点,华夏的葡萄酒行业,都还只能算是一个“邯郸学步”的幼童。   最难受的,还是那些葡萄酒庄园主们。   若没有对葡萄酒的喜爱,他们怎么会成为葡萄酒庄园主呢?   几乎每一瓶葡萄酒,都倾注了他们所有的汗水,都是他们身上流淌的血液,都是他们珍爱的孩子。   当自己珍视的孩子受得其他人这样的鄙夷与鄙视的时候,可想而知,是多么的心痛!   张程虽然是一个坚强的女人,但在这一刻,脑中的某一根神经被刺激住,眼泪就如同决了堤似的掉落下来,再也阻挡不住。   “没事吧。”周易并不怎么会安慰人,只是递了张纸巾过去,“怎么没看到你的葡萄酒?”   “没事,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忍不住。”张程一边擦着眼泪,一边说道,“他们还没有尝到我酒。”   “我也知道中国很多,不说种植技术上的讲究,甚至很多,在基本的酿造技术上,都有缺失,确实有致命的缺陷……中国不成熟的市场,无法催生出足够优秀的葡萄酒,这也是无法避免的。”   张程显然对于中国的葡萄酒与葡萄酒市场有很多的研究,也足够理智;但正是这样,愈发的证明,她对于葡萄酒的热爱,希望能酿造出真正的属于中国的葡萄酒,能得到法兰西、得到世界认可的葡萄酒。   越是付出得多,对于这种没有结果的失败,就愈是难受……   “这确实是一次糟糕的体验。我想,我也应该走了!”那位胖乎乎的BC杂志副主编,带着一脸不知是嘲笑还是玩笑的刺眼笑意,从所有人身边走过,往门外而去。   这个时候,张程的葡萄酒还没真正在台上亮相。   她终于还是不甘心,拿着自己的葡萄酒,追了上去,“先生,您能尝尝我的葡萄酒吗?只需要耽搁你几十秒的时间。”她还是太希望得到别人的认可了。   “真是一个可怜的女人。”胖老外看着眼前这个眼睛泛红、眼泪还没抹干净的女人,带着并不友善的笑意,用鳄鱼的同情说道。   “但我并不想再接受一次糟糕的体验!华夏的葡萄酒——哈——!”这位副主编先生昂着头,用蔑视的眼神看了面前的女人一眼,又环视了会厅里所有的华夏人,高傲的走了出去。   他脸上的笑意,在阳光下,在张程眼里,逐渐冰冷。   “该死!我忘记了,这个家伙是一个偏激又高傲的民族主-义者。我想他开始来到这里,就没安好心!他是来看我们笑话的……你们没发现吗,从头到尾,他一口酒都没喝过!”   “有什么关系?反正我们是白来一趟!”安德鲁万分沮丧。他觉得,自己的事业,还没开始,又要结束了。   他失败过太多次,因此,极易堕入颓丧的深渊。   “不,伙计,你应该相信我们的葡萄酒。相信他一定会震惊整个法兰西!震惊整个葡萄酒世界!”约翰森高声的说道。   “或许你说得对。”安德鲁脸上的沮丧还没有抹去,“我需要来一杯周的葡萄酒,增强一下自信……”他说着话,举起手中的葡萄酒,就往嘴里倒。   “几位先生,能将你们的葡萄酒给我尝尝吗?”一个学生模样的、鼻翼之侧长了不少雀斑的女孩子看着几人说道。   她抽了抽鼻子,“真是纯澈的果香!我想,这一定是一种特殊的葡萄酒。”   “当然!你将获得一种奇特的享受!周的葡萄酒,一定不会让你失望!”安德鲁听得女孩子的话,立马激动的说道。   酒液呛进气管里,让他咳嗽起来。   无论如何,这个女孩的请求,给了他极大的鼓励。   约翰森将安德鲁这个满口喷酒的恶心家伙推到一半,拿过葡萄酒,给女孩倒上。   当带着纯净果香的宝石红酒液浸入了女孩的口中,将她全身心都浸润了进去,让她不由自主的呻-吟出声。她闭上了眼睛,如同在聆听一场美妙的音乐会,又或者是情人们的切切私语……   良久,她才回过神来,“天啊,我几乎无法形容这种味道!她绝对是我喝过的最好喝的葡萄酒!我已经不能仅仅从口感和气味,这些普通的感官上,阐述这种微妙的体验了……”女孩张开眼睛,眼里明亮的要发出光来,大声赞叹道。   “莉莉丝,你不走吗?”几个男女围了过来。   “不,我发现了一款好酒,绝对是世界上最好喝的红酒。与她相比,即便红酒中的皇后拉菲也不值一提!”   “莉莉丝,你疯了吗?你手中的是‘华夏制造’?”一个男孩出言讽刺道。   “亨利,你就不能相信我一次吗?好吧,我想我们之间,已经没有什么可说的了。”莉莉丝不悦的说道。   “噢——莉莉丝,可以让我尝尝吗?虽然你说得有些夸张,但我还是愿意尝试一下。”一个女孩站出来,解除莉莉丝与亨利之间几要凝固的气氛。   “先生,可以给我一些葡萄酒吗?”女孩拿着酒杯,看着安德鲁说得。   “当然!”安德鲁肯定道,“我保证,这是你这辈子最好的一次体验!这是你绝不会后悔的一次尝试!那些失去这次机会的家伙,绝对会后悔一生!”   女孩不以为然的撇了撇嘴,将倒满了小半杯的红酒杯,放到了嘴前……   ……   洞天红酒很快受到了几乎剩下所有学生的赞赏。   那些酒商,在品尝过周易的红酒之后,也明里暗里的打听起来,似乎在探听其中是否有什么秘密的酿造办法。   “如果你的酒提前一点出来,我相信,即便后面的葡萄酒再烂,也没有人敢鄙视我们的葡萄酒了。”张程品尝了一口酒,沉浸在心绪里,很久才回过神,叹息的说道。   虽然对于周易酿造出来的葡萄酒,她心里还有很多疑问;但此时,她已经没有心情去追根究底了。   “我在这里还有点事。过几天,如果你有时间的话,我们一起吃一顿饭。”张程说着,拿着自己的东西,离开了会场。   “我可以尝尝你的酒吗?”一个微微低沉粗哑又有些熟悉有些陌生的声音,在周易身边响起。   周易转头一看,心中一讶,笑着道,“你好!真的很幸运,见到你这样一位大明星!”他说着话,给赵蔚倒上了酒。   她深深的吸了一口酒香,“确实是特别的气味。我的真想知道,你的葡萄酒,到底有什么魔力吸引这么多人。”她看了一眼不断壮大的品酒的队伍,看着那些闭着眼睛、微微轻抿着的那些,说道。   一口红酒入口,酒香立时在口中酝酿、浓郁起来,几番回味,一种奇妙的滋味涌上心头,那是年轻的味道、青春的味道,怀念的滋味,还有更多复杂的东西掺与在其中……   她准备转行做导演已经很久了,对于第一部电影的题材,她一直在思考——就在这一口酒液吞下去的时候,回荡的滋味当中,关于青春、关于某个时代的所有记忆都翻滚了出来,几乎不再犹豫的,让她确定了自己即将拍摄的电影的题材。   这是一个全新的尝试,在国内,几乎还没有出现过这个题材的电影,所有她最近一直在考虑,到底要不要将这个题材搬上大荧幕。   但就在刚才,在那一刹那,似乎有某个声音在告诉她,就是它了!   “这是我喝过的最好的葡萄酒。”   赵蔚看着眼前这个,比一般影视明星还要俊秀的、带着独特气质的“大男孩”,突然说道:“一个人来法兰西吗?我在这边有一个酒庄,如果你有时间的,我邀请你去我酒庄做客。”   不知为什么,她总觉得,眼前这个“男孩”让她想要亲近,就像见到一个萌萌的小童一样,想要去逗一逗、捏一捏。   她大咧咧的拍了拍周易的肩膀,将自己的私人手机号给了他,“不要随便给别人!有时间的话,CALL我!一定要记得!姐姐有时间介绍大明星给你认识!”   ————   感谢“酱黄瓜99”“蛀竹”“沂蒙浪子”等书友的支持!   感谢“低调的阴谋家”的打赏支持!           第五十一章 “巷子深”   波尔多的海边,“约翰的餐厅”,这是约翰森的很多家餐厅中的一家。   周易就坐在这个餐厅里面;面前的桌面上,放着西式的糕点,还有一杯咖啡。   他一只手撑脑袋,耳边回响着低沉的大提琴奏响,一声声的嘹亮的叫声,从海面上那一只只白色的回翔着的海鸟口中发出,配合着海浪的汹涌声、拍打礁石的巨响声,合成了一曲雄壮而辽阔的乐音。   海与天找不到间隙,一切都是那样的辽阔,同样旷阔了的,是周易的心胸。   他就这么坐着,不时的喝上一口咖啡,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就如同绝大部分在这个餐厅里用餐的人一样,被这世间的壮阔所吸引……   “招待——我似乎没有购买红酒。”一个顾客看着服务员给他倒上的红酒,说道。   “当然。这是我们‘约翰餐厅’赠送的试品酒。相信我,你绝对不会后悔品尝她。”   “是吗?”男顾客皱了皱眉,“我能不能冒昧的问一下,这是什么红酒,是波尔多哪个酒庄的新品吗?”他显然是一个挑剔而谨慎的人,并不愿意将自己的时间与味觉浪费在未知的事物上。   况且,作为一个商业社会的精英人士,他对于所有免费的东西都保持着足够的怀疑。   “不,先生,这是一种来自遥远的东方、那个神秘的国度的一种……”   男人不耐烦的打断了服务员的话,“东方?华夏的红酒?我或许应该向你们老板投诉——‘约翰餐厅’什么时候向顾客推销这样的劣质品了?”   服务员向男人抱了声歉,并没有继续下去——他已经看出顾客的不耐烦了。   “约翰餐厅”并不是什么低档的餐馆,来这里的人,非富即贵,他们并不像市井小民一样贪图便宜,反而绝大多数,都有自己强烈的意志,对于所谓的“试品酒”“免费饮用”不屑一顾,因为他们并不缺少这些钱。   而这个男顾客,只是无数顾客的一个缩影。   “华夏的红酒?开什么玩笑!”男顾客继续看着被他摆在桌面上的BC葡萄酒杂志,看着其中的一篇文章,题目叫“糟糕的体验”!   文章的作者是BC葡萄酒杂志的副主编。   他在文章里讲述了一次偶然机会下,参加的葡萄酒交流会,并用“严谨”的话语与“公正”的态度,将华夏葡萄酒之低劣一点一滴的剖析出来,并在文章表示,“东方人的葡萄酒,简直是葡萄酒世界最大的灾难!这是我这一生最糟糕的一次体验。我希望在我剩下的时间里,再也不要碰到来自华夏的葡萄酒,这会毁了我的舌头、我的人生,会颠覆我对整个葡萄酒文化的认识!……那不是葡萄酒,而是一种红色的毒药!是对葡萄酒最大的侮辱!……我听说东方人喝葡萄酒,都需要用雪碧勾兑,或许这样的毒药,对于向往我们法兰西葡萄酒的东方人来说,只有这样,才能喝得下去……”   “雪碧配红酒,噢——真是富有创造的东方人!”男顾客不屑的讽刺了一声,而后继续往下翻阅。这一切,对于他来说,只是生命中一个小小的调剂,并不算什么……   周易的心神从低沉的大提琴奏乐中、从天地大海的辽阔中清醒过来。   他习惯性的,翻阅着放在旁边任人浏览的各类杂志。   很自然的,也看到了BC葡萄酒杂志,看到了那位胖副主编的大放厥词。   看似公正而严谨的话,仅仅是站在一位葡萄酒专业人士吐露的话语,很少有人知道,这位副主编,根本就没有品尝过他口中的“劣质葡萄酒”。   不过,这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   周易没有了心思继续在这里悠闲的享受他的时光。   他站了起来,往海边走去。   他希望在沙滩上、在海浪里,接受一些阳光的温暖……   ……   并不是所有的顾客,都如那位男顾客一样,充满着谨慎、充满着与那篇文章一样的对华夏葡萄酒的鄙弃;总有一些人,接受的餐厅的好意,而后品尝了这种来自东方的特别的葡萄酒。   结果,不言而喻。   没有人能抵挡这种葡萄酒的魅力,即便刨除了葡萄酒本身独特的香味、让人沉醉的味道与其他种种微妙的滋味,那葡萄酒中蕴含的微量的灵气,也是所有人类、每个人身上的每一个细胞所无法拒绝的。   就如同毒品一样,并没有毒品烈性的,在潜移默化中,不断的将人吸引住,让人无法拒绝。   如周易所预料,即便洞天葡萄酒在法兰西接受面再小,但每一个接受了她的,都无法拒绝这种美丽的诱惑、无法拒绝这种让人难以忘怀的滋味,并且,开始向他们身边的朋友亲人推荐。   这样的效果,是恐怖的!   可以想象,要不了多久,随着口碑的酝酿,洞天葡萄酒就会被法兰西人所接受,并且成为葡萄酒市场上的新宠,供不应求……   海滩上,周易赤裸着身体,趴在沙滩上,接受着阳光的沐浴。   已经有很多西方人,不管是男女,都对这个皮肤白嫩得过分、五官俊秀得过分、身体匀称得过分的东方男人好奇。   甚至有大胆的女人,慢慢的走了过来,想要接触一下周易那具在阳光下白皙荧光的躯体。   这是一种美,超越的性别与种族的美。   周易能感受到在他身上肆虐的目光,那些从眼睛里不断放射出来的强烈的脉冲波,他敏锐的神经,甚至能感受到那些脉冲波中,携带的诸如好奇、有趣甚至其他善意或恶意的信息。   但他也没有其他办法。   谁叫随着空间的一日日进化,他的身体变得愈发的“非人”起来,虽然基本上都是朝好的方向发展,但也有让他无奈的事,比如身体白嫩得过分,在阳光下怎么也晒不黑……   没等那些如狼似虎的欧-美女人扑上来,两个东方女人,已经走到了周易近前。   “周易?”低沉略带丝哑的磁性、但偏偏明媚的声音,让周易很快将声音与人对上了号。   他没有抬起头来,慵懒的阳光几乎让他全身都软绵绵的,一丝力气也不想发动,全身上下都似乎有无数只小手在给他按摩、有无数个“充电器”在给他充能。   “大明星?还有一位大美女,你们好~”周易用比阳光还慵懒温煦的口气招呼道。虽然他在整个过程中,一直没有抬起头,但并没有让人感到无礼。   按理说,赵蔚作为一个大明星,并不是那么好接触的。   但莫名的,她总觉得眼前这个大男孩很亲近很舒服,就如同冬日里的阳光、夏日里丛林中细碎光芒下的清溪水一样,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要靠近、想要接触。   “你头都不抬,怎么知道跟我在一起的是一位大美女?”赵蔚奇怪道。   “跟大美女在一起的,不是大美女是什么?”周易慵懒的话语里,带出一丝细浪般的俏皮——属于男人的“轻佻”。   “那我真要谢谢你的夸奖啦!”旁边一个陌生女声说道。   如同甘泉一样清甜的女声的主人,蹲了下来,不知为何,突然伸出一只白嫩嫩的手,拍打在周易的臀部上。   “啪——!”一声震响,陌生女孩傻眼了——我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   赵蔚也傻了:平常看着还算文静的一个小姑娘,怎么就这么大胆子了?!   她打量了周易那白嫩的比女人细致保养出来的皮肤还有水灵的肌肤,充满“妒意”的在他身上用力的捏了一把;感受着皮肤的弹嫩与接触时的滑爽,心里甚至也升起在那个挺翘的臀部上拍一拍的心动。   她终于知道刚才喻冉冉的“鬼使神差”了。   她可是一位历经人事的“老”女人,很多事情,已经没有了那么多顾忌。   赵蔚心里想着,手就往那里拍了下去。   周易感觉一股寒意直从臀部升起,下一刻,菊花似乎就要不保。   他立马转过身来。   “噗!”一声闷响,拍在了周易对应与臀部的身体另一边的某部位上,刚好,接受了太阳阳气的洗礼,那部分直直的冲起,几乎要将天空插破。   “呜~”因为性格和际遇的原因,周易至今还是一个处男,身体敏感部位被碰,比羞涩的少女好不了多少——脸部微红,连忙捂着裆部。   “耍流氓啊!再这样,我叫了啊!”周易看着还要扑过来的豪放女人,叫嚷道。   “叫啊,叫破喉咙也没有用。”别看女人有时候显得害羞,但在某些情景下,她们的心思,与男人并没有什么区别。   比如现在,周易这个“小老处男”,就面临着一只大女色狼和一只年轻的小女色狼的骚扰。   开始的时候,另一个女孩子还有些害羞与陌生,但看着两人打闹、看着周易左遮右挡的“可怜小媳妇”的样子,也蠢蠢欲动,不自觉的参与了进去……   很快,在外面一些不失豪放的西方女人、甚至某些性向的男人,也加入了对这个来自东方的小男人的追捕。   “我死也不让你们如意!”周易看着汹汹的人潮,脸色都变了,“凄惨”的叫唤着,一头扎进了海浪里……   ……   波尔多,离海滩并不算太远的地方,一个葡萄酒庄园。   赵蔚系着围裙,端出一盘盘自制的糕点,又拿出她的红酒与两人分享。   因为有了海滩上的“荒唐”的嬉闹,周易与赵蔚还有那个刚得知名叫喻冉冉的美女之间的关系突飞猛进。   三人好似多年未见的朋友一般,随着聊天的深入,愈发的感觉到彼此之间的共鸣。   关系也开始从熟人转向知交。   “周易,这几天怎么也没打电话过来?如果不是这次碰上了,是不是就不会过来了?”赵蔚揽了一下面前的头发,一双大眼睛散发出的神采,远比荧幕上的那个大明星好看得多。   或许她是少数的,真人比荧幕上好看的公众人物。   “不是不熟嘛。你一个大明星,给我个电话,我也不敢打啊!万一你不理我,那面子岂不丢大了?”他是一个偏向于内向的人,喜欢热闹,但也享受独处;至于只见过一面的人,若非有必要,他是不愿意联系的。   “你啊!”赵蔚在周易头上拍了一下。   “周易,听说你在国内,也有个酒庄?”喻冉冉吃了块点心,也不管点心还在嘴上俏皮的点缀,说道。   “是啊。我这次就是过来推销葡萄酒的。不过,好像大多数法兰西人,都对于产自华夏的葡萄酒不屑一顾。”   “到法兰西推销葡萄酒?”喻冉冉瞪大了眼睛,显得无比惊讶!   她也是一个葡萄酒爱好者,自然知道华夏葡萄酒业的情况。一个从没有听过的华夏葡萄酒品牌,竟然直接跑到法兰西这个葡萄酒王国来推销葡萄酒,不得不让人惊讶。   仅仅是惊讶,已经是善意的表现了。   赵蔚也是一惊。   她以为周易来法国,跟其他葡萄酒商一样,仅仅是来镀金的,却没想到,他的心思如此的大。   不过想到周易葡萄酒的味道,赵蔚若有所思,“你的葡萄酒,味道确实独特,到现在,我还忘不了。或许,你真的能将葡萄酒卖到法兰西来。我真想看看,那些高傲的法兰西人,捧着来自华夏的葡萄酒的滑稽样子。”   她还记得前几天,那个交流会上,法兰西人对于华夏葡萄酒的鄙弃与不屑;还记得,那些杂志上,对于华夏葡萄酒,倾尽所能的蔑视与唾弃。   虽然那些似乎都跟她没有太大关系,但作为一个华夏人,她心里并不好受。   “真的有那么好吗?怎么在国内我都没有听过‘洞天葡萄酒’?”喻冉冉怀疑道。那个葡萄酒的名字,怎么听怎么有种丢不去的山寨味与华夏式的乡土气息。   “改天我送你两瓶。好不好,你喝过就知道了。”   “确实,也只有喝的人才知道……”说道这里,赵蔚嘴里突然就翻滚起那种微妙的滋味,连记忆海也涌荡起来。   “我突然有点想喝你的酒了。它真的有一种奇怪的魔力……你没在里面下毒吧?”赵蔚摇晃着杯子里的红酒,双眼无神的,突然说道……   ……   ————   感谢书友“呓语今生”的支持!   不出意外,明天上架,希望大家继续支持本书!   还是那句话:你们的支持,是我写作的动力!有你们在,本书只会越来越好!    第五十二章 发酵(首订有多少?)   ps:   裸奔上架,各位支持本书的书友,有条件的话,给个首订吧!也让我看看,还有多少人在看书!   虽然本书扑得惨不忍睹,但某人还是会认真写完的!   周易回国了,但来自东方的葡萄酒仍在发酵。   尽管各类关于葡萄酒的宴会、交流会以及其他节目都排斥这种来自华夏的不知名葡萄酒的进入,但他们阻止不了,洞天葡萄酒在约翰森旗下餐饮集团的推广与销售,也阻止不了一些人私下里的推荐,更阻止不了洞天葡萄酒口碑的发酵……   艾娜,在周易抵达法兰西的时候,因为临时有事,正好去了大不列颠,此时正好刚回来。   几个朋友在一个餐厅为她设了宴,几人准备聚一聚。   这些都是艾娜正常的朋友,有几乎差不多或富或贵的身份,所以正在忙碌的安德鲁并没有凑合过来。   宴饮还没有开始,一个侍者拿来一瓶红酒,给每个人倒上。   “伙计,你是不是搞错了?这似乎不是我要的酒!”艾娜的一个大鼻子的朋友闻了闻酒香,立马大呼小叫起来。   “噢——朋友,这是我们店里的试品酒,你应该尝尝,它的味道棒极了!有很多顾客到我们店里,专门要求品尝它的味道。相信我,你绝对在别的地方尝不到这样美妙的酒……”   “伙计,你说的太夸张了。我可不认为,法兰西这么多酒,有我尝不到的……”大鼻子看着那位侍应滔滔不绝。不客气的打断道。   “朋友。我想你应该尝尝她。她确实是独一无二的!”旁边一个高卢鸡突然站起来。举起酒杯,陶醉的闻了一口酒香,说道,“现在,我为了她,每天至少都要来这里吃上一顿——我可怜的工资……”   “相信我,朋友,作为一个爱好葡萄酒的人。你会发现,有了她,你就拥有了整个世界!”   “是吗?让我尝尝看——或许我能知道,这又是那个名庄的新品。”大鼻子将信将疑的看了看面前的红酒,晃了晃,任由酒香溢出,低头啜了一口。   艾娜也喝了一口。   她也对刚才那个人极力推荐的葡萄酒产生了兴趣,那种纯澈的酒香,单纯的来自葡萄果香酝酿出来的香气,总让她有些似曾相识。   天知道。周易送她的那几瓶酒,因为回到法兰西的各种忙碌。早就让她抛之脑后,丝毫没有想起来。   每次想起了,准备品尝的时候,总被各种各样的事情给烦恼到,渐渐的、暂时的忘在了她的私人酒架上。   当她品尝第一口的时候,那种似曾相识的味道,熟悉又陌生的味道,突然的,就在她舌尖上炸开,无穷的记忆流,从她的脑海里淌过——她分明看到一个逐渐成熟的少女,蹩脚的穿着高跟鞋,慢慢的窈窕起身韵,在她面前走过……   她从这个逐渐成熟的女人身上,看到了一丝熟悉的味道,分辨出那从青涩长开了的、却仍旧有几分相似的面容。   “周的葡萄酒?”她惊讶地看着面前的红酒杯,又闻了闻,“这样独特而纯净的没有橡木气息的果香,确实只有周的葡萄酒才有。”   “这太不可思议了!”艾娜知道,周易还是第一次酿制葡萄酒,连酿酒的工具,都那么的简陋。而她前段时间过去的时候,对方还没有做好出售的准备,可是现在,才过去多久,竟然卖到法兰西来了!   更让她惊叹的是,青涩的酒味,竟然在这极短的时间里成熟,虽然远不到最成熟的状态,但这种美妙的滋味,已经让人无法抗拒!   她没有想到,那种青涩而独特的葡萄酒,竟然出落得如此水灵而诱人……   她不知道,在华夏,有一句古话,叫做“女大十八变”,但她心中却隐隐的有这样相似的念头。   “上帝啊——多么美妙的滋味!我竟然尝不出她是哪一个酒庄的,难道我的舌头已经坏掉了?”大鼻子在品尝过葡萄酒后,惊讶道。   “虽然我品尝不出哪个酒庄能产生这样独特的味道,但除了葡萄酒中作为皇后的拉菲,我想不出还有什么地方能生产出这样独特的柔美的葡萄酒了!”大鼻子用他仅有的经验做出了判断。   “虽然非常遗憾,但我还是要告诉你,这种独特的美酒,并不是拉菲酒庄出品、甚至不是我们法兰西的杰作,而是来自遥远的华夏……她叫‘dongtian’葡萄酒。一个有些别扭的名字。”刚才举杯的那位高卢鸡顾客满脸遗憾的说道。   “哈——来自华夏的葡萄酒?你是在说笑吗?”   “不,我没有说笑!整个法兰西葡萄酒界都被   c杂志上那个操蛋的狗屎混球给欺骗了……”高卢鸡愤恨的骂道。   因为   c葡萄酒杂志、因为杂志上的那篇文章,差点让他错过了这种独一无二的美酒。他已经下定决心,将他的眼睛与大脑对   c葡萄酒杂志彻底的关闭……   随着洞天葡萄酒在法兰西的发酵,   c葡萄酒杂志这一顶级的法兰西葡萄酒杂志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非议。   越来越多的人,在发觉自己被欺骗以后,开始拒绝购买   c杂志,甚至去信将整个   c杂志、将那位写出那篇文章的胖副主编骂了个狗血淋头。   c葡萄酒杂志,并非哗众取宠的娱乐报纸,作为一本权威杂志,他们需要的,是一些客观实际的东西。   所以,在   c杂志主编亲自品尝过洞天葡萄酒后,直接将那位胖副主编发配到冷门部门,并在杂志上,为上一期杂志上,某篇文章的偏颇与极端而道歉;同时,也为洞天葡萄酒——这种来自华夏的美酒,写了一篇长长的品评,力赞其为“来自东方的魔水”!   c杂志的果决,总算为它挽回了一些声誉与损失,也将“洞天葡萄酒”这款来自华夏的奇酒彻底的推到公众的视野里。   很快,其他的葡萄酒杂志、报刊甚至一些社会新闻版面都开始报道这款“来自于东方的魔水”“一种让人无法抗拒的魔酒”……   同样,一些别有用心的文字,也在法兰西流出开来。   比如这篇,某位不忿贬职的前副主编,在另一个小报刊上的刊文——“东方人的巫术,即将沦落的法兰西葡萄酒!”   文中骇人听闻的“揭示”了东方人用他们古老而邪恶的巫术,在葡萄酒中下了一种魔咒,让所有喝过喝过这种酒的人,都无法释杯、难以戒掉想要品尝的**,如同吸血鬼对于鲜血的渴望,如同毒片一样的,让人在不知不觉中沉溺……   文中甚至预言,二十年后,整个欧罗巴都将因为这种“来自东方邪神的血液”而沉沦,成为华夏人控制的傀儡,比之百多年前,西方向东方输送鸦片还要险恶……这是东方人的报复与恶毒的诅咒!   体型庞大的   c葡萄酒杂志某前副主编,在编写这片文章的时候,身旁正摆放着一瓶他口中的来自东方的“邪神的血液”“恶毒的诅咒”;他嘴里饮下的、嘴角流下的,血色的诱惑,让事业失落的他,真正沉溺其中——他发现自己已经无法拒绝这种诱惑了——这让他愈发的相信,那些华夏人,在这瓶酒里,下了恶毒的咒语!   这位高卢胖鸡不会想到,因为洞天葡萄酒的诱惑,因为他自我的不断暗示,让他在他人生的下半辈子,再也离不开这种“邪神的血液”,甚至如同所有的“斯德哥尔摩症”患者一样,最终成为“东方邪神”的忠实追随者、成为某个神秘学宗教的领袖……   或许他得到的唯一的好处,就是在这种不断的心理暗示下、在这种深层次的催眠中,潜移默化的,利用洞天葡萄酒中的些许灵气,改造着自己的身体,并让他这个大胖子成功减肥,并获得一个前所未有的强健的身躯。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在来自华夏的洞天葡萄酒将法兰西葡萄酒界搅得天翻地覆的时候,在所有关于葡萄酒的媒体都为这种“东方魔水”而疯狂的时候,喻冉冉,这个华夏人,这个华夏传媒大学的优秀毕业生、央视某频道记者,也被这无数法兰西人的惊叹所惊醒。   “震惊法兰西葡萄酒界的‘东方魔水’”“名牌大学生放弃优厚薪水回家创业”“致富”“励志”等等所有的关键词加在一起,让喻冉冉觉得自己找到了一个好的新闻点。   她立刻开始收集法兰西各类关于洞天葡萄酒的资料与报道,开始通过自己的人脉,收集周易的一些信息,并打电话给周易,约定采访时间…… 第五十三章 拘留   这是一间四面白墙一扇铁门的号房   几张床铺摆在哪里。   周易刚进去,就收到了所有人的注目。   “你是周易?”一个脸上带疤的人看着他,问道。   “我是。你好!”周易不十分会与人交际,特别是陌生人、气质不使他喜欢的陌生人。   “你睡这里。”疤脸指了指窗边上一张干净的床铺。   那是整个号房里最好的几个床铺之一,已经被铺得整齐干净。   周易拿着东西走了过去,将东西放在床上,说道:“谢谢!”   “你的事我听说了。都是弟兄,不要谢啦!出去还要靠你这样的兄弟照顾……”作为牢头的疤脸似乎很好说道。   但周易并不这么认为,因为从躺在最旁边几个瘦弱猥琐的家伙眼中一闪而逝的畏惧,就知道,这人并不总是那么好说话的。   周易躺在床上,看着外面一线天光,心里没有半点恐慌,除了平静,倒还觉得有趣。   “我竟然也有进牢子体验生活的一天!”他心里想到。   周易进拘留所的原因,还要从他出国的那几天说起。   他出国那几天,县里面突然下发通知,将清山镇的镇长调到了县里某个清水衙门,而后将另一个人放了下去。   与此同时,号称“百亿集团”的金昌地产旗下的长昌地产公司宣布将对平安-县先期投资十亿进行旅游文化以及房产开发等各方面建设。   其重心在清山镇一带。单单清山一镇,先期预计投资三个亿!   好大一笔政绩!   但这笔政绩不那么好拿。   因为长昌地产明确要求重点开发区域中,正好将洞天、烟溪一带包括了进去。而洞天烟溪那一带生产的洞天葡萄的逐渐开始的产业化发展,谁都能看出其中的潜力与潜在价值。   在“长昌地产”的大笔金钱之下,在金昌地产集团的雄厚人脉运作之下,省市-领导接连发话。再加上确实有利可图,领会上意的平安-县县长当机立断,决定干他一票!   为了保证执行力度,也为了更好的攫取利益,这位县长借着上头的势力,将自己的亲信安排在了清山镇镇长的位置上。   新镇长一上任没几天。借着投资商的雄厚资金、借着上头压下来的“大势”,大笔一挥,将洞天到烟溪一带的所有土地,都征用了!   土地上所有房屋,都被他以“违章建筑”为由,要求强制拆除;补偿款都按普通的农田土地计算。   他说洞天与其他地方新建的房屋是违章建筑,也没有完全错。毕竟,农村里建房子么,一般拆了。在老房子上建新的,谁还去弄什么凭证——多少年了,大家不都是这么建的?谁来管?能管谁?难道把整个乡村乡镇的房屋都拆咯?   不过当有人提起程序、提起法律出来,这些建筑,似乎就显得那么的名正言顺了。   乡民可不管那么多。   虽然有补偿款,但那一点点补偿款就想将他们投注了心血的葡萄园收走,未免也太容易了!   就如同捂在手里将要升值的宝贝,被人以当前市价强行收走了一样。谁能咽得下那口气?   都说“穷山恶水出刁民”,也不完全错。   乡民知法。但很多时候,在山乡里面,解决问题的最多途径是靠人情、靠人力、靠势力、靠拳头。   你镇长在朝廷厉害,但我不靠你吃饭,也不怕你什么。而且你一个外地调来的人,在清山镇这么搞。把大家眼看着要发的财都弄没了,大家怎么忍得下这口气?!   当即,几个年轻人血气一冲,握紧拳头,就往朝廷办公处冲去。   正好朝廷在开会研究关于长昌地产来清山镇投资的事情。所有领导都在,几个棒小伙一冲进去,砸桌砸椅,将几个主要办事人打得差点生活不能自理;一个烟灰缸,正好砸到新来的那位镇长头上,砸得他那叫一个头破血流、凄红惨淡!   “你们想干什么?造反啊~~”新来的镇长外强中干的叫唤着,嘴上两撇八字胡还在颤。   “造你妈逼的反!”一个青年满身凶气;看着满脸鲜血的八字胡,一不做二不休,又拿起椅子,往他身上拍,眼看就要打死人了。   后来朝廷办事员连忙将这位青年拉住。   “黄哥,算了、算了,再下去,真要打死人了……”这几个办事员都是乡镇上的熟人。他们早就知道这几人闯进来有架打,不过因为看不上那位新来镇长的做派,也就没有出声。现在眼看要闹出人命,这才上前阻止。   “行,我给你个面子!”拿着椅子的青年沉声道。他又看着躺在地上的那位八字胡镇长,厉声道:“以后我见你一次打一次!”   他自然没能见人一次打一次。   很快,派出所就来人了、县里的公安也下来了人。   这个时候,几个打人的青年早已不知踪影。   周围山高林密,谁知道这几个有本地人掩护的打人的青年跑哪里去了!而本地派出所,也看不惯这位新镇长的作为,出人不出力,自然抓不到人。   抓不到人怎么办?县里的公安总不能白跑一趟吧?新来的这位镇长总不能白打一顿吧?这样下去,事情还办不办了?   很快,得到任务的几位“公仆”就找到了新的“线索”:几个青年行凶伤人,而且如此“训练有素”的撤离,一定有人帮助;而且,很有可能,那个隐藏在幕后的人,才是一切的计划者。   好了,逻辑正确了、行凶的动机有了,作为清山镇最大的“地主”和长昌地产在清山镇投资计划的最大阻碍人周易,立马成了嫌疑犯,被押解进县里看守所……   ……   周易躺在看守所的硬板床上,心中却没有丝毫的担心。   他将前因后果都想明白之后,知道自己只是阻挡的某些人的利益,而尚还缺乏根基的他,无法阻止别人对他的掠夺。   而这种掠夺,仅仅是针对洞天那块“风水宝地”,倒不至于危害到他的人身安全。   他只是一个没有任何证据的嫌疑犯,对方要做的,也只是杀鸡儆猴和减少计划进行下去的阻力而已。   因为想通了,所以反而觉得没有意思。   如果对方用一些超常规的手段,他反而好应付,但偏偏用官面上的手段限制他的人身自由,那就不得不让他考虑,施展某些手段,打破目前的平静生活,到底值不值得了。   至于土地会不会被夺走,他倒没有太多的考虑。   毕竟他最大的财富与秘密,是他身上哪个神奇的空间。况且,等他出了这个牢笼,他有一万种办法让对方赔了夫人又折兵……   他这个“皇帝”不急,却不知道,外面已经因为他的事情,炸开了锅……   周易忘记了周爸周妈在当地几十年的经营,忘记了自己还有一个网红的身份,也忘记了他的那一群朋友,更忽略了洞天葡萄酒在法兰西发酵之后逐渐展露的峥嵘……   一条巨大的利益链,在周易有意无意的举动中,若隐若现的显露出来,并逐渐展现出他惊人的力量。   周易可以暂时放手,但那些在周易身上、在那片土地之上,看到了无穷前景的人,能舍得下这块将要吃到嘴里的蛋糕吗?   在强烈的闪光灯下,是否有能容得下这样黑色障雾的存在?   ————   这章写的有点赶了。   到现在,117订阅,成绩不好,但已满足!   另外,感谢所有月票、打赏、推荐的朋友,感谢“沂蒙浪子”“呓语今生”“无法无天12”“书友150107193555645”“忆江南烟雨”“酱黄瓜99”“前世沙滩地”“读书到白头”还有其他暂时来不及感谢的朋友! 请勿烧纸!!! 作者已死,请勿烧纸!   生无所望,得“葵花宝录”一册,欲学天人生化之道,痛下决心,去此尘根,至此一心往道!   世间当无此一人,请诸位刨除杂念,无生挂碍,福生无上天尊……   ` 继续下去,完成它! 因为个人心态与其他方面问题,冲动之下,决定就此放弃。   但这几日,日思夜想,辗转难眠;脑中映像,丢之不去、舍之不下,终于还是决定将书拾起……   打字在此深鞠一躬,向所有支持本书、又对本书失望的朋友致以最大的歉意!   书或许不会更好,更新或许无法保证,又或许没有一个尽善尽美的结局,但我会将它完成。   本书剩下的部分,写给自己和仍然愿意看下去的人。 第五十四章 何谓大势?   大势压下,没有人以为周易还能翻盘。   所谓“民不与官斗”,乡人在叹息。   周易父母作为大半个体制内人,更深知其理,深知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人事之艰恶。   从打听出对方来势之后,周家父母即便心中蕴含着多少忿怒,但也没想再将洞天那块地要回来,只想着怎么将自己的孩子捞出来,平安无事的,就好。   对于这一点,因为周易父母的配合,倒没有人为难,或者一开始就没想要将周易怎么样。毕竟,鱼死网破,不符合任何人的利益。   若非如此,周易在牢子里,就不会这么好过了。   那么,他现在,就不是抓着手里的扑克,想着怎么出牌,同时与牢狱里的这些人,悠闲的谈论着他们各自入狱的经历;而是打破这个囚笼,用尽他所能,将所有的不公都报复回去,最后离开这片土地……   而知晓内qing的小民小吏们,在感受到权势和资本可怕的同时,又不由心生叹息,或者,心生羡慕——他们想的是,能靠着那块地,赚着怎么多钱,即便入一趟牢狱,也够本了。他们都知道,周易不会被留在牢狱里,因为这并不符合所有人的利益。   至于一些高层,更多是冷眼相看,似乎在看这条小鱼还能腾起什么浪花,又或者,毫不在意。   但也有人,不服气。   他们不相信,强权能代表一切;他们不相信,光明能永远的被黑暗压制;他们不相信。在这个张扬理法的时代。还能有这么多人。能这么明目张胆的巧取豪夺!   他们相信,只要去做,总能闯出一片天地,总能争得一线光明,总能创造属于自己的世界!   周易房里的电脑,微博登录,被放上了几张周易被捕的图片。   “洞天葡萄火了,有人要‘摘桃子’!我们这些葡萄种植户还有周易的葡萄园。全都被强制征用,用于‘长昌房地产公司’在清山镇发展旅游业和房地产业用地!但是,穷乡僻壤之地,在洞天葡萄出名之前,谁知道清山镇这个地方?山里面有千百个清山镇,土地征用偏偏就选择的清山镇上的所有葡萄种植用地?”   “有种植户为此袭击了清山镇镇长,凶手没有抓到,结果用莫须有的罪名带走了周易。至今已有二十四小时,没有任何消息……”   周通早已不是当年那个跟人打得头破血流的愣头青了。   自从那次打斗,在死亡面前徘徊过后。他像变了个人,做人做事。更懂得了一些办法、方法,特别是在周易这个“偶像”的熏陶下,开始接触书本,接触文字。   即便如此,他心中的热血从未歇过。   这次周易入狱,他在一开始想到的,就是聚集一批人,直接冲击朝廷部门,砸烂“长昌房地产公司”办公部。   不过他很快冷静下来,收集各方面的消息,将这些发到周易的微博上,并准备花钱雇请专业人士,将这条微博话题运作起来,成为热点头条。   他没有做过这样的事,也不知道会花多少钱,但倾家荡产,他也要去做,就为了心中的那一口气、为了他那位哥哥的那一次救命之恩、再生之义!   而且,这才仅仅是第一步。   还没等他花钱请人,在不知不觉中,这条话题很快在微博上发酵,竟如火箭一般的窜上了热门话题排行榜。   “通哥,你看,话题已经上热门排行榜了!”一个绿毛青年跑过来,激动的拿着手机,指着给周通看。   “怎么回事?!”   “通哥,你忘了,易哥可是上过‘天天向上’的名人啊~”绿毛大喘了一口气,继续说道,“而且易哥还认识好多名人,你看看,赵蔚,这个大明星,已经转发了这条微博;还有这个央视记者,叫什么喻冉冉的,竟然说要来采访——不对,她说她本来在听说了周易事迹的时候,就准备来采访的,只是现在将时间提前了;还有这位,李瑞,芒果台的主持人,好像跟易哥挺熟的;还有还有这几位……”绿毛激动得满脸通红,嘴里说着话,连气都来不及喘。   话题之所以攀升得如此之快,不仅仅是这些名人朋友的转发与点赞,更重要的是,里面的内容,能引起绝大部分屁民的共鸣与“兔死狐悲物伤其类”的感触。   微博上,评论已经不知有几千几万条了。   柠萌汁:小屁民,没人权~   我爱吃y:活该,在华夏,一切都是国家的,所谓“率土之滨、莫非王土”,国家收回,不是天经地义吗?!你看人家赵蔚,多聪明,买酒庄,直接去法国,也不知道学学……   呓语今生:回复我爱吃y在华夏,是资产阶级勾结权贵巧取豪夺;到国外,大资本家直接弄出个“妊娠意外”,让你人间蒸发,再分蛋糕!利益面前,哪里都一样!   夹心饼干ws:回复呓语今生地球太恐怖,我要去火星!   龙雨尘:不要这么悲观嘛!他最大的错误,就是没有上交国家……上交了,还有一两百块钱奖励,说不定给你施舍一个什么奖——现在鸡飞蛋打了吧~   读书到白头:已看完那一集“天天向上”,很有冲劲有理想又能脚踏实地的年轻人;有些人,就是见不得别人好,而且偏偏吃相太难看了……顺便公安-部司法-部纪检-委……   华人堂1:谁叫你那么吊,枪打出头鸟知不知道?骚年,你太年轻、露头太快了!   ……   话题从微博开始,并逐渐往整个互联网蔓延。   而此时,白沙的步行街口。几十个青年。拉着标语、拿着海报传单。到处贴张,嘴里大喊着口号:   “宁死不屈,还我土地!”   “公民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打倒资本家、打倒权利**,还我洞天葡萄!”   ……   “他们那是在干什么?”有人疑惑道。   “你都不上网啊!洞天葡萄吃过没有?就是传说中最贵的葡萄,百来块钱一斤的那个……听说有人眼热葡萄赚钱,要强制征收那片土地。现在,那个回乡创业的大学生都被关进局子里了。”   “真的假的。当地朝廷都脑残了吗?这么黑,还给不给人活路啊!”   旁边另一个人cha嘴道:“听说是打了朝廷官员才被抓的。”   “那话你也信!人家好歹是名牌大学的毕业生,不至于做这种傻事吧。我看网上说的,是其他葡萄种植户打的,人抓不到了,拿了那个大学生去顶罪……哼哼,说不定就是某些人自导自演的苦肉计……”   周通领着游行的这群人,很快引起了周围民众的注意,纷纷讨论起来。无论知道的、不知道的,都已经知道了事qing的发展。纷纷为周易抱屈;甚至很多人,一回家。就查看某一集“天天向上”的视频,对于事件发表看法。   网上的话题之热,立时一发不可收拾!   所有人都没料到事态发展得那么快。   有人笑了,又有人慌了,还有人恼了。   “陈金昌,你看看你干的,这叫什么事!人家大学生回家创业,你cha着一脚干什么……”话筒里传来恼怒声。   “哎呀,张记,你这个大贵人怎么有时间来电话啊……咱们不谈这些丧气的事,不过是一些刁民闹事,有你张大记出马,难道还摆不平?最近我又得了一块好玉,据说是当年……张记什么时候有时间,要不要来品鉴品鉴……”   “这个……”电话那边犹豫了一下,似乎刚才的火气都是假的,“在老地方?”   “老地方。”陈金昌满脸肉痛的说道。   他刚将电话挂掉,另一个电话又接了进来,“姓陈的,卑鄙无耻的乌龟孙子,要是这次小周有什么事,我这个老东西,豁去xing命不要,也要将你剁了!以后你还敢来我这里,我见你一次打一次!”   熟悉的声音,自话筒里传来,是那只老螃蟹。   多年的交qing,即便当年的别扭,老螃蟹也没说过这样的狠话。陈金昌却知道,这已经是施团儿能说的最狠的话了,而且他绝对相信,对方能说到做到,真敢和他拼命。   施团儿此时也后悔不迭。他没想到,陈金昌的野心会那么的大、吃相会那么的难看,连一siqing面也不留下。   他却不知道,当日到过这洞天山境之后,陈金昌敏感的发现了这个地方处处充满着不同,并亲去东南亚,请了那位号称“玉麒麟”的风水术师过来。   “玉麒麟”一见此地,一口断定是灵佑之地、纳福之所、龙眼所在;“人居其中而得安逸自在,得之可得数代之兴盛”——这是“玉麒麟”的玉口亲断!   正因为此,他才一再打破自己为商的原则,势必拿下这片土地。   因为周易发展得太快,根基扎下得太快,陈金昌不敢再徐徐为之。   他必须在对方成势之前,以雷霆手段拿下!   本以为迅疾大势之下,对方必无还手之力;待事定之后,给对方一些补偿了事,却没想到,还是掀起了如此喧天大-波!   不过,仅仅如此,还不足以让他动容。   为了解决此事,他连多年前收藏的一块古玉,都忍痛拿了出来。   宝玉的“效用”,果然无穷,很快,在强势之下,在各方面运作之下,网上的言论一扫而空,连天天向上节目中,关于周易的画面,都被剪辑了干净;几个相关人员,也得到了警告。   在步行街游行的众人,在警察到来之前,早已一散而空。   而平安公安,更得到上头催促,要尽快抓住那两个打人逃逸的青年,尽快将“周易幕后指使他人殴打清山镇镇长”一案定案!   事已至此,已然不可收拾。   若排除掉周易在其他方面不可显露的能力,他似乎除了再多吃几顿牢饭,别无他能……未完待续。。    第五十五章 出发吧!   题外话:感谢你们,感谢有你!   以后不会再说感谢,不会再有这样的题外话。+,无论你们还在不在看本书,或许它并不会很好,会让某些人失望,但我都会将它完成。一切都在书里。   ——————————   朝廷电视台某栏目的负责人,坐在办公椅上,敲着手指,看着面前的女孩,无奈道:“小冉啊,你就不能少弄出点动静,也让叔叔清净一下?”   “你入了这一行,应该知道这一行的难处。有些事qing,我们是不能去掺和的。”挺着大肚子的秃顶中年,看着面前这个一脸倔强与不忿的女孩,觉得自己脑袋里面就像有根棍子在搅一样,搅得他整个人也跟着转了起来。   “我们栏目的宗旨,不就是为百姓说话吗?不就是发现社会的黑暗面,并予以批判予以曝光吗?”女孩昂着头,看着面前的秃顶中年,质问道。   “你说的都没错。不过,这不是为不为百姓说话的问题,而是‘有多大肚量吃多少饭’的问题。”秃顶中年也算是苦口婆心了。他看着面前这个大姑奶奶,只感觉脑袋里的那根棍子搅动得愈发的快速了,连带着他脚下的步子也越来越快,但口气却愈发的沉缓。   “如果明知道不公正,我们也不报道。那我们还叫什么‘民声’?怎么不干脆改名叫‘阿谀奉承、献媚讨好’?!”喻冉冉本来以为是一件正义的、必然会得到大多数人支持的事,但却没想到,在一开始就受到这么大的阻力。   她突然感觉到这个社会存在的问题。是那么的严重!她觉得。自己有义务要去做些什么。   在这之前。她绝不能向**恶势力低头,一定要发出正义的声音,一定要让所有人看到,这个世界,还有充满希望与阳光的!   她咬着牙,在所有人无动于衷之中,决绝而去!   “小张,我们走!”喻冉冉对着一个提着摄像机的小年轻说道。   小青年看了看喻冉冉。又看了看办公室里的秃头中年,还在犹豫。他可不是喻冉冉这样的官小姐,还要考虑一下,这么一去,会不会就此失去这个宝贵的工作。   “走啊!看什么看?!”喻冉冉看着小年轻没有跟上来,回过头吼道。   “来了,我来了。”小年轻被喻冉冉的一声吼,打断了所有念头,连忙小狗腿一般的跟了上去,抬着摄像机的同时。不忘为喻冉冉拎上包……   秃头中年看着喻冉冉气冲冲离开的背影,无奈的一笑——年轻真好!   “得!这大小姐我也管不住了。让她那个老爹头痛去吧……”中年自言自语着,拿起电话,拨打了过去。   “喻台长。是我,我是小王。”   “噢,小王啊。是不是冉冉又弄出什么麻烦了?有什么问题,你只管给我严厉教训,不要因为她是我的女儿而顾忌!咱们现在是讨论我女儿的事,你也别台长台长的叫我了,就叫我喻哥吧!”   王姓中年人听着话筒里传来的话,暗自腹诽:你这么大年纪,就生了这么个宝贝女儿,我要真把她怎么样了,你还不得把我“怎么样”回来?若不是有你这样厉害的老爹,那个姑奶奶哪里来得这么大气xing?!   “喻……喻哥,小冉已经带着摄像人员,往白沙去了……”王姓中年将整个事件和其中的内幕如同倒豆子一样的倒了出来。   “行!有我年轻的风范!”话筒里传来难得的意气风发,“小王,这件事qing,你暂时不要管了。她要做什么,由着她去折腾,也让她吃吃苦头!”   “放心,这事儿啊,牵扯不到你!那边递的话,暂时别去管他们!我倒要看看,这些人到底要干什么!还敢干出点什么!”   王姓中年啧了啧舌,心道:果然不愧是父女,一样的气xing!这台长当得,才真叫威风!   他可知道发出“jin口令”的人,来头有多大。却没想到,这位大台长,压根就没打算搭理对方。   神仙打架的事,他算见着了。   ……   法兰西,随着洞天葡萄酒的持续发酵,这种来自东方的红酒,真如魔力之水一样,如同来自外太空的罂和谐粟,将所有人俘获,几乎让人离不开她,离不开这种美妙的感觉。   洞天葡萄酒,这种来自东方,本来无人愿意一品的红酒,这种有着奇怪名字的红酒,在一周之内,一售而空。   等安德鲁几人再找周易,要求他送来一批红酒的时候,却惊恐的发现,周易已经失去了联系。随后很快,几人就得知了一个更令人紧张的消息——周易入狱了!洞天葡萄以及那一整片土地,都将被华夏朝廷收回。   他们并不知道其中的内幕,但一想到华夏朝廷,一想到那个红se的国度,除了安德鲁之外,其他几个对于华夏并不那么了解的法兰西人,都感到怖惧与事qing的棘手!   无数曾被西方媒体灌输的,关于赤se-主义的恐怖,在他们脑中回放。   即便如今的华夏,改革开放早已那么多年了,但依旧有很多很多的西方人,对华夏的认知,仍然停留在那个遥远的时代。   法兰西是一个逗-   i的国度,这里有一群逗-   i的人。   他们可以因为莫名的理由,轻易的投降,但却愿意为艺术拼命!   而对于热爱红酒的法兰西人来说,洞天葡萄酒在占领他们心灵的那一刻,已经成了他们心目中的葡萄酒女神;即便她来自另一个国度,但当她征服他们所有人、开始征服整个法兰西的时候,她就已经是独一无二!   他们不愿意自己的女神受到一si半点的玷污与侮辱!他们无法想象,在强-权政-治之下。他们的女神。还能不能保持那样的荣光、那样的美丽。   他们无法想象。到时候会有多么悲惨的一幕发生!   安德鲁还来不及煽动,一个由百余法兰西人自发组成的洞天葡萄酒保卫团,就已经成立了。   他们利用各自的优势与人脉,用最快的速度,办好了签证,绑着头带、身上涂着油彩,如同义士一般的,向那个未知的、充满着“赤se-恐怖”的神秘土地而去。   同行的。还有汉姆联系的几位华人律师……   “妈妈,世界杯有开始吗?”一个小男孩看着这些如同狂热球迷一般的人,奇怪的问道。   “不,我的孩子,你知道的,我们去往的地方是华夏,那是一片足球的荒漠……”孩子的母亲耐心的解释道。   “哦~多可爱的孩子!”安德鲁坐在旁边,听着母子俩的对话,将头伸过去,解释说道。“我们准备去往华夏,去保护周的葡萄园。保护洞天葡萄酒。”   “洞天葡萄酒?就是那种来自东方的魔力之水?东方人的巫咒吗?”年轻的母亲惊叹道。   “如果这么美妙的东西,真的是东方人的巫咒的话,那么,我愿意永生永世的受到诅咒!”保卫团里的一个年轻人激动的说道。   “当然!我也尝过。我相信,那是世界上最美妙的东西之一。”孩子的年轻母亲说道。她闭上眼睛,轻轻的吸了一口气,似乎在回味那种滋味。   “mm,你们说的是那种来自神秘东方的,很好喝的葡萄酒吗?”孩子小心的问道。   “是的。”年轻的母亲刚回答完,突然反应过来,一脸严肃的看着自己孩子,紧紧的盯着他,“噢——我的小宝贝,你告诉妈妈,你是不是偷喝酒了?!”   “妈——我……”孩子有些害怕的看着紧紧的盯着他的那双眼睛,充满了严肃与严厉的眼神,终于垂头丧气的承认道,“我就喝了一点点。”他用小拇指比了比。   “不,孩子,你太小了,即便是一点点,你也不能喝。如果你长大了,妈妈不会管你。”年轻的母亲一脸认真的看着孩子,严肃的说道。   “可是……就一点点也不可以吗?”孩子努力的争取着。   “不行!”年轻的母亲紧紧的盯着自己的孩子,用眼神给他施加压力,希望他抛弃那个不良的念头。   “好吧——”孩子叹了口气,低着头,充满了委屈,好似无法得到最珍爱的玩具。   一般而言,葡萄酒因为酸涩,并不让绝大多数孩子喜欢。但孩子更愿意学习大人,对大人们的东西,总有着足够的好奇;而且,洞天葡萄酒中的灵韵,纯净的孩子,更容易感受到,更能为她所着迷。   “那么妈妈,我们现在是去华夏的哪里?”   “你不是说要去看长城吗?”年轻的妈妈看着孩子,说道。   “我们能不能跟他们一起去看看。我想那一定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孩子说道。   年轻的母亲,在更年轻的时候,是充满着冒险精神的。她跟安德鲁一样,喜欢旅行,不然也不会,在孩子才这么大的时候,就将他带出来,去往遥远的东方。   她本来也有些心动,觉得这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qing,现在听到自己孩子这么一提议,犹豫了一下,终于点了点头……   一个保卫团的团员用手机,将这一切录制了下来,放到社交网络上。   “我们的旅途,才刚刚开始。”   “但现在,我们又加入了两个新的团员。一个是二十八岁的妈妈,一个是八岁的孩子。”   “我们现在一共一百四十四位‘圣骑士’,为了保卫我们最钟爱的葡萄酒,将出征向遥远的东方,踏上那片拿破仑大帝都未曾涉足的土地。”   “我们没有畏惧!我们对于即将到来的战争,充满着热血与渴望!”   这位团员在视频xiamian,如此写道。未完待续。。    第五十六章 到来   穿山过水。在群山起伏中,喻冉冉终于来到了清山镇。   一个很普通的乡镇。   有着华夏千篇一律的现代化钢筋水泥建筑,有一横一竖两条街道。   对于大城市来说,这是一个落后的地方;对于那些风景区来说,这是一个工业化的区域。一条饱受摧残的河流自镇中串行,黄黄的泛黑的冒着臭气的水,就是它的全部。   “这就是清山镇啊——也没什么不同的嘛。”摄像师小张也在网上看了些东西。原本看到网上被吹得跟什么似的的洞天葡萄以及葡萄酒,心里还有些一些期待。   特别是在车上看到那些绵延起伏的青山的时候,就一直在想着,那地方一定是山清水秀的,能让他好好的洗洗被雾霾糟蹋了无数个日夜的眼睛和心肺。   结果,却让他大大的失望了。   好在一个多小时的车程,基本上都是在新修建的高速路上,倒没有让他感到太多的疲乏与劳累。   “行了。别抱怨了!去找个人来问问情况。”喻女王坐在租来的车上,大手一挥,说道。   小张满脸的不情愿的下了车,在不怎么干净的街面上,瞧准了一个看起来还算好说话的老头,连忙上前问道:“伯伯,请问洞天怎么去?”   “洞天啊。你沿着这条路往前走——出了镇,就会看到有一条小水泥路,沿着那条路下去不到十里路就到了。”   老头指完路,看着小张那外地口音,又瞥了一眼旁边那辆小车的牌照。不由问道:“你们是外地来。去洞天旅游的吧?”   “是啊!”小张愣了一下。   “哎——你们要去早去。再过几天,就不一定能进去看喽~!”老头叹着气,说道。   “啊——那是怎么回事?”小张装作吃惊的模样,打开了藏在胸口的摄像机。   “还不是有人眼红?!要说那洞天,以前都是一片鸟不拉屎的地方。自从周家的那个小子回来了,先养了鸡鸭、卖了桃子,赚了钱,将洞天那千来亩地都承包下来。后来又种出洞天葡萄,不过几年的时间,从一个放着外面好工作不做、回家种地的傻小子,愣是成了千万富翁!”   “镇里也不是没有人眼红。但人家发家致富,不是靠挖煤淘金,靠的是种地。这样的能耐,可不是每个人都有的!你像我老人家,种了一辈子地,连个屁都没种出来!”   “说什么风水好,我老人家祖坟也在那一块。几十年前也在洞天种地,没见得这么好过!我看啊。那些人是损人不利己!见着好处就往上扑,真以为那地是什么人都能种出来的!”   “本来周家小子还说要带领我们这些老乡亲发财致富呢!嘿,我老人家也想着能不能到老来,靠着种地的本事,挣上一碗好吃——也不比那些在外面摸爬打滚的小年轻差不是?现在这么一搅和,都完了!”   “要是几十年前,太祖老爷在的时候,这些人,什么官僚什么资本家,一个个要拿出去批斗!都是些什么蛋玩意!!”   老头儿越说越有劲,说道后面,眼睛一鼓,腮帮子一涨,唾液横飞,连微驼的背,都立直了,就像一只老公鸡,老而弥坚、老儿好斗!   “老伯,听说那个种葡萄的周易被抓了,是怎么回事,您知道吗?”小张看着老头儿爱说,也想多探听一些,引着话头道。   老头儿正说得畅快,一时间,也没想着这个青年前后话语的不一致,听他一问,不由气愤道:“这些王八崽子,鬼打了他们!也不知道得了什么好处,竟来祸害……要我说,那几个混小子打得好!就应该打,狠狠的打这些资本主义的走狗,社会主义的叛徒!这些汉奸,早几十年都得“啪啪啪”全给我老头子枪毙光喽!……”   老头儿叫骂了一阵,终于将事情原委道来。   小张也听清楚了。原来打人的事,根本与周易无关,而且按理说,这样的事,也不应该县里公安下来拿人。按老头的话说,这里面绝对是“藏污纳垢”、是“官商勾结”、是“资本主义的走狗对我社会主义人民的迫害”……   喻冉冉看着小张拿回来的画面,被里面那个愤世嫉俗的可爱老头,逗得哈哈大笑!特别是小张的几句“捧哏”,也是恰到好处。   “好小子,有你的!以后姐罩你了!”喻冉冉明明是个面色柔和的大美女,但这么前俯后仰的拍着小张肩膀露齿大笑,立时画风突变。   小张看着喻冉冉这模样,镇定得很。周易若在车里,也不会有半丝的奇怪——在不熟的情况下,都能抡起巴掌打他屁股,还有什么是这个女人做不出来的?   两人开着车,往洞天而去。   洞天,似乎并未因周易被关押的事情,而变得冷清,反而因为前段时间一系列事件的发酵,来人愈发的多了。   很多人自发的拍摄这这里的美图、了解着整个事态的发展,将这一切都发到了社交网络上去。   他们希望尽自己的努力,为那个志在乡野的年轻人发出声音。当然,也有不少,只是来游玩观景的。   喻冉冉坐在车后头,看着地势逐渐拔高,围着几个山脖子转了几转,到了一个小坡顶,看着无数车辆停留处,估摸着距离,她就知道,目的地到了。   走山路不过千许米,一条清溪在眼前滑过。   溪水之中,薄薄的水雾氤氲而起,在刹那间,将整片山色洗净,似乎这绿树、这蓝天,合着这溪水,都明净了几重。   水雾缓缓的升起,不可见的,升起到两人的脖子高处。   两人深吸了一口气,似乎有着别样的清爽与清新,稍显沉重的躯体,一下子清灵了起来,整个世界,愈发的“窗明几净”了。   两人随溪看去。   溪流之畔,一条青石古道绵延期间,逐渐隐没在山水深处。   山水谷地之中,一片片荒地被开垦了出来,种上了一棵棵如绿云一般碧绿的树,听说那是葡萄树。   葡萄不是结藤的吗?怎么长成一棵树了呢?   两人对这方面不那么了解,正因为这样,也就没那么的大惊小怪。至于葡萄树的原型,两人一开始就在网络上见过,也没有往前去查看。   转过一道弯,轰隆声响起,夏日的炎热,瞬间被无穷无尽的水雾淹没。带着灵韵的湖水,从大湖之中坠下,在空中分化成细细的气雾,洗透了瀑布下方所有生灵的躯体。   如同沐浴了灵光一般的,两人感觉身心都被这水汽给照亮。   “或许这是太过炽热的日光、太过炎热的夏,在历经水雾冲刷之后,带来的错觉吧。”两人心里想道。   行至这里,不知为什么,如同所有的千万个游客一样,内心就安宁了下来。   来时的激荡、劳累以及不平的一切,都被这一蓬水雾、被水雾上方那一架虹桥平复。   两人跟随着众人,沿着山侧小道,往上去。   穿过长长的溶洞,侧着身子,小心的转过一道石壁间隙,平湖、重山、蓝天,以及这片山水之中、这片天地之下的那一户户炊烟人家,都一一显露在眼底。   那么的自然,又那么的突然。   到这一刻,喻冉冉突然有些明白为什么某些人要费尽心机、想方设法的拿下这片土地。   “真是一片世外仙境!”   “真是一片现实桃源!”   不同的游客嘴里,确有相似的感叹。 第五十七章 见面   两人来到洞天,感受着难得的安逸与幽清的景致——即便来游的人多,但偏偏的,不知为什么,所有人都没有感觉到半丝的拥挤与人潮汹涌的吵杂。∮,   所有人都在安宁中,默默的观赏着这片自然之美。   景致越美,带来的心境越好,在阅过之后,某些人心里就愈发的愤怒。   他们想的是,这样的美景,很快就要在无良的地产开发商手下,变得面目全非!像这样的景致,很快、很可能就要成为某些权贵、某些人的“私人领地”。   他们又不禁担心,即便那个种葡萄的人出来,能将这样的景致维持下去,保证他的永恒吗?   山外与山内,一道石壁之间,划开了一个世界,更将这种景致之美、这种安宁的心致,凸显了出来。   “哥们,我看你一直盯着手机——你也是因为前两天那个新闻过来的吗?”小张看着旁边一个游客手机上面显示的内容,搭讪道。   “是啊。有点好东西,那些富豪权贵就像狗一样的扑上来,想要吃到肚子里去。我就不信,这些人真的无法无天、无所顾忌了!”   “我这几天一直就等在这里,看看有没有一个公道;看看所谓的法治,是真的还是假的。”   这个游客说话很平静,如同旁边的那片湖一样的平静,但无论任何一个人,都能听到他话里的力量!   “朋友说得太好了!我也想看看,我们这些蚁民,是不是真的就是任人鱼肉的!”旁边一个装扮整齐、颇具文人气质的中年人,拍着掌,说道。   喻冉冉从这些人身上,似乎穿越时空。看到了当年那个烈火燎原、天地倾覆的时代,看到了烈火之中,那一个个斗士!   看到了,如同她那位老去的爷爷一样,依旧充满的“斗天战地”的精神,要在黑暗中挣出一片天地!   “华夏。只要有他们在,就倒不了!”喻冉冉心里说道。她绝非仅仅是一个娇娇的官二代;或许有那么多的**,但总有一些父辈的精神,在血脉里流淌下来,流进他们的后代、流进每一个国人的血液里。   第一次,喻冉冉感觉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她的身畔,还有那么多的同仁志士!   她几乎感受到了,当年在烈狱之中,在每一个同志之人见面时的那种激动——我不是孤独的!   她之所以有这么强烈的感受。是因为她的出身太好了——她几乎第一次接触到发生在身边的黑暗、接触到一种孤独与无助。   喻冉冉跟几人聊了一阵,感觉意犹未尽。但想到后面的事情,还是拉着小张,往周易家行去。   这时候,她已经将一身朝廷电视台的行头都拿了出来。小张也举着个摄像机,屁颠颠的跟在后面……   此时的周家,愁云惨淡。   自从网上风云突起,周家父母本以为舆论的压力会带来转机。却没料到,对方如此的神通广大。竟然直接将所有风声都强压了下去。   周家父母再一次收到来自上头的警告;同时,周易出狱的时间,又变得遥远起来。   好在周家父母都是经历过风雨的人,都还算镇定,极力的打通各方面关系,大撒钱财。一方面,希望自家孩子在里面过得更好些;另一方面,则看看能不能先将孩子捞出来。   正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这才是周家人的想法。   “你看看你们,平时就知道上班上班。也不管着周易点。赚这么多钱有什么用?能比自己平安还重要吗?”周家二伯皱着眉头,往常沉默的他,难得的冒出这么多话来。   “哎——”周父叹了口气,近两年来,逐渐转黑的头发,只在几日间,又花白了。   “你少说两句吧。”二伯母打着和场。   “他们只是要那块地,不会把你侄儿子怎么样的。而且,在平安-县公安系统里面,我还有个朋友在。他说那小子在里面过得还不错嘞!让他吃吃苦头也好,吸取个教训!”周妈乐观道。   她一向有远见,而且踏实敢为,总是将事情往好的方面看。或许也正因为这样,她这个外地人,从“周家的媳妇”“周某人的老婆”,现在变成了清山镇中心医院的“王院长”;在整个平安县,凭借着几十年的经营,交游不可谓不广阔。   就在这时,电话响了起来。   “王梅你快来,朝廷电视台来人了,说要采访你们!”一个激动的声音从电话里传出来。   谁都知道,朝廷电视台来采访,意外这什么。作为一国之口舌,朝廷电视台,从某种程度上,表示的就是一种政治倾向。   所有人都兴奋起来,觉得转机就在眼前。   王梅心里也是极兴奋的,但兴奋过后,又很快冷静下来。   她坐在周易那间木屋的沙发上,看着对面这个漂亮的女孩,突然问道:“这件事情,网上还有其他所有媒体都不敢放了,你们朝廷电视台能播?”   喻冉冉本来以为这次的采访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情,却没想到,周妈的一句问话,却让她感到了为难。   是的,即便她采访了、做了专题,但是电视台那边,面对压力,能放送吗?   她想到了那个秃头老王的话,到嘴里的话,不由犹豫了下去。   喻冉冉沉默了一阵,良久,好似终于做出了什么决定一般的,眼神坚定了下来,拿起了电话,拨通了那个,她在工作前信誓旦旦的说过的,不会拨打的“求助热线”。   “乖女儿啊,给爸爸打电话,有什么事吗?”听着话筒对面那个人,咬着异样的带着隐藏的不那么好的得意的语气,似乎在看着她,等着她低头,等着再一次拾起父亲的威风,狠狠的教训她一顿。   喻冉冉到口的话,又咽了回去,过了一会儿,才咬牙切齿的吐出几个字,“反正……你看着办吧!”   几个字吐完,话筒对面的男人,只听到“嘟——嘟——”的忙音,不由一阵苦笑。   “真是我女儿!”他摇头自语着,无奈的拨通了另一个电话……   “阿……阿姨,我觉得我还是叫你姐姐好一点。您是怎么保养的啊……”她打完电话,看着周妈愈发年轻的面容、看着她如同牛奶一样梳洗过的皮肤,在得知对方是周易母亲,至少四五十几岁人的时候,好一阵惊讶、好一阵羡慕!   “嗯——哼!”旁边小张举着摄像机,看着喻冉冉跑题了,连忙打断,提醒道。   “没什么。等周易出来了,我给你一点我的秘密配方。”周妈笑着说道。   喻冉冉觉得自己将周易救出来的理由,又多了一大条。   她看着周母,正色道:“阿姨,我现在可以肯定,这一次采访,能被放送出去。我想,我们可以继续了吧。”   周妈点了点头。   她从刚才那通电话里,知道了眼前这个女孩背景的强大,让她看到了通过“正当途径”,将儿子从牢狱里领出来的希望;同时,还有获得一个公平与正义的希望。 第五十八章 周妈   ……   夏季,上一刻还是艳阳高照,到了这时候,突然一个晴天霹雳,霎时间,乌云盖天,一场大雨,接天帘幕的就下了起来。,   雨声,比雷声还要响亮;从天顶上直打下来,将世间的一切都打破、都冲刷干净,让腐朽的,再出新的气息。   人间又几度新凉。   周易的房屋里面,二楼,昏黄的灯光恰到好处的明亮而温暖,即便雨声轰鸣、雷雨冷落,也打不破这一间小小的木屋。只有sisi的雨气,从窗外、门外含浸了进来,带着那一股已然柔顺了的风,吹得整个屋子里人心畅爽。   被这风一吹,不知怎的,周妈心里原本还有的些许的微微担心,都被这清凉的风吹开了、吹去了。   喻冉冉并不是仅仅想要为世间除去一片污浊、为周易谋得一个正义与公平;作为一个栏目主持者,她在听说了周易的事,看了种种资料之后,决定以周易这个回乡创业的大学生为典型,做一个专题。   “……他小时候很喜欢捣蛋,我活着半辈子,也就见他这么一个顽皮的。”周妈在喻冉冉的引导下,逐渐沉入回忆之中,将周易的事点点滴滴的说了出来,那正是喻冉冉所需要的。   “以前家家户户都烧煤球。人家刚做好的蜂窝煤,还没有干硬,他就在上面飞快的踩过去,说是练‘蜻蜓点水’。还有别人家种的菜,他一根根的给人家拔出来,看看有没有长根。别人家喂养的鸡,他拿着竹竿追着赶着,说要让鸡飞起来好看。   “我最有记忆的是,他有一次将人家的鸡打断了腿,一个比他大了不过五六岁的小女孩,追到我们家里来,说如果不将她的鸡治好,她就要把我家周易的腿也弄断。我是在医院工作的。没办法,只能请了一个朋友,让他将鸡的腿骨接好。”   “那鸡真的长好了吗?”喻冉冉好奇的问道。她从没想到,一直看起来安安静静、淡淡和和的周易。竟然有这么顽皮的时候。   “我也不知道,应该长好了吧。”周妈不确定的笑着说道,“不然,人家小女孩可能还会找到我家来。”   “据我所知,周易是沪上大学的学生。他学的是理工科。毕业以后,也有一份很好很稳定的工作,您知道他是在怎么样一种qing况下,想到放弃工作,回家种田的吗?您对他回家种田这件事的看法是……”   “我也不知道他抱着一种什么想法,跑回来种田。”周妈回答道,“不过,我想我现在知道了。”她适时的将头转向木棂的隔窗外。   下了十来分钟的大雨渐收,乌云打破,清笼淡雾将群山掩映、将碧湖纱罩。更映得那被雨水冲淋过的世界的清新幽淡。   阳光,从散淡的云间洒落,落成一大束一大束的光线,不止为乌云照出金边,更将一块块的绿林野地打映得光彩照人!   这一刻,连摄像的小张也不由停驻,第一次将镜头从人物身上移开,将整片风光,都存进那一台小小的机器当中……   周妈出神了一阵,良久。才继续说道:“我不像他爸,虽然嘴上不说,心里总担心这个担心那个。”   “孩子都这么大了,能养活自己了。身体平安,我这个做母亲的,也就完成了自己的使命。”   熹微的阳光洒在周妈那张颧骨微凸的瘦脸上,将所有的线条都柔和了、饱满了。   小张看着镜头里传来的画面,不知怎的,片刻的走神。想起了他那个仍在远方的母亲。他想着,当初他执意离开父母熟悉的行业,进入他现在这个行当,他爸妈心中的想法,或许也相似吧。   “他回来种地的时候,您有没有想过,他会真正的种出‘这一片天地’?!甚至开始带领全镇的其他人致富?”   “完全没有想过。就像我没有想过,我的儿子有一天会到监狱里去一趟一样。”周妈摇了摇头,“我开始想的是,等他吃够了苦,自己知道种田这样的事qing,并不是他想象中的那么简单的。它并不是说,你播了种,就能收获。”   “世界上有很多东西,是你付出了极大的精力,而可能得不到回报的。因为总有人想要不劳而获,想着各种办法收取别人的成果。不然,前段时间,‘偷菜游戏’怎么会那么火?”周妈突然笑着说道。   “我现在整个人都在梦中。”周妈继续道,“儿子突然辞去高薪工作,回家种田了;儿子在家种田不出去了;儿子种田家了;儿子入狱了……真是梦一样。”   “现在生了这样的事,生在周易的身上,可是为什么我在您的身上看不到一si一毫的忧虑呢?”   喻冉冉不仅仅是一个官二代,而是一个有才华有抱负有骄傲的人。她敏锐的把握到周妈在某些方面的不同寻常和表述方面的异常。   “我刚才听您的表述——‘到监狱里去一趟’,似乎您笃定周易很快就会从监狱里出来。就好像——”她想了想,应该用一个怎么方式将话里的意思表述出来,“就好像周易不是去坐牢,而是出去旅游一趟一样。”   “是的。我相信国家、相信我们的党和人民,也相信在现在这个时代,正义总是普遍的。”周妈的面se稍稍冷肃了下来,慢慢的说道,“周易什么都没做,他不应该受到更多的处罚。我相信法律的公平。”   “那您怎么看待关于土地被强征、周易入狱的这件事呢?”喻冉冉看着面前这个女人。   虽然她只是一个小镇上的一个乡镇医院的主管干部,但眼界、想法,却远远要过很多喻冉冉见过的素食餐位的高官。喻冉冉本来只是对周易好奇,但现在,她对于这个年纪虽大,但依旧年轻的女人,产生的一些兴趣,希望更深入交流的兴趣。   别看她很多时候显得“粗鲁”,率直而鲁莽,但她的心里却有一杆秤,传至父辈手中的一杆秤。也正因为这样,与很多年轻人追逐潮流不一样,外表时尚靓丽的她,很少有人知道,她除了喜欢一些新鲜事,更喜欢与一些长辈们交流,听他们讲古、讲他们的人生经历,阐述他们的理念与价值观。   “法律是人制定和执行的,肯定有它的局限。有人巧取豪夺,那只能说明,周易收获太多,远远出了他所付出的、出了他自身的能力所能获取的,这才遭到掠夺。”   周妈在周易入狱的这一段时间,从慌张,到镇定,再到平静的思考,她想了很多很多。正如这“突如其来”的财富,忽尔而去,似乎也是理所应当。   “我希望,他能在这里面吸取一些教训。不抱怨、不放弃,以后的路,能一步步的,踏实的走下去……”   ……未完待续。    第五十九章 镇长   天,在受过一场雨之后,立马凉了下来。,   喻冉冉在周妈的热qing邀请下,吃了一顿丰盛的洞天特se大餐。   作为半个吃货,她吃过很多大餐,包括国外的很多著名的餐馆、国类一些名厨大师的作品,相对而言,周妈制作的饭菜,无论从se泽还是从品类上看,都算不上丰盛。   菜的做法,也绝没有那些专业的厨师手下繁复,比如一道鱼,直接用风干的鱼,切成小块,在油锅里微炸金黄,洒上辣椒粉,就成了。   比如干制的牛肉,在热水中泡制之后切片,合干红辣椒炒制……   都是很简单的做法,也都是很常见的菜肴,但不知为什么,在她细细嚼着嘴里的干制牛肉薄片的时候,脆硬的肉片,在入口不久,很快软化了下来;颇有嚼劲的承接着牙齿的咬磨,将它咬成si、磨成末。   就在这个时候,一股不算浓烈的牛肉的香气,就从肉沫里浸渍出来,合着口里的味道,涌上舌尖、涌上鼻梢,依旧温纯的,在口中慢慢的酝酿。   明明是平平淡淡的味道,不知道为什么,喻冉冉就是觉得舍之不下。   整整大半碗饭,就在她嚼牛肉间,慢慢见底。   “小冉,你不吃其他菜吗?”周妈看着喻冉冉一直盯着一碗牛肉狠吃,以为她有什么忌口。周妈已经知道喻冉冉跟周易认识的事了;言语zhijian,也亲切了许多。   “不是啊。就是阿姨你这牛肉做得太好了。”她说着话,夹了一片青菜入口,“嗯,青菜也不错。”她本来就喜欢吃青菜,这是感觉到青菜里面同样吸引她的清甜、清爽和清香,不由自主的,将筷子又偏向了青菜。   周妈不像其他妇女一样,生怕客人不好意思,喜欢给人夹菜。只是说道,“你跟周易也是朋友,在姨这里,不要客气。”   饭后。喻冉冉和小张两人捂着胀大的肚子,躺在沙上小睡了一阵,想到计划里的采访任务,终于不得不暂时离开那个安乐窝。   从屋里走出来,雨后的余晖格外的明媚。脚底下泥土的松软如给人按了个弹簧一样,让人蹦蹦跳跳的轻松往前。   好容易出了洞天,两人直往清山镇朝廷办公处去。   刚到朝廷办公处,正好见着一个高大的中年人,头油光锃亮的,穿得极为整齐,夹着个皮包,颇具威风的从办公楼走了出来。   “我们是朝廷台的记者,”喻冉冉见着走出来的那人,连忙走了上去。说道,“能采访一下你吗?”   那人一听到对方的身份,看着对方拿着镜头,准备对准他的模样,就好像一个犯罪分子,面对准备掏枪的警察,一句话不说,两条大长腿如同刮起了台风,以极快的让人跑着都难以追上的度,往门外“走”去。   喻冉冉并不是一个雏。作为民声栏目的兼职记者。她也遇到过各种各样的事qing。她非常的知道,特别是这样面对镜头就跑的人,一般都是他们要重点采访的对象,很可能就是“事主”。   她一见到那中年人如同老鼠见了猫的模样。跟小张对视了一眼,立马追了出去。小张也抬着摄像机,奋力追过去,度竟比喻冉冉还要快上几分。   但可惜的是,那位中年人腿更长,“走”得更快。眼见着就要消失在街角。   “等一下,等一下!”喻冉冉和小张大声的喊叫着。   清山镇的街头,所有人都看着一场闹剧,一个外地的美女和一个提着摄像机的青年,一起追赶着一个衣装革履的中年人。中年人听着声音,走得更快了。   有人认出跑在前面的那个中年人,知道他是新来的镇长。   是什么事qing引得这位新镇长“掩面而走”?众人都好奇。   “都走开!快点拦住后面的人!”这位镇长大人眼见被认出来了,看着越来越多围观过来的人,连忙拉过身旁一人说道。   这位新来的镇长人缘不甚好,不卖他qing面的人太多了。   被他拉住的那个略显瘦小的看似无害的中年女人,也不知道突然就来了什么劲,一把抓住要“走”的镇长,“你是谁啊?别人追你干什么?不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吧!”女人小小的躯体里面,却出极大的声音,引得了更多人的注意。   大镇长面se涨红,也不知这个女人是真不认识他还是特地与他作对。   他用力一甩手,女人趁势倒地——“哎呀,死人啦!我的骨头断了!哎呀——我的这个腰啊——”女人撒泼打滚,就是拽着他的衣袖不起来。   “哎呀——不得了,这要死人了!”   “这是做什么,这么大个男人去欺负女人~”   ……   所有人都在议论纷纷,围了过来,指责中间那个中年男人的不是。其中知道原因的,当作不知道;而不知道的,又跟着起哄。   此时,跟过来的喻冉冉也整理好衣服,进了人群。   “你是清山镇的镇长?我是朝廷电视台民声栏目的记者喻冉冉。我们栏目最近一直在关注大学生回乡创业致富的事qing。   通过我们在网络上、以及其他各方面,我们关注和了解到,回乡创业的大学生周易承包的土地被强征以及本人被逮捕入狱这一系列事件中,您作为清山镇的镇长,都或主动或被动的参与其中。   我想请问镇长,这一次征地,是否合理合法,能否公开征地信息?同时,补偿款的放是否正常,关于周易的葡萄园,你们又是准备怎么进行补偿?   有人说,朝廷某些官员与长昌房地产公司官商勾结,看见周易培植出来的洞天葡萄有展潜力,准备‘摘桃子’,你怎么看待?   据传镇长你受人袭击,也正因为这样,周易作为嫌疑犯入狱。但现在,我看到你完好无损出现在这里,这里面是否存在着其他问题?你认为,周易入狱。有没有可能是被冤枉、乃至被陷害的?”   这时,这位新来的镇长也冷静了下来。   他看着这一群“簇拥”着他的镇民,看着这些群众脸上或幸灾乐祸或麻木无qing或愤恨厌恶,心中一阵慌乱之后。平静了下来,心中暗道了声:刁民!   随后看着面前这位年轻漂亮的记者,听着她口中不留qing面的问话,心中不满之余,又无可奈何。   如果是地方电视台。他完全可以拒绝采访。毕竟他是帮人办事,即便要背黑锅,也得完事后再背,也得背得有价值、有许诺好的利益,在此之前,有上头的大力支持,他基本上“无所畏惧”。   前段时间网上的热闹,让他着实心惊胆战了一阵。   如果事qing没完成,背了锅,那叫无能;如果事qing完成了。再背锅,那叫“忍辱负重”、叫“功勋”,无论是入狱、是离职又或是明降实降,几年后出来,借此“功劳”,不说再进一步,安稳富贵一生,也不难。   不过网络言论的“平息”,再一次让他看到这件事qing背后人的能量。同时,也让他更鼓足了劲去办好这件事。   与他想象中的一样。想要这块地的,绝不仅仅是一个湘南的长昌房地产公司这么简单。他一开始下的强征的公文,闹出事qing之后,很快。省-里面又补了一份征地公文,让本来不算合理合法的征地,变成了合理合法的事。   想到“合理合法”这几个字,这位新镇长突然觉得,,所做的一切。都是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都是为了让百姓过上更好的日子,都是正义、正当的。   他突然想不明白了:我为什么要跑?身正不怕影子斜嘛!   他心里这么想着,微弓的背,立得愈的直,整个人,气势散出来,连旁边民众的讨论声都为之一静。   “哎呀——刚才原来是记者同志要找我采访啊!我刚才想到了一点急事,急着走,没听到,抱歉——抱歉!”看着修整的面目上,那两撇八字胡依旧一翘一翘;两句抱歉说着,头一伸一缩的,活像一只大王八。   “你看,这街面上这么多人,我们站在这里,不是阻碍交通嘛!不如咱们换个地方?”   喻冉冉看着一群人站在路边上,不算宽的一条路,被人群堵了一半,确实不好。但她看眼前这人笑眯眯的样子,完全没有刚才的慌乱,似乎胸有成竹,总让她觉得有什么yin谋。   “就让我看看,你还有什么yin谋诡计!”她心里想着,正要答应下来。   先头那个拉住这位新镇长,撒泼打滚的瘦小女人,这时候,又说道:“到我店里去坐坐吧。我那里没人,清净。”   喻冉冉还没答话,那位镇长立刻接口道:“好!我跟这位记者同志,就去你那里坐坐,也视察视察民qing嘛。”   喻冉冉看着这位镇长前后的转变,心里还有疑惑,而这位镇长,已经大马金刀的在店堂里坐下了。   “这位记者同志,你有什么就问吧!我们朝廷官员,都是要接受群众监督的嘛!我看这里的群众对我这位新镇长、对我个人,或许有什么误会,正好通过记者同志,让大家都了解了解我们朝廷到底是不是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朝廷;我个人,到底是在为私利还是为群众利益服务。”   话说得很好,还很大气,没有以往喻冉冉见识过的那些人言语间的闪躲不实,但他那两撇一翘一翘的胡子,却愈的碍眼;前后态度的变化,更让人生疑。   她又将刚才的问话,重新述说了一遍。   “关于你的第一个问题,确实是我们政府部门的失误——没有尽快的将征地信息公开。我刚从医院出来不久,立马就会着手办理这件事。我希望所有群众都知道,我们朝廷部门,是不会惧怕群众监督并且愿意接受群众监督的。   至于征地补偿的事,开始我们以为是普通的农业耕地,都是按照耕地进行补偿的。这也是我们的失误,我们会尽快的协商解决。我在这里,以清山镇镇长的身份,告诉所有人,我们绝对不会让人民群众吃亏!”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站了起来,看着外面的群众,眼里满是真诚。或许,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这一刻说的话的真假。   外面的群众,有人依旧不屑,但有人被他已经越演技的“真诚”所打动,开始在心里怀疑,是不是确实有些误会在其中,或许这个镇长,并不是他们想的那样“官商勾结”“为己牟利”。   连这位镇长也没有想到,在这一刻,他已经成功的完成了从一个“朝廷办事员”到一个“真正的政客”的转变。   他看着面前的记者,语气愈的平缓而轻松,“记者同志,对于‘摘桃子’这样的说法,我是持否定态度的。”   “作为一个资产数十亿的房地产公司,不可能为了一个小小的葡萄园大动干戈;同时,作为一个房地产公司,除非要转行进入种植行业,否则谈不上‘摘桃子’这样的事。   况且,你说的那个房地产公司,据我所知,在我们平安县,投资巨亿。清山镇只能算其中一处。我想,应该谈不上所谓的‘摘桃子’吧。这样的‘桃子’,值得他们花费这样大的力气、花费这么多资金?”他说着话,已经有心qing来观赏,面前这位美女记者美丽的容貌与窈窕的身材了。   镇民听了这位镇长的话,都不由点了点头,似乎确实是这样的。不过,他们心里还是总有一处疑惑,总觉得有些不对的地方。   喻冉冉敏锐的觉了这位镇长言语的缺疏,心中冷笑一声,暗道:我还以为有什么底牌呢。没想到,真是无知是福!   她面se不变,言语依旧缓缓,说道:“据我所知,你口中‘小小的葡萄园’,在去年,单卖葡萄,盈利过两个亿!周易所酿制的葡萄酒,现在已经卖到法国,而且供不应求、有市无价!”   “两亿”“卖到法国”,这几个词句组成的话,不仅震傻了喻冉冉面前的这位镇长,更震傻了周围所有的群众。   不是没有人帮周易算过那些葡萄的价值,但没有人能想到、敢想到,葡萄种植竟然有如此大的利益!   盈利两个亿,这在这个小小的乡镇,几乎是不可想象!   将葡萄酒卖到法国,更是一件无法想象的事!   谁也没想到,一个山旮旯里的种植户,突然财了、突然盈利上亿了,突然的,就把东西卖到国外去了……   所有人的热议起来,一时间,将店堂里那位镇长难看的脸se、冷掉的心都淹没了下去。   这位镇长或许应该庆幸,因为这条消息,暂时没有人再理会他、没有人再“观赏”他的尴尬……   他现在唯一想做的事,就是逃离这个地方,逃入人群,离开这个是非之地。未完待续。    第六十章 郝镇长的后续   “据我所知,周易的葡萄园去年缴纳的税收,应该超过原来整个清山镇一年的税收收入。,”喻冉冉并没有半si半毫的顾忌面前这位姓郝的镇长的脸面,甚至将他的脸皮一点点的撕下来,在所有人面前,踩落。   “周易建立的洞天果业公司,单葡萄一项,盈利两个亿。根据我国土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补偿需按该征用土地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计算,也就是至少十二亿人民币!   那么,郝镇长,我想问问,朝廷给周易的土地补偿费,有多少?”她继续说道。   “据我调查,长昌房地产公司在平安-县的先期总投资,也就是十个亿。”喻冉冉又补充了一句。   “额……这个……这个……”郝镇长已经有些语无伦次了。他的八字胡不自觉的又颤了起来,而且幅度越来越大,如同一只蜗牛头上的软触角,在往前探路。   他对着镜头,时红时白的面se,着实让镇民看了一次精彩的川剧变脸。   “事qing不应该是这样的啊。”他心里想道。   那张扯起了的虎皮打破了,他又变成了那只老鼠。不过这一次,被堵在了这个店堂做成的笼子里,再也没地方跑。   “我知道。他们是按土地的面积进行补偿的!周易那块地,算一千亩,加上那片湖,总共算两千亩。每亩地,补偿五万元,每亩湖,补偿一万元,总共补偿款有六千万。”开始缠住郝镇长的那个稍显瘦削的女人说道。   所有人再一次议论纷纷。   还有一些曾受周易的引导。也承包土地种了葡萄的。一个个心里盘算开了:周易一千亩土地。超过十二亿。每亩地价值超过一百二十万。   他们的土地不跟周易比,打两个对折,算每亩三十万吧。那他们每人几十亩地,怎么也得几百上千万了吧!   想到脑中的一千万,再想想拿到手的百来万的补偿款,开始那一si还没种地就意外得钱的窃喜没有了,剩下的,只有暴跳如雷!   “良-民”。转眼就成了“暴-民”!   他们这些一开始没有闹腾的人,心思沉稳而保守。他们觉得地还没怎么种上,这百来万的补偿款就下来了,算是赚了个大便宜,根本就没想其他,只是在窃喜之余,随众人话头指摘指摘,若能得到更多的补偿款就更好了。   现在一看么,嚯——原来自己不仅仅没沾着便宜,还大大的吃了个亏。这还了得?若不是喻冉冉还在这里,摄像机镜头还对着郝镇长。眼前怕不又是一场暴乱!   郝镇长也看见了那一双双择人y噬的红眼珠子,只觉得头上那块还没好全的皮肉又开始隐隐作痛。   他心里恶狠狠的骂了句“刁民”,面上却不敢有其他神se,愈发的规矩了,更没有想逃的念头,只求喻冉冉这个女记者足够厉害,能将这群“刁民”镇住——他可不能“牺牲”在这个穷山沟沟里。   或许,这也就是陈金昌不顾吃相难看,也要马上将洞天这一片土地拿下来的原因。真要等这些乡民都种上葡萄、都赚了大钱了,利益驱使之下,在想要从这些人嘴里撕肉,几乎没有可能。现代社会,讲究安定平稳,谁也不敢想象,真要因为征地补偿款的问题,发生民变、发生暴动,会造成什么影响。   “六千万。”喻冉冉心里也为某些人的吃相之难看而震惊,“郝镇长,在你看来,你觉得这个土地补偿款合理吗?”   郝镇长被掀了虎皮,赤条条的暴露在阳光底下的肥胖身躯,没了遮掩,只能耍起了本已炉火纯青的太极拳,“我前面就说过,我们这方面的工作确实有一些失误。到底应该补偿多少的事qing,我们还需要研究调查才有结果。希望老百姓能相信我、相信朝廷。”   刚才被他忽悠一次的众人,此时一齐“呸”了一声,无数口唾沫落地。若非还有美女记者在场,这些唾沫,还不得全落到他郝镇长脸上。   郝镇长看着地上那些恶心的黏物,脸上的肉不由抽了抽。   “作为一个记者,在我看来,洞天葡萄园,洞天果业,算是一个极优质、极具潜力的企业。它很可能带动的一整条产业链的发展。而且,现在,这个企业,已经有了端倪。   作为一个镇长,郝镇长,从你的眼光来看,从外界引进一个可能不到十亿的项目和本地发展起来的一个极具潜力、资产数亿的企业,哪一个对于本镇经济的发展,更有带动作用?”   这位郝镇长肚子里已经不知道有多少粒“老鼠屎”在转动了。他本以为一个乡镇里的一个小小的还没发展起来的葡萄产业,能有多少资产?几千万,到头了罢!   谁想到,去年人家光种葡萄就产值上亿,还不算酿制出来的葡萄酒。据说那葡萄酒能卖到法国,也不知道是个什么玩意。   他此时也头痛起来,心里暗骂:虽然长昌地产根基深厚,但胃口也忒大了一些;大得连他现在都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怎么将吐出的话圆回来了。   他空降得突然,而他那位前任,他周围的那些人,也不知道出于什么样的心里,竟没有一个人,透点消息给他,都任由他乱搞一气。   郝镇长几乎可以看到,在朝廷电视台播出他采访画面的时候,引起的轰动;也可以料想到,他即将要面临的烂摊子。   他只能祈祷上头保佑,祈祷上头的能耐再大一点,大到能一手遮天,让这一次的采访画面无法顺利播出。   “嗯,这个,是这样的,不是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嘛。关于记者同志的这个问题,我们还需要具体的调查研究过才知道。”   “嘘——”所有人听到郝镇长的话,一齐发声道。   调查研究?早干嘛去了?现在发了文件,将土地强征了过去,才想起要调查研究这回事了。即便是再蠢的人,也看出了其中的问题……   ……   第二次采访,在“郝镇长”和所有镇民的配合之下,在喻冉冉满意的笑容之中,圆满结束了。   而郝镇长,在采访结束,逃离“现场”之后,立马打通了上头的电话,将朝廷电视台来采访的事qing告知;同时,也将长昌房地产公司胃口太大,补偿太少,可能出现其他变故的事qing说了上去。   其实他更想表达的是,不是本人能力不足,而是队友提供的资源太少啊!   几千万想要拿下人家产值几亿的葡萄园,如果没什么人知道,也就算了;现在事qing暴露出来,还要被记者在朝廷台播报出去——连他郝镇长想着都有点牙疼——你就算是条蟒蛇,咱们能不能不做“蛇吞象”这样的事?真不怕消化不良?   陈金昌也得到了郝镇长传出去的消息。   他想到朝廷台记者去采访,也不由一阵头疼。原以为十拿九稳的事qing,却一再的出现了变故,而且人qing花销得越来越大、手里出去的东西越来越多……   对方能来、敢来,显然就没想过要顾忌他身后那位。如果真让朝廷电视台将事qing播送出去,那又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变化。   他心里又转悠着那个葡萄园产值上亿的事。   他看着手上最新的关于周易和他的产业的资料,才突然发现,先前得到的那份资料,原来是前年的,那时候人家才百来亩葡萄地,几千万的补偿,也不算太离谱。   现在么——事qing曝光出来,没有几个亿,他想拿下那块,几乎没有可能。   幸好,陈金昌手里的钱不少。到了如今,钱多得,只能算一个数字了。   想到那块土地的灵秀神奇之处,他心里就想,即便再多付出点代价,也是值得的——能花钱解决的问题,能算问题么?   至于记者方面的问题……未完待续。。    一根烟的时间,聊聊……   说过不再说题外话,但还是觉得有必要说说、忍不住聊聊   聊聊关于本人本书以及更新的事。   前段时间一度准备太监,跟本书成绩无关。后来回来,也是牵挂、牵扯,一是付出不少,不希望就这样结束;二确实是觉得这样离开对不起某些朋友。   我看书有近十年了,从初三开始,到高考的晚上,再到大学,终于不满足于沉浸在别人的世界,走上了写文的不归路。   我是个散漫而心性不定的人,不喜欢约束。或许跟家庭环境有关,一直悠悠荡荡,一路也算顺风顺水,没有过压力,也没有过太大的动力。   当开始于娱乐的自我幻想,突然出现在众人眼底,出现在众多的或赞赏或谩骂中,一股沉重的压力扑面而来。   每天为了一个收藏的涨落而开心而失落;为了一个几毛几块钱的打赏,而欢欣鼓舞;为了书评区的一个赞赏而飘飘扬扬,也为了一句无意的谩骂吐槽而凭生烦恼,一度不敢去看书评——生怕看到不好的评价,生怕赞扬的下一句就是贬低。   当我每天想着更新,为完成一日日的“任务”而爬格子的时候,轻松愉快的日子也就一去不复返。   每天从早上起来,就会想起今天要更新几章、写多少字,然后从早上想到晚上,背负着一种压力、一种不得不写的执念,将它继续下去。   我不希望这样,这不是我想要的。但我又希望将这本书写下去,将这个故事写下去,给它一个圆满。   想了很久,终于决定作出一些改变。   不再准备每日的更新,不再为自己下任务。我希望将写书,还原到一件轻松愉快的事,一件休闲的事,就如同看小说一样。   关于以后的更新,如果有两更,会在晚上六点更新一章、晚上八点更新一章;如果一更,则定时发布在晚上八点左右;如果八点无更,当天无更;如果有三更,那就当做惊喜吧。   同样,从今天起,请书友不要再打赏,留着钱看其他小说吧!   如果觉得这书还不错,给个订阅,我就很高兴了;如果觉得不值得你浪费那几毛钱,那就去看盗版吧,我也不介意;如果你觉得看盗版都浪费时间,那就请删除它,以免污你耳目。   更新的事说到这里,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催更,谢谢。   看书的朋友,养肥吧!   请不要再期待每天的更新。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养肥吧,养肥吧,养肥吧。   最后的最后,说明一下本月的更新趋势:本月更新,二十五号之前,看情况更新,或少或无;二十五或者二十六七号之后,一直到月底,考研狗必须跪舔,必须无更。   为了安慰我承受不住压力的受伤的玻璃心,最近几天,请不要期待更新,我得缓缓。   好吧,以后请叫我:不断更不舒服斯基。   我知道,这一次,又得大掉收藏,又许多书友默默的失望点叉,又或许之后章节,订阅会变成个位数,但我做好了最坏的准备,想好了最好的对策——以后少看书评区,不传文就不登陆起点……   最后的最后的最后,一只默默流泪的狗,留下一个萧索的背影……   ps.我是多么的愚蠢,不死心的又看了一眼收藏,残破的心灵,再一次受到沉重的打击,即便是预料之中的事。 第六十一章 阻路   监狱里的生活,很平淡也很无聊除了饭菜简单一些,有摄像头照着不能随意去往空间之外,倒也没有其他什么不适。   周易向来是个随遇而安的人,即便到了监狱里,因为心中有底、有所凭恃,所以从未感到担忧不逸。   监狱里的疤脸,如果说开始是因为听说了周易事情后的某种佩服,以及有人招呼而照顾的周易的话,现在,就真的成了钦佩了。   他从来没有见过一个进了监狱,还这么悠闲无虑的。他看周易起而乐、卧而眠的样子,连他自己都差点以为不是在铁窗内的监狱里,而是在外面跟弟兄们逍遥耍乐。   “周易,有人看你了。”一个女警察进来说道。   按理说,看守所是不允许探监的。但规定还是要人来执行,不外乎人情,特别是周易这样的人,总有人来探望。   “听说是朝廷电视台的记者。”女警察小声的说道。她对周易这个回乡种地能创出一番事业的大学生,有同情也有好感。周易身上总有一种气质让人忍不住亲近。   喻冉冉已经做好了采访不到周易的打算,但她没想到,事情那么顺利,不过几天的流程走下来,就顺利放她进了看守所。   她看着装着玻璃防护的铁窗,看着铁窗里面门道走进来的那个囚衣青年,本来少许的担心都放了下来,笑着道:“周易,你还是那么细皮嫩肉的。比姐姐我活得都好!”   “听说监狱里有些很变态的事。周易,你的菊花还在吧。”喻冉冉嗤笑着道。   站在旁边的几个警察,因为朝廷记者的采访。本来严肃而紧张,突然被面前这个美女记者的口出惊言而吓得直裂嘴。   明明看着是个气质娴静的美女,怎么一出口,这画风就变了呢?   站在周易身旁的女警强忍着笑意,嘴角不断的抽搐着,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化,差点噗嗤出声。她倒没想到。周易竟然与这位朝廷台的记者这么熟。   周易看着铁窗外这个女人,心里头一暖,没有计较喻冉冉年岁比他小。却偏偏占着“姐姐”的便宜,只说道:“你怎么来了?难道大记者准备为我主持公道?”   “你还好意思说。在法国的时候,还说邀请我去你酒庄做客,我这才到清山镇呢。就发现酒庄都成别人家的了。我还想着。这个周易不会是个大骗子吧,难怪会被抓到监狱里来。”   周易却知道,自己跟她约好的时间,还在一月往后——是准备带她吃最新鲜的葡萄的。而喻冉冉提前过来,摆明是给他“撑场子”来了。   周易心中感激,虽不知道对方这次过来对于他的事情,能不能起到一些作用,但都双手合十。笑拜道:“大姐,小弟受到了应有的报应。现在全靠您大恩大德的伸手施救啦!”   喻冉冉还准备说些什么,旁边举着摄像机的小张又咳嗽起来。咳嗽病就好像传染了一样,连旁边的几个民警都跟着咳了起来。   喻冉冉狠狠的瞪了小张一样,终于说道:“好了,我们开始采访吧……”   ……   从周易家到清山镇再到平安县的公安局里,喻冉冉的工作都十分的顺利,似乎顺遂得过头了。   也似乎把她的好运都用光了。   这不,刚从看守所出来,发动了车,突然听见“砰!”的一声响,整个车身都歪了一歪。   “出什么事了?”喻大小姐问道。   小张连忙下车检查,看着蔫下去的车胎,无奈的说道:“车轮胎爆了。”   “这好好的,怎么就爆胎了呢?你还愣那里干嘛,赶紧叫人来修啊!”喻大小姐不耐烦的说道。   小张麻利的将车顶起,换了个备胎,将坏胎送到修车处,竟从车胎里拔出一根十公分长的大铁钉。   “这么大个铁钉,也不知道是怎么扎进去的!见鬼了!”小张捧着那根长铁钉,送到喻冉冉面前,说道。这么大一长根的铁钉扎到轮胎里,连修车的师傅都感觉不可思议。   两人好容易换好了车胎,继续上路。   这才行了不过十几里,行到一个岔路口,一辆黑色的越野车从另一边猛的窜了出来!   对方似乎也察觉不好,但车速太快,发觉的时候已经晚了,笛声如雷一样的乱鸣,方向盘猛转,整辆车来个“神龙摆尾”,两辆车侧面撞到了一起。   “哎呦——”无论是喻冉冉还是小张,都被这惊险的一幕吓失了魂,一下子愣住了,脑袋狠狠的撞到玻璃窗上,好几分钟都没回过神来。   没多久,黑色越野车上,下来几个醉醺醺的纹身大汉,嘴里骂骂咧咧,手里拿着锤子扳手,就往两人车上砸,“他妈-的,没看路啊!没看见哥几个在开车?!找死啊?!”   其中一个绿毛青年,更拉开了车门,拿着扳手就往车里砸去,从里到外,将摄像的仪器素材乃至车椅车玻璃都砸了个粉碎。   “杨哥,这里还有个美女。”那个绿毛砸完东西,看见刚刚回过神来的喻冉冉,愣了一愣,突然叫道。   “美女?”那位被绿毛称作杨哥的纹身大汉走了过来,看到喻冉冉,眼前一亮,“美女,跟哥哥玩玩?保证让你欲-仙-欲-死……”   “你们干什么?我跟你们说,不要过来,我们是朝廷电视台的记者。”小张瘦弱的身体,挥舞着一根铝棒,色厉内荏的说道。   “嗬——兄弟这是准备玩英雄救美?给我下来吧!”大汉面上一拧,两臂一伸,抓住小张,用力一拉——小张直接飞了出去,真真正正的扑街了一回,趴在路面上咿呀咿呀的乱叫,半天也没有爬起来。   喻冉冉这时候已经冷静了下来。她看着小张的扑街样,只感觉面子都被丢光了。   她回想着整个采访过程,觉得实在太顺利了;而在平安县城的时候,刚发动车,就被近十公分的长铁钉扎入车胎,很不正常;此时再看眼前这一幕,以她的聪明,哪里还不知道对方都等在这里呢!   虽然她年纪还轻,在朝廷台也不过几年,但父母都是这一行业的,很多事情,耳濡目染之下,里面的弯弯道道都了解得很清楚。   既然想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她心中便定了下来,知道自己的身份,能让对方有些顾忌——未必敢真把她怎么样。   她双手抱胸,强自镇定,冷然说道:“我知道你们是什么人派来的,而且我刚才已经报警了。你们现在还有五分钟的时间。”   喻冉冉冷气全开,完完全全的女王范,将几个浑身痞气的青年汉子震在当地,将他们浑身的酒气都震散了。   “哈哈——误会、都是误会。”当头的一人愣了愣,犹豫了一下,脸上的狞笑突然变成干笑,讪道。   他们也是收钱办事,但听到对方是朝廷台的记者,心里就骂咧开了,只是还想着将戏演到底,企图蒙混过关。只要不伤人,到时候,大不了再往牢子里待上几个月,出来不又是一条好汉?   现在自己这些人的来意被对方知道,而且该做的已经做完了,再闹下去,就不好收场了。   大汉一把捞起躺倒在地上的小张,在他身上拍了拍,似乎准备将他身上的灰尘拍下来,结果巴掌太重,拍得小张直咧咧。   “兄弟,咱们不打不相识,以后你过来,我做东,请你吃酒。”   大汉手一松,小张又软绵绵的往下躺。他又再一次将小张扶起,对旁边绿毛吼道:“他妈的,没点眼色,不知道过来扶扶!”   绿毛连忙走过去,将小张扶到砸烂的车里。他将车内座椅上的玻璃碎渣都扫走,扶着小张坐倒。   “还不上车,你准备‘回去蹲厕所’啊!”大汉看到绿毛磨磨蹭蹭,又吼道。   绿毛连忙跑回去,上了那辆黑色的越野车。   “美女,我们也是拿钱办事。您就大人不记小人过……我们后会无期!”大汉脸上横肉一抖,方向盘一转,扭曲的车身,灵活一转,如一条游鱼一样,消失在路面上。   小张躺在座椅上哼哧了半天,这才舒缓过来,看着喻冉冉,拜服道:“您以后就是我大姐头了!以后您叫我拉屎,我绝不撒尿!”   “恶不恶心你!难道以前不是我罩着你?”   “姐,你说,这警察怎么还没来啊。热死人啦!”小张看着明晃晃的日头,再看看碎窗的车,说道。   “来个屁,我咋呼他们的!”喻冉冉没好气的说道。她一口气呼出,整个人也瘫坐在座椅上,“你去,打个电话,叫人来接我们。”   “打哪里的电话?”小张疑惑道。   “报警啊!都快被人撞死了,姑奶奶我这一口气怎么也要出出!”喻冉冉恨恨的说道。   ————   感冒了,发烧,多耽搁了几天。   以后断更是常事,莫期望,不失望。   每次发出一章,总担心写得好还是坏,希望人给点建议,又怕自己写崩了。不管怎么样,写下去吧。 第六十二章 谎言   某社交网络公众平台上,一个称为“洞天葡萄酒保卫团”的账号红了。   也因此,让全世界无数人对这种被称为“东方魔水”“来自外星球的魔-咒”“东方巫咒”的东西有了模糊的映像。   东方已经沉沦了太久,现如今,是西方文明昌盛的世界。   随着东方的那一层层神秘的面纱被揭开,东方文明愈发赤lo的暴露的世界的眼皮底下,从神秘敬畏到鄙夷掠夺再到真实的认知,这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   绝大多数西方人,即便嘴上说着喜欢华夏文化,但内心里面,难道没有一si的鄙夷与不屑?东方,向来是积弱之地。   “来自华夏的葡萄酒,我只喝过一瓶名叫zhangy,20美元,很贵,但真的难喝,还不如1美元的a   某廉价葡萄酒品牌。”一位美利坚的网友说道。   “我听说那里的人都喝白se的酒,是真的吗?”   “不,那里的人,都喝酒精——!!!”   “我只知道,-in-a!”一位来自意特利的发出嘲笑的声音。   “⑨,华夏的葡萄酒?作为一个葡萄酒界人士,我不得不对此感到遗憾——东方有葡萄酒吗?有葡萄酒文化吗?他们除了喝雪碧,还知道什么?”   “不,我听说过这种葡萄酒。她在法兰西各类葡萄酒杂志上已经被吹嘘成圣水了。”   “疯狂的东方人,他们收买了整个法国葡萄酒界吗?”   ……   无论如何,关注。已经开始了;目光。也开始汇聚。无论是好是坏。   无数人的眼球,或许是饭后的消遣,也被这种来自东方的红酒植入了一si的好奇心。甚至有的娱乐节目、八卦报纸,也开始拿着“洞天葡萄酒”开始调侃。   在海外的华人,莫名其妙的,突然就发现周围的朋友,用调侃的语气,问出一个类似的奇怪的问题:你知道洞天葡萄酒吗?   “‘冬天’葡萄酒?”无数海外华人遭受调侃之后。好奇心驱使之下,纷纷去网络上查找,想找出“‘冬天’葡萄酒”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他们看着洞天葡萄酒的资料,看着那个由法兰西人组建起来的多国洞天葡萄酒保卫团,已经不知道该信还是该疑。   见识过各种不公的人,并不为利益驱使下的黑暗而感到愤怒,因为在国外待久了以后,他们发现,yin影在哪里都有,但他们仍然会痛惜。   无数海外的学子。没有深刻理解到社会深处的人,都为华夏之商业之政治之黑暗而愤怒而失望。特别是在西方媒体的渲染与调侃下,这种笑话更为刺眼。   不管是因为洞天葡萄园被“摘桃子”一事生出如何感慨的人,都不禁为洞天葡萄酒这种来自故乡而突然闻名整个世界的事物而感到好奇。   有人不信,或许他们早已经丧失了信心:难道又是哪个丧心病狂的人花钱cao作?他们已经被动的接受了太多的国人的“聪明”与“愚蠢”,已经逐渐麻木而冷淡。   有人好奇,洞天葡萄酒究竟是什么?她怎么在法兰西出名的?难道真的有那么好喝?到底是多美妙的葡萄酒让这么多法兰西人趋之若鹜?甚至不惜为葡萄园的“沦陷”而组建“远征团”。   更多人好奇。   但洞天的葡萄酒,几乎已经销售一空。   本来应该借此打响葡萄酒名声的汉姆几人,因为周易的入狱,因为洞天葡萄园的意外“沦陷”,而不得不前往华夏,为他们的合作者尽最大的努力。   但总有一些人,愿意将一些让人钦羡的东西展示出来,希望将自己的快乐与满足与一些人分享。   克鲁幸运的在网上拍卖到一瓶洞天葡萄酒。   他是葡萄酒的爱好者。   当然,这一次,他将这瓶来自东方的葡萄酒拍卖下来,绝非仅仅是出于对葡萄酒的爱好——他不相信,在东方那个缺乏葡萄酒文化的地方、缺乏真正成熟的葡萄酒市场的地方,能产生一种真正能与世界顶级葡萄酒媲美的红酒。   他要戳穿这个拙劣的谎言。   为此,他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同时,请来几个同好者,并为所有人,在社交网络上直播。   人们对于洞天葡萄酒的好奇,往克鲁的直播间倾泻而来。   克鲁看着瞬间攀升至百万关注度的直播间,心里一松,将提前准备好的拿了出来,心想:终于可以不破产了。   想到破产,他又看着旁边那瓶未开封的葡萄酒,不禁咬牙切齿。他为自己的一时冲动而后悔,更为这些东方人与恶心的法兰西人的yin谋炒作而痛恨。   今天,他就要将一切事实公布出来!   “狗屎,你他妈的狗屎,快的喝喝那瓶东方的葡萄酒吧,我已经迫不及待的想知道她是多么的恶心了!”   “十万美金,华夏人的屎好喝吗!”十万美金洞天葡萄酒的网上拍卖价。   “虚高的价格,很快她就会原形毕露。”   “哦——我不是来看你给s   葡萄酒的。我现在立刻想知道,那瓶东方的葡萄酒都多么的cao蛋。”   “她的美妙会让你们闭嘴!!!”这或许是一位品尝过洞天葡萄酒的爱好者,见到这么多的污蔑,不由自主的说出了一句公道话。可惜他的力量太小,很快淹没的数据海中。   克鲁给s   葡萄酒打完,看着   i近八百万的观看人数,心道:八千美金到手了。   他知道,自己再这样“不务正业”下去,不仅屏幕要爆炸,连他身边的两个朋友都会受不了。   “好了,到此结束。”克鲁说道,“知道我克鲁的人都知道,我是一个葡萄酒爱好者。但今天,有一群伪善的东方人,说他们酿制出了一种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红酒,被一群更加卑劣的法兰西狗屎,给捧上了天。   今天,我克鲁,花费十万美金,购买了这瓶市面上已经无法买到的来自东方的葡萄酒,就是想要戳穿这个恶劣的谎言,为整个葡萄酒界清扫一片垃圾。”   他看着左边那个男人,介绍道:“这位是我的朋友,或许有人不认识他,但喜欢上葡萄酒论坛“chee   s”的人,都应该知道‘酒里的憨豆’。不错,就是他!”   等他看向右边那个女人的时候,金发的女人脸上、   白se的皮肤下梨涡涌现,清绿的眸子,如一泓秋水一样可人,淡淡一笑,激起无数人的qing绪。   “美人鱼——美人鱼——”无数弹幕在屏幕上涌现,各se字体将整个屏幕都覆盖了。   “没错,今天非常幸运的遇到了这位来自chee   s的‘美人鱼’。她愿意陪我一同品鉴这瓶来自东方的葡萄酒。”克鲁看着身边这个西式的古典美人,眼里涌动着莫名的qing绪,又不敢靠近,但嘴里的话语,终于变得“绅士”了一些。   “美人鱼”是网络上一位社交美人,但她从不上电视节目,也推拒了很多希望她出演电影的导演的邀约,只是以照片和极具韵律的文字在网络上出名。   克鲁终于在万众瞩目中,打开了那瓶来自东方的葡萄酒。   即便有多么的不屑,但所有人都对这一瓶酒充满了期待与好奇。   克鲁也是如此。   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好吧,或许是我想多了。”克鲁也不禁为自己深呼吸的样子感到好笑,“这并不是一瓶来自顶级酒庄的美酒,而是来自东方那个葡萄酒荒漠的荒谬,我们不能有太多的期待,就如同我现在只能闻到那一sisi寡淡的香味一样。”   其实香味并不是寡淡的,但确实的淡,而克鲁为了迎合心中的那si猜疑,将酒描述成了寡淡。   没有人注意到,称作“美人鱼”的美女,在酒瓶被揭开的那一瞬间,在闻到酒香的那一瞬间,心中的忐忑与期待都变成了一种现实的惊喜,脸上难得的涌现一种奇异的淡淡的潮红,那是一种于她而言久违的深刻的气息。   ————   有一段时间没写了,今天晚点。   祝大家元旦快乐!   稍后还有一章!未完待续。 第六十三章 品尝   一般来说,葡萄酒的果香越浓郁自然越好,就像桂花、就像栀子花,香飘十里,让所有人沉浸、沉醉。∈↗,   几乎没有人见过这样一种如兰似麝的清香葡萄酒。   在傲慢与偏见之下,这样有悖于传统观念的香、异于寻常的香,即便还算好闻,但依旧被贬得一文不值。   “或许我不应该对它有太多的期待。”即便如此,克鲁还是带着少许失望道,“如此平淡的果香,远不及她的身价。”克鲁又闻了一鼻的香气。   “酒里的憨豆”是一个长胡子的大肚中年人,带着一些沉稳的成熟气息。他的原名叫汉森,是一位品酒师。   他的偏见远没有克鲁那么强烈。   汉森轻轻的闻了一鼻香气,品味了良久,才睁开眼睛评价道:“确实是很淡的香气。”   “不过我必须要更正一些,并不是‘寡淡’。我不能将这个词用在她身上。   这确实是一种有别于传统的葡萄酒浓郁果香的淡香,但就如同花里面有浓香的花、也有淡香的花,而我面前的这瓶葡萄酒,更像是来自中国的一种兰花的香,淡而清郁,久淡而弥香。”汉森说完,看着满屏的疑问与质疑,解释道:“我这不是做广告——我不是法兰西人——我只是说几句公道话。”   他同时,也是对着身边的克鲁解释。   “好吧,或许我闻的并不仔细。”克鲁略带轻佻的怂了怂肩道。   “当然,我相信,我的朋友‘憨豆’并不是法兰西人。我需要再闻闻。”克鲁轻笑着打消了自己的尴尬。   他眼睛瞟了瞟似乎闭上了眼睛。好似睡美人的“美人鱼”小姐。装作不经意的说道:“我们的‘美人鱼’小姐好像睡着了。”   克鲁看着面色微红。愈发动人的美人,忍不住借着说话的机会多看上几眼——只有这时候明目张胆的观赏身边这位美人的韵致才不显得唐突——“嘿!爱丽丝,你还在吗?”   “哦——抱歉,你说什么?”爱丽丝如梦初醒的说道。睁眼间的慵懒的风情,让克鲁不由一怔。那一双明媚而泓绿色彩的眼睛,似乎包涵了天地间的一切的美与柔情,什么明星、什么肉-欲,在这一刻。都消灭的克鲁的心里。   不仅克鲁,连所有观看视频的人,都不由为这个比照片上美人还有美丽的神秘女人而发愣。   她似乎不应该出现在这里,出现在这个简陋的品酒直播上——就像一位女王坐到地摊边吃夜宵一样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她吸引了。   “哦——哦——我是说——”克鲁愣愣的看着爱丽丝,说道,“你太美丽了。”   “感谢你的赞扬。”爱丽丝笑道,“你知道的,我对红酒十分感兴趣。   所以,在我听说你邀请我来品尝这瓶来自神秘东方的葡萄酒的时候,我几乎没有犹豫。就接受了你的邀请,即便是以一种我不那么喜欢的方式。   但是。我想我来对了。   我从来没有闻到过这样一种特别的香味的葡萄酒,就好像——郁金香。她让我想起了我的母亲,想起的我的国家和我的童年的一切。   我喜欢这种味道,或许她并不是那么的浓郁,但就如同郁金香一样,让人沉迷、沉醉。”   “见你这么久,从来没有这样盛赞过一样东西。或许我刚才确实太过武断的评价这瓶酒了,或许她真的有她的价值。我不应该带着偏见来看她。”克鲁在爱丽丝评价之后,终于对自己的判断产生了严重的怀疑。   “郁金香——你是荷兰人吗?”在这一句话里,克鲁暴露了他对于身边这位美人的陌生与足够的好奇。   “是的,我是来自郁金香的国度。”美人淡淡的笑着,一如那金黄色的郁金香绽放。   “那你一定是一个贵族小姐。我在你身上看到了一段古老的历史的沉淀,就像美酒,愈发的沉香。”克鲁沉醉道。   屏幕前的观众,看着克鲁几要肆无忌惮的表现,都快疯了,骂声如潮而来。原本的品酒会,似乎在这位美人面前,失去了色彩,失去的原本的意义。   “克鲁,我不得不提醒你一下——即便你身旁这位女士有多么的美丽,但我们现在还是在品鉴这瓶来自东方的美酒。”汉森不满的提醒道。   “如果你再这样下去,我不敢保证你能不能活到明天。”他看着几乎覆盖掉屏幕上的不满,说道。   “就如同这位女士说的一样,郁金香的味道——她提醒了我。”汉森看着屏幕,继续说道,“郁金香正在绽放,香气也释放了出来。随着香味的沉淀,香气愈发的浓郁了起来,并不是让人萎靡的烈香,而是一种淡雅清郁的香气。   你们当然闻不到这种香气,但我现在的感受,你们可以看到——看看我身边的这位美人。”   酒香在这个时候,彻底的在这个狭小的空间释放了出来。   清新的香气,如同那春风里的微寒,将人惊醒。   克鲁也从对身旁美人的唐突的赞美与沉醉中清醒,转眼又遁入这种香味制造的幻象中,但脑袋却愈发的清醒。   或许这不是香味带来的幻。   酒的香,只是让人清醒,将人脑袋中最深处的深刻的记忆挖掘出来,然后将其催化、酝酿,就如同酒本身的酿造一样。   于是,光是这久违的香气,在这密闭的狭小空间里,就织造出一种不一样的梦。   “我已经开始犹豫,是不是应该去品尝这瓶酒。”汉森带着犹豫说道。   “我也在犹豫。”克鲁也说道,“我收回我前面的所有的话——只是闻着这种酒香味,就是一种美妙的体验。或许在我心里未必值那十万美金,但已经让我没有遗憾了。”   克鲁说完,看着瞪眼的汉森,苦笑的解释道:“你知道的,十万美金,几乎是我的全部家产了。我可没有你那么富有,也没有你那样的赚钱的本事。”   “或许你们不知道我们为什么犹豫。”汉森解释道,“这是一种不愿意打破美好的不确定感。就如同一盘无比精致的菜肴,光看着,就是一种无与伦比的享受,这个时候,你会犹豫,到底要不要吃她。”   “这种香味,就是菜肴的精致;而我更希望带着一种美好的想象去看她,而不是品尝那可能让我失望的味道。   我几乎不敢去尝试、不敢相信还有比这种香味更美好的味觉体验——至少我的人生中,是没有的……”    第六十四章 抵达   令人惊讶的是,爱丽丝是第一个品尝的。∷∷,   作为一个女性,美丽而典雅的女性,在她身上,似乎更有一种打破某些东西的勇气。或许也正是因为这种勇气,才让她显得特别而迷人。   亮红鲜艳如血的酒液轻轻倒入口中,带来微醺的酒香,如同爱丽丝精致的脸蛋上、白皙的皮肤上,那微微晕开的酒窝,酒窝微醺的红。   残存的酒液,不自抑的自嘴角溢出,被涎液变化的香氛,愈发的醉人。   没有人能知道爱丽丝此刻的感受。   一切都安静了下来,如同那个镜头里的美人一样,安静了下来,无论是镜头里的还是镜头前的,都为沉静的美人、都为这酒醉微霞的美人而着迷。   无需再有任何言语。   或许,很快,每一个谈论到洞天葡萄酒的人,在还未品酒的那一刻,首先想起的,便是屏幕里的那个女人。   没有比这更好的广告以及对洞天葡萄酒的品鉴与形容了。   ……   当法兰西外的西方媒体再一次谈论到葡萄酒的时候,虽然还带着些许的轻佻,但少了很多的讽刺与质疑,更多是对于葡萄酒之外的、对于东方华夏的商业与政治制度的审视。   而“洞天葡萄酒保卫团”的社交账号,也愈发的红火——超过千万人次关注。   “我们已经到达了‘洞天’。”社交平台上,安德鲁对着镜头说道。   镜头缓缓的移动,将整个清山镇周围婉约清秀的山景照了进去。   世界上。每一个地方的景色都是独特的。   西方的世界。更显得平坦而畅阔;即便是山。也显得粗犷一些,就如同绝大多数的西方人一样。   而东方,特别是华夏的南方的山里面,将温柔侬软发挥到了极致,是人的秀色,更是山的清秀。   视频里的山水,正好飘着细雨和淡雾,将如画的山景。愈发的让人迷醉。那清新自然的雨雾,更让人沉醉。   穿过瑰丽的“天门洞”,洞天的灵秀,一览无余,着实让人心动。   “精灵之地!”无数西方人感叹。   “这样多雨的地方,怎么能培育出好的酿酒葡萄酒?!真是太不可思议了!”有人疑惑之余,感叹道。   “不可思议吗?”安德鲁似乎看懂了视频前众人的疑惑,“我也觉得不可思议,甚至在周第一次说,他在这样多雨的地方。种植了酿酒葡萄酒的时候,我感到多么的荒谬。甚至以为他在说笑。   不过事实已经摆在面前了。我相信所有品尝过洞天葡萄酒的人,对于这样柔美的山间的酝酿,都不会产生丝毫的质疑。”   “是的,我确定,只有这样的地方,才能产生那样柔美雅致的‘美人’。”旁边一个戴着帽子、穿着制服纹身的“洞天葡萄酒保卫团”的团员说道。   “我喜欢这里,喜欢‘洞天葡萄酒’。”那个临时随母亲加入的、棕色头发的小男孩,用稚嫩的口气说道。   作为一个孩子,他无法用更多的语言来描述这里的好。但每呼吸一口口气,感受这些淡淡雨丝下的清润的灵爽之气,小男孩就感觉到无比的舒适,就像在妈妈的怀里一样。   但又有些不同。   他在妈妈的怀里,舒适而温暖;而在孩子的敏锐的感知下,这里的好,除了同样的舒适,更多的是让人去清醒、安静而充满无穷的活力。   一开始吵吵闹闹的“保卫团”成员,也逐渐安静下来。   清山镇的乡民、洞天的乡众,都看着这一群几百个用各式语言文字打着标语、纹着纹身的外国人,感到好奇。   也有人认识曾在这里待过不少时候的安德鲁,一一上来招呼、询问。   也有聪明的人,在知道安德鲁是周易的朋友之后,在看到这一群“来势汹汹”的老外之后,似乎出现了了然之色。   他们是知道周易跟一些老外有来往的,更在喻冉冉的广而告之之后,知道周易的葡萄酒已经卖到了国外。但没想到,周易的这些外国朋友,竟然打着标语旗帜,为周易鸣嚷不平。   乡民看着这群“不怀好意”的老外,几乎想到了即将要发生的事,心里不由暗暗叫好、打气。   他们已经在想着,有了这群外来的和尚之后,那些奸商、那些官僚将会是怎样的震动与烦恼。   经历过喻冉冉的搅局与逼迫,无论是收了好处、得到了承诺的郝镇长,还是陈金昌,都觉得,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必须更加快速的“快刀斩乱麻”,待将事情落定,将“生米煮成熟饭”,到时候再谈补偿的事情,无非就是赔多赔少的问题了。   这样的办法,作为一个地产起家的人物,实在太会用了。   在喻冉冉离开清山镇的第二天,陈金昌就调来几十台大型机械,准备开进洞天去拆迁、去尽快的施工修建。   他早已问过身旁的那位风水相师,又找工程师研究过,在得知炸开洞天门前的那个溶洞,并不会对洞天山境的整体环境,造成太多的影响之后,炸药也开始准备。   未免再生枝节,陈金昌已经不能再等下去了。   他的动作快,却没想到,一群老外来得更快。   正当工程队准备安装炸药包将溶洞炸弹的时候,正当无数施工机械运送到洞天瀑布底下的时候,刚吃过饭的“洞天葡萄酒保卫团”的老外团队们,一个个像打了鸡血似的,堵在路口。   “你们不能这么做!这是违法的!难道华夏就没有法律了吗?就没有人权了吗?私人的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无数的、来自世界各国的葡萄酒爱好者,被梦幻般的葡萄酒的滋味聚集在一起,叽里咕噜的喊着口号。安德鲁用他那稍显蹩脚的中文与人交流着。而他早通过朋友请来的华夏律师,也试图用法律维护雇主的权利。   整个工程队,几十个人,看着面前汹汹涌涌的几百老外、看着那些面色不善的乡人,顿时傻眼了。   他们是正轨的工程队,可是不黑-社会,更不是那些拆迁找来的地痞流氓混混——被这些在这个乡野荒僻之地、寻常难得一见的几百个老外一堵,立马手足无措了。   ————   今晚还有一章,稍待。    第六十五章 转机   “李总,这工程我做不下去了,你还是找别人吧!”施工队的工头是本县的,对于这些狗皮倒灶的事情本来就不以为然,特别在听说有央视记者来采访的时候,更是打起了退堂鼓,只是怯于人情,不得不过来。↗,   现在看着面前一列列排开的几百个大声抗议的老外,即便对于时事政治不怎么敏感的工头,也知道事情已经发展到了难以收拾的地步。   稍稍知晓这次动土施工之下的黑色交易的工头,可不想把自己给搭进去。   “老陈,怎么回事。难道还有人闹事?”话筒传来李总急切的声音,“我不是说了,有什么事直接找郝镇长吗?他是地主,有什么问题都会帮你解决……行了,还是我跟他说吧。”   “喂——喂?”陈姓的工头还准备再说什么,却被电话里传来的忙音打断。他再打过去,准备说明情况的时候,却发现电话怎么也打不通了。   “他妈的,这群刁民!”郝镇长心里暗骂着。他听闻了消息,急匆匆的带着一帮协警赶过来——还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听说有人在闹事。   “这……这是怎么回事?”   郝镇长看着挤涌涌的几百张外国面孔,看着这些用着不明语言发音的老外,打着标语旗帜义愤填膺——他心里一突,强烈的不妙涌上心头。   “保卫洞天葡萄酒庄园!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就在这个时候,一句蹩脚的带着严重异样发音的口号钻入郝镇长的耳朵。   所有老外,都用那更加怪异的含糊不清的口音。跟着当头的那个外国青年。大声的喊着。连周围的部分乡民。也跟着喊了起来。   “我的妈呀——这些洋鬼子,怎么都跑到这里来了?”   “听说是周易的朋友……外国朋友……”   “朋友?他妈的有这么多朋友?!”郝镇长都快被折磨得歇斯底里,但他仍然不敢高声说话,生怕引起注意,只是低沉嘶哑着嗓子,“开始是那些刁民、后面又来了个记者,现在来外国人都组团跑过来——我操他mlg   ,虽然知道事情不好办。没想到根本就是个蚂蜂窝让我来捅啊!这是要我死啊!”   作为一个具有政治敏感度的政-治人物,自然知道,这么多外国人跑到这么一个小小的乡镇抗议意味着什么——更何况他办的事本来就上不得台面。   “镇长——我们的镇长在这里。”不知谁妙目发现了郝镇长的身影,连忙大叫出声。   随着在这一声喊,随着那个指头一指点,无数纹身挂饰的老外胸毛毛一片的激涌过去。   郝镇长看着现场无数激愤的围过来的老外,脑袋一痛,心里一紧,干脆脆的,一头栽倒在地。   “镇长?郝镇长?!”周围人又人叫嚷、又是掐人中。还有人拨打120急救电话。而适时“晕”过去的郝镇长,听着周围噪杂中夹杂的各种让人头疼的外语。更是将眼睛闭得紧了。   任何干涉外国人的问题,都干系到外交事件,必然引来上层的注目。   而他做的所有事情,都是见不得光的,即便某些人能在一省一地一手遮天,但当天被捅破、阳光普照的时候,依旧灼热的太阳不许一丝黑暗流行,所有的蛇虫鼠蚁都迅速的往败叶烂泥里钻下去。   郝镇长“恰到好处”的晕了过去。   并非是害怕外国人、也非是“崇洋媚外”,到底是外来的和尚好念经。   就如同一盘棋,下到棋子摆满棋盘的时候,已是死局。在这局棋里面,整个华夏大地,都摆在棋局之上;而这些外国人,便是一股棋局之外的力量,即便微弱,但却有着想象不到的作用,能迅速的将规整的一切打破、打乱,将固有的秩序紊乱,也引起一些不以为意的目光的注视。   一切都摆到了台面上,一些见不得人的东西——一些毒虫恶兽眯着眼睛,终于一步三回头的退去……   平安-县城,摄像机被砸碎、存储卡被搜走的喻冉冉两人,颓唐的躺倒在宾馆的床上。   “冉姐,你说我们怎么办啊,也不知道警察能不能将存盘拿回来。”道。他如同一只被抽去了筋的虾,全身上下,再没一丝的力道。   “蛇鼠一窝,能有什么用?”喻冉冉没好气的骂了声。   “那我们报警干嘛?”   “傻了吧你!”喻冉冉狠狠的在小张的头上拍了一下,“不报警,谁送我们回来?”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喻冉冉白了他一眼,“明天,明天回去,重新做一次采访……”   就在这个时候,房间的门,被敲响了。   两人对视了一眼,小张就如同一只受惊的兔子,从床上一蹦起来,从猫眼镜里朝外往去。   “什么人?”   “不知道,感觉像是流氓混混。你看看?”   喻冉冉从猫眼里往外看去,正瞧见房间外的三个人,浑身上下,没有半点正经人的气息,一身地摊上买来的乱搭、斜系的扣子、半袒露的胸口,都让她皱眉。   特别是当头一人,肥硕的脸上,如兔子一样龇出的大板牙特别的显眼,不如兔子的温驯,反而显得有几分择人而噬的狰狞。   稍让她安心的是,对方似乎并没有带什么凶器。   “咚!咚!咚!”敲门声又响了起来。   “里面不会没人吧。”   “怎么会没人?刚看着他们进来的……”大板牙说道。   就在这时,门打开了。   “你们有什么事吗?”喻冉冉并不觉得这些人会把她怎么样。   毕竟,连摄像机都被砸碎了、存储盘也被拿走了,还能怎么样?如果要做些什么的话,也等不到现在。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她还是将放在背后的手握紧了电击器,将拇指摁在开关上;而小张,则随时准备打电话报警。   当头的一人,看着面带警惕的男女,带黄的大板牙张开,吐出唾沫,用带着普通话的方言问道:“你们就是采访过周易的朝廷电视台的记者?”   “对!我们就是朝廷电视台的记者。你们不要乱来啊……”小张被喻冉冉挡在身后,无比张惶,引得喻冉冉眼皮子又是一翻,觉得他太丢她脸了。   “你不用这么害怕,我又不打你。”板牙青年脸上纹路渐深,露出半分不怎么好看的笑意,说道,“我是周易的同学,小学同学。”   “你有什么事?”喻冉冉并没有因此而放松警惕,不动声色的问道。   “这个,是你们的吧。”板牙从口袋里摸出几张存储盘,“你看看,有没有坏。”   “我们的存盘?!”小张一看见那几张存盘,顿时大喜着从后面冒出来,双手接过,看了又看,“没有坏、没有坏!真是太好了,太感谢了,这下不用重新回去采访了。”小张欢天喜地的嚷着,原本的警惕都丢到了爪哇国里,看到喻冉冉眼皮直跳。   “我们这些同学,也就周易还有个样子……”大板牙不知道想说些什么,在这一刻,整个人都回到了某个时候,回忆一些、怀念一些,又向往着什么“想得而不可得”的,转瞬又回复了那份略显狰狞难看的面目,似乎方才的一切都没有出现过……   如果你将某些人当做了你梦的一部分,那你就会无限的希望他好、想象着他的好,似乎那样,你的梦,才算完整、完美。   而周易,在某种情况下,就成了大板牙的一个破碎的梦。   他希望这个梦继续美好下去。这是一种期盼、寄望。   在这一刻,还年轻的却被社会磨砺得狰狞和疲惫的心,再一次的出现了一丝的清爽之气,似乎真的就回到了那个青葱年代。   “他妈的,看你妈啊看,走啦!”大板牙看着一直望着喻冉冉流口水的两位小弟,将两人踹醒了,拖着就走……    第六十六章 出狱   随着“洞天葡萄保卫团”的到来,随着整个国际社会的持续关注,“炸弹从外面炸开”,“盖子”,再也捂不住。¥℉,   况且,作为一个小到极小规模的葡萄酒庄,作为一个回乡创业不到几年、能做出将产品销售到国外、引来无数外国人忠诚的的华夏企业,这未必就完全是一桩丑闻。   丑恶是有的,但能否从丑恶中看到一些新鲜的东西?是不是能在丑闻中,让所有人看到朝廷的公正、是否能从这其中看到华夏的崛起、看到华夏大学生的另一种风貌与另一种创业形式?   今年,本来就是政界新领导人上台的时候,正当“三把火”的关键时刻,是不是正好可以拿某些人开刀?   这是上层所考虑的。   而民众看到的,是迅速火热起来的话题,如同偌大一颗流星从天际降落,带着无与伦比的光耀将整个夜空耀遍,直接空降到热点新闻第一条。   #八国联军再一次造访华夏#   无数不明其事的网友纷纷惊奇,点开查看具体内容。   “洞天葡萄酒?都卖到法国去了?这么牛!”   “桃子是这么好摘的?烫到手了吧!”   “我是湘南人,自从前几年‘洞天葡萄’出现在市场上以后,我们全家就成了它的忠实簇拥。虽然它略有点贵,但更让我深恶痛绝的是限量销售——排半天队,也就能买到十来斤……   关于‘洞天葡萄庄园’被强占的事件,我一直在关注。不得不说。在华夏。某些人真的很厉害:关于事件在网上的讨论。被封禁了;有人在步行街游行,被抓进去了;听说连那个大学生都被关牢子去……   好吧,华夏,真是让人难以看到希望。   也幸亏还有这些外国人。”   “楼上最后一句亮了。”   “改变不是一时的事情好吧。至少现在的华夏,已经足够的开放了,但我们肯定还要更加的开放、民主与公平。”   “五毛美分都出来了,工资粪青在哪里?”   ……   不仅仅是华夏的记者,连国外的记者也纷纷涌进来观注事件的发展。   他们并不关心某个企业某个人的事情。他们关心的是华夏的丑闻,就如同朝廷台总是播放世界其他国家的“不稳定”一样。   有一位美国记者,更是直接向华夏外交发言人发问道:“相对于一些‘大事’,我更关注华夏的人权与民主问题。   关于‘洞天葡萄酒庄园土地被强占’一事,在美国也引起了很大的关注。据我所知,来自世界各国的抗议者团队,被华夏网民称之为‘八国联军再一次造访华夏’——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华夏人对于各国抗议者组成的团队的恐惧与抵触?   关于这次事件,我对华夏的民主与人权问题表示极大的担忧。”   莫敬声作为华夏面对世界的舌头,对于华夏引起各国舆论关注的事件自然有所了解。他对于美利坚人的问话。并没有感到太多的惊讶,“就如同美利坚人总是调侃你们的总统奥巴熊一样。所谓的‘八国联军’,也只是一次调侃。   如果‘八国联军’都是这样的,那我仅代表我个人,对他们表示热烈欢迎。我想,这不仅证明了华夏的进一步开放,也证明了华夏产品在全世界的影响力与吸引力。感谢您对于华夏的关心与关注。”   就在无数关于“洞天葡萄酒庄园”的轰轰烈烈讨论的关头,朝廷台,民声栏目,关于“洞天葡萄酒庄园”的整个事件推出了一档专题节目,吸引了所有目光。   本安卧在医院的郝镇长,在看过栏目关于他的采访之后,双眼圆睁、瞳孔涣散,彻底的瘫倒在了病床上。   于此同时,周妈也火了——所有人在谈论她的淡定与修养,在谈论,是否这样优秀的母亲,才能教育出这样同样优秀的孩子。   没有人能否认周易的“优秀”,即便他还处在看守所。   这是周妈所没想到的。   周易也火了,不同于在“天天向上”节目上打酱油的火,这一次是在全国观众面前,让所有人见识到一个“努力、勤奋、刻苦、具有创造性、敢打敢拼”的优秀大学生形象而火了。   周易那些熟或者并不熟悉的同学或老师,在这一刻,看着周易穿着囚服,在屏幕上侃侃而谈的形象,即便深处狱中,却没有半点颓丧,反而淡然处之的形象,突然觉得整个世界都被颠覆。   当然,绝大多数人觉得世界被颠覆,更多是因为电视里暴露出来的周易的身价——即便周易仍旧身陷囹吾。   自己还在为了房子车子苦苦打拼,而当年的那个小子,却因为种地,已经成为了亿万富翁,甚至将影响力散播到了国外——这个世界是何等的不公、是何等的让人绝望?!   脑子里疯狂着,但某位当程序猿同志,却指着电视屏幕上那个微笑的人影,看着身旁的同事,轻飘飘的说道:“看见没有,这个是我同学。以前坐我后面,成绩倒数第一的那个。”   “真的假的……”   “当然是真的。前两年听说他回去种田去了,可没想到突然就变得这么厉害。我都在想,是不是辞了职,跟我那同学去干。”程序猿同志看着同事仍旧怀疑的目光,硬声道:“怎么?不信?听说他那里的葡萄不错,等有机会,我让他给我寄个几箱过来,你们就知道了。”   ……   当然,所有的这些,都与周易没有多大的关系,唯一让他欢喜的是,他终于出狱了!   周易走出牢房,拥抱着外面自由的阳光与空气,深深的吸了一口,突然感觉阳光是那么的明媚、世界是多么的美好!连着带着汽车尾气的空气,也变得熟悉和亲切起来。   “周易!这里!”   周易抬眼闻声望去,眼见着父母亲人、兄弟姐妹都在那边招手,说不出的欢快。   不知谁点燃的爆竹,一声声的巨响,将所有的邪崇都扫没;炸上天的红色纸带,扬得整个天地都充满了喜庆!   “爸~妈~”周易与周爸周妈轻轻的相拥,突然的,本来平静的心绪就波澜沸腾;莫名的,一向淡静的周易,就觉得一股热流涌向眼眶,被他强忍着没有流露出来。   入狱的时候没有什么感觉;在看守所也没觉得什么;但现在,看着这么多迎来的亲人朋友——这么大一个人,再一次感受着父母的怀抱,感受着亲人的温暖,突然就有了一种无法言语的情绪涌荡……   “周易!”又一声略带怪异的熟悉的声音传来。   周易转头看去——不知何时,在街角一处,出现了十来个个老外。叫唤的那人,正是他熟悉的安德鲁。   周易已经知道这些外国朋友为他所做的一些。   “安德鲁,我的朋友,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周易与他“狠狠”的拥抱了一下。   “哦~周,你的力量可真大!我快要窒息了。”安德鲁感觉被什么东西捆住了一样、被用力的挤压着身躯——明明高大的骨架与躯体,却被一个略显矮小的东方人抱得难受。   “虽然我知道你很激动,但你完全不需要这么热情,只需要多给我们几瓶红酒庆祝就行了。”   “他们是?”周易看着安德鲁身后的十来个老外,疑惑道。   “这都是我们‘洞天葡萄酒保卫团’的代表。”安德鲁介绍道,“你的事情,他们也出了一份力,你可要好好的感谢他们。嗯,用葡萄酒就行——他们都是被你的葡萄酒吸引过来的,你可没有这么大的魅力。”   “当然,我从不亏待朋友。”周易高兴的与其他人招呼着。   ————   一段时间没写,脑袋里面一团浆糊,有时候写着写着,就困顿了。   嗯,最近无事——多写写,会好的。   我不忍去看还有多少订阅,但,感谢你们……   这章远远超过两千字,所以,我的唠叨,是不算价钱的。    第六十七章 归来见山   “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两岸猿声啼不尽,轻舟已过万重山。”   李白的诗,今日诵来,仍旧是好。   从县城到清山镇,最舒适的交通方式,绝非在弯曲的山道间晕荡,而是在青山之间,在环带的绿水中荡漾。   周易坐在简陋的船上,脚放在绿波白浪的水中,身子随着水浪的起伏而涌荡,说不尽的舒适。   在这个时候,周易怎么也想不明白那些晕船的人,是怎么一回事。   “明明很舒适啊,怎么会晕船呢?”   午饭过后,太阳下得特别的快,没多久,就已经落到了山的那头,只留下一片斜斜的影子,照得树影斑驳,洒下半片荫凉。   山的弄影,也在这个时候不断的放大;但碧青的山体,依旧婉约在霞光万丈里。   周易做不出李白的诗,走得也不是李白当年那条水路;而船底下,碧波平畅的漾开,远没有“一日还”的湍急暗涌,但其中蕴含的畅快心思,却是一样的。   周易来县城不多,乃至为数不多的几次,都是坐车出行的,对于周围的山境,悠闲的心态下,有足够的好奇与观赏之心。   但水拥着船而下,也不知过了多久,待霞光都开始慢慢的收拢的时候,略显狭窄的河面陡然一阔——一畅平湖,静静而开。   船行于其上,蓦然的,将整片平镜打碎,将整片山水境界破开,直如照片中的风景幻灭,露出尘世的风采,让人不由惋惜。   倒是在远些地方的一个小山岛上。一群鸟儿飞来荡去,在水面上荡起一圈涟漪,鸣叫中的欢跃,似在欢迎来客。   这片山水已经沉静了太久,没有外人来了。   讲究效率的现代社会,很少再有人耗费几倍的时间。就为追求一个平缓的境界、追求未知的风景。   也是周爸,在某一次,偶然间听说周易说过下次去县城要坐船的话,才安排了这次的行程。   山水之间的鸟群,确实是欢迎周易的。   这并不是他仅仅酝酿于胸中的臆想。   你看,那飞起来的,五色羽彩的,不是有些熟悉吗?   没多久,几只飞去的鸟儿。又带着更庞大的一群各种类的鸟飞了过来。当头的一只,正是当日周易从洞庭湖边带回来的、被他取名作“白玉”的那只鹭鸟。   她早已经长得大了,比排在她后头的一对丹顶鹤夫妻还要大。   张开的双翅,几达数米,在空中矫健宛转、肆意舞蹈。每一丝的空气,都是她的伙伴,她就是空中的王后,长声清戾。响彻群山。   周易看着这群鸟儿来的方向,心中略略知道。大抵这里已经离洞天不远了。   不过行程还远,因为人不能像鸟儿一样直接从空中飞过去,得绕,绕过数十里的山水。   白玉的每一根羽毛都晶莹得如同最美的白玉薄雕,在微霞的光照下,流转出无限的光华。   她带着群鸟。在周易的头顶慢慢的绕着、尽情的欢唱,真的是欢迎周易的回来!   除了周易乘坐的小船,后面还跟着一只略大的船,载着其他的朋友、载着那几十个老外代表们。   所有人都拿起来手机、拿起了摄像机,想要将这一幕最美的画面拍摄下来。留下一个美好的想念。   这样神奇的美景,或许以后再看不到了。   所有人都安静着,看着被群鸟簇拥在中间的那个人,心里无尽的羡慕——要是我,该有多好。   没有人不愿意跟这些自然的精灵亲近。   山水镜湖在这一片鸟声的缠绵中,进一步的展开。   这真是一片山水的奇迹,连周易都没见过的山水奇景。   平阔的湖面,不知有多大,几乎将这片大地都笼罩,只有周易这样敏锐的目光,才能照现群山的痕迹。   但并不是说没有山。   或者说岛更合适些。   碧阔的湖面上,千山万岛耸峙,如一颗颗镶嵌在碧镜上的宝石。   他们就安稳的、灵秀的被群水簇拥着、蕴养着,从未想过离开这片滋养的水域。   周易感觉很奇怪。   这里离清山镇也不远了,但为什么,在清山镇生活了十几年的他,从不知道这个地方,从没有见过这样的景色?   连一点映像都没有!   在他心里,似乎整个清山镇周围,都没有这么大的一片湖啊!   “爸,这是哪里?不会走错地方了吧,我们清山镇周围,哪里有这么大一片湖?”周易将心中的疑惑吐露。   “你啊,我在这地方生活了这么多年,怎么会走错地方?”周爸笑道,“你在清山镇待得也不久——小学读完就出去了,周围地方,稍微远一点的,你去过哪里?就算是县城,也是这两年才去过几次。”   “不可能啊。就算我没去过,这么大一片湖在这里,我怎么可能听都没听过?”   “你怎么没听过?!芙蓉山,知不知道?面前就是了。”周爸说道。   “芙蓉山?我倒听过。 八 零 电 子 书 w w w . t x t 8 0 . c o m 不过这跟眼前这片湖有什么关系?”周易奇怪道。   “你以为芙蓉山真是说一座山啊!”周爸一巴掌落下,如同小时候一样,准备拍在周易的脑袋上,但不知为什么,最后落到了周易的肩膀上。   他解释道:“芙蓉山,说的可不是一座山,而是包括这片湖在内的所有山岛。”   “那跟芙蓉有什么关系?”周易新奇之余,依旧疑惑。   “当然有关系。据说,整片芙蓉山区,就是由天上掉下来的一朵芙蓉花所化。而这里的水,就是那朵芙蓉花上滴落下来的露珠。”周爸似乎在回想着什么——那或许是祖辈的传说。   “那也太扯了吧。怎么就想到芙蓉花上面去了?为什么不是桂花、栀子花?”周易感觉这所谓的传说,完全就是空穴来风,没有半点可以值得讨论的。   周爸似乎明白周易心中的疑惑,或者他以前也有过这样的疑惑,于是解释道:“我听你爷爷说,如果站在我们平安-县最高的那座山上,往下看,就能看见,这片湖上面所有的山岛,一起组成了一朵芙蓉花的形状。”    第六十八章 回家   从看守所一进一出,几日的沉淀,让周易的心思愈发的澄澈。∈♀,他开始还有周围的狱友玩玩纸牌,后来事件的影响愈发的大,他被单独的关押在一处,干脆独自盘坐,闭目冥思,整个人愈发的空明毓尽,而往日糊涂所做,一一略过心头,愈发的不着意于外物。   虽然如此,但每当见到眼前这样美好的山水的时候,仍然不自觉的心潮起伏。   因为空间这样神奇的物事的存在,他接触了许多的道家佛典,更喜欢在文字间寻幽探秘,想探寻这世界的隐秘、探寻一些同类之人。   可除了当然在藏地遇到的那个倏忽而逝的老喇嘛,至今为止,即便他每年抽出一些时间去道佛胜地,也未遇到一二异人。   即便读尽道佛经义,即便心中愈发的淡泊淡定,却还是学不会四大皆空、弄不明清净忘我。   总还是会有心潮不平的时候,在品到美文、在尝到美味,更在看到眼前变幻之美景,亲近自然的时候,心也就随着着潮水涌荡。   并不是烦恼的不定,而是如身体在荡漾中的舒展一样的舒适——他享受这种涌荡,这让某些在他身上发生的“超人”的变幻之后,还让他觉得自己跟别的人没有其他两样。   身边的人,总在一日日的老去。   即便有空间灵水在,但周易细腻的思感,依旧能感受到父母亲人生命的流逝。   而他自己呢?   似乎已经超出了一般生灵的变化,随着那个神秘世界的进化而变化着,蓬勃的生命力。几乎看不到尽头……   周易的思绪。随着沉到水那面、山那边的太阳一样。沉落下去……船,也就靠岸了。   弃船上车,快到清山镇的时候,一轮巨大的莹亮的圆轮,在镇子的那一头升了起来;在那条狭窄的、笔直的街道的另一头,在楼层耸立的狭缝间,升了起来,畅显天际的寥廓。   车驶进小镇。   小镇的街道两旁。如同谁家办喜事一样的,耸立起无数的庆红色拱门。   周易习惯性的往拱门的“门帘”上看去——   “二伯周大军,二伯母周宁氏,欢迎周易回家!”   “姐夫钱良,姐姐王群,欢迎周易回家!”   “四叔周大虎,四婶吴桂生,欢迎周易回家!”   ……   无数的条幅挂在拱门的上头,亲人朋友,乃至平常不那么熟悉的乡亲。都站在街道两旁,看着他们的“孩子”回来。看着他“沉冤昭雪”,看着他顺利的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虽然它远没有人们想象中的重要。   这是正义的胜利、这是周易的顺利,也是所有乡民的胜利,还带着所有乡民的期盼与希冀……   从小就被教育着,“男儿流汗不流泪”的周易,一直引“流泪”为羞耻的周易,此时,不知为何,激荡的热流从胸口猛冲到眼眶,冲了出来,被决堤的泪水带了出来。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流出了眼泪,只当感觉到面颊湿润的时候,只当手触及到湿润的时候,他才知道,泪水,真的是从他的眼眶里流出来的。   一直以来得过且过的周易,一直小富即安、如同驴一样被拉着走的周易,在这一刻,终于真正的从内心里想要做些什么。   以往,他总想过做着做那,但这种想象中,仅是一种薄薄的愿望,总被他找各种理由拖沓过去,几乎从未有实现,但现在,他真正的从内心里下定决心要做些什么。   不是为了某个人,而是为了这片生他养他的土地,为了这片乡人,为了这一片乡情。   人,或许是难以控制的;但这份情,总是真的。   离大年还有很久,但整个清山镇,就如同过年了一样,到处张灯结彩、拱着彩门、挂着横幅,而爆竹,也在周易走进镇子的时候响彻!   “嗵!嗵!嗵!”   数声大响,数个亮点从地面上升了起来,升到了月亮之畔,眼看去势已尽,突兀的,就炸裂开来,十色五光,是火树银花的幻彩;噼啪的响声,是紫色的菊花再一次的绽开……   街道的中间,几百个外国人挥舞着彩旗,用着很难听懂的外语,激动的叫喊着,欢迎周易的回来,也在庆祝所有人的胜利,庆祝这次聚会的圆满。   小镇的两边,高高的梧桐树耸立,将这片天地遮蔽。   梧桐树下,彩灯张结,又是另一片天地。   无数的美味佳肴,从洞天运出的食材,通过镇上最好的十几位大厨与无数帮工的烹制,一样样的摆放到了桌上。   镇民们都落座了。   一位老人,站在大道中央,中气十足的、用他洪亮的声音,用乡土方言、带着古老的韵律,大声朗诵着连周易也听不懂的话。   所有人都没说话,看着这个老人将一长篇诵完,而后颤抖着身子,佝偻着身躯,将手上印满了文字的黄纸烧尽。   黄纸堆上,大火熊熊而起,周易在父母的示意下,抬脚跨过。   就在这时候,一阵清风吹冷,几只未烧尽的纸色随着风飘荡起来;越来越多黄纸飘荡起来,飘到了所有的饭桌上,比五色的灯光更为耀眼的、慢慢的燃尽,将灰烬落满了菜肴。   老外们看着好好的菜色,被纸烬糊满,都露出惊愕可惜之色。   他们也知道,正在进行的很可能是一项东方的古老的活动,但看静默的气氛,便没有人开口说话,脸上表情亦无。   “妈,你看,纸都飞起来了。”团队里唯一的一个可爱的道。   “嘘——宝贝儿,不要说话……”女人捂住小男孩的嘴,生怕犯了什么忌讳。   “呜——”男孩被母亲捂住嘴,看着母亲稍显紧张的样子,嘴巴动了动,没有再说话,只是瞪大着晶莹透亮的眼睛,好奇的看着那些飞起来的、散发着晕黄光色的纸张。   他不知看到了什么,终于还是耐不住自己的心思,轻声的拉了拉女人的衣角,轻声说道:“妈,我好像看到人了……每张纸下面都有一个人在动……他们在吃饭……”男孩低声的呢喃着,也不知道是好奇还是害怕。   ————   今天早更试试,晚上还有一章。    第六十九章 酒香   祷文结束,静默的气氛,立时被掀翻,热火朝天起来。∑,   烟花早已在绽放,但街道两旁的人群,不分国籍的,一起举杯欢庆这个难得的时刻。   这个时候,已经与周易没有太大关系了,每个人都在享受着酒宴的盛行。   那些西方人,看着传统的中式菜肴,满脸的好奇与傻瞪。   不像层次分明的、简约的西餐,中餐略显得精致而凌乱,如同毕加索的画,红的、黑的、白的、绿的各种颜色夹杂在一起——甚至很多当地人,都难分辨某种菜色的原料。   但不妨碍他们品尝。   这些外国人也一样。   饥饿的他们,先争抢着,将一只蒸好的整鸡夹进碗里——当然,绝大多数西方人都不会用筷子,用手撕,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很快,连本来使用筷子的老外也加入了手抓的大餐里。   肚子略略填饱了一些,他们开始将手伸向那些看不出本来模样的奇怪菜肴里。   汉姆看着摆在面前的一盘黑红色料理,大鼻子嗅了嗅,自顾的点了点,夹了一点红色的圈圈放入嘴里——软软硬硬的,似乎带着一些牛肉的香味,感觉还不错……   正当他感觉到不错的时候,一股如同火烧火燎的炽热灼痛感从整个口腔蔓延开来,沿着食道一路蔓延下去。   “水——水——谁他妈的给我一杯水!”   没有人注意到这个臃肿的西方人的窘态。最终,汉姆忍痛将桌面上的那杯赤红色葡萄酒倒入口中,这才感觉好了一些。   “汉姆,你的状态似乎不怎么样。”安德鲁带着笑意,看过来。   “你为什么不提醒我。这是印度来的魔鬼椒吗?”   “提醒你什么?”安德鲁好整以暇的夹起一大块牛肉辣椒,合着米饭。咽了下去。   “你……你……”汉姆赤红的眼睛瞪圆了,显得惊骇至极,“你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你是说辣吗?”安德鲁面色微红的喝了一口红酒,“当然有点,但你需要习惯。   你看看这里,除了极少的几个菜。哪个菜里面没有辣椒呢?相信我,这个地方的人,是我见过的最嗜辣的。”   “我的天啊!这简直是地狱——巫师的杰作!难道你也被他们同化了?”汉姆看着安德鲁一口接一口的带着辣椒下咽,惊讶说道。   “这是一个过程。你开始,可以吃一些很少辣椒的菜,不怎么辣的菜——不要直接吃辣椒,你会感觉除了身体发热,其他都还不错。   嗯,这个时候。你得准备一些纸巾备用。”安德鲁说道,“我研究过,在华夏的南方,空气湿度很大,会对人体产生一些不好的影响。这里的人们,需要用辣椒来排除身体里面一些不好的东西。”   “不好的东西?毒吗?”汉姆目无表情的望向那些红的、黑的、绿的、白得,那些绝大多数没见过的菜料,说道。   “我并不是说菜里面有毒。而是说,太湿润的空气会对人产生一些不好的影响。辣椒可以将这些影响消除。嗯。这也是华夏人的说法。”安德鲁解释道。   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像汉姆一样惧怕辣椒的灼烈,很多西方的大汉,即便辣得眼泪鼻涕全都出来了、辣得满头大汗,还一个劲的往嘴里塞各种没有吃过的美食——好似他们要将这一辈子吃回来。   就在所有人吃得热火朝天的时候,周易不知从哪里推着四个巨大的酒坛子出来了。   空间里酿制出来的美酒,他准备适时的与这些亲人朋友们分享。   有些东西。没必要一味的藏着掖着。这是周易在这一段时间里产生的一些不同的想法。   “噢——这是什么?!”安德鲁高大的身体摇摆了过来。   “酒。我珍藏的酒。”周易笑着说道。   “你珍藏的酒?红酒?”安德鲁眼睛一亮,“比你的‘洞天葡萄酒’还好的酒。”   “当然,这可是我的珍藏。”   “让我来尝尝。”   “等一下。”周易双手在一个暗红色的酒坛上一拍,一声沉闷的鼓响,盘紧的酒盖立时就被拍松开。周易手稍稍用力一揭,霎时间,白色的酒雾冲天而起,一股孕育的太久太久的果香,如同沉睡千年的莲子,破土而出,长出了藕臂、舒展了叶片,开出了一朵惊世奇葩!   在灯火的辉耀下,在清风微送中,酒雾缓缓的散开,逸散出去,带着酒香,几乎把整个镇子笼罩,如丝如缕的勾引着那些不知猫在哪里的人物与生灵,走出了家门。   幻如一场美梦,就在这烟火肆意之下,在这酒雾之中绽开。   首先被浓厚的酒雾包裹的安德鲁,如同一辈子都没睡过觉似的,在吸入酒雾的那一刹那,什么想法都没有了,什么思绪都停止了,只剩下万斤重的眼皮如同落下的帘幕——带着笑意,沉沉入睡。   没人知道他梦到了什么,或许他自己也不知道,但这注定是他这辈子最美好的一次睡眠。   就在酒香逸散的时候,一辆黑色的小车,载着一位西方的女士,驶入了小镇。   “希望我没有来晚。”艾娜手指交错在膝盖上。   “美丽的女士,什么时候都不会晚的。”艾娜的身旁,依旧是那个花花公子约翰森说道。   他还想用那如簧巧舌说些什么,陡然间,打开的车窗,夜风吹拂进来,带着天上烟花的味道与月光的色彩,却怎么也遮掩不住其中的一股淡淡的香味。   是果香,也是酒香——似乎酝酿了千万年的、来自太古的一种奇异的香味,勾魂夺魄。   约翰森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觉得整个身体都轻飘飘的,似乎要飘到月亮上去,与上面的女神共舞。   她是那么的让人迷醉,但并不至让人沉迷得产生幻觉,并不是那种挤压出身体潜在力量的制幻药品,而是一种清醒的、正如清风拂面般得、如在母亲怀里温暖着的,一切美好的源头。   那绝不是某些**的滥觞,而是来自生灵躯体内最原始的呼唤。   “你闻到了吗?好像……是一种美酒?跟‘洞天葡萄酒’有些相似,但更加的美好。我已经无法想象……”约翰森沉醉在这逸散开去的酒雾里,淡淡的徜徉。   没有人回答他的话,艾娜呼吸着,也没有说话。    第七十章 酒香2   一阵又一阵凉风吹来,终于将两人吹醒。…,   不知什么时候,他们已经下了车。徒步的往前走,望着那天上盛开的花朵、望着那轮异乡的明月。   就在这个时候,又有一种不同的气味徘徊而至。   抖落的梧桐叶下,一个个毛茸茸的小球在招摇。两人踏在松软的叶上,鼻息之间,出现的,不再是万古的奇香,而是沉厚了千万年的呐喊。   作为一个西方人,他们竟在灵魂的深处,看见了无数东方人的耕作,看到了满身油汗之后的金黄,看到了那满天满地金黄之中的无限呐喊,欢庆的呐喊、喜悦的呐喊,古老民族的丰收的舞蹈在眼前展现。   “我闻到了稻谷的香味,稻谷在阳光下成熟的香味。”艾娜淡淡的说道,“我发誓,我以前虽然见过水稻,但没有近距离的问过这样的气息。”   “你也看到了?”约翰森早已不复以往的轻佻,低声说道。   没有答话,但两人都知道了回答。   就在又一朵烟花展开的时候,就在噼啪的响声将淹没的冷花再一次带入视野的时候,硝烟的气息再一次沉降下来,被晚风送走。   同时送来的,还有万古长风之中的那一碧竹海。   “我听说过,在华夏,有一种古老的酒,叫竹叶青。”艾娜望着天空,也不知道又看着什么,说道。   “我知道,一定是那位周新出的酒,华夏的酒。   这样的美酒。必定是要扬名世界的。可是。为什么我之前从来没有听说过呢?”太多的震撼之后,约翰森已经能从某种气氛中退出来,苏醒过来,他带着疑惑的说道。   “好的东西,必然不会太多。”   这个时候,两人已经看到了街尾那长长的筵席,看到了本该热火朝天的人,在某种奇妙的气氛下。神奇的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深深的呼吸着,目光往一处汇聚而去。   这个时候,周易已经打开了第四个酒坛。   这坛酒是深沉的酱黑色,连周易也忘了他在里面放了些什么,只记得放了很多很多种的果子在里面,还有一些其他的没有什么副作用的常见草药,比如天麻、甘草之类的。   酒盖打开,并没有一丝一毫的酒香溢出,黑沉沉的,透亮的将整个人照出来。更照得昏黄灯光下的那双双眼睛明亮。   幸好,虽然没有酒香。倒也没有其他异味。   周易舀起一碗酒浆,用舌头舔了舔。   酱黑色的酒液,显得浓稠,竟粘稠成琥珀一样明澈的果冻爽,比果冻还有软和几分,入到口里面,就化开了去,如同龟苓膏一样,只在嘴里留下不注意都感受不到的、极淡极淡的味道,与那浓黑的色泽、果冻状的凝稠完全的没有半点的相称。   淡淡的味道,随着酒酿的化开而化开,经久不去,越来越浓、越来越厚,随之而起的,是同样越来越厚重的酒味,从嘴里融化、在胃里融合,在整个身体里面爆发出来,即便周易这样强横到非人的身躯,也不由一阵摇晃,面色红了一红。   就在这个时候,约翰森走了进去,看着周易手里舀出来的透明状的玄黑色浆液,好奇的伸出手指,蘸了一蘸,往嘴里伸去。   这时,周易脸上酡红未去,还来不及反应,约翰森便已将一团果冻状的物质蘸在手上、放入嘴中,“什么东西?我尝尝。”他嘴上还说道。   化开的浆液,很快迷醉了他的全身,比全身麻醉的麻药效果还要好,几乎没有什么犹豫的,约翰森就躺倒在了汉姆的身边。   “周,这是怎么回事?”艾娜担心的看着躺倒在路旁的两人,说道。幸亏两人脸上的笑容、酡红与沉厚而有规律的呼吸,让她感受到生命的力量,而没有往不会的方面猜想。   “没事,只是酒液太浓厚,醉倒了。”   “醉倒?天啊,那是酒精吗?不对,即便是酒精,也不可能让人这么快醉倒。”艾娜说着话,鼻子好奇的往前凑了凑。   此时,浓厚的酒雾早已经散开,自留下一双双注目而来的眼睛。   “我无法跟你解释。或许你可以理解为,这些酒里面有一些特殊的物质,发挥出比酒更加大的效果,或者说,将酒的效用放大了千百倍。当然,我可以肯定,这绝对是无害的。就像醉酒一样,他们睡一觉起来就好了。”周易解释道。   “周易,这是什么酒啊!能不能喝?我看这两个老外怎么就躺下了,不会出事吧。”周阳闻着酒气,已经迫不及待的走了过来。   诸如周爸这样的大酒鬼,也一个个围了上来,看着那几坛酒,远比先前看着几个火辣的西方女人更加的火热。   “这个红色的是葡萄酒,黄色的是米酒,绿色的难道是竹叶青?怎么酿的?还真有点竹子的香味,看着也要得。这个黑色透明的是什么?也是酒?怎么没点酒气?”周爸围着几个酒坛子,用他那丰富的酒场知识与那“酒糟”鼻子,努力的辨认着酒的种类。   周妈也走上前来凑热闹。   “这酒味道还蛮好闻。周易,我看你平常不做什么正事,不会都去酿酒去了吧。”对于周易的整日“无所事事”,周妈最有发言权——她可不会被周易的某些话所迷惑——自己的孩子自己清楚——绝大多数时候,“偷懒、躲闲、好享受”绝对有他一份;苦累的事,却是犯不着的。   “你们姓周的啊,都是些酒鬼。你爷爷是醉死的;你爸是恨不得喝不死;你倒好,酒不像你爸那么喝了,倒是酿起酒来了。”周妈嘴上说得不好听,但面上倒是带着略显自豪的笑意。谁都知道,她说这些,绝非埋怨或是责怪。   “我儿子孝敬老子,你有什么好说的?”周爸听到周妈又拿他喝酒说事,顿时板上了脸,“我好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喝醉过了。”周爸似乎还略带着点委屈。   “是啊,喝了你儿子酿的酒,你哪里还喝得下别的酒?上次别人拿来一瓶茅台,你喝了一口就不下嘴了……”周妈斜着眼睛看了周爸一眼,但脸上却依旧带着掩饰不住的笑意,又对周易说道:“闻闻,倒还蛮香。先弄点给我尝尝。”   ————   知道的,都知道我是个“玻璃心”的家伙,夸赞是压力、批评是打击,所以书评区还有其他啥的我暂时不看啦,多写点东西才是正道——无论写得怎么样。   前两天瞄了一眼,没注意到名字的某人,貌似给了两次大赏,吓得我赶紧把头缩了回去——承受不住啊。    第七十一章 品酒   “诶——我儿子给我酿的酒,你一个女人家喝什么?”周爸看到周妈要第一个尝自己孩子新酿的酒,立马不高兴了。△,   “女人怎么了?谁规定女人不能喝酒了?今天这第一口酒,我喝定了!儿子,给妈打一碗!”   周易看着这夫妻俩吵闹,一贯的不说话。毕竟父母么,你到底帮谁呢?   他默不作声的在一个碗里面舀了些澄黄的酒液,又加了大半碗水,这才递到两人面前。   “周易,这酒你加水做什么?”周爸疑惑道。   “这酒太浓了,要兑点水才行。”周易说道。   “是吗?”周爸接过一碗黄澄澄的酒液,带着稻米的花色,慢慢的咪入嘴里,一股浓浓的醇香,顿时在嘴里化开,丝毫没有因为加水的缘故而少上半分滋味。   以前周易拿回家里的,虽然也是空间里的好东西,但多是果酒。他第一次拿出酿制的黄米酒来——这种醇香的酒酿,比之略酸的果酒,更要对周爸的胃口,喝得他直点头。   周妈也小口的抿了一口酒。   她更喜欢喝果酒一些,略带点酸味的果香,更合她的口味。但周易酿制的这黄米酒,酒味微淡、味道醇和,带着一丝丝的甜味,即便是周妈喝来,也不觉厌烦——没有她想象中的那样浓烈的酒气、那样炽烈割喉的口感。   酒液的味道,并不光只醇和而已。   在入口的醇和过后,团团的厚黄色酒酿,在胃口之中怦然炸裂——微凉的酒性。一时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暖融融、热乎乎的。似有无数只小老鼠在人体中窜动。毛茸茸的,如给人按摩一样,让人舒舒坦坦、昏昏然而欲睡。   周家父母品酒的当口,又有无数馋人拿着酒碗,一个个排队过来,不多时候,一条几十米长的队伍就拉了起来。   “周,我来帮你。”汉姆不知道从哪里弄了个大勺子。站在旁边,跟着舀起了酒。当然,第一碗,是舀给他自己的。或许,这就是他来帮忙的最重要的原因。   “周,你这样的酒,还有吗?可以给我们共同的公司销售吗?相信我,我一定会卖出更高的价格,不,她们应该成为世界最顶级人物追逐的佳品。”汉姆喝了一大碗酒。一边舀着酒水,一边跟周易说道。   “汉姆。我理解你的想法。但你要知道,好的东西从来就是稀少的。如果你要喝,那作为朋友,过段时间我可以送你一瓶我的珍藏佳酿。但如果是去售卖,恐怕没有那么多。   你要知道,现在这一大坛酒,几乎是我所有的存货了。”周易半真半假的说道。   “我的天啊!周,你这是在跟我开玩笑吗?或许我们应该停下手中的动作。如果你把这几坛酒给我去运作,我至少可以给你带来十亿美金甚至要更多——远远超过十亿美金的价值。”汉姆说着话,手顿了一顿。   “不,汉姆,你要知道,对于我来说,钱够用就行。我不善于用钱去掌控什么,所以,再多的钱,对我来说,也是没有用处的。”周易摇了摇头。   “好吧,上帝会惩罚你的,相信我!”汉姆看着周易,语气沉重的说道。   “华夏有华夏的神仙。上帝要过来,还得先跟华夏的神仙商讨一下。”周易笑着摇头道。   汉姆看着一个个接过酒碗的乡民,喜笑颜开的满脸享受的吮吸着酒液的乡民们,不禁摇头叹气,“周,或许你应该考虑一下,让你面前这些排着队的人来做决定。   我想,如果他们知道,今晚上他们喝掉的这些酒,价值超过十亿美金,他们全都会疯掉!可惜我不会说中文,不然我一定说出这个消息,让这些欢乐的家伙清醒一下。”   “伙计,你知道,有些东西,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喝酒、欢庆,是一件快乐的事;而金钱,有时候会把事情弄糟。”周易无奈的看着身旁这个身材臃肿的家伙说道,“或许我们应该聊聊别的。”   “周,我也来帮你!”艾娜不知道从哪里也拿了个提勺过来,准备帮着舀酒。当然,她首先,是给自己舀上一碗喝上。   空间里酿制的葡萄酒,滋味自然是不同的。艾娜一口淌在嘴里,任由酒液沿着喉口淌下,那浓郁的香味、那清新的果味,那超出了自然的精灵毓秀从圆融的酒液中爆发,让她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整个脑袋都是空的,只剩下飘荡荡的魂灵,在酒的国度里酝酿、在发酵,如同一颗孕育了生命的种子,在这一刻破土而出——当睁开那双水韵韵的眸子的时候,艾娜发现,似乎整个世界都不通了。   月色依旧昏黄,但昏黄中,那月球上的环形山依稀可见;昏黄下,莹莹的光辉格外的动人,连旁边的那颗暗星都在光辉里跳脱起来。   梧桐树影刷刷,好似有精灵在舞蹈,在风里、酒香中欢畅,如同这树下的人一样。   所有的人,都沉浸在某种欢喜之中,她在这一刻,突然就敏锐的感觉到了所有人的情绪……世界好似揭开了一层薄纱,所有的一切都明晰了起来。   这样的感受,当然只是在一霎那间。但就是这一刹那,夜风愈凉,灯火愈煌……   “周,喝你的酒,作为一个酿造葡萄酒的人,作为一个未来的葡萄酒庄园主,这是我一生最大的幸运,也是最大的不幸。”   周易听着艾娜的话,一瞬的愕然之后,内心了然。敏锐的思绪,很容易让他感受到艾娜心中的矛盾变化。   汉姆作为一个粗汉,作为一个不那么细腻的西方人,远没有反应过来,“不幸?”他疑惑道。   “是的,是不幸。喝了周的酒,我无法想象,我的嘴里、我的舌头,还能容纳其他什么酒类。当然,最大的不幸,是作为一个酿酒的人,品尝过周的酒之后,我再也没有自信酿造出更好的酒——汉姆,你说这是不是我最大的不幸?”艾娜看着汉姆,苦笑道。   “这确实是一件不幸的事。”汉姆同情的说道。   “世界上的事情,并不总是那么完美的。”他看着周易,耸了耸肩,继续他的舀酒“事业”,并不时的偷喝上一口……    第七十二章 小男孩遇记   烟花燃尽,月落日升。…,   当东面的曙光再一次降临世界的时候,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草叶沾着夏日夜晚的凝露,在晨光下,晶莹颤动,叶芽而也舒展了开来;水中,一只微不可查的蜉蝣又开始了他的一生——一切都是新的。   洞天的山水,就在这样的荣光中复生。   光线照到周易家里的时候,木制的窗棂,一线光束漏下,撒在一张大床上。   床上躺着的一个皮肤白皙的小男孩,被晕黄的长长的睫毛,如蝶翼般颤动,很快,就露出一双迷蒙的大眼睛。   眼睛很快就清醒了过来。   他好奇的看着周围的一切。   昨天晚上,他是在酒宴中、美丽灿烂的烟花夜景下睡过去的。他没有想到,在睁开眼睛的那一刻,就换了个地方。   他感受着身边熟悉的气息,看着身边年轻母亲依旧均匀的呼吸,心里就安静熨帖了下来,转而对整个陌生环境产生了好奇。   小男孩自己穿好了衣服,看着年轻的母亲依旧酣睡的模样,推开了门,走了出去。   外面是一条宽阔的长廊,是在一间木屋的第二楼,跟他家里的别墅有些相似。当然,他远在英国的家里,可没有这样向外张露的中式长廊。   小男孩轻轻的呼吸了一口气,感受着晨风的清爽,感受着这山风中的灵毓,他感觉非常的舒适——安稳舒睡了一晚的大脑,愈发的清晰清醒起来。   眼前是一面大湖。碧青碧清的水。只有在那些摄影师的照片与艺术家的油画里才能见到;稍远些的山也是碧青碧清的。但跟水柔和而略显深邃的碧澈不同,是婉约的绿,清朗的绿。   当然,他无法找到这些形容词来形容面前的一切,也没办法说出怎么样美妙的诗句,但在他小小的心里、稚嫩而敏感的眼光里,眼前的一切,都让他享受。不忍丝毫瞥开。   他足足看了好几分钟,孩子天性的好动,终于让他暂时离开了面前的一切。   离开,是因为他想更近距离的触摸——他想接触那片随风摇曳的竹林;想躺在下面那片棋布水绕的规整树林下,跟那些鸭子鸟儿做朋友,晒晒太阳;他想走到桥上,看着桥底的柔波,感受水雾蒸腾;他想……   在孩子的心里,面对陌生的美丽,实在生出了太多的想法。   终于让他找到了下楼的路。   就当他走到宽敞的房厅中的时候。他又被一个巨大的水缸吸引了。   水缸里,游草清碧清碧的。在纯澈的水中摇曳;六只鱼,微微的扇动着鳍、缓缓的摆动着尾巴,悠游自在的在水里耍乐。   瘦长的身躯,在每一次游动的时候,都是那么的优雅,显得从容而自然——小男孩仿佛看见了照片里的外祖母——那个年轻而美丽优雅的女人,带着一种难以言喻的气质。   水里的鱼,并没有太奇幻的模样,就跟普通的河鱼一样,除了嘴边的长须,并没有多出其他什么、有什么特别的,但小男孩就是觉得这些鱼儿很特别。   水里的鱼,也没有什么丰富的色彩——甚至说得上色彩简单——也就红黑白三色罢了。   但这三种颜色,特别的纯、特别的净、特别的莹亮!仿佛整个世间,所有的与这三种颜色有关的一切,都集中在了这三条鱼身上。   红得透亮,比火焰还有红亮三分,即便远远的站着,也能感受到红里的炽烈与热情;黑得深邃,而且幽亮幽亮的,就如同每一个绅士所穿的那一身最合体的黑装;白似乎到了一种极致,不是苍白的,而是泛着荧光的优雅的白,比婚纱更圣洁、比美人鱼的银装更美丽……   小男孩形容不出这许多,只是瞪大着眼睛,呆呆的、好奇的欣赏着面前这些水中的精灵。   就在小男孩呆呆的时候,突然感觉,身后涌来一股力量,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推他,将他推倒在地上。   “砰!”一声闷响,小男孩摔倒在了地上。   摔得并不重,他并没有哭,而是转过了头去,想看看到底是什么推了他。   就在这个时候,一只巨大的狗脸,长长的吻突兀出来,舌头咧出来,嘴巴歪斜着,像极了人脸的“嘲笑”。   “布莱克!”出乎意料的,小男孩并没有害怕或者愤怒以及哭泣,他在看到几乎跟他一样高、远比他大的大黑狗,眼里露出极大的惊喜,小小的身体爆发出偌大的力量,一把将大黑狗的身体抱住,头贴着大黑狗的头,轻声的呼唤着。   恶作剧得逞的大黑狗,没有预料到小男孩的变化,狗眼中流露出惊愕。但他并不排斥对方的亲近,反而用舌头舔了舔小男孩白皙可爱的脸蛋。   “哈哈哈——布莱克,别舔,好痒!”   大黑狗并不能说话,但他已经能听懂一些。他不知道小男孩为什么一直叫他布莱克,但并不妨碍周小黑与他玩耍。   “汪——汪——汪——”周小黑遇到新朋友,欢乐极了,叫出了声。   沙发后面,一个巨大的金黄色脑袋探了出来,望了一眼,又趴伏了下去。   金黄色的大脑袋下面,一阵肉浪涌动,一个黑白相间的“熊猫脑袋”好容易探了出来,朝着金黄色大脑袋叫了几声,以示不满,随即将整个小小的身体从大黄狗巨大的身躯下拉了出来。   “布莱克,这是你的新朋友吗?”小男孩抱起跑到面前的、身材略小的周小花,亲了亲,算是友好的招呼了。   小男孩跟俩狗玩闹了一会,突然又想起外面的风景,想起自己方才的愿望,说道:“布莱克,我们出去玩吧!”   周小黑趴下了他高高的、巨大的躯体。   “你不愿意跟我出去玩吗?”道。   周小黑摇了摇头,又叫了两声,似乎在示意着什么。周小花走了过来,用牙齿咬住了小男孩的衣袖,拉着他,往周小黑背上去。   周小花已经趴到了周小黑背上,用牙口紧紧的咬住了周小黑背上的老肉。   “布莱克,你是叫我们到你背上去吗?”小男孩兴奋的求证道。   ————   用小男孩的目光,看看……   晚点,还有一章。    第七十三章 小男生遇记2   周小黑的背上,虽然不及大黄狗背部的宽阔,但载一个,   更何况,他脚步轻灵,小男孩趴在他的背上,竟感觉不到半丝的震动,非常的舒坦。这当然是周小黑顾忌到小男孩的稚弱,而放轻放慢了脚步。若非如此,一开始,周小花也就不会用他细密的牙口,紧紧的咬住周小黑背部的老肉了。   一只大黑狗,驮着个白皙精灵的小娃娃还有另一只小花狗,这场面,也够让人好奇的了。也幸亏天色尚早,而昨日欢笑得太晚,这个时候,路面上还没什么人,大黑狗就稳当当的驮着一人一狗进了林子。   走进林子的深处,瀑布的轰鸣声愈发的小了,阳光渐渐放了出来,暖融融的洒满了整个天地。   “羊——羊——”小男孩指着巨大的、从树丛里露出头的羊,大声的叫嚷道。   周小黑未必能完全明白他的意思,但看着面前的羊,他知道该怎么办。他觉得自己应该满足一下新朋友的好奇心。   周小黑驮着一人一小狗,往前奔去,接近那只大羊。   弯角的大羊愣了一愣,看着周小黑背上两个“小怪物”,小蹄子一颤,跃入了树林中。   周小黑照顾着小男孩,跑得并不快。大羊似乎也对坐在周小黑背上的小男孩有些好奇,不时的停下来回望一眼,这才没有失去踪影。   也不知追了多久,林子里的阳光愈发的暖和了。露水也渐渐晞去。小男生一个不注意。“啪啦”一下,从周小黑的背上摔下来,直接落入了草丛里。   “哈哈哈——”小男孩被草丛接住,在上面打着滚,反而觉得舒服,大声的笑了起来,任由阳光给他的小肚子做着按摩。   周小黑舔了舔他的脸,也坐了下来。享受着夏日难得的一刻的阳光的和煦。   周小花却停不下来,东跑西跳,甚至跳到了树上去,从一棵树飞跃动另一棵树,跟动物世界里,树上的云豹一样敏捷。   “咯——”一声尖利的充满威胁的叫声想起。不止尖利,而且显得雄壮、充满力量。   小男孩抬起头来,只觉天上一黑,大风一卷,再睁开眼的时候。不知什么时候,不高的树上。出现了一只巨大的“鸟”。   金红色的头冠,如加冕的国王;雄壮的身躯,比战场上的将军更有威慑;长长的向后翘起的尾羽,在阳光下,五光十色的流转,说不出的华丽。   小男孩将心中因为刚才那一声尖叫、那一团黑影带来的恐惧都丢去了,只剩下浓浓的好奇。   “如果这只‘皇帝鸟’能带着我飞到天上去,能有多好啊!”‘皇帝鸟’是他给那只变异的巨大的变异公鸡起的名字。   这只因为带着七只母鸡,被周易取名叫“周小宝”的大公鸡,绽开了所有翎羽,尾巴斜斜的向上撑起、展开,比孔雀开屏还要华美。   他晶亮的小眼睛,如利箭一般的恶狠狠的盯着周小花,发出威吓的叫声。   这只大公鸡,如今在天上地下没有了威胁,称王称霸,好不得意。每日早起,只有他长鸣之后,才有其他的鸟儿敢叫唤;在这片桃林里,几乎已经没有了别的鸟类,除了他和几只母鸡。   整个世界,似乎也就周易,能让他稍给几分颜色。   周小花“汪——汪——”的叫了几声,好似想沾点口头便宜,然后很快,从树上下了去。   周小黑这时不忿的叫唤了起来。   他可不愿意在新朋友面前丢了面子。   大公鸡依旧昂着头,展开翅膀,准备离开这棵已经不被他放在眼里的小树的时候,突然听到周小黑不满的叫声,不知为什么,顿了一顿,长长的翅膀如刀子一般划出——树梢上,几个白种透着粉的大桃子划落下去。   呼的一阵风响,大公鸡再次消失在一人俩狗的面前。   小男孩就怔怔的看着那只高飞的“大鸟”,良久也没回过神来。   周小黑不满的叫唤了几声,又用脑袋一顶,将他顶翻在地上。   “布莱克,你不喜欢那只大鸟吗?真的很厉害,也很漂亮。”小男孩似乎明白周小黑的一些心思,亲热的抱着他的头,说道。   “好吧,既然你不喜欢,那我就也不喜欢他好了。”小男孩皱着更细小的眉头,犹豫的说道。他的眼睛仍旧时不时的往上瞟上一眼,也不知是瞟见那碧蓝的天空,还是心中有其他的期待。   周小黑休息够了。他想去另外一个地方,请他的好朋友尝尝他偷偷藏起来的好东西。   不过,因为刚才的事,他对这个好朋友有一点点不满——难道英俊帅气的我,还比不过一只鸡?即便那只鸡变得不一样了,难道就真以为他成为雄鹰了吗?   他并没有将小男孩放到背上,而是咬住他的衣服,往前跑去。   周小花自然也没有了偷懒的权利,只能更加快速的迈动着两条小短腿,这才没让周小黑将他甩掉。   “布莱克,你要带我去什么地方?”小男孩看着越来越近的黑乎乎的山洞,有些疑惑的说道。他并没有担心,因为他相信自己的朋友,相信“布莱克”。   周小黑带着小男孩在洞里穿梭了一阵,一直往上行,眼前光明渐生,很快,到了一个宽敞的溶洞里面。   溶洞里,乳白色的钟乳垂下、地笋上升,一线金黄色的阳光从洞顶上一个小洞口射进来,经过最上头那个巨大的晶莹石柱反射、折射变幻,经过无数石乳变化,最终让整个溶洞光辉大放。   小男孩长大着嘴巴,早已经被这钟自然造化的美丽的一切给惊住了。   “布莱克,你带我来到了神的住所吗?”道。   周小黑看着他的新朋友又发愣了,不满的叫唤了一声,用爪子啪啦了小男孩一下——他可不认为这些石头有什么好看的。   “好了,布莱克。你的力量太大了,会弄伤我的。”道,“你带我来这里干什么?”   这个时候,周小花那双狗鼻子早已经被堆在墙角的那几个酒罐子吸引住。    第七十四章 小男孩遇记3   酒罐的盖子被周小花咬开,一股难以言喻的酒香,霎时间,就充满了整个不算狭窄的空间。~,   酒雾形成的淡淡云气,在溶洞里映射的五光十色中,愈发的如梦似幻。   小男孩眼睛一亮,鼻子轻抽,俨然一个小酒鬼的模样——“好香啊!”他微微眯着眼睛说道。   周小黑显然非常享受小伙伴的赞美。虽然他不是那么的听得懂小男孩口中的话,但那种情绪,他是能感受到的。   他走到酒罐的旁边,两只前腿抱起一个酒罐,非常轻巧的人立而起,走到小男孩面前,将酒罐放下、将封盖打开,示意他喝。   “这是给我的吗?”道。   随即,他又犹豫了,“可是,妈妈说不让我喝酒。一个好的小孩是不应该喝酒的。我还太小了……”小男孩啰嗦了半天,随即看着大黑狗,想了想,又说道:“妈妈也说过,不应该辜负朋友的好意。   好吧,布莱克,既然你这么好意的请我喝酒,那我就喝一点点吧。”   小男孩用,就一点点。   他拿着小拇指伸进酒液里,蘸出一点点的酒,满含期待的伸到了嘴里。   “呜~”如同一只小狗一样,发出心满意足的声音;眼睛眯成了一条缝,连身体也蜷曲起来。   良久,当口中那难以形容的味道逐渐淡去的时候,那只小手指,又再一次伸入了酒液里面。而后放入嘴巴。又一次的吮吸起来……   小男孩的脸色开始布满了云霞。逐渐酡红起来,整个玉质一般的小身体,也散发出红色,发出淡淡的酒香。   一黑一花两只狗,抱着两个未喝干净的酒罐子,早已瘫倒在地上,只剩下腹部的温热起伏……   一个溶洞口,一只火红色的小矮马。闻着酒香气,向着黑乎乎的溶洞里探头,徘徊不前。浓郁的酒香,如同魔鬼的诱惑,不断的引诱着他往前;而黑魆魆的在夏日里冒着凉气的洞穴,却将他的脚步阻住。   这匹马之所以叫矮马,实在是因为他太过娇小,或许不比溶洞里那个吮吸着手指的小男孩高上多少。   矮马,在平安,又叫驼茶马。是平安-县的特有马种——至少周易没在别的地方看到过这样的马。   他们无法向草原上的马匹一样,高头阔步。以极快的速度奔驰,但他们有草原马没有的耐受能力、攀爬能力,在这样山区的石道上,他们能承重两百余斤如履平地,因而是以往平安-县的茶民最好的伙伴。   因为道路的开阔、科技的发达、交通的便利,矮马,在平安-县,已经很少见了。这匹小矮马,是周易花了不少代价,从深山里的数个农户家里买来的少数十余匹矮马之一,因为全身火红,周易叫他小火儿。   火红色的小矮马,终于下定了决心,一步一步的谨慎的闻着酒香的来路,往洞子里迈去。   溶洞中的艰险,只要能容他过身的,都难不倒这位常年在山间行走的健将。   他轻巧的迈过一个又一个的险坑、踏过一道又一道坎,终于,眼前光明初放——他飞蹄弹跃而起,几步之间,便跨过了所有距离,跨入了一个光明的、宽敞的大溶洞里。   他看到了躺倒在地上了一人两狗。   两条狗,他都很熟悉。他试探着向前,打了个响鼻,准备先与两条狗打个招呼。   但两条狗沉醉在梦境里面,哪里搭理得了他?   酒香,愈发的浓厚了,不断的撩拨着小火马的鼻息,让他的鼻息愈发的沉重。   他在洞里徘徊了一会儿,终于受不了酒香的诱惑,将头埋入了第一个酒罐子里面、第二个酒罐子里面、第三个酒罐子里面……   酒液被小马鲸吞入口,很快,除了一个罐子,所有的酒罐子都见底了。   小矮马一如刚才一样,再没有半丝犹豫的,轻轻的踢踏着蹄子,迈到最后一个酒罐子旁边,蹲下身躯、低下头,开始继续享受他的美酒。   火红色的身躯,随着酒液的不断涌入,愈发的红,红得莹亮透彻,一股淡淡的异香随之释放出来。   “呼——”小男孩打了个小呼噜,感受着好闻的气味,如同往日里睡着了,攀在父母身上一样,一双小手伸出来,紧紧的攀倒在马背上。   他的脚,紧紧的夹着马肚子、手紧紧的抱着小矮马的脖子——突如其来的束缚,让酒醉的小矮马大惊起来,小小的躯体,爆发出偌大的力量,在宽敞的空间里,疯狂的蹦来跳去、踢腿提臀,又或仰立而起、飞跃腾升……   小男孩的手,如同铁夹子一样,紧紧的箍住马脖子;脚也紧紧的夹住了马腹,丝毫不脱离,任由小马弹跳,也甩脱不出去。   或许是天性使然,小矮马发疯似的往外跑去,黑暗的溶洞,变得纤毫可见;来时小心的险关,此时一跃而过,不过片刻,便出了溶洞——小矮马没有半丝的疲累,在青草之上、矮树从中,奋力狂奔起来,时不时还来一个急刹车,连风都被他甩到了后面!   小男孩就如同一块牛皮一样,紧紧的贴着矮马,没有半点重量的,任由他奔跃发狂,也没有半点动作……   “艾伦、艾伦——”太阳晒到年轻母亲屁股上的时候,她终于醒了过来。   恍惚之中,她就往身边摸去,嘴里还呼喊着,一如往日一样,她准备抱起自己的孩子,给他一个爱的亲吻。   孩子显然不在了。   能看到他下床的痕迹,女人并没有太多的担心,但她还是走了出去,呼喊起来,“艾伦——艾伦!”   “碧丽思,怎么了?艾伦不见了吗?”周易端着一碗豆浆,从厅堂里走了出来。   “周,你看到艾伦了吗?”碧丽思听到周易的话,开始有些着急了。   “我没有看到他。我一大早出去了,刚才才回来做了点早点。我以为他一直在房间里。”周易似乎想起了什么,又说道,“你等等,我帮你问问——   阿黄、阿黄——”    第七十五章 追   听到周易的呼唤,一直依旧慵懒着身体、懒懒的晒着太阳的阿黄,慢腾腾的站了起来。   庞大的身躯,往声音的来处挪动过来,如同一只下山的猛虎——如果有这么懒的猛虎的话。   碧丽思从未见过这么大的一条狗,“我的天啊,这是一条狗吗?我怎么感觉像是丛林里的巨兽!”   “你见到小艾伦没有?”周易暂时没有理会碧丽思的惊叹,他对着阿黄说道。   阿黄眼里露出疑惑的色彩,虽然他能听懂周易的一些话,但他并不知道“小艾伦”是谁。   “就是一个小男孩。”周易用手比了比。   “汪!汪!”阿黄点着头,用洪亮的声音肯定的答复着。   “他到哪里去了?”周易问道。   阿黄看了周易一眼,突然一纵身,从二层楼廊上一跃而下,继续往前面跑去——他是在带路。   “不是说了要走楼梯吗!你这个懒货!”周易看着一跃而下的阿黄,无奈的骂了声,随即对着碧丽思说道:“阿黄知道小艾伦去那里了,我先跟他过去找找。”   他说着话,在碧丽思惊愕的目光之下,与那条超越寻常的金黄色毛发的大狗一样,从二层楼高处,一跃而下,很快消失在旁边的树林里。   “噢——我看到了什么?中国功夫?高手?大侠?”碧丽思对于中国文化,特别是中国功夫以及侠客文化,似乎有些了解;瞠目结舌的看着周易消失的声音,愕然说道。   她说着话。看了看五六米高的楼层。终于没有勇气跳下去。最后还是从楼梯上蹬蹬而下,追着周易留下的痕迹过去。   周易与周小黄走得极快,不多时,就到了那个黑魆魆的洞口。   阿黄几乎没有犹豫的,熟门熟路的往洞里钻,不多时,就到了那个光辉四洒的大洞中。   溶洞里面,没有人工的灯光。但愈发强烈的阳光,照得整个旷洞愈发的绮丽。酒升的薄雾,还在溶洞的上方,久久不去,将光折射出七彩的亮色,直如仙家府邸一般神秘玄奇。   即便见多了奇景的周易,见到眼前景状,也不由微微一滞——他从不知道,洞天这地方,还有这样的景致。   或许应该将这些美景开发出来。与更多的人分享。周易心中一个念头一转而过,转瞬又消失不见。   他闻着淡淡的熟悉的酒香味。眼睛眸光一转,便将整个洞穴里的一切收入眼底。   “这两条死狗!”周易踢了大黑狗一脚。大黑狗醉得死沉沉的,没有半点清醒的意思,即便被他踹了一脚,依旧没有动静。如果不是胸腹之间,还在有规律的起伏,他还真以为大黑狗已经死掉了。   “早就应该将你剁了吃肉!”周易又没好气的骂了一句。   大黄在溶洞里转了两圈,用脚先在大黑狗的狗背上指了指,最后停留在一个酒罐子旁边。   周易想了想,大概理解了大黄狗的意思,“你是说,是小黑带着小孩过来的。他还带着小艾伦喝了酒?”   大黄狗点了点头。   “那小艾伦呢?他去哪里了?”   大黄狗将头转向另一边的另一个洞口,转身跳了进去。   洞子里面黑魆魆的,深下去,冒着凉气。但周易眸眼转动间,却在黑暗的环境下,将周围打量了个边,也跃入洞里,跟了过去。   他不由有些担心了。毕竟,这些溶洞,他也没来过,谁知道里面有些什么。万一爬出来一条大蟒蛇,直接将小艾伦吞了……   一人一狗没走多远,一束亮光射进来,很快就出了溶洞。周易继续跟着阿黄走下去……   就在周易跟着大黄狗寻找小艾伦的时候,小艾伦在醉梦中,感觉自己骑着一只独角兽,在天空中飞翔。   这只独角兽似乎有些不大听话——他紧紧的抱住了独角兽的脖子,脚紧紧的夹住了独角兽的腹部,这才让他没有甩落下去。   他看着越来越远的大地,感受着愈发旷阔的天空,感觉高兴极了,恨不得张开双手,大声喊叫,想所有人展示他的快乐……   这个时候,小红马已经冲出了树林,冲入了道路里面。   一路沿着小道奔驰到尽头,又进了山里,从山的这头上去,那头下来,劲力依旧十足。   这个时候,他已经出了洞天了,到了入洞天的那个瀑布的那一面。   他又跳到了人工开凿的道路上。   这个时候,已经有人发现了他。   同时,也发现了小红马背上的那个小男孩。   但等那人注意到马背上的小男孩的时候,小红马如一阵风刮过似的,从他身边跑了过去。   “妈的!操——不会出事吧!”这人乡音土话的骂道——显然是本乡本土的人。他认识那匹小红马,知道那是周易的宝贝,连忙掏出电话,给周易拨打过去。   电话仍在呼叫中,但电话的铃声却在耳边响了起来,同样响起来的,还有周易的说话声,“叔,你打我电话干什么?”   “哦,周易啊。”那位老叔还在打着电话,看着突然出现在面前的周易,一下子还没有反应过来,愣了一愣,随即立马说道,“周易,你快去看看,你家的那匹小红马背着一个小孩,跑过去了。速度太快了,怕是会出事……”   他话还没说完,周易已经顾不得惊世骇俗,卯足了气力,带着一阵狂风消失在远方……   “跑这么快?刘翔都没这么快吧?”这位老叔惊讶的看着周易绝尘而去。他只是感觉到周易的速度快极,嘴里也只是一时感叹,却没有想到那样的速度真的远远超出了人体极限。   周易脚下的这条路,并不算好走。   这是一条修建在山中的“茶马古道”。   现在周围都种上了葡萄树,弯曲的水边,也建起了一座座古朴的木房子,是民居、是客栈,也可能是酒楼茶馆,全都是古式的建筑。   滑腻的青石板铺就的、印着古老的马蹄印的茶马古道,就在这样的一座座新建的木房间、弯曲的山水间,崎岖陡峭、云遮雾绕的山壁间绵延着向前。   周易无法想象,当那只喝了酒的小红马,载着一个同样喝醉了酒的小孩子,在这样的山路上发疯似的往前狂跑,会发生怎么样的一幕惨剧!   ————   希望能定时更新,但没有存稿的狗,有时候会显得无力。    第七十六章 救   青石铺就的古道,早已在岁月的磨砺下、在风雨的侵蚀下、在“哒哒的马蹄声”中,打磨得光滑、折磨出凹凸不平。△↗,   青石道沿着烟溪水铺就、顺着山势的起伏而上下。   周易就在这样不断起伏宛转的山路间,跑动、跳跃。   为了追赶那匹驮着孩子的小红马,周易已经顾不得惊世骇俗,隔着十许米远,直接略过顺着山体凹进去的一段路,从一个小山头跳往一团云雾之中的另一个山头。   “那是什么——?”一个女游客惊奇的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幕,感觉像拍的电影一样——她看到了一个人直接跃过十许米的高空,跳入了一团云雾之中。   “怎么了?”身边的同伴顺着她指向的地方看去——什么也没看到,不由发出疑惑道。   “我看到一个人从那个山顶上,跳到了那团云雾里面……”女游客不确定的说道。   “你想多了吧……人怎么能跳那么远?说不定是一只猴子……”同伴好笑的说道。   “肯定是人……可能我看错了。”女游客心中那丝怀疑还是占了上风。一直以来的经验知识告诉她,一个人是不可能跑得这么快、跳得这么远的——或许真是她出现幻觉了。   也是周易对这段路十分熟悉,才敢贸贸然的穿过那团团的云雾,直接跳到对面的山头上去。   他却不知道,在此之前,那只小红马。用同样的方法。从这个山头跳到了那个山头。喝过酒的小马。似乎在无意识间,激发出了内里最强大的力量,支撑着他完成前所未有的飞跃。   周易稳稳的站立在对面山头的时候,他终于看到了那匹小红马,还有那个被他驮着的小艾伦。   “没事就好。”周易看到眼前这一幕,终于放下心来。   他继续往前追去,以更快的速度。他可不希望意外出现在他的面前。   就在这个时候,再一次从一个小山头跳往另一个山头的小红马。当他飞跃到半空中的时候,马背上的小孩不知为何,突然的松开了一直紧抱着马脖子的小手,随即,如同发生连锁反应一般的,夹住马腹的小脚也放松了,整个人从马背上摔落了下去。   一人一马,就以这样的状态,撞破了团团遮蔽的云雾,从山野的团雾中撞了出去。暴露在阳光普照的天地下。   还不算多的游客,正好瞧见了这惊险的一幕。所有人都发出惊呼——有的人甚至张大着嘴巴,连声带都忘记了震动。   云雾挡不住周易的目光。   他的眼光,如一条光炬一样射穿了云雾,正好看见了飞跃在空中的小红马、从小红马背上掉落的小艾伦。   周易心中一惊,都来不及骂上一声、发泄一下心中的情绪——他愈发加快了速度,到最后,脚用力一蹬,将历经上千年风雨磨砺的青石板蹬出偌大一个脚印,整个人飞扑向前,直接飞跃过一座小山包、向另一个山头飞去;也撞破了云雾,在阳光下显出身影。   如计算好的一样,他正好将空中跌落的小艾伦接住,而后在众人惊呼之中,撞向一整块硬实的山壁。   少数几个看到这一幕的游客,都发出了尖叫声——甚至有人捂住了眼睛,不忍看这残忍的一幕发生。   事情显然不是他们想象的那样。事实上,以周易现在的身体,直接撞到这块山壁上,也未必会出什么事,但他抱着一个小男孩,自然不能这么做。   小男孩在跌落马背的时候,被狂猎的山风一吹,也醒了过来,从“独角兽”的美梦中醒了过来。   他迷糊的眼睛,睁了睁,感觉到周围的变化,这才发现自己处于千尺深渊之上,并在失重之中,无限的往下跌落。   他还没来得及产生惊恐的情绪、发出一声尖叫,突然的,又落入了一个怀抱之中。   小男孩的脸依旧酡红着,看着周易这张略微熟悉的脸,看着不断加快的速度与变幻的景象,脸上却露出惊喜的笑容,“东方的超人叔叔,你在带我飞吗?”   周易无暇理会小男孩的话,就在他撞到石壁的时候,他的背部紧紧的贴住了石壁,一只手插入了石壁之中,紧紧靠着,不使坠落。   小男孩在周易撞到石壁的时候,已经略略清醒过来的他,紧紧的捂住了眼睛。就在这一刻,连小男孩自己也没感觉到周围环境的两次突兀的变幻。   周易怕急剧的震荡,为小男孩脆弱的身体带来伤害,在撞到石壁的那一刻的某个瞬间,将小男孩送入了空间中,随即在震荡消失的下一刻,又立马将小男孩抱入了手中。   没有人发现小男孩消失了一个刹那,连小男孩自己也不清楚,就在他捂眼的一个瞬间,自己竟去另一个神奇的世界走了一趟。   这或许是除周易这个意外之外的另一个奇迹,可惜这个奇迹只有周易知道。   游客的惊呼,并未因为周易和小男孩的暂时的安全而停下来,反而又一声声惊呼传来,甚至有人提醒,“上面——上面!”   周易也注意到了来自上方的异样。他抬起头来,正看见那匹小红马从头顶上跌落下来。   原来,就在最后一次跳跃的时候,小红马酒劲渐去,逐渐开始脱力。力道少了一分的结果,就是当他跳到对面小山头的时候,只有半个身体上了去——另半个身体、整个后臀依旧悬空在外。   如果是以往,小红马很容易就将后臀拉上去了。   但这个时候,酒劲方去,在经历过极端的奔跑之后,全身脱力的当口,哪里还有力气提攀,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整个身躯从崖壁间滑落。   更麻烦的是,小红马滑落的正下方,就是周易和小艾伦所处的地方。   如果周易任由这只小红马跌落山崖的话,最简单的办法,只需避开就行。即便不再显露出超人的本事,借着崖壁间的突兀,他也不难脱身。   但他并不愿意眼睁睁的看着这匹小红马跌落山崖、摔成肉泥。   “抱紧!”周易将小艾伦放到自己攀着崖壁的那只手上,示意他抱紧了,随即用空出的那只手,去接头顶上掉落下来的那匹小红马。   周易的那只手,以人眼几乎难见的速度,在小红马的大马臀用力一撑,小红马肥硕的臀上,臀浪一涌,立时间将绝大部分力道化去,随即,周易用手一圈,将小红马抱入怀中。   也幸亏马身不大,周易才抱得住。   ————   有些废话,但正文肯定超两千。   更新小贴士:如果前一天能写出来,就早上八点更一章;如果上午写出来了,就中午十二点更新;如果下午写出来,就傍晚六点更新;如果再晚了,就只能等晚上了。    第七十七章 救2   就在这个时候,又有一团黄色的影子从云雾中跳出来。   这团黄影实在太大了,如同一只老虎一样,“张着翅膀”从天空中“飞”来,“飞”到那个山头上。   本来已经足够惊骇的几个游客,这个时候,愈发的骇然——“难道我们已经不在地球上了?”   所有人注视着那只“飞来的老虎”,远远的看着,随时准备拔腿就跑;还有一两个,这个时候醒悟过来,拿出了手机,准备将眼前的一幕录下来;也有人开始打电话报警。   “汪!汪!”   众人眼中的那只“老虎”口中,发出如狗一般的叫声,巨大的头颅望着悬崖下面,那个掉落下去的“人”的方向。   众人听得狗叫声发出,不由愕然,再仔细定睛一看,这哪里是一只老虎?连虎身上斑斓的条纹都没有,怎么就被认为是一只老虎了呢?   分明就是一条狗么!只是这条狗有点大。   其中有一个看过去的本地人,认出了那条狗正是周易家的大黄狗。再往崖壁上看去,那个人不正是周易么?还有那匹马,不就是周易前段时间买回来的么?   那个小娃娃又是怎么一回事?   所有人都闹腾了起来,有的继续打电话报警,不过说的东西有些不同了;有当地人打电话说明了情况,叫人快些拿绳子过来救人;还有好奇者,依旧拿着手机,高举着摄像头……   “我刚才就说看到有个人飞过去了吧。你还不信。”刚才那个女游客说道。   “现在我信了。还有这么大一条狗。”女游客的同伴不可思议的瞪大着眼睛。说道。   她跟着几个好奇的游客。慢慢的往那座山头接近而去,拿着手机开始录制起来,同时问向旁边那位当地人,“那条大黄狗不咬人吧?这么大一条狗,哪里来的?没有成精吧?那个人是谁,会不会出事……”无数的问题,从她口中发出。   “狗没事,不会咬人的。”那人并没有为他解惑的打算。迅速的沿着古道,向那个山头登临上去,往下面看着。   “易伢子,你没事吧?还抓得住吗?”   “没事,叔。你快叫人过来,带条长点的结实点的绳子。”周易说道。   他不仅没事,还好得很,若不是考虑到现场有这么多人在,若不是顾忌太过惊世骇俗,他早已踩碎石壁。攀援了上去。   “让开、让开,都围过来干什么!”这位老叔勉力的维持着现场的秩序。一边又对着周易说道,“易伢子,你再撑着点,很快就有人来了。撑不住了叫叔。”这位老叔还在周围打量着,看哪里又能用的东西,能为周易减轻点负担。   “实在不行,你把那匹马丢下去。还是自己的命重要!”老叔看着周易的样子,再一次开口道。他觉得,如果他处于周易那个位置,是怎么也撑不下去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将那匹马丢下去。   到现在,他都没搞明白,都这时候,周易怎么还有想法救下那匹马的。   “叔,没事,我还撑得住。”   这个时候,一路跟着周易跑来的碧丽思,在路上闻听了消息,赶了过来。   “艾伦,我的小艾伦!你没事吧。”   “mm,是东方的超人叔叔救了我。”小艾伦打着哈切,听得母亲的声音,精神一震,叫喊着说道。   “好了,孩子,你别动,别说话。抱紧周叔叔,很快就会有人来救你。”此时碧丽思也顾不得追究小艾伦怎么跑这么远、跑到这里来的事情了。   一刻钟后,长长的绳子终于从山顶上吊了下来。   周易一手攀着绳子、照顾着小艾伦,另一只手抱着小红马。   上头,几人一狗开始用力,人也不断的上升,终于有惊无险的顺利“着陆”了。   所有人脸上都露出了笑容。   “你这个小犊子,都这时候了,还抱着你那匹马敢什么?感情真成你命根子子了!”那位老叔看着周易终于安然无恙的上了崖,这才骂道。   “叔,我这不是还有劲嘛。”周易笑着说道。   “你啊,还真是个怪胎。这匹也有一两百斤吧,我都不知道你怎么接住的。”这位老叔说着话,还抱起死沉沉躺倒在地吹着酒气的小红马,掂量了一阵。   “那时候哪想这么多啊。”周易依旧笑道。   这位老叔显然不是科学家,他不会计算周易做到这些,需要怎样一个强健的身体。他只是用手在周易身上摸了摸,发现没有什么特别的,又见他没受什么伤,寒暄了一阵,径自离去。   “周易啊,今天晚上,你得请我吃一段饭。上你家那个酒楼!还有你那酒可不能少!”这位老叔的声音远远的传来。   几个胆大的游客,看着躺在旁边懒洋洋似乎没有多大危害的大黄狗,慢慢的走近过来,“哥们,你真是厉害。练过的吧?我开始还以为有人在表演杂技或者吊钢丝演戏呢!”   “什么太极八卦心意**,都略懂一点。没有两下子,还真不敢就这么从山那边跳过来救人。”周易仍旧笑着说道,“当时也没多想,过后才感到后怕。”他依旧是一脸的人畜无害,似乎所做的一切都微不足道,至少给人这样一种错觉。   他先前两次超人的飞跃,几乎没有人看到。没有人想到,他是在云雾之中,从另一座山头,直接飞跃过一座山头过来的。   如果单单从旁边那个山头加速跳飞过来,借着下落的势头,也有不少人做得到,难得的还是在于怎么样在空中接住一个人之后,安全的攀住崖壁,不让自己受伤;更难在怎么在悬空的状态下,接住那匹体型不算大但相对于人来说,也不算小的小马。   因为没有拍到周易最开始的镜头,所以绝大多数人的注意力,很快都放到了旁边那只巨大得不可思议的大黄狗身上,围绕着他拍摄着什么,企图之后放到网上去,增加一些关注。   “哥们,这条狗是你的?太俊了!这么大的体型,足够去申请一下吉尼斯纪录了!”   周易口上应付着,心里略略松了口气。   ……    第七十八章 审判   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被周易的“表演”所糊弄过去,也非每一个人都被周家那只大黄狗给吸引过去,还有两个女游客将目光注视在周易的身上。⊙,   两人非常的确定,最开始从那两个山头间跳跃的人,就是周易。   从一个山头,跳到另一个山头,并没有利用什么工具,足足好十几米的距离,绝非普通人弄做到的。   两人现在甚至怀疑,这个世界上是不是真的存在一些特殊的人、存在一些神奇的力量,能让人做出一些不可思议的动作出来,比如武侠中的轻功。   周易显然没有给两女解惑的打算。   他感受着投注在他身上的两道疑惑的目光,转头看过去,对着两个女孩咧嘴一笑。   两女立时花容失色,目光闪躲起来,再打眼看去时,不知什么时候,周易早已经离开。   今天的事,网络上,又难免一阵沸腾。但洞天,在这一段时间,已经火热的够久了,也没人过多的在意这些。   关于周易救人的讨论,很快平息了下去。大黄狗却很快成了洞天的明星。不过懒惰的他,总是待在周易家里,让人寻常难得一见,小小的风波,也就渐渐的平息了下去……   碧丽思坐在周易家一楼的矮几旁,双手抱在胸前,审问着面前的小家伙,“碧丽思的吧,我亲爱的小艾伦,你是怎么跑那么远的?你又从哪里喝的酒?”   小艾伦一脸可怜兮兮的模样,满脸的泪花。“我……我早上起来。看见妈咪你还没醒来。就想出去看看……然后就见到了布莱克……”   “布莱克?”周易看着脑袋伏在地上,耳朵紧捂,两只脚紧紧的抱着头的周小黑。   “布莱克是我家的一条大黑狗。不过他已经在小艾伦四岁的时候,老死了。”碧丽思解释说道,“小艾伦和他的感情非常好。你或许不知道,小艾伦并没有父亲,而布莱克,一直陪着他玩、照顾着他……”   “不!布莱克没有死!”小艾伦听到碧丽思的话。强烈的抗拒着,大声的说道。他紧紧的抱住了旁边的周小黑。   “亲爱的,布莱克早已经离开了我们。你需要面对现实。如果你将这条大黑狗当做布莱克的话,那么不仅对布莱克不公平,对于这条大黑狗也不公平。”碧丽思看着道。   “不、不,他就是布莱克!”   “不,他不是布莱克!”碧丽思再一次强调道。她的声音不大,但肯定而有力的撞进了小艾伦的心里。   “周,他叫什么名字?”   周易知道。碧丽思说的“他”,是指周道:“周小黑。周,跟我一个姓。”   “听见没有,他是一条姓周的华夏狗。他是周的家人。他叫‘小布莱克’。”碧丽思摊着手,向小艾伦解释道。她之所以说是小布莱克,完全是因为在英语发音里,“黑色”的发音就是“布莱克”。   话了,或许他早已经知道了事实,只是不愿意承认而已。他满是眼泪的小脸,依旧紧紧的贴着周小黑的脸。   “好了,我亲爱的小艾伦,今天我不再追究你偷喝酒的事了。但我希望没有下一次。”即便碧丽思在对待小艾伦,有时候显得严苛一些,但更多的,还是怜爱。她不想在这个时候,过多的逼迫于他。   她轻轻的抱起了小艾伦,让他的小脑袋埋进她的胸脯里,手轻轻的拍打着他的背,嘴里哼起了不知名的英格兰小调。   小艾伦的事情结束了,但周易没打算放过周小黑两兄弟,还有那匹聪明的小红马。他们都已经有了一定的灵性与智慧,周易希望他们知道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不能做,以免以后再闯出祸来。   如果今天小艾伦真的出了什么事,那绝对会让所有人产生遗憾。   他决定给这些家伙一个教训。   “周小黑,别趴在地上装死,老实交代吧。”周易看着趴在地上、捂着头的大黑狗,板着脸说道。   周小黑将遮在眼睛上面的狗腿稍稍移开,眼睛微睁,一脸迷糊的看着周易,好似在说:“你在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懂?”   “周小黑,你真的听不懂?”周易看着装相的大黑狗,发出最后通牒。   大黑狗耳朵耷拉的愈发长了,垂头丧气的;两只迷糊的狗眼里面,露出可怜的目光,简直就是刚才小艾伦的翻版。   “我问你答,你只需要点头或者摇头就行了。”周易看着大黑狗说道。   “你的酒,是不是昨天晚上偷来的?”大黑狗犹豫了一下,最终点了点头。简直就像个做了坏事被抓包的小孩子。   碧丽思在旁边看着,脸上也露出一丝笑意,却没有出声。   小艾伦也从妈妈的怀抱里抬起头来,眼里依旧泪光闪闪。他看着这位难兄难弟,无能为力。   周易无法得知他是用了什么办法偷来的酒,他并不打算去探知。他冷着脸,继续说道:“你是早上见到小艾伦,然后背着他,去品尝你偷来的酒的吗?”   大黑狗再一次犹豫了一下,看着周易如刀子般割来的目光,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你偷酒,是第一错;偷酒之后,带着小艾伦去喝酒,却没有想到他这么小年纪,能不能承受得住,是第二个错误。错上加错,你认还是不认!”   周小黑早已失去了最后一丝勇气,看了周小黄那张憨厚的大狗脸一眼,知道自己绝对是被他出卖了;又看了艾伦这个小屁孩一眼,看着他无能为力的小眼神,再接触到周易充满“杀气”的眸光,有气无力的点了点头,等待最后的判决。   “既然你认错,现在,出去,站到房门外面去。一个小时!”   周小黑如同接到最终审判的罪犯,有气无力的拖着腿、耷拉着头和耳朵,一步三回头的往门外走去,似乎外面就是死刑执行地。   碧丽思心中好奇,也跟了出去。他想看看,周易所说的站到门外,是什么处罚。    第七十九章 能力   她瞪着眼睛,就看见周小黑走到外面的长廊上,头一举、两脚一抬,人立而起——两只前腿无力的耷拉了下来。   就在这时,又听见屋内周易的声音,“周小花,你是从犯,罚你站立半个小时。”   不多时,就看见那只黑白花色的小狗,也耷拉着脑袋,无精打采的走了出来,与大黑狗相视一眼,人立而起,站到了大黑狗的旁边。   很快,又看到那匹醒过神、回复了气力的小红马也踢踏着蹄子走了出来,看到两位狗兄狗弟的样子,学着人立着站了起来。   这匹小红马显然没有经过这样的“训练”,站了不多时候,一个平衡不住,整个身子就往前倾了一倾,哪里像身旁的俩狗兄弟一样,一看就是久经考验的,站住了,就一动不动,颇有些渊渟岳峙之势。   碧丽思看着从高到低的三个家伙,感觉好笑之余,作为一个有孩子的母亲,又觉得这样的教育方式有问题,不由提出质疑,“周,我觉得你这样对他们进行身体的惩罚,并不是一件好事。”   她显然将周易的方式与教育孩子等同了起来。   “中国千百年来,就是这样教育孩子的。我的父母也是这么教育我的。我并不觉得这样的方式有什么不对。而且我确信,这不会伤害到他们的身体。”周易并不打算与碧丽思在这件事情上发生争论。   他听到脚步声,转头看去,正看到安德鲁几人一同走到门口。   “安德鲁。昨天你们睡得好吗?”   “真是好极了……周。你在干什么……”几人相互寒暄着。安德鲁几人似乎对站立的几只有些疑惑。   碧丽思看着旁边说着话的几个男人,知道周易无意与她多讨论这件事,只能无奈的耸了耸肩,“华夏家庭的独裁主义者!”   她满脸同情的看着那匹勉力支持的小红马,又看了看两只站立着一动不动的两条狗,“几个可爱的小宝贝,祝你们好运!”   ……   关于洞天的某些事件,终于可以告一段落。   “洞天葡萄酒保卫团”的公众账号依然在社交平台上活跃。汉姆希望以此为平台。宣传洞天葡萄酒。   同时,他还包下了世界诸国诸多葡萄酒杂志封面,将周易几乎所有的存货一扫而空。他希望以洞天葡萄酒为根基,建立一个属于他的葡萄酒帝国。   西方的媒体,渐渐消退了热度。   他们希望看到一个西方人为了宣扬民主与文明,在落后的东方土地上充当“救世主”身份的故事,而不是为东方某不知名的葡萄酒做免费的广告。   东方的媒体,也渐渐的将关于“洞天葡萄酒”以及相关事件的热度降了下来。毕竟,全世界每天都发生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事件,谁能一直占据所有人的目光?   只有在葡萄酒世界。洞天葡萄酒还在持续的发酵,必将掀起另一番波涛……   ……   因为周易身上发生的事。而陆续前来的人,又陆续的离开了。   虽然所有人都对周易酿制的酒恋恋不忘,但,终究到了离开的时候。   是夜,一场大雨将所有的一切都洗净,到第二天,又是好一个清朗明亮的早晨。   周易醒了过来,草草的吃过早饭,就开始在洞天还有沿烟溪水下的葡萄沟游看。   他想彻底的了解,整个洞天、整个葡萄沟到底发展得怎么样了。这些并不是那些简单的数据与财务报单能体现的。   他并没有忘记,当他再一次回到这片亲爱的土地的时候,当感受到所有亲人、朋友、乡里乡亲那一份诚挚的感情之后,那个一直以来,没有确定的想法、没有下定决心去实施的念头。   他是一个散淡的人、一个懒散偷闲的人,一个自私的人。   不过,在得到这个神奇空间的时候,他是否应该为家乡做点什么“举手之劳”的事?   这个念头,他以前就有过,但从未有如此的下定决心的要去做,而不是带着私心的“想去做”。   随着时间的流逝,随着那个神奇空间不断的扩展,也随之不断变化得“非人”的躯体、感受不到生命力流逝的躯体,那么,尘世的一切,那些纸做的金钱、那些功名利禄,似乎与他没有了太多的关系。   他所牵挂的,也只有那几个亲人,那几个朋友,那些乡人乡亲,还有这片养育着他、养育着所有人的土地。   他希望做些什么,在某一天到来之前,在他要去寻求某些东西、真正的探索某些东西之前……   洞天谷地,已经种满了葡萄;小桥流水、古木建筑都有了,几乎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极限。   从溶洞出了洞天,沿着烟溪水看下去。   青石的古道,早已被整理了出来,但两旁的建筑,依旧稀疏;某些险要的地方,还缺乏一些必要的保护措施;溪畔的土地,许多都被开发了,但那一片片荒地,在这些整齐的田垄之间,依旧显眼……   他继续顺道而下,沿溪水流入了那条横贯清山镇的小河里。   溪水的清澈与浑浊灰暗散发着异味的河水,在溪水的入水口处,变得泾渭分明。清与浊、净与晦,同样是水,却没有哪一刻这么分明过。   清溪入口处,清水固守的那一段,如同一个碧绿的清潭,里面水草窈窕、游鱼自在,螃蟹横行,虾米清透;而环绕着清潭的臭水,则生机全无。   如此强烈的对比,让周易不由暗暗皱眉。   清山镇的厂矿几乎关停了,但几万人的生活污水,依旧未经处理的淌入河中,让这条河水浊臭——或许他应该出点钱,与政府合作,治上一治……   周易继续沿着河流而上,整个清山镇就出现在面前。   清山镇,随着旅游人口的增多,交通压力愈发的大。   因为有车的人多了,本来可以勉强容四车通过的街面上,两边都停满了车辆,稍发生点事,就容易造成交通堵塞。   听说镇上早就筹备着要在旁边建一条道路,使外来车辆不经过镇区,也不知道计划得怎么样了……   如今的他,突然发现,自己其实除了在家里偷懒躲闲,还有有很多事情都可以去适当的介入其中、参与一下。   以前看不顺眼,只能动嘴的他,现在似乎有了改变某些东西的能力。    第八十章 笺   就这十数日的时间,牟图洞天这片“福地”的陈金昌损失很大。   这种损失,绝非是金钱上的,更多是各种人情关系以及某些隐性方面的东西。   即便他并没有直接用金昌地产公司的面目出现在这一事件当中,这一谨慎,让他得以迅速的斩断触角、退出泥潭,但他旗下的长昌房地产公司,不可避免的陷入一些不好的事情当中,比如权钱勾结、行贿等等。   而那位收受了陈金昌宝玉的大人物,其湖湘一众党羽,被一直紧盯着他的政敌趁势而上,咬落半片江山。   大人物气急败坏之余,自然不可能给陈金昌好脸色看了。他全然忘了,是因为他自己的贪婪,而导致目下这一切……   时间回到数日之前。   陈金昌目无表情的看着朝廷电视台那位女主持人的播报,看着电视里面,郝镇长的一系列拙劣的表演,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就在这个时候,一位漂亮的女秘书敲开了房门。   “什么事?”   “陈总,这里有些消息,我想您可能需要。您要不要看一看?”女秘书道。她知道自家**oss一直在为了一块偏僻地方的土地发愁。   她想不通,自家这位大老板,脑袋里到底是想着一些什么,怎么会花那么大代价,想要拿下那样一个偏僻地方的土地。   做房产——她可不认为那里是一个好地方。难道仅仅只因为那个神棍的几句话?   大人物的想法,她不懂。   她小心的将手里打开的平板电脑递过去。   陈金昌看着屏幕上显示的最新一条热点新闻——“八国联军再次来华”——他的目光往标题下方移去,眉头越皱越紧。待到看完整条新闻的时候。两条又浓又黑的大眉毛。已经缩到了一起,划成了一条线。   就在这个时候,电话响了起来。   陈金昌看了看手机号码,眉头皱得更紧了,两条眉毛间都看不出一点间隙,完全成了一道,“张书记,您贵人事忙。怎么有时间给我打电话啊。上次那块宝玉怎么样?那可是我藏了好多年的宝物……最近有一个拍卖会,上面有一块秦朝流传下来的帝王宝玉……听说是含有龙气的风水镇物,您什么时候有时间,咱们一起去瞧瞧?”   他说着话,皱着的眉头也散开了,满脸的笑意,一如他口中吐露的春风。   这个时候,那位女秘书早已知机的走了出去,闭紧了房门。   电话那头,刚想要问责唾骂的话音。收起了一大部分。不知为什么,听到陈金昌话音。不知是因为声音让人熨帖,还是那声音里透漏出的某些东西让人心动,总之,某人心里的怒火立刻消失了大半,也想起两人昔日的情谊来。   “老陈啊,这次的事情,就这么过去了。那些人的损失,你看着办吧,至于那什么宝玉,就……”某人说的“那些人的损失”,自然指那些因此事落马的官员以及其他利益受损的人,比如想郝镇长这样的人物,在政治利益受损的时候,只能从其他地方安抚一下,不然以后还有谁跟你干?   陈金昌听着电话对面最后传来的犹豫不绝之意,连忙打断道:“行!老陈,这次是事情,是我没有安排妥当,你就给我这个老兄弟一个面子。   我知道最近风声紧,拍卖会那样的地方不适合你,不过……到时候咱们老兄弟再聚一聚。至于其他朋友的损失,你还信不过兄弟我?   我这人,没有别的本事,一是对朋友讲义气;二是好交朋友!”   ……   陈金昌和某位人物通完电话,想了想,换了身衣服,出了门。   黑色的豪车,在一处偏僻的山野别墅前停了下来。   他刚走下车,就见一个女人走到了车门口,“陈总,老师已经走了,他临走前要我把这个交给你。”   陈金昌知道面前这个女人,就是他从东南面请来的那位名号唤作“玉麒麟”的大师身边的人。他接过女人递来的暗黄信封,展目一看,封面上书:陈金昌亲启。   颇善书法的他,只觉这几个字如风云流水、无拘无碍,心中的不悦顿时淡去几分。   信封并未封口,甫一展开,一张硬片便从信封里滑落——正是当日陈金昌赠送出去的那张金卡。   他没有在意跌落到地上的那张、代表着普通人几辈子也赚不来的财富的小卡片,两个手指深入信封中,夹出一张薄薄的信笺。   笺纸薄而清透,愈发衬得上面墨色浓郁、在光明下玄光震烁。   只见上面写道:   福地洞天岂凡主?未知天人,又起俗心,收拾东西且家去,高卧颂黄庭。   并没有往日的故作高妙,文中之意,昭然若揭。但陈金昌又拿不准,这“洞天福地”,当是说他谋求的那一片土地。   “岂凡主”,不就是说,这样的地方,岂是凡俗之人所能占据的?那转念一想,是不是在说,这片洞天福地的主人,就不是普通人了。   陈金昌想到这里,悚然一惊。他想去回想那位他曾见得一面的“洞天”主人,却发现,除了那懒散清淡的气韵,略显青涩的质体,其他的,竟回想不出太多来。   或许连周易都没有想到,随着空间的扩展变化,随着他自身的变化,他本身显露出的不同之处,总是有意无意间被人忽略;甚至他的身形样貌,若有人刻意去想,就发现,竟想不起太多来。   他很多方面,远不如他自己所想的掩饰得好,但却甚少有人对他某些与众不同的地方产生怀疑。或许,这就是道家所说的“和光同尘”——或许是他心里的变化,而引动某种莫名的力量而产生的效果。   陈金昌看到第二句,愈发的觉得自己的猜测正确,不妨又想起在洞天之中,自己未曾太过注意的种种奇异之事,比如那些太过灵性如妖的动物、比如那些味道远远好过他处的菜肴,比如……   这些年,所谓“福地洞天”所谓“风水好”的地方,他见过不知道到时候,甚至也听过种种异闻,但无论是哪个地方,哪里有表现得这么神奇的?   那分明不是一片应该出现在这个世界的土地!   ————   有点事情耽误了,两章一起传上。    第八十一章 茶   几日间,陈金昌通过东南面的一些熟人打听,果听说“玉麒麟”自回去后,闭门不出,不再为人相看风水,只留几个徒弟在外行走……   一月后,洞天迎来了一位普通而特殊的客人。☆→☆→,   普通在于,他只是一个寻常的老人,只比别的老家伙步履稍矫健几许,若非眉眼之间的皱络,黑色的头发,几乎让人看不出他有多大年纪;之所以说特殊,因为他叫陈金昌,月许前,差点就成为了脚下这片土地的主人。   陈金昌这次来得很低调,没有带任何人来;到了洞天外,便下了车,一个人徒步过了溶洞,到了洞天谷地。   到了洞天之中,这一次,他比前面几次都要用心的感受这片土地、感受这里的阳光空气和雨露,这才愈发的感觉到一种不同。   单单站在这里,就让他觉得心怀畅快;呼吸之间,舒顺的空气润入肺中,轻微的喘息,很快平息下来,心也愈发的阔静了。   “果然是仙家福地,可惜不为我所有。”他心里叹息的时候,却已经没有了太多的遗憾。他这辈子错过的东西太多了,很多事情早就看开了,用过心、尽过力,就不生憾感。   这一次,刨除了功利之心,带着一种欣赏的怀绪,整个世界,似乎也豁然的对他放开,愈发的明晰起来,心思也愈发的坦然无咎;连那些隐现的小动物,也愈发的和人亲近,显得可爱。   他一路往前。一直走到周易的家门前。没有碰到对他吹鼻子瞪眼的那位熟人。倒也是好事。   他见周易房门打开。估摸着会有人在,便脱了鞋子,大步入屋,“有人吗?”   声音在厅堂里空荡荡的响,也没见个人出来。   “可能是出去了。”他想到。   想到这里,陈金昌也不出去找人,径自从提着的小包里拿出一溜儿茶具。   在门外的水渠里打了水,放到自个儿带来的袖珍型的加热器上加热。倒去第一泡,将第二泡茶满入三个摆成品字形的小杯中,一个人就自拿起小杯,悠游的饮起茶水来。   屋外的山湖景象,也尽收入怀中。   他早年在大陆东南部打混时日,别的东西没学着,单单将潮汕人饮茶的风头,学了尽,于是到哪里都要带着副茶具——他已经很久没有自己一个人带着茶具往外跑了。   陈金昌一口饮尽三杯茶,又自斟满。正欲待再喝去,突然抬头一看。面前不知什么时候,出现一个巨大的金黄色头颅,两眼如火炬一般的看着他面前装满了茶水的杯子。   他也不惊,举起其中一个装满茶水的小茶碗,送到大黄狗面前,“好朋友,来喝一杯茶!”   大黄狗蹲坐着身子,两条前腿如人手一般的伸出,稳稳的“捧住”递来的小茶碗,如同演练过千万遍一般的,和方才陈金昌一样,将小茶碗往嘴边递,直将茶液送入口中。   如瓶盖大小的小茶碗,比之大黄狗的嘴巴,显得太过的小。他喝上这么一小碗茶,就如同人抿了一口茶水一样,虽不解馋,但尝尝味道也足够。   他尝了尝陈金昌的茶水,摇晃了几下大脑袋,对着陈金昌呜声几下,也不知是什么意思,转头往楼上去。   大黄狗走起路来,跟猫相似,竟没有太多的声音。偌大的身躯,跑动之间,反显露出轻盈姿态。   陈金昌还没来得及反应,大黄狗的身形就消失在他面前。   很快,大黄狗又如同一阵黄风吹将下来,等陈金昌看清楚的时候,只见他嘴里轻叼着个竹雕小筒、尾巴上顶着一只稍大的茶碗,落在他面前。   竹筒和茶碗已经安稳的放置在茶几上了。   大黄狗指了指竹筒,又指了指自己的茶碗。   陈金昌并不懂大黄狗的意思,但不排除他看看那个竹筒里面的东西。   竹筒并不算精致,紫色的竹身,也不知是什么品类材质;圆圆的筒身上,粗略的刻着一株细兰,一看便知是初学者的作品。   陈金昌猜测是这栋小楼主人雕刻。   紫竹筒触手温润,不滑不腻,透着淡淡竹香。他将竹筒盖轻轻打开,露出里面的容物;于此同时,一股淡淡的茶香清逸出来,久郁不去。   他将茶叶倒到手中一看,浓黑的茶叶,一根根的曲着,长短不相一致,形貌也不相类,看起来比之市面上十来块钱一斤的杂品还有不如,但那清郁沁人的茶香,却有让他不敢怠慢。   他几乎能想到,这是某种超极品的茶叶,经过制茶新手炮制之后的成品。若非极品的茶叶,没有这样清郁的香;若非制茶的新手,也弄不出这样难看的茶叶。   作为一个好茶之人,看到这样的糟蹋,不免心痛。   他将茶叶放入泡壶中,热水一泡,立时间,一股不算极浓,但沁人口鼻的芬芳便从茶水叶脉中涌出,随着茶叶的舒展而展放。   虽是第一泡,但陈金昌直接倒入了杯中,忍着口中之欲,先将第一杯茶请到端坐的大黄狗手中,而后自己端起第二杯茶,慢慢的嗅着茶盅升起的香雾,看着在阳光下,澄黄灿然的泛着金毫的茶色,眉目之间,是无尽的享受,连多日来略显苍白的脸色都红润了十分。   他看着茶色中的金色微光闪烁,不由一怔,就着从窗棂间射进来的太阳光,仔细的打量着,却发现,茶液之中,一根根极细的毫发在悬浮、飘荡、闪烁。   这是什么?   陈金昌心中闪过一个疑问,顺手从旁边的茶筒里捏起一根细茶,迎着射入窗棂的熹微光线,仔细瞧去,正瞧见那炮制好的细茶叶上,无数极细的黑色绒毛生出——原来是茶上之微毫,化入水中所致。   他笑了一笑,端起仍泛着热气的茶水,轻轻一口,抿入嘴中。   因是第一泡茶,茶香仍淡,但馥郁的香味却早已初露端倪,润人心肺;浓厚的茶味还不突出,却恰到好处的衬得水味的清甜滋润,爽人胃脾……   当周易回来的时候,正好就看着端坐在厅堂里品茶的一人一狗。他那大半筒茶叶,却已经见底……    第八十二章 计划书   周易看着眼前见底的茶筒,看着悠然品茶的一人一狗,只觉他们不像在喝茶,反倒是在请客吃饭,一碗接一碗的,要吃饱了才够。∮∮,   一人一狗“两兄弟”也发现了周易的到来,不过谁也没有起身。陈金昌依旧将手中第二泡的赤红色茶水倒入一大两小三个茶碗之中。   也不用他请,大黄狗自个儿就拿了茶碗吃了起来,就着桌上早摆上了的、大黄狗从周易的摆置里淘弄来的茶点。   周易看了陈金昌一眼,也不以为意,并不开口相问,径自坐下,拿了个小茶碗就喝了起来。   他算不得好茶之人,但喝茶于他,也多少算是一个消遣。这时举茶碗而细饮,啧啧品尝,确实发现,这不同的人,泡出来的茶,是不一样的。   虽然是他常喝的茶、甚至是他制出来的茶,以往常在家中自饮自酌,味道熟悉已极,但现在品来,却多出了几许陌生的味道,显得更加的老辣、火候更足了。   东西都是要比较才能发现其中的不同。   比如周易,喝到手中的茶水,才知道自己平日里琢磨着泡出来的茶,还是少了些韵味,但这种韵味不单单是练习就能成的,还需要相应的茶具配合,需要时间的磨砺,需要自己的品悟。   况且,不同的茶味,也未必没有好处。   茶过三味,陈金昌见周易不主动发问,也只能吐露自己的来意。   “我倒真喜欢这个地方!”他慢慢放下茶碗,看着满目的山光湖色。感受着自然毓质。不由说道。“本来准备划弄来当做养老埋骨的地方,现在看来是不成啦!”   说着话,他将视线从碧清的湖光之中,转移周易身上。   窗棂漏进来的熹微斜霞的日光下,周易整张脸泛着如羊脂白玉一般的莹彩,几乎没有半丝的瑕疵,比聚光灯下,最好的妆容还有完美得多。   他斜斜的坐着。宽松的衣物削体而下,长袖乱倚。这样的衣装,放在另一个人,必定是极其邋遢、显得懒惰猥琐的形象,但到了周易身上,就清淡逸然起来,如那古画里的隐士谪仙,好似下一刻就要飘然而去……   “以前怎么没有发现呢?”他握着茶碗往下放的手滞了一滞,心中叹了一句。   “原来以为只是个好运的小子,还可以欺上一欺。却没想到……”陈金昌终于将手中茶碗放下,毫不掩饰的在周易面前吐露自己那点心思。   他说着话。从旁边那个手袋里,拿出一个文件包,递到周易面前,“你看看吧。”   周易对于陈金昌,并没有什么痛恨之说。毕竟商人逐利,这是很正常的事。用一切手段打压对手,也是很正常的事;相对而言,面前这位,手段已经足够干净了。   同样,这也是他清淡的心性使然。   或许更重要的是,他并没有其他人想象中的那么在意这片土地的归属;或许,他一开始就相信,也有这个底气相信,属于他的,谁也拿不走。   正因为心中有底,正因为没有那么在乎,正因为看得明白,所有,在面对眼前这位“敌人”的时候,才没有忿怒。   反而是,比周易自己相信中的,他的内心,还要平静。   一如醇厚的茶香,一如这波澜不起的茶水。   他看着对方递过来的文件,倒有些好奇,难道是来求和的?示好的?   以对方的身份,大可不必这样。   或许是,眼见巧取豪夺不成,准备合作共赢了?   周易心中想着,手上却不慢,将文件一页页的翻开,慢慢的翻看。   他手上的,俨然是一个个关于洞天这片土地、洞天周围土地,乃至清山镇的一个整体规划,其中内容之详备、计划之严谨,几乎让周易看到了整片土地未来的样子。   单看这些计划书,就知道对方花费了多少人力物力资源在上面。这不仅仅需要一个智囊团的脑力运作,还要对清山镇的地理人文等各方面条件,已经未来的发展有足够的了解。这些了解,绝非用脑袋、或者上网百-度一下可以知道的,甚至只有整个县市的某些官员及特殊人员才能知晓一些。   这份资料的价值,就不言而喻了。   他继续往下翻阅着,当他看到一张手绘得、极精致的山形水脉图的时候,眼睛一定,手也停止了翻看的动作。   图面里,左下角,是一个湖;湖似形,更像那茶马古道的青石板上、几百年上千年踏出来的马蹄印记,被群山环绕。   形的一头,瀑布跳落,盘桓入烟溪而去;形的另一头,穿山而过,汇入另一片大湖之中。   周易看着那湖面上露出的一个个小岛,组成一朵芙蓉花儿一般的形状,一个地名蓦然出现在他脑海中——“芙蓉山”。   “洞天还与‘芙蓉山’连着?这么近?”周易心中惊奇。他转念一想,想到那日他乘船回家的时候,正瞧见洞天的那群飞鸟在芙蓉山的山岛水面上嬉耍,便又不觉得那么奇怪。   他更多是好笑——他小时候就住在洞天,即便后来搬出去了,近几年又一直在洞天安住,竟不知旁边还有这么大一片水域湖泊比邻,还有这么一座有趣的“芙蓉山”!   他细细的看着芙蓉山水域和洞天水域的连接处。   他知道哪里,小时候还去玩过不少次。   那里有一个巨大的溶洞,将整个水面紧紧的盖在阴影之下,显得极为阴森恐怖,如同一张怪兽的大嘴,恶行恶相的。   小时候,常听老人说,有人进水洞里面,失踪了,是被里面的水鬼抓住了。   在这样的影响下,几乎没有小孩、甚至没有几个大人敢往那水洞里去,甚至连那水洞周围的百许米地方,都成了“人类”的禁区。   因为人迹罕至的缘故,原本就阴暗的洞穴,愈显凄冷惨青,周围的沙石面上,尽满了绿苔藻藓——这下,也就更没人过去了。   连常住洞天的周易,不知为何,在有意无意间,将那里忽略过去,竟从未起过探寻的心思。   ————   还有一章。    第八十三章 菜香   周易慢慢的将文件合上,抬起头来,再次看着眼前这人。   “不知道,陈老板是什么意思。”   虽然这份计划书对他很有用、也正是他所需的,但如果对方如他所想,是来寻求合作的,那么他们能谈的就不多了。   对方作为一个商人,最大的目的,就是攫取利益。而他呢,小富可安,目下的财富,足够他的花销。他剩下要做的,不是怎么掘取这片土地的价值,而是让这片土地,变成他想象中的最好的样子。   不管怎么样,他都还是愿意听听对方的话。   “小兄弟不必这么谨慎。我这个人,喜欢的东西不多,饮茶算一项,做菜算一项,经商算一项,还有一项,便是交朋友。”陈金昌说着话,又饮下了一口茶水,这才继续说道,“咱们也算不打不相识。这些东西,我也用不着了,现在拿出来,就是希望与你交个朋友。不知道小兄弟你觉得怎么样?”   陈金昌说得也够坦荡,姿态也放得够低了,诚意也真是十足了。像他拿出的那些计划书,即便对他没用了,但绝对不能因此而否认它的价值。   周⑧,易见对方如此大气,即便对他这样一个“小人物”,竟也放低了姿态,心道:难怪能将生意做这么大。   生意场上,手段狠辣凌厉,手眼通天;出了利益圈子,为人又大气坦荡,论气量胸怀,周易与之一比,那是大大的不如。这样的人物。如果都不能成功。那就没有能成功的人了。   对方既将姿态放得如此之低。周易也不愿当个气量狭小之辈,不由笑道:“与陈叔交朋友,那可真是抬举小子我啦!”   陈金昌听此,洪声道:“我陈金昌看重的朋友,怎么能差得了?!小兄弟这次能把陈某人弄得个灰头土脸,若陈某人交不上你这个厉害的朋友,以后那群龟崽子还不知道要怎么笑话陈某人。”   “成。陈叔既然看得上我周易,那我今天就以茶代酒敬陈叔一杯。”周易将茶杯举起。说道。他并非忸怩之人,稍一推脱,一见对方是真qing实意之至,便随口应了下来。毕竟多个朋友多条路不是?   这一口应下,也代表着架在两人zhijian的梁子彻底的拿开了。   “好、好、好!今天我陈某人又交到一个好朋友,要大饮三杯庆祝!”陈金昌年纪大了,脸皮也更加的厚,两人关系稍一缓和,他就叫嚷了起来,“周兄弟。我听说你是酿酒的行家,家里藏着不少好酒。怎么不拿出来一起尝一尝,庆祝一下咱们今日的交好?”   周易的酒水够多,也不差他这一口;见他狂态,愣了一愣,便顺口说道:“也好。我再去酒楼里弄点下酒菜来。”   他刚要起身,便被陈金昌拉住了,“去什么酒楼?你只管准备酒,下酒菜的事qing,我来负责!你家厨房在哪里?东西都有吧?”   “一般的菜肉都有。没有的,去酒楼里拿就行了。”周易说完,便上楼取酒去。   陈金昌边往厨房里走,边开口说道:“那只老螃蟹在吗?有时间把他叫来。那个老头太倔了,我过去怕被他打将出来。”   ……   当周易领着施团儿过来的时候,一缕缕香味已经从厨房里冒了出来。   施团儿老大鼻子嗅了嗅、又嗅了嗅,突然说道:“这味道有点熟悉啊。”   “呵——你还能从菜味上,闻出是哪个人做的菜不成?”周易笑道。   施团儿没把周易口中的调笑当回事,张开解释道:“每个人对于调料的使用与用量、火候的把控都是不同的。不同的人,做出来的菜的味道是不同的。每个人勺下的菜,都有它独一无二的味道,也有它独一无二的气味。只是绝大多数人,容易品尝出味道的不同,而难以分辨出气味上的细微差别……”   “那您能闻出这是谁做的菜吗?”周易听他说得玄乎,不由试探道。   施团儿大大的鼻子又嗅了嗅,只觉这股菜香味无比的熟悉,但真要他说出是哪个人的手笔,却总觉得蒙了层薄纸一样,让他看不分明。   他脑袋里转了又转,突然一道光芒闪过,如一把长刀划破了遮在面前的薄纱,彻底露出眼前“庐山真面目”,讶道:“是那个老鬼?”   就在这个时候,陈金昌挺着个大肚子、围着小裙,端着一盆菜,走了出来。   “原来是你这个王八羔子!”施团儿。   他转念一想,突然又觉不对,“小周,他这个乌龟螃蟹蛋怎么跑你这里来了?大hang,给我咬他!”   周小hang听得施团儿的话,看了他一眼,呜了一声,继续趴在旁边,“消化”着那一肚子的茶水。   “你这只老螃蟹,人家皇帝不急,你这个老太监跳个什么劲?”陈金昌将菜se放到大案上,看着吹胡子瞪眼的施团儿说道。   “你这个乌龟螃蟹蛋儿子,你说什么?你以为我真的不敢打你不是?信不信我把你绑起来,全喂了我的蟹孙儿!”施团儿涨红着脸,骂声道。   “周易,你还不把他赶出去?留这个祸害继续害你啊!”   “施老爹,你歇口气,喝口茶水。人家这低头上门,还说要顿饭菜给我赔礼道歉的,我总不能将人拒之门外不是?”周易哄着这位老小儿道。   “真的?你别看我老人家年纪大了就哄我啊。我看啊,他这种乌龟儿子,还是离远点的好,最好早死早超生,免得又祸害人。周易你可别被他的一时低头给迷惑了,要我说啊,打蛇就要打死……”   周易看着他越说越不靠谱,连忙将桌面下的那坛酒提了上来,“菜都上齐了,咱们喝酒!”   “喝酒好啊!”施团儿鸡爪样的手爪子一拍瘦腿儿,说道。一说到酒,他就把“陈金昌”这个他口中的“威胁”“祸害”放到了一遍。   “我说易小子,你可真不地道。明明有好酒藏着,就是不知道孝敬一下老人家……不过你那酸糊酸糊的葡萄酒还是自己收着,其他都算我老人家一份……”   施团儿说着话,迫不及待的拍开了酒坛盖……未完待续。 第八十四章 入水   屋外炎阳烈烈,到了屋内,只留过竹清风,习习而来。》,   三杯两盏之后,酒未足,饭已饱。   陈金昌不雅的打了个饱嗝,拍了拍他那愈发挺壮的肚子。   “好久没有吃过这么饱了。好几月没下厨了,看来我厨艺见长啊!”陈金昌夹起一根切得极匀极细的莴笋丝,舔到嘴里,在舌尖把玩一阵,这才恋恋不舍的下了肚,仍自嗅着莴笋的清香。   “你这个老不要脸的东西!”施团儿胡须上沾着饭粒,继续往嘴里塞东西,只是动作愈发的缓慢了,每次夹得也愈发的少了,“明明是小子种的菜好,跟你这个老东西有什么关系?!”   “亏你还是个大厨师,反而比不上我这个业余的了——怎么说出这么外行的话?厨师做菜,第一步要做的,不就是选材吗?况且,若不是我的润色,能有这味道?你去外面找一个煮猪食的村妇来看看……”   “我呸!你选的材料?明明是人家家里现成的,老不要脸!”   “好你个老螃蟹,给你三分颜色就开染坊了不是?也就你敢在我面前龇牙,要是到了外面,都不用我动手,早有人耳刮子扇过去……有本事你别吃!”   “好大威风、好大煞气!好一个厉害的——老王八蛋!”施团儿一口黄沫正正的吐到了陈金昌的脸面上。   “你……你……”   “我什么我?这么老大不小了,还要当哥哥的我教你做人的道理?”施团儿斜着眼睛看了他一眼,不屑道。“哥哥我吃完了。还不将碗洗干净咯!”   陈金昌碰到施团儿。算是碰到了天敌对手。耍心眼子,施团儿一万个也耍不过他;但论到耍混,他就只能干瞪眼了。   两人早早年是同在一个师傅下面学过厨艺的师兄弟,都知道,当年老师傅说的,做菜的最后一道工序,是刷盘子洗碗,将厨房整理干净。   这是老派的厨师。什么事情都讲究亲力亲为,自己动手。   陈金昌听着施团儿的话,心里虽然郁闷,但也只能乖乖的端着盘子进厨房去洗。   厨房里叮叮当当的声音传来,一阵老调从厨房里传出,从周易的房子里传了出去,赤炎灼热的阳光,似乎也和煦了几分,暖洋洋的,透过天窗。照得大黄狗那一身皮毛愈发金灿……   周易吃完饭,早就出去了。正好避开了两人邋遢肆意的一面。   当他回到厅堂时候,屋子里早已整洁一新,厨房也清洁的干干净净,两个老头,脚对脚的躺在窗户底下,一人给大黄狗颔下挠痒,一人把弄着大黄狗大而长的尾巴,一时之间,整个房屋都安静了下来,只听得午后蝉鸣阵阵。   “两位老哥,我准备往湖的另一头去探探,你们去吗?”周易看着两人眼睛半睁半闭,安详静谧的模样,单问了一句。   周易早在看到洞天的一头,连着那莲花山的时候,在想到那个神秘的入水洞穴的时候,就坐不住了,忍不住想要去探探。   “去去去!老哥我好久没动过了,骨头里正痒痒!”陈金昌整个人一跳而起,看起来似乎年轻了几岁的模样——心情似乎不错。难道是被施老头而骂得爽快了?   周易也不知道在他去拿船的时候,发生了什么,竟让两个一直吵吵闹闹、骂骂咧咧的老哥俩,能这么安静的躺倒一起去。   “老头子我这把骨头都酥掉了,再不走走,以后真要走不动喽!”施团儿这么说着,无比利落的从地上爬起来。   只有大黄狗,依旧懒洋洋的,卧在一片阳光洒下的地方,不弹不动。   “阿黄,你去不去?”陈金昌跟大黄狗似乎结下了情谊。他看着大黄狗,不由问了一句。   大黄狗巨大的狗眼微微的睁开,惺忪的看了他一眼,又闭上了眼睛。   两人跟着周易走到湖岸边。   一艘乌蓬小船正悠悠的在碧波微澜的水上漂着,因为一头被绳子紧紧的系住了,这才没有漂离开去。   周易等两人上了船,解开绳子,竹竿子一撑——紫色的竹竿似乎极富韧性,弯成了一道大弧,随即愈发快速的再次伸的笔直。   小船就借着这股蓄发的力道,被急速的往前一推,划破波面,往前行去。   船还离岸不远,就在此时,一道黄影突然从陆上窜来,窜到岸边,用力一扑,直向乌蓬小船扑将过来。   如此大一团黄影,也不知道是个什么东西,以此速度扑下,非得弄个船翻人覆不可。   周易见此,却不急不缓,竹竿往水中一伸,用力一撑,长直的竹竿子再次曲了一曲,整个小船,周易站立的一头,都往下沉了一沉。   随即,小船就如同在尾后装了个引擎一样,呼的一下,从水中跃出湖面尺许,又平稳的落了下去,借着这一起一落,船便在水面上滑开数十米去。   “嗵!”   船滑开不久,巨大的黄影就空中落下,预料之中的巨响没有出现,也没有多少水花飞溅,只有轻声闷响,遁入人耳,如鱼跃入水中,瞬间消失不见。   整个黄影,也似乎在那一霎那,融入了水中。   “易小子,你慢着点!”施团儿两人坐在船舱内,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觉船一上一下的,电射而出,突然就在湖面上滑行出老远距离。   他话音落下不多久,就见水深处,一团黄影钻出,巨大的身躯,金灿灿的毛发紧贴,如水獭一样的,从水里向小船飞速游来,如同一个水中巨怪。   “阿黄?”陈金昌从船舱里走出来,看见水中金黄兽影,疑惑出声。因为大黄狗如妖般的人性化,所以现在,面对他如此擅长游泳的事情,陈金昌也就不那么惊讶了。   “这小子,你别看他平时憨厚老实,实际上蔫儿坏。刚才叫他来,还偏不来,现在船划出去了,就从岸上跳扑过来了。如果不是我操船得快,船都得被他弄翻。”周易看着水里那个东西,说道。   周小黄听到陈金昌的唤声,从水里面钻出来,抬起头,叫了一声,前爪招了招,眼见周易拍过来的竹竿子,又钻到水底去了。   周易看着这只懒货竟然从家里出来了,原本还以为他是转性了,想要跟过去玩玩,却原来不知是脑子哪地方抽了,跑来祸害了一阵,又不知跑哪里晒太阳躲懒去了。   他看着从水下面消失,逐渐消失在岸边的黄影,再一次将船撑动起来。   ————   怎么感觉自己水了一章的样子?    第八十五章 探幽   周易在出发前,早问过乡里的几个老人,关于那个洞墟的事。¢£¢£,   就老人们说,很早以前,洞天与莲花山确实是连着的,可以划船过去。不过,大概在几十年前,发生了一件事,就再也没有人去过那洞墟了,甚至后来连那洞墟都渐渐遗忘在记忆的岬角。   老一辈的人物,在听周易问起那个洞墟的时候,还十分惊讶。   “易伢子,你怎么问这事了?那灵龟洞里面有水鬼啊,你千万别去!”老头正是以前经常在洞天钓鱼的老头。只是最近几年,这洞天的鱼,越来越机灵,基本上不上钩了,他就不在这里钓鱼了。   他说的灵龟洞,也就是周易所想的那个覆水的洞墟。   说起“灵龟洞”这个名称,周易对那个洞墟的记忆又明晰了几分,想起了在那个大洞里面,光能照到的地方,还有一块巨大的圆盘形的石头,如同一只大乌龟盘在水里,所以当地人称那个洞为“灵龟洞”。   不过关于那个洞墟的事情,很少有人提了,连“灵龟洞”这个名字,也渐渐的忘却在尘埃中。   “哎呀,鱼伯,我也就问问。这不是好奇嘛?我听说那灵龟洞以前联通莲花山的,可以坐船过去,是不是啊。”因为这老头三百六十五天,有三百天在钓鱼,所以乡里面人都称他鱼伯或者鱼老头,反倒将他本来的名字忘记了。   “是啊,你怎么知道的?你不会真准备去哪里吧?!易伢子啊,你还年轻。又有成就。还是惜命点好。那洞子邪门。真去不得!”鱼伯看着周易问得仔细,真的急了。这么年轻,真进了那鬼洞子,出不来,就可惜了。   况且,万一人家以为,是他这个老不死将周家的这根贵苗苗,引到那洞里去的。他就是死一万遍,也不够赔人家的啊!   “鱼伯,我真是就是听说了些传闻,好奇问问,没有别的意思。”周易安他心道。   “不过你说水鬼——这都什么时代了。以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啊,那洞子里面?”周易好奇的说道。   “行了,既然你问了,我就跟你说说,免得你不知好歹。”鱼老头说道。   “这事情过去好几十年了。那时候我还年轻,也经常从那洞子里驾船来往。以前我都是去那莲花山那边打鱼的。   就在那一天。我又准备驾船去的时候,被我老娘拉住了。说今天日子不好,不能出水。   那都什么时候?四旧都破光了,这迷信的话,我哪儿信啊。不过我娘一直拉着我,最后还是没去成。其他几个朋友都去了。   不过,这一去,就再也没回来。”   “一个都没回来?尸体呢?找到了吗?”周易忙问道。他觉得或许从尸体上,能找到一些蛛丝马迹。   “死无全尸,哪里来的尸体啊!   那洞子里的水路我们都走过,平平坦坦的,连个水窝子都没有,谁知道七八号人进去,就这么死无全尸了。”   “那有人进去找过吗?”   “哪能不去找?几个死了儿子的老人都进去了,也没出来。连尸体也没找到。直到现在,就再也没有人进去过了。   你们这些小后生,总以为我们老人家是编话骗你们,就不知道……”鱼老头睨了周易一眼,哼了一声,又怕周易还有怀疑,继续说道:“疯猛子,你认识吧?”   “怎么了?”周易不知道“疯猛子”跟这件事有什么关系。   鱼老头所说的疯猛子,是清山镇的一个疯子。周易小的时候,就见他疯疯癫癫在街上打混,直到现在,还能经常见到他——十年如一日,光着脚、泥着衣,手永远抱在怀里,一副保护着什么东西的样子。   “‘疯猛子’他爹就是那次去掉的。他年纪还爹没了,一哭坏了脑子,就成了现在这个样。”   周易倒是听说那个“疯猛子”是因为哭疯掉的,却一直不知具体到底是个什么事,现在算知道了。   周易了解了那灵龟洞的故事,对于那里通莲花山的事,倒是确定了。不过那里面的“水鬼”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他还有些疑惑。   不过想来,也扯不到什么神鬼上面去。   他愈发有心思去探上一探了。   至于叫上施团儿两人,是因为早跟他俩说的时候,两人就说要一起去探探,这时候,也不好反悔。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对于护住两人,心里还是有些底的。大不了,如果情况危急,将两人打昏了,装那空间里去。   况且,那里面的东西到底还在不在,还不知道呢?   周易竹竿一撑,水波滑向一旁,给船只让开了道。乌蓬小船借着道儿,平稳稳的往前行去。   船里的两个半老头儿,早已摆开了阵势,你一杯我一杯的喝将起来,当然,仅仅是茶水而已——借着这满湖的碧色。   水上的风,格外的柔,比柔波还要柔上三分,将满夏的炎色都去掉十分,如美人的手,轻轻的拂过周易的身体,让他操使得愈发的畅快。   没多久,风渐渐转寒了,有些阴冷;阳光似乎也暗淡了下来,很快,连金黄色都退去了,只剩下山阴的笼盖。   仿佛在一霎那,便到了另一个世界,从初夏的暖熏中,入了秋风瑟瑟里,还带着几分冬的阴寒。   但前面的黑洞,如同巨兽的一张嘴,比冬的阴冷,还给人以压迫感,让人畏惧、退后。   船渐渐驶进了暗中,空气也愈发的阴湿起来,两边的石壁,爬了不知道多少年的绿藓一层又一层的,老绿老绿,看起来湿滑湿滑,绝非让人愉快的感受。   不止是光,连水也暗淡了起来,本来映着碧清碧清的湖水,渐深渐暗,化成了绿色中的黑,依旧平静无波。   当船真正驶入灵龟洞中的时候——这个时候,连风的声音,都成了奢侈。   整个暗中,只有一滴一滴的水从洞壁上滴落的声音,以及,船桨将水拨动的声音。   桨的声音,在一片黑暗的寂静中,在已经沉寂了几十年的黑暗中,格外的显眼。它在洞墟里回荡、回荡、回荡,不知道最终将在哪里消逝。   船舱里,两人的说话声,也没有了。    第八十六章 探幽2   两个半老头儿,瞳孔微放,适应着黑暗茶水依旧倒入口中,似乎只有这茶水的余温,才能让他们的身心温热几分。   一盏亮灯从船头闪现,将黑暗了太多年洞穴照亮。光芒照到两人瞳孔上,刚才放开的瞳孔骤然一缩。   “周小子,你行吗?不行咱们就回去,老头我还想安享晚年呢。可不想栽在这个鬼地方。”施老头儿眼珠子在暗地里转了转,心里已经不知有多后悔了。真是好奇心害死老螃蟹啊。   周易还没说话,陈金昌就开口了,“老螃蟹,你还是这么胆小,跟当年一样。哈哈——你不会还像那次一样,被吓得尿裤子吧。”   “什么吓得尿裤子……你这个老王八蛋尽说胡话!”老螃蟹讪着脸,没有半点底气的否认道。他可不想在小辈面前丢了脸面。   陈金昌看着老螃蟹急得脸都红了,只是切切的笑,倒也不再撩拨他,免得老螃蟹真的翻脸。   就在这时,一阵呼扇声音传来,同时传来的,还有一阵异于常的尖利的叫声。   一个巨大的黑影,倏忽而来,直扑向这条乌蓬小船。   “妈呀——”施老头儿已谁都没想到的速度,抬起那半片衣襟遮住了眼睛,整个人就躲到了船体中间的那张小案底下去了。   谁也想不到,作为中国美食界有不少名气大厨师,作为一个活了几十年的老家伙,竟有这样胆小的一面。   事实上,不止施团儿。连陈金昌看到从天上扑下来的那个巨大的黑影。脸色也不由变了一变。平日里豪气冲天的他,此时心里渗出出一丝一丝的悔意——如果葬身在这里,那真是……   什么‘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这样类似的古语警言都从他脑袋里冒出来,为他今日酒后略显莽撞的行事而自责。   也是,若非喝了些酒,平日里,以商人身份第一的陈金昌,怎么会屈尊冒险的想要跟周易往这鬼地方来?若非酒意。施团儿这个罕有人知的“胆小鬼”怎么会跑到这样一个地方来,自曝其短?   现在被这么一吓,两人什么酒意都给吓没了,只剩下满肚子的后悔。   巨大的黑影,犹如魔幻电影里的恶兽,带着巨大的风声与奇怪刺耳的尖叫声扑将下来,扑到了整个船面上。   这个时候,周易似有所觉。   脸上倒还带着熟稔的笑意,从怀里掏出个果子,往天上一抛。   “好久不见啊。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也不回去看看。”周易似乎在与某个朋友说话。   这个时候。灯光照了上去,正好罩住那团黑影,可见是一只巨大的蝙蝠,两只血红色肉翼展开,足有两米来长,看起来渗人不已。肉翼的末端,还有一只尖利的小爪子。   周易确定这就是前两年他喂养过的一只蝙蝠,不仅是那熟悉的体态与尖利的鸣叫声——大概没有其他地方的蝙蝠能长这么大了。   大蝙蝠扇着翅膀,可怖的身体在空中舞蹈着,看起来极为兴奋与喜悦,又似在召唤着什么。   周易抛出去了苹果,被他尖牙咬到,咔嚓几下,入了恐怖的牙口之中。   就在这个时候,黑洞之中,又出来几只蝙蝠,后面带着一群小蝙蝠,简直是群蝠乱舞。   后面出来的一群蝙蝠中,有两只只比大蝙蝠略小一圈,一同飞转过来围着周易打转。   无数的小蝙蝠,在稍远些的地方,上下的翻飞着,围着他们的父母或者老大,与周易这条小船,隔得远远的,只偶尔有一两只调皮胆大的,从周易的船头上飞过去……   在洞天,因为溶洞多、气候适宜,蝙蝠是常见的。早些时候,因为蚊虫的困扰,周易弄了几只小蝙蝠与小壁虎来喂养。   不过在一两年前,喂养的三只蝙蝠就全都不见了。   他竟不知道原来这三只蝙蝠,正好是一雄二雌,变成了一家子,隐入这幽洞里生活,可劲的造人——看这些大大小小上下翻飞的几百只蝙蝠就知道。   当然,也未必全部是他们的孩子,也可能是他们收的小弟也说不定。   一直注意着外面情况的陈金昌,感受着气氛的平静,伸出头,往外瞧了过去。   “易兄弟,你认识他们?”他讶然的看着那三只超乎寻常大小的蝙蝠说道。   “是啊。这三个,他们以前还是我养大的呢!”周易颇有一种做父母的见到孩子成家立业的自豪。   藏在茶案下的施团儿老脸儿一红,也探出头来,“哎呦,我这一睡,怎么就睡到这底下去了?咦——这蝙蝠怎么这么大一只的啊?”他的演技也真不错,看起来一副睡眼惺忪的模样,似乎才发现天上翻飞的大蝙蝠。   “是啊,一睡睡案头下去了。不想,你这老螃蟹,躺下去得快,钻出来得也真是快……”   两人这么一打混,再加上有这么多大大小小的东西在旁边护航,气氛又恢复了热闹,原本洞中的凄清,被一扫而净。   灵龟洞,除了一道直通莲花山的大隧洞,周围岔岔道道的,又不知分出多少道来,更不知那被隔离开去的幽深水道,又通往何处。   周易也不管,径自划了船,沿着暗长宽敞的大道,一直往前去。   有了这些蝙蝠“地主”的护卫,他略微绷紧的神经,也放松了一些。   船篷里的两位,又重新斟上了热茶,举杯微抿,抬目四顾,看着这巨大幽深的溶洞里,平日里难得一见的一切。   船上的灯,照出熹微的光,在洞墟里扩散开来。整个洞穴,都被淡淡的光芒映照、被潾潾的波光闪烁。   洞天入口处的那个溶洞,两人是看过的,但比之眼前,这些通天而上、壁体晶莹的乳石,比之直插云天的笋尖,比之这十人合抱不住的“**钟”,比之眼前这些如飞鸟、如仙人、如凌云楼阁的巨大洞墟幻境,未免显得太过秀气、袖珍。   溶洞中的一切,当显露在两人面前的时候,譬如幻世仙府,让人忘却了这遗忘了几十年的黑暗里的恐惧…… 第八十七章 巨蟒   没有人注意到,碧粼粼、黑杳杳的暗波,慢慢的变迁,整个地面,都如同铺上了一层白玉色。∑,   他们只关注到,白玉色的鳞波之上,愈发瑰奇的溶洞观景。   就在他们没注意到的当口,连周围的温度也缓缓的上升了起来,不知不觉之间,热气开始上升、开始弥漫。   整个水底,看起来愈发的浅了,似乎触手可及。   原本幽暗的水,变得极清极澈起来。   船静静的漂浮在水面上,甚至几乎看不到水的痕迹,船就如同凭空的漂浮在空气中一样,在光的耀照下,在玉质的水底,留下一个浅薄的船影。   这个时候,水似乎愈发的热了,整个视野,都开始被热透的水汽弥漫住,几乎看不清太远的地方。   蝙蝠群开始尖叫起来,到处的蒲扇着、舞飞着,似乎显得有些慌乱。   三只打头的大蝙蝠,口中发出人耳听不到的尖叫,将所有的小蝙蝠都驱散了出去。他们三个开始在周易的头顶盘旋飞绕,发出人耳可闻的刺耳尖叫,似乎在提醒着什么、警惕着什么。   船舱里面,两人的笑骂声,也一下子销声匿迹,只剩下极轻微的抿茶的声音。   就在船驶进这片水域的时候,谁也没看见,在水域的深处,一条如玉色一般的巨蟒,缠绕在一根温热的石柱上,两只白渗渗的眸子,已经清醒了过来,发出浅黄色的荧光;更加晶莹得如同无色的分叉的细舌,从狰狞的嘴中露出。似乎在嗅探着什么。   不多久。大蛇从石柱上盘旋而下。悄无声息的入了水中,和水底的钟乳玉质一色,分不清彼此。   这个时候,即便当场见着这一幕的人,也绝说不清楚,这条蛇到底往哪里去了。   船,就在这样的白茫茫一片中,继续的往前行驶。   三只黑色的蝙蝠。依旧上下翻飞着,在周易的头顶。他们翅膀的舞动,都变得没有声息起来。   整个洞墟,又只剩下船桨拍打水面的声音。   也只有这个时候,空无一物的水质,才在虚空中浮现,泛起一丝丝的波光,让人看见,让他们知道,他们是行驶在水面上。而非在空中漂浮。   就在这个平静的水面下,突然。不知从哪里甩出一根巨大的“长鞭”,玉白色的,从水底甩出,挑起无数水花,狠狠的往船中央打落!   一切都猝不及防,船舱里面的两人喝着茶,还没有太多察觉,但两只飞舞的蝙蝠,已经尖叫着,往一旁退去,周易也察觉了过来,长长的紫黑色竹竿,聚起了劲气,在空中变成一条弧线,与那条拍来的长鞭相接。   “砰!”   如雷霆炸响,空气如潮水一般的涌动起来,从相击之处,翻起一股股气浪,往周围播散开去。   紫黑色的竹竿,受此大力,竟没有断裂,而是以更加强大的力道,反弹回来。   周易又加了些力道,才勉强的控制住。   那条“白玉长鞭”,却在相击的一瞬,如一条没了筋骨的软绳一般,跌落水中,周易似乎听到了一声痛苦的嘶吼,随即,便再也看不到丝毫影记。   而船,受这股力道的影响,狠狠的往下一沉、又一浮,被一股莫名的力道,远远的推开了去。   周易稍稍移动脚步,脚下那几块木板,早已四分五裂开来。   也幸亏周易造船的时候,都奢侈的用上了极品木料,船的质地极好,这才没有出大事。如果是普通的木制船,受这传递到他脚下的力道一踏,非得将整条船踏穿不可。   “易小子,出什么事了?不会真有什么鬼怪吧。”施团儿感受着船体突然收到一股莫大的力量震荡,滑退出老远,连手上的茶水也泼溅了出去,连忙问道。   “刚才看到个东西,可能是一条蛇或者其他什么怪物。”   “周兄弟,刚才那么大响声,怎么回事啊。”陈金昌也探出头来,见没看到什么东西,忙问道。   “没事,我刚用手上的竹竿子跟那东西打了一仗。也只看到一条巨大的白色如同鞭子一样的东西打过来,被我一打回去,落到水里面,又不见了。可能是一条蛇,很大的蛇。”周易说话的时候,眼光紧紧的笼罩着四周,全身的感官都放开了,他总感觉周围似乎有一双眼睛在盯着他,但他无法确定对方的位置。   未知总是最可怕的。知道那东西很可能是蛇之后,船舱里的两位,反而放松了心情。   不过,谁也没有说话,生怕打扰到周易。   如果真是一条蟒蛇的话,根据刚才外面传来的响声与船体收到的力道来看,那绝对是一条巨大的可能超乎人想象的蟒蛇。   三人继续撑着小船往前,但这一路上,都风平浪静,似乎刚才那一切,都只是幻觉而已。   但周易却分明感受到,冥冥中注视而来的目光,愈发的冰冷。这股发自心底的凉意,与周围略显炽热的环境,是那么的不相合。   就在这个时候,迷蒙的视野,突然清晰起来,一块石崖壁从顶端裂开,直裂到天顶的上头。   无数天光透露下来,将这片雾地照亮。   集聚的白雾,也从这片天光之中,缓缓的升了出去,受到洞壁的寒凉,又化成水滴滴落。   而水滴的下面,一个巨大的、几乎如小山一般的石柱,耸立而起,被一线天光罩着,白玉晶莹,耀出光华十色,似乎,天地间所有宝石珍玉之精粹,都集中在那里面,这才有这样灿烂的光辉。   就在众人失神的那一刹那,一个巨大如玉一般晶莹的蛇头,自空明的水中,如闪电一般的射出,大口一张,直往周易咬去。   前所未有的快,高速摄像机都难以捕捉到的快。这一咬,几乎聚集了这条巨蟒所有的力量、几十年积存的力道都在这一刻爆发,只为一击毙命!   巨大的蛇口,几乎要将整一条船都容括进去。   周易也从那一刹那的失神中反应过来。   但即便他反应再快,在他失神的那一刹那,也失去了时机;也快不过蓄势了太久的这条异种巨蟒。   他只来得及将手中竹竿往后一撑,双脚用力一蹬,整个人从船面上蹬出,飞入蛇口之中。   也正因着他这用力一蹬,船飞速退后,避免了三人一同落入蛇口的惨剧。    第八十八章 巨蟒2   船中两人惊骇的看着突然出现的巨大的蛇头。◎,蛇头上两只蛇眼,澄黄澄黄,冰冷冷的,比夜空里的鬼火还要吓人,几乎有人头大小。   周易只身遁入蛇口之中,不及大蛇噬咬吞咽,他双手一举、双脚马步撑开,竟生生将落下的兽口撑了开去。   船中两人,正为突然出现的凶兽,心胆俱骇,还没来得及有更多思考,一条巨大的蛇尾,抖然发动,在不深的水中,惊起滔天巨浪,直将小船打翻。   而巨蛇,就在这时候,隐没在水浪白雾之中。   大蟒借着身躯甩动了力量,一股巨大的劲力自蛇尾传到蛇头,传到蛇头的“异物”之上,要将周易这个蛇身中的“异物”彻底的碾碎。   岂知周易并非血肉凡躯,竟是金刚铸就的躯体。   大蟒虽是异类,但毕竟还是血肉凡胎,大力噬咬不成,竟让周易双手撑裂了蛇口、双脚踏破了腔壁,一时之间,鲜血只涌而出。   周易这时也保持不住身形,整个身体都被巨蛇的鲜血浸满,不由自主的闭上口鼻,脑中不住的忿骂——早知如此,就应该全聚精神,下手为强,哪里至于如此狼狈不堪。   大蛇吃痛之下,身体的力道愈发的大了,他甚至用全副躯体扭转了头部、挤压着里面的那个咬不烂、咽不下的“怪物”。   周易并不再被动受击,手上的巨力开始搅动起来,腿也开始踢踏起来,整个人如同一个钻头一样,将蛇身之中的软肉组织都钻了开去——他可一刻都不想在这样腥臭之中待下去。   他似乎看到了濛濛的亮光,手握拳用力击出,轰然一声巨响。空气被炸裂,眼前阻碍他的最后一层韧皮被破开。   周易终于从巨蛇体内脱跃而出。   巨兽受此一击,扬天无声吼叫,巨大的蛇信,一次次吐出,显得那么的无力。   周易看着眼前的巨蛇。看着大蛇头上炸裂的大洞,感受着大蛇身上逐渐消失的生命气息,知道这条巨兽命不久了。   若是其他异兽,周易未免会起一些收服的心思,毕竟这些钟天地造化之神奇的物种,实在太难得了。   但看到这只巨蟒,周易却不免想起那些被他吃掉的人,心里万难升起将这巨蟒收服收养的想法。   想想,每次看到这只巨蟒。就不免想到那些被他吞掉的人类,实在是给自己找不自在。   巨兽或许也知道自己命不太久了。   他勉力的移动着身躯,往他开始出来的那块巨大的如同小山一般的乳石爬去。   身躯扭动之间,即便他现在已经极为艰难了,但速度依旧不算慢。   他没有理会紧随其后的周易,“缓慢”的越过那块乳石,钻入了乳石后边的一个溶洞之中。   周易跟了上去,感觉周围的水越来越热。几乎能煮熟鸡蛋了。   濛濛的亮光,再一次从天顶上泄下来。正好罩住一个如鸟巢一般的乳石。   周易看得清楚,那乳石之中,竟囊括着一个巨大的如同玉石一般的蛋。   只是那“玉蛋”,不知因为什么原因,竟岔开了一道道黑色的裂痕,如同美玉之上的黑褶。又如绝世美人脸上的青黑色蝴蝶斑,那么的显眼而难看!   连周易此刻见了,都不免生出痛惜之感。   大蛇全身精气几乎耗尽,勉力的爬上那块乳石,盘转到乳石的中央。看着那颗玉蛋,良久,冰冷无情的眸子中竟显露出一股浓烈得连周易都能轻易感受得到的悲伤。   她似乎下定了决心,低头、伏身,轻轻的咬住那颗玉蛋,大口一张,吞咽了下去。   大蛇的身体再一次盘了起来,盘在那块乳石的中央,紧紧的盯着周易的方向,似乎在守护着什么。   他眼中的灵光,慢慢的,慢慢的消逝了,连最后一点光芒都没有了,最后变成了蛇蜕一样的苍白。   周易走上近前,手伸出去,刚接触到冰凉的蛇尸的时候,却发现,这具蛇尸,异乎寻常的硬——绝非是生命体所能发出的硬质,绝非鳞甲的硬,而是如同石头一样的冷硬。   整条巨蟒,似乎变成了一块石头,与这一大块乳石结合到了一起,化成了一体。   他的蛇头依旧高扬着,受着那一束自天上射下来的、这片洞府之中的唯一的光明。   周易在看到那个受到损伤的巨蛋的时候,大概明白了一些。   这条巨蛇绝非几十年能成长起来的。   她或许已经不知在这片土地下生活了多少年——怎么就单单从几十年前开始,发疯似的攻击人类呢?   周易不愿再亵渎这条巨兽的尸体、魂灵。   这条巨蟒,与人类的恩怨,在双方的生命都消失的时候,也就消弭了。   他看着这条巨蟒如玉质般晶莹盘旋的身躯,默默的寻着水道往回走。   黑暗将逝,光明咋露,很快,光亮愈发的放大起来,显露出五光十色的莹彩,露出那块如小山一般的巨大晶彩乳石。   “易小子,你回来了?快来喝口热茶。”施团儿看着周易显露的身形,一直提着的心,猛然放下。他从身前漂浮的木板上,拿起一只茶碗,向周易递去。   “两位老哥还真是好兴致。就不怕回来的是那条蛇?”周易看着两人坦胸露乳,享受着周围温水的浸润,口中茶水不停,状极闲致,不由讶然,笑着说道。   “嘿!怕有什么用?不如多喝两口好茶,泡个好澡,死得时候,也舒坦点。”施团儿似乎显得坦然了。   “这话我倒赞同。”陈金昌紧靠着石壁,坐卧在一块凸起处,手撑着头,茶水往嘴里倒,“如果你倒茶的时候,手还能再稳着点,不那么抖,就太好了。”   周易听着他这话,眼睛往施团儿手上瞧去,见他的那一只捧茶的手,仍旧不受控制一般的、如同糠筛似的不住颤抖着,连他手里盖着的茶,都撒出去大半。   “这么大一条蛇,我能不害怕吗?”施团儿不屑的看了陈金昌一样,毫不掩饰的说道。   “周兄弟,以后有这种好事,你别再叫我来了。说实话,哥哥我进了这洞里面,都不知道有多后悔。”   陈金昌看似平静,但他内里绝非他面上那么静。他看着周易出来,不由叫苦道:“哥哥我打拼了大半辈子,眼见钱财有了,美女也享用不尽,这享受还没享受够,可不想就这么‘英年早逝’……”   “别的不说,得弄两壶好酒、几样好菜给我们压压惊。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个小崽子,有个什么好东西都藏着掖着,拿出来糊弄人的都是些次货。”施团儿也看着周易说道。   “哎呦,我的老哥哥,你说次货,可真是冤枉我啦。真的好东西,就那么点,不藏着掖着点,都不够几人嚼吧的。”周易连忙叫苦道。   施团儿一听,立马吹胡子瞪眼。   “周兄弟,这可就是你的不是了……”陈金昌也在旁边帮着腔。他竟不知道,原来自己眼中已经算极品的食材,竟是周易“淘汰”下来的次品。   “行、行、行,两位老哥,别的不说,这次我一定弄出点好东西来给两位压压惊。”周易连忙打断两人要说的话,说道,“怎么着,也不能亏了两位老哥不是?咱们这次,可真是患难之交啦!”   三人躺在大池子里,说着话,相视一笑,那层淡淡的隔膜,彻底的消失不见……    第八十九章 最要紧的……   “周兄弟,那条巨蟒呢?死了?”陈金昌突然问道。   “死了。”周易肯定道。他将那条巨蟒死时候的qing形以及心中的某些猜测说了出来。   “万物都是有灵的。人吃万灵,万灵也噬人,似乎没有什么不一样。”施团儿啧了啧嘴,淡淡的说道。   “可惜了一条宝蛇。”陈金昌可没有施团儿那样的感叹。只是不知他在可惜些什么,是死了这条蛇,少了一类异种;还是为那条蛇本身可惜,又或者,是因为那条异蛇化作晶石,不能为他有用而可惜。   “易小子,你看现在船也烂了,我们怎么出去?”施团儿在温泉里泡了不少时候了,感觉身体发软,不由问道。   “这倒容易,你们等一会儿。”周易说着话,一头扎进水里,很快消失在水底下……   陈金昌看着周易消失的身影,突然说道:“老螃蟹,你说我们这位周小兄弟,到底是不是人啊。我活了这大半辈子,什么奇怪的人和事都见过一些,但就没见过周小兄弟这样的。我琢磨着,不是妖怪就是神仙。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世上真的存在神仙吗@∨,?”   陈金昌相信一些诸如算命、看相、风水等一系列的玄学事物。在他看来,那些东西虽然神秘了一些,终究是有迹可循的。   比如看相,很简单的一个说法,某些人颧骨高凸、嘴唇薄,是不是这样的人比较刻薄?他认为这样的东西,是建立在一定经验上的东西。是有迹可循的。   但周易呢?   你能说清楚他为什么这么厉害吗?为什么竟有这样超出常人的能耐?   那条巨蟒。光看着。就不是一般人能对付的。   陈金昌亲眼看见那条巨蟒的尾巴拍着一块钟   石上,将一抱粗的巨石,一击而碎,可见起力量。   可周易却轻而易举的将那条异种蟒蛇击杀,可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对于这一切,陈金昌难以找到一个缘由,只能往仙神鬼怪上去想。   “我看呐,你真是想多了。人活一辈子。最要紧的在‘吃喝’二字,其他的,又有什么关系?这世界上我们想不明白、不知道的事qing太多了,还是留给愿意想的人去想吧。”施团儿懒懒的说道。   “我也是越活越回去了。都这么大年纪了还……嘿!就算是神仙也未必有我活得舒坦……有些东西是强求不来的。”陈金昌说着话,心底的某些想法,闪烁了一二,随即消失不见。   迷蒙的雾气之中,一个人撑着一条小竹排破水而来。   “两位老哥,上船啦!”周易呼喝一声,手上的长篙伸入水中。将前行的竹排定在原地。   两人将整副茶具搬上了竹排,人又爬了上去。周易竹竿子用力一撑,小小竹排就如同一条破水之箭向远处滑行而去。   小竹排滑行不远,眼看着速度渐缓,周易用力撑了一下,竹排的速度又加快起来。就在这样的一撑一滑之中,水渐渐的又深了、又冷了,白se的水雾也渐渐消失不见,洞墟又恢复了幽深黑暗。   又过不了多久,眼前一个亮点眼见着的放大,很快就成了圆妥妥的一个大光洞,自然的风也吹到了鼻口,似乎有cao的气息、有树的气息,有阳光的气息,甚至还有鸟的声音在空气中振动。   越来越近了,几乎已经看到了洞外的蓝天白云,看到了洞口遮yin的绿树,也看到了一片金灿灿的阳光。   周易手中的长篙子用力一撑,蓄足了力道的长篙,将竹排狠狠的往前一推,整个小竹排就飞了出去,径自飞出了洞墟。   眼前一片明阔。万水千山似乎尽在眼底。   无比宽阔的水域,在眼底下敞开,上面坐落的一个个小岛,如同碧绿盘上的一个个小绿螺,可爱而精致。   白se的鸟,在水面上一排排的飞起,飞向天空。   金se的阳光真正的洒到了竹排上三人的肌肤上、脸面上,炽热的光,温暖暖的——真是不容易啊!   “哎呦,我的肚子诶。快饿死老头子我了。”施团儿坐在竹排上,阳光还没晒暖和,就觉得满肚子的茶水晃荡。   洞里温泉水似乎将他全身的气力营养都蒸gan掉了,只感觉全身软绵绵的无力,肚子更是空得难受。   “咕噜噜……咕噜噜……”肚子似乎在响应着施老头的叫喊,也叫唤了起来。   “你还别说,我这肚子也快饿扁了。”陈金昌听着施团儿肚子的叫声,也觉得肚子里面满是茶水空晃荡的不舒坦了。   他话才说完,肚子也叫唤起来,似乎在跟他抱怨。   “周小子,你是地主,就看你的了。我知道你有能耐。”施团儿躺在竹排上,一动不动,眼珠子转动着,看向周易说道。   陈金昌也躺了下来,挺着的大肚子在阳光下放着光,似乎在说:我也任凭大人处置了。   周易看着两个老货,也不由失笑。   若是他一个人,倒好办得很。但有这两人在,他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凭空从空间里拿出点什么来。   小竹排靠近了一个cao木丰盛的小水岛。   周易上了岸,凭着手底的活计,很容易生起了一堆火。   眼看着火苗突突而起,他又重新回到水边,一个猛子扎入水中,不多时,又从水里浮现出来,这个时候,他两只手里、衣襟里面,全都是一两斤重的团儿鱼。   团儿鱼,是清山镇当地常见的一种冷水鱼,因为圆头圆脑的,所以被当地人亲切称作团儿,也不知学名叫什么。   这团儿鱼肉质细润。烤熟了,里面的肉,就如同一个个小小的圆片积木堆积而成的一样,很容易扒离开来,又没什么刺,大人小孩都十分喜欢。   不过话说回来,施老头的名字里的“团”字,与这种团儿鱼是没什么关系的。   周易将抓来的团儿鱼,去了内脏血水,一条条的cha到木棍上,轮着转,不多时,鱼的香气就尽放了出来。   施团儿鼻子嗅了嗅,老辣的手爪子毫不顾忌火上的炽热,伸手就抓了只鱼往嘴里塞。   即便没有盐味,但这野生鱼肉最本真的香味,也足够施团儿欢喜了。特别是饿够了以后,大量的唾液分泌出来、胃也快速的蠕动着,刺激得唇口愈发快速的咀嚼,鱼肉的味道,就再也遮挡不住了……未完待续。 第九十章 一餐   当回到洞天的时候,太阳彻底的下了山。+◆+◆,   天边的一丝余光仍在,云依旧如火烧,但落日的余晖,已经开始收敛。   月亮,早已经升了起来,只是碍于太阳的声势,没有彻底的展露银彩,淡淡的挂在天的一角。   一日的惊心动魄,一日探险的“疲惫”,午饭的那点子鱼肉,塞够牙缝之后,又在回来的路上,在温泉池中消化。   两个老家伙一动不动的躺在周家的地板上,跟一条上了岸的死鱼一样,除了嘴巴的呼吸,腹部的起伏,再也没有了其他的动作。   “周易,好了没有啊?吃你这一顿,还真不容易,你要饿死我呢。”施团儿有气无力的说道。   早些时候,他就说了,回来的时候,要周易整些好吃的,决不能拿“次品”搪塞,现在一回到洞天,就躺在周易家里不走了,并扬言,如果周易不拿出点东西来,两人就要饿死在他家。   周易面对这两个“老贼”,特别是泼皮无赖的施团儿,没一点儿办法,只能匆忙忙的进了厨房,从空间里拿出不少食材,准备做一顿饭。   他这才进厨房没几分钟呢,外面又催命似的叫了起来。   “哎呦,我说你老人家,还是先吃点东西垫垫肚子吧。我这又不是蛋炒饭,哪里能那么快?”周易在厨房里无奈的说道。   “不行不行,想随便弄点东西来糊弄我老人家的肚子,没门!今天好不容易捉到你这条小泥鳅,非吃一顿好的不可。”施团儿无赖的说道。他宁愿饿着,也不肯吃一点其他的东西。   周易可知道,施团儿的“饥饿”与“有气无力”。绝非仅仅是他所故意表现出来的,而是确实已经足够劳累和饥饿了。   两个老家伙毕竟年龄大了,随着周易在灵龟洞中一折腾,这一惊一乍的,差点没去掉半条命,中午的那点子没盐的鱼肉早消化了个干净。现在也只剩硬撑。   周易也不敢让两人多等,将煮制了好几天的鸡汤舀到一个煮锅里,加了些盐料,又将从空间里拿出的各类蔬菜洗净,一股脑的端了出来。   “周兄弟,你不会就让我们两个吃草吧。”陈金昌看着周易洗出来的全是素菜,看着塌缩下去的肚子,悲叹一声道。   “哪能啊。你看着汤,绝对是上好的山鸡熬制的。又加了不少好东西进去,绝对大补。”周易笑着说道。   施团儿的大鼻子嗅了一嗅,从锅里舀了一勺汤放到碗里,大吞了一口。   淡黄色的鸡汤,暖融融的,一入胃里,整个人都感觉精神有力气了几分。   他又打量着周易拿出来的五六盘蔬菜。他可不信,周易真会这么“虐待”他老人家。在他看来,周易还算是一个实诚的孩子。   这么一看。竟是一惊。   一棵棵洗净撕开的白菜,晶莹如青玉雕刻而成,浑然天成;此刻被撕成破碎模样,着实有一种将“美好的东西撕毁给人看”的“悲剧美”,即便老头明知道是吃的东西,也不觉产生几分可惜之情。   “从清宫里流传出来的那件“翡翠白菜”恐怕也没有这样好看罢!”施团儿心里暗自思忖着。   他眼睛转向一边。眼珠子又定住了。   旁边白瓷盘里摆着的,是全须全尾的几根洗净的红萝卜。萝卜身,赤红如血,比“鸡血红”的石头更烂几分,显出一种惊心动魄的晶莹血色来。血色流转。似乎有一种生命在里面颤动。   而胡萝卜上的绿叶子,洒洒的散开,沾着水珠子,在残存的夕阳之光下一映,莹莹的碧玉,将整个萝卜身子衬得愈发的血炽。   他略微颤抖的手,轻轻的一触萝卜,整个赤血色的红萝卜身子里面裂成一片片的,如鲜血一般的汁液也从里面淌了出来,显得愈发的“惊心动魄”。   红萝卜旁边是一碟香菇。   香菇朵朵儿的撑着伞,伞形巨大如盘,顶上绽开一朵十字的星,露出菌伞内部的白皙“肉质”,也将香菇自然的芳香之气释放了出来。施团儿鼻子一抽,整个人好似置身一片巨大的蘑菇林一般,良久没回过神来……   “这……这……”施团儿拿着筷子,久久不下。   “施老爷子,你再不吃,家伙就没啦!”周易说着话,直接将那整整一碟萝卜倒进汤里,又夹了几片切开的香菇放了进去。   “折寿哟,这可教我老头子怎么下口。”施团儿总觉得眼前这些摆在盘子里的东西,都似乎有着他们旺盛的生命。   “矫情!东西种了,不就是来吃的?你这辈子螃蟹没少吃,怎么到老了,就想着‘割肉饲鹰’啦?”陈金昌此时也顾不得责怪周易让他“吃草”了,大半盘子白菜被他夹进锅里稍稍一煮,还未熟,就进了他口中。   这一吃,就根本停不下来了。   施团儿看两人吃得欢快,面前的白雾不断冒出,香气不断突破着他的心里底线。他嘴里动了动,唾液如玉露一般的直往下淌,淌到了胃里,肚子就叫得愈发的欢畅了。   他终于忍不住口舌之欲,罪恶的手伸了出去,将一片晶莹剔透的白菜叶子夹入了碗中。   “白菜啊白菜,你长得再水灵,也是给猪拱的啊!”施团儿一边念叨着,筷子一夹,似乎下定了决心一般,往嘴里送去。   白菜远没有煮到烂熟,但不知为何,一放到嘴里,一接触到他嘴里的唾液,就如同一股清水一样的化开了去,满口都是一种极致的自然的清香,如同将整个世界的白菜之精粹都浓缩到了这一片白菜叶子里,让他觉得,仅吃着一片白菜,剩下的人生,便已经无菜可吃了。   菜是极好的,甚至勾动着施团儿心底最深的**,但他克制着这种**,没有去饕餮。   “周小子,你可害惨我老人家了。我以后吃什么东西,怕都没有滋味了。”   东西看着不多,但两人吃得更少,似乎只要很少的一点,就能让两人饱足。即便他们的舌头还在呼唤,他们的身体仍不餍足,但他们的肚子,已经涨到了极限,想要欢叫,都欢叫不出声了。   “施老爷子这下可明白我的苦心了吧。有些东西啊,不是不能拿出来,而是真的不好拿出来啊。”周易看着两人吃下几片白菜萝卜就停嘴的模样,说道。   “你小子,就是小气,也不用找理由了。”施团儿斜着眼睛看了周易一眼,似是不屑的道。   “今天跟着周兄弟,不仅大开眼界,还大饱口福啊。可惜我陈金昌的福分小了点,肚子就这么大,塞不下啦!”陈金昌看着周易不断伸着筷子,看着盘子光光,锅里的东西减少,带着酸气,淡淡的说道。   他恨不得自己能多长出一个肚子来才好!   ps:   一直用心在写。   这本书似乎还没有上本书成绩好,但我收获是有的。书的缺点,自己清楚的看到。   比如,太过平淡,甚至像某些人说的,“死水”,可能不至于那么严重,但确实,该波澜的地方又诡异的平静了下去。   又比如,某些章节之间跳脱很大,确实是因为心态的问题,也有某些方面的急功近利,觉得这些东西,这些铺垫什么的、前期的发展,咱就不写了,直接“上菜”就行,因此……   往后面,我很难说“改正什么”,只能说,继续用心去写。我也不知道,还能写多少,但至少,希望能将最开始设想的那些情节写完吧。   至于其他的,也就这样了。    第九十一章 拥堵   二老一少,三个人乐呵不几天,葡萄开始熟了。△¢,   或许是气候的缘故,又或许是其他原因,今年的洞天葡萄,熟得特别的早。   这秋还才将将开始呢,阳光还处在夏日的时候,洞天葡萄就已经成熟了。   因为这片土地闹出的种种风波,在葡萄来临的季节,人群如潮水一般的涌来,这个时候,就愈发的显得清山镇的落后与狭小。   镇上的宾馆,涨到了近三百一晚,还有很多人住不下。   这个时候,在政府的动员下,各家各户,都腾出一些客房出来,容纳一些旅游的客人。而沿烟溪水下的葡萄沟的建设,愈发的快了。几乎每隔几天,就有一栋地方特色的木石结构客栈或者酒店建成……   “爸爸,还要多久才到周叔叔家啊?”侯小宝坐在车后面,打着瞌睡。阳光毒辣带来的闷热,连空调冷气都难以抵消。小孩子已经十分不耐了。   “快了、快了。已经快到了。”侯林回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宝贝儿子,又看着前面排起了长龙的车队,无奈的说道。   侯林正是周易那位同学。他老几天就跟周易定好了,等葡萄熟了的时候,要到洞天去玩耍的。   这天,正好侯林两口子都有闲,就带着侯小宝,开车直往周易家来。   环湘高速开通了,从白沙到周易家,也就一个小时左右,速度快极,侯林也开得舒坦。   眼见着下了高速。周易家就在前面的镇子上了。侯林却无奈的发现。眼前的车队竟不比白沙城里最堵的路段要好多少。   来的车要来、去的车要去,即便有交警协调,也互不相让;周围马路边上,人家的家门前,还停着各种大大小小的车辆,从“面的”到大卡车、从中巴车到小汽车,一应都有,更将本就拥挤的道路堵得水泄不通。   “我早说会人多吧。你不信,偏要这时候来。你看这都堵成什么样了?我看我们今天就睡车上得了。”一直堵了两个小时,路还没走多远,坐在旁边的妻子也开始埋怨了。   “我哪儿知道……”   “人家周易现在都出名了。他种的葡萄,现在连有钱都买不到,有的地方已经炒到了一千块钱一斤的价格。所有人都想看看,到底是什么仙水宝地,长出这样的葡萄来。你又不是没看见,你那位姓张的同学的店里,简直将那片地儿宣传成了仙境……这样的地方。谁不想来看看?”侯林的妻子白了他一眼,在旁边分析道。   “那也没见你说不来。”堵了几个小时车。侯林本来就烦躁极了,这是被老婆一念叨,只觉耳边有几百只蚊子在哼哼。   侯林的老婆见身边这人还敢还嘴,还这态度,气不过正要再发声。   就在这时,侯林的电话响了。   侯林在说完那句话,看着娇妻微变的脸色,就知道“大事不妙”,心中早已后悔不迭,耳朵一听到电话铃声,顿时如闻仙音,连忙拿起电话,也不看是谁打来的,就接通了过去。   同时,还向身边人比了个告饶的手势。   一场战争,消弭于无形。   “猴子,你怎么还没到?堵车了吧。”话筒里传来周易的声音。   “周易啊,我可被你害死了。我这堵车都堵了几个小时了,连你家门还没看到呐。你看着办吧!”侯林近些时候,跟周易联系得颇多,当年同学时候的熟悉,又恢复了过来。   “你现在在哪里?”   “应该离你那镇子不远,已经下了高速了。现在在一个高速桥下面。”侯林打眼看了看,准备找个什么标志物,“哦,这里是一个弯道,我看到下面有一条河。路边上,有一块石碑,上面写着‘南无阿弥陀佛’?”侯林看到“南无阿弥陀佛”几个深刻的红字,感觉有些奇怪,有几分疑惑。   “噢,我知道你在哪里了。那边小路往山上去,有一座庙,人家立了块石碑在那里。”周易顺带解释了一下,“行,你在那里别动,我叫人去找你。”   不过十来分钟,就见两个小青年走到车前,敲响了车窗。   侯林放下车窗,眼睛里露出疑惑,“你们是?”   “你是易哥的同学吧?”一个青年问道。   “是的。你是?”侯林知道,他们口中的易哥,估摸就是周易了。   “我姓周,是易哥的本家。你叫我小周就行。那我叫你……”   “我姓候,侯林。”   “哦,是侯哥啊。易哥要我来接你们。你们看有什么要带的带上,车就交给我们了。这条路,一时半会怕是通不了了,你们先跟我一起走过去吧,也不远。”   “那……那就麻烦你们了。”侯林抽出一支烟,给那位周姓青年与他身后那人点上……   侯林的妻子抱着孩子走了下来,侯林也从后座拿了个包箱下来,被周姓青年接过。一家子人就在周姓青年的带领下,往周易家去。   “我们的车,不会有事吧。”侯林的妻子看了一眼走在前头带领的青年,在侯林耳边道。   “没事的。这里周易是地主,还能出什么问题?真出了问题,叫那小子赔——他现在有钱着呢!”侯林显然认为妻子是杞人忧天。   “这路还真烂。”侯林的老婆看着脚底下又是泥又是沙子的,再看看脚下那双脏污掉的高跟鞋,皱眉说道。   “确实很烂。那小子现在都成亿万富翁了,也不知道弄点钱来建设建设家乡,真没有觉悟。”侯林半吐槽的说笑道。   “谁的钱是大风刮来的?”侯林老婆白了他一眼,颇有意味的说道,“不过,你要有这样的本事,我倒不阻止你去建设建设家乡。”   “我哪有那小子的好运?”侯林酸溜溜的说道,“人长那么帅,这些连钱都有了,白手起家的高富帅,看得我都羡慕。”   “你就酸吧。”   “酸两句怎么了?”侯林说道,“不过我有一点比他厉害。”   “哪一点?”侯林的老婆好奇的说道。   “我有你这样一个漂亮美丽温柔的老婆啊!他还打着光棍呢!有钱有什么了不起,长得帅又有什么用,还不是找不到老婆。”侯林酸溜溜的口中,突然露出几分幸灾乐祸。   “你就贫吧。”侯林的老婆白冰眉眼一挑,嘴上虽然这么说着,但眼里却欢喜极了,心里比喝了蜜还甜。   不过女人终究有她八卦的天赋,“你怎么知道?人家白手起家,这么有钱,长得又好,说不定暗地里情人都有一大堆了,只是没有结婚而已。”   “这又不是秘密。那小子就是一个感情白痴。”侯林看了白冰一眼,说道,“上学的时候,那小子一副小白脸的样子,虽然家境差了点,但耐不住人家学霸,是潜力股啊,不知道有多少女孩喜欢他。   可这人吧,就是长了个木头脑袋,所有喜欢他的女孩,最后都被她气走了。他中学毕业,还没有谈过恋爱。而且,据我们最近在同学圈子里讨论,这家伙到现在还没找过女朋友呢!”   “真的假的?我见过他一次,看他情商还正常啊。”白冰奇怪的说道,“不会是个弯的吧,或者……”   “你都想些什么啊!嘿嘿,以前不是弯的,不过现在是不是,我还真不知道……”侯林一脸贱笑的说道。   “那我可要担心你了……你不会跟他搞|基吧?”   “去你的,你老公我是那种人吗?”侯林斜着眼睛看了她一眼。   两人说笑着,走过一道弯,抬头再一看——小镇已经出现在了眼前——路上依旧泥泞污脏,面前依旧是拥堵的车队。侯林耳边还不时传来司机的抱怨声……    第九十二章 野鸡   侯林一家子跟着前面的青年走。¢£¢£,   越往镇子里去,人越来越多了,交通也愈发的拥堵起来。   周围出现了很多的一看就是干多了农活的老汉与农村的妇女,满手的黑茧、矮壮的身材,一个个挑着担子,吆喝叫唤着,叫卖着农村的土特产。   还别说,城里人来到这里,很多人见车半天没走上几米,干脆就下了车去,带着一家子人吃些特色小吃再上车。   整个公路两边,小市场愈发的的大。涌动的人群,愈发的往公路中央拥挤过去,将本来已经被两旁车辆占据,已经很不宽敞的路段,又占了一部分,再加上那些车上下来买东西的人,整个道路干脆就没办法走了。   一个个交警、协警,喊嘶了喉咙,也没几个人理会。后面的司机,叫骂得更加厉害。   “幸亏我们下来了,不然这路,今天晚上都通不了。”白冰看着这人车拥堵,绵延到看不到的尽头的样子,不由后怕道。   “幸亏你们认识易哥,不然今天晚上啊,别说到不到得了地方,就是到了,也很可能有钱都没地方给你们住。现在易哥已经派人去白沙买帐篷去了!”前面那个青年搭话道。   “啊——这么夸张?”侯林不敢置信。   “一点都不夸张。这么个镇子,就这么几个宾馆,能住多少人?虽说政府还有易哥那边有一些安排,但能安排的人数都有限——谁知道今天一下子会冲过来这么多人?”青年回话道。   “哎呀,你们应该早作准备啊。前段时间,周易还有他那葡萄的新闻炒的这么火热,连周易那片地也顺带着宣传了一把。不知有多少人看了那风景之后,想来看看的。现在周易那葡萄啊。在白沙根本有市无价,一千块钱一斤都买不着,那可叫一片火!大家都好奇着,是什么样的宝地,能种出这么好的葡萄。”   “啊——这么贵啊!”青年一听说炒作起来的价格,不由傻眼了。他虽然知道洞天葡萄贵。但他的目光还停留在年前那百来块钱一斤的价钱。   况且,他因为跟周易有些亲戚关系,平常没少沾光吃些葡萄,只觉味道确实好,但也没太当回事,哪里知道……   “啪!”青年用力的给自己扇了个嘴巴子!   “怎么了?你干嘛呢?”侯林看着青年自扇嘴巴,大惊道。   白冰也被青年这一举动给吓住了,不由抱着孩子,退后了几步。   “我打我这个贱嘴巴!你怎么那么欠啊!”青年有给了自己一嘴巴子。   “怎么了、怎么了?我们有话好好说。”侯林看着青年嘴上的红印。连忙拉住他的手,往旁边走了走。   周围人诧异的目光,已经看了过来。   “侯哥,我这是在打我这张欠抽的嘴巴。”青年苦笑着说道,“你知道吗?我这段时间,没事就跑易哥家去吃葡萄,易哥也不在意……就我这张嘴里面,至少嚼了二十斤葡萄。这可是两万块钱啊!”   二十斤葡萄,如果按百来块钱算。也不过两千多块钱。他当时吃得爽快了,也没多想,不就两千多块钱么?半个月工资而已,以后帮易哥多跑跑腿就是,反正易哥也不在意,却没有想到……   青年还算一个淳朴的娃。他一想到那明晃晃的两万块钱,心中的愧疚就越浓,愈发的觉得自己嘴欠。   青年说着话,另一只手又要往自己嘴巴上扇去,却被侯林稳稳的拿住了。   “不就两万块钱吗?跟着周易。还怕赚不到?而且,你吃的是他家产的葡萄,又不是真钱。”侯林劝解道,“他还给了我两箱葡萄呢?如果真是几万块钱,我们关系再好,我也不敢收。不过这葡萄嘛,我就笑纳了。周易都不心疼,你心疼个什么?”   白冰在旁边看着这个淳朴青年的傻样,也不由捂嘴偷笑。   “妈妈,那是什么鸟?真好看!”侯小宝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过来,看着一个鸡笼子里关着的、拖着五彩尾巴的“鸟”说道。   “那是野鸡。”周姓青年闻声,看了鸡笼子一眼,解释道。他似乎接受了侯林的劝慰,暂时将事情放到了一边。   “野鸡?也算野生保护动物吧?这么卖,没事吗?”侯林担心的说道。   “野鸡也算保护动物?我都吃了十几年了,也没见出什么事。”青年大约明白侯林的担心,又说道:“这些野鸡都是人家家里养的。山上的东西,一般不会有人这么挑着出来卖的。”   “还真有山上的东西卖?”侯林惊讶道。   “当然有。锦鸡、竹鸡、兔子、麂子、蛇、地老鼠、野山羊、野猪,这些算常见的;还有想什么野豹子、老鹰之类的,就比较少见了。”   “这么多——不犯法么?没人查啊。”   “查什么?你去问问,这清山镇里,有哪个人没吃过野味的?”   侯林听了,脑袋里想的却是,什么时候也叫周易带他去开次荤。至于开始的惊讶,完全被他抛到脑后去了。   至于说什么保护动物,对于一个普通的华夏人来说,似乎能进嘴里更实在一点。   “伯伯,你这野鸡多少钱啊?”就在两人聊着的时候,白冰抱着不安分的侯小宝,到了吆喝的老汉面前。   “两百一斤。这可是山里面的好东西,你们外面人是吃不到的。你看这羽毛这么漂亮,这是公的;这个丑一点的,是母的。我们这里买,都是一公一母搭配着买,公的好看,欢喜;母的好吃,肉厚实……”   老汉还要说些什么,被旁边的青年打断了话,“两百一斤,你“杀猪”呢!”   “这里的东西,你们看看就好。这时候人多,也贵。要吃什么,找易哥招呼一声,这大山里的东西,想吃什么吃不到?又不是什么稀罕的玩意!”   白冰一听,哪里不知道被人“杀黑”了。虽然这个价钱,她还能接受,但不代表着她喜欢被人当猪宰啊。   她一听青年的话,立马收了声,抱着侯小宝,起身就准备走。   可她怀里的侯小宝正看着这么新奇漂亮的动物起劲,被白冰一抱起,立马不干了,扭动着小身体、舞着小胖手臂,开始叫唤:“买嘛!妈妈,我们买嘛!多漂亮,我们买一只回家嘛!”   白冰举起手,就往侯小宝的小肥屁股上打去……   ————   今天的第一更哦。    第九十三章 人情   “哇——我要、我就要嘛——”侯小宝感受到,   “要、要、要!把你卖了换这只野鸡好不好?!”白冰显然是一个严母,她又在小胖子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   在孩子的教育上,白冰显然要有发言权得多。侯林站在旁边看着,并没有上前说什么。   侯林不说话,前边领路的青年,就显得尴尬了——这说什么也不是;不说,看着围观过来的人群,又觉得不好。   “哎呀——孩子要就给他咯!”卖野鸡的老汉给他们解了围。   他从鸡笼子里提了两只野鸡出来,放到一个硬纸盒里封好,递了过去。   白冰看着周围人瞧过来的各色眼光,也觉得大街上教训孩子,也不是一回事。她看着老汉递过来的纸箱子,就着“台阶”下了去——她狠狠的瞪了一眼怀里的侯小宝,手接过了老汉递来的纸箱子,心道:今天被人当猪宰一回,老娘我也认了。   “多少钱?”她冷硬着声音问道。   旁边青年正要说话,却又听那个老汉说道:“你们认识周易?”   青年愣了一愣,他倒不知道眼前老汉跟周易有什么关系。清山镇,即便加上那些野山沟沟,也就这么大,更何况周易这么有名,这个老汉认识他,也不算奇怪,便随口介绍道:“是啊。这位是周易的同学,过来耍的。”   “周易的同学?”老汉眯了眯眼,看向白冰。说道:“大妹子。我给你的价格确实高了点。但现在,城里来的人多,价格也确实要高些。不过,你们既然认识周易,那这两只野鸡,就送给你们了。”   “那怎么行?”白冰一听老汉的话,连忙将接到手里的东西往回递。   谁料到,这个老汉看起来岁数蛮大。但力气却不小,满是大茧的手往中间一挡,白冰手就伸不出去了。   “给你,你就拿着。”老汉的话很生硬,眼中全是坚决之色。   领路的青年看老汉坚决的态度,又见白冰和侯林这两口子还要说些什么,连忙上前劝道:“收下吧,没事的。”   “这、这么行……”白冰还要坚持,却见青年摇了摇头,声音才弱了下去。伸到半空的手才缩了回来,“那就谢谢老伯伯了。”   几人往前走了一段。眼见离拿老汉远了,侯林将心中的疑惑说了出来,“这是怎么回事?”   “跟着易哥种葡萄的人,都赚了不少钱。就这么几天功夫,够他们发财啦!”青年想起那些一车车往外拉葡萄的人,嘴上说着,眼里全是羡艳之色,心里却是暗恼自己当初怎么没有下定决心跟了易哥去种葡萄。   他继续说道:“以前人家看易哥回来种地,都骂他傻?读书读傻了!现在看清山镇,谁不想跟易哥种葡萄?刚才那个人,我估摸着,不是他就是他家里有人想跟易哥种葡萄……”   接下来的话,不用青年说,侯林和白冰两个大人全懂了,只有侯小宝还懵懵懂懂的看着装着野鸡的纸盒子傻笑着。   他也不知道几个大人话里面的意思,但大约知道,他们即将要去见的那位叔叔,似乎很厉害。   “那我们也不知道他是谁啊。这人情,送得似乎没有什么用。”侯林疑惑道。   “哪里能没用?即便不认识,这清山镇就这么大,稍一打听,谁不知道谁?”青年解释道。   “我总感觉不大好。这不是帮你那位同学收人情嘛!”白冰似乎在对着侯林说话,但她的眼睛却看向前面的青年。   “多大点事?送东西的又不止他一个。我们只收东西,剩下的让易哥去烦吧!”青年说着,连他自己也笑了。   正当几人说笑的时候,前面又见着一位老阿婆。   老阿婆一看到青年,立马就装了一袋子青菜,往他手里塞。   “阿姨,我这真不用。”   “不用什么?人家周易就是吃我种的菜长大的,不然能这么有出息?你不吃菜啊!”老阿婆说着,又往他手上的袋子里塞了几把菜。   “他们是?”老阿婆一看旁边两人,不由问道。   “周易的同学。”青年苦笑的回答道。   果不其然,一听到周易的同学,老阿婆立马眼睛一亮,又提了两袋青菜,往侯林夫妇俩手里塞,“你们城里人,是吃不到咱们农家自己种的菜的。咱也不弄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周易就是吃我家菜长大的,你看他现在多能耐……”   侯林夫妇俩相视一眼,皆从对方眼中看到深深的无奈,小心的接过眼前这位大约有七八十岁年纪的老太太硬塞过来的青菜。   两人提着青菜,哭笑不得的看着前面的青年,“周兄弟,你说我们去周易家,提着这菜,算怎么回事?你们这里送礼的,也太能了,不接受还不行。”   “现在知道咱清山镇人民的热情了吧?易哥平常住在洞天还好。你们不知道,有天他回镇里来,人还没走几步,就被拖走了……等走到他家楼下面的时候,满车都是烟酒……”   “不会吧?这么恐怖?”   “都是些熟人长辈,不收还不行。   你们不知道,有一个叔伯辈分的老人,他家孩子也想跟着周易干。他看着周围人都送礼了,觉得不送不好。可是说到送礼,他又拉不下面皮。   眼见着周易从他家门口经过,就拉住周易大声喊道:周易,你前两天还有几瓶酒放在我家了,不怎么不拿回去?真是的!   易哥当时候还以为对方搞错了,还在解释,却不想被那位伯伯拖拉进了屋里,硬将手里的几条烟、几瓶酒塞到了他手里。   现在我镇上的人,都知道这么个笑话。”   “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这做父母的……”白冰若有所感的说道。   “谁说不是呢?”青年也跟着说道。他对于“当父母”,倒还没有太多的感触。   一行人继续往前,往水边一个小码头走去。   “怎么往这里?”侯林疑惑道。   “去洞天的路都堵了,我们走水路,还方便一点。”青年引着侯林一家人上了一条小船。    第九十四章 水路   几人上了船。¤,   穿清山镇而过的这条河,并不算宽敞,也不算深,走不得一些大船,但小船还是能动动。   水很浑浊,呈黄色,偶尔翻涌的地方,还能看见一些黑色的浊物。   随处可见的,是红色、白色的各种塑料袋和其他生活垃圾。   “好臭啊!”小孩子毕竟敏感,侯小宝到了船上,就捏着鼻子叫嚷道。   白冰也受不了从河水里翻滚出来的臭气,皱了皱眉头。   “以前这条河还蛮清的,后来上游建了几家化工厂,这条河就彻底不能看了。镇上什么污水都往河里面排,即便化工厂搬走了,还有一些厂矿企业在——这条河就再也没有干净过。”   青年看着周围黄浊的污水说道,“你们现在看的样子,还是易哥前段时间请人清理过的。你们不知道,没清理的时候,河里面死猪、死羊、死老鼠,什么恶心的东西都有……”   侯林一家子听了,看着周围臭水,愈发的嫌恶起来。甚至产生一种担心:万一船翻了,掉河里去了,还要不要活。   “我觉得,下次还是多走走,运动一下的好。”侯林看着周围铺面而来的恶臭,说道。他觉得,再在这样的坏境多待几分钟,整个人都要减寿几年。   白冰已经用衣服将侯小宝的口鼻捂住了。   青年听懂了侯林话里的意思,“镇上到洞天,还有点路嘞!过了这一段河道。到了烟溪那边。就好了。”   果然。没走多远,污浊的河面上就神奇的出现了一眼清澈的“碧潭”。   说是碧潭,正是烟溪汇入河流的入水口处。碧清的河水,在入口处,不断的涤清着浊水、阻挡着浊流的入侵,将清浊分辨!   入水口处的清水那么的清,几可以澈底,将周围的青山绿树都纳入了那小小的“一潭”水中。愈发的澄碧。   小船方驶入那碧水潭中,就觉得一股自然的水汽袭面而来,带着纯净的水香,带着青山碧草间滑落的气息,狠狠的撞入几人的脸面之中。   所有人,包括立在船尾划船的船夫,都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又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似乎要将这股清新之气完全的纳入他们的身体之中、彻底的记住。   “呼——真不容易!”侯林像是闯过了一个什么难关一般的,吐气出声道。   “我在这条河道上走了这么多次。没一次舒服的。以后就好了。易哥说,他已经联系了乡政|府。由他出钱,看怎么把这条河给治一治。”   “是要治一治。”侯林也深有感触的说道,“我看今天这状况,如果要发展的话,你们整个清山镇都要做出改变了。”   “是啊,路肯定要拓宽。听说那边还要修一条路,以后过往的车辆就不需要进镇区了。”领路的青年说道,“面对清山镇的情况,即便他这样一个不怎么关注实事的人,也知道需要作出一些改变了。”   船依旧往前行着。   经过了一路的堵车,从城市的汽车尾气里出来,到刚才河道上的臭气,现在看到满山青绿、漫水碧清的侯小宝,全身心都欢欣鼓舞起来,手摇着、腿踢着,看到岸边的野草、水中的怪石,更或者天上的飞鸟、水底的潜鱼都要兴奋新奇的大喊大叫一阵。   白冰迫不得已,将他放了下来。   哪里知道,脚落到船上的侯小宝更不安稳,整个小身子自往船舷近水边冲去,等白冰回过神来的时候,一只小手已经伸进了清澈的水的柔波里。   夏日的酷炎,在他手伸入水中的时候,就已经消失不见了。侯小宝能感受到的,全是这种自然流淌的清澈的水的生命——她的欢跃、她的亲近、她的温柔,跟母亲一样却又不同的温柔。   侯小宝撩起了水花,整个人也愈发的欢脱起来。在城市里待久的稍稍压抑的天性,在接触到水的这一刻,在接触到整个自然的这一刻,抒发了出来。野性,在他小小的身体里开始了古老的呼喊。   “小宝!回来!别摔到水里面去了!”白冰回过神来,连忙走到船边,将探出身体的侯小宝抱住了。   “嘻嘻——”侯小宝摇了摇被白冰抱着的身体,手耀起的水花,全洒落到白冰的脸面上。   白冰感受到脸上冰凉凉的一片;一滴调皮的小水珠,从她发梢滴落,落入她的口中,只觉甜丝丝的。   本来心中因为侯小宝不顾安全的玩闹产生的怒气,不知为什么,突然就消失了。   如同一个小孩子似的,她从船舷外边舀起一手的水,拍到侯小宝的脸上,口里笑骂道:“闹,叫你闹!等下你摔到船外面去,我就看好戏啦!”   侯林看着母子两的笑闹,不由出声道:“你们母子俩,别过分啊。白冰,你怎么跟孩子闹起来了?要是摔到水里面去,就有意思啦!”   “怎么啦?我就不能玩玩?”白冰嗔眼瞧了他一眼,手里的水不留情的打了过去。   阳光斜斜的照下,正照得白冰娇嗔的脸面上,照在那水润的发梢上;一霎间,侯林竟觉那脸上的霞彩比天边的霞彩更靓丽百倍。   一如当年他第一次看到的那个少女模样。   他看着白冰的模样,呆了一呆,被袭来的水珠,打了个正着。   水珠在他的脸上渐开,在阳光下化成了五彩的虹霞,正好戴在他面前的美人头上。这下,他的目光彻底的移不开了。   “傻了吧!你看什么呢!”白冰微微的偏过头去。   侯林的目光远比那拍来的水珠子有力量得多了。   “我看看自己的老婆,不行吗?”侯林毫不掩饰的继续直瞪瞪的看着白冰。   “你有毛病吧……”白冰似乎面色不虞,但心底的羞涩与微甜,只有她自己知道。她脸微微板起,但脸上愈发艳丽的霞光,却怎么也遮掩不住了……   就在一家三口的打闹声中,小木船儿,摇摇晃晃的,逐渐停了下来。   ————   修改了一下,竟不足两千,容我凑两字……咱们悄悄的……   还有一更,还要晚点。    第九十五章 水边   船靠了岸,但目的地显然没有到。⊥,   侯林抬头一看,看见面前一块巨大的石头挡住了去路。   石头上面,一线飞白直下,将整块巨石冲裂开来,冲出一个七八米高的小飞瀑;飞瀑泄下,又泄阔出一个碧水清潭。   整个大水潭,水漫溢而出,继续往下奔流而去。   几人就是顺着流水一直往上,上到这个大水潭中,在水潭旁边的一个小码头上,迎着飞溅起来的水雾,上了岸。   或许是因为水雾氤氲的缘故,这周围的草树,都像水洗过一般的。   大石下面,一堆浅浅的土上,避阳的阴凉处,一丛扁扁的似兰花叶儿一样的植物展露了身姿,在展开的叶子的顶端开出了一朵娇嫩嫩的、紫白色的花儿。   花实在是娇嫩,水瀑下面,轻轻溅起的几滴水滴,就打得她摇摇欲坠。但她没有坠落,依旧挺直在枝头上,让娇弱的身躯显露出一种极带反差的坚强!   白冰就被这一丛不知名的类似兰的花儿吸引住了。   “那是什么花,好漂亮!”   “我们当地人都叫她‘扁担花’,也不知道具体是叫什么的。”青年说道,“那花可难养,没见几个人养活的。”   白冰倒没想过要将这一丛丛花采挖回去,她只是喜欢与好奇而已。   三人从小码头上了岸,沿着新开辟的碎石子往上走,很快,一条青石古道就在眼前迤逦而开。   长长的青石道。不知从何处来。又不知往何处去。他经历了太多的岁月。那些马蹄印子。那些流水淌过、滴落的痕迹,若非自古而来的时间磨砺,是经历不出来的。   一行人刚走上这条道,立马就感觉不同起来,他们似乎听到了一种来自前人的呼唤,感受到一种来自历史的酝酿。   花草树木,在道路的两旁,肆意的生长着。几乎将整条道路的左边、右边还有上头遮蔽,让夏秋交替之际、整个年头最毒辣的阳光都几乎无法穿透,只能在一些狭缝间,轻洒洒的露下一点,闪亮的一点、精致的一点,来显示他的存在。   周围几乎没有太多人。被这些草木笼罩之下,似乎所有的人都成了整个自然的一体,与这片山水、这片天地,这些花草树木融成的大自然,一起呼吸。   一行人就静默的享受着这可贵的、来自大自然的共呼吸。连侯话、吵闹。只是瞪大着眼睛,追逐着蝴蝶的痕迹。观察着那隐现的发出鸣叫声的鸟儿……   没走太远,面前又出现一块巨大的长满了青苔的石头。   路就正对着石头延伸过去,而后被石头恶狠狠的挡住——去路几乎尽了。   侯林不觉担心起来:这没路走了,不会要钻林子吧?   就在他担心的时候,几人已经走到了巨大石头的下面,青石道路突兀的在石头底下一转——侯林就着转开的道路,放眼看去——眼界豁然一开,青山绿树遮蔽的狭小,立马被一片敞阔阔的葡萄林覆盖;头顶上,青蓝色的天空,也在两座大山之间露出了面容;连毒辣的阳光,也变得久违起来;而少见的人迹,突然的就汹涌到了面前。   有人看到侯林一家子人从一块巨大的石头后面出来,不由好奇的看了过来。   本来以为已尽的去路,突然又往林子里延伸而去。   这些游客就像发现了什么惊奇似的,和侯林一家子打了个招呼,几人一群的往石头后面的林间古道转去。   侯林一家子继续往前,随着人流的增多,各种吃喝玩乐的东西也发展了开来。   “爸爸,我要喝那个!渴死我啦!”侯小宝看着别人端着的冒着冷气的乳白色的饮料,忙喊道。   侯林也渴了。他问清楚了东西的来历,走向那个处在河岸边的复古小楼里。   小楼看着不大,但走进去,却发现极宽敞。木楼的一部分,延伸到溪河的上头,坐在窗边,就能感受到溪水在底下缓缓的淌过,不知为何,整个人就觉得凉爽了。   侯小宝就趴在窗边上,难得安静的静静的看着流淌过去的溪河水。   不多时候,几碗凉凉的冰擂茶上了桌。   冰擂茶的做法很简单,用冰糖水,搅和了擂碎的米和花生,在夏天吃来,极是解渴;是清山镇这边传统的饮品。   不过最正宗的冰擂茶做法,其实不是将糖水冰起来,而是放到烟溪水里凉镇着,放上几个小时,等到拿起来喝的时候,凉得正好,不显寒刺、不致伤身,但又极减夏日的暑热。   当然,做生意的,自然不能用效率这么低的法子。用冰箱,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侯小宝闻着淡淡的米香和花生混合的香气,看着乳白色的汤汁,一大口就喝了下去,将整个碗喝去了近半汤水,看得侯林夫妻两个都圆瞪了眼睛。   “甜的,好凉!”侯小宝发表了自己的感叹,然后又是一大口下去,整整一大碗冰擂茶就喝完了。   “这也太少了,不够我喝的。”侯小宝小大人似的感叹了一声。他的小手一拍桌子道:“我要再来一碗。”   他的这个“提议”,被候爸侯妈无情的镇压了下去,“吃这么多冷东西,你肚子还要不要了?!”   侯林早些时候刚闹了一场,现在可不敢再闹了。他人小,但聪明着呢,可不敢多次挑战自己妈妈的权威。   他无奈的夹起了一块酸黄瓜。   酸溜溜的黄瓜,带着一点甜味,几乎将侯小宝整个味蕾都占领;那股子酸甜气,让他连口水都来不及咽了。   很快,一小碟酸黄瓜又在几个大人的眼皮底下消失不见了。   “我说侯小宝,你这是饿了吧?!”侯林看着自己道。   夏日的冷饮,本就爽胃;凉的,酸酸甜甜的酸黄瓜更不用说了,绝对是开胃的佳品;两样一起吃下去,侯小宝自然越吃越想吃。   “好像有点饿了。”侯小宝傻傻的揉了揉肚子,“我就是想吃东西。”   “那怎么办?咱们还是去你周叔叔家吃饭吧。就快到了。”   “可是我就是想吃东西了嘛。”侯小宝感觉这么一个简单的要求也被拒绝,有点委屈的说道。   “要不,喝碗擂茶?”领路的周姓青年提议道,“我们这边,吃饭之前,肚子饿得快了,都吃擂茶垫垫肚子。反正吃下去,全是汤水,也消化得快,不耽误吃饭。”   侯林看了侯小宝一眼,终于点了点头。    第九十六章 路上的少女   几人休息了一阵,感觉干蔫的肚子略微饱胀了起来,浑身的暑气与疲惫也消了下去,又继续前行。︾︾,   几人走了一阵,拐过一个山脚,眼见着人愈发的多了起来。还有无数乡人,在路边上摆着小摊,向游人推销着什么。   一个少女走了过来。   她身上穿着柔致的麻布衣服,对襟交错;再配上一条复古的襦裙,加上一些颇有意味的乡土式的风格剪裁,让人眼前一亮的同时,又不觉突兀,只觉是哪家出来的小妹。   少女的衣袖微微卷起,在夏日的阳光里,微微露出白皙的藕臂。藕臂上,挽着不知道多少只似木质地的镯子。   镯子有点细,造型也有些古怪,有些还挽着些络子,或者镶着一些金属,看起来倒还小巧。   至于颜色,以深棕色居多;有少数的黝黑玄光或暗红泛晕,看起来被人戴用了不少时候;更有一些,呈浅棕淡黄色,似乎比其他的镯子更亮眼一些。   不过所有的这些镯子,都抵不上最上头挂在她臂弯里的那个黄色灿金的镯子。看着明明木质地的,却泛着金色的光芒;没有金子那样刺眼,反而显得柔顺优雅,带在少女散发着幽香的藕臂上,也不让人觉得太过耀眼。   “叔叔,你要藤镯吗?可以送给这位漂亮的姐姐。我们这里,向最喜欢的人表示爱意的时候,都是送给她一个藤镯的。”少女挽着袖子,将一臂的镯子都露了出来,晃了晃。发出不算响亮的清脆响声。   “哦。你这镯子上还有什么故事吗?”侯林听着少女的介绍。感兴趣的道。   少女眼光一转,笑着说道:“我也不知道有什么不故事。不过,老一辈的人家,听说很多都是用这种藤镯当定情物的。叔叔,你要不要送这位漂亮姐姐一个?”   少女清亮的眸子满含期待的看着侯林,让他不忍拒绝,不由说道:“给我一个看看。”   “也给我一个看看。”白冰作为女性,天然的对于这些饰物感兴趣。况且。这藤镯做得也确实别有姿态。   “你这是什么藤做的啊。”白冰看了看手中的镯子,说道。   “葡萄藤。有山上的野葡萄藤,还有洞天葡萄树的葡萄藤干。您那的颜色深的,是野葡萄藤制的镯子;这些浅黄色的,是洞天葡萄藤做的。”   白冰稍稍掂量了一下手中的镯子,又看着少女藕臂上那些镯子,“你手上那个,灿金黄色的,跟这些一样吗?”   “这个也是洞天葡萄藤制作成的。”   “那为什么,单只有这个颜色这么亮?”白冰疑惑道。   “这个是那位周家哥哥种的老葡萄树上剪下来的。其他的。只是烟溪旁边年轻的葡萄树藤。”少女解释道。   白冰挑了挑,看中了一个略显古朴的棕红色藤镯。她觉得淡黄色显得颜色太淡了一些。或许是新藤的缘故,并不算光亮;灿金的黄色,又不那么衬她的肤色。   “这个怎么卖?”   “姐姐眼光真好。这是我从乡下的一个老阿婆手里收来的。她戴了几十年了。你看这老藤,都这么光亮。而且这藤,直的,都没有一点棱节。上面镶的银,也打理得极好,我都舍不得卖呢!这样的东西,可是卖出去一个,就少一个。   姐姐真要想要的话,就……就八百块钱拿去吧。”   少女显然是第一次卖这种东西,也拿捏不好价格。   她在大学时候,是读市场营销的。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稀里糊涂的读了这么一个专业,事实上,她并不是一个外向的女孩,而且,作为一个女孩子,也不很适合销售行业的工作。   大学毕业,在外面,她并没有找到合意的工作,郁闷的回了家里,认命的准备接受家人的安排。   不过洞天葡萄、洞天旅游的火热,却让她看到了一个摆脱父母安排的“命运”的机会。   她从她外婆身上的那个小小的藤镯上面,看到了机会。   在这个时代,戴藤镯的人已经很少了。只有在乡下农村的某些老阿婆手上,才偶尔可以看见一两只;甚至制作藤镯的方法,也逐渐的失传了。   藤镯的制作,在网络上,有不少方法。   但少女还是请教了她的外婆,却发现,寻求制作藤镯的办法,竟然要落到她外公身上。   外公显然对少女的请教十分高兴。他甚至忘记了这门手艺“传内不传外、传男不传女”的规矩,将一门手艺向少女倾囊相授。   外公将一个刚做好的藤镯递给少女,感叹中略带着自豪的说道:“好多年不做,没想到手艺活还在。我当年就是靠着这一门手艺,追到你外婆这个‘十里八乡一枝花’的。”   “老不休,多少年的事了,怎么还拿来出来跟?”外婆即便年纪这么大了,但说起年轻时候的事来,还显得有些害羞。   “怎么就说不得了。”外公斜乜了外婆一样,说道。   外公虽然这么说着,但却没有继续将少女感兴趣的往事说下去,而是为她讲起了藤镯的制作流程。   藤镯制作的办法,很简单。但就像所有的事情一样,哪怕是一个简单的蛋炒饭,想要做好,都不容易。   首先,藤的选择就是一个大难题。   从葡萄藤的种类,生长的周围环境,到长成年岁,各个方面都有察度审视,不然,可能韧性不足,一掰就断;也可能在南方的湿润里,发潮,起霉;也可能不经久戴。   其次就是制作。制作的方法,都大同小异,不过到底能做成什么样。一要看个人手巧。二要看“火候”把控。   当然。外公自然还有其他绝活,那就是一种山上草药配置的药水。   只需将藤在这药水中煮软了,弯成适合的形状,极容易造型,而且还会带着一股独特的香味,让人欢喜。   至于錾银的事情,就需要去找银匠了。   少女学了大半个月,终于将这门手艺入了门。而后开始自己制作。   但制作的过程,她又发现,制作出来的新藤镯再好,也比不得那些老藤镯的坚质、光亮,带有一种岁月沉厚的气息。   同时她也发现,并不是所有老人,都向她外婆一样爱护她的藤镯。甚至即便在那个年代,在很多地方,藤镯都已经沦为一种普通的首饰;也只有在她的老家,在那样一个偏僻之中的偏僻山林村地里。才保留着这种将藤镯当做定情物的传统。   借着机会,她花了不少的价钱。在各个村镇之间寻访,用自己仅存的积蓄,将所有能买到的老藤镯都买了下来。   今天,就是她第一次出来卖藤镯的日子。   花费了这么多时间、费了这么大功夫,在几月里,不知道承受了多少来自父母的压力与那个落后小山村的乡亲的指点,今天,终于到了检验成果的时候了。   少女带着忐忑而期待的心清,穿上了她特地请母亲缝制的那件漂亮衣服,坐着阿哥的摩托车,穿过了清山镇;好容易选定了一个地方,看着来往的人群,开始了自己的第一次产品售卖。   别看她嘴皮儿张得漂亮又利落,但她心里紧张极了。特别是当她说出“八百块”的时候,她的整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她生怕对方说出一个不字。她已经做好了对方砍价的准备;甚至只有对方一说,她就准备顺势将价格降下来。   白冰看着面前这个紧张得忘记了笑脸的、瞪大着眼睛的包子脸可爱少女,脸上不由一笑,心中一动,不知为何,竟将压价的心思打落了回去,开口说道:“八百块钱?你看看对不对。”她从钱包里抽出八张大红钞,放到少女手里。   白冰虽然觉得八百块钱或许稍贵了些,但看着藤镯上面繁复的银线、看着整体略显独特的造型,以及岁月磨砺出来的幽红色泽,倒感觉还算值得。   “啊……”少女没想到对方根本就不还价。她傻乎乎的接过对方递来的钞票,愣了一愣。   “怎么了?”白冰看了她一眼,说道。   “太多了。我以为你会还价的,就叫了个高价……”少女竟傻傻的将心里藏着的话说了出来。   “那你再退我点?”白冰好笑的看着面前的女孩,试探着说道。   “哦~”少女依旧傻愣愣的应了一声,就从八张大红钞里抽出两张,递了回去。随即她犹豫了一下,又抽出一张大红钞,递了过去。   白冰看着少女递回来的钱,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你这是第一次出来卖东西吧?”白冰眼里的笑意已经遮挡不住了。   她并没有伸手去接,只道:“你快把钱收回去吧,咱们这是钱货两清了。你这卖东西的,怎么能把到手的钱再还回去?   这是你的第一笔生意吧?”   “嗯,你是第一个买我东西的人。”   “哦——这样吧,姐姐第一次到你这里买东西,你也是第一次卖东西,那姐姐就再给你个喜钱。”说着话,白冰又从钱夹子里抽出两张百圆大钞,塞进了少女手里,“凑个整数,一千块钱,喜庆!以后如果姐姐还有机会做你的生意,你要便宜点哦。”   她实在有些喜欢这个傻乎乎的少女,喜欢她身上那股子清澈的气质。   直到白冰离开,少女依旧是傻傻的。她似乎被眼前的事情弄得有些发愣,还没有反应过来;整个人都处于失神的状态。   周围人早已被这个衣饰不一样的少女给吸引住了;被她那白晃晃的藕臂儿,被那藕臂上一水儿各式各样的精美藤镯吸引住了,早在白冰离开的时候,就有人围了过来。   所有人都被这个可爱都有些傻气的少女给萌住了,逗乐了。   有的人,已经开始拿起手机给装扮有趣的少女拍起照来;有些人开始向少女求购起藤镯。   一时之间。少女周围就被十数人围得水泄不通。而且围过来的人。不管是好奇的、看热闹的还是有心购买的人,越来越多。   也不知是什么原因,似乎不约而同的,没有一个人跟少女讲价——没多少时候,少女带来试水的一手臂的镯子,就被卖了个干净。   “藤镯都没有了吗?”一个女孩失望的看着少女光溜溜、晃白白的手臂儿,失望的问道。   “已经没有了。其他的还在家里,有点远。今天可能拿不来了。”   这个时候,少女才有心思整理一下手中的钱,大又圆的眼睛里,露出满满的幸福的笑意——傻傻的笑意。   “这样啊。”既然决定要买了,却有没买到,这让女孩心里失落,愈发的想要得到,“你明天还来吗?”   “还来啊,如果天气不太坏的话。我家里有点远,路难走。”   “你有手机吗?我们交换一下号码?”   “行~”少女说着。就拿出了手机,将号码报给了女孩。   “那你明天如果来的话。可以给我打一个电话吗?最好是来之前就打一个,我在这里等你。最近几天,我都在这边。”   “好。”   两人说着话,话题又转移到了少女的服饰上去。   “你这是在哪里买的?感觉好好看!摸着也舒服。”女孩摸了摸少女的衣服,感受着略显粗糙,但极为柔致贴体的衣料。   “是我妈妈给我做的。”少女答道。   “你妈妈做的?你妈妈是裁缝吗?做服装生意的?店面在哪里……”少女被女孩一连串的发问给惊住了,懵懵懂懂的不知道回答哪个才好。   她并不觉得自己的妈妈会做衣服有多么奇怪。像在她那样的小山村里,哪个农妇手里没有点伙计的?   那些人家里,经济都在男人手上,但说到吃喝和穿着,就是女人的事了。山里面物产的丰富,虽然没有太多的余钱去外面玩乐,但总能腾出一些东西、腾出一些时间来表达自己对美的爱好。   “我妈妈不做生意,没有开服装店。”少女愣了一会儿,才回过神说道,“如果你需要的话……我不知道我家里还有没有这样的衣料……”   女孩一听少女的话,随即道:“我好想要一件你这样的衣服,真是太漂亮了!如果有的话,一定要联系我!我不在这里的话,给我邮寄过去也行!不过,为什么不让你妈妈在这边开一家服装店呢?我整天街都逛过了,就没见过你这样漂亮的衣服,我想如果你家开服装店,生意一定很好……”   周围还有很多像这个女孩一样的游客,或喜欢或新奇那样的藤镯,都将电话留给了少女,也有人特地问了问少女衣服和能不能定制的问题。   当然,还有一些胆大的男孩,看着这朵傻愣愣的小白花,也凑了上去,腆着脸,借着给妹妹买礼物之类的各种理由,从这个傻女孩手里成功要到了电话……这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阿伊,你怎么就回来了?是不是东西卖不出去?还是受人欺负了?”那位骑着摩托的阿哥一碗擂茶还没喝完,就见少女走了回来,不由关心道。   “没有啊。是藤镯卖完了。”少女端着一碗擂茶,香香的喝了一口,说道。   “啊,就卖完了?”阿哥一傻眼——这才过去了多少时间?他刚坐下点了擂茶,连一碗茶水都没喝完呢!   “卖多少钱了?没亏本吧?”   少女听到他的话,从身边的小布兜里摸出一大把的大红钞,非常高兴的笑着说道:“卖了五千多块钱呢!”   “五千多块钱?”阿哥看着那一大把红钞,彻底的傻眼了。   他有些不敢置信:才去了这么些时候,就这么点东西,怎么就卖了五千多块钱呢?我辛辛苦苦打一月工,也才几千块钱而已。   他拿过阿伊手里的红钞,点了点,又仔细的看了看,终于知道,手里的票子是真的,确实是五千多块钱。   “快点收好,收好了!这里人这么多,别拿出来,小心……”阿哥想到周围还有这么多人了,突然觉得手上的一大把钞票开始炽烫起来——似乎有什么人用恶意的眼光打量着他、打量着他手里的钞票一样。   他连忙将手里的红色钞票塞入了少女的小布兜中,又紧了紧,这才舒了口气。即便这样,也不由往周围瞧了瞧,看有没有什么“可疑人物”。   他还是有几分不敢相信,疑惑道:“都是卖你那些镯子赚的钱?你一个镯子得卖多少钱啊?那些东西藤木做的东西,真的值钱?”   “当然啦!”少女接连被怀疑,有些不高兴的白了他一眼,“好的镯子,錾银的,我卖几百块钱一个;差一点的,就卖百来块钱;老镯子,就卖贵一点;新做的,就便宜一点……反正我镯子卖完,就卖了这么多钱啦!   还有一些姐姐问我,我妈妈做的衣服有没有呢!她们也想要一件……”   村子里同来的阿哥,听着阿伊的话,感觉整个世界都有些不真实了——怎么这么些不值钱的玩意,能卖出这么多钱?   他有些怀疑,到底是他自己出现了问题,还是这个世界变得太快……   ————   大章五千字,今天就一更啦!    第九十七章 再临   当少女被阿哥载着家去的时候,侯林一家子,也到了洞天。⊙,   此时的洞天,无比的热闹,来来往往,都是人群;还未见得悬挂的大瀑布,周围新立的古风建筑,便已经鳞次栉比的扑面而来了。   周围的土地,已经没有空缺的,完完全全被大片大片的葡萄树覆盖。无数游客,拖家带口的,拿着剪刀,提着小篮子,在葡萄树间往返采摘——那一个个小篮子,里面满满的紫色披着白纱的葡萄已经溢了出来。   “爸爸,我们也去采葡萄吧!”侯小宝提议道。   “都快到你周叔叔家了。你周叔叔在家等着我们吃饭呢!”侯林开口道。   “哦~”侯小宝失望的应了一声,大大的眼珠子直溜溜的看着那一串串的葡萄,嘴里的涎水都差点流出来了。   他似乎闻到了紫色的葡萄满满的成熟的香味。   “可是,我有点饿了。”侯小宝拍了拍自己的小大肚子,有些委屈、带着渴望的说道。   “饿了?又饿了?小宝,你才吃过东西多久啊,你又饿了?”侯林惊讶的看着自家孩子,摸了摸他还尚圆溜溜的肚子,给他挠了挠痒痒。   “哈哈哈……哈哈哈哈!别挠了,痒死我了!我……我是真的饿了……”侯小宝大笑着往后躲,同时又再一次拍了拍自己的小肚腩。   “好了,我相信你饿了。”侯林无奈的说道,“你周叔叔家很快就到了。他家里有很多很多好吃的,你忘了吗?如果你现在吃了葡萄。等到了你周叔叔家里面。就没肚子吃别的东西了。”   他们去年的时候。已经来过周易家一次了。   侯小宝显然对于那一次,更准确的说是那一次周易家的美食记忆犹新。当侯林说着的时候,侯小宝小脑袋里的片段全都翻了出来,又恋恋不舍的看了挂满葡萄的葡萄树一眼,终于说道:“好吧,我们先去周叔叔家吃饭,然后再来吃葡萄!”   他如同做出了什么重要决定一样,坚决的往前走。加快速度的走,不再回头,“走!我们快走!到周叔叔家吃好吃的去喽!”   侯小宝拉着侯林跑了一阵,气喘吁吁的,脚下的步子又慢了下来。   当他正准备再问“怎么还不到周叔叔家”的时候,几人已经转过了一道小山弯弯,眼前一朗,如雷鸣般的轰响声霎时间传入耳中,眼见空中水雾弥漫、虹桥随之架起,百丈水瀑泻下。坠入碧潭之中,又沿着旁边的水道欢乐的向几人来时的方向湍流而去。   见着眼前熟悉的景色。侯小宝愣了愣,口中喃喃的说道:“爸爸,我知道这个地方。我们以前来过对不对?我知道,上面就是周叔叔家了!嗯,我记起来来,是那个长得有点漂亮、皮肤特别白的周叔叔。”   他对于周易的记忆,显然远没有周家的食物那么深刻。但这么小的一个孩子,能记起周易的模样,可见周易给他的印象也算深了。   侯林看了在前面领路的青年一眼,随即揉了揉侯小宝的脑袋,满眼里含莫名笑意的说道:“可不能说你周叔叔长得漂亮。我们形容男人,应该是帅、是酷!就像小宝你,你愿意被别人说漂亮还是说帅酷?”   “当然是帅酷啦!我本来就很酷!可是……可是周叔叔本来就很漂亮嘛!”侯小宝摸了摸被爸爸弄坏的发型,小眼睛白了侯林一眼,又带着点疑惑和道。他觉得自己已经很诚实了。   前面领路的青年,接连听到侯小宝“诚实”的话,终于憋不住笑容,张嘴笑出声来。   “也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山水好的原因,我们住在洞天这边的人,都越长越白。你看看我,是不是不怎么黑?”   青年的皮肤确实显得白皙,让他原本不怎么俊朗脸,都明亮了几分,显得整个人都阳光爽朗了起来。   “你们不知道,我在家里,经常做农活。这些天,大太阳的,也没少晒。要是往年,这时候早成黑炭了,直到冬天待家里,才好一些。但今年,你看,才黑了多少?可能真是洞天这片山水好!   我们这些人还算好点,易哥前段时间天天晒太阳,可就是怎么也晒不黑一点。可真是奇了怪了。别人都要美白,咱这地方的人,竟都晒不黑了……   不过有些话,在外面,咱们说说没事。但到了周哥哪里,你们可千万别说他白啊。最近他可恼得很了——周家阿姨还天天说周哥好吃懒做——不然在洞天种地,怎么能长这么白净呢?”青年说着话,开始还算正常,说到后来,越看越怎么像是憋着坏笑呢?   或许周易一切都表现得太过“完美”了,“完美”得让人嫉妒,现在有了个缺点,哪能不被这些早已深藏的“嫉妒眼红”传开了去?   就这么件事儿,别说清山镇了,就是那一直住在深山|老村里的少女阿伊,也知道那位周家阿哥,其他什么都好,就是人长得太白了,比很多女孩子都漂亮。还听说就是这个原因,他一直都没找到过女朋友呢?   少女阿伊在寻找葡萄树藤的时候,也曾好奇的远远打瞧过周易一样,觉得他确实像传说中的那么白,长得也“漂亮”。于是,这位傻姑娘又将这个刚刚被她证实的传言,在那个偏僻的小山村里放大的传扬了出去。   侯林一行几人说着话儿,不多时候,就穿过了洞天前面的溶洞,看到了整一片洞天的风光。   此时的洞天,较之他们第一次来的时候,已经多有不同了。   亭台楼阁在林木间隐现,石桥木桥在水面上轻跃。水中,夏日的荷花,还不知秋季的到来,肆意的盛开着,赤色的粉、圣洁的白、雏鹅的绒黄,婷婷而立。天上,一排排的鹭鸟、双飞的大鹤,还有各类珍禽异种,皆让人觉得,身处之地,定是所有生灵的“桃源圣境”。   大工业的气息,似乎在这里褪去了他的狰狞面目;自然的面貌,在此地,在所有人面前,展现到了一种极致。   一行人往前走,脚却没有落到土地上。   所有可行人的路,几乎都被木制的长桥在土地上架起。   缺少了千万人的践踏,土地上架起的木道下面,滋润肥沃的土里面,无数青草野花肆意的生长了起来,簇拥着所有前行的人。   几人就在这样的簇拥中,来到了周易的家门前。   与整个熙熙攘攘的洞天地头相比,周易的家门口,显得格外的清净。或许是被门前的那几株长得格外大的树木遮掩的缘故,又或者是周围林子阻挡的缘故,没有人往这边来。   几人终于下来木道,踏上了松软的土地。泥土的芳香,在他们的脚下尽情是释放,似乎在欢迎着什么、欢跃着什么;也或许这芬芳的土地,并不是因为他们的到来而这样欢喜,而是一直就这么欢欣着……    第九十八章 小苦恼   侯林一家子吃完中饭、睡过午觉,才往清山镇赶来。≧,   本来料想着,约莫一个多小时就可以到洞天,到周易家里,却不想,一路堵车,加上后面一段水路与步行的时间,到周易家门口的时候,太阳已经斜西了。   “周哥,你同学我可给你带来啦!”青年一到周易楼房下,立刻咋呼起来,人当头一步走进了厅房,自己倒了杯凉茶,“咕噜咕噜”的喝起来。   周易在厨房里,听得动静,穿着个围兜,走了出来。他看了青年一眼,说道:“渴成这样?累了吧,留下来吃顿饭?”   “哥,我先走了!我还有一堆事嘞!”青年说着话,跟侯林一家子打了个招呼,急匆匆的就往外面走去。   “猴子,怎么现在才到?堵车堵了蛮久吧!”周易看着侯林一家子,说道。   “是啊。你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怎么也有这么多人来?!两个小时,才走了几十米,可把我急死了!”侯林一屁股坐到地上,大声抱怨道。   “路就这么宽,又没个规矩,有什么办法?”周易笑着说道。   “要我说,你这个大土豪也要为家乡做点贡献了。基础设施太差,你这里也发展不起来啊。”   “那倒是。我正琢磨着呢!”周易看着他手边的一大把青菜和一个纸箱子,忽而惊讶的说,“你到我这里来,还带了菜?”   “哪里是我带的啊!是你们这里的老乡太热情了——听说我是周易的同学,就拿东西往我手里塞!我说老同学,你这混得还真有模有样了。弄得我走到街上。都与有荣焉啊!”   “那可不是?”周易说着。看向旁边的白冰与侯家小子,“嫂子,还有小宝,你们先坐着,我去把菜端上来。马上就开吃了。   小宝,还认识叔叔吗?”   “认识!长得漂亮的非常白叔叔!”侯道。   周易听得这话,眉毛往下一吊,整张脸就变成了一个大大的“苦”字   周易最近这段时间。都被周妈烦恼着呢。   他这么大年纪,如今也算有所成就,竟然连个女朋友也没有,天天宅家里,看起来似乎都没有找女朋友的趋势,结婚什么的,就更别说了。   本来对于周易一点不着急的周妈,最近与周围朋友、同事一谈起来,就免不了说道孩子身上。   若说事业、说成就,她都能满脸自豪。但当人家说自家儿媳妇的好与坏,说自家孩子家庭的各种事情。甚至说道孙子的可爱、哭闹以及各种各种有趣或恼人的事,周妈只能简单的当个听众,微笑的听着,当做不在意,但在心里,却早就琢磨开了——   要说周易,这条件,莫说在清山镇,就是整个长阳市,乃至整个湘南省,都算不错的。   有多少人能这么年轻,白手起家,身价上亿?而且人长得也好,没有什么坏习惯,待人也好,怎么就找不到女朋友呢?   周妈不是一个喜欢操心的人,可一但操心起来,就一定要将事情弄个明白才好。   她想来想去,想不出什么自己孩子的不好来,只能将原因归结为,自己孩子太优秀了,而且眼光也高,一时半会找不到合适的。   另一方面,不主动没积极性也是原因。   她又往外打听了打听。   当她听到周易长得太白、太漂亮,让某些女孩子都自惭形秽的时候,她的眉头就紧紧的皱了起来。   当然,还有一些关于周易这么大年纪、这么条件,竟然还没找过女朋友而产生的一些“不好的猜测”,别人是没敢告诉周妈的。   虽然很多人都觉得这样的猜测是无稽之谈,但又不免往这方面想——就如同在美玉之上看到了一点瑕疵,那点瑕疵就免不得被放大又放大了来看。   某些言论流入周易的耳朵,倒没让他产生多少苦恼;但当她老妈的一通通电话打过来,他就烦恼了。   骂他懒散,养得太白,要他出去多劳动劳动,多晒晒太阳,这些还好。   但要他抓紧时间,发挥能动性,主动出击找女朋友,甚至已经开始帮他打听周围的好女孩的时候,就真的让周易无奈发愁了。   虽然他年纪这么大了,可还没做好这方面的准备呢!况且,这样的事情,他本来就觉得看缘分的好,甚至光棍一辈子,也没什么不可以的。   他身上的秘密太多,再找个女人放身边,说不得什么时候就出问题了。   侯小宝没想到周易在听到他话的那一瞬间,产生了这么多想法,露出了这么多的苦恼。   他看着周易那张苦瓜脸,疑惑的说道:“周叔叔,你怎么了?不去端菜给我们吃吗?”当然,后面一句话才是侯的关键。   “去、去、去!我马上就给您端菜去!”周易擦了擦脑门上的汗,看着侯小宝这个依旧露出小肚腩的小胖子,勉强露出一丝笑意,说道。   侯林夫妇看着这一大一小的对话,不由相视一笑。这笑意里的一丝莫名,或许也只有两夫妻才懂。   热腾腾、香喷喷的“周易制作”很快端上了大案。   菜不多,一条全须全尾的蒸鱼、一只汤汁蒸鸡、两个小菜、一样酸咸菜,全都上了桌。旁边还摆上了一瓶洞天葡萄酒。   侯小宝一闻到香味,看到那菜色,就不由自主的拿出了筷子,小胖手握得稳稳的,在几个大人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夹了一只大鸡腿,哼哧哧的咬了起来。   侯林苦笑着看了侯小宝一眼,也没心情教训他了。   他拿着周易打开的那瓶红酒说道:“这就是洞天葡萄酒吧!听说那些高卢鸡为了你这瓶酒,都快打起来了?”   “什么高卢鸡不高卢鸡的,人家可是国际友人。”周易更正道。   “行吧。我倒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有了这么多鬼佬朋友的。”侯林说道。   这时候,白冰又从侯林手中接过了那瓶刚启封的红酒,好奇的看了看,闻了一闻,忽而问道:“听说你的酒在国外都卖到十万美金一瓶了?”   “十万美金?”侯林对这红酒,仅听过一些传言,倒没怎么关注,这甫一听到价格,拿着筷子夹菜的手不由抖了一抖,“真的假的?你可别吓我。”   ————   第二更。今天就到这里吧。   嗯~最近寒潮,偏远地区的群众最好储点水粮,买点蜡烛,预防意外。    第九十九章 帐篷   “都是炒作起来的价格。√∟,自己喝的,哪里能这么计算。”周易听了两人的话,笑着说道。   事实上,据他所知,现在在国外,特别在是法国那群疯狂的红酒爱好者追捧下,去年产的葡萄酒,早已销售一空;即便偶尔出现一两瓶,也被人以极高的、甚至远超过十万美金的价格买走。   “就算是炒作起来的,你这瓶酒也价值不菲了吧?”侯林看着酒瓶,眼睛里似乎有金光在闪烁,“土豪,送我瓶葡萄酒,我们还可以做朋友。”   白冰看着自家男人丢脸的样子,狠狠的捏了他一下,“别听他的,臭不要脸!”   作为一个女人,在知道红酒具有美容效果之后,她对于红酒就开始关注了。她可知道周易这瓶红酒的大致价格——价格太高了——人家送了都不好收,哪里有这么问人家要的?   周易笑着摇头说道:“要是卖的话,我这还真没有存货了。不过你要是自己喝么——走的时候,提两瓶过去。”   “这可是你说的!”侯林笑着说道,“那我可不跟你客气啊。就算不能换成钱,也能跟人吹吹不是——‘这可是真正的天价红酒,国外卖十万美金的货色,没喝过吧?我这一瓶,抵你一辆车!”   “行了,说这些干嘛,我们先尝尝这酒吧!”白冰看侯林越说越没谱,打了他一下,说道。   “行行行,就知道你等不及了,我们先尝尝这味道。”用不着周易。侯林就像主人似的。倒起酒来。   “我也要!”侯小宝看着上面摆着的三个杯子。似乎没他的份,不由嚷了一声。   “好吧。今晚就破例,给你喝一点。毕竟是你周叔叔的好酒,说不定你人生就这么一次啦!”侯林说笑着,给侯小宝也倒了个杯底……   几人酒酣犹未足,一阵电话铃声响了起来。   周易拿着遥控器,对着电视一摁,上面露出一张人脸。正是先前领路的那位青年。   “阿昆,什么事?”周易看着屏幕,说道。   “易哥,那些帐篷来了,你要不要来看一下?”   “就来了?都运到洞天口子这边来了?通告都发出去了吗?”   “路能通车了,通知都拿着大喇叭喊下去了。这里来了很多人,你看帐篷是不是开始发了?咱们收多少钱合适?是不是弄个什么抵押的?”那边周昆问道。   他说着话,还将摄像头对准了熙攘的人群和那一大批卸下来的帐篷。   “就收50一顶吧。押金收两百。”周易说道。   周昆动了动嘴,最后还是没有说什么。   他其实想说,这批帐篷。就是按周易的意思,以质量好的来买的。单价都不止两百。收个两百押金,人家看着好,拿回去了可咋办。   不过他想着易哥既然做了决定,周围还有这么多人看着,又把快吐出口的话收了回去,只是应了一声,挂断了电话。   “我出去看看,你们先吃着。”周易起身,对着侯林一家子说道。   “什么事?需要帮忙吗?”侯林问道。   “也没什么事。就是来的人太多了,住的地方太少。前些时候我不是叫人去白沙买了一批帐篷吗?现在货过来了,我就过去看看。”   侯小宝本来一直低着头,两个腮帮子涨得跟装了两个包子似的,此时听到帐篷什么的,突然抬起头来,“艰难”的吐词道:“我……也……哟……涨破。”   “吃你的东西吧!”白冰将他的头往碗里一按,没好气的说道。   “我一定给你留一顶帐篷。”周易看着小胖子那可怜兮兮的。   小胖子一听这话,立马又安心的埋头苦干起来。   “你先去吧。我这肚子还饿着呢,先吃完饭再说。”侯林本想说一起去的,但嘴里还没下去的饭菜的味道,还有鼻子里不断侵入的香气,将他紧紧的勾住。他话到嘴边,又改了个意思。   周易出了洞天,下到瀑布下的那个小场坪前,被排着的两条大长队给惊了一惊。   “怎么这么多人啊?”他看着周昆,惊讶的说道。   “易哥,你可来了!这帐篷要不够了!”周昆一看到周易,就抱怨道,“很多人原本准备在镇上住的,但听到这里有帐篷,都说要野营什么的,一股脑都跑了过来。”   周易原本是将帐篷当做临时安置来算的,却忘记了,来旅游的人,本来就好个新鲜——住房间,哪有在野地搭帐篷的好?   要是他以前,出去旅游的时候,在几百一晚的条件一般的房间和几十一个的舒适的野营帐篷两个里面,他也选帐篷啊。   住帐篷,不仅能省钱,也有意思多了。   他到没想到这一茬。早知这样,就应该将价格提高一点——倒不是为了多赚点钱,而是遏制一下这些汹涌而来、都要住帐篷的人的势头,让他们多几分权衡。   “没事。待会儿,最多再有一小时,还有一批帐篷过来。”周易对周昆说道。他心里庆幸,多做了些准备。   当夜色彻底降临的时候,烟溪水畔开发出来的数里之地,已经彻底被星火洒满。   无数的帐篷,就在这几里长的谷沟地里,如星罗棋布一般的排开了去,无数的灯火在帐篷中闪耀。   这些帐篷里拿灯的人,都提着长灯,沿着古道,排成长长的一条灯队,往洞天那个大瀑布下的巨大场坪前聚集。   大瀑布下,月色的荧光洒下,在朦胧的水雾间,濛濛的光润不断的沁散开去,映得整片山林地里如梦似幻。   场坪上,七个巨大的篝火堆,如那隐没在月光中的北斗七星一样整齐排列着;赤红色的火焰,冒升起丈许高,灼热的空气,将夜晚的寒冷与朦胧的水汽都排开了去。   侵染了月光的水雾就如同一道白纱一样的,远远的罩住了这一团团的火光,将火光里的人影隐措。   火堆之上,几只大羊犊子已经被烤成了金黄色,滋滋的冒着肥油;香气,早已无风自溢。   乡民们,一家家的桌子凳子摆开了,在周围贩卖起各色小吃来。    第一百章 篝火   “感谢和欢迎所有来到洞天的你们!”周易站在篝火的中间,站在月亮的濛光下,大声说道。∮∮,   没有借用任何扩声的工具,但他的声音在整个平畅的山谷间回响,印入了所有人的耳中。   “首先,我要为洞天和我们清山镇落后的条件向大家致歉。   在这之前,谁也没料到会有这么多人来到我们清山镇,来到洞天,来到烟溪之畔的葡萄沟。设施的不完善,耽误了大家很多时间,也影响了大家的体验与观光。在此,我仅代表清山镇的乡亲、代表洞天的所有人,向大家致以最真诚的歉意。   请相信我们——清山镇的条件会改善,洞天的环境会更好。来这里,我们将会给你带来更好的观光体验!   为了表达我们的歉意,我宣布,在今天晚上,由我们‘洞天农副产品销售公司’以及‘洞天酒楼’为首的酒楼与客栈为大家免费提供烤羊肉和热烫的米酒……   同时,由我们清山镇的表演团队,带领大家载歌载舞,希望大家跳起来、叫起来,热闹起来,度过一个美好的晚上!”   周易的话音落下,一群穿着清山镇传统农家服饰的妇女和老大爷们,吹着锁啦、打着鼓,领着一群青春**的女孩,扭着腰花儿跳跃着进了火光笼罩的这片小天地。   还有一群酒楼客栈的服务员,一个个端着酒碗、拿着酒坛,一碗碗的米酒给所有人满上;一块块的羊肉,从巨大的肥羊上切下。绽着油花。合着金黄的色泽与腾腾的香热之气。送到了一个个客人面前。   如同清山镇的辣椒一样,这些跳舞的女孩子一个个极为开朗热情,在大火的中央,表演了一段简单的舞蹈之后,一个个走到篝火的旁边,端着酒碗,向周围的一个个游客敬起了酒。   都是青春的少女,带着微醺的酡红。在篝火的照映下,愈发的明媚动人,男旅客表示着他们的豪兴,一口干掉一大碗澄黄的热烫米酒;女游客在这样的气氛下,一不免多喝上几口浅黄色的微甜米酒。   热烫的酒,将夜的寒意祛除,将所有人的热情散发出来,将他们的心彻底的打开了去。   借着这股酒性,姑娘们拉上了周围一个个游人的手。一个个、一群群、一圈又一圈的,所有人围着篝火跳跃了起来。   开始的一两个。到一两群,最后到所有人都跳着、笑着。所有的手都贴到了一起,所有的心都随着跳动而火热的悦动起来,彼此之间,即便是陌生人,在这一刻,也没有了距离。   只剩下比那一团团篝火更加火热的情感在炽烈……   酒意的微醺,在这样的火光熏陶下,在这样的火热气氛中,在这样贴近的心灵之中,愈发的让人熏熏然。   热汗,也一层层的流淌了下来,滴落到地上,又被火热蒸腾,跃升到空气之中,将汗中的酒气,与这瀑布下的水雾混合在一起,在火光的映照下,在人群的舞动中,风光愈发的迤逦绮丽起来。   周易觉得好久没有这么热闹过了。   他喜欢清静,也能享受寂寞,但偶尔的热闹,特别是这样人心贴近的欢闹,也让他陶然其中。   他握着周围不知名姓的两个人的手,也加入其中,在里面跳动起来。   这个时候,原本感觉到人情疏离的他,那颗已经安静了太久的心脏,终于剧烈的开始跳动起来,让他再一次感受到了人情的美好、同类之间的心灵共鸣……也让这片灵性清寂的山水,更多出了几分人的气息,多出了几分独属于人间的热闹。   周易也喜欢上了这样的热闹。   这跟当日回家感受到的乡亲乡情带来的热闹又不一样,这是陌生人见的热闹,这是没有顾忌、无需知道名姓的萍水相逢间的热闹;这样的热闹,虽然少了一份熟稔而相亲,但却又多出了几分亲近。   太熟悉的人,往往是不那么好亲近的。即便是醉酒中,有些话,也是不能吐露的。   但在陌生人之间,却无需掩藏,大家都是最真的人、最真的状态,今天的“相濡以沫”,明日便“相忘于江湖”“见面不相识”;城市里带来的压力,也彻底的得到释放,从内心中释放出来……   就是这样简单的舞蹈,手握着手,一直跳到月入中天的时候。   饿了,就在火堆边割一块肉吃;渴了,就喝一口清泉、尝一口甜热的米酒,一圈又一圈,似乎就要这样永不停息的跳下去。   这边唱着歌儿跳着舞;另一边,又玩起了击鼓传花的游戏,有人开始在人群的中央表演起来;还有人,开始了“大冒险游戏”……   周易都不知道,那朵大红的布花在什么时候,传到了他的手里。   “表演!表演!表演!我们要看表演!”一群人叫了起来。   另一边又有人叫起来:“真心话、真心话,我们要听真心话!”   “大冒险,男人就要‘大冒险’!”还有一群人叫喊着。   所有人看着这个“神秘”的洞天主人“上了台”,全都兴奋了起来。   “我就一个人,哪里能又表演又真心话还大冒险。要不这样吧,我给大家表演一个小魔术。大家看好了——”   周易说着话,手往空中摸了摸,似乎摸到了什么东西。   “大家看到没有?我这里有一个鸟笼子。”   所有人都瞪圆了眼睛看着,却根本没有发现周易口中说的鸟笼子,不由不满的叫唤了起来,“哪里来的鸟笼子啊?!”   “哦~我忘记了,你们看不到。不过没有关系,等我把笼子打开,然后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刻……”   周易说着话,手在空中一拉,似乎打开了鸟笼子的门。   所有人都瞪大着眼睛看着。   就在这个时候,一只小鸟的脑袋,从虚空中探出头来,望了望,很快从莫名的空气中飞了出来,完全显露出了身形。   随着这第一只鸟的飞出,很快,就只见一只只各种各样、不同大小的鸟儿,从那虚无的鸟笼子里面飞了出来。   所有的鸟,飞到了半空中,围着周易叫唤着,合成一曲奏乐,久久不愿离去……有的落到了他的头上、肩上,歪着脑袋看着他,叽叽喳喳的叫着,在他的肩膀上一点一点,似乎在诉说着什么……   “走吧,都走吧!你们应该生活这片更加广阔的天地下。”周易手一张,轻声说道。   这些鸟似乎听懂了周易的话语,围着周易转了又转,终于冲天而起,在月光的掩映下,消失在黑暗的丛林里。   “好!”   不知是谁叫了声好,所有人都鼓起掌来,原本安静下来的气氛,又持续火热了起来……    第一百零一章 蹭饭   鸟声,清脆而响亮,在清晨的山间回荡着。   淡淡的薄雾,总是将山中掩盖;充满的神秘感,总让人以为,那些深山之中、那悬壁之畔、那高岭之巅,是不是有神通广大、不老不死的神仙?   无论有没有神仙,当轻风带着夜晚的寒意,将一切新苏的时候;当东边的山的那边,露出一点点鱼肚白的时候,山林里的炊烟,带着被山黛晕染的淡青色,就袅袅的升了起来。   葡萄沟里,无数的帐篷,无序的排列着。   一顶帐篷拉开了,露出一个惺忪睡眼的小脑袋,带着孩童特有的胖乎与圆润,打量着这个世界。   “天亮了!爸爸、妈妈,起来啦!!!我们去周叔叔家吃早饭啦!!!”平日里在家怎么也叫不起的侯小宝,先一个醒了过来,爬出了宽厚的帐篷;不知从哪里传来农家的饭香,就将他饿了一晚的小肚子彻底的勾住了,心里就想起了周叔叔家的美味,于是大叫起来。   昨晚,他们在侯小宝强烈的要求下,还是离开了周家酥软的床,住到了一顶帐篷之中。   随着侯小宝的一声叫唤,陆陆续续的,所有帐篷都有了动静,一顶接一顶的帐篷被掀开,露出一个个人头。   侯小宝跟周围的人一个个打着招呼。   “好舒服!”一个少女素面朝天,没有沾染一点脂粉,就这么暴露在天光下,深深的呼吸几次,长吐出一口气。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将所有的青春曲线都展露了出来。   如果说。昨天的她,还因为这个该死的、偏僻的地方的交通与住宿而诅咒的话;现在,经历了一晚的难得的狂欢的释放,舒睡了一夜,又欣赏到山中清晨的她,则不由庆幸,庆幸当时没有一气之下开车往回走。   她见过不少因为交通缘故直接开车回去的人,但她想。那些人只能很遗憾的错过那样美好的夜晚、错过这样一个疏懒的清晨。   “姐姐,你能抱抱我吗?”小胖子蹲在清溪边,捧了几捧水浇到脸上;他看着身旁少女,无法说出“清水出芙蓉”这样的话,但他用行动表示了他的美的爱好。   少女还没说话,大胆的小胖子,就扑到了少女的身上,让少女不得不接住了这个自来熟的小家伙。   她认识这个小孩,在昨天晚上;虽然她并不知道对方的名字。   侯林看着自己孩子的表现,一捂他那张“猴脸”。似乎已经无脸见人了。他可没教过侯小宝这样的招。   这小子是不学自通,看来以后不用担心他找不到女朋友了。至少不会向周易一样,这么大年纪、这么好条件,还打着光棍。   要他是周易的话……   “盯着人家小姑娘,笑什么呢!”白冰看着侯林看着人家小姑娘,不知陷入了什么臆想,竟露出那样“恶心”的笑容,没好气的提起他耳朵说道,“你们父子俩,就是一个德行!小宝全跟你学坏了!”   她说着话,就要从少女怀中抱过侯小宝。   “不嘛!我要姐姐抱嘛!”侯小宝撒着娇,抱紧了少女白玉颀长的脖子,又讨好的说道,“姐姐,我带你去我周叔叔家吃好吃的。”   白冰看着,眼睛一瞪,正要说话,就听少女说道:“姐姐,没事的。我喜欢小孩子。”   这少女正是月前看见周易“跨山”救人的两个女游客之一。   这段时间,正好有些空闲,不由又想起了洞天的风景与美食,想起了那个神秘的“洞天主人”,终于耐不住好奇心,借着葡萄成熟的机会,说服自己再来一游,至于心里某些好奇某些探幽寻秘的心思,也只有她自己才偶尔知道一点点。   她抱着侯小宝不放,自然不仅仅是因为喜欢小孩子而已,更多的是,听说了那句“带你去我周叔叔家吃好吃的”,引起了她的兴趣,将她心底的探寻心思彻底的释放了出来。   白冰见少女这么说,也不好再去将侯小宝抱下来,只好接着侯道:“你吃了早饭没有?要是没有的话,跟我们一起去吃?”   “好啊。”少女脸色微红,低下头来,摸了摸侯道。她可是第一次做这样的蹭吃蹭喝的事,特别还是面对几个也就昨晚见过几面的陌生人。   侯小宝的肚子虽然饿着,但这次却没有抱怨,毕竟,躺在小姐姐的怀里,可舒服着呢。   一行几人直接搭乘索道,眼见着“山往下走,瀑布渐低”;高山之间,平平的湖面忽的阔朗了出来,洞天很快就到了。   几人过了桥,走到周易房屋前,还没进屋,就闻到了一股融糯糯的白米的香味。   待几人进屋,没多少时候,就见着周易从厨房里端着一大锅白米粥走了出来。   众人迎着那热蓬蓬的香气,抬眼看去,只见那大砂锅之中,白玉玉的一片如膏,没有任何点缀的,就呈现在众人面前。   再到近些,仔细打量,却发现,那白玉玉的一片,是几乎被煮碎的米粒,而米粒之间,填充着透明的乳膏,似乎是水和米混合着煮熟后的膏体,又或许参杂了其他什么,但那股子单纯的奇香,却早已让人受不了了。   侯林开始自个儿拿碗盛粥了。   周易注意到堂厅里的那位“不速之客”,出声问道:“这位是?”   侯家俩口子还没说话,侯小宝听到周易问起他的小姐姐,立马叫嚷了起来,“这是我的小姐姐!我累了,就是她抱我过来的。”侯小宝的声音亮而脆,却分明带着小儿的天真稚气,话里的口气似乎在说:这人是我带来的、我罩着的,你们就不要说啦!   “哦,这位漂亮姐姐是小宝带来的啊。那可不可以告诉哥哥她叫什么名字啊?”周易看着女孩,不知为何,觉得有些眼熟。   周易现在的记忆极好,能让他眼熟的人太多了。但他都懒得去一一的回想。若不然,他说不定就能回想起,面前这个女孩,就是当日在他救起跌落悬崖下的小艾伦和小红马之后,一直直勾勾的看着他的两个女游客之一。    第一百零二章 酿酒   “姐姐说她叫张清清。△,”侯道。   “哦~那你问到了小姐姐的电话吗?”周易笑着说道。   “当然啦!不然以后怎么联系清清姐姐!”侯道。   几人顿时哄然大笑。   侯小宝显然理解不了——这样理所当然的事情,有什么好笑的。他只是莫名的害羞,将小脑袋埋进了妈妈的胸脯里。   张清清脸上也泛起了一层层的红晕,将碗里都粥搅了又搅,轻轻舀起一勺,唇口吐气吹得稍凉了,放入口中。   经过这样一个小小的玩笑,张清清到陌生人家蹭饭的尴尬也没有了,开始专心的享用起美食来。   白玉如象牙碎米的粥,一入她的口中,便很快融化开,如同白雪遇见了阳光的融开了,暖暖的一团混着百谷之精的液体,不断的滩散在她的舌尖上,释放出无与伦比的香味与难以言喻的味道,也不知过了多久,才混着着唾液,带着余香,不由自主的滑落入胃袋之中,进一步的融化开去……   她是第一次品尝周易做的东西,第一次品尝这样的香米熬制出来的东西——无与伦比的滋味,或许能让她铭记一辈子。   没有人说话,带着对食物的尊重与珍惜,所有人在静默中,在清晨的鸟鸣与淅沥的流水声中完成了一顿早饭。   “现在正在酿葡萄酒。你们要跟我去看看吗?”周易收拾着碗筷,说道。   “行啊!我也想看看,你那价值几万美金的葡萄酒。有没有什么特别的酿造方法。如果我能偷学到一点。说不定明年我也是亿万富翁了。”侯林说笑道。   “那你就别想了。我的秘密。基本上全在这些葡萄和这片山水上面。至于酿制方法,前些时候那些法国人跑来看了我的那批酿造仪器,一个个的摇头。这不,在几个朋友的强烈要求下,特地在法国进口了一批顶尖的葡萄酒酿造设备过来。为了不糟蹋这些精密的酿酒仪器,还从法国引进了一批酿造葡萄酒的人才。”   随着周易的解说,几人已经到了葡萄林后边的山脚下那一间巨大的厂房之旁。   几人换过衣服,经过简单的消毒。这才进入了这间据说世界顶尖的葡萄酒酿造工厂。   对于这间葡萄酒酿造厂,周易投入可不小。而且,若非汉姆等法国人在其中搭桥牵线,周易或许还要付出更多的代价,才有可能将这个蕴含了无数葡萄酒酿造人士心血的顶尖葡萄酒酿造工厂建成。   这间酿造厂的负责人,是汉姆的弟弟汉克,汉克.马莱。   他被洞天葡萄酒吸引,被哥哥汉姆介绍到这个葡萄酒产业方兴未艾的东方古国工作。   他有一个愿望,想要酿造出世界上最好的葡萄酒。   这也是他作为法国葡萄酒酿造行业的顶级人才,不远千里来到华夏的原因。   “周。你来啦!我刚才还在考虑,中午吃什么好。不过看到你的时候。我想我的所有问题都已经解决了。”汉克也是个大胡子,棕色的大胡子,比周易高上一个头。   他站在周易面前的时候,所有的大胡子都落到周易头上,似乎周易凭空长出一节头发似的,看起来颇为滑稽。   “我讨厌大胡子。”周易把头上的胡子拨开,无奈中带着威胁的说道,“汉克,我怀疑,我哪一天,冲动之下,会把你的大胡子全烧掉。”   “周,你不能这么做。没有胡子的汉克,还是汉克吗?你要知道,我这一把胡子,是我除了酿造葡萄酒之外,这辈子最大的成就。他曾经获得了法国‘最美胡子奖’,我已经为他买了保险,他价值百万欧、百万欧元,你知道吗……”法国大胡子保护着他的胡子,稍稍退开了些,又开始他喋喋不休的长篇大论。   似乎很多外国人都精力旺盛,喜欢这样的长篇大论,特别是一些西方大胡子。   “行了,汉克。这一次,我可不是听你的‘胡子讲座’的。我带来了几位朋友来参观,同时,我也想看看,这一套号称世界顶级的葡萄酒生产设备,到底能不能带给我一些惊喜。”   一说到葡萄酒的酿造,大胡子就从喋喋不休的“胡子经”中退了出来,开始指着每一个仪器,为周围人讲解葡萄酒的酿造与仪器的使用。   新鲜采摘来的葡萄,经过简单的清洗,人工挑选掉歪瓜裂枣和破皮的货色,而后倒入删选的机器之中。   只见无数滚动着的金属长棍,在一个机器里运作,将葡萄梗检出,并进一步挑选葡萄。   “你们看,这是一个葡萄筛选机器。它不仅能去除葡萄梗,还能挑选出合格的葡萄。”   “什么才是合格的葡萄?”侯林看着旁边圆滚滚一粒粒的葡萄被当做不合格品检出,有些疑惑道。   “我们有严格的大小限制,必须保证葡萄品质的均匀与优良。”   被挑选好的葡萄,进入另一个机器里面,进行破皮以及果皮与果肉的分离。   “你们看,只有这样精密的仪器,才能做到,每一次破皮都不会使葡萄的物理结构产生太大的破坏,同时能准确的分离果皮与果肉,为完美的发酵做准备……”   葡萄,就在这样的加工下,进入发酵罐中开始发酵。   这个时候,葡萄酒的酿造才算真正的开始了。   如果没有其他后续的工作的话,就不需要汉克这样的酿酒师的存在,而全过程都可以由机器负责了。   旁边,汉克的几个助手,都通过某个“身材高挑”的精密仪器,聚精会神的观察着从发酵罐里检出的葡萄酒液样本,不时的,用法语向汉克询问着什么。   “看,这就是我们酿酒师的作用。我们可以把握发酵这个最关键的过程。发酵的每一步,都被我们严格的控制在手里,包括酵母菌的繁殖和其中复杂的理化变化,我们都要尽量掌控,让葡萄酒能出现我们需要的口味与口感。   即便用再好的酿造设备,没有一个好的酿酒师,也酿造不出完美的葡萄酒。”汉克微笑着,自豪的说道。    第一百零三章 鲜品店   一行人参观完整个酿造的过程,汉克又带着他们往另一间隔间而去。▲∴▲∴,   “汉克,那边还有什么设备吗?”事实上,周易这家伙是个马大哈,只知道花钱,对于到底花了多少钱买了多少东西、都买了些什么东西,连他自己都不知道。   这是他给予汉姆等人的信任。当然,如果对方辜负了他的信任,他最多也就损失点金钱而已,也不致出什么大问题。   “周,我不得不说,你真不是一个好的老板。不过,我想,几乎所有的员工都喜欢这样的老板,包括我。如果我没记错,这应该葡萄酒酿造工厂建成以后,你第一次过来吧。”汉克听到周易的发问,笑着抱怨道。   “这样的事情,有你们这些专业人士处理就好。我的作用,就是给你们提供足够的资金和资源。”周易笑着说道,“你还没有告诉我,这些东西是干什么的呢?”周易跟着汉克走进了另一间隔间,看着里面似乎并不是用来酿酒的仪器,心中不由疑惑。   “当然,酿酒用不到他们。但他们能为我们的产生一些别的利润。”   他指着一台长颈型接满了无数管道的机器,说道:“你看,这是蒸馏器,能将果渣里面残存就酒液蒸馏出来。经过窖藏之后,这些酒液可以调配成非常好的白兰地。”   随即,他又指着一台如同滚筒洗衣机一样的大家伙,介绍道:“这是分离机。这个大家伙能将残渣,比如果皮、果肉、葡萄的籽全部分离开。进行再次利用。   比如果皮。我们将它分离出来之后。可以提取芳香物质与可食用色素;而干制的果肉渣,可以制成不错的饲料;又比如葡萄籽,可以榨取葡萄籽油,那些榨过油的渣滓,还可以再一次利用制成优良的肥料,改善葡萄生存的土壤结构……”   周易听着汉克的介绍,看着那一个个精密精致的仪器,立马觉得。花出去的钱不算冤枉。   他看着一个大玻璃容器里似乎闪烁着生命气息一般的青绿色溶液,问道:“这就是葡萄籽油吗?这东西有什么作用吗?能吃吗?”   “当然,它是一种非常好的食用油。同时,它在美容产品中,出现程度非常高,甚至可以直接混合精油,涂抹在身上,当体膜用……这绝对是女士的最爱!”汉克说着,拿出两个装满了青绿色葡萄籽油的玻璃瓶,递给周易——   “周。面对两位美丽的女士,我想你应该表示一下。”   周易看着这个“自作主张”的家伙。真没有什么办法。他将手中装满了葡萄籽油的玻璃瓶,送到白冰和张清清的手中。   白冰很自然的接过了那瓶葡萄籽油。这段时间,她也算知道侯林跟周易之间的关系——连价值巨万的葡萄酒都送了,不过一瓶油而已,就不用矫情了。   站在旁边的张清清,却不好意思了。   “我就不用了吧。”她摇头说道。   “拿着吧。自家产的东西,又不值什么钱。”周易说着话,将一片青绿色的葡萄籽油强塞入张清清的手中……   随着洞天的持续火热,游客的增多;以及洞天葡萄的持续走红,即便总是当甩手掌柜的周易,也不可避免的忙碌了起来。   很多问题,也开始显现。   比如前面提到过的镇上的交通与住宿以及其他的配套设施的建设,又比如整个葡萄沟的建设与发展,又或是如此大的人流量带来的治安问题、生活垃圾的处理问题等等。   不仅仅是周易,所有跟洞天、跟洞天葡萄扯上关系的人,都跟个陀螺似的转着,痛并快乐着。   张楚天家的鲜品店,随着他成功引进了洞天蟠桃和洞天葡萄两种水果,促使鲜果店进一步发展,张老爹也逐渐放手,让张楚天渐渐掌握了鲜品店的事务。   借着洞天水果的超级品质,张楚天成功打开了上层社会人群的市场。   这部分人,虽然消耗少,但消费高,无论是洞天出产的神秘蟠桃还是洞天葡萄,都被他卖出了一个天价。   当然,这些水果带来的直接利益都是次要的,最主要的是,张楚天借着洞天水果的品质,破开了某些圈子的限制,获得了无数优质人脉,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基础。   在华夏,商业总是跟权力、跟政|治、跟人脉关系脱不开的。它并不是透明的、完全依靠技术和生产力的东西。   当你有了强大的人脉关系,那么,在商业上,就成功了一大半。因为只要你有商品,就有太多的“朋友”为你的商品找到出路。   同样,如果缺乏人脉关系,商业上的成功,也很可能只是空中瓦砾,说不定什么时候一阵风吹来,就倒塌了。就如同当日的周易。   所有商场里,总有各种各样的人脉圈子;华夏的那些顶级的商人,在缺乏利益竞争的时候,在私下里,都保持着比较良好的关系,至少足够他们在一个酒桌上谈笑风生。   陈金昌就是这样的一个典型。   而张楚天,也在拼命的网织他的关系。   在周易入狱的事情,因为对方势力背景太大,他能发挥的不多;但若非他在其中尽力斡旋,在那些小鬼一个个的落井下石之下,周家的日子、周易的境况,绝没有那么好过,倒那时,说不定又是另一番境遇了。   如果说,周易种植的葡萄,为他连接了一条人脉网络;那么,葡萄沟的建立、洞天葡萄的推广种植,低一品级的洞天葡萄大量的产出,就是为张家的鲜品店的带了一股东风。   除了留给游客采摘的部分葡萄之外,几乎所有的洞天葡萄,都被张家的鲜品店收购了过去。   张家的鲜品店,随着资金的大量投入,借着人脉网络迅速发展,一夜之间,几乎在全国各大城市遍地开花。   洞天葡萄、洞天的水果,只有加入鲜品店的会员,才可以购买得到;至于周易那里的极品葡萄和水果,则必须要高等级的会员、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限量购买。    第一百零四章 宿舍   京都,影视学院,某宿舍。   当张清清提着东西,回到宿舍的时候,宿舍里其他的成员早已经到了。   “清清,你怎么拿这么多东西。怎么不打电话叫我去接一下?”一个穿着睡衣,坐在镜子前描眉的女生,看了她一眼,继续她手上的动作,嘴里说道。   “假好心!我走到宿舍门口来了都没见你帮我提一下。”张清清没好气的看了她一眼,“我可不想被你叫来的那些男生给吃掉。”   “你这样的辣妹子,可没男生能吃得下你。”旁边床上坐着的另一个女生,听到两人的对话,笑着说道。   “没尝过辣味儿,怎么知道是辣妹子呢?”第三个女生颇有意味的接口说道。   几人如同唱簧腔一样的挤兑着少女。   “好吧,才多久没见,你们就都挤兑我。我要搬出去——这日子没法过了!”张清清状似委屈的说道。   “好了、好了,你们就不要欺负老幺了。这么白白嫩嫩,真是我见犹怜哦……”描好眉的女生,对着镜子照了照,看着张清清,手托起她的道。   张清清被她这么一弄,不由晕红了脸蛋,往后退了一步,将脸蛋仰了仰,说道:“亏我特地给你们带了好吃的……不理你们了……”   “好吃的?”几个宅女一听到这话,都不由眼睛一亮。   刚才托着张清清脸蛋儿的女孩眼疾手快,将张清清的两个皮箱拉了开来。   积蓄了太久的浓郁的果香,在箱子被拉开的那一刻,瞬间释放了出来,让整个房间都充满了果子的气息。   箱子里,一串串,还带着水雾、披着绿裳、笼着白纱的紫莹莹葡萄珠儿,突兀的将撞入了屋内几人的视野。   “好香!”还坐在床上的两人,猝不及防的被这股果香沁入心肺,不由的发出这样的感叹。   香味勾着味觉。涎水也不由的涌出,恨不得把眼睛当做嘴巴,将视野里的那一串串都吃干抹净的好。   眼睛里绿莹莹的,露出如同狼一样的目光。   分明是女孩娇柔的身躯,却极快的翻身从床上下来,丝毫不理会大泄的春光,捏着葡萄粒儿。就吃了起来。   葡萄粒儿,饱胀得就如同一个充满了葡萄果汁的炸弹。被放到嘴前,被牙齿轻轻一咬,一下子就如同扎破了的气球一样炸裂开来,如同汽水炸弹一样爆炸开来——满唇的莹紫、满口的盈香,还有那顺着嘴唇、顺着锁骨……一直往下流淌的汁液,一时间之间,竟让人分辨不出是少女体香还是这果汁水儿带出来的果香诱人,更分不清那荧光闪烁的白皙,是水流下的痕迹。还是……   描眉的女子,显然比旁边的两位成熟的多。   虽然葡萄闻起来很香,也让她蠢蠢欲动,但还不致让她不顾及刚才画好的妆容,像旁边的两个女孩一样汁水淋漓的开吃。   她惊讶的看着那整整一皮箱的葡萄,怪异道:“你不是吧……老幺,你这是从你老家湘南空运了一整箱的葡萄过来?一直自己提过来的?”   “是啊。怎么了?”   “这么大个箱子,你这空运过来得多少钱?”   “大概,几十块钱吧。又不重。”张清清稍稍回忆了一下,说道。   “哎呦喂,我的妹妹,几十块钱。够你在京都大超市买多少葡萄了。用得着这大老远的从你家里带过来吗?”女孩“着急”的说道。   张清清听着宿舍里大姐的话,愣了一愣,随即笑道:“云姐,我这葡萄,可买不着。你记不记得上一次你去我家,我们一起去的那地方了?”   “哪里?”刘芸上次到张清清家,在张清清的带领下。可去过湘南的不少地方,一时没反应过来张清清说的什么地方。   她想了想,似乎想起了什么,突然讶声道:“你是说,那个‘空中飞人’?有人施展‘轻功’的那地方?”   她看了看箱子里的葡萄,随即反应过来,“听说那地方的葡萄特别好。你这葡萄,不会就是从那里买的吧。”   “宾狗!你答对啦!”张清清笑道,“你面前的就是湘南特产——正宗的极品洞天葡萄!”   “洞天葡萄?”刘芸被她这么一说,又想起了一些事,“这就是洞天葡萄?前段时间,听说有个超级火的洞天葡萄酒,都卖到国外去了,跟这葡萄有什么关系。”   “洞天葡萄酒,就是用这些葡萄酿的啦!它们是同一个产地。上次我难道没有跟你说?前段时间,因为洞天葡萄酒,还闹出了老大一件事……”张清清噼里啪啦的给她“科普”起来。   “你只跟我说那地方叫洞天,葡萄特别好吃,可没跟我说,新闻里闹得这么大的那件事,跟那地方有什么关系。”刘芸白了张清清一样。   张清清一拍额头,“你都说了事情很大了,都上万度热搜了,我以为你都知道呢……”   “你这么一说,我倒又想起来一些事情。”刘芸觉得今天脑袋有些不够用了,某些地方、某些事件,不知什么时候,完全在她脑袋里错了位;明明感觉远在天边的事情,突然发现,发生事情的地方,竟是她去过的地方;甚至事件的主人公……   “我想起来上次那位有轻功的‘神秘人’,我总觉得他有些眼熟,你说是不是……”刘芸说话的同时,拿出手机,在万度上搜索关键词:洞天葡萄   人物   图片——   很快,万度图库里就出来无数图片,刘芸很快找到了她眼熟的那张人物图,恍然大悟道:“原来他就是那个地方的‘地主’啊!难怪我一直觉得这个人有些眼熟了。”   “不会吧,你才知道啊~”张清清简直被刘芸的后知后觉给打倒了……   两人说着话,听着旁边吭哧吭哧的声音,转头一看,却发现,满地狼藉,两个全身被果汁染透的穿着已经半透明的睡衣的女孩,窈窕躯体在衣服下若隐若现;而地上,满是葡萄籽葡萄皮,还有飞溅出去的葡萄汁。   看着箱子里空出了一片,看着只剩孤零零的两段果梗果叶,两人相视一眼,也加入了水果战斗团队……   p    第一百零五章 宿舍2   几人一吃就停不下来,实在是那种果汁爆炸出来的口感滋味太过新奇、太好了。↖↖,   “哎呀,我的妆~”刘芸第一个反应过来。   她本来已经打算换衣服出门了,却被张清清一打岔,又糊里糊涂的跟这几个“没长大的小女生”吃起葡萄来。   几人听着刘芸的尖叫,转头看去。   “大姐,你化的是猫脸吗?”一个女孩满脸的葡萄水,看着刘芸笑道。   “好你个千年老二,还说我,看看你自己的样子吧!都是你们害的——没事吃什么葡萄……”   “大姐,这可不怪我们。谁叫清清带来这么好吃的葡萄。她明知道我们贪吃,还带这些葡萄来,不是害人么?”宿舍里的老三站在那位二姐的旁边,委屈的说道。   “哎呦,我的肚子诶~老幺,你赶紧赔我。明知道我胃不好,还带这些东西来害我!”那位二姐一脸“我跟你什么仇什么怨”的表情,看着张清清。   “好吧,都是我的错咯!都起开,我把东西收起来,大包放到外面去,以后你们都可以看不到,也不用撑坏肚子、破坏妆容了。”张清清没好气的说道。   “你敢!”   “老幺你想吃独食啊!”   “清清你怎么可以这么残忍。”   三人一齐说道。   宿舍里的吃东西最积极的老三,早已用娇弱的身躯,扑倒在皮箱上面,死死的护住那一箱子葡萄。   很快,另外三人也加入了争夺战中。   “诶,清清,我发现你的皮肤变得好了很多吖!你看着白嫩光滑的——说!最近用了什么好东西!”几人打闹着。那位二姐像是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在张清清的皮肤上捏了捏,一双小手,已经往衣服里面隆起的地方摁去……   “不要!好痒!”张清清那敏感的地方被碰到,立马叫出声来,身体也退离开去。“二姐,你上辈子一定是个色鬼!”   “噢~是吗?我的小亲亲,你上辈子一定是我最喜欢的着,又做起了鬼爪,继续往张清清身上抓去,将她的小可爱彻底的蹂躏一遍。   “清清的皮肤确实光滑了不少诶!还白嫩了很多。”   刘芸不知什么时候走到张清清的身边,一只微凉的手,在张清清的皮肤上摩挲着,弄得张清清身上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她似乎感觉有什么东西在她脸上舔一样的。转头一看,竟是老三那个闷骚型的“咸湿鬼”。   “老三,你干什么啊!太变态了!我受不了你们了!”   张清清感觉自己像进入了一个色狼窝,被三个色鬼给包围了,眼看就要清白不保。   她被这三人一摸一舔一弄,弄得毛骨悚然,身体飞快的退到了门边上,抓住门的把手。就要开门逃出去。   “小妞儿,你逃得出去吗?还不乖乖的从了大爷几个。”二姐早已发现了张清清的动作。不知什么时候,靠到门边上,挡住了门,一只滑腻腻的手,又往张清清身上摸去。   “我招,我全招了。几位大爷。清清我全招了!”张清清如同一个饱受……的少女,接受了几位非人的审讯之后,终于开了口。   “哈,你还真藏着什么秘方宝贝呢!”刘芸听得张清清这么一说,大眼睛一瞪。说道,“自个儿拿出来吧。”   张清清打开了另一个皮箱,从里面拿出了一个装着青绿色液体的玻璃瓶。   阳光斜照着,从窗台上射了过来,正好将整个盛满了奇怪液体的玻璃瓶笼罩。   玻璃瓶里的液体,就如同有生命力一般的,在阳光下闪烁着柔和的光润,如同一个美丽精灵泻下的长发一样柔顺、美丽。   “哇——好漂亮!”二姐一把夺过张清清手里的玻璃瓶,对着阳光,看着那绿色的莹彩流动,说道。   “这是什么?”刘芸也好奇的看着,问道。   “葡萄籽油。”张清清回答道。   “葡萄籽油?”刘芸有些奇怪,“葡萄的籽榨出的油?有什么用啊。”   “可以吃。还可以滴加到自制的面膜里面,或者加入精油、涂抹到身上,可以除皱、紧肤、美白……”   “怎么听你说的,好像是万金油似的。”刘芸皱了皱眉。   “管他那么多呢!好用就行。”张清清说道,“我是亲眼看着榨出的,绝对天然绿色无添加。经过我的试用,效果不错,而且绝对没有副作用。”   “真那么好用?”刘芸觉得这东西简直太神奇了,如果真这么好用,她为什么以前没听说过呢?   她看着张清清亮白的皮肤,又摸了摸,仔细的感受了一下,只感觉如同煮熟的鸡蛋一样爽滑,心中疑惑更深。   刘芸打开了万能的查询神器万度搜索,直接查找“葡萄籽油”,下面出现了一排排的词条。她点开一一看去,发现葡萄籽油确实有某些效用,但并没有说有这样的奇效——或许是清清的体制特殊?   她带着疑惑,看着手机文字,最后,眼睛在一张图片上停留下来。   “清清,你看,这图片上的东西,跟你那葡萄籽油,怎么感觉完全像两种东西?”张清清抬眼看去,正瞧见黄绿色的葡萄籽油图片,远没有她手里的亮眼。   “我倒没有注意到。可能是图片没拍好吧。”张清清说道。   “不可能。”刘芸又找了十来张图片对照,几乎没有一张图片上的葡萄籽油有这样的灵动光彩,似乎有生命一般的惹人眼球、让人欢喜。   “这差距太大了。如果说你这油是艺术品的话,我看到的图片里面的东西,简直就是粗制滥造。况且,这些图片肯定还是经过一定美化修饰的。”   “可能是葡萄种类不同——”张清清想了想,为摆在面前的差异给出了解释,“毕竟,你看人家葡萄酿出来的酒,都能卖出天价;葡萄籽榨出的油,可能也有些不同罢。”   “也是。”刘芸说道,“那里的葡萄酒都卖出了天价,现在这葡萄籽油,如果效果真有你说得那么好,肯定也不便宜……不对,如果真有那么好的话,即便价格比那什么葡萄酒贵上十倍、百倍,也有无数女人趋之若鹜!   那么,恭喜你,清清,你现在将这瓶东西拿出去卖,绝对足够你在京都买房买车了。你已经是白富美一枚。”   刘芸说着话,双手抱在胸前,瞪大着眼睛,直溜溜的看着张清清,似乎要将她看穿。    第一百零六章 宿舍3   “怎么了?”张清清被她看得浑身发毛。,   “都这时候了,还不交代?”刘芸的眼光愈发的明亮,似乎要将张清清全身上下都看个通透。   “交代什么?”张清清退后了一步,坐到床上,仰视着刘芸那在视野里显得愈发大的脸蛋。   “好你个张清清,现在还给我装傻!”刘芸瞪着眼睛,俯视着张清清,唾沫星子从她张大的嘴里冒了出来,“别告诉我,你那东西是买的。”   “不是啊,是别人送的。”张清清眼神中疑惑深深,似乎在问:你问这个干么?有什么关系吗。   “那就对了!”刘芸狠拍了张清清的肩膀一下,亮声道,“我不知道你是真傻还是假傻,但我想说的是,如果这东西,真的效果有这么好,那么绝对价值不菲!而且根据我刚才从网上得了的情报,真正极品葡萄就种植了一千亩,生产出来的葡萄酒数量有限,葡萄籽油更是稀少——那么,这东西的价值之高,绝对要超出你的想象。   好了。价值这么高的东西,人家随手就送你了?真的是随手?没有别的企图?”   张清清一下子被刘芸的话给说懵了。她只是觉得这东西好用,却完全没有去考虑东西真正的价值。   或许,当日汉克随手从旁边无数葡萄籽油瓶中拿出的一瓶,交给周易送予她——因为太过随意,又是他们自己生产的东西。所有才让她根本没有去考虑这些吧。   如果是别人,送什么金银宝石,或者带品牌商标的物品。她肯定不会就这么随意的接受。   “那……那现在怎么办?我去还给他?”张清清张大着眼睛,向刘芸求助道。   “还?怎么还?”刘芸的眼光往旁边瞟了一眼,眼角不由一抽。   原来,趁着两人说话的功夫,旁边的另外两位,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脱光了衣服。拿着那瓶葡萄籽油,就往身上涂抹。   肌肤的白皙、紧致、光滑,对于任何一个女人。都是一种无法抵挡的诱惑——多么的让她们急不可耐!   “看见没有,如果这东西真有你身上呈现出的效果,那绝对会让全世界的女人疯狂!”   刘芸话一说完,转身走到窗边。“唰啦——”一下。将窗帘拉上。光明的遮盖与窗帘拉起的声音引起了两个赤裸着身体的女孩的注意。   “我说两位,你们要不要这么豪放?怎么着也要把窗帘拉起来吧。我可不想咱们宿舍,明日登上头条,就叫那什么——‘京都影视学院女生开豪放派对’。”   她又转身,走到门边,将房门反锁了起来。   场中的两人脸色一红,随即又露出笑容,说道:“大姐。你也来尝试一下吧。凉凉的,似乎我的全身上下无数个毛孔都在呼吸。真是太美了!”   “比那什么还美?”刘芸露出古怪的笑意。   “大姐~我们是说真的!”女孩说着话,胴体泛着幽亮的光,走了过来,胸前颤颤巍巍的,紧贴到了刘芸的身上,让身为女人的刘芸都浑身一紧。   “行了,我算服了你了——你这个勾人的小妖精。你看,都把我睡衣弄脏了。”刘芸不满的推开女孩。   “脏了就脏了嘛~脏了就脱掉嘛~”女孩说着话,将将刘芸披着的睡衣解除掉,那甜腻腻、软柔柔的语气,如果让人听得,不知得有多少人心生旖旎。   另一个女孩,又贴上了张清清,“清清,你不来吗?这可是我们寝室最亲密的聚会哦~要不要我帮你?”   张清清终于没有躲开面前这个色女的攻击,为了不让衣服被弄脏,无奈的加入了这个独属于她们这些女孩的裸体美容派对。   “真的很舒服。”刘芸满身油亮的说道。   “当然咯~大姐,要不我们给你擦擦,你这里好像还没有涂到。”一个女孩说着话,另一个女孩也冲了上来,两人四只手,直接往刘芸胸前最敏感的地方抓去。   刘芸强忍着羞涩与身体传来的异样,拿出了大姐的派头,“老二、老三,你们还真是准备造反了!清清,我们一起上!”   四个女孩笑闹成一团,白皙肌肤上飞起的朵朵红云、声声的喘息,着实让人面红耳热,但面对四个气质干净的女孩,又无法生出太多不好的心思。   “大姐……我看这东西是没法还给人家了,你说我该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二姐听着张清清的话,疑惑的说道。   刘芸将张清清的事说了一说,被称作二姐的女孩立马变了脸。   “还能怎么样?以身相许呗!你不要,我来上!不过,话说,不会是个糟老头子吧……就算是个糟老头,姐姐我也认了!”女孩说着话,咬了咬牙,又挺了挺胸脯。   “别添乱,我们说正经事呢!”刘芸拍了拍她的脑袋,说道。   “不过说真的,如果我没猜错,那个给你东西的,就是那位洞天的地主吧——那个会轻功的‘神秘人’”刘芸说道。   “是啊。怎么了。”   “依我看,真的,清清,你以身相许也不错。我看新闻上,人家还没结婚了。你跟了人家,立马就是富婆了;还有这些好东西,作为姐妹们的我们,也能享受一下对不对?那人年轻帅气,还带着神秘,说得姐姐我都忍不住了。”刘芸笑着说道,“要是那人来追求我,姐我说不定真就没有骨气的投怀送抱了。”   “大姐,你不是吧。你的女强人气派呢?不过,真要有那样年轻未婚的富一代,你们可得给我介绍一下,可不能吃独食。咱们虽是姐妹,但也讲求个公平竞争不是?”二姐笑着说道。   “介绍什么,自己网上查查就知道了。人家怎么着也算一个名人了。能勾到,算你本事。”刘芸没好气的说道。   “我能不能问一下,你们刚才说的神秘、说的什么轻功,是什么啊。难道这个世界上真有电影里的轻功?那个人身怀轻功绝技吗?”三姐很少说话,但她听人说话听得很细致;她实在耐不住好奇心,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刘芸听她一提,便将当日的情境说了出来。   “我也不知道那人到底会不会轻功。但很厉害是一定的。不过要我说,那样的人,感觉就跟我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   “我说,你们是不是跑题了。我这正愁着呢……”张清清看着几人越说越没谱,怎么说着说着,就到了要不要去勾搭人家了?   “愁什么。我已经帮你想过了,那人很可能就是随手将东西给了你。我们觉得宝贝的东西,人家未必有多么在意。如果对方真要把你怎么样,怎么会没点行动?”   张清清一听刘芸的话,想了想那个人,突然觉得,刘芸说的是实话。不过,为什么,她心里,有一点点失落呢?    第一百零七章 店内   不过两三天的时间,张清清带来的葡萄就消耗一空了。⊙,   像刘芸张清清几个,虽然喜欢吃,但也没到非吃不可的地步,倒觉得无所谓,但宿舍里的老三,吴桐,作为一个吃货,日子就太不好过了。   她是一个喜欢吃的女孩,特别是喜欢吃水果,但现在,每次她看到水果的时候,脑中浮现的,都是那葡萄的样子,嘴里露出的,都是那葡萄的清甜与淡酸。   严重的后果,并不是吴桐因此而绝食,而是因为脑中回想起葡萄而分泌出的涎液,让她愈发的胃口大开,眼见着食量愈发的大,连体重也开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增长。   “要死了,要死了!清清,我要被你害死了!”吴桐跑完步回来,大汗淋漓的看着电子秤上的数字,大叫着。   “怎么了?”张清清将头伸过去。   “不准看!”吴桐连忙跳下了电子秤。   张清清只能看到电子秤上不断往下降的数字。   “怎么了嘛。桐桐,我看你好像丰满了一点诶。”二姐不知什么时候回到了宿舍,瞄了吴桐一眼,用手在她胸前比划了几下,一脸认真的说道。   “你要死啊!老二~”吴桐将伸到胸前的手打开,说道。   “要叫二姐,听到没有!”二姐刘婧听得吴桐的话,手蓦然往前一探,“好像是大了点。”   “真的?”吴桐顾不得握在她胸脯前的那两只作怪的手,自己用手比划了一下,高兴的说道,“好像是真的。难怪我这两天穿内内的时候,感觉紧了些。”   “哈——我们家的老三也完成了从飞机场到a的历史性跨越——”刘婧说着话,手又不由自主的捏了捏。   “哎呀。你要死啦!”吴桐从惊喜中回过神来,感受到胸前的异样,再一次将刘婧的手拍开。   “老三,你最近不是一直在叫嚷要吃葡萄吗?今天我发现我们学校外面那条街上多了一家水果店,听说有洞天葡萄卖,要不要去看看?”刘婧转过了话头。   “真的假的?”张清清也探过头来。“我在外面还没见到过卖洞天葡萄的呢。”   “要不咱们一起去看看?”刘婧提议道。一天没吃,她也有些想念那个味道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洞天葡萄。不过,那东西有点贵。”张清清念着自己的小荷包,又下不定决心了。   “能有多贵?上次你请我们,这次姐请了!”作为一个开始成熟的女孩,吴桐是少数在食物上花的钱比化妆品和衣服多的一个。   “就知道你是一个隐形小富婆。吃土豪,咱没压力!”刘婧拉着还在犹豫中的张清清,跟着吴桐出了门。   三人出了校门不远,外面就是一条繁华的步行街。   在步行街的一面。不知什么时候,新开了一家水果店。   这家水果店宽敞得很,竟有旁边几家零食店铺合起来那么大。灯光照着,一列列的水果擦得干干净净的陈列下来,从温带到热带、从亚洲到南美,几乎绝大部分水果,这里都有新鲜货。   不过那价格,当真让人咋舌。   张楚天借着洞天水果。敲开了一扇门,但他绝不满足于仅仅销售一种或几种水果。而是借着人脉,满世界的搜寻货源——他要开的,是一家顶级的水果商店,无物不包的水果商店。   在这里,你只需要担心钱够不够,不用担心水果的品质与品种。更不用担心买不到新鲜好吃的水果。   三个少女甫一进店,就被店面里那数不清的水果给镇住了。每一个水果旁边,都播放着一段视频资料,显示着水果从种植到采摘再到运输的整个过程和时间,同时还有食用禁忌与营养成分已经对人体的功效。   由此可见。张楚天对于水果店的扩张,绝非一时一日起意,而是蓄意已久的——他早就派人去做这些工作了。   几个女孩怀疑,这些资料片,剪辑之后拿到电视上放,几乎可以做出一系列“舌尖上的水果”的节目。   她们不知道,她们所猜测的,正是张楚天现在正在做的。他已经开始是芒果卫视以及一些网络平台联系,准备做一个关于全世界各种水果的纪录片。当然,重点还是为了宣传他的鲜品店。   “请问你们需要什么帮助吗?”一个男服务生走了上来,说道。   “我看你们门牌那里放着宣传牌,说有洞天葡萄,是酿制那个‘洞天葡萄酒’的洞天葡萄吗?”   “是的。全世界,除了原产地,只有我们这里有洞天葡萄售卖。这种葡萄,不仅可以酿酒,食用起来,味道也非常好。   不过,我们的洞天葡萄是限量购买的。而且,只有充值成为我们的会员,才可以购买。”   “限量啊——限量多少?价格多少钱一斤?”刘婧问道。   “因为我们的货源极有限,所以每位会员,每周每次限量十斤,每斤一百人民币。”服务生耐心的介绍道,“要想成为我们的会员,需要至少一次性充值一千元才行。”   “一百块钱?倒也不贵。”吴桐自语道。在她品尝过张清清带来的葡萄以后,她就觉得,这一百块钱一斤的价格,着实不贵,甚至比她想象的还要便宜一些;毕竟,网上还有人说,要一百五十块钱一斤呢。   没人看到,在服务生说一百块钱一斤的时候,张清清的小嘴儿撇了一撇,显示出她的不乐。   当日周易要送她一些葡萄,她因为知道葡萄的价格,坚决要自己出钱买下来。毕竟,才认识的人,蹭吃蹭喝已经是她面皮的极限了,再收人家这么贵重的水果,那就超出了她做人的底限。   “那就给你个友情价,一百一斤吧。”周易看她坚持。知道她知道这东西的价格,也不好随意报个地摊价,免得这个倔强的女孩又拒绝不受,随口就叫了个一百的价格。   要知道,他给张楚天的批发价,两人商量着。都升到了两百一斤。说一百,不过是为了取个整。   张清清听到服务生说一百一斤的时候,想起周易给她的也是一百一斤,不由觉得自己受了欺骗。   原来所谓的“友情价”,就是零售价嘛。   她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意这些东西,如果只是路边小摊贩这么欺骗她,她或许不会有丝毫的难过。但或许是她心中已经将周易划定为熟人、朋友,现在发现,这“友情价”竟是“零售价”。心里便产生了一种微妙的不愉。   不过随即,她又觉得她认识的那个人,无论对方身份气质都不是那种会这么“欺骗”她的人,况且,人家还送了一瓶那么贵重的葡萄籽油呢,没必要在这上面骗她。   人家说了友情价,那就应该真是友情价。   那么,问题出在哪了呢?   她又想起自己得来的种种信息:她知道去年。洞天葡萄的价格,是一百五十块钱一斤。而今年。按她在洞天游玩时,无意听来的消息,知道真正好的洞天葡萄,只有洞天那一千亩地,几乎已经是供不应求了。   市场的需求在扩大,供给量反而在减少。价格怎么会降低呢?那么,真相只有一个……   张清清这边陷入了自己的思考中,那边,吴桐这个小富婆早已果断的充值成了会员,然后用卡里的一千块钱。全卖了葡萄。   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这些葡萄比她前两天吃的,少了一种饱满饱胀的感觉和一种灵动的气息,虽然已经比别的葡萄看起来水灵,但好像……   这些念头,在吴桐的脑中一闪而过。她已经迫不及待了——直接从还未装袋的葡萄串上,摘了一颗葡萄下来,用手擦了擦,就往嘴里放。   她太等不及那种味道了。   想象中的那种如戳破的气球一般的感觉没有出现,那种汁水迸溅的场景没有出现,那种如同炸弹在舌尖味蕾上爆炸、席卷全身的感觉也没有出现。   确实是爽甜的气息,确实是清甜的味道,但那种处于她心中、让她怦然心动的感觉,似乎被水稀释了一样。   就如同一个极喜欢吃糖的人,本来调制得甜蜜蜜的蜂糖水,被人倒进清水稀释了,虽然有点滋味,但总感觉有些意犹未尽;虽然还是吃得舒服,但总少了那种舒爽清甜得全身都要爆炸的感觉!   “感觉有点不对。你这葡萄,怎么像注了水一样?”吴桐将自己心里所感,直接说了出来。   服务生一听得吴桐的话,立马变了脸色。   “怎么可能?!”他还在等待吴桐这个漂亮少女的惊讶与赞美,没想到等来的却是这样一句质疑。   他可是吃过这葡萄的,那味道,跟市面上的普通葡萄,绝对不是一个档次。   “葡萄怎么可能注水?”心生疑惑的服务生摘了一粒葡萄,放入口中,“很好啊,就是这个味道。”服务生疑惑的看着面前的少女,心里想,这女孩不是来找茬的,就是舌头有问题。原本因为少女漂亮的缘故而产生的好感,一下了就去了大半,心里更是暗暗叫苦起来:早知道就不抢着上来了,长得漂亮是漂亮,但是麻烦也多。   旁边一个顾客也买了些葡萄。   这位顾客对于洞天葡萄,也算久仰了。他听到少女的话,不由一愣,又看到服务生的动作,从自己的袋子里摘了粒葡萄,送入口中。   葡萄的鲜、香、醇厚和自然,都在他口中融化开来,化成一股独一无二的清流,让他几乎停不下嘴。   他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葡萄。这一百来块钱,本来是买个新鲜的,现在看来,是值了。   “小姑娘,我看这葡萄没问题。”男顾客看着那三个漂亮少女,觉得她不像是专门找茬来的,于是又说道,“葡萄怎么会注水呢?!”   其他顾客也纷纷看了过来。   他们听到服务员的解释与旁边那位男顾客的说法,都不由笑了笑。他们也不相信葡萄会注水。   他们不知道少女为什么这么说,一个个都继续关注着事情的发展。人是喜欢热闹的动物,特别是这热闹中,还有三个这么亮眼的少女。   “我不是这个意思……”吴桐赶紧解释道,“我是说,我吃过的洞天葡萄,跟你这的有些不一样。你这个,味道确实比普通的葡萄味道要好,卖一百块钱一斤么,对于喜欢吃的人,也算是值得。但我吃过那种洞天葡萄之后,再吃你这里的这种葡萄,就感觉是那种葡萄的注水版。”   买了洞天葡萄的,还没出店门的顾客,听到吴桐这么一说,赶紧吃上一粒,只感觉味道确实不错,与普通的葡萄有明显的不同。   如果说普通葡萄是河滩上的沙砾的话,那么他们放入口中的那一粒,就是涵自然之灵秀的珍珠玉石,完全无法比拟。   但是现在,他们眼中的珠玉,竟被人说成是注水的,可如何让他们忍受,又如何让他们想象。没有人能想象得出,将面前的这些藏灵御珍的洞天葡萄浓缩后是个什么味道,或许是甜到腻的糖丸?   “小姑娘,人家新店初开,你这是来闹事的吧。”最开始的那位男顾客看着少女不靠谱的说法,好气又好笑的说道。   其他品尝过洞天葡萄的顾客也纷纷附和。   也幸亏吴桐三人是三个青春漂亮的美少女,要是几个青年大汉在这里这么说,那些顾客口中的话,可能就没这么好听了,甚至那位男服务生,很可能就直接叫保安来驱赶了。   注意到这边的事故,店里的经理也走了过来。   他很快了解了这里发生的事。   “我想这位美女是尝过最顶级的洞天葡萄,才会这么说。”经理的一句话,给几个少女解了围。   “最顶级的洞天葡萄?”所有人心中都生出了疑惑。即便是店里的几个服务生——他们竟也不知道店里竟然还真有更好的葡萄。   “是的。最顶级的洞天葡萄,因为数量太少、太过珍贵,只有我们的黄金会员才能有限量的购买,所以并没有摆在外面……”鲜果店经理说道。   张清清听得鲜果店经理的话,也算证实了心中的猜想。   这些一百块钱一斤的葡萄,也就是洞天那条葡萄沟里任由游客采摘购买的葡萄。   而周易卖给她的所谓一百块钱一斤的葡萄,则是这位经理所说的极品洞天葡萄。   “那你说的最顶级的洞天葡萄多少钱一斤?”张清清问出了自己心中的疑惑。   “即便是我们的黄金会员购买,也需要两千块钱一斤,限量十斤。”经理如实的答道。   最开始,顶级的洞天葡萄价格只要八百多,但随着货源的减少与需求的增多,以及随着越来越多的鲜品店在全国各地开业,顶级洞天葡萄价格一再提价,不过短短几天时间,店面里的零售价格已经涨到了两千块钱一斤。   按这势头,如果周易不扩大种植面积的话,葡萄价格只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愈发的抬高,直到达到一个为止。这或许是张楚天所远没预料到的,也是周易所无法预料的。   听到经理的话,三个少女一齐齐的捂起了嘴巴,她们可知道,先前的那几天,被她们消耗掉的葡萄,绝对超过十斤,总价值价值超过两万!   吴桐和刘婧齐齐的看着张清清,瞪大的眼睛里似乎在说:你真土豪啊!   她们可不知道其中的内幕,只以为这东西是张清清买来的。   殊不知张清清更是惊讶。她觉得自己完了,无意中又收了人家这么贵重的礼物。亏她刚才还在想,那家伙用零售一百一斤的东西——还说友情价一百一斤卖她呢,想想都觉得脸红……   ————   大章哦,今天就一更啦!    第一百零八章 店内2   越得不到的东西,越想要。   △¢,   吴桐原本对于顶级的洞天葡萄,也不过是想要吃而已,也没有到非吃不可的地步。但事情一步步的发展,让她心中生出一种执念,一定要再尝尝那味道,再品尝一下极品洞天葡萄。   “你们那啥,黄金会员怎么办?”吴桐问道,接下来经理的话,让她想给自己脸上拍一巴掌。   周围的顾客也不走了。   他们听说真的还有真正的极品洞天葡萄,而且看样子,似乎还是这店里的镇店之宝,寻常人莫说见,连店里的服务生都没听过的模样,愈发的让他们好奇——到底是什么东西呢?让这个少女这么执着——真的能比他们手里刚买的,在他们看来已经足够美味的葡萄还好那么多,能一吃就吃出不同来?   两千块钱一斤,真可谓是天价葡萄、天价水果了。   经理看着周围都看过来的顾客,也有意为水果店提升一下比格和档次,作一个道:“本店的黄金会员,需要一次性充值一百万人民币,才可以获得。”   那些顾客听了经理的话,都深吸了一口气。谁脑袋抽了,充一百万放卡里,到这样一个水果店来消费?   经理看了周围顾客的神情,也不由苦笑。这也是他暂时没有将成为黄金会员的条件写到门前宣传栏里的原因——免得别人以为他们店哗众取宠。   做广告做宣传这事,还需要谨慎,稳打稳扎的好;像他们这样的实体店。因为某些事情。引来太多的关注。未必是好事。毕竟,他们有他们的目标人群,有他们较为固定的顾客群体。   他们店里的黄金会员,大多时候,都是直接赠送给某些人充门面而非售卖的。   “老板,你这不地道啊。你这里写了普通会员、白银会员的入会条件,怎么没把黄金会员写出来?是看不起我们吗?”一个壮汉吼声道。   壮汉脖子上戴着一条大金链子,身边还有两个健硕的黑衣保镖。一看就不好应付。   “绝对没有这样的事。”经理赶忙说道,“大家都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哪里能说什么看不看得起这样的话?大伙儿能光临本店,是瞧得起咱们鲜品店才是。”   “至于这位先生的问题,主要是因为,广大的顾客群体——我不是说大家没有这个实力,而是绝大多数的朋友,都不会将钱花在这上面,所以干脆就没有将东西宣传出来。而像这位美女一样,有兴趣的朋友。自然就会询问,我们也肯定会说明的。   而且。我也说句实在话,本店不仅黄金会员的入会价格高,那些极品水果价格更高,像我说的两千一斤的极品洞天葡萄,还不算是我们这里最贵的水果。   大家没这个想法,没必要花这个冤枉钱不是?像我自己做这个店面的经理,那里面的有些东西,也是尝都不去尝——倒不是说我买不起,而是我个人没这个需求、没个爱好也没这个想法。有想法的人,像这位美女一样,自然会打听,就会知道,我们‘鲜品店’有一批只有高级会员才能购买到的极品水果,对不对?”   顾客们听着经理这么一说,本来微妙的表情,都平缓了下来。   但那位壮汉依旧不罢休,“你自己都没吃过,怎么敢订那么高的价?谁知道你是不是忽悠我们?”   “这位朋友说得好!我自己都没吃过,为什么我们店里敢订这么高的价呢?”这位经理并没有因为这位壮汉的“找茬挑事”而生气,继续解释道:“我们是全国连锁的店面,各大城市都有我们‘鲜品店’的存在,绝对不是路边卖水果的摊贩可比的,我们的信誉,是有确实保证的。   况且,我们在这个地段开这么大个店,不可能为了几千块钱、几万块钱诈骗不是?”   经理没有等壮汉说话,接着说道:“能成为我们店里高级会员的朋友,肯定都有足够的经济实力;能花这么多钱在我们店里办理高级会员的,肯定都是在吃这一行道上有所研究的人物。东西好不好,人家一吃就知道。如果随便弄些普通货色来卖,谁还会来?这个圈儿就这么大,一个人买了,吃得不对,那以后都没人过来了。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我们店的大老板本来就是一个吃货行家。不然也不会满世界的去寻找各种水果,去经营这样一个店面不是?   店里的水果,都由我们大老板亲自品尝过的,认为好的东西,才会摆到这个店面里来。那些真正顶级的货色,自然也是我们大老板亲自尝过,认为值得这个价的。”   “你们的大老板,就是这个胖子?”壮汉指着正在播放的一个视频里的一个频繁出现的胖货说道。   经理的脸抽了一抽,随即肯定道:“是的。他就是我们老板。”   “胖子好,胖子好啊!你们这老板长得喜气!”那壮汉抖了抖满脸的横肉,袒露的胸肉也跟着震了一震,显示出他高壮背后的那一身肥肉。   这肥肉见肥肉,不知为什么,竟看对眼了。   “看在你们老板的份上,给我办一张会员卡。今天我就要尝尝,两千块钱一斤的葡萄,还有更贵的水果,都是些什么货色。大家都看着,等会一起尝尝。”壮汉也不找茬了,他说着话,又招呼着周围顾客道。   壮汉说道最后,话头一转,忽而洪声道:“不过,如果东西不值那价,那就怪不得我们大家伙儿了。大家说,是不是?!”   “好!”   “听胖哥的!”   ……   见有热闹可看,所有人都起了哄。   外面人听到里面的热闹,又不断的涌进来,一时之间,整个店里,原本宽敞的地方,也被人潮拥挤了。   店里只能加派了保安,这才没有造成什么骚乱。   经理领着胖壮的大汉往楼上走去,面上毫无异样,心里的冷汗却直往下落。   他知道这事儿闹大了,也不知道会怎么收场,只希望这个胖货别再出什么幺蛾子的好。   开业的第一天,这场子要砸了,以后这店面就真的没法开了。   ————   还有一章。   p    第一百零九章 晶卡   壮汉带着保镖,跟着店里的经理一齐往楼上走。   楼上,只有楼下的一半大,里面并不像楼下一样整列列的陈列着水果。   这里所有的水果,都像是珠宝店里的珠宝或者是字画古董店里的宝贝一样,被放置在一个个特制的透明玻璃罩中,依照适合的温度、湿度与其他理化环境,恒定状态保存着。   经理一一为壮汉做着介绍:“……你看,中间这个,最大的,像火龙果一样的,跟火一样形状、带着点透明样的,叫火焰果。”   “这东西跟火龙果有什么区别吗?”   “区别大了!”经理说道,“你看这体型,至少有十个火龙果那么大。火龙果的原产地在美洲,这个火焰果的产地,在非洲的大沙漠中间。”   “你用手摸摸这个特制的玻璃壁试试看。”经理对壮汉说道。   壮汉试探着往容纳着火焰果的玻璃壁上一摸,突然惊讶道:“热的?!”   “是热的。这东西是非洲一个部落的神物,是我们老板去非洲旅游的时候,意外发现的。可以说,全世界,除了原产地,就我们这里有。   这东西要保存可不容易。我们试过很多办法,最后才知道,在这种水果被采摘下来以后,需要恒定在五十摄氏度的温度下、在隔离氧气的情况下,才能保存一个月的时间。   在我们这些连锁店中,也就京都、沪上以及湘南白沙本店等少数几个店面有这东西。”   壮汉看着这水果像个巨大的火焰似的,浑身通透如同赤玉,不由心动,问道:“这家伙多少钱?”   “李先生现在已经办理了我们的黄金会员。有权限购买这种水果。按照我们店里的规矩,黄金会员,每年每人限购一个。事实上,我们店里暂时就这一个。   至于价钱……需要一百万……”   壮汉听到一百万这个数,不由惊了一惊。倒不是觉得这个数目有多大,而是一个水果。一百万,即便以他还算广阔的见识,连听都没听过。   他不禁怀疑,是不是真是他以前见识太少了。   壮汉犹疑的看了经理一眼。他也在怀疑对方是不是看他暴发户,就借着法子宰他。他虽然有钱,也有肉,但可不喜欢当肥猪别人宰。   他打量了经理良久。见对方面不改色、眼神镇定,这才说道:“好!一百万就一百万!我需要开张票据。没问题吧。”   “当然没问题。”经理也知道他在怀疑、犹豫些什么,解释道,“我们店里的高级水果,都是有数量也有实价的,李先生无需怀疑。买我们东西的不止李先生一个,东西的价格,李先生去打听打听就清楚了。   其实要我说这火焰果,一百万还真不算贵的。   这东西的味道怎么样,我只听我们老板说好。但我个人没有品尝过,也不知道。不过这一百万么——我们派遣专业的人员,与那个非洲部落交涉,换取他们的火焰果,而后放入特制的容器里恒温保存,直接派遣飞机从那非洲大沙漠里运往华夏,还要打点各种关卡手续。期间所花费的时间、精力,真的难以想象。   所以我说,也只有我们老板这样吃货的行家,才能花这么多的时间精力,做这样的事。   我们的理念,不仅是让好的水果进入寻常人家。让大家不为水果的品质担忧、不为水果的品种发愁;更重要的是,卖新、卖奇,卖别人没有的好东西,卖别的地方买不到的好东西……”   壮汉听了经理的话,也不再多说,开始扫荡起周围的水果来。   照他的话说:咱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   楼下。无数顾客看着上去的壮汉,翘首以待。   张清清却注意到了小姐妹吴桐手里的那张铜质的精美会员卡。她总觉得那东西有些眼熟。   她拿出钱包,翻了翻,随即也抽出一张卡来。   “桐桐,你看,这两张卡,是不是差不多?”   吴桐听了张清清的话,也好奇的打量着她手里的两张卡片。   两张卡片,上面都带着十分相似的独特花纹,上面都印着“鲜人果业”的字样。无论从外形还是从其他方面看,两张卡片都一样的精美而且具有高度的相似性。   如果真要找出什么大的不同,那只能在材质上进行区分。   一样是用铜合金轧制成的,而另一样,却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看起来如同玻璃一样清澈透明,却又比玻璃多了几分亲润柔和,带着极好的手感,反射出晶莹的光彩,越看越让人发觉出不同来。   “清清,你这是什么卡?怎么跟我这张卡一样?”   “我也不知道。我不是去洞天玩耍过吗?我那些葡萄也是在哪里买的,人家本来说要送我,不过我知道那东西去年还要一百五十块钱一斤呢,怎么敢接受?我就说要买。   然后人家就给了我一百块钱一斤,说是友情价。”   “一百块钱一斤?”吴桐皱着眉、撇了撇嘴,说道,“那人不是听说要追你吗?还收钱?明显没有诚意嘛!”几个小姐妹方才打趣了一阵,早就知道张清清那葡萄并不是她真按市价买的,而是人家半卖半送的给她的。   “什么跟什么呀!你什么时候看出人家……你还说!”张清清面色一红,在吴桐胸前“用力”拍了一下。   “呀!”吴桐胸口受到一击,立马惊叫出声,连忙往后闪避,惨呼道:“张清清,我的亲亲四妹,你是被二姐‘狼化’了吗?”   “我怎么了?”刘婧拉长的眼角斜斜一视,手已经往吴桐身上袭去……   几个小姐妹笑闹了一阵,看着周围人不断地打瞧过来的目光,不由面色微红,再一次安分了下来。   “这张卡就是那人送给我的。”张清清继续说道,“当时不是买了葡萄吗,那人随手就递给我一张卡,说是朋友店里的会员卡,让我有时间去照顾他家的生意。我当时候还真以为他是给朋友做宣传了,也没多想,没多注意就接了过来。倒忘了问他朋友家店在哪里了……”   张楚天给周易送了好几张店里的会员晶卡,周易也没多在意。毕竟鲜品店里水果,很多都是周易在世界各地乱跑的时候发现的。   那些水果,店里有的,周易空间里肯定有;店里没有的,周易那空间里也有。况且他本身作为公司的大股东,需要什么,直接给张楚天打声招呼就好,还需要什么会员卡?不是多此一举么?   他手里的晶卡,除了给几个关系亲近、在外读书的姐姐和妹妹,还剩下一张没有送出去,留着又觉得碍事,正好碰着张清清,得了眼缘,看他似乎也喜欢吃水果,就将那张卡塞给她了。   他倒忘记,告诉人家那会员卡到底是个什么店面去了。如果不是张清清这次恰巧碰上了,说不定那张卡就成了她钱包里某一段时间的装饰物,然后或许在某一天,被遗忘在某个角落……   p    第一百一十章 晶卡2   鲜品店里的服务生接过刘婧递过去的晶卡,看着与店里的会员卡相似的图形——精致的卡片,让他有些摸不着底。△,   如果是什么纸卡片或者什么粗制滥造的东西,他很容易就能对对方说,这张他不认识的卡,并不是他们店里东西,但面对这张精工巧制的晶卡,他却拿不定主意。   他拿着那张卡片上了楼。   “经理,你看这张卡片,是不是我们店里的会员卡?”   经理看着那张带着独特印记、打着“鲜人果业”商标字样的卡面,立马确认这是店里老板订制的那一部分晶卡。   当时候,老板还给每一位店长看过,教他们辨识。   经理拿出紫光灯,往晶卡上面一照。晶卡上立时出现一朵朵雪花样的形状,在紫色的灯光下,晶莹的闪烁着,似乎晶卡里面有一个小世界,那个世界正在下雪一般。   “这是什么?也是你们这里的会员卡吗?”旁边胖汉注意到这边的事情,走过来,正好看见那雪花片儿莹莹的晶卡,“嚯——还蛮漂亮!”   “这是我们老板给他几位亲人朋友特制的会员卡。除了能多打点折,给他们省点钱,其他的倒跟黄金会员没什么区别。”经理看着这位大主顾走过来,不由解释道。   经理重新将晶卡交还给了服务生。   “你去将下面的几位顾客请上来吧。”   男服务生拿着那张卡,“噌噌噌”的下了楼,便走心里边腹诽着。“这都是老板的亲戚朋友。跑来店里装什么样?莫不是代替老板来‘视察’的?”   他可不知道。他心中的这几位老板的“亲人朋友”,竟完全不知道这卡就是这个“鲜品店”的。   男服务生腹诽着,到了楼下,见得张清清几人,里面又挂上了“真诚”而热情的笑容,“几位美女,请跟我上去吧。你们是本店的特殊晶卡会员,不仅能买到本店顶级的水果。还能享受所有水果三折的折扣……”   男服务生心里有着想法,但面上却不敢有丝毫的表露,更不敢向几位置问。于是,就在这样的气氛下,一个无关紧要的小误会就这么产生了。   “几位美女,你们看,你们前头买的那些葡萄,还需要吗?要不你们用晶卡会员,我重新给你们结算一下。”   张清清还没说话,刘婧立马接口道:“好啊!能省不少钱呢!”   站在旁边的吴桐也高兴的连连点头。   三个女孩。就在所有人的注视下,被服务生迎请到了楼上。   到了楼上。三个女孩就像花蝴蝶一样的跳开了。   倒现在她们才知道,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这么多千奇百怪的水果,是她们不知道的;还有这么多水果,竟然能卖出这样让人难以想象的价格。   只是在看到那一个个一字后面难数的零的标价,三个小美女的心就往下沉,一边还估摸着自己的钱包够不够数。   “桐桐,我们还是回去吧。”张清清在吴桐耳边低声的说道。   “那怎么行,我说了要请你们吃葡萄的。”吴桐硬声硬气的说道。其实她心里也不很托底。   她估量着自己的钱包,心里想着到底能买上几斤。   “见面即是有缘。几位美女,想吃什么就拿,今天胖哥请客!”胖壮的大汉不知什么时候,走到了她们旁边,听到了几个小女生的悄悄话,不由闷声说道。   吴桐和张清清听得壮汉的话,被惊了一跳,吓得连忙往旁边走了几步,脸色泛红的不知道该说什么。   “谁让你偷听我们说话的?你这人知不知道做人的基本礼貌啊?!”刘婧冷着脸看着壮汉,毫不怯色的反声质问道。   “既然你这么有诚意。那什么葡萄给我们来十斤。还有桃子给我们来十个。其他什么乱七八糟的水果,都打包上咯!”刘婧质问声刚落,忽而转过话头,在旁边两女瞪大的眼睛中,面不改色的指使着旁边的男服务生给她拿货打包。   服务生瞧了自家的经理一眼,又看了看那边的胖汉,见两人都没有说话,便听从刘婧的开始给她指点的那些水果店打包。   张清清两个女孩傻了眼,连忙走上前,拉着刘婧的手,就要阻止,却又听刘婧转过话头道:“你别以为我们是在占你便宜!”   刘婧瞪了那还没回过神的胖汉一眼,说道:“呐~等下我们将这张卡借你用。你不仅不亏,还能省下不少!”   这下,轮到酒店的经理傻眼了。   “好、好、好!有意思!”胖汉抚掌大笑着说道,“美女,有电话吗?咱们交个朋友?”   “本姑娘的朋友,不是白富美就是高富帅。你嘛,还是省省吧。咱们相见有缘,可惜有缘无分。”   胖汉看着刘婧娇俏模样,特别是那宜嗔宜喜的小样儿,一点点的印进了心里。他听得刘婧的话,丝毫没有半点不悦,反而嘴上仍道:“有趣、有趣!”   几人领着几个提着货物的服务生下楼的时候,楼下,已经有无数顾客翘首以待了。   像“火焰果”那样的水果,即便是胖汉,也不致奢侈到当众打开,请所有人吃。至于几个女孩,更不会因为胖汉的承诺,而将属于她们的那一部分奉上。   胖汉带下来的水果,除了一部分葡萄,就是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   他已经没心思找店里的茬了。至于这些水果,味道到底怎么样,他更不在意。   胖汉的满付心神,都落到了离开的某个女孩身上。   至于是否因此有造就一番姻缘,当然,那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无论胖汉的心思怎么样,店里的顾客倒是着实享受了一番上层人的奢侈,享受了一番天价水果的味道。   不少人都为这些各种稀奇古怪的水果录了像,也将这个店面天价水果的事情发到了网上,不免又掀起一番讨论……   而这个时候,几个女孩已经回到了宿舍。   刘芸看着几个女孩,大包小包的提着各种各样奇形怪状的果品,都看傻了眼……    第一百一十一章 鱼伯   清山镇,洞天,这一年的变化,虽不说抵过去十年,但突如其来的大量游客,却将清山镇的一切固有的东西都开始打破。   清山镇,由原本一个不起眼的山乡小镇,逐渐变化成一个依托于洞天葡萄为基础的大力发展旅游业的新型乡镇。   与此同时,很多东西,在乡人能感受到的、或者感受不到的地方,开始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变化。   鱼伯,清山镇的人都这么叫一个老翁。   老翁并不是清山镇本地人。   他是几十年前,八十年代从外地过来的。   当时候说着一口粤语腔调,让人怀疑他是从广东深圳甚至更南面的某些地方过来的。   那样的地方,在当时候,是发达地区,是改革的前沿,在乡民的眼中,是渴望而欲及的地方,几乎满地财富。   那样地方的人,怎么会跑到这样一个保守而偏僻落后的穷山村来呢?   没有人想得清楚。   有人猜测这人是不是犯了什么事,跑这山沟沟里避罪来了。因为这样的猜测,甚至有保守的乡民,为此跑到公安部门去报案,结果还闹出老大一个笑话。   几十年的时间,鱼伯几乎已经完全融入了这个乡镇。   开始的时候,他喜欢的是这个乡镇的青山绿水。   后来,他又喜欢上了这里的人情丰厚,即便有这样那样的不适应,也不忍离去。   这一待,就是几十年。   他也从一个说着带着粤语口音的普通话的外地人,逐渐成了清山镇的一部分。   他在这里,有了房、有了地,有了自己的根基,也有了婆娘。   不对,他那婆娘也是他从外面带回来的。看起来靓丽多情,就是脸上一道长长的疤痕破坏了样貌;即便如此,前凸后翘的身材。如雪一样白皙细嫩的肌肤,也让镇上不少男人心生“觊觎”。   当然,也就“觊觎”而已。   鱼伯从外面带了一些钱过来,在当地买了块地。又建了栋土木屋;屋前挖了眼池塘,专门放养鱼龟一类,还养了些莲藕;屋前屋后,全都是各种花草,最多的。要数绣球花。   每到夏日,满满的一地圆球球的白色、粉色、淡蓝色、紫色、橙红色的各色大大小小的花球儿,将整个房屋、整个池塘、整个人都簇拥在其中。   周易小学上下学的时候,总是路过他们门前那条小径,总被那满园的花儿耀花了眼。   也或许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他也喜欢在家里养两盆花儿、养几尾小鱼儿看顾着。   鱼伯喜欢钓鱼,几乎日日都钓鱼。他从不在自家池塘钓,总是在周边山水转悠着,转到连当地人都寻常不去的偏僻地方,一个人悠游自在。而且总是收获颇多,也喜欢与人分享。   当然,他也是个喜欢吃鱼虾的人,也并不总是分享的。有好东西,自然要先就着自个儿。   眼见着周围河溪尽恶、鱼虾绝迹,难得的有一日,他发现山里面的一个小沟渠里,在一次大雨之后,冲出无数的两个指节长短的青色小虾,让他欣喜若狂。当即拿了架势,捞了整整一大碗青虾回家。   这青虾,是山溪里面的虾,能长这么大。还能捞出整整一碗,实在不容易。   被人瞧见了,都想要分润一份。但平日里大方的小老头儿,还炫耀着的老头儿,立马变了脸色,像躲什么似的躲到家里。一个人和个老婆子躲起来吃了个爽快。   当然,这个爽快,都是别人想象的。因为,他躲起来了,谁也没见着他吃;即便到吃晚饭的时候,特意去他家蹭菜,也没人蹭到这一口吃的。   随着小镇的日益发展,车越来越多了,市场里的大喇叭、每日里杀猪的叫声,几乎小半个镇都听得见。   小老头儿家虽然住得偏僻一些,但偏偏就在离市场不太远的地方,日日夜夜各种声响,让他烦不胜烦。   正好周易那葡萄沟的建设,给了老头儿一个机会。   老头儿跟老伴儿商量着,两人一同决定将老房子连同周围的地,一齐卖给周易。而后借着得来的钱,以及多年的积蓄,从那葡萄沟里,拿下一片土地。   这次他不用挖池塘了,因为旁边就是烟溪。虽然是溪,浅的地方在石上走,但深的地方亦有三五米深;窄得地方,湍流如白线,而阔的地方,竟不比寻常河流逊色,清碧碧、绿油油的,看得人好生欢喜。   鱼伯选了个宽敞幽深的水段,将新的木屋一半建到了水面上,另一半连接陆地。这下,连挖池塘的功夫都省下了。   近浅滩的几个水湾里,他将家里的一些荷种移了过来,种了下去。又在水畔、屋旁,种了几颗柳树,还夹夹杂杂的,将无数谁也叫不出名姓的、从老屋移来的花树种下。   当然,还有那数不尽的绣球花。   那一片,葡萄,才占了他承包的那片土地的一小半,这反倒显出他的特色来。   正是夏秋之际。   平常这时候,绣球花已经花落而球散,但今年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这片山水好的缘故,又或许,是周易倒出的灵水,被一再稀释,随湖水而下,顺入烟溪之中,滋润了这片土地,也滋润了这些虬茎黄皮的绣球花——一到这里,就长出了芽、发出了比人头还要大上一圈的圆滚滚的球花,一直的立在枝头,生机盎然、丰润娇人,让人欢喜,看之不够。   鱼伯的这个新家,也成了整个葡萄沟最特殊的一处。无数前来的游人,看着这些洒落圆胖的球花,还有其他各色花朵,都不由驻足。   还有不少人,免不得往花丛里走上一走,往花丛簇拥出来的房屋里坐上一坐,享受那万花娇艳、一水碧透。   擂茶,作为清山镇的特产,早已不可缺少。   几人围坐一桌,中间放上一些炒制的小吃,或者蒸熟、煎炸出来的红薯块,又或是酸泡的萝卜黄瓜,一下午好过。   当然,鱼伯还是有一些特色的。   事实上,他除了每天钓鱼之外,还有一门手艺,在清山镇有不小的名气。这些年,他之所以能悠闲垂钓、没有坐吃山空,都全靠了他那一手的活计。    第一百一十二章 俩口人   卤味,一种很常见的东西,中华大地上,南北皆有,加入本地特色,又演化出不一样的东西。   鱼伯的手艺,就在这一个“卤”字上,卤鹅。   不过,鱼伯称他的鹅为贡鹅,而不叫卤鹅,至于其中的原因,据他玩笑的话,说他这手里传承来自于御厨,所以叫贡鹅。   到底是卤鹅,还是往自己脸上贴金的“贡鹅”,当时候的人,没有万度、没有搜歌,也没人去分辨,味道好就行了。   当地人很少吃鹅,往来也就养几只家鹅看家,偶尔有人衰病了,或炖一只鹅来吃,补补元气。很少有人没事去炮制鹅的,除了鱼伯。   自从他来了之后,那些养鹅的人家,寻常都要多养上几只,给他送去。   谁也不知道他用了什么办法,卤制出的鹅,通体玉白、清冷而不腻、咸鲜滋润,香气透骨,即便是几根骨头,都能让几个小儿琢磨很长一段时间。   在以前时候,难得吃一次卤鹅,那些鹅骨头就是周易最好的零食与爽口物。   鱼伯制鹅,并不常做。   他只在每周周五的晚上,将所有的材料齐备,将大鹅入味;直到周末,才将卤制好的大鹅拿出来卖。   他这些鹅都是有定数的,外面的人来,通常买不着,都是当地的那些馋嘴怪,实在受不住了,花几个钱,或者一家子人、或者呼唤几个朋友,一同出钱,在事先付了资钱。订上几只。   到了周末那一日。也不用排队。更不用打招呼,直接取了回家,与家中等待的人一同打个牙祭。   光这一天的售出的贡鹅,就够他整整一周的开销了。而后,他又往山里水里钻去,继续开始琢磨着他的鱼。   或许是老了,人不想动了;又或许是家门前的烟溪水,给了他足够的惊喜。每日坐在楼上,长杆一甩,躺在长椅上,便能享受钓鱼的乐趣——自从将家搬到葡萄沟以后,小老头就没怎么天天跑出去了,他那看起来还靓丽的“老”媳妇,脸上的笑容也愈渐多了起来。   闲来无事,老头儿手又痒了,跟着老媳妇儿天天琢磨其店面里的吃食,尤其是贡鹅。几乎每天就有一大锅出来。除了本地的乡人,外面来的食客。也有机会尝尝鲜。   这老头儿手里的鹅,基本上都是他自己养的了。   洞天的那些鸡鸭鹅,都被周易驯化得不错,并不会啄食葡萄树上的叶子和果实,除了吃草,就是吃鱼虫,成了极好的种植帮手。   种植葡萄的人家,基本上都从周易哪里引进了一些驯化的种苗。   而鱼老头,光只引进这些大鹅了。   或许是因为常喝烟溪水,喝到这些被稀释到一定程度的灵水的缘故,一只只白鹅都“膀大腰圆”,高寻常鹅一头;玉羽白洁,红掌清波,总是一道风景;走起路来,“龙行虎步”的,看起来极为威武。   更让鱼老头欢喜的是,这些鹅肉质极为爽嫩,做出来的贡鹅,味道看似与原来相差不多,但那股子让人停不下嘴的意味深长,也只有吃过的人才明白。   连周易那挑嘴的人,都不时从他这里买上一只回去尝尝味道。   清晨的时候,朝露未晞,一个游客走进了群花共绕的院子。   “老板,你这的鹅做出来了吗?昨天就吃了那么点,可让我馋的。今天你一定要给我弄一只!”   鱼伯还坐在楼上闭目养神呢,他家的老媳妇早早就起来准备东西了。   他这位媳妇长得总算不错,但寻常不出家门,也不爱热闹。   但自从搬到新家之后,不知为何,喜欢上了店面的经营,整天就围着店里的事转。原本看起来皮肉翻滚的可怖伤疤,渐渐的,也不知道为什么,沟痕看起来似乎变得浅了、平畅了,并不那么吓人了。   她年纪也算大了,已经有近五十岁,但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常年待在家里又不怎么出去干活,又或许极懂得保养的缘故,整个人看起来也就三十余岁的样子,皮肤更是愈发的白净光滑,只有眼角那细得几乎看不见的鱼尾纹暴露了她的年龄。   因着那张白净漂亮的鹅蛋脸,那可怖的伤疤,并不显得丑陋,反而如同宝玉上面的一点瑕疵,让人可惜可叹之余,又会想着,借着这点瑕疵,是不是能雕琢些什么不一样的出来。   游客昨天并没有见着这位老板娘,今日甫一见到,不觉被其容光所吸引,愣了一愣,“你是,那位老爷子的女儿?你们这里今天的贡鹅出来了吗?”   “我是他媳妇。他哪里有这么大的女儿。”女人满脸笑意的说道。女人,又谁不喜欢被人说得年轻呢?   “哦~原来是老板娘啊。”游客晃了晃神,才说道,“你看起来真年轻!”   其实他心里头想的,哪里是年轻啊,分明就是非常年轻好不好。谁会想到这女人已经四十多岁了。   不过,即便是四十多岁,也比那老头儿老板看起来年轻多了。   女人似乎看得出游客心里的意思,嘴角含着笑,只是说道:“贡鹅今天的刚出来。你要一只对吧。”   “你们这里的卤鹅,这时候能保存几天。我能带点回去吗?”   “要是冬天还好。这时候,可带不了。”女人说着,拿起一只贡鹅,大刀寒光闪过,“噔噔噔”的十几声响起,一只贡鹅就被切成了好几十块。   游客被女人那细长胳膊下的剽悍表现给惊到了,那一声声斩在砧板上的声音,一时不防,如同斩在了他心头上。   “你是要打包还是在这里吃?”   听到女人的话,游客再一次回过神来,连忙说道:“就在这里吃吧。帮我放到窗边去。再给我一碗热擂茶。”   日头渐渐往上升,游客也都出来了,鱼伯的小馆子也热闹了起来。   这个时候,鱼伯又不知从哪里找出来一个照相机,看起式样,蛮老气,但看那光滑亮眼的模样,显然被人经常抚摸、把玩。   他就拿着个照相机,待游客在花丛中摆好了各种姿势,他就开始给人照相。   这个时候,他连钓鱼的事也不管了,任由那根鱼线在水里颤动,连鱼钩都被鱼带走,甚至连岸上的那根宝贝鱼竿都被大鱼拖走,他就这么不知疲倦、全炬精神的沉醉在“咔!咔!咔!”的声音里,看着那一个个游客满意的表情而点头。   等游客不多了,他又自个儿拿着个照相机,到处上下撺弄——院里的花草、大鹅、葡萄树,水里的游鱼、浮光、卵石、水草,远处的山峦黛色、云层飞鸟,几乎没有什么东西,不能进他的镜头的,也几乎没有什么东西,到了他镜头下面,不美的……   每到这个时候,店里的女主人也会出来,看着那个孩子似的“糟老头儿”,眼里露出种种怀念之意……    第一百一十三章 计划   没有人再怀疑种植葡萄能不能赚钱这事。∽↗∽↗,   哪怕是最保守的乡民,看着那些种葡萄的人,一个个赚的盆满钵满;特别是过年的时候,一只只牛羊鸡鸭的往家里拉、往各亲戚家送的时候,别提有多羡慕了。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往周家跑,旁敲侧击的,又或是直接提出条件,要求种植洞天葡萄。   周易计划里的所谓葡萄沟,完全不够这些疯狂的人分的。   沿烟溪水往上,还有小镇周围那些平日里无人问津的荒地、荒山,一个个都成了宝贝,似乎在霎时间,都纷纷有了主人。   像鱼伯那样,家里储蓄不多、直接将土地家产到周易这里置换掉的,也有不少。   于是,在周易有意无意的引导下,乡镇里面,无数土地都成了他的所有。   有人注意到了周易疯狂圈地的行为,不管是亲近的还是陌生的,都笑称他为“周半镇”。   意思很简单,就是说他一个人拿下了整个乡镇近半的土地。   周易心里有计划。   当他有这个能力去改变的时候,心里的某些计划就逐渐开始萌发、开始长大。   他希望他的家乡,变成一个美好的地方,不受污染,青山绿水。   他希望,他的家乡,有一间大型图书馆,能让乡镇的所有人,都能免费读到想读的书;可以在一个安静的地方,在书籍识海的徜徉里,静静的消耗时间——这曾经是他的一个梦。他也希望将自己的梦。带给周围的所有人。   他希望。他的家乡,有一间大型的体育馆,能容纳镇子里的所有人。当举办什么活动的时候,可以全镇人都去观看,而不是拥挤在一个狭窄而简陋的操场上。   乡人们可以在里面尽情的进行各种体育活动,足球、篮球、网球、棒球——都有规范的场地可以用;跳广场舞的大妈们,也可以到健身房里,在各种健身器材的配合下。在教练的引导下,进行更好的具有针对性的训练。   年轻的女孩、还有小孩子们,也可以在里面找到自己的健身与娱乐方式。   甚至,他可以请一些大明星来,办一场演唱会,让所有人看看。他自己也可以在镇子里面,近距离的跟那些看似远在天边的明星,和他们互动,听他们演唱会,看他们的表演。   他希望。整个乡镇的建筑,都能有自己的特色。不仅仅是钢筋水泥的长方形,还有更多的,能与自然更合为一体的乡村小别墅,就像葡萄沟里的那一个个客栈酒店住房,就像那些古城镇一样的“小桥流水人家”。   他希望,所有人都富裕起来,不仅仅是物质的富裕,更是精神的富裕,孩子们都能成为各行各业的人才,女孩们都像娇嫩的花儿一样展现出她们最美的风采……   ……   这是周易的梦,一个原本不切实际的梦,甚至只在心里转悠一下转瞬即逝的梦。但现在,这个梦,已经落于纸上,着于现实。   他并不是想当一个圣人,而是当一个人富足之后、当一个人的追求达到一种极致的时候,当他已经别无所求的时候,他就希望,将他的追求、将他的审美,将他所希望的东西,都转移到周围人身上——将这种欢乐、快活与人分享。   或许这种分享之中,又能让他得到另一种快乐。   事实上,他现在已经感受到了这种分享的快乐,这种将别人的快乐作为自己快乐的一部分的快乐。   圈地,仅仅是他计划中的一个开始。   不管他用什么手段,当乡人有所求于他的时候,当这些人看着眼前无数利益的时候,都不得不在周易的“引导”下,将手中的土地交换,不管是心甘情愿还是心不甘情不愿,他们都在周易的影响下,作着某种改变,从生活方式甚至到生产方式的一个巨大的改变。   镇上出去打工的年轻人,几乎在一年之间,回来了大半。   外出的时候,你看到的,不再仅仅是那些白发翁和一大群一大群的老阿婆,还有那一个个充满着阳刚气息与活力的青年人。   似乎在很多的时间,整个小镇都变得热闹了许多,也变得年轻活力了许多。   一张张熟悉的面庞,在街上相遇;许久不见的陌生,在短暂的错愕之后,变成了相视一笑。   “怎么是你?”   “你怎么回来了?”   “好久不见,你也准备种葡萄去?”   “看见你,我都有点不认识了。最近在干什么?怎么也回来了?”   ……   诸如此类的话,每天在小镇上,在无数人间上演着。   很多人突然发现,多年不见的老同学,突然的,就猝不及防的,在这个不大的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小镇,在街头相遇了;那一张张陌生的脸,如同回到了那个小时候,那些青葱岁月。   同时,一场场聚会,也就开始了。   洞天,施团儿旁边,一栋木屋不知什么时候,建了起来。   这是陈金昌在跟周易混熟之后,要求建筑的。   他太喜欢这里的环境了。他觉得,在这样的环境下,他还能多活几年。   在这里住了些时候,他眼看着自己好似有些老僵的四肢,又似乎恢复了些活力,人的精气神也舒畅了起来——于是他腆着老脸,在周易哪里,拿下了施团儿旁边那块地,也建了一间小木屋住下了。   至于他那些公司的事,寻常不需要他亲自处理,一般的视频电话会议,就能解决。实在需要他本人签字的,全由助理送来——况且,他几个子女,也都有了些能耐,已经逐渐能独当一面了。   他每日里在洞天乐得舒服,时不时还在周易那里蹭上一顿,真是快活极了。   他感觉自己又回到了年轻的时候。   他每日里早早起来,迎着晨风朝阳,跑上一阵,然后去擂茶馆喝上大半晌的茶,山中、水里转悠一阵……晚饭之后,寻上几个老头儿闲侃一阵,看着天空中湛明的星河冷月,夜风轻抚,又一天好过……   陈金昌看着走进屋里来的周易,手里茶盏还未放下,就笑着说道:“你小子无事不登三宝殿。说罢,这次又有什么事来麻烦我这个老东西。”    第一百一十四章 屠夫   南方的冬天,总是很短暂。   天上才飘下几大朵鹅毛,所有的人还来不及欢喜,满地的微白就被暖融融的阳光驱散,带着料峭的微冷,宣告着春的到来。   山上的绿树已经长出了细嫩的叶子,漫山遍野的映山红,也不知道从哪里长出来——平日里寻之不见,这个时候全都冒出了头,照得整片山上,一大朵一大朵都是火一样的红,如同天边的云霞——连同原本碧绿的湖水,都映红了一大片大片的,让人好生欢喜!   就在小儿采摘映山红的笑闹声中,周易走进了施团儿那间小阁楼旁边新建的一间小别墅。   他在大案便端坐下来,看着微微抬手举杯的陈金昌,手里的香茶也倒入了口中。   “老哥这么一说,倒让我不好意思了。”周易轻轻吐出一口清气,笑着说道。   “你小子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们现在也算是老相识了罢——还需要客套?!”   “我过来找陈老哥,还真有点儿事。”周易并不习惯与人客套,其实他也没想怎么客套,直接说出了自己的来意,“那镇子里,我不是买了不少地么?想建点东西,准备找个人来设计设计。而且,那些建筑的建造,还需要老哥把把关……”   陈金昌听得周易的话,乜了他一眼,直到看得周易心头发毛,这才说道:“你小子,以前不是防我跟防贼似的吗?怎么现在又找我过来,让我参与进来了?也不怕我这只老狐狸一口把你给吞了。”   他说着话,惬意的又一口清茶下肚,口中微微一吐,满腹的浊气都被吐了出来,只剩下微苦的口中,那悠长又悠长的清香。   周易也不急着说话,品了一口茶,才继续说道:“以前,咱们不是不熟吗?现在我知道陈叔定不是那样的人。而且……”   “而且最多也就损失点钱而已对吧!你什么。藏着点,大家不都好过。你这话说的,我怎么听得膈应呢?”陈金昌没等周易将话说完,便打断他的话,将他欲说而未说的话说了出来。   这确实是周易准备说的话,他也没打算否认。   “陈叔你这是有前科的,我怎么能不防着点。这话。我就算不说,陈叔也知道。倒不如让我说了。免得藏在心里占个地方。”   陈金昌摇了摇头。他斜睨了周易一眼,说道:“你小子倒是好算盘。不过,我帮你,我有什么好处啊?”   “看您说的。咱们什么关系,谈利益,这不是伤感情么?”   “谈感情,才伤利益。没有了利益,这感情也持续不了多久。”陈金昌放下茶杯,看着周易说道。“我能帮你一次,但以后怎么办?没有真正的利益,即便我愿意帮忙,下面的人,也不一定尽力……”   周易若有所思。他倒没想到陈金昌会这么说。   他自己不把某些东西放在眼里,便以为别人也不看在眼里了,这以己度人的法子。显然有些不对。   他的立足点极高,所有很快就能将某些东西看透。   或者说,他已经满足了深层次的**,或许还有一些更深层次的欲求,所有比较浅层次的**,反而不那么看重了。   但看透与看清是两码事。   周易原本以为就是请陈金昌帮个“小忙”而已。以他们虽只相处几月,但几乎无话不谈的交情,想来不难,却没想到,里面还有一些他没看明白的事。   正如陈金昌所说,让他帮一次容易,那以后呢?陈金昌跟他关系好。可以在利润稀薄的情况下,帮助他、满足他,但他那些子女、那些下属,能否满意?又是否会真正的用心去做?这是两码事。   “这样的话……”周易也陷入思考中。商业这回事,他显然不是强项,也不知道该怎么发挥,想了半响,也不知道该往哪里考虑,该怎么分配利益适合。   陈金昌看着陷入沉思的周易,也不说话,只是脸上带着莫测的、更像戏谑的笑容,继续啜着茶水,以观这春风碧湖。   周易想了一会儿,不由觉得脑仁疼。   实在是他对他即将涉足的一行了解的太少。他不知道对方需要什么,也不知道该怎么给适合。   以他现在的身体,能让他脑仁疼,那着实不容易。   周易抬起头,偶然瞥见陈金昌嘴角那一抹笑意,心中立时恍然,忽而说道:“我看我就是一个卖猪肉的屠夫。我也不知道陈叔要什么肉。那我跟陈叔介绍一下,这猪身上的肉吧……到时候,陈叔你是喜欢前腿肉的软润,还是吃后腿肉的红瘦,又或是里脊的细嫩,或者口味独特、想吃吃猪鞭,都任你选啦!”   陈金昌看着周易不复先前苦苦思索,又反复了先前悠然品茗的神情,但听他这一比喻,失声而笑,差点将茶水喷出。   “那我倒要听听你这个屠夫的说法。”   周易又非那“解牛的庖丁”,哪里真能将一块块油水都划分出来?只是一个囫囵的,将心中的计划吐露了出来。   他之所以以屠夫自比,实在是因为不知道怎么办,便干脆将先手让出,让对方去考虑——却是一招“以退为进”。   “陈叔请看。”周易从怀里掏出一大张纸,将之在大案上慢慢展开,“这是清山镇的镇区以及周边地区的图形。这上面涂了色的,都已经被我买了下来。”   陈金昌往图纸上看了一眼,还没看个分明,就看见整张图纸上,几乎大半都涂上了颜色,而且连成一大片一大片的,特别是那条清河两边,几乎没有一处空白,不由愣了一愣。   “呵——你你叫‘周半镇’,我看还保守了一点。再过几天,你就得改称‘周一镇’了!   以前天天看你游山玩水的,我说这阵子怎么忙活起来了呢?原来,早有这么大手笔准备着。说吧,你小子准备怎么做?”   周易指着中间那一横一竖两条几成十字的公路,说道:“这两条路,我准备扩宽一下,现在路太窄了。”   十字形公路,将整个小镇划分为四个分区。   一条弯弯曲曲的清河,几乎将四个小区都绕了进去。   p    第一百一十五章 跑题     “这条河,我准备扩充一下,清理一下,就能通一些大船。这里再人工挖出一条河出来……”周易说着,手指在图纸上划了个圈,“引水绕着小镇一周。”   陈金昌顺着周易画圈的手指看去,似乎那里有一条环绕水流显现。环绕小镇一周的水流,加上原本那条弯曲的小河,几乎将整个小镇又重新划分了区块。   周易又指了指东北角那一块,“这里我准备修建居民区。”   区块周围,并非全是平坦的土地,还有无数大小山丘隆起。这些小山丘,低有十许米,几乎只能看得到一个平缓的坡度;高有几十米,上面几乎罕有建筑,或者只有一两个老破房子标注,周围全是荒地、农田或者果园,当然,还有坟墓。   “这里的山,我基本上是准备全部铲平了。”他指了指一个小山头占的地方,“这里,我准备建一个大型图书馆。”   他将手又放在公路边的另一个山头方向,“这里,我准备建一个大体育馆。”   周易又看了看体育馆占地的周围,那座山的方向,“依照我的设想,这里应该有一个商业中心,像百达广场那样的商业集合中心。”   他看了看周围,除了被他指点出来的地方,其他地方还有一大片不知道做什么用途的,他想了想说道:“这些地方,可以发展种植业,种一些葡萄或者其他的水果,也可以建一些小土楼小别墅,供需要的人居住,或许还可以挖一个小湖泊……”   陈金昌本来就是做房地产行业的,对于这方面的事,也感兴趣的很。   他听着周易说得有意思,也不由参与了进去,甚至将整个葡萄沟乃至洞天的整体规划都拿来说了一说。   两人一指一划间,几乎将整个小镇规划做了个大概。   “真是被你小子给带幼稚了。我怎么感觉,咱们像在玩一个过家家的游戏。而不是做一个很可能是几十亿甚至上百亿的一个大项目呢?”   说是两人的游戏,事实上,也不过是在陈金昌先期拿来的那个计划书上,再按他们自己的意愿做些增改变化而已。大体上。并没有太大的改变。   那份计划书,周易挑不出什么不好的地方。或许唯一让他不认可的地方,就是商业规划太多了,像体育馆、图书馆这样的惠民的公共设施,几乎没有。   这也难怪。商人逐利,怎么会费力不讨好的建什么体育馆、图书馆这样的非盈利建筑呢?除了周易这样闲得有钱没事干的人,再也没有了。   陈金昌之所以也兴奋的参与进去,正是因为这样没有利益的如同小儿画图一样的自由。   他作为一个商人,趋利是本性,无法像周易这样任性,但也不能妨碍他借着周易的机会,任性一会。   “周兄弟,莲花山那边这么大一片湖区,你有想法没有?”陈金昌跟周易闲聊了一阵。好似想起了什么遗忘已久的东西,突然说道。   他们刚才说了那么久,最多也就说到洞天周围山面,连莲花山这三个字竟都没提过。   “莲花山?怎么了?”周易对于陈金昌突然提起莲花山,感到奇怪。   “不知道周兄弟知不知道,在此之前,我请南面的一位**师来清山镇这边看过风水。”   陈金昌看了周易一眼,见他没有说话,脸上只是一副若有所思的神情,便接着说道:“那位**师只望了你洞天山门前的瀑布一眼。脸色就是一变,口发惊言说道:升龙之局!   不知道周兄弟信不信风水。   这么多年,我遇到奇奇怪怪的事情也不少,对于这些东西。也信上一些。这就是我先头欲得洞天而后快的原因。”   他说着话,又看了周易一眼,也不知道眼神的后面想着些什么。   周易听了陈金昌的话,不置可否,“这跟莲花山,有什么关系?”   他心里想到。要真是什么升龙之局,他父辈在这里生活了这么些年,也没见着怎么样。   “这其中的干碍大了!”陈金昌说道,“你却不知道,这升龙之局的全局,是以那莲花湖山为龙躯,以这洞天为龙首,以门前瀑布为升龙之阶,为跃升之门,所构成的一个整局。   这洞天的事情,我也打听了一些。知道在几十年前,出了变故,或许就是那天白蟒的原因,将整个龙首龙身分断了。这一分,就不是升龙之局了,而是神龙断首之象,有灾厄横生。   根据我打听的情况,在那之前,整个洞天都山水丰美,年年五谷丰登,从无大旱亦大涝。即便缺福少德的人家,也是清福绵绵。   只是在那之后呢……”   周易听他这么一说,也想起了一些事。   如果按陈金昌这么一分,确实能看出很多事来。   比如事故发生之前,他爷爷在外读大学,奶奶在家务事,眼看时日蒸蒸往上。   按他从父辈听来的旧闻,再联系从鱼伯口中洞天变故发生的时间,往后一数,正可知道,是自那灵龟洞中变故以后,不知为什么,奶奶性情大变,没多久去世;爷爷又因为各种缘故,放弃了前途,回到这个小旮旯里继承家业,最终因醉酒落水而死。   自那一日,整个大家族一日不如一日。   原本的二爷爷小爷爷两家,先后因为各种事故,搬离洞天,几大家系之间龃龉渐生;而后来,他们作为大爷爷一系的整个族派,都迁到了镇上,很少再回到洞天……   陈金昌看着周易若有所思,知道他或许想起了什么。   “我原本以为你会知道这里面的事。不过看你的想法,好像完全没有将那片湖岛收为己有的意思。我刚才想起来了,就提上一提。   或许周兄弟早有高妙手段,那倒是我的多事了。”   陈金昌心中却还些疑惑,比如,按理来说,周易回到洞天的时候,那时升龙之局未成,依那“玉麒麟”所说,就是“龙颈之间有恶气发生”,即便不说“山河日下”,也不致有今日之气象。   那只能是,他面前这位周兄弟,心里早有成算了。   这么一想,又觉得自己有些多事,这才补上了最后一句。   周易倒不懂什么风水。   但就像一个黑暗的空间,我们需要的,不是破除无穷的黑暗,而是将光引进去。   周易那小世界里的灵水,就是扫灭黑暗的那一线“光”。   “对于莲花山那边,我倒有过想法。不过眼前摊子铺得太大,暂时无能为力啦!不过听你这么说,我还应该早做准备咯——免得被人捷足先登了。”周易听得陈金昌的话,不由说道。   “老哥,我们刚还在说怎么‘分猪肉’的事,怎么又说到风水上去了……”    第一百一十六章 福气     “谈钱多伤感情?给他们找点事做,有点油水吃,就不错了。网、.”陈金昌看着周易,两人相视一笑,仿佛之前关于“分猪肉”的事,都在这不言的默契之中,消失了。   事实上,陈金昌本来也没想要真的“分什么肉”。他将人伍拉起来,将工程做起来,本身就是利益。况且,他在住在这洞天宝地,又经常吃喝灵物,这已经是难得了,再谈什么利益,未免贪心了些。   他是商人,确实看重利益,但利益并不仅仅是物质上的。只有到了他这个年纪的人,才知道,身体才是最宝贵的财富。   今日周易能领他一份情,那以后,有什么好东西,吃弄起来,不是更理直气壮么?这就是“利益”,或者3更雅一点的说,是“礼尚往来”。   先前这么一说,也只是跟周易开个小小的玩笑罢了。   这个时候,周易也反应了过来,看着陈金昌,两人相视一笑,一口茶吞下肚去,任由那清明热气在肚腹中升腾……   两人说了会儿话,才不过盏茶的功夫,外面就有人叫唤起来,“易哥,易哥,你在这里吗?”   这个男声才落,又有一个略显轻细老冽的女声唤起,“周易——”   “我在这里!”周易不算响亮的声音被一口气远远的送了出去,送到了门外叫唤的两人耳中。   “周兄弟现在是贵人事忙啊。”陈金昌抿茶而笑。   “哪里是什么贵人,不过是个忙事的糊涂鬼。”   小姑周素珍从门外走了进来,跟陈金昌打了个招呼,随即就跟周易说起了她管理的那些客栈的事。   “周易,我们这里要采买一批东西,你都看看——”周素珍说着,将一张纸放在周易面前,上面标示着各种小到诸如牙膏牙刷垃圾桶、大到诸如电视冰箱这样的器具,后面一一标示有将要采购的品牌价格。   “小姑,我都说了。这样的事,以后你做主就行……”周易瞥了一眼,在底下签了个字,无奈的说道。   “那怎么行?我就是个主事的。关于钱财的事,还是弄清楚的好。”周素珍说着,利落的收起了周易签过名的纸张,“不打扰你这个大忙人了,我还有事。先走了。”   周素珍前脚还没离开,刚才在外面叫唤的周昆就迎了上来,“易哥,现在有很多游客都要租帐篷用,你看,我们是不是干脆弄一个出租的地方,免得每次都要搬来运去的,落在外面也不大好看。”   “这事你去做就行,我同意了。”   “这可怎么行?可能还需要建一栋房子做用,而且那些帐篷的管理等各方面。也需要……”   周易跟周昆啰嗦了一阵,终于将这些烦人的琐事办完,抹了一把额头未有的虚汗,又准备喝口茶。   他往嘴里倒了倒,却现,不知什么时候,手上的茶盏早已经空了。   他一手把壶,正要再倒上一杯香茶,这个时候,手机又响起来了。   “阳哥。什么事啊——”周易看着是大堂哥周阳的电话,不由说道。   “你小子还问我什么事?你们那里不是要牵根电线过去吗?这线到底怎么牵,你总得跟我说说吧!”   周易的大堂哥年逾四十,早已是清山镇水电站的站长。周易在清山镇水电一方面。也不认识什么人,所以有事就直接打他大堂哥的电话。   虽然有时候显得大炮打蚊子,但胜在稳妥不是?   无奈之下,他大堂哥倒是给了他几个电话,要他直接找下面的人。   周易在清山镇,早已无人不知了。出手也大方,帮他办事,总能拿到些好处;最重要的是,他大堂哥周阳就是他们的顶头上司,所以这些人做事,都极为尽心尽力。   不过这一次,涉及的工程稍大,所以周易还是直接跟周阳打了电话。   等他将事情处理妥当,不知不觉之间,日头已上中天,鼻窦之间,浓浓的菜香涌来;抬眼一看,不知什么时候,陈金昌已经将一盘盘菜端上了大案。   食而不语。   两人早已过了需要在饭桌上谈事的时候,况且,作为一个老家伙,陈金昌极注重养生,若非有施团儿那根老搅屎棍在,他寻常都是安静吃饭的。   细嚼慢咽,这一顿饭,两人足足吃了大半个小时,眼见菜肴殆尽,才放下碗。   “你小子真忙,不过索性还能吃个安静饭。”   “老哥这话说的——我倒还真有些事儿向老哥讨教。”周易说道,“看老哥那生意场面,做得可比我大多了,怎么还能这么悠闲吃饭——而我这小小一个场面,就这么累死累活的。   我自己倒还有些想法,不过总归经验不足,到底还是觉得向老哥讨教的好。”   这段时间,随着洞天的事务越多,周易也不可避免的忙碌起来,无论大事小事,几乎都要他来操心。   幸好他脑子清楚,也转得快,才能将所有的事情处理的井井有条。但他也知道,这样大事小事一起抓,即便是诸葛亮,也得被累死。   他不是没想过让主事的人自行决定,但这些人,就像约好了的一样,如同他那位小姑一般的,其他事情还好说,一旦涉及钱财,无论大小,都必要他亲自过目才好。   面对这样的状况,他心里确实已经有些了考虑,但看到面前这位,却又忍不住生出讨教之心。   陈金昌笑道:“创业的时候,谁不是这么过来的?我那时候,别说像你现在,还有工夫喝顿茶、吃顿饭——有时忙起来,一整天吃上几块饼干都嫌浪费时间……”   周易听他说的,也不接话,静等下文。   陈金昌见周易不接话,便又径自往下说道:“这事,说来也简单。你把控大局、坐镇中央,将事情交给会做的去做,交给专业的人去做,不就好了?”   “我倒想将事情交给会做的去做,不过,你刚才也看到了。”周易郁闷的说道。   “我反倒羡慕你的福气。即便什么都不懂,也总有一帮人照料着,不然以你这么乱来,我看你这家当再大,也耐不住那些老鼠偷、那些蚂蚁咬的。”   ————   今天有事出门,两章赶出来,先了。      第一百一十七章 指点     “哦~这话怎么说?”周易开始以为陈金昌是在说他那些亲戚朋友帮他做事,都极为尽心尽力,没有半点贪婪;不过转念一想,又感觉他话里面似乎有未尽之意。网、.   “很多人,比如说我的那些下属,想方设法的要将权利、资源都抓在手里,要哪一天把我这个老头子架空就好了。就说我那几个儿女,也一个个不是省油的灯。   我要说有什么事情,全授权给他们,让自己处理了,那还不得翻了天?!——怕是都当我这个老东西死干净了才好!”陈金昌说道这里,脸上颇显落寞之色。   周易看着陈金昌,心想:难怪,都在这里这么久了,也没见陈叔的哪一个子女来看过他。看来这位大富豪的日子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过。   不过凡事有得有失,有因必有果。   周易看着陈金昌,从他平日里的只言片语,便可以知道,他往日全副心神都放在了生意场上,对于他那些儿女未必有几分看顾,如今这样的状况,也只能说,“由人自取”罢了。   “你看看,你那些亲戚朋友,虽然在管理方面,没有系统的知识,但至少一个权责分明,心里都清楚得很,从不越界。所以古人说:家和万事兴啊!   周易,照我来看,你今天的这些成就,你那些亲戚要占一半。”陈金昌以过来人的姿态说道。   周易听得陈金昌的话,连连点头。   在清山镇,他们周家这一系人,虽说未必有多团结,但遇到真正困难的时候,大抵相互帮衬着,绝不至背后里使绊子。   若是其他人,别说是同姓同宗了,就算是亲兄弟姐妹,也免不得生出种种龌龊。   周家诸位叔伯最骄傲的事情。除了周易这些子女后辈取得的成就之外,最欢喜的,就是他们在镇上那几栋一水儿平齐的楼房。   周家这几栋紧挨着的楼房,或许远没有其他人的高大、豪华。但别人一看,就道这是一家三兄弟的——整整齐齐落落,让人心里熨帖。   特别是再打量旁边另一户人家三兄弟建的楼房——你建了三层,我就要建四层,另一个没钱也要建个四层半。反正要高人一头才好;在一条小小的街道上,三栋楼层参差不齐的,让人怎么看怎么难受。   “不过,陈叔你还没告诉我要怎么办呢。”   “我不告诉你了吗?权责分明啊。”   “啊——”   “瞧你这个榆木脑袋,我就不知道你怎么经营起这么大的家业的。除了运气,其他的,你说什么我都不信。”   “咱这不是不专业么。我就一学技术的,你让我弄管理,那不是抓瞎吗?”   “我看你是心不在此。”陈金昌摇头说道,“也行。那我就掰开来跟你说说。还是那句话,将专业的事给专业的人管。   先,你需要将公司的架构起来。你这么大一摊子,我看你最好成立一个集团公司。管餐饮的管餐饮,管宾馆客栈的将让他们管客栈去,管土地种植的就去管种植,甚至你那一揽子计划,也可以专门弄些人来帮你做……像你那些销售,既然外包了,就干脆外包个彻底。反正你这些东西,也不愁卖不出去,不怕人家掐你脖子……况且现在这社会,实在不行了。网络销售、快递运输,都方便的很。   要我说啊,还是什么都抓自己手里的好。不过你那德性……”陈金昌看了周易一样,摇了摇头。   在他看来,那些什么葡萄酒销售、果品销售之类的,有这么好的货源。怎么干不成?没必要交给别人做。   但他也知道周易这性格,也就摇了摇头,不说话了。   周易听了陈金昌的话,又摸了摸脑门。   对于这样的事,他真是一窍不通。   即便陈金昌跟他掰开了说,甚至直接指出了一条路,都让他脑门热、痒。   “我说陈叔啊,这样的事儿,我也不是很懂——要不,您干脆就送佛送到西,帮我找些人来做了好啦!”   “你这个小崽子,没见过懒成这样的。我在想,是不是现在我把你卖了,你都还在帮我数钱?   你真要我给你介绍人来做这样的事?真不怕我把你卖了?”陈金昌看着周易,确定道。   他觉得,面前这青年,几乎是把命门放到了他手里,如果他真想弄出些什么幺蛾子,对方恐怕会很难受。   “我这也不值几斤几两的。陈叔你一身价几百亿的大富豪,不至于吧?”周易摇头笑道。   或许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真正的依仗是什么。至于其他的,都不过是副产品,得之故喜,失之泰然。   就如同一个练武的人,追求种种神通变化,求而不得;但真正的修士,只要道行到了,神通悉俱——这神通反而成了旁枝末节,有没有都没什么关系的。   金钱财富,之于如今的周易,也是如此。   他喜欢一些事情,但未必是“非如此不可”。   因为没有种种欲求,所以就没有了担忧害怕。   陈金昌看着周易那愈清亮无碍的眸子,晃了晃神,终于失声而笑,“倒是我着相了。”他也不由打了句禅机。   “既然你相信我,那这事就由我来做吧。我这把老骨头,趁着能动,就多动动。不过朝廷那边,你还得留心些。有些事情,总归要你自己做,才显得诚意。”   “朝廷那边?怎么了?”周易看着陈金昌话锋一转,不由疑惑道。   “我说你小子,是当真‘两耳不闻窗外事’了?前段时间,咱们闹出这么大风波,正值‘新君’上位,大火光的时候,有人借着你那事挥,湖湘一系某一派的人马都被辍落下去。   其他新上任的官员,不说心里感激你,但总得对你条引火线有些印象吧。你不趁着这个时候,跟他们弄好关系,弄些优厚政策下来,还等着干嘛?”   “这……”   陈金昌看出了周易的犹豫之色,知道他还是不了解这里面的内情,又费心指点道:“老弟啊老弟,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说你。别人千求万求求不着的机会,到了你面前,反倒还犹豫着。   你就请人家吃顿饭的功夫,表示一下诚意,又能耽误什么事?   至于别的事,你交给会的人去做不就行了?你要知道,做我们这一行的,专业不仅仅是技术上的,更重要的是人……”      第一百一十八章 一件难事   事情在陈金昌这个商场老手的介入之下,一切都明朗了起来。︽,   一方面,随着一批人才的涌入,清山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整体框架逐渐形成。   下辖公司有清山地产公司、洞天酒业、洞天果业、清山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洞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清山旅游发展公司等等。   另一方面,周易开始拜访当地父母官,并在陈金昌的介绍下,与省市级的官吏搭上线,几场酒宴下来,在公关人员以及各方面力量的作用下,从税收到土地资源等多方面的优惠政策开始下达,许多关隘一一打通。   就如同一个积攒了深厚内力而不知运用的武林新嫩,在懂得运转运用之法的那一刻,所有的内力从丹田之中奔腾而出,霎时间,便打通了十二正经、奇经八脉,构成周天大循环,并开始向更高层次的境界晋升——周易旗下的集团公司在成立的同时,迎来了一个迅猛的发展。   先前那些亲戚朋友,多为人忠厚,不贪便宜,周易自然人尽其用。   就如同陈金昌所说:人才易得,但真正忠实肯干的人,能够信任的人,却不多。   如今周易身边有这样一群人,他自然不会放过。   年纪大一点,少了潜力的,看他们自己的意愿,放在一些紧要处,发挥余热,帮助他监察管理;年纪小的一点,则在周易的安排下,花价钱请来“名师”指导,为将来的发展,带来新的推力。   这些事情,看似繁复,但实际上。比之先前那些繁琐小事,周易还轻省了不少。   但,又有一件真正让周易头痛的事情来了。   你说周易这么大年纪,事业红火、身体和精神都很健康,看着就是一个棒小伙,怎么能没交过女朋友呢?怎么到现在还没娶媳妇呢?   这些话。在那些七大姑八大婆口中,愈演愈烈。   周妈在今年也退休了。   她本来处在一个关键的职位,天天事务繁多;特别是医院这样的人命关天,无论普通医务人员还是高层领导,几乎都处于二十四小时待命的状态。   那时候,她虽然对自己儿子的婚事关心,但一方面,儿子优秀,她自觉无需发愁;另一方面。被公务缠身,常常想着念着,被急事一打搅,又忘了这回事。   但现在一退休,人一闲下来,再跟那些七大姑八大婆的一侃,这身子就坐不住了。整天琢磨着,到底去哪里给周易找个媳妇回来。   她算看清这儿子了——再优秀。也是个榆木疙瘩,压根就不主动跟女孩子答话;要他主动问人家号码去追求人家女孩子。那更没谱了。   而且这孩子眼界又不低,对于太过主动外向的女士,不大喜欢;但不外向的女孩,他不跟人家搭话,人家即便有心,也不好意思拉杆子上啊。   所以说能不能找到女朋友跟一个人优不优秀没有关系。关系在于不断勇于“实践”。不去做,你再优秀,也没用;去做了,哪怕你丑遍银河系,全世界六十多亿人。总有你的另一半。   周妈知道周易极有主见,想找他出来相亲可不容易,就谎称跟朋友吃饭,将周易拉了出来。   五天吃了八次饭,即便周易再蠢,也摸出了门道。   但对于这位在家无所事事、只知道操闲心的老妈又有什么办法呢?   周易愁眉苦脸的将饭菜从厨房端了出来。   陈金昌和施团儿两人正坐大案边待品。两人可算吃成了精,专门挑着那空间里的好物食吃,周易偶尔也能稍微满足两位。   最近陈金昌确实帮了他不少忙,至少将他从琐事的烦忧中解放了出来——人家也就没事蹭蹭饭,确实不好拒绝。   陈金昌看着面前一碗沁色的清汤白菜,特别是上面飘着的那晶莹胜玉的菜叶,直让他口中涎水直下。   手上的动作,也快捷起来。   他径自夹住了那片菜叶,又从大碗里舀了一大碗汤,这才作罢。   陈金昌和施团儿两人,已经有了默契,全不像第一次那么争争吵吵,都只紧着自己身前的那一碗菜吃,只有偶尔才往别的菜碗里夹去,换换口味。   陈金昌刚端起碗,闻着冲击鼻息的清香,就做出一脸享受的模样。他往嘴里倒汤,舌头儿尖如同一条贪食的小蛇一样四处搅动。   原本的鲜香润爽的滋味依旧,依旧让人不忍舍弃。   不过,为什么这菜里面的咸味这么重呢?   陈金昌皱了皱眉。   他没有说话,继续就着米饭,细嚼慢咽,将碗中菜汤、碗底玉饭以及面前的小盘儿菜都扫了个精光,这才摸了摸肚子,意犹未尽的打了个饱嗝,转过头看向周易。   “周兄弟你……”   “易小子你……”   陈金昌和施团儿两人同时开了口。   “怎么了?”周易并没有吃饭。他正愁着呢——只能借酒浇愁——可惜这酒早已经灌不醉他这具非人的身体。   两人看着周易一杯接一杯的米酒下肚,闻着那股香气,口中的涎液、心底的馋虫又跳了出来,眼底下全是肉痛。   “周兄弟有什么烦心事,不如跟我们两个老头子说说。我们这些老人家,别的体力活做不了,但说到生活经验、帮人解忧排难这样的事,办法还是很多的。”陈金昌看着周易那一杯接一杯往外倒的酒,望着那逐渐干枯的酒坛,不由肉痛的抢了过去,又连忙说道。   “是啊、是啊——年轻人嘛,有什么过不去的槛?跟我们两个老头子我说说,帮你去去疑难。”施团儿眼睛看着那坛子不多的酒,也赶紧说道。   “你们两位可不是什么老头子。哪里有头发这么黑的老头子?”周易嘴角露出一丝得逞的笑意,说道,“我还真有一桩难事,想请两位老哥哥帮忙参详参详。”   陈金昌与施团儿两人,年纪本来确实大了。但在洞天调养这么些时日,日日吃好喝好,舒心健体,加之不时有周易从空间中弄出来的食材补益,白发转黑,也不过是小事一桩,那几乎逐渐恢复年轻的外貌,若是让人知道,必会惊奇不小。    第一百一十九章 办法   “我说你小子,平日里要吃你一顿,推三阻四的,还拿些次货来搪塞,今天又干啥子眼巴巴的请我们两个老东西吃饭呢——原来真是有事要麻烦我们两个老东西啊!你叫我说你什么才好……”   陈金昌看着周易嘴角那一丝笑意,阅人无数的他,哪里不知道周易心里的打算?或许在这顿饭的一开始,就等着他们发问。   “说吧,小子,有什么事。”施团儿两只脚往大案上一放,嚷道。   他知晓周易有事求人,便抓住机会,拿大起来。   “这不是我妈天天叫我去相亲吗?我大好日子不过,去相什么亲啊……两位老哥见多识广,给小弟想个办法呗。”周易低声请教道。   “这还不简单,你自己去找一个,不就什么事都解决了?”施团儿斜睨了周易一眼,“我当是什么事呢!”   “这还用你说?我看周小子,怕是不想找女人,这才愁的……”陈金昌看不惯施团儿明明啥都不懂,偏偏还自以为是的样子,不屑的说道。   “不想找女人?周小子,你没事吧!?难道有什么难言之隐?若不叫老头子我给你推荐几个名医?老头子我别的没本事,但这人缘么,比旁边这个就要稍微好上那么一点点。”施团儿说着,又跟陈金昌斗起了气,“他的那些朋友,都是些狐朋狗友、酒肉太岁;我那些朋友,绝对是能帮上忙的。   其中有一位,家里的祖宗是前朝名医,皇帝老子欲求见而不得的人物。我这朋友虽然未必比得上他那位老祖宗,但**成手艺总有的——这世上的病,十之**他都有把握;剩下一两成,他也能看上一看……”   “你还有这样的朋友?”陈金昌听了,心里一动。   有钱人,活久了,生活上的一切都满足了。最怕就是一个生老病死。   “我的朋友,你不知道的多了去了。”施团儿一脸嘚瑟的说道。   “施老哥,我真的没病。”周易无奈的说道。   “没病那你怎么不找个女人?你又不像老哥我,以前忙着跟螃蟹儿玩,顾不上;现在老了,心有余而力不足啊!”   “我看你‘心有余而力足’得很。前两天还见你在网上跟那谁……”陈金昌在一旁打趣到。   施团儿被陈金昌说得老脸红了一红,“去去去!咱们说周小子的事。怎么扯到我身上来了?   周你到底是怎么个回事。既然身体没毛病,难道是这里?或者像那些武侠里面一样,练了个啥‘童子功’的?”   他显然想起了周易上次在灵龟洞中恶斗白蟒的凶猛表现。   周易被施团儿一问,一时间噎住了,也不知道该从哪里说才好。   他对于女人,说没冲动,是假的。从小到大,正常的生理状况都有发生;也如所有正常男人一样,做过猥琐的事情。   但是。似乎自从得了神秘空间以后,身体上的某种**就渐渐减小了,甚至到现在几乎已经没有了冲动。有时候他也会怀疑自己是不是身体出了毛病,就如同练了葵花宝典的东方不败一样——这让他不寒而栗。   不过,他稍一尝试,发现一切生理状况都还正常;而且,除了皮肤显得白嫩一些。其他的诸如男人的生理特征都没有变化,这才让他放心起来。他觉得自己**的减少,确实与身体的变化有关系,就如道家一直所说的“清净无碍”“无所欲求”的境界一样——在这俗世里,或许谈不上好,但绝对说不上坏。   他对女人是没有抵触的。或许少了很多肉欲,但对于美好事物却还是有近乎本能的欣赏和向往。   但让他稍有顾虑的是,一旦让另一个人介入他的生活之中,在各方面都表现得比较随意懒散的他,无法想象,自己还能不能留住那个秘密。   周易犹豫了又犹豫,终于无奈的开口说道:“老哥。这种事儿得看缘分……天天去相亲,被人当什么东西一样看,这叫什么个事?你们两位好心,就给我想个招儿吧。”   他心里想着:是不是真应该找个伴儿了。这事儿能拖得了一时,但家里只有独子的周家父母,能让他单身一辈子?整个周家都阴盛阳衰,那些叔伯能让周易这么单着?倒时候还不得……   周易又想到:一直一个人过着,也不知道两个人一起生活,是怎么样的一种体验。   “缘分这东西可说不准。”陈金昌笑着说道,“要不,你给我所说你喜欢什么样的,清纯的学生、精干的白骨精、御姐、萝莉、性感美女或者大洋马?陈叔都给你介绍介绍……或者,我都给你拉来体验体验,再挑个合适的?”   “陈叔,你这是拉皮条呢!?”周易苦笑道,“您还是给我来点靠谱的意见吧。我就想缓缓,等过了这一段时间再说。”   “年轻人啊——拖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有问题就要迎难而上的解决啊——现在网上美女那么多,怎么也能找到一个你合适的吧?”施团儿一脸贼笑的在旁边插科打,显示着自己的存在。   陈金昌看着周易无奈的样子,觉得笑话看够了,这才收敛了笑意,稍显正经的说道:“我知道你小子想要什么。这办法么,我还真有一个,而且绝对没有后患,能一举多得。不过……”他说着话,看了看被周易喝得只剩个坛底的酒。   “一坛?”周易看着陈金昌的眼神,伸出一根手指比划道。   陈金昌摇了摇头。   “两坛?”周易又伸出一根手指。   陈金昌依旧摇了摇头。   “三坛!不能再多了!”周易咬了咬牙。   “四坛!我多要了,就四坛。”陈金昌报出个数。他看周易犹豫的样子,又道:“能宰你小子一次不容易,你怎么着也要让老陈我得意一次吧。”   旁边的施团儿一下子急了,“周小子,你可不能厚此薄彼啊!”   他看周易依旧犹豫着,看都没看他一眼,连忙比出个手指,“一坛,我只要一坛。虽然这次我没啥法子,但以后你遇到什么麻烦事,尽管来找老头子我!”他看着周易看过来的眼神,连忙说道。   周易眼神闪烁了一下,在两人紧盯的目光下,终于松口道:“好,五坛就五坛!施老哥,今天你的保证,可得记住了。等我有事儿求上了,可别又摆谱。”   “那是当然。老螃蟹我厚道得很,可不像某个老东西那么奸。”施团儿似乎还想着陈金昌的那四坛酒愤愤不平呢。   周易看着陈金昌,想知道他能说个什么办法出来。   “据我所知,你家那位‘老太后’,事业心似乎有些重啊。你没媳妇,也不是一时二时了,为什么她到现在才这么急着张罗着帮你相亲呢?”   “你是说……”   “给她再找个事儿做。”陈金昌笑着说道。   “找个事做?”周易心中豁然一开——是啊,给老娘找点事做,让她忙得脱不了身,他不就能继续逍遥了吗?   明明很简单的一个法子,他却深陷局中,没有想到。   施团儿也一拍脑袋,“这么简单的法子,我怎么没想到呢?”   “那找什么事做呢?”周易又想着道。   “凡是女人,喜欢的东西,不外乎衣服、饰品、美容美体。而美容,一定排在第一位。我看,你不如往这方面想想办法……”陈金昌低声说着,似乎真在传授什么不可外传的秘技。   p    第一百二十章 难题   当周易正撺掇着周妈建设美容养生会所的时候,清山镇的规划建设在通过与朝廷多番沟通之后,也开始了。¢£¢£,   首要的问题,是交通上的问题。   这一点很好解决。   因为早有环湘旅游高速通过清山镇,所需要改建或建设的路段,全在下高速到清山镇的那一段以及清山镇前往洞天的那一段路段。   交通的疏通,就如治水一样。洪水即来,不可能凭空消失,人所能做的,无非蓄洪与泄流而已。   交通车辆,自然没法“蓄”,唯一能做的,在一个“泄”字,在于分流。   一方面,朝廷早在规划的,将省道原本通过城镇的那一段改道,让它绕镇而过,将过往无需入镇的车辆分流;另一方面,自然是城镇周围道路的扩宽与再建设。   第一方面的建设,因为早有规划,不过提前实施而已。第二部分的再建设,因为道路并不长,所有很顺利的进行了起来。   如果按照计划道路修建,以后前往洞天,甚至无需通过清山镇镇区,可以直接到达,大大的节省了时间,也减少了因为镇区交通情况复杂,可能引起的交通堵塞、交通安全问题。   当然,即便镇区里面的道路,也已经不适合当前的情况;仍需要升级改建,但因为涉及的人员众多,特别是街道两旁耸立楼层无数,须多加考虑、多做准备才行。   除了交通问题,另一个重大的问题,对“清山镇.洞天旅游业”发展带来重大影响的。是镇区的公共卫生与污染问题。   公共卫生的改善比较容易。只需要严加管控。设立严格的奖惩制度。做好应有的公共环卫设施建设,经过一段时间努力,很容易见成效。   毕竟是城镇,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人员素质也并不差,这一个问题解决起来不难。   至于污染问题,就是一个比较长期的问题了。   河流污染,很容易。   一个小型的化工厂或者厂矿单位。不经管制的话,不过十天半月的时间,就能将一条河流污染,将里面的所有生态破坏殆尽。   随着河流污染的愈发严重,周围居民,也开始“破罐子破摔”,直接将大河当做一个“超级垃圾桶”。无论什么垃圾、污水、废物,懒得丢垃圾池里去的,随手一扔,就扔到河里。仍由河水将所有废弃物带走。同时带来的,是种种臭气污浊与泛黄防黑的恶心物质。   因为最近一两年旅游业的开发。周易早与当地政府进行沟通,出钱出力,组织了一个控污治污小分队,对随意往河里丢弃垃圾的行为进行处理,在加上前段时间的清理整顿,这才让臭气冲天、污物乱飘的河,勉强能看了——虽然还是那么黑黑黄黄让人难以接近的鬼样子。   当周易决定要做些什么的时候,他最关心的,并不是整个清山镇的发展,也不是交通的改善,而是那条儿时给他带来无数记忆的可以称之为“母亲河”的清水河。   小时候,几岁大的时候,他还住在河边的老房子里。那是他父母搬来清山镇后的第一个住所。   那时候,他天天跟着周围的小伙伴,往河里捞鱼捞虾捉螃蟹,在河里撒泼打滚,胡乱折腾;那一条条小鱼小虾,总由年纪大一点的孩子,做成一道美味的小餐,供所有小朋友吃乐。   河里的水草还很清。   那时候,鱼伯还在一条小石桥上钓着鱼,他们这些小男孩小女孩们,一个个拿着“虾泡”拿着小筛子,放到水草下面,脚在旁边一踩,就有无数小鱼小虾米往筛子虾泡里钻,一旦露出水面,又跳起尺许高,蹦回清清的水里,让孩子们都尖声叫着,连忙把虾篓子往前放、拿手在上面拍……   太多的记忆,就如同一个遥远的梦;特别是在看见那条从“年轻”到“沧桑”腐臭的清水河,更有一种恍若隔世之感。   在周易的催促下,才架构不久的小公司小组织,开始发动它全部力量。所有的员工在巨大的奖励和严苛的惩罚制度之下,如同一只只发了情的公猪一样,卯足了劲往前冲。   公司上层打通了朝廷的关节,加深了与朝廷的合作力度,共同打击乱排乱放的行为,共同治污,甚至设立绿色清山基金,奖励对于污染治理有贡献的单位以及个人。   公司的下层员工,则一个个眼睛发绿的如同盯着钞票一般的、盯着一个个明处暗处的排污口,不断与业主沟通,要求改建,或者,强制改建。   在重重力量之下,生活废水废气排放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而此时,上游仅剩的几个小型厂矿,早已在周易强大的资本与各方力量的施压下,进行了关停。   当周易惊讶于下属公司做出的成绩的时候,河流污染的治理,已经到达了一个大的关口,进度变得极缓极缓。   前面一系列事情,都是人为可控的,而河流本身的澄清与生态的恢复就是一个极难的问题了。   这条清水河,经过十许年的蹂躏与践踏,就如同一个美丽的女人,当青春逝去,留下的只剩一个千疮百孔的躯体与心灵,难以治愈。   而这个时候,她又愈发的自暴自弃……   当然,河流比人体的自清自净能力要强大得多,但光靠她自己的能力,想要在短时间内、甚至几年内恢复到原本的状况,都几乎没有可能。   河水日日奔流而去,替换容易;但河流底层沉降了数十年的污臭,想要清除,绝非是一时半刻可以解决的。   但周易能等这么久吗?   有什么快速治理河流污染的办法?   周易在网上查了查,又咨询了一些相关的专业人士——治污的办法很多,包括抛洒生化制剂、帮助祛除底层污染;种植水生植物与养殖鱼类,帮助恢复生态,同时吸收一些有害物质……   方法都大同小异,都是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恢复为辅的方式。   “这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你问我有没有快速治污的办法,我只能告诉你,没有!如果谁说有,那绝对是骗子!”一个相关的权威人士看着周易,这么说道。    第一百二十一章 夜的放纵   周易并不甘心。∏∈∏∈,   他严格来说,是一个急躁的人,有点急功近利的人。别人没有办法,他准备自己想想办法。   一个正常人,绝对不会这么做。   因为,这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在全世界无数人、无数专家学者的努力下,暂时还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的问题,他一个外行人,说要“想想办法”,那只能是,疯了。   周易没有疯,反而他很清醒。   他再一次否定了下属提交上来的关于聘请几位专业治理河流污染的专家学者前来“会诊”的提议,也否定了请专业顾问的提议。   他想到了一个办法,但不知道可行不可行。   无论怎么样,他都准备先试一试。   夜深了。   几乎所有的旅客都休息了。   洞天,一个人形的黑影从山门里闪出,以常人难以企及的速度,如同灵猴一般,在山体崖壁间跳跃;如一只猎豹一般,在山道上奔跑。   不,他比灵猴更加快速灵巧,比猎豹更加敏捷力量,他甚至有远胜巨熊的体魄……   “谁?!”   一个夜里值班的工作人员,拿着强光手电筒到处照着,突然听见崖壁那边“啪!”的一声闷响,就如同一个牛皮包裹的铁锤砸到了崖壁上一般。   周围另一个员工也听到了这边的动静,两人一齐摁住电击棒,小心的往声音来处而去;而强光已经照向了那处崖壁。   只见崖壁上的一丛草树如同被巨大石块砸出一个洞一般,连树木下面的青石,都露了出来,砸破了表面的藓皮石衣,露出石头的内质,留下些许砸碎的石粉石粒。   石头上面并没有血迹。周围也没见得其他什么状况。   “见鬼了。”其中一人骂了声。   “可能是上面滚了块石头下来吧。”另一个人说道。   除了有石头滚下来,他不觉得还有什么其他的东西能造成面前这样的状况。   “哪里的石头?!幸亏没砸到人,不然就麻烦了。明天得跟队长说说……”两人嘀咕着,走开了。   崖壁的另一边,一棵大树下,一个人露出一对明亮的眼珠子。他拍了拍胸脯。“吓死我了。”那人影吐露出来的,分明是周易的声音。   “还是业务不熟啊。以后得多出来跑跑。以后咱就改名叫‘夜跑男神’了。”周易一个人自言自语的说道。   他这“夜跑男神”,还真有点让人惊怖!   周易说着话,脚下一用力,整个人又窜出去十许米,在山林之间飞跃着、在风的间隙里跳脱着、在熹微的星光下无所顾忌的狂野,他已经有点爱上这种自由狂放的感觉了——爱上这种自由的奔跑。   没有人不爱飞的、没有人不想飞的。每一个人,或者说陆地上的每一种生物,或许都有一个飞翔的梦。自由自在飞翔的梦,一个脱离陆地的梦。   人类做到了,但即便到了空中,他们也是“脚踏实地”的,被束缚在一个大壳子里,感受不到风的痕迹,得不到真正的自由与自在。   这个星辰暗淡的夜晚,本来准备偷偷摸摸做一些动作的周易。却在无意之间,体会到了这种逍遥自由、难以言喻的爽快与让人成瘾的快感!   他几乎已经要忘却了他最开始的目的。自由的在两座大山之间跳跃着、在风中张开双手飞翔着,即便头砸到石壁上、身体落入悬崖下、被无数高大树木拍打在身体上,这种种能让寻常人筋断骨折甚至粉身碎骨的险遇,在他面前,只是小儿玩闹一般的一个小小的跌倒,或许比那还简单、还没有痛楚。   他站在万山之巅。戴着满天星冠,看着群山隐隐、听着山川水泽之中的鸟鸣惊蛰,感受着耳边肆意的狂风,一种久违之气,从下腹涌起、从胸口涌上、从喉口奔流而出。最后化为一声好似永不断绝的雄浑长啸,向这个寂静的世界,宣告着他的到来。   或许也只有在这个时刻,他才能稍慰心中的孤单与寂寥,稍稍抒发一下将一个秘密永存心底的郁气。   群鸟惊起、群兽奔走,水中群鱼频繁的跳出水面,漾起层层波浪、溅起无数水声涌动……一切,都似乎在与什么呼应着,良久良久,直到连风都停了的时候,所有的一切又寂静了去,一切又回到了原点。   周易站在山巅,看着那只剩几颗的明亮星辰、看着东方似乎将白未白,看着那依旧黑暗寂静的山坳,他这才想起他要做的事——呼啸一声,化成一团黑影,再一次隐没入山涧的黑暗之中。   没多久,周易在一个十数米高的瀑布底下停了下来。   通过清山镇的清水河,发源就在这里。当然,她的源头,不仅仅是这里,还有不少小溪小流,还有像烟溪那样水流比较大的流源汇入,但这里,才是他的主流的尽头。   周易有些庆幸,这个主流的尽头就在清山镇,就在镇区外的不远处的一个小山坳里。   面前是一个碧潭,比洞天门前瀑布下那个碧潭还要小上一号的水潭。   但周易知道,她本来不是这样的。   他小时候来这边玩过,知道这个水潭本来是极大极宽阔的,现在只剩下中间那不知多深的一小口。   他环顾四周,发现了一个停工的煤矿厂,那里还有已经生锈的拉车与轨道;他所站的地面底下,带着煤黑色的黄土,厚实的堆积着,染得原本应该碧清的潭水都发黑了,明明奔流不彻的静潭之水,却如同被一砚无法穷尽的墨汁染墨了一般的,带着墨清色,无奈的流淌了出去。   周易轻轻叹了口气,或许是因为心中的印象破坏了,又或许是为这片千凿万孔的土地而叹息。   他不用看也知道,旁边那轨道连接的一端,就有一个幽深的斜下的巨洞。那里面,被掏空的,除了泥土,还有掩埋了不知道几万年乃至几亿年的形成物。   周易不愿再多看,脚下一用力,整个人飞窜而起,直上十数米高,又在旁边一块凸出的青石上稍一借力,人就已经站立到了整个瀑布的出水口处。    第一百二十二章 水眼   瀑布的出水口,是一个巨大的石洞。   往里面看进去,黑涌涌的,只能听到水声在旷洞里暗响,只能闻到水汽在暗洞里升腾。   周易借着些微的几许星光,凭着超出常人的目力,勉强能看清里面那旷阔的暗黑湖面——这是一个半处于地下的湖泊。   他就站在湖泊的出水口处的一块大石上,水深及其腰部,脚下的石面已经被打磨得极其光滑,但他微蹲着身子站立着,赤光的脚面紧紧的贴着石面,像有一块吸盘似的,吸住了,在激流里,让他没有半点动摇。   他看着幽深的洞墟,看着面前这个不知道几许宽阔又有几许深的地下湖,心里莫名的产生一种畏怖恐惧之心。   这是对未知的怖惧、是对自然造化的怖惧,面对大自然而感自身之渺小的怖惧。   他几乎可以想象,即便这个洞塌了、这里的水全部涌出来,又或许水里面冒出来什么水怪,都不可能伤到他,但他还是不由自主的产生一种恐惧之心。   周易定了定神,止住想要退后的脚步。   他抹去了犹豫,终于下定决心,准备在这里开始他的计划。   也未见他怎么动作,半空之中,一条细流凭空而现,带着越来越响亮的奔涌之声,如天河在那一刻从空中泄露——天漏了个洞、天河水泄了下来,泄倒了这片清湖之中。   不止如此,那个水眼在空中不断的下降,漏出的碧清之水却丝毫未少。   水眼几乎与湖面平齐了,但还是可以看到那明显与周围湖水不同的灵液从里面缓慢的涌出,最后与湖水化为一色。   此时,那“天河水洞“仍旧在往下沉,几乎下沉到水面以下十许米的范围,这才停止了动作——碧灵的水,即便没有周易的控制,也依旧自主的从水洞之中涌出。不断的汇入这个地下暗湖之中,融入湖水之中,似乎再无异样。   但就在这时,异象突然出现了。   原本平静的湖泊。陡然沸腾起来,如同一锅煮沸的水一样;由远及近,无数水浪翻腾起来,即便在这样熹微的星光之下,也能看见那翻腾的白鳞、晶睛。看到那一个个巨大的龟背,看到那一只只或青或红的螃蟹自石头缝里、自暗流底下,一齐齐的快速爬游过来,似乎有水龙王在这里召唤一般,似乎有人在这里吹响了龙王的螺号,将他们一个个的召集到了这里。   这些密密麻麻的水生动物群涌过来,原本应该产生一些恶心、几丝害怕的周易,却不知为何,平静了下来。   这些被“龙王的螺号”召唤而来的“鱼怪”、“蟹将”、“虾兵”们,也很快平静了下来。他们似乎早有次序一般的。由近及远的排整开来,没有闹腾、也没有相互之间的惨烈争斗,平日里的地盘之争、天敌之隙,似乎在这一刻,被什么东西抹平了。   所有的生物,都急速的翕张着唇口、腮部,将全身上下,所有能呼吸的孔洞都打开了,似乎在迫不及待的吸收着什么。   就如同那一个个落入沙漠之中的旅人,在遇到丰富的泉水的时候。哪里还顾忌得相互之间的恩仇敌寇,只剩下对于“水”的渴望。   当头的几只,围着那十米深水处那口水眼的,是三只巨大的乌龟。他们几乎用他们巨大的身躯、结成一团,组成一个巨大的几无死角的屏障,将水眼紧紧的围住。   乌龟的周围,有几只四脚长尾生斑壮硕娃娃鱼。   娃娃鱼能占据先头的位置,显然不似他们名字所表示的那么无害,具有一口细密利齿的他们。绝对是名副其实的肉食者,而且是肉食者中的霸主。   他们是如此的凶猛,但又极其的脆弱,对于水质变化、水生生态环境的变化极其敏感。   自从清河两岸居民多了起来,往河里排放的废水多了,这些看似凶猛实则脆弱的精灵,似乎在一刹那间,失去了踪迹。   据周父说,在周易未出生前的一些时候,每到晚上,都能在河边听得娃娃鱼的“哭叫”;但在周易的整个童年之中,他有记忆以来,即便那时的河水还清、鱼虾还在,却也没有听到周父描述过的那样的“哭叫”声。   娃娃鱼的对面,是一条十来米长的、身如水桶的巨大水蟒。他在水中,放长了躯体,在水的柔情中徜徉着。   再远些,无数的螃蟹、各种鱼类、鳖类、甚至一些其他周易叫不上名字的水生生物,占据了一块块的地方,井然有序、没有半点骚乱,似乎这群不请之来的家伙,是拿着早已排定次序的“演唱会门票”,前来观看节目的。   周易看着进出的石头上面,蹲着几只大青蛙;连出水口处,都被一群群奋力摆动着尾巴、开闭着唇口的大鱼给占住了。   他心念一动,出水的水眼慢慢的继续往远处移动,往湖泊的深处、往洞墟的深处移动进去。   渐渐的,连周易也感受不到这些呼朋唤友、前来聆听“演唱会”的家伙的身影,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转身再次回到水口处,一跃而下。   他看着渐明的天色,脚下一动,迅速的消失在远方。   早的住户,在远处的山上,打开的窗子,伸了个懒腰,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刚往肚子里吸上一口清气,但突然,他好似看见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东西一般,两只眼睛一鼓,瞪得如铜铃一般大,连吸到口中的那股清气,都忘记了继续送下去,送到亟需渴求新鲜空气的肺泡之中。   肺顿时不干了,它有了罢工的念头。   有所反应的神经系统,一方面安慰着被忽视的肺,一方面将消息传递到大脑,同时,喉口处的那口外来的气息,因为失去了约束,开始乱窜。   “咳咳咳——”   住户拍了拍胸口,岔气的感觉,可真不好受!   等身体调节了过来,他在往方才那地方望去的时候,刚才那个见鬼一样的人影哪里还在?   “难道是我看错了?或许可能是一只猴子——不过,我们这边好像没听说过有猴子啊……”这人心里疑惑着。   p    第一百二十三章 臭味   第二天,周昆这个帮周易打杂的家伙,调动了几辆挖机,驶到了清河的源流的碧潭之边,那个周易昨夜去过的那个碧潭之畔。   既然看不顺眼,那就让它变得顺眼一些吧。周易如今有这个能力去做些改变,而不是眼睁睁看着,无奈的叹息,无能为力。   这几台巨大的机械,一点点的将泥土挖起,回填到那个因煤炭挖掘,而产生的幽深洞窟之中。   相信过不了多久,那口碧潭又会恢复到原本的样子,甚至更加宽阔。   而这个时候,因为清水河出现的异变,几个镇民代表直接找上了周易。   若是其他人,碰到事情,或许会直接找对应的负责人;如果负责人处理不了问题,再层层往上,最后报到周易这里。   但谁叫周易“崛起”得太快呢?   所有人都没适应过来,无法想象周易已经成为了一家集团公司的老总,已经是掌握亿万资产、掌握几千人命运的大企业家。   很多镇民,遇到与周易相关的事,很多时候,还是会直接找上门来。   当然,也不至于像以前一样,直接一大群人上来兴师问罪,更不可能像是要打架一样的,一窝蜂全涌到周易家来。   周易在这些镇民心中,毕竟还是跟以前不同了。   他已经不再是一个毛头小子,也是一个有身份地位的人了。   那些镇民,不说他们自己的子女,周围的亲戚、七大姑八大婆的,总有几个靠周易吃饭的,也不会轻易得罪了不是?   于是,理所当然的,这些因清水河异变受害的镇民,推举出几位在当地有身份名望的人,将事情交给他们,让他们去与周易谈谈。   “钱爷爷、刘叔、二伯。你们怎么有时间到我这里来坐坐?”周易在这之前,就已经知道了这几位的来意,但还不知道具体的情况。   似乎事情的发展,有点超乎了他的想象。   周易口中所称呼的钱、刘和周家二伯这三位,就是清山镇三个大姓的代表人物。三人一到,几乎能代表整个乡镇的镇民了。按古代的话来说,这几位。就是乡老族老一级的人物。   “易伢子啊,你这话我就不爱听。”周家二伯也不说清楚他不爱听什么。就自顾的坐了下来,拿起斟好了茶水的茶杯,将里面的茶水一口喝尽,又砸吧砸吧了嘴巴,感觉似乎还有点口干,又倒上了一大杯。   “这么小个杯子,怎么喝得过瘾?周易,你去拿个大杯子过来哒!这么大老远的走过来,连杯茶都没得喝。你想渴死你二伯我啊!”   周易无奈的起身,给他拿个大碗,倒了一大碗冷茶。   旁边的钱、刘二人,左看右看的打量着,闲侃着说道:“周易啊,你这房子,我怎么感觉像那些小鬼子的东西?”   这闲趣劲儿。完全看不出是来谈事的。   “哪里是小鬼子的东西。明明是我们华夏的,只是被小日本学过去了而已。钱爷爷,你应该说,小鬼子的东西,哪样不是我们华夏的?”   “那是,你得在理。”这位钱姓的愤青老爷听了周易的话。终于抚须而笑。   几人闲侃了一阵,这才开始进入正题。   “易伢子,你那治污治得,怎么越治越臭啊。现在满镇子都是臭气熏天的,住在河旁边的,别说做生意了,连住都住不下去了。幸亏做这事的是你。要换了个外地人,恐怕都有人打上门去了。”   “怎么回事?”周易故作疑惑的说道。其实他也只是大概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具体的情况还不清楚。   “大概从前天开始,河里的水藻就疯长了——现在整条河都被那些水藻占住了,一水儿绿的。这倒没什么,眼看着河也确实清了不少。   但不知道为什么,从昨天开始,越来越大的臭气就从河里面冲出来,再没闻过这么臭的了!根本就闻不得。现在我都不敢往河边去。   河边上住的人,我们几个商量着,都暂时安排到了宾馆里。现在我们过来,就是想问问你,看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事情该怎么处理。”   周易自然不能说出真实的原因,只支吾着说道:“具体情况,我也不是很清楚……我先过去看看吧。”   ……   一行四人,出了洞天,乘车往清山镇去。   才到清山镇,离河还远着,周易那敏锐的鼻子,就闻到了一股极淡但极刺激的**味道。就如同一只死猪,让它在夏日的高温下腐臭,所产生的刺鼻的臭。   随着几人离清水河愈近,这股难闻的味道愈发的浓烈;很快,浓烈的臭味刺激得周易屏住了鼻息。   他旁边的三人,早已经捂住了鼻子、强忍着恶臭、皱着眉头看着面前这条河。   河水确实干净清澈了很多。   无数的绿藻水草在河床河岸边疯长出来,几乎在一两日间,覆盖了整条河。绿藻在水底纠缠着、水草在激流里飘荡着翠绿的头发,将所有的污脏都纠缠着,只剩清清的水流,可以在叶脉之上、在水藻的上层或缓或急的滑过,在阳光下晶莹、在晶莹里映照出底层闪烁的嫩绿。   如果不是那股子臭味,不是绿草之间偶尔夹杂的黑黄又或惨白的异色,这应该算是一副还算美好的画面,至少比先前河水的污浊样儿好了太多。   问题出在哪里呢?   周易用他那有限的生化知识思考着。   他感觉自己将灵水之眼放置在这条清河源流的决定并没有错——至少水开始清了——这么快就开始变得清澈了。   但这臭气是哪里来的呢?   周易从旁边拿起一把锄头,从近岸的水里挖出一团污泥来。   霎时间,那一团水又被黄黑色污浊戴满,但很快,被新来的清水冲开、被水草水藻过滤,再一次恢复了清澈。   周易仔细打量着面前这坨恶臭扑鼻的不知道含有些什么物质的东西。   以他眼力,即便隔着米许,也能很轻易的看清楚那坨污泥里面,无数的细小的虫子在进进出出,那模样,绝对会让密集恐惧症患者感到极大的惊怖,甚至连做几天噩梦。   无数各种类不知名的微小虫子在污泥里进出的同时,一团团气泡从污泥的细小孔洞里溢出,释放到空气中——气味愈发的浓厚了……   p    第一百二十四章 建成     周易当然不会以为这些臭气的产生就是因为这些小虫子的作用。   他用锄头,将污泥团翻了开。   污泥里面,露出的,一个个的孔洞气孔,里面并不完全是湿润的,甚至显得有些干燥。这些干燥的孔洞里,生长着一个个大大小小的菌落,红色的、黄色的、黑色的、青色的、白色的,等等等等,奇形怪状的长着,菌丝交错的蔓延了一个个略显干燥的孔洞。   是什么样的力量,让这些小东西,如此快速的繁殖、甚至在河水极湿润的淤泥里面,“腐蚀”出这样一个个大大小小的空洞呢?   或许只有周易知道原因。   他放置的那眼水眼发生了作用。不仅仅是作用与水藻水草这些水生植物上,更作用于微生物群落之中。   这些微生物,在稀释的灵泉水的作用下,在水底的有机质中迅速的繁殖、增长,将有机质分解掉,分解出一个个更适宜生存的空洞。   同时,这些空洞里,饱含了很多被分解成的废气、臭气,因为迅速增殖的污泥里的小虫的活动而释放了出来,这才有了这样的臭气。   当然,造成这样的后果,是灵液浓度太高,而造成了某些东西的疯狂繁殖与生长;最重要的原因,还是整个河流,没有一套完整的生态系统,无法自主的调节,而丰富的“营养”,又给这些藻类已经微生物提供了温床……   这是周易的猜想,而且他自认为猜测并没有错。   他不是科学家,无需去验证什么;只要最后能得到他所要的结果就足够了。   “这是一个正常的过程。   这条河流里面,沉淀的一些毒害物质太多了。河流里面有很多微生物能分解这些对人类以及其他生物有毒害物质的东西,同时产生一些臭气。   在一些专家的推荐下,我购买了一些生化制剂,让这些微生物快速的增长繁殖。同时,更快的分解掉河流里面的毒害物质。当然,也自然会产生更多的臭气。   微生物分解了毒害物质,产生了很多利于水藻吸收的营养物质。这才让这些水藻爆发性的生长。”   周易将自己的猜测说了出来,用的是肯定的口气。   当然,其中免不得要进行一些润色。他不可能说这是他个人的一个试验——专家教授的出场,才显得更有说服力、更专业不是?   站在周易身边的几个人对于周易的话。似懂非懂。当然,他们绝不会承认自己没听懂的。   他们总听懂了一些,比如“正常的过程”“生化制剂”“专家的推荐”等等,这让他们提着的心放了下来。   “这里产生的臭气确实多了一点。我会跟几位专家讨论讨论,看能不能将生化制剂的用量再减少一下……”周易接着有说道。   其实在他开始说话的时候。在几千米之外的那个地**水底的水眼,已经开始慢慢的变小,同时出水量也在减少。   周易在放置水眼的时候,需要亲自跑到那水洞里面;但改变的时候,却无需跑到那里去,只需直接控制空间里的出口大小与水眼流量就行了。   “如果能让这些臭气少一点,应该就没什么问题了。”周易二伯说着话,还是有几分怀疑,带着几分担心的说道,“这些臭气。不会有什么不好的影响吧。”   “应该没事。这都是专家讨论、试验过的。不过人还是远离点的好——这两天最好不要到河边去了。”   周易被二伯这么一说,心里也没底了。心里已经琢磨着,准备采集一些气体样本,去专业机构检测一下,看看会不会对人体产生毒害作用。   “以后做这种事情,还是小心一点的好。”他心里想道。   “周易,那……这个……”刘叔似乎还有什么话要说,但吞吞吐吐的,又有些不好意思说出来。   周家二伯看出了他的心思,便接口过去。直接说道:“周易啊,你治河,本来也是一件大好事,我们这些叔伯们、乡亲们。都支持你。不过你这弄得臭气熏天的,河边上的那几户人家,别说做生意了,连住人都住不得,你看……”   周易明白了二伯的意思,连忙保证道:“二伯。这事你放心,臭气的事情,我会尽快的解决。这之前,带给各位叔叔伯伯的损失,等会让周昆过来,一定不会让乡里乡亲的,因为我周易的原因而损失……”   ……   随着周易将水眼出水量调小,河流中依旧绿草青青,但河流里泛出的臭气,确实少了不少,至少河边上逐渐的可以站人了。   眼下这种状况,很可能还是几个星期乃至几个月内的常事;即便有灵水助力,清河再次返回清澈的事宜,还需要一段时间;而河里的生态的恢复,或许需要更长的时间来保证。   而这个时候,周妈的“养生会所”早已在洞天开张了。   周妈的养生会所落在洞天的深处,那个灵龟洞的旁边。   灵龟洞中有一口温泉泉眼,周易是知道的。在他有心之下,很容易发现了那口泉眼通入洞天的一条温泉水脉。   连接温泉水脉的,是一个小溶洞,恰巧容一人通过。   这条小水脉,在延伸往山体外面的时候,被一堵石墙挡住了。   这难不倒周易。他轻易用拳头打碎了石壁,砸出了一个大洞,打出了一口温泉。   还没等他享受,这口温泉就被周妈发现了。   周妈看到这口温泉,怦然心动。她看着周围清寂的环境,完全将灵龟洞中传说的危险放到了一边,大手一挥,将周易赶离出去,拍手决定在此建造她的养生会所。   周妈要建造养生会所,周易自然是全力支持——这本来就是他鼓动的结果。   在无数资源的堆积下,不过几周的功夫,离龟灵洞十许米的一个山坳里,一小群占地面积颇大的建筑物立了起来。   周易看着建立好的一栋栋古色古香的建筑,脑袋里面想象,自己躺在一张按摩床上,感受着来自背后的轻柔,闭上眼睛,倾听着寂静无人的乡野间风吹树叶、鸟语鸣奏,这是何等的舒坦……   他心里想着,就要迈步往里面走。   “去去去!这是咱们女人的地方,你一个大男人进来干什么?!”周妈看着周易迈出的脚,连忙将他推了出去。   “这不是还没营业么?我看看也不行?”   周易看着面前紧闭的木门,无奈的笑了笑,心中却道:这下,可没时间总找我去相那劳什子亲了吧……   ————   写书百万字,终于尝了一次全勤的味道——没啥味道。   从今天开始,没有一天两更的定量。   我无法保证更新,但会将这个故事写完——如果没有更新,会进行说明或请假……    第一百二十五章 车上   当周妈的养生会所开业的时候,洞天山境之中,又将迎来两位有些特殊的客人。   赵蔚和周易在法国相识。   她们见面不多,认识时间很短,但有些人,即便只是一段很简单的会面、乃至那回眸的相视一笑,都会为两人之间结下不解之缘。   赵蔚和周易的关系不错。虽然只是短短一段时间的相处,但给彼此都留下了一个好而深刻的印象;葡萄酒,给了他们共同的话题;而喻冉冉,又让他们有了共同的朋友。   关系,就这么密切了起来。   关系的密切,在现代社会,并不需要见面。人们相互之间联系、了解的方式太多太多。   因为前段时间闹得沸反盈天的事件,赵蔚对周易那洞天谷地,有不少的了解;再加上周易偶尔放到朋友圈里的照片,让赵蔚忍不住想要前往一探——权当度假了。   她刚下了飞机,便打起了周易的电话。   “这里!”周易看见在路边张望的两个墨镜女,招了招手,电话里适时的传出了声音。   “听冉冉将你那地方夸得‘天上有地上无’,我这次还真要去看看,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可别让我失望!”赵蔚上了车,摘了墨镜,说道。   “保证不让你失望就是!”喻冉冉翘起了嘴巴,又转头看向周易,“周易,有什么好吃的,都给本姑娘拿出来!”   “知道你嘴停不住!拿着,都在这里了!”周易说着,从旁边座位上拿了个小包,丢到了后座。   并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都是洞天的特产,比如麻辣鱼干、麻辣肉干、烤肉干、炸红薯片等等,以及一些果汁之类的饮料。   喻冉冉看到手里的包裹,立马解了开,拿起一袋没有任何标签的“三无产品”的肉干,大嚼起来。   肉干的颜色并不算好看。红里泛黑,还显得有些油渍渍的,但这姑娘素手一捏起,就往嘴里丢去。大嘴嚼着;一根又一根,全然好似没吃过东西似的,还不时拿一瓶果汁往肚子里面灌。   “好吃、真好吃……有这么多好吃的,真是太幸福了。”这姑娘一边说着,辣得哈气。油兮兮的手就不住的在嘴巴面前扇动着,连脸上都涂上了油污。   “有这么好吃吗?”赵蔚看着旁边这姑娘,有些好奇。   她也算是一个贪吃的人。本来看这些东西的卖相,她是没有太多胃口的,但看这姑娘的吃相,还有她嘴里不时含糊不清的念叨几句,心里的好奇一下子提了上来,鼻子被那股子香辣味道勾得一动一动的。   她手刚伸出去,原本还在专心吃东西的喻冉冉,猛然把怀里的包裹抱紧了。人也开始往后退,嘴巴仍在咀嚼着,但眼睛瞪大了看着旁边的那位老闺蜜。   “这是我的。你要吃,再找他要。”   “喻冉冉,你要这样子吗?”赵蔚看着喻冉冉护食的样子,也瞪了瞪眼。   “东西都在哪里了。先吃着,到了洞天,想要多少没有?”周易在前面驾驶座上,听得后面的动静,不由开口说道。   喻冉冉瞪着赵蔚。直到眼睛瞪得有些干涩了,眨了眨眼睛,败落了下来。   “好吧,那就分你一点。不过羊肉干都是我的。可不许你抢。”喻冉冉极为不舍的从零食包里拿出几包红薯片和一些袋装肉干,分给了身旁这人。   “这么多东西,你吃得完吗?小心变成一个胖妞!”赵蔚看着她那小气的样子,不满的骂了一声。   “哼,我才不会吃胖呢。姐年轻,代谢好!”   “哦~那你是说我老咯?”赵蔚的大眼睛再一次瞪向了喻冉冉。如同一只要择人而噬的母老虎——似乎喻冉冉不把话说清楚,今天就别想下车了。   喻冉冉抱紧了零食,再次往后缩了缩,这才讨好道:“哪里能呢?蔚姐这么年轻,怎么可能老哦~你可是要年轻到一百岁的大明星!”   “老了就是老了。别的地方遮得住,可是这鱼尾纹,就掩不了啦!”赵蔚倒是看得开,也不逗她了,只是摸了摸眼角的纹路,自顾说道,“姐姐年纪大了,可不能向你这样的小年轻一样乱吃。”   她看着面前的东西,又送还回去,只留下一小袋肉干和一瓶果汁。   她闻着那股香辣味实在受不了,而且一早上飞机过来,肚子里面可还是空着的。   赵蔚捏了一块肉干放入口中。   并没有什么奇特的味道,就是软乎乎的,带着一点韧劲,需要咬磨;等到肉干在嘴里撕咬开了,满嘴的肉香味就出来了。当然,还有那不甘示弱的独特的香辣味道。   并没有什么奇特得让人想要称绝叫好的味道,但在那股子香辣肉味在嘴里蔓延开来的时候,东西还没下肚,无数的涎水却已经从口中涌溢出来,胃袋就迫不及待的开始蠕动了……   等赵蔚回过神来的时候,竟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大半袋子的肉干,竟已经全都消失不见——她竟然没有半点感觉,而且肚子也没有半丝的饱胀感,乃至手还在惯性般的拿着肉干往嘴里塞。   一切,似乎有什么魔力一样,让她身躯开始不听使唤,并让时间开始压缩——让她在不知觉间,吞下了大半袋本来不想多吃的肉干,而且她还在拿着肉干往下吞——手在动作、嘴在咀嚼、胃在催促,脑袋已经失去了原本的理智与冷静。   等她再次反应过来的时候,所有的动作都已经停止了。   她的手油污污,比旁边的喻冉冉手头还油脏;她的唇边脸上,感觉有些湿黏,那是油渍的感觉;她的嘴巴这时也停止了咀嚼,所有的一切残渣都下了肚;她的胃部也在那一刻间,停止了蠕动——不对,胃蠕动了一下、又蠕动了一下,似乎感觉到赵蔚没有发现什么似的,如同做贼一样的,快速蠕动起来,消化着里面的事物。   赵蔚看着手上的油脏,哑然失笑——我这是怎么了?   她准备去擦手,但念头一起,看着手上的包装袋,转而又想到:反正弄脏了,都吃了这么多了,干脆吃完算了?   ……   车子在洞天瀑布下停了下来,当两个女人下车的时候,车上的所有零食袋子都已经消失不见;手上脸上的油污,也看不到了——又恢复了原本整洁端丽的样貌。   赵蔚手揉着肚子,一脸的懊恼……   ————   今天一章。   p    放假一天!   妈妈生日……躺在沙发上不想动……   放假一天咯……   本来,没有特别特殊情况,还是想写写的,所以一直到这个时候才发这个单章……    第一百二十六章   洞天的风景确实是美的。↗,   但就如同一个美女一样,不仅要身形样貌美,还要有与之匹配的内涵修养与气质,那才称得上真正的美。   可以想象,当一个本来身体美好的女人,披头散发,头发上了油渍与碎屑乱飞;浑身脏乱不堪;一开口,满口的方言臭语,说起话来,声音粗辣,如打仗似的让人听不清楚;一旦上了台面,紧张得胡言乱语,一副塌胸耸肩的猥琐样……   这样的人,即便原本相貌倾城绝世,也未必有人愿意多看几眼。   但洞天,经过灵水的蕴养,其中的灵韵气质,全都发生了出来,就如同一个人内蕴的气质散发出来,形成了强大气场,让所有人侧目,不由沉浸其中。   当然,洞天的气场,并不是真的让人侧目的。她让人沉浸、沉醉、陶然其中,安享那一刻的风的温柔、水的温润、山的稳妥以及竹的清冽,让人不知不觉沉静下来,安享这世外之宁静,忘却尘世之浮华。   这就是洞天的气质。   也是为什么这么多人趋之若鹜的原因,是为什么这么多人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原因,也是陈金昌和施团儿两个见过无数风景的人,为什么长住于此,流连不返的原因。   有人说她美,但世界上,美的东西太多、奇的东西太多,总有胜过这个地方的——很少有人能说出她美在哪里,又为什么让人这么流连忘返。   但她的气质蕴养,却是实实在在的。让人不愿离开。   赵蔚当明星太久了。久到她都忘记了自己的身份——一个普通人的身份。一个从小女孩成长起来的身份。一个子女的身份,一个普通公民的身份……   她看到面前的湖、山、树、竹,感受着这片天地中的风鸣鸟嘶,久被红尘沾染、被喧嚣蒙蔽的心,在那一刻就敞开了。   同样是一颗心,与所有人震鸣起来,融入了这片山林,也忘记了身份、忘记了山外的烦扰与忧愁。这一刻。她甚至生出来在此长留——留在这里,再也不出出去的想法。   也只有她这样经历过人生风雨的人,才能如此分明的感受到这一片安宁祥和景致的难得——这是比什么奇幻景致都难得的一份安定。   “真好!”赵蔚的手臂依旧伸展着,如同一只鸟儿张开翅膀一样——将心胸全部展露了出来。   “好吧。我没说错吧。”一直撺掇着赵蔚前来的喻冉冉高兴的说道,就像一个分享玩具的小孩子,在玩具得到同伴认可之后,心里由然的欢喜。   她也享受在这片景致之中。   喻冉冉没有赵蔚那样深刻的感触,但她就是觉得面前这片风景美和好。   将这里的风景,放到图片里、放到照片上,没有体会过的人。怎么也看不出她的好来——这样的风景,在所有的风景照片里面。实在是太平常了;也只有来到过这里的人,感受过这里的人,才能感受到这种只有亲身过来、沉浸其中,才能感受到的东西。   “真好。”赵蔚肯定的说道。   她又对着周易看去,由衷的感叹道:“周易,我开始有些理解你了。为什么你这样一个优秀的人,会一直待在这样的大山里,不想出去。要是我住在这样一个地方——这个世界上,说不定就没有赵蔚这个明星了……”   周易没有接话。   这片山境确实是美,但真正让她触动人心的东西,更多的,还是来自于他的赋予,另一个神秘空间的赋予。有些事情,他不能说,但也不能因此而承认什么。   刚到周易家,周妈早已经做好饭菜在家里等着了。   周爸周妈退休以后,也住在洞天。但没有跟周易住在一起。因为孩子大了,毕竟需要一个自己的空间。   她这次听说喻冉冉要来,特地早早的过来准备饭点。   在那次采访过后,周妈跟喻冉冉的联系并没有断掉。   喻冉冉喜欢跟这样年纪大的女**往,比如周妈,比如赵蔚。她觉得跟这样的人交往舒服,反倒不像一般小女生那一样,情绪化,又喜欢闹。   她的同龄友人不多,像周妈这样大上两轮的“忘年交”反而多些。   而周妈这样的人呢?也喜欢这个女孩的懂事,喜欢她的青春与活泼,也喜欢跟她笑乐。   当然,喻冉冉不会告诉别人,她经常跟周妈联系的原因,有不小的一部分,是为了周易那些在外面买不到的零食。   而周妈,也没有告诉任何一个人,她对于喻冉冉的热情,除了确实喜欢这个女孩之外,还有更深一层不可言说的理由。   “好香!”喻冉冉一进周易的屋子,就被饭菜的香气给吸引住了,大声的叫唤了起来。   她一早从周易那里知道,周妈在厨房里给她们做午饭。   喻冉冉走进厨房里,看着还在忙活的周妈,一把过去抱住她,“周姐姐,我来看你啦!”   “我正等着你嘞。冉冉,你先出去坐,阿姨这里很快就好了。”周妈看着面前这个女孩,越看越欢喜。   “周姐姐,你以后可不能自称‘阿姨’了。你还这么年轻呢!”喻冉冉说着话,看着周妈那张确实越长越年轻的脸——五十来岁的人,眼角的鱼尾纹都少的白皙的面庞——不禁又惊讶的说道:“周姐姐,你真是越来越年轻了!你是怎么做到的?有什么秘诀?一定要跟我分享一下。以后,我要能有你这样,做梦都得笑醒。”   周妈被喻冉冉一夸,脸上也笑开了一朵花儿,白皙的面庞,愈发的红润,丝毫让人感受不到这是一个已经年逾半百的人。   “哪里年轻了?你跟周易年纪差不多,不叫阿姨,叫什么——那不给人笑死啦!”周妈看着喻冉冉,眼睛弯成了一弯月牙儿说道。   “哪里会有人笑?叫你阿姨,别人才奇怪呢?要不,我们打个赌?”   “赌?打什么赌?”   周妈正奇怪着,就被喻冉冉从厨房里拖了出去。   “蔚姐,跟你介绍一下,这位是周易的姐姐周梅。”喻冉冉认真的瞪着眼睛,看着赵蔚,说道。   周妈看着喻冉冉捣怪,也在旁边笑看着。    第一百二十七章 温泉池子   赵蔚看着喻冉冉一副憋笑的样子,再转头看周易,也是一副似笑非笑的模样,到底没弄明白是哪里好笑了。◎,   她看着周易“姐姐”的出现,也不好怠慢,忙站起身,伸出手,招呼道:“你好。”   她虽然和周易是朋友,但年纪上,却要大上许多,自然不好直接称“姐姐”,怕把人叫老了,只好伸出手来,表示友好。   赵蔚刚伸出手,又发觉有些不对劲,突然想到刚才周易说的,周妈在家做饭的事情,不由发问道:“周易,阿姨呢?”   她总觉得有些不对劲,但又弄不明白,不对劲在哪里。要是以前,她早认出面前这位是周妈的,但现在,天天受灵气滋润、拿着“空间美容产品”使用的周妈,显得极为年轻,至少比面前这位小她七八岁的大明星显得年轻多了。   五十多岁的人,三十余岁的样貌,怎么让赵蔚猜得出?   赵蔚这一句话问出口,喻冉冉紧憋的笑意彻底的喷发了出来,连周易脸上笑意也变得明显了起来。   周妈也带着愈发明亮的笑意,握住了赵蔚的手,说道:“你别听冉冉乱说。我这年纪,哪里还能当周易的姐姐?你演的电视剧电影,我们家经常看呢,今天可算见着真人了!”   赵蔚听了周妈的话,笑容不由一滞,心道:这位不会是周易的后妈吧。   她并没有听出周妈话里的潜在意思,或许是听出来了,而不敢相信。   “蔚姐。你可别不信。这位可是周易的亲妈!”喻冉冉看着赵蔚眼中仍自有些怀疑的神色。不由解释道。   随即她又对周妈说道:“‘姐姐’,我说跟你打赌的事儿,算我赢了吧。”   “打赌?”周妈这才记起喻冉冉刚才在厨房里的话,恍然道,“原来你说的打赌,就是这么变着法儿夸我呢。”她也懒得去改正喻冉冉口中的称呼了。   “这可不是变着法儿夸你。”喻冉冉说道,“刚才蔚姐可不知道你是周易的妈妈——你又不是没看见她那样子。”   “蔚姐,你刚才不会以为‘姐姐’是周易的后妈吧。”喻冉冉又转过头看着赵蔚说道。   赵蔚才从怔愣中回过神来。仍然盯着周妈的脸蛋儿看,可怎么也,也看不出是周易妈妈的样子。   一般,到了半百年纪,就算是保养得再怎么好,但总有一些细节的地方暴露一个人的年龄,暴露她所经历的岁月。   但赵蔚在面前这个人脸上竟看不到一点岁月的痕迹。也不是说看不到岁月的痕迹,应该说是岁月在她脸上停留了至少二十年。   “我刚才真的是这么以为的。”赵蔚听得喻冉冉的话,没有掩饰的回答道,“这可不能怪我。实在是阿……这一句‘阿姨’我真的是叫不出口,叫姐姐我都觉得别扭着呢!   我们这些明星。别看外地里光彩,但工作的时候,日熬夜熬的,什么保养品都养不回来。看到姐姐这样的,我还真羡慕呢。”   “是啊,我也好羡慕。”喻冉冉连忙接口道,“你看姐姐这皮肤,可比我的细嫩多了。我现在觉得,我都是老腊肉一块了……姐姐,你有什么好办法,可不能藏私啊!一定要教教我。”   “这还不容易?我姐最近开了个养生会所,你们去那里让她给你们做做疗养美容不就行了。”周易也顺着喻冉冉的话头,叫起了“姐姐”。   周易可不放过给妈妈拉生意的机会。   事实上,从周妈的养生会所开业到现在,生意并不算好。   毕竟,一个小镇上的经济有限;而周妈又觉得周易提供材料、她调配出来的那些美容产品实在是好用,绝不下于世界上任何顶级名品,所有定价极高,来得人就少了。   少数几个朋友,都是因为美容效果实在好得让人无法拒绝,而周妈看着朋友的份上,又更愿意分享,在原来的价格上,做出了大的折扣与让步,甚至直接以白送的方式邀请,这才让那地方总算还有些人气。   周易自然不指望周妈赚什么钱。   但第一次事业就失败,对于周妈来说,是一个打击;对于周易来说,也绝不是一个好事——周妈事业的失败,必然会将更多的精力放到他身上,让他产生更多的“爱的困扰”。   周妈被三人一人一声的姐姐叫得心儿都软了,顾不得再与他们辩说,脸上的笑容愈盛。   “其实也不一定要做什么美容。”周妈对于赵蔚大明星的身份还有些顾忌,生怕因为周易这样类似自卖自夸的方式,让对方不高兴;而且,一个大明星,不就靠脸吃饭么?肯定得小心一些,于是她接过话头道,“我那里有个温泉池子。有时间,咱们去泡泡,放松一下。”   “温泉池子?在哪里?上次来的时候怎么没有?周易,不会是你又藏住了吧。”喻冉冉立马发出了她的质疑。   她可喜欢泡温泉了,不过找到一个好的、清净一点的池子不容易。   “哪里有。那温泉还是最近发现的。我妈就在哪里建了个养生会所。本来我还想泡泡温泉的,可怜我现在连里面是个什么样都不知道。要不,这次咱们一起去泡泡?”周易眼睛发亮的说道。   “你有什么企图?!”喻冉冉双手抱肩说道。   “去去去!我们女人的地方,你一个大男人去干什么?”周妈立马将周易“打”开。   赵蔚从飞机换到小车,这一天也累了,对于泡温泉,也有些兴趣。   “那地方,不会有太多人吧。”她提出了自己的顾虑。   “不会。如果你们去的话,那地方也就我们三个人。”周妈说道,“反正也没什么生意,今天我已经将会所关门了。”   “‘姐姐’万岁!”喻冉冉一听周妈的话,连忙跳起来。泡温泉最怕的是一个大池子,什么人都有,脏得难看,跟个老式在澡堂子似的。   本来几人就是去休息、去疗养,自然要安静咯。   ————   给大家拜个早年,祝所有的书友:新春快乐、阖家团团圆圆!   .    第一百二十八章 鱼     灵龟洞旁边十许米的树林子中,白雾缭绕,似有什么妖仙在其中耍乐。   走进树林子,不多时候,就看见一小落檐崖飞翘的木石建筑。   周妈一行三人,带着一只体型极其庞大的慵懒的黄狗,进了屋里。   外面看起来的古式建筑,走到里面,却完全是简约的现代风格,各类现代家装电器皆而有之。   几人换了衣服,在周妈的引导下,到了温泉池边。   温泉池极大,几乎有两三亩畅阔;周围嵌石搭木,生出绿树红花;一边还平铺着极细的看起来极干净的白沙。   无数雾气在温泉池上涌动,池中的水流也流转不休,不断的将浊定的水冲走,又带来新的暖流。   喻冉冉一到温泉池边,就忍不住脱去身上所有的束缚,扑到细软的沙面里面,扑出一个沙坑。   舒适的躺在沙坑里,感受着身边无数细沙最柔软的全方位的按摩,感受着温泉池水的轻轻涌荡与温柔的滋润。   赵蔚也抛下了矜持,露出一具已经稍显老态的胴-体,往池水中奔跑而去,最后消失在腾腾的白汽之中。   水声哗啦作响、水花四溅而起,白雾被撞入的人影弄得翻滚了起来,让那一具没有丝毫挂碍的躯体在水中若隐若现。   周妈早已感受过温泉池的舒适。但看着两人满是欢愉享受的模样,也不自禁加快了手上的动作,将一种清碧色的粘稠的液态物质涂满了全身,而后带着丝丝的如同蜂蜜般香甜、如薄荷般清爽的气息,也奔赴入温泉池中。   周妈就躺在一个及腿深的水边,头枕着一个特制的浮枕,自脖颈一下都浸入了温泉池水之中。   身上的气息,被温泉池水一浸润,立时散发了出去。   一条红色的不到半个指节长的清透小鱼,闻到了香味,立时改变了游动的方向。往香味沁来的方向窜去;在涂满香液的躯体之上,尽情的舔舐着,如同一只极轻柔的细手,在为那具躯体做着最合力度的按摩。   随着这条红色小鱼的到来。本来清澈而无有生命的水里,不知从哪里跃出一条条蓝色、紫色、红色、黄色、黑色、白色、绿色等等各种颜色的小小的如同极小灯泡一样的鱼,化作一条炫目的彩虹,从温泉的某些不可见之处,往香甜气息的散发处游去。   不多时候。这条彩带就围上了那具充满了异样气息的身躯,密密麻麻的,给那具身躯穿上了一件最合体的、色彩变幻的、充满了生命力的衣裳。   这件衣裳将周妈的身体紧紧的遮住,长长的下摆,在水中不断变化着形态与颜色、轻轻的飘荡着。周围零星的小鱼,组成了衣裳周围另类的点缀,让本来就炫目的色彩愈发的熠熠生辉,就如同明月旁边伴随的几颗星辰一般。   喻冉冉从舒适享受中,缓缓的睁开了略带着慵懒的湿润的眼眸;长长的睫毛,带着水珠。眨呀眨的,让天空中被太阳光芒遮住了的星辰都感到羡慕。   “好漂亮!”她睁开的眼睛看见了水中的彩虹,看见了那条华美到难以言说的美丽衣服,嘴巴张大极大,良久才发出一声感叹。   她用手捞出了一条小鱼。   这条糊涂的小鱼,在出水的一瞬间,恢复了机灵——轻轻一跃,又再一次跳入水中,消失不见。   小鱼的奔逃,这让喻冉冉有些怅然若失。   她看着闭着眼睛舒适着的周妈。看着她身边的鱼,看着她那张明明应该年老很多、却分明还显靓丽的面容,看着那身娇嫩的肌肤,不自觉的。竟生出几许“嫉妒”。   “王姐姐——”她娇唤出声,将周妈从安静与适然之中拉了出来。   周妈本叫王梅,前面称呼“周姐姐”,也只是喻冉冉糊弄赵蔚罢了。现在自然又回归到了原本的称呼上。   周妈微微睁开眼睛,看了喻冉冉一眼,正将喻冉冉眼底的疑惑乃至“嫉妒”看了出来。   “我还想给你们擦点东西。谁叫你们跑得这么快?”周妈说着,手抬起,往岸边一个方向一指。   抬起的手上,无数小鱼还在吸吮着,还在“抚摸”着她的藕臂;还有无数条极小的鱼从水中一跃而起,跳到她的手掌上。   “那边有点东西,你可以拿着往身上涂一点。”周妈说道,“现在就我一个人这么泡着,这些小东西都往我一个人身上跑了,还真是挺烦人的。”她说着话,满带笑意的看着还在她手掌里蹦跳着不愿意离开的小家伙,怎么也不见半点厌烦之色。   喻冉冉顺着周妈指点的方向走去,正瞧见旁边一个容器里面满是香甜爽气的碧莹莹的凝稠液体。   那满郁的香气,让刚吃完饭的喻冉冉,唇口又不由动了一动。   她拿着小擦子,将碧莹莹的凝液往身上擦着,香气合着温泉的热雾,也愈发的释放了出来。   她终于有些耐不住了,心道:那些鱼就是喜欢吃这些东西才过去的吧。他们既然吃了没事,那应该是没有毒的,人应该可以吃吧。   也不知道喻冉冉怎么会有这样奇特的想法,竟将要涂抹到身上的东西,用手沾着,往嘴里送,就像一个没吃过好东西的人一样。   粉红色的舌尖,试探的在指尖的凝液上舔了一舔,立时间,一股前所未有的香甜和清爽气息在她的舌尖上蔓延开来,打通了她的鼻孔,沁入她的心肺脾胃之中,让她精神不由一震。   她还要拿些往嘴里送,又觉得有些不放心,不由高声问道:“王姐,这东西可以吃吗?”   “吃?!”王梅愣了一愣,想了想,似乎调配那东西的原料,都是可以食用的,于是回答道,“应该可以吃。反正进了嘴里,也死不了人。”   她说着话,似乎想到了什么,连忙转头一看,却发现喻冉冉那个吃货,竟如同一个刚从冬眠中清醒过来、发现了蜂蜜的大狗熊一样,手在容器里一边挠着,一边将挖出的东西往嘴里送。   “冉冉!你还真吃呢!那都是人家往身上涂的,你也不嫌脏!”   喻冉冉听得王梅的话,这才略有些不好意思的闭上了口,继续拿着凝液往身上涂抹。嘴边的一丝未尽的碧莹色,依然被她舔进了嘴里,回味了良久。   “王姐,你这是什么做的?也太好吃了。都涂身上,真是太浪费了。”喻冉冉回味着,又突然说道。   周妈都被这个吃货傻妞给逗笑了。   “你呀~就知道吃。下次我给你专门做点吃的好不?你这年纪,还不知道美丽对于女人的重要,等以后,你就不会这么想着吃了……”周妈享受了一阵鱼儿全身心的按摩之后,身体都舒爽了起来,精神也震烁不少,这一开口说话,就停不下来了。   赵蔚这时也从深水区游转回来,听说那碧莹莹的凝液是周妈秘制的“美容养生液”,立马将喻冉冉挤开,一个劲的往身上、脸上涂抹起来。   她可对周妈那一身白皙细嫩的肌肤、那几无岁月痕迹的面容向往久了!    第一百二十九章 陈小二   三个女人从水里出来,阳光倾洒而下,照在三具毫无一丝牵挂的白净躯体之上,晕出一大片大片的虹霞。▲∴▲∴,   赵蔚感觉就像好好的睡了一觉一般——好久没有这样好的睡眠了,就如同儿时睡在母亲的怀里,那么的香甜而没有一丝的烦扰;醒来之后,全身都舒爽爽,充满了精神气力,原本略显衰气老态的身体,似乎经过这么“一睡”,又丰满丰腴了起来。   本来不用各类化妆品修饰几乎难以见人的面容,似乎经过这一两小时的浸润,霎时间就莹润了。   皱纹不明显了,浓厚的黑眼圈淡了下去,略显老黄的肌肤水润了、白皙了起来,肌肤下面,再一次充满了年轻的生机与活力……   赵蔚看着镜子面前的这个女人,几乎不敢相信,这是现在的她!   或许她十年前还有这样的面貌肌肤,但绝不是现在。   她有些不敢相信她自己的眼睛,虽然她确实觉得自己前所未有的好。她轻轻的触摸着肌肤的每一寸——那一块块发皱的皮,都像泛发了新的姿容;难以去除的老皱皮屑,早已被那群蜂拥的小鱼吸啜干净,只剩下滑润肌肤。   “第一次嘛,效果确实会好一点。特别是你才泡完澡的时候。   我知道你们大明星,生活都很不规律,这样对皮肤和整个人的身体都非常不好。不过也正因为这样,我配置的那些美容液才能发挥出更好的效果。”周妈看着赵蔚满脸不可思议的样子,略带自豪的说道。   “真是太让人难以置信了!”赵蔚依旧不知足的抚摸着肌肤的每一寸——她要感受这久违的、难得的美好。   “王姐。你那美容液能卖吗?”赵蔚看着王梅说道。   “这东西我不打算卖出去。只能在会所里用用。”王梅摇头拒绝道。   赵蔚看着王梅坚定的眼神。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坚持。但或许也正因为她的坚持。才让这种神奇到不可思议的“美容养生液”迟迟没有被广而告之。   她并不知道,所谓的“美容养生液”,其实是周易提供材料,周妈最近才配置出来的。不然这么好的东西,一旦出现在市面上,即便是山旮旯里,要不了几年,也早出名了。   “那……我能问问价格吗?”   “你们是周易的朋友。这一次就是带你们来玩玩。当然,你是大明星么,也想请你做做广告……我这里的价格有点贵,每一次使用‘美容养生液’,赠送一次温泉洗浴,价值八万八千八百八十八元。   你们以后要来的话,我可以给你们一些折扣。当然,如果办我们这里的年卡,更便宜一些。”   这个价格,在王梅看来。绝对不算高的。但在名气没有打出去之前,谁会话**万来做一次美容?这也是她这里生意少的原因。   ……   就在几位在讨论着美容事宜的时候。一个样貌猥琐的男子,胸前戴着个照相机,一双眼睛贼溜溜的到处看着,人也不时的往障碍物后躲藏,似乎在寻找着什么,又怕被发现什么。   这是个狗仔!——如果有业内人士看到这人的时候,立马能认出来。   陈小二背着照相机,走在木桥上,觉得运气背到了极点。   他在白沙机场,看到了大明星赵蔚。处于某种生物的神奇嗅觉,他连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的,偷偷跟了上去,跟在了赵蔚的车后。   这位大明星似乎很放松,似乎没有发觉到后面跟踪的车辆。   陈小二看到对方放松的状态,几乎可以知道,这次很可能没有什么大的新闻。不过最近圈子里冷冷清清的,似乎所以的明星都一下子歇业了一样,能拍拍前面那位也好。   万一能发现什么新闻呢?他陈小二不就火了么?   他这么想着,就跟了上去。   眼见着路越来越偏僻,载着赵蔚的车,最后驶进了大山里,最后在一个山坳坳里停了车。   他连忙停下车,跟上前去。   可就是这么一停顿,开车的那男的,还有赵蔚这个大明星以及她的女伴,就已经消失在了他的面前。   “真是活见鬼了!”陈小二看着周围还算旷阔的地方,竟不知道这短短的时间,几人跑哪里去了。   事实上,周易哪里不知道后面跟着一辆车——鬼鬼祟祟的,直接从白沙一路跟到洞天?   他趁着那人停车的功夫,直接带着两女,坐了平日里并不搭载游客的缆车上了洞天。而这位可怜的跟了一大路的陈小二,自然就没法找到几人的身影了。   或许,他脑瓜子灵活一点,想到了几人坐上了缆车,但就他奔跑的速度,也绝对赶不上径直而上的缆车。等他真到洞天的时候,几人怕是早已经从缆车上下来,再度消失不见。   陈小二默默的、伤心的看着相机里数张没有太多新闻价值的信息,无奈的摇了摇头:看来又是白跑一趟,还得自己贴油费,真亏!   他心里想着,紧绷的精神稍稍放松了下来,身体的疲惫一下子涌了出来。   大太阳的照着,让他随着人流往前,赶紧找了个庇荫处,叫了碗当地热门的特色饮品——冰擂茶。   稀释了极少灵泉的烟溪水,融合了冰糖,在冰柜里镇过,冒着凉气,冲发了一勺擂碎的大米、芝麻、玉米、花生仁以及新鲜茶叶,浇上一层薄薄的焦黄色炒米,往嘴里一倒——炒米的焦香、糖水的清润、以及源自大米与茶叶的爽口,再加上花生对味道的调和,所有的一切,都在口腔里融化,汇成一口这样简单又难得的炎日冰饮。   冰擂茶看似随意的搭配,却不知蕴含了多少先人的多少次尝试,才寻找到的恰当配比带来的恰到好处的口感。   陈小二一碗冰茶入肚,全身打了个激灵,脑袋立时清醒了起来;原本被忽略的画面,立时的,一一的在眼前、耳边呈现出来:   水,带着清亮的歌,在身旁流过,同时带走了所有的炎热之息;青山的绿,草木的森,将太烈的日头遮掩,让本来就已经凉爽的房子愈发的爽快了起来,还带着绿的活力;山石是黛色的,稳当的坐在山树草丛之中,在山体的婉约之外,显露出他那内里的棱角;这时,周围的鸟也叫了起来,并不噪耳的蝉也高唱了起来……   等一大碗冰茶喝完的时候,郁噪的心愈发安静了,猥琐削瘦的身体,也坐得爽落正直了一些;习惯性的常年紧绷的肌肉与神经,也彻底的放松了下来…… 今日请假,最近更新说明~ 今天一大家子都到我家吃饭,可能要到很晚上,请假一个!   明天无特殊情况有更,初五到初七,去亲戚家,看能不能找到网……那地方有时连移动网络都没有,真没法……   只是生活很小的一部分,一个小小的爱好,更新不稳定,请多多包涵! 第一百三十章 女人   鱼伯家的堂客,在清山镇人看来,是一个有些神秘的女人。∏∈∏∈,   她样貌、身段在清山镇,都算是顶尖的;凹凸有致的高挑身躯,堪比电视上的模特;如蛋白滑脂的肌肤,与当时还不怎么会保养的那些乡下妇女,有着天壤之别。   更重要的是那通身的气质,跟整个清山镇的人都格格不入,走到哪里,都好像要将所有的光芒汇聚,让所有男人、女人,乃至小孩子的目光都聚集。   即便她脸上那个刀疤狰狞,但也总让某些人心思蠢蠢。   她是一个神秘的女人。   她的神秘,不是因为她身段的窈窕,也不是因为凝脂的肌肤,或许是因为漂亮的鹅蛋脸上那道刀疤所带来的,又或许是因为那与整个清山镇格格不入的气息与气质,还或许,是因为她常年待在鱼伯家的那所老木房子里,打理着花草,很少外出的缘故。   清山镇的人,几乎没有人了解她的过去,她的现在,以及她的未来。   她似乎就游离在整个清山镇生活圈子的外头,一如那幽居与帘水壁岩下的莹蓝郁紫的扁担花儿。   当鱼伯将新家搬到葡萄沟的时候,这个常年宅在家里的女人,自然也带着她的那些花儿跟了过去。   这一次,不知为什么,她不再像以往那样久宅于家中,竟然抛头露面的做起了饭食经营的事宜。   所有的清山镇的老少爷们,这个时候,突然又发现了这个女人——哦~我们清山镇还有这样一个漂亮的娘们!   岁月在她身上留下了痕迹。让纤瘦的她丰腴了起来;让青春的面庞生上了皱纹;也让这个当年汇聚所有目光的女人。气质愈发的温婉起来。   如果当年的她。是强光灯下被精心呵护的盆栽,那么现在的她,则是野地里的兰,真正成为了那游离于山中的兰。   她说话,总是柔声细气的;窈窕的身姿,除了多了几分圆润,依旧让人不住多看几眼;那脸上本来稍显狰狞的伤疤,不知为何。或许是岁月的原因,又或许是别的缘故,渐渐的淡了下去,愈发迅速的消淡下去;若不仔细观察,几乎就看不见了。   当陈小二因为满庭香花的缘故,不由自主的驻足的时候,不禁拿起了照相机,拍下了庭前这一朵朵的花儿。   同样的,他也如同其他很多游客一样的,被幽居于群花之中的那间木制小阁楼所吸引。   至于鱼伯这个不断给游人拍照的小老头儿。早已被他忽略过去。   他走进小楼的时候,楼下的屋里。已经坐满了顾客。   “请问你需要些什么吗?”   一个柔情的声音在耳边宛转,缓缓的,如同烟溪的水一样的,流淌进人的心里。   陈小二忙转过头去。   他看到了一个女人,一个气质温婉的女人。   不知为什么,当他看到这个女人的一瞬间,双臂一抖,反射性的,将相机举了起来。   “咔嚓!”   女人的样貌被定格在了相机里。   陈小二看了看照片,立时被照片里的女人所惊艳了。   除了方才注意到的女人本有的温婉气质之外,那种曲线、那四射的艳光、那靓丽的气质与让人无法忽略的气场——所有的一切,都被定格在相机之中,让人神为之往。   叶玉芝也不知道为什么,在看到对方举起相机的那一刻,身体也似有所反应一般的,身形稍稍变动、脖颈高傲的如白天鹅一样的扬起,将自身最美的一切的表露了出来。   待“咔嚓”的声音落下,叶玉芝才回过神来。   方才的一切,恍如隔世。   她忽然发现,就如同老余又捡起了他的机器一样——有些东西,已经刻在了骨子里,再也抹不去了。   几十年的清山镇隐居生活,可以淡忘掉很多东西。   “来一碗擂茶、一只贡鹅。”   叶玉芝在陈小二的招呼声中回过神来,又恢复了她老板娘的本色,忘却了方才偶然的回想。   “噔!噔!噔!”   凌厉的大刀与瘦弱白净的双臂产生鲜明的对比,重重的斩破大鹅的筋骨皮肉,斩在砧板上,发出干净而沉重的响声。   玉冷的贡鹅,很快被斩成十数件,装入盘中。   就在陈小二愣神的功夫,擂茶也端到了他面前。   刚才他本来想一如往常的,称呼那个女人一声“美女”。话刚到口边,这个略显轻佻的称呼又咽了下去,眼神瞟了一眼柜台上的食点,随意点了两样。   他才吃过东西不久,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为什么就这么鬼使神差的又点了一碗擂茶,还有这么大一只贡鹅。   或许,这是这个小楼阁里所有顾客的疑问。   陈小二望了叶玉芝一眼,又凝视着手中相机里的画面。   他总觉得这个女人有些眼熟——不知道为什么。   忽然的,他又觉得,相机画面里的女人,跟柜台上的老板娘,分明似乎是两个人——一个气质柔和,居家为妻为妇,虽然美貌,但若没人注意,却也并不十分引人注目;一个却艳光四射,似乎要将天底下所有的目光汇聚,天然的释放出她最好最美的一面,就如同他所拍摄的那些明星似的。   “明星……”   他刚想到这个词,瞳孔顿时一凝,脑中一道灵光一闪。   他感觉自己好似抓住了什么。   “明星……明星……”   陈小二嘴里念叨着,生怕脑袋里忽现的灵光就闪烁消逝了。他迅速的拿出手机,将明星两个字打到“便签”里去。   他眼睛盯着荧屏上的两个字,嘴里念叨着,脑袋就不住的思索了起来……   “我这是……想头条想疯了吧!这么一个女人,怎么跟明星扯上什么关系?虽然她容貌气质确实不错,再回去几十年,说不定真就是一个大明星了……”好半天,没有想出个什么东西;陈小二,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好笑的摇了摇头。   擂茶的热气不住的升腾了起来,幻出一张妖冶的面容。   贡鹅的香味,在擂茶热气的催发之下,也不住的泛发出来——淡淡的、如丝如缕;咸鲜的,咸而不腥,是纯粹的鹅肉的鲜味,没有一丝其他异味的鲜。   略显灼热的手,一触碰到斩件的软韧鹅肉,一股凉意便从指间涌上心头,让手指上的动作又快了一些。   终于,在温热的鼻息之下,一块清肉入了口中…… 刚到家,报个道!   刚下车,还晕着,四天没洗澡……快傻鸟了……   计划昨晚回的,但赶不上变化,却不过人情!   今天睡一觉,明天更新。        第一百三十一章 停驻的目光   当清香软韧的鹅肉一入舌口,陈小二就再也停不下来。︽,   小半只鹅下肚,胃开始发出饱胀的哀鸣。   它再也容纳不下别的东西了。   陈小二将口中的最后一口肉糜费劲的吞咽下去,虽然脑中的念头仍旧对鹅肉留恋不舍,虽然鼻息与舌尖的味蕾依旧对鹅肉恋恋不忘,但肚子的不配合,终于还是让陈小二放下筷子。   悠然而绵长的味道开始慢慢的从舌尖上、鼻息间,开始在脑海里消退。   这个时候,窗外的绿树、烟溪的碧流、庭前的花木,还有风声、鸟声又再一次从各类感官之中涌入,并开始占据他的大脑。   与此同时,通过陈小二的耳朵,进入他脑中的,还有邻座的一对带着方言乡语的谈话。   ……   “叔,那个女人就是鱼伯家的堂客?我怎么以前没见过?”邻座的是一老一少,都穿着便鞋,说着方言,一看就是当地人。年纪稍轻的青年首先发问,将问声带入了陈小二的耳中。   “什么‘这个女人’‘那个女人’的?你应该叫‘叶儿婶’!”年长的人听了青年的话,略带不满的说道。   他习惯了对于晚辈的教训。   青年人也不因为年长人略带“倚老卖老”的教训而显得难堪或者生气——这在清山镇,都是寻常事。   现在,除了那些城里的伢子,清山镇的小瓜蛋,那个不是被所有长辈儿教训着长大的?在清山镇。年长的教训的话不那么在理。也是应该的。   “是、是,叔,我说错了,应该叫婶婶才对。”青年人赶忙认错,堵住了老叔后面一大堆的啰嗦话。   “这位婶婶我怎么没见过。说的话,还带着点粤语腔调呢。”也就本地人能听出叶玉芝嘴里的乡话儿不正,怎么听都不是那个味,反而像在城里生活过一段时间又到清山镇来的人。乡言土话里总夹杂着一些奇怪的字句音调。   叶玉芝并不太与清山镇人接触,即便因为鱼伯口音的变化,而潜移默化的,也学了些清山镇的乡言,但总不显纯正,还带着些她原本的口音。   “你当然没见过。人家那是大家闺秀的范,你能见过吗?”老叔瞥了年轻人一样,话语顿了一顿。至于为什么“叶儿婶”话语里带着些粤语腔调,他还真不知道。   或者说,他本来就不知道鱼伯这一家两口子的来历。   不过不知道归不知道。却不能在年轻后辈面前怂了,于是就将老早时候。听来的一个传言讲了出来。   传言么,本来就是要多夸张又多夸张,而且绝对必须要群众喜闻乐见,于是,什么鸳鸯啊、蝴蝶啊、私奔啊、千金小姐穷小子的戏码全都杜撰了进去。   老叔说出来的版本,绝非十几年前他听到的那个,也绝对是他结合这几十年的生活阅历以及各种神剧上看来的段子,狗血杜撰出来的。   无论原本是怎么一个故事,到了老叔说出来的时候,就成为了一个连他自己都信誓旦旦的“事实”。   “是的,就是这样。”老叔说完,在他自己的脑袋里,给这个“事实”加一个这样的结尾。”   陈小二听着旁边这位勉强能听懂的“乡言土语”说着故事,开始他还半信半疑蛮有趣味的听着,不过越听,怎么越像那些八点档的肥皂剧剧情?   甚至某些情节,与他熟悉的某个神剧的某个经典情节,是如此的雷同。   旁边的青年依旧听得认真,但陈小二脸上却浮现出略带轻蔑的、只有他自己才知道的笑容,显示出他“高人一等”的智商。   他再一次端起茶盏,望着窗外,轻轻酌饮……   一个下午就在这样一个清逸的茶楼里度过,连晚饭也顺带解决了。   再一次从小阁楼里出来的陈小二,已不复原本猥琐的气质,反而经过半日竹风流水的熏陶,带上了几分本不该出现在他这样的人身上的气质。   他难得的感受到了几分生活的闲适与情趣。   他与漂亮的老板娘打了个招呼,在叶玉芝温柔的招呼声中,踏出了小阁楼,踏进了一片银河斜阔的星空之下。   看着明星下微撒的竹影,不知道为什么,从不吟诗赏词的,在中学时候,体育老师教的语文课都没听过的陈小二,脑中突然就浮现一句小词来:何夜无月?何处无竹柏?但少闲人如吾两人者耳!   这么一句词在脑中划过,陈小二硬生生的打了个激灵,连全身的毛孔都炸开了——他竟不知道作为一个下三滥遭人骂专拍人**的小狗仔的他,什么时候也有了这样的文艺细胞。   如果这样的基因觉醒得早点,或许他早就成了什么文学界的大豪了;再不济,当个码字写文的小作家也不是什么难事不是?   他脑中这么想着,又生出几分怨艾,脚下的步伐杂乱起来,原本的闲适立时消失不见,一如那糟乱的阴影。   陈小二回到早定好的客栈,洗漱完毕,细细的翻阅起今天一整天留在相机里的影像——这是他多年来的一个习惯——他总期待在相片里发现一些平时没有在意的东西。   这绝非无用功,而是一个摄影师——哦,不对,是狗仔应有的素质。   他脑袋里那些文学家之类的纷乱想法,也就在他开始翻阅留影的时候,逐渐退散开去。   也就在这个时候,他原本被附加在身体上、精神上的所有种种枷锁、光环都褪去,只剩下一个认真的人,一个真正投入到什么东西里面去的人,就如同一台运作起来的“机器”,真正展现出他蓬勃的力量。   陈小二不断翻阅这相机中的东西。   所有的留影都在他眼前略过,直到他以为今天又一无所获、手上的按键愈发的快速的时候,突然,一张画面在他眼前一闪而过,如同一道灵光划过了他的脑海!   他脑中的那根弦突然紧绷了起来,就如同一个找到了线索的老侦探,整个人也做得正直起来。   他立马将在眼前掠过的画面往前翻,不断的寻找着那一线灵光,直到画面停留在一个分不清年轻还是年老的女人身上。   “是她,就是她!”他脑中一个声音告诉他,似乎在这个女人身上,有什么他需要的东西等待着他去发掘。   这是他第二次将目光停驻在这张留影上、停驻在这个女人身上。   她身上似乎有什么特别的东西,吸引着他这个老狗仔的注意力。 第一百三十二章 明星与导演      不知道为什么,留影里面的这个女人总有某些东西吸引着陈小二。   陈小二甚至对于这个女人的气质、面貌有种特别的熟悉感,好似在哪里看见过一样。   仅仅是有点眼熟,可能是无意中的一瞥,绝非多么的熟悉。   “粤语……”陈小二脑中又浮现起他坐在那个阁楼里面的时候,邻座的一对老少的闲谈。   “广-州?香江?”陈小二嘴里念叨着什么,脑袋里愈发快速的转动起来。他感觉自己开始接近答案了。   他久思而不得,干脆在面前的电脑上输入了“香江”“明星”这两个关键词。   一大堆搜索条目出现在他面前。   陈小二一条条的往下翻着,还是没有找到任何线索。   他眉头微皱着,左手手指无意识的敲击着桌面;似乎有某种直觉告诉他,他已经接近答案了,已经快要找到线索了。   他想了想,几根手指突然在键盘上一动,又在两个关键词中间加入了一个词:失踪。   “香江”“失踪”“明星”这三个词加在一起,再加上摆在他面前的那张留影,就如同一道闪电划破了陈小二脑中的迷雾,让内里掩藏的东西突现出来。   “是了!”陈小二一拍脑袋,兴奋的想到。   他几乎可以肯定,留影里的女人,那个小食店的老板娘,就是曾经某位香江失踪的女明星。   也无怪乎他对于面前这张照片里的女人有些熟悉,似乎在哪里看到过一样,又偏偏想不起了。很可能是他某一次无意中扫见了这个女人以前的照片。   不过,即便是这样,他还是无法确定这个留影上的女人到底是谁。   线索既然找到,又有照片在手,剩下的就好办了。   他在网络上稍一搜索,很快就找到了一个跟照片上相似的女人——姓叶,叶玉芝,与他偶然听到了那位老板娘的姓氏一样。   他所留影的女人相貌。比之网络上搜索出来的照片,显得年纪大了不少、丰腴了不少,少了五六分的青春窈窕,多了七八分的成熟风韵与岁月的酝酿。   如果说。网络上传出的这张不到二十岁的少女照是“含苞未放”,那么他手里这张留影里的女人,便是盛开的花朵。并且,花朵流泻出的汁液,被明亮的蜂儿。酿造成最上等的纯粹的蜂蜜,露出比琥珀还有青毓的晶白。   可要知道,这可是这个女人的毫无脂粉的素颜。这样的容貌,再加上她原本的身份,以及迷一样的经历,不知要吸引多少人的目光。   陈小二想到这里,手颤了一颤,就好像几年前爆料出的那个大新闻一样,让他心生兴奋。   这绝非是因为即将获得多少物质回报的兴奋,而是作为一名有理想的狗仔。即将在职业生涯上再次获得一个“徽章”的兴奋。   他继续往下翻阅着。   他极想知道这位网页上所说的在八十年代一夜爆红的玉-女明星是怎么又突然消失的;又怎么会出现在这个偏僻的乡村,出现在华夏的中部地区,并且似乎生活了好些年。   网上关于叶玉芝的信息并不多,只知道她是福利院长大,没有父母。   她被一个叫做王余的导演发掘出来,堪堪演了一部电影,竟一炮而红,艳绝一时。   就在她人生最巅峰的时候,没有任何征兆的,如同她的出现一样。又消失在了所有人的视线里面,谁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与她同时消失的,还有那位叫王余的、当时在香江颇负盛名的大导演。   陈小二看到网页已经到了尽头,在知道了叶玉芝的真实信息之后。又展开更加精确搜索,但所得并不多,甚至除了最开始看到的那些东西,并没有更多有确切根据的信息出来。   他并不发愁,反而隐隐兴奋。   消息越少,在他曝料以后。才能更多的引发公众的好奇心,才能攫取愈发多的吸引力和注意力。   ……   第二日,天光一放,陈小二便提着他的“工具”,往叶玉芝所在的小阁楼而去。   刚到楼前花庭之中,还来不及观赏沾着晨露的颤颤巍巍的娇艳的花朵儿,就见着花朵儿前一个小老头抓着一个镜头,对着在花瓣上戏舞的蝴蝶拍摄着——看那模样,竟比之他这常年看着镜头的老狗仔,还要专业了不少,绝非普通的爱好者可比。   “老余——老余!缸里没水了,你去担一担来。要湖上的水,莫要偷懒,又到那水潭子里面提上两桶来敷衍我。”一个熟悉的女声从小阁楼里飘出来,如同一片鹅毛一样的,轻轻软软的飘进人的心里。虽然轻柔,却让人不可忽视。   “哎呀——一大清早的!”鱼伯口里抱怨着,“要打什么湖上的水,这烟溪里这么多水怎么就不行了?”   一张娇俏的鹅蛋脸从花丛里、阁楼间露了出来,启唇笑道:“还不是你说的——这烟溪的水,太烈了,要湖上的水,才柔和清灵爽冽——最好啊,还是周家小子那屋边上的那口溪泉里的水,甘甜清冽,滋爽人心,再好也没有了!用来做鹅,鹅才香哩!”   “叫你嘴贱!”鱼伯轻拍了一下自己的嘴巴,放下手里的家伙,转身就要走进阁楼里面。   他口上虽然怨着,但手头脚下却利索得很,三两步,眼看就要走进小楼里了。   “王余……先生……”略带别扭的话,从鱼伯的身后传来。   他脑袋还没来得及反应,声音在入耳的瞬间,身子就挺住了,头也转了回去,眼睛望向声音的来处。   “王余”,实在是一个太熟悉而陌生的称呼。熟悉到他一听到这个称呼,他的身体就不动了,并且条件反射似的转头望去;陌生却是他已经太久没有听到这个称呼了——大家都叫他“鱼伯”“老鱼”或者“老余”,或许连他本来的姓名都早已忘却。   陈小二看着前面这个半小老头,几乎条件反射似的回头看来的时候,差不多已经可以肯定,面前这个叫“老余”的,就是那个在八十年代的香江颇有名气的大导演王余。   他也只是灵机一动,试着叫了一声,却没想真就让他叫出个正主出来。   或许没人能猜到,曾经的香江大导演和红极一时的女明星,竟齐齐隐居到了这个偏僻的山村——也不知道里面又有多少曲折与故事。    第一百三十三章 故事      “你是?”王余看着面前这个中年人——他实在想不起他有这样一个熟人了。   他现在这个样子,与从前的那个大导演变化颇大,若非知道是他,哪怕是熟人,也很难认出他就是那个王余了。   “认识一下,我叫陈小二,媒体工作者。”陈小二往前走上几步,伸出手,说道。   “你认识我?”王余跟他握了握手,疑惑道。   “本来不认识的,现在认识了。我昨天在你家店里吃了点东西,看到楼里那位,觉得眼熟,特意上网查了查……”   “哦~”王余听了陈小二的话,眼里仅剩的热情冷却了下去。他对陈小二点了点头,又继续往屋里走。   他并不十分奇怪被人认出来。   在叶玉芝抛头露脸出来经营生意的时候,两人都有了准备。   当年的事,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了,现在也已经是开明的法治社会了,甚至当年那些和他们有牵扯的人都不在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或许,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未必有人能再将他们认出来也说不定。   “王先生,你看,我能不能采访一下你?当年你跟叶大明星的事情,很多人都还好奇着。”陈小二看着拿着一根扁担和两个空桶从小阁楼里出来的王余,又凑上去说道。   “采访?事情都过去多少年了,还有人知道我们?那么点破事,也有人想知道?”鱼伯继续往前走着。   陈小二看到王余回话,一颗心立时落底了。   “怎么会没人想知道呢?当年您那么大牌的导演,再带上一个玉-女大明星,说不见就不见了,几十年过去,连点消息都没露出来,还不知道有多少人奇怪着……”陈小二一边说话,一边从王余手里“抢”过两个水桶和一条扁担。   王余斜睨了陈小二一眼,看了看他拿到手里的东西。这才说道:“我这么一个老头子,会有什么人惦记?是有人惦记我家玉芝吧。”   “怎么会,您可是当年的香江大导演啊。”陈小二赶忙捧道。   “一个台前,一个幕后;一个人见人爱大美人。一个糟老头子;大家喜欢谁,你也不用忽悠我这个老家伙了。”王余说着,突然又转过话头道,“既然你想听听,那也没什么不可说的。这事。压在我心底下也有十几年了,现在也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就跟你说说罢~”   一个秘密,沉在心底十多年,此刻被人一提起,就如同破堤的黄河水,一泻千里而出,再也关不住嘴门。   王余絮絮叨叨的说着,从他开始当导演说起,说到认识和发掘叶玉芝。再到两人被黑-社会威胁与追杀以及反抗,最后亡命奔逃……   所有的一切,都在王余口中平平淡淡的说出。   这么多年过去,再惊心动魄的事,也变得平淡了。   但陈小二却深知当年香江的乱象,更深知两人能从哪个漩涡里逃出,放弃唾手可得的名利,只为个人的尊严、自由已经两人间不愿放弃的忘年之恋,是多么的不容易。   陈小二几乎没有思考的,在王余说话的那一刻。就打开了录音笔。他提着桶儿扁担随着王余坐缆车往上,一直走到周易家边的涌泉口,打了两大桶水,才往回走。   不多时候。又到了花木满荫的阁楼前。   王余的故事,在这个时候,才说到一半。   他看到近在眼前的阁楼,忽然岔口道:“你把桶放下来。”   陈小二不知道他是个什么意思——这还没到地儿呢。   虽然心中疑惑,他还是将桶放了下来。   王余一把抓过他手里的扁担,将缠在扁担两头的两个装满水的大桶又挑了起来。   别看他年纪不小。但挑着两桶水,可比第一次挑水的陈小二显得要稳当轻松得多。   他稳当当走进阁楼门里,放下两个大桶,大声吆喝道:“玉芝,我回来啦!听你的,是周易那伢子家门边的水——可累死老头子我了!”   叶玉芝看他大气不喘、大汗不出的样子,又看了看才过去不久的时间,怀疑道:“这么点时间——你不会又在烟溪里面打了水来的罢。”   “怎么会?烟溪里的水和那条沟泉里的水相差那么大,你尝尝不就知道了?”王余见叶玉芝怀疑,不忿的说道,“我不过是搭了个便车,坐了那个缆车上去,肯定快啦!”   叶玉芝对于这个有前科又有演技的老油条并不十分信任,她更相信她的舌头。   她拿了个瓜瓢,舀了一瓢水,倒入唇口之中。   清冽的泉水在她口中**,将绽红的唇、柔软的舌,都滋润了个遍,让她直直打了个激灵,甘澧的美就润进了心里。   这样的甘美滋爽,也只有周易屋边的那口清泉了。   “味道正么?”   “正!”叶玉芝脸上霎时绽开了笑容,如同一朵玉兰在风中颤立,在叶间摇放。   陈小二在旁边看着眼前的美人品水、绽笑的一幕,不由愣了愣神。这样的风韵,实在是少见了,也着实让人心动、心颤。   借着熹微的晨光,美人完美的鹅蛋脸上那一刀划破大半张脸的疤痕若隐若现,就如同美玉上划了一刀一样,并不影响玉的精粹,竟反而将玉质的温润柔美愈发的展现了出来,让人愕然感伤的同时,又添上了一种奇异的美感。   良久,他才上去招呼道:“嫂子好!”   叶玉芝听到招呼声,这才发现门边上竟还站着这么大一个活人,玉白的脸面,不知为何,如同夏日的白荷一样被粉色轻染。   “这位是?”她看了陈小二一眼,转头看着王余说道。   “他叫陈小二,一个狗崽子,说要采访咱们。你不愿意的话,就不用管他了。”王余毫不客气的说道,仿佛刚才人家累死累活给他挑了这么两大桶水,都是电影里演出来的——根本没这回事。   陈小二的身体也算不错,按理说,挑两桶水,也不算多难。但这事儿第一次做,技巧没把握住,三分力气能做的事,就得用十二分、二十分,哪能不累?眼看着现下都气息不平、满头大汗的,背后的衬衫都湿了老大一片。   他听得王余的话,眼底不由露出一丝苦笑。   他最开始说什么“媒体工作者”,倒是有些往自个儿脸上贴金了,却没想到王余这个老江湖这么快将他脸面揭了下来,不觉生出半分尴尬。   “你好。”叶玉芝嗔了王余一眼,对着陈小二伸出手道,“水是你帮我家那口子担回来来的吧。他就这样不饶人的脾气,你别介意。”   “不介意、不介意!”陈小二受宠若惊一般的,赶忙伸出手,在玉手上轻轻一沾,方才感觉到一丝的温润柔软,那白玉般的手儿又收了回去,直让他心中韵韵、似有所失。   王余忙活了一阵,将陈小二使唤得团团转;眼见日头稍高,店里的事儿都忙活完了,客人还没有来,便盛了一大钵擂茶,又装了三五碟酸萝卜、酸黄瓜、酸莴笋、辣刀豆、炸红薯片之类——借着这酸辣爽口的凉菜,借着喷香怡人的擂茶,故事再一次在王余的口中延续下去。   “当时我就想着藏远点,找个别人找不着的地方,和玉芝隐居起来。   也不知为什么,就走到了这里,看到这个万里苍山深处,见着这个藏风聚水的地方,这眼睛就转不动了、脚也挪不动了。   我就说,‘玉芝,咱们就在这里住下吧……’”    第一百三十四章 提议   当王余还在说着他的故事,当陈小二还在享受着他作为狗仔的第一次采访,并萌生出成为一个真正的可以站在台前的媒体工作者的时候,当赵蔚还在洞天和周妈谈论着美容、服装、珠宝饰品的话题的时候,一个会议,在平安-县的县城召开。¥℉,   这是一个普通的会议,关于黑茶的会议,似乎与周易与洞天都没有什么关系。   平安以茶立县,这是众所周知的事。   经历过明清时茶叶贸易之旺盛,到近现代以来,平安-县的茶叶贸易一度低靡到渊谷底部。直到前些年,华夏世博会的召开,平安-县的黑茶作为湘南省的一个特色展现在整个世界面前,平安-县的茶业才再一次复苏,甚至出现井喷之势。   原本不温不火的平安黑茶,在不到一月的时间内,走出了平安,走出了湘南,走向了全世界;与此同时,各种良莠不齐的产茶制茶厂出现了,在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带动平安-县茶产业发展的同时,过度膨胀带来的泡沫在经历了短暂的狂欢之后,在烟花落尽后,满地硝尘的尴尬,让所有平安人必须面对。   黑茶从来都不是一种大雅之茶。   它从出现的一开始,就是以低廉的价格、沉厚的味道,充足的保存时间,得到无数边关之地人们的喜爱,尤以藏青蒙古族人欢喜。   随着时间而发展,黑茶从一种“边关之茶”、“廉价之品”,逐渐走入了中上流社会。   这是平安人所需要的、所欲见的,也是整个茶市场的发展所需。   平安黑茶独特的口味、醇厚而奇趣的香气、澄亮的色泽以及耐久耐收且因收纳之地的不同而产生些微不同的味道而得人追捧。   但奇特往往代表小众。所以平安黑茶从未有如西湖龙井一般天下皆知,也未如碧螺春一般“吓煞人香”,更不像武夷山间那一株大红袍遗世珍贵、人所向往——它就是这么一样带着一些独特气息的普通的茶。   若以平安黑茶比之植物,那绝非是什么“四君子”亦非“花开时节动京城”更非“去世奇葩”,也不是这青山上每到春天就红遍的映山红,很可能是那悬壁水崖之下,多见又不易见的“扁担花”。   它独特,但不珍奇;它不易见,但又平凡;它受人喜,但有更多的人忽视它,或者轻然一瞥。   随着世博会的余热过后,黑茶的“盛世”也悄然而去,留下的,是那一个个良莠不齐茶厂的尴尬,也是当地政-府的尴尬。   眼看着黑茶一日日滞销,眼看着一个个好的坏的茶厂接连倒闭,黑茶又该何去何从?   椭圆形的长桌上,县里的头头脑脑都坐着,吞云吐雾,谁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就如同以往一样——大家随意的说说、谈谈,该记录的记录,该拍照的拍照,事情也就过去了。   “……我看周易那小子不错。他种葡萄能种出这么大个名堂来,为什么不让他种种茶叶试试?”坐在第五把交椅上挺着一个大肚子的中年人突然转过话头说道。   在场的人听了那个中年人的话,顿了一顿,这才将口中的烟雾缓缓的吐出。   “老伍,你有什么好的意见,仔细说说,大家一起探讨探讨嘛。”坐在最中间的那位开口说道。   “我的意思是,不是清山镇边上有个莲花山吗?本来就是咱们安化黑茶的传统产地之一;这些年,也没见什么出产,不如干脆承包给周易。这小子种葡萄种出了点名堂,连葡萄酒都销到了国外,不干脆让他种种茶试试……”   在场的人听了伍姓中年人的话,都不以为然。种葡萄跟制茶有什么关系?种葡萄种好了,茶叶就能种得好,就能制出好茶来?   别说别人不以为然,即便是伍姓中年人自己,也不大相信周易真能种出什么好茶叶、能制出什么好茶来。   他之所以有这么个提议,完全是听说周易对于莲花山那一片地方有些意向,再加上他作为一个清山镇人,家里因为周易的缘故,得了些利润,而他自己本来就是周易的大堂哥周阳的同学,这才在这么个会上提上一嘴,至于成与不成,他倒没有什么想法——毕竟心意还是要尽到不是?   这个时候,就见得陈金昌教周易去“公关”“拜山”的好处了。   明明一个看起来不像那么回事的提议,却在伍姓中年提出的一时间,在他自己都没想到的、连所有人都没有预料到的情况下,顺利得超乎想象的全票通过了。   莲花山,就在这样一个连周易都没预料到的时候,以一种他没有预料到的方式,以极小的代价,改姓了周…… 第一百三十五章 魔都      东海之滨,魔都,一个大型超市内,两个长腿的高挑女人戴着墨镜,推着购物车,行走在一排排的货架之间。   即便在魔都这样一个东方明珠,这样一个集聚了东方世界无数时尚美人的地方,在这个大超市内,两个高挑女人仍然是那么显眼。   魔都仍属于南方,平均身高不算高的男人们,看着那两条直插天际的大长腿,看着穿着高跟、隐隐高出周围人一个头的两个女人,不由暗暗叹气,悄悄挪开了步伐,生怕在两女的光耀下,愈发的显露出自己的卑微与矮小。   即便这样,也挡不住这些躲在货架后面、购物车后面、远远的离开的男人们如同探照灯一样游离的目光。   他们就像在寻找着什么物品一样,总是无意间将目光扫过两女高挑的身材,扫过那两条让人惊叹的想要抚摸把握的长腿,扫过那浑圆的臀部、那腹部的平滑、那胸前的高耸、那下巴的微翘与鼻梁的笔直与精致,最后停留在精致妆容的面容上,久久注目,而后在两女头发微动、脑袋微转的一时间,如同遇见了猫的老鼠一样,里面将目光移开,整个人又不知道“钻到了哪个暗洞里去!”   两女已经习惯了各种各样目光的逡巡。   无论是欣赏的、饱含情欲的、想要占据、掌握和控制的,抑或是无视的,各种各样的目光,已经无法让她们有哪怕一丝的动容与注目。   她们或者自己的世界里,浑然没注yì到整个世界的光辉随着两人的移dòng而移dòng、随着两人的动作而变化。   廖兰兰成为模特很久了。   从那个偏僻的群山围拱的小镇上的一个野孩子,到因为爱美而参加空姐的培训,再到被人发掘成为模特界的一颗新星,这一路走来,有多少幸运又有多少苦痛。只有她自己知道。   她并不喜欢这个行业,但她似乎天生就是吃这行饭的——在别人为此整容、为此汲汲营营甚至付出更多更大的代价的时候,她“轻而易举”的就得到了别人的青眼、追捧,而后到各个模特大赛上获奖,在T台上展现属于她自己的光彩。   她并不喜欢这个行业,但在父亲入狱、母亲住院的时候。作为家里唯一的女儿,唯有撑起这个家,坚持下去。   索性她运气不错,在她青春最胜的时候,获得了应有的回报,这比她知道的某些人,要好多了。   这次因为参加一个极为重要的活动,连春节都没回去。她一如既往的,携着好友。到了大超市里疯狂扫货。   这是她自我的一种解压方式。每次参加完活动之后,她都需要疯狂的购物,来发泄冰冷而精致的妆容,那颗心的躁动不安。   同时,她也需要为父母长辈准备一些礼物。   过年没回家,她更需要为家里添置一些东西,为父母带回去一些东西,以弥补她心中的某种亏欠。   超市逛得太多了。已经开始失去了新鲜感,因为货架上的东西。总没有太多的变化。   廖兰兰有些失望,她环视着四周。   就在这个时候,她的目光被一个黛绿色的包装袋所吸引,准qè的说,是被包装袋上的两个字所吸引。   她拿起了包装袋,口里念了起来。“擂茶?”   “二嫂擂茶?这是什么?”旁边的女伴看着她拿起的东西,也好奇的拿了一袋,翻看起来。   廖兰兰才注yì到擂茶前面的“二嫂”两个字。   同时,“二嫂擂茶”这四个字的正中间,还有一个椭圆形的女人的头像。   她看着这个头像。不知为什么,总感觉眼熟。   “二嫂擂茶?”她嘴里念叨着,心里想到:擂茶不是我们平安-县的特产么?   带着这样的疑惑,她将包装翻转过去,看着包装的产地,上miàn赫然写着:湘南省平安县清山镇。   “你要买这个吗?我看还不错,能量不高,也够绿色,没有什么添加剂。就不知道味道怎么样。”旁边的女伴拿着一袋擂茶,可有可无的丢进了购物车。   “这是我们家乡的特产。这还是我第一次见得这样可以直接冲泡来喝的擂茶。我竟然不知道我们哪里生产出了这样的东西,还卖到沪上来了。”廖兰兰像是发现了什么惊喜似的,抓着一袋墨绿色包装的擂茶,爱不释手——她觉得今天出来这一趟,算是圆满了。   “你们家乡的特产?以前可没听你说过。”女伴说道。   “我也是第一次见到这样可以冲泡的擂茶。”廖兰兰一边说着,一边看着包装袋上女人的头像,脑袋中总有一个人影在晃动,分明是她熟悉的一个人。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想了半天,就是想不起包装袋上的这个妇女是谁——她确实是认识的。   廖兰兰并不愿yì这个疑问在心里待太久。   她打开了手机,找到号码,拨了过去。   “妈~你在干嘛呢?”   “我在做菜啊。”电hà那头还能听到热油在锅里的“滋滋”声。   “做菜~?做什么好菜?有麻辣鱼块,我好想吃~”   “没有,就两青菜,还有辣椒玫瑰肉——麻辣鱼块,等你回家做给你吃。”   “啊!玫瑰肉啊,你一定要给我留着点……”   两人聊了一会儿家常,廖兰兰看着手里的东西,才想起打电hà的目的,这才说道:“妈,我过两天就回来,您就别惦记了。我在超市里买东西呢!你猜我发现了什么?”   “什么?”   “擂茶啊!”   “擂茶?不是咱们平安县的吗?你不是在魔都吗?那里咱们会有擂茶?”廖妈奇怪的说道。   “我正纳闷着呢。我看这包装上,都说是我们清山镇产的——叫‘二嫂擂茶’……”   廖妈听得“二嫂擂茶”四个字,立马想起来了什么,“你这一说,我倒想起来了。这二嫂擂茶,就是周易二伯母做的。周易的那个二伯母你知道吧,就是我以前叫二嫂、你也跟着叫二嫂的那个……”   “啊~~~是她啊!我说怎么这么眼熟~”   “我前段时间听说她大女儿周婷回来了,研究出个可以直接冲泡的擂茶,在周易那里借钱办了个加工厂,搞得风风火火的,没想到东西竟然这么快就已经卖到魔都去了……”廖妈听得消息,也止不住惊yà。   她不知道,周婷本来在魔都读大学,她为数不多的好友里面,恰好有一个人在魔都有渠道,这便帮忙将她的擂茶摆上了魔都超市的货架。   当然,这也是她那位朋友看好“擂茶”这种平安县的特色产品的缘故。    第一百三十六章 疑惑   廖兰兰回到宾馆,迫不及待的将擂茶冲入饮水杯中。   香浓的气息,玉米与花生在杯中一同起伏、米浆的味道深入她灵魂的深处,勾起某种味觉的回忆。   虽然有些不太一样,但总有某种特别的东西是一样的,一样到让远在他乡的廖兰兰,在看到满街的不属于她的节庆的气氛下,不由潸然泪落。   “兰兰,你没事吧。”身旁的女伴,体贴的递过纸巾。   她能理解廖兰兰的想法。事实上,看着周围所有人阖家团圆的时候,谁没有一点孤单与落寞?只是这杯擂茶,将廖兰兰心底的所有郁落,都勾离了出来,都随着眼泪一样,如断了线的珠子滴落。   “我没事。”廖兰兰眼眶泛红。她擦了擦脸颊上的泪痕说道:“就是有点想家了。”   这是她第一次在外面过春节。   “是啊,我也想家了。”闺蜜紧紧的抱着廖兰兰,彼此依偎着,如同两只上了岸的鱼,相互吐露、一同呼吸。   这个时候的夜早已下来了,不知道是谁,或许觉得气氛太过沉闷,突然在窗外放起了烟花。   遥远的夜空下,轰然的如同雷鸣般炸响,炸开一朵朵烟火,在空中落幕。   不知道为什么,看着这明艳烟花的冷落,两个女孩却透过烟火,看到了属于她们的故乡的上空那个相似的熟悉的场景,心中的孤寂,就愈发的,如同黑色的墨汁浸染了清水一般的,迅速的洇散开去,将这个心湖侵染。   烟火落幕的时候,两个女孩的心都空了一大半,一如那烟火后的暗黑色天空。   女孩将窗帘拉上,把电视机打开。   “我们看看电视吧。”或许电视里的欢娱,能让人好受一些。   廖兰兰那双大大的明亮的眼睛,早已经被泪水洇湿。如同一只受伤的小鹿,着实楚楚可怜,让旁边的女闺蜜看了都不由生出爱惜之意,将她紧紧的抱住。希望以自己小小的身躯,给予她温暖。   她也不知道要看什么频道,一如往常的,将电视定在了芒果娱乐。   屏幕闪动着——   “本台记者最新消息,根据网易资讯爆料。前香港著名女影星叶玉芝以及著名导演王余在事业最顶峰的时候,悄然隐退,最近被发现在湘南省平安-县清山镇某旅游景区。   这对昔日的导演与明星,如今结为夫妻,共同经营一家小食店。   是什么原因导致当年的大明星、大导演远离香江那个繁华都市,到湘南山区的一个偏僻小镇来隐居呢?下面我们来看看关于两人的采访报道。”   “我们无法采访到叶玉芝小姐,现在我们采访一下当年的大导演王余先生。”采访记者说着话,和周围所有记者一样,将话筒递到王余面前。   “请问王先生,当年是什么促使你和叶玉芝小姐做出这样的决定?我们在网上看到叶玉芝小姐的照片。比现在很多大明星还有靓丽,请问她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的保养办法?她有复出的想法吗?照片上叶玉芝小姐脸上的那道刀痕是怎么回事,你能解释一下吗……”   十几张口,一同向王余提问;十几个话筒,都递到她面前,要磕到他的牙上。   “谢谢大家的到来。我可以告诉大家,玉芝暂时没有复出的想法。至于我们当年为什么隐居到这个小镇上来,我想我已经给出过答案了,大家在网上也能看到。”   “你是说是因为黑-社会的追杀吗?你能说说当年具体的情况吗?叶玉芝脸上的刀痕,也是这样造成的吗……”   “当年香江的乱象。我想大家都知道。事情过去这么多年,我也无意再追究了。当年的人,现在也老了,我看过新闻。知道现在的香江早已经不像当年——当年在社会上拿刀的古惑仔,现在不知道在那个街头喝茶嘞!”王余笑着说道。显然,他对于现在的生活很满意,对于当年的事情,已经没有了计较。   “您作为导演,我想请问您。您有没有复出的想法?”突然,一个女记者发问道。   所有人都在问叶玉芝,明星美人才是众人关注的焦点;冷不丁出来一个人,问他的打算,王余不由愣了一愣。   他在听到这个记者问话的同时,在听明白她话里意思的同时,脑袋里似有什么东西一震,手不由一颤,似乎有什么在吸引着他,在等待他去掌控。   就如同一个久未握剑的剑手,在看到、在听到剑器震鸣的一瞬间,双手立时生出感应,心也不由发热。   “我不能给你一个确切的答案。或者说,我暂时还没有这个想法。毕竟,时代变化得太快,我这个老东西拍出来的东西,也不一定有人看啊!”王余依旧笑呵呵的,但眼底,无人可察的闪过一丝落寞……   廖兰兰原本涣散的瞳孔,在看到王余面孔的一瞬间,立时汇聚成一点,将电视机照到眼里的光线都准确的转换成信号,传递到脑中。   如果对于“二嫂”还因为图像的失真,一时没认出来的话,这位小时候她就曾看过人家钓鱼、甚至最近几年还不时在她家门口路过的“鱼伯”,那就太熟了。   她一直以为对方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乡民,就如同其他老头子一样,只是家里的那些花儿总让人眼睛发亮,同时那经常跑出去钓鱼的事,让她感觉到几分特别,在她心里多出一道特别的印记。   她怎么也没想到,就这样一个稍有些特别的、住在家门边的普通小老头,竟是香江的某位失踪的大导演。   甚至家里还藏着一位前香江的大明星。   她目视着电视上那张充满风韵的女人的照片。她无法想象,这是一个四五十岁的女人,这俨然还是一个正处一线的大明星么?   那样的光彩照人,有什么不一样的呢?   她在那个小乡镇生活了这么多年,从小到大,无数次从鱼伯家的家门口路过,乃至因为满园的花而驻足,可是为什么,她偏偏对于这个女人,就没有一点印象呢?她甚至怀疑,电视里的清山镇,是不是就是她生活过的那个小镇了。   可是,湘南省有两个平安县吗?平安县有两个清山镇吗?清山镇有两个“鱼伯”吗?她甩了甩头,打消了脑中的臆想。   这实在太奇怪了。   “兰兰,你家好像就是这个平安县清山镇的吧。”旁边的闺蜜突然想起发出在擂茶的包装袋上看到的地址。   她本来并不知道廖兰兰家具体的所在地,只知道她是湘南人,不过刚才包装袋上的地址提醒了她。   此刻看到电视里的播报,她又再次回想了起来。   “是啊。”廖兰兰应道。   “那你认不认识这位大导演、还有大明星?”闺蜜好似发现了一个新世界似的。   “我不是很确定,我脑袋还糊涂着呢。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电视里那位前香江的大导演王余,应该算是我的一位邻居。我小时候,上学经常路过他家院子。我只记得他家院子里满庭的花,还有他喜欢钓鱼……”   “那就没错了!”闺蜜手在床上用力一拍,“你看电视里这位,不就是喜欢钓鱼吗?你看他后面的房子,满院子都是花,多好看?   你们哪里可真是个神奇的地方,刚才从超市买了擂茶喝了,现在又在电视上看到隐居的大明星。嗯,还有这么多花、树,还有这么高的山,一点都不比什么旅游风景区差,真是仙境一样的地方。   廖兰兰,我现在又多了一点羡慕你的地方。   这人与人的差别,怎么就这么大呢?”女孩自顾自的感叹说着。   廖兰兰听着她的话,也注意到了人物后面的背景。   她有些惊讶,这背后的花园里的花,确实很多都是她熟悉的那种绣球花,可这地方不对劲啊——她们那儿也没有这样雅致的小阁楼。   她只记得鱼伯家,以前是一个小土屋,前面挖了个大池塘,周围种满了各种花草,尤其以绣球花为多,可与面前电视里这幅“花木层层、迤逦而开”的画面完全对不上号。   如果说她记忆中的画面,是一副乡村画卷;那么现在她在电视里看到的,就是一个画家将他脑中美景具现出来的画作。这几乎不是同一个层面的东西。   前者充满了生活的气息,但后者才真正的让人向往。   “怎么回事?我才没回家多久,清山镇变化就那么大了?”廖兰兰心中充满了疑惑。 第一百三十七章 回家   交通愈发的发达了。   高铁从魔都直抵湘南——小睡一会儿,睁开眼睛,廖兰兰就发现到了地。   随着熙攘的人群,出了站,不多时,就听得呼唤声。   廖妈老早就看见了她那个带着墨镜的大长腿女儿。   她这个女儿在人群里,太显眼了,周围一圈都没有人,像是被故意空出来一段供她行走的一样;而且廖兰兰这身高,加上脚底的高跟鞋,在熙攘的人群中,作为一个女孩,也足够鹤立鸡群了。   “妈~”廖兰兰依旧如小时候,躲到了妈妈怀里撒娇,让廖妈的心儿都融化。   “受苦了吧。”廖妈心疼了摸了摸女儿的头,说道,“下次,有什么活动,妈陪你一起参加?”   “不要啦~妈~”廖兰兰并不觉得她在台上真的有多么的光彩照人,她不愿意亲近的人在台下看到她在台上的样子。她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你这孩子,还是这么个死倔脾气。”廖妈轻轻的点了点女儿额头上娇嫩的皮肤。   “哎呀~妈~”廖兰兰感受着额头上的触感,又不由娇嗔出声。   ……   车载着廖兰兰一路往东。   环湘高速早已经开通,却还是廖兰兰第一次坐车走过。   高高的路桥架飞在群山之间,长长的玉带水河在桥下溅过,偶尔还能看见一团团的岫雾山岚……   她还远没看够的时候,车就往高速桥下而去。   “就到了?”她疑惑的说道。   “都一个多小时了,这还走的高速,还不到,怎么办?”廖妈没好气的白了女儿一样。   “真是太快了。我记得以前要走三四个小时呢。”廖兰兰感叹的说道。   “是啊,现在交通可便利了。”   母女俩下了高速桥,道路依旧平畅畅的,宽阔着,不过几分钟,廖兰兰就发现周围的山景熟悉了起来。又回到了她以前走过的那条路,只是道路整改得宽阔了一些。   “咦——妈,那边怎么还有一条路,这是往哪里去的?上次我回来的时候。还没看见呢!”廖兰兰正往窗外张望着,突然看见平畅的路面,分出一支,跨水绕山的走向一个莫名的地方。   “那是最近才修的。那些路过清山镇的车,以后就不用进镇区了。听说还是周易推动建设的……”廖妈说道周易的时候。努力的让自己展现一种平淡的语气。   这人与人之间真的难比。虽然她觉得自家女儿已经够好了,但比较来,总有让人丧气的差距——谁不希望自己家的孩子更好一点呢?谁不愿意自己家的孩子,是周围最出挑的那一个呢?   “周易啊……”廖兰兰目光闪了闪。   那对她是一个有些遥远的名字。   小的时候,还在一起玩儿;长大了,她留在这个乡镇,而他到了外面求学——她也多么希望跳出这个山区、这个偏僻的小镇,到外面去看看呵——   现在算是见着了,各种光怪陆离都见识过了,却又渴望家乡的平静了。但一切却再也回不到过去那个宁静的时候……   车依旧在往前开。廖兰兰望着随着道路向前的那条清河怔怔出神。   “咦——”廖兰兰看着清澈的河水,突然发出异叹。   “怎么了?”   “这河水怎么这么清了?”廖兰兰惊喜的看着泛着波光、摇曳着水草的清河说道。   “前段时间,周易跟朝廷合作,又请了专家来治理……”廖妈开着车,一边跟女儿解释道。   廖兰兰突然发现,清山镇的任何变化,似乎都离不开那个她曾经很熟悉现在却那么陌生的家伙。   “我说兰兰,你跟周易小时候玩得这么好,怎么长大了,就不怎么凑一起玩了呢?我看你们有时候见了面。连话都不多……”廖妈突然说道。   “哎呀~妈~我也长大了好嘛!还天天跟个野孩子似的,跑出去玩,有意思吗?”   “我又不是叫你真出去野。我是说,你们小时候玩得那么好。有句话叫怎么说的?‘青梅竹马’——就算当不了男女朋友,也可以多交流交流嘛。多个朋友多条路不是……”   “嘁——还‘青梅竹马’,多少年的老故事了……”廖兰兰故意面露不屑的说道。   无论是周易还是廖兰兰,都有他们自己的自尊与骄傲,也几乎注定了,两条线在短暂的交汇之后。再次平行而异面,即便她们的距离依旧是那么的近,但必然越走越远……   车进了镇区,没多久驶入一个狭小的巷道,停了下来。   廖家的房子就在眼前了。   廖兰兰看着近在眼前熟悉的房屋,又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走到旁边,伸出头看了看。   “怎么了?还不上楼?”   “妈~我前几天在电视上看到鱼伯……是怎么回事啊。”她看着邻近她家房屋的、不到十许米远的那间倾颓的土屋,疑惑的说道。   “电视里头不都说了吗?人家是香江的大导演啦!现在听说回香江去了,估摸着不会再到我们这样的小地方来了……”   “我在电视里看到他家的房子可不是这样子。看这样,好像很久没人住了似的。”   “早搬了。周易不是在洞天那边、烟溪旁边,弄了个葡萄沟吗?很多人都住那边去了,环境好,种葡萄赚的钱可比你妈累死累活的好多了……再过些时候,咱们家也要搬过去——我已经选好了地面,就在那边养老了。”   “真的假的?那这边的房子怎么办?”   “抵押给周易呗。反正种葡萄也是赚钱的……如果不是我们跟周易他们熟,那好地块还不一定轮到我们呢。”   “哎呀,怎么又是周易,我听得都起耳茧子了!”廖兰兰嗔道。   “没办法,谁让现在人家是‘周半镇’呢。在这清山镇上,说什么都离不开这个人。”   “‘周半镇’?有没有这么夸张?”廖兰兰讶然道。   “怎么夸张了?我看是保守……”   “妈,我怎么听你话里面,有股子酸气呢。”廖兰兰抱着廖妈的手,笑着说道。   “当然酸咯。要是你们都是一起长大的,凭什么她王梅家的就这么争气?”廖妈并不掩饰满嘴的酸味,说道。   “哎呀呀~都怪你女儿不争气咯~”廖兰兰故作伤心的说道。   “怎么会。你可是我的宝贝女儿,虽然比周易差了点,但咱们不跟他比!他再好也是别人家的,只有你才是我的宝贝好女儿啊。”廖妈抱着廖兰兰,在她娇嫩的脸上亲了亲,说道。   “妈~你肉麻死了……”   ————   今天出去有事,咱们明天再见! 暂时无法回家,抱歉! ?????????????????桭?? ???? ?? ??????????????????????????? ?????:?????? ?? 第一百三十八章   廖兰兰回来的第二天,廖妈就带着她往葡萄沟去。↑,   廖兰兰对那个地方充满了好奇心。   她在电视上看到过烟溪水畔的风景人情,除了某些熟悉的痕迹,其他所有的一切都陌生极了,好像哪里不是在她家旁边的不远处、不是一个她小时候曾抓过鱼、捞过虾、捉过螃蟹、游过泳的地方,而是一个遥远的景区,就像大陆西南的那片云彩下的天空一样。   廖妈开着车行驶在公路上,行驶在穿镇而过的那条清水河边。   河中清波荡漾,小样的古朴雕花船只,在上面来往穿行,在码头停驻待客。   “妈,我们去坐船吧。”廖兰兰都不知道多久没做过船了,连她都不知道她自己有多么想要感受一下在碧水中的徜徉。   廖妈见着难得回来一次的女儿眼中的期盼,不由点了点头,将车在路旁一个宽阔的地方停放好,而后领着廖兰兰往水下小码头而去。   “坐好嘞!开船咯!”船头的老汉吆喝了一声,将挂在岸上的铁链抛上小船,人随之跳到船上,手中竹篙用力一顶,整只小船便离岸而去,破波而行。   “妈~船不会翻吧。”廖兰兰扶紧左右木栏,担忧的说道。   老汉的一番动作,让整条小船左摇右晃的;低沉的一边,船舷的上端几乎已经接触水面,水好似要溢进来似的。   “没事的!只要你不自己往水里跳,我保证你掉不下去。”老汉耳朵很灵,听得廖兰兰的担忧。大声说道。   船经过开始的震荡。很快稳了下来。   廖兰兰提着的心也放了下来。开始有闲趣观赏两岸的风景,看着这碧水之下的青草,“油油的在水里招摇”。   大的、小的鱼儿,一群群的,从船底下、水草间游过,时而跃出水面嬉戏——溅起的水花,让人心都荡漾了起来。   廖兰兰不禁将手伸了出去,接住那被近处的一条乐舞的小鱼。不经意间溅起的几颗小小的水珠。   “别伸手,那水脏着!”廖妈看到廖兰兰伸手,已经来不及阻止了,只能赶忙警告道。   “脏?怎么脏了?”廖兰兰看着碧波泠泠的小河,不由奇怪道。   “当然脏啦!”廖妈白了廖兰兰一眼,说道,“十来年的污染,人的粪尿都往河里排,这才几个月,怎么干净得了!你别看这水清。还有鱼,但还脏着呢!”   “啊~~”廖兰兰素来是个极喜欢干净的人。听得廖妈的话,看了看水,又看了看沾在她手上的水珠,竟有些不知所措。   旁边将手伸到水里的游客,好像被烙铁烫了一下似的,赶忙将手缩了回来。   “呐~给你张纸,擦干净手。待会到了烟溪那边,再到水里去洗洗。”廖妈看着廖兰兰呆目无措的样子,好笑的递过一张纸巾。   廖兰兰拿纸将手上的几滴水珠拭净,仍有几分不敢相信;即便理智告诉她,妈妈说的才是对的,但她还是将仍有水痕的手,放到鼻前嗅了又嗅,带着几分疑惑的说道:“我看还好,没有其他不好的气味。”   廖妈对于这条清水河的映像,还停留在几月之前;对于河里的水,还停留在那种屎尿齐聚、脏污黄臭的映像中。   她也凑过鼻子,在廖兰兰伸过来的手掌上闻了闻。   “确实没有臭味,真的干净了很多。不过——你还是别往河里面伸手了。烟溪那边水好着呢,怎么玩都可以。”廖妈对于河里的水还充满着疑虑。   船很快进入了烟溪。   烟溪的水,显然要更加明快清碧了不少;清淡的水体上,甚至能闻出水流淌时带着的独特的气息与气味,那愈发轻柔的水波,让廖兰兰的心再也忍耐不住,将手伸进的水波里,在清澈的水里轻轻的摇摆着、挥动着,任由水的纹理在手指间分开,略过手上每一丝最细柔的部分,而后悄悄的,溜开了去……   水路并不远,走到那块巨大的截断整条溪流的飞湍巨石之下,船再一次近了岸。   所有的人,都吵嚷嚷的往岸上走;小孩哭闹着,还带着几分对柔波中徜徉的回味与不舍——可比坐在摇篮里、飞车上有趣味多了。   饶过巨石,再往上走一段,无数的木制古朴小阁楼,在烟溪水畔,沿溪水而走,迤迤逦逦的往上而去。   每一栋阁楼,以每栋阁楼为中心,就是一个小小的世界。   阁楼看起来大致仿佛,但布局是不一样的,形式也各有异同,颜色木料也有少许的分别;阁楼周围的花草树木、流水山石,凭着主人喜欢,那就更是大不一样了。   有人花木丛丛、百花绽绽;有人的屋门前挂鸭悬肉,还带着年节的气氛;有的阁楼,有被移来的几株大树荫蔽、被藤蔓攀爬,如同林中的小屋……一切,就像在童话里似的——无数的小阁楼建在两片山体之间、建在小溪之畔、建在花草丛林之中,那么的妥帖熨当,没有一丝的突兀,好似他们本就生长在这里、本就留存在这里,已经不知道有多少年月了……   那一层层攀爬的苔藓,那青石板上古老的烙印,似乎成为了最好的证明与传说。   廖妈在一栋房屋面前停了下来。   似乎这栋房屋,与周围其他小阁楼有什么特别的东西吸引着她。   但相对周围的小楼,这栋房屋还充满着“建筑”的气息与人为的痕迹,周围都是木屑、石粉,在整块风景画中,就如同一块奇怪的水印斑痕一样让人难以接受。   楼阁的周围,并没有什么荫蔽的花木,也没有奇石的点缀,看起来空旷而荒芜,连苔藓都不愿意去攀附,更少了岁月带来的韵味——哪怕只是几月的时光,但时光的作用下,某些东西会变丑,但某些东西,却会永久的沉淀下来,成为一种让人观之着迷、闻之欲醉的图案和气息。   “妈~这是我们的小楼吗?”廖兰兰颇有兴致看着新建未成的木制楼阁,心中几乎可以想象,不久的将来,在这样的一间木楼里,悠闲而优雅的生活了。   那对于廖兰兰来说,或许只是一个遥远的梦,但梦,总是要做的……    故事后面的交代与就到这里吧      无论如何,交代一下后续吧——   鲜果店铺开了、葡萄酒业发展了,芙蓉山的茶业也发展起来,小镇的旅游业也开始焕发出她应有了生命力。   鱼伯重新出山,说服周易投资,在芙蓉山,拍了他这几十年来的第一部也是最后一部电影——根据金庸老先生笔下的“越女剑”改编,周易作为没有太多画面的男配,廖兰兰还有前面提到的几个女孩分别作为女主、女配等出场。   小镇按照周易的想法建成了,这不仅是周易的事,也是整个小镇镇民的事;所有的一切,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没有人能想到,普通的一个山乡小镇,竟展现出如此巨大的生命力、展现出如此神奇的面貌——一切都如此的不可思议,但一切又如此的自然而顺意。   第n届黑茶会被定在清山镇举办,一个黑茶博物馆建立了起来,借着黑茶、借着红酒,借着山水的清幽,清山镇开始在整个世界的视野里展露她的面貌与风情,同时展露的,还有平安-县、还有湘南省的风情与文化……   时间如逝水,在所有人身上留下了痕迹。   抔土聚成了人形,人形又化为抔土,什么都没带来,也什么都没带走。   看着身边人一个个的逝去,一直被周易压抑在心底的那个念头开始浮出水面。   他在很早很早就已经感觉到,在大陆的西北,似乎有什么在召唤着他——而他也隐隐明白,这一去,或许就将与整个世界、与这个星球寰宇,做一次告别……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