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80.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01、美人计   文/周德东   歌华和方里   这是一栋公寓楼,总共11层。   8楼住着一个男孩,他叫歌华,是电视台娱乐节目主持人。歌华长得很中性——白净,甜美,赏心悦目。   他的楼上住着一个女孩,是电视台的新闻节目主持人,叫方里。方里总是穿一身职业套装,成熟,端正,大方。   在单位,他们属于两个部门,见面打个招呼,但不是很熟。而且,虽然他们住楼上楼下,平时却没有往来。   有一次,单位开联欢会,歌华和方里坐在了一起。那天,歌华突然发觉:他喜欢这个女孩。   在电视台里,歌华算是一个公众人物,有一大群女孩追他。而他追的女孩也有一大群。追他的一群和他追的一群当然不是同一群。这是红尘男女始终没法解决的问题。   现在,他发觉不管他收入了多少爱,支付了多少爱,都是玩闹,他真正喜欢的人终于浮现出来了。   歌华曾两次约方里吃饭,都被方里谢绝了。这件事很快就传遍了歌华那个节目组。   方里不是故意拒绝,那两次,她碰巧都答应了另外的同事。可是,如果她对歌华很在意,怎么都会把别人的邀约推掉——歌华由此知道,方里对他没那个意思。   美人计之一   某日,电视台的一个摄像师,在歌华的办公室讲了一个好玩的故事,叫《美人计》。这个摄像师特喜欢传播,估计电视台大部分人都听过这个故事了——   某大学宿舍。   周末,3楼的一个男生在寝室里看书,偶尔看到一只竹篮从楼上伸下来,停在他的窗外,悠来晃去。   竹篮里立一张硬纸,上面是一个漫画女孩,她在含情脉脉看着他。下端,还有一行大字:生活太平淡了,制造点故事吧。去买一些水果来,晚上陪你去散步。学校后门,七点见。4楼女孩。   男生很兴奋,立即跑出去买水果了……   晚上,这个打扮得衣冠楚楚的男生,把学校后门的那片草地都踩秃了,也不见那个女孩的踪影,他空等了一场,才知道上当了。他有点恼怒,却不好意思声张,只好灰溜溜地回了寝室。   过了一周,这个男生一个人在寝室时,看到那只竹篮又从楼上伸下来,里边还装着那个漫画女孩,在半空中晃来晃去。还有一行大字:上次我被一个死党“绑架”了,实在抱歉。再买一些水果来,今晚我一定赴约。学校后门,七点见。4楼女孩。   他不想理她了。   可又一想,上次都买了,这次要不买,好像上次就是图她陪着散步似的,那多没出息!   最后,出于男人的自尊,他决定还是去买水果。他要让她感觉到,自己并不稀罕和她去散步,仅仅是把她当成馋嘴的小妹妹,买些零食哄她罢了……   尽管如此,晚上他还是揣着渺茫的希望,来到学校后门转悠(大家都是男人,谁都别笑话谁啦)。   学校后门的那片草刚刚冒出头,又被这个男生踩秃了。   她还是没来。   男生心中有点惆怅,但是,酸意比上次淡多了。   又过一个星期,那竹篮又着脸伸到男生的窗前,漫画女孩在纸上写到:上周我妈突然病重,爽约了,实在对不起。再买一些水果来,今天我绝不食言。学校后门,七点见。4楼女孩。   这个男生毫不犹豫地买来一袋水果和一束鲜花,放进竹篮,它立即摇摇晃晃地升上去了。   晚上,他没有到学校后门去踩草,而是在寝室里洗衣服。   吃两堑长一智。   人家第一次就说得明明白白——生活太平淡了,制造点故事吧。反复的小骗局不就是故事的内容吗?傻瓜才去踩草。   他正专心致志地洗衣服,突然听见有人敲门。他打开门,外面站的正是楼上的女生!她袅袅娜娜地在门外站立,笑吟吟地看着他。   女生,美好的女生!   “我在学校后门等你,你怎么没去?”她笑吟吟地问。   “是啊是啊,早说好的嘛,瞧我这记性!”这个男生激动得都不会说话了。   这个晚上,男生和女生在一起度过了几个小时美好的时光。   他们返回宿舍楼的时候,天都黑了。   美好的女生突然说:“其实我没让你买过一次水果。”   男生愣了。   “是5楼的男生们干的。他们对我说这事的时候,差点笑岔气。不过,我挺感动,你不知道真相,却不怪我说话不算数,三番五次花钱给我买水果……谢谢你。”   这个故事储存进了歌华的大脑里。   他想,要是他住楼上,方里住楼下,那多好啊,他可以通过这个方法给她送花。   空中的篮子   这个星期天,歌华午睡起来,竟然看见窗外有一个竹篮!   蓝盈盈的天上,白云一朵又一朵。那个漂亮的竹篮晃来晃去,意味深长。   竹篮里立着一张硬纸,歌华走到窗前,看清上面有一行字:   天太热了,去给我买一瓶汽水,晚上我请你去看《无极》。七点,公寓大门口见。9楼的方里。   歌华的心激动得“怦怦”跳起来。   不过,他很快就冷静下来——这是不是一个“美人计”呢?想到这里,他探出脑袋朝上看了看,这栋公寓楼的窗台特别宽,挡住了他的视线。他又看了看那行字,很娟秀,一看就是出自女性之手,况且,他不认识10楼的人。看来,竹篮就是方里的,她一定也听过了那个《美人计》的故事。   方里竟然主动来找他了!   歌华不敢犹豫,立即跑下楼,来到门口的超市,买了一瓶冰镇汽水,跑回来,放进那个竹篮里,看着它提上去。   下午,他一直在房间里打扮自己。他换上最漂亮的衣服,戴上最贵重的耳环,喷上最时尚的香水……仅仅是头发,他就捣鼓了一个钟头。   晚上,他来到大门口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没有方里。   他疑惑起来,是不是自己打扮的时候太长了,方里已经来过,又走了?   又等了半天,还是不见方里的影子,他只好垂头丧气地回房间。   进了公寓,他想到9楼去找她,犹豫了一下,终于没有去——本来是一个很浪漫的故事,现在已经互相错过了,再去补救,就没有味道了。他相信,竹篮还会来的!   他们工作在广播电视大楼内。一次,歌华在电梯里遇到了方里,他朝她笑了一下,很有意味,含着一种只有两个人才明白的默契。她也朝他笑了一下。   第二个周末,歌华本来要出去,但是他推掉了那个应酬,守在家里。   他几乎一直坐在窗前观望。   下午,他终于看见方里那可爱的竹篮摇摇晃晃伸下来。   他跑过去,看见竹篮里又立着一张硬纸:   我的房子闹老鼠,吓死人了。请帮我买两包老鼠药,晚上我陪你去开车兜风,好吗?七点,大门口见。9楼的方里。   歌华觉得老鼠药这东西跟漂亮的女人似乎有点不搭界。   漂亮的女人应该这样写:请你给我买一套高档别墅,再买一辆豪华轿车,再买一个美女——当仆人,再买一盒巧克力,晚上,我陪你……   歌华会毫不犹豫地去买来……一盒巧克力,然后等她晚上敲响房门。   ……歌华毫不犹豫地去买来了两包老鼠药,放在竹篮里,看着它提上去了。   这天,他提前就开始打扮起来。   在天黑之前,他完成了繁琐的化妆和服饰搭配,来到了公寓的大门口。   天一点点黑下来。乌云开始缓缓聚集,远方隐隐有雷声在滚动……   方里始终没露面。   她给歌华的印象是端庄、严谨、明朗,这样的女孩应该很守时,不可能恶作剧啊。   突然,雨“哗哗”地倾盆而下。   歌华躲闪不及,快步跑进旁边一家小商店的门里。雨太急了,那短短的一段路,他就变成了落汤鸡。   他很难堪,有一种被戏弄的感觉。   公寓临街,街上的行人转眼就跑光了,只剩下车,雨刮器都像触角一样摆动起来,车轮轧得积水四射。   歌华走不出去,就站在门槛里看大雨中的车。夏利,吉普车,依维柯,救护车,松花江……那辆救护车尖叫着。   眼前变成了水世界。   那辆救护车开到公寓的大门前,竟然拐了进去。   雨越下越大,各种各样的灯光在水世界中显得分外美丽。   歌华忽然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等雨稍微小了些,他就离开了那个小商店,跑进了公寓大门。很多保安在院子里冒雨乱跑,好像出了什么大事。   他似乎感到了这事情与他有关,他拦住一个保安大声问道:“怎么了?”   “9楼一个女的喝毒药了!”   正是方里。   那老鼠药兑在汽水里,她喝了进去。   她死了。   带你去黑夜   警察开始调查这起凶杀案。   方里服下老鼠药之后,五脏如焚,她拨了急救中心的电话,只说出了“奋斗街10号华馨公寓”,电话就掉到了地上。   救护车开到公寓,首先到值班室确定了求救电话的房间,然后才找到方里。那时候,方里已经气绝身亡。   在离开人世之前,她什么都没有说出来。   方里最近一直在上班,没有遇到什么非常事件,她不可能是自杀。而且,在她的房子里也没有发现遗书之类的东西。只是,桌子上有半瓶汽水,经化验,汽水里含铊,断定是老鼠药……   警方很快就查出,老鼠药正是门口那个老头卖的。   当天,歌华买了老鼠药。两包。   而门口的超市也作证,一周前,那个娱乐节目主持人在他们那里买过一瓶同样牌子的汽水——歌华是个公众人物,售货员对他的印象特别深。他们说,歌华买汽水的时候,急匆匆的样子。   第二天下午,歌华被警察叫去了。   他一直暗恋方里,但是,方里似乎并不喜欢他。这件事,电视台很多人都知道。这个情况使警方非常怀疑。   尽管歌华没有做什么,但是他十分害怕,老老实实对警察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那个警察个子很高,他听完了直笑:“你编故事的能力可真强!你说,汽水是方里让你买的,既然她那么渴,当时为什么不喝?你说老鼠药也是方里叫你买的,时间是下午三点半,而她服毒是晚上七点钟。据我们调查,这中间的三个半小时里,方里就没有离开过房间,可是,我们在方里的房间里根本没发现你说的硬纸,也没发现绳子和竹篮,难道这些东西都被她吃了?我们只发现了半瓶有毒汽水!”   歌华傻了。   那个警察猛地拍了一下桌子,差点把桌子拍成两半,这一下足以显示他的力道:“你不说,我们就换个方式问了!”   “我没有杀她!你们不要因为我把侦破方向搞错!”   歌华被警察关了二十四小时,第二天下午,经过电视台领导和警方交涉,他被放出来。   可是,他依然是重大嫌疑犯。   不过,说歌华杀了方里也有一些疑点——警方在方里的房间里并没有发现歌华的手印和脚印。   很快,警方在方里的房间里搜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证据——那是一张纸片,上面写着:   带你去黑夜,同意吗?喝了这瓶汽水,就说明你答应我了。10楼。   歌华听到了这个消息,心里的石头“扑通”一下落了地。   他陡然明白了,从空中降落的那个竹篮,那个漂亮的竹篮,那个晃来晃去意味深长的竹篮,并不是方里放下来的!   它来自10楼那个黑糊糊的房间。   10楼住的那个人,也在电视台工作,歌华见过他,不过没有说过话。他好像是一个编导。歌华印象最深的是:他穿衣服总是乱七八糟的。平时,他不太来上班,来了也是匆匆忙忙就走掉了。   10楼。   那个房间里有一双苍白的手。   那双罪恶的手,冒充9楼,向歌华要了一瓶汽水,又要了两包老鼠药,然后,他把那药搅拌在汽水中,又伸到9楼方里的窗前……   他做得天衣无缝!   他跟歌华有什么仇,为什么要陷害歌华呢?   或者说,他跟方里有什么仇,为什么要害死方里呢?   钟情   方里是一个很自立的女孩。   她家不在本市,在一个很远的县城。大学毕业后,她单枪匹马闯到了这个陌生的城市,一个人打天下。   她进电视台,没有任何人帮忙,全靠自己。当时,她在一家公司做文秘工作,正巧那时候,电视台举办主持人大赛,她就去参赛了。一路过五关斩六将,从周冠军,到月冠军,到季度冠军,到年度冠军……就这样,她进了电视台,并成为优秀主持人。   她经常出入上流社会,有很多人向她求爱,其中还有一些知名企业的总裁,但是,她一直紧紧收拢着重重花瓣,小心地保护着心中那娇嫩的爱情花蕾。   谁都不知道,她深深地爱着一个人。   这个人跟她在同一个单位,叫吴禀。吴禀是一个幕后工作者,一个工薪阶层。他高大,粗糙,不修边幅,连络腮胡子都经常不剃。   方里不喜欢歌华那种奶油小生。   吴禀好像是画家出身。之所以说好像,是因为他什么都会,画画,写诗,还导演过一部电影,只是最后没通过审查。   他在电视台只是个普通编导,一直没有受到重用。不过,大家都很尊重他。   方里为什么会爱上吴禀?她自己也莫名其妙。   有一次,他大大咧咧地到方里的办公室取一个麦克风,当他站在方里面前时,她闻到了一股男人的强烈的气味,她当时一下有点昏眩。   “给我。”他动作洒脱地伸出手来,大大方方地说。   方里的脸一下就红了,急忙把已经拿在手里的麦克风递给他。   那是一种什么味道,方里至今说不清楚,好像是淡淡的烟草味,好像是刚刚洗过的头发味,好像是泥土被太阳晒热的味……   美人计之二   这一天,那个摄影师跑到方里的办公室,又讲起了那个《美人计》,不过这次是另一个版本。   当时,方里的办公室里有几个人,其中就有吴禀。   这次,那个摄影师是这样讲的:   某大学宿舍。   一个炎热的周末,5楼的一个男生买了瓶冰凉的汽水,放在一个竹篮里,还放了一张硬纸,上面写着:晚上,我们去散步,好吗?喝了这瓶汽水,就说明你答应了。学校后门,七点见。浪漫的5楼男生。   然后,他用绳子把竹篮放了下去。他早量了绳子的长度,刚好伸到3楼窗前。3楼住着女生。   等了很长时间,5楼男生也不见鱼儿上钩。难道3楼的寝室没人?5楼男生干脆把绳子系到暖气管上,一边上网一边等。下午,他把那个竹篮提上来,只剩下了空瓶!   晚上,这个衣冠楚楚的男生把学校后门外的那片草都踩秃了,却不见那个女孩的踪影,空等了一场。   鱼把饵吃掉之后,跑了!   他不甘心。过了一周,他又买了瓶冰凉的汽水,放在竹篮里,朝3楼放下去。   硬纸上写着:晚上,我们去散步,好吗?喝了汽水就说明你答应了。请遵守游戏规则!学校后门,七点见。浪漫的5楼男生。   他不知道哪个女生在寝室里,所以,他还得把规则重复一遍。   还是不见动静。他又一次把绳子系在暖气管上,一边上网一边等。下午,他试探着把那个竹篮提上来,又剩下了一个空瓶。   晚上,他抱着渺茫的希望,来到学校后门外等。那片草刚刚冒出头,又被这个男生踩秃了。还是不见一个女生的影子。   鱼又没上钩。   又过了一周,他把那两个空瓶放在竹篮里,在硬纸上写到:不遵守游戏规则的人,把我的汽水还给我!愤怒的5楼男生。   过了一会儿,他把竹篮提上来,果然重了许多。   他把竹篮拉进窗子,发现两个空瓶里不知道灌满了什么东西。接着,他看到硬纸的背面写着这样一行字:汽水喝了,赔你两瓶醋吧。窃喜的4楼男生。   空房子   那个摄像师讲这个故事的第二天,正巧是周末。早晨方里一醒来,就看见有一个竹篮,在她的窗外微微摇晃着。   楼上只住着一个人——吴禀。   他效仿那个《美人计》的故事,跟方里玩起游戏了!方里的心却激动得乱跳起来。   竹篮里有一瓶汽水,还有一张硬纸,上面写着:   带你去黑夜,同意吗?喝了这瓶汽水,就说明你答应我了。10楼。   方里笑起来。   没想到,吴禀也玩这种小孩子的游戏!可是,他用的却是诗人的语言:带你去黑夜……   她毫不犹豫地拿起那瓶汽水喝起来。   竹篮飘飘悠悠地升了上去,神态似乎很幸福。   方里把那张硬纸装进了口袋——她要留下这行诗一般的文字,作为永远的纪念。接着,她就走进洗手间打扮起来。她从没像今天这样细心地打扮过自己,哪怕是录制节目。   她知道,今晚,她将有一个重要的约会。   就在方里化妆的时候,隐隐感到腹内一阵疼痛。她踉踉跄跄地走到床前,想趴一会儿,可是,那疼痛像毒蛇一样迅速而疯狂地在腹内窜动,一种巨大的恐怖陡然笼罩了她。   半空中突然出现了一瓶汽水,她竟然喝了它!   她抓起电话,拨了120,大叫:“我喝毒药了!救命!”   警方立即开始调查10楼的男人。   可是,吴禀到新疆拍片去了,已经离开一周,有同事作证。他没有作案时间。   也就是说,10楼——吴禀的房间空着!   美人计之三   歌华仍然没有被解除怀疑。   几天里,他多次被叫到公安局,接受讯问。   他从警察的提问中觉察出,他们的进展并不大,还停留在“那个竹篮到底是从9楼放下来的还是从10楼放下来的”上面。   虽然他被领导领了回来,正常上班了,但是,他明显发现,单位里的人都有点疏远他,看他的眼神也都有些不对头,飘飘忽忽的。   很少有人到他的办公室来玩闹了。   这一天,那个摄像师又来了。   他穿着一件褐色的马甲,上面都是口袋,装得鼓鼓囊囊的,不知道都是些什么东西。他歪戴着帽子,嘴里永远嚼着一块口香糖。   他的第二个版本的《美人计》对歌华也讲过。他似乎只会讲这一个故事,他好像就靠这个故事在电视台的各个部门间钻来钻去,融洽和每个人的关系。   他笑笑地坐在一张办公桌上。   歌华忽然对他有点反感。都怪他的乌鸦嘴,翻来覆去讲什么《美人计》,就像他嘴里的口香糖,都没味儿了,还在没完没了地嚼。现在,终于出事了。   “我还会讲一个《美人计》,你听不听?”   歌华不耐烦地说:“你讲什么呀?前几天,你讲完就出事了,你不知道?”   摄像师又咧嘴笑了:“也许我再讲一个,对破案有好处。”   “你给警察讲去,我烦。”   “这是第三个版本,我自己编的,不听就算了。”他一边说一边跳下桌子。   歌华突然说:“你说。”   那个摄像师又咧嘴笑了,重新坐在桌子上。   这一次,他讲的故事是这样的:   某大学宿舍。   一个炎热的周末,住在3楼的一个男生在寝室里闭目养神。偶尔睁开眼,他看见窗外有一只竹篮悠来晃去。   楼上住着女生,竹篮无疑是她们放下来的。   竹篮里有一张硬纸,上面画着一个女孩,那   漫画女孩含情脉脉地看着他。下端,还有一行字:生活太平淡了,制造点故事吧。你去买一些水果来,晚上陪你去散步。学校后门,七点见。4楼女生。   男生很兴奋,立即跑出去买水果了……   可是,晚上,这个男生在学校后门空空等了一晚上,却不见那个女孩的踪影,只好灰溜溜地回了寝室。   过了一周,这个男生又一个人留在了寝室,等待故事发生,果然,那只竹篮又从楼上伸下来……   那张硬纸散发着女孩子特有的淡淡芬芳,还是上次那个字体,一看就是出自女孩子之手,笔画像花苞一样紧紧收拢,很放不开的样子:实在道歉,上次遇到了一个突发事件,走不开。再买一些水果来,晚上不见不散。学校后门,七点见。4楼女生。   结果,那天晚上男生又白白等了一场。   又过一个星期,那个爱撒谎的竹篮又晃晃悠悠地放了下来:再一再二不再三,不过,对待女生可是例外哟!4楼女生。   这个男生把水果买来,放在竹篮里,它刚刚提上去,他就走出宿舍,上了5楼。现在他已经断定是5楼的男生干的了。   他进了门,果然看见5楼那个男生像老鼠一样在吃他的水果。   3楼男生说:“你小子真有口福啊!”   5楼男生抬头看了他一眼,“啪”地扔过来一个橙子,说:“羡慕吧?”   他泰然的表情让3楼男生产生怀疑了,他问:“这水果是谁买的?”   5楼男生很神秘地小声说:“女生……”   女生?   4楼的女生不会把水果给他送来吧?   “4楼的?”   5楼男生指了指窗外,又指了指楼上:“6楼。”   3楼男生憋不住笑了:“真绝!”   那只散发着香气的竹篮就是女生的,不过是6楼的女生!那竹篮高高地伸下来,冒充4楼的女生,骗来3楼的他的水果,然后,给5楼的男生吃……   歌华听着听着,身上就起鸡皮疙瘩了。   死去的前一任新闻主播   摄像师的故事里第一次出现了“6楼”。这两个字像针一样深深地刺进了歌华的大脑。他似乎在顺着一条漆黑的管道朝前爬,越来越黑暗,越来越狭窄,越来越深邃……   这栋公寓总共11层。   8楼住着歌华,9楼住着方里,10楼住着吴禀,11楼……   他怎么从来没想过11楼!   不过,他很快就找到了原因——因为11楼空着,常年空着,没有人。这一点公寓里的人都知道。那个房间常年挡着窗帘,里面黑糊糊的,应该布满灰尘。   过去,那房子曾经住过一个女孩,她是电视台前一任新闻节目主播。但是,她死了,死一年半了。听说,她也是服毒,不过不是老鼠药,而是一种叫氰化钠的剧毒化学品,0.1克就可以让人丧命。   她为什么死?至今没有人知晓,甚至她是不是自杀都值得怀疑。   小可爱   爱情这个东西经常出人意料。   吴禀对方里的秋波并不敏感,这说明他不爱她。   吴禀喜欢的是一个梳短发的女孩,她叫崔浅浅,她像她的名字一样单纯,每天总是笑嘻嘻的样子,阳光灿烂。   崔浅浅在公寓管理部工作,一天晚上,她跟她的部门负责人走访公寓的租户,来到了吴禀的房间。   那个部门负责人也是一个女的,中年人。她们是例行公事,问问租户有没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对公寓的工作还有什么意见和要求等等。崔浅浅不说话,她只是坐在那个负责人的身后做记录。   吴禀一直在敷衍:“挺好的,不错,没什么问题……”   他的注意力一直在崔浅浅的身上。他发现,崔浅浅也不认真,她的眼睛一直在房间里东张西望。   最后,她的目光落在了放在房间一角的一个挂饰上。   那是一个可爱的小猪的脸谱,围着一条红色的丝巾,叼着一根粗大的雪茄。那红色的丝巾上有一行字:NOSMOKING。   她们离开的时候,那个崔浅浅还在恋恋不舍地看那个小猪。   吴禀送她们出门,到了门口崔浅浅终于忍不住小声问他:“那个小猪你是在哪里买的?”   吴禀差点笑出来:“那是一个朋友从国外给我带回来的。”   “噢。”她有点失望。   “你要是喜欢,我就送给你。”   崔浅浅紧张地瞟了那个负责人一眼,急忙说:“谢谢,我不要……”   从那以后,吴禀有事没事经常去公寓管理部转一转,可是,他很少看见崔浅浅,她也很少上班。   后来,吴禀听说,崔浅浅是公寓管理部经理的千金。她只有十八岁。   正像他对方里没有电一样,崔浅浅对他也是心无灵犀,她感兴趣的仅仅是他的小猪挂饰。   Fans   歌华认识崔浅浅。   估计吴禀想不到,他喜欢的崔浅浅,单纯似水的崔浅浅,竟然是歌华的狂热追星族。   她闻听娱乐节目的主持人歌华在这栋公寓里居住,就辞掉了原来的工作,逼着爸爸把她安排到了公寓管理部。   她原来在幼儿园当老师,很不错的工作,可是,她先斩后奏,已经辞掉了,爸爸没办法,只好让她进了管理部。   像所有的追星族一样,她对歌华的一切都了如指掌,包括他的年龄,生日,喜欢吃什么食品。她甚至知道他每天几点钟出门,几点钟回来。   前面我说过,有一群女孩追歌华,这个崔浅浅就是这群女孩中的一个。崔浅浅知道歌华的电子信箱,最初,她给他写信,每封信都很短,她担心长了他就看烦了,但是每封信都很热烈,就像秋天里一串串的红辣椒。   这种信歌华见多了,根本不在意。   后来,她就给歌华打电话。   “我是你的一个热心观众,我叫甲虫花草花。”她说。   她给歌华写电子信的时候,落款一直都是“甲虫花草花”。   歌华问她:“你有什么事吗?”   她支支吾吾地说:“我想约你……”   “对不起,我没有时间。”   她很执著,一次次打电话来。后来,歌华只要一听到是“甲虫花草花”,立即就把电话挂掉。他觉得这些小孩很不懂礼貌。他不想跟她们纠缠,不想跟她们浪费电话费。这些追星族不知道,电视台每个月给他报销的电话费,少得可怜。   他越是不接电话,崔浅浅打得越疯狂。   终于有一次,崔浅浅现身了,她拦住了歌华的车。   歌华摇下窗子,问她:“你干什么?”   “我是甲虫花草花……”   歌华很烦躁地把头转向另一边,又转回来:“你想签名吗?把本子拿来!”   “我想跟你聊一聊……”   “聊什么?”他问。   “在这里不方便,我请你去酒吧,好吗?”   “我现在去录节目,没时间!”   “我可以等你录完节目。”   “录完节目我还有别的事。”   “那我就等你办完事,反正你得答应我!”   歌华直直地看着她,说了一句:“有病!”然后,他猛地一踩油门,走了。   崔浅浅在反光镜里呆呆地看着他的车尾……   两滴雨   在那个摄像师给歌华讲第三个版本的《美人计》时,警察已经搜查了11楼的房间。   那里面极其幽暗,空气长久不流通,有一种很古怪的味道。   整个房间像一个坟墓。   地上铺着厚厚的灰尘,清晰地印着一些杂乱的脚印。   警察开始调查公寓管理部。这个房间的门上没有被撬的痕迹,只有公寓管理部的人才能打开它。   一周之后,也就是吴禀在外地拍片回来的那天,崔浅浅被抓。   她对自己的偶像太了解了,她当然知道歌华喜欢的人是谁,她绝不能放过她。   于是,她在11楼缓缓放下那只浪漫竹篮,冒充9楼的方里,欺骗了8楼的歌华……   她也知道歌华喜欢的人喜欢的人是谁。   于是,接着她在那间黑暗的房子里,颤颤写下了:带你去黑夜……最后,她把那只死神竹篮缓缓放下,冒充10楼的吴禀,伸向9楼的方里……   就这样,这个女孩用十分幼稚的办法,害死了无辜的方里,还自以为神不知鬼不晓。   崔浅浅被带上警车的时候,歌华正在公寓的院子里徘徊。   她走过歌华的身旁,停了下来,咄咄逼人地盯着歌华,低低地说:“有一天,你还会看到一只竹篮降临在你的窗前。它不是从9楼伸出来的,也不是从10楼伸出来的,更不是从11楼伸出来的……你猜,它从哪儿伸出来的?”   警察把她推走了。她一直被推搡着,一直倔强地扭过头来,看歌华的眼睛,直到上了警车。   歌华仰头望天。   两滴雨,从他的腮边滚落下来。   (完)   02、没有什么不可能   文/麦洁   真的,自从知道这件事的始末后,我就觉得,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不可能。   这场面太诱人了!   我刚塞进嘴里的那块饼干就是因为这样,从我张大的嘴里掉了出来。   那个短发美女斜躺在沙发上,穿着半透明丝质的睡衣,没戴文胸,那两点突起隐隐若现,下面的内裤是淡紫色的,隐隐有只小猪头在前面最诱人的位置上。   那个长发美女穿着一件粉红棉质睡衣,坐在她身边,两个人一边看电视一边拿手在对方的身上抚来抚去。   短发美女的手在长发美女的腰上抚动着,然后慢慢向上移,移到胸部停下来,手指像弹琴般抖动着。而长发美女手伸向后面,在短发美女浑圆的臀部抚摸着。   两人的呼吸都有些气急。   “进房间吧!”短发美女从沙发上爬起来,用嘴咬着长发美女的耳垂说。   两人连电视也没有关,抱在一起,脸摩着脸,搂着腰进了短发美女的房间。   电视里放着一对小情人在亲热。   我确定这两个美女是一对Les,当然,看过这个场面,你也会这么确定的。可我唯一的遗憾是,我不能看见这两个美女Les怎么做爱,所以,我只能靠想象来弥补这一点不小的遗憾了。   我是个好人,只是有些小毛病,比方,我喜欢偷窥女人。   这种毛病虽然小,但有时候也引起很大麻烦,我上次偷窥被人发现,就引起了一场不大不小的官司,虽然最后赔了点钱。不过,我并没有吸取教训。   我刚才就在用针孔偷看那两个美女。   那两个是名符其实的美女,相信我。   刚才的那段录像我要保存,我坐在椅子里发出一声呻吟。我喜欢把偷窥的东西录下来,有用的就保留下来,没用的再洗掉。像这样美女暧昧的亲热,比那种赤裸的性爱来得更让有激动,因为想象,这更让人有想象的空间。   我是一个无所事事的人,我目前拥有一幢老式楼房里二层楼的四套公寓,这是一梯四户形,所以,可以说我是拥有了整个二层楼。说目前拥有,是因为其中三套所有权不是我的,是我的亲戚们的,他们迁去了外地,我帮他们看房子,我想,房子空着也是空着,不如租出去,也有些收入。   三套房子现在全租出去了,一套住着一对年纪不大的夫妻,只是,那女人长得我实在没兴趣,曾有段时间我也偷看两人做爱,我觉得那男人和奸尸大概差不离,没劲,我不再看他们。   另一套也是一对男女租了去,但他们一般只在周末才来,我觉得他们不像夫妻,也不像情侣,更像是一对周末情人或者是钟点情人。他们每次都是一起来,然后一进   客厅就开始脱衣服做爱,在他们来的那个时间,我会抛开一切来看这两人做爱,他们不选择做爱地点,姿势多种,做的时候放声大叫。通常做完后两人就去厨房,女人不穿衣服,男人有时穿个三角裤,做着饭也说不定能再玩一会儿。这样疯狂的做爱,也是我说他们像周末情人或是钟点情人的理由之一。   我的录像里,保留的最多的就是这对来的时间最少的男女的镜头,那些火爆性爱场面。我暗暗很卑鄙地想,要是有一天我搬离这个城市,我就把这些录像以大价钱卖给制作黄碟的人。   第三套房子就是被这一对美女Les租了去。   当时她们来租房,我立即很兴奋地搓着手,考虑怎么样在她们的房间、客厅、浴室里装上针孔,所以房租都比别人少要了三分之一。可是,我唯一没想到的是,这两个美女防范很严,我只有机会在客厅里装了一部针孔。   唉,也好,秀色可餐,有得看总好过没得看,就算只是客厅里装了,她们偶尔也会露出一些诱人的部位。   这两个女人的年龄我始终猜不透,虽然租房的那张身份证上显示长发美女28岁,可我看她们的脸,有时候就像二十三四岁的,但两人说话的感觉却又像三十七八岁的。   这样有神秘感的美女对我是种诱惑,我常常想着要用什么手段把两人勾上手。随便勾上哪一个,当然,最好两个都能勾上,这样,我就……我一边手淫一边沉浸在我勾上两个美女后的YY想象里。   不过,我知道要勾上Les,确实比勾一般的美女更有难度,所以我迟迟没有动手。   但是,事情好像很快就和我的想象有了些出入,而我也欣然地发现,似乎Les也有可能会喜欢帅哥,大概双性恋的美女Les也很多的,如果我找个情人,我一定不介意她是否还有同性恋的倾向。   短发美女,叫鱼,这是她们两人的昵称,我也借用这昵称来叙述吧。   有一天傍晚,我出去找食,我习惯每天在这个时候出去找食吃,早上我一般不吃,中午总是吃泡面,只有在晚上,我才会出去好好吃一顿,再买点东西回来当宵夜。我找食回来的时候,我看见了鱼美女,她正从一个男人的车上下来,那男人在她下车的时候,拉了一下她的手,鱼很快地甩开了,并向楼上看了一眼。   我知道她在看楼上的长发美女麦,是不是站在窗口看着。   这个小小的动作给了我一个暗示,鱼美女好像对帅哥也不是完全没兴趣,难道,她是双性恋?   鱼很快地走进楼梯了,我看见二楼属于麦的房间的那个窗口,仿佛有人影闪动了一下。   之后的一段时间,好像什么也没发生,鱼和麦还是那样生活。而那个男人有一段时间没有再送过鱼。鱼一样每天上下班,麦一样每天坐在电脑前打字——从她们的谈话中,我知道麦是个自由撰稿人。   但过后不久,我发现鱼和麦好像已经很少在   客厅里做出亲热的动作了,也很少再一起相拥着去鱼的房间里,偶尔有一次,也好像比以往的时间短很多。   这小小的变化,使我对两人的偷窥,从单纯地偷看两人的身体转移到了更想了解两人的关系发展。   而我原来那种欲望,完全放在了周末情人的身上,看他们俩人做爱真过瘾。   我想,鱼和麦的表面平静维持不了多久了。   果然,终于在一天鱼下班回来,那个男人又送鱼回来了,两人在车里坐的时间好像很长,鱼下车的时候,那男人摸着她的小手,她没有拒绝。   这天晚上,鱼和麦之间爆发了她们俩人搬来后的第一场战争,吵得两人情绪很是激动,战争的内容,我不用说你也知道,是因为那个男人。   “我们两人这样,根本不可能一起生活一辈子,我们是没有未来的。”鱼抽了一下鼻子,这好像是她的招牌动作。   对啊对啊,我一边看着她们吵,一边点着头,你们俩早点想开,我不是就更有机会了吗?我暗自得意地想。   “我们可以自己挣钱养自己,有什么不可以生活一辈子的?”麦来回走动着,粉红色的棉睡衣抖动着,大腿根若隐若现。“你以为和男人就可以生活一辈子?他们能靠得住吗?”   这话就不对了吧,男人怎么靠不住呢,我不就很好吗?像你这样的小美人,只要向我勾勾手,我马上就会让你知道男人是不是靠得住……我摇着头,麦也太执迷不悟了吧。   两人的争吵持续将近两个小时,好像谁也说服不了谁。   “那你的意思是,你要为那个男人离开我了?”麦终于忍不住,问出了最关键的那句。   我比麦还着急,我想听鱼的答案,如果鱼真的决定离开麦,我立即就要向麦展开动作,把这个小美人弄到手。至于鱼,我估计有了那个天天开车送她回来的男人,我不会这么快就有机会的了。   “我……我不是这个意思……”鱼期期艾艾的,“我又没说要离开你……”   唉,我叹了口气,鱼看样子对那个男人还是没有十足的把握。   “你和那个男人的交往我不是看不出来,你要走就走好了,我被男人伤害多了,再被女人伤害一次也不算什么……”麦倔强的声音里有些哽咽,天哪,美女这样很让人心疼的,唉,你要是愿意,就靠我怀里哭一场吧,我恨不能立即去搂住这位性感美人。   “你什么意思吗?”鱼大大的眼睛里一下子就蓄满了泪水,“我都说没有要离开你了!”   “算了,迟早的事,我不想和你吵了……”麦坐在沙发里沉默下来。   “你……”鱼的泪水终于掉落下来,她跺了跺脚进了自己的房间。   我看见麦坐了一会儿,然后慢慢地抱住自己的肩膀,轻轻地抽泣起来,仿佛很冷的样子。唉,男人不可靠,女人也一样不可靠吗,是吧?我心里暗暗盘算着,麦现在是比较软弱的时候,如果我能安慰她,说不定我就有机会了……   第二天我特意早起了些,看麦换了衣服装备出门买东西,我也赶紧候在了门口。   一听到麦开门的声音,我立即整了整衣服,装做要出门的样子,打开了门,然后又装做很偶然碰见她的样子和她打招呼。   可是,麦一副冷淡高傲的样子,她微微点了点头,看也不看我就下楼去了。   唉,看来这是一个是铁杆Les啊!   但我不能甘心,我悄悄尾随麦。谁想到,麦走到大街上,开始掏出手机打电话,电话一接通,麦那阴郁的脸上立即有了笑容,她一边在手机里说笑一边走,还不时回头望一下。天哪,女人真是多变的动物,难道,她也有一个相好的男人?   但我又猜错了,麦接下来去了菜场,超市,甚至去了一趟药店,然后就又回去了。   麦回去后,脸色立即沉郁了下来,我想象不出,刚才在外面的那个打着电话有说有笑的女人会是她。   接下来的几天,麦和鱼相对安静,谁也不多说话。   那个男人更是每天送鱼回来,有些时候显然还是吃过饭才回来。我每天在他们下班时间要是没有看见鱼被那男人送回来,就会在吃过晚饭的时间,从针孔里看见鱼开门回去。后来有一天,我忽然惊奇地发现,男人的车换了,开着一辆新买的别克来送鱼,   新车的牌照还没有上。   而麦一直还是那样,只是有一天,她接了个电话出去了半个小时,回来后没有写东西,而是坐在沙发里楞了好半天。   鱼和麦的关系渐渐缓和些了。   在餐桌上两人也开始说些不着边际的话,晚餐好像总是麦做的,看上去的感觉不错,如果麦不是个Les,我想她也许能是个好太太。   这天鱼回来得比较晚,脸色很不好看。   因为我这套房子看不见前面,窗户和阳台全在另一侧,所以我无法知道那个男人有没有送她回来,但感觉她好像和那个男人吵架了。   鱼进来时捂了下胸口。   过了几分钟,麦打开房间门,从房间里出来。今天麦穿了件新的睡衣,淡黄色的,很宽大那种,有着长长的袖子,像舞台上唱戏的那种水袖。麦好像很随意的,把桌上的一杯水递给鱼,我奇怪我怎么不知道麦什么时候倒了水晾凉在那里呢。因为鱼的晚归,我几乎目不转睛地在盯着屏幕,想看看今晚将会又是什么场面。   鱼接过水杯,盯着麦看了一下,麦也看着她,我发现两人的眼光里像是在交流着什么。   鱼一仰头就喝下了整杯水,然后在沙发里坐下来,连衣服也没换。   “啊……”鱼忽然捂住了胸口,我看见麦的脸上有些惊慌,她似乎想过去扶一下鱼,但动了一下脚又停住了。   我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   “你……给我喝的……是什么?”鱼瞪大了眼睛看着麦,“我的心口好痛……喘,喘不上气……”鱼歪倒在沙发上。   “一点点的药而已……”麦脸上露出了讽讥的笑容。   “药?”鱼用力地扯着胸口的衣服,她的脸色有些发紫,“你害我……你不怕……不怕……杀人要……偿命的……”鱼说话吃力起来。   我呆住了,盯着屏幕,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如果再等一会儿,鱼就要死了,我怎么舍得看着一个美女死去?可是如果报警,麦就会犯了谋杀罪,我又怎么忍心看着麦坐牢?再说,我的偷窥也将会暴露,谁还租我的房子呢?   “不会的,我没有杀人。那种药会让你看起来是死于心脏病的,我也会证明,你前一段时间一直说心脏不好,是不是?”麦笑了,她把鱼喝水的纸杯揉在一起,“我把这个放炉子上一烧,还有什么呢?”   鱼紫色的脸上忽然露出一丝笑容,“哈,人算……不如天……算……你跑不……掉……”鱼伸出另一只手来,手上拿着一把钥匙,那显然是车钥匙,“他……他……”   就在麦迟疑地看着鱼的时候,门忽然“咚咚咚”地被敲响了。   麦吓了一跳,我也吓了一跳,是谁会敲门?   想着刚才鱼说的话,还有她手里的车钥匙,我忽然明白了,可能是那个送她回来的男人在敲门,鱼进来时脸色不好看,也许是刚才和那男人吵架了,她拿了男人的车钥匙,男人走不了,只好上来找她拿回车钥匙。   麦显然被这个意外弄得不知所措了。   她呆了一下,外面的敲门声更响了,好像再不开门,门外的人就会破门而入似的。   麦回头看了鱼一眼,鱼有些微紫的脸上还挂着那个神秘的笑容,麦可能没有发现,但其实我知道,鱼已经死了。   麦小心地走到门口,微微地打开了一条门缝。   门外太黑,从我装的针孔的角度,虽然能整个看到门,但却无法看清麦打开的那一条缝外,究竟有什么人。   “啊……”我听到了麦的一声惊呼,她一只手放在门后,用力地推门,好像想把门推上,但门却不断地被从外面推开,门缝更大了。   “你出去!”麦叫着,可是,显然外面的人要比麦的力气大很多。只见门“砰”地一声被完全推开了,跟着外面冲进来一个人,那个人撞在麦身上,麦向后倒去,两人一起倒在地上,发出巨大的“砰”的声音,我听见麦发出一声痛苦的尖叫。   这一切都是一瞬间发生的。   我还没有明白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就看见麦身边的地上涌出了粘粘的鲜红的血。   麦满脸痛苦,她的脸向后仰着,眼睛仿佛正看着我的针孔。那一瞬间,那张脸给我的印象深刻,我想在这之后,我可能时常会在噩梦里看见这张脸:苍白得似乎没有血色,美丽得如同玉雕一般,和鱼淡紫色的脸,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男人挣扎着从麦身上滚下来,他双手上全是血,身上也沾着血,双眼有些空洞,麦美丽的睡衣全染红了。   他——手——上——沾——着——麦——的——血!   我没有犹豫,立即拨打了110,然后我从房间里找出一根拖把的棍子,我躲在门后,只要那个杀人凶手离开,我就决定从后面敲他一下。   凶手似乎自己也吓呆了,他站在原地很有一会儿功夫,然后他伸手扔掉了手中的凶器——那把杀了麦的刀。   凶手转身想离开麦的房间,却又被麦的尸体绊倒在地。   就这么耽误了一下,110的警车,已经在楼下了。   我偷窥的行为受到了批评。   但我的录像带,却成了警方最有利的证据,加上我这个人证,没有费什么事,那个男人就被判为故意杀人罪。   但那晚男人喝了酒,据说还和鱼吵了一架,情绪有些异常,所以法官从轻判了死缓。   判的那天我看见那个男人眼睛血红地瞪着我,我也狠狠地回瞪着他,怎么着,难不成你也想杀了我吗?可惜你没机会了!我冷笑着,就是因为你这个男人,我潜力想勾引的两个美女都死了,判死缓也太轻了你!应该判死刑再立即执行!   那个男人被带走时,他冲我咬着牙:“我没有杀人!”   我撇了撇嘴,我还四处对人说我从来没有偷窥过呢。   不过,我听说从麦给鱼喝的那杯水中,并没有什么药物,只是一杯白开水,而鱼倒确实是心脏病发作导致死亡的,只是,要说鱼是因为喝了那杯水的缘故,是怎么也说不像的。而且,鱼确实有心脏病,她们租我的房里就有病历和一些心脏病人常备药品。这一个小小的细节,让我觉得心里有些奇怪,麦到底是怎么让鱼的心脏病发作的呢?   这个事件本来到此该结束了,可接下来发生的一些事情让我开始疑惑。鱼和麦在和我签租房合同时的身份证居然都是假的!假的?警方根本无法找到鱼和麦的家人,也无法知道这两个人的确切身份,她们留下来的东西,一辆车——原来那辆新的别克车是鱼用假身份证上的牌,还有一些日常用品和麦的一台电脑,但这些东西里什么线索也找不到。   最后,这些东西,作为房东,我暂为保管了。   那套房子因为死过两个人,所以始终租不出去,我想我咋就那么倒霉?我把房子放到房屋中介,希望能骗到外地来的、不了解情况的人。中介的老板娘哧着鼻子笑话我:“你那房子还能租出去啊?你又喜欢装针孔偷窥,里面还死过人,这些早就上了电视了,你都快成名人了。”   “什么偷窥?我可是要告你诽谤的。”我装得像正人君子。   “切,少和我来,我可说了,要是那房子租出去了,你每个月的租金要分20%给我。”老板娘阴笑着算计我。   “黑,你真黑!”我叹了口气,“唉,谁让我倒霉呢,就这么说定了。”   我一边等着中介的老板娘给我介绍客户来,一边在没事时琢磨着麦遗物中的那台电脑,我总觉得那里有什么秘密。后来我终于还是经不住诱惑,偷偷地打开了麦的电脑。   其实,鱼和麦的遗物在给我暂时保管之前,也不知道被警方检查过多少遍了。   但我坚持认为,两个不露身份的美女,这样的死,里面一定有秘密。   麦的电脑里真的有很多东西,我看了以后都觉得好笑,有很多电子书,有网络聊天的工具,图片中有风景的,动物的等等,还有   漫画,天哪,这女人居然收藏漫画的电子版!我现在真的又要怀疑这女人到底有多大年纪了!   这些东西只是让我了解多一些麦这个奇怪的女人,却并不能解开我的疑惑。   不过,功夫不负有心人。   终于,在一个隐藏的文件夹里,我找到了一个加密的Word,Word的文件名就叫《心情日记》,噢耶,我伸出手用力搓了搓,这里一定有秘密!   接下来,我找了一个专解密码的软件,一边开着电脑破解,一边吃着饼干。   “滴”,破解软件发出破解信号,我把嘴里的饼干硬吞了下去,然后查看破解出来的密码。看到密码的时候,我当场晕了一下,密码居然是拼音:nishizhu。你是猪?你才是猪!我暗骂着。   我一边骂一边打开文件,不过,总算没令我失望,这确实是麦的日记,因为里面的内容繁多,很多都是一些小小的心情,似乎与这件事情没有关系,所以,为了方便,我把部分有些关系的内容摘抄下来。   以下是麦的部分日记内容:   我像是看到了镜子里的自己,在我遇见她的时候。   我们在某个聊天室里相遇,我用了个男性的名字,而她在灰暗地散发着生活无趣,人生无望的信息,正是这种灰暗和颓废吸引了我,因为,我的心情和她一样。她大概有点喝多了,在我和她搭话后,她不停地在叙说着自己的不幸,有一件事情,忽然引起了我的注意。她说,她在网络里曾被一个男人骗得好惨。我本来想逗着她说下去的,但关键时候她又警觉地闭上了嘴。   ……   我和她熟悉了起来。因为第一次在聊天室遇见她,她用了个带鱼字的名字,我就一直称呼她:鱼。   ……   我和鱼在一起聊的,大多是对生活的体验。我们的情绪极度颓废,都有自杀的倾向。   ……   终于有一天,我们聊到了自杀的具体实现。她说吃安眠药或是开煤气比较好,死后不会太难看。我嘲笑她:死都死了,还管死后难看不难看?我对她说,我想出去旅游,然后找个山清水秀的没人地方,死在大自然里。   我问鱼,如果她死了,她还有什么遗憾没有。   她说有,她说,有个男人害了她,可惜她死之前不能亲手宰了他。   我说我也是。   在这个时候,我们才发现,我们互相都不知道对方为了什么对生活这样的颓废。   在后面的聊天里,我们惊奇地发现,我们的经历是如此的相似,我再一次有了照镜子的感觉。   鱼曾在网上认识一个男人,那个男人疯狂地追她,她开始和那个男人网恋。鱼在现实里本来是有个很好的男朋友的,但因为时间的推移,他们两人之间已经失去了原有的吸引和热情。   鱼和那个男人疯狂地网恋后,和现实中的男朋友分手了。   就在这个时候,那男人告诉鱼,他的生意出了问题,需要一大笔钱,鱼为了爱情,毫不犹豫地把原来积存多年准备结婚的钱全数打到了那个男人指定的卡上。而她甚至和那个男人都没有见过面!只有一张他发给她的照片。   男人拿到钱后,开始在鱼的视线里消失,发Q消息不回,邮件不回,鱼试着拨打那个男人给的手机号——之前都是短信来往,在汇款之前只通过一次电话。然而,鱼终于绝望了,那个手机总是不在服务区。   我没有说话,我看着鱼发过来的那男人的手机号,我传了一张照片给鱼。   ……   我想,我们对生活的绝望,源自于被网络上的那个男人欺骗,但并不仅只如此。只是,从那件事之后,我们发现,生活中,没有男人可以信赖,因为,每一个男人都会说谎。最恐怖的是,我们身边每一个男人说谎,又总是会被我们揭穿。   鱼说:女人太聪明了是可悲的。   ……   我和鱼决定见面了。   麦的日记大约到这里就没有了。   我的疑虑更深,她们俩见面后,难道就发展成了Les?然后改变了身份跑到我这里来租房子住?那么,又是什么原因让鱼再次喜欢上了男人呢?   我想了很久都没能想出这中间的变故。   只是,我不能认同她们俩人的观点,没有男人可以信赖。也许男人会说谎,但有时候,他们的谎言也是善意的吧?当然,我并不是说我自己,也不是为我自己开脱,我是个好人,但我有些小毛病,从一开始我就承认了。   有一点我却绝对赞同,鱼说:女人太聪明了是可悲的。   我在电脑里没有再找到什么与麦和鱼有关的东西,慢慢地,这件事情也就淡了下去。她们住过的那套房子,又住过两个男人,都是中介的老板娘骗来的,当然,我的房租中就要分出去一部分给那个把豆腐渣都能榨出油来的老板娘。虽然我并不想把麦和鱼住过的房子租给两个大男人,可是,为了一个月多点收入,我没得选择,毕竟这套房死过人,有人来租已经不错了。   那两个男人是正宗的Gay,他们总是在   客厅里就干那种事。   我不反对Les,但却觉得Gay太让我受不了,所以我也就不偷窥他们了。生活总是给你以最好的讽刺,这套房子前面住两个Les,后面又住了两个Gay。   这样的生活有些无聊,我常把偷偷留下的,麦和鱼被我偷拍的一些录像拿出来看。现在最好的时光就是周末,我可以偷窥那对周末情人。   可这种好景也不长,那对周末情人也要搬走了。   和周末情人结清房租,两人执意要请我吃一顿饭,推却不掉,于是和两人去了附近的一家饭店。我和他们坐一起很有些尴尬,我看见的更多是他们不穿衣服的样子,现在和他们正经八百地坐一起,反而不习惯了。   不过,人喝一上点酒,就什么不习惯也没有了。   喝过酒后的男人话多了起来。   最后,他举着杯硬着舌头对我说:“我是一个不成功的演员,但是,谢谢你,一直是我最忠诚的观众……”   我举着酒杯不明白他说的是什么意思。   边上的女人娇笑着神秘地说:“我们知道你一直在用针孔偷看我们做爱。”   我刚喝到嘴里的酒差点喷了出来,呛得我直咳个不停,“你说什么?”我放下酒杯,尴尬地看着两个人,说没有就太虚伪了,我于是又问道,“你们怎么知道的?”   “自从你因为偷窥被那个租房子的女人告上法庭的电视播出后,又有多少人看过那套电视节目而不知道你的嗜好呢?”女人笑得让我觉得汗毛直竖。   那一瞬间,我忽然有种电光火石的感觉,我在想,麦和鱼是不是也看过这套节目呢?那么,她们来租我的房子又是为什么呢?   晚上我醉意很深地打开针孔摄像机,那对Gay还在疯狂中。   我看着屏幕,眼光却没有放在里面的那对Gay身上,我一直在回忆着,在这套房子里,麦和鱼的种种表现,她们如果不知道我在偷窥,为什么有时候在客厅里的表现那么谨慎?如果她们知道我在偷窥,却又为什么要租这套房子呢?   我的疑惑不久就得到了证实。   大约在麦死后半年,我收到了一封死人的来信。   已经死掉的麦,写给我的一封信。   这封信应该是麦死前寄出去的,我却不明白为什么会在她死后半年我才收到,寄信人的地址,就是麦和鱼租我房子的地址,而邮戳却是南方一个很遥远的城市的。   这真是个聪明女人,寄信地址是她租我房子的地址,就算这封信寄后我收不到,最终也是会退回到我这里来。所以说,除非这封信失踪了,否则我就一定能收到。   信的开头是没有称呼的。   麦在信里揭开了她和鱼以及那个杀她的凶手之间的谜。   “你一定会很奇怪,我亲手写的信,怎么会在我死后半年寄到你手中。我只是和朋友玩了一个小小的邮寄游戏,所以这封信不出意外就会在我指定的时间内送到你的手中。   “当然,这并不是我所要说的主题,也不是你最想听的,是吧?   “我猜,你一定对整件事情产生了怀疑,而且,你应该也找到我电脑里的日记了吧?日记在我和鱼见面之后就没有了,其实是被我删掉了,因为我不想那么快暴露我和鱼精心设计的一个局,而让我们的精心毁于一旦。   “关于我和鱼的认识,还有我们的经历,你在日记里都知道了,我也不多嗦了。你可能猜到了,我和鱼一样,都是在网络上被一个男人欺骗过,而且,欺骗我们的男人竟是同一个人。本来我和鱼因为对生活没有兴趣,抱定了自杀的决心,所以我们决定自杀前见一面。通过关系,我弄了几瓶安定,你知道我是学医的,做过药品,对这方面的药品弄来也不算难。   “和鱼的见面,我更有照镜子的感觉,她也是,除了我们一个人是长发,一个人是短发。   “在商量自杀的过程中,我们忽然发现,如果我们自杀,那造成我们自杀的人岂不是更该死?有了这样的想法,我们觉得人生终于在自杀前有一点有意义的事要做了。   “我和鱼都是一种很偏执的人,你看出来了。   “我们不想用很激烈的手段,比方,杀了他什么的,因为我们不想最后死的方式是以杀人犯的形式被押上刑场,这种想法你是能理解的,对吧。   “于是,经过很多天我和鱼的设计,我们想到了一个方法,这种骗子人渣,还是要用法律来制裁他,既然他在网络上骗了很多女人(这是后来我们在调查中发现的),却又没受到法律的制裁,说明他的智商不低。那么,我们设计的事件,一定要有最有力的证据,证明他犯了罪!   “你是最有力的证据,房东先生,而你恰好又和那个网络骗子住在同一个城市。   “从我在电视上看到你被女房客告上法庭,说你装针孔偷窥时,我就想到了,你将会是最有力的人证,而且,那个告你的女房客说你还有录像,虽然最后她没找到录像带作为告你的证据,但我相信,你真的那样做了。   “计划就是这样形成的。   “我和鱼去租了你的房子,然后故意引诱你装针孔,但我们不能完全暴露在你的针孔里,我们还有很多计划不能让你知道。   “然后我们先让你以为我们是Les,一边在你面前做秀,一边让鱼去勾引那个网络骗子——我当然不能出面,那个骗子和我视频过,而他却没看见过鱼长啥样(可悲吧?对没见过的女人都能发出恋爱的信号,网络真是一叶蔽日了)。   “这中间最难的有两点,一是我和那个男人绝对不能见面;二是让你看见并录下那个男人的犯罪记录。   “鱼做得好极了,那个男人只能在楼下止步,而我在他们回来的时间就躲在窗户后面,看着那个让我恨到极点的男人,但想到他很快就要受惩罚,我就开心起来。   “可那个男人在交往中,总是很警惕,和鱼若即若离,我们一直没机会下手。   “直到一天,他的那辆小破车坏了,机会终于来了。   “我和鱼花了所有的钱,买了辆新的别克,让鱼暗示那个男人,如果他们俩好上,那辆车以后就给那个男人开,那个男人为了这辆小别克,开始花空心思来讨好鱼。   “一切都在计划中。   “你开始以为我和鱼为了男人产生了矛盾,而那个男人也被鱼玩在了手心里。   “那晚,按我们算准的时间,你那时会呆在房间里用针孔偷窥,而另两套房子的人,一边的没到周末不会在,另一边的,下班回家后就不出来,外面哪怕是出了人命,他们也不会出来看一眼的,这是我们观察很久之后的结论。   “鱼给那个男人灌了些酒,诱他送她回来,并说在那晚,她会把别克车的钥匙交给他。   “到了楼下,鱼故意诱那个男人送他上楼,这之前,那个男人根本就没机会踏进楼梯一步,为了那辆别克,喝得醉醺醺的男人义无反顾地跟上了楼。   “我从阳台上爬下楼去,然后从楼梯绕上来,鱼用手绢里的迷幻剂将男人迷晕了,然后把男人扔给我,她开门进去,这就是你从针孔里看见鱼回来了。我把迷晕的男人靠在门上,面对着门,这样,我在开门时男人身体的重力会让他向门里倒下来,看起来就像男人向我扑来一样,这一点,我和鱼在自己房间里演示过,如果不出意外,没太大问题。   “然后我从阳台再爬回去,打开房间门出来。   “给鱼喝的那杯水里,其实什么也没有。鱼本来就有心脏病,只是在她进来之前,吃了些诱发她心脏病的药物。你通过我们的谈话会以为我杀了鱼,而这样让那个男人进来杀我就顺理成章了。   “敲门声,只是我们录的一段录音。   “我打开门,故意装成很慌张的样子,好像拼命想把要推开门的人关在外面,其实,我手上在用力关门,脚却在外面用力推门,宽大的睡衣遮盖了这一动作,没有人发现。在门真正开的一瞬间,我把袖子里藏的刀送到那男人的手里,然后握着他的双手,借助他身体倒下来的力量,把刀插进我的身体里……   “于是,你看见了一场凶杀。   “在我被杀的一瞬间,我流出来的血,让被迷幻剂迷晕的男人开始清醒,只是,他本来就喝多了酒,可能不会那么快就能逃离现场,这给了你报案和捉住凶手的机会。   “你一定会报案的,对不对?   “我知道,其实你喜欢我,你不会看着我被一个男人杀死而置之不理的。   “你是个好人,只是有些毛病,喜欢偷窥女人而已。   “那个男人现在应该已经死了吧?死刑什么时候执行?你能写信告诉我吗?记住写上麦收,然后烧掉,我会收到你的来信的……”   看完这封信,我感觉有些发冷。   这两个女人,对这件事可谓算无遗余,除了最后的结局,那个男人是被判了死刑,但没有立即执行,而是缓期执行,缓期的结果,大概也就会改成无期了。   如果我把这封信交出去,也许那个男人还会无罪释放。   只是,我应该把这封信交出去吗?   我考虑了很久,直到我收到消息,那个男人真的改成无期了,我才决定,这封信我不会交出去。一个网络骗子,不知道害了多少女人变成像鱼和麦这样,无期徒刑对他也算是适当的惩罚吧,虽然他是以杀人犯而不是诈骗犯被判的。   我给麦写了封信,告诉她,那个男人被判死刑并且已经执行了,用一个漂亮的信封装好,信封上我写着:麦收。   把这封信和麦寄给我的那封信,我放在一起烧了,这下麦应该会相信,我不会把信交出去了。   我在房客出去的时候,把所有租房里的针孔都拆了。   从鱼和麦这里,我看到,女人太可怕了,为了惩罚那个男人,她们舍上了自己的两条命,虽然她们可能早就想自杀了,但如果不是这样的仇恨,我还是相信好死不如赖活着的。   我不想有一天会碰上像鱼和麦这样的女人。   真的,自从知道这件事的始末后,我就觉得,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不可能。   就在我写完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听到敲门声,一个女人的声音在外面问,我是不是有套房子要出租。   我放下手上的事去开门,有房客当然是最重要的。   打开门的时候,我吓了一跳,那是两个女人,一个长发,一个短发,一眼看上去,两人就像鱼和麦当初来租房时一样,而且,长的真有几分像。   “哦,租房啊,有啊,很便宜的!”我立即搓着手向两人介绍着。   也许,这两个女人不是Les?那样我就有机会了,真的,我觉得自己该为自己找个漂亮能干的老婆了,虽然我只是个无所事事,靠出租房子赚点房租度日子的无聊男人,但是,想到鱼和麦,我就想,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不可能。   是的,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不可能。   (完)   03、第四个   文/七根胡   花雅静静地站在那里,一袭干净整洁的校服完好地套在她的身上。   夜晚的冷风温柔地轻抚着花雅的面颊,空气中散发的淡淡浊味让花雅感到一丝快意。她睁着那双如黑珍珠般亮丽的眼睛环视了一下这个世界后,然后抬起了一条腿,坚定地踏上了那个台子。   花雅张开了双臂,眼睛轻轻地闭上,当她的嘴角呈现出一丝放松的微笑后,她像鸟儿一样从学校最高的房顶上飘了下来……   1一个女生   宁帅呆呆地望着放在床上的那身印着血渍的校服,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花雅的父母一直生活在美国,花雅从小就寄住在宁帅家里,因为是从小的玩伴,又因为是同龄人,花雅和宁帅的关系格外好,甚至已经超越了友谊,当然这是个秘密,因为身为高中生的他们根本不能得到大人的理解。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甚至宁帅已经规划好以后的生活,可是现在……   现在花雅死了,虽然警察在调查以后证明花雅是死于跳楼自杀,但是宁帅还是无法接受这个现实。   宁帅突然拿起床上沾有血渍的校服冲出了花雅的房间,直接钻进了浴室。   宁俊站在走廊的尽头看着宁帅,对于他的举动,宁俊能够理解,可作为哥哥的他却不知道找什么话来安慰弟弟。   宁俊走到浴室前本想伸手敲一下门,但是他却发现浴室门本来就没关严,露着一道缝隙。宁俊顺着这道缝隙望向里面。   宁帅正站在水池旁拼命地洗着那件带血的校服,泪水顺着面颊经过干裂毫无血色的嘴唇滴落到水池中。   宁俊关上了浴室门,他知道这个家里最悲痛的人就是宁帅,也许他现在最需要的就是一个人独处。   宁帅将洗好的校服挂在了花雅住的那间房子的窗前,现在它已经变得非常干净,就像它原来的样子。而宁帅则瘫坐在花雅经常坐着的那把椅子上,双手紧紧地揪着自己的头发,他在心中怨恨着自己没能保护好花雅,而且他根本不相信花雅会去自杀,他想要找到答案,而且他也一定要找到答案。   宁帅本想趴在桌子休息一下,但是他却无意中发现在那堆颜色沉重的教科书中似乎夹着一本粉红色的书。宁帅慢慢地将粉红色的书抽了出来,却发现那根本不是书,而是一个上了锁的日记本。   花雅在写日记?   宁帅突然有了希望,他迅速翻着抽屉,找到一切可以用来撬锁的工具将那把锁给打开,然后迫不及待地翻开了日记。   我恨!我恨!我恨……   宁帅惊呆地翻着前几页,每一页都重复着这两个字。宁帅的心变紧了,他突然感觉到自己并不了解花雅,而且他更加深信花雅的死绝对不是单纯的自杀。翻过前几页,宁帅终于看到了一篇,也是惟一一篇简短的日记内容,因为后面的日记不知什么原因都被撕掉了。   我恨她,她为什么总爱欺负我,为什么总是在同学面前取笑我,她抢走我的笔,抢走我喜欢的小说,抢走我喜欢的发卡,我喜欢的东西她都要抢走,我恨她,我恨她。   刘晓娟!刘晓娟!我每天都希望你不能来上学,我真希望你以后都不会再来上学……   下面几页全部是刘晓娟的名字,而且每个名字上面都划上了红色的叉子。   宁帅紧紧地握着日记本,他没想到花雅的学校生活竟然是这样的,他不明白花雅为什么不告诉他,如果早点儿告诉他,那么他一定会替花雅出头。   “该死的刘晓娟,竟然敢欺负我的花雅!”宁帅猛地捶了一下桌面,“没有人能欺负花雅!”宁帅慢慢地抬起了头转向窗前。   那身干净的校服随风飘动。   宁帅的脑中突然闪现出一个罪恶的想法,他慢慢地将头转回到日记上,手随意地拿起一根笔,在日记上快速地写下几个字。   花雅,我知道你恨她,我会帮你解决她,我一定会让她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宁帅抬起了头,眼上闪过一道阴狠的表光芒,他低下头在日记本的最后一行继续写着。   她抢走了你的东西,我也要抢走她身上的东西,包括她的命!!!   2第二个女生   天已经黑了,倘大的舞蹈教室里走得只剩下刘晓娟一个人,她正坐在某个角落里收拾着自己的东西准备离开。   突然,教室里的灯突然灭了。   刘晓娟先是一愣,在黑暗中环视了一圈,“是谁把灯关了?”或许是有人在恶作剧。   黑暗中却没有人回应。   刘晓娟缓缓地站起身,“这个玩笑不好玩,快把灯打开!”   黑暗中还是没有人回应,只有一个声音突然响起。   “兹——兹——”   刘晓娟打了一个激灵,那声音听起来就像是用某种东西划玻璃发出来,极其刺耳。   “快开灯,别闹了,我生气了!”刘晓娟害怕地大叫。   “兹——兹——兹”那个声音越来越大,而且越来越快,刘晓娟感觉自己的耳膜快被震破了,她赶紧捂住耳朵蹲下身,大声吼道:“停下来!快点儿停下来!”   “兹!兹!兹……”   刘晓娟越来越害怕,她摸索着自己的书包,从里面取出了手机,随便按下了某个键,手机像个小电筒似的亮了起来。刘晓娟借着手机微弱的光芒照向黑暗的教室。   声音突然停止了。   刘晓娟屏住呼吸慢慢地朝开关处走去,当她慢慢贴向嵌着开关的那堵墙时,她突然发现开关旁的镜子上似乎有什么东西,她赶紧举起了手机贴近那面镜子。   花雅、花雅、花雅……   那面镜子上全部都写着花雅的名字,而且那些字看上去像是用血写的!   手机“啪”的一声掉在地上。   “啊——”黑暗中传来刘晓娟的尖叫声。   刘晓娟死了,死在舞蹈教室,死的时候身上一无所有,没有书包,没有发卡,没有鞋袜,只有一袭不太合身的校服,校服上印着血渍。   宁帅认得那个血迹的形状,因为花雅死的时候,身上的校服有着同样的血迹。   宁帅第一时间赶回家,却发现他挂在花雅窗前的那件校服不见了。   宁帅没有杀刘晓娟,本来他有动机,本来他都计划好,在舞蹈教室里只剩下刘晓娟一个人的时候,然后像是劫杀一样杀死刘晓娟,可是他却没想到自己看到的是刘晓娟的尸体。   说真的,在看到刘晓娟尸体的那一刹那,宁帅真的有一种说不出的快感,他很感谢杀死刘晓娟的那个凶手,甚至在心中为那个凶手祝福。   宁俊夹了一道菜放到碗里,然后抬起头盯着宁帅。今天的宁帅看起来似乎格外兴奋,脸上已经一扫前两天的阴沉,而且吃起饭来也相当香。   “小帅,你慢点儿吃。”虽然看到儿子已经开始吃饭了,但苏梅还是有些担心。   “他想吃就让他吃吧。”宁子豪的脸上露出了轻松的表情,他知道宁帅和花雅非常要好,所以花雅自杀后,他一直担心宁帅,但现在看上去他的担心似乎有些多余。   只有宁俊边观察着宁帅边吃着饭,一句话也不说。   “好了,我吃完了,我先回房了。”宁帅放下碗筷直接走上了二楼。   苏梅担心地放下筷子,“子豪,你不觉得小帅还是有些反常吗?”   “苏梅你太担心了,你看小帅刚才的表情看起来已经轻松了很多,又吃了这么多饭,我想他应该不会有太大的问题,他的情绪会慢慢好起来的。”宁子豪安慰道。   宁俊依然不出声,闷头吃着自己的饭,只是他的眉头紧紧地拧在了一起。   宁帅静静地坐在花雅的桌前,双眼直直地盯着窗户。   校服不见了,刘晓娟身上又出现了一件与她身材完全不相衬的校服,那么那件校服会是……宁帅眼前突然一亮。   难道是花雅回来了!   宁帅猛地站起来在房子中间转了一圈后对着空气叫道:“花雅!你在这对吗?花雅!你回来找我了是吗?”宁帅疯狂地呼唤着,努力伸手想要补捉到什么,他伸手拉扯着窗帘。   “啪——”   听到这个声音,宁帅站住了,他慢慢地将目光移向窗户旁。   那本粉红色的日记本静静地躺在窗旁的地板上。   宁帅的心突然紧了一下,他缓缓地走到窗旁,然后弯腰捡起了那个粉红色日记本。   当宁帅翻开那个粉红色的日记本后,他发现日记本里夹着几页被撕下来的纸,而那些纸上写着其它一些内容。   我爱他,或许大人认为我这个年龄的孩子不懂得什么叫爱,可是我自己却非常明白爱的意义。我真希望自己赶紧长大,有一天成为大人,而我最大的心愿就是成为他的新娘,跟他幸福的过日子。   有时候我也会笑自己的想法很幼稚,必定我现在还太小,可是我知道如果有那么一天,那么我和他一定是会是幸福的一对。可是当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王娜的时候,她竟然嘲笑我,而且她竟然把我的事情告诉了别人,现在我的事情全班的同学人尽皆知,我没有脸面对同学们的取笑,也没有办法面对老师的质疑,我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再也不想看到那些嘲笑我的面孔。   我恨王娜!我恨王娜!!!   后面几张被撕下来的页里全部是王娜的名字,同样划着红叉。   宁帅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整个身子都在不停地颤抖,他紧紧地抓着日记本,口中喊着王娜的名字。   “王娜!王娜!王娜……”宁帅用力地将那几页纸拿了起来,然后用力地撕成碎片扔在地上拼命地踩了几脚,“都是你们,如果不是你们,花雅不会死!现在,花雅死了,而你们这些罪人还活着,你们一个也逃不了,逃不了!”在说完这句话后,宁帅望向了那个粉红色日记本,然后拿起笔,在空白页上写下了几个字。   该死的王娜,你背弃朋友,我也要让你尝到被背弃的滋味,我也要让你被朋友背弃后死去!!!   3第三个女生   这本来是宁帅的计划,可是宁帅却发现早有人在他之前就实施了这个计划。   不出一个星期,王娜是私生子的消息传骗了整个学校。整个校园都因为这件事情而沸腾。不论是老师还是学生在看到王娜的时候都以一种非常奇怪的目光打量她。   宁帅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快感,他暗中跟踪王娜,他知道王娜被私生子这件事折磨得快要疯了。而宁帅正等待着一个时机,一个可以动手的时机。   今天就是一个好时机,因为王娜今天下学没有回家,而是低着头独自走在街上。   宁帅紧紧地跟在王娜的身后,右手紧紧地揣在校服兜里,因为他的手中正握着一把锋利的水果刀。   王娜拐进了一条胡同,胡同里静得没有人一个,如果她回头看一眼就会注意到宁帅的存在,可是王娜今天的心情看起来糟透了,她根本没有注意过周围,只是低着头若有所思地向前走着。   宁帅左右看了看,周围一个人都没有,他慢慢地从兜里掏出了那把水果刀,脚下的步伐渐渐加快,朝着王娜奔去,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他突然发现王娜不见了,就在一个拐弯口,她的身影消失了。   宁帅赶紧站定,左右寻找着,可是连个人影也没有找到。   难道自己被王娜发现了?一想到此,宁帅的心情变得很沮丧,他迅速将水果刀塞进兜里,又确定了一下没人的看到他后,朝着胡同口走去。   走出胡同口后,宁帅呆呆地站在街边无神地看着过往的车辆,心里不自觉得又想起了花雅。   宁帅清楚的记得花雅活着的时候,他经常骑着自行车带着花雅穿梭在大街小巷,那时候的他们是那么的放肆和快乐,可是这样的时光不会再有。宁帅的眼中浸满泪水,他的内心真的像针扎一样痛苦,突然,对面的街上似乎有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那里。   宁帅一愣,赶紧盯着对面,却发现对面站着的那个人好像……   花雅!她正穿着一身干净的校服站在对面的街旁。   宁帅一惊,本想冲过去,不料穿梭在街头的车辆挡住了他的视线,他张着手,大叫道:“花雅!花雅!”宁帅不顾一切地准备冲过去,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一辆车发出刺耳的刹车声,然后一个瘦弱的身影飞了出去。   宁帅呆在原地,亲眼看到那个瘦弱的身影摔落在地上……   “花雅!”宁帅猛地冲过去,推开人群,当他正要扑上前的时候,他却愣住了。   不是花雅,而是王娜。   王娜又死了,死于一场意外的车祸,是她突然冲出来,正好撞在车上,一切都是那么自然,而且王娜死的时候她的身上穿着与花雅同样的校服,流着同样形状的血迹。   这个结果似乎并不在宁帅的意料之外,甚至在他的心中有种莫名的兴奋。   花雅回来了!花雅真的看得到他写的东西,听得到他说的话!而且他记得自己看到的站在路边的那个女学生应该是花雅。一定是花雅附身在王娜的身上,王娜才会鬼使神差地冲出来被车撞死。一想到此,宁帅就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   一回到家,宁帅连饭也不吃,直接钻进了花雅的房间。   苏梅担心地站在楼梯口看着花雅的房门,刚下学回来的宁俊走到苏梅身旁看着她。   “妈,怎么了?”   “小俊,我觉得小帅越来越怪,他看起来似乎高兴了很多,可是他的行为……”   宁俊抬起头看着二楼的方向,脸色略微沉了一下,但随即恢复正常,“妈,您太担心了,小帅没事的,他会好的。”   “我也知道他会好的,可是他什么时候才会好呢?”   宁俊低头想了想,然后抬头看着苏梅说道:“我去找小帅谈谈。”   苏梅点了点头,“虽然你比他大三岁,但小帅平时最听你的话,你找他谈谈,一定有作用。”   宁俊没说什么,而是朝二楼走去,来到花雅门前,这俊却有些犹豫,站在房门前发愣,因为他根本没有想到安慰宁帅的方法,因为他知道花雅对于宁帅有多么重要。   就在宁俊犹豫的时候,花雅的房门突然开了,宁帅和宁俊四目相望,二人都愣了一下。   “我……”   “哥,我现在有事,有什么事以后再说。”宁帅说完这句话后立刻冲下楼走了。   宁俊一愣,他不知道这么晚了宁帅要去哪?他将目光移到花雅的房间内。房间的桌子上放着一本粉红色的日记本。   宁俊慢慢地走过去,拿起了那个粉红色的日记本,几张纸掉了出来。宁俊弯腰捡了起来。   我想到过死,我想知道死亡的滋味,或许人死后会去一个风景非常美丽的世界里,在那里没有烦恼,没有忧愁,也没有嘲笑和奚落,那里应该是个详和的世界,也是我向往的世界。不像现在活着的这个世界,虽然活着,却生不如死。   不知道是谁发明了传纸条,同学们总爱在上课的时间传来传去,散布着各种谣言,而今天我却收到了一张特殊的纸条,上面竟然写着我是狐狸精,说我专门勾引男同学。我真的气疯了,这种污蔑简直让我无脸见人,我不是那样的人,我只喜欢他一个,在我的心里他才是我的白马王子,可是为什么同学们这么讨厌我,我到底做错了什么,难道就因为我学习比她们好,就因为我人缘好吗?   我真的很恨,我不知道该对谁说,我想告诉他,可是我怕他为我担心,我又怕破坏我在他心目中的印象。有的时候,我真的感到很孤独,爸妈一直不在我的身边,我一直寄宿在别人家里,虽然他们对我很好,可是我还是渴望自己的家,我真希望自己快点儿找大,到那时候我就可以逃离这个学校,逃离这些讨厌的同学!   我恨汪吉儿,我恨她!恨不得她马上死!   宁俊抬起头,脸上平静得没有任何反应,只是轻轻地叹了口气,然后打开粉红色的日记本。   我要让汪吉儿的口中塞满纸条,我要让这个八婆窒息而死!   宁俊不禁打了一个冷颤,他认得这行字,这是宁帅的字迹。他为这么晚匆匆跑出去?难道他是……宁俊吓了一跳,赶紧将日记本扔在桌上,快速地冲出花雅的房间。   4第四个   宁帅静静地站在那座楼前,目光直直地望着第十层的那扇窗户。   那是汪吉儿住的地方,他曾经来汪吉儿的家里接过花雅。本来花雅和汪吉儿是很要好的朋友,可是宁帅怎么也没想到连她也会欺负花雅。   任何人都不能欺负花雅,所有欺负花雅的人都要死!   “花雅,我知道你听得见我说话,你现在一定就在我身边。”宁帅轻轻地说道。   昏暗的街面上只有几辆车穿梭而过。   “花雅,一会儿你就可以看到汪吉儿的下场,她一定会死得很惨!”宁帅的脸上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他望向身旁的位置,似乎花雅就站在那。   “花雅,我去了,我去为你报仇!”宁帅说完这句话后准备向对面走去,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他的手机响了。   是宁俊。   宁帅死死地盯着手机显示屏上宁俊的名字,但却没有接,他猜或许宁俊看到了他在日记本上写的东西,但是不管是什么人都没有办法阻挡他。他将手机电池拆下来塞进口袋里,朝着前面那座楼走去。   “叮咚——”   汪吉儿打开门的时候,看到了宁帅那张英俊帅气的脸。   “你是……花雅的哥哥。”汪吉儿一眼就认出了宁帅,但对于他的到来还是感到很意外。   “是我,”宁帅向屋是瞄了一眼,“就你一个人在家?”宁帅记得花雅跟他说过,汪吉儿的父母是航空人员,经常飞来飞去,所以大部分时间都是汪吉儿自己照顾自己。   “嗯,就我一个人在家,你怎么会来找我?”汪吉儿没有让宁帅进来,对于他的到来汪吉儿显得有些警惕,“你是为了……花雅的事?”   宁帅脸上露出一丝冷笑,用力推开门,往房里走。   汪吉儿被他的举动吓了一跳,边倒退边叫着,“你……你要干什么?”   宁帅走到沙发前,一眼看到茶几上放着的便条纸,然后一屁股坐在沙发上,“你是花雅的好朋友,我只是想了解一下花雅死前的一些事情。”   听到宁帅这么说,汪吉儿松了口气,“喝水吗?”   宁帅只是微微点点头。   汪吉儿转身走到厨房,边倒水边说道:“花雅是我最好的朋友,可惜她却选择跳楼自杀,我真是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这么做,她的死让我很难过,我就这么失去一个好朋友。”汪吉儿边说边端着一杯水走出了厨房,当她将水放到茶几上的时候,却看到茶几上堆满了揉成团的便条纸,而宁帅还在撕着便条纸将它们揉成团。   “你在干什么?”汪吉儿不解地看着宁帅。   “花雅是你的好朋友对吗?”宁帅边揉着便条纸边问道。   “当然是。”   “好朋友应该互相帮助对吗?”宁帅继续问道。   “我经常帮助花雅。”不知道为什么,汪吉儿看着宁帅那平静的表情开始紧张起来。   “那你为什么要在班里传纸条,还在上面写花雅的坏话?”宁帅继续揉着便条纸。   汪吉儿心虚地看着宁帅,“没有,我没有说过花雅的坏话。”连汪吉儿自己也感觉自己说的话有些没底气。   “是吗?”宁帅挑起了眉头,犀利的目光射向汪吉儿。   汪吉儿不禁打了一个激灵。   “欺负过花雅的人都要死!”   汪吉儿的眼珠越瞪越大……   宁帅平静地坐在花雅曾经坐过的那张椅子,眼睛看着空空荡荡的窗户。   汪吉儿死了,这回是他亲手杀了人,他将所有的纸团都塞进了汪吉儿的口中,他亲眼看着汪吉儿因为透不过气脸胀得绯红。   报仇了!凡是欺负过花雅的人都要死!   宁帅拿起了那本粉红色的日记本,他在心中猜测着谁是第四个。他翻开了日记本。   整个日记本只剩下一页,而就这惟一的一页上只写着一行字。   宁俊跳楼自杀。   宁帅整个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赶紧从花雅的房间里冲了出来。   “妈!爸,哥哥在哪?”   苏梅被宁帅的行为吓了一跳,“他刚才说出去一下……”苏梅的话音还没落,宁帅已经朝大门奔去,就在这个时候,宁帅身上的手机突然响了,宁帅赶紧拿出手机。   手机屏幕上显示是宁俊。   宁帅赶紧接通手机。   “哥,你在哪?”   “小帅,这一切都是哥哥做的,所有的一切都是!哥哥,对不起你!你不要怨恨哥哥!”就是这么一句话,就是说了这么一句话后,手机就断了,不论宁帅怎么再拨,宁俊的手机都无法拨通。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哥哥为什么会说这么一句话?那是什么意思?就在宁帅还在琢磨着宁俊那句话的时候,外面突然响起了警车声。   宁帅怎么也没想到警察是来抓哥哥的,而且警察拿出了证据,在第一现场警察在镜子上找到了宁俊的指纹可以证明玻璃上的那些血字是宁俊写的。在第二现场,警察在王娜的书包里找到了约王娜出来的那个人,经过笔迹鉴定那是宁俊的笔迹,在第三现场,警察在那些没有塞到汪吉儿口中的指团上找到了宁俊的指纹。   宁帅呆呆地坐在沙发上一言不发,如果是宁俊看到了他在日记本上写的内容,帮他杀死了前两个女学生,那么第三个女学生是他亲手杀的,怎么会有宁俊的指纹,难道是在他杀死了汪吉儿后,宁俊又跑到现场?他为什么这么做,他为什么要留下指纹,宁俊的这个举动似乎是故意扰乱警察的视线,故意指引凶手是宁俊自己,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还有他刚才在手机里说的那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尾声   宁俊静静地站着原地,脸上露出了忧伤的表情。   “小帅,对不起,都是哥哥的错,如果不是哥哥,花雅不会选择自杀,如果不是哥哥,你不会变得这么痛苦,”宁俊的眼中饱含着泪水,“花雅临死前来找过我,他将日记本交给我,希望等你将来找到幸福的时候再告诉你答案,我当时就知道花雅要去自杀,可是我却没有阻止她,这是我的错,是我太自私了。”泪水滚落在宁俊的面颊上,“小帅,我看到花雅死后,你那么痛苦,我就知道我错了,因为你永远都不可能去忘记她,我本想撕毁那个日记本,可是当我看到内容后,我才知道花雅的内心竟然忍受着那么多的煎熬,我感到很自责,而我没想到竟然漏撕掉了一篇,让你看到,我更没想到你竟然会去……或许让你去帮花雅做些事情,会让你的内心平静一些,但是我不愿意让你做犯法的事情,所以我亲自替你做了,只有第三次我没办法阻拦你。既然一切都是哥哥造成的,那么就让哥哥这个真凶去得到应有的惩罚,而一切的一切就到此结束吧!”   宁俊抬起头最后看了一眼这个世界。然后从花雅曾经站着的地方跳了下去,在跳下去的那一刹那,他的脸上出现了一种放松的表情,他的内心撤底解脱了……   一堆纸从宁俊的身上飞出,像零乱的雪花一样在空中飘舞。   那是一堆从日记本上撕下来的纸。   这几天,我发现自己总是不停地在流鼻血,那会是一种不祥的征兆吗……   今天,我又流鼻血了,而且身体感觉很不舒服,宁帅哥要面临高考,我不敢告诉他,怕让他分心,只得一个人去医院检查身体……   真的是晴天霹雳,我没想到竟然会是这样的结果,我一直以为那种事情只有电视上才会发生,可是我没想到在现实中发生了,而且这种不幸竟然发生在我的身上,我得了癌症,而且是晚期,医生宣布了我剩余生命时间,我突然发现一切事情都变得那么绝望……   我的事情被细心的宁俊哥知道了,可是他却让我离开这里,让我假装去了美国,远远地离开宁帅哥。我不怪宁俊哥,他们兄弟的感情很好,我知道他这么做都是为了宁帅哥,我知道宁帅哥很在意我,如果他知道了真相,不知道会做出什么样的后果,所以我决定离开,不过我不是去美国找父母,因为他们对于我已经不重要了,我要静静地离开这个世界,只有那样才能让我彻底解脱……   宁帅哥,我希望你不要为我的死而难过,希望你坚强幸福地活下去,如果有一天你知道了我死亡的真相,也请不要悲伤,因为我在天上永远陪着你……   (完)   04、死人的脸   文/莲蓬   1   “莲老师,你说,这个世界上到底有鬼么?”   没想到刘盾开口会是这么个问题。   莲蓬很不喜欢刑警刘盾,倒不是刘盾身上有一股锐气压得他喘不过气来,而是刘盾的眼神。怎么说呢?刘盾看人的眼光很像是热门美剧《越狱》中的那个疯子,直直的、若有所思的、但又像把你看穿了,他什么都明白。   “我不晓得。”莲蓬左右张望一下,下课的学生正在陆续离开。他其实不姓莲,莲蓬是他网名,他不希望学生们知道这个名字,那样只怕他每次讲课都要被笑场。在网上,莲蓬是与神神鬼鬼的事连在一起的。但刘盾不同,有时你不得不让警察知道一些事,比如你瞒着老婆外出偷情、甚至是与一个男的偷情,你都得让警察知道——如果这些隐私牵扯到人命案的话。“哦?”看刘盾饶有兴趣的样子,莲蓬不得不接着往下说,“我要说没有鬼,你就得让我相信别人都在说谎,那么多人跟我讲过灵异事件,可能是有说谎的,但你能说所有人都在说谎么?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正史野史关于怪力乱神的记载太多了,是不是真的都是满纸荒唐言?难说。”   “我同意。”刘盾居然点了点头,他的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因为他就那么不错眼珠的看着你。然后他从公文包中摸出一张照片来,那是张用高精度照片   打印机打印出来的A4幅照片。上面有两个人的合影,其中一个是莲蓬,另一个是位很漂亮的少妇,身材丰满、肤色白皙。俩人靠得很紧密,背景是在一个幽暗的房间中,身后似乎是敞开的房门。但奇怪的是:俩人紧挨着的肩膀中间,还有一张模模糊糊的人脸,那张脸惨白惨白的,惊恐而绝望。就如同一个幽灵,实际上,他也是一个幽灵——那是一个死去的人的脸。   少年谭勤,当他把影象留下来的时候,他已经死去了。这是一张不折不扣的灵异照片。   “这张照片是真的。”刘盾说,“我们已经请专家检验过,这是一张真实的原版数码照片,没有加工过,没有用photoshop等软件进行过处理。”   此照片曾轰动了互联网,因为它被莲蓬放到了网上。当然,莲蓬和那个少妇的脸被打上了格仔。但中间那个少年的脸却没有,虽然模糊,可是他的表情与所传达的诡异气氛都异常清晰,令人不寒而栗。照片也很快就引起了警方注意,因为中间那个少年谭勤,是在一起绑架案中被杀害的人质。   警方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莲蓬和那个少妇——市人民   医院护士长周碧。   “我不知道为什么,可能真的有鬼吧!”警方对莲蓬的解释当然嗤之以鼻。他们怀疑这张照片是被加工过的,网上这种所谓的灵异照片实在太多了,但十个有九个都是假的,还有一个是因为技术高明,让人一时无法判断是用什么方法做的。不过,即使这张照片是被加工过的,谭勤的脸又是从哪里来的?而且,这么凄惨而绝望的脸,分明是在被绑架中。莲蓬和周碧怎么会拍到被绑架中的谭勤?   莲蓬被问急了,只好乱说那张照片是PS过的,也就是用photoshop加工过的。至于那张脸,可能是巧合吧,也许是空气中的光线发生了折射。虽然看着都认为是谭勤,但毕竟还是模糊的。莲蓬最终没有被扣留,但周碧却未能幸免,——她不只是认识谭勤,而且还有很深的关系。   “唉,真是孽缘啊!”莲蓬深深的叹了一口气。   如果这张照片是真实的,没有被加工。莲蓬又该怎么和警方解释呢?说这个世界上有鬼?死去的人魂魄一时不会消失,所以才被照相机拍了下来?那无异于对牛弹琴,就算牛听懂了,它又怎么唱得出来,它怎么对公众解释?   “莲老师,你还是再跟我讲讲吧,怎么就拍出这种照片来了呢?”刘盾说,那表情,像把莲蓬看透了,又像是啥也不明白。   莲蓬和周碧认识,是由一个学生介绍的。当时全市职称外语考试,周碧外语不好,就到处托人找关系,正好是莲蓬监她的考场。收了学生送来的“意思”后,心照不宣,莲蓬帮着周碧悄悄过了关。后来一来二往的就熟悉了。周碧人长得非常漂亮,莲蓬从小没有看过这么白净的女人,夏天的时候,周碧裸露在外面的小腿和透气的脚丫经常让他想入非非,动不动的就溜去医院看“病”,后来他的学生也看出了端倪,警告他说:“老师,你不要想了,周姐那可是个人物。”莲蓬这才醒悟过来,在这个城市,说某人是个人物,那就是不简单,关系复杂着呢,不定碰着哪儿不对了,就会陷进去,而这一陷进去,还不知有什么事呢。于是莲蓬与周碧的关系就淡了,慢慢的不再来往,直到有一天周碧在QQ上给莲蓬发过来消息。   稀客啊稀客!莲蓬回消息道:你不是有我电话吗,怎么用这个和我联络了?   用这个不行吗?就知道你会在网上泡着,打电话你还不一定会理我呢。周碧说。   别人我当然会不理,你这么个大美女,我怎么会舍得不理?莲蓬嘻皮笑脸,不过也一下子抓住了要害:你不会是想我了吧?也不会是来找我解闷吧?——你不缺这样的人,你是找我有什么事吧?   你什么意思?周碧生气了。我就是想你了,我不能想你吗?   莲蓬脸上一热,周身都觉得酥麻麻的:没,没,那不是受宠若惊嘛,咱这么近还用网上聊啊?出来喝一杯?   2   不,先在这儿聊吧。周碧断然拒绝。莲蓬,我听说你在网上还是个名人啊,算命解梦都会,还会跳大神儿?你那个论坛叫什么?“莲蓬鬼话”?   你怎么知道的?莲蓬有几分不自在。他宁愿周碧知道他大学老师的身份,也不想让她知道自己在网上这么乱来。他觉得自己好像有双重人格,眼前的人还是给正面人格看比较好。   知道就知道了,你紧张什么?莲蓬,说正经的。我想问你一件事。   什么事?   你说这个世界上有鬼吗?   莲蓬呆住,然后用双手挠了挠头。自从他创办了“莲蓬鬼话”,每天不知有多少人会问他这个问题,但周碧怎么也问?她是红尘中的妖精,在阳间兴风作浪,永远不会想到越界玩鬼的。莲蓬还没有来得及回答,周碧又发过来一行字: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我见到死去的人?   你想见谁?   周碧不说,只是不断的发过来:有没有办法有没有办法有没有办法……   莲蓬只好说:有,但在这儿说不清楚,你能不能出来,咱们在哪儿见个面?   不好,我现在的心很疼,我会哭的,还会喝醉,我不想这么失态,在这儿我才能把事情原原本本告诉你,莲蓬……   他们还是见了面。莲蓬没想到的是,周碧也有如此憔悴不堪的一天,双目红肿,不事修饰。服务小姐进包间递过菜谱时,周碧竟然不让他点:“莲蓬,不要点菜了,我只想喝酒。”如此不近情理的要求让莲蓬有几分尴尬,他看了服务小姐一眼,道:“还是点俩菜吧。你不想吃,总不能让我饿着肚子啊!”周碧没再说什么,泪水却不断的从眼眶中涌出来。莲蓬匆忙的把服务小姐打发走,却听周碧幽幽的说了一句:“莲蓬,我的爱死了。”   莲蓬一愣,“你的爱?谁?”   “谭勤。”   “谭勤?”莲蓬的大脑象CPU一样急速的处理了各种相关的信息,却怎么也找不出这个名字来。他摇了摇头,“不认识,他是谁呢?”   “一个孩子。”   “孩子?”   “是的,他只有十七岁。”   “十七岁?”莲蓬张口结舌,不知该哭还是该笑,因为周碧已经三十四岁了。她说她的爱死了,她的爱,只有十七岁?莲蓬不知怎么往下说了,很困难似的望着她。   “你不用那么看我,我爱他,我真的很爱他。”周碧突然哭了,“莲蓬,帮帮我。”   莲蓬真想说一声:“我靠,你疯了吧?”但瞧着女人梨花带雨的样子,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他把桌上所有的湿巾都推到周碧面前,“好了好了,我会帮你,但这是怎么回事?”   “你不认识谭勤。”周碧抽泣着说,“但你一定认识谭维维。谭勤是谭维维的儿子。”   莲蓬怔了一下,谭维维的名字在这个城市里确实无人不知,他不是首富,也至少是这个城市里的前五名富翁之一。男人的表情异常困惑,“周碧,你怎么和谭维维的儿子搞上了?那谭维维是什么人?你不怕他杀了你?还有,你老公知道不?”   “知道,前两天知道的,我不怕,大不了   离婚。可是谭勤死了,这一切还有什么意思?谭维维确实曾想杀了我,但死的为什么不是我,却是谭勤?”   “谭勤是怎么死的,和他爸爸有关系么?”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周碧又哭起来,这时服务员送菜进来,见状进也不是,退也不是,最后把菜往桌上一丢,赶紧跑开了。   周碧的确不是个简单的人,很多人风传她与谭维维有暧昧关系,但周碧真正爱上的,却是谭维维的儿子谭勤。谭勤是个漂亮而忧郁的男孩。女人没有生孩子,不知是她不想给老公任志强生还是她自己的身体有病,总之结婚七八年了她的肚皮也没有什么动静。见到谭勤后,周碧体内潜伏的母性被强烈的激发了。但仅仅是母性也就罢了,这母性却迅速的转化成一种说不清的情欲。不只是母性,还有强烈的爱欲与肉欲。周碧与谭维维的关系虽然暧昧,却并没有过身体关系,但与谭勤,却很快的就有了身体的接触,这种不伦的接触令周碧爱得更为痴狂。同时,谭勤也疯狂的迷恋上她,这种迷恋,到了他可以扮一只狗在周碧身边爬行的地步。   纸里终究包不住火,此事很快被谭维维得知。老大极为震怒。不过他没有闹得满城风雨,第一:他丢不起这个脸;第二:他对周碧确实有好感,也理解儿子为什么会迷恋上她;第三:他也是从年轻时过来的,知道此时儿子正是逆反心理最强烈的时期,如果处理不当,不定会出现什么严重的后果。所以他只是一再警告周碧不许再和儿子接触,但却没有严厉禁止儿子去找周碧。他担心已经迷恋得很深的儿子会出事。不过,他不给儿子与周碧单独在一起的机会,也就是说,不让他们再有身体上的接触。同时,他悄悄的运作让儿子出国   留学的事宜。因为钱不是问题,所以事情办得非常顺利,眼看再有半个月,儿子就要远走英国去留学了。   不料,就在这时候谭勤出事了。   谭勤在一个下午突然从保镖的视线中消失了。当时保镖第一时间就报告了谭维维。谭维维倒也没太紧张,他骂了声娘,认为儿子一定又去找周碧了。当时他有好多事务要处理,就先把这事搁下了。也没有安排保镖去找,他不想让手下看到自己家的尴尬事。等他处理好当天所有的工作,才拔打了周碧的手机,他决定自己亲自去把儿子带回来。   3   一接通电话,没等周碧回话,他就把女人骂了个狗血淋头。他从没有这么失态过,但谭维维真的忍无可忍了。骂够了,才恨恨的说了一句:“让那小子自己滚回来!别再麻烦我!”   周碧急了,“谭总,谭勤不在我这啊!我说的是实话,我怎么可能害他?!”   谭维维这回才发现大事不好,也顾不上面子,带上大批人马赶到周碧那儿。果然,谭勤确实不在那。这时他的手机收到一个不明信息:告诉他谭勤已被绑架,索要二百万元。   谭维维顿时懵了。   谭维维纵横商海这么多年,把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当然不可能没有仇家。他的第一反应就是被仇家报复,但是一时找不出是哪个仇家做的。二百万元,虽然听起来是个很大的数目,但是对他来说,不过是小菜一碟,也就是一辆豪华法拉利的价钱。说给也就给了。但谭维维实在咽不下这口气,更不想报警。他周密的安排了手下,在交钱的地点做了布置。不料此举却被绑匪察觉。绑匪给他转送来儿子的MP3,这MP3机身上都是血,而且里面的音乐已经被删除了,只有儿子的惨叫声和痛苦的求救声:“爸,救救我……”   谭维维被迫屈服了,绑匪的价钱已经加到250万元。他想也没想就叫手下准备现款。而且,这次他再没有在交钱地点布置任何人。时间在一分一秒的过去,他在耐心的等待儿子回来。然而,儿子却再也没有回来。世界上最恶劣的绑票行为——取款撕票,发生在了他的身上。   最后不得已,谭家告警,警方介入。但什么都晚了。当天晚上。有人看到了海面上火光冲天,却不知发行了什么事。等到海上救护队赶到时,那艘木头小船已经烧得快要沉了。在上面发现了烧得佝偻成一团的尸体——还留下了一粒金扣子,那正是谭勤衣服上的,估计是绑匪没有认出来那是金的,如果认出来,就不会把衣服也烧了吧。经勘察,小船和尸体都被浇了汽油,船被拖到了大海深处,然后使用定时器纵火。谭维维在得知这个消息时,一个生生死死早已见得多了的大老爷们,当场昏倒在地。   周碧一边述说,一边哀哀的哭,等到她说完了,菜也凉了。却没有人动一筷子,也没有人喝一口酒。莲蓬默默的陪坐在她对面,却不知怎么劝。“莲蓬,你一定要帮帮我,我还有办法见到他吗?”“也许有吧。”莲蓬只好勉为其难的说。“什么办法?”“人死了魂魄不会马上消失,也许在你们常去的地方,还会有影像存在。如果他真的也很爱你,那么,这种强烈的思念会形成一种电磁波,在那里你也许还会看到他。”   “真的?”周碧眼睛放光,“那你能不能陪我去?”   莲蓬答应了,周碧还回家拿了照相机和三角架。莲蓬不解:“你拿这个干什么?”“干什么?拍照啊!如果真的有影像,那我一定要拍下来!这样我就可以永久保存他的灵魂了。”莲蓬啼笑皆非,也许这个女人疯了吧?但是自己呢,难道不也是疯了,才会陪她做出这么荒唐的事来?   周碧与谭勤幽会的地点,是座落在海边松林中的   别墅。这些别墅只在夏天才会热闹,冬天根本没什么人来。因为座落在树林中,又是下午,所以室内非常幽暗。莲蓬想要开灯,却被周碧制止,“不要,不要开灯!如果开了灯,他就不会出来了,对不对?”   莲蓬只好作罢,心中暗自嘀咕,看来,这个女人真的疯了。“这别墅是谁的?你为什么有钥匙?”他有几分好奇,周碧和老公任志强虽然生活富裕,但也不是有钱人,不可能拥有这样的别墅的。“是我老公公司的房产,公司总部在北京,夏天才有人来   避暑,冬天就让我们看房子。”周碧说。“噢。”莲蓬点点头,在房间里四处打量,感觉这房子还不是一般的阴气森森。   “莲蓬,我们照相吧,也许真的可以照下来。”周碧站住了,她的后面是一扇门,敞开着。黑呼呼的门洞里似乎有什么在窥视。莲蓬冲她举起了相机……“不要,不要打闪光灯!”周碧叫起来,“那样会把他吓着的!”莲蓬只好停下来,“不用闪光灯的话,那只能用三角架了。”他开始设置三角架和快门速度,这时周碧又冲他招手,“来,我们一起照!”   “为什么?”莲蓬不解,这时候他可没有想入非非的意思。   “我怕!”周碧的声音有几分撒娇。莲蓬虽然诧异,但是也没多想,他设置好定时,然后马上走了过去,站在周碧身旁。本来他还想和女人保持距离,但一股冲动却让他和周碧挨在了一起。突然,他感觉到身后有点不对劲,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动,还有凉嗖嗖的气息。但这时快门声响了,莲蓬怕照虚了,也就没有回头,屏住气一动不动。等拍照完毕后,他还是下意识的回了一下头,但后面除了黑黢黢的门洞,什么也没有。   莲蓬过去看拍照效果,这一看,他的冷汗就冒出来了。“这他妈的什么东西,真古怪啊!”他不解的说。原来2。5英寸   液晶屏上显示的照片,两个人的中间,就是肩头的上方,还有一个白白的什么东西。仔细一看,似乎是个人脸。怎么会有这么个东西出来呢?难道是相机的镜头脏了?周碧也过来看,足足看了十来秒钟,这才叫起来:“就是他就是他!他出来了!”“谁?”“谭勤啊,这是谭勤的脸,一定的!”莲蓬不由得毛了,“周碧,你不要吓我好吧?这怎么可能呢?”   4   “为什么不可能呢,是你说有可能的啊!”   “啊?”莲蓬似乎真的让自己给吓着了,我说有,就一定真的有?天啊。“周碧,咱们快回去吧,这房子太古怪了。——一定不干净,有东西在里面!”   “再呆一会吧,没准儿还能拍到呢!”周碧说。   “不,不拍了!”莲蓬手忙脚乱的收拾相机。“快点回去!回去在电脑上才能看得清楚一些,这东西到底是什么啊!”   拍摄的时候数码相机调的是800万像素,用实际大小观看时,清楚的显示出了那是个人脸——谭勤的脸。周碧激动得又落了泪,莲蓬却吓得手都哆嗦起来。他偷偷的复制了一份,然后把它传上了论坛——莲蓬鬼话。   “那么这照片的解释只能有一个,就是——有鬼。对吧?”刘盾的嘴角往上挑,表情带了一丝讥笑。   “我不知道,如果没有PS,怎么让死人的脸出现在这张照片上?”   “你怎么不往另一方面想想呢,这不是死人,这是活人。”   “活人?你的意思是说……谭勤还活着?还是有长得类似谭勤的一个人躲在那里?”   “莲老师,这张照片你没有用闪光灯,感光度也调得不高,只用了ISO200吧?在屋里那么暗的情况下,只能用慢快门,4秒曝光还是5秒曝光?当你们站在那儿一动不动等着曝光完毕时,有人悄悄的从后面出来,在你们的肩头晃了一下,时间极短,可能不到1秒吧,于是把他的影像也给留下了,因为曝光不足又晃动,所以把他给照虚了,象是一个鬼影——这就是这张灵异照片的成因。我这么解释有问题吗?”   “没有,没……”莲蓬有点结巴。“可,可是那个人,是谁呢?真的是谭勤?”   “对,谭勤没有死。”刘盾肯定地。   在搞明白灵异照片的成因后,警方突然回过味来。出动警力对那所   别墅进行了大规模的搜查,于别墅的地下室中找到了奄奄一息的谭勤。但谭勤已经记不清发生了什么事,他也说不清是谁绑架了他。他能回忆起来的,就是他曾试图逃跑求生时,看到别墅中有一男一女两个人在照相。他担心他们就是绑架者,又害怕得逃回了地下室,从此再也没能起来,因为他的身体已经相当虚弱了。   谭勤既然还活着,那么被烧焦的尸体又是谁的?是又一个受害者还是绑架者之一?这栋别墅冬天只有周碧一家才能进来……周碧的老公任志强有重大嫌疑!经向周碧调查,女人不得不说出她与谭勤之间的不正当男女关系。而且,他们的事,也被老公任志强知道了。任志强虽然没有像谭维维那样勃然大怒,但心里肯定是忌恨的。他有足够的绑架和杀人动机!警方马上布置抓捕任志强,但这时,一个意想不到的结果出现了。   任志强在千里之外的一个城市出差,突然横死街头!他是从洗浴中心出来回宾馆的路上被杀的。经现场勘察,这是典型的抢劫杀人案。那个城市的治安口碑极坏。当地警方在试图通知家属的时候,和追捕任志强的警方撞了车。这真是一个始料未及的意外。虽然极为巧合,但天有不测风云,警方也不得不接受犯罪嫌疑人意外死亡的事实。   被烧焦的尸体是谁?警方在任志强的公司经过深入调查,发现他原来是任志强以往的一个手下。这个手下当年贪污公款,任志强却放了他一马,没有追究,只是让他辞职走人。现在,任志强起了绑架谭勤之心,又把他招回一起犯罪。勒索到赃款后,又将这家伙杀人灭口。至于为什么没把谭勤杀掉,可能真的是任志强并没想杀他,但一时又找不到合适的地方放人,所以耽搁了下来。这一耽搁,他又被公司派往千里之外出差,这是早就决定好的,没有理由拒绝。为了不引起怀疑,也为了争取时间,任志强有意造成谭勤已死的现象,然后勿勿先去出差,打算等到回来再处理谭勤的事。但这一走,任志强就再也没能回来。   “真是个离奇的故事啊!”莲蓬似乎听得津津有味的样子,“那么,刘警官,现在就结案了么?”   “怎么能结案呢!”刘盾意味深长的看着他,“钱没找到啊,250万啊!这么多的钱没有找到,怎么能结案?”   “说得也是,钱没找到怎么行,这么说,还另有绑架者吗?”   “嗯,照片不会说谎,你曾经坚持那是真实的照片,但是……莲老师,你是不是对我们有不真实的地方啊?”刘盾的眼光突然锐利了起来。   “你这是什么意思啊?”莲蓬吃惊不小。   “我还是接着讲故事吧。这个案子没有结,那么故事当然也不能结束……如果还另有绑架者,我不说你也猜到了吧,是周碧。周碧与她老公合谋,策划了这件事,或者她至少是知情的。任志强为什么敢放心的去出差,而把没死的谭勤一个人丢在别墅。因为有周碧呀,周碧可以看着谭勤啊!——不会出什么事的,周碧也是同谋,她让任志强死,那么她也活不了,对吧?”   “对,不过奇怪了。那周碧为什么又拉我去别墅照相,那不等于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么?”莲蓬不解。   “正是要此地无银三百两啊!”刘盾笑了。“她带你去别墅,就是有意让你拍到谭勤的照片。这样的灵异照片,哄哄那些爱意淫的网民还行,但是警察是绝对不信的,绝对不信的结果,就是在别墅里把谭勤搜出来。”   5   “搜出来对周碧又有什么好处?这不是麻烦了么?”   “好处就是,有了不在现场的证明。就是任志强死的时候,谭勤不在现场。当然,这样还可以把绑架的罪行全推到任志强一个人身上。”   “谭勤不在现场?”   “对,这不是个简单的绑架案,这个绑架案还有案中案和套中套。实施绑架的时候,任志强以为,是周碧与他一起绑架的谭勤,但实际上,任志强被他们算计了。谭勤也想除掉任志强,以达到以后与周碧在一起的目的。所以他假装被任志强和周碧绑架,直到勒索到他爸爸的赎款。然后任志强出差,谭勤千里追踪,在另外一个城市杀掉任志强。”   “等等,谭勤不是很虚弱了吗,怎么还有力气杀人?”   “是啊,所以警察很难怀疑到他身上。但实际上那都是装的,周碧是护士,一直在偷偷的保证他的体力,而且吧,在他出去那天,还给他注射了兴奋剂,这个兴奋剂支持着他迅速完成了杀人行为。当然,他一回来就虚弱不堪了。可是,幸福已经在向他招手了吧!除掉了任志强,可以和他喜欢的周碧在一起了。又有了二百多万的巨款,如果他老爸再不同意,怕什么,他搬出来和周碧住,或者带着周碧远走高飞,多么浪漫的故事啊!”   “是啊!”莲蓬不由得不点头,“可这和我不真实有什么关系呢?”   “有啊!”刘盾严肃起来,“莲老师,最关键的一个部分,谭勤不在现象的证明,就是你做的啊!任志强死的时候,你刚给谭勤拍完照不久,所以谭勤绝对不会去杀人。但是,这个时间,你和我们说谎了吧,应该是第二天,在谭勤已经赶回来之后拍的,对不对?”   莲蓬默默的低下头去。   “周碧真不是个简单人物啊,把莲老师也给操纵了!可你这样自作多情是不是太可怜了?她爱的是谭勤啊,为了那个小男孩她把老公都杀了,你不怕有一天,这对多情人儿也会杀掉你?”刘盾摇着头,这时又有两名刑警走进了教室。   (完)   05、独活   文/大袖遮天   车子穿过道路纵横的城市中央,沿途看到人来人往和车来车往。隔着玻璃窗看,这些人和车都显得很远,伸出手去摸的话,只能摸到玻璃,玻璃上粘了一些黏糊糊的东西,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留下的。我想到今天以前,乃至活到今天的这么多年,除了最熟悉的几个人之外,大部分人都和这车窗外的人一样,只可观望,不可触摸,这让我不由产生一个荒谬的念头:也许他们都不存在。   假如一些东西或者人,并不能带给你真切的触感,他们和电影又有什么区别呢?   我常常喜欢这样胡思乱想,一边瞎想一边飞快地开车。开了不知多久,出于本能,我把车子停了下来。瞎想的人必须有这种本能,否则车子一直开下去,恐怕能开到天尽头。   已经到了目的地。我看了看时间,从我出发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四个小时。   前方是一处小小的村落,村口站着一个人,迟疑地从挡风玻璃上望着我。我走出车门,朝四面打量了一下,微微吃了一惊——刚才忙着想事,没注意环境,现在才发现,这是一片群山腹地,四面被高低起伏的青山包裹得如同深井,两边望过去都是山,中间夹着一条狭长的黄泥路,尽头便是这处村落,此外别无人迹。   “赵方吗?”我打量了那人几眼——平头,白脸,瘦长身材,和老总的描述差不多。   “对。”赵方赶紧走过来,“你是张平吧?”   “嗯。你东西都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准备好了。”他把手上提着的旅行包举了举。   “现在就走,还是回家打个招呼?”   “走吧走吧,早就打过招呼了。”他有点羞涩地道。   我朝他招招手,自己先上了车。赵方慢慢地走了过来,走到车门前,他站住身子,回头望了一眼。我顺着他的眼光望去,眼前是脉脉的田野,田野间奔跑着狗和孩子,大人们扛着锄头穿梭其间,笑语远远传来。我又回头望了望赵方,他怔怔地凝视着自己的村落,似乎有些惆怅。发觉我在看他之后,他脸上一红,低头钻进了车内。   我照例不喜欢说话,赵方却不停地问一些问题。   “公司很大吗?”他问。   “还好。”我尽量精简词句。   “很远吧?”   “嗯。”   “多久才能到?”   “4个小时。”   “那真的是很远啊。”   “嗯。”   ……   我虽然不喜欢说话,但也不会轻易打断他。到最后他察觉到车内冷淡的气氛,笑了笑,越过座椅的靠背,朝我身边探过头来:“你不喜欢说话?”   “嗯。”   “为什么?”   这个问题让我觉得有点为难。不喜欢说话的原因很多,因为懒,因为很多话短时间说不清楚,而最重要的是,我一直认为,人们其实不可能通过语言来理解对方。   或者说,人们根本不可能完全理解一个人,所谓感同身受的情况,是不会出现的。譬如,我现在在开车,从出发到现在,已经开了7个多小时的车了。我感到很疲倦,眼睛有些胀痛,脊背也有些发酸。但我没法让别人知道这种感觉,如果我告诉赵方这些,他可能会同情和安慰我,但实际上又怎么样呢?他又不能把疲倦从我身上挪到他身上去。所以说语言是很无力的东西,越长大我越意识到这点——永远不要指望别人能够真正理解你,在某种程度上,每个人都是孤独的,即便身处闹市,也无法改变这种孤独。   赵方的问题,在我脑海里形成了如此的长篇大论,一想到要把这些说出来,我就感到头疼,因此索性装做没听见。   此时车子已经开进了闹市区,问过我这句话之后,赵方并没有接着问下去。他在我身后发出了一声又一声的惊叹。   “这楼房真高,跟电视上一样!”他说。   我连“嗯”都懒得说一声了,专心开我的车。   诸如此类的惊叹声不断从他嘴里冒出来,到后来,我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你没见过楼房?”   “没见过这么高的。”他说,我的问题打开了他的话匣子,“我长到19岁了,还从来没离开过村子——村里只有两层高的楼房。城市里果然很热闹,哎,这个女的穿吊带啊……”   我觉得头疼。我以前只知道女人很喜欢说话,但没想到这个男人也这么多嘴。但他的多嘴倒可以理解,只是和他斯文羞涩的外表有些不配套。在他的惊叹声中,我感到自己熟悉的这个城市,也并不是那么死气沉沉,也许它还有着某些可爱和新鲜的地方,只是我久居其间,对之视而不见罢了。   赶到公司时,离下班只有一个小时了。我把车停进车库,带着赵方从车库内的电梯直接上到公司所在的25层。依照老总的指示,第一时间把他带进了老总的办公室。老总见我把他领进来,先是一愣,接着立即明白过来。他破天荒地从那张大班椅上站了起来,并且从巨大的写字桌后走出来,朝赵方伸出双手:“桃源农夫?”赵方起初有些拘谨,听到老总这么一叫,眼睛一亮,也伸出了手:“你是沙漠中人?”两人热烈握手。   听到他们的互相称呼,我有点晕,但接下来他们的对话,很快让我反应过来——这两人是网友,两人在网上交往了有半年多,彼此都认为对方是知己,老总听说赵方这么大一直没走出过村子,便力邀他来公司任职。在此之前,老总从来没亲自安排过什么人到公司来,这也足见他对赵方的重视。眼见两人聊得热络,我识趣地转身打算离开,却被老总叫住了。   “张平你别走,跟我们聊聊,”说着他又对赵方介绍,“这是张平,是我们公司的策划,平时公司里也就只有他和我聊得来。”这话让我心头有些震动——说真的,我从来没觉得自己和谁聊得来,虽然老总经常找我聊天,但我始终认为我们之间的交流是浅层次的,没想到他话里居然对我有些知己的意思,这让我觉得有些对不起他。   三个人一起聊,才发现我们真的有共同话题。比如,我们都认为人是孤独的,也认为这种孤独是不可排遣也不可消除的,老总的网名“沙漠中人”就有这个意思,他说他常常感觉到自己是孑然一人,即使处在人群中央,却仍感觉其他人不过是沙漠中的沙子,人越多他越感到孤独。赵方则说,他感到这世界上唯一让他觉得温暖的就是那个小小的村落,除了那个地方,世界上其他的地方都极其冷漠,这也是他为什么一直留在村子里不出来的原因。最后我们开始探讨这种孤独感的由来,却谁也说不出个一二三来。   眼看快下班了,老总让我带着赵方到各个部门转转,认一认人。我带着他在各个办公室里穿梭来去,大家见来了个新同事,都表现得很热情,但我们一转身,他们又聊起了我们进来之前的话题——归根到底,新来的人和他们的生活依旧无关。他们感兴趣的只是他们自己的事——其实每个人都是如此,我也不例外。   这期间我半步也没离开他身边。   最后我们回到了我的办公室。办公室的老赵和丽丽正在看报纸,见到赵方,两人都热情地起来招呼,随后拉着他问长问短。赵方也很热情地和他们聊着,我一个人坐到电脑前上网看新闻。   没多久,赵方走出办公室去上厕所。走出去时,他顺便关上了办公室的门。他虽然是第一次来城里,但并不显得特别的认生,何况这是在公司内部,各处都向他介绍过了,上个厕所我当然没必要跟着。因此,当他走出去的时候,我头也没抬,继续将注意力放在眼前的新闻上。   老赵和丽丽继续看报纸。   毫无防备的,我们听到赵方在门外大叫了一声,接着便是一阵慌乱的脚步声,似乎是他在满公司乱窜。我们几个互相看了一眼,几乎是同时跳起来朝门口冲过去,没等我们打开门,赵方已经一把拉开门闯了进来,并且立即将门关上,自己靠在门上直喘气。   他的脸色白得像纸,脸上挂满了汗水,豆大的汗珠不断从鬓角滴落,那双睁大得几乎要脱离眼眶的眼睛疯狂地看着我们,嘴张得老大,却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怎么了?”我们被他的神情吓住了,看这神情,外面似乎发生了什么异常可怕的事情。   “全死了。”他喃喃地说。   “什么全死了?”老赵问。   赵方定定地看着我们,手指慢慢抬起来,带着均匀的抖动,指着门外:“外面的人,全死了!”   这话让我们全张大了嘴——要相信这样的话是不可能的,在外面的大办公室里,至少有15个人,几分钟前我还看到他们活蹦乱跳地忙碌着,要说这么短的时间内死了个一干二净而又悄无声息,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但赵方的神色如此惊慌,他颤抖的身体和苍白的脸色是无法造假的,那两点缩得几乎看不见的瞳孔也不会骗人。   外面究竟发生了什么?   我们呆了呆之后,很快反应过来。我和老赵冲上去,把赵方软塌塌的身体朝旁边一拨,一把拉开门。   门还没有完全打开,我们就知道赵方说的不是真话。   从半开的门外传来人们说话的声音,我能从这些或高或低的声音分辨出他们每一个人。当门完全打开之后,大办公室里的人们和往常一样走来走去,有人做事有人聊天。   一点异样也没有。   我和老赵互相看了一眼,他朝我挑了挑眉毛,肩膀一耸,笑着回到了我们的办公室。   我转头望着赵方。   “都死了是吧?”他还是那样一副吓没了魂的样子。   “是的,”我难得地   幽默了一把,“死得生龙活虎。”   听我这么说,他愣了一下,侧耳听了听,仿佛这才听到外面的声音。他不可置信地望了我一眼,飞快蹿到门口,愣愣地望着大办公室。   “怎么搞的?”良久,他回过头来问我。   如果是以前,在我刚从学校毕业的时候,我会很有兴趣知道他为什么会认为外面的人都死了,但现在,我懒得再问这么多,学着老赵的样子耸了耸肩,又回到了电脑前。   赵方慢慢走到我的面前:“他们刚才真的都死了。”   我没理他。   “他们一动不动地站着或者坐着,身体好像都僵住了,”赵方一只手掌在大腿上搓动着,脸涨得通红,“我还摸了他们的胸口,没有心跳,鼻子那也没有呼吸,真的是死了。”   我还是没理他。   他把目光投向老赵和丽丽,那两人咳嗽一声,举起报纸来遮住了自己的脸。   坐了一会儿,他的脸越来越红,最后又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说给我们听:“我再去看看。”   他又打开门出去了。   我们都放下各自手头的事情,望着门口。   他把门关上了。   这门的隔音效果很好,门一关上,就听不到门外细小的声音了,但可能是因为他离门太近,我们还是听到了他的惊叫声。   “疯了。”老赵笑着说。   这次我们谁都没出去。   赵方也没再进来。   过了几分钟,办公室的电话铃声响了起来,丽丽坐在电话旁,伸手按了免提:“喂?”   “你们快看窗外!”一个严重变形的声音大喊道,这声音变化得太厉害,我们都没听出来是谁,但他接下来的话让我们明白了他的身份:“都死了,全公司的人,全城的人,没一个活人!”   “我们还活着!”丽丽笑嘻嘻地说。   “只剩下我们几个了!”他几乎崩溃地吼着。   丽丽还想逗他,被我和老赵阻止了。赵方现在的情况,已经不是简单的开玩笑那么简单了,看样子他是真的相信城里没一个活人了。虽然谁都不会相信他说的如此荒谬的事情,但我还是下意识地走到窗边看了看——楼下是热闹的街道,车来车往,人来人往,不要说都死了,连一个死人我都没看见。   我刚走到窗边,就听到赵方在电话里又喊了起来,这回他已经带上了哭腔:“他们又活了,这是怎么回事?”   “没事,你在哪?”我问,“我马上到你那里来。”   “我在总裁办公室,”他的嗓子仿佛被捏紧了似的,变得又尖又细,仿佛生锈的铁丝,听得我喉咙发痒,“沙漠中人也死了!”   “哦?”我尽量安抚他,“你别动,我马上就来。”   我和老赵匆匆赶到总裁办公室,敲了敲门,门立即打开了,赵方出现在门口。第一眼见到他时,我几乎没认出他来——这么短短的一会儿功夫,他整个人都仿佛扭曲了,那张脸似乎瘦了不少,维持着一种仓皇惊恐的表情。   “沙总呢?”我问他。   “死了,”他颤声道,向身后指了指。   “你才死了。”沙总声音洪亮地骂道。我们越过赵方的肩头,看到沙总正从大班椅上站起来,一边揉着眼睛一边笑骂。   在沙总说话的同时,赵方仿佛被人猛然捏了一下腰,身子骤然朝上一挺,立即回过头去,指着沙总道:“你,你……你不是死了吗?”   从赵方的神情上,沙总似乎看出了点什么,他疑惑地问:“发生什么事了?”   老赵从赵方身边挤过去,张口要说什么,又回头望了望赵方:“赵方你先出去,我跟沙总说点事。”   “我不出去,”赵方满脸汗水和泪水,“外面全都是死人,我不出去。”   我看了看老赵,他要说什么我知道,这些话当着赵方的面不好说。我拍了拍赵方的肩膀:“我们回办公室去吧。”   “外面都是死人……”赵方仍旧慌张地说道。   “走吧,我保证没有。”说着我一把把他拽出了总裁办公室,顺手关上了门。他还要挣扎,一眼看到大办公室里的人,又愣住了。   “他们又活了。”他喃喃道。   “对。”我拖着他回到办公室,丽丽迎上来想问什么,被我一个眼色挡回去了。她心领神会地点了点头,给赵方倒了一杯热水。   接下来的时间里,他抱着这杯热水,就像抱着救命稻草,全身不时痉挛一下,有时候会喃喃自语,大多数时候都只蹙着眉头在努力地思考。我觉得他这样想下去可能会疯得更严重了,便想找点话题来分散他的注意力,但无论我和他说什么,他都会急切地告诉我:“他们真的都死了,我还打了110,没人接电话,可能警察也都死了……”这样我们根本就无法交谈下去,后来我也只好随他去了。   老赵和沙总谈了很久,一直到下班后,两人也没出来。公司的人都走了,丽丽走之前还帮赵方续了杯热水。我必须要陪着赵方,就在一旁看书,剩下他自己一个人继续喃喃自语。   又过了半个多小时,老赵总算进来了,他指了指我:“沙总叫你去一趟。”   我出门的时候,赵方身子抖动了一下,似乎想跟着我来,但老赵按着他说:“我在这儿呢。”他便不再动了。   出门后,刚把门关上,便听见身后的门内传来赵方变调的惨叫声,几乎是同时,他打开门冲了出来,一把抓着我的胳膊,全身抖得几乎能听见骨头响。我问他怎么回事,他连连摇头,嘴唇不断翕动,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怎么了?”我问老赵。   老赵摇了摇头,把手一摊,做出一个无可奈何的表情。   不管怎么说,赵方似乎是打定主意不离开我左右了。我带着他往老总的办公室走去,快到的时候,他忽然用很低的声音说了句什么,我没听清,再要问时,沙总已经把门打开了。看到我和赵方,他愣了一下,叹了一口气,招呼我们进去。   “赵方,你好像不太适应我们公司?”沙总试探性地问。   赵方双手抱着胳膊,坐在沙发上望着自己的脚尖,一言不发。   “我们打算送你回家,你没意见吧?”沙总又问。   一听这话,赵方总算抬起了头,连连点头:“我要回家,我不想呆在这里了,这里……”话到嘴边,他猛然一呆,似乎想到了什么,停顿了一下之后才接着说:“我不适应这里。”   “那好,”沙总点了点头,“我们本来打算让你家里人来接你,刚才打了好几个电话,都没有人接,要不还是让张平送你回去?”   赵方看了看我,想了半天之后,缓缓点了点头。   “那就这样吧,”沙总站起身来,“趁天还没黑,早点送他回去,”他凑到我面前,压低嗓门道:“他看来精神有问题,早回去早了事。”我点了点头。   走到门口时,沙总又说:“你今天开了一天车,让老赵跟你一起去吧,中间也好换个手。”我还没来得及回答,赵方已经触电般地颤抖起来,飞快地说:“不!”我们愕然望着他,他连咽了好几口唾沫,才慢慢道:“我只想让张平一个人送我。”   “好吧。”我点点头。一个人就一个人吧,赵方虽然精神有毛病,但目前看来还很听我的话,只不过我路上累点罢了。   我们返回办公室,老赵迎上来,赵方立即躲开他。老赵苦笑一声,跟我打了个招呼,又对赵方说了声“好走”,便先下班了。赵方到角落里提起他那个还没来得及打开的旅行袋,跟在我身后也出了门。   就这样,从把他接来到现在,不到两个小时,我又要把他送回去了。到车库的路上,赵方一直低着头,任何人经过他身边,都会引起他一阵痉挛。直到我们坐进车中,他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坐好,我把车子发动,离开了公司大楼,他才抬起头来。我怕刺激他,加上自己也懒,就没跟他说话。他眼睛呆呆凝视着前方,似乎也没心思和我说话。   车子开了一阵,赵方的眼睛开始活动起来,朝上朝下朝左朝右四处打量,好几次甚至会过头望着车后,脸色苍白,表情严肃,嘴唇抿得发青。我问他在看什么,他什么也没说。   一直到我们驶离城区,逐渐进入无人的山间,他才开口了。   “张平。”他忽然喊了我一声。   不知道为什么,他这么一喊,我忽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这倒不是因为他的声音阴森恐怖或者有其他什么怪异的腔调,正相反,他的声音十分冷静,音调不高也不低,他能这样,反而让我莫名地感到有些恐惧。   “嗯?”我用余光打量着他。他看起来似乎放松了很多,脸色也恢复了点红润,只是放在膝盖上的双手仍旧在敲键盘般地抖动着。   “那城里的人都死了。”他说。   “你刚才也看见了,一路上我们看到的都是活人。”我说。   他摇了摇头,苦笑一下:“不是那样的。”他朝我投过来一个复杂的眼神,让我几乎认为那是同情了:“你看到他们的时候,他们都是活的,但是你没看到他们的时候,你知道他们是什么样?”   “你是说我没看到的时候他们就死了?”我胡乱和他搭话。赵方的精神有毛病,这点是丝毫不用怀疑的,但现在就我一个人和他在一起,我不敢说他看错了,只好小心地顺着他来,否则他突然发起疯来,我未必能控制得了局面。看看四周的青山,还有一个小时就能到他们村了,熬过这一个小时问题就解决了。   “是的。”他点了点头,抬手用衣袖擦了擦脸上的汗,“只要是你看不到的地方,他们就都变成了死人——这一路上都是这样,在车子后面,还有其他你望不到的地方,那些人前一分钟从你眼前经过时还活蹦乱跳,后一分钟就好像被人点了穴道,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我本来以为老赵不是死人,没想到我跟他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他也突然就不动了——全部都是这样,每个人都突然不动了,连眼珠都不动了……”他详细描述着他见到的情形,我听了个开头,后面的就没仔细听了。山路不太好走,已经差不多六点钟了,天色逐渐黯淡下来,青山的边缘仿佛融化了一般,逐渐变得模糊不清。从车窗外吹来带着树叶和泥土气息的冷风,把头发和睫毛吹得一片模糊。我侧眼望望沉浸在叙述中的赵方,问他冷不冷,他仿佛没听到这句话,仍旧自顾自地说下去。我把窗户摇了上来,将车内的灯打开,外头愈发显得黯淡了。   等他说完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下来,四周漆黑一团,只有车前灯照着面前的一小段路面。赵方的声音停止以后,车内陷入一种可怕的沉静,让我有些无法适应,甚至感到某种恐惧。我清了清嗓子,没话找话地问:“还差半个小时就到了。”   赵方没接腔,我感觉到他一直在凝视着我。我凝视着前方,前方的黑暗形成一种奇怪的局面,仿佛黑暗是个整体,而这一点车前灯的灯光,就像是一把小刀,慢慢地把它撕开,然后这黑色的整体在我们身后又慢慢合拢,像水一样包围着一切。我有种奇怪的感觉,仿佛赵方的凝视,也属于这黑暗的一部分。   “也难怪你不相信我的话,”赵方忽然开口,让我的心无端狂跳了几下,“他们就在你身边死了,但你什么也看不到,换了是我,我也不信。”   “你就要到家了,高兴吗?”我强行转换着话题。   “高兴。”赵方说,“我只是同情你,一个人住在那样的城市里,四周一个活人也没有,真是可怜。”这话说得我全身都嗖嗖地冒冷气,虽然明知他是疯人说疯话,但稍微想象一下那种情形,就会忍不住汗毛倒竖。为了减轻他这话带来的影响,我打开了收音机,交通频道正在播放着新闻,播音员悦耳的女声,让车内的阴森气氛一扫而空。   “如果那里的人都死了,那么谁在播音?”虽然觉得不该刺激赵方,我还是这么问了一句,自己也无法说清楚这么问是出于何种心态。   “我不知道。”赵方疑惑地紧蹙着眉头。   “还有,你说他们在我看不到的时候都死了,但是这一路上,我都能听到从车子四面传来的人声,这又是怎么回事?就算看不到,至少我还能听到。”我又想到了这么一件事。   “啊?”赵方的神情更加疑惑了,他抚摸着自己的一侧太阳穴,沉思着道,“我不明白,但他们的确是一动不动——也许嘴还在动?”   “假如嘴还在动,那就是没死。”我说。   “我不知道……”赵方彻底被我弄糊涂了,剩下来的时间里,他完全沉浸在思考中,不时喃喃自语,再也没有来打扰我。   没多久,我们便进入了赵方家所在的村庄。   赵家村到处都亮起了灯光,将一栋栋农家楼房照得如同剪影般浮现在夜色中。进入村庄,赵方长吁了口气。在他的指引下,我将车子直接开到了他的家门口。   “你就在我家住一晚吧,这么晚了,你也不能回去了。”下车后,他对我说。我想想的确如此,便给沙总打了个电话,说了下情况。沙总在那边连声说没问题,让我明天好好休息一天。放下电话,发现赵方正望着我的手机发呆,我朝他摆了摆手,他这才回过神来。   赵方家是一座带院子的两层楼,因为时间不晚,院子的门没有关,我们直接走了进去。楼下的堂屋敞开着两扇大门,能清楚地看到门内一张圆桌,四五个人围坐着在吃饭。赵方刚走到门口,还没进门,里头的人发现了他,都站了起来。   “方子,你不是上班去了吗?怎么又回来了?”一个五十来岁的男人说,从他和赵方相似的眉眼上,我猜出这是他父亲。   “我不喜欢那里。”赵方说。他这么说倒帮了我的忙,不然还真的不知道该如何解释这件事。我一直在犹豫是否要将赵方精神故障的事情告诉他家里人,到了这里,我才决定什么也不说——也许赵方真的只是不适应那座城市,也许他以后不会再犯这样的毛病了,没必要让他家里人担心。就算他以后再犯病,也很容易就被发现了,我说不说都一样。   赵方在家里显然深得宠爱, 八_零_电_子_书_w_w_w_._t_x_t_8_0_8_0_._c_o_m 他这么一说,大家没有责备他一句,反而说不喜欢就别去,回来种田也不错。说了这么几句后,赵方的父亲指着我问:“这位是?”赵方连忙对我们互相介绍了一番——赵方家一共有六口人,除了双亲和赵方之外,还有他哥哥嫂子和侄儿三个人。   大家客套了几句,这才坐下来吃饭。我正好肚子饿了,农家饭又异常香甜,这顿饭吃得很舒服。倒是赵方,一直有些心不在焉,常常偷眼看他的几个亲人。   吃过饭,又聊了一会,赵方对我使了个眼色,我便跟着他走到了院子里。   “你站在院子里别动。”他说。   “好。”我知道赵方的意思,他是想看看我不在场时他的亲人会不会也死掉。但愿他不会看到那样的情形,即便是幻觉,那想必也是相当可怕的。我掏出一支烟点燃,装做欣赏天上的星星,仰着头在院子里走动,特意背朝着堂屋。   赵方走了进去。   差不多是一瞬间,他就跑了出来。他的脚步声异常急促,还没到身边,我先听见了他的喘息声。这让我心里一沉:难道他在这里也有同样的幻觉?   “没事!”他跑到我面前,那张兴奋的脸已经说明了一切——他没看到那种可怕的场面。   “没事就好。”我拍了拍他的肩膀。   “方子,什么事?”他嫂子在堂屋里大声问。   “没什么!”他朝堂屋内挥了挥手,又对我说,“我太高兴了,”他的胸脯高高耸了一下,表示他出了一口长气,又说,“我现在不能进去,不然他们会觉得我很怪,我在这里站一阵。”   “好。”我递给他一根烟,被他拒绝了。   我们安静地站在院子里,透过院子的荆棘篱笆望着田野。   “还是这里好,”赵方说,“这里最安全,虽然我常常觉得孤独,但还是这里最安全,”他看了看我,“要不,你以后也别走了,就留在这里吧?”   “那怎么可能?”我笑了起来。   “我是为你好。”他叹了口气。看来他还是坚持认为我那座城市里遍地都是死人。这个问题没有必要争论下去,我们很快说起了别的,他指着两条田垄以外的一座房子:“那里住着个女孩。”   “哦?”几乎不用听他后面的话,仅从他的表情和语气,我就能猜出那女孩对他的特殊含义。但我什么也没说,只是安静地听着——能够这么安静地听而不要说什么,其实也是种享受。   赵方和那个叫做碧云的女孩之间,是一个很常见的青梅竹马的故事,和所有这类故事的女主人公一样,碧云是个眉目如画的女孩,赵方用在她容貌上的形容就足以形成一篇3000字的文章。我想他这样投入地回味这个女孩以及他们在这里生活的一切,不仅仅是因为青梅竹马,还因为我所在的那座城市带给他的惊吓,与眼前这座熟悉山村的安宁之间,形成了巨大的反差,这种反差让他越加感觉到眼前一切的珍贵。   总而言之,这一天虽然有如此多波折,但总算有一个极其美好的结束。我们聊到12点多钟的时候,打着哈欠上了二楼。赵方的房间里靠窗摆着一张床,床上的褥子是他嫂子刚换过的新的。他嫂子还为我们在墙角支了张钢丝床,床上也是全套新被褥。见我们上楼,他嫂子从自己房间里探出头来:“热水瓶里有热水。”我们点了点头,一人喝了一杯开水,对着敞开的窗户深呼吸了几口,便倒下睡了。   后来我常常想,一个人的习惯,有时候可以改变命运,这话的确是没错的。假如我没有早起的习惯,那么后来的一切就都不会发生——或者说都不会被发现。   遗憾的是我有这么个习惯,就算是假期,我也会在七点钟准时醒来,其后无论如何都睡不着,只能起床,否则便会感到骨骼酸疼。   起床后,我趴在窗口朝外望了一阵子。清晨的田野看上去鲜嫩异常,一层似有若无的薄雾飘荡在半空中,四面的农居浸在雾气中,静悄悄一点声音也不出,田野间有些人影矗立在那儿。   看上去和一般农村的早晨没什么两样。   首先让我感觉异常的,是这里迥异他处的安静。   此时虽然说不上天色大亮,但也亮得差不多了。寻常的农村,在这个时候总能听到些声音,就算全村的人都没起床,公鸡和狗也必然会发出一两声鸣叫,加上早起的鸟儿和草丛里的各色虫子,这些东西混合在一起所发出的声音,不会让人觉得吵闹,反而感到心中更加宁静。   然而,在早晨7点的赵家村,我没有听到半点声音,这种安静的程度,甚至让我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出了毛病。一想到这个,我连忙用手指敲了敲眼前的窗棂——窗棂发出清脆的“叩叩”声,看来我的耳朵没有问题。这让我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感到有些疑惑。   这种疑惑尚未从心头消除,另外一件事又引起了我的注意——   那些矗立在田野间的人影,在我打量窗外的这几分钟里,始终一动不动。倘若他们是普通的姿势站着或者坐着,那么一动不动便很好解释——我和他们距离这么远,也许他们有些微小的动作是我看不到的。   然而,其中有几个人的姿势,却很不一般。   有一个人,手里拿着锄头,双手高举过头,将锄头举起来,腰往前倾。看来是正在挖地。   另一个人,膝盖半曲,腰往下弯去,手伸向一株小树,似乎是在摘树上的什么东西。   还有一个人,腰向后弯,双手朝头上举起,似乎是在伸懒腰。   所有这些动作,都是一种动态的姿势,除了在舞台上,一般人们不会将这样的姿势保持超过30秒——这注定是一种运动的过程,而不是一种静态的造型——即使在舞台上,也没有人能将这种姿势保持5分钟以上,因为这当中任何一种姿势,都不是一种稳定的平衡,人体有自身的限制,无法在这种平衡状态下静止太久。   但这几个人,和其他那些以普通方式站立或者坐着的人们一样,从我开始望见他们,到5分钟后的现在,始终一动不动,维持着这个姿势。远远看来,就好像那是一盘立体的电影胶片,在某个动态的瞬间,胶片停止了运转,于是这个动态的瞬间便凝固下来了。   但那毕竟不是电影胶片,而是活生生的现实。   我又凝视了几分钟,情况还是没有改变。   我想起赵方对我说过的那些话,心头涌上一股冰凉的东西:难道我和赵方一样出现了幻觉?   想到这里,我连忙推了推赵方:“快醒醒!”   赵方伸了个懒腰:“再睡会儿。”朝内翻了个身,将被子裹紧一点,眼看又要睡着了。   就在此时,四周死一般的安静被打破了,鸡鸣犬吠,鸟叫虫鸣,还有田野间人们的喧闹,以及楼下赵方家人走来走去和说话的声音,仿佛起初都被封闭在某个地方,因为赵方的苏醒,这些被封闭的声音同时涌了出来,反而让我愣住了。   我又朝窗外望去——窗外依旧是静态的画面,但人们的喧闹奔跑声音却不时传来,甚至能听到锄头锄地的声音和赤脚板吧嗒吧嗒走在泥土上的声音——这种情形,就像是放碟片时经常会出的一种毛病:画面静止,而声音却在继续。   我不由自主地冒出了冷汗。   难道真是幻觉?   我再次推了推赵方,直至把他完全推醒。他睡眼朦胧地坐了起来,眼睛里还带着一种愣愣的表情:“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我一言不发,指了指窗外,让他自己看。   他看了一眼,回头问我:“看什么?”   “你看那些人……”话没说完我就呆住了——那些原本静止的人影,忽然都动了起来。锄地的锄地,摘花的摘花,伸懒腰的人已经伸完懒腰,从地面上拿起一个长把水瓢开始干活,其他人也都在田野上活动起来。   所有的人都活了。   就好像刚才只是我做的一个梦。   我的脑子被这变化莫测的情况弄成了一锅稀粥,耳朵里嗡嗡直响,赵方在跟我说着些什么,我都没有听见。我甚至不知道自己在想着什么,只觉得脑海里似乎有一万只蜘蛛在爬,蜘蛛丝纵横交错,把一切都搅得混乱无比。   赵方拉着我下楼,我便跟着他下去了。   在楼下的堂屋里,我胡乱吃了些早餐,也不知道吃的是什么,便跟赵方说要回去。赵方起身送我,为了表示礼貌,他先跑去打开院子的大门,他大哥和父亲跟在他身后,而我因为脑子乱,反而落在了后头,当他们跑到大门边时,我还没迈出堂屋的大门。   我的脚虽然没迈出大门,但目光却已经追随着赵方他们到了门口。赵方背朝堂屋,正在地头拔地上的插销,他父亲和大哥就站在他身后,把头探向插销的方向。   赵方家的大门插销看起来很难拔出来,赵方一直在用力,他的头也低着望地下,一直没抬起来。   我眼前就是这样一幅画面。我看着看着,渐渐地感觉冷汗像无数的小虫子般由上而下爬满了我的皮肤。   我能听到赵方的父亲和哥哥在旁边跟他不断说话,说话的内容都很正常。   但他们的动作却丝毫没有变化,两个人就仿佛凝固了一般僵立在那,头朝前探着,似乎在探出头的那一瞬间被迅速石化了,此后再也没有过任何动作。   我忽然想起赵方说过的,在我那座城市里,只要我视线不及的地方,人们都会死去,而当我再次注视他们的时候,他们又活过来了——眼前的情况,和赵方所说的完全一样,只不过那个能用目光控制其他人生死的,由我换成了赵方。   这究竟是我们两个人的幻觉,还是真有其事?   我还没来得及想明白这个问题,另一个念头又蛇一般窜了出来:赵方背朝着堂屋,那么堂屋里的人,除了我之外,也应该和其他人一样僵住了。   想到这里,我蓦然回头——   在我身后,一直忙碌着的赵方的母亲和嫂子,正僵立在原地,手里还拿着抹布和碗筷。   她们的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她们的眼睛里一点光彩也没有。   我头发根直竖,让我怀疑自己的头发会不会在一瞬间掉光。   我按着胸口,慢慢走到他母亲面前,先叫了声“伯母”,对方没有任何反应;接着,我用手在她面前晃了晃,她的目光和表情都没有丝毫变化;再接着,我直接探了探她的鼻孔和胸腔——鼻孔冰冷,没有呼吸之气;胸腔平静,没有心跳之声。   我怕我自己弄错了,又在她的太阳穴和颈部按了按,同样没摸到任何脉搏跳动的信息。   在触摸的过程中,我的手底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冰凉,我想这就是所谓死人一般的冰冷吧。   她们是真的死了。   霎那间我全身的皮肤都仿佛被揭去一层,周身嗖嗖直冷,一阵一阵打着寒噤。   我还未从这震惊中恢复过来,眼前的人忽然动了起来。   她们动得如此突然,前一分钟还是死人,后一分钟便笑眯眯地望着我,开口说起话来。   她们说了些什么我完全没听清,我只记得自己大叫了一声,转身便跑。   刚跑了两步,赵方便迎过来拉住了我。我听到他焦急而惊讶的声音:“怎么了?你脸色怎么这么吓人?”   我拉着赵方,什么也说不出来,只顾拖着他的手朝外走。他的父亲和哥哥要跟上来,被我一阵摆手拦住了。   一直走到门外,我们停下来休息了好一阵,我才开口说话。   我的第一句话是:“赵方,你说的都是真的!”   “什么?”赵方迷惑不解。   我飞快地把我看到的情况说了一遍。赵方越听眼睛睁得越大,最后甩开了我的手:“你胡说什么?”   “是真的!”我说。   “不可能,”他连连摇头,“我在这里住了这么多年,从来没发现这种情况。”   “如果他们是在你转身后才死去,你看到他们时他们又复活,这种情况下,你怎么可能看到?”我大声说。   赵方呆了呆,立即又摇头说不可能。   我还想劝他,话到嘴边又停下了。   我感到浑身无力。   的确,赵方怎么可能相信这种话呢?我不也是不能相信他所说的话吗?谁能相信自己日日生活其间的人群中,竟然连一个活人也没有呢?   我和他互相望着,他的表情是愤怒的,而我只能对他露出一个苦笑。   正在此时,我的手机响了起来。是我一个朋友打来的,我们聊了两句就挂了。我正要把手机收进口袋,却又停了下来。   我忽然想到了一个好办法。   “赵方,”我咽了口唾沫,“我的手机是可以摄像的。”   “那又怎么样?”他没好气地说了声,之后眼睛立即睁大了。   他明白了我的意思。   之后所做的事情很简单,赵方在我面前走,我倒退着拍摄他身后的镜头。我们经过了全村,在每一个地方,我都看到那些人在赵方身后像雕像一样凝固,而当赵方的视线投向他们时,他们又像被人下了咒语般地复活了。   这一切都被手机录了下来。   由于赵方一直在走动,与他形成了一种鲜明的对比,所以,在手机录下来的片断里,可以清楚地看出,那些人的确是凝固不动的。   赵方看到这些录像,脸上的表情千变万化,最后索性变得毫无表情。   “难道所有的人都是这样?”他的声音变得异常干涩。   “我不知道。”我耸了耸肩。   为了确认这点,我们在全村周游了几遍,所有的人都被拍摄了进来,包括那个桃花腮泉水眼的碧云,也都一一被拍摄到了手机里。   当然,毫无例外,每个人都是如此。   赵方久久凝视着手机里凝固的碧云,又回头望了望,当他望过去的时候,他并没有如我一般看到一具凝固的尸体,因为在那一瞬间碧云又重新复活了,她含情脉脉地望着他,对他说了些话。   赵方又回过头来望着我。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满头大汗,轻声颤抖着问。   “我不知道。”我还是只能说这句话。   我真的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可以肯定的是,在这个村子里,唯一正常的活人是赵方;而在我那座城市里,唯一正常的活人是我,至于世界上其他地方是怎么样,我们还不知道。   也许,全世界就只有我们两个活人?   这个想法让我们两人都感觉到异常恐惧。   也许我们这种特殊的孤独感觉,就是来自于此——尽管我们并不知道,但我们能感觉到,这个世界上,真正活着的人并不多。   “为什么只有在我看不到他们的时候他们才会死?”赵方喃喃道。   “也许,这个村庄,原本就是因为你的存在才存在,那些人,”我指了指其他的村民,“他们的存在,只不过是为了让你不感到孤独。”   “那么,那座城市就是因为你的存在而存在?”赵方问。   “看来是这样。”我苦笑着点了点头。   我从来没感觉到自己如此重要,一座城市竟然是因为我才具有生命力,那么,假如我死了呢?是不是这一切也都会消失?   我常常感觉到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原来这并不是错觉。   知道了这些,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呢?   尾声:   我很快离开了赵家村。   由于我们是目前所知的唯一两个正常的活人,彼此之间倍感亲切。赵方希望我留下来,而我希望他到城市里去,最后我们谁也说服不了谁。我们只有相视苦笑——对方的世界不是为我而设,我在这里看到的只是死人,留下来是种折磨;对赵方来说同样如此,离开也是种折磨。   我们互相留下了电话和网络联系方式后,我便开车回城了。   这依旧是我熟悉的城市,依旧是鲜活而热闹的人们,到处都充满了勃勃生机,我在他们之间穿行而过,皮肤上沾满恐惧,心头一片荒凉。   (完)   06、死亡基因   (此篇缺)   07、偷拍   文/紫薇朱槿   “我市第三届社会招聘会昨日开幕,由于现场火爆,玻璃门被挤坏……一名大学毕业生说:月薪1500我就肯干……”   邢涛“啪”一下子把报纸合上,用力摔到了桌子上。这年头就业竞争又何止一个残酷可言。月薪1500也算是公道价了,像他这样的大专生,属于爹爹不亲奶奶不爱的类型,毕业后还是托了一百道关系,最后才找到这个月薪1000包吃包住的物业保安,也算是祖上烧过高香了。比起那些还在就业线上拼死挣扎的人总算是聊以自慰了。   邢涛的目光又投到了眼前的监控录像上。现在才早上8点,这栋中档偏上的公寓里还很安静,可能是还不到上班的时间,或是不需要去上班,所以从监控录像里来看,各楼层跟几个小时前一样,画面根本没有任何变化,除了走廊灯刚刚熄灭。   8点了,再不出去,苟二的油条豆浆就快卖完了。邢涛见楼内安静如初,所以像兔子一样飞快地溜了出去,脱岗了。十分钟后,邢涛提着热乎乎的油条豆浆回来,但身子却突然如二月的天,冰了下来。只见一个中年秃顶的男人正坐在监控室里,悠然自得地看着一成不变的画面。   邢涛定了定神,判断出面前的男人很面生,绝对不是大通物业的崔经理,才算把心放了一半,要知道半途脱岗,轻者扣工资,重者可能就要丢掉这饭碗了。   秃顶男人转过身,一脸笑容地看着邢涛。这人绝对不是公寓里的住户,邢涛从没有见过他,看他的打扮,不是白领,倒像是推销员,笑容更让人有种厌恶的感觉。   “这是监控室,闲人免进!”邢涛指了指门口上的牌子。秃顶男人笑了笑,递给邢涛一张名片。“雷霆商务调查中心,调查员李青。”邢涛立刻拉黑了脸,在上岗前,崔经理曾经指示过有几类人不允许进入大厦内:乞丐、推销员、私家侦探等等。尤其是打着调查中心之类幌子的,都是些追债和调查二奶的私家侦探。在这样的公寓里,颇有些财路可疑的年轻女子入住,奉着“住户至上”的原则,所以可疑人等一概不得入内。   李青似乎没看到邢涛的脸色,又递给他一个鼓鼓的信封。邢涛打开一看,里面起码有几千块钱,他不禁大吃一惊,但脸色不自觉地阴转晴。   “小兄弟,请你帮个忙,举手之劳。”李青笑容可鞠,现在邢涛手里拿着沉甸甸的钱,不再觉得李青的笑容讨厌了,只是静静听着李青的下文。“1202室新搬进来的那个女的,希望小兄弟能时常监视着,录下来的带子全部给我,这些钱只是订金,只要得到我想要的,还有一万元的酬金,如何?”   钱是好东西,没有人不喜欢钱,但邢涛却一脸混合着为难与惊慌的表情,把信封放在了李青面前:“对不起,我不知道怎么监视她。”   李青“嘿嘿”一笑:“你一个月前是怎么监视邓秀儿的,现在就怎么监视新房客好了,相信你以前装在1202室的针孔摄像机还没拆掉吧。”   邢涛大惊,活见鬼似地瞪着李青。李青替他把话说了出来:“你不要管我是怎么知道你以前偷拍房客隐私的,但我可以告诉你,如果这钱你不要,我有证据证明是你的偷拍和勒索导致邓秀儿跳楼自杀。”   邢涛顿时悔恨不已。他刚来大厦做保安时,前任保安教给他一个来钱的小窍门。从维护大厦监探设施的公司那里便宜买进针孔摄像头,然后装在某些房间里,把拍到的有价值的东西卖给原主人,一次几千,数额不要大,一户只敲一次,这样数额小,也不会让被敲诈的人心疼而去报警什么的。当时邢涛挑了好久,才决定拿1202室的邓秀儿下手。邓秀儿好像是个白领,收入不菲,又是单身。邢涛观察了一段时间,发现有个年龄可以做邓秀儿父亲的中年男人每周总有两天晚上会在邓秀儿的公寓里逗留到12点,然后才离开。   婚外恋?!当时邢涛想到这一点,喜出望外。那男人看起来很有钱,勒索一笔会胜过十个邓秀儿。所以邢涛买了针孔摄像机,趁邓秀儿上班,用她平时放在门框夹缝里的备用钥匙偷偷进了邓秀儿家,在卧室和大厅装好了针孔摄像机。当天晚上,正是邓秀儿和中年男人约会的日子,邢涛果然看到了一幕活色生香的春宫好戏。当那中年男人离开公寓时,邢涛偷偷溜出去,看到那男人坐上了一辆   奔驰车离开,果然是有钱人。所以邢涛愤愤不平地将偷拍到的内容刻录到了光盘上,并附上了一封要求五万元封口费的勒索信,一起放进了邓秀儿的信箱里。没想到第二天邓秀儿一天没有上班,晚上就跳了楼。第一次出手就出了人命,把邢涛吓得够呛,烧香拜佛求了好几天萨菩,马上就洗手不干了。他一直以为这事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事隔刚两个月,就有熟知内情的人找上了门。   邢涛面色如土,吓得牙关打战:“不……不是……我干的。”   李青把信封又递给邢涛,声音温和:“没关系,你只需要把她的日常生活偷拍下来,最多不过一个月。带子我隔两天来拿一次,事成后我走人,你拿钱。不冒任何风险,白赚一万五,你为什么不干?”   邓秀儿血淋淋的尸体和粉红色诱人的钞票在邢涛面前晃来晃去,邢涛想了几秒,手最终还是缓缓伸向了钞票。只是当他握住这一把钱时,额头上渗出了冷汗。   1202室现在住着一个新搬进来的女孩罗娜,看起来二十二三岁的年纪,活泼青春,正是邢涛喜欢的类型,所以当邢涛启动尘封了一段时间的针孔摄像机时,心中不无偷窥的得意,可以看到梦中情人的最最私密的举止了。   只是邢涛没有想到,启动摄像机后,自己这边的屏幕却无法接收到有效的画面,就如没有节目的电视,只有杂乱无章的光点。摄像头坏了?邢涛拿出说明书,仔细对照了一遍,看起来似乎摄像机工作正常,但就是接收不到监控画面。他不得不打电话向电子公司平时跟自己交情不错的哥们儿求助。   对方一听他说了情况就笑了起来:“你这是遇到反针孔摄像机干扰器了。想省事呢,你就放弃这主儿。不嫌麻烦呢,你就把他那干扰器弄坏。”   邢涛当然不能嫌麻烦,只得不厌其烦地向哥们儿求教如何弄坏干扰器。各种干扰器的活动范围不同,但都是近距离内活动,所以这个干扰器肯定还在1202室里,只要把干扰器上面发射信号的天线弄坏就可以了。   罗娜朝九晚五,而且常常晚归。而邢涛准备行动时是中午1点,离罗娜回来起码还有四个多小时,所以邢涛放心大胆地走出了监控室。   电梯缓缓向12楼升去,邢涛有些紧张,所以瞪着电梯一角的摄像头。平时在监控室里看到电梯里的人们形象百态,此时自己在镜头里看不知又是什么样。他对着摄像头看了又看,最终有些作贼心虚,把背影给了摄像头。   “叮”一声,电梯停到了12楼。铃声在安静的楼内显得那么响亮,把有些走神的邢涛吓了一跳。他走出电梯,蹑手蹑脚地看了看四周。一角的摄像头无声地转动着,在略显阴暗的走廊里是唯一活动的物体,因而有些鬼魅。或许还是因为紧张,正中午头的时候,邢涛却觉得这走廊里不但阴暗,而且寒冷。有人把走廊尽头的窗子打开了,于是风无声地在阴暗中流淌,如死人的手,冷冷地拂过邢涛的面前,又翩然流向了别处。   邢涛有1202室的钥匙,在打算偷拍邓秀儿后,他曾拿邓秀儿放在门框缝隙里的备用钥匙配了一把,罗娜搬来后没有换锁,倒便宜了邢涛。   他趴在门上静静听了一会儿,确定里面没有任何声音,才用钥匙打开了门,迅速闪了进去。   扑天盖地的黑暗令邢涛顿时成为了睁眼瞎。1202室向阳,所以尽管   户型小但也租价不菲。邢涛怎么也没想到罗娜居然把一个阳光灿烂的公寓布置成了暗无天地的陋室。   门轻轻关上了,封闭了最后一丝光线。邢涛眼前漆黑,不知罗娜究竟在搞些什么,战战兢兢摸向墙壁上的电灯开关。“噼啪”了两声,开关似乎坏了,房间里仍然一片黑暗。   邢涛在黑暗中站了一会儿,眼睛才有点适应了黑暗。说黑暗,其实也不是没有任何光线。罗娜似乎用厚厚的窗帘挡住了阳光,但正午的阳光那么强烈,总有丝丝缕缕能顽强地透进来,所以邢涛看到了房间里物体的大体轮廓。   他向前走了两步,“吱嘎”一声,绵长沉吟的声音,令人想起了走在陈旧腐朽老楼梯上的声音。邢涛心里发毛,邓秀儿住这里时,都是新   装修的上好木地板,怎么两个月没上来,这里变得跟个鬼屋似的。   说到鬼,这里倒是死过人的地方。邢涛情不自禁扭头看看四周,大厅的一角竟然站着一个人,木立在那里,一点声音都没有,似乎猫捉老鼠般有趣地看着邢涛。邢涛惊叫了一声,猛地后退到了门口。   角落里的人稳丝不动,只有一双微微泛着亮光的眼睛死死瞪着邢涛。   那究竟是什么?邢涛见这人一直不动,心中勇气渐盛,他几步窜向窗帘处,把窗帘猛地一拉,房间里大放光明。   一个塑料模特立在角落里,身上穿着一件白色连衣裙,尽管裙子看起来高贵优雅,但在黑暗中穿在塑料模特的身上却只能给人带来恐怖的感觉。   邢涛见到这白裙,猛地打了个寒战。现在的女孩都喜欢这样素净的裙子吗?记得邓秀儿跳楼时也穿了一件白色连衣裙,邢涛忘了那裙子的模样,只记得当他跑出监控室时,看到的邓秀儿死不暝目,身上的斑斑血迹将白裙几乎染成了红裙,那么清丽的女子只在眨眼间就变成了破碎扭曲的布娃娃,惨不忍睹。   邢涛有些退缩了,他眨了眨眼,看到房间里的一切都跟原来邓秀儿在的时候迥然不同了。他咧了咧嘴,现在这里住的是罗娜,邓秀儿已经死了。一想到这里,勉强安慰自己的话似乎起了点作用。他四处走动着,寻找干扰器。   干扰器就放在塑料模特身后的窗台上。邢涛伸手拿过干扰器,却总感觉那塑料模特碧绿色的眼睛在恶狠狠地瞪着自己。他手指微颤着,将干扰器的三个天线按哥们儿说的方法在根部轻轻弯折,但还保留了一点连接,这样在表面上看来干扰器还是正常的,但实际上它所发送的干扰信号已经无法正常工作了。   模特的眼睛仍然在奇异地瞪着邢涛,他很不适应,飞快地将干扰器放回了原处,然后想转身离开。   脑后突然一阵剧痛,天空随即旋转起来,邢涛最后一眼只看到了白色的纱,然后就晕了过去。   白裙、血迹、睁开的眼睛、在天空翩然下落的身影……无数个片段崩溅飞舞开来。邢涛猛地睁开了眼睛,发现自己坐在电梯里。电梯停在1楼,电梯门开着,正对着外面的大门。静谧的下午竟然没有任何人来往,只有瞪大了眼的邢涛傻傻面对着外面的花花世界。   监控室后面就是邢涛自己的蜗居,直到拿凉水洗了把脸,邢涛才真正清醒过来。但他仍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1202室昏倒,醒来时为什么会在电梯里。从12楼回到了1楼,一切宛如一场梦,只有脑后微肿的包在提醒他一切曾真实的发生过。   监控录像也帮不了他,邢涛发现在自己离开后,有人把监控给关上了。邢涛并不笨,他猜到有人尾随自己上楼,把自己打晕,然后放进了电梯,但他却猜不到那个人为什么要这么做。但这无疑地增加了他的好奇心。一切都是缘自于罗娜,这个搬进了1202室的女孩。有人在调查她,所以阻止自己去添乱(这是邢涛唯一能想到的理由),这个罗娜身上究竟有什么样的秘密呢?   哥们儿教的招果然管用,干扰器被破坏了,可以接收到摄像机发送回来的信号了。邢涛通过屏幕可以看到1202室的大厅里一切正常,刚才袭击自己的人肯定已经离开了。塑料模特仍然木立在角落里,冷冷地看向某个地方。邢涛再看向卧室。粉红色、公仔、   化妆品、半敞的衣柜,很正常的女孩卧室。   头有些重,邢涛昏昏沉沉地俯了下去,枕着手臂在屏幕前睡了过去。醒来时天已经黑了,通过监控可以看到公寓里的住户们三三两两回家,各自关上了自家的门,再度演绎着或真或假的幸福和睦,延续着白天的生活。   邢涛的工作并不累,白天坐在监控室里看着一成不变的屏幕,晚上6点、10点和凌晨6点各巡一次大厦就完事了。所以邢涛醒来晃了晃头,感觉好了许多,就拿着警棍开始了例行巡回。   从一楼一层层开始巡回,无非就是走一圈,一层层巡到了12楼。摄像头仍然无声无息地转动着,忠实地记录着它眼前的一切。邢涛呆呆地看着1202室的门,不知道那后面到底隐藏了什么。电梯里传来响声,很快就在本层停了下来。   穿着缎青色职业套装的年轻女子走了出来,身后还有一个五六十岁的老者。从邢涛站的角度看不到老者的脸,倒是罗娜冷冷地瞥了邢涛一眼,他知趣地走开了。   待1202室的门一关,邢涛立刻心头狂跳,他再也顾不上巡逻上面的三层,迅速坐电梯下楼,回到自己的监控室。他没有错过好戏。刚打开电视,就出现了罗娜和老者拥吻的火辣场面。   邢涛的心一沉,不由得吐出了一句话:“贱货!”这么年轻靓丽的女孩,看起来职业也不错,却居然也是个可耻的婊子。泡上这么老的男人必是为了他的钱,这么说早上来找自己的李青看来是老头的老婆派来的私家侦探,偷拍罗娜也就是为了搜集证据好打官司分家产之类的吧。自从立法允许合理的偷拍作为证据,这样的事就越来越多了,倒也不稀奇。只是邢涛感觉又一个美梦破裂了:原来罗娜也并非表面上那么纯洁可爱,这让邢涛的愧疚减少了许多。既然罗娜也不是什么好东西,那么跟李青的交易就没那么令人感到厌恶了。   接下来的戏码就是老套的了,甚至还没有邢涛租过的A片好看,尤其是一个皮肤松弛头发花白的男主角和足以做他女儿的女主角的床戏。   邢涛关注着屏幕,但心思却不在这上面。那老头的穿戴全是名牌,似乎可以捞一把。在邓秀儿身上没有得到的,罗娜或许可以补偿回来。反正李青只要录像带。   老头在午夜11点多时离开了,邢涛知道这时候没人查岗,所以溜了出去跟踪老头。只是他没有想到老头居然没有自己开车,而是打了辆出租离开。果然是花场老手,知道掩盖行踪,邢涛更加小心了,也招了辆出租车紧随其后。   出租车行了约半小时,在一栋   别墅前停了下来。邢涛看到老头付钱下车,然后掏出钥匙准备打开别墅的门。看到这里他就有数了,连忙记下了门牌号,然后便让出租车再开回公寓楼。   第二天一早,邢涛就赶去了老头的家里。他按了半天门铃,才有一个中年女人出来开门,警惕地望着他问道:“你有什么事?”邢涛装出一脸谄笑:“昨晚一位老先生坐我的出租车,拉下了一样东西,我给送过来了。”女人一脸狐疑:“我们家没有先生,只有太太。”邢涛急忙把那老头的样貌描述了一遍,女人脸色剧变:“那是过世的先生啊,他在半年前就过世了!”邢涛额上顿时渗出冷汗,被女人带进大厅里一看,果然大厅里摆放着一张黑框相片,里面赫然就是昨晚与罗娜在一起的老头。   见鬼了!见鬼了!邢涛落荒而逃。回到公寓楼,楼内仍然静悄悄的。邢涛望着监控屏幕,却是惊魂未定。两次想得点外快都出师不利,是不是老天不让自己发这种缺德财?   罗娜出来了,仍然是干练的职业套装,婀娜的身姿,能吸引无数男人的目光。只是24小时里,邢涛对罗娜的看法是变了又变,起初只是色眯眯地充满了性幻想,接下来是鄙视外加幻想破灭,现在已经变成了恐惧和不安。罗娜是人还是鬼?是人为什么会跟鬼在一起偷情?是鬼为什么大白天还可以出没?但邢涛没有勇气走出值班室去看个究竟。   白天基本没有人进出的大厦是死寂的,邢涛百无聊赖地翻看着一本破书,目光却紧盯着12楼的画面。1202室静悄悄地出现在摄像头的视线内,干净得纤尘不惹,却又诡异得令人无法忽视。邢涛心里仿佛有一万只蚂蚁在爬,又痒又痛,手指伸了又缩,缩了又伸,最终还是忍不住,打开了针孔摄像头的开关。   粗壮的巴西木,高级组合音响,大理石茶几,沙发上凌乱的杂志,卧室里胡乱堆放的高级内衣,仿古的梳妆台,这一切都是很寻常的,几乎每个白领单身女孩房间都可能出现的,但却令邢涛呆若木鸡般傻傻望着屏幕。   这不是罗娜的公寓,而是邓秀儿的!邢涛昨天才进过1202室,罗娜布置的房间风格简约,而且干净利落,没有任何累赘无用的东西放在台面上。邓秀儿为人懒散,私人物品到处都是,暗中窥视她们的邢涛对这一点很清楚。   突然一个人闪进了画面中,白色睡衣下似乎寸缕未着,露出光洁的大腿,赤着脚踩在地毯上,在离开镜头前她拨了拨凌乱却平添   性感的长发,露出了一张妩媚的脸,不经意地向镜头所在的位置瞥了一眼,眸光流转,万千风情尽显其中。   邢涛一颤,向后退去,“咣”一声将椅子带倒,仿佛那女子会从屏幕中如贞子般钻出来,他连连后退了数步,方才站定,但周身疲软,已是无力。   那是邓秀儿!邓秀儿已经在两个月前跳楼死亡,那现在在1202室里的女人又是谁?   鬼!第一个跳进邢涛脑海里的词,令邢涛如打摆子般颤抖不已。邓秀儿阴魂不散,所以仍在原来的房间里徘徊。她有什么怨念?是在痛恨勒索她的自己吗?一想到这里,邢涛扑上前关掉了屏幕,不敢再去看邓秀儿的脸。此时他对邓秀儿所有的回忆都是那张沾满了血污严重变形的脸,死不暝目的女子无神地瞪着他的表情。   监控室变得阴冷起来,整整一天,邢涛都蜷缩在监控室里不敢乱动。直到傍晚罗娜回来,邢涛眼睁睁地看着罗娜打开了1202室的门,走了进去,关上了门,然后又安静了下来。5分钟……10分钟……半小时,罗娜没有出来。邓秀儿的鬼魂消失了,还是罗娜根本就不在乎呢?   邢涛再一次考虑起罗娜的真实身份,而现在要知道究竟就只有打开针孔摄像机这个办法了。1202室里很正常,起码从屏幕上来看,还是罗娜的家。   上午看到的邓秀儿是错觉吗?还好有当时的录像,针孔摄像机拍下来的画面都实时存入了电脑中,与楼内的其余监控一样记录成了光盘。邢涛重新翻看光盘,没错,上午他偷拍下来的录像里的确是邓秀儿,1202室里也是两个月前邓秀儿所在时的布置。   晚上10点的巡夜令邢涛有些畏惧,他刻意避开了12楼,匆匆巡逻完回到了监控室。他不知道邓秀儿到底想要做什么,而那个罗娜身上更是鬼气森森,1202室似乎一夕之间变成了鬼屋。   “铃……铃”刺耳的电话铃催命似地叫着。邢涛睡眼惺忪,才发觉自己在不知不觉中趴在屏幕前睡着了。他看了一眼面前的屏幕,正好午夜12点,谁这么晚了还要找物业保安呢?   他随手拿起了电话,里面传来“哧哧”声,就好像有人紧贴着话筒喘气,然后是“嘿嘿”的冷笑声。邢涛听出那是女人的声音,又是找生意的小姐吧。邢涛以前接到过这种电话,所以心中的恼火微微消了一些。   “是谁?”   电话里的笑声停止了,“偷拍很过瘾吧,再次看到我,你高兴吗?”慵懒妩媚的声音里却蕴含着深深的寒意,令电话这边的温度骤降了几十度。邢涛仿佛话筒上带电似的猛地把话筒扔到了桌子上。是邓秀儿的声音!   她想干什么?现在邢涛终于知道什么叫鬼缠身了。他哆嗦了很久,终于壮起胆把话筒再次拿起来。邓秀儿已经挂断了电话,里面只有“嘟嘟”声。   邢涛按下了来电显示,刚才邓秀儿拨过来的电话是“4444444”,本市的电话是“5”开头的,而且这种电话电信公司肯定不会放出,这不正是传说中的鬼来电中的电话号码吗?   人倒霉了,鬼都来欺负人。但邢涛知道自己绝非倒霉那么简单。邓秀儿的死与自己脱不了干系,没那么巧自己前一天寄去勒索信,第二天晚上邓秀儿就跳了楼。这冤鬼是回来索命来了。鬼片里的冤鬼索命,不都是开始先把那个倒霉鬼折磨够了,最后才杀掉他的吗?那么邓秀儿的报仇这才是开始吧。   邢涛一夜未眠,开着所有的灯,蜷曲在冰冷的被窝里不断念着佛,房间里再怎么光明,恐怕也无法驱散他心中的黑暗。总算熬到了天亮,邢涛例行巡逻的时间到了。他的双眼里布满了血丝,脸色极差,怕是比鬼还要可怕三分。但好在他已经想出了对策。上午偷偷出去,找家卖法物的店请些法物回来护身。那冤鬼再厉害,也敌不过佛和菩萨的庇护吧。想到这里,他心安了许多。   上午9点,公寓里基本安静了下来。邢涛准备离开,却意外地收到一个快递。薄薄的信封,拆开来,里面居然是一张光盘,没有任何标志,信封上的地址也是极为陌生。   邢涛好奇心起,把光盘放进了电脑里。里面出来的居然是发生在一周前市   商业银行抢劫案的现场录像。戴着头套的劫匪持枪武装抢劫,当场打伤保安,并抢走520万元现金。光盘的前半部分邢涛见过一些。当时这个新闻在电视台上滚动播放了48个小时,警方希望市民看到后可以提供线索。但光盘的后半部分却是电视上没有播过的。那个劫匪离开银行后,跑到银行后巷,有一辆夏利车停在那里等待着他。同伙待劫匪上车后,立刻开车逃窜。在车子驶出镜头范围前时,劫匪摘下了头套,赫然是邢涛的脸。   这个世界疯了!邢涛揉乱了头发,心里更是乱成一团。先是遇到女鬼,然后是自己莫名其妙变成了武装抢银行的劫匪。到底是老天在玩人,还是自己在做噩梦?   他取出了光盘,用力掰成了两半,但用力过猛,光盘锋利的边缘把手掌划出了一条血痕,血线瞬时出现,在白里透红的皮肤上夺目惊心。   邢涛怔怔地看着掌心。公寓的自动电门突然发出响声,邢涛抬头望去,发现住在19楼的那个警察带着几个警察气势汹汹地走了进来。一分钟后,他们站在了邢涛面前,手腕上多了一副冰冷的手铐,让邢涛如梦初醒。   事实就是:当邢涛收到这个快递时,19楼的警察也收到了同样的快递,而且他马上认出了劫匪正是自己所住公寓的保安。接下来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警方正愁找不到武装劫匪的线索,现在送上门的嫌犯,没道理不立刻抓捕。   邢涛赌咒发誓自己绝不是劫匪,不管警方如何威逼利诱,就是满口喊冤,使得警方窝火不已。好在现在是文明执法,这要换在古代,什么皮鞭、烙铁、老虎凳的早就全用上了。邢涛就是不招,警方也拿他无可奈何。只好把他暂时收监,继续研究光盘,以便找到确凿证据。   在公安局里待了12小时,邢涛仿佛尝尽了人间苦难。警察的白眼、呵斥,拘留室里同室犯人的欺压、辱骂。当他被释放出来时,似乎外面的空气都是香甜的,从来没有感觉到自由是这么美好的事情。   那张光盘的后半部分是伪造的,经过专家鉴定,伪造手段很高明,所以邢涛是被人陷害的。惊魂未定地接受了警方的歉意后,邢涛如过街之鼠,迅速打车窜回了公寓楼。   短短的12小时,离开时还是阳光明媚,回来时却是万家灯火。短短12小时,离开时心惊胆战,害怕恶鬼缠鬼,回来时却魂飞魄散,尤自猜想到底是谁在陷害自己。   邢涛突然想通了,邓秀儿的鬼魂那么厉害,那么以鬼的力量去伪造出一个假的犯罪现场那有什么困难的?它还在折磨人……   罗娜回来了。“梆梆”的   高跟鞋踩在大理石地面上的声音令邢涛更加蜷缩。这个女人跟邓秀儿一样可怕。   电梯在12楼停了下来,走廊里青冷的白炽灯打在罗娜婷婷的身姿上,愈显冷意。邢涛的视线无意识地在罗娜的背后转来转去,总感觉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当罗娜拿钥匙打开门时,邢涛终于发现到了异常。罗娜在灯光下没有背影。那绝不是摄像机的故障。他马上调出一分钟前电梯里的录像。锃亮的电梯四壁都是不锈钢所制,应该能清楚地看到罗娜的身影,但从录像里来看,电梯四壁上都看不到罗娜的影子。她的确没有影子。   鬼是没有影子的。   邢涛又打开了针孔摄像机。   罗娜正在卧室里换衣服,她脱去了套装,凹凸有致的身材丝毫引不起邢涛的兴趣。当她换上白色睡衣时,身子转了过来,面对着针孔摄像头的,是邓秀儿的脸。   一个半裸的男人走进了卧室,扑倒了邓秀儿,两人嬉戏起来……   邢涛如五雷击顶,因为屏息,差点喘不过气来。这一幕他实在太熟悉了,这正是他曾经偷拍过的邓秀儿和她情夫的那一晚,人、情、境,分毫不差。   邓秀儿就在罗娜的卧室里重演了她自杀前一晚的那一幕,这代表了什么?   屏幕里的画面突然一变,仿佛电影的场景切换。房间里只剩下邓秀儿一个人,她穿着白色长裙,脸色凄楚,慢慢走到了阳台前,垂首木立了一会儿,然后纵身一跳。   “不!”邢涛再也受不了了,他高声尖叫着,冲向了外面。   邓秀儿如飞天仙子般陨落,重重摔在了楼下的水泥地上。一声闷响,四分五裂,唯有白色的裙裾在空中烈烈飞舞的慢镜头在邢涛的脑海中闪现。   地上只有一个穿着白裙的塑料模特,碧绿的眼珠无情地瞪着天空,迎向邢涛。   忍了很久的烦闷,终于被邢涛呕了出来。他吐了一地的污秽。然而公寓楼仍然静悄悄的。家家户户紧闭门窗,似乎无人关心自己小世界外的一切。是生,是死,是喜,是悲,都与他们无关,唯有一个感觉到自己无比肮脏的小保安坐在楼下,坐在一堆污秽和一个破碎的塑料模特之间又哭又笑。   电梯“叮”地一声停在了12楼。邢涛脸上泪痕未干,但脸色却严肃如赴死的烈士。邓秀儿死得不甘,那就面对面解决这一切,无论她要自己死,或是生不如死,都比这样折磨人要好得多。   1202室的门开了一条缝,邢涛第一次堂堂正正地走了进去。   罗娜坐在大厅里,穿着跟模特身上一模一样的白色连衣裙。邢涛第一次发现这条连衣裙跟邓秀儿死时穿的那件一模一样。   “我来了,你到底想怎么样?邓秀儿。”邢涛激动了起来。但他搞错了一件事。   “我不是邓秀儿,我是罗娜。”罗娜轻启朱唇。   “杀人偿命,邓秀儿是我害死的,你要报仇就拿走我的命吧。”邢涛有点神智错乱,不理会罗娜的话。   “你现在怕了?知道偷拍的滋味了?”罗娜走近邢涛,用力扇了他一耳光。疼痛倒令邢涛清醒了过来。   “我是罗娜,你睁大狗眼看清楚了!”罗娜伸手指着邢涛,神韵竟与邓秀儿有几份相像。   “你是……邓秀儿的什么人?”邢涛有些怀疑。   “她是我姐姐。你的偷拍的确害了她,虽然只是间接的。两个月前,姐姐要那个男人娶她,但那个狗男人却不肯。你偷拍的正是在他们吵架的那天晚上。姐姐因为那男人不肯给她承诺,所以在半夜大吵一架,男人愤然离去。结果第二天你恰巧寄来勒索信,姐姐打电话提醒那家伙,可他居然以为姐姐在威胁他,于是买通了一个杀手,潜进公寓,假借给姐姐送礼物修好的名义,把姐姐推下了楼。”   那怎么可能?邢涛知道事发当晚自己一直在看监控,绝对没有陌生人出入。   罗娜冷笑:“你一定以为你在这儿看着,不会有外人进入你会不知道,对吧?可这个公寓楼就是姐姐的情人名下的房产。地下停车场有通往楼内的安全通道,但从没开启使用过,这个你也不知道吧,但房主却是知道的,杀手就是从那里进入楼内的。想知道他是怎么避开你的监控的吗?那就跟你在监控里见到了我姐姐的鬼魂是一个道理。”   杀手在楼内摄像机的死角处站稳,然后将一张以前拍到的走廊照片贴在镜头处,实际上,邢涛在监控室看到的就是一张显示一切正常的照片。杀手做完案后,再原路返回,将照片撕下来。于是来无踪,去无影。就连邢涛都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先前打晕邢涛,并且找来演员假冒死人与之缠绵的,都是罗娜所为,邢涛的反应证明了罗娜的猜测:偷拍姐姐的,正是这个看起来貌不出众的保安,所以罗娜开始了自己的复仇行动。   罗娜是电信公司的无线电工程师,自然懂得这些原理。她用干扰器干扰针孔摄像机的信号,然后将事先编辑好的录像放出来,邢涛就信以为真。邓秀儿死前的那张偷拍光盘落在罗娜手中,她再通过电脑合成编辑出更多邓秀儿日常活动的录像,只要一测出针孔摄像机启动,就开始播放这些录像。邢涛一直在看这些“电影”,却一直不知道自己也沦落为这些“电影”中的一部分。罗娜早就在监控室和自己房间里那个塑料模特的眼睛里装上了针孔摄像机,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监视着邢涛的一举一动。所以针对邢涛的反应,不断制造出了邓秀儿阴魂不散的假相。而且对于电信公司的职员来说,要制造出使用7个4的电话来放出合成录音恐吓邢涛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也是她,合成了邢涛抢劫银行的光盘,让邢涛尝尝牢狱之灾的滋味,也算是出了一口怨气。   邢涛听完了罗娜的解释,吓出一身冷汗:“既然邓秀儿不是被我逼死,你为什么还要这样折磨我?”   罗娜冷笑:“你偷拍是诱因,我这样做也是惩罚你,让你知道偷拍会带来多么严重的后果。而且我也在拿你作诱饵,引出那个冷血杀手。我放出风声说掌握了姐姐被谋杀的证据,所以姐姐的情夫着急了,他查出了偷拍的人是你,所以派出李青接触你,一是要你监视我,二是要看看你手头是否有能涉及他的证据。我知道他会忍不住,所以我一直监控你,我才得到李青这条线索,并雇来私家侦探掌握了凶手所有谋杀姐姐的证据。你知道吗?现在那些证据已经被送到公安局了,我也在这里演完了最后一幕。我不知道你会被判什么刑,无论轻重,相信我送给你的这场戏都会让你受益不浅。记住,每个人都有自己黑暗的隐私,不要去轻易触动它,否则到时丢掉的可能不止是自己的良心,还有性命。”   罗娜翩然离去,最后留下了一句话:“不要轻易相信自己的眼睛,要知道即使眼见也可能非实。”   (完)   三五手机书http://www.555sjs.cn   提供TXTUMDJAR手机书免费下载   黑金指环做的电子书   08、完美谋杀   文/沈醉天   1   江飞鸿最近总是感到心惊肉跳。   事业上,他是市财政局预算科科长,官虽不大,可权不小,掌管着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全年开预算,也算是小有所成,前途一片光明。家庭里,他的妻子舒小眉是本市某重点大学的教师,温柔美丽,气质高雅,怎么比较也称得上幸福美满。唯一的不足就是两人结婚三年还没有生小孩,但那也只是他们早就商量好了的,趁年轻先以事业为重,算不上什么缺陷。   按理说,这时江飞鸿应该是意气风发春风得意的时候,可是,最近,他却总是有种不安的感觉。前些日子,他陪方局长去金光寺观光上香时,寺中主持圆空大师在替方局长算命后,看到他时很是吃了一惊,非常认真地告诉他面色不好,黑气冲眉,恐怕会有血火之灾,最好凡事要小心从事,修心养性,以避灾祸。   江飞鸿知道圆空大师不会无缘无故说这些话,据说他的预言向来都很灵验,所以金光寺的香火才如此旺盛。所以,当他听到圆空大师的话时,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冷颤,手足发凉。   这天,江飞鸿如往常一样开着单位配给他的桑塔纳小车下班回家。他家是在一个环境优美的社区里,到达时社区铁门没开。门卫老张跑上前来给他开门,手中还拿着一封信递给他。江飞鸿看了眼,是写给妻子舒小眉的信,好象是从美国寄过来的。前几天就听妻子舒小眉说她有个舅舅在美国经商,年老体衰又无子女,多次想要她去美国游玩。   江飞鸿想了下,把信拆开,果然是舒小眉舅舅寄过来的。信中说他已经病入膏盲,不久于人世,所以立下遗嘱,死后将财产全部遗传给舒小眉。江飞鸿看完后若有所思,不再回家,小车调头转出东南大学。   几天后的一个细雨霏霏的黄昏,江飞鸿又开着桑塔纳小车回家。他停好车走进家里时,舒小眉正在专心致志的煎一条青鱼,屋子里弥漫着一股鱼香味。江飞鸿注意到那条青鱼在舒小眉熟练煎炒手法中,似乎很不心甘情愿地变为他人的美味,一双鱼眼白生生地凸出,露出无奈却又憎恨的眼神。   江飞鸿不知怎的,心中有种作呕的感觉。他从小就不喜欢吃鱼,闻到鱼味就不舒服。可是舒小眉却最喜欢吃鱼,她只要心情好点而且有点空闲的时间就喜欢煎条鱼来尝尝。   舒小眉不知道,一场家庭风暴在等着她。而导火索,仅仅是她想吃条鱼。这场家庭风暴,彻底改变了舒小眉的生活。   “你来了?等下啊,马上开饭了。”舒小眉笑着对江飞鸿说。   江飞鸿看上去心情不好,阴着张脸,重重地扔下手中的皮包,坐到饭桌旁。   “怎么了?工作又不顺利?”舒小眉煎好鱼,盛好,端到饭桌前。她知道江飞鸿身处官场,同事间勾心斗角,精神上压力大。   江飞鸿还是不回答,阴沉沉地自己盛饭吃了起来。   舒小眉脸色变了变,仿佛有些恼怒,但终究忍住了。可是江飞鸿仿佛故意要引发一场家庭战争似的,把吃进嘴里的菜吐了出来,怒气冲冲地骂起来:“这是什么菜,难吃死了!”   舒小眉再也忍不住了,她辛辛苦苦在家做好饭菜等他回来,他不但给她脸色看,还要责骂她。   “这是青菜!什么菜,你不喜欢吃不会不吃啊,从没看到过你下过厨房做过家务,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什么时候把这当成你的家了。”舒小眉隐忍多时的怒气也爆发出来了。   江飞鸿重重地放在饭碗,怒气冲冲地坐到一边,拿出把水果刀切苹果吃。   可舒小眉却并不想就此停止争吵,一边吃饭嘴里一边数落着江飞鸿。至从他当上这个科长后,家务事是再了不做了,而且还把那些官场习气也带回家里,呼来喝去,这点尤让舒小眉感到生气。   “住口,够了,你看你,象什么,简直就象个骂街的泼妇。”江飞鸿话象针一般刺伤了舒小眉。   “你说什么?我是泼妇?”舒小眉冲上前来,狠狠的推搡着江飞鸿。   舒小眉在火头上,动作未免大了些,江飞鸿一气之下竟然一巴掌打向舒小眉。   “啪”的一声清响,舒小眉摸着脸,仿佛被这巴掌打晕了,结婚这么多年来,江飞鸿从未打过她,可是现在,竟然如此粗鲁地对待她。   才一会,舒小眉就清醒过来,失去理智的舒小眉如疯虎般冲了上来,江飞鸿避之不及,两人扭打在一起。   突然,江飞鸿不再扭打,眼瞳放大,露出极为惊恐的神情,身体也无力地慢慢向后倒去。   舒小眉感到奇怪,仔细看时,才发现江飞鸿原来拿着的水果刀不知什么时候起插进了他的心脏,大片大片殷红的鲜血涌了出来。江飞鸿竟然被她错手误杀了。   2   舒小眉倚在冰冷惨白的墙壁上,身体由于过度的紧张恐惧颤栗不已。没想到,丈夫江飞鸿竟然会被自己杀死。不久,她情绪稍微恢复点就疯狂地跑进自己的卧室,手慌脚乱地把门锁上,仿佛生怕江飞鸿死后还魂追进来似的。   时间一点一滴地逝去,江飞鸿的尸体还在那里一动也不动,软绵绵地仿佛是一堆烂肉。舒小眉激动紧张的心绪却慢慢地安定下来。她这时不知应该怎么办才好,却想起了林雅雨。   林雅雨是舒小眉的好朋友,从小就一起读书上学,形影不离,性情相投,好得不得了,比最亲的姐妹还要亲。后来江飞鸿在大学里认识她们俩时,都不免妒忌她们之间那纯真深厚的友谊。   舒小眉认为如果这世界上还有一个人值得她信赖,那就是她的死党好友林雅雨。果然,舒小眉打过电话结结巴巴地要求她迅速赶来时,她二话不说马上赶来。   林雅雨与舒小眉不同,大学一毕业就在社会闯荡,处世的经验阅历远比她丰富。前段时间还在和江飞鸿联系为她所工作的房地产公司贷款事项。当她明白发生的事后,处变不惊,镇定自若。   “你怎么这样冲动?故意杀人可是要判死罪的。”林雅雨为舒小眉分析了处境。   “可是,我不是故意杀他的啊。”   “但警方不会这样认为,而且,就算是过失杀人罪,也要坐上十几年牢,到那时人生还有什么意思。”   “你说怎么办?”舒小眉方寸早就乱了,毫无主意。   “我看还是先把这尸体掩藏好,不要让别人发现这件事。以后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舒小眉突然想起了一个故事,一个女孩,想要和她的男友分手,可是最后还是给男友一个机会,对男友说,如果我杀了人,你会怎么办?那男友说他会劝她自首,争取为她宽大处理。这不是她要的答案,她要的答案是男友为她毁尸灭迹,与她亡命天涯,那才是爱。而林雅雨现在所做的不就是故事中的女孩所希望的吗?爱,有时,疯狂得可怕。   两人走到江飞鸿的尸体边,林雅雨找了个麻布袋把他装进去。然后两人费力地把麻布袋搬进江飞鸿的桑塔纳小车后箱中。   林雅雨开车前,突然想起自己的手提包还没带,叫舒小眉上楼回去拿了。在舒小眉转身上楼的那一刹那,林雅雨的嘴角突然浮现一丝诡异的笑容,眼光冷冷地看着舒小眉。   舒小眉回家找到林雅雨的手提包,下来和她坐进桑塔纳,悄悄开出社区,开到一个人烟稀少的湖边停下。两人又在麻袋上系上一些砖块,将麻袋沉入湖底,做完这一切后,舒小眉才长长地吐了口气,心情仿佛放松了许多。   一切都仿佛已经结束,舒小眉在林雅雨的协助下,成功地处理了江飞鸿的尸体。而她回家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家里重新清洗了一遍,不留一点痕迹。对外,则宣称江飞鸿回老家去看亲人去了。一切都那样自然,好象什么也没有发生。   3   然而,一切还只是开始。第二天舒小眉尽量让自己象往常生活。上班、做事、回家,两点一线。可是这天回家时看门的老张却对她说好象看到江飞鸿急匆匆地跑回家一趟。她不由得心里一惊,心顿时悬了起来。他昨晚明明被自己亲手所杀,林雅雨也确认他已经死亡,尸体还是他俩一起扔进湖里的,怎么又会出现在老张面前?再仔细问时,老张含含糊糊也不敢确认,回过头一想,老张年龄也大了,老眼昏花,看错人也是常有的事,心才慢慢放了下来。   舒小眉回到家,突然感到有点无所适从。平时她是抓紧时间做饭洗衣服,可是现在既然是她一个人在家,也就用不着那么麻烦了,随便煮点面也能对付一餐。   舒小眉知道自己只是有点不习惯没有江飞鸿的日子,其实她对他的感情早已变了质。虽然是在大学自由恋爱,但随着岁月流逝,两人人生观价值观变化,早就没有了当初的共鸣与默契。江飞鸿留恋官场与权力,而官场却是世界上最肮脏的地方,人处其中,自然也会变得势利霸气。而舒小眉却是典型的知识份子性格,喜欢文学艺术,讨厌江飞鸿在官场变色龙般的性格,两人性情越离越远,只是随着惯性勉强在一起生活。   这时,天已经黑了,舒小眉觉得有点饿,下厨房去煮面吃。煮面时,她仿佛听到外面有开门的声音,她习惯性地叫着:“是飞鸿吗?”   外面声音嘎然而止,舒小眉怔了怔,此时她才想起,江飞鸿昨天已经死了,左手一松,本来用来盛面的碗脱手掉了下去,撞在瓷砖上,发生清脆刺耳的声音,四裂破碎。   锅里的面还在被热水煮得滋滋直冒热气,舒小眉眼前的一切都显得模糊起来。她关了煤气,强自收敛狂乱的心绪,走出厨房。   大厅里没人。看来是对面人家开门的声音了。舒小眉长长地舒了口气,寻找工具去打扫破碎的碗片。此时,一个东西引起了她的注意,那是一个烟头,从烟蒂上看正是江飞鸿嗜好的名烟芙蓉王。她不由地又是一惊,昨晚她明明和林雅雨将这里整理干净了,怎么又会有烟蒂出现?   难道,是鬼魂?喜欢文学艺术的人想象力都比较丰富,舒小眉想起那些冤鬼报复的传说,汗毛都竖起来了。   门外,不知是谁在用力地推了下舒小眉家的铁门,发出沉重的金属撞击声。舒小眉浑身震了下,仿佛从梦魇中醒来。   这一天,舒小眉都觉得家里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好象少了些什么,又多了些什么。少了的自然是江飞鸿,而多了些什么呢?舒小眉不知道,也许,只是她多疑吧。   可怪事接二连三的发生了。舒小眉近来特别疲惫困倦,而她晚上睡觉时仿佛总有人在对她说话,依稀就是江飞鸿的声音。清理房间时总会发现江飞鸿以前用过的物品,偶尔也似乎看到江飞鸿的身影在自己身边一晃而过,却又不能肯定。   舒小眉本来就胆小,她以前也有过神经衰弱的病史,现在更是寝食难安。她不安地把这些告诉林雅雨,林雅雨安慰她说只是些幻觉,江飞鸿已经死了变成鬼。殊不知,这个鬼字更让舒小眉感到害怕。无奈,林雅雨只有搬来与舒小眉同住。   这天是江飞鸿死后的第七天,故老相传,人死后变成鬼,第七天会回家再来看望亲人。这些天,舒小眉已经让恐惧折磨得不成人形,遇到点风吹草动都会一惊一乍的。这天她将所有房间的灯都开着,屋里灯火通明,传说,鬼魂是怕光的,不敢去太明亮的地方。   尽管如此,舒小眉也感到不安。好在林雅雨在她身边,一直在旁边照应着她。这天晚上舒小眉似乎也没有前几天那样疲困了,直到很晚才迷迷糊糊地睡着。   舒小眉还在半醒半睡之间,睡房外又传来《九百九十九朵玫瑰》的歌声。舒小眉被歌声吵醒,刚想发脾气,突然发觉这歌声很象江飞鸿的。平时,江飞鸿也喜欢唱唱卡拉OK,尤其是喜欢唱这首《九百九十九朵玫瑰》!深深的恐惧如一张网,毫不费力地网住舒小眉,她僵住在那里,四肢发凉,不能动弹。   好在那歌声没过多久就消失了,屋里又恢复了往日的安静。舒小眉大声叫着:“林雅雨……”   林雅雨听到舒小眉的叫声赶了过来,她就睡在隔壁的房间。   “你听到没有?江飞鸿刚才在大厅唱歌……”舒小眉惊恐地问林雅雨。   “没有啊,刚才我在睡觉,什么声音也没有。”   “不是啊,我刚才真的听到江飞鸿在唱卡拉OK。”   两人壮着胆子走进大厅,里面什么也没有,VCD机与彩电如往日一样关闭着。   “可能你在做梦吧,或者是你最近心神不宁产生幻觉吧。”林雅雨安慰舒小眉。   事实摆在眼前,不由得舒小眉不信,除非,真是江飞鸿的鬼魂,这样才可能她能听到而林雅雨听不到。   “睡吧,没事的。”林雅雨说。   “可是,我怕。你陪我一起睡好吗?”   “好的。”   两人一起回到舒小眉的卧室睡觉。   经过这么一闹,舒小眉怎么也睡不着,在黑暗中睁大了眼睛呆呆地回想。   不知过了多久,外面又传来声音,这次真是江飞鸿的声音。   “眉眉,你出来吧,我来看你了,我舍不得你啊。”江飞鸿的声音仿佛是被什么压抑住强行挤出来的,有种说不出的怪异。   “雅雨,醒醒!你听,他又来了!”舒小眉颤抖着去叫林雅雨。   林雅雨睡眼迷惺,仔细聆听,却象是什么也没听到。外面,江飞鸿的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凄惨,而且,还伴随着脚步声走过来了。   “不是啊,是真的,你没听到?”舒小眉恐惧着牙齿在打颤,话也说不清楚了。   林雅雨脸上出现一种很诧异的神情:“是没有声音啊,我出去看看好了。”   林雅雨起身开门出去,拉亮灯,大厅里什么也没有,可是那声音还是那样清晰传入舒小眉耳中,奇怪的是林雅雨却什么也没听到。   舒小眉仿佛要崩溃,双手掩耳,目光发呆,口中喃喃自语:“不要找我,不要找我……”   “没人啊,没事,小眉,不信,你出来看看。”林雅雨还是什么也没有发现。   可是舒小眉似乎没有听到林雅雨的话,还在那里喃喃自语。这时脚步声音越来越近了,一个人影飘浮着移到了舒小眉面前。   舒小眉抬起头来,赫然看到临死前的江飞鸿,熟悉的身影,熟悉的脸孔,只是此时的江飞鸿发着恶毒的笑容,一手还捂住被水果刀刺伤的地方,鲜血滴个不停,将地板都滴得血红血红。   “啊……”舒小眉终于受不了,整个人都崩溃了,疯狂地跑了出去,如无头苍蝇般乱撞,不时被桌椅绊倒,爬起身后却又神智不清地开门冲了出去,消失在黑夜中。   那人影突然不动了,现出一种得意的笑容。一边,林雅雨慢慢地走了过来,嘴角也展现出一种动人的妩媚笑意。   4   原来,那个人影就是江飞鸿,这一切都是江飞鸿安排好的。他早就与林雅雨有了私情,一直图谋想与舒小眉离婚。不过一来没什么好借口,二来舒小眉人缘不错,在亲朋好友中口碑很好,所以他也有点顾忌。但收到舒小眉舅舅从美国发来的遗产赠与律师信后,他心头一亮,想出这个计划。舒小眉疯后,他就是舒小眉的监护人,可以名正言顺地处理这笔巨大的遗产,另一方面又可以笼络住林雅雨一起同居生活,一石二鸟,阴险狠毒。   水果刀是江飞鸿买的那种可以收缩的弹簧刀,血浆也早就准备好了放在胸前的。而林雅雨与他同谋,当晚在舒小眉去拿林雅雨的手提包时就从麻布袋中出来死而复活,只不过是瞒着舒小眉一人而已。而且,他在舒小眉平时喝的咖啡中放入了安眠药,所以这几天舒小眉的精神状态一直疲惫困倦,而他则故意串通林雅雨来惊吓舒小眉。   而林雅雨呢?在社会上闯荡才知生活的艰辛,她又是虚荣心强喜欢攀比的人,偏偏又不想吃苦奋斗,能倚靠江飞鸿,凭其在官场的身份地位,做起事来可以事半功倍,何况无论从哪方面说,江飞鸿也算是个不错的男人。女人对感情都是极度自私的,虽然她与舒小眉是好朋友,但要她选择的话她还是毫不犹豫地选择放弃友谊去得到这份相互利用的感情。   第二天,江飞鸿找到舒小眉后就把她送到了精神病院,经过检查,她也的确疯了,这些日子的恐慌受惊让她的精神世界彻底扭曲了。   倒是林雅雨,正大光明地搬进了江家。妻子进了精神病院,再找个女人一起生活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走到哪也可以理直气壮。但江飞鸿却不想这么快让别人知道他与林雅雨的关系,因为那笔遗产还没到手,遗产的事他一直瞒着林雅雨的。她还以为他是想与她在一起才设计将舒小眉吓疯的。   所以江飞鸿对林雅雨缠着他也有点烦。其实,好女人多的是,只要男人有本事。等他掌握了那巨大的遗产后,他才不会傻瓜式的再和林雅雨结婚,甚至不会再和她在一起,去找比她更年轻漂亮的女孩。人生不过是吃喝玩乐,他又怎么会为了昨天的事情而放弃今天的逍遥快活呢?为此,他没少对林雅雨发过脾气,但林雅雨仍然抓紧他,不管怎么说也不肯离开江家。   这天他回到家,林雅雨一反常态没有做好饭菜满脸笑容地等他,而是冷冷地坐在那里自顾自看电视。江飞鸿心里有点恼怒。   “怎么还没做好饭?”   “今天我有点事想和你谈下。”林雅雨一本正经地对他说。   “什么事?”   “听说舒小眉有个舅舅快死了,给她留下一大笔遗产?”   江飞鸿心中一惊,她怎么知道这回事?   “没有的事,你听谁在瞎说?”   “你不要否认了,你看这是什么?”林雅雨拿出一封信。   原来舒小眉舅舅又从美国发来一封信,送到江家,被林雅雨收到了。   “……”一时间,江飞鸿也不知说什么好。   “怪不得你不肯和她离婚,又费尽心机地将她吓疯,原来是为了这笔遗产啊。你的城府倒是很深,对我也隐瞒。”林雅雨冷笑。   “遗产还没到手啊,你急什么,再说,我的不说是你的。”江飞鸿马上转变了一副嘴脸,指望用甜言蜜语来哄她。   “你说这笔钱怎么分?给我一百万不算多吧。”林雅雨早就看透了江飞鸿的冷酷薄幸,不吃这一套。   “好,好,你说怎么样就怎么样,到手后就给你一百万。”江飞鸿心里大骂林雅雨,可脸上还是嬉皮笑脸。只要钱一到手,他是一分也不会给她的。   “那好吧,你签字吧。”林雅雨拿出一张纸,递给江飞鸿。   那是一张欠条,说明江飞鸿从林雅雨那里借得现金一百万。江飞鸿听说过,有对恋人谈恋爱时开玩笑男方给女方写了张欠条,结果两人分手时女方起诉要男方还钱,男方没有证据证明他是在被欺诈或威胁情况下写的,结果败诉真的要还钱给女方。而这一招,竟然被林雅雨用来对付他。   “不用了吧,我们老夫老妻了,还用得着这些?”   “亲兄弟明算账,如果你不签的话,我对舒小眉舅舅一说,你一分钱也得不到。”   “好吧好吧,签就签吧,这下你满意了。”江飞鸿强忍着气,签下欠条。   “其实,我也知道你不敢甩开我,要知道,我们王总向你贷款时还送了你十万呢,别忘了那些事情我全都有份。”林雅雨笑逐颜开,还怕不保险,用她房地产公司与江飞鸿幕后交易的事威胁他。   “好了好了,我还不信你吗,去做饭吧,我都饿死了。”   “OK,我去做顿丰盛的,好好地慰劳你。”林雅雨开心地走进厨房。   林雅雨一进厨房,江飞鸿的脸色马上就阴沉下来。这个女人,知道的事太多了,万一两人翻脸,后患无穷。留着始终是个祸害,不如……   5   警察局的审讯室里,江飞鸿脸色苍白,身穿囚衣,精神萎顿。   “就因为这样你才谋杀了林雅雨?”审讯的警官狠狠地问他。   “我在她站在阳台上收衣服时故意推她坠楼,本想伪装成她不小心失足坠楼的意外事件,可是没想到她将欠条和我与她公司幕后交易的材料藏在纹胸时,更没想到有人在房间里安置了监视器,将这些一五一十地拍了下来。”江飞鸿有气无力地说,他也知道自己罪大恶极,非死不可了。   “把口供给他,叫他签字按手印。”年长点的警官说。   江飞鸿看完自己的口供,签字按手印后被押下去。   负责这个案件的警官叫雷飞扬,旁边年轻一点的是他助手萧强。   萧强整理完资料,长长地叹了口气,说:“人心难测,江飞鸿看起来一表人材衣冠楚楚,没想到是个衣冠禽兽。”   雷飞扬若有所思:“你以为这个案件就此了结了?”   “不是吗,他自己都承认了,铁证如山,而且又与我们掌握的情况一致。”   雷飞扬苦笑:“只怕江飞鸿到死也不明白自己怎么会走到这一步。”   晚上,月亮圆得很,月光皎洁得很。雷飞扬来到舒家,敲门,门开了,开门的是从精神病院出来没多久的舒小眉。   舒小眉端着一杯浓浓的咖啡,穿着宽大舒服的丝绸睡衣,一副慵懒轻闲的样子。   “我是负责你丈夫杀人案的警官雷飞扬。”雷飞扬拿出证件给舒小眉看。   舒小眉没去看证件,淡淡地说:“我认得你,雷警官有什么事吗?”   “可以请我喝杯咖啡吗?有点事我想问你。”   “可以,请进。”   舒小眉进去后倒了杯热气腾腾的浓咖啡,香气扑鼻。   “江飞鸿犯了故意杀人罪,不出意外的话肯定是死罪。”   “是吗?那是他罪有应得。”   “可是,你呢?”雷飞扬的眼神在那刹那如鹰般敏锐,死死地盯着舒小眉。   “我?我怎么了?”舒小眉蹙着眉头一脸疑惑。   “我查过了,你根本就没有美国的舅舅。看门的老张交给江飞鸿的信是你假造好托朋友从美国寄来的吧。而且你有意让他知道你们家族有精神病的遗传史,诱导他把你吓疯。”   “在你装疯后,你又托朋友从美国寄了封假造的信给自己,故意安排好让林雅雨收到。你知道以林雅雨的性格知道遗产的事后肯定会与江飞鸿有矛盾,而江飞鸿又是唯利是图的人,从不喜欢受人威胁,狠下心来自然会谋害林雅雨。所以你故意在家里安装了闭路监视器拍下他谋杀的那一幕做为证据。”   “雷警官果然是个聪明人。但你能告诉我,为什么我信任有加相交多年的好友会来抢夺我的丈夫?而同枕共眠最亲的人为什么会背叛我?”   雷飞扬默然无语。   “我所做的,并没有触犯法律。这一切,是他们咎由自取。我并没有叫江飞鸿去杀人。”   雷飞扬苦笑,江飞鸿如同一把刀,被舒小眉借来杀了林雅雨,而这把刀也被舒小眉毁了。她略施小计,就让两个生命灰飞烟灭,可从法律上,她又的确没有犯罪。   “我走了,不管怎样,希望你好自为之。”雷飞扬起身告辞。   不知为什么,当雷飞扬离开舒小眉家的时候,突然感到一种温柔的杀意。   这的确是一场完美的谋杀。   (完)   09、红色魔秤   文/花想容   1   白色宝马车驶进别墅区的停车场。车门打开的时候,落日的余辉正斜斜照进车内。车门打开,一对男女跳下车。中年男人相貌普通,但女人却年轻漂亮。男人搂住女人的腰,细长的手指无意识地捏了一下她腰部的一丝赘肉。――只是一丝而已。手指又弹了一下,看动作似乎很享受。   女人却停住了轻快的脚步,不安地问男人:“毓扬,在泰国度完蜜月,我是不是胖了?”   毓扬愣了一下,继而大笑:“没有,格子。你知道我喜欢你这样,够性感。”   手移了位置,轻轻在格子的臂部拍了拍。格子娇羞地闪开了。   “爸爸!”伴随着一声清脆的童音,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飞一般奔过来。毓扬一把将她抱在怀里,在她的小脸蛋上猛亲几口:“甜甜,想死爸爸了。”然后他放下女儿,指了一下愣在旁边的格子:“甜甜,叫楚阿姨。”   格子松口气的同时,也怅然若失。毓扬没让她叫妈妈,所以难堪的局面不会发生。可是,“楚阿姨”这个身份,让她感觉自己跟这两个人似乎没什么关系。   甜甜放开爸爸,跑到格子面前,拉了拉她的裙子,笑嘻嘻地说:“你是楚阿姨吗?长得真漂亮。不过胖了点儿。”   格子本来已经张开双臂要把她抱进怀里,听到最后一句话动作僵了,笑容也僵了。还好,毓扬装着无所谓的样子拍了拍甜甜的小脑壳,责备了一句:“没大没小的孩子。”   他们走到别墅门前的时候,格子一抬头看到门口站着一个人。那是个年轻女子,极瘦,短头发,腰里系着一只干净的围裙,看打扮是家里的保姆。   “小毛,”毓扬叫着小保姆古怪的名字,“饭做好了吗?”   “好了。”声音不大却吓了格子一跳。小毛的声音比男人还粗几分。格子不禁多打量了她一眼,目光正碰上小毛的目光。那目光冷酷凌厉,格子的心不由一缩。   2   格子洗完澡,换上了一件崭新的真丝睡衣。是黑色的,穿黑色不仅   性感,而且能让她显得瘦一点。穿上衣服之前她对着浴室的镜子观察了自己的身体。不能再胖了,该节食了。她得出这样的结论。能嫁给这样一个中年丧妻的豪门男人,她知道是天上掉了馅饼。况且,这个男人并不老,还不足不惑之龄。   她踏着柔软的地毯寻找自己的丈夫。主卧室里居然没有,于是她向书房走去。她一边走一边打量别墅里的布局。宽大的厅室,奢华的家具,富丽的   装修。还好,虽然足够豪华却并不俗气。走在这里,她感觉自己脱胎换骨了,从一个灰姑娘变成了白天鹅。   门缝泄露的光线以及敲打键盘的声音告诉她丈夫就在里面。她光着脚,所以他听不见她的脚步声。她的手刚想将房门推开,却是改变了主意。毓扬陪她去泰国度蜜月,已经很久没有关心过工作上的事了。她不能刚回到家就膏药一般粘着他,这样会适得其反。想到这里,她转过身,向回走。她会在主卧室里等他。   在走廊里拐了一个弯,前面冷不丁出现了一个人。两个人险些撞上。格子差点儿叫出声。她镇定了一下,看到那个人是保姆小毛。   小毛穿着一件鹅黄色的旗袍,可是她纤细的身骨根本撑不起来这件衣服。所以旗袍如同挂在一根衣架上。格子尽量以一个女主人的身份朝她笑了一笑。可是小毛却像是不会笑。小毛用直愣愣的目光盯着格子,声音比男人还粗:“毓太太,你太胖了。”   格子皱了皱眉。那个小女孩说她胖也许是童言无忌,可是像小毛这样的下人这样说她,她不能容忍。尽管她知道自己比小毛要胖得多。但小毛太瘦了。自己不过是丰腴了些罢了。何况,毓扬喜欢。   格子还没有找到什么话来反击小毛,小毛又开口了:“毓太太,卧室的窗帘后有一只体重秤,你每晚临睡前,可以称一下体重,这样能够控制你的体形。”   格子的心舒缓了一些。原来是这样。看来小毛说自己胖并非恶意,是自己多心了。她忙说:“谢谢你,没什么事你早点休息去吧”。说完就继续朝着主卧室的方向走。   格子初来,毓扬就让小毛将所有的屋子全都打开,不落锁。可是格子注意到,仍然有一间屋子的房门紧闭着。推了推,没推开。见小毛还没走,格子就问:“小毛,这间屋子是做什么的?”   “这间屋子是毓太太的。”   “什么?”格子诧异地小声喊道。“我的屋子在那边,不是这间。”   “哦,对不起毓太太。这间是死去的毓太太的。”小毛的声音依然粗,可是语气很从容,真不知道她说这些是有意还是无心。”   小毛说完转身就要走。格子叫住了她:“小毛,等一等。”然后她凑过去低声问她:“小毛,你知道那个毓太太是怎么死的吗?”   小毛的身子猛然一抖。她抬起头,用惊恐的眼神看着格子:“对不起,毓太太,我不知道。”   格子见小毛不说,又问:“她叫什么名字?”   这次小毛答了:“叫季红。”然后趁格子发愣的功夫,瘦小的身体“噌”就溜了。   3   主卧室很大,陈设却并不复杂。一张极其宽大的紫檀木雕花床,同质的衣柜以及梳妆台。虽然华贵,但色调显得陈旧了。尤其是墨绿色的窗帘以及地毯,使整个卧室更显压抑。这不禁令她想:那个叫季红的死去的女人,她的卧室是什么样的呢?   她想起小毛说的话,走到宽大的落地窗帘后面。掀开窗帘,果然见墙角摆放着一只四四方方的红色体重秤。格子蹲下来,将体重秤拖出来,然后站了上去。五十七公斤。自己果然胖了两公斤!隔着衣服,格子懊丧地捏了捏腰部的赘肉,心想真的要减肥了。不然就变成猪婆了。   “你在做什么?”格子刚想从体重秤上跳下来,猛然听到身后一声呵斥。她吓得险些从体重秤上摔下来。一回头,见是毓扬进来了。格子跳下体重秤,撒娇地抱住毓扬:“亲爱的,我真的胖了呢。”   不料毓扬一把推开格子,面色阴沉地走到那只体重秤前。他弯下腰,将那只秤举起来,然后愤怒地大叫:“小毛,小毛!”   片刻,小毛瘦小的身影匆匆跑进来:“有什么事情?毓先生。”   毓扬举着那只红色的体重秤,愤怒地嚷道:“这是怎么回事?这是不是你放在这里的?”   小毛的嘴角有些哆嗦:“不是的。我今天在这里打扫房间,看到的。我还以为是你……”   “过分!”毓扬说着,将那只体重秤重重地砸了下去。“砰”的一声巨响,那只秤摔成了两半。   “听着,我们家里以后不许出现这种东西,明白吗?我不管这一次是怎么回事,总之下次如果让我看到,你就立刻走人!别以为你在我们家呆的时间长就……”   小毛冷静地打断了毓扬的话:“毓先生,甜甜刚睡着,你这么大声音,会吵醒她的。”   毓扬不说什么了,只是余怒未消,用力挥了挥手。小毛立刻蹲下来,将体重秤的碎片收拾干净。   “牛奶呢?”毓扬问。   “哦,已经煮好了,我这就端上来。”小毛匆匆离开,片刻又回来了,手里端着一个托盘,上面有两只非常精致的瓷制杯子。一只大些,一只小些。看样子,应该是情侣杯。   这个时候毓扬已经平静下来。他亲自将那只小些的杯子递到格子手上,温柔地说:“刚才吓着你了吗?对不起,是我乱发脾气。来,喝杯牛奶,又营养又有助睡眠。这是我的习惯,你应该和我一样。”   格子受宠若惊地接过了杯子。犹豫了一下,因为她想自己已经打算   减肥了,怎么能深夜喝牛奶呢?但她想到刚才毓扬发火的样子,不敢说什么,将牛奶一饮而尽。   毓扬在格子留有奶香的嘴唇上亲了一下,将她抱上了那张宽大的床。   4   半夜里,起风了。风从开着的窗户吹进来,掀开了窗帘。格子醒了,起身将窗户关好。她正要回到床上继续睡觉,忽然听到门外一声异常的响动。   她犹豫了一下,轻轻打开卧室门。走廊的光线昏暗,但她还是看到了一个影子一闪而过。是红色的。   她的心剧烈地跳动了几下,脚开始不由自主向红影消失的地方走去。当她走到季红房间门前的时候,竟然发现房门是虚掩着的!记得临睡前她当着小毛的面推了推这扇门,当时关得死死的。这个时候怎么会开着?难道是刚才那个穿红衣服的女人?她是谁?   鼓了鼓气,她将脸贴在了门缝上。借着屋子里的光线,格子看清了里面的情景。房间不算大,但布置得很雅致。窗帘是淡绿色的。窗帘前面,站着一个女人。她背对着格子,头发枯黄,身上穿一件大红色的旗袍。但这个女人太瘦了,所以旗袍穿在她身上,如同挂在一根衣架上。   格子看清楚的时候,惊得后退了几步。她摇摇头,希望这是一个梦,她能把自己从噩梦中摇醒。可是,不能。片刻后,格子又将脸贴在门缝上。这时,那个女人不见了。   难道刚才那一幕是幻觉?不,她用力推开门,走了进去。房间里一个人也没有,却有一股淡淡的熏衣草的气味。格子慢慢走到刚才红衣女子站立的地方,发现地毯上放着一只红色的体重秤,跟刚才出现在自己房间里,然后被毓扬摔坏的那只一模一样。   格子想走掉,却身不由己站了上去。五十七公斤,跟刚才在主卧室里称的一样。看来那杯奶并不会让自己变胖。   她刚要从体重秤上下来,却不料肩膀被人使劲一推。格子从体重秤上摔下去。她惊叫一声,扬起头,发现竟然是毓扬。   毓扬捧起那只红色的体重秤,表情失魂落魄。片刻,他掀开窗帘,用力将那只秤摔到了窗户外面。“砰”的一声,那只秤一定四分五裂了。   然后毓扬一把将格子从地上抓起来问:“你是怎么到这间屋子里的?你是怎么进来的?”格子委屈得想哭,却不敢,只是泪水在眼窝里打转。她轻声说:“我,我认床,所以夜里睡不着,就,就鬼使神差地跑到了这里。这门,本来就是开着的。”她不敢说那个红衣女人的事。   毓扬松了口气,把格子抱进杯里,摸着她的头发:“好了,我们回去睡觉。还有,这间房子你以后不要进来了。”   5   清晨,   别墅的餐厅。格子尽量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尽管头有些疼。毓扬吃得很匆忙,她知道他今天要去公司上班了。甜甜一会儿要被小毛送到学校,因此吃得很乖。   甜甜喝完了面前的一碗豆汁,捧起空碗对小毛说:“阿姨,再给我盛一碗。”   “甜甜,你最近怎么了?饭量怎么变得这么大?”小毛接过空碗,却没有给她盛的意思。   毓扬抬起头来:“小毛,给她盛。甜甜正在发育,营养必须跟得上。”   “可是……”小毛嘴里不知嘟哝了句什么,然后乖乖地又给甜甜盛了大半碗。甜甜端起碗就往餐厅外跑。   “甜甜,你去哪?”小毛大叫。   “我的铅笔落在床上了。我得去找。”甜甜回应道。   毓扬放下碗,在格子颊上亲了一口:“格子,你慢慢儿吃。我上班去了。你闷的话就约朋友逛街去吧。”格子想站起来送他,被他按在原处。   毓扬走了。小毛送甜甜去上学了。偌大的   别墅就只剩下格子一个人。她无所事事地在别墅里转了一圈。一切都是原来的样子,所有的房门都开着,除了死掉的季红那间。经过季红房间的时候,格子心有余悸。继续朝前走,最里面,是甜甜的房间。   甜甜的房门也是开着的。出于好奇,格子凑近看了看。甜甜的房间到处都是卡通玩具,连床单上都印满了跳跳龙。而很显眼的,床单上放着一只空碗,碗里还有残留的豆汁。   这孩子,怎么乱放东西呢。格子想着,就走进去,拿了那只碗去厨房洗。然后她想起来,甜甜房间的地板上扔满了漫画书,她该去收拾一下,虽然这是小毛做的事。但小毛一个瘦弱的小姑娘,照顾这么大的一座别墅以及三个主人,够辛苦的了。而她自己其实才是真正的家庭主妇,应该分担一些家务,虽然毓扬并没有这么要求她。   可是回到甜甜房间的时候,格子大吃一惊。甜甜的房门居然是关上的!格子记得清楚,刚才她拿着空碗离开的时候,门是开着的。风早就停了。这是个宁静的上午。   有人!有人在她离开的时候关上了这扇门!这座别墅里,除了包括自己在内的三个主人,一个保姆之外,还有一个人!这个人是谁呢?他(她)现在一定就在甜甜的房间里面。那碗豆汁一定是甜甜偷偷带过来给这个人喝的。小毛早上的时候不是说甜甜最近饭量很大吗?   格子忽然想起了死去的季红。还想起昨夜出现的那个穿红色旗袍的极瘦的女人。格子心里面冒出了丝丝寒意。   离开的时候,她感觉自门缝里传来一股淡淡的熏衣草的气味。这个时候,头痛开始加重。   6   格子躺在自己的房间。房间的家具装饰一律是白色的。这是毓扬按照她的喜好布置的。床边,骆医生正在给她问诊。虽然刚才格子坚持自己休息一下就好了,但小毛不敢大意,还是给毓扬打了电话。毓扬吩咐骆医生来给格子诊治。   骆医生检查完毕说:“毓太太,你没什么大问题,是没休息好呢。多多休息就会没事了,我给你一些营养的药片,你按时服用。”   格子感觉头痛轻了许多。她点点头说:“麻烦你了骆医生。我平时身体很好的,还打算   减肥呢。”   骆医生听了一呆,语气有些紧张:“怎么?毓先生嫌你胖了?”   格子摇头,觉得自己多嘴了。她辩解道:“不是的,我自己觉得有点儿胖了。”   骆医生松了口气说:“女人应该以健康为美。以毓太太您现在的身高体重来看,实为标准体形,增一分则胖,减一分则瘦。所以毓太太保持就行了,千万不可盲目减肥。”   房间里这个时候只有他们两人,小毛在厨房里准备午饭。格子直起身子,眼睛直视着骆医生问:“骆医生,你一直是毓扬的私人医生吗?”   骆医生点头:“对,我一直给毓先生看病。毓先生很信任我。”   格子轻声问:“那……以前的毓太太,你认识吗?”   骆医生的表情并没有明显变化。他点头:“认识。她以前是个非常美丽的女人,可惜……”   格子问:“你能告诉我,她是怎么死的吗?”   骆医生惊愕:“你不知道吗?没有人告诉你?”听他的意思,似乎季红是怎么死的,人人都应该知道。   格子摇摇头。她的语气是恳求的:“骆医生,你能告诉我,季红是怎么死的吗?”   骆医生犹豫了一下,点头:“好吧。知道她是怎么死的,对你也是有好处的。”   7   骆医生走后,格子一个人站在窗户前发愣。她现在知道了,季红曾经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人。她曾经的职业是空姐。嫁给毓扬后,就做了全职太太。不久,养尊处优的生活使季红圆润了许多。季红原本是以纤瘦为美的,虽然胖了一点更添了几分妩媚,但毓扬常常有意无意责怪她越来越胖了,该减肥了。   于是季红就开始减肥。减肥茶、跑步机、药物、按摩,她尝试了所有的减肥方法,可是体重居然无减反增。有人告诉她,减肥惟一有效的办法就是节食。于是她开始与胃做斗争,常常一天只吃一根黄瓜裹腹。不久,她果然瘦了好几圈。毓扬提醒她可以了,不必再减下去,可是她却执迷不悟,仍然不吃任何饭菜,直到患了厌食症。   骆医生说,厌食症是一种很可怕的病。这种病属于精神疾病方面的。病人饿得发疯,却无法吃下任何东西,即使勉强吃下也会吐得干干净净。   季红最后是饿死的。骆医生说,他见过季红临死前的样子,全身除了骨头就只剩下一张干皮。那模样跟木乃夷没有什么区别。   格子想起了那个穿红色旗袍的女人。那个女人虽然极瘦,但跟木乃夷还是差远了。骆医生临走的时候,格子问他:“你见过季红穿红色的旗袍吗?”   骆医生惊奇道:“你怎么知道红色旗袍?她节食就是受了红色旗袍的刺激。有一回,毓先生送给她一件非常漂亮的红色旗袍,要她穿着跟他一起出席宴会。可是她试穿的时候竟然把那件旗袍撑破了。所以她每天就把那件修补好的旗袍挂在房间里,增加节食的意志力。”   骆医生注意到格子的脸色发白。他问:“毓太太,你没事吧?”格子勉强摇摇头。她最后问骆医生的问题是:“你经常来这里吗?你知道这座别墅除了毓扬和她的女儿,以及保姆小毛之外,还有其他人吗?”   骆医生想想说:“肯定是没有的。不过我知道季红有个亲妹妹叫季墨,毓先生出差的时候,她有时候会陪着季红来住几天。”   “她长得漂亮吗?什么样子?”   “唔,很漂亮,跟季红长得有几分相像。哦,毓太太,你要是觉得身体好点儿了我就要告辞了,我还有病人等着我。”   “好的,我没事了。谢谢你了骆医生。”   8   之后的两天风平浪静。一切似乎都是那么的称心如意。毓扬对格子恩爱有加,甜甜也常常会乖巧地喊她“楚阿姨”,瘦弱的小毛仍然不知疲倦地忙得忙去,似乎除了睡觉,永远没有闲着的时候。   晚上,毓扬照例在书房里忙一会儿白天没有处理完的工作。格子洗完澡,踩着柔软的地毯走进主卧室。她走到落地窗边,打算打开窗子透透气。窗帘很厚重,格子的手正准备拉开窗帘的时候,腿隔着窗帘碰触到了非常柔软的物体。   格子惊得后退两步,之后意识到那是一个人。那个人就站在厚重的墨绿色落地窗帘后面。那个人应该很瘦,所以若不是刚才碰到,根本发现不了!   格子的呼吸急促起来。她想跑过去喊毓扬,又想如果那样的话,这个人一定会趁机溜了。机不可失!格子深深地吸了口气,猛然将窗帘掀开!   窗帘后是一张小脸,小脸上一对眼睛睁得大大的:“楚阿姨!”   原来是甜甜!甜甜躲在她的窗帘后面做什么呢?   “甜甜,你怎么在这里?你在做什么?”话刚问完,格子发现甜甜的两只小脚下面,居然是一只红色的体重秤!甜甜在这里称自己的体重!毓扬已经当着自己的面摔掉了两个一模一样的体重秤了。为什么这样的秤还会出现?   谁知甜甜将食指放在嘴唇下面,示意格子不要说话。她小声说:“楚阿姨,我在跟小毛阿姨玩儿捉迷藏的游戏呢。我躲在这里,她就找不到我。”   格子松了口气。她把甜甜抱下体重秤:“甜甜,这么晚了你得去睡觉知道吗?否则明天早上你又会说没有睡足的。”   格子一直将甜甜带到了她的房间,在房间门口碰到了小毛。小毛说:“甜甜,你躲哪儿了?我找了半天都没找到你。你越来越淘气了。”   格子回到主卧室,她想她得趁毓扬过来之前将体重秤藏好,否则他如果发现,又会是一场风暴。她掀开窗帘,把秤拿出来,想找个地方放好,却又禁不住诱惑将秤放下,站了上去。   58公斤!天啊,这短短两天,怎么就胖了一公斤!她一阵心慌意乱,这个时候,她听到书房那边传来关门声。是毓扬出来了。格子更慌了,情急之中打开柜子,将小巧的体重秤塞在了衣物下面。   刚关上柜子,毓扬就进来了。   9   格子醒来的时候是午夜。她翻了个身,想继续睡,却是睡不着。毓扬在旁边正睡得香甜。格子爬起来,光着脚走出卧室,在走廊里游荡。   经过书房的时候,格子意外地发现门是开着的。她记得当她在卧室里称体重的时候,听到了毓扬关书房门的声音。可是他居然没关上,还是有人打开了?想到前几天夜里莫明其妙被打开的季红的房间,以及房间里面那个称体重的穿红色旗袍的女人,格子觉得周身发寒。   即使是这样,她还是将脸凑近书房门,朝里面看去。里面一切如常,并没有什么人。格子轻轻将门推开,走了进去,将灯打开。   她还是第一次进书房。书房布置得井井有条。靠窗是一张很大的桌子,上面放着一台   笔记本电脑。格子瞥见桌子最下面的那只抽屉没有关严。   她蹲下身,轻轻将那只抽屉打开。是一只相框。拿出来,上面是一个女人的照片。女人身材高挑纤细,长发如瀑,是个绝色美人。她穿着一件红色的旗袍,旗袍很窄,紧紧裹着她的身体。所以看起来她更瘦了,十足的骨感美人。   莫非照片里的人就是季红?格子不得不承认她非常漂亮。可是红颜薄命,她竟然为了   减肥将自己饿死了。格子微微吐了一口气,正打算将相框放回原处,忽然凭直觉感到背后有人。   一转身,但见身后站着一个女人,极瘦,穿着一件红色旗袍。只是这款旗袍过于宽大,所以她穿上去就像衣服挂在衣架上一样。   女人这次是面对着她的,所以格子看清楚了她的样子。她形容枯槁,头发干黄。一双死鱼目般的眼睛直盯着格子。   鬼!这是格子反应过来之后脑子里惟一闪现出来的念头。她大声喊叫起来,与此同时眼前一片漆黑。   毓扬赶来了。他将格子抱在怀里,紧张地问:“格子,你怎么了?”格子的意识清醒了。她躲开毓扬的脸朝四处看去,那个女鬼不见了。   “鬼,我刚才看见鬼了。”格子的身体不住地发抖。   “鬼?哪里有鬼?”毓扬莫名其妙。   这个时候她手里仍然下意识地紧握着那只相框。她举起来,怪叫着:“就是这个人,不,这个鬼!”   毓扬将相框拿过来,看了看说:“格子,你不好好睡觉,怎么来翻我的东西呢?这个人不是鬼,是甜甜的小姨。”格子愣了。甜甜的小姨?季红的妹妹季墨?可是……   “好了,快跟我回去睡觉。以后夜里不许出来乱跑,知道吗?”毓扬很有耐心地扶起格子,关好书房的门,一直将她带回卧室。   10   两个人都没睡。毓扬点了一支烟,吐了几口烟圈之后开始跟格子说关于季红的事。   季红确实是患了厌食症死去的,死的时候体重只剩下不足三十公斤。因为这件事,毓扬一直都很自责。如果不是他当时对季红的身材过于苛求,她也不会走到这一步。所以,毓扬抱着格子说:“女人还是胖一点更美。格子,千万不要   减肥,知道吗?”   格子抱紧了毓扬。她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毓扬对体重秤那么敏感。她向他保证这辈子都不会再跟他提关于减肥的事。然后她试着问毓扬:“你刚才说,甜甜的小姨?”   “嗯。她叫季墨,像她姐姐一样漂亮。但季红死了之后,季墨也开始反常了,大概是受了刺激,所以一天天憔悴下去。虽然倒不至于跟季红一样不再食人间烟火,但整个人已经失去了往日的光彩。”毓扬感叹着说。   格子就问:“那她现在呢?她也住在这座别墅里吗?”   毓扬愣了一下,摇头:“没有啊。她怎么会住在这里?如果住在这里,你会看到她的是不是?”   格子说:“对,我就是看到她了,还不止一次!”   “不可能!格子,你不要这么敏感好不好?我花了很长时间才摆脱了这件事的阴影,我之所以一开始没有告诉你,是因为我不愿意让你也受这件事的影响。我要你做我快乐而且健康的老婆,知道吗?”   格子不再说什么,只是点点头。两人相拥着睡去。   11   天亮了。早饭之后,毓扬照常去上班,小毛送甜甜去上学,家里又剩下格子一个人。   真的只剩下她一个人吗?她先是回到主卧室,打开衣柜,从衣服下面取出了那只红色的体重秤。站上去,体重秤的指针显示58。5公斤。一夜之间,她又胖了一斤!   她不动声色地将体重秤放回原来的位置,然后开始在空荡荡的别墅里游走。有三个房间是关着门的。一个是季红的房间,一个是毓扬的书房,还有一个是甜甜的房间。   她走进了小毛的房间,从小毛的枕头下面找到了一串钥匙。打开甜甜的卧室,格子走了进去。甜甜的卧室很大,还带着一个专用的卫生间,由此可见毓扬对女儿的宠爱。   格子在房间里转了一圈,视线落在卫生间那里。她刚想走过去的时候,听见卫生间的门后传来一声微弱的“咔啪”声。   有人在里面!格子的心跳加速。她走过去,推了推卫生间的门,没有推开。   卫生间的门锁跟别的锁不同,如果里面反锁了,外面根本打不开,除非破门而入。一股淡淡的熏衣草味道。格子想了想,不动声色地退回去,将房门锁好,将钥匙放回小毛的房间。   刚刚走出小毛的房间,小毛就回来了。格子走过去,直视着小毛问她:“季墨跟毓扬是什么关系?”   小毛被她问得面容突变。她吱唔了一阵才答:“季墨是毓扬的小姨子啊,毓太太你不知道吗?”   “季墨爱毓扬对吗?”格子问。   “啊。不,这怎么会?”小毛的声音更粗更难听了。   “那就是毓扬爱季墨?”格子又问。   小毛干脆不说话了。格子说:“小毛,你一会儿去打扫一下甜甜的房间。特别是那里的卫生间,用点儿清新剂。我都闻见里面的怪味儿了。”   “哦,好的。”小毛愣愣地说。   格子不再说什么,回到卧室里,将那只体重秤拿出来,装在一个袋子里,换了衣服,走出别墅,把袋子扔进小区的垃圾筒里。   然后开车去美容院,   护肤,做头发,在里面呆了一个上午。又约了朋友吃午饭,逛街,一直到晚饭前才回去。   12   格子刚打开别墅的大门,就看到小毛趴在地板上。尽管格子有心理准备,还是吓了一大跳。她心惊胆颤地去摸小毛的脉搏,发现还跳着,于是松了口气。她用尽力气将小毛的身体翻过来,将她唤醒。   小毛睁开眼,愣了半天才问:“毓太太,几点了?”   “六点了。”   “天啦!甜甜还没有接回来!”小毛惊叫。   格子示意小毛不要说话,然后拨通了毓扬的手机:“在哪里?路上?哦,小毛病了,你顺路接一下甜甜好吗?哦,好的。等你回来。”   小毛已经晃悠悠站了起来,只是面色苍白。她站在那里喘了几口气说:“天啊!我杀人了,我杀人了!”   格子没有说什么,她将小毛扶到沙发上,倒一杯水给她喝。“我们等毓扬回来再说,好吗?”   十分钟后,毓扬带着甜甜回来了。“小毛病了?没做饭是吧。我们出去吃吧。”毓扬说。   格子说:“好的。甜甜,你先在客厅里看卡通片好吗?肚子饿的话先吃点饼干。”说完替她打开了电视。   然后她对小毛说:“好了,你现在带我们去吧。”   小毛走在最前面。她用钥匙打开甜甜房间的时候,手抖得厉害。甜甜的床上躺着一个人。那个人穿着一件红色的旗袍,极瘦。面无血色,身下却有一大滩血。血已经发黑,凝固。   “季墨!”毓扬惊叫起来。他一下扑过去,不相信她真的死了。她怎么会死了?怎么会死在这里?   小毛哭着说:“毓先生,你去   卫生间里看一下就明白了。”   毓扬奔进卫生间,格子紧跟在后面。   卫生间里的壁柜敞开着,里面一片红色。那是一模一样的体重秤,至少有十几个!毓扬低呼一声。格子也有些站立不稳。   小毛断断续续地讲了白天的事情。小毛去打扫卫生间,发现门锁着。于是她就砸开门,发现了躲在浴帘后的季墨。季墨一直躲在甜甜房间的衣柜里,不料早上去卫生间的时候,恰巧格子进去,所以就躲在里面一直没出来。季墨见小毛发现了她以及那些体重秤,就想杀人灭口。小毛虽然瘦小,但力气大。她应该属于正当防卫。但她又惊又吓,耗尽了体力,还没有走出   别墅就晕倒了。   “爸爸!”身后传来甜甜的童音。   毓扬大惊失色。甜甜看见季墨的尸体却并不害怕。她说:“爸爸,是小姨害死妈妈的。”   毓扬与小毛都被吓了一跳,格子却若无其事。她只是问:“甜甜,你是什么时候发现小姨害死妈妈的?”   甜甜说:“小姨知道我不喜欢楚阿姨,于是她说她要帮助我让楚阿姨离开。她偷偷躲在我的房间里,吃我的剩饭和零食。昨天晚上,她要我把体重秤放进爸爸和楚阿姨的卧室里。可是放之前,我发现她拆开体重秤,拧了里面的东西。我在窗帘后面称了自己的体重,发现我胖了两斤。我才知道,为什么妈妈临死前,每次称体重,都说自己又胖了。”   甜甜像个大人般的镇静地说完这些,再也经撑不住了。她大声哭起来:“妈妈!妈妈!”   毓扬把她抱进杯里,泪如雨下。“爸爸,小姨为什么要害死妈妈?”甜甜边哭边问。   毓扬无语,半天才叹道:“季墨,你为何如何狠心!”   小毛这个时候像是清醒了,突然开口,声音粗得吓人:“毓先生,一年前的雷雨之夜……”   毓扬突然站了起来:“小毛,你都知道?那晚是我喝醉了,季红不在家,我错把季墨当成了季红……天哪,为什么我当时不被雷劈死?!”   小毛一字一句地说:“我全明白了,是季墨爱上了你,而你爱的是季红。所以季墨容不下她的亲姐姐了,所以,她利用体重称杀死了季红!现在,又要杀死毓太太!”格子听到这里不禁往后退了一步。   一声惊雷响彻天地。电闪雷鸣中,季墨的一头枯发被风掀了起来,像是她的鬼魂在飘游,缠住屋里所有的人,一生一世。   (完)   10、寻宝   文/王雄成   1   白暮然习惯性地低着头,站在最后面。他们的队长马飞在和看山的老人交涉。   “我们是地质大学的学生,我们想到山上去勘测。”马飞给老人出示了一个学生证,那是他们同队欧阳龙的学生证。   老人的皱纹很深,他冷冷地看着马飞。   “我的学生证忘带了。”马飞指了指欧阳龙手中的测量仪说,“那是我们的仪器。”   老人转身走进一间小屋,他们一行人跟了进去。白暮然靠在墙壁上,他不知道谈判什么时候才能结束。小屋里只有几样简单的家具,锅碗瓢盆堆放在一个角落里。白暮然注意到靠墙的一个小书架,那上面放着一些武侠小说,这显然是老人用来打发时间的。他随便拿起一本翻了翻,然后他又放回去了,因为书上有太多的灰尘。   “这个老林怨气太深,我劝你们还是不要上去的好,到别处去勘测吧。”老人喝了一口浓茶。   马飞摇了摇头,说道:“我们是讲科学的,不信这些乱其八糟的东西。”   “我不想让你们去送死。”老人看了看马飞身后的人说,“以前也有像你们这样的学生到山上去,可是他们没有人回来过。”   欧阳龙的身体迅速地抖了一下,有人抓住了他的手,那是他的女朋友唐心。欧阳龙低头小声安慰了她几句。   “估计是您年纪大了老眼昏花吧。”苏蒙嬉笑道,“多大的鬼我没见过啊!”   老人不说话了。马飞瞪了苏蒙一眼,和气地说:“大爷,您就当帮我们的忙,让我们上山吧。”   白暮然完全没有听他们谈话,他对那个小书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因为书架的最下面一层全是英文书,那些书被翻得有些破烂了,显然是老人经常看的。   老人最终同意他们上山。马飞叫大家收拾好行李。苏蒙和白暮然抬着一个简易帐篷。那个帐篷撑起来很大,可以睡四五个人。他们准备在山上住上一段日子。欧阳龙和唐心拿着测量仪器。马飞自己背着一个大背包,里面装满了大量的简易食品。   他们五个人就这样上山了。   这是一座深山老林。高大的原始乔木叶子都掉光了,但那些横七竖八的枝条依然将上空遮得密密麻麻。地面上有一些低矮的蕨类植物,它们的叶子是那种锯齿形的,像是张大着一排嘴巴择人而噬。再靠近地面一些就是各种各样的藤条了,它们经常绊得人趔趄。   马飞走在最前面,他朝后喊了一声:“大家小心蛇。”   这个时候唐心突然尖叫了一声,所有的人都连忙跑过去。他们看到的只不过是一根貌似蛇的枯树枝。马飞看了苏蒙一眼,他怪苏蒙不该叫这两个人来,欧阳龙和唐心。他跟他们不熟,他只知道他们两人是男女朋友。马飞将学生证还给了欧阳龙。他们中间其实只有欧阳龙是地质大学的。所以他们来这里并不是为了勘测,那台仪器也是做做样子而已。不过他还是没有其他办法,因为所有人都是这次行动的“股东”。   白暮然其实也不认识欧阳龙和唐心。他到这里来纯粹是为了帮马飞的忙,他们是高中三年的同学。高中毕业后白暮然考入政法大学学刑事侦查,而马飞进大学学的是历史。几天前马飞告诉白暮然自己要去做一件大事,让白暮然帮忙。这样白暮然才加入了他们的队伍。   他们要找的是藏在这个深山某处的宝藏。而他们用来打开宝藏机关的是一颗黄金球,这是他们五个人合资买来的。其实说到底是四个人,白暮然的那一份钱是马飞帮他出的。   关于这个宝藏的秘密最初是马飞看到的。那是一本不起眼的书籍上的小记录,就像那种地摊上的盗版书一样。可是凭自己的直觉,他觉得这件事是真的。故事上说清朝时一个的宦官将自己的大量财宝藏在了这座山上,书上还给出了藏宝地的具体经纬度。   当然书中还交待了开启宝藏机关的物品,一颗直径30毫米的24K黄金球。其实这个并不难理解,机关的设置里留有一个开启入口,它的直径是固定的,只有这么大的黄金球才满足那个力道刚好能触发机关的弹片。   为了筹集资金,马飞找到了大学同学苏蒙。苏蒙平时交际甚广,这一下就发挥了作用。他把这件事介绍给地质大学的欧阳龙,欧阳龙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甚至还拉着他的女朋友唐心一起参加这个寻宝行动。   他们筹钱铸造了一个黄金球,这几乎花费了他们所有的积蓄,所以他们孤注一掷,即使这座深山老林全是孤魂野鬼也无法阻拦他们。   2   到了下午两点多的时候,仪器上显示他们已经到达了指定的经纬度。现在他们需要找一个平坦的地方安扎下来。这是一个难题,因为没有足够大的地方容下帐篷。所以他们分头行动,在附近寻找可以住下来的地方。   白暮然看着其他四个人都走开了,他缓慢地移动着身体,依然漫不经心的样子。这是他从小就养成的习惯和处事的态度。因为总是一副“老油条”的情景,系主任曾好心的劝他转到别的专业去。刑事侦查需要的是快速的做出反应,积极行动,而白暮然显然不是那种人。   他从几棵大乔木之间穿过去,察看了一番,然后他往马飞离开的方向走。没有大的声音,其他人的脚步声都听不到。白暮然站在了一个比较高的位置,不远处有不断惊起来的鸟,那是马飞经过的“痕迹”。白暮然继续往前走。在这个队伍里,他只认识马飞。   后来白暮然看到了一块空地,空地的后面还建着一间寺庙。他没有贸然的发出信号通知其他人,因为在这之前马飞肯定也发现了这块空地,可是他没有收到马飞的信号。白暮然轻轻地走到寺庙的前面,门是虚掩着的,右厢房里传出和尚敲木鱼的声音。白暮然站在门口,他从门缝里看见了马飞。   马飞围着寺庙大堂里的佛像转了几圈,有时候甚至去摸一下佛像的身子。最后他站在佛像的面前沉思起来。白暮然回到空地,他吹响了手中的哨子,这是他们的信号,求救或是集合。他们都没有带手机,因为手机在这深山老林里只能当手表用。发了三声信号以后白暮然重新回到寺庙的门口,他直接推门走了进去。马飞跪在蒲团上,他虔诚地叩拜着。白暮然站在后面没有说话。马飞拜完以后站起来,回头看着白暮然说:“你怎么也找到这个地方来了,我刚想着先上了香拜完佛祖再通知你们。”   白暮然笑了一下,他没有问马飞其他的事情。他看到香炉上插着三根刚刚点燃的香,白色的烟雾慢慢升腾。马飞走出寺庙等同伴们到来,白暮然也跪在蒲团上叩拜了三下,然后他的目光便开始游离于寺庙的各个地方。佛像两边是两头小石狮子,张大着嘴巴,对来客怒目而视。佛像放在一个水泥台子上,前面有签筒,香炉,还有一些冥纸。大堂的左右侧各有一间房子,木鱼声是从右厢房传出来的。白暮然抬头看了看屋顶,上面的几根横梁很粗,被漆成了朱红色。   木鱼声在这个时候停了下来。   白暮然这次行动很迅速,他出了寺庙,站在了马飞的后面。因为他不喜欢和别人打交道,尤其是和尚。远远的其他三个人扛着东西过来了,白暮然快步走过去接应他们。马飞走进寺庙,他在与和尚聊天。这本来就是队长的工作。   苏蒙抱怨白暮然走开了,不跟他一块儿抬行李。白暮然嘻嘻哈哈地道歉,帮助苏蒙一起把帐篷搭好。   “你们谁愿意住到客房里面?”马飞朝这边喊了一声。   他们都走过去,站在寺庙的门口。白暮然看到那个和尚四十岁左右的样子,慈眉善目,胸前挂有一串大佛珠。   “这里只有一位玄安大师。”马飞说,“有一间客房你们谁愿意住?”   苏蒙嘴快,指着唐心说:“你去住吧,和我们大男人挤帐篷不太方便。”   欧阳龙低着头看唐心,眼神里也是这个意思。   “我不去,我害怕。”唐心抓住欧阳龙的手。   白暮然低着头,聚精会神,像是地面上有个荧屏一般。   “要不你住吧,暮然。”马飞点名到他头上来了。   白暮然愣了一下,连忙摇头,说道:“我还是住外面吧。实在没人住你就自己去住,好歹你也是一队之长,怎么能跟我们这些平民老百姓住在一块儿啊!”   马飞笑了笑,并没有反对。   “好啦好啦。”苏蒙拉白暮然继续去整理帐篷。   “我还有几件事情要交待一下。”玄安大师招了招手,示意他们先别走。   几个人恭恭敬敬站在那里,毕竟玄安大师是这里的主人。   “大家来这里勘测我欢迎。但是晚上大家还是别到处乱走,待在帐篷里就好了。”玄安大师有些面色沉重,接着说道,“被孤魂野鬼取了性命可就麻烦了。”   苏蒙摆了摆手说:“我们不信这个。”   玄安大师冷笑了一声说:“信不信由你,我只是告诉你,说不定第一个就拿你开刀。”   马飞让苏蒙别说话,笑脸对玄安大师说:“您还有什么吩咐的吗?”   玄安大师将所有的人都扫视了一遍,慢慢地说:“从这寺庙往北走三十米的地方有一个水面终年结冰的湖,叫做平阴湖。那个地方我劝你们也别去。有人说那个湖里有   水怪,还有人说那里是冤魂。据说曾经在湖里面死过几百个人。”   白暮然注意到马飞的脸迅速的抽动了一下。   “听清楚了没有,我不希望你们出事。”马飞用大声来掩饰自己的恐惧。   玄安大师边转身边说:“我现在记得的就这些,以后想起什么我再补充。”   白暮然舒了一口气,像是开了一个烦躁而冗长的会议一般。苏蒙看着傻站在那里的欧阳龙和唐心说:“你们怎么了,吓怕了啊,都是糊弄人的。”   马飞朝白暮然喊了一声:“暮然,你过来到玄安大师屋里搬两床被褥过去。”   白暮然抬头看了看寺庙的顶端,连个名字都没有。右厢房的门是开着的,白暮然走了进去。玄安大师低着头在看一本佛法书,他旁边的桌子上放着一个木鱼。被褥折叠得很整齐,放在床上。白暮然迅速地看了一下玄安大师的房间,除了佛家用品并没有其他好玩的东西。正要出门的时候,白暮然看到门的背后有一颗拇指般大小球形的东西。他假装系鞋带将那东西放进了口袋里。   白暮然搬着被褥走了出去,他迅速地闻了闻那东西,是一颗中药药丸。苏蒙、欧阳龙和唐心都已经在帐篷里了。山上的天气在这秋末的时候实在太冷了。   3   虽然知道宝藏就在这附近,但是要找到它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他们需要在这丛林中找到一个直径30毫米的机关入口。它也许刻在一块石头上,也许在一截木头上,还有可能在其他更加隐蔽的地方。所以他们要去寻找。   苏蒙将手使劲地搓热,他把头探到帐篷外面,然后马上又缩了回来。“这死人的鬼天气。”他说,“在这帐篷里干坐着也不是办法啊,要不我们出去找找吧。”   欧阳龙和唐心裹着被褥,他们都不吭声。   “不会现在就后悔了吧。”苏蒙推了推欧阳龙说,“找到那笔宝藏咱们可就什么都不愁了。要不你把唐心留下,我们俩一起去。”   欧阳龙看了看唐心,他说:“这个地方不会真的有鬼吧。”   苏蒙笑着说:“要是真的有鬼那个和尚怎么没事。其实就是他一个人在这山上没事做,自己胡思乱想出来的。”   唐心放开了欧阳龙的手说:“你要想去你就去吧,我在这帐篷里呆着,没事的。”   苏蒙钻出了帐篷,欧阳龙也跟着出去了。帐篷里只剩下白暮然和唐心两个人。和一个陌生女子在一起,白暮然感到有些尴尬。   “听苏蒙说你是学医的?”白暮然挤出了这样一句话。   唐心点了点头。她指了指随身携带的背包说:“我还带了一些感冒药。”   白暮然不知道说什么了,他眯着眼睛,避免尴尬。最后他迷迷糊糊的在被窝里小睡了一会儿,醒来的时候头还有些发疼。唐心已经不在帐篷里,估计也出去寻找机关了。   这差不多就是海底捞针。   白暮然并不是来寻找宝藏的,所以他有些无所事事。对马飞的这个行动,白暮然还有很多疑问,所以他打算去找马飞问个清楚。   那个时候是下午五点多钟,右厢房的木鱼声依然清晰的传来。白暮然去敲左厢房的门,没有人答应,马飞不在房间里。白暮然觉得这四个人疯了,要不怎么跑到这个地方来寻找宝藏。   白暮然将衣服裹紧了一些,他站在寺庙门口左右看了看,最后他还是决定向北走。那里是平阴湖,传说中死了很多的人。白暮然走得很慢,他是在打发时间。   平阴湖大约有三百平米,是个圆形的湖。白暮然仅仅看到这些就缩回到一棵乔木的后面,因为他看到马飞就站在平阴湖的边缘。马飞蹲下身子用手试了试冰层的硬度,然后他开始围着平阴湖转。白暮然没有叫马飞,他打消了问马飞的念头。马飞肯定有很多事情瞒着他,即使他问马飞也不会告诉他。   马飞在平阴湖大概呆了半个小时就离开了。白暮然这才从树后面走出来,身体都几乎冻僵了。他同样蹲下身子试了试冰层的硬度,人站在上面是绝对没有问题的。厚厚的冰层下面是清澈的水,不过看不到底部,因为湖底生长着很长的水草,整个湖面看起来是碧绿色的。   白暮然听到有人喊他的名字,可是他没有看到身后有人。紧接着又是一声。白暮然这才看到苏蒙从密林里走了出来。   “你怎么来这里了?”苏蒙说,“你不怕鬼?”   白暮然笑着摇头,说道:“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鬼,我或许会怕的。”   “你呢?你不是跟欧阳龙出去寻宝了吗,怎么跑这边来了?”白暮然反问道。   苏蒙往身后看了看,小声地说:“唐心去找我们了,说自己不舒服,所以欧阳龙就跟着她回帐篷了。我又不想当电灯泡,就来看看这个和尚口中的怪湖有多怪。”   “一个普通的湖而已。”白暮然开始往回走。   苏蒙跟着白暮然,说道:“你说我们要找到什么时候为止啊,难道在这山上待个半辈子?等找到宝藏我们都老头了。”   白暮然看了看手表,然后说:“要待也是你们待,实在不行我就下山了。这天气也够死人的。”   “可是你说那玄安大师为什么就安心待在这里呢?”苏蒙不解。   “你问我我问谁去啊?”白暮然打趣道,“也许这就是信仰吧,我们这些人不明白的。”   天色早已暗了下来,只是他们因为眼睛的缓慢调节,并不觉得。他们回到帐篷,欧阳龙和唐心在帐篷里生起了一个小火堆,暖和多了。   “咱们吃点东西吧。”欧阳龙提议。   “东西还在马飞的房间吧。”白暮然看了看帐篷口说,“叫他一块儿来吃吧。”   “我已经拿过来了。刚才我去拿的时候马飞的房间里没人,也不知道去哪了。等他回来再自己吃吧,我们都饿了。”欧阳龙说道。   白暮然不好再说什么,只是跟着随便吃了一个罐头。   到了晚上没人再愿意出去,都和衣睡了。马飞一直没有来帐篷拿东西吃,白暮然觉得事情有些古怪。马飞离开平阴湖以后到底去哪儿了呢?外面实在太冷了,白暮然有些担心,但最后还是睡着了。   4   白暮然第二天一清早就去敲左厢房的门,没有回应,马飞根本不在。他看到玄安大师拿着扫把从右厢房出来。   “你看到马飞了没有?”白暮然焦急地问。   玄安大师摇了摇头说:“什么时候?他昨天晚上没回来吗?”   白暮然“嗯”了一声。他急忙跑出去通知其他三个人。   “你说什么?马飞失踪了?”欧阳龙第一个站了起来,他看着苏蒙。   苏蒙躲避欧阳龙的目光,说道:“你放心,是我叫你来的我就一定会负责。如果是马飞背叛了我们,我一定不饶他。”   “你们在说什么?”白暮然有些莫名其妙,“什么背叛,他失踪了。”   苏蒙说:“第一天就玩失踪,你怎么知道他不是拿着黄金球跑了,自己一个人独吞了吧。”   白暮然冷笑道:“你们想得可真幼稚,马飞会为了一个黄金球永远不在我们面前出现吗?”   “那可不一定。”欧阳龙说道:“还有你,说不定你们俩是一伙的。要不然他怎么一定要带你来,还为你出了那一份钱。”   唐心拉了拉激动的欧阳龙,说道:“大家都别吵了,还是先找到马飞要紧。”   他们在密林里分头寻找马飞,半个小时后会合。清晨的露水弄得所有人身上都是湿漉漉的,冷气更加逼人。他们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有找到。   “谁昨天最后见到马飞?”白暮然问道。   “我后面一直没有见到他。”其他三个人基本都是这样的回答。   白暮然想了想,难道他是最后一个?可是马飞离开平阴湖的时候还是好好的。他们走进寺庙,同样的问题问了玄安大师。   “我昨天下午一直在诵经。”玄安大师说。   白暮然想起自己找马飞的时候曾听到右厢房的木鱼声,玄安大师应该不知道马飞去哪儿了。欧阳龙跟着说:“昨天六点半的时候我到马飞的房间里拿食品,我听到玄安大师在敲木鱼。”   “我们去平阴湖看看。”白暮然突然说。   玄安大师的脸色变得苍白,问道:“你们到底没有听我的话,去了平阴湖。”   苏蒙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说道:“既然我们都去过了,就不要避讳了,看马飞在不在那里。”   他们四个人还有玄安大师一起去平阴湖。湖面依然是结着冰的,一点都没动过。这个地方一眼就望没了,马飞不在这里。他们沿着平阴湖的边缘走,走到最北端的时候他们发现了马飞的尸体。   “你们看,那是马飞穿的衣服。”唐心第一个喊了出来。   接着他们就注意到了马飞的头还有手脚。马飞就这样漂浮在冰层下面,他穿着所有的衣服,在水的浸泡下显得臃肿不堪。那些柔软的水草托浮着他。   所有的人都愣在那里,然后唐心趴在欧阳龙的肩膀上哭了起来。   冰层上没有人动过的痕迹,这还是昨天的冰层,可是马飞却死在冰层的下面。白暮然一下子也想不到缘由。   玄安大师朝着尸体做了一个揖,念了声“阿弥陀佛”。   “现在怎么办?”苏蒙没了主张,看着白暮然。   白暮然想了想说:“还是先把尸体弄出来吧。”   苏蒙一听就要去搬石头,白暮然摆了摆手说:“我有办法。”他从地上找来一块薄薄的石片,然后开始在湖的边缘划开冰层。他想找出马飞死的原因。   白暮然小心翼翼划了有半个小时才取出一块一平米见方的冰块。欧阳龙和苏蒙将马飞从那个缺口处拖了出来。白暮然又将那个冰块重新放回去。   “如果明天这个缺口看不出痕迹的话,那马飞很有可能是被人杀死,然后用这种方法扔进湖里的。”白暮然对苏蒙说。   苏蒙反问:“如果有痕迹呢?”   白暮然摇了摇头说:“那我也不知道了。”   接着他又看着唐心,想了想才说:“能不能麻烦你验一下尸体。”   唐心鼓起勇气走上前去。她检查了马飞的舌头,眼睛,还有鼻子里面,紧接着又伸到衣服里面捏了捏马飞的胳膊。   “水太凉了,尸体泡了这么久不好判断什么时候死的。”唐心缓缓地说道:“不过他应该没有中毒。从他的眼睛看,在他死之前应该是受到惊吓。”   苏蒙看着玄安大师,他的心跳加速起来。“这个湖真的死过很多人吗?他们都是怎么死的?”   玄安大师叹了口气,说道:“到寺里再说吧,你们先把马飞抬回去,好好安葬了。”   他们都跟在玄安大师的后面,苏蒙和欧阳龙抬着马飞的尸体。白暮然叫了一声唐心的名字,唐心停了下来。   “你是学医的?”白暮然问,“中医还是西医?”   唐心点头说:“都学过。”   白暮然从口袋里掏出一颗中药药丸,递过去说:“你能不能帮我尝一下这个药是治什么病的?”   唐心将药丸拿在手里看了看,然后用指甲抠了一点放到嘴里。她想了想说:“从这个药的成分来看,应该是治风湿病和关节炎的。”   白暮然接过来药丸,又放回口袋。他朝唐心微笑表示谢意。   5   他们挖了个坑将马飞埋了,然后在左厢房集合,那是马飞生前住过的地方。玄安大师坐在炕上,他的面色凝重。   “到底这里以前出了什么事?大师你给我们说说吧。”苏蒙有些迫不及待。   “具体的情况我也不太清楚。听师傅们说好像是清朝年间的事了。当时有一个宦官,他从皇宫里弄出了不少宝贝据为己有。他想把这些东西藏好了,等年老的时候再挖出来。后来他有机会出宫了,就将这些金银珠宝都带了出来。他找了很多的能人巧匠建筑了一个密室,将金银珠宝都藏了进去。他又怕这些人泄密,就让自己的亲信随从将所有的工匠杀死扔进了这个平阴湖,他带来的一些宫女也没有逃过劫难,全部做了冤魂。”   这个故事的前半部分马飞曾经给他们四个人讲过。可是马飞没有告诉他们这里曾经死过这么多人,否则的话估计他们几个人都不敢来。   “那后来那个宦官有没有将这些金银珠宝拿走?”欧阳龙问道。其实这才是他最关心的问题。   “也许是作孽作得太多,那个宦官回到宫里没几天就触怒了皇帝,丢了脑袋。”玄安大师说完又念了声“阿弥陀佛”。   “大师怎么来到这座寺庙的?”白暮然问道。   “往事不堪回首。十几年前我犯了罪,在监狱里蹲了几年,后来出来却跟不上社会生活了。听人说这个寺庙里有高人,所以我就投奔来了。即使修不成佛,也落个清静。”   “哪位高人呢?怎么现在只有大师一个人。”   “我拜那位高人为师,同时还有几个师兄弟。后来我的师傅老死了,在这之后没两年那几个师兄弟也莫名其妙的死了,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也不知道哪一天会被阎罗王叫去。我想当时是因为我师傅镇住了这些鬼魂吧,现在他们活动得越来越猖獗了。”玄安大师叹了口气。   白暮然尴尬地摇了摇头,说:“也不一定是鬼魂。”   玄安大师站起身说:“施主们自己好好保重,我要去诵经了。”说完他就走了出去。   欧阳龙翻了翻床上的被褥还有枕头,把目光停留在白暮然身上,说道:“我们刚才找了马飞的衣服口袋,里面没有黄金球。这个屋子里也没有黄金球。马飞会把黄金球放哪儿了呢?”   “会不会是掉到平阴湖里去了?”唐心说。   “不可能,马飞的口袋都是带拉链的。”欧阳龙说,“昨天下午苏蒙看见你在平阴湖旁边。”   白暮然看着苏蒙,苏蒙连忙扭过头去不说话。   “刚才怀疑我和马飞是一伙的,现在你又怀疑是我害死了马飞,拿走了黄金球。”白暮然冷冷地说,“下次再怀疑我时拿出点给确凿的证据来。”   “你说什么,我就怀疑你怎么了?”欧阳龙冲上去要跟白暮然打架,唐心和苏蒙连忙拉开他们两个人。   “别这样。”苏蒙拍了拍欧阳龙说:“我只是说看到而已,当时暮然并没有做什么,马飞也不在那里。”   “会不会真的是冤魂?”唐心说这句话的时候有些发抖。虽然前一个小时她还能镇定地检查死者的尸体,那只是出于她的职业道德。   所有人突然都不说话了,房子里死亡一般的寂静。   “你们谁要住这屋子,我反正还去睡帐篷。”欧阳龙打破了沉寂,拉着唐心往外走。苏蒙也跟了出去。白暮然走进寺庙的大堂,他想起马飞开始的时候曾经围着佛像转了好几圈,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问题。白暮然边转边打量着佛像,这个时候右厢房又响起了木鱼声。   白暮然每次转到正面的时候都会看到那两头对他怒目而视的狮子,它们张着嘴巴,露出了锋利的牙齿。如果在黑暗中的话,恐怕会把人给吓倒。但这显然不是马飞的死因。白暮然重现了当时马飞做过的事情,他跪在蒲团上拜了三拜,他感觉自己的膝盖被什么东西硌疼了,伸手去摸,摸到了一个很硬的东西。然后他拿了出来,那竟然是他们的黄金球。   昨天他也在这里拜过,可是那个时候并没有黄金球。也就是说黄金球不是马飞第一次拜佛像的时候放在蒲团下面的。   白暮然将黄金球装进口袋里面。   木鱼声突然停止了,白暮然听到玄安大师开门的声音。他回头对玄安大师笑了笑,说道:“我求签。”白暮然起身拿过签筒,摇落了一根竹签。他把竹签递给了玄安大师,说:“麻烦大师帮我解一下。”   玄安大师将竹签放回签筒,摇了摇头说:“施主心事繁杂,求的签也不会灵验的,还是以后再说吧。”   白暮然微微一笑,说道:“大师果然诚心向佛,将来一定会得道的。”   玄安大师并没有为这样的恭维而欣喜,他朝佛像深深做了一个揖。白暮然往外走,走到门口他突然回头问:“大师,你是不是有风湿病?”   玄安大师良久才回过头来,摇头道:“没有,施主为什么这样问?”   白暮然说:“山上的空气湿润,容易有这样的毛病。大师还是注意的好。”   6   白暮然走进帐篷,将黄金球给其他三个人看,并告诉他们这球是在蒲团下面捡到的。苏蒙疑惑地看着白暮然。白暮然冷笑着说:“你不相信我?我如果真的要这黄金球的话,为什么还要拿出来。”   “算了算了,黄金球还在大家就不要争吵了。”唐心说,“既然玄安大师说这里有宝藏就一定有宝藏,我们还是照样分头去找吧。”   欧阳龙看到唐心这么说,也就没什么意见了。   “可是现在这黄金球谁保管?”苏蒙问。   “你保管吧。我们相信你。”欧阳龙对白暮然依然有敌意,他不相信白暮然。   白暮然将黄金球递给苏蒙,独自一人走了出去。马飞已经死了,这件事和他也就没有什么关系了。他叹了口气,看着这苍苍茫茫让人捉摸不透的山,他准备下山一趟。   下山显然快了很多,只一个多小时就到了山脚。看山老人见到白暮然有些吃惊,但还是微笑着说:“回来了啊?”   白暮然点了点头说:“下来透口气,上面太闷了。”   看山老人邀请他进屋喝茶。白暮然一眼又看到了那个书架,最重要的是那最底层的英文书。白暮然抽出一本来说:“您也看这种书?”   看山老人脸上的皱纹抖了抖,说:“我以前是大学的英语老师,后来退休了就申请在这边看山。说是看山,其实就是养老。”   白暮然将书放了回去,问道:“我的英语不好,您这都看的是哪方面的书啊?”   “什么都有。”看山老人这次没有直接回答。   白暮然喝完热茶后说出去走走。他在那本英语书上看到了老人的名字:郑炳南。他忽然记起这个名字很熟悉,好像听谁提起过。于是他走到一个安静的地方给马飞宿舍的同学打了一个电话,让他们帮忙找那本寻宝的书。过了半个小时那边回过来电话,说找到了。白暮然又让他们查一下关于宦官宝藏的那一篇是谁写的。他得到的答案是:郑炳南。不过他们还告诉白暮然,书上面写作者郑炳南已经死了。   白暮然心里咯噔了一下,难道他和看山老人不是同一个人,或者现在这个是鬼魂?白暮然拍了拍自己的头,暗骂自己不能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他想作者和编辑都是认识的,如果作者提出一个这样的要求,让在书上注明作者已死应该没什么难度。对于这样的文章,一定会有很多人烦扰作者的,这应该算是一个很好的办法。白暮然重新回到了山脚,见到了看山老人。   “您在这里看山应该也有年头了吧?”白暮然斟酌着说,“您除了听说这山上有孤魂野鬼外,有没有听说这上面还有宝藏,一个宦官留下来的宝藏。”   看山老人沉思了一会儿,问:“你知道那篇文章是我写的了?”   白暮然点了点头,说道:“我只想问一下这山上有宝藏是不是真的,还是您自己胡编的?”   “那是真的。”看山老人迟疑着,缓缓地说,“我来这里之前看山并不知道这些事情,后来有一次我看一本英文书,那是一个曾经来过中国的外国人的游记。在清朝的时候,他因为是外史,和一个宦官私交甚好。后来那个宦官得到了一些金银珠宝,就托他帮忙藏起来。”   “是那个外国人帮忙藏起来的还是他们一起?”白暮然打断了老人的话。   看山老人愣了一下,他停了片刻接着说:“是两个人一起藏的。不过那个机关和设计都是外国人想出来的。”   “将工匠和宫女杀死后扔进平阴湖是真的吗?”白暮然继续问道,“你的文章里面有没有写到这一段?”   看山老人朝窗外看了看,他在思考自己怎么回答。“应该有吧。”老人眼神闪烁,说道:“不过我没有写在文章里。”   “那你有没有去山上找寻过那个宝藏?”   “山上根本没有宝藏。”看山老人的话出乎白暮然的意料。他接着说:“那个外国人的游记里还写了后来的故事,宦官回宫后因为触怒皇帝被杀了。那个外国人就将所有的财宝带走了。”   “只是你这一段也没有写上去,所以多少人为了这些宝藏而来。”白暮然冷冷地说:“然后他们空手而归。”   老人沉默不语。   天色已晚,白暮然离开山脚,随便找了个农家住下。   7   第二天一大早白暮然就要上山。看山老人叫住了他:“昨天忘了告诉你一件事情,你们那个队长在这之前上过一次山。他那次是偷偷上山的,不过我看见他下山。”   白暮然尽管对老人没有什么好感,但他还是说了声谢谢。   “快叫你的朋友们下山吧。”老人皱了皱眉头说,“贪恋会害死很多人的。”   白暮然匆匆忙忙的上山。他心中对马飞的几个疑问也有了解释。马飞曾经一个人到这座山上探查过,所以他后来才有信心这么积极的筹钱。他们一起上山,马飞选择那个方向直接就找到了那个寺庙,后来他又勘察了那个湖,因为他以前就来过,早发现了机关的一些秘密。只是他不想告诉别人,他想独吞。白暮然想起了老人的话,贪恋会害死很多人。   他到达帐篷的时候已经是十一点多钟了。欧阳龙和唐心看到他来都往后连退了几步。“你是人还是鬼?”   “你们怎么了?”白暮然感到莫名其妙。   欧阳龙壮了壮胆说:“你还没有死?”   “我当然没有死。”白暮然耸了耸肩说,“你希望我死吗?”   唐心连忙解释道:“不是这样的。昨天晚上你跟苏蒙同时失踪,今天上午我们发现苏蒙浮在昨天马飞死的地方,他死了。”   白暮然的手一阵发抖,这到底是怎么了。他说:“我昨天是下山去了,今天早上才上来。”   欧阳龙和唐心这才静下心来。白暮然问道:“苏蒙是怎么死的?”   “跟马飞一样。没有中毒,没有受伤,死亡之前曾受过惊吓。”唐心说。   白暮然想了片刻说:“昨天我划开的冰有没有人动过?”   唐心摇了摇头说:“他们虽然死在同一个地方,但苏蒙并不是从那个缺口将尸体放下去的。你划开冰块的痕迹很深,一天时间根本就不能愈合到没有迹象。所以马飞也不是从某个缺口扔下去的。他们都是直接死在水中。”   白暮然皱紧了眉头,他还是想不通他们的死因。没有破坏冰层,人怎么死在了冰层的下面。   欧阳龙走到白暮然的面前说:“我错怪你了,对不起。”   “你相信我,这里根本就没有宝藏。”白暮然说:“如果你真的要说对不起的话,那就先不要下山,帮我找出这件事情的因果。”   欧阳龙还是犹豫了。他颤抖着说:“你知道吗?昨天晚上我看到了一个宫女。”   “什么?”白暮然惊讶道,“到底怎么回事?”   欧阳龙小声地说:“昨天晚上我们找不到苏蒙,所以我就猜想黄金球可能同样的在那个蒲团下。后来我就起身,走进寺庙。我在蒲团下找到了黄金球。就在这个时候我看到一个宫女在寺庙的后门闪了一下就不见了。”   “你没有看花眼?”白暮然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没有。”欧阳龙坚信。   “你最后一次见到苏蒙是什么时候?”白暮然继续问道。   “下午四点左右,我看到苏蒙从寺庙里出来。”   白暮然想了想说:“我去跟玄安大师说一声,我今天晚上要住到左厢房。”   他离开帐篷直接进了寺庙。右厢房木鱼声依然在响。他敲了敲门,玄安大师很快就将门打开了。   “施主有什么事吗?”玄安大师双手合十。   “苏蒙死之前曾经来找过大师,不知道都说了些什么?”白暮然心里有些紧张。他赌苏蒙下午到寺庙是来找玄安大师的。   玄安大师迟疑了片刻,缓缓说道:“他问了一些关于宝藏的事情。”   白暮然庆幸自己赌赢了,紧接着问道:“那大师怎么跟他说的?”   “钱财乃身外之物。”玄安大师叹了口气说:“苦苦追求又有什么用呢?”   白暮然不想听这些大道理,他转身指着对面的房间说:“我今天晚上想住那间客房。”   “施主请便。”玄安大师依然彬彬有礼。   白暮然并没有回到左厢房,他走出了寺庙,然后往北走。那里是平阴湖。他找到自己划掉冰层的地方,这个冰块今天早上被欧阳龙又取出来了一次,苏蒙就是从这里拖上来的。才几个小时的时间冰块已经凝固得很紧了,但上面的刻痕依然醒目。他用薄石片重新将那个冰块取了出来,他就这样死死地盯着这个缺口里的水。可是他没有发现什么。他站起身来,突然又想到了什么,于是从地面上拾起一片落叶放到水里面。   他在那里蹲了一会儿,他惊奇的发现湖里的水在缓慢的移动。这并不是一湖死水,可是它的水源在哪儿呢?虽然这个还不太清楚,但白暮然至少已经知道,马飞和苏蒙很可能不是死在这个缺口的地方,而是从不同的地方顺着水流飘过来的。   8   白暮然回到左厢房,盖上暖和的被褥,迷迷糊糊地睡着了。他醒来的时候已是入夜了。他听到大堂里传来古怪的声音,像是什么裂开了一般。白暮然连忙跑出去,寺庙大堂里没有人。他蹲下来往蒲团下面摸去,他摸到了一颗黄金球。白暮然的神经一下子紧张起来,他下意识的往大堂的后门看。一个宫女在门口闪了一下就不见了。白暮然虽说是不信邪,但还是吓出了一声冷汗。黄金球又回到了蒲团下面,难道欧阳龙也已经死了?白暮然跑出寺庙,冲进帐篷。   欧阳龙和唐心围坐在火堆旁,他们俩都好好的。   “你怎么了?”欧阳龙看见白暮然神色慌张,问道。   白暮然惊魂未定,他说:“我以为你已经死了。”   “很失望吗?”欧阳龙开玩笑的说,“你也希望我死?”   “不是。”白暮然掏出黄金球说,“看看你的黄金球还在不在?”   欧阳龙匆忙的寻找黄金球,他将背包里的东西全部倒在了地上,黄金球滚落了出来。   白暮然诧异地看着那个还在滚动的黄金球。怎么有两个一样的黄金球?   唐心在一旁抱怨欧阳龙:“刚收拾好的东西又倒出来了,你不会慢慢找吗?”   欧阳龙还是死死地盯着白暮然手中的黄金球。唐心推了他一把,说道:“别管这些事了,我们明天一早就下山。”   “你们下山干吗?”白暮然对他们的突然举动有些心慌。   “我们下午商量好了,东西也收拾了。”唐心不悦地看着地上洒落的东西说,“明天一早我们就下山,我们要去报警。宝藏不找了。”   “报警?”白暮然突然神经质地说,“不要报警。”   “死了人还不报警怎么办?”唐心咬着牙齿说:“你是学刑事侦查的,可是你不是法律。”   白暮然无言以对,他退出帐篷回到了左厢房。坐在炕上白暮然突然觉得自己也疯了。做为一个懂法的人,他应该知道要在发现死者的第一时间报警。可是他好胜的脾气驱使自己想独立侦查。   如果唐心明天早上下山的话,警察晚上就应该到这里了。白暮然不准备下山,他要在这之前查出真相。如果是鬼魂,我就要收服你这个鬼魂。白暮然暗暗的对自己说。   第二天早上白暮然走出寺庙的时候看到了欧阳龙。“你怎么还没下山?”   “我突然又不想下山了。”欧阳龙微笑着说,“唐心一个人下山了。”   白暮然觉得欧阳龙有些古怪。他怎么突然变得如此开心了呢?现在也管不了这么多了,白暮然绕到寺庙的后面,那里有几小块开垦的土地,上面种着些蔬菜。他蹲下身子,用手拨开上面的一些松土,并没有什么发现。白暮然踩在了上面,发现两块土地中间的土层有些翻动,横道里还有些浅浅的鞋印,左边的深些,右边的浅些。白暮然还要再拨土,却听到了脚步声。他无处可逃,玄安大师站在他的后面,手里拿着一把锄头。   “你在这干什么?踩坏了我的菜。”   “我不是故意的。”白暮然连忙从菜地里走出来。   玄安大师开始锄草,他看到白暮然还站在身后,回头说:“以后不要到这里来。这是我的命令。”   白暮然知趣地走开了。他回到左厢房,又细想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在这个事件里一直还有个人没有出现,就是那个患有风湿病关节炎的人。从土地上的脚印来看,那个鬼宫女应该有些瘸。他们会不会是同一个人?如果这样的话,那个鬼宫女和玄安大师又是什么关系呢?白暮然走到大堂,他跪在蒲团上,眼睛斜视着右厢房的门。有些细微的泥土延续到了右厢房的门。那个鬼宫女最后走进了玄安大师的屋子吗?   欧阳龙在门口徘徊,小心翼翼地看了白暮然几眼,头又缩了回去。白暮然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于是站起来回到左厢房。他在等着看欧阳龙有什么花招。   过了一会儿欧阳龙就走进了大堂。他的脚步很轻。白暮然靠在门上,但他还是不能完全分辨欧阳龙在干什么。如果他贸然出去的话,欧阳龙也许会停止他的行动。这样事情又会没有头绪了。   白暮然在左厢房等着,他的心焦急如火。   过了很久,大堂里已经没有声音。白暮然把门拉开了一条缝,他没有看到欧阳龙在大堂里。白暮然跑了出去,他的手迅速的摸向蒲团,可是什么也没有。白暮然又跑到帐篷里,欧阳龙还是不在。   这个时候右厢房又响起了敲木鱼的声音。   白暮然疯狂的再次跑入大堂。他将蒲团移开,抖散,还是没有黄金球。   佛像慈眉善目,石狮子龇牙咧嘴。   9   白暮然看到浅淡的脚印到左狮子的地方就停了下来。他看到左狮子张开着嘴巴,鼓着眼珠。他一直觉得这里有些不对,可是总是发现不了为什么。那两头石狮子,它们的嘴里应该含着什么东西。白暮然突然明白了,他从口袋里掏出黄金球塞进了左狮子的嘴巴。   一记金属撞击的声音。紧接着石狮子突然移开了,地面上出现了一个暗黑的入口。白暮然看不清里面是什么,但他还是试探着放腿进去。等他整个人落到洞里的时候,石狮子又重新合上了。白暮然看不清任何东西,只是脚不由自主的往前走。里面太滑了,那个窄小的过道一直往下,足有十几米长。白暮然的呼吸沉重起来,他听到耳朵旁有呼呼的声音。   白暮然又走了两步,他发现自己已经到了平地。可是里面还是黑糊糊的,一点光线也没有。那种呼呼的声音越来越大,白暮然的心跳不禁加快了。如果他死在这里,根本就不会有人知道。这种想法让他的全身都开始冒冷汗。白暮然一屁股坐在地上,地面潮湿得像是不停的冒着水气。   这个时候一个女人的哭泣声突然响了起来。白暮然的口变得干燥,哀怨,黑暗,潮湿,这一切压得白暮然喘不过气来。他不停的提醒自己不要害怕,可是越这样身体越加抖得厉害。白暮然突然奋力的喊了出来,回音在四周回响。   哭声戛然而止,像是突然被吓到一样。白暮然喊出这一声以后突然轻松了一些。过了一会儿洞里亮起了一盏灯火。白暮然看到灯火旁站着一个宫女。   “你该死了。”宫女慢悠悠地说。   白暮然的目光并没有回避那个宫女。他在等自己的心情慢慢地镇定。   “你怎么不说话?”宫女有些急切。   白暮然突然笑了起来,说道:“你做宫女有些老了吧?”   “你说什么?”宫女大声地说,“你难道不怕我吗?”   “你是人,我为什么要怕你。”白暮然借助灯光看清了自己的背后。他坐在一块岩石上,他的身后是一个巨大的漩涡,流水不停的向中间聚集,发出呼呼的声音。   “他们几个人都是从这里滑下去的吧。”白暮然叹了口气道,“我差点也没命了。”   宫女这次没有说话,她知道自己已经吓不到白暮然了。   这个漩涡是和平阴湖连在一起的。他们从这里滑下去,然后被漩涡卷到一条通道里,冲到平阴湖。那些柔软的水草推波助澜,顺着平阴湖底面的急流将他们的尸体送到平阴湖的最北端。所以他们死在冰层的下面,而冰层一点也没有破损。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是玄安大师的妻子。”白暮然深吸了一口气,说道:“而且你因为长久的待在这里患上了风湿病。你发病的时候腿会有些瘸。”   宫女卸下了她头上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她像一个缺血的病人一样坐在地上。   “洞的出口在哪边?”白暮然还想弄清楚一些事情。   “地道的入口不能出去,这个洞的出口在寺庙后的土地中间。要在右狮子的口中塞一个金球才能打开。”既然已经被发现了,她也不想隐瞒什么。   “黄金球掉入石狮子口中以后触发机关,然后又会通过管道回到蒲团的下面。”白暮然说出了自己的想法,“那天我在蒲团下面发现的黄金球是你丈夫用来打开出口的黄金球。只是我在你丈夫去接你的时候抢先一步拿到了黄金球,对不对?”   “你都知道还问我干什么?”那个女人显然已经疲惫了。   “刚才欧阳龙放进去的黄金球被你丈夫先拿走了,然后他才又回到右厢房敲木鱼?”   “对的。”   “可是我还是不知道他们三个人为什么会挨个的进来?”白暮然低着头,这是他的习惯。   “因为他们都想得到这个宝藏。”那个女人说:“马飞是自己发现机关的,所以他第一个就送死了。第二个人后来跑到我丈夫屋里去问他关于宝藏的事情,我丈夫就暗示了他机关在的地方。”   “那欧阳龙呢,他本来是准备跟他女朋友下山的。”   “我丈夫看他不上钩,就在晚上的时候主动找他谈。他经不住诱惑就留了下来,现在估计已经到平阴湖了。”女人说这句话的时候有些得意。   白暮然看着灯火越来越弱,他说:“你们明明在开始的时候就可以拿走我们的黄金球,为什么还要杀后面的两个人?”   那个女人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她突然啜泣起来。   白暮然没有再问。他知道长久的这种暗无天日的生活已经让他们的人性扭曲了,他们唯有在杀人中才能体验到乐趣。   灯火慢慢的燃尽了,整个洞穴又重新黑暗了下来。他们没有人说话,唯有漩涡呼呼的声音在猖狂。   警察将他们两个人带出去的时候已经是午夜了。寺庙的大堂被应急灯照得通明。那个道貌岸然的玄安大师被两个警察架着,他已经精神崩溃了。白暮然还看到了守山的老人,他的手上也戴着手铐。他们朝着对方笑了一下。   唐心把白暮然拉出庙外,说道:“你知道吗,那个看山的老人带我们上来的,他是玄安的父亲。玄安是看到他父亲发的文章以后才想出这样的生财之道的,警察刚才在他们的屋里搜出了十几个黄金球。”   白暮然苦笑了一下,他说:“欧阳龙也死了。”   唐心突然就没有说话了,她低着头,眼泪大颗大颗的滴落。   白暮然拍了拍她的肩膀,然后从她身边走了过去。外面寒风冽冽,蒙蒙细雨下灯光变得模糊起来。白暮然想起了他心里的最后一个疑问,马飞找他来也许是因为一开始马飞就意识到会有什么事情要发生?   可是明知道有危险,他为什么还要来呢?   白暮然想,贪婪,害死了很多的人。   (完)   11、蔷薇庄园   文/夷梦   1   当杨飒收到那封飘着蔷薇香味的信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寄信的人是她的表姨,一直住在深山里,那儿有她祖上传下来的一栋老宅。杨飒四岁的时候曾经跟着外祖父去老宅看过,别的都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只依稀记得那里无论是客厅还是卧房都一片阴森,像电影里的鬼宅。   表姨是个很亲切的人,脸上总带着温暖的笑容,漂亮得像一幅画。不过,那也是十五年前的事情了。   信的内容很简短,姨妈说她检查出有绝症,想在有生之年再见杨飒一面,并说会把遗产全部留给她,让她立刻去老宅一趟。   杨飒知道表姨有个女儿,一直跟着离婚的父亲在美国居住,为什么表姨不把遗产留给自己的女儿呢?   虽然满腹疑问,杨飒还是坐上了去香山的汽车。   香山在邻省的东清县,地处偏僻,中途要转两次车,当杨飒坐上开往蔷薇庄园的车时,已经是两天后的下午。蔷薇庄园就是表姨的老宅,在东清县是出了名的鬼屋。按当地人的说法,那里住着一个专吸少女血的疯女人,只要进了宅子,就永远别想出来。   杨飒坐在又脏又乱的巴士上,听着几个回山的农民对蔷薇庄园的议论,眼睛始终都在那个坐在角落里的女人身上。   那是一个用黑布将自己包得严严实实的女人,除了一双眼睛之外什么也看不到,她独自一人坐在巴士的最后一排,低着头,双手环胸,身体还在不停地颤抖,似乎很冷。杨飒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心中不由得升起一种不详的预感,这个诡异的女人不会也是要去蔷薇庄园的吧?   山路崎岖而陡峭,经过三个小时艰难的行驶之后,巴士终于到达了蔷薇湾,从这里再往里走半个小时就是大名鼎鼎的蔷薇庄园。杨飒下了车,那个奇怪的女人也跟着走了下来,她全身哆嗦着越过杨飒,向茂密的树林里走去。杨飒觉得奇怪,难道她也是要去蔷薇庄园,她是表姨的朋友吗?   “请问……”杨飒追上前去,拉住她的手,想要问问她是谁,哪知那女人猛地转过头,用那双布满血丝的眼睛狠狠瞪向杨飒,杨飒吓得一激灵,那是什么样的眼睛啊,里面包含了可怕的凶狠与恨意,简直就像野兽。黑衣女人挣脱了她的手,转身奔进树林里,不见了踪迹。留下杨飒一人站在静得有些诡异的山路上,额间已满是冷汗。   凭着十五年前模糊的记忆,杨飒终于在天黑之前找到了蔷薇庄园。那真的是一栋非常古老的建筑,建于清朝末年,四层高,全是青色的墙砖,上面爬满了青翠的藤蔓植物,墙角和园子里长满了高高矮矮的茅草,深已及膝。   园子外面有一道两人高的围墙,墙上镶着锈迹斑斑的大铁门。这样的场景简直就是恐怖电影的再现,杨飒不禁打了个冷战,鼓起勇气走上前去,在铁门上重重敲了三下。   良久,她终于听到了脚步声,很深沉,从园子里向铁门走来。一阵哗啦啦的铁链声响过后,门终于开了,一张脸赫然出现在杨飒的面前。   杨飒不由得往后退了两步,看着面前那张满是皱纹和老年斑的丑脸,以为自己见了恶鬼,心一阵狂跳,几乎就要从嗓子里跳出来。   “你是杨飒小姐吗?”那人将门拉开,用他那双死鱼一般的眼睛盯着面前的年轻女子,声音沙哑地道。   这个时候杨飒才看清楚他是个人,只不过长了一张出奇丑的脸,头秃齿落,背驼腿弯,身上穿着一件几十年前的青布衣服,上面打满了补丁。他手上拿着一把大剪刀,刀身上还带着几片叶子,应该是个园丁。   “你……你是李末老爹吧?”杨飒在记忆里搜索,仿佛十五年前真有这么一个人,他是表姨家的仆人,在这间庄园里工作了四十年,文革时其他仆人都走光了,只有他愿意留下来。从那以后,表姨家就只有这么一个仆人,他几乎包揽了庄园里的所有工作,包括做饭洗衣。不过,他那丑陋的相貌,却是杨飒童年的噩梦。   “原来真是杨飒小姐。”李末用冰冷的眼神看了一眼杨飒,将门大开,道,“快进来吧,夫人等你很久了。”   “哦,好。”杨飒走进园子,巨大的铁门在她身后发出尖利的怪响,重重地关上了。她抬头看着荒凉的园子和矗立在自己面前的老宅,背上窜起一股冰冷的寒意,像蛇一般。她突然有一种奇怪的预感,也许,在接下来的几天里,真的会发生恐怖电影一般的诡异情节,而主角,就是她!   2   老宅里的陈设很古旧,与十五年前并没有多少差别,只是漆着红漆的家具上积上了一层薄薄的灰尘,仿佛有一段时间没有好好打扫过了。   杨飒跟着李末老爹上了二楼,也许是年久的缘故,木质地板在他们的脚下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   表姨的房间在二楼走廊的尽头,杨飒还记得那是一间有些阴暗的房间,表姨不喜欢阳光,老是将厚厚的窗帘关得严严实实,屋子里的灯也是灰暗的兰色,让人的心里不由自主地升起一丝惧意。   李末在走廊尽头的那扇门上轻轻敲了三下,道:“夫人,杨飒小姐到了。”   “哦,阿飒到了吗?”里面响起一个苍老的声音,“快进来吧。”   “是。”李末推开房门,里面还是一样的昏暗。在挂着窗帘的窗户旁有一把摇椅,背对着杨飒二人,轻轻地摇动,发出吱呀吱呀的响声,在这个寂静的屋子里显得异常刺耳。   “表姨?”杨飒心中忐忑,轻声地叫道,“我是阿飒。您还好吗?”   “阿飒,你长大了啊。”表姨发出一声轻叹,艰难地从摇椅上站起来,杨飒连忙过去扶,终于看到了她的脸。那是一张熟悉的脸,十五年前对她露出过平和慈爱的笑容。不过岁月在上面留下了太多的痕迹,如今已经布满了皱纹,只在那双明亮的眼睛里依稀可以看见当年的风华。这个时候杨飒才想起来,表姨和外祖父只差十岁,现在也应该近六十了。   “表姨,您身体还好吗?”杨飒扶着她重又坐下,她的头发已经全白了,在脑后挽了一个髻,插着一只玉钗,在这个昏暗的房间里异常刺眼。   “好什么?我这把老骨头,活不了多久了。”表姨叹了口气,道,“半个月前医生说我有肝癌,恐怖活不过这个月了。”   “表姨……您别这样说,您会好起来的。”杨飒说着这句连自己也不相信的话,觉得自己很虚伪。   “别用这样的话来宽慰我了。”表姨朝她露出一个和蔼的笑容,身上的深蓝色旗袍将她的气质衬托得仿佛十五年前,“我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你就在我这里住几天吧。就当给我送终。”   杨飒一惊,自己只不过是表姨的远房亲戚,如果表姨没有孩子还说得过去,可是她是有亲生女儿的啊,为什么还要让她这个外人来给她送终?   “表姨……”杨飒迟疑了一下,道,“表姐呢?她没有回来吗?”   表姨闻言,脸色一变,良久才道:“她回来了,三个月前就回来了。可是她疯了!”   说最后两个字的时候表姨的语气冷得可怕,让杨飒打了个哆嗦:“疯……疯了……”   “没错。”表姨继续说道,“她的丈夫突然失踪,给她很大的打击,回来后就疯疯癫癫。如果仅仅是这样也就罢了,但她还做出了一些恐怖的事情,我不能再容忍她了,把她送进了精神病院。”   “恐怖的事情?”杨飒重复着这句话,脸色变得有些苍白。   “她杀了人!”表姨的语气寒冷至极,“她杀了一个村民,把他吊在树上,砍了五十多刀!”   杨飒的脸色惨白,这个从来没见过面的表姐竟然做出这样惨无人道的事情,看来她真的是疯了。   “我不能把遗产给一个疯子!”表姨的声音有些激动,大声地咳嗽起来,咳得上气不接下气。杨飒连忙过去给她拍背,被她轻轻推开,道,“算了,你出去吧。这几天你还住十五年前的那间屋子,晚饭李末会送到你屋里。”   “是。”杨飒无法拒绝,只得跟着一直没出声像雕像一样的李末老爹退了出来。   以前杨飒所住的屋子在底楼,陈设与表姨的房间所差无几。李末老爹把钥匙递给她,然后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她,用他那低沉沙哑的声音开口道:“小姐。既然你要住下来,我就有义务告诉你,你可以去任何地方,只有四楼绝对不能去,知道了吗?”   “四楼?”杨飒惊讶地道,在她的记忆里,似乎十五年前也没有去过四楼,不是不许,只是她从未想过要去那里。自从文革时仆人们离开后四楼就空下来了,几十年来一直没人居住,杨飒想不出要去那里的理由。   “老爹,你放心,我不会去的。”她微笑着作出保证,李末满意得点了点头,转身走了出去,反手关上了房门。   杨飒细细地看着屋子里陈设,一切都保持着十五年前的形状,连窗帘都还像当年一样垂着,纹丝不动。她走到窗户边,将窗帘拉开,玻璃窗户外面就是长满蒿草的园子。天色渐渐暗了,天边只剩下最后一缕夕阳,杨飒望着幽深的庭院和高大的树木,开始想念自己那位脾气古怪的外祖父。五年前他环球旅行去了,现在不知道在哪里,如果让他知道自己的远房亲戚杀了人,他会有什么样的表情呢?   3   夜已经深了,园子里不知从哪里来了一只猫头鹰,发出“恨呼、恨呼”的叫声,吵得杨飒不能成眠。她在被窝里焦躁地翻着身,心里却像梗着一块鱼刺,记得小时候外祖父曾经跟她说过,猫头鹰是一种不祥的动物,如果它出现了,必然会发生恐怖的事情,譬如杀人。   那只猫头鹰叫了半夜,声音忽远忽近,像在哀号。杨飒终于忍无可忍,将身上的被子一掀,跳下床来,一把拉开窗帘,想要用桌子上的纸镇将它赶走。就在她拉开窗帘一瞬间,一道黑色的身影在庭院里闪过,向更深处走去,隐入了树木的阴影里。杨飒大惊,脸色刷得变得惨白。她想起了白天遇到的那个眼色鲜红的黑衣女人,难道那是……可是她为何会在这里?她要干什么?   好奇心战争了恐惧,杨飒推开了玻璃窗户,木质窗棂发出低沉的吱呀声。她将脑袋伸出去,看看四下无人便纵身跳了出去。蒿草很柔软,在她脚下发出啪沙啪沙的响声。她循着黑影的足迹往前走,越走越深,蒿草也越来越茂盛。在她的记忆里,自己似乎从来没在园子里认真地走过,十五年前她就很想知道,在园子的最深处,到底有什么,是妖怪?还是鬼魂?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月亮隐进了云里,树枝的影子打在地上,峭楞楞如同鬼一般。蒿草渐渐没有了,似乎被什么东西烧过,留下一些枯草烧完后的黑色垃圾。这一路过来都没有看见那个黑影,连她自己都在怀疑,那是不是失眠状态下引起的幻觉。   就在她打算回转的时候,一座茅屋映入了她的眼帘,令她生生吃了一惊。   那是一栋用木头搭成的小屋子,仿佛是杂务室或者柴房,全身通黑,在月亮下显得异常诡异。   杨飒的心开始狂跳,像小鹿一样在胸膛里乱撞,她想要逃,想要立刻逃回屋子去,这间房子就像一个魔鬼,一个有着魔力的怪物,令她无法控制自己的脚步,她知道自己正在一步一步走进它,那扇班驳的木门渐渐越来越大,无限膨胀。   她推开了房门,门悄无声息地滑向屋内,一阵血腥味从里面涌出来,呛得她猛地打了个喷嚏。   血腥味?血?   杨飒全身的血液都仿佛凝固了,为什么这里会有血?难道表姨说的那个被杀死的村民就是在这里……   突然,一阵带着腥臭的热浪向她扑来,她的心脏停跳了两秒,本能地向后倒去。腥风擦着她的鼻子飞过去,她看到了一个相貌丑陋的动物,像老鼠,又像飞鸟。   蝙蝠?   杨飒大惊,全身的鸡皮疙瘩都汹涌而出,手忙脚乱地从地上爬起来,转身便向来路跑去。但蝙蝠似乎并不打算就这样放过她,在空中转了个圈又扑了回来。杨飒荒不择路地在园子里瞎跑一气,耳边是扑棱扑棱的翅膀声,在这个寂静得连落叶都能听到的夜里显得异常刺耳。   慌乱中她似乎碰到了什么东西,重重地摔到了地上,蝙蝠再次擦着她的身体而过。她抬起头,看向自己的脚边,竟是一只方型的铁盒子,上面的字迹模糊不堪,却依稀可以看见两个黑色的大字——汽油。   汽油!杨飒心中一动,也顾不得那么多了,扑上前去抓起盒子,将上面的盖子拧开,奋力向张着尖利獠牙飞过来的蝙蝠丢去。   蝙蝠发出一声号叫,在空中打着旋,杨飒闻到了刺鼻的汽油味,从衣服里拿出打火机,在地上扯出一把蒿草,点燃,以极快的速度向蝙蝠扔去。蝙蝠轰地一声燃烧起来,发出冲天的火光,在空中一声接一声地哀号,声音凄厉。   杨飒连滚带爬地往回跑,她的身后,升起一团滚滚浓烟,和火焰一起,将天空映成诡异的颜色。   4   “你说什么?你去柴房了?”表姨冷着脸打量站在面前的杨飒,眼睛里透出奇异的光。立在摇椅后的李末老爹依然面无表情,低头把弄着手里的剪刀,发出卡嚓卡嚓的声响。   “是。”杨飒胆怯地回答,像做错事的孩子。   表姨重重地叹了口气,声音缓和下来:“这也不能怪你,是我没跟你说,你表姐就是在那个柴房里杀死了村民,之后那里就有蝙蝠出没了。那种蝙蝠山里自古以来就有,专吸人血,估计是被血腥味引来的。你杀了它也好,免得它胡乱咬人。”   杨飒打了个冷战,原来真的如她所料,只是那个黑影是谁?为何那么晚了还在园子里游荡?难道是……   她不敢再想下去,也不敢问那个被杀死的村民是男是女,只木木地听表姨训话,无非是些不要乱跑,注意安全的老话。最后,她终于道:“你出去吧。”   “是。”杨飒如获大赦,转身便向外走去,不知道为什么,在表姨面前她总觉得喘不过气来。   “阿飒。”表姨突然叫道。   “什么?表姨?”   “记住。”她的眼神突地冷了,冷得杨飒全身一哆嗦,“绝对不要去四楼,绝对不要。否则……”   表姨没有继续说下去,李末老爹拿起剪刀,一下一下地在空中剪着,金属的声音令杨飒齿冷。屋子里的气氛突然变得很诡异,杨飒几乎是逃命般从里面跑出来,冲回自己的房间。   她坐在卧室的床上,背上升起一股寒意,心狂跳不止。太诡异了,这座庄园里的一切都太恐怖了,无论是表姨还是李末老爹都古古怪怪,到底是怎么了?庄园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不能去四楼?那里有什么?   杨飒打了个冷战,如今已是初夏,为什么天气还这么冷?是山区的缘故吗?   她抬起头,见窗户还开着,窗帘在冷风的吹拂下一浪一浪地波动。她从床上站起来,想要关上窗户,就在她的脚落到地面的时候,地板发出卡啦的一声轻响,仿佛动了一下。她心中一动,记忆回到十五年前,那个时候,她似乎将某件东西藏在了床下,难道……   杨飒一阵狂喜,打开那块地板,里面有一只小木匣子,上面的油漆已经班驳,似乎很有些年头了。她将匣子取出来,上面没有锁,轻轻一掀盖子便开了。   是枪。一把古旧的左轮手枪。   果然,果然还在这里!杨飒激动地将枪拿起来,这是她那酷爱枪支老爱恶作剧的外祖父十五年前送她的玩具,她当作宝贝一样藏在床下。但后来他们走得很急,来不及将它带走,没想到它竟然还在这里。   外祖父。杨飒将手枪紧紧抱在怀里,心中默默道,请你保护我。   “小姐。”一个沙哑的声音突然出现在身后,杨飒大惊,连忙将手枪藏在衣服口袋里,转过头。只见李末端着一只餐盘站在门口,上面放着几样小菜,冒着热气,香味扑鼻。   “老爹……”   “小姐,吃午饭了。”李末冷冰冰地将饭菜放在一旁的桌上,什么也不说便转身离去,似乎并没有发现那把手枪。就在杨飒正庆幸的时候,李末突然转过身来,眼神倏地变得异常恐怖,和那张丑脸挤一起,简直就像魔鬼,“小姐,记住,不要去四楼,千万不要去四楼!”   杨飒心有余悸地看着他走出门去,反手关上房门,心狂跳不止,差点窒息。   为什么?为什么他们不许她去四楼?那里……究竟有什么?   好奇心是会害死人的。   当杨飒踏上通向四楼的楼梯时,深切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   那道用木板做成的阶梯,踩上去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像是哀鸣。深深的楼道像一个巨大的口,正等待着她进入,而另一边,就是地狱。   杨飒隔着衣服紧紧捏着那把手枪,手心里满是汗水,将衣料浸得濡湿。她很怕,非常怕,但脚就是不听使唤,仿佛有某种力量在冥冥中召唤着她。   一步一步,她在接近地狱,那短短的二十级楼梯,她却像走了一个世纪般漫长,当她终于站在四楼门前时,背上已经是一片湿润。   一扇白色的木门横在楼梯的尽头,像是一枚尖利的獠牙。杨飒缓缓地伸出手去,连手指都在颤抖,门里会有什么?是包着黑布的可怕女人,还是凶狠腥臭的蝙蝠?   她想阻止自己,但手臂却不听使唤,当她的指终于碰到白门时,门无声地开了,以一种轻盈的姿态滑进屋里。   杨飒胸口一阵冰凉。   屋里是一座灵堂,黑色与白色的布布满了整间屋子,血红的香烛燃烧着,散发出刺鼻的香味。在白黑相间的布中,簇拥着一张同样黑白相间的照片,表姨在里面慈爱地微笑,就像白天对她那样,连眼角边的皱纹都一模一样。   在照片的下面,是一只古老的棺材,没有棺盖,表姨正安静地躺在里面,面色安详,只是脸色苍白僵硬得可怕,脖子上有一道刺目的伤痕。   杨飒脑中一片空白,只觉得天旋地转。死了……死了……表姨死了……她死了……那这两天和她在一起的是谁?难道……   安静得可怕的屋子,只剩下她沉重的呼吸,在她的身后,一只苍白的手缓慢地伸了过来,悄无声息地覆上她的肩……   5   表姨目瞪口呆地看着杨飒,额头渗出一层密密的汗珠。   一把左轮手枪正准确地瞄准了她的额头,年轻的杨飒正用冷静到让人害怕的目光看着她,原本颤抖个不停的手稳稳地端着枪把,漆黑的枪口闪着寒冷的光。   “很惊讶是吗?”杨飒道,“我的心脏承受能力很好,凭这个,恐怕还不至于吓死我,不过……若是加上制幻剂的话……”   表姨的脸色变得有些白,道:“你没有吃今天的午饭吗?”   “你忘了吗?”杨飒嘴角勾起一丝笑,“我外祖父是学中医的,我自小跟着他,自然也学了不少东西,包括怎么鉴别毒药。不过……我倒是很想问问,我是该叫你表姨……还是表姐?”   表姨一惊,说:“你都知道了?”   “其实并不难猜。”杨飒看了一眼她的手,皮肤很光滑,“你忘了给自己的手易容。”   表姨冷笑一声,望着枪口,道:“那又怎么样?你以为拿着这把玩具枪就可以对付我?”   “玩具枪?”杨飒不禁笑出声来,“我外祖父可不会做玩具枪,要是不信,你可以试试。另外,我想问问,那只蝙蝠是你捉来对付我的?”   “是。”表姨毫不避讳地道,神色悠闲,“让你死于山里随处可见的蝙蝠,没人会怀疑到我身上。”   “这么说那女人也是你扮的了?”   “没错。”   杨飒突然笑起来,笑声清脆悦耳,‘表姨’冷声问:“你笑什么?”   “现在我终于知道表姨为什么不肯把遗产给你了,你真的是个疯子。”   “闭嘴!”这句话似乎戳中了她的痛处,她尖叫着向杨飒扑过来,神色狰狞,脸上用来易容的皮撕下一块,露出里面更加苍白的皮肤。   “砰——”一声枪响,划破了安静得可怕的灵堂,殷红的鲜血从她胸口喷出,溅了杨飒满脸。她不甘的看着杨飒,焦距却似乎在杨飒身后,那具漆黑的棺材。   杨飒觉得背后一阵冰凉,还在冒着青烟的手枪落在地板上,全身在轻轻颤抖。背后……背后有什么……   一阵阴风闪过,她的脖子上受到重重一击,应声而倒,摔在地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一道佝偻的身影立在她的身后,丑陋至极的脸上现出诡异的表情。李末丢下手里的剪子,缓慢而沉重地弯下身,从地上捡起那把左轮手枪,嘿嘿笑了两声,道:“我终于等到了,我终于等到李家的人互相残杀了!我在这个家里工作了四十多年,这里的一切都是我的,我谁也不会给!谁也不会给!”   他沙哑的声音在空中回响,像是狼嚎。漆黑的枪口准确无误地对准了杨飒的太阳穴,随着他脸上可怕的冷笑,食指勾动了扳机。   “砰!”一声更加巨大的轰响,李末不敢置信地往后倒去,脸上、脖子上、胸口上、手上插满了闪着寒光的银针,其中一枝准确地刺入了他的喉管。   随着他的倒地,杨飒从地上爬了起来,揉着自己的后脑勺,道:“老爹,表姨脖子上的伤口很明显是剪刀造成的,这个屋子里,除了你,我实在想不出还有谁能这么熟练地使用它。”   李末张着眼和嘴,眼睛里布满了血丝,喉咙里发出“嘶嘶”的声响。杨飒继续道:“你一定很惊讶吧,枪为什么会爆膛。很简单啊,你也知道我外祖父是个喜欢恶作剧的人,小时侯我被他用更恶劣的手段戏弄过,连我自己都奇怪自己怎么能长这么大呢。老爹,也许这个家的遗产真的该归你,可是你运气太糟糕了。”   她转过身子,对着照片里笑得和蔼的表姨,小时侯所受到的照顾一点一点浮上她的心头。她从衣服口袋里取出一封同样飘着蔷薇香味的信纸,纸的最后一行落着表姨的名字,上面写着“复仇”。   杨飒将信纸放到白烛上点燃,扔进旁边的火盆里,看着它发出妖异的光。   “表姨。”她缓慢而平静地道,“如果不是收到你临死前给我的信,我还真想不到你会被自己的女儿和仆人杀死。不过现在我已经为你复仇了,你安息吧。”   她抬起头,望向窗外,遥远的东方升起一丝耀眼的晨曦。   天,似乎亮了。   (完)   三五手机书http://www.555sjs.cn   提供TXTUMDJAR手机书免费下载   黑金指环做的电子书   12、偷心   文/胡西东   我不是一个好人,从面相上就可以看出来,我长了一脸的络腮胡子,所以大家就叫我胡子。   我偷过摩托车,又用偷来的摩托车从事过飞车抢劫,还用抢劫来的钱去嫖过妓,嫖完了顺手牵羊把人家妓女的手提包也偷了过来。手提包里有一个手机,一个日记本,日记本的拥有者是打破我脑袋也想不到的大人物,我们市里一手遮天的某官员。   日记本里记载的不是日记,而是每日帐目,某天收了某人多少钱,某天送了某上级多少钱,这大概是那个妓女在和这个高官性交易过程中,偷弄过来预备敲诈的吧。我是坏人,我当然知道这东西到了我手里是多么糟糕的一件事情,我要倒霉了。   几天后,那个妓女果然出“意外”死了,暗中关注此事的我别无选择,只有出逃。   正好我有个道上的兄弟认识偷渡的蛇头,就凑了一些钱,预备把我弄到韩国去。   蛇头叫邱老四,三十多岁,精瘦精瘦的一个人,却长了一张比我还凶恶的脸,眼睛里尽是寒光,配上眼角那一道触目惊心的刀疤,叫人不敢逼视。   和我一起偷渡还有五个人,四男一女,名字都秘而不宣,只知道各自的外号:书生,一个带着眼镜的文弱年轻人;肥油,胖胖的厨师;大号小号是兄弟俩,都是大高个,比较结实,邱老四曾开玩笑地问他们是不是去韩国做鸭;我们当中唯一的女性叫丰韵丹,看绰号就知道,长得还不错,丰满的胸部更是邱老四揩油的重地。   经过几天的倒车转车,我们来到这个小山村,这个山东某地临海的小村是偷渡集合的最佳地点。掩映在浓密树荫下的小村不算太大,总共五六户人家,分得很散,房子还是很古老的样式,旧得不成样子,仿佛拿手一推就能轰然倒塌。   最奇怪的是,村里几户人家的房子拱围着中间的一个幽邃的大祠堂,看这祠堂的规模,怕不下五千个平方。真是搞不懂,这么小的一个村子,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祠堂。   我朝那祠堂多看了两眼,有些头皮发麻,身子竟哆嗦了一下,心中隐隐觉得这个地方很是邪门。   村子里几家的烟囱里冒着烟,我们闻到丝丝烧肉的香味,饥饿感不请自来,书生忍不住叫道:“太好了,我们可以在这里买点吃的,饱餐一顿上船。”邱老四冷冷道:“不许逗留,吃得太多,上了船够你吐的。”从村子里穿过,碰到的村民都是朝我们裂嘴一笑,然后就低头做自己的事情,这气氛总让我们感觉有些怪异。风韵丹走在邱老四的后面,屁股一扭一扭,说:“真难得哦,这个村子里没狗叫。”肥油嬉皮笑脸说:“美女你是不是想吃狗肉了,等到了韩国,我亲自整治一条烤全狗……”邱老四忽然回过头来,低沉凶狠地喝道:“闭嘴。”一路上以来,邱老四都是客客气气,很少有这种神情,肥油立刻乖乖地闭上嘴巴,我却觉得邱老四有点色厉内荏,他是在害怕什么么?   一行人继续朝前走,耳朵里只听到“踢嗒踢嗒”的脚步声,偶尔惊起一树飞鸟,“扑喇喇”从我们头顶飞走。我心中诡异的感觉越来越强烈,这个村子为什么这么安静?   安静得不像有活人的存在!   我们在这个村子里不但没有发现狗,甚至也没有看到鸡鸭牛羊。除了我们碰到的几个不说话的村民以外,这里几乎是一座死村。   死村!我心中咯噔一下,既然这里没有家畜家禽这些东西,那为什么四处飘荡着诱人的肉香?我不敢任由自己的思想发挥下去,稳了稳神,朝书生和大号小号他们看去,发现他们也是一脸怪异的表情。   穿过村子,眼前一片低矮的山丘,山丘从山脚到山腰都寸草不生,满是嶙峋的怪石,各具形态,要是在雾晨或在月光下观望,仿佛都能变幻成狰狞的鬼怪。整个山丘,惟独在接近山顶的部位有一丛竹林,远远看去,这山丘倒似一个巨大的坟头。邱老四道:“翻过这里,对面就是一个避风的海湾,我们在那里等船。”我们气喘吁吁到达山顶的时候,才发觉竹子并不是我们在下面所看到的那样一丛,而是一溜相当长的竹林子。由于这个山丘成马蹄形状,内弧向着大海,所以从山村那边看来,都以为这是个馒头状山包。山丘的两边都延伸到海里,围出了一个相当隐蔽的海湾。偷渡者找这里作为码头,不失是个绝妙主意。   那面山脚下就是海水,歇脚很不方面,于是我们就在山顶竹林里坐了下来,预备等船来的时候再下去。邱老四掏出望远镜架在眼镜上观望一番,又抬腕看看表。连续做了几次这个动作后,邱老四神情变得疑惑焦急起来。   肥油擦擦汗珠问:“怎么搞的,船还没来?邱老四,我们可都是交了钱的,别晃掂我们。”邱老四不理他,掏出手机打电话,说的是广东话,我们几个人都听不明白。邱老四接完电话,一脸郁闷地说:“看来我们要在这里呆两天。”大家一惊,纷纷站起来问为什么,连一贯沉默的大号小号兄弟也坐不住了,丰韵丹娇声问:“四哥,出什么问题了?”邱老四委顿地说:“风声紧,过海不安全。”众人都颓丧地就地躺了下来,气氛回归沉默,邱老四刚才的回答中带着一丝战栗,像他们这种蛇头,可不像我这种小混混,大风大浪不知道见过多少,直觉里,他并不是因为海上风声紧而产生的心理变异,那么,他在害怕什么呢。   我回首看了一下那个山村,从山丘上俯瞰下去,隐隐绰绰的山村像一张灰败的大嘴,吞噬着四周的生灵之气。这个山村,多半有什么骇人的秘密,邱老四常年来往这个地方,他是知道这个秘密的人,所以他会感到害怕。   一定是这样,这个秘密到底是什么?   海风吹动的竹林,发出沙沙的响声。月亮已经升上半空,凉意一阵阵袭来,大伙纷纷从行李中拿出衣服,一件一件地套在身上。不远处的篝火还没有完全熄灭,不时传来竹节的爆炸声,火堆旁边扔着一个没了热气的水壶,几个方便面筒,为宁静的夜空凭添几分萧瑟。   几个人翻来覆去都睡不着觉,肥油嘴里一直在嘀咕:“好好的,不让人去村子里买吃的,在这里泡什么方便面,顶得了饱么?”书生小声接他的话头:“是啊,真想不通,为什么不到山下去借宿而在这里吹冷风,村子里有那么大的一个祠堂,应该会收容我们的。”“要去你们自己去,老子把钱退给你们,咱们就此分开!”邱老四猛地坐起来骂。   “大家都少说两句,四哥,做什么发那么大脾气,为什么不能去村子,你跟我们说说明白啊。”丰韵丹出来圆场。   “你们真的想听?”邱老四的脸色在月光下阴晴不定,那种仿佛从灵魂深处挤出来的声音将大家都带入莫名的恐惧中,周围温度的似乎更低了,人人都紧了紧身上的衣服,硬着脖子点点头。   “好,那就说给你们听听,书生刚才说到了祠堂,你们知道为什么几户人家的小村子会有这么大的祠堂吗?”邱老四颤抖地点着一根烟。   不提不觉得,邱老四一说, 八_零_电_子_书_w_w_w_._t_x_t_8_0_8_0_._c_o_m 大家都倒吸一口凉气。是啊,那么大一个祠堂,不该存在于这个只有四五户人家的小山村的。   “其实,原来这里并没有村子,很久很久以前,这村子附近是个大的族镇,这里就是那个家族的埋骨之地,那个家族在这里修建了祠堂,派驻了专门的人员来看守祠堂。   后来,日本人打进山东,那个族镇不知怎么得罪了日本人,整个镇子都被炮火夷平了。   而这个地方因为地处偏僻,逃过一劫,看守祠堂的几个家庭收埋了族人的尸骨后,就在这里定居下来,形成了现在这么个小村子。“邱老四一口气把话说完,喘息不止。   蓦地,遥远的夜空中飘来一曲沙哑的歌谣:“娃子他个娘呦,不带着娃子走呦……   娃子那个宝呦,别走那么早呦……“歌声越来越朦胧,越来越凄厉,最后成了若有若无若远若近的干嚎,叫人听了后背发怵。   “那……那是什么人?”肥油脸都白了。刚刚听说这村子诡异的由来,又忽然听到这么诡异的歌声,想不害怕都不可能,连一向沉默的大号小号兄弟都不由自主站了起来,四处察看声音的来源。   “是村子里的一个疯子。”邱老四踩灭烟头,咬牙道:“就在这里凑合着睡吧。”   大号小号相视而笑,有点不以为然的样子,他们一定是认为邱老四所讲的事情虚无缥缈,不过是些死人疯子,没什么好害怕的。但是他们没注意邱老四的神情,邱老四说这些话时嘴角抽动,欲说还休,他一定还知道什么,只是这事情太过震撼,所以他隐瞒了没说。   那天晚上,我睡得很不塌实,有点小响声都能让我惊醒。我虽然贵为痞子强盗,但向来不是一个胆子大的人,尤其是面对不可知的事情。正因为这种性格,我才选择出逃偷渡。但那天晚上,我竟然没有发觉大号小号兄弟的离开。   我们是在清晨发现大号小号兄弟不见的,行李都在,惟独两个人不见了。   邱老四喃喃道:“一定是没相信我的话,下山去了,一定是下山去了。”“下山去了”四个字仿佛冰冷的魔咒缠绕在我们心头,一阵阵寒气随着雾霭袭来,更叫人觉得这兄弟俩凶多吉少。虽然我们都不明白山下究竟有什么特别的怪异,但看邱老四魂不附体的古怪模样,傻子也看出来,昨天晚上,他没有对我们说实话。   我心中有点担心,问:“老四,大号他们哥俩不会出什么事吧?”邱老四额头见汗:“说不准。”肥油说:“要不咱们下山去找找,顺便弄点吃的。”邱老四不吭声,一颗一颗拨弄着手腕上的佛珠手链,时间仿佛凝固了一般。   “你倒是发句话呀!”吼出这句话的是瘦弱的书生,邱老四也没料到书生这种人居然能冒出这么大的火气,冷笑道:“我知道你们是想问我不让你们去村子里的理由,不是我不想说,是说了对你们没什么好处,我们毕竟还要在这个地方耗两天。”肥油摸摸肚子:“就算不去找他们兄弟,总得去弄点吃的啊,不能光靠方便面过日子吧,何况我总共也没带几包。”邱老四道:“大家的意思呢。”我们都朝他点点头,邱老四低头沉吟片刻,开口说:“好吧,既然这是你们大家的意思,我也就不瞒了。这是一个危险的村落,在我们蛇头圈子里,流传着一些血腥恐怖的怪异事情,这些事情就是发生在这个村子里。”一桩秘密即将随着邱老四的言语层层剥开,仿佛未知的命运就在山的另一边召唤着我们,我们都是既感到兴奋,却又不期然地从毛孔中渗透进丝丝冷气。   “这个村子白天看起来一切正常,可是一到晚上,死寂的村子里就会出现幽灵,专门挖取陌生人的心脏。以前也有偷渡客在村子里借宿,睡前好好的,第二天他的尸体就会出现在那个祠堂的院子里,胸口一条细长的伤口,胸腔里的心脏被生生挖走,死者的眼睛挣得大大的。只要是晚上留在村子里的外人,无一幸免。村子里对死人这种事情见贯不怪,总是让村子里那个疯子,就是昨天晚上唱歌的那人,将尸体扔到祠堂院子里的深井中,这么多年来,那口井里也不知填埋了多少尸体。”我们的神经被邱老四的话紧紧攫住,心都快提到嗓子眼了。丰韵丹战战兢兢问:“后来呢?”“后来我们回来了!”一个声音猛然在我后面响起,我只觉得后背的血液一下子冲到脑门,头发根根竖了起来。邱老四、丰韵丹和书生目瞪口呆地看着我身后,肥油鼻子耸动,这家伙闻到香味就忘了害怕,是的,香味,烧肉的香味。   我转过头,看到两个熟悉的脑袋,大号和小号。   “快来吃早饭,我们给大家带了点卤猪心。”小号招呼。   我们一动不动,书生用手指碰碰小号,小声问:“你们没什么事吧?”“有什么事,我们起得早,饿了,下去买点吃的,牛屠户家的猪心不错的,据说在这个村子里挺有名的,大家都尝尝吧。”大号难得露出笑容。   “好勒,他妈的,嘴里都淡出鸟来了!”肥油第一个冲上前,夺过荷叶包里的猪心,解开来,抓起两片就塞进嘴里大嚼起来。   这一下,没谁再相信邱老四的鬼话了,这兄弟俩不是回来了吗,什么挖心,什么幽灵,简直是扯淡。邱老四在事实面前也不好再强调什么,横着脸,默默拨弄佛珠。   “胡子。”大号拍拍我的肩膀,示意我也去吃点,我摇摇头:“他们吃吧,我不饿。”其实我不是不饿,我是觉得邱老四的话不像是空穴来风,走江湖吃黑道这碗饭的人的性格我清楚,因为我多少也算个江湖边缘人,邱老四虽然面相凶恶,但看得出是个讲义气的汉子,这种人卖命的事情可以常常干,说谎话一般是不太可能的。   如果邱老四说的那个故事是真的,我怎么还敢吃这些猪心。看这个村子里到处不见牲畜,没准那些死人的心脏……这想法真是荒唐得可怕,邱老四好像洞悉了我内心的想法,朝我微微一笑。   这一笑在我看来诡异得很。   “我说,昨天晚上我们就该来这里了。”“就是,这么大的地方,跟庙宇似的,没人管没人问,咱们何必露宿荒野!”“那今天就在这里吧,咱们出去跟这里的老乡打声招呼,毕竟是人家的祖宗灵堂,咱们别太惊扰就是了。”“顺便采购点食物,安心等船来。”“好,我再去买点猪心,牛屠户家的猪心味道真是不错。”大号转身走出祠堂。   “看看有没有酒,能弄点酒来就更好了。”肥油对着他的背影叫。   “知道了,少不了你的。”众人在小村祠堂里四下走动观看,兴奋地讨论,完全把邱老四的意见撇在一边。   在大多数人的坚持下,我和邱老四也只好跟着他们一起下山,来到这个小村。我在心中暗暗祈祷,希望都能像今早的大号小号兄弟一样,能保持没什么事发生的状态,平平安安地过几夜。   祠堂院子里铺着青石板,墙体分为两部分,下面由石块垒就至腰高,上面是巨大的古砖堆砌,院墙很高,但院子的一棵古榕树更高,如云的华盖投下了一片巨大的阴影。   在阴影的边缘,我们见到了邱老四所说的那口井!   那口井看起来并没有那么多恐怖的味道,一口看起来很正常的古井,井口是花岗石凿成,上面附满了青苔,这本来是口很有恐怖潜力的井,但可笑的是它上面加了个白铁皮井盖,还用一把很夸张的大铁锁锁着,显得不伦不类。   井旁边竖着一块将近腐烂的警示木牌,上面的字迹依稀可辨,六个字:危险,孩童勿近。   看来这地方曾经是孩子们的乐园,这个井盖只是为了防止孩子出事故的。阳光射到井盖上,发射出强烈的光芒。白天让人具有的勇气永远想象不出黑夜给人的恐惧,在这种光芒的洗刷之下,那个填埋死人的谣言早就被驱逐一空。肥油为了证明其胆气,甚至一屁股坐到井盖上,对着丰韵丹挤眉弄眼。   书生走到祠堂正屋前的台阶上,仰头看着破旧巍峨的建筑。   邱老四喝道:“别进去,等大号问过村民后再说。”书生收回推门的手,不以为然地看一眼邱老四,解下背上的背包,从里面掏出一付扑克牌。肥油欢叫一声:“太棒了,书生,你真是太善解人意了。”书生道:“反正大家闲着也是无聊,就先玩玩扑克吧,你们还有谁加入?”风韵丹摇摇头:“我不会?”邱老四心事重重,仰头向天发呆,对书生的话充耳不闻。   “我来。”小号举起手。   “还差一个。”书生朝我看看,却不敢出口相邀,大概是因为我面相太凶恶了些,看起来像个亡命之徒。   肥油满脸堆笑地看着我:“胡子,要不你来凑个数吧,大家玩玩。”我不想扫他们的兴,应承了一声。小号取出一份报纸,在树阴下铺开,四个人席地而坐,玩开了“斗地主”,丰韵丹也笑眯眯地蹲在书生旁边观看。   斗了十几局牌,书生赢了不少钱,看样子这家伙像个职业赌徒。连带蹲在他身边的丰韵丹也分了不少红。   肥油输得急了,说:“丰韵丹,你到我这边来,你是个财神,蹲哪哪赢钱,你可不能老照顾书生一个人。”丰韵丹媚笑着站起来,左右观望了下,忽然出声道:“大号怎么到现在还没回来?”邱老四闻声从树根那里站起来,看来他是太困了,靠着巨大的树根打盹竟睡了过去。牌桌上不知日月,我一看表,时间已经过去四十多分钟了。邱老四揉揉眼睛问:“大号还没回来?”小号的表情也着急起来:“我哥,他不会出什么事吧?”“娃子他个娘呦,不带着娃子走呦……娃子那个宝呦,别走那么早呦……”凄厉古怪的歌声又传了过来,和昨天晚上一模一样。   “出去看看。”邱老四一马当先,窜了出去。我们也纷纷扔下手中的扑克,跟着他走出去。只有肥油输了钱不甘心,还在嘀咕:“就这么完了,啊?那回来咱们继续啊。”就在祠堂外面,我们见到了那个疯子。衣衫褴褛,污秽不堪,乱蓬蓬的头发裹着一张黄黑的瘦脸,一双眼却是亮晶晶地,唱着那首凄厉的歌,蹦蹦跳跳随手采摘些树叶野草朝嘴里塞小号道:“问问他看见我哥没有?”邱老四眉毛一竖:“问个屁,看他这样,能问出个鸟来,咱们自己找。”疯子歪歪扭扭朝祠堂里走去,丰韵丹皱眉:“四哥,我们的行李可都在那里的呢。”“留一个人在这里看住行李。”肥油正懒得走动,等的就是这一句话,连忙举手:“我,我留下帮你们看东西。”   村子的人都不大愿意和我们多说话,见到我们脸上照常浮现笑容,可等到我们开口问问题时,他们就如避瘟神般地躲开去。真让人不明白,他们为什么害怕我们?   想想这件事情真的很荒唐,按照邱老四的说话,我们应该很害怕这里的村民才对。   可现实却是,他们如此地害怕我们,倒仿佛我们不是人,而是鬼魅一般。   我们在祠堂的外围绕了半个圈子,小号手朝前一指说:“那就是牛屠户家。”果然,我们闻到一股浓咧的肉香。牛屠户家的房子和别的村民的房子比起来还算好一点,但也是古旧残破,大门前悬挂的两个灯笼,在风吹雨打中只剩下一个竹头编制的框架和底端拖在空中的丝丝破布,证明着它仍然穿存在。   院子门开着,我们小心翼翼地跨进去。院子里和外面一样是泥地,杂草丛生,两根支撑着悬梁的木柱在风的问候下吱吱作响,好似垂垂老矣随时都可能告别喧繁世间的老人家。真不知道人家是怎么有勇气住在这随时可能倒塌的建筑里的。   “有人吗?牛屠户在家吗?”小号大声叫。   屋子破烂的大门吱呀一声洞开,半天却没有人影出现。屋子里面黑乎乎的,从外面看不清里面的情形。洞开的门像张开的怪物的嘴,仿佛随时能扑过来将我们吞噬,丰韵丹害怕地缩到我的后面,低声颤抖:“没人,鬼……鬼屋。”邱老四斥道:“别自己吓自己!”抬高声音问,“有人在家吗?”“是来买猪心的?”屋子里懒洋洋地飘来一个厚重的男中音,“门不是给你们开了吗,自己进来。”“我们不是来买猪心的,我们是来找人的。”邱老四抬脚想往门槛里跨,想了想又把脚缩了回来。   “牛老哥,你有没有看到我哥哥。”小号担心兄长的安全,没邱老四那么顾忌,“我哥哥,就是今天一大清早来找你买过猪心的,他刚才来过没?”“不买东西就走吧,刚才没人来过。”那声音依旧懒洋洋的,有种看破世情,什么都不在乎的味道。相比这个村子里其他人的沉默,牛屠户的话是算多的了。   “啊!”小号跌跌撞撞,摇摇晃晃地急退出门外,一张脸比白纸还要白。   “怎么了?”邱老四连忙扶住他。   “那……那个疯子,他坐在屋子里面!”小号显然惊吓得不轻,那么健壮的一个人,此刻无力地依在邱老四身上。   我们都是大吃一惊,疯子刚才不是去了祠堂吗?他怎么可能坐在这个地方?!   丰韵丹咬着嘴唇,死死地抓着我的衣角:“我们……快走吧。”邱老四把靠在他肩头的小号交由书生扶着,转头招呼我:“胡子,我们进去看看。”屋子一溜三间,两边厢房都朝正厅开了一个门,左侧房间里烟雾缭绕,熟肉的香味和生肉的血腥味随着烟雾从房门里扑向正厅,让人如坠仙镜。正厅偏后的位置摆着一张油腻腻的八仙桌,桌子旁边坐着一个人,流着垂涎自顾自嘿嘿傻笑,正是那个在祠堂出现的疯子。   望着这不可思议的一幕,我的脑子陷入了空白。邱老四头脑还算清醒,回头冲到左侧的房间门口,大声喝问:“牛老板,外面坐着的那个人是什么时候来的?”浓烟走出来一个极其高大精壮的中年汉子,一把揪住邱老四的衣领:“别在我这里大呼小叫,叫声会让我的卤汁发酸的,知道不?”邱老四在这人的威势下哑了口,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我连忙补充:“牛老板,刚才我们和这位在祠堂那碰过面,他怎么又会忽然出现在你的屋子里呢。”“你问我,我问谁去,这疯子是我们村里出了名的神出鬼没,他是我们族长的儿子。去哪家也不打招呼啊,我在里面忙活,怎么知道他是什么时候来的,对了,刚才你们叫门,或许就是他开的门。”牛屠户满面怒容,“还有啊,你们这些外地人,怎么可以随便闯进祠堂,不怕……”“不怕什么?”我听牛屠户收口不说,连忙追问。   “不怕祖宗们降罪么!”牛屠户一脸不耐烦,“不买东西就出去,出去。”八仙桌边的疯子也裂开嘴,学着牛屠户的样子,笑嘻嘻地做了个赶人的动作:“出去,出去,嘿嘿。”邱老四朝我使了个眼色,我乘着牛屠户愣神的当口,猛从他腋下钻进左厢房里,烟雾里看的不是很清楚,屋角放着几口半人高的大缸,另一边砌了个土灶,房梁上倒吊着一桩血淋淋的物事,隐约看不清楚。   我的心咚咚咚急速跳动,那挂着的是大号么?   “你干什么?”牛屠户反手把我从厢房里捞了出来,“外地人是不是都像你们这么没礼貌?”“那……那是什么?”我急急巴巴地拼命指着那悬挂着的东西。   “一片生猪肉,他妈的,你们到底想搞什么,偷老子的卤肉秘方么?”牛屠户伸手一推,重新把我甩进厢房,“没见过生猪肉吗?去看去看,看完了马上给我滚!”   我们狼狈地走出牛屠户家,那间被牛屠户改造成厨房的厢房里,的确除了猪肉、猪下脚和杀猪的器具之外,没有其他的东西。   从牛屠户家出来后,我们每个人心头都像压了一块大石头,这事情太诡异,太奇怪了,太超乎我们的想象了。那个疯子,就是牛屠户嘴里的族长儿子,莫非他有着某些不为人知的超自然能力吗?   我们默默地沿着祠堂转圈,从没走过的那一边一路搜索回去。书生走着走着忽然叫道:“我们都陷入思维怪圈了,我们都认为在祠堂那里看到过疯子,就不可能在牛屠户家再见到。其实,如果他从我们现在走的地方折回去,完全能够赶在我们之前赶到牛屠户家。”书生这话说的再明白不过,是啊,假设祠堂是个大圆,我们沿着一边半圆慢慢地走,而疯子却沿着另外一边半圆小跑,他当然可能安心地坐在牛屠户家里等我们。   可问题的关键是,这是个疯子,我们见识过他走路的方式,一摇三晃,边走还边哼歌边摘树叶子,疯子的习性一般很难改变。说他一路飞奔着去牛屠户家,谁相信。   我们走回到祠堂的正门,依旧没有发现大号的人影。丰韵丹一边安慰着小号,一边跟随着我们走进祠堂大院。   “行李呢?我们的行李呢?”书生扑到祠堂正屋的台阶上,原先我们搁在那个地方的行李一个也不见了,只有那个扑克摊还留在那里,杂乱的扑克牌撒在铺垫的报纸上,沾染着点点殷红。   殷红!我刚反应过来,还没来得及抬头,走到我前面的丰韵丹已经尖声惊叫起来。   一滴血准确地滴在她的鼻尖上,一双染满血迹的脚垂在她的头顶。   古榕树上吊着一个人,一个让我们大家都想不到的人,他的双目圆睁着,眼珠突出眼眶外,舌头被脖子里的绳子勒得伸出来很长,胸口左侧上开了个巨大的血洞,血洞周围的肉向外翻开,胸腔里的心脏已经被摘除,空荡荡看得见肋骨。   “哥哥!”小号悲愤大叫。   我们四处找大号不着,他竟然死在了这里,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我们的行李去了哪里?看守行李的肥油又去了哪里。头顶烈日,我们却如置身冰窖,从头凉到脚。   邱老四哑声从喉咙里挤出一句话:“这地方不能再呆了,我们必须离开。”“不,我一定要查清谁害死了我哥哥!”小号的声音已经变得平稳,恰恰是在这种忍耐的平稳中,才压抑着更大的悲伤。   我也觉得在这个时候弃大号死亡事件不顾有点太残忍,盯着邱老四的眼睛。邱老四和我对视了片刻,叹气说:“好吧,好吧,我们先找到肥油,唉,善心会把我们都拖进去的。”“拖进哪里去?难道我们现在还没有被拖进去么。”书生靠在墙角喘气,情形比丰韵丹好不了多少,说话却依然尖刻。   “你们不觉得肥油也……”邱老四欲言又止。   “不可能,一定是肥油见财起意,杀了我哥哥,拿走了我们的行李。”小号的神色越来越冷静。   “见财起意?”邱老四不解。   “对,我们的包袱夹层里包着二千万。”“二千万!”书生惊叫,“你们抢银行了么?”“是价值两千万。”小号低头,“我们抢了一家珠宝店,不然你以为我们为什么要偷渡。”“不是肥油杀了你哥哥。”邱老四爬上树,将大号的尸体放下来,指着死者的舌头,“你看,你哥哥不是被吊死的,舌头也是被硬拉出来的,如果是被吊死,牙齿一定咬着舌头,舌头也不是现在这样的暗红色,而应该发紫。”“这说明什么?”小号跪在哥哥的尸体前,替大号抹上了睁着的双眼。   “这说明有人杀了他,把他转移到了这里,伪造了一个吊死的现场,你注意到没有,你哥哥是光的脚的,一定是在拖动尸体的时候把鞋子弄丢了。”“呕!”丰韵丹再也忍受不住,伏在墙壁上呕吐起来。   “牛屠户,一定是那个牛屠户!”书生一边说一边激动得咳嗽连连,“只有那个牛屠户有那么大的力气,你们想,大号是去找他买牛肉的,疯子又在他家被发现,你们想,你们想……咳咳……”如果牛屠户是杀人凶手,这一切倒是可以联系在一起。大号去买牛肉,牛屠户杀了他,摘了大号的心脏,又把大号的尸体弄到祠堂附近,等待我们出发寻找大号,我们前脚一走,牛屠户就进祠堂,杀了肥油,然后把肥油的尸体藏起来,把在现场的疯子带回家里,等着我们上门。   可这个假设的问题是,这一切都是在白天进行的,这个村子毕竟还有那么多村民,牛屠户总不至于如此招摇吧。   要运送尸体,又要不被人发现,有什么方法可以做到这一点呢?   除非这里和他家有一条密道相连。我脑子里灵光一闪,叫道:“这个祠堂一定有后门。”书生一拍大腿:“对,牛屠户家就在祠堂正后方,如果有后门可以做的话,这一切就在情理之中了。而且,如果肥油出事的话,他的尸体必定就藏在这祠堂中。”邱老四冷冷道:“你们想过没有,牛屠户的杀人理由是什么,他为什么要杀死自己的顾客?”书生一字一顿:“知道《水浒传》里面孙二娘的黑店吗?”“你是说,牛屠户拿人心做卤味?”我终于说去了心中的疑虑。   “呕——呕——”这一下,书生和小号都跟着丰韵丹狂呕起来,有所区别的是,丰韵丹能吐出东西,而书生和小号只是干呕。   除了我和邱老四,他们都吃过牛屠户的卤猪心。   我们决定先找到肥油的尸体和祠堂的后门,等这两桩事情确定以后,就有足够的理由找牛屠户算帐。   推开尘封已久的祠堂正屋大门,扑鼻而来的就是那股特有的霉味。祠堂里面和外面仿佛是两个世界,黑黝黝,阴森森的。我们在一个满是牌位的祭台前找到两根白蜡烛点着,邱老四和小号各执一根,伴随着烛光下我们投射在墙壁上的隐隐绰绰的阴影,咬牙朝里走去。   “走吧,咱们现在进去,大家靠在一起,千万别分开。”邱老四沉声道。   像走入一个中世纪废弃的古堡,墙壁积着厚厚的灰尘,到处都是恼人的蜘蛛网,一碰上烛火就发出“兹哩”一声,爆发出一条细细的火线。祠堂占地广阔,里面房间也是奇多,三步一门,五步一墙,跟迷宫似的。   我走着走着觉得不对头,停住脚步,前后看了一下,发现书生居然不在我们的队伍。   “怎么了?胡子。”邱老四见我停脚不走,诧异地问。   “老四,你不觉得少了一个人吗?”“书生!书生去哪了?”丰韵丹尖叫起来,叫声回荡在这空荡幽暗的祠堂里,显得说不出的诡秘。   “一定是和我们走散了。”小号这时候的声音说不出的冰冷。   “我们必须找到他,不能把他一个人留在这里,太危险了。”丰韵丹说了一半,忽然收口,她大概也意识到,自己既然认为这个地方有危险,说不定书生此刻已经遭遇这种危险。   “咱们两成两路,先把书生找到。”邱老四说。   小号脚步不停:“你们三个人找他去,我一个人找那个该死的后门暗道就行了。”   邱老四把手中的蜡烛递给我:“你和丰韵丹一路,小号这小子……我看着他。”因为丧失兄长,小号整个人都变得偏激执拗,那样子是最容易出事的,我点点头,接过蜡烛,拉了下丰韵丹:“我们走。”沿着原路往回走比没头没脑地探路要好过一点,自己走过的地方毕竟属于已知的范畴,在心理上没有那么大的压力。   “从前面那个门出去,就是我们从正堂进来时的过道。”我心中相当疑惑,“书生莫非回祠堂院子了?”“谁知道,那个书生看起来就古古怪怪的,这种人的心思不好捉摸。”丰韵丹一边回应我的话,一边伸手拉开门。门才拉开,一个黑乎乎的人影就朝他扑过来。   “小心!”我的话还未来得及出口,丰韵丹已经爆发出惊天动地的尖叫声。那个黑影扑倒她之后一动也不动地压在她身上,等到风韵丹看清楚压在自己身上的人后,又是一声尖叫,然后万籁俱静,丰韵丹昏厥过去。   压在她身上的是一具血淋淋的尸体,肥油的尸体,他的眼睛圆睁着,胸腔一个血洞,心脏被取走,和大号一模一样的死法。   这地方刚才走过,而且仔仔细细地搜查过,绝对不可能出现这么大的疏忽,也就是说,肥油要么是刚刚被人干掉的,要不就是被别人杀害后移尸到这里。我强忍害怕蹲下来看了一眼肥油的胸口,他的血液还没有干,微微散发着热气。   凶手一定就在这座祠堂里!我明白这一点后浑身都在发抖,这人隐藏在祠堂里,随时都能向我们忽袭杀手。如果人聚集在一起还能依靠集体的力量抵抗这种暗杀,如果分开落单……那就太危险了。   书生,书生一定是完蛋了!   我推开肥油的尸体,摇醒丰韵丹,慌慌张张地拖起她就走:“快,快,我们离开这里!”丰韵丹被刚才那一幕吓得傻了,此刻浑浑噩噩地被我架着跑,传过走廊,穿过正厅,我们一下子冲到祠堂院子里,眼前豁然一亮。我丢掉蜡烛,仰头看着太阳,喘气不止。   在阳光的抚慰下,丰韵丹回过神来,默默脱掉沾染了血迹的外衣,扎手般远远地抛开去。   我的目光从天上回到地上,死死地盯着。   “胡子,凶手一定就在祠堂里,咱们得去找些村民来帮忙……你怎么了?”丰韵丹的声音颤抖得厉害。   “大号呢?大号的尸体呢?”我说。   我们离开的时候,大号的尸体就在那棵古榕树下,可此刻不要说尸体,就连原本留在那里的扑克和报纸也不见了,甚至连地上的血迹也消失得无影无踪,好像这里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丰韵丹紧紧抱着双手,语不成句,语声里已经带着哭腔:“走吧,胡子,我们……   快……“我的目光从树下移到那口古井上,难不成邱老四说的那些话都是真的,真的有人杀人挖心,真的有人把尸体埋到那口井中?   我心中涌起了一股和害怕决不相干,背道而驰的强烈欲望,我想打开那口井看看,大号的尸体到底在不在里面。虽然此时求证大号的尸体去向已经毫无意义,可我还是想看一看。我们对这个存在于暗处的凶手了解得太少了,我们不清楚他到底是谁?是牛屠户还是传说中的鬼魅凶灵?   仿佛打开这口井就成找到揭开事情真相的钥匙一般,我不由自主拾起一块砖头,朝那口井走了过去。丰韵丹目瞪口呆地看着我,颤抖不已。   我觉得自己的蛮劲上来了,我这人自小就是这样,虽然外貌威猛,实际上是个软脚蟹,坑蒙拐骗偷抢扒拿我永远是跟在别人后面的角色。但谁要真把我欺负急了,我这热血一冲上脑袋,就能不管天塌地陷豁出去一把。比如我偷那个小姐的皮包就是因为她激怒了我,说我是银样蜡枪头,中看不中用。   这回是这个杀手把我激怒了,我害怕到头了。如果真是像传说的那样,横竖是个死,不如抛开精神压力,拼死搏一搏。   我三下二下敲开古井盖子上的那把铁锁,拔掉插销,深深吸了一口气,一咬牙,猛地揭开井盖。蓦地,从井里伸出一只苍白的手!   我大吃一惊,连退几步坐在地上。身后的丰韵丹喉咙里发出哑哑的声音,却没有再尖叫,恐惧到了极点,应该是连叫声都被吓回肚子里去了吧。   那只手一动不动地举在那里,我镇定了一下自己,慢慢走过去。   井里的那个人是书生。   我将书生拖出来,死状和肥油大号一样,睁着眼,被挖去了心脏。井不深,没有井水,一米以下就是积泥,书生是被硬塞进去的,所以我一掀井盖书生蜷曲的胳膊才会忽然地弹伸出来。   我把整个事件在脑子里过滤了一下,如果杀人的是牛屠户,如果肯定有一条暗道可以从祠堂通到牛屠户家,那么,也就是我们离开牛屠户家的不久,牛屠户先我们一步来到祠堂,杀了肥油,把肥油的尸体藏起来,把早已被他杀死的大号弄到了祠堂的院子,然后潜伏在祠堂内,乘我们不小心,就着黑暗,牛屠户又杀了书生,把他的尸体弄到这个井里。然后,他算准了我们要回来找书生,就把肥油的尸体摆在我们返回的必经之路。   他这么做的目的无非就是让我们在种种意外之中陷入迷雾,先让我们吓破胆,对自己的命运失去把握的信心,然后他隐在暗处各个击破。   我一定不能堕入他的圈套,冷静,一定要冷静。   “我们……我们去找人来帮……忙。”丰韵丹嘴唇哆嗦,牙齿格格打战。   “找什么人?那些村民?他们见惯不怪,他们只会认为是他们祖先的亡灵在惩罚我们的入侵。那个传说不是说了么,他们的祖先是被日本侵略者灭绝的,所以他们痛恨一切入侵者。”我的思路越来越清晰。   “那,我们走,离开这里……”“离开这里谁带我们偷渡,我可没能力再凑几万块钱。”“那我们……怎么办?”丰韵丹终于瘫在地上痛哭起来。   我拉起她,让她靠在自己肩头:“现在,只有靠我们自己了,绝不能让邱老四出事。”丰韵丹用袖子擦擦眼泪,神色渐渐从害怕转为坚定:“胡子大哥,我听你的。”我咬牙道:“我们需要武器,走,先去牛屠户家找几把刀,老子要用他自己的刀解决他。”   屋子里仍是烟雾缭绕,锅里的水还开着,但是牛屠户已经死了。   灶台上放在一颗心,心上扎着一把刀,心还在微微颤动,带着那柄杀猪刀也微微抖动。   牛屠户是个身强力壮的人,可是从现场来看,一点儿挣扎的迹象也没有。   这情形又在我的意料之外,事情越来越离奇,越来越蹊跷,本来我以为牛屠户是凶手,可是现在牛屠户也死了。那么凶手到底是谁呢?   丰韵丹捂住嘴退了出去,照常靠在大门门框上呕吐,干呕,她肚子已经早就呕空了。这时已经是下午,阳光从外面斜照进来,将丰韵丹长长的影子投射在堂屋正中。   不,不是一个影子,而是两个!   一个影子举着尖锐的东西朝另一个影子靠近!   “小心!”我站起来,一个箭步冲出左厢房,朝大门外扑过去,然而还是晚了,丰韵丹的后心插着一把刀,嘴里涌出血来。一个穿着灰色西装的人跑出院子,消失在我的视线中。我追出去时,那个人已经不见了。   我无比懊恼地走回去,抱住丰韵丹,不住地擦去她嘴角涌出的血水,我重复着这个毫无意义的动作,眼泪还是落了下来,丰韵丹睁着涣散的眼睛跟我说了最后一句话:“胡子,带我走……”   穿灰色西装的人,全世界有许多穿灰色西装的人,但是,在这里只有一个,邱老四!   是的,邱老四是唯一的解释,他一定是暗中得知大号小号兄弟携有巨款,起了垂涎之心,所以和他的同伴约好杀掉我们所有人,侵吞财物。他的同伴多半就是那个开船的,所以邱老四才会欺骗我们船因故来不了。   邱老四几经周折把我们带到祠堂,他的同伴则早就埋伏在祠堂中。他们编造了一个关于祠堂的传说,把我们骗得团团转,怎么都不会怀疑到他们才是杀人凶手。   如果说刚才我仅仅是不害怕,那么现在就是怒火中烧了。   我走出牛屠户家的院子,就听到有人叫我:“胡子,你怎么在这里?我找到后门了。”对面祠堂的后墙上冒出一个人头,诧异地看着我。   装得真像啊,我在心里冷笑:邱老四,你多此一举了,偷冷干掉我就行。不过,既然你给我喘息的机会,我当然会把握的。   我脸上神色不变:“老四,后门在哪里?”邱老四说:“就是这里,我这里有张梯子,凶手是翻墙进入的,你看,牛屠户家墙上也靠着一把梯子。”“你想说明什么?”   “凶手就是牛屠户。”真是睁着眼睛说瞎话,我握紧手里的尖刀:“小号呢?”“小号就在我后面的屋子里,大号的尸体居然被人弄到了这里,还有,那间屋子停了许多上了年代的棺材,你过来看看吧,太奇怪了。”我的涵养还是不够好,城府还是不够深,我冷笑着说:“我奇怪的不是这个,而是你为什么不问我找到书生没有,为什么不问我丰韵丹去了哪里?”邱老四一怔,露出半个身子,跟着抬脚跨上高墙,跳了下来,站到我面前问:“书生呢?丰韵丹呢?他们是不是出了事?”我一刀送进他的肚子:“你怎么知道他们出了事!你早就知道是不是?是不是?”我的愤怒完全发泄了出来,一刀又一刀朝邱老四身上戳去,“你不该这样的!不该这样的!”邱老四勉强抬起一只手指着我,另一只手痛苦地捂着腹部,十几道鲜血箭雨似地喷出来,射了我一身一脸。邱老四满脸不相信的神色,慢慢地倒了下去:“原来,你才是凶手……”我心中突地一跳,俗话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邱老四死到临头,没有必要表演得那么入神。难道,他并不是凶手?难道,我被人利用了?   我“嗵”地一声跪了下来,嘶哑着声音问:“老四,你包袱里还有没有灰色西装?”“我向来只穿灰色……的西装……”邱老四的脖子一软,脑袋垂了下去。   我被凶手利用了,凶手只是借用了邱老四行李中的一套衣服,就借我之手杀了邱老四。   我仰天咆哮:“天啊!”四周一片寂静,这个村子的村民和村民家的房子距离相当遥远,但村民和祠堂几乎是相连的,就像一座城池,村民的房舍不过是守护城池几个重要方位的了望台。   按说,小号应该能听到我的叫声。他没有回应,要么是他看到哥哥的尸体,伤心得太入神了,要不就是遭遇了不测。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凶手当然不会就此罢手。   我抹上邱老四的眼皮,重重叹了口气,搬起靠在牛屠户家墙上的梯子。   翻过墙,是一条狭窄的巷子,用以隔开祠堂主体建筑和外墙。主体建筑上有个包着铁皮的小木门,铁皮已经锈蚀得不成样子,门的下部分木质也差不多腐烂了。我推开门,就见到了棺材!   棺材有十几具,都用长条木凳搁着,中间一具大棺材的下面有一个人,那是已经死去的大号,里面角落的一具棺材下是浑身鲜血尚未死去的小号。小号在血泊中爬着,他的胸口被开了一道大缝,心脏已经被拉出到体外,随着他的爬动在地上拖着。一跳一跳的,让我仿佛能听见“咚咚”的声音。   看来,凶手还没来得及将他的心脏挖走。   也就是说,凶手就在这附近。   我并没有立即跑过去救小号,他已经没救了,我不能因为他而分神,不能让凶手再找到杀我的最佳时机。   短短五六米的距离,小号仿佛爬了一个世纪,他爬到大号的身边,一手握住大号的手,一手用力指向上面,然后停止了呼吸。   上面?上面是棺材,难道小号在暗示我,凶手藏匿在那个棺材中?   我握紧手中的尖刀,慢慢地朝着中间那个棺材走去,心中盘算着如何对付棺材里的人,如果我主动去掀棺材盖,凶手必然会在我腾不出手来的一刹那刺杀我。如果我不去揭开盖子,那么隔着棺材,我也就不能对凶手怎么样。   我唯一的办法是守在棺材外面等,等凶手自己忍不住从里面冒头。   这个房间阴森潮湿,墙角还有不知名的小虫在啁鸣,异样的安静让我浑身都被冷汗浸透。棺材里那个人,到底是谁?   我恨不得自己变身成电视里那种武林高手,将这棺材一脚踢碎,连带里面的凶手化为齑粉。对了,我虽然办不到这一点,但我搞点破坏的能力还是有的。我不一定要自己掀开棺材盖,我只需要弄翻它,拉掉一头垫棺材的木条凳就可以做到这一点。   我轻轻将大号小号兄弟从这棺材底下拖开,以免棺材掉下来将他们的尸体砸烂。就在这个时候,我隐约听到一声冷笑。   笑声仿佛来自于棺材内,有仿佛不是,我登时后心发毛,有一种被人窥视的感觉。   僵硬地扭动脖子转过头,后面却什么也没有。   我双手抓住凳脚用尽全身力气一扯,那口棺材轰然倒下,一阵腐臭的气息扑鼻而来,我凝神戒备,准备随时冲上去给凶手致命一击。   棺材四分五裂,棺材里面没有人,但是有心,很多很多的心脏,有的已经腐烂出蛆,有的颜色还很鲜艳。凶手把挖来的心都放在了这口棺材里,小号一定是发现了这一点,他指着这口棺材的意思我明白了,他是要求我帮他拿回大号的心。   这里的心脏是如此之多,可见邱老四并没有骗我们,那个传说是真的,而我,该死的,我居然错手杀了邱老四。   “娃子他个娘呦,不带着娃子走呦……娃子那个宝呦,别走那么早呦……”歌声越来越近,脚步声从祠堂的里间,直朝堆放棺材的房间而来。我转过身,就看到通向里面的房门口站着那个疯子。   疯子手里提着一把滴血的尖刀,裂着嘴傻笑,乱蓬蓬的头发下眼睛晶亮有神。疯子笑着笑着忽然裂嘴哭泣起来,挥舞的手里的尖刀叫嚣:“我要心,要心!”“你不是疯子!”我咬牙道,“你是装疯卖傻对不对?你就是那个凶手。”疯子侧着脑袋揣摩我的话,嘴角的涎水随着脑袋歪侧的角度垂下来,他搔搔头发,愁眉苦脸地看着我,竟是企求的语气:“要心,给我心……”我说:“你别装了,你这个该死的变态,你根本不是疯子。”“不,他是疯子。”一个缓慢的声音在我后面冷冷地响起,“他是个偷心的疯子。”我的后腰一凉,后面那个不速之客已经将一把尖刀对准了我的腰眼,如果我想反抗,那人只需要将刀朝前稍微一送,就能要了我的命。这时候,我心中竟是异常的平静,死,确实没什么大不了的。   “你是谁?”我冷静地提问。   “你是我见过的最不怕死的人了,这时候居然还有心思问我是谁!”身后的那个声音略显苍老。   “不,我怕死,但我想做个明白鬼,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要听?”“我要听。”“好,那我就讲给你听听,每次死在最后的一个人总能听到我这个故事的。”   那人冷冷说道。疯子在他的话语声中也平静下来,靠在门框上发呆。   “我先给你说个故事。”那人不紧不慢地拉开话头,“从前,有一个叫香香的女人,嫁给了一个叫阿福的青年。他们生了个白胖小子,生活美满,家庭和睦。可惜好景不长,有一天,村子里来了个能说会道的小青年,花言巧语取得了香香的信任,这人又用能带香香去外国享福来拐骗她,可惜香香禁不住这个魔鬼的诱惑,扔下了襁褓中的儿子,跟着他走了。”疯子仿佛沉迷于这个故事中,渐渐地沿着门框瘫下地去,啜泣有声。   “香香走后,儿子没多久也死去了,这个青年茶饭不思,老想着怎么去把香香找回来,村子里的人告诉他,找回来也没有用,那个人把你老婆的心偷走了,青年于是就疯了。外村人偷走了香香的心,他就要从外村人那里偷回来,可惜这么多年来,偷回来的都不是香香的心。”疯子原来是这么来的!我脑子里乱做一团,惊叫:“你们真的是疯了,人家说的偷心只是一个象征,说的是窃取感情,你们居然,你们怎么能真的去挖人家的心脏。”“不止是别人的,还有你的。”那个声音仍旧不紧不慢,“我这个父亲总不能看着儿子痛苦而束手不管吧,我只能帮他,他要偷心,我就杀个人来让他偷,他要娶老婆,我只等尽量地积攒财富,你们城里人应该明白这个道理,有钱就有老婆,有钱就不怕被偷出去的心回不来。”“杀人越货?可你们为什么要杀牛屠户呢?”“他看到了我们父子踩着梯子爬进爬出,而且,牛屠户这么多年来买卤肉,应该攒了不少。”果然,这个人是疯子的父亲,也就是这个村子的族长。在偏僻的村落,一族之长的权势还是很大的,我总算明白了这个村子里的人为什么那么怕事,不爱和人交流。他们是心中有话,却不敢说话啊。   我说:“我明白了,族长大人,这地方不但是你们摆放心脏的所在,还是你们窝藏赃物的地点,其余的棺材里,恐怕都是那些死在这里的外乡人的行李吧?”“你真是个聪明人,可惜,聪明人都活不长。”我低头看着手里的那把尖刀,长度足够刺穿两个人的身体,凄然笑道:“你也是个聪明人,所以也活不长。”我身子朝后急退,那人手中的尖刀从后腰捅进了我的肚子里,那人来不及收手,已经被我的急退顶到墙边,我举起手中长长的尖刀,用力朝着自己的胸腔刺去。   疯子依旧在傻笑傻哭,哽咽着那首属于他自己的凄厉的歌。在我完全失去意识之前屋角不知名虫子的叫声又奏响起来,祠堂外面传来一阵嘈杂的声音,依稀是有人在叫:“牛屠户,牛屠户在家吗,我们是赶路的,来买点卤猪心……”   (完)   13、血衣镇   文/庄秦   走了一整天的山路,临近傍晚的时候,我与陈璞终于登上了山脊,向下望去,看到了笼罩在一片紫色雾气中的血衣镇。小镇破旧不堪,房屋歪歪倒倒,人烟寂寥,再加上远处不时传来几声乌鸦悲恸的啼叫声,让我情不自禁想起某部哥特式恐怖小说中的场景。   小镇外的山坡上,有几座稀稀拉拉的坟茔,没有墓碑,只有一堆腐朽的陈土,插着歪歪斜斜的十字架。当山风掠过的时候,无数白色的细碎纸屑迎风飘舞——那是祭拜先人的纸钱。看着漫天飞舞的纸钱,陈璞忽然在我耳边幽幽地说:“唉,三天后,这里又会多上两座墓了。”   陈璞是我读大学时的好哥们儿,三十岁,与我同龄。三天前,他打电话给我,让我陪他一起回一趟家乡——血衣镇。因为,他的父亲与母亲在一周前,同时离开了人世。   陈璞的父亲,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因为一场久未治愈的肺痨病,终于撒手人寰。在他断气的同一天,与他相濡以沫多年的妻子,在一幢古老而又阴森的老宅里,用一根结实的绳索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尾随丈夫一起去了遥远的天堂。   当我和陈璞搭乘远郊班车前来血衣镇的时候,他就无数次在我耳边念叨:“唉,王东啊,我早就让他们到城里来享享清福,可他们就是舍不得家里的老宅,不愿意离开。哪怕生了病,也不肯到城里来看医生。没想到……”说着说着,他的眼眶里就盈出了一汪泪水。   作为陈璞最好的朋友,在这个时候,我也只能安慰他:“别伤心了,老年人都是念旧的,也是最重感情的……”   在默然之中,我们沿着逶迤的山路,走下了山脊,来到血衣镇的镇口。天已经暗了下来,紫色的薄雾中,我依稀辨出,在镇口外,有一条小河,一座木桥架在小河上。已经是初秋了,河水并不湍急,无声地流淌着。   为了岔开话题,我问陈璞:“为什么你的家乡要叫血衣镇?这真是个诡异的名字啊。”   陈璞答道:“传说在很多年前,在这里发生了一场很残酷的战争。嗜血的胜利一方将几千名战败俘虏带到了河边,残忍地砍掉他们的头颅,将无头的尸体扔进了河中。死者的鲜血,淌在河边的沙滩上,又渗进河水之中。所以,整条河的河水都被染成了鲜红的颜色——至今,河水依然是红的。镇里的人用河水浆洗衣裳,所有的衣物也被染成了红色的,就如血衣一般。所以,这个小镇一直叫血衣镇。”   真是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传说。我走上木桥,倚着木质的栏杆向下望了一眼。河水缓慢地流淌着,河道散发出腐烂血腥的气味,令人作呕。昏暗的夕阳中,河水的颜色很深,像一团死人毛发酿成的酱油——果然,河水是红的。难怪连这里的雾,都是紫色的。   蜿蜒河道的上游,我们看不见的地方,传来了“砰砰砰砰”的声音,节奏很慢,是谁在用木棍敲击着河边的卵石。陈璞说:“那是镇里的妇人,正在用河水浆洗着衣裳呢。”   刚走进小镇,我就看到几个穿着红色衣裳的小孩,正在铺着青石板的道路上,玩着纸牌的游戏。他们听到脚步声后,缓慢停下了手中的游戏,抬起头来望向我和陈璞,眼中流露出奇怪的神情——那是一种很呆滞的眼神,他们的瞳孔前,仿佛笼罩了一层雾,看似没有一点感情,却又都死死盯着我们。   正当我觉得有点纳闷的时候,其中一个孩子忽然跳了起来,从地上拾起一块石头,重重向我们砸来。猝不及防之下,石头砸在了陈璞的手臂上,让他发出了一声呻吟。我正要发怒,陈璞却拉着我的肩膀,说:“算了,别和小孩一般见识。”   这时,突然从街边一座房屋里冲出一个中年女人,披头散发,面色惨白,同样穿着血红的衣裳。她尖叫了一声,一把抱起了刚才袭击我们的那个小孩,转身跑回了屋里。在街边玩耍的其他孩子,也一哄而散。街道顿时变得清冷起来,一个人也看不到,就如同根本没有发生过任何事一般。   我只好无可奈何地跟着陈璞,沿着一条笔直的青石板马路,穿过了血衣镇,来到一幢老宅前。   这座老宅,与乡村里的寻常宅子相差无几。一堵不算太高的土墙围绕在宅子外面,黄铜大门紧锁着,两只红色灯笼挂在门庭两侧。门庭上挂着一张门匾,上面写着四个朱漆掉尽的斑驳大字:书香门第。   陈璞走到门前,大声叫着:“陈卓,开门!陈卓,开门!”   我好奇地问:“陈璞,陈卓是谁啊?”   陈璞漫不经心地答道:“他是我的弟弟,我的孪生弟弟。”   这可真有点让我赶到诧异,我以前从来没听说过陈璞有一个孪生弟弟。我正想多问一句的时候,在我们身后,也就是老宅对面的一幢宅子的门,突然开了。一个穿着红衣,形容枯槁的老头从屋里走了出来,一看到陈璞,就大声地叫道:“是陈璞呀!你终于回来了。”   陈璞连忙向我介绍:“这一位,是朱大伯,我家多年的邻居。我爸生病的时候,全靠他照顾陈卓。”   听了他的话,我不由得有些好奇。既然陈卓是陈璞的孪生弟弟,现在也应该有三十岁了,为什么还要别人照顾呢?难道他得了什么病?   正当我疑惑的时候,朱大伯开口说道:“陈璞啊,你也有十多年没回过家了吧?刚才要不是我想起才给陈卓喂了刘医生开的药,还以为你是陈卓呢。你们两兄弟实在是长得太像了。”他顿了顿,又说,“陈卓吃过药后,睡着了,你怎么叫他,都叫不醒的。你家里的钥匙,我这里也有一把。我去找找,马上给你开门。”   看来,陈璞的弟弟是生病了。陈璞也跟着朱大伯走进了屋里,而我则无所事事地四处梭巡着。天已经黑了,朱大伯家门外的灯笼亮了起来。在昏黄的灯光下,我忽然看到陈璞家围墙的拐角处,站着一个人。   那是一个穿着红色衣裳的女人,头发很长,脸色惨白,暗夜之中,犹如鬼魅一般。她看到我,什么话都没有说,却缓缓抬起了手,指向陈璞家的围墙。我顺着她的视线望了过去,看到了一张贴在围墙上的纸片。纸片是用浆糊贴在墙上的,此刻,纸片下沿的浆糊已经干了,随着与夜晚同时到来的寒风,纸片迎风摇曳,似垂死挣扎的白色蝴蝶。   是谁把这张纸片贴在了陈璞家的围墙上?疑惑中,我抬起头,却发现那个鬼魅般的女人竟然消失了,就像她从没有出现过一样。难道她真是山中的妖魅?传说在深山里,有一种山鬼,长着美女的面容,每当看到生人的时候,全身就会涌出鲜血,浸湿身上的衣裳。山鬼只有杀死看到的陌生人,才能止住全身流淌的血液。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想起了这个诡异的传说。我的血液仿佛凝固了,犹如梦游一般,缓慢走到那张纸片前。我拿出手机,随便按了一个键,手机屏幕闪烁着蓝幽幽的光,恍若一簇鬼火。在这微弱的光芒下,我看清了纸片上的字迹。   “天皇皇,地皇皇,   家里有个夜哭郎。   过往君子读一遍,   一觉睡到大天光。”   在纸片的下方,还画着弯弯曲曲的符咒,符咒下,写了几个字:“姜子牙在此,百无禁忌。山鬼邪灵,速速退散!”   “王东,你在看什么呢?”身后传来了陈璞的声音。在他的手里,拿着一串明晃晃的钥匙。   我指了指墙上的纸片,声音有点颤抖:“陈璞,这个是什么啊?”   陈璞走近后,瞄了一眼,哑然失笑:“血衣镇离城市太远了,长久以来,一直缺少医疗条件,教育也跟不上。所以这里的人多少有点迷信,认为小儿夜啼,是受了山鬼的蛊惑。要想让小孩止住啼哭,就在别人的家门外贴上一张纸片。如果有过路人无意中看到纸片,并主动念上一遍,喜欢夜哭的小孩就会不再哭泣。咳——说到底,其实就是种无稽的迷信而已。”   我这才明白了,刚才看到的女人并不是什么鬼魅,而是一个爱子心切的母亲。她的出现,就是想让我看到墙上的纸片而已。于是我走了过去,对着墙上的纸片,大声念道:“天皇皇,地皇皇,家里有个……”   陈璞推开了老宅的黄铜大门。门轴已经很久没上过油了,发出尖利刺耳的摩擦声。朱大伯领着我们,走进大门。围墙里,是一个小小的院落,什么植物都没有栽种。院子里搭了个塑料棚,棚下,摆着两具黑漆漆的棺材。   看到那两具棺木,陈璞并没有露出太多悲伤的表情,他已经十年没回过家了,或许他和父母之间的亲情,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炽热吧。   走进了黑黢黢的老屋里,朱大伯刚点燃堂屋里的油灯,我们就听到了一阵哭声。哭声是从里屋传出来的,“呜呜呜——呜呜呜——”,像是孩子的哭泣。   朱大伯皱了皱眉头,说:“大概是陈卓醒来了吧,我去看看他。”说完后,他借着昏暗的灯光,走进了里屋。过了一会儿,哭声止住了,接着朱大伯扶着一个穿着红衣、睡眼惺忪的乡村汉子走了出来。   陈卓长得果然很像陈璞,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不过,他的眼神却显得很是呆滞,嘴巴微翕着,黏稠的口水从嘴里淌了出来,挂在嘴边,却不知道去擦一擦。他看到我们后,嘴里立刻发出了“叽里咕噜”的含糊声音,口水在喉管里打着转,身体也开始兴奋地颤栗了起来——我这才明白了为什么陈璞从来没给我说过他有个弟弟,原来陈卓是个痴呆症患者。虽然他长了一副成人的模样,却根本没有成人的思想与感受。   忽然间,不知道为什么,我想起在镇口看到的那几个小孩,他们的眼神,就与现在所看到陈卓的眼神,几乎一模一样。难道他们也是弱智儿?这血衣镇是怎么了?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智障人士?难道与镇外的那条红色的河有关?   朱大伯在厨房里生了火,为我们打来了热水,还给陈卓熬了药。他告诉我们,这药是镇里的刘医生给陈卓开的,陈卓吃过之后,很快就会再次睡着。刘医生是个老中医,在血衣镇里行医已经三十多年了,他的绝活是治疗小儿夜哭症。只要经他的手,就是再苦恼的婴孩,也会乖乖的安静几天。不过这几天他外出探亲去了,所以难怪会有妇人在墙外贴着符咒,请求路人的帮助。   陈卓吃完药就进屋歇息去了,我和陈璞烫过脚之后,也进了里屋,躺在了他父母曾经睡过的大木床上。听着陈卓的鼾声,陈璞幽幽叹了一口气,对我说:“王东,让你见笑了。”我苦笑:“唉,谁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   陈璞告诉我,以前家里很穷,三十年前,当他父亲看到新出生的竟是一对孪生兄弟时,对生活压力的担心远远超过了初为人父的喜悦。三个月后,无力为继的父亲将陈璞送到了城里一个久未生育的远亲那里,留下了陈卓一个孩子在身边。这一切是陈璞在十八岁的时候从养父母那里知道的。当时,养父母认为他已经成年了,应该告诉他所有的真相。此后,陈璞回来见过父母两三次。看到这里的贫困和弱智的弟弟后,他决定每个月都寄一笔钱回来。父母用这些钱,修葺好了这幢老宅,也为陈卓买来了治病的药。   听了陈璞的话,我很有感触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说:“这么多年,真是难为你了。”   陈璞将油灯放在里屋的桌子上,灯油燃烧后,发出一种很原始的香味。“睡了吧。”陈璞对我说。就在这时,我听到屋外飘来了悠悠的哭声。是婴儿的哭声。   婴儿的哭声,像一股烟,在房前屋后飘荡着。血衣镇里的房屋和树木,将烟一般的哭声切割成一缕一缕的细丝,而哭声却会依然很顽强地重新黏合在一起,水银泻地般,无孔不入地钻进房屋中,刺进我们的耳膜里。   我被这连绵不绝的哭声弄得心烦意乱,不禁对陈璞说:“你听到了吗?有婴儿在哭。”   陈璞翻了个身,淡然地说:“哪是什么哭声?这是山风快速掠过老屋的缝隙时,引起的尖利啸叫。这样的声音,每天晚上都能听到,你就别担心了。”   油灯光越来越微弱,嗅着那原始的香味,一阵倦意也慢慢袭上了心头。今天走了这么久的山路,我也真的很累了。在陈卓与陈璞的鼾声之中,不知不觉,我也慢慢陷入了无可救药的梦境之中。   朦胧中,我感觉自己的身体在摇曳,仿佛漂浮在水面上一般。我努力睁开眼睛,却看到周围一片腥红的液体——原来我正漂在血衣镇外的那条红色的河面上。我怎么会在这里?我奋力向湖边游去,却呛了几口红色的河水。河水夹杂着腐烂的恶臭,令我几欲呕吐。河面上氤氲着紫色的雾,我看不到河岸。但我知道这小河并不宽,很快我就会游到岸边。   不过,我错了。河水几乎没有流动,没有一点声息,我根本无法辨别哪里才是河岸所在的方向。我只能胡乱选择一个方向游了过去,我看到紫色的雾气中,隐隐出现了一座横跨的木桥。我抓住了木桥的栏杆,挣扎着爬上了木桥。   我湿淋淋地坐在木桥上,大口大口喘着粗气。直到现在,我还没弄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突然浸没在这条恶臭的河里。就在这个时候,我听到黑暗中,桥的一侧传来脚步声。我抬头望去,看到了一个穿着红色衣裳的老头,他的面孔隐没在紫色的雾气中。我只注意到,他的两只裤管,一只捋到了膝盖,而另一只则垂在脚踝处。垂下头,我忽然看到自己的手里,拿着一把锋利的匕首。   ——我的梦境,到此为止。   我被一阵嘈杂声惊醒,睁开眼,屋外已是日上三竿,这一觉我睡得可真是香啊。   我坐了起来,才发现自己竟然上身赤裸着。我记得昨天晚上只是脱掉了外衣,穿着内衣睡的觉。我有点诧异,这时,陈璞走了进来,他穿上了一件红色的衣裳,对我说:“王东,你醒了?昨天晚上不知道怎么了,你出了很多汗,贴身的内衣全都湿透了。你在半梦半醒中脱掉了内衣,光着膀子睡的觉。”他递给了我一件浆洗成红色的粗布内衣,说,“这是陈卓的,你先穿上吧。”   看着这红色的衣裳,我就情不自禁想起镇外的那条红色的小河,这让我心里很不痛快。一口气憋在胸口,就像塞了一大团浸湿了的棉花。   穿鞋的时候,我发现鞋底上全沾上了红色的泥土。大概是昨天走了一整天的山路,才把鞋底弄得这么脏吧。   穿上陈卓的衣服,我走出老屋。现在我才发现,在停放棺木的大棚旁,有一口水井,陈卓正吃力地用摇辘打起一桶水。虽然这水不是从河里打起来的,但却依然是红色的,红得非常刺眼,就如一桶黏稠的鲜血。在院落一侧,晾着我的内衣,此刻已经变成通红一片,挂在绳索上,就如悬着一个浑身是血的无头士兵。   陈璞对我说:“按照乡村里的习俗,今天我要在院子里摆上桌宴席,请全血衣镇的人吃一顿饭——这就是所谓的白喜。然后明天将两具棺材送到殡仪馆,火化后带回血衣镇,埋在镇外山坡中的祖坟里。”   过了一会儿,朱大伯带着几个来帮忙的乡亲,来到了老宅的院落里。架起几口锅,在空地上摆了一溜桌子。朱大伯对我们说:“一会儿罗婶来了,就可以开始做饭了。罗婶是远近闻名的巧手   厨师。”   陈璞问:“罗婶去哪里了?”   朱大伯说:“我来的时候,正好看到她抱着孩子去刘医生那里去了。这几天刘医生不在,她家的孩子老是哭个没停,夜哭症又犯了。”   他刚说完,院子外就突然传来了女人的尖叫:“不好了!救命啊!”陈璞家的大门是开着的,一个身着红衣的女人冲进了院子里,一头栽在地上,身体不住抽搐着。我一眼就认了出来,她就是昨天夜里在围墙上贴符咒的那个女人。   朱大伯和另外几个乡亲扶起了这个女人,朱大伯问:“罗婶,你这是怎么了?”——原来,这个女人就是罗婶。   罗婶深深吸了一口气,高耸的胸脯起伏了好几下,才一字一顿地说:“刘医生,死了。是被杀的。”一说完这几个字,她就忍不住继续尖叫了起来:“啊——天哪,我的儿子还放在刘医生的屋里,和死人呆在一起!”她歇斯底里地冲出了院子,张牙舞爪朝着镇尾飞奔而去。   我们跟在了罗婶身后,赶到了镇尾的刘医生诊所。   诊所的门开着,还没进去,就听到里面传来婴儿的哭声。走进屋里,刘医生的尸体躺在地上,胸口全都是血,红色的鲜血与同样鲜红的衣服混在一起,显得格外妖艳。婴儿的摇篮就摆在尸体旁,婴儿一边大声哭泣,一边睁大了眼睛,望着走近的这群陌生人。   初生的婴儿与死去的老人并排在一处,真是一副极端诡异并且充满了哲学意义的场景。   我挤进人群,终于看到了刘医生的尸体。接着,我感觉到一阵眩晕。因为——我看到了刘医生的裤管,一只捋到了膝盖处,另一只则垂到脚踝,正与我昨天夜里噩梦中看到的那个老人一模一样!   而刘医生诊所外的泥土,则是红色的,红得像鲜血一样。   我都不知道是怎样跟着陈璞他们浑浑噩噩地回到了老宅里。朱大伯报了警,可这里距离最近的警署,也有足足一天行程,要到明天上午,警察才会赶来。   刘医生的诊所被封锁了起来,镇上的居民都来到了陈璞家。席桌一直摆到了街上,罗婶吃过了朱大伯找来的药后,也恢复了很多,亲自下厨炒起了菜。她的手艺真的很不错,尽管只是一些山村里的普通菜肴,但在经过了她的手之后,就变得色香味美俱全,活色生香。   尽管镇尾还停放着一具刚被谋杀的尸体,但居民们却还是依然开心地觥筹交盏,相互劝酒。或许在他们看来,别人的死活并不重要,只要能喝到不要钱的酒,哪怕天塌下来了也没关系。   不过,我却一点没有胃口。我的脑海里,老是浮现着刘医生的那两只裤管,一只高、一只低的裤管。我不知道为什么梦中见到的一个老人,竟会真实存在,而且还成了一具尸体。   我想喝口酒,但血衣镇里的酒,都是用镇外那条河里的河水酿成的,不仅有股淡淡的腥臭,而且颜色还是红的,红得像鲜血一样——这让我更加没有食欲了。我垂下头,看到了鞋底上沾上的红色泥土,这更让我感觉到一阵莫名的心悸。   幸好,我并不是这场宴会中唯一的失落者。在院落里,还有几个和我一样没有食欲的人。   陈璞的弟弟陈卓,带着一帮镇里的小孩,根本不理会大人的呵斥,只管在棺木旁的井边,玩着纸牌游戏。陈卓和这些小孩的眼神几乎完全一样,都是那种毫无光泽、毫无神采的眼神。而他们那迟缓的动作,与不时的傻笑,更是验证了他们都是智障者。   如果是镇外那条红色的河的水源被污染了,才造成了这些智障者的产生,那为什么只有小孩变成了智障,而大人却没事?要知道,陈璞曾经跟我说过,这条河已经流淌了几百年了。   宴席上,镇民们喝醉了便就地躺下,睡醒后又继续喝。整个院落里,到处都是散发着酒味的呕吐物。宴会没有停顿,晚饭和午饭连接在了一起,罗婶一直都在锅灶边忙碌着,婴儿绑在她的背后,不时大声哭闹着,这也让她不敢有丝毫的放松。   我走到罗婶身边,说帮她抱抱婴儿,她却拒绝了。我问她:“听说刘医生有治疗婴儿夜哭的秘方,你们在诊所里没找一下那个药吗?”   罗婶皱着眉头说:“刚才我们在诊所里找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却一瓶药水都没找到……”   这时,陈卓提着一桶红色的井水走了过来,递给罗婶,语音含糊地说,这水是他哥哥让送来的。该煮晚饭了。   罗婶舀起一瓢红色的水,倒进了刚淘好的米里。   晚饭的时候,陈璞不停到每一桌去敬酒,满脸通红,幸好镇里自酿的米酒度数并不高,所以看上去他还没有不胜酒力的迹象。不过,米酒的后劲很足,当夜幕降临,大家吃完米饭,酒席快要散尽的时候,陈璞终于受不了了。他在我的搀扶下,进屋刚点上油灯,就一头倒在床上,睡着了。   等我再走出屋的时候,酒席上一片狼藉,席桌边上,镇上的居民横七竖八躺在地上,他们都喝醉了。   酒席上常常都会出现这样的场景,只要有一个人喝醉,其他人就会跟着醉。读大学的时候,教我们心理学的老师曾经说过,这是一种叫做群体无意识的反应使然——其实,这是伟大的哲学家荣格的理论。   回到老屋里,我看到陈卓也躺在床上,从他的裤兜里,露出了半个盒子,是一盒药。我走到他身边,掏出了这盒药,看了一眼,又放回了他的裤兜里。   走到床边,我将油灯拨得更亮了,豆油燃烧发出的香味,钻进我的鼻孔,这让我感觉非常舒服。   忽然,我听到陈璞翻了个身,然后打了个哈欠。我也忍不住打了个哈欠,一阵无可抵挡的倦意袭上了心头——打哈欠也是会传染的,这也是荣格群体无意识理论的一种体现。   我脱掉了沾满红色泥土的鞋子,躺在床上,四肢舒畅地摊开,闭上了眼睛,等待睡魔的再次降临。   等我悠悠醒转过来的时候,闻到了一股很浓重的血腥气息。油灯的灯光摇曳着,我睁开眼睛,看到土墙墙壁上,我的影子被拉得一会儿长,一会儿短。   这时,我听到一声幽幽的叹息,是陈璞的声音。他坐在我的对面,抽着烟,落寞地望着我。   我想坐起来,却发现在我的手里,似乎拿着什么东西。抬起手,我看到了一把锋利的匕首,正握在我的手里。刃口上,还滴淌着来历不明的鲜红液体。我再向身边望了一眼,顿时张大了嘴,吓得说不出一句话来。   陈卓躺在我的身边,胸口正汩汩地冒出鲜血,将他那红色的衣服,浸得更加鲜艳。他的胸口上全是匕首造成的伤口,已经停止了呼吸。我的手上,满是陈卓的鲜血,在他的衣服上,也到处是我的手掌印。   究竟发生了什么?我忽然感觉到一阵眩晕,天旋地转!   “究竟是怎么回事?”我颓丧地问道。   陈璞叹了一口气,说:“半夜的时候,我醒了过来,想喝杯水,就看到了你手持匕首,躺在陈卓的身边。我猜——是你在梦游的时候,杀死了陈卓。”   “梦游?瞎说!我从来没有梦游过!”我叫了起来。   陈璞不紧不慢地说:“王东,我来给你讲个真实的故事吧,这故事发生在前一个夜晚。”   前天夜里,陈璞也是在半夜的时候忽然尿急。他起身后,却发现我不见了。他走出老屋,看到了一个白色的影子——是我,是我穿着一件白色的内衣,眼睛闭着,脖颈僵硬,手里拿着一把匕首,缓缓走出了老宅大门。   陈璞跟着我,走出了老宅。他看到我走出了镇口,踟躇在红色的小河旁。忽然间,我跳进了河里,穿着鞋,穿着内衣,手里拿着一把锋利的匕首。我在河里漂浮着,游到了木桥边,然后沿着木桥的栏杆,攀上了桥面。   陈璞连忙绕着河岸,走上了木桥。这时,他看到了骇人的一幕。我跪在桥面上,手里拿着匕首。在我的身前,躺着一个穿着红衣的老人,是刘医生。我正举起匕首,一刀一刀扎进刘医生的胸口。可怜的刘医生,连句临死前的呻吟都没有发得出,就已经断气了。   我杀死了刘医生后,站了起来,转过了身,眼睛依然闭着。我继续缓慢地行走,从目瞪口呆的陈璞身边经过,却仿佛没有看到他。我径直向老宅走去,消失在了紫色的雾气之中,只在桥面上留下了一具老人的尸体。   陈璞知道,是我在梦游里杀死了刘医生。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所以不愿意让这一切被镇里的居民知道。他想要保护我!陈璞抱起刘医生的尸体,快步穿越了血衣镇,来到镇尾刘医生的诊所里。他将刘医生的尸体扔在了诊所中,才发现自己的外衣上,全是刘医生的血。而脚上,也全是红色的泥土。   回到老宅后,他立刻脱下了外衣,在井里打了一桶水。将血衣扔进水里,很快红色的井水就与血液融合在一起,看不出一点鲜血的痕迹。进了屋,陈璞看到躺在床上的我,身上的内衣也全是鲜血,于是他也帮我脱了下来,扔进了桶里——我也睡得真死,竟然连衣服被人脱下来了都不知道。   故事讲完了,我目瞪口呆。垂下眼帘,我悲伤地问:“陈璞,你说的都是真的吗?”   陈璞点了点头,说:“王东,难道你还信不过我吗?”他走到我身边,说,“你放心好了,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会永远为你保守这个秘密的。我和陈卓没有任何感情,我根本就不在乎他的死。今天的宴席里,大家都喝醉了,我会告诉所有人,你也一样喝醉了,当我醒来的时候,你还依然沉睡着。镇里的人会以为凶手另有其人,或许他们还会以为凶手就是杀死刘医生的那个人。”   我无力地握着匕首,说不出一句话来,我几乎不能将凌乱的思维有效地组合在一起。看着陈璞,忽然间,我举起了匕首,一刀扎在了陈璞的大腿上。   陈璞一声尖叫,捂着大腿在地上滚来滚去。他的额头冒着大颗的汗珠,他大声问我:“王东,你这是在干什么?”   我笑了笑,说:“陈璞,我也来给你讲个故事吧。”   这个故事发生在今天夜里。   宴席散后没多久,陈璞就醒了过来。他起来后,看了看一旁的我,探了一下鼻息,证实我依然熟睡着。然后他拿出了匕首,握在手中,走到了陈卓的床边。陈卓睡着的时候,嘴里还滴答着黏稠的口水。   陈璞冷笑了一声,将匕首插进了他的孪生弟弟的胸膛里,一刀,然后又是一刀。等他确定陈卓已经死亡后,他把熟睡的我搬上了陈卓的床,把匕首放在了我的手里,然后点上一根烟,静静地等待着我的醒来——屋里的油灯,在燃烧时会发出奇怪而又原始的香味。那是因为在油灯的豆油里,掺进了曼陀罗的粉末,那是一种可以让人快速昏迷的药物。   不用说,刘医生也是陈璞杀的,他编出那套谎言,就是为了让我相信,是我杀了刘医生。或许,在他邀请我来血衣镇的时候,就决定了要嫁祸于我。   “王东,你胡说,我没有做这些事!我发誓!”陈璞叫了起来。   我没有理会他,继续说:“知道我是从你的哪句话里,找出破绽来的吗?”陈璞的声音陡然停止了,大概他也想知道自己在哪里做错了吧。   我说:“在你的那个故事里,我是在桥上杀死了刘医生,然后你把刘医生扛回了诊所里。在这里就有个漏洞,刘医生诊所外的泥土是红的,而我的鞋底也沾满了红色的泥土,可是在你的故事里,我根本就没有去过刘医生的诊所!只有唯一的一个解释,是你穿着我的鞋子,去诊所杀死了刘医生。你在现场留下了我的脚印,就是想让村民们发现,以为我是凶手。”   陈璞的脸上一片惨白。他歇斯底里地叫道:“你瞎说,我刚刚才醒来,今天我喝了这么多酒,哪有什么精力来做这些事?你所说的,全是无稽的假话!”   我笑了一下,说:“其实,我有证据的。”我扒拉了一下陈卓的尸体,从他的裤兜里摸出了一盒药。这是一盒知名厂家出产的解酒药,据说每次饮酒前服用两粒,就会让酒量翻上一番。陈卓这么一个痴呆症患者,是弄不来解酒药的,只有一个解释,他偷偷在陈璞那里拿来的。   这一下,陈璞说不出一句话了。   而我则继续说:“既然你能嫁祸我杀了刘医生,自然也可以嫁祸我杀了你弟弟。我还可以推理出你杀陈卓的动机,是为了减少负担——你的父母死了后,照顾弟弟的重担顺理成章就落到了你的身上。不过,我却不知道你为什么要杀了刘医生,你已经十年没回过血衣镇了,我真猜不出你有什么动机要杀刘医生。”   陈璞木然地望了我一眼,说:“王东,或许我真的不该带你回血衣镇。好吧,让我再来给你讲个故事吧。”   王东,你知道为什么我的孪生弟弟陈卓会变成痴呆症患者吗?你知道为什么血衣镇上有那么多的智障儿童吗?你知道刘医生是用什么方法治疗小儿夜哭吗?   一个月前,血衣镇的罗婶给我寄了一封信,说刘医生探亲去了,她拿不到刘医生给儿子开的治疗夜哭症的药,只好用符咒的方法来医治儿子的夜哭症,可一点效果也没有。于是她把药水寄给了我,托我帮她在城里买瓶一样的药——血衣镇里的人都知道我在城里,常常让我帮一点力所能及的小忙。   可是,她寄来的药,是刘医生自己配制的,不是成药。我只好送到了一个做药物分析的朋友那里,让他帮我分析一下药物里的成分。结果很快就出来了,朋友告诉我,药水里最重要的成分是——三唑仑。   这是一种强力的安眠药,比普通的安定效果好了近百倍。刘医生就是用三唑仑溶液来治疗小儿夜哭症——吃了这药水后,婴儿自然就睡着了,哪里还会哭?   于是我问做药物分析的朋友,如果婴儿吃了这样的药水,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朋友告诉我,婴儿服用过量的三唑仑溶液后,会出现神经系统的紊乱,长期服用,更会造成焦虑、痉挛,甚至可怕的痴呆症。   在这个时候,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我的孪生弟弟会变成痴呆症患者了,也明白了为什么血衣镇上会有那么多智障儿童。于是我决定要替天行道,杀死刘医生这个该死的庸医。   而杀死陈卓的原因,正如你所说的那样,我的生父母去世后,照顾陈卓的担子压到了我的身上。这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我可不想让一个痴呆的弟弟束缚住我的生活。所以我必须杀死他!   至于为什么我要带你来血衣镇?呵呵,我设计的谋杀手法天衣无缝,绝对不会有任何破绽。而我们是最好的朋友,你会在我的设计下,认为是我救了你,我们之间的友谊可以更进一步——对了,我没告诉过你吧?其实,我不喜欢女人,我一直认为,你和我很般配的……   听完了陈璞的故事,我狠狠冲他腰间踢了一脚。看他在地上挣扎着,我对他说:“陈璞,按照你设计的阴谋,根本不是想让我对你感恩,而是想胁迫我。你想一想,如果现在有血衣镇上的居民走进了这间屋里,看到这里的情形,他们是相信你设计的谎言,还是相信我的话?难怪你会穿着我的鞋子去杀刘医生——你是在制造铁证!要知道,明天警察就来了。”   陈璞的瞳孔骤然收缩,他看到我举起了手里的匕首,浑身颤栗地问:“王东,你想干什么?”   我笑了笑,说:“我不想告诉你我现在要做什么。我只会告诉你,我最后要干什么。”   在做完了眼前要做的这件事后,我会脱下身上的血衣,扔进井水里。鲜血会与红色的井水融合在一起,不留一点痕迹。对了,我还会去吃一碗饭。做晚饭的时候,陈卓送来的那桶水被加进了三唑仑,所以那些居民们才在吃完饭后全晕倒了。而三唑仑是陈璞在昨天夜里杀死刘医生后,在诊所里拿走的,难怪罗婶在诊所里连一瓶药水都找不到。   只要我吃了一碗三唑仑溶液煮成的饭,在我的体内就会存在药物的残余。这样,我也可以向警方解释,吃完晚饭后我就睡着了,我根本就不知道为什么在屋里会有两具尸体——陈卓与陈璞的尸体!   最后,我要对陈璞说,对不起,我这么做,全是被你逼的。   (完)   14、第九街区   文/付良举   1   “你、你……是鬼?”荒废已久的场地上白衣女子惊恐不堪地问。   没有回答,只是猛得扔掉手中的尸体,眼中的绿光直视女子,一步步向她逼近。   白衣女子快速后退,因为过于恐惧步伐显得异常慌乱无力,女子已经无法承受窒息的压力,失去平衡跌坐在一堆废墟上。   “不、不要,不要过来……”   极度扭曲的声音从女子的嗓子迸射而出。伴随着凄厉的长笑,黑影猛得扑向女子……   “ok.”   几盏探灯同时亮了起来,几个穿着工作服装的人跑向女子。   “辛苦了。”体形臃肿的男子笑着说,“洁茹,演的不错。”   白衣女子站了起来:“谢谢金导。”   金唤中看看表,然后大声呼喊:“收工!今天就到这里。”   这是《第九街区》的拍摄现场,作为影视新人,何洁茹能被圈内以拍摄恐怖电影闻名的金唤中选中,除了幸运之外也感到了压力。对于新人来说,来之不易的机遇如果没有一鸣惊人,也就预示着以后的从影之路会更加难走。况且,所谓的机遇并不能平白得到。   何洁茹走进影棚,准备换掉身上的服装,却听见身后有人喊她。   “洁茹,先不要换了,王总请我们吃饭,赶紧走吧。”   “可是……”何洁茹看看镜子里化装之后自己过于苍白的脸,她笑了笑,“我不至于穿这个出去吧。”   “那有什么?”金唤中也笑了,“你还怕把鬼引出来啊,得了,赶紧上车。”   何洁茹没有再坚持,走出影棚上了黑色跑车。一落座,何洁茹捋捋头发:“王总怎么又请客?”   “说是预祝我们新片大卖。”金唤中微微一笑,笑容有些暧昧地瞅了她一眼,“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随即大笑起来。   十几分钟后,跑车停在了海鲜酒楼的门口,金唤中似乎并没有立即进去的意思。何洁茹也没有出声询问,对于影视圈,多做少问是最好的自我保护。做?她笑了。何洁茹突然想起那句“醉翁之意不再酒”,她低下头看着白色长裙里性感十足的身体,是男人都想得到,王大伟也不例外。作为房地产新贵,王大伟不愧是个精明的商人,当得知《第九街区》寻找拍摄场地的消息,除了主动上门答应将自己新开发的楼盘作为剧组拍摄场地之外,并将小区的名字改为“第九街区”。因为合作的关系,何洁茹顺其自然地与王大伟熟悉起来,王大伟也是男人,何洁茹从他的眼里看到了他想要什么,但在王大伟频频示好下,她并没有主动献身。   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所以必须抓住机会,否则很容易血本无归。何洁乳象只花蝴蝶一样,时近时远。   “来了。”金唤中突然出声说。何洁茹抬眼望去,一个略显瘦瘦的男子出现在面前,竟然是他!   孙月杨,《晨报》娱乐版记者,一个夸夸其谈并且绯闻不断的男人。   他怎么会来?何洁茹感到一阵反感,或者说极度反感也未尝不可。尽管娱乐圈里的水很深,对于手段卑鄙的人何洁茹是从心底厌倦,她曾一口拒绝了孙月扬两个月前的允诺。   “不好意思,来晚了。”孙月扬一脸赔笑,“让金大导演和何大影星久等了。”   金唤中哈哈一笑,何洁茹只是微微点了点头,三人进门走向二楼包厢。   王大伟是个体型魁梧的男子,看到三人进门,连忙起身,何洁茹发现王大伟看到孙月扬的时候脸色一楞,但转眼恢复了正常。   “王总,久等了,赎罪、赎罪!”金唤中笑着说。王大伟招手服务员上菜,很快,一桌生猛海鲜摆在了桌面上。   “何小姐是越来越漂亮了。”孙月扬语气轻佻,“来,我敬你,预祝新片大卖,星光璀璨。”   王大伟的脸色唰得变得有些难看。   “对了,忘了介绍。”金导演连忙说,“王总,这位是《晨报》第一笔秆子孙月扬孙大记者。”   “哦?”王大伟只是淡淡地回应。   “你上次不是提过嘛,让我找媒体配合新片宣传,正好也给你的新楼盘造势,所以我才邀请了孙记者,有了《晨报》宣传,不火都难。”   “哦?是吗?孙大记者,那,拜托了。”王大伟语气有些怪异。   何洁茹是明眼人,她自然看出王大伟与孙月扬之间一定存在芥蒂,但是怎样的芥蒂呢?   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她的脑海里再次浮现出这句话,也许为了争风吃醋吧。想到这里,何洁茹不觉笑了笑。何洁茹的笑容挽救了整个气氛,几个人仿佛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似得吃了起来。   晚上十一点多,走出酒店,孙月扬突然兴致大发,提议去片场看看,顺便拍摄几张相片。   “影片快杀青了,从明天开始我就跟踪报道,这样也好提前预热。”孙月扬的眼神在何洁茹身上来回打转,仿佛他所要预热的并不仅仅只是影片。   其他三个人并无异议,分别上了车,很快拍摄场地到了。走下车,孙月扬说:“好家伙,这里还真适合拍摄恐怖片,一看就觉得阴气逼人,可别真的有鬼吧。”   孙月扬的话让王大伟很不愉快,虽然夜色掩盖了他的脸色,不过他依然出声一句:“鬼?我倒真希望有鬼呢,不会是某些人心里有鬼吧。”   “哈哈,哈哈,说笑,王总真会说笑。”金唤中立即出声催促,“大记者,气氛既然好就赶紧拍照吧。”   也许是喝了酒的缘故,何洁茹突然感觉有些内急,工地没有洗手间她也不好意思言明,只说了句:“金导,我突然想起把手机拉在影棚里,我去取了。”   “我陪你去?”王大伟立即柔声说。   “不了,很近的,就在楼背后,况且,又没有鬼。”   众人哈哈一笑。   何洁茹的身影隐没在了大楼后面,孙月扬从包里取出三星数码,开始更换角度拍照。孙月扬觉得眼皮不断跳动,难道是这个王大伟在背后骂自己?王大伟,为什么会跟他再次见面,孙月扬的心里有一丝不安。   何洁茹顺着小路走向影棚,冷风吹过,四下看看,一片的黑夜让她暗生寒意。不清楚自己在害怕什么,何洁茹不由自主地加快了步伐,连刚才的内急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快到了,就快到了,何洁茹心里念道着,步伐越来越快。   突然影棚前出现了一个隐约可见的男子,男子惊恐地看了何洁茹一眼,然后回头望去,惨叫一声跌倒在地。微弱的月光下,何洁茹看到了一个面目可怕的鬼影紧跟在男子身后一闪而过。何洁茹几乎停止了呼吸,她颤抖地向跌倒在地的男子走去。   眼睛睁得格外大,瞳仁里弥漫着恐惧,他死了!   何洁茹无法控制地发出一声尖锐的喊声,划破夜空。   喊声招来了正在拍照的三个男人,当他们冲过来之后发现了何洁茹跌坐在地上失魂落魄的样子,不远处,一具尸体静静地躺在地上。   “鬼,我看到鬼了。”   2   无论任何时候,冯格的办公室总是一尘不染,一丝不苟是冯格作为警长的作风,否则诺大的一个警局,也只有他在三十出头就当上了警长。   冯格随手翻了翻当天的晨报,头版用巨大的标题写着昨晚的重磅新闻《女明星处女作,片场失魂落魄》,随文刊发了一张漂亮女子的相片以及几张看起来过于阴暗的建筑。冯格注意到文章的作者。   “孙月扬?”冯格抬头看着办公桌前的探员。   “是的,孙月扬,《晨报》娱乐版当红记者,昨晚也是他报的案,见到他的时候发现他惊魂未定,没想到这小子竟然能连夜把稿子赶出来,不愧个当红的娱记。”   冯格笑了笑,他指着报纸上面的女人相片,探员立即回答:“她也是当事人之一,《第九街区》的女主角何洁茹。”   冯格放下报纸,他站起身,望着窗外:“‘第九街区’?”   “是的,死亡地点叫‘第九街区’,是本市新开发的一处小区。凑巧那里也是恐怖电影《第九街区》的拍摄地点。”   “你是说死者死于过度惊吓?”   “是的,长官,经过法医鉴定,死者是死于过度惊吓而导致心脏瞬间停止跳动。经询问影片女主角何洁茹脸色苍白地说自己看到了鬼。”探员试探着问,“《第九街区》是部恐怖电影,不会太巧合了吧。或者是有人做鬼?”   “鬼?”   冯格回过身,重新拿起了当天的《晨报》。   同一时刻,在《晨报》编辑部的大楼里,有人拿起了相同的报纸。   “主任,你的意思是要我继续跟进?”孙月扬的声音有些微弱。   “跟进,一定要跟进。”编辑部主任的话语里掩盖不住兴奋,“小孙,你可真是个人才,我果真没有看错你。娱乐新闻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你看看,今天一上头版,报纸发行翻了一番,所以必须得跟进。”   孙月扬心里一阵腻味,出于一个新闻人的嗅觉,昨天晚上离开之后虽然心有余悸,但他清楚这样的新闻会有怎样的效果。可是当他想到那具尸体,孙月扬就有些害怕。   “怎么?小孙,你不会是怕鬼吧?”主任似乎看穿了他的顾虑,“你也是知识分子,怎么会相信这些?”   “可是……”   “没有可是,这个新闻必须追踪报道,你今天晚上就去夜探‘第九街区’。小孙,做人得抓住机会,否则怎么得到你想要的东西?”   “想要的东西?”孙月扬的眼前立即浮现出那诱人的身体,他的心一阵颤抖。   天亮了,房间的窗帘依旧遮掩。   何洁茹醒了,或者说她并没有睡好,她看看身边继续熟睡的金唤中一脸满足。何洁茹时常会想自己这样做是否真的值得,用身体作为前进的筹码。何洁茹想起了昨晚的情景,可怕的鬼影,猝死的生命,然后恐怖的气氛并没有影响到金唤中的兴趣。他依旧要自己跟他回家。从何洁茹走进演艺圈那天起谁都想得到她,不止一个人告诉她:这就是潜规则,不要妄想去改变,需要的只是适应。   金唤中翻身醒了过来:“醒了,宝贝?”   “刚醒。”   金唤中的左手在何洁茹的胸部游离:“今天停工一天,真是活见鬼了。怎么好端端的就死了人?”   他的手继续往下移动:“你真的见到鬼了?”   何洁茹的脸色猛得变得苍白,金唤中连忙出声安慰:“别想了,没事的,怎么可能有鬼?再说了,我们原本就是拍恐怖片的,也许是你最近情绪太紧张了吧。”   “可是为什么那个男人会死呢?”   “不知道,也许……”金唤中停止了说话,他的呼吸渐渐变得急促起来,他望着何洁茹的身体,眼里充满了欲望。   “来吧,亲爱的,别浪费时间。”   金唤中压了过来,她知道他要什么,她闭上了眼睛,然后开始扭动身躯。   冯格走进王大伟办公室的时候是当天中午十二点,王大伟对警察的来访似乎早有准备。   “请坐,怎么称呼?”王大伟将泡好的茶放在茶几上,茶是好茶,正宗的西湖龙井。   “冯格!我想我们就开门见山吧。”冯格看了看周围,办公室装饰的很豪华,看来房地产业的确很能赚钱。   “好的,冯警官,有什么我可以帮上忙的吗?”王大伟微笑着问。   “事发时你也在场?”   “是的,听见何小姐的喊声我们冲了过去,然后就看到了死者。”   “王先生,恕我冒昧,如果引用何小姐的笔录就是她看到了鬼,你有看到吗?”   王大伟长笑一声:“冯警官真是会说笑,鬼?朗朗乾坤,难道你们警察也相信神鬼之说?”   冯格没有回答,他只是不动声色地盯着王大伟,王大伟的眉毛轻微跳动。他猛得有些激动:“都是这些该死的记者,扑风捉影,说什么见鬼,有证据吗?何小姐肯定是眼花了,因为拍摄恐怖片的关系,对于一个影视新人我清楚她的压力。再说了不就是死了一个人嘛,也许是因为心脏不好突然窒息,为什么非要说被鬼吓死的?。”   “好端端的为什么要窒息?”冯格依旧不紧不慢。   王大伟的脸色有些难看,他猛得一挥手:“冯先生,我希望你不要问我为什么,我也想知道为什么,你应该清楚见鬼一说对我的楼盘开发影响有多大。”   冯格没有继续发问,他喝了口杯中的茶水,茶叶舒展,仿佛错综交叉的青藤。   “好的,谢谢你,有什么情况请及时与我联系。”   冯格走出办公室,王大伟的脸色变得异常难看。   从金唤中家里走出之后,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何洁茹看看表,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夜晚的风轻轻吹起何洁茹的长发。何洁茹没有打车,经过一处影楼,橱窗里挂着一袭雪白的婚纱,一尘不染,象征着何洁茹逝去的贞洁。   手机响了起来,话筒里传来一个轻佻的声音。   “何小姐,有空吗?想给你看样东西,你肯定感兴趣。”   孙月扬的声音让何洁茹感到颤栗,娱乐圈里每个男人都仿佛野兽,他们都想吃掉自己遇见的绵羊。   “哦,是吗?”何洁茹冷冷地问,“孙大记者的东西我可不敢看。”   “何小姐说笑了。九点,临南路的半岛咖啡厅,不见不散。”孙月扬压低声音,“何小姐务必得来,看过之后你会兴奋的。”   电话挂了,兴奋?多么性感的一个词语,何洁茹挥手招来一辆的士。   3   酒吧里孙月扬看着手中的晨报,手指在何洁茹的相片上轻轻抚摩,感到一阵原始的冲动。第一次见何洁茹是两个月之前,第一次见到她,孙月扬就想将她占为己有,他知道何洁茹与金唤中之间的关系,就像他清楚每部女主角与金唤中上床的细节一样,但是何洁茹并没有应允——或者说,他还不值得她为他献身。   孙月扬将视线重新落在了当天的晨报上,他清楚自己此刻的砝码。   酒吧门开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朝他走了过来。   “孙记者久等了。”何洁茹坐下说。   “哪里、哪里。”孙月扬回过身招呼侍应,“喝点什么?”   “不了。”何洁茹回答的很果断,“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会让我兴奋?”   “哦……”孙月扬哈哈一笑,将手中的报纸推到何洁茹的面前,“看看吧,你会满意。”   拿起报纸,当何洁茹的目光落在标题与自己的相片时,她猛得有些颤栗。   “何小姐应该不会介意未经你许可我就刊发这样的新闻吧。”孙月扬信心十足地说,“暂且不谈是否真的有鬼,不去理会死去的那个倒霉蛋,就新闻的爆炸性来说,无疑对何小姐吸引公众注意力有很大的帮助,事实上,今天的报纸发行翻了一番。所以我想继续追踪报道这个题材,你知道,我是废了多大的力气才说服主任,他答应将最近几期的头版让给我。何小姐,我做这一切只是为了你。”   “你就不怕王总对你有意见?这样的负面报道对他的楼盘影响也很大。”   “他?”孙月扬显出不屑,“公众应该有自己的知情权。”   “你就不怕真的有鬼?”何洁茹心有余悸地说,“事实上那晚我真的见到鬼了。”   孙月扬猛得楞在那里,他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仿佛是下定决心似的,他猛得握住了何洁茹的手:“何小姐,为你下地狱我也愿意。”   警局的电话不断响起,不少市民反映夜里在“第九街区”见到了不明物体,报料的人们胆战心惊地要求警方迅速查出真相。   冯格脸色阴沉地看着几天来晨报的头条,《“第九街区”是否真的恐怖?》、《猛鬼出没,警方束手无策》等等,标题哗众取宠,照片无一例外配发女主角何洁茹的相片。   “长官,这分明是恶意吵作。”探员忿忿地说,“楼盘开发商王大伟几次打电话来警局,要求我们查明一切,还他一个清白,听说他开始搜集材料准备对《晨报》进行起诉。”   其实那天与王大伟见完面,冯格私下去了“第九街区”,从地理位置上讲“第九街区”地处偏僻的城乡结合部,离楼盘不远处是附近村庄的一片坟地。冯格私下里询问村民,村民无一不是心惊肉跳,纷纷回答夜里他们看到了鬼。村民们也提供了一个新的消息,原来王大伟开发楼盘之后就与村里达成协议,要将整个坟地搬迁。   “他触犯了祖先的坟墓,他们不乐意了。”一个牙齿不全的老太太喋喋不休地对冯格说,眼里冒出幸灾乐祸的神情,“我早就知道,早晚有这一天,龟孙子们为了钱连祖先都卖!”   难道这世间真的有鬼?冯格不敢轻易断言,他想与何洁茹谈谈,可惜因为影片的继续拍摄,冯格几次约见都没能如愿。   “长官,肯定是片商与媒体合起来恶意吵作,我听说《第九街区》马上要杀青了。”年轻的探员继续发表着推论。   肯定?冯格笑了笑,许久以来的侦探生涯,在真相没有浮出水面之前,冯格很少使用这个词眼。   “也许吧。”他坐了下来,重新阅读起案件。   晚上十点多,孙月扬从编辑部走了出来。孙月扬检查完自己的装备,钻进车往“第九街区”驶去。   几天的连篇累牍将整个事件推向了高潮,但是并没有如孙月扬设想的那样让何洁茹投怀送抱,如果说第一篇报道是为了讨好何洁茹,随后的跟进多少脱离了初衷。孙月扬没有对任何人提起过他夜探“第九街区”的情节,事实上,有两次他没有进入小区就仓皇而逃,因为他听到了从里面传来的哭泣声。有一次他鼓足勇气走了进去,在一堆废墟上,他甚至清楚地看到了一个人,确切地说,是一个老人在哭。   鬼!孙月扬很害怕,也许所有人都会害怕,月黑无人的夜晚,一座空旷楼宇之中的废墟上,一个似人非人的“东西”在哭。   越是害怕,孙月扬就越想弄清楚究竟,得到何洁茹的欲望倒是被这些疑问打磨得没有了光泽,也许这种情况下多少反应出孙月扬作为一名记者的操守。   孙月扬走下车,点燃了右手的火把,火光下有些安心,不是说鬼怕火吗?   猫着腰,孙月扬穿进了大门,小区里没有一个人,他举高火把环视一周,空荡荡的夜包围着自己,气氛变得异常诡异。   怎么没有?那个东西呢?孙月扬开始紧张,火把跳跃的厉害,扭曲的影子仿佛扑面而至的怪物。孙月扬转身往回走,他现在只有一个念头:立即离开这里。   走了几步孙月扬开始跑,仿佛有什么东西在后面追着自己,孙月扬的步伐失稳,跌跌撞撞。   “唰”的一声,在孙月扬的面前突然出现了一个黑影,孙月扬尖叫一声扔掉了火把,火光熄灭之前他看到了锋利的牙齿,批头散发的下面出来一条血红的舌头,黑影猛得扑向孙月扬,孙月扬感觉快要窒息,他用最后的声音喊出:“放过我。”   牙齿贴在了他的脖子上,孙月扬听见一声仿佛来自地狱的声音:“还我的坟墓。”   孙月扬彻底崩溃了,他闭上了眼睛,然后,听见了别的声音。   4   政府终于出面干预了,责令警方务必尽快破案,“第九街区”里不管有怎样的秘密应该尽快让公众知道,以安抚社会。   “长官,赶紧行动吧。那个孙月扬劫后余生,现在频频在公众场合宣扬自己夜晚遇鬼的经历,说是附近村民祖先的鬼魂作祟,因为那片老坟地要被迁移了。”年轻探员语气里有着不满。   “孙月扬?”冯格皱皱眉头,“又是他。”   “长官,你是不是发现了什么?”   冯格没有否认:“我的确发现了一些东西,不知道你有没有觉得孙月扬的名字有些耳熟?事实上,一年前他曾与人打过一场官司。”   “官司?跟谁打?”   冯格站起身,走到窗边:“‘第九街区’的开发商王大伟。事实上当我第一天看到孙月扬的文章后就想起了这个人。一年前王大伟作为我市地产行业的后起之秀,那时候的孙月扬在新闻娱乐界也小有名气,原本对于商业与媒体来说关系应该很亲密。结果一年前,王大伟却出人意料地对孙月扬提起上诉。”   “上诉?什么罪名?”   “敲诈!”   “王大伟的意思是孙月扬敲诈勒索了他?”   冯格回过身,点点头。   “那后来呢?”   “没有后来。”冯格重新坐到了椅子上,“上诉没两天,王大伟又提出了撤诉,他不告了,所以事情像没有发生过一样,除了留下了一些档案之外。”   “也就是说,案件的内情根本无从知晓。”   “所以,‘第九街区’的内幕我想不会那么简单,与其四面出击,不如我们作壁上观,终究会有人坐不住的。你现在所要做的只是派人盯住王大伟!”   孙月杨自然坐的住,因为是他亲手炮制了“第九街区”的焦点。鉴于事态的扩散,王大伟与金唤中私下见过面,并要求摄制组立即撤出“第九街区”。   “别啊。”金唤中彻底慌了,“王总,您别啊,这眼看要杀青了,您这节骨眼上说不合作,您这不是逼我跳楼嘛。再说也就剩几个景儿就杀青了。王总,就算给我一个情面,好歹让我拍完。”   王大伟干笑几声:“我给你面子,可谁给我面子。你要能把那孙子摆平,你就可以拍完。”   金唤中的脸色僵硬了,他清楚王大伟口中的他是谁,孙月扬虽说有些过了,但是他不过电影能火吗?金唤中感到进退两难,他冲站在身边一直沉默的何洁茹使了个颜色,何洁茹朝王大伟走过去:“王总,既然你不给金导面子,可否给我一个面子?你也不希望我的处女作就这样流产吧。”   何洁茹笑了,笑得妩媚性感,王大伟嗓子一干:“这个……”   “王总……”何洁茹顺势坐在了王大伟的腿上,金唤中知趣地离开了王大伟的办公室。   关上门拿出手机:“再把火烧大些,不能让他白舒坦了。”   挂了电话,金唤中露出一丝笑容。   何洁茹从未感到如此的恶心,从王大伟办公室出来之后,蹲在街道一边她一直在干呕,可是什么东西都吐不出来。   何洁茹虚弱地站起身,她猛得觉得自己象个物品,事实上演艺圈的女子都是物品,为了出名,只能不择手段。   手机里传来一个信息:老地方,不见不散!   何洁茹重新蹲下了身体,这次,她吐得一干二净。   孙月扬看着眼前的王大伟,在他接到约见的电话时,他已经清楚了王大伟想说什么,不过终究还是选择了见面,他想看看王大伟暴跳如雷的样子,但没有预料到王大伟竟然会如此平静。   “王总,什么究竟想怎么样?”王大伟抿了口茶。   “别卖关子。”王大伟语气加重,“姓孙的,你打的什么算盘你自己清楚。”   “我有什么算盘?”孙月扬干笑几声,“王总真会开玩笑。”   “为什么总盯住我的楼盘不放?”   “这就得问你为什么总出新闻。至于我,只不过是把发生的写出来。”   “发生的?你放屁!”王大伟终究没有忍着,“你这个诈骗犯。一年前你勒索我十万块还不够,现在又盯住我的新楼盘,姓孙的,你也太狠了吧。”   “王总,请注意用词!我是诈骗犯的话为什么不告我?”孙月扬阴沉地反击,“你自己做了什么亏心事你清楚。至于你的楼盘我也不是故意拆台,谁让你不走运。”   王大伟的脸彻底发青了:“你这个王八蛋就知道扯淡,有鬼,鬼你个头,我的楼盘就是让你这个孙子给毁了。这次究竟要多少你直说!”   孙月扬没有说话,喝完杯中的茶水,他站起身直直地盯着王大伟:“王总,难道你真的不相信‘第九街区’有鬼吗?”   王大伟的嘴角开始抽动,似乎要说什么,但终究一句话没说。   “你会后悔的。”在孙月扬走出门口时,王大伟缓慢地吐出这句话。   孙月扬应该后悔,因为他死的很冤。《第九街区》前天杀青,第二天,在“第九街区”里发现了孙月扬的尸体。   “死亡时间凌晨四点,死因心急梗塞,窒息而死。”   冯格看着法医鉴定单,他转身走出了太平间。孙月扬死了,是谁杀死他的?   “也许是王大伟。”跟在身后的年轻探员判断,“听说孙月扬死前与王大伟见过面,而且很不愉快。”   冯格停住脚步:“谁说的?”   “王大伟的秘书,他是我的线人。”   年轻探员自信地笑着,走出太平间,冯格决定再见见王大伟。   在王大伟的办公室,王大伟似乎等待多时。   “请坐。”王大伟起身关了房门,“我知道你要来。孙月扬死了,你们肯定首先怀疑我。”   王大伟转过身,从桌面上拿出一个文件,递给冯格。   “停建通知。”   “刚接到的。其实我早料到会有这么一天,可我偏偏不相信。”   “知道什么?”走进办公室之后,冯格第一次发问。   王大伟的脸色突然很难看,他狠狠地吸了几口烟,一字一句地说:“鬼,有鬼!”   话音一落,王大伟整个人散架似得瘫坐在椅子上,声音没有一丝感情。   “那块地,我是指‘第九街区’那块地,在清末的时候是刑场,那里杀过很多人,民国时又成了乱坟岗。新中国成立,那里依旧是片荒地,直到现在旁边还有一片坟地。”   “我知道。”冯格接口说,“听村民说,迁移坟地也是你建设项目的一部分。”   “是啊,我是财迷心窍。”王大伟猛得直起身子,压低声音说,“你知道吗?我们做地产的对风水很在乎,就因为那块地的历史根本没人肯开发,我是财谜心窍,压低价格把那块地弄到手,我以为自己人气旺根本没事……结果,他们出来了。”   王大伟的声音有些异常,听起来过分刺耳。冯格皱了皱眉头:“孙月扬是不是你杀的?”   “他?”王大伟语气阴沉,“他早该死了,你知道吗,一年前因为我隐瞒了工程事故,被那孙子知道了消息就勒索我十万。现在又是这样针对我,鬼不索命我迟早也会宰了他。”   见面没有任何的结果,唯一的收获是冯格知道了那块地的历史。   也许,真的有鬼。   5   冯格走进《晨报》大楼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六点多了,整个楼里显得格外空荡。   冯格是与编辑部主任约好的,要看一看孙月扬生前的办公室。   “冯警官,这间就是。”在一间已贴上封条的门前,编辑部主任说。   透过透明的玻窗,冯格看到了里面的桌柜。他撕下封条,推开门:“你去忙吧,我自己看看。”   与所有报社办公桌一样,孙月扬生前的桌子上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一个插笔桶,里面凌乱地放着几只笔,桌面一侧堆了一叠厚厚的报纸。冯格坐在椅子上,发现桌面上已经落了一层薄薄的灰尘。他叹了口气,打开了笔记本电脑。   电脑里存满了孙月扬的工作资料,冯格很细心地查找,对于现代传媒人来说,电脑里肯定有着自己的秘密。   冯格意外地找到了一些视频录象,录象里分明是孙月扬与何洁茹的做爱情景,甚至不能说是常人之间的做爱,事实上,在冯格接手过的所有性虐待案件中从没有遇见。   冯格挪动鼠标准备关了视频,对于演艺圈内的新闻他一向不感兴趣,只要何洁茹没有报案,就可以认为她是自愿。   这时——   “你可以真聪明。”   “我再聪明也没有你聪明。”   ……   为什么有这样的对话,冯格关了视频录象陷入沉思,他的目光落在了办公桌的抽屉上,冯格拉开抽屉,里面除了杂物之外,他找到了一只笔——录音笔。   录音笔打开后冯格耐心地聆听,什么声音都有,一会是酒吧,一会是车里,冯格突然感到孙月扬这个人很可怕,与他交往之后,任何时候他都会留下证据。   录音笔里传来了一声呼叫声,是孙月扬的,然后听见了跌撞的声音,然后,冯格听到了别的声音。   晚上十点钟冯格走出了《晨报》大楼,天色阴沉,他转过身仿佛看见了孙月扬办公室曾经的灯火通明。   《第九街区》的首映式异常成功,冯格找到何洁茹的时候,她正坐在观众席里看着荧幕上自己的作品。   冯格坐了下来。   “我知道你会来。”何洁茹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应该是找到足够证据了吧。”   “是的。”他没有提及视频录象,“那只录音笔。”   何洁茹轻声叹了口气:“我演的还不错吧。”   “只可惜你选错了路。”   “也许吧。”何洁茹闭上了眼睛。   “为什么要杀了他。”   “杀了他?”何洁茹突然发出一阵低笑,“他早该死了,他不是人,他根本就是个畜生。”   冯格似乎听见了眼泪落下的声音,他想起了那些视频录象,有些怜惜地说:“你应该报警。”   “报警?这片子是我的处女作,如果孙月扬将我扮鬼的事情宣扬出去,我的路就彻底完了。”何洁茹冷冷地说,“其实他根本就不应该发现的,就差那么一点点,他就昏过去了,这个胆小如鼠的男人偏偏走运,我的手机响了。”   “我知道,我听到了,手机的铃声是你自己的声音。”   “也许天意吧。孙月扬用这个威胁我,我满足他,他就不会揭穿这一切,并且继续帮我宣传影片。可是他根本不是个正常的男人,他太变态了。”   “你受不了所以杀了他,并且弄成被鬼吓死的模样。”   何洁茹压低声音:“我更受不了他总用装鬼这件事威胁我。是的,我杀了他,不,应该不能叫杀,我只不过给他偷偷吃了几颗强力春药,结果,在他快乐的时候……”何洁茹快意地笑出声,“他死了,兴奋死了。”   影片落下了帷幕,何洁茹站起身:“谢谢你。”   “谢我什么?”   “谢谢你等我。”影院灯火如辉,何洁茹依恋地看看屏幕,“现在我们可以走了。”   影院的后门停放着一辆警车,何洁茹刚要上车的时候突然压低声音:“其实故事并没有结束,第一天死人的夜里,我的确看到鬼了。”   “第九街区”停止了建设,政府投资将这块地建为一处公墓。隔壁的坟地也就没有了搬迁的必要,事实上不久的将来会成为公墓的一部分。   何洁茹被押择日判决,至于金唤中,事业更加如日中天,娱乐圈永远缺少的只是新闻。   也不要奢求公平,公平永远不会实现。   冯格再次来到了小区附近的村庄,何洁茹的那句话始终让他无法释怀,难道真的有鬼?还是其中另有隐情。   依旧一无所获,天黑了,冯格朝停放在村口的警车走去,冯格看到了一个人影。   走了过来,是个年轻的男子。   “是冯警官吗?”   冯格预感到眼前的男子将告诉自己一些秘密,他极力让声音平静:“说吧。”   “我……”年轻男子显得很紧张,“他死了,我一直都在做噩梦。不是我干的,真的不是。我们只是去工地偷东西,却碰见了那个女人,那个鬼一样的女人。”   “鬼,你说的是鬼。”   “是的,鬼啊,很恐怖的样子,穿着白色的衣服,脸色异常苍白,长发垂下来,嘴唇象血一样的红。”   恐惧浮现在年轻男子的脸上,冯格突然想起了何洁茹在影片里的形象。   “其实也怪我。”年轻男子苦丧着脸,“我不应该偷剧组的魔鬼面具,并且戴上了它。结果那个女鬼也惊叫起来,把王明吓死了,王明原本心脏就不好,况且我们还在偷东西。”   王明就是那个第一个死者,他果然是被吓死的,冯格暗暗叹了口气,原来事情的真相如此绝妙,拍摄恐怖片的何洁茹竟然无意之间吓死了王明。   “冯警官,我有罪,你抓我回去吧,我……”   男子跪在了冯格的脚下不断抽泣,冯格搀扶起他:“事情都过去了,你走吧。”   男子逐渐停止了哭泣,缓慢地抬起头,他突然笑了,笑容僵硬:“谢谢你,让我们避免搬迁!”然后是一阵尖锐的女人笑声,笑声一落男子瞬间倒了下来。   冯格猛得回头望着那片坟地,一阵阴风刮过,漆黑的夜里闪过一丝亮光。   (完)   15、骨灵   文/嫣青   1   十一长假与龙新一起西藏腹地徒步游,这是小婉盼了好久的旅游计划。不过从早上出发到现在,她一直都开心不起来。本来,她是希望跟龙新单独出游,这样既浪漫又可以增进两人之间的感情。但是,龙新却偏偏答应了他同寝室的两个哥们——李楠和赵斯捷,让他们俩也一块儿跟着。精心安排的浪漫之旅,突然多出两只电灯泡,她心里自然很不爽了。更何况,赵斯捷以前还和龙新一块儿追求过她,而李楠又一向都跟她不太合得来。   唉!算了,别想了。既然出来了,但求开心吧。不过小婉从小到大都很会自我安慰,所以在别人眼中,她从来都是个没有烦恼的开朗女孩,这也是龙新最欣赏她的地方。背着只大旅行袋走了大半天,四个人都很累了,一开始对一望无垠的黄土高原那种新奇感也已消失殆尽,现在大家谁都不想多说一句话。   “喂——快看!快看啊!”龙新突然指着前方的地平线兴奋地大叫起来,声音在广阔的高原上传得很远。   “好像是个小镇哎。”赵斯捷手搭在额头上远望。李楠也学着他的样子,眼里闪过一道异彩,但没吭声。   “小镇?”小婉皱起了眉头,还是女孩子比较细心,她转向龙新,“阿新,刚地图上好像没有那个小镇啊。”   龙新反手抽出地图展开:“对呀,在这一块儿确实没有城镇。”   “管他呢,有镇子就可以休息了。再说这个镇子这么小,一般是不会标在地图上的。”赵斯捷夺下地图,重新塞进龙新包里。其他人一想他的话也对,便不再多虑,快步紧跟上已经跑到前边的他。   又走了半个多小时,四人才来到他们刚才看到的小镇。说是小镇,其实也就是一条街道,两边散布着十几幢土坯房子,从镇头漫步到镇尾大概花不了二十分钟。而且,黄土覆盖的街上冷清清的,几乎看不到行人,只有两三个看上去像是卖旅游纪念品的小摊子窝居在街道两边,摊主都穿着厚重的藏族服装,慵懒地坐在摊子后边。   一个摊子一个摊子看过来,大家都很失望。那都是些粗制滥造的小玩意儿,没有一点特色,感觉随便在哪个旅游点都能买上两三样。而此时,夕阳已渐渐西沉,高原的气温开始下降,在龙新的建议下,四人决定今晚就在小镇上找一户人家投宿。   转过一个墙角,在昏暗的光线下,小婉第一个发现,一片屋檐的阴影里有一个卖纪念品的小摊子。看上去比其他那几个简陋得多,就是一张土黄色的布铺在地上,上边零星摆放着一些工艺品,一眼看去件件都很精致。   “哇!这些东西好漂亮哦,咱们看看。”小婉话音未落,人已经蹲在了摊子前,拿起一件件工艺品,爱不释手地对着夕阳观看。   “姑娘,喜欢就买一件吧。”靠墙而坐的摊主抬起头来,发出一把苍老的声音,汉语也很不标准。四双眼睛齐刷刷扫向摊主,对方是一个藏族老头,帽檐始终遮着双眼,黑红的脸膛上刀刻般的皱纹使人判断不出他的年纪。   “这只小碗真可爱,多少钱?”小婉放下一根彩色石头串成的项链,在地摊边沿拿起一只灰黄色的小碗。那只碗跟巴掌差不多大小,浅浅的,拿在手里很轻。她将碗翻过来,在碗的底部雕刻着一只振翅高飞的鹰,下边一排藏文,雕工十分精细。   老头笑了,露出满嘴黄牙:“这个很便宜,十五块钱。”小婉看着老头咧开的嘴唇,发现他左边上排的犬齿掉了,留下一个黑乎乎的洞,看上去很不舒服。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小婉最终用十二块钱买下了那只碗。赵斯捷也挑了一把小巧的藏刀,开了刃的,锋利的刀锋在夕阳下反射着血红的光芒。龙新和李楠却没选到合意的东西,临离开地摊的时候不免感到些许遗憾。   2   四人在镇尾挑了一幢看上去比较干净的房子,并一致推举能言善道的赵斯捷前去交涉。开门的是一个老头,瘦小干枯,却慈眉善目。在赵斯捷连说带比画下,老头困惑的脸上绽开了笑容,热情地将四人让进了屋里。屋子的陈设很简陋,昏黄的油灯光下,一切似乎还挺洁净。   收下了赵斯捷递过去的三十块钱,老头招呼大家坐下,朝里屋喊了一嗓子。一个更加瘦小的老太太端出一个茶盘,将四杯浓香四溢的酥油茶摆放在四人面前。小婉注意到,老太太手腕上挂着一串念珠,心想她大概是信佛的,没来由地对这对老夫妇又平添了几分好感。   晚餐都是藏族特色菜肴,四个人赶了一天路也着实饿了,不一会儿功夫,就将满桌饭菜一扫而光。饭后,第一天出游的兴奋劲儿还没过去,大家围坐在桌前,叽叽喳喳讨论一路的见闻。只有李楠没有参与,坐在一边沉默地整理数码相机里的相片。   许是累了,很快屋子里就安静下来。赵斯捷抽出刚买的那把藏刀,左右挥动,舞得虎虎生风。龙新也要小婉把她买的那只碗拿出来看看,小婉故意不依,两人笑闹了一阵子,龙新最终获胜,伸手从小婉背包里抢过了那只碗,翻过来,在油灯下细细欣赏起碗底的雕刻来。小婉趴在龙新身边,两人低声研究那几个藏文究竟代表什么含义。   忙乎了一阵子的老头和老太太从里屋出来,笑容可掬,走在前边的老太太端着四杯热腾腾的酥油茶。来到近前,老太太的目光落在龙新手里那只碗上,刹那间,她突然停止前进,面色骤变,双眼中立时爬满了恐惧。跟在他身后的老头猝不及防,猛地撞在了老太太背上,“稀里哗啦”一阵脆响,老太太手中的托盘落地,四只杯子摔得粉碎。   响声惊动了四个年轻人,他们错愕抬头。老头上前一步,正欲斥责老太太,一眼看到龙新拿着的那只碗,刚到嘴边的责难“咕咚”一声吞回肚里,脸上的惊恐绝不亚于老太太。此时老太太已一步步退回门边,低首垂目,手指快速捻动着念珠,翕动的嘴唇念念有词。   “大爷,这……”四人面面相觑,龙新慢慢起身,一脸的不解。   “别、别、别……把那只、那只碗收起来。”老头圆瞪的双眼死死盯着龙新手中的碗,后退一大步,惊慌失措地摇晃着双手。   “碗?”龙新回望了身后的三人一眼,再看看手里那只碗,顺手递给小婉,示意她收起来。“大爷,到底怎么回事?那只碗……怎么了?”   老头盯着小婉,直到她将那只碗收回背包,拉上拉链,才长舒了一口气,什么也没说,转身拉着老太太进了里屋。屋外的四个人更加迷惑,眉头同时拧成了一个疙瘩。半晌,老头惊魂甫定地从里屋探出头来,伸手招呼四人。四人犹疑不决地踏进里屋,佛龛前,老太太虔诚地跪在一只蒲团上,浓郁的檀香味充斥了狭小的空间,在老太太不间断的诵经声中,老头缓缓向四人叙述了一段尘封数十年的往事,叫人潸然泪下,又禁不住毛骨悚然。   那还是在西藏解放以前,当时的老头和老太太都是一个农奴主家的农奴,与现在的龙新他们年纪相仿。老头有个好朋友,叫做扎西,也是个农奴,是他们中最英俊、最出色的小伙子。而身为农奴的扎西却擅越界限,接受了农奴主的女儿卓玛的爱。男才女貌的扎西和卓玛,他们的爱是甜蜜的,可身份的悬殊,又给他们的爱掺杂进丝丝苦涩。   终于有一天,扎西和卓玛的幽会被卓玛的父兄撞个正着。不顾善良的卓玛苦苦哀求,她的父亲、那个凶残的农奴主将她软禁,并命人把扎西打个半死,扔进水牢。几天以后,农奴住决定杀一儆百,当着众农奴的面,在广场上将奄奄一息的扎西活剥了。   日渐憔悴的卓玛过了将近一个月才得知这个消息,而那时候,扎西的人皮早已做成了一面大鼓,股骨则被制成了鼓槌。特别是当她知道了父亲送给她做油灯的小碗是扎西的头盖骨制成的之后,她彻底绝望了,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她捧着那只骨碗攀上农庄后的悬崖,在父兄的惊呼声中纵身跃了下去。事后,农奴主派了一百多人四处搜索,却始终找不到她的尸体,甚至那只骨碗也踪影全无……   “骨碗?难道我那只……”小婉泪痕未干,脸色却瞬间变得煞白,双手紧紧攥着龙新的胳膊。龙新和其他两人的脸色也好不到哪儿去,他们紧咬牙关,努力遏制内心蒸腾的恐惧。   “那就是扎西的头盖骨。”诵完经的老太太站起来,沙哑的声音令四个年轻人心头一凛。   “可是……您怎么能确定那就是……”小婉始终不敢说出“头盖骨”三个字,抖抖地看着老太太。   “家徽。”老太太的脸在被油灯晃动的暗影涂抹上一层阴翳,怪吓人的。“碗底那个图案就是农奴主家的家徽。”   “唉——姑娘,你怎么偏偏选中那只碗啊?”老头幽幽长叹,“传说冤死的人,他们的灵魂会附在这些骨头上。再加上、加上卓玛是抱着这只碗跳崖死的,她的尸体也没能找到,得不到超度的灵魂也会附在碗上。很邪的!很邪的!!”   龙新看了一眼面无人色的小婉,将她揽进怀里,艰难地干咽了一口:“大爷,您别吓我们了。”   “不是吓你们,是真的。”老太太接过话头,“年轻人,千万别不信这些。那只碗你们绝不能够带回去,会给你们带来灾难的。”   “扔掉不就OK了?”就不吭声的李楠突然蹦出这么一句。   “不能扔,不能扔呀。”老太太数着念珠,“你们在哪儿买的就得退回哪儿去,要不就得卖给别人,这样灾难才会远离你们。”   听到老太太的话,乐天的赵斯捷重重呼出一口气:“这就简单了,明天一早找到那个摆地摊的老头,退给他就行了。”   小婉还有些担心,但在龙新和赵斯捷的轮番安慰下,悬着的一颗心渐渐放了下来。但这一夜,她死活都不敢再把那只骨碗揣在包里了。龙新义无反顾地接过了保存骨碗的任务,在哄睡了小婉之后,他才来到另一间屋里,与赵斯捷和李楠挤在地铺上,很快沉入了梦乡。   3   一整晚,小婉都翻来覆去睡不踏实。凌乱的梦境弥漫着一片猩红,有许许多多认识不认识的人在她身边穿梭,但全都无视她的存在。她看到了龙新,他与她擦身而过,目不斜视。她叫他,他却好像全然不觉,飘飘忽忽走得很快。她想追他,可无法移动,只能眼睁睁看着他越走越远,消失在面前那团血红的迷雾中。   阿新!不要……小婉猛地坐起,茫然四顾。窗外,天光已大亮。她双手揉着被子,感觉胸口堵得厉害,一种即将失去龙新的痛楚狠狠挤压着她的心。她欲哭无泪,呆坐在床上,直到龙新来催促她起床。她不顾一切地抱住了他,抱得很紧,仿佛害怕他忽然在她面前蒸发掉。   “小婉,怎么了?”龙新被小婉的举动弄得十分迷惑。小婉依旧搂着龙新不肯放手,抽噎着将梦境诉说给他听。   龙新释然,柔声劝慰小婉。等到小婉情绪逐渐平复,两人来到外屋。大家吃过早餐,告别那对老夫妇,出门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寻找昨天摆地摊那个老头。   高原的晨风卷拂着黄土,昨天那片屋檐下一个人也没有。四个人从镇尾找到镇头,又从镇头寻到镇尾,摆地摊的老头仿佛原本就不存在似的,踪影全无。四人又分头向镇上的人们打听,谁也不记得曾见过那样一个老头。一个上午就这样浪费在寻寻觅觅中,中午时分,他们失望地站在那片屋檐下,都没了主意。   休息片刻,还是龙新先开口:“我看算了吧,再这么找下去,恐怕一辈子都找不到那个老头。”   “但是那个传说……”小婉急切地看着龙新。   “你也说了,那只是一个传说啊。”龙新笑了,“傻丫头,咱不信那个邪。”   “说得对。”李楠倚在墙上,淡淡地回应,“人死万事空,哪有什么灵魂呀?”   赵斯捷哈哈一笑:“别让这些鬼话影响咱们的心情了,咱们是出来玩的,玩就要玩得开心嘛。”   虽然最终小婉还是接受了三个男孩子的提议,继续他们的旅程,但她心里那个死结仍难以解开,隐隐梗在喉头,心境怎么也豁达不起来。在接下来的旅途中,她根本无心欣赏周边的美景,甚至连照相都笑得很勉强。   夜幕降临,四人终于在一成不变的高原景色中看到了一座高山。在白天,山一定是郁郁苍苍的绿色,而在暮色中,却呈现出一片浓黑。   半山腰,有一块林中空地,四人决定就在这儿扎营了。支帐篷的时候,小婉对这座山、这片林子都有一种很不好的感觉。这种感觉让她愈加闷闷不乐,可她又实在无法确证这种莫名的不适感从何而来。   高原的夜晚,寒冷异常。大家都穿上了事先备好的棉衣,围着篝火而坐。晚餐是一点干粮和几个罐头,跟昨天在那对藏族老夫妇家的美味佳肴根本没法相比。吃过东西,赵斯捷和李楠离开了火堆,结伴钻进了密林深处。空地上只剩下龙新和小婉,偎在龙新怀里,仰头看着被茂密的枝叶切割得七零八落的明月,小婉一句话也不说。   平时这样依偎着阿新,一定会感到很甜蜜的。为什么今天非但没有这种感觉,反而隐隐有一些担忧呢?小婉瞟了龙新一眼,他今夜也很沉默,用一根树枝拨弄着火堆出神。没等赵斯捷和李楠回来,她就推说累了,钻进自己的帐篷躺下。一开始她的睡眠很浅,帐篷外火焰“噼噼啪啪”的燃烧声清晰地灌进她的耳中,她似乎还听到了赵斯捷和李楠回来的脚步声,继而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睡梦中是没有时间概念的,不知道睡了多久,小婉突然醒了过来。她是被一种声音惊醒的,睁开眼睛之后,那种声音却消失了。她迷迷糊糊望向帐篷透明的穹顶,外界,仍是漆黑一片。她又闭上了眼,疲累的思维不愿去追究声音的来源,很快再次跌入无梦的睡眠深处。   等到小婉又一次睁开双眼,天已经亮了。她打着哈欠爬出帐篷,看见赵斯捷和李楠垂着头坐在熄灭的篝火前。她站起来,伸了个懒腰:“阿新呢?”没有人回答她,坐在那里的两个人谁也没有抬头。她看了一眼龙新的帐篷,拉链敞开着,里边没人,她又追问道,“阿新上哪儿去了?你们怎么都不说话?”   “阿新……阿新他……”李楠缓缓抬头,小婉发现他眼圈红红的。他说了半句,不再说下去,而是将一件一直捂在胸前的东西举到小婉眼前。   根本不用细看,小婉就认出,那是龙新的围巾,是去年她亲手织给他的。她心知有异,一把夺过围巾,厉声喝问李楠:“阿新呢?我问你,阿新他……”话说到这儿,她忽然停了下来,双眼直愣愣地盯着浅蓝色围巾上一大片醒目的深红色。   赵斯捷依然低着头,用一种沉痛的声音断断续续道出了事情的经过。清晨,当李楠第一个钻出帐篷时,他就发现龙新已经不见了。那时候,他并未在意,以为龙新只是到附近转悠去了。然而左等右等不见龙新回来,他开始不安起来,叫醒赵斯捷和他一同出去寻找。他们穿过林子来到一个悬崖边,竟在悬崖旁的黄土上发现了很多凌乱的脚印,脚印上到处是斑斑点点的血迹,循着血迹,他们在一棵折断的植物上找到了这条围巾。   “不可能,不可能,阿新怎么会……”小婉捧着围巾,一连难以置信的表情,朝着赵斯捷和李楠嘶吼,“你们干吗不继续找啊?”   “小婉,你冷静点。”赵斯捷吸了吸鼻子,“我们趴在悬崖边向下看了,那里深不可测。我们也喊了很久,可是……”他摇摇头,以显示自己的无能为力。   眼泪狂涌出小婉眼眶,她大叫一声“阿新”,不顾一切地冲进了树林。赵斯捷和李楠慢了一步,待到他们起身追赶时,她的身影已没入树冠的阴影中。一路追到悬崖边,他们才追上她,刚好来得及将失去理智的她拖住,扑倒在地。   在遍地浮土中,小婉歇斯底里发泄一番,终于泄了劲,被赵斯捷和李楠架回帐篷边。坐在帐篷里,她失魂落魄,双手紧攥着那条围巾,空洞的大眼睛里不断有大颗大颗的泪珠滚落下来。   遇到这种情形,两个男孩子也是六神无主。经商议之后,他们决定,由赵斯捷陪着小婉,李楠下山去寻求救援。李楠收拾好行装,去龙新背包里找地图,吃惊地发现,不仅地图不见了,那只可怕的骨碗竟也消失无踪。当李楠面容煞白地将这个消息告诉赵斯捷时,赵斯捷的脸色自然也比他好不到哪儿去。   两个男孩没将这件事告诉小婉,李楠按原计划,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下山而去。这本是一片原始林区,绝少有人涉足,山上当然就没有路。一向方向感极好的李楠,凭着记忆在山林间穿梭,但是很快,他惊恐地觉察出,整片山林看上去全都一样,在密密层层的树干间,他根本辨不清方向。他颓丧地想到,自己一定迷路了。   咬着牙关,李楠继续在山林中艰难地摸索,有好几次,他都发现,自己根本就是徒劳地在一个地方转圈。随着时间的推移,气温逐渐下降,他十分清楚,这预示着天很快就要黑下来了。又走了很久,能透进树林的天光越来越少,脚底腐败的落叶中慢慢升起一层薄雾,他反手从背包中掏出一只电筒,黄色的光柱在林中盲目扫射。   天,终于黑了下来。   李楠胡乱吃了点东西,也不敢停下来,深一脚浅一脚在继续前进。衣服被挂破了好几处,裸露在外的脸和手也被不知名的植物尖刺划出很多小伤口。不清楚究竟走了多久,他骤然停了下来,欣喜地发现,就在不远的前方,有朦胧的月光从树林的缝隙间透进来。笑容爬上了他的嘴角,他紧跑几步,一头冲出了树林。   徒地,脚下“哗啦”一响,李楠跨出去的右脚踩了个空,身体向前猛扑出去。他心一沉,电筒脱手而出,桔黄的光柱顷刻隐没在脚下的浓雾中。身子下坠的速度越来越快,絮状的雾在身边迅速掠过,被月光浸润成淡青色。他绝望地闭上双眼,四肢无助地在空中划动……   4   “李楠?你这么快就回来了?”一线微光刚在天边露头,赵斯捷就钻出了帐篷,一眼看到垂头丧气坐在篝火灰烬前的李楠,惊了一吓。   “我迷路了,又转了回来。”李楠侧过脸,伤痕累累又苍白无比的脸十分骇人。   “那你怎么找回营地的?”赵斯捷关切地在李楠身边坐下,“没有受伤吧?”   李楠摇摇头,显得很疲倦,转身爬进了自己的帐篷。赵斯捷还想问点什么,帐篷门的拉链在他面前拉了起来,显然李楠不想再跟他说什么,他知趣地闭上了嘴。他回头看了看小婉的帐篷,毫无动静,而李楠那边已经传来均匀的鼾声。他站起来,走向密林深处,悬崖方向。   晨曦的树林中寂静得没有一丝声响,四处缭绕着未散尽的夜雾,能见度也非常低。赵斯捷双手抄在棉衣口袋里,“沙沙”的脚步声和他自己的呼吸声单调起伏,在这样的环境下显得有点诡异。走出没多远,他骤然停了下来,屏住呼吸,一动不动,不仔细看,还以为他的身影只不过是林中众多树木中的一棵。   什么声音?突如其来的一种不和谐的声响,正是令得赵斯捷停下脚步的原因。随着他的静止,那个声音也凭空小消失。就这样,他与空灵对峙着,神经绷紧到了极限,细微的汗珠也悄悄地溢出他的毛孔。慢慢地,有一阵微风掠过,繁茂的枝叶起了一些骚动,几片枯叶垂直落下来,掉在地上厚厚的落叶中,发出的声音很大。   赵斯捷颤了颤,吁出一口气,右手抬起,按住了“怦怦”直跳的心。原来是落叶的声响,吓死我了。他舔了一下干涸的嘴唇,准备继续前进。可他刚想抬腿,却猛地一怔,惊恐万分的双眼死死瞪着前方树干间的空隙。伴随着“簌簌”的声响,一条黑影在暗影中稍纵即逝。   呆了足有好几秒钟,赵斯捷再难忍受恐惧的折磨,旋身朝营地狂奔。此时,朝阳已经红彤彤地笼罩着那片林中空地。一头撞出树林,第一眼接触到的物事,终于使得他再也忍不住,大叫一声,一屁股跌坐在地。   当李楠闻声钻出帐篷,首先看到的是坐在地上面无人色的赵斯捷,顺着对方颤抖的手指方向,他朝自己帐篷旁那块平整的岩石看去。那只随着龙新一起失踪的骨碗,端端正正摆在岩石上,阳光照在上面,非但没有一丝温暖的感觉,反而在灰黄的光泽中透出一股阴森森的气息。   李楠也不禁倒抽了一口凉气,犹豫片刻,他返身从帐篷里拿出一块手帕,走过去将骨碗包起来,扔进了龙新的空帐篷。小婉也懒洋洋地爬出帐篷,她已经有一天多没有说话了,红肿的双眼只是淡淡瞟了两个男孩一眼,又失魂落魄地盘腿坐下,捧着沾染龙新鲜血的围巾发呆。   明媚的阳光驱不散深透进三人心底的阴霾,一整天几乎都在沉默中消逝。两个男孩始终眉头深锁,然而他们既想不出离开这儿的办法,也不知道该怎样令近乎痴傻的小婉恢复活力。   黑夜,再次施展它的淫威,以极快的速度驱赶着光明,占领每一个角落。   在赵斯捷的劝说下,只喝了几口水的小婉,重新无声地爬回帐篷,倒头躺下。可能累极了,李楠也一声不吭地早早睡下了。就在他低头进入帐篷的一刹那,赵斯捷无意中看了他一眼,火光跳跃中,他脸色发青,回头瞥来的目光中闪过两星寒光。   赵斯捷打了个冷战,脑海里回闪着早上看到的那条黑影,还有那只莫名出现的骨碗,心里开始阵阵发虚。李楠是怎么了?出去探路回来后变得越发古怪了。他这么想着,李楠的身影和那可怕的黑影不断在他眼前重叠,又分离。最终,他摇摇头,否定了自己的猜测,因为不管李楠的动作有多迅速,他都没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出现在两个不同的方向。   怯怯地扫了一圈包围自己的黑暗,赵斯捷更加害怕起来。他胡乱弄灭了篝火,飞快地冲进自己的帐篷,将身体蜷缩成一团,努力逼自己快点入睡。   小婉一直处于半梦半醒之间,破碎的梦境被龙新的笑靥添满。渐渐地,有一丝声音侵入她无声的梦中,那声音很熟悉,撕扯得她的心隐隐作痛。她蹙起眉心,缓缓睁开双眼。   帐篷的拉链打开了,缥缈的雾气缠绕者清冷的月光渗进来。月光中有一张脸,极其惨白,虚幻得透明,失去血色的双唇一开一合,轻轻地呼唤:“小婉,小婉……”   小婉只呆怔了不到两秒钟,泪水汹涌而出:“阿新?真的是你?阿新,我仍在做梦吗?”她坐起来,伸出颤抖的手,想去抚摸龙新的脸。   龙新牵了牵嘴角:“小婉,你……”   正当此时,帐篷外传来赵斯捷一声惊叫。龙新倏忽消失,小婉不顾一切窜出帐篷,只来得及看到夜风搅动一团浓雾。她捂着胸口,泪如雨下:“阿新——”   “怎么回事?”随后从帐篷里出来的李楠诧异地看着悲泣的小婉。   “我刚要睡着,听到帐外有声音。”赵斯捷面如土色,指着小婉的帐篷,“等我爬出来,就看到、看到一只毛乎乎的东西,它的头在帐篷里,我看不清楚,所以……”他咽了一口唾沫,因恐惧而喘息,无法继续他的话语。   “是阿新,是阿新……”小婉颓然跌坐下去,抽噎着喃喃自语。   李楠面色阴晴不定,过了好一会儿,他沉声说:“你看着小婉,我追过去看看。”   赵斯捷一惊:“还是……别去了,太可怕了。”   李楠不再答话,从赵斯捷包里翻出电筒,拣了一根粗大的树枝当武器,冲进了面前的雾障里。赵斯捷重新引燃篝火,扶小婉在火边坐下,心惊胆战地聆听着周围所有的声响。   5   艰难的等待中,时间过得异常慢。   小婉只是低头流泪,她坚信,不管刚才是真实还是梦境,龙新一定来看她了。赵斯捷不敢稍有懈怠,他找出新买的那把藏刀,握刀的双手不停地颤抖。   仿佛过去了一个世纪,浓雾深处蓦然传来一声大叫,由于声音过于短促尖锐,根本分辨不出那是什么东西发出的声音。神游天外的小婉恍若未闻,赵斯捷却神经质地跳了起来,刀尖对着前方,原地转了一个圈,犹疑不定地向着声音发出的方向一步步走过去。   行至宛若一堵白墙的雾气边缘,赵斯捷顿了顿,回头看了小婉一眼。正当他缓慢地将头转回去之际,伴着一声突起的惨呼,他的身体被一股大力猛拖进雾墙中。小婉弓着的背脊抖了一下,如同梦游中惊醒的人,迷茫四顾。   惨叫声再起,却已十分遥远。这一声足以让小婉彻底回过神来,恐惧也随着意识的恢复迅即占据她的身体,她双手撑地,惊恐后退,直至后背抵在帐篷支柱上。雾气弥漫的山林又回复死寂,她的呼吸毫无规律,身体缩紧,双手抱头,将脸深深埋在膝头上。   不多久,一阵窸窸窣窣声在周遭响起,没有具体方向。小婉更害怕了,双手紧紧捂住了耳朵,似乎这样就可以使她远离一切未知的危险。突地,一只手重重拍在她背上,她再也无法控制肆虐的恐惧,凄厉的惊叫撕破夜空……   “小婉,别叫!”那只手转而捂住了小婉的嘴,声音压得很低,“我是李楠。”   小婉战兢兢瞪大双眼,尽管眼泪模糊了视线,她还是看得很清楚,面前蹲着的确是李楠。   “赵斯捷呢?我刚才好像听到他的惨叫声。”   “不知道,我……一抬头……他就不见了。”小婉的声音明显在颤抖,“你……找到阿新了吗?”   李楠摇摇头,满含同情地看着小婉:“也许只是你的一个梦。”   小婉垂下眼皮,哀伤重又代替了恐惧。   “不过……”李楠踟蹰片刻,继续说下去,“不过我有一种感觉,我们周围一定蛰伏着什么东西。赵斯捷可能就是被那东西抓去了,而龙新的失踪也跟那东西有关。或许,我走不出山林,也是那个东西在作祟。”   听了李楠的话,小婉骤然想到了什么,猛抬头:“你是指……那个……碗?”   李楠沉思半晌,将那只骨碗随着龙新失踪,又莫名其妙出现的事告诉了小婉。为了证实自己的话,他转身钻进了龙新的帐篷。一通翻找之后,他空手而出,脸色难看到了极点:“又不见了。”   小婉下意识地捂住了嘴,惊恐无助地看着李楠。   “不管那么多了,我去找找赵斯捷。”   李楠起身欲走,却被小婉拉住:“我跟你一起去,我一个人……害怕。”   思虑再三,李楠终于点头。小婉紧拉着李楠的衣袖,两人亦步亦趋,凭着记忆朝赵斯捷最后发出惨叫的方向前进。   “啊——啊——”两人高高低低走出了很远,小婉突然刹住脚步,指着电筒光柱直射的前方,说不出话来,本就不多的血色从她脸上完全褪尽。   李楠循着小婉手指的方向看去,也不由得打了个寒噤。那一块的雾很薄,两旁白色的雾墙像是舞台的幕布般静静地垂挂着。轻纱似的雾霭中,赵斯捷浑身浴血,紧贴着着一棵大树站着,头无力地垂在胸前,他的那把藏刀深深插进他的左胸,直没入柄。   不用走近,李楠就能判断得出,赵斯捷已经死了。他做了几个深呼吸,轻轻掰开小婉扯着他衣袖的手,缓缓走向赵斯捷的尸体。在把尸体放下来后,他才发现,赵斯捷双眼圆睁,散发着死亡气息的眼球直愣愣地瞪着他。   赵斯捷的眼皮由于尸僵,怎么也合不上了。李楠伸手到赵斯捷棉衣口袋里,想找个东西将他的脸盖上。不料他刚拉开赵斯捷的口袋,一个东西却掉了出来,无声无息地滚到小婉脚下。   一声短促的惊呼,小婉手中的电筒脱手飞出,整个人跌倒在落叶堆中。跟着电筒光看过去,李楠的喉结猛然滚动了一下。他看得很清楚,是那只骨碗,小婉脚下正是那只再次神秘失踪的骨碗。   “难道……难道真是……”小婉嘤嘤低泣,最终没有勇气将她心中所想说出口。   李楠没有回答,满布血丝的双眼死死盯着那只骨碗,慢慢站起来,步履沉重地走向小婉。   6   小婉双眼蓄泪,将目光使劲从骨碗上挪开,可怜兮兮地看着李楠,努力想要克服恐惧。然而,接踵而至的惊恐实在太强烈,令得她的身体没有一丝气力。   走到小婉面前,李楠停了下来,眼中渐渐漂浮起一种极其怪异的神色。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他用脚尖触了一下那只骨碗,转而看向小婉,缓缓地,他伸出了一只手。   看着悬在自己头顶的那只手,小婉求助似的抬起左臂,颤抖得非常厉害。李楠弯下腰来,穿透薄雾的月光照在他脸上,在苍白中掺入一抹惨青色。   瞬时间,小婉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但这只是一种感觉,找不到具体的来源。在她困惑不已之时,李楠的动作骤然变得敏捷,他如同一只凶猛的美洲黑豹,飞扑过来,骑在她身上,死命卡住了她细弱的脖颈。   “李楠,你……”小婉“疯了”两个字还未出口,却被李楠那双苍白有力的手扼杀在喉间,只余“喀喀”的窒息声。   “都是你,你这个可恶的女人。”李楠五官扭曲,双目发射着重重杀机,“是你提议来这荒芜之地,是你诱使赵斯捷将龙新推下悬崖,致使他生死未卜……”   小婉脱力的挣扎对于李楠的行动造不成任何阻碍。她感受着喉头越来越重的压痛,櫻唇本能地大张着,舌头在唇间来回摆动,可无法吸入一丝空气。   仿佛是刻意的,李楠不再继续加力,而是残忍地欣赏着小婉胀得通红的脸,蠕动的嘴角泛着白沫:“要不是我下山迷路坠下悬崖,在托住我身体的那棵树上发现赵斯捷的zippo打火机,可能我永远也不会知道龙新坠崖的秘密。”他干笑两声,丧失人性的双眼中竟奇迹般掠过些许悲哀。“你现在明白了吧?明白了吧?是的,是我、是我杀死了赵斯捷。现在我要杀了你,你这个间接的凶手,我要……替龙新报仇。”   意识在脑子里逐渐退潮,挣扎也变成了持续的抽搐。小婉的视线开始模糊,李楠凶残的脸蒙上了一层白翳,他的声音也变得飘忽不定:“你怎……知……我……龙新……感情,我比……爱……深……”随着话音的落下,他的十指慢慢收拢。   好难受!阿新,等着我,我就要来了。此时的小婉已丧失了求生的欲望,她不再做徒劳的挣扎。当她的眼睛终于再接受不到丝毫光亮时,她发紫的嘴角居然浮上了一丝微笑。   突然,李楠一声闷哼,身子猛抖了一下,仿佛突然间遭遇到什么变故。小婉欣喜地感觉到,脖子上的压力减轻了一些,一小股清新的空气迅速灌进她的肺泡中,脱离李楠膝盖的左臂弹了出去,撞在某个物体上,传来一阵剧痛。她瑟缩了一下,不顾一切地抓起那个物体,狠命抡了起来。   李楠发出凄厉惨嚎的同时,小婉身上的重压骤减,她捂着脖子坐起身,猛烈地呛咳起来。一双手扶住了她的双肩,她的身体一阵轻颤,想也不想,高举起左手中那个物事。   “小婉,不要,是我啊。”一只冰凉的手擒住了小婉的手腕,轻柔的声音在她耳边轻响,如此熟悉。   “阿……阿新?”小婉抬起眼皮,手中那物事“扑通”一声掉在地上。那是一块三角形的石头,尖利的角上沾染着鲜血。   “是我,是我。”面前的龙新衣衫褴褛,苍白的脸上绽放着温暖的笑容。   热泪扑簌簌地滑下脸颊,小婉哽咽着说不出话来,虚脱地扑进龙新怀中。蓦然,倒在一旁的李楠攀着一根树干撑起了摇摇欲坠的身体,太阳穴中汩汩流淌的鲜血使他看起来更加狰狞:“你居然……帮这个害……害你的女人,我……我不会……不会……放过你……你们……”随后,他身体一抽,直挺挺地倒了下去,再无声息。   小婉收回惊恐的目光,白皙的眉心慢慢拧成了一个疙瘩。她看着龙新,颤巍巍抬起双手,轻抚着他的脸,哑哑地问了一句:“你……究竟是人是鬼?”龙新微微一笑,张开了嘴,却被小婉轻轻捂住。“不要,我不要你回答,不管你是人是鬼,我依然……爱你。”   “小婉。”晨曦在龙新的脸上投下斑斑点点的金光,有泪光在他眼中闪烁。“小婉,你听我说,我虽然被赵斯捷推下了悬崖,可是我还活着,我还活着……”   原来,那晚在小婉、赵斯捷和李楠先后睡下之后,龙新睡不着,独自坐在火堆边看地图,研究第二天行进的路线。中途,他突然想起了那只骨碗,于是将碗拿出来,翻来覆去地看着。其实他是不怎么相信那些不着边际的传说的,可一想到那只碗曾是一个人的头盖骨,也不禁感到有点不寒而栗。   正当龙新看得出神的时候,赵斯捷却起来了,谎称有些事情要商量,将他骗到了林子那头的悬崖边。趁着他分神的当口,赵斯捷骤然对他发起了攻击,不仅用藏刀划伤了他,还在撕打中将他推下了悬崖。在打斗过程中,从赵斯捷断断续续的嘶吼声里,他才明白,赵斯捷对于当时追求小婉失败一事一直耿耿于怀,将夺爱之恨郁积在心底,早就等待着把他置于死地之机。   幸而,在下坠的过程中,他抓住了一根横生出峭壁的树枝,这才救了自己一命。等到天亮后,他惊喜地发现,自己所呆的地方居然离地面很近。于是,他攀下悬崖,在一口小水潭边静养了一上午,这才开始寻找上山的路径。   “那么,昨晚我看到的人真是你?”小婉虚弱地笑了。   龙新点点头,爱怜地摘去小婉发梢上的一片枯叶:“可是赵斯捷却发现了我,因为我当时实在是太虚弱了,为避免他再次加害,我来不及跟你说什么,就又跑进了树林。浓雾使我迷了路,幸好我还能及时赶来救你。”   泪水再次朦胧了小婉的双眼,她将头靠在龙新肩上。龙新紧紧搂着她,嘴唇轻轻印在她的额上。两人依偎在一起,就这么静静地坐着,任由朝阳在他们身上勾勒出一圈金色的光晕。   7   四名警察将两具尸体抬下山来,坐在车里的小婉咬着下唇,别过脸去,不忍卒睹。龙新将她揽进怀中,目光一直跟着那两个担架,直到它们被推进救护车的后车厢里。   一男一女两名警察上了车,男的发动了车子,缓缓驶离山脚。小婉似乎想起了什么,在龙新怀里动了一下,弱弱地问前排两名警察:“请问你们把那只碗拿下来了吗?”   “碗?”女警瞥了男警一眼,诧异回头,“什么碗?”   “一只灰黄色、巴掌大小的碗,碗底还刻着一只鹰和几个藏文。”龙新回答。   “你们把碗放哪儿的?”男警从后窥镜里看了看后排两个人。   “就在……尸体旁边。”龙新回忆了一下,“扣在地上的。”   “没有,尸体旁啥也没有。那儿正好是我负责勘察的。”男警耸耸肩,追问了一句,“很重要?”   “哦,也不是。”小婉抬起头,脸色煞白。   “是我们路上买的一个纪念品,找不到就算了。”龙新倒显得很轻松。   至此,话题结束,车上的四个人谁也没有再吭声。龙新和小婉一起失神地看着车窗外,飞掠而过的,是一成不变的黄土高原。   车行一段之后,小婉忽然呼吸急促起来,复又变得惊恐的目光来回搜寻。龙新感觉到了她的异样,低下头关切地问:“小婉,怎么了?”   小婉猛转身,趴在另一边的车窗上看了很久,像是在喃喃自语:“没了,怎么不见了?”   “什么不见了?”龙新和女警异口同声询问。   “小镇。”小婉转回身来,惊慌的眼中泪水涟涟,“咱们那天经过的小镇不见了。”   “这高原到处看来都一样,你确定就是在这块儿?”龙新摇下车窗,伸出头去往回看。   被龙新这么一问,小婉也拿不准了,脸上的恐惧和迷惘交替呈现。   “也许过了,你没注意吧。”女警轻描淡写地说了这么一句。   小婉迷蒙地靠在龙新肩上,心里很乱,不安感如昨晚的浓雾般在她心里扩散。   8   回学校已经两个多月了,龙新和小婉的生活渐渐归于平静。十一长假的那段记忆却深深潜伏在他们心底深处,时不时会在夜阑人静时窜出来,搅扰他们美丽的梦境。   一个清闲的傍晚,天阴沉得厉害,铅灰色的云层低低地压在头顶。小婉勾着龙新的胳膊漫步在校外一条冷僻的小街上,街上坐落着几家商铺,稀稀落落的行人顶着寒风,缩着脖子,脚步匆匆。   两个人谁也不说话,就那么静静地走着。有那么一刻,小婉感到很不舒服,似乎有一双满含恨意的眼睛在某个角落死死盯着她。一股寒意从脚底直冲上来,她下意识地往龙新那边靠了靠,悄悄四下观望。   华灯初上,街上那寥寥几个行人也早已走远,空荡荡的街道上就剩下了他们俩。没有人,到处都没有人。那种感觉依旧如影随形,小婉紧张地干咽了一下,随手紧了紧脖子上的围巾。   前边,有一家精品店的橱窗里亮起了五彩的霓虹灯。两人在橱窗前驻足,龙新仔细审视着橱窗里一只漂亮的工艺火机。小婉收回惶恐的目光,心不在焉看着橱窗里琳琅满目的饰物。   “啊——”一声轻呼脱口而出,小婉脸上的血色顿时消失,不由自主地后退了半步。   “怎么?”龙新急转头,小婉的样子将他吓了一跳。   “碗,那只……碗。”   龙新讶异地看向橱窗,一只明黄色的塑料碗端端正正摆在那儿,在灯光下特别醒目。他释然:“小婉,不是那只骨碗,你看清楚了。”   小婉睁开微闭的双眼,仍不敢正过脸来,直到终于看清了那只是一只塑料碗,她才呼出一口长气。然而,这口气还没完全滑过咽喉,却被她硬生生吸了回去,胀得胸口隐隐的疼。   橱窗上,倒映着龙新和小婉的身影,在他们之间的空隙中,还有一个人。那人远远站在马路对过,一颗光秃秃的法国梧桐旁边,身体僵直,脸色阴沉发青,赫然正是李楠。   鼻尖上的冷汗微微闪光,梗着脖子与橱窗中两道阴冷的目光对视良久,小婉猛回头。对过的树下空空如也,一个人影也没有,呼啸的寒风怪叫着摇撼树枝,半空中翻卷飘飞着一只白色的塑料袋,显得孤寂而无奈。 (全文完)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80.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