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胤都异妖录   作者:米花   简介:   两千年前,大秦天官申柳公将我从尸水池捞了出来。   他说:「孩子,大秦气数将尽,你走吧。」   两千年后,城市灯火通明,我在街口开了一家殡葬店,对我的小侄孙说:「你不能依赖我,总有一天我是要回去的。」   「姑奶奶要回哪儿?」   「胤都。」   「胤都在哪儿?」   「秦时西南。」 第1节 蛇妖虬褫   两千年前,大秦天官申柳公将我从尸水池捞了出来。   他说:「孩子,大秦气数将尽,你走吧。」   两千年后,城市灯火通明,我在街口开了一家殡葬店,对我的小侄孙说:「你不能依赖我,总有一天我是要回去的。」   「姑奶奶要回哪儿?」   「胤都。」   「胤都在哪儿?」   「秦时西南。」   1   我叫王知秋,在永城开了一家殡葬店。   店开在三甲医院后面的一条巷口,平时生意不错。   人生在世,来来往往,最常见的就是生老病死。   当然我也做点别的生意。   这天,店里进来两位顾客。   一个地中海大叔,印堂发黑,五万块买了个骨灰盒儿。   另一个年轻男人,脸还挺白,挑了套女款寿衣。   男人错愕地看着地中海大叔价都不讲,一口一个「谢谢王小姐」,然后匆匆付钱,抱着盒儿逃生似的离开。   他又抬头看了我一眼,抿着唇,神情有些凝重。   我嗑着瓜子,好心提醒他:「你这个,五百。」   「他那个怎么那么贵?」   「他是熟人介绍过来的,杀熟懂不懂?」   我看着他笑,果然,他皱起了眉头,神情更凝重了。   真无趣,我勾了勾唇,故意压低声音对他道:「其实,他背了个女鬼在身上,刚才离开的时候,那鬼还转头看了你一眼。」   其实,我说的都是真的。   但男人大概觉得我不太正常,没再说话,掏了五百块钱放柜子上,准备走人。   我叫住了他:「寿衣买给谁的?」   他脚步顿了下:「我妹妹。」   「哦,快死了?」   「先备着。」他面露不悦。   我点了点头,好心道:「有问题记得来找我,只要价格到位,我这里什么都能搞定。」   他看了我一眼,抿唇离开了。   第二天一早,我买了包子和南瓜粥,刚到店门口,就看到他已经在等我了。   清晨街道安静,他蹲在店门口抽烟,模样颓废,也不知道等了多久。   看到我,他直奔主题:「王小姐,你真能帮我妹妹?」   「说说吧。」   「上个月有没有看新闻,苗山溶洞驴友团出事那个?」   「……失联八个,救出来一个?」我在脑子里搜刮了下前段时间的热点新闻。   江大九名大学生,组团去黔地探险旅游,苗山以溶洞地质奇观出名,且有一些未被开发的复杂地形。   这一行人撬锁探了未开发溶洞,失联了近一个星期,救援队才搜救出一个。   果不其然,他抿了抿唇,道:「我妹妹就是救出来的那个,如今正躺在医院,她疯了。」   「什么症状?」   「醒来就笑,笑完又哭,半个月了不吃也不喝,全靠营养针吊着,现在完全是皮包骨头,瘦得像个骷髅,医生说这样下去坚持不了多久了。」   他说着,看了我一眼,神情隐忍:「昨天晚上我在病房陪她,半夜醒来没看到人,最后在楼下花坛找到了她,三更半夜她披头散发,浑身都是泥,像是刚从土里钻出来,嘴里还叼着个活蹦乱跳的老鼠,我没来得及制止,她一口给吞了,而且当时看我的眼神特别怪,瞳孔在收缩,我感觉不太正常……」   我一把抓住他的手腕,有些兴奋:「这个,这个,得加钱。」   「钱不是问题,只要能治好我妹妹。」   我随他去了医院,终于明白他说的钱不是问题真不是在装逼。   他妹妹住在三甲医院旁边的一家民营私人医院,VIP 包间病房。   而且医院是他们家开的,他叫池骋,是个富三代。   他那瘦骨嶙峋的妹妹被护工看着,神情呆滞,不时牵扯嘴角发出几声阴森的惨笑,面容枯槁像个骷髅怪。   但当她看到我的第一眼,突然脸色变了变。   怪异的眼珠子滴溜溜地盯着我,充满了警惕。   我也盯着她,露出耐人寻味的笑。   「哥,让她走,我不喜欢她。」她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声音沙哑难听,   池骋还算有些脑子,面无表情地看着她,低声对我说:「她不是我妹妹。」   我说:「对,她不是你妹妹。」   顿了下,又说:「让我跟她单独谈谈。」   两个护工面面相觑地出去了,池骋没有迟疑,也出去了。   女孩眼神阴毒:「你想干吗?」   我笑了下:「想——干——你!」   话音未落,我嗖地一下冲向她,伸手去抓她的脚踝。   她反应也很快,腾地翻身下床。   病房空间挺大,她跑我追,速度都很快,却没碰到任何东西。   眼看伸手就能抓到她的衣服了,这个时候她突然回头,诡异的红眼珠转动,咧开血盆大口,从嘴里吐出一条一米多长的信子!   信子缠住了我的胳膊,我索性在半空翻了个圈儿,缠得更紧了。   我举起胳膊:「不行啊兄弟,你退化了。」   说着另一只手起了个咒引,指向那条黏糊糊的信子。   却不料触及咒语,信子突然消失了。   与此同时那女孩如一摊烂泥倒在了地上。   我上前看了一眼,艹,蜕皮了。   殡葬店二楼,充满灰尘的杂货间里我找到一面镜子。   镜子蒙了一层灰,我使劲用袖子擦了擦。   可惜的是,镜面还是黑的,什么也照不出来。   「闹什么脾气呢小甜甜,快开机。」   晃了它两下,眼看还是没动静,我不耐烦地将它扔在地上,准备用脚踹。   镜子赶忙哆嗦了下,黑雾消散,露出清澈如水的镜面,以及隐约浮现的几个字——   大爷的,别乱来!   我呵呵一声,抬脚进了镜中。   镜子里是另一个世界。   里面白茫茫,阴冷无比。   脚底有台阶,顺着台阶一路上行,尽头是一座黑雾缥缈、充满鬼气的镜台。   台高一丈,镜大十围,可映世间百态。   我说:「池婷,22 岁,家住永市海定区融信公馆。」   于是镜子就开始播放池骋的妹妹——池婷的人生轨迹。   前面的没多大意思,大致就是富三代千金吃喝玩乐、顺风顺水的一生。   后面这丫头大学期间谈了个男朋友。   男朋友是校篮球队的,长得帅,性格好,不仅她喜欢,同宿舍一个叫何朵的女孩也喜欢。   何朵长得不好看,塌鼻梁小眼睛,还有点胖,因为是山区读出来的学生,穿得也土气……但这些不影响她偷偷地暗恋别人男朋友。   暗恋就暗恋吧,她还写日记,藏在枕头下被发现了。   白富美池婷觉得恶心,「呵呵」冷笑两声。   无需她授意,同宿舍其余四个女生开始了一场长时间的校园凌霸事件。   她们往她保温杯里放蚯蚓,看她喝完水,瞳孔骤然放大,她失声尖叫,她们哈哈大笑。   床上泼墨,鞋子里放针,最后还将内裤套在她头上,拍了很多不堪入目的照片。   辱骂、威胁、恐吓……   长时间的凌辱,本就胆小怕事的何朵崩溃了,精神出现了异常。   后来她退学了,被父母接回了家,渐渐被人遗忘。   很快到了大学毕业,池婷她们计划来一场不一样的毕业旅行,组团探险。   冥冥之中似乎有东西指引,她们去的地方是苗山,大山连绵起伏,何朵的家就在那附近。   并且她就死在苗山溶洞。   她那时已经精神不正常了,父母是普通山区农民,好不容易供出个大学生,结果落得这种惨景。   没人知道她是怎么进了山,到了溶洞,割了手腕,溺死在岩洞暗河。   她的血顺着水流四处飘零,千溪万脉,融入大山深处   池婷她们兴奋地来到壮观漂亮的溶洞,洞里别有洞天,石钟乳巨大,千姿百态。   往里走,洞里越来越暗,通道很深,水流潺潺。   她们发了照片到朋友圈,感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还不忘配上了美美的自拍——   饮一口清甜水,虔诚许愿,余生也要做个温暖善良且坚定的人,岁月静好,清澈生活……   旅行攻略里有人说过,溶洞里的水很干净,当地人称为圣水,喝了可以净化心灵。   一行九人,四男五女,都喝了溶洞水。   原计划傍晚返回民宿,可她们谁都没有走出去。   镜台里黑雾缭绕,阴气阵阵。   他们撬了锁,去了未开发溶洞,出去后在林子里转了一圈又一圈,迷失了方向。   最后天完全黑了,月亮被乌云遮住,乌鸦怪叫。   树木沙沙作响,漫山遍野,一具具尸体在枝头晃啊晃。   吊在树上的干尸,衣服都腐烂完了,扭着头,露出枯朽骇人的脸。   成千上万,密密麻麻,它们用烂了的眼珠子,诡异地盯着他们笑。   然后一条人头蛇身的怪物在林中一闪而过。   我眯起眼睛,神情变得微妙。   果不其然,那条人蛇绕着林子转,爬来爬去,最后停在早已吓瘫的池婷她们面前。   浑身雪白的蟒,立起来足有三丈高,长着人的脑袋,披头散发,脸色乌青,有可怕的鳞片。   人蛇眼睛淬着毒,阴森森地笑,张开血盆大口,吐出一条粘腻的双头红信子。   然后,当众生吞了一个女孩。   从头到脚,女孩蠕动挣扎,蛇的身子伸展,扭曲,将人完全吞下…………接着是第二个。   我离开了镜台。   我想我知道怎么回事了。   回到店内,我看到门外蹲了个人,定睛一看,是池骋。   他在抽烟,头发凌乱,身影消沉。   他说:「最近发生的事,超出了我太多认知。」   我说:「相信自己,人有无限可能,你还会有更多认知。」   二楼杂货间我找了本书。   是本有些年头的书了,字迹已经泛黄,书名是——《袾子笔记》   池骋在一旁看我翻书。   我翻到了这样一页,上面记载——   晋,元康二十年,朱提太守葬女朱牧,半池人口殉葬,吊于苗岭。   「尸满林,朱牧被唤醒了。」我若有所思。   池骋不明所以:「什么意思?」   我勾唇一笑,神秘道:「意思就是,有点麻烦,还得加钱。」   2   朱提郡太守老来得女,取名朱牧,大摆宴席三日。   朱牧乖巧可爱,粉嫩白胖,娇憨率真。   三岁时,家里给定了娃娃亲,是年长她三岁的表哥冬郎。   二人一同长大,青梅竹马,表哥眉清目秀,聪明伶俐。   朱牧喜欢糖画,冬郎学了画给她看。   朱牧贪吃桂圆,冬郎颗颗剥给她吃。   朱牧温病昏迷,冬郎门外守了一夜。   …………   朱牧犯错被母亲打手心,抽抽啼啼哭红了鼻子,冬郎心疼得眼圈都红了,伸手跪在地上:「姨母莫要打妹妹,我替妹妹受罚。」   冬郎从小就护着朱牧,心里眼里都是这个妹妹。   朱牧抱着他,笑得眉目弯弯,天真烂漫:「哥哥最最好了,牧儿最喜欢哥哥。」   「将来长大了,我要嫁给哥哥做小君。」   满堂大人,纷纷哄笑打趣,朱牧瞪着眼睛,不明所以。   后来,冬郎去春山学院读书,三年不曾归家。   待他回来,已是眉目清俊,气质出尘的翩翩公子。   朱牧也已经褪去娇憨,长成亭亭玉立,出水芙蓉的少女。   少女见到公子,粉面颊红,唤了一声「冬郎」。   冬郎目光含情,笑得温柔似水:「牧儿,好久不见。」   感情升温,他带她去逛庙会、买脂粉、吃甑糕……她唇边沾了一粒米,冬郎低头吻了下   ,替她吃掉。   朱牧呆愣愣,一阵心慌:「冬郎在做什么?」   他眸光戏谑,手指抚过她的唇:「自然是夫君该对妻子做的事。」   朱牧想了想,踮起脚尖也亲了他:「这样啊,那我也要做妻子该为夫君做的事。」   公子染红了眼梢,耳朵红了,将她抱在怀里,视若珍宝。   傻姑娘还在惊疑:「冬郎,你的心跳得好快,可是生病了么?」   公子失笑,以额相抵。   吾妻年幼,稚子心肠,风月旖旎,待日后,慢慢教。   ……   婚期定下,朱牧被限制自由,整日在家中被母亲教导婚后事宜。   冬郎差人送书信寄情,朱牧高兴,也唤蕙娘送去回信。   蕙娘是她的婢女,年长她三岁,是个哑巴,每次送信回来,都会比划着手势告诉她,公子很开心。   朱牧脸红,迫不及待的想要嫁给冬郎。   三月阳春,冬郎入府看她。   彼时朱牧正被母亲看着绣花,闻言心中喜悦,待到母亲笑着应允,迫不及待地跑去见他。   前堂不见人,她四下寻去,终于在庭院拐角处的廊子里,看到了她的冬郎。   不起眼的角落,她的冬郎正拥着蕙娘,缠绵深吻,浓情蜜意。   她呆愣,不知所措,第一反应是吓得躲了起来。   然后悄悄探出头去偷看。   冬郎不是说过,这种事是夫君该对妻子做的吗,为什么对蕙娘也可以做?   长廊寂静,冬郎亲吻蕙娘,面颊染了绯色,他用额头抵着蕙娘,手指风流地抚摸她的唇。「蕙娘,多日不见,如隔三秋。」他声音喑哑,眼神含笑。   蕙娘环着他的腰,安静乖巧地将头埋在他的胸膛,嘴角亦含着温柔的笑。   朱牧失魂落魄地走了,茫然无措,用手按住了胸口,不知为何,那里酸涩疼痛。   她站在前堂院落,呆愣愣地将花盆里长势甚好的兰花揪掉。   不知过了多久,冬郎过来了。   他从背后抱住了她,下巴抵在她的鬓间,含笑逗她:「牧儿,怎么把花都揪掉了?」   见她呆愣,他又扳过她的身子,关怀道:「牧儿不开心?是因为刺绣做得不好吗?」   她想起来了,她是写过信给他,抱怨说母亲最近在督促她学刺绣,她总是绣不好那朵兰花。   那信,还是托蕙娘送去给他的。   朱牧迷茫地抬头,看到不远处站着的蕙娘,低眉顺眼,如往昔一样安静温柔。   心里的酸涩蔓延至全身,突然令她落了泪。   冬郎皱眉,拥她入怀,心疼道:「妹妹莫哭,刺绣不好学,咱们不学就是了。」   看呀,她的冬郎还是如从前一样,疼她护她,可是为什么又不一样了呢。   后来,朱牧从书上得知,她这叫「妒」,是身为女子及人妻的大忌。   但她那时不知,只觉心痛难言。   婚事已至,她还是如愿以偿地嫁给了冬郎。   新婚那夜,冬郎待她视若珍宝,疼爱万分。   他们做了夫妻该做的事,朱牧茫然无措,紧紧抱着他,低声呢喃:「冬郎,你会永远喜欢我,对吗?」   冬郎笑她,俯在她耳边,深情回应:「傻瓜。」   是啊,她是个傻瓜,所以才会被他糊弄。   新婚之夜,半夜醒来,床畔是空的。   朱牧披头散发地坐在床边,赤着脚。   她知道他在哪儿。   她悄无声息地走在地上,今晚是她的新婚之夜,作为她的陪嫁丫鬟,蕙娘就宿在新房的外室。   她光着脚站在他们屋外,隔着帘布听到他们发出的声响。   屋内灯光昏暗,他们做着她与冬郎做过的事儿,蕙娘也会深情地吻他。   他们在缠绵,蕙娘是个哑巴,嘤咛也是无声的。   朱牧听到冬郎熟悉的声音。   他在呢喃:「蕙娘,蕙娘……」   朱牧回到自己房内,蜷缩在床上,蒙上被子,止不住颤抖。   一个人的心,怎么可以掰成两半,分给两个人呢。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 C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8 0. l a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新婚三个月后,冬郎提出要纳蕙娘为妾。   是的,他与蕙娘的关系逐渐从暗中转到了面上,因为有一次朱牧亲眼看到蕙娘从他的书房出来,整理了衣衫,面色潮红。   蕙娘看到她,眼神躲闪,低下头去。   朱牧没有再忍,上前推开了书房的门。   冬郎惊讶了下,很快又一如既往地冲她笑,但他眼神坦荡,没有丝毫愧疚。   他说:「牧儿,我想纳蕙娘为妾。」   大户人家三妻四妾多么平常,他说得多么理所当然。   朱牧转身离开了。   次日冬郎从背后环着她,柔声又跟她商量:「蕙娘身世可怜,留她在府中给个名分不算什么,你才是我的妻,无人可比。」   他顿了顿,又道:「当然了,你若不愿,那就作罢。」   朱牧说:「我不愿。」   冬郎怔了下。   朱牧转过身,从前娇憨动人的表妹,不知何时瘦了那么多,神情悲凉。   我自幼年,韶华倾付,终是弦断颜悴,不知曲终。   又过一月,朱提太守夫人病逝,朱牧与冬郎回家奔丧,哭成泪人。   丧礼过后,冬郎回府,朱牧留在家中陪了父亲一段时间。   从前她做朱家小姐时,备受宠爱,如今嫁做妇人,父亲仍视她为掌上明珠。   白发苍苍的太守说:「牧儿,你怎瘦了那么多,冬郎对你不好吗?」   朱牧摇头:「冬郎很好,父亲莫要担心。」   可是到了晚上,她就绷不住了,丧母之痛,如同剜心。   她一个人跑到后院水井哭,如同小时候一样,受了委屈就趴在井沿落泪。   只是这一次,哭得尤其伤心。   「为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对我……」   蕙娘是她十岁那年从街上捡回来的乞丐。   晋朝八王混乱,很多地方都不太平,难民逃窜,流离失所,蕙娘就是为了避难逃到西南的。   当时她又脏又臭,奄奄一息地倒在路边,是她将她带回了府里,养了一段时间。   蕙娘眉眼温柔,会做很多好吃的糕点,手也很巧,会剪漂亮的窗花,朱牧很喜欢她。   她对她那样好,给了她安稳踏实的生活,可她辜负了她。   冬郎也辜负了她。   都是骗子啊。   她泣不成声,夜空中乌云遮住了月亮,朱牧绝望地站在了井边。   「娘,女儿来陪你了。」   扑通一声,她跳进了井里。   次日,在井里泡了一夜的她被打捞出来,太守痛不欲生,几近昏厥。   但令人诧异的是,她那肿胀的身体像裹了一层胶,胶迅速收敛,将她恢复原样。   她猛地睁开了眼睛,眼珠有一瞬间诡异的红。   太守不管这些,抱着她喜极而泣:「孩子,你还活着,菩萨显灵了。」   朱牧回去了,她在家里住了那么长时间,她想,冬郎一定很想她。   可是回府之后,她看到的是她的婆母,冬郎,以及蕙娘,三人坐在一起,谈笑风生,其乐融融。   桌上有桂花糕点,那样式她很熟悉,是蕙娘做的。   她的婆母在称赞蕙娘贤惠乖巧。   看到她回来,三人都愣了下,仿佛她是打破安宁的不速之客。   蕙娘一贯的低眉顺眼,此刻竟然目光平静地与她对视。   冬郎起身道:「牧儿你回来了,怎么不说一声,我好去接你。」   婆母也站起来眉开眼笑地告诉她:「牧儿,告诉你个好消息,蕙娘有身孕了,真是太好了,我与冬郎商议了下,挑个良辰吉日纳她为妾。」   他们都在看她,冬郎神情自然,眼神坦荡。   蕙娘要起身,他去扶她,手轻轻放在她腹部,小心谨慎。   朱牧勾起唇角:「好呀,这是好事。」   蕙娘三日后就有了名分,分了自己的院子。   这样也好,冬郎可以名正言顺地去找她了,再也不用背着她偷偷摸摸。   朱牧坐在镜前梳妆,画眉,涂唇脂,面颊红润,如少女含春。   那晚,冬郎宿在她房内,共赴巫山云雨,深情浓厚。   「牧儿,放心,我们很快也会有孩子的。」   朱牧笑了,搂着他的脖子,媚眼含春:「夫君,专心些。」   那晚,乌云遮月,后半夜蕙娘的院子里传来一阵惨叫,惊得树上乌鸦乱叫,让人心颤。   冬郎与她匆匆赶去,看到的是丫鬟惨白的脸,屁滚尿流地往外跑,撕心裂肺地喊——   「蛇,有蛇,姨娘被吃了……」   屋内,盘踞床上的大蛇通身雪白,蛇身圆滚,似有东西在蠕动。   白蛇一路爬出了屋,来到院子,竖起身子,眼泛幽幽红光,吐着危险的信子。   是一条粗壮如树木的蟒!   闻讯赶来的冬郎和婆母吓得瘫在地上,连连后退。   朱牧一袭白衣,长发流泻,赤着脚,一步步地上前。   冬郎在背后撕心裂肺地喊:「牧儿!快回来!你快回来!」   朱牧回头冲他嫣然一笑,扬手摸了那蛇的身子,白蛇眯着眼睛,竟然立刻低下头来,方便她将手放在它的头上。   朱牧轻笑,对它道:「阿花,你吃饱了吗,没吃饱的话,那边,还有两个。」   白蛇阿花扭动身子,眼睛阴毒又贪婪。   冬郎和婆母半晌回不过神来,吓得尿了裤子。   冬郎做梦一般,喃喃自语:「牧儿,牧儿,你疯了……」   朱牧指着他,笑得前仰后合,眼泪都出来了。   「哈哈哈,你看你那怂样,你与蕙娘翻云覆雨,春宵得意的样子呢,你还尿了裤子,哈哈哈…….」   笑着笑着,她突然目光凌厉,愤怒地盯着他们。   「你们怎么不笑了,你们不是笑得很开心吗?我娘丧期刚过,你们在府里笑得多开心!」   说着,怨恨又转移到了她的婆母身上:「姨母,我娘死了啊,你们不是亲姐妹吗,你为什么要笑,不就是蕙娘怀孕了吗,你笑那么开心,我很不高兴。」   「你们不是喜欢蕙娘吗,下去陪她吧!」   朱牧转身,阿花上前。   身后冬郎母子嘶声惨叫:「朱牧,朱牧!」   她没有回头,但她知道阿花在吞食他们,他们撕心裂肺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只剩冬郎的诅咒。   「朱牧,我要杀了你,你不得好死,你不得好死……」   心死泪干,回首魂牵,梦醒情了,往事成烟。   叶落无声花自残,只道是,凄凄惨惨。   3   我叫王知秋,此刻一个叫池骋的年轻男人坐在我的店里,问我:「朱牧到底是谁?」   他很好奇,而我的书上只有寥寥数语。   我对他道:「想不想来一次奇幻之旅,但是要额外收费。」   他说:「你能别这么庸俗吗,开口闭口都是钱。」   我说:「你不庸俗是因为你有钱,我庸俗是因为我没钱。」   他难得地笑了:「那,加钱吧。」   然后他再次打破了新的认知,我拉他进了镜台。   四周白雾茫茫,阴风阵阵,可见度只有脚下。   他虽然错愕,但还算镇定,跟着我一步步地踏上台阶,站在了黑雾缭绕的孽镜台。   他说:「孽镜台不是阴曹地府的东西吗?」   我说:「从前是,自从被我偷来就不是了。」   他沉默了,我又问他:「姐吹牛逼的样子酷不酷?」   他没回答,我也没追问,我们一起盯着那清澈如水的镜面。   过了很长时间,镜子一点反应也没有,我觉得很丢面子,扬起手就要锤它。   「别整这套,丢我的脸,我要生气了!」   话音刚落,镜子就哆嗦了下,开机播放了朱提太守之女——朱牧的人生轨迹。   但因年代久远,总是提示系统正在卡顿,需要加载。   我知道它是故意的。   池骋很震撼,尤其是看到朱牧让白蛇吃了她夫君和婆婆。   接下来我们还看到,朱牧每日让人去街上带乞丐回来,投喂阿花。   不久朱提郡的街道干净了,一个乞讨者也没有。   阿花吃光了府里的下人,所有人。   朱牧坐在廊下,阿花与她紧紧相偎,一人一蛇,有些寂寞。   院里桂树飘香,她将脸贴在阿花身上,孤单地说:「这里一个人也没有了,我们回家吧,有我在不会饿着你的。」   他们回了朱提太守家。   太守家的仆人隔三差五地就要少几个,太守熬不住了,苦苦哀求她:「让阿花走吧,别作孽了。」   朱牧不高兴了,阿花也不高兴,竖起身子吐着信子,危险地盯着太守。   太守吓得不敢说话。   后来,每到晚上,朱牧就将府门打开,让阿花自己出去觅食。   朱提郡那么大,人口众多,有的是食物。   从此以后,家家户户紧锁大门,晚上有婴儿啼哭,母亲竟然活活捂死了孩子。   「别哭了,妖怪来了,妖怪就要来了。」   民怨滔天,关于朱牧妖魔附体的传闻愈演愈烈。   有道士、术士前来斩蛇,但无一例外都被阿花吃了。   吃啊吃啊,时间久了总要吃出问题,有个眉清目秀的和尚站在街上,被阿花吃了。   和尚长得好,朱牧还有些舍不得,但架不住阿花是个不解风情的,直接给吞了。   结果吃了和尚的当晚,阿花就死了。   阿花死后,朱牧也垮了,她躺在床上熬了十日,容颜枯憔,面色乌青。   她干裂着嘴唇,仿佛一下成了可怖的老妪。   她对太守说:「爹,我要死了。」   太守老泪纵横,紧紧握着她的手:「牧儿,爹给你请大夫,你坚持住。」   「不会有人来的,他们都巴不得我死,他们想要我的命。」   朱牧说着,骨瘦如柴的手突然握住太守,瞪着干枯的眼睛,充满恐惧:「爹,我看到冬郎了,他要吃了我!我好怕......」   太守的手被她握出一道印,但他不在乎:「我的儿,我的儿啊,爹还能为你做什么?」   「给我建个墓穴,在深山里,把我和阿花都葬在里面,朱提郡的人都想害我,把他们吊死在树上给我陪葬!全都吊死在树上!别让他们下来!」   朱牧说着,喉头一哽,死死抓住太守的手腕,身子像蛇一样挣扎。   最后面目狰狞,最后瞪着大大的眼睛,死在了床上。   ……   池骋半晌回不过神:「太荒唐了。」   我知道他说的是朱牧殉葬一事,解释道:「朱牧出生在晋朝,历史上八王之乱,五胡乱华,都是发生在那个时期,本就是天下大乱的年代,一城太守官职很大了,让半池人给女儿殉葬不是难事。」   镜面定格在朱牧死前那一幕,给了个特写镜头,一张可怖的脸,直勾勾地盯着我们看。   突然,那双阴毒的眼睛眨巴了下,活灵活现,咧着嘴诡异地笑。   那场景别提多惊悚了,池骋吓了一跳,我也吓了一跳,白着脸踢了一脚镜台——   「艹,故意的是吧,信不信我拆了你!」   没错,是这台睚眦必报的镜子在打击报复我。   池骋最近来我店里很勤。   这是应该的,他妹妹如今下落不明,自然是要多来探探情况的。   这日张大头也来了,进店就冲我嚷嚷:「不是说那头虬褫早死了吗,怎么又出现了?」   我说:「是呀,我也没想到,一开始看它吐出信子,还以为是那只魈,用显灵咒一试,才知道是这头作恶的妖兽。」   虬褫,生性狡猾,性格阴毒。   春秋时期,它曾因作乱被擒,投于胤都尸水河,后侥幸逃脱,也不知在朱牧家的井里藏了多久,碰上自杀的朱牧,一个有怨气一个有妖气,直接组团上岸了。   这就是传说中的孽缘吧。   晋朝时,那送上门被它吃的和尚也不是普通和尚,是位很有名的得道高僧。   大师舍身饲蛇,舍生取义,我们都以为阿花真的死翘翘了。   现在想来,它是在诈死。   这头狡猾的蛇妖在朱提郡吃了那么多人,也知道自己曝光了,不久之后还会有更厉害的人来擒它,干脆假死脱身,藏匿一段时间。   它不想被投入尸水河了,尸水河波涛翻涌,冰寒刺骨,如修罗炼狱。   如果再次被擒,没有第二次逃脱的机会。   它藏在朱牧的墓穴里,与朱牧的怨灵融为一体,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异妖。   何朵之死,怨念极深,血流深山唤醒了墓穴里的朱牧。   人蛇爬出墓穴,漫山遍野的吊死鬼出来了。   我说:「得赶紧找到它。」   张大头抱怨:「人家刚出差回来,才在家歇了几天啊,又要忙,烦死了。」   他说着,余光一瞥看到了一旁心事重重的池骋,顿时跳了起来:「好啊,王知秋,你什么时候藏的小白脸,老牛吃嫩草啊你!」   我一巴掌拍在他的大头上:「这是咱们的金主爸爸。」   张大头热情洋溢地冲上前握他的手:「爸爸,钱不钱的真无所谓,主要我们是好人呐。」   次日,我和大头坐上了去黔地的飞机。   大头问我:「为啥那么麻烦,直接从镜子里穿过去不就行了吗?」   我说:「不成,那面镜子太小心眼了,我怕它整我,万一给我穿到不周山,又不送我回来,我咋整?」   大头说:「你真活该,用得到人家的时候叫人家小甜甜,每天擦得锃亮,用不到了扔仓库吃灰,一放就是好几年,夺笋呐。」   收服那头虬褫时,它流泪了。   他曾是上古神兽,那时它不叫虬褫,有个好听又威风的名字——蛟龙。   它在云层翻云覆雨,快乐自由。   后来它看上了一位求雨的姑娘,姑娘是个村姑,不知道长啥样,反正是它喜欢的类型。   蛟龙化作人身,与村姑相识相爱,最后还留在了村子里成了家。   那时蛟龙化作相貌普通、五大三粗的杀猪匠,夫妻二人生活贫寒,但蛟龙很知足很快乐。   过日子无非是柴米油盐酱醋茶,这种充满烟火气的人间生活蛟龙喜欢。   但好景不长,在一次蛟龙回天布雨时,赶回家中,看到了家门紧闭。   村姑趁他外出,在屋里与别的男人私会,衣衫不整,晃得床吱呀呀地响。   蛟龙当场杀了二人。   后来,还是气不过,又广布云雨,淹了那山村,导致几十户人家丧命。   犯了错就要接受惩罚,它被抽了龙角,剥了仙筋,现形妖兽虬褫,投入尸水河,再也没了神力。   它其实很可怜,我也很同情,但我还是骂了它:「傻 X。」   大头问我为啥骂它,我说:「化作什么不好,非要化个杀猪匠,还那么丑,你说是不是个傻 x。」   大头想了想:「它可能是对美有什么误解吧。」   .......   虬褫被封进了异妖册。   不久池婷就回了家,没过多久池骋付了我们一大笔钱。   张大头高兴之余问我:「回去的不是他妹妹吧?」   我想了想:「很大概率是朱牧,也有可能是何朵,反正不会是他妹妹,他妹妹早就死了。」   大头神色凝重,说:「挣点钱不容易,瞒住了,千万别让他知道。」   「那是当然了。」   我说:「人生几十年,只要她无法作恶,管她是谁。」   4   「古有落头氏,长颈妖物,其性凶残,可飞头千里,不死不灭。」   ——摘录《祩子笔记》   池骋又来找我了,我寻思着他是不是察觉出了异常,想让我退钱。   见他蹲在店门口抽烟,我赶忙献殷勤,搬了把椅子过去。   「蹲久了会导致血管压力增高回流不畅,引起静脉血液淤积。」   「然后呢?」   「......会脚麻。」   池骋抬头看我:「王小姐,我家的事还得麻烦你帮忙。」   我心道完了完了,被他发现了,脱口而出:「什么钱,我可没钱。」   后来我才知道,他说的不是他妹妹的事。   池骋家是真富裕,他爷爷叫池昌海,是有名的企业家,家里搞房地产生意。   但这富三代家里最近出了挺多状况,年前他老爹斥巨资搞了个度假山庄项目,开工仪式过后,第一天就出了岔子。   先是山体塌方死了几个工人,再后来工地被警方封锁,说是城里发生了凶杀案,凶手在此处抛了尸。   然后真的在工地上找到几具尸骸,特别惨,血液流干,脑袋全都不见了。   全城轰动。   要不说屋漏偏逢连夜雨,紧接着他家股市大跌,妹妹的驴友团出了事。   老爹多重打击下中风了。   他爷爷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一直住在沪城养病,家里人都瞒着不说。   然后他妈在医院照顾他爸,他在医院照顾他妹,相恋多年的女朋友觉得他家不行了,拍拍屁股跟别的男人在一起了。   我安慰他:「别难过,凡事不能看表面,你女朋友说不定是体贴你,怕你压力太大照顾不过来,所以才跟别人跑了。」   「......谢谢你。」   「不客气,你放心,这事包我身上,我们可是大好银。」   池骋走后,我给张大头打了电话:「你不是说峰山没问题吗,你个大傻 X!」   他们家的项目在省城郊外峰山,出事的时候报纸上都登了的,当时我也觉得不对劲,让大头去了一趟。   我觉得我要找的飞头獠子就藏在那里。   池骋说,山体塌方时死了几个工人,还有几个受伤的,其中有个叫顾大海的后来被送进了精神病院。   池骋去看过他,一个四十多岁的糙老爷们,掐着兰花指,嗓音柔媚,神情娇羞地唱戏:   「奴乘油壁车,郎骑青骢马,何处结同心,西陵松柏下......」   就这么疯疯癫癫地唱了几日,然后在一个晚上悄无声息地死掉了。   顾大海死的那天他女儿刚好去看他,他那天很安静,吃着女儿带去的烧鸡,突然莫名其妙地感叹了句——   「这世道变化得真让人害怕啊。」   说话时,他的声音是个女腔,意味深长。   张大头来找我的时候,心有余悸:「也就是说我去峰山的时候,那飞头獠子可能就躲在暗处看着我,姑奶奶呀,我可真是命大福大。」   我说:「怕什么,那妖物功力不比从前,我还在你身上施了咒,一有问题我立刻穿镜去救你。」   大头幽幽地说:「万一那镜子把你送去不周山呢?」   我一听,也幽幽地说:「......放心,我以后会多给你烧点纸钱。」   当天晚上,我就去了峰山。   说来也是好笑,找了那么久的飞头獠子,却不知她竟然也在等我。   那晚月亮甚好,悬于山崖之上,亮如白玉盘。   她穿着大红婚服,坐在崖边,乌发流泻脚边,手里捧着颗人脑袋,脑袋上钻了个洞,插着吸管。   她回头看我,桃花眉眼,唇红齿白。   她娇娇地笑:「世上竟还有袾子的存在,他乡遇故人,令人欣喜呢。」   我说:「是啊,落头氏,久仰大名。」   「你来自胤都?慕容昭是你师父吗?」她好奇道。   我也好奇:「你认识慕容昭?」   「听人提起过。」   「别人是怎么说他的?」   她眯起眼睛,认真地回想:「彘子说他,郎艳独绝,世无其二。」   我高兴极了:「前辈很有眼光。」   她又感叹:「可惜钟离公主爱的是他徒弟连姜,他因妒生恨,将连姜投了尸水河,公主为救情郎跳进饕餮锁......总之都没有好下场。」   「造谣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小心我告你诽谤。」我不高兴了。   她眼神不解,显然听不懂我在说什么,但很快恢复了笑:「袾子,你一直在找我?」   「不是我在找你,青牛宝剑斩杀你之后,你的头就不见了,他们都不相信你死了,你一直是通缉名单上的人。」   她「哦」了一声:「他们想把我投入尸水河?」   「尸水河已经没了,胤都也没了。」   「是呢,这个世界变得太快,我一觉醒来,沧海桑田,有点害怕。」   我指着她手里表情惊悚的人脑袋:「他应该比你更害怕。」   她愣了下,幽幽一笑:「我不喜欢现在这个世界,晚上到处灯火通明,什么警察警车一直追着我不放,我杀个人都要瞻前顾后,无处藏身。」   「对,现在不比从前了,春秋战国的时候随便你杀人吃人,但现在国家说了,建国后不许成精,我们生长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目光所至皆为华夏,五星闪耀皆为信仰。」   「袾子你在胡言乱语什么?」   月下悬崖,我双手结印,快速施咒。   一道光闪现,一册偌大的书卷呈现半空,展开之后,金光闪闪,刺眼夺目。   「尸水河是没了,但柳公留下的名单里有你的名字,你既然还没湮灭,就乖乖地进去吧。」   我的声音平静,了无波澜,她却突然变了脸,现了真身。   青面妖怪,眼神怨毒,嘴唇乌青,脖子上还系着一条若隐若现的红线。   「袾子,你竟还不肯放过我,天地巨变,连神仙都销声匿迹了,申柳公和彘子都已消失在轮回,我都已经放下了,你为何还揪着不放?」   「何必墨守成规,这个世界已经变了,我们应该联手将这本册子毁掉,整个天下都会是我们的。」   她阴沉沉地看着我,我笑了:「死性不改,我就知道但凡你有活着的机会,定会生灵涂炭,知道我这些年过的是什么日子吗,你们混不下去的时候可以选择沉睡,但我不敢,我怕我睡着的时候你们醒着,搅得天下大乱我还丝毫不知。」   「柳公的册子里有一百零七种异妖,除去湮灭的十六个,剩下的九十一种妖,一个都不能少!」   我声音有些冷:「现在给你两种选择,要么乖乖进了册子,要么等我将你打得灰飞烟灭。」   她表情愤恨:「我如今是功力大不如从前了,落得你们这种小人欺辱,三清天尊背信弃义在先,灭我落头氏一族,袁晋珩和彘子背叛我在后,对我赶尽杀绝,袾子你说,我何错之有?」   「我乔箬不会认命,这世道对我不公,是没天理的,那么就是拼上我这条命,也要杀出一条血路!」   她的脸因为情绪激动,变得扭曲,宛如恶鬼。   我看了她一眼:「不能改变就接受,不能接受就改变,怨恨有什么用。」   「列夫托尔斯泰说,大多人想改变这个世界,但没有人想改变自己,达尔文也说过适者生存,物竞天择,你至少有过选择的机会,不像我,我没的选。」   我对她坦诚以待,她却道:「列夫是谁?达儿又是谁?他们在胡言乱语什么?我要杀了他们。」   好吧,我就知道会是这样。   5   乔箬又做了那个梦。   那晚凉风习习,空气中有血腥味。   她梳着羊角辫,困意弥漫地趴在阿娘肩头。   爹爹收拾了行囊,一家人小心翼翼地躲在屋子里,打算趁天黑杀出去。   一天前,她的大伯一家被人杀了,她与七岁的堂姐约好了一起玩扔沙包,可那日阿娘不让她出门。   阿娘说:「你大伯一家都被害了,善善也死了,咱们得赶紧离开村子。」   善善是她的堂姐,她们出生在十里杏花村,祖上世世代代都在这里。   外面的人称他们为——落头氏。   乔箬从小就知道,自己的族人与众不同,杏花村的人都是飞头蛮,脖子上有条淡淡红线,长到了十岁就可以练习飞头术。   她曾亲眼看到自己的爹爹晚上睡觉时飞头而去,身子留在床上,到了第二天清晨爹爹的头回来了,重新长在了脖子上,神清气爽。   落头氏,飞头千里,可活三日。   然而不知从何时起,一种可怕的传言在村子里散播,同类相食,可功力大增,不死不灭。   那些能力强大且心术不正的族人率先动了手,一开始还披着道德的枷锁,偷偷摸摸地干杀人勾当,后来越来越多的人或为自保或为长生,纷纷加入厮杀队伍,终于将杀戮辗转到了明面上。   后来逐渐杀红了眼,先是族长的儿子不见了,被人发现死在后山,血都被吸干了。   接着是邻居一家被血洗,死状凄惨。   乔箬的爹爹和大伯在村子里算是能力比较强大的飞头蛮,兄弟联手,暂时没人敢招惹他们。   可是好景不长,大伯一家居然悄无声息地被杀了,善善才七岁,没有功力,脑袋被挂在了村口那棵杏花树上,迷茫而恐惧地瞪着眼睛。   爹爹的眼睛红了,他知道是谁干的,是桑丘那伙人,最先挑起吃人事端的就是他们。   那伙人本就是村里的刁民恶霸,坏事做尽,吃起人来连自家人也不放过。   而且随着他们杀人越来越多,功力竟真的增加不少。   这更加让人坚信,同类相食真的可以长生不老,不死不灭。   乔箬那年六岁,爹爹和阿娘带着她,杀出一条血路,逃出了杏花村,躲进了岐山洞穴。   洞穴阴冷,终日不见阳光,可他们无处可去。   落头氏一族,千百年来被人视为不祥之物,遭外人厌恶,流落在外的族人要么被术士所杀,要么被他人利用,总之没几个有好下场的。   这天下之大,除了杏花村没有他们的容身之所。   不久,乔箬生了病,阿娘下山买药,再也没有回来。   从那以后,爹爹就变了,他命乔箬老老实实地待在洞里,自己则每日外出,回来的时候都会给她带热气腾腾的豆腐脑。   乔箬逐渐长大,过了十岁,爹爹教她练习飞头术。   她和爹爹的脑袋一起在空中飞,迎着风,看万里河山,惬意自在。   他们飞到了杏花村上方,看到的是婆娑秽土,荒废凄凉。   后来,她和爹爹搬回了杏花村。   村子里其实还有人,剩下的都是实力强悍的飞头蛮,大家都很狡猾,虎视眈眈地躲着,既要自保,又要杀人。   她的爹爹也是这样,乔箬亲眼看到爹爹在村里捉到了一人,仔细一看正是桑丘那伙的,爹爹面目狰狞,一下将那人劈成两半。   当晚,厨房热气腾腾,爹爹端给她一碗豆腐脑。   乔箬吃完,对爹说:「太老了,不够鲜嫩。」   爹爹摸着她的头,笑了。   再后来,她十五岁了,功力大增,已经能够自己对抗同类了。   那时村子里的同类已经很少很少了。   又过了两年,村子里只剩她和爹爹了,也有逃窜到外面的族人,听说有的被术士所灭,有的隐姓埋名忐忑度日,但大都是普通的飞头蛮,成不了气候。   那晚乔箬又做了一个梦,梦到阿娘抓着她的肩膀,拼命摇晃:「乔箬,别睡了,起来杀了你爹,你就可以长生不老不死不灭了。」   乔箬惊醒了,看到屋里很黑,月光影影卓卓,厨房有动静,她蹑手蹑脚地走过去,看到爹爹在磨刀。   后来一个晚上,她趁爹爹熟睡时,用那把刀将他杀了。   血溅到脸上,她看到爹爹瞪着不敢置信的眼睛,直直地盯着她。   「箬箬,你......」   接着他又笑了,咽了最后一口气:「......好好活下去。」   她坐在屋顶上,愣愣地看着月亮,落下一滴泪。   杏花村一片狼藉,只剩她一个人了,真寂寞。   然后她离开了村子。   她四处流浪,穿着红袍,围着纱巾,渴了喝溪水,饿了摘梨子。   梨子吃着很涩,偶尔也会杀个人开开荤。   她还遇到了一个同类,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飞头蛮,隐姓埋名多年,早已结婚生子。   那女人对她苦苦哀求。   她动了恻隐之心,饶了她一命。   但当她转过身去,她举起刀子想杀她。   乔箬扭掉了她的脖子,然后那女人七岁的儿子又捡起了刀,趁她不备插入她的腹部。   她后来发誓再也不会心慈手软。   一路向东,走到哪儿吃到哪儿,很快活,口味也越来越挑剔,太老的不要,太丑的也不要,不能胖,也不能太瘦,长得要干净,最好珠圆玉润,皮肤白皙。   当然了,始终还是小孩子比较嫩。   不是每次都有好运气,有时郊外荒野的,饿的时候能遇到个人就不错了,即便对方是个相貌丑陋的彪形大汉,也不得不对付一下。   比如此时,乔箬叹息地看着面前拦路的一伙山贼,个个凶神恶煞,没一个长得好看的,尤其是为首的那个,一脸麻子,满嘴马牙。   运气真不好,长得也太丑了。   乔箬觉得有些委屈。   「小娘子,你别怕,要是从了我,我保证不杀你,还能让你做个压寨夫人......」   山贼握着大刀,笑得猥琐,更加难看了几分。   乔箬懒得废话,扬了扬手,袖子里的长绫正要呼之欲出拧掉他的脖子,身后突然传来马蹄声。   没来得及回头看,一只有力的手已经从背后将她捞起,一跃放在马背上。   乔箬抬头,看到的是一个身着铠甲的年轻将军,将军剑眉挺鼻,星目薄唇,下颌紧绷,模样英俊。   他将她护在怀里,抽出长剑,直指山贼:「光天化日,欺辱一个姑娘家,我看你们是活得不耐烦了。」   将军带领的人马,个个是战场厮杀的能手,将那群山贼打得落花流水,屁滚尿流。   乔箬依偎在他的胸口,听着他铿锵有力的心跳,似是闻到风信花香,又抬头,看到他坚毅的下巴。   器宇不凡,原便是这般模样。   她看得入了迷,直到将军低头看她,漆黑眼眸闪过一丝促狭的笑:「姑娘吓着了?」   「是啊。」   乔箬大大咧咧,脸不红心不跳:「要不是将军出现,我就死定了。」   「哦?我方才见你十分镇定。」   「我那是吓蒙了。」   乔箬咯咯直笑,下巴抵在他怀里,顺势抱住了他的腰:「将军救了我,我该如何报答呢?」   年轻将军惊讶了下,低头看她,四目相对,眼眸深深,却不开口说话。   倒是一旁的部下,骑在马背,爽快地对乔箬大笑:「姑娘,我们将军只知行军打仗,身边缺个侍奉的女子,既然你有心报答,不如以身相许如何?」   话落,身后一干人马跟着笑出了声,乔箬抬头,看到那年轻将军依旧不说话,耳朵却有些红,静静地看着她,含笑不语。   她心里一漾,望着他,眯起又细又长的眼睛。   「好呀,我愿意的。」   袁晋珩,是赵国将军。   那时边关战役,久居不下,敌国来势汹汹,千军万马。   乔箬随袁晋珩入了军营,随侍在他身边。   袁晋珩很忙,战场厮杀,血染长剑。   赵军处于劣势,他想偷袭,但敌国布防严谨,不可攻破。   这一仗打得艰难,粮草空缺,再熬下去,怕是要败了。   夜里油灯挑了又挑,袁晋珩皱着眉头看山形图,乔箬躺在卧榻上,跷着二郎腿,津津有味地啃着梨子。   看他一脸苦恼,眯着眼睛笑,唇红齿白,好不动人:「败了便败了,有什么要紧呢,千里饿殍的江山,赢了又能怎样?」   「乔箬,亡国与亡天下不能相提并论。」   袁晋珩揉了揉眉头,有些疲惫:「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之有责,我在保我的国,因为我知道,亡国不应是亡天下的始端。」   乔箬不懂这些,也不想懂,但她看到了袁晋珩的疲惫,扔了手中的梨子,走到他身后,娇笑着搂住他的脖子。   「袁郎,要怎么做,你才能尽快地打赢这场仗呢?」   「尽快?除非敌军首领突然暴毙身亡。」   袁晋珩开玩笑地笑了一声,拉住她的胳膊,一把将她揽入怀中:「又或者,我军中人能偷到敌国的军机部署图,哪有那么简单的事。」   他亲吻她的额头,又亲了亲她的脸颊,最后将头埋在她胸口:「箬箬,真的好累,等一切结束,我带你回家。」   乔箬抱着他,目光幽深,若有所思。   后来一次战役,袁晋珩受了伤。   不大不小的剑伤,流了很多血,军医进进出出,怎么也止不住。   乔箬有些害怕,趴在他床边,流泪了。   然后袁晋珩握住了她的手,笑她:「傻瓜,我又没死,你哭什么。」   「袁郎,我有点想家了,我家门口有一棵杏树。」   「好,等我打完这场仗,就带你回家看看。」   「不,我不想回去,我只是想那棵杏树了。」   「那简单,以后咱们成了亲,就在府里种一棵杏树。」   「此话当真吗?」   「当然。」   以后咱们成了亲,就在府里种一棵杏树。   为了这句话,乔箬穿上了铠甲,女扮男装,摘了敌国首领的脑袋。   为了这句话,她飞头百里,去探敌军的军机部署图。   从此,军中多了位「飞头将军。」   袁晋珩将她紧紧搂在怀里:「箬箬。」   他呢喃地叫她的名字,亲吻她的脖颈,那里多年不曾摘下的纱巾,绕着若隐若现的红线。   但袁晋珩虔诚地吻了它。   「箬箬,不管你是人是妖,此生我必不负你。」   保家卫国是什么道理,乔箬不懂,她只知道,从她来到袁晋珩身边,她吃了三年的酸梨子,再也没有随意杀过人。   边关战役过后,她跟随袁晋珩,四处奔波,辗转各方战场,厮杀博弈,取人首级,就这样又过了两年。   「飞头将军」的名号愈发响亮,边关日渐安稳,袁晋珩仕途高升,一路风生水起。   直到国泰民安,再也没有仗打,乔箬终于随他回了国,住进了袁府。   她如愿以偿地嫁给了袁晋珩,袁晋珩为她在府里种了一棵杏树。   她每天浇水施肥,盼着杏树快点长大开花。   她想起那个结婚生子的飞头蛮,有点后悔杀了她。   她也想生个属于她和袁郎的孩子。   盼啊等啊,杏树没有开花,她在府里遇到了一个女人。   那个女人叫秦霜,长得很美,还怀着身孕,侍女小心翼翼地搀扶着她在院里散步,但看到了乔箬,她愣了下。   她脸色不太好看,身边的奴婢反应很快,慌乱地搀扶她:「夫人,今日风大,咱们回去吧。」   是的,那天风很大,她从那女子身上,闻到了熟悉的风信花香。   她们叫她「夫人」。   秦霜,是袁晋珩的正妻。   而她那时坐着花轿,一身喜服,嫁入袁家,走的是侧门。   原来,她是袁晋珩的妾。   乔箬愣怔地坐在屋子里,从白天坐到晚上,直到袁晋珩回了府,来到她身边,将她拥入怀里——   「箬箬,你怎么了?」   她按了按自己的胸口,她是落头氏,落头氏也会痛的吗?   她们回府才一年,秦霜就有了身孕,袁郎跟她在一起的同时,也跟他的正室夫人在一起。   对吗?   乔箬起了杀心,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无数个袁晋珩不在的夜晚,她的头飞出屋子,在袁家四处窥探,如同当年她飞头千里,去敌国窥探秘密。   她看到两个丫鬟凑在一起,低声讨论:   「西院的乔氏是飞头獠子。」   「真的假的,大人不是说不准胡言吗?」   「我也只是在这里说说,你听听就好,前些年咱们大人营中不是有位飞头将军吗,听说就是乔氏,她女扮男装,混入军营。」   「怎么可能,大人怎么会将那种妖怪留在身边。」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当年边关战役久居不下,事关国家兴亡,大人也是没了办法,听一江湖术士献计,十里杏花村有落头氏,飞头可驰千里,可助大人攻破敌军,大人带了人马去寻,但晚了一步,杏花村荒无人烟,已经没人住了。」   「然后呢?」   「然后大人在返回军营途中,沿路看到有尸身,被掏了心,食了脑,大人便猜测附近有飞头獠子,果真在路上发现了乔氏,当时乔氏正打算对山贼下手,大人反将一计,将她救了。」   「这些你怎么会知道?」   「哎呀,这些都是大人营中的曹督喝多了透露出来的,我跟你说了,你可千万保密,别告诉别人啊!」   「真是太可怕了,闻所未闻......」   两个丫鬟心有余悸。   乔箬的脑袋立在梁上,像钉了钉子,不能走,也不能动,仿佛被人打开了颅盖,浇下一盆冰水。   后来,她的头又飞去了秦霜的院子。   她看到屋内灯光摇曳,暖光晕黄,袁晋珩搂着她,手放在她的肚子上,神情温柔。   「霜儿,辛苦你了。」   秦霜躺在他怀里,一脸满足:「相公,我一点也不辛苦,有你在我很安心,我觉得很幸福。」   袁晋珩抚摸她的头发,温声叮嘱:「离西阁院远一点,不要去招惹她。」   「嗯,相公放心。」   乔箬失魂落魄地回了院子,将脑袋装在了身子上,眼圈泛红。   院中的那棵杏树没有开花,秦霜那边却是春暖花开,长满了沁人心脾的风信花,四处飘香。   她哭了,他骗了她。   可是第二天袁晋珩来看她,给她带各种新鲜好玩的玩意,他眉眼间的笑是宠溺的。   他说:「箬箬,想不想回家看看?」   她们去了杏花村,乔箬发现,曾经一片狼藉的村子,又有人居住了。   是一群逃避战乱的人,在这里安了家。   村里有小孩,有老人,有欢声笑语......村口那棵歪脖子杏树,枝头开着淡淡杏花,是浅粉色的,如同她幼时看到的那样。   那是她很久不曾梦到的场景。   袁晋珩在她耳边说:「你看,杏花又开了,善因善果,一切自有天意。」   她抬头,氤氲的眼睛看到他坚毅的神情,一如初见。   他还说:「箬箬,我会永远对你好的。」   好险,她差一点又信了。   那晚,她飞出头去,又听到秦霜和她房里的丫鬟在说话。   丫鬟抱怨:「大人整日让夫人避着乔氏,自己却带着她到处闲逛,乔氏的日子过得可真好,大人不会真的喜欢她吧。」   秦霜抚摸着肚子,声音坚定:「我相信他,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这句话深深地刺痛了乔箬,成为压死她的最后一根稻草。   她与袁晋珩算不得夫妻,她是妾,所以她必定要生疑的,对吗?   对,若不是怀疑,怎会知道自己多年没有身孕,是因为袁郎让丫鬟给她下了药。   她杀了那丫鬟,袁晋珩回来的时候,看到地上的尸体,震惊又失望。   他沉默了,最后声音冷若冰霜:「你答应过我再也不杀人。」   乔箬笑了:「我也答应过你再也不用飞头术,但我若不用,怎知我是你的一枚棋子呢?」   他缓缓地闭上了眼睛,说道:「不管你信不信,我对你是真心的。」   乔箬看着他,嘴角的笑十分诡异。   袁晋珩再也没来看过她,她的院子被重兵把守,晚上的时候,府里涂满了赤符之水。   她曾经告诉过袁晋珩,涂了赤符之水的地方,格外刺眼,她们落头氏的脑袋无法飞去。   真有趣呀。   几个月后,秦霜生了孩子,是个男孩,袁晋珩为他起名——袁曜。   日出有曜,是光明璀璨之意。   府邸上下喜气洋洋,乔箬坐在屋顶,托腮望着天,回想起前尘往事。   微时雨,杏花村,家家户户都吃人。   同类相食,功力大增,不死不灭……为何一定要同类相食呢,她后来才明白,那是一个幌子。   不定非要同类,普通人一样可以使他们增加功力,不死不灭。   她望着张灯结彩的袁府,幽幽地笑了。   6   秦霜死了,死得很惨。   被剜了心,鲜血淋漓,碗大的一个口子。   脑袋也不见了,只剩下光秃秃的身子,倒在床边,满屋子的血,引得屋顶上野猫乱叫。   袁晋珩回府,惊闻噩耗,如雷轰顶。   乔箬披散着长发,光着脚,在自己房间走来走去,她怀里抱着个娃娃,她在唱歌哄他,是刚刚满月的袁曜。   「奴乘油壁车,郎骑青骢马,何处结同心,西陵松柏下......」   这是她当年随袁郎行军打仗,飞头千里,听楚国人唱的一首小调。   她学会了,还唱给袁郎听过,那时二人在营帐中,彼此依偎,笑红了脸。   桌上放着一碗热气腾腾的豆腐脑,乔箬一手抱娃,一手拿勺,一口一口地喂孩子。   袁曜在哭,乔箬嘴角含着笑,用勺子堵住他的嘴,白花花的豆腐脑灌入他的嘴里。   「吃吧,很好吃的。」   「......乔箬,乔箬。」   失魂落魄的袁晋珩,脸白得像个死人,哆嗦着手扶着门槛,大气也不敢出。   「袁郎,你来了,你看,我在喂孩子吃东西呢。」   乔箬冲他笑,唇红齿白,笑腼如花。   袁晋珩颤抖着上前,迈了门槛,进了屋子,走到她面前,浑身颤抖。   乔箬以为他要抱孩子,含笑望着他。   却不料他伸出手来,抱的却是她。   「乔箬,你为什么不相信我。」   袁晋珩红着眼睛跪在她面前,痛苦地将头埋在她腰间:「你为什么不信我......我们在一起七年,同生共死,我知你是落头氏,也曾利用过你,可我发誓,我心里真的有你,我是爱着你的。」   「赵王知你神力,想将你收为己用,我将你藏在这后宅深院,我想护着你,想与你安稳度日,我错了吗?」   「我是早已娶妻,我让她们不要招惹你,因我知人心险恶,我想给你一片清净,我错了吗?」   「我知你身世,知你从前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我只愿能和你厮守终老,不想我们的孩子也是飞头蛮,被世人利用,我俩安心在一起就好,我不想要孩子,我错了吗?」   「乔箬,你怎能如此狠毒......」   袁晋珩闭着眼睛,身子在发抖,眼角有泪滑落。   乔箬愣了很久,心脏骤停,她动了动嘴唇,半晌没有说出话。   但她还是眼中含泪,说了句:「袁郎,我们还能重新来过吗?」   能的,为何不能,秦霜已经死了,他们中间再无阻碍,袁晋珩心里悲痛,她给他时间走出来,他们一定可以回到从前。   她会将袁曜当成她的孩子,她会用心爱他们,只要袁郎还肯给她机会。   那日后,袁晋珩消沉了很久很久。   久到她以为他不会原谅她了,他却在一个晚上来了她的房间,与她紧紧相拥,他哭了。   「乔箬,我们都忘掉过去,从今以后好好过日子,你再也不许杀人了。」   「好。」   乔箬很开心,从没有一刻,她觉得自己这样爱着袁晋珩,他们又可以回到从前了。   他们形影不离,恩爱缠绵,府里不再有秦霜,她才是袁晋珩的妻。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她喜欢这句话。   缠绵过后,灯光如豆,袁晋珩将她搂在怀里,闻着她头发上的香味,声音恍惚。   「乔箬,你有心吗?」   「有的,你听,它还在跳?」   「那么你的心,也有软肋吗?」   「袁郎,我的软肋不在于心,在于我的身子。」   袁晋珩不解,乔箬看着他,认真道:「若有朝一日,我的头飞了出去,回来之后找不到了身子,三天之后,我便死了。」   她说:「袁郎,届时你一定要好好保管我的身子。」   袁晋珩笑了:「你放心,我不会再让你用飞头术了。」   是的,袁郎希望她是普通人,乔箬知道。   从她来到他身边,就活成了一个市井之人,连杏花村都万物复苏,恢复生气。   她们也要活在烟火气之中,要吃五谷杂粮,穿衣保暖,要穿鞋子,更要好好过日子。   可是不久之后,袁晋珩被赵王所压,关入王宫地牢。   他们说,赵王让他交出「飞头将军」。   袁晋珩不愿,说世上从来没有飞头将军。   赵王说:「我要你夫人乔氏。」   袁晋珩笑了:「我的妻,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妇人,恕难从命。」   赵王说:「她只需为孤去魏王宫杀一人,我便放你出来,再不提飞头将军之事。」   这样的要求,袁晋珩仍是拒绝了,赵王愤怒,要杀他。   乔箬杀心又起,但她想到袁晋珩,他宁愿反抗赵王失去性命,也只愿她是个普通妇人。   乔箬笑了,落泪了,她对人说:「告诉赵王,他的条件我答应了。」   ……   乔箬找不到自己的身子了。   在她答应了赵王的条件,飞头千里去魏王宫杀了人,回来之后,袁府上下却关了大门。   她的脑袋在府里飞来飞去,焦急万分。   府里刀林剑雨,齐刷刷地向她飞射。   她看到远处站着的袁晋珩,从容指挥,神情冷漠如霜。   「袁郎,赵王放你出来了?」   乔箬喃喃地看着他,却见他一脸的厌恶,俊朗的脸上,是她不熟悉的陌生、阴狠。   他说:「乔箬,你的身体已经被我烧了,你去死吧。」   万箭穿头,剜心之痛。   原来,一切都是骗局。   她的袁郎早就对她深恶痛绝,他一直在骗她。   乔箬的脑袋在袁府哭了一天一夜,泣声如地狱恶鬼。   夜里狂风呼啸,杏树下,一颗面目狰狞的头颅,咬断了树木,满脸的鲜血,眦目欲裂。   「袁晋珩!袁晋珩!你骗了我!」   一声声哀嚎,毛骨悚然地回荡在府里。   除了西阁院,她哪儿也去不了,袁晋珩在府里上下涂满了赤符之水。   那一夜袁府上下沉浸在地狱之中,恶鬼般的哭声响彻府邸,撕心裂肺,惨绝人寰。   第二天清晨,风停了,很久之后,才有武官装着胆子上前。   杏树下,树叶残花满地,浮沉之中,灰头土脸的一颗脑袋,瞪着眼睛,青面獠牙,面容扭曲。   一片杏花瓣,飘零落地,落在脑袋上。   武官用剑拨弄了下,回去禀报袁晋珩:「大人,气绝了,就地掩埋吗?」   袁晋珩在书房练字,神情愣怔了一秒,他的纸上写了两句诗,有泪染湿一块字迹。   我出东游门,邂逅承清尘。   时无桑中契,迫此路侧人。   他说:「扔到南岗坟地埋了吧。」   荒郊,南岗坟地。   袁府的人匆匆而来,匆匆而去,就地挖了个坑,将那颗脑袋扔了进去,跺平了地面。   半夜过后,乌鸦怪叫,阴森森的野外有鬼火蔓延。   踏平的土里,慢慢开始有动静,乔箬的脑袋从里面钻了出来,灰头土脸,模糊一片,狰狞如恶鬼。   飞头獠子,三日断头死。   可他们又怎会知道,她已经不是普通的飞头蛮了。   杏花村里,同类相食,杏花村外,杀人如麻。   落头氏已经灭族了,如今她是这世上最厉害的飞头蛮。   一颗脑袋在半空中游走,虽然还活着,但很虚弱,四处漂泊,找不到身子,无处安身,早晚还是要死的。   头颅飞过乱坟岗,飞过荒野,飞过了无人烟的树林,最后经过了一个安静的小村庄——山霞村。   夜深人静,头颅在村子里穿梭,透过窗口,挨家挨户地找。   那双怨毒的眼睛,流着血,瞄来瞄去,终于在一户人家里,找到了一个身怀六甲的妇人。   那胖妇人与丈夫躺在床上,鼾声如雷,睡得像个猪。   乔箬眯了眯眼睛,盯着她的肚子:「袁晋珩,你可千万别死,你要长命百岁,等我投胎回来。」   头颅飞过窗子,朝着孕妇圆滚滚的肚子,化作一阵黑烟,一缕缕地钻了进去。   十月怀胎正辛苦,哪知腹中是妖魔。   妇人睡得正香,肚子疼了下,同时做了个梦,梦到一个梳着羊角辫的女孩,粉雕玉琢地冲她笑。   可是下一秒,女孩脸色乌青,尖牙利齿,冲她张开了血盆大口。 第2节 飞头将军   1   我叫王知秋,我收了一只飞头獠子入册。   从那以后,我心情不佳,一个月没有开店,在家里躺了尸。   我睡得昏昏沉沉,听到有人在身边哭丧,凄凄惨惨。   「我滴个姑奶奶啊,你睁开眼看一看,瞧一瞧,你还有什么没安排好……」   那人还伸出手试探我的鼻息。   我一巴掌拍开了他的手。   「别爱我,没结果,除非你能活过我。」   张大头喜极而泣:「我活你个鬼,你个糟老婆子坏得很。」   他说:「姑奶奶,我以为你要睡到我老死。」   我说:「你放心,到那天我一定醒来给你送终。」   张大头咬牙道:「最后一只妖不入册,你敢睡?」   我伸出两根手指:「是两只。」   「飞头獠子收了,不是只剩一只魈了吗,怎么还有一只妖?」   「异妖录一百零七种妖,柳公说要凑个双数,大笔一挥加了个名字。」   「......这么随便的吗?」   「对,老头子不讲武德。」   「最后一只妖叫什么?」   「连姜。」   我说完这个名字,总觉脸上有点凉,张大头跳了起来:「卧槽,卧槽!你哭了。」   我瞪了他一眼:「我没哭,我沙眼了而已。」   张大头难得地没拆穿我,坐在了我旁边:「姑奶奶,你跟我说句实话,你是不是胤都公主钟离婳?」   「谁告诉你的?」   「猜的。」   「你以后少看我的笔记,尊重个人隐私。」   「……我不看那些东西,怎么帮你捉妖。」   「说得也是。」   张大头是个追根究底的人:「你当时跟胤都的大祭司慕容昭有婚约,但是又看上了他的徒弟连姜,然后你们俩苟且,给慕容戴了绿帽子,慕容一怒之下把连姜给投河喂鱼了,连姜变成了妖,你为了还能见到他,揣着异妖册活到现在......」   我勒住了他的脖子:「你死于话多。」   从那以后,张大头就跟得了魔障一样,天天在我面前开发脑洞,什么样的剧情都被他想出来了,有一次居然说:「慕容昭是不是不行,所以你看上了连姜......」   我的脸黑了:「你最近是不是很闲?」   「是啊,古玩店没生意,每天就想听点八卦。」   「你想不想知道飞头獠子的情史?」   「想。」   他有些兴奋,凑到我面前:「那个獠子后来怎么了?」   我带他去了孽镜台,调到了彘子的频道,一脚将他踹了进去。   然后抓了把瓜子,通过镜台追剧。   ……   十里杏花村。   是孟彘子出生的地方。   村子从前是个废村,很多年前这里住着一群吃人的妖怪——落头氏。   但是那也只是传闻,毕竟没有人亲眼看到过。   杏花村是个很美的地方,青山绿水,篱笆绿萝,村口还有一棵歪脖子杏树。   躲避战乱的逃荒者,满心欢喜地住了下来,彘子的爹娘便是如此。   他今年十岁,家里有三个姐姐,都是容貌清秀的姑娘家。   家里很穷,但爹娘和姐姐们都很疼他,宁可自己饿肚子,也要省下一口吃食喂饱了他。   彘子本就样貌端正,又因衣食无忧,面色红润,是村里长得最好看的男孩子。   村口那棵歪脖子杏树,是他平时最爱玩耍的地方。   不知何时,杏树下出现一个光着脚的小女孩,女孩大约跟他同岁,长得唇红齿白,粉雕玉琢,极是漂亮。   女孩说她叫阿乔,是从很远的山霞村来的。   山霞村很穷,而且人吃人,她的爹娘就被人吃了,她一个人逃了出来,已经很久没吃东西了。   彘子从家里拿了一块饼给她,看着她狼吞虎咽的模样,仍是不相信:「人怎么会吃人呢?我不信。」   「真的,田里有蝗虫,吃光了庄稼,我们就只好吃蝗虫,蝗虫汁是绿色的,苦得很,咽不下去,而且吃啊吃啊吃出了瘟疫,到处都是死人,饿得受不了了,就有人吃死人。」   阿乔艰难地咽下最后一口饼,噎得难受:「死人不好吃,还传染瘟疫,他们就把主意打到活人身上了,先是吃小孩,易子而食,小孩吃光了就吃大人。」   彘子目瞪口呆,惊得半晌说不出话:「还好,还好我们这儿没有闹蝗虫。」   「那可不一定。」   阿乔眯着眼睛看他,眼中含笑,意味深长:「蝗虫会飞的,指不定明天就飞来了。」   一语成谶。   蝗虫真的飞来了杏花村,铺天盖地,遮天蔽日,像一群妖魔鬼怪,吃光了地里所有的庄稼,卷得地面渣都不剩,荒芜一片。   哭天喊地,但日子总要过,勒紧了裤腰带,但凡能吃的东西都往嘴里送,连村口的杏花树都无法避免,树皮都被剥光,秃秃的,像一具骸骨。   阿乔离开了,走的时候一本正经地告诉他:「彘子,你要小心点,很快就会人吃人了,他们会先吃小孩子的。」   「你,你胡说!」   「我不会骗你的。」   阿乔歪着脑袋,一脸担忧:「你给过我一个饼,所以我好心提醒你,说不定你爹娘已经磨好了刀,准备对你们下手了。」   「你胡说!你胡说!」   彘子陷入了恐慌,头也不回地跑回了家,可到了家门口,脚已经开始发抖,不敢进去了。   「彘子,愣着干吗?快进来。」   面黄肌瘦的二姐姐拉着他进了屋子,简陋的桌子上,有一碗寡淡的映得出人影的米汤。   二姐对他道:「爹娘和大姐一起翻山去挖野菜了,但愿明天能有野菜糊糊吃。」   彘子喝完了米汤,松了口气。   第二天醒来,是在一阵浓郁肉香中馋醒的,鞋子也没来得及穿,跑到外屋,看到的是桌子上一盆烧肉。   娘亲摸了摸他的脑袋:「没挖到野菜,但是我们猎了一头鹿。」   那段时间,一日三餐,餐餐有肉汤,顿顿有烧鹿肉……彘子依依不舍地喝完了肉汤,舔了舔碗底,放在桌子上。   只是,大姐不见了,爹娘说送她去城里的林老爷家当丫鬟去了。   彘子有些想她。   过了一段时间,鹿肉吃完了,一家人又陷入了饥饿之中,喝了几日的清汤寡水,爹娘带着二姐上山打猎了。   当晚,他们又有了肉吃,但是二姐不见了。   爹娘说送她去找大姐了。   吃饱喝足的时候,彘子跑到村子口的杏树下,躺着打了个盹,梦到了阿乔,阿乔张着嘴巴,一脸惊慌地告诉他:「彘子,彘子,下一个轮到你三姐了,你三姐过后,就轮到你了。」   轮到什么?去林老爷家当个书童吗?   「彘子,你回头看看,杏花村成了什么模样?」   彘子从梦中惊醒,回头看了看,篱笆绿萝的小村子不见了,处处焦土,房屋倒塌,野火蔓延。   路边面黄肌瘦的村里人,三五成群,个个虎视眈眈地看着他,喉咙深深地咽下口水。   彘子惊慌失措,飞快地跑回了家,屋门一推开,冷不丁地被溅了一脸血。   躺在地上的是三姐,瞪着大大的眼睛,身上几个血窟窿。   拿刀的是爹爹。   彘子愣了几秒,在爹娘呼天喊地地拉他进屋的时候,整个人像是陷入了炼狱,被一盆热油淋了个遍。   鬼使神差,丧失了意识,丧失了一切理智,他夺下了爹爹手中的刀,狠狠地朝他捅了过去。   娘亲哭了,捅死了爹爹,他面无表情地转过了身,一步一步,走向娘亲,毫不留情地挥去了刀子。   「彘子,你做什么!彘子......」   下地狱吧,大家一起下地狱吧。   村子口,干枯如骸骨一般的杏树下,站着个女孩,容颜媚惑,唇红齿白,转过头,看到浑身是血的彘子,嘴角噙着笑:「彘子你看,杏树又要发芽了。」   彘子抬头,愣愣地扔下手中的刀,看到阿乔扬头看着杏树,侧影柔美,楚楚动人。   「杏花村,本就是人吃人的地方啊。」   阿乔的声音喃喃的,却仿佛有一股魔力,引得人不由自主地跟着点头。   彘子恍惚地站在杏树下,朝她惨然一笑:「是啊,本就是人吃人的地方。」   2   杀人,仅仅是个开端。   孟彘子大名远扬,小小年纪,食人恶魔,领着一群同样是恶魔的同伴,开始了漫长的吃人历程。   刚开始会烹煮,后来口味也变得挑剔,肉要活取,心也要活取,手法要干净利落。   被杀的人扔在地上,嘴巴还要会动,还要有气息,如果没有气息,那么肉是不新鲜的,要重新取材了。   当然还是小孩子最好,但彘子不吃小孩。   虽然阿乔觉得难以理解,多次建议他尝试一下。   阿乔的建议也不是全然不能接受的,她说脑花要生吃,趁着热乎,香甜无比。   彘子尝到了美味,越吃越开心,附近的几个村子吃得差不多了,看来又要转移阵地,去寻找新的食材地了。   这个时候阿乔也要离开了,她目光遥遥地望着天:「彘子,我曾经爱过一个男人,他说会对我好,我要去找他了。」   彘子不舍得,一把拉住她的手:「阿乔,我也会对你好,你不要走。」   阿乔笑了,娇媚动人:「彘子,我还会回来找你的。」   说完,阿乔就走了。   阿乔走了半年,彘子很想她。   他手下的队伍越来越壮大,恶名远扬。   杀人放火金腰带,彘子已经不需要离开杏花村了,他每天懒洋洋地躺在屋顶上晒太阳,自然有人将新鲜食材送到他面前,供他挑选。   直到有一天,被送来的食材里,有一个笑眯眯的老头。   彘子有些生气:「老家伙,肉都柴了,还敢送来给我吃?」   同伴吓得脸色大变:「原本抓到十个人,中途被这老头放跑了一个,只好把他抓来充数了。」   放跑了?彘子眯着眼睛,盯着老头:「老家伙,天上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   「老朽原是要往天上走的,结果被人拉到了地狱,若小公子好心,便放我回去吧。」   「回去?回哪里去?」   「自然是净土之地。」   「这天下还有净土之地吗?」   「小公子眼前看到的是娑婆秽土,十方无量的净土,皆在于心。」   彘子大笑,拔剑指向老头,眼神狠戾:「我现在就把你的心刨出来,看看净土究竟长什么模样!」   老头被杀了,人心不都是一样吗,刨出来放久了,一样是猩红的烂肉。   净土,哪有什么净土啊......   彘子冷笑两声,当晚将老头的心做成了下酒菜,吃了个干净。   但是夜里醒来,看到屋里站着个老头,定睛看了看,不就是白天被自己挖了心的老头吗?   彘子凶狠地拔出剑,势必要将老头砍成肉酱。   可老头笑眯眯地站着,手中拂尘一挥,彘子的身子无法动弹。   眼前突然阵阵白雾,屋内仙气飘飘,很快幻化成一处虚无仙山。   仙山挨着海边,海边巨石上,坐着个身穿道袍的老者,白发苍苍,道骨仙风。   老者闭着眼睛打坐,天山境地,身影仿佛融入混沌。   悄无声息,岸边浪拍石礁,猛然翻出惊天动地的浪花,一条水蟒呼啸而出,甩着巨大的尾巴,张着血盆大口,一下把老者吞进了肚子。   一切发生得太快,彘子看得心惊,尚且回不过神   打柴的樵夫路过,看到了这一切,奋不顾身,举起手中的斧子,朝着水蟒砍去。   水蟒挨了一刀,嘶鸣吼叫,尾巴一挥,生生将樵夫的脑袋甩了下来。   脑袋咕噜噜地掉在地上,樵夫的身子却没闲着,握着斧头,奋力给了水蟒最后一击。   然后摇摇晃晃地倒下,不再动弹。   樵夫醒来的时候,脑袋已经连上了身子,仙风道骨的老者正对着他笑,挥了下手中拂尘:「吾乃上清灵宝天尊,神游太虚,被妖物吞进了腹中,幸得友人所救,连累友人受断头之苦。」   「上仙有礼。」   樵夫歪着脑袋,赶忙地跪了下来。   灵宝天尊微微一笑,扶他起身:「吾受友人恩惠,需以回报,不知友人想要什么?」   樵夫刚刚脑袋分家,虽然已经接上了头,但仍觉得疼痛难忍,脱口而出:「荣华富贵非我所愿,若上仙执意要回报于我,方才被那水蟒斩断头颅时,仿若炼狱之痛,我祈从今往后,我与我的子孙后代,头落不死,无灾无祸。」   天尊想了下:「头落不死,有违天道,吾许你族人断头可活三日,如何?」   「如此,多谢上仙。」   樵夫跪地,感恩戴德。   千百年来,樵夫后人断头可活,飞头千里,无所不能,拥有凡人梦寐以求的神力,人称落头氏。   可随着时间演变,此等神力变得越来越污秽,利益使然,罪恶滋生,更有善邪术者,一度危害四方,生灵涂炭。   落头氏一族与人的关系错综复杂,有的助纣为虐,干了不少坏事,有的食人心,练邪术。   天下大乱,必有邪祟,千百年前的一次许诺,隐要铸成大错。   但因天尊曾许樵夫族人不灭,故而天不可亡。   天不可亡,便由他们自己灭亡吧。   能力最强的飞头蛮,可长生不老做神仙......这消息是如何散播的呢?无从得知,但落头氏奉以为真,并且引发了最惨烈的自相残杀。   最后一只危害人间的飞头蛮,名唤乔箬。   天不可灭,总要有一人要为她而生,灭她而来。   那个被选中的人,是孟彘子。   彘子大彻大悟,并非因天道,而是因为眼前的娑婆秽土被道人移开,看到了五年前的杏花村。   蝗虫铺天盖地,从东而来,是因为杏树下站着个粉雕玉琢的女孩,女孩手里拿着短笛,唇角扬起,吹了首调子怪异的曲子。   是阿乔。   蝗虫成灾,瘟疫漫延,他看到那年的自己失了心智,拿着刀,推开家门,目光狠戾,冲上去将爹娘全部杀死。   哦,还有姐姐,三个疼爱他的姐姐,全都死于他的刀下。   「彘子!你做什么!」   娘亲含着眼泪,哆嗦着嘴唇,看着发了疯的他,脸色苍白。   把他们全部杀死,彘子面无表情,在衣袖上擦了擦刀上的血,麻木地转身,走出家门。   杏树下站着的女孩,笑着看他,手一挥,从他眼中拨开一片黑雾。   然后仰头叹息一声:「杏花村,本就是人吃人的地方啊。」   一叶障目。   东海之外,有章尾道山,点化彘子的老头正是山上的老道,彘子后来拜了他为师,改名孟青,最后去了沧南山。   沧南山的张越真人与他师出同门,于是便收留了这个穷师弟。   孟青在那里认识了阿蒙。   阿蒙是一个小道姑,束着圆圆发髻,圆圆的脸。   她时常一身白衣,手执长剑,在云雾缭绕的青山境地练习剑法。   三月桃林,落英缤纷,花瓣落在她的头上,可她浑然不知。   她是张越真人门下女弟子,是个孤儿,从小被送上山,与众师兄弟一同在张越真人门下受教。   孟青刚上山时,沧南弟子都怕他,因为大家打听了下,这个不守规矩、放浪形骸的年轻师叔,竟然是前些年杏花村里的食人魔孟彘子。   没人敢靠近他,孟青觉得有些无趣,直到他发现了阿蒙的存在。   每年的正月十五,这个平日笑起来甜甜的小道姑都有些闷闷不乐。   她会在桃林舞剑,满头大汗,然后爬上林子里最高的那棵树,向着上山的方向,发着呆,久久地望。   她在等人,那个人叫袁曜,是大将军袁晋珩之子。   袁曜是个少年武将,年幼时身染恶疾,曾被父亲送到沧南山养病。   年少的阿蒙遇到了年少的袁曜,芳心萌动,互赠信物,彼此约定将来要在一起。   后来,袁曜病愈下山,鲜衣怒马,征战沙场。   过了很多年,他给阿蒙写了一封信,信上说,北关大战告捷,不久他便可回京,逢正月十五日,来沧南山找她。   袁曜说:「阿蒙,我已向父亲说明,我要娶你,届时他会亲自登门拜访张越真人。」   那个少年英雄没有辜负她,阿蒙满心欢喜,在林子里跑啊跳啊。   到了正月十五,她仔细梳洗,还描了眉,特意跑到桃花林等他。   从早晨等到傍晚,从白天等到黑夜,从这一年的正月十五,等到下一年的正月十五,如今算起来,就快第三个年头了。   阿蒙说:「我要下山找他。」   孟青不屑:「指不定人家已经妻妾成群,儿女成双了。」   「那我也要一个说法!」   「你下过山吗?山下饿殍遍地,瘟疫横行,就你这身皮肉,还不够人家塞牙缝的。」   「师叔!」   阿蒙大喊他一声,吓得孟青险些从树上掉了下来。   「干嘛!」   「他们说你很厉害,比张越老头还要厉害,不如你教我一套剑法吧,学会了,我就下山!」   「你知道我是谁吗?你就不怕我?」   「不怕,师叔是好人,而且你看我这么可爱,就算你真是吃人妖魔,也肯定不忍心吃我的,对吧?」   阿蒙冲他眨巴眨巴眼睛,咧着嘴笑,虎牙尖尖,倒真的有些可爱。   从那以后,孟青在桃林教她剑法。   有时手把手地教,有时互相对打,打累了,就躺在地上歇息。   阿蒙累得鼻尖冒汗,她跟孟青说得最多的便是袁曜。   袁曜是如何如何的好,如何如何的聪颖过人,对她又是如何如何的倾心以待。   「有一次我们一起偷偷去山庙摘果子,遇到一伙很坏很坏的山民,那时我们年龄都还小,山民把我们拖进庙里,阿曜一直护着我,在他们要欺负我的时候他奋力撞翻了案台上的烛火,烧了整座山庙......后来我们逃了出来,才发现阿曜也被烧伤了,脸上还留了好大的疤。」   阿蒙眼里有雾气:「我当时哭得可伤心了,心里暗暗地想,将来他要是找不到媳妇儿,我一定嫁给他。」   「可他还不是失约了。」   彼时,孟青懒洋洋地躺在树杈上,泼她冷水。   但阿蒙从地上爬了起来,气急败坏地用剑指他:「他才不是那种人!他肯定又去战场厮杀了,国家兴亡,儿女情长只能先缓一缓呀。」   「自欺欺人。」   孟青从鼻子里冷哼一声。   「师叔,你下来,我要跟你比剑!」   本来短短几个月便可练成的剑法,也不知为何,就这样慢慢教了一年,在这一年里,孟青与阿蒙形影不离。   阿蒙的剑法越来越好,手执长剑,一跃而起,桃花时节,落英缤纷,竟也看得孟青有些愣了。   孟青不知道自己是何时心里有她的。   他只记得那日斜阳倾洒,二人在桃林对打,阿蒙依旧不是他的对手,十几招过后,便被他击落了剑,一个踉跄,险些跌倒,却突然被他抓住胳膊,紧锢在怀。   「还打吗?」   他在她耳边俯身戏笑,却不想二人离得太近,气息扑面,阿蒙红了脸,气急败坏地挣脱他,连耳朵都羞成了粉色。   「师叔,你快放开我!」   「不放!」   他本是开玩笑,觉得逗逗她也挺有意思的,却不料阿蒙不再说话了,渐渐地也不再挣扎。   过了好一会儿,才哽咽着嗓子说道:「师叔,我要下山去找袁曜了。」   「能不去吗?」   「不能,我等了他这么多年,需要一个答案。」   「如果,他已经死了呢?」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阿蒙咬了咬牙,眼中含泪,孟青沉默了下,慢慢地松开了手。   他看了她一眼,想要伸手替她抹去眼泪,但顿了顿,收回了剑,转身离开。   「如果找不到他,就回来找我。」   孟青知道,阿蒙是找不到袁曜的,袁曜已经死了。   三年前,陵城大战告捷,袁曜回京,军队停驻开州郊外时,机缘巧合救下一名险些被歹人奸污的女子。   那女子,名唤阿乔。   传闻说,阿乔对袁曜起了爱慕之心,光着脚跟了他一路,苦苦哀求:「奴愿做牛做马,只求留在将军身边,将军莫不是嫌弃我?」   袁曜笑了,指了指自己脸上的疤痕:「我这副相貌凭什么嫌弃你呢,只是我已有意中人,不久之后就要成亲了,姑娘走吧。」   他说起自己的心上人,神情柔和,令阿乔泪目。   他将身上所有的银子都给了她。   阿乔起初不受,最后含泪接过,道:「将军救了奴,却不肯要奴,阿乔无以为报,有一事欲告知将军,但请将军牢记,归家之后,无论何时,万不可掀开灶间那口蒸锅。」   袁曜觉得她奇怪,皱了眉头。   回京不久,父亲袁晋珩突然病逝,袁府大丧那日,他发觉妹妹袁秀有些不对劲。   袁秀眼神呆滞,行尸走肉一般从厨房端来一碗丸子汤,非要他当面吃下去。   那青釉白底的瓷碗里漂着五个色泽诱人的红肉丸子,肉香浓郁,袁曜当下起了疑,冲进厨房探个究竟。   袁曜进了厨房灶间,再也没有出来。   直到第二日官府查封,大批衙役进了府邸,袁府上下,死的死,疯的疯,厨房的炉灶边,站着一具无头男尸,经辨认,死的正是袁曜。   那日,灶间木柴仍旧烧得很旺,火苗撕舔蒸锅,厨房内袅袅生烟,热气腾腾,香气浓郁。   有衙役走向炉灶,拔剑直指蒸锅,用力掀掉了锅盖!   蒸锅里,有五颗脑袋,炖得滚瓜烂熟,皮开肉绽。   是袁晋珩,袁曜,袁秀,以及袁府的两个姨娘。   吓得衙役双腿发软,纷纷呕吐,瘫倒在地。   有传闻说,袁家早年曾同赵王设计,斩杀了一名落头氏女子,此番是那女子后人前来寻仇罢了。   真真假假无人得知,当时诸国征战,秦王霸业,乱世之争。   袁曜的死讯早就传到了山上,张越真人知道,众师兄弟也知道,唯有阿蒙,谁也不敢告诉她。   孟青以为,阿蒙下山之后,找不到袁曜,或者得知袁曜已死,总还会回来的。   他甚至做好了打算,等阿蒙回来,他会安慰她,为她抹去眼泪,并且告诉她,她的少年英雄虽然不在了,但师叔还在,师叔愿意保护她一辈子。   可他没有等到阿蒙回来。   阿蒙死了。   一个月前,孟青下山,在远山杏花村头,看到了吊死在歪脖子杏树上的阿蒙。   杏树下,坐着个姑娘,姑娘乌发流泻,容颜娇媚,手里正捧着一颗头颅,百无聊赖地玩弄。   姑娘听到动静,回过了头,看到孟青,柔声一笑:「彘子,你去哪儿了,我找了你好久呢。」   那一刻,天色阴沉,寒风呼啸,杏叶沙沙作响,阿蒙瞪着大大的眼睛,尸体晃啊晃。   孟青看着姑娘,良久,勾起了嘴角:「阿乔,好久不见。」   十里杏花村,清风微雨节。   孟青与阿乔成了亲。   天色渐晚,西窗袭风,新房里的红烛轻晃了下。   阿乔穿着芙蓉嫁衣,裙裾下露出绣花鞋,鲜红似血。   她等了很久,孟青终于过来了。   同样的大红喜服,乌发流泻,身如玉树,他眉眼间的桀骜是她喜欢的。   孟青从小就长得端正,经她打造之后更加风流韵致,阿乔很满意。   他的唇弯成半月弧度,双手撑着床畔,俯身去看她,眸子乌黑如浓墨,含着摄人心魂的笑。   阿乔勾住了他的脖子:「彘子,听说你现在不吃人了?为什么?」   孟青吻她的耳颈,声音喑哑:「我怕被人抓去胤都,落个灰飞烟灭的下场,再也见不到你。」   阿乔娇喘,一把抓住他的手臂:「有人找你麻烦?是谁?」   「那不重要,此时此刻,你才重要。」   屋外清风细雨,屋内花烛摇曳。   阿乔看着年轻又俊美的男人,面颊绯艳如桃,她眯着细长的眼睛,神思缥缈。   那时为何会喜欢袁晋珩呢,她重回袁家的时候,看到的是四五十岁,已显老态的袁郎。   不惑之年的他,失去光环,普通又平凡,令她茫然。   她曾经心心念念的,就是这样一个令人作呕的普通人?   她无比满意地抚摸着彘子的脸,如此英俊年轻,这才是她应该喜欢的男人,她成就了他,他们彼此相依为命。   彘子为她坠入魔道,永远不会背叛她,不死不灭。   三更天,夜色浓,雨势渐大,狂风呼啸。   屋内花烛燃尽,黑漆漆一片,凭空一道响雷,映在孟青脸上。   他站在床边,手里拿着一把青兕宝剑,表情冰冷。   杀意弥漫,宝剑应势而起,像一道呼啸的闪电,朝着熟睡的阿乔斩去!   3   大头在幻境晕倒了。   我把他带了回来,他抱着我的腿,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太惨了,还是新中国好,我爱我的祖国。」   后来我喝着花茶,悠然自得地坐在店门口晒太阳,他像条哈巴狗一样蹲在我旁边。   「姑奶奶,孟青不是用青牛宝剑杀了飞头獠子吗?为什么她没有死啊。」   「孟青太心急了,青牛宝剑是慕容昭引异妖青兕所化,剑气不正,当时放在沧南山养着,阿蒙一死,他等不及了,提前将剑取走了。」   飞头獠子入册后,我着实消沉了些日子,因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听人提起过慕容昭的名字了。   孟青这个人,其实我是见过的。   那年我十四岁,还在胤都,他以章尾道人的名义,随大秦大史天官申柳公前来找慕容昭。慕容昭引尸水河的异妖青兕化剑,取名青牛宝剑,可斩杀落头氏。   尸水河波涛汹涌,怨气冲天,阴戾扑面,冰冷刺骨。   慕容昭覆手云雨,翻江倒海,河内封印的异妖可被他化剑,尸水河的怨气可被他镇压。   那道芝兰玉树的影子,那样强大的存在,惊为天人,令他震撼。   可惜,慕容昭永远走不出胤都。   街上车辆来来往往,不时响几声汽笛,阳光明媚,时代文明。   令人恍惚。   大头问:「胤都到底是怎样的存在?慕容昭又是什么样的人?」   张大头存了几分听八卦的心态,若是平时我是不会理他的,可我今日突然很想跟人提起他——我的师父,慕容昭。   我说:「胤都自殷商时期就存在了,以前归周天子管辖,后来又归秦王管辖,不管春秋战国多乱,没人会去动它,因为胤都的存在,本就是一个秘密。」   「我知道,城下有尸水河,封存了妖怪。」   我点了点头:「商纣的真实历史比你们知道的要恐怖得多,牧野之战几乎什么样的妖魔鬼怪都上阵了,那时天下生灵涂炭,康回引尸山之水至胤都,钟山神烛阴之子因杀死天神葆江被祭灵尸水河,从此尸水河成了封印异妖的容器。」   「至于慕容昭,他是我,想见,但再也见不到的人。」   我那本泛了黄的祩子笔记里,翻开第一页,是这么写的——   「秦时西南,有城胤都,城下有河,困妖无数。」   「胤王有女,国有巫袾,袾子祭河,公主投锁。」   大头曾经问我,为何会写笔记。   现在我想告诉他,因为我活得太久太久了,神仙都有陨灭的一天,我怕有朝一日我也会忘记。   很久很久以前,我不叫王知秋。   我出生在战国时期,也不记得自己到底是齐国人还是秦国人了。   我的记忆深处,是战火、瘟疫、饥饿、死亡。   流离失所,生灵涂炭,我的父母似乎是因战乱而死,但我又隐隐记得他们好像是染了瘟疫病死的。   总之,我忘记了。   我只记得自己幼时流落秦国,光着脚,衣不遮体。   那时我生病了,肮脏、瘦弱,瑟瑟发抖地蜷缩在街边。   我唯一的朋友豆子想带我去医馆,但他也是个小乞丐,纠缠着官老爷要钱,被官老爷的马车碾死了。   我记得自己当时也快死了,迷迷糊糊地看到街上过了辆贵族马车,硬撑着站起来,一头撞了过去。   我是个有骨气的人,想用这种方式来抗议他们碾死了我的朋友。   马车上坐着的,是大秦天官申柳公,和前来秦国接封受印的胤王钟离氏。   按理来说,接下来的剧情应该是申柳公收留了我,我成为天宫的一名童儿。   但当时胤王身边还有一位身穿狐裘大氅的年轻男子。   我还记得裘是银狐的,纤尘不染,男子玉冠束发,眉眼细长,薄唇润红,眸子漆黑如墨。   那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人,他的皮肤极白,好看得像神仙一样。   我的师父慕容昭,是个多么温柔的人。   在我还是小乞丐时,撞了一头的血,他脱下了身上的大氅,用温暖干净的银狐裘子包住了我,然后将我抱起,带回了胤都。   我后来有一次问他:「你是不是当时就看我骨骼清奇,想收我为徒。」   他「啊」了一声,慢悠悠地说:「我当时看你露出两个屁股瓣子,觉得极其不雅。」   …………   好吧,反正当时才五岁,该遮住的地方都遮住了,屁股瓣子看到就看到吧,就当他们看猴了。   哦不,就当我被猴看了。   总之,慕容昭给我起了个名字,叫连姜。   我后来养了一只猫,叫豆子。   我是以男童的身份养在胤都司宫里的。   没有刻意隐瞒,只因我那时长得浓眉大眼了些,慕容昭的司宫所只有童子的衣裳,我就一直穿着童子装,束发髻,和他其余的徒弟一样。   当时除了他,没人知道我是女儿身,申柳公倒是知道的,但他远在大秦,没办法嚼舌根。   司宫里都是男的,在那种环境下长大,导致我一直以为自己跟他们一样。   直到我十三岁来了癸水,里裤被染红了,吓得魂飞魄散,连外裤都没穿,哭着去大殿找他。   「师父,我屁股生疮,血崩了,我快死了!」   当时殿内还有其余几个师兄师弟,大家平时关系不错,都很关心我,闻言赶忙围了过来。   我的四师兄说:「连姜,赶快把裤子脱了,让我看看。」   我的九师弟说:「六师兄不要怕,师父会给你医治,剜掉就好了。」   我的五师兄关怀地去拽我的裤子。   慕容昭一向对我们温柔,那日却异常地怪,把他们挨个踹了一脚,然后让他们去外面站规矩去了。   我自觉又乖乖地趴在他的榻上,咬了咬牙:「师父,剜吧,下手轻一点。」   后来他告诉我是癸水,顺便给我科普了一下生理小常识。   我不解地问:「意思就是说每个人都会经历癸水,师父和师兄们也都来过?」   他诓我说:「不要去深究别人的隐私,这样不礼貌。」   同时又警告我:「身体部位不可以给任何人看,这样有暴露癖的嫌疑。」   他多心了,自从我五岁时被他们看过屁股瓣子,慕容昭说再有一次就足以证明我是暴露癖,我心里从此有了阴影,洗澡沐浴都是一个人,根本不跟师兄弟们一起。   对此他曾摸着我的头,夸我做得很好。   我很听他的话,唯独癸水一事,到底没忍住去告诉了我八师弟和九师弟。   当时他俩还不满十岁,我告诉他们一个秘密,十三岁时他们会来癸水,会流好多血,还会肚子疼,但是师父会说不要害怕,那代表他们长大了。   他俩信了,十三岁那年拿着我送给他们的癸水带,紧张又期待地垫在裤子上,在床上躺了一天等他们的癸水。   后来还有一次,我精神恹恹地去大殿找我师父慕容昭,当时他半躺在玉榻,支颐浅睡,穿着玄色长袍,鼻梁弧度高挺,薄唇微抿,闭着的眉眼显了几分冷倦。   他睡着的样子很好看,乌发流泻,肤白如玉,神态衿傲、高贵、又疏离。   我眼圈泛红地看了他好久,直到他猛地睁开双眼,眼中闪过一瞬间的阴寒,屋子里的气息都冷了几分,令人胆寒。   看到是我,他的神情又柔软下来:「连姜。」   我哽咽地趴在他身边:「师父,你来癸水的时候也会肚子疼吗?」   他愣了下,脸上有薄薄的绯色,煞是好看。   后来他给我煮了碗热乎乎的姜茶,我恹恹地喝完,一头钻进他怀里,寻了个舒服的姿势躺着。   他说:「连姜,起来,你已经长大了,不可以这么躺。」   他身上有好闻的奇香,令人安心,我闻言又往他怀里拱了拱:「我肚子疼,师父抱抱。」   我五岁来到他身边,瘦得跟猴子一样,而且是一只敏感、脆弱的猴子。   慕容昭对我而言,是救世主一般的存在,他对我颇多关爱。   生病时他会抱我坐在他的膝上,一勺勺地喂我汤药。   我幼时有段时间经常梦魇,与他同睡,只有依偎在他怀里才能安心。   他时常摸着我的脑袋,修长白皙的手指骨节流畅,像是有什么神奇魔力,能抚平我所有的彷徨。   我就这样逐渐长大,直到有一次五师兄说他夜里做了噩梦吓得睡不着,我十分高兴地说我们晚上一起去找师父睡觉。   结果当晚我们俩连人带枕头地被扔出了他的寝殿。   从此,五师兄到处嚷嚷师父偏心。   从此,师父不再允许我跟他同睡。   人人都说连姜是他最喜欢的徒弟,从前大家只道我年龄最小,可后来有了年龄更小的八师弟和九师弟,师父从没有亲手喂过他们汤药,也没有抱他们睡过觉。   仗着这份偏爱,我在十三岁这年哽咽着肚子疼,又躺到了他的怀里。   我撒娇说「师父抱抱」,他于是如从前一样,将我拥在了怀里。   可我又拉着他的手伸进了我的里衣。   「师父,你给我揉揉肚子。」   他没有料到我的举动,手已经被我按在了腹部,一瞬间他变得很奇怪,像是触碰到了燎原之火,腾地收回了手。   我刚刚感受到他手掌传来的温度,有些舒服,猛地又落了空,于是仰头看他:「师父,你给我揉揉呀。」   幼时腹痛,他也是给我揉过的,可这次他变了,抿着唇,绯色蔓延到了耳朵上。   接着他把我撵了出去。   后来我三天没有理他。 第3节 花城胤都   1   胤都是座花城。   秦时,樱花还只是皇宫内苑才有的花种,但在胤都却种满了全城。   每年三月,各处樱花开得烂漫,幽香艳丽,花繁枝茂,满缀桃粉,映在红墙黑瓦之间,如女子含羞的脸颊,朵朵红晕。   胤都人喜欢樱花,花开时节千姿百态,漫无边际,女孩子会穿着大襟窄袖襦裙出游赏花,个个容颜娇美,如花绽放。   樱花红陌上,柳叶绿池边。   若遇到喜欢的男子,她们还会大着胆子相邀,一同吟诗作对,共赏风雅。   胤都民风开放,是座浪漫、美丽、且热闹的城。   可外人不会想到,这样一座鲜艳动人的城,藏着一条地下暗河,无边无际,飞逾万里,覆于洪荒和黑暗之中。   尸水河是黑色的,不发怒的时候悄无声息,水波粼粼,幽暗如墨。   但每隔两年,河魂会震怒一次,他们说是烛阴之子的愤怒,届时河里封印的百余种异妖会受此影响,变得狂躁,有甚者会妄图冲破结界,重返人间。   但都是徒劳之举,慕容昭是胤都祭司,那时我们也称一国祭司为巫祩师,祭司的徒弟们被人称为祩子。   尸水河发怒之前胤都天际会出现无边无际的红云,鲜艳似血,怒火中烧。   镇压尸水河对慕容昭来说极其简单,他身上流淌着慕容氏的血脉,是殷商巫祩后裔,且他能力强大,一道金咒覆于起伏不定的河面,那咆哮如恶鬼的惊涛骇浪会逐渐平息,恢复如常。   尸水河大约两年发怒一次,但又没有具体日子,也就注定了慕容昭永远不可能离开胤都。   慕容氏当然也是有族人的,我师父就有一位嫡系的弟弟,但很遗憾,他们资质平庸,出挑者甚少。   胤王钟离氏一脉,是殷商时期克昏夙商的封地王族。   自胤都建立之日起,钟离氏守城,慕容氏守河,泾渭分明,但又世代联姻,相辅相成。   胤都公主钟离婳,是王室正统血脉,从出生起便注定了要嫁给慕容昭。   我十岁的时候,胤王来司宫与慕容昭商议要事,婳婳躲在胤王宽厚的身子后面,探出头偷偷看他。   慕容昭笑了,唤过我,摸着我的脑袋说:「连姜,带公主去玩吧。」   婳婳很快与我混熟了,她说这次是特意跟着父王过来的,她喜欢慕容昭,想见他。   你看,同样是十岁孩童,她已经有了思慕的人,有了少女心事,而我还只知道趴在司宫所的菜园子里捉蛐蛐,笑得跟傻狗一样。   婳婳说:「父王对我太凶,慕容昭每次看到我都冲我笑,上次还给我秦糖吃。」   我说:「这只蛐蛐是公的,看着个头挺大,战斗力不如母蛐蛐。」   婳婳说:「我好喜欢慕容昭,我想快点长大嫁给他呢。」   我说:「现在的蛐蛐都不太好,牙软,我藏在前殿角落的瓦罐里有只大红蛐蛐,我给它起名『威武将军』,你想不想看看?」   婳婳于是将慕容昭忘之脑后,兴高采烈地和我一起去找蛐蛐了。   我与婳婳后来又见了几次,一起和泥巴摔响,一起爬树摘柳枝,一起玩「采花大盗」的游戏,后来五师兄和七师弟也加入我们,我们就一起玩娶亲游戏。   我是玉郎,婳婳是花娘,我们俩拜天地,婳婳头上戴着花环,看向我的眼神亮晶晶的,有些害羞。   后来婳婳再来司宫,见了慕容昭,开口就问:「我来找我小相公连姜,大人知道他在哪儿吗?」   有关我和婳婳,以及慕容昭的三角恋情就这么传开了。   为此我和婳婳还很苦恼又甜蜜地交谈一次,那年我们十一岁。   我一脸严肃地说:「婳婳,你说清楚,你是想做我师母,还是想做我的花娘子。」   「我,我也不知道。」   「你必须选一个,是跟师父好,还是跟我好?」   婳婳捂着脸,十分难过:「连姜,你别逼我了,你知道的,我是胤都公主,注定要嫁给慕容昭的。」   我也十分难过:「好,我祝福你们,反正我是抢不过师父的。」   婳婳扑到我怀里哭:「连姜,我爱的是你,真的是你。」   后来,我们俩商量一起私奔,浪迹天涯。   婳婳偷了她父王的通关路引,我偷了师父的金叶子。   然后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她连王宫的门都没逃出去,我也没能走出司宫,被我师父慕容昭拎小狗一样拎回去了。   我和婳婳就这么被拆散了,我难过了许久,对我五师兄说:「师父夺我所爱,此仇不共戴天!」   五师兄很同情我。   第二天慕容昭给了我一大把秦糖,我吃完以后,别别扭扭地说:「师父,我原谅你了,我与婳婳虽然情投意合,但注定是没有结果,她今生只能是我师母,但愿下辈子我和她还能在一起。」   慕容昭摸了摸我的头,笑得合不拢嘴。   婳婳长到十三岁时,已经有了倾城之貌,胤王室对她教导严厉,她因而知书达理,温婉大方。   钟离氏公主及笄那年,胤都王室安排了砀山封典。   吉日出行,登高祭天,来回需十日。   慕容氏去了很多人,祭典由我大师兄主持,我的其余师兄师弟都去了,我本来也高高兴兴地收拾了行李,结果都要上马车了,我师父慕容昭勾了勾手指头,将我拎下来了。   后来他们都走了,马车消失不见,我还站在门外,十分幽怨。   我说:「为什么到了出发的时候才告诉我不准我去!」   他说:「啊?没人告诉你吗,外室女不得参加王族祭典。」   我都要被气哭了,我欢欢喜喜地收拾了好几天的行李,还时不时跑去问他,山上冷不冷?需要多带件衣服吗?我走之后麻烦师父照顾下我的老猫豆子......   他一直都是似笑非笑地看我,一本正经地告诉我山上不冷,衣服多带一件也好,放心我会照顾你的猫。   结果在这节骨眼上等着杀人诛心。   我气得眼泪都掉下来了,跺跺脚扭头就走,天知道我多想参加这次出行。   我又三天没有理他,满脑子都是我的师兄弟们在山上跑啊跳啊,跟猴一样,好不自在。   第四天,慕容昭来到我屋里,我赌气地趴在床上不理他。   他说:「小家伙现在脾气这么大了。」   我纠正他:「我都十五了,晓得男女之分了,不是小家伙。」   关于我懂的「我跟他们不一样」这件事,还要归功于我的二师兄。   去年柳公差人押来一只赤眼朱妖,封入尸水河那日,师兄师弟们都去了。   我因身上来了癸水没去,结果发现我的二师兄也没去,我问他为何不去,他说肚子疼。   他当时气色不好,我了然地「哦」了一声,然后拍了拍他的肩:「我懂的。」   然后我体贴地去帮他煮了碗姜茶。   我说:「喝吧,喝了就不痛了,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   二师兄说:「这什么鬼东西?不喝,喝了只怕拉得更厉害。」   然后我们俩各自沉思了对方的话一秒,我试探性地问他:「你不是来癸水?」   他的脸黑了:「男人怎么会来癸水。」   那天晚上,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也想起了不久前的一件事,女孩青春期总是有各种变化,遇到不懂的我就去问慕容昭。   「师父,我觉得我最近吃胖了,但是我的肉都长胸脯上了。」   慕容昭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轻咳一声,白玉面颊点点红晕,半天说了两字——   「挺好。」   他一说挺好,我立刻开心地去拉他的手:「真的挺好,特别有弹性,软软的,你摸摸。」   他那薄玉面颊上的霞色,再次蔓延到了耳根。   也是难为他老人家了,谪仙似的人物,拿着白布条,亲自做示范告诉我怎么束胸,手把手地教,最后又不忘警告我。   「身体部位不可以给任何人看,也不可以给任何人摸……」   我晓得自己跟婳婳一样是个妞的当晚,又去找了他,他终于摸了摸我的头,唇弯成半月弧度,眸光微动,眉梢皆是笑意。   「是啊,我们连姜是姑娘家。」   后来,司宫里几位师兄隐约也是知道我女儿家的身份的,当然师父也晓得他们大抵是知道的。   但因师父不说,大家也都不说。   只是,我的团宠地位更加稳固了,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师兄们都是先给我,为此八师弟十分不服气,因为跟我抢玉光杯,被我狠揍了一顿。   话题扯远了,师兄师弟们去了祭典后,偌大的司宫,除了几个看门小童,只剩我和慕容昭了。   我赌气说自己不是小家伙,他眉眼含着温柔的笑,伸手去揉我的脑袋,揉了那么一下又放下了手,感叹了句:「是啊,长成大姑娘了。」   那日,他送给我一件颜色鲜艳的大襟窄袖襦裙。   那一年不止是钟离公主的及笄,也是我的及笄。   我还记得那件衣服是芙蓉色的,很漂亮。   那是我生平第一次穿女装,激动又紧张,慕容昭很认真地为我梳头发。   我幼时长得浓眉大眼,男孩气十足,穿了那芙蓉色的襦裙,添了几分色彩,铜镜里的女子眉眼英气,鼻子秀挺,竟然也是好看的。   慕容昭修长手指抚过我的长发,在我鬓间插入一支海棠花簪。   我难得地羞涩了那么一下,期期艾艾地问他:「师父,好看吗?」   他看着铜镜中的我,眼中波光流转,含着摄人心魄的笑。   他说:「我们连姜,自然是好看的。」   我这一生,活了很久很久,经历了无数朝代更迭,时代变迁,然而在我内心深处,仍旧觉得大秦的大襟窄袖襦裙,是世上最好看的衣服。   那日襦裙之外,他还给我披了狐裘,带我去了尸水河。   宽阔无际的河面,掀起阵阵寒风,黑浪滚滚,我们站在河边,渺小如蝼蚁。   慕容昭从背后为我敛紧了狐裘,他的脸离我很近,近在咫尺。   我微微侧目抬头,看到他干净清晰的轮廓,棱角分明,神情却有些清冷,眉眼幽暗不明。   他望着尸水河,问我:「连姜,你有没有想过,有朝一日离开胤都?」   我「啊」了一声,下意识地往后缩了缩:「不想。」   他愣了下:「为何不想?」   「因为师父在这儿,连姜要永远跟师父在一起。」   慕容昭于是「唔」了一声,满意地拍了拍我的脑袋:「算你有良心。」   我自幼来到他身边,生活安定衣食无忧,从来不知我热爱的胤都,对他来说是枷锁和束缚,是他一直努力想摆脱的桎梏。   我后来才知,其实我是不太了解我师父的。   2   婳婳得知我是女儿身时,笑得花枝乱颤,回想往事,眼泪都笑出来了。   她十岁时,懂得「思慕」一词;我十岁时,懂得「公蛐蛐不如母蛐蛐好」。   她十六岁时,懂得「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人」;我十六岁时,懂得「卧槽原来我也是个妞」。   她总是比我成熟比我懂事,比我思考得多。   虽然在她面前我像个二傻子一样,但这丝毫不影响我们的友谊。   我很喜欢婳婳,她美丽、聪明、善良......我能想到的最美好的词汇都可以用在她身上。   我对她说:「等你成为我师母了,咱们俩天天好。」   她「噗哧」一声笑出了声,又感觉这样失态的笑影响公主形象,很快神态如常。   但她顿了顿,还是眼睛亮晶晶地说:「连姜,我们要好一辈子。」   婳婳一直是我生命中无与伦比的美丽,我们俩的手握在一起,异常坚定。   直到我的老猫豆子生命走到了尽头,悄悄地离开了我。   那晚为了寻它,我去了胤都王宫与司宫中间的那片宫槐林。   那里有一处废旧的祭祀庙,是从前王室宗族用来祭神的,后来嫌不上档次,又挑好地方重新建了个新的。   我寻猫寻到了这里,听到庙里有动静,还以为是我的豆子在里面,正想进去看看,又觉得声音不对。   那是一对男女交合的喘息声。   我那时不懂人事,只觉得那女子的声音隐忍、克制,像是极其痛苦。   声音隐约有些熟悉,于是我灭了手里的灯笼,借着月光偷偷探出头去。   这一看,令我当头一棒,呆若木鸡。   是婳婳,和她的王叔钟离岄。   二人衣衫不整,婳婳趴在他肩头,神智迷离地叫他:「九王叔,九王叔......」   我握紧了拳头准备冲进去救她。   在此关头慕容昭出现了,捂住了我的嘴将我带了回去。   路上我含着哭腔说:「师父,婳婳被欺负了,你为什么不救她!」   慕容昭当时应该是挺无语的,他跟我解释:「她没有被欺负,她是自愿的。」   我不解:「自愿干嘛,她们在做什么,婳婳叫得那么痛苦。」   他没有回答我,月光之下,我被他背着,趴在他后背看不清他的表情,因而探头到侧面又问:「师父,你说话呀。」   半晌,他含糊地说了一句:「你还小,以后自然会懂的。」   可见,慕容昭虽然养大了我,但是教育方面总是跟不上,当我明白男女差异时,婳婳已经懂得了生命的起源,并且积极地在探索。   虽然这是一桩王室丑闻。   后来我缠着慕容昭问了几次,他都不肯说,于是自己领悟到婳婳是跟钟离岄「好」了,一种愤怒涌上心头,我对慕容昭说:「婳婳这个骗子,说了要一辈子跟我好,就算不跟我好,也要跟师父好,怎么能跟她叔叔好呢。」   又过了一个月,我又有了新的领悟,半夜溜进了慕容昭的寝殿,晃醒了他。   「师父,婳婳这是罔顾人伦道德,背叛了我们。」   慕容昭抚额:「知道了,回去睡吧。」   又过了一个月,我又想到了别的,半夜爬上了慕容昭的床,把他往里面挤。   「师父,婳婳做了对不起我们的事,咱俩好好想想怎么把她夺回来。」   寝殿灯光幽幽,床头案架上的长明灯晃啊晃。   慕容昭被吵醒后,皱眉看我,眼睛漆黑不明,像是隐匿着流淌的暗河,神秘又古怪。   他的声音有些奇怪:「连姜,滚回去。」   那晚我穿着单衣,没有束胸,已然有了女孩子的曼妙身姿,但我浑然不知,也没有看懂他眼中的隐晦。   我觉得他对我态度这么差,应该也是伤心了,毕竟婳婳与他是有婚约的。   我紧挨着他,伸手掖了掖被角:「师父,别难过,婳婳不跟你好,咱们俩好。」   他的睫毛颤了颤,按住我的手腕,制止了我的动作。   我抬头看他,他的眼睛像是幽深的漩涡,令人不由得心里一慌。   「连姜,回去。」   「师父,你好奇怪啊,你怎么了?」   慕容昭的异常,让我有些心慌,我感觉到他身上的气息与平日不同,似乎紊乱了些,还有些躁动。   我还看到他的喉结滚动,心慌被好奇取代,作死地伸出手去触碰——   「师父,你这里为什么在动?」   然后,他身子一颤,握着我的手用力了几分,掌心温度灼人。   他哑着嗓子,答非所问地反问我一句:「连姜,你懂什么叫好?」   我迟疑、不解,瞪着眼睛与他对视,又问出了我一直在探究的问题:「师父,你就告诉我吧,婳婳他们到底是怎么好的?」   这个问题,我问了他无数遍,他从不肯说,终于在这晚,下定了决心似的,哑声道:   「你真想知道?」   「想知道。」   「不后悔?」   「不后悔。」   慕容昭颤动的睫毛下,眸子水光潋滟,俊美面上染着霞色,慢慢将我拉到了他面前。   他取下了我的发笄,长发便如瀑布般散落下来。   天旋地转,床头那盏长明灯变得迷离。   我终于如愿以偿地探索了生命的起源。   事后,我有些羞涩地问他:「师父,你不是告诉我说不可以给人摸?」   他半敞的衣衫下,肌肤硬朗又漂亮,修长手指插入我的发间:「别人当然不可以,师父除外。」   半晌,我又期期艾艾地捂住了脸:「师父,你好坏。」   他顿了顿,道:「嗯,抱歉连姜,是我心急了些……」   话未说完,我已经咂咂回过味来,异常兴奋地拍了下他的后背:「这么顶好的事你怎么藏着掖着现在才让我知道。」   他被我猛拍地咳了两声,脸有些红,抵着我的额,失笑道:「原谅我,我也是现在才知道这是件顶好的事。」   是的,我的师父三十岁了,还是个身心纯洁的大好青年。   因慕容氏通巫袾之术,清心寡欲,潜心修炼者,普遍长寿,三十岁这个年龄对慕容昭来说,正值青年。   有了经验后,我时常半夜三更偷偷潜入他的寝殿,去找他做「顶好」的事。   慕容昭有次被我扑倒后,面对我的狂热,哭笑不得,扶额长叹:「早知连姜如此勇猛,何苦等到今日。」   我是师父的第六位徒弟,前面有五位师兄,除了我那傻不拉叽的五师兄,其余四位皆是知晓我是女儿身的。   有日清晨,我从师父寝殿出来,刚好被他们几个看到,大家一时都挺尴尬。   大师兄抬头看了眼天:「哎呀,今天日头甚好,忘晒被子了。」   二师兄在地上左顾右盼:「我昨天在这儿丢了半两钱,怎么找不到了呢,肯定是记错了,我回去再找找。」   说完他们俩一个向左一个向右,施施然走了。   三师兄拍了下脑袋:「大师兄等等我,我昨天尿床了,一起去晒被子啊。」   四师兄笑得十分内涵:「六师弟肯定是又梦魇了,辛苦师父连夜照顾,我去给师父熬十全大补汤。」   最后只剩下目瞪口呆的五师兄,傻傻地问我:「小六,你这么大了还做噩梦?」   我故作镇定地捶了捶自己的脖子:「别听四师兄瞎说,我没有做噩梦,主要是最近精气神不好,师父的玉床有养元益气之效,在这里睡了一觉,感觉神清气爽,腰也不疼了,腿也不酸了,修为大增,浑身都是劲。」   「师父还肯跟你一起睡?」   他大抵还对幼时我们俩连人带枕头被师父扔出来的经历心有阴影,我冲他神秘一笑:「师父的床只能睡两个人,三个人睡不下,当年我们一起去找他睡觉,他不知道该留谁,所以才会把我们都赶出来。」   说完我就准备走了,结果他拉着我又说:「你今天晚上别去找师父睡觉了,我也想睡一睡师父的床。」   可想而知,当晚五师兄抱着枕头兴高采烈地去了师父寝殿......师父罚他去祭祀台反思一个月,顺便打扫打扫卫生。   五师兄打扫了一个月的祭祀台,快要期满回来的时候,忽有一日大师兄他们又看到我从师父寝殿出来。   那时候大家都见怪不怪了,脸皮也变厚了,我那嘴欠的四师兄内涵道:「呦,六师弟,又去糟蹋师父了?」   然后大师兄他们憋着笑,憋崩了,一个个眼泪都飙出来了。   我一生气,转身又进了寝殿找师父去了。   后来,四师兄接了五师兄的班,打扫了两个月的祭祀台才回来。   3   那年霜降,大秦天官申柳公来了胤都。   他说,落头氏的脑袋又跑了。   我一听这个「又」字,便知是一只令人头疼的妖。   但慕容昭不急,眉头都没皱一下,淡淡地说:「青兕化剑,虽浊气未消,也可斩那妖物魂飞,她如今做不得恶了。」   饶是如此,他又说了句:「缉拿一下吧,总不能置之不理。」   柳公称是:「那妖物自然是不敢露面了,但擒拿不住唯恐将来留下祸端。」   我乖巧地坐在一旁听他们说话,托着腮,嘴里吃着秦糖,甜得冒泡,满心满眼都是慕容昭。   我想起三年前他从尸水河里引出的那头青兕,凶猛强悍的妖兽,嘶鸣间天地欲崩,地动山摇。   而他一袭白衣,纤尘不染,细长眉眼染着寒霜,腾空跃于青兕背上。   慕容昭是天之骄子,是慕容氏能力最强大的巫袾师,柳公曾说,他这样的灵力,千年也难得出一个。   正因如此,他自幼被族人寄予厚望,是养在能力最强的巫祩身边的。   但从此之后,没有父母天伦,没有兄友弟恭,薄情寡欲,无牵无挂。   那能力最强的巫袾告诉他,天空,地空,人空,心空,无情无爱,可令他登峰造极,流芳千古。   但他不是那样的人。   正因经历过无爱与无望,他更懂温情可贵,没有像他曾经的师父那样严苛,要求我们绝情寡欲。   他的生身父母对他敬畏又陌生,他会偶尔送去温良的问候,又绝不打扰。   他性子疏离,但骨子里喜欢热闹,是个温柔的人。   他在大殿同柳公议事,一蹙一举,俊美无俦。   他皮肤极白,干净修长的手指也极白,几乎与身上的白衣同色,但又乌发黑目,唇色润红,色彩鲜明。   仙姿淡泊,惊为天人,这就是我的师父——慕容昭。   这个名字在我心里百转千回地念,揉进心扉,融入五脏六腑,开出花儿来。   我吃了很多秦糖,柳公离开的时候笑眯眯地对我说:「连姜,还吃呢,当心牙吃没了。」   他走之后,慕容昭放下长案上的简书,冲我笑道:「过来。」   我立刻眉开眼笑地跑过去,被他抱起,坐在膝上。   我在他怀里,仰头冲他笑,他低头看我,浓墨眼眸映出色彩,柔如春水。   我说:「师父,柳公说我糖吃多了,牙会没了。」   他「唔」了一声,摩挲我的脸,眼眸含笑,低头吻我,索取了残留的香甜。   然后他说:「这样就不会坏牙了。」   我一边捶着他的胸口说:「师父你好坏呀。」   一边又抱紧了他,撅起嘴巴:「我还要亲。」   柳公走后不久,慕容昭与钟离氏解除了婚约。   此举无异于惊涛骇浪,人人都传,钟离公主爱上了慕容昭的徒儿连姜,二人苟且被他发现,于是作废了这桩姻缘。   流言满天飞的时候,我正勾着慕容昭的脖子,阴恻恻地看他:「师父,他们都骂我是狐狸精,臭不要脸,我好惨。」   他说:「唔,真过分,怎么能这么说我们连姜呢。」   我说:「对呀,真过分,我能不能叫上师兄师弟他们,组团骂回去。」   他说:「什么时候去骂,记得叫上我。」   我「噗」地一声笑了,他也笑了,揉了揉我的头发,吻了我的额头:「乖,我会很快。」   别误会,不是那种快,我师父其实......不算快。   我之前说过,其实我是不太了解他的,此话不假,慕容昭一直在做一件有些疯狂的大事。   西北海之外,大荒之隅,有座不周山,相传是人界与天界相连接的地方。   不周山下有个九黎壶,是上古时期蚩尤帝的炼妖壶,可化万物。   我从前是人,什么妖界神界不周山都是离我甚远的事。   我问慕容昭不周山到底是什么地方?   他说他也没有去过,但是二十年前,大秦天官申柳公梦游不周山,醒来后祭姜太公,沿着梦里的路径于大荒之中拖回一只青鼎。   柳公说,那是九黎壶。   看着也就是个平平无奇的鼎,自蚩尤死后也失了神力,但慕容昭向柳公讨了去。   他从成为胤都祭司后,就一直想着做这件事,将九黎壶引化成一册书卷——异妖册。   他要将尸水河的百余种妖怪引渡到异妖册,封印在不周山下。   尸水河存在了近千年,慕容氏与钟离氏守了千年,胤都的百姓也守了千年,没人觉得有任何不妥,因为身受桎梏的不是他们。   守护尸水河和胤都是慕容昭的责任,就像他曾经的师父所说,将来就算是死,也注定了   他要死在胤都。   是胤都困住了他。   守尸水河,镇饕餮锁,娶钟离氏公主,人生被钉死,这不是他想要的生活,他想要摆脱这束缚。   他想山高水远地走出去,去看看大荒四海的日出日落,看看天际朝云和彩霞,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想多久回就多久回,永远地走出胤都,恢复自由。   对于异妖册这种创新想法,胤都王室是拒绝的,毕竟未知因素太多,册子若是封不住妖怪呢?若是逃出去几只呢?若是尸水河魂震怒压不住呢?   每一种未知的风险,他们都不愿承担。   千年以前康回引尸山之水至胤都,随手之举,以烛阴之子怨灵祭河,将胤都作为封妖容器,做完这些,神仙就轻飘飘地走了。   后来姜太公封神,带了一众新晋神仙也轻飘飘地走了。   他们大概都忘了人间还有一条尸水河吧,又或者如灵宝天尊,随手创建一个落头氏,不曾想过后果,又因一句曾许诺不灭,置之不理。   神仙,其实也如这芸芸世间。   什么众生皆苦,四大皆空......他们有自己的生存法则。   你若说尸水是康回引来的,康回会说是姜太公让他帮忙的,姜太公会说我没让用烛阴之子祭河呀,少昊说祭河是葆江家人的主意与我无关......然后葆江的家人会说那我们不管,烛阴之子杀了葆江,就得让他付出代价,祭河是轻的。   至于尸水河,大家异口同声——不关我的事,我不管。   开玩笑,那么大一个工程,谁要管,揽上这事就甩不掉了......慕容氏和钟离氏守得不是挺好吗,让他们继续守着吧。   崩盘?等崩盘再说吧,人间天灾是常态,就当冲业绩了。   凡人们,不要想着靠天靠地,要做自己的英雄。   然后,神仙都打哈哈睡觉去了。   慕容昭的想法,自然遭到了钟离氏和慕容氏的集体反对,但好在还有一个人间清醒——申柳公。   钟离氏和慕容氏守得是很好,但改变不了尸水河有隐患的事实。   防患于未然,捉矢于未发,未尝不是件好事。   大秦天官说话分量重,跟秦王沟通后,觉得此法可行。   秦王也许压根不在意,都没听清楚说了什么,随便你们怎么搞,出事了也是出在胤都,自己兜着去吧。   柳公一道盖了章的许可证,慕容昭就开始刻苦钻研。   他很争气,天之骄子,自然是有两把刷子的。   慕容昭解除与钟离婳的婚约,实则与我无关,就算没有我,他也是要解除的。   柳公来的时候,于天乘之境参观了一下他修撰的册子,条条道道了解得清清楚楚,然后笑眯眯地说不错不错,甚好甚好。   引渡异妖势在必行,有大秦的支持,慕容氏和钟离氏无法拒绝。   一场浩大的拆迁活动即将开始,在开始之前,慕容昭先向胤王提出了解除婚约。   胤王心里跟明镜似的,自己女儿那点破事,隐约是有耳闻,索性尸水河是要搞搬迁的,届时慕容氏和钟离氏也不必世代联姻了。   胤王室和数万城民其实还是信任慕容昭的,毕竟是超级大学霸。   那时我也信任着他,我对他说:「师父,你忙你的,我这段时间一定好好练习灵咒之术,争取到时候能帮你忙。」   他眼中染了笑意,映着我的影子:「不必,连姜安心吃糖就好。」   我又说:「将来咱们离开胤都,我也得有些本事傍身呀。」   「有我在,你什么都不会也没关系。」   慕容昭是桀骜的,自负的,我想起从前与众师兄弟练习起咒引,大家都挨过板子,只有我能力最差,但从来没有被打过。   无论我练得好不好,他都是一句轻飘飘的:「瞧把我们连姜累的,去玩吧。」   从前未曾察觉,如今想来,师父对我真是极其溺爱。   4   他那段时间很忙,连带着我的师兄弟们都很忙,司宫就我一个闲人,我便时常跑去胤王宫找婳婳。   婳婳被胤王禁足了,我猜测与那桩王室丑闻有关。   拿着慕容昭的名帖,我在王宫进出随意,无人阻拦。   婳婳依然是那个眉眼干净美丽的女孩,我们无话不谈。   我问她为何会喜欢钟离岄,她很认真地想了想,对我道:「连姜,你还记得我曾经告诉过你,小时候父王对我很凶,慕容昭给过我一块秦糖,我那时就很想嫁给他了。」   我点了点头,她目光遥遥地望着天际,眉眼恍惚含情:「可是后来,有个人给了我更多的糖。」   我知道她说的不是糖,婳婳是胤都公主,怎会缺糖吃。   钟离婳是胤宫王后所生,可惜她幼年时,王后就病逝了。   胤王后来又有了很多女人和孩子,对她关心甚少。   用现在的话来说,婳婳是个身份高贵,但极其缺爱的孩子。   我说:「那你也不能跟你的王叔在一起呀。」   婳婳说:「可他是世上最爱我的人呀。」   钟离岄,是胤王最小的一个弟弟,只比婳婳大了七岁,生得眉目清俊,品貌不凡。   用婳婳的话说,他们俩是注定的孽缘。   幼时在王宫,她因母后去世,躲在花丛里哭了一下午,是钟离岄一声不吭地陪着她,给她肩膀依靠。   胤王与她父女感情淡薄,但又对她要求极高,他说:「你是钟离氏正统公主,若想配得上慕容昭,需得是个样样都好的。」   婳婳知道,他们钟离氏,其实是忌惮慕容氏的。   虽说城上归他们管,但慕容氏能力强大,尸水河又是个定时炸弹,那传闻中的饕餮锁更是可怕,除了能力最强的胤都巫祩,若想开启结界,需以钟离氏族人祭锁喂兽。   饕餮锁,是五百年前慕容氏为尸水河加固的一道封印,初次开启时便用了一位钟离氏公主投身祭锁。   两大家族世代联姻,却又相互防备。   婳婳注定要嫁给慕容昭的,慕容昭容颜俊美,天人之姿,她一开始是喜欢的,也是忐忑的。   那时对她很好很好的九王叔钟离岄,经常代替胤王出去外交,有时好多年都不回来。   直到两年前,他回来后就没再走了。   他是那么地喜欢婳婳,他一直都未娶亲,性格沉默冷淡,唯独望向婳婳的眼神,那么炽热和爱慕。   他这些年每每到别国,看到新鲜好玩的都会想到婳婳,在回到胤都见到婳婳的时候,掩不住喜欢,将礼物统统送到她面前。   婳婳说,她在那堆成小山的礼物面前,心动了,但她尚存理智,她仰着脸,装作不知他的心意,笑道:「谢谢九王叔。」   钟离岄的眼神便黯淡下来。   二人都是克制过的,但失败了,最先失控的便是钟离岄。   婳婳尚知礼义廉耻,故意躲着他,可他承受不住相思之苦,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喝了很多很多酒,神志不清地闯到她房内,冰冷的雨滴顺着他的脸落下。   他一身酒气,眉眼阴郁,染了寒冰,不顾婳婳的反抗,强行抱起她。   婳婳颤抖,一遍遍地试图唤醒他:「九王叔,你别这样,我是婳婳呀。」   他捧着她的脸,虔诚地吻她,手在抖,唇也在抖,他眼尾的水痕蹭到婳婳白皙脖颈,冰凉一片,分不清是水还是泪。   他埋在她颈间,低声哽咽:「我知道你是婳婳啊,我知道的。」   婳婳身子僵住,愣了,哭了。   他说:「婳婳,别躲着我,没有你我活不下去。」   她的眼泪滴落他的肩头,咬着牙,颤抖着身子,没再反抗,和他一起坠入了深渊。   自此一发不可收拾,痛苦也快乐着。   他们在胤王眼皮子底下,不知廉耻,忘却伦理。   疯了一样,婳婳感觉无比快乐。   被胤王发现是因为她要跟钟离岄私奔。   他们的私奔计划远比当年我和婳婳那场缜密,是真的跑了出去,在外面东躲西藏好几日。   原打算踏上往雁门关的路,远走高飞。   可惜,五天后,婳婳自己回来了。   胤王杀了她身边所有的宫女、老嬷,还有一个从小看她长大的奶娘,若她不回来,也会没命。   那奶娘是她母后生前的女婢,最是疼她。   我一直都说,婳婳是个心肠柔软的好孩子。   胤王室掩盖了这桩丑闻,软禁了婳婳,如今慕容昭又解除了婚约,不知婳婳会怎么样。   我问她:「钟离岄呢?」   婳婳说:「我们还没离开胤都,我是趁他睡着之后回来的,不知他现在如何了,我父王若念手足之情,想必会放过他。」   我觉得不见得,钟离岄与胤王又不是亲兄弟,同父异母罢了,又没有多深的感情。   但我不会说这些,我握着婳婳的手说:「等我师父做完了那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我们可能会离开胤都,到时候你跟我们一起走吧。」   婳婳笑了:「傻瓜,哪有那么好的事呢,钟离氏公主,走不出胤都的。」   她顿了顿,眼里有晶莹的泪光,又道:「可是连姜,我不后悔。」   看吧,婳婳永远比我清醒,比我理智。   我比不上她的成熟,还有她没有的傻气。   后来我把婳婳的事原原本本告诉了慕容昭,在我心里他是本事通天的人,我以为他有办法帮婳婳,可是他说:「她说得对,钟离公主走不出胤都。」   我不解,慕容昭揉了揉我的头:「当年慕容氏提出给尸水河加固一道封印,故而有了饕餮锁,祭锁时用的是一位钟离氏公主,本是慕容氏为了牵制胤都王室才有所为,但也因此埋下了隐患。」   「什么隐患?」   「现如今那饕餮锁,除了我之外,还有一种开启的办法,把钟离王族的人投锁喂兽,可唤醒饕餮。」   我突然明白了他的意思,下意识地打了个寒颤:「不会有人这么做的,惹怒尸水河,是玉石俱焚的下场,而且杀害胤都王室是死罪。」   「这世上最复杂的便是人心,连姜,你还小,你不懂。」   「师父,我还是不信,哪有人盼着天下大乱,妖魔横行的。」   慕容昭叹息一声:「两年前,我在饕餮锁里发现过一具尸骸,死了很久了。」   我下意识地抓住了他的手:「可是师父,胤都王室并没有人失踪啊。」   「对,所以那具尸骸不是钟离氏的人,没有引出饕餮兽。」   这意味着什么呢?曾经有人尝试开启过饕餮锁,只是用的不是钟离氏的人。   自此,胤都王室戒备森严,钟离岄两年前回到胤都,胤王再也不许他外出。   如今婳婳和钟离岄妄图私奔,两个钟离氏的人,若真的要走,胤王不会让他们活着离开。   我感觉到了森森寒意,慕容昭忍不住笑了,将我拉到了怀里:「别怕,有师父在,饕餮锁只不过是尸水河的一道封印罢了,即便开启了,也只能放出那头饕餮兽,届时擒拿就是了。」   「师父,你们慕容氏,真缺德。」   尸水河那么多道封印,加个饕餮锁也没什么,但用人家钟离氏祭锁就不太道德了,就为了那么一点私心,把人家钟离氏放在外面当靶子。   也不知道五百年前胤王室的人怎么会同意献出一位公主祭锁。   慕容昭弹了下我的脑门:「不许咒骂师祖,他们当时也料想不到今日。」   「哼。」   我揪住他的衣袖,十分不服,随即又想到了什么,眼前一亮:「师父,届时饕餮也会封印到异妖册吧,那么饕餮锁就不存在了。」   慕容昭对我的心思昭然若知:「胤王不会放公主离开,毕竟事关王室颜面,传出去岂不贻笑大方。」   「可是婳婳她......」   「连姜,人都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疗饥于附子,止渴于鸩毒,这是钟离公主选择的路,既走了荆棘丛生之路,便要承受遍体鳞伤之苦,世道如此,无人幸免。」   是啊,师父说的这些,婳婳也是清楚的,他们都懂,而我当时不懂,后来,也是懂了的,但已经太迟了。   异妖册塑封在即,师父说那是件很重要的事,届时柳公也会过来。   他们会闭关十日,十日后时机成熟,便可开始引渡异妖。   我心里长叹,想到不久就可以离开花城胤都,还有些不舍。 第4节 河妖连姜   1   师父闭关第五日,胤都出事了。   婳婳不见了,王宫防守森严,不知她是如何跑出去的。   起初我们都没做他想,直到胤王派人封锁了城下尸水河,我的脑子轰地炸了。   尸水河,饕餮锁,钟离公主。   师父闭关时,司宫除了几个年龄小的师弟,只有我和五师兄在,听闻此事,立刻去了地下城。   一件可怕的事终于发生了,婳婳被人投进了饕餮锁。   那人,是她深爱着的王叔钟离岄。   我们也是后来才知,真正的钟离岄早就死了,师父所说的饕餮锁里发现的尸骸便是他。   两年前回来的不是钟离岄,冒充他的人叫申周,曾是大秦天官申柳公的师兄。   此人心术不正,修的邪门歪道,已经坠魔。   五年前,钟离岄被他所擒,投了饕餮锁,但不知什么缘故,饕餮没有醒。   钟离岄死在结界,申周冒充了他,将目光对准了胤王室最正统的公主——钟离婳。   我不知婳婳知道这些的时候有多绝望,幼年时的九王叔早就被人所害,凶手化身他的模样,带着目的接近她,哄骗她。   那目的,是将她投锁喂兽。   哦不,婳婳永远没有机会知道这些了。   二人那场以失败告终的私奔,令申周失去耐性,他没想到婳婳会为了一个奶娘的性命偷偷回去了。   异妖册即将诞生,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他要在慕容昭引渡妖兽之前,开启结界,搅乱尸水河。   我师父说得对,世上最复杂的便是人心,申周后来被他所杀,但从始至终,师父都没有问他为何这么做。   在我不知被柳公带回大秦的第多少年,天宫尸水池清亮,旁边的那棵枫树红了又青,青了又红,轮回交替......偶有枫叶飘落在池子里,鲜艳怒红。   那时我趴在池子里遥遥望着天上那轮皎月,问了柳公这个问题。   「申周何故如此?」   柳公很喜欢躺在树下摇椅跟我聊天,月光下,苍苍老者白衣白发,身形镀上一层银辉。   他说:「申周他啊,与我师出同门,曾是天詹师尊门下最受瞩目的大弟子,其龙章凤姿,乘御四海,天质自然,不在你师父之下。」   天詹,是周王室时期的大宗伯,往上追溯,算是姜太公之徒。   但那又如何,我一听这话就不高兴了,嗤之以鼻:「如何能跟我师父比呢,还不是被他一剑戳穿了。」   柳公老儿叹息:「可是慕容昭杀他不久,就形神俱散了。」   我沉默了,他又接着说:「其实申周与慕容昭何其相似,他们那样的人,本是皎如明月,无人可敌,你师父克己慎独,守心明性,申周却入了歧途。」   「他争强好胜,为追求更高的造诣,违背师令偷练邪术,最终坠入魔道,被师门驱逐......连姜你要记住,人生的路只有一条,走错了,是永远回不了头的。」   柳公说了半天,其实他也不知道申周为何要作死,无人知道他到底经历过什么。   他已经死了,那些都不重要了。   我只是偶尔会想起婳婳,那个要带她私奔的人,雨夜闯入房中在她颈间落泪的人,说出那句「我知道你是婳婳,但没有你我活不下去」的人,与她缠绵亲吻的人......温柔的眼神下,竟是恶魔披着的囊衣,每每想起,令我不寒而栗。   我还记得婳婳那双含泪的眼睛,她看着我笑,说:「可是连姜,我不后悔。」   在饕餮锁的结界里,巨兽被唤醒,婳婳拼命地跑,惊惧交加,撕心裂肺地爬,被妖兽拖拽,玩弄,撕咬,嚼食……   没人去救她,哪怕所有人都听到了她的惨叫声。   胤王目光阴寒,只因申周狂妄的言语,淬毒的眼神:「哈哈哈,钟离公主不过如此,风流起来连自己叔叔的床都上。」   说完这些,申周就跑了,哦不,他还说了一句:「胤王陛下,你听,博弈开始了,你女儿在哭,你们还不知道吧,她可是怀有身孕的人了。」   我和五师兄赶到城下尸水河的时候,申周已经跑了,那些话我没有听到,我只看到了胤王室的无动于衷。   慕容氏能力出众的袾子都去了,但他们没有去救公主,只是守在一旁等着封印妖兽饕餮。   尸水河上空,乌云密布,阴气压顶,黑色的河水汹涌起伏,回荡着婳婳撕心的叫声。   她喊的是——连姜。   「——连姜!」   十岁那年,我们在司宫玩娶亲游戏,我是玉郎,她是花娘,她头戴花环,看着我的眼神亮晶晶,比天上的星星还要好看。   可我的花娘婳婳,就这样怀着身孕,被最心爱的人一掌推进饕餮锁,喂了兽。   不怪钟离氏,也不怪慕容氏,并非他们见死不救,因为谁都知道,饕餮已被唤醒,他们有比救人更重要的事要做。   我站在尸水河边,于半空之中听到妖兽的撕咬声,绝望的婳婳,最后唤的是——连姜。   我尝试过去救她,然而可想而知,代价是异常惨痛的。   那时我叫连姜,隔着两千年的时空,我如今叫王知秋,张大头问我,如果重来一次,还会不会去救婳婳?   我说:「你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张大头沉默了下,说:「假话。」   我笑了笑,眼中有氤氲的雾气,热灼烫人:「会,我会不惜一切代价去救她,哪怕万劫不复。」   婳婳有没有后悔我不知道,但我后悔了,在我做妖的前一千年,我一遍又一遍地告诉自己:「连姜,你没有错,你是对的。」   后一千年,我悔了:「连姜,你错了,大错特错。」   为了救她,我站在尸水河狂涛巨浪之上,眼神疯魔,起了咒引,试图开启尸水河的第二道封印——凤凰神咒。   凤凰是上古神鸟,作为第二道封印,一旦开启,尸水河魂会失去牵制,怒火冲天。   但凤凰鸟和鸣锵锵之音,可使饕餮不再暴动。   师父曾告诉过我,他们共给尸水河加了三道封印,如果前两道都开启了,那么第三道天雷咒的作用就是引雷神之怒压制。   我在赌,赌这雷神之怒可以抗衡尸水河,赌它可以坚持到我师父出关。   但是,慕容氏和钟离氏不会允许我这么做,一个钟离公主而已,不值得冒这么大的风险。   慕容氏的袾子们跃上尸水河,准备擒拿我。   与我同一战线的,只有我的五师兄。   我也是隔了很长的岁月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那时,我为的是我的花娘子婳婳,五师兄为的是自幼爱慕、藏于心中的姑娘。   我那傻傻的五师兄,喜欢婳婳久矣。   人在愤怒之中,潜力是无穷的。   那日,我耗尽了全部修为,内力震碎,一口鲜血喷在了凤凰印上,然后神奇地打开了封咒。   可怕的是,天雷咒没有引出雷神之怒。   更可怕的是,我和五师兄都不知,婳婳竟然怀有身孕。   饕餮是食子之兽,哪怕凤凰神鸟已出,它仍是将婳婳给吃了。   一切都在申周的算计之内。   申周他,弑神了。   倾覆尸水河,是一场不知长达多久的阴谋,为此,他不惜一切代价,弑杀了雷神。   这样的变故,带给我的震撼竟比恐惧更甚。   可是一切都来不及了。   尸水河将我吞噬,我自高处跌落,戾气千刀万剐,欲将我凌迟处死。   我闯下弥天大祸,尸水河发怒,异妖伺机而出,纷纷涌出封印,踏平胤都。   那一日,胤都大乱,死了很多人。   天际残阳如血,红云层峦叠嶂,将胤都笼罩在腥风血雨之中,不见天日。   我的五师兄,杀红了眼,最终死于异妖猼訑之手。   九尾、山狸、魑魅、患鬼、娘媪……无数我叫得上名字的,叫不上名字的妖,狞笑着露出阴森森的牙,垂涎欲滴,大开杀戒。   还有如虬褫、山魈之类的妖,逃出胤都,再也没有露面。   所幸,慕容昭提前出关。   覆灭之际,他一身白衣,如天神降临,将异妖册展于胤都之上,遮云蔽天,铺盖了整个城。   慕容昭眼眸阴寒,眉宇之间杀意弥漫,异妖册金光刺眼,胤都被镀上一层光,亮如白昼。   那些作恶的妖,覆于白光之下,但凡没有逃出胤都的,都被吸进了册子。   我在即将落入尸水河底时,师父如一道投入水中的光,在惊涛骇浪中抓住了我的手臂。   隐约之中,我记得他被戾气所伤,白衣被血染透,开出一朵朵花,衬着他无比苍白的脸,眼中映着颤动的微光。   我被他捞了出来,意识昏迷时,听到他摸着我的脸,声音平静又令人心安:「连姜,别怕,有师父在。」   那是,至此一生,他与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后来我死了,尸水河的戾气没能让我破碎,但那一系列的操作,震怒了河魂。   不久之后,他们将我祭了河。   很多事我都不记得了,我的记忆仍停留在慕容昭那句——   「连姜,别怕,有师父在。」   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不知在尸水河里待了多少年,我被河底的五浊河童吃了,我与它争夺一具妖体,它不敌我,泯灭了。   我在河底蛰伏,不知今夕何年,亦不知自己是什么东西。   我的眼皮很重,感官是模糊的,意识也是模糊的。   从前的连姜像是睡着了,如今的连姜是河底的妖,被妖囊包裹着,分不清是在梦里还是现实。   尸水河已经平静了,河底不再有封印的妖怪,我喜欢趴在青苔石缝里,眯着眼匍匐,捕捉河底的虾鱼生物。   有时水草会缠住我的头发,若当时我还看得清颜色,那头发是可怖的白。   水底的生物都怕我,但我隐约记得有一只特别大的灵龟,我趴在它的背上,脸贴着它的壳,睡得很沉,很安心。   然后它就驮着我,慢吞吞地游。   有时睁眼看到了水草在飘,睡醒一觉,看到水草还在飘。   大龟很慢很慢,不知游了多久,直到有一日终于浮出水面,我在岸边看到了一道熟悉的影子——申柳公。   柳公将我带回了大秦,还专门在天宫为我造了个大池子。   他说:「水是胤都水,就叫尸水池吧。」   那时我不知道,胤都已经消失很久很久了。   在我慢慢恢复点人的思想后,柳公才告诉我,胤都没了,我师父慕容昭也没了。   他终于,还是没能走出胤都,与那座城一同覆灭了。   我为了救婳婳,触怒了尸水河,在师父拼尽全力将我救出不久,我陷入长长的昏迷之中,生死不自知,而尸水河魂开始怒吼,欲吞没胤都。   师父用尽一身修为,可惜没有压制住那怒火。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为了维持我那生死不自知的状态,慕容昭付出了多少代价。   那时胤都百姓已经平安迁城,钟离王族被瓦解,归入大秦。   自此天下再没有胤都这座城,历史也不会有任何记载,它的存在是机密的,消失也是悄无声息。   归入大秦后,慕容氏和钟离氏族人自然不肯放过我,胤王上表,要我祭河平息祸乱,否则尸水河的怒火怕是要烧到大秦来。   秦王下了懿旨,我师父接了。   他们都没有错,错的是我,谁都明白,尸水河要的是我的命,只有我才能平息它的愤怒。   师父说得对,人都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自我沉入尸水河,河怒终于平息,淹没了胤都的河面不再咆哮嘶吼,再也没有掀起过千丈巨涛。   慕容昭拼尽全力救下的徒儿,被人逼着祭了河,那一日,他立于尸水河岸,面如白纸,吐出一口血来。   柳公说,在我被祭河的第七年,慕容昭陨灭了。   他生于胤都,梦想着有一天能离开那束缚了他的城,然而城没了,他还在。   他守了七年的尸水河,中间见到不知因何目的又来胤都的申周。   慕容昭杀了申周不久,形神俱灭了。   在他形神俱灭前夕,托人给远在大秦的柳公带了封信,信上只有一句话——   「七月初七,尸水河畔,吾将爱徒连姜,托于柳公。」   柳公说,后来他终于知道,在我祭河时,慕容昭以一魂一魄为引,为我镀身挡了尸水河的戾气,自此我才没死。   他知道后,是震惊的。   而我知道他的死讯时,已经成了妖,没有泪腺,心肠僵硬,想为他哭一哭都是做不到的事。   慕容昭陨灭于他的执着,他是那样自负,守了七年,等我破茧而出。   可惜上天没有给他机会,我碰上了五浊河童,他碰上了申周。   故事的结局,我成了妖,他形神俱灭。   我还记得他在司宫所的玉榻上支颐浅睡的样子,穿着玄色长袍,发如泼墨,肤白如玉,鼻梁高挺,薄唇微抿,闭着的眉眼衿傲、高贵、又疏离。   他那样的人,一身傲骨,冰清玉洁,强大镇定如仙人之姿,将来得道高升也是有可能的,可我害苦了他。   我还想起他闭关前日,与我缠绵,眼波潋滟,薄面如霞。   我唤他:「......师父。」   他轻声引诱我:「连姜,叫夫君。」   我抿着唇,难得地脸红了,他还在哄我:「叫一声好不好,我想听。」   「哎呀,太难为情了,师父,我叫不出口。」   他笑了,近在咫尺额头相抵:「好吧,不急,连姜,我们来日方长。」   可是夫君,我们再也没有来日了。   2   「魈,长舌怪也,人面兽身,好惑人,莫能逢之。」   ——摘录《祩子笔记》   张大头问我,做妖是什么感觉。   我从前嘻嘻哈哈地告诉他:「美得很,不会饿,不会累,不会老,永远精力充沛,活蹦乱跳,不是我吹,现如今这天下,我是最厉害的妖了。」   张大头给我插刀子:「所以申柳公才会在册子上加上你的名字吗?」   我立刻不太高兴了:「说好的要做彼此的天使,中国人不骗中国人,结果糟老头子坏得很。」   柳公确实骗了我,公元前二百年,老头子占了三次龙骨卦,连声哀叹。   后来他从尸水池里捞出了我,对我说:「孩子,大秦气数将尽,你走吧。」   他给了我那卷异妖册,我们俩在那棵枫树下唠嗑,他叨叨的意思大概就是我师父那时提前出关,导致异妖册不完善,有很多 bug。   然后他这个大秦大史天官耗时十年,呕心沥血,终于将 bug 修复完善,但是大秦快完蛋了,那些逃窜在外的妖还没来得及抓进册子。   异妖册共有一百零七种妖,现如今逃窜在外的还有二十九种,尸水河的祸事当年因我而起,现在烂摊子交给我自己去收拾。   大意就是这些。   他还说那本异妖册叫「大史异妖册」。   我那时幽幽地说:「异妖册明明是我师父的杰作,为何叫大史异妖册,怎么不叫慕容异妖册,或者叫胤都异妖册?」   老头子尴尬地咳嗽一声:「孩子,不要计较这些细枝末节。」   我就计较。   他可真损呢,当年尸水河满打满算也就封印了一百种妖,结果他把飞头獠子那种通缉名单上的也给算上了,说什么一共一百零七种妖。   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我一路揣着异妖册升级打怪,打到半路发现一个让人头皮发麻的事,异妖册的隐藏卷轴里,还有一个名字。   第一百零八名异妖——河妖连姜。   异妖册作为炼妖容器,比不上尸水河如寒冰地狱一般,然而却比尸水河更坑爹。   慕容昭当年的设定是,异妖册里的妖,每一个都有独立单间,独立封锁。   那是一个完全空白,寂静的世界,在里面的妖不用受任何痛苦,甚至可以完全幻化成自己想要的世界,想玩就玩,想睡就睡,想跑就跑。   听起来很美是不是,但聪明如我,觉得完全就是自我欺骗。   在梦境里不死不灭,亘古不变,你以为的活着,其实都是一场空,永无止境。   庄子曾经说过——「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   这样的无涯,这样的活着,有什么意义呢?   在我成为妖的很多很多年,我十分伤心。   祸事是我闯下不假,我也在积极补救,没有逃避。   可是连柳公也不肯给我机会。   他难道不知我已经是妖了,妖是有邪性的,没有例外。   与同类相残,屠灭他们,克制着体内那股嗜血的冲动,忍受着千年的孤独与寂寞……结果他想挖坑给我埋了。   就不怕我妖性大发尥蹶子吗?   有一段时间,我极其消极,对异妖册之事很不上心,知道我的名字也在上面,还罢工沉睡过。   我睡了一百年,醒来后发现有妖物在我睡觉期间冒了头,作了恶。   柳公临别时曾摸着我的头说:「连姜,你是好孩子,待你收录完了妖,将册子送去不周山,阿公给你安排了一个最好的去处。」   我信他个鬼,他给我安排的去处是异妖册,并且永远地将我镇压在不周山下。   我伤心过后,消极怠工地睡了一百年,醒来后突然觉得无比寂寞无比孤单。   长生不老,不死不灭,真的是好事吗?   我看过朝代变更,沧海桑田,人间百态......永生的意义是什么呢?   我是白发白身的妖怪,我的脸是鱼鳞状,身体像恶心的泥鳅一样滑,手是蹼状的,还有一条光秃秃的白尾巴。   我没有跟大头说实话,做妖一点也不好,我的眼里没有色彩,看到的全是黑白。   我的鼻子闻不到花香,舌头尝不出味道,感知不到痛楚。   只有附身在人类身上,才有活着的感觉。   所以后来我有了很多的名字。   叫过春香、秋月、菀宁、温卿、简云兮……   还叫过赵小娟、卢小果、张红霞……   有过朋友,有过家人,最终都是生老病死一捧灰。   后来我越来越孤独,越来越寂寞,更习惯附身于那些父母双亡无牵无挂的人身上。   比如这个王知秋,从小在福利院长大,孑身一人来到陌生城市上学,又死于一场车祸,被我附了身,延续她的人生。   除了慕容昭,我后来也差点爱上过别人,就像他曾经说的——疗饥于附子,止渴于鸩毒。   人生太漫长了,我太寂寞太孤单,当有一个男人看到过我的真身,没有被吓跑,而是坚定地去拉了我的手,我感动了。   但那又如何呢,他会老,会死,会消失于轮回。   我于是更加寂寞了。   张大头说:「那有什么,你可以去找他的轮回转世,继续跟他在一起。」   这想法很傻,他不知阴曹地府六道轮回究竟是什么,入了转生道,生死受胎,洗干抹净,再也不是当年人。   现实就是这么残酷,我曾经也以为可以去找慕容昭的轮回,可笑的是我寻遍了六道,翻遍了四海,终于意识到柳公说的形神俱灭是什么意思。   慕容昭,和历史长流中的胤都一样,永永远远地陨灭了。   没有轮回,什么也没有,千秋万代,四海列国,永远不会再有慕容昭这个人。   后来,我明白了柳公的用心良苦。   沉睡在异妖册,镇压在不周山,是河妖连姜最好的下场。   妖总是在不断成熟的,我已经活得够久了,在幻境中回到大秦胤都,回到司宫,回到慕容昭和师兄师弟身边,是我最好的归宿。   从前我对这种自欺欺人嗤之以鼻,在我成为一个历经沧桑,心态成熟的老妖之后,迫不及待地想回胤都了,哪怕一切都是假的。   3   那个运气有点衰的池骋最近经常来殡葬店。   他老爹的身体好多了,度假山庄项目虽然不做了,但是把地皮卖了出去。   据说是低价卖给了相关部门,准备搞个英烈公墓。   不得不说,经商之人,脑子总是异常好用。   经过这一连番的糟心事,他家算是元气大伤,但瘦死的骆驼终究比马大。   我问他:「你妹最近忙啥了?」   他道:「婷婷加入了什么古筝协会,担任了副会长,每天忙着各处指导参赛,我都不知她什么时候学会的古筝,以前对她关心实在太少,现在想坐下来聊聊都没机会,她太忙了。」   我心道,呦呵,这小日子过得还挺滋润,也没说来感谢我一下,可见是个没良心的。   我和池骋一人一张小板凳,坐在店门口晒太阳、嗑瓜子、聊八卦。   从鬼怪文学,聊到党的十九届会议精神。   我觉得这小子不错,有「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的气势。   他说:「王知秋,我看你第一眼就知道你不是普通人。」   我有些高兴:「从哪看出来的,气质还是美貌?」   他说:「从你敢把一个盒卖五万看出来的。」   我吐了嘴里的瓜子壳:「肤浅,要不是我那个盒,地中海早就被趴在他背上的那个女鬼弄死了。」   「所以你到底是什么人?」   这家伙长得很不错,脸部轮廓干净,线条分明,浓眉微挑,眸子漆黑,此刻正一本正经地看着我。   我想了想,道:「你妈妈没教过你吗,不要去深究别人的隐私,这样不礼貌。」   他于是没再追问,沉默了一会儿。   我觉得他怪怪的,但又说不出来哪里怪,反正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晒了会儿太阳,他又跟我说起另一件事。   说是他大一那年过生日,随朋友出海游玩,半夜在游轮上看星星,发现深海里有东西在游。   当时夜色浓重,海里那一抹白像一道荧光,他拿出望远镜,看到那东西很像人的雏形,但又不像人,因为沉浮入海时,它有一条长尾巴。   后来那东西似是注意到了他的窥探,竟然将头浮出水面,直勾勾地盯着他笑。   那是一张苍白诡异的脸,翻着阴森可怖的白眼珠,冲他龇牙咧嘴,露出一口尖牙。   池骋说他后来经常做噩梦,梦到那东西变成一个尖牙利嘴的女孩子,盯着他笑,然后张开满嘴的牙,每次醒来都是冷汗淋淋。   他说:「你见多识广,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吗?」   「你认真的吗?」   「当然,我确定真的看到了那东西。」   「中国古代传说中的鲛人实际上已经灭绝了,你说的这个海底生物如果真的存在,可能是某种未知海怪吧。」   池骋深以为然,又问我:「那个梦是怎么回事?」   我盯着他笑得意味深长:「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你一定是口味太重,垂涎人家美色来着,你爱上它了。」   「......王知秋,你很幽默。」   「......呵呵,我这人除了嘴损了点,性格是蛮幽默的。」   又是一阵冷场,我寻思自己是不是真的太损了,于是转移话题,问他那个跑了的女朋友追回来没。   他看了我一眼,没说话。   我于是了然,又劝他:「男人嘛,要想生活过得去,头上必须有点绿,有道是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话未说完,大概是把他戳痛了,他无奈地起身,站起来看我。   嚯,好家伙,一米九的身高,身材挺拔,背对着光,浑身散发光芒。   更重要的是他身上的衬衫少扣了两颗扣子,露出小片光洁诱人的皮肤。   我王知秋活了两千多年,什么样的没见过,于是咽了咽口水,嚷嚷道:「干啥啊,把我当什么人了,赶紧坐下,挡我光。」   他没理会我的胡咧咧,看了一眼街上,道:「王知秋,天气这么好,我带你去游乐场玩吧。」   我低头看了眼脚上的拖鞋,灰不溜秋的牛仔裤,闻了闻连续穿了三天的卫衣,又透过玻璃门看到自己随手挽起来的头发。   额前散乱的碎发,被太阳晒得发红的脸,迷离的眼神。   虽然很邋遢,但架不住他眼瞎呢。   我怀疑道:「你女朋友跑了,所以你想泡我?」   「......没有。」   「你想睡我?」   「......不是。」   「你想跟我探讨人类的起源,生命的奥义,情感的真谛?」   「……就不能有点别的目的吗?」   「你骚气外露,我想不出还能有什么目的。」   池骋很无语,起身去了路边停着的那辆据说很值钱的豪车,开走了。   我跷着二郎腿,嗑着瓜子,眯着眼看太阳,现在的年轻人,太轻浮,远没有我们那时候纯情。   说起纯情,记忆恍惚了下,倒令我想起一道青衫玉立的影子,那眼神纯粹的少年郎,眼睛下有一颗小小红痣,分外鲜活艳丽。   干净与妖冶的撞击,每每想起,眼泪不争气地从我嘴里流了出来……   哎呀,不能再想了,有点馋。   我咽了咽口水,没人跟我聊天了,有点无聊,索性关了店门去另一条街的古玩店找张大头去了。   周末,街上还挺热闹。   到了古玩店才发现店里更热闹。   张大头正和几个年轻漂亮的妹妹围在柜台,有说有笑,嘴都快咧到耳门子了。   笑声隔老远都能听到,十分放浪,令我鄙夷。   推门而入的时候,大头眼前一亮,挥了挥手,遣散了那几个妹妹。   「不聊了不聊了,我来生意了。」   几个女孩心有不甘,其中一个黄头发妹妹还撒娇地晃了晃他的手:「张润泽,晚上跟我们一起去吃火锅吧,我好久都没见到你了。」   大头模棱两可地将她们送出了门:「再说吧妹妹,我最近有点忙。」   等人都走了,我坐在柜台里面,捏着嗓子学黄头发撒娇:「大头哥哥,最近忙啥呢都没时间去看人家。」   他咧着嘴笑,挤坐在我旁边,勾肩搭背,神神秘秘:「姑奶奶,你跟那小白脸发展到哪一步了?」   啥?   我反应了一下,知道他说的是池骋,弹了他的脑门:「我都一把年纪了,别给我制造绯闻啊。」   「别装了,我看到好几次了,你们俩坐在一起嗑着瓜子聊着天,我都没好意思打扰,他看你的眼神都不对,肯定是有情况。」   我认真地想了想,又结合了今天发生的事,深以为然:「可能吧,他想勾搭我来着,被我义正词严地拒绝了。」   「……怎么勾搭的?」   「想约我出去玩,去游乐场。」   「你怎么不去,我记得你挺喜欢去那种地方的。」   「淦,怎么不去你心里没点数吗,上次咱俩一起去玩大摆锤,下来后你吐得呀,我恶心得三天没吃饭,一想到那种地方就浮现出你作呕的样子……」   话未说完,大头应该是面子挂不住,突然一拍桌子,严肃道:「我就知道那小白脸没安好心!觊觎你的美貌!」   「…….」   柜台有个小镜子,我拿起来照了照自己的脸,早上没洗,也没化妆,眼角有粑粑,脸上有雀斑。   我很不自信地问大头:「真的美貌吗?」   大头伸手把我的眼屎扣了下来:「要相信自己知道吗,你是最美滴。」   我很感动,一把搂住他的脖子,险些勒死了他:「不愧是我亲手养大的孙子!」   大头原名叫张润泽,确实是我亲手养大的孩子。   4   一九六七年,南方乡下农村,我俯身在一个上了吊的女孩身上。   那女孩叫张红霞,二十岁,父母早亡,有个哥哥相依为命。   哥哥叫张红兵,大她十岁,是个木匠。   兄妹俩从小吃尽了苦头,张红霞特别能干,养鸡喂猪,下地插秧,晒得一张脸又红又糙。   因她手脚麻利,性格又好,早早地有媒人上门说亲,是同村唯一的大学生赵家齐。   赵家齐才十七岁,还在上大学,长得眉清目秀,内敛老实。   之所以提亲,说得好听点是因为他娘李翠萍喜欢张红霞。   说得难听点是因为他家太穷,张红霞能干,哥哥又是村里唯一的木匠,指望他们帮一把赵家齐。   为什么帮呢,因为赵家齐年幼丧父,李翠萍一把屎一把尿地拉扯大,好不容易供他读了大学,她这个当娘的不争气,去山地里采棉花摔了个半身不遂。   李翠萍躺床上无人照顾,赵家齐请了几个月的假,最后实在没办法,给他娘说打算退学不念了。   李翠萍又哭又骂,打了他几巴掌,嫌自己拖累了他,要喝农药自杀。   母子俩闹了好几天。   那时候张红霞家和他们家是邻居,自从知道这个婶子摔伤了不能动弹,时常过去帮忙照看。   赵家齐是大学生,握惯了笔的手又要做饭又要洗衣,有几次李婶子拉在了床上,一身屎尿,都是红霞帮忙。   后来李翠萍和儿子一商量,托媒人上门说了亲。   一举两得,如果张红霞成了她们家的儿媳妇,赵家齐可以继续去读大学,李翠萍也有人照顾。   这样的亲事,哥哥张红兵反对了。   他劝张红霞不要犯傻,且不说后半生要一直照顾个瘫痪的婆婆,他们家一穷二白,吃苦受累守出个有本事的大学生也就罢了,万一人家到时候出人头地嫌弃她呢。   哥哥的劝她听不进去,少年眉清目秀,与村里那些粗糙小伙子都不同,赵家齐还私底下找了她,拉着她的手说:「红霞姐,你放心,我绝对不是那种没良心的人,等我大学一毕业,咱们就结婚。」   张红霞的脸瞬间红了,心如小鹿乱撞。   后来谁劝都没用,赵家齐去了城里上大学,暑往寒来,张红霞数年如一日地照顾着准婆婆。   任劳任怨,无悔付出,赵家齐的学费也是她攒了卖猪钱交的。   就像你们看到的电视剧一样,张红霞是个淳朴单纯的傻姑娘,有一年冬天她给赵家齐缝了新棉袄,又因赵家齐有段日子没回家,第一次去了城里大学找他。   她大包小包,好不容易找到了家齐的学校,操着乡下口音问东问西,终于站在了赵家齐的面前。   张红霞高兴地去拉他的手,告诉他带了很多吃的给他,还包了饺子,还有她亲手缝的棉袄,可暖和了。   可赵家齐将她拉到了偏僻的地方,面色不善让她赶紧回去,还把那棉袄塞进了她的蛇皮口袋里,推着她出了校门。   张红霞看了看自己身上的棉袄、棉鞋,为了来看他,她特意穿的红色,鲜艳且俗气,跟那些面容白净穿着洋气的女大学生比,实在丢人。   她很听话地准备回去了,并且暗下决心再也不去城里找赵家齐,免得给他丢脸。   可是有个长得很漂亮的女学生看到了她,热情地跑来问赵家齐她是谁。   赵家齐说:「是我姐。」   ……   哎呀,接下来的事儿我实在不想讲了,小说电视剧大家都看过吧,艺术来源于生活。   赵家齐毕业后留在城里工作,娶了城里大学生老婆,还把瘫痪的李翠萍接走了。   他给了张红霞一笔钱,说是这些年照顾他娘的辛苦费,反正是薄情郎痴情女,邻里议论纷纷,张红霞上吊自杀了。   她前脚刚咽气,我后脚就上了她的身,在房梁上翻了个跟头,把脖子从绳圈里取了出来。   别问我为什么不救她,且不说我活了千多年,看透人情冷暖,生命轮回。   像你们不插手动物界的食物链一样,酆都鬼城也是有规矩的,我们不能插手人类的生老病死。   总之我成了张红霞,从屋里走出去的时候,谁都不知道皮囊之下是一只妖。   村里人都说张红霞自从被赵家齐抛弃后,性格变得孤僻,古古怪怪。   实际上那群爱嚼舌根的老娘们,都被我借机整过一遭。   借用了她的身体,总要帮她做些事情的。   她哥哥张红兵后来很发达,赶上改革开放的好年代,从一个给人打家具的木匠,成为地方最大的家具厂老板。   我成了张红霞后,在村里待了一段时间,后来去城里饭店给人打工,好巧不巧地还遇到过赵家齐和他怀孕的太太来吃饭。   那场景叫一个尴尬,我素来是恩怨分明的人,于是出手给了赵家齐一点小小的教训。   这教训就是,张红霞伺候了他娘三年,我让他也瘫了三年。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然而人性总是经不起考验的,他瘫了才几个月,那个有钱的城里老婆就抱着孩子,义无反顾地回娘家了。   绝望之下,他似乎又想起了张红霞的好,竟然托人来找我。   我冷笑着骂了他一句——「狗 ri 的。」   如此过了几年,张红霞始终一人,终身未嫁。   哥哥张红兵也被我渐渐疏远了。   他对张红霞来说是个好哥哥,但对我来说不是,三番四次地来骚扰我,逼我相亲嫁人。   我搬了几次家,终于在四十岁那年彻底摆脱了他,断了联系。   无语的是,在张红霞五十岁这年,她那不靠谱的哥哥又找到了她,看她日子过得不错,塞给她一个三岁的男孩。   那男孩叫张润泽,是张红兵的孙子。   家里有钱了也不见得是好事,张红兵成为家具厂大老板后,依旧艰苦朴素,但娶了个败家子老婆,生了个败家子儿子,又娶了个败家子儿媳妇。   三人合力把他的家具厂败没了,然后媳妇跟他离婚了,儿子因打架斗殴抓进了局子,儿媳妇也改嫁走了。   唯一的孙子张润泽才三岁,而张红兵已经六十多,还欠了一屁股家具厂的债。   辗转找到了妹妹,把小孩一塞,说托她照顾一段时间,结果没再接回去。   一九八五年,土地资源贫乏,东三省灵异事件层出不停,火葬开始推行。   那时我在城里开了第一家殡葬店——红霞殡葬。   刚开始生意惨淡,到了一九九七年火葬全面实施,我的生意好得一塌糊涂,不得不坐地起价,被人骂黑心老板。   九九年,三岁的张润泽来到我身边,胆小、生疏、敏感。   他很有礼貌,奶声奶气地叫我红霞姑奶奶。   他是被我养大的,因刚来的时候营养不良,头比较大,我唤他——大头。   我们一起生活了十五年,在他十八岁时,张红霞六十七。   我寻思着他已经长大成人,而且张红霞六十七了,一直不老也不是个办法,所以在一个清晨,不声不响地脱身了。   我从不会在一座城市久留。   后来我来了现在这座城,四处游荡,在街上看到因车祸死亡的女大学生王知秋,她倒在血泊中,瞪着眼睛看着我。   我帮她合上眼睛,遂上了她的身。   大学毕业后我留在了这里,又开了一家殡葬店——知秋殡葬。   诡异的事情发生了,在我来到这座城市的第七年,一个如往常一样的早晨,拎着豆浆包子来店里开门,大老远就看到一个板寸头、单眼皮、痞里痞气的帅小伙,背着大背包,双手插兜,百无聊赖地踢石子。   我一看那阵仗,二话不说,撒腿就跑。   他一看那阵仗,二话不说,撒腿就追。   我跑,他追,我插翅难飞。   也不是跑不过,主要是大白天在街上不好施展消失术,二来他腿长。   张大头从小就是体育尖子生,当然也不排除是被我拿拖鞋追出来的。   总之那天,我累成了狗,他背着大背包,一脸兴奋地在我面前原地跑步。   「姑奶奶,跑呀,继续跑呀。」   那副贱兮兮的得意样子,不愧是我养大的孙子。   我原是大意了,大头跟我生活十五年,从前总觉得他年龄小,很多事不避讳,让他小小年纪就见过鬼,打过黄鼠狼精,还处理过一次尸变......那时候手机还不流行,他有时候缠着我一起玩,我就把他扔进镜台看「电视剧」。   我们还一起去舞厅跳恰恰、吃肯德基、喝哈啤、打游戏……   我从前说慕容昭是个教育跟不上的师父,而我恰恰与他相反,我是教育太超前的姑奶奶。   我家大头从小见多识广,历史学得甚好,古玩文物鉴别手到擒来,就是学习成绩不行,每次考试倒数第一。   他考了倒数第一的那天,我会拿着拖鞋追打他一天,次数多了,导致他学校的体育竞跑回回拿冠军。   后来他高考结束,成绩也是一塌糊涂,我问他将来有什么打算,他说在我店附近开个古玩店,然后给我养老送终,等把我熬死了再继承我的殡葬店。   为了给他个惊喜,我第二天就死了。   现在的孩子太难搞了,我甚至不知道他怎么找到这里来的,又是怎么找到了「知秋殡葬」,又是怎么一眼就认出藏在陌生皮囊下的我的。   其实他早知红霞姑奶奶不是普通人,毕竟我那时候六十多了还很年轻。   总之大头又留在我身边了,还在隔壁一条街开了家古玩店,生意出奇地好。   张大头长得痞帅痞帅的,又能说会道,喜欢他的女孩子很多。   隔壁大学的漂亮女学生、旁边开服装店的女老板、有过一面之缘的客户姐姐……看到他都是两眼放光。   大概是他身上有种随遇而安的懒散气质吧。   虽然讨女孩喜欢,我家大头却不是渣男,这一点应该跟我的教育有关。   在他很小的时候我就告诉他,感情是很可贵的东西,不可糟践。   他也认真谈过一个女朋友,我记得那个女孩叫周妮妮,本地人,家境殷实,长得也漂亮。   他们俩谈了一段时间,女孩特别喜欢他,家长也比较开明,提出要见他一面,还要给他们房子车子结婚用。   普通人梦寐以求的事,他竟然拒绝了,接着就跟人家分了手。   周妮妮哭得眼睛都肿了,我知道后有点摸不透,上门去问他。   我说:「大头,你要搞清楚,你的身世跟孤儿也没区别了,这么好的女孩子都不要,你想什么呢,可不要做令自己后悔的事。」   结果他说:「姑奶奶,谈恋爱可以,但我是单身主义者,这辈子不打算结婚的。」   我坐在地上抱住他的腿:「我的侄孙呦,你可不能跟姑奶奶学啊,咱们老张家的香火不能断在你身上,你可以不结婚,但你得生孩子,不然我对不起我那死去的大哥......」   「行了王知秋,打住吧。」他说。   我立刻起了身,拍了拍屁股走人了。   我一个活了两千年的妖怪闲得淡疼关心人类的繁衍问题。   我一向要求自己少和人类产生羁绊。   张大头谈不谈恋爱,结不结婚,压根不重要,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活法,生老病死,人生几十载,开心最重要。   很简单的道理是不是。   如果能顺利找到那头魈,我就会真的走了,大头届时是我在这世间唯一的牵挂。   你看,这就是与人类产生羁绊的后果,我吃了那么多的教训,仍是不长记性。   漫长的岁月里,往往留下的那个才是最难过的。   张大头是我养大的,平日里再装得没心没肺,与我感情也是深厚。   我有一年愚人节想跟他开个玩笑,故意在店里装死,还留了张纸条——恭喜大头喜提第二家殡葬店。   结果他来了,看到纸条脸都白了,跪在地上抱起我的「尸体」,身子抖,声音也抖,眼泪蹭到我脸上。   他说:「......姑奶奶,这次我要去哪儿找你呢,我去哪儿找你,你告诉我。」   哽咽,失声痛哭,绝望......那感情丰富得令我心头一颤,我顿觉心塞,这小子太重感情了,对我而言并非好事。   当时他哭着哭着,擦了擦眼泪,惶恐如孩童:「你别想丢下我,我明天就把店盘出去,我能找到你,七年不成就找十四年,十四年不成找一辈子。」   我特么立刻翻了个白眼:「别爱我,没结果,除非你能活过我。」   张大头喜极又泣,那么帅的一张脸,哭成了狗,差点将我勒死。   「你下次再想走,好歹打声招呼,提前说一声,搞得我都没给你准备寿衣。」   这次是真翻白眼了。   我想改天还是要劝劝大头找个女朋友结婚生子的。   谁知我还没开口劝,他反倒先劝我了:「以后别跟那个池骋走这么近了,我感觉这家伙有点邪门。」   「哪里邪门?」   「咱们才认识他多久,通过他抓了条虬褫,又抓了个飞头獠子,敢情妖怪都跑他身边去了,我觉得不对劲,世上男人千千万,没见过他这种吸妖体质。」   我开心地说:「好事啊,这么看来池骋是我的福将,我之前一百年都等不到一个正经的妖,如今一口气抓了俩,如果通过他能抓到最后一只魈,我该给他送个锦旗,锦旗上写三个大字——么么哒。」   大头看我侃侃而谈,眼神微动:「姑奶奶,你能等我死了再去抓那只魈吗?」   「为啥?」   「我又不打算结婚,也不生孩子,将来没人给我送终怎么办。」   「是啊,我最近也一直在琢磨,你要不还是成个家吧,不然我走得也不安心,总觉得你老了以后会像门口的龅牙哥在街头乞讨。」   龅牙哥是个精神有点问题的流浪汉,平时固定在这条街乞讨,我每次来找大头,总能看到他,有时大头会买碗面给他吃。   不过最近两次没看到他了,我顺口问了一句:「怎么最近没看到龅牙哥?失踪了?」   大头看了一眼门外,不明所以:「不知道,没注意。」   接着又起身要出去:「姑奶奶,我去给你买奶茶,要粑粑味的吗?」   我随手捞起桌上一个摆件砸他,他预料之中似的蹦跶老高,笑得猖狂——   「哈哈哈,说错了,是啵啵味,不是粑粑味。」 第5节 山魈鬼怪   1   大头说的没错,池骋有点邪门,我说的也没错,他是我的福将。   他又来找我了,原因是他前女友失踪了。   那个在他家落难时,离开了他,准备嫁给有名富商的吴秀娜小姐姐,在婚礼前夕不见了。   吴秀娜的家人以为她来找池骋了,特意来问了他,结果这小子一脸懵。   因为前一晚他还接到了她的电话,他们俩的分手并不像外界传闻中的女方拜金劈腿。   事实上吴秀娜家境也很好,是个富家小姐。   在池骋家出问题之前,二人感情已经疏远了,分手是注定的事。   婚礼前夕,吴秀娜给他打了电话,如朋友一般寒暄几句,最后她说:「谢谢你池骋,是你让我明白了只有变得足够优秀,才能和爱的人站在同一高度,没有你,不会有我的今天,我就要嫁人了,而且我很爱我先生,希望你也能幸福。」   池骋说:「娜娜不会无缘无故地消失,我怀疑她被人绑架了,能不能帮忙找一下。」   「绑架这种事找警察啊,我的镜台可不是乱用的。」   「我可以给你钱。」   「……」   「王知秋,你可以随便开价。」   「滚!」   可能我平时太和颜悦色了,给他造成一种温善的错觉。   我是一只妖,妖是有邪性的,惹到了我,下场不会很好。   像我这样的妖,怎么会将钱看得很重呢,池骋以为我爱钱,那种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是人类才有的执念。   用了人家的身子,就要为人家做点力所能及的事。   王知秋是孤儿,在福利院长大的,在我成为她的第二年,就已经开始给她长大的那家福利院捐钱了。   那家福利院的院长是个人才,在我汇了几万块钱的时候,给我打电话骂了一顿。   她说:「秋秋,你哪来的那么多钱,我可告诉你,我辛辛苦苦将你养大不是让你走歪路的,做人要经得住诱惑,大学生要有大学生的样,别整那么乌烟瘴气的事!让我知道了饶不了你!」   我好久没听到这么正义的话了,也好久没见过这么正义的人了,一时有些感动。   后来我终止了汇钱的行为,直到大学毕业开了这家殡葬店,有了正经的收入来源,又开始汇钱。   院长很感动,时常跟我打电话,深入交谈,说她最大的心愿就是让那些没家的孩子衣食无忧,人人都能像王知秋一样考上大学,有个好的前程。   我堂堂一只妖,被一个人类给洗脑了,感觉自己身负重任,任重道远。   每汇一次钱,就觉得自己金光闪闪,头顶万丈光芒,仿佛快要成佛了。   这种荣誉感让我开心,为此我专门给那院长打过电话:「我每年都捐钱,就不给个奖杯什么的吗,我打算摆一面墙用来显摆呢。」   「……」   后来院长又开了一家福利院,我仍是她们的 VIP 资助人。   她们真的为我定制了一批荣誉奖杯,每年都给我寄一个,就是质量不太好,有点掉色。   摸完奖杯再摸馒头,会掉金粉,我怕被毒死,全都塞进了柜子里。   池骋被我骂了,见我面色阴沉,仍不死心,他说:「王知秋,我不是那个意思,警察如果找得到,我不会来找你的,娜娜要嫁的人是韩治,韩家那样的势力,连他们都找不到人,我觉得情况不妙。」   「关我屁事。」   我轻笑一声:「你知道世界上有多少人吗,难道每个人出事我都要管一管?」   池骋没想到我这种态度,面上不太好看,沉默了下,又道:「王小姐是打定主意不肯帮忙了?」   「赶紧滚!走走走!」   把池骋赶走后,我静静地仰着椅子,把脚搭在桌上。   我已经很久很久没生过气了,有些迷茫自己为什么情绪会波动。   过了半个时辰,我起身去了孽镜台。   摸了下清澈如水的镜面,上面立刻白雾缭绕。   镜子似乎感觉到了我心情不好,没敢作妖。   我说:「小甜甜,跟我来人间一趟,你快乐吗?」   镜子哆嗦了下,缓缓地在镜面上打了一行字——莫要装逼,装逼遭雷劈。   我嘴角抽搐了下:「艹」   吴秀娜的经历,和大头有异曲同工之妙。   镜子播放她的人生轨迹前,我按了下暂停,去楼下拎了袋瓜子上来磕,准备好好追一追剧。   这小女孩比较惨,父母健在,但专注于打拼事业,生下她不久就把她送去老家给爷爷奶奶带了。   童年是幸福的,乡下农村,晚上繁星点点,弯月清亮,万里夜空美不胜收。   地里有青蛙和蟋蟀的叫声,门前桥下有潺潺的流水声。   春天瞧花开,夏天听蝉鸣,秋天捡落叶,冬天堆雪人。   爷爷奶奶很爱她,家里杀鸡,煮得油光美味的鸡腿,两只都是她的。   农忙时节,把她一个人放在家里不放心,半夜也要抱起来到地头,她在铺了毯子的谷场睡得香甜,爷爷奶奶连夜打稻谷。   山地里翻红薯的时候,一片绿油油,蓝天白云,她脖子里挂着奶奶用红薯叶子做的项链,手里拿着刚刚削好的红薯,咬上一口,脆生生,甜津津。   她有同龄的小伙伴,大家一起在谷场跑来跑去,在田野疯玩,去小溪抓龙虾……到了上学的年龄又一起去上学。   那时候的孩子不像现在娇气,上学的路很远,需要早早起床,小伙伴们挎着书包,三五成群,天不亮的时候就一起出发去学校。   到了学校天也就亮了,十里八村就那一个小学,学生很多,做早操,升国旗,早读……吴秀娜的成绩在班里最好。   每学期的三好学生都有她,奶奶把奖状贴了满满一面墙,笑眯眯地说等爸爸妈妈回来让他们看看。   爸爸妈妈,那是一个很生疏的词。   奶奶说他们在大城市打拼很不容易,为的就是给她更好的生活,等一切稳定下来,会把她接到身边生活的。   奶奶还说:「娜娜要是走了,爷爷奶奶肯定会伤心的,娜娜愿意离开爷爷奶奶吗?」   吴秀娜是个懂事乖巧的孩子,每每听到这些,都搂着奶奶的脖子:「奶奶,我哪也不去,我舍不得离开你和爷爷。」   舍不得离开是真的,想爸爸妈妈也是真的。   谁不渴望生活在父母身边呢,从小到大,她见到爸爸妈妈的次数屈指可数。   他们很忙,有时候两三年才回来一次,回来了住几天,又匆匆离开。   他们的生意应该做得不错,给爷爷奶奶的生活费很多,有一次过年的时候回来,给她也包了个一千块的压岁红包。   妈妈很有气质,很时髦,穿着一件驼色的羊绒大衣,吴秀娜无意中得知那件大衣两千多,震惊了下。   小学五年级,爸爸妈妈又回来了,开着一辆奔驰,从车上下来一个抱着洋娃娃的小女孩。   女孩比她小三岁,穿着漂亮的公主裙,金光闪闪,那是她的妹妹——吴若涵。   妹妹是跟爸爸妈妈长大的,生她的时候据说家里生意已经步入正轨,请了保姆,因此平时是保姆带她,上的是双语学校,还学了钢琴,芭蕾舞。   妹妹回来的次数少,爷爷奶奶对她很疼爱,从前属于她的鸡腿先给妹妹挑。   当然了,爸爸妈妈对吴秀娜也很好,摸着她的头问她学习成绩怎么样,累不累。   只是妹妹与她并不亲近。   吴若涵是个娇滴滴的小公主,白白的皮肤,水灵灵的眼睛,说的还是普通话,声音像黄鹂鸟一样好听。   吴秀娜就不一样了,日常穿的都是半旧不新的校服,皮肤有点黑,还有两个红脸蛋。   因没有养在爸爸妈妈身边,性格有点扭捏,到了青春期身体发育的苦恼没人说,卫生巾还是同学教她用的,小背心也是自己偷偷买的。   因为害羞,走路习惯性低头驼背,姿态不好看。   妹妹一向不喜欢她,嫌弃她邋里邋遢,因此二人并不亲近。   奶奶说爸爸妈妈辛苦打拼是为了给她更好的生活,可如今生活稳定了,却没有接她在身边的意思。   吴秀娜是嫉妒妹妹的,她也很想跟爸爸妈妈同住,可是她不敢开口。   一来是怕奶奶伤心,二来是有一次她偷听到奶奶跟爸爸打电话,爸爸说原本打算接她到身边读初中,但是家里出了点变故,公司也忙,顾不上她了。   后来她知道所谓的变故是爸爸出轨了,和家里的保姆搞到了一起。   被妈妈发现后,保姆被辞退,爸爸为了挽回婚姻,主动上交了财政大权和公司股份。   妈妈原谅了他,但从此家里不再请保姆。   原本打算把吴秀娜接过来上初中,但妈妈说再等等吧,如今家里没保姆,她又要忙工作又要照顾妹妹,分身无术,兼顾不了两个孩子。   吴秀娜很想说,她不需要照顾,她可以自己洗衣服刷碗,可以自己去上学,只求能在爸爸妈妈身边。   她不知道的是,爸妈因保姆一事吵着要离婚时,妈妈说她要妹妹,姐姐她不要,留给他们老吴家。   妈妈爱她吗,自然也是爱的,她说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叮嘱爷爷奶奶给她报补习班学英语,该买的学习资料都要买,不要怕花钱。   每次回家也会给她买新衣服新鞋子。   她的爱,全部体现在物质上。   2   初中学校在镇上,吴秀娜开始住校。   那三年,爸妈只来看过她一次,当班里同学说:「吴秀娜,你妈妈好漂亮啊,真好看。」   心里那点虚荣心使她无比高兴。   爸爸妈妈说:「等你初中毕业,可以来我们身边念高中。」   盼啊盼啊,终于初中毕业了,放假的时候她第一次坐上飞机,跟爸爸妈妈去了大城市的家。   原来爸妈比她想象中的还要有钱,家里住的是别墅区,小区干净又漂亮,房子雕梁画栋,院里还有鱼池,五颜六色的锦鲤在里面游。   她的房间十分整洁,床单四件套是一样的颜色,有暖暖的香味,真好看。   妹妹长大了,对她的态度也好了许多,虽然仍旧嫌她是个乡巴佬,但好歹肯叫一声姐姐了。   妈妈带她和妹妹去商场买衣服。   妹妹挑了粉色的洋装,顺手给她也挑了一件连衣裙。   可是二人站在镜子前,面对导购的夸赞,妹妹肤白貌美,自信阳光,神采飞扬。   姐姐皮肤黝黑,神情扭捏,目光闪躲,还有点驼背。   更重要的是那粉色连衣裙衬托得她更黑了,穿在身上说不出的怪异。   果然,妈妈见了直皱眉头,亲自挑了几件衣服给她。   衣服都是高档好看的,但是穿在她身上仿佛就变了味,于是勉强挑了两件能看的。   回去的路上,妈妈训她:「女孩子不要小家子气,要像妹妹一样大大方方的,走路抬头挺胸,扭扭捏捏的像什么样子。」   吴秀娜诚惶诚恐,妹妹自然是光彩夺目的,小小年纪钢琴已经过了六级,说了一口流利的英语,在少儿小主持的比赛里是第一名。   明明她也不差的,从小到大成绩都很好,老师和同学都很喜欢她,初中时她也参加过学校的朗读比赛,作文还得过一等奖。   她的班主任最喜欢她了。   可不知为什么,到了大城市,站在更加光鲜亮丽的她们面前,仿佛让她原形毕露,不知所措,无所适从。   从商场回来后,进了小区妈妈去停车,她和妹妹拎着购物战利品先行回家。   小区景观很美,花坛种满了四季青,修剪得漂漂亮亮。   脚下的青砖板路转了个弯,妹妹忽然把东西往她怀里一塞,高兴地跑开了。   「池骋哥哥,你们在干嘛?」   吴秀娜抱紧了怀里那一堆商品袋,目光顺势望去,有些呆愣。   前面不远处,几个少年正在玩滑板。   阳光灿烂,绿植青翠,不知谁家在做饭,飘来一阵诱人的排骨香。   她艰难地咽了下口水,看到妹妹奔去的那个少年穿了件白 t 恤,深蓝短裤,黑短发,光洁额头被汗浸湿。   少年俊美,身板挺拔,面部轮廓干净,眼睛黑白分明,异常清亮。   那男孩叫池骋,吴若涵说他家是这片别墅区最有钱的,哦不,这片别墅区都是他家盖的,他爷爷叫池昌海,是有名的房地产大亨。   这些都是后话,总之吴秀娜见到池骋那年,十六岁,怦然心动。   可惜初次相见,十分难堪。   几个玩滑板的少年,其中一人肆意挥洒地踩着滑板向她冲来,没刹住板儿,直接把她顶在了地上。   东西撒了一地,她趴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膝盖火辣辣地疼。   闯了祸的少年赶忙道歉,妹妹吴若涵也听到了动静,跑来二话不说就开骂。   骂的是吴秀娜。   「你傻了吗,看到别人冲过来不知道躲开吗,站着一动不动跟个木头一样,你是不是脑子有毛病。」   她艰难地爬起来,低头去收拾地上的东西,不敢抬头看。   因为那几个少年都围了过来,闯祸的那个想帮她捡东西,刚弯下腰又站了起来。   地上散落着妈妈给她买的内裤和文胸。   都是很漂亮清新的款式,吴秀娜从来没见过。   她的脸涨得通红,飞快地将东西捡起塞进袋子,听到一旁有人笑嘻嘻地问妹妹。   「吴若涵,这是你家新来的乡下小保姆吗?」   吴若涵的脸黑了,牙尖嘴利道:「你别胡说,我们家才不会请这样的保姆。」   「那她是谁?」   妹妹顿了顿,目光飞快地躲闪过去:「一个远房亲戚。」   说罢,手脚麻利地帮她捡起剩余的几个袋子,嫌弃地拽着她的胳膊:「赶紧回家吧,好丢脸哦。」   那一刻,吴秀娜被她拽着,感觉自尊被人按在了地上摩擦,眼眶一热,难堪得差点落泪。   离开时,经过那个叫池骋的少年面前,吴秀娜听到他说了一句:「回去用红花油揉揉膝盖,不然明天会很痛。」   她愣了,完全不敢相信这话是对她说的,抬头对上他清亮澄净的眼睛,心跳停了几秒。   那个暑假,她只见过池骋一面,记忆尤深。   假期结束,她又被送回爷爷奶奶身边上了老家的高中。   原来爸爸妈妈根本忘记了说过要接她来身边上学的事,但吴秀娜松了口气。   大城市很好,房子漂亮,衣服也漂亮,妈妈好看,妹妹也好看,但终究不是她该有的生活。   她更喜欢老家,同学和老师热情,爷爷奶奶疼她,一起长大的伙伴亲密无间。   她放弃了去爸爸妈妈身边生活的梦想。   可是当她完全放弃的时候,上天给她开了个玩笑,高一那年,奶奶因心肌梗塞去世了。   出完殡,爸爸妈妈就给她办理了转学,将她带回了曾经梦寐以求的家。   这是爷爷的意思,爸爸说要接他们一起走,爷爷不愿意,说:「把娜娜带走吧,我一个土埋半截的农村老头,过不惯城里人的生活。」   没人问过她愿不愿意,她的意愿一向不重要。   回大城市生活,对她来说像一场梦。   从前在班里成绩名列前茅,到了新的学校一落千丈,班里每个人都比她聪明。   在家时小心翼翼,生怕做错了什么惹妈妈不高兴,而这副模样却使得妈妈更来气:「吴秀娜,把背挺直,跟人说话的时候要直视对方的眼睛,你看看你这副上不得台面的样,哪里像是我付娟的女儿。」   付娟是雷厉风行的女强人,自然看不惯她的扭捏。   生活习惯的不同,蹩脚的普通话,羞怯的性格......没有了距离,朝夕相处,终于让妈妈一次又一次爆发了。   吃饭吧唧嘴她会说,吸鼻涕她会说,经期弄脏了床单她也会说。   甚至连在卫生间拉屎味道太臭,都成为她不高兴的导火索。   「你怎么回事啊,上完厕所记得开通风扇,多冲几遍马桶,太臭了!」   妹妹捂着鼻子接话:「姐姐你要每天都洗澡哦,一天不洗身上就有股怪味,早晚记得刷牙,多刷一会,你有口臭知不知道?」   吴秀娜惶然地躲在屋子里哭,好想回家,好想爷爷奶奶,老师同学。   从前在家里,地里收获番薯,奶奶都会直接削一个给她吃,津甜又解渴。   当她在家里厨房发现有番薯,用刀子削了一个,刚咬一口,妈妈已经脸色铁青地过来夺下,扔进垃圾桶。   「这是生的你知道吗,家里有那么多水果,为什么要吃生的番薯,你的脑子里到底装了什么,我真搞不懂你整天在想什么,受不了你。」   本就生疏稀薄的母女情分,支离破碎,吴秀娜哭了,鼓起勇气抽泣:「妈妈,我想回老家上学,能送我回爷爷身边吗。」   妈妈的失望显而易见:「我托了那么多关系把你塞到一高,你以为学校是你家开的,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你也就这点出息了,遇到点挫折就想回老家,有本事你自己走,我管不了你。」   后来,自卑环绕着她,童年天真烂漫的吴秀娜不见了。   在学校也并不好过,长得土气,成绩跟不上,连普通话都带着一股乡下味,英语被大家嘲笑是——尼古拉斯味的口语。   皮肤黑,衬托得牙齿白,因此被同学起个外号叫「黑妹牙膏。」   一高的初中部和高中部是一个校区,但妹妹在学校见了她从来装作不认识。   因为怕妈妈和妹妹嫌弃,她自卑到不敢在家里上厕所。   在学校上厕所也是个心理阴影。   每次下课铃一响,总有男生三五成群地站在教室外的走廊,别的女同学都是手拉着手、挽着胳膊,大大方方地结伴去卫生间。   只有她,每次都是低着头从他们面前紧张地走过去,被那些目光盯得头皮发麻,如芒在背。   终于有一天,有个调皮的男同学突然跳到她面前,大吼一声:「嘿!黑妹!干啥去!」   她吓得险些尿裤子,抬起头,脸色惨白,周围一阵哄笑。   瞬间天旋地转,无所适从,她的眼圈红了,隐忍着泪水低下头去,慌忙离开之时,听到有个熟悉的男声在身后响起:「林寒,你神经病啊,无不无聊。」   那男生是池骋。   3   吴秀娜愈发自卑了,并陷入了长长的抑郁之中。   那个叫池骋的少年跟她同班,相貌好,性格好,成绩也优异。   老师喜欢他,同学也喜欢他。   不,他在整个年级都是有名的人物,在学校打篮球,挥汗如雨,光芒万丈,给他送矿泉水的女孩可以排到大门口。   那样阳光干净的男孩,有时候放学路上会见到,他穿着白衬衣,戴着耳机,蹬着自行车从她面前呼啸而过。   她只有这个时候才敢抬头看他,从那群同样骑车的少年中寻到他的身影,眼中闪过一丝羡慕和欢喜。   后来有一次,体育课上她不小心崴了脚,又不敢说,怕同学们说她装,放学时等大家都回去了,才一瘸一拐地站起来回家。   那天池骋因打篮球回家晚了,半路从她面前穿过,如一阵风。   她习惯性地抬起头看他,忽然看到他车子拐了个弯,又回来了。   吴秀娜吓得立刻低下头,却不料那自行车停到了她面前。   少年眼眸清亮,黑白分明,嗓音也莫名地好听。   他说:「来,上车,我送你回家。」   吴秀娜脑子懵了。   那天的事她还记得清清楚楚,她坐在后座上,少年后背挺直,白衬衣干净耀眼,还有好闻的清香。   说来也是奇怪,她的衣服和妹妹用的都是同一个牌子的洗衣液,妹妹的衣服也有一股好闻的香味,她的却没有。   吴秀娜有点紧张,一颗心跳得飞快,鬼使神差地伸出手摸了摸他干净的衬衫。   少年戴着耳机,毫无察觉,她心里如春风拂过,灿然生花。   池骋把她送到了家门口,她红着脸没有回头,在他的注视下走进院子。   身后的少年突然喊了一声:「吴秀娜,干嘛总低着头呢,抬起头来。」   她脚步怔住,感觉浑身的血液都凝固了,又沸腾了,灼烧了她滚烫的脸。   吴秀娜攥紧了衣角,紧张地回头去看他,那少年却已经蹬着自行车扬长而去,潇洒自如。   那天晚上妈妈回到家,看到她肿得发亮的脚踝,皱着眉头开车带她去了医院。   路上果然又发了脾气:「吴秀娜,你就不能让妈妈省点心吗,妈妈不求你学习成绩和妹妹一样好,但你最起码要和妹妹一样懂事,你知道吗,妈妈每天在公司忙里忙外,还要为你们操劳,真的很累......」   吴秀娜坐在后排,眼睛望着窗外灯火通明的街,将自己陷入阴影之中。   妈妈说得对,在大城市打拼不容易,想要站稳脚跟更不容易,她和爸爸整日早出晚归,交际应酬,将一家原材料公司开到两家,又在郊区建厂房,承接工程,每天忙得不可开交。   家里如今没有保姆,每天都是钟点工准时过来打扫卫生、做饭。   妹妹虽然嫌弃她,不喜欢她,但她也不得不承认,吴若涵就是比她省心比她优秀。   她很自律,也很努力,不用任何人督促,学钢琴,学英语,各种补习班,安排得满满当当。   闲暇时就和同学一起去逛逛街,看看电影,偶尔也会偷偷做个颜色浅浅的美甲。   吴若涵积极向上,阳光自信,对身边的每个人都很好,唯独对她苛刻,常在背后骂她「乡巴佬」,从来不肯在外面承认她是姐姐。   当然更不肯和她一起出门。   吴秀娜因脚伤在家歇了两天,第三天早上出门上学时,刚到小区门口,看到了池骋。   天还很早,东方泛起鱼肚白,池骋穿着白衬衫,双手插兜,百无聊赖地靠在自行车后座上。   他像是在等人。   吴秀娜心里一紧,脚步迟疑,手心都出汗了。   池骋看到了她,冲她笑了笑,眉目干净,惊鸿入眼。   少年风华正茂,灿如阳光,她一时恍惚,觉得像是做梦一样。   后来发现真的是一场梦,池骋等的人不是她。   在她迟疑之时,身后有个女孩跑了过去,兴奋地喊了一声——「池骋!」   那女孩她认识,是她的同班同学,班长杨思菱。   杨思菱扎着干净利索的马尾辫,皮肤白皙,眉眼如画,笑起来有浅浅的梨涡。   她和池骋站在一起,少年少女相视一笑,无比耀眼。   然后她坐上了自行车,池骋笑着说了句:「坐稳了啊。」   然后她伸手环住了他的腰身,巧笑倩兮地对不远处的吴秀娜挥了挥手。   「吴秀娜,我们先走啦。」   吴秀娜受宠若惊,呆在原地。   那天上课,她心不在焉,目光偷偷地打量着杨思菱。   她长得真好看,皮肤好,睫毛长,像个洋娃娃。   成绩也优异,班会上唱歌跳舞,落落大方,是老师最喜欢的那种学生。   这样的女孩,才配和池骋站在一起吧。   晚上她失眠了,三更半夜地起了床,站在卫生间的镜子前打量自己。   厚重的刘海,皮肤黑,脸上有雀斑,牙齿不整齐,头发干枯分叉……   没有气质,走路低头含胸,眼神忽闪,畏畏缩缩,像只小鸡仔。   杨思菱在名字上就已经赢了她一大截。   思菱,思菱,多么好听。   可是,她真的也很想大大方方,堂堂正正地站在池骋面前。   吴秀娜开始了长达几年的自虐。   她用积攒的压岁钱去戴了牙套,买了护肤品、面膜。   每天早早起床,跑半个小时的步,然后回来学英语单词、背课文,努力纠正自己的口音,寒来暑往,一直坚持。   只要有空她就去学瑜伽,学跳舞,从最基础的开始练,虽然四肢僵硬,掰得眼泪汪汪。   因为被妹妹嫌弃身上有味道,她每天早晚都洗澡,恨不得拿钢丝球搓一搓,把身上腌入味了。   吃饭不吧唧嘴了,也不会习惯性抽鼻子了......妈妈看到她戴了牙套,一开始有些惊讶,最后还拿了钱给她。   她剪短了头发,认认真真地开始用护发素,定期做护理。   变美真的很难,坚持喝牛奶,吃维生素,防晒,泡澡......效果几乎没有。   吴秀娜不得不承认,自己是天生的皮肤黑,改变不了。   周末放假,她去上瑜伽课,去逛街,去商场,去任何人多的地方,与陌生人交流,强迫自己直视对方的眼睛。   最重要的当然还是学习成绩。   吴秀娜不笨,从前在老家成绩一直名列前茅,调整心态适应新学校,又上了补习班,费了一番功夫,总算不是倒数第一了。   如此过了一年,步入高三,学习氛围愈发紧张,也没太多别的心思了。   有一天老师在课堂上夸赞她作文写得好,并且当众朗读了一番:   「生命是小桥流水中奋力前行的鱼,是秋风呼啸的田野下深埋的番薯,是枯萎树杈上萧索的鸟窝,是无人问津的荒漠开出一朵小花儿……」   期中考试,她的成绩一跃而起,虽不是班级前几名,但也在二十名之内了。   更重要的是她作文满分,语文成绩全班第一。   班主任是语文老师,毫不保留地夸赞她,喜欢她。   老师夸她时,全班同学的目光都落在她身上,而大家诧异地发现,那个总是披散着头发、用厚厚的刘海遮住眼睛,性格畏缩的女孩,竟然抬起了头,冲大家腼腆一笑。   与池骋坐在一起的林寒,愣了几秒,用胳膊碰了碰他:「我是不是瞎了,我怎么觉得黑妹有点好看,我得去医院看看眼睛。」   池骋抬头,倒没觉得吴秀娜有什么太大变化。   皮肤还是黑,但细腻不少,头发剪短了,扎了个干净利索的低马尾,刘海用一枚樱桃发夹卡起来了,露出饱满圆润的额头。   有点可爱是真的,况且她的五官很秀气,并不难看。   变化还在于她没了那种自卑感,成绩好了,性格自然开朗些,同学们也逐渐愿意跟她一起玩。   大家还是会叫她:「黑妹。」   但她会大方地一笑,眼眸弯弯,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答应一声:「哎。」   吴秀娜变了,变化是悄无声息的,连她自己都没察觉。   照镜子时,还是会苦恼自己皮肤黑,然后给自己贴一张美白面膜。   坚持穿背背佳,走路会提醒自己挺直腰板,偶尔松懈,就掐自己大腿。   自信许多是真的,当你愿意与自己和解,全世界仿佛都会爱你。   一年,两年......磨合期过后,互相都在改变,吴秀娜朝着妈妈期待的那个样子,越走越远。   妈妈对她也没那么苛刻了,高三夏天学习紧张时,从公司回来给她煮绿豆汤,放在她桌上。   一切都在变好,连妹妹也态度缓和许多,告诉她洗完衣服要用柔顺剂,这样穿的时候味道香,还不起静电。   吴秀娜觉得苦尽甘来。   只是爸爸妈妈的感情一直不太好,他们总是吵架,每次吵完都是爸爸摔门而去。   有一次晚上九点多,妈妈给她电话,让她把放在家里桌子上的文件袋送到锦江饭店。   那天其实爸爸也在家,但妈妈绝口不提他,而是选择让她来送。   吴秀娜随便套了件外套,骑着电动车就出门了。   锦江饭店很有名,装修富丽堂皇,菜品高档,是有钱人交际应酬经常选择的场所。   她匆匆停好车,按着妈妈说的找去了二楼牡丹堂。   房门推开,灯光刺眼,金碧辉煌,恍如仙境。   是场觥筹交错的酒会,小提琴曲调悠扬,人不多,三五成群。   吴秀娜目光四下寻找,终于在大堂一隅的越南黄花梨案桌上,看到了妈妈付娟。   妈妈年轻时就很漂亮,如今穿着一身得体的礼服式旗袍,头发烫成大卷,妆容精致,一丝不苟。   但到底是不再年轻,眼底有淡淡倦色和细纹。   准确来说,那是一张谈判桌。   付娟看到她,眼前一亮,赶忙将那文件夹拿了过来。   「韩先生,这是我们厂房当初的租赁合同,还有今年的产量标准,请您看一下。」   吴秀娜顺着目光看了一眼坐在妈妈对面的男人,心里一惊。   那是一个很年轻的男人,西装革履,夹着雪茄,跷着二郎腿,慵懒地靠在背后椅垫上。   衣领下的衬衫扣子敞开两颗,神态随意又桀骜,金丝框架的眼镜下,一双眼睛犀利、幽深、且阴郁。   大堂灯光璀璨,映在他脸上无比清晰,五官立体,皮肤冷白,无一瑕疵。   这样年轻的男人,看着也就二十出头,周遭却充满了生人勿近的冷寂气息,莫名地给人压迫感,令人不敢直视。   吴秀娜觉得自己错了,这哪里是谈判桌,对方神态高傲,身后保镖林立,黑压压的一片肃穆。   平日里雷厉风行的妈妈,在男人面前低下头去,卑微恳求:「韩先生,求您高抬贵手,给我们精准一条生路。」   精准,是爸爸妈妈一手创办的公司,在本市也是数得上的工业原材料大厂。   吴秀娜呆愣愣地看着妈妈低三下四的祈求,对面年轻的韩先生将文件随手一放,轻笑一声:「他们也是按政府规矩办事,付女士不该来求我。」   「精准的年产量仅差一点点达标,请韩先生给我们一次机会,现在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厂房堆积的那些货,是我和我先生倾尽所有......」   「高成,你现在是越来越放肆了,什么样的人都敢带到我面前来。」   妈妈话未说完,那位韩先生已经很不耐烦,冷冷一句话使他身后的那位黑衣男人变了脸,慌忙道歉:「对不起先生,我以为今晚来酒会的都是您的客人,没想到有人借机混了进来。」   说罢,示意一旁的保镖上前将人拖下去。   吴秀娜心里一慌,赶忙上前抱住妈妈,制止那些人的行为。   「我们自己走,请你们不要动手。」   一个高三的学生,哪里见过这种场面,腿在抖,声音也在抖,却强撑着扶起妈妈,想给她依靠。   吴秀娜从未见过妈妈这个样子,她捂着脸,最后一点体面的妆容也花了。   她被女儿扶着,丧失了所有力气,绝望地哭。   「娜娜,妈妈尽力了,咱们精准完了。」   吴秀娜倔强地扶着她,用尽全身力气抓住她的肩膀,想让她清醒:「妈,回家再说,不要让人看笑话。」   年轻女孩的自尊尤其可笑,那位韩先生抬头看了她一眼,嘴角扬起玩味的笑。   付娟失声痛哭:「我已经是个笑话了,还怕什么笑话,你知道吗,你爸爸就是块臭狗屎,他存心在恶心我,跟公司的财务搞到了一起,我到现在才发现账目有问题,我辛辛苦苦为这个家,换来了什么!」   吴秀娜咬着牙,抱着瘫倒在地的妈妈,无论如何都扶不起她。   酒会上的人都来围观,指指点点,她急了眼,双手捧着妈妈的脸,让她看着自己。   「妈,听我说,你还有我,回去咱们就跟爸爸离婚,划清界限,我马上毕业了,我可以去找工作,你相信我,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那种情况,崩溃的付娟如何听得进去,保镖已经等得不耐烦,上前开始动手。   吴秀娜被他们拉开,看着他们动粗地去拉妈妈,奋力挣扎。   在她心里美丽优雅的妈妈,被人当块抹布拖在地上,拉扯之中,旗袍下露出白花花的大腿,被周围人嘲笑轻视。   不能忍,无法忍,她狠狠地咬了拦着自己的那名保镖胳膊,疯了一般地上前,冲的是那位韩先生的方向。   顷刻之间有人上前阻拦,被韩先生制止了。   吴秀娜跪在他面前,手拉着他的裤脚,近乎绝望地求他。   「你可以不帮我们,但请你不要这样对我妈妈,求求你,韩先生。」   那男人居高临下地看她,眼眸掩在金丝眼镜下,幽如深渊,阴寒刺骨。   吴秀娜在这样的目光下,浑身一激灵,一点点地松开了手。   但意外的是,他突然笑了,眼眸有一闪而过的精光:「好。」 第6节 猎物   1   妈妈得救了。   不,准确地说是精准也得救了。   吴秀娜后来得知,她们家当初建立厂房,是以工业用地租赁的韩氏集团旗下公司的土地。   价格很合理,但有产量要求,如果达不到标准,韩氏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关于工业用地的条例,国家是有规定的,韩氏无论怎么做都是合情合理。   按理来说以精准的实力,完成年产量是很容易的事,再不济先把货生产出来堆放着也行,怎么都能达到指标。   谁料她那人渣爸爸出轨了公司财务,本来追购原材料加急生产就可以解决的事,偏偏公司账目亏空,拿不出钱了。   原材料价格上涨,供应商不肯赊货,于是就造成了今天的局面。   韩先生同意给她们机会了,厂房保住了。   吴秀娜觉得心里怪怪的,那韩先生实在不像那么好说话的人,不知为何就开了金口,一个「好」字,尘埃落定,令人不安。   她扶着妈妈走出锦江酒店的时候,仍觉得一切都像在做梦一样。   她从前觉得家里住别墅,请保姆,已经算得上有钱了。   后来听吴若涵说池骋家才是真的有钱,她们家附近那一片别墅区都是他家盖的。   一线大城市,真是卧虎藏龙,一山更比一山高。   妈妈说,韩氏集团才是真的控制本地经济命脉、影响城市 GDP 的大家族,那位韩先生叫韩治,如今掌控韩氏集团。   他爷爷是韩国栋,大有来头,红一代。   精准在韩氏集团面前,渺小如一粒尘埃。   那段经历如同做梦一样,很多时候都让吴秀娜觉得不真实。   但回去之后,妈妈拿了离婚协议给爸爸。   爸爸慌了,不住地忏悔,祈求原谅,吴秀娜心里一片悲凉。   精准的财务黄阿姨是妈妈最好的朋友,她们从大学就是闺蜜,无比信任对方。   结果是双双背叛。   无论什么借口和缘由,出轨就是出轨,无比恶心。   后来他们离婚了,爸爸搬了出去,半年之后真的和那位黄阿姨走到了一起,结了婚。   那些都是后话了,总之他们感情危机的那段时间,妹妹吴若涵都觉得害怕了,在家里大气也不敢出。   经过锦江酒店的事,妈妈对吴秀娜尤其好,也算患难见真情了。   爸爸是净身出户,精准差点被他们搞垮了,自然也没脸要求别的了。   为了维持公司运作,妈妈把家里的别墅和别处房产都给抵押了。   好在最后苦尽甘来,一切恢复正常。   付娟是有些本事的。   吴秀娜也没时间想别的,高考在即,她紧张忐忑。   池骋报考的是 985 大学,以她的成绩,想要跟上他的脚步有点困难。   但她愿拼尽全力,搏一个前程似锦。   考试结束后,整个人都瘦了一圈儿。   临放假的时候,同学们约了一起饭店聚会、KTV 唱歌。   那天很热闹,也很伤感,与高中生涯匆匆而过的,还有她们呼啸而去的青春时光。   不管关系如何,从此以后,大家各奔前程,如飞鸟做散。   聚会结束的时候,吴秀娜唱了一首歌,很伤感的歌词——   「刮风这天我试过握着你手,但偏偏雨渐渐大到我看你不见,还要多久我才能在你身边,等到放晴的那天也许我会比较好一点……」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但偏偏风渐渐把距离吹得好远……」   她唱得一般,也没太多人注意,自顾自地怀揣着那点小心思,余光一瞥,看到包间一隅,杨思菱趴在池骋肩上在哭。   据说她考试那天状态不佳,应该是考砸了。   池骋在安慰她,摸了摸她的头发,低声说话,温言细语。   灯光映在他们身上,像电影中的怀旧色彩,少年少女,天作之合。   那天,吴秀娜取了牙套,化了淡妆,扎了马尾,穿了条米白色的连衣裙。   她唱歌的时候,只有林寒很捧场地吹口哨,鼓掌。   那个曾经在她上厕所的路上突然跳出来吓她的少年,在她看向池骋的时候,拍了拍她的肩。   「黑妹,你考虑下我吧,池骋就别想了,那家伙不太好搞啊。」   是啊,她如今,普普通通,还是不够优秀。   想要与山同齐,她必须也是一座山。   高考成绩出来的时候,震惊了全家。   吴秀娜考上了本市 985 大学。   那个暑假,妈妈给她买了最新款的智能手机、电脑。   带她去商场购物,买适合女孩子的护肤品、衣服、鞋子。   吴秀娜在瑜伽房挥汗如雨,饮食规律,研究各种美容穿搭杂志,每晚十点准时睡觉,又准时早起跑步。   快开学时,站在灯光如昼的镜子前,看到面前的女孩子清爽干净,乖巧的披肩长发,小麦色的皮肤,丹凤眼,但长开了的五官精致立体,笑容自信灿烂,也算是好看的了吧。   那时妹妹正上高中,埋头苦读时总是被妈妈教导。   「你要争气啊,要跟姐姐一样考名牌大学,不要只顾眼前的享乐......」   大学生涯,对她来说是崭新的。   她自信,阳光,明眸善睐,也有男孩子多看一眼了。   还交了最好的朋友——韩冰冰。   池骋那样出色的男生,仍是学校的风云人物,身边围了很多的女孩。   连大三的学姐也有悄悄打听他的。   韩冰冰这样的白富美也忍不住跑来问:「娜娜,你和管理系的池骋是高中同学吧,你知不知道他有没有女朋友?」   吴秀娜沉默了下,那时微信刚刚开始盛行,学生更习惯用 QQ,她们有高中同学群,自然也是有池骋的 QQ 好友的。   而且他们同住一片小区,暑假的时候有一次林寒还约了她一起打网球。   听说池骋也在,她精心打扮一番,结果到了地方才发现,人家杨思菱素颜都比她好看。   杨思菱已经从高考失利中缓过神来,握着手中的网球拍,神采飞扬。   「池骋,娜娜,你们等着明年给我接风吧,我一定会去找你们。」   她选择了复读,并且很有自信,但当时她们都不会知道,人生的路口是多向的,选择了不同的方向,日后重逢的机会微乎其微。   杨思菱后来也没去她们那所学校,考上了外省另一所重点大学,接着出国留学,定居国外结婚,一切顺遂。   打网球那天,吴秀娜问林寒:「杨思菱是不是在和池骋谈恋爱?」   林寒说:「没有的事,她们两家关系好罢了,思菱有那么点心思,池骋把她当妹妹。」   吴秀娜顿觉心里无比松快,林寒又幽幽地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对池骋那点小心思,我告诉你啊黑妹,别喜欢他,那家伙是冷血动物,没有心的。」   后来到了大学,林寒偶尔还会在 QQ 上找她聊天,期间问了一次要不要当他女朋友,吴秀娜拒绝了。   林寒又说了一句:「黑妹,我哪里比不上池骋,家世?人品?相貌?」   吴秀娜顿时无语了,大哥,你是有多自信啊,虽同样是富家子,人品和相貌哪一样可以跟池骋比?   她很坦诚地说:「还记得高一那年你在学校走廊吓我那件事吗,我心里有阴影了,对你爱无能。」   虽然迟了三年,但林寒还是道了歉:「……对不起。」   以开玩笑的形式,欺凌弱小,嘲讽他人,罪魁祸首永远不会知道对当事人造成的心理阴影。   不过好在,那些都过去了,她走出来了,如果走不出来,可能就不是一场故事,而是一场事故了。   压死骆驼的从来不是最后一根稻草,每一根稻草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如今的吴秀娜,是名校学生,前途光明。   韩冰冰问池骋有没有女朋友的时候,吴秀娜沉默了下,接着很坚定地告诉她:「目前没有,不过很快就会有了。」   她喜欢池骋,大学里优秀的女孩子太多,她不能再等了。   大学时的池骋也很爱打篮球,吴秀娜很快发现,和高中时一样,没多久就有女孩子专门来蹲守。   于是在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她穿着白色连衣裙,扎着马尾,露出光洁的额头,脚步轻快地来到篮球场。   「池骋!」   她响亮地喊了一声,篮球场一时安静,所有人都看着她。   「打完球去找我啊,我在自习室等你,一起去吃饭。」   她莞尔一笑,牙齿整齐洁白,然后大家看到池骋一个投篮,回头看她,被汗浸湿的脸神采飞扬:「好嘞,等我回去冲个澡。」   一时震惊了所有人,很快就传遍了学校,管理系那个系草池骋,女朋友叫吴秀娜,就是大一文学系二班那个皮肤有点黑,但长得很清纯的女孩。   韩冰冰跑来问她的时候,无比惊讶,还有些兴奋:「娜娜,你真的和池骋在一起了啊?」   吴秀娜没承认,也没否认,笑了下:「传得可真快。」   韩冰冰当她默认了,流言蜚语铁证如山,她禁不住拍了她的肩膀:「嘿,你可真行!」   喜欢一个人,总是要耍些手段的,不是吗?   约池骋吃饭是提前在 QQ 上说好的,二人的关系说不上热络,但好歹是高中同学。   吴秀娜以妹妹备战高考为由,管池骋要了他高中时期所有的学习资料和笔记,偶尔也会帮妹妹请教他几个问题。   一来二去,时常在 QQ 上聊几句,吴秀娜说:「老这么麻烦你很不好意思,明天我请你吃饭吧。」   池骋笑着说:「这点小事至于吗?」   她又说:「我妹妹可是你的忠实迷妹,你不会连她的面子也不给吧。」   于是对方爽快地答应下来,于是吴秀娜特意跑到篮球场上「提醒」他。   绯闻是她有意制造的,池骋的性格她也算摸透了。   林寒说他是冷血动物,因为他是个感情意识淡薄的人。   有的人天生对感情迟钝和木讷,这份迟钝和木讷不光是爱情,亲情也是如此。   据林寒透露,池骋从不会主动跟任何人联系,亲人也好,朋友也罢,但凡你来找他,他都会跟你玩得很好,能帮忙的也一定帮。   可是如果你不找他,他绝不会主动找你,甚至一年两年过后,他都不会想起找你。   但如果你这个时候出现给他说:「嗨兄弟,好久不见,我想借点钱。」   他会二话不说给你转账,且不会问你这么长时间去哪儿了。   你出现,我们就是朋友,你不出现,对我也没影响。   他爸爸因集团业务去外地常驻半年,当儿子的一个电话也没主动打过。   但爸爸回来的时候,狂风暴雨,他亲自开车去机场接人。   姥姥生病住院,妈妈在医院照顾,他没有去看过一次,直到妈妈抱怨说你怎么不来医院,他才想起来去医院看人。   你说他不孝顺吗,姥姥后来说以前在南京吃过一种羊角形状的糕点,里面都是蜂蜜,现在很想吃。   他趁着放假买了去南京的票,亲自去她说过的地方买。   妹妹池婷参加夏令营,整个暑假都不在家,快回来的时候妈妈说让他去学校接一下。   他这才想起妹妹竟然两个月没在家。   智商在线,情商也在线,唯独感情不在线。   杨思菱喜欢他人尽皆知,只有他说:「是吗,没听思菱说过。」   说了又能怎么样呢,高中时也有女生表白过的,换来他一句:「哦,谢谢。」   思菱围着他转的时候,他会载她上学,送她生日礼物,给她肩膀依靠。   可思菱不在的时候,他也一切如常,想不起来去关心她。   所以林寒会说:「那家伙看着是热的,摸着是冷的,超级大直男,月老牵个钢筋给他都没用。」   事实证明,他是对的。   但吴秀娜不信,所有喜欢池骋的女孩都不信。   她们都认为自己是特殊的一个。   2   吴秀娜无疑是更特殊的,无论如何,她成功地迈出了第一步,成为池骋的绯闻女友。   接着是第二步,主动去池骋面前晃荡,教室、图书馆、篮球场……每一次看似不经意的邂逅,都是计划之中。   她不仅制定了变美的计划,也制定了俘虏池骋的计划。   总之效果是好的,围绕在池骋身边的女孩子,大都知难而退。   因为吴秀娜那时候已经越来越优秀。   大二的时候有知名星探在街上发现了她,眼睛发亮,非要她去参加一个广告试镜。   结果一下被选中,拍了个公益广告,那小麦色的皮肤,丹凤眼,标志性的笑容,点亮了更多人的眼睛。   池骋当然也是看了那广告的,吴秀娜问他感觉拍得怎么样,他认真道:「非常棒,看完后眼前一亮,嚯,原来吴秀娜这么好看。」   她心里顿时像蜜一样甜,激动得耳朵都红了。   出了个小名,有导演陆续来找想请她拍戏,一来是家里并不缺钱,二来妈妈说要以学业为重,全都推掉了。   但是有了这个经历,围绕池骋的女孩子更少了,学校里人人都在说,吴秀娜清纯漂亮,难怪池骋喜欢她。   她努力了四年,终于与池骋站在了同一高度,大山紧挨着大山。   如今二人只差捅破一层窗纸了,不急,她有信心。   大二下学期,韩冰冰过生日,约了她和其余几个女同学去家里吃饭。   白富美过生日就是不一样,之前已经在饭店摆了几桌,同学和老师都到场了。   但韩冰冰说这次不一样,是家里人给她摆的生日宴。   到了那天晚上,吴秀娜穿了件小香风式的露肩连衣裙,和其他同学一起,带着礼物上门了。   结果到了韩冰冰家才发现,半山别墅,灯光辉煌,从大门到她家宅子,开车也要十几分钟。   几个有钱的女同学震惊了,知道韩冰冰是正经的白富美,但没想到是这样正经的白富美。   太梦幻,太公主了。   司机将她们带到别墅,门口的佣人站了两排,还有专门等待迎客的管家。   客厅大堂如宫殿一样漂亮,水晶灯璀璨耀眼,处处奢靡,那是一场她从未见过的盛大且豪华的生日宴。   见了韩冰冰,几个女生都异常兴奋,直呼开了眼了。   结果这货从鼻子里冷哼一声:「有啥好高兴的,名义上是我的生日宴,实际是韩家的交际会罢了。」   吴秀娜这才得知,在场的客人没一个身份简单的,政客权要,豪门大族,随便拎出来一个都是本地响当当的人物。   还有几个熟面孔的当红明星,激动得她们立刻要去合影要签名。   韩冰冰抬了下巴:「去呗,韩家的宴会,她们不敢不给。」   几个女同学于是大着胆子去了,吴秀娜站着没动,脑中浮现了什么,小心翼翼地问:「冰冰,韩氏集团是你家的吧,韩治是你什么人?」   此言一出,韩冰冰竟然变了脸色,赶忙地把她拉到一旁,低声道:「小声点,他是我小叔,我可怕他了。」   果不其然,吴秀娜心里一紧,莫名地想起锦江酒店里那道生人勿近的身影,以及掩在金丝眼镜下的那双阴寒眸子。   脸顿时有些难看,韩冰冰却未察觉,继续道:「也不是我怕他,是我们全家都怕他,我爸一把年纪的人了,见了他都不敢乱说话的。」   韩治究竟是什么人呢?   韩冰冰说,这个小叔很年轻,才比她大了八岁,其实是她爷爷的私生子。   但她爷爷很偏爱他,他也确实很有本事,从国外留学回来不久就接手了韩氏。   韩家是个很大的家族,关系错综复杂,一开始大家都不服,明里暗里地使了不少绊子。   可这个小叔实在太厉害太聪明,手段也比较狠,翻脸起来六亲不认,更重要的是爷爷护着他。   而且韩氏确实在他的整治下蒸蒸日上,几个给他甩脸色的长辈都没有好下场,所有人都被管得服服帖帖。   连她五十多的父亲都怕他,准确来说是又敬又怕。   韩冰冰说:「我每次见到他,都不敢直视他的眼睛,娜娜我偷偷告诉你,我小叔他连人都敢杀。」   吴秀娜心里更紧张了,三年前,韩治大发慈悲地给了她们家一条生路。   她有时会想,他那样的人,为何要大发慈悲,是不是有什么目的?   可是能有什么目的呢,精准在他眼中一文不值,她那时也是又黑又土的妞,也不可能引起他的兴趣。   为什么呢,没有为什么吧,单纯是他的大发慈悲,如果真的有目的,怎么会三年了没动静。   吴秀娜放下心来,如今的她,哪怕站在韩治面前,他都不会认识的,担心什么呢?   可是怕什么来什么,生日会举行一半的时候,韩治真的来了。   慵懒的金领衬衫,冷白皮肤,五官立体精致,乌黑眼眸掩在眼镜下,折射出寒光。   身材挺拔,个子很高,一如吴秀娜初时所见,气质清冷桀骜,眼神犀利,令人不敢靠近。   身后那些西装革履的保镖,守在了门口,他脚步稳健走来,大厅内所有人都安静了,目光注视着他,所经之处都是恭敬的招呼声。   「韩先生。」   「韩先生您来了。」   韩治惜字如金,点了点头,神态没有丝毫变化,目光随意地瞥了眼大厅。   吴秀娜也不知自己为何会害怕,在人群中悄咪咪地后退几步,躲在了大堂白玉柱后面,接着又悄咪咪地去了阳台。   呼,安静了,终于放下心来。   半山别墅的阳台很大,足有几十米长,而且视野很好,看得到远处灯火阑珊的城市夜景。   吴秀娜手里端着果汁,沿着阳台向东走,看着夜景,吹着晚风。   心情平静下来后,又觉得自己十分好笑。   害怕?怕什么,且不说韩治都不记得有她这号人了,就算记得,能把她吃了不成?   她诚惶诚恐的做什么,连妈妈后来都说,韩治那个人谁能琢磨透,他碾死精准如碾死一只蚂蚁,对我们来说是放了精准生路,救了咱们家,对他来说只不过是挪了下脚,转身也就忘了,他能有什么目的,我们有什么可让他图的。   人家虽然单身,那么多年轻漂亮的女明星女千金想往他身上扑,难不成眼瞎了看上吴秀娜这种土妞?   哦,当时妈妈还开玩笑说了一句,如果他真的有想法,她会立刻把吴秀娜打包送过去。   谢天谢地,能有这种女婿真是祖坟冒青烟了。   吴秀娜想着,不由得笑出了声,妈妈真傻,且不说韩治眼没瞎,就算眼瞎了,他那种人,能有什么真感情。   有句话叫乐极生悲,用在吴秀娜身上再合适不过。   她很快就笑不出来了,因为一抬头看到了前面站着的韩治。   他侧对着她,目光望着遥遥远处夜景,身型挺拔。   这个角度看去,他面部轮廓棱角分明,鼻梁弧度高挺,下颌线条流畅,样貌佳绝。   但吴秀娜的脸白了,反应迅速地用果汁杯挡住脸,极快掉头。   她紧张地往前走,试图原路返回大厅。   可惜的是,阳台与大厅之间,站了几名身材高大魁梧的保镖。   阳台被封锁了。   吴秀娜正想着要不要跟保镖说一声,放自己出去,倏地听到身后传来脚步声。   转身一看,脸更白了,结结巴巴地说了句:「韩,韩先生,我不是故意来这的,我想出去来着,哦不,我这就出去。」   说罢,立刻就要走,却不承想韩治突然开口,声音清冷:「过来。」   她的头发麻了,感觉手里的果汁都开始抖了,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镇定下来,然后很听话地走了过去。   吴秀娜个子挺高,穿上高跟鞋足有一米七,可是站到他面前,还是矮了大半头。   当然也没敢抬头看他,只看到他洁白的衬衫,颀长的身躯,压迫感油然而生。   她结巴道:「韩,韩先生。」   接着,一只骨节分明的手钳制住她的下巴,强硬地抬起她的头。   金丝眼镜下,韩治的眼眸深沉,声音凉了几分:「躲什么,怕我?」   吴秀娜心里一咯噔,脸色难看,下意识地点了点头:「嗯。」   突然又意识到了什么,赶忙摇头解释:「不是。」   可是解释显得如此苍白无力,还有点虚伪,她只得又慌乱道:「有一点。」   韩治扬眉,眼中起了点玩味,嘴角勾起,放开了她的下巴。   然后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方帕子,擦了擦手,漫不经心道:「吴秀娜,你就这点胆子?」   吴秀娜大惊失色,全身的血液都凝固了,冰寒刺骨。   他记得她,不仅记得,还知道她的名字。   三年了,冒出这么一句,可怕,太可怕了。   她脑子很懵,呆呆地看着他仔细地用帕子擦手,嘴角有嘲讽的笑,然后当着她的面将那方干净的帕子扔进了旁边的垃圾桶。   害怕过后,那种自尊心被践踏的感觉令她有些愤怒,抿着嘴唇,苍白着脸说:「韩先生,您不必如此,我不脏。」   韩治一愣,接着勾起嘴角,笑得有些邪气:「那就好。」   什么叫那就好?   吴秀娜绷紧的那根弦,终于是断了。   那天晚上,她没能离开韩家。   也没人找她,后来她甚至知道,韩冰冰主动给她妈妈打了电话,说她们几个同学玩得开心,多喝了一杯,今晚都在她家住下了。   半山别墅,夜色清冷。   三楼房间,灯都没开,韩治欺身靠近了她。   月光流泻到窗台,她坐在床沿上,他的手撑在床沿上,禁锢着她。   摘去眼镜,他的眼睛竟然更加深邃乌黑,如一潭古井,泛着幽幽的危光。   他身上气息冷冽,直直地盯着她,像是捕捉猎物的狼。   吴秀娜哆嗦着身子,牙关打颤,哭了:「韩先生,放我离开,不要这样,求你了......」   韩治笑了,那笑容显得邪气,凑到她耳边,嗓音沙哑:「我是生意人,从来不做亏本的买卖。」   脑子嗡地炸了,吴秀娜瞪着大大的眼睛,怎么也不敢置信,他从一开始就盯上了她?   那么中间三年呢?   嫌他的猎物不够好?太柴太瘦,养一养,肥硕了再吃?   这念头令她面如死灰。   果不其然,那男人俯在她耳边,轻笑:「你们家得了我的好处,到了该付出的时候了。」   吴秀娜浑身发冷,韩治如一头危险的野兽,眼泛寒光,凑近她的脖子,细嗅。   如猛虎一般。   吴秀娜全身笼罩在阴影之下,觉得自己要被他生吞活剥了。   反抗挣扎,无异于以卵击石,男人的阴影笼罩着她,如恶魔一般,令人惧怕。   韩治看着她哭,目光残忍:「被我盯上了,就永远不要想着反抗。」   那晚发生的一切她不愿回想,如坠深渊,恍如噩梦。   次日醒来,房间整洁干净,阳光刺眼。   只有床上,凌乱一片。   韩治还在睡,那张完美无瑕的脸近在眼前,对她来说却如恶魔一样可怕。   吴秀娜哆哆嗦嗦地挪开身子,下了床,蜷缩在一旁。   衣服被撕烂了,自尊也被撕烂了,骄傲、自信、阳光,统统被撕烂了。   接着,韩治醒了。   她如破碎的蝴蝶,暴露在清晨的阳光中,脆弱不堪。   那男人穿上衬衫,戴上手表,扯了扯领口,神情冷漠,一如既往,生人勿近。   他看了她一眼,淡淡道:「等会有人给你送衣服,吃完早饭司机会送你回去。」   3   吴秀娜不记得自己是怎样失魂落魄地回到家,身上的痕迹见证着那场暴行。   索性到家时,家里没人,妹妹在学校,妈妈去公司了。   她站在浴室,一遍又一遍地冲洗,真的拿出钢丝球去搓,搓着搓着,崩溃大哭。   流淌的水夹杂着血,途径脚底冲入地漏,她捂着脸,止不住哆嗦。   然而这种羞耻无人可说。   她好几天没去学校,在家穿着睡袍,脖子上围着纱巾,再扣上睡袍帽子,只露出一张神情憔悴的脸。   她哑着嗓子对妈妈说:「我感冒了,在家休息几天,妹妹学习紧张,我就不出屋子了,别传染给她。」   妈妈不疑有他,叮嘱她按时吃药,就早出晚归地去忙了。   韩冰冰给她发了信息,说自己也很茫然,反问她和韩治是怎么回事?   她还说:「娜娜你放心,不会有人乱说话的,他们都怕我小叔。」   吴秀娜呆愣愣地没回复,手指却点开了池骋的头像。   头像是卡通动漫人物,她知道的,火影忍者里的——宇智波佐助。   池骋喜欢的,她向来也喜欢,   犹豫了很久,发了两个字过去。   「在吗?」   中午发的,到了晚上才见头像闪动,她眼神空洞的躺在床上,听到手机响,赶忙地拿起来看。   池骋只回了一个字,却令她眼眶一热:「在。」   眼泪落在手机屏幕上,她飞快地打字。   「在家吗,能出来吗,有件事想跟你说。」   「好。」   吴秀娜慌不择路地换衣服,跑到卫生间洗了把脸,用的冷水,使人清醒。   脸色不太好看,眼圈有青青的倦怠之色,这样的面色怎么能见池骋呢。   她飞快地扑到梳妆台,涂抹护肤品,化妆,打了一层腮红。   手忙脚乱的,腮红打得重了,又用化妆巾擦掉,重新打。   可是无论怎么都不满意,担心池骋等急了,跑到卫生间又把脸洗了。   最后戴了口罩出门。   辗转来到小区公园,池骋果然等在那了。   他像是刚洗完澡,头发有点湿,穿了件宽大的黑 t 恤,短裤,身姿挺直,双手插兜,神情松快。   看到她,露齿一笑,干净明朗:「怎么了?搞这么神秘。」   隐忍多日的委屈、愤怒、羞愧,一触即发,她奋不顾身地扑到他怀里,抱紧了他,号啕大哭:「……池骋。」   池骋愣住,哭笑不得,手扶住了她的肩:「别哭啊,怎么了?」   「池骋我喜欢你,很早之前就喜欢你了,第一眼就喜欢,可是我不敢说,我长得不好看,成绩也不好,我自卑,没人会喜欢我,我怕说出来会吓到你。」   「池骋,你看看如今的我,为了变成今天这个样子,我努力了四年,这四年来我不敢吃海产品,没有吃过一块巧克力,我怕会变黑,怕你不喜欢,我每天都在努力,努力变得好看一点,努力学习,我一直在进步,如今也算不得多好,但我还会继续努力,你相信我,我会变得越来越好。」   「我们在一起好吗,求求你,你看我一眼......」   她诚惶诚恐地说着,也不知自己究竟说了什么,脑子很乱,眼泪淋湿了口罩。   池骋愣了半晌,回过神,用手为她擦去眼泪,笑容灿烂:「吴秀娜,你是不是傻,哪有这样表白的,你可真行。」   「我不管,你答应我,让我做你女朋友,否则我就不松手,咱俩一直在这儿耗着。」   吴秀娜心里没底,这种无理取闹的方式着实可笑,若是平时她肯定不会这样做,但现在不行,她是个疯子,需要救赎。   兴许是她状态实在太糟,又兴许真的是被她说的那些话感动了,池骋有些动容,眼神怜悯。   她望着他的目光疯狂、绝望、又充满期冀,神情彷徨,情绪复杂如洪流,仿佛随时会将她淹没。   他揉了揉她的头发,温声道:「好。」   这话的意思是......吴秀娜抬头,一脸的泪痕,眼睛通红,肿得像个桃子。   「你答应了?」   「嗯,答应了。」   尘埃落定,她那颗飘忽不定的心,安静下来,笑着笑着,又哭了。   「谢谢你,池骋,谢谢你,你放心,我一定会好好爱你的,我会对你很好很好,做全世界最好的女朋友。」   池骋是个合格的男朋友。   他们每天一起去学校,中午一起吃饭,晚上一起回家,除了上课时间,几乎形影不离。   最主要的当然还是吴秀娜比较黏他。   他在篮球场上打球,她就托着腮坐在一旁看,阳光洒在身上,暖洋洋的。   跟池骋一起打球的同学忍不住哀叹:「娜娜是不是怕你被人勾搭走,瞧瞧你们俩,这狗粮撒得还让不让人活。」   池骋望向不远处坐着的吴秀娜,她眼中的笑意那么明显,目光柔和,藏不住的爱意。   他心头一动,擦了下汗,向她走去。   「无聊吗,走,我带你去吃饭。」   二人回家的时候,有一次还碰到了池骋的爸爸,他是个和善的人,车窗打开,对吴秀娜道:「有时间来叔叔家吃饭,阿姨说要让你尝尝她泡的咖啡。」   后来她真的去了池骋家,他妹妹池婷乖巧地叫她姐姐,一切都像做梦,双方家长认可的女朋友身份,让她睡着了都会笑醒。   除了韩冰冰欲言又止地提醒了她一次:「娜娜,你要不还是和池骋分手吧,我小叔那个人......」   她不想听,从此拉黑了韩冰冰的所有联系方式。   然而掩耳盗铃,终是徒劳。   在她以为噩梦已经过去的时候,傍晚下课她在校门口等池骋,又见到了那位韩先生。   路边停着的黑色宾利,车窗半敞,韩治坐在后排,修长手指夹着香烟,随意地搭在窗上。   他没有看她,仰面闭目养神,任由手中香烟一点点燃噬。   很多人顿足看他,表情惊叹,吴秀娜脸上一白,下意识地要朝相反方向走。   然而一位身材高大的黑西装男人拦住了她。   是韩治身边那位叫高成的助理。   「吴小姐,上车吧。」   吴秀娜后退一步,连连摇头:「我不去。」   「吴小姐,您拒绝的话,韩先生会不高兴的。」   高成好心提醒,吴秀娜目光躲闪地望了一眼身后那辆宾利车,好巧不巧,正对上韩治的眼睛,金丝眼镜下,眸光精利。   顿时头皮发麻,她的声音开始飘忽不定:「求求你们,放过我……」   「娜娜。」   是池骋的声音。   池骋从校门口走来,阳光俊朗的男生,目光盯在她发白的脸上,上前搂住了她颤抖的身子。   「怎么跑这来了,走吧,去吃饭了。」   吴秀娜低着头,任由池骋带着她,转身离开。   途经那辆黑色宾利,她小心翼翼地瞥了一眼,韩治没有看她,缓缓关上的车窗,他眼梢微微泛着红,嘴角勾起若有若无的笑。   当天晚上,她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几乎是瞬间心里产生恐惧。   她挂断了那电话,忐忑不安。   紧接着又收到了一条短信——下楼,我说过,不要反抗。   吴秀娜哆哆嗦嗦地将手机放在床上,从卧室窗户往外看,眼神充满惊惧。   小区楼下,路边停了辆宾利。   韩治斜靠在车身,漫不经心地点了一支烟,夜幕下的路灯将他的身影拉长,挺拔高大。   他抬头,目光对视上她,眼神寂静幽邃,路灯下的影子,浓重如一滩化不开的墨染。   人在绝望中总是能生出几分勇气的,她咬了咬牙,随手拿了件外套,下了楼。   她想跟他谈谈,即便她在韩治面前渺小如蝼蚁。   事实证明,她错了,站在韩治面前,只需他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她连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韩治掐了烟,随手捏过她的后颈,如同逮捕猎物的狼,强硬的目光直直对视着她,距离太近,他身上冷冽的气息,夹杂着几分邪气。   「你不乖啊,听说那小子是你男朋友,真有意思。」   吴秀娜只感觉后颈像被火灼烧一样,被迫着去看他,金丝眼镜下韩治的眼神透着几分疯癫,褐色眸子微微敛紧。   不知为何,她觉得他语气肆虐,隐隐在兴奋。   于是下意识地,抓住了他的胳膊:「韩先生,求你放过我,您是有身份的人,我这样的小人物,您不屑纠缠不放的,对吧?」   放低姿态,几近哀求,如同当年在锦江酒店。   可惜韩治笑了:「对啊,通常我对女人的兴趣不会超过一个月,可这次不一样了,你敢反抗我,一定是很喜欢那小子了。」   「这可太有意思了,生活枯燥,我迫不及待地想给自己找点乐子了。」   他声音低沉,兴奋又隐忍,吴秀娜心里一紧,哆嗦着嘴唇:「你想怎么样?」   韩治貌似认真地想了想,松开了她的后颈:「给你一个机会,处理好你和他之间的事,否则我不介意亲自动手,不管他是谁的儿子。」 第7节 诛心   1   吴秀娜是个有主意的人。   遇到韩治之后,更是机关算尽。   和池骋分手?不可能。   第一眼就藏在心底的人,怎么会轻易舍弃。   少年初见到如今站在他身边,她付出了那么多的努力。   况且池骋是那么好那么温柔。   那日学校门口遇到韩治,明眼人都能看到她的异常,而池骋安抚着告诉她:「别怕,有我在。」   可是,她不能开口告诉池骋那些隐晦之事。   她不肯说,池骋也很好脾气地不再追问,只是淡淡一笑:「算了,等你想说的时候再说吧。」   那时池骋是不是特别失望呢?   她没有注意,也无心注意。   后来她问池骋:「出国留学的事,能不能尽快呢?」   出国留学,是她一直都有的计划,也是一直以来的梦想,为此她早就考了雅思,做足了准备。   而韩治的出现无疑是加速了事件促成。   池骋家一直支持他们一起出国的,池骋爸爸说,年轻人走出去是好事,现在这个时代发展迅速,日新月异,有了开阔的眼界,将来也好回来继承家业。   同时他也是个有旧时观念的老古董,言语间又要求他们回来后早点结婚,早日生个大胖孙子给他。   吴秀娜和池骋的恋情,是双方家长认可的。   她从小文静,骨子里却也叛逆,这种被人操控好了的人生本该是让人厌倦的。   出国,结婚,生子……对方如果是池骋,她心生欢喜。   吴秀娜走了一招险棋。   后来韩治又来过她家楼下,她包围得严严实实的上了他的车。   那男人拿下眼镜,夜幕之下的车里,他的眼睛泛着深邃的幽光,一点点地凑近了她,如同一头野兽,恨不得将她啃食殆尽。   事后她常常在想,他怎么敢呢?韩治这样有身份有地位的人,竟敢这样堂而皇之地在车里羞辱她。   她原想着小心翼翼地同他周旋一下,熬到她与池骋出了国,一切都将尘埃落定。   可是深夜的小区楼下,她透过车窗遥遥地看到了夜空,是阴沉的令人绝望。   车内气息压抑,她的手紧抓在韩治的身上,指甲用力至深,恨不能掏出几个血洞,直接将他杀死。   可她是活生生的人。   那凶猛如兽的男人玩味似的看着她流泪,手掌摩挲她的脖子,哑着嗓子诱惑她:「跟我在一起,就那么令你厌恶吗?你有没有想过,以我的身份,足以让你呼风唤雨,这是多少女人求之不得的事。」   吴秀娜厌恶地推开了他,整理了自己的衣服和头发,红着眼睛下了车。   跟一个疯子有什么道理可言呢,反抗过,也哀求过,一切都是徒劳和废话罢了。   好在从那之后,韩治消停了一段时间。   不久之后,她和池骋双双站在机场大厅,除了付娟临时工厂有事没去送她,所有人都来给他们送别了。   连她那好久不露面的爸爸也来了。   吴秀娜满怀希望地看着池骋,挽着他的胳膊,曾经年少清俊的男生,如今就站在她面前,笑容明朗,和煦如风。   可是临登机前,她在关掉手机的前一秒接到了韩治的电话。   那男人轻声低笑,声音如鬼魅:「吴小姐,你妈车祸正在医院抢救,不来看她最后一眼吗?」   如雷轰顶。   那年,最终是池骋一人去了国外。   她匆匆赶到医院,妈妈确实出了车祸,不过并不严重,中度脑震荡。   见到她还一脸吃惊:「你怎么来了啊?」   她哆嗦着声音问:「怎么回事啊妈,好端端的怎么会出车祸?」   付娟气得不行:「我从工厂出来想着还有时间,说不定可以去机场送你,所以车开得快了些,结果在半路被一辆不长眼的卡车给撞了,真是奇了怪了,机场那段路是限制大车通行的,人已经被交警拘留了……」   手机里,静静地躺着韩治发给她的一条微信——下一次,你没机会了。   一句令人心生恐惧的话,使她颤抖。   池骋去了国外,她留下了。   然而去国外留学一开始是她的提议,在她后来打电话告诉池骋她不去了,电话那头她爱着的人沉默了下,然后说了一句——   「娜娜,你不打算给我一个理由吗?」   她捂着嘴,不敢发出哭声。   理由可以有很多,随口编一个也可以,但她知道,那些不是池骋要听的。   绝望的她找到了韩治,长久的压抑,使她目光里已没了惧怕,平静地问他:「韩先生,你有打算娶我吗?」   韩治扬眉,不可思议地笑了:「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好,既然你没打算娶我,就是玩玩,我陪你玩,那么你打算玩多久?」   那男人竟然认真地思考了下:「如果吴小姐乖乖听话,我想我对你的兴趣不会超过一年。」   吴秀娜笑了,上前半蹲在他面前,拉着他的手放在了自己脸上——   「韩先生,从现在开始,我是你的了。」   回头,干净利索地给池骋打了个电话:「池骋,我们分手吧。」   电话那头,最终回应:「好。」   可是,双方都没有挂断,她等了很久很久。   心痛得无法呼吸,捂着胸口蹲在地上,无声呜咽。   池骋又说:「你真的不想跟我说点别的吗?」   「池骋,你等我一年好不好,给我一年的时间。」   「好。」   她搬去了韩治的私人公寓,对付娟说打算考研,先去学校住一段时间。   付娟对她没去留学颇有微词,但年轻人的想法也是阻拦不了,也就不了了之了。   韩治没有限制她的自由,她如常上课,如常逛街,与韩冰冰见了面,也是如常。   但大家心知肚明,她如今是韩治的秘密情人。   韩治带她出席韩家的酒会、画展。   心情好时也带她出海度假、马场射击。   送她各种名贵首饰,只要她流露出感兴趣的一面,韩治不介意任何价格。   慈善晚会上,她站在韩治身边,一袭奢华的水晶晚礼服,长发整齐飘逸,妆容精致,完美无缺。   遇到别的女人嫉妒的挑衅,也只是淡淡一笑,并不介意。   韩治宿在公寓的时候,她会买些水果,仔细地剥开,做个水果拼盘。   她穿着韩治的衬衫,长发盘起,与他一同窝在沙发上,韩治看电视,她喂他水果。   只是,电视喧喧嚷嚷,却没人的心思在那上面。   他们亲密无间,韩治会揽她在怀,握住她的手,随意把玩,清冷眉眼透出几分怜悯:「你现在的确很听话,让我感觉越来越没意思。」   吴秀娜的心一点点地浮现出希望,可惜,下一秒,这男人残忍地勾起嘴角:「这么努力地演戏,不当个演员可惜了,要不要我送你去演艺圈。」   「不用了,韩先生。」   手指一片冰凉,是韩治放在唇边轻吻了下,他幽幽地笑了:「你很想回到他身边?」   她怔了几秒,回过神来主动攀他的脖子,去吻他:「没有,世上男人有很多,但韩先生只有一个。」   是啊,谁能比得上韩治的身份和地位,更何况他还长得英俊,出手阔绰。   她瞒得很好,行事小心,作为韩治的情人,彻底将秘密二字贯彻到底。   池骋家和付娟甚至都不知道她和池骋分手的事。   回到池骋身边,是她一个梦。   时间久了,韩治对她,总有腻的那一天吧。   一年之后,转机似乎出现了,韩治身边出现了另一个女人,是个女明星,明眸皓齿,万种风情。   而他也已经好久没来公寓了。   吴秀娜洗完澡,一个人窝在阳台看窗外,倒了杯红酒,点了支烟。   夜空澄净,漫无边际的黑,有星辰点点。   这样的繁星,在大城市是很少见得到的。   幼时,老家农村,倒是天天晚上都能看到,遥想起来也是恍如隔世。   她喝了红酒,犹豫再三,给池骋打了电话。   分手之后的第一个电话。   池骋那边正是白天,很快就接了。   寒暄的时候很客套,吴秀娜隐约觉得有什么不一样了,但她还是说:「今年放假会回来吗?」   「会的。」   「到时候我去接你好吗?」   池骋笑了:「好啊,我带礼物给你。」   她心里突然就生出无限欢喜,哪有什么不一样呢,只要能与池骋在一起,一切都可以回到原点。   电话挂断之后,她又多喝了几杯,摇摇晃晃地站起来,端着酒杯在客厅跳舞,脑袋晕乎乎的,感觉无比惬意,声调也缓慢动听——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但偏偏,风渐渐,将距离吹得好远……」   她穿着丝质睡袍,长发烫成了卷,染成了酒红色,因为韩冰冰说她小叔以前交往的都是妩媚成熟的女人。   如今站在韩治身边的那个女明星,也是微微的卷发,风韵迷人。   千篇一律的女人,新人终究替换旧人。   她低低地笑,脚步踉跄了下,手中红酒撒了出来。   接着却意外地落入了一个熟悉的怀抱。   茫然地抬头,看到的明明是韩治,口中却不由自主地低声呢喃了句:「……池骋啊。」   她醉了,酒杯落地,红酒洒在地毯上,满室酒香。   抱着她的人,眸子却一点点地冷了下来。   那晚,午夜时分,她口渴,微微清醒,看到坐在卧室椅子上的韩治,背对着她,目光看着阳台窗外,一动不动,像一尊阴冷的雕像。   回过神来,她后背惊出一身汗。   犹记得,半醉半醒之中,她口无遮拦,推搡着他,对他说了很多犯浑的话。   「韩治,你什么时候放我走呢,为什么要这样欺负我,我只是个普通人,想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   「你懂什么是爱吗,韩治你不懂,你这样的人,哪里会有真心。」   「我有喜欢的人,你知道吗,留在你身边再久又怎么样,我又不爱你,永远都不会爱你的......」   她说了很多,韩治一言不发,将她抱起来放在了床上,还替她盖好了被子。   眼下见她醒了,那黑影也是什么都没说。   卧室灯光昏暗,他起身,端了杯水给她。   「我不喜欢女人喝酒,以后不要这样了。」   「……好。」她嗫嚅地回答。   池骋回国的时候,她没有去接。   因为她正陪着韩治去了一处生态农场。   韩治喜欢骑马,并且骑术很好。   可她不会。   但没关系,韩治可以教她。   其实大可不必,马场很多私人教练,但他执意要亲自教。   「身体竖直,肘关节要弯曲,膝盖放松,脚踝放松……」   韩治认真起来,是极其苛刻的,好在她很聪明,认真地去学,很快就可以自己溜达一圈了。   韩治眼中有赞许,他喜欢一点就透的人。   那天马场还有其他人,经常出现在韩治身边的那位女明星也来了。   韩治坐在遮阳伞下与人谈事。   吴秀娜在场上遛马,原本遛得好好的,那位骑术精湛的女明星追了上来,扬手对着马屁股就是狠狠一鞭子。   一瞬间,马儿前蹄腾起,嘶鸣一声,发了疯地往前跑。   吴秀娜跌落下马。   摔得头脑发蒙,腰部剧痛,跟断了一样。   后来,拦腰将她抱起的是韩治,男人紧绷着下巴,凌乱的头发下,瞳孔微微敛起,眼中有一闪而过的阴狠。   他动怒的时候,从来不知自己身上的危险气息,弥漫着杀意。   吴秀娜痛得一头汗,还不忘抓住他的衣袖,咬牙道:「韩先生,我还活着,您放心。」   接着她被送进医院救治,从此那位女明星再也没有出现在韩治身边。   不仅是韩治身边,电视上也再没见过。   韩冰冰说,她小叔的脸阴沉得吓人,那女明星恐怕这辈子再无出头之日。   韩冰冰还说:「可能你在我小叔心里,跟别的女人不一样吧。」   吴秀娜心里冷冷地笑了一声,不一样?韩治那样傲慢的人,只是不喜欢别人忤逆他而已。   她住院的时候,通知了家里人。   病房里很多人,池骋和他爸妈也来了。   好在韩治不会来医院看她。   没人知道她和池骋的事,池骋爸妈还开玩笑说:「怪不得娜娜没去机场接人,原来是摔伤了,正好池骋回来了,让这小子好好地在医院陪你。」   池骋望着她,笑而不语。   后来,他果真在医院陪了两日。   从国外带给她的礼物,是一条十字架项链。   池骋在病房给她削苹果,眉目俊朗如往昔,可他微微抿着唇,言语间终究多了几分疏离。   病房气息压抑,连她也不知该说什么,忐忑不安,又心慌一片。   十字架,仍旧代表救赎吗……她眼睛红了,痛苦不堪。   2   池骋离开那日,她已经出院了。   可她依旧没去机场送他。   吴秀娜觉得,她暂时逃不出韩治的手掌心了。   一年,两年,直到她后来考了研,韩治都没有放她离开的意思,   池骋那边,自然而然地也就散了,虽然谁都没有开口明说。   吴秀娜觉得自己挺可耻的,也很肮脏,她跟韩治那种关系,怎么还能要求池骋等她呢。   双方家长接受了她们的和平分手,虽然十分惋惜。   然而讽刺的是,在她与池骋彻底划清界限后,时隔不久,韩治给了她一张银行卡。   还有几处价值不菲的房产。   饶是她家那种家底,仍旧觉得他出手实在阔绰了些。   韩治说:「如果你想离开,现在随时可以走,但如果你想留下……」   这一天,她等了三年,意外来得太突然,她眼眶有些湿热,未等他说完,已经很快地应声下来:「韩先生,你说真的?」   声音隐隐有了哽咽,而韩治不知为何怔了下,冷笑着别过脸去:「你从来没有考虑过留在我身边吧。」   「也对,你不爱我,你有喜欢的人,我送了你那么多首饰,你脖子上只有那枚十字架项链。」   「吴秀娜,你走吧,我玩腻了,你也别成天恶心我了。」   离开韩治后,吴秀娜搬回了家。   她如今在自家公司上班,妈妈管理工厂,她帮忙管理办公室。   人一旦忙碌起来,什么都顾不上了。   等到又一年除夕,她都已经二十七了。   付娟让她去相亲,对方是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周伯伯家的儿子。   两家人相约着吃了顿饭。   结果是周家儿子嫌她太正经,她嫌周公子轻浮,互相没看上。   吴秀娜长得是不错,但这个世界上,最不缺的就是美女。   妹妹吴若涵悄咪咪地提醒她:「告诉你个消息,池骋哥目前也是单身,你还有机会。」   她与池骋,已经很久很久没见过了。   池骋回国后,自己开了一家资产管理公司,并且早就搬去公司附近去住了。   那晚,破天荒的,她鬼使神差地溜去他家楼下。   天气很冷,她穿着卫衣,戴着帽子,坐在楼下花坛,出神地看着他家灯火通明。   合该她运气好,因在年后,池骋那些日子就住在家中。   并且池婷出来倒垃圾,看到了她,转身进屋就告诉了哥哥。   池骋出来后,看着一脸错愕的她,笑容和煦:「吴秀娜,你是不是傻?」   她站起来,一时结结巴巴,涨红了脸,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我,我不知道你在家。」   「大冷天的,你在这坐着干什么?」   吴秀娜尴尬地笑:「吃完饭出来溜达溜达,刚好走到你家楼下了。」   「那就不考虑进去给我爸妈拜个年?」   「可以吗?」   「你说呢。」   池骋向她伸出了手,她心里怦然开出了花儿,激动得差点落泪,迫不及待地去牵了他的手。   那晚,池骋爸妈很高兴,临时给她包了个大红包。   池骋在国外后来也谈过一个女朋友,可惜回国后就分了。   他如今一心扑在事业上。   家里希望他尽快结婚生孩子,提了几次相亲,他都没有露面。   吴秀娜长得漂亮,学历也高,而且家里知根知底的,池骋爸妈还是挺喜欢她的。   池骋妈妈给她泡咖啡,很直白地说道:「娜娜,既然你们俩决定在一起了,我觉得没什么相处的必要,改天约你爸妈出来商量下你和池骋的婚事吧。」   她的脸红了下。   「池骋爷爷天天念叨着要抱重孙,你们结婚后小两口可以单住,我们绝不打扰,只一点,希望你们尽快要孩子,趁着年轻身体好,可以多生两个……」   她的脸更红了,下意识地望向池骋,他正认真地削苹果。   削好的苹果递给了她,笑了下:「别听我妈瞎说。」   可是她接过苹果,轻声说了句:「我愿意的。」   然而这句话不知道池骋有没有听到,他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了。   苹果很甜,逗留一会儿,池骋送她回家了。   二人在楼下告别,吴秀娜主动吻了他的脸。   然后脸红心跳地回了家。   吴若涵还没睡,吃着零食在沙发看电视,头都没抬地打趣她:「还挺主动呀。」   她顿时心塞了下:「你怎么能偷看呢。」   「我又不是看你们的,看帅哥呢。」   「大晚上的哪里有帅哥,撒谎都不会。」   「谁撒谎了,你过来看。」   吴若涵拉她到窗口,指着小区外面的马路。   路灯下停了辆黑色轿车,有个男人斜靠在车身,安静地抽烟。   那道颀长身影,令她心头一颤。   是韩治。   吴若涵说:「我都观察好几天了,他经常来,每次都是这个点,抽完烟就离开。」   「而且他总是看我们家的方向,姐,是你的桃花运还是我的桃花运啊,我怎么看他有点眼熟?」   窗口有风,吴秀娜只感觉风往衣领里灌,凉到了骨子里。   好巧不巧,韩治抬头望了过来,下一秒,她脸色苍白地躲了过去。   就在今晚,她的手刚刚够得到池骋,离幸福那么近。   「哎,他走了。」   吴若涵说完,再回头,吴秀娜已经回了房。   有了她的提醒,吴秀娜时常在晚上偷偷望向窗外。   但那次之后,韩治再没来过,她松了口气,又隐隐担心。   与池骋再次确定关系后,她快速地搬去与他同住了。   都是老大不小的成年人了,付娟也不太管她,对于池骋,付娟是满意的。   一切仿佛又回到了大学时期,他们早上一起出门,各自去公司上班,中午会发个微信告诉对方今天吃了什么,然后晚上家里见。   她偶尔会亲自下厨,煲汤煮面。   西红柿鸡蛋面,葱花和香油放一点,很简单,但香气弥漫。   池骋跟朋友聚会,她想去就去,不想去就窝在家里看郭德纲的相声。   生活安逸,令她忘乎所以。   直到那日池骋与几个朋友聚会,喝多了让她来接。   她匆匆赶去,看到的人都很眼熟。   那是与池骋一同留学回来的几个大学校友。   其中有个叫于青青的女同学,她认识,都是同一学校的,而且上大学时她追过池骋,追得还很紧。   后来她与池骋一同出国留学,在第二年的间隙,两人好上了。   回国不久就分了手,池婷曾告诉她,她哥哥是被甩的一方。   而此刻池骋正靠在前女友的肩上,醉得迷迷糊糊。   吴秀娜皱眉,上前将他扶起来,与众人告了别。   青青望着她,眉眼带笑,意味深长。   那目光令她十分不悦。   那晚,池骋回到家,难受得厉害。   吴秀娜帮他煮了醒酒汤,喂给他喝。   又帮他换了衣服,擦脸擦手,直到他躺下的时候,她才呆呆地坐在床边。   同学聚会而已,池骋很少喝得一塌糊涂。   半夜,她睡在池骋身边,迷迷糊糊听到他呢喃了一个名字——   「青青」。   意识瞬间惊醒,她以为自己听错了,凑近了他,想到听清楚一点。   这一次,果然是听清楚了,他做了梦,一头的汗,声音茫然无措:「……青青,别走。」   吴秀娜当头一棒。   她哆哆嗦嗦地伸出手去,摸着他的脸:「池骋,醒醒。」   呼唤有用,池骋没有再呢喃,握住了她的手,梦魇也醒了。   但人却仍是茫然呆愣的。   「你做梦了,梦到了什么?」   她凑过去,流着泪,吻了他。   年少时爱慕的少年,从始至终都是她一厢情愿吗?   最先动情的是她,追赶着他的是她,表白的也是她。   主动联系的是她,从谈恋爱时便是如此,若不是她刻意维持,池骋不会给她任何回复。   她跟杨思菱有什么区别呢?   她与韩治在一起的那三年,池骋身边有个叫青青的女朋友。   并且,他在午夜时分叫着她的名字。   她搬来与池骋同住,平时都是各住一个房间。   池骋没有碰过她,他没有提那种要求。   而她自然也是不好意思提的。   可今晚,她控制不住地想将自己交付给他。   半醉半醒,池骋要了她。   窗外树影婆娑,纠缠之中,池骋吻了她的眼睛,像是清醒了一些,眼神怜惜。   「娜娜,你哭了。」   吴秀娜喜极而泣,还好,他知道此刻同他在一起的人是谁。   后来,她朝池婷打听过于青青与池骋分手的原因。   池婷说,好像是于青青觉得我哥对她不上心,耍小性子,以分手来试探,结果我哥同意了,她又反悔了。   「哎,我哥那样的人,我妈都说他没心没肺,在国外那些年,都没往家里打过几个电话,回来后又搬出去住了,他就是那种性子冷的人,跟他计较什么呢。」   是啊,池骋的冷,她也是从一开始就知道的。   可是倘若这性子冷的人,不知不觉爱上别人了呢?   池骋去洗澡,她第一次动了看他手机的念头。   可是不该看的啊,青青与他的聊天记录,几乎每天都有。   虽然大都是女方在说,他鲜少回复。   青青说:「我们真的不能回到从前了吗,池骋,我后悔了,我真的好爱你,好想你。」   「池骋你说话啊,再给我一次机会好不好?」   池骋回复:「我已经有娜娜了。」   「如果没有吴秀娜,你会回到我身边的吧?」   「不知道。」   「你爱她吗?还是只是因为她很不错,是个乖巧听话不会抱怨的女朋友,你觉得她刚好合适,让你感觉轻松,对吗?」   「池骋,你觉得我黏人,爱发脾气,是因为我心里有你啊,你心里清楚,你根本不爱吴秀娜,别自欺欺人了,即便不是我,也不会是她,你没有看清自己的内心,跟谁在一起都是徒劳。」   「闭嘴,别说了。」   吴秀娜可以想象到,一向好脾气的池骋是如何变得烦躁,简单回了几个字,扔了手机在桌子上,仰头闭目。   她只觉手脚冰凉,头脑也冰凉,冷得直哆嗦。   3   那天,天蒙蒙亮,她迫不及待地离开了池骋这里。   清晨的早点铺子刚刚开门,她漫无目的买了些早点。   无处可去,拎着早点回了自己家。   路过药店,还不忘进去买药。   她清醒得有些残忍。   到了小区楼下,意外地又看到了韩治的车。   她心里一沉,上前看了一眼。   透过车窗,看到韩治坐在主驾,后仰着睡着了。   他怎么敢一而再再而三地独自开车出来呢。   韩治身边从来都是左拥右护,带着保镖的。   她跟他在一起的那些年,有一次韩治要带她去山顶看日出。   她说:「可以不去吗,我起不来。」   韩治说:「不可以。」   她低声嘟囔:「一群人跟着,哪里是看日出,不知道的还以为华山论剑呢。」   声音很低,但韩治听到了,难得地笑了一声。   后来,他独自开车带她去了山顶。   山川秀美,日出壮观,她惊叹不止,回过头去,看到韩治漫不经心地靠在车上,点了支烟。   他其实很爱抽烟,烟瘾很大。   男人的眸光透过眼镜,目不转睛地望着日出,一向冷漠的神情竟有半分柔和。   她那时不知,韩治这样的人,树敌太多,想让他死的人也太多。   下山的时候,不知从何处冒出一辆货车,开得特别快。   紧接着枪声响起。   吴秀娜尖叫一声,发现挡风玻璃被打碎了。   韩治的车仍然开得很稳,这种情况下,他竟然没慌,嘴角勾起冷笑。   半路,他们弃车而逃。   韩治拉着她,在山林里跑。   两个人,目标太大,她又穿着裙子,是个累赘。   可他没有抛弃她,虽然她事后回想,觉得韩治完全可以将她推给那几个杀手,这样他逃脱的几率会更大。   性命攸关,毕竟他这样心狠的人,应该做得出这种事。   可他没有,拉着她钻进山林,林子枪声作响,飞鸟乱窜。   合该他们运气好,韩治在山坳处找到一块凸起的岩石,二人藏到了岩石底下。   吴秀娜紧偎在他身边,原本害怕得直发抖,可是突然抬头看到他似笑非笑地看她,莫名的就不紧张了。   他说:「华山论剑,刺激吧。」   那么紧张的氛围,她「噗」地笑出了声,又赶紧捂上了嘴。   二人逃命的时候,韩治是护着她的,枪声乱响,他的手臂被打到了。   流了好多血,吴秀娜的脸都白了。   后来,联系上高成,高成带着一群人过来了。   那之后,她有大半个月没见到韩治。   听说他在治疗枪伤的同时,悬赏重金活捉那几人。   捉到之后,下场挺凄惨。   吴秀娜时常后悔,不该多嘴,虽然她在韩治身边心不甘情不愿,可是她也不想他出事的。   总之从那以后,韩治出现之地,戒备森严。   可眼下,二人明明分道扬镳,他又为何几次三番地跑到她家小区。   吴秀娜有些紧张,难道他是反悔了?   她与韩治在一起后,其实他身边很少有别的女人。   除了那个害她摔下马的女明星,韩治后来几乎独善其身。   接触久了便知,其实他对男女之事并不热衷,他喜欢的是征服的快感。   但鲜少有女人需要他征服,他只需勾勾手指,很多女人就迫不及待地上前了。   思及过往,吴秀娜有些后怕,但定了定神,还是拍了拍他的车窗。   韩治睁开了眼,望向窗外,眼中片刻茫然,很快又清醒,恢复如常。   他打开了车门。   吴秀娜坐在了后座,将手中的一杯现磨豆浆递给他。   「刚买的,还热呢。」   他坐在前面,她看不到他的脸,只知过了好一会儿,他才伸手接过。   「韩先生,你怎么会在这里?」   吴秀娜心里忐忑,提醒他:「说过的话,就不能变了。」   韩治轻笑一声:「当然。」   她于是放下心来,又迟疑着问:「那你怎么会在这儿?」   说话间,韩治透过后视镜看了她一眼,目光落在她脖颈上的痕迹上,眸光眯起,紧抿着唇,脸色变得难看。   吴秀娜心里莫名地有些害怕,下意识地缩了缩脖子。   紧接着,韩治冷笑一声,眼中泛着寒光:「下车。」   声音冷漠阴沉。   吴秀娜尴尬了下,很快打开车门。   韩治开车离开,现磨豆浆从窗户扔出来,洒落一地。   真没素质。   她的笑凝固在唇边,上前捡起杯子,找个垃圾桶扔了进去。   她心里清楚,韩治是个疯子,她不能陪着他发疯。   相比待在他身边,哪怕池骋不爱她,她也愿意陪他走下去。   现在不爱,总有一天会爱的吧。   就如同她为了站在池骋面前,努力了那么多年。   可是,这一次,上天好像没有站在她这边。   这天晚上,因临时要给甲方文件盖章,她开车去了办公室。   那么晚了,没想到二楼预算部一个新来的员工还在加班。   她有些惊讶:「工作不用这么拼,太晚了先回家吧。」   那男孩刚刚大学毕业,一脸青涩,还很内敛。   她家公司规模不小,员工也很多,有些职场内斗在所难免,新来的员工被老员工刁难也是有的。   吴秀娜隐约知道一些,预算部的主管是公司老人了,脾气不是很好,但业务能力强。   她这个名义上的小老板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   那男孩默默地关了电脑,跟着她下了楼。   天气预报有雨,出去的时候果然下大了,公交车已经没了,下雨又不好打车,她好心问他住在哪里,打算送他回去。   结果人家住的地方是西城区,离得有点远。   但话说出去了,又不好反悔。   雨天车速较慢,吴秀娜开了快四十分钟,才把男孩送到西城区的家。   返程路上,已经快十一点了。   单身女人开车,途经一段人迹罕至的公路,难免心慌。   结果越慌越乱,雨下得大,视线不好时突然前方蹿出了什么东西。   猛烈的刹车,似乎还是撞上了。   吴秀娜吓得浑身发抖,下意识地想下车去看。   但理智告诉她,不可以下车。   她掏出手机,给池骋打了电话。   接通后,却是女人的声音。   「娜娜吗,池骋在我这儿,喝多了,今晚不回去了。」   是于青青。   说完,那懒洋洋的声音就挂了电话。   真让人浑身发抖。   先前撞到的那东西,慢慢悠悠地站了起来,是个凶神恶煞的男人。   车灯的照耀下,吴秀娜看到他一头一脸的血,身形高大,站在雨水中,凶狠地盯着她,如同鬼魅。   她第二个拨出的,是高成的号码。   其实她胆子很小,和韩治在一起的时候,很多事都是他在帮忙解决。   刚考完驾照的时候,有一次汽车追尾,对方也是凶神恶煞的汉子,她第一反应就是报警。   结果交警来了,认定她全责,对方又狮子大开口,兜兜转转,最后还是高成出面来解决的。   后来韩治看着她,轻笑一声:「挺有骨气,倒是不嫌麻烦。」   再有状况,她已经学会第一时间打给高成了。   这次,她又打了高成的电话,高成告诉她,锁紧车门,不要下车。   她很怕,雨夜之中,那人已经脚步蹒跚地上前,拼命地拍她的车窗。   她不敢去看,抱着头趴在方向盘上。   韩治的电话在这个时候打了进来。   他说:「别怕,等我。」   他们来得很快,在车外那人捡起砖头砸车窗的时候,高成上去就是一拳。   后来,她哆哆嗦嗦地上了韩治的车。   韩治拿过一张毯子,包在了她身上。   毯子很熟悉,可爱的卡通小鹿图案,是她从前在公寓住的时候买的。   那晚,她又回了公寓。   洗了澡,喝了杯热水,心里才平静下来。   她对韩治说:「是我撞到了人,我好像又是全责。」   惶惶不安的样子,像极了一只小鹿。   韩治戏谑地看着她,声音起了玩味:「如果你愿意,没人会知道你是全责。」   她的脸刷地白了,猛的抓住了他的衣袖:「别,韩先生……」   「嗯?」   「我全责,可以赔钱,多少钱都认,别那样做。」   「哪样做?」   韩治低头看着她的手,轻轻笑了:「多少钱都认?你如今是阔绰了,看来日子过得不错。」   吴秀娜讪讪地松开了他的衣袖:「今天的事,谢谢你。」   「怎么谢?」   韩治盯着她,摘下眼镜的眸子是深褐色的,无比幽深:「我说过,我不做亏本的买卖。」   吴秀娜皱起眉头,紧绷着下巴,脸色变得有些难看。   「吴秀娜,你可真是一点长进也没有。」   韩治冷笑,说罢,起身离开了。   吴秀娜觉得他似乎变了,但又说不出来变化在哪里。   在外看来,他仍是令人闻风丧胆的韩先生。   那晚她睡得并不安稳,迷迷糊糊之间,觉得有人坐在她的床边,温热的手抚摸她的脸颊。   那气息是曾经熟悉的。   吴秀娜心里一紧,闭着眼睛装睡,无意之中听到他低沉的嗓音,喃喃呓语,恍惚不定。   「我怎么会没有真心呢,我曾经也爱过人的,只是她和你一样,永远不会爱我罢了。」   「娜娜,你最好,永远都不要爱上我。」   半梦半醒,那男人隐约的呜咽之声,如受了伤的猛兽,舔舐伤口。   她的心莫名地揪得生疼,脑子乱成一团。   窗外树影绰绰,一夜无眠。   第二天上班,她在办公室,难得地接到了池骋打来的电话。   「我昨晚喝多了,睡在了酒店,早上回去发现你不在家,昨晚也没回来吗?」   「嗯,我昨晚回家住了。」   「……我刚才也回家了,在小区门口见到了你妹妹,她说你最近都没回去。」   谎言被拆穿,二人都沉默了。   吴秀娜先开了口,无声地笑了,有一种破罐子破摔的快感:「嗯,我没回去,你昨晚和于青青在一起也很快乐吧?」   「娜娜,你什么意思?我昨晚没跟任何人在一起,酒店只有我自己,你要是不信……」   「行了池骋,别说了,我们都冷静一下吧,看清楚自己的内心。」   挂了电话,她突然落了泪,努力抬头,维持着自己可笑的自尊。   兴许他说的是真的,可是,她无比清楚地知道,他心里没有她,也是真的。 第8节 山魈望月   1   大秦覆灭之后,我曾回过一次洛阳。   邑石山上的大史天宫,被焚烧后的遗址,荒凉破败。   天宫尸水池早已干涸,那颗火红的枫叶树,也枯死了。   秦灭那日,申柳公自焚于天宫台,遍地焦土。   古人是有气节的,如柳公,生于秦国,死于大秦。   他活了九十多岁,也算是高寿了。   我离开天宫时,带走了那卷异妖册。   一开始收妖并不顺利,那些法力强大的妖,恨不能将我生吞活剥了。   但我师父是慕容昭,岂能给他丢脸?   我想着回洛阳,看看大史天宫有没有遗留的法器物件。   结果柳公是真狠,什么都没给我留,一把火全烧了。   后来我去了鬼城酆都。   我前后踏足酆都十次,前几次连门都没进去。   酆都大帝太厉害,我也怕魂飞湮灭。   最后一次,我怀揣着诚意成功入了冥府,在秦广王的天子殿,见到了崔府君。   崔判官长得凶神恶煞,实则是个谦和之人。   我拍了他好多马屁,他才同意带着我窥了一趟六道轮回、翻了一翻轮转簿。   最后我提出要去十八层地狱溜达一圈,他叹息道:「你这小妖,怎的听不懂本判的话,形神俱散就是魂魄陨灭,再无存在天地之间的可能,本判还能骗你不成?」   道理我都懂的,只是不走这一遭,如何能死心?   冥府的边边角角都找了一遍,终于让我明白,柳公没有骗我,慕容昭彻彻底底地消失了。   心情沮丧时,总觉得白来了一趟酆都,有点不甘。   秦广王殿,有座孽镜台。   我临走时,对那孽镜台说:「无聊吗,跟我去人间走一遭?」   这货架不住诱惑,二话不说生了两条腿出来,偷偷摸摸地跟我走了。   只是怪对不住崔府君的,人家以客待我,我拐走了他们的家具。   我运气挺好,拐走了镜台千年,酆都无人来寻,想来它也不甚重要。   可是小甜甜不这么认为,它心里总是对我有意见。   到了科技飞速发展的今日,冥府也实现了系统化管理。   人死之后,鬼魂会自动吸入往生盘。   往生盘有善三道,恶三道。   善魂入善道,恶鬼入恶道。   十八层地狱是一直存在的,作恶的鬼魂永无出路。   从前的投胎流程,早就化繁为简,自动化操控了。   酆都大帝活了太久,十分厌倦,早早地择地沉睡了。   十殿阎王有的跟着消失了,有的直接入了转生道,永远地体验人生去了。   冥府仅剩的几个鬼吏,与时俱进地穿着西装革履,看着像卖保险的业务员。   我带着小甜甜回了一次酆都,它十分绝望。   孽镜台前无好人……已经是古老的传说了。   小甜甜怨我,它觉得要不是我,秦广王会带它一起消失的。   我诚实地提醒它:「你只是一面石镜,他们才不会带你玩,如果不是我,你如今还不是要在冥府吃灰。」   它不肯面对现实,每每说到此处,总是关机黑屏。   其实小甜甜真的帮了我很多忙。   比如此时此刻,我通过它看完了凡人女孩的一生,心里无限唏嘘。   我打电话给大头,喊他过来喝酒。   不多时,大头就拎着酒加几样小菜过来了。   我们在店门口支了张桌子,搬了两个小马扎。   天已经黑了,街上灯光闪耀,车如流水,川流不息。   店门口的霓虹灯也亮了起来,五光十色,衬托得这家殡葬店像个妙妙屋。   大头喝了两杯,姿态肆意地往后仰:「姑奶奶,跟你喝酒怪没意思的,喝到最后铁定是我醉趴下。」   此言倒是一点也不假,我跟他碰了个杯:「反正我是喝不醉了,看你醉了耍酒疯心情能好一点。」   大头嘴角抽搐了下,凑近了我:「真死了?」   「嗯,尸骨无存。」   晚风拂面,凉飕飕,吹得人头脑清醒,心里发凉。   大头道:「我不明白,那头魈为什么要吃了她。」   「因为她动了心,爱上了他。」   「可是韩治那样的人,对他动心的女人多得是,别人都能好端端的,为什么她会被吃?」   我眸光沉了下来:「因为他也动心了。」   「艹,两情相悦,所以就把人给吃了?」   大头还是不解,愤愤道:「果然是畜生,跟个螳螂似的,真 TM 狠。」   我叹息一声,目光沉沉地看向大街,心里像堵了一团棉花。   我给大头讲了一个故事。   在我还是连姜时,生活在胤都花城。   司宫所有间藏书阁,我幼时经常和师兄在里面看书。   当时有一本殷朝的筒册帛书,记载了这样一只妖——   魈,长舌怪也,人面兽身,栖于深山之中,莫能逢之。   夏朝初年,大禹划天下为九州,实行德政,九州州牧贡献青铜,铸造九鼎。   九鼎上镌刻了九州名山大川、奇异之物,置于夏王朝都城。   若说这九鼎跟那头山魈有什么关系,大意便与「建国后不许成精」这句话相吻合。   九州各地,将各种奇异之物的图像铸在鼎上,天子祭祀天地时,行的是九鼎大礼。   是以《春秋左传》中有这样一段话——   「昔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百物而为之备,使民知神奸;故民入川泽山林,不逢不若,魑魅魍魉,莫能逢之。用能协于上下,以承天休。」   其实说白了,山魈就是一种奇异的动物,因力大无穷,相貌丑恶,被当地人称为精怪。   因此在贡献九鼎时,某州将魈的画像铸了上去。   九鼎作为华夏至尊神器,是君王权力的象征,也是致天地和谐,福佑万物之宝。   铸在鼎上那些奇奇怪怪的「妖」,百姓进入川泽山林,是永远不会撞上的。   魑魅魍魉,莫能逢之……妖与人泾渭分明,因九鼎的存在,根本不会相遇。   天地能容万物,也算是大地之母的仁爱,给妖留下栖身之所。   然而夏桀昏乱,九鼎迁至商朝,前后六百年,商纣暴虐,纷争又起。   民怨滔天,武王伐纣,有姜子牙相助。   纣王自然也不是吃素的,效仿蚩尤当年与黄帝的逐鹿之战,欲召集魑魅魍魉鬼怪大军。   他也当真这么做了,以一帮逆天行事的妖人,做法开启九鼎,唤出铸在鼎上的无数妖怪。   山魈便是其中一种。   这便是我之前所说,商纣的真实历史。   牧野之战,更准确地说是神魔乱舞,人妖厮杀。   生灵涂炭的惨痛代价,连神仙都不忍回顾。   自此,九鼎失了神力,后又迁到周朝,已不能再平衡妖与人的界限。   这也是尸水河与胤都诞生的原因。   说起来,那只山魈也怪可怜的。   被迫参与了一场群妖厮杀,好不容易活了下来,本以为可以回归山林,谁知直接被封印进了尸水河,受寒冰炼狱之苦。   后来胤都那场浩劫,异妖逃窜出尸水河,它是第一个狂奔出胤都的。   清朝初期,我在赣州武阳是见过他的。   逃出胤都时,我称他为「它」,因为当时他还是一只普通的山中精怪,向往自由,无害人之心,心心念念地想回到山林深处。   他说,那时他毕生所愿,便是九鼎能再次开启,从此妖与人泾渭分明,再也不要往来。   可惜,九鼎历经了殷、商、周三朝,于公元前三百二十七年,沉没在彭城泗水河下。   后来秦始皇南巡,派几千人在泗水打捞,但江水滔滔,已无从觅处。   后世帝王也曾重铸九鼎,但都已不是当时之物。   那是一只固执的山魈,他只愿相信九鼎,不信胤都的异妖册。   他说他怕了,被尸水河的炼狱之苦折磨了千年,再也不愿相信胤都的任何人。   在赣州武阳时,我已经说服不了他了。   因为他当时已经不是「它」了,他有人的思想与执念。   我与他产生过共鸣,大抵是因为,我被五浊河童吃了,成功地夺了它的躯体。   而他也吃过一个人,消化了那人的鬼魂,合二为一。   2   清初,赣州武阳郡城隍庙口,有个瘸腿的小乞丐。   他死的那日,恰逢庙会,人潮拥挤,很是热闹。   原想着趁着人多,能乞讨点铜板,结果路边突然来了官兵,驱赶时下手重了,将他打死了。   于是我附了他的身。   后来才知那日官兵前来清场,只因赣州协领陈大人家的小姐突发奇想要来逛庙会。   陈家小姐金枝玉叶,性格刁钻,最不喜乞丐贱民之流。   我附身之后,发觉不太好,小乞丐是个瘸子,跑不快,而且身上有疮,特别痒。   费劲巴啦地拖着半条残腿躺在路边,我刚歇了会儿,发现远处乌压压地又来了一大批官兵。   原来是武阳郡的安世子听说陈家小姐要来庙会,又来清了一遍场子。   安世子扬言要将乞丐贱民驱赶到十里之外。   用现在的话来说,陈家小姐陈如月是个疯批,安郡王世子安崇松是她的舔狗。   我刚刚附身,差点又被这对狗男女的人乱棍打死,悲了个催的!   不过好在后来官兵打我之时,有辆马车停在了一旁,车内一位年轻的小姐救了我。   那小姐叫温卿,是武阳茶商温老爷家的女儿。   温卿年方十六,体弱,自幼有不足之症。   她来逛了一趟城隍庙,将我带回了温家。   等身上的疮养好了,我就留在了他们温家,在后院帮忙喂马、刷马厩。   包吃包住,每个月还给二十文钱。   我与她只见过一面,对于她的情况掌握得却很多。   她是定了亲的,许的是安郡王世子安崇松。   没错,就是那个陈家小姐的舔狗。   这安世子长得不错,身强体健,容貌也好,可惜就是眼瞎,放着好好的未婚妻不爱,偏就喜欢陈如月那个变态。   温卿与他的婚事,早就是人尽皆知的笑话了。   因为安世子曾经无数次嚷嚷:「温家那个半死不活的病殃殃,还想嫁给本世子,做梦去吧。」   温卿本就体弱,风言风语传到耳朵里,捂着帕子咳出了血。   自此一病不起。   温家老爷这才下定决心哪怕得罪郡王府,也要解除婚约。   安郡王妃自然是很喜欢知书达理的温卿的,一直认定了她是自家儿媳,被儿子气得胸口疼,直骂「逆子」。   温家坚持解除婚约,直言女儿躺在床上奄奄一息了,安郡王妃也没了办法。   但她是万不会允许陈如月嫁到他们家的。   细说起来,他们两家是不对付的。   一个是赣州协领,一个是武阳郡王,各种拥兵,面和心不和,算是政敌了。   况且那陈如月是个不折不扣的变态。   话说有一年,武阳城来了个表演杂耍的老汉。   老汉带了一只大狗,浑身黑毛,体态巨大,不仅会表演杂技,还会讲几句人话。   鹦鹉学舌是常见,没听说狗也会说话的。   在武阳引起轰动。   衙门捕快还为此专门去看了那条狗,证实了确实是一条大狗,并非人装扮的。   老汉赚了个盆满钵盈。   但他做梦也没想到,会栽在陈如月手里。   人人都信那是狗,偏她不信,带着家中若干武士,骑马来到老汉面前,扬手给了那狗一鞭子。   然后她命人当街给那狗开膛破肚了。   会说人话的狗呜咽求饶,声音凄惨,死在了她手里。   白花花的肠子掏出来,仵作哆哆嗦嗦地一看,证实是人。   围观群众吐了。   陈如月冷笑一声,抽出鞭子活活打死了那老汉。   她睥睨地勾起嘴角:「我就知道是这样。」   知道狗是人,还是毫不犹豫地开膛破肚了,人命在她眼中如草芥,这么做纯粹是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想。   当然她也算为民除害了,只是手段残忍了些。   那老汉不是什么好人,背后有团伙,干些采生折割的勾当。   这些人或拐或买一些小孩子,将他们全身涂满特制的药水,等到皮肉溃烂,将一撮撮的狗毛种植上去。   小孩若是侥幸没死,就一直驯化,四肢着地,学狗爬,直到长成一只大狗。   陈如月这般的狠辣手段,人人唏嘘后怕,唯有安世子听闻此事,拍着桌子赞许:「如月真是冰雪聪明,不愧是本世子喜欢的女子。」   喜欢也没用,安郡王妃早就明明白白地告诉他:「只要我活着,你就别想娶那陈如月,我不可能让她入门的!」   其实她多心了,城内谁人不知,陈如月压根不搭理安世子,也就是他一厢情愿地围着她转。   陈如月多清高啊,父亲是武官,三品大员。   安世子门第虽高,与她家是政敌,她从鼻子里呲了一声:「安崇松?还想本小姐嫁到他们家,他也就配给我提个鞋。」   这番言语,差点气疯了安郡王妃,偏她那没出息的儿子,毫不在意,逢人便说:「如月要是愿意,我给她提一辈子的鞋。」   嚯,把他娘气晕了。   陈如月曾对她父亲说过:「我这辈子,要么入宫做皇妃,要么嫁给许庭淮,就这两条路。」   在她说出这句话不久,温卿就嫁给了许庭淮。   事情是这样的,温家与安郡王府的婚事解除后,温卿卧床不起。   温老爷找了方士来看,方士说温小姐命格不好,若不赶快嫁人冲喜,怕是不成了。   「按照五行四方,中央戊己土,西方庚辛金,东方甲乙木,南方丙丁火,北方壬癸水,温小姐在北,夫婿应属癸,最好是文曲星下凡,定能让温小姐无虞。」   呵,反正我觉得他们在演戏,直接点名要嫁许庭淮得了。   许家世代清流,祖上出过多名文臣,许老先生这一脉定居赣州,开了有名的春江学塾,学子甲天下。   他有个孙子,名叫许庭淮,年方十九,样貌端正,谦和有礼。   许庭淮很有才,去年秋闱中了赣州解元。   十九岁的解元,实在少见,人人都传他是文曲星下凡,只待明年京师会试,觐见天子,光耀门楣了。   不想出人头地的清流不是好清流。   许家也有在京中做官的堂亲,但官职不高,况且京城那么大,一片树叶子砸下来都是皇亲国戚,混得也就不那么好了。   家族的荣光是寄托在许庭淮身上的,登科翰林,官运亨通,只是迟早的事。   陈如月倒是有眼光,许庭淮生得极好,面如冠玉,眉眼细长,性情又温和。   赣州想要嫁给他的女子能排出州去。   料想她那个德行,许家是不愿娶她的。   他们连温卿也不乐意娶。   一来是温卿身子不好,怕她不好生养。   二来温卿与安世子的婚事闹得人尽皆知,不太好看。   但要知道,温家的门第是配得上许家的。   宫里的官茶可不是随便一个茶商都能供的。   温家生意做得极好,富甲一方,且在京中有靠山,更不说教养出来的女儿容貌出众,知书达理。   媒人说尽了好话,温老爷亲自登门去见许老先生,礼数做足了,许老先生为孙子应下了这门亲。   许庭淮的母亲虽有不悦,但许老和许庭淮本人都没意见,她也只得接受这个儿媳了。   说来也挺搞笑,安世子抛弃有婚约的温卿,心心念念地想着陈如月,陈如月看上的许庭淮却娶了温卿。   我总觉得温老爷这番操作绝了,给女儿找回了场子。   但他一定想不到,出嫁当时,女儿上了花轿,行至半路就吐血昏迷了。   温卿撑不住了,要死了。   我为妖千年,从未插手过人类的生死,除了温卿。   我上了她的身,将她的魂魄封印在体内,残存了一口气。   然后我成了温卿,嫁给了许庭淮。   一路敲锣打鼓,鞭炮齐鸣。   大婚那晚,红烛摇曳,许庭淮挑了红盖头,我见他第一眼,突然明白了为何陈如月想嫁给他。   十九岁的少年,一身大红喜袍,眉眼漂亮干净,眸光奇亮,笑起来还有浅浅酒窝。   更要命的是他左眼睑下那颗小红痣,白皙面上平添几分妖娆,生动鲜艳,俊美绝伦。   纯情与艳丽的撞击,在他身上展露无遗。   许庭淮在我心里简直比那天际的月亮还要耀眼。   喝了合卺酒,他脸上染了淡淡粉色,慢慢地靠近我,声音温润:「娘子,天色不早了,书上说,春宵一刻值千金……」   他探着身子,有些不好意思,也明显地紧张,抿着唇,红着耳朵,伸出手想解我的衣服。   然后被我随手一挥,昏睡在床上。   长得这么好看,让我差点心痒难耐,把他吞进肚子。   我为妖千年,从未有过吃人的念头,许庭淮是第一个。   第二日清晨,他醒来看到床上白巾上的红,一瞬间脸红了,真诚地拉着我的手说:「娘子,我一定会对你好的。」   真是单纯如斯、很好哄骗的小白兔。   许庭淮生性纯良,家风极好。   他的人生一帆风顺,扑在圣贤书上,做文章策略。   适龄后娶了相貌不错的姑娘,顺理成章地爱上,白头偕老。   他说,洞房花烛那晚,他是第一次离女孩子那么近,感受到周公之礼的美好。   我……怀疑他做了场春梦。   真是罪过罪过。   总之他是个很好的孩子,让我这种老货动了恻隐之心,总想着如果温卿身体无恙该多好。   新婚宴尔,他很喜欢缠着我,拉着我吟诗作画,赏花赏月,游湖泛舟,行风月雅事。   我活了千年,又有温卿记忆中的才华词藻,脱口就是董仲舒的《天人三策》,《商君书》的强国弱民......   兴致来了也会讨论一番治国之策,评价评价始皇嬴政。对他焚书坑儒的做法发表一些个人见解。   总之是将他唬得一愣一愣的,看着我目瞪口呆,眼睛越来越亮。   每个男孩都曾相信过光,我无疑是他眼中的超人。   许庭淮被我拿捏得死死的。   我让他去西街买糖葫芦,他绝对不会买东街的。   我要是半夜说想吃梅娘烧饼,他恨不能立刻穿上靴子去大街上敲人家的门。   当然,我制止了他这种夜敲寡妇门的流氓行径。   作为茶商之女,温卿出嫁时的嫁妆足足有八十抬,更别提那些数不清的地契茶楼、商铺庄子。   尽管如此,许庭淮还是第一时间把他的小金库给了我,数上一数,也是颇为富裕的。   但以我这种富婆身份,定然是瞧不上眼,不肯要的。   谁知他像只乖巧的小奶狗,将下巴抵在我脖颈,闷声说:「可是把钱给娘子花,不是应该的么。」   我于是装出一副愉悦的样子收了钱匣子,他笑得灿烂,趁我不备,在我脸上吧唧一口。   额......无所谓,反正亲的是温卿,不是我。   3   温卿与许庭淮的婚事,最高兴的莫过于温老爷一家。   真如那方士所说,温小姐嫁了个文曲星,身体奇异般地大好了。   连带着一直对这桩婚事有微词的许母,脸色也好看许多,盼着温卿早日为她们家绵延子嗣。   说到许母,我为了巴结奉承她,真是什么好东西都往她那儿送。   茶叶是雪顶含翠,镯子是上好的祖母绿,送过去的燕窝不是血燕就是黄燕......   过去在鬼城酆都,崔府君都亲口承认了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话。   更何况是人呢。   总之许母面上看不出什么,但每次见了我也会和气很多。   而许庭淮几乎是与我形影不离。   好在后来赴京廷试在即,应他爷爷的要求,他搬去了书院,与一众学子刻苦钻研。   如此一来,我松了口气。   天晓得他每晚缠着我,像只开了荤的小狼狗,净想做些羞羞的事,让我极其头痛。   许庭淮的夜晚,一直活在我为他编织的幻境之中。   幻境里有他的娘子卿卿,浓情蜜意,共赴巫山云雨。   搬去书院之后,最开始他好几日回来一次,因此被我训诫过。   京师会试在即,别的学子埋头苦读,一个月都不曾踏入家门,偏他沉不住气,隔几天就想回来。   我对他道:「相公此时正该用功,整日往家里跑,母亲会不高兴的。」   当然不高兴了,回来了就往我屋里钻,也不曾去看过他老娘,典型的娶了媳妇忘了娘。   许庭淮怕我为难,后来果真把心思用在了读书上,回家的次数渐少。   而我,终于有机会在阳春湖畔见到了陈如月。   林间亭台,我送上了门,她挑眉道:「温卿,你怎么还没死呢?」   是了,人人皆知温卿体弱,但她这份当面咒诅,也是够恶毒了。   如若是真的温卿,恐怕又会被她气得吐血,一病不起了。   但我毫不在意,笑嘻嘻地怼了她几句:「我和我相公夫妻恩爱,一对鸳鸯,怎么能死呢,你又没嫁人,怎知我如今的圆满,所以要死你死,赶紧去吧。」   争执几句,我半分不让。   她掏出一把匕首,将我捅成了马蜂窝。   然后当着她的面,我瞪大眼睛倒在了血泊里。   一不做二不休。   陈如月勾起嘴角,竟然一点也不慌,费力将我拖到了林子里的一口水井边,翻身推了进去。   扑通的水花响起,她和丫鬟一起搬起大石头盖住了那口井。   我在底下托着腮,漆黑之中浮现出妖体,眼珠子滴溜溜地转,被她这骚操作整懵逼了。   温卿是个人呐,她杀起来眼睛都不眨一下,心理素质可真好。   想来是认定了自己手段干净利索,没人能怀疑到她。   又或者说,她压根不怕,即便有人怀疑到她,以她的家世和背景,也奈何不得。   忘了说一句,赣州协领有一个妹妹,在京中做了贵妃,深得皇帝宠爱。   那位陈贵妃,正是陈如月的亲姑姑。   众所周知,陈如月曾经说了句极其嚣张的话——我这辈子,要么入宫做皇妃,要么嫁给许庭淮,就这两条路。   入宫做皇妃的意思,倒不是要嫁给她的皇帝姑父,而是要从诸多皇子中挑选一位,做皇室的媳妇儿。   我觉得这定然也是陈贵妃的意思,否则陈如月不会无缘无故生出这种想法。   至于我那小相公许庭淮,她也不见得真心喜欢。   无非是第一眼惊为天人,春心萌动,又觉得他前途无量,这才看上了。   许家没有娶她,而是娶了温卿,倒是令她心生嫉恨,不惜将温卿给害了。   我不禁感慨,温卿的命可真是坎坷。   那日,我蹼状的四肢攀着井壁,在漆黑的环境下往上爬,顶开了那块大石头。   刚一上去,就看到了哭哭啼啼四处寻我的婢女。   乍一看到我湿漉漉地从井里爬了出来,将她吓晕了过去。   没办法,那时我呈现的是妖体,白发白脸,死气沉沉的眼珠子滴溜溜地转......   后来还是我恢复了温卿的模样,将这不经吓的婢女背回了许家。   然后,我开始了漫长的在陈如月身边「诈尸」的行为艺术。   比如,在她异常奇怪为何许家还没发现温卿失踪的时候,我拉着刚巧回家的许庭淮,一同去集市上逛了一圈。   还比如在她纠结我为何没死,青天白日见鬼了的时候,我又深更半夜披头散发倒挂在她床帐上......   后来陈如月出恭的时候,给她递草纸的是一截被泡得肿胀发白的手。   她半夜做噩梦,被窝里趴着浑身湿答答的温卿,还直勾勾地盯着她,诡异一笑......   陈如月疯了。   在她疯了有半个月的时候,她的舔狗安世子找到了我。   当时我正在温家的茶楼喝茶,要的是一个雅间。   安崇松推门而入,赶走了我身边的婢女,忍气吞声地坐在我面前,开口便是:「连姜,你到底想怎么样?」   我斜睨了他一眼:「好好跟我说话。」   安崇松泄了气,模样有些颓废:「祩子,求你放过如月,再这样下去,她离死不远了。」   「哦?她可不像胆子这么小的人,她连人都敢杀。」   我小啜一口茶,漫不经心道:「我为妖千年,从没见过如此狠毒心肠的女子,自然是要给她点小小教训的。」   「你那叫给她点小小教训?你是想要她的命。」   「对,我自然是要她的命,至于原因,你知道的。」   安崇松不说话了,一双眼珠子活络地盯着我,阴森冰冷。   我猛地拍了下桌子,桌上茶杯腾起,落在我手上,然后砸向了他的脸!   「披了张人皮而已,竟真把自己当个人了,再用这种眼神看我,我把你眼珠子抠出来!」   茶杯砸在他的脸上,溅出了茶水。   披着尸囊的山魈目露凶光,不动声色地舔了下长长的舌头,鲜红滚热。   声音也从之前正经的男腔,恢复了嘶哑刺耳:「袾子,我有资格跟你谈判,你也知道你如今奈何不了我,何必逞威风。」   他说得对,若真打起来,我没有几分胜算。   这倒是稀奇,一个普通的山中精怪,历经了商朝的牧野之战,又被镇压在尸水河千年。   逃窜出胤都时,也仅是个妖力弱小的魈,躲进了深山老林,千年不曾露面。   我甚至想过,如果最终寻不到这只山魈,只当它陨灭了也未尝不可。   毕竟它真的毫不起眼,所谓的作乱,皆是身不由己。   逃出之后也仅是归隐了山林,历经风霜洗礼,最终也只是化古成普通生物而已。   但后来不一样了,不知它经历了什么,再出现时,妖力大增,竟不在我之下。   能暗戳戳地修炼成如此境界,是件很可怕的事。   但凡是妖,皆有邪性,正因我也是妖,更知这邪性压制起来有多不容易。   我不信他没有害过人。   我甚至坚信,他有如今的妖力,定是闯下过弥天的罪恶。   虽然我没有证据。   而我之所以来赣州,正是寻到了它的气息,一路至此。   好在,它如今并非完全没有弱点。   我冷笑一声:「谁说我奈何不了你,陈如月的命捏在我手里。」   没错,很可笑,这只魈是个情种。   提到陈如月,他的嚣张气焰果然淹灭,长舌缩回,眼珠子也不再滚动,老老实实恢复了人的模样。   他说:「即便你拿如月作为要挟,我也不会进异妖册的。」   当然,凡事皆有取舍,陈如月很重要,但还没有重要到让他束手就擒。   我勾起嘴角:「作为谈判筹码,她总要有些价值的,如果什么价值都没有,这种蛇蝎美人也不必留着了。」   山魈沉默了下:「你到底想做什么?」   「很简单,跟我讲一讲你都经历了什么。」   在我看来简单的事,竟让山魈又沉默了下,看出他的犹豫和迟疑,我一掌将桌上的茶壶拍得粉碎。   「今天晚上,陈如月就是这只茶壶。」   他的瞳孔在收缩,聚焦,又涣散,最终败下阵来。   「我说,作为交换条件,你要答应我再也不许伤害如月。」   我盘算了下,道:「好,我答应了,你也莫要跟我耍花招,你骗不了我的。」   「当然,慕容昭的徒弟,我怎么敢耍花招。」   他舔了舔干裂的嘴唇,艰难地开口:「是九鼎,我找到了九鼎……」   山魈一开口,我心里一颤。   大禹时期的华夏至尊神器,连我师父和申柳公都未曾有幸见过,一只山魈,凭什么?   传闻中沉入泗水的九鼎,在山魈口中莫名地出现在了崤山。   作为山中精怪,魈的感官十分敏锐,乍一看到出现在深山老林的九鼎,还不敢置信。   它用了很长时间才确认,那被枯叶枯藤缠绕、蒙了灰、生了铜锈的九个鼎,就是夏王朝的九鼎。   它用舌头嘶舔,用耳朵倾听,最后转着幽深的眼珠,一个一个地看,一个个地找,终于在其中一只鼎上找到了它的画像。   山魈的眼睛充满了不可思议,兴奋、紧张、怪叫!   协于上下、以承天休的华夏至尊神器,竟然出现在了它眼前。   它将九鼎视为无上至宝,吸引了众多志同道合的精灵鬼魅,大家围着九鼎转,自此不肯离开崤山。   山魈说:「一开始,我们想的是重新开启九鼎,回到初时魑魅魍魉莫能逢之的状态,妖与人泾渭分明,最好再也不要往来。」   可惜它们失望了,九鼎已无当初的神力。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世间沧海桑田,朝代变更。   围着九鼎转的妖魅,要么失望离开,要么寿命到了尽头,陨灭山间。   最后只剩下孤零零的魈,望着山月,独守九鼎。   从没有一只妖,有它这般的执着。   深山老林,青苔洞口,梧桐树下它躺在九鼎之上,长长的舌头如蛇信一般,缠绕着它的鼎,寸步不让。   山月不知心底事,水风空落眼前花,千万愁,愁在天涯。   也愁在这只迷恋九鼎的可怜山魈。   它守了千年。   九鼎残存的神力,承日月精华洗礼,阴差阳错被它吸食殆尽。   直到九鼎真的成了一堆废铜,山魈已经不再是普通的精怪。   我诧异于这一切的发生,又很庆幸山魈如今的妖力是九鼎所致。   好在,它不曾为非作歹。   也不能说完全没有作孽,至少真正的安郡王世子安崇松,死于它手。   但山魈不这么认为,他说,他在追求他的爱情。   笑不活了,一只山魈竟然也有爱情。   山魈说,陈家调令赣州任职协领时,陈如月才七岁。   举家赶路,途经洛邑山林,山魈看到了七岁的小女孩。   那年她哭哭啼啼,不肯离开从小生长的京城,被大人硬带上马车,前往赣州。   陈如月哭了一路,山魈跟了她一路。   它的爱情来得莫名其妙,也很可笑。   它说它很寂寞,山里千年,除了风吹树动,草丛沙沙作响,再没有任何动静。   它第一次见到这么爱哭的人类小女孩。   白皮肤,大眼睛,委屈流泪,像泄了洪的泉水。   哭声震惊了它。它呆呆地看着,寂寞千年的心突然热闹起来。   后来,它离开山林,一路追随陈如月,来到赣州。   一开始只是躲在暗处,屋顶上,房梁上,蜷缩着身子,静静地观察她。   直到陈如月十四岁,家里在商量她及笄后的婚事,山魈眯着眼睛,抬起了头。   赣州最有权势的人家,大概便是安郡王府了。   它离开陈大人家,悄无声息地去了安郡王府。   沉迷美色纵情放浪的安世子安崇松,被它上了身,不复存在。   山魈说:「袾子,我无意与你为敌,我只想好好活着,你虽然也是妖,究其根本与我们不同,你不会站在我们的立场思考处境,你是胤都人,眼里只有异妖册,我不会信你的话。」   是的,它不信异妖册,也不信胤都的任何人,我也无法令它相信。   但我还是说:「纵然立场不同,收你入册,却是我的责任,我放过陈如月,并不意味着会放过你。」   山魈皱了眉头,他自然也是忌惮着我的,否则不会躲着我,直到我找上了陈如月,才不得已与我碰面。   他又与我做了个交易。   人世匆匆,时间不过是转瞬即逝。   他说:「我们休战,你如今也嫁了人,我也有喜欢的女子,他们存活的时间有限,短短几十年而已,不妨等他们死后入了轮回,再来算一算我们之间的宿怨,如何?」   我笑了:「你如今倒是会用词,什么叫宿怨,我与你有何宿怨?别整那些没用的,我来赣州,可不是浪费时间的。」   「我们这样的妖,最没用的就是时间,谈何浪费。」   他眸光平静地看着我,褐色的瞳仁泛着诡异的光,我不由得冷笑一声:「跟我谈交易,你不够诚意。」   一只魈,即便成了精,残食九鼎神力,也不过是只妖力大增的畜生。   虬褫会爱上村姑,因为它曾经是上古神兽。   落头氏对人有情,因为他们本就是半人半妖的物种。   我更不必说了,在成为妖之前,我首先是人。   山魈撒了谎,一个精怪,莫名其妙地动了情根,懂了爱,甚至收敛邪性无条件地为陈如月付出。   这些种种,根本不是一个纯种的畜生做得出来的。   我盯着他:「首先我要知道,跟我谈交易的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山魈先是一愣,接着哈哈大笑,眼睛危险地敛起,长而粘腻的舌头在嘴里嘶舔。   「我真的很讨厌你们胤都的人,阴险狡诈,什么都要刨根究底地管,什么都瞒不过,你说,我们不是宿敌是什么呢?」   山魈眯着眼睛,回忆起了往事:「袾子,告诉你一个秘密吧,你知道九鼎为何会出现在崤山吗?」   我看着他,心里突然咯噔一下:「为何?」   「是申周,申周寻来了九鼎,放在了崤山,为的是有朝一日摧毁胤都。」   隔了一千多年,当年那桩倾覆胤都的惨事,又被遥遥提起。   山魈笑得古怪:「你很自责吧,当年为了救钟离公主,触怒尸水河,引发祸乱,导致胤都被毁。」   「连姜,现在你不用自责了,因为你的所作所为,皆在申周算计之内,若那日你没有冲动上前,胤都一样会灭城,而且下场更惨,绝不会有人生还。」   我声音冷了下来:「你什么意思?」   「妖魔两界尊申周为我们的神,他手里有九鼎,一切都在计划之内,若当时你没有开启尸水河的封印,他会在之后祭出九鼎,直接将整个胤都夷为平地,屠灭殆尽。」   「申周他,从不做没把握的事,九鼎是他的第二步计划,他们该感谢你开启了封印,否则胤都逃不过第二场浩劫。」   当年远在大秦,我曾问过柳公,申周何故如此?   没人知道答案,慕容昭以形神俱灭的代价斩杀申周,也不曾问过他。   结果隔了千年,我竟然在一只魈的嘴里,知道了答案。   山魈说,申周弑神,在妖魔两界皆不是秘密。   连姜你也是妖,可惜你永远不会知道,妖界不会有人告诉你,申周在我们心里是怎样的存在。   你们眼中十恶不赦的恶人,是我们心中顶天立地的神!   纵然他败了,妖魔两界永远不会有人忘记他。   我们的神,曾经不惜一切代价、义无反顾地领着我们走向光明之路。   后人只知申周弑神,导致天雷咒没有引出雷神之怒,开启了尸水河封印。   只有妖魔两界知道,我们的神是如何于万里长空搅弄风云,对抗雷霆之火,斩杀龙身人头的雷公。   凭什么?同样是大地之子,神仙琼楼玉宇,人间鸟语花香,连鬼都有酆都地府收留......我们妖呢?魔呢?   凭什么我们要东躲西藏,封印尸水河内,赶去深山老林,永远在阴暗中滋生。   九鼎划分,是大地之母留给我们的最后一处栖身之所。   可是人呢?蚩尤逐鹿,武王伐纣,将我们当做奴隶和畜生驱使,让我们自相残杀。   利用完了,还要将我们镇压在尸水河永世不得翻身。   你看,纷争过后,天上的神仙依旧琼楼玉宇,人间还是鸟语花香,我们呢?   人间只有一个坠入魔道的申周,想要打破这枷锁,颠覆一切。   摧毁胤都,摧毁尸水河,解救我们能力强悍的同类,一同冲破这青天,踏平四海。   申周败了,但他曾是我们唯一的希望。   我们,永远尊他为神。 第9节 轮回之路   1   山魈疯癫地笑,声音尖利刺耳。   我静静地看着他,泼了盆冷水:「申周那种狗东西,也就你们这群没脑子的信他。」   笑声戛然而止,山魈目露凶光:「你说什么?」   「一个被逐出师门、坠入魔道的狗东西,怎会对你们感同身受,什么带领妖魔两界走向光明,用脑子想想也该知道,为的不过是一己私欲,利用你们成就他的野心罢了。」   实话说起来总是那么戳心窝子,山魈不爱听,阴狠道:「那也好过被人践踏,人又是什么好东西吗?前有公孙起坑杀屠城四十万人,百姓易子而食,析骸以爨,后赵皇帝剥儿子、烤妃子,种种行径,妄称天选之子,如此世道,不管申周出于私心还是大义,合该颠覆。」   「大义?」   我扬了下眉,本想反驳他几句申周这个孽障,可转念一想,立场不同,说得再多也是不对付。   于是幽幽一笑:「你如今口才倒是很好,出口成章,条条是道。」   山魈一愣,神情变幻莫测。   我继而道:「人是天选之子,那么自然有天的道理,我不想跟你说这些没用的,阴沟里的老鼠也觉得自己无辜,难道就因为它们藏身阴沟被猫追逐,就该把世间交给它们统治吗?」   「你们总说天道不平?回头看看,千百年来妖魔邪祟作的恶,桩桩件件可曾冤枉了你们?把世间交给你们统治?别开玩笑了,届时只怕鬼城酆都也没存在的必要了,大地即为无间,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山魈被我的话噎得半晌回不过神,最后愤愤道:「你这半路来的妖,自然是向着人类说话,道不同不相为谋,你是慕容昭的徒弟,注定我们是天生的宿敌。」   我也不恼,望着他笑:「看在你也是命运多舛的妖,我暂且同意跟你做交易了,所以先告诉我,你到底吃了多少人?」   狡猾的山魈不肯承认:「没有,我没吃人。」   「别装了,一只妖畜突然有这种口才,同我讲了那么多,我不信你没吃过人。」   「......我是吃过一个年轻的商贾,但并非是我刻意为之,是他苦苦哀求,我才勉为其难地将他吃了。」   山魈眼睛眯起,跟我讲起了另一段往事。   大约是明朝时期,妖力大增的它藏身于山野深林。   它说它没有害过人,因为那时对人有天生的恐惧。   说来也是,原本就是山中一普通精怪,当初莫名其妙被人捉了去,放逐牧野之战。   后来又被人捉了去,投入尸水河。   正因畏惧人类,它比任何人都想开启九鼎,与人泾渭分明。   长久以来的习性,使它即便法力大增,骨子里仍有见人就躲的毛病。   直到有一日,它在山林里见到了一个快死的年轻人。   那男人是个商贾,外出做玉石生意,返家途中遭同伙背叛,勾结山贼抢了他的货和钱财。   不仅如此,山贼挥手一刀,他腹部被划开,鲜血横流,白花花的肠子淌了出来。   深夜山林,幽幽鬼魅,夜风拂过,落叶纷纷。   天际一抹弯月,几只萤火虫落在他身上,随着残喘的躯体微微光亮。   山魈躲在暗处,试探着上前。   它闻到了腥甜气息从男人身上散发出来。   那个男人微微侧目,涣散的眼眸对上它,瞳孔骤然放大。   山魈听到了他内心的呼唤和祈求。   他在祈求神明救他,让他回家看一眼他的妻子。   外出三年,心心念念地归家,他无比思念他青梅竹马的爱人。   他以为山魈是神明的使者。   男人执念很重,眼中充满了渴求。   山魈滴溜溜的眼珠子打量着他,露出锋利的牙。   林子里没有神明,只有一只妖。   妖也可以满足他的愿望,带他回家。   但妖说必须吃了他,才能化作他的模样示人,将魂魄带回去。   男人苦苦哀求,求山魈吃了他,让他回去见妻子最后一面。   狡猾的山魈想要的却不止这些。   它还想要男人自愿将魂魄也给它。   山魈惧怕人类,也想了解人类。   它想要人的魂魄,将人的思想占为己有,存在脑子里。   它已经不甘于隐藏在山林之中了,不知何时生出了一个念头,想去热热闹闹的人间走一遭。   为此他们在月下做了个契约,山魈带他回家,若她的妻子知道他已经是个鬼,还愿意接纳他,那么他该心愿已了,自愿将灵魂给山魈。   若她的妻子薄情寡义,不肯接纳一个鬼魂,那么山魈同情他,他的灵魂也可以离开。   商贾一心要回家,想都没想便答应了。   月光洒在林子里,鬼火幽幽,一只魈蹲在将死之人身边,在他渴求的眼神下,舔了舔牙,将他给啃食了。   好在他已经濒死,感知不到疼痛。   山魈化作他的模样,不远千里,带他回了故土。   天涯地角有穷时,只有相思无尽处。   商贾年轻的妻子,侍奉公婆,恪守本分,一直在等他回来。   哪怕午夜时分,回来的是个鬼魂。   青梅竹马的爱人流尽了泪,面对鬼魂苦苦挽留,不愿商贾离开。   鬼魂没有泪,商贾眼中泛着荧光点点。   心愿已了,他应该欣慰,也应该遵守承诺,将魂魄自愿交给山魈。   可是离开妻子之后,他便后悔了。   为了一个执念,他的鬼魂也将成为山魈的美食,再也无法踏入轮回。   最后时刻,鬼魂怕了,悔了,苦苦哀求。   可是,山魈还是吃了他,并且消化了他的魂魄。   从此,山魈开了七窍,懂了七情六欲。   我无法判别山魈做得是对是错,与妖结下契约的那刻,就注定了商贾的下场。   难不成他还真的以为,自己有选择的机会?   我问山魈:「那个商贾叫什么名字?」   山魈说:「孙南城。」   我若有所思地看着他,想必是目光太过古怪,让他十分不解,皱眉道:「你想说什么?」   我刚要开口,包间房门突然被人推开了。   怪我,与山魈聊得太过投入,竟没注意外面的动静。   许庭淮抿唇站在门口的时候,脸色极其难看,目光冷冷地看着我们。   这架势,我怀疑是来捉奸的。   已经开了七窍的山魈,披着安世子的好皮囊,眯着眼睛看他。   突然转而温声对我道:「卿卿,今日相谈甚欢,本世子甚喜,还盼他日能有机会再见卿卿。」   说罢,含情缱绻地看我一眼,起身轻飘飘地扫了一眼许庭淮,大摇大摆地从他面前走了出去。   被这畜生摆了一道,我一脸吃了屎的表情。   我那小相公许庭淮脸色更加难看,看了我一眼,像是坐实了我的罪名,转身也离开了。   古代女子注重名节。   温卿已经出嫁,如何能再与其他男人共处一室,况且那男子还是她之前有婚约的安世子。   更要命的是安世子唤她卿卿。   闺名可不是随便乱叫的。   我有些头痛,正想着要不要施个法术让许庭淮忘掉这段记忆,已经走开的他突然又回来了。   少年身如寒峭青松,后背绷得挺直,眉眼昳丽,眼圈却红了。   他静静地看着我,眼底波澜起伏,情绪不明,最终哽咽地唤了我一声:「娘子,回家。」   那样骄傲的少年郎,声音委屈、愤怒、难过……我心里突然不是滋味,愣愣地不知如何是好。   而他已经上前,牵住了我的手,紧紧攥在手心,带着我走出了茶楼。   一路无言,他的手力道很大,滚烫如铁钳。   直到回到许家,进了房,他坐在椅子上,拉我到怀里,按坐在他膝上。   我突然发觉,自新婚后,许庭淮展露的温文尔雅都是假象,我被他这副绝世美颜的妖孽面孔给骗了。   他个头很高,身材挺拔结实,力气也很大。   温卿在他面前,实际如小鸡崽一般,任他拿捏。   他也是有脾气的,比如此刻,他一手搂着我的腰,一手紧紧攥着我的手腕,漆黑瞳仁透着戾气,气息生冷。   我无奈地挣扎了下。   「你先放手,听我说……唔……」   话未说完,他突然吻了上来。   不仅强势,还很霸道,更像是在惩罚,恶狠狠的。   说实话,我真的懵了。   恍惚之间,脑子空白一片,竟不由得想起了我师父。   犹记那时,胤都司宫,慕容昭手捧竹简,支颐在榻。   我躺在他怀里睡了一会儿,醒来后看到他还在看那卷书,于是恶作剧地将手探入他衣襟里。   手指划过他硬朗的肌肤,被他一把握住。   他无奈道:「连姜,老实一点。」   「好吧。」   我撇了撇嘴,老实了那么一会。   见他真的沉溺在书卷里,目不转睛,又开始不甘心地去招惹他。   终于,他放下竹简,低头含笑看我,抓紧了我的手腕,顿时让我动弹不得。   然后他惩罚性地吻我,强势霸道,令我招架不住,连连求饶。   他修长漂亮的手指捏在我的后颈,逗小猫儿似的,玩味道:「再有下次,为师决不饶你。」   ……   茫然无措,隔了千年,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撕开了口子......我贪恋着许庭淮的怀抱,不知不觉泪流满面。   许庭淮察觉到了,停下动作,喘息着看我,漆黑的眸子蒙着一层雾光,漂亮得不可思议。   他哑着嗓子道:「卿卿,你哭了。」   回过神来,我摸了摸湿润的脸,抬眸看他,赶忙解释:「相公,不是你想的那样,安世子去茶楼找我,为的是陈家小姐,闺中时我身体不好,我爹请遍了天下名医,安崇松是想我们温家出面,帮忙找几个高人给陈家小姐看疯病。」   谎话信口而来,但许庭淮信了,他眸光温柔地看着我,摸了摸我的头:「娘子不必解释,我知道你的为人,当然信你。」   「那你为何……那么生气。」   「因为,他唤你卿卿,还因为,你曾与他有过婚约,我很嫉妒,很生气,想把他的舌头给拔下来。」   许庭淮提到安崇松,眉头皱起,神情又变得冰冷,抿着唇,浑身都散发着寒意。   我想起山魈那条又长又细的红舌,也觉得有些恶心,一本正经地对他道:「下次,我把它的舌头拔下来送给相公。」   许庭淮一愣,再没了方才的阴寒气息,忍俊不禁,捏了捏我的脖颈,很快又正色起来:「没有下次,卿卿以后不准再见他。」   说罢,又认真地补充了一句:「还有陈家小姐,不准帮她找大夫。」   2   我忽略了一件事。   许庭淮对安崇松和陈如月极其厌恶。   讨厌安崇松自然是因为温卿的缘故,厌恶陈如月就不知道什么原因了。   难道仅仅因为陈如月扬言要嫁给他?   我觉得事情不会这么简单,一再的追问下,果然触了许庭淮的某根神经,他冷着脸,半天憋出一句:「那等厚颜无耻的女子,疯了才好,只当世间少了个祸害。」   我若有所思,然后从他这里听到了一个令人发指的事。   陈如月十三岁那年,险些奸污了许庭淮。   目瞪口呆,我简直不敢置信,十三岁,这么猛?   许庭淮脸色极其难看,我同情地看了他一眼,陈如月这个疯批,果然没有她做不出来的事。   说起来,此事还与温家有关。   众所周知温家是茶商,在赣州不仅有千亩茶庄,还几乎承包了整个南方的茶楼生意。   温老爷是乡绅豪杰,平日广行善事,口碑甚好,自然人人乐意结交。   作为富甲一方的大户人家,茶庄买卖打理得很好。   每年六月,夏茶采摘,温家还会在庄子里举办一场铭茶礼。   此时就彰显出了温家的好人缘,即便是面和心不合的安郡王和陈协领一家,也会很给面子地应邀捧场。   温老爷是个好面子的人,每年的铭茶礼都会提前几日去请德高望重的许老先生前来主持。   是以那年,十三岁的陈如月和十五岁的许庭淮皆跟着家人前来。   隆重的三茶六礼开始时,大人们都在品茶交谈,唯有陈如月,悄悄地拉了拉许庭淮的衣服。   陈如月直言自己方才在茶园里丢了方帕子,请许庭淮陪她一起去找一找。   许庭淮自然是迟疑的,但陈如月小小年纪,演技了得,当下落泪:「那帕子是我娘生前留给我的,许哥哥就陪我去找一找吧,茶园太大了,跟迷宫似的,我也不敢让丫鬟陪着去,怕待会我们俩都绕晕了头。」   陈家夫人于前几年去世,这是众所皆知的。   但许庭淮定然不知,陈家对女儿骄纵至此,陈如月嚣张跋扈,发起疯来连父亲房里的几位姨娘都敢拿鞭子抽。   她是陈大人膝下唯一的女儿,而且那位已故的陈夫人,还给她生了两个哥哥,均因她姑姑陈贵妃的提拔,在京中领了官职。   据说她大哥还是京中卫戍军营的人。   陈如月泫然欲泣,小小年纪梨花带雨,果真令许庭淮动了恻隐之心。   然后领着她去了茶园子里,认认真真地找帕子。   温家的千亩茶园,无边无际,置身其中,个子高挑的尚能分辨东南西北,矮一点的便要绕糊涂了。   帕子还没找到,许庭淮先昏了头。   倒不是因为他个子矮,少年身姿挺拔,方向感不会差的。   关键是他领着陈如月来找帕子时,先喝了一杯茶。   那茶是经陈如月的手端给他的。   许庭淮浑身发软,瘫倒在地,怎么也爬不起来。   他紧咬着唇,额上冷汗淋淋,希望自己清醒一些。   如他所愿,他清醒地看到陈如月一脸得逞的笑,先是脱了自己的衣服,又伸手去脱他的。   陈如月身穿小衣,肌肤外露,笑嘻嘻地扑过去,勾住他的脖子。   许庭淮涨红了脸,手无缚鸡之力,闭着眼睛不去看她,结结巴巴地骂她不知羞耻。   陈如月将手放在他的唇上,嗔笑道:「先别骂,这叫什么不知羞耻,待会我家丫鬟领人过来的时候,再说不迟。」   许庭淮直接懵了,浑身冒着凉气:「你,你想干什么......」   「自然是想得到你呀。」   陈如月一本正经地看他,勾起嘴角:「赣州的姑娘家谁不喜欢许哥哥,我自然也是喜欢的,我父亲有意攀亲,但听说你祖父不太能瞧得上我,那我可太不高兴了,定然要先下手为强的。」   她一边说,一边用手在他身上乱摸,嬉笑:「待会有人看到这番场景,你们家想赖也赖不掉了。」   许庭淮自幼读圣贤书,家风极好,陈如月这番操作,完全是在挑战他的心理防线。   可惜他被下了药,浑身都动弹不得,气急之下,为了清白之身,连咬舌自尽都想到了。   关键时刻,是温卿救了他。   茶园绿影绰绰,温卿的声音隔着老远,隐约传来——   「我的小猫方才就是钻进了茶园,应该就在附近,你们分开找,一定要帮我找到。」   温卿使唤的都是茶庄的茶农,男女老少都有。   茶农在自家小姐的吩咐下,赶忙地应声,四下分散寻去。   陈如月懵了,从许庭淮身上爬了起来,抓起衣服胡乱地穿,看都没看许庭淮一眼,自顾自地跑了。   茶农都是贱民,她堂堂的陈家大小姐,怎可被贱民之流看了身子。   那日堪称是许庭淮的噩梦。   最后是温卿先看到了他。   少女红着脸上前,别过目光,唤过一名老茶农,帮他穿好衣服,背去了庄舍里休整。   老茶农是个哑巴,比比划划说他像是中了毒,寻了一包味道古古怪怪的土方药,混在茶水里给灌了下去。   休息了一个时辰,闻讯而来的许老先生就过来了。   应许庭淮的要求,温卿只道是他中了暑,被茶农背到这里睡了一觉。   不过此事给许庭淮留下的心理阴影太过强大,之后几年,他对所有的女孩子都产生了抵触。   到了议亲的年龄,家里开始相看合适的女子,均被他以读书为借口,拒绝了去。   直到十九岁这年,温老爷找上了门。   许庭淮对温卿印象还是极好的。   他还记得那少女认真的表情:「许家哥哥你别怕,邹老伯是个哑巴,而且又是我们家的老仆,此事不会传出去的。」   少女眸光清亮,羸弱苍白的脸上,透着一丝红晕。   ......   我搜索了下温卿的记忆,果不其然是有这事的。   说起来温卿真的是个极好的女孩子,自幼乖巧,性格良善。   那年铭茶礼,她无意间看到了陈如月身边的丫鬟,悄悄地在茶水里撒了点东西,又经自家小姐的手,端给了许庭淮。   后来陈如月拉着许庭淮去了茶园子。   温卿心思聪颖,察觉不对,犹豫了下,便带着茶农跟了过去。   要不说,陈如月如此嫉恨温卿,不惜痛下杀手,捅死了她。   听闻这些过往,我有些自责,悔不该答应山魈放过陈如月,我这小相公的仇,怎可不报?   年后二月,许庭淮一行学子启程去了京师。   我在赣州百无聊赖,每日就是茶楼逛逛,听听评书戏剧。   有时是跟我那婆母一起来,包间雅座,只能听到说书先生的声音,看不到人影。   有时是我自己来,那就相当洒脱,坐姿都豪放起来。   赣州很多八卦可以听。   比如陈家小姐害了疯病,安世子每日入府探望,不离不弃。   连陈大人都被感动了,也不顾两家政治立场了,扬言要把女儿嫁给他。   但安郡王家可就翻了天了。   郡王夫妇家法伺候,把安世子打得半死,不准他再出门一步。   深宅大门,如何关得住一只魈。   我在茶楼听戏曲的时候,有一次碰到安崇松,竟大摇大摆地带着陈如月出来逛街。   山魈的脑子果然不一样,为了个陈如月,不惜跟郡王断绝父子关系。   我在茶楼冲他竖起大拇指。   他礼貌地微笑,模样还有点小骄傲。   陈如月畏畏缩缩地在他怀里,一双忽闪的眼睛警惕地看着周围。   好一对脑子有泡的痴男怨女。   五月,许庭淮殿试高中状元的消息传到赣州。   我那富家一方的温家老爹,比许家还要高兴,从城门口开始摆炮仗,噼里啪啦放了一天。   那一天,我和山魈应该都躲在自家屋里没有出门。   天知道,妖怪最讨厌听到炮仗声。   又过了两个月,许庭淮回来了。   刚刚平静下来的赣州又沸腾了。   温老爹第二次摆了炮仗,噼里啪啦又一天……   再后来,我就跟许庭淮去了京城。   原本是不想去的,我还想着留在赣州看山魈的笑话。   但许庭淮不肯,执意要带我去京中赴任。   于是我们便收拾了行囊,告别公婆和祖父,离开了赣州。   接下来的事就颇具戏剧性了。   我在京城过得相当精彩。   首先许庭淮状元之才,如戏本子里写的一样,吸引了一众京中贵女的目光。   升官发财死老婆……许庭淮对我自然是好的,只是我发觉有人想让我死。   那人是宰相家的小姐还是将军家的千金,时隔太久,我已经忘记了。   我懒得跟她们计较,掺了砒霜的茶水,端起来就喝,在她们兴奋的目光下,突然两眼一瞪,闪着奇光异彩,赞赏道——   「好茶,再来一杯!」   后来又有跟我攀关系的女眷约我泛舟湖上,中途水里突然伸出一只大手,猛地将我拽下河。   外面是呼天喊地的喊救声,水底下我踩着那人的头,在他惊恐的面色下,硬把他往下按。   最后是我潇洒地飘出水面,「水鬼」不见了踪影。   ……   反复几次异样,直到京中流传出状元夫人不是人的消息,我才赶忙收敛。   并且入夜时分潜入嚼舌根的那些人家中,来了个七窍流血,倒挂金钩。   我在京中还探听到了一些陈如月小时候的事。   陈家曾是在京中为官的,祖上称得上显赫。   旧时皇城,陈如月的祖父跟老王爷交情甚好。   两家经常走动,导致陈如月从小就有一个关系不错的竹马哥哥——小齐王。   这位小齐王可了不得,能文能武,领兵打仗的一把好手,得他皇帝堂哥的信赖。   我估摸着陈如月所说的做皇妃,兴许就是想嫁给他。   但她晚了,前不久小齐王刚刚娶妻,是户部侍郎家的千金。   听说原本陈贵妃是打算将侄女接到京中来指婚的。   谁知道陈如月疯了,一年都没见好。   如此,错过。   3   陈如月的故事我只当了个趣事来听,原是未做他想。   因为我答应了山魈不去动她。   但我没想到,她后来会主动来找我。   我在京中待了三年,后来又回了赣州。   原因无他,我与许庭淮成婚后,一直没有孩子。   彼时许庭淮仕途顺利,在京中做了个不大不小的修撰官。   人人都道许修撰丰神俊朗,潇洒不羁,手持一把白玉扇,笑的时候明眸善睐,眼睑红痣分外妖娆,迷倒京中万千少女。   别的我不知道,在他高中及第后,有位御史府的小姐,一见许郎误终身,自此不肯再嫁旁人。   眼看那位小姐都二十了,再拖下去真的成了老姑娘。   她爹爱女心切,不惜亲自找了许庭淮,直言做侧室,自家女儿也是愿意的。   但许庭淮不愿意,他委婉地拒绝了。   人人皆知,许修撰与夫人感情甚好。   在外沉稳自持的许大人,回到家中率性如孩童,多年如一日,最喜欢缠着我,待在一起有说不完的话。   他穿着一身松散的白衣,懒洋洋地趴在榻几上斗蛐蛐儿,一脸开心的笑。   「娘子,你捉的这只蛐蛐果然厉害,勇猛至极,又打赢了一场。」   「那是自然,如今秋分,天气渐凉,这几日正是拿蛐蛐儿的好时节,你只要记得挑头圆牙大腿须长的蛐蛐儿,一定能拿到战斗力强悍的。」   我手握一本书卷,抬头一本正经地指点他。   我这拿蛐蛐儿的本事,说起来自在胤都就成才了,今日认真指点了他,是因为明日我就要回赣州了。   许家来了信,婆母病了,要儿媳回去侍疾。   古人重孝道,这是无可避免的。   许庭淮舍不得我回去,但他又着实记挂他娘,于是对我道:「卿卿,你放心,我之前已经朝家里寄了书信,若我娘无大碍,你侍奉几日替我尽尽孝道即可,若她病得厉害,我自然也是放心不下的,打算接她来京中请胡老先生瞧一瞧。」   胡老先生,是皇城里退了休的老御医,很有名气。   许庭淮冲我笑,眉眼温柔,皎皎如明月,灿烂干净。   他哪里知道,许家这次唤我回去是另有目的。   短时间内我是回不来了。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赣州的温家老爷,早早地便给女儿来了信。   道是许夫人身体并无大碍,他们家打算给许庭淮纳个妾,传承子嗣。   即便是温卿本人嫁给了许庭淮,以她的身子骨也很难生养。   温老爷明显心里有数,作为一个传统思想根深蒂固的老封建,他也认为女儿没有给许家诞下孩子是理亏。   所以他来信也是劝我回赣州。   他们知道许庭淮与我感情好,故而两家安排了以侍疾为借口,让我回去。   然后许家会派遣得力的婆子,带着他们一早相中好的看起来好生养的姑娘,去京中照顾许庭淮。   温老爷宽慰自家女儿,等那女子有了身孕,诞下的若是女孩,让她继续生,若是男孩,你便可以回京,将孩子养在自己名下。   这也是许家赞同的主意。   我们都知道,唯独许庭淮那个二傻子不知道。   他还一脸愁容地看着我,闷闷不乐道:「京中为官不易,无圣上特许官员不可私自离京,否则我也可以与娘子一同回去了。」   我好笑地看着他:「日后又不是见不到了,相公不必如此。」   他闻言点头:「也是,横竖不过一冬,届时陌上花开,卿卿可缓缓归矣。」   与我成亲四载的少年郎,已然是自持稳重的男人,可他望着我的眼神,一如初时清澈干净。   这澄净如鹿的眼神,总能让我心里发痒,忍不住舔一舔牙床。   控制住吃人的冲动,我转移注意力,对他道:「母亲说担心我回去之后,你这边缺人照料,所以从家里指派了知根知底的丫鬟和婆子过来,倒不必让她们干粗活,只负责照顾你的饮食起居即可。」   许庭淮不甚在意:「京中不乏佣人,这么做是多此一举。」   我当然不会告诉他,最漂亮的那个丫鬟叫明丽,是许家精挑细选的,凭她的本事,很快就会照顾他到床上。   我看着他笑,看得他满心疑惑:「我脸上有东西?」   「有,春色荡漾。」   「……娘子都要走了,我如何荡漾。」   在他幽怨的目光下,第二天我回了赣州。   我初回赣州,发现陈如月的疯病竟然好了。   打听之下才知,不知何时武阳突然火出圈儿了一个老庙。   庙宇破败,里面只有一个老道叫祢尔。   治好陈如月的,正是这个老道。   我有了些兴趣,想去会一会这人。   于是我便去了那座老庙。   武阳大大小小的庙宇,没有一处像这庙一样,在半山腰的位置,黄墙黑瓦,处处奇怪,但又处处安详。   庙里供奉神像是一尊罗刹。   凶神恶煞,头有犄角,颧骨凸出,眼珠凹陷,徒留眼白,没有瞳仁。   乍一看如地狱恶鬼。   一个老态龙钟、佝偻身子的老道正守着功德箱,昏昏欲睡。   听到脚步声茫然抬头,一张极其苍老的脸。   他说他就是祢尔。   他的庙供奉罗刹,他却长了一副菩萨像。   脸上每一道沟壑深刻的褶子,都透着慈悲。   我很不客气地看着他,指了指罗刹像:「这是谁?」   祢尔回答:「北太帝君。」   我像听到了笑话一般:「你不老实,酆都大帝是中天北极紫微大帝在幽冥界的化身,怎会是罗刹像、恶鬼状?」   老道指了指神像手中捧的玉板:「你看,板上写着北罗酆。」   下笑世上士,沉魂北罗酆。   罗酆山,确实是天下鬼神之宗统治之地。   鬼城酆都正在此间。   我皱眉,问他为何将紫袍神像的酆都大帝铸成罗刹恶鬼。   祢尔道:「谁说鬼君一定是紫袍神像,世人见的画像,难道一定是真?」   一把年纪的老道,声音沙哑,神情莫测。   「人有贪嗔痴慢疑,皆藏于心造作恶业,鬼神难道就没有他们的恶业?」   进庙之后,我察觉到老道确实是肉体凡胎,除了身上的老人味,周身气息看不出任何异常。   若非如此,我定然要跟他掰扯掰扯了。   我虽未见过酆都大帝真人,但我去过酆都啊,悬在五方鬼帝府的大帝画像,紫袍神目,端的是神态祥和,威赫凛然。   老道非说酆都大帝是罗刹像,那我也是无话可说。   跟一个没常识的凡人较真,有辱斯文。   我白了他一眼,问他陈家小姐是怎么治好的?   陈如月这疯病不好治,她中的是我的妖气。   凡人老道茫然地看着我:「啊?什么陈家小姐,我不知道啊。」   我略一沉思,起身去了安王府。   我那温家老爹告诉我,确实是安世子带着陈如月去了一趟山庙,回来后陈如月就正常了。   这个该死的山魈,借老道之名,逆天改命,把自己的妖元吐了一半给一个凡人。   我此番去找他,不为别的,此刻他妖气大伤,正是将他收入异妖册的良机。   结果在安王府,他一看到我,就跳了起来——   「你,你,你不是在京中吗,怎么回来了!赶紧走!」   山魈看起来与凡人无异,只有我知道,他妖力大不如从前了。   天助我也,我拿出异妖册。   他很没骨气,扑通一声跪在我面前:「袾子,你不能出尔反尔,说好的休战,说好的让我陪着如月度过这一世……」   「谁跟你说好了。」   我一脸正气:「妖跟妖讲什么信用,现在不收你,难道等将来陈如月死了,你拿回那一半妖元?」   山魈又气又恼,却又不敢对我恶语相向,苦苦哀求:「连姜,求你,我只要这世间短短几十载,一切结束后,我自愿入异妖册。」   我能信他吗?   答曰,不能。   见我不为所动,山魈又使了一招:「连姜,你也是爱过人的,当初你师父为你,魂魄为引镀身,拼上性命也要救你,我对如月也是如此,我虽是妖,从无害人之心,而我所求的这几十年,对你而言不过是过眼云烟,给我个机会,将来我愿意入异妖册,你若不信,咱们可以歃血为盟。」   我怀疑自己听错了,他要跟我歃血为盟?   但我没有犹豫,随手取过桌上的碗,匕首一划拉,手掌割开,放了半碗妖血给他。   妖血是有毒的,尤其是对另一只妖而言。   山魈在我的注视下,长舌嘶舔,举起我的血,一饮而尽。   我嘴角勾起笑,看他一滴不剩地喝下去,意味深长道:「你这行为,跟当初那一心要回家见妻子的商贾一模一样,但愿执念过后,你不会像他一样出尔反尔。」   说罢,又补充了一句:「出尔反尔倒也不怕,商贾逃不过,你也逃不过,真有意思,仿佛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夺了他的魂魄,竟然也走上了他的老路。」   山魈愣了一愣,也不知为何,瞳孔之中闪过一丝恐惧。   我很满意,看着他情绪不稳,又给了一记重击:「所以,我很好奇,你现在到底是一只魈?还是那商贾?」   很早之前,我就在怀疑。   当初在尸水河底,五浊河童将我吃了,我与它融为一体,最终凭借更胜一筹的能力,在意念上完全取代了它。   那么山魈呢?   怕是连他自己也搞不清楚,他现在到底是谁。   我在语言上重击了下他,原因无他,纯粹是看不惯他那傻 X 样。   若是喜欢上个正常女子,我倒是愿意成人之美。   陈如月那种疯批,他竟然用一半妖元治好了她。   山魈当然是傻子,他做梦也不会想到,感天动地牺牲自我救治了的陈如月,半年后来找了我。   她胆子倒是大,开门见山,直言道:「温卿,我知道你不是普通人,你告诉我,怎么才能杀死安崇松?」   我惊讶了下:「你要杀他?为何?」   陈如月眼中有一闪而过的厌恶,愤恨道:「他纠缠不放,令我恶心透顶,我爹竟还在我意识不清时将我嫁给了他,我要嫁的自然是京中真正的权贵,他一个小小的郡王世子,异想天开,简直做梦。」   可悲可叹,山魈心心念念要治好的姑娘,醒来之后,第一时间嫌弃了他,并一心要杀他。   她当然也是尝试过动手杀他的,但她很快意识到,她杀不死他。   就如同当初她杀不死我一样。   陈如月恐惧、惊慌、最后化为漫天的恨,不惜求助到了我身上。   我当然不会理她,只幽幽地叹了一声:「自古多情空余恨,此恨绵绵无绝期。」   没过多久,陈如月就跑了。   又没多久,安王府的世子安崇松,也失踪了。   紧接着,我也离开了赣州,偷摸着去了京城看戏。 第10节 酆都帝君   1   陈如月去投奔了她卫戍营的兄长,辗转找到了她的姑母陈贵妃。   但她没想到,那一向对她报以期望,在她幼时称她天资粹美可做皇妃的姑母,毫不留情地斥责了她。   她的兄长还听闻了陈贵妃的吩咐,命人将她关了起来,打算送回赣州。   在古代那种封建社会下,已经嫁了人的姑娘就该恪守本分相夫教子,竟然大逆不道地偷跑出来,陈贵妃只有恼怒和厌恶,恐她丢了自己的脸面。   她还为此写了封信给赣州的陈协领,斥其纵女成性,管教不严,荒唐至极。   但是她们低估了陈如月的决心。   她又一次跑了,而这一次,猪油蒙了心,去找了那位自幼青梅竹马的小齐王。   这小齐王也不是什么君子,送上门的女人不要白不要,就这么不清不楚地勾搭上了。   宁做外室偷情女,不为郡王正堂妻。   安崇松着实可怜。   事情到了这里,那场闹剧也应拉下帷幕了。   陈如月与小齐王的私情,不久闹得人尽皆知。   因为那位醋坛子齐王妃不是个善茬,宁愿打了陈贵妃的脸,也要出这口恶气。   古来女子为劣势,齐王妃派人当街殴打陈如月的时候,无一人阻拦。   甚至那位风度翩翩的小齐王,在茶楼悠然自得地饮茶,对一旁的侍从感叹了句——   「啧啧,女子真真是善妒,发起疯来着实可怕。」   茶楼下,孤身一人的陈如月,被一群人揪着头发扇耳光,乱棍打在身上,鼻青脸肿,凄惨至极。   茶楼上,小齐王悠哉饮茶,偶尔目光一瞥,看戏一般望过去。   街上那么多看热闹的人,指指点点,那鄙夷而嘲讽的笑,将陈如月的骄傲击得粉碎。   那时我也在茶楼看戏,而且刚好是与小齐王对街的窗口,我探头出去的时候,正对上他的目光。   他挑眉看我,目光充满了趣味。   我嘴角缓缓勾起笑,抬起手,冲他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小齐王愣住。   那日,失踪很久的安崇松终于出现了。   青石板路,长街一头,骄傲被粉碎的何止是陈如月,还有心灰意冷的山魈。   其实安世子生了一副好皮囊,眉眼端正,论风流倜傥不输那位小齐王。   至少在温卿的记忆里,与安崇松初次定下婚约时,对那长身玉立的俊朗公子,她曾是心怀期盼的。   山魈输在动了情,而陈如月却不爱他。   洛邑山林它看到了七岁的陈如月,一路跟着到了赣州,附身成为安郡王世子,眼神炽热地望向那个姑娘,跪舔多年。   他可以为陈如月做任何事,在她疯了的时候不惜与父母决裂也要娶她。   赣州人人皆知,陈家小姐性情骄纵,心狠手辣,也人人皆知安郡王世子深情几许,乃世间第一痴情种。   他家中没有任何妾室,哪怕郡王夫妇后来认了命,老泪纵横地表示愿意接受陈如月入门,但她已经是个疯子,安世子必须纳妾绵延香火。   人类的传统和枷锁,对山魈来说虽然都是狗屁,但自他成为安世子,尚且算是个孝顺的儿子。   除了对陈如月的感情,容不得任何人亵渎。   感天动地,连与他家是政敌的陈协领都被感动了。   甚至,他后来为了她,饮下我的妖血,将死穴留给了我。   陈如月被打得满地扭滚时,她至今的家人视而不见。   而她的丈夫,赣州安郡王世子,从长街那头,一步步走向她。   我从未见过一只妖也能露出那样的表情。   是悲、哀、和绝望。   在此之前,陈如月应该已经无数次将刀子捅向了他,欲置他于死地。   可那日在无数人的围观下,唾弃和谩骂声中,他走了过去,蹲在陈如月面前,将她视若珍宝地抱了起来。   齐王妃的人不依不饶,铁了心要打死这个不知羞耻的贱妇。   安崇松身如寒松,后背挺得很直,目光冷冷地望向他们每一个人,只说了句——   「谁敢再动我夫人一下?」   山魈的眼睛,是幽幽的褐色,发怒时瞳孔敛紧,颜色渐深,透着精怪特有的诡谲。   我从茶楼上眯着眼睛看他。   果然,那帮人让出了路。   被打得一脸血的陈如月,就这么被他抱着,堂而皇之地离开。   街上的人那么多,路边商贩恢复叫卖,酒肆茶楼旗帜飘飘,我看着他的身影逐渐消失于人群,竟感受到了一丝孤独。   后来,陈如月死在了京城。   我曾以为她是挨了打,伤势太重去世的。   也曾怀疑过她死在山魈手中。   但是都错了,在她答应了安世子随他回赣州过安稳日子时,后脚就拿了根白绫,将自己吊死在了房梁上。   可怜那只山魈,当时陈如月的丑事传遍了,甚至远在赣州的陈家和安郡王家都知晓了,为此安郡王妃气得昏迷,躺在床上虚弱得快死了。   安崇松没有在意过任何人,他找大夫为陈如月治伤,一如既往地温柔以待。   他以为陈如月吃到了苦头,撞到了南墙,会心甘情愿回到他身边,结果她将自己吊死的时候,还不忘留下一封绝笔信刺激他——   祗辱汝之手,恶之欲汝死,以其不见为之幸,深恶而痛绝之。   这句话太毒了。   饶是我这个局外人,太阳穴都突突地跳,可想而知山魈那个痴情种。   果不其然,他发了疯。   他不能接受,陈如月不仅不爱他,还对他厌恶至此。   最终结果就是嚣张了半生的陈家小姐,连一具尸体都不曾留下。   山魈为了收回自己那一半妖元,食了她的肉身。   故事的最后,他果然是同那商贾一样,悔了。   而那时距离他饮下我的妖血,还不到一年的时间。   他要逃,而我自然是不肯放过他的。   半夜的时候,京郊鬼火幽幽,青草染着寒露,弯月如一把镰刀。   万籁俱寂,我与他谁都没讨到便宜,两败俱伤。   更准确地说,刚开始我略胜一筹,将他从安世子的尸身里打了出来,而那时我终于寻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   山魈已非山魈,它的妖体已经扭曲,成为拉扯的人形。   发了疯的妖,杀红了眼,不惜祭出了九鼎神力,玉石俱焚,也要置我于死地。   后来他消失于山林,再也不见。   而我呈现了妖形,成为白发披身通体雪白的可怖老妪,蜷缩着尾巴,蛰伏于地。   我需要修整,动弹不得,于是眼眸幽幽地望着月空,陷入混沌之中。   那时节,风乍起,青草微动,寒露纷落。   夜幕悬着弯月,有一人踏草而来,撑着一把油纸伞,身姿缥缈,如梦如幻。   意识混沌之时,我还以为自己是在梦中。   可那人俯下身子,我闻到了好闻的苏合香。   微微地凝神,隐约看到那男子身着青衫,眉眼是熟悉的漂亮干净,但又是不熟悉的冷淡和深沉。   最终是他左眼睑下那颗小红痣,妖娆且鲜艳,唤醒了我。   他掏出一把匕首,割破了手掌,滚热的血流淌而下,滴入我嘴中。   然后他抱起了我,缓步离开,那把伞微微倾斜,遮盖在我可怕的妖身上。   自我与他成亲,便一直想尝一尝他的血是何味道。   结果就是他的血,如此香甜,让一只妖失了理智,陷入疯癫。   他抱着我,我却眼珠殷红,一口咬上了他的手臂,贪恋地吮吸着他的血。   许庭淮闷哼一声,不曾制止。   那个傻子定然不知,若不是我拼死克制住自己的妖性,回不到家中,他便会被我吸干了血,死在路上。   但他只是吸了口凉气,轻声唤了我一声——「娘子……」   后来的事,我便不知晓了。   因为我清醒的时候,只有自己在房中。   那是我与许庭淮在京中的家,熟悉的房间。   因他的血,我得以恢复。   也是为妖千年,第一次插手了人类的生死。   我将温卿那一缕魂魄唤出,以妖灵加持,给了她二十年的阳寿。   温卿醒来,我蛰伏在房梁上,看着推门而入的许庭淮,托腮看他上前,握住了她的手。   他的脸色很苍白,那抹藏于眼底的深沉,让我突然明白,原来不止我给了他假象。   我这会骗人的小相公,也一直在给我制造假象。   我要离开了,再不走,我怕自己不舍得。   离开之后,我再也没有回过京城和赣州。   时间对我而言,也仅是转瞬即逝。   如几百年后,我在 21 世纪开了一家殡葬店,忽有一日后知后觉地明白,我那小相公许庭淮,为了找我,步入一场不可回头的轮回之路。   2   殡葬店二楼,我从镜台看到后来的吴秀娜,与池骋渐行渐远。   也看到那位令人闻风丧胆的韩先生,自吴秀娜离开,陷入颓废之中,醉生梦死。   直到他的助理高成,偷偷地去找了吴秀娜。   谁会相信呢,韩治那样的人,竟然也会爱上别人。   而他爱一个人的原因很简单,仅仅因为吴秀娜不爱他。   她不爱他,所以他爱上了她。   但是当她爱上他的时候,疲惫地将头靠在他的胸膛,闭着眼睛说:「韩治,我累了,我们好好地在一起吧,不要再折腾了。」   是的,这位韩先生因得不到她的爱,痛苦不堪,将人类的躯壳折腾得脆弱不堪。   而当吴秀娜表示要跟他好好地在一起时,我从镜中看到他那双深褐色的眼睛,瞳仁敛紧,不敢置信。   我想,他可能跟我一样想起了遥远的记忆,那时有个叫安崇松的郡王世子,几近哀求地对心爱的女子说:「如月,别折腾了好不好,跟我回赣州,我们好好地在一起。」   可惜那个女人,至死都在说——祗辱汝之手,恶之欲汝死。   但吴秀娜不一样,她主动对他说别折腾了,我们在一起吧。   看到这里的时候,我便已经知道结局了。   如当初韩治喃喃呓语,对她说:「娜娜,你最好,永远都不要爱上我。」   爱上他的结局,他定然也是知晓的。   因为他是商贾孙南城。   商贾赶路,同伙谋财,客死山林,遭遇精怪。   月下交易,契约缔盟,魂归故里,妻悲而泣。   最后,是灵魂献祭。   鬼魂,本身就是一团由黑暗主宰的怨气,而商贾的鬼魂在被山魈吞噬之时,因他悔了、怕了,这团怨气被无限放大,凝聚成了消散不去的执念。   这执念便是,为何他的妻子还在等他?   为何她不是薄情寡义之人,为何愿意接纳一个归来的鬼魂……   若不是她的缘故,他又怎么会赌输,给了山魈吃掉他的机会。   怨念滋生,使他恨上了他的妻子。   恨她心里有他,恨她还爱着他。   他与山魈拉扯,合二为一,而那无限放大的阴暗,最终吞噬了他。   他会爱上一个永远不会爱他的女人。   而若这女人回头看他,深情凝视,会让他想到他的妻子,怨气凝聚的执念,致使他会报复这个女人。   半山别墅,乌云遮月。   与韩治定下婚期的吴秀娜,沉浸在幸福之中。   她在试婚纱。   那件昂贵的婚纱镶满了宝石,光彩夺目,刚刚由知名设计师送过来。   匠心独运,美轮美奂,试穿的时候她不知道,她整个人都在发光,美得不可思议。   摘下眼镜的韩治在看她,四目相对,褐色眼眸下流淌着暗涌的黑河,他笑了。   那晚如同任何一个普通的夜晚。   吴秀娜熟睡,韩治站在床头看她,长身玉立的身影,映在墙上的影子,狰狞而暗黑。   他眼眸幽幽地盯着她,手抚上她的脸,喃喃自语:「我说过了啊,你最好永远不要爱上我。」   「所以,为什么要爱上我,为什么?」   吴秀娜在睡梦中呢喃了一声,他听到了,她在说:「韩治,我在这儿……」   韩治,我在这儿。   那一向神情冰冷的男人,愣怔了下,接着用手抹了把脸。   他红着眼圈,片刻便落下泪来。   如几百年前一样,眼中有悲,有哀,也有绝望。   但有什么用呢,那双眸子只稍稍低垂了一下,再次抬起,怨念滋生,猛兽凶光毕现。   最后,那眉目俊朗的男人再次走出来的时候,戴着金丝框架眼镜,神情是一如既往的清冷。   他好像永远是这么冷静和斯文。   ……   我已经很多年不曾踏入酆都了。   在与大头结束用餐后,他果然醉得一塌糊涂,一边发酒疯说:「姑奶奶,你回不去了,知道吗,秦时的胤都已经没了,两千年就这么过来了,时空是不可逆转的,神仙也无能为力。」   他晃晃悠悠地走到我面前,双手捏着我的脸,微微用力:「在我很小的时候你就告诉我,不要依赖你,不能依赖你,总有一天你是要离开的,你要回秦朝,回胤都,你在做梦,你师父慕容昭已经死了,城灭人亡,回不去了,再也回不去了……」   我皱着眉头看他:「张润泽你找死吗?」   这小子并不怕我,傻笑一声,眼眸漆黑地盯着我看,映着店里五彩斑斓的霓虹灯光,声音软了下来:「所以,不走行吗?」   我忍无可忍地给了他颈部一记手刀。   张大头倒地。   安置好他之后,我便带着小甜甜去了罗酆山。   吴秀娜刚死不久,鬼魂尚在往生盘,没有投胎。   我进了往生盘。   于三界六道中的生死轮里寻到了她的魂。   无常死主头顶「三世佛」,面目丑怪,蓬头獠牙,对于我的到来,连眼睛都不曾睁开。   轮回之路黄泉翻涌,起起伏伏,腥味扑天。   生死受胎的摆渡船上,站满了目光呆滞的鬼魂,阴风阵阵,行尸走肉,像飘渺虚无的暗影。   我在那艘鸟头畜尾的鬼魂摆渡船上,揪出了还穿着临死时那套睡衣的吴秀娜。   她披散着长发,脸很白,很小,下巴尖尖,神情也很呆滞。   这种地方待的时间越长,前尘往事会逐渐忘得干净。   我问她:「你还认识韩治吗?」   她茫然地看着我,思考了好一会儿,点了点头:「认识。」   「想不想报仇?」   「不想。」   吴秀娜不曾犹豫,眼珠子缓缓地转了转,对我幽幽道:「无常说,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   天理报应轮回不爽,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酆都对鬼魂的洗脑功夫,向来是一流的。   但是说得也没错,他的报应马上就要到了。   我拍了拍她的肩膀:「那就帮我个忙,过后我送你入轮回。」   无常死主前拜了拜,我便将吴秀娜的鬼魂带回了阳间。   将韩治引入异妖册,没有费什么波折,一个不爱他的吴秀娜往他面前一站,那位冷静的韩先生便慌了神。   他痴迷地看着她,红着眼睛,一遍又一遍地唤她——   「娜娜?娜娜你怎么在这儿?」   吴秀娜接着他的话头往下说:「韩治,我一直在这儿。」   说完,她面无表情,转身离开。   身后是跟着她出来的韩治。   在那所别墅后面,午夜时分,吴秀娜将他引了出来。   他清楚地看到了她眼中的漠然,那是不含任何感情的冷意。   韩治惊慌失措,不住地跟着她,喃喃道:「娜娜,对不起,你原谅我,我不想这样的……」   对不起如果有用,要警察干吗?   彼时我正坐在树上,手握异妖册,叫了他一声。   「喂,孙南城。」   韩治抬头,看到我的瞬间,脸色大变。   「连姜!」   我没有跟他废话,异妖册展于半空,一个结印,将他收入囊中。   故人相见,本该闲聊几句,但我近来心情不佳,实在不想给他气我的机会。   送吴秀娜离开之前,我又试探着问了句:「你要不要见一下池骋?」   「池骋啊……」   她缓缓地转过头来,苍白脸上难得地怔了下神,但仍是与之前无异,摇了摇头。   「池骋,不见了。」   「其实他没有背叛你,他只是,被人抽了情丝,算不得一个完整的人罢了。」   「不重要了,送我回去吧,我要赶着去投胎了。」   人死债消,前尘往事,皆不重要。   但我知道,来生,她还会来这世间。   她会轮回成为飞禽,兴许是一只鹰,也可能是一只山雀。   那只鹰展翅高飞,翱翔在天际,最终会立于悬崖之巅,与同伴睥睨崖下山林。   也可能会是一只山雀,在空谷幽幽的林子里,站在枝头,仰望月亮。   它们都不会知道,千年以前,也是这样的一片林子,有只山魈也在抬头,它跟它们一样,看的不是山月,是自由。   可惜,时间的齿轮在推进,这世间的路,从来都是走了,便不能回头。   人是这样,妖也是这样。   如朱牧,如乔箬,也如两千年前的连姜,和曾经的许庭淮。   3   我坐在了池骋家楼下,如多年前活着的吴秀娜一般,目光沉沉地看着楼上的窗户。   他家里有人,灯亮着,光亮映在我眼睛里,像十年前波涛起伏的东海,一望无际的海面,漆黑夜幕下游轮上发出的光。   那时我刚刚从大头的姑奶奶张红霞身体里出来,孤魂野鬼般蛰伏在人世间,因为不急着找新的宿主,于是在海里待了一段时间。   潜伏在海底的时候,我的头发随着水草飘动,身子游过毫无止境的珊瑚丛,各种奇妙的小鱼环绕着我。   这场景让我心安,我肆无忌惮地伸展着蹼状的爪子,看黑白色的水母游动。   而我之所以觉得心安,大概是因为我重生于尸水河底时,意识混沌,单纯又快乐的蛰伏,与普通生物无异。   只是,再也不会有慕容昭提前安排好的大龟,在七月七日来驮我出来。   很久之前我不会知道,我师父曾经离我那么近。   胤都覆灭之后,我在尸水河下,他在尸水河上。   整整七年。   东海位于黄海之南,波涛汹涌,风光秀美。   巨大的黑潮暗流奔腾而来,波浪拍打海岸,悬崖高耸。   深夜的时候,黑色海面一望无际,我经常在这个时候冒出头,像一条白色的大鱼随意畅游。   但我从未想过,池骋所说的大一那年,出海夜游,于游轮上拿出望远镜,看到的海怪是我。   海上总是有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我压根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发现过望远镜的窥视。   又是什么时候浮出海面,冲游轮上的人幽幽一笑,露出满嘴利齿。   妖的眼睛,看到的是黑白色的世界。   而我经历了太漫长的时间,自动摒弃过太多微不足道的记忆。   直到通过镜台看到了吴秀娜的一生,池骋深夜醉酒,呢喃着:「青青,别走……」   吴秀娜心灰意冷,肝肠寸断。   只有我知道,他唤的是「卿卿」,不是「青青」。   池骋,是我那小相公许庭淮在生死轮里几经轮转,终于与我相遇的灵魂转世。   事实上很早之前我便一直在想,许庭淮到底是怎么知道我不是人的,究竟是哪里露了破绽。   不可能有破绽的,一个凡人,我完全可以糊弄得很好。   直到我从镜台幻境之中,看到他活在我编织的梦境里,那个传闻中文曲星下凡的男人,到底还是我小瞧了他。   庄生晓梦迷蝴蝶。   那个梦确实迷惑了他。   很长一段时间,他分不清梦境与现实,但他很聪明,善于洞察人心,也善于观察细节。   他更善于伪装自己。   在我觉得我那小相公是个干净纯粹的少年郎时,少年已长成男人模样。   他心思深沉,头脑敏锐,京中开始盛传状元夫人异于常人时,他就已经确定了我不是温卿。   直到我回了赣州,许家派过去的那个叫明丽的姑娘,红着脸爬上他的床,尚未礼成,人已经被他一把推开。   当时他的脸苍白无比。   那一刻,他无比清醒地意识到了梦境与现实的区别。   后来我追随陈如月和安崇松来了京城,自以为藏得隐秘,其实那个聪明的家伙已经顺着陈如月这条线,悄无声息地盯上了我。   难得的是,他知道我是妖,仍出现在了京郊原野,将油纸伞遮下,抱起了呈现妖体的我。   我从来没有回去过京城和赣州。   二十年对我来说转瞬即逝。   然而却有那么一个人,相思成疾,病入膏肓。   他与真正的温卿相敬如宾,恪守做丈夫的本分,但也只坚持了几年,便因病去世了。   没人知道,最后的时光,病入膏肓的许庭淮回了赣州。   他去了那座半山腰的老庙,见到了老道祢尔。   他跪在那罗刹像的酆都大帝面前,跟鬼君说:「我命不久矣,祈求往生路上,还能见到我家娘子,再续前缘。」   昏昏欲睡的祢尔睁开了眼,好笑地看着他:「求姻缘,该去月老庙。」   许庭淮笑了:「我家娘子,可不是普通人。」   「哦?那是何人?」   「她是妖,一只很丑很可怕的妖。」   「那你为何还要见她?」   「世人独爱皮囊,唯我爱那皮囊下的灵魂,我家娘子,妖形之下,藏着一个眉清目秀的姑娘,这么多年,她在我眼睛里,也在我心里。」   祢尔哦了一声,许庭淮起了身,朝他一拜:「老师父可曾见过她?」   「不曾见过。」   「老师父撒谎,她曾和家母一起来过,还给庙里添了香油钱。」   祢尔哈哈大笑,指着他你啊你了半天,叹息道:「读书人太聪明,知道来求鬼君,你当真知道这世上除了鬼君,没有第二座庙敢成全你,你又是否知道,为此你会付出怎样的代价。」   许庭淮笑了,苍白脸上漾起梨涡,朝他又是深深一拜:「望老师父成全,任何代价,小生无怨无悔。」   ……   是我错了,我看走了眼,那一脸慈悲的凡人老道,是酆都大帝遁入轮回,在凡间的肉体凡胎。   当初在赣州,我因陈如月被治好一事去找过他,过后我又见过他一次。   因许庭淮的母亲信佛,自我回赣州,作为儿媳曾陪她去过很多的庙。   她是个很虔诚的妇人,所求之事无非是盼着那入了京的明丽早日为许家开枝散叶。   香油钱给得还挺多。   直到有一次,我问她,武阳那座半山腰的黄墙庙不是据说挺灵吗,为何不去拜一拜?   许母道:「那庙里供的是地狱神,前去的多是祈求消灾消难,恶病不生。」   我道:「听起来也是值得拜一拜的。」   索性都出来上香了,也不差多走一处庙,许母觉得我说得有道理,于是顺道去了那黄墙庙。   庙是真的庙,老道也是真老道。   许母上香诵经时,我倚在庙门口,目光看着那罗刹大帝的神像,开口对一旁的老道说:「人有贪嗔痴慢疑,鬼神也会造作恶业,你的话让我想起了经文里舍卫国的佛,人蟒毒杀七万两千人,造作极恶罪孽,却因临终一念慈心,被佛指引往生善道,积山之罪因向善之引冰消,老头你告诉我,这是何道理?」   祢尔佝偻着背,坐在功德箱前,昏昏欲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人蟒在天福享尽后,会到人间修行学佛,当他在树下入定时,会有七万两千名大军路过,将他误认为是金子打造的人像,用斧头砍杀割取,待他们发现砍割的是人肉,丢弃离去,人蟒方得涅槃,因果毋庸置疑,鬼神所造的罪业,也是要偿还的。」   我冷笑了一声:「所谓向善之引,因果自受,说来说去是坏人放下屠刀便可成佛,好人为何没这样的机会?」   祢尔睁眼看我,叹息:「人之性也,善恶混,你可知孽镜台前无好人?」   魂登孽镜现原形,偷文减字暗补经。   曾经的阴曹地府,秦广王殿有一座孽镜台,只可惜,那座镜台被我哄去改名「小甜甜」了。   他说得对,人性使然,论迹不论心,论心世上无好人。   这个道理我何尝不懂。   我沉默了下,知他是个肉体凡胎的人,还是道:「我知道一个人,他端正自持,心系苍生,论迹遏恶扬善,踵事增华,论心守的是大义,怀瑾握瑜,我认他是亘古长青的君子,佛说假使百千劫,所造业不亡,可就是这样的人,造业不亡,他却永永远远地亡了,我不知他的果报在哪里?」   接受慕容昭形神俱散,对我来说并不容易。   在我游历过四海,入过地府六道轮回,哪怕寻不到他存在的痕迹,私心里我仍是不愿接受他陨灭的事实。   但事实就是事实,两千年后,我终于知道,他是真的不在了。   接受之后,我便经常觉得天道不公,慕容昭这样的人,一生从未做过坏事,杀申周更是为了天下大义,为何偏就落了个这样的下场?   祢尔没有回答我,我也没指望他能回答。   我那时并不知他是酆都大帝的凡胎,若我知道……   若我知道,也没办法逼他回答的。   酆都大帝有个很有名的绰号——北帝大魔王。   执掌三十六狱的鬼君,莫说那十恶不赦大奸大恶之人,再厉害的鬼怪魍魉但凡落于他手,永不能超生天界。   即便传闻中他已经遁入混沌,我对他仍是一百个敬畏之心。   也正是他,面对许庭淮的诉求,随手抽去了他魂魄里的七情六欲丝。   许庭淮生死受胎时坐的是龙头人尾摆渡船。   池骋是他在人道轮回时的第三世。   从没有什么吸妖体质,怪事频繁发生在他身边,只因他算不得是个完整的人。   灵魂缺陷是很容易招惹邪祟的。   譬如他的前两世,皆是死于非命,无一善终。   这便是酆都大帝所谓的成全。   以汝之躯,生生世世,吸引妖魔邪祟的注意,总有一世,你那为妖的娘子,也会被吸引而来。   这种成全的方式,也算让我明白了北帝大魔王的称号从何而来。   4   罗酆山阴曹地府,我去过十方阎王殿,也去过五方鬼帝府,便是东岳大帝宫和地藏王菩萨宫,我也是偷溜过的。   唯一没有踏足过的地方,是酆都大帝宫。   之所以没有踏足,如前文所说,是因为敬畏。   但这次势必要去一趟了。   茫茫地府,巍峨宫殿,四面暗黑阴沉,漫无边际。   殿外高耸的石柱上,缠着一条大蛇。   那是黄泉之魔——篁蛇。   巨大的蛇身缠绕石柱,黑得锃亮。   蛇头从高耸的石柱上探头,眯着诡谲的深瞳,死死地盯着我。   我立于帝宫门口,看着它吐信子。   好在它仅是眯着眼睛看我,眸子幽幽,并未作出多余的举动。   于是我摸了摸它的身子,表示友好之后,进了帝宫。   如我所料,一身紫袍的酆都大帝,正在此间。   与五方鬼帝府上悬着的画像大抵一致,但又比画像上更加威严神明。   传闻帝君已身陷混沌,却不知他是何时归来的,支颐在幽暗不明的长椅上,身形明灭如远山。   在他面前,只让人感觉周遭是寒冰烈狱般的冷。   我恭恭敬敬地朝他行礼,讲明来意,讨要许庭淮的七情六欲丝。   帝君也未多言,闻言睁开眼睛,挥了下手,一团淡蓝色泛着幽光的东西便飘落在了我手里。   「多谢帝君。」   拿到了东西,谢他之后,我却并未离开,抿唇看着他。   帝君目光沉沉,眼底像是融着千年寒冰,缓缓开口,声音回荡在幽幽冥府,久不消散:「可是要问本座你师父的果报?」   「是,还望帝君解惑。」   「你可知你一介小妖,为何能三番五次地进出酆都?」   「不知。」   「何谓五仙?」   一个问题未解答,突然又问别的问题,我皱了下眉,老实回答:「鬼仙,人仙,地仙,天仙,神仙。」   问世间谁人无忧,唯神仙逍遥无忧。   世间万物,皆想成仙,神仙的种类,也便是这五种。   帝君看着我道:「你可听闻过蝉蜕,尸解仙。」   「听闻过,但似乎很少有仙人以这种方式飞升。」   尸解仙,便是得道之后可遗弃肉体仙去,不留遗体,假托一物便可遗世升天,这个过程道教谓之尸解,也叫蝉脱。   我不明所以,冥府暗沉,似乎看到帝君笑了下:「你师父慕容昭,原是可以尸解成仙的。」   我身子一顿。   「可惜,他魂魄为引帮你渡劫,形之散也,自然无法飞升,只能陨灭了。」   若地府光线再亮一些,我想酆都大帝一定能看到我苍白的脸。   是的,慕容昭只此一生,守了胤都,镇了尸水河,创了异妖册,杀了申周。   每一件事,本都该是他的功德和果报。   可是,帝君说:「你之前说,人蟒因向善之引,往生善道,你师父何曾不是那引善之人,他的果报早已在你身上了,连姜,如今大业已成,你也可尸解成仙了。」   我也可尸解成仙了……   原来,兜兜转转,我也是那得道的人蟒……   尸解成仙,脱离这妖体,恢复连姜从前的样貌……   成仙……多么美妙的词。   我低笑了一声,难过的情绪如排山倒海,只轻声道:「他都不在了,我做这神仙干什么呢。」   酆都大帝诧异道:「你不想做神仙?」   「不想,我只想要我师父慕容昭。」   「你师父已经不在了。」   「我知道。」   「你能尸解成仙,也是他之所愿。」   「知道,但我不想。」   「你可想清楚了,即便你不愿飞升,也不能改变什么,错过这次机会,你便永远是妖,永不能得道。」   「帝君,这些都不重要。」   我抬头看帝君,神情是平静的:「我已经活得太久了,长生对我来说是孤独的,做妖和做神仙,对我来说都一样。」   「连姜生于战国,承蒙师父不弃,长于胤都,也亡于胤都……我出来太久了,因我造的恶业,如今已然还清,但凡最后需要一个结局,那么我想去的地方,是不周山下。」   帝君摇头叹息:「你这小妖,执念竟如此之深,岂非辜负了你师父的心意。」   「是,那就只能对不住他了,渡我成仙是他的心意,却不是我的心意,为人也好,为妖也罢,连姜自始至终都只有一个归宿,他没有走出胤都,那么,我便要回到胤都。」   帝君大概是没见过如此不识好歹的妖,眼中有怜悯:「你如今还未成仙,有执念属实正常,待你飞升便会顿悟,世间万物皆可放下,神仙是无忧的,没有七情六欲可言,前尘往事只是过眼云烟……」   「那就更不行了,因为,我不想放下。」   我朝帝君深深一拜:「帝君莫要再劝,连姜心意已决。」   离开大帝宫时,柱子上那条篁蛇在看我,眼神与酆都大帝无异,不解又怜悯。   如曾经的祢尔老道所说,鬼神大都有自己的恶业,脱离凡尘束缚,得道成仙,是何其幸运的果报。   可这世上,竟还有我这种傻 X,属实费解。   他们不懂,也永远不会懂。   我将许庭淮的情丝还给了池骋。   顺便抹去了他脑中关于王知秋这个人的记忆。   从此之后,他会是一个正常人。   会懂得去爱别人,关心别人,会跟喜欢的人成家,幸福美满。   很早之前我就知道,他虽是许庭淮的轮回转世,但他确实不是许庭淮。   冥界的往生盘,生死轮走一遭,下一世是完完全全的另一个人。   几百年前的许庭淮,其实早已如同我师父一样,再也不会回来了。   不会再有那么一个人,递给我秦糖,笑眯眯地对我说:「我们连姜是姑娘家。」   也不会再有那么一个人,在弯月如钩的郊野青草地,拦腰抱起一只妖,任她咬伤了手臂,仍愿小心翼翼地带她回家。   他们,都不会回来了…… 第11节 归途   1   傍晚,城市下了一场大雨。   电闪雷鸣,昏天暗地。   我站在殡葬店门口,看着路上车辆拥堵,行人匆匆。   乌云压顶,空气中雨水的腥气扑面而来。   我已经准备好要回不周山了。   但这场突如其来的大雨困住了我。   困住了我的当然还有另一件事。   附近街上发生了尸变。   对我来说,难以置信。   我开第一家殡葬店那会儿,火葬才刚刚推行,那个时代的人们,骨子里还存在着死要全尸、入土为安的老封建思想。   因没有强制性,家里有了丧事,大都还是选择停尸三到七天。   那时节,时局刚稳,百姓安居,各种鬼怪邪祟开始冒头。   我的任务是收异妖册上的东西,对各种灵异事件碰上了也会顺手处理,但也没有刻意为之。   唯有尸变,处理得比较多。   一则这与我的生意息息相关,二则那时尸变确实发生得比较频繁。   广西、成都、四川均发生过比较有名的尸变事件。   尤其是广西彝族一个村子,几乎是一群僵尸冲进村子见人就咬。   现代人说起尸变,总觉是天方夜谭,事实上自古书籍都有记载过尸变事件,如袁枚在《续子不语》中写道——尸初变为旱魃,再变即为犼。   再如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曾写,少年遇一僵尸,白毛遍体,目赤如丹砂,指如弯钩。   追溯到再早之前,僵尸之祖实际是上古时期黄帝的女儿——魃。   黄帝与蚩尤作战,女儿魃助其杀蚩尤,事后黄帝却以其杀生太多为由,禁绝魃升上神界。   无法成神倒也罢了,然而后来为解人间大旱,禳灾巫术他们以女魃为祭祀品,终于令其成为旱魃女尸。   说起来,那位旱魃女尸,如今就封印在异妖册内。   我已经很多年没有听闻过尸变事件了。   上一次有这样的经历,还是南方乡下一个叫裨县的村子。   那年,张红霞五十六岁,大头七岁。   有天傍晚一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进城来买骨灰盒,挑了个价格最低的。   结果三天后,他媳妇儿来了,普普通通的农村妇女,上来就要求把骨灰盒退了。   怕我不给退,所以她态度很强悍。   干殡葬业的,哪有听说过退货的?   那时我是张红霞,抓了把瓜子,边磕边看她:「大姐,咋的了,人死复生了?」   一句玩笑话,妇女变了脸,冲我恶狠狠道:「胡说八道什么,让你退你就退!少废话。」   我看了她一眼,好脾气地拿了钱给她,同时好心提醒:「要小心,复生的可就不是人了,家里孩子要藏好,有的品种专冲血脉至亲来。」   妇女一瞬间白了脸,对上我似笑非笑的目光,惊慌不已,拿了钱赶忙离开。   也怪我乌鸦嘴,尸变有十八种,那家老太太死后停尸五天,本来都已经下葬了,结果半年后天天托梦给大儿子,说坟地选得不好,灼得她难受。   谁也没当回事,老太太四个儿子,三个闺女。   直到大家挨个都被托了梦,才半信半疑地掘了老太太的坟。   这一掘不要紧,已经埋了半年的人,没有腐烂掉,反而全身像馒头上长了白毛一样,蒙蒙一层,连指甲和头发都老长。   老太太的脸泛着诡异的青色,眼睛闭着,神态安详,却让人感觉像是在冷笑。   一大家子人吓傻了。   但没办法,到底是老娘的尸体,总不能弃置不理。   这时候大儿子说了,赶紧联系火葬场,送去火化。   那个时候火葬已经推广开了,但一个城里也就那么一家火葬场。   殡葬车说好了明天过来拉人,老太太的尸体又不敢往家里拉,于是在地头搭了个灵棚,暂时放一下。   这家的二儿子趁着天没黑,说火葬场的盒子太贵了,赶忙就跑城里来买骨灰盒了。   那天我卖给他一个最便宜的。   三天后他媳妇才来退货。   其实第二天殡葬车开来拉人的时候,老太太尸体就不见了。   2   我记忆比较深刻,因为那老太太是一具荫尸。   那年七岁的大头问我:「姑奶奶,什么是荫尸?」   我对他道:「荫尸与阅微草堂笔记中记载的因养尸地而形成的僵尸是一样的,葬地的土壤、形势位置,有可能是阴山阴地,也有可能是自家陵地旺气太重的缘故,总之就是把人埋在了不该埋的地方。」   好在只埋了半年尸体就被扒了出来,若开馆时老太太的嘴巴是张着的,那便是要吃掉他们家的子孙后代了。   后来我带着大头去了一趟裨县。   果不其然,整个村子都乱了。   最终把老太太就地火化时,那具长了毛的尸体竟还在挣扎哀嚎,令人毛骨悚然。   到了现如今,我认为世上已经不可能再发生尸变了。   我们生存的世界,已经杜绝了这种可能。   火葬,冷冻太平间,各种高科技设备,灯火通明的城市,良好的治安……   话说回来,即便真的发生了尸变,在现如今这个社会,也没什么可怕的了。   如今天的报纸上,刊登的是有市民感染了疯猪病,见人就咬,已经被隔离治疗。   一时还导致猪肉价格暴跌,没人敢吃,愁死了那些养猪的。   我不担心尸变,现代社会各种化学药水,高强度腐蚀的硫酸,直接都可以将一具僵尸溶解成渣渣。   我担心的是为何会发生尸变,以及最先出现的僵尸,如今在哪里?   这几日城里的治安特别好,但还是发生一件事,我的异妖册不见了。   真是可笑,竟然还有人敢偷那玩意。   大雨停了,街上恢复了热闹。   路灯,车灯,以及殡葬店的霓虹灯,交相呼应,映在我眼睛里,像极了一色彩斑斓的舞台。   喧闹是街上络绎不绝的人流和车辆。   我在等,我知道,今晚注定是个不寻常的夜晚。   那场铺天盖地的雨,乌云压顶,电闪雷鸣,半空之中起了龙卷风,好一幕壮阔的龙蓄水。   大雨过后,阴气仍悬在上空。   这是旱魃女尸被唤出的预兆。   该来的终究会来。   我在殡葬店的门口挂了一盏白灯笼,摆了香炉,燃了生犀香。   夜深的时候,街上的人渐渐少了。   凌晨三点,街上空无一人。   路灯幽暗,整条巷子,只有我的殡葬店,霓虹闪耀,眨巴着五彩的眼睛,迎接远方的客人。   灯笼里的白烛火苗摇晃,冉冉升起的燃香飘散在空气中。   终于,有东西出现在了街口。   一步步走来时,看得清是一只执灯的青衣鬼怪。   身着青衣的女子,长发委地,赤着脚,缓缓走来。   她的身形飘忽不定,直到逐渐走近,才能看清头发遮掩下的那张脸。   死灰色的脸,透着僵尸特有的尸气,乌青的唇,眼睛像失了色彩的玻璃珠子,死气沉沉。   青衣鬼怪挑着白灯停留在殡葬店门口,抬头看着霓虹招牌那里挂着的白灯笼,以及香炉里的香,幽幽开口——   「袾子,这是何处?」   「对您来说,大概是四千多年后吧。」   「哦?谁把我放出来的?」   「……我的侄孙。」   「你救了他一命。」   「是,感谢女魃不杀之恩。」   旱魃女尸,声音嘶哑:「他犯错了,你该惩罚他。」   说完,又补充了一句:「任何人犯了错,都应该接受惩罚。」   我沉默了下,继而道:「是,要惩罚的。」   异妖册是张大头偷的。   如果不出意外,尸变也是他策划的。   他制造了尸变,偷了异妖册,放出了旱魃女尸。   他本没有这样的本事,怪我这些年对他的放纵,让他懂了太多,做出这般糊涂事。   我知道大头在做什么。   无非是不愿我离开,策划着放出一只妖,让我继续抓。   这种幼稚的行为,险些铸成大错。   好在放出的是旱魃女尸。   他定然不知,她与其他妖是不同的。   胤都初时,以尸水河镇妖,女魃是唯一一个自愿被镇压的妖怪。   后来浩劫生起,群妖纷纷逃窜出尸水河,从始至终她都没有主动从河底走出来。   直到引渡到异妖册,她都是一只特殊存在的妖。   若问原因,我想与她原是天上的神女有关。   山海经大荒北经记载,蚩尤作兵伐黄帝,黄帝命应龙在冀州迎战,蚩尤请来天上的风师纵大风雨,淹没大荒。   天女魃,乃是黄帝之女,奉命前来止雨,助父遂杀蚩尤。   那场上古时期惊天动地的战役,以蚩尤被杀告终。   然而没人知道,风师箕伯也死于女魃之手。   更没人知道,女魃一直喜欢那位风师。   但她最终站在了黄帝这边,为族人而战。   可笑的是她因这场杀戮造下罪孽,已经无法再做天女。   后来更因她杀了风师,部族大旱时,她成了禳灾巫术的祭品。   从天女到旱魃女尸,没人知道她经历了怎样的心死。   杀风师是她的选择,成为祭品也是她的选择。   只因她是黄帝之女,肩负大义与责任。   这样的天女,即便成了妖怪,也万不会是为非作歹的妖。   大头已经失联一个月了。   隔了一条街的古玩店,也关了门。   我没有去找他,也没有用镜台查看他究竟做了什么。   自我来到这个不属于我的时代,还是第一次这样无助。   我怕我从小养大的侄孙,会因做错了事,死在二十六岁这年。   被他拿走的异妖册,施个咒语便重新落在了我手中。   我本该和女魃一同回去的,可是我知道,我必须要见大头最后一面。   好在也没有等太久,又过了半个月,同样是深夜凌晨,殡葬店的门被敲响了。   敲门声只响了一下,我便知道是他回来了。   果不其然,开门的时候,正看到他背对着我,坐在地上。   我唤了他一声:「大头。」   他身躯一顿,没有回答,只笑了一声:「姑奶奶,我以为你走了。」   我叹息一声,怜悯地看着他:「你杀人了?」   「算是吧。」   「谁?」   大头没有回答,只背影孤独地抬头看了一眼天上。   没有月亮,夜幕一片漆黑。   我深深地吸了口气:「你杀了龅牙哥?」   那个经常在古玩店门口的流浪汉,我已经很久没见过他了。   大头沉默了下,轻声道:「我没有杀他,我只不过是,没有救他而已。」   按他的话来说,两个月前的一个晚上,那流浪汉不知是吃坏了东西还是突发疾病,蜷缩在古玩店门口,口吐白沫,全身抽搐。   大头关门离开的时候,刚好看到这一幕。   龅牙哥意识昏迷前,向他发出了求救的眼神。   可大头没有救他。   相反,他蹲在原地,眼睁睁看着他咽了气。   那是一个无月的夜晚,流浪汉死在了店门口,但没人发现,因为他经常躺在这里睡觉。   夜深的时候,大头将他的尸体拖进了店里。   城市里有太多这样无家可归的人,即便他很久不曾出现在那条街,也仅有熟知一二的店老板感叹一句,咦,那个乞讨的流浪汉最近不见了哎。   过后,所有人便将他遗忘在脑后。   大头是恶人吗?   不是,街上那么多店面,龅牙哥只经常守在他的店门口作为常驻点,因为但凡大头在店里,饭点的时候都不忘给他也送份吃的。   他不是恶人吗?   不,他是恶人,他眼睁睁看着一条人命,死在他眼皮子底下,无动于衷,冷漠旁观。   后面的事无需多说,他利用流浪汉的尸体,做了诸多实践,策划了一场尸变。   而后偷了我的异妖册,以我那本「袾子笔记」中记载的某种召唤仪式,将旱魃女尸放了出来。   我不知他是何时动的这种邪念,邪念一旦滋生,无异于将心交给了魔。   我很失望,看着他声音冷了下来:「你可知道,召唤出旱魃女尸,你的下场是什么?」   「猜到了。」   他笑了一声,语气不甚在意:「姑奶奶不会让我死的。」   「张润泽,你这是在逼我。」   我缓缓地闭上了眼睛,心中一片哀凉,竟不自觉地想起了他初到我身边时,六十多岁的张红兵将他推到我面前,他紧张地看着我,在张红兵一遍遍的催促下,挨了一巴掌,才哭着叫了一声姑奶奶。   三岁的孩子,还应被母亲抱在怀里,不应该是敏感慌张的。   我不该留他的,可我看着那小小的孩子,动了恻隐之心。   早知今日这恻隐之心会害了他,我绝不会在那时摸着他的小脑袋,说了句:「姑奶奶这里有糖。」   他喜欢吃糖,如同秦时的连姜,也喜欢吃糖。   可是谁能想到,二十三年后,他犯了这么大一个错。   我真的很失望,斥责的话未说出口,他已经呼了一口气,卸下了重担似的,起身回过头来看我。   他个子很高,比被我附身的王知秋高了大半头,寂静深夜,就这么双手插兜,静静地看着我,眼底隐匿着幽幽黑河。   「姑奶奶,你怎么不问问我,这些日子去哪儿了?」   「你去哪儿了?」   「按照习惯,你应该去镜台探知一下才对,为什么不去看呢?」   我从来没有用镜台去探知过大头的人生。   当然也有理所当然的理由,因他从小在我身边长大,很多事我不会瞒他,镜台的秘密早就不是秘密。   我还记得他十二岁步入青春期时,有一次问我:「姑奶奶,你有没有通过镜子看过我?」   那时存了几分捉弄的心态,我回答道:「有啊,我每天都透过镜子看你,上课有没有认真听讲,考试考了几分,有没有篡改分数,班里的小女生有没有给你写情书……」   话未说完,他已经一把捂住了我的嘴,气急败坏:「姑奶奶!你怎么可以这样,你要尊重我的隐私。」   我拍开他的手,哈哈大笑:「你跟一个快七十的老人家谈隐私,你小时候窜稀拉裤子里,还是我给擦洗的呢……」   这下,大头又急了,涨红了脸,又开始捂我的嘴。   后来他天天缠着我,跟我拉钩,让我发誓永远不用镜台去看他。   又是撒娇又是跺脚,最终我如他所愿,发了誓。   3   我从没有用镜台去探知过他。   大头当然知道也不会是那个理由。   他看着我,勾起嘴角:「你不敢,对不对?」   我皱了下眉:「你胡说什么!」   「连姜,你不敢看我,因为一旦你去看了,便会知道我对你的感情,并不比你对你师父的少。」   「你是我养大的,对我有感情没什么奇怪,不敢?为什么不敢,我对你一样有感情,这很坦荡。」   「坦荡的是你,不是我。」   大头蹙起浓黑的眉,眼中有一闪而过的阴郁:「你对慕容昭是怎样的感情,我就是怎样的感情,连姜,你别装傻。」   我也皱了眉,这么多年,我将他当作一个孩子,他在我心里一直未曾长大。   亲手养大的孩子,连姑奶奶也不叫了,一口一个连姜,实在让人生气。   我冷下脸来:「你如何能跟我师父比,张润泽,我对你仁至义尽,你唤我一声姑奶奶,如今闯下的祸事,我最后为你兜着,从今往后,我们永远不必再见。」   大头笑了,笑着笑着红了眼眶,后退几步,转过身去,最终背对着我,抱着头蹲了下去。   身子颤动,他在哭。   记忆里,自他来我身边,其实很少哭过。   我总是教育他要勇敢,要坚强,男儿有泪不轻弹,所以哪怕上小学时跟同学打架,被人骂是没爹没妈的野孩子,他都不曾哭过一声。   那时我用碘酒帮他擦脸上的伤,他一边疼得龇牙咧嘴,一边很有骨气地对我说:「姑奶奶,他们三个打我一个,我就揪着李子豪不放,把他按地上打,打得他哭爹喊娘。」   「我厉害吧,没给你丢人吧。」   小小少年鼻青脸肿,眼睛却出奇地亮,璀璨如天上的星星。   我说:「哇,虽然打架是不对的,但是我们大头没有向恶势力低头,而且以一敌三那么勇敢,一定要好好奖励一下。」   他便兴奋地扑过来,在一个六十岁的老人家脸上吧唧一口:「姑奶奶,你最好了!」   而如今,他口中最好的姑奶奶,看着他肩头轻颤,心里一阵钝痛。   我走上前,站在了他面前。   他抬起头,红着眼圈,眼底是深深的执拗:「喜欢你是我错了吗?」   那张熟悉而痞气的脸,笼罩在霓虹灯光下,投下暗影,眉眼悲绝。   「从小到大,我身边只有你,生病时在我身边的是你,寒来暑往送我去上学的是你,开家长会是你,买每一个生日蛋糕的是你,你给我讲大禹治水、九州之鼎,百二秦关终归楚,三千越甲可吞吴,你还告诉我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再长的路,一步步也能走完……」   「我的人生,完全是跟你绑在一起的啊,喜欢你是错误的吗,我是没办法跟胤都的慕容昭比,可你不能否认跟你相依为命那么多年的张润泽是假的!」   「我叫了你二十多年的姑奶奶,你现在告诉我,你是你,我是我,曲终人散,永远不必再见。」   「姑奶奶,你真的,不要我了吗?」   我大概是永远不会忘记他的眼神了,那双漆黑的瞳仁,刻画在我脑海中,眼尾泛红,看着我直直地落下泪来。   那抹悲色,脆弱如惶惶孩童。   我轻声道:「我是妖啊,大头,你知道的,不管是哪种喜欢,都不会有结果的,很早之前我就告诉过你,你不能依赖我,我迟早要回去的。」   「我知道,这话你不止说过一次,所以现在我还想再问一次,能不能等我死了再走?」   大头看着我,笑了:「我可以只活二十年,或者十年,再不然,五年也是可以的。」   「大头,你听说过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的道理吗?」   「我从前很喜欢捉蛐蛐,在胤都的时候,五师兄甚至给我起了个绰号,叫蛐蛐大王,我捉蛐蛐很有经验,菜园子里趴半日,总能拿到那最厉害、最威武的,没有人能斗过我的蛐蛐,每一只在我手里,都是常胜将军。」   「可是再好的蛐蛐,最多也只能活五个月,我曾经最喜欢的一只红脸蟋蟀,陪了我很久,到了冬至就不爱动了,可我舍不得它走,所以我用罩子捂着它,制造一个温暖的假象给它,但是后来只暴露在寒冬一会儿,它便蹬腿死掉了。」   「我后来在想,我捂着它的那些日子,真的是对的吗,罩子里漆黑一片,不见天日,我想让它晒会太阳,结果它身形萎靡,全无曾经的威震风姿。」   「蛐蛐活不到寒冬,朝菌不知黑夜与黎明,夏生秋死的寒蝉,也不知道这一年的好光景,但这对它们来说是恩赐,有意义的人生才叫活着,如果是活在寒冬深夜,多待的每一秒,对它们而言都是痛苦。」   大头一定听得懂,我眸光静静地看着他,他该知道的,无论是他的红霞姑奶奶,还是殡葬店的王知秋,从头到尾,都是孤零零的一个人。   我没有朋友,也不会去结交朋友。   长生对我而言,是孤独与痛苦。   早一秒和晚一秒,我都是要走的。   「你舍不得我离开,但你知道吗,我是真的,很想回去胤都,迫不及待地想去看一眼满城樱花,一分一秒都无法再等。」   大头神情愣怔,红着眼圈摇头:「可你说过,异妖册里都是假的,那是你师父慕容昭创造的幻境,自欺欺人罢了。」   「对啊,既是我师父的杰作,我更要进去看一看他为我编造的世界了,大头,我很想他,两千多年了,按理来说我该连他的模样都忘得差不多了,可是谁能想到,时间越久,我记得越清。」   「我听到他在唤我连姜,看到他在冲我笑,一切都恍如昨日。」   「旱魃女尸回去的时候,告诉我说这个世界不是我们的,每个人生来就注定了自己的归宿,她属于远古,我属于胤都,那里才是我们该去的地方,这个时代很好,人类文明,秩序良好,你们可上天下海,厉害得连神仙都无意打扰,但这是属于你们的世界,而我,生于战国,注定要回到胤都。」   「……姑奶奶。」   「张润泽,你若真的喜欢我,就该成全我,如我所愿,才叫爱。」   大头茫然失措地看着我,像是懂了,又像是不懂。   我上前轻轻地抱了下他,他立刻双手环上我的腰,半跪在我面前,脸埋在我怀中。   「大头,你要好好的,没有什么二十年,十年,五年,你会长命百岁,娶一个很好很好的女孩子,有幸福美满的家庭,最后还会有个孩子,延续老张家的香火。」   「屈从于俗世里最俗气的圆满吧,张润泽不是假的,只有一个,也只有这一世,所以,忘了我吧。」   在此之前,我没想过抹去他的记忆。   可这一刻我动了这个念头。   而大头似乎预料到了什么,猛地抬头看我,眼中充满了恐惧:「我不要,姑奶奶,我知道错了,我愿意成全你,只求你不要抹去我的记忆,我不想忘记你,就像你不曾忘记过慕容昭一样,我想做个完整的人,你不能剥夺我这个权利。」   他急切地恳求,而我静静地看着他,神情一点点地软了下来:「你真的知道错了?」   「是,我一时糊涂,为了留下你险些铸成大错,后来我后悔了,龅牙哥在城里咬了人,逐渐失去控制,我将他引去了乡下,浇了汽油,把他给烧了。」   「我眼睁睁看着他死在我面前,后来又眼睁睁看着他被烧没了,我知道自己罪孽深重,我真的悔了,任何惩罚我都愿意接受,唯独不能接受将你忘记。」   「我三岁来到你身边,朝夕相伴这么多年,这记忆要是不在,那么存活于世的张润泽才是假的。」   「姑奶奶,求求你,别让我像行尸走肉一样活,若连我都不记得你,谁还会记得这世上曾有个胤都来的连姜呢。」   大头的脸贴在我身上,身子发抖,眼泪浸湿了我的衣裳。   我送了他一件法器。   是我当年入司宫所,师父亲手交给我的。   纯铜制的金刚杵,半尺多长。   此物看着不起眼,与普通古玩无异,实则师父送我时曾说,这金刚杵是隐修仙人之物,可斩断各种烦恼,破除愚痴妄想之内魔与外道诸魔障。   除了这个,我如今,已没什么可给他的了。   不,还有一家不大不小,晚上霓虹闪耀的殡葬店。   我会穿镜去不周山,将异妖册封存于山下。   从此,世上再无那些传闻中的妖。   届时孽镜台会重返酆都,这趟岁月漫长之旅,终究是到了尽头。   ————   两千年前,慕容昭以九黎壶造异妖册,作为封存远古妖物的容器。   我也曾以为那只是容器。   可是那日从其中走出来的旱魃女尸,一刻也不愿停留人世。   我受柳公所托,捉妖千年,从没有一只妖自愿入册。   连我自己也认为,那只是幻境。   可女魃说,未曾身在其中,怎知真假,于册中妖而言,这恍如隔世之处才是大梦一场罢了。   正如庄周梦蝶,蝶梦庄周,蝶非梦,梦非蝶,蝶亦是蝶,梦亦是梦。   蝶本无梦,梦本无蝶。   心在桃源,我看你们,便都是虚幻。   因她这番话,我怔了好久。   后来,我如愿回了胤都。   那座浪漫、美丽、且热闹的城,樱花开得烂漫,花繁枝茂,满缀桃粉。   街上人很多,女子穿着大襟窄袖襦裙,男儿盘高发,着玄衣纁裳,三五成群,谈笑风生。   樱花红陌上,柳叶绿池边。   女魃说得对,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直到此刻,站于记忆中的高桥之上,展望胤都,我才终于明白师父怜悯的是众生。   胤都的慕容昭,心怀天下,这芸芸众生是一草一木,一人一畜,也是那些镇压于尸水河底的妖。   他给了它们最好的去处。   异妖册中的胤都,美得不可方物,我随手拉过的大婶,挎着竹篮,吐沫横飞地告诉我:「尸水河?那条河早没了,咱们胤都大祭司可厉害呢,造了个什么册子,把河里的东西都封印了。」   「你说钟离公主啊,哎呦我告诉你,你还不知道吧,她跟自己叔叔搞一块去了,丑闻传得到处都是,二人私奔了,造孽呦……」   大婶压低声音,一脸惋惜地走开了。   我站在桥上望水,碧波荡漾。   低头那涟漪之中,一张极其熟悉的面容。   长发如瀑,眉眼英气,鼻子秀挺,鬓间是海棠发簪,穿的是芙蓉色大襟窄袖襦裙。   两千多年前的连姜,终于,重又站在了胤都这座城里。   我朝着司宫的方向,一步步走去。   脚步很慢,因为属于胤都的每一处,我都在贪恋地观望。   司宫大门紧闭,如记忆中一样高大熟悉。   只是门口没了守门童儿。   推门而入,我怔了一怔。   是熟悉的院落,前方宫殿巍峨,长廊台阶下,站着我的五位师兄,以及三位尚一脸稚气的师弟。   甚至还有花白胡子的柳公,正笑眯眯地看着我,慈爱地唤了一声:「连姜,回来了。」   师兄弟们齐齐看我,都在冲我笑,眼底灿烂生光,温和如春日暖阳。   四师兄一如既往地嘴贱,率先同我打了招呼:「怎么这么慢,我还以为半路掉茅坑里了。」   一切恍如梦境。   我掐了掐自己的脸,很疼。   大师兄笑道:「师妹,快去吧,师父等你很久了。」   前方台阶上,是两扇闭着的殿门。   我望着他们满是笑意的脸,看到五师兄朝我点了点头。   回过神来,眼眶有些热,伸手一摸,果然是泪。   忽而南风起,行几万里,终是归期。   我叩响那扇门。   没多时,殿内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   「连姜,进来。」   声线是一贯的清冷,低沉动听,如珠落玉盘。   脚迈入门槛,泪眼朦胧间,抬头又见那道芝兰玉树的身影。   一袭白衣,纤尘不染。   慕容昭眉眼细长,眸子含着笑,深邃如一潭幽泉,就这么静静地看着我。   润红的唇,白得几近透明的皮肤,一如从前,好看得像神仙一样。   只是,那玉笄束起的长发,流泻肩头,苍白如雪。   一望可相见,一步如重城。   所爱隔山海,山海不可平。   海有舟可渡,山有路可行。   此爱翻山海,山海皆可平。   我忽而就笑了,柳公诚不欺我。   天阔素书无雁到,夜阑清梦有灯知,灯火阑珊处,原来他一直在这里。   「夫君,别来无恙。」   (正文完) 第12节 番外 1:钟离岄篇   春秋末,楚国。   连绵细雨下了几日,街上的酒馆聊斋仍旧生意很好。   楚国素有「三钱之府」之称,黄金、银币、铜铸币,抑或珠玉、车马牲畜、绢布……皆可在此通用交易。   因而各国商客常来常往。   钟离岄已经在这里待了半年了。   更准确地说,他这趟离开胤都快两年了。   彼时胤都已接受秦国册封,周朝王幾分了西、东两周公国,周王室摇摇欲坠。   胤都与各国之间馈赠献纳,犒聘往来,以及货物采办,均是钟离岄在操办。   胤王对他一向放心。   这个年仅二十有一的九王弟,性子虽闷,但做事沉稳。   钟离岄在客栈二楼,负手立于窗口,目光沉沉地望着窗外细雨。   客栈对面是一家妓窑。   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妓子,站在门口揽客,因雨天没客人,百无聊赖地就注意到了他。   女子笑得娇媚,挥了下帕子,冲他喊道:「祁公子,郎君,雨天无客,奴家去陪你可好?」   钟离岄望向她,皱了下眉。   女子叫得更欢了:「行不行嘛,钱财都好说,只求公子垂怜。」   他在这里住了半年了,这女子不是第一次自荐枕席。   无非是看中了他年轻富有,又生了一副好样貌。   钟离岄有些厌恶,眸光阴沉地关了窗户。   屋内安静了,他坐在桌前,伸手拿过了立于桌上的泥娃娃。   泥娃娃巴掌大,笑眯眯的眼睛,胖乎乎的脸蛋,双手乖巧地叠放身前。   这是买给婳婳的。   当然不止这一件礼物,但凡他出行,所到各地,看到那些新鲜好玩的小东西,首先想到的就是婳婳。   婳婳如今正是贪玩的年龄。   可这些,她还会喜欢吗……   想到婳婳,钟离岄神情变得柔软。   作为老王上最小的一个儿子,婳婳出生时他七岁。   那个小姑娘,可以说是他看着长大的。   王后病逝之前,她的童年是无忧无虑的,性格天真烂漫。   反倒是钟离岄,从小性子阴郁,为人不喜。   之所以为人不喜,得益于老王上对他的态度。   他几次三番地想杀了他。   五岁时,生母云姬为他挡了一剑,死在了老王上手里。   钟离岄知道是因为什么。   因为老王上怀疑他并非亲生。   云姬与胤王宫的一名侍卫有染,珠胎暗结。   钟离岄长得一点也不像老王上,与他的哥哥胤王也无神似之处。   这一点伴随着他的长大,越来越让人怀疑。   好在后来,老王上没来得及杀他,便已殡天。   他的童年是不幸的,阴郁的性格是自小养成。   宫里没人会在意他,唯有一个婳婳。   小姑娘刚学会走路时,便咿呀学语地唤他:「……小叔叔。」   她总爱看着他笑,伸出莲藕似的小胳膊,口齿不清地吐露:「抱抱。」   柔软的小人儿,身上满是奶香味,甜甜一笑,心都要融化了。   婳婳喜欢骑在他身上,被他驮着满处跑。   他是小公主的大马,任凭她指挥,顺着她说的方向前行。   这游戏一直玩到婳婳七岁。   七岁的婳婳,会仰着脸问他:「小叔叔,你怎么不爱笑呢,婳婳每次见你,你都绷着脸,其实你笑的时候可好看了。」   钟离岄摸摸她的头,神情柔软下来,但仍是面无表情的一张脸。   他问婳婳:「想不想骑大马?」   婳婳腼腆一笑,摇了摇头:「母后说我长大了,今后不可以再把小叔叔当马骑,她看到了要责骂我的。」   钟离岄道:「无妨,你若想骑,我们可以偷偷的,不被她看见。」   「不了小叔叔,婳婳也觉得这样不好,你是婳婳的九王叔,怎么可以一直当牛做马呢,这样是不对的。」   小小的姑娘,懊恼又天真,钟离岄看着她,心里却是在想,那有什么,只要婳婳开心,我可以一直驮着你在地上跑。   偌大的王宫,是他自幼长大的地方,可在心里,却只有婳婳一个亲人。   他打心里喜欢她,想默默守护她,看这个小姑娘灿烂地笑。   然而随着婳婳的逐渐长大,男女有别,终究是越来越疏远了。   婳婳在学习如何做一个正统的钟离公主。   他在学习社交礼仪,肩负起王室之责,为胤王分忧。   婳婳对他的称呼,从「小叔叔」,变为了「九叔」。   再后来,又从「九叔」变为了「九王叔」。   她越来越客气有礼,端正自持。   因王后去世,再没有母亲护着,唯有正统钟离公主的身份,才是她能抓住的护身符。   钟离岄还记得王后去世那日,婳婳躲在园子里,花丛中,小小的肩头耸动,哭了一下午。   而他就默默地守在一旁,陪了她一下午。   最后婳婳说:「九王叔,今后我会是孤零零一个人了。」   钟离岄心里一痛,几乎是脱口而出:「婳婳,你还有我,我会保护你。」   胤王有着与老王上如出一辙的冷血,他有很多女人,也有很多位公主和公子。   人走茶凉,对王后那点悼念过后,又有其他美人陪着,很快便不再关心婳婳。   对婳婳超乎寻常地严厉,只因她将来是要嫁给慕容昭的。   钟离岄也食言了。   他对婳婳说,你还有我,可是后来他开始频繁离开胤都,在各国之间贸易往来。   虽然每次回去都会给婳婳带好玩新鲜的东西,婳婳也会抬头冲他甜甜一笑,说一句:「谢谢九王叔。」   终究是少了陪伴,越来越生分。   犹记得上一次回去,他不远千里从齐国带了个鸤鸠推车给婳婳,心道婳婳见了一定喜欢。   可是十三岁的婳婳,只感兴趣地摸了下,便摇头道:「九王叔,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钟离岄愣了下,立刻道:「不喜欢吗,那你现在都喜欢什么?」   「我喜欢蛐蛐,司宫里的连姜你知道吗,他是慕容昭的徒弟,可厉害了,我喜欢和他一起拿蛐蛐……」   婳婳来了兴趣,侃侃而谈。   钟离岄却沉默了,只因听到了慕容昭这个名字。   他道:「婳婳,你很喜欢司宫的人?」   婳婳点了点头:「是呀,我将来要嫁给慕容昭的,司宫的人都很好,我很喜欢他们。」   说罢,又补充了一句:「我也喜欢慕容昭,他还给过我秦糖吃。」   因她这句话,次日,钟离岄竟带了一罐秦糖给她。   一向性格冷清内敛的九王叔,抿着唇,一言不发地将陶罐递给她。   婳婳没有接,对上他柔软的眸子,心里莫名地慌了下。   九王钟离岄,已年至二十。   相貌端正,品行兼优,可至今尚未成婚。   胤王也曾问他,可有中意的女子。   只他还一味地摇头,拖到现在也不肯成亲。   索性他又经常外出,胤王也没太管他。   婳婳与同龄的女孩比,终究是心性成熟了些。   作为正统钟离公主,教养严苛,她很早就褪去了女孩子的稚嫩与懵懂。   因而格外敏感地察觉到了钟离岄待她的不同,似乎并不仅仅是叔叔与侄女那么简单。   十三岁的女孩,开始心慌了,但仍是维持着笑,对他道:「不用啦九王叔,糖吃多了牙齿会坏掉的。」   她婉拒了他的好意。   而钟离岄也仅是沉默了下,固执地将陶罐塞给了她,转身离开前,脚步顿了顿:「我后日又要走了,你照顾好自己。」   时间一转,又近两年。   楚国客栈,钟离岄将那泥娃娃收了起来。   婳婳及笄了,应是长成大姑娘了。   兴许不久后,她便要嫁给慕容昭了。   也罢,婳婳懂得道理,他怎会不懂。   他如何能跟慕容昭比,那样瞩目的存在,整个胤王室都又敬又怕。   况且,他连站在婳婳身边的勇气和资格都没有。   他的爱是丑陋的,不为世俗所容。   所以他从不曾说出口,也永远不会说出口。   哪怕他自己心里知道,他与婳婳之间,干干净净,并无血亲关联。   而这事,却是要烂在肚子里的。   他只想一辈子守着婳婳,以王叔的身份对她好罢了。   钟离岄无奈地笑笑。   「祁兄可在?」   出门在外,为图方便,钟离岄用的是「祁岄」这个名字。   这些年东奔西跑,各处的朋友也结交了一些。   唤他的,正是不久前结交的周稷。   周稷是齐国商人,此番来楚为的也是犒聘置办。   玉树临风的公子哥,说话幽默风趣,见识颇多,与钟离岄一见如故。   说起来,二人也算是生死之交。   不久前钟离岄一伙儿行经申地,遇到周稷带领的商队,一同被山贼截货。   双方大战一场,仓促之间,他还救了周稷一命。   自此这家伙就赖上了他,跟他住同家客栈不说,三天两头地邀着一同饮酒。   多数时候,是周稷叨叨个没完,钟离岄沉默寡言,话语很少。   鲜少有喝多的时候。   钟离岄为人警惕性很强,在外一向自持。   周稷找他喝酒是常事,这次,隔着门唤他,他却变了脸。   上次一同饮酒,他便察觉出了异常。   当时喝得有点多,但也不至于令他昏了头,半醉半醒地趴在桌子上歇息时,低头他看到了一条尾巴。   以为是自己眼花,定睛一看,真的是条毛茸茸的大尾巴。   按照方向来看,是周稷商队里的同伴,此人平时就打扮得不男不女,阴阳怪异。   钟离岄心里一沉,不动声色。   鬼怪之说,旁人不信,他却是信的。   胤都尸水河,封印了那么多的邪祟妖怪,又不是什么秘密。   他装醉趴在桌上,果不其然听到周稷叫了他两声,见他不答应,懒洋洋地对那同伴说:「喝醉了。」   长着狐狸尾巴的同伴,雌雄莫辨,连声音都变了腔调,又尖又细:「主人,现在可以确认他就是钟离氏的人,要不要抓起来?」   「钟离氏也分血统,正统的公主才是首选,现在不要打草惊蛇,免得到时候难抓。」   周稷仿佛变了一个人,语气轻快,却透着莫名的寒意,令人毛骨悚然。   钟离岄惊出一身冷汗。   后来装醉被人扶进了屋,次日一早便收拾了车队,打算悄无声息地离开。   可惜还未出门,便碰到了前来打招呼的周稷——   「祁兄这是要去哪儿?看来昨晚睡得不太好。」   他笑得意味深长,眼瞳黑如浓墨,仿佛洞彻了他所有的小心思。   钟离岄突然意识到,他压根就是知道他昨晚在装醉,或许那些话就是故意说给他听的。   这个不知是人是鬼的男人,在戏弄他。   果不其然,他望着他,勾起嘴角:「钟离岄,你走不掉了。」   他当然走不掉了,也后知后觉地明白,这帮妖魔鬼怪,极可能是冲着饕餮锁来的。   整个客栈都是他们的人。   店掌柜和小二,以及后院喂马的小厮,都不是人,仔细观察处处透着诡异。   被识破身份后,后来也懒得装,连端上来的饭菜都变成了蠕动的虫子。   他若不吃,店小二会猛地伸出半米长的舌头,将盘子一扫而光。   虫子的汁液残留在他嘴角,店小二兴奋地怪叫两声。   怕吗?自然也是怕的。   可是,他还有比怕更重要的事。   周稷又在唤他了。   钟离岄将要送给婳婳的泥娃娃收好,放在了床头。   走出去的时候,又回头看了一眼。   那娃娃,大概也没机会带给婳婳了,真可惜。   周稷摆了一桌酒,帮他倒了一杯。   他说他真名叫申周,原是天詹师尊座下弟子,世间万物生而平等,现在他要为天下大义,将那些困在尸水河底的妖拯救出来。   这是他第三次试图说服钟离岄了。   只要钟离岄愿意帮忙引出钟离公主,日后天下划分,甚至可以尊他为神祗。   跟前两次一样,一向性格阴郁的钟离岄,笑了。   申周很有耐心,在他看来,封神对凡人来说,是多么大的诱惑力,他不信他不动心。   可惜,钟离岄看起来是真的不动心。   不男不女的狐狸精,在一旁舔着牙,垂涎欲滴。   第三次了,如果还不答应?它可要沉不住气了。   钟离岄道:「有时候真怀疑你们这些妖有没有脑子,为什么一定要钟离公主?我也是钟离氏血脉,何必如此麻烦。」   申周盯着他:「当初为饕餮锁献祭的是钟离公主,我如何能确认随便一个钟离氏也可引出饕餮。」   「不试怎知,你又如何知道我引不出。」   钟离岄淡定地喝了口茶,道:「况且钟离公主在胤都,有慕容昭的地方,哪里是那么容易骗出来的。」   申周眯起了眼睛:「你竟不怕死?自愿献祭饕餮锁为的是什么?」   「你为你的义,我为我的义,没有为什么。」钟离岄声音淡淡。   「我明明给了你更好的选择,你的义难道比性命还重要?」   「对,人这一生,总有比性命更重要的东西。」   「我不懂。」   「你当然不懂,若你懂了,又怎会沦落到今日这般地步。」   钟离岄嘴角勾起嘲弄,申周恼羞成怒,一掌将他击落在门上,震得他五脏六腑剧痛,吐了一口血。   他逃不掉了,触怒申周,必死无疑。   好在一个不是钟离氏血脉的九王,即便投了饕餮锁,也不会唤醒妖兽。   却可以以他之身死,让钟离氏警醒,慕容氏警惕。   如此一来,严防死守,婳婳只要不走出胤都,不会再有危险。   她本就是要嫁给慕容昭的。   婳婳,九王叔大概是不能看着你幸福美满地嫁人了。   幸运的是,最后一次,我还能守护你。   【番外 2:申周篇】   申周临死的时候,都还在满心狐疑。   明明,他只差一步。   这一生总是如此。   无父无母,是个孤儿,尚在襁褓之中,他便被丢弃在山林荒野,险被猛兽啃食。   所幸被人所救,又所幸被送往阐教昆仑山成为童儿。   身为天詹师尊门下弟子,无上荣光。   但其实,一开始他并不强。   昆仑山是什么地方,元始天尊创立阐教之初,弟子都是有仙根慧骨的人。   偏他是个什么都没有的凡人。   很小的时候他就知道,实力强大的人,才有资格立于师尊座下。   听禅讲道,法术精研,比他入门晚的师弟们,围在一起虚心受教,他总是想往里凑。   结果是师弟们一把将他推开——   「师兄,别在这儿碍眼了,你又听不懂。」   师尊自然也看不到他,偶尔看到了,只是叮嘱一句:「祭殿香焚玉炉,切记心诚帝前。」   自小在昆仑山长大,除了每日去祭殿给元始帝尊上香,似乎他也没有别的可被师尊指教。   即便是上香,也总是提醒他要心诚。   申周心想,难道自己此生都要甘于人下,在这里打杂吗?   如此这般,如何心诚。   好在不久之后,他在后山救了一只小神狐。   昆仑仙山宝地,动物也多有灵性。   小狐狸掉入狩猎陷阱,得他所救,钻入山林。   隔了两日,它又出现在山林,晃了下漂亮的尾巴,对他道:   「小恩公,我太祖母想见你。」   太祖母是一只活了万年的老狐狸。   仙山洞穴,老狐狸足有三十六丈高,他需要仰头,才看得到它花白的须子,以及幽深的绿色竖瞳。   洞穴很大,长满藤类植物。   神狐修了万年,虽已年迈,灵力却非凡。   它感谢他救了小狐狸,想要报恩。   申周灵机一动,提出想要修炼仙根。   一个没有慧根的凡人,想要修炼仙根,有些可笑。   老狐狸知道他想要什么,轻笑一声,给了他百年灵力。   申周离开狐狸洞,突然觉得健步如飞,一身轻松。   原来精心苦练,抵不过老神狐一口仙气。   有了灵力加持,他也总算在一干师兄弟面前露了脸,师尊也赞许地点头:「可见是下了功夫的,孺子可教也。」   可是,远远不够。   他还想在师尊面前露更多的脸,得到更多称赞。   于是,真的下了功夫地去练,冬练三九,夏练三伏。   可惜,功力仍维持着不上不下,师尊又叹了句:「各安天命,你本就没有修灵的慧根,莫要强求了罢。」   申周如坠冰窖。   他从不掩饰自己的野心。   谁不想出人头地,被人敬仰。   师尊禅定,闭关时他从没有资格同去。   他只能拿着抹布去打扫藏书阁里外。   藏书阁内,有禁书。   这是他一早就知道的。   谨遵师命,他从不敢翻看,可那日鬼使神差地,他趁着师父禅定,用他的符灵牌,偷出了那本书。   他发誓一开始只是想看一眼作罢,未曾料想是坠入魔道的始端。   邪术是循序渐进的,一开始与正经法术无异。   直到一步一步,越练越邪门,他才意识到恐惧。   可惜来不及了,与恐惧一同疯长的,还有他的野心。   申周去山林又找了那只曾经救过的小狐狸。   小狐狸听到恩公召唤,欢天喜地地跑了过来。   它已经能变幻出人形了,虽是狐狸,人形却是个单纯天真的姑娘。   恩公玉树临风,俊眉朗目,小狐狸还有些脸红。   畜生就是畜生,修炼成精,也远远没有人来的狡猾与邪恶。   申周杀了它,取了它的元丹。   然后他变换成小狐狸的模样,去了仙山狐狸洞。   凭他一个人,是对付不了老神狐的。   他从不做没把握的事。   狐狸洞里,也有不甘于平凡的狐,如同昆仑山阐教里,不甘于平凡的他。   里应外合,他们趁着老狐狸神虚,一举弑杀,夺了它的元丹。   天詹师尊说得对,他没有修炼的好根骨。   但他说得也不对,他的根骨,天生适合修炼邪术,无人能及。   他从来不是心思纯善之人。   申周师兄凭借自己的努力,硬是在满座仙姿之中,蒸蒸而上。   师尊也不禁扪心自问,自己从前是对的吗?   因为没有天赋,就要轻易地否定一个人吗?   申周从未轻言放弃,他证明了自己,也证明了后天的辛勤与努力,同样可以使人功成。   师尊轻叹,对自己感到失望。   没人看得出申周隐藏的邪,因为他有神狐元丹。   申周师兄龙章凤姿,乘御四海,天质自然。   人人称赞,人人敬仰。   师尊禅定,他必定陪伴其中,得其倾尽所有地传授功法。   可惜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神狐灭族,仙山灵兽惨遭屠杀,元丹皆被褫夺,终于引起了昆仑山的重视。   真相大白之前,申周已经意识到了师尊的怀疑。   他逃离了昆仑山。   后来,成为不折不扣的孽障,逐出师门,修炼邪术,坠入魔道,人人以他为耻。   原以为的要做人上人,结果成了过街老鼠,纵然有一身法力,却要同妖魔两道一样,永远滋生在黑暗角落里。   这不是他想要的,他如今无人能及,自然要站在高处,睥睨所有人与神,掌控天下。   他要往上爬,为此可以不惜任何代价。   因已入魔,申周脱离了凡胎的生老病死。   隐修百年之后,他计划颠覆胤都,放出尸水河里的异妖。   那些妖,实力强大,都将成为他的左膀右臂,助他杀上神界。   然而计划也没有那么顺利,谁曾料想,百年之后,世上还会出现一个慕容昭。   申周有九鼎。   九鼎神力,若只是用来颠覆胤都,未免太可惜了。   那是身份的象征,他要留在关键时刻,做他最后的底牌。   至于尸水河,稍动脑筋,也是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开启的。   钟离岄死在饕餮锁里,他才意识到自己被摆了一道。   愤怒之下,一个更绝的念头又滋生。   他扮作他的样子,回了胤都,接近了钟离公主。   钟离公主生得美,眉宇间淡淡忧愁,又端庄自持。   他这一生,都在不断地为自己的野心买单。   那样好看的女子,望着他的眼神柔弱含情,在哄骗她的时候,那些说出去的话,做出去的事,当真是没半分真心吗?   大约,也是有的吧。   没人知道,大雨滂沱那晚,坠入深渊的,除了钟离婳,还有一个活了百年的魔。   二人计划私奔的时候,在城郊神庙,暂时安身。   取暖火光之中,钟离婳依偎在他肩头,轻声道:「我这辈子,从没做过这样大胆的事。」   申周眸光幽幽,望着那团火,忽而伸手摸了摸她的头:「我也是。」   这一刻,二人相依为命,钟离婳看着他,异常坚定地说:「跟你在一起,我永远不后悔。」   钟离婳跪在蒲团上祈求神明庇护的时候,她在看着神像,申周在看着她。   一个即将颠覆天下的魔,第一次生出,不如就这样带着她远走高飞的念头。   可是,这念头注定只有一瞬。   黑心狐狸一直在催,已经拖了两日了,计划不能再推。   事已至此,申周叹息一声,终于还是做出了取舍。   但他没想到,当晚,那个说出「跟你在一起,我永远不后悔」的女子,默不作声地离开,折返回去了。   原以为是她发现了他的计划,却原来只是为了一个奶娘。   可笑至极,倘若真的要带她走,生死攸关时,他竟还不如一个奶娘重要?   傻姑娘啊,你这样傻,真的不适合活在这世上。   胤都那场浩劫,天翻地覆。   因他未曾料到慕容昭提前出关,能力强大到用尚未完善的异妖册收录了那些逃窜出去的妖。   明明,只差一步。   申周在打算祭出九鼎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他败了。   但是没关系,他还会卷土重来。   那被留作后手的鼎,放在了崤山。   摈弃心性,坠入魔道,他早已坏得彻底。   连那黑心狐狸,都可以拿来作为祭鼎之物。   不疯魔,不成佛。   他已经疯魔了,然而在尚未成佛时,脑中总是浮现出钟离婳的那双眼睛。   被他一掌打入饕餮锁时,她的身子在往下沉,可第一反应,仍是伸出手来,惶恐地看着他——   「小叔!」   那双眼睛,美丽、含情,也绝望。   还有她的声音,一遍又一遍地在他脑子里回旋。   在他再次将她哄骗出来的时候,他没有丝毫犹豫,将她推入深渊。   一切尘埃落定后,他忽又想起,那时她发现自己有了身孕,惶恐又坚定地对他说:「你放心,无论将来发生什么,我都不会舍弃我们的孩子。」   一个还尚未成为母亲的姑娘,坚定地说哪怕她死了,也要保护孩子。   她没有舍弃他。   是他这个做父亲的,舍弃了她们娘俩。   申周目眦欲裂,他亲手将妻儿毁灭,结果换来的是一个败局。   不能接受,不可接受。   他将黑心狐狸祭了鼎,那些不入流的小妖,统统成为他的祭祀品。   时隔七年,他又回了已经不复存在的胤都。   没人知道他还来做什么。   他死于慕容昭之手,临死之前,满心狐疑。   只差一步,又只差一步。   崤山的鼎已经备好,他来胤都,四下寻找,只想看一眼钟离婳可有残魂遗留。   明明还有一丝希望,他可以借九鼎之力,重塑她的魂。   败了,他没机会了。   这兴许也是,钟离婳压根不愿给他机会。   【番外 3:朱牧篇】   城市地铁口,总有个拉二胡的瞎子老乞丐。   上下班高峰期,他盘坐在一张破毯子上,面前放了个碗,二胡拉得悲愤激昂。   路人匆匆,很少有人看他。   也有一边打电话,一边随手往他碗里扔个硬币的好心人。   张大头早上出门的时候,途经地铁口,会顿足听他拉完一曲二胡。   然后无声地弯下腰去,在碗里放些钱。   这个习惯持续了大半年。   忽有一日,他又经过地铁口,远远听到二胡的声音变了。   瞎子从前拉的多是病中吟,曲调缠绵婉转,闷苦压抑。   今日的曲子,却是一首悠扬轻松的调子。   走近的时候才发现,拉二胡的是个身穿白色蕾丝裙,长发披肩的年轻姑娘。   姑娘也不嫌脏,与瞎子老乞丐坐在一起,脸上也卡了一个墨镜。   张大头顿足,看着这姑娘觉得有些眼熟。   一曲作罢,姑娘起身,把二胡还给了老乞丐,同时转过脸来,把墨镜摘了——   「嗨,好久不见。」   一张精致而熟悉的脸,似笑非笑地看他。   哦,想起来了,是池婷。   不,更准确地说,应该是朱牧。   她化了个淡妆,气质慵懒,问他道:「这首曲子怎么样?」   大头勾了勾嘴角:「还行,第一次听二胡拉的高山流水。」   「哇,你很厉害嘛,竟然听出来了。」   朱牧眼中有赞赏,继续道:「我也是第一次用二胡拉这曲子,其实筝曲和琴曲弹奏出来的高山流水,音色更好,但若分开来说,流水这段引子部分需不停变换音区,泛音又要讲究清澈,用二胡倒也合适,音韵挺好。」   「嗯,确实不错。」   简单地点评,他看起来没有太大兴致多谈,照例弯腰在瞎乞丐碗里放了钱,起身打算离开。   却不料朱牧跟着他一起走了。   二人同行,朱牧踩着高跟鞋,有一搭没一搭地跟他说话:「我已经很久没有这种遇到知音的感觉了,像是伯牙又遇钟子期,我觉得我们应该一起吃吃饭,叙叙旧。」   「不必了,我们不熟。」   「你不会以为我想泡你吧?我只是有些问题想请教罢了。」   「什么问题?你可以直说。」   朱牧突然停下脚步,看着他笑。   张大头回头看她一眼,皱了下眉。   她幽幽道:「你周围都是鬼,不怕吗?」   环顾四周,是热闹的街,可艳阳之下,还是能感觉到一股阴气,从四面八方传来。   张大头面不改色,轻笑了一声:「习惯了,没什么可怕的。」   「它们为什么跟着你?」   「恶业使然吧。」   「那又为什么没去害你?」   「可能它们害怕。」   大头随意地笑了下,转身继续前行,双手插兜,身姿高挺,步伐沉稳。   朱牧若有所思,原地站了下,突然回头冲那些跟着张大头的鬼,诡异一笑,无声地吐露几个字——   「滚,他是我的。」   【番外 4:小甜甜篇】   连姜归去之后,小甜甜回了鬼城酆都。   秦广王殿,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安静地扮演从前角色。   可是,冥府的一切,比它还要安静。   连姜说得对,时代在进步,鬼城也在进步,它这种老古董,已经被淘汰了。   寂寞,太寂寞。   孤独,太孤独。   它无比怀念人间的热闹,哪怕在殡葬店二楼吃灰,透过窗口,看到街上车水马龙,晚上烧烤摊香味扑鼻,也是好的。   完了,一面镜子,喜欢上了人间烟火。   它生了两条腿,开始在冥府四处溜达。   直到溜到了酆都大帝宫,被篁蛇吓得缩回了两条腿,老老实实地变成了一面镜子,躺在地上。   酆都大帝捡起了它。   他在榻上支颐,另一只手缓慢地敲打在镜子上,声音低沉清冷——   「孽障,凡间待了那么久,你可知何谓情?」   小甜甜心想,那我可太知道了,亲情爱情友情,奸情私情纯情,还有它这个百晓镜不了解的?   既然帝君想听,它一定知无不言。   可惜,帝君想听的不是这些。   他闭上眼睛,沉声道:「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弗学而能,是人之本性。」   您说得对。   「只是妖焉能同人相提并论?」   为什么不能呢?   「善念在心,自有因缘,此话我在凡间说给了无数人听,却原来,众生万物平等,善念善行,心存则灵。」   您又明白了。   ……   石镜与帝君同眠,次日,帝君已经不在了,石镜发现自己成精了。   卧槽,卧槽,一百个,一千个,一万个卧槽。   真的成精了,摇身一变,它成了个风度翩翩、相貌英俊的大帅哥。   想来是帝君神力非凡,在他身边躺一夜,开了它的人窍。   石镜大喜,手舞足蹈,第一反应是重返人间,回殡葬店告诉那个总是欺负他的连姜——   老子成人了!   可好一会儿,他才反应过来,连姜回去了。   一瞬间摇了摇头,他又开心起来,没关系,张大头还在。   他要让所有人分享他的喜悦。   于是,月黑风高,阳间隔了一年,石镜又重返人间,回了妙妙屋殡葬店。   刚巧不巧,看到大晚上的,张大头还在营业。   一个女孩竟然来殡葬店红着脸买纸元宝。   作孽呦,石镜翻了个白眼,屁颠屁颠地跑了进去。   当着女孩的面,他扑到张大头怀里,兴奋地吼了句:「张润泽,老子回来了。」   张大头皱眉,一把将他推开:「你谁?」   「靠,喝醉的时候叫人家小甜甜,把人家抱怀里不让走,翻脸就不认。」   一记拳头,娇嗔地捶在了张大头胸口:「坏蛋坏蛋坏蛋,你坏死了。」   买纸元宝的女孩,目瞪口呆,东西也不要了,捂着脸转身离开。   小甜甜一脸娇羞,接受了张大头好一顿的盘问,又表演了个大变石镜,才让他相信,他真的是小甜甜。   后来,二人关了店门,去烧烤摊撸串。   小甜甜吃了个满嘴油,愤愤道:「从前连姜吃东西的时候,每次都故意馋我,如今我好不容易能馋她了,她又跑了,天道不公啊。」   相守千年,结果他在她走后,幻化成了人形,连显摆的机会都没有,多么遗憾。   同时遗憾的似乎还有张大头,自连姜走后,他话很少,连笑也很少笑了。   一口闷了杯中酒,他抹了把脸,什么也没说。   小甜甜不解地问:「你怎么了,连姜回去了是好事啊,人家师徒团聚,你在这儿消沉什么。」   张大头神情颓废:「什么师徒团聚,她在幻境自欺欺人,一切都是假象。」   「那啥,你是不是有什么误解?」   小甜甜眨巴着眼睛,忽而笑了:「我就说嘛,这世上永远只有我一个百晓镜是明白人,哈哈哈,你们这些凡人,什么都看不到。」   「什么意思?」   「什么什么意思?」   「爱说不说,待会结账各付各的。」   「你怎么这样啊!我说就是了,人家连姜回的可不是幻境,我是谁,冥府孽镜台,还有什么能逃过我的眼睛,是不是幻境谁能比我更清楚。」   「你要知道,异妖册是她师父造的,慕容昭又不是普通人,申柳那老头精着呢,要不然他为什么在上面加上连姜的名字。」   小甜甜说着,不免有些得意:「实话告诉你,我本事也大着呢,讨好我点,将来能带你穿梭异妖册见你姑奶奶也说不定。」   张润泽静静地看着他,忽然笑了:「吹吧。」   「谁吹谁孙子!」   「孙子。」   「……你讨厌,张润泽,等着瞧,本镜爷一定会让你大吃一斤。」   「好,我等着,也别一斤了,十斤吧。」   「行,你说的,老板,再来十斤羊肉串!」   (完)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